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xxqishu.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书名:小官之子   作者:缊如   本文文案   身在京城有套房,家里有铺又有粮,林明岚觉得自己的穿越之旅,不算大富大贵,也能奔个小康。   只可惜家有余财没有靠山,被人欺负怎么办?   林明岚只好闷头学习考试做自己的靠山,却不想走出一条不寻常的路...... 第一章   永昌八年。   正是冻的人手脚发麻的腊月,雪花大片大片的飘落,屋檐上挂着冰溜子,地面的雪也被来来往往的车辆行人踩的严严实实,稍不注意就会滑倒,学府巷一户人家却匆匆的驶来一辆青棚马车,等着的门房跺着脚等门,看到马车大喜过望,冻的通红的手哆哆嗦嗦的打开角门。   等到了门前,马夫刚一停住马车,同样在前门等着的仆妇就急忙拉着大夫往府里赶,嘴里还喊着:“大夫能不能快点啊。”   “老夫已经够快了。”大夫擦着额头的喊,他后面跟着一个小药童背着药箱,要知道大夫大概四十多岁,尚算的上力壮,换成上了岁数的大夫要是被马车这么颠一通的话,早就体力不支了,哪里还能看诊呢。   王姑姑拉着大夫跨过角门急匆匆到了后院,丫头们乱成一团,棉布帘不停掀开带起寒风,房间里正一盆一盆的往外端着血水,厨房也一盆盆的送着热水。   内室里产妇一声一声的低吟着,牵扯着人的心思。仆妇看到王姑姑把大夫请回来赶紧往里面请,大夫走到内室还没来得及坐下先隔着床幔把了把妇人的脉,沉吟半晌:“产妇状况还好,不过是生产时间过久了,有点脱力,我先用银针激发产妇的精力,再马上准备好人参汤,年份越老越好。后面的就交给稳婆吧。”小丫头们听了纷纷动起来各自准备着。   王姑姑是这家夫人的陪嫁丫鬟,跟了夫人也足足二十年了,她眼看自己帮不上什么忙,连忙起身让开,寒冬腊月,她站在院子里,对着漫天神佛虔诚的祈祷,上天保佑,保佑夫人平安生产吧。   夫人嫁给林老爷也足足七年了,起初,林老爷忙于赶考,夫人留在家中,夫妻两总是聚少离多,也一直没有孩子。好容易老爷的官位稳了,也把夫人接到京城了,眼看夫人要苦尽甘来了,没想到老爷出门办公差居然遇到了水灾命丧黄泉,消息一传出来,夫人就晕了。   幸好醒来的时候夫人被发现有了身孕,夫人这才振作起精神,不然夫人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怎么过呢。   老爷的林氏家族世代从商,但是毕竟士农工商商人在末,商人虽然坐拥众多财富,但是始终地位不高,稍微有点想法的家族都会想要改换门庭,所以支持家族中的弟子上进,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寒门弟子要想上进,大量的金钱支持也是必要的,书本要钱,笔墨要钱,每次考试也要准备足够的金钱,和商户人家合作也是互惠互利。   林家支持了很多的族人上进,可能林家人没有这个慧根,近年来最有出息的就是林老爷了,林老爷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二十年苦读终于中了举。虽然现在只做到七品的官位,但是他正值壮年,前途大好的时候,没想到天降噩耗。   幸好夫人还有腹中的孩子,还有希望。夫人作为母亲,当然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就好。但是王姑姑很是担忧,夫人年纪还轻,如果没有一个能顶门立户的男子的话,怕是要被人欺上门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夫人的喊声渐渐低哑了下去,接着是一声新生儿清脆的哭声,然后是稳婆兴奋的喊叫:“生了生了,恭喜夫人,喜得贵子。”   王姑姑几乎是喜得说不出话啦,她三步并作两步掀开门帘跨过门槛走到内室,转过屏风,看见稳婆忙着收拾产妇,丫头们忙着给新生儿洗去身上的血污,再用棉布的小袄子包的密密实实。屋里的炭火烧的很旺,就是气味很是难闻,王姑姑顾不得那么多,从稳婆手上接过热帕子,擦了擦夫人额头的冷汗。   夫人王氏已经脱力了,本来快要昏睡过去,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贴身丫鬟的靠近,她和王姑姑也是二十年的主仆,情分非同一般,她勉强睁开了眼睛,干裂的嘴唇蠕动了一下,想要说些什么却说不上来,王姑姑连忙凑到她身边,只听到她用几乎呼吸的声音说着:“孩子......我想看看。”   旁边的丫头会意把小公子报到床边,王姑姑连忙从丫鬟手里把包好的小公子轻轻放在夫人的臂弯里,红色的包裹称着孩子红红嫩嫩的皮肤,刚刚出生的黑色大眼睛定定的看着,王氏看着小小的孩子,那么粉粉的一小团,她勉强起身轻轻的在孩子的额头吻了一下,止不住眼泪划过脸颊留下清泪。   王姑姑看着夫人流泪有心劝她,都说月子里流不得泪,以后眼睛不好呢嘛,但是又担心一劝劝不住夫人更加伤心,想了半天,才憋出一个问题:“夫人,小公子还没有名字呢,您想好了么?”   “早前夫君还在的时候我们就说过了,将来有了孩子,不论男女,都取名一个岚字。夫君家里只有这一辈的孩子,因为从的是“明”字辈,所以小公子以后的名字,就叫林明岚。”   “夫人取得都是好名字,小少爷今后也会平平安安长大的。”   “嗯。”   小孩子出生之后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子,王氏照顾的也精心,孩子原本红嫩的皮肤渐渐变得雪白,模样也一天比一天可爱,五官也张开一点了,黑亮的眼睛一眨一眨,看的人心都化了。如今虽刚刚满月,但是也能看出以后俊秀的模样。   王夫人出了月子之后,好好的收拾了自己一通,换了几次水,搓的自己快破皮了,好歹觉得自己没有怪味了,才安排了今天管事的来报账。   王氏坐在室内的矮塌上,穿一件家常的紫色褙子,为了保暖多穿了一件棉袄,头发整齐的梳好,头上戴着抹额,背后枕着一个绣着缠枝花的背枕,听着下人回报着铺子上的收益。   “夫人,这个月的东大街铺子上的收益是七十八两,这是在年节上,所以收益比平时要高出三成。”   “庄户上的今年收成一般,不过还是进了一些时兴的蔬菜瓜果,”   “嗯这我知道了,瓜果都送到厨房了,正好也省了一笔,不过你记得吩咐下去,年节上给各位伙计多准备一点节礼,大伙儿也辛苦一年了,高兴的过个好年。”   “是,夫人善心。”   王姑姑等着管事的走了之后,看着夫人打着算盘一笔一笔的算着帐,她等夫人算完之后才开口问道:“夫人,小少爷如今也满月了,今后打算在京城过吗?”   王氏放下笔墨,伸手抱起着孩子拍着:“我也知道你的意思,京城居大不易,虽然我是有些陪嫁,现在也是吃穿不愁,但是京城物价本来就高,样样都要花银子,尤其是以后岚哥儿是肯定要读书习字的,光这里面的花费就大了。”   “但是如果我回到江南的话,爹爹和兄弟们好歹可以看顾着我,但是岚哥儿毕竟是林家的孩子,我要是带回娘家,怕是族里不会轻易松口的。”   “夫人的顾虑也有道理。”   “是啊,这些日子我都在反复的想着这些,不管怎么做,都是有利有弊,不过岚哥儿是林家的孩子,是明字辈的,林家的人看到同宗同族的份上,总要看顾一二的,而且在京城的话,以后要是想拜的名师的话,还是京城里的名师更多,所以,我想着,现在现在京城里住着吧。”   王姑姑点了点头,她也不过是提一句,做主的还是王氏,反正不论王氏要去哪里,她总是要跟着的。   王氏也轻轻的叹一口气,看着怀里的孩子,孩子安静的闭着眼睛,小嘴微张,正沉浸在甜美的梦乡。她伸手摸了摸孩子头顶戴的虎头帽,心里只盼着孩子快快的长大。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的接档文《贫家之子》请小天使们收藏!   叶邦,银河系联邦第一军校大三学生,课题实践中。   只怪当初一手抖,点到了《冷兵器时代军事家》这个课题。   秃头导师劝了又劝,他才没有直接挂科,申请重修。   睁开眼睛后......   摔,说好的将军世家,锦衣玉食,既有名师指导,又有同袍辅佐呢?   家贫四顾,唯有四面泥墙,破桌烂凳,缺口碗三个,见底的米缸,嚯,还有一只大摇大摆的老鼠......   叶邦眼中含泪,罢了罢了,来都来了,还能罢考咋滴?   埋着头,做吧! 第二章   时间已经划过到了永昌十三年,在王氏的精心照顾下,林明岚已经长到了五岁。   院里的垂柳轻轻的摇摆,新生的柳叶带着醉人的新绿,林明岚看着一直摆来摆去的柳条,兴致忽起,伸手折了一根拿在手里晃啊晃。   这所院子只有两进,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前院还带着一个小池塘,后院也载着很多花树,当时以为官员着急着回乡降价卖了,还送了许多搬不走的家具,林老爷看着这院子样样都不错,所以也爽快的买下来,   林明岚玩着手里的柳条,一下一下敲击着水面,原本波平如镜的池塘荡开一圈一圈的涟漪,偶尔有水里的小鱼游过来也被这动静吓跑了,翠色的池塘倒映着他的脸,现在这张脸上不像平时对着丫头或者王氏的时候总是露出天真的笑意,而是带着与年龄不符成熟的懒洋洋表情。   他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地方也已经五年了,小孩子的眼睛在最初的时候视网膜没有发育完全,是看不见东西的,他起初迷迷糊糊的以为自己生了重病在医院,后来才发现自己是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时代。而原本是她,居然在变成了他。   历经了身子软趴趴只能喝奶的奶娃时期,又经过手脚无力只能扶着墙走路的幼儿时间,他总算是长到五岁了,好歹也算是有一点自己的自由了。   这几年说起来真是一把辛酸泪。   他现在的父亲早亡,如今的家里就靠着母亲的嫁妆过活,虽然母亲有两个小铺子,一个出租,一个自己做点小生意,虽然在京城的郊外还有几十近百亩的田地,在京城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过的也只是小康而已。   不过这样也不错了,要是搁在现代,家有帝都一套四合院那是多厉害呀,再说王氏的铺子也还算是挣钱,等他长大以后,自己学着做点小生意,开个卖新奇物品的铺子,随便也该挣个几百两吧,到时候攒够了银子,游历一下古代的大好河山,再写个游记什么的,说不定百年之后也能在历史书上看到他的名字,也为难一下日后那些背史书的学生们。   他一向没什么大的志向,只求随遇而安。   家里只有一直跟着母亲的两个姑姑,王姑姑和张姑姑,王姑姑的丈夫现在兼任门房,要是有些杂活力气活的话也会干,另外就是专门雇了一个奶娘来照顾林明岚。   家里之前为了照顾怀孕的王氏也特意请过小丫头,不过在林明岚周岁的时候,也不再需要那么多人照顾之后都辞退了。   奶娘也是京城郊外的人士,不过家里孩子多,吃饭的嘴也多,虽然现在辛苦,但是起码省了家里的粮食,还能每个月拿点银钱回家。也算是减轻负担了。   王氏的铺子,一个月管理的过来交一次账。这个铺子主要卖些南方的特产,王氏是南方人,对这些物产也很熟悉,再加上王家好歹有些关系,总能拿到一些时鲜的货色,所以生意还算是不错。里面的伙计都是雇佣的,至于管事的则是林氏的一个远方亲戚,当时林老爷还在世,林家主动派人过来说是帮帮亲戚,又说林家的人都是做惯这些生意的,做生不如做熟。王氏想着都是实在亲戚也就同意了。   坐在池塘边上的林明岚看着王姑姑领着一个大约二十五六的中年男子匆匆而来,他收起脸上的神情,仰着一张小脸对着王姑姑喊道:“姑姑好,你去找娘亲么?”   王姑姑停下脚步,笑着回到:“小少爷好。”   “姑姑,你是要带这位先生去哪里啊?”   “这是铺子上的管事的赵管事,我带去找夫人有事。”   “喔。”林明岚乖乖的让开了,既然有正事,他还是不打扰了。不过他注意到这个赵管事从头到尾都没有开口说话,是觉得对着一个五岁小儿没有必要么?   以他的身高仰头很是费劲,他低头注意到赵管事长袍下穿一双靴子,鞋面应该是绸缎做的,那光滑细腻的锻面一眼就能认出根本不是普通的棉布,还织着精美的同色暗纹,更显得整双靴子与众不同。   这个赵管事懂得享受啊,穿精美的外衣,那是给别人看的,穿舒适的鞋子,是给自己看的。   只可以现在自个也才五岁大,能穿的靴子,也就是王姑姑给做的棉布虎头鞋。这个棉布来历也不简单,还是王姑姑特意收集的百衲布,又是煮又是晒,又特意选颜色相近的几块才做成了,大家都说这样求来的百家布得了百家的祝愿,能够保佑孩子平安长大。   他继续在院子里逗弄着鱼儿,估摸着王氏那边应该清理好账目了才慢慢回转,果然回到院子的时候王氏看着他高兴的说:“快到用晚饭的时间 ,我还说你玩的忘记时间准备叫你呢。”   “要吃饭了我怎么会忘记呢,娘,我今天想吃的鸡汤呢。”   “早就炖上了,火候炖的足足的,现在吃正好呢。”王氏从旁边的瓦罐里舀了一小碗的汤,汤色雪白,又特意把浮油撇去了,味道正好,配上桌上的翠绿的黄瓜,鲜辣的肉片,格外的令人开胃,林明岚一口气吃了两碗米饭,米也是上好的北方大米,味道回甘,单单吃饭都能吃两碗。   不过考虑到自己年纪还小,暴饮暴食可不是养生之道,她也就吃了两小碗就放下了碗,然后安静的等着王氏吃饭。   王氏看着自己儿子虽然年纪小小但是格外乖巧懂事的样子特别欣慰,她一直尽力对儿子做到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的最好,不过男孩子一直养在后院也不好,这里除了姑姑奶娘就没有别人,不仅学不到为人处世的本领,而且也不会怎么跟同龄人相处。   想到这里,王氏更加坚定了要把林明岚送去族学读书的信念,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她也要考虑孩子以后的未来,不过虽然自从三岁之后,王氏一直在教着孩子读书习字,林明岚一直表现的兴趣缺缺,王氏担心他对独自离开家去学堂抗拒,损了以后读书的兴致。   饭后休息一刻之后,王氏带着王姑姑在矮榻上的算着今年的进账,按理说,王氏在铺子的货源都是江南那边最时兴的料子,或是绣样,或是珠花,可是这生意确实越来越差,几年前的时候一个月的纯收入好歹有个六七十两,要是碰上元宵,七夕的话更多,能有个七八十,到今年以来,基本上只有四十多,就算上刚刚过去的节庆,也只有五十九两,赵管事也每次表现的苦哈哈的,声称现在京城里边开了不少的卖南边绣样花样的铺子,竞争大了,就是现在这个规模,也是每天努力赚来的,王氏看着他满面都是风霜之色,一个像样的见客的灰白色袍子穿了好几次,也相信了他的话。   王氏讨论这些的时候也不会避着林明岚,他在账本上随意瞧了几眼,虽然这古代的账本从左至右从上到下,还是瞧出了整个营业额越来越少的事实,按理说整个货源都是南边的特产,甚至有的花样别家还没有自家的店铺就上了,货源没有问题的话,那么问题就出在管理上。   是管理不尽心了,还是伙计不热情了?   恐怕都不是,他突然想起那个赵管事,虽然穿着灰白的旧袍子,脚上穿着的却是绸面的鞋子,要知道每天外出最费的就是鞋子了,要是一个管事的,最怕别人以貌取人,肯定是跟愿意花钱在袍子上装扮自己一番吧,他却能把钱花在鞋子上,可见这里面一定有内情。   可惜他现在年纪小,说的话大人也不会听,只能旁敲侧击一番。   王氏还在沉思着。   林明岚蹬蹬的跑到矮榻上,手一撑跳了上去,然后把鞋子一脚一个蹬了,落在地下,“娘,我以后能换一双鞋么?”   “怎么想换鞋呢,这个鞋你王姑姑也是花了大心思的,你不是很喜欢么?”   “可是今天我看见那个赵叔叔的鞋子更好看呢,就好像娘那件很漂亮很漂亮的衣裳一样,就是那件紫色的,娘说那个叫绸缎对不对,赵叔叔的鞋子也是,一看就很好看呢,我也想要这样的鞋子。”   “是嘛,那你给娘说说,鞋子什么样。”王氏虽然养于闺中,也不是个傻瓜,也知道穿得起绸面鞋子的人怎么会穿一个旧袍子呢。   于是林明岚夸张的对着鞋子描述了鞋子一番,好像那个鞋子已经不是鞋子,而是仙履,穿上就能羽化登仙似的。   王氏好看的眉毛登时绞了起来,她怎么看不出其中的蹊跷,不过想着在孩子面前,终究没有大发脾气,反而深吸两口气,突然转了话题:“岚哥儿,现在你也长大了,现在你想不想去一个有很多同伴的地方啊,哪里,那里既有哥哥也有弟弟,有很多跟你玩呢。还有老师,让你学会很多本事呢。”   上学就上学,说什么玩伴呢,这是骗小孩子呢,林明岚吐槽着,他倒是忘了现在他真是小孩子。   “那好啊娘,我去。”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嗯?”倒是王氏好奇起他的爽快。   “我要学会本事之后保护娘亲啊。”   这回王氏倒是发自内心的笑了,舒展的笑容衬得她的脸色熠熠生辉,“那好,那我以后就等着岚哥儿保护我啦。”   “你以后一定会说话算话,要用心认真学,到了那里,一定要听先生的话,好不好?”   “好啊娘。”   王氏也顾不得赵管事的事情,现在只能说赵管事很有嫌疑,后面慢慢查证也不迟。她想了想,虽然是林氏家族的族学,还是需要准备拜师礼和束修,只求先生能够多看顾一二。 第三章   王氏的行动力也是很快,最多也就三天,族老那边同意了之后,她就在准备入学的事仪了,打听了别家的拜师礼之后,她特意把礼物准备的丰厚了些,就连拜师银,别的人家一般准备五两银子,她都特意备八两。   刚刚入学的时候是不需要习字的,小童的手腕无力,只能先学着在沙盘上比划,不然笔墨纸砚王氏通通都得准备最好的。   等上门拜见了先生之后,第二天一大早林明岚就被王姑姑叫了起来,托着迷糊的他洗脸梳头过后,在走路到学堂那边。   林氏的族学也不远,就在两条街的后面,这里基本聚集着在京城中所有的林氏族人,在古代,同宗同族之间的聚居是非常正常的,有事要出头的时候往往一呼百应,这就是宗族的力量。   族学是在一个三进的大院子里,明砖瓦房,修的很是牢固。在京城能买下这么一个大院子,也是需要不少的银钱,但是最早林氏的族长目光长远,毕竟族人的上进才是一个宗族能够立足的根本,现在林氏经商的人多,钱已经够多了,缺的就是官,而要想做官,读书上进考试才是不二的法门。   院子里第一进的比较窄,只是栽着许多花木,等走到第二进,在粉白的影壁后一转,就能看到一个大厅,整整齐齐的摆着二十几张矮桌,现在满满的坐着一些个五六岁的垂髫孩童。他们现在正随着先生摇头背诵,声音参差不齐:“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第三进院子里倒是安安静静,也有一位先生,不过学生数量就少了很多,年纪也长了很多,大概只有十个,正在学习四书,老师先是念一段,学生念一段,接着讲解意思。   后院还有两三间房子,是供着学生和两位先生的食宿之用,大部分学生离得近不会在这里用饭,但是两位先生平时都是住在这里的。   看着这就是班级的大班和小班了,不过这两位先生教学奉行的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啊。   林明岚摇摇头,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喽。   林明岚刚刚入学只能先读小班,这里是需要先启蒙,学的除了《三字经》就是《千字文》,学习的任务也不重,不过是教一教认字罢了。   等这两样都学会了,就得学着在沙盘上习字,熟悉一段时间之后,就可以用毛笔再练习,如果都学会了,就可以正式开始学习四书,到这时,才算是入了门了。   等着小班的先生教到一个停顿之后,林明岚才轻轻的敲了敲门,轻轻俯身,“先生,学生林明岚拜见。”   教小班的先生姓钱,他看见林明岚俯身行礼之后,随意的瞄了一眼,这才慢吞吞的说:“进来吧。”   然后他慢吞吞的介绍:“这位是新来的同窗。”然后就闭口不言。   林明岚微微一笑:“各位同窗安好,我是新来的林明岚,以后就和大家一起读书习字了,希望大家多多关照。”   钱先生看了看课堂的位子,指了在左角一个空着的位子说:“你先去坐那里吧。”然后继续带着学生们背着千字文。   整堂课就是百无聊赖中度过了,不论是千字文还是三字经,王氏早早的就用来给他启蒙了,现在可以说是倒背如流。   林明岚正发愣的时候,他旁边坐着一个同样五六岁的孩童,带着婴儿肥的脸庞,白嫩的手背上五个小小的肉涡,穿一件蓝色带万字纹的袍子,做工精细绣纹精美,一看就是在家里父母疼爱的主,他先是挤眉弄眼的冲着林明岚使眼色,等注意到他的目光转过来之后更加兴奋,压低了声音,小声问:“哎,我叫林明峰,刚刚你说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叫林明岚。”   “那你也是明字辈了,可恶,我是永昌八年二月生的,你呢?”   “我是永昌八年的腊月。”   “太好啦,”这个小胖子准备欢呼一声,刚发出一个音就硬生生的止住了,“学堂里之前我年纪最小,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一个年纪比我还小,以后你就是我的小弟啦。岚小弟,以后就是我罩住你了,有事报我名字。”   林明岚忍住笑,他比这个小胖子年纪大的多,反而有种看小辈的心态,而且他还挺可爱的,学堂里也不是他想的那么无聊。   接下来的时间,他就听着小胖子抱怨着每天要早早起床来学堂,先生基本就是教他们每天背书,这样下去什么时候能中状元啊?小胖子抱怨,还有家里母亲每天给他准备好吃的点心,但是父亲却限制他每天吃的数量。“我爹说我太胖了,一点没有他年轻的英俊潇洒。”他如是说。   他还说学堂后院的桂花树长得很是繁茂,每年都会做很多桂花酱,这也带着蟾宫折桂的意思,基本上每年都会被家里要考试的人家抢着要。   这一天基本就是小胖子的絮叨中渡过了,他们坐在角落里倒是没有被留意到,先生领读了几遍,就回到后堂休息,让他们自由学习了。   这小班的学习任务倒是不重。林明岚想着,看着早早等在门口接他下学的王姑姑,自然露出笑容。   回家之后王氏也早早准备好饭菜等着,最近在忙完了儿子的事情之后,她也开始着手查铺子上的事情,不过赵管事在铺子里做了那么久,不论是账房还是伙计们都被掌控在手中了,要想查的话,还是要找到真凭实据再说。   她看到儿子回来了,高兴的放下手里的东西,一把抱起他:“今天在学堂里怎么样啊?先生们教了些什么?同窗们好相处么?”   “今天先生只教了千字文,娘以前教过了,我早就会背了。”   “岚哥儿真聪明,以后也要认真听先生讲课。”   “好啊,娘。”   “来来来,今天准备的是你爱吃的东西,”王氏挟了一筷子的鸡丝到林明岚的碗里,“你也辛苦一天了,多吃点。”   “谢谢娘,娘也多吃点。”他也主动给王氏挟菜。   等吃过晚饭之后,再在王氏的房间里玩了一小会儿,眼看外面的天色早就黑透了,王姑姑就安排着他去洗澡了。   他的房间就在王氏旁边的一个小间,还是他强烈要求的,他声称自己已经入学了就不能再像以前跟个小孩子一样和娘亲住在一起了,王氏才勉强同意他换房间的要求,不过地方就不归他管了,王氏是巴不得越近越好。   不过能换房间就好,在这个稚嫩的身体里的灵魂早就成年,实在不习惯跟人同住,偶尔为之还行,还是天天来那还得了。   再说了他最担心的其实是自己哪天说梦话不小心说漏嘴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舒舒服服的泡了澡,换上干净的里衣,林明岚早早的进入了梦乡,要说古代哪里好,就是晚上能娱乐的地方少,就是有夜生活他这五岁的小身板能干嘛,所以他已经习惯了早早入睡,彻底治好他的晚睡强迫症。   这样的日子舒舒服服的过了十天,十天之后就是学堂里休息的日子,他在家里休息了一天之后,又回到了学堂上课。   这十天,这位钱先生基本都是就是在教千字文,这一批的学生的入学时间都差不多,所以先生就统一先教千字文。   今天一来,先生上课的时候先抽查了大家学习的进度,差不多的学生都已经会背千字文了,偶尔有几个背的结结巴巴的,被先生发现之后都抽了一教鞭,然后说了今天让他们回家复习明天还要再检查。   然后先生开始教三字经了,他先是通读了一遍,然后一句一句的教着学生念,有不认识的字就多念一次,这样,教到“此十义,人所同”停下来了。   “好了,今天就先教到这里。”这位钱先生突然停顿了一下,“下面,我要抽一位学生来背诵今天我教的内容,要是背出来的话.....”   他突然出声点名:“林明岚!来背一下!”   林明岚早在他停顿的时候就觉得背后一凉,这是他多年读书养成的直觉,基本都很准,要是他后背一凉,基本上就会被老师选中上去做题。   不过说实话他觉得这位钱先生很是奇怪,按理说,他母亲礼数周到,就连拜师银都比别人给的多,他不说对林明岚关照一二,也没必要对他横眉冷视啊,但是自从第一天来学堂之后就能感觉到这个钱先生对他抱有敌意,从他第一天给他指了一个角落里的位子就能看出来。   不过现在这位钱先生的敌意更明显了,别的学生花了十天学习,背不出才会挨教鞭,但是现在他的意思,要是今天自己背不出的话,今天就要挨鞭子?   旁边的林明峰急的要死,他一直冲着林明岚使眼色,然后悄悄的把三字经放在课桌的底下,又担心林明岚看不清,冒险把书放在桌子上还朝着他那边挪。   他对着林明峰笑了笑,示意他不用担心,然后朗声背诵起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声音在课堂回响,林明岚把这三字经的前半段背完了,他对着钱先生鞠躬:“先生,我都背完了。” 第四章   堂上的钱先生脸色非常不好,他本来的意思就是想要为难林明岚,等到他背不出来就好顺理成章的惩罚他,完全没有想到林明岚居然真的背出来了!他想起放在他柜子里那白花花的二十两,沉甸甸亮晶晶,而且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只是为难一下一下学生而已。   他楞了一下,还是不甘心,居然开口说道:“刚刚全文我也教过了,你把剩下的都背出来。”   你那叫教过了?明明只是读了一遍!林明岚默默吐槽,不过这个三字经他早就背下了,也不惧他的为难。   他再从“凡蒙训,须讲究”开始背起,一直背到“戒之哉,宜勉力。”足足背了一刻中,背的是口干舌燥,可惜没有水喝。   钱先生的脸色更加难看,不过学生们倒是很吃惊的看着林明岚,尤其是林明峰吃惊的长大了嘴巴,完全没想到。   不过还好这个钱先生还算有点理智,他突然有点后悔,才为了二十两银子值得么?要是坏了他自个教学生的名声的话,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他暗自咬牙长出一口气,毕竟这么多学生下,要是林明岚真背不出的话,还算是师出有名,现在也没有惩罚的理由了,只好叫他坐下。然后再装作不在意的继续教了一遍,就吩咐学生们自己学习。   钱先生回到后院休息的地方,摸出这二十两掂量,拿着就放不下,要让他还回去的话他是万万不肯的,但是事情没办妥,那人肯定不甘心,不过他转念一想,事情他已经做了,就是人问起来他也有话说。想到这里,钱先生又把银子塞起来。   今天同样早早的下学了,林明岚谢绝了到林明峰家里玩的邀请,他觉得今天这事儿要早点弄清楚缘由,不然以后上学的日子还有的磨。   等回家之后,他用不经意的口吻说了今天的事情,还透露了先生明明有其他的空位偏偏把他安排在角落的事情。   王氏先是表扬了他把教过的内容都牢牢的记得,然后劝着他去旁边的书房复习一下今天学习的内容,“多学学东西,先生喜欢的学生都是不仅聪明而且用工的。”   林明岚乖乖的听话进了书房,事实上他瞧见王氏给王姑姑使了一个眼色,知道她们是有事情要商量,所以一等王姑姑进了屋子,他装作进了书房,实际上趁她们不注意,又踮起脚走到门口偷听起来。   王氏她们在旁边的屋子,压低了声音说着话,王氏先是小声的对着王姑姑说了今天他遭遇的事情,她们认为是有人在故意为难。   “不过是谁呢?最近我们也没有得罪谁呀。”   “秀儿你忘记了一个人,”秀儿是王姑姑的名字,王氏说着:“你忘记了,我们最近在查账。”   王姑姑恍然大悟,最近她们安排了其他的人手,偷偷的把铺子上的账本调换了出来,然后细细一查,果不其然,赵管事在账本上做了手脚。   每一个月,赵管事都会把铺子的一部分利润藏起来,他的手段就是报损,货物千里迢迢的从江南从来,以现在的运送条件,难免会出现损坏,这一部分是算在了成本里面的。大概一次运送,会有十之一二的损坏。   而赵管事每次都会把损坏的货物多报一部分,然后这一部分被藏起来的货物,卖出去之后利润就是他的了。这样每个月赵管事都会额外有七八两银子的收入,有时候十两,一年到头,居然有一百多两的进账,而现在的物价,光是一两银子,都够普通三口之家生活一个月了。他掌管了王氏的铺子,足足有七八年的时间了。   赵管事食髓知味,他在铺子上不仅有做掌柜的收入,还有这无本生意,除了需要给账房一些封口费,再无其他,自然不愿意被撤掉这个管事的职位,但是如今王氏已经发现了账本,他是跑不了了,但是王氏怎么肯让自家的铺子被别人白白的这样占便宜,如今是不仅要求辞退赵管事,还要赵管事把这些年吞的银子吐出来。   “但是赵管事找人为难小少爷,这样有什么用么?”   “关心而乱呐,赵管事打的主意不过是想告诉我们,要是我们继续为难他,他也不会善罢甘休的,就算不能直接报复我,也会报复到我关心的人身上,”王氏叹一口气,“但是我不甘心,凭什么作恶的反而威胁人,是他贪了我铺子上的银子,而且要我忍让,这是什么道理!”   “夫人,要不要我们去找三叔公吧?三叔公在族里一向有威望,而且赵管事也是他推荐来的,他荐的人,自然他来收拾。”   “有道理,就按你说的办吧。”王氏一锤定音。她打定主意明天去找三叔公说说这事。   林明岚听着她们的议论,知道王氏已经有了主意,也就继续装模作样在书桌上读着书,看到桌上的书一页没翻赶紧翻到后面几页。   王氏进来看着林明岚在认真看书,欣慰的一笑,走过来问道:“学到哪里了?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娘来告诉你!”   林明岚怕被发现他根本没有看书,于是指着书上的一个句子,“娘,这一句我不懂。”   “好,娘给你说说,这一句是这个意思......”王氏解说了一番,摸了摸他的头,“累了么?姑姑已经去给你准备热水了,你洗漱之后早点睡。”   “我知道了娘。”   一夜无话,等到第二天,林明岚还是照常的去上学堂,到了地方,林明峰一直嚷嚷着今天下午一定要带着他去自己家里玩,还说昨天没去是不给他面子,再这样就不认他这个小弟了,林明岚无奈的答应了,不过他也说了要先回家告诉自己娘亲一声。   今天的钱先生只是进行了正常的教学,只是教了几遍三字经之后就吩咐自行学习,今天下学的时间比往常早,再加上自己家也不远,他也认识路,所以他自己就回家了。   等到回家的时候,他发现王氏居然关着门和王姑姑好似在商量什么事情,他知道今天娘要去找三叔公商量赵管事的事情,所以他眼珠一转,放轻了脚步,在找有什么地方能偷听她们的谈话。   果然在书房背后有个窗子,而且只是半闭着,关的不严实,他仗着自己现在矮小的个子,蹲在窗子下面偷听。   王氏的声音断断续续,有一部分听不清,只能听到几个字,然后听到了杯子清脆的碎裂声,王氏因为愤怒提高了声音,“我今天去找了三叔公,本来以为三叔公不说别的,至少应该为自己推荐了这么一个人而抱歉吧?”   “没想到三叔公反而趾高气昂的劝我息事宁人,他说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想着在家里教孩子,居然抛头露面去开铺子,已经是大逆不道了,赵管事好心好意替我管着铺子,收点银子不是应该的么?退银子的事情,他让我想都不要想了。”   “三叔公他凭什么这么说,铺子是夫人的嫁妆,一分一厘都是夫人的,就是夫人要拿来散给乞丐也是夫人做主,凭什么赵管事占了夫人的银子,还要夫人息事宁人?”   “就凭三叔公给他撑腰,就凭这赵管事的姐姐,是族里现在最炙手可热的林举人的夫人,林秀才才十九岁就中了秀才,现在又中了举人,大家都说他以后必定能够考中进士,再中状元呢,赵管事有这样的背景,自然不惧。”   “要说夫人家的背景也不差啊。”   “哎,”王氏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人走茶凉,夫君,毕竟已经过世了,别说夫君只是六品官,就是做到丞相又如何呢,树倒猢狲散,又有几个人能念着旧情呢?”   王姑姑沉默了,她也知道这样的道理,只不过当夫人说出来之后显得残酷了,毕竟夫人选择留在京城,就是看中林氏族人的照顾,毕竟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林老爷已经过世了,作为族人总该   有点情分,没想到真正遇到有困难的时候,族人居然是这样的表现!   人走茶凉,当真是人走茶凉!   林明岚在外面偷听的也是叹气,他本来以为这件事,王氏完全是占理的一方,要回自家的银子不是天经地义么?可惜天理抵不过利益,那个林举人,确实是更有权势,只不过没想到,就连他夫人的弟弟,也拥有这样的特权,欺负起他们孤儿寡母毫不留情。   在古代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呐。   没有靠山就只能这样认人欺辱,他默默想着这件事情,暗自下定了决心要好好读书。   等到王氏问道:“岚哥儿是不是要回家了,快带他下学的时间了。”他才惊醒过来,又猫着腰从窗户后面溜到了正门,装作刚刚才回来的样子,面对王姑姑的询问,一脸正常的回道:“今天下学早,我就早点回来啦。娘啊,隔壁街的明峰,叫我去他家玩呐。我说我要回来问问我娘。”   王氏默默他的头,王姑姑悄悄的把破碎的茶杯收拾好了,“既然有同窗邀请你去玩,就去玩吧,今天时候还早,不过你要记得在吃晚饭之前回家,知道么?”   “好啊,娘,我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都是在哪里找到这篇文的呢?我自个都找不到自个233 第五章   要说这林明峰家里倒是也没什么好玩的,林明峰的父亲听说他邀请同窗兼同族过来玩耍,还特意过来看了看,吩咐仆人们好生照顾着,倒是林明岚有点不好意思,他忘记了就算到别人家玩耍也最好首先拜见这家的长辈,倒是人家主动过来照顾了。   看来有些小细节的地方,真的需要处处留心,不然被人误会是不懂礼数就不好了。   要说小孩子能玩的东西来来往往也就这几样,不外乎是七巧板,九连环之类的,能吃的不过是些甜甜的点心,而且林明峰还被限制了每天吃的数量。   至于看书?连字都认不全乎,能看什么呀?   不过林明峰看起来倒是挺满足,上面已经有两个姐姐,大的已经出嫁,小的才十岁,他现在是家里的幺子,虽然备受宠爱,但是用他自己的话说,当老幺不如当老大好,他就想找个小弟,如今也算是得偿所愿。   不过玩了一小会玩具,看看今天的天色,林明岚还是决定回家,这次告辞他就没有忘记去跟林明峰的父亲说一声,说来这位族叔也算是长辈了。   回家之后还是日常的用饭,之后,他看出王氏心里可能有事,用饭的时候一直心不在焉,所以他也识趣的没有去问,自个乖乖的去了书房看书。   他一反常态的翻出了《幼学琼林》看起来,要说今天的事情没有在他心里留下障碍那是瞎话,他本来就算在古代,他的家境也算不错,家里还有足够小康的钱财,要是想过过自己的小日子那是没有问题。   结果在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就暴露了出来,他爹的余荫也没有为他们撑起一片天,遇事的时候他的家里根本没有可以为他们出头的人物,一个举人在权贵之家根本排不上号,但是欺压他们这种家庭确实够够的了。   看来他还得转化一下自己的目标了,他是想过潇洒的日子,但最起码要能够自保,不会随便一个人都能欺负到他头上来。他暗暗下定了决心,以后不说别的,先要混个样子出来。   不过这个赵管事,还有林举人,他在心里记下来,日后必定奉还!   不过看看他手里这本书,看的他头痛,想到以后要看的书,想起听到先生在闲聊的时候说过的,要想考出个名堂来可就不简单。   一般的学生,一般是五岁的时候开始启蒙,先从三字经,千字文这些东西开始学起,然后要学的是《论语》,《孟子》,《大学》,《中庸》,《诗》《书》,《礼》《易》,《春秋》,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四书五经了,等学完这些才算是开窍了,不过这些书流传千年,各代的名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也根本不知道谁才是权威,端看主考官的意思了。   不论要想学这些,当务之急还是先找个名师,虽说师傅领进门,但是好的先生能够指导学生少走很多弯路,不论是在学识上,还是考试的经验技巧上,甚至说在对主考官喜好的揣摩,不过名师也不是街上的大白菜能随便捡到,还是需要细细的寻访。   不过显然现在的的目前钱先生是绝对不合格的,族学就那么大,林明岚琢磨着怎么说服王氏,给他换个先生?   正当林明岚想的出神的时候,王氏掀起来门帘走了进去,她的手里还拿着一封信,看信的折痕和毛边,可以看出王氏时常读这封信。   王氏走进来注意他在看书,到时很开心,脸上本来萦绕的愁绪也去了大半,她挥挥手,招呼着他过来,林明岚听话的走过来,挨着王氏的旁边坐下,王氏开口说道:“岚哥儿,你想坐船吗?”   坐船?!这又是哪门子的话题?林明岚被弄懵了,王氏难道准备学学现代的家长,带孩子坐坐公园的小游轮?   “说起来,你都长到五岁了,还从来没有见过你的外公呢,娘亲小时候是在金陵长大的,嫁到京城之后还从来没有机会回去呢,现在你舅舅也写信过来让我回去看看,你愿意跟娘亲回金陵吗?”   从王氏的叙说之中,林明岚大概拼凑出一个这样的故事,王氏这个做姑娘时在金陵长大,家里也算是乡绅富足之家,然后出门正好遇到了出门游玩的林父,于是也算结成一段良缘,林父家中父母双亡,本来王氏的家里不赞同这桩婚事,后来看出林父很有诚意,自身也是个上进的人才,家里人口也不复杂,才算是答应了。   只是好景不长,林父过世太早,王氏留在了京城,虽然她也想过要回金陵,但是不过还是觉得林氏族中肯定会照看一二,所以拒绝了她的兄长三番四次的邀请她回金陵的建议。如今遇到赵管事的事情,王氏也觉得家里没有一个顶事的人日子不好过,再加上京城中虽然饱学之士甚多,愿意做西席的却少。而江南之地文风鼎盛,文人墨客众多,在朝廷里数的上好的书院基本都在南边,在加上上个月王氏的兄弟来信说是她父亲的五十大寿快到了,所以王氏干脆觉得回金陵去。   她本来担心林明岚哭闹,她也无可奈何,没想林明岚眼睛眨了眨,突然发问:“娘,那你想家了么?想外公了么?”   想!怎么会不想呢!王氏长大到现在也就是成亲之后跟着林父来了京城之后再也没有机会回家乡看看,她想家里背后的小河,想河边的垂柳,还有家里的的每一个人。不过妇人出嫁之后是不能随便回娘家的,你要是经常回娘家,会被认为被婆家苛待,再加上金陵和京城,何止千里迢迢,所以这个想法也只能压在心里。   “娘亲,如果你想外公的话,就回去看看外公吧。再说我还没有去娘小时候住过的地方看看呢?”林明岚说道。   王氏很是感慨的把林明岚拥入怀中,她的孩子如此懂事,她还有何求呢。   林明岚奋力挣扎了两下,还是没有挣出王氏的怀抱,算了算了,让她抱吧。   王氏的行动力绝对算是快的,她还是整理了家里的流动资金,不过铺子和田产都没动,在京城里这些东西本来就不好买,她陪嫁的田产,还是王家好容易托人买的,而且没有连在一起,还是分成了三份,这几年她又陆陆续续散买了十几亩的田地,现在算是凑够了一百亩。院子更是当初捡的漏,现在要想买这么一个院子没有上千两根本买不到,这一去可能时间不短,更需要找个可靠的人照看。   不过衣物需要整理的就不多了,金陵这么远,除了一些个贵重的衣物,一般的衣服都拿去散人了,毕竟搁个几年样式也旧了。   家里要带的人也只有王姑姑和她的丈夫还有原来的张姑姑,奶娘现在不需要已经辞退了,所以要走的只有五口人,还有满满的几大箱的行礼。   要说去金陵,最快的还是坐船,王氏自己雇了一辆船,又和固定和铺子里合作的商家商量着一同上路,这样安全指数高得多。   学堂那边的话,王氏早早的派人说了他不再上学,学堂里的同窗都没认完,只有林明峰算是哭天抢地,明岚是安慰了又安慰,还答应经常写信,给他准备南方的特色礼物才算是安抚住了。   时间跨过半个月,该准备的事情都准备好了,商船那边也通知了吉时出发,正是三月的时间,是行船的好季节,要是顺风顺水的话,一个半月就能到金陵,相比走陆路,又是颠簸又是费时更是需要走差不多四个月时间,走水路好的多。   王氏委托的这家何氏商行实力雄厚,在整个金陵也是赫赫有名的,他们的何家商船高大宽阔,载重多,吃水深,来往金陵和京城之间,把江南热销的物产送到京城,再将京城时兴的物产送回金陵,来回一趟能赚到的银子何止万两,所以何氏在金陵众多的商家中一向屹立不倒。   这一路从京城出发,顺水路过沧州,过济宁,再到淮安,最后才在金陵停靠,顺着运河而下,也算是沿途见识了南方的风景。   历史上宋朝是存在的,但是在元代的时候历史拐了弯,元代的统治者残暴不仁,激起民愤,晋朝的皇帝李函正好崛起于乱世之中,昔日他还是个游侠儿的时候就有人感叹他非池中之物,并且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了,果然,风云际会最后是李函坐稳了这个皇位。大晋朝如今已经承平已久,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历经了三位帝王,如今在位的正是第三人帝王,永平帝,年号永昌。   不过这些只是林明岚偶尔打听和结合自己在书本上翻阅得出的信息,他暗暗心喜,要说一个朝代,前一百年的统治基本是以发展和安定为主,政治也较为清明,要是碰到王朝末代官宦勾结,局势混乱那可真是哭都来不及。   作者有话要说:  码字去啦 第六章   黄昏的阳光照耀在码头,这是靠近济宁的一个小码头,前去济宁的水路还需要走上整整半天,所以即使这是个小码头,许多错过渡头的船只还是会选择在这里停靠。   如今天色已晚,码头上的挑夫或者扛大包的苦力都在歇息着,他们或者靠在货物上,或者就蹲在地上,等着商家们结算今天的工钱,拿到那寥寥的几枚铜币,他们也许会打上一壶劣酒一醉,或者去晚收摊的猪肉铺子上买上两根大棒骨给家人解馋。   何家的商船是最醒目的,桅杆上都高高的挂着楷体的何字旗帜,还有上面装备精良的守卫,无一不昭示着何家实力雄厚的事实。林明岚看着对着何家的管事毕恭毕敬的码头的小管事,不禁感叹道,他们这趟也是沾了何家的光了。听说何家的大管事本来是个落第的书生,和王氏的父亲王景是过命的交情,大管事吩咐一声,下面的小管事自然不敢怠慢。   那位也姓何的小管事听着码头的小管事禀报之后,皱了皱眉毛,听说前面济宁的码头出了一点变故,有另外一家的商船才靠近码头的时候居然翻了船,把要送的货物通通落到了水里,管事的急的没法,在码头那里一直在派人打捞,所以耽误了其他的船只进港,不过那家的管事也是好脾气,挨家挨家的道歉,大家出门在外谁没有一点困难呢,所以都很体谅,不过,这样确实进港的速度慢了下来,何家的船只又都是大船,就怕到时候堵得动弹不得,因此,这边码头的管事提前就来通知这个消息。   “那到底要耽误多长时间啊?”   “也不长,也不长,我听说已经打捞起大半了,最多今天就能打捞完毕。”小管事窥视他的脸色说   何管事的眉头这才舒展开来,这样算来的话也就只是耽误了几个时辰,算不上什么大事。他于是派人通知先暂时歇息一晚,补充一下水和粮食,也特意派人去通知了林家一声。   林家这次雇佣的船只很小,除了几位船夫就没有旁人,跟着何家的船队很是安全也不需要再另外雇佣镖局,所以何家船队说需要多休息一会儿他们完全没有意见。   王氏这时候也走出了船舱,在船里坐久了也是憋闷,她站在船头眺望了一会儿,先是吩咐去补充补给,然后就是给林明岚说说南方的见闻。   “之前娘上京的时候,也在这里经过了,要说这个码头虽小,但是县城里的鱼确实一绝特别好吃,他们这里特产一种胭脂鱼,鱼身的鳞片带点微微的粉色,而且不像一般的淡水鱼的多刺,肉质还鲜嫩,做出来的鱼羹更是一绝。”   “娘你说的我好饿啊,那我们今天就吃这个好不好?”林明岚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拉着王氏的衣摆恳求道。   “小馋猫,我就知道你肯定爱吃,所以刚才张姑姑下船买东西的时候已经告诉她要买胭脂鱼了。”   “娘你真好!”林明岚忍不住说。   “当然啦。”王氏伸手摸摸他的发尾,现在林明岚的发型相当搞笑,一头软软的黄毛只到脸庞下一点点的位置,只能勉强用一个发带拴上。王氏只从他稍大一点就注意不再摸头改为摸头发了。   就在王氏和林明岚静静的站在船头上,有码头上的苦力惊呼:“有人跳水啦,有人跳水啦。”然后是哗啦啦的水声,果然,在离码头只有一丈距离的位置,能够看到有人落入了水中。他在水里不断的扑腾,手不停的在水里摇晃,拼命的呼救。但是他的扑腾反而让他离岸边越来越远,倒是离着林家的船只越来越近呢。   王氏看着这样的情况,也不能见死不救,她赶紧吩咐船夫下水救人,她则站在船边紧紧的盯着水面。   船夫们都是在水上讨生活的人,水性娴熟,他入水之后就犹如一尾鱼儿三两下就游到了落水的人身边,落水者的挣扎已经微弱了,手臂已经不再晃动差不多要晕过去了。船夫从背后拉着落水者朝着船上游,落水的人在水里不辨方向抓到东西就不会放手,所以救人的时候需得从背后拉住,这样,免得被落水的人捆住了手脚反而被拉入水。   船夫爬上了船舷,把落水的人扛到甲板上,林明岚这才看清楚这其实是一个身形极为高挑的女子,不过她穿着一件灰色的衣袍,头发也只是简单的束起,在加上水里看不清,所以现在才发现她的性别。   上船之后,落水的女子在被船夫翻转吐出腹中的水之后,眼睛微微的一睁,然后彻底的晕过去了。   这次王氏没辙了,她派了船夫出去问了一圈,根本没有人知道这个女子是谁,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她也不是一个能够扔下一个晕死过去的女子不管的性子,所以救人救到底,在请了大夫之后,只能暂时把这个女子安置在船舱里。   结果当天夜里,这个女子果然开始发烧了。林明岚吃着好容易做好的鱼羹,鱼羹细滑白嫩,入口即化,觉得果然名不虚传。他边吃边盯着张姑姑絮絮叨叨的汇报着这个女子的情况,说她发烧发的意识模糊。然后和张姑姑商量该怎么安置这个女子。   “夫人,我们明天就要跟着船队一起出发了,不好带着这个女子,但是也不好丢掉她不管呢,毕竟她现在意识不清。”   “是啊,”王氏叹一口气,“还是看看明天,等她清醒一点,病好一点了,再问问她吧,再给她留点盘缠,让她回家,一个女子,要不是走投无路了肯定也不会去跳水。”王氏也很是心软。   第二天一早的时候,船队就出发了,倒是那个女子,虽然喝了药之后体温渐渐降下来了,但是知道第三天才醒来。   她醒来的时候,王氏早得了回禀等到这边,所以她一醒,就看到王氏坐在床边的凳子上等着她。   落水女子楞了一愣,回想起昏迷前的场景,码头,落水,似乎她是被人救下了,应该就是眼前的这位夫人了。   她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是这位夫人救了我么?多谢夫人的大恩大德。”   王氏赶紧拉着她躺下,张姑姑从床上拿起一个枕头放在女子的身后,她顺势侧着靠着,摆出倾听的样子。   王氏开口问道:“这位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回夫人,我叫周彤”   “那你从哪里来,怎么会落水呢”   “我本来是这边靠着县城的李村的人。小时候爹娘过世之后,就靠着族里的接济过后,稍微长大一点,我就靠着我爹的旧识在镖局里面做事。”   “镖局?”王氏有点意外。   “恩,我爹曾经是一位镖师,不过年纪大了,再加上成家之后就渐渐的不做这一行了,等我长大一点之后就接了我爹的职位去走镖,没想到族里的叔叔为了一点银钱,想要把我卖给村里五十岁的员外做妾,我一直想不开。就......”   “不过我现在已经想通了,人活着才有希望,还是要多谢夫人救命的恩德,我的命都是夫人救的,以后夫人有什么需要,我一定做到。”   这,王氏听着有一点动心,她一直想找一个护院,毕竟林家现在五口人都是妇孺,除了一个王姑姑的丈夫已经做了门房,遇事也找不到一个可靠的人。倒是眼前这个姑娘,正合适,她在镖局做事肯定会点功夫,自己也是个姑娘,而且没有亲人的牵绊,完全是正合适的人选。   周彤也看出了王氏的犹豫,心里知道有门儿,她已经无处可去了,于是更加卖力的说:“夫人,我还会点功夫,能够给夫人看见护院。”   王氏虽然有点动心,但是想着跟这个周姑娘还不算是熟识,并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周姑娘,你先安心身体养好吧。”   周彤知道不能操之过急,还是安心的先休息了。   回了船舱的王氏,叫来了林明岚和王姑姑张姑姑,先把周彤的事情一一说了,然后问问他们有什么看法。   林明岚想着,如果这个周姑娘确实会点功夫的话倒是可以收留下来,毕竟现在林家能用的人少,而且女性居多,养一个可靠护院也是需要的。   他们商量之后决定趁着这段行船的时间观察一下这个周姑娘,要是合适的话就留下来。 第七章   船队顺水而下,过济宁,穿淮安,绕道杭州,在顺着长江到金陵。金陵自古就是繁华之地。   在船上行了一个多月,再优美的山水也看的腻烦了,林明岚从起初的兴奋到习以为常,最后完全熟视无睹了。   倒是这位周彤姑娘在一路上表现的很好,她自称是从小在镖局里讨饭吃,也算是名副其实,真称的上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无论是洗衣做饭还是粗重苦力活她样样都是信手拈来。   王氏对她也是特别满意,难得遇到一个样样能干的人才,赶紧定下来才是,所以在考察了周彤半月之后,就和周彤定下了雇工的契约,每月暂时二两银子,食宿衣服都由主家负责,也算是高薪工作了。   周姑娘工作起来也算是尽心尽力,林明岚为了锻炼自己的身体,原来在京城的时候就每天要围着院子跑上个几圈,现在在船上地方不宽敞,他只能在甲板上练练马步,周彤看他每天辛苦不说还没有成效,就教了他一套最粗浅长拳,据说这套长拳还是当时的开国皇帝李函留下来的,传到现在五花八门,个个长拳都号称自己是最正宗的太,祖长拳。   “周姐姐,我练这个能够练成高手么?就想戏文里一样?”   “小少爷,练练长拳,不过是为了强身健体罢了,只要好好练,以后虽说不能力敌群雄,打个三五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林明岚大失所望,试问中二时期哪个人没有幻想过读过武侠盼着自己武功盖世智力超群呢?不过是渐渐长大之后幻想被打破了。不过呢,要是真能防身也算是够了。   这一天,天气还算是晴朗,船队终于开到了金陵的码头。   这里是附近的大港口,来往的商船和民船最多,旗帜招展,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码头上有小贩叫卖着新鲜的河鱼,还有一些女子带着竹篮子,篮子里放着带露水的鲜花。   王家的管家之前就得到自家小姐要回来的消息,提早几天就等在码头等着生怕错过了消息。这一天他也是早早的等在码头,结果恍惚看见小姐信上提过的船进了码头,他赶紧迎了上去,果然看见自家的小姐站在船头,他忍不住擦擦眼角,十多年年未见,小姐似乎长大成熟了。   王氏站在甲板上,排队等着进港。船头划开水面,码头的船夫指挥着船只停靠在港口。王氏好像远远看见了熟悉的身影,不等着船停稳,管家三步并作两步跨过船,激动的说:“小姐,你回来了!”   “王叔,我回来了。”王氏也激动的回答。她自从出嫁之后,就没有见过家人了。   “小姐,老爷和太太还有少爷少夫人都很想你,早早的就派我来等着了。”   “爹娘他们......还好么,哥哥嫂子怎么样,小侄儿怎么样?我走的时候他还小呢。”   “老爷太太他们一切都好,就是很想小姐,少爷和少夫人也好,小少爷也好,现在已经入学呢。小姐,你带的行礼呢,我特意带了马车下人来搬东西。”   “都在船上呢,这些船夫也是我雇的,一会儿就由他们来搬行李。”   “好好好,小姐,那快点上马车吧,我带来的下人会给船夫们引路的。老爷夫人等着您呢。”   “那好,岚哥儿,过来见过王伯伯。”   “王伯伯你好。”林明岚早就站在旁边等着,见状露出一个微笑。   “这是表少爷么?”   “是啊王叔,这是岚哥儿,大名叫林明岚。”   “表少爷好。”王伯赶紧见礼。   “王叔王叔别,他一个小孩子家家的,折寿。好了,我们快点回去吧。”   王伯带了几辆马车,王氏带着林明岚坐在第一辆,后面的马车带着几大箱的行礼浩浩荡荡的朝着王宅走去。   金陵城里面一向繁华,名门望族也多,王家早年的时候族上也曾经出过举人,不过后继无力,之后再科举上再无寸进,后来渐渐的没落了下来。不过幸好族上有先见之明,早早的买下了一大片的田地,靠着田地和铺子慢慢的有发达了起来,到了王老爷这一代更是花了大力气,把王氏的哥哥王士杰悉心培养,誓要考出个名堂来。   不过王士杰在学术上可能天分有限,考来考去,苦读多年,也就是得了一个秀才的功名,久而久之,王老爷也就顺其自然,开始培养孙子辈了。   马车绕城而过,先是走到观前街,这里全是商铺,人流川流不息,林明岚想着车上都是女眷,虽然很想见识一下古代商业街的风采,还是只偷偷的从窗帘的缝隙里瞧着来往的人群。巷口还有一二小贩叫卖着:“锅贴,刚刚出炉的锅贴了。”咸香味顺着炉子飘的到处都是,围观的人群忍不住围了起来,三两下就卖个精光。   王氏注意到他在瞄着外面,也没有阻止他,要说他哪里都好,就是没有一个孩子的样子,成天都是一本正经的,别家的孩子要吃的,要玩的,他也从不开口,今天难得顺着他的心意,再说了,就是她小时候也喜欢逛大街,吵着要爹买东西吃呢。   车子驶过繁华的商业区,来到绿树成荫的一条小巷,这条巷子意外的安静,两头都种着梧桐树,梧桐树看起来都有些年头了,枝叶繁茂。再走了一段,马车就停下了,张姑姑起身掀开帘子,摆好了脚踏,王姑姑扶着她,王氏就下了马车。   她站在大门口,看着门口的梧桐比昔日繁茂了很多,门口的石兽也不是当初那对,黑色的牌匾上写着镶金的两个大字,王宅。   门口站着一个年约三十的中年男子,穿着一声儒衫,容长脸,一双眼睛跟王氏一模一样,正是王氏的哥哥,王士杰。   她旁边站着一个同龄的女子,穿一件秋香色绣兰花的裙子,手里还牵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大的约莫十一二岁,小的看起来三四岁。   王士杰望着自家的妹子,已经约十年未见了,王氏十八出嫁,早年还在林老爷老家等着他科举,等到林老爷中举之后就接了妹子进京,路途遥远就再也没见过了。   他望着妹子,心里感慨万千,千言万语都只化作一句:妹子,你回来了。”就哽咽不能言。   “哥哥,我回来了,别伤心,我这次是常住呢?嫂子快劝劝哥哥。”王氏拉着孙氏的手说道。   王士杰虽然心情激动,但很快克制住了,“是啊,你走的时候孟夏才一岁,现在一晃就是十年,我们边走边说吧,爹和娘还等着呢。”   “这是孟夏吧,我走的时候还是小小的一个粉团子呢,都这么大了。这是仲秋?长得真快啊,我只在信上听哥哥提起,还没见过面呢。”   王氏拉着林明岚的手,院子里的摆设倒是没有大的变化。过了大门,是会客厅,二进的院子是客院,三进里面才是正院,王老爷住在这儿,右边是第二大的院子,住着王士杰一家四口。   左边是个小花园。   现在王老爷在会客厅踱来踱去,坐立不安。   “快坐下吧你,晃的我头晕。”陈氏说道。   “我这不是心急嘛,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怎么还不回来。”   陈氏说道:“放心吧,我早就派了王伯去码头等着了,要是接到人了,马上就会回来的。”   说着说着话,王老爷就看见王士杰带着王氏迈步走进大厅。   王氏一看父母,多年未见,已经是霜染发鬓,带着岁月之色,忍不住再次泪盈眼眶:“爹!娘!”拜倒在地。   “快起来吧,”陈氏把她扶了起来,“难得见一面呢,可不兴哭哭啼啼的。快擦擦泪。”陈氏掏出一块手帕给她擦泪。   “娘,这是我的孩子,您的外孙,林明岚。我这次回来也是为了他读书的事情,在京城名师难寻,我是打算在金陵给他找个先生。”   “那你是要常住了?”陈氏很惊喜。   “是啊,”王氏回头,“岚哥儿,快过来。”   林明岚进来一直跟在王氏的身后,观察着周围,这时候听话的上前拜见,“拜见外公,拜见外婆!”   “这孩子真知礼,虽然林...”王老爷顿了一顿,住口不言,“不过到底你们还有一个懂事的孩子。”   “爹你放心吧,我以后会好好的养着他长大的。”王氏也垂下了头。   “你们父女就别说这个了,女儿啊你的院子,我早就收拾好了,你一路车马劳顿,先去梳洗一下吧,然后来花厅用饭吧,给你接风。”   王氏回了自己原来的闺阁,院子里,一草一木都跟原来一模一样,就连那个她小时候刻字的桂花树都还在,屋子里就连香炉里都燃着她最爱的冷梅香。屋子里早就备好了两桶热水,热水渺渺,丫鬟也备好了干净的衣服。   等林明岚他们梳洗好了,花厅里摆好了晚饭,丫头们还陆陆续续上菜,王家的人也一一落座。   桌上摆着金陵特色的美食,让人一看食欲大增,一路上明岚一直在观察王家的人,他本来担心王氏过来住的话,看得出来王家上下的关系都很和睦,对王氏也很是关心,这一趟金陵是来对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过剧情,进展有点慢 第八章   休息了几天之后,林明岚入学的事情需要提上日程了。   要说金陵之后,知名的书院也很多,在城里的,有一家白马书院更是其中的翘楚。这家书院距今的历史已经有三百年了,就算前朝的战火也没能斩断他的延续。基本每次科举中,白马书院的人总会高中,在永昌五年的时候甚至出过状元探花同出一院的美谈。   不过既然这么好的书院,当然人人趋之若鹜。白马书院招生的门槛更高,基本上每年入学的学生,不过才二十几人。   另外有一家书院,则是广受学生欢迎,里面的夫子秉承有教无类的古训,收过很多在外人眼中很是顽劣的学生,稀奇的是,这些学生在书院中确实学业有所进步。   “娘,要选就是最好的书院,咱们千里迢迢的跑到金陵,不就是要选个最好的书院么?”林明岚说。   “这.....”王氏很犹豫。   “娘别担心,听说白马书院入学需要先生亲自测试,如果入了先生的眼就能录取了,我会尽全力的。”   “那好,我这边先去打听一下测试的时间,你好好准备吧。”   “放心吧娘。”   白马书院一年有两次招生,基本是每年五月和八月,正巧,再过十天就是五月十五,正好是入院测试的日子。   白马书院的位置闹中取静,在城南的占了一大块地方,门前栽着两颗树,门前聚集着一大群的学生。   林明岚吓了一大跳,没想到白马书院真的这么热门,单单数一数着门前的学生,怕是有一两百人。   不过如今已经到了书院门口,好歹要去试一试吧。   等了半晌,书院红色的大门敞开,出来一位穿着儒衫的男子,他看了一下门口聚集的人群,拱手然后开口说道:“谢谢各位对白马书院的信任,愿意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里来,但是毕竟书院里占地有限,我们也想对书院的学生提供最好的教育,所以需要先对学生们进行测试。好了各位,先到书院的大厅里,参加测试吧。各位家长要是不放心的话,可以到旁边的花厅里面等候。”   大门缓缓敞开,露出粉白的影壁,上书着“学海无涯”几个字,绕过影壁,就是刚才男子说的大厅,大厅面积极大,大约有七八丈宽,上面足足摆着上百张的小几,已经摆好了笔墨纸砚,由小童子引导着一一落座。   林明岚在东面的一个小几上坐下,略忐忑的先看了看手上的纸。他还是第一次遇上古代的考试,有点紧张。   他的毛笔字虽然在船上日日都有练习,不过还是写的勉勉强强。要是先生注重的是书法的话,他就没戏了。   试卷一共四张,林明岚翻了翻,都是发现前三章都简单,只是简单的考了一些记忆背诵的东西,想来也是,这次考试过来的都是取得只是进入书院的资格,答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能不能被书院的先生看中才是关键。   倒是第四张试卷的话......   他嘴角微弯,蘸了砚台上的墨水,提笔刷刷的一气呵成把四张试卷写完,再细细的检查了一遍,等着墨水干。   他写完了也有心抬头看看周围,旁边的童子一个个皱眉苦思,盯着试卷不知如何下笔。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香炉里的香灰燃尽了,一直在花厅里巡视的先生说道:“时辰到了,各位先停笔吧。稍等片刻之后我们会派人来把试卷收了,五日之后,我们会一一派人来通知入选的学生的。”   各位童子都停下了笔,然后按着进来的顺序一一退出去了。门口童子的长辈在门口望眼欲穿,等看到自己家的孩子,纷纷上前询问:“怎么样?考的怎么样?”   “爹,我考的还好,就是最后一题不会。爹怎么办啊,我会不会考不上?”   “没事没事,”做爹的看着自家孩子担忧的样子,“八月还要再考呢,咱们到时候再来啊,你别担心。”   王氏不好露面,所以在路边稍微僻静的地方停了马车,她在马车里焦急的等待,好容易看见林明岚出了大门,“明岚怎么样,你累不累。”自从林明岚打算入学之后,王氏就不再称呼她岚哥儿,反而开始唤他的大名。   “娘,还好,题目不难,我都做完了。”   “我在外面听着,好像大家都说最后一题,很难啊。”   “娘,最后一题我刚刚好看过,我会做。”   “那就好那就好。”   “娘,书院这边说,五日之后就有结果,到时候他们会派人上门通知结果的。娘,我们先回外公家去吧,也告诉他们结果免得他们担心。”   “车夫,驾车回王宅。”   “是,夫人。”   马车一路驶回王宅,王老爷早就在大厅等着结果。听完林明岚述说今天在白马书院的经历,笑着说:“好好好,尽力而为就好了,明岚,这几天你好好休息,等着结果吧。”   “好,外公。”   这一天就是五月二十,正好是白马书院通知的日子,一大早,王宅的人就起了,都在大厅等着消息。   王孟夏看着大人们都紧张的样子,想了想,拉着妹子仲秋,还有林明岚,说是到花园里面散散心。   出了大厅,林明岚感觉好多了,虽然他对入读白马书院的事情也是有五六分的把握,但是消息没到之前毕竟不能肯定,看着外公舅舅担心的样子他也感觉压力颇大,出来透透气也好。   “表弟,要是这次白马书院没有录取,你是打算怎么办呀?”王孟夏问道,他就是一个例子,起初考了两次白马书院都没有考中,为了不耽误入学,他选择了另外一家也颇有盛誉的书院,现在入学已经有五六年了。   “要是这次没中,我还想八月再考一次呢,总要试试才好。”林明岚答道,他不愿意轻易放弃。   “要是你来我读书的书院,就报我的名字,我罩着你。”   “好啊,表哥,表弟我就靠你啦。”   仲秋看着两位哥哥,突然扁着嘴说:“哥哥,秋儿好无聊,你们来陪我玩呀。”   “秋儿想玩什么?表哥来陪你好不好?”林明岚蹲下,对着仲秋笑着说。   “秋儿也不知道玩什么。”   “那我来给秋儿变个戏法,等等我。”林明岚看了看四周,摘下了几片草叶,“你看,这是叶子对不对?”   “恩,是呀。”   “那秋儿背后过去,等一下表哥,不能偷看啊。”林明岚手指快速的晃动,三下两下,草叶就变成了一个草编的蚱蜢,他把蚱蜢放在右手,手指合拢,“好了,秋儿,转过来吧。”   仲秋转过身来,明岚把蚱蜢轻轻的放在她的手心,仲秋好奇的说:“这是什么呀?”   “你自己来看吧。”他把手拿开了。   “哇,是一只虫呢,表哥,这个叫什么?”   “这个叫蚱蜢,你喜欢吗?”   “喜欢喜欢,谢谢表哥。”   王孟夏羡慕的说:“表弟你真厉害,还有这一手。”   “表哥这个简单,来,我来教你吧”   他摘了几片草叶,递给王孟夏,“表哥,你看,先是这里折一下,再这样......”   王孟夏摆弄了手里的草叶,认真的听着,不一会儿就折出一只丑丑的蚱蜢,但是他兴奋的说:   “看啊,我折出来啦。”   “熟能生巧,表哥多练习几次就好了。”   正当王孟夏一直摆弄着手上的草叶,拱门里跑出一个小厮:“小少爷,表少爷,老爷叫你们去大厅呢,白马书院派人过来啦!”   林明岚兴奋的站起来:“真的?”然后又强自按捺住了,“好了我知道了,我马上过去。表哥,我们过去吧。”   “恭喜你啦,表弟。”   等他们到了大厅,白马书院的送信人急着给下一家送信已经走了,只留下了入读的信件,信上注明了入读需要准备的东西,还有入学的时间。   王老爷假咳了两声,然后开口说道:“明岚,既然进了白马书院,就不要辜负你娘的希望,今后一定要认真读书,努力上进,知道么?”   “是的,外公。”   白马书院中   “沈先生你呀你,这次出的什么题,好多学生都没有答上来,今年的入学名额,不好选呢。”一个中年的先生对着坐在床边的一个男子说。   “杨先生,我这不是看着来想取得入学资格的人太多了么,足足一百一十人,要是不想点办法,怎么选呢,不想点特殊的题目,那么多学生可不好筛选呀。”窗边的白衣男子答道。他手里还拿着入选学生们的试卷,有一下没一下的翻着,他不经意翻到最后一张,问道:“这是这次入学的最后一名么?这字也写的太难看了吧。”他吐槽到。   “拿过来我看看,”杨先生说道,“喔,林明岚,金陵城里姓林的家族,好像没有几个吧。”他随手把试卷放在书桌上。   “好像是王景那边做的保,应该是他的亲戚吧。”   “王景?多年以前王景的女儿好像嫁了一个姓林的书生吧,那应该是了。我说杨先生,这么丑的字,你都能选上呀?”   “你别看字丑,他可是唯一答对了最后一道题的呢。”   “喔,那倒是还有点可取之处。不过这学生入学之后到了我手下,可得好好磨练磨练。”   “哈哈,那可是他的荣幸啊。”   摆在书桌上的试卷被微风吹动,一页一页的翻着,最后一页赫然是这次为难了众多学生的题目:“今有凫起南海七日至北海,雁起北海九日至南海,今凫雁俱起,问:何日相逢?”   后面用不大端正的字体写着:三日十六分日之十五。 第九章   六月初一就是正式入学的日子,王氏早早的准备好了入学需要的书本,笔墨,然后一早就吩咐了车夫把林明岚送去书院。从王宅到城西也不算是太远,驾车的话大约需要两炷香的时间。   这次听说书院一共取了十二名学生,根据林明岚自个悄悄的打听,他是个吊车尾,险险的挂在最后一名。   书院门口,等着之前负责考试的那位先生,他姓郑,负责对着新来的学生讲解书院的布局,白马书院占地很广,那天他们考试的地方,只是书院的一个前厅,也是书院的山长有要事宣布的一个场地。   前厅的对面有一片的的雪白的墙壁是学院的布告栏,书院的先生会在每月底进行月考,每三个月进行一个大考,然后在每年的腊月初十和六月二十进行岁考。学生成绩分为三等,优等的学生会在布告栏上公布,在大考和岁考上获得优异的的学生更会得到得到书院的奖励,相当于奖学金。   获得良的学生没有奖励和惩罚,但是如果一个学生连续三次考试都获得了差的话,第四次考到差的时候会被劝退,所以进了书院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书院学习的时间是每日的辰时三刻到午时三刻,然后未时到申时三刻,相当于现代时间的早上8:00到12:00,然后是13:00到16:00,学校的课程不仅仅是学习圣人经典,也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学习骑射琴棋,不过最初入学的学生是每天下午的时候轮流学习这些课程,等到一年以后,学生有了自己的偏好,就能自由选择上什么课程,多余的时间可以自学。   书院是十日一休,学生也可以选择是否留在书院住宿,要是吃住在书院的话需要向学校多交约一百文的费用,要是不过大多数年纪较小的学生都会选择回自己家里住,但是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学生就会选择住在学校里,这样不仅可以多一点学习的时间,还可以向书院的先生请教。   书院第二进的院子是学生的课堂,分成了十个课堂,大约能容纳约两百名学生,回廊上种着许多的桂树。   第三进的院子是校场,学习射箭在这里,背后的教室是教琴的地方。   第四进院子是先生和学生们住宿的地方,还有厨房。先生的院子在东边,学生们住在西边,都是四合院的样式,每个房间都由树木做了隔断。   郑先生对着新来的十二名学生讲完这些,然后又发了一本小册子写明了注意的事项和书院的地图。然后把这些新生带到了一间空教室,等着教四书的先生过来。   新生们忙忙乎乎自己选了中意的位子坐下,就等着先生过来。   不一会儿走来了一名中年男子,他着一身褚色的衣袍,站在前面微笑着说:“各位新生,我是负责教导四书的先生,我姓刘,大家叫我刘先生吧。”   “我们今后的课程,需要先学习四书,先学《大学》,以力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根本,   再读《孟子》,以激其发越,最后读《中庸》,以近其精微。按着前朝朱子所编订的顺序,由浅到深,循序渐进。至于五经,先学哪个都可以,一般是选出一个做主修,其余的是辅修。”   “今天我们要学的第一课,就是《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你们需要先把这篇背下来,在逐字逐字的理解其中的意思。”   “是。先生。”   林明岚习惯默读,看着手里崭新的书本,在心里默默的背诵。大学全文约一千多字,算是入门级,字数虽少,含义深刻。   时间过的飞快,在刘先生一句一句的教导之下,整篇文章学到了“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刘先生也宣布上午的课程完毕了。   中午的话有的学生是书院食堂用饭,书院请了妇人负责做饭,也有学生的家长不放心的,挑准了时间来送饭。   吃完午饭之后休息一刻钟,有的先生会讲解上午学习的内容,有的会让学生自己学习,然后是轮流的骑射琴棋课。   今天正好轮到的是棋课,新来的学生们只能观看前辈们和师长对弈。   青衣的先生执黑先行,他在左下角落下一子之后,笑着看对面的学长。   学长执白,看着面前的棋局,迟迟不能落子。他先迟疑了一下,手指动了动,准备在右下角落子,突然发现不行,落子在右下角,正好落入了先生的陷阱。但是......   左边也不行,还是说下在右边还能挣扎几下的话,下在左边几乎就是死路一条了。   想到这里,他颓然的把棋子放下了,“先生,我认输了。”   “天啊,没想到甲班的首名,没有能在沈先生手下走过五十手呢。”   “沈先生在棋道上已经是难逢敌手了。”   “你这不是废话么?”   旁边的学生小小声的议论着。   沈先生起身一笑,“你们都是今天刚刚入学的学生是吧。”   “是的,先生。”   “在我的课堂上不用那么紧张,学棋,不过是为了定心养性,不必把输赢看的太重。你们学会了围棋的规则之后,平日有空多看看《棋经十三篇》,《棋决》之类的古书,在研读棋谱,就学个大概了,要想学的更加精深,不是一日之功,需要时间来沉淀。倒是不用操之过急。”   “今天我先教教你们基本的额规则吧。然后,你们就两人一组,先对弈试试。”   等着沈先生解说完规则,学生们两两成对,占满了空着的棋盘下起棋来。林明岚有意先看看别人怎么下棋的,于是没有去抢占棋盘,在一边默默的围观。   占着棋盘的学生也是第一次下棋,他把棋子落在棋盘上,再紧张的盯着对手。他对面的学生也没好到哪去,额头上生出了冷汗,手捏着棋子东看西看不知从何下手,旁边的学生起哄说下这儿下这儿,他一咬牙随手下了一子。他的对手眼睛顿时一亮,再下一子,吃掉了刚才他下的棋子。   林明岚一边看着前辈们下棋,一边和自己记得的规则一一对照。奈何自己技术太渣,看的懵懵懂懂。记得这里忘了哪里。他暗暗下定决心,回去一定买一本棋谱认真看看。   时间就在他观看别人下棋和他自己下场试试中,一点一滴的过去了,到了申时二刻。沈先生眼睛在四周看了一圈,看先学生们基本都下过棋了,于是站到讲台上开口:“好了各位,今天的棋课先到这里结束了,仲文,你带着学生收拾一下这里,其余的人可以先散了。”   有一个学生躬身应是,他应该就是沈先生口中的仲文了。   有几个学生留下了。其余的学生鱼贯而出。林明岚也跟着退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主角太小了,才五岁啥都干不了,下一章准备长大啦! 第十章   时间就好似流水,一晃,就到了永昌十九年。   林明岚也从一个小小的幼童长到了十一岁的小少年。   王氏是个秀丽的南方女子,个子也是中等,那个没见过的林老爷就不清楚了,但是落到林明岚身上,他的身量却长得比同龄的孩子还要高一点。不过也是因为正在发育期他抽条虽快,身上却没什么肉。   大概也是锻炼得当。   这几年的时间林明岚每天可以说都是安排的满满的。   每天早上大约卯时三刻他就得起身,起身之后就需要现在院子里,打上一遍长拳先练练身体,周彤是他的陪练。起初的时候,周彤还留个手,等他年岁渐长,周彤跟他对练的时候就不再手下留情了,每次都打的他手足酸软,周姑娘还振振有词,锻炼身体,本来就要舍得下苦工,这样才能有所成。王氏虽然心疼,但是也想儿子也一个健康的身体,久而久之也就随周彤去了。   不过好在练了两年之后,准确的说是挨打挨了两年之后,他也算是有点进步了,不会那么容易被打到。   锻炼完身体之后就是洗漱用饭,虽然他们是住在王宅了,但是早早就开了小厨房,平日里支用都是王氏自掏腰包,王氏自己觉得住在娘家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要是在吃娘家的那简直更要不得,所以在她的坚持之下,王老爷还是同意了。   用过早饭之后,林明岚需要坐着马车到白马书院上学,这几年来,他的四书已经基本学完了。要说白马书院久负盛名果然是有道理的,在负责教四书的杨先生的指导之下,林明岚不仅学了《四书》,更是学出了趣味,他没想到这些个书本里也藏着很多人生道理,真是读一遍有一次新的感慨。   书院这边申时三刻就下学了,大约是现代的四点,等他回家之后,他还得继续练上半个时辰的字帖,教棋课的沈先生在这方面特别关照他,特意建议他先从楷书练起。从楷书着手,有法可依,能够把笔画写的中规中矩,从而打下坚实的基础。   他最早的时候临的是《多宝塔帖》和《玄秘塔碑》,渐渐的字写得端正多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一手的狗刨字。   学堂的课业也是步入正轨,杨先生甚至开口说他已经可以下场一试了,但是按他的意思,还是想再多学些时候,有把握一些。   书院里边,学了几年的学生都可以选择是回家还是住在书院。这天他正打算和王氏商量着,他打算今后都住到书院里。   早几年他年纪还小王氏肯定是不放心的,现在他也能自己照顾自己了,王氏向来也没有什么不同意的,而且在书院里可以随时向先生们讨教也是一大好处。   林明岚回到他们住的院子里,王氏果然在正堂清理她自个的账目。自从赵管事的事情发生之后,王氏就狠狠心,找了何家的管事,答应了让出三成利,托何家找人管理着铺子。何家的人当然看不上这点小利,不过想着结点善缘所以答应了。   不过何家的人也算是守信,在他们的操作之下,铺子里面的收益基本稳中有升。王氏也算是放心了,京城和金陵来往路途遥远,她基本是半年才查一次帐。   “娘,我回来啦。”   王氏听到声音搁下手里的本子,抬起头来:“明岚,快过来。”   她用手帕擦擦林明岚一路快跑脑门上的汗:“你跑那么快做什么呀?”   “我这不是想快点见到娘么?娘,我有个事情想跟你说。”   “嗯,什么事情?”   “娘,上次杨先生说我已经可以下场一试了,县试在二月,现在是八月,所以我想搬到书院住。”   “这......”王氏沉吟不语。   他当然知道王氏担心什么,自己的孩子就是长到再大总觉得他还是小孩子放不下心来。“娘,我已经十一岁啊,书院里的同窗好多十岁就去住在书院里。再说书院里的待遇也不差呀,每天都有仆妇负责做饭和洗衣。什么事情都不用自己做的,而且在书院里,我随时可以去请教先生和同窗们问题。”   “再说了,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旬休的时候我还是要回家的,白马书院又不远,娘想我了随时能过来。”   “那好吧,明岚,我也是担心你,如果你在书院里住的不开心的话,随时告诉娘啊。”   “放心吧娘。”   白马书院也是为了鼓励学生向学,在书院住宿只需要交少少的银钱就可以了。而住宿的条件还不错。   住宿的地方林明岚早就轻车熟路,这里他偶尔会过来找杨先生和沈先生。在书院的第四进。他找到了自己要住的院子。门口的四个铭牌上已经挂了两个,林明岚把从郑先生那里领到铭牌挂到了最左边的空位上。   排在第二位的名字是蒋子文,林明岚记得这个名字,好像是比他早半年进入书院的,平日上课的时候经常能看见他,就是不知道性情如何。   排在第三位的是就是跟他一批入学的董之宇。他跟董之宇倒是算的上熟悉,董之宇家里也住在金陵城里,商户人家,董之宇是次子,大晋朝是嫡长子继承制,他哥哥已经定下了继承家业,他父母也是为了他着想所以送他来书院,也算是学点本事将来分家之后日子不难过。   林明岚走进了房间,房间还算是宽敞,房间的左侧摆着四张床铺,每个床铺之间用布帘子隔开了,布帘子也可以拉动。床尾约四五步的距离摆着一张书桌,房间的角落里放着四个筐子。除此以为再没有其他东西了。   现在最左边的床铺上已经摆上了行李,不过还没有收拾,排第二位的床上有人背对着他,在摆着自己的书本。   书院的是不允许带小厮和书童,不过仆妇也会定期的清理房间。   听到进门的响动,那人回过头来,很是惊喜的喊着:“是你呀明岚!”房间都是随机分配的,他还担心遇到的全是陌生人,没想到能遇见同班的林明岚。   “是我。”林明岚回答,“我也向先生申请了住在宿舍里。”   “太好了,我还担心来个不认识的人呢,没想到是你。”   “我先收拾东西,等一下我们一起去用饭吧。”   “咦,这里还有一个空位,明岚,你去郑先生那里听说过是谁要住这边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别管这个了,先收拾东西。”   林明岚铺好自己的床铺之后,再把自己的笔墨放在了书桌上,按着自己的习惯摆好,听到门口有个怯怯的声音问:“这里是丁四号房么?”   “就是这里,”林明岚口里应着,手上还是飞快的整理自个的东西,虽然在家里王氏是什么都不让他碰,不过这些基本的事情他还是会做的,他听着背后的人没有走开也没有进来,于是回头说到:“你是?”   “我叫黄绍礼,我刚申请住在书院里,郑先生给了这个铭牌。”他小心翼翼的说。   林明岚快走几步,瞄了一眼他的牌子确实写着丁四房,看他一个小孩子约莫九岁的样子,小小的个子却拖着一大包行李,于是笑着接过他的行李叫他:“进来坐吧,别站在门口。”   黄绍礼听话的进来,看着他们两都是整理自己的东西忙的没有功夫,于是笨拙的打开自己的行李也收拾起来。   等林明岚收拾到自己的东西,看着黄绍礼的东西摊开在床上摆的一团乱,看着他年纪小小就住在书院里,于是上前帮忙,“来,你看,这个是需要这样摆的,这个床单要这样来,你牵住这头,我牵住这里。”他伸手一抖,床单整整齐齐展开铺在床上。   “换下来的脏衣物都放在这个筐子里,”林明岚道,“书院里会有仆妇定期来收这些,洗好之后会再给你放回来的。”   “对了,我叫林明岚,这位呢,”他指了还是忙着整理书本的董之宇,“他叫董之宇,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   “董之宇,等会儿咱们仨一起去用饭吧,有缘相会,也算是庆祝我们相遇一场。”   “行啊。”董之宇回答。   宿舍和饭堂的位置也不算远,走出宿舍,绕个弯就到了。现在吃饭的人还少,林明岚问过他们两有没有什么忌口的食物之后,就让黄绍礼先在长桌上等着,他和董之宇随意的挑选了几样东西端着过来。   “今天幸亏来的早,范师傅拿手的四喜丸子每天只做十份,也被我们抢到啦。”董之宇开口说道:“快来试试,特别好吃。”   “确实好吃。”黄绍礼夹了一个,吃了一口也称赞道,“对了,原来住在丁四房的那位蒋前辈你们见过了么?”   “蒋前辈应该是比我早一年进书院,书院里空房多,好像之前都是他一个人住的,我也不太清楚。”林明岚回答道。   用完饭之后,他们又一起回了房间,日光渐收,不过八月的天气还是甚是炎热,他们回房之后借着日光继续看书。林明岚摸出自己的字帖,继续一笔一划的练习。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终于长大一点了,光阴似箭大法好!不过最近月底了工作上比较忙碌,所以下次更新在周三的时候! 第十一章   大约是日暮时分,门口有了响动,一个约有十三四的少年,看着宿舍里突然多出来的三个人愣住了,他站在门口呆立了一瞬,又回头看了看门牌,这才恍然想起之前郑先生说过已经给他安排了三个新室友,   他只好走了进来,先把书本放好,有点不习惯原本独处的空间多出了别人。   林明岚看着他默默走进去,半晌没有开口,于是主动的说道:“蒋前辈,我们是今天刚刚搬进来的学生,我叫林明岚,这位是董之宇,这位是黄绍礼。”   “嗯。”   “额,”林明岚也卡壳了,不知道怎么接话,“蒋前辈你用过饭了么?这会儿天气不早了。”   “用过了。”   这个蒋前辈似乎有点高冷啊?林明岚也不算是特别健谈的人,所以也接不上话了。于是宿舍里安静下来。只有油灯偶尔的噼啪爆出灯花声。   第二天一早。   蒋子文几乎是最早起身的,他起身的动静很小,轻手轻脚的穿好衣物之后,就出门借着朝日的光芒苦读。   听着身边的响动,林明岚几乎也醒了,他看了看天色,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于是也起身了。   起身之后他犯了难,平时这个时候他要做的事情就是先打一套拳,可惜现在刚刚来书院,也不知道哪里比较僻静不会影响别人,今天只好先暂时不练了。   看来需要找一个新的地方来锻炼身体,他暗暗想着,决定今天下学就在附近转转找找地方。   今天只能先看看书了。现在他们的四书已经学的差不多了,不过一些细微之处还是有点不明白的,而且学写时文,对四书考的细之又细,不把这四本书倒背如流也是不行的。   等他背书背了半个时辰之后,时间也差不多了,他回屋叫醒了董之宇和黄绍礼,黄绍礼年纪还小最是贪睡,迷迷糊糊的半天起不来。   等他们都收拾好了之后就一起去饭堂用饭,之后就是分开去找各自的先生。   教四书的杨先生已经教导到了《中庸》的后半部分,他现在课堂上通读之后,再让学生们朗读一边,然后是一句一句的解说,再这样反复,一上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用过饭之后,有时杨先生会讲讲上午没有教完的课程,大部分时候还是自学,骑射琴棋课程,因为他准备明年二月的时候下场考试,也算是暂停了。   他背了一会儿书之后,就开始练习字帖,考县试的时候是地方官出题,现在也不太清楚知府的喜好,他只能尽量把字体练的端正。   课堂上有的学生已经去上琴课了,只剩下稀稀的几个学生。杨先生偶尔会过来巡视一番,解答一下问题,看见他在临字帖,于是站在他身边静静的看着。   等到他临完一张纸之后,他才发现杨先生在他身边站了很久,他刚才太专心写字完全没有发现。   杨先生轻笑一声:“你的字,可比刚刚书院的时候好多了。”   “都是先生教导得当。”   “我还记得你刚刚入学的时候,你那一手字,本来我是想否了的,结果沈先生据理力争把你留了下来,排在最末,他说字体可以练习,但是你能答对当时最后一道题,说明你平日里看的书本也算多,也没有读书读迂了。”   原来是这样。林明岚嘴角一抽,他还想着当时考试的时候其实有点心虚,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取了,原来是沈先生的功劳。   他起身对着杨先生深鞠一躬,“还是要多谢先生对学生的严格教导。”   “要谢就谢沈先生吧。”   “沈先生当然要谢的,但是先生您这些年来对学生也是用心教导的。”   杨先生微微一笑不再推辞,他自从科举不利之后很是颓废了一段时间,还是山长当时一力劝说他来书院教书育人,看着一个个懵懂的幼儿在他教导之下渐渐懂事明理,他才觉得是找到人生的意义。   杨先生继续巡视周围的学生,林明岚在临了十张字帖之后终于停下笔,欲速则不达他也知道,再说他写的手腕酸软不得不停笔。   等墨迹干后拿起纸张对比,字体圆润端正,大小一致,他对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还算是满意,总算没有白费多年的练习。   想起自从停了棋课之后,难得看见沈先生,在加上今天杨先生说的事情,他心里对着沈先生万分感激,于是想看看沈先生。   棋课的课堂在第三进的院子,沈先生的棋课永远是最受欢迎的,里面人满为患。又有一批新的学生进入了,身穿青衣的沈先生在课堂上教完他们基本的规则之后,就在场上巡视。   他一步一步走的极慢,细细的看着学生们落子。   “沈先生。”林明岚对着他行礼。   “怎么?最近终于想起我来了,过来看看先生?”沈先生调侃道。   “学生要准备明年下场了,杨先生也说我火候够了,所以最近来的少了。”   “你要下场了?不过算算时间你也学了这么长的时间,试试也无妨。”他说道。   “很久没有跟先生下棋了,今天来一局如何?”   沈先生哈哈一笑:“你这是主动找上门的,等会儿输了可不能不认啊。”   “那当然。”林明岚还是嘴硬,他肯定不是沈先生的对手。不过本来想过来感谢沈先生,看着他的时候突然觉得只需把这份恩情记在心里就好。   猜子之后,沈先生执黑先行,先落子在左角,林明岚执白,落子在中盘,两人就对弈起来,   对弈了几十手之后,棋盘上黑白交错,白子被黑子隔断,无法相互呼应,林明岚心里紧张却故作镇定的落子,沈先生看着他虽然脸上没有表现出来,握棋子的手指却捏的通红,知道他是紧张了,于是微微一笑,手底下的攻势确实更加凶猛。   下到一百手过后,白子已经无力回天,被黑子困得死死的,林明岚长叹一声投子,“先生,是我输了。”   “不错不错,现在你的棋力也算是不错了。”   “是先生在下指导棋罢了,要是先生全力以赴,我还不知道输的多惨呢。”林明岚知道沈先生的围棋一向出众,就是不知道师从何人。   “你只是火候不够罢了,这个教是没办法教的,只能你平日里多看些棋谱,多记录一些,时候久了,水到渠成棋力自然而然就提高了。”   “多谢先生教诲。学生一定多多努力。”他躬身答道。   棋课结束之后,他特意留下帮忙收拾课堂,几个学生一齐动手很快就收拾完了,回头一看的时候日头还早,他决定早点用饭之后回宿舍找个僻静的地方明一早儿好锻炼身体。   宿舍里的院子现在住的人还不算多,而且用了许多花木作为间隔,在花木繁茂的地方倒是看不出有人待在这里。他决定明天早点起身就在这儿练拳。   用饭之后回房,宿舍里还只有他一个人在,他手里拿着一本《四书集注》,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门口听到脚步声传来,董之宇好像上完课回来了,他看见林明岚咋咋呼呼的喊道:“明岚,你知道咱们宿舍里的那个黄绍礼是什么人么?他就是前两年进了书院之后传的沸沸扬扬的那个“神童”!”   神童?林明岚也是吃了一惊,据说前年的时候书院里进了一个“过目不忘”的神童,他出身金陵郊外,但是在书院测试的时候先生找出一本不常见的书本,给了他一刻钟的时间,结果他真的一字不漏的背下来了,于是立马就被书院收下了。   没想到神童的年纪这么小啊?而且居然就是黄绍礼,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没想到啊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厉害啊,”董之宇羡慕的说,“要是他去考科举的话一定手到擒来,都没有别人什么事了。”说道这里他又有些泄气,“像我,先生教的课本,我需要回来多花一倍的时间来记。”   “你也别灰心啊,记不住的多就比别人多花时间来记,来背,总能记住的,考试的要考的,都是书上的内容,多花功夫就好了。再说了,你上次大考,还得了优呢。”林明岚安慰他。   “那当然了,我可是认真复习了好久”董之宇笑的有点小开心,他性格开朗,这点事情说开了以后反而不放在心上。   “学海无涯,只能努力才能更进一步啊。”林明岚叹道。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是更新的日子,努力爬上来了,下次更新还是在周五的时候。 第十二章   书院十日一休,被称为旬休,这天正好是旬休的日子。   林明岚正收拾东西,听到董之宇突然提议道:“要不,咱们去文墨街一趟吧,我的笔墨用的差不多了。”   “我能去么?我正好想买本书。”黄绍礼犹豫的问。   “蒋前辈,你要去么?”林明岚问道。   “我就不去了,这些都不缺。”他回答道。   “我得先回家一趟,这样吧,下午的时候,我们在文墨街的牌坊口见面吧。”林明岚想着要先回家说一声,然后答应了。   王氏听说他要出门去买点笔墨,爽快的答应了,担心他钱不够还特意往他的钱袋里塞了五两银子,林明岚再三推拒都没有改变她的主意,只能无奈的收下了。   文墨街是一条特别有名的街,这条街上,不仅卖笔墨,还卖旧书和古物,很多文人都爱来这这里淘旧书,南边的文风又盛,说不得哪本旧书就是哪位举人秀才曾经用过的旧书,能看看他们读书时候的注解笔墨,也是大有裨益。   至于淘古物的话,就是纯粹看运气了。这边确实有人淘换点小物件,但是非要说是前朝的古物那就是瞎扯了,可惜总有人不死心想要捡。最后不过被骗个精光罢了。   王氏的生辰就在九月,日子快到了,林明岚想着,先来这边看看有没有什么独特的物件可以作为生辰贺礼。他数数荷包里的银子,都是平时攒下来的,每年过年的时候王家的长辈们都要给他发两个银裸子,再加上平时月银剩下的,他现在足足有九十八两银子。   他在街口的牌坊下等了不到一刻钟,董之宇和黄绍礼先后都到了,打老远就看见董之宇挥手。   黄绍礼跟在他后头。   “看见了看见了,别挥手了,你们准备去哪家店买笔墨啊?”林明岚招呼着。   “就去那家翰墨轩,他家的东西最齐全了,那家的宣纸也是最好的。”董之宇说。   “我的纸也用的差不多了,倒是可以买一点了。不过拿着纸逛街实在太麻烦,等最后再去翰墨轩吧。”   “行啊,都听你的。”   “我想先去如意阁里买点东西,你们呢?”   “这里有好多摆摊卖小玩意的,挺有意思的,我跟绍礼先去看看,就在这里不走,你要去买什么东西先去买吧。”董之宇说。   “那好吧,最多三刻钟,你们就等我一会儿吧。”   “好好好,快去快回吧。”   如意阁是文墨街尾上的一家首饰铺,是间刚刚兴起的铺子,虽然比不上老字号的瑞吉号用料贵重实在,雕工精美,但是胜在款式新颖,常常有些出人意料的款式,上次这家出了一款梅花钗,花叶可以分开佩戴,合拢又是一支盛开的梅花样式,算是风靡城中,许多夫人小姐都争着购买,他这次来,也是想买个特别的款式作为贺礼。   一走进如意阁,伙计并没有他年纪尚小而怠慢,反而热情的招呼着,“贵客这边请,这边坐,上茶,小公子准备买些什么款式,我们这里有发冠,玉簪,玉佩,什么款式您都可以看看。”   “不忙这个,我想看看大约适合三十余岁的夫人的配饰。”   “好的,公子您稍等,小赵,快把碟子拿上来给公子看看。”旁边的一个小厮应声递上一本册子,册子包装精美还包着金边,翻开一看,上面的绘画栩栩如生,红宝蓝宝颜色璀璨。发簪和玉佩造型各异,各有各的精致。   不过这些都是些常见的款式,虽然寓意吉祥,但是并没有上面让人眼前一亮的设计,林明岚有点失望的放下册子,“店里还有别的款式么?我想找个特别一点的款式。”   “公子您稍等,最近店里还新来了一批款式,不过还没有登记造册,既然公子想看,我们也少不得拿来出献丑了。”   “行啊,我先看看。”   旁边的小赵躬身应是,然后去后堂,片刻之后取出一个白色绢丝册子,果然还是没有做好的样子,只有白色的封面,倒是里面的图样已经绘好了。   他一页一页的翻着,翻到最后一个,终于看见一个中意的款式,方形的掩鬓做成流云的形状,既飘逸出尘又端庄,寓意也不错。再看下面表明的价格,四十两,林明岚心里暗暗估算一下,荷包应该是够的。   “就这个款式,拿来看看吧。”他指着图册说。小厮领命而去,“对了,店里能定做款式吧。”   “回公子,当然可以,您既可以自己设计款式,也可以选择我们店里的款式,材料的话也是这样。”   “那就好。”林明岚从袖口掏出另一个绣花荷包,把荷包里的东西倒在桌面上,圆滚滚的东西在桌子上滚动,“我打算做一对耳坠,这是原材料,你看看哪两颗最适合做耳坠。”   红色织锦的桌布上,约有十多颗玻璃珠子在滚动,珠子大概小指头大小,质地纯净,透明闪耀,颗颗圆润光滑,折射着光线,产生一种光华绚烂的效果,最神奇的是,珠子中间,镶嵌着一朵盛放的鲜花。有几颗珠子是茉莉,有几颗是梅花,有几颗是桃花。它们的美态被定格在最妍丽的那一刻,花瓣舒展,花蕊轻颤,仿佛能闻到幽幽的暗香。   “我也不知道哪两颗搭配起来最好,所以东西都带来了,店里的师傅看着配搭吧,一定要做的最好。我再选选款式吧。”   小厮看的目瞪口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琉璃珠,而且琉璃珠里还镶嵌着鲜花,真是太漂亮了!太精美了!   “给我看看款式吧,我看,”林明岚皱眉看看珠子,“恐怕珠子还是配银色比较搭,金色有点些岔了。”   “公子,您这些珠子,是在哪家商行买的,小的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珠子。”   “这个呀,”他捏起一颗珠子,“小玩意不值钱。”这些玻璃珠子都是他自己闲着没事的时候做着玩的,说起来做玻璃也简单,只需要石英砂,纯碱,长石,石灰石,高温融化以后就成了玻璃液,再把玻璃液倒在早准备好的容器里,冷却之后就做好了。难得的是,怎么把鲜花放进去。   刚开始的时候,玻璃液一化,他就把鲜花放进去,结果花瓣当然就被烫卷了,等玻璃球定型之后呢,花瓣又没办法在玻璃液中舒展,皱巴巴的样子更难看,还是他一次次的测试,浪费了一个又一个玻璃球,才找到最合适的温度,把鲜花镶进去。做好的玻璃珠,成功的把鲜花最美的那一刻定格。   “先把选款的册子给我看看吧。”林明岚说道。   取掩鬓的小厮也回来了,果然跟图册上一样漂亮甚至更美,耳坠的款式也挑好了,最后选了一个缠枝桃花的款式,尾坠就坠着琉璃珠。   挑好了款式就该付款了,缠枝桃花的款式材料本来不贵,做的就是手工,一共加起来也就五十两,他们会配送首饰盒,林明岚掏出钱袋付了订钱之后,拿着契单等着十天之后再来取东西了。   前后也没有花多少时间,但是等他走出如意阁的时候,在那些小摊儿前却没有看到董之宇他们两。他心想也就才两刻钟不到,他们能钻到哪去了?   他看了周围都没有看见他们两,倒是前面围了一群人,中间传出沸沸扬扬的声音。   “天底下可没有这样的道理啊,你弄坏了我的东西难道不赔就想溜啊?”   “我可没有弄坏你的东西,你的东西一开始就是坏的!”   “我看你年纪小小,没想到这么不讲道理啊?”   “你才不讲道理,我们读书人才不会干这种事情!”   “还是读书人呢,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斯文败类哟,我倒要问问,到底是哪家的书院教出你这样的学生哟,你的先生不知道是怎么教的哟?”   “你......你......你”   这个声音听着有点耳熟呀,难道是.....   林明岚努力的朝前挤,大家一有热闹看,登时凑上来一大群人,围的是人山人海,他一边拨开人群,一边说着借过,好容易才挤进包围圈。   他看见董之宇跟一个中年人正在对峙,那个中年人倒是长的一副和气的样子,身上一件团花织锦的袍子,穿着倒是不差,手上捧着一个楠木盒子,盒子里面装着些碎瓷片,他此时大声嚷嚷着:   “天啊,快来看看啊,这就是所谓的读书人喔,简直斯文扫地喔,打烂的人家的东西还不打算赔偿喔?还有没有王法喔?”   周围的人都是议论纷纷,指指点点。   “打烂人家的东西,当然要赔,天经地义啊!”   “是啊是啊,看他穿戴也不像没钱人的,难道想赖账?”   黄绍礼脸憋的通红,一直红到耳根,嘴里反复说着:“我们没有打烂你的东西,东西本来就是坏的,你不能这么欺负人!”   看来是遇上麻烦了,他走上去拍了拍董之宇的肩膀,问道:“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回来啦!明天还要上班,实在要狗带了! 第十三章   董之宇面红耳赤,心慌的手足无措,黄绍礼眼睛更是差点泛起了晶莹。他俩回头一看林明岚,如蒙大赦,“太好了明岚,你快来帮帮我!”   “别急别急,先给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吧。”   据黄绍礼说,他们俩本来在小摊儿前看着一些小玩意儿,这边的小摊儿东西丰富,不仅卖旧书,还卖些瓷器青花瓶子什么的,董之宇还看中了一个青花的笔洗。   然后是这个中年人,跟旁边那个摊主讨价还价,最后花大价钱买下了一个瓷瓶,他当时还咋舌,一个普通的瓶子都要卖这么贵!真是钱多了烧的。   那个中年人还特意要买了一个盒子准备好好包装一下,摊主拿出了一个楠木的盒装好,就交给了中年人,那个中年人却突然抱着肚子嚷嚷着肚子疼,想要去方便,他环视一周,人稀拉拉的,于是摆出诚恳的表情对着董之宇说:“小兄弟,我现在肚子疼的受不了了,麻烦你帮我个忙,暂时帮我保管一下这个盒子,我去去就回。”   “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也放心交给我们?”   “小兄弟长得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读书懂礼的人,我当然放心了,哎哟,肚子疼的受不了了,快,帮个忙吧小兄弟。”   “好吧好吧,你快点回来。我就在这里等着。”董之宇就答应了。   不过过了半刻钟,那个中年人就回来了,这会儿人也渐渐多了起来,那个中年人大着嗓门嚷嚷道:“哎呀,真是谢谢你们帮我保管这个瓶子啦,真是好人多呀。”   “我今天真是遇到好人了,谢谢你们!”那个中年人接过盒子,却打开一看大惊失色:“天啊,怎么回事,我的瓶子,怎么会碎了呢?”   随着他的大声嚷嚷和哭天抢地,周围迅速的围上了一圈看热闹的人,那个中年人突然拉住董之宇的袖子,“你,你别想走,弄碎了我的瓶子,不赔给我今儿就别想走!”   董之宇两人简直是目瞪口呆的看着事情的发展,他俩万万没有想到会发展成这个样子,董之宇奋力挣脱:“放手!放手,我们没有打开你的盒子,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一句不知道就想脱身啊,我告诉你,这个瓶子我花了足足两百两,你今天不赔我一个一模一样的瓶子,就别想走!”   听完黄绍礼的诉说,林明岚哪里还能不明白他们这是上了别人的当了。在现代常常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人故意把瓷器碎片装在盒子或者行李箱里,然后放在别人的车子后面。等别人需要把车子开动的时候就只能移动行李箱,等你一动,他们就冒出来,哭天抢地说箱子里的瓷器很贵重,然后索赔。你要是不赔今天是走不了了。   既然他们两没有动瓷瓶,可见这个摊主和中年人是一伙儿的,趁着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就调换了瓷瓶,把碎片装进了盒子里,就等着演这一出呢。   “明岚你相信我么?我真的没有弄坏他的瓶子。”董之宇扯着袖子问他。   “你别慌,别慌,我先去看看。”   林明岚走上前去,“这位先生,我能看看你的瓷器么?”   中年人警惕的说:“你要干嘛?我看你跟这两人是一伙儿的,是不是想毁尸灭迹啊,我告诉你,没门!”   “先生放心,我们都是读圣贤书的人,是干不出那等没脸没皮厚颜无耻的事情的,再说了,瓷瓶已经碎了,我就是看看而已。”林明岚意有所指的说。   林明岚凑近盒子,仔仔细细的看起来,瓷瓶的碎片摆在雕工精美的盒子,确实感觉很有档次,但现在都碎成了渣渣。   林明岚突然伸手,左手捡起一块碎瓷片,然后右手捡起另外一块,突然把他们拼凑起来。黄绍礼喊着让他小心自己的手。那个中年人呵呵冷笑着:“你以为你是谁呀,难道还能把碎瓷瓶拼成完整的不成?你要是能把瓷瓶恢复了,就不用赔偿了,否则......哼哼......”   林明岚充耳不闻,手里不断的拿起一块碎瓷,又拿起新的一块,看着这些瓷片,他心里渐渐有了把握。   他站起身,表情沉痛的拍拍董之宇的肩膀说:“兄弟啊,你这次闯了大祸了。”   “什么意思?怎么连你都这么说?”董之宇懵住了。   林明岚从中年人的手上拿起这个盒子,对着围观的人展示,“大家请看,这个瓷瓶,原本的图案,是不是一个倚靠在芭蕉树下,周围有些乱石的美人?”   “来来来,这位先生,您一看就是有见识的人,您看看,这块瓷片,是不是一块崎岖怪石?画风飘逸,有大家之风呐。”   被他选中的是一个年约五十的中年男子,他微微眯了眯眼睛,又凑近看了看,对着众人期待的目光说,:“不错,这个,确实是块石头的图案。”   “那就对了啊!”林明岚高呼一声,本来想拍一下大腿,可惜手上不空,“这个瓷瓶,我看这个图案模模糊糊,像是出自官窑的,八成是那出自吴大家之手的美人卧蕉图瓷瓶啊。”   “可惜可惜了呀,这么贵重的瓶子,现在就成了碎瓷片看不清图案喽。要是真是美人卧蕉图完整的瓶子,至少也要值个一千两呐!”   “店主啊,您是在哪里收来的瓶子啊?太有眼光了!”   摊主早就呆住了,他万万没有想到,从乡下随意收的一个瓶子,竟然是传说中官窑出来的极品瓷器啊,那不该拿来碰瓷用是,要是卖出去,他就发啦!   那可是足足一千两!   摊主几乎恶狠狠的蹬了中年人一眼,如今之计,就得说这个瓶子,本来就是那个什么卧蕉图,让这个少年赔!还要赔一千两啊!   那个中年人接触到摊主的眼神,也露出贪婪的目光,他倒是直接开口:“你看看,连你的同伴都这么说,我买的瓶子就是美人卧蕉图,如此贵重的瓶子,你打碎了,赔我一千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要是赔不出来,就得官府见!”   本来这个中年人,讹人有许多选择,不过他看见董之宇掏钱买笔洗的时候,荷包不经意露出金子,而且他的穿戴不俗,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不谙世事,身上带的钱又多,年纪小,又受不得激,肯定容易上当。   林明岚装模作样的不断摇头,“可惜了呀可惜了。”   那个摊主眼睛一转,更是火上浇油:“对对对,我这个瓶子这么贵重,都是我看在这位先生懂行才便宜卖的,但是瓶子就是美人卧蕉图,你得赔银子!”   “摊主,你确实么?”   “我当然确定!”摊主斩钉截铁的说。   “那我们今儿就官府见吧!”   林明岚突然脸色一变:“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见街口上的告示?”   “就在正中间,应天府卢知府家里,前些日子遇上盗贼了!失窃的,就是那贵重的,值一千两的美人卧蕉图瓷瓶!”   “而现在,你口口声声说你卖的,就是这个瓷瓶,那就别怪我宁可错抓,不能错放,送你去见官了,让卢大人来人认一认了!”   “你......你....你,血口喷人!”那个摊主结结巴巴的说。   “我是不是血口喷人,自然有父母官做主,但是听你的口音,也不是本地人,说不得就是流窜到这里的盗贼,我为了父老乡亲们的安全,少不得就要做这个坏人,走,跟我见官去!”   “你,你又是什么身份,说不定你才是盗贼!”   林明岚微微一笑,:“至于我们,就不劳你操心了,我们三个,都是本地书院的学生,这是我们的铭牌,”他把自己的铭牌拿出来一晃,这是进出白马书院的凭证,不等他们看清又转手好好收到了怀里。   大家伙听说他们还是学生,再看他们年纪颇小,穿着儒衫,倒是还有几分可信度。   \"走走走,去见官。这个瓶子也带上,这就是脏物,得带上!”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呀,这个平时,是我在乡下二十文收的,不是脏物!”   围观的众人都发出嘘声,还有人喊着:“原来是骗子,骗钱的,二十文的东西,打烂了想骗个二百两,现在还想骗一千两!”   “走走走,这下真的要送去见官了。”   就有那血气方刚的青年上前把那个摊主捉住了,嘴里还嚷嚷着:“想骗我们的乡亲,太可恶了!”   “还有那个中年人,他们怕是一伙儿的,一块抓住了!”黄绍礼也壮起胆子,吼了一嗓子。   有那些气愤自己差点被骗的人一起冲上前,把这两人一起逮住了,然后一群人一起到衙门里报案了。   趁着这个机会,林明岚拉着董之宇他们两悄悄的溜走了,董之宇这会儿也一扫颓废之气,还想跟着去看看。   “还没玩够呢,还想去衙门看看呀?”   “我这不是好奇么?哎,明岚,你怎么发现他们是骗子的?”董之宇好奇的问,黄绍礼也眼巴巴的看着。   “先走先走,找个地方坐坐,我慢慢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终于放假啦!开心开心! 第十四章   他们三个溜出人群,发现也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现在有那爱看热闹的人,都跟着去衙门凑这个热闹了。   走到这条街的街尾,人烟稀少,董之宇拉着他走到墙角,黄绍礼紧随其后。看着周围确实没有人注意他们,董之宇迫不及待的问:“快告诉我快告诉我,你是怎么看出来他们是骗子的?”   林明岚有点无奈看他一眼,然后开口说话:“你想想,怎么一个好好的瓷瓶,你又说没有打开过,会碎在盒子里?”   “而且那个摊主和中年人,他们两个毕竟是早就串通好的,中年人假装买瓶子,那时候瓶子还是好好的,然后摊主包装盒子,还扣上了,一般人也不会想着去打开,其实那个时候盒子里,就是他们早就准备好的碎瓷片了,然后等着人多的,他们就大声叫嚷,吸引人来看,然后当着人的面,打开盒子就是碎的对不对。当着那么多人,你众口莫辩,只能乖乖掏钱啊。”   “他们再厉害,还不是遇上你啦?”董之宇笑着说。   “这两人口音听着像外地人,应该是第一次行骗,要是遇上老手,盒子里装的就是名贵瓷器的碎片,到时候你才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呢。”   “这些骗子真可恶,居然盯着我骗!”   “但是他们骗人也是盯准了人的,你年纪又小,按理说,也该找个大人骗,对了,你是不是把荷包呀玉佩什么的露出来了被人看见了?”   “应该是董师兄掏钱买笔洗的时候被人盯上的。”黄绍礼说道。   “可恶,太可恶啦,居然还盯上我了!”   “好啦好啦,别气别气啦,记住教训,下次多想想,多看看吧。不是说要去买宣纸么?时间差不多了。”   “你说的对,我不生气了,走走走,去翰墨轩买纸吧。”   “我还要买点参考书。时间不早了我们就快点吧。”黄绍礼开口说道。   他们三又倒回去了,走到街中间,有间生意颇好的店铺,人来人往。走进店里,各种纸张整整齐齐的把在架子上,各类的羊毫,狼毫笔依次挂在笔架上,店长正在给人介绍:“我们这里的种类是最齐全的,您要是想买笔墨简直是来对了,我们这儿的纸,不仅质量好,你看看着颜色,雪白雪白的,而且不渗墨,就是扔到水缸了,那上面的字,也是清清楚楚的。这个羊毫笔,笔尖细软,蘸了墨之后又饱满,不会滴下来。就是一般初学者用的黄纸,我们店铺里的也是最有韧劲的,不像一般的黄纸,一扯就破。”   好能说会道的掌柜啊!怪不得生意不错!   董之宇驾轻就熟的走过去说:“掌柜的,我拿一刀宣纸。”   掌柜的抬头一看,“董公子,这边请这边请,小二,去包一刀上好的宣纸过来。”   “我今天可是给你带了客人过来的,都是我的同窗,可不许拿那些次等的货色来糊弄他们。”   “当然当然,董公子的客人,就是贵客,当然要把最好的拿出来,这位公子,你准备拿点什么?”他对着黄绍礼问道。   “我先看看吧。”黄绍礼皱着眉头,下意识的捏了一下荷包。   “我先看看宣纸,好用的话我也来一刀。”林明岚说道,他注意到了黄绍礼的动作。   小二不一会儿就带上一刀宣纸过来,果然是上好的纸,雪白光滑,纸质细腻,林明岚满意的点头,对小二说他也来一刀。   书柜前面,黄绍礼挑来选去,手里拿着《大题文库》《四书讲义》难以抉择,两本书他都挺想看,奈何囊中羞涩,平日他的花用,全是姐姐辛苦做工得来的,每个铜板都要花到刀刃上,偏偏读书时最花钱的,每一本书本都价值不菲。最后他犹豫半晌还是选择了《大题文库》,对目前的他来说还是这本比较实用。   他有点恋恋不舍的放下《四书讲义》,林明岚凑过来说:“你也看上这两本参考书啦?我也是,可惜我荷包里的银子只够买一本的了。”   “要不咱两各买一本,等看完了再交换怎么样?”   “这样不太好吧。”黄绍礼非常心动,但是嘴上还是拒绝道。   “书院里十日一休,我们难得出来一趟呢,我担心下次这本书就卖光了。再说我们住在一起,借书也方便。”   “那好吧。”黄绍礼嘴上不说,心里实在乐开了花。林明岚拿起这本《四书讲义》,和着宣纸一起结账。   想买的东西都买到了,黄绍礼也打算回去,他家住在郊外,回家一趟不容易,所以直接回书院,而董之宇直接回自己家中。   同他们告辞之后,林明岚也回到了王宅。自从他稍微长大一点之后,王氏另外在院子开了一个角门,平日里进出采买都是从这里。   不过他始终觉得有点不方便。王氏毕竟是出嫁之后回娘家,短住可以,常住毕竟不好。不过王老爷肯定不乐意,贸贸然提出要搬出去住也不妥当,所以他也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   回家之后一夜安睡。第二天他就和往常一样,早早地额就到书院上课。   在书院的日子时间过的非常充实,几乎是不知不觉,十天就过了。他估摸着定做的耳坠差不多了,所以趁着再次休假的机会,准备去取。   如意阁还是一样的生意兴旺,倒是小二一看见他就热情的招呼:“这位小公子您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上次他带着那些琉璃珠子去找店里做首饰的大师傅,结果大师傅大吃一惊,连连追问是谁带来的材料,在得知人已经走了之后更是急的不行,还好小二及时告诉他客人是定做耳坠的,等过了十天之后会来取东西。大师傅这才放下心来,不过三天两天的来念叨着一定要记得把这位客人留下来。   小二哥是听得耳朵都生茧了,这几天烦不胜烦,好容易十天到了,所以他一看见明岚可说是大喜过望。连忙热情招呼,先是安排了茶水点心,然后通知大师傅前来。   不一会儿大师傅就带着两个锦盒和装着琉璃珠的袋子来了店中,他挥手叫小二退下,然后跟林明岚一起坐下,把盒子推到明岚面前,再小心翼翼的开启了盒子。   红色的绒布之上,一对晶莹的耳坠露了出来,银丝拉的纤细,盘成漂亮的桃花形状,银色的叶子上深深浅浅的纹路,带着一颗小小的露珠,尾端坠着正是玻璃珠,珠子里的茉莉花看起来鲜嫩如初。   “大师傅的手艺真是厉害,这个耳坠很精致。多谢。”林明岚收起盒子和袋子就准备离开。   “小公子且慢,冒昧的问一句,您这个琉璃珠,到底是从什么地方购得的?”   “这个并不是琉璃珠,而是玻璃珠。”   “玻璃?”大师傅重复着。   “是的。虽然看起来很像,但是并不是琉璃。”   “那公子方便告诉我是何处购得的么?”   林明岚反问道:“大师傅问这个,难道是有什么用处?这个只是我偶然从一位行商那里购买的,一共也就这么多,全买下了。”他留了个心眼,没有说实话。   “行商?他们游走不定,可能是西域得来的。那真是可惜了,”大师傅感叹一声,“这种上好的琉.....玻璃珠,晶莹剔透,是做首饰的好材料,而且难得他能推陈出新想出把鲜花镶嵌在其中,要是能加以改造一般,定然能够做出风靡整个金陵的饰品啊。”   “那可真是可惜了了啊,不过大师傅,我还记得那个商人的相貌,若是以后再遇见他们我一定能够认出来,定当为大师傅引荐。”   “那真是多谢公子了。”大师傅鞠了一个躬,他一生痴迷于此道,看见新的材料当然情难自禁。林明岚连忙避开,这个大师傅估计五十多的年纪,给他作爷爷都是绰绰有余,他可不敢受礼。   “不过公子,如果这些剩下的材料,您如果不用的话,能不能卖给我们如意阁,价钱当然少不了。”   “这个我确实用不上了,今天我就当交了大师傅这个朋友,赠给您了。”   “那怎么可以呢?如此贵重的东西。”   “不不不,我留着这个,不过是做个玩意儿,在大师傅手里才不算是暴殄天物,能够发挥他最大的价值。”这个做玻璃珠,其实说穿了一钱不值,而且留在这位师傅手里,做出精致的首饰,才是最大的功效。   “这个,那我就收下了。”大师傅回到。他心里暗暗想着,定要竭尽全力打造一整套的首饰。   等明岚拿着东西去柜台准备付清余下的银钱的时候,却被告知大掌柜的把剩下的银钱都免了,他暗暗摇头也不再推迟,不然估计掌柜的心里不安。   第十五章   却说在王宅,这几天梅院里面来来往往的都是丫头。第二天就是王氏的寿辰,虽然不是整寿,但是王老爷也精心准备了一番,请了大厨,请了亲近的好友。   一个小丫头急匆匆的走出来,差点把进门的明岚撞个正着,幸好他身体灵活,一晃躲过去了,小丫头连忙认错:“表公子都是我的错,是我没看路,请表公子责罚。”   “没事,这几天你们都辛苦,先去忙吧。”   小丫头急忙退出去。走出老远才长呼一口气,幸好表公子不见怪,不然就要挨罚了。   走进梅院的正堂,王氏和张姑姑他们三在侧间挑选着明天要出席穿的衣服,王姑姑先是拿起一件银红色的衣裳给王氏笔画,王氏连连摇头:“我一个上了年岁的妇人,穿这个鲜艳干什么?换掉换掉。”   张姑姑又拿起一件蓝灰色的衣裳。   “这件不好,太素了,娘你明天过寿呢,我看这件藕色的不错,式样算是好看,花纹也吉祥。”林明岚开口说道。   “明岚回来了,快歇歇。”王氏惊喜的回头。   林明岚坐到榻上,把手里的锦盒递到王氏面前,“明天是娘的寿辰,恭祝您芳龄永继。”   王氏惊喜的收下盒子,“你有这份心,娘就很开心了。过来吧,我们说会儿话。”   王姑姑和张姑姑带着衣裳去熏香去了。   看到她们都走了之后,林明岚才开口:“娘,这几天院子里人来人往,安排这样安排那样,也辛苦娘了。”   “你是想说院子的事情吧,小滑头,还学会旁敲侧击了。”王氏饮了一口茶水,瞪了他一眼。然后开口道:“我当然知道一直住在娘家不好,再亲近的我毕竟出嫁了,不过你外公外婆那里不好过,他们看着我远嫁了那么多年,现在好容易回来了,我要是提出搬出去住,他们铁定不答应。”   “这个好办啊,娘,你没留意现在现在这条街上,一户人家要搬走了么?我打听过院子的样式,就是小了点旧了点,要是想住人的话需要翻修一番。”   “看来你小子留意这个事情很久了,现在看好了房子所以来说服娘的,对吧?”王氏叹气,林明岚有点不好意思的挠头。   “不过你的考虑也有道理,你年纪慢慢大了,以后读书同学之间交往也不好把人家请到家里来。这样吧,房子我先去看看,要是确实合适的话就买下来吧。”   “那外公那里?”   “等明日宴会过后我找个机会说吧,反正都是在一条街上,爹也不至于不答应。”   “多谢娘的体谅。”   “远香近臭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不过你要答应我了,就算搬家了,也要经常回来拜见外公和舅舅他们,知道么?”   “我一定会的。”   解决了一件心事,这一晚他一也安眠。不过第二天鸡叫头遍,就听到院子里的丫鬟们开始走动起来,打水的打水,洗漱的洗漱。   声音太大了,闹得他睡不下去。今天他是特意向先生请了一天的假回家给娘亲祝寿的。不过看起来他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按着平日的习惯,起身之后先是练拳,然后接着晨光开始看书,毕竟二月的时候他就要参加县试了。   县试要考的不外乎是墨义帖经,策论,试帖诗等,全看县官如何出题。现在他的四书是学的差不多了,杨先生也说他可以先下场试试了,就算不中,县试三年两次,也算是累积经验了。   试帖诗也叫应试诗,要求对仗工整,还需用典故,这点上就算是穿越人士也无法可想,只能乖乖从头学起。   天色大亮之后他又临了几篇字帖,这才收拾好笔墨,先去正堂拜见了王氏,然后由王氏带着,去拜见王老爷和陈氏。   在正院里还碰见了也来请安的王士杰和孙氏。请安过后,王氏再回到梅院,接受丫头们的拜见,他们领了赏钱之后就各司其职安排在花园里的宴会了。   来的人也不多,不过都是昔日王氏交好的闺中密友,不过各个都带着自家的孩子,凑齐了两桌。   宴会上,王氏果然穿着那件藕色的衣裳,耳坠正是带的林明岚送的那副,在耳畔晃动。   一个夫人看见了羡慕的说:“你今天戴的这幅耳坠很漂亮,是在哪家店里买的。”   王氏摸摸耳朵,略带点得意的说:“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是孩子送的,也算是他有心了。”   “你孩子真孝顺,不像我家那个,成天的就知道玩。看花样有点像如意阁的手笔,真好看,听说他们来了新的货色呢,下次咱们一起去看看?”   “好啊,下次我下帖子,咱们一起去逛逛。”王氏一整天都带着这副耳坠,笑的合不拢嘴。   晚上还特意叫他到跟前问道:“这个耳坠这么精致,是花了不少钱吧。”   “娘,没花多少,这个坠子是我自己做的,不过在如意阁花了一点手工费罢了。”   “就是你自己放在房间的那些杂物?”   “是啊。”林明岚自己住一间,等他能够自己出门之后,买了很多在旁人看来都是破烂的东西,统统都放下自己的房间里。   “看来你那些东西,也不全是无用的。”王氏说道。   “娘放心,我不是那种玩物丧志的人,不过是休息的时候换换脑子,放松一下,正事是绝对不会耽误的。”   “好好好,时间也不早了,快点去休息吧。”王氏看看天气,催着他去休息。   他听话的回了自己的房间,洗漱之后就早早睡下了,明天还要早起上学呢。   桂花飘香的九月过去,初雪渐渐降临,时间一眨眼,就来到了第二年的一月,考县试的日子快要到了。   考前一个月,又县署公告考期在二月二十举行考试。考生需要向县署礼房报名,报考人填写亲供,互结,具结。   林明岚这才知道,这次考试他还不能在金陵参加,科举考试的规定是需要回原籍参加考试,而古人所指的原籍,是说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即使后代已经离开了家乡,仍然追溯祖先的家乡来作为自己的籍贯。   听到这个消息林明岚真是差点吐血,祖籍这个词还真是名副其实。   不过万幸的是,林父本身的出生地也不远,他是出生在金陵旁边的高和县的,这也不算太远。现在林氏家族中,虽然很多人已经移居京城,但是大部分家族成员仍然居住在此地。   幸好他舅舅王士杰对此早就做好了准备,有钱能使鬼推磨,考生需要的互结,具结的事情他早早的就办妥了。   和他同住的三人,这一科都准备下场一试,不过黄绍礼也需要回原籍所在的县城参加考试。蒋子文和董之宇倒是在金陵参加考试即可。   对于参加县试的事情其实他心里十分忐忑,先说王氏,千里迢迢的搬家来到金陵,为了他寻的一个好的读书环境。然后就是王家人一直对他照顾有加,一门心思让他专心考试。王舅舅更是提前就把该想到的作保的事情办好,其中还不知道花了多少银两和人情。   但是在南方文风本来就鼎盛,好的先生,厉害的学生层出不穷。光是县试,就有足足几百人参加,他真的能脱颖而出么?   报着这样的疑问,他沉沉的睡去了。 第十六章   大半个月的时间如果流水一样划过,二月十七这一天,王家舅舅作为林明岚的陪考人,做了半天的马车,来到了高和县城。   几天,临近考试,县城里几乎所有客栈的房间都订满了,而且掌柜的趁着难得的机会,价格几乎翻了一倍。考试五天之后放榜,考虑到这边县城离的也很近,所以只把房间订到了二十六日。   也是为了保证考试的状态,免得临到考试时出现临场紧张的情况,所以才早早的来到这边,熟悉一下考场。   林明岚坐在客栈的桌子前面,仍然看着手里的四书,虽然能记得地方都记住了,现在临时抱佛脚也是无用,为了求得一个心理安慰,他还是打开书本,一字一字的看着,也是平复自己紧张的心情。   要是让他干坐着,他铁定更紧张。   二月二十日那天一大早他就起床了。像往常一样先是练了一会儿拳法,洗漱之后,就等着入考场,要带的食物,文具,提前一天就准备齐全,统统放在一个柳编的篮子里面。   天色还没有亮,但是客栈里人声鼎沸,参加考试的学生,不仅有县城里面,还有各村的学生。   然后雇佣了马车一齐想着考棚驶去。   坐在马车上,林明岚掀起窗不一看,夜色中只有点点马车的灯笼晃动带来的光亮。他放下帘子,深吸一口气。   “紧张了?”王家舅舅王士杰问道。   “有一点吧,我苦读了这么多年,就等着今天见真章了。”   “这是正常的,想想我当年考试的时候也是紧张的不行,手一直抖,害的写废了一张纸,还得向考官要纸,才把试题写完。所以你别担心,大家都紧张的很,你只要正常发挥就好了。”王士杰侃侃而谈,还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安慰他。   “我没事了,谢谢舅舅。”林明岚平复一下呼吸。   县城的大门入口早就排了一队队的人,院北为正门叫龙门,龙门后面为一大院,供考生等候喊名。考生预先分排,每排五十人,由衙役负责搜身和核对准考证,防止夹带。   冷风刮过他忍不住抖了一下,二月的天气,又是早晨依旧很冷,还好衙役飞快的核对他的特征。纸上赫然写着:“林明岚,年十一,高和县人,身长四尺二寸,面白无须。”   衙役核对完毕之后,脱下他的棉衣搜查是否夹带,等检查完了他连忙接过棉衣连忙穿上。   进了考场之后,县官坐在西首,拜见过父母官之后,考生按着座位号坐好,等着衙役发卷。   考棚里大约七尺见方,只摆着一个书桌,一个木凳,一个硬木板搭成的床铺。接下来的四天,他就要在这里度过了。   明岚稳定一下自己的呼吸等着发卷,衙役巡逻确认所有的考生都入场坐定之后,就掀开考棚的竹帘,把卷纸递了进来,他拿到手上先检查起来,   卷纸一共十五章,字体清晰,没有错漏错误,要是有的话需要告知衙役,由衙役重新更换。   县试第一场,显然县官为了求稳,考的只是帖经和墨义。   虽然它们现在叫这个名字真叫人摸不着头脑,但是要是换成另外两个词语完形填空和阅读理解大家一定恍然大悟。帖经,就是把四书五经中某些句子空起来,让考生填写完整,墨义,即是解释这句文言的意思。基本上,只要是通读背诵了四书五经的考生,都没有问题,算是比较简单的考题了。   林明岚看看时间也算是还好,大略的看了一遍,还好,除了有个把字拿捏不准以外,其他的题他都会做。天气寒冷,墨水容易凝上,所以他先加了水磨墨之后,搓热了手掌,然后一气呵成的先把自己的姓名,籍贯,写到密封线的外边,再把会做的题目写上。其实文言之间上下文都有联系,遇上记不清的句子,多加揣测也会有七八分的把握。   第一场的题目读比较简单,所以是不给烛的,所谓的给烛,就是加时间,要是考生偶尔有一点没写完的地方,是可以进行加时赛,点燃发的蜡烛。不过第一场肯定是用不上的。   虽然题目很简单,但是答题量实在太大了,他揉揉酸疼的手腕,把试卷一一排开吹干上面的墨迹,要说毛笔就是这点不好,墨水干的太慢了。要是能造出橡胶的话,倒是可以试试钢笔的。   墨迹干的差不多之后,就等着衙役过来收试卷了,看看天色,午时已经过去了,他抬头,竹帘晃晃悠悠,只能看见对面的竹帘,而看不见人影,左右两边的同考也是安安静静,一点声音也不发出。   还真有点无聊,他再检查了一遍试卷,拿出干馒头,夹着肉片啃起来,考棚里面学生不能随意出来,出恭都需要衙役陪同,食宿都需要准备好,他只好带着带些干粮、饮水。   馒头是昨天刚做好的,现在已经冷透了,葫芦里的水也冷透了,考棚里还有风灌进来,冷的人直哆嗦,他皱着眉毛慢慢的吃着。时间来不及了只能将就。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冬天本来就黑的早,只听见“咣咣”的铜锣响,然后是衙役一声接一声的喊着:“考试时间到!诸生停笔!”声音从东头传到西头,响彻考场。   接着衙役挨着挨着的收走了试卷。然后又是一声铜锣响,“试卷收取完毕,诸生休息,待明日再考。”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考生放风了,可以出恭,可以在考棚里活动,等到了亥时,考场锣响,考生统一安置。   林明岚整理好床铺,再把外衣盖在身上能更保暖,点燃了银碳,然后就准备休息。周围悉悉索索的一阵响,有火把哔哔啵啵的燃烧声,还有翻动被子的声音,估计有人睡不惯木板正在翻腾。   金陵地方富饶,就算是下属的县城里,考棚也是年年修整,虽然确实木板床有点咯人,但是还能忍受。听舅舅说过,有些偏僻的地方,考棚一用就是几十上百年,漏风漏雨都是常事,更有那挨着五谷轮回之所的,光是味道就把人熏个够呛。他万分庆幸带来的油布,口罩这些东西没有用上。   迷迷糊糊中,他仿佛听到了“咣当咣当”的响声,捂着头疼起来,才发现已经到亥时了,天色虽然没有大亮,但是周围的考生大多都起来了。   看来是昨天精神太紧张心力消耗过大,所以才睡过头了,不过休息的还算不错,他从葫芦里倒了一点冷水擦脸,不禁精神一震清醒了许多。   地方狭小,每天都要练的拳脚是练不成了。不过活动活动筋骨还是可以的。   等他练了一炷香的功夫,慢慢的把今天的早饭用了,再整理桌面,用抹布擦干净,等着衙役发卷。   第二日的考卷稍微有点难度,考的是墨义和策论,这次墨义没有再捡那些常见的句子考,出处生僻,没有通读的学生还真会被难住,至于策论题还好在,只考了一篇,如何平抑粮价。   这道题真是主考官手下留情了,考虑到是县试,题目不算难。只要稍微对此留心的,都能答道这道题。   至隋朝开始,朝廷一直对粮食进行储备,设官仓,义仓,官仓作粮食转运,储积用,义仓作备救济用,丰收之年会大量收购粮食,饥馑之年则会平价出售。毕竟在农耕时代,粮食就是根本。   他散散扬扬挥笔写了一大篇,从粮储的重要性写到如何购进如何卖出都一一写出,等他一看,都超过字数了,再删减一二,更改一下语气用词,注意避讳庙讳(已故皇帝命)御名(当今皇帝名)及圣讳(先师孔圣明),然后吹口气,等着墨迹干。   第二天的考试没有波澜的度过,第三天很快来临。   周围的考生都没有前两日的精神,个个都面带倦色,黑眼圈挂在眼睛下面,林明岚精神也不太好,谁两天吃不好睡不好都会这样的,只能咬牙坚持。   科举考试何止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是一旦挤过了这个桥,回报也是巨大的。所以上至白发老伯下至垂髫小童,都来考这个试。   第三天的题量小多了,只考了一道策论和试帖诗。试帖诗虽然考的简单,对林明岚来说还是个棘手的问题,他提前做了许多常用的风花雪月四季风景的诗,再叫杨先生一一批改之后都背下来。   这个幸好只考一首描写季节的诗,不限韵,他选了一首,慢慢的誊抄上去。   等到第四天,就是把之前做过的题目类型都拿来再做一遍,但是题目量相对来说少了很多,只有七页,题目也选的简单许多。   抬笔写了满满七页纸,他心里终于舒了一口气,疲倦袭上心头,再细细检查了一遍,能写的都写上了,时辰也差不多了,衙役挨着挨着来收试卷。   收卷之后,时间尚早,考生完卷之后,分批放开龙门出场。   第十七章   进考场的时候天色很暗,也没能看清周围的人群,这会儿出了考场,才发现门口的茶摊,茶楼都挤满了人,隔着一条街,全是马车。   考生都如同游魂一样走出来,个个都狼狈不堪,头发散乱面色青白,甚至有一个刚刚走出考场就直愣愣的倒下了,他家人连忙把他扶住,抬上马车朝着医馆绝尘而去。周围的人都见怪不怪了,一点反应也无。   王士杰早早就来了考场外面等着,马车不让进来,停在临街,他只能守在门口,一看见考场大门徐徐打开,忍不住张望。   他看见周围出来的人都很是狼狈,走路都摇摇晃晃,然后抬头,看见林明岚也走了出来,虽然他也脸色苍白头发散乱,但是好歹看起来精神不错。   “快,扶着公子到马车上。”他吩咐车夫说。   林明岚看见他们,才是送了一口气,摇晃两下,一屁股坐到马车上,顾不得自己的仪态就说:   “舅舅咱们先回去吧。”   “好好好,车夫,车驾稳一点,快回客栈。”王士杰赶忙招呼。   车轮骨碌碌的转动,马车飞快的掠过,坐在马车上的林明岚感觉精神不济昏昏欲睡,眼皮快要粘上了,王士杰拍了他一下:“别睡,现在睡着了,起身的时候肯定浑身难受,说不得还要生病。客栈里面我已经吩咐他们铺好被褥,准备好了热水,你回去先洗洗,然后再睡。”王士杰参加过多次的考试,早就经验丰厚了。   “劳舅舅费心了。”林明岚感激的说。   “咱们都是一家人,说什么话呢。”王士杰不以为然,他也是看着林明岚从一个五岁的小童长成今日的少年模样,对他的感情不下于自己的儿子王孟夏。   林明岚暗暗记在心里。   不过一炷香的功夫,马车到了客栈,客栈现在熙熙攘攘,都是考生和考生的家人。林明岚上楼到他们订的房间,屏风后面热气腾腾,小二热情的招呼着:“老爷您要的热水我早就准备好了,担心凉了,一直往里面兑热水呢。”   “做的不错。”王士杰摸出铜钱赏给小二,小二哥在这里等了半天就是为了这个,点头哈腰的说:“公子您请,您请。”一边退出去带上房门。   “你先去洗漱,在考场上不能洗澡,肯定憋坏了,然后喝点粥再休息,最多一刻钟,粥就送上来。”王士杰说。   “好的舅舅。”他口里答应了,走到屏风后面,试试水温,还比较热,但是这个天气,热点才好。他飞快脱下脏衣服,迫不及待的泡在浴桶里,舒服的叹一口气。才一会儿的功夫就觉得身上暖呼呼的,考场上的紧张,寒冷都远离了。   想着一刻钟之后小二要送粥上来,他快速的洗了起来,然后换上干净的衣裳,刚刚穿戴整齐,就听到小二的敲门声。   “进来吧。”林明岚起身开门。   小二推门进来,食盒装着小米粥还有两样的小菜,清爽可口。放下食盒之后就退出去还把门带上了。   林明岚一边吃着小菜一边感叹王士杰的心细,知道他现在肯定没有什么胃口,但是东西不能不吃,所以准备了小菜,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   吃完饭之后把食堂放在门口,小二自己会上来收的。饭后感觉困意来袭,他掀开铺好的棉被,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   这一觉睡得特别舒服,看着微弱的阳光照在窗棂上,透着崎岖枯枝的影子。林明岚觉得在考场上的经历恍如隔日,当时的困顿紧张都不见了。   他翻身起床,按着往日的习惯先锻炼,练的身上微微的出汗,却觉得更加神清气爽。于是他洗漱后去敲了旁边王士杰的房门。   “舅舅,起身了么?”   “刚刚起身,马上就好了。”王士杰应道。   王士杰片刻之后来开门,“怎么这么早就起了?”   “托舅舅的福,昨晚休息的很好。今儿早早的就醒了。”   “起了就好,小二差不多该送饭上来了。咱们在屋里吃么?”   “好。”   这家客栈的饭菜真是做的极好,小米粥加上锅贴,还配着甜甜的糕团,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   用完饭之后,王士杰开口问道:“咱们出来了七八天,也该回去了,不然家里人该担心了,你说中饭过后就出发怎么样?”   “舅舅想的很妥当,听您的安排就是了。”   “那就好,咱们离高和县县城又不远,坐马车两三个时辰就到了,五天之后才放榜,到时候安排个人来看榜就行。”   “行吧,舅舅安排就好。”   “这次考试,你有多少把握?”   “能做的题我都做了,剩下就是看县官大人的喜好了。”   “尽力了就行,已经考完了就别多想了。”王世杰拍拍他的肩膀。   用完饭之后,王士杰还派店里的小二出门买了一些糕团做随礼准备带回去。林明岚不好意思的开口请他多带一些,他准备给同寝的三人都带些回去。   糕团算是这里的特产,许多来往的客商都会带上一些。店里的小二早就跟糕团店的店员混熟了,拿到的糕团都是新鲜出炉的,还能便宜个几文钱。   带上了特产,坐上雇好的马车,他们一行走上了回城的路。   大晋的基础设施做的还不错,林明岚掀起窗帘看着。他们一路走的都是官道,一路上都很是平坦,而且在靠近城市的方向,有许多摆摊的小贩,卖的都是自家产的蔬菜鸡蛋之类的,还有茶摊,守城的守卫也并不驱赶。   等马车行驶上一个时辰之后,人烟渐渐稀少,一路只有单调的树木和灰尘,冬日的午后,没有阳光,显得格外平淡。   两人一路无话。等回到了王宅,王士杰先回自己的小院子洗漱去了。林明岚也自己回了梅院。王氏掐算着日子他们该回来了,早就等在正厅里。等看见他一进来忍不住嘘寒问暖:“怎么样?考城里面冷么?饭菜怎么样?早知道我该提前准备一点的,外面买的东西总是没有家里做的好。”   “娘放心,舅舅想的很周到,方方面面都照顾到了。”他回答道。   “那我就放心了,听说考场里面吃不好睡不好,娘真担心你。”王氏叹息一声,“对了,你还记得上次你提过的那个小院么?我已经去看过了,确实还不错的样子。”   院子?就是上次王氏生辰时候提过的,那个院子吧?   “虽然院子很小,但是好歹是独门独院,有两进,住上我们这儿的六口人是绰绰有余了。”   “娘去看了院子,难道是定下主意了?”   “恩,等你考试的成绩出来的之后,算算良辰吉日,就搬家吧,毕竟你以后也要顶门立户的人。”   林明岚不再开口,心里却感激王氏考虑的周到。虽然他们最早的时候依托于王宅,也是考虑到他们孤儿寡妇,再加上对金陵的近况不熟悉,所以才一直借住与此。   随着林明岚渐渐的长大,王氏也不得不考虑更多问题。所以在他提到有合适的院子之后,王氏也加紧去看了看。事实上院子确实挺合适的,虽然小,但是住人是够的,而且家具还算七八成新。   卖家原本是做小买卖的,现在生意做大了,扩展到了京城,所以要卖了院子举家去京城里发展,要价也不算高。   事实上,趁着林明岚外出考试的时候,王氏已经对着她的父亲提过这个问题。   王景沉默了半晌,还是发问道:“怎么,你住的不开心?还是那个混账小子说什么了?他养养他妹子和外甥又怎么了,家里缺那几个钱么?”   “爹,你误会了,我跟哥哥好着呢,就是我第一天回家的时候,哥哥还偷偷的跟我说,让我放心住,有他在,就有我在。不过爹,明岚慢慢长大了,他也十一岁了,虽然咱们家里不介意,但是挡不住外人在背后议论呐,再说了,我看上的院子,跟咱们家现在也就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您呐,就当我稍微住远了一点呗。”   王景对着女儿口中的“咱们”十分满意,不过女儿已经考虑的也有道理。   “罢了罢了,我说不过你。不过你可得记得,每天都要往这边走动,你娘时刻都挂念着你呢。”   “爹,女儿不论走多远,始终还是你们的女儿,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得到了王景的许可之后,王氏这才去看了院子,然后暗中买下来,等到林明岚考试回来,才轻描淡写的提了这个问题。   虽然院子买下来,整修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检查是否漏雨,重新上漆,不能马上入住,所以他们商量好了,等到六月的时候在搬入新院子。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来啦 第十八章   五天的时间,就好像流水一般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放榜的日子了。   书院最近参加县试的人也多,所以最近都是放假的时间,跟林明岚比较熟悉的也就是同寝的那三位了。这次他们都参加了考试。但是蒋子文和董之宇都是在金陵参考的,而黄绍礼跟他一样,在自己籍贯的高峻县参加考试。不过他这边黄氏族中安排了一个小童看榜之后再来告诉他。高峻县离城里更近一点,走路的话大约需要大半个时辰,要是有马车只要两刻钟。   所以放榜这天,挨着放榜之地的品茗茶楼早就坐满了人。一楼大厅二楼包间,坐满的都是等着放榜的考生和家人。   今儿是好不容易才排到了一个大厅的空桌子,他们同寝的三人早早就等着了,看见他之后,董之宇还是兴奋的招手:“明岚在这儿!这儿!”   等他落座之后,招呼小二再上了一壶清茶,董之宇还说:“甭跟我客气,爱吃什么点心,随便上,今天我请客!”自从上次碰瓷的事情之后,董之宇对着林明岚是特别的服气,也更加亲近了。   “来来来,尝尝我带的高和县特产,糕团。我尝着挺不错,给你们带了一点。咱们边吃边等放榜吧。”林明岚说道,一边打开手里的纸包,糕团都是用油纸包成四四方方的小块。   他们坐在大厅里,远远的能望见门口官府放榜。不到放榜的时间,周围早就聚齐了许多人群,他们踮起脚尖,望着府衙紧闭的大门。黑压压的一片人群,只见人头攒动。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县试,但是还是有这么多人参加。”蒋子文一向少话,看见这样的情形还是忍不住感叹。   “每次考试,被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也不为过啊。”董之宇听见连蒋子文都这样感叹,忍不住也跟着说道。   “只要在考试上尽了自己的全力就好,何须怕参加的人数多寡呢。”黄绍礼疑惑的问道。“这就是绍礼你不知道的地方,咱们金陵这儿人杰地灵,每年总要出那么几个知名的考生,要么是家学渊源天赋异禀,要么就是得了名师指导,要么就是二者兼有。再加上对主考官的爱好知之甚详,在考试的时候投其所好,自然能够事半功倍,轻松取得功名,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一条捷径。”董之宇叹道。   “而每次录取的名额就那么多,要是多一个必中的人,就少了自己的一分机会,所以就有人每次留意参加考试的人选,要是有那些必中的人,往往会选择避开他们的锋芒。下期再考。”   “要照你这样说的话,要是每期都有必中的人参考,那怎么办?”林明岚问道。   “这个?”董之宇被问住了。   “哈哈哈,”林明岚笑着说:“还是多关心自己的学业,只要自己有实力,何必避开别人的锋芒么?”   “还是你想的明白啊!”董之宇恍然大悟。   等了大约两刻刻钟的样子,府衙的朱漆大门缓缓的打开,一名衙役左手上拿着团案,右手提着浆糊桶,旁边还有两个衙役负责守卫着他,其中一名衙役手里拿着铜锣敲着:“府衙放榜,闲人回避。”连着喊了三遍开道。   围观的闲人挤挤挨挨勉强让出一条道,虽然他们有心挤上前去看看,但是畏惧于府衙的权威,只好跟在衙役身后推推挤挤。   那名衙役挤到布告栏前面,左右打量一下位置,最终把团案贴在了布告栏上。团案正中,用朱砂写着一个正红色的“中”字,居外层正中写着的为第一名,并且只写座位号,不写姓名,按照逆时针顺序排写,还分为内圈和外圈,内外圈加起来一共取五十名。   围观的人群如潮水般的涌上来一瞬间发出“嗡嗡”的声音,有人高呼:“我中了,我中了!”然后挤开人群一路欢天喜地的跑开了。   有人羡慕的看他一眼,然后继续围着布告栏看着,等发现自己的座位号,再次高呼:“我也中了,中了!”   “这些人也太激动了,须知县试不过是第一关,最是简单,不过考中了才有机会参加府试,等府试过了,才算是有了童生功名,现在激动为时尚早啊。”蒋子文感叹一声,然后低下头饮了一口茶水。   林明岚有点好笑的看着他,别人就罢了,他自己都紧张的不得了了,光茶水都不知道喝了多少,不过现在还是不揭穿他的好。   人群里有人高呼:“第一名是玄字六号,谁是玄字六号座位?”周围没有人答应。蒋子文略带点失望的低下头,握紧了手掌。   蒋子文的年纪比林明岚董之宇大两岁,之所以现在才来参加县试,不过是想着年纪大一点更有把握一点,想要一举夺得案首,没想到案首还是花落别家了。   不过金陵城里学子众多,要想得了第一名,也是天分时机缺一不可。   布告栏前面围了一刻钟,挤挤攘攘的人群终于开始慢慢散去,董之宇招呼着:“走吧,咱们该去看看啦。”   四人跟着来到榜前,虽然面上看不出来,但是董之宇和蒋子文都不自觉加快了脚步,等到了榜前,他两拨开人群,一路走到榜前,眼睛不自觉的随着团案转动。   “黄字十号是好,黄字黄字......”董之宇嘴里小声叨咕着,眼睛找着“黄”字。内圈没有,他心都一紧,然后眼睛继续盯着榜单,终于在外圈看见自己的座位号。   “黄字十号,,是十号,我没看错吧?”董之宇兴奋的摇晃着林明岚的肩膀。   “没看错没看错,撒手撒手,我要散架啦。”林明岚说,好容易从兴奋的董之宇手下挣脱,他回头觑着蒋子文的脸色,“怎么样?”   “我在第五。”蒋子文带点遗憾的说道,虽然这个名次已经够好了。毕竟此次参加的考生众多,个个都有真才实学,能够得到第五已经不容易了。   “能够在金陵考试得到前十,基本就是预定能过府试了,一个童生至少是十拿九稳了。恭喜。”林明岚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恩。”蒋子文虽然嘴上答应着,但是却想着在四月的府试来以前一定要加紧学习。   “还是我好啊,我能考中就已经知足啦。”董之宇看着自己在三十九名的名次,很是满足。   “好了好了,我们两的名次已经看完了,你和绍礼的还没有看到呢。”蒋子文说道。   “我的肯定是等不及了,高和县跟这里坐马车都要两个时辰,虽然发榜是同一时间,但是从高和过来还要两个时辰,我留的地址就是家里,还是回家看比较快。倒是绍礼这边可能会快些。”   “我跟家里的人说的地方就是这个茶楼。”黄绍礼犹豫的开口。   “那我们在等等?”董之宇开口。   “那就在等一会儿吧,左右不过大半个时辰,应该很快的。”蒋子文也说了。   他们四人就安坐在茶楼继续等着。看看来看榜的人群,几家欢喜几家愁。有的落榜垂头丧气,有人欢天喜地的狂奔。   不过约有大半个时辰,茶楼里跑过来一个约有七八岁的男童,穿着一件明显大了一号的棉衣,呼哧带喘跑的上气不接下气,还算冷的天气,他口里直哈白气。他在门口张望了一会儿,看见坐在大厅的黄绍礼,兴奋的喊着:“叔!叔!”   他三两步跑到黄绍礼面前,“叔,你的座位号是地字七号,对不对?”   “小豆子别急,先喝口水吧。”黄绍礼从桌子上扣着的空杯子上拿起一个,再拿起茶杯斟了一杯水。   小豆子是黄氏族人中的小辈,虽然年纪比黄绍礼小不了多少,但是辈分小了一辈,所以叫他叔叔。   小豆子接过水杯,一饮而尽,还有点意犹未尽。看到这样,黄绍礼只好又倒了一杯水。   再喝干一杯水,小豆子才算是不再口渴了,然后再次发问:“叔,你的座位号我没有记错吧。”   “没有没有。”   “叔 ,我看见你在外层的正中!我还问了周围的大叔,都说正中就是第一名呢,叔,你得了第一名呢!”   听到这话黄绍礼惊的一下子站起来:“真的,你没有看错?”   “没有没有,我记得牢牢的,还叫旁边的大叔帮我看的,绝对没有看错!”   “我.....”黄绍礼喜得说不出话啦。林明岚顺手把小吃盘子放在他面前。   “恭喜恭喜!”   “厉害厉害!”   三人纷纷恭喜他,早知道黄绍礼天赋过人,没想到能一举夺得案首!   “小豆子,我姐那边,有人报消息么?”黄绍礼问道。   “姑那里还没有呢。”   “这样,辛苦你回家的时候顺便给我姐姐说一下消息,她肯定也挂念着呢。这几文钱你拿去买点糖吃。辛苦你了!”黄绍礼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   “不辛苦不辛苦,叔能考上,我都高兴!那这样,叔,我先回去了,免得姑等急了。”   “一路小心呐。”   小孩子抹了抹嘴上的点心渣,一溜烟的跑了。   这下该等的消息都等到了,黄绍礼笑的合不拢嘴,董之宇对能考上就十分满意了,就是蒋子文稍微有点闷闷不乐,只想着下次府试见真章。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都看到这里了,不顺手收藏一个咩? 第十九章   于是四人准备在茶楼门口分开,有的回书院,有的回宿舍。   “可是明岚你的名次我们还不知道呢。”   别急,后天又该到书院上学了,我一定告诉各位,现在我就先告辞了。”林明岚拱手示意,然后跟他们分开了。   回到王宅,跨过二门,就能看见王家的人都聚在正厅,眼巴巴的等着消息。   王景看起来最是稳重,居中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壶六安瓜片自斟自饮。   老陈氏暗中发笑,每次他紧张的时候都借着喝茶掩饰,事后都不知道跑茅房都不知道多少次。   王士杰端坐在左首,他下面是孙氏,孙氏一向是个温柔的性子,照顾丈夫安顿儿女,而且她嫁过来时候早,王氏还没有出嫁,她跟王氏相处一向很是融洽。王孟夏还在书院读书,所以她旁边只站着王仲秋。   王氏坐在右首,背后站着张姑姑。   林明岚进门之后,大伙儿的目光齐齐的扫过来。他被这么多目光一盯也是招架不住。他先向他们请安行礼之后才安慰道:“外公别急,高和县到府城需要的时间不短,舅舅派的伙计也靠谱,现在肯定在路上了。”   “这个我知道,不过在房里等着也是等着,出来透透气罢了。”王景干咳两声说道。   这时候,二门有小厮的声音一路传来,他一边跑一边喊着看门喊着:“老太爷老太爷,老爷派出去的伙计回来了!”从门口进来两个身穿青衣的男子,一个是门口的门房,一个就是王士杰派出去看榜的伙计。   “恭喜老太爷,恭喜老爷,恭喜表少爷,表少爷这次在县试上,高中第二!”   “你没看错!”王景腾的一声站了起来,脸上写满了震惊,连茶水溅到手上都没有察觉。   “没看错没看错,我看了足足五遍呢。”伙计弓腰答道。   “好好好,喜事,大喜事,吩咐下去,这个月小厮丫鬟都赏半个月的月钱!”王景一高兴,就这样吩咐下去。   陈氏也高兴的直念佛,“看来上次去拜的庙确实有用,我还抽中了上签,我得去还愿呐!”   “娘,我陪您一块儿去吧,也给孟夏求个签吧。”孙氏说道。上次王孟夏参加了县试过了,结果府试没过,现在正在书院苦读。   一家人都高高兴兴。林明岚心里也算是松一口气。苦读了五六年,今天也算是看到一点成果了。虽然考县试基本没有什么难度,只要熟读四书五经,写字没有歪七扭八就行了。不过他还是没想到自己的成绩还算不错,他本来以为能够考进前二十就不错了。   不过转念一想,他平时在白马书院的同窗都是非常厉害的,但是反而考试回了县城里面参考,府城和县城的师资教育肯定不是一个档次的。他这次也算是捡了个便宜。   他在家休息了一天,照常去书院进学。如今四书五经课上的差不多,增加了一门算学了。算学的先生换成了一个稍微年长的先生,姓罗。罗先生在算学这一门上甚是精通。虽然算学这一门在考试中占的比重不高,但是文无第二,算学和晋律就成了拉高成绩的重中之重。   罗先生先从《九章算术》学起,先教最简单的鸡兔同笼问题。林明岚这一门是听得津津有味了。他是个数学渣渣,但是好歹鸡兔同笼是初中数学的问题,还是能弄懂,至少写写算算还凑合。要是几何之类的他就抓瞎了。   罗先生先是提问,把一个数学问题说的简单易懂,然后再教学生怎么解答这个问题。在他的解说之下,不少同窗从懵懵懂懂到焕然大悟。   等罗先生走后他们还议论纷纷:“罗先生真是厉害啊。”   “是啊是啊,咱们整个书院,沈先生擅棋,罗先生擅算学,术业有专攻呐。”一个学生说。   董之宇早就迫不及待了,一上午上课没时间问他,看着罗先生回后院休息,脖子伸的老长,挤眉弄眼的看着他。   “明岚,哎,这次你考了多少名呐?”   林明岚冲他比划了两根手指。   “第二呐?厉害厉害了。”董之宇佩服的冲着他一拱手。   “承让承让。”林明岚也冲他拱手,两人对视一笑。   两人这次下学之后,一起回了宿舍。   林明岚摸出上次买的《四书讲义》,一页一页的看起来,这本确实很有用处,四书上许多细微之处,它都解释的很清楚,而且有些有歧义的地方,他把几种解释都列出来供学生理解。看了这本书,好多之前不懂的地方都解开了疑惑。   他看这本书看的津津有味,差点入迷到连晚饭都忘记吃,还是董之宇要去用饭的时候提醒了他。   等他们用过饭之后,剩下两人也回来了。黄绍礼一进门就兴奋的说:“明岚,明岚你来上学啦!你考试怎么样?”   “考的第二。”林明岚回过头答应道。   “哇,你也很厉害呢。”   “哪里哪有,甘拜黄案首下风!”他对着黄绍礼装模作样的行李。黄绍礼逗的哈哈大笑。   “对了,听说每一县的案首,县太爷都要亲自召见,你看见县太爷了么?”   “见了啊,县太爷是个中年人,很和蔼的,召见我之后,也就是说来一些套话,鼓励我继续进学,给县城争光之类的。”   “喔。”   “不过我出门的时候遇见一个怪人。”   “什么人呐?”董之宇感兴趣的把头凑了过来。   “我也不认识,”黄绍礼摇摇头,“我一出县衙的大门,就在门口撞见他守在门口,一见我就劈头盖脸的问,你是这次县试的案首?”   “我一听他这么问,我就回答说,是我,这位兄台有什么贵干?他就拿眼角斜着上下打量我,很是不屑的说,原来案首长这个模样,我还以为有多厉害呢,你且等着,下次府试咱们再一决胜负。说完他就扬长而去。”   “哈哈哈,看他话说的,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肯定是没有你名次好,所以不服气来找你挑衅。”董之宇听完了哈哈大笑。   “就是,别担心,”林明岚听完了也笑了,“他既然能够这一次没有考赢你,下次就更没有指望了。”   “是啊是啊。”连蒋子文都附和道。   “我可不担心他,与其担心别人超过我,瞎操心,还不如多练几副大字呢。”黄绍礼也很是想的开。   “对嘛,这样想才对,绍礼,上次我们一起买的参考书,你看完了么?现在能借给我看看么?”   “当然可以,我已经看完了。”   “好好好,我这本《四书讲义》也看完了,正好换换。”林明岚合上手上的书本,黄绍礼也从书桌上找出《大题文库》交给他。   他如获至宝,拿到手上迫不及待就翻起来。黄绍礼也坐在书桌前看起书来。   第二天上完课之后,罗先生安排学生自己学习。等到午后的棋课之后,沈先生特意把他留下来了。   “恭喜你了,这次县试考的不错。”沈先生说道。   “连先生都知道了?那我可是真不好意思了。这次是我取巧了。”   “这也是你自己的实力,不是么?何必谦虚呢。”沈先生说,他最欣赏这个学生的,就是荣宠不惊。“那就多谢先生夸奖了。”林明岚笑着说。   “府试不比县试,依我看,以你现在的学识,在考上和考不上之间,府试只取五十名,前十名是甲等,后四十名是乙等,据我估计,你就算能考上,估计这个名次也不会好看。”   林明岚点头,是呀,他要说在县城里参加考试当然算是出众,但是府试,整个应天府的学生都要来参加,光他们书院就不知凡几,高中的几率实在太低。   “先生我这个也知道,府试考的是帖经,杂文和策问。帖经大家估计都没有什么大问题,杂文和策问这就是我的弱项了。”这次县试,也是县官放低了难度,考的是个简单的题。要是按照平时的难度,估计他就抓瞎了。   不过只有通过的府试,才算是取得了童生的功名,万里科举之路总算是踏上了第一步。   杂文,一般考的是官府来往之间的常用的一种文体。类似于应用文写作。策问,涉及到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等,就是命题作文。这两样东西,看似简单,实际考的是学生的综合学识,不仅仅是学生的平时的阅读量,临场反应,还有写字的快慢都决定了学生能不能写出一篇好的杂文。   “现在距离府试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所以你每天上午的课程完成之后,下午,我会给你出五篇题目,让你来练习学写杂文和策问。”沈先生开口说道。   “五篇呐?”林明岚忍不住惊呼,一个时辰能写完一篇策问已经是他超常发挥了,要是写五篇,不是要命么?   “考试的时候时间更短,你现在不多练练,考场上怎么办?”沈先生反问道。   “多谢先生的大恩大德。”林明岚当然知道沈先生的用意完全是为了他好。所以肃然起身,对着沈先生行了大礼。   沈先生安然收礼,开口说道:“你知道我的用意是为了你就好了,今后务必专心学习。”   “是,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  打赢第一个小怪啦!   在他们同寝的四人中,黄绍礼天赋最高,过目不忘,其次是蒋子文多学了两年,勤奋刻苦,林明岚只能排第三,最后的董之宇是个随大流的,看老师的教导程度。 第二十章   林明岚回了宿舍,虽然心里挂着事情,但是还是按着第二天林明岚上完上午的课程,用饭只花了一刻钟,就跑到沈先生所在的教室,领到沈先生所出的五篇题目,下午先生吩咐自学,他就坐在课堂上奋笔疾书。   五篇题目题量实在太大,等他好容易写完三篇半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看着阳光黯淡下去,手头还没有写完的题,林明岚只好拜托董之宇帮他带点方便吃的饭菜回宿舍了。   等他写完五篇杂文,天色已经完全黑了,蜡烛已经烧完了一只。他甩甩已经酸疼的没有知觉的胳膊,小心翼翼的吹干墨迹再纸举起来看,分外满意。   课堂上的人早就不知不觉走光了,旁边的课堂只剩星星点点的灯火。还有对面教室沈先生的屋子还亮着灯火。   林明岚一下子感觉心里很是愧疚,自己写杂文花费的时间太长,还连累沈先生等着他。这样一想,感觉胳膊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仿佛还能再写十篇。搁好笔墨之后,赶紧拿到沈先生的教室去。   “我还以为你还要再花上一个时辰呢。”一进门沈先生就调侃道。   “连累先生久候了,学生实在对不住了。”林明岚忍不住道歉。   “无事。你也是第一次一口气写这么多,想必也是尽了全力了。”沈先生翻看着他刚刚交上来的杂文,“时候不早了,今儿你就先回去,明天下午的时候,我再来讲解。”   “多谢先生,先生也早点歇息吧。”他再次鞠躬,然后才退出屋子。   回教室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再借着残烛的光芒,林明岚小心翼翼的往宿舍走去。右手几乎提不起来,他只好换了左手拿蜡烛。   虽然手酸的提不起来,他心里却分外充实。虽然题海战术是个笨办法,却也是个有用的好办法,一次一次的写,才能了解自己知识到底学到了哪里,才好查漏补缺。   回到宿舍,同寝的三人都还在挑灯夜战。他们三都准备参加这次府试,巴不得早点通过取得童生的功名。   董之宇看见他回来了,连忙招呼:“明岚,我给你带的馒头在桌上呢,担心你回来饭菜冷了,所以没拿那些汤汤水水的。”   “多谢啦,有的吃就行了。今儿可真是忙死了。”林明岚暗暗感谢他的细心,他先把笔墨放下,用屋里木桶存的清水舀到木盆里先净手,然后拿起馒头啃起来。   馒头虽然是现做的,但是放到现在已经冷了,吃起来真说不上美味,虽然他还夹了一些肉片,但是仍然噎人得很。   “咕噜噜”的听到一声响,然后又是“咕噜噜”一声响。   气氛一下子变的有点安静。   林明岚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咱们一起吃吧,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这么多。”董之宇也是实心眼拿了两大盘。   蒋子文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今天忙着看书,晚饭忘记吃了。”   “我没有忘记吃,就是吃的不多,但是现在有点饿。”黄绍礼干巴巴的说。   “就是馒头干的很,连口热水都没得。”林明岚咽下一口馒头说。   “我有个炉子,还有冬天剩下的一点银丝碳,火旺的很,没烟儿,还容易点燃。”蒋子文带点希冀说。   “我这儿有个茶壶,能用用么?”董之宇也凑趣。   “行行行,有壶就行,就想喝口热水。来来来,点起来,烧热就行了。”   蒋子文刺溜就从床上跳起来,翻翻自己的柜子,找出冬天平日里取暖用的手炉,倒了一小捧的银丝碳,然后用几张平日写废的纸,用火折子点起来,   董之宇找出自个的茶壶,也就小小的一个,不过烧点水还是够了。   “咱把馒头烤一拷,脆脆的,好吃。”林明岚说,“再夹点肉片,更好吃。”他把馒头片开,把肉片夹上。黄绍礼默契的从他手上接过夹好肉片的馒头烤上。   炭烧的挺旺,馒头边缘烤成了焦黄色,肉片被碳一烤,油滋滋的,再沁到馒头里,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关门,悄悄的关门,这味儿别把先生招来啦。”董之宇压低了声音说道,看他们烤馒头,烤的他都饿了,忍不住吞口水。   馒头不到半刻就烤热了,再拿小茶壶热水,林明岚先偷偷看了看两边,没有人留意他们这边,然后把烤好的馒头先递给蒋子文。   “烤好啦烤好了,快来吃吧。”   蒋子文接过馒头大口啃着,一边啃一边说:“唔.....好吃.....真好吃,从来没觉得馒头这么美味......”   董之宇也顾不得烫,也大口大口的啃:“就是就是,真好吃!”黄绍礼小口小口的吃着,看着他不住的点头,应该也是觉得好吃。   林明岚也拿起手里的馒头也咬着,比刚才的冷馒头好吃多了。   他们吃完馒头,董之宇又悄悄推开窗口散味:“再开窗透透气,完美!”   “好好好,吃饱喝足啦,接着看书喽!”林明岚伸个懒腰,大伙默契的一笑,都来收拾炉子茶壶这些。   等收拾好了,彼此心里都有一种偷偷干坏事的得意之感,对视一笑,然后看书的看书,习字的习字。   一夜安眠。   上完第二天的课程之后,他下午收拾之后就先去找沈先生。   沈先生先把他昨天写的杂文递给他看,沈先生早就用朱笔在上面做了批注,把错字,语句不通顺之处都一一改正过来。   “昨儿是你第一次写,也算是不错了。杂文这种东西,都有固定的格式,相信杨先生早就在课堂上讲过,只要记住了就一点都不难,需要的也不过是多练练罢了。”   “是。”   “这有一本笔记,记载的就是杂文需要主要的格式,写完今天的份儿,多看看。”   “是的,先生。”他接过沈先生改过的文章,拿着新的题目就去教室里继续写了。   沈先生拿出的笔记果然不同凡响,学写杂文的许多需要注意的细微之处都写的明明白白,林明岚看过之后觉得受益匪浅,心里十分的感激沈先生对他的照顾。   这次他写的杂文果然进步了许多,再拿给沈先生看的时候,沈先生也不住的点头,“孺子可教啊,没想到你看完了笔记之后,进步这么快。”   “谢谢先生夸奖。”林明岚暗暗想,他拿到笔记之后,当晚就抄录这本笔记当做练字,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抄一遍比单纯的背诵有效多了。   “只要你能记住格式,以后写杂文就是容易的多了,”沈先生话锋一转,“杂文这方面需要的就是你自己的多多联系了,今天开始,你先写策问吧。”   “沈先生,不会还是写五篇吧?”林明岚小心翼翼的问,策问比写杂文时间花费的多,要是写五篇的话,估计他要忙活到半夜了。   “瞧你吓的,哈哈,”沈先生笑了,“这次就不为难你了,三篇吧,我估摸着一下午的时间差不多。”   他心里暗暗估算一下,三篇虽然有点困难,但是至少加把油还是能完成的,于是点头:“多谢先生体恤了,学生这就去写了。”   策问的题目,都是头几年府试考过的题目,虽不中亦不远也,也能从中窥到几分主考官出题的意图。   头几年出题的主考官应该是个典型的文人,出的题目皆是泛泛,谈的是治国之道应该宽仁为主还是严苛为主,该守旧还是更新。这样的题目不论是怎么写都有道理,所以反而很难写,因为主考官往往自己心里早就有了答案,要是猜不中他的心思,任你文章的写的花团锦簇辞藻华丽还是白搭。   他看着这些题目就觉得头大,索性现在只是自己做题,于是按着自己心中的想法写出来,然后拼拼凑凑咬文嚼字,好容易写出一篇来。看着这一篇,他又提笔写了第二篇,写完三篇之后真是精疲力竭了。   交给先生的时候他分外忐忑,不同于前几日学写杂文的顺畅,这次写策问实在难倒了他。   沈先生拧着眉头看着这三篇策问,听着他忐忑的神情说道:“是我操,之过急了,虽然已经学过了格式,但是平日练习较少,实在是你的弱项,这个需要时间来历练,不然写出来的文章全是空洞无物的套话。”   “不过岂可知难而退,这样,这三篇我先替你批改着,然后你明天再重新写一遍。天色不早了,先回去吧。”   平日的习惯练字平息今天的挫败感。他盯着一个个墨字在他手里慢慢成型,渐渐的一张字都布满了字。练着练着,心情渐渐平静下来,自己并不是天才什么都一学就会,遇到一下子学不会的东西也不必气俀,他有时间一点点学一点点记,总能学会的。   想到这里,他心情豁然开朗,看着之前写的字,都充斥着急躁之意,他的心情都反应在纸上了。林明岚有点不好意思的把这些废纸都扔了,然后拿出新的纸在纸上一笔一划的把今天做的文章一一写出来,边写边改正着。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林明岚对着沈先生的时候特别的平静,他已经想通,一篇写不好就写两篇,两篇不好就写三篇,勤能补拙,总会写好的。   沈先生看着他的神色,发现不想昨天那样忐忑或者急躁,暗中点头。   “过来罢,”他说,“昨晚休息的怎么样?是不是一直挂念着没写好三篇文章?”   林明岚有点不好意思的点头。   “考场上考的,不仅是学识,还有心理承受的能力,要是患得患失,就是十成的能力,也只能发挥出七八成,这样的差距,就足够你落榜了。”   “是,谨遵先生教诲。”他听了这话,肃然的回答,起身鞠躬。   “别紧张,坐下坐下,我这不过是一点小经验罢了,参加过考试的人都知道,这三篇文章我批改过了,今天拿回去重写吧。”他把那十多页纸递过来。   他接给沈先生细细批注过的三篇策问,谢过先生之后就回教室细细的琢磨。   上面写着沈先生的批注,偶尔的一句评语都让他恍然大悟,通篇看完之后,再想想他昨晚思考该怎么构思,怎么落笔,想到心里有了七八成的把握了才下手开始写。   饱蘸着墨水的羊毫笔在宣纸上落下第一笔墨痕,蝇头小楷在纸上一一展现。写着写着,他感觉下笔越来越顺手,直到把纸用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写完之后再检查一遍,觉得把他想到的都写上去了。   这次再来交作业的时候他心情平静了许多,沈先生看这他新写出来的策问也含笑点头,“不错,虽然你这文章要是交上去只能得个下等,但是进步颇大了。格式什么的你已经弄懂了,剩下要做的,不过是多写,多读书积累,这个是急不来的。今后你还是每天下午来我这儿来学着写罢。”   林明岚松了一口气,这才觉得手臂酸疼,这几天天天写字就没有停过,笔都写秃了两只,买的几刀纸哗哗的用,这才半个月的功夫就用光了。   不过收获也是巨大的,他的字可以说是突飞猛进,而且写得速度也变快了。就是可惜他这月的零花钱全花在买纸笔上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三月三十,这次的府试时间定到了四月十二,天气也好转了,树叶抽芽,书院的桂树都发出了新叶。府试的流程和县试基本是一样的,而且这次作保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们一个同寝的四人都要参加,再找了一个平日里和蒋子文相熟的学长就凑够了五人作保的名额。具结的廪生需要两名,这个也不是难事,光是书院出去的学长们做廪生就够了。也难怪大家都想挤到白马书院来。不仅是先生的学识比一般的书院出色,就是日后的学长,同窗,都是日后的一笔人脉。   今天,好容易到了旬休的日子,他打算先买点纸笔再回家一趟。   出了书院大门,拐过右角的石狮子,他差点跟一个小孩子撞个满怀,他伸手一捞,才把那个差点撞到的小孩子扶住,定睛一看,这个小孩子怎么这么眼熟?   “你是?”那个小孩显然也觉得他很眼熟,然后惊呼道:“我认得你,上次我在茶楼看过你!”   原来这个小孩子就是上次看榜的时候来给黄绍礼报信的那个小豆子!   他笑着说:“小豆子,过来找你叔叔么?”   “对对对,我找我叔有急事!”小豆子连忙点头,“可是大门口的门房不让我进去,说的要提前跟里面的先生或者学生提前约好了才能进去。”   林明岚点点头,本来书院就是这么规定的,里面是不许人随便出入的,没有提前打招呼是不让进出的,这也是为了安全考虑。   “我找叔真的有急事,是他家里的事儿!您能给我叔说一声么?”   “行啊,他正在宿舍里面看书呢,这样吧,你在后门等着我,我回去叫他一声,后门从这儿右拐的那条小巷里,有个朱红色的大门,那是后门。”   “谢谢您,谢谢您。”小豆子不住的点头,简直恨不得跪下了。   看他这样子确实有急事。林明岚想着,于是转身回了书院,快跑了一阵,穿过回廊,抄小路回了宿舍。   他一进门,就冲着黄绍礼说道:“绍礼,你族里的那个小豆子好像找你有急事!来了好一会儿了,我出门正好碰见了,让他在书院后门等你呢。”   “小豆子?他找我能有什么事情呢?”黄绍礼低声说着,想着好歹去看看再说。,他一边换上出门见人的衣服,一边往外走。   “哎,明岚,你要去翰墨轩买纸笔吧。”董之宇问道。   “是啊,剩下的没多少了要买点了。”   “我的宣纸也用完了,正好,咱们一起去买吧。”   “行啊。”   “那等我等我,我马上穿衣裳。”董之宇手脚并用套着衣服,三两下就穿好了。“正好,绍礼也要出去,咱们一起走后门出去吧。”   “好吧,那你快点啊。”黄绍礼说道。   他们三人穿戴整齐之后一期从书院的后门走出去,刚刚走出角门,小豆子看见黄绍礼的身影猛地扑过来:“叔,姑姑那边出事了,族里要卖叔家的田地!”   “什么?”黄绍礼大吃一惊,也猛地抓住小豆子的双臂摇着:“怎么回事?”   小豆子强忍着手臂被抓疼的痛楚:“是这样的,前几天村里来了几个人,先是在村里转来转去,然后对着叔家的田指指点点,然后就说要买叔家的田!”   “姑姑当然不肯,这可是三爷爷给你们留下的家业呐!而且那都是上好的水田,就是十两银子一亩平日都买不到,那人还只肯出五两银子。本来他们都被姑姑劝走了,结果隔天二赖子又把他们领回来了,现在他们聚在叔家的门口,不走呢。”   “本来姑姑不让我来的,姑姑也本来把他们劝走了,结果现在被堵在门口,姑姑实在没有了办法,所以才让我来给叔报信,让叔回去一趟出个主意。”   “什么,姐姐怎么才告诉我?”黄绍礼急了。   “姑姑说叔是干大事的人,事情如果她能解决的话,不想劳烦叔,叔好专心学业的,这次实在没有办法了,才让我过来的。”   “他们在门口堵了多长时间了?”   “天不亮就来了,我是坐牛大叔的牛车过来的,应该已经有两个时辰了。”小豆子答道。   “这可怎么办呐”   “别急啊,绍礼,坐我家的马车去吧,”董之宇开口说道:“马车可比牛车快多了。一定能赶上的。”   “那可是多谢你了,之宇,我......”黄绍礼感动的说不出话来。   “咱们寝室的人,怎么能够拿给外人欺负了去,这事我是管定了,明岚,你呢?”   “人都踩到头上了,怎么能听之任之,走,一起去。”   “那就好,够义气!走走走,我家有个铺子离着不远,马车随时都有的,我吩咐一声,立刻就能出发。”   四人走了大约一刻钟,果然来到了董之宇家中的铺子,管事的看见主人家的小少爷不过吩咐用一下马车,怎么敢不听,立刻就叫出了铺子里时刻备着的马车,还自带着一个经验老道的车夫。   车夫听着小豆子说完地名,马上就套好车子出发。不过这个车夫也不愧是管事的特意备好的额,赶起车来又快又稳,即使在崎岖的小路上也是如此。   在马车上,黄绍礼看着十分的心焦,他不时的掀开帘子看着窗外,恨不得立刻飞回去。   “绍礼,你不觉得这件事情有点奇怪么?”董之宇开口,“按理说你才刚刚考上县试,正是前途大好的时候了,谁能那么傻乎乎的来得罪你们呢?”   “是啊,”林明岚也开口,他心里也觉得奇怪。   “这个?”黄绍礼皱眉,“我平时也就在书院进出,连回家都是一月一次,怎么会得罪人呢?我想不出来。”   “也是,现在一切都不知道,现在我们只有先去了,才知道情况啊。”马车上的气氛沉闷下来。   高峻县离府城的距离并不算远,马车速度也快,差不多两刻钟就到了,马车走到村口,再在小豆子的引路之下,驶到黄家的大门口,停在一棵大树前。   车还没有停稳,黄绍礼就想往下跳,林明岚赶忙拦住他,示意他整理一路跑乱的袍子和鬓发。   “人靠衣装,他们能干出强买田地的事情,想必也是只敬罗衣不敬人之辈,你要是贸贸然的跑进去,反而被看低了。”   黄绍礼只能按捺下来,整理自己的衣物,听了这话,董之宇也赶紧帮忙替他整理衣服。   “记着,虽然你年纪小一点,但是你已经是你姐姐的依靠了,还有,不要怕,你可是县试案首,拿出案首的气势来。”‘   “好。”黄绍礼努力端正神色,在稚嫩的脸上摆出一个严肃的神情,然后端正地走下了马车。   “明岚,那咱两能干些什么呀?”   “咱们今天就是来给他撑腰的,装成纨绔子弟会不会?”   “必须的会啊!”董之宇哈哈大笑,然后掀开帘子大摇大摆的问道:“怎么都没个有眼色的,小爷要下车。”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已完成本周的字数,摊成一团... 第二十二章   外面围着的人群,就看见一间普通的青棚马车,突然钻出一个衣着华贵腰饰珠玉的少年,少年在车夫的搀扶下,一脚踏在地上,然后嫌弃的皱眉:“这是什么地方,连个平整点的地面都没有?”   “这等地方,”马车走下来另外一个少年,“当然比不上你家的大理石里面,算了,将就一点罢。”他轻松的从马车上跳下来,稳稳落地。   众人这才看清他们两的面容,一个衣衫华贵,皮肤白皙,一个面目清秀,温文尔雅,两人一看就是平日养尊处优。   有人小声的议论起来:“这两人是谁呀,长得真好看。”   “看他们跟礼子一起来的,怕是认识吧。”   “是啊是啊,你是不知道,礼子读的那可是府城里面有名的书院,听说可厉害了,出来的状元爷,那是一个接一个的,看他们的样子,肯定是礼子的同窗。”   旁边有个癞痢头的中年人恨的直咬牙。他本来早早就看见有人想买礼子家的田,想看看热闹,可是没想到后来那群人找上了他,并且跟他说,只要他愿意帮忙去劝说,这个田地买成了,愿意给他二两银子一亩的提成,并且还说了,只要他愿意出头,直接先给十两的银子的定金,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了,二赖子眼睛都被晃花了。他是族长的二侄子,平日在族长面前说的上话。于是他拿出了五两银子来送给族长,并且明说了这个提成愿意跟族长平分。族长亮起的眼睛就让他知道这事儿有门。   黄绍礼的父亲本来就是家中的独子,姐妹本就远嫁了,虽然置下了几十亩的家业,但是早早过世,而且家中人丁稀少只有黄绍礼两姐弟,能说的上人根本没有没有,村里自然也无人替他们出头。村里的人一些关系远的人也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没有插手。   眼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就要到手了,只要这边他的姐姐黄绍华签下了地契转让的文书,就是县官来了也是回天无力,没想到半路上,黄绍礼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居然回来了!   二赖子看着村里的人,仿佛现在都想起来了黄绍礼可是在府城里面读书的神童了,而且平日里交往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以后可是前途无量的!   二赖子虽然心里愤恨,却知道现在不能出头,于是他就静静的站在人群里不出声。   一个中年的汉子看见林明岚,而且小豆子还跟在他们的身后。心里想着,八成这是黄绍礼的同窗,于是上前热情的招呼着:“两位小公子里边请吧,小豆子,快去泡壶茶来。”   “哎。”小豆子脆生生的应了,然后自个就跑到院子后面去找炉子和水。他经常在黄家来往,对这些东西的摆放驾轻就熟。   这位汉子本来想把他们两引到偏房就坐,正屋现在族长还有那群买房的人还在呢。却没想到林明岚摆摆手:“没事,我们都是绍礼的朋友。既然来了,怎么能不看看呢。”   那个汉子无奈只好把他们领到正屋。说是正屋,其实也是一个不大的房间,正中摆放着一个大椅子,一个年约六旬的老汉坐在上面,应该就是他们所说的那个族长了。   待客的右边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一双三角眼睛透露着精明,胖胖的胳膊上带着一串手串,手指习惯的点着椅子,看来是个人物。   左边坐的自然是作为主人的黄绍礼,现在他努力的端着脸色,摆出一副端正的模样。他下首,坐的是他的姐姐,年约十二三的样子。   一跨进门槛,林明岚使个颜色,董之宇会意,于是大着嗓门喊着:“绍礼,你这儿什么时候能完呀!那边卢大....”他赶紧闭了嘴,然后小声的把剩下的字儿吐出来,“还等着你呢。”   中年男子耳朵生的尤其尖,他清清楚楚的听到“卢大”两个字,心里打起了鼓,莫不是这个“卢大”后面应该接一个“人”字?不是说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么?听他们的语气,可不像呐。   “咱们时间可紧呢,”林明岚走到黄绍礼身后,“有什么事,快些处理了吧。”   “你先稍坐吧。”黄绍礼歉意的点头,眨一下眼,“族长正在与我说话呢。”   小豆子拿着热水进来了,董之宇咧嘴一笑,他这才发现那个族长和中年面前连口水都没有,可见有多不受欢迎。黄绍礼皱眉,小豆子这才不甘不愿的上前倒了点热水,还带着点浮沫。   黄氏的族长心里一跳,觉得事情开始不妙起来。本来以为就黄绍华一个小丫头在家,随便哄哄,就能把地契拿到手,可没想到半路上黄绍礼居然杀回来,而且还带来两个一看就来头不小的公子哥儿来。他只好继续之前的话题:“绍礼啊,我这儿也是为了你好,你看看,你上府城读书,需要银子吧,而且是大的花销,你们家里就两姐弟,平日有一个几亩地就足够嚼用了。不如把多余的地方卖给这位先生。这位先生也是看上了我们村的好风景了,打算拿来修别院呢。价钱肯定是好商量的。”   “你放....说什么昏话呢,明明之前只愿意出五两银子一亩,这可是上好的水田,十两银子都买不到的!”旁边的小姑娘急了,差点爆粗。   黄绍礼拉拉自己姐姐的手,示意她先暂时不要开口。   “是啊是啊,我怎么可能这么不懂规矩呢,”那个买田的中年人厚着脸皮开口,“我说的明明是十五两一亩嘛,小姑娘家家的,绝对是听错了。”   一听这话,旁边的小姑娘气的差点炸毛,还是黄绍礼再三安抚才作罢。   “还是先谢谢先生的厚爱,不过庄户人家,还是以田地为本的。”黄绍礼说道,“再者,这些田地毕竟是家父生前留下的家产,无论是多么穷困也是不能卖的。”他斩钉截铁的补充道。   “那啥,绍礼你还是多考虑考虑,我也是为了你好,你们两个小孩子家家的,本来也种不了多少田,现在还不是请的长工,就是请长工也是要花钱的呀,你要是卖了,转手拿银子,想吃香喝辣都可以。”   “人家不卖就不卖呗,又不是缺那点钱,”董之宇开口说道,“老人家,还是你在里边有什么厉害关系?所以一直劝啊劝,要不先把你家的田拿去卖了呗!”   “你这小子,有是哪里来的?胡乱说话。”那老汉急了。   “不敢,我姓董,家住金陵城,是绍礼的同窗。”他回道。   “鄙姓林,也是绍礼的同窗。”林明岚拱手。   这老汉不再开口说话。但是那个中年男人逡巡的打量着两人的穿戴,心里估摸着怕是价值不菲。再想着刚才他们听到的卢大,心里怀疑是应天知府卢大人,再想着这三人都是白马书院的学生,越发的迟疑了。   他此次前来,根本就不是打算买地,不过是听从主人家的吩咐,来捣乱而已,要不怎么故意报出五两的价格呢,就不是打算做交易的样子。。要是能成,固然是好,但是要是不成的话,回去也不过是挨一顿训斥罢了。   林明岚注意他眼神的打量,于是轻轻的撞了董之宇一下。董之宇会意,故意把身上的玉牌露出来。   那个中年男子眼睛一亮,果然被玉牌吸引了注意力。上好的白玉,要是做成首饰价格可是不菲。   再看看雕工,花纹细致,镂空处纤细如发丝,一看就是上好的“苏工”。一个少年都能戴这样的玉牌,家室必然不凡。   看到这里,他不再犹豫,于是拱手说道:“族长也不必劝了,看来主人家也是心意已定,咱们买卖不成仁义在,也不必强人所难,也是劳烦族长跑这一趟了。我这边就先走了。”   “不客气不客气,小豆子,帮忙把客人和族长送出去罢。”黄绍礼起身送客。小豆子咧开嘴笑着把他们送出去。族长临走的时候还狠狠的瞪了小豆子一眼。   他们人一走,董之宇一下子垮了,“呼,跟他们说话真费劲,终于走了。”   “就是,脸都笑酸了。”林明岚揉揉自己的脸,然后推推他,“坐好。”黄家姐姐还在呢。   黄绍华笑着开口:“辛苦你们了!一路跟着小礼回来,想必都饿了吧,我先去做饭吧。”   然后转身招呼小豆子去厨房帮忙。   看着黄家姐姐走远了,林明岚才开口:“这件事还是有点蹊跷,虽然我们是把他们吓走了,但是还是要弄清他们的用意,不然,还有下次。”   “就是就是,无缘无故的上门买地,然后又被吓走了。不对劲。”董之宇说。   “可是我确定我最近没有得罪什么人呀。”黄绍礼皱眉,他平日专心读书,连回家也是一月一次,不出门,能碰上谁呀。   “思来想去,我觉得一个人最可疑。”林明岚说。   “是谁?”董之宇眼巴巴的问。    第二十三章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入V第一更,谢谢各位的支持啦!特意把作者有话说调到前面,是想告诉小天使们,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评论送小礼物,运费作者承担!其余的前二十条评论有红包掉落!望天,希望能够凑够二十条吧!好担心.....   “有厉害关系, 才会有人来找你的麻烦,而以绍礼的性格,也不会跟人结怨, 那么就是他不知不觉挡了别人的道了。”   “而要说挡了别人的道的话,那就只有上次绍礼你得了县城里面的案首, 这么一件事情了!绍礼, 你还记得上次你给我们说到, 你见过县官大人之后,在门口守着你的那人, 然后他故意挑衅么?”   “是啊,”黄绍礼若有所思,“确实,这个人, 很是可疑。”   “当然很可疑, 而且他打的是一箭双雕的主意, 要是买地成功,就断了你家的生活来源, 要是不成功的话,他也扰乱了你的心思,现在府试在即, 心思乱了,可是考前的大忌啊。”   “这么恶毒?那真是不能放过他。”董之宇说道。   “我说的现在只是一个猜测,但是,具体是不是他, 还有待确定。再说了,我们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只是一个猜测啊。”   “就是,而且他的恶毒主意,我们可不能让他得逞。绍礼,你可要放开心思,别一直想着这事儿。当务之急,还是之后的府试。你要是考中了,咱们有的是时间,来算账!”董之宇说着。   “恩!我一定会的。”黄绍礼暗中握紧了拳头,心里也暗暗发誓要在府试中一鸣惊人。   他们三人闲话了一会儿,然后就听见小豆子的脚步声,他从后院摘了几把菜,再蹦蹦跳跳的到厨房去了。   “其实小豆子真是挺机灵的,要不是他晓得来报信,你恐怕还不知道这事儿呢。”董之宇开口说道。   “那我就更要谢谢明岚,要不是你刚好遇见他,他来了书院也找不到我。”   “小事儿小事儿,举手之劳罢了。”   “他可多馊主意了,你不知道,刚刚你下了马车,他就跟我商量着,故意喊卢大人说在等你,还只喊两个字,等着别人来猜。就是以后对峙也不怕,还不许别人名字就叫卢大了。”董之宇哈哈大笑。   林明岚笑而不语。   不多时,黄家姐姐的饭菜就做好了,小豆子忙前忙后,把饭菜都摆好了。   饭桌上摆的饭菜并非什么山珍海味,却别有一番野趣。正是三月,很多野菜都发芽了,也正是鲜嫩的时候,细细的摘一把,拿一点豆油炒了,再洒一点盐就十分美味了。再有那野猪肉做成腊肉,腌制的十分入味,蒸熟之后叫人胃口大开。   黄绍礼还留着小豆子一起用饭,小豆子十分不好意思的入座了。   五人吃的是胃口大开,饭菜都一扫而光。饭后,林明岚倒是很羡慕的说:“绍礼你的日子过得太舒坦啦,每天有这么多好吃的。”这一顿饭真是勾起了他的馋虫。要是搁在现在,那可是纯天然无污染的一顿特色菜啊。   “你喜欢么?我让姐姐准备一些给你们带回去吧。”   “还是算了吧,时间不早了,咱们只能直接回书院了,放在书院里也吃不着,还每天看着,实在太残忍了。”董之宇说道。   “哈哈,”黄绍礼也有点得意,“主要是我姐姐的厨艺好,你们要是喜欢,等咱们考试完了,再来吃吧。”   “那就说定了,不许反悔啊。”   “君子之约,一言为定。”   等他们三人饭后在休息了片刻,再等车夫喂了草料之后,就赶着马车回了府城。一路看着高峻县的风光,让人目不暇接。   马车很快就进了府城,绕过大街,董之宇惨叫一声:“遭了遭了!”   “怎么啦怎么啦?”差点睡着的林明岚被叫醒了。   董之宇扑过来:“咱们的纸还没买,笔还没买!”   “吓死我啦,一惊一乍。快叫马车夫调头吧。”   董之宇赶紧去招呼车夫。林明岚反正也睡不着,于是端正坐起来,掀开帘子看着风景。   等买完宣纸。再回转书院,天色已经到了傍晚,他们在书院用完晚饭之后就休息了。   日子还是平静的过着,十天的日子,仿佛一下子就过去了。   这一天是四月十日,书院这次参加府试的学生都回了自己的家里,准备收拾心情准备考试,书院里空荡了不少。   林明岚也不例外,他收拾了自己的书箱,准备好回家,不想书本里突然掉出了一本笔记,他定睛一看,居然是当时沈先生借给他看的杂文笔记。他手指抚摸着笔记粗糙的封面,书页的纸已经被翻的卷曲了。可见这本书被使用的频率。   他心里一直挂念着一件事情,不过没有开口,本来是打算府试过后再说。但是如今看着这本笔记,确实心里酝酿发酵,似要喷薄而出。   他走到寝室门口,又倒回来,如此再三,终于忍不住迈出步子,走到了沈先生的教室。   这几天上棋课的学生少了很多。书院的气氛完全沉浸在考试之中,上副课的学生都心不在焉。   等到上棋课的学生都走光了,林明岚帮着去收拾棋子,黑白加错的棋盘上的棋子,慢慢收到了棋盒中。   “是明岚啊,难得你这么忙还来收拾东西。这些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你先回去吧。”沈先生回头一看是他于是说道。   “我是来归还先生的笔记的。”林明岚连忙从怀里拿出那本杂文笔记,“先生的笔记让我受益匪浅,我已经摘抄了一本,现在原本,物归原主。”   “那东西你留着罢,对我来说已经没什么用处了。”沈先生随意的瞄了一眼,说道。   “那先生,您为何对我如此厚爱?”林明岚看着学生都走光了,对着沈先生的背影还是忍不住问道。   这个问题已经在他心里存了许久。起初,沈先生对他照顾有加,他并不以为意。毕竟就是在现代,老师总有个别偏爱的学生,对学生开点小灶,给偏爱的学生多讲解一下题目,也是常有的事情,他最早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但是同窗们对沈先生的评价让他疑惑了。沈先生虽然负责棋课,在课堂是尽职尽责,但是平日里私下和学生们交流并不多。除了在课堂上就再无交集。而他呢,能够接受沈先生亲自辅导,给他出题,给他批改。还把自己的笔记都借给他,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听年纪大一些的前辈们说,除了课堂以后,都难得看见沈先生一面。   再加上最早的时候杨先生告诉过他,他能擦着线就书院,也是沈先生一力主张的。   这样的情况,让林明岚不得不怀疑。所谓无事献殷勤,所谓无功不受禄。   “哈哈,我还以为你早该问出来了。呢。要是真没发现,我可就要怀疑,俊恒兄怎么有个傻瓜儿子呢?”沈先生转过头来,微笑着说。   俊恒兄?儿子?林明岚心里的疑惑突然解开,犹如阳光突然照开了阴影。   “是的,就如你所想,我和你的父亲是同年,我们是同年考中的。他是二甲七十八名,我是二甲六十四名。”   “只不过我当了几年的翰林,觉得分外的无趣。翰林院的日子无非就是修书,编撰,埋首故纸堆里,在其中咬文嚼字,可不是我的爱好,所以干了几年之后,我就辞官不做了。回了金陵,做了一个教书先生。”   “原来如此。”林明岚呐呐无言,只好低下了头。   “当初我看着你的名字的时候心里就有猜测,在你入读书院之后就更加肯定了。你也别多想,我不过是对故人之子稍加照顾罢了。”   “先生大恩,无以为报。”林明岚望了他一眼,深深的对他鞠躬。   沈先生安然的受礼。“我本来以为你至少能沉住气,到考试过后才问呢。”林明岚不好意思的一笑,因为这个问题压在他心中已久,又无人讨论。今天恰逢他要离开书院参加考试,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现在问题也知道答案了,想必也可以安心参加考试了吧。”   他讪讪的点头。然后说道:“学生一定全力以赴!”   四月十二,黄道吉日,诸事皆宜。   这天也是考府试的日子。府试相对于县试来说就严格了许多。府试一般在管辖县城的府城中举行,由知府负责监考。   卯时一刻,考试的贡院就会开门,考生在经过初查之后进入考场。所以时间紧迫,考生差不多在半夜就会起身。   头天林明岚早早的歇息了,虽然心里想着考试略带些紧张,起初怎么折腾都没哟睡着,但是后来他心一横,想着大不了考试不过,反而睡着了。不过似乎也没这么睡熟,就模糊中听到王氏在叫他起床了。   外面的天色黑漆漆一片,但是梅院中一片灯火通明。王氏嘴里念叨着:“哎呀,要准备哪些东西,我都乱了。”   “娘,别紧张,”他无奈的开口,“这次考试只能带着考引,其他的东西考场上都有呢。”   “哎呀,考场上那么多人,吃的用的,也不知道多差呢,怎么不能让考生自己带呢。”   “大概是主考官为了防止作弊吧,干脆什么东西都不许带,这样反而容易管理一些。”   “哎,我就是担心罢了,快,先洗漱,再来用早饭罢,现在时辰还早,等到了中午早饿了。”   王氏推着他去洗漱。   今天他洗漱没有用温水,反而将冰冷的井水洒在脸上,感觉自己精神一震,才放下毛巾,回身一看,王氏早早的准备了年糕,米粥。“吃了年糕,必定年年高!”她一边念叨着一边给他夹到碗里。   虽然林明岚不相信这些迷信,不过想着王氏的一片心意,所以顺从的吃掉了。   用晚饭之后,时间尚早。王氏还坚持送他到考场,还振振有词的说:“上次你去县试,我没能送你,我已经很后悔了,毕竟县城稍微远了些。这次在府城里,说什么我也要送你到贡院旁边。”林明岚拗不过他,还是答应了。   他们一起坐着马车到了贡院,时间大约是夜里四点多。又在马车上稍等了片刻,看见同寝的三人都来了贡院门口。   随着衙差的一声锣响,闲人散去,考生汇聚在贡院的门前,依次进入。   耳边还能隐隐的听见排队考生的议论声:“兄台是第一次来参加府试么?”   “是啊。”   “我是第二次了,上次就差那么一点啊,我就能中了。”   “那兄台一定很厉害了!”   “那当然了,要是这科考中了,我们也能算是同年了,以后互相关照啊!”那人拱拱手。   耳朵颇尖的林明岚听着这两人的对话差点笑出声。倒是缓解了他紧张的心情。他看着贡院朱红色的大门,上面装饰着金色的铆钉。上千人的队伍排成长长的一条。每隔一年半,就有一次这样的景象。   队伍旁边有些拿着灯笼的小童,分别把他们指引向不同的考场,非常不幸的,林明岚和同寝的三人都分散开了。林明岚分到的是第三考场,在进入考场之前,还要再次接受军士的搜身。核对考引。   考引上注明了他的座位在第三考场,三排十二座。他忍不住有点庆幸,这算是比较靠前的考棚。相对来说,打扫的衙差也会认真一点,越到后面的考棚,衙差越是敷衍了事。   果然这个考棚算是比较完整的。他趁着时间还早,检查了一下考棚,除了有些淡淡的霉味之外,还算好。这点子味道,要不到半天就散了,书桌也还算是干净。   这次考试需要持续三天,第一天考帖经,第二天考杂文,第三天考策问,其中,策问是最难的,所以放在最后考。三天时间考生都不能出去,过夜的棉被贡院都备好了。   天色还没有放亮,等到天色完全亮堂之后,衙差们会到座位上,挨着挨着的发放笔墨纸砚,考试用纸都是特制的。上面有特殊的记号。   时间一点一点的推移,贡院的锣响了起来,听到锣响,衙役们开始发放试卷。他接过试卷之后先看了看数量是否足够,然后再检查有无错漏之处,这才有心看题目。   这次试卷的数有足足的十五张,比县试多了一半。考的内容也要深奥了一些,常常用一些四书中不常见的句子。生僻不说,还全是些难写的字,毛笔笔尖软,写这些笔画多的字,还真的小心翼翼,不然一个没留神,字就糊了。   幸好这个对他来说不算太难。林明岚以前颇为羡慕能够写的一笔好字的人。他以前手腕无力,写的字软趴趴的。所以在有机会写到书法之后,他痛下决心,认认真真的临着字帖,现在已经能够写的一笔整整齐齐的小楷。然后没有达到登堂入室的水平,至少在他这个年纪还是佼佼者。   毕竟帖经考的主要就是记忆力和书法了,这一关,不能马虎。   四书虽然难背,但是林明岚毕竟背了六年,不说倒背如流,至少联系上下文,做个填空还是没问题。相信这一关大部分人都没有问题。   四月的天气,算不上冷,也算不上热,正午的时候出了一小会儿的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光线也明亮许多。衙役们也考试来送饭食。   他望着自己只写了一半的试卷,想想还是停下了手,先用镇纸把已经写好的试卷晾干压好,然后才用角落里的清水净手之后开始用饭。   周围的考生都开始用饭,就是有那个别本来不想用饭的,看着周围的人都吃的津津有味,也忍不住诱惑开始吃起饭来。   衙差们送的自然是大锅饭,算不上好吃,只能是填报肚子罢了。不过在考场上也只有这些东西能将就用用了。   吃完饭之后。再次净手,然后接着奋战试卷。   太阳大约半下午的时候就隐去了。中午还有点热,现在就有点凉。林明岚庆幸听了舅舅的话,穿了好几件衣裳,现在又把中午脱下的外衣穿上了。斜对门的考生被风一吹忍不住抖了一下,羡慕的看着他。   天色渐渐的变暗了,他搁下毛笔,终于把这十五张试卷完完整整的写好了。吹一吹未干的墨迹,再检查一遍是否有写漏写错之处,他拉动了身边的小铃,于是有衙差两人过来,一个收拾,一人糊名。再把试卷放入专门的匣子之中。   桌上还放着三只蜡烛,如果考生一时没有答完题,交卷时间到了,可以点燃蜡烛,直到蜡烛燃尽。但是这场的考试用不上,他是打算等着最后一场策问的时候再用。   临近的考生也陆陆续续交了试卷,然后是放风时间。可以用饭,可以由专人陪伴去如厕,也可以在考棚里活动。   林明岚在考棚里活动一下手脚,坐了一天,腰腿都酸了,还是起身活动一下。对门的考生看着他活动伸懒腰的样子,噗呲一声就算了。林明岚本想瞪他一眼,却发现那人歉意的望过来,还拱了拱手。   于是林明岚也不好计较,自顾自的做着动作。等着衙役送来饭食之后,囫囵的吃了一些,想着今天早点歇息,也累了一天,况且今天起了太早,没睡足。   他转身起整理自己的被卧,一扇被子,差点被霉味熏一跟头。   嘿,失策啊失策。光想着看考棚,忘记看看被子了。这个被子他可是要盖两个夜晚的。不顾想想也是,这些被子肯定是从库房里面拿出来的,带点霉味简直再正常不过了。他只好把被子铺在床上,然后使劲的扑打着,掀起好大的灰尘。把浮灰扑下去之后,被子闻起来也没那么难闻了。周围一筹莫展的考生看着他纷纷有样学样。一时间考棚里全是“扑扑扑”拍被子的声音。   扑好了被子,再整理一下床铺,他就歇下了,被子只敢盖到肚腹之间,胸口之上他就盖着自己的衣服,要是闻霉味熏一晚上,明天鼻子肯定受不了。   考棚的在经过一些悉悉索索的声音之后,渐渐的,大家都歇下了,考棚也窄,隔音也不好,都能听见对面人翻身的声音,再远一点,还能听见有人打呼。   噗,想到这里他差点笑出声,想必打呼的那位仁兄前后左右的人,今夜都要休息不好了,不知道明天是不是又要多几个黑眼圈。抱着这样的念头,伴随着周围人的呼吸声,他渐渐的睡着了。   一夜无眠。   第二天天色没亮,他就醒来了,盯着头顶的木板,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考棚里面。他翻身起床,在床沿静坐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洗脸,考棚里只有木桶里放着清水,冰凉凉的反而让人更加清醒。   衙役送饭是一天三次,现在就是早餐的时候,吃完简单的午饭之后,等着发试卷。   第二日的题目果然要难一些,一共是五道杂文题,他心里暗暗庆幸自己花时间突击联系,现在写的杂文题目都不难。他写完规定的篇数之后,还有时间思考自己的辞藻用的是否合乎规范,有没有误用的地方。   第二天考试也很快的过去了。   头两天只是开胃的前菜,最后一天的策问才是重中之重。策问题目只有三道。第一道是对于治国之道的讨论,题目就是否应该改善现行的晋律,如果要改,如何改才妥当。   这几乎是每个朝代进行到中期必然面对的问题。乱世用重典,一般的开国之君在制定律法之时都会考虑到这些,所以,制定的律法难免就严苛了些。比如最初,开国之君李函规定了官员如果贪污的银两超过两百两,直接罢职查办,因为在当时,白银稀少,两百两就是一大笔财富。而如今,官银银矿的开采渐渐稳定,两百两在金陵买个小院都买不到。所以,律法需要改动。   不过这种改动不是一蹴而就的。律法的修订需要先采集民间判案的案例,然后交由刑部一一审核认定,试行之后,才能改动,不过主考官能够在国之重典上提出这样的问题,怕是朝廷确实有修订律法的意思了。   他在心里组织了一下词汇,提笔慢慢写到,律法的改进,本来就该与时俱进,并且根据各地情况的不同有所斟酌,他还特地写出了因地制宜的理念。   写的手有点发酸了,终于写完了第一道题,他抬头一看,周围的人还是抓耳挠腮,不知如何下笔。他笑了笑,看向第二题。   第二题问的问题宽泛了许多,问的是如果教导民众向善的教化之术,看到这里,他心里一抖,在纸上洒了一个小小的墨点。   这道题他是做过的!   这种犹如高考押题,结果押中的感觉让他有点复杂。这道题在沈先生给他出的题目中写过,虽然题目不同,但是大体意思是一样的。这种题目,其实没大多实际意义,考的是写文章的辞藻和文笔造诣。写的越是花团锦簇文章光华越是好。所以他最初写的时候拼命拼凑词汇,卖弄学识,再让沈先生批改过后,写的更加行云流水浑如天成了。   他一边摇着头,一边提笔一一写出文章,心里想着,真是天助我也。   第三道考试如何劝农,广开农田。这道题就简单的多了,多数地方的做法都是免除开荒之后五年的税,是个非常有效的办法。按照这常规的办法写上,他还写上了可以改进目前粮食的品种,以此来增加粮食的产量。   虽然这个朝代在时间点上跟明朝比较接近,但是按着林明岚平时的观察了,一些高产的作物并没有传入中国。所以他还特意写上了听闻番邦有高才的作物,不择田地,可以试着引进。   洒洒洋洋的些了一大篇,天色已经到了黄昏时分他还没有写完,于是他赶紧把蜡烛点上,继续奋战。   考棚上都点燃了蜡烛,于是巡视的衙役更加小心了,毕竟前朝发生过考棚失火的事件,虽然每个考棚间隔不远都有避火缸装满了清水,还是要小心行事。   烛蜡一滴滴的滴到烛台上,天色已经黑了。良久,林明岚终于搁下了笔,他长出一口气,看着时间不多了,于是快速的检查一遍。就拉动小铃,交卷了。   衙差很快过来收走了试卷,接下来的成败就跟他无关了。看的还是主考官的心思。其实他本来没有必中的把握,但是想着这次运气爆棚居然碰到做过的题,也许是天在助他吧。   考试时间慢慢过去,衙差开始挨着挨着的收走试卷。有个考生没有写完,拉着衙差的衣袖苦苦哀求,“差大哥通融一会儿,我还差半篇就写完。”衙差满脸的无奈,“时间到了啊,该收走就得收走,你也别为难我,我也没权做主啊。”一边说着,一边支使着他旁边的同伴去收走了卷子糊名。然后对着跪倒在地的考生说:“下一科再来吧,下次努力。”   那个考生突然掩面痛哭:“我已经来考了三次,实在没有脸回去见自己的家人了。”他哭的不能自已。衙差也算是见怪不怪了,每次考试都有这样或那样的考生情绪失控,哭都算是轻的。   衙差们等确定收完了试卷之后,考场的考生在军士的引导下一一走出考场。出来第三考场的门,就是一条常常的甬道,其他考场的考生都汇聚成长长的一排。   人头攒动之中,倒是让他看见了蒋子文。蒋子文脸上的神色很是轻松,看来智珠在握。他悄悄的上前去,拍了蒋子文的肩头。蒋子文回过头来,定睛一看,笑着说:“是你啊。考完了感觉怎么样?”   “轻松了许多,不管是中还是不中,短时间是不愁这个问题了。”林明岚回道。   “是啊,现在试卷都交了,不过是尽人事知天命罢了。反正已经全力以赴了,就看今年的考官了。”   “我啊,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回家,好好的洗个澡,然后吃一顿,接下来好好睡一觉。”考场上呆了三天,闻闻他都感觉衣裳都馊了。   “你说的也是,我现在就想好好休息,我先回家了,十天之后,放榜再见。”他拱手告辞。   林明岚走出贡院的大门,一路上没看见其他的同窗。于是他径直走回了自己家的,听到一条街外的青棚马车。   王氏心疼的看着他,“你都瘦了,一定是考场上的饭菜太差了。快回家去,娘给你准备好吃的。”   就三天,哪里就能饿瘦了呢?不过是王氏的错觉罢了。但是他不好反驳,于是顺从的点头。上了马车。一路上王氏嘘寒问暖关心他考试的过程,但是决口不问他的成绩。他随口回应着。   马车回了王家,王姑姑和张姑姑早早的备好了热水,洗漱过后他用了些饭,眼看天色已经全黑了,他就歇息了。   第二次考试果然比第一次适应的多了。第一次考完县试他可是累的恨不能倒头就睡。   第二天睡醒过来他觉得精神好多了。   用过早饭之后,就听说表兄王孟夏过来看他,已经在前厅坐了好一会儿了。于是他赶紧收拾齐整出去看表兄。   如今他的表兄已经是一个半大的少年了。上次王孟夏也参加了府试,结果名落孙山。他书院的先生都劝再安心学习一年,明年再来考试。   他跨过门槛,笑着说:“表弟休息的怎么样了?”   “已经差不多了,本来就是累着了,多休息就好了。表哥过来坐吧,找我什么事呀”他指着榻上说。   “嘿嘿嘿,其实也没有事情,”王孟夏挠挠头,“不过是我们书院的一些同窗要想去参加一些踏青会,我想找个人陪我一起去罢了。”   “踏青会,是去哪里踏青啊?”   “不远不远,就在金陵的郊外的无忧湖,那里常常有学生去踏青的。”   无忧湖是郊外一个着名的风景,每年的三四月份,许多的少年少女都会一起去郊外踏青,湖边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寺庙,听说许多的小姐夫人都爱去那里求签。不过要是依王孟夏的性子,肯定是对寺庙外的庙会更有兴趣。庙会一旬一次,每次都会聚集了许多的行商小贩,卖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那是什么时候出去踏青?”   “三日之后。”   他估算一下日子,觉得在家等榜的时候也无聊,不过外出散散心,也是点头答应了。   “太好了,明岚,那天记得要早点起床,我会来叫你的。”   “行啊,我记住了。”   “那我先回去了,你多休息。”王孟夏起身离开了,跨过门槛的时候还走得规规矩矩,一转弯就听见他蹦蹦跳跳的声音。   王孟夏正走的开心的时候,扑通一下撞到一个人身上,把他撞的一个趔趄。他刚想大喊,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爹,只好把话咽回嘴里,起身恭恭敬敬的喊着:“爹。”   王士杰看着他莽莽撞撞的样子忍不住摇头叹气,这个孩子性格太跳脱了,一点没法沉稳下来,相比他,林明岚简直沉稳的不像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要是林明岚知道特定喊冤,他加起来都活了三十多年了,能不稳重么。   “莽莽撞撞的,走路也不看着点,这也是在自己家里,在外面撞到人怎么办?”   “我知道了爹,我会小心的。”   其实一看他的样子就知道没有往心里去,王士杰再次摇头,也生怕他起了逆反心理,于是说了两句就放过了。   王士杰跨进小院子,王氏在偏远收拾自己换季的衣裳,就剩林明岚一个人在正堂,他暗暗想着正好。   “舅舅。”一看见他进来,林明岚赶紧站起来,倒茶之后奉到他手上。然后坐到他的下首。王士杰关心的问了他考试的情况,他都一一回答了。   “这次考试还是比较有把握的,书院的先生都把能教的都教了,现在只等着放榜了。”   “那我就放心了。”王士杰吹了一下茶杯中的浮沫,却不喝,说起另外一件事来,“前些日子,我去参加了城中一个大商人举办的春日宴会。”   嗯?他怎么突然说起不相干的事情来了?   “在宴会上,那个大商人的夫人带了一套特别的首饰,听说,这是如意阁的首席大师傅,耗时了几个月之久,精心打造的一套首饰,被他们取名叫流光幻彩,用的都是顶尖的材料,最特别的还是上面用的琉璃珠子。颗颗圆润光滑不说,还晶莹剔透,最奇妙的时候的琉璃珠子上裹着鲜花。听说是那个大商人花了大价钱,还卖了个人情,才从如意阁那里买来的。这事儿,你知道么?”   “好多人都去如意阁打听想定做一套,这琉璃珠是从哪里来的,大师傅却说,这些珠子只有这么一批,现在一套首饰已经用光了,没法定做了。”   林明岚恍然大悟,明白舅舅此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他无奈摇头,“这个事情我不太清楚。”   王士杰话锋一转,“可是我记得半年前,我妹子寿宴的时候,就戴过一套这样的耳坠呀?”   林明岚无奈点头,“舅舅不用试探了,这个琉璃珠子是我做的。”   “好小子,瞒的够紧呐。”   “这并不是我的本意啊舅舅,我不过做些小玩意来玩罢了,当时只是想着送娘亲一件跟别人都不一样的礼物,所以才去定做了耳坠,剩下的珠子我留着不用,就赠给如意阁的大师傅了。我真没想到他花大心思做成了一套首饰。”   “现在这个琉璃珠,可是有价无市啊,许多人都想要那个大商人转让,出了大价钱。但是商人那里缺钱了,要的就是独一无二。所以这个琉璃珠价格一下子炒的很高,还没有人能拿出来。”   “那舅舅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既然东西是你做出来的,咱们可以合伙俩做个生意,搭个分子。我认识一些匠人,也是可靠之人,我们可以合伙来做这个琉璃珠子的生意。”   “舅舅你认识的匠人,是那种有身契的匠人么?”   “是啊,认识了十年了,我对他的性子比较了解,他的手艺也是数一数二的。”   “那我就放心了,不瞒舅舅说,其实这个琉璃珠,如果是由锅炉做来的话,十分简单,一般的匠人只要了解了其中的奥妙,就一点不值钱了。”   王士杰搓搓手,在正堂来回踱步,“确实,匠人的保密十分重要,这样,咱们这个生意舅舅也不占你便宜,两成的分子,拿来疏通关节,还有你出方子,占四成,我出工匠和负责售卖,占四成,然后每年从我的分子里,再分出一部分来给工匠。”   林明岚举出手指,“三成,我只要三成,其余的拿来疏通关节,不论是各处的官员还是商会,都要照顾到。”   王士杰转过头认真的看着这个外甥,没想到他年纪小小,想的倒是周全。   迎着他的目光,林明岚一笑:“舅舅你都说这个琉璃珠子价格高涨了,要是我们独家售卖,别家怎么可能眼巴巴看着呢,少不得要在中间使绊子。所以不如一次性的把相关的官员都关照到位了。再分点给商会,我们吃肉别人喝汤。这样,才是做长久生意的样子。”   “那好,我也只拿三成,剩下的,务必把官员都照顾到位。”   那就好,林明岚想着,这样他也算是有个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了。   王士杰摩拳擦掌,恨不得现在就去找厂房,找工匠干起来。林明岚赶紧拦住他:“舅舅别急,找厂房需要隐蔽而且大,工匠呢,一定要找可靠的,宁肯自己做,也不能交给不信任的人。这些事情都急不得,慢慢来吧。” 第二十四章   无忧湖位置郊外大约七八里的地方, 每到一年的三四月份的时候,人群熙熙攘攘,全是外出踏青的少年少女们。其中, 旁边一座大慈寺更是香火旺盛,据说抽的签也十分灵验, 几乎是夫人小姐们出门拜佛必去之处。   这一天, 平景时经常赖床的王孟夏, 几乎是天才刚刚亮就起了床,三两下穿好衣裳就跑到梅园里守着林明岚起床, 结果却看见林明岚也早早的起床,衣物都打理好了,正准备出门。王孟夏讪讪一笑,赶紧拉着林明岚的手:“马车我已经准备好了, 咱们这就走吧。”   明岚以前虽然也偶尔赖个床什么的, 但是一旦第二天有事的话他早早的就会醒, 因为记挂着今早出门所以也是很早起来了,王氏还特意替他准备了出门用到的东西, 还塞了一个荷包给他,细细嘱咐了半天,这才放心他出门。   出门之后, 坐在马车上的王孟夏真是一刻都停不下来,他不时掀开帘子,就差把脑袋伸到车外去了。几乎是贪婪的看着街边的景色。   “表哥虽然你出门比较少,但也不至于这么夸张吧。”林明岚咋舌。   “你有有所不知了, 表弟,我长这么大,可是第一次自个出门去逛庙会,平时不是爹带着,就是娘带着,想买点东西都不成。”王孟夏兴奋的说,“哎,表弟你是第一次去逛大慈寺的庙会吧,我跟你说,可好玩啦,有杂耍的,有卖艺的,上次我还看见一个耍猴的,那猴儿可机灵了。”王孟夏几乎是滔滔不绝的说着,根本停不下来。   一路上就在他的话语中遇到了,马车突然突兀的一震,然后就是车夫的声音:“大少爷,表少爷,到庙会了。”   王孟夏欢呼着跳下马车,然后回过头喊着:“快下来吧明岚。”林明岚有点无奈的笑笑,跟着下了车。   扑面而来的是市井的烟火气,热热闹闹,生机盎然。道路两边都是附近郊外的百姓,摆着自家出产的牲畜或者蔬果。还有从那山上采到的蘑菇野菜等等,更有一个卖半片野猪肉的汉子大声吆喝着:“新鲜的野猪肉啊,昨儿刚刚逮到的!”   有个空地上铜锣邦邦的响,围了好大一群人,正好有人在表演杂耍。只见那人喝了一口东西,右手拿着火把,猛的一喷,登时窜起好几尺高的火焰。围观的人群被吓退了好几步,然后大声的喝起彩来。   “好,好!”王孟夏手心都拍红了,差点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等杂耍的人拿着铜锣来的时候,他更是大方的甩了好几十个铜钱。   “唉唉唉,表哥!”林明岚费力的把他拖出人群,“表哥你和你的同窗约的什么时候回合?不要光看错过时间了。”   “我们说好的巳时在那个大牌坊前面会合的,喏,就是前面那个。”他定睛一看,发现已经有一个同窗在牌坊下面等着了,于是挥手示意,然后拉着林明岚就走。   到了牌坊下面,发现王孟夏的同窗已经到了两个,还有两人没来。再等了片刻,人都到齐了。等他们互相介绍以后,决定先去大慈寺上香。   一行六人,除了林明岚还有两人都参加了这次的府试。都听说大慈寺的香火灵验,想要去求签求个心安。   大慈寺前面有一条长长的阶梯,据说有足足五百阶,被叫做诚心梯。为了求佛祖保佑阶梯前面人人下轿,需得一步步的走上去。   虽然他们几人也算是少年力壮,爬阶梯也是爬的气喘吁吁。其实一个少年累的直吐舌头,恨不得趴到地上去。等他们终于爬完着的时候,几乎是一屁股做到寺院门口的石凳上了。   休息了良久,这才缓过来。   林明岚歇够了,终于抬起头打量四周的风景。大慈寺历史悠久,门前的几乎都是上百年的大树,郁郁葱葱。庙门口人流络绎不绝来来往往。朱红的庙墙,颜色在风吹日晒下颜色有些剥落,黑色的屋檐上无声的诉说着过往。   等他们都歇息够了,这才一起走进寺庙。正中的是山门殿,弥勒殿,大雄宝殿。两边的建筑分别是客堂,斋堂,禅堂,戒堂等等。   他们一路走进大雄宝殿,门前的小沙弥守着签筒,门外立着许多石柱,上面雕刻着来此游玩的文人墨客的题词。   进殿之后,几人都很虔诚的对着佛像跪拜,连一向跳脱的王孟夏也不例外,看着他们的样子,林明岚也深深的拜下去。不管这世界是否真的有神明存在,至少他是真的相信的。   跪拜完了之后,在捐了一些香火。他们就拿起签筒虔诚的求签,嘴里还念念有词:“求佛祖保佑我高中。”   你也求高中,我也求高中,那么佛祖哪里忙的过来呢?再说又该怎么安排名次呢?林明岚摇头笑笑,随意的摇动着签筒,入乡随俗他还是知道的。   “我求中了!我求中了!”一个少年兴奋的喊着,握着手里的签,然后跑到门口的小沙弥那里喊着:“小师傅快帮我解一下签文!”   “姚能遇仙,这是上签,茂林松柏正兴旺,雨雪风霜总莫为,异日忽然成大用,功成名就栋梁材。此卦有松柏茂林之象,凡事有贵气也。恭喜施主!”小沙弥说到。   那个少年喜得不知如何是好。其他人求的签就都不如他了。林明岚求的一只陶朱归五湖的中签,寓意顺风顺水。   虽然求签的事情不顺利,但是大慈寺的斋菜倒是名不虚传,不论是炒什锦,还是素酿茄子,都是十分美味,尤其是一道罗汉斋,吃的他们是大呼过瘾。吃饱喝足之后,他们一行六人休息片刻就下山去了无忧湖。   无忧湖水面清亮远远望去犹如一面镜子,湖边栽着许多垂柳,如今正是新叶发芽的时节,微风吹拂,垂柳犹如美人的秀发。湖中种了许多荷花,不过如今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只有一些荷叶。湖中心有一座无忧亭。名字雅致,其实是一座酒楼。夏日时间,最受欢迎的就是全荷宴。荷叶粥,荷叶鸡,荷花点心,无一不是大受欢迎。   湖边停着许多小船,有兴趣的话,可以租一辆小船,在湖里划着玩。   他们商量的一会儿,都对着划船很有兴趣。看着明晃晃的水面,其实林明岚心里有点发憷。但是又不好打断他们的兴致,于是硬着头皮跟着上船。上船之后,坐在船舱里看不见水面还好,他的心里稍定,却觉得他应该找个机会去学学游泳。   船上有两只桨,结果没有一个人会划船,于是一个少年自告奋勇拿起一只桨在水里使劲的划着,于是船在水面上打起转来,一直原地不动。   一个姓高的少年于是指着划船的少年笑道:“快停下停下,再晃晃,我们都得下水了!”   那个少年有些面红耳赤,还是强行争辩道:“出来玩,别人划的船有什么意思?还是要自己来玩。”   “别别别,我还要小命呢,还是叫一个船夫吧。”高姓少年说着。   那个拿桨的少年有些闷闷不乐的,船还在岸边,于是高姓少年叫了一个在湖边专门替人划船的船夫。船夫木桨一点,船就离开了湖边,然后晃晃悠悠的在湖面上行驶起来。   在湖中心,四周都是水面,偶尔还能看见被惊起的鱼儿,尾巴一甩,飞快的游开。还有一个湖边生长着一些小小的荷叶。   那个少年并不死心了,于是跟在船夫的身边,紧紧的盯着船夫的动作。有模有样的学起来。   等快到岸边的时候已经学的差不多了。于是他就在船夫的指导之下,自己拿着一只桨划了起来,船还是稳稳的行驶呢,于是那个少年兴奋的站起来,“哈哈,我会划船啦!”手里的船桨一划水面,湖水哗啦的撒在船舱上。少年们发出一声惨叫,衣裳不同程度的打湿了。有的人打湿了一点衣摆,有的打湿了一点头发。王孟夏哈哈大笑,他刚才正好在船舱里拿东西,成了漏网之鱼。他指着那些成了落汤鸡的同窗笑的直不起腰,那几个同窗对视一眼。猛地扑上来手沾着湖水朝他脸上招呼,王孟夏左突右闪没能突破包围圈,于是头脸上沾满了湖水。   他的同窗笑着说:“这叫患难与共啊哈哈!”   王孟夏气喘吁吁的爬起来,看着大家伙都湿了衣裳,再摸摸自己的脸,也笑了。笑着笑着,看着林明岚说:“明岚,你的发绳好像断了,头发散了。”   是么?林明岚摸摸自己的头发,好像确实松了,再看看打湿的下摆,于是说:“马车上放着衣服,这里也离的不远,我去换个衣服和发绳吧,你们游完湖,就是无忧亭等我吧。”   “那你快去快啊。”王孟夏说着。   林明岚答应着,于是在船靠岸的时候下了船。他提着湿漉漉的衣裳下摆,双手使劲一拧,登时衣裳挤出不少的水。害怕着凉,于是他决定抄近路,来的时候他就发现穿过这片小树林走到停马车的地方就进的多了。   上来马车,车夫早就去其他地方歇着了。马车上虽然地方窄,但是换个衣服的空间还是有的,他脱下湿了下摆的衣裳,把王氏塞给他的荷包拿出来脚边,然后摸摸头发,把断了的发绳取了下来。临来之时他还吐槽王氏准备的太细了,没想到还真用上了。   他拿起梳子,正在梳理头发的时候,马车上窜进一个人,看见他一愣,然后拦着他的衣服说道:“求求你救救我!”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今天的分量!中奖的两位小天使请联系我的微博! 第二十五章   窜上马车的是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孩子, 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头发稀稀拉拉,还长的长短的短, 看起来是用刀割断一样。他脸上脏兮兮的,只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   这个孩子窜上马车本来以为这里没有人打算躲躲, 没想到居然马车上居然正好有人在这里换衣裳。于是眼睛一转就改了主意, 看着这人年纪不大于是哀声恳求:“求求你救救我吧, 有人在追我!”   林明岚刚想问问是这么回事,就听到停马车的车场上有人闯了进来大声嚷嚷:“人呢, 到哪里去了”门口坐着几个闲聊的车夫上前拦住他们:“你们干什么啊,直接往里边闯?”   那个小孩子抖了一下,眼神变的惊慌起来。   “我们是在找一个逃奴,干嘛拦着我们, 难道你们窝藏了他?不然干什么妨碍我们?”一个中年汉子的声音凶神恶煞的说道。   “你们要找什么人我们管不着, 但是这里停着的都是有头有脸人家的马车, 要是少了个零件我们这个干苦力的可赔不起,所以, 不能让人随便进去啊。”有一个车夫说道。   趁着这个机会,林明岚掀开窗帘四周看了看。马车太小了又没有夹层什么的,根本藏不下一个大活人。他眼睛一瞄, 突然指着一颗挨着马车边上的梧桐树说:“你会爬树么?”   “啊?”那个孩子一愣。   “马车上藏不下一个人,这些人要来了,你先藏到树上去,我会把他们劝走的。”林明岚说道。那个孩子有点犹豫。“别怕, 我要是不想帮你的话,只需要大喊一声,他们肯定能听见。”林明岚微微一笑。于是那个孩子不再犹豫。顺着马车溜下去,然后真的吭哧吭哧的爬起树来。这颗梧桐的分叉很多,不算是难爬。这孩子三两下就爬了上去,躲在高处静静的不出声。   那一边,车夫和闯进来的人群说好了,寸步不离的跟着他们。这群人就在宽阔的马车场搜了起来。   这边除了停着马车,还有一个马棚,许多人家的马匹也在这里喂食喂水。那群找逃奴的人挨着看着马棚,每个地方都不放过。   听着他们的脚步声近了,林明岚做出一副刚刚把湿衣服脱下的样子,然后手里握着一个杯子,在他们有人想要掀开帘子的时候先把杯子丢了出去:“放肆!”那个带头的中年人一个不防被杯子打个正着。   然后林明岚怒气冲冲的掀开帘子说道:“什么人!连王家的马车都敢来搜了!”   那个中年人一愣,王家?没听说金陵城中里有什么姓王的达官贵人呐?但是听马车上人的口气,似乎王家很是了不得?   “你们是哪家的下人没长眼么?什么人都敢往这里闯了?”林明岚掀开帘子,故意做出一副不屑的样子,“怎么了,不敢说了?我倒是要听听,你家的老爷是哪一位啊?”   那个汉子摸不着头绪,想着自己一群人从北边过来,确实不了解这南边的情况,保不齐就是冲撞了什么了不得的人。于是赔笑道:“冲撞了冲撞了,我们实在对不住,不过是想来找个人。”   林明岚放下了帘子,然后隔着帘子说:“找什么人呐,都找到别家的马车上来了。”   中年人在帘子掀开的一瞬间就用最快的速度看了车厢一眼,车厢是一眼就能望到底的,上面确实没有其他的人,于是回答道:“不过我们家里刚刚买了一个小奴隶,骂了几句,于是受不了就跑了,我们不好向主家交代,所以才来找找。”   树上的孩子隔的远了些听不清楚,但是看到那群人靠近了林明岚所在的马车,于是紧张的抠着树皮,生怕林明岚说出他的下落。   “要找逃奴,到别处找去。这儿,可没有。要是再来打扰,哼哼。”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那个中年人点头回道:“是,是,兄弟们,上别处找去。”点头哈腰的走了。   马车上林明岚耳朵竖着听着动静,听着他们在其他地方的动静,还掀开帘子的一角看着他们。发现他们遇到无人的马车还有上前去掀开帘子,连马车的车底都不放过。直到马车场都翻了一遍,这才悻悻的离开。   呼,林明岚长出一口气。他听着带头的那个汉子官话其实并不纯熟,带着点不明显的北方口音,猜测他们对着城里的官员不熟,于是才装模作样的把他们训斥走了。幸好幸好!   又在马车上等了半刻中,确定那群人都走了。于是他才仰头冲着那颗树小声喊着:“下来吧,人都走了。”   那个孩子这才小心翼翼的顺着树溜下来,还不小心被绊了一下。看着他的样子林明岚有点想笑,却强行压了下来。   那个小孩子再次溜上了马车,压低了嗓子说着:“谢谢你救了我。我铭记于心。”   “那倒不用了。”林明岚摆摆手,浑不在意。他不过顺手帮个小忙。   那个小孩子看了他半晌,然后说道:“你是个好人,我会记得的,还有。我不是逃奴,我是被他们.....拐来的。”   林明岚点点头,其实他心里清楚。这个小孩子虽然不明显,但是明显说话也带着北方的口音。和刚才那群人怕是有什么瓜葛,这种事情他是不好插手的。但是这个小孩子既然找到他的马车上也算是幸运帮一把也是顺手。   “现在他们也走远了,你既然是被拐来的,就快点回去找自己的家人吧,喏,”林明岚从王氏给他的荷包里倒出几两银子,“这些银子你拿上吧,路上用。”   那个孩子结果银子愣住了,然后缓缓的合上了手掌把银子握在手中,突然对着他鞠躬。林明岚连忙把他扶起来,“大恩不言谢,要是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的。”   “不用客气,快起来吧。”林明岚赶紧把他扶起来,正想说着什么,就听到马车场前面王孟夏的声音喊着:“明岚你换个衣服要多久啊,我们等你很久啦。”   “我表哥过来了,被他看见恐怕不方便,你先离开吧。”   这个孩子深深的看了林明岚一眼,然后从马车上溜了出去。三两步跑到马棚旁边,然后左右张望之下,顺着马棚,接着树木的掩映跑了出去。   这样林明岚这才答应着:“快了快了表哥!”他这才把干净的外套穿上,但是拿着梳子半天折腾不好头发,于是只好梳成了不高不低的马尾,再用新的发绳系上。   “怎么这么慢啊?我们左等右等你都不来。”王孟夏几步走到马车前面。   “哎呀刚才遇见了一些人,在马车场和马棚之间找人,耽误了好多时间,所以我这还没有忙完,现在已经穿好了。”他跳下马车,抖了抖衣服下摆,“走吧,免得他们等急了。”   “行行行,咱们快点。”   “走这边,”林明岚指着树林里,“抄近路,一会儿就到了。”   他们两人抄近路很快就到无忧湖,其他的四人都在无忧亭里点好了茶水点心等着了,看见他们过来连忙招呼:“快来快来。”   桌上摆着的都是无忧亭的招牌点心,他们还招呼着:“你们也点自己喜欢的试试。今天是高少明请客。”   “那我就不客气啦,小二,再来两个招牌点心。”王孟夏说着。然后坐下了倒了一杯茶。   坐在无忧亭上,面朝着湖面,湖面的风景一览无余,春日里的湖面上,到处都是清新的绿色,乌梢船化开一圈一圈的涟漪,此刻真是一道风景。他们赏着湖景尝着招牌的荷花酥,惬意的很。   时间过得很快,阳光暗淡了下去,时间接近下午了,这个点儿,差不多也该出去了。这边王孟夏和他的同窗喝完茶之后纷纷告辞离开。他们两也招呼着车夫回去了。   坐在马车上的王孟夏还不时依依不舍的看着窗外,“要是下次还能来就好了。”   “放心吧,以后肯定有机会的。”林明岚说道,眼睛却看着窗外的夕阳。   作者有话要说:  边看武林外传边打字实在太影响打字速度了! 第二十六章   府衙之中。   知府卢大人带着自家的禀笔师爷, 一共十几号人在贡院呆了十天,吃喝睡全在这里,好歹是把今科的试卷使批改完了。   一名小吏拿起最终选出的五十份试卷给知府过目, 恭敬的说道:“大人,这就是此事卑职和各位同僚共同选出的前五十名了, 至于具体的名次, 还需要大人来评判。”   评判这些试卷也是有流程的, 这些小吏分成两房,先进行初选罢黜了许多连帖经都不熟练的试卷。然后再一一的选出写的精彩的文章, 再层层筛选,最终才选出约几百份比较优秀的。   再由这十名小吏共同推举的前五十名,交给知府大人来定夺。   卢大人饶有兴致的翻看着这些试卷,看到文章精彩的地方也不禁大加赞赏:“好好好, 我金陵不愧是人杰地灵之处, 就连一次府试, 也有许多的栋梁之材。这个名次不好定啊,诸位不妨先说说自己的看法。供本官参考一二。”他把试卷放下了。   带头的那位小吏挺了挺胸, 侃侃而谈:“要说这个最优秀的文章的话,卑职认为非此人莫属。策问第一题,讨论的是是否应该修改晋律的事情, 以及如何修改。该名考生的试卷,言之有物,首先对目前现行的晋律十分的熟悉,其次, 对于如何修改也提出很多建议。”事实上是小吏从文章中读出了考生对于律条的熟悉,猜测考生家中只怕是朝中有人,消息灵通。   当今陛下对于现行的晋律有意修改,上有意,下有答,所以主考官才在此次的府试中出了一个这样的题目,意在引起士林之间的探讨。而这个考生能够准确的了解到这个消息而有所准备,说明至少也是数得上的京官。既然这样,不如送个顺水人情,推他做个第一名。   卢知府拿起试卷一看,果然就如小吏所说,言之有物,并非空谈,他心里知道这次朝中有位大学士的幼子,因为科举考试需要回原籍,看这对朝里事务的了解程度,八成就是这位了,他心里拿定了主意,于是先把这份试卷放下,“那,还有其他人么?”   另外一个小吏上前说道:“要说其他的文章,其实这一份也还不错,虽然对于时事不甚了解,但是文章华彩,犹如天成,其遣词造句无一不精妙绝伦。文章的格式可以学习,但是其中天然的灵性是学不来的。”然后递上那份他说的试卷。   看完这一份试卷,卢知府也满意的点头,第二名有着落了。他继续问道:“还有其他的么?”   “其他的试卷虽然也有出色的,但是大多在伯仲之间,并没有特别突出的。”他的言外之意就是怕会落到前十名之后。   卢知府继续看着。这些试卷为了防止作弊都是糊了名的,在揭卷之前,谁也不知道手中的卷子是何人所做。   他看着一份卷纸,“高产作物?”他很是感兴趣的看了起来。   卢知府是二甲出身,先从小城的县令做起,曾经剿灭了一群山匪,被上司大加称赞,当年的吏部考核得了优,再加上恩师在京中使力,所以才能在这江南富庶之地做了知府。都说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所以这里好吃好玩还有银子收,但是卢知府无时无刻不希望调回权利的中心京城之中,在他心里,在京城做个小官也比外放做个大官好,所以他一直琢磨着要做出点像样的政绩来。   要说这富饶的地界做官有好处,不论是收税还是徭役的事儿,处理起来都简单许多。至于盐政嘛,轻易碰不得。只有找个垦荒,粮食增产的事情,可以拿来做点文章。   他现在手里这篇文章正好是戳中他心中所想,于是他聚精会神的看起来。   “天,朝上国,自来是地大物博物产丰富,所谓湖广熟,天下足,此两地的粮食足以养活全国上下。然承平已久,地少丁多,需得开垦荒地。荒地者,大多是沙地,缺水之地,此等土地,种粮费水费力,而产量不高。学生听闻,于番邦之地,有一物名曰马铃薯,此物最适宜于旱地种植,不挑土地,而亩产千斤。且此物耐储存,有多种吃法,实乃旱地种植的不二法宝......”后面还简单的说了一些马铃薯的吃法。   后面的卢知府一目十行看完,大感兴趣。现在的水稻品种,北地只能种一季,在南地气候适宜的情况下可以种两季。但是产量低,亩产约三百余斤,即使是精于农事的老农,精心侍候天田地,也不过亩产四百。要是这种产物,真能亩产千斤,肯定是大功一件。   卢知府继续看下去,却发现考生语焉不详,也不太清楚这个马铃薯到底是产自何方,只怕是从某些藏书中得来的消息。他不禁有些失望。不过他随手一看,觉得该生写的杂文倒是不错,笔触老练,对杂文知之甚详,但不是那只会纸上谈兵之人。至于那篇如何教导民众向善的策问,也写的有模有样。   于是卢知府拿起试卷问道:“你们觉得这篇怎么样?”   “不过平平耳。”先前第二个回话的小吏说道:“我泱泱大晋,物产丰富,何须向番邦寻什么高产物种呢?再说了,他说的这个物种是否存在,还有待考据呢。”   带头的小吏无奈的看了他一眼,真是一点不会看脸色,明显知府大人对这篇文章很感兴趣都看不出来,还贬损一通,难怪年纪比他小许多的自己都混出头了,他还是个小官吏。   “喔,是么?”卢知府笑了,“我倒觉得宁可信其有,要是真能找到高产物种,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大好事嘛!再说了,这次取的是童生,看的是文章写得怎么样嘛。”   那个带头的小吏答道:“大人说的是,我看这名考生,写得教化之道,还是不错的。大人慧眼识珠,又选出了一名人才。”   卢知府这才满意的点头。“剩下的文章我也看的差不多了,名次我心中也有数了,来,我来写下吧。”   甲等第一名,第二考场 六排十四座。   甲等第二名,第二考场二十排三座。   甲等第三名,第三考场,五排七座。   甲等第四名,第四考场,十八排八座   ...............   乙等第十七名,第三考场,三排十二座。   ...............   等卢知府大笔一挥,名次都一一写好。小吏还不忘夸赞卢知府一手馆阁体写的愈发炉火纯青了。   “少拍马屁。”卢知府心中高兴,还是板着脸说道,“好了,揭名吧。”   师爷递过一柄食指宽的裁纸刀,于是卢知府先拆了甲等头名的试卷。纸张掀开之后,卢知府先看见一个顾字,心里大定,果然没有猜错!   朝中的顾大学士的幼子!   他一边想着家学渊源,一边不停手的拆着第二名,第二名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周姓学生,第三名倒是听过,好像是个金陵城中出名书院的学生。他拆开了前十名的糊名之后就罢手交给手下。手下的小吏一人几份试卷,三两下就拆完了。   “行了,安排衙役,拿着地址去报喜信吧,还有在府衙门口公布榜单,按着以往的惯例,把前十的文章都抄录一份以作展示。其余的都是以前的成例来吧。”   “是,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上传了,感觉十分对不起等待的各位大宝贝,我手速太慢了,都是现码的,下一次更新在周三!明天加油喽! 第二十七章   报喜的小厮来到王宅的时候, 林明岚正在收拾自己的东西。   王氏这边,同街的小院子已经买下来了,整修刷漆的事情也弄的差不多了, 如今只是等着散味。那个院子和现在住的王宅十分的近,走路快点的话一刻钟就能到。虽然还没有定下搬家的时间, 王氏和两个姑姑最近都是忙着收拾库房, 整理账册, 把一些过时的布料拿来做衣裳。   林明岚在自己的房间里,他自己做的, 外出偶尔买的小玩意儿特别多,一个箱子都放不下,再加上他自小用的启蒙书籍,还有平时买的参考书, 临的字帖等等堆了一个书架, 他正发愁怎么处理的时候, 二门的小厮就来回报这个消息。   “表少爷,报信的人已经到了正堂了, 老爷正在接待着。”小厮觑着他的脸色禀道。   “辛苦了,找张姑姑领赏吧,再去告诉舅舅一声, 我马上来。”林明岚只好先放下手上整理到一半的书,正正衣冠,在对镜照照头发,就出发去正厅。   他穿过花园, 走到正厅,看见正厅上王士杰正和报信的衙役闲话,等一看见他,王士杰几乎掩不住面上的喜色,拉着他的手不住的说:“明岚过来,这是知府衙役中的差人,来送你的府试成绩的。”   能揽到这种报信的美事的人,都是些能说会道之人,他说道:“这位就是林少爷罢?真是少年有为一表人才,日后前途可期啊!”   “借你吉言了!”王士杰笑的愈发开心。   衙役先把知府衙门送的喜单打开一看,上面写的他得的是乙等十七名,府试取五十名,换个名次就是说他得的是二十七名。   “差大哥有礼。”林明岚拱手,“我有几个同窗,不知道名次是多少?”他同寝的名字都报出来。   “这个黄绍礼的名字我倒是熟悉,大概名次也是在乙等之类吧,其他的名次,我记性不太好,没有留意到。”衙役不肯把话说死了。   “多谢差大哥了。不如留下用些便饭吧。”林明岚说道。   “不了不了,我还有好几家的消息要送呢,这就不耽误了,先走了。”衙役急着走人。   “那好,明岚,你先把消息告诉我爹,我这边先去送送差大哥。”王士杰看着衙役急着要走,主动说要去送。他们跨过门槛的时候,王士杰掏出一个荷包,随意的塞到衙役的手上。衙役掂量了一下荷包的重量,眼睛一亮,满意的把荷包塞到袖子里了。   衙门的喜单,用的是洒金红纸,颜色喜庆,饱蘸浓墨,洒洒洋洋的写着他的名讳,林明岚,高和县生人,生辰永昌八年腊月十九,永昌二十年应天府府试乙等十七名。   他拿着喜单就去了外公王景居住的正院,路上遇见一拨拨的丫头小厮向他贺喜,他都一一点头。   正院里王景听说了消息喜不自禁,但是顾念自己的大家长身份,不好去见报信人,于是巴巴的望着门口。老陈氏则高兴的去了后院的佛堂上香。   林明岚行礼问安之后,把喜单呈给王景,王景接过喜单,打开看了之后,喜得不住说:“好!好!”   “多得外公平日的爱护教导,孙儿才能有今天。”   “也是你自己用心学习,才能有成绩,但是记着,胜不骄败不馁,虽然你这次考的不错,但是以后还有许多的关卡,考试,需要你自己去闯,不可骄傲自满,就此停步了。”王景看见不少的少年英才,在做出一点点的成绩之后,沉醉在昔日的辉煌之中,就此在仕途上止步了。所以语重心长的教导外孙。   “我明白的,外公,我这次也是侥天之幸,再说只是考中童生,以后的路还长。”   “你明白就好啊。”王景感叹道。王士杰的在读书上天分有限,王家这一代要想在科举上有所图谋,只能看王孟夏了。但是独木不成林,要是两人能够互相照应,互为援手,倒是不错。   “好了,你娘那里怕是还不知道消息吧,快去告诉她吧。”王景挥挥手,让他回去了。   “是的,外公。”   走过花园的长廊,再拐过了几个弯,回到了梅园,王氏早就等在院子里的正厅上,看见他拿着红色喜单过来,忍不住拿着手帕捂住嘴无声的哭泣。王姑姑抚住她的背不住的安慰:“夫人别伤心,这是少爷的好事啊。夫人的福气还在后头的,说不定还能等着少爷给夫人请个诰命夫人呢。”   “我这是高兴的,高兴的!”王氏破涕为笑,拿着手帕细细的拭干脸上的泪。   “那我就放心啦,以后娘还要看着我考中秀才,考中举人,还有状元呢,放心吧,王姑姑,多来几次喜报,娘就习惯了。”他说着俏皮话。   “你小子!”王氏也指着他瞪了一眼。然后拉着他坐下,“你能取得如今的成绩,娘也算对你爹有个交代了。”   “娘。”林明岚喊了她一声,对于没见过的爹他也了解,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好拉着她的手。   “娘没事,不过多说一句。”王氏不再伤感,“那你这边,要不要庆祝一下?”   “那倒不用了,刚刚考上,不用太招摇。再说了,按照惯例,府试的名次出来之后,知府大人要是有心的话,会举办春日宴,让这一科的童生熟识,再那之后庆祝也不迟。”   “那好,都听你的。”   得知考中的童生的消息,并没有影响他的情绪,他还是照吃照睡,之前就是王士杰约好,三日之后在郊外选择建玻璃作坊的事情他也没忘记。一大早,洗漱好的他就和王士杰坐着马车到了郊外看地方。   马车颠簸了许久,一路吃了许多灰尘,终于到达。   入目所及的,是一大片的荒地,四月时分有的就是稀稀疏疏的一些野草和小石子,再远一点,有几颗矮小的树,林明岚蹲下一看,似乎土质也一般,灰白色,完全不适合种植作物。旁边有一条小河缓缓流过。   这里大约在府城的北面,离府城有十多里的距离,俗话说东富西贵,其他两个地界的地皮不值钱。在北郊买下一个约十亩的地皮,只要东边一半的价钱。   “我之所以看中这里,就是看中它够荒凉,连个人影子都不好找。最近的村庄都要走上一个时辰,咱们做这个生意,最看重的就是保密性。作坊修在这里,再安排个后院,平日做工的匠人们吃住都在这里,足不出户,这里不容易泄密。而且这边路修的不错,要是想走官道的话很近,以后运送货物到府城也容易。”王士杰指着面前的荒地,“而且这边正好挨着一条小溪,虽然水量不够大,但是要是作坊里面用水的话,也够了。你看看,觉得怎么样。”   “这里很不错,舅舅想的很周全。”林明岚四周看了看,在去小溪扔了一颗石子荡起一圈涟漪。水虽不深却是活水。   “那就这么说定了,回城之后,我会去托人尽快把地买下来,地契的是也好办,府衙的书办跟我还算是熟悉,很快就能办好。”   “那匠人的事儿?”   “匠人的话,又有手艺又可靠的不太好找,我把意思透露出去之后,我认识的一些匠人里有个叫胡大的有些意动,他托人传话说愿意签下长契,以后就做作坊专属的匠人。”   “其实舅舅,咱们可以在城里收养一些无家可归的小孩,先让他们在作坊里面打些下手,等年纪稍长之后,可以慢慢教给他们做琉璃的手艺,咱们供他吃穿这样比外面找的匠人还要可靠一些。”   “这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王士杰沉思片刻就答应了。   “还有做需要的器具,煤炭的事情,舅舅怎么样了?”   “那可真是不好找啊,我起先几乎跑遍了所有的匠铺,后来是定做的那些管子模具什么的,煤炭用的都是上好的山西煤,至于玻璃窑,因为需要高温密封,找的都是专门替官窑修建瓷器窑的手艺人。这边的作坊地址要是定下来,就等着让他们修窑。”   “这就好,玻璃作坊建成了,既可以做成高端的琉璃珠,琉璃珠可以做成各种颜色,也可以做些赏玩的花瓶,杯盏之类的。”   “至于分销的地方嘛,这个倒是不急,我相信一旦我们能做出成品,他们必定纷至沓来。”   “舅舅,”林明岚突然想起一个事来,“你这边方便出头做生意么?”   “放心,这些事情,我是不会出面的,咱家手下的田地铺子,都是专门的掌柜来经营,他们术业有专攻,最擅长这等事。”王士杰答道。   “那就好,以后这片荒地上,就是崛起咱们的玻璃作坊了!” 第二十八章   春日宴, 是每年府试的一个保留节目。   虽然名为春日宴,但是随着考试时间的推移,多是在四月才会举办。一般是由当科的知府牵头, 邀请今科考中的童生们来参加宴会。偶尔也会邀请一些虽然未中,但是声名远播的学生来参加。也算是联络一下感情。宴会往往在一些乡绅士人的园林中举行, 他们也乐意把自家的园子拿出来举办宴会。   这一天鸡鸣时分, 他就早早起身了。参加宴会的时辰虽然没到, 但是他和黄绍礼还有蒋子文打算一起出席。这次黄绍礼的名次是二十三名,反而是蒋子文发挥失常, 落到了三十四名。   宴会在城东的何园,园林是一贯的南方风格,精致灵秀,以秀美见长, 从正门就可见一斑, 林明岚停下马车以后, 站在门口赞叹的看着何园,何园屋檐的青瓦绘着图案, 一点点拼凑成祥云状。   朱红色大门上前,一左一右站着两个迎客的丫鬟,还有一个执笔的门房, 记录着名帖。另外一个门房在接待来往的人。   黄绍礼和蒋子文很快到了,他们三人一起递上名帖,迎客给他们安排了一个小厮,到会客的花园中去。   绕过影壁之后朝右走, 过一条回廊,再穿过一个月亮门,面前的就是何园的花园了,里面种满了奇花异草争奇斗艳,身着青衣的小丫鬟忙碌的摆放着案几还有盆栽,不时有人指挥着摆放的位置。   “这里就是知府大人等会儿举办正宴的地方,几位公子可以现在旁边的花园和凉亭稍坐休息,宴会开始的时候再到这里来,三位请。”迎路的小厮说道,然后鞠躬退下。   “那咱们现在先去那边的凉亭坐坐吧。”蒋子文提议道。   “好啊。”黄绍礼答道。现在的时节,早晚有些凉意,但是中午时分却很是炎热。所以在凉亭里待着消磨一下时间正好。   三人走到凉亭前面,靠着石桌坐下。石桌上有丫鬟会意上来摆上热茶和点心。凉亭下是一个池塘,挤挤挨挨的锦鲤凑到一堆抢食。   “鸟为食亡,连鱼都不例外。”蒋子文感叹道。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谁能例外呢。”林明岚也接了一句。   黄绍礼突然转过来,碰了一下林明岚,“明岚你看,这就是我上次跟你们说过的,那个在我县试之后守在门口挑衅得那个人。”   他赶紧转过脖子看过去:“在哪儿?”   “就是那棵大树下面,穿着蓝色万字不断纹绸缎的那个。”   他定睛一看,果然在大树下站着好几个人围在一起不知道说什么。他回转身体,坐正了,“这不正好,他要是再敢上来挑衅,正好教训他一顿。”   远处大树下的钱守一对围在他身边的人的吹捧听得很是受用,他心里暗暗想着,管你们是什么名师子弟,还不是要对着我家的钱财低下头颅?   钱守一的家里,是高峻县里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其父虽然早年大字不识,但是凭着一身过人的胆识,跟着别人跑船,闯下了一些家业。年纪稍长之后就回到看自己的家乡,娶了个秀才家的女儿,守着家里置下的大把田产铺子过日子。   他虽然不识字,但是却知道识字的好处,于是一门心思的想要自己的儿子读书出人头地。于是把自己的儿子走了门路送到县学之中学习。   至于钱守一,从小就是在家中的一宝。待到进去县学之后,许多人碍于钱家的实力暂避他的锋芒。更加养的他性子无法无天起来。前次的县试,他本来以为案首是他的囊中之物,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黄绍礼,摘得了桂冠。他心里不服气,所以才守在县衙门口等着看看是何等的人物。这一看不打紧,看见黄绍礼九岁稚龄比他还小上四岁名次却比他高,更是气急败坏。   府试在即的时候,他家的一个小管事正好看出了他的心事,于是给他出了一个主意,给黄绍礼找点麻烦。于是才有了买田的事情。   没想到买田的事情也没有成功,更兼这次府试他还落榜了。幸好他爹跟府衙的师爷相熟,重金托师爷在知府大人考虑参加宴会人选的时候提上了那么一句。所以他才能参加这次春日宴。钱父本意是想着自己的儿子跟新晋的童生好好培养一下友谊,临行之前还特意嘱咐他,此次前来,最好能和这次的榜首拉上点关系,就是不能拉上关系,也要给榜首留下些好映象,却不知道少年人逆反心重。特别是钱守一还是唯我独尊的性子,看着这些人都榜上有名,他却名落孙山。更加不痛快。   但是是他一进来表明身份之后,几个名次在榜尾的童生围着他吹捧起来,一口一个钱兄叫的亲热,他更加自鸣得意。   在树下站了半天,听了一箩筐的恭维话,他也腻歪了,于是打算先歇歇。没想到眼睛一转,刚才瞧见了黄绍礼在凉亭里。周围还有几个凉亭他也不管,就直直的冲着这边这个亭子走来。   “这已经有人了。”看见钱守一走过来,蒋子文早就听过他们之间的纠葛,于是直接站起来说道。   “哟,这个亭子是何家的亭子吧?主人没在,难道不是谁都可以坐么?”   “先来后到。”蒋子文言简意赅。   “让开。”钱守一直接挤开蒋子文的阻拦,钱守一后面跟着的几人连忙跟上,齐刷刷的跟进来,挤到凉亭里。蒋子文一个趔趄险些被撞倒。林明岚赶紧扶起了他。   钱守一却自顾自的坐在石桌上,跟他同行一个十分有眼色把刚才林明岚他们刚刚用过的茶点挪到石凳上,然后他大手一挥,把他自己带的点心摆在桌子,招呼着:“这是我家专门从京城请的天然居的名厨做的龙井茶酥,特意用的明前龙井,一般人想吃还吃不到,来,你们尝尝。”   跟他同来的人捻起一块,吃了之后赞不绝口,“茶香四溢,清甜爽口,果然不愧是天然居的招牌呐。”   黄绍礼小声鼓囊一句,狗腿子。林明岚看着眼前的觉得十分好笑,活像小学生炫耀自家有钱似的。   于是他摇头说道:“非也非也。这个味道一闻就知道,不是明前龙井。”   钱守一可算是找到机会了,他大吼一声,伸手往石桌上一拍:“你存心找事对不对?”   “话可不能这么说啊,这位兄台,我们原先可是好好的坐在这里,是兄台你,先过来找我们麻烦的吧?”黄绍礼说道。   “我没问你,我在问你呢。”钱守一把怒火对准林明岚。   “我这可是不忍心兄台你上当受骗呐,纯是一片好心。正宗的龙井茶酥,用的是明前龙井,雨后龙井的话,次之。龙井茶叶青绿透亮,茶味式香味清甜,细品之,味道清甜可口,回味绵长,而且外层的酥皮,不粘手,所以天然居的茶酥才能这么出名啊。”   “但是这位兄台,你看看这份点心,颜色深绿中透着黯淡,完全没有龙井的鲜亮之感,再说味道呢,”林明岚扇扇风,做出细细品闻的样子,“八成不是明前,连雨后都玄呐。我看兄台八成是被不知道哪里来的,那欺世盗名之辈骗了。”   钱守一脸一阵红一阵白,刚才对着点心赞不绝口的同伴也悄悄把点心放下了。他觉得自己下不来台,却不知该朝谁发火。于是他气呼呼的问道:“你是哪位?”   “在下姓林。”   “好好好。我记下了。”钱守一撂下狠话哼了一声,“我们走。”他带着那几个人,急匆匆的来,又急匆匆的走了。   “噗呲”,黄绍礼和蒋子文一起笑了,“还有你有一套,几句话就把他说走了。”   “这种人,没必要跟他计较,他不过是看你名次比他高,不服气罢了,人就是这么奇怪,他如果考了五十名,却会去嫉妒四十九名,对着案首反而恭恭敬敬。所以上次绍礼你县试得了案首,他八成觉得得第一对他来说如同探囊取物,才对你语带挑衅,这次你中了童生,他落榜,只能对着你干瞪眼,以后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何必跟他计较浪费时间呢。”   “你说的也是。”黄绍礼若有所思。   “那你刚才说那么一通龙井茶点的,都是真的么?”   “我五岁之前在京城啊,总是吃过这个茶点的,颜色一看就不正宗,其他的就是我瞎编的了。”   “好啊你,一本正经胡说八道!”黄绍礼说。   “佩服佩服!”蒋子文道。“不过你做的对,这是是何园咱们是来参加春日宴的,要是吵闹起来不好看,被知府大人晓得了,更没有好处。”   “所以我才几句话打发了他。好了,时辰差不多了,咱们先去入座吧。”   作者有话要说:  瞎编完发现淘宝上真的有茶叶点心,默默的打开淘宝。 第二十九章   他们三人下了凉亭, 慢步走到花园正中,三三两两已经有入座的人群,摆在面前的长条案几正好可以坐下三人。于是他们正好坐在一起。   林明岚在心中暗暗可惜董之宇来不了, 这样热闹的场面他一定喜欢的不得了。   参加参会的人数还算是多的,春日的太阳也稍微有些晒, 所以不多时, 知府卢大人就来了这边。他居中在太师椅上中入住, 然后面朝着本科的童生,童生们分左右在两边落座。   卢知府看着座下的这些童生, 想着日后要是有人能加官进爵也要尊称他一声座师。所以他看着台下的童生如同看一个个好苗子。   人渐渐的到齐了,站在卢知府旁边的人挥手示意下头安静一些。于是声音渐渐小了。众人都转头看着卢知府这头。   卢知府咳嗽一声清清嗓子:“诸位都是这次科举选出的国之栋梁,日后前途无量。但是大家平日沉迷圣贤书,难得有机会聚聚, 这次聚会大家也不用太拘谨, 主要是各位互相认识, 了解一下。”   “多谢大人的美意。”众人齐齐起身,对着卢知府鞠躬拜谢。   “诸位不用客气。好了, 先上菜吧。”听完他说话,卢知府旁边的师爷会意,拍了一下手。   师爷下手站着一个小管事, 低声吩咐下去。早就在旁边等候的丫鬟们鱼贯而入。手里托着木盘,先上了一些凉菜,在上热菜,最后在摆上热汤。   何园的主人想必为了招待今天的客人, 也是精心准备过的。热菜准备了什锦豆腐涝和鸭油酥烧饼。什锦豆腐涝的特点就是在豆腐脑中加入什锦菜,取得是前程似锦的彩头。鸭油酥烧饼选料讲究,制作火功都有高要求,入口又香又酥,余味永存。其他菜色具是既有特色有寓意吉祥的。   考虑到来参会的有许多少年人,所以宴会只准备了些甜甜的果酒,喝起来如同果汁,并不醉人。   菜过五味之后,就有人主动站起来,是个约十七八岁的少年,他看起来很是兴奋,先对着卢知府一拜,然后开口说道:“学生姓杨,名文,今日得见大人的尊面,心里感慨万千,再加上恰逢盛会,所以特意赋诗一首,以表此情。”接下来做了一首五言诗。虽然用词用典具是平平,但是其中对卢知府的赞美之意溢于言表,更是巧妙的把卢知府的名讳点了出来。就差没有直接拍马屁了。   卢知府虽然没有言语上称赞着什么,但是频频点头。众生纷纷扼腕,居然让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拔的了头筹。于是接下来,群情沸腾,大家都施展所长,赋诗称赞。顿时卢知府被一片赞美声给淹没了。   这种情况林明岚只好干笑。要说是写点其他的还好,做诗实在不是他的长处,贸然出头写一首歪诗,不过图惹人笑。再说他们坐的位置离知府还挺远,不做大动作的话,知府也不会留意。   不过总有人不会让他如此顺利的过去,一个不怀好意的人声响起:“黄兄,林兄,怎么不上前,向知府大人陈情呢。怎么?莫不是看不上?”   “诗乃心声。诸位同窗恰逢盛会,有感而发,所以作诗以表心中之情。但是我笨嘴拙舌,就不上前献丑了。”黄绍礼答道。   “哪里哪里,我看黄兄昔日能够夺得了县试的案首之位,想必不是那等不学无术之辈,怎么会做不来诗呢,莫不是看不起.......”钱守一说到。至于是看不起上前献试的人,还是看不起知府大人,就全凭自己理解了。他用心险恶,总想着坑别人。   这人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黄绍礼闭口不答以免说错。   “这位兄台,既然说的怎么好听,怎么不见你自己上前,先做个表率呢?”林明岚反问道。   “这.....”钱守一语塞,他自己也不擅长作诗,所以先避在后头,等他看见林明岚他们三人也缩在后面登时就起了坏心,想要他们上前献丑,于是又过来挑衅。却被反问住了,他迟疑着,按下了脚步。心里暗暗的想着坏主意。   卢知府被诸位童生围在中央,表面在脸带笑意,其实有些腻歪。在官场上不知道遇见过多少这样的场合,大家总要顺应潮流作那么几首应景的诗来。而童生们,年纪尚小,作的诗呢也只是平平,翻来覆去也就这些词语。但是他想着今日本来就是为了在童生之中留下一个好印象,所以尽管不耐烦,还是保持着微笑。   再长的诗也要说完的时候,所以尽管他们绞尽脑汁,还是词穷了,于是围着的人最终慢慢散去。这时候,钱守一呼的一下站起来,先是鞠了一个躬,然后说道:“大人,我也有诗一首献给大人。”   他大声的朗诵了一首诗,文理不通词句一般。所以有人忍不住发出低笑。   钱守一大声念完之后,说道:“虽然我的诗句做的一般,但是我们高峻县的县试案首也在这里,我刚刚听到他说有一篇绝妙好词,准备给各位一观,黄兄,上前来吧。”   林明岚听到钱守一主动上前要作诗的时候就觉得心中不妙,他之前恨不得缩在角落,现在却主动上前,事有反常,果然,他当众作诗,然后就把黄绍礼推上风尖浪口。当着知府的面,黄绍礼不好再推脱。然后钱守一再点出黄绍礼是案首,要是做出的词句不够精妙的话,难免会让人质疑。好一招一石二鸟之计啊。   事到如今,黄绍礼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林明岚微微一笑,站起来说:“大人,绝妙好句,当然要配上好的氛围。我的同窗擅琴,不如呈上琴,与诗合奏。”   卢知府很是感兴趣的说:“那好,管家,去寻一把琴来。”   林明岚这才低声说道:“绍礼,趁着这点时间,你赶紧想一首诗吧,要是临时想不起,用以前的旧作,稍加改动也可以。子文,我知道你擅琴,这是个在知府面前出头的好机会,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   何园的主人如此富有,找到一把好琴也是轻而易举。管家很快呈上来一把好琴。蒋子文爱不释手轻调琴弦,琴音清亮,如雨落玉盘。   黄绍礼起先很是紧张,看到管家去找琴之后反而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回想着昔日所做的诗句,找找吻合今日情景的诗句,渐渐的胸有成竹。他看了林明岚一眼,在看了蒋子文一看,后者点头示意,于是他站起身来。   琴声渐起,先是一段平缓的前奏,然后琴声渐歇,如泣如诉,黄绍礼仰头,缓缓说道:“流水断桥春草色,木篱茅屋午鸡声。”他再慢慢低头,又是一段琴音想起,渐入高潮,仿佛展现了一副生机勃勃的春日景色,而且是在悠然的郊外,一处木屋,几只闲适的小鸡闲庭信步在寻食。   接着黄绍礼慢慢低头,“绝怜人境无车马,信有山林在市城。”   卢知府嘴里慢慢咀嚼着“绝怜人境无车马,信有山林在市城”这几句,只觉得意境悠远,在闹市中仿佛有一处幽静的所在,供人洗涤心灵。用词典雅,灵气天成。   周围的人群都被震住了,也不断的回味着。   这时候,林明岚借着旁边放着的笔墨,一蹴而就,挥毫把诗句写下。然后借此机会上前对着卢知府说道:“大人,学生已经把诗句记下了,供大人赏玩。”   卢知府接过一看,年纪尚小,所以笔下有些无力,但是笔锋气韵浑然天成,意境悠远,已经有了些风范,相信假以时日,定然能够有所大成。   于是他称赞道:“好字!”然后突然想起着字十分眼熟,再一想,这不是那篇写高产作物的字么?原来是这个学生。虽然他当时写的这篇策问很是出色,但是参加府试是着一府六县的人才,数量达到上千人,只取其中五十人,要想脱颖而出绝不容易。这时候看来,这个学生倒是临危不惧,颇有风范。所有卢知府大笔一挥,定了一个二十七的名次。   现在想来倒是有点后悔了,这个名次略低了,但是决定已下,无法更改。不过想来他年纪尚轻,又有真才实学,以后多的是出头的机会。想到这里,他决定对此称赞一二。   “好诗,好琴,好字!今天本官不仅见识了金陵城里众多出色的人才,更加认识了这三位十分优秀的童生。真是不虚此行呐。”卢知府不吝赞美之辞。   余下的童生纷纷咬牙,自个作了半天的诗,最后风头全让这三人夺去了。其中更以钱守一最甚。他本来想让黄绍礼出个丑,没想到反而成全了他们。有他推波助澜,这才有他们大出风头。他心里暗暗发狠,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诗句出自明代文徵明《拙政园图咏》。   终于憋出来啦!   蓝瘦 第三十章   宴会剩下的流程不过是按部就班, 后来的人也不再作诗。他们深知有黄绍礼珠玉在前,再作诗也不过是自取其辱。所以另辟蹊径转为写词和作赋。   用餐过后,卢知府公务繁忙就现行离开了。剩下的童生有的想结交些同好所以留下, 有的不喜欢这种场合早早就走了。   虽然林明岚倒是挺想留下瞧瞧这一科的甲等考生的。但是想着这边留下的人也说不清是些什么人,于是还是觉得先走为妙。   他们三人慢悠悠的走过长廊, 黄绍礼急着先回自己的家里, 路途稍微远些, 于是快步先走了。剩下林明岚和蒋子文。   沿着来时的路径,穿过月亮门, 在走上长廊,蒋子文突然转头,对着林明岚说:“明岚,谢谢你。”   “谢我?谢我什么?”   “谢你在卢知府的面前, 还记得提起我。”谁不知道这次文会, 主要是在卢知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呢?但是那么多的人都没有这个能力。反观林明岚, 在能够得到机会的时候,居然还记得提携同窗, 这就是莫大的恩惠了。   “我这也不是单单为了你呀,别放在心上。当时时间很紧,我在琴课上早就知道你的琴音出色, 平日里私下也经常研读琴谱。这也是为了绍礼争取一些时间。再说了,独木不成林,要是单单一个人出色,并不会给知府大人留下多好的印象, 琴诗相协,效果不是单独奏琴和吟诗比得上的。”一加一,可能会大于二的。   “不管如何,你记得的是我,而不是别人,承情的自然应该也是我。”   “好好好,你都怎么说了。那等咱们回去书院了,你得请我吃饭堂的四喜丸子。每天限量十份的那种啊!”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蒋子文满口应下。   “那我有口福了。我得把咱们寝室的都叫上,一起来。子文你可要准备好钱袋啊。”   “那当然,没说的。”   说着说着就到了大门口,王家的马车早就在路边等候。“好了,马车在这里。那我就先回去了,过几天书院见吧。”   “再见。”蒋子文也回应道,跨步上了蒋家的车。   五日之后,此次参加府试的事情,算是完全完成了。读书的日子又要回归正轨了。照着往日的时辰,林明岚来到书院上学。   上午还是往常的样子,由杨先生负责教导四书,据说在教导几个月,会逐渐引入五经了。   上午的时间一晃而过,午休过后,正好是棋课。沈先生对着棋课的态度的一向是自由。先是讲解一些残谱上的妙手,之后就是让学生自行体会。   林明岚看着课堂上学生,坐在前面仰着头,面带仰慕的都是去年刚刚进书院的学生。坐在后面的就是高年级的学生,他们带着自己不懂的一些棋谱来询问请教,团团的把沈先生围住了。   见此情景,林明岚不好凑上去添乱。他看着一些学生对于规则有些不懂的地方,于是主动上前解说。这些学生也算是机灵一点就透,对着他不住的道谢。   “前辈,真是太感谢你了。”   “不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待到学生渐渐散去,林明岚还顺手帮着收拾了棋子棋盘。沈先生回过头的时候,东西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   “今天怎么这么勤快了?”沈先生语带调笑。   “有事弟子服其劳,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再说了,这些都是我的后辈,指点一下不算什么。”虽然他的水平只能算是中等,指导这些初学着倒是够了。   “哈哈哈,你呀你呀。总有话说。这次你的考试名次我已经知道了。想必你过来,也是为了你的名次的来的了吧。”   “什么都瞒不过您。”林明岚从怀里拿出一叠宣纸,“我已经把府试自己做的文章誊写了一遍,请先生指正。”   “看来是早有准备啊,也罢,拿来我瞧瞧。”沈先生伸手接过宣纸。细细的看起来。良久之后。他才开口。   “这次你是十分幸运的,居然刚刚好有一篇文章是我之前给你预先做过的题目。不过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不必多想。要是会试殿试也能碰上做过的题目,想必都会欣然的把题目做好的。”   “至于你其他的题目,其实不论是立意,还是笔法,都已经有了些风骨出来了。你缺的不过是时间的磨练罢了。要是再给你一些时间,想必能够做的更好。说来也是我操,之过急了,要是你再晚上一年去考的话,必定能够得中头名。”   “先生过誉了。学生能够取得现在的成绩,也全是靠先生不辞辛劳,对学生的培养。”林明岚说着对着沈先生深深下拜,“师恩难忘。”   沈先生安然收礼,等他起身之后,才说道:“不过如今你已经考上了童生,今后我能够教导你的地方也不多了。在书院,能够学到的也是书本上的学识,许多书外的知识还需要自己探索。有许多人就是被这个自己探索难住了。我毕竟已经在书院呆了许多年,要说对科举的了解不过是昔日的旧闻。’”   “我有一个好友,自号南山。但是学识是一等一的,他现在正好丁忧在家,结庐住在山上。我这里修书一封,告诉他你是我的学生,看他是否有意收下你。不过这件事把握并不大。南山的脾气是数一数二的古怪的。要是他看的顺眼,二话不说就收下徒弟,要是看的不顺眼,那就难说。我让你带上书信,不过是勉力一试。”   “先生愿意为了学生如此尽心尽力,学生已经感激不尽了。成与不成,全是自己的本事。”林明岚很是感激赶紧说道。   “那就好。”沈先生回过身,带着他走到旁边的课堂中寻到了纸笔,林明岚赶紧上前研墨,沈先生用镇纸压好一张白纸,饱蘸浓墨,挥笔写下一封书信,等墨迹干后,再以火漆封口,盖上自己的小印。再在一张字条上写好了地址。   “好了,你拿着地址,趁着休息的时候去找他吧。记得,如果他当时没有答应的话你就先回去吧。”   林明岚躬身应是。   等出了教室,教室旁边的有个休息的小门一转,杨先生赫然在此。他咋舌:“你就如此的看好他?连南山先生都要介绍给他做先生?”虽然他看得出林明岚的确早慧,但是早慧的人才并不少,就说跟林明岚同寝的黄绍礼,过目不忘,天资出众,又怎么不知道以后没有大好前途。   况且南山那个脾气......啧啧啧,真是不好说.....   “我选学生,看中的不是智慧也不是家世。”沈先生微微一笑,把前几日在发生在何园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道:“我看中就是他的胸怀。在同窗遇到危机的时候,能够果断站出来化解危机,并且化危机为转机,把自己的另外一个同窗推上前去,展示同窗的琴艺。并且他足够心细,是私下观察得知同窗的琴艺。最后就是还足够机智,懂得扬长避短,自己展示自己擅长的书法。难道这样的胸襟不比天赋更难得么?”古往今来有多少有才之士,他们懂得学识难道不够多?就是不懂这协作的道理。   “你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杨先生若有所思,频频点头。   “至于南山先生,就算是另外一个考验吧,南山虽然跟我相熟,但是那个脾气确实不敢恭维。但是要是他入了眼的人,肯定是维护到底了,他要是能通过考验,以后的前途就算是有望了。”沈先生说。   “行行行,我说不过你,反而被你说服了。你也太认真了,连我在内室都没有发现。”杨先生说着,收拾一下笔墨。   沈先生哼一声,他哪里是没有发现,早就看见内间休息的门虚掩着,不过是懒得说穿罢了。   “走走走,先去用饭吧。”杨先生招呼着。   林明岚把书信搁在怀里,细心的放好,然后就先回宿舍。其他的三人早就回来。   看着人都到齐了,林明岚招呼着:“走吧,今天蒋子文请咱们一起吃四喜丸子,去晚了食堂可就没有了啊!”   “什么,蒋子文请客?那我要走快点。”董之宇嗦下床,套上鞋子就蹦下来。黄绍礼也合上书本。   “那当然。”蒋子文摸出钱袋,爽快的说,“今天随便点菜。”   他们四人走到饭堂的时候,幸好来的早,四喜丸子还剩着一份,董之宇赶紧上前端走了。再选了几个平日他们各自爱吃的菜。黄绍礼帮忙端着,蒋子文负责付账。   他们边吃边聊之前参加宴会的事情,听着没能参加的董之宇一直连连叹气。听到钱守一挑衅的时候,他紧张的握紧了筷子,听到他挑衅不成,反而被他们三人大出风头的时候,他又高兴的连连拍手,被饭堂的洒扫怒目而视。他这才压低声音:“好可惜我没去成,本来想要我爹给我弄个请柬的,他偏偏不干,说我没有考上,去了尴尬。结果连这种人都去了,要是我在场,肯定怼的他说不出话来。敢欺负我们同寝的人!哼!”   “是是是。”林明岚连连点头,“说打嘴仗,谁能说过你啊?”   董之宇笑的十分开怀。 第三十一章   吃过饭后, 就是一齐回了宿舍。一夜安眠。   书院的日子十分的规律,所以过起来,也是格外的快。再过了九天, 又到了旬休的日子。   这一天早早的林明岚就给家里送了信件,这天他有事需要外出。所以他有一天的时间来找到那位南山先生的住处。   沈先生给的字条上, 只写着南山先生因为守孝, 结庐在郊外的的群秀山的中腰。具体的位子却没有提。所以, 他只好自己上山之后去找。   他出了书院之后,先雇了一辆马车花了几十个铜板, 把他送到了群秀山的山脚下。那个车夫把他送到之后还热情的询问他下午的时候需不需要再接回去。林明岚想了想,最终还是同意了,约定在傍晚时分,山脚下的茶楼上见。   群秀山在南方算不上多雄伟的山, 但凡名山大川, 总有许多诗篇留下。群秀山倒是籍籍无名。虽然它离府城的距离不算远, 但是山势比较平坦,山上也没有什么可看的风景。不像旁边的莫愁山, 来观山的人络绎不绝。   不过南山先生听沈先生说本来也是这儿附近的出身,所以结庐才选了这等清静地界。   林明岚站在山脚下,仰头望着群秀山, 山的海拔不高,但是延绵起伏,山上的树木苍翠,隐隐有烟雾环绕。在山脚下倒是有个小茶楼, 是一间瓦房,摆了十几张桌子,不时有些来往的人。他于是顺便再茶楼里买了点干粮。   越过茶楼,脚下到是有一条小径。说是小径都夸张了,不过是来往的人多了,踩出了一条土路。天气晴朗的时候还好,要是遇上下雨的时候,就光剩泥了。   顺着小径,林明岚一路走上去。心里倒是不急,一路看着路边的草木。现在路边的野草长得十分繁茂,间或有一两只麻雀,被人一惊,扇着翅膀飞走了。   一路走着,大约花了一个多时辰,终于走到山腰上。但是对着面前一片繁茂的树木,他终于忍不住哀叹,到底在哪里啊?沈先生只说了在山腰上,没说山腰上有这么一大片的地方啊?   山腰上有一条小溪,大约是从山顶上缓缓流下的,滋养了周围的树木。这边大约也是人群稀少,走了大半天,林明岚才看见一户人家。   门前扎着防小动物的篱笆,简陋的木材构成一栋小屋。林明岚在门口喊了半天,才有一位老妇人一颤一抖的出来。   “老人家,我是上来找人,请问您住在这边,有听过一位叫南山的先生吗?”   “啊?你说什么?听不见?”老人家手搭在耳朵,使劲的往前凑。   “我说老人家,我是请问您是否见过一位叫南山的先生呢?”   “没有没有,我老婆子和老头子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从来没有听过什么南山。”   “啊?”林明岚愣住了,莫不是找错了地方?“那老人家你住在这里,山上还有其他的人家么?”   “这个山上住的,还有一两户猎户人家,平日都靠打猎为生,他们要是下山,我都能晓得,但是没有你说的什么先生。”   林明岚不禁有些泄气。他看着山腰,其实上山腰更费时间,要是到山顶倒是花不了什么时间。他想着,干脆沿着小路,把山上都看上一转。   正想着走,却发现肚子咕的一叫。也许是爬山太消耗体力,不知不觉他都饿了。想到这里,他把一直背着的包裹拿下来,厚颜对着老婆婆说:“老人家,方便我进去喝口水么?”   “方便,方便,家里难得有个人。”老婆婆笑眯眯的转身,“那你快进来吧,我去倒水。”   老婆婆把篱笆栓拉开了。   林明岚走到小院子,发现院子里晾着几件粗布衣裳,只散养着两只小鸡,正在院中啄食。角落里对着一大堆干柴。正中间是几间低矮的房子,房子中间的正屋摆着一张桌子,几张凳子。   “我这也没有什么茶叶啊什么的,只有点热水,你不嫌弃的话就喝吧。”老婆婆端着一个粗瓷碗从侧屋出来,把碗搁在木桌上。。   “老人家说什么话呢,我感激还来不及呢。”林明岚接过碗,就着热水,吃着饼。三口两口吃完之后,他默默的摸出几枚铜钱放在木头桌子上。他知道要是直接给老人家可能会推辞不受,不如悄悄的放着。   饼也吃完了,林明岚打算告辞了。他眼睛在院子里一忘,好像在院子里木柴中间瞧见金晃晃的一个棒子一样的物品。   他忍不住“咦”了一声,脚步不由自主的开始朝着柴火堆里走去。心跳渐渐变的有些快,暗暗想着,不会像他想的那样吧?   他也顾不得柴火堆里乱糟糟的,自己动手搬开了几块大的木柴。然后在木柴里,放着两根暗红色的玉米棒子,其中一大部分的玉米粒子应该是被老鼠啃掉了,坑坑洼洼的,就剩下玉米梢上还剩着十几二十粒的玉米粒。   “小伙子,你看什么呢?那边是柴火堆,没啥新鲜东西。”老婆婆在背后嘟囊着,城里的孩子连柴火都没看过啊?   林明岚蹲下,再细细的把木柴捡开,这硕果仅存的两根玉米棒周边还散落着几粒被啃漏下了,他都一颗一颗的捡了起来。连带着那两根啃坏的玉米棒一起收了起来,然后放在自己的布帕里。   他带着这两根棒子走到老婆婆面前,迫不及待的问道:“老人家,您看看这个?您是从哪里来的?”   老婆婆老眼昏花凑近了瞧了瞧,“你说这个呀,去年的时候,我家的老头子听住在上面的猎户说,码头上来了一架大船,缺人手搬货,不仅工钱给的高,还包吃住,就跟着他们一起去搬货了。你是没见过,都是些绿眼睛蓝眼睛的洋人,长得高高大大的。”   “搬货搬到后来的时候,我家的老头子就在仓库的角落里看见了这个,他问了那些洋人,那些洋人说是能吃的,反正他们也上岸了,是再也不想吃这个了,就给我家的老头子了。一共十几根,老头子就带回家来吃了。我还说呢,怎么少了两根呢,原来是被这该死的耗子拖走了。”   这时候林明岚可以肯定这些是来大晋做生意的外国人带来的玉米,算算时间,玉米差不多也是在明朝的时候传入中国。   他紧紧的握住了这些残留的玉米粒生怕被夺走一样,这就是活生生的宝藏啊!然后他手忙脚乱的把荷包掏出来,留了些回去坐马车的钱,就把荷包塞到老婆婆手里,“老人家,我能买你的这些东西么?”   “哎哎哎,别这样,这些不值钱的,不要钱的,你尽管拿去吧,可惜都被老鼠啃坏了,不然还可以尝个鲜。”老婆婆也赶紧推辞。   “拿去吧老人家,我说值就是值,以后您就知道了。”这个便宜不能占,林明岚坚决要把钱给了。   “小伙子,你爹妈赚两钱不容易,可不能这么花,再说我就生气了,还得把东西收回来。”   听了老婆婆坚决不收林明岚他只好把荷包收回来,但是他看了看四周,想想,不如帮老婆婆修缮房屋更实际些。   跟老婆婆告辞之后,他先蹲下小院子把残留的玉米粒细细的剥了下来,一丁点都不放过。然后拿布帕妥协收好放在怀里。   想着这趟,就算没有找到南山先生也是值了。正想走的时候,老婆婆从里屋出来招呼他,“小伙子你先别走!”林明岚赶紧停住脚步,莫非老婆婆反悔了?   “我想了半天,这个群秀山是分南面和北面的,这边挨着大路的是北面,确实只有这么几户人家。莫不是你找的人是在南边山上的?不然我不会没有听过。”   这就是意外之喜了。林明岚赶紧问道:“那这个南面山要这么过去呢?”   “这就不好走了,你现在已经上山了,要是在山下,绕一圈,找到上南面山的小路就好了,现在呢,你只能沿着这北边的路,围着山走上一圈,才能找到南面了。”   “那没关系,能找到人就好。老婆婆多保重,我走了。”   按着老婆婆指点的路径,林明岚又绕着山走上了一圈。果然在绕到南面的时候,远远的就看见了一间茅屋。同样围着一圈篱笆,门口还坐着一个打瞌睡的小童子。林明岚大喜过望的问道:“请问这里是南山先生的住处么?学生林明岚,特持沈先生的书信前来拜会。”   “你说先生么?先生不再家。”   作者有话要说:  林明岚拾得掉落金手指一只!   我真是个短小君,泪目,字数太少!   下次更新在周三的时候,工作让我狗带。   第三十二   “什么?不在?”林明岚大吃一惊。   “是啊, 先生没在,外出了。”那个童子答道。   “那请问先生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先生有自己的计划, 该回来的时候就回来了。”   “那麻烦这位小哥了,如果南山先生回来的话, 禀告一声, 就说沈先生的学生曾经拜访过。”林明岚拱手行李, 然后怏怏不乐的离开了。   下山的时候他有些郁闷,想着今天白跑了一趟。要说古代就是通讯基本靠吼, 曾经基本一个电话就搞定了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不过望着映入眼帘的满目苍翠,还有清新的山风,又觉心旷神怡。这自然的风光难得一见呐。   不过更值得高兴的东西还躺着他怀中,想着现在气候还算合适, 等回去之后, 就可以先把玉米粒栽在他的新院子里。等六月搬进去之后再精心照看, 顺利的话,会在八月下旬到九月收获。种上几季, 有足够的种子之后,就可以先试着在田地中栽种。如果确定玉米的性能稳定的话,就完全可以推广开来了。   玉米的产量, 如果是气候适宜的地带种植,最高能够亩产900公斤,当然,在大面积的种植的时候往往达不到这个数字, 但是500到600公斤的话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产量比起水稻来说,提高了差不多一倍。不知道能够养活多少人。   想到这里,他简直恨不得飞下山去,立马就把玉米栽下,然后马上长出果实来。于是他赶紧加快了脚步,打算早点下山。   下山的路就比上山快了许多,一个时辰就到了,再花了两刻钟绕路到了跟车夫约定的茶楼里面,时辰还没到,车夫没来。茶楼里十多张桌子,坐了十多人。   林明岚走到茶楼里要了一壶茶,坐下歇歇。这时候他才觉得脚底有些生疼。穿着布鞋走了这么久的山路,八成是磨出水泡了。幸好已经下山了,坐马车到书院的话也不算太远。   他喝着茶的时候,耳朵也没有闲住。一直听着外面马车的动静。却被坐在茶楼里的另外一伙人吸引了注意。   “张兄,恭喜恭喜啊,听说这次张兄在府试中榜上有名,已经是童生了。想必过不了多久就能金榜题名了。”   “是啊是啊。”   “不过要说张兄更值得羡慕的应该是人生四喜,张兄已经占了两个了,早些年张兄就和他们村中的一个富户之女定下了婚约,听说是约定了张兄考上童生就成亲。这才是更值得称羡的。”   坐在旁边一张八仙桌上,被围住一个书生应该就是他们口中的张兄了。他怡然自得,不热的天气却手摇折扇故作风雅。   刚才开口说张姓有婚约的人继续开口:“我见过那个富户的女儿,称得上小家碧玉,眉清目秀,以后张兄成亲的时候可要请我们在座的喝喜酒啊。”   那个张姓书生眼睛里飞快的闪过一丝不悦,然后快速的转为自得之色。他摇了摇扇子,又刷的一声合上,然后开口说道:“恭喜还是要恭喜的,不过不是为了这个。我在府城考试的时候,游园遇上了府城里家中周秀才家的女儿。周秀才也非常欣赏我的才华,决定了把女儿许配给我了。”   “这......”那桌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冷下来。然后才有一个人试探着说:“那张兄岂不是得享齐人之福。”   “这就是文兄说的不对,一个村里的富户,不过是早年资助了我几许纹银,难道还想挟恩求报么?我和他家的女儿本来就门不当户不对。现在知道我有了好姻缘,难道不该主动退让?”张书生又摇了摇扇子。   打破沉默的是另一个书生,“做大丈夫当如张兄呐。当断则断。”他说道。   那桌人楞了一下,然后纷纷捧起了张书生的臭脚。一会儿吹捧张书生文采盖世,一会儿说他英雄气概引的佳人,还有羡慕他的。   也许在他们心里本来就是如此想的。一个村里富户的女儿,在他们落魄无助的时候,自然应该慧眼识英雄,送银送女儿都是应该的。要是等他们那天考中秀才,送银送女儿的就该变成一方大员,知府尚书。再等那天他们高中状元,送的就该是公主了。至于最早跟他们定下白首之约的富户之女呢?识相的能当个妾室,不识相的就是能退婚,弃如敝履。   多少话本都是这样写的呢。   正当林明岚想讽刺他们几句的时候,早就有人拍案而起:“呸!好不要脸的书生!当真是负心多是读书人!”原来是一个中年妇人,约有三十余岁,一双眉毛生的又浓密,现在正生气的拧成一团。   这下可是把那一桌人都骂进去了,立马有个书生站起来喊道:“你骂谁!再说一遍!”   “哟,我见过讨钱的,见过讨饭,今天可算是长了见识,还有讨骂的!骂的就是你们那一桌,一共五...六....七个!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呸,说你们是狗都在侮辱狗!狗还知道主人呢。像你们这样连礼义廉耻都不知道的人,算什么!”   “你,你,你,一个妇人懂什么大道理。”那个书生不擅长言辞,翻来覆去不过说些“无耻”,   “有辱斯文”之类的话。   那个张姓书生眼珠一转,站起来道:“这位大姐,我们讨论的不过是在下的私事,大姐不知是何人,恐怕不方便插手吧。”   “就是就是。管你什么事。”   “像你这样负心,不守承诺之人,人人见了都可以说上两句。怎么,你做的出来,还怕别人说?”那个妇人反问一声。“还有你们一群,恐怕都恨不得毁亲另娶的是自己吧?”   那桌人被怼的说不出来,脸色憋的通红,看着妇人是孤身一人,渐渐眼神有点不对了。看妇人势单力孤,林明岚赶紧喊了一声:“姑姑,咱家的马车快来了。”然后上前去站在妇人面前。   那个妇人回头一看,居然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她也不说穿:“好小子,这么慢,这会儿才来。”   “我这不是看姑姑好威风,学着点姑姑么?”林明岚微微一笑。   “威风是不用学,只要不学坏就好。”   “是啊,我自然不是那等无耻之尤,忘恩负义之徒。姑姑且放心。”   张书生觉得脸上挂不住,又看林明岚是个小少年,想要占些口舌之利:“黄毛小儿,你懂的什么!”   “是的,我自然不懂,也不会去那等悔亲的事情。不过我想,恐怕那个周秀才也不知道你起先已经定亲的事情。要是他知道这等事情,肯定不会和你定亲的。”   那个妇人微微一笑,结过话茬问道:“为什么呀?”   “你既然能够为了和秀才之女定亲,抛弃原来定亲的富户之女,焉知你今后不会为了跟知府之女定亲,就抛弃了秀才之女呢。有一就有二。周秀才自然应该考虑一二。再说了人无信不立。”   “还有,你们这群人跟着喝彩起哄,是巴不得有好事落到自己头上吧,放心,好事落不到你们头上,倒是绝了许多贫寒书生的路。人家把女儿许配给你,送钱送物给你们科举,上进,不是为了等你们得势之后再一脚把人家踹开的。你们要是把这些事情习以为常,以后每一个富户在资助你们之前都要考虑再三,这个书生是不是可靠?以后是不是会翅膀硬了就要悔亲。长此以往,只会自毁前程。”   说完这些话,林明岚再拿眼睛轻飘飘的瞄了那群书生一眼,然后拉着中年妇人的衣角,“姑姑,马车来了,我们先回家罢。”然后走出了茶楼。   马车果然已经停在了茶楼外,那个车夫一见林明岚出头就点头。   他回头看着茶楼,那群书生已经结了账,灰溜溜的走了。   “妇人,那群人已经走了。您可以放心回去了。”他说道。   “好小子,真厉害!说的他们哑口无言呐。这群人,晓之以理是没用的,你这招动之以利倒是挺好使的。”   “这本来就是我心中所想,再说了,一个女子在世上生活本就不易,要是无故被悔亲,倒是有九成的人都会说是她本身哪里做的不够好。遇上这种利字迷眼的人,再好有什么用,遇到利益立马就抛弃了你。”   “说得好,说得好啊!”妇人抚掌而笑。   “这位夫人,天色不早了,回府城还要一段路程,正好有马车,您要是顺路的话就搭上一程吧。”   “不用不用,我就住这附近,一会儿就走着回去了。多谢了。”   “那我就先回去了,有缘再会吧。”林明岚拱手,然后招呼着车夫,“走吧。”   第三十三章   马车行了约两刻钟, 终于走到了府城。   在书院门口下车的时候,付了车钱之后。林明岚走进了书院的大门。刚一转过大门,他就肩膀一垮, 一瘸一拐挪动起来。   脚上的水泡估计是破了,现在走一步就疼。勉强是挪到书院了, 他是再也不想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了。   等他拐到宿舍的时候, 真是松了一大口气, 两步扑到床上,轻轻的脱下靴子, 再脱下袜子,发现脚果然破了皮,渗出了血丝。   他嘴里“嘶”的一声,狠心把袜子脱了下来, 再一蹦一蹦的跳到自己的柜子里, 撒了点药, 拿白布细细的裹了,这才舒服的叹慰一声。   旁边董之宇伸长脖子问道:“出去哪里玩啦?一整天没见着。”   “爬山去了。那叫一个累啊。”   “啧啧啧, 确实有点累,脚都破了。下次挑个轻松的活动吧。”   “那可不行,下次我还得去。”   所以在十天过后。他再次出现在了群秀山。还是上次的小路, 不过这次他从南面上山,快了许多。   还是那间屋子,还是那个童子。童子守在门口,都快睡着了。   林明岚故意踩重了脚步声。那个童子“咣当”一下坐直了身子, 惊醒了过来,打着哈欠说:“是你啊,又过来了。”   “是我,这次,南山先生应该是在家吧。”   “先生在呢,上次先生回来之后,我就把你来过的消息告诉了先生。”   “那就多谢这位小哥了,现在麻烦你通报一声,就说沈先生的学生,林明岚求见罢。多谢了!”   “那你先在这儿等着啊,我去去就来。”童子转身进了屋里。稍待片刻之后出来说:“进去左边的书房吧,先生在里面等你。”   “好。”林明岚走进了院里,看得出院子里的摆设皆是取材自天然,有个厚厚的石桌摆在院里,做凳子的是几个树根,磨的整整齐齐。   左边有间屋子明显不同,门微微敞开,门口挂着竹编的帘子,有个人影掩映其中。林明岚走到门口然后站立,轻轻敲了敲门。   “进来罢。”有个男子的声音响起。   “南山先生,”林明岚从袖中掏出他揣了十多天的信件,恭敬的递上。   那个男子接过信件,撕开看了起来。林明岚低着头,只能盯着南山的鞋子。然后只听见南山低沉的嗓子呲笑一声:“这个沈七,就知道给我找事做。他最近过的怎么样?”   “沈先生现在在金陵的白马书院做先生,身体也康建,和其他的先生学生都相处的很好。”   林明岚说起了沈先生的近况。然后说着城中的事物,两人之间渐渐打开了话题。   南山先生显然很是健谈,且消息灵通,就算守孝结庐在山上,对城中的局势仍然很了解。这边他们说完城中有趣的风土之后。话题告一段路。南山突然开口说道:“你这个人倒是挺有趣的,很少有人能够跟我对谈这么久。不过抱歉,我不会收下你的。”   “什么!”本来以为见过南山先生之后就能顺利拜得名师的他愣住了,忍不住说。   “收学生是一件慎重的事,虽然你挺不错,但是没有达到我收学生的标准,抱歉。”   “是。”人家已经说得如此明白了,林明岚也知道再恳求也不能改变什么,反而空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断了以后的余地。   “既然先生已经这边也看完了信件,那么学生先告辞了。”   “咦,刚坐一会儿就要走啊,南山,人家大老远爬山来拜访你,怎么不多留一会儿啊,别的不说,家常便饭还是可以招待的。”一个中年女子的声音响起,她跨进书房,手里还端着茶水。   “好香啊。”林明岚忍不住说。鼻端能够嗅到一阵清香,又不是单纯的茶叶气息,带着点纯粹的气息。他抬起头,一声惊呼:“是你!”   “原来是你!”那个妇人把茶放在南山面前,再一转身,也叹了一声。   “怎么?你们认识?”南山微微眯眼。   “在山下见过一次,对了,上次你过来,就是想来拜见南山吧?原来如此。”那个女子摇摇头,感叹道真是有缘,“既然这样,更要留下用饭了。”   林明岚看了看南山没有反对的样子,回答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难得有客人,我就先去准备饭菜,你们稍后。”妇人先离开了,还等听见她招呼院子里童子的声音,“小齐,今天有客人,快过来搭把手。”   “没想到尊夫人居然曾经是我在山下遇见的,仗义直言的女中豪杰啊,世界真小。”   “内子一向是个爽快性子。刚刚你说山下,是遇到什么事情了么?”南山感兴趣的询问。   林明岚就把在山下发生的事情讲述了一遍,他模仿其别人的口气惟妙惟肖,把张书生一伙人的无耻表现的淋漓尽致,又把那位夫人的耿直说的活灵活现。最后还稍带着夸了自己的妥善处置。   不过南山看起来倒是无动于衷。林明岚稍稍有些失望,他想改变一下南山先生对自己的印象。   门外那位夫人招呼着;“饭菜做好了,南山,你们快来用饭吧。”   “好。”这头南山答应着,一边示意:“这边请吧。”   饭厅就在院里的右边。一张实木的桌子连漆都没有上,带着天然的花纹。上面摆着五六个青瓷碗碟,装着各色的饭菜。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那位夫人一边摆着碗筷,一边问道。   “夫人,我叫林明岚,双木林,日月明,山风岚。”   “名字不错,我姓吴,就叫我吴夫人吧。咱们人少,不讲究什么食不言,快坐下吧”   南山先生坐在上首,吴夫人做在左侧,林明岚坐在右侧,那个叫小齐的童子坐在下边。吴夫人用公筷夹了些菜给南山先生,然后给林明岚也夹了一些,期待的问道:“怎么样?好吃么?”   “夫人的手艺,一向最出众了。”小齐如此评论。   吴夫人有些许的失望。   “这道盐水鸭我吃起来跟别家的好像有些不同,肉质好似比别家的鲜嫩一些,也没有腥味,嗯。好像还带些清香。”   吴夫人有人欣赏兴致一下子高昂起来,“对,这是素什锦,用的是淘洗过的面筋做的,做菜的时候用丝线系紧,在切成肉的模样很考验刀功,我试了很多方法,才能做的好像真的鸭子一样。既然你喜欢,多吃点。对了,再来尝尝这个。”她眼睛亮晶晶的盯着林明岚。   南山略带点无奈的看着自家的夫人。他也知道以自家夫人喜欢热闹的性子在山上是闲不住的,再说有人拜访,她也很是高兴,难免热情了些。   林明岚看着下一道菜,细细品尝,然后滔滔不绝的诉说这道菜的出奇之处。   吴夫人愈听愈是满意,一顿饭用的宾主尽欢。   饭后吴夫人吩咐小齐去准备一些消食茶。三人坐在正厅说着话。“对了,明岚,你是过来有事么?”一顿饭功夫,吴夫人已经叫上名字了。   南山有点无奈的说:“他是沈七的学生,沈七想叫我收他作学生。”   “原来是这样啊。”吴夫人沉吟半晌,突然开口:“那要不?我来指导你的功课如何?”   “啊?”这个弯转的太急,差点把林明岚甩出去。   “吴夫人,这恐怕不太好吧。”   “只是指导功课,没什么不好的,又不是正式的收学生了。别看我这样,我爹也是昔日赫赫有名的名士呢。家学渊源,教导你一个童生功课还是绰绰有余的。”   “可是......”林明岚嘘了一眼南山先生的神色,发现他并不反对,反而还微微点头。他暗暗咋舌,没想到这个南山先生居然能够同意这样的提议。   “别可是了,只要你能经常上山来,来说说做菜的事情,就行了。”吴夫人笑眯眯的。   林明岚大喜过望,他想着要是能经常上山来,时常在南山先生面前晃悠着,总有一分香火情,要是他能指点一二,以沈先生对他的推崇他显然学问极高,以后就是受用不尽了。   “那我就多谢夫人了。”他也改口不再称呼吴夫人的姓氏。   “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咱们约好一个固定的时间,我来指导你的功课。”   “好。”   作者有话要说:  给上一章猜中的小伙伴一人一个么么哒,都是套路啊!   昨天停电真是郁闷死了,所以没有更新,不过又有点庆幸,要是周三停电的话,我的字数就完不成了,想到这里又有点开心~~   小伙伴们假期愉快哟! 第三十四章   用过饭后, 林明岚 就告辞离开。   身后的吴夫人看着他下山的背影渐渐表变小,直到消失不见 。   南山突然握住她的手说:“辛苦你了夫人。“   "夫妻之间道什么辛苦,再说了, 我挺喜欢这孩子。"她反手回握,两人站在山上, 清风抚过, 将两人刻画成一副画卷   “跟我之后, 夫人没有过过什么富贵的日子,倒是跟着我颠沛。”   “傻瓜, 我要是喜欢过所谓的富贵日子,早就在京城随便选一家人嫁了,凭我父亲的名声,谁敢不恭恭敬敬的?不过那样循规蹈矩安于后宅的日子, 我是过不惯的。我喜欢的就是这样无拘无束的生活。”   “有夫人陪伴, 是我的荣幸。”   “也是我的荣幸。”   走下山的林明岚心情欢喜的仿佛要飞起来, 有得有失,换成夫人来指导他的功课也不错。再说了, 经常在这山上晃悠,南山先生总有忍不住发话的时候。   看着天色还算早,他招呼马车先回了书院。   回到书院的时候, 恰好在书院的回廊上碰到了沈先生,他赶紧行礼:“先生好。”   “怎么,刚从外面回来?”   “这还要多谢先生,我刚才从群秀山上回来。”   “喔, ”沈先生饶有兴致,“此行收获如何啊?”   林明岚先是故意做出一副失望的表情,“回先生,南山先生并没有手下我为学生。”   “也别失望啊,”沈先生拍着他的肩,“南山是一位大家,他要是不愿意的话也没谁能够勉强他。再说城里也还有许多其他的先生。”   “不过呢,”林明岚抬起头,“吴夫人倒是说打算指导我的功课一二。”   “吴夫人?是南山先生的妻子那位夫人么?”   “是啊,就是这位。”   沈先生好奇的问:“怎么?你投了她的眼缘?”   林明岚于是把之前在山下曾经遇到吴夫人,之后又得她青眼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先生听的心绪万千,万万没有想到拜师的事情居然以这样的方式解决了,他再次拍着林明岚的肩,语重心长的说:“既然拜入了夫人的门下,虽然直说是指导功课,你仍然不可懈怠,需要好好学习,明白么?”   “那是自然,对了,先生,要是如此的话,下午的副科我可能就没办法上了,肯定要经常来往于山上和书院之间。”   “这个简单,我开个条子,以后门房自然就给你放行了,不过你最好商量商量,固定一个日子。”   “好,我和夫人说说看。”   “那好吧。”   回了宿舍,一夜无话。   第二天,他特意写好信件了,询问吴夫人时候时间有空闲。吴夫人很快回复了信件,说的是每隔三日,他可以上山一下午,在酉时离开,坐马车到府城时间也不晚。   事情就这样定下了,以后的日子基本就会在书院和山上之间来回了。   不过这件事情还是得告诉王氏一声。听他说完之后,王氏沉吟了半晌,最终还是舍不得儿子错过如此好的机会,不过她说:“你要是经常来往于山上和书院之间,我也不放心你的安全,看来咱们家是时候养上一个车夫了。”   “娘,不用破费了,我在可靠的车行定一个车夫也是一样的,这个事也不累,肯定很多人愿意的。”   “那可不行,要是车行的车夫偷懒怎么办?错过你回书院的时辰那就大发了。再说了,要是咱们家搬家之后,有许多事情人家都需要交际起来。”   “那娘亲做主就好了。”林明岚想想也是。   “对了,周彤姑娘向咱们辞行了,你要不要见见?她毕竟也教过你拳法。”   周彤姑姑?她怎么突然兴起了这样的念头?林明岚突然有些恍惚,时间过得好快,昔日在码头上救起周姑娘的时候,他初离京城,表面上镇定,其实对于金陵之行充满了疑惑,现如今已经安顿下来,还考中了童生,现在更要搬离王宅,拥有自己的家了。   “夫人,少爷,这个念头在我心里很久了,虽然昔日是我的族人对不起了,想要逼亲,但是毕竟故土难离,我心里也是十分思念自己的故土的,再说了,我现在这把年纪,逼亲我也不会束手无策了。再说了,虽然族人对我不好,总有些邻里是好人,最初的时候,我也知道夫人一家子女眷比较多,安全是个问题,我不能一走了之,现在少爷也有出息了,我总算能够安心了。不过夫人,救命之恩,没齿难忘,夫人如果需要我的时候,只需要一封书信,我一定到。”   王氏感慨的拍着周彤的手,在她日子艰难的时候,周彤出现也解决了不少问题,现下眼看日子蒸蒸日上了,她反而要离开了。她内心十分不舍。   “娘,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周姑姑也离开了自己的家乡这么多年,也是时候回去看看了。”林明岚安慰到。   王氏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呢?不过感情总是难以自禁。她忍不住问到:“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就是这几日吧,现下是五月,顺风顺水,要是再到了六七月,雷雨季节,行船就不方便了。”   “那我得给你准备盘缠,不许推辞。”   “是是是。”   王氏叫来了张姑姑,吩咐张姑姑这边准备一些干粮和衣物。然后拉着周彤问她日后的打算。   “我还是先想着回家看看,虽然没有家人了,但是总有些要好的姐妹,然后再去看看我以前做事的镖局是不是还在,在的话,我可以和他们合作,专门就做到金陵的这条线,这样,我也能经常过来看看夫人。”   “那就再好不过了,”王氏抚掌大笑,“你放心,我肯定也会多照顾生意的,在这里我总有些熟人需要运送货物,这样咱们也能常常相聚了。”   “那我就得先谢谢夫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是手机码的,两大拇指一直挥动挥动,太考验技术啦,抱歉有些短小。下一章又是光阴似箭大法好! 第三十五章   永昌二十三年。   一大早, 金陵城中最着名的商业街上,就围满了各府的马车和管事。他们聚在一家商铺前,等着铺子开门, 还互相交换着信息。   “哟,周大管家也在啊?”一个中年男子对着另外一个坐在马车沿上的男子说道。   马车上的那个男子嘴里“嗯嗯”的答应着, 眼睛却使劲的瞟着商铺的门口,   “周大哥甭看啦, 这琉璃阁一向是巳时时才开门,不早不晚, 这三年是风雨无阻啊,不到时间是不会开门的。”   被叫做周大哥的男子这才回过头,嘴里回答着:“我这就是看看,看看嘛, 我当然知道开门的时辰。”   最早搭话的男子是陈府的管家, 同样姓陈, 他表面上应和着,实际上暗暗撇嘴, 谁不知道他是想盯着门口快点取到号码牌啊?装给谁看呢!   要说这府城里的这几年的新鲜事,莫过于这家琉璃阁了,这家铺子曾经在城中名士致明先生的寿宴上, 献上了一个水墨风的摆件,摆件是没有任何稀奇之处,但是这个摆件与众不同,它是用整块的琉璃烧制而成, 中间镶嵌着寿字,致明先生对此赞不绝口,琉璃阁的名声是一炮打响,从此成了各家各府争抢的对象。   琉璃阁也正式把这种叫做玻璃的新鲜事物推出了,不过呢,琉璃阁也坦言,这种新事物做起来耗时耗工,所以每个月只能做出十个大件,所以,每月初一的时候,琉璃阁就在店门口排队,等着拿到号牌,再按照各自的要求订做玻璃摆件。平日里当然琉璃阁也会营业,不过买的就是一些常见的小绣品,小摆件,还有曾经风靡一时的花珠。许多每月排不上号的客人,也会转而挑选一些小的摆件带回去,好歹不算空手而归。   所以琉璃阁的名声愈发的大了,每月初一的时候,商业街上排队的马车就挤的满满当当,成为一景。   话说这头,这边周管事随便答应了几句,就不再开口说话,眼睛只盯着门口。连着三个月,他都来这里排队,但是始终没有排到名额,再这样下去,他可就完不成老爷交代的任务了。   而姓陈的管事也在暗暗发狠,他们两家明里暗里都在较劲,要是让周家拔得了头筹,他这个管事就不用干了!   所以这两人暗中较着劲,都想排到号码,双双盯着门口。   在这种气氛之下,巳时到了,都能听见店铺里有人走动的声音,然后就是伙计们拆开了铺面的门板,然后一扇晶莹剔透的屏风先显露了身影。这扇屏风是琉璃阁的招牌,大约一丈见方,上面是八仙拜寿的图案,上面的神仙衣袂飘飘,栩栩如生,面庞带着笑意,脚下踏着祥云,呈现飞天之态。这个屏风意境高雅,寓意吉祥,是屏风中的精品。   店铺里摆着一张书桌,书桌前坐着一个伙计,他把一个半透明的箱子推出来,说道:“老规矩,抽签。”   排着队的多半都是各家的小伙计,他们排着队说着自家府上的大名,伙计一一记录着,然后用裁纸刀细细的裁成一指宽的纸条,然后挨着挨着卷好。   所有琉璃阁的伙计面上都带着笑意,穿着式样统一的斜纹式样的衣裳,衣领上绣着琉璃阁三个字。   这次来排队的一共有三十一家主顾。但是只有十个名额。所以小伙计眼睛都盯着那个不太透明的箱子。   店里的伙计不紧不慢的把纸条一一扔进了箱子里,然后向着围观的伙计们说着:“看清楚了啊,一共三十一家,三十一张字条,我都放进去了,现在有什么疑问么?”   “没有没有。”   “快点抽吧,我们还等着跟主人交差呢。”   “那好,没有异议,我这就摇匀之后,抽出十个,就是本月的十位客户。请十位客户拿着字条,再到那边登记,”他指了指在另外一边等着登记的伙计,伙计微微一笑。   拿着箱子的伙计摇起来,众人心也跟着箱子晃动起来。箱子一共晃动了十几下,伙计估摸着摇匀了,就停下了手:“现在开始拿纸条了,大家都可以见证。第一位......”   伙计把手探入箱子,轻松捞起一张纸条,再慢慢卷开,念到:“九号,城西柳四巷,钱宅。”   “第二位,十六号,城东状元街,吴宅。”   ........   眼看这念着念着,就说完了九位,只剩最后一个。小伙计感觉心都提到了嗓子,巴望着最后的幸运降临到自己身上,这要是抽中了,最少主人家也得赏一个月月钱。   “第十位,城北迎宾街,周宅。”   周管事都快要放弃了,正想着怎么回去给老爷解释,听到铺子里的伙计又重复了一遍周宅,这才兴奋的走上前去,接过伙计手里的字条,然后恍惚的走去登记。他手里拿着的纸条,上面带着特殊的墨水香气,还有隐隐约约的暗纹,保证不被仿冒。   登记处的伙计接过他手里的字条,按照着地址登记好之后,微笑着说:“恭喜您成为本月的十位客户之一,您这边可以和我们店里商量一个时间,来店里挑选图样,我们店里的图册是收集了眼下世面上最流行的图样,寓意也好,也经常更新。当然你要是不满意的话,也可以自行设计,只要不是特殊的图案,我们都能做。”   “好好好,”周管事搓着手,“我这边还得先回去给老爷家报个信,要是定下了时间,一定早早的来告诉店里。”   “好的,请你合理安排时间,图案定下的越早,我们这边越好安排工匠准备材料。”   只有旁边的陈管事气的只咬牙。以前大家都没有抽中还好,现在单单就周管事抽中了,他出去可就不好交差了。   他眼珠一转,跑到柜台上询问到:“这位伙计,我想问问,要是有人中途不准备做摆件了,这个名额可以转让给别人么?”   “抱歉,不可以的,如果有人放弃了名额,那么店里的规矩就是只做九件,然后下月的话,可以排号十一位。”   陈管事听了这话,只好怏怏不乐的回了主人家,想必这次只好挨骂了。   琉璃阁实际上是个两层的小阁楼,在二楼上是贵宾间,也是有身份的客人商量图样的地方。不过正中的一间始终留着,因为角度的关系,二楼可以看清楼下的景物,楼下反而看不到楼上。   此刻这正中间长年空着的房间里有人坐着。伙计推开门上了一壶清茶之后掩门离开。   “明岚,你出的这个每月初一排号的政策还真是好用,每次初一,这边都挤满了马车,每个人都想抢到这个名额。”一个中年男子眼睛看着楼下的情景感叹到。   “那是当然。”   他面前坐着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身形已经愈加修长,脱离了十一岁时还有些稚嫩秀美的外表,变得神采飞扬起来。他暗暗想着,这是现代屡试不爽的饥饿营销,无数先辈证实了切实有效的招数,怎能不灵?   这个少年正是林明岚。   不过最初的时候限额排号这种招数使出来他可不是故意的。最早试验做玻璃摆件的时候,试验了无数次也失败了许多次,最终才做出了在致明先生寿宴上艳惊四座的摆件。   然后做摆件,毕竟不是流水线生产,总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最初的时候,玻璃摆件的生产规模一直提不上来,所以,林明岚才想出这个排号的主意。   不过就算前段时间工匠了终于提高了自家的产量,这个排号始终没有取消。   “看样子啊,这个月的纯利润又要增加了,和你搭伙做生意,简直是舅舅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中年人,就是王世杰,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   “舅舅也是经营有方,不然我空有主意,没有人脉,也做不起起来。”林明岚轻声说道。   两人在二楼看了一会儿,再看了看散去的客人,这才决定打道回府。坐在马车上的王世杰突然开口问到:“明岚,前次的院试,你已经中了秀才,十五岁的秀才,可以说是年少有为了,那么这次的乡试你打算一鼓作气参加,还是等下一科?”   “沈先生还是劝我等下一科,他说我以我现在的学识,考中秀才也是应有之义,但是要是参加乡试的话,毕竟有些勉强,不如等候下一科一举夺魁。”   “既然先生都这么说了,那你安心等待也无妨。”   “是。”   王世杰这些年一直参加科举,实在是志不在此,勉强中了举人之后,就屡试屡败。王老爷子也彻底死心,专心培养王孟夏了。王孟夏也考中了童生,这次院试还是和林明岚一起参加的,只可惜棋差一招,落第了。不过看他的样子也没有放弃。   马车驶到林宅门口,林明岚先下了马车,拜别了舅舅之后,走进了自己的小院。 第三十六章   三年前, 在周彤告辞之后,王氏就张罗着搬到了新家。新家的院子虽小,但是五脏俱全, 连林明岚都有了一个自己的小院子。   回家先换了衣裳,洗了把脸, 然后去正院看王氏。王氏和张姑姑王姑姑两个忙着算这一季度的进账。手下么, 忙个不停, 算盘珠子拨的飞快。   “明岚回来了,你先稍等一会儿, 我这快要算完了,小兰先给少爷倒茶。”小兰是他们搬家之后买的小丫鬟。   “娘,我不急,您先忙着。”林明岚端着玻璃杯, 细细品着。自己家里是开玻璃铺子的, 当然把待客的, 自用的茶杯换成了清一色的玻璃杯。   趁着这点功夫,他打量着王氏的屋子, 恩,屏风已经换成了四联的梅兰竹菊,虽然比较小, 但是做屏风师父花了心思,打造的镂空边框十分精美。   “好了,终于算完了,”王氏终于放下了账本, “这一季度的收入还不错,跟上一个季度相比还是有增加的。”   “恩,店里除了每个月定做十个大件,也需要多开发一些小物件的,上次娘你说了做了一些四君子,福禄寿的样式,都是成套的款式,没想到卖的还不错,有人没有排到号,往往会顺便带上一套。”   王氏眯着眼睛,笑了笑。她原先不过是随便说说,没想到做出来的成品卖的还不错,这种微妙的成就感让她很开心。   三年前,他和舅舅订下了契约之后,就把契约交给了王氏保管。王氏本来不想收,说是要留着给林明岚以后成家立业用的。林明岚觉得目前他的精力应该主要放在读书上,做铺子需要经常巡视,查账什么的,都是他精力不及的。再说了,他作为这个家的一份子,能够赚钱了,上交也是   应有之义。王氏劝不过还是答应,不过说明只是保管,要是需要的话随时取用。   不过利润之类的王氏还是酌情买了些铺子和田地。   说起田地,金陵地处富饶,不是家里出了急事,很少有人卖地。所以这几年,他们不过零散的收了三十余亩地。   “对了明岚,上次你特意要了五亩地,说要自己种些东西,现在怎么样了?”王氏站起收起账本,准备午饭。   “差不多了,种子预备的差不多了,就想找个偏点的地先试上一试。”说起土地的事情,林明岚吗忍不住笑了。最早在山上,他得了玉米的种子,回来之后不管种子有没有被啃坏都种下。幸好规划院子的时候他想到了这一点,留了一大块空地。栽下了约三四十颗种子,最后成活的不过才二十棵,不过架不住玉米产量高啊,收了大概六十个玉米棒。第二年的时候他就找王氏要了五亩地,把成熟的种子全部都栽了下去。第二年可谓是大丰收。收获了一大批的玉米,第三年又扩大了种植的规模。   他现在基本能够确定了,玉米种子的特性是比较稳定的,就算达不到亩产千斤,但是在不精细的管理之下,亩产五六百还是没问题的。   现在种子的特性的确定,他现在最主要的问题,还是没有足够推广的种子,想要推广这种种子,还需要观察它在每个地区的生长情况,那没有大量的种子是行不通的。   而且现在,他没有一个适合且有力的人选,来出面做这个事情。光凭他自己的手头的人脉,是行不通的。   想不通的问题不好先放在一边。目前只能先增加种子的数量。   王氏站起来,吩咐小丫鬟到厨房先上菜。小丫鬟跟着走了。搬家之后王氏又计划雇佣了一个厨娘,一个新的门房,一个车夫,还买了三个十几岁的小丫头。然后王氏出于对别人的不放心,仔细教着王姑姑和张姑姑看账本。张姑姑和王姑姑跟了她这么年,再放心不过,也欣然接下了这个任务。   “今年我吩咐了厨房做了你爱吃的菜,多吃点。对了明岚,现在你取中了增生,还需要向以前一样,每天在书院和山上来回么?”   “取中的廪生,和增生,还有附生,都要进入府学学习的。不过府学也不远,就在城里,娘不过担心,我有个同学也取中了,我跟他到时候一块入学,也算有个照应。”   “那就好,”王氏若有所思的点头,“那你还要和你山上的先生学习么?”   “还得去。虽然在府学了,教授和教谕的学识出色的多,但是也没办法一一指导。再说了,吴夫人和南山先生的学识都相当出众,要不是他们,我想考中秀才,还得费一番波折。”   “说起这个来,还得给教谕教授们准备一些拜师礼,秀儿,得把这件事记下了,咱们过几天就出门去置办。”   “是的夫人。”王姑姑躬身应道。   “辛苦娘亲了。”   “这都是我该做的,不过,等你以后有了媳妇,娘就能够把担子交到她身上了。”   “这个,这个,”对于这种话题,林明岚是万万不敢张口的,他生怕他一回话,王氏立马顺着杆子往上爬。   这时候,王氏给还在屋子里的王姑姑使个眼色,王姑姑说着:“我去厨房,看看菜怎么还没有送上来。”就退下了。   “明岚,前些日子,你舅娘就上门来了,想来是来探探我的口风,问问你对仲秋,有没有什么想法?本来我觉得是一门好亲事,仲秋我也是从小看到大的,是个好性子的姑娘。要是有想法的话这边好安排。”   听了这话,林明岚简直头皮都要炸开了,他面露尴尬,说道:“我才五岁就认识仲秋了,能有什么想法!娘,我是一直把她当亲妹子看的。”加上他的心里年龄,给仲秋当爹都是足足的,从认识的时候,就把仲秋当做小辈,现在听到王氏这么说,他简直想找地缝。   “你不喜欢仲秋么?”   “喜欢,当然喜欢。但是是妹子一样的喜欢,娘,如果舅娘不放心的话,我也可以多多留意我的同窗,要是有好的,我就去打听打听,反正现在仲秋还小,多留几年也不急。”   “你要是不喜欢就算了,只怪没有缘法。仲秋这孩子我还怪喜欢的,也希望她嫁个好人家。”王氏叹了口气。门口过了一会儿,张姑姑才带着小丫鬟端着菜上来了。   菜色就是简单的家常菜,不过多加了一个炖了好几个时辰的鸡汤。汤色雪白,远远的就闻到香气。   用过饭之后,休息了片刻,林明岚就带着上午从琉璃阁取的一个物件,吩咐车夫,送他到群秀山上,兴冲冲的上山。   这段山路,这几年来他走的熟了,连腿脚都快了不少。   走到山腰上,远远的就看见小齐蹲在院子,逗着一条小狗。他抛着手里的骨头,小狗眼巴巴的盯着骨头,时不时的扑两下。   “小齐,再惹小狗,狗就要扑上来啦。”   小齐看见他,大喜过望,“好小子,又是十天没来呢,说好给我带的书呢?”   “这里这里,少不了你的。夫人和先生呢?”   小齐接过书先翻开,他在山上没事可做,可闷坏了,“还是后院呢,自个去吧。”   “那行啊。”林明岚掂量着手里的包裹,估摸着这件礼物应该不会让南山先生怨恨他打扰秀恩爱,这才迈步进了后院。   这几年的时候,南山先生估计也是闷坏了,所以就折腾自己的后院,他把这一片的荒地买下,然后修了一个大大的后院,成天在后院弄着奇花异草。时不时的还和夫人一起秀个恩爱,闪瞎了小齐的眼。   林明岚先走到后院,先是故意踏重了脚步,然后一路奔跑,弄出极大的动静,然后这才使劲的推开栅栏,喊着:“夫人,先生,我过来了!”然后等在门口了。   半晌之后,才看见南山先生黑着脸转了出来,吴夫人脸上带着满满的笑意,他们三个向着正堂走去。   等他们三人坐定,小齐上来茶水,林明岚这才把自己准备的礼盒递给了吴夫人,“夫人,您打开看看。”   “你小子又有什么新鲜玩意?”吴夫人笑着掀开了楠木盒子,取出了两对晶莹透亮的茶杯,一对杯子,是漂亮的青色,并且色彩浓淡相宜,杯沿颜色浅淡,逐渐过渡在杯底的深色,是一对少见的渐变色茶杯。   另一对杯子,上面细细的书写着一曲诗赋,吴夫人看过之后抚掌,原来是青年时,在诗会上的游戏之作,咏的是荷花。   “你真是有心了。”吴夫人青年时期虽然有些美名,但是都是在京城里,要想找到还是得费一番功夫。然后就是这手在杯子上写字,再成功烧制出来的技艺了。恐怕也是花了很多心思。   “夫人对我教导许多,不过是两对杯子,您喜欢就好。”林明岚觉得送礼物就要投其所好,所以想来很久,才想出这样的谢师礼。   “不过以后呢,你不用再来这山上了。”南山先生这时候淡淡的说。   “什么?”林明岚大吃一惊,连声音都抖了起来,“夫人这是看我资质驽钝,院试在夫人的指导下也只考中增生,打算,打算.....”剩下的话再也说不出来了。   “夫君!”吴夫人斜瞄南山先生一眼,南山先生别过头。“你这傻孩子,我们本来就是在山下结庐,现在三年期满,自然要下山去了。”    第三十七章   林明岚这才觉得一颗悬着的心放下了, 他干笑一声,问道:“夫人,那您这边打算搬到哪里呢?”   “这个我们倒是没有想好, 想着日后怕是来打搅的人也多,恐怕还是得寻个僻静些的地方, ”吴夫人饮了一口茶, “怎么, 你有什么地方可以推荐?”   “那倒没有,不过我也会多加留意, 要是有合适的地方,我也好先告诉您啊。”   “那也成,你且留意着吧,不过日后呢, 你要是想叫我们来指导你的学业的话, 就不用成天往山上跑了。”   “夫人这算是在提醒我, 要找个跟府学近的宅子么?”林明岚故意开玩笑。   吴夫人板着脸看着她,才片刻就自己撑不住笑了:“你就贫吧。不过你这次新出的杯子确实很不错, 记得给我多备几套,我留着送人。”   “夫人有命莫敢不从。”林明岚心里清楚吴夫人是好意。他们来往的都是名人雅士,就是杯子的主要购买力。再加上名声也大, 随意称赞上一句,就够掀起一阵风潮的了。   “夫人,我出门好一会儿,现在还得回去了, 先生,夫人,告退了。”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于是林明岚告辞回去了。   下了山之后,他坐在马车上闭幕养神,心里想着事情。府学这边,暂时定下的入学时间是十日之后,所以现在他才有时间出门四处拜访。还不知道府学的教授们平日里管的严不严苛。据说有的府学,可以跟学生出具游学的证明,只需要每年的岁考的时候出现就好。但是有的府学教授治学严苛,是不允许学生随意外出。当然,这一点对已经成亲的考生是例外的。   所以如果铺子上有什么事情的话,最好是趁着着几日尽快处理好。   马车摇晃着回了林宅,林明岚跟王氏请安之后回自己的院子歇息。   第二天是早就约好的,和王舅舅去工匠坊那边巡视。一大早他就起床了。不过王舅舅起的也挺早。一个时辰之后就到了北郊外。   三年的时间,北郊总算是有了点人气。虽然作坊里面是完全保密不允许外人随意进出的。但是工匠们的吃穿,货物的运送还是需要人手的。这些厨娘还有苦力都是从附近的村里就近招来的。   还有昔日收养了三四个在破庙中流浪的孩子,现在也长成了半大小子,虽然不敢叫他们随意接触机密,但是做点粗活,还是可以的。   作坊也从最早的时候的三间大屋子,变成了六间。这些年招的人手也变多了。   一进了作坊,负责管理匠人的王管事点头哈腰,“族叔,您来了,这边请。”管事是王舅舅推荐的人选,算是王家的远亲。不过此时人的观念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有事肯定先照顾自家人。   王士杰点点头:“恩,就是例行的过来看看情况。”   “我知道,我知道,族叔,我是不错眼的盯着这些人,您放心,肯定没有问题的,而且上次,表弟叫人做的新品种的杯子,我是三天三夜没敢合眼的看着。”他和林明岚算是平辈,厚着脸皮叫林明岚一声表弟。   “喔?明岚做的新杯子出来了,叫我看看。”王士杰很感兴趣。   “也不是什么新品种,不过是稍微改良了一些,做点新的花样子出来。而且失败的多,我是好容易才选出一对最完美的品相,已经送给我的先生了。舅舅您要是有兴趣,咱们先去看看。”   “当然有兴趣,走走走。”王士杰抬脚就走。   在玻璃坊有一个静室,这里面摆放的就是工匠的一些得意之作,还有一部分有价值的失败之作,比如林明岚指挥着做出来的渐变色的杯子。   “这个杯子,其实做出水墨画的效果,倒是不难,待玻璃液吹至半干的时候,直接提笔写字就行了,但是颜色往往不够漂亮,墨色很浅淡,”林明岚拿起一个杯子示意给舅舅,“喏,这个就是这样,我好容易做出来的那对,是我先写了一遍,等墨迹干了,又描着写了第二遍,这才做成的。这样实在太费功夫了,还得想办法改良才行。”   “至于这个渐变色嘛,我本意是想做出那种如同晚霞漫天的效果,颜色有浓有淡,过渡自然,毫不突兀,还是不行。现在只能做出深蓝到浅蓝的过渡。”   王士杰摸着下巴沉思,“你的想法不错,是得考虑考虑怎么做出来的效果最好。”   门口那边王管事大约离着门口五步的距离守着门,他知道这种时候不能上去打扰,为表忠心,只好亲自守着门口。   一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凑上前去,“王管事,这是谁呀?”   “去去去,连咱们的大东家都不认识,你真是新来的土包子,有眼不识贵人。”王管事没好气的说。   “那,大东家后面跟着的那个小孩呢?”   “什么小孩,那就是二东家,大东家的外甥。咱们府城里新出的秀才。别看年纪小,可厉害着呢。”   那个小伙子若有所思,手掌慢慢握紧,然后由松开,赔笑着对着王管事:“我不过是个乡下小子,见识当然没有王管事您来的多啦。但是咱们也得要认着自己是吃的谁家的饭呀。”   “这话听着顺耳,吃谁家的饭,听谁家的话。对了,大东家中午多半是要留下用饭的,我给你小子一个机会,去吩咐厨娘,做点拿手的小菜,把东家接待好咯!”   “是是是。”那个小伙子赔笑着退下了。转身跑到厨房传话去了。   按着以前的管理,王士杰和林明岚自然是中午要留下用饭的。在静室看了半天,然后和工匠们讨论了怎么改进玻璃的事情。众人早就饥肠辘辘。   中午的时候厨娘是处浑身解数,整治了一大桌的好菜,用的都是乡间的野味,也算是别有一番趣味。   席间,王士杰和匠人们谈笑风生,不停的饮酒,但是林明岚借着年纪的缘故避开了饮酒。   他用完了饭,再等席间的其他人喝的差不多了,悄悄离席站在外间吹着风。屋子里的空气混浊,直叫人透不过气。   这时候,林明岚注意到一个小伙子悄悄的靠近,他面上带着一些忐忑,但是又好似下定了决心,一点一点的走过来。   看到这样情景,林明岚先是小心的挪动了几步,直到更靠近门口,一喊屋子的人立马就能够出来之后,这才开口说道:“怎么了,你是厨房的帮佣么?”没办法,君子不立危墙,他要注意安全。   那个小伙子抬头瞄了一眼,发现王管事没有注意到这里,这件事情他之所以没有告诉王管事,也是机缘巧合,刚想禀告的时候发现大东家来了,这不是天赐良机么?   小伙子低头说道:“二东家,我姓韩,我不是厨房的帮佣,我是作坊里今年刚刚进来的那个...对,助手,就是平时帮着主匠做事的,我来这边,是有件事情想要禀告给您。”   “有事?可以直接告诉王管事。”   “这不正好您和大东家过来了么?这件事很重要,我想,告诉您比较合适.....”   王管事喝得有些醉了,正做梦梦见自己豪宅住着,娇妻在怀的时候,突然被耳边嗡嗡的声音吵醒了,他不耐烦的翻个身,差点跌下椅子,这才惊醒过来,看着面前二东家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赶紧出声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差点睡过去了。您这是有什吩咐啊?”   “没什么吩咐,喏,就是这个韩.....”   “回二东家,我叫韩大山。”   “恩,就是韩大山,说的是跟他同屋住的李大柱平时鬼鬼祟祟的,而且昨天还被韩大山看见他好像偷偷的把我们作坊里面的样品藏在了自己的屋子里。你也知道的,样品禁止外泄,你得带人去看看宿舍里,是不是李大柱真的私藏了样品。”   听了这话,王管事的酒是彻底醒了,他想着这件事可大可小,要是这个李大柱只要单纯好奇把样品带到宿舍还好说,要是真的样品外泄的话.....   不过听韩大柱说是昨晚看见的,今天也没人外出,相信事情还有转机。   想到这里,他叫起了几个平日里跟他相熟的青壮,摸到了李大柱的那件宿舍,带着韩大山。林明岚也跟在后头。   在一阵乱翻之后,一无所获。韩大山急的脸都红了,“我昨晚看的清清楚楚的,李大山拿的,还是二东家出的那个渐变色的杯子,刚刚出来的,我影响很深。”   “别急别急,你好好回忆昨晚的情形,你是在你什么位置看见的,当然,李大柱又是什么姿势?”   韩大山努力回忆,“对了,我当时侧躺在床上,李大柱是背对着我的,然后手抬起来.....”   “是这样么?”林明岚走到李大柱的位置上,背对着韩大山。先是坐在床上,然后看着脚下,再看看周围有没有动过的痕迹。良久他笑开了,“你们去敲一敲那一块砖头。对,就是那块,是不是松的?”   有人听话的上前敲了敲砖,比一般的墙体要清脆的声音,再戳了一下,果然,这块砖头是松的,那人大喜,三两下就把砖头取下了。然后从墙体的空隙里掏出了一个杯子。   “对对对,就是这个,我没有记错吧。”韩大山喜道。   王管事拿起杯子,殷勤的用衣裳下摆把沾着墙灰的杯子擦干净,恭敬的递到林明岚手上。林明岚一看,果然是他督促做出来的渐变杯子,这件事情恐怕.....   “王管事,你将功折罪的时候到了,记住,去作坊里面,随便你找个理由,悄悄的把那个李大柱带出来,带到正堂,不要惊动其他的匠人。然后你再派几人盯着平日跟他一起的人,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异动。记住,不要打草惊蛇。”   “是。”王管事答应着,低头擦了擦头上的汗,他也瞧出事情恐怕不太对,招呼着这几个年青人走了,临走时候还狠狠的剜了韩大山一眼。   “好了,他们都走开了,现在你要做的,就是一五一十的再把你发现的事情,包括细节,给我说一遍。”   李大柱本来看见王管事过来找他还有些惊讶,心里惴惴不安,王管事把他从头到脚夸了一遍,然后愁眉苦脸的说:“李兄弟,你也知道,现在作坊里再研究新的款式的杯子,东家这边一直不满意,对我的能力也是大为贬低啊,二东家想要重新找上几个匠人,试试怎么做新杯子,这不,我就想到你了,你也知道你能力是有的,不就是缺个出头的机会?我就在东家面前说了你好一通好话呀。这不,大东家和二东家这边都是要找你来看看人,你要是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老哥我呀。”   一通话说下来,迷魂汤把李大柱灌的迷迷糊糊。他跟着王管事就朝着正堂走。   走到正堂,果然看见大东家跟二东家端坐在正堂上,喝着茶叶一派悠闲,他就是打算进去。王管事开口说道:“咱就不打扰李兄弟的机会,记得啊,在堂上好好回话,以后好处多得是。”看着李大柱直直的走进去,王管事使个眼色,门房会意,轻手轻脚的把门关上了,上了插销。然后院子里周围的一个青壮围了上来,一个人问道:“王大哥,咱们接下来咱们办?”   “听东家的吩咐,瓮中捉鳖。”王管事嘿嘿笑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赶榜,要命呀! 第三十八章   李大柱移步走到正堂, 看到王士杰坐在左座,林明岚坐在右座。韩大山站在后面,还有一个厨娘在倒茶。   他只远远的看过大东家的样子, 所以猜测大概坐在正座的就是大东家。他有点紧张的见礼,“大东家好。”   “恩, 你过来, 别太紧张, 不过是来问问你的情况。你什么时候进的作坊里啊?家里有几口人呐?是这北郊的本地人么?”   “回东家,我是着附近李家村的。不过家里没有其他人了, 是村里吃百家饭长大的。”李大柱小心翼翼的说。   王士杰面带微笑的跟李大柱拉着家常,李大柱本来有些担心,此刻也慢慢松弛下来。   林明岚一直注意观察着李大柱的表情。发现他确实一无所知。在看看外面,王管事比划了个手势, 林明岚知道这是说一切如常的时候, 他端起茶杯, 掩饰的喝了一口。然后给了王世杰一个准备好的眼神。   王世杰于是问道:“李大柱,这边作坊的对你不薄吧。”   李大柱回道:“东家, 这边待遇很好,有吃有住,还有工钱, 已经很好了。”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要私藏样品,是打算吃里扒外?”王世杰突然把脸一沉,面带厉色, 声色俱厉的问。   对着王世杰的突然变脸,李大柱也吓住了,“不,东家,我没,没有......”   “没有?那这个,该作何解释?”林明岚拿出藏在袖子里的杯子,然后看着旁边站着的韩大山,   “况且昨夜,你屋子的人都看见了,你半夜在偷偷的看杯子。现在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作坊了规定了,在上工的时候可以在静室看别的玻璃制品寻找灵感,但是为了作坊的绝密性,是绝对不允许带着样品出去。更何况还瞒着人带到了宿舍里。   这时候王管事带着十几个他手下的青壮都站在门口,王管事安排几个人守着门,剩下的人他直接带着走进来,站在王士杰的侧面。   “我,我,我......”李大柱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理由来,王士杰开口道:“别管他了,直接送去见官吧。”挥手准备拉他下去。   几个青壮准备上前拉着他下去。李大柱挣扎着跪到王士杰面前:“东家饶命东家饶命啊!”   林明岚本来就和王管事说好先诈他一诈,这几个青壮本来也是装个样子,所以捉人都不是很卖力,这才让李大柱跪倒了。   “东家,您听我说呀,我这全是一片苦心呐,我看着这边这个新杯子的研制一直没有成功,所以这才悄悄的藏了一个样品,是打算自己用空余的时间多研究研究,好早点让新品能做成功啊。东家你要相信我啊。”李大柱跪在地上声嘶力竭的喊着。   “喔?照你这么说,我还真是误会你啦。”林明岚说:“那你知道,我是从哪里找个这个杯子的?是墙洞,还是一个掩饰的很好的墙洞。你告诉我,如果不是有人教过你,你一个在村里长大的汉子,会懂这些?”   李大柱膛目结舌,再也说不出话来。   “先拉下去,关在杂物间里,找人轮流看着。”王士杰说着。   呼啦啦几个青壮都围上来了,把李大柱带下去了。   王士杰叹了一口气,问道:“这个李大柱,是什么时候来这边作坊的?”   “回族叔,李大柱本来就是这半年才算是进了作坊。他本来是个孤儿,在附近的李家村长大,才十几岁就进了作坊做零工混饭吃,一直都肯做肯干。后来是作坊里的工匠看他人勤快又肯干,这才想说收下他做个学徒,总比一辈子打杂好。”   “照你这么说,他应该是这半年才有问题的。平时静室都有人看守,恐怕他是找到了看守的漏洞的。”林明岚说。“对了,那你刚才把他叫出来的时候,有没有表现异常?”   “这倒没有。”   “不过这也不如说明什么,也许是沉的住气。我就是担心有人是他的同伙。”   “同伙?”王士杰眉毛皱成一团,“你吩咐下去,不管用什么方法,也要问出来,他除了把样品偷了出来,还干了别的什么。关键是,有没有把做玻璃的秘方泄露出去?”   听了这话,王管事也悚然一惊。他知道这琉璃阁做了三年的独门生意,早就惹人注意和眼红。要是有人派出人手来盗取秘方的话,也是有可能的。   “是,东家,我马上去办。”王管事也不笑了,他绷着一张脸,急匆匆的走下去了。   剩下王士杰和林明岚在正堂,其他人都识相的退下了。   见人都走了,王士杰也不再掩饰自己的焦急之色。他站起来,在正堂不停的踱来踱去,然后望着窗外:“要是真的泄露出去了,怎么办”   “舅舅,早该想到的。”林明岚心里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反而安慰道:“虽然咱们和工匠们签订了契约,平日里都不让他们随意进出,连吃住都在这里。但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别人看着我们独门赚钱,肯定想来分一杯羹。既然明面上跟我们合作不成,自然就会做好偷盗的打算。”更何况现在又没有专利。   “哎,”王士杰叹口气,“我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独食好吃,但是必然有人不满。只不过我没有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这三年,靠着着独家的生意,王家早就不知道赚了多少的金银的。不过王士杰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除了家人和账房,谁也不清楚到底赚了多少。   “事到如今了,我们首先还是要先从李大柱嘴里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同伙。其次,就是他除了偷藏样品,究竟还有没有干出其他的事这样,我们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作者有话要说:  短小君...   祈祷明天粗长一点..... 第三十九章   “是啊, 事情已经这样了,只有等了。”王士杰叹道。   “舅舅,那咱们现在只能先在这边住下了, 我先去安排个伙计,回去给我娘说一声。”   “顺便给我那说说, 别让他们担心了。”   “好。”要是遇上作坊里的事情比较忙, 王士杰也会在这里歇上一晚, 所以偶尔不回去也是常事。   “那好,舅舅, 我们先在这边歇一晚吧,明天应该就有结果了。”林明岚说,“那我先在作坊里逛逛。”   “行啊,自己注意点, 别走远了。”王士杰嘱咐道。   “知道啦!”林明岚已经走出院子, 只留一个背影。   他走出院子, 先是去了作坊里看了看。李大柱只是一个助手,他离开也没有引起任何的注意。工匠还在照常在做工。   这个月的十个大单已经定下来。现在正在做的就是周家的订单。他们要求做的是一个福禄寿三星报喜的屏风, 尺寸颇大,是打算家里有人祝寿用的。   工匠们基本都是熟手。做起来很顺利,先把玻璃液融化, 再倒到固定的模具里,趁着没有完全冷却的时候做出花样。其实现在工匠的产量完全不止这样,为了造成一种供不应求的错觉,这才每月只做十个大件。   其实要说做玻璃, 一旦被人参透了其中的奥妙,那就真是一文不值。这本来也不算是什么很有难度的东西。在其中最珍贵的,不过是创意。俗话说。第一个形容女孩是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形容女孩是花的人是蠢材。   在作坊逛了一圈。林明岚直直的去了厨房。厨房里有一个年近五十的妇人,是这附近村里的农家妇人。她是主要负责匠人的饭菜的。还有一个三十多的妇人,负责的是其他人的饭菜。毕竟作坊里人越来越多,这边本来还打算再找个打下手的。   林明岚刚刚一跨进厨房的门槛,那个年老些的妇人就瞧见了,连忙招呼着:“二东家,您怎么过来了,这里厨房又脏又乱的.....”   “没事没事,这不是中午的时候用了这边的饭菜,觉得您的手艺还不错,再加上平日里难得过来,总得关心关心工匠的生活吧。这不,特意过来看看么?嬷嬷您贵姓呐?”   “不贵不贵,我姓杨。”杨嬷嬷诚惶诚恐的说。   “杨嬷嬷了,您平日里还忙的过来吧,一般一次要做多少人的饭呀?”   “不忙,我就是做上二十多个人的饭菜,工匠的,这边那个郑家的妹子主要是做些杂工的饭菜,要做三十多个的。”   “那要是助手的饭,是归谁做啊?”   “是郑家妹子在做呢,不过都是一起送过去的。”   “那大家伙肯定都喜欢您的手艺吧。”   “还行还行。”杨嬷嬷喜笑颜开的,没想到自己年轻时候在酒楼里帮过几年后厨,到老了还能轮上这样的一个好差事。在这里做厨娘,平日的用剩的食材都能带回家,还有工钱拿。她一心想把这差事长长久久的做下去。所以林明岚的问题她都回答的清清楚楚。   “行了,杨嬷嬷,厨房的情况也了解的差不多了,我这就先回去了。”   “二东家慢走啊。”杨嬷嬷眼巴巴的看着他离开,这时候姓郑的妇人才问道:“婶,这是二东家,真是年轻啊!”   “别看年轻,人厉害着呢,今年听说都考上秀才了,以后可说不准了。”姓郑的妇人羡慕的点头。   出了厨房,林明岚沉思着。根据杨嬷嬷所说,李大柱平日里没个亲近的人,一向是独来独往的,但是也不能排除他没有同伙。事情现在才发现,不撬开他的嘴的话,也不知道到底是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背后之人能够找上这么一个孤儿出生,独来独往的助手来敲开作坊的漏洞可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现在一切都看李大柱会不会说出实话了。   夜深人静。   平日里人影子都不见一个的杂物间了,此刻却有七八个青壮围在一起。王管事从杂物间里找出一个还算能用的椅子,一个青壮有眼色的用自个的衣袖把椅子擦干净。王管事赞赏的看着他。这小伙子有点机灵。   他坐在椅子上,抬抬手,旁边有人端上来一盘烧鸡,王管事故作亲切的说:“看看,都两顿没吃了,肯定是饿了,这大小伙子,最不禁饿了,”他陶醉的吸了一口气,“闻闻,多香的烧鸡啊,你要是说了,谁是在幕后指使你的,立马就能让你吃上饭。”   李大柱沉默不语。   “王大哥,我看着人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要我说,揍上一顿就好了,明天直接就给送上官府,衙门里,可就比咱们这杂物间,享受的多了!”端着饭菜的人说。   “唉,怎么能这么说呢,咱们可是文明人,咱作坊的大东家是举人,二东家也是秀才,怎么能够知法犯法,动用私刑呢?是不是?咱们这次过来,不是和李兄弟聊聊天嘛!”王管事笑着说。   李大柱还是不说话。   王管事面上不禁闪过一丝厉色。他知道现在他和作坊是一损俱损的关系,要是作坊倒了,绝对没有他的好果子吃。于是他抬眼看了看旁边的一个青年。那个青年暗暗点头,悄摸的出去了。   “对了,李兄弟,你在作坊里做了这么多年了,东家对待我们如何,你也是清楚的额,哪次不是逢年过节送米送面的?别家的作坊有这个待遇?不叫人日夜赶工就不错了。人呐,要知足,对不对?”王管事絮絮叨叨的说着这些。   李大柱头略了点,有些不自在的挪动了一下。他也知道,别说在郊外,就是整个府城,也找不出第二个像王家的作坊一样好待遇的东家了。他本来还幻想着,要是没被发现的话,他要在这里做上一辈子的工。要不上遇上了她的话......   王管事看出他有点意动,继续卖力的说着。不是他吹,作坊里的待遇本来就数一数二的,在里头上工的人都知道。又说上了一刻钟,王管事估摸着胡萝卜上的差不多了,也该上大棒了。   刚才出去的那个青年已经溜了回来,冲着王管事示意一切妥当。王管事这才站起来,嘴里说道:   “那行吧,咱今天先说到这里,你自己好好想想罢。”   杂物室本来就在偏僻的小院子里,突然门口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个妇人尖着嗓子喊道:“你们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要干什么?”   王管事停下了本来想出门的脚步,问道:“是什么人呐,不知道这里是王家的作坊嘛,怎么随便就让人闯进来啊?”他慢条斯理的拖长声音问道。   “回管事的,我这就去瞧瞧啊。”身边的人会意,出门去看了。只听见他的声音喊着:“干什么呀,不知道这是私人的地方啊,私闯这里可是要送去见官的啊,别嚷嚷了啊。”一片寂静之后,只能听见“唔唔”的闷哼声。然后他再回了院子里说道:“回管事的,是个老娘们,说是从那个什么屋山下下来的,过来找她儿子的。”   明明妇人嚷着放开他,这人却睁着眼睛瞎说妇人是自己闯进来的。   “咱们这作坊里都是些有家有口的人,哪来的老娘啊?”王管事开口说道:“赶紧把人送出去啊,别扰了东家的清净啊。”   “王管事啊,我瞧着这老娘们有点眼熟啊。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得,我想想啊。”一个小伙子皱着眉头说着,突然恍然大悟的似的一拍手,“我想起来了,这不是几个月前在府城门口告示栏上挂过的一个逃奴嘛,样子记不太清,但是刚刚我一瞧她那左脸上有颗痣,我就想起来了。”   “是逃奴啊,那咱可得把她送到官府去啊,私藏逃奴可是重罪啊,咱可不能干犯罪的事情对吧。”   “就是就是,听说逃奴被捉到之后会被判流放呢,隐匿者也会被判。咱们还是快些交给官府把。”   一直沉默不语的李大柱突然扑到王管事的面前,拉着他的袍角说:“求求你们放过她吧,我求求你们,我给你们磕头了!”他冲着地面咣当咣当的磕头。   “哎呀,李兄弟心肠真是太好了,看不得别人受苦。我猜李兄弟从小无父无母的,肯定是看不得别家的父母受苦,真是菩萨心肠啊,”王管事装模作样的擦脸:“我真是太感动了。但是李兄弟你要知道,逃奴,无论是在哪里被捉到了,都是要送交官府的,交还给主家的,我也是没有办法嘛。”   “李兄弟你放心,我一定会跟官府的人好好说说,对这个妇人好点的。来来来,我们先把人送官府了啊。”王管事招呼着。   “我说,我说。你别把她送到官府,她是我娘!”李大柱撕心裂肺的喊着,扯着王管事的衣裳下摆不让他离开。   “再这样不就好了,还浪费我一番功夫。”王管事冷哼一声,“先把那个老娘们看住了,等会儿在来处理。现在,该交代的就交代吧。”   李大柱瘫软在地,涕泗横流。开始一五一十的交代。   据他所说,他本来一直在作坊里干的好好的,半年前当了助手,他还特别高兴。没想到去山上拜祭爹娘的时候才发现有个陌生妇人也在偷偷的拜祭。他偷听之后才知道这个妇人居然是他的娘亲许桂花。原来当年李大柱的爹在他三四岁就过世了,他娘受不了贫苦的生活带着家里仅有的财物偷偷的跑了,族里的人找不到她的下落于是直接去报了个病故。所以从小李大柱就以为自己的爹娘一起过世了。   这个夫人如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着当年的贫困,还说当年都是不得已才丢掉他不管的。结果出门之后就被人贩子卖掉了。然后辗转了几手,一年前被卖回了金陵城中。实在想念自己的儿子,再想着自己这么大的岁数了,也没几天好活了,于是跑了出来。   自己的老娘哭的如此凄惨,再加上这么大的岁数了,也明确的表示悔悟了。李大柱也是心肠一软就收留了她,但是他不敢让老娘住在家里,只好把老娘安置在附近一个山沟沟里。   这几乎是他有生以来过得最快活的日子。一回家,就有热饭热菜,有人嘘寒问暖,关心自己的,比在李家村的那间屋子冷锅冷灶强多了。所以尽管知道不能被人发现,他还是常常往山沟里跑。   听到这里王管事冷哼了一声。他也是下了大力气。细细的找人查问了李大柱平日的行踪,还发了赏银。这才有人说出李大柱平日里常常不着家往山上跑。没想到刚刚往山上一走,正好把妇人逮个正着。他料想这个妇人跟李大柱关系不一样,一定是个突破口,正想把她带到山下,有人认出她是逃奴。这下直接就带到了作坊里了。   在山上过了一段开心的日子,没想到很快许桂花的主家很快就找来了,在一番鸡飞狗跳跪地求饶之后,主家大发慈悲,说是可怜他是个孝子,给他指条明路。只要把作坊里的秘方拿出来,就能把他娘的卖身契消了。要是能够找到什么样品之类的,还送他五百两银子离开府城。   财帛动人心,五百两也够他衣食无忧,再加上他娘跪地哭着求他,所以他就答应了。   他已经进去了作坊里,所以平日里处心积虑的偷看大师傅们做东西,早就悄悄的知道了秘方,想着日后如果离开了府城没有收入,所以他又利用了看守静室的人疏忽,盗出了最新的样品。本想下次就趁着休假的时候把样品拿出去,没料到功亏一篑,被同宿舍的人发现了端倪。 第四十章   听完这王管事转诉的故事, 林明岚简直一脸无语。他没想到这样漏洞百出的故事,也能骗到一个人。单说这逃奴,现在没有户籍寸步难行, 哪个有身契的丫头嬷嬷敢随便逃跑?更何况附近李家村的人都没有发现这个许桂花,偏偏她的主家就直端端的找来了?   明显就是早就串通好的。也就李大柱这样的乡野小子会上当了。   “走吧, 我们去看看那个李大柱。”王士杰开口说道。   “哎, 那杂物间乱的很, 我收拾收拾,族叔您稍等片刻啊!”王管事说着就准备先走。   “不用不用, 我就是看看。”王士杰浑不在意的挥手,“直接走吧。前面带路。”   他们一行人直接转弯去了杂物房。李大柱呆呆的坐在地上,整个人都傻了。旁边有个会写字的人一笔一笔的写下了他的口供,再叫李大柱按上手印, 准备留作证物。林明岚上前, 拿起证词看了看, 发现写的条理清晰,有理有据, 他忽然留了个心眼,叫写证词的人空下了日期没写。   看着李大柱可怜兮兮的样子,王士杰摇头叹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先在这里关着。过几天送给官府处置。”   “唉, 李大柱他娘?在哪儿?”林明岚想到这儿,突然问道。   “也先暂时关在隔壁。”   “我总觉得他娘出现的太突然了。几十岁的妇人了,怎么会被辗转卖了好几次现在才回到金陵?之前都干什么去了?李大柱几岁就没了娘,十几年了怎么能够认出他娘?”   “可是我昨天听到消息之后, 确实去李家村打听过了,李大柱他娘的确是十几年前就不见了,而且,许桂花的左脸上有个黑痣,大伙都知道的。”   “正是大家都知道的,才有问题。这样,咱们去试她一试。”   许桂花也被关在一个空屋子里,门窗紧闭,为了防止她逃跑,还捆住了她的双手。她本来在空屋里卧倒在稻草堆了,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她赶紧闭上眼睛装睡,耳朵却支楞着听着声音。   “这就是那许桂花关着的屋子?”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问道。   “是的啊,族叔,就是这儿了。”另一个男子的声音回答道,许桂花记得之前在院子里看见过他,声音耳熟,应该是之前的管事的。   “等这间事了了,直接送到官府吧,官府会处置逃奴的。”   “对啊,舅舅,我最近正在学晋律呢,晋律规定了,逃奴捉住了,是一概流放一千里的,对吧?”一个少年的声音说。   “学的不错,正是如此。”   “一千里啊,我地质学的不怎么样,应该是到西边或者北边了吧,听说那里人烟稀少的,走上一天都看不见一个人,还干旱缺水的,听说那的人缺水缺的一年不洗澡呢,还有北戎的蛮夷时常出没,对吧。”   许桂花听到这里,心都提起来了。她不禁起身,悄悄的爬到门口,把耳朵贴在门口听着。   “叫你平日不用功吧。要说一千里,也能使南边啊,南边的天气好,雨水足,就是湿热,瘴气多,长虫多了点。其他的也没啥了。”中年男子笑着说。   “还是舅舅学的好啊,我还得以后用功啊,”少年说道。   “照族叔这么说,这逃奴的惩罚还挺重的哈。”   “那当然了,逃奴是那么好当的?你也别担心,又不是你,担什么心啊!”中年人说着,“剩下的事情你看着办吧,我先回了。”中年人说着,然后就是三人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许桂花差点想扑出门,但是刚想走动,愣神的功夫发现说话的人已经走远了。她心乱如麻,张目结舌,想出去说话,又犹豫不决。   就这样又饿了一顿,下午的时候,王管事带着几个青壮来了,先把许桂花又结结实实的用麻绳绑上了。然后就打算往牛车上一塞,就直接送到府城了。一个青壮说着:“王管事,要把她嘴堵上不?不然一路她喊上两嗓子,不够烦的。”   王管事一拍脑门,“说的对,谁给找块抹布,堵上她的嘴,想喊都不能。”   一个小伙子顺手捞了一块脚下的抹布,“正好,这有一块。”他就要把抹布往许桂花嘴上塞。   眼看这时候不说,就再也没有机会说,许桂花终于扯起嗓子喊道:“我不是逃奴,我是正经的良民!我要见你们管事的。”   可算等着你开口说话了!也不枉我这一番做戏了!因着时间短,怕是查不出这个所谓的许桂花的具体身份,只好诈上一诈,叫她自己说出来了。   等许桂花喊完,王管事把人就直接就送到了王士杰那边的正堂。   正堂之下,许桂花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喊着,据她交代,她本来是住在离李家村十七八里的许家村,不过不叫许桂花,而叫许桃。年轻的时候跟许桂花同村也算是认识李大柱的娘亲,对李家的事情也算是略有耳闻。   她家里人口多,要用钱的地方也多。于是听说府城里有大户人家招厨房的帮佣,于是就报名去了,后来果然被相中了。才干了一个月,管事的就把她单独叫出来说要给她涨工钱。她带着厨房的多余的肘子兴高采烈回家的时候,却发现独子欠下了一百两的赌债。在她走投无路的时候,管事的站出来大发慈悲的说,只要她帮上一个忙,可以帮她儿子还上赌债。她一咬牙就答应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了。她装作李大柱的老娘,配合着所谓的主家,叫李大柱把秘方偷了出来。   “那我又怎么了能确定你不是为了脱罪了,故意编造的故事呢。要知道,你跟许桂花,有相同之处。”王士杰意有所指的指着许桃脸上的痣。   “这个痣,是在脸上涂的不褪色的颜料。只要事情做成了,管事的会给我抹掉的。”许桃赶紧说着,“还有,许家村的人都认识我,您随便一问就知道了。”她窥视着王士杰的脸色。   “听你这么说完,我倒是知道了,你的确不是逃奴,我想,送官府的事情,暂时可以停下了。”王世杰说道。   许桃猛的点头。   “但是你伙同他人,一起想到盗取作坊的秘方,确是证据确凿。先押下去,跟着李大柱一起处置吧。”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的结局,许桃一边喊着,一边被带下去了。   “要说这次想盗秘方的季家,也算是用心良苦了,绕了这么大一个弯子,从助手这边下手,可算是把秘方盗走了。这份情,我算是记下了!”王士杰恨恨的说。   “舅舅,秘方已经盗走了,想必他们早就准备好了工匠,作坊,等着实验呢,我们得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反击。”林明岚说。   是啊,怎么反击呢?   “要不,咱们试试,从季家把秘方抢回来?”王管事试探着说。   “季家也不是傻的,既然如此处心积虑的把秘方盗走了,肯定是藏的严严实实的。”王世杰叹道,他在正堂上踱来踱去,长吁短叹。   王管事又说:“秘方秘方,就是因为秘,才显出它的价值。要是它不再保密了,不是就不值什么了吗?不如我们把这个秘方散出去,人手一份,季家就算拿着方子,也是无济于事啊。”   “你这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啊。我们自家的生意也做不了啊。照你这样说,我还不如把它献给朝廷呢,至少能得个嘉奖。”王世杰好笑的看着他。   “难道就看着季家偷了我们的方子,等他们试窑成功之后,再回过头来,抢我们的生意么?”   “舅舅,我心里有个想法,不知该不该讲。”林明岚有些犹豫。   “快说,快说!”王世杰急切的问。   “我们可以这样......再这样......”   翌日   府城中,一向是以何家的商铺为首的。何家的生意遍布大晋,互通南北。虽然没有明言,但是隐隐的,是这个府城中商会的领头者。   这天,一向难得出门的何家大管事,特地送了一张请帖给何家的掌事人。   何家的掌事人现年六十余岁,现在手下的事情都交给儿孙。也就是何大管事,有这个面子直接见到他。   何东群看着手里的烫金帖子,又合上了,“王家那小子又做什么新鲜玩意呢?”他和王家的老太爷王景算是一辈。所以王世杰算是小辈。   而何大管事和王景以前是同窗,几十年的老交情了。他笑着说:“谁知道啊?这小子成天就爱搞这些新鲜玩意儿。好像还给城里好几家都送了帖子。”   “都是那几家啊?”何东群慢条斯理的问道,捋了一下胡子。   “分别是魏家,吕家,陶家,谢家,马家。”   “喔?”何冬群忍不住沉思起来,这几年里,魏吕陶谢几家都是做瓷器起的家,至于马家,最早的时候是干的镖局,现在虽然不再干这个了,但是在运输路线方面,一向有独到之处。王家小子打的到底是什么主意?   “这几家,现在回复了没有?”   “回老爷,几家人除了马家,碍于王老爷的面子,要么派出了家里的大管事,要么派出了管事的庶子。”换句话说,都是些能做主,又不能做主的人,打的就是进可攻退可守的主意。   “要我说,这王家小子,这几年眼光倒是有点独到之处,有意思,有意思。”   “那老爷的意思是?”   “这样,派大房的长孙去吧。”   “是老爷。”何大管事毫不犹豫的应着,出门就传话去了。   与此同时。马家的议事堂。   马家的掌事人,大刀阔斧的坐上虎皮大椅上,问着下首的人:“王家下帖子,请我们明日到府一叙的事情,你们怎么看呐?”   “我看,八成是有求于我们。”坐下一个年约二十的女子说。她是马老爷的独女马英。   “少东家说的是。谁不知道我们马家的有自己运输的路线,用时既短,损耗又少。”   “既然这样,依老爷看,那咱们要去赴宴么?”一个管事模样的人问道。   “爹,我看要去,我听说王家不止请了我们一家,就去看看,他们玩的是什么把戏!”马英说道。   “那就这么说定了!英儿,明天,你就去好好看看。”   “是,爹!”马英利落的答应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赶榜中,加油ing 第四十一章   第二天, 金光初露的时辰,王士杰早早的就起了身,开始查看这次宴会的准备。   他昨夜紧张的半夜没睡, 早上起来眼圈青黑,看起来很是憔悴。孙氏心疼的替他抹了些粉在眼下, 埋怨道:“瞧你那样子, 家里的钱早就够花了, 何必为了这点事情,操心成这样呢?”   “你不懂, 这不是钱的事,是为了争一个理。季家这次使出了阴损的手段,我们就要用堂堂正正的手段打败他们。”王士杰再整理衣裳的下摆,迈步走出去。   这次宴请是在王家的花园。花园是典型的南方风格, 精巧细致, 处处显心思。临近宴会的时间了, 陆陆续续的,王士杰请的那几家人, 都来了。   这次王孟夏也有时间了,和林明岚一起站在门口迎宾。门口还站着一个管事的,看见认识的马车就悄悄附耳告诉他俩一声。   两刻钟左右, 人都到齐了。都被引到了后院的花园之中。   等何家的长孙何玉一进花园中的小院时,不禁一叹。王家这次所求的,绝非小事。把区区花园里布置的如此精细。不外乎展示自家的财力。   他打定主意,等会儿能不开口就不开口, 他才刚刚接触家里的生意,少做少错。   至于马家的马英,一踏进屋子里,也感叹这次王家所求非小。不过她想要顺利接手家里的生意,非要展现自己的生意天赋不可。她兴奋的看着屋子,打定主意如果风险不大的话,这笔生意她做定了!   其他人心中所想,当然不一而足。不过都若有所思。   王士杰作为这次宴会的主办人,面带笑意的站在正中,各家一一见礼之后。他笑着请各家的人落座。   “各位,咱们平日里都忙的很,虽然时常在生意场上碰上,但是咱们难得聚的这么整齐。机会难得,咱们可得好好的喝个痛快啊。”   王士杰四周看了一眼,满意的说:“时候差不多,咱们先用饭吧。”他拍拍掌,丫鬟们陆陆续续的端着托盘上菜。   上的第一盘,是一盘玻璃盏盛的水晶糕。晶莹透亮的盘盏,再盛着水晶糕,可谓是相得益彰,互相衬托。   余下的俱是成套的碗碟,一人面前的小几准备了四个热菜,最后,再用玻璃壶呈上了一壶美酒。   魏家这次派出的是个管事,他有点兴奋的盯着面前的潘展和玻璃壶,猜测到这八成是王家新的产品。难道他们这次加了这么多人来,是因为产量提高了,打算找人销往各地?要是这样的话,这次来,就算是来对了。他下定决心,只要王家的条件不过分,他就答应下来了!   他眼睛一瞄,再次盯到厅堂里摆着的一副屏风。这幅屏风和琉璃阁摆做门面的那副不太一样。琉璃阁那副,做的是富丽堂皇的风格。这一副,做的是飘逸优美的风格。颜色只有黑白两色,有浓有淡,浓淡得宜。勾勒出山峦起伏的风景。   屋子的窗户,糊的不是窗纱,而是玻璃。透光的效果比最好的绫纱还要好,屋子的透亮多了。   他暗暗咋舌,这王士杰还真是舍得。   王士杰其实看着各户人家的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惊羡之意,心里十分满意。这件屏风,是摆在老太爷屋子里,是作坊里大师傅的得意之作,王老太爷平日十分喜欢,这次也搬在这里。至于那些杯盏碗碟,全是从静室里找出来的,配成了一套,今天特意拿来招待客人。   至于屋子,想着冬日里难得有个歇息之处。在第一年做出玻璃之后,就把花园里的赏景屋子换成了玻璃,既透光,又不透风。   虽然众人心思各异,但是表面上还是言笑晏晏,宾主尽欢。   一顿饭用过之后,婢女们又奉上了清茶。   等着各位都休息好之后,王士杰站起来说:“来来来,大家去花园里逛逛吧。”   虽然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是众人还是跟着王士杰起了身。   一路逛着,闲话着,聊着聊着就说起府城里商会的事儿。   陶家的庶出陶三爷说着:“我上次去徽商商会,真是长了见识啊,他们加入了商会的,平日是并不关联,但是遇到有麻烦的事情,一呼百应,守望相助,真是令我十分羡慕。好比有一家陶瓷商,遇上瓷器破损过多,缺了货,眼看到了交货的时候,一家两家的凑齐了货。最后陶瓷上才全是及时交货。”   “是啊,是啊,”有人点头同意,“联合各户商家,互帮互助,这是个好主意。”说着他偷眼看着何家的何玉,何家隐隐是府城的领头羊,现在是什么意思?   “来来来,前面是个凉亭,众位先歇歇吧。”王士杰说着,领着众人在凉亭里落座。婢女上茶之后远远的推开了。   林明岚和王孟夏,手里带着五六分装订好的册子,面含笑意的跟在后头。等大家都做好了之后,他和王孟夏挨着挨着给在座的各位都递了一本册子。   “我心里其实一直有个主意,但是之前时机不够成熟。现如今,时机成熟了。所以,终于可以提出这个想法了。”   戏肉来了!众人苦等了这半天,就等着这儿!   “明岚,上来给各位前辈们解说一下。”   “好的,舅舅。”林明岚应到,站到了凉亭中间,先行了一礼,“各位都是我的前辈,我先见礼了。各位手里的册子请您先翻开。”   “我统计了过去十年里,各行各业的商铺存续的时间,大浪淘沙,许多小铺子,往往扛不过三年。就是有扛过三年的铺子,往往也会偶尔遇上一点风险,就抗不过去了。”   “再来说说琉璃阁,大家都知道这是咱家的产业。但是吧,这毕竟是个新的事物,毕竟有成功有失败的,须得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对吧?所以琉璃阁就先行尝试了。”   能把吃独食说的如此清新脱俗,也就你了!不愧是读书人呐!众人如此腹诽着,但是知道快要说道重点,都打起精神听着。   “大家也知道,过去的三年,承蒙各位父老的厚爱,琉璃阁也算是有了点小小的名气。为了不辜负大家的厚爱,每样琉璃阁出品的都是细工慢作,可惜了,这样可降低了产量,琉璃阁一个月,也就只能产出十件产品。”   “各位可以看看,册子上,还节选了些过去,琉璃阁出的一些比较别致的产品。”   听了这话,有人开始翻起了册子,看起了过去的一些样品的大概模样。   “我想,再按着目前的速度,一个月出产十件,一年能够出产一百二十件,就是十年,也不能够产出多少的玻璃制品。各位算算,对吧?”林明岚突然提问。   “金陵城这么大,大晋朝这么大,每年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有限,什么时候才能在大晋朝,随处可见玻璃制品呢?”   听了这话,在座的管事都侧耳倾听着。   “不过过去的三年,琉璃阁的工匠也没有闲着。他们平日的空闲的时间,全部用来研究怎么提高产量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每个月的产量,至少能够提高一半。相信以后还能够再次提高。”   “不过就算每月产量提高一半,也就是每月十五件的产出。相信大家一算,还是觉得产量不够,这就是今天,叫各位来的原因了。”   听到这里,众人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什么?什么意思?没有听错吧,听他的意思,是要把这个秘方公布出来?   “今天请各位前辈来,就是为了组成一个琉璃联盟。当然,各位肯定会觉得天上不会掉馅饼。着当然是有条件的。大家要是一窝蜂的一起生产一样的琉璃,想必也担心琉璃的销量。所以,咱们这次,是准备分成几家,一家专门的造出碗碟,一家专门做赏玩的器物,一家专门做饰品。”   恩?说是几家,好像只说了三家?但是这次可是来了四家?这是......   马英姑娘兴奋起来,那她家的运输路线?是不是独一份?   “册子里,都有些详细的计划,您可以回家去专门看看,能写的都写上了。”众人翻看着册子,发现还写着要想加入琉璃联盟,还等交上一笔加盟的费用。可具体的数额却没写。 第四十二章   陶家的陶三爷是庶出, 一向在家里不受重视,不然也不会被派来参加这次宴会。但是他敏锐的嗅觉从中发现了异样,于是赶着时间到了王宅, 和王士杰商量好了,做个话搭子。   这时他和王士杰对视了一看, 扬声问道:“那咱们, 有什么好处呢?”   “这位前辈是?”   “姓陶, 在家行三。”他回答到。   “陶三爷这话问的地道,大家出门在外风吹雨打的, 不外乎是养家糊口。也是为了保证加入联盟的商家的利益,签订的契书是规定了份数的,名额只有有人退出,才能有新人加入。再说了, 人无我有, 人有我优, 这才是做生意的道理。以后,每个季度, 联盟都会推出一件新品,增加对客户的吸引度。”   林明岚扬起手,“各位都是前辈, 我就在这里献个丑了。这是这个季度的新品。因为是刚生产出来的,就只有一份了,请各位赏鉴。”他从掀开一个木盒,木盒里摆着一个水银镜。   他先递给了离的最近的马英姑娘。马英好奇的接过来, 木盒里一个圆圆的镜子,她凑近一看,照的人纤毫毕现,清清楚楚。马英一看,连头发丝都照出来了。奔波了一上午,她额头的发丝有些乱,她顺手理了理,这才把镜子递给下一位。   现在用的都是铜镜,照的倒也清楚。但是微微有些泛黄,略略模糊。而且,用的时间久了,泛黄的情况会更加严重。需要专门的药来重新磨亮。   镜子绕了一圈,又回到了中间。   “现在用的镜子,绝对没有这个水银镜照的清楚。而且,做镜子不仅能够做成一人高的穿衣镜,也能做成巴掌大的随身小镜。随时能够正衣冠。”   林明岚一口气说道这里,看到众人在埋头思考。他端起茶杯,一口气喝完。   看的出来他们有些意动。他决定在加一把火。   “诸位前辈都知道景德镇官窑吧?‘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说起瓷器,首屈一指。那是因为那里,不仅有御窑厂,还有许多的其他窑厂,成了规模。诸位如果能够加入,按照计划书上所写,形成产业规模的话,再出一个官窑,又有何不可?”林明岚说道。   听了这话,陶三爷心里十分意动,终于觉得这次走了一步好棋。要是联盟真能做成的,陶家必然能够占上一个分子。   其他的人默然不语。虽然心里激动,但是当着其他商家的面不能表现出来。   “好了,各位前辈,该说的我也都说完了,谢谢各位愿意听我说上这一番话。”林明岚说完,行了一礼,默默的退下和王孟夏站到后头。   “好了好了,小孩子家家的,虽然有考虑的不周到的地方,但是也算是有新意。册子上的东西大家可以带回去慢慢看。正事总算是说完了,咱们去花园里赏花吧。这边请!”王士杰做出邀请的姿势。请这五家的掌事人去花园里逛逛。   花园里虽然好看,但是大家伙都心不在焉,客套了一番,纷纷告辞离开了。   “呼,”林明岚长出一口气,今天忙活了半天,总算是把事情做完了。他出了这个主意,想要联合各处的商家造势。王士杰修正了许多细节,然后赶着从静室带了用得上的杯盏回来用。舅娘孙氏和王氏忙着各处的布置和菜单。王士杰忙着到处递帖子联络人,林明岚就和王孟夏一起写了五六份计划书,手都写酸了。齐心协力,总算是把这个宴会办好。   “明岚你真是厉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都侃侃而谈毫不怯场。”王孟夏竖起大拇指。   “你可别光说我啊,明天要是效果不好没人回复的话,后天,可就得你上了,还得再请几家商户来,今天的流程还得再走一遍。”   “啊?还要我来啊?”王孟夏目瞪口呆。   “当然要来,今天我可是已经做完了,剩下的就看你得了!”拍拍王孟夏的肩,林明岚说道。   “好吧,”他看推脱不掉,只好应下了。   “不过,明天,舅舅还有一场硬仗要打。舅舅,明天,成败就在一举了。您,有信心么?”   “咱们都走到这一步了,必须硬着头皮做下去了!”王孟夏叹道。   翌日。   府城的府衙。   前任的卢知府已经期满离任,新来到徐知府才刚到个把月。如今正忙着四处拜访乡绅名士。今日正好得闲,接到了王士杰上门递的请帖拜访。王士杰好歹有功名在身,家里还有个府城知名的产业,徐知府想想就答应了。   王士杰一进门,就先对着徐知府见礼。徐知府赶紧把他扶起来。   互相叙说了这金陵的风土人情之后,王士杰递上来一个楠木盒子。徐知府赶紧推拒,“唉唉唉,这可不行。”   “大人,您这就严重了,不过是个赏玩的小物件,你先看看。”王士杰干脆打开了盒子,露出一对精美的杯子。“这是咱自家店里的小玩意,也算是特产土物,您先看看,我还有求于您呐,您这么客气,我可不好意思说话了啊。”   徐知府看着盒子里的杯子,透亮的杯子,闪耀着光泽。在楠木盒子里更加耀眼。“有求于我?是什么事情你得先说说。”   “是这样的,我家里,开了一个小店,最近扩大了点规模,多加入了几个商家。早就听说徐大人您的书法出众,当年连太师都称赞过。所以,想要求您给店里提上一副字,就写上琉璃联盟四个字。”   早就听说过琉璃阁的大名,徐知府好奇的问:“是哪几家商户啊?”   “暂时是魏家,吕家,陶家,谢家,马家这几家,不过还没有最终的定下,就是个粗略的结果。”王士杰笑着说。   听到这里,徐知府倒是对这个琉璃联盟好奇起来,毕竟王士杰说的这几家都是纳税大户,“这个联盟是怎么回事啊。”   可算是把他的好奇心勾起来了。王士杰不动声色的靠近了一点,说道:“其实是这样,要说我以前啊,去过景德镇,十分羡慕他们官窑的名气,而且他们最出名的御窑厂,每年都作为贡品上供给朝廷,真是令天下人都羡慕不已。”   “虽然现在琉璃阁的规模,还远远比不上官窑,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嘛,总要先从做好一个联盟做起。也许二十年,三十年之后,能够及的上景德镇的十分之一呢。”然后王士杰滔滔不绝的,把昨天说的那套,又照搬来给徐知府说了一遍。   徐知府听的心中一动。他刚刚来了府城,还什么政绩都没做出来。他正挖空心思想着,琢磨着,要干点什么好,这就天上掉馅饼下来了。户部考察,不外乎写上些路不拾遗,政治清明之类的,那只能算是个良。要是在他的治下,能够选出朝廷的贡品来,那真是履历上漂亮的一笔,就是不能选出来,这么多的商户联合在一起,那商税的数额,也是一大笔。   虽然有点动心,但是他还是摆出一副正经脸色,“既然你们有如此的心思,也是一件好事。罢了,我就提上几个字吧。”   “是啊,大人您的题字,我打算做成匾额,以后流传后世,也是一段佳话啊。”王士杰恭维道。   徐知府这头吩咐下人去取笔墨了,继续跟他闲谈着:“那你这边商户,准备这就样先干着?”   “是,这头先扩大生产的规模,争取先在一年之内,让整个府城和周边都知道琉璃阁的大名。第二年,扩散到整个省。第三年,选出精品,送去京城,参选贡品。”   “好,好,这个计划不错。”徐知府叹道。   “不过大人,还有一事有些困难。到时候需要大人您的支持。”   “你先说说。”果然不止题字的事情,徐知府想着终于来了。   “咱们想着,要把琉璃联盟做成一个招牌,做出来的琉璃质量,我们当然会派专人监管,不合格的产品,是绝对是不会流传到市面上,监管的人会当场打碎,就地销毁。但是利字动人心,肯定会有人想要模仿琉璃联盟的产品。这不是砸招牌嘛!在府城里,大家伙还能认准了牌子,出了府城,就都是金陵城里产出来的琉璃。就好比京城的稻香村,仿品赚了钱,砸的是正品的招牌。所以,大人这边还得麻烦您多多关照。要是有仿品出现的话,还得您让衙差多去看看,多去走走,监管着他们的质量啊。”   徐知府听出了言外之意,不过没有当即点头答应,“要是干出这种以次充好的商家,也不能轻轻放过嘛,好说,好说。”   下人送来了笔墨,摆好了镇纸,王士杰伸手磨墨,徐知府挥毫,写下了“琉璃联盟”四个大字。等墨迹吹干,他满意的看着。   “笔峰端正平和,有大家之风呐。大人的墨宝,千金难求!”王士杰赞叹道。   “少拍马了!拿去吧。”虽然高兴,但是徐知府不露声色。   拿到了墨宝,事情该说的也说了,王士杰就告辞离去。徐知府等他走了,这才再次打开他留下的楠木盒子。精美的杯子,放在绒布上,在绒布之下,却另有机关。下面还放着一张契纸。   倒还算是上道。徐知府看了下面的契纸,十分的满意。   等王世杰回王宅的时候,林明岚算好时间,等他的书房等着。等王世杰说完今天的经历,林明岚总算送了一口气。这次的事情才算是圆满解决了。   徐知府的墨宝一到手,先用最快的速度做出牌匾,想必在观望的几家商户也会不再犹豫,接下来就是宣传产品。   季家偷了秘方,总要一段日子来试验才能做出产品,到时候琉璃阁扩大了产量,扩大了名声,完全的占据了市场。到时候季家再想推出产品,不说那几家商户不会放过他,就是徐知府那边,时常来个检查,来个巡视,就够他们受的了。   要想偷了人家的秘方,还能顺利赚钱,做梦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给自己一个么么哒! 第四十三章   雷厉风行的王士杰用最快的速度做好了牌匾, 然后就挂在了原来琉璃阁的门框上。   然后当天,陶三爷就进了王宅的大门。王士杰和陶三爷在书房一番详谈之后。终于达成满意的共识。   陶三爷十分得意,在利润上他做出些让步, 但是他成了第一个加入联盟的成员,可以在经营的种类上优先选择。他思来想去, 最终选做赏玩的器物, 准备走少而精的路线。   王士杰也十分满意, 陶三爷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需要给那些犹豫的商家做出一个榜样。所以得用最快的速度, 把这个典型树立起来。   拿到了许可,店铺也要装修起来。陶三爷选择了在城南最繁华的商业街一个中等的铺面,现在用青幔围起来。鎏金的牌匾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看到这样的情况,其他的商家那里还坐得住。魏家这次也不派管事了, 直接派出了家里的长子来谈判。没想到到了王家的时候, 是王孟夏出来接待的。   王孟夏歉意的说:“魏叔叔真是不抱歉, 家父现在在书房接待客人,只能让您稍坐一下了, 您放心,家父一旦事毕,我马上去通报。”   魏家的大爷心中一动, 装作不经意的问:“我懂我懂,王兄也是个忙人啊,不知道是谁家的客人,动作比我还快呢?”   “没留意, 不过好像姓谢,我就这么隐隐约约听了一耳朵。”王孟夏说着,“魏叔叔您用茶。”   魏家大爷就这么坐上了两刻钟,王士杰才姗姗来迟。他一边道歉一边解释,“没想到魏兄也来了,真是蓬荜生辉。魏兄近来可好?”   魏家大爷听到了一个“也”字,心中暗恨,八成又是姓谢的捷足先登了。不过不要紧,生意都是谈出来的。他相信自己提出的条件,一定会叫王士杰动心的。   他在和王士杰商量好加盟的细节之后,可谓是满意而归。   王士杰再客厅里拿着签好的契书,也很是满意,对着王孟夏一顿猛夸:“这次总算是聪明了一回。知道抬价了。”   “我说的可都是实话啊。”王孟夏道,“可没有一个字假的。”就是透露了姓谢。没说是谢家的掌事人。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这才叫人摸不透。”王士杰拍着王孟夏的肩膀,“你也长大了,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多学多看。”   “谢谢爹!”   至于在季家那边,花了大心思,设计了那么久,可算是把琉璃阁的秘方弄到手上。秘方一到手,第一时间花重金,请了昔日官窑的师傅来做主匠。再花大功夫,按着方子上的要求修了窑,为了争取时间,所有的工匠,泥瓦匠的酬劳都翻了三倍,前期投入了打量的资金。   眼看着这秘方已经试验出来了,马上就可以投入生产,季家的当家人十分得意,你有秘方又如何?还不是被我拿到手!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成果投入生产。   没想到才几天,琉璃阁就把牌子换了,相继府城里还开了三家一模一样的店铺。季家这才知道,王家联合了陶家,魏家,吕家还有负责运输的马家,一起建了这个琉璃联盟,准备在府城大展手脚,再逐渐扩散到其他的城市。   这一共四家店,打算在良辰吉日重新办个开业仪式。帖子,已经散遍了府城里有名有姓的人家。   另季家人没想到的是,王士杰发请帖还发到了季家人的门上。特意请他们前去观礼。   这王家人,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不过就算是鸿门宴,季家人也打算去看个究竟。   五月初六,良辰吉日。   已经在府学入学了一段时间,这一天,恰好是旬休。所以林明岚在开业仪式那天也来帮忙。王家的人几乎全部出动了,王氏和孙氏带着王仲秋负责接待女眷,王景和王士杰接待各家的主事人,王孟夏和林明岚接到各家的小辈或者管事,忙的团团转。   这条商业街本来就很繁华,此刻是水泄不通,迎客的管事喊得嗓子都哑了,不停的有客人来访。季家的人也悄悄的来了,站在人堆里。   突然人群中一阵骚动,众人突然间分开一条道路,露出一个人来。原来是徐知府平日得用的刑名师爷来了。   谢师爷一边和来访的商户见礼,一边记人,他也是刚来不久,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认认人。王士杰道声失陪,一路朝着谢师爷走过来。   “恭喜恭喜!客似云来啊!”谢师爷说道。   “同喜同喜,谢师爷能来,实在太荣幸了。”   “王兄也是辛苦了,徐大人特意叫我过来恭贺您开业之喜,”谢师爷特意凑近了压低了声音说,   “待会儿,有大礼奉上。”说完之后就离开了,跟其他的商户攀谈去了。   王士杰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没有问。   一阵鞭炮声之后,就是舞龙舞狮队的表演。一人在狮头,一人在狮尾,还有引狮人在前边拿着明珠不停的挥动。不时有人大声叫好。   表演结束之后,谢师爷上前,站在正门前对着众人说:“诸位,知府大人对今天活动十分看好,之可惜公务繁忙不能亲自来。商家之间互相联合,互相扶持也是应有之义,相信以后一定整个产业一定发展的更好.....”   谢师爷说完之后,王士杰又站出来,“诸位,今天虽然不是新店开业,但是毕竟是个好日子,店里新增加了许多品种,请各位进入一观,今日所有的产品,都有优惠。”   有围观的人群叹道:“以前一直喜欢这家的东西,可惜产量太低了,以后可算是能够好好挑选了。”   “是啊是啊,以后可就认准了这家的招牌。”   其实打从季家的人一进来,林明岚就已经发现了,不过等到围观的人群都涌到店里挑选商品的时候,他才走到季家的人面前。   “见过季前辈了。”他先深施一礼,然后似笑非笑的说:“今天季前辈能来,实在太荣幸了,不知道季前辈打算参考着什么呢?”他在参考两个字上咬了重音。   就是再傻都能听出林明岚来者不善,季家老爷不愧是老江湖,面色不动:“不过是来随便看看,怎么,不许?”   “怎么会呢?琉璃联盟欢迎所有的客人。只是不欢迎那些别有所图,想要不劳而获的人。”   季家老爷正想讽刺两句,人群里他家的伙计却急匆匆的挤过来,好容易挤到了他面前,凑到季家老爷面前说:“老爷,作坊里来了一群衙役,说是我们生产的东西不合格,要让我们停工!”   “啊!”季老爷大吃一惊,瞬间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心在滴血,还是压低了声音问道:“怎么回事?是平日银子塞的不够呢?”   “塞了啊,不过这群衙差好像是新来的,银子照收,事情照做啊!”伙计急道。   “走。”季老爷从牙缝里咬出这个字,回身恶狠狠的瞪了林明岚一眼,跟着伙计回了。   看着季老爷狼狈而回,他想着八成就是刚刚谢师爷说的大礼,多半是季家的作坊出了问题,哼,活该!   夜间,忙活了一天,终于是忙完了,琉璃阁原先的货品几乎卖出去了一大半,新推出的产品全部售罄。看着空荡荡的货架摆台,林明岚几乎掩饰不了笑意。   虽然很累,但是今天一天的销售量,比的上平日里十天的量。还得紧急从作坊里调货。   林明岚打着哈欠,对着王世杰说:“舅舅,我明天还要是府学,我先回了。”   “是是是,上学要紧,我都快忘了,孟夏你也是,快点先回去歇着。”孙氏催着。   他们坐着马车,先送林明岚和王氏到家,然后回王宅。   回到家里,张姑姑他们备好了热水,洗漱之后他倒头就睡。   一夜安眠之后,林明岚的多年习惯让他准时醒来。用饭之后就是去府学。   府学的地址离着府衙的地方不远,都是比较繁华的地带。前朝的府学曾经在战乱中烧毁了,在新朝建立之后在原址上重新修建的。当时的知府很有远见,觉得教育是重中之重,所以给府学圈了好大一块地。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所以这么多年来,府学除了每年都有的检修,基本上没有大动过。   府学门口是两个威武的石狮。门口的牌匾还是昔日修建的知府所提的字。字体苍劲有力,又不失端正和谐。朱漆的大门,平日只有大人物来访才会打开,学生进出都是走旁边的角门。进了大门之后,就是前院,前院又叫议事厅,遇上有大事发生的时候,府学的教授都是在这里宣布,或者是学政来访。   府学里是也有月考和岁考,都是在这里宣布。   过了前院就是第二进的院子,平日里上课都是在这里。找准了授课的课堂,他直接从后门进去了。   昔日在白马书院的同窗,只有黄绍礼这次考上了秀才,其他的都考试失利,还留在白马书院。说实话,他也有些不习惯。要不是还有认识的人在,他可能不会来府学入学。   入座之后,趁着时间还早,他翻出今天的课本准备先看看。昨天累的完全没有时间了。   黄绍礼在这三年里也初初长成了少年模样,他已经有十三岁了,身量拔高,体重增加了。此刻他瞅了一眼先生没到,于是点着林明岚的后背,“哎,明岚,昨天我回家去了,你还没说你家店铺的事情。”   “就是那样啊。请了许多人来,又是鞭炮,又是舞狮,大家伙都是来看着热闹。”看他如此的感兴趣,林明岚简单的说了说昨天的情况。等他说道季老爷落荒而逃的事情,黄绍礼差点笑出声,   他捂着自己的嘴,却忍不了笑。好半天平复下来之后,他才说:“真是活该,季家的人如此的不要脸,我早就听说他们平日做生意都是这样子,买不到的就抢,就偷,这次是踢到铁板了。”   “先生来了。”眼角的余光瞧见课堂门口有人影晃动,林明岚赶紧打断了他的话。   进门的是教授经义的老先生,在府学里任职已经有几十年了。虽然对书上的看法有些老旧,但是教学的时候认真仔细,是个不错的先生。   先生站到讲台之后,看巡视一周,看到座位都坐满了,满意的点头,然后照着书上的内容细细讲解,讲解完一个章节之后,又挨着问学生是否听懂了。然后循环,一上午都在这样的氛围中度过。   下午的时间,还是和以前一样,可以学习副科,可以自习。黄绍礼拉着林明岚回了宿舍,非要他说说昨天的事情。   府学的宿舍房间都空的多了,现在只有他们两住一间。   无奈之下,林明岚只好又把事情细细的说了一遍。昨天又没有休息好,他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眼看就要歪倒在床上了,黄绍礼叹口气,说道:“明岚,我姐姐想来府城照顾我。”   “那就来吧。”随口说完,林明岚突然反应过来,“你姐姐,怎么突然有这样的想法”   “还是在县城里日子不好过,我家虽然些田地,但是平日里只能雇人耕种,农忙的时候还得等别人种完了之后才能请到人呢。所以收成一向不怎么样。眼看着我过了院试,乡试在即,以后还要上京去参加会试。花费的银子多着呢。我姐姐又不愿意借别人的银子,她说借人手短,想要到府城里找个活干,平日也能照顾我,不用我每次休息都跑那么远回家。”   林明岚嘴唇蠕动一下本来想提出借钱,但是听到后来又放弃了,他家又不缺那点钱,但是既然黄绍礼没有开口,他也只能在别处帮忙。   “这是好事啊,你姐姐要是能上来的话,你们姐弟也算是团聚,再说府城里机会也多,想干点什么都行。”他想了想,“有了,你姐姐不是很擅长做菜么?我那年吃过之后可是年年不忘啊。你可以叫你姐姐开个小饭馆,多请几个帮佣,那个小豆子就不错啊,这样,又有收入,你姐姐也能随时照顾你。”   “这主意不错,我下次告诉姐姐。”事情一解决,黄绍礼也开心起来,催促道:“走,先去饭堂用晚饭,为了谢谢你的故事,还有你的主意,我请客!”   “好啊,走着!”   作者有话要说:  赶榜,累觉不爱... 第四十四章   在饭堂用了饭之后, 他俩回去了宿舍,看书的看书。习字的习字。   夜已深,黄绍礼伸了伸懒腰, 终于停下翻书的手。他看看窗外,恍惚都这么晚了。坐了许久, 腰都疼了。他起身推开窗户, 在回身用屋里的备好的凉水扑到脸上, 觉得精神振奋了许多。   “明岚你知道么,再过多半月, 府城里准备举办灯会。是新来的徐知府提议的。”   “灯会,好玩么?”林明岚不太感兴趣,头都没抬。   “我也不知道呢,听说知府大人通知的, 那天宵禁都要比平日晚些。就在那条商业街上, 所有的商家都要准备特色的花灯。然后还有猜灯谜的比赛, 有奖金。”   “那也没什么好玩的嘛。”见多了现在各式各样的灯会,林明岚可说是见多不怪。不过他转念一想, 琉璃联盟刚刚成立,倒是可以借机宣传宣传。   “但是平日里大家也没什么活动,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参加的人肯定很多,你到时候要去么?”   “去吧去吧,咱们把董之宇和蒋子文都叫上,不知道他们在书院过的怎么样了。”   “行啊, 咱们约个时间,一起去看吧。”   “好好好,时候不早了,咱们早点休息吧,明早还读书呢。”   规律的生活,日子总是过的很快。好像刷的一声,半个月就过去了。一眨眼就到灯会的日子。   徐知府初来乍到,想着做点实事出来。于是安排这次灯会。商户们都要在门口摆灯,然后设置灯谜,要是有猜中的灯谜的,就能直接把灯笼带走。虽然做灯笼会花上一些钱,但是这是极好的宣传。   王士杰是一早得到了消息。早早的准备了许多的新品,摆在了大厅的一个透明展示柜里。然后准备了十多盏流光溢彩的灯笼挂在门口。   这次灯会,主会场是在商业街的街尾。搭了一个木制高台,铺了红地毯,挂着许多的造型各异的灯笼。远远望去,灯火辉煌。   书院里知道这次的盛会,还特意放了半天假。   刚到酉时,王氏就带着林明岚出发了。不过王氏是和自己昔日的朋友约好了在酒楼碰面。等他们到了商业街约好的酒楼,他们就先行分开。王氏千叮万嘱,到了时辰一定在酒楼回合再回家。林明岚答应了就先走了。   他和黄绍礼他们约好在街前的牌坊下等着。不过一刻钟,人就到齐了。   三年过去,最明显的就是他们身量都拔高了,渐渐有了点成年的模样。董之宇还是那副无忧无虑的少年模样,他家里有父亲长兄顶着,从来不操心。   蒋子文上次因为身体的缘故,考试失利,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不过在书院门先生的劝导之下,现在比以前更努力的投入了。这次他顶着两大大的黑眼圈出现了。   “子文你太用功了,小心身体吃不消啊。”   “是啊是啊。”   “我知道,”蒋子文说,“这段时间要季考了,所以有点担心,睡不好,等过了考试就好。”   “那就好,你要是身体吃不消,以后在考场上,就是再好的学识也发挥不出来啊。”黄绍礼说。   “行了,我知道。走,咱们看灯去吧。”   四人一行,从街头慢慢的逛起。这次有许多的小摊贩,都来凑这个热闹。白色的雾气渺渺升起,卖锅贴的小贩招呼着:“锅贴,刚刚出锅,新鲜的!”闻到食物的香气,很快摊前就围上一大群人,一会儿就卖光了。   “好香啊,我也想吃点,你们呢?”   “我吃过饭了,现在不饿,不过闻着确实香,咱们少买几个,尝尝味道。”董之宇瞧着也来了兴致。   他们买了一大份锅贴,然后一路走着,把小吃摊都吃了个遍,撑的差点走不动道。接下来就是灯笼摊了。有兔子造型,有小狗造型的,还有走马灯。一群小孩子围在摊前猜着迷。不过猜中的少。   摊主招呼着:“来来,猜灯谜了,三文钱猜一次,猜中了,灯笼带回家!”   “咱们要不要也去试试?”董之宇跃跃欲试。   “我也想试试。我想给我姐姐带个灯笼。”   “你看上哪个了?”林明岚凑过来问。   “嗯,就那个白色兔子的吧。”黄绍礼左瞧右瞧,好容易选中一个。白色的纸面,上面用朱砂点着两个活灵活现的眼睛,几笔就勾勒出一个可爱的兔子。   “那过去看看谜面。”林明岚拉着他过去。灯笼下面挂着一张红色的字条,写着“久雨初晴,打一字。”   “这个太简单了,谜底是阳,对不对?”   “哎,这位小书生太聪明了,一猜就中!来来来,灯笼带回家!”摊主为了招揽生意,大声的吆喝着。听到有人猜中了,又呼啦啦围上来一群人,围着摊主问道:“怎么猜的?多少钱一次啊?”   摊主高兴的瞧着围上的人群,又吆喝了一遍。看见有人猜中了,许多人都愿意花上三文试试。这头,看着黄绍礼猜中了灯笼,董之宇也想试试。他看中了一个老虎造型的灯笼,上前一看,下面没有挂着纸条,于是问摊主:“这个灯笼是怎么猜?没有谜面啊?”   “这个啊,是特殊灯笼,看看这造型,看看这形状,可以说是我这个摊上最好看的灯笼。当然,要拿走这个灯笼也不简单啊!”摊主先卖了个关子,然后说道:“这样,猜中一个灯谜,可以得一张奖票,凑齐了三十张奖票,就可以拿到这个最大最好看的灯笼了。”   听到这样的话,许多有兴趣的人都退了,不说每次猜上一个需要三文,三十张奖票最少都要九十文,可不好凑齐。要是猜不中的话,可就不知道要猜上多少次。   林明岚想着,这个摊主倒是有点生意头脑,知道这样招揽生意。   “怎么样。还有兴趣么?”蒋子文撞撞董之宇的肩膀问道。   “有,怎么没有?越是难得,越是要去试试。”听到需要凑齐这么多奖票,董之宇反而来劲了,   “怎么样?来不来!”   “必须来!”黄绍礼也想试试,他先走一步,去摊上瞧着自己会的灯谜了。   “草上飞,打一字,谜底,早!”黄绍礼说完,瞧了一眼林明岚。   “三个十不出头,打一字,谜底,正!”林明岚笑着说。   “早不说晚不说,打一字,谜底,许。”蒋子文说。   “凤头虎尾,打一字,谜底,几。”董之宇也不甘示弱   拿着一大帖猜出来的灯谜字条,统统交给了董之宇,他兴奋的交给摊主:“三十张,不多不少。换灯笼。”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好似卡住了,需要上点油... 第四十五章   拿到灯笼的董之宇笑的合不拢嘴, 他左看右看分外满意。正想再去试试的时候,蒋子文拦住了他:“老板也是小本生意,拿到一个就可以了。”   “可是我们这么多人一起拿到的灯笼....”董之宇有点犹豫。   “没事, 咱们想看的时候就来找你看呗。你可要好好保管啊。”林明岚说。   “那行,我肯定好好保管。”董之宇拿着灯笼, 招呼老板点上了蜡烛。   虽然老板这头卖出了一个大灯笼, 但是呼啦啦围上来的人群看见有人成功的拿走了灯笼, 所以愿意花上三文乐呵乐呵的人也更多了。所以董之宇要蜡烛的时候老板爽快的说:“您是第一个拿走老虎灯笼的客人,我多送您一只蜡烛。”然后把灯笼点上了。   拿着灯笼, 他们四个一路逛着。刚才吃的有点撑了,正好散散心消消食。   “虽然现在不是元宵,但是这火树银花不夜天的景象,倒真是好看。”黄绍礼感叹道。   “那就接下来是不是就该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了?”林明岚打趣道。   “咦?”黄绍礼突然咦了一声。   “不是吧, 还真有人呐?是谁?”   “我瞧着那背影, 有点眼熟。”黄绍礼疑惑的说。   “那就去看看呗。”   他们几步走到一个货郎的货箱前面。几个年轻女子正在货箱前面挑着绢花木簪,拿起一朵粉色的, 又拿起一朵蓝色的,犹豫不决。   “姐,你怎么来府城了?”黄绍礼惊喜莫名, 拿起了绢花,“喜欢这个绢花,就两个颜色都买了吧。”   “阿弟,你也来逛灯会啊?”黄绍华也很欢喜, “我和同村的姐妹们一起来的,约了车,到时候一起回去。”   “正好,姐姐,我买了灯笼,想送给你的,今天正好应景。”黄绍礼把一路提着的灯笼塞到他姐手里。   “谢谢阿弟。”黄绍华拿着灯笼爱不释手,“要不,咱们一起逛吧。人多热闹。”   黄绍礼回头看了看三人,都冲他点头,他说:“好啊,一起逛逛。”   四人的队伍变成了七八人的队伍。黄绍礼带着他姐姐走在前面,林明岚他们落在后头。   黄绍礼问道:“姐姐,你平日难得出门,怎么这次想着来府城里逛逛?”   “这次是咱们村里的胡姐姐带的头。胡姐姐快要出门子了,想着来府城里逛逛买点压箱底。正好这次有灯会,她就雇了个驴车,打算白天买了东西,晚上看了灯会再跟我们一起回去。我上次不是跟你提过想要来府城里找个活干么?我这次来就是想来看看风向。”黄绍华有点兴奋的说:   “府城不愧是府城。这次的东西都贵了好多。我瞧着刚才那个货郎,他就这短短的一个时辰,卖出去二十多朵绢花,每朵两文,还有好几根木簪,一根十文。我估计着至少赚了三十文的利润。这种可是大有可为啊。”   “但是这货郎平日里走街串巷,风吹日晒的,很辛苦的。姐姐,我不想你这么辛苦。”   “你放心,我也没有打定主意,不过是先来看看。”黄绍华说道。   “姐姐,我的同窗,就是前几年来过咱家里那个,”他回头指了指林明岚,“他给出了个主意,姐姐你做饭的手艺很好,再说咱们村里那么多野菜野味的,可以开个小饭馆。地方我都给你想好啦,就在我们府学背后的那条街上。”   “这.....”黄绍华有点犹豫。   黄绍礼也是担心姐姐辛苦,于是再接再厉,“姐姐你的手艺确实很好,做做家常菜的,完全没有问题。再说了,请上一两个帮工,姐姐也不用很累。再说了,上次咱家请客,大家都对姐姐的手艺赞不绝口。”   “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再想想....”   “姐姐想着这个事情就行了,今天难得出来消遣,放宽心,先玩吧。走,去看看前面的货摊。”   黄绍礼拉着她就走到前面去看货摊了。   “最近在书院怎么样啊?”林明岚问董之宇。   “还是老样子呗。每天上学下学,学功课,习字。上次考试,子文是身体的缘故,所以失利了。但是先生说我是学识不足。本来去考试吧,就是先去习惯习惯考题和考场,我也没想着一定能考中。但是等到真的没考中,还真有点不开心。”董之宇叹气,“所以我现在比平日多学习一个时辰了。希望下次能够取中吧。”   “我觉得你学的有七八成了,就是差了点火候,要是下次考试,考中的希望很大的。别灰心,我可是在府学里等着你啊。现在我住的宿舍旁边,可是还差人啊。”林明岚拍拍他的肩膀。   “那行,明年你就等着我吧。”   “前面到琉璃阁了,走,去看看。”蒋子文回头说道。   “好好好,明岚,我在这买东西,你可要算优惠点啊。”董之宇说。   “当然,走吧。”   这次琉璃阁在门口,摆上了十多盏琉璃阁,五光十色惹人注目。门口的管事看着围过来的人群越来越多,先是拱手行礼,然后说道:“感谢各位乡亲平日对琉璃阁的厚爱。今天也是难得的机会,所以特意回馈各位。这里有十盏琉璃阁特质的灯笼,应应景。要是有那位文人墨客能够做出打动围观的乡亲们的词句,不论是诗还是词,都可以赢得灯笼一盏。这边有笔墨,有意参加的人,请便。”   听完这话,顿时有人跃跃欲试。反正又不花钱,试试又何妨呢?顿时摆着笔墨的桌子前面挤满了人。   蒋子文倒是想去试试,不为别的,就是试试自己的诗句有没有进步,他看了一眼,问道:“明岚你也上去试试呗。”   “我要是上去就得被人说是黑幕了。你们去试试。我在后面替你们加油。”   他们三都想上去试试,就都到了桌子前面,挥毫写下自己最得意的诗句,还要契合今天灯会的盛景,倒是不太容易。   诗句写完了,等笔墨干后,管事的叫了一个识字的伙计站在门口,大声的念着递上来的诗句。围观的人虽然有听不懂,但是有懂门道的人不停的解说着,“这首诗写的好,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这个也好,辞藻华美,用典用的巧妙。”   诗句都念完了,然后就是大家伙一起来说说是那几首最好,最后选出了十首最受好评,黄绍礼和蒋子文都被选上了。   他们强行压抑着兴奋的表情,从管事的手里接过灯笼,马上把蜡烛点上了。灯笼虽然好看,但是更开心的是他们的诗句能够力压众人。   “大家都拿着灯笼了,我也该拿上一个。”左右瞧了一眼,董之宇拿着老虎灯笼,其他两人提着琉璃灯笼,林明岚从旁边的小摊上买了一个小灯笼拿上了。   “好了,咱们都带上灯笼了,去街尾的主会台吧。”   在商业街的街尾,木头搭的高台上前,徐知府在高台上,瞧着沙漏上的时辰上差不多了,于是先站在高台上,先发表了一通与民同乐的讲话,然后就叫大家伙都退开了。准备开始点燃烟火。   这次的灯会最后的节目就是烟火。早早的,城里的烟火就都被官府都收上了,就等着这一天一起点燃。   人群先退开几丈开外,然后衙役先在高台上铺上隔火的材料,然后用火折子点燃引线。“嘭”天空上炸开了几朵金色的花,然后“嘭嘭嘭”的几声连响,各色的烟火在深色的天空中绚丽的开放。人群里何时看过如此绚烂的场景,纷纷发出惊叹声。   烟火放上一会儿,又歇上一会儿,加起来足足放了半个时辰。放到后来,人群都只顾着抬头看天。   烟火再多也有放完的时候,慢慢的人群从街尾上去散去了,又重新从街尾逛起来。   “时辰差不多了,我姐还要回村里,我先送她回去,再回书院。”黄绍礼说。   “我也要先回家了。明天还要上书院呢。”蒋子文说。   “那好,我跟我娘约好了地方,也要先回家了。”林明岚也说。   四人道别之后各自散开,回家去了。 第四十六章   在马车上的王氏一直面上带着笑意, 还时不时的掀开车帘看着四周。林明岚试探的问:“娘瞧起来很开心?”   “不过是这次聚会又瞧见了自己以前的朋友罢了。”她嘴里说的轻描淡写,嘴角含着的笑意却不是这么说的。   想来也是很好的朋友,王氏才这么开心。   “对了, 再过几天是初一,你有空么?”王氏突然发问。   “我算算, ”林明岚想想旬休的日子, “那天是上学的日子, 没有空。”   “那初十呢?”王氏再接再励。   “初十那天倒是休息。娘有事安排?”   “是,我这朋友嫁到了远地方, 如今难得回来一次探亲,约好了一起去大慈寺上香。我又听说了大慈寺的平安符特别灵,尤其是高僧开过光的学业平安符,之前的状元郎都去求过, 心诚则灵, 本人去求的话更加灵验, 所以我想着正好带着你去求个平安符。”   娘哎,下次会试还有好长一段功夫呐!再说这种以讹传讹的消息, 哪个庙里没有几个?有这功夫不如多练几笔字。但是想着王氏一片爱子之心,所以他答应了:“那好啊,一起去。”   “那就好, 那就好。”王氏不住的点头。   马车踏着溶溶的月色,行进在街道上。渐渐的离人群远了,又拐了几个弯,就回到了自己家的小巷里。   门房是搬家之后才新雇的, 瞧见他们回来赶紧打开门。车夫绕到后门把车停好。王姑姑和张姑姑今天没有跟着出去,估摸着时辰快到了,早就在门口候着。等他们一回来赶紧招呼着:“夫人回来了,累了吧?热水备好了,去洗漱吧。”   “今天也辛苦你们了,早点回去歇息吧。”王氏瞧她们忙活半天,心疼的说。   “娘,那我先回院子了,明一早还得去府学呢。”   “行行。”王氏答应着。   林明岚自己的院子里平日没有丫鬟也没有仆妇,他自己觉得不自在。   王氏带着王姑姑一起回了院子,张姑姑调着水的温度,然后招呼着王氏洗漱。王氏一边卸着钗环,一边跟王姑姑说着:“秀儿,你知道我今天遇见谁了吗?”   “是哪位啊?”   “就是以前在背后那条街上的,常常跟我一起玩的柳荷。我们一起长到十二三岁,后来她家搬家去了外地,再也没有见过了。这次她难得回乡探望亲人,会在这里过上一个月。”   “这次她回来,听说了灯会的事情才过来逛逛,没想到就碰上我了。”王氏笑的十分开心,“在茶楼里时间短,没办法叙旧,她就跟我约着有时间去大慈寺上香。对了,明天叫着门房去送个信   给她,就说初十的时候去。”   “好的,我记下了。”   “好好,今天累了一天了,歇着吧。”王氏也换上寝衣准备休息,王姑姑也退下了。   一夜过去,第二天又是一个好天气,不过一早,他照着往常的习惯去上学了。   每天上学的时候极其规律,这时间好像也过的飞快似得。   初九的晚上,王氏就叮嘱着,明天一早一定记得早点起床。所以他是一早就起床了。等张姑姑到院子里叫他的时候,他正套着靴子。   王氏住在隔壁的院子,去那边用过早饭之后,就一起出发了。   大慈寺早年他去过,不过又有好几年没有去过的。   不过这里倒是变化不大,寺庙前方还是那片熙熙攘攘的集市,聚满了附近的村民,卖着各种的新鲜蔬菜,还有那杂耍摊子依然火爆。   王氏一路掀开帘子瞧着,面上虽然不露声色,心里可急的很。好容易到了停车的地方,她赶紧下了车,翘首看着来的方向。不过她也没有等多久,来路上就驶来一辆蓝蓬的马车。   马车渐渐驶进,然后停稳,从马车上下来一个妇人,年纪和王氏相差无几。但是瞧着很是精神。然后车上下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柳夫人远远的瞧见了王氏,也是激动的不行,待车一停稳就下了车,上前握住了王氏的手,激动的说:“好久没见了!”   “好久不见了,阿荷。”王氏也激动不已。她们两握着手互相打量着,柳夫人马车上的那个少年跟着后面叫了一声娘。   “瞧我这记性,忘了介绍了,这是我家的孩子,叫夏启,还有个女儿,有点累了,在客栈里休息。”   “这是我家的孩子,叫林明岚。”   林明岚上前见礼,“夫人安好。”那个少年也上前给王氏见礼。   “咱们别站在这路边上,我在大慈寺订了一个厢房,我们去那边歇着吧。”王氏说着,拉着柳氏一路走上了阶梯。   林明岚上前招呼着他,那个少年默默的跟在后头。   大慈寺的台阶有许多阶,能来的人为表虔诚需要一阶一阶的走上去。王氏跟柳氏久别重逢好像不觉得累似得,一边走一边聊着。   “阿荷,自从你离开之后,头几年我寄的信,你都收到了么?”   “我搬家之后,然后没几个月又搬了一次,然后驿站就没找到我新的地址。”   “可惜可惜了。”王氏叹道。   “没关系啊,有缘还会遇见啊,这次我回来,都没有想到能碰见你。你这十几年过的怎么样。”柳氏问道。   “过了就那样吧。”王氏轻描淡写的把这十几年的经历说了说。   虽然她说的简单,但是柳氏还是听出了其中的艰辛,一个妇人独自带着孩子,不知道有多少为难之处。她握住了王氏的手:“辛苦总会过去的。我看你的孩子挺有出息的,以后啊,你就等着享福吧。”   “我看你家的孩子也挺有涵养的。以后也会有出息。”王氏也称赞道。   跟在她们两后面的林明岚也和夏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走上了台阶,就进了大慈寺,在大殿上上香之后,又求了签。   林明岚可没忘了这次主要是来求平安符的。在文曲大殿虔诚的跪拜之后,终于求到了学业平安符,王氏求到之后亲手给林明岚带上。   符也求到了,转道去了厢房后头。王氏订了素宴,就摆在厢房里。不过这时候还不到午餐的时候,还得在寺庙的后院等上一会儿。   瞧着王氏和柳氏还有说不完的话,林明岚主动的说要去到处转转。他带着夏启就出去了。寺庙的后院,僧人们栽了许多果树,还种了一片菜地,平日里自己用不完的还会摆在前头的集市上卖。   后院的树林里没寺庙好逛的,除了菜地也没什么好看的。瞧着后面跟着的夏启,林明岚笑着说:   “快到中午了,咱们也不好走远了,其实下面的集市挺好玩的,等下午的时候我在带你出去逛逛吧。”   “好啊,我也没逛过这。”夏启倒是十分捧场。   在后院闲逛了半天,终于把时间磨蹭到了中午。他们一起回了厢房里,寺庙的小沙弥送上了斋菜。   大慈寺的斋菜是出了名的。柳氏吃的是赞不绝口。   用过午餐之后,王氏一向的习惯是午休上一会儿的。她就跟柳氏一起在厢房休息。   这头答应了夏启一起去逛逛集市。他们两就去了市集上。   这里的市集一向很热闹,有卖特产的,还有那杂耍,还有表演胸口碎大石的。表演的是个壮年汉子,赤膊先是耍了一套刀法,围观的人纷纷叫好。然后壮年汉子抱拳行礼:“咱们是北方人,路过贵地,没有盘缠,只能表演一下自己擅长的刀法,再表演一个碎大石,请各位捧捧场!”   “好,好!”围观的人先是大声较好,然后喊着:“等着看呢,快开始吧。”   这汉子又活动活动,然后躺在一块木板床上,运足了力气。他的同伴先是从道具里拿出一块厚厚的石板,还特意先给围观的人群看了一眼,证明不是石膏板。还有人伸手摸了一把。   然后这个同伴把石板搁在了先前汉子的胸口,再拿出了一个榔头,又特意拿给人看了看。过了这两遭,围观的人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就等着看表演。   拿榔头的汉子又绕了两圈,然后站到躺着的汉子前面,举起了榔头。躺着的汉子绷紧了手臂,青筋暴露。然后拿着榔头的汉子大喝一声:“哈!”然后重重的敲了下去。榔头所下之处,溅起一片烟尘,青石板碎成了好几小块,掉到了地上。   躺着的汉子坐了起来,拿块抹布擦了擦胸口,毫发无伤,连个划口都没有。   围观的人轰然叫好,夏启激动的巴掌都拍红了。然后举榔头的汉子,拿着托盘朝着众人走过来,大家伙纷纷掏钱。要说这钱也挣的真不容易,林明岚也忍不住慷慨解囊。   又表演了一会儿拳法,这汉子就瞧着时间差不多收摊了。   围观的人群纷纷散去了,突然有个妇人的声音喊道:“我的钱包呢?”   作者有话要说:  几天没有更新了,感觉良心好痛....   不过这周外出办事,吃了好多灰...   我要加油!要奋进! 第四十七章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的妇人, 穿戴不俗,身边跟着一个急的六神无主的小丫头。   小丫头急的直嚷嚷:“太太的钱袋呢,掉到哪里去了?”她眼睛四下瞧着。   “各位父老且慢, 都是来看杂耍的,既然这位夫人遗失了钱袋, 各位不妨先暂时停留一下, 瞧瞧是不是落在自己的脚边了。”杂耍的汉子出声说道。   “就是就是, 都是父老乡亲的,能帮把手就帮呗。”人群里有人说。   “那可不行, 我们可赶着回家的,不能一直留着吧。”又有个人说。   “夫人,你回想一下,最后一次掏出钱袋是在哪里?”林明岚走到这位夫人面前问道。   “就是刚刚一会儿的时候, 杂耍的拿着托盘过来的时候, 我刚才掏了零钱, 然后就把钱袋收起来。”这位夫人说道,小丫头猛点头。   “那就是根本没有离开这里了, 对吧?”夏启凑上来说道。那两个杂耍的汉子瞧着周围的人。倒是有人想留下来看个热闹。   “那肯定是,这离刚刚拿托盘的时候也就半刻钟都不到。这里的人也没走动过。所以.....”   “我瞧,钱袋已经就在这里, 没有离开过。”夏启跟着接话。   “就是就是,瞧瞧是不是落在谁脚边了,找找。”杂耍汉子招呼着,这时候众人都低头看起自己的脚边了。   这么多人低下了头, 就显出一个青年人来来。他没有留意到大家都低头了,反而站的直直的。于是这下都朝着他看过来。   那个青年一愣神,于是赶紧也低下头。但是这一晃神,林明岚就注意到他。   “夫人的钱袋是什么颜色的?”林明岚问道。   “蓝色的,绸缎面子。”小丫头赶紧回道。   趁着小丫头说话的时候,他凑近了那个青年人身边,正好瞧见那人的怀里鼓鼓囊囊的,有一根蓝色的丝线露出了小半截。   他心里有数了,于是走上前去,拍拍那人的肩,“兄台,你的鞋子沾上灰了。”   “哪里?没有啊?”这人疑惑的低头,然后看见鞋面上果然沾了点灰尘。他低下身,准备掸掸灰尘。   顺着他蹲下身的劲道,林明岚顺着丝线一勾,“啪嗒”一声,一个重物掉了下来。林明岚就顺手就把它拾了起来。   “咦,这里怎么有个钱袋呢?”他站起来,拿着钱袋向围观的人群问道。   “对对对,就是这个,太太的钱袋就是这个。蓝色缎面的,还绣着梅花。”小丫头上前欢喜的说道。林明岚把手掌一翻,露出的钱袋正好是这个模样。   “应该是这位兄台脚边拾到了,估计刚才挡住了大家伙没看见。既然夫人的钱袋找到了就好。”林明岚回头深深的看了那个青年一眼,青年避开了眼神。林明岚把钱袋交给了小丫头,“麻烦还给夫人。”   “多谢这位小兄弟了。”夫人上前道谢,“这位小兄弟贵姓。”   “小子姓林。小事一桩,夫人不必客气。”林明岚拱手行礼,“既然已经无事了,这里我们就先离开了,夫人告辞!”   围观的人群瞧着钱袋也找到了,也没有热闹可看,这下是真的散去了。那位夫人颔首之后带着丫头也离开了。   临走之前,林明岚回头一看,那个青年已经悄悄淹没在人群里了。   “这边就是这里最有名的糕点店了,夏启你要不要给柳姑姑带点回去?”林明岚指着旁边的店招牌说道。   “哎,刚才那钱袋的事情,不是掉在那里了这么简单吧。我可是看见了。”夏启撞了撞林明岚的肩膀,压低声音问道。   “我看那个人很紧张的样子,不知道是怎么拾到钱袋的。”或者说是偷到的,但是明显是个新手,都不知道摸着了钱袋要马上离开,“我也不确定是不是那个妇人的钱袋,也会不好嚷嚷出来,然后那个钱袋就掉出来了,我就拿起来问问呗。结果刚好就是那个夫人的钱袋。都是凑巧。”   “喔,凑巧。”夏启故意拖长了声音说道,但是摆明了自己不相信,但是他也不再多问了,   “走,去买糕点去。”   门口的伙计热情的招呼着:“客官里边请!咱们店里的糕点有绿豆糕,梅花酥,荷叶酥,方圆十里都找不出比咱这更齐全的店里!”   “听你说的这么厉害,不能不进去看看了。”夏启抬脚就进去了。   “客官,咱们这里还有试吃的,您尝尝。”店小二主动的拿出八珍盒,摆着八种不一样的点心,做成小拇指大小,正好一口一个。夏启伸手试吃了一个,满意的直点头,问道:“什么价格?”   “五十文一盒,买两盒可以送包装。”小二殷勤的回答。   “那就给我来四盒罢,包装的严实一点。”夏启说道。   “给我也装四盒。”想着今天买点心,可以给黄绍礼带点。   “成了,您这边稍等,八珍盒,八盒打包带走!”小二回头吆喝,柜台上的人飞快的用牛皮纸包装起来。   两手各提着两盒点心,夏启还想往簪花店里瞧瞧,“我姐姐今天没法出门,特意托我买个簪花。我还得去看看。”他走进一家簪花店,直接叫店主拿出最新卖的最好的簪花,然后挑了一个带小珍珠的簪花。   “东西也买好了,店里也看的差不多了,”林明岚瞧瞧天色,“咱们先回去吧,免得我娘担心。”   “好。”夏启也答应了,这头就回大慈寺里。   回去的时候,大慈寺的厢房里,王氏和柳氏还在聊天,“这次回乡探亲,觉得府城里读书人越来越多了。”   “咱们这里本来文风就盛,人杰地灵嘛。”王氏应道。“不过我瞧着小启看起来也很有天赋,日后肯定是个状元郎的材料。”   “我看明岚也不错,你以后就等着当诰命夫人吧。”正当着两人互相调侃的时候,林明岚带着夏启总算是回来了。回来之后,柳氏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于是对着王氏说:“好了,咱们也聊了这么长的时间了,我先回去了。过几天咱们再聊啊。”   “那你一路上小心啊。”王氏十分舍不得,但是看着时间确实不早了,只能先离开了。   这头,王氏和柳氏分别离开了。   这头,柳氏坐在摇晃的马车上,问:“你瞧着林明岚这人怎么样。”   夏启把点心盒子摆到小凳上,又掏出簪花瞧瞧,“我瞧着挺不错的,人也稳重,在读书上应该挺有天赋的,现在年纪小小已经是秀才了。”   “娘想着,你也没个兄弟什么的,以后多交个朋友也挺好的,没事多来往。”柳氏说道。   “知道了,娘。” 第四十八章   致明先生是府城中的一位名士。昔日宦海沉浮, 波云诡谲,致明先生都能全身而退。不过致明先生眼看着自己年近古稀,于是早早请辞, 回了自己的故乡安居。   但是姜毕竟是老的辣,虽然先生的长子在科举上没有什么建树, 但是老先生总有些至交故旧还在官场上混着, 所以他们尚家也算是府城上数得着的人家。   这天, 在尚家的内宅。有一名中年妇人翻着桌上的一大堆名帖,时不时还皱眉沉思。她面前, 坐着一个另外一个中年妇人,眉毛上挑,眼角透露着一丝精明。   “哎。”先前翻名帖的夫人一叹气。她是尚家长子的夫人尚陆氏。   “叹什么气啊。怎么,对这堆名帖不满意”陆氏对面的妇人手捏一个小点心, 又饮了一口清茶, 她是尚陆氏的友人蔡氏。   “是啊。这是我从官媒那里取来的名帖。上面写着这整个府城, 包括县城,有名有姓的适龄少年的家庭人口, 家境,还有是否读书等等,还有画像。”   这下蔡氏茶水也不喝了, 凑到陆氏的面前说道:“怎么,你要给你家小女儿挑选夫婿了?”   “女大当嫁,虽然小女也才十四岁,也该早早的相看起来了, 再准备上几年嫁妆,也就该出嫁了。”陆氏说。   “那是,那是。”蔡氏嘴上应和着,眼睛却转个不停,她嘴里却说:“你家孩子好歹也是我看着长大的,不如我来参谋参谋。”   “好啊,多个人多份主意,你来瞧瞧这些名帖。”陆氏把面前的帖子往蔡氏面前一堆。然后自己翻看其他的名帖。   这些帖子不愧是官媒出来的,方方面面的情况都写的清清楚楚。而且这是官媒初步筛选过的一部分,才送到尚家来。不过就算这样,也有两百多本。   这头陆氏先剔除了一些家庭条件一般的,再挑出一些她觉得年龄过大的,再选出一些面向上她觉得不合适的,这一下就只剩下十之一二了。   “唉,你看看这个怎么样?”陆氏好容易选出一本,瞧着也眉清目秀的,家里算是富足,有几百亩的田地。   “我瞧瞧,”蔡氏拿过帖子,“年龄二十,家住县城里,家庭条件也不错嘛,不过嘛,年龄稍微大了一些,你家小女儿才十四,差的有点多了。”   “这倒也是。”陆氏转念一想也有道理,她又把另外一张帖子递过去,“你再瞧瞧这张。”   “年龄十八,倒是还合适,不过家里好像一直都是乡绅?这样人家的儿子,跟你家的小女儿会不会没有共同话题,聊不到一块去”蔡氏又说。   “这倒也是。”陆氏心想着,她家的小女儿是个喜欢舞文弄墨的主儿,她怎么忍心她嫁一个完全不通文墨的丈夫呢。   陆氏又翻了翻名帖,名帖只剩下薄薄十几张。她又拿起一张:“那这些帖子,都快翻完了,都没有几个合适的,看来还得找找官媒。”   “咦?”陆氏疑问的翻开了一张帖子,“哈,原来是这小子。”她手里翻开的,赫然是林明岚的名帖。   “怎么?这个你认识?”蔡氏把头伸过来瞄了一眼念了出来,“年十五,府城人,在府学入学。”   “你还记得前几天咱们去大慈寺上香么?我那时候不是晚到了好一会儿么?就是我在看杂耍的时候掉了钱袋,最后是这个少年发现了钱袋了。我看他谈吐不俗彬彬有礼的,人也长得不错。”陆氏把之前发生的事情细细的给蔡氏说了一遍,然后翻了翻帖子,“这画像也画的太丑了。”   陆氏又看了看帖子上些的家庭人口,“他舅舅是王家的王士杰,也算是有名有姓的人家。这个家境也算不错。唉,你看他本人,十五岁就中了秀才,也算是少年英才了,以后跟我女儿也算是能聊到一块。”陆氏越看越兴奋,越说越中意。   “给我看看帖子。”蔡氏接过帖子一看,“是有点不错,人也好,自己也有本事。想必以后也能挣下一份家业的。不过吧,这家人我听说过,有句话我不知道该说不该说。”   “我们都认识多久了,你有什么就直说。”陆氏瞅她一眼。   “我听说过啊,这家的老爷,早逝了。这孩子呀,是自己的母亲从小带大的?”   “这里面又有什么说头?”   “你呀你,你是命好,一帆风顺的过来的,在家的时候家庭人口简单,嫁人了之后尚家人都是些好相处的人,不知道遇到一个不好处的婆婆是怎么样的。”蔡氏说道这里还擦了擦眼睛,“这其中的苦楚我是知道的。男人家一天在外忙活着,根本就不晓得后院的女人成天是怎么过的。跟媳妇相处的最多的,还是婆婆。”   “你再看看这户人家,这个林明岚是遗腹子,他娘肯定是辛辛苦苦的把他拉扯大的,对不对啊?”   “那是肯定的啊。”陆氏还是有点迷糊。   蔡氏压下面上的妒色,这才继续说道:“这样的家庭里,这当婆婆的肯定把儿子看的很紧,要不为什么说寡妇的儿子嫁不得?这种婆婆都是看不惯媳妇的,一定会刁难媳妇的。”   “还有这种说法?”陆氏真没听说过。   “我家不就是个例子么?”蔡氏又掏出手帕在眼角压了压,“虽然我婆婆不是,我以前过得是什么日子,你是知道的......”   “别伤心了,现在你家儿子也出息了,以后你日子一定会慢慢好过的。”陆氏赶紧安慰道。   “瞧我,还伤心起来了,让你见笑了。”蔡氏又抹抹眼角,“咱们女人,嫁人就是第二次投胎,在家靠父亲,出嫁靠丈夫,要是丈夫没有选好,就是父亲再好,日子也过不好。”   “是啊是啊。”陆氏应道。   “所以这选人一定要慎重,就是十全九美,我也得给你指出来。我就是看着你家孩子长大的,真不忍心看她嫁的不好。”蔡氏又说。   “你说也有道理,我是得好好的选选。这批的帖子估计是选不出来了。没关系,我再叫官媒送下一批帖子来吧。”陆氏又被蔡氏说动了,这批的帖子是翻不出什么合适的人选了。   “好了好了,你看我,还伤心起来了,多大的人了。”蔡氏又微笑起来,“今天这边的帖子选不出来,下次再有帖子你可得叫上我。我得好好参谋参谋的。”   “我一定叫上你,我还不放心你呀。”   “天色不早了,我得先回去了。”蔡氏抬头从窗外看看天色,起身告辞了。   陆氏把蔡氏送到二门外这才离开。   蔡氏瞧着陆氏的背影,妒恨的扯着之前手帕,她暗想着,你要是瞧上了别的女婿人选,那我儿子怎么办?   尚家的女儿是她目前能接触到的最好的儿媳妇人选,这到手的鸭子,可不能飞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的脑洞有点大,需要补补啊! 第四十九章   被人背后贬成妈宝的林明岚并不知道这一场对话, 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在意,结亲本来要的就是一个你情我愿,比较条件是再所难免, 要是有不满意的方面完全可以提前说明。   他现在在府学里,正好是休息时间。他坐在自己的书桌前, 不停地写写画画。   玻璃生意现在步入了正规, 作坊扩大了生产, 现如今源源不断的生产着,然后经由马家运送到各地。总之, 琉璃联盟的招牌是彻底打响了。   这边厢,南山先生和吴夫人也搬到了山下,在城西置办了个小院子,带着小齐, 安安静静的住着。   可是这头, 林明岚却无聊了。现如今什么都不缺, 功课也正学着,总想给自个找点事情来做。   不过上次去猜灯谜的事情给了他一点启发......   那就是做一个游乐城!   生逢太平, 群众们在吃饱喝足的情况下肯定想找点娱乐的东西。但是在古代匮乏的条件下,人们有限的娱乐活动大概就是逛逛庙会,灯会, 听戏,然后郊游踏青了。   但是现代,有着丰富的娱乐活动,不仅仅逛街, 就是游乐城,简直就是无数小孩梦中的天堂。那里有着各式各样的游戏,单机的,对抗的,团体的,就是不怎么接触游戏的人,也可以玩娃娃机。   不过,林明岚想起了被娃娃机爪子支配的恐惧......   虽然条件有限,电子游戏是甭想了,但是许多飞镖设计,套圈之类的游戏完全可以做起来!   想到这里,他兴奋的下笔,先把自己的想法写了下来。飞镖可以做,捞小鱼可以做,还有棋牌类的,抓娃娃机的话可以改造成用绳子吊起来的样式,再用小刀片割......   对了!他又想到一点,要是有人每次不中的话可以送上一些奖券,奖券积累多了可以兑换奖品。这样也不用担心流失客户,反而维持了客户的忠诚度。   不过这就需要大量的小礼品,可以是瓷娃娃,也可以是布娃娃,还得联系商家,最好是订做跟世面上不同的款式......   越想越兴奋,他运笔如飞,刷刷刷的写下一大篇计划,然后满意的吹干墨水,瞧着这篇计划。唔,说实话赚钱肯定是赚不到多少,而且面向的客户肯定也是富裕人家,平民百姓肯定是只瞧个热闹。不过这些东西简单有趣,肯定能打响名声。   不过开这样的一个项目,肯定需要先试水,这头正好,眼看这中秋节快到了,正是试验的好机会。   所以这边厢,他利用休假的时间,招了几个伙计,也不好一直都叫王舅舅出力,他也该自己培养几个得用的伙计了。   要说好用的伙计,还是需要去中介人那里去问问。一般的中人,手头上都有一些店铺上得力的伙计,想要单干的时候,伙计们就要去中人那里登记,等候主家的挑选。   这头,他利用休息日去中介人那里,定下了两个伙计。不过刚开始的时候他没有明说这是个长期的活儿,只说自己在中秋的时候需要两个人手临时干活。   中人很快就找了十多个备选的人手。都是年轻力壮的大小伙子,并且有每村里正的担保,能让主家放心的用人。   一排小伙子站出来,还是很能唬人的。个个瞧起来都是精神饱满。既然分不出优劣,于是林明岚就顺手指了排在第一和第二的两人。   中人看着他这头选好了,于是和两人签了短契,从契书上,林明岚看见他们一个叫韩四,一个叫涂川。   带着他们出了中人的门,林明岚微笑着对他们说:“我这头也不是什么脏累的伙计,工钱的话按着酒楼的伙计,再高两成。从现在一直雇佣你们到中秋,如果干的好的话,以后再有这样的活,我还会找你们。”   “是的。东家。”这两小伙计对视一眼,果断回答。   “那这边,你们谁知道,那家铺子做小瓷器,小玩意做的最好?”   叫韩四的小伙子答道:“回东家,我知道在城东有个瓷器张,做的小玩意儿栩栩如生。他不仅擅长做瓷器,还能做泥人,做拨浪鼓之类的,手巧着呢。”   “还是个全才哎,”林明岚笑道:“那如果大规模的生产,有没有问题?”   “他手里下有许多徒弟,正好需要这样的伙计。”韩四答道。   “正好,带我去瞧瞧吧。”   城西的一条小巷。   这里算是一条比较偏僻的小巷,住的都是一般的平头百姓。在巷子的深处,住的正是瓷器张一家人。   说起瓷器张,手艺那是一绝。做出去的瓷器色彩鲜艳,神态活灵活现。不过半年前,瓷器张却从干的好好的主家那辞了活计不干了。主家多次挽留,他去意已决,毅然回了家。   在张家的院子里,瓷器张正在门口劈柴,一个身着粗布的中年妇人端着洗衣盆出来,准备到井边打水洗衣。   “快放下盆子,这才刚刚好了一大半,怎么能去碰凉水。”瓷器张赶紧拦住她。   “瞧你说的 ,我都躺了半年了,要是不活动活动,才是真的躺出毛病来。”妇人抢过洗衣盆,坚决要洗衣裳。   “那行,我来打水。”瓷器张放下斧子,去院子的井边提了一大桶水上来。妇人找个小板凳蹲在井边开始洗衣裳。   “这边快有半年没有上工了吧。眼看着你的病好了,我也该去找个活干了。”   “都是我拖累了你,要不是我生了怪病,需要有人时时照料着,你也不会把那么好的工给辞了。”妇人十分愧疚。   “那你也太小看你的丈夫。我手艺这么好,随时能找着好的主家。”瓷器张反而安慰他。事实上他手艺的确好,但是要想找到像上家一样的伙计并不容易。但是上个主家的瓷器作坊挨着瓷泥的产地,常常要好几个月才能回家一趟,这头他又担心媳妇的病......不过家里用钱的地方多了,他还是下定决心,先在府城里找个活干。   这头,韩四,涂川带着林明岚来到这条小巷。巷子里前几天刚下过雨,湿漉漉的,还有积水没有干,左闪右避没有避开积水,干脆林明岚直接大踏步走起来。   一路打听着,瓷器张家里的住址也算是好找。韩四站在篱笆外面问道:“张师傅在家么?”   “在呢,在呢。”妇人赶紧回到,同时一推瓷器张,“有人上门了,开门去。”   瓷器张上前透过门缝瞄了一眼,这才开门:“请进。你们找我这是?”   “来找你肯定是为了做东西呗。”涂川说到。   “那咱们进去说。”瓷器张把门打开,“媳妇,上茶。”   进了张家的大堂,首先瞧见的就是一个木制的夹子,上头摆满了各种憨态可掬的瓷器动物,活灵活现五彩缤纷。   “我能先看看么?”林明岚问道。   “您请。”瓷器张一摆手。   这些小玩意确实做的挺好,还有一些拨浪鼓摆在最下头。今天本想找个会做小玩意的匠人就行了,没想到找到一个手艺精湛的老师傅,还精通好几种。   “这些都是年轻时候做的玩的,后来舍不得扔,就留着了。”虽然瓷器张极力谦虚,还是露出对自己手艺的自信。   “那就好,张师傅,我今天来是想跟您谈一笔长期买卖。不知道您意下如何?”   等走出这条小巷的时候,林明岚不经感叹收获丰富。这头和瓷器张商量了先按着他原来的模子,做些大约一百多件瓷器玩意儿备用,要是以后游乐场的事情果然能够办成的话,就需要长期供货了。   还需要订些小飞镖,小圈的事情,这头他就交给韩四和涂川了,也正好看看他们办事能力如何。   “这边我平时比较忙,也不会试试看着你们,在等五日,我会来瞧瞧你们定好东西的样品。平日里无事的时候你们就多加留意。”   “好的,东家。”两人答道。   要想在灯会上摆个摊,也不是件容易事,还需要打通各处的关节,这件事情还需要王舅舅出马。   “怎么了,又有什么新鲜玩意?”王士杰问道。   “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逗着玩的,解解闷。”事情没办成功之前,他是坚决不会透露口风的。   “你说解闷我可不信,不过我也相信你做事自有分寸,行吧,这件事交给我去办吧。”   “多谢舅舅了,您放心,要是办成了,我肯定一五一十都告诉您。”   “那就好。等你好消息。”王杰也不深问。   这头,中秋灯会很快就开始了。灯会其实不止一天,会提前到八月十三开始 ,不过正日子那天,不仅各家搬出了镇场子的灯,官服还会组织评灯王的比赛。   灯如何,林明岚是毫不关心。他还不知道,这次试水,是否会成功?这些改良版的游戏,能否赢得大晋朝人民的喜爱   ? 第五十章   华灯初上, 夜幕低垂。八月十三这一天很快就到了。   几乎是全城出动,这几天的宵禁也延迟了。这对许多夫人小姐是难得的休闲,所以大街上摩肩擦踵, 叫人目不暇接。就是临近的郊县都有富裕人家过来看灯。整条街都沐浴在灯火辉煌中,一盏接一盏的灯不断的亮起。除了专门的做灯的商人, 还有每个商铺前面都挂了写着自家招牌的灯笼。   人潮涌动着, 渐渐的就走到一块空地上, 这里是一个拐角,往常空着的地方, 现在搭起了一个长长的帐篷,帐篷一共分成三格 第一个帐篷的地上摆着好几十个做的十分精美的小瓷器,大概一丈的距离左右划了一条白线。   旁边的帐篷里,就挂着好几个靶子。靶子的红心比以往用的靶子要大些, 靶子后面有个木质的架子, 也摆着各式的小玩具, 还有时兴款式的绢花。   第三个帐篷也是一个木质的架子,横格之间间距很大。然后帐篷口上摆着一个小几, 上面摆着几个沙包。   这三个帐篷前面都站着一个笑容可掬的青年,估算伙计有点失误,所以这边韩四又推荐了他的同乡来做事。   人群比较多的地方都有衙差来巡视, 不过这边王士杰那边早就打通了关节,所以这边衙差也不会故意为难。   人群里瞧见着这些新鲜玩意,都围着先瞧瞧热闹。三个伙计看见有人围上来,赶紧招呼着:“好玩有趣, 套圈游戏,套中了之后带回家!”   “新颖奇特,飞镖游戏,射中靶心送绢花,给心爱的姑娘战利品。”   “沙包投掷,打倒架子上的东西您就带走,绝无二话。”   这下有人忍不住问了:“这个游戏是怎么玩的?”   涂川赶紧上前解说道:“这个很简单的,前面的是套圈,站在白线前面,站直了不能弯腰,拿竹圈去套,套中了或者挂在上面都算,这个东西您就可以带走了。今天咱们是第一次开张,所以欢迎大家来试试,竹圈一文钱两个,沙包和飞镖也是。”   这个价格不算太贵,主要是之前确实没有见过这些东西,再说了能来参加灯会的人总有几个闲钱,愿意来试试新鲜玩意儿。所以很快有人来慷慨解囊。一个年轻小伙子掏出两文钱来:“给我先来个两文钱试试。我拿飞镖。”飞镖对应的奖品是绢花,显然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背后有个姑娘羞红了脸。   两文钱一共是四支飞镖。韩四从柜子里数出四支飞镖,交到这个人手上。这个小伙子拿着飞镖,手里比划了两下,眼睛瞄准了靶子,右手一扬,飞镖“嗖”的一声,斜斜的扎在靶子上,离靶心还有几寸远。围观的人有点躁动。   这个小伙子也有点紧张,握紧了第二支飞镖。然后再次“嗖”的一声,飞镖这头离中心更远了。   这个这小伙子更紧张的,有点担心,他拿出第三支飞镖,又是一掷,这次飞镖倒是离的近了,但是还差着一寸的距离。这时候小伙子背后的姑娘轻轻的拉了一下小伙子的衣袖,小声的说:“你能行的。”这下小伙子手一抖,飞镖直接射出去了,这下斜斜的插在了的红心的边缘上。韩四上前去收飞镖,发现飞镖正好插在了红心和白线的边缘,可谓是在射中和没射中之间,不过开门做生意,赢个开门彩是必须的。所以韩四这头把飞镖取下来,笑道:“恭喜恭喜了,您飞镖投中了,这边的奖品是绢花,您瞧瞧,你要选哪个?”   “我真投中了?”小伙子喜出望外,这下脖子伸的老长,看着绢花,然后转过来对着旁边的姑娘说:“你喜欢哪个?”   姑娘十分的不好意思,还是指着一朵红色的绢花说:“我想要这朵。”   涂川上前从架子上取下这朵绢花,“恭喜您。”小伙子结果绢花,然后在众人的围观下把绢花戴到了姑娘的头上。这下姑娘彻底是红了脸,小伙子挺着胸膛,带着姑娘离开了人群。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已经出现了,也带着奖品离开了。这下子都大家伙都想来试试。于是帐篷前面立马涌上来许多想要试试的人群:“给我来五文钱试试。”   “给我来三文钱试试。”   “好好好,不要急,一个一个来吧。”韩四带着他的同乡维持着秩序,安排着他们排队一个一个试,三个帐篷前面都排起长长的队。   林明岚一直在离帐篷周围的看着,看着事情的发展,不过没想到这次找的伙计还是蛮机灵,知道招呼客人,鼓动周围的人都来参加。大家都有从众性,一旦有人尝试了,看到结果了,就愿意来试试了。   过了大半个时辰,人群的热情不仅没有减退,反而还有更多的人闻讯来看了。眼看着准备的奖品都消耗了一小部分,这原本是准备三天的量,看见今天一天可能都能消耗的差不多。   想到这里,他准备走进点看看具体消耗了多少奖品,好算算明天该准备多少。   这时候他走进了套圈的那个帐篷,听见一个小男孩的声音,“姐姐,我想试试投圈,我想要那个小猴子。”   “好,那我马上给你套。”他旁边的一个穿着红衣的少女说。   “姐姐,我想要自己来。”   “可是你......”   “姐姐,我就是想自己套中一个。”小男孩拉着女子的衣袖。   “好吧好吧,你来试试。”女子无奈的掏出钱袋,“伙计,给我十文钱的圈。”涂川赶紧取了圈圈,“麻烦你稍等一会儿,前面还有一个客人。”   稍等了片刻,前面套圈的人没有套中,垂头丧气的走了。轮到那对姐弟了。林明岚这才瞧见那个小男孩大约七八岁大笑,瞧着脸色有点苍白。他拿着圈子,轻飘飘的一扔,圈子滚来滚去,最后落在了角落里。小男孩没有灰心,拿去圈子继续套着。不过他年纪小手腕没什么力气,所以十文钱的圈,没有套中一个。   女子瞧见自己弟弟灰心的样子,摸摸他的头:“你年纪还小,手劲还小,以后像姐姐一样多骑马射箭就好啦,别灰心。”   “是姐姐。”小男孩低下了头。   “等等,你的小猴子不要啦?”   “要,当然要,但是姐姐?”小男孩疑惑的说。   女子这边才把脸转过来,这个角度林明岚只能看见她修长的眉毛,“你就看姐姐的吧。伙计给我来五文钱的圈子。”   “好勒。您请,一共是十个圈子,您数数。”涂川点了点数,然后递了过去。   “不用点了。”女子随意的一瞄,然后手腕一翻,就这们随意的一下,十个竹圈都投了出去,“呲呲呲”几声,十个圈子,有八个都套中了地面上的玩具,其中就有那个猴子玩具。不是挨着边,也不是蹭到,而是完整的套中了奖品。站在她后面的人群发出轰然的声音,不少人鼓掌。   韩四这下子算是呆住了,没想着这个女子不按常理出牌,而且身手如此的出色,一下子就套中了八个。他一下子不知道该不该做主,把套中的奖品全部交给这位女子,但是这是明显违反了规则的。   规则,对了,好像这条规则忘记了说了!   “怎么了,把奖品给我吧。”那个女子看见了韩四愣住了,问道:“难道有什么问题?”她眯了眯眼睛,声音提高了一些。   “并不是有什么问题。”林明岚走出来走到帐篷的前面:“规则就是套中了就是您的,不过呢,之前有一条就是,不能够把所有的圈子一气的投出去。但是呢,明显这头伙计忘记了宣布这条规则。所以他现在愣住了。”   “原来是这样,那伙计把圈子给我,我重新再投一次吧。”瞧着是小本生意,女子也不想为难他们。   “不用,规则就是规则,忘记了宣布是伙计的失误,不是您的错误。不应该叫您为了错误买单。韩四,把奖品给这位姑娘那个盒子包上。”   “那个猴子的玩具不用包了,其他的包起来。”这下女子说完这句话转过头来,上下打量了林明岚一眼:“请问你是?”   “我是这边的摊主,这边都是我的伙计。鄙姓林。”林明岚躬身见礼。   “没想到你还挺讲信义的。”女子本来以为伙计想赖账,已经准备重新投掷一次,要是伙计不愿意的话她准备买够了圈子,一个一个的把摊子上的东西都套中了,反正以她的身手也不是什么难事。没想到摊主倒是个有意思的人,所以这边也不准备再计较。   这边,韩四准备了一个牛皮纸盒,把八个奖品都装好了再捆上恭敬的递到了女子的手上。女子结果纸盒,道了一声:“多谢了。”然后牵着自己的弟弟,避开人群走了。远远的还能看见那个小男孩拿着猴子玩具不停的摆弄着。   眼看着这边东家这么讲信义,来投圈的人更多,不过大部分人都没有那个女子的好身手,能够投中就不错了。不过这边人数太多了,所以没过多久,全部的奖品都被人套去了。   “今天奖品已经全部套中,明天还在这里,请各位请早了!”韩四和涂川安抚着人群,看着实在没有奖品了,所以人群终究还是散去了。然后他们三开始收拾东西和架子,帐篷后面还有板车,可以把东西拉回去。   “今天是谁在宣布套圈这边的规则?”眼看人都走光了,可以问问到底是谁出的差错。   “回东家,是我。”韩四主动站了出来。   “那八个奖品的钱,从你的工钱里面扣。记住,没有下次,做事之前先想清楚。”林明岚说。   “谢过东家。”本来已经自己会被辞退的韩四,喜出望外的抬起头,没想到东家居然放过了他,下定决心以后好好干。   作者有话要说:  节操恢复中(1/10) 第五十一章   三天过去了, 这次选出来的三个游戏在府城中大受欢迎。   然后亏了十两银子。   主要是计算失误,准备的奖品和工具就花费许多。所以算来算去,反而还亏了。不过这一次反而在府城里打响了招牌, 来玩的人   “你这边准备着,派几个人, 这五天都在咱们上次摆摊的地方做做宣传, 贴点通知单, 就说以后,每逢初一十五咱们都在这里出摊, 欢迎大家过来玩”林明岚看着这次试水大获成功,觉得可以长期做下去。要是可以的话,就能够做成规模式的游乐场。   “东家,咱们这次做的三个游戏确实很受欢迎, 但是恐怕有点简单, 容易被人模仿啊。”涂川小心翼翼的问。   这头林明岚转过来赞赏的看了一眼涂川:“问的很好。这里这个三个游戏确实很简单, 要是有心人想模仿的话,根本没有难度。不过这不是重点, 我先做这几个游戏,主要是为了打探市场的情况,看看大家能不能接受这种游戏。既然大家接受度良好, 那就没问题。”   “而且,知道为什么奖品需要去定做么?就是为了与众不同。跟别家的东西不一样,就算别家价格再低,为了这些东西, 大家伙也得来我这边消费。”就好比抓娃娃机,买一个毛绒玩具能花多少钱?但是机器里的玩具都跟市面上的不一样,想要的话只能玩机器。   “再者,一直模仿别人有什么用,我还有许多的想法没有实现,他模仿一个游戏,我再想一个游戏,我们吃肉,别人只能跟在后面喝汤。”   “东家说的也有道理。”涂川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我准备以后修建一个室内游乐场,就修在近郊,到时候会有许多设施设备。现在嘛,就是在城里做做宣传,不要让热度退下去。”林明岚自己计算着,就吩咐他们先照着之前的货源先做着。   既然这个事情就这么订下来了,那么选一个合适的地址就成了当务之急。还需要结合一下古代的木工技术,想想是什么游戏设施是可以移植到古代,不过还需要从长计议。   不过首先还是得选块空地。这件事情,林明岚还是交给上次选伙计那家的中介,这家中介做事还是挺靠谱的。   这家中介确实动作很快,大概十多天之后,就说有了信。所以选了一个休息的时间,他准备去城郊看看地方。   “您瞧瞧这片地怎么样?地方平坦宽阔,而且有个小溪经过,水源也有了,土地也还算合适,您如果要修个院子什么的,正合适。”中介把这块地的有点一一数出来。   要说是真修个院子的话,这里到是合适。但是要修个游乐场的话,总觉得还差点意思。   “先在这周围多看看吧。走,上马车去。”   “那行。”中人那边带着马车,两人坐上马车,车夫驾着车慢悠悠的走着。这里没有官道,只有人群牛马踏出来的小道,马车跑起来还有点颠簸。   跑了大概一刻钟,平坦的地面缓缓的凸出,面前出现了一个缓坡,杂草丛生,再绕过这个缓坡,面前就是一个小湖。林明岚不禁眼前一看。这里正好可以做一些水上项目,有天然的水源比人工打造方便多了。   “这里是谁家的地?”   “这里咱家的店铺没有登记过,也太清楚。”中人也皱着眉头。   “前面几里好像有个院子,要不我们去问问?”林明岚说。   前面有一个小黑点,慢慢走近了才看出是一座黑瓦白墙的院子,修的极大。屋檐上的轻巧的上翘,瑞兽站在屋檐,还挂着铃铛。整间院子修的大气端正,应该是花了心思的。   中人跳下马车,去瞧着朱漆大门上的黄铜门环。才敲了两下,门房就出来了。中人赶紧堆起笑脸问道:“这位大哥,请问主家贵姓?”   门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免贵姓胡。”   “打扰大哥了,我就是想请问一下,前面大概五里的地方,有个缓坡有个小湖的地方,是谁家的地?”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这里山清水秀风水宝地,我有个主顾,看上了前面那块地,就想买下来,所以来问问谁是主人。”   “那你算是问对人了,附近方圆十里,都是胡家的地,你要是想买的话,留下消息,我这边可以替你问问。”门房说。   “多谢大哥,多谢大哥。”中人赶紧道谢。顺手给门房塞了一个银角子。然后走下台阶对着林明岚说:“这头问清楚了,是胡家的地。”   “那好,我对这块地是最满意,那就有劳你去主人家问问,能买下的话就买下吧。”他掏出钱袋,“这是定钱。”   “好嘞,保准给您办得妥妥帖帖的。等着好消息吧。”中人接过钱袋,掂了掂,满意的点头。   “走吧,先回城。”   马车调头,缓缓的朝着府城里驶去。这边马车直接把林明岚送到了他家门口。   自他搬家以后,王氏就想给给宅子挂上林宅的牌子,林明岚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想挂上王宅,毕竟这是王氏自己买的宅子,两人互不妥协,最后只能挂上个“竹园”的招牌。   到家之后,换好衣裳先去给王氏请安。王氏坐在大厅里,手上拿着宣传的单子。瞧见他进来了,故意拖长了声音念道:“新奇有趣,套圈飞镖,每月初一十五,三叉街拐角。”   “娘哎。”被王氏这么一念,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上前给王氏见礼之后就闭口不言了。   “我本来觉得你从小到大十分老成,没有一点玩乐之心,现在倒是十分安慰了。”王氏叹道,   然后凑近了问道:“怎么样,好玩么?”   这下林明岚放心了,一一的给王氏解说了他的计划,不仅仅是现在能玩的三样游戏,还有打算以后修乐园的事情,到时候各式各样的项目都会建起来,王氏听到津津有味,最后说开业的时候一定带着自家的朋友过来捧场。   作者有话要说:  断更容易续更难......   坚持中 第五十二章   之前关注着办游乐场的事情, 现在算是定下了大半,他总算是安心了。   不过这头到了府学,下学之后可以说是瘫在了宿舍。   黄绍礼问道:“怎么?休息了一天反而更累了?”   “别提了, 安排了去看地,在城外逛了一天, ”林明岚脱下鞋子, “虽然一路坐马车, 还是还是累的我啊。”然后躺在床上摆大字。   “别躺了,没几个月个月要岁考了, 快起来看书。”   “岁什么考呀,起不来啦,废啦....什么?”林明岚咣的一下弹起来,“岁考?”   “是啊, 每年年底的时候都是岁考的额, 咱们是今年第一年进府学, 教授们也不了解我们学识的深浅,岁考正好探探底。再说了, ”黄绍礼凑近了一点,然后四周看了看,压低了声音:“你不知道吧, 岁考要是优秀的话,可能被选中送到国子监读书。”   “真的?”那可是国子监啊。   黄绍礼翻翻眼睛,“当然是真的,府学每年的时候可以送两名优秀的学生到国子监, 称为岁贡贡生。进了国子监,那可就是半只脚踏入了官场了。”国子监里特别优秀学生,可以通过廷试或者吏部试等渠道直接做官。当然,这是金字塔尖的人物,大多数还是需要继续考试。   “去年岁考的时候,就有两个前辈岁考上得了优秀,教谕们多方考察,最后可是特选他们去了国子监,不过咱们是别想了,毕竟每年考优秀的人那么多,名额却有限,基本上都是按着年限论资排辈。”黄绍礼叹道。   “你也别灰心嘛,总有慧眼识珠的人。咱们参加乡试也是一样的,就算没中举人,中了副榜也是可以进国子监的。实在不行还有例贡贡生。不过我听说监理管理的特别严格,我是吃不消的。”里头全是封闭式管理,轻易不能外出,每月还有大课,林明岚还担心进去了之后给关傻了呢。   “说不过你。”黄绍礼又忍不住翻白眼,“快起来,就算进不了国子监,也要在岁考上得了优秀。”   “起来了起来了,就是瘫了也得起来。黄大秀才发话了,我岂敢不听命。”他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然后赶紧去翻今天的功课。   “对了明岚,下次有空,咱们再去那家店买点宣纸,最近宣纸用的快,还有笔墨。”   “就以前经常买的那家?我的也用的差不多了,一起去。”   “就这么说定了。”   十日为一旬,一旬一休,基本上是很多书院的作息时间,所以这天,文墨街上的人也特别多。   这头,林明岚还特意绕道,带着黄绍礼去了摆摊的地方看了看,幸好这天韩四他们也出摊了。   跟之前的几次一样,摊前围满了人,大伙都兴致勃勃的玩着,韩四他们也是会做生意,对于花了大笔钱却没有套中的客户,还会特意送点奖品。   人排队多,林明岚本想招呼一声,直接叫黄绍礼试试,没想到黄绍礼摇摇头,兴奋的说:“先来后到,我不能因为跟你熟就插别人的队吧。没事,我先等等。”这头只好等等。   不过还好,排队速度还是挺快的。大概一刻钟就轮到他了。   黄绍礼左瞧右瞧,最后选了套圈,他换了十个圈子,站在白线外拿不住主意要套哪个。   “选那个小马,样子做的好看。”林明岚建议他。   黄绍礼一看,瓷器小马确实做的精致,高昂着马头,蹄踏落花,正是一副奔马图。他拿定了主意,就瞄准了小马,右手一扬,准备去套。   林明岚站在他的右侧,背后都是排队的人群,没想到左侧突然蹿出来一个黑影,“铛”的一下撞在了黄绍礼的手上,竹圈一下子脱手而出被撞飞了,一下子滚远了。   黑影是个穿着绸衣的男子,看见自己撞了别人,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哼,然后转过头,冲着韩四喊道:“等什么呢,给我拿圈子啊,小爷我等着玩呢。”   韩四不亢不卑的说:“这位公子麻烦你先去后面排队,这前边的都是早就来了的客户。”   “什么先来后来,我来玩,是给你面子。别给脸不要啊。”这个男子蛮横的说。   林明岚看着黄绍礼的手,问道:“没事吧?”   “没事,就是挨着一下,我又不是泥捏的。放心。”黄绍礼回了一句,然后上前说道:“这位,先来后来的规矩,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就是你同意了,我想后面的人也不同意!是不是!”黄绍礼回头问了一句。   “就是就是。”看见有人出头了,这下人群里有点就喊着:“排队去!排队去!”   “这位公子,先去后面稍等一下吧,很快就到了。”韩四手一弹,恭敬的冲着队伍的尾端一指。   众怒难犯,这个男子狠狠的瞪了黄绍礼一眼,然后悻悻的排到了队伍的末尾。   这边黄绍礼嘴边露出笑意,哼了一声,这才开始继续套圈。不过他手气不是很好,扔了七八次,最后一次才套中了一个小玩具。“总算是有点收获了,没有落空。”虽然没有套中最中意的那个小马。   “那去买笔墨吧。”林明岚拉着他想先离开。黄绍礼却说:“先别急,我看刚刚那个男的来者不善。我们先等等。”   “也好。”毕竟是自己的生意,还是防着有人闹事的好。   这边排起队来还是挺快的,很快就轮到了那个男子,后面的人也比刚才少了大半。   那个男子排队轮到他了,于是甩了十文钱,换了竹圈和飞镖。韩四把圈子递到他的手上,他接过圈子,然后直愣愣的甩了出去,圈子一路滚啊滚,直接滚到了角落里。连奖品的边都没挨着。   这个男子有点恼怒,又上手甩了圈子,竹圈蹦了几下,还是没挨边。   这下这个男子生气了,拿着手里的飞镖,直接冲着靶心去了,没想到靶子都没挨着,一气之下,那个男子接二连三的扔飞镖,一个都没中。   “你这什么破玩意?一个都没中?退钱!”那个男子嚷嚷着。   “这位公子,咱们这个游戏就是这样的,套中了,投中了靶心,才有奖品,没有的话愿赌服输。”   “什么愿赌服输?小爷我知道我花了银子,什么都没买到。退钱!必须退钱。”   保持了这么久好脸色的韩四眼看这个男子是讲不通道理了,于是冷了脸色:“对不起,咱们这里就是这个规矩,有能耐的,每次都套中,每次都有奖品,我们绝对没有二话,要是没有套中,就没有奖品。就是这样的。”   “呸!给脸不要!我好生好气给你说话,你还不听,一句话,退不退?”   “真是抱歉!咱们一直都是这么做,要是给您退了,对其他的人也不公平。”韩四说道。   “公平,狗屁公平!你知道我哥是谁么?”那个男子瞪着眼睛,“我哥,从小就聪明,五岁入学,十五岁中了秀才,那可是前途无量!以后等他当了状元就要铲平你们这个摊子!”他冷哼两声,言外之意不言而喻。   还有这等人才,怎么从来没有在府学里见过?不过能够教出这样的弟弟,估计也就是个绣花枕头。林明岚暗暗想着。   “不知道你说的到底是哪位?在下正好在府学读书,不知道是哪位同窗?”黄绍礼突然发生问道。   这个男子侧过来,瞧见是黄绍礼,想起刚才黄绍礼出头带着大伙一起怼他,于是扬起声:“你给我听好了站稳了,我哥就是这一科的新晋秀才,林明岚!” 第五十三章   韩四闻言差点一个趔趄, 他低下头,掩饰的咳嗽了一声,然后退下了。   黄绍礼嘴角咧的老高, 手握成拳假咳两声,然后瞄了林明岚一眼, “原来这位是林兄啊, 正好, 早就听说过你兄长的大名,一直不能认识, 不知道能不能引见呢?”   林明岚此刻是又好气又好笑,又有点尴尬。说了半天还抬出他的名号,就为了十文钱?   “哼,现在知道厉害了吧?想认识我哥, 好说好说。”这个男子转过头对着韩四说:“嘿, 说你呢, 退钱退钱。”他不耐烦的摊着手。   “林兄林兄,几个小钱何必在乎。再说了, 就当赏他了呗。”黄绍礼赶紧把他拉过来,“我以前的同窗,知道林兄家里的地址, 走,我送林兄回家罢。”   “呵呵,这就不用了吧,我这么大个人了, 还能找不到自个的家里么?”这个男子嘿嘿干笑着。   “要的要的,再说了我还想引见你的兄长呢。必须得去。”林明岚上前拉住了他的手,“林兄边走边说呗。”   这个男子想要挣脱,没想到林明岚手跟铁箍似的,逮住了就不撒手。男子眼珠一转,“既然这样的话,就带你们过去好了,先说好,要是我哥不愿意的话,我也没办法。”   “那当然那当然。”黄绍礼先楞了一下,然后林明岚给他使了个颜色,他恍然大悟,这人来历不明,打着林明岚的旗号也不知道是想干嘛。幸好他出门没看黄历,正好撞到正主手里。但是可不能轻易放过,还是先困住的好。   黄绍礼也去过几次林明岚家里,所以他叫了一个马车,直接说好去梧桐街驶去。然后这头直接拉着这个男子上了马车。   那个男子暗暗叫苦。本来想趁着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假装被人群挤散了,偷偷溜走。没想到这两人这么舍得,直接上马车。这下想溜都溜不了。不过他转念一想,又抬起胸膛。到时候只能见机行事。   马车果然快多了,不一刻就到了林家的门口。看着竹园的牌子,林明岚拉着这个男子下了马车,然后和黄绍礼一左一右站着堵着门口,笑嘻嘻的对着男子说:“林兄,这边已经到家了。要不,你先去叫门?”   那个男子一听正中下怀,他完全可以冒充客人,然后进门,这两人就站在门外傻等吧。想到这里,他整整衣裳,“那我先去了,你们在门口稍等。”   他走到大门前,扣了扣黄铜门环,大门缓缓的打开,门房问道:“是谁呀?”然后拉开了门。   门房严叔是搬家之后寻的,但是出门安全考虑,基本和林明岚交好的同窗,他都知道名字。所以一般人是进不去的。   “在下是府上的林少爷的同窗,许久不见,这次是过来找他叙旧的。”他拱手冲着门房说。   门房眼睛一瞄,看见自家的少爷正在站在不远处的台阶冲着他点头。他虽然不明所以,还是把这人放了进来,引进了侧屋的茶房,然后上茶。   看着这人进了大门,这次是插翅难飞了。林明岚这才笑嘻嘻的付了银钱,叫马车走了。然后拉着黄绍礼说:“走,看热闹去。”   门房看见他进来了,赶紧拉开门。然后指着茶房,“少爷,这是你的朋友?”   “不是,你先把大门后面关紧了,来个关门撵狗。”林明岚冷哼一声,“走,看看他去。”   男子在茶房等着,慢慢的饮着茶水,心里打算着要是半个时辰还没有等到人的话就直接离开,想必那两人也没有那么好的耐性。   正这么想着,抬眼一看差点呛着,本来该在门口等着的两人居然进来了!   林明岚笑嘻嘻的冲着他说:“林兄,你哥哥呢?怎么你没有进去,反而在茶房这里等着呢?”   男子支支吾吾的说:“这是......那个.....我哥哥这是出门上学去了,对,他是秀才,平时肯定都在府学上学的。”   “那你没有提前打听过,今天是旬休么?”黄绍礼说。   “那个就算是休息,也可能不回家在府学苦读呢?我哥哥用功嘛!呵呵。”男子干笑。   “别跟他废话了,严叔,直接报官吧。就说有人冒充了秀才家眷,还试图骗钱。不知道,到时候判几年?”林明岚闷哼一声。   “你们凭什么报官?凭什么抓我?”这下他慌了,蹭的一声站起来,眼睛还瞟着门口,想要跑,但是严叔早就把门关上了。   “凭什么,你出门之前也不打听打听,我是独子,哪里来的弟弟!我教你个乖,下次骗人之前,先做好准备工作啊!”   “什么意思?”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黄绍礼,正在府学读书,这旁边这位是我的同窗,就是刚刚你口中的你的哥哥,林明岚。”   “...............”   眼瞧着严叔真的要去报官了,这个男子豁出去了,抱着林明岚的腿一把鼻涕一把泪:“哥呀,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啊,我就是你堂弟呀,我叫林明峻啊,我就是从咱们林家的老家来找你的呀....一路上可吃了老大苦了呀....呜呜呜.....”   林明岚暗中想把腿收回来,没想到这人下了大力气,“喔?吃了大苦?拿我的名字招摇撞骗怎么不说呢?要是没碰上我,被别人告上门来,我上哪儿找个弟弟去?”   “哥啊,哥你别生气,大人不记小人过,弟弟我再也不敢啦,哥你就放过我吧。”他嗷嗷的哭,抓着林明岚的裤腿不撒手。   “算了明岚先别生气,问问他这一路都干些了什么要紧。”黄绍礼劝道。   听了这话,这人才算是撒手了,据他说,林家的族人除了迁到京城的那些,还有一些老弱留在金陵的县城外。而他从小父母都去世,是吃百家饭的。眼看着都快要长大了,也没个正经营生。偶尔听到跟他同辈的林明岚已经中了秀才,羡慕之余就想上门投靠。于是拿着家里仅剩的银子就一路打听着来了。   听他说完这些,本来林明岚不想管他的。这人毕竟不知道底细,再说了就是真是林家的人,什么性情都不知道,怎么安排?不过现在的时代,一个宗族,讲究的是同气连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被人知道他连同族同辈的人都不愿意提携的话,对他的风评不会很好。   “这样,你都上门了,我也不能不管,但是毕竟你什么都不会,都要先学点东西。我先把你安排到铺子上,你还是得先跟铺子里多学学。”林明岚打定主意把他扔到一个清闲铺子好好磨练磨练,总比他出门到处乱逛的好。   这头林明峻感激不尽,然后就提出要去拜见王氏。正好黄绍礼也过来了,不拜见似乎也不要礼貌。这头就带到了后院拜见王氏。王氏安排了留饭。   林明岚简单的说了今天上街遇到这人的事情,没提林明峻冒名的事情。相信经过这次的教训,林明峻再也不敢干这种事情。   不过恐怕还真得抽时间去林家的老族地看看,以前没想过,现在都撞到门口了,再不看说不过去了。   吃完饭之后黄绍礼准备先回书院,走到大门的时候一拍头,“哎呀,今天是出门来买纸笔的,这下忘了。”   “我早就叫严叔出门买了。喏,放在门房这边。”   “还是你细心。我把你这份一起带回去了,明天早点到府学啊。”   “放心,忘不了。” 第五十四章   中人带回了关于买地的消息, 却不是什么好消息。   “姓胡的那家人,本来是头几年才搬到这里到的。本来男主人已经松了口,就等着我们这边开个满意的价钱。没想到被女主人晓得了这件事情, 坚决不同意,所以又僵持了几天, 抬到再高的价格也没能让她松口。所以我们这边才回话。”中介人小心翼翼的回到, 毕竟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 事情却没有办成,着实显得他们无能。要是这个大客户跑了......   “那现在弄清楚原因了么?难道地契没在他们手里?他们做不了主?”林明岚简直有点好奇了。   中人擦擦额头的汗:“我们这头还安排了人, 继续在胡家等着,有消息了马上通知您。”   而另一头,胡家的院子里,中人坐在前厅, 隐隐约约能听到后院的争吵声。   “我就不明白, 这世上还有看见银子不心动的人。这里完全是荒地, 还有个坡,种粮食根本不好种, 现在人家愿意出荒地的两倍价钱买了去,为什么不答应?”一个中年男子提高了声音,跟对面的妇人说话。   “我当然知道荒地卖不出什么价格, 现在的价已经是抬高了,但是这毕竟是昔日姑娘赐下的这田地,又不是穷的吃不上饭了,说什么都不能卖啊。”   “你就是老脑筋了, 哎,”男子叹口气,“其实我也懂,要不是家里的一儿一女眼看要婚嫁了我也不会想这样的主意。你也知道的,亲家家里条件也好,要不是看上我闺女,咱们这样放了奴籍的人家 ,人家肯定是不愿意结亲的。就因为这样,咱们得给孩子把嫁妆置办好喽,不能让他们瞧不起咱。”   妇人默然无语。当家的说的也是实话,闺女要嫁人,儿子也要结亲,确实需要一大笔钱。   眼看着妇人动摇了,男子再接再励:“再说了,我们又不是只有这一块地,方圆十里都是当时姑娘一起买下的,现在不过是卖出去一部分。要不,”他提议,“咱们跟姑娘商量商量,要是姑娘也同意的话,咱们就卖了。”   “也成。”妇人想到家里的情况,终于咬牙答应了。   男子喜出望外,三两步走出去告诉了中人这个消息,约好了某日和买家在酒楼见面。   这头,中人也把消息传到了林明岚的耳朵里。要不是对那块地确实满意,也不会折腾这么久。就差这临门一脚了,所以他欣然赴约。   酒楼的名字就叫酒楼,但是菜色出众,一向是供不应求,还需要提前订位子。这头中介人出头,定下了二楼的包厢。   走上雕花的楼梯,再一转,就是二楼。小二一路指引着,“客官里边请,在二楼的甲字号包厢。”   等走到门口挂着甲号牌子的门口,中介推开门,“到了。”   “劳您久候了。”虽然林明岚是按着时间来的,但是既然对方来的早了,总得客套几句。   “不早,我们也是刚来一会儿。”有个妇人的声音说,这时候林明岚看清面前坐着一个四十余岁的汉子,和一个妇人。还有一个姑娘坐在中央八仙桌的一侧,瞧着面善。   林明岚这边只带了一个中人,两方一共无人分别落座。小二上了一壶六安瓜片之后就退下了。中人看着两边都不开口于是先开口说道:“胡老哥,咱们也打了这么多次交道,今天,买家也在这里,您就给个实在话,什么价格您能够接受?”   “这个.....”   这时候那边的姑娘开口了,“您能说说买了地之后是准备做什么呢?那地方也偏僻,盖别院什么的风景也不够出奇。”   “这个恐怕就涉及自己的商业机密了,恕我不能透露了。不过我想,我一旦开工,您就能知道了。”林明岚回避这个话题。   “那确实不方便透露,既然不方便,价格方面的话希望能再加上两成。”姑娘一开口价钱又加了,妇人登时紧张起来,生怕对面的买家不乐意。姑娘赶紧用眼神安抚,“不过呢,这头无论看见什么,都会替您保密的。”   林明岚心里盘算了一下,再花费时间去找合适的地块确实浪费时间,两成也不多,“那成,价格就定下了,契约书也带了,定金也带了,这就签了文书吧。”   “那行。”   中人把契书早就准备好了,一式三份,买家卖家两份,官府书房办留存一份,那位姑娘拿过了文书细细的看了一遍,确定没有问题了,就放在桌子上。胡家的女主人不会写字,拿过印泥盖了手印。   “那成,明天我这头就会去官府备案。契书就算完成了,定金先付总价的两成,明天剩下的就送到您家里。”中人眉开眼笑,这是笔大买卖,从这里头他又能提一笔。   “那就麻烦您了,要不咱们正好在酒楼吃个饭?”中人提议。   “不用了,我还有其他的事情,先失陪了,再会!”林明岚拱手,然后就和中人先走了。下了楼梯,他给中人塞了点碎银子,“一路辛苦了,也到饭点了,你去吃个饭再走。”   “多谢多谢!”中人赶紧道谢。   “那我就先离开了,有事随时联系我。再会。”   难得休假,林明岚还打算早点回去陪王氏吃饭了,走着走着,他突然想起,那个看起来面善的姑娘,不是上次在灯会一次投中九个圈的姑娘么?   二楼上头,一扇打开的窗户瞧着林明岚离开之后,才关上了。   姑娘饮着茶水,说道:“三娘,我看这人也挺靠谱的,买地的事情也没什么好犹豫的。”   “姑娘,我不过是觉得土地和院子都是当时我脱了籍之后您赐的,卖地总要您过问一声才好。”胡家三娘说。   “三娘,你照顾了我们姐弟十几年,这些不过是你的工钱罢了,既然已经转到你的名下了,就是你的了,以后不用过问我。我这次愿意来,不过是想替你们把把关,看看买地的人是不是诚心的。”姑娘说,“这头既然已经确定了,那我就放心了,我先回去了。”   “姑娘别慌走,难得咱们来了酒楼,先吃了饭再走吧。”   “那行吧。”   妇人撞了撞身边的丈夫,“当家的,快去叫小二,点菜!”   “好嘞。”   作者有话要说:  遁走...... 第五十五章   落叶枯黄, 秋意飒飒,再来,慢慢的, 冬天就来了。南方的冬天是湿冷的,就算飘着雪花, 都是细细碎碎的一片片, 不等落地就化了。   今年府城并不冷, 但是府学在岁考之后还是按例放了年假。   王氏准备了许多的年货,准备过个热闹年。然而天不遂人愿, 有消息灵通的人知道这头他休息在家,纷纷上门拜访。   因为琉璃联盟的成立和壮大,林明岚这个名字渐渐有了自己的号召力。这头他神神秘秘的在郊外修着什么东西,有那消息灵通的人家就打着拜年的旗号打算打探消息。   连着接待了几拨不能拒绝的人, 林明岚不耐烦起来。游乐场的建立是个好项目, 但是这次他是打算自己独自掌管这个项目, 所以上门的人都被他避重就轻的忽悠走了。不堪其扰,最后, 他带着家里人上了新买的田庄。   前几个月,郊区有人卖了大约二十亩的地,地不算很大, 但是搭了一座青砖小院,收拾的不错。这次就算是“避难”了。   到了田庄清净了许多,不过还是收到了王孟夏的信。信里大肆抱怨了自从他走了之后,发现他没有在家的人群都转道去拜访王舅舅, 陡然增加的宾客叫孙舅母忙个不停。作为安慰,以后林明岚需得好好的补偿他,也带他来田庄见识见识。   不过来到田庄之后,家里的人都好像放开了心绪,行为举止都轻松起来,上次,林明岚还听到王氏和张姑姑兴致勃勃的商量着去旁边的小溪里捞鱼,最后王氏确实去了小溪,虽然大费周章之后只捞起了几条手指长的小鱼,最后还养在水缸里。但是王氏出乎意料的开心。想必平日也是没有其他的娱乐,闷住了。他暗暗决定以后要经常带着王氏出来逛逛。   离过年还有好几天,王氏就和张姑姑和王姑姑商量着过年的菜色。来到这边田庄,总要尝尝这里特色的野菜,野猪肉。听说这附近有山有水有野味,难得空闲,交待了一声,他打算好好逛逛。   冬天草叶枯黄,小动物总要出来觅食。逛着逛着,他发现了一串小动物的脚印,虽然不知道事什么动物,但是他准备跟着去瞧瞧。果然顺着脚印,他走到了一个小斜坡,枯草丛生,足足一尺长,其中有一个大概仅供少年人弯腰才能进去的小洞,体格再壮实一点就进不去了。他仔细瞧了瞧,估计应该是个兔子窝,于是想进去看看。   洞就一丈多长,果然是个兔子窝。不过母兔子大概出去觅食了,只留下几只眼睛都没有睁开的粉红色小兔子,毛茸茸的,微微蠕动着。不过冬天缺乏食物,如果母兔子没能找到足够的食物的话,它们恐怕不好度过冬天。想到这里,林明岚准备把等母兔子回来之后把它们一齐带回去。在洞里弯着腰难受,他正准备挪挪兔子窝。就听到不远的地方传来两人的脚步声,一轻一重,估计是过路人。   这要是给人看见个小伙子的人还蹲这掏兔子窝那可真是够瞧的。所以听到脚步声,林明岚又默默的把伸出去的交挪了回来,蹲在洞里等人离开。   没想到这两人越走越近,离着小洞也就四五米的距离,林明岚暗暗叫苦,怎么还打算在这看风景还是怎么地?不过本来就在洞里蹲着,要是一开始出来还好,现在人家都走近了,才冒出来,难免叫人犯嘀咕。所以他只好继续待在洞里,干脆坐下来。   从洞口密密的枯草上望出去,能模糊的看见是两个年轻的庄稼汉,穿着粗布麻衣,远远的看着前头。这边林明岚走了大约四五里路,他住的小院子只能看见一个轮廓。   良久,高个的汉子开口问道:“点子硬不硬。”   “嘿嘿,三哥您也是知道的,我这对招子亮的很,踏线是做惯了的,他们全是些老弱,就两三个汉子。还有一半大的男孩。”   “那就好,这笔买卖主顾给的价高,活又简单,这是我的第一笔买卖,可得做的漂亮干净。”   “当然三哥您放心,我叫了十几个兄弟,都是熟手,保证一点声儿都没有。”   早在听到他们谈论点子的时候,林明岚就屏住了呼吸,他听出来事情有些不对。再听听,这恐怕是一伙子强盗!再听听他们计划的,恐怕是趁着年节大家伙都放松了警惕,打算干一票大的。   不过这附近人烟有点稀少,就几户人家,还隔的挺远的。但是听着这两人嘀嘀咕咕的说着,院子里人少,还都是些妇孺,莫不是.....冲着自己家来的?这次出来家里的人都带着,除了王氏主仆三个妇人,就是门房,马夫这些人了。那个半大的男孩恐怕就是说的自己了。   他心里发急,却不能先动作,强自按捺,耳边听着两人不停的讨论着,今天晚上就行动,打算先派人骗开门之后直接冲进去。   两人又商量了些细节,都叫他听到了耳朵里。然后这两人边说边走,慢慢离开了。   又在洞里蹲了好半天,确认他们已经走了,林明岚这才钻出来。   现在怎么办?   这会儿都快下午了,要是回府城一趟找人手,来回的时候都不够。但是家里满打满算加上他,也就四个男子,对方有十几个人手。恐怕.....   他心里一紧,然后几乎用最快的速度朝着小院子跑过去。虽然不知道到底得罪了谁,但是现在不是深究的时候,先找齐家伙人手,做好准备。   慢悠悠走过来才花了大半个时辰,现在跑着回去时间短了许多。进门之前他先稳住脚步,放缓呼吸,这才慢悠悠的走进到院子里去。   这小院子是两进的,围墙修的结实又高,倒是不愁他们会跳墙进来。但是也挡不住太久。不过府城里找不到人手,但是这是田庄,隔个几里远,倒是有些庄户人家。   想到这里,他装成不经意的样子,找到门房的严叔:“严叔,这头田买了,还从来没有见过佃户,你和马车的高叔一起请他们来吃顿饭,人越多越好。”   “这个?恐怕要吃很多粮食吧?”严叔有点犯难,要是真像主家这么大方,那些庄户头儿还不有多少来多少?   “难得过年嘛,图个高兴,再说以后就是在自家的田地上做事了,总要认认人。记得多叫点人啊。”他打定主意多叫人,再把院子里灯都点上,做出一副人多势众的样子,希望那群人看到人数差距能过能够知难而退。   “那成吧。”严叔暗叹,主家真是手松,还请这些佃户吃饭。   “对了,要是人手不够的话,直接就请附近的妇人帮忙做饭。再有拿不准的,直接去问张嬷嬷。”   “您放心,我肯定办妥了。”   “那好,劳你费心了。”   等回到后院,王氏还在商量菜色。林明岚走过去的时候还问他的意见。随意指了几个之后,他告诉王氏这头还安排了佃户来吃个饭,认认人。   “既然这样的话,我就现在后院等等你,吃完了饭记得快点回来,给你准备了野鸡汤。”   “好的,娘。”   厨房人手不够,那些庄户人家带着自家的板凳碗筷,妇人主动的去了厨房帮忙,一时之间,炊烟升起,人声鼎沸,汤菜流水价的上了。不成套的碗碟,座椅,大伙儿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围在一起高高兴兴的。   日暮低垂,冬天黑的早,所以这头院子里挂满了灯笼和蜡烛,灯火通明。田庄的人暗中咋舌,这次的东家真阔气。   见了见这群人推举出来的头儿,严叔跟他们坐一起客套饮酒,还不时的喊着不醉不归,其他的妇人孩子坐在另外两桌,大老远的就能听见瞧见这座小院里都是人。   趁着他们都没有注意的时候,林明岚悄悄的叫过车夫高叔,让他守着门口,随时准备关门。林明岚躲在门口的两个石狮子后面。石狮子厚重,下头一个方方正正的墩子,再加上天色够黑,正好把他略瘦的身形遮住。   隔着三十米远就是进这里唯一的一条土路,要是今夜真的有人来的话,必然会经过这里!   今夜无星,时间慢慢过去了,果然从土路上慢慢走过来十几个人,样子十分鬼祟,腰间都挂着长条的物件用黑布裹住,放轻了脚步。   林明岚送靴筒里抽出一只匕首,紧紧反握。一旦这群人接近这边,他就先去探个究竟。   那十几个人走着走着,突然顿住了脚步,然后一拐,走到了另外一边的路上。   莫非他们还打算先埋伏在附近,等着人离开之后在行动? 第五十六章   情况未名, 还是先看看再说。   估摸着他们已经走远了,这头他悄悄的跟了上去。   不敢凑的太紧,他只能跟的远远的。   这群人也十分警惕, 走上一截就停上一截。不过这附近人烟稀少,也就走了三里多地。这些人就停下了。   莫非他们发现了?林明岚赶紧躲在一个远处的谷草堆旁。   前面有一间跟他买下的院子差不多大小的院子, 同样的青砖瓦房, 高高的院墙, 此刻大门紧闭。   那群人围在一起商量了什么,然后其他人暂时退到了两侧的围墙边。然后其中一个个头看起来最小的人上前叩响了门环。   林明岚忍不住纳了闷 , 他们要干什么?   连着敲了好几下,门房才懒洋洋的问道:“谁呀?”   “大叔我是这附近的人,出门做事误了时间,想在您这里讨口热水喝, 我自己带了干粮。”   “这不太方便。”门房有点迟疑。   “大叔, 我也知道不方便, 但是这天既黑又冷,我就是想讨口热水。”   “那你等着, 我去找找。”门房答应了。叫门的人安静的在门口等着。围墙两边的人轻轻的抽出了刀,蓄势待发。   门房却不知道外面的这一幕,他在门后打开了横木, 慢慢的拉开了大门,手里还端着瓷碗,“终于找到碗了,小心......”他话音未落, 就倒下了,瓷碗“碰”的落到了地上,门房砸到地上。   叫门的人借着力道推开了大门,里面还有人问道:“老马这么晚了开大门干嘛?还不睡觉?”   “老马拉肚子啦!”门外的人答应了一声,嘿嘿笑着,然后十多个人呼啦啦的冲了进去,在门里说话的人尖叫一声,然后没了动静。   这群人几步窜进了大门里,里面的人生死未知。但是这头,只有林明岚一个人,就算他冲进去也是杯水车薪。回去叫人的话,时间来也根本来不及!但是要是不冲进去的话,不知道里面的人没有得到提醒又会有多少伤亡!   怎么办?该怎么办才能两全!   他蹲在后面心急如焚,突然看了看自己的手心,一下子想到一个主意!   这群人带头的先是冲进了大门之后,这才发现这是个两进的院子,里面还有一道围墙。同样的围墙,紧闭的大门,想必刚才二门的门房听到了声音,所以有了警惕,要想冲进去,可要付出点代价!但是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领头的人牙一咬,“去撞门!都去,这种地方的门也想来也不结实,多撞几次肯定就会散!快去!”他推了手下,手下赶紧去门边,一起鼓着劲撞门。   带头人的猜测果然不假,这里毕竟是二门,比不上大门的结实,好几个人连续的撞击,让它摇摇欲坠。这时候从门外出来传来一声大喊:“着火啦,着火啦,快出来救火啦!”随着声音,门外好像也冒出来了烟来。   “糟糕!有人坏事!”带头人焦急起来,催促起来,“撞,使劲撞。”时间不多了,事情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   门摇摇欲坠,但是就是不倒,带头人咬牙说道:“让开!我来!”他本来想保留实力到了后面,现在只能先上了。   带头人本来就是这伙人中实力最强的一个,有他出马,二门果然应声而倒,哄的一声砸到地上,溅起了一片尘土。这伙人立马露出了喜色,准备冲进去打杀。带头人一马当先,跨过了门槛,握紧了手上的刀,招呼着后面的人:“上!”然后准备进去。他没有留意到,肃立庭院中的一个女子,长指同样握紧了剑。   在万外头迟疑应该是去叫人还是直接先去救人的林明岚,看着面前的草垛,有了主意。他先冲进大门,看了看倒在地方的门房,发现还有呼吸。然后把门房拖到了大门里的隔间安置起来,然后从门房的桌子上摸到了火折,冲到了门口。门口的那个草垛堆成一团,他把周边的杂草都清理开,形成隔火圈,然后拿起火折把草堆四处点燃了。草推开始不容易点燃,但是多点一处,很快就从火星变成了火堆。然后他大声的喊起来:“着火啦!着火啦!快出来救火啊!”一边喊一边继续清理,把易燃物都拿的远远的。   虽然这里人烟稀少,住户都隔得庭院,但是在黑夜里的火光就是最好的信号,就算有人只能听见隐隐的喊声,瞧见火堆也能明白是怎么回事。   远处的林宅听见有动静,还没明白怎么回事,门房严叔看见火光好像是主家过去的方向,于是赶紧招呼着:“前面好像着火了?”他有点不确定。   “真的?”有人凑过过来一看,一下子清醒了,“天啊,前面真的着火了!不知道是哪里!快去救火,挑水,挑水!”这群人饭也不吃了,呼啦啦的一窝蜂的冲了过去。   而在这边的院子了,带头人暗中惊讶。本来这笔单子接的轻松,价格又高,要求又只是活捉一对姐弟,伤人不论,只要活着就行。这是他第一次单干,带的都是没经验的兄弟,本来以为可以叫他们练练手,没想到碰到了硬茬子!   他们一进院子,就瞧见了一个女子站在院中蓄势待发,她旁边,还有一个中年汉子,长的就是农家汉子的模样,普普通通,没什么出奇,没想到交起手来,就这两人,挡住了他们十几人!   中年汉子眼睛一转,就判断出他是领头人,拿着长剑一剑就刺了过来,攻势凌厉,让领头人不得不得暂避锋芒,再加上他刚才撞门还耗费了力气,之后一直被中年汉子压制。中年汉子在压制他之余,还能顺手帮助那女子。   而剩下的人,基本都是那个女子在抵挡,她一把长剑使的圆滑如意,虽然没有伤人,但是暂时没能够突破她的防线。   但是他们毕竟人多,对方就两人,总有气力不济的时候,到时候定能把他们一举拿下!   局势胶着之际,破烂的二门突然就冲进来一人,他手里只拿着一个木桶,对着混战的人群就泼了过去,然后他大喊起来:“着火啦,着火啦!你们怎么不出去救火?”   带头人闪避不及,衣摆上也溅上了一点水。   “你们怎么不着急啊?”进来的正是在外面找齐了工具的林明岚,他先放下了手里木桶,然后擦净手,从怀里拿出一个火折,笑着说:“外面好像起火了,我听见里面这么大动静,还以为也着火了,就直接进来救火,希望主人不要见怪啊!”   对着一群人身穿黑衣,手拿长刀的人,他仍然如此开口。   带头人看见他手里拿着火折暗叫不好,他哗啦一下撕开衣服下摆,拿到鼻端一嗅,上面果然隐隐有一股灯油的味道。   这次失手了!   院子里的人看见带头人这般动作,也停下手闻闻身上的味道,立马明白,这人是把火油泼到他们身上了!再看他手里不停的把玩着火折,威胁之意显而易见。   事实上,林明岚自知自己功夫不过,身上只带了一把匕首,行凶者反而带起了长刀,短兵相接必然是他输,所以只能智取。   他在门房找到了一个装着清水的木桶,再把油灯里的油通通倒在桶里混合,提着木桶到了二门里,先声夺人,哗啦把水泼到来袭的人身上!   不过这桶水里混合着大量的水,要说点燃肯定是不能,只能吓他们一吓。   这边林明岚做出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事实上握着火折的手心都出汗了。他远远一看,发现站在院子里的,居然是以前在胡家买地的时候见过的姑娘。   他扬声喊道:“原来是胡姑娘!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见你了,幸会!”   “林公子。”那边的姑娘回应了一声。   “居然是胡姑娘的地方,那我就更应该来救火了。”听过了从大门口传来的呼喊声和脚步声,他知道是严叔他们听见消息赶了过来,于是笑的更加有底气。   带头人见势不妙想要逃走,“既然你是过来救火的,我们就不耽误了。告辞。”他准备带着人先撤,以后不愁没有机会。   他准备退走的时候,一直沉默的中年汉子开口:“想走?”长剑一转,直指带头人的咽喉。   “对啊,辛苦你们一阵,总要请你们吃顿饭呐。”林明岚笑着说。背后的脚步声越来越急促,已经有人在冲进大门找水源救火,还有人看见破烂的二门跨了进来。还有人大呼小叫:“救火救火!哎林公子你怎么在这里?”   趁着带头人一愣神的功夫,中年汉子直接手腕一转,食指和中指扣在了带头人的咽喉之上,“叫他们住手!”   带头人被制住,其他的人左看右看撒手放下兵刃,这时候房间里才有人打开门,带着绳索先把带头人捆住,再把其他人都捆住。   林明岚这才松一口气,他看见严叔他们一直站在门外救火,于是先出去看看火势,可不能玩火自焚,刚才是情势危机,没法通知其他人才放的火,现在要负责把火熄灭才好。   “胡姑娘,”他开口说,“在下先去看看外面的火势。”   “火势不明,我也得去看看,”那个女子开口说道,“另外林公子,我不姓胡,我姓杜。” 第五十七章   .......   气氛有点尴尬。   林明岚干咳一声:“....那个, 杜姑娘,外面火势不明,我先去看看。”说完赶紧溜了出去。   外面的草垛已经烧的差不多, 幸好林明岚先把其他的草搬开了,火势只在中间燃烧没有波及其他地方。   草垛现在烧的正猛, 赶来救火的人也只是再把周围的易燃物搬远一些, 等着草垛烧完就好。   他赶过去问严叔:“严叔, 没事吧?”   “没事没事,”忙着救火的严叔大冬天热出一声汗, “我老远听过有人喊救火,听得不真切,但是能看见这里有火光,就直接带人过来了。”   毕竟冬天久无雨水, 草垛干柴枯叶到处都是, 要是真有一个地方着火了, 很容易蔓延。所以严叔一喊,几乎能来的人都来了。此刻他们也是忙的一头大汗。   而这时候在院子里, 紧闭的房门打开之后,丫头们忙着先把这群歹人捆住,一个小男孩走过杜家姑娘面前, 脸上写满了颓色。   “怎么了?不开心?”杜家姑娘轻轻的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我觉得自己好没用,真的有坏人出现的时候,根本不能保护姐姐。我明明答应过娘亲要保护姐姐的。”   “那是因为昀儿年纪还小啊,姐姐比弟弟大, 当然应该保护弟弟啊。等到昀儿比姐姐还大了,就可以保护姐姐了。”   杜昀的脸色阴转晴,握紧了拳头:“那我以后要努力练武!”   这时候大丫头绘春凑过来说道:“姑娘,人已经捆住了,是不是报官?”   “先不忙,”一直没有开口的中年汉子说话了,“看他们的样子,明显是有备而来。你来这座别庄的消息只有寥寥数人知道,他们都能找到这里到,恐怕是有人泄密。先把他们分开关在地窖里,挨个问清楚来历。”   “财帛动人心,左右不过是那几个人,看不过我们姐弟拥有着杜家的家业,想要灭而取之。”杜家姑娘淡淡开口。她对族里的那些个叔伯的心思再清楚不过。   “就算这样,知道是谁干的总归有备无患,再说了,杀鸡儆猴还是要的。总要告诉他们一声,爪子不要伸那么长,会被斩断的。”中年汉子说。   “那剩下的处置就听叶叔叔的了。我带昀儿先进去了。”杜家姑娘说完,微躬身,她不欲弟弟看见接下来的画面,所以准备先带着他离开。   “关到地窖去吧,待会我会领人过来。”中年汉子说道,“那今天过来帮忙的林家公子你准备?”   杜家姑娘沉吟道:“现在家里乱的很,损失没有清点,还是过几天年后再去拜访吧。”   “年后恐怕更忙,还是明天去吧。”中年汉子说,“毕竟没有他帮忙,我们会很麻烦。”虽然他有把握把歹人制住,但是就无法顾及到其他人,这其中的伤亡不可估计。   “也罢,还是听叶叔叔的。”杜家姑娘点头,“绘春准备一些贺礼,聊做谢礼。”   “是的姑娘。”   火势扑灭之后,严叔去和杜府的管事说了一声,就带着一起来帮忙的乡邻先回去了。林明岚也跟着先回去了。   王氏早就等在门口,见他回来忍不住拉着他的手问道:“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就是看见别家着火,就喊着大家一起去救火罢了。”   “没事就好,”王氏看了半天,他出了点汗之外没有任何受伤的样子,“邻里乡亲的,在外头能帮把手的也好,只是下次得和我说一声,我听见外头喊着着火了,又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担心坏了。”   “知道了娘,以后我一定会记得给您说一声。”林明岚明白她的担心,赶紧保证到。   “好了好了,忙活了半天,饭菜都凉了,我回去叫她们热一热。”   “我忙了半天实在饿了,现在能吃三大碗。”林明岚生怕王氏再问,于是转移话题。王打造氏果然没有再多问,连忙回了后院。   这一天过得实在紧张刺激,第二天,林明岚想起被他遗忘在山洞里的小兔子,于是一大早就起身去逮兔子。   到了山洞,果然小兔子还在原地。虽然当时在山洞里听到的消息是错误的,但是这窝兔子也是幸运兔!在后院平日里王氏也无事,可以给她打发时间。   与此同时,杜家姑娘杜昙带着贺礼上门了。结果正好碰上林明岚外出,于是王氏接待了她。王氏听说她是昨天着火那家,特意上门致谢,于是赶紧出门解释一大早林明岚就出去了。   杜昙等丫头们放下礼物,就和王氏攀谈起来。等到林明岚带着那窝兔子回来的时候,她们两相谈甚欢。   “娘,你看我带了什么回来?”他一掀棉帘子,怀里带着几只毛茸茸白乎乎的小兔子,就进了门。   “有客人在呢。”王氏唯恐他失礼,赶紧先说道。   林明岚定睛一看,原来是昨天的那个姑娘。他把兔子交给一旁等着的张姑姑,净手以后,赶紧坐下。   “杜姑娘,你要太客气了。本来就是邻居,这里人烟稀少,正要互相照应。”   “林公子说的对,但是林公子帮了我们也是事实,不知感恩就是我的不对了。”杜昙在刚才对话里知道王氏对她家来了歹人的事情完全不知,于是也只说救火的事情,“区区薄礼,只能聊表寸心,还希望林公子能够手下。”   “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收下了。”帮了人家的忙,要是不收下礼物,别人反而会担心欠下人情债。这次事情本来就是偶然,林明岚本来也无意借此做些什么。所以爽快的收下到了礼物,安他们的心。   果然杜家姑娘露出安心的神色。   王氏等着他们说完,还热情的邀请杜姑娘留下来用饭。杜姑娘连忙推拒:“夫人多谢了,但是我弟弟还在家里,还等着我回去呢。”   “那就不好耽误了,杜姑娘咱们住的近,没事多走动。”王氏还有点不舍,送杜姑娘到门口。   等她回来的时候,林明岚献宝似的把小兔子送上来,张姑姑找一块干净的棉布,把小兔子们放在上面,母兔子放在木笼里。   “好小的兔子,哪里来的?”王氏看着这些毛茸茸的兔子。   “刚刚出门的事情,在外面看见的。这冬天的没有食物他们不好过冬,我就带回来了。”   “那倒是挺可怜的,”王氏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们的耳朵,小兔子动了一下,“我就养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  好丧啊加班.... 第五十八章   这个新年过的倒是挺开心, 没有多余的人打扰,就是一家人简简单单聚在一起。   不过住到正月初二回娘家的日子,还是要回到府城里。   马车还没有停稳, 王孟夏就先跳了出来,嘴里喊着:“姑姑小心。”暗中盯着林明岚, 气鼓鼓的拿眼睛责怪他不讲义气自己溜出去玩了。这个年他可是过的不开心, 家里一拨又一拨来拜访的人, 他也接待了一拨拨同龄人,累的是年都没过好。这下好了, 苦难的日子虽然没有到头,但是总算有人同甘共苦了!   王氏自己下了马车,不过才几天的功夫,都觉得好久没见似的。王仲秋也快十三岁, 半大的姑娘, 扶着姑姑笑开了眼:“姑姑, 就几天没有见您,可想您呢了!咱们先进去吧, 爹和娘还有爷爷奶奶都在正堂里等着您呢,还有表哥。”   王氏虚扶着王仲秋的手,笑言:“去城外确实松快了两天, 也清净了许多,要是有空,咱们都应该出去转转。”   王宅还挂着过年的红灯笼和窗花,正堂边的树木现在掉光了都挂上了灯笼, 王氏轻车熟路的直接走到了正堂。王老太爷和陈老夫人王士杰都在正堂,孙舅母在厨房盯着菜色。   “可算是回来了,难得一次没在家,还怪想你的。”陈老夫人一看到王氏进来,就拉着她去后堂说话了。   王景看见丫鬟们都退下了,这才问道:“最近家里来了这许多人拜访,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吧?你倒好,出去躲清静了。”   “外公也是做生意的老手了,当然知道我这是在保密嘛。”林明岚笑着说:“就是在郊外修了个园子,以后打算做点小游戏,这不是还在修建中嘛,总不能叫人瞧了去。”   “就是就是,他一个小孩子,不过是玩点新鲜玩意,大家都高看他一眼罢了。”王士杰帮腔。   王老太爷白他一眼,“当全府城的都傻呀。商人逐利,他们肯定是闻到了利益的味道,才会这么蜂拥而至。不过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自己心里有数就好,别轻易的透露出去了。”   “多谢外公的提点,我一定记住。”林明岚表示受教。   “过几天,家里准备请些客人,到时候族里的人来的不少,孟夏记得跟着你爹,多认认人,明岚你也记得早点过来。”王老太爷捋着胡须说。   “好的,外公。”   “好的,爷爷。”   后堂里,陈老夫人拉着王氏的说,细心的问:“在外面怎么样?过的好不好?我听说田庄上条件不太好,担心的不得了。”   “娘,你放心好啦,那边田庄是自己买下的,周围都是佃户,吃的都是山珍,平时我们都吃不着新鲜的呢,也算是野趣了,”王氏说道:“这次我带了不少回来,让爹娘你们都尝尝。”   老陈氏又问了不少问题,王氏耐性的一一作答。说话间,孙氏就进了后堂,说是饭菜都准备好了,叫她们先去用饭。   用过饭之后,王士杰叫过他和王孟夏两人,细细的跟他们过几日需要接待那些亲戚。   “族里一向有这样的传统,在正月的时候,需要有人牵头,让王氏族里的人一起聚一聚,也算是不忘老亲的意思。孟夏你这一辈我就只有你们兄妹两个孩子,上一辈里也就我和明岚你娘连个孩子,所以离族里最近的关系,也就是孟夏的叔祖父那一辈了。叔祖父早就过世了,剩下的都是我的堂兄堂弟。”王士杰说:“亲族之间,守望相助,本是正理。就是以后做事,也是用家里的人,比用外人放心多了。所以这次来的客人,你们记得要用心接待,要是有兴趣相投的,以后也可多联系。”   “知道了。”   接下来王士杰有说了一通亲戚关系,绕的王孟夏头的大了。他不禁觉得还是林明岚家里好,取名字都是按着辈分来取的,互相一问名字,不就知道谁是哪辈了嘛!现在还要一一对应人名!   等王士杰说完,再问他们记住了没有的时候,王孟夏又问了好几遍,就是人和名字对不上号。无奈之下,林明岚给他准备了一张小抄,务必叫他这几天记熟。不然宴请宾客的时候叫错名字乐子就大了。   过年的时候过的更快了。一眨眼就是宴请宾客的日子。   这天,孙舅母早早的起身,老陈氏早早放权,孙氏当家,需要准备的地方就多着。王氏也帮着她接待客人。林明岚和王孟夏一左一右站在大门口当门神,关系不太亲近的人就直接引到花园,王士杰在正堂接待亲近的客人。   这头王孟夏虽然苦背小抄,还是有那么几个人对不上号。于是林明岚看见客人,直接先大声叫人给他提醒。在大门口站了好半晌,总算是客人都来齐了,他们两这才回去正堂。   他却不知道背后有人瞧见他悄悄议论着:“刚刚门口站着的那是谁呀?我记得王家好像就一个男丁吧。”   “你忘了?王家原来还有一个远嫁的女儿......”   “喔,我懂了,这是个表亲戚。”   “恩,就是。”   “怎么轮到他来接待客人,今天这里可全是姓王的,他一个外姓人倒是站在门口接待客人充主人样子。”   “王士杰家里人丁不旺,你又不是不知道。早几年你不是还想着把家里五个孩子找一个过继给他们一个么?”   “嘿嘿,我别的不行,家里就是男孩子多。我这不也是替王士杰考虑么?他家里就一个男丁,我家里就有五个,都是实在亲戚,过继的话很正常啊。”说话的正是和王士杰同辈的一个堂兄弟,王坤。   “哎!”跟他对话的人摇摇头,王坤又在异想天开,谁家过继会找一个已经记事的孩子!都是从襁褓里就开始选的。再说了王士杰又不是没有自己的孩子,怎么会起过继的心思!王坤的心思不过是百日做梦。   王坤暗道不行,我得去打听打听,这个表亲戚到底是什么来路!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 第五十九章   这次宴会开了好几桌, 都在花园凉亭里。不过现在还没到开席的时候,男眷和女眷们在花园里分开闲聊着。女孩一般跟在母亲身边,男孩跟在父亲身边, 也有凑到一堆玩的。现在王孟夏正在接待这群人。   他岁数比这一群小孩大,而且是主人家, 大家都在他的旁边听他安排, 有围在一堆讨论平日怎么玩的, 还有几个十多岁的一起争论哪个书院好的。   “要我说,还是白马书院最好, 咱们这里厉害的学生都是从那里出来的。”一个半大的男孩说,说话的时候,他故意看了看王孟夏。   这人难道是找茬啊?林明岚眼睛眯了眯,开口说:“话也不能这么说, 书院再好, 要是学生不认真学习也是白搭, 再好的先生也教不会不想学的学生呐。”   “那只是一方面,师者, 传道授业解惑。要是不好的先生,恐怕连解惑都不到吧。最厉害的先生,不都在最厉害的书院么?”   “那不是还有府学么?再说了, 能不能学成,要看的还是学生自己的努力。金子就是在砂砾里也能发光,鱼眼就是在珍珠里也只能被扔出来。学生自己资质出众,再一心向学, 在哪里都能学出来。”林明岚说。   “但是.....”那人还想说话,被王孟夏打断了:“难得休息还讲这些,听得头都大了,我可听不得这些。王浩,你再说这些,我可只能把你扔在这里了。”   叫王浩的少年这才闭嘴,但是气鼓鼓的,一看就是不服气。   “是嘛,难得休息,开开心心的玩不好么?我在花园里准备了套圈投飞镖,比投壶简单了不少,咱们去玩吧。”王孟夏一发话,其他的少年都跟着走了。   在花园的一处角落果然早就准备了靶子,另有飞镖若干。王孟夏一马当先走过去示范:“很简单的游戏,投中了红色靶心,就算中了,或者是用竹圈套住,”他努嘴指着旁边的架子,“来,大家来试试。”   “三哥,这是最近府城里最流行的那个游戏吧?我去玩过好几次呢。”王孟夏在他们那一辈排行第三,说话的应该是他的堂弟。   “嗯,没事大家一起玩玩。”王孟夏说着,然后把竹圈递给他,“既然你玩过,就你先来吧,示范示范。”   那少年兴奋的接过竹圈,然后站在前面,摆出必中的架势,努力一扔,竹圈骨碌碌的滚远了,众人都在惋惜,没想到竹圈一弹,跳了一下,将将挨着一个瓷娃娃。   “唔!中了中了!厉害厉害!”一群人围着投中的少年欢呼着,王孟夏趁机退了出来。   林明岚看着他们自己玩的开心,还互相监督,也就的丢开了手,坐在一边的角落里。王孟夏走过来悄悄的对着他说:“刚才谢谢你!”   林明岚直接撞了一下他的肩膀,意思是咱俩谁跟谁。   王孟夏小声的说道:“这人你也别搭理,拿谁当傻子呢!不就是想挤兑我嘛!十几岁的人,还每年去参加白马书院的入学考试,每次都被退回来,这次不晓得从哪里听到消息开年了要扩招,跑我面前说酸话呢!”   “原来是这样啊。”这人好像对他也有点敌意?   “我悄悄给你说啊,我也是偶尔偷听来的。以前我才几岁的时候,王浩的爹,就是在前面院子咱们见过的王坤,直接抱着他家孩子上门了,说要送过我们家做养子,后来看我爹不乐意,又发狠说要直接过继给我爹,还振振有词的说我家就一个孩子,难免出点什么事,那肥水不就留到外人田了吗,又说自己的孩子如何如何懂事,最后还是族老出面才把他劝回去,不然就搁客厅里面闹。”王孟夏忍不住翻个白眼。   “然后这小子就跟我对上了,你也知道咱们以前年纪小点,后来经常在书院,根本就不知道这事。我跟他见面又少,也就过年过节看上一两次,这人每次见我都要刺上两句。我原来还不知道为什么,我有时候怼回去,有时候懒得搭理。”   林明岚不禁咋舌,还有这种人,也算是他见识少了!生拉活扯的要把自家的儿子送给别人,恐怕所谋甚大吧!幸好舅舅是个心里有谋算的。   他劝道:“这种人也不用搭理他,要是哪天过头了,直接连消带打好好收拾一顿,打疼了打怕了,他就知道你的厉害,不敢再招惹了。”   “当然了,我就没把这人放在眼里过。”王孟夏这点骄傲还是有的,“找对手也要找个像样的啊!”他摇头,鄙夷之情溢于言表。   “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话了,王孟夏就一直盯着那群玩的少年,时不时的还去发个奖品,玩的是兴高采烈。倒是那个叫王浩的,刚开始拉不下面子,后来看大伙玩的开心于是更加不去融入他们,他自诩出众,喜欢被人众星捧月。现在大家伙都不去搭理他,他就一个人坐在另一边生闷气。   过了一会儿,小厮到了这头,说是花园里王舅舅叫王士杰去。估计是看着这边人多,打算叫王孟夏去那儿认认人。王孟夏有点犹豫,林明岚赶紧劝他:“舅舅叫你就赶紧去,这里有我在呢。”   王孟夏这才才放心走了。   他走了才一会儿,那个王浩四周一看,就直接坐了过来,一言不发。   气氛沉默,于是林明岚为了缓解尴尬主动说:“玩的开心么?”   “这里是王宅,我一个王家人,当然玩的开心了了!”王浩冷哼一声,话中带刺。   “你要是有什么不熟的地方,尽管来问我。这地方我熟的很,连个蚂蚁窝我都能找到。”林明岚微笑着说。   王浩气的要死,难道他是在炫耀自己跟王家人很熟么?想起以前隐约听过王家的姑奶奶带着孩子住在王家,他说道:“是啊,当然,有人没皮没脸的混吃混喝,蹭亲戚的便宜,当然很熟。”   “是,有人想蹭还蹭不着呢,吃不到的葡萄总是最酸!”林明岚站起来,双手抱臂,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他和娘亲头几年搬进王家住的时候,一早就跟孙舅母说的明白,亲兄弟也要明算账,院子的开销都是自己负责,每月还要交月银。孙舅母当然推拒不收,后来还是被王氏劝服了。毕竟他们不是短期住着,银子都算不清楚一笔糊涂账,以后怎么长期相处呢?   不过对着这种想占便宜的人来说,想占占不着才是叫他生气的。   这个王浩对林明岚的消息一点不了解,想找个把柄都找不到。   他气急了,也蹭的一下站起来,却发现气势大输,于是咬牙切齿的说道:“有些人以后也没有出息,就要靠着蹭吃蹭喝过日子了,哼!”他故意抚了一下衣服下摆,露出腰间的书院牌子。是个没听过的书院,“像我这样的知书达理之人,也就自食其力,考个功名罢了!”   林明岚故作惊讶:“王兄原来是读书人呐?失敬失敬啊!”   王浩不开口。   “我也读过几天书,倒是可以跟王兄交流交流。”   “喔?”王浩瞄了一眼,开口说道:“哪个书院啊?说来听听。”看他那副样子,也上不起什么有名的书院,等他说出来正好好好嘲讽一番。   “府学。”   “府学,没听说过....什么破地方......府学?”王浩眼睛睁的老大,府学?那不是只有中了秀才才能进的地方么?   “是啊!哎,也是以前在下不才,之前在白马书院上学,后来就换到府学了,上学特别远,早上特别花时间......比不上王兄啊,一听名字就感觉离的特近....”林明岚顺嘴胡说。   “你...你...你....”王浩指着林明岚气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直发抖。   “王兄这是怎么啦?生病了?脸色难看,还发抖?生病啦!不是我说,读书可要注意保重身体啊!不然以后可熬不过三天考试啊?名落孙山榜上无名就不好啦!”林明岚继续微笑着说。   “还有王兄,给你一个忠告,不清楚的事情不要胡说,要是以后说了不该说的话,可就不是轻易能了结的!”说完这句,林明岚白了他一眼,直接走了。   剩下这人在原地生闷气。 第六十章   花园凉亭里这会儿聚着一群亲戚, 王士杰带着王孟夏一一的介绍过来。这里头的王家族人平时来往都不多,都是逢年过节才难得聚在一起。王孟夏努力的记住对应的人名。   介绍完了,再一起坐着饮茶。   王坤等了好一会儿, 见大家的不再留意王士杰这里之后,他挪在王士杰旁边坐下。背对着大家, 先是寒暄了一阵, 问了问王士杰的近况, 然后就切入正题了,他故作亲热的说:“士杰啊, 我今天在门口看见两个少年,你孩子我是认得的,另外一个是?”   “那是我外甥,以前都是年纪小, 平日都是读书, 所以没怎么出来见人。现在也算是长大了, 所以我先带着教教他。”   王坤急忙说:“是啊是啊,亲戚之间是要互相照看的。士杰你看看, 我家的孩子,你也认识了解的,现在也快要长大了, 你总该来照顾照顾.......”   王士杰一听他开口就知道要腻歪这些,他敷衍的说道:“好说好说,但是我也知道你家孩子还在忙着读书,读书以后也是有大出息的, 我也不好耽误他啊,还是等着以后看看孩子自己的意愿。”   王坤还想再说,王士杰直接站起来:“时候差不多了,饭菜应该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大家先入席吧。”他直接没有再和王坤说话,领着一群人了入席了。   同样留下气愤的王坤。   花厅里摆了好几桌,男眷在东侧,女眷在西侧,中间是大厅隔开。丫鬟流水价的端着托盘上菜。   坐在首座的是现在王氏族里的族老,他先是站起来说了一通话,然后还特意说了说:“平日里组织聚会都是士杰的功劳,也辛苦士杰了!敬他一杯!”   王士杰客气一番之后,一饮而尽,然后推杯换盏,宾客尽欢。   在女眷这边,陈老夫人和带着一众的夫人一起饮着果酒。王氏瞧着自己的儿子,在男眷一桌一直敬酒认人,在众人之中如鱼得水应对自如,不禁高兴的多饮了几杯果酒。   宴会之后。有人余兴未尽去游园,也有人早早的退下了。   王氏在宴会上多饮了几杯果酒,有些发热,早早的就退回了原来居住的小院休息。   虽然他们搬走了,但是小院子一直保留着。孙氏还会经常派人来打扫。所以这次王氏有点累了,直接就回了原来的房间靠着。   张姑姑拿着铜盆去打了热水给王氏敷面,然后又去厨房熬姜汤。虽然果酒不上头,但是总归有些酒意,醒来还会头疼。   王氏头晕目眩的躺在床上,林明岚一直不停的换着毛巾。   王氏看着林明岚如今长大成人的模样,突然拉住了他的手:“岚哥儿,一晃眼你都这么大了,我都还记得你刚刚出生的模样,小小的,才一尺多,怎么就长到这么大了呢?”王氏手还比划着,   “才这么长,这么点大。”   林明岚叹气哭笑不得,料想她是喝迷糊了,所以才把平日埋在心里的话都讲了出来。   “你一眨眼都是十六七了,等到你娶了媳妇,我就可以放下重担了,也有脸去见你爹爹了。”王氏拍着他的手,然后眼睛一眯,又睡着了。   等到张姑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彻底睡沉了。   等交待了张姑姑之后,林明岚这才会了前厅继续和一群人宴请。这一天光宴会上都认识了好多人。   不过好容易过了这天,年后的几天虽然有些聚会的事情,但是都没有这天忙了。等过了正月十五,衙门开印,府学业开始了学业。   过了一个年假,不少的同窗都长了不少肉。黄绍礼更是,脸都圆了一圈。还带了不少的糕点来府学。   “我回家的时候,我姐姐做了好多吃的,吃都吃不完,姐姐还非要让我带回来,说是慢慢吃。”黄绍礼虽然嘴上抱怨着,但是满怀期待的拿出吃的塞给林明岚,“试试。”   “挺好吃的。”林明岚拿了一块吃,“甜而不腻。”   “那就好。我上次给姐姐说了你的建议,她也决定以后到府城来做点小生意,还是多谢你了。”   “就一句话的事,不要客气。”   “对了,上学第一场是,是哪个先生的课?”   “是严先生的,主讲五经。”黄绍礼提起这个先生就垂头丧气,这位先生是在学生之间最不受欢迎的,讲课死板,照本宣科。有同学去问他书本上的释义,往往会被他以“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理由说回来。平日讲课的方式就是叫学生死记硬背,还动不动就是抄书。所以他上课的时候一般都没有人敢随便提问。   “哎,又是他!”林明岚简直趴在桌子上不想起来。   “没办法了,这位先生人如其名,严师啊!还是提前做点准备看看书,不然被他选中背书就惨了。”   “幸好我没有忘记在假日里背书。”林明岚抬起头来庆幸。黄绍礼则是微微一笑,他记性好,平日也用功,背书从来不在话下。   听着他两的话,有人说道:“完了完了!”他心急火燎的把书翻出来,“临时抱佛脚!”赶紧翻书看起来。有样学样,一帮同窗虽然假期背了书,但是总是担心有什么闪失,还是拿出书看了。   早课时间一过,那位严先生就背着手走进课堂,看着课堂上的学生都摇头晃脑的认真读着,满意的点头。他翻开课堂,说道:“今日的要学的是诗经的《东山》篇。先跟我念《东山》篇,念完十遍之后,我要考察之前学的《伯兮》篇。”   “我说一句,你们跟着学一句,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我东曰归,我心西悲.......念!”   下头的学生跟着先生一字一句的学着,念完十遍之后,就是抽人来背以前学过的篇章。 第六十一章   等严先生抽完学生背诵之后, 他才宣布下课,布置了明日的任务。   不少人都长出一口气,虽然肯定会背, 但是万一倒霉呢!那就跑不了抄书了!   下午的时间,可以选择去自己复习功课, 也能选择去其他的功课。   “你还是该来学学, 毕竟长途赶路就用得上了。再说了, 骑马比坐马车快多啦,以后你要是自己回家的话, 就可以骑马了。”林明岚劝黄绍礼说。   以前黄绍礼年纪颇小,身量也不高,骑马课他是从来不上的。去年开始,林明岚就开始劝他来学学, 他终于肯来骑马课看看了。   君子六艺, 骑马也是其中一样。再说了, 以古代的交通条件,骑马是最快的了。   在府学的背后, 有一片校场,骑马射箭的课程都是在这头。不过两个课程是分开上的,免得互相干扰。   校场上立着十几个箭靶, 旁边的库房里放着学习用的弓箭。马棚也在后面,养着二十几匹性格温顺的幼马。负责骑马课的先生昔日曾经在战场上打过北疆,控马之术一流。不过后来不太做官,回了家乡做了先生。   他此刻正在讲解着:“学会骑马不难, 难的是学精。不过平日里你们面对的都是训练好的马,倒是不用担心这个。”说完他左脚踩上马镫,右脚潇洒的一跨,就上了马背,手握着缰绳,轻拉缰绳,马在原地踏了几步。   “别看我现在在马上应对自如,实际上性格烈的马很可能把你们掀下来。所以学骑马的第一步,还是跟马沟通,了解马的脾性,骑马才能事半功倍。好了,我先说到这里,你们各自去马厩里牵出自己中意的马,先试试。”   学生一窝蜂的去马厩牵马。   牵好了马,又回了刚才的校场,先生还在原地,微微一笑:“好了现在,先跟你们手头的马沟通。”   黄绍礼牵了一匹黄色的幼马,一双大眼温顺的盯着牵绳的人。   “这里有些马草,你们先试试摸摸他们的鬃毛,然后喂他们马草。要是它们接受了,你们再上马。”   “一般马的脾气很好的,你盯着它的眼睛。”林明岚说。他以前就在自己家里学过骑马。   黄绍礼有点兴奋的看着黄马的眼睛,黄马也回看他。看着黄马没有反抗的意识,他上手轻轻的摸着马毛。   “很好,看来这是个好的开始。”   马一直低着头,偶尔还打个响鼻。然后黄绍礼拿了一把干草,马低着头一点一点的把草吃完了,然后还拱着他的手,表示还要马草。   “成了!这位同学倒是学的很快!”骑马先生看到这边,指着这边说,“你现在可以试试去上马。”   “放心,我跟在你后头。”林明岚拍拍他的肩膀。然后他伸手牵着缰绳,“你上马试试。”   黄莎莉这才小心翼翼的左脚踏上了马镫,右腿使不上劲,骑马先生上前扶了他一把,他才上了马。缰绳握在林明岚的手上,带着他准备现在校场绕一圈。   虽然黄马步伐不大,但是校场也不大,很快就绕完一圈了。黄绍礼也从原本的僵硬慢慢的放松下来。林明岚把缰绳交给他,他自己握着缰绳开始在校场一圈一圈的跑。   “教的不错啊!以前学过?”先生问道。   “以前在自己家里学过点皮毛。先生缪赞了!”   “不必谦虚。”先生说完,就去指导其他的学生。   “哼!他行,我也行!”有人看着这边,直接上前踩着马镫想上马。马儿不舒服的低啸一声,在原地踏了几步。这人更加生气,使劲的在马背上一拍,“死马,还敢不让我上!给我拉着这马!”   他旁边的人赶紧听话的死死拉住缰绳。这人这才满意的拍拍马,蹬着脚步,努力的爬上了马背。   “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他勒紧了缰绳,“快点跑!跑!”马再次不舒服的啸了一声,然后就在校场里慢慢的跑起来。跑着跑着,他不满意现在的速度,又是一挥手拍在马背上,马一下子应声在校场上跑起来。小小的校场跑不了几圈,而且现在大家伙都上了马,校场上很快的乱了起来。   “哈哈,障碍跑,我来试试我的马术!”那人看着到处是马的校场,反而兴奋起来,他直接加速,控制着马身绕过一匹马。绕过之后还欢呼一声!第一次的成功,让他很是兴奋,他又在校场上绕起来。等他再次绕马的时候,缰绳勒紧了马的脖子,马仰头一个长鸣,前蹄扬起,正好踩在一块石头上,直接就冲着在一旁跑马的黄绍礼来了。   黄绍礼本来在一边悠闲的跑马,没想到突然斜刺里窜出来一匹马,他也是第一次上马,完全不懂该怎么去控制着马转身,他努力的控着马头,还是来不及。   失控的马直接抬起来了前蹄,高举的马蹄直接冲着黄绍礼的面门,眼看就要踏下来!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身影直接窜出,拉住了惊马的缰绳,伸手轻轻的安抚着马:“没事没事。”林明岚已经跑到了黄绍礼面前的马,使劲一转,拉着马头转开,等他回头一看,才发现惊马已经被先生控制住了。先生不愧是曾经在战场上历练过的,身手敏捷,眼睛一晃就发现他已经把马控制。   “校场这么小,骑马的时候要注意观察。不要横冲直撞。不过赵宽,你这门功课不及格了!”   “先生凭什么!”叫赵宽的学生不服气的说。   “你自己知道原因。”先生淡淡的说,他在一边看的清楚,这个赵宽先是没有跟马沟通直接上马,然后上马之后一直使劲拍马,后来还想炫技,根本没有留意石子,这才让马踩到了障碍,差点撞到其他的人。   赵宽还想争辩两句。先生直接牵着马走开了。   黄绍礼简直脸色都吓白了。刚刚眼睁睁的看着一匹马冲过来的,自己还转不过身,还好先生及时的拉住了惊马。   “先下来吧。”林明岚拉着他下了马镫。“抱歉了,发生危险,吓到了吧?”   “不关你的事,都是意外,意外。”黄绍礼拍拍胸膛,半天才缓了脸色。“再说了骑马,惊马也是正常的。”   “那你以后还来学骑马么?”   “来!我还要学会了骑马自己回家呢!明天还来!”黄绍礼握拳表决心。   作者有话要说:  放完更新就跑,真刺激! 第六十二章   回到了宿舍里, 他两是直接瘫到床上。   “不行,我得起来,三月的时候要春考了, 听说学政大人还要过来监考,要是考差了还会降等。今天的功课还没完成呢!”在校场上, 黄绍礼坚持学着骑马, 林明岚则去练习射箭。这是他的弱项, 最后练得手发软,但是想着功课, 他还是撑着起来。   每个季度都会有一次大考试,学生们私下就按着季节来叫。   黄绍礼虽然觉得自己的腿也要折了,听了这话还是顽强的在床上动弹着,想挣扎着爬起来。   “诺, 书。”看他这艰难的样子, 林明岚跳下去把书递到他手上。   “谢啦!”接过书本, 他翻开看起来。“今天的功课,功课......”   与此同时, 在另外一间宿舍。   赵宽生气的把外袍脱下,自己生气的一巴掌拍在书桌上生闷气。   “赵宽,别气啦!你今天出现失误又不是故意的, 先生也是怕你出了事!”赵宽的同寝之人安慰他。   赵宽冷哼一声。   “对啊对啊,你多去先生的课上几次,我看先生还是会给你打分的。”另外一个人安慰他。他们寝室住了三人。   赵宽心想你们知道什么。我是为了那件大事。不过现在不能泄露了消息。不然还要增加多少对手!于是他勉强点了个头。   “哎,这就对啦。我看先生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主要是担心你嘛,多去几次就好啦!”他的同寝之人看他能听进劝,也就不说什么了。   只留下赵宽暗暗在心中沉思。   随着春考的临近,几乎所有的学生都紧张起来,再也不见平日闲散闲散的样子。变得紧张起来。所有的人几乎都会在课堂上积极发问,课后还会继续留在课堂上自习。   二月的夜晚,冬寒还未散去,这里还亮着几点烛光,平时能够容纳四五十人的课堂现在还坐着十几人,都在苦读。   夜深人也静,只能听见羊毫落在宣纸上的沙沙声,还有翻页的声音,良久有人打破了沉默:“天呐,都这么晚了?”这人起身看了一眼窗外,“我还真没留意,认真起来时间过的快。”   “刘真你平日不烧香,临时抱佛脚,都要春考了当然要认真点,不然成绩降等了可不是好玩的。”有人打趣道。   这个叫刘真也不觉得自己被驳了面子,嘿嘿一笑,不以为意。他眼珠一转,“听说这次学政大人要来巡视,你们说题目会不会特别难?”   “会者不难,难者不会,你要是平日里用功,就是出什么题目也会做啊!”有人头也不抬,直接回答道。   “唉,这么多大题小题,总有点自个擅长的,不擅长的啊,要是出题的都是自己会做的,那就是上等的成绩,刚刚好都是不会做的,那就是个劣等的命了。”刘真又小声嘀咕着,“能早点知道题目就好了,早做准备。”   “话也不能这么讲,你多学会一点,以后就少了一个盲区,等来日殿试的时候,不就能面面俱到了么?”林明岚合上书,插了一句,“指望学政光出自己会的题目,那是只有一次机会的运气。”   “是啊,是啊,指望运气是行不通的,不说别的,光是我们府学就有多少学生,更别说全国了,还是脚踏实地好好学吧。”有人附和道。   刘真虽然看起来有点儿不服气,但是面对众人,不好反驳,默默的低下了头不再出声。自习课堂的气氛又重新归于平静。   又过了大概半个时辰,更漏敲响,于是自习的学生们慢慢散去,林明岚也跟着黄绍礼回了寝室。   洗漱之后,两人准备安寝,但是一时睡不着闲聊起来。   聊着聊着黄绍礼突然讲起今天在课堂里的事情:“你觉不觉着今天那个刘真说话听起来怪怪的,   难道他打着什么歪主意?”   林明岚仔细想了想,刘真说话确实有点儿可疑。不过倒是人之常情,临考学生正常的想法,光指望着天上掉馅儿饼,不认真复习就取得好成绩。他这样想,就直接说了:“不过是做些白日梦罢了,他这是想着不劳而获呢。”   “这倒也是啊,哈哈我还想提前知道殿试的题目呢?这样也不用闷着头读书了。”   “你倒是想的美啊?殿试都是当今陛下直接出题,撞大运才能猜中啊.....”   他们又说笑了几句,睡意袭来。渐渐的陷入了安眠。   日子差不多就这样过着。每日早起习字,白天正常上课,晚间就和大伙儿教室里自学。说来寝室真是个神奇的地方,真到睡觉的时候往往睡不着,复习的时候往往才一会儿就叫人发困。   这次春考,时间定在三月十五,一过三月,明显能感觉到人心都浮躁起来,虽然这只是府学的一次普通定级考试,因为学政传说要来监考,让考试有了神秘色彩。   大家都紧张得好像殿试一样。学生们之间开始流传一种据说是从状元庙求来的护身符,能够保佑考试必过,还价值不菲。   “这枚护身符啊,可是状元庙的主持大师亲自开过光的,听说前几年咱们这会儿出的状元,以前就在状元庙住过,灵验的很,我可是看在咱们一起复习功课的份上,给你算便宜一点,要不要来一个?”刘真趁着课余之时,暗戳戳的摸出一个护身符,跑到林明岚面前推销。   他当然敬谢不敏,这种符要是灵验的话,那就不知道有多少人考中了。“多谢刘兄!我囊中羞涩,不便购买。”   刘真悻悻的离开了,一刻之后他又出现在另一人的身边,极力推销着护身符。   对此,林明岚只能付之一笑,他不信这些,却不能阻止别人求个心里安慰。   三月十五,正日子到了。头天学生提前放课,府学安排杂工忙碌了一下午,把考堂提前备好,平时能够放下二三十张桌子的课堂,只稀稀疏疏的摆了十来张,每个考生之间隔的极开,要想偷窥旁人的答案是万万行不通。   时辰一到,梆子一响,学生陆续走进考场。   监考人挨着挨着核对学生的姓名与座次是否相符,核对清楚之后,在助手的帮助之下开始发放试卷。   考堂里只余下稀稀疏疏的纸张声音。   不过这次春考,前两张试卷出的题目并不难,差不多算是摸底考试,查查最近的学习状况,到后三张才是分出胜负的地方。   这次的策问题目,出的大众,问的是劝农,如何引导居住在城镇的农户回到原籍耕种,毕竟在以农为本的时代,粮食产量也是很重要的。   这种大众题,好答也不好答,无数人答过了,能写的答案都写过了,所以这道题他也不过是中规中矩的回答,   第二题,问的是匹夫之勇和大勇,孰勇的问题,语自《孟子:梁惠王下》,大勇指的的是大仁大义大勇,而匹夫之勇,指的是逞凶斗狠。这一类的文章,往往会极尽能事的夸赞大勇,而对匹夫之勇进行贬低。   但是出题,往往是要看主考人的意图的,猜中了他的意图,下笔才能正中要害,不然往往南辕北辙。   但是看着面前的试卷,林明岚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随手一翻,看了看他第三张试卷的题目,愈发的肯定。   但是不知道是上有意下行之,还是主考官个人的意思呢?   他用镇纸铺开答题的雪白宣纸,饱蘸浓墨,用端正的馆阁体细细写下了一行行字,字里行间的意思,先是夸赞了一番“大勇”,然后对着匹夫之勇进行了贬低,痛斥了逞凶斗狠的害处,扰乱民安,败坏民风。   但是他接下来话锋一转,说完了害处,又点出逞匹夫之勇的人也不是一无是处,如果能够由官方牵头,把他们全部组织起来,加以管束,反而可以维护地方的治安。   写完之后,对词句加以润色增改,他就直接把改好的答案誊抄到试卷上。   第三题也是按着这么个思路来回答的。   等他打完全部的题目,才发现考堂里的人大部分都写完了,正中香炉的香已经快要燃到尽头。   他快速检查了一遍试卷,时间一到,在左侧写上自己的姓名,交卷。   走出考堂的时候,不少人都在聚成一堆讨论,黄绍礼跟他没在一个考堂,这会儿正好出来。   “感觉怎么样?”   “还好还好。能做的都做了。”   他知道黄绍礼平日功课一向用功,考试多半没问题。于是拉着他说道:“走走走,吃饭去!”   “好好好!”   他俩走了几步,还能瞧见刘真一群人聚在角落里讨论考题。   “考完莫对题,莫深思!”他们对视一眼,赶紧溜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孩怕....   因为三次元的事情断更了很久,先给还在追文的各位小天使一个土下座!!!   对不起各位小天使了!给你们一个爱的么么哒!   会慢慢恢复更新的!   孩怕的都不敢点开评论惹.... 第六十三章   今次的主考官是如今的学政大人, 姓李名振东,原来是两榜进士出身。原本是个四品的京官,不过能够在一众的京官里抢到富庶之地的学政之位, 这位李大人也是有两把刷子。   这里是府学的后院,清净偏僻, 助教把收上来的试卷糊名之后, 密封送到此处。这里全是府学里年资久远的教谕, 这才有资格来评分。   教谕一共八人,分成两拨, 一组人先评分,再由第二组人评分,有争议的交给学政判断。此刻李学政正好在巡视。   他随意的拿起一份试卷,随意浏览。先瞧了一眼卷面, 一手端正的馆阁体, 整洁清爽, 先给他一个好的映像。他直接翻过前两张卷纸,跳到第三张, 劝农一题,答的中规中矩,论勇的策问, 也是按照着一直以来答题的思路,但是写到二分之一处,考生话锋一转,提出了可以又官方出面管理的方案, 词句之间,颇为小心,但是又大胆的设想了官方如何管理的方案。   李学政越看越入迷,看到关键之处赶紧翻页,却发现第二页只有聊聊数语,就此搁笔。他只能遗憾的放下纸张,心里却记挂着这个管理的方案到底是怎么样。   他之前有个疑问,心中难以决断,于是在教授问他考题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写了下来。   他看完这份试卷,又拿起另外一份,不过平平,倒是里面的有些词语,用的颇为精妙。   李学政又在屋子里晃悠了一圈,顺手又拿起第二组人在评分的试卷,这份卷纸虽然翻来覆去说的是同一个意思,但是用词华丽,看得人明知是拍马屁也不禁莞尔。   李学政想着,这倒是个人才。   他随手翻了剩下的几分试卷,不过平平而已。   这里大概有上百份试卷,一一看的话李学政肯定没这个时间。他又拿起一份卷纸,又看了几眼,眉头忍不住皱成一个川字。   他一言不发,手里捏着这份卷纸,又倒回去第一组评分人处,在一堆试卷中翻出刚刚他觉得只是词句写的不错的那份,两份卷纸就这么往桌子上一放。   “各位先把评好分的试卷给我过目吧,我每份都来看看。”李学政淡淡的说道。   “是,大人。”   春考过后,会有两天的假期。在林府的书房中,重重书架之后,林明岚和王士杰分左右落座。   “舅舅,我之前拜托您找一个粮商和药商的事情,怎么样了?”   “小事一桩,我在城里这么久,这点薄面还是有的,不过你打算开粮店?咱们的生意现在蒸蒸日上,日进斗金,不缺这点钱吧?”王士杰有点不可思议。   “不是赚钱,反而是送钱。不过,舅舅,这件事情我暂时拿不准,所以不好叫舅舅亏本。再过几天,我有确切消息了,一定告诉舅舅。”   “这倒没什么要紧的,”王士杰也不在乎这点小利,不过随口一问担心他上当受骗罢了。“不过明年会组织乡试,你准备参加么?”   “先生说我是还缺点火候,明年要是下场一试的话,可能名次上不会太好看,但是话又说回来,只要中了,就是举人,名词都是小事。”   “还是你有出息,不像孟夏,一直不中,唉!”王世杰忍不住唉声叹气。   “舅舅不用叹气。科举虽然是七分的真才,也要有三分的运气。毕竟主考官是人,总有点自己的喜好。等下次表哥下场的时候,好好研究主考官的文章,也多加几分胜算。”   “你说的也对,你平日也可以跟他多交流下想法。”王士杰还是叹口气。   “当然舅舅。”林明岚点头答应,“不过明日府学就要出名次了,我恐怕要到下次旬休才有时间回来。”   放名次的时间,一向是在府学中院的布告栏上。红色的纸上用掺了金箔的墨写出优秀的十名,然后是优良的二十名,再是良的名次,剩下的就是劣等十名。如果连续三次落入劣等,会有被逐出府学的危险。   不过一般不是特别差的学生,也不容易落入劣等。   布告栏前面,早就围了一圈人,乌央乌央的,想挤都挤不进去。黄绍礼身量不高,急的在外面打转。   “别慌,挤不进去就等会儿呗,然后我们慢慢看。”林明岚上去拉住他。   又等了好一会儿,人才算是散去了,黄绍礼赶紧冲上去看自己的名次,他先看的优良这一档的名次,没想到看了半天,没找到自己的名次,他大失所望,又带着忐忑的想去看“良”的名次。   “别找啦,你在这里!”林明岚手指着优秀那一等,黄绍礼的名字正好在第十名。   “我居然进了优秀!天呐!”黄绍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他眼睛一瞄,“哇,你这次是第七名!更厉害!”   “还好还好。”林明岚虽然心里快开心死了,但是不愿表露在面上。他知道他的猜测恐怕是真的“这次是学政大人评分,也许是正好对了他的胃口。”   “那倒是,”黄绍礼若有所思,“平时我的成绩最好的就是优良的前几名,这次能够进优秀,可能正好学政大人喜欢。”他欢喜的一遍遍的看着自己的名次。   林明岚看完自己的名字之后,又默默的看了看全部的榜单,突然他目光一凝,在心里默默的数数。   果然,榜单上一共只有一百一十个名次,但是这次参加考试的,一共是一百一十五人!   为什么会少了五个人的名次呢?就算成绩不好,最多也是列入劣等,没道理不写他们的名字啊?   他又仔细的看了一遍,想要找出来是哪五个人没有被记录上。不过府学这么大,平时的同学总有些记不得名字的人,他找了一遍都没想起到底是哪几个。   不对,他想起一个人,刘真!   他赶紧凑近了找了一遍,果然,刘真的名字没有在上面,而且跟他交好的四人也不在其中,正好五人!   来看名次的,好像也没有他们......   名次看够了,他故作不在意的说着:“走,先回宿舍,等着下午上课吧。”   “嗯?喔,好,好!”黄绍礼还不时回头看布告栏:“这次名次这么好,我得给我姐姐写信告诉她!”   “好啊,咱们回去就写信。”   会了宿舍,黄绍礼提笔研墨,刷刷的写下一封信,然后托门房把信寄出去,他寄完信回来有点不高兴的说:“门房告诉我最近的信件都要七天才能送出去,平时只要三天他就去驿站一趟的。”   “最近府学里恐怕出事了。”林明岚从窗口看了看四周无人,又去特意把大门打开,这才压低了声音,把他刚才发现榜单少了五人的事情说了。   黄绍礼也百思不得其解:“那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呢?”   作者有话要说:  缓缓飘过~~ 第六十章   而此刻被念叨的刘真五人又在哪里呢?   刘真家中距离较远, 就算是旬休也是在府学度过的。这一天,他本来在宿舍休息,突然被教谕派人请到了后院。   谁都知道现在学政大人现在暂住在后院。   刘真喜形于色, 寸步不离的跟着过来通报的人。没想到到了后院,却发现还有平日过从甚密的另外四个同窗。   四人都惶惶不安的站在一起, 看见刘真过来也是吃了一惊。   看着他们五个人都齐了, 李学政眼皮都不抬的说道:“先分开他们, 挨着挨着问,看看他们的说法是不是一致的。”   “好的大人。”有人上来, 把这五人分开安排在空房间里锁了起来,一应的吃穿用具都不缺,但是整整一天没有人来看望他们。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喊过闹过,但是始终没人回应。这时候刘真的   心里才恐惧起来, 不会是那件事.......被发现了吧!   他思绪渐渐回到半月之前....   平日里刘真学习起来不甚用功, 当初他能够进府学, 完全是撞大运,当年考试的时候他的先生花了极大的心力, 把可能出的题目都一一写出来叫他背熟了,刘真这才算是考上了。   可惜大运撞了一次不会有第二次,连着几次考试他的成绩都不甚理想, 甚至有一次落到了劣等。所以这次当他发现自己的书桌下面发现纸条的时候他没有声张,反而悄悄的留了下来。   而纸条上写的什么呢   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他能够提供这次春考的题目,还能够奉送答案。但是世上本来就没有天降馅饼的事情,想要知道题目, 就要付出二百两银子!   这笔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虽然刘真平日也算是有几个闲钱,但是一下子拿出二百两还是不容易。所以他打起了赚钱的主意,,在状元庙求了护身符之后又高价的卖了出去,在加上积蓄,总算是凑够了。   他这纯粹是病急乱投医了,一般人哪里会相信一张来路不明的纸条呢?   不过还好,纸条上也写明了可以先付一部分的定金,等拿到题目之后再付剩下的钱。   按着纸条说的,刘真准备了五十两放在了自己的书桌下,他盯着自己的书桌一天,也没发现第二天题目是怎么出现的。   随题目出现的还有另外一张字条,叫他把余款付清,如果不付的话后果自负。   想到神出鬼没的字条,刘真不敢犹豫,把剩下的钱赶紧付清了。   这头一两天,他拿着题目完完整整的看了一遍,连答案都记得滚瓜烂熟,觉得虽然不能得优,但是得个良还是没有问题的。   但又过了一两天,刘真又紧张起来,之前他被冲昏了头脑,做事没点章法,要是别人随便拿题目糊弄他呢?这真假都没能辨别,他就白白的把银子交出去了!   刘真这时候又懊恼又后悔,觉得自己被耍了,还被骗走了银子,但是傻到家了!   又恨又恼,刘真把题目撕毁之后随意丢弃了。   直到考试的那一日......   接到发下来的试卷,刘真一目十行,看到题目的时候惊的差点站起来,纸条上所写的居然是真的?真的猜中了一道题目!   他的手不住的颤抖,又仔细一看,果然还是那道题目!   欣喜若狂的刘真准备落笔,但是一想不妥,原文照抄这不是自己不打自招么?他仔细想想,把原本答案中的精妙之处涂抹修改之后写成草稿,然后改成了一篇文章。   剩下的题目一气呵成,刘真自认答的比平日好多了。不论如何,这次“良”是肯定能到手的。   考场上答好了,就只剩安心的等着成绩罢了。   刘真自己等着成绩,没想到反正被学政请到了空房间,困住了。   他坐立不安,在空房间里踱来踱去。不知道是不是被发现了什么端倪。但是学政大人现在把他晾在这里一天,反而叫他不知道到底被发现没有。   过了忐忑不安的一夜,教谕派了人来,还有他的卷纸,并且不知从哪里翻出了他撕毁了的答案,   入如雪花纷飞,扔在了他的面前。   这下算是证据确凿,刘真再也狡辩不了,瘫软在地,把事情一一的说了出来。   剩下的四人的情况反而跟刘真并不同,有人是发现了一本近年来的题库,留心了题目,记下了些东西。而有人直接是在自己的书桌上发现了这篇文章,留神看了看,记下了些句子。   不过他们的相同之处,就是平日的成绩都不算太好,名次都在下游。   不过唯有刘真,是得到了题目。   李学政听了这些,反而更加皱起了眉头。他本来以为这次只是一次简单的抄袭事件,因为这五人的答案虽然涂改过,但是有几段文字几乎一模一样。   这背后,明显还有其他的故事。   最重要的是,不知道到这背后的人是,如何知道题目的呢?   这次的题目,是学政联合了几位资深的教谕一起出的题目,出完题目之后就交给了学政大人,然后锁了起来。直到考试那一日,才开封启用,这期间,密封盒并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既然没有动过,这题目难道不翼而飞?   “先按兵不动,一切如常,”李学政沉吟一番,“既然背后有人兴风作浪,一定不会就此作罢,等他出头吧!”   作者有话要说:  飘过一只短小君... 第六十五章   次日书院中一切如常, 好似有五个学生没有上榜不过小事一桩。   他们座位空空,也无人问津,一夜之间成了禁忌。不过背后的暗涌, 谁也说不清楚。   这次上课的教授管教颇严,在他课上也没人敢侧目。课余之后, 有人悄悄的看了几眼, 拉着自己交好的同窗躲在角落了私语。   林明岚没有任何露出异色, 照常在课后用饭,歇息。等到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在, 他又敞开了宿舍的大门,这才对着坐在一旁习字的黄绍礼说:“今天有点奇怪啊。”   “我也发现了,但是大家居然没有一个人讨论,恐怕事有蹊跷啊?”黄绍礼停笔, 摸了摸下巴, “所以我也没有去问。”   “确实, ”林明岚把之前在榜单前面发现的问题说了出来,“我瞧名次的时候就发现少了几个人, 当时只是记下了,但是今天他们五人连课都没有来上......”   “要不是犯了很严重的错误,恐怕也不会这样。”   “而且他们没上榜, 八成和这次的成绩有关吧!”林明岚说出自己的猜想,“不然不会取消名次。”   “难道是作弊了?”黄绍礼往最有可能的地方想,“李学政正好监考,如果被捉住把柄了, 大惩小诫完全可能。”   “这几日咱们小心着些,不要跟不了解的同窗说话,多注意自己的私人物品吧,免得殃及池鱼。”林明岚一锤定音。   “好好。”黄绍礼一边答应,一边研墨继续习字。   在府学里类似的对话开始流传,毕竟大家都不是傻瓜,早就发现端倪。不过现在最好的办法也是以不变应万变。   接下来的第二日和第三日都是这样度过的,府学的氛围也一天比一天紧张,平静下其实汹涌着惊涛骇浪。   这一天,平静终于被打破。   有人从宿舍里被叫到了后院的学政大人之处。然后第二天一早才回来,问他什么都闭口不言,只一味的摇头,而且请了病假,待在宿舍里不出来。   流言纷纷,并不能阻止林明岚的忙碌,他手头事情颇多,先前买的粮食已经到仓库,还得安排人看着。   这时候教谕面色古怪的出现在他的宿舍门口,林明岚,李学政宣你后院一见。   林明岚眉头微皱,瞬息之后又恢复正常,答道,先生稍待,学生换件衣衫免得失礼。   他心中一紧,黄绍礼今日不在,他借着换衣服的借口细想,却没有头绪,只能先见机行事。   后院也是客院,平日都是用来接待来往的官员,所以花木扶疏,掩映其间,加上南方园林的特有的端丽,很是引人入胜。   不过花木虽好,却不能耽误多少时间,很快,他们就走到了李学政所在的房间。李学政没在正厅,反而在左间的书房里临摹。旁边两个小厮站着茶水。   教谕把人带到之后,看着李学政没抬头看他,于是悄悄的退下。   李学政手里临的好像是一副不知名的字帖,但是观其笔锋,稳重大气,临深渊观岳麓,细看又有深不可测之感。就算此刻不是名家之作,加以时日,也一定会在文坛上传出名声。   不过李学政不出声,林明岚也只好站在旁边静静等待。   其实等他瞧见李学政在左间见他而不是正堂,就知道今天没有大事,不然等待他的应该就是刑堂了。   而现在李学政应该在暗中观察他。所以他看完字帖之后收回视线,站的笔直,目不斜视。   大约一盏茶之后,李学政用湖笔蘸墨的时候,发现砚台上只有浅浅的一滩。不等小厮上前,林明岚跨了一步,抬起错金彩的徽墨,用茶盏的温水,不轻不重的磨墨。磨墨讲究的就是力道,轻了不出墨,重了墨水不均匀,所以磨墨也是书生的基本功。   李学政瞧着墨水磨好,继续挥毫,再稍待片刻,一幅字就写好了。他不由得摇头叹道:“今日临的倒不错。”   “大人一笔好字。”林明岚跟着说道。   “习字就是三天不练手生,还是得天天练习才对,”李学政说道,然后话锋一转,“你叫林明岚?”   “是的。”   “你先看看这个。”李学政笑眯眯的把一叠白纸递了过来。   林明岚双手接过,再翻转过来扫了第一行,就忍不住笑了,李学政一直盯着他的表情,却没料到他会是这个反应。   其实是林明岚心里早有预料,这次突然被叫过来,来者不善,所以在看见白纸叠的时候,他就做好了准备,不论纸上写的什么,他露出的表情都是笑。   白纸叠上,写着此次在府学的春试中,有学生平日成绩不显,却突然得了高名次,恐怕其中有问题。然后絮絮叨叨的说了一通废话,但句句言外之意都是有人作弊,然后又遮遮掩掩的提了几个学生的特征和平日的名次。   不过林明岚也是这信里模模糊糊提到的,毕竟这次他名次很高。   一目十行看完,这次他是真笑了。毕竟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就是没有想到啊,居然招了别人的眼,暗中写检举信这种办法都使了出来,落了下乘。也难道最近府学气氛怪怪的。   李学政笑眯眯的说:“怎么样?看完了?”一点没有动怒的样子。事实上他如果动怒的话,恐怕最先做的就是按着这上面遮掩提到的名字,先把人抓起来。   “啊,看完了。”林明岚也回以笑意。   “那你怎么看?”   “恕我直言大人,其人之心当诛!”林明岚干脆的说,“评判名次的都是府学的各位学术上的能人达者,群策群力,就算有一二瑕疵之处,也不掩公正。何况这是还有大人您坐阵呢。”   “但是写信之人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就直接写信上来,诬告倒是真的。”   “更重要的是,如果此事传了出去,更会引起不好的链锁反应,谁要是平日和同窗不睦,直接写上这么一封检举信,不管是不是事实,都会对府学的氛围造成影响。更会造成同窗之间的互相猜忌,晋律讲究的是“疑罪从无”,没有真凭实据,不足为信。”   说完他退后一步,略略低头:“不过是学生的一点浅见,大人见笑了。”   “说的不错啊,”李学政拍了两下手,“可见你不是个读书读迂了的。”   “大人缪赞。”   “没错了,前几日府学的一个教授在门外收到了这封信,他立刻把信转交给了我,但是当时我和教授们商议之后,决定暂时不要传出去,封锁了消息,因为我同样觉得比起信中提到的人,反而是写信的人更加的可疑。”   “所以这次我把你叫了过来,其实是想要看看,能够写出《劝农》和《论勇》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学生。”李学政招手,“先坐下,上茶。”   小厮应声而去,片刻之后端着两盏清茶出现,放好之后又悄悄退下了。   茶香袅袅,轻烟缓缓,李学政的脸色在轻烟中夹杂着模模糊糊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轻轻的我来,正如我轻轻的走.....   我挥一挥衣袖,只带走我的那片云彩...... 第六十六章   “大人见笑了, 劝农这种题,有无数的先贤珠玉在前,我也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 能做的不过是鼓励民众开荒,在开荒的头几年免除他们的赋税。然后在过后的几年少收些赋税罢了。”   “还有, 现在的最好的粮种, 一年的收成不过是三百余斤, 还是风调雨顺的状况。这点南方要好些,每年能种两季稻。但是北方的话因为天气的缘故, 产量不高。所以寻找良种也是很重要的任务。”林明岚一边觑着李学政的脸色,一边说。   李学政不置可否。   “但是民间的壮劳力,也算是游兵散勇吧,”林明岚笑着说, “基本都是壮年男子, 但是很多人没有固定的田地, 所以在城里混生活,平日与人帮闲, 赚几个大钱,偶尔也小偷小摸,也是城里治安的隐患。”   “所以可以把他们组织起来, 如果有苦力活之类的,比如修路挑砖石可以统一安排给他们,也方便管理。”其实他想说的是民团的概念。可惜这话涉及军队,所以他绞尽脑汁的换成不犯禁的词汇。   “你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李学政摸着下巴沉思, “藏兵于城,可聚可散,倒是跟屯兵制有些相似之处。但钱粮的问题不好解决......”   “钱的话,各位商会的大户应该都愿意慷慨解囊,粮的问题......既然说到这里,有件事情就不得不告诉大人了。数年之前,我曾经在海外的游商处,得到了一种植物的种子。本来是作为奇珍异物栽在院子里的,但是第一年就发现,仅仅是几颗种子,结的果实是数十倍百倍之多,所以专门开了一块田地来种这种植物,后来发现这种植物的产量是现在粮种的一倍之高。如果正常种植的话,应该有五六百斤的产量。”   “不过这种植物刚刚成熟的时候有一种清甜,搁久了之后就比较难以下咽,最好还是跟其他粮食混吃比较好。”他先把玉米的缺点说了出来。   “此话当真?”李学政激动的站了起来,茶水险些晃出来,“真的有这样的良种?如果产量如此之高,难吃一点也不是什么缺点。”   “恩,近几年我一直都在扩大种植的规模,并且请了有经验的老农来培育,基本上产量已经稳定下来。而且并不需要占良田,普通田地也能种植。”   这时候他换了一副沉重的表情,“也是去年的时候刚刚稳定了下来,之前的话一直在解决怎么培育种子的问题,也是最近才刚刚有了进展。”   李学政久经风浪的脸上也露出喜色。他一直在发愁自己应该怎么更近一步,顺便再圣上面前露脸挂号,这可是个天大的机会!   李学政站起来,在书房里踱步。自古以来,当权者最先要解决的,都是吃饭问题。如果真的有此良种,再进献给陛下的话....荣华富贵锦绣前程都在眼前了!   看李学政变换不停的脸色,就知道他已经上了心。林明岚继续做出一心进献的模样:“也是俗话说赶得早不如赶巧,这边刚刚确定了种子的培育,大人您就到了城里,可见也是沾了大人您的运道了。现在正好通过大人您,进献给圣上。”   “你说真的?”   “当然了大人!”他斩钉截铁的说,“如果您有意的话,近几日我先准备着平时熟悉田地的老农和您的下属官交接着。”   “那就这么决定了。”李学政赶紧拍板决定下来,后续的事情,他倒是可以和师爷商量着怎么上书,和谁上书。   “静候大人佳音了。”林明岚微微欠身行礼,“晋朝的黎民百姓能够吃上饱饭,都会记得大人的一份功劳。”先给他戴个高帽总不会错的。   李学政连收敛了神情,正襟危坐,也点头示意,“这事先这样决定吧,过几天我会派人上门的。”   “多谢大人。”再次行礼,然后林明岚又拾起旁边的检举信,眼神一缩,“大人,这封信是原本么?”   “就是原件。”李学政皱眉,“有什么关系么?”   “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破绽而已。”他捻起信件的一角,“这种信件呢,稍微长点心眼的,都是换个笔迹,有厉害的甚至直接用左手写字,但是,总是有一样东西是不变的。而且正好留下了这样的破绽。”   “愿闻其详。”   “掌纹。”林明岚指了指信纸的北面右下角,有半个指尖的纹路,淡的近乎看不见。但却真实存在,林明岚顿了一下,接着说:“每个人的纹路都是不一样的。大人可以看看自己指尖的纹路,跟这个觉得不一样,而且我观察之后,猜测这应该是食指的指尖印。因为写字能用到的手指,符合这个指印大小,只有食指。”   “用印泥来显现印子恐怕不够清楚。大人我那里有一小盒石墨粉,如果用来印出指尖印再清楚不过了。稍后我交给您的管家吧。”林明岚微微一笑。   石墨粉本来是打算用来做笔的,现在先拿出来用也并非不可,九十九步都走了,不差这点儿了。   李学政把信件收好,“现在年轻人真是不可小看呐。”眼里带着欣赏。如果刚刚他没有把林明岚放在眼里的话,现在突然重视起来。原来区区一个学生,根本不值得在意。但是现在这个学生不仅有胆有识,而且见识渊博,连平常学生不会在意的农耕之事都能涉猎。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李学政本来决定在上书的时候,大书特书自己的功绩。现在发现,如果能够拉拢一个未来的得力助手也不错。想来他将来也不会是平庸之辈。不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做出一番功绩。如果锦上添花,发掘未发迹的人才更叫人感激。   虽然李学政这么想着,但是面色丝毫不露。然后说了一句闲话,问了问林明岚平日的学业之类的。他说起官样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丝毫不会冷场。两人这会儿的气氛简直堪称热烈。   不过在这里耽误了许多时间。   李学政看着天色不晚,大手一挥,直接放人了。   等走出后院的时候。林明岚长出一口气,今天这一关算是过了,而且表现的还不错。先是推脱了自己作弊的嫌疑,事实上这次写检举信的人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虽然他名次高,但是完全是因为对了主考官的脾性。质疑他的成绩,就是质疑主考官的水准。   也正好借机把玉米的事情推了出来。他一直在考虑合适的时机。直接献上,可能会堆在某个仓库发霉,根本没有引起重视。但是如果在考试的时候写了那样的文章,先引起了主考官的注意,然后顺势推出良种。这样的话,比直接献上去效果好的多。   而且今天和学政的谈话更加证实了他的猜测......   朝廷不会空穴来风,突然开始重视农耕和游民的问题......   不过,现在先要解决的他本人的吃饭问题,饭堂都要放完饭啦!   作者有话要说:  丧到不行...... 第六十七章   李学政之前已经调查纸张的事情交代下去, 纸张是最便宜的白纸,墨水的话也无异样,师爷回禀这是最普通的墨水。   但是现在突然发现的指纹, 叫李学政觉得信件上还有些没有注意到的细节。他又仔细把信件凑到眼前看,对着日光一个字一个字的盯着。   他眼神微眯, 在信件结尾的地方, 有个字上有一点像碎屑的东西, 最多有针尖大小,被墨水包裹的着, 现在被他一扣,就直接掉下来,在檀木桌上几乎看不见。   李学政把纸张凑近些,轻轻的嗅着。纸张上除了纸张和墨水味, 还有几不可察的一丝桃花气息。府学书院最常见是寓意富贵的桂花, 桃花只在后院栽种了寥寥的数棵。只要不动声色的查查具体是哪几间宿舍靠近桃花树的, 就可以排除一大部分人。剩下的几人只要对比一下半个手指印,就能锁定具体的嫌疑人了!   想必这个嫌疑人也是忙中出错, 在小细节上没有留心。   不过暂时不提李学政这头根据线索已经安排人手去调查,只说大伙儿瞧着林明岚也被叫到了后院,但是毫发无伤的回来了, 第二天还笑眯眯的上课。所以等到下课的时候认识的不认识都凑到他书桌前,眼巴巴的打算打听打听消息。   “大人不过是问了些学业上的问题,也是体恤学子们的平日生活辛苦,了解点情况罢了。”林明岚几句话就打发了他们, “大家多温习温习功课才是正经事。”然后抱着书直接先离开了。   他觉得李大人应该心里有底了,过不了多久,写匿名信的事情就水落石出,现在只需要安心等待就是。   而有人没办法像他这么淡定了。有人徘徊在宿舍的门口,眼睛一直盯着后院的方向。昨日就看见有教谕把林明岚带到了后院,本来以为他绝对无法全身而退,没想到第二天依然看见他照常出现。就知道信件一点作用都没起。不过还好,他写信的时候故意用的左手,没人知道他左手的字迹。信纸也用的是最普通的,连墨块都换了,确保没人能够发现他的痕迹。   一次不成还有下次,他相信总有一天,那些挡在他前面的人,统统都会滚开!   这时候他又若无其事的回到了宿舍里,听着其他人纷纷议论着:“你说大人会不会找我们去问话啊?”   “那可说不准啊?我之前觉得大人是想要兴师问罪,但是现在一看,分明就是之前那个人胆子太小了嘛”   “对啊对啊,要是轮到我的话,”说这话的人抬起下巴,“肯定能让大人刮目相看。不是我说,书本上的文章我倒背如流!”   “吹牛!背一个试试!”   “就是就是!”   这群人闹着闹着开始互相推搡,彼此不服气,还争论着到底谁会被召见,说的好像被召见了立马就能高中似的。   没等他们争个结论,门口居然传来“扣扣”的敲门声。   “谁呀?”他们整理了衣冠,跑去开门。雕花木门口站着的是平时传话的小厮,笑着说:“各位,教谕大人传你们到后院。”   不会吧?几乎所有人都在这么想,难道真的鸿运当头?虽说是教谕大人来召见,但是到了后院保不齐就能看见学政了啊?   还是一个容长脸的少年先反应过来,他干咳一声:“谢谢这位小哥,允许我们这边先整理一下衣裳。”   小厮笑着退了两步,站在门口。   容长脸少年虚掩了一下门,招呼道:“快快快,换衣裳!”少年不等他说完,已经手忙脚乱的开始整理。   半盏茶的功夫,他们整理好了,跟在小厮的后面一路朝着后院走去。路上旁敲侧击想要问问是什么情况,小厮都摇头微笑。   等他们跨进了教谕的房间,等着他们的却不是一向温和可亲的教谕,而是学政早就安排在室内的壮汉。领头的人说着:“大家不用惊慌,也不用说一个字,等一下自然会有人来听你们一个字一个字的交代清楚的。”领头人回头吩咐:“把他们都分开,先关在空房里的。”   这些学生年纪轻轻,虽然在读书上颇有天赋,但哪里见过这种阵势?本来想吵闹一番,但是看了看壮汉们跃跃欲试的样子,好汉不吃眼前亏,乖乖束手。   同样的场景发生在另外一间宿舍里。一共八人,都被困在空房中。   教谕现在面前坐着一个人。正是他派出去询问文墨阁掌柜的。   “怎么样?那边文墨阁掌柜的怎么说?”   “回先生,那边掌柜的说,平时他们店里的便宜纸都是在同一家纸铺进的货,”那人停顿一下,“那家纸铺肯定能够确认自家的纸是大概什么时候出的货。因为不论是原材料还是水都不尽相同,甚至切工不同,纸张之间的细微区别,他们这些做纸的当然能够分辨出来。而且纸铺每一次出货,都会留着一定的样本。”   “那查出来结果怎么样?”   堂下的人觑了一眼,“纸铺确定了纸张是什么时间出货之后,学院里在这期间买过白纸的一共有五个人,符合这些的要求的只有一个人。但是刚刚那靠近桃花的两个宿舍的人已经被困在后院。我们派了人去宿舍查抄一番,也没有找到剩余的纸张。”   “但是符合要求的学生,只有一个!”   “是谁?”   那人嘴里吐出两个字:“赵宽。-”已经采集了他们的指印,确认清楚了。   教谕叹息一声,“竟然是他!”确实是个没有想到的人选。   教谕叹息了一阵,“既然这件事情有了眉目,我该去给学政大人回禀一声了。”不管是什么结果,都是学政来处理。   而李学政听了嫌疑人已经查出来,并没有解开眉头。写举报信的虽然性质恶劣,但是并非什么难以处理的事情。他真正揪心的是,是题目如何泄露的问题。   但是这件事情,恐怕要着落到写检举信的人身上!   “来人,把赵宽带到这里来!”   赵宽被带入后院的时候本来没有其他的想法,但是后来被壮汉们围住的时候就发现事情不妙。后来被关入了空房间,有人来采集了他们的手指印,更是确定了他的直觉。   写举报信的事情,八成是泄露了!   他暗中咬牙,这次的计划算是失败了一般,只让刘真他们几个蠢货上了当!他真正想要打击的人反而毫发无伤!   想到这里他心中又是愤懑又是惶然,既然这件事情被发现了,等待了将会是什么下场?被赶出学院?还是上达学政,被革除功名?不管是哪一种都是足够严重的处罚,也意味着他十数年的苦读化为了泡影。   所以,绝对不能承认!要是承认的话,一切都完了!因此他打定主意,不管是谁来询问,不能吐露半个字。   不过跟他想象中不一样的是,他被学政直接带到了静室。   静室里光线昏暗,唯一的光源蜡烛缥缥缈缈,四面墙壁没有半点装饰,鼻尖萦绕着泥土石灰的腥味,学政的脸在光源中阴晴不定,难以辨认喜怒。   门外还有十几个壮汉守着。   不过瞄了赵宽一眼,李学政基本能够确定这件事情跟他脱不了关系。这个人眼神闪烁不定,根本不敢直接学政的眼睛。然后又强做镇定,死死的盯着某处。李学政阅人无数,这点学生的小把戏还是看的穿。   这个人果然有重大的嫌疑。既然这样,泄题的事情八成也要着落到他身上了!   不过李学政不急,他等着堂下的赵宽站立不安,神情惶急的时候也没有开口。   赵宽能够感觉自己背上的冷汗流下来。毕竟学政也是在朝堂上经过风雨的人,周身的气势根本不是他这个学生能够抵抗的。再说了学政说是掌握了学生的生杀大权也不为过。   “先看看这个罢。”李学政冷不丁的把一叠册子扔到赵宽的面前,赵宽慢慢的蹲下,捡起来一目十行的看着。这下不仅是背上,连面上都开始冒汗。   这个册子上,写的都是历年以来,如果有在府学中舞弊的学生的下场。果然和他猜想的一样,轻一点的,开除,再也没有书院敢收这样的学生。重的革除功名,一切努力化为乌有。更有甚者,判处刑罚,牢狱之灾无法避免。   “现在我给你两条路,一,自己承认,把一切知道的都说出来,我手下留情,不会照着最重的惩罚来处罚你。二,就是你冥顽不灵,本官只好手段百出,最后的结果是,你一样要招认,还会受尽折磨。”李学政摇头惋惜状。   “说起来啊,本官当年也是一路苦读出身,然后知道考取功名的不易之处。你可不要自误啊。”李学政伸手拿过一盏茶,“本官给你半刻钟的时间,你好好想想。”然后说完撇去茶杯中的浮沫,饮茶。   赵宽扑通一声软倒在地。脑子里面一片混乱。不到半刻钟,就哑着嗓子说:“大人,我招。”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新气象!祝大家2018心想事成喔!   担心被打,默默爬走 第六十八章   等学政从静室出来的时候, 面上的表情并没有和缓。眉心处皱成明显的褶皱。   教谕暗中叫着不妙,但是职责所在,硬着头皮上前询问:“大人, 情况如何?”学政只是吩咐他在外面守候,他只能眼巴巴的盯着。   “不怎么样。”李学政没好气的回答:“这小子嘴还挺硬, 只承认了自己写检举信的事情。”难道他还有什么脱罪的后手!   不过也是, 作弊这种事情才是要命的, 承认的话也是傻了。   “看住了他,时不时的拷问, 务必要问出泄题的事情是否跟他有关。”不然的话,大家都要一起吃挂落。说完他甩着袖子走了。   教谕脸上也不好看。他得尽快把这件事情处理了,不然的话......   而学生们之间也开始得到这个消息。毕竟两个宿舍八个学生第二天没有上课,而先生们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 忍不住叫人胡思乱想。   “我觉得, 恐怕跟刘真他们的事情脱不了干系。”黄绍礼在去吃饭的路上, 小声的说道。   “我看也是。而且肯定是大事,说不定就和检举信的事情有关。只怕这些没有来上课的同窗里, 有人参与了这件事情,而且被查出了端倪。”林明岚皱眉,“幸好咱俩平时跟他们没有什么交往。”   “对啊, ”黄绍礼感叹,“之前刘真还跟我推销状元符,我想着我姐赚钱不容易,幸好没答应。”不然这会儿就成证据了。   “最近咱们没事少跟人走动, 先等风波过去吧。”   “就是。”黄绍礼一边点头一边朝着饭堂走,“咱们走快点。对了,下午课少,去藏书馆看书吧。”   “正好,我想找几本书。”林明岚应到。   说话间已经走到饭堂。大家都和相熟的同窗坐在一起,看见门口有人进来都压低了声音。林明岚忍不住摇头,这次的事情搞得太大,而且现在没头没尾,既没有公布原因,被困住的学生也没有回来,反而搞的人心惶惶。   不过等到下课之后,藏书馆人烟稀少,平日挤满了人的书架上这次只有寥寥数人。   藏书馆本来放了好几本《题库集》,并且不是市面上流通的版本,而且书院里的各位先生整理的历年以来科举试题而成。这书只在藏书馆有三本手抄本,借书的人总是络绎不绝。藏书馆的书可以带回宿舍看,但是一人一次只能外借两本。今儿人少,上个借阅的人正好刚刚把书还了回来。正好被黄绍礼借到了。   “运气真好!”黄绍礼赶紧把书拿到手上不松开,然后不好意思的说:“我们一起看。”   “没事,你先看吧。都到你手上了,跟我借有什么区别啊。”林明岚说道,“这样,我再去找找有没有其他不容易借的书,我们可以交换着看。”   “好啊,我也找找。”两人分开,朝着书架走过去。   藏书馆的并不是外面流通的书籍,更多的是平日的教谕学生自己总结的笔记,缺点就是数量极少,能不能借到完全是看运气。   最南面的书架上都快要铺灰,但是放着的都是游记之类的书,一套六本的山川地理,正好是林明岚在外面找了很久都没能借到的那套,他欣喜的拿起来,从深蓝色的书本封套上取出第一本,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   书薄薄一本,看起来倒是颇费时间,等到黄绍礼问道:“你找到书了么?”他才惊醒。他拿起整套书,准备先选出两本带回去看。   不过等他把书都从书套里拿出来的时候,从封面地下倒出了另外一本书册。   封面是常见的名字,《大题小题库》,林明岚顺手一翻,发现上面的批注颇为眼熟。不论是字体风格,都颇为眼熟。   眼熟是眼熟,但是要说具体是谁,林明岚有点想不起来了。   这时候正好听见藏书馆的登记借阅的人的声音,“严先生,您过来了,这次准备借什么书?”   “过来随便看看的。”严先生冷淡的声音响起。然后踱步的声音朝着东边的书架去了。   林明岚把《大题小题库》原样放回了书架,拿着《山河地理志》,跟严先生打了招呼见礼之后就先离开了。   严先生此次来藏书馆只因心中忐忑。他随意跟登记人点头之后,就先到东面的书架找书,搜寻无果之后又换了一个地方。大概耗了半个时辰,终于在书架上瞧见这本被随意搁置的题库集。   严先生悬起的心先放了一半,等他翻了翻书册之后,心再次吊了起来。他捏着书,然后走到登记人那头,装作不经意的问:“我准备借这本书。登记一下吧。”   “先生稍待。”登记人拿出那本厚厚的登记册,翻开记录书名和编号。然后略谄媚的把书递过去:“先生拿好。”   严先生眼睛一瞄,把所有借过这本书的人都记在心头。   几个时辰之后,这本封面卷曲的书册辗转到了静室。   李学政几乎是称的上是大笑的把这本书册扔到了赵宽的面前,然后从牙缝里挤出字来:“现在可以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吧!”   赵宽匍匐着把这本书册捡到手上,颤抖着翻开,看到上面熟悉的墨迹,突然挣扎着起来一把把书册撕成了两半,嘶吼着:“都是假的,我什么都没做!没有!”   “撕吧撕吧,没事,”李学政解决了一桩心事,眉头都舒展开了,“这就是个仿本,特意试探你的,你要是有兴致,我这还有十本八本,你可以撕个过瘾。”   “不过你现在说不说都是一样的后果,你要是痛快点说,我也能痛快点。”   赵宽捂着脸,跪阴影里不言语。李学政也耐性十足的站着等他开口。   “我说。”终于把这两个字说了出口,赵宽好像泄气了一样,哑着声音说道。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按着往年的惯例,每年三月的春考也算重要的考试,但是赵宽经过多方的小道消息,还有自己的揣摩,发现上头有意通过这次的考试来决定送往国子监的人选。   国子监啊,那可是等于半只脚踏进了仕途了!这样的机会,赵宽是绝对不可能放过的。   不过等他想完这头,他发现,他根本没办法脱颖而出。先不说早几年进府学的前辈们,就是跟他同一届的学生,都有好几个比他优秀。想杀出重围没有十分的真才实学再加上十分的运气,根本不用想。   气闷的赵宽,只能整天整天的在府学里面消磨时间。   这一天,他在藏书馆随意闲逛的时候,正好遇到先生们过来还上次借的藏书。他就此上了心。   登记人一时也不能把所有的书都登记好,他装作帮忙的样子,暗中把先生们每次借的书名都记了下来。   要说他也是有几分小聪明,记下书名之后差不多成天泡在了这里。那成堆成堆的书,他一本一本的找着翻着,通过和平时先生们批改作业的笔记对比,他终于发现了被先生重点标注出来的字句。   拿着这些被记录下来的只言片语,他提前把题目都先做了出来,再三修改润色,终于做出了他觉得满意的文章。   拿着写好的文章,赵宽就犯愁。文章固然出色,但要想在这么多人之中拔得头筹,他却没有这个信心。   这件事情就这么搁在他的心头,压的他不得安眠。一边是前途可期的国子监学生,一边是继续在府学做一个普通的秀才。赵宽终于决定搏上一把。   既然他不可能做到最好,那么就让别人都做不好,不就成了!只要别人都发挥失常,而他正常发挥,不就成了么!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赵宽精心的挑选了些成绩优秀的同窗,然后把用左手写的字条,塞到了他们桌子里。为了扰人耳目,他还选了些成绩不好但是家中富裕的同窗。这样无稽的纸条,有人收到根本不会搭理,不过没关系,他还准备了后手.....   听着赵宽把来龙去脉说完之后,李学政都不禁深深的望了赵宽一眼!这诡计一环扣一环,把学生们都算计了进去。如果不是被发现了,没准最后得利还真是他。   不过他千算万算,甚至想到了用左手写字,字迹墨迹纸张都考虑了进去,没想到被一株小小的花坏了事。   毕竟,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不是么?   李学政想明白这中间的事情,也去了自己的担忧。他本来担心的是,府学中有人为自身利益而泄题,现在证明了完全是赵宽一人所为,也不用牵连众人。   而赵宽,最终的处罚是剥夺功名,贬为白身。对他这样汲汲营营功名的人,失去最看重的东西就是最大的处罚。   而无意中泄题的先生,虽然事出有因。但是他们没有做好保密的工作也是事实,所以被下放到穷乡僻壤的县学,也算是网开一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啦! 第六十九章   府学中的风波慢慢平静下来。敏感的人就能发现有些学生不见了, 有些先生也下放到其他地方。   但是日子慢慢的步入了正轨。李学政在这头巡视完毕,又去了其他的州县,临走的时候还特意留下消息, 让林明岚等着他那头的消息。   不过林明岚等了许久的消息,终于传来了。   朝廷终于对北疆用兵了!   朝廷的夏威将军, 外号叫百胜将军, 这次带着差不多十万人, 对着北疆开战了。北疆一向是晋朝的心腹之患,每年冬季都会南下劫掠一番, 朝廷不堪其扰。这些年当今一直在积蓄力量,终于在如今开战了。   听到这个消息,林明岚趁着休沐日日回去告诉了他舅舅。王士杰一直在低价收购散户的粮食,仓库里囤积了不少的粮食。等着这个机会, 就想来问问怎么处理。   “舅舅你想怎么处理?”   “我看直接就底价卖给钱粮官?第一批粮草送出去了, 现在钱粮官肯定四处搜集粮食。”也算是做个顺水人情。   “既然要做就做到底, 直接送吧。”支援朝廷,天经地义。   “说的也是。”王士杰深以为然。现在家里也不缺这些钱, 得个好名声更实在。   这件事情由王士杰出面来办更加妥当。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就是游乐园的修建已经完工了。修缮细节,种植花木,可能还需要月余的时间。前期的宣传活动可以做起来。   四月十五日, 吉,诸事皆宜。   头几天的时候,林明岚就通过他娘亲王氏这些年的手帕交,给一些女客下了帖子。也算是试营业了。过上五日, 通过王舅舅这边还会宴请一些男客。   试营业不仅能够观察不同人群对游乐园设施的反应,还能查漏补缺。探查市场的反应。   不过现在嘛......   园子里全是女眷,拥拥挤挤,脂粉香气扑鼻而来。平日里女眷也没个玩耍的地方,听到有这样的新鲜事儿,而且里边伺候的,也是女眷,所以有空闲的人全来。   王氏可算是找到事儿做了,她精神焕发的定做衣裳,排名单,还定做衣裳,一早就安排了人在门口守着。   园子里分了好几个区域,有游玩项目的,有做小游戏的,还要借着原来的池塘挖宽做成的游船。可谓是一步一景。   此刻王氏正在跟交好的夫人们介绍情况:“这里是女眷园区,占了院子的三分之二,里面玩的用的就等着大家自己去体验了。东头是凉亭,屋顶用的亮瓦,窗户用的琉璃,门外的风景随时能看到。西头现在是花圃,”   “大体的布局就是这样,有事随时吩咐侍女。”等王氏一说完,各家的夫人带着自家的侍女散开去玩自己感兴趣的游戏了。   “杜姑娘,怎么没有去四处看看呢?”王氏绕了一圈,却看见了杜家的杜昙姑娘,没去那些热闹的地方,反而在幽静的地方自己待着。王氏对杜姑娘印象不错,所以上来问着。   “王夫人,我不爱热闹,再说现在大家都挤在一起,我等会儿再去看。”杜姑娘回过头微笑说,“再说我看着花圃也是别有情致,虽然是些普通的品种,但是瞧着就是比别处要鲜活一些。”   称赞一个母亲不如称赞她的子女,听到杜姑娘说这里的花木鲜活,王氏兴致勃勃的说起花木是怎么种植,怎么培养的。当时修建花圃的主意在明岚提出了之后,布局方位之类的王氏还出过些主意。这些花木还是从花匠处收购的经年花木,过上几年根系稳了,景色会更加出众。   杜姑娘名字里带一个昙字,也是因为她的母亲喜爱这种月夜下静静绽放的花朵,她平日闲暇也喜欢养养花草。所以含笑听着王氏说话。   王氏说了半天,这才不好意思的说:“瞧我,上了年纪爱唠叨,耽误你时间了。”   “不耽误,我也喜欢养养花草,也算是跟您取取经。”杜姑娘围着看了一圈花草,心里倒是挺佩服策划这个园子的人。院子动静分区,花木扶疏,错落有致,每一处都透着精致和主人花的心思。这人要是做起生意来,商场上鲜有敌手。   “那可不成,要是平时就算了,你们小姑娘家家,出来玩一次就得尽兴,我先走了,有事随时吩咐侍女吧。”王氏也含笑离开了。杜姑娘自己继续看风景。   王氏转了半晌,觉得自己有些累了,自己坐在凉亭歇息。凉亭前头就是扔飞镖的地方,一堆姑娘围成一团,轮流上阵。不过姑娘家手劲都小,扔十次不过中一两次。还有那扔十次都不中,气的在外面直跺脚。   “玲珑姑娘,快来快来!”有人眼睛一转,招呼自己的同伴。   “那就看我的吧。”一个穿粉衣的姑娘越众而出,她收了收袖子,手里拿着锦鸡尾羽做成的镖,右眼眯了一下,瞄准最高的布偶娃娃,那个娃娃做成一个大狗的形状,黑玛瑙的眼睛亮晶晶的,身上的毛一看就很好摸,且憨态可掬惹人喜爱。姑娘手一扬镖直愣愣的朝着木架子去了。   但是镖轻飘飘的,就挨了下木架子的边,就直接掉了下去。   “唉!”围观的姑娘纷纷叹气,“就差一点了!就是力道没够。”不然就中了!   “哼!”粉衣姑娘不服气的哼了一声,这次拿着镖,差不多使出全身的力气,冲着布偶掷出去。这次力气又大了,直接就穿过架子飞出去了。这姑娘又扔了五六次,总算是把布偶娃娃收入囊中。   要拿就拿最好的,粉衣姑娘拿着布偶娃娃,周围的姑娘都羡慕的围在她身边恭维她。粉衣姑娘笑的分外开心。   王氏笑着摇头。然后朝着凉亭走去。凉亭里有几个别家的夫人,正聚在一起说话。王氏瞄了一眼,总是含笑的脸上忍不住一僵,脚步一转,毫不犹豫的就朝外边走。   “哟哟哟,这不是王家妹子么,这么多年不见了,咱们也该叙叙旧啊。”一个拉长的声音说道,话里的不善简直要溢出来。   王氏叹了口气,扬起了笑容,回头说道:“原来是方家的含玉姐姐,咱们也是很久没见了。”   这方夫人刻意扬高了声音:“是啊,自从我嫁到了徐家,也算是多年不见了,这次是我的大儿媳快要生头胎了,我特意回来请亲家母过去看看。这不,”方夫人眼皮一掀,“听说你下帖子了,所以过来看看呗。”   原来如此,这方夫人不知道蹭谁的帖子进来的。但是她开了口蹭帖子,也没有哪家敢反驳。   说起来这个方夫人跟王氏的故事,那就话长了。她们两当年也算是金陵城闺阁里出名的姑娘。但是王氏以前嫁了好人家。而方夫人嫁了一个三十余岁的举人,还是填房。方夫人平白觉得矮了一头,再也不肯参加平日手帕交的聚会。   但是后来的事情大家也知道了。   方夫人嫁的举人,后来就好像开了窍似得,一路突飞猛进,考上进士之后,又授了官,现在已经做到了知州。虽然授官在某个偏僻的州,但是也是正五品的官员。正五品好像一个门槛,许多人一生都徘徊在五品之下。   这下子方夫人可算抖起来了。只要哪里有昔日朋友的聚会,她必定参加。言语之间全是炫耀自己的夫君。上了点岁数之后,就开始炫耀儿子和儿媳。   方夫人站在妇人堆里,自觉自己是众人眼中的焦点。早些年王氏是比她嫁得好,可是王氏她命不好克夫啊,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现在听说住在娘家,那日子指不定过的多难过。所以忍不住含着怜悯的说道:“听说你儿子还在读书,可不得多赚点钱嘛,以后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要是读个十几二十年的,花销大着呢。”方夫人在十几二十上咬了重音。   “多谢姐姐关心了。但是我儿虽然天资鲁钝,幸好能够在府学得到名师指点,再说了他年纪尚小,不比那些三十余岁的秀才,总还是有机会的。”王氏也绵里藏针,在三十余岁拖长尾音。   “读书不仅是一个人事,更需要父子传承。幸好我儿快要有后,可以从小教起了。”   但是这句话打击面积就广了。在场的夫人好几个都还没有孙辈,有那脾气急的忍不住翻个白眼。谁不知道方夫人那大儿子是前妻留下的,她白捡一十多岁的儿子。要不怎么这么快就有孙辈了。   “那是方夫人运气好,不用辛苦操劳照顾幼儿,孩子都懂事了,照顾起来也方便。”有位夫人忍不住开口,说完拉着自己的同伴:“这里气闷的很,我们先走吧。”   “这样的话,不如我带这位夫人去其他地方看看吧。”王氏闷着笑,引着这两位夫人先走出凉亭,其他的夫人也陆陆续续的告辞,只留下方夫人在原地恨恨的跺脚。   作者有话要说:  天气变冷啦,打字好冻手...   抖抖抖.... 第七十章   人间四月芳菲尽。   芳菲尽了, 就到了五月。初夏略略有些炎热,但是也不会特别闷人,衬着鲜绿的梧桐树叶, 倒是别有一番生机。   坐着自家马车回家休息的林明岚,正在闭目养神。今天旬休, 而且游乐园开张的事情很顺利, 偷得浮生半日闲, 他回家来准备好好休息。   马车速度慢了下来,车轮碾过青石板, 再缓缓的停下来,车夫停了马车,把马鞭从右手换到左手,右手掀起蓝布帘子, “少爷, 到家了。”   “恩。”   林明岚应了一声, 直接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瞧见门口的狮子后面露出一片浅蓝色的衣角。一觑见他下了马车,蹭的一下跳了出来:“表哥!”   原来是王仲秋。她已经是十四岁的年纪, 但是仍然梳着喜欢的双丫髻,一蹦一跳的跑到林明岚面前。说话连珠炮的往外蹦:“我可算等到你回来了,我又不敢凑的太近被姑姑她们看到, 又不敢靠太远没看见你回来。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   林明岚伸手从自己带的包裹里摸出一把蜜饯,递到表妹手上:“果蜜坊的。”   “哇,谢谢表哥。”王仲秋摸了一个扔到嘴里,眼睛欢喜的眯成一条缝, “酸酸甜甜的,还是果蜜坊的蜜饯最好吃。不过最近我娘不让我多吃,怕了长胖。”   “你找我什么事?”   “其实是我哥让我悄悄的过来告诉你,还不能让姑姑碰见,所以我才在门口等你。”王仲秋把蜜饯爱惜的揣进怀里,“我哥让我告诉你,今天我娘还有姑姑一起去了东大街,还带了很多名帖回来。”   “就这么一句啊?”   “是啊,就这么一句。”王仲秋有点不解。“哥哥说的,表哥一听就明白呐。”   这个王孟夏也不知道搞什么鬼?要传话直接传吧,搞什么玄机?   “话传到了,外面怪热的,先回去吧。”   “那我回去啦,谢谢表哥!”王仲秋摆摆手,一溜烟跑回家。王宅就在几百米开外。   林明岚跨进门槛,突然灵光一现,东大街?名帖?东大街好像是官媒所在的街道?那条街上自从有了官媒,差不多整条街都是各式各样的冰人馆。平日有心去给自家孩子寻一个良配的,都会去冰人馆。毕竟官媒还是比走街串巷的媒婆靠谱多了。   大伙儿私底下都叫这条街,红线街。   好兄弟,够义气的!得了消息就过来通风报信,下次再有他喜欢话本,肯定第一个给他留着!   林明岚差点想倒回去直接回书院,但是这次回来早就告诉过娘了,再说躲得过初一,还有十五,总不能一直不回家吧。   想到这,林明岚决定直接到正院去,有什么事情早点解决可比拖着好多了。   这一进正院,就看见王氏平日算账的楠木大桌子铺的满满都是,全是名帖。她和孙舅母一人坐一头,正在一本本的翻着名帖。   合着这火力都集中到一块啦,他不禁有点头皮发麻。   “我看这个姑娘不错,年十九,擅长女红烹饪。”孙舅母兴致勃勃翻出一张帖子。   “姑娘是不错,就是比岚哥儿大了一点。”王氏看了一眼,又有点想点头,又有点犹豫。   “那我先给孟夏备着。”孙舅母喜滋滋的把帖子拿了过来,然后堆到手肘边。   也难怪。王孟夏比他大上七岁,今年都二十三了。倒不是孙舅母对婚事不上心,而是王舅舅一心想让孟夏考出功名之后再娶亲。毕竟男人晚几年结亲根本不要紧。再说有了功名,能够结亲的人家也会提高好几个档次。而这次考试王孟夏十拿九稳,所以孙舅母才高高兴兴的准备亲事。   还没等林明岚走到门口,王氏就眼尖的看见了他,赶紧站起来招手:“明岚过来。”   林明岚扯了扯嘴角,走了两步跨进门槛。“娘。”   “既然这样,我就先回去,明天再来。”孙舅母拿出选出来的帖子,打算先回去。   “那这样张姑姑把嫂子先送回去。”王氏吩咐姑姑,“明岚先坐下。”   林明岚只敢坐了凳子的一半,小心翼翼的说:“娘,有什么事啊?”   “当然是大事,你的终身大事。可别说娘没有问过你的意见啊。这里是整个金陵城里跟咱们门当户对的家里的适龄女儿,我又筛选了一边,其他的全在这里了。”   “娘,您这是要给我找妻子啊?”   “是啊,”王氏感叹,“你现在立业了,可该成家了,岁数也差不多,咱们先挑选一番,然后再多看看姑娘家的人品,要是姑娘年纪小,还可以先定亲。”   林明岚不敢说反对的话,或者说他活了十几年,早就认同了自己的身份,也知道有这么一天,心里想过无数遍,所以在真正遇到的时候,也不会自乱阵脚。   “娘啊,辛苦你了!”他先是感慨的体王氏倒了一杯茶,“娘把我从小辛苦拉扯大,现在还要考虑我的婚事,我真是....”   王氏侧过头,袖子一挥,又回过头含笑说:“既然知道我辛苦,就感觉找个媳妇回来吧。来,你说说自己想找个什么样的?”   “娘,您也知道我以后,是一心想要走仕途的。俗话妻贤夫祸少,所以我想找的妻子,最大的要求就是贤。”   “也对。”王氏皱眉,那刚刚选的那些小家碧玉,可能就不太合适。   眼看王氏的注意力被转移,林明岚暗中擦了擦冷汗,然后继续忽悠:“这个贤呢,不是指贤惠,如果想要找个妻子洗衣做饭,那家里的丫头仆妇是干什么吃的?而一个贤德的妻子,对内的时候能够平衡家里的关系,管束家里的下人,对外的时候能够经营好家里的营生,并且还能时时规劝自己的丈夫,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不能做。丈夫如果暂时不在的话,还能替丈夫协调好家里家外。我想找的就是这样的妻子。”   王氏默默点头。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她也听说过一桩轶事。一个富商家里的妻子,富商把家弟交给妻子保管,结果妻子拿着这钱全去放了羊羔利。羊羔利三月一滚,起初是赚了很多钱,但是后来有人还不起钱,撞死在他家门口,然后这事被衙门知道了。民间放高利贷那是犯了律法。最后富商家破人亡。   “如果要是遇见了这样的姑娘,其他的条件有些瑕疵也是可以忍受的。毕竟重要的是姑娘本人。”   “那好,我都记下,要是有这样的姑娘,我一定会留心的。”   “最重要的还是跟娘投缘呐!毕竟以后娘和姑娘相处的时间还长着呢。”   “你啊你啊!”王氏听完了心里自觉熨帖,笑着点了点他的头,“刚刚回来吧,快去换件衣裳,等会儿来吃饭。”   “那我很快回来。”林明岚退出来,然后长吐一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可以写感情戏啦! 第七十一章   自从把找未来儿媳妇的事情上了心, 王氏这下只要是有人下帖子来请她出门的,不论是大宴小宴,都赏脸去。但是这样大网捞鱼, 鱼没有捞上来,但是把她累的够呛。   “这许多年没有出门了, 连着这么久一直赴宴, 倒是把我累的慌。”王氏跟孙舅母一边说着闲话, 一边叫人松缓着肩颈。   “你这是瞎忙活。都不知道哪些姑娘会赴宴就去,可不是累么?”孙舅母白她一眼, 手头拿着四五张帖子挑来选去的举棋不定。   “这几张都差不多,那就这张。”王氏伸手,随手拿了一张她中意的红梅纹的帖子。   “那成,我也去这家。”孙舅母也在发愁儿媳妇的人选, 打算也到处看看。   三天之后赴宴之时。   一大早王氏就起了, 梳洗停当, 就跟着孙氏一起坐马车出门。   “这次她们又说的个什么名头?”孙氏问。其实这些宴会,就是夫人外交。不过各家主母带着自家的儿女出来聚会, 拉拉交情,互通有无。再则,有那想要结亲家的, 正好借此机会接触接触。   “祝寿。”虽然不是整寿,但是那家的老夫人今年也有六十几岁了。儿女乐意给母亲撑面子。   “对了,你打算给孟夏找个什么样的?”王氏问。   “我想找个能管住他的。孟夏性子好,但是就是懒散了些, 找个媳妇能够督促他上进才是真的。我也能放手了。”孙氏叹道。   王氏赞同的点头。   马车辚辚,不过一会儿就来了这次宴会的府邸。   这家的少夫人一早就在门口候着,旁边还有几个资深的嬷嬷陪着认人。   马车一停,王氏先下了马车,然后伸手扶着孙舅母下了。   这家少夫人悄悄问旁边的嬷嬷:“这位是?”   嬷嬷压低声音:“这次来的是王家的姑嫂两位。矮点的那位是嫂子,就是王士杰的夫人。家里一儿一女,高点的那个是小姑子,有个儿子。”   少夫人赶紧上前迎客:“两位夫人也是稀客,欢迎欢迎。”   这头少夫人吩咐了丫头,把两位夫人往正堂迎。正堂分了东西两边。东边的是男客。西边的是女客。   正是好天气,里头的女客早就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尤其是姑娘们,就喜欢在衣裳头饰上花心思的年纪,一个比一个穿的漂亮。   不过既然是来祝寿的,第一件事情还是先给老夫人祝寿。   坐在主位上,一脸慈眉善目就是这家的老夫人。王氏先去给老夫人说了两句祝福的吉祥话,然后就退到侧面的座位上看着这群姑娘。   这些姑娘有的她看过一两面,有的看着就眼生。   不过王氏晃眼一瞧,但是看见一个熟面孔。   “昙姑娘,咱两也算是有缘了。”王氏招呼。   着蓝色缠枝花衣裳的杜昙笑了,她也不爱跟那些同龄的姑娘讨论衣裳布料,要她说的话,她更愿意跟夫人们一起讨论田庄的收成,哪里的铺面人流量大更容易出租。   “怎么?你自己过来的?”   “我娘亲最近刚刚感染了风寒,还没有休养好,所以这次是跟姨妈一起来的。”   “在哪儿呢”王氏转头四处看着。   “在第三根柱子那里,穿泥金衫子的。”王氏一看笑了,这不是上次游园的时候,把方夫人怼了一顿的那位么?   “难怪上次我也看见了你,就是那位夫人跟你一起过去的吧。”   杜昙点头,杜昙的姨妈看见她在角落里说话,忍不住走过来:“昙儿,难得这么多姑娘,你倒是去认识认识啊!”   “姨妈又不是不知道我,我最不爱跟凑热闹的。”   杜昙姨妈想到外甥女一贯的性格,知道勉强不得,只能顺着她的意思,“行,”她又疑惑了一下,“这位夫人瞧着有些眼熟。”   “您忘了,上次我家的园子开张,还多谢夫人捧场呢!”   杜昙姨妈姓丁,家中行三,别人一贯叫她丁三夫人,她恍然大悟,“眼拙眼拙,我居然没认出来,可见是年老眼花。”   “姨妈可不老,出门人家都问我旁边的是不是我姐姐呢!”杜昙掩唇笑道。   “贫嘴该打。”丁姨妈作势要打,杜昙赶紧笑着躲开。   王氏见过这姑娘好几次,几乎每次都是端庄自持的样子,难得看见她玩闹的样子,也起了兴致,跟她们玩笑起来。丁姨妈性格爽快,不然也不会当面都怼的方夫人下不来台。王氏跟她多说了几句,简直相见恨晚,所以落座的时候就坐到了一处。   孙舅母在花园里逛了半晌,这会儿也心满意足的回来,她坐到王氏身侧,然后小声说:“瞧了半天,眼睛都看花了。”   “那可有中意的姑娘?”   “没有。”孙舅母长叹,“急不得,慢慢看吧。”   祝寿的宴会,千篇一律,孙舅母在花园里晒了半天日头,觉得不甚舒服,跟小姑子说了一声,就提前走了。   王氏难得遇到说话如此投机的知己,于是跟着丁姨妈宴会后继续聊,聊了下午还依依不舍,再一问,回去的路程基本都是顺路,丁姨妈是在杜府做客,再驱车回林宅只需要一炷香的时间。   王氏谈兴正浓,拉着丁氏坐一辆马车走到先头准备送送她,杜昙自己坐自家的马车跟在后头。   好像才片刻,就走到了杜宅,丁氏下了马车,还拉着王氏的手,“妹子,下回我下帖子,欢迎到我家来玩。”   “我可是东道,还是姐姐先来我这儿玩。”   杜宅的黄铜铆钉红木们缓缓的打开,里头猛地窜出一个挺胖的妇人,当着行人的面,扑通一声就跪下来,“姑娘救命!”然后膝行到后头的马车,一下下的扣头。   杜昙一下马车,这妇人就上前拉着她的裙角。   丁氏气的眼都红了,蹭的一声跳下马车,“该死的老刁奴,惊着姑娘了你拿什么赔!”王氏连衣角都没拉住,赶紧跟着下车。这一看就是家务事,她在这里,还真有点手足无措的,只能下了马车,先候着。   “姨妈别急,听她说。”杜昙不慌不忙,反而拉住她姨妈。还挥手示意准备过来拉人的门房暂时不要急。   这胖妇人听了这话,低下头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然后又说:“姑娘啊,我也是从小照顾着姑娘长大的啊,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我可没有犯过什么错啊,凭啥要把我赶出府啊!”这妇人嗓门又大,虽然这条街上这会儿人不太多,但是听着好像有热闹看,都围了过来,三三两两的围过来准备看热闹。   丁姨妈又斥道:“颠倒黑白,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秦嬷嬷,你确定要在这里说!”杜昙笑,“我也是看在你是多年的老嬷嬷了,想给你留点面子。要是你现在肯先进去,我可以不计较,但是按着原来的处罚,要是你不听劝,我也只能公事公办。”   秦嬷嬷低着头不停的干嚎,实际上脑子飞快转着。她想着姑娘年纪轻面子薄,要不是这个丁姨妈来了撑着面子,姑娘哪里懂账房上的那些把戏、当着行人的面,姑娘面子下不去,只能把她轻轻放过。于是她继续嚎着冤呐冤呐。   杜昙叹息一声:“秦嬷嬷不领情,我也没法子了,首先你是厨房里的嬷嬷,我小时候都是奶娘照顾的。其次,秦嬷嬷我不是那等不食肉糜不出闺门的姑娘,你在厨房里采购,一个鸡蛋一百文的买回来,买的是金蛋?其他的东西,价格都比市面上翻了十倍。这样子偷盗主家的财产,我也是看在你在府上侍候了这么多年,才宽宥处理,只让你把账目补齐,然后自己出府。没想到你这不满意啊。”   “秦嬷嬷你是签了身契的嬷嬷,晋律第三百八十一条,卖身奴侵占主家的财产的,送官查办的每一百两十大板,总额在五千两以上的,流放充军。我也只能到官府的时候替你求个情,充军的时候替你挑个好地方了。”   秦嬷嬷楞在哪里,门房这时候赶紧过来制住了她往府里拉。杜昙这时候低下头,悄声对着秦嬷嬷说;“秦嬷嬷还没想明白吧?这次又不是你一个人犯了事,怎么就一个人过来门口?好好想想吧。”   丁氏看着外甥女顺顺当当的把人处理,没有拉到府里让别人听个一知半解到处乱传留言,赞许的点头。   门房把秦嬷嬷拉进去,然后由把周围的看热闹闲人赶走。   丁氏颇为尴尬的拉着王氏的手:“叫你看笑话了。”   “家家有难念的经,我懂我懂,我不会放在心上,既然家里还有事,人也送到了,我先走了。”王氏说完,微笑着先离开。 第七十二章   夏日快要转成秋凉, 李学政这头的消息迟迟而来。   他献上了良种,今上果然龙颜大悦。问了献种之人的姓名。更遇上在北疆打仗的夏威将军上传捷报,提了一句有富户一人自愿献上粮草, 附近的乡绅纷纷慷慨解囊。今上听完抚掌大笑,李学政正好凑趣说, 在圣上治下, 天下无一处不太平。圣上还问了带头献上粮草的人的姓名和家人。听到献良种之人和献粮草的还是舅甥关系, 于是喜悦之下,特意拨下恩监的名额, 特许林明岚进入国子监。   国子监从设立之日起,一直都是晋朝最高学府。进入的学生有三种,一曰荫监,承袭父祖的余荫, 二曰贡监, 也叫贡生, 每年每省府学可以送两名优秀学生入学。三曰恩监,就是特许入监。   李学政一心想要卖个人情, 所以自己先派了快马把消息传了回来。官方消息走驿站确实慢了些。   消息传回来,王氏喜的直念佛,还是张姑姑稳住了, 一边给送消息的拿赏银,一边给东边王宅送消息。   张姑姑劝道:“太太,这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以后岚哥儿还要给您换个诰命回来呢!”王氏笑着捶她, “就你会说话!我得去上柱香,肯定是菩萨保佑!”   这等好事,当然插着翅膀飞了出去。王家人上门最快,商量着要宴请宾客,还是王老太爷稳的住,“虽是喜事,但是不能过分的张扬,咱们自己家里聚在一起庆贺庆贺,通知相熟的人就行,切不可过分。”   王氏想想也有道理,除了请了亲近客人,还把把原本计划的流水宴改成了布施,还到庙里还愿。   过了这个时候,丁姨妈登门道贺。   “刚得到消息本来想上门,但是一想姐姐家这时最忙,反而打扰了。所以这个时候才来,姐姐可不要见怪。”   “瞧妹子这话说的,我可是体谅了你的一片用心。既然今天已经来了,怎么说也要用了饭再走。”王氏赶紧吩咐厨房。   等厅堂里仆妇散了,丁氏这才拉着王氏的手说:“前几天叫姐姐看了笑话了,本来是家丑不可外扬。但是我头次看见姐姐就一见如故,总想跟姐姐说说。”   “妹子,我懂的,都懂。”   “我上头的那个姐姐,行二,从小就是针扎都不知道疼的性子,嫁人之后,索性相公家里是独子,还做了点小生意,日子也还过的舒坦。可是在我外甥女十三岁的时候,这姐夫外出进货的路上,遇到山贼不幸殒命,”丁氏叹息一声,继续讲道:“我姐姐这样的性子,哪里能够立的起来执掌家业,我外甥年纪小且身子不好,最后还是外甥女站出来理事。”   “这出孝了,我外甥女终于开始清理家里的事情。头一件事就是裁减下人。这里头又发现了好多个连蒙带坑中饱私囊的蛀虫,这才把我请过来,替她把把关撑撑腰。也是让姐姐见笑了,外甥女面子浅,才在门外口闹了起来。”   “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本来咱们也不是那些苛刻的主家,但是要叫仆人欺瞒到了头上也不行,”王氏拍拍她的手,劝她安心,“昙姑娘我看也是个能干的姑娘,现在是没甚经验,以后多学多看就好了。”王氏并不是那种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性格。相反,因为家学渊源,加上自己的境遇,她最欣赏自己能够立的起来的女子。   “姐姐这样说我就安心了,”丁氏露出笑颜。   “妹妹这次过来的正是时候,可有口福。我家里正好新做出了一种吃食,正好妹妹来试试。”   王氏转移了话题,正好厨房过来问客人的口味。   “这东西的原型是北方的锅子。吃起来最是暖和不过。不过夏天咱们就吃的清淡些,妹妹看看你喜欢什么口味?”   厨房的人选了好几种锅底,考虑到口味问题,准备了菌锅,鱼汤锅,海鲜锅,辣味锅。海碗大的铜炉是特意定做的,比寻常的羊肉汤锅小一些,三个铜脚就有锅子的一半高,下面就可放木炭。   丁氏瞧着王氏家里出了新吃食还主动拿来招呼她,心里明白王氏是真拿她当朋友,所以也不扭捏,选了一个稳妥的菌锅。小丫头说过上半柱香就能上菜。   “这锅子还是冬日里吃起来暖和。我父亲家本来有个琉璃凉亭,冬天看雪景红梅最是一绝。要是在配上锅子,亭外飞雪亭里热,真是再快活没有了。”   “姐姐说的我都快流口水了。”丁氏听着她形容,自己都垂涎三尺。   所以等锅子一上,白色蒸汽上升,铜炉红炭,在加上切的薄薄的肉片,丁氏大快朵颐。   “这羊肉好,吃起来不腥不膻,切工够好,薄如纸片!”南山先生一边吃着,一边点评。   “这可是上好的里脊肉,就这么一点点还是找了好几家才凑够的。我才敢来孝敬先生您喃!”林明岚捧着他。   “你这话说的,难道我就不该孝敬一下?”沈先生在那头做出一副吹胡子瞪眼的怪相。   “都该!都该!学生今天就该给先生们布菜,等着先生吃高兴!”   “南山,你看我这个学生收的值吧,出了点新吃食,还能巴巴的想着我,给我送过来。”沈先生故意气他。   南山埋头吃肉充耳不闻,一筷子夹走三四片羊肉,都扔自己锅里。   “嘿嘿嘿,给我留点!”沈先生赶紧把剩下的肉夹自己碗里,护住自己的碗。   两人一人面前一个小铜锅,白色的汤底翻滚。本来就热的天气,吃的满头汗。   “快坐下吃你的,吃完了我还有事要说。”南山抢肉的空隙还能招呼林明岚自己先吃着。   这顿饭吃的痛快。吃完再来一盏桂花酸梅汤,南山先生一边浅啜,一边打量自己的弟子。比同龄人稍高的身量,正好是抽条的岁数,青色儒衫穿着有点晃荡,但是显得他如同青竹一般修长。无事时面上自带三分笑意,瞧着就好相处的很。不过最难得是并没有因为自幼失怙变得疾世愤俗。   真是一个好人选....   南山出神不过一瞬,然后调整神色:“我从教你那天起,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回去京城的,毕竟我南山的学生就没有平庸之辈!”   林明岚略汗颜,他倒没觉得自己有多厉害。   南山斩钉截铁的说了一句,顿了顿又说:“所以我这次一点都不意外嘛,不过你既然要上京,我总要跟你说道说道。”   “先生说的我就不回来了似得,读上一年半载,我还得回来考乡试呢...”他小声道。   “不要在意这些,我要跟你说说国子监的情况。”南山脸色一肃,“国子监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那里头的老师学问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那里面的藏书是全国最丰富的。不论想找什么类型的书,都能找到。”   “要说不好的地方,就是勋贵故旧太多。长子袭爵,次子多数送到国子监镀金。这里头门道就多了。你需要记得进去之后,专心读书,不要过多的跟勋贵们交往就成了。”   “现任的国子监祭酒是个出了名的书呆子,不然也不会在这个位置上十年没挪窝。不过书呆子也有一宗好处,就是认死理,你要是没做错事,他就不会罚。”   接下来南山又细细的说了一二他相熟的司业的喜好性格,最后叹道:“如果实在遇到为难的事情,可以去找俞司业。他是我当年的同窗。我会提前书信一封告知他,让他照顾你一二。”   “先生的大恩,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感激的话我听的多,也不用多说了,”南山突然挤眉弄眼,“以后再有好吃的,给我第一个送来就行!”他还强调第一个。   沈先生哼了一声。   林明岚赶紧表示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  冬天吃锅子最好....   口水... 第七十三章   金陵挨着运河, 在丰水季如果要上京城的话,大概需要大半个月的时间。不过国子监也并没有规定到达时间。所以林明岚先在家收行李。   王氏一心想要跟着他上京城,却被他劝住了。“娘, 我在这次只是去读书,过上一年半载的还需要回原籍参加乡试。倒是家里没有人打理的话, 十分麻烦。万一考不中的话, 到时候还要来回折腾。”想到这里, 他又十分郁闷,坐船算不上舒服, 到时候考试可麻烦了。   “呸呸呸,莫怪莫怪。”王氏瞪了他一眼,“什么考不中,必须考中!”   “所以, 娘不妨先在家里先等着, 毕竟舅舅他们都在这里方便照顾, 还是等我在京城里安顿下来,再考虑其他的事情吧。”   “说的也对, 那我得给你选几个可靠的下人,顺便把咱们家之前的小院儿,整理出来。虽然这么多年一直有人打扫着, 肯定还是住着不舒服。”王氏嘴上念叨着,一边准备传消息到京城去提前打扫着。   王氏想到照顾的人手,侧眼瞧了一眼自己的儿子,跟见风吹似得, 一下子就长大了。这安排人手,是安排丫鬟还是小厮?按理说应该安排小厮,但是这个年纪,有些农户人家孩子都成亲,过上一两年都该抱孩子了。她是不是应该先给安排丫鬟呢?   王氏稀里糊涂想着,最后一叹,还是先让孩子把心思放在正事儿上吧。说来也是,娶妻娶贤,现在他只是个秀才,真有好人家的女儿也看不上,不如等更进一步再说。   最后最后也不过安排了两个年龄在二十出头的小厮,这两孩子大概是在五年前进的林家,做事一向用心妥帖,且是知根知底的本地人,倒不用担心出什么幺蛾子。   出行的大船是安排的是何家商队,当年林明岚他们就是坐的这家船队到金陵,如今倒是有缘,又要这家的船到京城。   “林秀才,恭喜恭喜!”还是当年的何管事,十余年的时间更添了几分的风霜在面上,船上讨日子一向辛苦。   “何管事辛苦辛苦,不过这么多年没见,倒是矫健如昔。”   “秀才公说笑了。我这个糟老头子怎么比得上秀才公年少得志呢?”   “这话说的,我可受不得了。您再怎么说也是前辈。不过这一趟货很重要吗?倒是劳动您亲自出马。”   “倒也说不上,”何管事脸上带着骄傲的神色,“我这趟是来看着我孙子的,他第一次出货,没什么经验,我得来看着。”   “您这也算是家业后继有人,您孙子才是真的少年英才。”林明岚嘴上跟他客套着,眼睛一边随意地看着周围的货船。何家分了一层客舱的两间屋子给他,他这次过来主要是放一些比较笨重的行李,王氏连皮袄披风都给他带上了。足足装了三大箱还是精简过的。   主船旁边,有些零星的小船,上头既挂着何家的主旗,还挂着别家的旗帜。何管事瞧见他看的方向,笑着说:“这些是别家的客船或者小商家的商船。水上讨生活,大家伙要是能聚在一起的话,也更方便些。”他没有明说的是,这些商船客船依托在何家的旗下,是需要收银子的。当然一路上遇见关卡,巡船,也是何家出面应对。   合则两利,出主意的人倒是有头脑。   两人又闲聊了片刻,仆人过来回报行礼已经安放好。林明岚再客套了几句,自行过去。   虽然有些许紧张,些许感叹,但是出发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王氏站在码头上依依不舍,对她来说自出生以后就没有和儿子分开过,现在难免感伤,王士杰倒是安慰妹妹几句。王孟夏一心想让表弟到京城之后记得带着好玩的东西捎回来。   “行行行,我一定捎些最新的题库参考书回来。还有给表妹。”王孟夏气的捶了他一下,王孟夏现在最烦谁提考试,谁提跟谁急。   开船时间一到,船上的水手就到岸边挨着挨着的通知,就算再舍不得分别的时间也到了。水手把麻绳从桩子上取下来,桨一撑,船舷离岸,码头上的人影慢慢变小,船行驶出很远还能看见码头上的人影。   林明岚站在船头,直到码头上的人变成虚影,这才回了自己的房间。他长到如今的年纪,也是第一次离开家人。还没有离开,他就开始想念了,想来想去,干脆他推开宣纸,提笔开始写家信。   两岸的风物缓缓的后退,船桨在水岸上荡起一圈一圈的波纹。   两个房间大约都是十几平方,仅放着一床一桌一柜,余下的放了些行礼,两个小厮住在隔壁,放着大件行礼。推开房间的窗子,水面上潮湿的风扑面而来,还能看到何家领头船猎猎作响的旗帜,后面其他家的客船不紧不慢的跟着。   京城!京城!   也许王氏觉得当年的他年纪尚小不记事,再加上离开了京城,肯定不会记得以前的事情。但实际上林明岚一直记得当年同族的旧事。不过昔日的孩童根本没有能力做出什么回敬罢了。   一路上顺风顺水,很快就到了静安港口。这里虽然是个小港口,但是因为是唯一的港口反而有三分繁华。   水手靠近了码头开始补充淡水和蔬菜。还特意问了林明岚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东西。   “公子可以试着出来透透气,在船舱里肯定闷坏了。”船头正好站着个小管事模样的人,林明岚记得他跟在何管事的身后。   他觉得船舱里确实有些气闷,于是站在船头看着风景。小小的码头,有附近的村人叫卖着自家的蔬菜,还有几家食铺的旗帜在晚风中飘摇。   “这里虽然小,但是接下来连着百余里都没有其他码头,所以补充淡水的人也多。”   本来宁静的码头,突然来了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一走到摆摊的小贩面前,直接伸出手来,小贩赔笑着把铜钱递到他的手上:“今天赚的不多,还请多关照。”   年轻人掂量了手里铜钱的重量,哼了一声,直接去了下一个摊位。   “这些人是来?”   “这些都是乡间有关系的人。本来在这些地方摆摊就需要纳税,官府是不屑蝇头小利的,但是衙门里的小官小吏平时都没有个油水,就靠着这样增加些额外收入。所以这些有点关系的人,主动揽下这个任务,每月定额交钱。还能落下些在自个的包里。”   雁过拔毛,肉过沾油,自古如此。就算何家这样的大商户,每次经过漕运的关卡,还是需要打点。   不多时,收够铜钱的几个年轻人扬长而去,码头又恢复了刚刚热闹的氛围。采购足够的淡水之后,船只不再停留,直接朝着镇江的方向去了。   岸上的生活称的上十分无聊了。林明岚自己带的书都被他看了无数遍,每天练字的时辰还延长了,但是该玩的都玩的差不多。   再好看的水上风景,连着看了十几天也看厌了。林明岚开始怀念飞机高铁,几天的时间可以从边陲到京城。   其实水路算是好走的了。速度可以不是最快,但是胜在一路平稳。走陆地的话,管道都是青石板铺成,长约一丈,可以容许两辆马车并行。但是毕竟官道造价太高,平时更多的还是小道。俗话说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样的路都基本都是泥路,下雨天泥泞难走,晴天尘土飞扬那是常有的事。所以古人经常困于自己的一州一县,出门最远不过百里。   要是有水泥就好了。青石板毕竟产量有限,且需要开凿,耗时费力。而水泥取材方便,随取随用,还能任意塑造形状,可比石板好用多了。   水泥的制作是先用石灰石加上粘土混合,高温煅烧之后加上石膏磨成粉,按着一定的比例而成。但是具体比例是多少,他已经想不起来了。   不过没关系,比例的问题可以通过试验一步步摸索出来....   看厌了两岸的风景,吃够了河鲜,船终于抵达了京城的北码头。两个小厮忙着叫码头的车夫搭着几大箱的行李回老宅。看见有客商上门,等在码头的车夫赶紧上前自荐:“公子包我们的车,我这好几个兄弟,拉着又快又稳,一趟东西都带走,只要二两银子!”   “一两银子到学府巷。”林明岚转成京城口音,直接砍价。砍价砍一半也是试探。   “行,包您两刻钟就到。”车夫本来以为碰到了外地来的肥羊,却没想到是本地人。   一听车夫答应的这么爽快,就知道他还有赚头。不在乎这点小钱,不过不喜欢被人当傻瓜罢了。   几个车夫很快搬着东西上车。车轮缓缓转动,一路朝着记忆中的地方驶去。   虽然有十余年没回来,变动也不大。商业街上还是这么繁华,倒是新添了许多房子。不过居民区很是幽静。   到家了。   以前留守的门房接到消息,已经把房子打扫出来了,虽然这些年尽力维护,但是无人居住没有人气的房子难免有几分荒凉。不过从今天开始应该会焕发新的光彩。   门房老蔡一直帮着搬着行礼,等卧房的用品放的差不多了,略带点拘谨的说:“想必还缺个煮饭的婆子,这些灶上针线的活还需要人做,公子您看怎么安排?”   “老蔡对这儿熟,你看着办吧。”   “那我家那口子怎么样?平时就住后巷,现在就能叫过来。”   “行。”   老蔡美滋滋的去叫了自家婆子,然后去后厨烧水。主家风尘仆仆而来,当然是先洗尘。   一夜安眠。第二天,应该是去拜访林氏的族长,宣告他正式回归。前一任的族长已经年老卸任,新一任是从族里推选出来的,年富力强,处事圆滑。   族长笑眯眯的收了见面礼,还回赠了一套文房四宝。闲聊了些风土人情,林明岚知趣的告辞了。   书房的屏风一转,出来了一位妇人。她皱着眉头:“这家孩子如此年轻,你用的着这么客气吗?”京城的秀才多如过江之鲫,就算在族里也有数十位。   “莫欺少年穷。”族长笑眯眯道,“再说了,与人交好总比交恶好。”而且当年这家人为什么离开京城,他隐隐约约知道三四分事实,如今当事人回归京城,当然交好为上。   出了族长家的门,林明岚一路朝着自己家里走去。刚刚转过一天小巷,就听到不远处,隐约的声音问道:“这家主人回家了吧?快去通报一声,就说他兄弟来了!”   门房为难的声音也传来:“现在主人不在家,确实不太方便.....”   “没事,我可以在茶房等着....”   老蔡一看见林明岚出现在巷角的衣摆,如蒙大赦,赶紧说道:”主家回来了!”   听见声音的那人回身,先楞了一下,然后欢喜的说:“明岚好久不见!”原来是林明峰这个小胖子,当年族学的同窗。多年不见,他变的不仅是身高,还有体重,圆圆的脸上笑起来眼睛眯成缝,自带三分笑意。   “虽然一直收到你的信,但许久没见,没想到你还变英俊了嘛!”林明峰托着他肉肉的下巴,感叹道;“大半月前我就发现你家在打扫院子,我就猜你要上京城来!怎么没有给我传信?”   林明岚一拍头,这个真忘了。他歉意说:“怪我,就想着走水路也快,也没有提前告诉你一声。”   “认罚就行了,找个时间我做东,不醉不归啊!”   林明峰大笑着拍着林明岚的肩膀,走到客厅,“家里还乱遭遭,简直不好接待客人。”   “咱俩谁跟谁啊!我又不在乎这个。”林明峰一落座,就迫不及待的询问他的近况。   林明岚把最近几年的情况略略说来,隐去其中的为难和困惑之处,最后说道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要在国子监学习。   “兄弟放心,以后我罩着你!”林明峰哈哈大笑。   林明岚:......   作者有话要说:  有点孩怕.... 第七十四章   第三日, 他带着相关文书,径直去了国子监所在的渡头街。   门房直接就把他带到监里的执业先生处。执业先生平日也负责初入学的监生安置。接到文书之后,执业老师在学生名册上划下一笔墨痕:“监里上学跟府学其实没甚差别, 作息时间相同。有家近的监生,每日从家中赶过来。也有住在后院的, 十日一休, 你还有其他的问题么?”   “没有了, 先生。”   “嗯,好, ”先生翻了翻名册,“本来以为你要花上一个月才能到京城,没想到这么快,正好两日之后是旬休, 三日之后, 跟你同时入监的还有好几人, 一起过来罢。”   平白多了三天假期的林明岚乐的多准备几天。他对国子监的老师完全不了解,正好借此打听打听。   第二日他直接上了早前南山先生提过的同窗, 俞司业的门。但是被告知俞司业不在。枯坐了一个时辰,最后怏怏而归。但是晚间的时候,俞司业府上托人带来了一本册子。册子上是往年国子监的课程笔记和课程安排。   原来俞司业不过是避嫌罢了。想来自刚刚到京城不好深交, 但还是尽到自己的心意。   课程表不仅是反映课程的偏重,哪个先生受器重,从课程安排中也能窥得一二。   两日飞逝而过。进监那天天还没亮,鸡叫头遍, 他就起身了。从井里提上的水冰凉透骨,掬一捧到脸上,激的他一颤,残留的三分睡意一扫而空。再用温水一洗振奋精神,穿上国子监送过来的浅蓝监生服就出发了。   街面上很安静,只有几个出早摊的老妇人,灶上竹竿挂着一盏纸灯,轻轻摇晃,升腾的雾气把纸灯的光芒模糊不少。   车轮辚辚的碾过石板路,只有几声闷响。不过两炷香的功夫,就到国子监,门口就显得有人气多了,门口还有几个烧饼豆汁摊子。陆陆续续有人进了朱红色的大门。   这片院落占地极广,前前后后有四层院子。每一层院子呈回字型,走廊边是学堂。   “第一层院落是丙班,并不代表成绩,而是指进监不满两年的新人。满两年的会进乙班,在二院。依次类推。顺便一提,我也是刚刚进监的新人,你呢?”   背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穿着同样的蓝色儒衫,模样看起来应该比林明岚大上两三岁,手上拿着本四书讲义。注意到林明岚回头了,他大方的说:”我叫陶子华。”   “我叫林明岚。”   “咱俩一块进来的,说不定要被分到同一个班,日后学业上还请多多关照。”   “陶兄客气,术业有专攻,每人都有擅长的学业,大家多交流。“   他们俩客套了几句,一边朝着执业先生的房间走去。执业先生那里已经等了四五个学生,年纪不一。不过大多是十七八岁以上。   “你们都是此次新入监的学生,虽然不知道以前你们的水平,想必相差不远。这样,我把你们都编入丙三班。”   众学生点头称是。   执业先生又指明了丙三班所在的位置。几人同行,一起在丙三班的后排落座。上学的时候大家都喜欢后排,这样做小动作不会被老师发现。但是在国子监却要坐前排。一是课堂上光线不太好,后排采光不足。二是没办法及时的询问先生教义中不懂之处。   新生来的晚,也只有坐后排的份儿了。。   一会儿的功夫教室人就满了。稍等片刻,先生就从正门过来,开口就道:“不管你们是用什么办法进来的,相信都不是草包,总该有点实力,今天也别藏着掖着,以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为题,一个时辰为限,速做一篇时文。”干脆利落说完,先生直接在讲台上落座。   其他的学生想必已经习惯了先生的这种作风,研墨的研墨,铺纸的铺纸,下笔如飞,刷刷刷的写起来。   看这架势,林明岚把砚台摆了出来。幸好他来之前考虑过这种情况,加上以前冬日的时候砚台常常结冰,他备了一小玻璃瓶的墨水,揭开木塞,直接倒入砚台。拿起羊毫笔,蘸墨,先打草稿。   题目出自《论语·述而》,大意是孔子对颜渊说:受到重用就出来做事,不被重视就深藏不露,只有我与你是这样的。   他提笔,写下一句,圣人行藏之宜,俟能者而始微示之也。嘴角忍不住扬起。   这个题目出的很有意思。进了国子监的,觉得自己半只脚进了官门,最不济都能够当个小官。熙熙攘攘皆为利来。要他们接受这种思想,十个人有十个人不乐意。   但是做时文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怎么能直接说出来?还得揣摩出题人的用心。   写时文有灵感可以一蹴而就,他很快就写完,环顾周围,许多人已经搁笔,正在检查。   好快!林明岚暗暗记在心里。   课余的时候,早上搭话的陶子华头凑过来:“你准备的真齐全,还提前把墨水装好了。咦,这是水晶瓶?”   “这是玻璃瓶。头天研墨好的墨水装进去,第二天直接能用。”   “玻璃也不便宜啊!”陶子华自来熟的说:“南边一直都流行玻璃,我娘排了三个月的时间,才排到一个玻璃的屏风。”然后他滔滔不绝的夸了半天他家的屏风如何如何的精致脱俗。   “......”顾客这样直白的夸赞,林明岚既不好说自家产品的坏话,也不好厚脸皮的承认。只能支支吾吾的应答。   “其实我也想买一个,不知道你从哪家店铺买的?”   “我那儿还有好几个,我送你一个。”   “那可不好,你花了多少钱,我付给你,总不好占你便宜吧。”陶子华笑。   然后两人一起去饭堂吃午饭,下午还有课。   第一堂课的先生抱着满怀的纸,回了先生专门的休息处。放下纸,他甩了甩胳膊,铺开纸,一张一张捡起来看。   “俞先生,平日就是你最忙了!”   “新入监好几个学生,测试一下他们的水准。”俞司业淡淡的说。   “这倒是,陛下恩荫,新进了许多的监生。”有人答话。   几个先生说了说恩荫进监的学生,说着说着,又说到其他的方面,话题转的很快。   俞司业答了几句,开始批注试卷。其他的监生水准差不多,新来的几个学生,水平倒是不错。看来以后名次榜上风云有变。   毕竟在府学也上学这么久,国子监的生活林明岚很快就适应。旬休那天,他想起来自己做石灰的想法,准备去找人手。   要在偌大的京城,找到靠谱的人手。想来想去,首选的还是江南会馆。   此时的人注重乡土情,提携同乡是常有的事。朝廷这才出了禁止回乡任官的条文。   会馆在一条繁华的商业上,修缮的十分精美。每次有上京的同乡基本都会选择在附近的客栈落脚。如果要想找人手的话,这里很合适。   林明岚从马车上跳下来,挥挥手示意准备搬脚凳的伙计挪开。抬眼就瞧见会馆的门匾,楷书的门匾写出了狂草的肆意。落款是几十年的三元及第的状元,正是金陵人。   当年该是何等的春风得意啊!   他正想迈步进门,听到一个迟疑的声音:“林公子?”   林明岚回头。   “果然是你,我还以为我看错了。”身着蓝衣的杜昙姑娘款款而来,身后跟着个圆脸丫头,见礼之后,“难得有缘,居然在京城碰见。”   “我上京来求学。杜姑娘呢?”   “我家的生意打算扩展到京城,我是上来打听情况。”   “原来如此。”林明岚恍然大悟,他还记得杜姑娘家里的生意做的不错。   两人一起进了会馆。林明岚去了前头,问了主事人,“最近有同乡的青壮出来找活干么?”   “有有有,您要多少?”   “暂时定十人吧,不过不是现在。等我需要的时候会来通知,酬劳比市价高,但一定要身家清白可靠的。”林明岚突然想到自己平时根本没有时间把控整个流程,做事的人找到了,还需要一个领头的,话到嘴边就该了口。   恐怕还需要从舅舅那里调一个合适的人选来牵头。   “林公子在犯愁?能说说么?说不定我能解决?”   “缺个管事。”   “能叫林公子留心的,肯定是日进斗金的买卖。”   “不是买卖,是个研究?!。”林明岚想比划两下,又不知怎么说。“是我最近想做个新东西,但是自个没有时间时时跟进。所以想找个管事。”   “那林公子觉得我怎么样?”杜姑娘嘴上好似在开玩笑,实际上眼睛里透露着认真的意思。   咦?杜姑娘算是毛遂自荐?倒也不是不行......虽然认识她不久,但对她的人品他是信得过的,杜姑娘的姨妈跟王氏玩的很好,照顾一下好像也行?   而且管事最重要是细心。   “我家的田庄一直都是我在管理,想必管点事也不在话下。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京城,林公子觉得怎么样?”   林明岚觉得都主动提了,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妥。爽快的说:“行,杜姑娘的美意我就承了,但是咱们按着正常的契约走,会馆正好有见证人,就把契约签了。”   旁边的主事人知趣儿的把笔墨递了上来。林明岚刷刷几笔,按着格式把契约起草好,主事者也识文断字,誊抄了两份,然后签下了自己的大名,还把随身带着的小印印章。   杜昙签下秀气的小楷,也印章为证。一份契约成了!   “我暂时住在客栈,等以后找到落脚点,会给你留信,你住在哪里?”   “学府巷,门口有个柳树的就是了,给门房留信就行。”   两人交代了几句以后怎么通信,就分别离开。一直跟在杜昙后面的小丫头这才开口问道:“小姐,咱们自己家里的生意都管不过来,哪里还有空去管别人家的事情啊!”她在杜昙身边已久,虽然不解但是也没有当面问出来。   “不为什么!”她家小姐抛下一句话,自顾自的上了马车,掀起车帘,“跟上啦!”   “来了小姐!”想不通就不去想,小丫头觉得就算天塌下有小姐顶着,就把这个疑问抛到脑后。   作者有话要说:  时文来自百度....   度娘万才! 第七十五章   陶子华言而有信, 等林明岚真的把玻璃瓶给他带过来的,直接把五两银子塞到了他手上。本来林明岚又不缺这点银子,但是陶子华振振有词:“你要是不收钱咱们以后可不好交往了, 有来有往嘛,下次我再想叫你带着东西都不好意思了。”   倒是叫林明岚做了一回代购。   “对了, 下午的时候监里办茶会, 你参加么?”陶子华问道。   “什么茶会?”   “其实就是叫监里的学生互相认识一下。如果是老生, 参不参加随意。但是咱们新生的头几次是一定要去的。”陶子华这人自来熟,早就把这些打听清楚了。   “那我还是去吧。”   “一起一起。我叫上咱们一起进来的几个人。”   一行七八人, 就朝着茶会的地方去了。   在第三进的院子里,其实有很多空库房,一般堆放着杂物。但是遇到茶会,也会特意清理出来。房间里面足足能够容纳几十人, 壁上挂着一些书画, 地上散摆着一些案几和笔墨。   “既然是茶会, 当然有会主。喏,那个站在人堆儿里就是。”陶子华话里带着三分不屑, 眼睛瞟着那个会主。   那个会主虽然站在人群里,但是说话间唯唯诺诺,有人说话不停的点头附和。会主他看着人都到了差不多了, 回头道,“人都到齐了?咱们聚会,主要是平时很多同窗互相之间不认识不了解,所以经常聚聚。”   “好了好了。废话那么多干什么!”有人不等他说完就插话。   会主脸色一白, 仍然赔笑道:“说起来这次新进了许多学生,所以想让大家展示一下自己最擅长的才艺。”   “彩衣娱亲嘛。”刚刚插话的那人又说。他懒洋洋的道,“看我干什么,我说的不对?”   展示才艺!?彩衣娱亲?!话并没有不对,然而是晚辈对长辈。这人一句话不要紧,直接把新生们划成晚辈了。   新生面面相觑,来的时候只说是参加茶会,可没说要展示什么啊!虽说闻道有先后,但大家同窗求学,为什么要做这种带表演性质的“展示?”   气氛僵住了。   会主觉得自己的额头落下一滴汗,没想到今年的新生如此的桀骜。他赶紧说:“不拘是一幅画一首诗,随意都行。”他也觉得一来就像这样给新生下马威不行,奈何他并不是真的能作主的人,只能略带恳求的说:“就当是交流?”   “也不是不行,但是我们初来乍到,其实也想跟给各位前辈互相切磋切磋。”出乎意料,林明岚第一个开口了。他微笑道:“咱们先展示了,希望也能了解各位前辈的才艺。”他故意在才艺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新生如梦初醒,赶紧附和道:“就是就是,咱们也想了解了解这位前辈嘛!”   “这以后出门了。连前辈最擅长什么都不知道,可就丢人了!”   “咱们是新生,就先献丑了!子华,不如你来作一首贺新词,天南海北能够在一起也是缘分。在下不才,只有一笔字还算是拿得出手,就代为誊抄了!”林明岚说完,自行走到案几前,挽起袖子磨墨。倒入清水,手执泥金墨,故意缓慢的一下一下磨着。   陶子华一愣,又觉得这是自己在新生中领头的好机会,恨不得展示毕生所学。然后用了一篇辞藻华丽,用典用故的贺新诗。他话音一落,林明岚也就此搁笔,一分不差。他自己吹了吹墨迹,然后翻转纸面展示给众人:“子华的诗又进步了!”明明跟陶子华不这么熟,还是表现出至交好友的模样。   会主一愣,好快的速度!能够诗成笔落,字迹分毫不乱,一手颜体已经出了风骨。   虽然平时答卷用的都是馆阁体,但是林明岚最喜欢的还是颜体,私下下过苦功。   他又把字卷放到桌子上,然后拍拍手,“好了,接下来该我们见识前辈们的才艺了!前辈们请!”   没有人动。   “就当是交流?”刚刚会主是怎么问的,林明岚也这么问,还添上三分咄咄逼人,“我还以为各位前辈能够不吝赐教......”   会主觉得现在全场的都在盯着他,盯的他面红耳赤。他在心里咒骂了一番出这个下马威主意的人,勉强笑道:“那我先来吧。”他动手画了一幅画。刚才凝滞的气氛松动了。有他带头,新生又有人出面画了画,老生里这才有人动手写诗。这场茶会才这么糊弄过去。   会后,人逐渐的散去。   会主之所以能够当上这个会主,因为平时这些会前准备,会后收拾跑腿的事情全是他负责,平时他能够使唤新生来做。   他收拾砚台的时候,听见木门哗啦一声打开,然后又碰的一声撞上门框。冷不防一只砚台砸向会主的脑门,虽然躲过了砚台,但残留的墨汁洒在会主的前襟上,还有几滴洒在面门上。   “没用的东西!这点小事都办不好!留着你有什么用!”锦衣男子踹了一脚门,尤不解气,还想踹一脚,呼呼的直喘气,“叫你压压新生的威风,你倒好,灭自己的威风!”   会主不敢擦面上滴落的墨汁,低头说道:“是,公子,是我没用......\"   锦衣男子在教室踱步,转了两圈勉强压抑住怒气,“这次你办事不利,我先记下了。记住,既然已经这样了,多留神新生里头有哪些有才华又可以拉拢的。整理名单出来交给我。”   “是,是,公子放心。”   锦衣男子转身离开。又过了半刻,会主这才敢擦拭脸上的墨水印。但是上等的墨水可以遇水不散,现在留在了脸上,完全擦不掉。   会主死命的擦着自己的脸,快要擦破皮,眼看擦不掉,他狠狠的把面前的桌子掀翻,拳头都要捏破。   忍!忍!只能忍!   会主之所以能够成为会主,就是因为他攀附上了这个锦衣公子。昔日韩信能守胯下之辱,他凭什么不能。只要忍辱负重,总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怀着这样的心思,会主咬牙把桌子扶了起来,又把东西一一归位,总有一天能够把耻辱统统还回去!   而陶子华默默的跟在林明岚后头,一边竖着大拇指夸他:“今儿,真厉害!”   “小事一桩。”   “大伙儿都不敢说话的时候你能出来,就是很厉害啊!对了,你怎么知道我擅长写诗?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啊?”   “我猜的。”   “猜的?!猜的!?”   “我看见你的书桌上有一本很少见的诗集,还是手抄本,就堵一把!”   “那要是赌输了咱们办啊?”陶子华纠结的站在原地,忍不住发问。   “输了就输了吧,又没什么大不了的!都说是切磋了!”林明岚不甚在意这个问题。   要是输了的话,就达不到反击的目的了啊!这群人就是想为难新生啊!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啊,走了,我先回家了!明儿见!”   陶子华郁闷的在原地跺脚。   京城风俗果然不同。以前的书院里,虽然也有人搞着小动作,但是大部分人都是一心向学的,但是到京城这边,一心向学的反而少了,投机钻营的多,甚至还要茶会会主这样狐假虎威的角色。也是在天子脚下,谁都盼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老实说这种氛围他有点不适应。   在这样的环境里,显然谦虚退让只会让人觉得软弱可欺,反而锋芒毕露才是存活之道。   次日,又是那位俞司业的课程。其实四书五经他们都已经学过,剩下的就是嚼烂学透,争取任何一句能立马想起前后句。   不过国子监确是藏龙卧虎之地,既有进来镀金的,也有学问出众的。   倒是落到俞司业嘴里就没个好话了,这个是尚可,那个是还行,更多的是批的一无是处。毕竟现在的教谕信奉严师出高徒。   等到俞司业一一点评完,特意说明了,如果有觉得同窗写的优秀的,可以找司业誊抄学习。   林明岚课后摸到俞司业处,好家伙,一群人围的水泄不通,几个人奋笔疾书打算先抄一份,然后自己回去分别安排抄写。   还没等林明岚挤进人堆里,先开口道:“咱们互相默写自己的文,再来交换?”   “好主意!这样也不用打扰司业了!”有人附和。   于是这群人转移阵地,换到一间空教室,有人塞了一支笔一沓支到他的手上,林明岚哭笑不得,开始回忆自己的时文,斟酌了些词语默了出来。   “咦,林兄写的字,真不错!”有人从背后探出头,叹道。   “那是!昨天的时候,林兄挥毫泼墨,洒洒洋洋一篇字......”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陶子华,把昨天的事情一通狂吹。   林明岚听他吹的感觉脸上都要挂不住了,赶紧说:“陶兄胜在诗词,急智,擅读,片刻诗成,以后在此道上必有大成啊!”   “哪里,哪里!”陶子华谦虚几句,这人自来熟,然后把自己默写好的文塞到林明岚手上,“先到先得,时文这是我第一个换的啊!”然后生怕他反悔似得就把墨迹未干的时文抢了去。   作者有话要说:  坑文会秃头的,不要秃头.... 第七十六章   学业的事情顺利, 相反石灰的事情就不太顺利。   杜姑娘虽然人生地不熟,但是很快的找了一个废弃的小型瓷作坊,在京郊村外的一个村落。后来建了更大的瓷器作坊之后废弃的, 但炉子保护的很好。   “地点就定在这儿,人手俱都清白可靠, 而且开始慢慢上手了。不过就是比例问题还需要试验。”她的来信上这样写道。年节将至, 她早回了金陵, 留下可靠的手下在京城处理生意。   不过不要紧,做出成品之后一一试验呗。林明岚回信说, 先按着不同的比例做好,然后做成四四方方的水泥块,然后放在室外,干透之后用大锤敲击, 测试坚硬度。这里毕竟没有专业的人才, 能用的不过是笨办法。现在要做成这件事, 需要的就是时间。   不过时间过得真快,等他闲暇下来, 发现巷子口的那颗老树,已经掉光了落叶,枯瘦的枝丫在寒风里摇摆。   很多年没有体会过北方的冬日, 林明岚裹着披风发现还是冷。现在每天最大的苦恼就是如何早起。门房老秦贴心,每次提前把马车烧的暖暖的。   不过还好,监里也要放年假了。从现代不同,年假从小年开始, 一直放到元宵。雪花落满了街道,一大早就有人扫了雪堆在道路两边,撒上化雪粉,顺着下水道流走了。   林明岚抖了抖身上的雪花,觉得冷风刺骨。钻进马车,叫老秦去另外一条巷子。   那是俞司业的宅院。京城里流行送冰敬炭敬,在冬夏两季,送上过冬避暑的必需品,当学生的也不能例外。如果是在县城村落这些地方,遇到农忙,学生还要去帮先生收庄稼。   俞司业着实避嫌了些。自从收到了南山先生的信,从来没有在私底下见过他,就是林明岚按着节庆送上节庆礼,他也从不出面,每次都是管家来接待,按着礼数备上回礼,请他饮上一盏清茶,就送客了。久而久之,略坐上一会儿,礼送到了林明岚就走。   这次也一样,年关既到,该送年礼了。林明岚跟管家点头见礼。然后照例送上礼物。因为这次还赶着去其他地方,所以直接走了。   前脚他才刚刚离开,丝绢屏风后头就转过一个人来,“快拆来看看。”老管家淡定的拆开礼盒包装,把手里的一个瓶子展示出来。玻璃的瓶子,偏偏做出了玉白的颜色,耀眼但是不刺目,瓶身如同泼墨一般,染上了漆黑的色泽,两者互相排斥又互相融合,好似山水图的留白。   “好瓶!好!黑白二色,最衬红梅了!来来来,把我院子里的红梅摘来插瓶。”   丫头退下了,不一刻就带着一枝遒劲的老枝红梅来了。俞司业拿起剪刀刷刷两下,修建出满意的形状,插到黑白的乾坤瓶里,自觉满意。   “老爷既然这么满意,为什么从来不来见送礼人呢?”老管家忍不住问。   “你不懂,你不懂......”俞司业小声嘀咕着,南山的学生之类的,突然一拍脑壳;“我知道了!”南山那家伙,早就知道自个最喜欢家里那一株上了年头的红梅,且不知道配什么梅瓶好。这下为了学生,连自个的老底都掀了!   远处的南山先生默默的打了个喷嚏,嘀咕一声,谁在念叨我?   其实这事情完全是个误会,眼看冬天要到了,王舅舅考虑到梅花盛开,特意吩咐工匠们,从夏天开始研究,耗时半年,终于做出颜色完美的黑白两色瓶,被取名乾坤瓶,只有十几个成品,统统赠给了相熟的人家。还特地托何家上京的时候给林明岚带了两个来。林明岚就转手送给先生了。完全没有想那么多。   这头不说,挨着挨着跟相熟的人家送了年礼之后。林明岚自己回了家。虽然家里人少了,但是也清净了。往年的年节,总要接待很多三亲六戚,反而累的不行。   “不是我说,明岚,你家里应该有个女主人,这些走礼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给她。”刚进门,就听见林明峰的声音,在客厅喝茶,喝的一盏茶都变白水了,才算是等到他回来。   “怎么?不回家去?”年节的时候不是最忙了?   “家里来了一堆人,都忙着给我娘推销自家的姑娘,我出来到你这儿躲躲清净。”林明峰嘴一撇,极不耐烦。自从他到了适婚的年龄,三姑六婆就没有断过,一拨一拨的推荐女儿,想把女儿嫁过来。在这些人眼中,林明峰是独子,家财丰富,不会吃苦受累,上佳的女婿人选。   “你都不想成亲,还想叫我找个女主人?”林明岚冲他说。   “你又不一样,你现在就需要贤内助啊,我还是想找个心意相投的媳妇儿。!”   林明岚没接他话茬,“来都来了,一起吃饭?”   “吃上次那个锅子!这个天气最合适!我要大骨汤的!”林明峰还点菜。   “交伙食费!”   “又不白吃你的,我带了鹿肉,涮着吃!”   “你这还是有备而来啊!那我不客气了,先上五盘!”   骨汤都是现成的,厨房做好一直炖着,库房里还冻着玉米,准备些蔬菜就能吃了。   “好吃,好吃!”林明峰专门逮着玉米吃,一边喊烫一边吃的不亦乐乎。等他奋力的捞着锅里的一片鹿肉的时候,林明岚冷不丁的问:“好吃吧?”   “特好吃!”   “以后让你媳妇给你做去!”   “那好,你把方子给我......”林明峰埋着头吃,楞了一下,这才不好意思的抬头,掩饰的笑:“哪来的媳妇,嘿嘿......”   “别骗我了,你能无缘无故的跑过来?怕是避难吧?怎么,担心你的未来媳妇误会?”   林明峰讪讪道:“我爹娘恐怕不同意婚事,我又不敢开口。过年亲戚多,我娘就琢磨着要在亲戚家里相看起来,我只能躲出去。”   “如果是好人家的姑娘,怎么会不同意,难道你?”林明岚忍不住皱起眉头。   林明峰忙道:“你别误会!她是个好人家的!既能干又贤惠,对里对外都是一把好手。不过她先前差点定亲,正商量的时候那人急病过世,这才耽误了,而且她比我还大上三岁。”   林明岚无言。如果是娶妇,作为婆家的人难免挑挑拣拣,恨不得找个十全十美的姑娘。有人重声名,这样差点定亲的姑娘,在别人看起就跟定亲了一样。,没有接触过的让人难免心怀疑虑。   “你认定了这个姑娘?那这样一味的逃避,根本行不通。”   “那我该怎么做?”林明峰饭也不吃了,直扑过来。   没想到我还有当婚姻咨询的一天,林明岚循循善诱:“你要给你娘亲瞧瞧,自从你认识了这个姑娘,你慢慢的学好了,一点点的积极向上了。而不是一味的回避,适得其反。”   “那具体该怎么做?”   这木头!他有点想翻白眼,忍住了,“你首先,换掉常用的手帕,让那姑娘给你绣一条带你名字的,然后落在脏衣裳里,再故意找这条手帕,找不找的到都无所谓。”当娘亲的,对儿子身上的这些贴身物品最敏感,一换洗就能发现着外来的东西。而且林明岚出这个主意,也是想确定林明峰对姑娘是不是一头热。要是姑娘乐意绣手帕,多半也是有意。   “然后,你平日里多关心关心爹娘,天热避暑,天冷加衣,没事强身健体滋补养颜,如果伯父伯母问起来,就不回答,光笑。懂了不?”   能做到这个地步,林明峰家里哪里还能不明白,他是遇上了心仪的姑娘呢?再加上脑补的功效,自然也会觉得这个姑娘是个好的,能够规劝他关心父母。这样就算有天知道了姑娘的前事,也会觉得姑娘是个好的。   虽然林明峰有点懵,还是点了点头。   “这鹿肉不错....”   林明峰忍痛割爱,“我就还剩十几斤了,全送你!要是事情能成,你是大媒!”   “我也不能白吃你的,年后叫你试试新吃食。”这个天气,做些肉干既有风味又容易保存,林明岚特意储备了许多肉干,做成五香味麻辣味,正打算找人试吃调整口味。   虽然有点舍不得好容易弄到的鹿肉,但是想想又觉得值。林明峰打算以后再有好吃的一定送过来分享。   饭饱酒足,林明峰虽然还想讨教一番,还是极舍不得的离开了。   他一走,林明岚闲来无事回书房涂九九消寒图。图上的红梅已经画了大半,他暗暗的想,年节中,不知道金陵城中,王氏在干什么?王舅舅一家在干什么?   而王氏默默的打个哈欠,然后继续听着面前的女子的哭泣。   “当年我辛辛苦苦的拿自个的嫁妆供养他,这么年,我伺候婆母,又照顾他,还生了三个孩子,又是哪里不好?里里外外全是我在操持,现在好了,做了生意好些年,终于赚了钱,我本来以为能够过上好日子了,他要纳妾!”说完又捂着手里的帕子,咿咿呀呀的活像唱戏。   “他既然要纳妾,那就让他纳!人选需要你自己定,不要找个良家妾,最好直接从家里的婢女里头选,以后卖身契在你手里,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王氏老神在在,漫不经心道。   “凭什么凭什么!他想就纳!我偏不许!”那妇人发狠说道,手里的帕子都要绞成丝。   这就对了!虽然王氏没有多少妻妾斗争的经验,但是她倒是觉着,凭什么女人在家当家,还要忍受男人在外面纳妾。尤其像这妇人似得,辛苦了大半辈子,难道这就是回报?她更看不惯有些人充贤惠,主动给丈夫纳妾,纯粹在作践自己。   “既然你不许他纳妾,那就回家去,当面跟他说清楚!你在这里哭成一团,他美妾在怀,有什么用!”   “可他,可他,说我无子!纳妾就是为了续香火!”说完这话,妇人又咿咿呀呀的哭起来。   王氏心头冷笑了一下,又道:“女儿也是子!你家三个女儿都还没家,随意留一个女儿,上门招赘就是了!”   时人在乎有没有儿子顶门立户,就是招赘也要找一个男子上门。上门之后,男子改成女方的姓氏,以后留下的孩子,也是名正言顺的女方血脉。   “愿意上门的男人,又有几个好的!要么貌丑,要么好吃懒做,不然怎么能上门。”   左也不行,右也不行,世上哪有那么多好事,十全十美难寻,十全八美就够。   王氏手一摊,“那我可真是没法子了。”   “其实我这次想着,不如给我的女儿找个可靠的女婿。跟我女儿年龄相当,品貌相配,最好喜欢琴棋书画,这样以后夫妻两个之间有话聊。当然最好是有功名,能够压住了我家那位,压的他不敢纳妾最好。我女儿不是我夸,这城里在找不出比她更出色的姑娘,持家有道,貌美温良,什么都占尽了。都是我想多留她两年,这才到了如今的岁数....”妇人滔滔不绝的夸完自己的女儿,意犹未尽的道,“我想让你帮我留意留意人选。”   戏肉来了!听得无言以对的王氏精神一震,总算知道她的来意了!妇人以前跟王氏比邻而居数年,倒是算的上熟悉,但自从她远嫁之后再无音信。年前的时候突然听说妇人回家探亲,王氏这才跟她见了一两面,没想到这第三次见面就是一出家庭大戏。   不过她心里有数了,故意叹气:“我又没个女儿,平日里哪里留意这些了......”   妇人差点说句,你儿子不就是?喘了口气把话生生咽回去,心里默念,不要着急,千万不要着急,然后扬脸笑:“我也是这么一说,但如果你能多留心留心也再好不过了。你眼光我肯定是信得过。”   “你啊你啊,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肯定上心,要是有合适的人选,我一定告诉你。”王氏把妇人的手握住,亲热的说。   “这样,谢媒酒肯定少不了你!”妇人把擦红的眼睛又擦了擦,两人怀着各自的心思,都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的半夜有点饿... 第七十七章   王氏一送走妇人, 长呼一口气。   自从岚哥儿上了京城之后,仿佛金陵的夫人们终于发现了这个金龟婿一样,隔三差五打着各种的旗号上门。耿直一点的, 带着自家的姑娘就上门,婉转的, 旁敲侧击, 三言两语都离不了适龄的姑娘。正可谓一家有郎百家求啊。   现在又是年节里, 上门的亲戚数都数不清。所以正月十五一过,王氏忙不迭的带着贴身嬷嬷, 就上了庵堂。   庵堂的名字就叫庵堂。在一座小山上。它不比翠微居那样有名,但是胜在环境清幽风景宜人,虽然不知名,但是偶尔来过一次之后, 王氏反倒喜欢上了这里。   所谓幽林森处有胜景。庵堂在一片花木掩映中露出一个上翘的屋角, 略有些残雪嵌在青石板上。   王氏吸一口略点冷意的空气, 突然觉得天高云阔,跟城里感受完全不一样。本来是想来过几天清净日子, 倒是突然生出了多住一段时间的想法。   庵堂里头的僧侣看见有人来了,施礼让行,然后一直指引到客堂。   后院里的小屋子隔的挺开, 彼此有动静也不影响。这一天王氏终于痛快的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她醒的早,听到晨起的僧人扫院子的沙沙声,自然而然的睁开了眼睛,穿戴好之后, 自己走到了后头的空地。庵堂平日里算的上自给自足,饮食靠泉水和自己耕种,也是这里的作物也吸收了灵气,连斋菜都比别处好吃些。   来庵堂住的施主,可以平时跟着师太们一起做早课,也可以到后院的地里耕种,庵堂定时提供三餐,过时不候。   王氏几步路绕到后院,看见一个中年师太正在翻耕,锄头挖不动冻土,但是她完全没在意,一下一下的挖着。   王氏看了一会儿,又绕开了,后院里,除了田地,还有半片的果林,不知春日花开该是何等的盛景。现在树木只剩下些枯枝。落叶没人清理,厚厚的落了一层。站在高处眺望,能看见山路绵延,异常的清冷。   看了一会儿,王氏拢了拢身上的披风,觉得有些冷,于是回去用早饭。   用过早饭,难得闲暇,王氏静下心来开始抄写一卷经书,正好供奉。写惯了账本的手,写起经书还有些不顺畅,不过写的多了,自然就顺了。   第二日就抄得了一卷经书,王氏准备托师太供奉的时候,发现隔壁的小院,好像又来了人。   年节里天又冷,要不是躲人的何必到山上来,王氏是怕了那些保媒拉纤的人这才躲清静,不知道这人又是为了什么?   青帘马车一掀,先伸出一只玉白的手,然后是厚厚的披风滚边,一张玉白小脸被皮毛披风的边缘遮了一半,看不清到底是谁。   看了一眼,王氏就失去兴趣转头,比起别人她更关心经书。   到了佛堂,供奉了经书,王氏看起满目的莲花长明灯,饶有兴趣的问道:“师太,供一盏长明灯,需要多少灯油?”   “供一盏小灯,一年需要二十两灯油,这个如意莲花灯的话,一年五十两灯油。施主,心诚则灵。”僧人合掌施礼。   “那我供上几盏罢。”王氏给家里每个人都供上了一盏。灯火明明灭灭,王氏暗中祈祷佛祖保佑家人。她一生顺遂,虽有少许的波折都会很快化解,所以对于命理神佛她倒是信了七成。   师太把长明灯点上之后,跪坐在蒲团前缓缓的念经书。低沉的梵音听的人的心也静下来。   听了半个时辰的经书,王氏觉得很是困倦,回去靠在侧间的小榻上假寐起来。等到用晚饭的时候才被叫醒。   所以等到夜晚睡觉的时候王氏走了困,越是躺着越是清醒。她干脆的叹口气,起身穿了外衫套上披风,绕过沉睡的嬷嬷,出了后院。后院行不过几步,就是一个石台子,还摆着几张石凳。   不过凳子上早就坐着一个人。   王氏一愣,快走几步,一看原来是??   杜昙。   她想了想,今天坐马车的难道就是她?   杜昙也很惊讶,她在家里不堪其扰,所以找了个清净的所在。没想到这样都能遇见熟人。   “王姑姑,没想到能碰见你。”杜昙先打招呼。她姨妈跟王氏越来越熟识,她也换了称呼。   “真有缘分,”王氏道,“我今晚一直睡不着,原来还有这等缘故。”   虽然眉眼间还带着愁绪,杜昙还是抿唇一笑。   “听说你之前呆在京城,许久未见,不知道京城的风物是否有变?”   “繁华如昔。”杜昙挑了些京城的趣事来说,还谈起了做水泥的事情。王氏大感兴趣,连连追问具体的情况,杜昙耐心解说。   “这孩子,成天就喜欢这些东西。”王氏又是担心又是骄傲,毕竟是自己的孩子。   “我觉得这些东西挺有用的,毕竟青石板采集不易,如果能够推广开来,是造福天下的事情。”杜昙表情很认真。   “说了这么多旁的事情,不如说说你在发愁什么?我跟你姨妈也认识这么久,咱们也算是很有渊源,且把我做半个长辈,说说烦心事,说不定我能解决呢?”王氏别的不说,看人还是很准。她早就猜出来杜昙有心事。   这样温柔的夜晚,还有温柔的夫人,杜昙觉得压在心中的沉甸甸也被取出来,她确实需要一点倾听。   “其实是我的一个闺中密友,最最亲近的那种。她家就住郊外,”她强调了一下,“家里也没什么能做主的人,母亲拿不定主意,弟弟又年幼。她守着家里的一些田产和小铺子。本来嘛。虽然钱财不多,但是也够他们过活了。而且我那个密友也算是能干,能写会算,小日子过得蒸蒸日上。但是她弟弟年纪还小,还没办法守着家业。她却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宗族里的堂叔伯早就眼热,所以打算早点把她嫁出去。嫁了人的闺女总不好再回家管着娘家的财产。这些叔伯就等着这一天好接受她家的财产。”   “那这样的话,你朋友难道没考虑过先招婿?”王氏试探问。   “愿意上门的男人,又有几个好的?懒惰或者残疾。”世风如此,人们都鄙视赘婿。不是万不得已,很少男人愿意。   “世道对女人太不公平了。”王氏悠悠叹道,“女儿家的时候还算是能过上几天松快日子,等嫁人之后,操持家业,供奉公婆,抚养儿女,无一不要她操心。遇不上良人,还要加上丈夫纳妾。”   “是啊。”也就是无人之处,杜昙愿意说上两句心里话。对于未来,她一直茫然。是守着家业照看弟弟?还是觅得夫君?谁又能知道到底哪条路线是正确的呢?   两人都沉默起来。王氏想起自己早逝的丈夫,也想起了周围手帕交的日子。她没有婆婆,却知道手帕交们刚嫁人过的是什么日子。每日第一个晨起安排饭食,厉害点的婆婆还是媳妇站着伺候用饭,晚上还是伺候婆婆安歇才能回放。   到了她们这个岁数,才算是媳妇熬成婆,新媳妇入门,开启新的轮回。   谁家的媳妇,不是谁家的女儿变成的?   她思绪歪楼到了千古难解的婆媳问题,觉得日后找媳妇一定要找个脾性相投的!   两人都不说话,气氛沉静了一瞬,还是王氏先道:“你既然担心你闺蜜,就不妨帮她多留意身边的适龄男子。人毕竟要相处之后才知道是否脾气相投。这样,总比官媒上门说亲要靠谱些。你放心,我也会多加留心,明岚他同窗那么多,总该有几个合适的,我寄信问问他。”   “姑姑费心了!我先替她谢谢你。”杜昙直接把王字都省了。   “夜寒了,小姑娘家家的可不能受凉,快回去吧。”   “姑姑也早点回去吧。”杜昙目送王氏送了屋里,这才直接回了自己房里。房里的圆脸丫头急的团团转,又不敢大声叫嚷把旁人引过来。看见杜昙这才手拍胸膛,压低声音:“小姐可算回来了!再不回来我,我......”她急的跺脚。   “我不过睡不着出去转转,别担心。”杜昙柔声说。对这个从小长大的丫头她向来十分耐心。   “小姐,我只是担心你....”   “我们都躲到这山上来,他们还想怎么样?”杜昙抑制不住嘴边的冷笑。   “是叔老爷他们太欺负人了!”圆脸丫头鼓起勇气说了一句,在她看来已经是十分过分的话了。   杜昙微笑了一下整理了一下衣裳,“别想了,快去睡吧。睡饱了,明天来替我想办法。”   丫头乖乖的听话会睡觉,杜昙却是睁大了眼睛盯着床顶,直到眼睛发酸,这才沉沉睡去。、   在山上难道的过了十几天的清净日子,出了正月,再怎么说,也要下山了。新一年商铺要开始讨论今年的该储备的货品,要记账,要规划,桩桩件件都离不开她。虽然她弟弟也开始学着上手,但是自小体弱,他总是学不了几个时辰就需要休息。   就算这样忙的团团转的日子,总还是少不了看不顺眼的人。   所以,麻烦上门了。 第七十八章   杜黎氏上门的时候还带着自己的侄子。她环视一圈, 看着井井有条的店铺,琳琅满目的商品,眼睛里不禁露出一丝贪婪。不过她垂下头很快的把这一丝神色收敛起来, 换上了一副关心的面孔。   她上门带的年轻男子,长相倒也算的上英俊, 但是眼下有着深深的青色。他一进门, 几乎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看着杜昙, 重点落在腰胸上。恍如实质的目光杜昙一瞬就感觉到了,她不动声色的站了起来, 招呼道:“婶婶,您这么有空来了?”   杜黎氏上前,拉着杜昙的手坐下来,杜昙挣扎了两下都没有挣脱:“你这孩子, 说话这么见外, 我这个当婶娘的难道不该来看看。”   “那婶婶喝茶, ”杜昙伸手把茶盘上的清茶拿了过来,终于摆脱了那只手。“现在才出了正月, 只有去年的陈茶。”   杜黎氏喝了一口茶,虽然是陈茶,但茶味清新, 仍然是不可多得好茶。虽然杜家的其他族人也做着小买卖,却无法跟杜昙的父亲同日而语。故去的杜父昔日胆大心细,兼之走南闯北能说会道,留下了很大的一份家业。他的生意做起来之后, 就开始帮扶族人。奈何族人都是些烂泥不上墙的。做管事不行,运货也不行。虽然是小富之家衣食无忧,比起杜家这样的大商人还是有区别的。   “婶娘这次来是为了什么事情?”杜昙坚持要问个清楚。   “也没什么大事。”杜黎氏道,“我这次带着我娘家侄儿,要去城外找你堂哥。这不正好路过这里。想着很久没见了,就顺道来看看你。”   “那怎么好劳动婶娘,该是我上门去看您才对。不过,出了正月里事情太多,铺子里的事情都是我在做,确实忙不过来。”   “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好抛头露面出来做生意?该叫你堂哥来帮把手。”杜黎氏趁机说。   “堂哥以后前程远大,是要做大官的人,怎么能够来做生意?”杜昙不动神色的回道。   听到奉承虽然很开心,但是杜黎氏更关心眼前的利益。做官虽好,但是现在还需要金钱开路。不过一计不成,还有二计。   “我想着今年来都来了,不如顺便买点东西吧。昙儿啊,你带着我侄儿去选点东西,适合送人的。”   “我就叫掌柜的来招待吧。他对柜台熟悉。”   “那不行,我就信你,还是你去吧。”杜黎氏把身边跟着的男子一推,就朝着二楼的雅间柜台去了。   杜昙绷紧了神经,站起了身。圆脸的丫头梅香亦步亦趋跟在小姐身后。她也看出来有些不对头。   “黎公子,送礼是准备送给夫人还是老爷,还是公子小姐?”   “是送给一位美丽的小姐。”大冷天的,黎公子手里还握着一把折扇,故作潇洒的扇了扇。   杜昙顺着风赶紧避开。   “既然是送女子的话,像这样的花色最好,柔和漂亮。”杜昙指着一匹淡色的绸缎。   “果然很柔和。”黎公子伸手在丝绸上轻抚了一下,意有所指,然后点头,“那就这个。再搭上几匹适合妇人的绸缎。”   杜昙觉得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又后退几步,“那黎公子去柜台上结账吧。”然后她快步下楼。   她出了柜台,看见前门,杜黎氏叫好了车,她在车里掀起了帘子,看年杜昙过来还道,“时候不早,礼品选好了,我就准备先走了。”   “那我不送婶娘了。黎公子在后头,马上出来。”杜昙微笑了一下,看见店铺的伙计拿着包装好的绸缎放上了马车,然后黎公子也上了马车。   杜昙回头,看见伙计迟疑的举着一匹缎子,“黎公子没把货品带走啊。”   杜昙上前一翻,飘落一张字条,上书,赠美人。   “把货送到婶婶那儿。“杜昙懒得多想,直接这样吩咐。   杜黎氏的马车根本没有像她说的去找她的儿子,而是在城里绕圈。黎公子黎胜的眼睛盯着杜昙,直到消失在视野里。   “怎么样,胜儿,这次姑姑可没有骗你吧。”   “没错。”黎胜手摸着下巴,十分满意自己见到的。   “不过你要想顺顺利利的结亲,还能把她的嫁妆的拿到手,自己处理好后院,我不管你以前是怎么样的,以后那些妖妖娆娆的,可别往她面前送。”   “那当然,不管是临湘还是飞红,可没她这样有味道。”黎胜露出意味深长的笑,他后院的莺莺燕燕现在看来都是庸脂俗粉,最重要的是,还有这么大批的家产。黎胜心里算了算,杜家的家业,虽然是出嫁女,少说也要出个三成。而且杜小公子现在没办法管家业,以后再一点一点的吞没了 ,也不是难事。   “那好,我再找机会你跟她接触几次,然后就上门提亲,怎么样?”   “很期待。”黎胜眼神里透露着势在必得。   不过,打着同样主意的人,也不在少数。   按着往年的惯例,杜父家的几兄弟都要在每年春耕时分办个宴。现在不用春耕了,办宴的习惯却留了下来。杜父去世之后,就以杜昀的名义来办。   宴会嘛,来来回回就是这个样子,男人聚在一起聊最近的生意,女人聚成一团聊聊穿戴服侍和孩子。主家要做的就是把地方提供好,吃喝供应上。   虽然有管家丫鬟们帮忙,杜昙还是忙的团团转。她娘亲丁氏在这样的场合完全靠不上,露了个面就称病退下休息了。夫人之间的应酬只能交给她的姨母。   宴会到了下午,关系不亲近的亲戚都走的差不多,剩下的都是些算的上至亲的,杜父的三兄弟,还有杜氏的族长。   杜族长看着人走得差不多了,轻轻咳嗽一声,“大姑娘,把你娘亲叫出来吧。”杜昙在平辈的姑娘里面行大。   “族长,您也知道我家的情况,您要是有事,直接告诉我就行了。”杜昙嗅到不对劲的味道,礼貌性的对着族长说。   “以前别人说你在家不守着女儿家的规矩我还不信,现在,哼。”族长是个老古板,从鼻子闷哼一声,“怎么,终身大事,也想自己做主?”   来者不善,杜昙脑子里警觉了一下,“娘亲在后院休息,族长稍待,我去后院叫她。”   “大姑娘养这么多丫头是干嘛使的!叫他们去。”   梅香站了起来,福了福身,径直朝着后院去了。   杜昙沉默不语,她眼神看着杜二叔和杜三叔,杜四叔,心里猜测这到底是谁出的主意。   杜父生前的时候,信奉打虎亲兄弟,一直对三个兄弟亲近提拔。不过他才去世四五年,人走茶凉,已经有人不把她们当回事了。   杜家院子不大,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杜母就出现了。看着这样的架势,她本能的瞧着自己的女儿。看见女儿微微点头这才放下心来。   “族长。”杜母伏身行礼,然后坐在下首,杜昙站在她背后,跟在后头的杜昀悄悄的站过来,拉着姐姐的手。   “丁氏,虽然良才他已经去了,但是好歹留下了一对儿女,该你的责任还是要担起来。”   丁氏不住的点头。   “点头,我看你就是一点都没有伤心,好歹已经出孝一年多了,你想想,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做?”族长有些愤懑。   丁氏嗫嗫的说:“我以后一定听族长的,多关心昙儿昀儿他们。”   族长有些恨铁不成钢,“眼前就有一件大事,难道你完全没有留心过?”   丁氏迷茫的摇头。   族长叹口气,做出语重心长的样子,“你家的大姑娘,今年已经十七岁,寻常家的姑娘这个年纪已经做娘了,你连亲事都没有留意过?大姑娘是她们这辈姑娘里头最大的,她不嫁,其他姑娘怎么出嫁?”   “之前,之前也相看过几个,不太,不太合适。”丁氏有点结巴。   “唉,我就知道。不过你放心,我们好歹也是良才的长辈,大姑娘的长辈,亲事已经安排好了,就等着你点头。”   “是啊,嫂子,你放心,我们找的都是自家知根知底的青年才俊,不论是谁,都是良配。”杜二叔插话。说完瞄了一眼杜三叔。   杜三叔心里暗恨。本来最早的时候,是他的妻子杜黎氏提出的这个计划,而且连人选都找好了。但是杜三叔考虑到他一个人施压的话,不够分量。于是想要联合杜二叔和杜四叔,出动族长,这样把握比较大。   结果就是,杜二叔和杜四叔,分别又找了一个人选,连族长,都找了一个子侄辈。   财帛动人心,面对这巨大的金钱诱惑,谁都不能免俗。   四个青年人的资料,都摆在了丁氏的面前。   在明面上,当时是四个良配。家资优渥,长相英俊,一表人才。丁氏拿在手上,目不转睛,拿不定主意。   杜昙赶紧伸手轻轻推了一下丁氏。这些人选,杜昙就知道其中一个,表面上是青年才俊,实际上,不是败家子,就是吃喝嫖赌的怂货,在年轻人的圈子里都传遍了。不过是父母辈的人不知道罢了。   正想答应的丁氏被推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但是族长,毕竟是终身大事,我想,还是要多考虑考虑。”   “嫂子,这四个人都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就是随便选上一个,也不会错的,我总不会害侄女吧。不瞒嫂子说,要不是大侄女相看,我可是打算把人留给自己的女儿的。”杜三叔睁着眼睛说瞎话。   “三哥,这就是你太着急了,好歹也是侄女的大事,嫂子想要考虑考虑也是正常的。”杜四叔也开口,他担心他的人选选不上,干脆想要拖延时间,到时候去丁氏哪里吹吹风,想想办法。毕竟丁氏耳根子软。   “四弟这样想就不对了,我们完全是出于对侄女的一片关心,这才想要让嫂子赶紧定下来,这样,也好提前准备准备。”杜二叔叹气,“不是我说,侄女虽然是为了家里的家业,但是成天在外头抛头露面,就不像一个大家闺秀该有的样子。”   丁氏低头,她知道自己完全没有管理店铺的才能,昀儿又年幼,反而是女儿年幼的时候受过培育,上手管理店铺很快,只能她在外面露面。   杜二叔继续说:“嫂子和侄女也别嫌我说教,是个男人都没办法忍自己的妻子成天在外面跑生意的,所以要是定亲了,还是要侄女最好安心在家里准备嫁妆,不要随便出门。”   “那,家里的事情?”丁氏问。   “左右还有我们兄弟几个嘛,就算我们不行,还有族长大人啊。嫂子放心,所有的收入我们都会如数上交的。”   丁氏就想点头,在她看来,他们几兄弟管,跟杜父管,不是一样的么?   都到了这部田地,杜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几个叔父,加上族长,摆明了车马是想要侵吞财产!先把杜昙嫁出去,让她没法插手家里,剩下的杜昀,丁氏,哪个是他们的对手!   再不开口,他们就要定下来了! 第七十九章   “族长, 二叔,”杜昙深吸一口气,“三叔, 四叔,各位都是我的长辈, 百忙之中还能抽出时间来关心侄女, 侄女不胜感激, 但是家里的情况您也知道,我怎么能安心的出嫁?如今惟愿母亲康健, 昀弟安好,于愿足矣。至于家里的东西,以后都是昀弟的。”   “话不能这么讲,大姐本来就是这一辈的大姑娘, 早就该出嫁了。”站在杜二叔背后的是这一辈杜家的长孙, 之前长辈们说话的时候他不开口, 这时候却冷不丁的说上了一句。   “大弟弟说这话又是什么意思?”杜昙忍不住冷笑。   “没什么意思,关心姐姐罢了。”   杜昙张口正想反驳, 丁氏却拉了拉她的衣裳。杜昙默然。   “各位叔伯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 这毕竟是昙儿的终身大事,就是再急,这不能急在这一会儿。”丁氏虽然有点软弱,但是在这种大事上面还是不糊涂。她把几个青年的画像资料收了起来, 欠身道,“以前是我这个做娘的没尽到心意,从今开始我会全力操办这事。”   杜三叔想着,虽然今天没能叫丁氏当场答应下来,但是毕竟也没有答应别人不是么那就还有机会!   于是他做出善解人意的模样:“对了对了,毕竟是侄女的大事,总要考虑考虑。二哥,四弟也不要急嘛!”   族长假咳了一声把注意力又吸引过来,“既然大伙儿都这么说了,那丁氏你就先拿着画像吧。不过此事宜早不宜迟。”   “我知道了,族长。”   族长说完,径直离开,杜氏兄弟陆陆续续的离开。等他们一走,丁氏强撑起的勇气一下子卸了。   “娘,姐姐要嫁出去么?”杜昀紧张的拉住丁氏的衣袖。   “傻瓜,你姐姐大了,女大当嫁,当然要嫁出去。”丁氏摸了摸杜昀的脑袋。   站在门外的丁姨妈,觉得打断人家温馨的家庭时刻有点尴尬。刚才梅香出去给主母送信,送完之后机灵的在前厅找到了丁姨妈。丁姨妈本来在和王氏喝茶,听到消息提起裙角就跑,此刻刚刚赶到,好容易气喘匀了打算进去,没料到草草收场。   于是她又绕远了两步,脚步声故意踏重,一边高扬嗓门,“就是这里么?我姐怎么样了?”估计到里面的人应该准备好了,这才迈进门。   “三姐,怎么了?没事吧?”丁姨妈三步并作两步,然后牵起她三姐的手,觑了一下丁氏的脸色,“他们没为难你?”   “族长和叔伯也是关心我们,怎么会为难我呢?”丁氏不赞同的摇头,“是我这个母亲考虑不周,竟然连我儿的终身都没有放在心上。”   当然,当然,你成天在乎的就是风花雪月,世上就没有不好的人。   丁姨妈先是感叹,然后绷紧了神经:“那他们有没有人选?”   “对了正好叫你参考一下。”丁氏欢欣的把几个人的资料拿过来,“你看看,我瞧着四个人都不错。”   丁姨妈接过那几张纸,略略的看了一眼,粗看好像没什么问题,她提起的心才放了下来,“既然这样,我也派人去打听打听。”她又叮嘱到,“三姐,在我没有传消息回来的时候,您可千万别决定人选!”   “知道了知道了。”丁氏嗔道。   接下这样一桩事情,丁姨妈充满了心事,就是跟王氏一起上香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   王氏嗔道:“早知道不带你来了,辜负了如此好的景色。”   “该罚该罚,是我不留神。”丁姨妈叹道。   “到时候罚你三杯,不过我也看出来了,你有心事?”   “瞒不过你,我在担心我侄女儿。”丁姨妈道,“她到了寻亲事的年龄了。”   “杜姑娘!”王氏恍然大悟,“确实到了该操心这些的年纪了。”   “是啊,现在满城里划拉人选呢。”   “要我说,她是个好姑娘,又很出色,不管是嫁到哪里,都能经营好自己的生活。要不是我儿子现在不在,我还想叫他上门求亲呢。”   跟杜昙的接触之中,王氏一直觉得她是个能干姑娘,做事有理有据不慌不乱。   “你可别开我玩笑了。我现在就指着找一个普通点的人选就好了。”   “你也别妄自菲薄,我说都是真话,”王氏摆出认真的表情,“这事我早就想过了,不过呢,岚哥儿现在前程未知,而且又在京城求学,短时间恐怕没法成亲。但是女儿家的青春也是何等珍贵?岂能白白耽误?我也知道,如果我开口的话,你也多半不会推拒。但是天下的好男儿岂止一个?如果反而耽误了杜姑娘的良缘,就是我的过错了。”   “良玉......”丁姨妈带着三分感动握住了王氏的手,叫着她的闺名。王氏有一瞬的恍惚,很多年前大家都这样叫她,但是后来称呼慢慢就变成了林夫人,再变成了王夫人。   “良玉,你的好意我也知道了,但是.......”话音未落,马车一阵颠簸,她未竟的话没打断了。   “怎么回事?”丁姨妈掀起了车帘,发现车夫惊恐的拉着缰绳,“惊马了!”   “那还不赶紧制住惊马!”丁姨母又惊又怒,这次出来赶车的是杜家家养的车夫,车技娴熟,所以丁姨妈这才用的他。没想到刚刚出了府门,就出了这种差错。   “是!是!”车夫急忙拉紧了缰绳,想要控制马头,可这匹马就好像发狂似得,一个劲的在山路上狂奔。不多时就奔离了原本的道路,跑到了一处树林里。   这个树林估计常年无人经过,低矮的灌木丛遍地都是。尽管有这么多的障碍物,惊马还是丝毫没有减速。   “慢点,慢点!”车夫急的一直挥舞马鞭,但是越是挥鞭,车速越快。车夫急忙回头,“夫人,这匹惊马彻底控制不住。不如我们跳车吧!”   “跳车,你发什么疯,现在这个车速,跳下去,轻的都会摔断腿!”丁姨母简直要炸了。她本来想出门上个香,没想到还能遇到危险!   “跳车,不行!我们身手不灵活,不如把让马车跑吧。马总有精疲力竭的时候,到时候车速自然就慢下来!”王氏手抓着车窗,马车颠簸之中还是努力的把这句话讲出来。   “对,对,车夫你控制着车的方向,其他的就随它跑吧。”   “是,是,夫人!”   车夫稍微放松了绳子,控制着前进的方向。   丁姨母学着王氏的样子,紧紧抓着车窗,王氏又把车上的靠垫搁在她的身后,“缓冲一下,避免擦伤。”   丁姨母有样学样的把靠垫垫在手臂和背脊后头,减轻了一些颠簸。不过两人都不再说话。王氏一把把车帘扯了下来,随时留意车窗外面的场景。   马车跑了一刻钟,速度果然慢了下来,丁氏提起来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但是在王氏的瞳孔里,前方的道路慢慢的变窄,最后,目之所及的地方,路面彻底消失!   因为马车的狂奔,把她们带到了不知名的地方,谁也辨不明方向,不知不觉好像奔到了一个陡坡。陡坡好像被天工之力直直斩断,几乎没有任何缓冲的角度,如果再让马车狂奔下去,不能减速的马车遇上陡坡,只有翻车这一个可能!   坐在翻车的车,如果被马车抛出去,就不是受伤能完结的,可能会送掉性命。   王氏苦笑了一下,“这下不跳车不行了。”她把前方的情景指给丁姨母看,“前面是一个陡坡。现在车速这么快,会翻车的!”   丁姨母紧张的只会点头了。   “别怕,跳车的时候看准方向,就地滚上几圈,这样不容易受伤!”   “还有,手上抓着这个。”王氏一把把长条状的坐垫扯起来,“我数一二三,一起跳,还有车夫!”   “好,现在听我说话。一!二!三!”王氏深吸了一口气,喊道:“跳!”   丁姨母脑子里一片空白,听到跳字之后机械的从马车上跳了下去,就地一滚。模糊中她能感觉到身边的人也跳下了马车,然后意识就陷入了混沌。   这次很丁姨母商量好一起上香的杜昙,因为有些事情耽误了,说好了在午时的时候一起汇合,然后等到过了午时,还是没有收到她们的消息。   “难道是在路上耽误了?但是姨母不是那种不守时的人啊?”杜昙在院子里徘徊。又等了一个时辰,实在放心不下。   她带的人手很少,还是绕着主路开始寻人。   这样忙了一下午,都到了傍晚,才听到一个模糊的消息。   “你说一辆马车,跟你们这个马车很像的?我看过,大概中午时分的时候,好像是惊马跑到了树林里?”有个茶摊儿的老板指认。   杜昙一惊。就是说姨母可能在惊马上?现在都没有消息,岂不是???   杜昙噌的一下站起来,先向茶摊老板道过谢,然后就吩咐梅香:“快,先去庵堂里,请求主持派人手寻人。再者,我记得七八里外有杜家的田庄,带着我的信物,请庄头π青壮来寻人。”   “好的,小姐。”梅香急急忙忙的站起来,还不忘安慰道:“小姐,姨奶奶有菩萨庇佑,肯定会逢凶化吉的!”   “希望如此了!”她深叹一口气。先找到人再说吧。   快到入夜的时分,终于有消息传来,在一处陡坡发现了丁姨母还有王氏带车夫。   “发现的时候就是这样,马车已经摔坏了,两位夫人都昏迷不醒,不过诊断之后,只是受了惊吓,身上最多的就是擦伤。好好休养,等她们自然醒来就行了。”   “谢谢师太了。梅香,送师太回去歇息吧。”   梅香起身送出门,回来的时候还带着一盆热水。“小姐,你累了一天,先擦擦脸。”   杜昙先擦了擦脸,然后擦了擦手,在外面忙活了一天,风尘扑面,确实要好好洗洗。   “梅香你也打水去洗洗,你也辛苦一天了,我先在这里守着。”   “不行,我跟小姐一起守着。”梅香固执的不肯离开,“不然我也不安心。”   “你呀!”杜昙摇头叹息,“那好,咱们今天就一起守着。”   夜色深沉,庵堂里连虫鸣都不闻一声。迷迷糊糊间,王氏睁开了眼睛,眼前一阵的天旋地转,白色的床帐化成可怖的纹样。她觉得脑子有点迷梦,轻轻转头,感觉到旁边的床铺上同样有个人躺着,看衣角的纹路是丁姨母。坐在房间中央的,好像是杜昙和她的丫头。   原来是得救了!   眼皮十分的沉重,但是王氏觉得十分安心,于是又缓缓的阖上了眼睛。   坐在桌子前的一对主仆,熬到天色快要大亮的时候,终于撑不住,一头栽倒在桌子上。   等到庵堂的小师太过来敲门的时候,她们才恍然惊醒。   “我师父说了,如果两位夫人醒了的话,就先让她们用些白粥,两刻钟之后喝药。”   “谢谢小师太了,我记下了。”梅香起身去厨房端早饭了。 第八十章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以后可就等着享福咯!”丁姨母膝盖上擦伤了一大块, 这会儿扶着桌子,一瘸一拐的走路。   “咱们来上香,正好求求菩萨庇佑。”王氏还想求个平安符回去。   “我要求个符回去。”喝了白粥, 丁姨母又皱眉喝下了黑乎乎的药汁。等一边守着的小丫头退走了,她一拐一拐的凑到王氏面前, “那什么, 你之前在马车上说的话, 还作数么?”   “当然都是真话,也作数。”   “那你且等着好消息吧。”   “你先别急, 娶亲求嫁,讲究的就是一个心甘情愿。如果是勉强得来,就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王氏露出认真的脸色,“所以如果真心有意的话, 我先去信问问岚哥儿的意愿。”   “那行, 我等你的好消息哟!”丁姨母又拐回她床榻上坐下。   “安心在庵堂住上两天, 船到桥头自然直嘛!驿站送信很快的,大概一个半月, 就会有消息。”王氏反而安慰起她来。   “良玉,我真是十分想和你结亲,可惜我生的都是小子。”丁姨母叹息。王氏轻轻的握住她的手。   在庵堂休养了两天, 确认了没什么大碍之后,她们就下山了。   不过王氏托了最快的驿站送信,回信的速度比她预估的还要快上几天。   信上只写着,听候母亲安排。   “这小子!”王氏知道既然没有反对, 多半能成。于是去信给丁姨母通气。   丁姨母现在就住在杜宅的客院里,收到信件大喜过望,收拾两下就朝着正院奔。   奔了几步又觉得不妥,于是拿着之前收集好的适龄男子的资料,再慢慢的走过去。   “三姐,你之前拜托我的事情,有些眉目了。”丁姨母拿着资料,直接就到了正堂。   “这么快?辛苦你了!”丁氏很惊讶,她原本以为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了。   “我就这么一个侄女,她的事当然要放在心里。”丁姨母把资料往桌上一放,最面上放的就是杜氏兄弟当初提供的人选。   “这些都是我从官媒那里找到的,她们筛选过的适龄男子。还有一些都是我交好的夫人的孩子。不论是人品还是家庭情况我都算是了解。”丁姨母饮了一杯茶。   丁氏赶紧放下手上的词句残本,接过资料一一甄别,但是心里拿不定主意。丁姨母随着她手的移动一边解说。   “这家的孩子家境好,是地方的士绅,家族人丁兴旺,家里光是良田就有千亩,其他的铺面数不胜数。”   “还有这家,最大的优点就是家里兄弟多,如果咱们家里愿意出资买院子,他们愿意提前分家。”潜台词就是上门,不过不能明着说出来。   丁氏眉头皱着,看起看去都不满意。良久之后开口道:“还有呢?”   “三姐,其实我有个很合适的人选。”丁姨母把林家的情况一一说了,然后道:“不过王夫人也说明了,现在她家的孩子忙于求学,可能短时间不能成亲。”   “嗯,那我得考虑一下。”丁氏沉吟了一瞬,最终还是没有下决心。要说各方面的综合条件,林家是最合适的。但是,凡事就怕一个但是。   这家的孩子一心向学,以后可能是要走官道。如果没有成功还罢了,要是成功了呢?会不会看不上微时的发妻?   最重要的是,昙儿,到底乐意不乐意呢?   杜昙在外头忙着查账,还从店铺里拿了一大堆账本,全部放在自己的书房里,打算一一对账。接到小丫头的传讯,就到了正院。   “这些都是你的姨母好容易找来的对象,我瞧了半天,各个都好,要不你来拿主意?”   “母亲。”杜昙有点无奈的叹息,“这些事情您就这么直白的告诉我么?”   “别人家里讲究一个父母之命,要我说都是空的,毕竟以后嫁人的是你,你有这个权利去决定未来丈夫的人选。”虽然平时性格绵软,但是丁氏也不失为一个关心孩子的母亲。   “既然这样,我暂时不想选。母亲,这些人选的资料您先收着。”杜昙反而这样说。   “为什么?你都不满意?那我可以去选其他的人选?”丁氏登时急了。   “不是,母亲,如果族长问起来,就说在相看着,这些人我还想多观察观察。”   “多看看也好,那我就放心了。”丁氏差点以为自己女儿不乐意相看,听了这话也算是放心了。   “对了母亲,最近我可能要去京城查账,年底太忙去年的账目都没有结算。这次正好把账目都结算了。”   “那这次要去多久?”   “可以的话,我想把昀弟一起带上去。毕竟以后的账目还是要交到他手上的,现在提前学着总不是坏事。”   “好。”虽然丁氏十分的舍不得,还是答应了。   这次出发还是坐船,基本是在目前最快的交通方式了。   杜昀没有出过远门,一上船吐的天昏地暗。头几天躺在床上奄奄一息。   不知道为什么,杜昙想起了水泥的配方,如果真的能够做出这样的东西,在普及下去的,道路所及的地方,都能传达信息,想必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吧?   不过现在暂时没有什么新的进展,这次上京,她就是打算顺便看瓷器坊的进展。   不过这个年,林明岚过的很好。既不需要到处应付亲戚,又能安心的休息,等到了正月十五,才开始上学。   而且他渐渐的和监里的学生混熟了,过年期间,有很多外出求学无法回家的学生还组织了一次聚会。   等到开学的时候,俞司业的态度也慢慢缓和。他对学生的水平基本能心里有数,开始针对个人的水平出题。   这一天,林明岚看好了时机,终于逮到俞司业。课上完了,请教的学生也走了。也算是有空闲了。   俞司业的脸上简直写满了懊恼,不过林明岚笑兮兮的把自己新作的一篇时文递给他:“先生,请您点评。”   俞司业接过来一看,“你的时文进步很快啊!”他指了指几处,“像这几句就写的很好,言辞犀利直切要害,一句话切中题目。”   那是当然啊!假期的时候,林明岚把历年来的乡试考题都拿来重新做了一遍。京城不愧是京城,乡试的题目能够找到五十年前的,有人专门做这个生意。   做完这些题目,他才称得上对乡试有了五分把握。   但是如果有先生指导的话,五分把握就能变成七分了。   俞司业点评之后,本着爱才之心,干脆从书桌上翻出一本册子。“这本册子,如果是要写时文的话,十分有用,你回去,做到倒背如流最好。”   “先生的教诲之恩,唯有一心向学才能回报一二。”林明岚也不多谢,感恩记在心里就好。   他退了出来,随手翻开了本子,才看了两眼,就觉得眼睛都拔不出来了。这本册子差不多解开了他的很多疑惑,如何破题,如何解题,角度巧妙,按着这样的方法写出来的时文肯定另人耳目一新。   他一时技痒,又有了新的灵感,恨不得马上试试,正巧有间空教室有笔墨,他从册子里随意选了一个题目,就挥笔写了起来。   等他搁笔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擦黑,离闭门的时间大约还剩半个时辰。他赶紧从桌子上把纸张都收集起来,准备赶紧离开。   这时候,走廊里传来一阵脚步声。   应该是来巡视的门房吧。每天所有的学生都走过。门房还需要挨着挨着巡视,关闭门窗。   林明岚正准备出门道一声抱歉,微微开了一条门缝,就发现是以前茶会的会主,带着一个锦衣华服的陌生男子。   这么长的时间,已经足够他认清整个监里的学生和先生了。这个陌生的男子从来没有出现过。而能够出现在这里的,非富即贵或者兼而有之。但是这样的傍晚时分,时间点,会不会太可疑了点?   他的心瞬间提了起来,事情有些不对劲!这个锦衣男子从来没有在监里出现过!也许是会主脸上谄媚的表情不同寻常,也许是锦衣男子的傲气,让林明岚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他退回了空教室,带着自己的东西,躲到了丛丛的书桌后面。   这边这么多的空教室,不会这么倒霉,就偏偏选中了这间吧?   拼运气的时候。   脚步上还在走廊上回想,然后是吱呀的一声对门声,林明岚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他们真的进来,他一定第一时间跳出来装成没发现的样子。   幸好,幸好,两人推开了隔壁的门。   锦衣男子嫌弃的看了一眼空教室的桌子,站在门口不肯进去。然后开口问道,“交给你的事情,办得怎么样?”   “公子,这是我整理出来的名单。”会主名叫韩鸣,此刻恭恭敬敬的把一张折叠的纸从衣袖里取了出来。   “我看看。”锦衣男子结果纸张,“废物,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就找了这么几个人?”   “公子,公子听我说!虽然国子监里的学生多,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值得公子您招揽啊!这些人,都是我百般试探过的,如果效忠了公子,肯定能做大用。”   “喔,这么说,我还应该感谢你了?”锦衣男子似笑非笑。   “不敢,公子我不敢!能够为公子效劳是我的荣幸!而且我知道,公子更在意的应该是这人能不能为公子所用。毕竟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名单上的人,个个都能独当一面。”   “你倒是会揣摩我的心情。”锦衣男子表情不变。   韩鸣觉得自己的冷汗顺着后脑勺流了下来。他急忙说:“我做事当然应该替公子考虑在前头。”   “哼!”锦衣公子从鼻子里冷哼一声。   可能刚才运气已经用完了,非常不幸的,锦衣公子和韩鸣选择的空教室就在林明岚靠的那面墙的隔壁。教室的隔音效果不会太好,两人的谈话声,清晰可闻。所以就算脚都麻了,他也没敢动一下。   锦衣公子继续说,“这次倒也算是你忠心,跟我做事,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是,是,公子。”韩鸣歇了口气,继续说,“公子,但是我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应该是庆国公家的世子,也在监里交好了很多学生。庆国公世子毕竟本来就在监里读书,性格长袖善舞,有不少的人都拜倒在他的门下了。”   “又是他!”总是跟我过不去!锦衣公子在心里恨恨的说了一句,他跟庆国公世子家世相仿,但是世子差不多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既然是他的话,你能报告这个消息就不错了。”锦衣公子说道,“以后的事情,我会来安排。”   “是,是,公子。”韩铭小心的觑着锦衣公子的神色,吞吞吐吐的想要开口,“那我妹子的事情.....”   “再过三月,就安排进府吧。”反正进府之后,随意塞到那个角落就好,要是喜欢就宠上几日,不喜欢就随意搁置吧。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韩铭喜不自胜,心里图谋着,等他妹子送了进去,凭她的品貌,定能一举多得公子的喜爱。到时候吹点枕头风,加上他在外面办事,生下一儿半女之后......   两人各怀鬼胎,表面上又很和谐的交谈,最后又闲谈了几句才分开。   “公子?公子?快要到闭门的时间了,不如?”韩铭提醒。   “我的马车在后门。”锦衣公子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他盯着那面墙,皱起了眉头。   “那我从前门离开,公子先请。”韩铭说完,小心翼翼的推开门,张望了一下,锦衣公子皱着眉头先离开了。韩铭紧接着离开了。   “呼。”长出了一口气,林明岚不知道该生气还是怎么好,他总能听到这种消息。不过还是先避开这里。   他收拾了一下他自己写下来的纸张。不留下痕迹。也没敢从走廊上离开,反而是翻过了窗户,准备绕路到正门离开。   他轻手轻脚的把窗户推回了原位,插销放好,在窗木上轻轻一敲,插销落回了原位。   他跟做贼似得要绕路,就听见又是吱呀一声,门被打开了。   难道被发现了?   锦衣公子去而复返,他直觉的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本来已经走出这片区域,他放心不下,还是回来了。   他先去刚刚谈话的空房间看了一圈,没有发现可疑的痕迹,又去了相邻的两间,也没有发现任何东西,门窗都是关闭的,而且刚才他离开的道路也是唯一的一条,如果有人离开,他定能发现。   “太疑心了。”锦衣公子暗暗笑自己。他把门窗关好之后,再次顺着路走到了后门。这次是真的离开了。   伏在窗口地下的林明岚这下更加小心翼翼的走开。   既然陌生男子做事小心到还会返回来查看谈话地址,如果再从大门或者后门离开的话肯定会发现。单独回去的学生肯定会给门房留下印象。   幸好,在第三进的院子,本来有一个靶场。场边有树,爬到树上,再跳过院墙,就是一条小巷子。虽然树还挺高,但是为了不被发现,只有着一个办法了。 第八十一章   秘密, 往往意味着麻烦。   从后面绕路回家的林明岚,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在国子监复习,要复习也该回去。下次再撞见这种情景, 非吓死不可。   趁着天色他回了自己家里,门房老秦把一封信递了过来, “公子, 从老家寄过来的信件。”   “是娘寄过来的?难道有事?”林明岚疑惑的拆开信, 足足三篇信纸。他就知道有事。   王氏的习惯是,越重要的事情, 越要加强铺垫,废话说了一大筐,最后几句才点题,所以他干脆跳到第三章 。   果然她一贯的风格, 最后一句, 才提到, 杜家姑娘正在选择合适的人家议亲,问他是否乐意。   杜姑娘啊?他谈不上讨厌, 甚至挺欣赏她的。长这么大除了自家的亲人好像也没有接触过几个女孩子,其他的女孩子在他的眼中面目都十分模糊。   如果非要在这么多女孩子中选一个的话,杜姑娘也挺好的。   他提笔回信, 听凭母亲吩咐。剩下的就看杜家姑娘怎么想了吧。毕竟他又不是银子,人人都喜欢。   剩下的事情就不是他能左右的,国子监不小心偷听的事情他就跟不知道一样,照常上学。   不过有人要等春天来得时候外出踏青。   “欣赏春天最早的一抹新绿, 也许能够激发我的灵感呢!”   “这天出门怕是要冷死,不去不去。”   “我又没说现在就去,我是说现在先出门找找合适的地方,然后大家一起把地方说出来,商量一个合适的地点。”   “这还差不多。”   “林明岚你去不去?”陶子华对于这种活动是最热衷的,拉着他想要参加。   “没空没兴趣不想去。”林明岚兴趣缺缺,对于集体活动他本来就不热衷。   “去吧去吧!”他压低声音道,“我听到的小道消息,如果要去的人多的话,他们就用后辈的名义,请上届的状元来参加。”   “状元?”   “对啊,上一任的状元,现在在翰林院当值。本来也是清贫出身,要是他愿意指导一把,我们也是受益良多啊!”陶子华小声道。   状元啊,要是真的能请过来也不错。考状元不仅考得才学,也是考得揣摩上意啊。林明岚咬牙,“行,我参加!”   成功!   所以,好难得的旬休日,林明岚出门来找一个合适踏青的地方了。   “哈欠!”他打了个喷嚏,后悔自己穿的不够多。虽然他已经套上了最后的衣服,也披着最后的披风了,郊外本来就比城里要冷一些,真是冻死个人了!   现在后悔说不参加踏青了来得及么?   虽然状元的指导也很难得啊!   想想还是继续找吧,都出门了,寒气也受了,要是事情没做完,那才是真的不划算。   他雇了一辆马车,把他送到郊外的北边。这里算是京城人最喜爱的踏青地方,可惜这会儿就几个稀稀拉拉的人影。   马车的车夫吩咐他就是原地等着,今天他包车,然后就慢慢的走着。   这里在春日是最好的一片草地,茂盛的草场可以踏青,放风筝,蹴鞠,样样都可以。不论是女眷还是孩童都最喜欢这里。不过现在嘛,就是一片荒草地。   毕竟还在二月,有的地方冻的狠了,冰都没化。   荒草下面还有小小的嫩芽,淡淡的黄绿色,远远看起来毫不显眼,要是在过些时日,应该就能“草色遥看近却无了”吧。   他一个不慎,就踩到一个坑里,糊了满脚的泥。幸好穿的是靴子,不然打湿袜子就没法穿了。   林明岚无法,找了一个高坡背人之处,脱下靴子擦拭。可惜擦不干净了。   擦了靴子他又开始转悠,远远的能看见炊烟。靠近官道的地方,有进京的马车,停在那里生火。   既然有人,他还是避开走吧,晃晃悠悠的,又走远了些,生长着一片芦苇。芦苇是水生植物,有芦苇的地方肯定有沼泽。所以他转了个弯,想绕开。   “......救........救...”   好像是芦苇晃动的声音,沙沙沙,又好像有人的声音。   不对!真的是人声!   林明岚转过去,拨开了芦苇,果然听到了微小的呼救声,听见了他拨开芦苇的声音,呼救声又大了起来。   “救我!救命!”是个小男孩的声音,已经更微弱了。他一身锦衣脏兮兮,□□岁的样子,本来也不高的身量,都陷进了泥里。泪水在小黑脸上滚下来。   “你先别动,把手伸开!”林明岚一看,他已经陷进泥里,大概是人小重量轻的缘故,陷在淤泥最稀的地方。要是以林明岚的重量,还没走到就该陷进去了。   该死!他身边又没有工具,不能把他救上来,如果折返回去找工具,照目前这个速度,这小孩就该沉下去了!   怎么办?怎么办?   “大哥哥我是不是没救了?刚刚有个大哥哥来了都走了,我要死了....呜呜呜.....\"那小孩本来强忍的泪水这些哗啦啦啦的留下来,呜呜呜都怪他背着爹娘出来玩,还甩开了仆人,结果没一人发现他不见了。   “别急,别急,我想办法!”真叫他见死不救他也做不到啊!但是盲目的上去,只能多搭上一个人。   他急的折断了一根芦苇,脑子灵光一现!有了!   他把手边的芦苇迅速的折断,在淤泥上铺成一捆,在试探着在上面踩了一脚,没那么容易沉下去了。   “你别乱动啊,我马上过来救你!”林明岚连把小刀都没带,但是他拼命的折断了眼前能看见的所有芦苇,铺在淤泥上,一点一点的铺到那个小孩子面前,然后在那小孩子左右手都铺了一大捆。   “你现在试着从淤泥里爬出来,不要用太大的力气。平躺着使力。”   那小孩试了一下,在泥里陷的太深了根本使不上劲,他动了一下反而陷的更深了,吓的他想哭又不敢。   唉,人在淤泥每次借力,确实起不来。他又折断了好多芦苇,厚厚的铺了一层,把自己的披风扔在芦苇上借力,把厚衣服丢在芦苇外减轻自身的重量,匍匐着趴在苇杆上。   他记得谁说过,人站着是受力很大,增加了受力面积,比如趴着,就能减轻重量。他试着爬到了淤泥中心,擦了擦小孩脸上的泥,遗憾的发现自己手上泥更多,“我来托着你的,恩,腰带,轻轻的把你往芦苇垫子上带,你尽量配合我,不要乱动。”   “好。”小孩眼睛含着泪说。   林明岚伸手在淤泥里摸到了腰带,幸好着腰带街结实,就像拔萝卜似得,一点一点的把小孩往上拔,同时把他放在芦苇垫子上。   哗啦一下,腰带断了,小孩子已经脱离淤泥的腹部又陷进去。   这腰带简直夸不得啊!一夸就断了,林明岚换手改抓他的衣裳,虽然滑的捉不住,还是死命的拉着衣角,一点一点扯了上来。   “趴着,不要站起来,我们俩不要趴在一个地方,容易沉,就这么慢慢的爬出去.....”   “大哥哥已经沉了.....\"脆弱的芦苇哪能经得起两个人这么折腾,慢慢的陷进去了。   “不急,不急,你先爬出去。”   “那大哥哥你怎么办?”小孩焦急道。   “你先爬,我马上跟上来。”   “好。”那小孩子一边爬,芦苇一边下沉,几乎没剩多少了。   林明岚看努力把披风和剩下的芦苇聚到一起,掂了掂,在他爬着的地方放了一大捆,在两米之外放了剩下的部分,然后猛的吸一口气站了起来,爆发出从未想过的力量,踩着芦苇,提着气,踩着梁歪一捆芦苇,一下子跨到了芦苇外!   呼!   可算出来了!   “大哥哥没事吧?”那小孩子跪着询问。   “没事,没事,我好着呢?哎!唉?”他刚刚说完,就发现这孩子晕了!   受了这么大的惊吓,好容易脱险了,心神放松之下,确实容易晕,但是接下来可怎么找他的家人啊?!   披风已经不能要了,就剩一间厚衣服,林明岚看了一眼,发现这小孩比他还惨,泥巴从头糊到脚,腰带断了,衣裳扯破了,一副逃难的样子。   得 ,小孩子身体弱不要受了风寒,这件厚衣服还是给他披着吧。   林明岚把他的脏外衣脱下,用自己的厚衣服裹着,就朝着有人烟的地方走。   他记得刚刚官道上有人来着。   抱着小孩子走了几步,就听到哒哒的马蹄声。林明岚一喜,要是有马能够搭成一程当然更好。   “是你救了这孩子?”迟疑的声音,少年他勒住缰绳,问道。   “你是着小孩子的家人?”   “不是。”少年回道。“但是我刚刚发现着孩子想救,回去找工具了。”果然,他跑得气喘吁吁的,脑袋上还冒着热气,手里还拎着好几根长竹竿,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   “那这位兄台能不能借你的马一用?我想把这孩子送到官道那头。”   少年楞了一下,林明岚本来想叫他送孩子一程,转念一想万一又遇到坏人呢?还是他送妥当一些。   “你会骑马么?”   “会啊。”   “那我就借啦。”这少年也有点呆呼呼的,也不疑心林明岚故意诳他的马,就这么爽快的借了。   “多谢兄台了。”   他上马抱拳,“前面官道见。我把孩子送到那儿去。”   作者有话要说:  掐头发一算,我该更新了! 第八十二章   林明岚一路狂奔, 奔到官道旁边,只有一处停着几辆马车,有人在生火, 烟味飘得到处都是。   “主人家在么?请你们救救这个孩子!”   那家管家模样的人看着不知哪钻出来的那个泥猴儿,还带着一个小泥猴, 生怕惊扰了女眷, 带累他吃挂落, 赶紧挡住了,“去去去, 到别家去,我们这里没空。”   林明岚都要气笑了,“这附近哪来的人家?这小孩子受了寒,要尽快给他驱寒!”然后进城找大夫!要是现在赶着进城, 黄花菜都凉了!   “我说你这人听不懂人话不是?我们现在忙着着, 没空!哪凉快哪呆着吧!!”   “我看你这里就挺暖和的!”   这两人要吵起来了, 马车掀开了帘子,出来一个仆妇打扮的夫人, 先施了一礼,“这位小哥别恼,实在我们主人家现在有事在忙, 抽不出人手!这样吧,我知道刚刚过去的十里之外有个村子,你到那里去吧!我这里有些散碎银子,小哥先拿去。”说着就想打发人走。   这孩子要是来得及的话, 我就不会来找你们求救了!说的我好像是过来碰瓷的一样!谁缺那点银子似得!林明岚大怒,抱起了那个小孩子,勉强换了个手,准备策马赶到下一个村落。   他刚把马头调转了一下,那个中年仆妇朝着马头扑过来,“等等!”   这样不行,那也不行!现在想走也不行,林明岚自出生以来就没有这么生气过,“怎么?我想走也不行?还怕我脏了你们的地方?”他忍不住讽刺。   “少爷!这是我家少爷!”中年仆妇想把孩子抢过来,刚才孩子被裹在厚衣裳里没看清楚,这会儿林明岚换手骑马,孩子一张糊满泥的脸就露了出来。   “真是你家的孩子?”真是有趣啊有趣!刚刚还见死不救,这会儿就抢着要孩子了!变脸的速度倒是挺快!这孩子是他们家的才救,是别人家的就让他自生自灭??   “是我家少爷,他出门穿的滚边蓝色锦衣呢,套的虎皮靴。”林明岚一看,这孩子果然穿的虎皮靴。   “那赶紧去洗洗,泡热水,然后进城找大夫!”他也不跟他们赌这口气,直接把孩子交给他们了。从马车上下来一个贵妇人,听到动静扑过去喊着:“我的心肝儿啊!你这么这样了!是谁害的你啊!”哭声刺耳。   这一家子真是,真是,一丘之貉!   那管家真是下的魂飞魄散,太太忙着找少爷没空搭理,他为了不烦到太太,所以直接把人拒绝了!那小子看穿戴也不像是有权有势的,得罪了也没什么,谁能知道他怀里抱得就是少爷呢!   马车上的人都下来了,取水的取水,烧火的烧火,又没人搭理林明岚,而林明岚呢,大概生气的生的多了,现在反而不生气了。他干脆的说,“借点水。”自己取了冷水净手。   刚刚没有注意到,他的双手被芦苇割开了好几段口子,有一道特别深的,正好在右手,右手是使力的手,手上再所难免,他拿着水瓢,一次只能洗一只手,十分不便。   一到道清水突然浇到他手上,他抬头一看,正是刚刚借马给他那个少年。他衡量了一下,“谢谢!”这世上也不是全是坏人啊。   他就着水把手洗干净了。然后拿冷水洗了洗脸。这形象简直是他生平最狼狈。   束发歪了,衣裳全脏了,手还有伤口。   “借你的水钱。”他把刚才仆妇塞过来的银子又塞给了烧水的下人,不想收他家的银子。   “谢谢你的马!不过我好像弄脏你的马了。你看是替你洗干净还是重新换马鞍?”   “小事。”少年不在乎的挥手,这马本来就是今天他为了出门,在集市上随意买的。   “那怎么行,你借了马给我,自己还是走回来的。我还把你的马弄脏了,洗干净或者换一副新马鞍都是应该的。”   “你也是为了救人啊,而且我带了仆人过来,也没走多远。”他指了指背后,远远能看见一个人牵着一匹马。   他突然充满好奇的问,“你救的是这家的孩子?”   “恩。”   “他们就这样对待你?你不生气?”这少年惊奇道。   “生气!要气死了!不过我救的是那个孩子,那孩子知道谢谢我就行了!”林明岚站起来,这群人马车都收拾好了,准备进城找大夫。   林明岚径直走过去,“孩子没事吧?醒了么?”   “已经醒了。”还是那个中年仆妇,主人家面都不露,“这位小哥多谢了,这些银子你先拿着,就是我家主人的谢礼!”   银子,又是银子!这家人只会拿银子砸人么?   “不用谢,既然没事了,那我就先走了。”   林明岚一心想早点回家,但是这里离他们车夫约定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   “唉,你要回城么?我的马还可以借给你啊!”那少年站起来喊。   正是债多不愁,反正已经弄脏了,不在乎多弄脏一点,“多谢!不过不用了,我去找我的车夫,就在前面。”   “没关系没关系。”   林明岚突然回过来,把荷包放在他手上,“不知道这钱够不够,如果不够的话再来找我。我住在学府巷,那户姓林的人家。”   怕他不信又补充了一句,“不用担心我跑了,我是国子监的学生。”   “好啊,要是不够我就去找你。”那少年笑的说。   事实上那荷包的钱有十两,重新买一匹马都够。但是这少年看起来就是娇养长大的,对物价应该没概念吧。   林明岚上了马车,车夫甩着鞭子进城。   回家之后,厨房紧催慢赶烧了一桶热水,他洗干净了头发全身,热的出了汗,请的大夫正好上门了。   “这位公子身体强健,虽然受了点寒气,并无大碍。这两日多饮一些驱寒的汤药就好了。倒是这手上的伤口需要好好的上药换药,不能懈怠。”大夫沉吟,“我先开三天的药,过几天再来看看伤口愈合的情况。”   “多谢大夫,大夫这边开药吧。”门房把大夫引到了旁边开药方,付诊金的时候林明岚把那家人的给的银子掏出来,“大夫这诊金就从里面扣,还是有多余的,就当是那些没钱看病的人的诊金吧。”   “这......”大夫很懵。   “大夫这钱来路清白,你不用担心。”只是他有洁癖,不喜欢别人的东西。   你不说还好,说完我更担心啊!大夫内心吐槽道。   第二天,把两只手裹成蹄子的林明岚,还是照常的写字看书。旁边的陶子华不时拿敬佩的眼神看他。   “怎么弄的?”一下学陶子华迫不急待的问,“就休息了一天,把自己搞成这样了?”   林明岚轻描淡写的说,“昨天救了一个陷到淤泥的小孩子,不小心弄伤了。”   “哇,那家人还不感恩戴德?”   不仅没有感恩戴德,还置之不理呢。他把事情简单说了说。   “你都没有当场翻脸啊?”   “那家人那个架势,应该有权有势,生怕别人贴上来挟恩以报。”看昨天那个架势就明白了,主人家不肯对话,有事都是仆人传话。   他自然有自己的三分原则。   “可惜了可惜了。”要是陶子华的话,肯定会好好运作一番的。   “有空还是想想自己提供的踏青地点吧!北边的郊外,肯定是不能去的!”风水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不生气?当然报应在后面啦! 第八十三章   踏青还是举行了, 但是国子监学子的面子没起作用,新科状元婉拒了邀约。   这一届前辈找到了合适的场地来踏青,吟诗作对玩的不亦乐乎。此刻他们都离开了自己的座位, 呼朋唤友的去了。   林明岚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饮着清茶。恩,大夫的医术着实不错, 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除了淡淡的红痕其他都看不出来。   “人都去踏青吟诗了, 陶兄怎么不去?”   陶子华嘿嘿一笑,“我来送消息的。”   林明岚转了转手上的青花瓷杯, 漫不经心的应道,”什么消息?还这么神神秘秘的。“   “当然是跟你有关的消息。”陶子华看看周围没人在意这里,低声道,“我已经知道你救的那个小孩是谁了?”   “喔。”   陶子华本来想卖弄卖弄, 如果可以的话还想顺便敲诈一把, 但是看林明岚真的不上心的样子, 只好怏怏的说出来,“是沈家三房嫡孙。”   “沈家?是我想的那家人?”   “是啊是啊。”自从打听到这个消息, 陶子华就心痒难耐,只想找人分享,“就是沈首辅的沈家。他家算的枝繁叶茂儿孙众多, 但是嫡枝就那么三房。你救的刚刚是三房的嫡长孙。”   “连这个你都能打听出来?”莫不是包打听?   “嘁,这还不简单?沈家三房的老爷外放结束,正好回京述职。然后他们家还满京城的打听名医,就是为了医治自己的儿子, 这事谁不知道啊?”   “喔,原来如此。”也难怪当时沈家的仆人如此桀骜,一般的士子要是能够攀上这高枝,别说是跳泥塘救人,跳水渠也要排队啊。   毕竟是文官之首,沈家的大船不是谁都能爬上的,而他们的态度不难理解了。   不过不难理解,不等于就要理解。就因为担心人家攀附,就要如此的对待救命恩人,真是,真是一言难尽啊。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大家族吧。   “既然人家都拒绝的这么明显,你打听出消息也不要乱说。”林明岚还叮嘱,“我们在国子监读书,沈家已经在朝,其中利弊,你自己也知道。”   “知道知道。”陶子华挤眉弄眼做个掐人的动作,又翻白眼。   且不说沈家不想有人攀附,林明岚自己就对攀附没甚兴趣。附入门下,必然为人驱使。   他在发愁另外一件事。   王氏说,杜姑娘正在巡视自己家里的生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京城。   回信的时候回答的如此爽快,现在人要上门了,反而不知如何面对了。   也许,应该看她本人的意思。   想明白此事之后,趁着天气正好,他去京城郊外有名的报国寺散心。   时间正好是六月,天朗气清。报国寺是几百年流传下来的寺庙,几经战火而不衰。寺庙修建在半山腰上,山下的农田都是僧人们自己栽种,自给自足。   这里的平安符也最为灵验,听说过来求符的人络绎不绝。   侧殿的文曲星殿,来拜神求符的士子也是比比皆是。林明岚在文曲星殿捐了香油钱之后,就自己去了后殿闲逛。   后殿栽了满满的果树,春日里想必是绝好的风景,但是在六月都化成了硕果。半青半红的果子挂在枝头。   他在果林了漫步了一会儿,闻着淡淡的果香,突然觉得等果子成熟之后,该再来一趟。果子成熟之后,僧人们采摘之后,会在山下的市集售卖。   不过,前面更深处的林子传来稀稀疏疏的声音。然后是哗啦一下,有人痛呼一声,掉下树了。   “少爷小心!”   “哎哟。”是个少年的声音,还有点耳熟。树木遮住了他们的身影。   那少年又站了起来,咬牙道,“我还不信了!我就摘不了这几个果子!阿青你不许帮手!我要自己上树去摘!”   “少爷.......”那个叫阿青的青年声音哽了一下,他深知少爷个性倔强,“少爷自己小心吧。我就在树下守着。”然后就紧张的站在树下,时刻等着接住自己家的少爷。   那少年把衣裳的下摆塞到腰上,两只手够到了树枝,又去爬树,不过他明显是第一次上树,动作别扭不说,还很容易摔下来。他穿的薄底靴子,样式虽然好看,但是容易打滑,也难怪他。   “你该换双鞋子。这鞋子打滑。”看着他那么艰难的上树,林明岚还是忍不住提醒他。   “鞋子?”那少年从树上回头看,“是你啊!咱们又见面了!”   哈,真是有缘,原来是几个月之前,郊外遇见的少年,当时还借了马匹给他。   “小心踩滑啊!”少年光顾着开心,完全没注意脚下,险些又滑下来。   “谢谢提醒了。”那少年兴奋的说完,脚下再次一滑,碰的掉下来了,真-惨不忍睹。   “少爷小心呐!”那个阿青,主动的冲上去把人接住,自己就摔了个大跟头。   这对主仆有点傻乎乎的,所以林明岚主动走上去,“你们来摘果子。”   被人看见了少年有些讪讪的,“是啊,我问了寺庙的僧人,他们说可以摘果子。我想着自己摘了回去,送给我,我娘。”   “现在恐怕果子还没熟吧?”林明岚又看了一眼树上,没错啊,桃子才红了一半。   “我出门不方便,又听说护国寺的果子有名的好吃,所以青果子也想带回去些。”   倒是个孝顺孩子,林明岚想起自己的母亲,对着他说,“青果子虽然没熟,要是做成果脯,却别有一番风味,不如试试。”   “真的?哎呀太谢谢你了!”少年不好意思的摸头。   帮人也算帮到底,林明岚细细的讲,“做果脯就要青果子才好,太熟的果子容易烂。果子摘下来切成条,先用盐水浸泡,泡后加糖熬煮......”   那少年听的不住点头,又觉得自己记不住,回头问自己的仆人,“阿青记住了没有?”   仆人阿青刚想回答自己记住了,林明岚从随身的袋里摸出了一只石墨笔和白纸,“要不,写下来?”   “这是什么怪模怪样的笔?”   “自己做的笔,就是图个方便。”他把石墨笔递过去,少年接过来不住的看。这石墨笔是用石墨粉压成一条笔芯,然后用粗纸一层一层的包裹起来,要用的时候就撕掉一些粗纸就行了。   因为做这个太麻烦了,所以他就做了一些自己留着用。   “虽然看起来怪怪的,但是确实比毛笔要方便携带。”那少年赞同的点头。   “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些,不过我没带在身上,要不我改天送过来?”   “可我不能平白无故的占你便宜啊!”   “上次你不也是轻易的就把马匹借给我了?我以为我们算是朋友?”   “哪有朋友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我叫李泽。”   “上次我已经介绍过自己了,我叫林明岚。”   “林兄?”   “李兄?”   看着自家少爷对摘果子失去兴趣了,阿青默默的跟在后头,把果子钱付了,拎着一大袋果子跟在后面。   李泽一路对石墨笔爱不释手,等出了寺庙的后门,林明岚刚想跟他告辞,并且问他家住何处,好方便他送笔过去,李泽不由分说的拉着他,“择日不如撞日,我看今天就挺好的,不如今天我们去就去你家吧。”   “啊?!”   “要是让我等上三五天,我简直要睡不着觉了!何况圣人言,今日事今日毕,今天送不是一样的?”   说的好有道理,差点让人洗脑了,林明岚犹豫道,“我倒是没问题,但是耽误了你回家的时间怎么办?”   “耽误不了多少时间的,我家也在京城。”李泽果断的回答。   为了看石墨笔真是拼了,他不再反驳,搭着顺风马车,带着两人外带一大包桃子回了自己家。   马车上林明岚忍不住问,“你就不怕我是坏人?”   “我看你就不像,会拼命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孩子,都不是坏人。”   “你也是啊。”他接话,“你不是也想救那个孩子?”   “能救就救啊,我总不是看着人家去死吧?”李泽认真的回答。   “所以你也是好人。”   两人闲话了几句,阿青默默的掀开帘子,他坐在外面赶车,“到了?”   “这么快?”林明岚也掀开车帘,果然到了,阿青驾车的技术不错啊,一路上完全没觉得颠簸,而且速度快的很。   他跳下马车,作为主人介绍自家,“这就是我家了。”   “这是前厅,也算正堂了。”   “第二进院子的左边是我的书房。”   三人迈进了书房,仆人去泡茶去了,林明岚在自己的博物架上翻找了一下,找到了!   当时做了大概几十只的石墨笔,现在也用了不到五只,他考虑了一下,找了个礼盒,放了五只笔。啊,人家特意上门一趟,只送几只笔突然觉得好寒酸啊!   他   抬手思考,发现了在博物架上放着的另外一件物品,他拿起来,满意的笑了。   李泽坐在书桌前面的待客椅子上,侧手的茶杯只是轻轻的饮了一口,他好奇的看着林明岚手上的东西,“这又是何物?”   “玻璃笔。”   作者有话要说:  缓缓地,缓缓地,更新中 第八十四章   “玻璃笔?”李泽的兴趣明显被提了起来, “这是何物?”   林明岚把他们面前的杯子举起来,“这是玻璃杯。”玻璃里泡的茶花珠,用的是陈年普洱包裹, 里头加了茉莉,热水泡上片刻, 普洱茶叶被热水泡开, 茉莉才吐露幽香。   这样的花茶, 有香有色,自然要玻璃杯泡开, 才有意思。   不过在京城里跟他玩的好的同窗甚少,也就陶子华来过几次,上次他来的不凑巧,茶花珠还没烘干。   这还是第一次拿出来待客。   李泽刚刚没注意, 此刻把玻璃杯拿起来, 轻轻的嗅了一下, “茶味和花味融合的甚好,就是茶的品质不这么样。”   阿青的面皮抽动一下, 对于自家少爷如此不给面子的行为表示淡定。   “是啊,普洱年份越久越浓香,但是茶味过浓的话会盖住茉莉的香气, 所以选了年份浅的。”   “打住打住,跑题了!这是玻璃杯,这是用同样的技术做出来的笔。”   “还可以做笔?”李泽特别好奇。   林明岚取出自己用的一只笔,蘸了些墨水, 黑墨顺着细小的玻璃筒往上涌。他在宣纸上写下厚德载物几个字,“怎么样?”   李泽没见过硬笔书法,但是对于新鲜事物特别感兴趣,虽然家中长辈都视为奇巧淫技,可阻挡不了他的兴趣。   “这东西有意思,真有意思!”   “难得你奔波一趟,我要是不拿点真东西出来,就不好意思了!”林明岚找了个木匣子把石墨笔和玻璃笔都放了进去。   “那怎么行,我要是白白拿人东西,就辜负圣贤了,”李泽摇头,虽然他好奇跟过来,也明白无功不受禄,他示意阿青掏银子。   “你要是掏银子就是见外了,我要是想拿去出售,老早就去了。”难道看见一个志趣相投的同龄人,他有意相交,才会如此。   李泽的表情很为难,不知道怎么处理了,他对笔有兴趣,才会跟来,但是要是林明岚不收钱的话,他也不好意思收啊。   “少爷要是有意的话,下次就给林家公子带一块徽墨,不就行了?”阿青觑着少爷的神色,出了个主意。   “礼尚往来也,好主意。”李泽欣然接受了这个主意,盘算自己收藏的几块墨该送哪块好。   解决了这个问题,林明岚准备吩咐做饭,谁知道李泽噌的一下站起来,“什么时辰了?”   林明岚算算自己一早出门去报国寺,然后在回家,“差不多要申时了。”   “我跟人约好了申时末汇合的。现在还来得及吧?”   “来得及,这是内城,去哪儿都方便。”阿青回答。   “那就好,那就好,”李泽舒口气,“林兄我先告辞了。我跟人还有约。”   这样也不好挽留人,林明岚把他们送到门口,看着马车而去。   想着上次陶子华没有这个口福,他干脆包装了两个杯子和一些茶花珠,准备送给他,让他自己泡来喝吧。   这份礼物果然获得了陶子华的青睐,他拿着东西翻来覆去的爱不释手的看。   “再看,杯子这个都要碎了。”林明岚故意唬他。   “你别吓我。”陶子华也吓一跳。   “岂不闻看杀卫玠乎?何况一个杯子?”   “子还不语怪力乱神呢。”嘴上这么讲,实际上陶子华小心的把杯子收好,长呼一口气。   自己送的东西别人珍惜,自然是一件乐事,可这愉悦的心情持续不了多久。就收到了杜姑娘的信件,约他一见。   地点选在茶楼。这里四通八达,隔一条巷子就是商业街,实在是谈话的好去处。   他拉开了包厢的窗户,欣赏着窗外的绿树,瞧见一辆眼熟的马车驶了过来,带着斗笠的女子从马车上下来。   杜昙扶着大丫头梅香的手,觉得自己鲁莽了。但是要是不在今天说清楚的话于心不安,所以按捺下心中的异样,抬脚进了茶楼。   杜昙进了包间,取下叫人气闷的斗笠,舒口气,梅香一脸警惕。没办法,最近实在是杜家长辈花样百出,叫人成天提防着。   “杜姑娘。”   “林公子。”   两人落座之后,林明岚先动手洗茶,然后倒了一杯清茶放在她面前。   茶味翻涌,茶烟升腾,杜昙咬了下唇终于下定决心的模样,“林公子,”她换了比较郑重的称呼,“议亲事件的由来,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她从头讲起,她姑姑跟王氏一同出门上香,最后一起遇险,最后被人救起,最后被细心照料。在此期间,王氏突发念头,就想两家结亲。   她虽然用词隐晦,但是透露出她并不愿意挟恩一报。救人是一码事,议亲是另外一码事。   而林明岚肯定知道王氏的性子,要说她是那种为了报恩就拿孩子的终身大事做筹码的人,他肯定不信。只有杜姑娘确实入了她的眼,她才会主动开口。   说完这一系列的故事,杜昙放下心中的大石,总结到“如果你不乐意议亲的话,我会跟我姑姑那边说的,定不会让人为难。”   “那是杜姑娘不乐意议亲?”   “齐大非偶,我并不是林公子的良配。”杜昙握住茶杯,慎重的回答。前车之鉴,她的小姐妹们,嫁了个所谓的读书人,靠着她姐妹的嫁妆读书上进,但是读成了举人之后,就借着她姐妹无所出的借口,纳了妾室。而小姐妹回家哭诉,换来的只是忍这个字。因为小姐妹家里只是富户,而她相公已经成了见官不跪的举人。   这样的日子过起来有甚意思?   “我不这么看,说句逾越的话,我觉得杜姑娘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姑娘。”林明岚斟酌着用词,希望不会冒犯到眼前人。“能够撑起这么大的家业,足够说明杜姑娘十分的厉害,我不介意未来的妻子是个能干人,相反我还希望她在处事之上足够明白事理。”   一个菟丝花一样依附男人而生的女人,他不喜欢,只知风花雪月的才女,他也不喜欢,他中意的是,是能够独立生存的人。   “真的?”杜昙有些不解,难道他不会觉得妻子能干,会显出丈夫的无能?   “能够说出这样话的人,才是真无能。”难道为了丈夫那可怜的自尊心,就要妻子压抑自己,不能施展所长。   “杜姑娘,我想我娘也说过,我暂时不会娶亲,你有足够的时间,看看我这个人,到底合不合适。”林明岚把想说的话都说了,大方的讲,“你的时间还很长,根本不用急。”   “如果她们问起来,尽可推到我身上。”   杜昙重新抬起头看了看他,通过之前的接触,不难看出他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好,那我们以三年为期,如何?”她想要试试。   “好,三年。”林明岚道,也是给他自己三年,他很欣赏杜姑娘,不知道这些欣赏能不能保持三年,如果真的三年不改,真的和杜姑娘成亲又如何?   他跟杜昙击掌为盟,定下了这桩事。   杜昙带着梅香先走了,林明岚留下结账。   杜昙坐上马车,都不敢相信自己如此冲动跟人定下了三年之约。她做生意的时候,头脑清醒计算得失,在终身大事居然这么草率!?   “小姐不喜欢林家少爷?”不然干嘛这么后悔的样子?梅香也不知道自家小姐在想什么。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放心吧。”做生意亏了,下一笔在赚回来,要是嫁错了人,只能重新祈祷下辈子睁大眼了。   不过好像她暂时没有反悔的意思,一切就交给天意吧。 第八十五章   永昌二十七年, 春。细雨绵绵,   客栈老板打着算盘,笑的合不拢嘴。他把后院改装了一下, 好好的院子改成了十几个空房间,每个房间都高价租给了临考的士子。   因为三年一度的会试就要来了, 五湖四海的士子, 都朝着京城出发, 本地及直隶省的士子最幸运,提前一个月出发就好, 要是远在闽南湖广或者西南,最少都要提前半年出发。   不少家贫的士子,如果落榜,缺少回家的路费, 只能在京城找个润笔的伙计先干着。等待三年之后的再次考试。   客栈老板赚的就是富户士子们的银两。他们大多数都被提前到了京城, 然后修整几个月, 用最好的状态来备战。而且这家客栈靠近着国子监,地理位置绝佳, 要价再高都有人舍得花钱。   这时候又有穿着青衣的士子,收拢了油纸伞,到柜台上问, “老板,还有空房间没有?”   “没了。”老板头都没抬。“只剩通铺。”   那士子踌躇了,通铺肯定不行,他看书需要安静的环境, “那还有没有其他可以住的地方?”   “有啊,独门独院的,清清静静,十两银子一个月。租半年有优惠。”   可惜士子囊中羞涩,拿不出那么多银子,只好另外想办法。   “京城居,大不易啊!”黄绍礼喝了一口茶,对着对面的人,“你说是吧。”   “既然这样,你还不愿意住到我那里去?”林明岚说,“见外了不是?我家又没有外人在,就我一个,你住过来还有个伴呢!”   黄绍礼摇头,他觉得打扰林明岚十分的不好意思,如果能够找到合适的房子,他更想住在外面。   黄绍礼转移话题,问道,“董之宇怎么还没来?”   “他入读的书院又在郊区,管理的又严格,出来一趟不容易吧。”林明岚也换了话题。   “不过我有提前告诉他时间,总该到了吧。”黄绍礼站起来看了看门口,“来了。”   数年不见,董之宇长的更高了,身形也变得健壮,但是笑起来还是能依稀看出以前的影子。   “我来晚了来晚了,”他一边收伞,一边打量许久未见的同窗,“好久不见啊。”   “好久不见。”   董之宇放下伞,放松坐下,“啊,好饿啊,什么时候能上菜啊!”语气熟稔的好像他们不是数年未见,而是刚刚放了个旬休假一样。   “就等着你了,厨房都问了我好几次了。”林明岚今天做东,吩咐小二上菜。   董之宇先笑着说,“你们就幸福啦!马上就会试了,我还要在书院读书啊,你不知道,那边书院官管的特别严,出门一趟都要申请。我是等了半个月才出来这一趟。”   “太辛苦了。”黄绍礼道。   “没办法啊,我读书不好,我爹花了好大功夫,又走了人情,才把我送进去的,勤能补拙吧。”董之宇虽然抱怨连连,还是知道爹娘的良苦用心,读书用功极了。   “对了,你们不在家复习?多看一点算一点啊!”   “临时抱佛脚没用啊!我就是在家蹲的实在头晕才出来的。”林明岚说。   “对啊,现在保持稳定的心情比较重要。”黄绍礼也这么觉得。   菜上来了,后厨一直保温着,这时候吃的最好。   三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许久没见,有很多说不完的话。   “快来说说,国子监里面这么样?”   “也是成天读书啊,就是学监的水平高,受益匪浅吧。”   “哇,好羡慕啊。”   “一天让你写五篇时文的时候你就不羡慕了。”   “要是我现在能考会试,就是写十篇也行啊。”   “你就吹吧,我写的手疼,肩膀都酸了。”林明岚活动一下自己的手,最近快考试了,老师简直是魔鬼附体,一天到晚的布置写时文,美其名曰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其他的监生怨言再多,也是任命的埋头写。   再不出来放放风,林明岚抖觉得自己脑子都要僵了。   “绍礼呢?”   “我啊,府学就那个样子了,千篇一律,除了读书就是读书了。我总算能够上京考试,简直送了一口气啊。”   “啊,我还是好羡慕啊。”董之宇叹口气,停下筷子。   “你也别担心,乡试没有你想的那么难啊。”黄绍礼不解。   “你从小过目不忘,当然觉得简单了。”   “那倒也不是,如果你投了考官的喜好,自然就能过关了,要不为什么每次考官的人选一出,他们以前的文集,诗集都洛阳纸贵呢?”   “好!下次的乡试我一定要突击练习!争取过关!”董之宇燃起熊熊的壮志。   吃完了饭,董之宇就赶着回去,“时间不早了,书院又远,我要先走了。”   “好,路上小心,我家在哪儿你们也知道,有事一定要找我。”   “知道知道。”董之宇上了马车,挥手道。   “虽然看书看厌了,这时候好像也没其他事情可做。我上楼去了。”黄绍礼租的房间就在这间客栈,带了一个远方叔叔照顾。   “考场上见。”   “考场上见。”   同辈人都这么努力,他不能不拼命啊。   拿出看了千百次的书本,他又开始温习了。   同样的场景几乎发生在所以待考的士子身上,一旦过了会试,数十载的苦读,就算有了结果。但是一朝会试,取的名额是几百人,竞争实在激烈,虽然俞司业当初是略略露了笑容说他可以下场一试,林明岚免不了担心。   担心时间也在过了,会试就在眼前了。   鸡还没叫,他就起身了,门房早就打听清楚能带的东西,这时候又检查了几遍,门房把东西递给他,还说着吉利话,“老爷,这次必定金榜题名!”   “借你吉言。”林明岚想起现代的家长在孩子考试的时候流行吃油条鸡蛋的习俗,总觉得有点好笑。   反正考不中考中的他不担心,他尚算年少,还有失败的机会。   贡院门口排起了老长的队伍,都在检查夹带。就是到了如此地步,难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果然查出了好几个夹带的。士子们的夹带之术也算是精妙,蚂蚁那么大的字体,薄薄的一张纸,居然塞进了笔筒,或者在夹层的砚台里面,至于在棉衣上抄写之类的,都是小儿科。   奈何负责搜身的衙差也是身经百战,对于什么地方能够藏东西,一清二楚。   被搜出东西的士子哭天抢地,此刻才后悔自己的行径,想要求得宽恕,奈何这次的会试他们无论如何都参加不了。   衙差想要把士子拖下去,士子却久久徘徊不去。贡院里头出来一个考官模样的人,大喝,“休得聒噪!再在门口吵闹,信不信下次的会试都参加不了?”   考官一震场,吵闹的人总算怏怏而去。   林明岚看着这些,觉得甚有意思。   不过他还没有看到黄绍礼,不知道他是进去了还是在排队。   很快轮到他了,他把身上的厚衣裳都脱了,只穿了一件白色中衣,等着搜检。他前面的士子冻的瑟瑟发抖。   幸好林明岚身体不错,不觉得冷。他安静等着衙差检查完,道谢之后提着自己的篮子走了。这篮子里房子未来几天他的吃食用品,碳,还有笔墨。   当年李泽送了他一块上好的徽墨,落笔黑白分明,微微有墨香,他用了几次,就舍不得继续用了,留到会试,也算个好兆头。   不过好运气不持久,这次分到了风口第四个的号房。离风口最近的士子脸色一白,都能预想自己的悲催了。   那士子带的碳是按着普通的需求准备的,挨着风口,明显碳不够。   那士子对着跟他一起进来的人哀求着,“求求你,分我一点碳吧。”   “我碳也不够啊。你自己省着点用啊。”他后面那人不理睬他,直接去了自己的号房。   这种时候,明哲保身,跟在他后面的人都不出声。   林明岚进了自己的号房,里头打扫的还算干净,一块木板搁在桌上。他在木板放下来,伸手感受了一下风力,号房里面还好,靠近门口的地方时不时就是一阵寒风。   倒春寒也不可小看啊。   他尽力把桌子往里面挪动了下,发现光线又不好了,唉,真是悲催。   算了,下场一试本来也是想着先叫自己习惯习惯,凡事尽人事知天命,能做到几分就做几分吧。   他还是把桌子往外面挪了挪,等着发试卷。   会试的题目极多,足足十张,他抬头翻看了十张试卷,没发现特别困难的题目,动手磨墨,提笔刷刷的写。   这次会试的时文题目是,治水灾。这题目也算是老生常谈,每隔几年总要出现各种考试上,能答的办法都被人写尽了。   他抬手想了想,还是把现代的几种办法都写了上,在上游兴建林木,在中游挖掘修水库,在下游修堤坝。   等他都写完了,发现周围的人还在埋头苦思,不知怎么下笔。而坐在风口上那个考生,吹了一天的风,脸色煞白。 第八十六章   晚上睡在号房里, 林明岚努力把厚衣裳盖的严严实实,炭火放在脚边,这样睡起来暖和点。   隔壁的隔壁传来压抑的咳嗽声, 一声接一声,看见也是感染了风寒, 他做梦都觉得能听见咳嗽声。   不过他的保暖工作做的到位, 第二天除了有些鼻塞之外, 没什么异样。   第二天这风口的威力也正式显示出来,靠着风口的那家伙写字的手都在打颤, 一直无法下笔,看样子很难坚持到第三天啊。   第二天写的题目跟昨天差不多,但是题量更大,偏偏天公不作美, 上午就阴沉沉的天气, 到傍晚的时候直接下起了绵雨。   这个晚上难熬多了, 后半夜炭火还被墙角漏下来的水打湿了。   第三天他觉得鼻塞头晕,实在是感冒的前兆。情况不妙啊, 只希望还能撑过今天。   他把湿碳捡出来,用仅剩的那点干碳熏烤着,勉强振奋精神答题。   等中午的时候, 头重脚轻,不停的擤鼻涕的林明岚使劲裹了裹衣裳,听着前面有一声沉重的倒地声。周围的待考士子都把头伸出去看,巡视的考官很快过来, 训斥道,“回自己的号房去。”一边招呼着衙差来,“这人晕了,赶紧抬到别的地方去休息。”   衙差过来想抬人,本来半晕迷的人勉强睁开眼睛,“我还没写完题,让我考试,考试.....”话还没说完又晕了。   “去问问主考官,等这个考生醒了还让他考试不。”考官吩咐人。   主考官的意思很快传回来了,如果考生醒的时候还有时间,可以继续做题,如果时间到了,跟其他考生一起出场。   这边造成的骚乱很快平息了,晕倒的考生还是安置在号房里,等着他自己醒来。   其他的考生见状也不敢怠慢,吸着鼻涕下笔不停。要是晕过去这么多题可就做不完了,就算是胡乱写上的,总比空着好啊。   傍晚黑的早,天光渐渐黯淡。时间一到,贡院的梆子就敲响了九下,每一下都在提醒着士子,三年一次的会试结束了。   再没有写完也要停下手中的笔,等着考官来收试卷,虽然有点哭着喊着说还差几十个字就写完了,还是被无情的收走了试卷。   接下来密封试卷,专人誊抄,所有的主考官都要吃住在贡院,直到判断出名次为止。   考生能做的事情已经完毕了。   他收拾收拾用剩下的笔墨,把东西都放进竹筐子,排队出贡院,许多人前脚出了贡院的门,后脚就啪的一下子倒下了。   等在门口的人见怪不怪,家人赶紧把自己家的考生扶住,带着去医馆,一时之间医馆人满为患。   林明岚觉得自己的脑子也不甚清醒,现在研究成绩已经没什么意思了,他哑着嗓子问,“大夫请好了没有?”   老秦忙不迭的道,“早就请好了,不过大夫言明了他没有时间上门看诊,要我们如果生病了要自己上门。”   好罢,有医生总比没有好。而且这个天气,不说考生,就是平民百姓也少不了生了风寒,上门就上门吧。   这家大夫就是替他看手伤,医术不错,到了他的医馆,果然挤满了人。大夫急的头上都是汗,光是看诊都忙不过来。   林明岚在椅子上等候的时候迷迷瞪瞪,深知这是风寒加深的征兆,虽然马车上放了炭火,防风的棉布帘子,可他在贡院受的寒却不轻。   大夫看完了那些病人,伸手在林明岚的脉上一搭,“风寒。”他根据病症抓了三天的药,叮嘱老秦,“送你家少爷回去之后,先吃药,捂着被子发汗,今天晚上应该会发热,如果明天热度退了就好办,要是没退的话马上过来找我。”   “八碗水煎成一碗,一天三次,记住了。”   老秦不住的点头,拿着大包小包的要,驾车飞快的往学府巷赶。   厨房里厨娘准备了清淡的饮食,一直温在灶上,这会子正好用饭。厨娘拿着老秦带回来的药,用陶罐子熬药。   勉强打起精神用了些饭,又喝了一大碗的苦药汤子,林明岚再也支撑不住,倒头就睡。   半夜果然开始发热,老秦换了好几张的湿帕子,还是降不下来温度。好容易忙到后半夜,温度就降下来,却听到有拍门的声音。   老秦本来不想搭理,实在困的睁不开眼,奈何拍门的人也急,一直不停手。无奈之下,老秦只能爬起来开门。   “谁啊?”老秦打着呵欠,眼皮子都不想抬。   “这是林公子家对吧?我是他同窗黄绍礼的叔叔。我是来找人帮忙的,林公子在家吧?”那人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急的嘴上起燎泡。   老秦恍惚想起之前少爷叮嘱过,如果是他的同窗过来找人,一定要好好接待,能帮把手的就帮把手,能出钱出钱,能出力出力。可现在少爷也发烧发的迷迷糊糊啊!   “在家倒是在家,可是我家少爷也病倒了啊!有心也无力啊!”   黄绍礼的叔叔平时人都叫他黄老四,他楞了一下,“那这可怎么办!我家侄儿也是出了贡院居开始发烧,他刚开始还硬撑着说没事,结果现在发烧发的迷糊,都开始说胡话了!”黄老四跺脚,发烧可大可小,要是把人烧傻了就不得了了!   “发烧了你去找大夫啊!”老秦也急。   “我找了啊,附近的大夫都出诊去了,根本找不到人啊!”黄老四也是挨着挨着去拍门,没用啊!   “我知道还有一家大夫,就在前面的街口,不知道现在大夫出去没有,去试试。”老秦叮嘱老伴把大门守好,带着黄老四去找大夫。老秦想起少爷叮嘱的时候再三强调,觉得还是要帮忙。   那家大夫刚刚出了个诊回来,气都没喘匀呢,正指挥学徒抓药,就看见老秦带人过来了,苦笑着问,“怎么,你家公子病情有反复?”   “那倒没有,”老秦指着人说,“是公子的同窗也发热了,到处都没找到大夫。”   “走吧走吧。”大夫任命的又把药箱提起来,“今晚儿上反正是甭想睡了。”   “辛苦辛苦了。”老秦赶紧说。   “治病救人也是我的本分,虽然累了点。”大夫叫出自己家的马车,方便晚上出诊,到了黄绍礼住的客栈,大夫先皱眉,“这屋子下雨之后湿气太大,要多点碳。”   大夫看了看发烧晕的人事不知的黄绍礼,还有屋子里的儒生衣衫,一瞬就明白又是一个贡院受寒的士子。他开了方子之后,跟家属叮嘱要注意保暖,按时吃药,一旦病情有变化就要及时叫大夫上门。   黄老四千恩万谢,想要付诊费的时候被老秦抢了先,老秦拦住他,“我要是没有照看好你家的公子,我家公子可绕不了我啊,你就当帮帮忙,让我有个交代。”   黄老四讪讪的不好意思,他大晚上的跑去麻烦人家,还要人家付钱,这怎么行。   “俗话说出门靠朋友,我家少爷总归是东道,这点子小事还是能做的。”老秦看看天色微熹,“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要是有事,随时过来。”   林明岚觉得睡着的时候浑身发热,好像抱着个火炉子,想扔都扔不掉,烫手的很,后来终于把炉子扔掉了,手又烫伤了,他正想着手伤了又是很久不能写字,听见一声鸡鸣,醒了。   床边摆着一盆冷水,毛巾搭在盆面上,他一动,额头上一条毛巾滑了下来。   伸手试额头的温度,虽然还有些烫,跟昨日比已经好了很多。   白色的中衣黏糊糊的都是汗,他想换衣服洗澡,刚刚下床,就听见门打开了,老秦来了。   “少爷醒了?”老秦一愣,“药煎好了。”   “恩。”他答应了一声,“让厨房烧点水送过来。”   老秦答应之后,又把夜里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做的很好,辛苦你了,记在账上然后去领花费的钱吧。”想着老秦刚刚说客栈湿气重,又想了想,“这样,你去客栈干脆把他们接过来吧。住在客栈里养病总归是不太好。”   老秦听了之后就去办这事。   所以等黄绍礼从发烧中醒来,发现自己换了个地方。他侧头一看,他远方叔叔还在。   “这是哪儿啊?”沙哑着声音他问道。   “这是我那儿,你安心养病吧。”林明岚裹的跟个熊一样,过来看他。看着他退烧了就好多了,就连看病的大夫都笑称一次看两个病人,省的跑两次了。   “怎么好劳烦你....”黄绍礼颇为不好意思。   “再说这种话就见外了,我可真生气了。”佯怒的林明岚又看了他一眼,“等你身体好了,你可要请客啊!”   “当然了。”   作者有话要说:  流行性风寒   第八十起章   病去如抽丝, 林明岚的风寒好了大半,但是咳嗽还没好,成天的厨房煮着镇咳平喘的药汤子, 一煮还煮两份,黄绍礼远方叔叔每次端着个药碗来, 他喝的每次看见药汤就变脸。   这次大规模的风寒可以说席卷了整个京城, 一时之间药材供不应求。杜昙想了想, 还是登门了。   这两年的时候,她在这里常来常往, 跟人都混熟了的。   她进了大厅,林明岚才出来,含笑着说,“你过来了。”   “我说京城的风寒盛行, 八成在贡院会试的就要中招, 所以过来送点药材。”杜昙也微笑说。   两人说说笑笑讲了半天话, 最后杜昙说明了来意,“你之前找我做的那个水泥, 经过这两年不断的试验,现在也算是有成品了。”   “真的?”林明岚都快要把这件事情忘记了,毕竟不断的试验, 不断的失败,这几天他的分红都花在里头了。   “是,最初的时候东西做出来了,但是坚硬度比不上青石板, 马车如果经常过,很容易就碾碎了,现在的配方是改良了又改良。”   “我在京郊的一个村落,替他们免费修了一段路,这路每天经过的人,牛马,还有车辆都很多,三个月了,也没碾坏,我想着,这个配方已经是成本最便宜,效果最好的了。”杜昙说起这个也很兴奋,这两年她亲自看着工匠一步一步的试验,终于造出了理想的效果。一颗小苗在自己手里长成了参天大树的感觉。   “既然东西已经造出来了,我们什么时候投入生产?要是卖给那些王公贵族,肯定能够大赚一笔啊!”不知不觉的,杜昙就把称呼换成了我们。   林明岚没有回答这个问题,“那些工匠们,都管理好了吧?不会泄密吧?”   “这当然不会,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保密,要是提前泄露了商业机密,被对家知道了截下来,不是全白费了么?”对保密这方面她特别注意,给工匠的待遇是最好的,违约之后还有天价赔偿金。   “那就好。”林明岚还是很相信她的能力,“这个水泥一旦造出来,我是准备献给朝廷的。”   “你傻了呀?”杜昙差点跳起来,“你前前后后投入了那么多银子,少说也有好几万了吧?还要招工匠,试验配方,花了精力又哪里能用银子来衡量?现在又轻轻松松的说要献上去?”   “怀璧其罪的道理,我想你不会不明白吧?”林明岚努力安抚她,“就是因为这个东西太好了,我们两家人是吞不下的。谁都能看出其中的利润所在,我只是小举人,你家中更是平民,是护不住的。要是遇到有权有势的人来抢夺,我们除了双手奉上,还有其他的办法?”   杜昙闭嘴不说话了,但是她心里其实明白这样的道理。身怀巨宝,如同小二携金过闹市。   “而我们主动献上就不一样 ,就算是出于安慰,圣上总要有所表示吧?这样的话,你家的生意就算不是皇商,也胜过皇商了。”   “那你呢?有什么好处?”   “当然就是在圣上面前挂了号了,每年那么多进士,就是状元,圣上又能记住几个人的名字。”林明岚也隐瞒自己的企图。在圣上面前查有此人,才是最好的报酬。   “现在我们的问题,就是这么样才能把东西送上去,而不会被人顶替了功劳?”献东西不难,谁出这个头才难啊!   杜昙也没有什么好主意,她认识的人,来来往往就是生意人,这点上还不如林明岚。   “好啦,别犯愁。总会慢慢找出这么一个人的。”偌大的京城,总会找到向上的道路的。他刚刚说完,忍不住喉咙的痒,咳嗽了两声。   “看我,一来就找你谈话,都忘记了你身体还没好。”杜昙惊醒,歉意的说,“我就先不打扰你了,我带的一味药材,是清肺止咳的,你可要记得喝啊。”   “这药,不苦吧?”一想起那些药的味道,林明岚感觉自己就有反胃的冲动。   杜昙掩着嘴笑,“苦口良药啊,不苦的药没有效果啊。”   好吧,为了尽快病愈,他就只有舍身喝药了。   毕竟还是未婚女子,杜昙说完了正事,也没有留饭就走了,虽然他们两人早有默契,还是守着人际交往的规矩。   下午的时候,李泽又过来了,照例带着一大包药材。   “最近京城是流行风寒,我想你在贡院肯定会受影响,所以过来看看你。”他说着跟杜昙差不多的言辞,送上了药材。   “我这儿都要能开药铺了。”他还是把李泽送来的药材收下了,都是些常用药,有备无患。   “这次考试自己觉得怎么样?”   “你看我这样也知道悬了,就算能考上,也得是二甲后面。”对这种考官主观判断的题,他是真没信心啊。要是二甲还好,落到三甲的同进士才叫气人。   “真是一点信心都没有啊,”李泽想了想安慰的话,“那我还是考中二甲比较好?”   “别别别,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他哭笑了一下,倒是想起一个问题,“对了,我想问问你之前送我的砚台,是在哪家笔墨铺买的?很好用啊!”这次考试用的差不多了,很可惜,林明岚想多买点。   “这个,”李泽不好意思的饶头,“都是别人送的,我也不知道是哪儿买的。”   “咦,找不到就算了。”虽然很可惜,也不能强求。   “你放心,我回去就问问是谁送的,每次有人送了东西,我家里都是记了账薄的!”这点小忙都帮不上,还算什么朋友!   “真的,那真谢谢了!”林明岚把自己写的字帖拿出来,“这都是一年前的字帖了,字迹如新,墨色清晰,真的太难得了!”他在书房见的李泽,字帖都放在这里。   “你的字写的不错啊。”李泽也拿起字帖,不小心碰掉了一沓纸,撒了一地。他蹲下了捡起来,咦了一声。   “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我画的花瓶草图,这张是写废的,没什么用了。”林明岚不在意的摆手。   “这么漂亮还是写废的?那成品该有多好看啊!”李泽眼神晶亮看着花瓶,“快说说。”   “我本来的设想是,现在的花瓶大多都是窑土烧制的,变来变去都是那些个花样,早就看腻歪了。”   李泽赞同的点头,花瓶做来做去都是老样子。   林明岚把他之前做的花珠三两笔画了出来,“之前做这个成功过,我就想试试能不能把一只完整的花束,加到瓶子的表面。”   “喔,这个创意很赞啊!”跟着林明岚玩这么久,李泽也学了几句口头禅。他想象了一只花枝缠绕在花瓶上,配上晶莹剔透的玻璃,该是如何的漂亮啊!   李泽正在发愁姑母的生辰礼物,往年送来送去,都是些吉祥象征的玩意儿,姑母那里没有一库房都该有半屋子了,一瞬间就得到了灵感,“现在这个东西做出来了没有?”   “做倒是做出来,”;林明岚托着下巴,但是跟他想象的还有点不同,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请务必让我买一份!”今年的寿礼,就是这个了!   “唉,可是这可是半成品啊!”他都没有那么大的信心,李泽倒是想提前预约?   “我相信你啊。”李泽有种迷之信心。   “你都这么相信我了,我都不好意思拂你的意思了,这笔订单,我可接了!”   “那这是我的定金!”李泽说,“能够选择里面是什么花么?”   “可以。”   “我想选牡丹。”   “那可能选不了特别名贵的品种。因为做花瓶需要一次又一次的试验,可能会做坏很多花。”要是名贵的品种,就那么一两盆,做坏就再也没有了。   “那我就选红色的牡丹好了,品种不限。”李泽也知道这点不能强求,爽快的答应了。   林明岚写了下订单的文书,李泽坚持把定金付了,按他的话说,“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我不能占你个便宜。”   “那好,两个月之后,应该能做好。”   李泽盘算了时间,姑母的生辰还在三月之后,时间来得及,于是学着击掌为盟,“一言而定。”   “对了,我放心,我肯定把那方墨是哪里买的给你找出来!”办成了一桩大事,李泽也想投桃报李,想都不想就说要把墨的来源找到。   “找不到也不用强求啊!”不过一方墨,找不到就找不到。   “就是找不到,我也把剩下的都拿过来!”李泽下定了决心,谁也拦不住,他坐不住就告辞回家了。 第八十八章   李泽绕路, 在自家的后门学了两声鸟叫,门内也传来两声同样的叫声,他一喜, 有轻轻的扣了三下门,门内同样扣了三下。他清清嗓子, “开门。”   哈哈今天又是平安过关的一天啊!   打开门的一瞬间, 他看见门里守着黑压压的人群, 把小小的后院堵个严严实实。平时给他开门的小沙老老实实的被捆住了手脚,看向他的眼神充满了绝望。   这么多人, 当中站的是虎着一张脸的她娘。   “呵呵呵,大家来后院赏花啊?挺好挺好,娘你先慢慢看着,我先去换件衣裳.....”李泽打着哈哈想要从这里逃走, 还没等他走了两步, 她娘一声怒喝, “站住!”   “娘啊我错啦!”李泽能屈能伸,立马跪在地上求饶。周围的仆人一看这个情景自己悄悄的退远了, 连捆着的小沙也被顺走了。   人都走了,李泽娘扬起的手真是挥不下去,她哼了一声, “小混蛋!要不是你哥过来找你,我还真不知道你都学会偷偷溜出去了!”   “咦,二哥来了?”李泽利索的从地上爬了起来,“那我不是该去找他?”他刚想跑路, 又被他娘叫住了。   “你是不是觉得你哥来了我就不罚你了?还是想混过去?”   “哪有哪有,”李泽继续打哈哈,“我知道娘心疼我,舍不得重罚我的,对不对?”他嬉皮笑脸的。   “当然啦,当然不会重罚。”李泽娘也了解自己的儿子,“就罚你半个月不许出府!”   “啊!这个不行,换一个换一个!”   “要是让你换,就不要惩罚了!你放心,我每天按着三次,检查你在没在家,少一次,多罚一天!”   “娘啊,我会闷死的!”李泽还想讲情,“十天行不行?”   “说半个月就是半个月,没得商量!”李泽娘斩钉截铁的说。   “你二哥等了很久了,快去书房找他吧。”   “喔,好。”李泽真的垂头丧气,步履维艰,一步一挪的去了书房。   他的堂兄,李瑾正好在书房里翻看着一本游记,听见他的脚步声头也不抬的说,“你过来啦。”   “对啊,我偷溜出去被我娘发现了。”李泽扑到书桌上特别丧气,“要我半个月不能出门。”   李瑾放下手里的书,“你要出门,好好的跟小姑姑说就好了,干嘛要偷偷溜出去?”   “我昨天刚刚出门一趟,今天又想出去,我娘一定不许,只能偷偷出门了,唉。”说完还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那你干嘛一定要今天出门?过几天不好么?”   “我打听到我朋友生病了嘛!怎么能够不去看看?”   “就是你以前说过那个书生?”李瑾想了想,从脑海里翻出这个名字。   “对啊。”李泽想起他下了订单,有心炫耀一下,但是又觉得保密然后给人惊喜比较好,正苦恼着,李瑾说,“我上次你送我的玻璃笔还有么?我不小心摔坏了。”   “没了没了,”李泽特别警惕,“我总共就两只,都送你一只了,剩下那只都是我用过的。”   “那怎么办啊?我还挺喜欢的。”李瑾皱眉。   “那啥二哥,你以前送我的那块墨,你还能有么?”   “哪一块啊?”李瑾知道他喜欢收集笔墨,不知道送过多少。   李泽跺脚,“就是那块图样画着西湖垂钓墨啊!”   他这样提醒,李瑾总算想起来了,但是他也想不起来是谁的,“回去我给你查查。”   “那说好,一手交墨,一手交笔,我再想办法弄去。”   “你呀你,成天玩这些鱼龙白服的把戏,出门也不带个人,小姑姑难免要担心的,她总要担心的。”   “我出门带着阿青啊。”李泽说道,“再说了我朋友家里我去过那么多次,路线都是走熟的。”   “唉,真羡慕你,我想出门,我爹团团转转能派几十人,也就来小姑姑这里,能够轻松一点了。”李瑾羡慕的叹气。   李瑾和李泽是一对堂兄弟,但比其他的堂兄弟亲近多了。他们的母亲是表姐妹,又有缘嫁给了一对兄弟,两人岁数相差不大,更是从小玩到大。   “所以我也想出门啊,院子的风景再好,总没有外面的野草有意思。”李泽叹气,又想了自己的惩罚,“半个月不能出门,我娘真是太了解我了!”   “要不怎么算惩罚么?”李瑾的说法跟他小姑姑一样,“你就安安心心地在家蹲着吧。”   我会出来看你的。他在心里默默的说。   李泽在书房的百宝柜上,选了一块自己最近喜欢的墨,动手写信,想问问林明岚是否还有玻璃笔。   这封信林明岚当然很快收到了,但是做玻璃笔造价太高工序又麻烦,也就他自己造了十来只玩。这几年他自己用着,只剩三只了。   他把剩下的三只都打包送了出去。   提起了笔,就想起了答应了李泽的订单,他自然要去铺子上走一趟,交代几句。两年的时间,铺子已经从金陵做到了京城,不过在金陵更方便保密,加上造出供不应求的架势,作坊还在金陵。   小小的一间铺子,开设起来就跟流水似得淌银子进去,幸好这里是推荐制,来的客人都是熟客,不然早就惹眼了。   掌柜的靠在柜台上算着账,算的眉开眼笑。见他一进门,也躬身行礼,“东家好。”   “恩。”林明岚微微颔首。   趁着伙计都在外面,掌柜的靠近了说,“东家,现在我们这里生意太好了,预定的都拍到一个月之后,上次还来了个夫人,非要买我们的样品,好说歹说总算是劝住了。我说这样品就是为了给夫人们看个样子,要是没有样品谁知道什么模样。东家,你看是不是多供应点货啊?”他指着柜台,博物架上错落有致的摆着或大或小的玻璃制品,在阳光闪耀的很。   “你把账本给我看看。”   掌柜上送上来的账本,确实订货的人都排出去大老远。   “你说的对,我会跟订货那边说说的,增加供货量。”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快要放榜了,等待ing 第八十九章   越是靠近春闱放榜的日子, 国子监里的人越紧张,大概也是悔恨自己没有日以继夜的温书,现在反而掀起了一股温书的热潮。   可惜, 成绩早就在一月之前,落笔之时就定下来了。现在不算临阵磨枪, 顶多是自我安慰。   陶子华当着林明岚的面, 真是长吁短叹, 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   林明岚看着他就好笑,“早干嘛去了?现在来急?”   “我后悔了。要是落榜就算了, 考到三甲怎么办?”陶子华说。   “你这还瞧不上三甲啊!多少人靠不上呢!”   “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功名考了就要顶一辈子在头上,在以后都要矮人家一头。以后要是碰见同窗叙起前情,人家是一甲二甲, 我就是个三甲, 岂不是笑掉人家的大牙么?”陶子华说。   他说的几乎都是此刻大部分士子所想的, 有人自然觉得考中就好,有人却不得不考虑名次对日后官途的影响。   “也对。”人当然有自己的想法, 要说林明岚觉得,能考中就好了,名次这些就不要想了。   “等着吧, 马上就要出成绩了。”林明岚又看了看面前要悬挂金榜的告示栏,前面的书生是围着满满的,里三层外三层,无数人翘首以盼。   “你不紧张啊?”   “是紧张也没用啦!”   “是紧张也没用啦!”   “哈哈, 我就知道林兄要这么说!”李泽背后跟着一个人,熟练的拨开人群,“拼个桌。”他落下两三步的地方还是跟着阿青。   林明岚看了陶子华一眼,陶子华点头表示不介意,他才回头说,“小二上茶!你们要喝点什么?”   “跟你一样的就好。”李泽不在意吃喝,倒是伸长了脖子看着茶楼外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放榜,我们出来晚了,这边的好位子都被占完了。”   “就是,这个位子还是陶兄一大清早起来占的,可是免了拥挤之苦啊!”   “你就别笑我了,我那是紧张的睡不着,一早过来连早饭都是在这吃的。”陶子华也不掩饰自己的紧张。   “这位兄台很紧张?”跟在李泽背后的人说道。   “这位是?”   “喔,忘了介绍,我叫李泽,这位是我兄长,李瑾。”   “李瑾兄幸会,我叫林明岚。”   “李瑾兄,我叫陶子华。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可以说跟我同龄的人都成家立业了,我还在花着父母的银钱读书,万一没考中,岂不是辜负他们的辛劳?”   “是啊,有种成败在此一举的感觉。”   “皇榜来了。”李泽突然说了一声,四人都伸长了脖子看着楼下。茶楼居高,能够看得清清楚楚。手持皇榜的衙差,击锣开道,一行十余人,朝着告示栏走。周围的考生推推挤挤,全力让出一条路来,就为了能够第一个看见榜单上的名次。   衙差走到告示栏前面,周围的人都快要扑过来,衙差深知一旦有人被挤倒就发生踩塌事件,使劲敲了铜锣,“静静静静,一个个的站稳了!”人群又退后了一步,他才开始贴榜。一人端着一盆江湖,在布告栏上刷遍了角角落落。然后从一甲开始贴。一甲取三人,二甲三甲取若干人。   人群里发出一声惊呼,“我,我中了!”   “中了,中了什么了?”   那人哭着说,“我中了三甲!爹啊孩儿有脸见您啦!”说完推开人群,一路飞奔出去。   “中个三甲高兴什么劲啊!”被他挤开的人唾了一口,然后吼着,“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这一刻,有无数人为了这小小的榜单喜,为榜单忧。真是一副人间众生像。   李泽从前没见过放榜,也是被那些中榜人的癫狂之色吓了一跳。李瑾则看起来若有所思的样子。他们两都是临时起意想过来看看,要不然不至于连茶楼包间都找不到。   “林兄不急着下去看看?”   “算了,能人少点再去吧。”这么多人,随便推挤一下就够受了。   最少都等了半个时辰,人才算是少了一点。他们一行人从茶楼上下来,陶子华下楼梯的时候差点一个滚摔下去。   “你呀你!”林明岚走在后面一把扶住了他,“慢点走,皇榜没有长脚,就在那里等着我们看呢。”   “不紧张不紧张。”陶子华给自己打气,然后两腿站站的看皇榜。   皇榜是用掺了泥金的墨写成的,看起来醒目非常。他从一甲开始找,陶子华从三甲开始看。   这种时候他还有心思想着,这个写榜的人书法不错啊,写的字体挺好看,连他的名字都写的挺好看的。很多人写林,容易写的两个木分开,要不就是一大一小。这人倒是写的漂亮。   “我,我,中,中了!”陶子华说话有点打结,又有点不可置信,“真的中了!”他两步跑过来,看着林明岚正好站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天啊你也用了!!!”   “什么什么?”李泽帮忙找了半天的名字都没找到,他不好意思先开口说话,“真的中啦!”他惊喜的跑过来,然后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是二甲啊?”   “你是有多高看我啊!难道还要中个贡元才对?”   “反正我觉得名字挺低的。”李泽还嘀咕。   “喂喂喂,扎心了啊!”陶子华在一边说,“我考中的是三甲啊喂!”   “别管是多少名啊,考中就对了!”林明岚拉着陶子华说,“走,去我家庆祝吃饭!”   “李泽一起去吧,带着你的兄长?”   “这,这不太好吧......”李瑾有点犹豫了,他们两人本来就是偷偷跑出来,还去别人家里吃饭,耽误了回去的时辰怎么办?   “好好好,算我一个!”李泽想起上次正好碰见吃的锅子,垂涎三尺,赶紧拉住堂兄的衣服,“很快的,我们吃完就走。”   “那,那好吧。”李瑾性格本来就随和,面对堂弟的恳求,也就默认了。   四个人很快去了林明岚家里,黄绍礼还在正堂等着,他上次风寒伤了肺,本来想去看榜,被硬生生压下了,正等着焦急。   “林兄你可算回来了。”黄绍礼急了又咳嗽了几声。   “别急别急,你考中了,三甲!”林明岚先把他最关心的消息说了出来,“快回去休息吧。身体要紧,几个月后还要考殿试。”   “好,好。”知道了名次就如同放下了心中的大石,黄绍礼觉得身体都轻快了几分,回屋喝苦药汤子去了。   “都要中午了,吃什么?”李泽特别期待。   “还是吃锅子!”林明岚把家里最大的桌子找了出来,厨房的人很快把小火炉摆了出来,“你们喜欢吃什么味道?”   “变态辣!”李泽就先说了,“给我个准备个清淡的吧。”   “好,”,林明岚吩咐厨房的人先上锅底,变态辣的还要等一会儿。提前准备好的各色肉片,小菜摆着小盘里,满满登登的,最大的桌子差点放不下。   “哇,你准备这么多?提前知道自己考中要庆祝啊?”陶子华惊呼。   “考中了就是庆祝,考不中就是安慰!没有什么是一顿锅子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吃两顿!”林明岚。   “哈哈哈哈......”其他三人都被他逗笑了,连上菜的丫头也在笑。   “不多说了,我都饿了,先吃吧。”   陶子华早就吃过几次了,李泽更是努力蹭吃,他看着自己的哥哥有点迟疑,知道他从来没有在外面吃过东西,担心安全,于是主动往他的清汤锅子下了几片切的薄薄的肉。然后等肉烫熟之后,自己先吃了。   他欢快的吃了一盘肉,正准备吃第二盘,李瑾干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我也要!”他自己下了一盘肉片,等着熟了捞起来。   李泽特别坏心眼的从自己的锅里捞了肉片,“试试这个。”   锅里的没熟,既然弟弟把自己的份让了出来,李瑾当然要试试,谁知道一咬下去差点吐出来,然后是惊天动地的咳嗽。   “咳咳咳,水,水......”李瑾没有防备,吃下了变态辣,急的到处找水。   林明岚把果汁递过去,他抱住救命稻草一样一口气喝了一大杯。   “二哥,对不起我没想到真的不能吃这么辣.....”李泽愧疚的趴着他哥的背。   李瑾咳嗽的说不出话来,好容易平复下来,“你这是什么啊?”   李泽默默的把锅子指给他看,“变态辣的锅子,吃起来特别过瘾。冬天吃才好呢,出一头的汗。”   “你下次可别这么吓我了,我差点以为中毒了,舌头都麻了。”李瑾惊魂未定。   “好好好,我一定不吓你了。”李泽特别乖巧的把二哥带回原位,鞍前马后的伺候他吃。自己锅里的东西翻滚着都来不及吃。   李瑾还是不忍心,主动说,“你自己吃吧,我自己动手。”   “好。”李泽早就被锅里翻滚的肉勾走了魂,二哥一开口,迫不及待的动筷子。   看着他吃的那么欢乐,一点都不痛苦,李瑾的手又蠢蠢欲动,“真这么好吃啊?”他吃的清汤锅,算得上美味佳肴了。难道在辣锅煮的更好吃?   “二哥尝尝。慢一点,先一点一点的吃。”李泽没把自己的真爱安利出来,抓住机会又想卖安利。   李瑾看着碗里的东西,虽然平日被教导着要对入口之物查过再查,但是哪个年轻人没点冒险精神呢?   他嗅了嗅,还是想要冒险,他试探着挟起那片肉,放到嘴里,觉得火辣辣的感觉传满了口腔,而这辣中呢有带着一点爽快的感觉,更加兼有一种异香,叫人忍不住放下来。   “这个究竟是什么啊?”   “这是一种从异国传来的香料,我发现这样做起来最好吃,而且在冬日吃用的话,能够驱寒解凉,所以常常在家里准备着。”因为他自己也爱吃啊!还百吃不厌!家里尝尝都准备着调料,随时都可以吃!   异国啊,李瑾感叹,这也算是行万里路的一种吧。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放榜了!我比男主还盼着这一天! 第九十章   李泽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 临走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衣裳上面全是味。   他哀嚎了一下,还是偷偷的说,“回去要悄悄把衣服换了, 免得被发现。”   “遭了,我也没带换洗的衣物。回家怎么办?”   “只能穿我的衣裳了。”李泽想着两兄弟的身形差不多, 最多回去的时候说衣裳弄脏了。   本来也是弄脏了嘛。   “你这朋友挺有趣的, 难怪能想出那么多的点子。”   “我也觉得, 他这脑子里就经常装着跟别人不一样的点子,总觉得不可思议又在情理之中。”李泽也说, 他想起先前定做的玻璃花瓶,忍不住就嘴快,“我还找他定做了姑母的生辰礼物。”   “那是什么?我可是拭目以待啊!”   “那就等好吧!”   陶子华吃着喝着,闹着要喝酒, 林明岚给他找了一瓶子低度数果酒, 哪知道这货就是个闹的凶的, 半瓶果酒下去就晕了。   这果酒可是跟果子差不多啊。   不过看起来他确实高兴坏了,喝醉了还不停的说胡话。   林明岚也高兴, 吃完了饭,他在书房写信给娘亲报喜。因为这些年都是王氏独自在金陵支撑,而且这边的消息要送过来也没那么快。他平时的信件都是用驿站的系统。   会试之后就是殿试, 最差也是个同进士出身,有背景的就能进翰林院,在中央系统上混个脸熟,最差的也能分配到一方县城, 从七品的县令做起。   这时候的父母官可不是白叫的,确实是掌一方平安,保一方百姓的。   林明岚想起自己小时候励志要进学,不过是为了以后能够潇洒度日,居然慢慢的一步步的走到今天。人生的机遇何其奇妙啊!   不过他以后要是想把水泥的配方往上进献,就要方便的多了,总能引起上面的重视。   想起这点,他自觉心头又千般的豪情涌动,也许他能够凭着一己之力,改变这个世界呢?   不过现在自己家里铺点水泥倒是不错,前段时间太忙了,都忘了这茬了。   想到这里,他又提笔画下了图纸,准备好好的改造自己家里,这小院子也买下了十几二十年了,年年整修也难免有些岁月的痕迹。   后院的小路,前院的平台是最应该整修的,这些地方一旦改造起来,最是花费时间,他这段时间都在前院做事了。   到了约定的时间,李泽迫不急待的上门来找他,准备验收之前的花瓶。   进门的时候他下了一跳,“这是在搞什么?”好大的动静!前院堆满了建材木头,还有一对对的灰色物体。   “没事,我修院子呢。”林明岚把他带到前院的房间,“就是外面乱了些,里间没事,还有灰尘大了点。”   “咳咳,”不信邪的李泽跑去中间看了看,结果被灰尘呛到了,还是李瑾把他拉了回来,李瑾带着三分不好意思的说,“打扰了,林兄,你上次想找的墨条。”他自觉上次被拉过来吃了白食,所以这次上门特意带了徽墨。   林明岚食指在墨条上抹了抹,捻在鼻端闻了下,“就是这个!我还不知道怎么谢谢李兄才好!”   “你谢那个李兄,就不管这个李兄啦!”   “应当的应当的。”   两兄弟同时说话,说的却是不同的话。李泽笑了下,“我还想看看我的玻璃瓶呢。”   林明岚放下新得的墨条,“也是你来的巧,昨天才刚刚送过来。”   他带着李氏兄弟去书房,书房里放着的两个礼盒,连上面的捆绳都没拆。他一边动手拆一边说,“你要是等得,我也可以送去铺子上,包装好了再送到府上去。”   “等不得等不得,我马上就想看到!”李泽自己上手,学着林明岚的样子拆另外一个礼盒。   绳子拆开了,里头还用厚厚的软布包裹着,毕竟是玻璃制品易碎。   “这批货物李兄还是第一个客人,铺子都没上,连名字都没有取好。”林明岚轻轻的把软布一块块的取出来,然后扶住花瓶的上部,把花瓶从礼盒里取出来。   真是好一株人间富贵花啊!   瓶子是肚大口小的造型,瓶身上一朵开的正艳的正红色牡丹花,花叶相叠,配合着晶莹剔透的瓶身,就像滚动的露珠,无一不透露着鲜活的气息,叶片翠绿,浅绿,深绿都有,在牡丹花的花丛里,又探出一只花苞,正正落在瓶口的位置,不说别的,光是这幅牡丹的图样,就是价值连城。   “好,好漂亮!”这瓶子一亮相,就引得李泽一声惊呼,他把手里的另外一个礼盒拆开了,“那这个又是什么图样?”   刚才的牡丹艳丽堂皇,他手上的茉莉就是小家碧玉,第二个瓶子在造型上比刚才那个小了三分之一,瓶身上都是吐露幽香的茉莉,星星点点的洁白小花,有种独自盛开的孤傲和清冷。   他凑近一闻,还真有股茉莉的香气。   “林兄,你,你简直太厉害了!”李泽不自觉就说。   “那我要谢过你的称赞啦!不知道你中意哪个?因为担心运输上的问题,我让他们多送了一只花瓶过来。要是你不喜欢,这只茉莉的我就先留下了。”   “都要,都要,我包了!”   “先别急啊,还有个惊喜!”林明岚神神秘秘的,又跑去把所有的门窗的关上了,还把纱账都放了下来。整个房间只剩三个人。   李瑾手上一惊,忍不住要跳起来,李泽安抚性的拉住他。   李瑾还是看着周围的门窗,忍住了逃跑的冲动,与其说是他相信林明岚,不如说是更相信堂弟不会害他。   等他回头的时候就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面前的花瓶,在发光!   对,就是在发光,   花瓶上面的牡丹花瓣上,枝叶上,藤蔓上,星星点点闪着微弱的荧光,在半黑半亮的环境下面显的格外柔和。就好似月亮洒下的光辉,被人采集之后揉碎了化开在花瓶里,只叫人心里生出一片宁谧之意。   刚刚的漂亮只是震惊的话,现在的荧光就叫他们说不出话来。   等他们欣赏够了,林明岚才拉开纱账,打开门窗,“怎么样?好看吧?”   要的就是这个震惊的效果啊!   “真的,真的好看,简直就是艺术!什么也不说,林兄你一定要卖给我!”李泽斩钉截铁的说,刚才他突然想起了他娘,这么个贺礼送上去必然出尽了风头,可要是让他娘知道了,有好东西没她一份,肯定要揪着耳朵,再禁上半个月的足啊!   “好吧好吧,我答应啦!”虽然他曾想着留下一个,以后可以看情况作为礼物送出去,但是要是李泽这么想要的,也无不可。   “快说说,荧光是怎么做到的?我送礼给人家总要讲出出处啊?”李泽想知道其中的奥妙。   李瑾拉了拉他的袖子,他虽然不通世事了一点,还算明白这是人家的商业机密。   林明岚倒是早就看出去李泽家境富裕,不屑与小民争利,现在纯粹是好奇,于是痛快的说,“是矿石!”   没错,就是矿石,他在商人手上买到了荧光矿石,工匠们细细的研磨了一次又一次,直到细入尘埃,然后加入了金粉,混合而成,再细细的把牡丹花涂抹上三次,这样花瓣上都留下了荧光矿石的粉末,自然就能够在黑暗的地方发光。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奇石!我可算是长见识了。”李瑾心想,心里越发渴望外面的世界。   “真厉害啊,这石头,要是能够挖到矿穴,岂不是更厉害?”   “挖不到了,那个商人总共也就卖给我几十斤矿石,他都是偶尔路过那里,想着挖点石头压坛子,谁知道最后还是那些石头最值钱呢!”不过荧光矿石的用量少,几十斤,还是够用的。这点就真的是商业机密了,不足为人道了。   “不过还是你厉害啊,普通的石头能够看出来其珍贵之处。”李泽的迷之信心又来了。   “可别夸了,再我我膨胀啦!先把瓶子给我。”   “干嘛,改主意可不行,我买定了!”   “给你包起来!你还想就这么拿着回家啊!”林明岚简直想白他一眼,李泽讪笑着自己把瓶子放好,把软布一一的塞回去。   “你们带人过来了吧?要是放在马车上一定要有人看着点,都是易碎品啊!”林明岚忍不住又叮嘱了一遍。   “知道知道。”这么难得的东西,他亲自上阵,不错眼的盯着,碎了也没法交代啊!   他们的马车就停在后门,驾车的还是阿青,见着林明岚还点头来着。他们两个也是旧相识了,每次都是阿青送人过来。   后院上改造的地方比较多,小径还有花园都初具规模了。李瑾的眼睛自从进了后院就没停过,一直到处看着。   “这个是什么?”   林明岚一看,自己在后院栽的玉米,就种了几棵吃着新鲜,现在正在抽杆子。   “这是玉米啊?应该很多人知道吧?”前几年就上献了,现在还没有推广开来?   “只听说过,没见过啊。”李瑾跑到那几颗玉米面前,“这个真能亩产千斤?”   “六七百还是有的,千斤没有。”林明岚自从上献之后就不操心这个了。   “这个好吃么?”李泽最关心这个,忍不住问。   “好吃,要吃嫩的。刚熟的时候,就着外面的壳子烤,烤的又绵又香,要是撒点调料,特好吃!再熟一点也好吃,炒着吃,炖着吃。都行。”想起来炒玉米粒的美味,还有玉米炖排骨,他也想流口水。   李泽想咽口水,但是看着面前还是青杆子的玉米,想吃也吃不着啊!   “等着七月就熟了,我到时候一定觉得叫你来吃啊。”   “你可别忘记了啊。”李泽还不忘叮嘱。   他惦记吃的样子真是不忍直视,但是李瑾知道堂兄从小就这样,最关心就是吃的。   他看着院子的小径,本来以为是石板铺成的,没想到是工人混合后一点点然后抹上去的,再去干透的地方踩了两下,坚硬厚实,一点不输石板,忍不住好奇问,“这又是何物?” 第九十一章   “这是一种建筑材料, 主要是成本低,用起来方便。效果也不差。”   对着朋友他耐心特别足,就把这东西的大概用处说了说。   “这东西看起来不错啊。”李瑾若有所思, 尝试着问,“林兄打算出售么?如果要出售的话我想买。”李瑾本能的觉得这东西有大用。   “用不着买。”林明岚看他的表情还挺认真的, “我打算上献给朝廷的。”   “真的?”李泽李瑾两兄弟对视一眼, “那你的心血不是白费了么?东西毕竟自己做出来的。”   “我自己拿着有什么用处?是拿来修房子还是修路啊?最多就是修个花园。要是能够在朝廷手上, 所有的人都能用的上,才是真正造福吧。”   “林兄的胸襟, 是我不能及的。”李瑾拱手说。   “夸张的话就不用说了吧,要是你们有心,能够帮我找到一个可靠的人选上献就好,工部的人我又不认识, 要是贸贸然的上门, 可别被扔出来了。”林明岚开了个小玩笑。   “既然这样, 我愿意做这个引荐人。不知道林兄一下如何?”李瑾主动说。   “不知道李兄这个引荐人可靠不可靠?”既然他都这么问了,林明岚只能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可靠, 他是工部的小官员,但是平时很受上司器重,平时也没有别的爱好, 就是喜欢做些小玩意儿,要是能够被他看中,就能够上报给工部尚书,然后上达天听。”   李泽在一边拼命的扯着他的袖口, 看见阻止不了,绝望的仰头闭眼,然后听见他哥这样说,又忍不住睁开眼。   唔,他这样说的好,倒是有些道理。其实看这哥俩的穿戴,还有言行举止,都能猜到不是普通的人家。要说认识工部的官员也不奇怪。不过真的要相信他们么?   “能叫我考虑几天么?”   “可以啊。我也要联系联系,问问他们该怎么处理的。”   “不管事情成不成,多谢你的信任。”   “我才是该谢谢你的信任。”李瑾真心实意的说。   停在后门的马打了个响鼻,梯子不停的刨着地面,因为前门都是人来人往的街面上,只有后头才停的下马车。   “我该走了。又说了这么会子话,回去该晚了。”   “那你们路上小心啊。”   林明岚目送他们的马车出了巷子口,一拐弯就上了大道。   李泽看着后面的人影都不见了,才长出了一口气。他拍了拍胸口,“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二哥要暴露身份呢。”   “我也怕吓着别人啊!”   “那就好那就好,不然我又少了一个朋友。”也许是唯一的朋友,李泽叹气,他家就他一个孩子,跟别的本家兄弟又玩不到一块儿去,难得碰见一个志同道合的,他不想因为世俗的原因失去这个朋友。   “我都答应过你不会说出去,就是不会说的。”李瑾摸摸他的头。   既然二哥都这么说了,李泽也放心了。   三日之后,林明岚来信说想先见见那位官员,本来见面的位置定在附近的茶楼,那位工部小官却提出想要先过来看看水泥的成品。   自然只能安排在林宅的了。虽然有点不礼貌,但是林明岚尽力把家里最后的东西安排出来接待客人。   上门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先生,勾肩驼背的,看起来真不像个官。   他一上门,礼貌性的客套了几句,一杯茶水刚刚喝完,就提出想要去看看水泥。   李瑾略带歉意的说,“这位老先生就是这样的,看见痴迷的东西就忍不住。”   “我懂我懂,这样的老先生一生都研究这些,看见新事物难免有点好奇心。”对于这种痴迷格物之术的老先生,他也挺尊敬的。   老先生看起来体格挺弱,走起路来蛮快,林明岚在前边引路,很快就到了后院。   这几天过去了,前几天抹上的水泥已经干透了,现在灰扑扑的,看起来很不起眼。   老先生走了上去,先用脚踏了两下,觉得地面坚硬,踏上去就跟青石板别无二致,他在周围看了看,拎起了一把锤子,使劲在地面上捶了一下,只溅起了些许灰尘。   “这东西真不错啊!”老先生眼前一亮,“是用什么做成的?”   “石灰石烧制而成的。”做一个尽职尽责的解说,他讲着,“这东西跟黄泥浆或者糯米做成的东西肯定没法比,但是胜在造价便宜,易取易得,如果之前的路面碎了很好修补。”   虽然说起来很简单,但是这些东西的优点是别的东西无法比拟的,光是造价这点就比不过。   “好,好,好,”老先生连说三个好字,“这样好的东西,你真的愿意献上去?”   “我自己留着,就是再有用,也是埋没了它。但是要能送到朝廷手里,许多的地方都能用上,就能修建官道了。”凭借朝廷的势力,才能把水泥铺成了官道,官道通达的地方,他以后想要去哪个地方走走,都可以,而且商路也会发达许多,以后铺子里的东西,销往全国各地都没问题。   修建道路,对每个人都有好处。   “要是多几个像你一样赤诚之心的年轻人,朝廷何愁没有人才啊!”老先生的夸赞简直要林明岚脸红,他可没那么大的觉悟。   “别的我就先不说了,给我准备点样品,我先上报,你就先等着我的好消息吧。”老先生性子风风火火的,就准备去往上面报。   “先生慢走,慢走。”老先生真是说风就是雨,看到水泥带着样品就走了。   留下李瑾简直有点不好意思。今儿是他独个过来的,这会子老先生走了,他也告辞走了。   他们都走了,林明岚又觉得有点奇怪,他去工部打听过,小官员里头就没有这个模样的人。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与此同时,李泽在家里,被他娘一遍又一边的叨叨。   “你这孩子,不仅自己要溜出去,还要带着你二哥溜出去,要是出了点什么事情,你担的起这个责任么!”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懂不懂!”   “上次你房里还从角落里翻出来一套衣裳,藏着干什么?让丫头去洗啊?”李泽娘可以说对这些事件了如指掌。   一看要遭,李泽赶紧说,“我出去是为了找姑母的贺礼啊!”   “你姑母的生辰啊,也快到了,”李泽娘掐着手指头一算,还真的没几天了,“准备什么礼物,我瞧瞧违禁不?”   “还能违禁啊,我又不是傻的。”   “我看你就是个傻的。”李泽娘说,“让不让我看。不让我揪耳朵了。”   “让让让!”李泽不情不愿的把玻璃花瓶抱了出来,“娘啊,要是弄坏了,你可要赔啊!”   “我当是什么东西呢,原来是那家铺子的玻璃啊。”李泽娘一眼就看出了礼盒外面的标记,认出来是哪家的东西,“赔就赔!”   李泽心想,此赔非彼赔,要是弄坏了,只能拿本来送你的那份礼物顶上咯!他小心的解开礼盒,然后横着把东西取了出来,稳稳的放在桌子上,“我也是跟人家交情好,这才把新品拿了出来,市面上可没得卖啊!”   “叫我瞧瞧是什么好东西值得你这么小心的。”李泽娘笑了一下,眼睛一转过来,就定住了,她伸出手摸了一下花瓣的边缘,“这,这是真的花?”这个活灵活现的模样,肯定不是画的出来的!   她本来以为会摸到水珠,指尖却是冰凉的瓶身。   “真,真好看啊!”好像一株牡丹就这么冻在了冰上,永远保留在最鲜妍的那一刻。   “哼哼。”李泽从鼻子上哼了两声,显然刚才他娘的质疑很不服气,“你再看看这个。”   他去把门窗都关上了,花瓶上浮动着浅浅的光芒,洒落在房间里。   “真美。”李泽娘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想要接住这些光,才发现这光是依附在花瓶上,并不能被人采撷。   以前李泽娘也被人送过好几个玻璃器皿,确实比一般的窑烧青花好看多了,但是她好东西见得多了,也不以为奇,就当着普通的瓶子用呗。而这个瓶子,显然可以归入艺术品的范畴。   “这东西你花了多少银子?不,不,花了多少银子我不管,我要去再买一个!”这样的东西入了眼,别的东西都看不上了。   “也没花多少银子,总共现在才两个花瓶,都被我买回来了。”李泽特别得意他的先见之明。他就知道他娘一定会喜欢。   “快给我看看。”   “别急别急嘛!”李泽把茉莉花瓶拆开,这次的震撼比不上牡丹花瓶,仍然叫李泽娘一阵惊叹。   “瓶子的下面有记号,写着是第几个生产出来的,每一个记号都在铺子里面有登记图样。独一无二。”他把从林明岚那里学到的话又照说了一遍,“娘啊,你看看这份礼物,姑母肯定会喜欢吧?”   “肯定喜欢。”会没有人喜欢这么漂亮的东西么?她很怀疑。   “而且这东西,其实是我找我朋友定做的,他为了这个,忙前忙后,尽心尽力的,我总不能不去谢谢他吧?”   “既然你这个朋友是个好的,你就多来往来往,别跟着同族的人瞎搅和到一块。”李泽娘也不是个听不进去话的,松口了。   李泽在心里欢呼,这下他娘不是拦着他不让他出门了。   而林明岚明显觉得铺子上的生意好了起来,掌柜的上门说,“东家,这次不能不来了,铺子连样品都留不住了!”   “有人抢货?”   “不是不是,”他摇头,“是一些富商上门,看着我们铺子里面的东西,现在都要定做,我们是劝了又劝,要把样品留下,谁知道他们银子一扔桌上,抱着瓶子就跑。”   “还有这种操作啊?报官行不行?”   “人家拿了银子买东西,价格还给的高,官府也不管啊!”那掌柜的哭笑不得,这等子荒唐的事情,衙门的人还以为拿他们逗乐呢!   “真是.....”他想了想,“先关门歇业,等下一批货物来了再说,我去一封急信,让那边再加大供货。”   “哎!”掌柜的肩有人拿了主意,高高兴兴的回了,歇业几天,还能白得几天休息。   作者有话要说:  夜光花瓶,夜光花瓶,三块钱一个,十块钱三个!   老板给我来三个! 第九十二章   不过这种情况不仅没有得到缓解, 还愈演愈烈。   新的一批货物到了,他亲自坐镇,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铺子门板还没拆呢, 门口就围了一大推人,惹的周围的百姓纷纷探头, 问道, “这家是米铺子大减价啊?围这么多人?”   “不知道啊!要是大减价, 我也去抢上两斤。”说话的那人还探头瞧了瞧。   这架势,根本没办法从正门过去。掌柜的一边笑一边指引着林明岚从铺子的后面绕过去。借道走了别家的后门, 才绕到铺子里。   京城的铺子贵,现在用的地方虽然挺小的,但是正好在繁华地段,还是出了高价租下来的。   林明岚问, “最近都这样?”   “前几天也不这样啊!”掌柜的说, “东家你让我们歇业几天, 我们就歇了,在门口贴了告示, 说了几日之后开业。谁知道到了日子,都挤到门口排队了。”   “这架势,就是送来十车的货, 也能一瞬间抢光啊!”但是铺子这么小,人一瞬间挤进来,反而容易出事。满铺子都是易碎品。   “你先派个人出去,这般这般做.......”林明岚对他指示一番, 掌柜的眼睛一亮,“还是东家厉害,我马上去办!”   挤在外面的人群,看过了这么久也不开门,焦急起来,“这怎么还不开门啊?”   “不是说今天开门么?别是忽悠我们吧?”   “对啊,对啊,啥时候开门啊!”   有个伙计奋力的挤开了人群,站在店门口,招呼着,“各位大哥,先静一静!”   “你是谁啊?”难道是想过来抢先进店的?   “各位大哥,我就是这家店的伙计,也是看着大伙辛苦,所以特意派我出来安排一下。咱们的店铺小,大伙去过的都知道,要是大伙儿都进去,怕是要挤塌喽!”   “怕挤塌了,难道不然我们进去买东西?”   “那咋行呢?谁跟银子过不去啊对不对!但是我们也要为各位大哥的安全考虑啊,所以啊,我现在的手上,有一个箱子,箱子里头,就写着编号,一共有五十个编号,哪位大哥抽到了一号,就第一个进去,当然每人限购一件!”   “还,还,限购?”   “没办法,咱们店里的货色,都是大老远从金陵送过来的,路途又远,一次能送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要是每人买上好几件,后面的大哥不是买不到了么?”   “就是,就是,一人一件,很公平啊!”有人担心自己的手气不好,觉得一人只能买一件,最少自己还能买一件回去交差,就同意了这个建议。   “你们不会在编号上面做什么手脚吧?”还有人怀疑。   “咱们这是现场叫号,谁是一号,马上就能知道,谁敢打这个主意啊?”伙计立马回答,还有一个伙计奋力的挤开人群,把抓紧时间做的摇号箱子递了过来,那人接过去,马上说,“咱们现在就开始了!”他晃动着胳膊,摇晃了箱子,然后说,“谁先来抽签?”   “这小伙子听聪明的,能说会道。”林明岚和掌柜的退到铺子对面去了。   “不瞒东家,这是我侄儿,打小就不上进,就是嘴巴上会说。”掌柜的虽然在谦虚,表情却很自豪。   “会说也是个长处,以后好好干吧。”   “是,是。”   局面稳定了下来,抽到一号的人,从仅容一人通过的门板空隙处进了店铺,看着满店的玻璃制品眼睛都在放光。他左挑右选的拿不定主意。   店小二都是培训过,问他,“您买了东西,是要拿回去送人,还是自己用啊?”   “送人怎么?自己用又怎么?”   “送人送礼,讲究的是个气势,您选这个四扇的屏风最好,”屏风太大,只有一张图纸挂在墙上,“你看看,这一面排开,进门第一眼就看见了,够不够牌面?”   “您要是直接用的话,就是这些个异性的花瓶最好。这些花瓶都是能工巧匠特意设计的造型,每个都不一样,您放心买,绝对不会跟谁家的一样。”   那人被伙计一通说,都晕了头,本来也不懂鉴赏,于是咬牙说,“买屏风!要的就是这个气势!”   “好嘞!记录一下,一号客人买的燕雀双飞的屏风。”伙计对着柜台吆喝一声,柜台记录下来,他又说,“您登记一下地址,我们这头给您送到府上去。”   “恩。”买东西的特别满意,觉得服务特别到位。   虽然这样买起东西特别慢,但是最起码不会出现什么踩塌事故。都到中午了,店铺里头东西又卖光了,刚刚送过来的五十件货品,又这么没了。   本来玻璃制品就是走的高端路线,卖起来慢,利润高,要是照这个速度卖下去,还不赚翻?   掌柜的算账算的手抖,简直不敢相信赚了这么多钱。   正当他算的高兴的时候,一个中年管事模样的人,跑到店里问,“老板,你,你们开张了么?”   他抬头一看,简直吓了一跳,整个店光秃秃的,所有的货品都被一扫而空,连个玻璃杯子都不剩。   “抱歉,您来晚了,东西店里早上已经卖完了?”   “卖完了?全部?不是说今天重新开门么?”那人的表情不可置信,反复问道。   “是啊,今早上,来了许多人,把店里的东西全部都买了!”伙计说。   那人一屁股做到待客的板凳上,“这下我也完了!我可怎么给老爷交代啊!老爷让我一早就来,一定要买回去!这下全完了!全完了!”   虽然全完了听着有些刺耳,伙计还是特别热情的说,“你要不先预定一个?”预付一半的定金,然后下次送货的时候,就会特意多送这么一件。   “预定,要多久?”那人本来嚎的正欢,一骨碌又起来了。   伙计说,“两个月吧。我们是两个月进一次货。”   “两,两个月?太久太久了,不行不行!”那人一直摇头,“今天见不着东西,老爷就能把皮给我扒咯!这位小哥,你行行好,我知道你们做生意的肯定会留着样品,你把样品卖给我,好不好?”   伙计嘴角一抽,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样品前段时间刚被抢售了,还没来的及替换上呢,这次又抢光了,现在都是用之前的图纸顶替着,“抱歉啊!样品也被卖出去了。”   “这位大哥,您能说说你干嘛来买这个么?这又不能吃又不能喝的,我看抢的这么凶。难道又什么好处?”一直在旁边算账的林明岚突然插嘴。   伙计看了他一眼,他摆摆手,示意暂时不要多说话。   那中年管事也不说话,只拿着眼睛上下的打量,一进门他就看到了林明岚,还以为也是店里的客人,就没搭腔。   “大哥你要是给我说说,我就把我买的那尊玻璃花瓶,转让给您!您就给个痛快话吧!”看他不开口,林明岚主动下诱饵。   他碰到喜欢的瓶子也会收集,至少库房里的瓶子还有好几个,让一个换个消息,很划算。   管事眼前一亮,“真的?”   “真的,我现在就去叫人回家给您拿去,再在店里重新包一下。”林明岚笑眯眯的说。   老爷交代的事情,就比天大,一个消息算什么!那人说道,“我们家老爷说了,是他上头的人,突然在家里摆了好几件玻璃花瓶,还说了一句挺好看的。”   “上头的人?是谁?”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是老爷叫我出来买,然后投上头的人所好。”管家摇头。   上有所好下必行之,也许是这东西突然就入了谁的眼呢,所以下面的人一窝蜂的过来抢着买。   既然原因找到了,事情好办多了。   等了一个时辰,去林家取货的小伙计终于回来了,他拿了个白身墨梅的瓶子,细细的包装好,送了那管事出门。   既然新的货品要两个月之后才能到,林明岚也不想催,又是给伙计们放假歇业。   也是他想暂时避避风头。   这开店本来想着小打小闹的,反正人都在京城了,开个店也不费事,现在闹出了这么大动静,他背后本来也没有什么大的背景,干脆想着关门算了。   金陵的三分地,都是舅舅结交的熟人,做起生意来方便,京城的水深,今天还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必然引起注意。   麻烦。   殿试在即了,他还是关上门好好的在家读书好了,也免得招惹风头。   坐在马车上,他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出门最好。   但是大街上,一下子晃过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是上次李瑾带过来的那个工部的小官员,正蹲下来挑挑拣拣的买菜,看起来就跟一个普通的老人一样。   那人好像姓娄,林明岚记得他介绍过。   “马车停一下,我看见熟人了。”林明岚招呼马车停下,默默的看着娄姓老先生买菜。   老先生是完全没有注意有人盯着他,买完菜就拎着,一步一摇的哼着小曲回家。他转过几条小巷子,林明岚就一直跟着。   难道真的看走眼了?李瑾是故意骗他的?想把配方骗走?可是他们也只是拿走了样品啊?配方的事情提都没提?   他认识李泽在先,几次交往之后,觉得李泽性格简单,相处起来很随意,就是一个普通的富家公子,虽然有点不求上进,但是看他家境也是吃穿不愁,做点感兴趣的事情也挺好的。   既然是李泽的兄长,他就先信了三分。而且几次的短暂接触之后,李瑾也是个挺好,简单纯粹的人。   本来被压下的疑惑,又翻涌起来,他跟在娄老先生的后面,就想知道,背后到底有什么故事。 第九十三章   娄先生根本没注意到有人跟着他, 一心买菜回家。这么年了,家里还是只有两个儿子和老妻,儿子出息娶妻之后就在隔壁买了院子, 过着热热闹闹的日子。这不是孙子闹着想着鱼,所以他出来买了鱼和菜。   他三步两步回了家, 家里的后门上没有挂着名牌。   林明岚绕到前门, 看见上面挂着娄宅, 可见在姓名上是没有骗人的。   这是一处民宅,附近都是居民, 连个铺子都没有,就巷子口有家摆着卖包子的小摊儿。   林明岚凑了过去,“大哥,我问问这条巷子有姓娄的不?”   卖包子的小哥特别警惕的说, “你干啥?”   “我找一位娄大人, 有工部的公务, 他就说说他住在这里,不知道找错了没有。”林明岚还从怀里翻出一张信纸, 又看了看。   包子小哥看他穿的体体面面,一派读书人的模样,不像个骗子, 他就说,“你找娄大人啊,喏,就前面再找三百米, 挂着牌子的就是。”   “谢谢了小哥。”林明岚问他道谢之后,直直的冲着娄宅走,小哥也收回了视线,不再留意这头。   实际上她从另外一头出了巷子,又绕到了原路,马车还在原地等着他。   “看来是我多心了。”林明岚觉得很有三分愧疚。觉得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做了。   具体殿试仅有半月了,剩下的时间还是全放在读书上吧。   黄绍礼提了两次想搬走,都被他拒了,“现在可是临门一脚了,这么多年的苦读,眼看就要摘得果实,要是再因为照顾不周,你生病,这可算谁的?”   黄绍礼呐呐无言,上次他风寒那么重,就是在客栈里炭火被淋湿了,湿碳的烟气又熏倒了他的嗓子,影响了他的发挥。   “安心住啦!殿试过后,你要是想搬走我绝对不会拦着你,到时候慢慢找住处就是了。”他这才安心的住下来。   这半月过的是暗无天日,每天除了看书,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写时文,直写的他看见时文就想吐。   索性很快就过了。   五月十五,殿试的日子。   这一场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最为轻松的一场了。也不需要担心被淘汰,都是定名次而已。   不过真正的学霸肯定不这么想。   站在一群人中间的,就是前次的会元,沈氏的璧玉,沈清寒。他穿一件白色的大袖长衫,颇有几分古意。   也就是沈首辅家,长房长子。   几乎每个人都想去巴结他,毕竟这人看起来绝对的前途辉煌,要是能够套上几分同窗的交情,以后办事也要方便些。   林明岚就看着这人不停的推辞着别人的客套,间或的咳嗽一声,咳的耳朵都红了,来套交情的害死络绎不绝。   生在大家族,背靠着家族的资源,也没有随心所欲的时候啊。正想着这茬,旁边的小太监进了屋,嗓门嘹亮的喊了一声,“进!”   士子们恢复了刚才高冷的模样,一个个整理衣冠,迈步进了通文殿。   通文殿在皇宫的前殿,离大臣们议事的地方都还有好几里的距离。面积极广,能够容纳下几百人同时在里头考试。一张张的小几摆在上头,笔墨纸砚一应俱全。   四角朱漆的柱子,一人环抱都抱不过来。大殿之上光线不够,又点了牛油蜡烛,散发着幽香。   站在台阶中央的,是本次考试的主考官,清清嗓子说,“各位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无一不是人中之龙,我先预祝各位能够旗开得胜。”   “但是丑话也要说在前头,任何人不许交头接耳,也不许说话,如果有事的话,举手询问你身侧的考官,等到允许之后才能做,否则,一概以作弊论处,剥夺功名!”   “现在开始发题!”主考官干脆说完,就由他的助手们分发题目。   然后他把大殿上的沙漏打开,“限时五个时辰,开始!”   通文殿此刻鸦雀无声,偶尔纸张翻动,又沉寂下去。   主考官满意的笑。考生们都知情识趣,也用不着他再来敲打什么,不过也是,能够走到这一步的考生,就没几个是傻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清楚的很。   考试的花样啊,翻来覆去就是那么点。但是五个时辰还真的有点紧张,林明岚也不敢托大,直接动笔刷刷刷的写。   主考官和副考官就在中间巡视,看看有没有写的不错的。他每走过一个人,要是多停留几秒,就能明显的感觉士子的后背都绷紧了。   毕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官啊!考官基本都是翰林院调出来的,还有次辅,高中之后,就会变成他们的顶头上司。   主考官面色如常,心里却想着,这届考生心里素质不行啊!   他也不想想,当初他还是一届寒门书生的时候又是什么表现呢?   不过几个出身大家的公子,就平常的多了,他们祖父爹爹叔伯辈,都跟巡考的几位同朝为官,见过何止几次,自然从从容容,写个不停。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失,主考官觉得殿内光线确实不好,就站在殿门外醒醒眼睛。   等他醒够了,后头就看见永昌帝就带着两个老太监,站在通文殿门口呢!   他马上想躬身行礼,被老太监们扶住了,“陛下说要低调一点,看看今科的士子们。”   “陛下怎么不提前通报一声?”   “通报一声岂不是把他们吓着了?”永昌帝笑的和蔼,“我就是过来看看,我晋朝未来的国之栋梁啊!”   “陛下厚誉了!他们都还年轻,还需要多培养啊!”   “就是要年轻,这才有活力啊!不像朕,岁数大喽!”永昌帝开着玩笑。   “陛下要是岁数大了,我就是糟老头子了!”主考官也捧场。   “好了好了,不多说了,我进去看看。”永昌帝再次比划了一个低声的手势,自己进了殿。他今天特意没穿朝服,而是穿的普通的常服,看起来跟巡视的副考官差不多了。   陛下要玩微服私访的乐趣,当臣下的阻止岂不是不识相,所有的副考官都静悄悄的,按着原来的计划做事。   永昌帝站在殿内,有种天下英雄尽入彀中的豪情。他走得极慢,每个人都要停留上几秒。   不多时就有人留意到殿里多了个考官,有人偷瞄了两眼,有人埋头奋笔疾书,开玩笑,都这个关头,谁有时间留心这些?   林明岚盯着面前的考题,心里头怀疑,这谁出的题目?是想为难死人么?   题目问的是如果革除贪官?   在座的都是些书生,这还没上任呢,就想着革除官场的弊端啊?先把上峰得罪个遍。   不过考试题目不能不写,林明岚回想了一些现在的制度,只能想出高薪养廉。官员根据品级的不同来定下了每月的月饷,按说普通的家庭是够花了,但是京城居大不易,每个同僚之间的来往,你要去吧?书铺子新来了几本书,你想看吧?婚丧嫁娶,总要随礼吧?各种人情交往,要真的都避开,也就成了个孤家寡人了。普通家庭出生的士子,好容易考上了,也许会发现自己更穷了。   所以,制定一个完善的银饷标准,多发些酬劳,最少能避免那么一部分本来不该贪污的人伸出第一次手。   至于真有人就是喜欢银子,非要贪污,那就只有严惩了。   草稿打好了,他又检查了一遍,才发现身边有点站了很久,刚刚他写的入神,愣是没发现。   五个时辰已经过去了大半了,他检查无误之后,就动手开始誊抄。誊抄的时候还要注意笔迹,不能有墨团,不能有空白,旁边的人,想盯着就盯着呗。   永昌帝盯的入迷,看着面前的考生翻页了才回神,他假装若无其事的继续在殿里走着,然后又走到沈清寒的前面。   沈清寒不时发出压低的咳嗽声,只有靠近了才能听见,永昌帝怜惜的想着,沈家新一任的领头人,似乎身体有点弱啊。   他又转悠了许久,终于过够了瘾,从通文殿出来。对着主考官说,“别把我来过的消息说出去。”   “是。”   永昌帝走了,还想着,老娄头上次鼓捣出来的东西真有意思,下次再去看看。   最后一抹阳光照进了通文殿的时候,上头的沙漏所剩无几,主考官喊了一声,“停笔!”   “现在你们离开各自的座位,然后一人接一人的倒退离开通文殿,然后在殿门前站好,由太监们领着出宫。”   就是有再多的写不完,也要停下笔,不然,剥夺功名可不是闹着玩的,虽然大部分时候也是说着警示士子的,也有人不信这个邪,最后真的被剥夺了功名。   士子们鱼贯而出,一一站在殿外,看着殿内的人收试卷。还有点恍惚。   “我真的考完了?以后不用在考了?”有人小小的声的说,还有点不可置信。   几个小太监在前头带路,后面还跟了几个,从通文殿出宫门。   这时候林明岚才有心思欣赏整个宫殿的模样,朱漆红墙黄瓦,整个宫殿如此空旷,又如此寂静,还真有点叫人害怕。   黄绍礼走着走着就跟他靠在一起了,悄声说,“原来皇宫是这样啊?跟戏文里完全不一样。”   “这算是前朝,人少,除了太监宫女们就是侍卫,顶多能看见大臣们。”林明岚也压低了声音说。   不过打脸总是来的猝不及防,刚说完这话,就听见前面有人喊着,“贵人驾到,闲人回避。”   一连喊了三声,打头的太监甩着长鞭清场。   隔着老远,能够看见有人坐着肩舆过来了。   小太监商量了一下,对着这群士子说,“贵人来了请回避。”就把他们带来了大路的旁边,小太监先跪下了。   士子们是不用行跪礼的,但是也要深深鞠躬,不许抬头。   作者有话要说:  日万的感觉,真好! 第九十四章   前面站了一堵人墙, 他也随大流把头低着。   肩舆走了过来,开道的太监又甩了一鞭子。没人敢抬头,直到贵人的肩舆走远了, 小太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抬起头来, “赶紧走吧。”   他们几个都是不起眼的小太监, 要是冲撞了贵人, 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士子们对皇宫好奇,也不急着一时半刻, 也快快的出了皇宫。   出了宫,天色擦黑,有些住在京城的已经有家人来接了,没有做准备的, 只能先步行走到闹市, 再想办法回去。   沈清寒上了自己家里的马车, 正要放下车帘,看见了林明岚, 居然主动靠近说,“林兄,我带你们一程。”   林明岚眼神一闪, 他的成绩并不算出众,沈清寒居然知道他的名字?   这里看着他上了马车的人这么多,量他也不会起什么歹意,林明岚大大方方的带着黄绍礼上了马车, “劳烦了。”   这富贵之家的马车看起来外表毫无异处,实际上铺着软绵绵的地毯,行驶之间一点震动都没有。   沈清寒主动发话喊人上车,接下来却不说话,沉默一直在马车上蔓延,黄绍礼有点坐立不安,只盼着快快的到达。   幸好确实很快就到达了,沈清寒看起来有话想说的样子,黄绍礼主动先下了马车。   “谢谢沈兄了。”林明岚主动说话。   沈清寒又咳嗽了一声,“是我该谢谢你才对。为了我小侄子的事。”   “这都是两年前的旧事,何必还放在心上?”沈家三房的恩,自己不上门,还要长房的人谢么?而且事情过去了这么久,倒是像要找个借口靠过来。   “事情虽过去了,但是恩义都要记在心头的。”沈清寒说,“以后多的是共事的机会,林兄,以后就请多多指教了。”   “不敢,三人行必有我师,互相请教。”林明岚心里的疑惑没有接触,但是面上还是彬彬有礼的。   他觉得沈清寒的样子真的怪怪的,像在招揽门客。虽然他也确实有招揽的资本。沈首辅家里的长房长子,天资又出众,家族的资源尽他取用。   第二天真是难得睡了一个好觉。不过他一到天亮自己就醒了,多年的生物钟已经养成了,他躺在床上,有点睡不着。又翻腾了两下,还是认命的起床了。   空荡荡的庭院,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虽然里头的摆设也是满满当当,但老是觉得少了一种居住的气息。   他有点想王氏了。   不过想想之前来的信件,王氏现在成了金陵商行的副行长,可说是宏图大志准备施展,怕是没心情搭理她的小可怜儿砸吧。   无所事事,放榜还要些日子,就好像高考放榜前的假期,简直可以毫无负担的玩。于是他决定在家找人玩扑克牌。   找了些厚纸板,裁剪出差不多的厚度大小,然后用数字写上了一到十,然后想想把KQJ替换成了小队长,中队长,大队长。然后大王小王用总队长和副总队长来代替。   他力求把每张牌做的一模一样,免得被分辨出来是哪张牌。   不过这两个人,玩法就少了很多,他就先想着教教黄绍礼认牌。   这头正教着呢,李泽又过来找人了,“殿试怎么样?”   “随他咯!最多就是二甲,反正我是再也不想操心考试了!且让我安心玩几天吧。”这种问题就不要在意了!   “这又是什么新鲜玩意?”   “新的玩具,要不咱们一起来玩?”林明岚握着一只细豪笔,小心的在牌面上划伤各种花纹。   “要来要来。”李泽挽袖子,“我能干什么?”   “恩,我已经画好了一小部分的图样,你就先照着画吧,”他拿了一张画好了黄鹂,上面写着一的厚纸,“画完晾干,我来告诉你们怎么玩。”   三个人动起手来就是快,这五十四张牌,也没花多长时间。   “这是总队长,最大,这是副总队长,第二大,”林明岚一边脑子里想着不违禁的词语,一边介绍牌面,然后大概说了斗地主的规则,不过改了个名字,叫二捉一。   这两人刚开始还迷迷糊糊,闹不懂规则,多打了几局就愈挫愈勇,越来越沉迷。林明岚险险招架不住他们。   “我们玩了半天,不如来玩个彩头?”好像赢来赢去,也没什么具体感觉啊!   “等我一会儿。”林明岚从书房摸出一大捧的玻璃珠子,“拿这个来算,成不?”   “好好好!”这东西比银子雅致多了,算起来也方便。   一上午下来,林明岚先是把所有手头的玻璃珠输了出去,后来又一点点的赢了回来。   “都中午了,好快!”李泽一看时间过得这么快,本来他只是打算过来瞧一眼的......   刚刚学会二捉一,瘾头都大得很,李泽还想玩,林明岚拦住了他,“走,吃饭去,这就是个消遣,可不能沉迷其中,不然,可就跟赌坊里头没什么两样了。”   “你说得对。”李泽刚才的沉迷之意散了几分,“谢谢你的提醒。”   “吃饭去吃饭去,下午有事的话该办就办吧。”   “没事,我就是过来看看。”其实是最近林明岚都沉迷考试,许久没有外出,他无聊了。   下午,李泽恋恋不舍的走了,还想要一副牌。   “下午就画,画好了就给你送去,晚上你就能看见。”   “那我把银子给你好了。”   “我像缺那点银子的人么?”   “像!”李泽笑兮兮的,“你不缺我也不能装不知道啊。你把它放在铺子里,我包能够卖出去几百套。”   “算了算了,就是个玩意儿,”林明岚摆手,“不值得卖。”这东西仿造起来简单,是个书生都能画出一套,要真的卖,要不了三天,就遍地都是高仿了,懒得费神。   牌搭子走了一个,剩下的时间他就跟黄绍礼下棋,下的黄绍礼毫无招架之力。   这样的神仙日子过得了半月,又该放榜。这次他也不出门去凑这个看榜的热闹了,就安心在家里等着报喜人。   报喜人可是个热门的差事,好容易高中了,几乎每个人都能得新科士子的红包。   像是给一甲报喜的活计,真是抢破头,尤其今年的状元是沈首辅家的公子,那出手肯定特别丰厚。   三甲的话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也许正好是个酸书生,连自己的房钱都付不上。   这一天,老秦起的特别早,把庭院前面是扫了又扫,还拿水泼了两遍,务必要打扫的纤尘不染。   自从地面打成了水泥之后,他平日扫地这活儿就轻松多了。   很快,胸前挂着红布的衙差就到了,他敲了门,问道,“黄绍礼是住这里么?”   “是是是,是这里。”老秦先是惊喜了一下,听完话又萎靡了,但是官差不好得罪,还是欢欢喜喜的把人带了进来奉茶。   “我们是来送喜报的,黄绍礼,金陵府人士,取得今科二甲八十三名!”报信人的嗓门很嘹亮,几句话跟唱词一样。   “恭喜进士老爷,贺喜进士老爷!”二甲的就能称进士了。   黄绍礼的脸上写满了惊喜,“真的?”他拿着喜报反复的看着。   “同喜同喜,几位拿着去喝茶吧。”老秦特别有颜色的,给报喜人一人塞了一个红包,报喜人上手一捏,特别满意。   这波的报喜人刚走,下一波又来了。老秦这才放下心中的大石。   报喜人比刚才的人更热情,“恭喜老爷,您高中了,中了今科二甲的第三名!”   说完又唱着,“林明岚,金陵府人士,高中今科二甲第三名!”   其他人都高兴的要跳起来了,只有林明岚还觉得有些恍惚,居然是二甲的第三?等于是全国第六啊!他自觉时文也没写的那么好啊!   老秦塞红包的动作更快,笑的更谄媚,“辛苦了大哥,好好喝茶。”   他送人出了门口,去通知厨房的老伴,今天吃席!要吃点好的!   黄绍礼留心到他的神色,“怎么了,不敢相信?”   “是啊,从来没想过的成绩。”   黄绍礼特别大度的说,“肯定是你的文章刚刚好入了考官的眼,得个高分,很正常。”毕竟全凭主考官的喜好。   “三日之后,在皇家别苑办流觞宴,你可别好好表现啊!别发愣了!”他又拍了拍林明岚的肩膀,决定去复习一下诗句,到时候免不得要作诗,可别别同年面前失了面子。   流觞宴。   这次的宴会听说陛下也会过来,毕竟往年的惯例,陛下与新科进士们同乐。   还没走到宴会的地点,就先闻见一股闷人的香味。   “难道还有女眷?”黄绍礼正纳闷,发现许多新科进士都扑了粉,把好好的脸蛋扑的粉白。   “这是京城最新的流行,文弱书生范。”林明岚只是偶尔看见国子监有人这么打扮,没想到几十个一起这么打扮这么有杀伤力。   “这是什么流行?幸好我不知道。”黄绍礼只是特意穿了一件新外袍,林明岚更是连新衣衫都没准备。   座位是随意选的,大家各自找了相熟的同伴坐着。   排在最靠近的,自然都是翰林院的前辈们,这种场合少不了他们。   沈清寒作为状元,理所当然在坐在官员之后的第一位。因为也没人敢去做那儿吧。   他自己占了一个长席,自斟自饮。   最上首的主位,暂时还没来人。那是陛下的位置。   上次参与主考的,也是户部尚书,他站出来说了些鼓励后辈的话,就让他们自己先吃饭。   不过流觞宴,难免要来上几首制式诗,大意就是说说高中的喜乐之心,还要说说报效朝廷之意。   提建议的人说完,就第一个看着看着沈清寒,毕竟他是状元,谁也不能抢这个风头。   沈清寒笑了一下,站起来念了一首诗,   殿上胪传第一声,殿前拭目万人惊。名登龙虎黄金榜,人在烟霄白玉京。   他念完了,剩下的人接着。毕竟参加这种场合多了,谁都早就写了好几首诗准备着。   遇到这种形式主义的活动,林明岚是宁愿早点完成也不想拖到最后的,随后差不多到二甲的前几位念完,他就站起来念了。   酒过三巡气氛被炒热了,守在门口的太监养着嗓子喊了一声,“陛下驾到!二皇子到!”   主考官站起来行了个礼,带动了一群人,纷纷躬身行礼,“陛下万岁!”   “二皇子千岁!”   宫女们又替突然过来的二皇子安排了一张凳子,在陛下的下首。   永昌帝坐到位置上,“今天是各位爱卿和朕的第一次见面,不用拘泥礼数,尽情宴饮吧。”   但是他本来也是过来走走过场,意思意思的跟在场的前三共饮了一杯水酒,就准备离开了。   他准备离开的时候,正好走到林明岚身边,林明岚鬼使神差的,侧抬了头,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   李瑾。 第九十五章   他穿一件月白色的长衫, 头戴玉冠,宽袍大袖,要不是熟悉的五官, 还真是让人认不出来。   林明岚看完之后飞快的低下头,直视圣颜是犯上。   前面有人开路, 陛下的仪仗队很快就走了。   真他妈.....终日打雁被雁啄了眼啊, 林明岚从小相信自己的直觉, 他觉得李泽是个好人,也从来没想过李瑾就是个坏人, 何况两堂兄弟长的还有三四分相似,李泽说话也一直含糊不清的,他就从来没想过,原来是这种身份!   难怪难怪!   他突然想起当初那个娄老先生的奇异之处, 只怕根本不是他说的什么小官员吧。   唉......   流觞宴之后, 有关系有背景的人就开始活动了, 有人打算进去翰林院,有人打算外放。   而黄绍礼就是打算外放。   “怎么突然这么想?不留在京城?一般新科进士根本拿不到什么好的职位, 顶多就是外放到偏远之地当县令啊?”林明岚疑惑,眼前真的是前程大好,为什么想走?   “我不太习惯京城之地啊。这里的人, 事,我都不太习惯,我想着,与其留在这里, 还不如去为百姓们做点实事。”黄绍礼这想法由来已久,他这些年一直在闷头苦读,进京之后深感自己的经验不足之处。   “再说了,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去学经验,多历练。明岚我也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我意已决,不用再劝了。”   “那你珍重身体,有事随时来信告诉我。”既然他已经想好了未来的道路,林明岚只能祝福他。   外放虽然是热门,但是要找个穷乡僻壤做官的话还是挺容易,没多久,黄绍礼的任命就下来了。   京城的十里亭,并不是说离京城刚刚好十里,而是一个标志,送人到此处,就该停驻了。   他来的时候只带了远方堂叔,走的时候也只带了堂叔。   送行回来的路上,李泽还是跟原先一样过来找人,还好奇的问,“怎么?你同窗已经走了?”   “外放,已经上任去了。”而他还在等着消息,虽然以他的名次进翰林院没有问题,总归任命书还没下来。   “那你怎么打算的?”李泽搬了个凳子,特别热心的问,“留在京城?”   “回金陵也行啊,在京城好像也没什么好的。”他懒洋洋的说。   “京城哪里不好了?天子脚下哎!”李泽急了,“要是你走了,我连个朋友都没有!”   “你真拿我当朋友?”林明岚奇异的侧头,特别认真的询问。   “当,当然!”眼神漂移有些心虚,可李泽特别斩钉截铁的说。   “我在京城也只就几个朋友了,你是一个。”说完叹了口气。   这回去的路上李泽一直觉得特别的心虚,虽然他没有讲过自己的身份,但是其他的事情也没有隐瞒啊!   为了担心被识破之后失去朋友,他和林明岚的来往信件,都是放在他的私宅进行的,有东西要送也是送到那处私宅,两年多从来没有异常,既然他没有露出什么破绽,那就是二哥那里露馅了!   所以李泽转道去了皇宫,二皇子在十五岁之后就有了自己的宫室,独门而居。   李泽进门的时候顾不得那些喊着安王世子万福的太监宫女,直接冲到他的堂兄面前,“二哥,你是不是让他发现身份了?”   李瑾苦笑了一下,“这事儿完全是偶然。”   毕竟每三年一次的流觞宴,他父皇偶尔也不去,就是去了,最多就是一杯水酒的事儿。谁知道这次,父皇非要把他带上。   带上就带上吧,他又不能称病说不能去。本来想着那么多人,坐次隔的又远,哪里就就看个清楚呢?谁知道不偏不倚,在准备离开的时候看个清清楚楚呢?   也许真的是天意吧。   “真被发现了?”李泽本来只是来求个心安,谁知道二哥还真的告诉他,被发现了。   李瑾赶紧安慰他,“早晚要告诉他的,现在提前被发现了也好。”毕竟接着娄尚书的手上献的水泥,已经引起里父皇的重视,一旦他被召见,哪里会不发现?   “我又少了一个朋友......”李泽失魂落魄的走了。这里头还有一桩故事。李泽年纪尚幼之时,并不是随着安王住在京城,而是在外公外婆膝下,住在江南。这期间他就交好了一个平民家的少年。少年不知事,他父母知事,不过三月就知道了他的身份。每次他过去玩耍,战战兢兢磕磕绊绊,侍奉的十分周到。只不过不像朋友,像是家养的奴婢。从那以后李泽就不爱跟别的同龄人玩了。   难得他又碰见一个朋友,又这么没了。   其实林明岚那头也是纠结,李瑾都是二皇子,李泽的身份也差不了多少,突然认识个皇二代,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对待。   所以他决定,就跟没发现一样,该怎么就怎么。只要他不主动跳到他面前说穿自己的身份。   等他想明白这件,翰林院的文书下来了,他成了翰林院的编撰。   一甲的三人都被授予了编修一职,正七品,而二甲是编撰,从七品。   入职的第一天,就有人开始抱团了。   侍讲学士负责给每次新来的的编撰们讲解规矩,“翰林院平时没什么事情,陛下如果要拟诏书,都会找用惯的学士。新人进院,一般是修撰本朝的史书。”   “我看你们先分成几人一组,先熟悉熟悉以前的典籍再说。”   侍讲学士说完,相熟的新科进士,自己就组成了团,组着组着,他发现好像只剩自己和沈清寒还没有找到队友。   沈清寒情况比较特殊,是没人敢和他组团,毕竟人家出身世家,学识出众,跟他组在一起,自己完全被压的看不见光了。   而对于林明岚,就显得刻意了。   他不以为意,沈清寒倒是主动的提出,“不如我们二人组成一队,如何?”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他欣然同意。   分好了队,两人一个小间,就在翰林院看着数代之前的诏书,经注。这里的藏书经过历代的积累,已经达到一个恐怖的数量,穷其一生恐怕也无法看完啊。   林明岚选了些跟地理相关的书籍,看的津津有味。古人出行不便,能够出远门的无一不是富户。能够写下周游各郡县书籍的更少,但是看过之后,才能对整个晋朝有完整的了解。   一看就入了迷,直看了中午。沈清寒在同一个房间,也是一声不吭的看书。   “时辰不早,一起先用午饭?”林明岚主动邀请他,沈清寒点头答应了。   一直觉得沈清寒有些奇怪,所以他想,干脆跟他走的近些,看看他有什么企图。   中午时分,同僚差不多都外出用饭,附近的酒楼茶馆都是人,好容易找到一个客栈,点了几个家常菜。   本来林明岚以为沈清寒这样的贵家公子,是用不惯外面的饭菜的,谁知道他吃的还挺开心的。   谁知道回翰林院的时候,有个小厮提着食盒,看见沈清寒过来大喜过望,“大公子,我送饭过来,一直没知道您。”   “不用了,”沈清寒淡淡的说,“以后我就在周围用饭,不用安排家里送了。”   “可是大夫人那边......”小厮满脸的迟疑。   “就说是我说的,来来回回送饭太折腾了,我在外面用,方便些。”   “是,是,大公子。”小厮拎着食盒,默默的走了。   “真是抱歉,我不该拉着你出去吃饭的。”林明岚觉得这点自己没有考虑好,毕竟别人金尊玉贵的长大,仆人肯定会安排过来送饭的。   “我不爱吃冷饭。”沈清寒说了这么一句。   被这件事情一打岔,林明岚觉得他也不是那么难相处的人。   下午的时间过得漫长了一点,毕竟看了一上午的书,他觉得头颈有点酸痛,时不时的要活动一下。   一连五天,日子都是这么过的。   不过第六天的时候,有了点变化。侍讲学士被传召去了御前,记录陛下的词句。   这种好事肯定是轮不到新晋的编修编撰们的。首先陛下可能会钦点,如果没有钦点的话,就是有一定资历的学士们之间互相轮班,轮到谁就是谁去。   在御前露脸的事情,谁不爱干?所以每次的竞争都很激烈。   新晋的编修们心思开始活动起来,他们进翰林,不是为了修撰书籍,而是为了在陛下面前混个脸熟。只有在陛下心里挂上了号,有好事的时候才能想起人来。   不过沈清寒明显就不在此列了。他的父亲现在风头正盛,要是想安排他面圣,还是很轻松的。   所以大概过了一个月的样子,沈清寒就被点名去了侍候笔墨。   他回来的时候,新晋编撰们挤满了那个小小的房间,都想问问陛下是什么样子的,挤的林明岚只能窝在角落里看书了。   沈清寒至少说了五六遍,面对一波波过来的编修们还是忍住疲倦翻来覆去的说那几句话。   “见到陛下了?”   “见到了。”   “陛下要求做什么啊?”   “草拟诏书,拟好之后由陛下过目,然后下发给各部。”   “还有呢?”   “没别的了。”   “好了好了,都挤在这里,侍读学士一会儿叫人怎么办?”这群人才一哄而散。毕竟面圣的事情还早,但是侍读学士没看见人,那就别想有面圣的机会了。   “谢谢你。”沈清寒主动说。   “谢什么谢,他们挤成一团,都影响我整理典籍了。” 第九十六章   很奇怪的, 林明岚有幸成了第二个面圣的人。   这天,侍读学士刚刚好从外头回来,问了一圈, “你们谁的力气大些?”   都是些弱体书生,手无缚鸡之力, 这时候有谁敢站出来说自己力气大啊?纷纷摇头。   “我力气还行, 盛学士是有什么东西要搬?”林明岚主动请缨。   “恩, 陛下想查阅之前的记录官道的典籍,要把所有的书送过去。”盛学士也是起个好心, 不然随便找个太监就能把东西搬过去,还不如让翰林院的人露露面。   盛学士在书库里把对应的典籍都翻了出来,这么厚的一摞,让那些原本想要来抢这个任务的编修们都望而却步了。   真是导师带头, 学生打杂。   他跟在盛学士的后头, 现在坐马车, 然后在皇宫门口下车,步行到金銮殿。   盛学士在前面走的轻松, 他在后面紧赶慢赶。难怪要找个力气大点的,要是换了别人,还真是扛不动这么多书啊。   进了皇宫, 他眼睛也不敢到处乱看。一心跟在盛学士后头。   “到了。”盛学士停下脚步。   陛下只传召了盛学士,所以他暂时只能在门外等候。小太监把他抱着的一大摞书接了过去,本来以为很轻,谁知道重的压手, 书一滑,最顶端的几本差点掉下去。林明岚及时把书扶住,“小心。”   小太监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要是书掉了,少不了要算他一个御前失仪。   盛学士进去了,他规规矩矩的站在门外边。要是没什么事情,就等着盛学士出来,然后跟他一起回翰林院去。   御书房外,还能隐隐约约的听见里边的声音。   “爱卿,你看看用此物代替青石板修建官道的事情,可行么?”   “我也看过娄尚书写的文书,臣倒是觉得,如果能够解决原材料问题的话,是个可行的计划。”   “娄爱卿已经向我说过,这事物保证可靠。”   “那臣的建议是,现在京城的周围试用。先修上一条路,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好。”   “爱卿所言我也考虑过,所以在考虑修建在何处合适。”   剩下的声音转小,慢慢的听不见了。   林明岚听到这话就跟风吹过一样,面部表情都不带变的。里头的君臣说了半个时辰,他就这么站了半个时辰。   “瞧了,都午时了,爱卿先留在宫里用饭,饭后继续讨论吧。”   “谢陛下隆恩。”   “爱卿是一个人过来的?”   “不是,带着新晋的编修,叫他搬搬书。”   “喔,是谁?朕见见。”   旁边的小太监小声说,“大人,陛下召见。”   “知道。”   他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还真的有点紧张,一进了御书房,头都没敢抬,先行了个跪礼,“微臣翰林院从七品编修林明岚叩见陛下!”   “起来吧。”永昌帝的声音特别漫不经心,“以后跟着盛爱卿好好学学。”   “是,陛下。”   就说了这么两句,永昌帝从他身边走过,出了御书房。   盛学生长舒一口气,幸好这个新人还挺机灵,没有紧张,也没有行错礼。   “起来吧。别紧张,多见几次陛下,你就知道陛下性格随和。”   “是。”   这次出门还蹭到一顿工作餐。婶学士轻车熟路的带着他去了御书房的侧间。那里摆着许多的桌椅,太监们提来了几个食盒,里面装着三菜一汤。   待遇还不错嘛!   吃完了饭,盛学士说,“下午你先在这儿候着,等我一起出宫。”   “好的,盛大人。”   他也不想在御书房门口站着,束手束脚。根本不敢有多余的动作。   “娄大人,您这边请,陛下正在跟盛学士议事,等会儿会传召您的。”小太监恭谨的把人迎了进来,然后娄老先生进门来。   老先生一进门,先是没看见林明岚,自顾自的饮了一杯茶,才发现侧边还坐了个人。   “娄大人。”林明岚还先问候他。   娄大人吓了一跳,有点面见受害人的心虚,他听二皇子说有如此神奇之物,好奇心上来就想去看,所以二皇子拜托他稍稍隐瞒身份的时候也答应了。   这段时间他几乎都在忙着这件事情,努力的说服陛下,用此物来修建官道。   “呵呵,小林啊,你今天也进宫了?呵呵,呵呵。”   “是啊,今天陛下召见了盛大人,我是进来送送书籍。”   娄大人恍然大悟,想起里新科的进士都在翰林院,“呵呵,那我先去外面看看陛下和盛大人商谈完了没有。”   “娄大人,用不着,我又不是洪水猛兽,你怕什么?”他叹口气,“娄大人,你什么时候来取配方?还有工匠,他们都是熟手,如果要大规模的生产,他们的经验是必不可少的。”   “真的?”娄大人不可置信。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就是他不主动提这个茬,难道朝廷不会去找那些匠人?还不如主动点,还能让人记点好。   “真的。娄大人您找个时间,来拿吧。”   “哈哈,我就说你也不像小肚鸡肠的人,这下我放心了。”娄大人能坐到如今的位置,并不是他有多会钻营,而是他是个难得的实在人。有一句说一句,绝对不会砌词作伪。在习惯了拍马屁的人之后,朝堂之上也需要点实在人。   娄大人哈哈哈的笑完,还想多说两句,就听见太监传召,他临走还说,“过上三日,我就去你府上取配方。”   “好,静候。”   娄老先生确实是个实在人,本来对于隐瞒身份的事情有些愧疚,所以一直在陛下的面前说林明岚的好话。   “照娄爱卿所说,对于献配方的人,该怎么奖励?”   “他还在翰林院,不如调到工部我手下做事怎么样?”   “喂喂喂,老娄,可不兴这么抢人的啊,人可还在翰林院呢!”盛学士似笑非笑的。   “在翰林院修书的人那么多,能够做点实事的人就少喽!”娄大人出于补偿心理,就想把林明岚调过去,在他手下做事,肯定比翰林院混日子轻松多了。   “不急不急,此事可以容后再议。”永昌帝看着两位老臣都要吵起来,连忙做个和事佬,两边都不答应。   “陛下,既然官道的位置已经定下来,是不是要找户部的拨银子?”   “这时爱卿找户部商量,然后出个章程吧。”永昌帝沉吟了半晌,同意了这样事。   接下来的事情都和林明岚关系不大了,配方也献上了去,工匠们也收入了工部,待遇比单纯的匠人好多了。   其中的一场危机,也消弭了。   其实在一月之前,林明岚就接到了杜昙的警示,有人偷偷的在造水泥的厂房附近徘徊。被抓住之后,坚称拯救是过来转悠的。   如果是有人想要盗取商业机密,那送官查办。如果是有人看上了这些东西,那就保不住了。与其这样,还不如交给娄大人,至少能够为了百姓做点好事。   盛学士那头,跟永昌帝商量了具体怎么修建这个官道的事情,又要带着一大摞的书本出宫。   盛学生走到僻静无人处突然问,“你想调到工部?”   “大人怎么这么问?我自觉在翰林还没有学个透彻,怎么会想着走?”林明岚特别奇怪。   “没事,随便问问。”盛学生心理舒服了些。他自认不是个苛待下属的,如果下属有了更好的前程,肯定会放人,但是如果问都不问一声,就显得不把他放在眼里了。但想想,老娄一直都是这么个性子,根本不考虑其他,老娄想调人,也许人家自己都不知道。   他抱着那么多书回去了,这次围观的就变成了他。毕竟沈清寒侍奉了笔墨最多一两个时辰,他一去就是大半天啊。   林明岚心头一动,虽然当初不知道是谁排挤他,但是现在是个好机会。“各位同僚,如果有空,晚上在醉仙楼,我做东。”   “好,我去我去。”   “我也去我也去。”   醉仙楼虽然不是特别贵价的酒楼,但是招待客人已经不失礼,尤其是离着翰林院只有两条街,来去都很方便。   上了酒桌子,就不管那么多了,有人吃有人喝,还有人闹。   喝的迷迷糊糊的一个同僚就靠了过来敬酒,“来,喝!”   “干了!”趁他没注意,这口酒林明岚全吐了,他可不想喝醉了。   “嘿嘿嘿,我看你,人也不错,不像别人说的,说的那么,那么过分啊!”过来灌酒的人,大着舌头说。   “我瞧着你也挺不错的。”林明岚也说,“来,喝个不醉不归,喝多了也不怕,今天我都跟酒楼的人说了,挨着挨着的送你们回家去!”   “那,那感情好。”那人嘿嘿笑着,又灌了一杯酒。   “关兄,关兄,我就特想不通啊,我刚来翰林院的时候咋没发现你这人这么豪爽呢!简直,简直有关二爷的风范!”   “我,我也是,刚来的时候庞兄还说你这人不行,我还真信了,现在看来简直是胡说嘛!”姓关的同僚真喝醉了,胡话都一点点的往外面冒。   整个翰林院,姓庞的,又是新科进士的只有一个庞健林,恰恰好,他是二甲第四名。   原来是有了小人。怪道刚刚进翰林的时候,连个组队的人都没有。   也许没得罪人,但是挡了别人的路,别人就要下手整你。   这可真是,找谁说理去。   不过能找到背后的人就好,自己就可以提高警惕,提防着别人的黑手。   那群同僚还真的喝的东倒西歪,因为林明岚做东,他派了酒楼里的伙计,挨个挨个把人都稳稳当当的送回了。自己才有时间回去。 第九十七章   虽然喝了酒, 第二天班还是要上的,这就是社会人的。   不过第二天林明岚的处境好多了,他表面上喝的最多, 实际上大多数都吐了出来,这才有精力送人回家。   他进门点卯的时候, 一起等候的同僚也亲热多了多数喊着他的名字, 说着昨晚喝的很开心。   他一一回复, 等到了两人间的时候,沈清寒站在门口, 淡淡的问,“找到人了?”   “真是瞒不过你,找到了。”林明岚一边收拾书籍,一边走。   沈清寒从门外进来, 不继续这个话题, 他收拾他桌面上的纸笔。   翰林院的日子还真的有点与世无争的节奏, 每天准备点卯,准备下值, 就是李泽不知道出了什么心理,已经很久没有过来。   最初的时候他很生气,但是过了那段时间也觉得这种幼稚的心理很好笑, 毕竟他身份特殊。   所以他写了一封信,还是送到李泽私宅的地址,询问他最近是不是忙不过来,怎么没出来走动了。   李泽带着那封信出现了, 七分的愧疚,三分的心虚,“你真的不会生气?”   “你交朋友的心总是真的的?要是假的,那才值得生气。”林明岚说。   只要事情说开了就好,李泽兴高采烈又恢复了没事过来找人的习惯。   这日子过得平淡了,总是要生出事情来的。   比如三年之约快要到了。   梅香叽叽喳喳的说着,“小姐,穿这件粉色带梅花的,娇艳。”   “不好,你见过你家小姐穿这种颜色么?”   “那这件湖蓝色呢,显得有气质。”梅香不放弃,又拿了一件。   “穿那件月白色的。没必要搞得那么隆重。”杜昙说。   “怎么能不隆重啊?小姐不是要去见未来姑爷么?”梅香特别不解。   “你也觉得我应该嫁过去?”   梅香把手上的衣裳的放下,“小姐,我跟着你这么多年,我知道小姐的性子要强,从来不认为自己输给了男儿。但是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有几个男儿能够容忍自己的夫人在外面抛头露面的做生意?”   “但是林公子看起来就不介意这些。小姐,你要是嫁给了其他的公子,肯定是大门不能出,二门不能迈,这样的日子你要过么?”   看着杜昙陷入了沉思的样子,梅香再接再厉,“而且我们认识林公子也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他跟别的年轻女子拉拉扯扯,连个近身丫头都没有,他那个地方啊,唯一的女人就是厨房了。这样洁身自好的公子,上哪儿找去?”   “小姐,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你要想想清楚啊!”梅香急得都想上手。   “你,你叫我想想。”杜昙也被她说得心里乱糟糟的,穿衣裳都穿错了袖子。梅香偷偷捂嘴笑。   今天林明岚是想找她说说把水泥作坊移交给工部的事情,娄尚书别人都没派,自己亲自上手,带人来接收水泥作坊。   杜昙看着自己好几年的心血都被人接受了,真是心都在滴血。但是做这事的是朝廷,而且甩开了被人窥视的麻烦,也算是好处。   “别担心,朝廷既然接受了,就会给予补偿的。”林明岚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或者你想要皇商的称号?我看能不能想想办法。”   杜昙想躲开,又想靠近,脸红红的,“再说吧。”她心里也明白,这等东西,握在平民百姓手里就是招祸,能够平平安安的献上去,才是福气。   工匠们都趁着这会儿过来感恩戴德,毕竟他们原本算是贱籍,不受重视不说,连待遇都不好。自从开始给林公子做事,能够拿到的工钱多了很多,现在,还能借着林公子指导出来的技术,成了工部专属的工匠,简直是修来的造化啊!   这块地方以后会被专门的圈起来,做成了朝廷的作坊,要扩大规模也是在这一片,以后,会有兵部的人专门来守卫这一片。无缘无故靠近的人都会被捉起来。   “废物,都是一群废物!”锦衣贵公子猛的一下子推开了面前的笔墨纸砚,墨水戚戚沥沥的洒了跪在堂下的人一身。   墨水从那人的头上落了下来,他连动都不敢动一下,更何况去擦了,就这个样子跪着,却叫贵公子更生气了。   “叫你们去查查那家作坊到底是干什么的,背后的主人是谁,你们倒好,查来查去,现在作坊被工部接管了?你自己说说,我留你们有什么用处?”贵公子的胸膛起伏不定,很难抑制自己的怒气。   他又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脚步声都透露着他的怒气,“我叫你们小心些,小心些,结果呢,你们不仅什么都查出来,还造成了现在这个节目,自己说说怎么办吧?”   堂下的人说,抬起了那张被墨水弄污的脸,“殿下,都是我的做事不够谨慎,我派了人去作坊里,本来想趁着夜晚,再偷一袋原料出来,谁知道他们那么警惕,还有人守夜,所以没偷到,还被发现了。”他也很郁闷啊,谁知道一个普普通通的作坊的,看管的这么严密?不仅用的锁头是最好的,还有人巡视,最扯的是还有人巡夜?他派出去的人一跳下围墙,因为大意就被发现了?   “你这是在掩饰你的无能。”锦衣贵公子居高临下,眼神冰凉。   “是,殿下。”堂下之人明白推脱责任,只会让这位殿下更加的愤怒,所以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   贵公子在屋子踱步,终于感觉自己的怒气平息了些。他坐下,手支撑这额角。“算了,我还是想想怎么弥补这件事情。”   发都发生了,就是把手下的人全砍了也没用。他必须要搞清楚,东西是真的在工部手上,还是在他的某个竞争对手手上。如果是前者,大家不输不赢,如果是后者,只说明他已经输人一筹了.....   他看着面前还跪在地下的人,长呼一口气,“先起来吧,把脸上的墨水擦干净。”   “是,是,”堂下之后知道碍了他的眼,默不作声的起来,在铜盆里努力的用水洗脸,可惜这墨水质量实在过硬,洗了两次还是在脸上这么明显,他知道要是没洗干净,更加很惹的殿下生气,所以手下使了力气,就算把脸蛋搓红,还是尽力把墨水洗净。   洗完之后他的原本模样露了出来,贵公子嗤笑了一声,“哼。”   “能够博殿下一笑,是我的荣幸。”那人脸皮多厚啊,立马打蛇顺棍上。   “好了别耍嘴皮子,我要的是能够替我办事的人,不是逗乐的戏子,不要让我后悔选择了你。”贵公子扔下了这么一句话,抬腿就走。   如果林明岚正好站在这里,就能够想起这人是谁。   大概三年前,有一次他在国子监不小心错过了回家的时间,然后在空房间复习的时候,正好碰见了堂下挨了一砚台的那个。   那人当时在训斥着国子监的会主,没想到今天也挨了自己主子的一砚台,真是报应不爽啊。   此人等到贵公子真走了,才敢叫了丫鬟进来,丫鬟一进来,就发现自己的主子满脸都擦红了,心疼的说,“少爷,我给您拿冰块敷敷。不然这红肿消不下去。”   “快去吧,我脸上疼的厉害。”那人催促着。   丫鬟速去速回,拿着冰块,过着丝帕,小心翼翼的在他脸上滚动,生怕弄疼了他,“少爷这么辛苦,奴婢真的心疼的跟针扎似得。”   “不辛苦不辛苦,等以后少爷出人头地了,当了大官了,赏你个夫人当当。”   “少爷现在还不够出息啊?”偌大的家业等着他继承?   那人也学着嗤笑了一下,家业?落到谁头上还不一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就是为了自己打算,等以后拿到从龙之功,老头子才知道谁对谁错!   手头的东西交了出去,以后也犯不着林明岚操心了,翰林院的同僚们也混熟了,小日子过得别提多美了。   就是原来不敢出来见人的李泽也拖着自己的堂兄过来了,“二哥,我们玩的游戏,缺个人,你就来试试呗!”   李瑾实在拗不过他,还是来了。   这段时间他一直都避免出现,因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真等他来了的时候,林明岚的态度跟以前一模一样,点头,“来了。”就好像不知道他的身份一样。   李瑾在心里悄悄的吐了口气。   李泽兴致勃勃,“我上次说的游戏就是这个,需要三个人才能玩。”他抽出做的很精美的扑克牌,把斗地主的规则说了一遍,“来战!”   本来以为很简单的游戏,等李瑾真正上手玩的时候才发现,林明岚玩的有多熟练,一局下来,杀的这两人片甲不留。   李泽默默的把盘子里的玻璃珠抓了出去,顺手把李瑾面前的也抓了。   十局十输。   李泽这才知道,原来林明岚是有多手下留情.....两个打一个都打不过!   越是打不过越是激起了他的性子,他花了很大的功夫开始记牌,终于扳回来一局。   李泽满腹辛酸的看着赢回来的那颗花珠,当成宝贝一样,放在他盘子里。他对面,李瑾的盘子里还剩五颗,林明岚面前堆了一堆,什么花色都有。   “对了林兄,你的铺子最近怎么没开了?我路过商业街好几次,都看见关着门。”李泽盯着这光泽亮度都十分完美的玻璃珠,突然想起一件事。   “卖货速度太快了,送金陵送货过来为了安全,总要两个月时间,结果一天就卖完了,差点把铺子挤塌了。所以我干脆关门歇业,货到了再卖。”   李泽若有所思,他想起自从他把那个牡丹花瓶作为寿辰贺礼送给了姑母之后,姑母喜爱非常,常常摆在见客的大殿上。   至于他娘,更了不得,那个茉莉花瓶也是摆在正堂上,成天吹嘘全天下只有这么两件,一件在皇后身边,一件在她手上,虽然也是事实,但是难免的,就引起了一阵贵妇人买玻璃制品的热潮。   以前图新鲜买过的人简直乐开了花,大呼买得值,没买到的,千方百计的想办法买,买不到就收购别人手里的。   还有人为了利润,大老远的从金陵送过来,不过金陵那边同样限购,一次只能买两件。搞得所有的玻璃都贵了起来。   这样的事情应该跟他没关系吧,呵呵,他心虚的想。   “铺子空着,岂不是太浪费?也许能卖点别的东西。这个玩具就不错。”李瑾突然开口,说了上门来第一句话。   “算了,不跟小民争这个利润了。”钱又不缺,何必咬准了不妨?自己吃肉,也要别人喝汤啊!   有时间,他还可以想想,有什么东西是在古代环境也可以复刻出来,然后让生活变得更舒适的,官道修好了,以后想要去什么地方都很方便,不如想办法改造一下马车? 第九十八章   虽然他做事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但是总是架不住有人要作死啊。   这天,他还是在翰林院上班,跟同僚们说说闲话, 研究一下典籍,就接到盛学士的嘱咐。   “我看各位来了很长一段时间, 相信对翰林院平时的流程也是很熟悉了吧?”   “是的, 学士。”   “既然这样, 最近有个事情,要安排你们去做, 晒书。”   “?”   “对的,就是晒书,图文馆里有多少书,我都说不清楚, 而且每年都会增加。所以在每三年的七月, 需要把典籍们都整理出来, 对于残缺的部分,看看能不能补上, 然后还要分门别类。”盛学士看着下面的编修们都没有异议,满意的点头,这批进士还挺有眼色, 不会说一句问一句。   “所以呢,现在要分成五人一组,先整理甲馆的书籍,一组人负责把书搬出去, 一组人负责登记,书在什么时间拿出去的,就要怎么的回来,明白了么?”   “是,盛大人。”众人躬身整齐的回答。   “对啊,再有不明白的事情,就去问其他有空闲的侍讲。从明天开始这个任务。”   盛学士走了,剩下的人才开始商量,该怎么分组。   “既然盛大人没提,就是让我们自己解决。我们自己凑成五人就行了。”   “对啊。”   公事这么长时间,对于同僚是个什么性格,他们也摸的差不多了,自己很快就分成了五人一组。   林明岚这边,除了沈清寒,还有一个三十余岁的钟显宗,一个二十余岁的孔郁,一个年近四十的章长庚。   想到这里,林明岚突然问了一句,“沈兄是永昌几年的生辰。”   沈清寒疑惑道,“永昌六年。”   喔,合着这里站的,他年纪最小。   “林兄呢?”   “永昌八年。”   “这可真是,看不出来啊。”沈清寒吐出一句。   “我就当你是夸我了。”他长得高,看起来比实际年龄稳重多。   既然人已经分好了,就该商量商量怎么干活了。   一共是五十人,分成了十组,有两组人负责登记书籍的进出,剩下的就负责搬书。   图文馆的后面,有一大片的空地,先把书桌搬出来,再挨着挨着的登记拿出去的书本,傍晚时分在放回去。   其实这样挺麻烦,但是图文馆里的每一本书都可以说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不少的还是孤本绝版,遗失了一本都要被追责。   所以在麻烦,还是要这么走流程。   第一天,基本上就没晒多少书,因为动作太慢,磨磨蹭蹭的搬桌子都花了一个时辰。有人干脆就提议桌子暂时不用搬回去,等全部书籍都翻腾了一遍,再来搬动。   这个提议一致通过,谁也不想每天光忙着搬桌子了。   登记进出书籍这个活儿就麻烦的多了,这两组十个人都要埋到登记册子里,还是赶不上速度。   “不急不急,一本一本的来,千万不要漏登记。”盛学士看着他们自己安排的差不多,还挺满意,再次强调了不要登记错了。   中午的时候书本都翻晒好了,去附近的饭馆吃饭的时候,不少人手都抬不起来了。   “手臂酸 ,幸好要等到下午才需要把书搬回去。”年轻些的孔郁一头栽都到桌子上,都不想吃饭了。   年长些的钟显宗说,“你也该多活动活动,不然,还真的成了文弱书生了。”   孔郁道,“我在家又不用干这些,我爹娘恨不得我梦里都在看书。”   章长庚就说,“我小时候还经常帮家里干活呢。现在不过是搬点书罢了,一点都不重。”   “林兄你呢?”孔郁问。   “我?我还好,东西重的话慢慢搬就好了。”林明岚想想那些书,“我从来没想到图文馆有这么多的书!怕是穷其一生都看不完啊!”   “那是当然了!”孔郁也特别兴奋,“我上午的时候看见了一本绝版书!还是我小时候在我爷爷的书房看见的!我爷爷说他苦心收集了半辈子,才找到了前两册!没想到图文馆里居然有全套的五本!”   “就是就是,我也看到一个绝版的书!”钟显宗也很兴奋于上午自己的发现,“我们应该可以跟盛大人说一声,下午就先看这些书吧?沈兄觉得呢?”   “最近没有其他的公务,也不需要编撰典籍,所以才安排我们晒书,要是想看书,给盛学士说一声就好了。”沈清寒云淡风清的讲。   相处了段时日,其余四人都习惯了他的语气,自顾自的说,“这敢情好!我下午就不动了,就站那里看书好了!”   都是些书痴,难得有这样的机会,真是恨不能把书塞进脑子。   这等小要求,盛学士当然答应了。这三人说干就干,真的就这么站着看书。   林明岚是一边翻书一边看,晒书,不能是光摊开了就完事,还需要是不是的翻动,看看书籍上有没有虫蛀的痕迹。   图文馆里放着放虫的香料,可边边角角的,总免不得有些损耗,或者是书籍上的装订线腐朽了,或者是封面上的字迹模糊了。   如果这时候有人进翰林,简直是一副奇景,各个人都站着看书,看的如痴如醉。   盛学士站在角落里,观察着这群新人。   他旁边还有另外一个神出鬼没,同僚们都只知其名不见其人的另外一个颜学士。   “你看看这批进士怎么样?”盛学士指着他们问。   颜学士懒洋洋的说,“不怎么样,都是些心思简单的,光长岁数不长心眼的。”   “你外甥也在里头。”盛学士对于他的评价很是无语,“你外甥也是这样?”   “一样的,没什么不同。”颜学士换了个姿势,“家学渊源,自视甚高,保不齐那天就栽了个跟头,他们沈家人,都这样。”   盛学士无语,沈清寒在外头的评价可是沈家璧玉,未来的首辅,落在他舅舅嘴里,就差说成是不学无术了。   “沈家人,高傲的很,只看到头顶的云彩,看不到脚下的坑。”颜学士又抛出一句。   在这点上盛学士倒是不能否认。沈家长房的人还好,不论是做什么,在外头总能维持个面子情,只要面子过得去,你好我好大家好嘛。   除了长房,其他的人做事就有单不太讲究了。当然,这还是嘴下留情的说法,背后何止是不讲究。   不过当人面吐槽别家姻亲总有点不厚道,所以盛学士把想附和的话都硬生生咽了下去。   “既然他们做晒书做的不错,过上半月,可以安排他们抄写一下前朝的诏书,看看他们的心思。”颜学士淡淡的说。   他一定没注意到,他说话的表情,跟他嫌弃的要死的外甥有多像。   “那是当然。”盛学士点头,“我们当初也是这么着过来的。”   “这话我也就不爱听,说的跟我多老似得。我可是二十岁就进来了。”   “是,是。”盛学士心想,我包容一下小辈。   下午日头西斜之前,就要开始收书了,于是众人鱼贯而入,又是一摞摞的搬书。同一组的人都是在书放在同一片桌子,现在还书,也是自己还自己搬的书,这样虽然做事慢了些,但是不容易遗失。   这忙忙碌碌的一天总算是结束了,别说那些搬书的,就是登记的也手都抬不起来。   盛学士有感大家的辛苦,包下了几桌宴席,邀请同僚一起赴宴。   酒席上,盛学士举起了酒杯,“还没有跟各位办过接风宴,这次权当代替接风了。”   众人纷纷说,不敢不敢。上官敬酒,哪个敢不从,于是纷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酒喝过了之后,气氛欢快走了,有人要行酒令,有人要作诗。   “此时此景,不能不吟诗一首啊!”提议的人先做了一首四平八稳的诗,“我就先抛砖引玉了,希望大伙不吝赐教。”   正愁没地方再上司面前表现自己,对着这个提议都是纷纷交好,摇头晃脑引经据典,拼命想要做一首诗出来。   对于这种场合林明岚是能躲就躲,眼看没人注意他,他偷偷溜达到角落里,自己吃菜。   酒喝多了伤身,还会让人失去理性,对着这种喝酒的场合,他都是先顺大流少喝,然后避开。   索性这么人,也很难留意到他没有喝多少。   不一会儿,沈清寒捏着酒杯过来了,坐在角落里,表情还是那么淡淡的。   林明岚提起手上的酒壶又给他斟了一杯,他乖乖的往嘴里灌,又差点噗的一口全吐了出来。   “解酒汤,多喝点。”他提起酒杯摇晃了一下。   真是酸甜苦辣俱全的解酒汤,那股味道直冲头顶,一下子就把沈清寒的酒意冲散了。   他说了一声多谢,然后自己又倒了一杯,这次是全喝下来了。   那味道,想起来林明岚都觉得胃里反酸。对了喝了一杯还能喝第二杯的勇士他表示钦佩。   “唔,好多了。”因为沈清寒的身份,不少人过来灌酒。他不能喝了这个不喝那个的,最后统统都灌了下去。虽然他知道不少人是故意的,但是当着盛学士的面,他都忍了下来。   “拿来的醒酒汤?”   “我找后厨房的小二要的,就灌了这么一小酒壶。”拿在手上又不惹人怀疑。   “呼。”沈清寒长出一口气,觉得自己又学到了一招。   “你不去跟他们套套交情?”沈清寒侧头突然问道。   “酒桌上出来的交情?那我是敬谢不敏。”保持一个差不多的距离就行了,跟一起上班的同事,哪来的那么多友谊?   “咦,你们怎么坐在这里?怎么不去喝呢?”孔郁喝的醉熏熏的,凑过来问。“我看学士他们都在那边,那边热闹!”   “这里还有酒啊!倒上倒上!”孔郁发现了这桌的酒壶,顺手摸了个酒杯就想倒。沈清寒心惊了一瞬,想要把酒壶抢过来,免得被发现是醒酒汤,结果发现孔郁的杯子里还是清澈透明的液体。   孔郁倒个酒要撒了一半,好容易倒满了,举起杯子,“干!”   “干!”林明岚也不知从哪里摸出的酒杯,又喝了一杯。孔郁敬了酒,一摇一晃的又走了。 第九十九章   孔郁一走, 林明岚跟变魔术似得把刚才的解酒汤又摸了出来,“呼,幸好没发现。”   “这是怎么做到的?”沈清寒终于变了点表情, 好奇的问。   “秘密!”其实他一直注意到孔郁过来了,于是把解酒汤放在了旁边的凳子上, 换了另外一瓶酒壶。   这种小事就不用说出来了。   酒席散的时候, 就没几人是清醒的。大多数都喝的东倒西歪。为了不被看出破绽, 林明岚还是装出了喝醉的样子。   他自己叫了马车回家,在大酒楼客栈门口, 总有些挣辛苦钱的平民。   不过他喝的也不多,又喝了醒酒汤,第二天还是神采奕奕。   不少人昨天都喝的有点多,做事的时候有些犯困。   还好, 现在要做的工作也是简单的翻书。   图文馆除了甲馆还有乙馆丙馆丁馆, 昨天忙活的不过是拿走了甲馆的四分之一的藏书。最后编号排在后面的藏书越是贵重。   不过这活做了一天了, 比昨天也要熟练不少。   甲馆的图书都翻晒一番,就轮到了乙馆。乙馆的图书主要是以山川地理为主, 不过版本不一,可能会同一块土地,记载都不一样的。   看看记载的演变还是挺有意思的。   丙馆的书籍就五花八门的多了, 有最全的刑法记录,还有案例。据说刑部的人也经常过来借阅参考。   这些书籍虽然物质价值上可能低了些,实用价值却很高。   除非是对着刑部有兴趣的,也很少有人看这些书了。   林明岚还是一页一页的翻着, 身边突然走过一个人,不轻不重的撞了他一下。   “啊,啊,抱歉我没有看到!”有个拿着一大摞书籍的人走过,书本太厚都要遮住他的脸。他赶忙道歉。   “没事,小心点,别一次抱这么多书啊,容易摔着。”撞的也不痛,林明岚也没想那么多,还帮他扶了一下歪掉的书。   “多拿点可以少跑几趟。”那人说着,到了自己那组人的书桌上,摊开了晒书。   时间临近中午了,他又看了几个刑部案例,跟自己组的人去用了午饭。   大伙已经不再有刚开始晒书的热情,不少人搬了凳子,就在树荫下面休息。   休息了不少时间,继续上午的工作。   林明岚对于自己翻晒的书,心里是有点印象的,他会选择成套的书,如果实在不成套,也会选择类型相近的。   但是现在,他翻来翻去,那套旧刑法大全,都少了一本。这套书,是当时晋朝刚刚建立之初,最早的版本,十分的有意义,据说还是开国皇帝还撰写了一小部分。现行的版本都是根据这套书来删减而成的。   他每次拿书,都是拿的整数,这样方便计算,但是这桌子上,就是少了那么一本书。   他先是不动声色的,去了旁边的几人桌上瞧了瞧,并没有发现那本少了的书。   沈清寒一下子留心到了,他站了起来,也装作翻书的样子,“怎么了?”   “书少了一本。”都是同一组的人,荣辱与共,要是少了书,大伙一起挨骂。   “怎么会少了一本,回忆一下今天的情况。”沈清寒压低声音说。   林明岚又仔细的回忆了一下,五人一组,所有人的晒书桌都是挨着一起的,大家的活动范围基本上也就是几张书桌的附近,并不会逾越,而且不说别人,自己也一直盯着自己的书桌的,   但是......上午的时候好像有意外情况?有人曾经从这里经过?   林明岚的眼前突然闪现了那个抱书抱一大摞,差点遮住脸的那位,来来去去,只有他曾经靠的最近。   有了嫌疑犯,他努力回忆了一下那人的衣着,虽然大家都是穿的青色儒衫,林明岚还是记得他大概的个头。   整个空地上,像他那般个头的,只有一个人!林明岚的目光锁定了目标人。   那人也没发现,还一边跟同伴说话,一边翻书,跟他同组的还是个老熟人,以前故意散布过他谣言的那位二甲第四,庞健林。   这下是嫌疑犯有了,作案动机也有了。   看着林明岚的表情,沈清寒心里也有数了,“你怀疑谁?”、   林明岚背过来说,“那边的青衣儒衫,个子稍微有点矮的那位。今天一上午,只有他刻意的靠近过我们这边。”   “好,等着。”沈清寒就准备过去。林明岚拉住他,“你去干什么?”   “我去看看他们是不是把书放在他们那边。你看他们的衣着,没办法把书藏在身上,但是要是藏在他们那堆书里,顺势还书,可就再也找不到了。”沈清寒低语。   “那也该我去,书是从我这里不见的。”   “你过去就是打草惊蛇了,此事是摆明了针对你的,我去,不容易引起他们的戒心。”说完,沈清寒就自顾自的去了。   他的身份,出现在别人的书桌旁边并不奇怪,很多人愿意跟他闲聊,趁着闲聊的功夫,沈清寒眼睛快速的在书桌上看着。   良久之后,冲林明岚摇头。   林明岚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按说一本书,首先肯定没有离开过这个院子,那么就可能在任何一张桌上。但是能大张旗鼓的找么?只会显出自己的无能。   实在是下下策。   而且万一找不到呢?   沈清寒走了回来,“你先好好想想上午的情形,是不是把书落在哪里了。”   “好。”   他上午跟往常一样,取了书,然后就一直翻开,刑法大全就放在最底下。然后他一本一本的把书摊开了,还没轮到那本书的时候,那人就撞了过来,但是那人的双手当时应该都忙着抱书,腾不出空手来。除此以外没有别的人靠的那么近。   难道不是他做的?失掉了这条线索,其他人更没有动机。   越想越想不通,于是林明岚开始模拟当初那人的动作,他叫沈清寒站在他当时的位置,然后假装抱了一摞书走过来,轻轻地撞一下。   撞一下?   为什么要在这里位置撞一下?难道是为了引开他的注意力?林明岚就站在那个位置,细细的瞧着周围。   这桌子在边缘,再多三米,就是一旁的绿树和矮灌木,中午的时候休息就是在这里。   他走到灌木丛旁边,有些许的落叶。毕竟天气还在七月份,树木掉的叶子不多,但是有十几张树叶,很密集的堆在一起,就显出了特殊之处。   树叶掉下来都是随机,怎么会偏偏掉到某一个地方?   他眼神一闪,想要翻过灌木丛去看个究竟。   沈清寒拉住他,“做甚?”   “你看那里,好几片树叶落到那里,是不是有些奇怪?而且这儿离我的书桌最近,要是拿了书,自己不带走,反而扔到这里没人看见,是不是更能......”后面的话也不用说出来,沈清寒心领神会。   要是失了书的事情林明岚没有选择低调认错,而是闹起来,必然会要求所有的人都找,如果所有的书桌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呢?是不是说明有人犯错之后还拒不承认,还要把所有人拉下水呢?   “我看此人打的就是这样的主意,你失了书是错,如果闹出来也找不到还是错。”简单又有效的计划,更重要的是此人完全不用沾手后续,看起来清清白白。沈清寒如是说。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先翻过灌木丛,看看是不是书落在哪里了。”找不到书,一切都是白搭。林明岚心急确认此事。   “别急,翻草丛,不管能不能找到,都会引起背后之人的注意。”沈清寒安抚之后,“我先去引来他们的注意,你再去翻。”   “好。”沈清寒能够出手相助,比他自己想办法来处理好多了。   果然沈清寒找了个借口,说是有个不懂之处想要请教一下。能够指教状元的机会可是很难得,差不多所有人都围了过来。   趁他们不注意,林明岚一个健步翻过了灌木丛,拂开了盖在上面的落叶,果然就是那本丢失的书籍。   他把书籍掖在怀里,心思一动,又尽力的把树叶堆成原来的样子,然后一跨步翻过灌木丛,手上的书又塞回了书桌上,整个过程不过十几秒。   沈清寒从书上翻个生僻字,请教它的四种读法。大多数只知道它的三种读法,都在苦思冥想。   “这个字还可以念 ruo,就是指草木繁盛的样子,沈兄说对不对?”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对着这本生僻书看的很起劲。   沈清寒从圈子里退出来,“找到了!”   “多谢沈兄引来他们,找到了。”   “帮你就是帮我自己。咱们是一组的。”沈清寒微笑。   林明岚把刚才把树叶还原的事情说了,“我倒要看看是谁要想办法整我。”   距离收书只剩半个时辰了,到点了,他就跟没发现一样,抱着一大摞书去登记。   但是旁人没注意,不管怎么搬书,他们书桌旁边始终留着一个人了。   林明岚去抱书回来,又拿了一沓,“怎么样?”   “这里是边缘,又不顺路,只有此人,往这里过了一次,他同组的撞你的那人也过来一次。”沈清寒一指,果然是曾经庞建林。   “好啊。”林明岚笑,新账老账一起算吧。   作者有话要说:  咦?九十九了?今天要到一百章! 第一百章   庞健林幻想中的, 交不出来书,然后被登记的同僚发现,最后大闹一场的场景当然没有出现。还书的时候, 还是跟前几天一样。   他不甘心的想,难道是没被发现?   但是登记册子他又看不见, 这个问题就这么一直的挂在他的心头。   他想去看看, 但是乙馆的书本都晒完了, 这个问题恐怕要一直留在他心里了。   书本全晒完了,他们的翰林生活也恢复了正常, 还是跟以前一样,写写画画,毕竟侍奉笔墨这种事情,轮不上新人。   但是抄抄写写的活儿是免不了的。   尤其是抄写诏书, 这样的活是排不到新人手上, 但是新人抄写前朝的诏书, 留作存档之用。   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抢着干。   而这一日, 盛学士把林明岚叫到了他平时待的小间,把一些诏书交给了他,大约有十数份“你看看, 这批存档的诏书有些保管不善,字迹都模糊了,需要重新抄写保存。”   “大人,我看这诏书, 能不能交给同僚们一起抄写,这样速度也更快些?”   盛学士抬头看了他一眼,“你倒是大方,把露脸的机会都交给别人。”   “大家都是同僚,有什么漏脸不漏脸的。再说这样做事情快的多,如果大人同意的话,就由我来分配,如何?”   “可以。”想想都是些年代久远的诏书,分开抄写就分开吧,没甚要紧的。   于是他拿着一推的诏书回去了办公的小房间。同僚都看见了从盛学士房间出来,纷纷过来打探消息。   “没什么没什么。”林明岚把诏书都放在自己那边,“就是抄写些东西,学士赶着要呢,我还正发愁什么时候抄的完。各位要是没甚要紧事情,我就先开始抄写了。”   别人都下了逐客令,剩下的人也不好久留,心里头却羡慕,要是当时鼓起点勇气选了跟沈清寒一组,说不得现在负责抄写诏书的就是他了。   但是孔郁他,自恃跟林明岚关系比较亲近,厚着脸皮过来了。   “你要是忙不过来,不如我来帮帮忙呗?”   “你?孔郁我还没看过你写字呢,我看看。”   孔郁兴致勃勃的从笔筒里选了一只狼豪,写了个标标准准的馆阁体。   “这个不错,你最擅长写什么?”   “颜体。”孔郁下手,又一个笔力浑厚,开阔疏朗的字体出现了。   “不错不错。”   “那是,我当时为了练字,吃了多大苦头啊!”孔郁尾巴都要翘起来了。   “但是你一个人也不够啊,能不能帮我个忙?”   “什么忙?”   “唔,这样,你去问问二甲的前十吧,看看他们能不能帮我抄写?我想大家能出殿试上脱颖而出,还是用两把刷子的。”林明岚说。   “小事一桩。”   “你问的时候低调些,要是没被问到的难免不开心。”   “好好好,你等我,我马上回来。”孔郁基本上知道他们在那里房间办公。   现在就有四人来了这间。加上孔郁一共五人。庞健林也在其中,眼神闪烁不定。   “谢谢各位同僚了,我问过了学士,他说如果东西要的急,抄写不完可以找人一起抄。我实在是忙不过来,就辛苦各位抄写了。放心,是谁的手笔我都会如实的告诉盛大人的。”   “那是该我们谢谢你才对。能够接触这些东西。”二甲第六是个爽快人,直接这么说。   “那下次你有什么机会可别忘了我。”他都这么说了,林明岚也接了一句。   庞健林本来不想来,但是孔郁叫了他,他们想要在翰林混到给陛下抄写诏书的机会可是很难的,写写以前的诏书,正好是个锻炼的机会。   他看着林明岚的眼神脸色,也不像是知道什么的样子,还是过来了。   林明岚一人拿了一份诏书,叮嘱他们说,“一式两份,按着原本一模一样的格式抄写,抄好了给我。”   “行,我肯定很快抄完,保证工工整整的。”   “是。”前头的几个人都离开了,林明岚把最后一本诏书交给庞健林,特意多嘱咐了一句,“慢慢写,别着急。”   庞健林心虚啊,忍不住一抖。   回了他自己的房间,庞健林把诏书放在自己书上,喝了杯茶缓了缓。   “你真的拿到诏书抄写啦?真厉害。”跟他同屋的人羡慕的看着,他名次低,根本没被喊。   庞健林笑了一下,在同僚的催促下一点点展开了诏书,就是一份普普通通的诏书,年份未知,里头记载了几件小事。   对了,他上次藏书事件,都没有自己动手,而是派了同屋的蠢蛋下手,这次抄写诏书,应该是个巧合,林明岚叫的人都不都是名次比较高的人么!   想到这里,他定了定神,开始磨墨,动手抄写起来,为了避免出现错漏,他是挨着挨着照着原本抄写的,每写十几个字就要停下来一次。   停停抄抄,这个速度自然极慢。等他抄完两份,其他的人都抄完了。只剩他一个。   他赶到林明岚的房间,他已经在整理正本和副本,准备去找盛学士了。看见庞健林过来,他笑着说,“庞兄再不来我就要自己过去找了,时间差不多了,盛大人让我早点过去。”   “耽误了耽误了,我抄写的慢些。”   林明岚从他手上接过旧诏书,看了看,眼神里出现了笑意,“庞兄的字写的挺不错的。”   “还好还好。”庞健林谦虚。   “那我先去交差了,庞兄回见。”林明岚把诏书分门别类整理好,就去敲盛学士的门。   “进来罢。”盛学士正在看书,看见他过来送抄写的诏书,颇有兴趣的看了。   “都是那些人抄的?”   “我跟同僚们暂时不熟,于是找了前十来抄写的。”   盛学士嗯了一声,翻看着,能够考进科举的,无一不是人才中的人才,手上的那一笔字,都是差不了的。   盛学士边看边满意的点头,翻到其中一份时,眉头轻轻的一皱,“这是谁抄的。”   “唔,好像是庞兄,他的字柳体练的不错,馆阁体也不错。”   “恩。”当真林明岚的面他没说什么,却在心里下了个评语,庞健林其他方面还行,在做事谨慎上还欠缺了三分,还需要历练啊!   “诏书我收到了,你先回去吧。”   “好的。大人。”   既然成功的坑到庞健林,他也不多说什么。   这其实是个非常简单的陷阱。只是庞健林是个外地考生刚刚进京,所以不知道这个习惯,但是在国子监的时候,教习都会反复的强调,为尊者讳。   大概庞健林从来没打听过陛下的名字,更加不知道在抄写诏书的时候,遇到陛下的名字要么多写一笔,要么少写一笔。而剩下的几个编修都知道这个习俗,抄写中都注意到了。那么好几份诏书中,独独他忘记避讳,就惹人注意了。   果然盛大人特意问起了那本诏书是何人所写,恐怕留下了做事不够谨慎的印象啊。这点不好,就足够盛大人不把重要的事务交给他了。   翰林院每三年进一拨新人,如果出不了头,就真要一辈子埋头故纸堆了。   正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时间晃悠的飞快,已经到了八月。要到了吃月饼的季节。   林明岚订做了许多的月饼,挨着挨着的送出去。一般的同僚也就罢了,送上月饼就算完事,稍微亲近的人家还要亲自上门拜访。   沈清寒还特别热情的邀请他上门参加赏月会。但是林明岚自觉跟其他的沈家人处不来,尤其是三房的人,看着都尴尬,所以痛快拒绝了。   林家的那些偏门亲戚,当初想观望,结果望着望着人家就发达了,从此就维持个面子情,逢年过节送点薄礼,林明岚在他他们的礼物打散了混合了又一家家的还回去。   收到礼物的人原先还高兴来着,结果互相一问,东家的礼还了西家,拆都没拆,也至于苦笑着认了。   当初人家孤儿寡母的时候不闻不问,现在人家好歹还是给了点面子,没有撕破脸,已经算是不错了。   至于值得他上门送礼的,只有当时勉励教导过的俞司业了。   他在国子监过的十分潇洒,毕竟每一场的春闱,总会有他手下额学生突围而出,引得他这个导师名声大噪。   自从林明岚不在国子监读书了,上门总算能够得到留饭的待遇了。以前是怕人家胡乱牵扯说闲话,现在就是师生叙旧了。   “这杯子,真是妙啊!”俞司业拿着手里的杯子不停的翻看,“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即使撞着滚烫的茶水也不会烫手?”他手里的杯子是新品,京城还没有铺货。新出的茶具,透色的程度稍微差了些,但是胜在双层,摸着完全不烫手,只有余温。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都是工匠们的事情。”也不知道那些工匠脑子怎么长的,还能发明出这等东西。金陵那边还是一旦有了新品就给他送过来几套,这套茶杯就是其中之一。本来送来四套,剩下的三套,两套送给李泽两兄弟,自己收藏一套,还有一套正好是中秋的年礼。   “我看京城最近时兴的就是这个玻璃,本来还想去买几套送人呢,结果去了店铺发现关门了。”俞司业意犹未尽的说。   “先生要是喜欢,给我说一声,下次我让他们送货的时候多送几套就好了。”这个小权限还是有的。   俞司业脸上变得严肃,“我还派了仆人打听,结果都说你那铺子,两个月才开张一次,是怎么回事?”   “这事先生都知道了?真是.......”林明岚把前因后果隐去了关键部分说了,“不知道怎么地就突然成了热销品,一群群的人过来买,从金陵过来路途遥远,运送一批东西实属不易,他们一天就抢光了,我平时只能关门歇业了。”   “但是这样,是不是树大招风了?”俞司业沉吟。“在京城里,兴旺的铺子也不是没有,但是大多数背后都有背景,就是靠着背后的关系,才能好好经营,强龙不压地头蛇,更何况京城脚下,既是强龙又是地头蛇,还是找个靠山为好。”   “没兴趣没兴趣,我卖东西都是凭自己喜欢,要是开不下去,就把店铺关了就行。”实际上他觉得京城的水深,已经不太想继续做买卖了。在金陵卖卖东西挺好的,官面上都是认识的,更不消说,王舅舅还可以借着他的名头。   但是在京城,他就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喔,不对,从七品,谁都比他大,谁都背景强,要是开了投靠这个口子,下次出现一个势力更强的怎么办?继续投靠?   钱他又不缺,现在这小日子他还挺满意的。 第一百零一章   “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了, 我不过是白白担心一场。”俞司业道。   “放心吧先生,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林明岚说。   他们用过饭之后,俞司业兴致一来, 想考教他的学问,所幸他在翰林这段时间跟各路精英交流, 开阔了眼界和思维, 不论问什么都能答上两句。   “你看盛老儿还挺会教人的。”   “先生认识盛大人?”   “认识认识, 我比他晚上几年考中,都是在文人圈子里头, 总还是见过几面。”俞司业回答,不过从中不难看出来,他对盛学士不太服气。   这等子上峰和先生的争执,晚辈不好开口, 只能顺着他的意思嗯嗯回应。   “不过我看到做事还算不错, 你用心跟着他, 他不会亏待你的。”俞司业又叮嘱了几句。   盛学士当然对人不错,经过他一段时间的考察, 对于新人的性格他是基本摸清了。沈清寒自然不用说,家里的长辈是天子近臣,诸多的忌讳肯定会说个清楚。   其他的倒是有几个能用之人, 先慢慢看着。   盛学士如今是每次进宫的时候,都会在新人里头挑一个带去打下手,或是他带着,或是别人带着, 总之,每个人都入了一次宫。   但是之后,能够被他带进宫里的,基本上就是固定的几个人了。幸好,林明岚是其中一个。   这天,又是陛下的传召,林明岚被点了名,跟着去送书籍。   进宫的路线来来回回的走熟了,但是他还是特别恭谨的跟在盛学士后头。   到了皇城门口,他先下了马车,掀开了车帘,盛学士才下来,抚着自己的胡子不语。   门口的侍卫按着流程检查了腰牌,点头哈腰的放行。   过了城门,就是一大片空地,中轴线上一抬头,能够看见威严的正殿。这里也是上早朝的地方。不过呢,上早朝最差也是四品官员的差事,离他还远着呢。   盛学士一言不发的绕过正殿,朝着右边走,御书房就是右侧。   盛学士到的时候,里头似乎正在议事。他就眼观鼻鼻观心默默的候着。   作为跟班的林明岚束手,站的端端正正。   “滚,滚出去!”御书房传出来一声咆哮,然后杯盏砸在地上破裂的声音。   御书房的门吱呀打开,一身明黄色蟠龙袍的青年男子捂着额头出来了。   这等子事情让外臣撞上了何等的尴尬。盛学士暗恨自己脚程太快,来的太早了,脸上却不露分毫,躬身行礼,“大殿下!”   “恩。”捂着额头的大殿下丝毫不在乎这些,他用袖子胡乱的在脸上擦了几下,茶叶沫子还沾在头发上他就不管了。放下手道,“父皇现在还在气头上,我看盛大人还是先别忙着进去。”   “多谢大殿下提点。”虽然盛学士肯定不会傻乎乎的愣头往前冲,大殿下的提点还是要谢恩的。   “那我就放心了。”这位大殿下甩了甩袖子,就这么直愣愣的走了。   他一走,这御书房外头的气氛更是紧张,小太监们进去收拾杯盏,从里头扫出来不少的碎瓷片。   林明岚见过永昌帝好几次,但是每次都是和蔼可亲的样子,还真不知道是什么能够惹的他如此的生气。   盛学士若有所思。当今陛下活到成年的孩子只要三个。大殿下虽然是长子,但是出生不高,母亲本来是没入掖庭的宫女,被陛下看中之后,一夜恩宠,运气颇好,就诞下皇子。当时多年的宫女羡慕她的好运。   大概是物极必反,好运的宫女,却在大殿下三岁的时候,生重病去世了。   而二殿下,乃是中宫所出,身份贵重自不用提。   而三殿下,就是如今的敏贵妃的孩子,敏贵妃身份高贵,压过了身为中宫的皇后娘娘。只因当年先帝的父亲,在挑选儿媳妇的时候不怎么上心,随后就把相貌品行良好,但是家里父兄都不出彩的皇后娘娘给指魂了。   而敏贵妃则是永昌帝登记之后自个选的,容貌娇媚,撒娇撒痴,一向在后宫里头很是得宠。   剩下的妃嫔不是皇子早夭,就是生了个公主,前朝了解的不多。   大殿下一向没什么存在感,今天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能够惹的陛下大发雷霆呢?   还在思考着这个问题,盛学士就听见陛下的贴身太监喊着,“传盛学士!”   他赶紧抖抖衣衫,整理袍冠,进了御书房。   看起来永昌帝还是怒气未消,眉头皱的死紧。他叹了口气,说,“爱卿先坐下吧。”而他自己则从龙案后面绕了出来,坐在盛学士的上首,“爱卿家里有几个孩子?”   “不瞒陛下,臣家中一儿一女。”盛学士也特别习惯这样说话,就跟普通人拉家常似得。   “喔?那平日里,孩子听话么?”   “臣的女儿年纪尚幼,十分的乖巧。但是儿子,真是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货。”盛学士拼命吐槽自个的孩子,“上次他犯了错,臣想要教训教训他,结果他还真的爬到屋顶上去了,叫喊着,要是要打他,他就不下来了!”   “臣气的没办法,对他说,有本事你一辈子不下去!嘿,陛下您猜怎么着?”   永昌帝的兴致也被勾起来了,“怎么的?”   盛学士一拍大腿,“他呀,还真就在屋顶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也没见着下来!臣心疼儿子呀,生怕他饿坏了,就打算偷偷的给他送点吃的,然后劝他下来算了!大家互相给个台阶,都让一步不好么!”   “谁知道臣去的时候,发现臣的老娘,正在给孙子送吃的!那孩子还挑三拣四,嫌弃这个不好那个不好!”   “那,后来怎么样?”永昌帝最感兴趣的就是这里。   “嗨,总归是自己的孩子,还能怎么样!在心里头默念,亲生的亲生的!”盛学士笑,“后来我半夜去找他,让他说两句软话,咱爷俩就这么算了!总没有隔夜仇吧”   “是啊是啊。”永昌帝心里头若有所思,都是自己的孩子,好好教吧。   君臣二人在里头详谈甚欢。   站在门外头的林明岚就觉得比较煎熬了,毕竟不知道里头的情况。   不过就过了那么一会子,里头的太监出来了,传茶房的人上茶。   既然上茶了,说明里头不管是狂风还是暴雪都过去了,里头的气氛松了。   “大人,你要去茶房等着?”小太监悄声说。   “这样可以么?”   “可以的大人,之前大门带过来的人都是在茶房等着,要是盛大人出来了,奴婢提前给您通传一声。”这小太监还是熟人,就是林明岚第一次进宫搬书的那位。   在御书房门口确实太空旷了,天虽然不冷可风呼呼的吹。如果能在茶房休息就好多了。   小太监在旁边引路,就带他去了茶房侧面的小间,外头,是太监们用小炉子烧着热水随时供应着,里头就是供来往的大人们休息的地方。   不过现在刚好没人,他自己倒了一杯茶水捧手上。   这个小房间里头东西倒是挺齐全,有卧榻,有椅子,还有一扇窗户可以推开,能够看见外头的风景。   不过一推开,他就开始暗恨自己手贱。窗子外头正好站着两人。一看这服侍,就知道是宫里的贵人。、   那两人的随从都站的远远的,低头不敢听主子们说话。但是茶房的窗户因为死角的关系,能够隐隐的听见说话声。   他正想把窗户悄没声息的关了,就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   他听着耳熟的声音,又能够在皇宫里出现,除了李泽就是李瑾了。   他又看了一眼,从模糊的轮廓上猜出应该是李瑾,他对面的那人就看不见了。   而此刻站在李瑾对面的三殿下,李宇上下打量了李瑾两眼,哼了一声,“怎么,你也想过来看大哥的笑话?”一说话之前,他先把身边的人屏退。   “什么笑话?我怎么不知道?”李瑾是临时想到一件事情,而下午永昌帝一般都在御书房处理公务,所以他就过来了。   “别假惺惺的,跟谁不知道似得。”李宇才不相信他会没得到大皇子在御书房挨了训斥,还被茶杯上头的事情。在他看来,现在不过是李瑾在装无辜罢了。   早晚有天要拆穿他的真面目。   “今儿下午大哥在父皇面前受了训斥,你知道吧?”装,我就看着你装!   “还有这等事情?”李瑾一上午都在看书,还真的没有听说。   这个二哥啊,还真的一朵盛世白莲。御书房的动静,可是宫里人人都关注的,这才一个时辰,大殿下的事情就已经被传遍了。   李宇既然认定的事情,就很难在听进去别人的话,他满不在乎一挥手,“随意你知不知道。我要赶去父皇那里。”这种刷好感的机会怎么能够放过呢!   “让三弟可以跟我一同去。”不过小事。李瑾心里盘算着,下午还要去看望大哥一趟,看来跟堂弟约好的出游要晚一个时辰了。   两人说完话,身边的近侍又靠了过来。   而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明显感觉气氛不太对的林明岚已经悄悄的把窗户关好了。   两人相携到来,正想通传,就被告知陛下正在议事。   两人同样暂时在门口候着。   所幸今天盛学士跟永昌帝谈论的不是大事,主要是议论枯水期是否应该加固堤坝的事情。更多的还是互相说着趣事。   听说两个孩子都到了,永昌帝叹口气,“爱卿先回去吧,堤坝的事情先不急。总要工部的人出个章程。”   他起身的时候好像站不稳似得摇晃了两下,扶住椅子扶手,手不住的颤抖。   幸好盛学士没有看见。   永昌帝苦笑了一下,老毛病越来越严重了。御医劝他休息,不要动怒。今天听见大皇子的话,还是忍不住生气。   儿孙都是债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日万的最后一天,明天日不动了...... 第一百零二章   等两位皇子进门的时候, 觉得御书房的气氛并不紧张。就是不知道是他们的消息有误,还是永昌帝已经不生气了。   “见过父皇,父皇万安!”   “见过父皇, 父皇万安!”   两个年龄相近,面容相似的孩子同时行礼, 还是叫永昌帝十分的有成就感的。   他喝了一口水, “你们过来做什么?”   “当然是看看父皇了。父皇难道不欢迎?”三殿下李宇年纪最幼, 他也经常仗着他的优势亲近陛下。   “父皇,我过来回禀防汛的事情。”二殿下李瑾特别恭谨的站在下面, 虽他羡慕三弟跟父亲的亲近,但是他过来也是有事情要做。   永昌帝看着堂下站着的二儿子也是十分的满意。虽然皇后性格比较重规矩,但是教出来的孩子很不错,有爱兄弟, 关心民生。如果是他做太子的话更加是名正言顺。   他的老毛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儿子虽然有事没事的就要惹他生气, 三儿子就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得, 要说以后的继承人,还是二儿子好。   李宇看见父亲满意的神色, 更加的不忿。他想办法引起父皇的注意,“父皇,我听说大哥又惹您生气了?”   “这事儿你们都知道了?”永昌帝苦笑, 实在是他一时没有忍住怒火,给了孩子难堪,现在宫里应该都传遍了吧?   “是啊,大哥也太不懂事了。”   “我看大哥也不是故意的。”李瑾把大皇子说情。   “你们还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吧?”永昌帝说, “你们大哥,自请去封地上就藩。”   “就藩?”李宇觉得心头就慢了一拍,要是大哥李宣能够去就藩,岂不是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么?   大哥也太不体谅父皇了。李瑾心头想着确实这个,虽然皇子成年之后,就会获得一块封地,名字上也是那块封地的王爷。但是父皇膝下子嗣稀少,舍不得自己的孩子远离也是常理,但看父皇始终没有给他们封号就知道了。   而且,祖宗规矩虽然是要让藩王就藩,近几代都没有就藩的皇子了。他们大多数都是在京城修了王府,在封地修一个王府,有的过几年跟度假似得住上几个月,有的干脆十几年也不会去一趟。   这种情况大哥提什么就藩,父皇岂不是生气的很?   “你们都是兄弟,本来就该亲近亲近,去劝劝你大哥吧。”说完之后,永昌帝疲惫的挥手,示意他们先退下。   得了这么个好消息,李宇觉得该去跟自己的母亲商量商量。   敏贵妃得到了这个消息,举起的茶杯怎么都遮盖不了嘴角的笑意。大皇子要真的这么识相,那就留他在封地安安生生的。毕竟兄弟都死光了,也不是什么好话。   “不过,你还是要听你父皇的话,去劝劝你大哥?”   “劝?他要是改变主意了怎么办?”   “你个傻子!你不过去大皇子的地盘上坐坐,谁知道你是劝了他,还是跟他扯了一下午的闲话啊?”敏贵妃那尖尖的手指头戳他,“我怎么有你这个傻儿子哟!”   “傻也是你亲生的!再说都被戳傻了!”李宇摸着额头特别不满。   “别在这愣着了,你看看那家的老二,说不定这会儿都跟老大说完话回门了。”   “那我先走了母妃!”李宇赶着走了。   他真等赶到了大皇子的地盘,果然看见李瑾已经从里头出来走了。。   李宇暗中在心里唾弃了一句假惺惺。带着笑脸迎了上去,“大哥!”   已经准备回屋的李宣叹气,“父皇用的着搞这些么?直接放我就行了,我不是不回来了。”   这话李宇没法接,毕竟他是真心希望李宣能够走的。   “你想说的这些我都知道,你也不用继续说了。”李宣抬手先把他的话堵回去。“我主意已定,谁来劝都没用了。”   本来准备的几句干巴巴的劝慰话也不用说了,李宇怏怏的走了。   而李瑾一直都在想着下午跟李宣的对话。   李宣表情特别陈恳的说,“二弟,我也不跟你说那些有的没的。我身份低微,我自己也知道。非分之想我从来不做。”   “现在我已经大婚了,就要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总不能在父亲的庇护下生活一辈子吧?”   说完李宣笑了笑。   李瑾觉得李宣说的很有道理,男儿成家立业之后本来这就是该有的责任。但是父皇的一片拳拳爱子之心也不该被辜负啊。   真是想着就头大啊!   等他跟李泽汇合的时候他才想起来,他把正事都忘记了。   本来他想说说修堤坝的事,被这一打岔就忘记了看起来只能第二天说了。   话说两头,林明岚跟着盛学士议完事,就一起回去。   他发现翰林院里虽然看起来跟以前一样,但是人人的眼底都藏着兴奋,这神情压抑不住。   但是等他回沈清寒那屋,发现沈清寒还是往日的淡定表情,还跟他上了着吃蟹的事情。   “正好我家里还养着一些旁人送的螃蟹,给林兄送上一些,让你也尝尝鲜。”   想想蟹膏的鲜美味道,林明岚拒绝的动作就迟缓了。他咬牙点头,“好!”这个人情以后可以慢慢的想办法还,先吃上在说!   为了美食,他毅然放弃了节操。   这时候孔郁来敲门了,“在么?”他手上拿着一本小册子,兴奋的很。   “在这人呢!”林明岚坐下,“我看今天大伙儿怎么这么兴奋?”   “你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吧?”孔郁神神秘秘的,“神仙打架,小鬼得利!”说完又呸呸两口,“我说胡话呢!”   “怎么回事啊?”沈清寒今天也没出小间,也好奇发生什么了。   “你还记得杨临沭吧?就是今年得二甲第一,长得黑黑壮壮的那个?”   “记得。”这人外貌虽然长的不这么好看,但是确实饱读诗书,学问是有的,接人待物都很亲切有力。   “今天有人在外头讨论一本诗集,对着一首诗是赞不绝口啊!传遍了整个院子。然后就有人发现,居然就是杨临沭做的诗啊!”孔郁的神情充满了八卦。   “作诗虽然是小道,如果杨兄真的做的一手好诗,也是他自己的本事啊!”这跟今天的奇观氛围有什么关系么?   “听我慢慢说嘛,总要把前因后果都说个清楚。被人发现了是杨兄做的诗,大伙当然很是敬佩了!而且被选入了诗集,也许数十年后,杨兄还能凭着诗句青史留名呢!”   “看见杨兄的诗句都被交口称赞,有人就不乐意了!”孔郁挤了挤眼睛,“就是今科的探花。”   原来是这么一宗事情。杨临沭呢确实学问出众,但是刚刚林明岚也说过,此人因为出身贫苦的缘故,以前一边帮家里做活,一边学习,长的又黑又壮。考官们看的是你做的文章,又不是你的长相。   但是殿试不同,殿试上有个探花郎啊。历来就是长相俊美之人才能担当。还有传言说,要不是沈清寒学问更加出众,会被钦点成探花的流言。   沈清寒当不了,总要有个探花。打马游街的时候可是门面担当。据说本来陛下看了杨临沭的会试文章,有意点他成谈话,结果被杨临沭的模样吓退,“掩面而去,叹人不可两全”。流言是这样讲的。   杨临沭心宽,本来就不在乎这些小话,但是已经成为谈话的许言卿就不服了,心道,难道我的学问还比不过你?所以经常有意无意的,针对杨临沭。   今天的这事就是这样惹出来的。   杨临沭的一首诗被选中了,印成了书册。许言卿就在同僚们中间说,不如所有的同僚和在一起,把自己的的得意之作凑成一本,一起出版?   许言卿说的是,他家里本来就是印刷铺子出身,连书坊都有,要是能够出版,必定大卖,能够卖出许多册云云。   孔郁兴奋的传播完了八卦,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屋里还有个状元坐着。按理说,要是有这样的事情,本来就该沈清寒出头的,他是第一,牵头是名正言顺。许言卿冒出来,就有点抢功劳的嫌疑了。   他怪不好意思的说,“我过来,就是想问问,你有诗句想要出版的话可以去找许言卿说说,他正在四处问呢。”、   “不用了,谢谢,我写诗写的本来就不好,就不献丑了。”林明岚温和的拒绝了。   本来写诗也不是他的强项,他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不过有人的地方就有麻烦,总有人想要借着别人网上爬啊。   “沈兄,这事你怎么看?”   “他们要是真的想要出版,许兄或许更方便些”沈清寒表面上跟每个人都亲亲热热,认真观察就会发现,他了解别人,别人不这么了解他。也是林明岚跟他当了这么久的室友,才窥到他的三分性格。他其实是特别冷淡的性子。   “好,随他们去吧,我还是多关心关心我的螃蟹!沈兄我也没什么能够送你的,只有送些玉米了。”他厚着脸皮拿玉米换人家的螃蟹。   “就是头几年有人献上来的良种?”   “对,我种了一些,前段时间收获之后,都放在冰窖里,存到现在还比较新鲜,沈兄不妨来尝尝鲜?”   “好。”对于没吃过的东西,他还是挺有兴趣的。 第一百零三章   要说民以食为天呢, 有的吃,刚才那点小事就不放在心上了。   这样的日子过得挺平淡,虽然期间, 娄尚书不停的想要过来翘墙角。   现在造官道的事情已经提上了日程,而且三五不时的就能偶遇到娄尚书, 他每次都是信口悬河的说着造官道的事情。   林明岚顺口跟他说了, 水泥不仅仅能够造官道, 还可以拿去修池塘,就被他缠住了, 一心想要研究出究竟。   但是修池塘这种事情林明岚也是一知半解,娄尚书多问几句他就哑火了。在多问几句,他几乎绞尽脑汁的把从前新闻里看的东西从脑海深处回忆起来。   “修堤坝就是少量多次,从中游开始, 测量好一定的距离, 就修建一个堤坝, 重要的并不是一次能够拦截多少雨水,而是通过这一层层的堤坝, 逐渐的把水流的速度变得缓慢,然后送到下游。这样枯水期的时候还能给下游的人供水。”   “还有呢还有呢?”娄尚书的眼神带着浓浓的求知欲。   “真没了!真的再想不出来了。”就这样从新闻网络上看的干货,都被娄尚书掏干净了, 他要是在问,我是真没办法了!   林明岚简直绝望了!   “那就回去好好想想。”娄尚书简直意犹未尽。   林明岚正色道,“娄大人,我虽然能够提出一些想法, 但是也只是一些想法,具体在实施方面,怎么施工我就是门外汉了。所以,落到实处的话,我的话只能做个参考。”   “这个我知道。不过小林啊,我也不瞒你,就是做事的脑子太死板了,”娄大人开始吐槽他的副手,“每次我有点新想法,总是这个不行,那个不行,要按着老规矩老办法。”、   林明岚大汗,觉得老先生也太实在了些,这话他说的,林明岚听不得啊!   “娄大人,盛大人过来了先走了。”说完这话他就开溜了。   娄尚书在背后嘿嘿笑了两声,“想跑?没门!”   这么个人才他可要抓紧了,老盛那里,要什么样的学问人没有,但是他这里缺啊!只好对不起老盛了!   在有人开心的时候,就有人胆战心惊。   白胡子的老者真是悄没声的跟着前面领路的人后头,十月的天老者觉得自己的后背都要湿透了。   他本来是太医院的院判,出了名的医术精湛。但是今天才刚刚下了值,上了马车,就发现走的不是平时回家那条路。   他刚刚想喊,马夫淡淡的说了一句,想想你的儿子女儿,还有那刚刚出生的小孙子。   老太医的脖子跟被掐住了似得,哑了,他死了不要紧,那刚刚出生的孩子怎么办?家人永远是他放不下的牵挂。   就这么,他被带到了这出僻静的院子。   在院子里绕来绕去,终于被带到了一处房间。假扮车夫的人推开了门,躬身说了一句,“主子,人带到了。”   “你先下去吧。”在一架玻璃屏风后面,有个非老非少,非男非女的声音说话了。   老太医在心里暗叫一声,吾命休矣。连一点点的信息都不愿透露,可以想象,抓他之人要问的事情何等的隐秘。   但是能活,谁又想死?   “你是太医院资历最深的院判吧?”屏风背后的人说。   老太医努力的抬头,至少记下此人的身形。奈何被屏风遮的严严实实。老太医一看是玻璃的屏风,恐怕是个势力颇大的人物。   “是的。我进去的时间最长。”老太医低头回答。   “所以,平时是你负责皇帝的平安脉,对吧?”屏风后面还能听见茶碗磕碰的声音。   “都是,都是三个太医会诊的,最少两个院判,一个太医......”老太医说话支支吾吾,觉得冷汗又要下来了。打听陛下的身体是重病啊!   “你放心,你的同僚那边,早就招了。”屏风后面轻笑一声,“皇帝的身体出问题了,对不对?”   “陛下......身体康泰.....十分安好......”老太医都要语无伦次了。   “你知不知道你越是这样,我越是知道皇帝肯定出问题了。你太紧张了。”屏风后的人道,“现在我更加确定了,你同僚的说法是对的。”   “他的头风之疾发作了啊,还越来越严重,越来越精力不济.....三个月,五个月?吃的药也越发的没作用了,总要不停的加大剂量啊......”屏风后面的人说。“呵呵呵呵。”这笑声在老太医听来如同催命符。   “你心里有数,哪些事情该说,哪些事情不该说。”屏风后的人对着一直恭恭敬敬站着的人说,“送他回去吧。”   “你该回去,好好的看看你孙子。”   这句话如同魔咒一般,一直在老太医的心头萦绕,他在自家下了马车,却发现车夫一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神出鬼没。   他去问自家的车夫怎么回事,车夫却说是他自己出来说的,今天不用他驾车,把马车放在原地就好。   这就成了一桩无头公案。   孙子的事情更加他心惊。下午的时候,刚刚出生三个月的孩子,居然在摇篮里头不翼而飞。大家到处找人的时候,才发现在下人的房间里,而那个房间,还是从里边锁上的,要不是孩子的哭声,谁都发现不了。   这时候儿媳妇拼命的哄着哭的脸通红的孙子,老夫人气的要炸,下了决心要查出来是谁干的。老太医疲惫的挥手,这群人目的只是给他一个警告,找是找不出来的。   “你还真不上心啊?”老夫人一拍桌子。   这事情老太医哪里敢说出去,还不是忍下来了。一晚上闹的鸡飞狗跳。   而现在朝廷上又出了一件事情,让人的心思被花在了这上面。   因为娄大人的提议,永昌帝准备派人,去巡视黄河的堤坝修建情况。   这个派人呢,据说会在三位皇子中选出一位,连同着工部的官员。   毕竟几位皇子都是年岁渐长,是时候参与到国家的政事中来了。这个消息一出,工部的门槛差点被挤塌了。   一个能做实绩的差事,还能够顺便在路上跟皇子拉拉交情,何等的美差啊!不管是哪一位,都是稳赚不赔。   工部的官员自己也很兴奋。虽然平时对于说话噎人格外耿直的顶头上司有意见,这时候就分外感谢大佬了!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他们工部的官员肯定能够入选好几个啊!   六部其他的五部都在想着这门美差能不能自己插一脚,只有翰林的人还是如此的淡定,毕竟他们三不沾,反正怎么都轮不到他们,不如安心看戏。   这天林明岚按着往常的节奏上班,刚刚进门就看见了娄尚书的背影,他蹭的一声站了起来,假装自己去图文馆搬书了。   反正他不在,就是这样。   不过娄大人可能不在乎这个问题。他来是为了办一个借调人员的手续的。只要是两个部门首领同意了,是可以互相借调人员的。娄大人打的就是此次去修建堤坝,人员不足,所以要借调的主意。   先过去看看环境,然后借调着借调着,地方也混熟了,人不就跑到工部去了嘛!   盛学士在那本文书上看了许久,无奈的拿着笔,“你还真是不死心啊!”   “那当然,要是死心放弃了就不是我了!”娄大人也特别得意于自己想出的点子。人不是不想走么?可以,借调总行了吧?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啊!”盛学士在一式三份的文书上签字,似笑非笑,文书自己留了一份,工部留一份,借调人留一份。   “那是那是。他在哪间屋子?”   “最右边的第二间,跟沈家的孩子一个房间。”   “沈家的?还真是......有缘啊。”他感叹了一句,拿着文书去了那间屋子。屋子里果然只有一个人,娄大人皱眉,“林明岚没在啊?”   “他没在,”沈清寒特别仗义,“在图文馆忙着,暂时没时间。”   “那你把这个文书交给他,告诉他,他被借调到工部了,这次去修堤坝的事情,有他。”娄大人完成了一桩心愿,特别兴奋,把盖有两个部门印鉴的文书放桌上走了。   在图文馆躲了一个时辰,估摸着人该走了,林明岚才出来。   “娄尚书走了吧?”   沈清寒表情特别古怪,“走了,但是留下了这个!”他举起了文书,“你还是先看看吧。”林明岚大感不妙,“这是什么玩意儿?”他翻开一看,喔豁,躲懒的希望没有了!   他要被借调到工部一段时间了!   沈清寒脸上简直挂着节哀顺变的表情,让他的心情更加沉重。他这能暗暗打气,没事,是借调么!总有一天能回来的!   “这上面说的什么时候离开?”   “恩,现在十月,十一月的时候开始动身跟着工部的人一块走。”时间算是比较紧的。   既然如此,只能收拾包裹了。此次的行程暂时定的顺着运河而下。   南方的天气湿冷,在金陵过了那么多年的林明岚十分清楚,他带了好几件的大毛衣裳,免得被冻着。   想想不知道会不会走到金陵,而且公务在身,要想回家看看娘亲应该不行,所以他放弃了告诉家人的打算,只是如同往常一样写了平安信。   差不多每个月都要写上这么一封。   他把小额的银票用牛皮纸裹了,细细的在大毛衣裳上做了个暗袋,想了想,又在衣角四处各缝了一块一两的银子。带上常用的风寒,咳嗽药丸,一把不大不小的水果刀。   恩,差不多了。   其他的东西,一路上也不缺。他不过是未雨绸缪,习惯为之。   家里的人员暂时不用动,只等着他回来就行了。   而朝堂上,关于谁去参加这次的巡视堤坝,争论个不休。   “陛下,大皇子年纪居长,做事自然稳重,我认为他最为合适。”御书房里,几个老臣争论不休。   也在御书房里猫着的大皇子脸上登时出现,不是我别瞎说不关我事的表情。大概是他脸上抗拒的表情太明显,支持他的人第一波就败下阵来。   剩下的人就在二皇子和三皇子中间争个不停。有人觉得二皇子是中宫所出,正应该去代表朝廷,巡视堤坝安抚民生,彰显朝廷的慈恩。但也有人说二皇子身份贵重,不能轻易的出皇城。说这话的人立马挨了三皇子派的人一个白眼。喔,二皇子贵重,三皇子就不贵重了?   怎么说话呢这是?   而三皇子派别的人找不到更好的理由,只能抓着三皇子更加应该出门历练多学些政事这个理由,反反复复的争论。   最后还是永昌帝一锤定音,“就派二皇子出去吧。老二也该出去历练历练了,老三年纪确实小了些。”   李瑾躬身谢恩,“多谢父皇。”   您老人家早就有主意了还干嘛叫人争论呢?众臣一边高呼陛下英明一边在心里腹诽。 第一百零四章   钦天监选好的良辰吉日, 龙舟厂的巨型龙船,一行人可是是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在船上还没过上半天,就遇到了最大的困扰。   “呕......我想走陆路......早知道不说走水路了......呕.....”李泽躺在床上这是气若游丝, 脸色雪白。他上船多久就吐了多久,现在吐的都是清水了。   林明岚努力拍着他的背, 太医在旁边喊着, “药什么时候过来?”   “来了来了。”熬药的小童端着托盘进来, 药碗的蒸汽盘旋而上,伴随这苦涩的气味。   李泽摆摆手示意小童先把药晾凉, “放会儿,我一口气喝进去。”   他仰面躺着,“早知道就不跟着过来了。”他非要缠着过来去巡视堤坝,李瑾拗不过他, 只能把他加到随行名单。永昌帝倒是很赞成两人之间的亲近。   “真是自己找罪受啊....”李泽喃喃自语。   “你怎么没有晕船啊?有没有什么秘方?”   “我是南方人, 不晕船。”林明岚特别自得的说。   “这是天赋技能?”   “是啊, 我还会游泳呢!”更不会晕船了。   “厉害了.......”作为一个北方的旱鸭子,李泽十分的羡慕。   说话间那碗药凉的差不多, 李泽端起来碗真的是一口气灌了下去。药里大概有安眠的成本,没聊几句他就说上下眼皮沾到了一块。   “你先睡会儿。”林明岚对他说,对抗晕船还是睡着最好。   晕船的还不止这一个, 大部分官员长居北方,还真的不习惯行船。   林明岚叫来了刚才熬药的小童,他现在负责照顾李泽。   “你去叫他们厨房的人钓一条鱼起来,用清水养一会儿, 然后用新的砂锅,熬个鱼片粥给豫王世子用,记住,别用旧的砂锅,要是找不到把旧的砂锅用开水洗个七八次,鱼片粥里什么都别加,就撒上几粒盐。”   小童连忙点头,口齿伶俐的又重复了一遍,好奇的问,“这又是什么说道?”   “晕船都说是水土不服。所以,偏方就说最好食用当地的特产,能够尽快的适应气候。”   “我记住了,林大人。”小童点头之后就去厨房找人钓鱼熬粥。   林明岚自己站在船头,看着前面的龙舟。作为代天子巡视的二皇子,自然乘坐的是最豪华的船。   其次的就是李泽和各位工部的大人坐的船,拖着娄大人和李泽的福,他在这艘船还蹭到一个房间。   船头上能看到的风景都是千篇一律,不断前进的船头斩开了波浪,溅起无数水花。负责掌舵的还是兵部水师的官兵。那人穿着整齐的制服,还有些不自在,不住的擦拭着自己的汗水。   平时他们水师的人训练的时候都是打着赤膊,因为担心被其他的大人训斥为有辱斯文,所以他们这才穿的整整齐齐。   林明岚在船头站了多久,那人就不自在了多久。实际上林明岚在观察他掌舵。   还真挺有意思的。不过看的人家都不自在了,他还是回他的船舱看书吧。   看完了一本工部的记录图册,不经意间天都黑了。   他推开了小窗户透气,顺便把油灯点上。就听见敲门声,“明岚兄你在么?”   “在,进来吧!”   原本是李泽,虽然气色没有平时好,但是已经可以下地走动,恐怕也是好的差不多。   “你的法子真神奇!我喝了粥,又休息了会儿,现在好多了。”李泽又恢复了生龙活虎,“这是什么神奇的偏方?”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以前听人说过,游人出门之间都要带上一些故乡的土,要是不适应就混水服下。你晕船的状况也轻,又喝了药,在加上吃些当地的特产,自然就没事。”   “你懂的还挺多。”   “我以前的愿望可是走遍大好河山啊!”   “那为什么没有继续?”李泽兴致勃勃。   “出一次远门坐的马车,差点没把我颠散架了。再也不想做马车了。”   “哈哈哈哈,那你只能坐船啦!”   “坐船久了,吃用都在船上,憋屈的慌,只能好好地待在一个地方了。”   “等以后要是官道修好了,说不定也能到处去游玩啊!”李泽也巴不得去外头见识见识,小时候被拘在京城,好容易成年了才能借着公务出来玩玩。   “看这个!这是我的下一步目标。”林明岚把画的草图给他瞧,是减震的垫子。现代的技术都是用的弹簧。古代的技术能够达到制作弹簧,但是铁是个敏感的东西,他打量想办法用木材代替弹簧的作用。   “我想着马车如果颠簸,要造一个减震的东西出来,不仅是马车可以用,平时也能用上。”不过技术难题嘛,还在攻克。   “哇,厉害厉害!”   “要是做好了我先给自己家里造十个八个的马车,轮着使!”   “我也要啊,造个十辆吧,每天都用新的,一旬一换!”李泽跟着幻想。直到有人来敲门。   伺候李泽的小童舒了一口气,“世子您在这里啊!到了用饭的时辰了。”   “送到这儿,我在这里吃了。”   “是。”小童关上门,去厨房传菜。   “又蹭到一顿饭吃,省了。”   “都是些例菜,翻来覆去就是那些个花色,都要吃吐了。”李泽一脸嫌弃。毕竟船上这么多人,都是按着个人的品级送上来的。林明岚的品级只能享受两菜一汤。   果然上菜的时候李泽盯着那些个菜动都不动,盯着一道炒青菜猛吃。   “真这么难吃?”林明岚好奇的挟了一筷子肉丝,倒不是难吃。毕竟能够混进宫里的厨师绝对是有两把刷子的,就是因为船上的人多,要做的菜也多,等送过来的时候多半都凉了,有身份的人还能吃点热水温着的,没身份的只能吃凝固的菜了。   “我就不爱吃冷的东西,要热乎乎的才好。”李泽小小声的抱怨。   “这个就真没办法了,将就吃吧。在船上一切从简,下船之后吃个痛快。”   李泽只能将就吃了。   用完了他,他就告辞了,准备再去看看他二哥。   李瑾在外面巡视了一圈,等回了房间,才疲惫的坐下了。听见有人敲门,连忙整理衣衫摆出正襟危坐的模样,看见是李泽才卸下劲头,“是你啊。”   “二哥怎么了?很没精神的样子。”   “今天的膳食殿下用的极少,老奴很是担心殿下啊。”李瑾的贴身太监说。   “怎么不多吃点?”   “厨房做来做去就是那老三样,难怪殿下不爱吃。”老太监对着厨房十分不满。   “没什么胃口。”李瑾不想劳师动众。   “我去厨房一趟,二哥多吃点,路途还长,身体要紧。”李泽跑到了厨房,说自己要吃夜宵。也不要别的,就要捞上来的鱼熬的鱼片粥,撒点盐,其他的都不要。   折腾了半个时辰,总算是熬了一碗浓浓的白生生的粥,趁热端了出去。   至繁至简,对着这样一碗白粥,李瑾胃口大开,吃了一碗还不够,又叫了一碗。   看着二哥终于能够吃点东西,李泽特别开心,把做粥的办法告诉了老太监,如果下次想吃的还可以做。   “这是哪来的新办法?”   “今天刚刚从明岚兄那里学会的。二哥你的身体关系到所有人,一直要好好的保重啊。”   “我知道了。”李瑾温和的笑,“夜深了,快去休息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过渡 第一百零五章   顺风顺水, 不过半月的时间,就到了巡视的第一个城市,康立。   这个城市原本叫做康梨县, 顾名思义就是盛产梨子的地方,后来继任的长官嫌弃这名字不好听, 就改了。   虽然这是个小城市, 但是可谓是河道第一站, 所以修建了行宫。   下了船,不少的大人都露出了解脱般的眼神。在船上吃不惯用不惯, 脚下踩着的东西永远在晃悠,可叫他们受了大罪了。   二皇子搬到了行宫,他们也算是托了他的福住了进去。   行宫多年无人居住,但是历任的官员都会定时打扫维修, 所以看起来也没那么差。   晚上举办了接风宴。   二皇子象征性的露了面, 饮了几杯水酒就先离场了, 不过这些官员看起来倒是不在乎这个,三五一群围着都喝了起来。   林明岚喝了半场, 趁人不注意也悄悄的溜了出来。这种场合最没意思了。   第二天,不少人都宿醉未醒,而二皇子悄没声息的, 带着几个心腹官员朝着县衙走。   县衙旁边,就是河道的资料库。既然知道此次出巡目的就是河道,就是加班加点也要把所有的资料补上。   所以一行人看了半天,并没有什么收获。李瑾面上不由得出现了三分满意之色。   实际上这些账册记录本基本上都是新进誊抄过的, 纸面雪白,书页之间一点折痕都没有,而且用的纸张也是近两年才有的新纸,绝对不是原本的记录。   所以出行的,除了两个真正不懂行的,剩下的人谁也不敢触这个眉头。   李泽在外面忙活了一阵,回去之后心满意足的跑去串门,跟林明岚显摆今天的见闻。   “你呀,让人家唬了还不知道呢!”   “什么?还有这等事?”   林明岚就把可疑之处一一的道明了,李泽气的要摔杯子,“尽糊弄人。”   “要是负责的人说是为了防止资料被虫蛀所以重新誊写了一份,也没人能反驳。”林明岚说,“这样的事情,太常见了。”   不过跟在二皇子身边的人就真的不知道?只怕是不敢说而已。   “我以后做什么都要多留个心眼。”李泽暗暗的把此时记在心里。果然,之后的巡视他提出了很多问题,负责人被问的战战兢兢,回话的时候老老实实的,再也不敢敷衍了事。   在康立巡视了五日,虽然有点小问题,但是并不严重,所以很快启程,朝着下一个城市去了。一路上就这么重复,巡视了三四个城市。   二皇子也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所以遇到了无关紧要的小事情,都是暗中记下来,然后派身边的人提点提点,该改正就改正了。   一路走来,很快到了润州,这里也离着林明岚成长的金陵不远。   润州的知州早就得了消息,撒水铺路,清理贫民,务必要让二皇子看见的,是一副太平盛世的模样。   也不枉费他花了大功夫,想方设法的做成这一切了。   整个仪仗队缓慢的行进,路边的商铺关门闭户,实际上悄悄的躲在阁楼上,门缝背后偷看。   毕竟难得看见这样的场面,可以给后辈们吹嘘一辈子了。   李瑾透过仪仗看着街面上,倒是十分的满意。   然后异变突生,突然街面上有人冲了出来,高喊了一声,“大人冤枉啊!”   知州瞬间觉得背后冒出了冷汗,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高喊的是位女子,这时候被侍卫们一拥而上压倒在地上,即使这样,女子也在地上翻滚着,高叫着冤枉,侍卫们抬起手刀,打算先把人打晕。李瑾叫了一声,“慢!”   现在只有他能出面收拾残局了,当街拦架,不处理好能成么!   “既然这位姑娘有冤要伸,先把人带上,去衙门等候,待到安顿好之后,我亲自审问。”   “是!”   侍卫们只能听大佬的,先把女子带了下去。   所有路过润州知州的官员都给他一个同情的眼神,知州自己觉得腿肚子都软了。他仔细看了看那女子,确实是没见过的长相。他为官的时候一向胆小,长官敢收的钱他才收,其他的事情一概不敢多做。   但是这样大庭广众之下,有人喊冤,是真的,说明他当官不为民做主,是假的,说明他御下不严,横竖都是要遭!   仪仗队朝着早就打扫好的庭院去了,先修整一日,第二日就要当众审问。   当然,这个当众,是当着所有的官员的意思。   昨天太过匆忙,并没有人留意姑娘的长相,此刻一看,真是好一朵出水芙蓉啊!还穿着一身白衣,头戴白色绒花,看起来三分的丽色也涨到了六分。   那姑娘先是悲悲戚戚的跪倒,用出谷黄莺似得嗓音,细细道来,“求大人做主!奴家本来是州府旁边的良民,家中数十亩良田,还有奴家定下了婚约的丈夫。只等着秋后过门。可突然出现了一个恶霸,先是强行用劣田的价格,想要买下奴家家中的良田,我的未婚夫上门理论,反而被打成了重伤,现在不治身亡了!”   所有人的眼神下意思的瞟到了知州的脸上,那意思就是如斯美色,难怪你会下手了!知州反而心中大定,他确定他从来没干过这样的事情,也没有接到状纸。   女子继续道,“恶霸自称是知州大人的小舅子,奴家不敢上门来告,只能拦轿喊冤了!”   说完这么一段话,女子的眼泪就跟珠子似得不停的下落。   李瑾沉吟片刻,“既然这样,姑娘先暂时在府衙住下来,等本官查清楚事情的真相,再做定夺!”   堂下的文书自然上前,记录女子是出自何村何乡,会派人调查户籍,三日后再来回禀。   不过当夜,李瑾暂时就在府衙歇下了,顺便看看衙门的文书等等。   一眨眼就是三更天,李瑾抬起脖子一看,时候不早了,他身边的小太监靠在门槛上,眼睛都要睁不开了。   他整整衣衫,跨出了自己所在的小院子,也不想被人跟着,就在门前的小亭子坐了会儿,吹着寒风,三分残留的睡意很快就散了。   “大人小心,夜风寒冷,受了风寒就不好了。”背后传来女子特有的娇声,柔顺的好像一只波斯猫。   白天告状的女子,现在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出现,严寒的天气,只披着一件单薄的外套。   李瑾恍惚想起来这女子暂时在府衙安置着,于是温和的说,“我是唐突了,姑娘且安置吧。”说完转身就走。   他走进院子,余光看见女子提着灯笼,不紧不慢的回了自己的房间。李瑾长出一口气,无奈的说,“出来罢,热闹看够了?”   “怎么能说是看热闹,我不过是和林兄打算秉烛夜游,刚刚好碰上了。”李泽先笑嘻嘻的跳出来,拉着一边的林明岚。   还说不是,衣裳外套穿的整整齐齐的,李瑾一叹,“先去我房间。”   已经被发现了,李泽也不在乎这点,遣散了仆人,三人在书房谈话。   “刻意,太刻意了。”林明岚先斟酌着开口,“虽说陋室出明娟,但是一般乡下长大的女子,很少有这样的胆色,敢于当街拦轿的。”而且女子自称在乡下长大,手脚的关节等等,完全是闺阁中娇养出来的。   “我也觉得,这女子一看就不简单。”这是直觉派的李泽。   “看来我们想的一样。”并没有被美色迷住眼睛的李瑾也这么想,尤其是今晚的偶遇,叫他加深了心中的怀疑,难道想要塞这么个女人,到他的后院?以此人的身份而言,明显不可能!   “殿下的意思呢?”林明岚问,这样的女子想要真正靠近出巡的官员,也是难事,只需要一道命令,她就不得不离开。   “先静观其变吧。她既然敢上门,至少在身份上,是没有问题的,去了这么一个,难保不再来第二个。”这女子好掌控多了。   既然这样,就先等着吧,不论是何种目的,总会露出马脚的。   要不了三日,那女子的身份就查的一清二楚,而她说的,基本都是事实。不过吧,只拿那知州算是无妄之灾了。是他房中最受宠的小妾的弟弟,在外头顶着知州老爷的小舅子的大名,拉虎皮扯大旗,忽悠了不少的良民。   东风西风,不如枕头风,受害者搞清楚了情况,基本没人敢上门告状的。   事情跟知州不算太大的干系,他还是被申饬了一顿,相信短时间里,他是万万不敢再宠妾灭妻。   接下来巡视河道的工作,知州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样样精细,只求稍微挽回自己的印象。   现在所有人都在河道上,望着看面和缓的流水。   冬季水枯,才能看出堤坝的真实模样,这些木头长年泡在水里,最是容易损坏。   作为工部的外派人员,林明岚苦逼在检查着堤坝的情况,由工部口述,他负责记录。   在堤坝下面真是够冷的,所有上来的人都冻的唇色发白,林明岚手几乎握不住笔,所幸他拿的是自己店铺里生产的铅笔,还能勉强写字。   一看大家都冷的够呛,李瑾很快叫人先上来,喝姜汤去去寒气。 第一百零六章   喝了姜汤, 可算是满血复活了。   李瑾在一边细细的翻看着记录,工部的人跟打了鸡血似得,滔滔不绝的讲述如果换成用水泥修理河道是多有用, 不仅坚固,还省了维护的功夫。毕竟木制的栅栏, 需要时时维护, 要只能用特定的几个木种。   李瑾若有所思, “大家辛苦了!先把这些意见整理整理,待我看过之后, 再向陛下回禀吧。”   “好好好!”工部的负责人不住的点头,继承了娄尚书一贯的风格,他们对于这些比对上司溜须拍马感兴趣多了。   “在想什么呢?”李泽悄悄的靠过来。   “这里离金陵不远呢。”林明岚若有所思,除非是遇上难得的探亲假, 他已经很少回家了, 一眨眼又是一年多没有回去了, 不知道娘过的怎么样?   “金陵?”李泽在心里想了一会儿,恍然想起来林明岚之前都是在金陵渡过, “要不你请上几天假,回去一趟?”反正骑马的话,也就两个时辰的事儿。   “那我成什么人了?正在办差的路上, 还擅离职守?”林明岚好笑,“多谢你的关心!不过这种例子可不能开,要不然以后所有的大人出门都这么办事,还了得?”   李泽自己想想也觉得自己刚刚考虑不周, 于是不再说这个话题。   这么多人在堤坝上吹了寒风,身体稍微弱的,回去都狠狠的感冒了一场,整个队伍的行程被耽误下来。   好山好水养美人,在这等风水都绝佳的地方,少不了的就是画舫之类的活动了。   不少官员的身体没好,剩下的人这几日就安排了欣赏湖光山色。   轻舟之上,李瑾和众人一起行酒令作诗。   一遇到这种场合林明岚就头大,他配合着行了两圈酒令,就假装不胜酒力,在一边歇息,其他人当然乐意少了个竞争者,纷纷展示着自己的才学。   就好像有人撒下了饵料,池塘里的锦鲤挤挤挨挨,争抢着食物。   人生在世啊,总是逃不脱这许多的烦恼。没钱的想有钱,有钱的想有权,有权的想要更大的权。   湖面上的清风吹来,伴着一阵阵的古琴声,琴声悠扬,就这么轻飘飘的钻入了耳朵,连寒风也似乎变成了暖风,只吹的人熏熏欲醉。   “是何人在此喧哗?”知州先站了起来,还摇晃了一下。   他手下的人很快就去询问了。   “我听着,像是岑大家的琴声。”   “我听着也像。”   有人交头接耳。   李瑾饶有兴致的问,“是哪位大家?”   画舫之中,虽然有卖身的女子,只有也会有凭着记忆,独占鳌头的奇女子,对于这样的女子,大伙儿都会称上一句大家。   岑大家自然是其中佼佼者。她身世坎坷,本来是书香世家出身,不幸家中落败,从此靠着教习琴艺谋生,一手古琴弹的出神入化。   所以虽然今年岑大家已经时年三十有五,思慕者还是甚多。   岑大家的小楼,正正就在湖边上,刚才不过是她信手弹来,谱写新曲。   听完这些人七嘴八舌的话语,李瑾不由得产生了三分兴趣,“真有这么厉害?”   “殿下想要知道,不妨把人请过来。”自有那察言观色的人,想要奉承。   果然不过一刻的功夫,有一艘小船踏浪而来,船头站着一位女子,恍若凌波。   两船相接,船头的女子轻轻的一跳,身姿轻盈的落到了另外一艘的船头。她掀开了纱帘,进来之后目不斜视,对着行了个环礼,“各位大人安好。”   “这位就是岑大家?”李泽好奇问,“果然不同凡响。”   “贵人说笑了,不过是在湖边讨生活的女子,称不上什么大家。”岑涓淡淡的说。   她身后跟着一个丫鬟,此刻小心翼翼的把古琴递到岑涓的手边,岑涓把琴铺在矮几上,“贵人想听什么曲子?”   “就弹个湖景夜色吧。”   这首曲子成名已久,可以说是有湖水的地方都会有人弹,但越是简单的曲子越是考验功力。   岑涓作为一个独身讨生活的女子,自然知道现在叫她弹曲子的人非富即贵,并不是她能够得罪的起的,于是拿出了毕生的功力,只求能够不得罪人。   诤的一声轻响,好像是湖边第一只黄鹂的轻鸣,惊醒了整个湖面,然后是水浪的声音。渐渐的,湖边的小生意人的喧哗开始了,杂而不乱。然后琴声低缓,喧哗已去,湖面渐渐转为寂静。   人声已去,剩下的是湖本身的声音。调子转为低沉,更沉,但是隐藏在夜色中,是更美的夜色。曲中的最高峰也快要来了。   岑大家不辜负她的名气,一首简单的曲子指弹的引人入胜,夜色徐徐的展现在眼前。   但是跟在她背后抱琴的丫头,表情一直不对。   从上船的时候,就掩饰不住她的颤抖,后来她还小心的把手藏进了袖子里。   在大家都沉迷在曲中的时候,这丫鬟悄悄的把手,摸到了自己的大腿上,似乎想要取出什么物件。   林明岚只觉得心里一紧,然后默默的放下了酒杯,人站了起来,靠近了上位,就站在了李泽的背后。   李泽听的如痴如醉,连背后多了个人也没发觉。   曲声转入了最顶点,那丫头也悄悄的靠近了最上位,趁着所有人不在意的时候,高喊了一声,“拿命来!”从裙底翻出一把匕首,正对着堂上听着入神的李瑾刺去。   刺啦一声衣帛破裂的声音,丫鬟心里一喜,却发现没有刺中她的目标,反而刺中了旁边的一人。   一击不成她并不气俀,收回了匕首,又对着堂上高坐的人刺去。这次李泽就是反应再慢也回过神来,他一脚踢翻了行刺的丫头,然后高喊,“护驾!”   船上的护卫立马出现,背对着李瑾形成了包围圈,丫鬟势单力孤,见势不妙,立刻用手中的匕首砍断了窗户,纵身投入水中。   这些护卫基本都是北方人,少有会游泳的,此刻只能高喊着,封锁了整个湖边。   岑涓已经被按倒在地,手边的古琴在混乱中断了琴弦。   知州面如死灰,好容易挽回了一点印象,二皇子遇袭,全毁了。   确认刺客已经逃跑了,李泽这才转头看过来,“没事吧?”   林明岚捂着右手,暗红色的液体顺着手指缝留下来,“还好。”   “太医?太医在哪里?”李泽手脚都慌了,不停的喊,出来游玩幸好带了医生,太医把人带到了后头,脱下了外衫查看伤口的情况。   伤口正好砍在右手的臂膀上,大概十几厘米的创口,此刻不停的流血,太医好容易撒了药粉,很久就被血液浸泡冲淡了。   太医淡定的又叫他把手臂高举,然后又撒了厚厚一层药粉,纱布裹好,血这才止住了。   长这么大还真是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林明岚也顾不上形象了,龇牙咧嘴的,但是一看见李泽进来,连忙收敛了神色。   “外头这么样?”   李泽先问了太医伤情,太医只说要好好休养,不可沾水,他才回过头来回答林明岚的问题,“人找到了,但是已经死了。”   “莫非是死士?”既然能够逃跑,肯定策划了路线,怎么会轻易的死掉?   李泽摇头,“已经审问了岑涓,这个丫头是一年前来到她身边的,身份清白,人又机灵,所以就成了贴身丫头,一向乖巧的。”   “这么一次刺杀,好像是临时起意。”林明岚想摸着下巴做沉思状,一动右手,牵扯到伤口,又疼的受不了。   “好了,好了,你还是先休息吧,就不劳动你这个伤残人士了。”李泽着实被今天的事情气坏了,下了决心要把幕后的黑手找出来。   整个润州变得风声鹤唳,盘查外来人员特别严格。   “糊涂!打草惊蛇!我费了那么大的功夫把人送过去,不是为了当一次性的棋子的!”清脆的一声响,青色茶杯摔在地上,跌个粉碎。   “姐姐息怒!姐姐息怒!小曲传来的消息,她当时离二皇子也就几米远,再没有那么好的机会了!所以小曲才会奋力一搏的!”   “一搏?她搏成功了么?还不是就伤到了一个小官?枉送了自己的性命?你教出来的好手下!不过就是想争功?”   “怎么会?小曲也是听到了大主子的吩咐,便宜行事,所以这才鲁莽了些!我会吩咐手下的,以后做事谨慎的!”   最早说话的女身缓了缓,“你知道就好。在主子眼里,只分有用和无用,可不分事情是谁做成的!对了,小歌哪里怎么样?”   “小歌那里一切安好,没有引人怀疑。”   “那就让她继续,这么安静下去,等着机会。” 第一百零七章   润州城里风声鹤唳, 几乎没人敢在夜里逗留。   而行政长官忙的是焦头烂额,恨不得一个人掰成两个人用,谁让他治下发生这种事情。   人心惶惶之时, 林明岚安心养伤,养的还真有点无聊。   现在他住的房间里, 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药材滋补品, 是个人都知道等他伤好之后会得重用, 毕竟人人都没发现危险,他却第一时间为保护二皇子受了伤。   来探望刷个熟脸的人也是一波接着一波, 直让人烦不胜烦,林明岚把太医拖出来当了挡箭牌,只说要静养。   偷得浮生半日闲,他教会了小厮打扑克牌, 单手秀操作, 玩的不亦乐乎。   “好啊, 你倒是痛快了,我在外面可忙的要死!”李泽不等人通报, 自己掀开了门帘进来,撞个正着。   “打这张,这张!”他瞄了一眼林明岚手上的牌, 兴致勃勃的出谋划策,小厮都是今天才上路的新手,哪里能对抗两个老手的联合出牌,很快就输了个精光, 赶忙识趣的站了起来。   李泽把扑克牌有一搭没一搭的在手上玩着,一言不发。林明岚也不催他,就这么安静等着。   “林兄,你说这次的事情不日就要结束了,你可以提前安排,收拾行李啊!”   “要回去了?”林明岚伸个懒腰,“早就准备好了,南方湿冷,不适合养伤啊!”看一件事,可以直接看最终的受益者。在外头,如果二皇子遇刺,最终的收益者会是谁?不外乎就是还留在京城的几个皇子。   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二皇子需得赶快先回了京城再说,巡视河道的工程已经完成了大半,所需的不过是一些数据的统计调查,留下工部的人手就够了。   所以这趟巡视河道的公务,也算是早早了事。   回程因为不需要停靠岸边,比来的时候快的多了,赶在腊月二十的时候,停到了靠近京城的码头。   快要过年了,码头上人来人往的,商船不停的靠岸又离开,都是出来讨生活的人,不回家团聚就为了多赚点银子。   而官员们暂时还放不了假,需要趁着陛下封笔之前把一路上的见闻写下来,整理成奏折交上去。   只有林明岚最苦逼,手伤没好,给自己找了个代笔。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了,沈兄,辛苦你了,多谢。”   沈清寒甩了甩自己酸痛的手臂,“大恩不言谢,你就请我喝酒好了。”   “以茶代酒啊!我这伤还没好呢!”林明岚发愁的看着自己的手臂,“翰林院最近没发生什么事吧?”   “还不是跟以前一样?抄抄写写,偶尔被宣召去宫中伺候笔墨,不过说起来,今年好像进宫的时候少了很多呢。”沈清寒若有所思。   “这天儿冷的,再才思敏捷都要被冻住了!难道在御花园里一边留着鼻涕一边佯装风雅?”冬天最舒服的地方只有烧着炭火的房间里!不允许反驳!   “这倒也是,今年还比往年冷些。”   “所以我机智的屯了很多碳,还烧了暖房,今年也要记得上门来啊!我请客!”   “那你就欠我两顿饭了!”   “随便挑!还能吃穷我了!”这点上林明岚很大方。   “那我可真的随便挑了!”沈清寒坏笑了一下,“京华楼最上等的席面的!”   “我那可要赶紧去排队了!不然轮不上我。”   “你可别这么想,现在京城里谁不知道你啊?”沈清寒把京城最新版本的流言说了一遍,把林明岚传的是三头六臂,无所不能。   林明岚自觉大汗,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没办法啊!”沈清寒摊手,“京城向来都是这样的,听风就是雨,郊外挖了个瓦罐,明天就能变成挖出了古董花瓶的流言。”   “那我还是在家安生几天。”   “是,没几天这流言该过去就过去了,趁着年前,好好休息几天。”   交了奏折,林明岚真的请了几天假,提前回家过年。   反正也不差这几天了。   寒冷的冬天,看着窗外的飘雪,享受着炭火的温暖,岂不是赏心悦事。   门房站在廊下跟车夫小声的聊天,“幸好过冬之前多买了这么多碳,现在市面上稍微好些的碳,都涨到了市价的两倍了!要是上好的银碳,三倍都不止!”   车夫一边烤着火一边说,“还是老爷有先见之明啊!”   林明岚突然想到,杜昙那里,不知道碳够用么?出了一趟远门,还没来得及去看看。   好歹也占了个交往中的名分吧,既然姑娘不好意思上门,总该他主动点吧!   说干就干,林明岚让门房搬了一车的碳,还有提前准备的年货,朝着杜昙租下的院子去了。   因为杜昙暂居京城,所以并没有买院子,选了个两进的小院子。   话说回来当年王氏买下的院子,还真算是捡漏呢!摇摇晃晃坐在马车上,林明岚想。   马车穿过小巷,又绕了两条街,终于靠近了杜昙所在的那条街,这里住着许多商户,算是不错的居民区了。   可马车还没拐进巷子口,就听见妇人尖利的声音,“天呐!我不活啦!这天子脚下也没有王法啦!小辈都可以把长辈关在门外啦!”   好奇的心理人人都有,此刻邻居都探头探脑的听着动静,全当午后无聊的娱乐了。   杜昙只觉得难堪,她可以对着商户们高谈阔论唇枪舌剑,但是对着这等子仗着所谓长辈的身份撒泼的人,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以为她躲到了京城里,就能避开家里人的逼婚。谁知道她们居然通过杜昙跟她弟弟的信件,悄没声息的查到了她住的地方,一举就摸上了门,打个措手不及。   她的丫鬟梅香也是刚刚好在守门,看见她的婶娘上门,反应极快的又关上门,马上就通知了她!但是家里的几个丫头都是温和柔顺的,竟然没有一个是在门□□阵的黎氏的对手。   杜黎氏可不管这些,她上门是打定了主意,一定要讨到个说法!三年之前,她好容易联合了杜昙的几个叔叔来逼婚,结果被轻描淡写的挡了回去,只说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再生气,也只能按捺下来。   可一转眼三年都过去了,这说好的人选呢?怎么就没见过踪影?虽说逢年过节,还是照着女婿的礼数四节八礼的送着,可总是没看过人啊!   慢慢的杜黎氏回过味来,这使得是缓兵之计吧?所有她直接就上了门了!要是没个说法,她还不走了!反正她是长辈,操心小辈的婚事,本来就是应该的!   想到这里,杜黎氏放缓了语气,“侄女,我本来也是为了你好,你一个大姑娘家家的,抛头露面在外面做生意,跟男人打交道,已经是败了名声了,现在岁数也大了,怎么能不嫁人?不嫁人,怎么叫家里人安心啊!”   “我可是好容易才找了这么个男人,虽然是娶继室,总归是正房,你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梅香等她噼里啪啦一顿说完,赶紧插嘴说道,“我们小姐已经有未婚夫婿了!”   杜黎氏斜睨了一眼梅香,“夫婿?听说已经考上了?以前说是在读书,现在读完了,怎么还是没见人?”莫不是诳人的吧!   梅香那个憋屈啊,她家小姐就是在怎么沦落,也不至于给人当填房啊!这婶娘要说真的关心小姐的婚嫁就算了,摆明是打算把小姐早点当包袱嫁出去!   杜黎氏看她哑口了,更是得意,“我看八成就是个骗子!”就是不知道这话里的骗子,到底指的是谁了!   “我不能不管你,让我进去!”杜黎氏得意的挤开了梅香,跨进了小院里,“你们姑娘年纪轻脾气好,换成是我,遇见你这样的丫鬟,还不马上发卖了!”   “梅香,这是谁在这里闹腾?别担心,拿着我的名帖,去请城防司的人来!擅闯民宅,够她吃上几天牢饭的!”林明岚下了马车,淡淡的说。   “林公子!”梅香高兴叫着,“您回到京城了!”   “我要不回来,还不知道我不在的时候,有人都要打上门了!”林明岚转身让车夫先把马车停在门外,“今年的年礼,刚刚回来,比往年晚了几天。还有几筐银碳,别冷着了。”连眼神都没给旁人一个。   梅香兴奋的点头,故意没搭理杜黎氏,只叫人开始搬运年礼,前前后后的,院子里所有的人出动了。   杜黎氏有点发蒙,这,这,不是骗人的啊?!她知道这个所谓的夫婿是杜昙的姑姑找来的,还是杜昙姑姑的密友的孩子,她一直以为是挡箭牌啊!   杜黎氏有点发憷,内心又觉得这说不定是杜昙找来的骗子,再说了,要是真是杜昙未来的夫婿,她一样是长辈!于是理直气壮的问,“你是谁?”   林明岚摆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你又是谁!”   “我?我是这家的长辈!”她壮了状胆气。   “昙儿,怎么在外面站着?冷,先进去。”林明岚拿出生平最温柔的语气,好像经常这么叫杜昙一样。   杜昙想笑,拿起帕子遮住,努力保持表情。她也放缓语气,“你也进来,堂屋炭火烧的足,别冻着你。”   两个戏精! 第一百零八章   杜黎氏没得到回应, 心里发急,不由自主的就想伸手去抓。但是她的手指还没触碰到一片衣角,就看见面前的人捂着右肩膀, 好像受伤的样子。   这,这可不关她的事儿啊!她碰都没碰到!   杜昙脸色大变, “怎么了?”   “伤, 伤口......”林明岚虚虚的指着自己的肩膀, 一副痛苦的表情。   这下杜昙再也顾不上给杜黎氏留面子,咄咄逼人的说, “林公子乃是翰林院的编修,最重要的就是一双手,现在婶娘无缘无故的伤了林公子的右手,自己看着办吧!”掷地有声的说完这番话, 亲自搀扶着林明岚去了外间, 打算找大夫过来看看。   杜黎氏很是茫然, 这又是怎么个说法?   梅香只站在旁边发愁,“这可怎么办呐!”   “什么怎么办?”   “林公子怎么说也是朝廷命官, 太太您伤到了他,岂不是要去坐牢?小姐也不好开口求情,不然让林公子发怒了, 我们都要遭殃!”   杜黎氏结结巴巴的说,“我,我也没干什么啊,就是轻轻的碰了一下.....”   “然后就给人碰伤了, ”梅香嘴快的接话,“我去小姐那看看。”忙不迭的溜走了。   杜昙担心的不得了,还真的叫了大夫过来,“我问到了伤药的味道,怎么了?”   “没事,出门一趟受了点小伤,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林明岚还举了举右手,示意自己安然无恙。   “我要不是假装受了伤,不还要在那里听人聒噪?她又是长辈,不能说不能骂的。”   杜昙想想刚才杜黎氏那副模样,只掩着嘴笑,她不能出面跟长辈争执,林明岚却没有这个烦恼,只当不认识的人处理。   不多时,大夫过来了,实在拗不过,林明岚让大夫重新检查他的伤口,杜昙只管苦着一张脸,去前院找人。   “怎么样?”自从杜昙走后越想越不安的杜黎氏,就眼巴巴的看着,刚才嚣张大喊的样子,全都不见了。   杜昙没说话之前先叹气,连着叹了两次才开口,“很严重,本来林公子出公差先受了伤,现在被婶娘一碰,伤口又重新裂开了,短时间好不了了。要是让林公子的上峰知道,就不得了了,只等着他伤愈才好上任呢!”   “那这可怎么办啊?侄女,我是无心的啊!”杜黎氏也慌了神,脑子稀里糊涂记不清自己到底碰没碰到人。   “我只是妇道人家,哪里能够在这些事上说些什么呢!”杜昙连自己平时最不喜欢的说辞都拿了出来,只要能说明自己做不了主。   “那我去赔礼道歉!”   “林公子正在换药呢!要是看见婶娘,保不准更生气了!”杜昙赶紧把人拦下来。   “我当侄女的怎么能够不为婶娘着想呢!这样吧,婶娘先回去,我等他怒气消了再求求情,总不会让婶娘受罪的。”   “好,好。”杜黎氏也不疑有他,连忙点头,连自己今天计划好的,不要个结果就不走也忘记了。   杜昙把人送到了门外,这才长出口气,今天是把人送走了,明天呢?后天呢?总要解决这个问题啊。   可是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好主动问出口?   半是羞怯半是懊恼,杜昙自己都闹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   她心里有事,就这么直愣愣的朝着林明岚换伤药的地方走,正正好看见大夫把先前的纱布拆下来,伤口已经结痂露出粉色的新肉,不难看出当时挨了多深的一刀。   大夫伸手捻了些药粉,“这是上好的金疮药,老夫药铺里的金创可比不上。”照着原样,用干净的纱布重新包裹了下,“伤口快好了,还是不沾水,忌荤腥。”   “多谢大夫了。”杜昙连忙进了门,谢过大夫之后,吩咐人送客。   大夫眼里可没有什么男女之防,看过上好之后,连药都没开。杜昙盯着已经裹好的伤口愣神,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居然盯着别人的手臂看!她眼神下移,想要避开,眼珠不知道往哪里落,脸蛋却悄悄的红了。   刚刚被大夫看伤口林明岚也没有多想,此刻看杜昙转过头,耳朵红的透透的,这才想起自己胳膊漏在外面,这跟现代的短袖差不多。   可人家姑娘都害羞了,他也不好继续耍流氓了,赶紧伸手想把袖子穿上,越是忙越是出错,他一套袖子又碰到伤口,嘶的呼了一声。   听到呼痛,杜昙顾不上那几分羞涩,赶紧回头,只见林明岚正在跟自己的袖子做斗争,奈何手不能弯,套不进袖子里。杜昙只能上前去帮忙,先把袖子整个脱下,在穿上,一个不小心,本来放在怀里的盒子就掉了出来。   是个小巧的木盒子,但上面用的缠枝牡丹纹,明显不是男人用的。   杜昙心里砰砰直跳,此刻的气氛叫她恨不得转身就跑。她刚刚想转身,不意手被抓住了,背后有声音传来,“怎么不打开看看?”   后面的事情杜昙都觉得记不太清楚,林明岚只是把盒子轻轻的打开,一只白玉手镯就这么静静的躺在丝绒缎子上。   “不知道适合还是不适合,要是不合适还不好退换呢!”林明岚挠头,当时在润州他就看中这镯子,义无反顾的买了下来,奈何放在身上,不知道该这么送出去,要不是突然掉出来,他还能磨蹭个半年。   纤细的手腕伸了出来,拿起了镯子,腕子一探,正正好戴上。   真真是晧腕凝霜雪。最美妙不过的风景。   “很漂亮。”   “你喜欢就好。”   两个人就这么对视着,彼此眼神的交汇,胜过了千言万语。   墙角的梅香悄悄的退了出去,哼,要是打扰了小姐,她自己都要给自己一巴掌。她美滋滋的想,小姐的好事将近了!   那只手镯从此从了杜昙的爱物,片刻不离身,带了一辈子。   这个年是过的极开心的,因为有人陪伴。   年后,林明岚正在书房写信,告知自己的近况。这种家信一贯的是报喜不报忧,或者加上两件有趣的事儿。还要加上,准备礼品,上门提亲了。   两家本来就早有默契,只等着他一切稳定了,才好上门。就是走流程,还需要个一年半载呢,提前备起来最好。   不过还在正月里,最少过了十五,驿站才会接手信件。   沈清寒就是这时上门的,脱下了大氅,饮下一盏热茶,舒服的靠在软凳上,“可算暖和了。”   “这话说的,你家还能冷着你!”林明岚不由得翻个白眼,他自从跟沈清寒熟悉之后,越来越放松了。   “但是就是没有你这里自在。”沈清寒享受了一下,然后把手里的帖子递了过来,“喏,别人不知道你住的地方,我自告奋勇来送帖子。”   林明岚伸手接了过来,先被上面的粉香薰的打个喷嚏,“这是谁家的闺阁聚会?”撒这么重的香粉。   “这可是现在最流行的香料,你跟不上流行啦!”沈清寒吐槽。   林明岚翻开一看,居然是越家,没听过的名字。   “这帖子请的今年所有的新翰林。”沈清寒提醒了一句,“越家是宫中敏贵妃的娘家。”   换句说就是三皇子背后最大的靠山呗!懂了!   “那我称病不去成不成?”   “怎么少了个人啊?”沈清寒端着茶盏,眼神低垂,学了句话,“你要是不去,保准会这样。”   “我去还不成么!地点?时间?”   “就过几天,初八。在郊外的庄子上。”   “这么急?”林明岚惊讶,“连十五都没过?就急着办宴会?”   这来者不善的味道,已经弥漫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擦汗,感情戏苦手 第一百零九章   正月初八, 宜出门,宜访友。   林明岚在家门口等着,沈清寒的马车可以捎带他一程。   学府巷里异常的热闹, 平日早出晚归的人,趁着难得的假日, 走亲访友, 还有稚儿手里捏着红封, 跟小伙伴嬉戏。   风一吹,林明岚又裹了裹身上的披风, 真冷!这种天气,真的只适合在家里蹲着,小火炉烤着,小火锅吃着啊!   跑到郊外去吃一顿鸿门宴, 真怕不消化!   他正想着, 沈家的马车就停了下来, 沈清寒掀开了帘子,“林兄久候了!”   上了马车暖融融的热气直扑过来, 融化了林明岚披风上的雪沫子,他长舒一口气,把披风取下, “还是麻烦沈兄了,还绕路过来接我。”   “不碍事,本来也是顺路。”沈清寒哪至于计较这点小事,不过是不放心罢了。   聊了几句闲话, 马车出了城门,走的路也越来越冷清。毕竟是城外,人烟稀少。不多时,人声鼎沸,一座热热闹闹的别院就映入了眼前,门路的石狮子似乎稍稍有些逾制,奈何所有的人都跟没看见似得,目不斜视,交了拜帖,径直入门。   谁敢给三皇子找不自在呢?表面上这里是越家的别庄,实际上对内情心知肚明。   拜帖一递上,唱名的小厮就喊着,“沈翰林,林翰林到!”   一片齐刷刷的目光扫射了过来,难得的寂静,稍后,又变成了嘈杂。想必不少人都在背后着,就是这位?   想必他英勇挨刀的故事,已经传遍了。   顶着别人好奇的目光,林明岚突然明白了沈清寒的用意,要是他一个人过来,少不了就是一群人过来攀谈和议论,但是沈家未来的掌权者在旁边站着,那意思就是,这人我罩了!有话憋着。   沈兄真是...心软,不过是些目光,还能把人看杀了不成?林明岚堂堂正正的回看了每个人,目光一触即分,反而没人敢跟他对视。   进了别庄的大堂,这里已经摆满了案几,两人一座,林明岚当仁不让的跟沈清寒选了同一张。   陆陆续续的还有人进门,聚焦在林明岚身上的目光总算是散了。   人到齐了,今日宴客的主家也站在正厅,正是越家的三子,他目光看了看厅中之人,很满意人都到齐了,毕竟越家还有几分薄面。   越三爷举起了酒杯,先说了些恭祝圣安的客套话,然后举杯。座下之人纷纷响应,都满饮此杯。   越家请客,自然是好酒,醇香味美,一入喉,化作了甘甜的味道。   林明岚一连喝了三杯,这才停下了杯盏,假装喝醉了,争取早点退场。   不过很明显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结束,酒过三巡,还没等林明岚顺利装醉,门房突然提高了声音喊着,“三皇子到!”   戏肉来了!肉眼可见的,整个厅堂的气氛都不一样了!所有的人正襟危坐,不少人还在整理衣衫。   翘首以盼啊!   门房的话音没落多久,门口就出现了一人,哈哈笑着,“打扰了!”一边说着,一边有仆人取下了披风,三皇子正朝着主位走去,越三爷识趣的站了下来。虽然名义上越三爷是长辈,但皇家面前谁敢称长?三皇子不过略略点了个头,就算是行过礼了。   三皇子李宇坐定,先开口道,“不会打扰各位的雅兴吧?”   众人连称不敢。   “那我就放心了,我不过来略坐坐,众位放轻松就是。”说完李宇举起了酒杯,示意众人先饮。   一连喝了三杯,李宇这才饱含着亲切的笑容问道,“沈翰林的令尊足迹如何?天寒地冻,我记得沈大人的足疾容易发作。”   “谢殿下关心,父亲在家中休养,略好些了。”沈清寒不咸不淡的说。   顺着名字,三皇子挨个挨个的问候着,言语之中亲近之意溢于言表,竟然是闲话家常。   三皇子眼睛转来转去,终于把目光锁定了林明岚,居然亲自走下了高台,端着一杯美酒,用那种亲近的语气说,“林翰林也在此!真是多谢你救了我二哥!”   众人的眼神跟针扎似得射了过来,林明岚皮糙肉厚,假装没看见,“这是臣下该做的!为国捐躯在所不惜啊!”他又把脸转向所有人,“我相信要是其他的大人遇见了这种情况,一定也是奋勇争先,对不对?”   这等一本万利的买卖,要是出现了,那肯定要做啊!不过是你小子抢先了而已!心里的腹诽不好说出去,只能点头称是。   “林翰林一介文人,也能如此,真是国之栋梁啊!”三皇子好像打定主意把人驾到火上烤,一句跟着一句。   “三皇子要是在当时,也会问了救兄长而奋不顾身的。”林明岚又笑嘻嘻回了一句。   两人你来我往,商业互吹,总算是结束了这场对话,下半场的酒会,目光全被吸引到这里来。不得不说,林明岚的头顶上,写着明晃晃的四个子,二皇子党。就算他本来不这么想,所有人就这么认定了。   让林明岚拉足了满场的仇恨值,三皇子又转身去跟其他人对话,看他谈笑风生的样子,对着各个人的小事都如数家珍,可见越家在背后出了多少力,收集了多少资料。   三皇子这么迫不急待的,就想要拉拢这些刚刚入朝的小臣,难免吃相显得难看了些。沈清寒自斟自饮,心里却这么想着,酒杯掩去了他嘴边的笑意。   但是这背后的讯息就引人深思了。陛下春秋正盛,皇子们渐渐成年,到了能够办事的年纪。二皇子接到了巡视河道的任务,三皇子不免就急躁了些,失了分寸。   但是林明岚不这么想,他本能的觉得,三皇子的表现,很不对劲。他在宫里偶尔见过几次三皇子,他绝对不是这么处事周全的性格,还能去跟别人套近乎?打死都不信!事有反常即妖,能够让三皇子这么做的,不超过三个人!   其他的翰林就不这么想了,他们平日接触过陛下的都寥寥无几,看见三皇子这么礼贤下士,受宠若惊,恨不得施展平生所学,牢牢的把目光吸引住。   虽然有十分的不耐烦,李宇还是很好的遮掩了起来,毕竟在皇宫里长大,表情控制的很精准。虽然他心里喊着,一群庸人!   这几日,李宇是忙的转不过身来,各家的宴会按着惯例,都会给他发帖子,他捡一两个参加便是,今年,几乎每个宴会他都去了。   三皇子的名声,也慢慢传开了。人人都夸赞他的风范。   日子就在吃吃喝喝中到了正月十六,休息了一个年假,不少人精神抖擞,互相送着小礼物。   林明岚销了伤假,外调的任命也转了回来,他呼吸一口旧书和墨汁的气味,觉得这味道好闻多了!   许多没闻到,还怪想念的,他跟盛学士打过了招呼,道了新年好,回了自己那间屋子办公。   新年第一天上班,好像也没事可干,除了抄写旧书册,练练字,不停的有人互相拜访问候。   时间混到了午时,有人形色匆匆的到了翰林院,传召了盛学士,盛学士连那件沾染了墨迹的衣裳都没换,就跟着来人,上了马车。   奇怪,盛学士可是很注重仪表的,到底什么事情,能够叫他如此惊慌?   到了下午,一个小道消息就这么流传开了,今日大朝会,陛下本来要开笔,结果意外的,在朝会在晕倒了!   说是小道消息,实际上说的有鼻子有眼的,而且看见的人那么多,根本瞒不住!   林明岚站在庭院若有所思,只怕是真的,盛学士入宫,就是为了此事吧?   沈清寒只说,“这等朝廷的大事,跟我们这些小翰林有什么关系?该是内阁的大臣们操心吧?”   这话槽点太多,林明岚没法接,说的好像某人的父亲不在内阁一样。   得,草根阶级没人权,他不说话了,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想到这里,他看了一眼沈清寒,暗中比划了一下,明显沈清寒个子比他高嘛!   还是回家蹲着吧。   说了自己都不相信的话,沈清寒叹口气,也各自回家去。   风雨之下,小人物只能抱紧自己头上的瓦片。   作者有话要说:  叹气,写出今天的分量了。   再经历一件大事,应该就能完结了吧?!   flag摇摇欲坠。。 第一百零一十章   寒风吹散了所剩无几的年味, 不过,朝廷上的风更冷。   第二天的朝会还是照常进行,永昌帝谈笑风生的出现, 只说昨天是在御花园赏灯会上贪看灯笼受了风寒,一时发作起来, 这才身体不适, 今儿已经好了大半了。   由不得朝臣不信, 陛下今天看起来格外的神采奕奕。   不管是真的还是装的,所有人都做出放心的样子, 更有御史们哭天抢地的要求皇帝注意身体,多加保重,一片君臣和乐的场景啊。   又处理几件政事,跟往常一样, 永昌帝下了朝, 自顾自的朝着御书房去了, 那儿还放着许多奏折。   他先迈进了御书房的门,特意吩咐了太监们现在外面守着, 朝着里头午休的小间走去。刚刚跨了进去,猛地脚下一软,直直的朝着地板上扑去。   一旁等候的老太医赶紧把人扶了起来, 放在软椅上坐下,上手切脉,只觉得手下的皮肤汗湿,脉搏虚弱无力。   他不敢再探, 低头悄声道,“陛下的身体还是要小心调养才是,放宽心,少操劳。”   永昌帝苦笑了一下,他能调养么?昨天的意外已经叫所有人都紧张起来,各个打着探病的旗号来看他,他还不能不让,否则就是此地无银。闹腾了一晚上,根本没时间休息。   这种时候,他怎么放宽心?   老太医继续说,“强行激发精力,虽然能够一时精神振奋,后患却无穷,还是要平日里调养,固本培元......”   永昌帝打断他的话,“先过了这段时日在说。”否则哪里来的机会来调养!   太医知道自己劝了也没用,不过尽尽医者的本分罢了,既然陛下听不进,他只能从盒里拿出自己的金针,找准了穴位,稳稳的扎了进去。   陛下的额头上隐隐的渗出了汗水,他自己擦去了,然后出一口气,“你先候着吧。”然后出了小间的门,去御案上处理奏折。   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露出懈怠的样子。   老太医安静的在小间等候,太医院经常轮值,十天半月的不回家也是常事。   在翰林院传了一天的流言,第二天烟消云散,虽然还有很多人暗中议论,明面上大家都信了。   林明岚有心探听消息,但是一想他的消息来源都太敏感了,这时候交往过密,并不是什么好事,于是按捺下冲动,只跟往常一样作息,只两点一线,绝对不做任何逾越的举止。   时间过去半月有余,风声总算没那么紧了,李泽总算能够出门来了。   “真是把我憋坏了。”李泽第一句就是这么说,他娘见势不对,硬是让他半月没有出门,这种时候就是个傻的也不敢随便出门啊,他只能憋闷得在家蹲着。   “出门就好了。”林明岚也只能这么安慰他。   “我不管,今天我要待个尽兴才回去!”李泽很没形象的靠着软凳上,“为什么你家的椅子都比别家舒服!”   “这是我专门做的鸭绒垫子,许多只鸭子才收集到这点子鸭绒,连做床被子都不够,只能改了做成垫子。你要喜欢,自己收集去。”   李泽嬉皮笑脸的,要走了做鸭绒的办法,打算自己回去慢慢收集去,再到冬天,肯定能够凑到许多鸭绒。   两人闲话过了,林明岚绝口不提朝廷上的消息,李泽也乐的清闲,只说些闲话叙旧,末了,还托着带了一坛好酒,交给李瑾。   这酒是今年春天刚刚酿成的,桃花酒,林明岚一时技痒,酿了好几大坛子,现在能喝了,给相熟的人家都送了些。   李泽在封口处嗅了嗅,“清香扑鼻,肯定好喝!”   “那剩下的我就留着,开春了办个桃花宴,怎么样?”   “甚好甚好!”   他真有点等不及。   老太医在御书房呆的心惊胆战,好容易被放回家了,他现在恨不得马上转头回皇宫去,就是吃喝的再差,也比这根本吃不下好啊!在皇宫里带着,就是馒头就咸菜,他也能咽下去,回家了鲍参翅肚也食不下咽。   向来只许他一个人进出的书房,端端正正的摆着一封书信,上面只有两个字,安否?   老太医站起来大发雷霆,只问,“今天是谁进了我的书房?连洒扫的都要说!”   小厮迷惑不解,“老爷,您不在,就是打扫的也没有进去啊!”   老太医颓然摆手,“算了。”是祸躲不过,当初能够把他悄悄的带走,现在扔一封信进来算什么!   他在心里摇摆不定,要是真的泄露了皇帝的身体状况,他全家都要遭殃,但是要是不说吧,眼前的劫难同样躲不过,两难的问题,到底该如何选择?   又是一个难眠之夜。   “消息属实?”   “千真万确!”   开头讲话的人忍不住踱来踱去,“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我们想要的东风,终于来了!要是消息是真的,我们也要采取计划了!”   “那主子那边,这么说。”   “只说先按着原先的计划行事。”   “我觉得不大妥当。”   “为何?”   “太过直白,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都会怀疑。”   “担心这个做什么?敢说闲话的人,统统宰了就是!”   最早说话的人暗想,这就是为什么你最早到了主子身边,现在反而混成了二把手的原因,不动脑子!   “主子要的是名正言顺!既然这样,我们这些做属下的,岂不能为主子分忧?你先如此,然后这般这般.....”   夜色掩盖了所有的阴谋。   今天翰林院集体加班,等到天色擦黑了,林明岚才被放了出来,刚进二月,天气依旧寒冷,他裹紧了披风,看见前面刚好有个面摊,叫了一碗馄饨,慢慢的吃了,直吃的浑身冒汗,这才慢悠悠的往回走。   他还打包了一份,打算回去做夜宵   这时候不算太晚,摆摊糊口的小市民都出来了,借着地利,不少的小官出来吃饭,看起来他们生意还不错。   摊位上的灯火照亮了回家的路,这也算是俗世一点小小的幸福。   他顺着街道慢慢的走着,眼看要到家门不禁加快了脚步,随即眼前一黑,再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馄饨撒在了地上,慢慢的冷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请假?”沈清寒古怪的问。   “是啊, ”眼生的小厮点头哈腰,“昨晚上老爷回去的晚,当夜就烧的人事不知了。秦叔连夜去找的大夫, 忙活了大半宿,都快天亮了, 才退了烧。所以叫小人过来, 先请个假。”   “老爷说, 去找跟他同屋的沈大人就行了。”   沈清寒记性不错,想起林明岚家的管家确实姓秦, 昨晚上他也跟着加班了,不疑有他,带着小厮去办理了手续,盛学士大手一挥, 先给了五天的假, 还叮嘱让林明岚好好的养病, 不忙着回来,身体要紧。   小厮一直点头, 表示自己记下了。   等小厮要出门的时候,沈清寒老是觉得,这小厮十分的面熟, 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大人,小人这是大众脸,十个人见了我,倒有九个说见过我。”小厮微微的侧头, 连声附和。   沈清寒确实想不起来,也不想了,只自己回了屋里处理公务。   四四方方的房间,周围全是墙,只面前的的墙上有个一尺见方的窗口,还有头顶,有个透气的栅栏。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唷?还有被绑架的一天?林明岚开始回忆自己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思来想去,没找到所以然。   他摸了摸后颈,不由呼痛,下手真重,对于他这种典型的文弱书生,至于么!脖子打折了可接不上啊!   他抬头看看天色,发现已经天亮了,昨晚的馄饨已经消化了,只可惜了打包的那份。   不过幸好绑架的人没打算把人饿死,小小的陋室还有一张桌子板凳,上面放着清水和馒头。   还有纸张笔墨?   林明岚心里一缩,却假装不在意的拿着了馒头,小口小口的啃着,凉水下馒头。这种天气喝凉水,真是谁喝谁知道,凉意从喉头一直窜到内脏,直叫冷的打个颤。   他啃完了馒头,也不叫喊,就坐在桌前,把纸墨收收,静静的坐着。   无故旷工,希望盛学士能够查查手下的出勤率啊!   他枯坐了一上午,头顶的人就这么看了一上午。   黑衣人只能去回禀自己的上司,他们本来想消磨人的锐气,哪知道人家就一声不吭,干等着呢!   少年人,那是你没有见识过什么叫宅啊!   听了下属回禀,上司也发愁,抓人的要求不能伤人性命,他就只能先挫其锋芒,现在接下来可怎么办?   “放着吧,过上几天再说。”他要赶紧去问问,怎么处理啊!   一入夜,天气骤然变冷,林明岚勉强裹着披风,坐在凳子上休息,这过的,跟当年考试差不了多少。奈何考试会结束,这里却不知道要待到什么时候。   他自觉身上无利可图,最多就是脑子稍微好用了点,搞了些在常人眼中的奇巧,值得花这么大的功夫来捉人?   敌不动我不动,他按捺住心情,就这么等着,给吃的就吃,给睡就睡,除了忍受窥视的目光,一点都不操心。   三日之后,终于还是对方沉不住气了,有个黑衣人出现在林明岚头顶的栅栏上,顶着黑衣人的目光,他还多啃了个馒头。   “多谢款待。”他不忘给头顶的人打个招呼。   “翰林大人,我这里的馒头,可不是白吃的。”   “那是,这天下就没有白吃的东西,要不您就放我回去,我给您拿银子去?”   “你可真会说笑。”   “可不是说笑,我身上就带了几两散碎银子,怕是付不起账啊!”林明岚还把荷包取了出去,特意摇晃了一下。   “我们要的东西不是银子,很简单,只需要你照着样子,写上几封书信就成了。”   “我这笔字,写的可是见不得人啊!太丑,太丑!”   “照着写就对了!”黑衣人不说其他,“你先看看。”然后从头顶的栅栏上,一个晃晃悠悠的篮子用绳子放了下来,里面放着几张写满字的宣纸,林明岚拿起来一看,总算明白这场无妄之灾是从何而来了。   他不开口说话,黑衣人自觉这是默认,径直离开了。   既然好友生病,沈清寒不能不去看望,奈何实在忙不过来,总算是三日之后腾出了时间。   这天他特意早了些下值,带着药品,径直过来看望。   他进门的时候,留意到开门的不是老秦,上次见过的小厮解释到,“秦叔出门请大夫复诊了。”   “林兄现在病情怎么样?”沈清寒随口问道。   小厮苦着脸,“不这么好呢!都病成这样了,老爷直说翰林院忙的很,他要尽快回去,昨晚上又起来书房整理文书,早上又发烧了,现在咳嗽的停不下来。”   “我带了上好的川贝,正好止咳平喘,熬着好用。”沈清寒随口说着,一边朝着正院走。   这里他也来过很多次,完全不需要指路,但是小厮寸步不离的跟着,他随口说,“我认识路。”   “那怎么成!老爷该说我不懂事了。”小厮一路跟着,到了正堂。   这里好大的烟熏火燎,院子里厨娘正在熬药,古怪的味道飘的满院子都是,还有炭火气。   “好大的味道,银丝碳用完了?干嘛用最差的黑炭?”沈清寒记得林明岚过冬之前买了一大批的银丝碳,才特意说过不差钱随便烧,这才几月份,全部烧完了?   “瞧您说的,熬药也用不着烧银丝碳啊!多浪费!”小厮眼神一闪,赶紧回道。   “你家主人病着,该花的钱就要花,几个银丝碳值多少钱?这熏的人直流眼泪,病也不容易好啊!”沈清寒好容易止住了咳嗽,赶紧说。   “是,是,厨娘熬好了这副药,就不用黑碳了。”小厮立马答应了。   沈清寒进了正屋,发现林明岚正在床上侧躺着,头发散着,略有些昏暗的烛火只在床帐上面留下了阴影,一见面就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   小厮赶紧上去拍背,然后又喝了一剂药,好容易平息了咳嗽,林明岚哑着声音说,“你来啦。”   “得亏我来,要是盛大人过来,能活活的训斥你一顿,他可不管那些,你看看你,都病成这个样子了,要在院子里烧碳,是生怕自己病好了不是?”   “不,不是.....咳,咳,咳,”林明岚又捂着帕子咳嗽了一阵,“吃了这药,好的快。”   “成成成,你还是别说话了,我看你说话累的慌,我说话你听着,行不行。”沈清寒听不下去,赶紧打断。   林明岚点点头。   “盛大人想派人过来瞧瞧,我主动请缨了,看你的这个样子,怕是五天痊愈不了啊,我回去再给你请几天假吧。你也别担心,盛大人不是苛待下属的人,安心先养着。”然后絮絮叨叨说了一大通安心养病的话,最末了又道,“你好生歇着,我先走了。”   床上躺着的人做了个手势,悄然站在角落的小厮出现,恭敬的带着沈清寒走了。   沈清寒出门的时候,还是越看越觉得小厮眼熟,但是上次小厮已经否认了,他不好再问,只叮嘱了些病人需要的地方,然后有需要的话随时上门找他,就自己上了马车。   马车慢悠悠的回去,沈清寒越是走,越是有种古怪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一直萦绕在心头。   再把镜头转回到小黑屋这里,林明岚拿着手里的纸张,就这么看了整整两个时辰。   这是一对堂兄弟之间的来信,信上的内容却不简单,堂弟正在给堂兄出谋划策,该怎么夺得父亲的注意,以及偌大的家业。   信上的堂兄对这个主意大加赞成,还提出了更多的注意,例如,趁着父亲如今重病在身,先杀掉其他一个兄弟,再推到了另外一个兄弟身上,鱼蚌相争渔翁得利,最后堂兄就可以作为那个无辜的人,保全了名声,还得到最大的利益。   堂弟对这个主意大为赞成,还甘愿献出手上的势力,为堂兄的谋划添砖加瓦,做一只马前卒。   信的年份横跨了三四年,但是林明岚想,以这些人的本事,做旧信件,应该轻而易举。   黑衣人的脚步落到了栅栏上,“怎么样?写还是不写?”   “写不写的,让我先见过你们头领再说吧。我不跟喽啰说话。”林明岚淡淡的说,“我想,他也愿意见我一面的。”   “你以为现在还由得你?阶下之囚?”   林明岚突然笑了,“但是见过了安王世子的笔迹的人,你们也只能找到我一个,对不对?”要不然,还能容他这么久?   黑衣人再如何说话,林明岚只做充耳不闻,闷不吭声。   黑衣人直说得口干舌燥,完全不见动摇,他无法,只能向上禀告。嘿,本来以为这是个简单的差事,谁知道这么棘手,也是上头吩咐不能折磨,要不一顿鞭子下去,还由得他不写?   三个时辰之后,又一个黑衣人出现了,虽然穿着跟上个人一模一样的衣服,但是林明岚就是能够看出来,换了人。   他慢慢的展开了一个笑容,轻轻的说,“先生,好久不见!” 第一百一十二章   黑衣人站在栅栏上, 纹丝不动。既不回答,也不反驳。   林明岚只是低头笑,“先生, 您要知道,我可只在您的面前, 展示过仿写他人字迹啊!”   头顶上人终于动了, “抱歉, 各为其主。”   “好一个各为其主啊!”林明岚只笑,“我倒是很好奇, 您不在本家好好的待着,跑到金陵去做什么?难道也是为了你的主子?做主子的一条哈巴狗?”他说话越来越尖刻,黑衣人只拿包容的眼神看着他。   “别那么看着我!”他低沉的吼道。   “你现在脑子不清醒,我明天再过来。”黑衣人动了动脚, 慢慢的离开了。   “呵呵呵。”林明岚只觉得从来没这么清醒过, 只觉得挺可笑, 错,是非常可笑!   他一直奇怪, 自从他学会了仿写别人字迹之后,从来没有跟外人说过,那这里的人又是从哪里知道的?安王府邸平时收拾的跟铁桶一般, 找不到下手的机会,李泽每次兴之所至写上些东西,林明岚都记得及时处理。   但是初初学会,少年人总是按捺不住想要炫耀的心情, 他仿写了师长的笔迹,得意的展示给师长看。被师长训斥了一顿之后,再也没有对别人说过。   排除了一切不可能,唯一剩下的就是真相。   而黑衣人的出现,打破了最后一丝幻想。   就是那个在金陵城中,白马书院,对林明岚照顾有加的沈!七!先!生!   犹记当年,林明岚曾经问过,沈先生为何对他如此照顾?沈先生回答,乃是故去的父亲的同年,这话只怕也是假的。   这一开始就是一场奇货可居的投资,买卖。   沈清寒在翰林院当值的时候,又去给盛大人请了假,告诉他林明岚病不仅没好,还多添了咳嗽,风寒要是加重了,可不是影响到所有人?盛学士只好又批准了几天假期,还叮嘱养好病再来上值。   “说起来,多年没见过你七叔了。”盛学士看了眼前长身玉立的青年,随口找了一个话题。   “七叔常年在外,已经很久没回来了。”沈清寒回答。   “可惜,可惜。”盛学士叹息了两句,然后转移了这话题。挥挥手,只叫沈清寒先回单间做事。   繁杂的事务磨去了沈清寒的思维,等他终于忙完了,目光放在了林明岚空着的座位上,脑子一闪,突然想起他为什么看那小厮眼熟了!   以前沈七身边常年跟着的书童,跟那个小厮最少有五分像!并不是人有相似,而是有血缘关系!   要说第一次知道林明岚的名字,还是因为七叔的一封信件,沈家的其他人跟庶枝出身的沈七并不亲近。沈清寒小的时候倒是能够跟沈七玩到一起去,等他年纪稍长,家主制止了这种交往。   年少之时总有几分香火情在,所以七叔写信的时候,他还是主动按着七叔说的,接近了一个籍籍无名的书生。   相处之后自不必提,慢慢的,他觉得七叔的眼光还不错,教的学生也挺好。   所以七叔把自己的书童后代交给学生,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不对,这还是难以解释其中的关窍,沈清寒觉得自己模糊中抓住了什么,要是想不明白的话,就要溜走了!   对,他去探病,全程就没有看清林明岚的脸!声音更是嘶哑不堪,还有一系列的怪异之处,直觉告诉他,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他需要暗中打听一下......   沈七见了故人之后,自然知道规劝不了,他也不多留,自顾自的回了他的私宅。   现在他面前的人,正好是突然出现的小厮,很是忧虑的说,“我觉得沈公子已经开始怀疑了。”   “他要是没发现,就不是沈家那老怪教出来的。”对于名义上是他父亲的人,沈七很是不屑一顾。   “不管有没有发现,你照着平时的办法做事就好。记住,不要慌。”沈七叮嘱了手下。   “先生,先生,主子来了。”书房外面传来焦急的声音,有人要闯进来了。   “让主子进来!”   随机,一阵旋风似得,门口进来个兜着披风的年轻男子,冷笑着说,“这里我还来不得了?”   “来得,怎么会来不得?不过我正在听着事情,下人想通报一声罢了。”沈七放缓了语气。   “来得就好,怎么?你那个学生还没有劝好?不是说视师如父?你说话不管用?”男子的语气十分的微妙,在如父这两个字加了重音。   沈七特别从容,“他不过一时脑子转不过弯来,年轻气盛,劝劝就好了。”   “那我也有一句话,我的等待同样是有限度的!现在你的学生已经知道了你的身份,要么,加入我们,要么,我只能永绝后患。你自己看着办吧!”青年男子说完,又如同一阵风一样离开了。   门口的仆人临走还挨了一记窝心脚,现在半天爬不起来,想必是记恨这人通报。   沈七慢慢的把人扶起来,叹气道,“去领点上药,回去休息几天吧。”   仆人担忧的说,“我要是走了,先生怎么办?”   “没事,他不过是一时脾气不顺,消了气就好了。”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话,沈七把仆人劝了回去。   仆人走一步三回头,十分的不放心。   沈七自己关上了书房的门,直想把上好的端砚摔下去!   不,不行,这院子里全是他的人,前脚人刚走,后脚摔砚台,沈七敢说,不出一个时辰,这消息就会传了出去。   忍吧,忍了这么多年,自己被流放出了本家,眼看就要成功,不忍,又能怎么样呢!   “忍?我忍不下去了!”敏贵妃在宫里欢喜的走来走去,“咱们的机会就在眼前了!只要你能把老二踹下去,这皇位,一定是你的!”   “母妃,要能踹下去,还用等在现在?”李宇懒洋洋的说,趴在桌子上。   “傻子,只需要一点点小小的引子,就能够引的你父皇疑心,疑心一旦栽了下去,不需要多做什么,就能结果。”敏贵妃神秘的笑着。   谁不害怕衰老?谁不畏惧死亡?跟自己日渐苍老的身躯比起来的,就是膝下儿子慢慢强健的体魄。这时候,只需要一点轻轻的挑拨,就足够了。   一个虚弱的帝皇会抓住这样的机会铲除异己,不管多么荒谬,多少的不可思议,只要是证据,就够了!   而她只要能够提供这个证据,就够了!   跟在皇帝身边这么多年,不说别的,敏贵妃自认,还有是几分了解永昌帝的。要是真的小病,永昌帝会大大方方的休养。反而现在现在这样正常上朝,暴露了事实。   皇帝这病啊,绝对轻不了!   千载难逢的机会!   更何况她前面,还选了个炮灰呢!没错,敏贵妃连替罪羊都选好了,除了那毫无存在感的大皇子,还有有谁呢!   要是林明岚在现场,一定跟敏贵妃说,真是奸雄所见略同啊!   都出的一样的主意!   不过可惜林明岚正关在小黑屋。   他想通了其中的关关窍窍,颓然的坐在地上。   这里四边墙壁,逃是逃不掉的,要说仿写信件?那更不可能!   这些人暂时没有大刑伺候,一来肯定是看在沈先生的面子上,二来就是他还有些微的用处,一旦这用处不见了,性命堪忧。   但是写了信,实在对不起李泽李瑾,这种出卖朋友的事情干不得!   究竟该如何在这种情况下脱困呢!   沈七此刻又站在栅栏上,仰头看了一眼天空,问到,“想好了么?”   林明岚也抬头看了天空,栅栏只做透气之用,光线并不明显,他摸着自己的右臂,“现在我答不答应,有何区别吗?”   “答应了,我保你的平安富贵。”   林明岚忽而一笑,“您要是成天跟着我,就该知道,前不久我右手受了伤,还没好全。”他捂着自己的伤口,淡淡的说。   “现在就算写了,也不能仿的最像。”   “那就再宽限两日,两日之后,你总要做出选择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夜深沉。林明岚突然被头顶的喊声叫醒了。   他勉强睁开眼睛, 是一个意外又不意外的人,沈清寒。   沈清寒是万万没想到啊,他只是派人去查了他家七叔的几个私宅, 还真的找到人了。   这背后的意思他不敢去想,又不能不想。翻来覆去的, 终究还是心头的热血占了上风, 入夜之后他悄悄的摸了进来。   他手下的书童正在望风, 不时催他快点。   沈清寒只能长话短说,“你没事吧?”   “我能相信你么?”林明岚只管定定的看着他。   沈清寒肯定的点头。   于是林明岚三言两语把他被捉的原因讲了出来, 只说现在暂时安全了,最多两日,可能就要拖延不下去了。   “我下了一个豪赌,如今, 就看能不能赢了。”林明岚仰着头, 定定的看着沈清寒。   其实沈清寒踏进了这院子, 就知道自己脱不了身了。但是祖父从小的教导,让他不能做大逆不道的事情。   这是沈家人造的罪孽, 也许就该沈家人来偿还。   “你放心,林兄,我一定会想办法救你出来的。”沈清寒暗中下定了决心。书童不住的催促, 他也不再停留,小心翼翼的离开了。   他们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来了,探着头看着下面的人。   “没事, 睡着呢!”其中一个打着哈欠,对同伴说。   “我也说没事,上头非要每天晚上都来看看。”另外的人确定没事了,打着哈欠走了。   确定人真的走了,坐在桌上假装睡着的林明岚才叹口气,换了个姿势。   他正不知道今天做的对不对。   罢了罢了,还是先操心自己的命吧,借口伤势拖不了几天,到时候他只能选择尽忠为国,不知道多长时间,会有人发现自己的尸体?   林明岚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半梦半醒的,有时梦见当年入学白马书院的时候落选了,有时候又梦见他当年留在京城和母亲相依为命,靠着做小生意过活。   闹得是一晚上没睡好。   第二天,照样是干馒头配凉水的伙食,一连吃了七八天,闻见这味就觉得胃口全无。但是林明岚小口小口的啃着,人能给馒头就不错了。   头顶上传来说话的声音,“嗨,你昨晚上喝了多少?”   “没喝多少,也就一瓶!”   “一瓶?这可是在酒楼里要卖五两银子一瓶的好酒!”   “真的?都没喝出个味儿来。”那人回味了一下,只觉得那酒,上头,没喝多少酒熏熏欲醉了。   “好了好了,酒醒了就好好执勤。”   “这么厚的铁门,人除非变成了飞鸟,否则是出不去的,你担心什么呀!”   “也是。”   两人说完话,声音渐渐远了。   是了,这间牢房周围全是铁铸而成,四四方方,只在头顶上有个栅栏,关在里边,谁能出的去?   然后林明岚欣赏了一天京城灰暗的天空,还有夜晚的星空,直等到后半夜,万籁俱静,才听见轻轻的脚步声。   “林兄稍等,马上就可以出来了。”沈清寒踏着夜色而来,身边还带着一位锁匠。   林明岚心里一动,仰着头问道,“沈兄有没有多余的衣衫?”   “有。”沈清寒的手下立刻有人拿了件披风过来。   林明岚把脏掉的披风脱下,在桌上摆了个样子,好像人还坐在那里一样。   沈清寒恍然大悟,晚上光线不好,乍一看发现不了人不见了。   锁匠试了好几种办法,终于把栅栏上的锁打开了,麻绳一甩,林明岚手脚并用,顺着麻绳爬了上去。   栅栏合上,锁扣上,一切都没有变化。   “走。”一行人跟来时一样,又溜走了。   这院子里还有喝酒划拳的声音,难怪跟本没人过来看守。   后门处有人接应,都出了院门之后,那人用门栓照样把门挂上,然后翻过院墙,一起汇合。   毕竟走的不远,现在只管闷着头往前走。   绕到了正街上,林明岚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兄,我先送你回去吧。”沈清寒张罗着送人。   “不,我跟你一起。”林明岚看了他一眼,“你在京城总有院子吧?我去那里住。”   沈清寒被盯的想转移视线,又强行转了回来,“好。”事实上他就是这个打算的,总是忍不住想要试探一番。   沈七总归是沈家的人,救人是一回事,要是被告发,整个沈家都会被株连,他不能冒这个风险。   “走吧,我现在可是个病人啊!”林明岚慢吞吞的说着。   林兄真是半点不让人为难啊!   喝醉了酒,又好好的休息了一上午,看守这才懒洋洋的过来送饭,反正饿上一顿两顿又不会出事,这也算不上虐待吧?   他睡眼惺忪的把馒头顺着绳子放了下去,许久不见重量减轻,他定睛一看,下面只有一件衣裳,哪里还有人在!   他吓的魂飞魄散,登时大喊一声,“不好了!人不见了!”   “人呢不见了?”   听到回禀的沈七,摔了手上的茶杯。   比他更生气的是坐在旁边的男子,脸上全是阴霾。   姓林的一逃,他的全盘计划,就通通暴露了!   他可以想象,姓林的必然第一时间告诉安王世子,然后二皇子就得了消息有了防备,他势单力薄,还拿什么去争?   不成!必须要加快脚步了。   沈清寒安顿好了人,不自觉的就开始思考怎么做,才能平安解决这件事。   沈七已经泥足深陷,想要脱身是完全不可能了。最重要的,就是不要祸及他人。   可要怎么做,才能避免其他人遭殃?   一个家族,荣耀可能盖不到头上,倒是灾祸会殃及全族。   作为未来的家主,继承了全族的希望,沈清寒不得不多想。   良久,他终于穿戴好了衣衫,出门去了。   皇宫里。   一直连着上朝,皇帝的身体表面上看好的差不多了,事实上一日比一日沉重。   全靠着太医的金针吊着,不过,马上就要开春了,天气一暖和,他的病就能好了个八成。   此刻,他正躺着床边的案几上,一边看着奏折,一边批示。   一碗热腾腾的药摆在了案几上。   “搁那儿吧,凉了就喝。”永昌帝头也不抬,手下不停。   端药的人果然把药汤子换了个地方摆,有过了一刻钟,温度差不多了,终于把药摆了过来。   永昌帝终于有时间把头抬起来,“怎么是你?太监呢?”   “我叫他们在旁边的候着。”大皇子微笑,“父皇日理万机,儿臣帮不上其他的忙,喂药伺疾总能做到吧。”   “你有心了。”永昌帝感叹一句,“不过他们这些太监偷懒可不行,把我把人叫进来。”说完端起了药碗。   大皇子听话的走了出来,临出门的时候还盯着那碗药,果然永昌帝打算一口气喝下去。   他出门叫了太监总管,太监总管一直在门口候着,这时候赶紧进了门,准备伺候着。   太监总管进门的时候,永昌帝刚刚好把药碗放下,总管上前递毛巾。   手头的奏折看的差不多了,永昌帝只招呼,“过来坐。”   大皇子听话的坐下了。   “你年前提出要去封地上,我本来就不同意。我这一辈子活着的,就你们三兄弟了,我只希望你们三能够互相扶持,好好的过日子。”   大皇子沉默不语,良久才道,“儿臣出身卑微,又不能给弟弟们做榜样,当不起这些。”   “尽说着孩子话。”永昌帝责备了一句,“呼,批了半天折子有些累了,我先休息片刻。”   “好,儿臣伺候父皇。”   大皇子帮着脱了厚重的外套,然后永昌帝躺着床上。   “睡吧,儿臣守着您。”   永昌帝困意来袭,渐渐合上了眼睛。   大皇子沉默的守着,确定了皇帝的呼吸变慢,变轻。从怀里掏出了明黄色的绸缎,上面白色的缎子上端正的写着,“国赖长君,特传位于大皇子李宣。”   大皇子看着缎子,目光变成深沉,他侧头问道,“玉玺在哪儿?”   大太监躬身回道,“在内室柜子里锁着。”   “砸开便是。”   二人奔向内室,大太监用早就准备好的工具砸开了柜子。里头方方正正,和田玉雕成的玉玺静静的躺着里头,旁边放着印泥。   大皇子拿起了玉玺,蘸了印泥,狠狠的盖在了他伪造的圣旨上!   “接下里该怎么做。你知道吧?”   大太监点头。“陛下突然病发,临终前传位于大皇子,奴才就是见证!”   “好!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大皇子又把柜子关上,怀里装的圣旨,出了内室的门,胸口总是传来钝钝的疼痛感。   他从小就被人喊着“贱人之子”长大的,宫里的人没几个看得起他。只等到他年纪大了,总算学会了争抢皇帝的主意力才好转。   在这之前,吃过多少苦头,他已经记不清了。   但是从今天开始,他就要变成整个王朝的主人了!   习惯性的眼睛一扫床榻,他猛地眼神一缩,“皇帝呢?!”   床榻上,被子掀开了,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他喝了一醉春风,还能跑了?!”一醉春风乃是一种温柔而暴烈的药,饮用之后,人只会觉得犯困,浑身轻飘飘的,然后会在睡梦中不知不觉的睡死,而且查不到原因。   这样温和的毒,药,是大皇子为父亲准备的最后的礼物。 第一百一十四章   “朕在这里!”   如同炸雷一般在耳边响起的声音, 大皇子李宣发现自己找不得的人,正站在寝宫的门口,身后站着的, 是二皇子,三皇子, 还有宗室, 九门提督。   看这个架势,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李宣怒道, “你故意设的圈套?!”   “这不是圈套,这是朕想看看你,对于朕,还有没有一点点的父子之情, 给你最后的机会。”永昌帝淡淡的说, “接到消息, 我本来不相信的。”   “父子?”李宣只觉得可笑,“你最多当我是一条狗!有用的时候就拎出来, 做你真正儿子的挡箭牌,没用的时候就一脚踢开!父子?你说这话只让我觉得可笑!”   见证皇家的私隐,总是让人不自在, 九门提督本来以为会有一场大战,现在听着这些,只能拿眼睛盯着宗室的带头人。   这里只有宗室的人说话,不算是犯忌讳。   盯着所有人的目光, 宗室不得不开口,“陛下,还是先以身体为重,后续的事情,让宗人府处理吧。”   “好。”永昌帝勉强压下了怒气,不想当着这么多人争吵,丢光脸面。   大太监跪地求饶,嘴里只说着,都是被大皇子逼迫的,被九门提督塞了条抹布,什么都喊不出来了。   大皇子此次进宫本来也没带自己的收下,只能束手就擒,他看着李瑾,李宇跟宗室们攀谈,冷笑连连。   看看,这就是所谓的看中!他李宣同样是皇子,跟朝堂上,宗室上的人是一点交情都没有,全靠自己去巴结交往,而这两个弟弟,都是皇帝带着去认识的。   这不是偏心,还有什么是偏心?   他只是想得到一点属于自己的东西......无权无势,他本来进宫就是为了兵行险招,输了,不过成王败寇。   迎接他的到底是毒酒一杯,还是三尺青锋?他还真迫不及待想知道了!   然后,本来就在京城中籍籍无名的大皇子,突然得了重病,遍寻名医,又拖了三月,悄然病逝了。   本来在京城长袖善舞,到处参加宴会的三皇子也老老实实的,很久没有出门交际了。   他是吓着了,任由他母妃再怎么劝阻,都不敢再打什么主意,只乖乖的做个皇子。   “好歹我跟二哥也是亲兄弟,就是亏待谁也会亏待我啊!我还去挣什么前程。”   而发了高烧,好久没有上值的林明岚,终于“病愈”回来上班了。   大半月了,看着同僚们真是分外顺眼,连以前吹胡子瞪眼,没事找麻烦的人看起来都很可爱。   “辞官?你要辞官?”沈清寒刚刚从盛学士那里得了消息,气喘吁吁的跑过来。   “林兄,如果是为了......的事情,我感觉很抱歉。”知道自己的师长居然一开始就是打着利用的主意,确实很让人难受,但是也不至于辞官啊!   “不仅仅是先生的事情,我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当官,先要休息一阵。”沈七先生的事情,的确打击很大,他突然发现,自己跟李泽李瑾交好,自身又并不是更急深厚的家族出身,难免就成了一个明显的弱点。   而且这次的事情,的确让他很是厌倦,却也让他开始思考,到底是为了什么一路走过来的。   五岁发下的宏愿,只是因为家里没有顶梁柱,孤儿寡母只能由人欺凌,连手上的铺子都保不住,而时代的背景决定了,只有读书上进这么一条路。他只能不停的走啊走。   本来以为考中了,这条路就算是走完了。哪知道后面的路还有那么那么长呢!   他只能是想思考清楚,然后认清楚自己的本心,再重新出发。   “如果是你觉得尴尬,我可以先申请外放。”沈清寒郑重的说,他为了保全家族,只能这么做。   “跟你可没什么关系啊!要是我换成在你的位置,一样会这么做。能够在好友和家族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你已经很厉害了。”林明岚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再说我就是辞官了,打算出门游历一段时间,又不是不回来。别搞的跟生离死别一样嘛!”   说完他转身去找了盛学士。   辞官当然不能说是厌倦了当官,而是说着自己身体不好,这又一连病了半个月,想要调养调养。   “辞官不行!我可以给你批上半年的探亲假!不行就一年!”盛学士一口回绝了,“要是身体不好,就好好养着。”   一年的假?这怕是不和规矩吧?   “你这不是朝中有人好办事吧!”盛学士调皮的眨个眼,摸摸自己的胡子,暗示道。   就是不知道是李泽还是李瑾的手笔了。辞官的确可惜,但是要想完全脱离这个环境,也只有这个办法。   “好了好了,我假条都批好了,可不能反悔啊!”盛学士一副赶人的样子,把人赶了出来。   沈清寒现在眼巴巴的盯着。林明岚无奈的说,“别这么看着我,辞官没辞掉。”   沈清寒的脸上写满了高兴。   “但是给我准了长假。”   沈清寒立马耸了脸。   “我收拾收拾就走,可不许把我的东西乱放,我以后还回来呢!”   事实上林明岚只带走了几本自己的书,其他的东西还放着。   不过一个七品的翰林官,休了长假也无人关心。他悄悄的命管家收拾了常用的东西,订了大船,开春之后就要离开。   十里长亭送别。   告别了那些同僚,李泽李瑾姗姗来迟。   李泽完全不知道事情的经过,无忧无虑的样子一如往日。只有李瑾,眼中含着愧疚。   “做这个样子干嘛,我就是回来玩几个月嘛!等我给你们带金陵特产啊!”   “那好啊!我还没尝过!”说起吃的玩的,李泽最有兴趣。   “好了好了,过了时间赶不上船了。”李瑾催促道。   “保重!”   “保重!”   一骑车马远,李泽低头轻声说,“老是觉得她打算不回来了。”   “他敢!要是不回来,我们就上金陵逮人去!”   “这可是你说的!我记住了啊!不许反悔!”   “我连他家在哪里都问清楚了,不如悄悄的摸过去!”   “这个计划好!”    第一百一十五章   要说现在整个金陵城里最大的消息, 就是杜家的姑娘终于要嫁出去啦!   说起杜姑娘,人长的好看,又能干持家, 偏偏命不好,能当顶梁柱的父亲去世的早, 底下的弟弟年纪又小, 只能叫她一个姑娘家家支撑门楣。   这一支撑, 就耽误着姑娘到了二十一岁。虽然早几年有订婚的消息流传出来,但是三年过去都不见人, 早就被人当成了假消息。   而现在,那个传说中的未婚夫终于出现了,上门提亲了!   杜家住的小巷子被挤得水泄不通,所有的亲戚都要上门看这个热闹。   杜家的二叔, 三叔, 四叔包括长辈, 十几个人围着林明岚一个,幸亏他淡定, 只当是面试了,多几个面试官,不是很正常。   那个问, “是做什么的?”   这个问,“家里有什么营生?”   林明岚都一一的回答了,本来今天就知道不好过,特比带了他的表兄王孟夏出来诚场面, 谁知道表兄一看这架势就怂了,只剩了他一个。   本来也没见不得人,林明岚一一回答了。   杜家的男性长辈挑不出半个不对来。年龄相仿,家境相仿,家里同样有钱,别以为他们不知道卖玻璃有多赚钱。   就连本人也是一表人才,前途远大。   怎么这样的狗屎运,偏偏落到了大房那丫头的头上了!躲在屏风后面的女眷们,恨不得把杜昙拉下去,换成自个的女儿上啊!   杜昀跟着瞧自己的未来姐夫,还不时的问自己的姐姐,“姐夫脾气怎么样啊?”   “该打!乱叫什么呢!”杜昙娘说完自己先笑了,“等过了礼再叫也不迟。”   杜昀先是吃了一吓,然后也跟着笑。“快了,快了。”   王氏跟杜家也算是早有默契,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本来是打算送到京城完婚,谁知道自家的混小子悄没声的就回来了。   接到消息的时候她吓了一跳,赶紧叫人去接船,然后对着臭小子一顿爆捶。捶够了,臭小子才说是请了探亲假回来的。   “好容易考中了,就给我好好的当差!不要成天想些有的没的。”心里十二分的欢欣,嘴里教育孩子的还是那些忠君爱国的话。   林明岚只当左耳进右耳出,训话听着就是。   人既然回来,就不好叫人家的姑娘干等着,本来嘛,为了考试的缘故已经等了三年,这下还不赶紧上门。   这才有了这趟出门。   被杜家的老少爷们盘问了半天,就算再不满也知道这个姑爷得罪不起,既然得罪不起,只能好好的处着,以后说不得,还有能够用上的地方呢。   过了亲属这关,就要定成亲的日子了。选来选去,定在了一个月之后。   “不算急不算急,这是这半年最好的日子了。错过又要等半年。”杜昙娘拍板定了,万事俱备,只等着嫁女儿了。   她的乖乖女儿啊,吃了那么多的苦,后半生的风风雨雨,总算有人携手共进了。杜昙娘又是心酸又是感慨,不住的擦眼泪。   王氏那是取媳妇,只有高兴的。她找孩子商量,成亲之后,是留在金陵,还是去京城。   “现在金陵带上半年。然后再上京城,娘呢?”   “娘现在可是过惯了逍遥的日子,要是上京城,还要整天操心你这个臭小子。”王氏点点他的额头,“等娘动不了了,就上京找你养老。”   “娘现在年轻着,还养老!”王氏现在不到五十岁,在林明岚眼中可不是不算老?   奉承话都爱听,王氏一想到就想笑,她高兴的不得了,索性给宅院所有的下人都多发了月钱,就连店铺里也多供应了货品。   准备各样礼品,一个月过的飞快,马上就到了成亲的正日子。   天才擦亮,林明岚就被叫了起来,众人七手八脚的准备打扮新郎官,被他制止了。   这又是擦粉,又是扑红的,可别把人吓着了。他只把早就备好的冠服穿上,已经足够了。   宅院里忙成一团。   王孟夏看着表弟的打扮,羡慕地说,“还是你厉害,我成亲的时候都被擦成个猴子屁股了。”   “你不会偷偷洗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王孟夏猛的一合掌,自己这脑子怎么没转过弯来呢!   新郎官收拾整齐了,要先骑了高头大马游街,一路上,有专人负责撒铜钱和糖果。小孩子们哄抢着,嘴里不停说着吉祥话。   到了杜家,还要背亲。杜昀虽然身体不好,还是气喘吁吁的把姐姐背了出来。   杜昙穿着全套的大红礼服,被背着上了轿子。   人一接到,轿子调头,就朝着林宅走去。   两家相隔不算太远,于是还绕了路,展示新娘四十九抬的嫁妆。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啊!”才茶楼上看热闹的人纷纷说。   绕够了路,总算要进门了,还要新郎官先射轿门,连射三箭。   林明岚弓弦一挽,正正射中了轿门框。   “新娘子跨火盆,从此红红火火!”   喜娘高喊了一声,扶着新娘子跨火盆。   做完一系列的流程,新娘子就在新房等着。   新郎官面临的挑战,还多着呢!   饶是王家的旁亲都统统出动,还是架不住杜家人的灌酒,最后喝的人事不知的王孟夏还喊着,“我喝,我喝!”   不知道今晚他娘子会不会让他靠近床啊!   不过林明岚现在只能管自己了,他不知道喝了多少,头晕的不行。   先去自己的书房吐了,然后喝了醒酒汤,又休息了半盏茶的时候,他才好过了些,起身去新房。   盈盈灯光下,新娘子盖着盖头,悄悄的等着。   梅香一看姑爷进来了,拉着所有的人走了。   新房只剩两个人。   林明岚亲手把喜帕挑了起来,露出一张粉嫩嫩的脸蛋,薄施脂粉,只显得脸蛋莹润有光。   林明岚笑了一下,起身去梳妆台上取了一柄小剪刀,先是剪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又在杜昙的手上剪了一缕,用丝带把两缕头发捆到了一起,交到了杜昙手上。   轻轻的说,“结发同心?”   一瞬间杜昙心里的惊慌,疑虑,忐忑统统不翼而飞,她笑着接过了头发,“结发同心。”   跟着这样的人,好像面前有什么困难,都不再害怕了呢。   就让他们结发同心,走下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迟来的番外一章!主要想讲讲沈老师不是一天就变了滴!   白霜撒在地面上,好像经久不散的雪花。   沈七想起了年少时沈宅度过的日日夜夜,每一个瑟瑟发抖的冬天,都是这样数着地砖上的纹路,默算着天亮的来临。   估计没有人会相信,堂堂首辅之家,会让自己家里的公子过的这么寒酸。   但是沈七在沈家,就是这么尴尬的存在,他的生母出身风尘,连进沈家的后宅当小小的丫鬟都不够格,所以在沈七出生之后,被打发了一大笔钱,远远的送走了。   小小的沈七就这么在后院里野蛮生长,混到七八岁,连个正经的名字都没有,按着排行,七少爷七少爷这么叫着。   沈七想了办法混到了族长面前,老族长好像才发现有这么个孩子,带着他到了他所谓的父亲面前,只说到了启蒙的年纪,好歹给孩子取个正经名字。   沈家家主似笑非笑,沈七觉得自己的那点小谋算在他眼里简直无所遁形。   “就叫沈齐吧。”   沈家家主懒懒的抛出了这几个字,沈七的大名就这么定了下来。   中正平和,清流激越。   这是沈家男丁的排行,而本来该轮到沈七的排行是“和”字辈。   但是尚且年幼的沈七不知道这些弯弯绕,他只知道自己有名字了!而且可以去上学了!   在族学里,沈七是最用功的,起的最早,歇的最晚,所有的先生都夸他,此子必有大用!   什么大用,他并不在乎,他只想证明自己,不是废物!   沈七在沈宅的衣食待遇一如既往,并没有因为他用功读书而发生任何改变,在外头,他是鼎鼎大名的沈七公子,在家里,他是不入家谱的庶子。   愈是不甘,愈是发奋。   等到沈七凭着本事进国子监的那一天,却被家主出手拦住了。对着国子监祭酒,沈家家主只说孩子顽劣不堪大用,根本没资格进国子监。   从他的眼神里,沈七只看到了“他不配”这三个字。   但是沈七知道,这是害怕他挡了以后家主的路。   沈七心底跟明镜一样,只要他还想出人头地,就绝不能在沈家家主的眼皮子底下。   沈七心灰意冷。   恰巧在此时,他以前的同窗,邀请他去了江南。   沈七心动了,于是不远千里去了江南蛰伏起来。   在这里,他可以继续研究他喜爱的东西,也可以谋划着,到底要怎么回报沈家的厚爱。   益友   沈清寒是这一辈的嫡长孙。   他的父亲同样是嫡长子,不过生来体弱,根本吃不消寒窗之苦。   作为一个替代品,沈清寒就这么出生了。   担心再生下一个体弱的孩子,在未来主母的选择上,沈清寒的爷爷特意选了武将出身的小姐。   幸好生下来的孩子还算健康。   吸取了上一辈的教训,沈家家主从小就把这个孙子带在身边,水泼不进的护着,从小沈清寒见过的人,除了来来往往叔伯前辈,就没有任何的同龄人。   偶尔沈清寒能够收到远在江南的七叔的信件,告诉他外面的风景。   七叔在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去了江南,偶尔隔上一两年,会回本家过上新年,不等到元宵节就匆匆离开。   年幼的沈清寒学会了写信。然后从信件里一点一滴的描绘出江南的风景。   七叔的信件偶尔也会提到他的学生们,大多数人都顽劣不堪,偶尔也能遇到几个特别出色的,沈清寒忍不住勾画出他们的模样。   只是这些人,最终都在乡试中折戟,很少有人能够走到京城来。   曾经也有一位士子,最终走到了最后一关,沈清寒兴冲冲的去看了那人打马游街,却发现那人喜好美色,流连勾栏。   沈清寒摇摇头,根本没打算跟此人接触。   他也不再热衷此事。   直到三房的小侄子被人所救,三房随意拿着金银打发了人。   沈清寒还担心有人借此做文章,却发现那士子一声不吭,肯定没有表露身份。   他打听了士子的身份,才发现,啊,原来七叔也提过这个人。   既然别人无意依附,他也不再关注。   直到后来,他们被分配到了翰林院,沈清寒想一想,主动的说,“林兄,不如我们分到同一间?”   “固所愿也。”   隔壁准备开的接档文《贫家之子》   叶邦,银河系联邦第一军校大三学生,课题实践中。   只怪当初一手抖,点到了《冷兵器时代军事家》这个课题。   导师劝了又劝,他才没有直接挂科,申请重修。   睁开眼睛后......   摔,说好的将军世家,锦衣玉食,既有名师指导,又有同袍辅佐呢?   家贫四顾,唯有四面泥墙,破桌烂凳,缺口碗三个,见底的米缸,嚯,还有一只大摇大摆的老鼠......   叶邦眼中含泪,罢了罢了,来都来了,还能罢考咋滴?   埋着头,做吧!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http://www.xxqi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