《哑舍Ⅲ》全集 作者:玄色 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xxqishu.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第一章哑舍·天钺斧 公元951年,开封 才刚刚十二岁的赵匡义在汴京的街头游逛着,此时正值年关之时,却因为朝廷局势不稳,原本繁华的街上,行人却只有零星几个。 赵匡义紧了紧身上的衣袍,严冬的寒风刺骨,他身上的棉袍还是有几分薄了。赵匡义看到有身披狐裘的贵公子骑着高头大马呼喝而过,不禁投去羡慕的目光。 他爹虽然已经从洛阳迁至汴京,官至圣都指挥使,但他家的家风严谨,就连他哥两年前离家寻求自己的前程,也没有带够盘缠。据说路上风餐露宿历尽千辛万苦,这次归家,赵匡义明显地可以感觉到自家大哥的改变。 虽然和大哥年纪相差十二岁,但赵匡义并不觉得自己就应该享受大哥的照顾。他知道大哥定不是池中之物,虽然他爹曾取笑他这是盲目崇敬,但他还是坚持己见。 大哥终于不再离开了,而且他所投奔的大将军郭威在前几天黄袍加身,成为了皇帝。他大哥身为拥立之功的下属,自然前途无量,已经被提拔为东西班行首。据说很快就要外调驻军,当指挥使,成为领兵一方的将领了。 赵匡义虽然年幼,也早就在很小的时候开始识文断字,也知晓近年来内乱不断,在短短的十几年来,竟然经历了三个朝代,五个皇帝,各地兵祸不断,生灵涂炭。若是有人能阻止乱世,天下太平就好了。 赵匡义想得有些出神,直到一股寒风迎面吹来,才打了个激灵,想起自己今天出门是想为大哥升职而买个庆贺礼物的。可是他刚逛的几家古董店,不是没什么好东西,就是店家嫌他年纪小穿得落魄,没人肯搭理他。赵匡义不死心地继续在街市上寻找着,不一会儿就走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巷,瞥见一间不大的店面,那招牌上刻着的是两个古香古色的鎏金篆体。 “哑舍?”赵匡义默念着这两个字,顿时觉得无比雅致。这店名可要比之前去的几家什么博古斋、百宝坊别致多了,赵匡义饶有兴趣地迈步而入。 店内的布置却令他有些惊讶,并不是太过华美,而是到处都堆满着箱子,像是还未开张,或是要闭店大吉了。 赵匡义心下暗喜,若是这家店要倒闭的话,那他也许还能淘个好物事。想到这里,他便清了清嗓子道:“老板?这里还卖不卖东西?” 从一个巨大的箱子后面转出来一名十一二岁的少年,看到他的时候抱歉地一笑道:“老板今天不在,我不好做主卖东西。” 赵匡义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但由于出身军人世家,很早就开始习武,所以身形修长,看上去就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般。可他面前出现的这名少年却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光从说话的声音便可以听得出此人中气不足,再加上他苍白暗淡的脸容,很容易就看出他应该患有先天不足之症。店内升了火炉,温暖如春,可是这少年却穿着白色的狐裘,更衬得他脸白如纸。 那少年见赵匡义看着他发呆,也不着恼,笑眯眯地继续道:“你要是早来几天就好了,我缠着老板要带我去登一次泰山瞧瞧,所以才打算关店的。泰山你知道吗?对了,我还打算顺便去看看海,看书上说那是百川会聚之处,那该有多壮观啊!”少年的心情显然很好,就算是和一个陌生人,也能絮絮叨叨地说上半晌。 赵匡义心想汴京离泰山那么远,离海边更是不知道有多少千里了,这少年应是在这世上的时间不长了,所以那个老板才答应他的。这么一想,赵匡义便忍不住同情心大起,留在店中和这少年闲聊起来。 这少年平日里少有同龄人作陪,一时大为欣喜,拉着他到一旁还未装箱的酸木枝交椅上坐下,然后手脚麻利地烧了热水煎了壶上好的清茶,又不知道从哪里翻出精致的茶点摆上。 赵匡义在寒冬中走了一上午,此时喝了几口热茶,从喉咙口一直熨帖到了心底,浑身都暖洋洋得舒服起来。他和这少年随意聊了几句,便发现这少年虽然年纪不大,但学识深厚,引经据典随口就来,不由得暗中佩服。 “对了,你打算买点什么啊?”少年拍了拍手中的点心渣子,好奇地问道。他此时已经对这个年少的客人大有好感,老板说过,卖不卖古董讲究随缘,他现在想卖他的古董了,应该不算过分吧? 赵匡义也没多想,便直接说了他想给他大哥买个礼物,庆贺升职用的。他一开始没指望这少年能真给他找点什么东西出来,但看这少年微一沉吟,便从交椅上跳了起来,从一旁的箱子里翻出来个沉甸甸的长锦盒。 “这是什么?”赵匡义只见这锦盒上的错金银藤蔓花纹,就知道光这个盒子就价值不菲。他有些心虚地摸了摸怀里的银袋,心想他说不定连一个盒子都买不起。光看这少年身上的狐裘,还有这喝茶用的茶壶茶盏,就知道这家店里的东西肯定是无比金贵。赵匡义有点后悔留下了。 少年并未说话,而是把这锦盒慢慢打开,露出盒内一把精美的玉斧。这把玉斧浑身白玉通透,没有一丝瑕疵,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花纹,显得古朴大方,看上去就觉得寒气迫人,威严无比。这把斧头并不大,只有人的小臂那么长。赵匡义只看了一眼,就无法移开目光,心中泛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斧,《说文解字》中解释斧字上父下斤,父指一家之长。斤指砍伐工具,也指刑具。父与斤联合起来表示一家之主所拥有的权威,可赏可罚。”少年的声音徐徐传来,“长兄如父,送玉斧给你兄长,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赵匡义也为之心动,他见这玉斧不像近些年雕琢的工艺,便问道:“这柄玉斧可有说道?” 少年微微一笑道:“这是一柄玉斧,玉质的东西,并不是一个普通家庭可以拥有得起的。” “你是说……”赵匡义的双眼微眯,“玉质的斧应是一种礼器,难不成是哪位帝王所留?”他口中虽然如此言语,心下却开始有些不屑,他原以为这少年与众不同,结果和那些胡编乱造的店家也没有什么两样。 “没错,国这个含义出现之后,便有了君父这一词,皇帝便是全体子民的父亲,所以他治理国家所用的刑具就叫做‘王斧’。而‘王’通‘玉’,玉斧便是一个国家的权柄。”少年笑得眉眼弯弯,“据《六韬》记载,周武王有柄大斧,刃宽八寸,重八斤,柄长五尺以上,名曰天钺。斧钺在上古时期不仅是用于作战的兵器,也是军权和统治权的象征。而这柄玉斧,便是周武王号令天下的玉质天钺斧。” 赵匡义面无表情,实在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这少年编故事也要编个可信的吧?周武王?他以为他是谁啊? 少年像是并没有看到赵匡义僵硬的脸色,依旧笑眯眯地说道:“我们来打个赌吧,只要你能拿住这柄玉斧,我就直接把它送给你。”少年说得无比慷慨,那是因为他知道这柄玉斧只有真命天子才能拿得住,其他人只要一握在手中,坚持不了片刻便会手腕莫名酸软无力,即使再强悍的大力士也是如此。少年一直耿耿于怀,所以今日便拿出来想要再试一试,顺便逗逗这个新朋友。 赵匡义闻言一怔,这玉斧不过几斤重量,这赌打得明显有些侮辱他了吧!但他确实觉得自己就算跟他赌了也没有什么害处,当下便毫不客气,从锦盒里拿出玉斧,握在手中把玩。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了,赵匡义把玉斧放回锦盒,不明所以地抬起头朝少年看去。 少年的笑容僵在了嘴角,虽然看上去百般不愿,却也大方地把这锦盒塞了过去。 赵匡义没料到这少年当真把这玉斧眼睛都不眨地送给了他,他本不想要,但一思量这少年如此大方,打赌什么的不过是一种形式,说不定这玉斧根本就不那么值钱。赵匡义见那少年低头喝着茶精神恍惚,便也不再叨扰,把怀里的银袋掏了出来全部都放在了茶几上,抱着锦盒心满意足地离去。临走前他听到那少年小声嘟囔着什么“真命天子”,但他却并未在意。 少年也不知道喝了多久的茶,才惊觉那人已经拿着天钺斧离去,而此时坐在他面前的老板正看着桌上的银袋若有所思。 “老板,呃……天钺斧今天被我卖了……”少年期期艾艾地解释道,那人留下了银子,应该算是卖了吧……好吧,完完全全的贱卖。“不过老板你不是说过能拿起天钺斧的人就是天子吗?贱卖给天子也没什么吧?喏,坏了,他说是送给他哥的礼物,到时候他哥拿不起来天钺斧就好笑了……哈哈……” 这老板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岁刚刚出头,异常的年轻,却面容沉静,看起来与他的相貌着实不符。更穿了一身古老的黑色汉服,就像是从古画中走出来的人物一般。他看着少年半晌,终于叹了口气道:“那天钺斧虽然天子能够拿得住,但相传当年周武王打造了这柄天钺斧后,便把这天钺斧封印了起来,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啊?”少年隐约知道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件错事,越发地不安起来。 “因为这柄代表着权力的玉斧,拥有着令人猜忌的魔力,很少有人能抵抗得住啊……”老板的声音淡淡低去,最终消散在店内缥缈的茶香之中。 赵匡义回到家就把这柄玉斧送了出去,而自家大哥也如他所料般,非常喜爱,一见之下就爱不释手,当即便找来丝條,随身佩戴。 赵匡义很高兴自家大哥喜欢这柄天钺斧,更是添油加醋的把这玉斧的来历说了一遍。赵匡胤闻言哈哈大笑,并不在意。他自是不会相信这个才十二岁的弟弟出趟门就能为他买来一柄什么周武王的天钺斧,这无非是店家的夸大其词信口开河罢了。不过他还是心中喜悦,毕竟这也是自家弟弟的一片心意。 再说这柄玉斧,确实甚是和他眼缘。而且他二弟言语中这柄玉斧的含义,更是让他暗自在意。 斧,意为权柄吗? 赵匡胤掩去眼中精芒,摸了摸赵匡义的头顶,又问了几句他最近书念得如何,这才揣着新得的天钺斧欣然离去。 赵匡义松了口气,他虽然知道那少年所言有些荒唐,但心中难免还是有些担忧,生怕有什么意外。但他分明看着自家大哥把玩着那天钺斧,半晌都未离手,那么这只能说明那少年应是一开始就想换个由头,赠予他这柄天钺斧的。 大哥说这玉斧玉质润泽,显然不是普通物事。赵匡义思量之下,决定明天要和娘亲预支些银子,他今天带去的零花钱显然是不够这柄天钺斧的价值的。 随手收起依旧搁在桌子上的锦盒,赵匡义的眼角余光撇见盒底铺垫的锦布翘起了一角,另一面隐隐有墨迹的样子。他伸手把那锦布拿起,抖开,待看清那上面的字迹后,不禁愣住了。 “天钺斧,周武王之斧,姜子牙姜太师所制,传非天命之人所不能执。武王曾因此斧怒斩挚友,后大悔,言执此斧之人,猜忌之心大起,祸及左右,于武王十二年封印。” 赵匡义反反复复读了数遍,随即轻笑出声,并不以为意。他即认定那少年所说是编造出来的,那这片锦布则更让他加深了这个判断。 不管怎么说,造假造到如此份上,他也是无比佩服那个少年背后的老板。明天记得去见见那人。诺,银两还是多管娘亲要一些吧...... 赵匡义计划的不错,但是当他第二天揣着锦布和一袋沉甸甸的银两找到那条小巷时。哪家名为哑舍的店已经不在了。空空如也的店面里,除了地上依旧留有灰尘和木箱的印迹外,什么东西都没留下。 那么多的木箱,短短一夜时间就都搬走了? 赵匡义虽然心下疑惑,但他也知道那老板是要带着那重病的少年去游玩的,他就算想找也找不到。所以便不再多想,把那条锦布随手放在自己书房的杂物箱内,没几天就忘记了。他也不是不想找机会让其他人拿一拿大哥的天钺斧试试看,可是那天钺斧大哥几乎不离身,找不到实验的机会,赵匡义慢慢也就淡了心思。 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本该被他遗忘的事,却越发鲜明起来。 他大哥随后去了滑州当副指挥,在战场之骁勇善战。赵匡胤随后的家信中,特意提到了赵匡义送他的天钺斧曾在危急时刻救了他一命。赵匡义没有多想,反而觉得如果送的是一柄利刃,说不定在战场上的作用会更大。 新登基的大周王朝皇帝郭威无子,他的内侄柴荣便成了他的养子,成为了皇位继承人。太子柴荣因为此战看中了赵匡胤,将他调到了自己身边,提任为开封府马直军使。从地方副官一下子晋升为京中重臣,赵匡义知道他大哥可以称得上是平步青云,而这一年他大哥才二十七岁。 十五岁的他站在城门口,看到白马轻骑回京的大哥,觉得无比陌生,那战场是凝练出来的杀气与霸气扑面而来,令人望而生畏。 “二弟,自从得了你送的天钺斧,你大哥我鸿运当头啊!”赵匡胤下了马,意气风发的对赵匡义说道。他在外流浪时曾连饭都吃不饱,差点饿死街头。如今短短三年间,他位极人臣,这是在不得不让他感叹世事难料。 赵匡义这是第二次听到自家大哥特意提到天钺斧,心中微愣,随即也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人都是这样的,总会为自己找个寄托。赵匡以并未多想,而是羡慕的摸着赵匡胤的白马。 赵匡胤看在眼中,略一沉吟,便道:“二弟,你年纪也不小了,我以前怕在战场上无法顾你周全,才没把你带在身边。如今大哥我回到了京城,你就先跟着我吧!你可愿意?” 赵匡义惊喜的连连点头。 但赵家兄弟谁也没想到,赵匡胤的开封马直军使并未当多久。皇帝郭威在这一年年末便病重卧榻,好不容易熬过了年关,却并没有好转,在他登基为帝第三年时驾崩,他的养子柴荣在他的灵前继位。 紧接着在右军溃败甚至由数名将领开始逃亡的时候,他大哥赵匡胤在高平之战的危急时刻力挽狂澜,改变必败之局。 赵匡义既崇拜又骄傲,在血染的战场上,大哥就像是一座巍峨的山峰一般,令人感到无比可靠。甚至要比身穿黄袍的皇帝还要震撼人心。 在这一刻,赵匡义鬼使神差的想起那片锦布上的话语。 “天钺斧,周武王之斧,姜子牙姜太师所制,传非天命之人所不能执......” 公元960年,陈桥驿。 赵匡义迎着鹅毛大雪骑着马奔往驿站,还未满弱冠之年的他,已经随着他大哥在战场上驰骋三四年了。战火的洗礼让他褪去了眉宇间的稚气,几度生死间的历练让他可以临危不惧,养成了沉静稳重的脾性。可是现在的他却有些紧张,扶着缰绳的手微不可查地轻轻颤抖着。在一幢歇檐式屋顶的建筑前勒马停下,赵匡义飞身下马,把缰绳交给了属下,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后,才踩着雪拾阶而上。 这是一座不算很大的院落,院中栽着一棵古槐,黑褐色的枝干弯曲下垂,上面已经落满了一层厚厚的雪,黑白分明。而他大哥正穿着狐裘披风站在槐树下,背对着他,仰头凝望虚空,手中习惯性地摩挲着那把不离身的天钺斧。赵匡义本想上前相见,却发现大哥的披风上已经落上了一层雪花,看样子已经在这里站了许久。也是,他们所要面对的事情很难抉择,应该由他大哥自己好好斟酌才是赵匡义如此想着,便就那么站在那里,看着自家大哥的背景,久久回不过神。 才不过几年时间,他大哥已经成为了殿前都点检,掌统率亲军,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这时,柴荣却病重而逝,登基为皇的,是他七岁的幼子。君弱臣强这五代十国的混乱年代,但凡出现这样的情况,无一不是强者取而代之。 赵匡义目光复杂地看着他大哥手中的天钺斧,九年前的他,何曾会想到,这戏言居然会有成真的一天。“槐之言怀也。怀来远人於次,欲与之谋。”伴着吱嘎的踩雪声,一个儒雅的声音徐徐传来。赵匡义循声看去,见来人是他大哥的掌书记赵普。这个赵普是他大哥最信任的谋士,但书读的并不多,号称自己可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赵匡义很惊奇:以他的学识,居然能说出《周礼·秋官·朝士》中郑玄的注释。看来这人也并不是像他表现出来的这么淡定。 “站在树下,盼望与来人谋事,此处倒是应景。”赵匡胤把手中的天钺斧挂回腰间,回头看了眼自己一文一武的左膀右臂,笑着道:“都准备妥当了?”赵匡义和赵普两人齐声应是,年轻的面孔上掩不住的是极度的兴奋。毕竟此事若成,他们的人生将天翻地覆。当然,若是失败,他们也将会万劫不复。赵匡胤却并没有他们那种患得患失的情绪,他微微一笑道:“想世宗北征之时,曾得一木牌,上书'点检做天子',看来此乃天意也。” 赵普知趣地接了几句话,赵匡义却在心下暗笑。他大哥口中的世宗便是前不久驾崩的周世宗柴荣当年的殿前都点检是一直和他大哥不对付的张永德。他们只是略施了小计,弄了个莫须有的木牌,便让张永德受到了世宗的猜忌,被罢免了点检一职,赵匡胤才得以上位。但此时看来,当初他们定下的这个计谋,确实是颇有先见。 赵匡义揣摩到了赵匡胤的心思,知道他是想再次利用这个计谋顺应天意,连忙拱手道:“将以出军之日,策点检做天子。我这就安排人去军中散播。”赵普虽然足智多谋,但还是对他大哥了解不够深。他大哥极其在乎自己的名声,是绝对不会主动去篡位的,必须要有恰当的契机。赵匡义迅速地为这件事定了位。赵匡胤摩挲着腰侧的天钺斧,满意地朝自家二弟点了点头。赵匡义现在已经不叫赵匡义了,他大哥已经在几个月之前的陈桥兵变中顺利地黄袍加身,登基为皇。为了避讳,他改名为赵光义,他们的小弟赵匡美改名为赵光美。只是他们的小弟今年才十二岁,根本用不上他,依旧在开封呆着,赵光义还是跟随着赵匡胤南征北讨。因为登基匆忙,代表皇帝尊贵的帝服并未来得及缝制,大哥虽然和以前一样,穿着将军的铠甲,但那周身的气度,让人不由得躬身拜服。 赵光义觉得他大哥变了,这是正常的。人的身份不同了,自然性格气质也随之改变,而且改变的也不光是他大哥一人,赵光义也控制着自己在赵匡胤面前的态度。他们虽然还是兄弟,可也是君臣了。但偶尔,赵光义也难免怀念起过去,那是可以和大哥欢笑无忌的时光。 “二弟,在想什么?”赵匡胤交代完政事,挥退旁人,就发现自家二弟正一脸神游太虚的表情,不由得拿起手边的天钺斧伸过去拍了拍他的肩。 “没什么,昨晚有点没睡好。”赵光义哭笑不得,他知道自家大哥很喜欢这柄天钺斧,可是这不代表其他人会喜欢。他听说他大哥前几天因为一事大怒,顺手就拿起天钺斧砸了过去,那惹祸的臣子连门牙都被砸掉了。现在那帮臣子们参奏都一个个保持着安全距离,生怕遭受无妄之灾。 赵匡胤见自家二弟的目光落在他手中的天钺斧上,便状似不着痕迹地问道:“二弟,朕还从没问过你,这柄玉斧你是从哪家店买到的?” 赵光义一愣,这一晃都九年过去了,他大哥怎么突然想起来问这事?赵匡胤轻咳一声道:“不记得就罢了,朕也就是随口一问。” “不,臣弟还真记得在哪家店买的。”赵光义摇了摇头,“因为那家店的店名挺别致的,所以臣弟一直没忘。” “哦?说说。”赵匡胤被吊起了胃口。 “那家店叫哑舍,古董无声不能倾述之意。”赵光义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真他大哥的神情。 赵匡胤默念几遍哑舍之名,点头赞叹:“那老板定是个雅士,回头有空二弟一定要陪朕去拜访拜访。” 赵光义心下一惊,自家大哥现在好歹也是一国之君了,居然会用到拜访这个词?但他来不及多想,连忙道:“皇兄,那家店在第二天就搬走了,我也没有见过那家店的老板,这玉斧还是因为那家店急着搬走,我从那店里的伙计手中贱价买过来的。”他并没多费唇舌解释当年和那少年的赌约,他下意识地觉得这件事不能告诉他大哥,连锦盒里的那片锦布他也不能说。 赵匡胤颇为遗憾地叹了口气,不过转念一想,若不是那家店急着搬迁,他二弟当年带的那么点钱,又怎么可能淘到这么好一件物事?如此想着,赵匡胤也就释然了。他摩挲着手中的天钺斧,忽道:“二弟,你觉得义社十兄弟该如何处置?” 赵光义神色一凛,义社十兄弟是当初他大哥仿造周太祖郭威在军中结社的做法,在殿前司系统中搞的一个组织。为的自然就是笼络和结交军中高层的军官,发展自己的势力。而这义社十兄弟自然也在之前黄袍加身的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喊着“点检做天子”的口号,拥护着赵匡胤成为了大宋天子。 现在这些人,反而成了赵匡胤的心病,现在这些人可以拥护别人,甚至他们自己。就算他们没有这个想法,到时候他们的属下也会有的。赵光义小心地措词道:“皇兄,你初登大宝,若是良弓藏走狗烹,会让众人心寒的。”赵光义自然是觉得这事不应该这么早就办,他大哥刚登基没几个月,根基尚不稳,若是动了这些亲信,那么其他人又会怎么想?就算是刘邦大杀功臣,也是登基几年以后的事情吧? 赵匡胤也知道赵光义说得没错,但若是被那些人发展了自己的势力,到时候再下手,就难办了。赵匡胤自己在军中发迹,也不过是两三年的事情。现在四处征战,军官立战功实在是容易得紧。赵匡胤并没有听得自己想要的回答,便沉了几分脸色,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此事再议。不过二弟,这殿前都点检的位置,我可不放心给其他人坐,你来吧。” 虽然早已是意料之中的事,但赵光义的心还是免不了狠狠一跳,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想到了“点检做天子”的那个木牌语言,更是眼皮直颤。为了掩饰,连忙低头离座下跪谢恩。 他听到平身的话语站起身,看到赵匡胤脸沉如水地把玩着那柄天钺斧,显然是依旧忌惮那义社十兄弟。 赵光义无声告退,回到自己书房,翻了一夜,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杂物箱中找到了那块破旧的锦布,上面的字迹依旧鲜明无比。 “天钺斧,周武王之斧,姜子牙姜太师所制,传非天命之人所不能执。武王因此斧怒斩挚友,后大悔,言执此斧之人,猜忌之心大起,祸及左右,于武王十二年封印。” 猜忌之心吗?赵光义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多心,这天钺斧不是编造出来的吗?为什么……他攥紧了手中的锦布,一时心乱如麻。 公元973年垂拱殿 “砰!”赵匡胤把奏折狠狠地拍在御案之上。一个印花影青圈足碗被扫落在地,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里面的羹汤洒得四散飞起,溅在赵匡胤的云龙红金条纱绛纱袍上,留下星星点点的印迹。 可是并没有内侍敢来收拾,此时这垂拱殿内,只有赵光义一个人。赵光义眼观鼻鼻观心,他大哥看到的奏折,是他递上去的,自然知道大哥为何震怒。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商州司户雷德骧之子雷有邻状告中书堂后官胡赞、李可度情托受贿,上蔡县主薄刘伟伪造履历骗取官职等等数事。其实这些事如果单拿出来,根本就细碎得报不到皇帝面前,可是整合在一起,便完完全全地指向了隐藏在这些事后面的一个人,宰相赵普。 如果没有赵普包庇,是不可能有人敢欺君罔上,以权谋私的。 赵光义低头看着依旧在地上震颤的杯碟碎片,默默想着,也许他大哥以前是信任赵普的,甚至拿他当家人来对待,经常去他家里做客,直呼赵普的妻子为兄嫂。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是会变的。 当初他大哥刚登基一年,便在赵普的献计下,杯酒释兵权,和平圆满地解决了武将专权的事件,把军权收回囊中。他大哥任命赵普为宰相,但也并不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赵匡胤设立了枢密使以管军事,三司以管财政,让原来事无不统的宰相,沦落到只负责日常的行政事务。还分别设置了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为三者的副手,互相牵制约束。把宰相的权力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可见其对赵普的猜忌之心有多重。 可是就是这样的防范,也终究放不下心。 地上的杯碟终于停止了震颤,赵光义弯下身,把碎瓷片捡在手中,慢慢地收拾起来。这种活其实用不着他来做,但他怕他不做些什么,就要说些什么。与其说错话,他还不如多做事。 他大哥有时候看起来会很大度,赵光义这样想着。那周世宗柴荣的小儿子,没有被杀,反而被封里个郑王。要知道那些功勋之臣也只是在死后才追封为王,他大哥说大宋以后要无在世异姓之王,但第一个破例的就是那个姓柴的小子。应该是那小子没有丝毫威胁吧?那投降的蜀后主孟昶,也好端端地封了官职,享尽天年之后追封了王爵。南面的那个李煜,前几日让他来汴京开封,却托病不来。这敬酒不吃吃罚酒,估计没多久就要发兵攻打南唐了,早晚也会成为李后主,来开封当个闲人散客。 也就是说,他大哥对于没有威胁的人,都是很宽容的。可是对待有威胁的人呢……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义社十兄弟、赵普……接下来还会是谁? 赵光义手一抖,锋利的碎瓷片划过食指,血滴立现。他把食指攥紧,克制着心中的激荡。 他好像,离他大哥,有些太近了,近到那种会把他大哥猜忌的距离了。虽然他相信他们之间的兄弟之情,但当他抬起头时,看到他大哥摩挲着手中的天钺斧,心中不由生起刺骨的寒意。他怀里的那片锦布自从重新找到之后,就未曾离过身。那上面的字迹已经倒背如流,深刻在他心底。 执此斧之人,猜忌心大起,祸及左右…… “传朕旨意,责御史台调查,若情况属实,严办。”赵匡胤冰冷的声音缓缓传来,“另,参知政事薛居正、吕馀庆升都唐,与宰相同议军政大事。” 赵光义拜服领旨,手指在冰冷的地砖上,伤口刺痛。 他知道,这是他大哥公开表示不信任赵普了,赵普的宰相,最多一两个月就当到头了。 祸及左右……现在左膀右臂已去其一,那他呢…… 公元976年 烛影绰绰,薰香袅袅,赵光义为赵匡胤满上一杯他最爱喝的蒲中酒。这蒲中酒源自蒲州酒,在北周时就名扬天下,至隋唐尚经久不衰。赵匡胤只要饮酒,就必饮此酒。 赵光义见赵匡胤举杯一饮而尽,不由得担心地劝道:“皇兄,你还在病中,喝酒伤身。” 赵匡胤则一摆手道:“无事,只是风寒罢了。难得病中偷闲几日,喊你过来喝喝酒,你可别扫兴。” 赵光义笑了笑,他大哥勤政爱民,自从赵普三年前离任,这朝中的大小事务,都由赵匡胤亲自过问,可想而知会有多辛苦。看他脸色不错,便也不再劝阻,伸手再替他满上一杯。 这一杯赵匡胤倒也并不着急喝了,此时已经是夜深之时,他和赵光义两人盘膝坐在案几两头,两兄弟如此亲近地独处,倒也是近年来极少见的一幕了。赵匡胤嗅着浓郁的酒香,微微一笑道:“你我兄弟二人,倒是多年没有如此亲近了。” 赵光义听他大哥这一句并未自称朕,口气也亲密了许多,便放下了心中一直提起来的戒备,洒然一笑举杯道:“也是,今日不醉不归。” 多少年都没人敢在他面前不羁言笑了,赵匡胤当下也是欢喜非常,两人推杯换盏,一时喝得好不痛快。两兄弟都是在战场里厮杀出来的猛将,等闲醉不得,但赵匡胤自从当了皇帝以后,就很少敞开胸怀喝酒,酒过三巡就有了些醉意。 “想当年和世宗相交一场,朕如今好好照顾着他的儿子,也算是并未负了他的知遇之恩……”酒意上涌,话匣子一打开,赵匡胤便开始絮絮叨叨地回忆着。赵光义继续替他满上酒,闻言却不以为意。他大哥留着柴荣的儿子不杀,那是沽名钓誉,收复人心。一个只有七岁的小孩子控制起来,自然要简单得许多,若那孩子当年是个成年人,恐怕尸骨早就已经烂了。 “义社的那些兄弟们,朕都授了他们节度使,给了他们荣华富贵。多积些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当官为的不就是这些吗?一杯酒啊!只要一杯酒就解决了朕的心头大患。”赵匡胤说起当年的杯酒释兵权,甚为得意。 赵光义微笑着继续倒酒,那些军官们表面上都是感激涕零地谢恩,但心下满意不满意他可就不知道了。 那些人都是战场上千万人中厮杀出来的豪杰人物,而在杯酒释兵权之后,就只能解甲归田了。大好男儿,谁不想在战场上一决雌雄,就算是马革裹尸,也好比现在这样当个无事可做的富家翁。而现在领军出征的都是文官,虽然避免了武将独大,但那些文官都是纸上谈兵,哪里会打仗? “唉,赵普、赵普……朕视为左右手,事无大小,悉咨决焉。可他是怎么回报朕的?当年臣僚要晋见朕,赵普居然要先令供状,确认奏章中不敢抵斥时政,方许登殿。他还在视事阁中设一大瓦壶,中外表疏,若是他不打算采纳的,连上报都无,直接投入瓦壶中焚烧。那年雷有邻的奏章,若不是光义你亲自递上来,恐怕朕至今都被蒙在鼓里!”赵匡胤说着说着便升起了怒意,喝酒如喝水一般痛快。 赵光义依旧是微笑倒酒,他知道他大哥今晚只是想要找个人倾述,他的任务只要倾听,而不是附和。言多必失,这是他他这些年来总结的处世原则。更何况赵普的这件事,若严格算起来,并不是赵普一人之责。贪污受贿一事,在开宝六年,吴越王钱镠为了苟且偷安,还曾派人专门送信给赵普,赠了十瓶瓜子金,被不请自去的他大哥撞见个正着。当时的赵普吓得手足无措,可他大哥却轻松地开起玩笑,反而劝赵普收下那分明是行贿的礼金。 若不是他大哥刻意纵容,赵普又怎么会权倾朝野到如此地步?他大哥还真是好手段,心中猜忌赵普,却不肯坏了自己宽容的名声,所以便施展手段,让赵普自坏名声。到事情无法忍受,赵普自己犯了百官众怒之时,再免了赵普之职。 帝王手段,果然天威莫测。 赵光义知道在赵普失势之后,朝中就属他最碍眼了,但他这些年来小心翼翼,又极能揣摩赵匡胤的圣意,所以至今还无大事。赵匡胤此时已经喝得已有八分醉意,伸手取出腰间从不离身的天钺斧,放在案几之上,笑眯眯地压低声音道:“光义,朕与你说个秘密,是有关于这把玉斧的。” 赵光义心中咯噔一声,觉得怀里揣着的那片锦布像是千万斤,沉甸甸地压在了他的心头。 此时已经是夜半时分,殿内昏暗,赵匡胤并未注意自家二弟僵硬的表情,继续神神秘秘地笑道:“这柄玉斧,只有朕可以拿得住,换了其他人,无不手腕酸软,连一息都坚持不住。” 赵光义闻言连呼吸都忘记了,他忽然想到多年前,那名少年打开锦盒的时候,脸上明显的恶作剧表情。原来,原来这柄天钺斧当真不是谁都能拿起来的。当真是非天命之人所不能执…… “朕当时就觉得此斧有蹊跷,细想下来,也许只有天子才能拿得起这柄象征着天下权柄的玉斧。”赵匡胤也不是庸人,多少也猜到了这柄玉斧的异处。凡是有大运道之人,便是相信所谓的天命。他喝了口酒,忽然叹了口气道,“除了德秀早夭之外,德昭、德林、德芳朕都借各种机会试验过,他们三人均拿不起这天钺斧。唉,难不成朕的太子还未出世?” 赵光义直接听得呆了,德昭、德林、德芳自然就是他大哥的三个儿子,没想到这么多年他大哥都未封太子,原来竞是这么个原因。赵光义的目光难以控制地落在了手边的天钺斧上。他不会忘记,当年他可是很轻易地就拿起了这柄天钺斧,就像他大哥一样。 赵匡胤的目不转睛地看着天钺斧,以为他不信他所说的话,立时笑道:“光义,不信的话,你拿起来试试?”说着,他便把天钺斧拿在手中,斧柄调转递向了他。 赵匡胤的这句话,只是随口一说,可是在赵光义听来,却宛如晴天霹雳。 他拿这柄天钺斧?这是试探?当年他买来这柄天钺斧,肯定会拿在手中把玩,难道他大哥一直耿耿于怀,所以今日才摆下这鸿门宴? 柴荣、义社十兄弟、赵普……现在终于轮到他了吗? 赵光义看着在烛光下,莹白润泽的天钺斧,心中大为激荡。耳边传来赵匡胤的催促声,赵光义心胆俱裂地伸向了那柄天钺斧。 他知道这件事其实很好处理,他只消在拿到天钺斧的那一刹那,做出手腕酸软是动作,便可以打消了他大哥的疑虑。 可是就在冰凉的玉斧落入掌心之时,他的大脑不知道为何一片空白,竟连他大哥的手何时离开都未曾发觉。 等他回过神时,骇然地抬起了头,正好对上了他大哥一脸复杂的神情。 完了,依照他大哥的心思,他肯定活不过今晚。 赵光义也不知道从哪来的念头,下意识地就举起手中的天钺斧,砸向了对面的人。 屏风上一阵烛影晃动,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一片刺目的血迹洒在其上之后,便是死一般的沉寂。 公元2012年 “这么说,被猜忌之心控制的,其实是赵匡义本人,而不是赵匡胤?”医生听完天钺斧的故事,不由得唏嘘不已。 他的身体被扶苏占据,此时依旧是灵魂状态。老板为他找来了一个桐木人偶。梧桐是最轻的木材,传说凤凰栖梧桐,桐木自是最有灵气的。这个桐木人偶做得极其精致,人偶的关节都可以活动,身体是空心的,被嵌入了那枚水苍玉吊坠。传说这样可以为他养魂,这个桐木人偶只有人的巴掌大小,被老板放在衣兜里,倒是极为方便。 “没错,赵匡胤其实还留有金匮之盟,里面的金匮遗诏中,指明了赵匡义来接任帝位。”老板此时正站在一处荒郊野外的林子内,他手中拿着一个错金银藤蔓花纹的锦盒,盒中装着的自然就是那柄引起兄弟阋墙的天钺斧。 “啊?原来那金匮之盟不是赵匡义自己编造出来的啊?”医生还是有点历史知识的,当然这仅限于他念书时课本上提到的。 “赵匡义被猜忌之心控制,在烛影斧声中杀了自己大哥,随后又怕帝位不稳,杀了自己的亲弟弟赵匡美,赵德芳也在之后不久去世,死得不明不白。李煜在赵匡胤在世之时都活得好好的,结果赵匡义继位,李煜也被迫自尽。这才当真是猜忌之心大起,祸及左右……”老板淡淡地陈述着,心情平静。对于他来说,这已是千年前的事情了。当年这柄天钺斧从他的哑舍里流出,后来他又特意取回,这柄天钺斧便一直在哑舍中封印了千年。 “这柄天钺斧是破除十二铜人厌气之一帝王古董吗?可是为什么来这里?这儿并没有碣石吧?”医生也不知道老板现在是带他来到了哪里。他一直躺在老板的衣兜里不能随意动弹,直到一刻钟前才被放出来,搁在了老板的肩头,才能看得到周围的景象。 “压厌气也是要有顺序的,破除乾坤大阵,只能徐徐图之,一个月只能埋下一个古物。正月又称正阳,斧乃一国之权柄,埋在此阵眼之处,应该可以压其厌气。”老板淡淡地解释道。破阵容易,立阵难。当初秦始皇立了七尊碣石也是花费了若干年,所以他一点都不着急。不信这堂堂乾坤大阵,扶苏可以很快地立成。 医生看着老板不知道如何动作,在他的脚边便出现了一个深黑的洞口。老板连着锦盒一起扔进了这个看起来好似无底的黑洞,许久都没有传来应有的响声。 老板松了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挥了挥手便让脚边恢复了原样。 医生默然无语,下意识地觉得他即使问了,也不能理解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也能从老板放松的表情看出来,这天钺斧应该是派上用场了。医生试着动了动桐木偶的手臂,只能勉强举起手腕,他现在被困在这个不能动弹的木偶之中,当真郁闷。 老板像是感觉到了医生的不安,伸手调整了下桐木偶的姿势,让他更安稳地坐在他肩上。 引起兄弟阋墙的天钺斧……在四散飘落的雪花之中,老板淡淡一笑。 没有在这天钺斧埋入地下之前,让扶苏和胡亥那一对兄弟拿起来试试,真是遗憾啊…… 小剧场: 医生:咦?老板啊,宋朝官员们戴的帽子好奇怪啊,那两边长长的是什么? 老板:那个叫长翅帽,就是赵匡胤发明的。宋太祖觉得上朝的时候,大臣们私下聊天对他不尊重,所以便让大臣们戴上这种长翅帽,这样便迫使大臣们站得比较远,无法私聊。 医生:……宋太祖真强悍,一千多年前就开始禁止员工私聊了,被医院禁过QQ的我感同身受啊!!! 老板:…… 第二章哑舍·独玉佛 公元465年。 拓跋弘理了理身上的袍服,他还是喜欢他们鲜卑一族的胡服窄袖衽袍,简单又干练,可是皇后喜欢汉服,今天派人召他晋见的时候,婢女便特意让他穿上这种宽袖濡服。 对了,已经不是皇后,而是皇太后了。 拓跋弘看着面前的佛堂大门,怔怔地停下脚步。 三岁就被封为皇太子的拓跋弘,今年才十二岁。他的父皇拓跋濬却在日前病逝,明日便是他的登基大典了。 虽然年纪还不大,但被称为幼而神武聪睿机悟的拓跋弘知道,身为魏朝的皇帝,是将要承担起多大的责任。 为什么父皇才二十六岁便狠心抛下他不管了,拓跋弘低着头,有些茫然地想着。 魏朝有着立子杀母的习俗,为了防止外戚妻族干政,当年三岁的拓跋弘被立为太子之后,他的母妃便被赐予了一条白绫。拓跋弘至今仍旧记得,母妃那既自豪又眷念不舍却又夹杂着几丝怨恨的目光。 他的母妃只有一个,所以尽管拓跋弘嘴上称冯皇后为母后,但心底却并不承认这个称号。 真是太好了,现在可以管她叫太后了。 拓跋弘自嘲地笑了笑。 “宏儿,汝来了?”佛堂内,传来一声温柔似水的女声。 拓跋弘一凛,又下意识地整了整袍服,才轻轻地推开了佛堂的大门,浓重的檀香味扑鼻而来。 一个无限美好的女子的背影随着佛堂大门的开启,缓缓地映入了他的眼帘。冯绮正直挺挺地跪在佛像面前,穿着一身素白的孝服,宽袖短襟,下穿摇曳的长裙,在长裙的外面还附加着一条紧束在腰间的短裙,把她纤细的腰肢完美地勾勒了出来。她如云的秀发只是简简单单的用一条白头绳绾在了脑后,带着一朵白色的绢花,垂下的一些发梢还带着焦黑烧卷的痕迹。 拓跋弘收回了目光,在昨日父皇按照鲜卑一族的习俗,进行焚烧生前衣服的仪式时,冯绮直冲了过去,打算与父皇同去。亏得从太武帝那一代就服侍皇族的内侍总管尚邪发觉,才把她救了回来,否则就不是烧焦了几缕头发那么简单了。 拓跋弘当时其实并不意外,父皇和冯后之间偕鸳效鸯的浓情蜜意,他这个最接近他们的人,其实是看得最清楚的。但他总是无法把冯绮当成他的母后。 忘不了自己的母妃是一个原因。还有,就是冯绮真的没有大他多少岁。她的祖父便是前朝北燕的最后一位皇帝,被魏朝推翻后,她便作为罪逆之女,在很小的时候便入宫服役,被刚死了母妃的他看中,留在身边当了大宫女。可是这个十一岁就成为了父皇的贵人,十四岁就登上了中宫皇后的宝座的女子,拓跋弘真不知道是应该庆幸她并没有生下父皇的孩子,还是觉得这样手段高超的女子,应该生下个太子,按照魏朝习俗被赐死的好。 隐约在久远的记忆中,在芙蓉花丛中,那个一闪而过的瑰丽面容......拓跋弘恍惚了一瞬间,依稀还以为她还是那个服侍他的天真宫女,而他还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弘儿见过太后。”拓跋弘敛去眼中的复杂情绪,乖顺地拜服在地。 佛堂的大门在他的身后缓缓合上,带走了全部的阳光,整个佛堂内显得有些阴冷起来。 “弘儿,起来吧,汝以后便是这魏朝的皇帝,不用再向任何人下跪了。”年轻的冯绮充满了感叹,夜莺般的声音在空旷的佛堂中飘忽不定。 拓跋弘站起身,向前走了几步,看着跪在蒲团上的冯绮,和她身边一个明显为他准备的空蒲团,挑衅般地反问道:“那佛祖就受得吾一跪?” 冯绮喟叹了一声,轻低螓首,默念了一句告罪,便扬起了头,眼中含笑地看着拓跋弘,纵容地笑道:“佛祖又不是人,自然受得起汝一跪。” 当看到冯绮的容颜时,拓跋弘的呼吸立刻一滞。冯绮的容貌是绝代风华,否则也不可能在只有十一岁的时候便让父皇破例纳入后宫。现在她正是一跪女人生命中最美好的时节,再加上几分丧偶的脆弱,几缕碎发垂落耳畔,一双凤目还带着痛哭后的微红,那张苍白精致的脸容,就连见惯了她的拓跋弘也无法直视,胸中有股陌生的情感像是破了土的嫩芽,无法阻挡地冒了出来。拓跋弘连忙跪在了面前的蒲团下,低头虔诚地向面前的佛龛扣了个首。他父皇信奉佛教,甚至修建了云冈石窟,所以拓跋弘对礼佛并不陌生,只是这间佛堂他从未进来过,但一时仓促之间,他也未有时间打量。 “弘儿,明日汝便会登基为皇,这间佛堂,也会属于汝了。”冯绮淡淡地说道。 拓跋弘听出她话中有话,不解地抬起头,却不经意间扫过佛龛上供奉的佛像,不由得呆住了。 原因无他,因为他分明看到,在袅袅的佛香中,那尊只有一寸高的玉佛居然是破碎的。一道无法修补的裂痕从佛像的颈部裂开,让一尊玉佛身首分离,就算是强制地摆在一起,也透着一股无法形容的怪异。佛像的面容依旧是温和慈善的,但那裂开的痕迹却狰狞无比。 从来没见过有人会供奉一尊裂开的佛像。 拓跋弘惊疑不定地向四周看去,发现在这偌大的佛堂中,竟只是供奉着这一尊破损的玉佛。 “这尊玉佛,玉质出自独山,便被称为独玉佛。独玉乃四大玉之一,产自南阳,在商朝晚期便有开采记录。这尊独玉佛,是有人在多年前送给太武帝的。”冯绮转着手中的紫檀佛珠,微合双目,轻柔地解释道。她的面容秀丽娟美,面带慈悲的表情,更是像极了悲天悯人的观世音菩萨。 “太武帝?”拓跋弘闻言一愣,太武帝便是他父皇的祖父,终于统一了北方,结束了历时一百多年的十六国分裂局面,与南方的刘宋政权并立,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魏朝也从此被南人称之为北魏。太武帝威名远播,其中令南人尤其震惊的事件,却是“太武灭佛”的命令。 在太武帝的统治时期,所有五十岁以下的僧尼必须还俗,佛图形象以及佛经全部被击毁焚烧,许多年老顽固的僧尼甚至被坑杀,整个魏朝上下,禁谈佛字。这样的举措,拓跋弘虽然不赞成,但也知道太武帝的用意。北魏刚刚一统北方,各地流年征战,百废待兴,自然是没有多余钱粮去养着那些不耕作的僧尼。虽然佛法有利于愚民统治,但有些僧侣夸诞大言,超越了王法之上,太武帝杀伐果断,自是不能容忍。 这样的太武帝,居然还有人敢送他独玉佛?应该是颁发灭佛令之前送的吧?拓跋弘有些理解地看着这破损的佛像,心想这肯定就是太武帝摔坏的。 冯绮自然是知道拓跋弘在想什么,轻笑一声道:“这佛像,是太武帝颁发灭佛令之后,有个年轻人送到他手上的。”冯绮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她当年的年岁也并不大,但那一幕却依稀记得很清楚,“那个人对太武帝说,灭佛令下得太过了。会遭到上天的报应的。如果能供奉这尊独玉佛,说不定可以挽救太武帝做下的冤孽。” “这......”拓跋弘无言以对,他自然知道这番话说完之后,会发生什么,“然后这尊独玉佛就被摔裂了吗?” 冯绮轻轻地点了点头,长叹一声道:“那名年轻人当时看着地上身首分离的独玉佛,惋惜地说道,因太武帝身怀无上杀缪之气,所以这冤孽只能报应到他的后人身上。以后魏朝所有的皇位继承人,都无法活得太长久。” 拓跋弘睁大了双目,这也太荒谬了。可是他突然想到他父皇才二十六岁便英年早逝,本来想说些什么的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冯绮捏了捏手中的佛珠,话语中参杂了些许茫然:“那个年轻人当时便被太武帝下了死牢,可是后来却在行刑前无缘无故消失了。太武帝还大发了一顿脾气,因为事情太过于蹊跷,这独玉佛当年被汝爷爷,也就是后来的景穆帝收了起来。” 拓跋弘艰难地深深吸了一口气,本来很甜美的檀木香气,此时闻起来却有些让人难以呼吸。他知道这位景穆皇帝,还是在太子的时候,便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当时只有二十三岁。所以才在他父皇登基之后被追封为景穆皇帝。 “弘儿,哀家今日唤汝前来,并不是为了其他事。”冯绮幽幽地叹了口气,“这冤孽已经如同诅咒般应验了两代,汝即使不信,也需注意着点。”拓跋弘想到父皇登基之后,便立刻废除了太武帝的灭佛令,不顾国库空虚,下令修建云冈石窟,肯定也是为了赎那冤孽的罪。拓跋弘低声称是,但心中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只是巧合罢了。 拓跋弘在告罪退下的时候,听到冯绮忽然吩咐一句道:“弘儿,汝也不小了,明日登基之后,哀家便替汝选几个好人家的女儿吧。” “......多谢太后费心。”拓跋弘压抑着心中突然升起的莫名郁闷,低头应允道。 “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冯绮飘忽不定的声音,伴随着一下一下有节奏的木鱼声,慢慢消散在缓缓闭合的佛堂大门之后。 拓跋弘默立在门外,反复琢磨着这句佛偈,不由得已是痴了。 公元467年。 拓跋弘低头看着襁褓中的新生婴儿,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怀里的分量轻得几乎可以让人忽略,这孩子脆弱得就像是若他大力一些,便可以捏碎一般。 他今年只有十四岁,却有了儿子。 拓跋弘知道在鲜卑一族,像他这么大就有孩子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他父皇也是在十四岁的时候有了他的。拓跋弘看着在床榻上,面容秀丽却不掩疲惫的刘贵人,看得出她脸上的复杂神色。他知道,在大魏朝,后宫的女人都是怀着异常矛盾的心理。既希望受到皇帝的宠爱,又忐忑自己会怀上孩子。若是生得女儿还好,万一生了个龙子,还被皇帝看中,那么久必须依照大魏朝的惯例,立子杀母。 没有人会愿意死去,纵使为的是自己的儿子。拓跋弘又想起自己被立为储位之时,母妃那无法言喻的目光。 看着和某个人有几分相似的刘贵人,拓跋弘在心底默默地道了声抱歉,如果他怀里的这个孩子可以平安地活到两岁,那么他便是他的太子了。不过在这之前,还是不要让他们母子太过于接近的好。他不想让他的儿子和他有一样的痛苦回忆。 吩咐宫女们好好照顾刘贵人,拓跋弘亲自抱着儿子走出内室,正好看到一直在偏殿坐着的冯绮。 父皇已经过世了两年,冯绮还是依照汉族的习俗一直替他守着孝,浑身素白,穿着一件具有银丝绣花领口的交领直袖上襦,腰间束着一条宽宽的丝带,勾勒出纤细的腰肢,下身是一条质料轻柔的丝质长裙,拖曳直地,层层叠叠。她的眉目如画,眉宇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清愁,脂粉未施,却依旧美艳无双。 拓跋弘的脚步停滞了片刻,因为抱着孩子,所以并未像往常一样行礼,只是略略地点了点头道:“见过太后。” 冯绮姿态无比优雅地放下手中的白釉青莲茶盏,目光一下子就落到了拓跋弘怀里的襁褓上,很自然地朝他伸出手去,柔声道:“来,给哀家看看。” 拓跋弘上前几步,便嗅到了她身上传来的檀香味道,不由得微怔。他知道她一直是在那个佛堂为父皇吃斋念佛,却没想到连她的身上都沾染上了那么浓重的檀香味。 冯绮自顾自地接过襁褓,小婴儿可能觉得她身上的檀香味道有些刺鼻,不安地挥动着小胳膊,咿咿呀呀地哭闹起来。 拓跋弘连忙把儿子重新接了过来,又后退了几步,果然小婴儿像是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立刻安静了下来。 冯绮绝美的双目中闪过一丝落寞,随后勾起唇角轻笑道:“看来这孩子和哀家无缘,罢了。”佛堂寂寞,越是吃斋念佛,往日琴瑟和鸣的回忆便越清晰,冯绮本想把这个孩子养在身边,但现在这样的情况,怕是不能如愿了。 拓跋弘微皱眉头,忍不住劝说道:“太后,汝也要当心身体。”他今年才十四岁,纵然天资聪颖,但掌控这一国的权柄,委实也是太过勉强了些。两年前他刚登基时,朝政大权操纵在车骑大将军乙浑的手中。那乙浑心怀不轨,经常扭曲他的诏命来诛杀异己。在仅仅四十多天内,他从车骑大将军升太尉、录尚书事,最后官居丞相,位居储王之上,一手遮天,完全不把他这个年幼的皇帝看在眼里。 他不甘心受制于人,却不得不承认自己斗不过乙浑。最后还是一直在佛堂念经的冯绮亲自出手,不动声色地注视着乙浑的放纵,出其不意地密定大计,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谋反罪诛杀乙浑,随后宣布临朝听政。虽然她下了朝便休息在那空旷的佛堂内,这大魏朝的每一项政令,却都是由她发号出来的。 拓跋弘在心下苦笑,他虽然是她一手教导的,但无论是心计还是胸怀,都无法与她相比。 冯绮像是看穿了他心中所想,转了转手中的紫檀木佛珠,柔声细语道:“弘儿,汝放心,只要汝有能力,这大魏朝还是会属于汝的。”冯绮温柔地看着已经长成了一名俊秀少年的拓跋弘,恍惚间微微出神,当年她遇到拓跋濬时,后者也是差不多的年纪,拓跋弘又极其神似他的父皇,朝思暮想的人就像是完好无损地站在了她的面前,冯绮一时间不由得痴了。 拓跋弘接触到她的目光,心下一跳,随即又怅然一叹。他知道她在透过他,怀念着他的父皇。他刚想说些什么,却又见她的目光恢复了清明,不着痕迹地别开了脸。 每一次都这样,先靠近的人是她,而每一次先离开的,也是她。 拓跋弘的手臂不由得微微用力,襁褓里的婴儿像是有些难受,不安地扭动起来。拓跋弘一惊,立刻放松力道。 “弘儿,有没有给这个孩子起名字?”冯绮若无其事地拿起微凉的茶盏,喝了一口温茶。 “举其宏纲,就叫拓跋宏吧。”拓跋弘淡淡地说道。 “拓跋......宏?”冯绮微微蹙起秀眉,觉得父子二人同用一个音节的名字,有些不妥。但既然拓跋弘如此说,她也总不能让他连为儿子取名字的自由都没有,只好轻点螓首道:“好名字,若此子能活过两岁,哀家便亲自教导他吧。” 拓跋弘看着冯绮盈盈起身,知道她话中的意思,就是她将在两年后把朝政大权归还于他。 一时之间,竟是不知是欣喜多一些还是失望多一些。 “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舔之,则有割舌之患......”冯绮幽幽的声音伴着熟悉的檀香味划过他的耳际,直到曼妙的身影自廊道拐角处隐去。 拓跋弘抱着襁褓中的儿子,犹自出神。 公元470年。 “皇上醒了!皇上醒了!” 拓跋弘艰难地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听到床边有内侍的惊呼声接连起伏地响起。感觉到自己的嗓子眼干渴无比,拓跋弘判断出来自己因为疮病感染,恐怕是昏迷有一段时间了。 “皇上,您刚醒,莫急。”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床边传来,一边说一边扶着拓跋弘从床上做了起来,熟练地在他的背后垫上了靠垫。 拓跋弘一抬头,发现竟是内侍总管尚邪,不由得微笑道:“尚公公,朕无恙,您也快去歇息吧。”尚邪自从太武帝那一代便在大魏朝皇宫当差,自己自小便多受他照顾,在心里也当他是个长辈,见他现在因为守夜而显得憔悴不堪,不禁颇为担忧。 尚邪把拓跋弘的被子盖好,又指了指他身边道:“老身不累,倒是太子殿下,一直守着陛下不肯入睡,刚刚才熬不住在您旁边歇下了。” 拓跋弘此时才看到自己的龙床上还躺着一个小小的人儿,粉嫩嫩的脸蛋上挂满了忧愁,就算是在睡梦中也不得安稳,一双小手正死死地拽住拓跋弘的衣服。拓跋弘因为怕自己的悲剧在儿子身上重演,所以在拓跋宏刚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从刘贵人身边带走。再加上拓跋宏小时候根本受不住冯绮身上的檀香味,所以这小子就是拓跋弘带在身边亲自教导大的。而在去年拓跋宏两岁生日时,被立为太子,他的生母刘贵人被赐死,而冯绮也遵守了诺言,把拓跋宏接过去教养,而且放手了朝政。 “皇上,小太子一直亲自照顾您,连您身上的脓疮都是殿下亲自洗出来的。”尚邪递过一碗刚熬好的汤药,怕吵醒了好不容易睡下去的拓跋宏,特意压低了声音。 拓跋弘的心中一阵暖意,接过药汤一饮而尽,竟都不觉得这难喝的药汤有多苦。他递还空碗,对尚邪摆了摆手道:“尚公公,你们先退下吧,我还要休息一会儿。”他知道若他不睡,这尚邪是绝对不会下去的。 他知道若他不睡,这尚邪是绝对不会下去的。 拓跋弘重新躺下,看到那个全心全意地躺在自己身侧的小身体,忍不住伸手将他环在自己的怀里。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拓跋弘发现自己的身体情况已经好多了。待他睁开双目,就看到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发现他醒来之后,那清澈的眼瞳中分明透出了巨大的喜意。 “父皇!”拓跋宏的小嘴角飞扬起来,尚公公果然没骗他,父皇确实没事了! 拓跋弘心情极其不错地揉了揉拓跋宏披散的头发,软软的,手感极好。“宏儿,这些天都在父皇这里,太后那边有没有好好请假?” 拓跋宏听到父皇提到冯绮,不禁小脸一冷,用小鼻孔轻哼一声道:“她现在可没时间理孤呢!” 抚着拓跋宏头顶的手顿了顿,拓跋弘很少见自己儿子用这种语气说话,不禁皱眉道:“汝怎么这样说太后?可知尊卑否?” 拓跋宏像是被刺激到了,一对大眼睛立刻瞪得溜圆,脆声怒道:“孤不知尊卑?那她可知尊卑?在后宫与男人厮混,可是一国太后的尊卑?” 这句话就像是当空的一道雷劈到了拓跋弘的身上。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只听着自己恍恍惚惚地问道:“这句话可是谁教汝说的?”是了,许多人见不得他和冯绮两人和平相处,经常在他们的耳边嚼舌根,以期在斗争的缝隙中索取一些好处。宏儿这么小,他能懂得什么? “什么谁教孤的?是孤亲眼看到的!那男人是南部尚书李敷的弟弟李奕,孤之前在宫廷夜宴中曾见过,只是不知他和太后居然是那样的关系!”拓跋宏虽然只有三岁,但自小在宫中长大,应该懂的都懂得,不应该动的也都懂得。况且这件事在太后所居的宫殿中并不是什么秘密,他们鲜卑一族并不把礼义廉耻看得太重,纵使是崇尚汉儒的冯绮,也只是穿穿汉人的服饰,口中念念佛经罢了。行事举止上,可完全没有半点汉家女子的矜持。只是这宫中服侍的人,不知道为何都极有默契地将这件事一直瞒着父皇。 拓跋宏告状完,正扬着小脸愤愤不平中,却见刚刚大病初愈的父皇默默地起身,招来内侍洗簌穿衣。那张俊逸的脸庞上面无表情,浑身散发着令人恐惧的肃杀之气。拓跋宏隐约知道了为何没有人敢在父皇面前说冯绮的秘密,因为没有人敢承受天子之怒。但拓跋宏却有些不太懂,父皇现在这样,可并不仅仅是因为冯绮淫乱后宫。 看着拓跋弘大步离去,拓跋宏愣愣地坐在床上发了一阵呆,随即才惊醒过来,连忙招来内侍快速为他更衣,便踩着鞋子噔噔噔地追了出去。只是当他奔入太后所居的宫殿时,缺看到一滴的鲜血,他的父皇正拿着一柄利剑,卓立在那里,剑尖上犹自往下淌着未干的鲜血。那个李奕正躺在地上,胸口一个血洞,已是了无生息。 拓跋宏白了一张小脸,此时他才发现,那李奕的脸容居然有几分与自家父皇相似,都是一样的年轻英俊,眉目深邃。拓跋宏深深地打了个冷战,下意识地感觉自己好像是发现了一个极其隐秘的秘密,所以并未步入殿中,而是怯生生地站在了殿外的窗户根下。 冯绮此刻正在佛堂诵经,在内侍的通报下快步而来,却在看到已然身死的李奕时。顿了下脚步。她已经不复三年前那个戴孝的素白模样,而是穿着一身宽松飘逸的酡红色绣金衣裙,腰间束着鹅黄色的宽带,宽大的衣袖和裙裾随着她的走动而急速飘动,竟是雍容气派华贵无匹。脸容上也扫了一层淡淡的胭脂,就算是拓跋弘也是从未见过如此美艳的冯绮,一时之间不由得愣住了,随后又想起她是为了谁才精心妆扮,不禁越发愤怒。 此时冯绮已经看清楚了殿内情况,绝美的脸容上划过一丝愤恨,随即又很完美地掩饰了下去。她看着拓跋弘手中依旧滴着血的利刃,淡淡道:“皇上大病初愈,为何不好好休息,反而要来哀家这里?” 拓跋弘握紧了手中的利柄,其实他不应该这样冲动的,他明明可以寻个错处,再徐徐图之,不怕这李奕没有好下场。 他真的只是想来看看这个李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但却在看到这个和他有几分相似的年轻男人时,克制不住心中滔天的怒火。 分明,和父皇最像的,是他不是吗? 分明,在芙蓉花丛中,最先找到哭泣的她的,是他不是吗? 分明,他最先想要依靠的,是他不是吗? 为什么就他不可以? 拓跋弘听到自己的声音冷静地说道:“南部尚书李敷收受贿赂,被人告发,李奕刚刚拒不承认,对朕出言不逊,朕一时怒火攻心,失手了。” 冯绮扬起柳眉,讽刺地冷哼道:“皇上当真万事由心,当那御史台是摆设不成?哀家真不放心把这大魏朝交到陛下手中,看来明日哀家还是要临朝听政的好。” 拓跋弘面色一僵,知道今日之事他做得确实太过了,冯绮一怒之下,竟要收回才放手一年的朝政大权。 冯绮姿态优雅地蹲下身,不顾华美的衣裙在血泊之中沾染脏污,轻柔的用手合上了李奕那死不瞑目的双眼,然后便毫不留恋地起身离去。 “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冯绮沾满血迹的衣裙在殿内留下了一道斑驳的痕迹,随即便在她的轻吟声中慢慢地变得干涸,成为一条丑陋的血迹。 拓跋弘一个踉跄,如同烫了手一般,大病初愈的身体再也拿不住手中的长剑,哐当一声便掉在了地上,在空旷的殿内无尽的回响着。 公元471年。 “汝疯了!”冯绮一掌推开执政殿的大门,朝坐在书桌后面的拓跋弘怒目而视。 拓跋弘手中的毛笔纹丝未颤,继续行云流水地写完这句誊写的佛经,这才放下笔抬起头来,微笑地看着不请自来的冯绮。他发现佛祖真是个很好的归宿,自从去年他放心情不去再管俗事全心礼佛之后,他的心平静多了。就算是再看到她,他的心湖也无法激荡起一丝涟漪,纯粹用欣赏的目光来看待面前的这位女子。 冯绮因为他的目光一怔,她早已经习惯了面前的这位年轻男子用或倾慕或炽热的目光看着她,却从未想到他会如此平和冷静地注视着她。冯绮此时才意识到,拓跋弘年已经八岁了,还有两年便可以按照汉人的习惯及冠,但现今坐在那里的男子,已经是一位丰神俊朗的帝王,就像许多年前,一直伴在她身边的拓跋濬一般。 冯绮拢了拢因为疾步而来飘落下来的几缕碎发。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冷静下来。她深吸了一口气,却无法掩饰心中滔天的怒意:“皇上,汝今年才十八岁,为何居然想要禅位?” 拓跋弘摩挲着刚刚干透的佛经,微笑道:“朝政由汝打理,朕放心。” 冯绮一口气滞在胸中。他这是在抱怨她没有放权给他吗?可是擅自杀了她男宠的是他好不好?她难道还不许出出气?她想把这些话问出口,可是接触到拓跋弘平静如水的目光,便知道自己若是问出口,对方也肯定不会回答。冯绮咬紧牙根,声音就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一般,一字一顿地说道:“汝就放心把皇位传给拓跋宏?他今年才四岁!” 拓跋弘依旧浅浅笑着道:“不是还有汝吗?”他垂下眼帘,掩去眼中的神色。四岁和十八岁有区别吗?他宁愿当个闲散的太上皇,搬离这囚禁他前半生的皇宫,外面天高云阔。他又何必纠结于本就不属于他的东西呢? 皇位从来都不属于他。 权势从来都不属于他。 她……也从来都不属于他。 冯绮捏紧了手中的紫搜木佛珠,冷声道:“哀家最后问汝一次,汝是铁了心的要禅位?” “是。”拓跋弘重新抬起头,笑得风轻云淡。 冯绮凤目中寒芒一闪,冷哼道:“那汝以后可莫要后悔。”说罢转身拂袖而去。 拓拨弘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半晌,随后自嘲地笑了笑,继续拿起笔誊写佛经。 八月,这日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在禅位大典上,拓跋弘亲手牵着才刚刚四岁的拓跋宏走上大殿,然后把他抱上龙椅。拓跋弘知道自己肯定不是历史上最年轻的皇帝,但肯定是最年轻的太上皇。 冯绮站在一侧.穿着一身绛紫色的凤纹衣袍,冷眼旁观,一张薄唇抿得死紧。 拓跋弘并未分神注意她,而是站在龙椅旁,摸着儿子的头顶,温柔地低声向拓跋宏问道:宏儿,怎么哭了?” 拓跋宏早就已经泪流满面,拽着拓跋弘的衣角抽泣道:“父皇不要孤了……” “怎么会不要宏儿呢?只是父皇累了,宏儿一定能理解父皇的对不对?”拓跋弘黯下笑容,他知道自己此举是多么的不负责任,但他横竖在宫中也就是个摆设,又何必自取其辱?他对权势也不是没有过需求,只是已经试过了,并没有冯绮做得好。朝中的那些势力纠葛,性格太过于简单的他,根本就无法弄得明白。这几年他们之间的冲突虽然都不大,但长此以往,必会形成无法挽回的惨事。冯绮需要的只是一个傀儡,那么还年幼的拓跋宏想必会更加符合她的心意。 “父皇……”拓跋宏依旧哭着不肯放手,他其他的不懂,却也明白,从今天往后,他父皇就要搬出宫去住了。他从小便是父皇一手带大,就算在两岁之后交由冯绮教导,可是后者却并不会让他留宿,他晚上也是回到父皇身边。可若是父皇出了官。那他可怎么办? 拓跋弘用袖子一点点地擦干净拓跋宏小脸上的泪水,又一点点地扳开他拽着他衣角的小手指,硬着心肠,慢慢地在龙椅旁单膝跪了下去。从他这个角度,可以看得到另一边的冯绮冒着火的凤目。 是了,在几年前,她曾经教导过他,除了佛祖,可以不用再跪任何人。 可是这次不一样,他已经不是皇帝了,跪拜自己选出来的君王,又有什么不对呢? 拓跋弘执起拓跋宏的龙袍衣角,缓缓地低下头去,虔诚地在唇角轻吻了一下。 “参见吾皇。” 他把这个国家交给他了,虽然不是现在,但他相信,大魏朝会在拓跋宏的手中国运昌盛的。 “参见吾皇!!!”殿下的群臣也纷纷拜服在地,参拜声展天而响,在整座大殿之上,只有冯绮一个人盈盈立在当场,神色莫名地青着这一切。 她的衣袖中,揣着一张内侍从拓跋弘书房内拿过来的纸,上面反反经复写着的只有一句话。 “人从爱欲生忧,从忧生怖,若离于爱,何优何怖?” 若离于爱,何优何怖?! 冯绮揉碎了袖中的纸,绝美的脸容上闪过一丝愤恨。 他一定会后悔的…… 公元472年。 拓跋弘负着手在庭院中赏着落雪下的红梅,悠然自得。 自打从皇宫中搬出,拓跋弘整个人就处在一种完全放松的状态中,头一次觉得自己的命运是在自己的手中掌控着。他闭门谢客,完全脱离了朝廷,平日里只是抄抄佛经,赏赏院景,小日子过得轻松自在。虽然他才十九岁,按理说过不惯这种闲云孤鹤的日子,但这种生活他却喜欢至极。 “太上皇,宫里的尚公公来不说有要事求见。”下人在院门口禀报道。虽然太上皇说了谁都不见,但他们都是跟在太上皇身边的老人不知道尚邪公公是不可以怠慢的。 拓跋弘一愣,下一刻便转身朝前厅走去,他知道如果是普通事,尚邪定不会前来打扰他。他在回廊中越走越快,心中不好的预感渐渐扩大。 “太上皇!”在前厅不安地来回踱步的尚邪一见到拓跋弘,便抢到近前,焦急地说道:“太上皇,皇上被太皇太后叫去教导,不知道皇上哪里惹了太皇太后不高兴,被关在柴房里已经两天三夜了!据说,太皇太后根本就没有给皇上送过吃食!” 拓跋弘闻言整个人都懵住了,他从没想过冯绮居然会如此苛待拓跋宏,那孩子今年才五岁,现在正是天寒地冻的时节,别说两天三夜,就算是关在柴房里半个时辰也挨不住,更何况还未进过吃食…… 拓跋弘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瞬间逆转,也顾不得自己身上穿着的是常服,头发也只是简单地束在耳后,连马车都未来得及准备,叫人牵来匹马便朝宫中疾驰而去。 尚邪颤巍巍拄着拐杖,心中却忐忑不安地看着雪地之上的马蹄印迹,长长地叹了口气。 拓跋宏窝在黑矮的柴房中,嫌弃地看了下手中的肉饼,但还是忍不住吃了一口。 其实那个冯绮并没有对他怎么样,但拓跋宏却一点都不喜欢她,各种和她对着干。这不,被发配到柴房里反省反省,但这倒也是个好机会。 拓跋宏鼓着小脸,努力地咽下肉饼,心想着借此找父皇来看看他。自从过年的国宴之后,他都已经一个月没有见过父皇了呢!而且父皇那么虔诚地礼佛,他真的怕父皇一个想不开就出家为僧了。更何况他也没有说错嘛,冯太后是没有给他送过吃食,却并未阻拦他的内侍给他送啊。他在太后这边呆了两天三夜,尚公公不知道具体情况,不怨他往夸大了想象嘛! 听到外面通风报信的内侍学了一声猫叫,拓跋宏飞快地把手中未吃完的肉饼塞到了角落里的一堆干柴后面,再用手使劲拍了拍脸颊,然后在地上抱着膝盖缩成一团。 拓跋弘推开柴房的门时,就看到自家儿子正可怜兮兮地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无助地蜷缩着,可能因为发烧而小脸通红,小身体时不时还因为寒冷而颇抖着。拓跋弘心中大恸,几步抢上前就把拓跋宏抱在怀中,带着他立刻离开这里,回到寝宫宣太医诊治。 “父皇……您终于来看孤了……”拓跋宏睁开大眼睛,依恋地看着许久未见的父皇。 “是的,父皇来了。”拓跋弘听到他嘶哑的声音,更加心痛,抱着他的双臂越发用力。 拓跋宏在自家父皇怀里蹭了蹭,凉凉的,这才惊觉拓跋弘身上也未穿裘袄,定是一得知他的消息,便立刻赶来了。拓跋宏又是心疼又是满足,扬起小脸哀求道:“父皇……看来孤不适合做皇帝,这大魏朝的皇帝,还给父皇来做好不好?” 没错,这是小皇帝这些时日以来的愿望,他讨厌这座冷冰冰的宫殿,讨厌空荡荡的龙床,更讨厌天天见到的是那个女人。他希望能回到过去那样,每日就算必须去冯绮那里接受教导,但日日还是可以有父皇陪伴的。 拓跋弘步人温暖的寝殿内,把拓跋宏轻柔地放在了床上,他用手拭去他睑上的炭灰,压抑着愤怒的心情柔声道:“宏儿,汝当这做皇帝是过家家否?汝已是这大魏朝的皇帝,不可更改了。” 拓跋宏失望地嘟起小嘴。 拓跋弘用手温暖着他冰凉的小手,眼中闪过一丝锋芒,坚定地说道:“不过,这一次吾会做汝的刀刃。佛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为了吾子,吾放下佛祖,重执屠刀又如何?” 拓跋宏张口结舌,这……和他预想中的,怎么完全不一样啊? 公元476年。 拓跋弘利落地在宫门口飞身下马,把疆绳交给侍卫,随即拿下头盔,大步朝宫内走去。他本是太上皇的身份,所以在宫中并不用卸下佩剑,更不用等候传召才能进入。 拓跋弘看着久违的宫禁,心中难免涌上归家的眷恋。虽然他在十八岁之前,一直视此处为牢笼。可是这五年中的四处带兵征战,让他对于这里充满了怀念。看着一个个依次在他走过的路上拜服下去的内侍宫女,他们脸上那发自内心的崇敬和畏惧,拓跋弘欣慰地勾起唇角。 五年前发觉退让并不能让自己获得真正的自由后,拓跋弘便决定为自己儿子撑起一片天空。既然他不能在朝堂中与冯绮一争高下,那么他便把目标转向军队。 身为鲜卑一族的皇帝,拓跋弘虽然生长自深宫妇人之手,可是弓箭兵法却从未懈怠过。他那时才彻底明白,若是不想让人看轻自己,就必须拥有强大的实力。正好他已经禅位给拓跋宏,否则若是身为皇帝的他,是肯定不能带兵御驾亲征的。这五年之间,他对外南征北战开拓疆土,对内也因为自己势力的增大,可以借机在国内视察整顿吏治提拔贤能。长此以往励精图治,内外并举,定会为拓跋宏创造一个清明安定的天下。他今年才二十三岁,未来还有很长。 拓跋弘越想越觉得雄心万丈,他并不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只是想保护自己唯一在意的人。等拓跋宏长大之后,便可以渐渐把国事交给他。 拓跋弘想到自家儿子今年已经九岁了,这次出征足有一年多未见过他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吃东西,个子有没有长高。拓跋弘脚步越走越快,但就要在他踏出廊道之前,一个内侍从旁抢出,拜服在他的身前,恭敬地说道:“太上皇,太皇太后有请。” 拓跋弘微眯了一下双目,只迟疑了片刻,便点头道:“带路。” 跟着内侍在弯弯曲曲的廊道中穿梭,拓跋弘一时也不知道被带到了哪里。这五年中他甚少回来,宫中也修葺一新,此时正值盛夏时节,百花争艳,拓跋弘看着美景心神放松。内侍一直走到一处芙蓉花园的凉亭前才停了下来。 拓跋弘看着凉亭中温酒赏花的曼妙背影,不禁心中狠狠一跳。 这个女人,纵使他已经站到了她的对立面上,虽然他早就掐断了对她的妄想,但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终是不能欺骗自己的心。 自己在外征战,其实也是想要避开她吧。 拓跋弘无声地叹了口气,踏上通往凉亭的台阶,一步一步地向上走去。 听着盔甲的清脆摩擦声,冯绮转过了头去,就看到一名年轻俊逸的男子手拿头盔,身着银胄,英挺无匹,眉宇间盈满了在战场上历练的威风凛凛纵横之气,在阳光下踏步而来。那身上的盔甲反射着阳光,竟有些刺目得让人不能直视,威武得几乎像是天将下凡。 冯绮不由得眯了眯凤目,本来下定的决心狠狠地动摇了一下,随即又强压了下来。 拓跋弘此时也抬起头来,看着在芙蓉花丛中那一神湖蓝色衣裙人比花娇的冯绮,岁月并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他依旧美艳无双。拓跋弘不禁心神恍惚,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多年前和她初遇的那一幕。当时她也是穿着一身湖蓝色的宫女裙,躲在芙蓉花丛中低低哭泣…… 现在其实也是一样的。 她的嘴唇明明是在上扬着,可是表情却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拓跋弘清楚地看得出来,在她的脸上,覆着一层面具,遮住了她的温柔,换成了算计与冷漠。 他知道,只要他想,只要他伸出手,就可以把她脸上的那张面具掀开,重新看到以前的那个她。他也知道,只要她想,只要她一抬手,就可以摘掉那个冠冕堂皇的面具。 可是,他们谁都没有动。 只是在视线交汇的刹那之后,便不约而同地避开了对方的目光。 她依旧戴着那张面具,而他依旧握紧了自己的双拳。 冯绮知道自己戴着的面具很容易就能拿下来,可是她也知道,如果面具戴得太久了,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如何摘下来了。连面具底下的她,也逐渐变成了面具的模样,早已经寻不回过去的她了。 她听到自己漾开微笑地说道:“弘儿,你回来了,陪我喝杯酒可好?” 冯绮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俊朗的男人不会拒绝,他疯狂地迷恋着她,就算是现在也一样。 鲜卑一族不比汉人,父子兄弟共妻也是不足为奇的。当年只要她略微一松口,便可以通过爱情来轻易掌控这个年轻的帝王。 但她却不想用这种手段来对付他,她想要一个可以接替拓跋濬的完美帝王。她给他安排妃子,看着他的儿子出生,希望可以看到一个强大的帝王诞生,把拓跋濬留下的帝国带往昌盛。 可是她却失望了,他居然去礼佛?去禅位?甚至去带兵打仗? 这样的帝王,还是不需要的好。 她会接手濬留下的帝国。因为这个帝国,本来就应该是属于她祖父的,现在是属于她的,谁都不会给。 冯绮看着拓跋弘放下手中的头盔,在她的面前坐下。她挽起云袖,亲自给他斟酒,看着他慢慢地把她特意为他准备的毒酒全部喝了下去,一滴未剩。 看着他忽然睁大了俊目,不敢置信地看着她,唇边不断地溢出了鲜血,冯绮忽然间心如同针刺一般,就像饮了毒酒的人是她一样。 原来,她真的变了。 不愿放弃权势朝政的是她,真正堕人权力漩涡的,也是她。 只因为她的生命里,剩下的仅有权势,所以才不肯放手。 就像佛像破裂之后,真身已破,便再也不是佛像。 就像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慈眉善目的菩萨,在岁月的狰狞中,早已经堕落化为修罗。 冯绮轻馆耳边的碎发,幽幽地叹道:‘佛云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公元476年,北魏献文帝拓跋弘被太皇太后冯绮鸩杀,年仅二十三岁。 翌日,拓跋宏压抑着胸中怒火.在佛堂前等候冯绮的召见。他如同十一年前自己的父皇一般,推开了那间佛堂的大门,看到了那尊身首分离破碎的独玉佛。 公元493年,拓跋宏迁都洛阳,开始修建著名的龙门石窟。 公元499年,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染疾暴病而亡,年仅三十三岁。 佛像的诅咒,依旧在延续…… 公元2012年,洛阳龙门石窟。 “哇哦……真的好壮观啊……”漆黑的夜晚,在巍峨的宾阳中洞佛像下,站着一个身穿黑色绣赤色龙纹衬衫的年轻男子。但这句话却并不是他说出来的。 老板的肩上攀着一个兔子布偶,正是医生。他觉得桐木偶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想到以前看过的某个动画片里的义骸设定,觉得自己这样的状况.反而是轻柔的布偶更容易控制,便让老板寻来了个布偶试试。虽然这软绵绵的可爱造型让他有些吐槽无力,可是毕竟这样可以自己控制布偶的手脚动作,比起不能动弹的桐木偶来说,医生已经很满意了。 不过若是更威猛一点的狮子或者老虎造型就更好了,医生有点受不了地动了动长得过分的兔子耳朵。不过他很快就被老板刚刚讲述的故事转移了注意力,“老板,你手中的这个玉佛就是那尊独玉佛吧?真的有诅咒这么诡异?” 老板手中的锦盒中,一尊玉佛静静地躺在其间,头颈部位有金环镶嵌,很完美地掩盖住了原本那道狰狞的裂痕,看上去倒像是佛像带着金环装饰一样。老板淡淡地垂目道:“没错,自太武帝后,每一位北魏的皇帝,都基本没有活过壮年。孝文帝拓跋宏活的时间就算是最长的了,只是因为他勤政爱民,又修建了龙门石窟。其实他修建龙门石窟也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他的父皇祈福。所以拓跋宏死后,溢号为孝。” “这尊独玉佛上沾染着帝王的诅咒,所以应该可以厌压住此地的乾坤天子气。”老板轻轻地叹了口气,他当年把这尊独玉佛晋献给北魏太武帝,可并不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只是玉乃祥物,但碎玉却是邪物,破碎的玉佛更是堕落不堪,所有在表面粉饰太平的仁慈,全部都掩饰不住内里的黑暗。 医生看着老板如同对待天钺斧那般在宾阳中洞之中埋进了这尊独玉佛,不由得喃喃问道:“天钺斧代表着帝王的猜忌,那这尊独玉佛又代表着什么呢?” 老板沉默了许久,才淡淡叹道:“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就算是帝王,也是凡尘中人,无法摆脱这人间七苦……” 第三章哑舍·龙纹铎 如同往日一样,头顶小篆体的招牌和面前古香古色的雕花大门依旧带着几分历史的沉重感。 陆子冈站在哑舍的门前,有些怅然。 距离上一下来到这个神秘的古董店,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他的记忆中陆续出现了一些不属于她的片段。纵使是无神论者的陆子冈,也不得不怀疑自己可能当真就是那明代的陆子冈转世了。 否则他怎么会那么巧与之同姓同名?怎么会得到铻刀?又怎么会平白多了琢玉的技巧? 陆子冈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自从铻刀沾染了胡亥的鲜血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整个人都不对劲起来,时不时就会莫名其妙地心惊肉跳。 老板在给他铻刀的时候,曾经特意叮嘱他不能让铻到沾染上鲜血。可是,再上一世的记忆中,神威厨师的夏泽兰所使用的锟刀,肯定免不了染上血迹…… 陆子冈想着,他平白无故地被老板一个电话,便大老远地坐飞机赶来,也多少是想询问这件事。 陆子冈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推开那扇雕花大门,扑鼻而来的是一股亲人心扉的沉香味道,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店内的摆设和他上次来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只是心里作业,陆子冈想起上次在哑舍的奇遇,让他看这里任何一个古董都觉得忐忑不安。 “来了?”老板淡淡的声音在店内响起,陆子冈循声看去,只见老板从内间的玉屏风后走了出来,肩上居然还趴着一个可爱的兔子绒布玩偶,长长的兔子耳朵耷拉在老板向前,这个画面怎么看怎么不和谐。 陆子冈瞪大了双眼没看见老板若无其事地从他面前走过,然后熟练地烧水沏茶。等到茶香盖过了沉香的味道时,陆子冈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轻咳一声道:“老板,正好我也有一事想要问你。” 从兜里小心翼翼地拿出那把随身携带铻刀,陆子冈犹豫了片刻才道:“上一次因为不小心,这把铻刀粘上了血……”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就像是等待老师责骂的孩子一样。 这也不能怪陆子冈有如此态度,因为在他平白无故出现的前世记忆中,老板是作为师长一般的存在,否则他也不可能只是因为对方一个语焉不详的电话,就马上从北京飞了过来。 “是你的血吗?”老板并未接过铻刀,而是把手中的青绿釉描金茶杯递了过去。 “不是……”陆子冈忙放下铻刀,双手接了,轻抿了一口清香的茶水,才道,“是那个胡亥胡少爷的血,在他用亡灵书招魂的时候沾上的。”陆子冈没有再说下去,因为他看到老板的眉头因为他说的话语清晰可见地截亚蹙了起来。 难道是真的犯了禁忌?陆子冈胆战心惊了起来,他发现自己捧着青绿釉描金茶杯的手正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连忙把这珍贵的茶杯放在了柜台上。 老板皱起的眉头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随即他便心平气和地说道:“这事也不怨你,无妨。”想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他就算再阻止也没有用。 真没事?陆子冈还想追问,但他直觉自己就算再问下去,老板也不会轻易开口。他收好铻刀,重新拿起茶杯喝了口茶,这才静下心来,感受到了唇齿间弥漫的茶香,感慨了几句才道;“老板,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啊?”陆子冈边说,边把视线落在了老板肩上的兔子玩偶上,对这个诡异的画面还是各种的不适应。 老板从柜台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锦盒,只有掌心大小,打开之后,里面呈现出一个手指头大小的铜片,一端笔直,另一端有着环形的接口,铜片上还带着点点铜绿,显得出年代的久远。 陆子冈眉头一挑,立刻凑过去仔细观看。他对古物侵染已久,一看便知道这是什么:“这是铜舌片?不知道是哪个铃上的配件?” “这是一个龙纹铎上的铜舌片。”老板停顿了片刻,随即便详细地解释道:“铎是一种古代的乐器,就是一种稍微大一点的铃,形如铙钲,但有舌,是古代宣布政教法令用的,亦为古代乐器,盛行于中国春秋至汉代。摇击发声,根据铎舌的质地不同而分为金铎和木铎两种,铜舌者为金铎,木舌者为木铎。” 陆子冈奇怪地抬起头,这些基本的知识他又不是不知道,老板怎么会看到老板肩上的那个兔子玩偶的耳朵动了一下呢?陆子冈定了定神,才道:“老板,这个铜舌片可有什么来历?配着这个铜舌片的龙纹铎呢?” “那个龙纹铎,现在应该实在国家博物馆的12号馆藏室里。”老板说得极为笃定,就像亲眼所见一般、他又拿出一张纸递了过去,“我愿拿这上面的三个古物来换它。” 陆子冈结果这张纸,手一触及便心头一跳,纸质洁白稠密纹理纯净,又含有暗花云纹,可谓宣纸中的上品。他来不及琢磨这宣纸有何来历,就被上面用汉隶书写者的三个古物名头给震得当场失神。 老板也预计到了他的反应,平静地边喝茶边等着他回神,时不时还伸手去摸一摸肩上的兔子玩偶。 纵使是知道哑舍中藏着无数珍宝的陆子冈,乍然见到这三个古董的名头,也难掩失态。他苦笑着说道:“老板,你这样会让我很难办的,我只是个实习研究员而已,做不了主。” “那就去找能做主的人商量。”老板吹了吹手中的热茶,淡淡地说道,“以物易物,这是合理的。那龙纹铎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古董,属于国家可以交易的级别。而且我可以把其中一件物事先交予你,作为定金。但我要求是月底之前必须要把龙纹铎拿给我,否则交易作废。” 陆子冈也知趣地没有问那个龙纹铎到底是什么来历。毕竟老板没有那个义务去解释,况且这宣纸上的三件古董,随便哪一个陆子冈都觉得可以比的上那龙纹铎了。 他喝着茶思量了许久,才点头道:“我尽力。但是,老板,这个铜舌片最好也让我一起拿走,毕竟把那个龙纹铎还原之后,才有可能让上面的那些专家们最后鉴定得出结论。” 老板无所谓地点了点头,从柜台里拿出了一个锦盒,连同之前装着铜舌片的小锦盒一起递给了陆子冈,最后叮嘱了一句道:“记得,还原龙纹铎倒无所谓,但是,千万不要摇晃龙纹铎让它发出声音。” 陆子冈惊奇地挑挑眉,却也没太往心里去,检查完到手的古董之后,心急火燎地走了。 几乎是陆子冈刚刚离开的那一瞬间,老板肩头的兔子玩偶便坐直了身体,两只长长的耳朵摇晃了起来:“老板啊,那个铎是什么东西?又是哪个帝王的古董啊?” 老板拿起陆子冈用过的那个青绿釉描金茶杯,细细地用水洗干净,然后放回原处,这才道:“青铜器在青铜时代,是只有最尊贵的人才能使用的。青铜礼器更是被誉为与神沟通的媒介,青铜制造的钟、铙、钲、铎、錞于、勾鑃等等能发出声音的青铜器,便成为上位者专有的工具,用于发布政令、军队行止、宴会娱乐、宗教祭祀等等活动。而铎是专门在宣布政教法令的时候所用的。” 医生知道老板还没讲完,便耐心地听着。他没有身体之后的这些天,过得可谓无比逍遥,不用早起晚睡的熬夜,也不用上班打卡,每天就跟着老板清理、保养各种稀奇古怪的古董,特别长见识。唯一令医生不满的就是他居然不能吃东西了,否则这种休假他不介意再多些时间。 “知道商纣王吗?我要的那枚龙纹铎,就属于他。那枚龙纹铎有着让人听从命令的能力,商纣王每每发布政令的时候,都会摇响那枚龙纹铎。相传那是出自妲己之手。”清洗了双手之后,老板又给茶壶里续了热水。 “哗!怪不得你叮嘱姓陆的那小子不要摇那个龙纹铎呢!这么说来,若他真摇的话,岂不是可以控制别人听他的话了吗?”医生各种羡慕嫉妒恨,这根本就是神器啊! “此等利器……不,此等妖孽,老板你怎么不收在哑舍里啊?” 当他是法海吗?还收妖孽……老板无语地腹诽了一句,喝了一口清茶道:“你当哑舍是能收尽天下之物吗?胡闹。这龙纹铎掀起天下大乱,周武王灭商就是在之前盗得了龙纹铎。周武王曾言此龙纹铎虽是极为好用,但却是引人堕落的魔物,令姜太公施法封印。” “此后这龙纹铎便是一个普通的古物,直到一千多年后,姜太公的封印逐渐剥落,这枚龙纹铎便辗转落到了当时还是皇子的杨广手中。” “杨广?这个我知道,就是那个使计谋篡兄长太子之位,穷兵黩武的隋炀帝!”医生恍然大悟,“我就说那个统一了天下的隋文帝不至于那么昏庸地废了太子,原来是令有原因啊!不过秦朝和隋朝倒是很相似,都是自乱世统一天下,然后两世而殇,接着的汉唐两朝却是难得的盛世。说起来,这隋炀帝和胡亥倒是一样的败家子啊……” 医生难得说出点东西,自然滔滔不绝地吐起槽来许久才发现老板有些心不在焉,便把话题绕了回来道:“老板,那这龙纹铎的铜舌片怎么和龙纹铎分开了?” “哦,杨广滥用龙纹铎,祸及天下百姓。但他身为皇帝一手遮天,我仓促间找不到合适的赝品替代,只好把内里的舌片替换了一下。”老板轻描淡写地解释道。“哇……”医生自行脑补起来,那昏君杨广在发现龙纹铎不好用之后,便被各地的起义军推翻了隋朝政权。不得不说,老板的这一招可要比周武王还要牛叉,把铜舌片和龙纹铎分开,就少了再有被后人利用的危险。但是,这次让陆子冈把龙纹铎重新复原在一起,虽然是为了魇住乾坤大阵,可谁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医生不会忘记,那个正占有他身体的扶苏,打的就是一统天下的主意。 老板像是看透了医生所忧,淡淡叹道:“一切皆命,我们静观其变吧。” 胡亥摘下脸上的黄金鬼面具,踌躇了半晌终于下定决心朝书房走去。 在一旁架子上吃牛肉干的小赤鸟歪着头看了看自己的主人,决定不跟着过去了,继续低头努力。它还是喜欢这样宽敞明亮的房子,自从主人的哥哥来了之后,主人就不再去住阴暗潮湿的墓穴了。嗯,这是个好现象。 胡亥轻敲了记几下书房的门,待到房内的人应允之后才推门而入。 在朝阳的飘窗上,扶苏穿着宽松的家居服,如同前世一般,盘膝而坐。阳光洒在他俊逸的面容上,为他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越发显得贵气逼人。 胡亥怔怔地看着,面前的皇兄虽然面貌已换,但周身的气度犹胜往昔,就算是在一间现代的屋子里,也让胡亥在恍惚间以为回到了两千多年前。 胡亥忍不住向前踏出了一步,却立刻停住了脚步。他低头看着已经被太阳光灼烧焦枯的发尾,沉默地退回了阳光照不到的阴影处。 是了,他已经不是那个可以胡闹可以任性的秦二世,只是一个窃居人世的幽灵。 待扶苏放下手中的书看了过来,胡亥才定了定神,把刚刚通过黄金鬼面具看到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 “能令人听从命令的龙纹铎?”扶苏摸了摸下巴,俊目微眯。他向来不怀疑世上会有着这么不可思议的古物,因为那久远的夏商周时期,一向是被人誉为神话时代,无论有什么物事都不会稀奇。 “此物若是被皇兄所用,定不会继续蒙尘。”胡亥小心翼翼地措辞道。 自从扶苏同意从医生那个破旧的小公寓搬出来和他一起住,胡亥就立刻买了一个很大很豪华的房子。反正这两千多年来,他积攒的古董也不比老板少,只不过他通常都喜欢让那些古董留在他暂居的古墓中,对那些古董也没什么了解,只是挑一两个顺眼的出来卖就够了。 扶苏似笑非笑地看了眼自己的这个皇弟,尽管已经相处了几个月,但仍觉得那银白色的头发和血一般的眼瞳无比刺眼。 不着痕迹地移开目光,扶苏勾唇轻嘲道:“你知道之前用龙纹铎的两个君主都是谁吧,可有什么好下场?” 胡亥心中一凛,老板提到的那两个帝王,一个是商纣王,一个是隋炀帝,均是亡国之君,连谥号都是少见的暴虐,极少有皇帝能当得起这两个谥号的。胡亥讪讪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得垂手而立。他自从小时候起,就在皇兄面前抬不起头来,没想到过了两千多年,也还是如此。扶苏见状摇头轻笑道:“连我们的父皇都能被指责为暴君,其实这两人也并不全是史书上描写的那么昏庸,都是后人千年积毁的结果。”扶苏指了指他身边堆放的几摞史书,他这些天除了正常地去医院上班外,就是坐在这里看史书了。 “帝辛文武双全,他带兵统一了东南一带的东夷族,但付出的代价也很大。东夷族的俘虏太多,无法镇压。再加之他连年用兵,国力摔跤,民怨滔天,周武王又乘虚进攻,大批俘虏顺势倒戈,结果商朝便亡了国。”扶苏总结着这几天看到的史实,在众人的言说中抽丝剥茧,选择了一个最接近的定论。帝辛是商纣王的名字,在殷商王朝,嬴姓家族是大姓贵族,富贵无双,所以关于这些秘辛,扶苏多少也知道一二,并不是如《尚书》所言。 胡亥静静地垂首听着,他知道皇兄并不是特意对他和颜悦色地教导,而是习惯性地探讨问题整理思绪。如果那人和皇兄的志向一致的话,那么现在站在这里的就不会是他了。 “至于杨广……哼!”扶苏轻蔑一笑,“那李世民同样算是杀兄弑弟逼父,但凭什么他就没有千古骂名?” 听着一向温柔的扶苏难得带着几分冷嘲热讽的语气,同样算是杀兄弑弟逼父的胡亥额头上的冷汗刷一下冒了出来。好吧,虽然严格算起来秦始皇的死他没有责任,扶苏的遇害也算是赵高一手运作,但胡亥也知道自己在历史上的名声之坏,可并不是后人涂抹的诬陷。 扶苏像是没有察觉到胡亥的异样,径自漫不经心地拿起手边的史书,准确地翻到一页道:“《隋书》赞杨广南平吴会,北却匈奴,昆弟之中,独着声绩。杨广十三岁就被委任为并州总管,十八岁入朝为雍州牧,二十岁便被奉为将军,带兵南下灭陈朝,统一了江南。随后又悉心笼络人心,化解了许多政治和文化隔阂。之后北上领兵击败突厥,这是自南北朝之后,南北的真正大一统,否则焉能有唐朝盛世。” “杨广登基之后,又开创了科举制度用以选拔官员,这个制度后来沿袭了上千年。其后又改度量衡,颁布大业律法,发展丝绸之路,万国来朝。若看杨广的前半生,可称之为明君。端看他把年号定为大业,便知其鸿鹄之志。” 胡亥越听越觉得脸上如火烧般的热。他也正好是二十岁登基,可是对政事却一窍不通,强行插手了几件政事,结果都弄得很糟糕之后,他索性也就破罐子破摔了。他本身从小就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而杨广却是隋文帝杨坚刻意培养出来的,就是生怕北周将领拥兵自重篡位登基的情况出现。只是隋文帝估计也没曾想过,就算是亲生儿子拥有重兵和威望之后,也不会甘于人下。 “都说杨广迁都洛阳,大兴土木。但京都东迁,乃是有利于控制整个天下,长安地处西域,对中原鞭长莫及,所以洛阳至宋朝也是经济文化的重镇。而京杭大运河,乃是通畅南北交通的壮举,论影响,实不在父皇修建的万里长城之下啊!” 扶苏非常感慨,他口中如此说着,事实上心中却认为,对于民生来说,这京杭大运河其实是比万里长城还要有用处,只是父皇虽然已逝多年,他心中的尊敬却分毫未变。隋炀帝修建京杭大运河和修建万里长城一样劳民伤财,这等利国利民的大工程,谁修建都不好,可是后世却都是一边骂却一边继续修缮,由此可见一斑。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五千多里的京杭大运河仅用六年的时间便完成了,隋朝国库损耗巨大,劳民伤财哇,终埋大患。 胡亥听得面红耳赤,却觉得皇兄句句话中有刺,字字意有所指,索性抬起头来,绕回原来的话题道:“皇兄,这龙纹铎是要还是不要?” 扶苏定定地看着胡亥的银发赤瞳,半晌之后才点头道:“要,为何不要?汝去取来吧,记得小心为上。”扶苏的声调又恢复了不徐不疾,波澜不惊。 “是。”胡亥深深地吸了口气,转身离去。 扶苏却再也看不下去手中的史书,双目看向窗外开始吐露出绿色嫩芽的树杈,看看枝头缠绵绽放出来的春色,许久都未曾回过神。 陆子冈小心翼翼地打开右边的锦盒,露出里面古朴的龙纹铎。 关于老板提议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其实并不好弄,在程序上很麻烦。 这枚龙纹铎经过了X光检测、荧光光谱分析及范土的热释光测定等各种鉴定,专家们都给出结论,这枚龙纹铎可能是清初大量青铜器造假狂潮时的仿制品。因为太新了,连铜锈都浮于表面。青铜器本就不如瓷器可以用碳十四来鉴定得准,但这连串的精密仪器鉴定下来,专家们都同意老板以物易物的要求。 这枚龙纹铎是因为历史上本就少有铎的传世,才一直留在馆藏室内的,却一直而未决它的最终归处,因为这枚龙纹铎还够不上国家级文物,放在博物馆的展台里远远不够格。这下倒是解决了一个闲置品。众人虽不解老板为何会用三个价值连城的古董来换这枚龙纹铎,但都纷纷脑补起这枚龙纹铎可能是人家祖传什么的来。 陆子冈并没有把老板给他的铜舌片拿出来,他要来这个铜舌片也是一时兴起,想起之前他曾经在哑舍中拼起来了一枚无字碑,这回该他琢磨琢磨了吧?而且,老板这么看重这枚龙纹铎,现代化仪器越是鉴定不出来,陆子冈就越发好奇。他肯定这枚龙纹铎有着神奇的地方,所以更不敢擅自在大庭广众之下安上那个铜舌片,只好在下班后偷偷地躲进自己的实验室里。 陆子冈带好手套,把巴掌大的龙纹铎拿在手中,翻过来一看,果然看到铎腔内空空如也,最底部有个可以连接的部件。 陆子冈用架子固定好了龙纹铎,又打开左边的小锦盒,拿出铜舌片,轻手轻脚地用工具把铜舌片安上,然后静静地等了几分钟。 什么都没有发生,陆子冈把龙纹铎拿在手中,对着上面精美的龙纹发了一会儿呆,犹豫着自己是不是要摇晃一下试试看。 老板虽然在最后叮嘱他不要摇晃龙纹铎让它发出声音,但是当初还叮嘱过他不许让锟铻刀沾上鲜血呢!他的锟铻刀也早就沾过鲜血了,也没见发生过什么事啊? 陆子冈为人一向小心谨慎,这也是做他这一行所必备的,所以他拿着龙纹铎左思右想,许久都没想出个结论来。 “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摇晃那个龙纹铎。”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从实验室里响起。 陆子冈吓了一跳,差点没把手里的龙纹铎扔在地上。他战战兢兢地把龙纹铎放回到软布之上,这才抬起头看向那个第二次不请自来的客人。 那位胡少爷依旧穿着那身白色风帽大衣,俊俏的脸容还是那么苍白,银色的长发柔顺服帖地系在脑后,一双赤瞳正定定地看着他面前的龙纹铎。 陆子冈想起几个月前那混乱的一晚,在他得知前世记忆之后醒过来,看到是就是胡亥手中那破碎成两半的长命锁。他一瞬间头脑混乱,便下意识地觉得胡亥便是他前世痴恋的夏泽兰转世,少不得心下纠结。 可是在这些日子逐渐冷静下来之后,陆子冈也渐渐地看淡了。前世种种,终如一场大梦,他对老板态度大变,多少是因为老板在这么多年来依旧是那个人,但陆子冈却并不会认为面前的胡亥就是夏泽兰,毕竟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夏泽兰已经死了,变成了前世的他心底的一块烙印,抹不平,也去不掉。他会怀念,会回忆,可他也不是前世的陆子冈了。 定了定神,陆子冈对这位随意进出馆藏禁地的胡少爷没好气地问道:“为什么不能摇晃?”陆子对其还是如往常的态度,虽然知道这位少爷的身上肯定藏着不小的秘密,可是他也没兴趣知道。 胡亥懒得编谎话骗他,更何况他也是大秦公子,甚至当过皇帝,自然不肯因为这点小事就折损自己的坚持,所以只是淡淡地挑眉道:“难道交给你这铜舌片的人没有告诉你,不能摇晃吗?”胡亥说得很笃定,因为他是通过黄金鬼面具看到了一切。 陆子冈这回是彻底死心了,连胡亥都这么说,那么他肯定也是知道点什么。陆子冈见胡亥的视线一直落在了龙纹铎上面,一双赤瞳毫不掩饰地散发出灼热的目光,便下意识地开口道:“你难道是为了这枚龙纹铎而来?不行,这龙纹铎已经有主了。” 胡亥知道他和老板交易的一切情况,虽然并没有看清楚老板究竟给陆子冈三件什么级别的古董,但他也自信自己可以拿出更多的古董来跟他竞争。所以胡亥从怀里掏出一张丝帕一样的东西,朝陆子冈扔了过去:“这是我出的价,要换这枚龙纹铎。” 轻薄的丝帕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准确地落到了陆子冈手中。陆子冈一感觉到手中的触感,脸色立时就变了。 他曾经见过那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素纱襌衣,丝缕极细,共用料约2.6平方米,重仅49克,还不到一两,折叠后甚至可以放入火柴盒里,这可是连现代科技都无法制造模仿出来的工艺品。素纱襌衣的网眼稀疏,呈半透明状,而手中的这片丝帛,却丝缕稠密,呈银白色,举之若无,上面还带有浓重的熏香味道。陆子冈的眼光极其独到,但也一时不敢确认这片古朴的缣帛究竟是何来历。而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么珍贵的缣帛之上,居然还写着字。 《墨子》中曾说“书之竹帛,镂之金石”,在纸发明之前,丝帛是为贵族书写及绘画之用,民间则用不起丝帛,仍用竹简。汉代时期虽然发明了纸,但人人都知贵缣帛贱纸张,用纸张来书写的,大多是买不起缣帛的平民百姓,而一般宫廷贵族还是习惯于用缣帛。而就在他所拿的这片缣帛之上,写着六列秦篆。 秦篆,也就是小篆,是由大篆省略改变而来的一种字体,产生于战国后期的秦国,通行于秦代和西汉前期,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车同轨,书同文”的政治举措。因为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文字都略有区别不便于统治,才令宰相李斯加以规范。后世习惯称这种字体为小篆,其实和汉隶一样,称之为秦篆则更能体现其代表意义。 秦篆的字体线条圆润流畅,结构谨密,笔笔如同银钩铁画一般,工整清隽。陆子冈对于秦朝铭文也颇有研究,很快就看完了这六列的秦篆所写的是什么,立时张口结舌,连自己的声音都找不到了。 胡亥很满意陆子冈的这副表情,古董什么的,他在墓中见过的可多了,随便拿出来几个都能砸晕他。胡少爷摆阔比富获胜之后心情很好,所以便大人有大量地容忍了陆子冈没有马上做回应,只是撇嘴催促道:“怎么样。永这来换那枚龙纹铎,你可同意?” 陆子冈捧着缣帛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他真是憋不住了,震惊地追问道:“这枚龙纹铎到底有什么特别的?为什么你们都想要它?” 胡亥并没有给他回答,只是微微地皱了皱眉。 陆子冈知道这就是以沉默来拒绝了,他不舍地捏了捏手里的缣帛,又低头看了又看上面的那六列秦篆,最终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道:“胡少爷,你的诚意我心领了,可是我与老板的交易在前,决不能失信于人。” 陆子冈虽然心有不甘,但说的却是斩钉截铁。不想失约于老板是一方面,毕竟定金都给了,交与他的那个古董都已经入了馆藏,过几天就打算做个主题展览了。而另一方面,他虽然觉得这胡少爷的古董他肯定能拿得出来,但总觉得会后患无穷的样子。说到底,陆子冈还是觉得老板要比这个任性的胡少爷靠谱多了。 胡亥闻言一双赤瞳不善地眯了起来,在他看来,他已经给了陆子冈足够的选择余地,而后者却一再挑战他的耐性。胡亥懒得再跟他多费唇舌,既然这人敬酒不吃,那么他也不介意让他吃吃罚酒。 陆子冈见胡亥面色阴沉地走过来,第一反应便是护住面前的龙纹铎。他怎么就忘了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善碴,当初在六博棋宅院中时,此人就曾经面不改色地看着面前的惨剧发生。陆子冈在一瞬间有些后悔,他应该在发现胡亥闯入时就立刻报警,而不是站在这里和他闲聊。 在胡亥看来,陆子冈的阻拦根本就构不成威胁,他动作敏捷地把龙纹铎腔在了手中,在看着陆子冈拿起手机想要拨号报警的时候,一个戏谑的念头闪过脑海。 “叮——” 胡亥微动手腕,龙纹铎在他的手中发出了一声清脆得类似于铃铛的响声,在偌大的实验室中回荡了起来。 陆子冈在意识到这是龙纹铎发出的声音后,都忘记了继续拨打110,而是诧异地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胡亥手中的龙纹铎。不是说不能摇晃吗?喂!!!! “不许报警。”胡亥对着陆子冈命令道,现在是他手拿着龙纹铎,自然是可以命令其他人的行为。他并不是害怕对方报警,他也不惧那些警察,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陆子冈见有商量的余地,便合作地点头道,“不过你要先把龙纹铎放下来。” 胡亥勾起的唇角还未翘起来,就僵在了那里。被控制的人难道还会提要求?胡亥沉默了片刻,又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龙纹铎,在脆响没有消失前便快速地说道:“把你的铻刀给我。” 陆子冈瞪着眼睛十分无语,这个胡少爷刚才还一副可以沟通的模样,怎么突然间就大脑短路了啊? 胡亥白干置信地看着手中的龙纹铎,明明铜舌片和龙纹铎都已经复原在一起了,为何还是无法命令他人呢?还是他的使用方法不对? 接下来,胡亥开始尝试各种方法,不断地摇晃着手中的龙纹铎,一时间清脆的铃声不绝于耳。陆子冈也从开始的惊疑不定,到最后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手撑着下巴看着胡少爷百年难得一见的秀逗表演。 陆子冈现在算是明白了,这哪里是不能摇晃啊?老板和胡少爷是糊弄傻子啊!这胡少爷自己还摇晃得不亦乐乎呢!不过这龙纹铎发出的声音倒是挺好听的。 胡亥听不见陆子冈内心的吐槽,否则他会更加的暴躁,他已经下意识地察觉到哪里有些不对劲了,却一时想不出来。 正在胡亥一筹莫展之时,他忽觉眼前一片青影快速地闪过,右手背一痛,便再也握不煮龙纹铎。另一边也传来了陆子冈的惊呼,但他们谁都没有等到龙纹铎掉落在地的声音。 胡亥定睛一看,才发现那道青影竟是一只青色的三脚小鸟,色泽亮丽体态轻盈,只是往日拖拽在身后的漂亮尾羽却已经折断,尾巴秃了几块,胡亥心知肚明这是他家鸣鸿的战功。 可惜了,他也应该带着他家的小赤鸟来的,不应该放任它在家吃牛肉干。 胡亥目送着那三青鸟叼着龙纹铎飞向了实验室的角落里,施施然地落在了一人伸出来的手臂上,听话地垂首把口中的龙纹铎放在了那人的手掌中。 “老板?你怎么……也来了?”其实陆子冈想问的是他是怎么进来的。他无力地扶额,发现他现在已经可以面不改色地接受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怕事情有变,来提前结束交易的。”老板瞥了一眼陆子冈面前桌上放着的缣帛,看到了那上面的六列秦篆,不禁腹诽这位小公子即使过了两千多年也一样的败家,这么多东西拿出来都不带眨一下眼睛的。而且之前他写的汉隶是为了陆子冈容易阅读而已,哪里像胡亥这样还专门写了秦篆来显摆的。不过这手字倒是比两千多年前的好看多了,可见他也没少下工夫。 老板对着陆子冈指了指放在一旁的两个锦盒,淡淡道:“这是说好的剩下的两个古董,你可以检查一下。” 陆子冈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检查了,我信得过老板。”陆子冈巴不得这两尊大神赶紧离开,古董什么的,他相信老板不会赖账。 胡亥若有所思地看着老板肩上多出来的那个兔子玩偶,忽然间心领神会地点头道:“是了,你只是为了引我出来而已,我就说你定然能察觉到那黄金鬼面具的作用,可是却依旧挂在墙上,原来竟是诱敌之计。” 那个兔子玩偶的耳朵动了动,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老板用空着的那只手安抚地摸了摸玩偶,见胡亥想要掏出张角的黄巾离去,便道:“你难道不想要这个龙纹铎了吗?” 胡亥冷哼一声道:“这龙纹铎是个赝品,我刚刚已经试过了。”他此时也不怕扶苏怪罪,毕竟这个假货拿回去也没什么用。 老板微微一笑道:“这是真品只是我给陆子冈的铜舌片并不是。”他一边说,一边拆下龙纹铎腔内的铜舌片,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木片。 “咦?难道这龙纹铎居然是个木铎?而不是金铎?”陆子冈目不转睛地盯着老板手里的木舌片,有些转不过弯来。 “是的,当年杨广用龙纹铎大兴土木祸及平民百姓,我便永其他的木舌片替换了这枚,而替换的那木舌片便在漫长的岁月中腐化殆尽。”老板表情淡然地把木舌片装进了龙纹铎。 胡亥这才醒悟到究竟那里不对劲,原来竟是这样,怪不得老板之前明明说他用其他的舌片替换掉了,他刚刚却看到原本龙纹铎的铎腔在陆子冈装上铜舌片之前空空如也。 此时三青鸟忽然展开翅膀扑扇了两下,婉转清亮的鸣叫声吸引了胡亥下意识地抬起了头,而下一刻他就听到了一声难以形容的悠扬含蓄的敲击声。 “当——” 明明只有一声,却像是绵延不绝一样,不断地回响在他耳边。 “忘记我出现在这里的事情,回到扶苏身边,表面上装作帮助他的样子,但私下要把他的一切动向都通过黄金鬼面具向我汇报。”一个清冷的声音就像是穿透了重重迷雾,直接地刺入了他的脑海,尽管胡亥下意识地想要抵抗,却也只挣扎了片刻,便重新平静了下来。 “是。”胡亥机械地应了一声,然后表情僵硬地一攥手里的黄巾,下一秒便消失在空气中。 陆子冈瞠目结舌地发不出声来,他转过头,想要让老板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他只来得及看到老板的手腕轻振。 “当——” 龙纹铎的声音再次响起。 “忘记刚刚龙纹铎在我手中被摇响以后的事情,你已经与我完成交易。” 当陆子冈再次回过神时,发现实验室内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角落里摆放着的撸过锦盒。 他总觉得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事情,抱着头想了许久,却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 “这么说,一切都是老板布下的局?”医生盯着地面上出现的深坑,有些可惜地叹道,“这么好用的龙纹铎,居然就这么埋在阵眼上了?老板,为什么不用这枚龙纹铎控制扶苏啊?让他把身子还给我多好。” 老板拿着龙纹铎锦盒的手一颤,轻舒了一口气之后才淡淡道:“我不是不想要回你的身体,只是扶苏他……不可能会那么轻易地中招。” 在这个世上,最了解扶苏的人就是他了,这次可以暗算到胡亥,也是因为扶苏并不在意胡亥而已,否则又岂会如此容易? 医生闻言也叹了口气,他虽然觉得那个扶苏公子有点太中二病了,但也绝不能把他真当成初中二年级学生的年纪。那可是秦始皇精心培养出来的继承人,虽然阴差阳错地死于非命,可是心计必然高于常人。医生压下想要继续吐槽的欲望,但还是不甘心地动了动头上的两只长耳朵:“那也不用埋了这龙纹铎吧?用其他古董代替不行吗?” “这是个魔物。因为太轻易得到的,人类从来都不会珍惜,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老板拿着锦盒,似笑非笑地说道,“那商纣王和隋炀帝,在年轻时都是难得一见的千古君王,可是当皇帝,最致命的就是觉得自己是天子,别人服从他是天经地义的。” “而人心,是会变的,无法永远控制。”老板轻叹道,“就连用了龙纹铎也是没有用的。” 医生再也没有说出反驳的话,低头和老板一起看着龙纹铎被埋入阵眼之中,然后一切又归于原样。 “这么说,那龙纹铎其实是个赝品?”扶苏正自己和自己下着六博棋,所用的,赫然就是在六博棋宅院里取来的那副,其中一枚枭棋之上有一道裂痕,被人用金镶嵌着仔细地补了起来。 “是,我试了很多次,才发现没有任何用处。”胡亥深深地低下头,下意识地觉得有件事他忘记了,但脑海中却有个声音在不断地告诉他,想不起来也不要紧。 “哦,也许是那龙纹铎的效用消逝了。”扶苏看起来丝毫不以为意,随意地挥了挥手道,“暂时没什么事了,汝去忙吧。” 胡亥朝扶苏施了恭敬的一礼,倒退着走出了书房,安静地关上了门。 扶苏随手把掌中的六根箸撒了下去,按着显示的断面半弧朝上的数字,移动了一枚棋盘上的六博棋。 “成枭而牟,呼五白些。”扶苏低低地念着,伸手把其中一枚棋子翻了过来,那上面赫然还用朱砂写着胡亥的名字。 扶苏拈着这枚棋子浅笑了片刻,又准确地在棋盘上拿起另一枚棋子翻了过来,果不其然,那上面也用朱砂写着三个字。 陆子冈。 “看来,这盘棋还没下完啊……”扶苏垂眸把这两枚棋子放回棋盘之中,随后露出一个期待的笑容。 “毕之,许久没有和汝下棋了,真是让人怀念啊……” 第四章哑舍·玉带钩 公元190年,洛阳。 年仅九岁的刘协踮着脚趴在被木条封住的木门前,从拳头大的缝隙中,面无表情的看着外面混乱的场面。 昔日美轮美奂的宫室变成了人间炼狱,只因为董卓董相国坚持要迁都长安了。 刘协不懂为何董相国要他抛弃这处他从小生长于此的地方,但他记得那男人眼中嗜血的疯狂。和他脚下躺着的那几名进言阻止的士大夫,还有那手中长剑上滴落的鲜血。 虽然他只有九岁,但也知道董卓也不一定需要的就是他,就像半年前被鸩死在他面前的皇兄一样,他不听话,董相国完全可以不眨眼地杀掉他,随后再在宗室中选出一个听话的当皇帝。 顺吾者昌,逆吾者亡。 尽管还没有人对刘协说出过这句话,但他却奇妙地领悟了,然后变得越发的沉默和顺从。 他只是想要活下去。 刘协沉默地看着远处骤起的浓烟,只看方向,便知道那一定是南宫的正殿德阳殿,那殿中广阔的可以容纳万人,殿周围还有池水环绕,玉阶朱梁,他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偷偷跑到那里看那金柱上镂空的仙女图形。德阳殿高大雄伟,据那些黄门吹嘘,说是在离洛阳四十多里外的偃师城,都可以望见德阳殿和朱雀阙郁郁与天相接。他当时还觉得肯定是那些黄门在讨他欢心,但此时却忍不住在心下幻想。不管这话是真是假,让那些驻扎在洛阳附近,居心叵测地要声讨董卓的袁绍孙坚等人,看到这道焚烧宫室的浓烟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刘协被关在了洛阳城外的南苑之处,这里是他父皇汉灵帝最喜爱的游乐之所,也是最大最奢华的,连周边的那些显阳苑、显明苑、灵昆苑都比不上。刘协看着那些他曾经很喜欢的绿苔满布的台阶,台阶之上已经布满了鲜血,红色的液体在绿色的苔藓之上蔓延开来,逐渐覆盖了其原本的颜色,最终被人踩成令人作呕的灰黑色。 庭院楼阁的裸泳馆之间渠水环绕,往日碧波泛舟的水渠之中,沉沉浮浮的不是昔日那些长夜饮宴中的欢笑言乐的美女,而是一个个死不瞑目的尸体,那惨烈的画面让刘协想要移开目光都非常困难。 不禁会想,万一自己有一天,也成为那个画面中的一员,便会忍不住地寒意刺骨。 不,他只是想要活下去。 他知道现在时局不好,即使他身为天子,也和那人眼中的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随意地锁在这殿内,连看守的兵都去抢夺宫中的珠宝财物了,根本没人想起他来。看着天边如血的夕阳,刘协恍惚地想起,已是快有一天都没人送过东西给他吃了。 “陛下……”身旁伺候的小黄门听着外面的喊杀声,哆哆嗦嗦地想要劝回自家小陛下别再看了,但却在刘协的一个瞥眼之下熄了后面的话语。 是的,他们被关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那些士兵们一点都不把刘协当皇帝看待,不给他们吃的,还要他们拿金银珠宝来换吃的,现在他们身上的东西都被搜刮得差不多了。那些士兵们见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便拿木条封了殿门,反正也吃准了他们跑不出去,径自去烧杀抢掠了。小黄门自认他没那个胆量去看外面的情况,但也总需要有人看着,也许会有人想到他们呢…… 刘协把目光调了回去,他并不是想要看那些场景,但他必须要强迫自己去看,还必须要让自己记住这一切。否则他就会忍不住去反抗什么,去斗争什么。 饿肚子的感觉非常不好受,刘协用小手摸了摸瘪瘪的肚子,已经完全听不到咕噜咕噜噜作响的声音了,他也不知道董卓把他扔到这里来,是当真怕他被人掠走,还是想用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除掉他。 在他深吸了口气,再次踮起脚往外查看的时候,忽然看到殿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从刘协的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容。只是有些奇怪,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年代,还能看到一个衣衫纤尘不染的人物,当真是难得。 刘协也顾不得想这许多,他被关的地方偏僻,少有人经过,此时好不容易见到一个活人,便连忙高呼起来:“先生!先生!” 那人果然没走开,却也没说话。 刘协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唇,他是饿惨了,见对方并不言语,便急急呼道:“先生,可有吃食乎?吾有物易之……”他也不好意思自称朕,因为他这个天子本来就是个笑话。 外面还是没有什么动静,刘协颓然地耷拉着肩,在这乱世,吃食可要比金银珠宝还要贵重,对方又怎么可能这么随便就答应?刘协伸手入怀,想要去摸怀中那个从不离身的小包裹,最终还是摸到一片空,有些茫然。那里本来应该放着传国玉玺和氏璧,是他皇兄临死前郑重其事地交托给他的,他一直以来都小心翼翼地贴身藏好,就连董相国想要都装傻充愣地蒙混过去,可是就在昨天的时候,被那些士兵们抢走,彻底没有了。 那样强大而野蛮的武力,那些沾满鲜血的刀剑……刘协有些不明白,士兵们不都应该是保护他的吗? 何为天子?刘协依稀还记得,太傅给他看过《吕氏春秋·贵公》中的一章里写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 刘协抿了抿唇,不再说话,天下究竟是谁的这个问题,到现在看来自然没有他肚子的问题重要,但他已经没有可以交换的物事了。 就在这时,他忽然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侧过头,刘协愕然看到一只好看的手从殿门上的缝隙中伸了进来,而让他怔住的,是那只手中的一个馍馍。 生怕对方反悔一般,刘协也顾不得什么皇家体面,也不管这馍馍上有没有下毒,一把抢过来就塞进口中,吃得狼吞虎咽,一旁服侍他的小黄门也走上来,递给他了一杯清水。他们虽然被困殿中,没有吃食,但清水倒是留了不少。 那个黑衣男子不光给了他们一个馍馍,陆陆续续还从木门的缝隙中送进来许多吃食,除了馒头还有一些腌肉。刘协和几个小黄门吃了几个,腹中不再饥渴。刘协盯着剩下的馒头和腌肉,有些舍不得地说道:“吾饱了,这些先生可还要?” 门外传来一声叹息,一个好听的声音柔和地说道:“不用,汝留着吧。” 刘协大喜,这些吃食足够他们再撑几天的了,旋即反应过来,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恭敬道:“先生一饭之恩,伯和铭记在心,请问先生名讳,可否告知?” 刘协虽然才九岁,但也见多了人情世故。当年淮阴侯韩信受一饭之恩,之后还回报了那漂母黄金一千两,刘协觉得就算他今日不能报答对方,也必须要日后报答。听声音来判断,对方是个年轻的男子,年纪并不大,刘协在脑海中搜索着记忆,判断出以前并未听过这人的声音。 “无妨,汝受苦了。”也不知是因为他的哪句话顺了对方的意,那只好看的手又伸了进来,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 刘协这些日子以来担惊受怕,还是头一次感受一个长辈的关怀,他毕竟还只是个不满十岁的孩童,感觉到头顶传来的温暖,立时便潸然泪下,无声地泪流满面。 那只手在他的头上安慰地抚摸两下,随后又递进来一个很眼熟的锦囊。刘协目瞪口呆地接了过来,在泪眼中打开锦囊,发现其中竟是他丢失的传国玉玺和氏璧。它拼命地抹掉眼泪,讶异地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是他的和氏璧?怎么有些奇怪?觉得玉质好像没有以前那么莹润了。 刘协把心中的疑虑强压了下去,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关系,这和氏璧在他手中,根本无用,不多时就会被其他人抢走。 门外那名男子见他不吭声,又长长地叹息了一口气,道:“罢了,再送你一物吧。”说罢又从门缝中递过一物,这次却并没有任何物事包裹着。 刘协从那人手中接过,发觉这竟是一枚玉带钩。 带钩,是古代贵族和文人武士所系腰带的挂钩,古又称犀比。带钩的质地、造型、大小和纹饰,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人身份的体现。刘协身上原本的玉带钩早就被人搜刮了去,他现在只是简单地在腰上用衣带打了个结而已,狼狈不堪。刘协捧着手中的玉带钩,发现这玉带钩是一条龙的造型,龙首和龙尾分别都弯成钩状,雕刻得古朴大方,白色的玉质上还有几丝紫红色的血沁,触目惊心之下竟有几分夺人心魄之感。刘协看着这几道玉沁,心想这玉带钩恐怕很有些年头了。 “这玉带钩的第一任主人,传说是那西伯侯姬昌,也就是日后的周文王。” 那人的话语,幽幽地从门外传来。远处的喊杀声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刘协的整个心神,都被手中的玉带钩吸引住了。 “孩子,如最想要的,是什么?”那人淡淡地问道。 刘协连想都未想,直截了当地回答道:“活下去。” “传说这玉带钩,回激发一个人最大的野心。”那人轻轻一叹,缓缓道:“好好活下去吧……” 刘协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等他惊醒时,才发现门外早已无那黑衣男子的身影,而是来了大批的兵卒,正在撬开这扇被封死的殿门。 “陛下,臣救驾来迟,让陛下受辱了。”跪在殿门外的那些士兵中,刘协居然发现有几名很眼熟,都是汉室的世家子弟,迫不得已地才会服从董卓淫威,但内心里还是忠于他的,只要不会触及他们的底线。例如只能保证他的安全,不能明面上与董卓作对,毕竟他们身后还有庞大的宗室家族。 刘协握紧右手的玉带钩,也许是因为这几天好不容易吃饱喝足了,神思少有的清明。他选了一个看上去最眼熟的,走到他身边,把左手的和氏璧递了过去。那人双手接过,打开一看,大惊失色。抬头看着刘协不知所措。 刘协的身量不高,但对方跪在他身边,正好他可以够得着对方的耳朵。他压低了声音,一字一字地说道:“把这东西扔给外面那些所谓的忠臣们,袁绍、孙坚、韩馥随汝选一个。” 那人懵懂地看着他,还是不明白为何如此。 刘协按紧了他的肩,撇了撇嘴道:“二桃杀三士……” 当年晏子能用两个桃子就杀了三个勇士,他现在用一个除了他之外无人知道是真是假的和氏璧,难道还不能借刀杀人吗? 好好活下去……刘协紧紧地攥住了手中的玉带钩。 公元199年。 “砰” 曹丕刚走到书房外,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巨响,像是什么东西砸到地上的声音。他迟疑了一下,想要推开门的手一滞,直到父亲最近的心情不大好。 长他十岁的大哥在两年前的宛城之战意外身死之后,父亲的情绪就隐隐约约的有些烦躁。再加上最近连续突发事端,几日前竟还突生了那衣带诏事件,更令他父亲的怒火累积到了最高点。 刘协那小子居然也敢玩这一手?下衣带诏密谋诛杀他父亲? 曹丕冷冷地勾起嘴角,他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但生在乱世,兄长猝死,他必须强迫自己开始用一个成年人的思维来思考。 虽然天下人都说他父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因为他们都在嫉妒。那刘协在谁的手中都一样,之前的董卓,现在曹操。而且曹丕自认,刘协现在在他们手中,有吃有穿有体面,在这样的群雄逐鹿的东汉末年时期,这头诱人的鹿还被他们好生生地供养着没有杀掉,已经是格外的仁慈了。 看来就是给养得太好了,那头鹿都已经忘记究竟是谁在圈养着他了。 曹丕不屑地一笑,整了整衣袍,轻敲了门扉,等房内父亲应声之后,才恭敬地推门而入。 接着低头行礼的动作,曹丕环顾了一圈,发觉书房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凌乱,只是地上滚落着一只青玉麒麟镇纸,已经磕掉了一角,可怜巴巴地斜躺在那里。 曹丕有点心疼,因为他记得,这块青玉麒麟镇纸,是他大哥生前最喜欢的,却不敢夺父亲的心头之好,所以只能看准机会把玩几下。 “丕儿,汝可知这几日之事?”一个听起来颇有威严的嗓音传来,曹丕抬起头来,便看到书案上摊开的,正式那刘协用衣带所写的诏书,也不知道是哪个黄门的血涂写的,鲜血已经浸染成深红色,颇有几分惨烈的感觉。 “朕闻人伦之大,父子为先;尊卑之殊,君臣至重。近者权臣操贼,出自隔门,滥叨辅佐之阶,实有欺罔之罪……” 曹丕暗自默念,早看到“操贼”的两个字时,眼皮巨跳,连忙咬破舌尖强迫自己看下去。一条衣带,也就那么窄那么长,根本写不下太多的字。这条衣带诏最多也就百来字,曹丕很快就看完了。 他组织了一下语言,便冷哼一声道:“那车骑将军董承死有余辜。”这衣带诏传给的人就是董承,也是当今国舅,董承的女儿是刘协最宠爱的董妃。曹操在衣带诏事发之后,便在暴怒之下杀了董承满门,之后余怒未消,还持剑闯入宫中,在刘协面前杀死了那怀着五个月身孕的董妃。 “哦?那董妃……”曹操眯了眯双目,有意地引导着曹丕自己去思考,开始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原本他的长子曹昂极好,文武双全,聪慧敏之,又大了曹丕、曹彰、曹植等子十余岁,免去了继承权的纷忧。可现在因为曹昂惨死,他势必要重新培养继任者。 “杀鸡儆猴,斩草除根,善。”曹丕简短地评价道,看向父亲的目光中充满着毫不掩饰的崇拜,“至于圣上的心情,恐一时无法平复,如吾有姐姐便好了。” 曹操虎目中威光一闪,若有所思。 曹丕低头不语,却暗自懊恼自己一时得意而导致失言。他虽然没有姐姐,却有妹妹。父亲不会是想等妹妹年纪大一些,就送进宫去吧?这可是……曹丕偷眼看去,发现父亲正用手指敲着衣带诏上的那个“贼”字,不由暗自心惊。他知道父亲一向是喜怒不定,可无论是谁,被人指着鼻子骂是贼都不会简单得一笑置之吧? 曹丕一向有急智,瞥到连着和衣带诏一起被缴上来的那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连忙道:“庄子曰,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曹操一愣,随即抚掌大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善!善!” 曹丕知道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也甚为得意,还年幼的脸上根本藏不住情绪,小嘴角喜滋滋地弯了起来。 曹操越看这个次子越觉得喜爱,随手指了指桌上的那枚玉带钩道:“赏汝了,省得你再从老夫这里窃去!” 曹丕一怔,旋即大喜,知道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物事,但联系刚刚说的话,其中颇有深意。他双手恭敬地接过这玉带钩,郑重地颔首道:“诺。” 冰凉的玉带钩入手,曹丕小心地把因为兴奋而有些颤抖的拳头缩紧在衣袖中。他忽然从心底升起难以言喻的自信,像是拥有了庞大的目标和野心。待他再次看向脚边那个破裂的青玉麒麟镇纸时,便再也没有了任何可惜之感。 此时他居然想的是,幸好他大哥已经不在了…… 公元204年,邺城。 甄宓对着铜镜,拢了拢散乱的鬓发,本想好好梳理一下,但对着铜镜里那张憔悴的容颜,还是提不起半分精神。 曹操的人马已经把袁家的宅院围得水泄不通,虽然他下令不许对袁家的人有任何怠慢之处,但甄宓很清楚等待她的是什么样的命运。 曹操与他的公公袁绍虽然早年颇有交情,可是却已经因为群雄逐鹿连年征战而成为了死敌,她们这些所谓的家眷,和那些任人宰割的家畜却也没什么区别。 自从一个多月前,她的夫君袁熙和弟弟袁尚逃离邺城之后,她便以心如死灰。乱世之中,一个女子便如那无根的浮萍,只能随波逐流,根本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她也不恨她的夫君袁熙,一个连母亲都可以抛弃的男人,难道还能指望他顾得上妻子吗? 甄宓苦笑,理智上知道袁熙的决定,是最好的选择了。她们女眷留在邺城,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的。曹操向来对女眷优待,但却绝对不会容忍袁绍的亲子存活于世。所以袁熙和他的弟弟必须逃走,而在乱世中,男子都极难活命,更别提带上她了。 想必,此生再无相见之日了。 甄宓木然地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连有人进了屋都没发觉,直到后者抚上了她的秀发,才神色复杂地在铜镜中迎上那人的目光。 “傻孩子,别再想了。”刘夫人拿起梳妆台上的金篦,一点点地梳着甄宓的长发,她知道自家儿媳妇在想什么,但是她不能让她再继续想下去了。女人的靠山就是丈夫,而她的丈夫袁绍已经身死,儿子们又在逃亡的路上,所以刘夫人现在唯一能够依仗的,就只有面前的这个儿媳妇了。 江南有二乔,河北甄宓俏。 这句话广为流传并不是夸大其辞。李夫人没有见过那大乔小乔,可是就算与甄宓朝夕相对,她也还是忍不住被其美貌所吸引,无法移开目光。尤其甄宓正是处在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此时神色憔悴,肤色越发显得惨白,每亩更是如同那晕染的水墨画一般飘渺精致,表情狼狈中却又有着难以言喻的脆弱,让人大起怜意,保护欲大增,恨不得想要好好地护在怀里,不让她再受任何一点伤害。 刘夫人是抱着要甄宓好好梳妆打扮一番的念头,可是现在却又觉得她这副糗样,反而更具有震撼力,一时难以决断。 女子依附男子而生,就像藤蔓缠树树倒,那么再换一棵树缠绕又有何不可?刘夫人若不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年老色衰,恐怕亲自上阵也绝不会有任何犹豫的。 毕竟活下去,才是最终的目的。为了活下去而付出些许代价,这在刘夫人看来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现在唯一的阻碍,反而是甄宓对袁熙的感情。 刘夫人舌灿如花般的开导着甄宓,但后者一想到自己需要委身服侍的,是那个和她公公袁绍年纪差不多的曹操,就根本无法接受。刘夫人忽然放下手中的金篦,也不再劝说,屋中变得一片沉默,屋外城中烧杀抢掠的呐喊尖叫哭泣声隐隐传来,让甄宓的脸色又白上了几分。 她瞬间意识到,如果自己不是嫁到了袁家,如果不是被好好地保护到现在,那么她恐怕也会和外面的那些女子一样,家破人亡,死无全尸。 甄宓悄悄地用手抚上自己的小腹,其实死也并不可怕,只是她隐约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和以前有了些许不一样。可是袁熙刚刚离开了一个月,她完全不能够确定自己是否已经有了他的孩子。 刘夫人却并未注意到甄宓的小动作,她凑到甄宓的耳边,低声说道:“吾听说,领兵而来的,是曹操的次子曹丕……” 后面的话隐去并未明言,她相信甄宓能听得懂。比起已经中年的曹操,刘夫人相信甄宓必定会选择才刚刚十八岁的曹丕。更何况后者没有任何家眷,现在还是曹操最看好的接班人,当真是如曹氏太子一样的存在。 甄宓按着自己的小腹,缓缓地看着自己在铜镜中点了点头。她件刘夫人喜滋滋地想要替她梳妆,便摇头阻止道:“这样就好。”下意识的,她并不想太过于浓妆艳抹。此时又不是出阁之日,她这一世唯一的一次盛装打扮。已经给了她的夫君。 刘夫人却误会了她的意思,心中暗赞甄宓无论淡妆浓抹都是那么的动人心弦。她让护卫找曹丕过府一叙,身为袁绍的遗孀,这点面子她还是可以有的。她带着甄宓来到大堂等候,不多时之后,便看到一名英挺的少年郎身穿铠甲大步流星步入残破的门扉。刘夫人拍了拍俯在她膝上的甄宓,示意她不需要太过于害怕。 甄宓根本就不敢抬起头,她只是盯着曹丕手中那依旧滴着血的长剑,心忖若是她夫君并未离去的话,这长剑上是否也会沾染上他的献血。 刘夫人和曹丕都说了什么,甄宓根本没有听进去,她就像一个木偶一样,被刘夫人捧起了脸,然后漠然地看着曹丕脸上震惊和爱慕的神色。 啊……这样的表情,她看过的实在是太多了,几乎每个男人在看到她的时候,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连她的夫君也不曾例外。 甄宓麻木地想着,却觉得了无生趣。这样的活着,是不是真的是她想要的生活? 曹丕好像慌慌张张地在身上找寻着什么东西,甄宓猜出来他必然是想要找出一个能代表他身份的信物,现在邺城中混乱不堪,他定是不能抽身,所以只能在她这里留一枚信物,如果有人想要对她不轨,也必然会看在他的面子上放手。 甄宓垂下眼帘,这青年身上除了那柄滴着血的利剑,估计就只有虎符了吧?难不成他还能把虎符给她不成? 正胡思乱想着,一个龙形的玉带钩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当她意识到这是多么贴身的东西时,双颊不禁涌上因为气愤而燃起的红潮。虽然她已经认命,但这样赤裸裸的暗示,她实在是……实在是…… 曹丕是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他身上也没有其它多余的信物,老实说,刘夫人的潜台词他还是听得懂的,在邺城根本没有人敢和他抢人,但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他父亲曹操。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他想到了这枚玉带钩,因是父亲多年前给他的物事,想必若是父亲见之,应该会懂他的意思。 曹丕看到甄宓的耳尖都红透了,更是心痒难耐地想要挑起她的脸容一观,可是毕竟此处还有旁人。曹丕轻咳一声,把玉带钩硬塞到了甄宓的手中,之后叮嘱看守的士兵莫要惊扰她们,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去。邺城还需要镇压几日,曹丕即使想要偷懒都不能。 甄宓握着那犹带有对方炽热体温的玉带钩,忽然升起一股欲望,她要活下去,不仅仅要活下去,还要名正言顺的生下袁熙的孩子。 她要让这个把他视为玩物的男人,后悔莫及。 公元221年,洛阳。 司马懿双手拢在袖筒中,眼观鼻鼻观心地静立在书房一侧,他不知道曹丕召他来此有何用意,去年曹丕刚刚篡汉登基为帝,魏朝百废待新,身为尚书右仆射的他还是很忙的,没什么时间可以浪费。 既然曹丕一直沉默不语,司马懿便开始在心中捋顺各项事宜,以揣测帝心。以魏代汉的受禅大典举行得很成功,三公九卿、侯爵贵族,各军将领和前来朝贺的匈奴单于等来宾足有好几万人。司马懿至今还记得,那刘协被迫跪在地上,把传国玉玺和万里河山交到曹丕手中时,那悲凉无助的神色。 据说曹丕连谥号都为刘协准备好了,就是“献”字,汉献帝,当真无比贴切。 司马懿的唇角勾起一个微妙的弧度,其实曹丕篡汉,实在不是一个很高明的招数,司马懿几乎都可以想象得到,以后这招禅让,将会成为一种政治游戏,不断地被人模仿,被人超越,逐渐便会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只要君弱臣强,便会有禅让的戏码不断上演,而这个祸根,便是曹丕亲手埋下的。 司马懿的心脏无法克制地狂跳着,他知道若是曹操死前登基,绝不会出现这样的效果,毕竟曹家天下就是曹操一手打下来的,这与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和楚汉相争得胜的汉高祖一样,用武力说明一切。可惜曹操一生都谨守着君臣之礼,却没曾想到他的儿子曹丕在他死后连一年都等不及就撕开了最后的那层遮羞布。 这样脆弱的王朝,还真是想要有亲手摧毁它的欲望啊…… 司马懿拢在袖筒中的手微微颤抖,他与旁人不同,脑袋可以转的角度比常人多上许多,可以看得到背后的东西,相术上有云,这是“狼顾”之相,是野心勃勃的表现。 曹操相信相术,终身都没有重用他,但他却适时地与曹丕搞好了关系,成为了后者最亲近的幕僚,也成为了曹魏王朝升官最快的奇迹。 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司马懿自诩为博学洽闻,不下那传说中的卧龙凤雏二人,曹丕也甚为依仗于他。司马懿在转瞬之间已经把最近朝中发生的事都在脑海中回放了一遍,又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曹丕在把玩着一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忽然间醍醐灌顶搬醒悟了过来。 这玉带钩,好像是甄后的遗物。 甄后被曹丕赐死,虽然蹊跷,但也尚无近臣会不识抬举地前去质疑。毕竟郭皇后现在掌管后宫,正当得宠,而一直留守在邺城的甄后一向不为人所知,只是传言那甄后极美,可就算再美,这么多年都未在曹丕身边服侍,这感情恐怕也会少得可怜了。 更何况,司马懿所闻,那甄后被赐死之后,被以发覆面,以糠塞口,让她死后都无颜见人,连像阎王爷开口诉苦的机会都没有。曹丕如此不留情面,司马懿揣测这并不是后宫争宠内斗的原因,恐怕是另有隐情。 难道是和宫中流传的那样,曹植与甄后有叔嫂禁恋? 这也不是多稀奇的事,甄后被赐死也就算是了结了,哪曹植争夺继承权已然失势,翻不出多大的风浪来,也不值当曹丕如此烦恼。 难不成是后悔赐死甄后了?才拿着甄后的遗物这样怀念? 司马懿旋即又否定了这个怀疑,如果思念甄后,那叫他过来干吗?继续想着各种蛛丝马迹的司马懿,浑然浑身一颤,想起了着几日曹丕对待曹叡的态度…… 曹叡便是甄后所出,是曹丕的长子,长其他诸子数岁,已是曹魏王朝铁板钉钉的继承人。可是曹丕却一直未立他为太子,甄后被赐死之后,这曹叡的处境就越发的微妙起来。司马懿本觉得甄后就算不贞,也不会动摇曹叡的根本,但他突然想到,曹丕纳甄后当年,曹叡便出世,甄后原石袁绍的儿媳妇,这难道…… “仲达果然敏锐。”曹丕虽然一直在摩挲着手中的玉带钩,可是也并未忽视书房中另一个人的动作。当他感觉到司马懿的呼吸沉重了些许之后,便知道后者定然已是猜到了内情,这也不能怪他不言明,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样的事情,实在很难说出口。 曹丕其实并不怪甄宓怀着其他人的孩子,他父亲曹操好人妻,甚至还把别人的儿子都拎过来当养子,这多少也影响了曹丕的观念。曹操对其中一个养子何晏的宠爱,都让曹丕眼红,年少时没少当众讥讽那人为“假子”。但何晏只是个特例,曹丕和其他两个养兄弟秦郎和曹真就相处得不错,所以,如果甄宓在最开始和他说清楚的话,曹丕也会一视同仁,把曹叡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但也绝不会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司马懿打量着曹丕阴沉不定的表情,斟酌了片刻,便把握住了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如果曹丕确认了曹叡不是他的孩子,那么还能有什么可纠结的?直接调离都城任其生死由命便可。现在难就难在,没人知道这孩子究竟是不是曹丕的儿子,不足月生子也属常见,恐怕就是连那个被赐死的甄后,也不能确定这孩子究竟是谁的。 司马懿回忆着曹叡的容貌,那孩子眉清目秀,定是像极了那甄后,从长相上应是看不出什么。 这事委实有些棘手。如果曹丕还有另外一个年岁相当的儿子,并宁可错杀也不可放过,让另一个儿子来继承大位。可现在除了曹叡之外,其他诸子都甚为年幼,能不能长大成人还是未知。 所以此事的关键,便是需要证实曹叡是否曹丕的亲子,那么反过来呢?如果证实袁熙不是曹叡的亲父? 司马懿沉默了半晌,便道:“陛下,可滴骨认亲。” 滴骨认亲一词,在不久前曾风靡一时,孙权谢夫人之弟谢承所撰《会稽先贤传》,记载了一件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尸骨的事例。 滴骨认亲指的便是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缘关系,如不能则表示没有。袁熙在十多年前便和其弟袁尚一起在辽东被人杀死,埋骨之处不难寻找。 草皮早已采用此法,闻言暗叹一声道:“莫提此法,那袁熙和其弟还有数位侍从葬在一处,早已分辨不清。”曹丕说得含糊,实在是不想告诉自己这最信任的近臣,实际上他把曹叡的血都滴过了那几人的骨殖一遍,结果全都渗入。 这也太扯了,难不成这些人都是曹叡的父亲?都有亲属关系?他后来又做了几次试验,彻底验证了那谢承所说的乃是胡言乱语。可惜他不能自曝家丑,否则真是要驳斥那谢郎中一番。 司马懿本想提及骨殖混乱一处也无妨,只要有一人的固执渗入,便可辨出亲子关系。但他看着曹丕的脸色阴沉,便知道这法子早已试过,肯定是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 身为臣子,就是要为天子分忧。司马懿迅速地分析了利弊,也知今日之事,乃是曹丕发发牢骚而已,并不想他多嘴生事,而且诸位公子尚且年幼,曹丕春秋鼎盛,选太子之位也并不急于一时。 司马懿如此这般说辞,端的是滴水不漏,曹丕的脸色也和缓了许多。他也只是和司马懿通通气,心中定念也是再观察几年。司马懿说着说着,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曹丕手中把玩着的玉带钩之上,哪造型古朴的玉带钩玉质柔和细腻,在跳动的烛光下闪烁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光芒。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熟读诗书的司马懿自然很快便想到了这两句,意见动机很坏的事情,放大到无限大的时候,也可以变成正义,而正义永远是胜利者所书写的。所以才会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样两种不同的结果。 在今夜之前,司马懿虽然偶尔有不臣之心,但却知道时机并不成熟,强自压下。可是今晚他听闻了一个皇室秘辛,这让他大为动心。储位不稳,这是多么容易动手脚的一个地方。 司马懿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如果曹丕的年幼诸子都陆续夭折,仅剩下曹叡一人,那么就算曹丕无论怎么怀疑这孩子的血统,都不能把这原因公开对外说明,只能被迫把帝位传给曹叡。喏,这样对于曹丕来说可能是勉强之举,为了不混淆曹氏血统,他在临终前估计会吩咐亲信之人,不让曹叡生下继承人,最后迫得曹叡只能从其他兄弟处过继儿子来继承大统…… 司马懿低垂眼帘,把眼中的光芒小心翼翼地掩去了。 公元2012年。 “司马懿真狠啊……曹丕的好几个幼子都不明情况地夭折,曹叡的儿子一个都没长大,最后还真如他所计划的那样,从宗室过继来的曹芳继承了帝位。” 医生依旧COS着兔子玩偶,他已经习惯了那不时垂下来的两只长耳朵,就是有点挡视线。他现在正陪老板挑选着可以够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其实这也是变相地听老板讲故事。“这么说来,这玉带钩后来应该是落到了司马懿手中吧?” 老板把那枚玉带钩从锦盒中拿了出来,一边用软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一边淡淡地回道:“那司马懿还真没得到这玉带钩。”这玉带钩之上的那几抹血沁,如同真正的鲜血一般,瑰丽得让人触目惊心。 “咦?也对,他儿子才牛叉呢!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医生恍然大悟,“看起来这玉带钩肯定符合帝王古董的要求,看你说的这段故事,就经手了多少个皇帝啊!汉献帝刘协,魏文帝曹丕,那甄宓得了玉带钩之后,她儿子魏明帝曹叡肯定也曾经碰过……啧啧,真可惜,若是曹操碰过就好了,他死的时候也没过过皇帝瘾啊!” “曹操曾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言,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他说自己为了阻止他人称帝称王而戎马一生,又怎么会称帝呢?”老板细细地擦拭完玉带钩,放回了锦盒之中,微微一笑道:“他是枭雄还是英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但那种情况下他还能不称帝,我觉得已经很能表现出来他的态度了。” 医生也不由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同时期的其他两个人,刘备和孙权之后都陆续称帝,也许曹操活的时间再长一点也会绷不住称帝,可是历史就是很巧妙的在结果上不会给人们任何想象的余地。所谓盖棺定论,便是如此。 不过想到盖棺定论,医生立刻就想起了故事中提到的滴骨认亲,这个可是他的专业领域,立刻就燃了,开始喋喋不休地普及着医学知识。 “那曹叡也幸运,幸亏那袁熙是和好几个人合葬在一起的,否则肯定会倒大霉了,以前我和一法医打过几次交道,他说人体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腐烂,最终剩下的就是白骨化的骨骼,表面上腐蚀发酥,别说血液了,就是水滴都能渗入。至于现在电视上演的那些滴血认亲就更扯淡了,实际上将几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血液注入到同一器皿中,不久都会融合在-起,滴血认亲根本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医生说得兴起,一时忍不住朝老板瞄了几眼。他还没放弃抽老板几管血去做做实验呢!不过他一低头看着自己这搞笑的玩偶造型,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过医生也看得开。他立刻就把这点小郁闷抛到了脑后,旋即想起一事道:“惨了,老板,这玉带钩是不是不能随便碰啊?我怎么看你刚才好像拿起来了?” 老板合上锦盒,缓缓道:“是人都有野心的,这玉带钩只是个契机,挑起一个人最大的野心。但如果能控制得好,就不足为奇。当年我替换了那刘协丢掉的和氏璧,心中有愧,才赠了他这枚玉带钩。他当时的野心,就是好好地活下去,而他其间虽然冒过一次险,但最后也得到了善终,也算是求仁得仁。” 老板慢慢地回忆着,表情有些恍惚,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所做的是对是错。故有野心者不可便借势,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老板.老板.那你的野心是什么?” 医生聒噪的追问声打断了老板的追忆,老板捏了捏那双柔软的兔子耳朵,把他塞到了行李中,徽微一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去封阵眼吧。” “犯规啊!犯规!不想回答问题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啊!” 【玉带钩完】 小剧场: 老板啊,再八卦下,那曹丕为什么看哪那个何晏不顺眼啊? 老板:晋书《语林》上有记载,说晏少时聪慧过人,曹操宠若诸公子…… 医生:继续往下念啊!晏美姿仪而色白,魏文帝疑其著粉。夏月予热汤饼,既啖,大汗出,随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哎哟喂!这曹丕可真好玩,怀疑何晏皮肤白是因为涂了粉,就特意大热天约他喝热汤面,结果那何晏擦完汗后,脸色显得更白了。还衍生了一个成语,叫傅粉何郎,当真是美男子啊!那曹丕果然是嫉妒人家长得比他还帅!还称他为“假子”,喏……“假子”……这不会是古代“伪娘”的意思吧…… 老板:…… 第五章哑舍·定盘珠 公元10年,南顿县。 刘秀揣着大哥给的零花钱,走在集市上瞎转悠。他现在也算是身怀巨款,按理说看上了什么东西都可以买,但难就难在,他身上的这枚巨款,一般小贩还真不敢收。 自从那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后,就下令废除了汉朝通行的五铢钱,改用三种新推出的新朝钱币,大泉,契刀,金错刀。那所铸的大泉,重量只相当于五铢钱的两三倍,却要当五铢钱五十枚用,根本没有商贩肯收。更别说相当于五百铢的契刀和五千铢的金错刀了,谁瞎了眼了才肯收那看起来压根就不划算的新币。 可是刘秀的叔父就是萧县令,俸禄都是用这些平民无法接受的新币发放的,刘秀的父亲已逝,他的两位兄长都是由叔父抚养。他大哥刘縯仗义疏财,虽然花销颇多,但父亲留下的遗产还算丰足,这是叔父给他们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丢给了小弟,让他自去烦恼了。 刘秀把怀里的金错刀拿了出来细看,暗忖其实若不想它的价值,单看这枚钱币,倒是颇为别致。 这枚金错刀是由一个铜钱和刀身组成,倒是很像战国时期的刀币与汉朝五铢钱的组合体,质地是青铜铸造。铜钱的上下用错金的工艺,分别用黄金镶嵌阴刻了“一刀”两个字,美轮美奂,刀身上铸有“平五千”三个字,所以在民间又被称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这样的一枚金错刀,相当于五千铢铜钱。 五千铢啊!刘秀狠狠地皱了皱眉毛,这已经相当于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现在虽然政局不稳,民心动荡,可是一斤肉卖了顶了天也就二十钱,一件布袍也就四五百钱,五千铢在他们这县城都可以买一座差一点的宅子了! 可问题是,这么贵的金错刀,他花不出去啊! 刘秀把这枚金错刀握在掌心中,欲哭无泪,他已经在这集市上逛了许久了,根本没人肯收他的这枚钱币,即使他想要贱一点兑换都没人搭理他。 这也在意料之中,否则他大哥又怎么肯好心地随手给他五千铢让他挥霍,明明摆着就是为难他。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名不正言不顺,紧接着推行出来的那些新政改革,更是让人膛目结舌,根本无人遵循。发行出来的钱币,更是无人使用,私底下还是用着五铢钱。刘秀这一早上,看到剪轮五铢,昭帝五铢等都有人使用,当然最多的还是汉武帝时期发行的元狩五铢,这种用紫铜制造的紫绀钱最是得人喜欢,使用起来怕要是比正常的五铢钱还要多值上一些。 刘秀在集市上胡乱的看着,心里却难免生出了些计较。 他的出身算起来,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虽然按照王爵封侯的惯例,到他们这一辈已经没有半分宗室的荣耀,已经无爵可袭。就连叔父也不过是当了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凭的是自己的真本事。现在王莽篡汉,他们更是失去了贵族名誉上的身份。可是他大哥却一直自诩为汉朝正统,对新莽政权极端的排斥不满,最近甚至要开始散尽家财,结交才俊有所图谋,颇有些想要做点什么事情的意思。 刘秀今年才十六岁,也算是成人了,年少时就去长安游学,见过许多世面。这次回来,他大哥的那点心思,他也看在眼里。他有心劝阻一番,可兄长比他年长十岁,长兄如父,他根本无从开口。 心思烦乱地逛着逛着,刘秀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集市的尽头,地上稀稀落落地有几个摆着的摊,他随意地晃悠了过去,却发现其中一个摊子上竟然摆放着一些器物,看样子都是旧物古董,颇有些看头。 刘秀饶有兴趣地蹲下身去,忍不住伸手翻看起来。有些陶具容器,还有些看起来应该是秦朝的通用货币秦半两,几尊青铜爵,一对青玉鸟形配,几卷竹简……刘秀在一堆古董里看到一个胡乱摆放的算盘,忽然想起家里那笔乱账,便想要买个算盘回去好好算一算。 别的不说,大哥的挥霍最近实在是有些太过了。 刘秀掂了掂这个算盘,觉得这算盘的木料颇有些不起眼。只是在木盘之上一排排纵向弧形的槽内,那些一颗颗的算珠圆润可爱,似乎是用青玉琢磨而成。每一列的第一个珠子和下面四颗珠子的颜色都不同,是白玉制成,以一当五之用。刘秀拨弄了几下,颇觉得手感润滑,越发地喜爱起来。 “这珠算几何?”刘秀晃了晃手中的算盘,算盘珠发出叮当碰撞的声音,无比的悦耳。刘秀抬头朝摊主看去,才发觉这摊主居然穿着一袭黑色的衣袍。在周礼之中,黑色是最尊贵正宗的颜色,而秦朝时期也以黑色为尊,汉朝也是注重黑色,官吏们的袍服都是黑色的。刘秀其实知道黑色布料之所以那么贵,就是因为黑色的颜色重,染色必须要经过十多次甚至更繁多的工序才能染成。相反为何平民都穿白衣,也就是因为白衣不用漂染,价格最贱。 刘秀这时才发现这一身黑衣的男子非常的年轻,而且一身的书卷气,面目俊秀,让人看到就觉得非常的舒服。 应该是家道中落,所以才不得不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吧……刘秀心中升起些许同情,更是起了买他的东西帮帮忙的心思。不过他一想到自己仅有的那枚金错刀,就无比的头疼,只好率先说出口道:“在下仅有这一枚金错刀,也不只可用否?”边说着,刘秀边把那枚金错刀拿了出来。 那年轻摊主的视线在那枚金错刀上一闪而过,随即勾唇微微一笑道:“这珠算有瑕疵,还是算了吧。” 刘秀一挑眉,把手中的算盘翻来覆去地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瑕疵,便当对方是不肯收这金错刀,丢下那枚金错刀就道:“不用找了。”随即拿着那算盘便起身翩然离去。他算计得很清楚,这算盘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最多也就值个百来钱。这枚金错刀虽然比较难花出去,但肯定要比百来钱值当多了。 自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刘秀神清气爽,也多少感觉到他大哥为何平日里喜欢疏财仗义,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 而在他的身后,那名摊主无语地看着扔在摊上的金错刀,许久才叹了口气道:“罢了……” 刘秀拎个算盘回到春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种嘲笑。 并不是因为刘秀用了枚金错刀换了个不起眼的算盘,而是这个算盘根本就是个坏的! 刘秀用手拨弄着算盘中间的那列木槽里,那枚一点都动不了的算珠,有点恼羞成怒,谁都知道算盘珠是需要拨动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拨动不了,这算盘可不就是个没人要的吗? 刘秀也没法生那摊主的气,因为人家明明已经说了这算盘有瑕疵,是他自己不听,扔下钱就走。刘秀觉得二哥盯着自己的眼神忧心忡忡,估计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样,做个散尽家财的败家子。 刘秀被看得一阵心虚,低着头揣着算盘溜回自己的屋里,他想把那颗卡住的算盘珠抠出来,用磨石磨小一圈,应该就可以用了。那颗珠子是莹白色的,细腻无暇,如凝脂一般润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秀觉得这颗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许多。 喏,也许是因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 刘秀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把那个珠子抠出来,除非要破坏算盘的木槽。刘秀忙得一头汗,非常不理解这个算盘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这珠子这么大,居然也能塞进木槽里,根本就不合理。结果他费尽心思,也不过只能让那颗珠子原地转动而已。 难道真的要把这算盘拆开? 刘秀刚起了这个念头,突然听到屋里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打消那个念头。” 刘秀猛然一惊,赶紧回头过去看,发现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着一个白衣丽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致的水墨画一般,长长的黑发并未束起,而是随意的散落而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惬意的味道。 盯着对方看了半晌,刘秀才想起自己这样实在是太唐突佳人了,连忙站起身来慌忙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你手里的那个珠子。”白衣丽人举起袖子,掩着唇打了个哈欠,一双杏眼微眯,凝视着刘秀还拿在手里的算盘,请撇薄唇嘲讽道:“无知稚子,一枚金错刀就把我抢了过来,当真便宜你小子了!” 刘秀目瞪口呆,这白衣丽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子不成?刘秀自小也听过许多山野传奇,所以惊奇归惊奇,却并不感到害怕,还饶有兴趣地解释道:“金错刀很值钱的,况且这算盘压根就不能用啊!算起来,还是我吃亏了。”刘秀发现对方说话并没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顺着他的语气。 那白衣丽人闻言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无知稚子!此乃范少伯所制算盘,而我的本体便是那定盘珠,金错刀……哼!”白衣丽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计道:“那金错刀恐怕没两年就会停止发行,喏,大概千百年后,会成为价值连城的收藏品,王莽这款钱币设计的倒是不错,可现在却远远抵不上定盘珠的价值。” 范少伯?刘秀一愣,他虽然念书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还是知晓的。那是春秋时期的传说人物,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春秋称霸,之后洒然离去。相传随后自称陶朱公,三次经商成为巨富,又三次散尽家财,那可是所有商贾的祖师爷。若说这算盘是范蠡的,倒也说得过去。 算起来,那范少伯过世离现在也有五百余年,有灵的器物修成灵智形体,可见其珍贵程度。刘秀苦笑着把手中的算盘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时回想起那年轻摊主的表情,已然知晓自己是会错了意。本想开口说送她回可是视线落到那白衣丽人身上,刘秀又忽觉不舍,他抿了抿唇,义正言辞道:“可这算盘已是在下买回来的,商贾之道最重诚信,难不成想要赖账否?” 那白衣丽人又恢复了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撇了撇嘴道:“罢了,我在哪里睡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这小子想要毁了我的床,我才懒得出来见你呢!”说罢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烟,飘向桌上的算盘,只见那定盘珠表面光芒一闪,最终归为平静。 刘秀瞪着桌上的算盘许久,终是不敢再说什么。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他产生的幻觉,他就算想要和别人讲,估计也没人会信他。刘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这算盘擦拭干净,然后放在书桌的一角,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 从那天以后,刘秀便多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对着那个算盘唠唠叨叨地说一些琐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狠失礼,但他已经无法把那个算盘当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丽人八成是在睡觉,可他还是迫切的想要再次见到她,还偷偷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珠儿。 这一日,刘秀照例对着算盘倾吐苦水,叹息道:“珠儿,我大哥说要变卖祖宅,你说这该如何是好?”刘秀实在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述了,二哥和大哥现在每天吵架,三位姐姐也早已嫁人,而叔父那边终究是隔着一层关系,就算想要劝解,也不会把他这个还未弱冠的少年放在眼里。 这座祖宅,充满了他儿时的回忆,刘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哥当真要走到散尽家财的这一步。刘秀自从知道这定盘珠有灵智之后,就没敢在去触碰它,可此时他六神无主,看着那颗闪烁着莹莹白光的算盘珠,终是忍不住伸出手轻触。 “无知稚子,旧人不覆,新人不簇,有何为难之处?” 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出现的一刹那,刘秀便积极的转身,只见那白衣丽人和上次出现时一样,半倚在床头,单手撑着螓首,白衣包裹之下曼妙的身材显露无遗,令刘秀一阵失神。班上之后才苦笑道:“可这祖宅变卖之后,仆从散尽,我就要下地种田才能养活自己了。” “这也好办,我教你经商之道,包你成为天下巨富!”白衣丽人一说到经商,竟然一反往常昏昏欲睡的模样,杏目圆睁,整个人立刻就表情生动了起来,像是一朵瞬间绽放的昙花,夺人心魄。 刘秀怔了证,随即立刻摇了摇头。人言道“士农工商”,商贾在这世态之中,仅仅是比下九流的行业稍微高出那么一点点而已。商人再有钱也不允许穿绫罗绸缎,也不许乘坐华丽的车驾,不能做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置田地,而且必须要向朝廷申报财产,缴纳重税。如果申报不实,被人揭发,所有的财产就要被没收,还要被罚戍边一年。可以说商人是谁都可以捏一把的软柿子,所以刘秀就算再束手无策,脑中升起的念头也只时下地种田,而不是成为商贾之流。 看着珠儿无趣地撇了撇嘴,意兴阑珊地掩唇打了个哈欠,刘秀不想她马上和上次那样回到珠子里睡觉,连忙道:“珠儿莫恼,我这不是舍不得把祖宅变卖嘛!大哥未免也太胡闹了。”刘秀带着些许的怨气,长幼有序,当着大哥的面他自然不好多说什么,但私底下他还是不看好他大哥的所作所为。 “有何不可?你可知‘舍得’二字何解?”白领丽人根本对自己多出来的一个称呼毫无反应,强撑着惺忪睡眼,微微一笑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你大哥看得很清楚,他想要得到别人的支持,就必须舍弃自己拥有的财富。互惠互利,这不是很不错的一笔交易吗?” “你……你是说……”刘秀微微愣神,他根本无法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交易来看待,他大哥明明自诩为孟尝君,门下宾客三千…… “你瞧不起商贾,很多人都瞧不起商贾,可是这是上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算作交易。”珠儿纤细白皙的手指抹了抹绛唇,笑的眉眼弯弯,“怎么样?跟我学着,做一个完美的商人吧!也许,你会成为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哦!” 刘秀连连摇头,商人卑贱的意识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更改。但他确实念书太差,在长安游学多年,也无法有所进益。当他刚想说什么解释时,却见屋内又只剩下他一人,那珠儿见他毫无兴趣,便连一点点时间都懒得浪费,立刻闪入定盘珠中睡觉去了。 轻叹了口气,刘秀把算盘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心想着从明日开始,他大概就要学着如何种田了。 自春陵的祖宅卖掉以后,刘秀和两个哥哥搬到了一座看得过去的茅草屋,勉强够他们三人居住。刘秀的大哥刘縯自是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他找到买他们祖宅的人,把宅子租下来,表面上一切照旧,继续用祖宅招待那些宗族亲戚江湖豪客,而刘秀和他二哥刘仲则栖居在狭小的茅草屋中。 二哥刘仲虽然无力阻止刘縯变卖祖宅,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宅子里的古董,陆续拿出去变卖。刘秀看到他二哥如此,忽然想到了那日被他强买定盘珠的摊主,和他二哥现在何其相似啊!当真是风水轮流转,世事难料。 当然,刘秀是绝对不会出面去卖那些古董的,他多少有些书生意气,可忍受不了在集市上被人品头论足,遭受白眼的待遇。所以他只好乖乖地拿起锄头,没有选择地下地种田。他隐约看得出来,这世道怕是要乱,手里有再多的宅院、钱币、古董也是没有用的,真到艰难的时候,一块上好的玉佩连一口救命的饭都换不到。 他这样每日在田间耕种的情况,他大哥是第一个看不过眼的,硬塞给他许多银两,拍着胸膛说钱不够了再来找他要。可刘秀倒真还不缺钱,但平日里如果让他像大哥一样结识豪士,无所事事抨击朝政,他还真没那个闲心。倒是在烈日当中挥舞着锄头流汗,颇让他心静如水,甘之如饴,比拿着晦涩的书本苦读好上许多。刘縯对这样自甘为农的小弟各种看不惯,经常出言讥讽他没出息,但刘秀每当这时,都会傻傻一笑,浑然不当回事。反而是二哥观察了他多日,最终两人深谈了一番,便不再管他。 他的珠儿再也没有出现过,刘秀很想见她,很想再听她用那种懒洋洋的腔调说话,可是刘秀也有自己的原则,他既然认定了不能经商,便不会轻易低头。 岁月如梭,刘秀一转眼碧昂当了十年的农夫,单薄的身材变得硬朗结实,身长八尺,须眉秀密,苍白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手上也有了茧子。本来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磨炼的谨慎温和,再加之自小在长安游学,周身有着一股宁静安详的书生气质浑然不似普通的农夫。 刘秀中的农田,因为他勤于耕种浇灌,所以庄稼的收成极好,颇有些恒产,他今年已有二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寻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种田了。周围的乡邻几乎都给他说过亲事,可他一直没有应允,推说由兄长做主。他大哥刘縯是难得一见,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终吗,而二哥刘仲则在县城里开了家店铺,很少管他。 为什么不成亲呢?刘秀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内心的最深处,还残留着一抹白色的倩影,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却没有模糊一丝一毫。 他实在太傻了。 偶尔,刘秀也自嘲。他心里期待的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随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个未曾谋面的农家女子。虽然他现在每日下田耕种做农事,可是却打心底里不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的农夫。 自从三年前起,连连灾荒,飞蝗肆虐,各地纷纷涌起了绿林军,赤眉军,铜马军等数十支起义队伍。战乱四起,民不聊生,这股不安的气氛,渐渐也要感染到春陵附近了。刘秀把田里的麦子收割干净屯入仓库,不禁开始发起愁来。 他大哥刘縯蓄养了许多宾客,颇有些名声,这天下大乱,又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因为人数激增,刘縯手里的钱粮也有限,这些江湖豪士们的待遇也就越发的艰难起来。有些人就开始偷偷摸摸地从事打家劫舍那种见不得光的行动,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着刘縯的名义,与官府对抗。那些如蚂蟥一般的衙役们,循着味道来找刘家的麻烦,各种刁难,先不说二哥的那家店铺已经被骚扰致关门,甚至连刘秀这里都不放过,刘秀家里囤积的谷粮,大半被衙役们搜走,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最后这点收成都会不保。 刘秀忍不住握紧手中的算盘,他已经习惯了把这个算盘随身携带,是不是地摩挲两下那颗定盘珠。“珠儿,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刘秀喃喃自语,话音刚落地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经过了及冠之年,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毫无主见? 可刘秀这些年中已经习惯了这样毫无回应的结果,自问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这些谷子肯定是没有店铺敢收,只好运到新野去,正好还能投奔二姐夫,避开大哥这边混乱的状况……”刘秀一边说,一边觉得忽然手底下的定盘珠竟然自己转动了一下,心脏猛然巨跳,刘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听到了那久违的慵懒声音。 “咦?终于想通了?不再做农夫了?” 刘秀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珠儿正倚着仓库的门,像是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一般,睡眼蒙胧。时间在她的身上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依旧风姿绰约,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刘秀的心脏忽然间有些钝痛,应该是终于明白了什么,但他来不及细想,便扬起了脸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轻笑道:“珠儿,只是暂时不种地了而已,卖掉了谷粮,明年开春还是要继续的。” 珠儿举袖掩唇,杏目微弯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无知稚子,这等世道,你只要一走,这田地宅院就会被他人占去,你还想来年耕种?真是天真。” 刘秀被她说得一僵,但也不得不承认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生逢乱世,房契地契只不过是一张废纸,谁手里的刀剑锋利,便谁是老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摸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歧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它可以把收购的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春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春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一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一个好苗子。虽然荒废了十年的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里选中了她,可见真的是有缘分的。 “那……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了。”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的好听点是起义军,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了他的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一样思考了。 珠儿嘴角一翘,带了点不屑的口气道:“看你的这点出息,当年范少伯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往吴国,换取了越国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最终越王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打败吴国,成就春秋霸业。昔日的吕不韦,一次奇货可居,便辅佐了秦庄襄王登上秦国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与秦王,至今仍有人对嬴政的出身质疑不已。吕不韦最后官至丞相,把持秦国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连秦始皇都不敢擅动之。这两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学着点。” 刘秀听出来点门道,讶异地追问道:“难不成那吕不韦,珠儿你也曾认识?” 珠儿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单手撑着下巴,充满怀念的轻笑道:“没错,他也曾是定盘珠的主人。” 刘秀心神一晃,有些把持不住。定盘珠的主人他到现在只知道两个,都是闻名一时之主。他有些羞赧,也知道了为何珠儿十年来都不声不响,视他于无物。一个立志当农夫的庄稼汉,确实是没什么前途的。 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猪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就是这棵大树的职业。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麦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得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才。“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縯在春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縯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活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有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縯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縯选中了绿林军。刘縯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縯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浅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的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呢? 好吧,其实严格上来说,刘秀现在并不是商人,而是个执政者。 刘縯屡战屡胜,在军中拥有着越来越高的名声。绿林军的将领们为了压制刘縯的风头,便联名推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氏子弟刘玄当皇帝。这刘玄算起来还是刘縯他们的族兄,原来只是个属官,这样没有根基没有实力的皇帝,最适合在高高的位置上当傀儡。 刘縯顾全大局,不得不同意拥戴刘玄为帝,改元为更始元年,称更始帝。 刘秀隐约中看出事态的发展不对,可他暂时也无力回天。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实力远远不够,否则他完全可以推举他大哥为帝,而并不是落到这样被动的下场。至此,刘秀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才华,在昆阳之战中,仅以一万人便战胜了四十二万人的新朝大军,震慑天下。 这次昆阳大捷,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改变了官军和起义军的实力对比。而造成这样结果的刘秀,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与此同时,刘縯攻克了新朝政权重兵把守的宛城,随即让更始帝迁都宛城。 “你大哥危险了。”珠儿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便如此定论道。 刘秀脸色铁青,他和大哥还是头一次分开行动,他负责昆阳守卫,而大哥则负责进攻宛城,本打着遥相呼应互相扶持的念头,结果他大哥并没有改掉自己锋芒必露的性格,现在如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必定会引来绿林军各利益集团的敌视。 “呐……你会怎么决断呢?”珠儿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刘秀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这就去宛城。” 珠儿挑了挑眉,有些诧异:“你刚守住昆阳,不平定军心吗?” 刘秀拨动着手中的算盘珠,淡淡地回道:“你曾说过,有舍就有得,在我心中,大哥是永远不会舍弃的那一个。” 珠儿被他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话语,说得微微怔神。 在他以前生命里遇到过的主人的概念里,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深爱的女子,自己的身家,亲戚朋友……甚至连帮助他们的自己…… 珠儿知道刘秀肯定也是清楚的,只要刘縯存在,就没有刘秀的上升空间,刘縯那个人天生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刘秀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之下、难道他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依旧能维持他的本心不变吗? 偏偏一直都和刘秀相处的她,却能确定他说的都是真话,绝对没有任何虚伪。 看着英武俊朗的刘秀,珠儿忽然觉得他非常的可靠,拥有着可以让人信任的气质,这样能文能武玉树临风的男子,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拥有他呢? 珠儿的心很乱,一直隐藏在心中的萌芽开始如雨后的春笋般冒了出来,让她措不及防。 只是她没有来得及细想,一个噩耗瞬间到来。 当刘秀得知自家大哥刘縯被杀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可以接受大哥在战场上马革裹尸,但绝对不能接受这样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的结果。什么抗旨不尊?他绝对不相信! 珠儿半倚在榻上,合上手里的书,嘲讽道:“愚蠢,良弓藏,走狗烹是没错,可这还没飞鸟尽,狡兔死呢!那刘玄实在是太愚蠢了。”而且动手也太快了,珠儿看着刘秀已经整理好的行装,后者刚要启程去宛城。 刘秀死死地撑住额角,强迫自己悲痛欲绝的头脑开始思考,他确实是高估了刘玄,以为他会利用大哥打完天下再做计较,所以他才每太防备。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下手了。他就不怕手下的人心寒吗? “你打算怎么做?鼓动手下人脱离更始帝,拉大旗单干?”珠儿眯了眯杏目,看着刘秀俊逸的侧脸思索着。一转眼,她已经在这个男人身边十二年了,对方也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知为何,珠儿忽然有些走神,刘秀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身边依旧没有一个女人…… 刘秀低垂着头,锁紧了眉头,喃喃自语道:“我需要……好好想想……” 珠儿把脑海中的胡思乱想再次压了下去,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候。 刘秀最后选择了虚与委蛇。 他立刻便赶回了宛城,主动放弃手里的军队,与刘縯划清界限,没有丝毫丧兄之痛,也没又给兄长戴孝之意,终日饮酒作乐,不参与政事,还声称昆阳之战都是他的属下功劳,甚至还主动宣称“是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执金吾,位同九卿,是守卫京师的最高统帅,刘秀表达自己的雄心仅此而已,阴丽华则是新野有名的美女,刘秀公开地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心。 只是,没有人,能明白当他说出这两句话时的酸涩心情。 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的。 这个道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领悟。 珠儿把他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虽然表面在外饮酒荒唐,,可是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沾荤腥,每日醒来,枕头上都泪痕斑斑,那名叫阴丽华的女子,美貌自然是有的,可刘秀看中的,是她显赫的家世。 阴氏家族乃春秋名相管仲之后,秦末汉初,阴家举族迁到了新野。而且阴氏家族不但出身显赫,还是当地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地位和财产几乎可以与分封的诸侯王相提并论。 珠儿知道,刘秀这是在为他自己找靠山,虽然刘秀是刘邦的九世孙,可没有任何根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农夫而已。 果然,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是可以当作交易的筹码。 珠儿默默感叹,一边暗赞自己又培养出来一个绝顶商人,一边却又黯然遗憾。 这世上,果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只是这阴丽华,恐怕也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舍不得离开吗?”如果刘秀没有在忙绿求亲的话,见此情景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时出现在他房间里的,正是当年那个年轻的摊主。十二年过去了,面容居然还是如那日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有什么舍不得的?”珠儿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是我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商人,把自己拥有的东西,舍出去,换回更值得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拿去换,连自己的亲人,婚姻,生命……” 珠儿剩下的话语,并没有说出口。 这样下去,如果有一天,形势所迫,那么他和之前的那两任主人一样,是不是也要把她也换出去呢? 又或者,他根本是不想看到他娶妻生子吧…… 那摊主伸手把算盘拿了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勾唇一笑道:“你说,若是我把你拿去跟他换传国玉玺和氏璧,你说他会不会换呢?” 珠儿瞥他一眼,冷哼一声道:“还是别去试了,我不想知道答案……” “其实,你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不是吗?”摊主淡淡笑道,把算盘揣入怀中,施施然得推门离去。 更始元年六月,刘秀娶阴丽华为妻。 更始元年九月,刘秀送阴丽华回新野,只身前往洛阳,打算收复河北之地。 更始二年正月,刘秀为了联手真定王,仅在迎娶阴丽华为妻半年之后,发书休妻为妾迎娶真定郭氏贵女郭圣通。 更始三年,也就是公元25年,已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的刘秀在众将拥戴下,在河北邺城以南的千秋亭登基称帝,改元建武元年,仍以“汉”为国号,史称后汉或东汉。 至此,拉开了东汉王朝的大幕…… 公元2012年。 “咦?也就是说,这个算盘其实是汉光武帝的?”医生大惊,长长的兔子耳朵来回抖动着,“而且里面还睡着一个绝世大美女?这样你都肯埋下去?” 重点其实是后面那一句吗?老板勾起唇轻笑道:“没事,反正她都沉睡了两千年了,继续换到地下去睡也没有什么差别。”等阵法破解之后,再把她挖出来也无妨,更何况,在这两千年里,珠儿一次都没有醒来,老板倒是很想把她扔了去,看看她是否还能醒过来。 “……”医生不甘心地抖了抖长耳朵,轻哼道,“话说,刘秀这个家伙,其实真的很逆天啊!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当了皇帝,而且登基之后,连一个功臣都没诛杀也没削减过,平衡之道玩的那叫一个好啊!看来还是珠儿教得好,用商人的智慧来当皇帝,啧啧!这是励志小说吧!” 老板没搭理医生的亢奋吐槽,只是挑了挑眉,瞥了眼藏在兔子玩偶后面的IPAD,上面的页面显示的是刘秀的生平。 医生干咳了两声,把身后的IPAD关掉,又把电容笔插到自己的玩偶肚兜里,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道:“不过算起来,老板你占了刘秀的便宜啊!后来默不作声地拿走了人家心爱的算盘,这是欺负人吧?” 老板把算盘珠一颗一颗擦拭干净,淡淡道:“我是遵从了珠儿的意志,她想要离开,我便带她离开。至于刘秀那里,我留下了几两黄金,应是抵了他那枚金错刀的价值,他不会亏了的。” “……”医生可以想象,当年刘秀遍寻不到定盘珠的时候,看到那几两黄金,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老板轻抚着那颗不能拨动的定盘珠,陷人了沉思。 其实当年的那个问题答案,他和珠儿都知道。 别说是传国玉玺和氏璧,就算是帝位,刘秀也是肯与之交换的。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珠儿终究是难以陪他白头到老,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注定是殊途…… 老板垂下眼帘,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取舍么……” 第六章哑舍·虎骨韘 亚当个夏娃虽然偷吃了禁果,最后却诞生了人类,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宋越从迷糊之间清醒了过来,顿时觉得脑后剧痛,过了好半晌才回过来神。怎么回事?他不是被车撞了吗?难道说是被送到医院了?宋越看着视线里一片的白色,扶着脑袋勉强坐了起来。他记得他去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在回来的路上一辆面包车闯了红灯迎面冲来,他躲闪不及,脑海中最后听到的便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围观者的尖叫声。 试着感受了一下身体各处,宋越发现自己还是幸运的,除了脑后的痛楚外,其他地方没有异状。看来只是摔倒在地而已,不幸中的万幸。‘醒了?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病床的一侧响起,吓了宋越一跳。他反射性的转头过去'却因为头转得有些过快,脑袋又是一阵阵晕眩,眼前一片雪花点,好半晌才能看清对方。 可是等他看清这人是谁时,又了震惊一把,嘴唇抖了一下,那声‘秦总’淹没在唇边。他这一开口,才发现喉咙就像是被砂纸磨过一般,嘶哑得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宋越这是才发现他所在的是一个单人病房,目测就是住一天要1000+的那种奢华套间。从小一直很平民的他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心想难道是撞了他的那辆面包车的司机很有钱吗?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在他身边陪护的是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总裁秦默? 秦默是他们这一行内公认的指标性人物,不到三十岁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人脉遍及各个行业,在业内颇有人气。秦氏和那些老牌事务所不一样,向来喜欢吸纳新丁,所以宋越在取得律师资格证之后,便去了那里面试,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被撞了之后一睁眼就看到秦默。按理说还不应该算作秦默的员工吧?而且他发生意外的十字路口离秦氏律师事务所也挺远…… 宋越表示对这样的目光非常有压力,但还是打起精神回答了医生的问题。不一会儿,病房里居然还进来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宋越就这么忍着头疼,看着秦默和那两个警察交涉,那三人严肃的表情,都让宋越感觉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车祸。护士小姐给宋越挂了一瓶点滴,医生也安排了几项检查,等宋越再次回到病房之后,发现那两个警察已经走了,秦默正一脸凝重的坐在病房中等着他,而抬头向他望来的第一句话便是:“你究竟是谁?” “宋越。”宋越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毫无迟疑地回答道。他回想了一下之前两人的对话,不禁哑然失笑道,“秦总,你不会认为我出个车祸就被人穿越了吧?”“你认识我?”秦默颇有些意外的扬起了眉。宋越觉得有些尴尬,他今天刚被秦默面试完,这秦大少爷不会是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把他给忘了吧?不过面对秦默X光扫射一样的视线,宋越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我今天刚去过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过,自然是认识你的。”“面试?”秦默闻言一怔,盯着宋越像是在想一个未解的难题,班上之后才苦笑道,“你以为今天是几几年?” “不是2008年吗?”宋越觉得秦大少爷的问题很无语,也很不适应对方和他像是和朋友说话一样的态度。他还明明白白的记得几个小时前的面试中,秦默那一脸面瘫的严肃表情。秦默一言不发,从床头拿起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放在他面前。宋越默默嘀咕不愧是有钱人,用的着手机丫的好先进啊!居然是触摸屏的?他以为他前些天买的诺基亚N85已经是最先进的了呢!结果这腹诽刚进行了一半就卡壳了宋越目瞪口呆的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日期显示,2012年?!有没有搞错! 宋越瞠目结舌,秦默无言以对。医生很快又被呼叫回来,又对宋越做了一些繁琐的检查,然后确诊他得的是心因性失忆症。这种失忆症是因为脑部受创,而导致患者只限于对某段时间的事情不能忘记,就是只记得旧事忘记现在的。很明显,宋越就是一下子忘记4年的事情。 但对于宋越来说,他好像只是睡了一觉,再一睁开眼睛,四年就过去了。北京奥运会没看到,南非世界杯也直接被剧透了西班牙夺冠,好像这一年年末就是世界末日了……这些都不要紧,宋越低头有些生疏的摆弄着手里的iPhone4s,才知道这先进的触摸屏苹果手机居然是他自己用的。电话薄里的那些人名有大半都不认识,宋越的心底升起一股恐慌。就好象是有人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占用了他的身体生活了四年。“医生说你可以出院了,脑部并没有明显的淤血或者创伤,他建议你最好是回到熟悉的环境,有助于你找回记忆。”秦默一边跟宋越交代,一边掏出手机吩咐助理给宋越办出院手续。 熟悉的环境?父母都在老家,在这个城市,他只有一个和朋友合租的房子,但他觉得四年后的自己,还住在那个合租房有点不太可能。因为他发现秦默递过来的西装上衣,牌子是很有名的一个,在大商场最明显的一个专柜售卖。这样的一套西装,就能顶他那间合租房几个月的房租。低头确定了自己身上穿的裤子和上衣确实是一套,宋越才战战兢兢地穿在了身上,越发觉得有种不真实感。醒来有一阵了,后脑因为输了一管镇痛剂也不那么痛了。宋越跟着秦默走出医院,在到了大门口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的看了眼镜子里反射的自己。 的确是他的脸没错,四年并不是太长,他现在看起来,和当年大学刚毕业时的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不管发型还是身上的衣服,都给人一种在社会上历练过的成熟感觉。宋越觉得,现在这样的他,如果表情坚毅严肃一些的话,倒是和秦默很相似……坐上秦默的宝马车,宋越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结果秦默直接一句话就给他砸晕了。“别看了,这是你的车。”秦默眼角余光瞥见宋越僵硬的表情,会错了意,建议道,“还是你来开?” 宋越立刻摇头,他记得自己是没驾照的。当然,他的记忆是不完全的,那就说明在这四年时间他不仅考了驾照,还买了台宝马? 上帝啊!他知道律师会赚的很多,可是哪个律师在最开始的初级时期不是做助手被压榨?他究竟做了什么忐忑的坐在副驾驶座上,宋越看着车窗外的城市,发觉四年的时间,这个城市也变得逐渐陌生起来,许多没见过的高楼大厦代替了之前的房屋,车辆拥挤不堪,他们很快就被塞在了路上。秦默好像很熟悉这样的堵车,心平气和的跟随着前面的车流一点点的向前挪动。宋越忽然想起他刚清醒时秦默说的话,摸着隐隐作痛的后脑迟疑地问道:“我这伤……是被人打的?”“是的,当时你正在和我通话讲手头接的案子。”秦默握着方向盘的手微不可查地紧了紧,尽量地压抑着胸中的怒火。宋越沉默了下来,他知道律师很容易得罪人,但这件事发生在自己头上,就不是那么容易一笑置之的了。他勉强地扯了扯嘴角笑道:“看来对方只是要给我个警告,否则也不会挑我打电话的时候动手。” 秦默紧绷的手放松了下来,很满意宋越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他冷静清醒的头脑并未一同失去:“你现在家休息几天吧,等恢复了再来上班。”“不用,明天我就去上班,这样我也休息不好。”宋越觉得让他就这样在家里呆着什么也不做,肯定会疯掉的,“而且医生不是说让我到熟悉的环境恢复记忆吗?我觉得这四年里,我肯定是在事务所的时间远超过在家里。”这是一句所有老板都喜欢听的话,即使秦默现在心情不是很好,也不禁微微勾起了唇角。这时车流开始缓慢地前进着,秦默看准了一个空隙,漂亮的一个转弯拐进了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好吧, 明天早上八点我来接你。”宋越这时才知道,他和秦默是住在一个小区里的,他知道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福利极高,还会负责住房问题,只不过他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混得这么不错。眼见着秦默锁车递钥匙上了电梯,宋越也乖乖地跟在他后面,一直默不作声地跟到了对方家门口,秦默看着宋越是有跟他进家门的意思,才无奈地指着对面的门道:“你还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你住在对面那间。”“哦……”宋越从西装口袋里找到了钥匙,转头去试,果然门应声而开。秦默眯着眼看着宋越走了进去,耐心地等了一会儿,发现并没有什么异状后,才关上了房门。他总觉得,失忆后的宋越,和以前的性格完全不一样了……且不提宋越当晚对于自己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城市有了一个不小的栖身之所有多震惊,也不提他打开对于他来说先进又陌生的电脑时无比庆幸自己用的密码还是原来常用的那个,宋越一整晚都在疯狂地研究这四年自己都发生了什么,可惜他的屋子应该是请了钟点工,收拾得一尘不染,没有多少可以令他产生回忆的东西。QQ和MSN的聊天记录也很干净,看起来他平时用得应该是公司的电脑居多。手机里的短信也基本都是各种广告或者垃圾短信,想来也应该是打电话居多。 这一晚上,宋越通过网络了解了一下这四年国内外发生多的大事。到了后半夜,困意袭来的时候,体内的镇痛剂也消失了作用,宋越吃了几片医院开的止痛药也不管用,基本上是半睡半醒地被痛意一直折磨,所以天一亮就爬了起来。随便吃了几片面包,宋越拉开了衣柜,随即又被满衣柜的西装给震住了。他现在好想去银行查一下自己的账户,是不是负值啊?但他也知道,这种外表上的花销,都是必不可免的,在秦氏律师事务所那样高端的地方上班,每天都不能穿同样的衣服才是公司礼仪。随便选了套低调的银灰色西装,在镜子面前系上个条纹领带,宋越发现就算衣服再好,也无法掩饰他的憔悴。谁能想他这么倒霉,一睁眼一闭眼就丢了四年的青春。自嘲地对着镜子笑了笑,宋越八点整拉开了门,正好看到秦默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早,今天开我车去。”秦默朝他点了点头,然后率先走到电梯间。宋越跟他下到地下停车场之后看到等待的另外两个人才知道,原来秦大总裁相当的亲民,不是对他特殊待遇才和他一起上班的,看来和员工们拼车也是秦氏的传统。只是宋越发现,和他们一起上班的这两人都是秦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且看起来和他蛮熟的,一见面就关心他昨天受的伤怎么样了。宋越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好在秦默不着痕迹地带开了话题,像是不太想让人知道他现在的情况。几个人很快就聊起了他们现在正在办的一个案子,宋越静静听着,知道秦默是刻意而为,因为据说这案子他也在经手。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民事离婚财产分割案,虽然数额有些大,但却也不会是造成他被人行凶警告的地步。很快宋越就发现为什么秦默会在 秦默会在早上拼车了,因为城市里的交通实在太让人无语了,明明离事务所只有十分钟的车程,在路上就能堵快一个小时的时间。但在这一个小时里,这几人也没闲着,已经用平板电脑办理了好几个案件,写了好几份上诉书发出去了。宋越一夜未睡,从外表就知道他的情况很糟糕,所以他一直在保持沉默,也没人觉得意外。在车流的缓慢前行中,四人掐着点在九点钟到达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写字楼。秦氏律师事务所在这栋写字楼的16层到18层,宋越不知道自己的办公地点在哪里,好在秦默说了句跟他走,宋越便理所当然地和他上了18层,然后惊悚地在一个办公室门口,发现了自己的铭牌。宋越不敢置信地指了指,秦默缓缓地点了点头。宋越更觉得恐怖了,他在秦氏拥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好吧,联系到自己有豪宅开宝马的事实,拥有一个独立办公室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宋越晕乎乎地推开办公室的门,里面整洁干净,跟普通的办公室也没有什么两样。宋越瘫坐在皮质的沙发上,还没打起精神开电脑查看情况,桌上的电话就响了。 “宋哥,我叫张冠,是你的助理,我可以进来吗?”一个年轻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应该是被秦默告知了他的情况,所以一上来就干脆利落地做了自我介绍。宋越自然不会拒绝,他现在急需一个人来帮他普及下常识,而秦默显然是没有这个闲功夫的,毕竟身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总裁,昨天能亲自去接他出院就已经很不错了。张冠是一个实习律师,很年轻的面孔,一看就知道是刚大学毕业的。小伙子个头很高,长手长脚,干活却挺麻利的,也不知道秦默是怎么跟他说的,他别的也没多问,刚进来就给宋越端了一杯很浓的黑咖啡,然后又出去越端了一杯很浓的黑咖啡,然后又出去抱了很厚一摞档案,放到宋越的办公桌上。“宋哥,这些都是你进事务所之后经手的案子,秦总让我都找出来给你翻看一遍,也许能让你想起点什么。”张冠很爱讲话,而且口齿伶俐,把那有半米高的档案立刻拾掇好,把年份最久远的一份抽出,摆在宋越面前。宋越一看时间,正是2008年的,应该是他进入秦氏以后办的第一个案子,立刻来了兴趣。他知道这是了解他这四年工作的最简便方法,当下也不含糊,埋首翻档案。越看越心惊,所有档案都整理得整整齐齐,宋越一开始还专注于案件本身,渐渐就被里面的庭审笔录给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据档案显示,他在2009年才开始独立接案子,而在这之前都是给其他律师当助手,而在他独当一面之后的庭审笔录中,可以看得出来他超高的庭审技巧,质证和辩论的时候都直击重点,简单有力。宋越几乎不敢相信这些话语都是他能说出来的,一点记忆都没有。 这一翻,就是一整天,宋越头昏脑胀,越来越觉得自己这四年是鬼上身了,他索性一推桌上的档案,朝一旁一直陪着他翻档案的张冠问道:“张冠,你是去年来的吧?”这是很好猜的,一看就能看得出来张冠是涉世未深的毕业生。 见张冠点了点头,宋越又继续问道:“你一来就跟在我身边了?那么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直直爽的张冠犹豫了,这话不好说啊!但他也知道这时候不说话那就是自寻死路,便斟酌了一下道:“宋哥你是大家仰慕的对象。”他说完便停顿了一下,见宋越挑了挑眉,连忙续道:“当然,大家仰慕的是宋哥的能力。不过宋哥平常倒是从来不笑的,也从来不和我们说闲话,向来都是公事公办。大家私底下都说宋哥是工作狂。” 宋越无语,之前张冠拿来的那些档案只是一部分而已,后来又拿来了许多,一看就知道他在这四年来接的案子超多,再加上他的效率超强,所以这样看来,他能爬到现在这样的位置,也不是很意外的事情。 可是这不科学啊!只知道工作的性格,压根就不像他啊! 张冠发现宋越没像以前那样绷着一张脸,便也大着胆子开始八卦了起来。他本就爱说话,此时话匣子一开,宋越更是得到了不少讯息。宋越这才知道他已经是秦氏律师事务所即将发展的合伙人,只要等到月底再开股东大会,便能确定合伙人的身份。 这当然不应该是他被人打的原因,那些内心阴暗的嫉妒者们,应该都不会使用这样简单粗暴的贱招,而是会用更加阴险的阴谋才对。 宋越又重新查看了一下他手里正在接的案子,没有一个有动机的。毕竟他只是一个民事律师,并不涉及刑事案件,但他在看完一些庭审记录后就不那么确定了。连他自己看得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当事人呢? 也许是有刑满出狱的?所以来报复他?民案事件一般都是庭外调解了,就算是入狱也一般都挺短的。宋越把想法和张冠一说,两人便开始筛选案件起来,还没忙一会儿,秦默便推门进来,说是从警局那边调来了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 宋越知道秦默在里面肯定下了很大的功夫,否则警方的行动不可能这么快。三人盯着电脑屏幕上的画面,案发的时间正是下午,路人也有,宋越在屏幕上看到了自己一边打电话一边走过去的背影,然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人影从旁窜了出来,用木棍揍了他的后脑一下,随后便逃之夭夭。 监控录像并没有声音,但宋越看了这一下也颇觉后脑剧痛。监控录像后面也还有一段时间,三人就这样默默看着,看着录像中的宋越躺在那里人事不知。宋越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让他说出来哪里不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看见秦默的身影出现在监控录像上之后,画面才停止下来,秦默印着宋越疑惑的目光,指着他的手机道:“幸好有定位功能,而且你和我讲电话的时候也说了你在什么地方。” “嫌疑犯戴着帽子,根本看不到脸,我事后也问了几个周围的商家,没人注意到可疑人员。”张冠昨天显然也是去过一次现场的,可惜城市里的流动人口实在是太多了,这根本没法继续调查,“那根木棍也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可惜没有提取到指纹,线索就这么断了。” “所以宋越你这两天都不要单独行动了。”秦默拍板定论。在他多年的律师生涯中,也不是没遇到过报复,但这次出事的是他最看好的手下,况且还是和他通电话的时候出事的,必须要查清事实。 宋越就这样被安排了下来,每天由总裁秦默亲自接送,其他琐事由助理张冠全权负责,他只是埋首在档案中回忆四年的记忆。 之后的一个礼拜,再也没有其他意外发生,宋越也完全可以背下来了这四年他经手的所有案件,而这一天,到了他要上法庭辩护的日子。 “宋哥,你可以吗?用不用让其他人替你?”张冠和宋越混熟了之后,说话也开始没大没小起来。比较而言,他比较喜欢失忆后的宋越,因为以前那个不苟言笑的宋越,像是只会工作的机器人。 “不用,我可以应付。”宋越整理着手中的材料,他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在学校里学的法律知识可完全没有丢掉,更何况他翻了一个礼拜的庭审记录,民事案件经常出现的就是财产纠纷,不是离婚就是争遗产的,多少也翻不出来什么新花样。他虽然没自信做到像以前那样干净利落,但也不至于搞不定。 “咦?宋哥,你今天不带那个扳指了吗?”张冠看宋越整理好打算走人了,立刻提醒道。话说完才想起宋越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主动走到他身边,拉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小锦盒,“宋哥你有个怪癖,这个扳指是你上法庭的时候必须戴的。” 宋越微愣了一下,有个幸运物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例如他以前念书考试的时候都会用同一支钢笔来答卷,这确实也像他的风格。可让他发呆的原因,是这扳指他居然有印象。 这是四年前他来秦氏面试前不久,在一家古董店淘换来的。这枚扳指是坡形扳指,上面还有弦槽,材质是骨质的,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变成了浅褐色,老板说是虎骨所制。其实究竟是什么材质的他也不在意,这扳指他曾经试戴了一下,居然说什么都摘不下来了,幸好价格不算贵,当时他没太在意地买了下来。 宋越回忆着,他好像当时就戴着这枚扳指来参加的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面试,当时秦默还好奇地多问了一句这枚扳指的来历。而之后车祸的时候,他肯定也是戴着的。 原来车祸以后,他就能把这枚扳指摘下来了吗? 宋月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失去四年的记忆,可能是和这枚古怪的扳指有关,所以在张冠把扳指朝他递过来的时候,下意识的拒绝了,连碰都没有碰,让张冠放回原处。张冠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说什么,以为宋越是对这个扳指没印象的缘故。 庭审进行得很顺利,宋越虽然严格上来说,是第一次出庭,却也没有出什么岔子,案子顺利地赢了。 宋越注意到张冠的表情很惊讶,特地私下问了他,后者因为这一阵已经和他混熟了,有什么说什么,表示很奇怪宋越改变了质证和辩论的方法。 张冠很形象地用武侠来举例,比喻宋越往常习惯的是用西门吹雪的剑法,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直来直去,简单的一刺中心。而现在的宋越就像是郭靖,练了内功,以力取胜,以德服人。 宋越听了后眼角直抽,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但他却不得不承认这形容得很直观。熟悉了这四年档案的宋越,当然知道在法庭上用什么样犀利的词语更能取得胜利,但这样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 做人还是要圆滑一些,言语的力量可以堪比刀剑,甚至于比刀剑更可怕,产生的伤口都是看不见的,而且更加难以愈合。 而最重点的,是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溺于水,这把名为言语的利刃是一把双刃剑,不仅可以斩向他人,更可以伤害自己。宋越知道自己被人暗算,恐怕也是因为祸从口出。 也不知道这四年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按理说那么毒舌不是他的性格,可是这些天他一点一滴地了解了这四年来发生的事,渐渐也开始迷惑了起来。因为这房间里摆放的东西,全都是按照他的习惯来的,连电脑里收藏的文档也是一样,找东西非常顺手。 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宋越回到事务所,和同事们随和地打招呼,然后略微尴尬的看着他们无法适应的表情,飞快地走回自己的办公室。这都一个礼拜了,难道还没有潜移默化地让他们习惯?难道他以后也要绷着一张脸装面瘫吗? 无聊的打开电脑,宋越看到桌面上那个监控录像的视频,下意识地点开,反反复复地循环播放着。他看着嫌疑犯的那个身影,努力地想要回忆起些许蛛丝马迹,可是越看,他的脸色就越发难看。 当秦默推开门的时候,就看到坐在电脑屏幕后面的宋越,一副脸色阴沉的模样,瞬间还以为他找回了四年的记忆,顿时还颇有些遗憾。 要知道,宋越自从来他们事务所上班之后,就是公认的冰山,和谁都没有过多的交情,也就是和他这个老板能有些许多余的交流,这恐怕也是看在这间事务所是他的分上。这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当然,这种员工也是秦默非常喜欢的,所以在这四年来也不断提拔他。可随着宋越接手的案子越来越多,秦默就越体会到有些不如意。做他们律师这行的,最重要的就是人脉,而且今天虽然是站在对立面上做辩护,也许明天对方就会请到他们来帮忙。 宋越那张嘴太能得罪人,所以秦默也不敢让他接触大客户,只能让他负责民事案件。否则如果让宋越接手刑事案件的话,指不定早就被人砍杀几刀了。 今天的庭审记录他特意关注了一下,突然发觉宋越这不仅仅是失忆就变了性格,连庭审技巧都随之改变。那样圆滑的取得胜利,对手心服口服,连怨气都没有,当真是符合秦默和气生财的宗旨。 不得罪人的律师,那可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律师这职业天生就是得罪人的。 当然,以前的宋越那是做得太过激了。 秦默这还遗憾着呢,但脚下的步子却也没停,走过去看了眼宋越的电脑屏幕,讶异地看着屏幕上播放的监控录像:“怎么了?你看出来了什么?” 宋越指着屏幕上来来往往的路人,沉声道:“我遇袭的地方离公司并不远,但到你过来也足足有五分钟,可是在这五分钟之内,路过的有那么多人,居然没有一个人上前查看情况,顶多也只是打110报警而已。” 宋越第一次看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是终于看出来了。这光天化日之下,嫌疑犯行凶作案,居然没有一个人上来阻止也就罢了,居然就让他这么躺在马路上自生自灭?这也太无语了吧! 秦默反而一愣,随即苦笑道:“宋越,看来你还是没有恢复记忆,这现在做好事的人少了,尤其是我们这个城市。而且……说起来,这事起因也与你有关。” 宋越一呆,这又从何说起? 秦默扫了眼宋越的办公室,这些天宋越一直翻看着他这四年来的案件,所以这些档案也一直没有拿走。秦默找了一会儿,从档案堆的最底端,翻出来一个档案袋递给宋越:“你先自己看看吧。” 宋越接过档案一看,实际按是2008年的,正是他刚进秦氏律师事务所时的案子,因为当时他只是其他律师的助手,所以并不是主辩律师,庭审记录上也没有他,宋越便一直没有翻看。带着疑惑打开档案,宋越立刻明白了秦默的意思。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被告和原告在某处发生碰撞,原告的腿部骨折,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但就是这样一个很小的案件,却没有简单的结束。被告因为警察局的笔录丢失,推翻了之前的证词,宣称自己是路过好心扶了一下原告。被告又告知了几个相熟的网络论坛好友,此事瞬间扩大了影响,再加之惟恐天下不乱的媒体加入,一下子便变得复杂了。 宋越拿着文件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期间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因为在档案上没有几处他的名字,可是一想到这四年中的记录,他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我们是被告律师,当时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当年负责这案子的律师,结案之后就转到其他律师事务所去工作了。”秦默翻动着文件,指着其中一个复印件道,“这个案件最终以我们败诉而结案,当然,这是很正常的。毕竟被告是真的撞了人,可是没有人能想到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原告和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在被告赔偿的基础上,签署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的协议。” “这样,岂不是没有人能知道真正的事实了吗?”宋越一怔,这个协议,显然是为被告做掩饰。一个撒了谎的人,居然能逃脱舆论的指责,反而是一副赔了钱委屈的模样。 秦默没有多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道:“宋越,我们是律师。” 宋越沉默不语,律师这个职业,在他选择学法律的时候就已经认识的很清楚了。就是不管为之辩护的人是真的有罪还是无罪,都要争取最大的权益和利益。在这样的判断标准下,这个案子显然是做得很成功,可是…… “谁都没想到最后的影响会那么大。”秦默安慰地拍了拍宋越的肩,“前几个月也有记者重新报道了此事,采访了政法委的书记,完全地公开了本案的所有细节,可惜已经没人关注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信息时代,吸引眼球的永远是更丑恶的事件,舆论的焦点都是转瞬即逝,真想究竟是怎么回事,很少有人会挖掘。” 宋越的喉咙发紧,他无法知道四年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面对这样的案子,他脑海里对于这样的记忆是空空如也。 可是如果让时光回到四年前,他又将如何选择? 这根本是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 没错,律师是一定要说真话的,可是却可以选择只说部分真话。宋越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扯了扯嘴道:“我觉得,那人来敲我一下,恐怕就是想要我自己来体会一下这被人晾在路上的凄凉无奈吧。恐怕负责这案子的李律师估计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秦默闻言赶紧打电话查问,接着又多打了几个电话,果然叹气道:“没错,李律师也遇到了和你一样的情况,还有被告也是。至于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倒没有,可能是因为换了城市,没有找到人。” 宋越的脸上并没有解开疑惑的轻松感,反而越发地沉重。 秦默也不多言,知道做他们这一行,道德是一个需要自己跨越的槛。 之前的宋越做得太过于干脆利落,而现在的宋越,显然是需要再次衡量。 既然搞清楚了嫌疑犯的用意,对方也只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并不是要怎样,宋越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 可是心里总像是被塞了一根刺,无论如何也消除不掉。 这样也挺好的,可以提醒自己以后行事的尺度。 宋越顺利地办了许多案子,也成为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新合伙人,接手的面也广了许多。 这一天,他接到了张冠的电话,说是有人来找他,并没有预约。张冠还加了一句,人很奇怪。 宋越此时正空闲下来,便让张冠领人进来,办公室的门不一会儿便有人推门而入,宋越一眼就看到那个黑衬衫上绣着一条龙的年轻男子。 好像有点眼熟,在哪里看到过呢?宋越正递名片打招呼的时候,那人挥手一摆拒绝道:“我不是来找你咨询的,而是想要从你这里买回去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宋越一愣,没理解对方的意思。 “一个扳指。”那人淡淡地说道,“想来这东西现在对你也是无用的了,还是卖还给我吧。” 宋越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应该是四年前他买扳指时的那个古董店老板,那时那人穿的是一件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这换了衣服样式啊!不过这扳指宋越确实挺让人反感的,丢也不是扔也不是更不敢送人,放在抽屉里当真是烫手山芋,闻言便立刻拿了出来,递给那老板。 那老板也不含糊,掏出几张人民币放在他桌上,便拿了装扳指的锦盒想要走人。 宋越连忙问道:“老板,这扳指可有什么来历?”他不敢说自己那四年不正常的生活是因为这个扳指,可是不问请楚他总觉得不自在。 老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知道扳指是做什么用的吗?扳指在古代名韘,射决也,在商代便已经出现,是射手用来扣住弓弦射杀猎物的工具。虽不是刀剑一类的凶器,但也是帮凶之一,具有强大的煞气。” 宋越闻言一呆,觉得这老板话里有话。律师这个职业,可不是于这扳指很相似么? “再加上这扳指是周武王姬发开创大周时所用,可令佩戴之人煞气盈身,会做出一切最有利于自身的判断。” 宋越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他心中也有些不以为然。卖古董的向来都是舌灿莲花,他这个也是靠口舌为生的律师,居然也被人说得无言以对,实在是很憋屈的一件事。 “不用担心,你之前戴上就摘不下这扳指,恐怕是因为这扳指中残留的煞气影响到你的性格,在这几年的疏导下,应该也都消失殆尽了。”那老班缓缓地说道。他自然脸上并无半分歉意,这枚尾宿韘选中此人,也并不是偶然,这人性格中的理性和感性太过于偏激,很容易便走上歧途,老班认为这和尾宿韘这个诱因根本没有多少关系。 这就像是在伊甸园诱惑夏娃吃那枚苹果的蛇一样,就算没有哪条罪恶的社的引诱,迟早夏娃也会那样做。 只是时间问题。 但这样的情况,究竟是好还是坏的,谁都说不清楚。毕竟依照圣经里的叙述,亚当和夏娃最后诞生了人类,而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出了写字楼,老板看似把玩着手中扳指,实际则是用手不着痕迹地把衣兜里慢慢往外爬的兔子玩偶重新塞进去。 ‘就看一眼嘛!又不会有人发现。’医生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衣兜里闷闷地传出来,显然是这么一会儿就憋坏了。 ‘有人看着’。老板淡淡的说道,但看着兔子玩偶晃晃悠悠地又爬了出来,却再也没把它重新塞回去。 ‘不就是那个胡亥嘛!’医生瞥见一直在巷子口暗处站着的人影,因为是一头银发,所以非常惹眼。因为这几日在附近正好有个很大型的漫展,周围的行人反而见识多了这样的古怪发色和瞳色,也并不在意。不过他肩上那只赤色小鸟,乖巧可爱,时不时卖萌装可爱。这样的帅哥加宠物鸟的组合倒是吸引人注意,回头率极高,医生还看到周围许多人掏出手机远远的拍照:‘话说,这位少爷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跟踪我们吧?不对,老板你不是把胡亥用龙纹泽收为己用了吗?是你召他来的?’ ‘他应是为了这虎骨而来。’老板摩挲了一下手中的扳指,微微一笑道:‘他虽是用龙纹泽被我控制,可却不能打草惊蛇。好刀,自然要用在刀刃上。’说罢,老板回过身,朝胡亥的方向晃了晃手中的虎骨韘,对方显然是把老板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脸色一沉,便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撑在头顶大步离去。 医生仰头看着头顶的艳阳天,啧啧称奇道:‘不会吧?这位少爷居然像大姑娘似的怕晒黑?’ 老板看着胡亥走在阳光下的身影,一直看到他走到街头转角,再也看不到了之后才缓缓道:‘因为他是无法接触阳光的。’ ‘啊?他是吸血鬼?还怕阳光?那以后若是对付他,是不是还要准备大蒜和十字架啊?’医生各种吐槽,忽有想起一事,大乐道,‘对了'那水苍玉居然还被雕成了基督耶稣难受像,那十字架的造型,不会是胡少爷自找苦吃吧?’ 老板虽是心情恶劣,但听到医生这样的编排,也不免得微微勾起唇角。 ‘吸血鬼那种低级的生物,不值得一提。你就从来没好奇过吗?赤龙服只有两件,一件一直由我穿着,另一件则随着扶苏陪葬在秦始皇陵,那胡亥是如何活到现在的?’‘咦?不是因为他也吃了长生不老药吗?’医生这才觉得有蹊跷,他细细思索了半晌,不解道:‘这确实挺奇怪的,看他那银白的头发和赤红的眼瞳……那胡亥不会是用了什么逆天的法子吧?’’ 老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狰狞的旧伤,叹了口气道:‘’我和他都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可区别是,我死过了一次,已是个死人一般,全赖赤龙服保持着我的身体不朽。而胡亥他一直好端端地活着,长生不老药虽是灵药,能让人一直益寿延年永葆青春,可头发却是会和古稀老人一般慢慢变白,那赤色的眼瞳恐怕也是如此。至于不能被太阳光晒到,倒也可以想象。他本应该是早死之人,又无赤龙服加持,阴气旺盛,自然受不住阳气甚重的太阳光直晒。虽然他已经把那半截赤龙服改成披风穿戴,可毕竟不像我是经年累月穿着,效用并不明显。’ 医生虽是大大咧咧并不细心之人,到也能听出老板言语中的惆怅之意。他恍然发觉,为何刚刚老板看着胡亥的身影,目光会如此的复杂。 恐怕在这个世间,能和老板称得上同病相怜的,也就只有胡亥这个人了。两个人均是在两千多年的岁月中,起起伏伏,看尽人事变迁。医生忽然觉得,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每个地方只能呆上几年,便要在旁人起疑之前匆匆撤离。眼看着在意的人一个个年华老去,最后只能落到与古物相伴…… 医生悄悄的用长耳朵缠上了老板的手,拉回了他的注意力。 就算老板再寂寞,也别想去找胡亥当同伴。嗯,那个占了他身体的扶苏就更别做梦了, 扶苏把手中的医书放下,揉了揉生疼的眉心。虽然拥有着医生这个身体的记忆,可是医学学无止境,医生只是个初级医师,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例如外科的缝合方法就有数十种,每一种都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分别判断,还需要在术前勤奋练习。扶苏这人有点完美主义者,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做到最好,因此就有些身心疲惫。 手边被放了一盏刚泡好的碧螺春,扶苏嗅着茶香,觉得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微微抬眼看了下站在身旁的胡亥,扶苏用手拿着茶盏,用茶盖拨弄了一下漂浮在上的茶叶,淡淡道:‘’那虎骨韘没有到手吧?‘’ ‘臣弟莽撞,并未得手。’胡亥低垂着头,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等着大人责骂一般。其实他并不是没有机会拿回那虎骨韘,但他已经经历过两千年的岁月,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隐在墓中沉睡,但却也知此时年代不同,皇兄的心愿恐怕是难以达成,他反而觉得,和皇兄住在一起,每日看着他去医院上班,两人去寻常兄弟般相处,倒是不错的选择。 扶苏似笑非笑的瞥他一眼,并未说什么,而是低头吹凉了手中的茶盏,轻轻地抿一口。 胡亥身后的冷汗湿衣,皇兄尽管一字未说,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惊人,竟让他连喘气都不敢太过大声。他总觉得皇兄有点奇怪,虽说是放了话要重建乾坤大阵,可是这几个月来,扶苏每日都是代替医生正常的上下班,连外地都没去过一次,这让胡亥有些不安。 是并不信任他?还是在谋划着什么? 看着这个不争气的小弟额角渗出细汗,扶苏挥了挥手道;‘无事,晚上吃烤鸭吧,懒得出门,汝叫外卖吧。’ 胡亥微微一怔,虽然觉得自己皇兄这些天越发的宅了,却并不拂他的意,打电话叫外卖去了。 扶苏摩挲了一下放在案头的和氏璧,微眯了一下双目,低声喃喃道‘才收集了六个帝王古董吗?不急……不急……’ 《虎骨韘》小剧场 医生:老板啊……那个…… 老板:? 医生:那个扳指……你说这扳指叫啥来着? 老板:其实你是不认识最后面的那个字吧? 医生:嘿嘿……不要笑我文盲啊……汉字博大精深,有不认识的字那是很正常滴! 老板:韘这个字念“射”,记住了吧?这字的字形也不好记,去写个一百遍吧! 医生:……喂……你觉得我现在这胳膊能拿得住笔吗?根本指头不分瓣啊!!!!!! 老板:…… 第七章哑舍·象牙骰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 人自出生之后,所面对的每个选择,都是一场赌博。 公元422年都城建康 刘裕艰难地睁开双目,已经昏花的双眼让他费了好半晌功夫,才看清楚自己身在寝宫之中,而不是噩梦中的兵荒马乱。 身为南朝刘宋王朝的开国皇帝,已经快要六十岁的刘裕以厉行节俭而闻名,不喜欢宴饮游玩,也从不装饰自己的宫殿马车,所有的財帛之物都归到府库之中。他的寝宫,墙上挂着的只是土布帐子、葛布灯笼和麻绳浮尘,反而像是普通的民宅,只是房间比民宅要大上许多罢了。 刘裕此时觉得,这样的寝宫反而太过于空旷,让他连喊人都费劲。唇开合了一阵,喉咙却干渴得发不出半点声音。刘裕想生气却又没力气发脾气,是他在入睡前把服侍的太监宫女们都赶跑的,现在他又能怪谁? 也许,他的时辰,是应该到了吧? 刘裕喘着粗气,闭了闭眼睛。 也许,每个人都将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在脑海中重放这一生的经历。他也不例外。在他刚来这个世上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而死。他生来就克母,被算命的人说成命硬,父亲刘翘甚至想要活埋了他。也幸好是叔叔刘万看他可怜,把他抱回了家,婶母一直养他长大,他也有了一个小名,叫寄奴。 寄奴寄奴,寄养的一个奴仆而已,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奴仆,现在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刘裕缓缓睁开了浑浊的双目,努力的攥紧右手。在他的掌心中,有着一颗陪伴他多年的骰子。 他成年之后,生活更加艰难,还要抚养两个弟弟,生活的窘迫让他迷上了赌钱,而这枚他在一个古董店里淘到的骰子,居然能够保佑他逢赌必赢!唯一一次输给了当地的豪强,也是中了他人的圈套,但他也想起了买到这枚骰子时,那个古董店老板所说的话。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你肯不肯赌呢?” 刘裕颤抖着把手举起来,把那枚骰子放到了眼前。 这是一枚象牙所制的骰子,都已经呈现出姜黄色,包浆锃亮。在骰子的表面,还出现了一根根像是头发丝一样的浅纹,这是牙器之上的雀丝,这雀丝很长,可以推断出这枚骰子已经很有年头了。这枚骰子是一枚六面骰,正立方体,每个表面分别有一到六个孔,相对两面之数字和为七。 刘裕着迷地看着手中的骰子,几乎整个灵魂都要拜读在这枚骰子之下。他刘裕一生戎马,于隆安三年参军起义以来,对内平定战乱,消灭分裂割据势力,使南方结束百年动乱归于统一。对外致力于北伐,吞并恒楚、西蜀、南燕、后秦等国。可谁都不知道,这赫赫战功,其实大部分关键的决策,都是取决于这枚骰子。 每当到了无法决断的时刻,刘裕都会掷一把手中的骰子,用骰子的点数来的决定他的决策。三十多年来,无一例外。 是的,当他惨输了那一局之后,他便痛改前非。逢赌必赢,那么人生中所遇到的每一个岔路口,所做的每一个决断,不都是在赌博吗? 没错,这就是老板所说的真谛!人生就是一场赌博! 他利用了这枚骰子,成为了最大最成功的赌徒。 他赢得了天下! 刘裕无声地笑了,意识也逐渐地模糊了起来。 不!还不行!太子刘义符尚且年幼!还震慑不住那些朝臣! 刘裕挣扎着想要起身,手中的骰子在指尖滑落,掉在了地上,骨碌碌地滚了起来。 门外的太监听到了动静,赶紧推门而入,却在下一刻大惊失色。 陛下! 少顷,皇宫中传来了六宫鸣钟声,南朝宋武帝刘裕,崩。 刘裕呆呆的站在寝宫的角落里,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换上了早已准备好的繁重冠冕帝服。 出出进进的人们满面哀思,大臣们匍匐在地叩首哭泣,他的几个儿子扑到他的榻前流泪不止。 他……这是死了吗? 刘裕本是个无神论者,但在这一刻,也不得不相信了那些佛道人士所说的鬼魂轮回之类的论调。 他现在是鬼了吗?也许一会儿就会有黑白无常来勾他的魂下地府了? 想也知道,直接或间接死在他手下的人不计其数,就算他是皇帝,也绝不会去西方极乐世界。 刘裕倒是心情不错,因为他感觉到的是一种解脱。现在的他没有了被那衰老的身体禁锢的感觉,身体轻快舒爽,目光清晰锐利,喏,他还看得到远处的那个角落里,他的那枚象牙骰正静静地躺在那里,应该是进进出出的人不小心踢过去的,根本没有人在意。 看了又看,刘裕终是舍不得自己一直珍爱的骰子孤零零的被丢在那里,他蹭了过去,虽然知道已经是鬼魂的自己可能碰触不到物体,但还是弯下了腰。 在手指触碰到象牙骰的那一刻,刘裕愣了一下,随即便把象牙骰掂在了手中。 奇了怪了,不是说鬼魂都是虚影,不能触碰实物吗? 刘裕低头打量着自己,首先看到的是一双修长洁白的手。 这是他? 刘裕愣愣地,看着自己的那双年轻的手,在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下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活力。 鬼魂难道不怕阳光照射吗? 刘裕索性走出了寝宫,整个人都沐浴在了阳光下,感受着那股阳光洒落的温暖,舒服得简直想要叹息。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一个明显还处在变声期、时而有些粗哑时而有些尖细的声音传来。刘裕转头一看,便发现来人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刘义隆。 别看他年纪已经快到花甲之年,可是几个儿子却都很年轻。刘裕整个壮年都在四处征战,在差不多安定下来之后才关注继承人的问题。所以他最大的儿子刘义符也不过十七岁,这也是刘裕死前最不放心的缘故。 而现在在他面前的刘义隆,只比他大哥小了一岁,才刚刚十六。少年的眼眶已哭得红肿,刘裕隐约记得这个三儿子身体不是很好,想来应该是出来透气的。这样想着,难免脸上便露出一丝慈祥的笑容,这其实对于刘裕暴躁的性格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刘义隆却觉得这抹笑容无比的刺眼,再次厉声呵斥道:“你究竟是哪里的小太监?怎能在此发呆?” 小太监?刘裕怔了怔,立刻反应过来重点不应该在这里。 他死了啊!是鬼啊!怎么可能有人能看到他? 刘裕下意识的低头朝下面看去,他此时正站在寝宫后面的荷花池旁,在碧波荡漾的水面上,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少年。 那容貌,依稀非常的熟悉。 正是十四岁时的自己。 刘义隆锁紧了眉头,紧紧地盯着这个奇怪的少年。 说他奇怪,其实并不是指他穿的那身粗布麻衣。他父皇勤俭节约,堂堂的一国皇宫都被他弄成了村屋一样。刘义隆还记得当他离开都城分封荆州之前,每日和兄弟们来给父皇请安,都只能穿着家常服饰,谁都不敢穿厚重的礼服。 就连现在,刘义隆也注意着分寸,身上的素服无比的平常,让人挑不出半点的错处。所以这个少年就算穿得有些过分简朴,刘义隆也完全不觉得有何不妥。 奇怪之处,在于这个少年的长相。 刘义隆很少照镜子,但他却有两个哥哥四个弟弟,这名少年的年纪和他四弟刘义康差不多,而且长相也有五六分相似。若不是他刚刚确定他四弟在父皇床前,他几乎要以为面前的这名少年便是换了一身衣服的四弟。 所以在看清少年的长相后,刘义隆便再也不会以为这是哪个宫的太监,他的心中甚至涌起了一个荒谬极致却又可以解释的通的猜测。 这个少年,难道是他父皇的私生子? 因为母妃的身份不能被公开,所以便养在后宫之中。刘义隆的记性很好,他在刚到寝宫的时候,便看到了这名少年呆立在角落里,但离得很远,也不曾在意。 能比他们这些在殿外侍疾的皇子还早一步到来,那不是太监便是一直都呆在这里的了。父皇居然在临终之前还特意叫这名少年到身边…… 刘义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目光也不禁复杂起来。 自己对于父皇,事实上是怨恨多于崇敬的。两年前的他只有十四岁,便被封为宜都王,位镇西将军、荆州刺史,惶惶然离开都城建康。也不光他,除了太子大哥,他二哥刘义真在十二岁的时候便被封为桂阳县公,坐镇关中长安,其他诸位弟弟也是分封各地。为的,不就是不想让他们这些年龄相近的皇子们,威胁到太子大哥的地位吗?父皇为太子大哥着想,那么谁来为他们着想?年纪轻轻地便被派到陌生的地方,下面的官员们表面上无比的恭敬,实际上那些世家大族们谁都看不起他们这些出身寒门的皇子阳奉阴违。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喻。 刘义隆以为能让父皇给予特殊待遇的,只有太子一人。虽然长兄为尊,他也可以咽下这一口气,只是却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人例外! “格老子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直呆愣在池水旁的少年,终于爆出一声完全和他身材不匹配的怒吼。 刘义隆乍然之间一听,差一点腿一软地立刻跪倒在地。因为这样的口头禅,这样的语气,简直和他的父皇如出一辙啊! 虽然天生就对父皇有着畏惧感,但刘义隆还是在腿一软之后迅速站稳了。原因无他,这明显是少年人的嗓音。再说,他父皇已经驾崩了。刘义隆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礼貌地询问道:“你是谁?” 因为从年龄上来看,刘义隆已经认定了这是他弟弟,所以语气就带了些兄长的味道。但那名少年回过了头,脸色怪异地看着他,时间长到让刘义隆以为他脸上是不是长出了一朵花。 刘裕真想找块石头朝这个呆小子砸过去。他是谁?他是他老子! 但刘裕随即反应过来,他现在这副模样,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更何况其他人?估计他这样说了,下一刻就是被自己儿子用亵渎冒充皇族的罪名给关押起来。 难道他死后反而恢复到了他十四岁那年的身体?但现在躺在寝宫里的那具尸体又是谁的呢? 刘义隆见这少年脸色精彩纷呈,以为是难以述说自己的身份,便理解地点了点头道:“虽然你的身份不宜公开,但既然你我同为兄弟,也可以互相扶持,总让我有个称呼的好。” 刘裕闻言立刻愣在当场,这三小子,是误会了什么? 但随后他便意会,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依着他以前的性子,那定然是要暴跳如雷的,但现在他想了想,却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了。 说起来,在刚才群臣涌入寝宫之时,也有数人朝他这个方向隐秘地看来过,当时他刚刚经历生死,浑浑噩噩,浑不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刘裕便知道了为何没有人来赶他出去,原来都以为他是自己的私生子啊! 刘义隆极有耐心地等在那里,一双眼瞳一瞬不瞬地盯着少年脸上的细微表情。 过了半晌,那少年的唇角扯出一抹苦笑,淡淡道:“寄奴,你就管我叫刘寄奴吧。” 寄奴?果然姓刘? 刘义隆瞬间就肯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又因为少年的名字而皱了皱眉。 居然名叫寄奴?寄养的奴仆?并没有跟他们兄弟一样排义字辈,那就是说这个少年并没有入族谱的资格。而且这样随便的一个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的母妃身份低微的缘故。 刘义隆深吸了一口气,他此时才注意到,他离开寝宫透气的时间太长了,若是再耽搁下去,恐怕会招来有心人的目光。他朝那个少年和善地一笑道:“也许你早就知道,我是你三哥,私下就叫我三哥吧。”潜台词就是明面上还是需要叫三殿下的。 刘裕的嘴角抽了抽,还是没办法对着自己的儿子叫三哥,这实在是太挑战他的耐性了。所以他直接哼声道:“叫什么三哥?我直接叫你车儿吧。” 刘义隆一怔,这个车儿的小名,只有父皇才唤他,因为当年他出生正逢父皇征战四方之时,母妃胡婕妤就是在马车上生下了他,所以车儿这个乳名,一直跟随着他。父皇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唤他这个乳名,平日里若是见到,都是和其他兄弟一样,只唤排行数字罢了。 张了张嘴,刘义隆想要拒绝这少年没大没小的称呼,但旋即释然一笑。这少年如此心性耿直,肯定也是父皇没有让他接触更多的黑暗面,他知道他的乳名,定然也是从父皇那里得知。这少年是不是知道,在父皇心目中,他这个母妃被赐死的三皇子,是不是早就被厌弃的一个? 刘义隆紧了紧拳头,终是没有把困扰多年的问题问出口。他温柔地笑了笑道:“寄奴,我们先进去送父皇最后一程吧。” 听到这个久违的名字从自己儿子口中唤了出来,刘裕也是各种别扭。其实他并不太想进去,看自己的遗体并不是一种舒服的体验,但他确实也不能傻站在这里,谁知道下一个发现他的人,会不会直接把他当刺客拿下。毕竟他现在没有任何身份。 无所谓地跟着刘义隆重新回到寝宫之中,这回刘裕才有闲心打量起众人的神态。之前他虽然在这里站了许久,但刚经历过了生死,根本没有心情去多观察其他人。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相信也没多少人能够亲眼目睹自己死后发生的事情,刘裕并没有跪下去,反而挑了个角落,饶有兴趣地四处张望着。 咦?没想带那个总是挑他毛病的将军谢晦居然哭得那么伤心?身为东晋人士王谢两大世家的谢家传人,年少英俊的谢晦是南朝刘宋的开国大臣,年纪轻轻便是刘裕的第一谋臣。东晋末年,曾随刘裕北伐收复中原,十策有九策出于他,他对刘裕的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诸葛亮之于刘备,帮刘裕收复了大半中原,而在刘裕登基时,他也不过只有二十余岁,是绝对的少年英雄。现今都督七州军事,独揽禁军,可谓权倾朝野,因为年纪也很适合,谢晦便是刘裕给太子刘义符选的顾命大臣。 不过,刘裕眯起了眼睛,没有错过谢晦从长长的衣袖中取出了手帕抹眼角,而那手帕之中分明包了生姜片…… 刘裕的心情立刻跌倒了谷底,他仔细观察,发现用此举的人并不在少数,就连几个皇子之中也有此作为的,年纪只有七岁的小儿子刘义季正被他的母妃抱在怀里,而那女人藏在衣袖之中的手,正不着痕迹地掐着刘义季的身体,强迫他哀哭出声。 刘裕麻木地看着这一切,就连他最宠爱的、把皇位传承给他的皇太子刘义符,也是在干号,脸上没有半点哀戚之色。而余下之子,有人即使在哭泣,哭的恐怕也是自己未知的命运,而并不是他这个不甚亲密的父皇。 刘裕自嘲的笑了笑,目光落在了跪在第三位的刘义隆身上,后者虽并未哭出声来那么夸张,但脸上的悲戚诚然,眼角血红,并无半分做作之色。刘裕忍不住开始回想记忆中的车儿,但却当真没有什么印象。 他一生戎马,走在刀尖之上,本就少有空闲时间,否则也不可能在四十岁之后才生儿子。而在他登基之后便越发忙碌,在皇帝这个位置上仅仅坐了三年时间。他和自己儿子们的相处时间着实少得可怜。 好像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就长大了,拥有自己的思想,再也不会用那种崇拜的目光看着他这个正在衰败的皇帝了。 刘裕握紧了手中的象牙骰,喃喃自语道:“这就是你想让我看到的场面吗?这就是你想让我反省的事情吗?为了江山,我错过了多少吗?” 皇帝的葬礼是一连串很繁琐的仪式,从秦汉厚葬到魏晋时期的薄葬风俗,刘裕的葬礼并没有办的多宏大。但到底也是一国之君的葬礼,一些古礼继承汉制,五服之制,三年守丧、会葬等等。这些名目繁多的复杂礼仪规范严密的治丧程序,招魂、发丧、置灵座、点香灯、殡殓、治丧、居丧……一项一项地置办下来,虽然有专门的官员负责,但也把满朝文武累的够呛。不过因为刘裕登基的时候便已年近花甲,所以葬法,棺椁制度、封树及随葬品等这两三年来也不断地准备着,所以倒不至于手忙脚乱。‘慎重追远’是儒家传统的生死观,刘裕虽然也没有读过什么书,但他手下的那些大臣们很多都是世家大族出身,所以葬礼办得一丝不苟,虽然哀戚不够,但足够庄严肃穆。 参加自己的葬礼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经历。刘裕穿着一身孝服,隐藏在人群中,所有所思地看着众人的神态。当然,他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是放在自己的儿子们身上。 当然,他的‘身份’已经被刘义隆介绍过了,他这些最多十几岁的孩们,都没有学会如何隐藏自己的真实感情,除了最小的刘义季好奇地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了他许久之外,其他人都是一副或冷淡或漠然或鄙视的表情。 好吧,本来他的这些儿子们和他就不是很亲近,又由于他们年纪不大,便被他纷纷派到各地分封为王,兄弟们之间许久未见,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顶多是点头之交罢了。刘裕忽然觉得有些心冷,像那种一家人围在圆桌前吃一顿团圆饭的情景,到底是多少年之前的陈旧记忆了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麻木地参加完自己的葬礼,也同样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刘义符登上了皇位,刘裕暂居在刘义隆在都城建康的王府之中,每日所做的就是喝茶看风景。 因为刘裕奉行节俭,刘义隆的王府也没有什么奢华的布置,但这里原本便是魏晋一个世家大族的宅院,所以清幽雅静,倒别有一番景致。 刘裕悠闲地坐在凉亭中,毫无形象的挂在栏杆上,盯着被风吹起波澜的水,有些无所事事的慵懒。 他就像是一个不停运转了几十年的转轮,终于可以停下来时休息了,所以尽管有了年轻的身体,可是心境上却一下子苍老了起来。 此时天气已经快要进入盛夏,花圃中的花朵们都竞相开放,,枝头绿意盎然,刘裕已卧床多日,这种美景多时未见,更是看得一阵入迷。 刘义隆远远地便看到那个便宜弟弟正对着池水发呆,不由得会心一笑。也幸亏这些天有人陪伴,他才不至于太过于难受。这座都城实在是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美好的回忆,他的母妃、他的童年、他的父皇都在这里一个接一个地逝去,而现在他决定,这回离去之后,再也不要回到这里了,也许在荆州终老,是个不错的决定。 但在这之前,刘义隆还是想要问问这个少年以后的打算,这些天之中,他也了解了这个少年除了他之外,再无任何可以依靠之人,这让他非常不放心把他留在都城。 “车儿,你是要回荆州了?”刘裕只扫了自家三儿子一眼,就猜到了他要说什么。虽然接触的不多,但这些小兔崽仔们也不过是十几岁,吃过的米饭还没他吃过的盐多呢!只是,这还没过七七四十九天呢,怎么就这么着急走?刘裕有点生气,语气上带上了些情绪,恼怒的反问道:“现在?” 刘义隆扯了扯嘴角苦笑,他知道自己走的有些太匆忙了,但他该怎么说?想起今天在宫中看到的情景,又想到那些朝臣们的私下议论,刘义隆就觉得面如火烧,真想立刻离开这座都城,跑得远远的。刘裕皱了皱眉毛,他这个三儿子身体有些偏弱,正是长身体的阶段,身材抽得细长,造成了身上没有几两肉的削瘦。现在又一身披麻戴孝的素白孝服,更是显得他的脸色苍白,异常憔悴。刘裕不由得升起慈父之心,指着旁边的木头墩子道:‘坐,泡茶。’在一旁等候服侍的婢女立刻走进凉亭,轻手轻脚地忙活起来。 刘义隆在这几天早就习惯了这少年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的模样,虽然心里难免嘀咕对方也台没有长幼尊卑的概念了但却抑制不住地从心底里泛起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此时对方虽然吊儿郎当地靠在栏杆上指指点点,但却气势十足,让人不得不照着他的命令去做。等到刘义隆接触到木凳的表面,才发现自己又是不由自主地遵命了,脸上出现无可奈何的苦笑。‘来,喝杯热茶,虽然天气已经热了,但还是不能大意。’刘裕无比自然地用长辈的语气说教道。 ‘是’刘义隆也很自然地拿起面前的茶杯,虽然他心里不认同,但实际上他也习惯了与这名少年如此相处。 真是太怪异了,到底谁是兄长?而且他为什么会有一种面对父皇时的那种战战兢兢的感觉? 刘义隆喝了一口茶水,温热的茶水滑过喉咙,温暖像是霎时间蔓延了全身,立刻让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那么,现在,说说吧。”刘裕敲了敲茶碗的薄壁,轻哼了一声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刘义隆把茶杯握在手中,嗅着茶碗中残留的茶香,知道就算他不说,这少年也会知道。 因为估计过不了多久,这件事就会马上传遍都城…… 刘裕眯着眼睛,隔着很远就能听到御花园中传来的丝竹与嬉笑声,待他看到那被拥簇在中央的人是谁时,怒不可遏的攥紧了拳头,恨不得立刻就冲进去给那个不孝子一顿胖揍。 他才死了多久啊!还不到一个月!那个不孝子居然就在御花园中公然声色犬马!他依稀记得,在他重病的时候,曾有人向他进谏过,说是太子经常出外游狎,坐龙舟移师天渊池,在水上玩乐,笙歌妙舞,管弦悠扬,一直玩到月落参横,都不回宫休息,索性就在龙舟上过夜。 他当时以为是有人中伤太子,在他的印象中,他的大儿子不乏聪明,有膂力,善骑射,通晓音乐,虽然不是非常理想的继承人,但也一定能成为一个中兴之君。 结果居然是他一直看走了眼! 在居丧之期如此无礼,这简直就是一个笑柄! 看!那混小子发现他们了还不知道羞愧掩饰,居然还在那里乐呵呵地向他们招手,让他们一起加入! 刘裕控制不住骂骂咧咧起来,他身边的刘义隆眼见不好,立刻把他抱在怀里,阻止他冲进去闹事。 虽然他大哥确实是失德了,可现在那是一国之君,拥有生杀大权,相信他大哥也不会介意借此机会打压一下他的弟弟们。更何况是少年这样毫无背景的,正好可以成为杀鸡儆猴的那只可怜的鸡。 刘裕挣扎了很久,发现自己这个三儿子虽然看上去削瘦,但力气委实很大。不,也很有可能是他现在这具身体太年轻了。 喘着粗气,刘裕恨恨地甩开刘义隆的手,大步地向皇宫外走去,一点也不管刘义隆在后面如何向那个不孝子解释。 既然他无法抉择,那就让象牙骰来决定吧,投出来的点数加一,那便是他最后的决定。 默念了自己需要抉择的问题,刘裕把象牙骰朝地上一甩。 骰子骨碌碌地转了半晌,终于停了下来。 刘裕蹲下身,看着上面的点数,许久都没有作声。 “寄奴?原来你在这里啊?咦?这枚象牙骰好眼熟,是不是父皇最喜欢的那一个?”刘义隆穿过花木走了过来,好奇地低下头问道。 刘裕抬起头,朝他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想当皇帝吗?” 刘义隆怔怔地看着面前把玩着象牙骰的少年,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刚刚听到了什么。他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围,虽然已经回到了他的王府,也屏蔽了左右,但刚刚这少年所说的话如果被传出去,他恐怕下一刻便会被打入大牢,死无葬身之地。 “放心,没人会听到。”刘裕托着下巴撇了撇嘴,有点挑剔地看着自己的三儿子。虽然象牙骰选中了面前的这个孩子来做他的继承人,但刘裕还是有点不满意。但又想到那个他满意的太子,就认输地叹了口气。其实除了太子刘义符外,他更属意二儿子刘义真,但后者好像更喜欢琴棋书画……好吧,象牙骰从来都没有出过错……刘裕用另一只手拨弄着象牙骰,懒洋洋地说道:“刘义符那小子如此作为,肯定会引起臣下的不满,他的皇位坐不长的。难道你就能冷眼看着其他人借机篡夺皇位?” 刘裕觉得他果然到了六十耳顺之年,脾气已经收敛多了。要是按着他年轻时候的性子,早就操着刀横劈了那个不孝子。但他也要为他一手打下的基业着想,那谢晦本是他千挑万选出来的人物,本想留着给自家太子当宰相用,但刘义符太不中用,没办法压制得住对方,那么这谢晦便会成为一个危险至极的人。 想要驾驭猛虎,那便必须有着凌驾于猛虎之上的气势,否则那猛虎便会反噬一口,尤其在这刚平定没几年的乱世。 刘义隆自然也能听得出这少年未说出口的言下之意,他在这几日曾经碰到过谢晦一次,看到后者那张英俊的脸容上已经没有了昔日恭顺平和的表情,取而代之的是难以形容的意气风发。刘义隆沉吟了半晌,迟疑道:“情况未到如此糟糕吧?” 王谢两大世家权倾朝野,谢安、王导等等名极一时的王侯将相尽出于此,但却谨守着士族准则,从不做篡位夺权之举,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已经要比皇帝还拥有更大的权势与声望了。 这也是刘裕放心把兵权交予谢晦的原因之一,名门望族的族规森严,甚至要比皇位的诱惑力还要大。但刘裕却觉得谢晦那样心高气傲之人,志向远大,根本不是偏安一隅之人,是绝对不肯让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皇帝压制在他头上的,自己不去篡夺皇位,他完全可以扶植另一个。 见刘义隆踌躇不决,刘裕微微一笑,很有耐心地说道:“这是一场赌博,你拿你的后半生,去赌一个登顶的可能。你是赌呢还是不赌呢?”刘裕笑得很有自信,因为对于他这样的一个赌徒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 但他却看到刘义隆缓缓的摇了摇头,道:“不,我不赌。” “什么?”刘裕霍得一下站起身,脾气暴躁的拍了一下桌子,上面的茶碗一阵叮当作响。刘裕按捺住把这三小子臭骂一顿的冲动,连珠炮一样的说道:“我……不,父皇留下来的暗部,我可以都交给你来执掌!你应该知道那是一股多么可怕的力量!绝对可以增加你的筹码!” “不,我不需要。”刘义隆继续吐出拒绝的话语,这一次的语气更为坚定。 “为什么?如果你来当皇帝,你的大哥和二哥都可以继续活下去!”刘裕恨不得把桌子都给砸了,如果一切按照他的计划,经过多方布置,刘义隆完全可以有惊无险的继位登基,而废帝刘义符和刘义真也可以安然无恙的度过余生。 “那又与我何干?”刘义隆淡淡的督了面前这个情绪激动的少年,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大反应。他的兄弟?笑话,他根本没有把那两个人当成是他的兄弟,相信对方也是如此。刘义隆觉得在都城呆的时间委实是太久了,久到有些事情都朝着不正常的方向发展了。他站起身,平静的宣布道:“明日启程回荆州,你若是愿意跟我一起走就一起吧。”刘裕呆怔地看着刘义隆削瘦的身影离开房间,不敢置信的跌坐了回去。 他完全没考虑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他是一个赌徒,所以压根就没想到或许会有人跟他不一样,根本就不想赌。 象牙骰静静地躺在桌面上,在油灯照耀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 它是那么的迷人,甚至可以掌控着许多人的命运。 但……若是有人拒绝摇动它呢…… 刘裕并没有留在都城,而是随着刘义隆回到了荆州。他一直都在反思,难道自己真的做错了吗? 暗部只认手令和信物,所以刘裕依旧可以掌控,通过暗部,他即使远在荆州,也可以及时了解到他想要知道的事情。 因为他的驾崩,河南四镇蠢蠢欲动,经过一段时间的镇压,谢晦等人终于忙完了军国大事,能腾出手来收拾这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昏君了。刘裕从多方情报分析,便能看出来谢晦等人和他的眼光一样,看中的也是刘义隆,而他的二皇子刘义真便是被最先推出去的炮灰。 相传某日刘义真与幕僚等人喝酒时,曾许诺他日登上皇位,便封谢灵运、颜延之二人为宰相,释慧琳为西豫州都督。 很快,得到消息的谢晦等人便上书,参刘义真煽动分歧,诽谤当局。 刘义符愤然而起,自然对这个可以窥视觊觎他皇位的二弟没有任何好感,贬其于历阳,其余幕僚三人分别被遣散各地。也许是这样还不能给刘义符安全感,没过多久便把刘义真贬为平民,迁到新安拘禁。 而得到消息的刘裕却知道,谢晦等人很快就要对刘义符下手了。这样的皇帝,迟早会被人弄下台,那倒不如让他自己来! 刘裕忽然明白了为何自己现在还活着,是因为他需要改正自己的一个错误,需要再做一次赌博。 他骤然间停了下来,伸手从怀中掏出了从不离身的象牙骰。这枚象牙骰一共有六个面,除了被放弃的太子之外,他正好还有六个儿子。皇帝又如何?站在最高最陡峭的顶端,如果站立不稳摔下去的时候,因为站得太高的缘故,往往会比任何人都要更加凄惨,甚至死无葬身之地。 刘裕并未多说什么,而是把他得到的情报,一条一条地摆在了刘义隆的案头之上。 看着自己的三儿子镇定自若的表情,刘裕忽然发觉,对方也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 也许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表面上不争不抢,而注定是他的东西,最后也只会属于他。 刘裕眯起了眼睛,有些彷徨。 “这样的我,让你失望了?”刘义隆放下手中的笔,抬头看向那个失魂落魄的少年。回到荆州已经两年多,也许当初他坚定地拒绝了对方,是真心实意,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难免也会升起各种难以抑制的念头。 是的,为什么他不可以坐上那个位置?为什么他曾经被父皇厌弃?为什么他一定要当个闲王? 而一旦确定了目标,那么他便不再退缩。 父皇留下来的暗部?他为什么要用?只需要玩几个手段,他便可以进进地等待着硕果自动落到他怀中。 “格老子滴!为什么要这样做?你难道不知道你大哥二哥的下场会很惨吗?”刘裕突然看懂了刘义隆脸上的表情,瞬间暴怒,如果按照他的安排来,就不会如此失控! 坐在案几后面的刘义隆已然十八岁,完全褪去两年前的青涩,他剑眉星目,经过两年的韬光养晦,已经颇具气势。他若有所思的看着面前的少年,这声称自己名唤刘寄奴的少年,容貌和两年前一样,没有丝毫改变。而在他有心调查之下,也查出来之前在父皇的后宫中,完全没有这名少年存在过的任何蛛丝马迹。 而最让他感到心惊的,是他从老家查访到,原来他父皇幼时的小名,便叫刘寄奴…… 这名少年,无论是从神态语气还是言谈举止,越看越像是他父皇,就连发脾气的口头禅和拍桌子的动作都别无二致。联想到这少年就是在他父皇驾崩之时出现,那么他还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名唤刘寄奴的少年,就是他的父皇? 不,这个猜测还是太可笑了。 刘义隆强迫自己压下心头的惊疑不定,在迎向少年混杂着沉痛与失望的目光时,心脏还是忍不住狠狠地揪了一下。他深吸口气,淡淡道:“不是你期望我坐上那把龙椅吗?我现在不是做得很好吗?” “可是你怎么能不顾兄长的安危!”刘裕怒火中烧,一想到自己看好的三儿子究竟做了什么,就快要发疯了。他太清楚谢晦他们那些权臣下一步会做什么了,除掉所有隐患,那些人完全能下的了手。 刘义隆目光沉静,面上出现了坚定不移的神色,一字一顿地缓缓道:“等我登基之后,会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刘裕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忽然感觉一股疲惫潮水般的袭来。 是的,他又怎么会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刘义隆的安排。碍于舆论,他不能出手对付自家兄长,便用借刀杀人之计,等谢晦等人废立弑帝,他再名正言顺的继承皇位。刘裕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等刘义隆登基几年之后,彻底掌控了权柄,在祭出为兄报仇的理由,撤换杀戮谢晦等一众权臣,换上属于自己的班底。 当真不愧是象牙骰选中的人啊…… 刘裕闭了闭眼睛,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射在他身上,可是他却感受不到半分暖意,只觉得浑身冰冷。 人自从出生之后,所面对的每个选择,都是一场赌博。 区别就在于,有人输得多,有人赢得多。 这便有了区别,有人成了失败者,有人却成为了人生赢家。 表面上看起来,刘裕是个标准的人生赢家,但其实有时候,连刘裕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 也许他不当皇帝,现在拥有的是一个美满的家庭,子孙满堂,儿孙绕膝,而不是儿子们互相执起屠刀相向……书房内死一般的沉寂,刘义隆忽然一惊,因为他发觉面前的少年居然在慢慢地变得透明,正缓缓的一点点的融化在阳光之中。 刘义隆立即起身朝对方抓去,手指却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什么都没有抓到。 “父……父皇!”刘义隆此时再无怀疑,这个古怪的少年就是他父皇!一想到他居然就在父皇的眼皮子底下耍手段,一时间更是震惊得浑身颤抖。 书房内,刘裕清冷的声音缓缓流淌,少年的身影正化为光点,慢慢的消散在空气中。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的……” “只要是赌博,就要有心理准备,会输掉一些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赢得了一些东西,但我也输掉了更多……” “希望……你也不要后悔……” “啪嗒!” 刘义隆回过神来,发现书房内只有他一人,一颗泛黄的象牙骰正掉在地上,弹了几下,骨碌碌地在地上翻转着…… 公元424年,谢晦、徐羡之等使中书舍人刑安泰弑帝与金昌亭,少帝陨,时年十九。谢徐等人派人杀刘义真于新安,又率百官前往江陵,奉迎宜都王刘义隆回京践位,是为宋文帝。 公元426年,文帝杀了徐羡之、傅亮等人,亲率大军沿江西上讨伐谢晦。谢晦全军溃败,以弑君某反之罪问斩。 至此,仅弱冠之年的宋文宗刘义隆权倾朝野,开启了东晋南北朝以来国力最为强盛的时代,史称“元嘉之治”。 公元2012年 医生躺在太阳底下晒着自己的兔子布偶身体,身为一个布偶,为了干净也是要洗澡的,只是每次洗完澡都浑身湿乎乎的难受,身体也沉重了数倍,让他站起来都费事。所以每次老板帮他洗完澡,他都直接躺在太阳底下一直到晒干为止。 喏,这一面好像晒得差不多了,医生艰难地翻了个身,趴在地面上,让阳光晒着后背。 这样颓废的宅偶生活,医生已经过得非常习惯了。只是,他砸吧了一下兔子嘴,身为一个吃货,好多个月没吃过一点东西了,实在是有点难熬。 好怀念对面小店的蟹黄汤包!街口的吴山酥油饼!还有医院门口的西湖桂花粟子羹! 对了,刚刚好像听到有快递上门,真是很奇怪,老板居然还会买东西?或者说,谁给老板邮了东西? 医生好奇心大起,也顾不得自己还没完全晒干身体,手脚并用地从窗台上爬到了柜台上,正巧看到老板正对着一个锦盒发呆。 “是谁邮来的东西?咦?是一个骰子?”锦盒并不大,医生一眼就看到了里面的骰子。是一枚看起来很普通的骰子,姜黄色的质地,应该是象牙所制。医生又扭头看向了一旁快递包装上的单据,盯着上面寄件人的那行地址,怎么看怎么眼熟。 “这地址……这地址不是我工作的医院吗?”医生失声惊呼,现在那医院里能有谁和老板有交集?这答案不是明摆着吗?医生立刻警惕万分,围着柜台上的锦盒团团转,生怕里面夹杂着炸弹什么的危险物品,“这骰子是扶苏邮来的?他打着什么主意啊!” 老板看医生吧柜台上弄得湿乎乎的,无奈地把他拎起来,然后用夹子夹着他的两个兔子耳朵,挂在阳台上晒太阳加吹风。一边擦拭着柜台,老板一边把这枚象牙骰的故事说了一遍,最后叹气道:“这枚象牙骰我原本收在天字号柜子里,我前一阵还在找它,没想到居然被送回来了。” “那扶苏居然还是个小偷!”医生立刻义愤填膺,只是他现在被晾在绳子上,只能凭空甩甩胖乎乎的爪子。 “应该不是扶苏拿走的,多半是鸣鸿那家伙和三青打架的时候,随手叼走的。”老板撇了撇嘴,鸣鸿和三青那两个家伙打了不止那么一次,鸣鸿吃过一次大亏之后,时不时就会挑时机过来和三青一战,虽然它们都会注意不会破坏哑舍,但弄得一团糟的情况时常发生。老板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单独给三青找个空旷的房间来当专门的比武室了。 医生轻哼了一声,不解道:“听你刚刚说这象牙骰的来历,你当初也给他讲过的吧?那小赤鸟肯定也不是真的气不过叼走这枚骰子,绝对是因为他知道这枚象牙骰是帝王级古董,想要干扰你的计划!”医生越说越觉得自己分析的对,双手环胸,一副气呼呼的样子。他自然知道老板这个月还没有去破阵埋古物,是因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帝王级古董。不过,医生把目光落到柜台上的锦盒里,不解地说道:“奇了怪了,如果扶苏是要阻止你破阵,为何又要把这枚象牙骰寄还给你啊?难道是赝品?” “不是赝品。”老板的眼眸低垂,深深地谓叹道,“他是在问我,敢不敢和他赌上一局……” “赌?”医生越听越迷糊了,他挣扎着从绳子上蹦下来。 老板拿起锦盒之内的象牙骰,入手依然如一千多年前一样的柔滑细腻:“其实当站在人生岔路口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最终做出抉择。无论选择哪条路,多年之后再回头看,都会觉得后悔。因为没人知道选择另外一条路会有什么结果,也不会可能知道。” “然后就会无限幻想也许当初这样会更好?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医生撇了撇嘴,倒也不足为奇。 “所以根本不存在赌还是不赌的问题。”老板摩挲了一下久违的象牙骰,又把它放回了锦盒之中,“世间安得双全法……” 医生默默地看着他的动作,沉默了半晌,忽然开口问道:“我觉得他并不是这个意思哦!” 老板想要收回锦盒的手一顿,并未回头。 “他应该是提醒你,不要后悔选择现在所走的这条路吧……”医生的长耳朵都耷拉了下来,有点泄气。老板是那么熟悉扶苏,又怎么可能看不透他的意思。只是不想说透,让他多心而已。 老板收好锦盒,回头拽起医生的长耳朵,继续把他挂在绳子上晾干。 “既然无论选择哪一条路,都会后悔,那么还纠结什么?无愧于本心即可。”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小剧场 医生:老板,再把那句话说一遍呗?总觉得很耳熟…… 老板:哪句? 医生:世间安得双全法……下句应该是什么来着? 老板:……你听错了…… 第八章哑舍·震仰盂 公元前209年秦二世胡亥元年沛丰邑中阳里 才三岁的刘盈,脚踏草鞋,身穿破布麻衣,手中拿着刚从林间捡的松果,跌跌撞撞地在山间行走着。 他其实也不想一个人走在这么荒凉的山里,但他父亲已经好久没有回家,母亲多日前孤身一人去寻。后来母亲便甚少归家,就算回来也是收拾钱粮然后在离开。邻居们都说他父亲因为私放役徒,犯了大罪,才藏在山里不敢回家的。 可他父亲不是亭长吗? 刘盈扁了扁小嘴,决定要自己去找父亲,虽然姐姐说父亲多长的山理他们家很远,但他还是偷偷跑出来了。 此时正是盛夏之际,林间虽然阴凉一些,但仍然酷热难当。抹了一半脸上的汗水,刘盈觉得喉咙有些干渴,便毫不浪费地舔了舔掌心的汗珠。 咸咸的,好像更渴了…… 左右环顾了一下,刘盈眼尖地看到前面的山林间影影绰绰坐着一个人,他迈着小短腿走了过去,注意到那人正捧着一个盂碗,低头看得专注。 因为那人是席地而坐,所以刘盈也很容易地看到那个盂碗之中,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盂是装饭和盛水的器具,刘盈是认得的,因为自己也有一个小盂碗。但这个盂非常精美,是髹(xiu)漆成器,内里是鲜艳朱红的赤漆,外面是尊贵的黑漆,还用赤漆绘以云纹。黑红是当下最有身份的颜色,即使母亲吕雉的家境较好,带来的嫁妆非常可观,刘盈也没有见过如此精致的盂碗。 可是就算是这样精致的让人移不开目光,现在在刘盈看来也不敌一碗水珍贵。他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人,发现他浑身污浊不堪,也不知道在外面流浪了多久,和他手中那一尘不染的盂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人头发散乱,又低着头,所以看不清面容,但刘盈觉得他应该年纪不大。因为姐姐说过他这样的小孩童叫垂髻之年,头发是随意垂下,姐姐说等他长大了才能把头发梳上去,才叫及冠。 刘盈有些失望,因为他发现这人身上除了手中的漆盂外,没有任何包袱。摸了摸自己瘪瘪的肚子,刘盈觉得他还是打道回府的好,运气好的话还能赶上晚上姐姐做的馍馍。看来父亲说的没错,再大的雄心壮志,都要拜倒在吃喝拉撒之下。 在走之前,刘盈还是好心地对那个人说道:“快点回家吧,山里会有妖怪吃人的!” 小刘盈刚奶声奶气地说完,一阵山风正好吹过,让他打了个哆嗦,更加害怕起来。他立志离家出走去找父亲的时候,自信满满,现在却打退堂鼓了,才想起姐姐说的这句话,更让他瑟瑟发抖。 而且同时有一个念头无法抑制地从心头升起,难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妖怪? 刘盈浑身僵硬,想要离开却不只是因为饥渴还是害怕,竟无法挪动脚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缓缓地抬起了头。 在看清那人真面目的时候,刘盈更加惊怖了,那人年纪并不大,脸容清秀,一派书生之相。但此人脖颈之处竟有一道还未愈合的伤口,像是被人横砍了一刀,狰狞的伤口从破旧的衣衫领口延伸而出,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 刘盈觉得山野精怪不可能沦落到这种地步的,此时秦二世暴政乱天下,各地流民四起,也许是他遇到了什么事才逃入山中的。刘盈虽然年纪小,但却因为姐姐教导得好,便好心的建议道:“没地方去吗?不如去我家也可。” 那年轻的男子双目本已死灰,听到了刘盈这句话后,才缓缓地眨了下眼睛,扯了扯嘴角吐出几个字:“不用,多谢。”声音晦涩嘶哑,像是许久都不开口说话的样子。 刘盈见他说话,好奇心便压过了恐惧,指着那人手中的漆盂道:“这漆盂是你的吗?”这其实也不能怪刘盈之一,因为看这人如此落魄,却又拿着如此珍贵的漆盂,实在是很诡异。 那年轻男子并未回答,反而问道:“汝知何为漆器?” 刘盈歪着头,他周围的人说话都没有这么文绉绉的,但好歹也能听懂这人说的是什么。什么是漆器?他疑惑的摇了摇头。漆器都是很神奇的存在,又轻又结实,那么光亮诱人,宛若珍宝。 “阪有漆,隰有栗……虞舜做食器,斩山木而财之,削锯修之迹,流漆墨其上……禹作为祭器,墨染其外,朱画其内……”也许是找回了说话的感觉,那人越说越流畅,声音也越来越大。虽然依旧嘶哑,却透出一股凌冽的味道,在山林间顺着山风传出去很远,隐隐还有回音出现,刘盈其实十句有九句都听不懂,但他觉得这声音抑扬顿挫很好听,便连一时的饥渴都忘记了,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听得异常仔细。 “知晓周易否?”那年轻男子忽然话题一转,反问道。但他也没指望只有两三岁的刘盈能回答他的这个问题,略一停顿之后便续道:“周易有八卦,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这八句并非简单地为了记诵八卦的卦象。” 刘盈似懂非懂地听着,礼貌地并没有插话。 “周文王姬昌不仅写了卦辞与爻辞,连这八卦每一卦代表的器物也都造了出来。”年轻的男子轻叹了一声,用手指摩挲着涨中的漆盂,“这就是震仰盂。” “震仰盂?”刘盈不解地重复道,这个漆盂看起来是珍贵,但没想到会有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 “震卦的卦象,神似一个正着放的盂。震卦一出,乃动摇国之根本……”年轻男子忽然喉咙复而嘶哑,捂着嘴重重地咳嗽了起来。 可能由于喉咙的伤口还未全好,刘盈可以看到那狰狞的伤痕中还透着血丝慢慢渗出。那男子手中的漆盂也没有拿住,掉落在地,骨碌碌地滚到了刘盈面前。 “你……你还好吧?”刘盈忍不住捡起那个盂碗,打算还给那个年轻男子,但他却感觉到手中的重量一沉,差一点拿不住那盂碗。他低头一看,却见盂碗之中,竟凭空出现了满满的一盂清水! 刘盈一时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刚刚这漆盂在那男子手中时明明是空的,为什么他刚捡起来就装满水了? 那年轻男子表情复杂地看着刘盈手中的震仰盂,半晌之后长叹了一声道:“善待此物,莫让其再坠地而震之了。” “啊?”刘盈莫名其妙地抬起头,却见那男子已经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山林的更深处走去。 刘盈捧着那漆盂,往那男子的方向追了几步,就再也看不到那人的身影了。低头看着漆盂中的清水小刘盈忍了又忍,终于低下头尝试地轻抿了一口。 甘甜润喉,刘盈眨了眨大眼睛,捧着漆盂咕嘟咕嘟地喝了个干净。 可是漆盂中的清水复而又出现了,还是满满的一盂,刘盈为之愕然。虽然年纪小,但他也知道普通的盂碗里是不可能不断溢出清水的。难道刚刚那个男子之前低头失望地看着这漆盂,是因为在他手上,已经不能再出现清水了吗? 小刘盈并没有多少时间来研究这个问题,他姐姐随后就找了来,还要把他拎起来一顿胖揍,小刘盈马上献宝似的把手中的漆盂和自家姐姐分享。 说来也奇怪,只要漆盂在刘盈手中,便是一满盂的清水,但在姐姐刘乐的手中,便是一个普通的盂碗。 刘乐今年已经九岁,早熟得不像是普通女童,小刘盈把他和那个年轻男子见面的事情说得磕磕绊绊,她也看得出来这漆盂颇有些来历,便叮嘱自家弟弟收好,不要和其他人说。 “连爹娘也不说吗?”小刘盈歪着头问道 “等他们归家吧……”刘乐摸了摸自家弟弟柔软的发顶,也想着这件事必须要跟父母说一下。 两姐弟想得很美好,但现实却很残酷。过了没多久,便有消息传来,说他们两人的父亲刘邦,在芒砀山斩白蛇起义,反了! 其实在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之后,这世道就乱了。刘邦在沛县的人缘极好,有许多朋友闻言纷纷前去投奔,刘乐刘盈姐弟也有亲戚邻里帮忙照看。生活依旧继续着,只是刘盈多了个小秘密,时不时就会把那个漆盂拿出来看看,喝几口甘甜的清水便会高兴好几天。 他们的父亲再也没有回来过,母亲回来过几次,又匆匆离开,两姐弟在之后的几年间断断续续地听到关于父亲的消息。什么进军咸阳、鸿门宴、分封巴蜀汉王……之后,便是彭城大败。 沛县一片大乱,传说霸王项羽即将血洗沛县,一时谣言四起,谁都不知道真正发生了什么事,众说纷纭。已经十二岁的刘乐偷偷带着六岁的刘盈躲入山林之中,两姐弟走得匆忙,干粮并没有带多少,更遑论水了。亏得刘盈还抱着那个漆盂,两姐弟才不至于在林间渴死。 刘盈隐约记得,他们现在所在的山林正是当年他和那名年轻男子相遇的地方。两姐弟互相扶持地在林间躲了书人妻,终于等来了一辆马车。 父亲离家的时候,刘盈年纪还小,早就不记得父亲的相貌了。但刘乐依稀有印象。,所以惊喜地拽着弟弟上前相认。原来刘邦彭城大败,便往沛县想接了家人一起逃,但妻子吕雉和父亲却在乱军中失散。他先是回了趟家,没有找到儿女,以为也是失散了,没想到还能相见。 形式紧急,也没有留给他们抱头痛哭的时间,刘邦的太仆夏侯婴连忙跳下马,把刘氏姐弟抱上马车,重新驾马飞驰起来。 夏侯婴和刘邦是很要好的朋友,刘盈虽然当年还小,但对夏侯婴的大胡子印象深刻,当即甜甜地叫了他一声大胡子叔叔。至于自己的父亲,刘盈看了一眼,发现这个看起来极为陌生的父亲一脸阴沉,浑身戾气再无半分刚才相认时的惊喜。 应该是打了败仗的缘故吧……录音不敢去招惹父亲,把自己小小的身体躲进了姐姐的怀抱中。当然,手中的漆盂依旧牢牢地捧着。 说来也奇怪,马车颠簸得如此厉害,可这满满一盂清水,却没有半滴洒落在外。 真好,等一会儿还可以给父亲喝,他定是渴了。刘盈喜滋滋地想着。 刘乐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敏感地察觉到久别重逢的父亲并没有她想象中的慈祥和蔼,而且现在逃得那么急切,恐怕他们是卷入了一场危机之中。隐隐地还能听到远处马蹄轰隆作响和呼喝的声音,刘乐有些后悔上了这辆马车,但她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紧紧地抱住怀里的弟弟。 刘盈不知道自家姐姐复杂的心情,只是注意着手中的盂碗。不知道过了多久,刘盈感觉到一股大力传来,忽然间天旋地转,从马车上掉落在地,翻滚了两圈之后才懵懵懂懂地单手撑地起身。 和他一起掉下马车的姐姐趴在他身边,背上还有一个大脚印,显然他们是被人踹下了马车。 是谁?大胡子叔叔在前面驾马,马车上分明只有父亲一人! 刘盈迅速抬头往前面的马车上看去,只见父亲冷冷地坐在马车之上,脸上的表情模糊不清。 “啪嗒!” 刘盈怀里的盂碗终于跌落在地,里面的清水洒出了些许,在干涸的沙土之上润出了一滴滴湿润的痕迹,就像是谁流出的泪水。 刘盈对自己的父亲并没有太多的印象,但这几年间,姐姐和乡邻们不间断地谈起他父亲是多么的英明神武,威武过人,是多么令人信服钦佩的汉子。所以在这一刻,刘盈完全没有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直到他呆呆地捡起盂碗,看到里面仅剩的半碗轻松哇,才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丢失了一样。 并不仅仅是盂碗中洒出去的那些清水。 大胡子叔叔停下马车,和父亲吵了起来,又把刘盈姐弟抱上了马车。 然后父亲为了减轻马车的重量快点逃脱,又把他们踹了下去。 如此反复,三次。 刘盈已经完全呆滞,刘乐也不再哭泣,只能紧紧地抓住怀中的弟弟。 夏侯婴和刘邦大吵,刘邦数次拔剑威胁夏侯婴不要管自己的儿女,后者见状便直接便两姐弟抱到了自己的马上,一路狂奔。 刘盈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到达荥阳的,许久才在自家姐姐关切的目光中恢复神智。 两姐弟相顾无言,心中的凄切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好像只要谁也不提起,那件事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盂碗中的清水再也不复从前那么满,只有大半而已,刘盈隐约间猜到可能是他把盂碗掉落过一次的缘故。 但这盂碗中的清水代表了什么?他并不知道,只是觉得再喝那清水时,也没有了以前的那种甘甜,清淡无味,和普通的水已没有任何区别。 父亲在荥阳暂居,除了大胡子叔叔外,没有人知道那日父亲是如何无情地把他们姐弟两人踹下马的。父亲的下属众多,闲时刘盈偶然遇见几个,也都恭敬地称呼他为大公子。刘盈从未见过如此阵仗,初时有些不太适应,但之后见多了也就习惯了。 大公子又如何?在父亲心中不还是一个随时可以丢弃的累赘? 姐姐好像是因为受到了惊吓,开始足不出户,听说父亲已经开始为她找婆家,为了联姻其他势力,当真是物尽其用。 只有六岁的刘盈听到的事情很多,因为许多人都没有把他真正当回事,反正听不大懂。但刘盈觉得自己瞬间长大了,变得不爱说话,笑容也消失了,大部分时间都是抱着那个漆盂沉默不语。 很多人都以为那漆盂是他母亲的物事,所以不以为意。 这一日,他见到父亲亲率诸将去城外迎接,簇拥着迎回来的一名穿着甲胄的英武将军,看起来是那么的面熟。 刘盈愣愣地站在不远处,像是感应到了他的视线,那名年轻的将军在经过他身边时,看到了他怀里的那个只有大半清水的漆盂微微一怔后朝他淡淡一笑。 “林中一别,已三年矣,大公子别来无恙乎?” 刘盈并没有多少机会与那名将军说什么,父亲好像非常着急想要与其谈话,拉着对方便离开了。 低头看着手中的漆盂,清澈的水面上倒映着他自己的面容,刘盈看到荡漾的水面上自己眼瞳中的波动。 他开始打听那名将军。 原来叫韩信,无父无母据说年少时便四处流浪,吃过很多苦,在淮阴时还曾经被一群无赖取乐,承受胯下之辱。后来曾投奔项羽,在其帐下做了一个持戟侍卫,因为没有得到重用,转而来投奔他父亲刘邦。 自然也不会这么容易就得官职,他只当了个看守仓库的卫兵,甚至还被莫须有地定了个谋反的死罪。若不是临行刑前的一句自辩,让监盏的夏侯婴觉得其非常人也,这一代名将便会就此陨落。 虽然刘邦后来并未重视他他却和丞相萧何来往密切。可在汉军中依旧得不到重用的韩信终于选择离开,引得萧何月下追韩信,传为汉军中的美谈。 其后官拜大将军。 自此,战神无敌! 刘盈静静地听着旁人七嘴八舌说着韩信的事迹,有人艳羡,有人崇拜,有人轻蔑,也有人不以为意。 刘盈还小,但他却觉得,这样能屈能伸的,才是真正的男人,即便被人踩入了最卑贱的污泥之中,也能再次顶天立地地站起来。 他很想找机会去问问他,这震仰盂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惜他的父亲不可能让他手下的大将军与自己的儿子接触,第二日他便被立为王太子,送往关中。据说荥阳的防守全部交予韩信手中,立刻就像被施展了巫术一般,胜负倒转。雍丘外黄等地接连被汉军夺回,又在荥阳、成皋、洛阳一带建起了防御线。 这条防线,项羽至死都没有跨过去一步。 战火的血腥与残酷,被牢牢地隔绝在这条防线之外。刘盈在关中的日子过得很平淡,母亲回来了,但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父亲也多了一个侍妾戚姬,为他添了一个弟弟叫刘如意。父亲视如珍宝,母亲如临大敌。 刘盈一点都不觉得嫉妒,那种人的爱,如燃烧着的烈火,看起来很明艳温暖,但靠得太近就会被无情焚身。就像那日,明明相见时喜不自胜,转眼间便讲人踹入深渊。 前方战事的消息不断传来,三年之间,韩信一连灭魏、徇赵、胁燕、定齐……一直到垓下与项羽展开决战。 灭楚! 那韩信上了战场之后居然从无败绩!这才是真正的百战百胜!国士无双! 关中一片雀跃,但也有些不和谐的声音传出,谣称韩信想要拥兵自立,称王称帝。 刘盈并不觉得有何不妥,父亲的基业可以说是韩信一手打下来的,父亲他又做了什么?彭城大败之后,夺了韩信的兵权,封其为相国,让他自己征兵伐齐。而就在垓下决战之前,刘邦还被楚军大败,若不是韩信力挽狂澜,父亲早就死无葬身之地。 消息又传来,韩信的军权再次被夺,被封为楚王。 录音万分不解,为什么他那么听父亲的话?不自己做皇帝呢? 父皇登基的那一夜,他捧着那个有着大半碗清水的漆盂,喃喃地问出声。姐姐早就已经出嫁,他也养成了和漆盂自言自语的习惯。 “当皇帝有什么好的呢?”有个声音从窗边传来,有着熟悉的嘶哑。 刘盈一惊而起,立刻推开窗户。在清冷的月色下,那个名震天下的大将军,正一身素服,按剑而立,英姿飒爽地站在他窗外。 “将……将军!你怎在此地?”刘盈被吓得不轻,他虽然才九岁但也知道如果让别人发现他回到了关中,肯定掀起一片轩然大波。 “特来见大公子最后一面。”年轻的将军风度翩翩地施了一礼,随后站起了身看着刘盈,那双丹凤眼中透出复杂的神情。 刘盈低头看着自己,因为母亲和张良的努力,甚至请来了商山四皓,父亲才没有改立刘如意为太子。他依旧是大汉的皇太子,身上穿着的是最尊贵的玄色礼服。刘盈抬起头,感觉这位年轻的将军是在透过自己,怀念着某个人。 “将军,盈不配如此。”刘盈黯然,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孩童,愚笨迟钝,甚至没有他六岁的弟弟刘如意聪明伶俐。 “当皇帝有什么好的呢?”年轻的将军又把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这回带上淡淡的嘲弄,“其父已经不把他当儿子看待,其妻已经不把他当夫君看待,其子也不把他当父亲看待,他会怀疑他身边的所有人,谁都不信任,最后会孤独而亡。” “这对其来说,是一种惩罚。” 虽然此时已经入夏,但刘盈忽然产生了一股寒意。这些话就像是诅咒一样,缭绕在他的心头,却让他不得不承认对方说得大抵应该不会出错。他多少也知道之前的事情,在广武涧两军对垒之时,项羽曾用祖父和母亲的性命胁迫他父皇,但他父皇却道“若为肉糜,请分一羹”。 “那……将军你……怎么还……帮我父亲?”刘盈期期艾艾地问道。他突然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七年,但这个人依旧如同当年他在林间相见时一般年轻,毫无任何改变。 “吾要走了。”年轻的将军微勾唇角,打算转身离开。刘盈着急了起来,他有许多事情想问,也隐约知道这次相见之后,恐怕就再无见面之日。“将军,你回报那个救助过你的漂母,一饭千金,无可非议。但为何没有惩罚那个侮辱过你的人,反而让他当上中尉?” 年轻的将军停下脚步,平静地说道:“那种屈辱并没有什么不好,让吾看清楚了自己的身份。” 他回过头,看向刘盈手中的漆盂,淡淡道:“汝知何为漆器?” 刘盈摇了摇头,这个问题当年他就被问过,但如今他依旧不知道这个答案。 “表面精致华丽,髹漆成器,能保不腐,但究其本质,仍是木胎。”年轻的将军喟叹一声,迈步继续向黑暗中走去,断断续续的声音随着风声缓缓传来。 “莫将过去握得太紧了,然,汝还如何把握现在?” 刘盈闻言捧着漆盂的手松了松,却复而又紧紧地抱住了。 刘盈还是没有机会问出这震仰盂中为何会有清水存在,他也有预感,即便他问出口,也不会得到答案。 这一年,刘盈又多了个弟弟,叫刘恒。 母后这回并没有太在意,因为这个弟弟的母妃薄姬并不受宠,她唯一防着的只是戚夫人而已。 刘盈却觉得这个弟弟有些可怜,据说父皇只宠幸了薄姬一夜,就算得知有孕生子,也再无任何探视。刘盈派人送去一些物事,虽不能亲自照拂,但好歹也是自己的亲弟弟。 自从和父母生分了之后,姐姐又出嫁了,刘盈就越发觉地看重亲情。至于他仰慕的那个韩结局,再见之时,却无任何熟悉之感,刘盈觉得他定是离开了,虽然现在的那个韩将军和以前的相貌一样。 日子一天天地过,刘盈依旧装着愚笨木讷,冷眼旁观父皇母后的斗争,不发一言。 他对自己这个太子的位置并不看重。如果可以,他甚至想去当一个普通的农夫。 震仰盂中的清水,在一天天地减少着,只是他也并不在意。 他甚至觉得,那清水代表的应该是他的希望。小时候,他希望得到的东西很多很多,但他不断地失望。希望慢慢干涸,也就变成了绝望。 在他十六岁的那一年,父皇驾崩,他在浑浑噩噩中坐上了皇位,国家大事被母后一手操持。他也乐得轻松。 反正他也不太懂。有丞相萧何在,定出不了大乱子。 只是母后和萧何在一年前的长乐钟室合谋杀死了韩信,刘盈知道那并不是真正的韩将军,但闻言时也无比愕然。 他知道母后变了,却没想到已经变成了陌生人。 “皇兄,看臣弟写的字如何?”已经十五岁的刘如意双手捧着一卷竹简,举到了刘盈的面前。刘如意遗传了他母妃戚夫人的大半相貌,虽是少年,却清丽隽秀,一双杏目又透着讨好的味道,让人看之便不忍苛责。 原本刘如意便被分封赵地,却被太后一纸诏书宣到了长安。刘盈怕母后对其不利,便亲自出长安城迎接,直接把刘如意接到了自己的寝宫,同食同寝,不让母后有下手的机会。刘如意也知道现在京城之中唯一能够救他的,就是面前这位皇帝哥哥了,所以也越发依赖他。 刘盈接过刘如意的竹简,随意地看了一眼,赞许道:“甚好。”其实他对这些并不感兴趣,看着穿着厚厚的袄袍也显得削瘦的刘如意,刘盈皱了皱眉道:“如意,汝应随朕早起练箭。” 看着外面的大雪,刘如意打了个寒战,他这些天顶多是陪着刘盈早起哇,他在猎场旁围观而已。这殿内烧了火炉,温暖如春,若不是生命受到威胁,他又怎么肯大早上的起来练箭?刘如意已经和刘盈混熟,知道他的这个皇帝哥哥心肠很好,便故态复萌。归根到底,他不过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公子。所以他一个劲地摇头拒绝,使出十八般撒娇大法,让刘盈无力扶额。 刘盈有时候觉得这个十五岁的刘如意还不如八岁的刘恒懂事,也许当年他父皇最吃他撒娇的这套吧。 小黄门送礼餐点,刘盈率先举箸将每道菜都尝了一口。这并不是他讲究,而是怕送进来的餐点有问题。就算是旁人试毒他也不相信,宁肯自己来。 刘如意看在眼中,更是心中感激。 刘盈吃过了几口之后,察觉没有什么异样,便点头示意刘如意可以吃了。 刘如意指着一旁道:“皇兄,这床头的漆盂,为什么里面总是有着半碗水啊?” 刘盈的视线顺着刘如意的手指,落在了床头放着的震仰盂上。他怔忪了好久,才淡淡地岔开了话题,并未回答。 刘如意吐了吐舌头,不以为意。 翌日,刘盈起身的时候,看到身旁的刘如意睡得正香,便不忍叫醒他,悄然起身独自去练箭了。回来之时,却见殿门前随侍的小黄门一个都无。 心中升起了一股莫名的寒意,刘盈大呼着刘如意的名字,疾步走入殿中,却首先看到了滚落在地的震仰盂。 盂内空空如也,水早就已经流干,而昨天还在他身旁撒娇的刘如意,已经七窍流血地躺在床上,了无生息。 “皇儿,汝有没有在听?”吕雉拍着身前的案几,恨铁不成钢地看着盘膝坐在她对面,拿着漆盂一口一口喝着酒的刘盈。 刘如意死后,吕雉快意无比,把这些年所有的愤恨和不甘全部撒到了戚姬身上,命人把她的四肢剁掉挖出她的眼睛,用铜注入她的耳朵,割去她的舌头做成人彘。并且这还感到不解气,命令刘盈前去观看,没想到这一看,却让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大惊之下大病一场,一年多后才逐渐恢复。之后却又成日酗酒,用的就是那个当初放了毒药,诱杀了好奇的刘如意的漆盂。吕雉看得实在是既碍眼又心寒,但她却又不能自掉身份去和儿子抢夺一个漆盂。她虽然是大汉朝最尊贵的女人,穿着最华美的袍服,戴着最精美的金钗,画着最精致的容妆,但本质上,她还是那个沛县的农妇。 所以她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但更多时候,她还是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本性。 也许该让小黄门找个机会把这个漆盂扔掉。 吕雉知道自己这个儿子对她甚为不满,但她已经顾不得了。多年的经历让她感悟,女人只有拥有权力,才是最安全的。至少权力不会像男人一样,几年或者十几年之后,某天早上醒来,就完全把她弃之如敝履。 她并不后悔对戚氏母子下那么狠的手,但她却后悔让自己这个心软的儿子看到了那时的惨状。 吕雉深呼吸了几下,平静了心绪,坐直了身体,用命令的语气淡淡道:“皇儿,汝将弱冠,当择一女为后。” 刘盈并没有回答,他脸上甚至连一点波动都没有,继续拿着旁边的酒壶往漆盂内倒酒。 吕雉也没指望他有什么反应,继续道:“嫣儿甚好,哀家很满意,下个月择日完婚吧。” 刘盈刚喝完手中的酒,闻言立刻被呛到了酒液,咳嗽了数声,不敢置信地看着吕雉。 嫣儿是谁?那是他姐姐的女儿!是他的亲外甥女!今年才十二岁!他母后终于疯了吗? 吕雉反而很满意自家儿子的脸上出现了不一样的表情,但这不代表她能允许对方反驳她的决定。最后看了一眼刘盈手中那个漆盂,自从弟弟刘如意死后,漆盂里的清水就越发的少了。 朱红色的漆盂内璧艳丽光洁,还挂着几滴酒珠,慢慢地顺着盂壁滑落到盂底,然后逐渐缓慢地出现少量的清水。那种清水涩苦无比,只有勾兑上酒液之后才能下咽。 刘盈微微苦笑,母后刚刚并不是在征求他的意见,而是在通知他而已。 把盂底残留的酒与水的混合液一饮而尽,刘盈一抹唇边的残渍,无奈一笑。 他不敢不娶,他至今夜夜梦魇之中,还会出现戚夫人的惨状。母后的手段实在是太残忍了,为什么当初那么慈善的母亲,会变成现在这样宛若疯魔? “弟……弟弟……你怎么了?”温柔的声音从耳畔响起,语调中有着令刘盈几乎想要落泪的熟悉。 “姐……姐姐!”刘盈从案几上爬了起来,看着许久未见的姐姐。刘乐嫁为人妇之后,深居简出,刘盈并没有见过她几次面。但已经有些憔悴的容颜中,依稀可以看得出幼时那经常关切着他的神情。拉着刘乐的衣袖,刘盈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央求道:“姐姐,你去和母后说说,不能让嫣儿嫁给我啊!” 刘乐双目含泪,如果她可以选择,自然也不会肯让自己的女儿走进这囚牢一般的深宫,但她也毫无办法啊!他们的那个母后,又岂是听得人劝的?“弟弟,你听姐姐说。你可千万不要拒绝,外面的风声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如果你不娶嫣儿,嫣儿以后也别想嫁给其他人了。嫁进宫中来,至少也比嫁不进来的好……” 听着刘乐絮絮叨叨的话语,全部都是担心自家女儿,刘盈慢慢地松开了手,让姐姐的衣角从自己手掌心滑落。 是啊,姐姐早就已经嫁人,有了自己的家庭,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只为他着想了…… “弟弟,姐姐从未求过你什么事,当年姐姐带你在林间逃难……” 刘盈的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艰难地点了点头应道:“朕懂了,朕依汝便是。” 从“我”到“朕”的自称转变,让刘乐意识到了什么。但她只听到刘盈应允之后,便是满足地松了口气,期期艾艾地离去。 刘盈凄苦地举起手中的漆盂,丝毫没发现这漆盂之中再也不会渗出清水。 他继续大口大口地喝着闷酒。 是的,他可以保护嫣儿,虽然他不能当图真正的夫君,但有了皇后的头衔,也可以保她一世平安。 可为什么没有人来为他考虑考虑…… 心情悲戚之下,刘盈越喝越多,昏昏沉沉之间,多年前的一番话反复地在他脑海中响起。 当皇帝有什么好? 其父已经不把他当儿子看待,其妻已经不把他当夫君看待,其子也不把他当父亲看待,他会怀疑他身边的所有人,谁都不信任,最后会孤独而亡。 这是一种惩罚…… 刘盈痛苦地蜷缩成一团,他什么都没有做过,为什么还要承受这样的惩罚? 空旷而寂寥的大殿之内,大汉年轻的帝王如同平日一样醉酒而眠。一个小黄门探头探脑了很久,终于蹑手蹑脚地走了过来,捡起地上空空如也的漆盂,揣入怀中,悄悄离去。 公元前188年,长安,茶肆。 两个年轻的公子默默地饮着茶,听着一旁的客人们低声私语着自从汉惠帝意外驾崩后,吕后专权的种种。 身穿白衣的年轻公子微微叹息,压低了声音道:“先生,多谢您出手相救。” 穿黑衣的年轻公子勾唇一笑,指着桌面上的漆盂道:“若不是看到此物出售,吾也想不起来去见汝一面。”原来当年那个小黄门奉吕雉之命,从刘盈身边拿走这个漆盂,却并未砸碎,而是见之话梅,偷偷到宫外变卖,辗转流落民间。 黑衣公子喝了一口茶,微眯双目道:“汝肯弃天下至尊之位,吾帮汝一次又何妨?” 刘盈无声地叹了口气,他知道面前的这位公子神通广大,他今年已经二十三岁,可此人仍然像二十年前他们相遇时那般年轻。两人此时坐在一起,他甚至看上去比他年纪大上一些。刘盈也不再提往事,能从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深渊爬出,他已别无所求。至于皇位,他觉得幼第刘恒可继之,只是刘恒究竟最后能不能登基,他便没有能力去干涉,也不想去干涉了。 刘盈拿起桌上的漆盂,好奇地问道:“这震仰盂究竟是何来历?为何之前吾捧之有水,之后却渐渐干涸?” 黑衣公子放下茶杯,淡淡道:“可知周文王姬昌否?” 刘盈点了点头,他隐约记得当年的事,这震仰盂与周文王姬昌写下的《周易》有关。 “可知伯邑考乎?” 刘盈又点了点头。伯邑考是周文王姬昌的大儿子,在姬昌还是西伯侯的时候,传说纣王烹杀了伯邑考,将他做成了肉羹赐给姬昌。姬昌即便知道这是儿子的肉羹,也迫于纣王的威逼,吃了下去。这是一段极为凄惨残酷的传说。 “周文王姬昌用木盂吃掉了那碗肉羹,痛苦难当。为了提醒自己这滔天血仇,他把木盂随身携带,恐其腐朽,后又在其上髹漆……” 刘盈像是被烫了手一般,立刻把手中的震仰盂放回桌面,震惊无语。 “便是这震仰盂。传说只有真命天子捧之,才会显出盂中的清水。而这清水,乃汝心中之亲情……” 后面的话不用说了,刘盈也能猜到。盂中的清水摔落多次,覆水难收之……也造成了他现在头也不回地离去。 亲情亦如清水一般,看似可有可无,并不被人珍惜,平日喝起来的时候也仿若不觉,令人无暇在意。但若是久旱之后,却如同甘霖。可一旦干涸…… 黑衣公子也收住了言语,沉默地看着桌上的那个漆盂。他曾经亲眼目睹过一次这震仰盂的清水从盈满到干涸。可讽刺的是,上一个有资格捧着震仰盂的人,却并没有登基为皇过。 许久之后,刘盈收回了目光,开口询问道:“先生,吾此生已无他愿,愿追随先生左右。” 黑衣公子的眼神柔和了起来,再无当年曾为将军时的那股冰冷的杀气,点了点头道:“也好,汝随吾,找一个人吧,可能要找很久……” “诺。” 公元2012年。 “这么说,其实那个汉惠帝根本就没有死嘛!”医生听完之后,动了动那双兔子耳朵。他实在是太久没有吃过东西了,所以央求老板买来一袋巧克力,正在柜台上努力地把巧克力豆向外倒着。不能吃,看着也好啊! “不,他死了。”老板平静地擦了擦手中的震仰盂,静静地低头看着。那时的漆器一般都只取黑红两色,也是因为古时这两色最为尊贵。红色的艳丽而不漂浮,黑色的深沉而不暗淡,两者相配,相得益彰。尽管整个漆盂除了外面的云纹没有多余的纹饰,但依旧大气沉静,是不可多得的名器。 医生闻言,手中的巧克力豆哗啦啦地散落开来,在柜台上噼里啪啦蹦落了一大片,还有好几颗掉在了地上,滴溜溜地转了好几圈。 老板放下手中的震仰盂,弯腰耐心地一颗一颗把巧克力豆捡了起来又把柜台上的聚拢到一起,堆在了医生身旁。 “对不起。”医生小小声地道歉。他无法想象老板是怎样在这千年的时光中,送走一个又一个朋友的。看着他们被岁月日渐侵袭衰老,看着他们从少年变为白骨……医生忽然又有些伤感,也许有一天,他和老板也会是这样的结果。 “为什么道歉呢?是人都要死的。”老板不以为意地勾唇一笑,拈起一颗巧克力豆,用绢丝帕擦了一下,顺手放入口中。 “我是在为撒了巧克力豆而道歉!”医生恶狠狠地狡辩着。 老板微微一笑:“巧克力很好吃哦!” “……可恶!” 第九章哑舍·五明扇 公元1371年皇觉寺外 朱元璋脾气暴躁地看着黑漆的山林,身旁的御前侍卫们已经被他狠狠呵斥一遍了,这么多人居然都看不住一个和尚。 “快找!他逃不远的!"朱元璋怒不可遏,那个和尚身上有伤,更何况在黑暗的夜里,烛光是那么的明显。 侍卫们纷纷熄灭火把,凝神在幽深的山林中寻找那点烛光。 朱元璋望着这片寂静的山林,听着耳畔夜风吹过树枝而产生的窸窣声,慢慢地拧起眉。 他永远还记得他年少时,在珈蓝神殿偷看到的那一幕。 一根香烛蜿蜒而上的烛烟,在空中氤氲聚成了一个体态轻盈姿容绝美的女子,而偷听了她口中所说出来的话语,才是他能有了今天的荣光,成为了天下之主。 他已经是这天下最尊贵的男人了,为何那女子还不肯出来见他? 全怪那个小和尚! 朱元璋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口中的小和尚,虽然年纪比他小很多,但在辈分上,算是他的师兄。 或者他意识到了,却并不在乎。 因为他现在已经是皇帝,是天下至尊,不再是和尚了。就连他以前的师傅,也决然不敢跟他讨论什么辈分。正心绪激荡间,朱元璋瞥见一抹烛光在不远处掠过,连忙想指挥侍卫追上去。但他话刚说出口,就发觉他身旁的侍卫可能是因为想将功补过,居然全都进了山林搜捕,一个人都没有留下。 正想勃然大怒的朱元璋忽然收下了怒气,烛的事情,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而那样一个遍体鳞伤的小和尚,久经沙场的他难道对付不了。 想到这里,朱元璋便握紧了手中的柳叶刀,朝着那抹烛光追去。 在崎岖的山林间,那抹烛光在密集的树木后忽隐忽现,就像一团跳跃着的精怪。朱元璋越追越心惊,烛光一直都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的速度并不慢,而一个受了伤濒临死亡的和尚,能有这等速度? 在朱元璋几乎以为这是一团鬼火,打算停下脚步召唤侍卫前来的时候,那抹烛光竟然毫无预警地停下了。 温暖昏黄的烛光在一片黑暗的山林中默默地燃烧着,想起那名记忆中的美艳女子,朱元璋心脏狂跳,就像是被蛊惑了一般,拨开树枝,慢慢地靠近。 而越走近了,朱元璋就越心惊,因为他此时终于看清楚了,在香烛的旁边,居然腾空悬浮着一条赤龙。 黑夜中这根香烛,被那条赤龙叼在嘴里,龙身在夜色中不断摆动。 一刹那间,朱元璋想到了无数神迹传说,难道说他真的是真龙天子不成? 按捺下心中的恐惧与兴奋,朱元璋又走近了几步,这才发现那条赤龙并不是真的,而是绣在黑色的袖口上。黑底红线。由于绣工卓绝,乍看上去,就像真的一样。 那条栩栩如生的赤龙,龙身蜿蜒盘旋在来人的右臂之上,龙尾正好绣在右肩,而龙首绣在右手的袖口。就像是随时都能腾云驾雾而出一般。当夜风不断吹拂着那人的长长的袖筒,远远看上去就像是龙身不断摆动的样子。 朱元璋霎时间既失望又松了口气。复杂的心情顿时化为怒火,毫不客气的对那人怒斥道:“你是何人?怎能私穿龙袍?你可知这是要杀头的大罪?”朱元璋很暴躁,和这人黑袍上的赤龙相比,他身上龙袍上的龙简直就是地上的猪狗,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对于天子的滔天怒火,黑暗中的那人却轻笑了一声,反问道:"你又是何人?又是谁赋予你的权力,可以穿上那身龙袍?“ 这句话如同一声闷雷一般,砸在了朱元璋的头顶,让他猛然一怔。 自从当上皇帝以来,隐藏在他心底最深处的,就是无法泯灭的自卑感。 他曾经是一个乞丐,又曾经是一个和尚,但他现在却成了大明朝的皇帝。 在他面前那些臣子们唯唯诺诺,但谁知道他们心底里是不是在死命的嘲笑他?又或者在处心积虑的想要将他取而代之? 所以他才需要那根香烛,需要借助非凡的力量,才能安心。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这时才发现,这个不应该出现在此地的人,整张脸都隐藏在黑暗里。按道理说香烛在他手上,却违背了自然常理,完全照不到他的脸容。看着在猎猎的夜风中也能燃烧的极为平静的烛光,朱元璋推测着,也许此人才是香烛真正的主人,而不是那个又呆有傻的小和尚。 也许因为这样他才把着身赤龙服穿得如此坦荡。 想起之前无数次他尝试着把香烛来在手里,却无端端的被烛火烧伤手,朱元璋把手从腰间的柳叶刀柄上松了下来,抱拳诚恳道:”重八无状,冲撞了先生。但这根香烛重八向往已久,请先生割爱。“ 烛火跳动了一下,但绝对不是夜风的缘故。 ”这根香烛与你无缘。莫强求了。“ 黑暗中那人淡淡的说道。朱元璋这才发现,那声音听起来很年轻,大概也不过弱冠之年。 朱元璋是绝对不会放过真好的机会,他都不敢自称为朕,从牙缝间逼出声音道:”先生若要带这香烛走,重八自是无法强求,但那小和尚。。。。“他刻意拉长了声音,满意的看着燃烧的烛光剧烈的颤抖起来。 ”那你想要如何?“那人的语气中带着淡淡的无奈。 ”全凭先生定夺。“朱元璋回答得极为爽快。话语之中未尽的意思颇有些无赖,就是说咱也是明事理的人,但万事也要讲公平嘛!带走烛也可以,但也要拿差不多的东西来换。 朱元璋说的是理直气壮底气十足,但实际上心里却直打鼓。黑暗中看不到那人的脸色,更是让他好一番揣测,那跳动抖颤的烛光,就如同他的心绪一般忐忑不定,好在让他煎熬的时间也不长,少顷那人便长叹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个细长的物事向他递了过来。 借着烛光,朱元璋看到了这是一柄折扇,而扇骨是不同寻常的牙白色。下意识的接过折扇,入手的重量要比想象中的重了许多,扇骨细腻冰凉,令人爱不释手。 “这是。。。。” “扇之始,并不是引风纳凉之物,而是用苇做成的的权力象征,是上位者为了彰显自己的地位和特权的仪仗扇。”那人徐徐说道,清朗的声音在夜风里听起来是那么的飘忽不定,“五明扇,舜所作也、即受舜禅广开视听,求贤人以自辅,故作五明扇焉。” “咳,先生,重八虽然学识不高,但也知道那五明扇应该是一种很大的掌扇,这只是把折扇啊!”朱元璋忍住心中的不满,随意地将手中的折扇慢慢展开,扇骨厚重,扇面是洒金绢,富贵非常。而随着扇面的展开一个端正四方的“明”字出现在朱元璋面前。 一个偌大的扇面只有这一个字。背面空白。但朱元璋却异常得喜欢,因为他建立的王朝国号为明。 “五明,五方为明。这把五明扇自然不是以前那把,只是扇骨是由那柄五明扇的残留扇骨所制。执此五明扇者可明他人说话之真伪,我想,这把五明扇会比人鱼烛更合你的心意。“那人平静的说道。 ”这么神奇?"朱元璋怦然心动。都说人心难测,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想知道周围的人都对他是不是言行如一。眼睛一转,朱元璋立刻便对那人发问道:“到底是真是假?那我可要试验一下。先生,请问你是何人?“ 黑暗中,那人无奈的笑了笑,道:”在下只是一个古董商。“ 朱元璋一愣,这答案可不在他的想象范围内。而且手中的五明扇毫无异状,根本没有任何变化。皱了皱眉,朱元璋继续追问道:”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那人又幽幽一叹道:”拿回人鱼烛而已。。。。“ 朱元璋一直注意着手中的五明扇,此时愕然发现扇面上的明字竟慢慢地在洒金绢上隐去! 那么就是说真话扇子没有反应,而说假话”明“字就会消失吗? 朱元璋急忙抬头,却见那人早已离去,远远看见,那抹烛光就像是被一条赤龙慢慢的叼入了黑暗之中。 ”陛下!陛下!那个小和尚已经抓住了!“御前侍卫们满头大汗的追上来禀报,他们一不小心发现居然把皇帝给丢了,这可吓得魂飞魄散。幸亏陛下还没走远。 朱元璋再定睛看去,却见那抹烛光已经完全隐入了幽暗的山林中,再也看不见了。 意气风发地摇了摇手中的折扇,朱元璋心情颇佳的一挥手道:”算了,把他放回皇觉寺,好生对待吧!“ 公元1390年应天府皇宫 朱允炆从大本堂徐步而出,而踏入左右门后,穿过华盖殿,在这个像一座亭子一般,四面出檐,渗金圆顶的大殿侧等待了一会儿,终于看见奉天殿的大门敞开,刚刚下朝的王公大臣们鱼贯而出。 看见他们或诚惶诚恐或劫后余生或精神恍惚的表情,朱允炆在心中暗叹一声。 皇祖父最近处置了李善长,以谋反的罪名。朱允炆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却也知道那位已经七十七岁的老人在退隐交还相位之后,就一直韬光养晦,安心休养晚年,绝不会有那种谋反的念头,可就在不久前,李善长被家奴告发而被杀,受牵连的有数名位高权重的侯爵,经过锦衣卫的调查,这件案子一发而不可收拾,到现在受到株连的官员高达三万余人。 据说刽子手的刀都卷了好几把,刑场上流下的鲜血都浸染了地上的石砖,怎么清洗都清洗不掉,就连天上下的皑皑白雪,也覆盖不了那种惨样,落地之后的被染成了暗红色 整个大明帝国的朝廷上下都噤若寒蝉,这不是没有先例,十年前影响颇大的胡惟庸案,就有一万五千人被杀,而现在的李善长案牵连更多,谁也不知道天子的雷霆之怒会持续多久,听说每天来上朝的大臣都会和家人们说好遗言,也许出了门,就再也回不来了。 朱允炆从小就被朱标精心教育,无论言行都学习父亲,相信仁德才是治天下的手段,皇祖父这番作为,在心底里实在是无法认同。 而他的父亲,自然也是无法认同的,在昨日御书房因为李善长一案顶撞皇祖父,他也有所耳闻,他本不想在其中有所瓜葛,但今日大本堂又少了几名学子,其中就有和他交好的程聪,这让他实在是按捺不住。 待上朝的大臣们各自前往官署,朱允炆确定今日并无大臣在早朝上被迁怒斩首,便确定了今日皇祖父的心情应是不错的,放下了心,掉头捡了条路往御书房而去,一路上所遇的太监宫女均侧身低头向他行礼,连侍卫们都没一人敢拦阻于他,他们这些在宫中行走的人好像更能体会到外廷的动荡,连那些高官贵族们都朝不保夕,更何况他们这些下等人。 朱允炆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了御书房,守在门外的是皇祖父最信任的太监而聂,朱允炆和他低声问了好,后者极是受用他这种态度,温和的让他先进暖阁等候,在快步走进去通告,朱允炆站在剔红锦地嵌百宝屏风外,隐约可以听见皇祖父的声音,不一会儿而聂便走了出来,朝他点了点头。 朱允炆察言观色,觉得而聂的表情平和,便知道今天皇祖父的心情确实不错,这才放心走进去给皇祖父请安。 朱元璋今年已经六十三岁,是知天命的年纪但看上去依旧是精神矍铄(jueshuo),事必躬亲。朱允炆请完安后抬起头来,发现自己的父亲果然在御书房内,而坐在御案之后的皇祖父依旧手中拿着他那把扇子,不管现在已经是寒天地冻,从不离手。 “允炆,你来得正好。”朱元璋慢慢的摇动手中的折扇,带起的风让他胡须缓缓飘动,双目微闭,看上去平静而祥和。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位大明帝国的主人却远没有看上去那么无害,只听他徐徐说道:“你今年已经十四,在大本堂学了那么久,也应该懂点朝堂上的事了,你觉得李善长一事如何?” 这是一个极难回答的问题,但朱允炆主动来这里,便早备着被皇祖父提及此事,所以迎着一旁父亲担忧的目光,朱允炆平静回答道:“皇祖父行事自有道理,只是牵连的人太多,恐怕会有违天和。” 朱元璋摇动扇子的手微微一顿,微闭的双目缓缓睁开一线,不知喜怒。 朱允文此时却看到了御案之上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一件东西。 这里是大明帝国最豪华的宫殿,殿顶上上有精致的斗拱和镶金的天花藻井,撑殿的圆柱重檐上都盘着金龙,脚下踩的是波斯长毛地毯,桌上摆的是绛州澄泥砚,彭氏湖州笔,还有洪武年间新烧制的洪武青花瓷笔筒等等林林总总价值连城的器物,可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居然有一根荆棘摆在御案之上,显得尤其格格不入。 此物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自然是皇祖父派人寻来的。而皇祖父为何会派人寻此物?而自然是想说明什么。 朱允炆本就是很聪明的一个人,自然不会认为皇祖父这是要谁负荆请罪,稍微一思考便得出了答案。 朱元璋一直留意着朱允炆脸上的表情,见状便问道“看出此物的深意否?” 一旁的太子朱标心里一阵紧张,他和父皇刚下朝,还未言及于此。他自然能看出父皇的心思,但儿子毕竟年纪轻轻,他怕他会应答出错。 只听朱允炆温文尔雅的缓缓说道“皇祖父选的这根荆棘,代表的应是大明帝国,现在帝国初建,根基不稳荆棘丛生,皇祖父的意思,应该是想把这根荆棘上的刺都拔掉,让父亲比较容易的握在手里而不受伤。”还未变声的少年声音显得有些稚嫩,但听上去却是令人无比舒服。 太子朱标提起的心重新放回肚子,起身恭敬道“父皇用心良苦,儿臣诚恐” 朱元璋此时并不在意朱标的态度,而是合上折扇,隔空点了点那边的朱允炆道“允炆,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想说的?” 朱允炆垂下眼帘,紧攥拳心用刺痛来给自己以力量。他听到自己稍微颤抖的声音在大殿之中响起“皇祖父,可是你要如何确认你砍掉的都是荆棘,而不是未来可能生出的枝桠,甚或有可能是以后的枝干呢?” 太子朱标狠狠地吃了一惊,随后心情变得复杂起来,其中有着担忧又有着自豪。 毕竟这样的话语,也就只能是初生留犊不怕虎的少年郎才能说得出。 朱元璋并未动怒,反而是欣赏的看了眼站在殿中央的孙儿,并未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而问了另一个问题“今天你来这里,是为了你的父亲?还是为了那些官员?还是别的什么目的?” 朱允炆的身躯微微一僵,他自然可以说是为了担心父亲触怒皇祖父,也可以说是不忍皇祖父杀孽太重有违天和。甚至还可以用四书五经中大段大段的道理来驳斥他。但他忽然想到父亲曾经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永远不要在你皇祖父面前说谎 所以,朱允炆低下了头,老老实实的承认道“我的同窗程聪今天没来大本堂上课。。。。” 朱元璋轻轻地展开折扇,像是很满意孙儿的回答,微翘嘴角点点头道“朕知晓了,明日便任让回去上课。”说到这里,他停顿了半晌,这才郑重的说道“至于你说的如何分辨荆棘与枝干,总有一天朕会让你知道的。” 朱允炆闻言一震,随即体会到了皇祖父话语间的未尽之意,无措的抬头和父亲对视一眼,父子俩均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亮光。 公元1398年御书房 朱允炆心情颇为复杂的坐在御案后,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坐在这个位置上,但是却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是怎么的快。 父亲朱标渴望这个椅子渴望了二十五年,却在六年前因病去世了,皇祖父力排众议,立他为皇太孙。在前不久驾崩之后,这大明帝国的皇位,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今年才二十一岁的朱允炆觉得肩头异常沉重,他这样年轻,又怎么和皇祖父一样把持好这个帝国? 朱允炆盯着御案上静静躺着的那把折扇,皇祖父在去世前,已经把这折扇的来历和奥秘尽数告诉了他。这也让他了解了为何皇祖父笃定他杀的人都是荆棘上的刺,而不是枝条。 只是,他并不是想那么想用这把五明扇。 他从小在皇宫中长大,见过了太多的尔虞我诈。 这里的人说假话已经成了本能,因为有时候,不说假话根本活不下去。 况且,有时候即使说的是真话,也会被人当成假话。 而知道别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知道了所有的真相,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呢? 朱允炆想起皇祖父,觉得他这一生活的并不快活。 “明哲,你想知道他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吗?"朱允炆抬起头,看向在一旁陪她参阅奏折的程聪。明哲是他的字,取自《中论》明哲之士曰聪。 程聪的年纪和朱允炆差不多,他父亲本是吏部的参知政事,被李善长案牵连,若不是朱允炆那次鼓起勇气的求情,,他和他的家人恐怕早就已经成了那些冤死的灵魂。而且在朱允文登基之后,他就被封为内阁侍读,虽然官职不高,但可以直接在御前侍奉。这样的荣耀并没有让程聪失了分寸,反而越发谨慎小心起来。只见他沉吟了片刻,放下手中的奏折恭敬道”陛下,先不说水至清则无鱼,这假话又是如何判断的呢?若微臣知道河北大旱,而却上报一切安好,这是假话。但若微臣不知道河北大旱,而下面的官员却上报一切安好,微臣把这奏折呈到陛下面前,那这算是假话还是真话?“ 程聪说的有些绕口,但朱允炆却被说得一愣,顿时如醍醐灌顶。怪不得皇祖父杀了那么多人,实际上也不可能有那么多人胆敢欺君。除了皇祖父想要杀鸡儆猴去掉异性开国功臣的心思外,其他大部分都是无辜冤死的,更何况欺上瞒下是官场上的潜规则。 只是皇祖父因为年少时的穷苦经历,对贪官污吏有着骨子里的仇恨,对于官员就有着天然的不信任感,这一点即使是当了皇帝也没有改过来,一个月的奉禄只有区区七石五斗。朱允炆曾经好奇的打探过,一石禄米与就相当于五钱银子,也就是两石禄米才等于一两银子,少得可怜。更别说官员们都有一大家子要养,包括下人仆役,做官做到这种地步,不铤而走险根本就活不下去。 即使皇祖父对贪官污吏的严惩更是亘古未闻,在剥皮实草这么残酷的刑罚下,贪官依旧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又是为什么呢? 朱允炆在这里神游天外,但程聪并不赞同他在这种情况下开小差。整了整一袍,程聪恭敬地进言道”陛下,关于燕王殿下的事情,应当有所决断了。“ 唇边漾起苦笑,朱允文心想皇祖父朝异性功臣挥舞屠刀之时,却大肆分封诸侯王。皇祖父生前分封的二十五个藩王,其中二十四个都是他的叔叔。就因为功臣宿将都被诛杀殆尽,所以军权都落在了藩王手中,几乎每个藩王都拥有着自己的军队,位高权重,几乎成了一个个小帝国的宗主。而他就像一群狼包围下的弱小羊羔,就算是应天府的明城墙修建的再高再结实,也都无济于事。 四叔燕王朱棣分封燕京顺天府,他的三个儿子却留在都城应天府,表面上说是留在这里的大本堂学习,但说白了是留在这里做人质的。日前燕王朱棣递了奏折,自称病笃,乞求朱允炆放他的三个儿子回藩地,让他在逝前见他们最后一面。 是否同意四叔朱棣的要求,这一点朝中也争论不一,兵部侍郎齐秦力主收逮燕王三子为人质,用以牵制燕王的举动。而太常寺卿却认为收其三子,等于受柄朱棣,成为他起兵发乱的口实。而此时程聪提醒于他,就是这决断是时候要下了,否则拖久了时间,事情会越发糟糕。 朱允炆看着程聪递到他面前的奏折,讽刺的一笑。 他之前不知道皇祖父为何会选他来当继承人,毕竟从方面来看,四叔朱棣都更像皇祖父,不管是领兵还是政务都是杀伐决断。而皇祖父却直接将帝位传了他,即使是在二叔三叔逝去,按常理来说应该让四叔即位的情况下。 后来知道了五明扇的存在,便理解皇祖父的选择,定是皇祖父已经知晓四叔不以诚待人。而且现在回想起来,偏生那么巧,在皇祖父还没逝世前,序齿排到四叔前面的两个正当壮年的叔叔就先于皇祖父过世。 朱允炆越想越叹息,皇祖父拥有这柄五明扇,也许会是如虎添翼。但这柄五明扇在他手中,都可以分辨出来四叔所称重病是在说谎,而却没有人能告诉他,究竟应该怎么做。 ”明哲,帮朕起草个诏令,就说朕允了三个堂弟回去侍疾,然后再派北平左布政使张昺和都指挥使谢贵前去代朕探病。“朱允炆的脸上浮上了戏谑的神情,心想着自己那个一向正经的四叔也要不得不装病,就不由心中暗爽。不过旋即又敛去了笑容,他也就只能做些这样胡闹般的恶作剧,对面前群狼环饲的局面,却一筹莫展。 将视线又落到御案上的五明扇时,朱允玟不禁在心中暗道。 皇祖父啊!一个能辨真话假话的扇子,可以锦上添花,却不能雪中送炭啊。。。 公元1402年御书房 朱允炆独自坐在御案之后,双目怅然。外间的宫女太监们纷纷行走匆匆,间或还有哭泣声争吵声传来,往日肃静沉寂的宫殿之中一片凄惨哀戚,有时候还能听到很远处的厮杀声与刀剑相碰的交击声。 看来自己真的不适合当一个皇帝,朱允炆俊秀的面容浮现自嘲的神情,他在这个皇位上坐了四年,看样子也该换人了。 自从四年前,他就一直在和自己的四叔朱棣做着各种争斗,到现在这种地步,他也不得不佩服对方。 正在反思着自己短暂的认识五年人生历程,朱允炆就听到外面的一阵奔跑声,刚抬起头就看见程聪一脸焦急的走进来,都未见礼,直接焦急地禀报道“陛下!曹国公李景隆和谷王朱橞开金川门,迎燕王那奸贼进都城了!” 朱允炆闻言脸上的笑容并未褪去,而是原来如此的点了点头道“怪不得朕听到外面的杀喊声停止了,原来是这个缘故。” 程聪见他的神情便吃了一惊,再环视四周,看着古玩物事均一扫而空的御书房,愕然道“陛下!这。。。这。。。。”随即反应过来,他在外面看到的那些大包小包逃往宫外的太监宫女们,立刻勃然大怒道“那帮奴婢,简直!简直!”他本是斯文人,即使是一时惊怒交加,也挤不出一句骂人的话。 朱允炆挥了挥手道“是朕让他们拿着东西离开的,四书也是容不得人的,何必让他们陪朕一起上路。” 程聪心下一震,已知朱允文是萌生了死志,不禁上前一步道“陛下!您也走吧!此时正好城中大乱,陛下可逃往其他藩王处。。。。” 朱允炆微笑地举手制止了程聪的话,淡淡道“一只羊羔,无论在哪里都是狼的猎物。从一只狼口中逃到另一只狼的嘴里,又有何区别呢?”他不等程聪再劝,便继续问道“明哲,你说我是不是根本不适合当皇帝?” 程聪闻言一怔,因为朱允炆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连朕这个自称都舍弃了。 看着端坐在御案之后,那个笑容中带着脆弱的年轻皇帝,程聪大怮“陛下。” “别说假话哦,我可是能看得出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的。”朱允炆似笑非笑地把御案上的折扇拿在了手中,这御书房内能搬走的物事,他都赏了那些侍候的宫女太监们,唯一留在这里的,就只有这把五明扇。 程聪正色道“陛下,微臣永远会对陛下说真话。”他见朱允炆并不赶他走,反而在和他聊天,心中的恐慌渐渐变为安定,恢复了往日的冷静。他整了整凌乱的朝服,如往日问答一般恭敬进言道“陛下仁政,建文元年吏部报囚,已减至太祖时期三成。建文二年,诏减苏,松,嘉,湖各地重赋,每亩不过一斗,万民称颂。重新设立六部。。。。” 御书房内,程聪清朗的声音静静回荡着,与外面嘈杂混乱的皇宫就像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世界。 朱允炆静静地听着程聪一句句说着他的政绩,在御书房重新恢复宁静后,不由长叹一声道“太短了。。。只有四年。。。。” “是的,太短了。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是太祖确实是给陛下留下一根拔掉刺的荆棘,但他没有想到没有刺保护的荆棘,反而会被人轻易的抢夺去。”站在这空荡荡的御书房内,程聪把以前不敢说的话,也都说了出来,朱允文曾和他说过那根荆棘的事情,这也让他感触颇多。 朱允炆怔怔的看着手中的五明扇,他不用打开,就知道程聪说的是真话。 正如他所表明的心迹一样,朱允炆也从未怀疑过他说的话会有半句虚言。包跨他身边的哪些儒臣,都是刚正不阿,直言谏诤,这四年之中,朱允炆竟是一次都未展开过这把五明扇。 “陛下,还有时间,您还是离开吧。。。。“程聪见朱允炆神情松动,便立刻出言相劝,”就算。。。不喜欢当羊羔,也可以不当。。。。“ 朱允炆听懂了他的意思,双目中掠过一丝亮光,但很快就泯灭了。 他从小就养在深宫之中,很早就被认定是未来的储君,每日学习的是四书五经和治国纲要,不知道自己不当皇帝,还能做什么。 程聪却抓住了他的这抹亮光,继续劝说道”陛下,您和我身形差不多,待会儿你穿我的朝服离开,在西角门有我的仆人等候。“ “那你呢?”朱允炆并未回答,而是反问道。 我一会儿一把火烧了这座宫殿,自然就不会有人看的到我的脸了。“程聪说得极为自然,一点都不把生死看在眼内。事实上,他觉得能为面前年轻的皇帝陛下尽忠,是他几时修来的福分。 朱允炆轻笑,摇了摇头说”不,我还有事需要你去做。你且过来。“ 说罢把手中的五明扇,缓缓展开。 朱棣志得意满的坐在马背上,刻意地拉紧马缰,放慢速度,从那些伏地叩拜拜的官员们前徐徐走过。 这种感觉真是该死的好! 看着熟悉的应天府都城毫不设防的对他敞开城门,朱棣如不是顾忌自己一向严肃冷硬的形象,真想仰天大笑,大吼一声我终于回来了! 哦,不,也许这时候应该换自称,是朕终于回来了! 朱棣正在心中暗暗意淫,眼角余光瞥见紧跟着他身后的是他的次子朱高煦,而不是他的长子朱高炽。 这次靖难之役,出力最多的就是他的次子朱高煦。在他即将决定与朱允炆划江而治的最后时刻,他的这个二儿子率兵赶到,一鼓作气过了长江。次功颇大,所以朱棣临阵也给了他一个许诺,言他大哥朱高炽多疾,若争得天下,便立他为太子。 朱棣自然知道这句话是哄他儿子高兴,不管什么朝代,太子的废立都会动摇国之根本,若日后长子朱高炽无甚大错,这皇位自是要传他的。 至于那承诺,自是假话。 朱棣这一生说过无数假话,他的母妃出身低微,他对外便声称自己是马皇后所出。在父皇面前都挑他喜欢听的说,对下属许以重诺。对自己儿子说几句假话,自然不会对他造成多大的心理负担。朱棣一边如此冷酷地想着,一边看着紧跟在他身后,因为兴奋激动而涨得满脸通红的次子朱高煦,投以微笑赞许的神情。 朱高煦立刻因为这个目光,越发误会了,表情越发激动。 朱棣正想与他勉励几句,却听见前方传来一阵骚乱声,他不悦的回过头,却愕然发现远处一阵浓烟冲天而起,正是皇宫的方向。 立刻挥鞭赶马,朱棣一路奔驰而去,叫人立即灭火。即使不派人查看,他也知道那定是他那个不成器的侄子朱允炆在自焚。他可不希望这个侄子就这么死了,他还想堂堂正正的从他手中禅位为皇,让他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样他四年漫长的靖难之役才会在史书上被评价为正义之战。 可是看着已经燃烧起来的滔天火焰,朱棣几乎要咬碎了牙根。皇宫都是木制结构,只要烧起来就很难被扑灭。 所有人束手无策,只能静静的看着宏伟壮阔的皇宫付之一炬,没有人说话,都能感觉到这一把火烧尽了旧时代的大明帝国。 朱棣派人搜查朱允炆的下落,一无所获,所有的答案都表明朱允炆很有可能正在焚烧的宫殿之中。 所有人束手无策,只能静静地看着雄伟壮阔的皇宫付之一炬,没有人说话,都能感觉到这一把火烧尽了旧时代的大明帝国。 朱棣派人搜查朱允炆的下落,一无所获,所有的答案都表明朱允炆很有可能正在焚烧的宫殿之中。 “父王!有人说替建文帝传话。”这一烧就烧了一整天,在夕阳西下火势将灭之时,朱高煦拖着一个人走了过来。他们燕王一派,早就已经不称朱允炆为陛下,只称他为建文帝。 朱棣定睛一看,发现是一个穿着六品朝服的年轻男子,略一回忆,他便想起来此人是和朱允炆极为要好的内阁侍读,叫程聪的。此时他一身狼狈,朝服凌乱不堪,想来是在朱高煦带他过来之时,搜查过他身上是否藏有利刃武器。朱棣微眯双目,不怒而威道“哦?他留下什么话?” “燕王殿下,请屏退左右,我接下来说的话最好不要传与第二人口。”程聪睁开朱高煦的桎梏,神情从容。他低头整了整身上的朝服,认真而且肃穆。 朱棣也不怕他这么连小鸡都捏不死的文人会威胁到他,挥退了属下,连不愿离开的朱高煦都遣走了,这才定定的看着他面前镇定自若的年轻人,视线落在他手中的那柄折扇之上,顿时觉得眼熟,认出了是父皇从不离手的折扇。 八成又是个献宝以求自保的家伙。朱棣想到之前开门迎接自己,妄想获得拥立之功的王侯官员们,目光不禁带了几分轻视,漫不经心道“说吧。” 程聪并未在意朱棣的神情,而是平静地把手中五明扇的来历与分辨真话假话的神奇能力全盘托出。 朱棣脸色数变,他这才得知为何父皇至死都不喜欢他,原来问题出在这把五明扇之上!怪不得大哥朱标那么老实,从不说谎,定是知晓了这五明扇的秘密,她还以为他是天性如此呢! 他也是上位者,自然知晓这把五明扇对他的意义有多重要。至此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畅快之意,哈哈大笑道“明哲此功甚重,想要什么?待朕正式登基,定会重重奖赏于卿!”边说边毫不客气的把这把五明扇从程聪的手中拿了过来,心中却想着如此重要的秘密,自然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必然要找个机会让眼前这个年轻人彻底闭嘴的好。 只有死人,才能真正保守秘密。 此时,不远处宫殿的火势已经烧得差不多了,有侍卫来报,说在火场里发现了具尸体,已经辨认不出来是否是建文帝了。 朱棣缓缓地展开了手中的折扇,朝程聪问道“明哲,你可知那具尸体可是我那侄儿?” 程聪站直了身体,带着一丝骄傲的浅浅笑道“燕王殿下,你可知陛下知道这五明扇的秘密,但他在登基为皇这四年中,却为什么一次都没有展开过这五明扇?” 朱棣皱了皱头,没有回答,但心中却是不以为然,决然不信那朱允炆有此宝贝,居然还能忍住不用。 程聪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唇角勾起一抹冷笑,像是在嘲笑他的自信,也似是在嘲笑他的无知,淡淡道“因为只有喜欢说谎话的人,才会怀疑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 朱棣闻言一愣,随机涌上心头的便是几乎要将他淹没的羞恼,再也顾不得风度,怒火中烧道“快说!朱允炆是否就在那殿中!”他说完便紧盯着手中的五明扇,准备检验程聪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可是程聪根本没有准备回答这个问题,果断的朝着宫殿的南墙撞去。 在一旁的侍卫均未料到他会突然如此行事,谁都没有及时拦住他。 驻地面无表情的看着软倒在南墙之下的那个年轻的内阁侍读,从牙缝里一个一个挤出来道“搜” 公元2013年 “啊。。。。。。朱棣这家伙忘了,即使拥有可以检验真假的五明扇,但别人还是可以拒绝回答问题的!”医生寄生的兔子玩偶已经换上了一件厚厚的红色棉袄,虽说他是玩偶,感觉不到冬天的寒冷,但外面已经飘起了雪花,好歹也要应应景嘛!不过扣子好像紧了点,医生艰难地把自己因为穿上新棉袄而变得圆滚滚的身体,从柜台上移动到老板面前,示意他替他把棉袄的扣子解开。 虽然不知道一个玩偶怎么会觉得气闷的,老板还是放下手中擦拭的折扇,伸手替医生解开扣子。 “呼,这下好像舒服了些。”医生动了动长长的兔子耳朵,继续评价着刚刚的那个故事,,“想来那明成祖朱棣,之后也会把这炳五明扇带在身上从不离手吧?也怪不得他和他父亲朱元璋一样,都是嗜杀之辈,在明初,也就明惠帝朱允炆那四年的官员日子好过,其他时日都是尸山血海啊!那朱棣还发明了株连十族,比株连九族还牛叉!真是强悍!” 老板不予置评,他并不认为这一切都是由他给朱元璋五明扇引起的。就算没有五明扇。杀戮也会存在。就像程聪说的那句话,只有喜欢说谎话的人,才会怀疑别人说的话是真是假。不同的器物,在不同人的手中也用着不同的作用。在朱允炆手中,这柄五明扇就只是炳普通的折扇。 见老板一直不说话,医生终于按捺不住,问出心中最大疑问,“老板啊!那汉惠帝刘盈都被你弄成假死救出来了,五明扇的事情知道的这么清楚,那明惠帝朱允炆是不是也被你救了啊!咦!好像这两个人都是谥号为惠啊!好巧!” 老板依旧没说话,又拿起锦盒中的五明扇用绢布细心擦拭。 “老板!不要吊人胃口啊!那朱允炆可是历史上少有的没有死亡日期的皇帝,后来朱棣遣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都传说是去搜寻朱允炆的下落呢!到底他有没有死啊!得不到答案,医生各种挠心抓肝。 老板却在此时缓缓地展开了手中的五明扇,在富贵奢华的洒金绢上,那个端正四方的“明”字随着折扇的展开而慢慢显露出来。 “哦?想知道答案?那你想听真话呢?还是假话呢?” “。。。。。。” 第十章哑舍·免死牌 他站在迷雾深处,徘徊游荡了不知多久,直到一个极其熟悉的声音传来。 “毕之,汝观此句何解?”随着这句话,周围的景象变得清晰起来,他看到了那个人,穿着一身尊贵的玄衣,手执一卷竹简,站在楼阁的平台上。阳光洒满这人的全身,晃得让他有些睁不看眼,也看不清那人的面容。 “何句?”他听到自己缓缓问道。却垂下了眼。因为他即使看不到对方的脸,也能确定这人是谁。 除了扶苏,再也不会有人能如此亲切地唤他毕之了。 他在做梦吗?在遥远的那个岁月里,他经常会伴随在扶苏的左右,共同探讨学问。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那人看着手中竹简,徐徐朗诵道。 ”出自《论语。泰伯》。”他并不急着回答,而是反问道,“此句夫子如何解释?” “夫子释义,此句是言,可让百姓按照上意指引的道路前进,不需要让其知道是为什么。”扶苏言罢,轻轻地叹了口气,“但吾觉得这样的释义不妥。” 扶苏口中的夫子,便是大儒淳于越。他上前几步,看到竹简上的文字,是书写隽永的秦篆。只是那时的文字并无句读,他也想不起来自己当时是如何应对的,只凭自己的想法,开口道:“应是断句不对。吾觉得此句应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扶苏眼眸间一亮,用竹简拍着手掌叫好道:“善!对于百姓,如果他可以做某事,就让其去做。如果他不能胜任,就要叫他去知道怎么做!” 他并未附和,只因这种臆测,也不见得准确。如何断句,已经成为一种学问,上面两种说法,无论哪一种都可以说得通,端看上位者是如何抉择的。 当年的他,恐怕也是如此的庆幸自己选择追随了扶苏。只是没有想到梦想还没等实现,便已经破碎了。 “毕之,汝真乃吾之股肱(gong)之臣,待吾君临天下,这丞相之位非汝莫属. 他站在迷雾深处,徘徊游荡了不知多久,直到一个极其熟悉的声音传来。 “毕之,汝观此句何解?”随着这句话,周围的景象变得清晰起来,他看到了那个人,穿着一身尊贵的玄衣,手执一卷竹简,站在楼阁的平台上。阳光洒满这人的全身,晃得让他有些睁不看眼,也看不清那人的面容。 “何句?”他听到自己缓缓问道。却垂下了眼。因为他即使看不到对方的脸,也能确定这人是谁。 除了扶苏,再也不会有人能如此亲切地唤他毕之了。 他在做梦吗?在遥远的那个岁月里,他经常会伴随在扶苏的左右,共同探讨学问。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那人看着手中竹简,徐徐朗诵道。 ”出自《论语。泰伯》。”他并不急着回答,而是反问道,“此句夫子如何解释?” “夫子释义,此句是言,可让百姓按照上意指引的道路前进,不需要让其知道是为什么。”扶苏言罢,轻轻地叹了口气,“但吾觉得这样的释义不妥。” 扶苏口中的夫子,便是大儒淳于越。他上前几步,看到竹简上的文字,是书写隽永的秦篆。只是那时的文字并无句读,他也想不起来自己当时是如何应对的,只凭自己的想法,开口道:“应是断句不对。吾觉得此句应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扶苏眼眸间一亮,用竹简拍着手掌叫好道:“善!对于百姓,如果他可以做某事,就让其去做。如果他不能胜任,就要叫他去知道怎么做!” 他并未附和,只因这种臆测,也不见得准确。如何断句,已经成为一种学问,上面两种说法,无论哪一种都可以说得通,端看上位者是如何抉择的。 当年的他,恐怕也是如此的庆幸自己选择追随了扶苏。只是没有想到梦想还没等实现,便已经破碎了。 “毕之,汝真乃吾之股肱之臣,待吾君临天下,这丞相之位非汝莫属......” 昔日的誓言,在耳边就像是电影的背景音一样,慢慢的远去,最终细不可闻。 老板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哑舍的柜台上睡着了。 这对他来说真是很难得发生的一件事,因为他现在的身体,已经很少会有渴睡的情况发生。 看着面前被自己当成枕头使用的兔子玩偶,老板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后者毫无反应,应该也是在睡觉。感觉空气微凉,老板似有所感的抬起了头,看到了窗外飘起了鹅毛般的大雪。这对于这座南方的城市来说,是几十年不遇的。老板怔怔的又看了一会儿,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几乎觉得自己又身在梦中,过了许久才想起给旁边的红泥小炭炉加了几块碳,起身微微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 怎么会梦到那么久远的事情?看来他最近真的是为了帝王的古董都走火入魔了······ 老板的唇间挂着淡淡的自嘲微笑绕过玉制屏风步入内间。 被压得有些变变的兔子玩偶艰难地爬了起来,在柜台上跳了跳抖了抖身体,医生满意的发现自己又恢复了圆滚滚的模样。哦。不对,他原本的身体才没有那么胖!医生兔子耳朵耷拉了下来,看着窗外飘飞的大雪,囧萌的脸上居然透出了一股担忧的神色。 眼看着已是月底了,但老板并没有拿出一件帝王古董去镇厌乾坤大阵。 其实说没有并不准确,医生看到老板拿出了那块无字碑,但也许是已经碎裂成两半的缘故,在埋入阵眼后并没有任何反应。还有那张四季图,那个天天来临摹的画师以命相逼也不肯让老板拿走。尼玛啊!那四季图又不是他的东西!有什么资格一哭二闹三上吊啊! 一生扳着不分瓣的手指头算了又算,发现帝王古董至今已经用掉了九个,也就是说还必须有三个才行。哑舍里古董虽然多,但若是要那种冲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一下子还要拿出来十二个,确实有些捉襟见肘。 替老板着急的医生各种暴躁,虽然老板一脸的风轻云淡,可是医生已经敏感地发现不对劲起来。今天老板一直心不在焉,居然发着呆就睡着了,虽然并没有睡多久,可这种事发生在老板身上就很蹊跷。 兔子玩偶在柜台上来回滚动着,老板从内间转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卖萌的场面,也忍不住柔和了脸上的表情。 “咦?你要外出?”医生抬起头,发现老板赤龙服的外面罩上了一件灰色的毛呢大衣,不由一愣。这衣服真时尚,不像老板的品味啊! “嗯,你看家。”老板简单的交代了一声,却在要离开的时候,忽然感到肩头微微一沉,扭头一看才发现是兔子玩偶跳到了他的肩膀上,还因为用力过猛而没站稳,一下子沿着他的胳膊滑落下去。就在要掉到地上的时候,老板的手指险险地勾住了兔子玩偶的棉袄上,避免了后者与地面的亲密接触。 “我也要去!”医生松了口气,就这样任凭自己在半空中晃荡。 老板叹了口气,以他的经验来判断,若是拒绝医生的请求的话,等他回来的时候,会被他个话唠给念叨死。看来要趁他睡觉的时候出门的计划,彻底破灭了。老板把兔子玩偶塞进大衣的口袋里,无奈地叮嘱道:“记得不要动也不要出声。” “知道了,这还用你说啊?”医生得意地嘿嘿了一笑,把自己露在外面的长耳朵也捞了回来,仔细地放到脑袋后面藏好。 陆子冈下了出租车后,立即冻得一哆嗦,连忙紧了紧身上的羽绒服。按理说他在北方已经习惯了这种大雪纷飞的天气,但南方的冬天委实难过,这下起雪来丝毫不比北方小啊! “小陆,这边。”和他一起下出租车的一位中年人并没有他这样狼狈,而是笑着招呼他往这边走。 “来了!”陆子冈大步跟了上去,这回他是跟着唐教授来杭州出差的,据说前几日杭州的某位收藏界大佬病逝,留下古董字画无数,他的后人无力保存,便公开发出邀请函帖,打算开一场私人的拍卖会转让。毕竟现在古董收藏也不仅仅是有钱就能玩得起的,瓷器类的磕了碰了摔了就一文不值了,字画类的更是难伺候,要控制湿度温度还要防虫蛀。没有耐心个兴趣的人,是完全没办法对古董倾注那么大热情的。 所以这要请帖一发,古玩各界蜂拥而至,连国家博物馆也被惊动了。现在博物馆捐钱也是有回馈补助的,还能发些福利,也能博得一个好名声,所以这回唐教授前来协商。 唐教授名叫唐安世,是国家博物馆的客座教授,专攻字画类,人称“唐半尺”。也就是说。字画卷轴只要展开半尺,唐教授就能办别真伪。这称号有些夸大其词,但却也昭示了唐教授在古玩界的地位,这回据说这位病逝的收藏界大佬手中,字画类比较多,所以唐教授才闻风而来。至于陆子冈,这一年多来一直在学习修补古书画,上面领导看他刻苦认真,觉得他可堪重任,便派他来给唐教授当助手。 他们此时已经是在杭州郊区了,陆子冈跟在唐教授身后,才发现他们是在一件颇具规模的温泉酒店门外,街道两旁停满了各种豪车。这次私人的拍卖会将历时三天,而他们今天到便是是最后一天。陆子冈并没有觉得他们来晚了,要知道好东西肯定是会放在最后一天的,况且若不是够格的古董,他们国家博物馆也不会收入馆藏的。 步入温暖的酒店大堂,陆子冈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紧跟着唐教授走进顶楼的会场时,他下意识的四处张望了一下。 “你有熟人会来吗?”唐教授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笑着问道。 “呃,我认识这里的一家古董店老板......”陆子冈说到一半尴尬的笑了笑,显然不认为在这里能看到哑舍的老板。因为哑舍的古董给他的感觉是那么神奇,根根本不是普通的古董可以比拟的。 “哦,也许会遇上,毕竟是当地人。”唐教授随口说着,并没有当回事。毕竟现在已经受最后一天的拍卖会,不够格的人根本拿不到这最后一天的邀请帖,一家古董店的老板而已,估计这里一件东西的价值就能买他好几家店的了。唐教授也不在意,此时他已经看到几个熟人,连忙扬起笑容上前寒暄。 陆子冈挠了挠头,也觉得碰不上最好,还有哪个胡少爷最好也别来。如果老板出现了,那就说明这里的古董有古怪,他可不想横生枝节,那样也太恐怖了。想想以前和老板还有那个胡少爷的瓜葛,什么锟铻刀无字碑龙纹铎,六博棋那次他还差点在那个宅院里莫名其妙的被人咔嚓掉! 生生地打了个寒战,陆子冈赶紧把那些不好的回忆给塞了回去。唐教授在和他的那些老朋友聊天,他也不好凑过去,这个会场收拾得极为不错,有各种古香古色的味道。桌子上还有百宝阁上放着一些摆设,虽然是仿品,但也极为精致,有着低调的奢华之感。参加拍卖会的人数也不算多,就七八十人左右,大多都是中老年人,偶尔有几个年轻的后辈,也是像他这样被长辈提携,带进来旁观的。 陆子冈这样一环顾会场,还真让他看到了个熟人,是之前在六博棋宅院里碰到过的,叫陈淼,拥有着一家私人图书馆,专门收藏古书孤本的。陆子冈的目光和那人一接触便分开了,对方也是认出了他来,但完全没有相认的意向,显然也是想要把那段记忆抹去。陆子冈也不在意,他此时注意到在会场的一旁角落里,摆放着一些吃食。他早上赶飞机就没吃什么东西,当下便踱步过去。心中还庆幸自己定的飞机票正巧时间掐的准,再晚一点,恐怕就要因为杭州这边的大雪而无法降落了。 刚刚拣了一些糕点放在盘子里,路子刚一回头,就看到了哑舍的老板正倚在窗边闭目养神。刚刚因为角度的问题,对方被厚重的窗帘挡住了,他才没有看到。陆子冈这下直接愣住了,鸭舌的老板真的在这里?说明这场拍卖会里的古董有古怪?他是不是马上转头就走比较安全啊? “齐王......齐王?” 他睁开双目,发现自己正身处在中军大帐之中,天色已晚,身前漆案上的凤鱼青铜灯正幽幽地跳动着,灯光昏暗,坐在他对面那人的面容都有些模糊不清。 又做梦了吗?齐王?这是在唤他吗? “齐王,那武涉已走......”对面那人见他回过了神,开始汇报军务。 听着这些话语,还有不远处大帐之外士兵们整齐的巡逻步伐,一些远久的记忆在他脑中慢慢被唤醒。 这应是他化名韩信之时,大概在公元203年,他平定了齐国,被刘邦封为齐王。项羽密派武涉前来游说,想要劝他反汉与楚联合,约定三分天下。当然被他严词拒绝了。 事实上,当时他最初的目标,只是想扶植一个秦氏皇族推翻秦二世胡亥,可后者把自己的兄长全部杀光,让他无所选择。只好投奔项羽,又转投刘邦。而后来项羽却血洗咸阳,这让他对后者的不满升到了极点,又怎么可能与其合作。 “齐王,在下曾习过相人之术,懂得一二。”对面那人忽然话题一转,语气压得极低。他收回心神,对于这一段的记忆,他有些模糊不清。他活在这世上实在是太久了,见过的人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很多很多都随着时间的车轮前进而被碾得粉碎。他使劲按了按太阳穴,过了半晌,才想起来此人名叫剻彻,范阳辩士,是当时他属下的谋臣。 “相人之术?”他听到自己玩味的笑了笑,“先生相人之术如何?” “人之或贵或贱,在乎骨骼表象。或忧或喜,在乎脸容气色。或成或败,在乎有无决断。以此三点来相人,可万无一失矣。”剻彻向前探了探身子,一脸的高深莫测。 他此时才看清这蒯彻的面容,此人面白无须,身材消瘦,双目流转着睿智的光彩。他淡淡一笑道:“哦?那先生观吾命运如何?” 蒯彻那双深邃的眼瞳,直直地看向了他,许久之后才缓缓道:“齐王的面相,最高不过封为诸侯,并且还会有性命之忧……奇怪,但齐王殿下的背脊却是贵不可言……两者相悖,真是怪哉……” 他微微眯了眯双目,若是扶苏当年顺利登基的话,区区王公诸侯肯定也不在话下,本身甘家就是世家大族。至于性命之忧吗?他已经经历过一次了。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听着这位以辩才著称的谋臣继续侃侃而谈,转为开始劝说他拥兵自立。 而他也不得不承认,在他漫长的生命里,这个时间,是他最接近皇位那个诱人宝座的一次。 只要他想,便可以坐上去,就是那么简单。 可是,他并不想。 “……灭魏、徇赵、胁燕、定齐,殿下的功劳已无人可比,赏无可赏,封无可封了。投楚,楚王不会信,归汉,汉王会震恐。殿下虽居于臣位,但却有压迫君主的威势,名声高于天下,属下甚为忧虑……” 也许是陆子冈的目光太过于灼热,老板从混沌的梦境中睁开了双眼,也有些微讶地看着陆子冈,微微勾起唇角道:“没想到你也来了。” “哦,中午刚下的飞机,还想着明天有空就去你那里坐坐呢。”陆子冈慌忙解释道,对自己刚刚的临阵退缩而感到羞愧,不过随之而来的便是几乎满溢的好奇心。“老板,你这次来是看上什么东西了?来说说看嘛!这样我也可以和唐教授先打个招呼,省得竞价了。”其实现在唐安世和那些熟人们寒暄的内容,也多是这样的事先通气。拍卖会的邀请帖上已经罗列出来部分藏品,虽然这样的事前打招呼,也不能打消竞争者的念头,但多少也能做到心中有数。 老板挑了挑眉,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时,却忽然若有所觉地往会场的门口看去,脸色微变。 陆子冈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脸色也跟着变了。因为他看到他最不想看到的那位胡少爷,正面无表情地走进会场。独一份的白发赤瞳,再加上肩头正左顾右盼的小赤鸟,绝对不可能认错。如果说刚刚陆子冈想要离开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的话,现在就真的想要走了。哽咽难言,他就知道杭州这地界发生的事情不能凑热闹! 不过奇怪的是,这胡少爷也是跟着人来的,当先走着的那个中年大叔,儒雅斯文,他的手拄着一根拐杖,竟是腿脚有些不便。陆子冈认得他是杭州一家博物馆的馆长,以前曾经在一些会议上见过面。而在这位馆长的右手边,与他并肩而立的,却是一位年轻人。 陆子冈皱了皱眉,因为这个人看起来极为面善,他略回忆了一下,便想起来这人曾经与老板瓜葛极深,白泽笔那一次,同样被招来前世记忆的就是他,好像是个医生。 那位馆长先是与几位熟人招呼了一声,却并不停留,而是直直地朝老板与陆子冈所在的这个角落走来。陆子冈连忙把手里的糕点放下,擦了擦手,却见那馆长根本不是冲他来的。 “哈哈,老板,果然你也在这里,我这回看中的是那套天青釉刻花秘色瓷杯盏,可不许和我抢哦!”馆长爽朗地哈哈一笑,也不管老板有没有回应,转身便去和其他人招呼寒暄去了。这等作态,显然是对老板极为看重,引得一些人投过来疑惑的目光。只是见是个年轻人,便不甚在意。 馆长也是紧张过度了,他今日还专门先去了趟哑舍,可是却扑了个空。这可把他急坏了,本来想捎带老板一程,正好路上再联络联络感情不要抢他看中的东西。不过在要离开的时候,正巧遇到了医生与胡亥。馆长知道老板与医生是好朋友,所以也就没多考虑,三人一同前来。他不知道的是,这位医生的芯子早就换了一个灵魂,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医生了。 馆长说了句话就走了,但扶苏和胡亥却并没有跟着离开。老板看着面前的扶苏,百味杂陈,轻叹一声道:“没想到你也来了。” 陆子冈听到这话就觉得异样。这句话他刚刚说过一遍,可是此时从老板的口中再说一遍,却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复杂意味。陆子冈搓了搓手,觉得手心开始冒汗,他是不是走开一下比较好? 扶苏闻言笑了笑道:“只是想见见你,没别的意思。”他说到这里微微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老板大衣口袋外露出来的那只兔子玩偶耳朵,脸上的笑意深了几分,“算算我们也快一年没见过了。” “块一年了吗?”老板怔了怔,他对于时间的概念,是和其他人完全不同的。一年对于他来说,并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在哑舍之中,时间像是停止了一般,也像是过得飞快,好像上一次与扶苏决裂的见面,也不过是一眨眼之前。定了定神,老板看向远处左右逢源的馆长,扬了扬下颌道:“你和馆长人生?” “不认识,他认识的好像是我的这个身体。不过不用担心,其实今天不跟馆长一起,我也是可以进来的。只是凑巧罢了。”扶苏说的倒是实话,因为胡亥在古玩界也很有门路,区区一张邀请帖而已,后者早就弄到了。扶苏说话完全和普通人无异,略带古语的言词,自然是不好在平常的场合说出,这也是入乡随俗。 一旁的胡亥低垂着眼帘,额角抽搐。可能自己皇兄没有注意到,今天的他非常话唠,与往常的皇兄大相径庭。 陆子冈只是在旁边站着,就能感觉到此处杀机大盛,连温度好像都瞬间降低了几度,让人背后直生寒意。他刚想找个借口走开,就听到大厅内播放着的音乐一断,主持人上台有请各位入座,宣布拍卖会即将开始了。陆子冈自去寻着唐教授,心中还暗自庆幸终于离开暴风中心了,却不曾想唐教授正好和馆长聊着天,索性两人就坐在了一起。而馆长却又招呼着老板同来,老板身后又带着那个医生和胡少爷。唐教授和馆长的那一排已经没有位置了,陆子冈被迫与老板等人坐在了后面一排,各种欲哭无泪,只能低着头翻看着手中的此次拍卖会部分藏品简介。 主持人上台之后说了几句场面话,悼念了已经去世的收藏界大佬,又欢迎来临的各位,随后也不赘言,立刻进入正题。一开始拍卖的十件藏品都是指明了可以私人收藏的,馆长和唐教授等虽然觉得这些藏品价值不错,但还是要差上一些。他们私底下都通过气,知道今天总共拍卖十五件藏品,十件藏品之后的五件,才是国宝级的。那五件藏品普通人即使买得起也供不起,所以专门面对与会的各家博物馆拍卖。不过博物馆可拨的经费自然不能与私人相提并论,所以前面的这十件藏品可以拍得出天价,后面五件国宝级的藏品有可能加起来都不如前面一件的钱多。 馆长心情很不错,因为他来到这里才知道今天拍卖会是这样安排的,不禁大为赞叹这家人会办事。这回他不必担心老板会跟他抢东西了,因为他看中的那套天青釉刻花秘色瓷杯盏,定然是属于国宝级的藏品。 在拍卖到第四件藏品,也就是一台明代蟹壳青澄泥砚时,馆长件老板居然一次都未举牌,不禁疑惑地转过头来问道:“老板,怎么,没有看得上眼的东西吗?” 老板点了点头,没有回答。 馆长问完就一拍额头,心想自己真是高兴糊涂了。哑舍里的东西他又不是没见过,光外面百宝阁上摆出来的那些就价值连城了,澄泥砚虽然是好东西,但老板那里随便放在柜台上天天用着的就是宋代梅花坑的端砚,又怎么能看得上这个? 馆长悄悄地又把头扭了回去,不再得意忘形了,没看老板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吗?肯定是因为那五件藏品不向私人开放拍卖,他要低调点…… 老板的脸色确实不好看,但原因绝对不是馆长以为的这个。 陆子冈坐在最外面,身子却拼命地往前凑,向前一排的唐教授低声请教。唐教授好为人师,此时又不是博物馆看中的那几件藏品拍卖,便乐于指点一二,只是越回答越觉得这小陆同志怎么有些基础知识不过硬啊?连澄泥砚有哪几个坑都不知道。陆子冈自然不会那么没水准,但他若是不找点话题聊着,他就会觉得自己要被老板另一边的那个医生的眼神洞穿了!虽然他知道那根本不是看向他的! 但是,幸好那个胡少爷是坐在离他最远的另一边,在陆子冈看来,那个胡少爷自然是要比老板危险一千倍一万倍的人物。 不过,这个嚣张的胡少爷,今天出奇的乖啊!居然连一句话都没说过,当真奇怪…… “齐王殿下!”他从恍惚间回过神,忽然发现自己正站在城墙上,不远处自己的军队正捉对厮杀。当然,是只有架势没有杀气,因为这并不是战场,只是日常操练。 他缓缓地眨了下眼睛,又睁开来,确认眼前的场景并不是自己的错觉,多半自己又是在做梦。 “齐王殿下,日前属下所进之言,殿下可有决断乎?”这个在自己耳边唠叨的声音,他在不久之前就听到过,所以不用回头确认,也知道身后之人就是那辩士蒯彻。 他一手拿着令旗,一手在青灰色的城砖上慢慢地敲打着。为何会不断回想起那时候发生的事?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破,谋臣亡。汉王并不是虚怀大度之人,殿下三思啊!”蒯彻语重心长,苦口婆心。 他抬手举起令旗,挥舞了一下,震耳欲聋的军鼓声骤然而起,长短间隔,城墙下的士兵们便令行禁止,整齐划一地开始迅速变阵。 “殿下,在帝王眼中,功臣天生就有罪,谁让功臣有能力造反乎?诸帝王防功臣,如防贼般,无一例外。”蒯彻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这齐王殿下就这么愚忠呢?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若是换位相处,他蒯彻也有这般精兵强将,此等盖世功勋,绝对争上一争。 “无一例外……么……”他喃喃自语着,心里想着的却不是刘邦,而是另一个人。 “毕之……” 老板睁开了双目,发现周围人声鼎沸,争相竞价,他在一愣神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在拍卖会场上,就失了神智。 “毕之?你怎么了?”一旁的扶苏关心地问道,甚至还想伸出手来摸摸他额头,看他有无发热。 老板不着痕迹地避开了他的手,淡淡地摇了摇头,并没有多加解释。 接二连三地梦到以前发生的事,是因为要收回那个物事,而心已乱了吗? 且不论老板这边发生的小插曲,拍卖会就这样一直顺利地持续下去,一直到第十个藏品拍完,他们这一排都没有任何叫价的举措。这自然在旁人眼中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这一排四个人,都是看上去不过二十余岁的年纪,一看就是来看热闹的。 当然,陆子冈确实是来凑数的,但其他人却不是。老板是看不上这些藏品,扶苏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胡亥则是眼界极高,决定这些古董没有任何精魄灵气,一文钱都不值。 医生的兔子玩偶造就没乖乖地趴在老板的口袋里,都已经露出小脑袋来了。但他却一直都没有看向台上那些展品,而是牢牢地盯着近在咫尺的扶苏。 准确的说,是盯着自己的身体。 虽然不忿这个鸠占鹊巢的小偷,但医生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气质和他完全不同。 一身名牌的休闲服,一看便知是人生赢家。没有戴眼镜的面容上透出一股让人难以忽视的凌厉霸气,但却又控制得很好,并没有锋芒毕露,只是随随便便坐在那里,便是一副上位者的架势。 再回想以前的那个自己,简直就是两个人嘛!医生各种心情低落,目光越发的恶狠狠起来。 当然,兔子玩偶即使再怎么做出恶狠狠的眼神,也是很萌很柔弱的。医生的长耳朵耷拉下来,发誓回去之后就让老板给他换个老虎的玩偶,不行就霸王龙!喏,其实高达也是可以的…… 医生的思绪又不着调地跑偏了,扶苏却连眼角余稍看他一眼的时间都欠奉,是彻彻底底地藐视着这个对手。 等主持人再宣布下一个藏品的时候,本来神情轻松的馆长便坐直了身体,唐教授也不再理会陆子冈那些基础知识问题,攥紧了手中的邀请帖。在每个人的邀请帖上,背面都有着号码,叫价的时候可以直接举起邀请帖。 剩下五件藏品都是内定要给博物馆的,只有拥有特殊号码的人才可以叫价,所以气氛就没有之前的热烈,而且速度也进行得很快,显然是这些博物馆的代表们在之前就达成过默契。馆长拿下了他看中的那套天青釉刻花秘色瓷杯盏,唐教授收了一副清郎世宁所画的《乾隆皇帝刺虎图》,其他三件藏品也依次被拍下。 主持人简单说了几句结束语,就散会了。拍下藏品的人拿着邀请帖去和相关负责人交接,其他人相继离开,会场内很快便冷清了下来。唐教授和馆长等人并未起身,他们这些要走正规流程,所以倒是不急。唐教授刚想说些什么,目光却落在一处,眉毛紧锁了起来。 “咦?那不是老陈吗?他怎么去休息室了?”馆长也发现了异状,这个会场隔壁连着休息室的,这会拍卖,那位收藏界大佬的后人定然也来了,只是并未出现而已。 陆子冈一怔,他们说的那个人他也认识,就是那个拥有着一家私人图书馆的陈淼。陆子冈也不笨,飞快地压低声音对唐教授说道:“这人在拍卖上一次都没叫过价,他很有实力的,不可能白来一趟。”陆子冈观察得这么详细,也是因为他刚刚太闲了。而且在场除了老板这些人,他也就只认识这一个。 此时坐在陆子冈身旁的老板却站了起来,从他面前走过,直接往那边陈淼进去的休息室走去。当然,他这一动,身旁的扶苏和胡亥也跟着去了。 馆长用拐杖敲了一下地面,马上生龙活虎地说道:“失策了!这主家肯定有压箱底的东西没拿出来拍卖!”说罢连忙站起身,一深一浅地追着老板去了。 唐教授肯定也不会落于人后,立刻跟上。陆子冈又默默地在心中吐槽了,原本陈淼一人行动倒不显眼,他们这一行六个人,这么大动静,绝对引人注目。不过好在此时会场里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倒也没引起什么风波。 休息室其实并不小,门打开之后,里面大概有一间会议室大小,还有一个长桌。陈淼本来暗自欣喜自己眼光独到,正在和休息室中的一位小姐套近乎时,却愕然发现门一开,陆续进来了五六个人。 “好啊!老陈,你居然想要吃独食?可被我抓到了吧?”馆长嘿嘿一笑,无比得意地在陈淼的对面坐了下来。 陈淼苦笑地摸了摸鼻子,叹了口气道:“我这不是知道有件东西没拿出来拍卖嘛!所以过来问问。” “是什么东西?”唐教授落座后,也感到好奇。不过他礼数周全,倒是先向那名女子递了张名片,相互通报了姓名。 这位女子姓张,并不是那位收藏界大佬的后人,而是一位律师。她年纪大概三十多岁,瓜子脸,一副干练精明的模样。陈淼一听便泄了气,他和一个律师谈也谈不出什么花样来,原来他还以为是那位老先生的后人呢!看来对方真的连面都不愿意露。 “咦?看你这表情,到底是什么东西啊?”馆长也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都见过太多的古董了,能让陈淼这样的人失望成这样,那该是什么样的古董呢?“不会是什么高山流水的古谱吧?”馆长取笑了一把,因为陈淼痴迷于各种古书,当然琴谱也是算在内的。 这时他们闲聊着,那位张律师已经起身走到老板那些人之中递交名片了,这些都是社交礼仪,他们也浑然不在意。 陈淼抹了把脸,重新恢复了冷静,淡淡一叹道:“是一枚免死牌。” “免死牌?”馆长和唐教授同时一震。 免死牌这是老百姓在世俗之间的说法,真正应该称之为“丹书铁券”或者“丹书铁契”,是古时候皇帝赐给功臣,世代享受优遇或者免罪的信物。因是用丹书写铁板上,故名之丹书铁券。而为了取信和防止假冒,便将铁券从中剖开,朝廷和诸侯各存一半。最早是由汉高祖刘邦颁发,后来各朝皇帝相继效仿,成为了奖赏功臣诸侯的一种福利。民间戏曲传奇小说中也多有描述,因为其有着免死的权力,便称之为免死牌。 虽然历史上被颁发的免死牌无数,但在岁月中,这些免死牌或破碎或失传或直接被后人抵用掉让皇室收回,所以留传下来的并不多。当今最早的免死牌,是五代吴越王钱缪铁券。 想到这里,唐教授就难免得意,因为这块钱缪铁券现在就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他带着炫耀的语气问道:“这丹书铁契在梁代时用银字填字,隋代时用金填字,明代时仿唐制。老陈,你可见过那块免死牌?是何形制?” 陆子冈分了一半心神在听他们聊着天,另一半心神却在注意着老板的动静。他见那名张律师拿出了一份文件递给了老板,后者略看了一眼便点了点头。这是在搞什么?陆子冈不敢擅动,眼睛使劲地睁大着,都快要抽筋了。 耳朵里却听那陈淼神秘地压低了声音道:“丹书铁契始于何时?” 馆长呵呵一笑道“好你个老陈,居然还来考校起我们了。《汉书》上记载,汉高祖刘邦登基后,‘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这丹书铁契一词,便源于此。只是后来多都被称之为券了。” 陈淼点了点头,脸上做出高深莫测之色,缓缓道:“我虽然未见过大佬所藏的那枚免死牌,但听见过的朋友说起,那枚免死牌是真正的丹书铁契。” “当真?”馆长和唐教授都吓了一跳,随即都不信地摇了摇头。 真正的丹书铁契,那就是刘邦亲自颁发的那一批,离现在都两千多年了,根本不可能还存在。那刘邦大杀功臣,那些功臣连后人都没有,又如何传承下去?这造假也造得太离谱了吧? 陆子冈也各种不信,但他此时却看到休息室另一边,那个张律师拿出了一个锦盒,递给了老板。老板打开确认过之后,便在文件上签了名。陆子冈骇在了当场,因为从他这个角度看去,正好看到锦盒内正静静地躺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铁板。 不会……这么夸张吧…… 陆子冈目瞪口呆,等他重新回过神时,却见老板等三人已经离开了休息室,张律师陪坐在馆长等人左右,含笑地听着他们争论不休。陆子冈张了张嘴,后又默默地闭上了。就当他什么都没看到吧,并且老板他们离开了也代表着麻烦的远离。 只是他实在是太好奇了,那锦盒中的铁板是不是传说中的免死牌啊?陆子冈好奇得抓心挠肝。 远处雄伟的城墙上旌旗招展,街道两旁站满了迎接他的官兵和百姓。他端坐在马背之上,在缓慢的颠簸摇晃之中,细细观察着那些官兵与百姓的服饰,才确定现在是在他当年入洛阳参加刘邦登基的场面。官兵们身上的盔甲还算整齐,但手中的兵器残缺不全,百姓们虽然都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但却在经历了秦二世的暴政和乱世的动荡后,各个面黄肌瘦。 但他们的眼中却透出夺目的光彩,那是对和平安宁生活的向往。 纵使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经历过乱世了,却还是在看到这样期许的目光时,会忍不住情绪激荡。 可这股热血,却又转瞬间冷却了下来,因为他知道,这是两千多年前的画面了。 马匹顺从地在御道上前进着,在进到城门没多久,便见到了一人在群臣的簇拥下,徐徐走来。那人面留美髯,鼻梁高耸,额头突出,多年前便被吕雉的父亲一眼相中,说是有龙颜之相。 他快步下马,已经无法回忆起当年此时的心情,只是按照周礼打算行跪拜之礼。 当然,这也只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给对方一个面子,尽管面前这人已经登基为皇,但也绝对受不住自己一拜。 果然刘邦快步抢上前,一把扶住了他的手臂,哈哈一笑便领着他朝大殿而去。 簇拥着他的若干功臣们,浑然没有臣子的自觉,大声说笑者,引吭高歌者,窃窃私语者均有。他冷眼旁观,发现刘邦的笑容有些僵硬,显然是对此极度不满,只是隐而未发矣。 登基仪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起,变得蒙眬而且虚幻,周围的声音也都混沌而且模糊,他站在那里浑浑噩噩,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在梦境还是在现实。 他曾经梦想过无数回这样的场面,但现在,站在丹陛之上的,却不是他期待中的那个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有一句话非常清地传入到他耳中。 “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黄门令的声音极有穿透力,他每念一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就排众而出,躬身站在丹陛之下。他也如同木偶人一般,站在萧何的后面。 当年的他,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才决定离开的呢?明明一开始还是很想为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们做些实事的。 记忆有些混乱,他垂着头犹自思考着,忽然手上一沉,一块用朱砂书写的铁板落入了掌中。 “陛下剖符作誓,赐丹书铁契,于金匮石室之中,藏之宗庙……” 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是了,是这时候开始的…… 手里捧着锦盒的老板,看着人来人往的酒店大堂,不由得缓缓地长出了一口气。 看来这东西对他的影响,要比他想象得更深。 老板回过头来,定定地看着一直走在他身侧的扶苏。 这其实是一个很奇怪的角度,因为在最久远的记忆中,他从来都是追随着对方的背影,始终恪守君臣之道,主动落后半步。 从未有过这样并肩而立的情况发生过。 老板难免有些晃神,但片刻后就找回了神志,从容道:“这是属于我的东西,我只是拿回来而已。” 扶苏的眼中精芒一闪,去年他们两人重逢之际,他曾听老板提起过当年之事,闻言便猜到了这免死牌的来历。竟是刘邦亲自颁给韩信的丹书铁契吗? 扶苏话虽未说出口,但老板却已知他的疑问,便点了点头道:“没错,确是刘邦所制。当年其他王侯的丹书铁契均没有免死这一条赦免,独独赐予我的有。我便知他已深恨我许久了。” “如果是我,断然不会这样对你的。”扶苏喟叹一声,无比的怅然。 老板抿紧了嘴唇,这次却一言未发。他手中的免死牌,也属于帝王古董。只是这个古董代表的,是帝王的背叛。 帝王的契约承诺,从来都是一纸空文,就算是用最坚固的铁铸成,也会轻易地被摧毁碎裂。 世人皆道,兄弟可以共患难,但不能同富贵。当年这丹书铁契发下来,铁契还崭新得闪闪发亮,而刘邦的屠刀便已经落下。 所以丹书铁契在之后便不被称为“契”,而是“券”这种充满交易意味的字眼了。 而帝王的背叛,重点其实并不是“叛”,而是“背”。 那种表面上笑语盈盈,暗地里却擦亮屠刀,才是最可怕的。 刘邦为每个功臣都颁发了半块丹书铁契,然后自己留下了另一半,藏在金匮石室之中。表面上是和睦如初,但私下却如鲠在喉,待帝国安定之后,便按着那些免死牌上面的名字,一个接着一个地除去。 这根本不是免死牌,而是催命牌。 也许是当年的他还是太年轻,即使是早就看穿刘邦这个人的本质,断然离去,心中却也难以释怀。他手中的这块免死牌,虽然在漫长的岁月中有无数次他都可以重新收回哑舍之中,但他还是置若罔闻,直到今日不得已而为之。 老板不想去想扶苏这句话的背后又有着什么深意,感觉着口袋里的兔子玩偶挣扎着要爬出来,老板连忙腾出一只手把医生重新塞了回去,面上平静自若地淡淡道:“我先走了。” 扶苏也并未说什么,看他穿得单薄,便解下自己脖颈间的羊绒围巾,仔细地替他围好。他的视线落在了老板身上灰色的毛呢大衣上,在发现这件大衣是他去年寄居在哑舍时穿的后,俊容上的笑意更深了。 老板的唇蠕动了几下,最终也什么都没说,也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静静地离开了。 胡亥紧攥着拳头,终于忍不住上前一步道:“皇兄,那免死牌岂不是帝王古董?为何就让他如此简单地拿去?”胡亥今日前来,还以为皇兄是终于出手,打算干扰老板的计划。结果最后皇兄却什么都没有做。 扶苏的嘴角轻轻一翘,若无其事道:“如果你很想要一样东西,那么久放他离开,等他回来找你的时候,你就永远拥有他了。” 第十一章哑舍.青镇圭 扶苏的眼睛盯着手中的竹简,但心思完全不在上面。 他再一次的抬起头看向毫无动静的殿门外,极力抑制住自己有些起伏不定的情绪。 今日,是那名少年来向他觐见的日子。 虽然父皇什么都没有说,但扶苏明白,这是父皇相中的股肱之才,是为他而准备的。 只是既然已经分那封少年为上卿,有不声不响地丢到他这里来当侍读,这样一捧一摔的折腾,难不保那少年会有什么怨气。 扶苏低下头,摩挲着手中的竹简,淡淡的勾起一抹笑容。 是啊,这又是父皇的考验,如果他能收服这名少年,那么他就将增添一只臂膀。若不能收服,父皇则会认为他没有继承王位的能力。若为王,那必然需有驾驭臣子的能力,否则又怎配为“王”这个字呢? 要知道,他的弟弟们可一直都对他虎视眈眈。 “公子,甘上卿到。”殿门外传来内侍顾存低沉轻柔的声音。 在顾存说话之前,扶苏并没有听见半分衣袂摩擦的声音,也就是说,顾存在外面已经站了许久,故意延缓通报。 很好,不愧是从小照顾他长大的内侍,完美的领会了他的意思。复苏低垂眼帘,掩去眼中的笑意,他铺好桌上的竹简,撩袖伸手拿了一只蒙将军送给他的毛笔,沾了些黑石脂,悬起手腕,在竹简上慢慢地书写起来。 不同于竹片沾漆书写的生硬晦涩,兔毛所制的毛笔书写时行云流水,扶苏已经预感到,这种毛笔将要在书法史上掀起何种改革风浪。他现在所书写的笔体,就已经不同于笔体粗细一致的篆书,而是随着笔锋走势,有了各种各样的变化。 扶苏心情舒畅,写了几句《周记.大宗伯》,才缓缓的说道:"宣” “诺。”顾存在殿外应声而去。 不多时,扶苏就听到殿外传来玉环叮咚作响的清脆声。 《礼记经解》有云:行步则有玉佩之声,生车则有鸾和之音。有身份的君子必佩玉,从殿外由远及近的环佩之声,便能听得出人走动的速度不徐不疾,显然并没有因为长时间的等候,而显得有任何浮躁心急。 扶苏握笔的手顿了顿,但却并未搁下,就算来人已经走入殿中,向他长揖见礼,他也没有回应。 殿内的声音随着来人的站定,而变得重新肃静起来,环佩的声音没有再次响起,而扶苏也听着对方平稳的呼吸声,心平气和的把这卷竹简下了下去。 很好,他最喜欢聪明人。 直到最末的一张竹片都写满了字后,扶苏才停下笔,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字迹,这才缓缓地抬起头。 殿中那正站的笔直的少年,变映入了他的帘里。说他是少年,其实还未到,身量顶多算是比垂髫黄口的孩童高上一些,看上起就像十八九岁一般。还未到束发之年的少年却穿了一身华贵的上卿官服,就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偏偏那充满着稚气的脸容上,是满满的镇定与骄傲,看这简直让人想要发笑。 扶苏伸手揉了揉眉心,借着这个动作把自己脸上的笑意掩饰了下去。这个少年确实有资本骄傲的,只是十二岁的年纪,却独自出使赵国,让秦国不费一兵一卒而得河间之地。这等能力,就算是自视甚高的自己,也不敢保证能够做到。 “坐。”复苏挥手指了指一旁案几,少年一欠身,不卑不亢地落座。 “甘上卿,汝对孤可有所不满?”扶苏看着少年勾起嘴角,毫不客气的开口问道。少年的祖父甘茂,曾是秦国的左丞相,却因为受人排挤,而逃离了秦国,最后客死魏国。他很想知道,这少年对于秦国,究竟是有着什么样的感情。 他要弄清楚这少年是不是可以养得熟,若是一头养不熟的狼崽子,他可没那闲工夫伺候着。 “并无不满。”少年眼观鼻鼻观心,无比镇定的说道。 “那从明日起,每日卯时。入宫侍读,汝可有异议?”扶苏的声音放慢,他其实也没比少年大几岁,在启蒙之后,对他影响最大的,自然是他父王,所以在任何方面,他都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模仿他父王。虽然没有任何声色俱厉,但却给人一种难以言语的压迫和气势。 “谨遵公子旨意。”少年一板一眼地应下,并无半分勉强,甚至在很痛快的应允后,直身站起身踱步到扶苏身旁,恭敬道:“臣今日便可开始侍读,公子写得一手好字。”他那句疑似恭维的语话说得极其自然,随即便自来熟的坐在了扶苏身侧,把案上的竹简拿了起来,仔细端详欣赏着。 扶苏被少年的这番举动,哽得不轻,他本想给对方一个下马威的,但显然对方要比他更认得清形势。 “公子所书的,是《周礼大宗伯》篇。”少年显然博闻强记,只看了几句,便猜到了出处,话题一转道,“公子可是有感而发?” 扶苏抬起头,发现少年的目光落到了他身后的柜阁上。扶苏不用回头,都知道少年在意的究竟是什么。静静躺在锦盒里那片尊贵黑绸之上的,是一枚青色的镇圭。 “以青圭礼东方。”少年青稚的童音朗朗读着竹简上的文字“以玉做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镇,安也,所以安四方。” 直到最末的一张竹片都写满了字后,扶苏才停下笔,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字迹,这才缓缓地抬起头。 殿中那正站的笔直的少年,变映入了他的帘里。说他是少年,其实还未到,身量顶多算是比垂髫黄口的孩童高上一些,看上起就像十八九岁一般。还未到束发之年的少年却穿了一身华贵的上卿官服,就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偏偏那充满着稚气的脸容上,是满满的镇定与骄傲,看这简直让人想要发笑。 扶苏伸手揉了揉眉心,借着这个动作把自己脸上的笑意掩饰了下去。这个少年确实有资本骄傲的,只是十二岁的年纪,却独自出使赵国,让秦国不费一兵一卒而得河间之地。这等能力,就算是自视甚高的自己,也不敢保证能够做到。 “坐。”复苏挥手指了指一旁案几,少年一欠身,不卑不亢地落座。 “甘上卿,汝对孤可有所不满?”扶苏看着少年勾起嘴角,毫不客气的开口问道。少年的祖父甘茂,曾是秦国的左丞相,却因为受人排挤,而逃离了秦国,最后客死魏国。他很想知道,这少年对于秦国,究竟是有着什么样的感情。 他要弄清楚这少年是不是可以养得熟,若是一头养不熟的狼崽子,他可没那闲工夫伺候着。 “并无不满。”少年眼观鼻鼻观心,无比镇定的说道。 “那从明日起,每日卯时。入宫侍读,汝可有异议?”扶苏的声音放慢,他其实也没比少年大几岁,在启蒙之后,对他影响最大的,自然是他父王,所以在任何方面,他都自觉或者不自觉的模仿他父王。虽然没有任何声色俱厉,但却给人一种难以言语的压迫和气势。 “谨遵公子旨意。”少年一板一眼地应下,并无半分勉强,甚至在很痛快的应允后,直身站起身踱步到扶苏身旁,恭敬道:“臣今日便可开始侍读,公子写得一手好字。”他那句疑似恭维的语话说得极其自然,随即便自来熟的坐在了扶苏身侧,把案上的竹简拿了起来,仔细端详欣赏着。 扶苏被少年的这番举动,哽得不轻,他本想给对方一个下马威的,但显然对方要比他更认得清形势。 “公子所书的,是《周礼大宗伯》篇。”少年显然博闻强记,只看了几句,便猜到了出处,话题一转道,“公子可是有感而发?” 扶苏抬起头,发现少年的目光落到了他身后的柜阁上。扶苏不用回头,都知道少年在意的究竟是什么。 静静躺在锦盒里那片尊贵黑绸之上的,是一枚青色的镇圭。 “以青圭礼东方。”少年青稚的童音朗朗读着竹简上的文字“以玉做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镇,安也,所以安四方。” 镇圭者,盖以四镇之山为篆(字打不出字典也找不到是王字旁不是竹字头)饰,圭长尺有二尺。天子冕而执镇圭,亦所以镇安四方。青色的镇圭,可以说代表着天子的礼期。 少年的目光从竹简再次不可抑制的转移到青镇圭上,他几乎可以从上面的篆体纹饰刻画辨别的出来,这时周朝天子代代相传的青镇圭。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青镇圭,会在公子扶苏这里?难道是秦王从哪处得来,然后赏赐之? 少年想到了此点,清澈的瞳孔微缩了一下。这说明,秦王已经属意了下一代的继承人? 扶苏没有回头,也没有去看少年脸上的表情。这枚青镇圭是他特意放在此处的,这也是在向少年昭示自己名正言顺的光明未来。 虽然父王赐予他青镇圭的举动,大抵还是帝王的考验之一,列如让他的诸位弟弟们眼红心跳抓心挠肝,以至于上窜下跳的给他使绊子,但这并不妨碍则他借此礼器,狐假虎威一番。 扶苏又拿起一卷空白的竹简,慢慢的在案几上铺好,再次拿起那根兔毛笔,口中淡淡问道:“何为圭何为臬?” “圭者,双土也。臬者,自木也。以土圭水臬之法测土深,测日影,正四时,以求地中。陈圭置臬,瞻星揆地,此乃立国之根本也。” 少年在一愣神之后,回答的一板一眼。圭臬两物在很久以前是很平常的事物,但这两物事却是在建立一座城池之前,探测丈量土地时必须使用的工具。长此以往,便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象征和意义,甚至有了玉圭金臬之说。 扶苏手中的笔开始在竹简上落下,但却并不妨碍他一心二用,只听他继续问道:“那何为圭臬?” 少年这次并没有立刻回答,因为一个词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意思,列如度量,列如权衡,又列如绳墨等等。他看着扶苏优雅的书写着,沉吟了片刻,才谨慎地缓缓道:“法度,规则。” 扶苏眼睛都未眨一下,继续咄咄逼人地追问道:“那何为法度?何为规则?是君父所言?是智者所言?还是圣人所言?” 少年闻言怔忪,根本没想到会被问到这样刁钻的问题。即使他能就他这给问题侃侃而谈半个时辰以上,但他知道,公子想要的,并不是那样的敷衍。 半晌身畔都没有声音传来,扶苏很满意少年的反应,他还是没有抬头,只是淡淡的吩咐道:“上卿今日且回吧,明日卯时,请准时。” 这句话说得轻飘飘的,但却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威势。 少年这才知自己逾越了,公子方才说明日起入宫试读,他今天还没有资格坐在这里。 顿时锦衣内冷汗津津,恭敬地低首叩别。 直待少年退着走到殿外,扶苏都没有抬起头看他一眼。待案几上的那张竹简写到最后一片,扶苏才搁下笔,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能在对方的心中种下一颗名为质疑的种子,今天发挥的真当不错。 迟早,这枚种子会生根,发芽,最终长成参天大树,再也无法从心间拔去。 复苏摸了摸光滑的下颔,还很稚嫩的俊秀脸庞上伪装的镇定气场全然崩塌,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神情。 不愧他排练了好几次啊...... 扶苏虽然在看着军事情报,但多半的注意力还是在身侧整理竹简的少年身上。 这位表面恭敬,事实上内心无比倨傲的少年,已经成为他的侍读有一段时间了。扶苏越是和他接触,就越是震惊于他渊博的学识,也越好奇他究竟师承何处。一想到最近宫廷中传的沸沸扬扬的那个传言,即使知道是有人别有用心,但扶苏心底也是各种不舒服。 说到底,如果真正想把一个人收为心腹,就没有必要在对方的面前还掩饰自己的想法。 只是,这要怎么问出口呢? 扶苏转装模作样地翻看着手中的军事情报,这些情报都是有快马交接到秦王政的手中,后者会命人复制一份,第一时间送到他这里。并不是想要这个还未束发的公子扶苏能有什么过人的见地,只是在潜移默化的培养他执政的能力。 正忍不住把眼神从写满情报的竹简上,转移到身侧的少年身上时,扶苏忽然发现那少年居然转过了头来,两人的目光对了个正着。复苏忍住想要躲开的冲动,定定地看着他。 少年还很稚嫩的脸庞上一片沉静,只听他淡漠的开口道:“若是公子想要问宫中的流言,请尽管问。” 这样的机会,扶苏自然求之不得。他放下手中的竹简,沉声问道:“孤听人传汝曾是罪人吕不韦的门客,可有此事?” 少年单薄的唇轻蔑地一勾,缓缓道:“公子居然信?吕相去时,臣才几岁?何来门客之说?” 扶苏自然知道这种流言荒诞不经,可无风不起浪,他顺势继续追问自己一直疑惑的问题:“卿之祖父曾离秦国,封地被夺,那......卿居何处?”扶苏一字一句的斟酌,生怕有所冒犯。 但虽然小心到如此地步,少年闻言,脸上的表情也随之僵硬了一下。垂在身侧的手悄悄的紧握成拳,少年低垂眼帘,掩住了双目的情绪。“祖父去后,甘家如大厦将倾,万劫不复。臣幸得师父收养,才得以有今日。” “师傅?”扶苏挑了挑眉,毫不掩饰对于少年口中的那个师傅的兴趣。能将一个孩童调教成秦国上卿,那本人又将是何样的惊才绝艳。 少年抿了抿唇,像是在犹豫什么,半晌之后才艰难的说道:“吾师......曾是吕相门下之客......只是闲散人等,寻丹问药而已。” 扶苏一愣,这才知道这流言居然还真有些靠边。他此时才注意到,少年口中U意一直称吕不韦为吕相的,看来虽然并无直接瓜葛,这少年也绝不是踩低捧高之辈。 看着少年木然中难掩紧张的神情,扶苏不由得一笑道:“无妨,当年吕相门下三千门客,多乃滥竽充数罢了。”说罢又觉得有些不对味,他这不是在说人家师傅是滥竽吗? 果然见少年的脸色一沉,扶苏这下也不好再问他师父的事情,不过反正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就行,报到父王那里,总会找到的。扶苏也厚脸皮的当之前的话根本不存在,反正父王无数次的言传身教让他明白,身为上位者就是需要城墙厚的脸皮。 “汝师只汝一名弟子?”扶苏发誓,他只是受不了殿内窒息的气氛,随口一问,绝对不是想要套话。 少年的表情已经恢复了正常,一板一眼的恭敬回答道:“吾师来秦前,曾有一位弟子。臣曾听师言及几次,但并未见过,那位师兄应在赵国。” 扶苏的眼角余光正好瞥到手中的军事情报,不由轻笑道:“赵国,已成历史。”说罢便把手中的竹简往少年的方向递去。 秦趁赵连年天灾再度发起攻击,武安君李牧领兵迎之,李牧镇守边疆多年,败秦数次,王翦便不与其针锋相对,便对赵王迁用离间计。李牧功高盖主,赵王迁早就心存忌惮,离间计一出,赵王迁便夺李牧军权。李牧因前线秦国大军压境,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拒绝交出军权。此举令赵王迁越发不安,下令派人暗中逮捕李牧,夺其虎符。 “赵王迁自毁其臂啊!武安君愚忠矣。”扶苏用食指轻敲桌面,开始思考这是否要救李牧这个盖世名将。但这个问题,恐怕他父王也曾考虑过。这战国乱世的四大名将,起翦颇牧,白起,王翦,廉颇,李牧。秦赵两国分别拥有两名,但白起已死,廉颇老矣,只剩王翦与李牧......罢了,此时恐怕也已经晚了,李牧在赵国的威望恐怕要比赵王迁还要高,赵王迁不动则已,一动手便必然会雷霆万钧。 即使是愚蠢如赵王迁,恐怕也会懂得夜长梦多的道理。 扶苏的目光落在了身旁的少年处,见他正好看完竹简抬起头,两人的目光一接触,便已知对方都想的差不多均为这一代名将的末路而沉默了起来。 没有人会说王翦卑鄙,离间计自古便被用的炉火纯青,他们身处在不同的两个阵营,王翦只是用金银珠宝贿赂了奸臣郭开,便让大秦士兵免于战争厮杀,这是大功一件。而且若是赵王迁向秦王政信任王翦一样无比信任着李牧,恐怕这种事情也不会发生。 少年的心情有些低落,他抚摸着竹简上的纹路,低低的问叹息道:“何为法度?何为规则?是君王所言?是智者所言?还是圣人所言?......” 扶苏闻言一怔,他没想到,这句他们初见时他所说的话,少年竟会一直记在心里。 “规则,分天道规则和人道规则。清泉自高往低而流,日月星辰东起西落,此乃天道规则,非人力所不能及也。吾辈亦不奢望。” 扶苏转过身,拿起身后青镇圭的盒子,放在了桌面上,想要碰触青镇圭的圭面,却又克制的收回了手,紧握成拳。他还不是王,所以没有资格拿起那面青镇圭。 “而拥兵几何,赋税几何,铸币几何,此乃人道规则。” “于是乎,规则,应是君父所言” 扶苏深深的吸了口气,低头看着面前的青镇圭,淡淡道:“这天下乱世已久,应有人另立规则矣。” 他没有说出口,但言下之意,少年却心领神会。 韩国已灭,赵国危在旦夕,秦国统一六国,指日可待。 这世间的规则,理当由最至高无上的那个人制定! 扶苏在殿内安坐,等着最新的前方战报。荆轲刺秦王,虽未尽全力,却引的秦王大怒,天下震动。秦王政派大将王翦挥军伐燕。而燕国都城蓟的破城之日,也指日可待。 即使过去了快要一年的时间,但每当想起那日在咸阳宫大殿上的危急时刻,扶苏都忍不住后怕不已。 荆轲带着樊於期的头颅和燕国督亢一带的地图敬献给父王,谁都没有想到居然会图穷匕见。而父王的政令,大臣上朝不许佩带兵器当时的场面无比混乱。虽然父王手中有剑,还有许多臣子拼命上前阻拦,但荆轲也是被砍伤了八次之后,才跌倒在地。 扶苏摸了摸右手的手腕,他当时也是反射性地想要冲出去,但站在他身后的那个人,却一直死死的拽着他的手腕。他完全没有想到,那么瘦小的身躯里,居然蕴含着那么强大的力量。 直到荆轲被肢解分尸,对方都没有放开过他的手。 扶苏苦笑,也许最卑鄙的是他才对。十几岁少年的收劲能有多大?他如果真想要挣脱又怎么会挣脱不了? 是他一转念之间,考虑的太多了。 如果父王真的被刺身亡,那么他就会登基......这也是少年在那一瞬间想到的吧?所以才会不肯放他去涉险。 事后少年还特意去父王面前请罪,把他没有上前护驾的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甘愿受罚。 他却什么都不能解释,不能说。 只能保持缄默。 殿门外传来熟悉的玉环佩碰撞的清脆声音,还未等对方出声,扶苏便抢先道:“毕之,进来吧。” “公子,燕都蓟京被破,燕王喜及太子丹逃奔辽东,匿于衍水后,燕王喜将太子丹斩首以献秦王。”还未等进殿门,少年清朗的声音便已经传来,显然也是迫不及待。 扶苏闻言皱眉,虽然他对太子丹恨之入骨,但两人各为其主立场不同,所以也并不觉得对方所作所为有何不妥。刺杀敌人阵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来瓦解危机,是政治上最简单粗暴的解决办法。若是真让太子丹一击得手,那么秦国现在即使是他登基为王,也必将是一团散沙。 毕竟他太年轻,而且秦国树大招风已经成为众矢之的,若父王当真西去,那么就算已经被灭的那几个国家也会立刻揭竿而起死灰复燃。 这样目光独到的英才,居然会死在自己的父亲燕王王喜手中,实在是令人唏嘘,扶苏想起多年之前,他也曾经在与秦国当质子的太子丹有过几次接触,现在却已物是人非,不禁目光微沉。 每个人都会死去的,但如此繁花似锦的人间,又有谁不留恋。 扶苏想到父王最近几年开始召见方士,不由得长叹,他也没有想到,自家侍读的师傅,居然就是一个方士,虽然对方仅留在宫中一年便去神游四方了,但也许当年他无意间的那个引荐,导致了现在甚至以后会濒临失控的局面。 虽然只是一愣神,但扶苏脑中已转过了千般思绪,他俊颜之上的表情也没丝毫变化。 他已经习惯与在人前隐藏自己的想法,这已经逐渐成为一个本能,即使面对着的,是最亲近的侍读也一样。 而他面前的少年,在成长中也慢慢蜕变。他不在总绷着一张脸,固执的坚持着自己的骄傲,而是柔和了五官,换上了和善的笑容,无论谁第一眼看到,都会觉得是个俊朗的少年,给人无比亲近之感。只是扶苏知道,少年和他一样,也学会了给自己戴上一张面具,把心思细细密密的埋藏在了心底。 接过少年递给他的竹简,扶苏仔细地又看了一遍,抬起头时发现少年正定定地看着桌案上放着的青镇圭,不禁挑眉问道:“毕之,可有何不妥?” 这青镇圭,自从上次他把盒子拿到桌案上后,便再也没有送回去。现在他在私底下无人之时,也曾偷偷摸过几下那冰凉的圭面。 少年咬了咬下唇,踌躇了片刻,终究还是开了口说道:“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秦王亲立的规则,反而差点害死他自己。这规则,究竟如何立之?” 扶苏放下手中的竹简,在袅袅而升得香薰炉烟中,静静的思考着。 这个问题显然在少年心中存在已久,既然开了头,他便侃侃而谈下去:“此会军报所言,燕国王公大臣除太子丹外,全部留的性命。灭韩赵魏楚四国时,也无任何杀戮,秦王此举仁义。现今六国仅剩齐国残存,统一天下指日可待,但臣恐六国贵族不甘于此日后必为祸患。”他顿了顿后,字字掷地有声的说道,“王座是用鲜血而涂成的,秦王应该让那些人知道,要么臣服,要么死。” 扶苏眼中划过深思,这个问题他以前也隐隐约约的想过。但父王并不大开杀戒,这对师从大儒淳于越的他来说,也是颇为认同的。儒家思想的核心是有孔子提出的“仁义礼”,这三个字扶苏还是很认同的。他与少年经常辩论,便知此乃今天一个的议题,扶苏细细思量,唇边扬起笑容,却是很满意少年已经开始学会了质疑。 质疑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所有规则,才能建立起自己心中的规则,这是成长的一个信号。 每个人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青镇圭。 只是有些人会完全复制其他人的模样形状,有些人确实喜欢自己雕琢。 内侍顾存静悄悄地走进殿内,呈上两碗还冒着热气的莲子羹,轻手轻脚的放在案几上,又悄无声息的倒退着离开。 扶苏看着莲子羹升腾的热气,只是拿着调羹在慢慢地搅匀,看着白嫩的莲子在漆碗中沉浮,扶苏浅浅一笑道:“毕之,坐。汝可知白起长张之战否?” 少年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坐在复苏身侧,他两私下从不计较尊卑,所以少年也很自然的捧了另一碗莲子羹,不顾热烫,亲自尝了一口,才把他尝过的那碗放在了扶苏面前。 这并不是恃宠而骄,而是在为扶苏试毒。 尽管这个动作少年已经做过了无数次,但扶苏也不禁在心底自嘲。 侍读侍读,其实真正是试毒吧? 这等举措,自然在呈上来之前,还有其他内侍做过了。但少年总是放不下心,每次扶苏劝说都不管用,总推说他自小随师父学习百家技艺,草药毒药一门也颇有涉猎。 扶苏越想就越怔忪,直到少年捧着另一碗莲子羹已经吃了大半,他才回过神来,继续前面的话题道:“白起位列战国乱世四大名将之首,就因这长平一战。在此一役,白起大破赵军,坑杀赵军降卒四十余万,震惊天下。虽大扬吾秦之威名,但对统一大业却无丝毫一处。” 白起一生领兵百战百胜共歼灭六国军队一百余万,攻六国城池大小约九十余座,一生从无败绩,被秦国人甚至其他国家的人奉为战神。甚至可以说,白起在秦国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比起秦王来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扶苏居然敢在战略上向白起提出质疑,若是传将出去,肯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见这少年捧着碗思索了起来,扶苏也没有把话说透。因为他知道,少年必能领会他的意思。 果然没过多久,少年便幽幽一叹道:“原来如此。” 扶苏满意的点了点头。白起杀了降卒四十余万,固然造成了赵国自胡服骑射之后的骤然衰落和低迷,但也让其余六国起了兔死狐悲之心,同仇敌忾。那四十余万的降卒,若知道是必死的下场,谁又能够甘心弃械投降?就算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秦国再讨伐他国,所受到的抵抗都是非常顽强的。 “怪不得......”少年喃喃道,也明白了为何秦王政每灭一国后,不杀王公大臣,也是为了那统一大业着想。 “父王此举,虽短期内有所隐患,但若吾强秦延续,六国余族不足为惧。”扶苏淡淡的说道,话语中的淡然气势十足。 少年眼中依旧有着忧虑,但他却再也没有说什么。而是闷头把碗中的莲子羹一口口喝完,这才抬起头来,对扶苏微笑道:“{这羹无事,可用。” 扶苏这才拿起调羹,喝了一口已经变凉的羹,表面上毫不在意,实际上心里各种不爽。 这小子,不会是故意有意不让他吃热食,故意整他吧? 扶苏站在靶场,先是接过自家伴读递过来的骨韘套在大拇指上,又接过一把紫衫木角弓,和一枝白色隼羽箭,两脚开立与肩同宽,侧身左肩对准靶位,微眯双目沉心静气。 抬手,搭箭,扣弦,开弓。每个动作都做的无比流畅自如游刃有余,动作优雅赏心悦目,一举手一投足的气度风范彰显无遗。 “刷----”箭矢射向靶心,穿靶而过,扶苏即使不用去确认,也知道力度应该正好让靶子背后刚刚露出白色箭头。 “白矢。”少年在扶苏的背后有递来一堆箭矢。 扶苏拈起三支箭矢,三矢好不停歇地连续而去,矢矢中的,箭矢与箭矢相衔,连珠得看象是一根箭。 “参连。”少年的声音中语带赞赏,同时瞄向靶旁怯怯而立的小男孩,眼中带着冷冷的警告。 扶苏又拿起一支箭矢,搭在弦上凝视了许久,才缓缓出手。 这根箭矢是朝高处而射,箭尾和箭头并不在同一条水平面上,速度并不快,平稳前行徐徐前进,最终也同样正中靶心。 “剡注。”少年的语气中有着掩饰不住的崇拜,前两种射艺他也可以做到,但这一手剡注却是最难的。之前的白矢和参连因为速度够快,所以风向并不起决定作用。剡注既要找好角度,也要对风向有正确的判断,少年自认还不能做的这么完美。 “襄尺。”扶苏淡淡的说道,眼角余稍瞥过那又站得近了一些的小男孩,并未作任何停留便收回了目光。 襄尺,臣与君射,不与君并立,应退让一尺。少年站在扶苏身后一尺之处,弯弓搭箭,完全模仿着扶苏的动作。弓弦铮的一声脆响,箭矢离弦而去,干净利落的正中靶心。 “善。”扶苏浅笑赞扬道。 少年恭敬地收弓而立,为扶苏又呈上了四支箭矢。 君子六艺中的射,是五射,分别是白矢,参连,剡注,襄尺和井仪。井仪便是连射四矢,扶苏收弓而立,少年看着正中靶心的那四支箭矢,上下左右排列的正好像个井字。 “公子射艺精湛,毕之佩服。”少年说完这句话后,招了招手,一旁的侍卫便打算跑到靶位处,取下靶心上的十支箭矢。但在侍卫动手之前,那个一直旁边观看的小男孩竟先一步跑了过去,费力地踮起脚把一支支箭矢都取了下来,然后噔噔噔地跑了回来。 扶苏见状微微一笑,又拿过一个箭筒,递给了少年道:“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之,揖镶(足字旁,没查到)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毕之,该汝了。” 少年撇了撇嘴,也不去提醒自家公子居然对他说这些他已经知道的话,而是故意提高了音量,想也知道是为了让谁听到。 拿起手中的黄杨木角弓,少年与扶苏交换了个位置,刚要打弓射箭,一旁的扶苏却伸手过来,主动帮他调整姿势,顺便还指导他何处用力,何处勾弦,如何才能射出有力而准确的箭矢。 少年的眉梢微微抽搐,他即使射艺不如自家公子,但也不是初学者,至于这样吗? 想到最近上课之时,扶苏总是朗诵书籍的时候声音洪亮,想必也是和这个总在窗根底下偷听的小男孩有关吧。 可是小公子胡亥被秦王勒令不许读书习字练武,这个已经是宫里所有人都有的默契,大公子这样做虽然不会有违秦王旨意,但若是被人抓住把柄,总归是不好的。 “公子......汝违规了......”借着扶苏靠过来指导他的姿势,少年压低声音劝道。 “规则?何人所言为规则?”扶苏勾唇一笑,语气极为讽刺。他已经过了崇拜父王的年纪,开始质疑父王所下的每一道命令,虽然不能公开反抗,但做做小动作阳奉阴违还是可以的。因为大庭广众之下耳目众多,扶苏也并没有解释太多,只是淡淡道:“他是我弟弟。” 少年便不再说什么,僵硬着脸上的表情任由扶苏把他当成教学样本摆弄着。 抱着箭矢站在一旁的小男孩,偷偷地站得更近了一些。 扶苏坐在军长中,一边用布帛檫试着伴随着他多年的青铜玉首剑,一边是不是看一眼在一旁低头沉思的青年。 “毕之,汝回咸阳吧,吾在此有蒙将军照看,无事。”扶苏盯着剑身上的菱形暗格花纹,神情自若地淡淡说道。 时间如流水,当然的少年已经长成为青年,他的父王已经升级为父皇,他也由公子升级为大公子,但和毕之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自称却从孤降到了吾。扶苏抚着剑身微微一笑,他知道他的伴读在纠结什么。 今日咸阳来了一封家书,甘氏宜阳王病危,昭其子回咸阳侍疾。而毕之却不放心他一个人在上郡,所以正在左右为难。 扶苏见青年还在默不作声,便叹了口气道:“此事还是怪吾,若是顺着父皇,也不会被贬至此,害汝一同随行。” “大公子折杀毕之了。”青年俊秀的脸容上浮现苦笑。始皇帝回到咸阳宫之后的一次酒会上,淳于越对于始皇帝推行的郡县制不以为然,建议遵循周礼实行分封制。这个建议遭到了李斯的驳斥,和始皇帝的不满,直接导致了淳于越的罢黜。身为他的弟子,扶苏因为这件事上书,强烈反对,便被始皇帝派到了上郡去做蒙恬大军的监军。 扶苏的视线落到案头上静静躺着的青镇圭上,似有所感地长叹道:“那何为法度?何为规则?是君父所言?是智者所言?还是圣人所言?” 青年保持缄默,那双细致的眉深深地蹙了起来。 扶苏轻哼一声,冷冷一笑道:“规则,本就是给一些人遵循,给另一些人打破的。但是没有能力打破规则的人妄想挑战规则,就会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大公子......”青年焦虑地唤了一声,忧心之色溢于言表。 扶苏摆了摆手,收敛了情绪,淡淡道:“毕之此次回咸阳,也顺便帮吾查看一下咸阳的动静,吾被困于上郡,遮蔽耳目,倒是极为不利。” 青年脸上闪过数般情绪,最终化为一叹,低头虔诚一拜:“殿下,请多保重......” 扶苏点了点头,知道青年只有在态度极其郑重到时候,才会唤他殿下。 看着青年倒退着离开军帐,最终身影消失在他的视野里,扶苏不免的恍惚了一下。 这个父皇亲手送来的伴读,已经在他身边形影不离地待了许多年了。 认识他的人生,已经比不认识他的人生长了。 扶苏勾起唇角,擦好了剑后收剑入鞘,随手拿起案头的那面青镇圭。 微曲食指,弹了一下那面冰凉的圭面,听着青镇圭发出的清脆玉制声,扶苏喃喃自语道:“老伙计,现在我就剩下你了......” 扶苏睁开双眼,嗅着月麟香清幽淡雅的味道看着素白的天花板,久久回不过神。 他这时才醒悟,那军帐中的离别,居然是他和毕之到最后一面。 规则......果然是很难打破的吗?他失败了,胡亥也失败了...... “皇兄,你醒了?”胡亥一直在床前守着扶苏,见他睁开眼睛,立刻关切地俯过身来。 “嗯。”扶苏简短的回应着,又闭了闭眼睛,才渐渐恢复了神智。 胡亥把一旁燃着月麟香的博山炉熄灭,又打开窗户和空调给屋子里换上新鲜的空气,看着自家皇兄的赤色眼瞳中,透着一股担忧之意。月麟香是以唐时的御用香料月麟香为主料再多加一分三柰,藿香,藁本等香料调配,就会成为一种可以影响人梦境的奇异香料。只是使用的时候,会给人带来一些小小的后遗症,心绪很容易受到影响。 扶苏深深地吸了口冰凉的空气,精神稍微好了一些。他最近不断地用月麟香入眠,就是想要影响毕之的梦境,想让他回忆起过去的事情。刚刚的那些梦境,毕之应该也陪他一起重新经历了一次吧? 只是......扶苏喟叹的闭上眼睛,无论怎么用月麟香,他可以回忆的人生还是非常短暂。 是啊,他还有什么可怨恨的呢?毕之的人生已经有两千多年了,而他在的时间,对于毕之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十几年而已。 “皇兄?”胡亥抿了抿唇,担忧地唤道。 扶苏挥了挥手,表示自己并无大碍,半晌之后,才缓缓启唇道:“把那块青镇圭,给他送去吧。” 胡亥闻言一怔,虽然皇兄并未言明“他”是谁,但他又怎么可能认错? 虽然心中有无数疑问,但胡亥还是点了点头道:“是,皇兄。”医生竖着兔子耳朵,疑惑的看着快递盒子里的青镇圭,刚刚老板已经跟他说了这个东西究竟有多么珍贵。想起之前拍卖会上拿回免死牌的事情,医生不解的问道:“老板啊,我怎么觉得,扶苏那家伙是在帮你镇厌乾坤大阵呢?不光不阻挠你拿回免死牌,这都给你送来了第十一个帝王古董啊!” 老板抚摸着青镇圭那冰凉的玉质表面,这几日在梦中反复地重现那久远岁月的记忆,让他无比怀念这块青镇圭,意识都没有听清楚医生在说什么。 知道医生又重复的问了一遍后,老板才幽幽一叹,怅然道:“因为他知道我肯定很难下决心把第十二件帝王古董埋入地下,索性其他的,就成全于我了。” “第十二件帝王古董?你已经找到了?是什么?”医生迫不及待地追问道。 老板垂下眼帘,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赤龙服。 医生一开始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在猛然间理解后,膛目结舌。 小剧场 胡亥:皇兄,怎么你每次出场大部分都是坐着的啊? 扶苏:...... 胡亥:咳,没什么,我去给皇兄叫外卖,今天想吃什么? 扶苏:蟹黄汤包,水晶虾饺,叉烧包...... 胡亥(掏手机):原来皇兄之前就很宅 第十二章哑舍.乌金鼎 天上的乌云遮天蔽日,骤起的狂风卷着漫天的鹅毛大雪横扫大地,汤远下了公共汽车,谢绝了同车的好心大婶让他到对面家里坐坐避避风雪的邀请,紧了紧身上的小羽绒服,确认手中的两根糖葫芦还有那包点心没有掉下去后,便一戴帽子闷头冲进了风雪中。 “哎呦!这是哪家的大人这么狠心,让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在外面啊……”大婶的唠叨逐渐被风雪吹散,再也听不清了。汤远抹掉一把脸上粘着的雪水,立刻小脸就冻得跟苹果一样红彤彤的。 每次进城赶集都会懊恼为何他会住在这么偏远的地方,汤远各种敢怒不敢言,谁让他是想出门的那一个,不像家里那位祖宗都不食人间烟火了,更何况他也不敢让那位祖宗出门啊! 又冒着风雪沿着山路走了许久,汤远只是个十岁的小孩子,但一个人走山路却完全不害怕,甚至还熟悉这里的地形。即使风雪大得迷眼,他也能轻易地避开路面上的塌陷大坑或者冒出来的尖锐石头。又往山林深处奔了十几分钟,在绕过一片密林之后,汤远便看到了那个自己熟悉的小屋在一棵老槐树下露出了一角房檐。 这个小屋很不起眼,就像是普通的农民在大山里修建的白墙红顶的瓦房一样,只是因为上年头了房顶瓦片上的漆剥落了一些,白墙也灰扑扑的,看起来就像是很久都没有人居住了一般。 汤远看到了小屋之后,并没有减速,反而越跑越快,眼看就要撞到屋外的栅栏时,他伸出小手在栅栏上一撑,小身体变轻巧地一个前空翻越过了栅栏,双脚砰的一下完美地落地。 “十分!”汤远挥舞着小拳头,骄傲的挺胸。 然后又有砰的一声响起,他低头一看,立刻苦瓜脸了赶紧捡起因为动作太大而掉在地上的糖葫芦。幸好他买的时候让店主在外面多包了层牛皮纸,这才没有弄脏。 汤远抖了抖身上头上的雪花,这才推门进屋。漫天的风雪被一扇木门关在了他身后,让他马上就暖和起来。他一边往屋里走,一边脱衣服,羽绒服、外套、毛衣、保暖衫……等他走到屋后的小院时,身上就只剩下一个小背心和大裤衩了。 汤远捧着两根糖葫芦和那包点心,欣赏着这即使是看多少遍都会在心底暗自惊叹的景色,摇摇晃晃地往里面走。 外面现在数九严冬,而后院里却温暖如春,像是在半空中有个看不见的玻璃屏障一样,把所有的寒冷都挡在了外面。花园里绿草如茵,百花齐放,真跟夏天是的景色别无二致。 这个后花园和外面的瓦房完全不搭,就像是忽然从北大荒来到了苏州园林,假山奇石,小桥流水,凉亭楼阁,虽然格局并不大,但应有尽有,可见主人的巧妙心思。甚至在凉亭下面,还有一处温泉的泉眼,正散发着腾腾雾气,宛如仙境一般。 “汤圆,你回来了?”汤远正盯着一只蜜蜂在牡丹花蕊上采蜜的时候,一个好听的声音立刻让他炸毛了。 “我不是汤圆!是汤远!汤远!快叫我汤远!否则就不给你糖葫芦吃了!”汤远跳着脚,穿过溪水上的小桥,登上假山,便看到凉亭之中背对着他坐着一个年轻男子,正下着围棋。那人正穿着古时鸦青色胡纱道袍,交领大袖,四周镶着群青色的滚边,细看身上的道袍还绣有周易的八种卦象,用一种神秘的方法排列着。 此人有着一头深黑的头发,离得近还能察觉到这黑发还泛着些许深青色。大部分长发只是松散的打了个结,用三根象牙发簪随意地插着,在胸前散落而下,像一匹上好的绸缎般丝滑润泽。而随着汤远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也回过头来。 这名年轻的男子长相极为俊秀,就如同是一幅清丽淡雅的水墨画般隽秀无双。只是他的眉心之处,居然有一道狰狞的暗红色疤痕,完全破坏了他的面相,令人唏嘘惋惜,而且他一直都是闭着双目,显然是眼睛有碍,已然瞎了。 “汤圆,你手上的糖葫芦都要化了。”这人惋惜的叹了口气。 “啊呀!”汤远立刻醒悟过来,后院里的温度跟夏天的没啥两样,这冰冻起来的糖葫芦外面的糖衣自然很快就融化了,连外面那层牛皮纸都被粘住了。 那年轻道人微微一笑,像是真能看到一般,准确地从汤远手里拿起一根糖葫芦,往凉亭外一伸。 这凉亭所在的地方,就是后院的最边缘,外面依旧飘着鹅毛大雪,糖葫芦随着这人的动作,就想捅破了一层看不到的屏障一般,立刻暴露在零下二十多度的环境中。 汤远一看之下,立刻瞪圆了大眼睛,噔噔噔的跑到石桌的另一边坐下,把手中的点心一放,也学着这年轻道人的动作,把属于他的那根糖葫芦也伸到了凉亭外,数了十个数后,才拿回来剥掉上面的牛皮纸包装,糖葫芦果然重新冻得硬邦邦的了。 “这招真棒!你果然是个有水平的吃货!”汤远咬着最上面的那个山楂粒,因为冻得太硬,他的小嘴一下又咬不动,只能一点点地舔着上面的糖。“喂!讲个故事吧?好无聊啊!这荒山野岭的也收不到电视信号,这暴雪下的也太邪门了!” 那年轻道人对汤远极为宽容,并不计较他没大没小的举动,而是好脾气的纠正道:“汤圆,你应该称我为师父。” 汤远小鼻子气得直哼哼:“不管!你什么时候能不叫我汤圆了,我就叫你师父!” 那年轻道人浅浅的笑道:“我捡到你的时候,你长得玉雪可爱,岂不是和那汤圆一样?” “可是我现在长大了!”汤远泄愤似的咬了口糖葫芦,各种炸毛。 “唉……你不是要听故事吗?那就给你讲讲我以前收的弟子吧……”年青的道人把自己手中的糖葫芦抽了回来,剥着外面的牛皮纸,动作优雅至极,“从前呢,嗯……是很久很久以前,我收的那个大弟子,是赵国人。” “赵国人?现在只有中国人!” “唉……不是很久很久以前吗?那时候还有赵国的。” “赵国?糊弄我没上过学什么都不懂吗?你书房里的那些书我能看懂的都看了!只有战国七雄才有赵国!那都多少年前了喂!” “哦,其实后来赵国的遗族在秦灭之后又自称为王过,不过被韩信灭掉了……唉,又跑题了,你不是要听故事吗?这么较真我还怎么给你讲下去啊?” “好好好,你继续,我大师兄是赵国人,然后呢?”汤远哼唧了一声,勉强同意继续往下听。他这时才发现糖葫芦的糖又有要融化的迹象,便又把糖葫芦往亭子外面伸了出去。糖葫芦很快就被雪花覆盖,鲜红的山楂配着晶莹完整的雪花,就像是一个完美无缺的艺术品。 哼!这才是如何吃糖葫芦的正确方法!以前他吃的方法都弱爆了! 年轻道人吃糖葫芦的样子也很优雅,用指甲在冻得结实的糖葫芦上虚空划了两下,最上面的山楂粒便乖乖地分成了四瓣,漂浮在半空中。他准确的拈了一半放进口中,一边慢慢地含着,一边缓缓说道:“当年你师父我在赵国游历,你那大师兄还是个孩子,他请我吃了颗桂花糖,我觉得这孩子很有前途,便收了他当我的大弟子。” 汤远顿时无语,这都能收徒?一颗桂花糖都能骗来这么牛叉的师父?他大师兄当真好运啊!不,应该说是奸诈才对!汤远啃了口糖葫芦,催促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就发现他心术不正,便不再教他,离开了赵国,云游到了秦国。” “哎呦喂,还真是战国时代啊?然后呢?”继续编!汤远各种吐槽,但也没太计较。讲故事嘛!” “然后?我到了秦国,捡到了一个可怜的孩子,就收了他当二弟子。” “哦,然后?” “没有然后啦!”年轻的道人无辜的说道,“我不是说讲讲我以前收的弟子吗?喏,其实我后来还收了很多弟子,不过我觉得汤圆你可能不愿意听的那么详细。” 汤远无奈地捂着脸,觉得自己让这货来讲故事就是个错误的选择。谁要听他大师兄二师兄是哪国人啊? 年轻的道人见汤远终于不再发问,变满意的舒展眉宇,享受地吃起糖葫芦来。 汤远倒是不怎么太喜欢这种酸酸甜甜的东西,吃了两颗便不想再吃,盯着年轻的道人吃得津津有味,心里很不是滋味的。所以当看到年轻的道人在吃了一瓣山楂粒后,脸色一变,汤远立刻幸灾乐祸地坏笑道:“怎么了?吃到虫子了?” 年轻的道人慢慢地把口中的山楂粒咽下,紧闭的眼帘微微颤抖着,喃喃的说道:“起风了……” 起风?这结界里根本没有风啊?汤远疑惑地向凉亭外看去,骇然发现外面的风雪又大了几分,竟连对面的山林都完全看不见了…… 二 医生从老板的风衣口袋里向外探出头去,峄山山顶的狂风吹得他的耳朵四处乱飞,害的他不敢把身子探出去太多,否则就很容易就会被风吹跑了。 见老板一言不发地沿着峄山的羊车故道,也就是本地人所称的御路岭缓步向上,医生的心情也越发的焦急起来。这一个月来,他不断地劝着老板,想让他打消把赤龙服作为最后一个帝王古董镇厌进乾坤大阵,但这三十多天中,老板并没有找到一个可以替代的帝王古董。 赤龙服是宋徽宗赵佶亲自所画,可以让使用者完全保持身体不腐的神奇衣服,只要老板脱掉这件赤龙服,那么他很快就会腐烂而死…… “混蛋,还没把我的身体给我弄回来呢!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地让你去死?”医生喃喃自语道。 “放心,我会想办法的,让他把身体还给你的。”老板温和地笑着说道。 重点根本不是这个好么!医生怒,不过他这时才发现,老板已经走进了一个山洞之内,否则外面的寒风飒飒,老板也听不到他的吐槽。医生抖了抖沾满灰尘的长耳朵,打量着这个石缝很多,颇为狭长的山洞,道:“这是走到哪儿了?” “这是祖龙洞,因始皇帝登峄山时爬过此洞而得名。”老板淡淡地说道,低头在洞穴内缓步而行。 医生心中一沉,他知道老板这是要去哪里,他这几天也私下在网上查过了。老板找到了前十一个埋藏帝王古董的地方,还差的那一个就是秦始皇第一次立下碣石的峄山山顶。 峄山,就是孔孟之乡附近的名山,《孟子·尽心上》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其中的东山,便是指这座峄山。秦始皇选择此处第一个立下碣石,也是因为此处绝佳的了地理位置。 此时已经两千多年过去了,峄山依旧屹立于此,只是成了一处国家4A级景点公园。因为已是寒冬,山上风大极寒,所以根本没有其他游人。老板穿过狭窄的祖龙洞,在东北出口处便看到了一棵太平树,这棵太平树相传为八仙之一的韩湘子笔毫坠落而成,而这里被称之为通天玉井,只能容一个人站立。 继续往前,便到了峄山的主峰五华峰,此处曾有“一步登天”之说,山体由五块巨石抱立而成,最高最险的一块巨石被称之为插天石,顶部窄如刀刃。老板仰头看了许久,终于并未往上攀登,而是选了一处避风之地,盘膝闭目坐下。 医生知道他应该是在等那个扶苏出现,便也不再说话,扒着老板的口袋,盯着祖龙洞出口的那处一眨不眨。 不知道过了多久,峄山山顶的风骤然狂气,老板额发乱飞,缓缓地睁开双目,淡淡叹道:“起风了……” 汤远单手撑着下巴,看着凉亭外的风雪,看得久了,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反正现在也吹不到他身上。 收回目光,汤远才发现年轻道人的脸色有些凝重,不复刚刚悠闲轻松的表情,居然连他今天点名要吃的糖葫芦都想不起来吃了。 汤远压下心中的不安,嘿嘿一笑道:“喂!你还吃糖葫芦不?不吃我就吃了!” 年轻的道人闻言一怔忪,像是从一种入定的境界被惊醒一样下一刻却反射性地张开了唇,一瓣山楂粒顺从地飘进他的口中。 果然是个吃货!汤远黑线,低头看着桌上的围棋,他很疑惑看不到的年轻道人究竟是怎么自己和自己下棋的,虽然这棋盘是刻在平整的石桌上的,道人也摸得到交叉的凹线,黑白棋子也是分成了黑方白圆两种,快这样下棋药多费神啊?汤远这一端详,便发现因为自己之前随意放在桌上的点心,有一部分的棋子被弄乱了。汤远歪着头想把棋盘复原得分毫不差。 年轻的道人并没有阻止汤远的小动作,事实上,他对棋盘也没有弄乱也完全不在意。 但汤远却很在意他的这种不寻常的沉默,他没话找话地问道:“喂!等雪停了,是不是可以教我怎么搞出来这么牛叉的结界了啊?” 年轻的道人撇了撇嘴,抱怨道:“汤圆你连师父都不叫,还想我教你东西?”道人无比的幽怨,想他以前收的那些弟子,哪个不是对他毕恭毕敬?这岁月荏苒的,怎么连尊师重道这四个字都没人认识了?“都说平等交换了!你不叫我汤圆我就叫你师父!你还不满意什么啊真是的!我绝对一言九鼎!”汤远拍桌,他才是想幽怨的一个呢!幸亏这荒山野岭的除了他和道人之外也没别人,否则汤圆这名字他就要被叫开了。不行,在酿成大祸成为他一辈子的污点之前,必须要提前纠正过来! “一言九鼎……”年轻的道人显然因为这四个字而有所感触,又吃了一瓣山楂粒之后才叹气道:“汤圆,你可知这鼎为何物吗?” “鼎?”汤远迷糊了一下,很容易地就被转移了话题,“鼎不就是青铜器吗?那么大一个,有三只脚,很沉。”汤远用手比划了一下,示意那个大家伙足以把他整个人装下去都绰绰有余。 “哦?那知道是有用来做什么的吗?”年轻的道人一瓣瓣吃着山楂粒,饶有兴趣地发问着。 “这应该是有什么象征意义的吧?国之重器什么的。”汤远歪着头,想着他在书里看到的知识,回答的有些不确定。 年轻的道人终于找到了一点当师父的感觉,正襟危坐,倒还有几分郑重的味道。只听他缓缓道:“鼎,其实在最开始的时候是烹煮食物用的。” 汤远的包子脸一黑,就知道这个吃货三句话都离不开吃。见他的糖葫芦都快吃完了,便把自己的那根递了过去塞在他手里。 年轻的道人也不嫌弃,接了过来继续吃,边吃边字正腔圆地说道:“要知道青铜器时代,是真正民以食为天的时代,一个家族部落的人都在一起吃饭,所以鼎才那么大。但只有一族之长才能有权力分配食物,久而久之,这鼎也就变成了权力的象征。” “咦,这就是吃货征服世界吗?”汤远无奈,他跑出去那么久也有些渴了,就随手摘了片荷叶,折成水斗状,弯腰在冒着热气的温泉池水里舀了一下。 “只是这鼎不光有这两种作用,它还是一种刑具。”年轻的道人像是厌烦了那样一瓣瓣吃山楂粒,直接一口吃一粒,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完全破坏了他刚装出来的世外高人的外表。 “刑具?”汤远举着荷叶眨了眨眼睛,完全忘记了喝,荷叶里的水滴全都漏到他身上了。 “是啊,直接烹人的刑具。”年轻的道人说得很平淡,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太好一样的语气,嘴里冻得梆硬的山楂粒嚼得嘎嘣脆。“站在至高无上位置的人,喜欢赋予人生的希望,也喜欢剥夺人生的权利。生杀大权,这个词倒是很好地概括了。所以鼎也是一种很矛盾的存在,既是烹煮食物的器皿,又是烹人的刑具,这样的与人生又与人死的物事确实很少见。” “确实……”汤远被年轻道人的话挑起了兴趣,催促道:“来,再讲讲关于鼎的事情。” “喏,后来鼎就变成了天下的象征。所有当权者都倾国之力来铸造越大越精美的鼎来彰显自己的权力。夏朝初年,大禹划分天下为九州,铸造九鼎,将这九州的名山大川还有什么奇异之物镌刻于九鼎之身,以一鼎象征一州,并将九鼎集中于夏王朝都城,表示九州一统。这样,九鼎变成了每朝天子礼天时的礼器。” “哇,听起来好牛叉啊!继续继续!后来这九个鼎呢?” “后来夏朝被周所灭,周朝问鼎天下,继续拥有着九鼎,而到了周朝末期,喏,大概是哪个年月我忘记了,反正就是秦武王的时候,秦武王那家伙非要看看这九鼎长什么模样,便派甘茂为将军,讨伐了韩国,直扑洛阳,灭了周朝。” “咦?这不是很强悍一人吗?不对,我记得统一六国的是秦始皇啊?不是秦武王啊!” “是啊,这秦武王勇猛好斗,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看到九鼎,便问自己随侍在侧的大力士能不能把这鼎举起来。其中一个家伙就把鼎举起来了,秦武王好胜心一起,也上去试了下。这一试就糟糕了,他是王,不是大力士,那青铜器鼎多沉啊!唉,咣当一下砸了下来,当天晚上就死了。”年轻道人说得就跟自己亲眼所见一样,摇头无比叹息。 “哎哟……”汤远缩着脸,就像被砸的是他一样,这听着都挺疼的,“那后来呢?这鼎砸死了秦武王,必须要砸碎了谢罪吧?” 年轻的道人把吃完的糖葫芦木签放在桌子上,恨铁不成钢地说道:“那怎么可能?那可是尊贵的九鼎之一啊!秦武王那不靠谱的家伙砸死了是他自找的,当时就有人传言说这是灭周挑战天命的报应,反而追究了秦武王身边的大力士,和甘茂怂恿秦武王入周观鼎之罪。甘茂听到风声而没有回秦国,逃到了其他国家,被褫夺了爵位。” “甘茂?”汤远听到道人第二次提起了这个人名了,所以比较注意。 “哦,那不是重点。”年轻的道人随意地挥了挥手,打开了桌上的点心袋子,拈起一块吃了起来,“不过接着秦武王的弟弟秦昭襄王继位,彻底灭了东周,把九鼎运回了咸阳。但有一方鼎在过泗水澎城时,落入了泗水之中。后来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出巡泗水时也曾派人打捞,终无所获。” “啊哦?你不会告诉我那么巧,丢掉的那方鼎就是砸死秦武王的那方吧?否则怎么会这么巧?”汤远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察觉到了什么。 年轻的道士点了点头道:“没错,我上面说的是对外的说法,那方鼎曾经砸死过秦国的国王,秦国的王室自然不能允许那方鼎的存在,合理地让它消失,也是属于一种默契。” “哦,政治也挺虚伪的,明明想要砸碎它,又不敢,只好找个借口弄丢它。”汤远哼唧了一声,有点看不起这种粉饰太平的政治艺术,“那现在的泗水里,那方鼎还在?” 年轻的道士随意地摇了摇头道:“没啊!我当时看那方鼎谁都不要了,就捡了回来,重新炼制了一番,把青铜炼化,取了一小的部分重新添加了乌金,最后便成了我炼丹药小药鼎。” “……”汤远张了张嘴,发现这次他想挑刺都无从挑起,他这个师父不会是精神有问题吧?现在就跑来得及不? 不过,汤远扭头看了看四季花开的后院,还有凉亭咫尺外便狂风暴雪的诡异现象,心想拥有这种通天彻地之能,活个几千岁也没什么难度吧? 一想到这里,汤远便抓心挠肝,他觉得这个无厘头的师父不会无缘无故地提到乌金小药鼎,便好奇地追问道:“那现在那个乌金鼎在哪儿呢?” 年轻的道士拈着糕点的手顿了顿,很努力地想了许久,才茫然道:“早就不知道丢哪儿去了……” “……” 医生也不知道老板坐在这山巅之处多久了,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发现老板时不时就会陷入睡眠状态。这种情况若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他会认为对方得了神经功能性疾病,但问题是老板分明不是普通人啊! 所以就算他知道着急也没有用,内心的不安却仍然像是潮水一般无法抑制地上涨,而在看到从祖龙洞先后钻出的两个人时,这种不安的心情立刻升级到顶点。 老板睁开双目,平静地注视着走在最前面的扶苏,什么都没有说。 “我就知道你会在这里。”扶苏的脸上依旧挂着和煦的笑容,他的视线移到老板口袋里的兔子玩偶上,随后又对老板浅浅笑道:“能和你谈谈吗?单独。” 老板点了点头站起身,无视了医生的各种挣扎,把兔子玩偶递给了站在扶苏身后的胡亥。 “我X!老板!你疯了!你把我给这家伙,他转身就能把我扔山底下去!”医生怒了,谁不知道这胡少爷是个兄控啊!巴不得他的灵魂消散,好让扶苏继续霸占他的身体活下去。 胡亥闻言,身体一僵硬,本想拒绝的话便一句也说不出口,只能呆呆接过兔子玩偶,甚至还特意选了个角度,避免风吹到怀里的玩偶。站在胡亥肩上的小赤鸟惊了一下,扑腾了几下翅膀,有点怀疑自家少爷哪跟弦搭错了。 咦?居然这么听话?医生才想起来,老板曾经对胡亥用过龙纹铎,估计这种程度的命令还是可以控制的。可是这样当着人家兄长的面做真的没关系吗? 医生下意识地看了眼扶苏,正好对上后者略嫌冰冷的视线,不禁哆嗦了一下。再想去看时,就发现对方已经收回了目光,和老板朝五华峰的插天石处走去了。 还没来得及扼腕没法去听墙角了,医生就骇然发现他已经被一只冰冷白皙的手揪住长耳朵拎了出来,他往脚下一看,下面是被层层山雾覆盖的山涧,深不见底。 X啊!老板这所托非人啊!医生这下连挣扎都不敢了,更别说高声呼救了,生怕刺激到这位脾气不怎么好的胡少爷,手一抖就再也见不到老板了。喏……虽然好像毛绒玩具掉下去也死不了的吧? 小赤鸟好奇地飞了起来,对于它来说,这种狂暴的山风根本算不了什么,依旧可以飞得平稳。医生气恼地立起绒线做的眉毛,真想把这只围观他的蠢鸟拍飞。 好在这个考验人的过程也没有持续多久,胡亥眯着赤瞳犹豫了片刻,便把医生重新拎了回来,丢给了超级好奇的小赤鸟。 “给你玩了,别弄坏了就行。”胡亥随意道。 口胡!什么叫别弄坏了就行?医生暴跳如雷,但一个绒毛玩偶,显然不是小赤鸟的对手,后者像是得到了一个玩具一般,叼着医生的长耳朵开始到处乱飞。 好吧……其实习惯了这种云霄飞车似的眩晕感,这个体验也是挺带感的……医生最后趴在了小赤鸟的后背上,觉得自己是玄幻世界里的男主角,可以驾驭飞行坐骑了。 医生低头辨认着站在山巅处,在山雾间若隐若现的两个人,可惜,完全听不到下面那两个人在说什么。 确认了医生现在被“照顾”得很好,老板收回了视线,把目光重新放回到扶苏身上,淡淡道:“想好了吗?” 扶苏微微苦笑道:“隔了这么多年,毕之你还是这么了解我。”扶苏瞥了眼卓立在不远处的胡亥,轻笑道:“是控制了胡亥,把我这些时日的所作所为都通报给你了吗?” “不是,虽然一开始并不确定,但托你的福,这些时日以来,那些在记忆深处几乎都要忘记的细节,被一点一点翻了出来,才让我确定的。”老板说得很淡然,但眼眸深处却满是温柔。 “哦?”扶苏笑了笑,俊颜上毫无任何尴尬的情绪,他原也没指望自己点月麟香的小伎俩能瞒过老板。 “我记得,当年你经常偷偷地看黄帝内经。”老板唇边漾出一抹微笑,那些回忆对他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就是因为太过于珍视,才不舍得拿出来回忆,就像是阳光下漂亮脆弱的肥皂泡一般,不堪触碰便会破碎得烟消云散。 “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扶苏说出一句黄帝内经最重要的思想,叹了口气道:“你一定也读过,否则怎么就不担心我是真的想要颠覆这天下?” 老板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伸手摸了摸右肩上的赤龙,平静道:“人们总说自己是身不由己,其实只是不想放弃那些已经得到的,也不想放手那些期望得到的。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贪心吧。” 扶苏懂了他的意思,自嘲道:“毕之,你就这么放心?不怕我贪心?” “劝无可劝,只好令其自己醒悟。这一年的时间,我想也是够你看清楚了。”老板收回了手,指尖上居然有被锋利的细线割破的伤口,他也没浪费那滴血珠,直接抹在了赤龙的身上。赤龙栩栩如生的双瞳闪过一丝光芒,随即又暗了下去。 扶苏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而是手扶山石,向下看去。此时山雾稍歇,被狂风吹散了些许,露出了山下巍峨壮丽的景象。扶苏瞭望了许久,才喃喃说道:“想当年,父皇也是站在这里看到这样的画面吧……想当年……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我也真正自由了。” 老板一颗吊起的心,终于重新落回了原地。 他终于赌赢了。 虽然这样的结果在他的预计之中,但为什么真正面对这一刻时,心情却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难受? 扶苏从怀中掏出了一尊小鼎,老板定睛看去,才发现这尊小鼎极为眼熟,竟是他曾经与馆长用三个古董交换过来的乌金鼎,后来他怎么也找不到了。老板也没追究这尊乌金鼎为何会到了扶苏手里,胡亥有白泽笔,想要进出他的哑舍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鼎是……” “乾坤大阵既然已经镇厌了十一处阵眼,这一处也顺便堵上吧。”扶苏停顿了片刻,才深吸了口气续道:“趁我还没有反悔的时候。” 老板接过乌金鼎,低垂的眼帘掩去了眼眸中复杂的神色。 汤远用荷叶重新盛了点温泉水,喝了几口,随便用手背擦掉唇边的水渍,这才发现自己的吃货师父居然面色凝重。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吗?”汤远心惊胆战,生怕下一秒这个吃货师父说他糖葫芦没吃够,让他再去买两串回来。 年轻的道人蹙了蹙眉,直接把手伸出了结界,感受了一下外界的气息,掐指一算,叹气道:“乾坤大阵有变。” “乾坤大阵?这又是啥?怎么这么牛叉?”汤远双目一亮,却在下一秒瞪成了圆铃,因为他忽然看到道人的身后,那些缥缈的温泉雾气居然凭空地形成了一个窈窕的女子身形。那半透明的雾气越发凝实,很快便能看得出来这是个极其艳丽的男子,那一身的白雾蒙胧似雪,五官如水墨画般精致迷离,薄唇勾勒着一抹嘲弄的笑意,双瞳泛白却空洞无神,反而散发着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魅力。 汤远年纪虽小,但也知道若是这世上有山精鬼魅,那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绝对就是。看着那女子下半身居然是一条清晰可见的曼妙蛇尾,汤远更是震惊得完全说不出话来,喉咙里发出嗬嗬声响,大脑一片空白。 只见那女子伸出白皙如玉的双手,攀在了他那个吃货师父的肩头,暧昧无比地朝他的颈间低下头去。 汤远涨红了脸,直觉地想要非礼勿视,但这一幕就像是有魔力一般,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妩媚无比的女人口中突然出现两颗尖锐的牙齿,一口咬住了他师父的勃颈。 汤远吃惊地霍然站起,想扑过去解救他师父,却像是被定住了一般,浑身没有力气。 出乎他意料的,没有任何血腥的画面,吃货师父连动都没动一下,表情平和地任凭那个女人啃噬他身上的灵气,女人身下那实体化的粗壮蛇尾在花园中肆虐着,转眼便把布置精美的花园搞的一片狼藉。 也许过了很长的时间,也许只是片刻,那蛇妖终于吸食够了,重新消散在了温泉的雾气中。汤远这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结结巴巴地问道:“这……这是怎么……怎么回事?” “哦,没什么,只是一条我以前养的药蛇,它重新修炼,神志有些不清而已。” 年轻道人的脸庞有些苍白,但他并未放在心上,随手一挥,花园里被压倒的鲜花草木便都重新盛开起来,被弄乱的假山也重新堆砌起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药蛇?那怎么上半身又会是个绝色美女?汤远觉得自己的腿有些软,他只是个十岁的正常小孩儿!承受不起这么跌宕起伏的人生!汤远扶着石桌重新坐下,开始郑重地考虑自己是不是想办法念个小学什么的,虽然那些书他几年前就看完了。 “唉,刚刚说到哪里了?对了,乾坤大阵,知道当年秦始皇为什么巡游天下吗?因为东南有天子之气,我便设了乾坤大阵,若阵法大成,整片中原之地便将在秦始皇的掌控之下,大秦帝国定会屹立万世而不倒。”年轻的道人一阵唏嘘,那去而不复返的青葱岁月啊!他当年也曾经那么热血过。 “这牛吹的,都肥死了……”汤远挑刺道,“秦朝不是二世就亡国了吗?还万世而不倒?” “那不是秦始皇没立完碣石就死了嘛!我一开始也觉着这乾坤大阵没布完有点可惜,但后来发现我那个大弟子心术不正,你说一赵国人潜伏在秦国,密谋要灭秦也很正常,但没必要让天下人都遭罪吧?”年轻的道人极为不赞成地摇了摇头,拍了拍手上的点心渣滓,无奈道,“但他修为已高,就算是我当时也无法确定杀了他,所以后来我便把乾坤大阵改了改,用剩下的那八个九州鼎改成了囚困他的封神阵,诱骗他到了阵法的死门之处,终于……天下太平了。” 汤远看着年轻道人脸上庆幸的神色,不由得浑身寒毛倒竖。这清理门户的手段真是狠辣啊!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地煎熬两千多年?汤远顿时觉得自己这师父认得风险也忒大了。舔了舔因为紧张而干燥的嘴唇,汤远不安地追问道:“那你刚才说乾坤大阵有变……是怎么回事?” 年轻的道人锁紧了眉,眉心间的疤痕越发狰狞了起来。“奇了怪了……若是想要破除封神阵,就必须凑足了十二个顶级帝王古董,镇厌在阵眼。这十二个帝王古董可不好找啊!究竟是什么人……” 道人的话戛然而止,汤远立刻若有所感地向凉亭外看去,只见方才的那漫天风雪和厚厚乌云就像是被老天瞬间收走了一般,完全停止了。只留下地上的皑皑白雪,和从天空中洒落而下的灿烂阳光。 “那阵……还真被破了……” 汤远瞠目结舌,这不就意味着某个杀神被困了两千多年,现在居然被人放出来了? 老板和扶苏并肩站立在峄山的山巅处,看着山雾尽散,狂风骤停,一派平和安宁的惊喜,远处居然了一道瑰丽无匹的彩虹。 扶苏闭了闭眼,他本是应该习惯站在高处之人,但现在眼看着这山河美景,居然会觉得有些眼晕。片刻,他重新睁开双目,凝望了许久终于轻叹出声道:“毕之,此间事了,纵使万般不愿,我也该把这具身体还给他本来的主人了。” 老板的身体微微一颤,想要说什么,却只是张了张唇。 扶苏自嘲地一笑道:“说出来也不怕毕之笑话,其实我早就在看明白这个时代究竟是如何运转时,便打消了用乾坤大阵的念头。但拖了这一年,事实上也是贪恋这世间繁华。”他顿了顿,虽是艰难,但也继续说了下去,“但不属于我的,终究也不是我的,替我对他说声抱歉吧……” 老板见他说完立刻便要往回走,下意识地拉住他的衣袖,“大公子……” “毕之,汝终于肯唤我大公子了……”扶苏并未回头,充满怀念地叹道。自从他醒来,老板一直都疏离地唤他殿下。 老板怔了怔,才低声道:“臣可替您找到其他契合的身体。” 扶苏的身体一僵,但随后却只是淡淡道:“不用哄我了,我的灵魂不稳,再次移舍,若是有半分不契合,都会立刻魂飞魄散……” 老板低垂眼帘,轻声道:“臣的身体可以。” 扶苏缓缓地回过头,俊美的脸容上一丝表情都没有,他定定地看着老板,许久才吐出两个字道:“当真?” 老板重新扬起笑,郑重地点了点头道:“臣活了两千多年,足够了。” 扶苏这次没有出声。 没有应允。 当然,也没有反对。 医生睁开眼睛,有些不解地看着白花花的一片天花板。他不是在天上坐着小赤鸟飞得开心么?还想要拽小赤鸟的羽毛让它飞得低一点呢,最好是能偷偷去听听扶苏和老板那两人在聊什么。怎么一眨眼就换了地方? 下一秒,医生忽然从床上翻身而起,惊吓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是人类的手,不再是玩偶那种不分瓣的软绵绵的爪子,而且右手食指上有一道陈年老茧,正是经常用手术刀而留下来的痕迹。 这是他的手! 医生意识到了这点后,连忙环顾四周,发现他居然就在自己的家里。他冲到卫生间,发现自己确实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立刻咧开了嘴。但这种高兴的情绪没有持续三秒钟。他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就忽然回到自己身体里了?老板呢? 赶紧抓起衣服冲出了门,远远地看到了哑舍,医生心中的不安更是越来越大,他踉跄地推开了那沉重的雕花大门,却在看到屋里的情况时,松了口气。 哑舍店内的摆设一点都没有变,门口的彩色兵马俑、一直长明的长信宫灯、常年都吐着奇楠香的鎏金翔龙博山炉……所有的物事都在,脸摆放的位置都没有更改分毫。医生这一路跑得太急了,这时只能摊在鸡翅木躺椅上喘着气,好半晌才察觉出来不对劲。 如果在以往,老板肯定也能感觉到他来了,就算再忙也应该从内间出来了。医生直起身子,扬声道:“老板?老板!你在哪儿呢?” 除了他自己的回音外,哑舍内鸦雀无声。 医生快要被自己心中的不安逼疯了,正要转过玉质屏风去内间找人,就听到雕花大门一阵吱呀的响声,医生立刻转过了身。 “老板你……咦?怎么是你?”医生讶异地看着拎着一个行李箱从外面走进来的陆子冈。 陆子冈解下脖子上的围巾,笑了笑道:“老板给我去了信,说是让我帮他看店。” 医生如同被雷劈了一般,震惊地呆站了许久,才从牙缝间挤出一句话道:“那他……有没有说……让你看多久?” 陆子冈耸了耸肩道:“他没说,所以我便把国家博物馆那边的工作辞了。” 医生的心如坠冰窖。 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下深处,一个布置恢宏豪华的墓室之中,静止了两千多年的空气重新流动了起来,供奉在正中间的庞大棺椁,忽然间有了响动…… 后记·所谓皇帝 皇者,古为上天,光明之意,因给予万物生机谓之皇。 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因其有生育之功谓之帝。 皇为上,帝为下,古人的皇帝意为天地,而皇帝一词则是告诉人们,天地是万物之主,而皇帝则是天地在人间的代表。 皇帝,在历史上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 可以说在权力的金字塔上,皇帝是站在金字塔最顶尖的那一个。 俯视众生,拥有着无上的权势与财富,随手便可以决定其他人的生死与命运。 可是站得越高,就意味着危险越大。 没有任何一个皇帝会觉得脚下的金字塔很安全,也许只是多出了或者错失了一个环节,看似坚固的金字塔就会轰然崩塌。 所以每个皇帝都是极其缺乏安全感的,就连家人都是无法相信的。 站在最高处的寂寞,也只有皇帝自己才能体会,没有人能与之分享。 是真正的孤家寡人。 因此,皇族也是一个特殊的家族,围绕着代表九五至尊的龙椅,争斗、猜忌、阴谋、嫉妒、算计……层出不穷。 就算是对那个龙椅没有欲望的人,也会因为身份而被动地卷入漩涡之中,万劫不复。 兄弟之间、父子之间、夫妻之间,亲情、友情、爱情都成为了奢望。 所以当年仅十岁的刘子鸾在被杀前曾泣诉道,愿来世不复生于帝王家。 古往今来,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一共有四百多位帝王。 这也是那些年代里特殊的存在,也是我们现在这种时代无法接触到和无法理解的存在。 为何习武的人总会容易漠视生命,那是因为他们掌控了比常人强大的武力,自觉高人一等。 所以少林寺的扫地僧曾说,学一门少林绝技,必须要同时学习一门佛法来化解戾气。 就像是拥有了刀剑,就必须要配上刀鞘,否则就会伤人伤己。 只是拥有武力和利器,就会让一个人的性格产生变化。 那么拥有无上的权力呢? 其实历史上那些饿殍遍野的灾难,并不是由坏人做出来的。 坏人只能做出一些相对于小一些的坏事,因为就算他们是坏人,他们也是有良知的,会心虚。 而那种罪大恶极的事情,多半是那些打着为国为民旗号的人做出来的。 他们自以为是为了天下苍生,用着权柄而做着那些所谓利国利民的“好”事。 却从没看见,因为一条旨意,会有多少平民百姓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这也许就是皇帝站得太高的缘故,看不清因为他的一个决策,金字塔的底部究竟会发生什么。 所以昏君频出,明君难得。 世间的事都充满着诡异的平和,有为龙椅而抢破头的,也有唯恐避之而不及的。 但身处在家天下的封建社会,便有了许多不得不继位的皇帝。 这些皇帝并不擅长于治理国家,反而有着各种各样的爱好。 例如画技超群的宋徽宗赵佶,例如喜好当木匠的明熹宗朱由校,例如不想当皇帝想当和尚的梁武帝萧衍…… 若生下来不是注定为皇帝的话,赵佶也许会是个名流千古的画家,而不是北宋被俘的囚君,在异国他乡毫无尊严地逝去。 朱由校也许是个留下无数巧夺天工作品的雕刻家,而不是被奸宦蒙蔽甚至因为服用“仙药”而亡。 萧衍也许会是个得道高僧,而不是被活活饿死在台城。 哑舍之前的二十四个故事里,也曾经写过关于皇帝的古董。 例如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无字碑,艺术皇帝宋徽宗的四季图,还有那传国玉玺和氏璧。 就连温文尔雅的扶苏公子都无法跳脱皇帝之位的束缚,那也曾经是胡亥少爷的执念。 作为金字塔的最顶端,围绕在皇帝周围的事迹也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哑舍》的第三部集中写了关于皇帝的十二个古董,每一个都倾注了我极大的心血。 天钺斧所引起的猜疑,独玉佛所粉饰的残缺,龙纹铎所预示的控制,玉带钩所展现的野心,定盘珠所选择的取舍,虎骨韘所带来的欲望,象牙骰所滚动的赌运,震仰盂所流失的亲情,五明扇所扇动的谎言,免死牌所消散的忠诚,青镇圭所构造的规则,乌金鼎所铸建的权威…… 我拣取了最想写的十二种帝王古董还有它们所隐含的寓意,当然不能说十二种就写全了,以后的故事中也有可能会继续出现帝王古董。 《哑舍》第三部极少涉及情爱,因为一涉及权力,那些爱情便已经变了质。 男女之间的纯爱,只存在于双方平等的情况下,或者是存在于双方并没有意识到彼此差异的年纪。 只要他们意识到彼此之间有一方处于绝对的劣势,那么这样的爱情,就会掺杂着各种复杂的情感。 当然这种扭曲的爱情,在独玉佛和玉带钩中都有描述,定盘珠中的爱情还未萌生多久便已经被掐灭…… 《哑舍》第三部结局也引入了新人物,还有各种主线剧情的变动。 第四部主要开始寻找失踪的老板,喏……在没有老板的哑舍里……应该会各种鸡飞狗跳吧……陆子冈和医生看起来各种不靠谱啊……【许久未出场的馆长默默窃笑:终于被我等到好时候了!嘿嘿嘿嘿……】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http://www.xxqi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