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huk.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市井之徒》作者:青山埋白骨 简介 孙谚识经营一间小杂货店,生意一般,有点穷酸,一人一狗,一日三餐。 一天,店里来了一对兄妹。 四五岁的妹妹朗月拿着孙谚识高中的照片,张口就叫:“爸爸!” 十八九岁的哥哥朗颂揪扯孙谚识的衣领,张口就骂:“人渣!” 大龄未婚单身汉——孙谚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抛妻弃子的人渣败类,也为了搞清楚这对兄妹的来历,不得不暂时收留即将流落街头的穷酸兄妹。 他本以为会开启一段鸡飞狗跳的糟乱日子,结果却和两人相处得意外和谐。 然好景不长,一些和孙谚识有关的流言蜚语在深巷中流传,一些有关他的秘密被一层层揭破。 被亲生父亲怨恨,被郎颂撞破性向,又恰逢前任来吃回头草,孙谚识烦透了别人的非议,试图向现实低头。 然而朗颂却突然向他亲近,说:“哥,我不可以吗?” 年下 HE市井生活 情有独钟 慢热 救赎 第1章 “爸爸!”“人渣!”   八月初的中午,烈日炎炎,蒸腾的热浪消磨着人的意志,知了不知疲倦地发出尖厉的叫声,吵得人脑瓜子疼。   蓝楹巷内的一家小杂货店内却是一番闲适光景,空调的出风口对着柜台呼呼大吹,面积不大层高又低的店面里灌满了冷风,凉爽怡人,甚至还有点冷飕飕的。   柜台里,孙谚识半躺半靠着老板椅,双腿搁在脚凳上,右脚有节奏地晃动着。他嘴里叼着烟,双手捧着手机,正在玩消消乐。这破游戏,第368关玩两天了还是没过关,从一开始的心浮气躁到现在的老僧入定,孙谚识已经被这一关折磨得没了脾气。   他百无聊赖地退出了游戏,五指插入发间,撩了一把已经长到遮眼的头发。已经两个月没修剪的头发乱已经很长了,后脑勺甚至能扎个小马尾,几天没清理下巴也冒出一层青色的胡茬。   好在孙谚识的脸型和五官都长得好,反而给人一种不修边幅的懒散痞气。   今天的室外温度最高可达38°,想来也不会有人在这个时间来买东西。   孙谚识起身正欲关了店门上楼睡个午觉,透明的软门帘被掀开,一个穿着黑T恤的男人挟着一股热浪走了进来,径直走向饮料冷藏柜。   孙谚识眯眼扫了一眼对方挺拔的背影,又懒洋洋地跌坐回去,双肘搭在柜台上,躬着背重新玩起了手机。   突然,有什么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爬上了他的膝盖!   孙谚识吓了一跳,条件反射性地双脚点地,腰抵着椅背往后退了半步,随后才心惊肉跳地低头看了一眼,只见一只肉乎乎的小手正盖在他的膝盖上。   他今天穿了一条沙滩短裤,那只软乎乎的小手又嫩又白,食指正不安分地抠着他膝盖上的皮肤,又痒又麻。   孙谚识顺着这只小手看过去,只见一个四五岁的小姑娘正抿着唇,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也不知是怎么悄无声息跑进柜台来的。   小姑娘扎着两个冲天鬏,额前毛茸茸的碎发被汗水沾湿,粘在了额头上,原本白嫩的脸颊被晒出了两团红晕,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像黑葡萄似的,脸上没有半分怯色,她还用藕带似的白嫩嫩的手指继续抠着孙谚识的膝盖。   面对这么漂亮又可爱的小姑娘,即便是不太喜欢小孩的孙谚识也不禁露出了温和的笑容,他弯下腰和小女孩对视,问她道:“你怎么跑我柜台里来了?”   小女孩睁着大眼睛茫然地看着孙谚识,突然张嘴甜腻腻地轻声叫道:“爸爸。”   三十岁大龄未婚男——孙谚识,顿时愣住了,蓦地噗嗤一笑:“小朋友,你是不是想从我这里骗糖吃?”他从柜台上的糖罐里摸了一颗最贵的棒棒糖递给了小女孩。   小女孩并不接糖,仍旧直勾勾地看着孙谚识,仿佛能从他脸上看出花来似的。   孙谚识感到好奇,晃了晃手里的糖问道:“不要?想吃雪糕?”   小女孩恍若未闻,又轻轻地叫了一句:“爸爸……”   不知是小孩子口齿不清还是怎么着,孙谚识总觉得这小孩的发音有些奇怪,正想再逗两句,一道声音在耳畔响起。   “月月,快出来。”   这声音慵懒低沉,带有一点金属颗粒沙哑质感。   孙谚识抬头,说话的正是方才进店的黑T恤男人,对方身材高大挺拔,手臂肌肉紧实,看面容却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少年约十八九岁的样子,小麦色的肤色,模样长得端正俊秀,很是出挑。最引人注目的是少年右脸颧骨的位置有条两公分长的伤疤,看起来是旧伤,颜色比其他部位的颜色要浅一些,细短平滑的一条,伤得应该不是很重。这疤痕不狰狞,但让尚未将所有稚气褪去的少年莫名多了一丝匪气。   孙谚识微讶,方才他只瞄了一眼背影,还以为是个附近干活的装修工人,没料到竟然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   少年被孙谚识直愣愣的目光盯得浑身不自在,他歉然一笑,用低沉的嗓音又说道:“不好意思,她是我妹妹,有点调皮。”   少年站在柜台前,挡住了来自门口的所有光线,孙谚识坐在柜台里被对方的阴影笼罩着,隐隐地感到了一些压迫感。   “啊,是这样。”孙谚识回过神来,原来这小姑娘是跟着这少年进来的,因为太小只了他便没看到。   “朗月,出来。”少年又喊了小女孩一句,把一瓶矿泉水、一瓶香蕉牛奶和十块钱放在了柜台上。   孙谚识收起钱,找了三个硬币给少年。   少年把硬币塞进了牛仔裤口袋里,低声说了句“谢谢”。   叫做朗月的小姑娘不为所动,仍旧像个漂亮玩偶似的盯着孙谚识。   孙谚识失笑,又把那颗棒棒糖递给她:“送你的,快跟哥哥回家吧。”   朗月看向少年,但没有说话。   少年举起手,掌心对着自己,朝朗月招了招手,示意她快出来。   朗月看着少年,又看了孙谚识一眼,终是不情不愿地走出了柜台。   少年将牛奶拿给朗月,牵起她的手往外走。   朗月的头一直向后撇着,望着孙谚识。就在少年掀起门帘时,她突然挣脱了对方的手,噔噔噔几步跑到了柜台前,踮起脚尖仰着头,伸手指向孙谚识,拔高声音喊道:“爸爸!”   孙谚识一直目送着兄妹俩,眼见小姑娘又跑回来叫他爸爸,他彻底糊涂了,这小孩莫不是脑子方面有什么问题?不然怎么这么执着地一直管他叫爸爸?   “你在胡乱叫什么?”少年抱歉一笑,低声责备了朗月一句,但显然这只是做给孙谚识看的。他又弯下腰对着朗月比划了一下,指了指门口。   孙谚识沉默地观察着兄妹俩的一举一动,他可以确定,这小姑娘可能不止是脑子有问题,听力也有问题。   朗月对少年摇了摇头,突然伸手指向孙谚识,然后伸手去扯脖子上的链子。   孙谚识淡定地抱臂看着兄妹俩,只见小姑娘将链子从脖子上取下来,递给了少年。   少年拿下朗月的链子,紧蹙着眉心看着一眼,又抬头看向孙谚识,如此来回看了几番后,他突然趴向柜台朝孙谚识伸出了双手。   孙谚识条件反射性地后退,可柜台内的空间有限,他退了一步后背就贴着烟柜无路可退了。   少年个子高,手臂长,神情激动伸出双手拨开了孙谚识乱糟糟的头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怔愣半晌的孙谚识总算回过神来,他一把拍开少年的手,不客气地质问道:“你俩小鬼装神弄鬼地干嘛呢?”   少年把那链子举到了孙谚识面前,沉声问道:“这个人是你吧?”   孙谚识眯眼一看,只见少年手里攥着的事一个条银质的链子,下面还坠着一个有点土气的心形吊坠,这条链子干净银亮,看起来很得主人珍惜。但这并不是重点,重要的是那心形的吊坠竟然是个翻盖相片夹,里面夹着的一张小小的照片,赫然正是他本人。   这张照片是从他高中时的一寸免冠照上剪下来的,因为照片中的他还穿着高中时的校服。   “是我,你们怎么会有我的照片?”孙谚识一把夺过银链子,并未否认。其实否认也没用,他鼻尖右侧有一颗小小的黑痣,光凭这个就能断定照片就是他,这兄妹俩估计也是靠这个认出他来。   少年一改方才的稳重,怒目而视道:“我们当然有,你这个人渣!”   “人渣?”孙谚识莫名。   少年指着朗月,凛然道:“你看到她不觉得眼熟吗?”   孙谚识越发糊涂:“我不觉得啊……”   少年冷笑:“也正常,你这种人渣,恐怕早就忘了当年扔了一个女儿的事!”   人渣?女儿?   “啊?”孙谚识彻底糊涂了,“什么女儿?”   少年指着朗月:“她就是你当年抛弃的女儿。”   孙谚识攥紧了手里的吊坠,看看少年又看看朗月,如此来回看了几番后他突然恍然大悟——怕是遇上新型诈骗了。   国家反诈中心app诚不欺他也,诈骗就在身边!   虽然孙谚识不清楚这兄妹俩为什么会有他高中生时的照片,但他不可能平白无故有了个女儿,如果这是兄妹俩想讹诈他而编出来的故事,那就解释得通兄妹俩奇奇怪怪的行为了。   这兄妹俩不仅年纪小,看起来颇为乖巧,长得又都很漂亮,几乎不会让人产生防备心理。如果他们以大龄男性为目标编纂这种故事,真有人做了亏心事的话没准还真能让他们瞎猫碰上死耗子讹上一笔。要是事情败露了也不打紧,他们年龄小,大部分人怕麻烦,赶走便是。即便真有人较真,将他们扭送至派出所,至多也就是被教育一下就放出来了,真是一笔无本的买卖。   孙谚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想天衣无缝,他撇撇嘴看着兄妹俩。   两人身上的衣服都挺干净,但很廉价,少年身上的T恤领子都变了形,松松垮垮的。他叹口气,从抽屉里拿了张皱巴巴的红票子递给少年,不耐烦道:“拿去买点吃的吧,别再用这把戏骗人了啊。”   “你说我们在骗人?”少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顿时炸了毛,他瞪着双眼吼道,“你这个死人渣,你抛妻弃子,是想不认账?”   孙谚识现在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表情复杂地盯着少年看了一会儿,拧眉问道:“那……你是我儿子?” 第2章 报警   “你放屁!总之你别想耍赖。”少年因不擅争辩而脸色涨红。   孙谚识挣开少年的双手,懒洋洋地靠坐回椅子。   他从烟盒里抽出根烟来叼在嘴里,瞅了瞅一脸无辜的朗月,又把拿起的打火机丢回了柜台上:“那你先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就报警抓你。一看你俩就是诈骗团伙,这小姑娘看起来好像有点问题,是不是被人威胁了?”   少年瞋目竖眉:“你别想吓唬我,也别想套我的话,在警察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   话毕,少年就掏出手机主动拨打了110。   孙谚识没有阻止,他也很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这个少年没有撒谎,那这小姑娘到底是谁,身上怎么会有他的照片,而且还是他高中时候的照片,实在是扑朔迷离。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小姑娘绝对不是他生的。   少年牵着朗月走出小店,站在门口打完了报警电话。隔着门帘孙谚识听不太清楚,但可以看到小姑娘一直直勾勾地盯着他,头都舍不得转一下。   少年挂了电话,蹲下身替小姑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又把手里的水打开喂小姑娘喝了几口,然后比划了一段手语,似乎是在解释现在的状况。   兄妹俩出了门就没再进来,两人蹲在雨搭下一小块晒不到太阳的地方。今天这温度,即便是站在阴处也凉快不到哪里去,况且现在可是正午,日头正盛的时候。   孙谚识叹着气起身,掀开门帘有气无力地倚着门框,居高临下斜睨着少年,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抬头,盯着孙谚识的下巴,不客气地反问:“你想知道我的名字,不是应该先自报家门吗?”   还挺横。   孙谚识冷着脸,静静地盯了少年两秒。   少年长相青涩,满脸都写着稚气未脱、乳臭未干,看起来至多也就高中刚毕业的年纪,但他身材挺拔结实,全然没有这个年纪该有的单薄。   “孙谚识,孙悟空的孙,谚语的谚,远见卓识的识,该你了。”孙谚识笑哼一声,自报了家门。   少年愣了一下,旋即道:“朗颂,开朗的朗,颂扬的颂。”   孙谚识“噗”一声笑了出来,揶揄他:“我可没看出来你哪里开朗了。”   朗颂皱起眉,想反驳但又生生忍了住,他撇开头懒得理会孙谚识。他身旁的朗月则一直翘首盯着孙谚识,乌溜溜地眼珠子看得人心肠发软。   “进来吧,外面热。”孙谚识朝屋内甩了甩头。   “不必了。”朗颂很是有傲骨。   一番好心被当做了驴肝肺,孙谚识也没什么耐心,垂眸看着朗月道:“你是不要紧,你妹妹这么小小一只,要是中暑了怎么办,要晕可别晕我家门口啊。”   说完,他自顾自进了店,反正请也请了,进不进来就随兄妹俩的意了。   没一会儿,兄妹俩掀开帘子走了进来,孙谚识扫了他们一眼,继续专注手机上的游戏。   朗颂牵着朗月的手杵在门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孙谚识,嘴唇翕合几次就是开不了那个口。   朗月夹紧了双腿,抬起头殷切地盯着哥哥,又拉扯他的手催促。   朗颂的脸皱成一团,在妹妹殷切的期盼中咬咬牙开了口:“那个……能不能借你家厕所用一下,我妹妹想上厕所。”   孙谚识听到声音只懒懒地掀起眼皮,露出一片下眼白,看起来有点凶。   朗颂想说不方便的话就算了,孙谚识却又开了口:“那个是谁啊?这里可没人叫那个。”   朗颂的脸唰一下红了,他暗自捏了捏发烫的手掌,内心挣扎了一番他又轻声道:“孙……孙老板,借你家厕所用一下。”   刚才吃的瘪一下全找回来了,孙谚识心情大好,伸手往最里面那个货架一指:“往里走然后左转,走进院子就能看到卫生间。”   “谢谢。”朗颂规规矩矩道了声谢,抱着朗月就往后院去了。   兄妹俩前脚刚离开,门帘被掀起一条缝,一道浑厚的声音比人先进店:“谁报的警?”   随即,两个穿着蓝色制服的派出所民警一前一后进了店里。   孙谚识抬眸和打头的一位胖胖的民警对上视线,他诧异地睁大眼睛,然后无奈一笑道:“强叔,怎么是你啊?”   胖民警掐着腰,眼珠一动在孙谚识的店里扫了一圈,冷哼一声回答道:“本来不是我出警,我一看地址是你这,赶紧赶了过来。”   强叔本名华强,年近五十,他身材微胖,脸长得像弥勒佛般慈祥,对谁都慈眉善目,唯独对孙谚识没什么好脸色。   但这都是有原因的。   孙谚识十六七岁混不吝的年纪认识华强,对方见证了他人生中最傻逼、最叛逆的一段岁月。   那年高二,孙谚识他们班的班花放学路上被隔壁技校的小混混拦在巷子里猥亵了,心理遭受了巨大的创伤,差点因此而退学。   孙谚识知道这件事后,叫了十几号人向技校的那几个杂碎宣战。   双方约在一个废弃小学大战了一场,孙谚识领着十几个人干翻了对方二十几人,正准备撒丫子跑路时,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华强逮了个正着,几十个人被提溜到派出所教育了一番。   华强是个极富责任心的基层民警,生怕孙谚识大好少年误入歧途,自那之后时不时会来一次家访。久而久之,华强和他父母就成了很好的朋友,孙谚识管他叫一句强叔。   “怎么,你这叛逆期一阵一阵的,十几岁闹,二十几闹,现在三十几了还在闹?说吧,发生了什么事?”华强走到柜台前,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用他特有的浑厚嗓音问道。   “冤枉我了。”孙谚识给他递了几张抽纸,“我打开门规规矩矩做生意,今天突然来了两个小鬼管我叫爸爸,我哪能消受得起,我告诉他们我不是他们的爸爸,他们就报警了。”   跟在华强后面的年轻民警黄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被华强瞪了一眼,他又憋了回去。   “小孩呢?”华强敲了敲柜台面,问道。   恰巧这时朗颂抱着朗月从后门回到了店里,孙谚识朝着里面努努嘴:“那呢。”   孙谚识这小店面积不算大,几个货架占的满满当当,光线也不太行。   华强眯着眼,只见一大一小两个人影朝他走来,等两人走近了他才看清长相,惊讶道:“小颂,怎么是你们兄妹俩?”   孙谚识诧异:“强叔,你认识这俩小鬼?”   朗颂抱着朗月从两货架中间的过道走了出来,他把朗月放在地上,低声叫了一句:“华叔叔。”   华强叹了口气:“你们俩真的叫我好找啊,搬家了怎么不告诉我,现在住在哪里,过得怎么样?”   眼见华强像个老父亲一样对两个小孩嘘寒问暖,孙谚识感到有些不对劲,华强最爱济弱扶倾,听他话里的意思,这两小孩似乎过得不是很好?因为穷所以出来搞诈骗?   朗颂僵硬地扬了扬嘴角,完全没了刚才针对孙谚识时强硬的气势,乖顺地回答:“忘了告诉你了。”   华强显然是不信的,但也没有再追问,转头换上一副凶巴巴的表情,质问孙谚识:“说吧,怎么回事?”   孙谚识一脸无辜:“我也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你们不来这小鬼就不肯说,你还是问他吧。”他朝朗颂挑了挑眉。   华强又一瞬间切换成了和蔼慈祥的面孔,拍拍朗颂的肩膀:“跟叔叔说说是怎么回事,叔叔替你撑腰。”   朗颂也看出来了,华强和孙谚识是认识的,而且关系似乎还很好。他低头看着朗月圆圆的颅顶,朗月似有所感,仰头与他对视,然后嘴角翘起甜甜地笑了。朗颂浅浅一笑,心里的矛盾纠结被一扫而空,老老实实吧所有事告诉了华强。   孙谚识作为当事人之一,也从朗颂口中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多出一个女儿来。   原来朗月并不是朗颂的亲妹妹,而是他父母五年前捡到的一个弃婴,那个夹着孙谚识照片的银质挂坠项链,是朗月被遗弃时的傍身物品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   月月绝对不是为了让攻受相遇的工具人哦 第3章 亲子鉴定   朗颂父母都是外省人,十几年前来到江城。   他父亲郎世勇是建筑工人,母亲余琴有先天性耳聋,很难找到工作,所以在江城四中附近出摊卖早餐。朗颂自小跟着他们在江城生活,一家人租了一套小房子,也算其乐融融。   五年前的一个秋天,天还没亮,余琴推着早餐车去往四中门口抢占摊位。经过人民公园时,她瞧见门口放着一个纸箱,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她以为是被丢弃的小猫小狗,走近一看才发现,纸箱里装着的竟然是一个才三个月左右的女婴。   秋天的早晨寒冷潮湿,小婴儿冻的嘴唇发紫,连哭都不会哭了,一双小手凭着求生的本能拍打着。余琴立马将小婴儿抱进怀里给她取暖,随后叫来了郎世勇,夫妻两人将小婴儿送去医院又报了警。   警方通过调查公园监控发现,当天凌晨三点,一个女人携带一个纸箱出现在公园门口,滞留十几分钟后,女人扔下纸箱离开公园,消失在了监控之下。   纸箱里装着朗月,她在深秋的凌晨无助地躺了两个小时,才在五点的时候被经过的余琴发现。   监控录像中丢弃朗月的女性将自己包裹严严实实,口罩遮面,还戴着一顶硕大的遮阳帽。她不仅将自己全副武装,还刻意躲避着公园周遭的监控摄像头,很快消失在监控当中。   这个女人在朗月的襁褓当中留了一封信,述说了自己的苦衷。她未婚生子,女儿有先天性耳聋,男友得知女儿有先天性缺陷后抛弃了她们母女。她独身一人既无力抚养女儿也无力医治,不得已才把女儿丢弃在公园门口,希望能够有好心人收养。   从捡到弃婴的那天起,朗颂的父母就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小婴儿,也向公安机关表达了如果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就申请领养的意愿。   夫妻二人虽不富裕,但尚有能力再抚养一个女儿,而且因为余琴自己是残障人士,所以对这个有先天性耳聋的弃婴有着特殊的情感。   警方通过多日的走访调查,未能找到这位丢弃女婴的女性,查找亲生父母或监护人公告见报60天,也未曾有人来认领朗月。确实无人认领后,夫妻二人最终如愿收养了女婴,取名朗月。   “既然有照片,那查到弃婴的亲生父亲应该不难啊,当初调查这起遗弃案的民警没有往这个方向调查吗?”黄超一边在笔记本上卖力记录着,一边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孙谚识和华强同样也想到了这一点,同时向朗颂投去了目光。   “当时并不知道有这个东西。”朗颂摇低头看朗月,“月月被遗弃的时候身边放了不少东西,有衣服,奶粉,玩具等。这个吊坠被缝在一个毛绒公仔的肚子里,半年前这个公仔因为被玩得太久有点破了,吊坠才掉了出来,但半年前……”   朗颂没有垂下头,没有继续说下去。   华强也没有追问,转而问孙谚识:“这照片你有印象吗?”   其实不问他也能确定,照片里就是孙谚识,和记忆里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一模一样。   孙谚识点头:“我高二时的拍的一寸免冠照。”   两人心照不宣地对视了一眼,都读懂了对方眼里的意思。撇去别的不谈,如果朗月真的是孙谚识的女儿,那朗月的母亲怎么会放孙谚识高中时候的照片而不是近几年的照片?又为什么把照片放在那么隐蔽的地方?   “可是……”   黄超也想到了这点,刚开了个口就被华强一个凌厉的眼神顶了回去。   朗颂神色复杂地看着乖巧的朗月,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华强一脸慈笑道:“这事简单,拿月月和小孙的头发去做个DNA亲子鉴定就行,一个礼拜就能出结果,小颂你觉得如何?”   这是最具有说服力的做法,朗颂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   黄超收起笔记本,去警车里拿了一个信封袋取了两人的头发。   朗月还小,很多事情不能理解,朗颂尽量用手语和她解释了一下现在的情况,她半知半解但仍然很开心,就好像已经确认自己会有一个爸爸。朗颂也跟着笑,只是那笑容浮在表面,笑不进心里。   事情有了处理结果,朗颂想带着朗月走,华强拦住了他们:“你们两在店里吹吹空调,叔叔出去抽根烟,等下用警车送你们回去,想吃什么只管拿,叔叔结账。”   话毕,他丢了个眼神让黄超盯着兄妹俩,然后从柜台上孙谚识的香烟盒里抽了根烟,掀开帘子出了小店。   孙谚识收到信号,也拿了烟盒跟了出去。   华强走了一段路才靠着巷道旁一根电线杆站定,他望着叼着烟跟来的孙谚识,没好气道:“是不是你女儿?”   孙谚识苦笑:“强叔,您觉得有可能吗?”   华强嫌弃地斜睨他一眼:“谁知道你是不是酒后乱性搞大了人家姑娘的肚子,最后又不想负责任。”   孙谚识哈哈一笑:“我倒是想。”   笑完他嘴里又涌上一阵苦涩,他是同性恋这件事华强比他爹妈都先知道,他对女人根本不会有性欲,怎么可能会有女儿。   华强重重地叹了口气,千言万语都包裹在这一声叹息之中。   孙谚识吐出一团浓烟,胳膊肘撞了撞华强:“那两小孩怎么回事啊?”   华强又是重重一叹:“两年前朗颂他妈妈得了肝癌,治不好,去了。半年多前,他爸下班路上救了一个轻生的小姑娘,自己却溺死了。”   孙谚识夹烟的手顿了住,好半天反应不过来,直到烟头烫到了手指他才慌忙松开了手。   “那……兄妹俩怎么过日子?”孙谚识问。   “难过呗,朗颂他妈治病欠了不少钱,本来就过得拮据,他爸死后家里彻底断了经济来源。再加上妹妹没人照顾,他就休学带着朗月四处打零工。”华强吐出一口白烟,“小颂今年本该读高三,如果他爸还在,他已经参加完高考,下个月该去大学报道了。”   语言是苍白无力的,无法准确描述出生活压向一个还在发育期的少年是怎样沉重的负担,孙谚识只是稍微幻想了一下,如果自己高中时候失去父母撑起一个家,照顾一个失聪的妹妹,他就已经觉得喘不过气来了。   他用足尖碾了碾地上的烟头,又问:“听你刚才的口气,你很久没见过他们了?”   “以前我三天两头就会去看他们一眼,给他们带点吃的。”   孙谚识接腔:“结果那小子又倔又傲,偷偷跑了。”   华强哼笑一声,被猜中了。   两个月前有段时间他特别忙,隔了一个多礼拜才抽出空来去见兄妹俩,结果两人租住的房子早已人去楼空,电话也打不通了,要不是今天这个报案,不知猴年马月才能找到。   “那你是处理俩小孩他爸那事时认识他们的?”孙谚识又问。   提起这茬,华强闷笑了声:“不是,他跟当年的你一样,跟人打架呢,被我抓个正着。”   “哦——”孙谚识拖长了声音,那朗颂脸上的伤疤和身上那丝匪气就不难解释了。   华强像是对读心术似的,一眼就看穿了孙谚识:“人家小孩跟你可不一样啊,你那是莽,他那是不得已。”   “怎么说?”   “他一个外来户,被人欺负了,不打回去以后只会被欺负得更狠。”   “也是……”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种事他读书的时候也不是没遇见过。高二时他们班班花就因为是外地人,经常被本地同学欺负,他帮过好几次。   今天真是够热的,两人在外面只站了几分钟汗水就噌噌往外冒。   华强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往巷尾的方向看去,感叹道:“这巷子还是老样子。”   孙谚识应道:“还能变出花不成。”   蓝楹巷所在的这个村子叫做蓝楹村,据说是因为村里有几颗漂亮的蓝楹花树而得名。   孙谚识没见过什么蓝楹花,在他出生前这一片就已经成了游离于城市管理体制之外的城中村。因为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蓝楹村这一片都是两三层楼高的自建房,不讲究什么户型,更没什么楼距,稠密地聚集在一起,成了这个城市的“疮疤”。   这个城中村阡陌交通,蓝楹巷是村里最长最宽的一条,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这片城中村的交通要道。蓝楹巷全长一百来米,孙谚识家的房子处于中间的位置,总共两层。一层前厅被他爸妈弄成了铺面,后面则是一个小院和厨房,从小院里的悬空梯上去就是二楼的两个房间。   华强一脸恨铁不成钢地问他:“你年纪轻轻的缩在这市井窄巷,不窝囊啊。”   孙谚识摊开双臂,深吸了一口八月滚烫的空气,笑答:“不窝囊啊,这里可是闹市中的净土。”   随着城市的发展,江城的中心往北迁移,以蓝楹巷为中心的这个城中村失去了改造的价值,条件比较好的原住民都已搬离,把房子租给了外来务工人员,眼巴巴地等着有朝一日这里被拆迁拿一笔拆迁款。剩下的则都是些没有条件买新房,或者地缘观念强,舍不得搬离旧巢的老人。像孙谚识这样还窝在蓝楹巷里的本地年轻人确实已经非常少,但也不是没有。   其实蓝楹巷的地理位置是不错的,出了巷子就是人民路,斜对面有一家二甲医院。即便他的店开在这么一条窄巷当中,生意也还可以,反正够填饱肚子。   华强笑哼一声,又瞪了孙谚识一眼:“你爸还是不肯回家?”   孙谚识无奈一笑:“是啊。”   回想着这几年来父子之间仇人似的针锋相对,华强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没再多问。见时间差不多了,他掏出钱包拿了两百块钱拍在了孙谚识的胸口,正色道:“虽然可能性非常小,但是亲子鉴定还是要做的,这俩小孩要是这两天还来你这里,你帮我照应着,别让他们热着饿着了。”   孙谚识推开华强的手臂:“不用了。”   华强:“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孙谚识伸了个懒腰,自顾自走了,边走边说道:“允许你古道热肠还不允许我尊老爱幼啊。”   华强哼笑一声,也不再勉强。   朗颂兄妹俩出了蓝楹巷,跟着华强上了警车,黄超开车,华强跟两人一起坐后排。   朗颂本来就不是个话多的性格,朗月是想说说不出来,车里很安静。   华强慈爱地摸了摸朗月的头,眼睛却向朗颂看去,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小颂,照片的事怎么不跟叔叔说?”   朗颂没有回答,他抬头看向华强。   两人视线相碰,华强一眼就看穿了这个小孩眼里的挣扎、倔强和彷徨。他不忍心现在就告诉朗颂真相,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月月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了?”   朗颂抿抿唇点头:“她应该知道。”   他爸去世后不久,他发现了藏在毛绒公仔里的吊坠,于是断断续续地告诉了朗月她真实的身世,但他一直都没有下定决心帮朗月找亲生父母。一方面是觉得既然他们当初抛弃了朗月,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愿意认养回去,另一方面又怕他们肯认养回去,那他就要把妹妹送走,他舍不得。   可是朗月已经五岁了,要尽快植入人工耳蜗才能保证她的语言能力,保障她日后的正常生活。原本两年前他父母就打算给朗月做手术,可是他妈突然重病花光了钱,如今凭他一己之力,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能筹够做手术钱。所以最近他一直处于矛盾、挣扎之中,如果不是今天就这么凑巧碰上了照片里的孙谚识,他可能还会继续挣扎下去才能做出决定。   其实他现在非常后悔刚才冲动之下报了警,孙谚识看起来吊儿郎当并不像是个靠得住的人,如果真是朗月的爸爸,他并不想把朗月交给这样的人照顾。可现在骑虎难下,他只能等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做下一步打算。   华强怜爱地揉揉朗月的头:“她这么大个小不点能懂啥,等哪天她真的要和你分开,她能舍得?”   朗颂眼神柔和地看向啃着饼干傻乐的朗月,轻轻替她捋了捋额前的碎发,回答道:“就是要趁她还不懂的时候。”   华强将兄妹俩送到了住处,站在逼仄破旧的出租房里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他所能提供的帮助非常有限,即便他每个月从自己的工资里拨出一部分钱资助兄妹俩,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兄妹俩的困境,况且朗颂个性要强,根本不肯接受他的帮助。   华强害怕自己过度的关怀又会把人吓跑,他拍了拍朗颂的肩膀,恳切道:“叔叔知道你懂事又独立,之所以搬家是不想给我造成负担,但你们以后别乱跑了好吗,我只是想确认你们过得还可以。”   朗颂恭顺地点了点头。 第4章 “生了个女儿?”   第二天,孙谚识是被巷子里断断续续地说话声吵醒的。   蓝楹村房子贴着房子,谁家放个屁,半个村都能听到个响,所以孙谚识每天早上都会被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吵醒一次。   今天却不同,他很早就听到了说话声,那声音不大且断断续续。   起初他以为是巷子里的住户上班途中闲聊,被吵醒后又蒙着头继续睡。可他越睡越觉得不对劲,这闲聊的时间也未免太久了点,而且说话声一直就巷子里回荡,没有半点要远离的迹象。   孙谚识愤愤地掀开被子,起床打开了窗户,楼下的说话声顿时清晰了起来。一道苍老的女声用缓慢的语速说着:“要不要给小姑娘做条旗袍呀,很好看的。”   这声音就来自他家门口。   “砰”一声,孙谚识重重地关上了窗口。有院子和铺面挡着,他看不到是谁在自家门口,但他听出来了,这是他家斜对门成衣铺的老太太在说话。   蓝楹巷是村里最长最宽的一条路,贯穿村头村尾,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村里的“交通要道”、“经济走廊”。在孙谚识小的时候,这条巷子里有手工皮鞋铺子、成衣铺、炒货铺子等等,热闹非凡。   他父母就是趁着这股风,开了这间小杂货铺,而他家对门的老邻居则开了家成衣铺。店主叫张彩凤,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孙谚识管他叫张老太。   两年前,张老太患上了老年痴呆,一个月当中时不时的总要闹上那么一两次。有的时候是拍着门骂孙谚识,有的时候坐在门口哭,有的时候扯着嗓子喊已故孙子的名字,孙谚识耳朵都听出茧了。   可是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没吵没闹的,似乎是在自言自语。   孙谚识不想管,但又怕出什么事。他烦躁地抓抓头发看了下时间,才九点,平常他都是十点才起床,洗漱一番再下楼刚好点个外卖吃午饭。   怕张老太真闹出什么事,孙谚识只得憋着一肚子起床气进了洗手间。洗完脸,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到了片刻的茫然,头发已经快两个月没剪了,长长地遮住了耳朵,胡子也好几天没刮了,手掌摩擦了一下,有点剌手。   孙谚识有些神经质地皱起了眉,手心接了一捧水撒气似的泼向镜子,沉默地站了一会儿他从柜子里拿出了刮胡刀随意地剃掉了胡子,头发就过两天再说吧。   收拾一番后,他趿着拖鞋,穿着宽松的白T恤和沙滩裤下了楼。   随着一阵尖利刺耳的摩擦声响起,细小的灰尘在阳光下飞扬,老旧的卷帘门被向上推起,孙谚识叼着一根烟,走了出去。   门外的人都被这突然的开门声吓了一跳,呆愣在原地。   孙谚识也呆怔了一瞬,他家门外除了佝偻着身子的张老太,竟然还有朗颂和朗月兄妹俩。   朗颂直愣愣地靠着对面那户人家的后院院墙站着,朗月正在啃他的手指,正在闹别扭。   孙谚识吸了一口烟,先看了一眼张老太,又扫了一眼靠墙的自行车,才喷着烟雾含混道:“你俩是怕我连夜跑路,来这里守着我?”   朗月照着朗颂的食指狠狠地咬了下去,朗颂疼地嘶了一声,这才回过神来。他抽出惨遭“啃咬”的手指,解释道:“我妹妹闹着要来看看你,本来我想让她看你一眼就走……”但是谁知道都日上三竿了,你都还没起床。   孙谚识恍然,原来张老太是一直在和兄妹俩讲话,难怪嘀嘀咕咕了一早上。   他又看了一眼张老太,犹豫了一瞬才扬声道:“天这么热,快回屋吧。”   “小孙啊,这孩子是来找你的啊。”孙老太眯着眼笑,“是你家亲戚呀?”   孙谚识知道这是老太太又糊涂了,把他认成了他爸,否则不可能这么和颜悦色。他也不费那力气去解释,将错就错道:“是啊,您快回家吧,当心中暑。”   张老太虽然人糊涂了,但收拾得很干净,穿了一件暗紫色改良旗袍,将头发打理得整齐干净,尤见年轻时的风姿。   “嗳,我这就回。”老太太和蔼一笑,挤出几道岁月的褶子,“这小姑娘真招人稀罕,就是不爱说话,我家小孙孙跟她正相反,可是话痨了。”   孙谚识敷衍道:“啊,是啊。”   老太太又说:“等会儿我给你们拿点我自己做的奶冻。”   听到奶冻,孙谚识夹烟的手颤了颤。他猛吸一口,抽掉最后一口烟,抓着老太太的胳膊走到了对门:“这会儿我不饿,等我想吃了我再问您拿。”   老太太就这样被强硬地搀扶着,进了自家的成衣铺子。   朗颂沉默地看着孙谚识扶着老太太进了屋内,他从外面瞄了一眼成衣铺子,里面堆满了杂乱的衣物和布料,只从裸露出来的一些地方能看清衣物下面压着一张裁剪桌和一台老式的缝纫机,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门口的店招经过风吹雨打,早就脱色泛白,不走近压根看不出来这是块店招。   可是方才这位老太太还热情地问他,要不要找块布给朗月做一条小旗袍穿穿。   “发什么愣呢?”扶着张老太进了门,孙谚识又走了出来。   “没什么,”朗颂回过神来,“这老太太……”顿了顿,朗颂没有问出口,他只是觉得这老太太有点奇怪,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不该多问。   “年纪大了,老糊涂了。”孙谚识随意解释了两句,停顿片刻又问,“她刚才跟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朗颂摇头。   孙谚识也就是随口一问,他点了下头去垂下眸子去看撅着小嘴的朗月,朝她挑了挑眉。   朗月的小肉脸原本气鼓鼓地,像只小河豚,一见到孙谚识立马笑弯了眉眼,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白牙,噔噔两步跑上前去,一把抱住了孙谚识的大腿,叫道:“爸爸!”   孙谚识下意识地想躲,低头迎上朗月那天真无邪的笑容他又生生忍住了,并且还伸出手揉了一把小姑娘软软的头发,又软又滑,触感极好。   昨天他就想这么干来着,没捞着机会,白捡几天爸爸当似乎也挺不错。   朗颂原本想阻止朗月,但他见孙谚识似乎不反感,又收回了手。   孙谚识朝朗颂抬抬下巴,问道:“我要去买早餐,你们想吃什么,我给你们带。”   “不用了。”朗颂摇头,眼睛往靠墙放着的自行车瞥了一眼。   朗月耳朵听不到,眼睛却非常敏锐,她松开双手几步奔向自行车,踮起脚尖从车篮里提出了一个塑料袋子,卖力地举到孙谚识面前。   袋子里有包子、鸡蛋灌饼、豆浆等,丰盛的一顿早餐。   “给我的?”孙谚识一脸稀奇。   朗颂解释道:“朗月吵着要给你带早餐,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都买了点。”   今早朗月很早就起床,平时很听话的她非要闹着来蓝楹巷找孙谚识。朗颂原本想今天去找活的,但拗不过朗月的执着,打算带朗月过来让她看一眼就走。来的路上他看到外面有卖早餐的,就顺手买了一点,可他没料到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孙谚识才开店门。   “还挺孝顺。”孙谚识从朗月手里结果早餐,一脸父爱地摸了摸她的头,“进来吧,外面热死了。”   朗颂犹豫不决,朗月却已自觉的抓着孙谚识的裤子跟了进去,他只好也跟着进了店。   孙谚识自顾自走进柜台坐上了老板椅,朗月软嫩的小手一直紧紧抓着他的裤子不肯松手,他长臂一捞把朗月抱坐在了踏脚凳上,两人一大一小排排坐。   朗颂瞠目结舌地看着两人,觉得自己才是多余的那个人。   孙谚识给朗月剥了一根棒棒糖,嘬了一口豆浆才朝后院一指:“自己去搬凳子吧。”   “不用了。”朗颂有点尴尬的靠着门,“我们马上就要回去了。”   孙谚识侧首看了眼舔着棒棒糖的朗月,咬了一口鸡蛋灌饼,含混不清地问道:“你带她去哪儿啊?”   “回家。”朗颂顿了一下才回答。   其实他暂时还不知道要去哪儿,因为朗月的原因他没法找稳定的工作,只能找那种可以把朗月随时带在身边的临时工。   他认识一个专门给各种单位找临时工的工头,只要有适合的活儿工头就会一早给他打电话,但是今早工头没联系他,朗月又闹着到孙谚识这里来,他便先来了这里。等会儿他还要去人才市场溜达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零工。   “那就在这待着纳凉吧。”孙谚识看了朗月一眼,“她一点都听不到?”   “听不到,先天性耳聋。”朗颂摇头,“不过能看懂一点简单的唇语,说得慢一点就行。”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凑到朗月面前,逗她道:“叫、叔、叔。”   朗月含着棒棒糖,一侧的脸颊鼓起来,她拿出糖果舔舔水润殷红的嘴唇,脆生生地喊道:“爸爸!”   “你故意的吧。”孙谚识笑着点了点她的鼻子。   朗月眉眼弯弯,露出洁白的小牙齿,也跟着傻笑。   “哟,今天这么热闹?”这时,一个剃着小平头男人掀开帘子将头伸了进来,人未进门,声音已至。   小平头名叫雷斌,也是蓝楹巷的住户。他比孙谚识大一岁,两人一起长大,但从小就不对付,见面了不是打架就是互掐。现在年纪大了,还是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孙谚识斜睨了他一眼,没吭声。   雷斌走了进来,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朗颂和朗月,然后才开头道:“生了个女儿?”   他这话听起来像揶揄,但语气莫名让人觉得不舒服,而且刻意在“生”这个字上落了重音。   朗颂沉着脸扫了一眼雷斌耳后的一道伤疤,又看向孙谚识。   孙谚识无波无澜,将最后一口鸡蛋灌饼塞进嘴里,才淡淡问了一句:“要什么烟?”   雷斌报了一种烟的名字,又转过头,将视线固定在朗颂的身上。他嘴里叼着烟,一侧的嘴角向上翘起,笑得不怀好意。   朗颂厌恶这种肆意地打量,他蹙起眉心瞪了回去,雷斌则回赠了一个嘲弄的笑容。   “拿去,”孙谚识将烟重重地丢在了柜台上,“二十三块钱。”   雷斌收回视线转身拿烟,将一张二十块钱纸币丢在了柜台:“只带了二十。”   “你他妈!”以免教坏小孩,孙谚识忍了忍将二十块钱丢进抽屉,没有继续说下去。   雷斌看了默不作声的朗颂一眼,厚脸皮一笑:“这小男孩是谁啊?是不是你……”   “滚你妈的蛋!”孙谚识突然站起身怒吼一声。   雷斌啧啧两声,朗颂则微微蹙起了眉。   朗月听不到声音,但看得到孙谚识愤怒的脸部表情以及颤抖的手,她伸出手轻轻握了上去,然后捏了一下。   孙谚识感受到指尖的温软,垂眸看了下朗月柔软的小手,一身的戾气缓缓蛰伏了下去。他坐回老板椅,抬眸冷冷地盯着雷斌:“不想打架的话就赶紧滚。”   雷斌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吊儿郎当道:“行,我走了。”   临走前,他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朗颂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预警一下,本文可能会出现诸多配角,都是市井生活的一面,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好人和坏人哦。 第5章 亲子时光   雷斌这么一闹,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孙谚识憋着火气从烟盒里抽了根烟,想起朗月,又烦躁地插了回去,将烟盒扔进了抽屉,旋即拿起放在柜台角落里的那瓶还剩一半的红星二锅头,仰头猛灌了一口。   霎时,一股醇厚甘冽的烈酒味在小小的杂货铺里飘散开来。   朗月不明所以地吸了吸鼻子,朗颂不悦地拧起眉心,正欲叫朗月从柜台里出来,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   听到手机铃音,孙谚识下意识看过来,朗颂慌忙收起脸上的嫌恶:“我接个电话。”话毕便走了出去。   电话是工头打来的,说批发市场找人卸货,一件货五毛钱,卸的多拿得多。   这么高的单价,肯定卸的都是大件货物,虽然累但是赚得多,朗颂很心动。可是批发市场鱼龙混杂,又大又乱,把朗月带过去不安全,他有点踌躇不定。   工头很忙,说了句“到了打电话”,就匆匆挂了电话。   朗颂回到店里,抿了一下唇角冲朗月招了招手,又对孙谚识道:“今天谢了,我们先回家了。”他决定把朗月送回出租房锁在房间里,然后再去批发市场卸货。   朗颂就在门口接的电话,也没刻意放低声音,孙谚识被动地听了个大概,他只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朗月满脸不舍,殷切地看向孙谚识,她知道哥哥要去干活了,要么带她一起去,要么把她关在家里。她明白哥哥是为她好,可是她现在一点都不想离开这里,而且一个人待在家里很孤单、很可怕。   孙谚识瞥了一眼泫然欲泣的朗月,扬了扬下巴:“快跟哥哥回家吧。”   朗月嘴角下撇,努力隐忍着抽噎,可眼眶里已经蓄满了泪水,她用肉乎乎的小手巴拉了一下孙谚识的膝盖。   孙谚识实在受不了小姑娘这泪眼朦胧的攻势,叹了口气看向朗颂:“你不是要去打工吗,这么热的天把她带着算怎么回事,让她待我这里吧,你下班了再来带她回去。”   朗颂犹疑,目光不自觉地投向孙谚识手臂旁那瓶二锅头。   孙谚识顺着朗颂的视线一瞥,立时懂了,他在这自作多情以为帮了多大忙,结果人家在担心他这酒鬼是不是对小姑娘有什么企图。不过他倒是没生气,甚至觉得朗颂这样谨慎一点挺好的。   “你要是不……”   见少年似乎不好意思开口拒绝,孙谚识主动开了口,话刚说一半,一道浑厚的声音强势插了进来:“哎呀,今天怎么比昨天还热。”   旋即,帘子一动,华强掀起门帘走了进来:“嗳,小颂,你在这啊?”   “华叔叔,”朗颂回神,解释道,“月月想来看看……”他本想说朗月想来看看爸爸,顿觉不合适,生硬地断了句。   华强瞅了一眼小姑娘,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他走近柜台,伸手捏捏朗月肉乎乎的小脸,笑道:“小鬼精灵。”转头又对朗颂说,“我刚才经过你那,顺便去看了一眼,你俩不在家,我还以为你找着活儿上工去了。”   朗颂看了孙谚识一眼,才回答:“正准备去。”   “今天在哪里干活?”华强又问了一句,他知道朗颂一直以来都只能打零工,常去的也就那几个。   “批发市场。”   华强拧了拧眉,那地方既乱又累,但他知道劝不住这少年,于是道:“那月月就别去了,就让她在小孙这里玩,或者我带去派出所也行。”   刚被嫌弃过的孙谚识白了多管闲事的华强一眼,想说点什么,朗颂率先开了口:“那就麻烦了。”停顿了一下又补充,“孙大哥。”   朗颂确实是觉得孙谚识这个人大清早就喝酒,很不着调,但有了华强的话,他的担心减了大半。而且,他看的出来孙谚识挺喜欢朗月的,把朗月放在这里比锁在出租屋里要安全得多。   既然朗颂都叫了一句大哥,孙谚识纵使心里有点不舒坦,也不好再说什么。   他朝头顶指了指:“我这里有监控,手机给我我帮你装个软件,你可以实时查看监控。”   “谢谢。”朗颂把手机递给孙谚识,又向朗月比划了一段手语,朗月立马就从气鼓鼓的小河豚变成圆乎乎的糯米团子,她跳下脚凳跑到朗颂面前,伸出了双手。   朗颂将她抱了起来,掐了掐他的后脖颈,嘱咐道:“要乖,不许哭。”   朗月用力地点头,两个冲天鬏一晃一晃的。   朗颂有些别扭的走到孙谚识面前,低声道:“那就拜托了,麻烦你中午给她买份饭。”他把五十块放在了柜台上,“你的午饭我请客。”   孙谚识是想把钱推回去的,想起昨天华强的话,他把那五十块钱纸币放进了抽屉。   “那就谢啦。”他还不忘叮嘱,“你早去早回,可别想赖着我啊,我对小孩可没什么耐心,她哭了我可不管。”   朗颂微微扬起嘴角:“我一定很快回来。”转而又对华强道,“华叔叔,麻烦你了。”   华强拍拍他的肩:“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郎颂走后,华强把朗月塞进孙谚识怀里,笑着道:“这小鬼还挺喜欢你的。”   孙谚识捏捏朗月的小脸,得意道:“少女杀手罢了。”   华强讥诮:“以前勉强算,现在你看看你这模样,说是流浪汉也不为过。”   眼见华强又要开始语重心长上人生教育课,孙谚识转移了话题:“您怎么来我这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   “哪有那么快,一周才出结果。”华强拍了拍自己圆鼓鼓的肚子,“今晚我们单位几个老爷们聚餐,我正好办事经过你这里,来拿箱啤酒,你这里便宜。”   “那边,自己拿。”孙谚识朝着角落里堆叠的几箱啤酒努努嘴。   “你呀。”华强一边搬啤酒,一边数落,“开店也不用心经营,东西比外边都便宜,你是不是搞错批发价乱定价了。”   孙谚识无奈一笑:“我是懒,不是傻。”   华强还想再唠叨两句,但见逗留的时间不短了,便摸了摸朗月的头,嘱咐道:“小姑娘就放你这了,给我好好照顾,别让她吸二手烟,午饭吃点有营养的。”   朗颂和华强走后,杂货铺又恢复了安静。   孙谚识像丢烫手山芋一样,赶紧把朗月放在了脚凳上。他说自己对小孩没耐心并不是吓唬朗颂,他父母都有兄弟姐妹,所以他的堂表兄弟姊妹也多,但因为父母都是长兄长姐,他自然也是这些小鬼里的长兄。   以前一到过年家里叽叽喳喳都是小孩的叫喊声、哭闹声,耳朵都要被吵到耳鸣,他往往都要躲去同学那里清静一下。   所以,他既不喜欢小孩,也不会照顾小孩。   朗月心思单纯,不知道这是被嫌弃了,还以为孙谚识这是在和她玩。她伸出藕节似的双手攀着孙谚识的手臂,又灵活地爬到了孙谚识的腿上,然后用软软滑滑的双手捧住了孙谚识的脸,还轻轻捏了捏。   小孩的手又小又软,触感很奇特,孙谚识微怔,也伸出双手轻轻地掐住朗月肉乎乎的两颊,朗月笑弯了眉眼。   两人玩闹了一会儿,孙谚识才又把朗月抱回脚凳上。既然答应了朗颂和强叔,那至少得好好照顾一天。   他抓抓头发,拧眉想了想,觉得小孩可能喜欢画画,于是从货架上找到积了厚厚一层灰的一盒水彩笔,擦掉灰拿了一只出来划拉了两下,还能用。又从货架上拿了一个本子,连着水彩笔一起给了朗月。   小姑娘比了个手语,孙谚识看不懂,但他猜想应该是“谢谢”的意思。   朗月站在了脚凳上,趴在柜台上安静画画,孙谚识则继续玩他的消消乐,玩腻了就看会儿电影,一大一小,和谐相处。   唯一不方便的就是孙谚识不能在店里抽烟了,总不能叫朗月跟着他吸二手烟,顶着似火的骄阳在店门口抽了两根烟后,他终于放弃,心道就当做戒烟一天算了。   到了中午,孙谚识给朗月点了一份肯德基的儿童套餐,自己也久违地吃了一个汉堡。   朗月似乎是从来没有吃过洋快餐,捧着汉堡左看右看舍不得下嘴。   想起兄妹两人的遭遇,孙谚识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眼睛里也不禁倾注了一点温情,他帮朗月把汉堡外面的包装纸剥开,又挑了挑眉示意她尝一口。朗月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孙谚识,然后张大嘴巴“啊呜”咬了一口,孙谚识的嘴巴也不自觉地跟着张开又合上,好像自己也跟着咬了一口。   脆皮鸡的肉香味在口腔流转,朗月觉得好吃得不得了,但又无法用语言表达,就用原地蹦跶的方式表达了对汉堡的喜欢,孙谚识欣慰不已。   吃完汉堡朗月又吃了一份土豆泥,喝了大半杯牛奶,孙谚识也难得胃口大开吃完了一整个汉堡和一个鸡肉卷。   两人吃完午餐,舒坦地吹着空调各玩各的,朗月乖地根本不像是个五岁的小孩,倒是孙谚识自己感到有些没尽到“家长”的责任,主动陪着朗月看起了《小猪佩奇》。   手机屏幕里,憨厚的猪爸爸陪着两只小猪踩泥坑,动画片很幼稚,但传递出的感情很纯粹。孙谚识失笑,他发现自己竟然在羡慕四只猪。 第6章 “你想吃什么?”   搬了一百多件货,朗颂才抽空找了个角落休息,他拿出手机打开了监控软件,画面中孙谚识拿着手机似乎在打游戏,朗月站在他旁边的脚凳上,趴在柜台上画画,两人偶尔对视一眼,相处地很融洽,朗颂放下心来。   刚退出监控画面,手机又骤然嗡鸣,是房东打来的电话,朗颂犹豫了一瞬按下了接听。   中年女人尖利的大嗓门响起:“小朗啊,你的房子还有半个月就到期了,还续不续租啦,不续租的话阿姨就带人去看房了。”   现在租的房子是朗颂三个月前租的,只租了一个季度,上周房东太太告诉他,如果续租的话以后每个月房租要涨两百块钱,并且以后要半年一交。   房租涨得太厉害,而且现在租的这个城中村鱼龙混杂,乱的很,每次把朗月放在家里都让人惴惴不安。之所以一直没有给房东准确答复,是因为还没找到满意的房子,现在对方又打电话过来催了,朗颂不好意思再敷衍,咬咬牙回道:“不租了,您什么时候带人去看房子的话,提前跟我打个招呼就行。”   对方听到朗颂说不续租了,声音顿时冷了下来,阴阳怪气道:“那你不租了东西要提前收拾好,我要去验收的,有东西损坏了的话押金可是不退的。”   住进去的时候水管是漏的,马桶是坏的,这些都是朗颂自己修好的,反正只要房东想,她总有理由扣下押金。   其他人已经休息完毕继续卸货了,朗颂也不欲再争执,应付了两句后挂了电话。   所有货卸完已经下午四点了,朗颂搬了将近三百件,老板挺大方,直接给了他两百块钱,并且留了他的电话,说以后卸货都找他。   朗颂松了松痛到已经麻痹的肩膀,跨上自行车就往蓝楹巷赶去。本来是直接去的,但因为搬货出了一身臭汗,骑到半路的时候他拐了个弯先去了趟出租屋,匆匆擦了一把换了一套衣服才又跨上自行车。   掀开门帘,沁凉的空调风扑面而来,朗颂一进门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脑袋挤在一起,低着头盯着手机在研究着什么。   “来了。”孙谚识听到动静抬起头,打了个招呼又低下了头,“我们正在研究晚上点什么外卖,你想吃什么?”   朗颂是单纯来接朗月的,并没有打算在这吃晚饭,但孙谚识热络的语气让他平直的嘴角有些绷不住。视线在两颗脑袋上面固定,拒绝的话在舌尖一顿,变成了“你想吃什么”。   孙谚识把手机举起来,屏幕对着朗颂:“我们打算点个全家桶。”   朗颂的嘴角抽了抽,刚才他看到店门口垃圾桶里的KFC餐盒就感觉不妙。   “你们中午也是吃汉堡?”   孙谚识还没开口,朗月就已经手舞足蹈开始比划中午吃的“肉夹馍”有多好吃了,并且还说晚上要吃炸鸡腿。   朗颂果断拒绝了朗月,告诉她垃圾食品没有营养,不能多吃,朗月不满地噘起了嘴,扑进了孙谚识怀里。   “你俩比划什么呢?”孙谚识搂着朗月不明所以,“小屁孩儿怎么了?”   “我不让她吃汉堡,她生气了。”朗颂解释,“汉堡没营养,我没给她买过。”   孙谚识尴尬地抓了抓头皮,他原以为兄妹俩是因为没钱舍不得吃,原来只是因为没营养而不吃。   “那……咱们吃点别的吧,面?炒菜?”他把手机递给了朗颂,让他选。   朗颂没接,又问:“你想吃什么?”   孙谚识:“我随便,不挑食,你挑你们俩喜欢吃的就行。”   “那……”朗颂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低声道,“现在还早,我去买点菜,我给你做。”   孙谚识愣住了,他平时很少开火做饭,最多就是煮个面煮个蛋,上次打开燃气灶可以追溯到一个月以前,也不知道燃气灶现在还能不能用。而且,朗颂会做饭?   见孙谚识不吭声,朗颂站在原地感到窘迫,他不自然地扯了扯本就很平整的T恤:“要是不需要……”   “也不知道煤气还……”   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收声,最后还是孙谚识继续道:“可能没煤气了,我去看看要不要让师傅送一罐过来。”   孙谚识到厨房检查了一下,煤气充足,但是灶台上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泡面锅,不过还算干净。他一脸苦恼地皱了皱眉,从顶柜里取出了他爸妈留下来的电饭煲、炒菜锅之类的,工具拿完他又回到前面店里从货架上拿了几种调味料,好在自家开店的,该有的都不缺,如果有缺漏的就让朗颂自己拿就行。   确认好厨房能用,朗颂牵起朗月:“那我先去买菜吧,你想吃什么?”   他一弯腰,宽松的领口向下滑了一点,布满紫红色压痕的一侧肩膀露了一片出来,触目惊心。   “我去吧。”孙谚识不禁蹙眉,从抽屉里拿了一把钥匙,“我骑我的小电驴去,你俩帮我看着店。”   朗颂对这附近不太熟悉,于是没有再坚持。   二十分不到,孙谚识便提着菜进了门。   虽然日头已经西沉,但是外边并没有凉快半分,久不出门的孙谚识出了这一趟门,热得只喘粗气,进门口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柜台上的半瓶矿泉水咕咚咕咚灌了一口。   浓郁的烈酒味飘散开来。   那个红星二锅头的瓶子已经不见了,朗颂拧眉扫了一眼孙谚识手里的矿泉水瓶,显然是孙谚识把酒倒进了矿泉水瓶里。   朗颂没说什么,只是指着地上那一袋子菜和肉,问道:“你……一个人要吃这么多吗?”   “不是三个吗?”孙谚识回头,看着朗颂又看看朗月,“我忘了问你们想吃什么菜,所以都买了点。”   朗颂盯着地上的菜看了两秒,他的本意是给孙谚识做顿饭,感谢对方今天帮忙照顾朗月,但并没有想留下来吃饭。   孙谚识也意识到自己会错了意,难怪之前朗颂问的是“你想吃什么”。这是今天第三次自作多情了,他又尴尬又烦躁,不耐烦地甩了甩手:“算了,我不吃了,你们赶紧走吧。”   朗颂没走,拿起了地上的菜:“那我看着做了。”说着,他扯了扯朗月的手,朝她努了努嘴。   朗月人小鬼大,张开双臂扑向了孙谚识,展开了糯米团子的可爱攻势。   作者有话要说:   o(╥﹏╥)o或许能给我投点海星吗? 第7章 三菜一汤   孙谚识觉得丢了面子,心里本是不痛快的,但很快在朗月的撒娇中败下阵来。   将近一个小时后,从厨房的方向飘来了令人食指大动的饭菜香味。   太阳彻底沉入地平线,室外也凉快了一点,做饭没出力的孙谚识自觉地把折叠桌摊开擦干净,摆在了院子里,朗颂则把饭菜端上了桌。   芹菜炒肉丝、蚝油生菜、青菜豆腐汤端上了桌,除此之外,朗颂还还弄了一大份酸菜鱼,有肉有鱼有菜有汤,色香味俱全。   小不点朗月还独享一份水蒸蛋。   孙谚识瞠目结舌地看着桌上的菜,很难相信这竟然是朗颂一个人做出来的。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当朗颂说自己会做饭时他是丝毫不怀疑的,但他认为朗颂至多会炒几个小菜罢了,虽然菜买的多,倒也没指望朗颂能做出什么花来,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   朗颂将筷子递给孙谚识:“不合你的口味吗?”   “没,”孙谚识摇头,“挺好的。”   简直是非常好,达到饭店水准了。   把饭盛好,三人坐在了餐桌前。   孙谚识突然有点想笑,昨天才认识呢,今天就一桌吃饭了。   朗颂瞄了孙谚识一眼,迅速收回了视线,他夹了一块鲜嫩的鱼片,确认没有刺后放进了朗月的碗里。   朗月饿坏了,一张小脸都快埋进碗里去了,嘴里鼓鼓囊囊塞了一大口饭。   朗颂替她擦去嘴角的油渍,一边比划手语一边说道:“细嚼慢咽,不然会肚子疼。”   朗月乖巧地点头,开始细细咀嚼嘴里的饭菜。   孙谚识将这一幕幕尽收眼底,不免有些唏嘘,朗颂才刚成年,如果父母健在的话他也还是个孩子,可是现在他却要辍学挑起家庭的重担,不仅要赚钱养家糊口,还要照顾年幼的妹妹。   朗月细皮嫩肉,性格开朗活泼,一看就被照顾的很好。   反观朗颂,后脖颈被晒脱了皮,宽大的领口露出一小块右肩,上面布满了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紫红色压痕。   “不好吃?”见孙谚识两眼放空盯着饭碗不动筷子,朗颂忍不住问道。   孙谚识回神,回答:“不是,我在饭前冥想。”   冥想?   朗颂将信将疑地点头,夹了最大的一块鱼肉放进了孙谚识的碗里:“尝尝吧,月月不能吃辣我就没放辣椒,可能口味淡了一点。”   鲜嫩爽滑的鱼片入口,爽口的鱼汤裹在鱼片外面,酸香鲜美,齿颊留香。   孙谚识顾不得说话,竖了一个大拇指以示夸赞,筷子已经准确的伸向了瓷碗夹了一筷子酸菜。   朗颂扬起嘴角,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   孙谚识也不禁跟着一笑。   三菜一汤,三人吃得干干净净,连酸菜鱼的酸汤都没浪费掉。   朗颂帮朗月擦完嘴,拍拍她圆鼓鼓的肚子让她先自己去玩,朗月蹦跶到孙谚识面前,牵起他的手往门口拉。   “那什么……”孙谚识扫了一眼桌子上的碗盘,“你跟朗月玩吧,厨房我来收拾。”   虽然不喜欢做家务,但是他脸皮也没那么厚,一个人做饭另一个洗碗,很公平。   “不用,你们去玩吧。”朗颂利索地将碗盘叠起,收起了筷子,没有给孙谚识表现的机会。   孙谚识怔了怔,虽然他知道朗颂是用这种方式感谢他今天帮忙照顾朗月,但他总觉得自己和一个五岁的小屁孩享受到了一样的待遇。   行吧,就厚脸皮一回吧。   孙谚识牵起了朗月:“走,咱们去外面逛逛消消食。”   前几年因为饮食不规律弄坏了胃,一直以来孙谚识的饭量都不大。今天这顿晚饭是他这两年来吃过的唯一一顿正经家常便饭,朗颂的厨艺又好,一下子没控制住饭量干了三大碗饭,现在胃胀得难受。   孙谚识牵着朗月走到巷尾,又往回走到了巷口,最后还是忍不住进了一家药店买了一盒健胃消食片,剥了几颗丢进嘴里。   朗月瞪圆了眼睛,眼巴巴地抬头看着孙谚识,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孙谚识想解释自己吃的只是健胃消食片,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比划手语,他只好蹲下身来骗她道:“喉——糖,润喉的。”   朗月歪了歪头,在孙谚识重复第三遍的时候终于看懂了“糖”这个音,在她的认知当中,糖就是酸酸甜甜的东西,蹙起的眉头松开,她这才放下了心。   从药房出来,孙谚识又带着朗月在人民路走了一段。   虽然出了巷子就是繁华的城市主干道,但孙谚识已经半来月没离开过蓝楹巷了,上次出来好像还是去养老院给他爸送东西。   天色将暗未暗,路灯和周边商户的店招相继亮起,整条人民路都笼罩在了璀璨华灯之下。   孙谚识深吸一口闷热的空气,找了个水果店买了点耐保存的水果,才牵着朗月的小手往回走。   朗颂早已把厨房收拾干净,拿了一条矮凳坐在门口看店。朗月看到他,立马松开孙谚识的手,啪嗒啪嗒几步小跑过去,扑进了朗颂的怀里。   朗颂顺势将他抱在怀里站了起来,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该回去了。   孙谚识走到兄妹俩面前,将手里的水果递了出去:“给,拿回家吃吧。”   朗颂扫了一眼看起来就沉甸甸的袋子,不论单价只论分量也知道这一袋子水果不便宜。上扬的嘴角沉了下来,他摇头拒绝:“不用了,你留着吧。”   孙谚识就猜到会被拒绝,他直接挂在了朗颂的手臂上,不耐烦道:“又不是给你吃,这是给月月的,万一她真是我女儿我可不能亏待她,瞧她瘦的。”   很“瘦”的朗月低着头,挤出了肉肉的双下巴,双手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皮。   朗颂弯了弯嘴角,说了句谢谢,替朗月收下了水果。   进了店,朗颂又汇报似地说:“刚才有两个人来买东西,卖出去两瓶啤酒和一盒方便面,一个扫码支付,一个付现金,钱我帮你收了,放在柜台上。”   “行,谢啦。”孙谚识已经走进了柜台,懒洋洋地靠向椅子,眼睛紧盯着手机,头也不抬地应道。   朗颂还想说点别的,朗月也意识到哥哥要带他回家了,想和孙谚识告别。两人殷切地盯着柜台,奈何孙谚识漠然不动,注意力一直都手机游戏上面。   “那我们回去了。”朗颂只好站在门口道别。   孙谚识仍旧盯着手机,嘴里叼着一根烟,含混应道:“好的,路上注意安全。”   外面传来朗颂低沉的一句“咱们回家”,随即响起了自行车车轮压过路边的声音,孙谚识这才抬起头来。 第8章 老友叙旧   第二天,孙谚识又是被楼下的闲聊声吵醒的,他睁开惺忪的睡眼瞧了一眼手机,才八点钟。   他一边不耐烦地嘟囔着“怎么又来了”,一边利索地翻身起床套上T恤。平时他早上在卫生间要磨叽半个小时,今天生怕楼下的两小鬼等久了,十分钟就洗漱完毕下了楼。   哗啦一声,卷拉门打开,刺眼的阳光穿透门帘照进店里。孙谚识眯起眼睛适应了两秒,趿着拖鞋用手在额前搭了个“凉棚”走了出去。   门外哪有什么人,只有一条黄毛流浪狗蹲在雨搭的阴影下哈赤哈赤吐着舌头,是条土狗,看起来年纪不大。   孙谚识烦躁地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巷口巷尾来回看了几次,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他没好气地了一句:“大清早的,谁他妈话这么多。”   刚才在楼上听到说话声,他就理所当然的一位是朗颂兄妹俩,哪知只是路人的闲聊。   蹲在门口的流浪狗看到孙谚识,可怜巴巴地站了起来,杵在原地不敢动。一人一狗四目相对,最后还是孙谚识败下阵来,进了店里。过了几秒他又走了出来,半蹲着把剥开的火腿肠丢到狗子面前,自言自语道:“也是,人家又没说要来。”   狗子很配合地“嗷呜”了一声,才低头开始吃火腿肠。   孙谚识把另外一根火腿肠也剥开放到地上,拍了拍狗头:“你蹲我家干嘛呢?也想来碰瓷?”   狗子:“呜……”   “你还挺配合。”孙谚识笑哼一声,揉了揉狗头走进了店里。   今天比以往早起了两个小时,孙谚识一时之间不知道干嘛,外面日头正盛,他也懒得出去买早餐,烧了壶开水泡了一桶方便面。   吃完面,孙谚识又重复起了一成不变的日子。抽烟、打游戏、抽烟、看电影、抽烟、吃饭,但不知是今天起太早了还是怎么的,他总感觉时间过得特别慢,在连玩20局成功突破消消乐368关,挂钟上的时针才指向10。   他把手机扔到柜台上,搓了搓被空调风吹得干燥的脸,颓废地靠向椅背,闭上双眼放空了自己。   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昏昏欲睡时,门帘噼啪一声响起。孙谚识被惊醒,抬起了头,只见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少年从眼前闪过,走进了货架之间。   孙谚识眼皮一跳,瞌睡瞬间清醒,是朗颂?小不点呢?他挺起了腰往货架张望了一眼,一人高的货架上堆满了东西,什么都看不到。   里面传来了窸窸窣窣拿东西的声音,孙谚识打算叫一句,想了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正当他低着头找自己的拖鞋,准备出去看一眼,那少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货架中间窜了出来,掀起门帘夺路而逃。   孙谚识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这他妈的是个小偷,等他追出去,那人早已发足狂奔至巷口,再追已经来不及了。   “艹!”   孙谚识朝着远去的背影咒骂了一声,那人瘦骨伶仃,哪是什么朗颂,分明就是个小偷!   匆忙追出来鞋子也没来得及穿,光脚踩在被暴晒后的地面上,烫得孙谚识忍不住“嘶”了一声。他垂头丧气回到店里检查了一下,少了两桶泡面两袋火腿肠以及其他小零食,总共加起来损失了几十块钱,不值当警察叔叔浪费油钱跑一趟。   经此一遭,本就心烦意乱的孙谚识更是坐立难安。   二十几平米的小店面被几个货架两台冰柜挤得满满当当,多进来两个人连转身都困难,可是孙谚识却仍旧感到空荡荡的,其实是他心里没着没落。   沉默地抽了根烟,孙谚识给老同学、好哥们郑烨打去了电话,约他晚上去夜市吃小龙虾喝酒。郑烨接了电话,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两人是高中同学,认识十几年,互相见证了对方最傻逼的岁月,从来都是随叫随到。   晚上有了去处,方才怅然若失顿时一扫而空,孙谚识理了理被翻乱的货架,果断的落下卷拉门上楼补觉去了。   晚上,孙谚识提前到了夜市的一家大排档,点了四斤小龙虾一箱啤酒。郑烨到达的时候小龙虾刚上桌,红彤彤香喷喷,让人垂涎欲滴。   郑烨戴上一次性手套,一掰一捏,麻利地剥出了虾肉塞进了嘴里,一连吃了十几只才开口道:“怎么突然约我喝酒,有事?”   孙谚识又倒了杯啤酒:“没事就不能叫你?”   “那当然不是。”郑烨也给自己倒了杯啤酒,“只是你每次找我不都是遇上烦心事吗?”   “我什么时候……”孙谚识想反驳,但仔细一回想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他话锋一转道,“这次真没事,就是想喝酒。”   郑烨耸耸肩:“那就喝呗,我舍命陪君子。”   郑烨是下班后赶过来的,身上还穿着挺括的西装,八月份的气温可不是闹着玩的,况且又是在人声鼎沸的夜市。他也不管什么斯文不斯文的,扯下领带脱下外套就丢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孙谚识抬眸扫了一眼:“等下你回家,你老婆又该骂我招你了。”   手上的动作一顿,郑烨无奈道:“我跟她说了我跟同事聚餐。”   郑烨和老婆甘甜甜恋爱多年,直到去年才成婚,今年初生了一个大胖小子,现在已经半岁了。郑烨在一家公司做高管,收入不菲,甘甜甜暂时在家做照顾小孩。   孙谚识和郑烨关系好,自然和甘甜甜关系也很亲密,但那都是以前了,自从甘甜甜知道他是同性恋后,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一直不怎么同意郑烨和他来往。   孙谚识不想影响夫妻两的感情,平时很少约郑烨见面,距离上次两人见面,已经时隔一个多月了。   孙谚识突然有些后悔,他觉得自己不该一时冲动打电话给郑烨让他为难。   “喝酒,少废话。”郑烨一眼就看透了孙谚识的想法,他直接拿起啤酒瓶碰了碰对方的酒瓶,跳过了这个话题。   一箱啤酒空了一大半,两人都有些微醺,郑烨见时机合适,小心翼翼地问道:“你都休息两年多了,真的不打算工作了?”   孙谚识哼笑:“我什么时候休息了,我每天准时开店门,三百六十五天无休。”   郑烨叹道:“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你不能再这么荒废自己了。”   作为朋友,他是真心实意替孙谚识感到惋惜。孙谚识大学毕业以后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他一直坚定地认为,孙谚识会通往更广阔的人生舞台,他会拥有更高的成就。可谁知,两年前的打击之后他回到了江城,回到了狭窄的小巷,躲进了小小的便利店再也不肯出来。   “我真的觉得这样挺好的。”孙谚识叹了口气,“生意好的时候,我那小店一个月能挣不少呢。”   郑烨重重的把啤酒瓶放在桌上,恨铁不成钢道:“这是钱的事吗?”   “怎么不是因为钱啊,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孙谚识故作深沉,顾左右而言他。   郑烨深吸了一口气,两年来他第一次把话摊在了桌面上:“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走出来?卓历他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   轻飘飘的一句话化成一把锋利的匕首,轻而易举地划开了孙谚识保护壳。   这两年来,他躲在浮华背后的深巷里。没人再在他面前提起卓历,他自欺欺人地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放下了,然后事实是时隔两年再次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个名字,他的心脏还是控制不住地狂跳、抽痛。   “结婚了……孩子都有了……”   孙谚识把玩着啤酒杯,低声重复着郑烨的话。他忽然醍醐灌顶,终于想通了今天自己这么焦躁就是因为孩子。   老天跟他开了个玩笑,忽然给他塞了个女儿,昨天他厚着脸皮尝试一下父亲的角色,意外地让他感到愉悦。   今天梦醒了,他这样一个同性恋,不会有老婆,也不会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他感到无奈、绝望,以及对前男友的憎恨,所以他焦躁不安,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四处乱窜。   郑烨的本意是想刺激刺激孙谚识,希望他振作起来,但现在孙谚识的状态非常不对劲,让他非常担心。他紧盯着孙谚识,小心地问道:“谚识,你……怎么了?”   孙谚识沉吟了半晌才反应过来郑烨在跟他说话,他抬头咧嘴一笑:“我没事啊,能有什么事。”   郑烨知道孙谚识并非没事,但至少表面上还能够装着没事的样子,他再也不敢提卓历的事,两人沉默对饮。 第9章 油焖大虾   孙谚识不想郑烨喝醉了回家挨骂,将最后的几瓶啤酒拿到了自己面前。   郑烨不同意地摇摇头:“你再这么喝下去迟早会出事,上次我说陪你去……”   “那就不喝了,”孙谚识知道郑烨想劝他去医院,便出言打断了他,“正准备戒酒了。”   “真的?”郑烨面上一喜,近两年孙谚识酗酒得厉害,他一直感到惴惴不安,生怕迟早出事。   孙谚识不置可否一笑,他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儿,并不想让郑烨替他担心,把几瓶啤酒放到了脚边:“等会把这几瓶酒退了吧。”   两人吃完小龙虾各自回了家,孙谚识没醉,就是有点头晕,回到家澡都没洗就倒头睡下了。   第二天,他照样是被楼下的犬吠声给吵醒。   昨晚睡前空调忘记开,窗帘也没拉,灼人的阳光从窗户直射入房间,房里简直就像个大蒸笼一样。孙谚识揉了揉刺痛的眼睛,看了一眼手机,已经都11点多了。   身上黏糊糊的全是汗,床单也湿了一片,他不满地“啧”了一声,随即翻身起了床。   宿醉后的头疼让他无力思考,目光呆滞地坐了一会儿,昨晚的回忆才渐渐回笼。他无声地叹了口气,起身去卫生间洗了个凉水澡,这才彻底清醒过来。   洗完澡换好床单,他没有马上下楼,头疼胃疼双份折磨,他又躺回了床上,但是睡意已经没了。   蓦地,孙谚识想起昨晚喝酒的时跟郑烨说自己每天起来开店,三百六十五天无休,总不能刚吹完牛就食言吧。   恰巧这时犬吠声又响起,汪汪汪,叫得很急,还伴随着哐哐砸卷拉门的声音。   孙谚识想起昨天喂的那条流浪狗,估计饿惨了是找上门来要吃的了,他捏了捏鼻梁慢吞吞下了楼。   卷拉门打开,孙谚识掀开门帘后愣住了,门外两人一狗齐刷刷地站在他家门口。   “你……你们这是?”他吞了吞喉结,哑声问。   “爸爸!”朗月兴奋得扑过来抱住了孙谚识的大腿,不知是不是因为叫习惯了,她这次的发音非常标准,如果不说的话,没人会认为她有先天性耳聋。   孙谚识僵了僵,并没有像昨天那样亲昵的举动。昨晚郑烨一句话,敲碎了一些镜花水月,眼前这个可爱的小姑娘不可能是他的女儿,所以他还是不要白日做梦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女儿。   朗月敏锐地察觉到了孙谚识的疏离,她求助似的看向朗颂,瘪了瘪嘴。   朗颂朝他微微摇头,示意她乖一点,她才不情不愿地后退一步。   “你们堵我家门口干嘛啊?”孙谚识走进了柜台,一边摸手机点外卖,一边问。   “我们……月月想来看看你。”朗颂支吾回答,顿了一下又问,“你怎么今天起这么晚?”   今天上午他带着朗月去找房子,路过蓝楹巷附近,朗月想来看看孙谚识,两人便来了,到了才发现店门紧闭,只有一条狗孤零零地趴在门口。   他以为孙谚识可能出门办事了,便打算带着朗月离开,但那狗突然朝着楼上狂吠了几声,好像在提醒他什么似的。他害怕是孙谚识出了什么事,便砸了几下卷拉门,又喊了孙谚识几句,但楼上没有什么反应。   已经到了饭点,朗月热得直哈气,正当他踌躇着要不要报警,卷拉门就开了。   孙谚识抬眸,朗月正怯生生地看着他,小脸皱成一团,要多委屈有多委屈。   孙谚识拧了拧眉,暗骂自己扭捏,因为自己不痛快而迁怒于小孩,他不自然地弯了弯嘴角:“昨晚喝多了,今天起晚了一点。”   听到“喝多了”,朗颂不禁皱起了眉。   孙谚识低着头,没看到朗颂脸上的表情,自顾自问道:“吃午饭了没,我正准备点外卖,没吃的话给你们一起点了。”   “不用。”朗颂拒绝,他扫了一眼孙谚识不太好看的脸色,“要不我来做饭吧,很快,比外卖快。”   孙谚识下意识地要拒绝,又想起了前天那道鲜香爽口的酸菜鱼,略一犹豫后回答道:“行吧。”他不好意思在让朗颂又当厨师又当跑腿,勾起柜台上的钥匙,“你们在这吹吹空调吧,我去买菜。”   虽然不会做菜,买菜这活儿孙谚识还是可以胜任的。他妈在世时,经常喊上他去菜市场帮忙拎东西,特别是过年前,一次性屯够半个月的菜。他妈喜欢唠叨,一边买菜一边教他怎么挑菜、配菜、配色,孙谚识最后悔的就是没跟他妈学做两道拿手菜,不然现在想她的时候至少还能自己炒两个菜回味一下。   想到母亲孙谚识呼吸有点不畅,他低头走出柜台,去后院推出了小电驴。   朗月搅着手指想跟着去,躲在朗颂身后又不敢明目张胆表现出来,孙谚识一笑,朝她勾了勾手,她顿时喜笑颜开蹦跶到了孙谚识身旁。   “我带她一起去玩玩。”孙谚识让朗月站在前面踏板的位置上,对朗颂道,“你在家看店吧。”   “好。”   菜市场离得近,骑车几分钟就到,两人买了菜就回了店里,路过一家甜品店孙谚识还给朗月买了一个小熊造型的蛋糕。   回到店里就闻到了清甜的米饭香,朗颂已经提前把饭给闷上了。孙谚识眼尖,发现昨天昨天被小偷翻乱的货架被整理了一番,清爽齐整。他笑哼一声,心道这小孩嘴是闷了点,手倒是非常勤快。   朗颂一言不发地将买来的菜提去了厨房,孙谚识想了想,去楼上把一台台式风扇找了出来。   如他所料,厨房现在比蒸笼好不到哪里去,在里面站一会儿就汗流浃背,更何况还要在里面炒菜。他给风扇插上电源,直接将风力调到了最高一档。   朗颂正在水池里洗菜,强劲的风力吹到后背他才发现孙谚识在他身后。   “谢谢。”他甩了甩手上的水,又问,“这些虾,你想怎么烧?”   孙谚识私心买了两斤对虾,他妈最擅长做油焖大虾,但他没想为难朗颂,回道:“随便,你安排吧。”   当满满一大盘油焖大虾端上餐桌的时候,孙谚识着实惊喜了一番,虽然味道和他妈做的不像,但凭心而论,朗颂做的味道更好。   除了虾,朗颂还做了地三鲜、青椒土豆丝、番茄鸡蛋汤,色香味俱全。   把菜端上桌,朗颂又不知从哪个角落找了一个不锈钢盆,盛了一盆饭后从锅里捞了一块煮熟的鸡胸肉切碎了拌在饭里,没油没盐,看起来让人很没有食欲。   孙谚识不明所以,问道:“你……拌这个干嘛。”   朗颂一脸茫然:“喂狗,外面那只狗不是你养的吗?”   孙谚识失笑,也没有解释:“去吧,再从货架上给他拿两根火腿肠吧,它好像还挺喜欢。”   厨房和院子里都太热了,孙谚识把折叠小餐桌搭在了店里的空调下面,三人坐下后刚刚好。   朗月肉肉的小手夹了最大的一只虾,放进了孙谚识的碗里,然后又夹了一只虾放在朗颂碗里,最后才给自己夹。   孙谚识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眸光此刻都快化成一滩水了,长的漂亮不吵不闹又会疼人的小姑娘简直太招人稀罕了。   可惜,不是他生的。   孙谚识既失落又开心地将那只油焖大虾夹进了嘴里,下一秒,他的味蕾彻底被美味给征服,哪还有时间去惆怅那些有的没的。   一连吃了五六只虾孙谚识才刹住车,腾出嘴来好奇地问朗颂:“你怎么这么会做饭。”问完又觉得自己说了句废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朗颂可没养尊处优的资本。   没想到的是朗颂放下了碗筷,非常认真道:“我喜欢做饭,觉得挺有趣。”   “挺好的。”孙谚识挑一挑眉,揶揄道,“要不你找个培训学校学烹饪?”   朗颂眸光一亮,良久才轻轻“嗯”了一声,孙谚识专心致志给朗月剥虾,声若蚊蝇的那一声“嗯”他没听到。   作者有话要说:   很怕大家误会,所以解释一下,攻很会做饭的设定和后面的情节有关系,并不是为了让他给受做饭而强加的技能哦。 第10章 “等我回来给你做饭”   吃完饭,朗颂认真地给朗月擦了脸,带她去院里把油乎乎的手给洗净。回来后他把手机给了朗月,让她自己看动画片。   孙谚识将最后一只虾塞进嘴里,伸出沾满汤汁的手去收碗筷,朗颂一把捉住了他的手腕:“去洗手吧,我来收。”   “……”孙谚识怔了怔,脸莫名有点热,他干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含糊不清地“哦”了一声。   洗完手坐了下来,孙谚识一只手护着站在脚凳上的朗月,一只手托着腮,沉默地盯着朗颂有条不紊地收拾餐桌和碗筷。少年的手臂算不上健硕,但施力紧绷起来的时候能看到线条流畅的肌肉,和他的脸一样,正处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既有属于少年的青涩,也有属于青年的沉着。   直到朗颂端起碗筷去了厨房,孙谚识才收回视线。   这时,安安静静看动画片的朗月拍了拍孙谚识的胳膊,将手机递了过来。   孙谚识还没来得及瞧一眼屏幕,就听到手机里传来尖利的说话声:“小郎,你说话啊。”   他定睛一看,备注“房东”的人打来了电话,估计是朗月不小心接通了。   孙谚识估摸着应该没什么大事,于是拿起手机应道:“我不是朗颂,有什么事吗,我可以帮忙转达。”   对方愣了一愣,才开口:“没啥大事,小朗不是不续租了吗,我刚才带人去看房子了,人家很满意,但是想提前搬进来,你帮我问问他,我把剩余几天的房租退给他,让他这两天搬行不行。”   孙谚识眉心一跳,愣了一下才回答:“这事我做不了主,我让他等下给你回电话。”   电话挂断不久,朗颂就一边擦手一边进了店里。   孙谚识把手机递给她:“刚才你的房东打电话给你,月月不小心接通了,我跟她说你过会儿回电话给她。”   “好。”朗颂看了一眼通讯记录,微微叹了口气,然后走出了店门。   估计走得很远才打的电话,因为孙谚识没有听过说话声。   过了几分钟,朗颂抿着唇回到店里。这个点是朗月睡午觉的点,她手撑在脑袋上,眼睛已经眯了起来,稍微哄一下就能马上睡过去。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朗颂找的零工都是体力活,朗月跟着他已经很久没睡过一个痛快的午觉了。   朗颂歉疚地朝妹妹伸出手将她抱出柜台,朗月将脸埋在哥哥的脸上,不过十几秒的时间便阖上眼睛睡了过去。   孙谚识瞧着这神奇的一幕,不由感叹朗月的乖巧。半年前巷子里住进来了一对年轻夫妻,他们小孩跟朗月差不多大,每天闹觉哭得惊天动地,吵得他纤细敏感的神经几欲绷断。   朗颂轻拍着朗月的背,确认她真的睡着了,他才抬眸向孙谚识看去:“我下午要出去一趟,你可……不可以帮我照看一下月月?”   刚才的电话是房东打过来催他尽快搬走的,他想利用下午的时间再去找找房子。   本来房子还有半个月才到期,房东应该是已经找到租客了,昨天就说把剩余的房租退给他,催着他提前搬。今天他带着朗月在外面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令他满意的房子。大部分房东都把房子挂在中介公司出租,可是通过中介公司要出一笔中介费用,而且还很有可能遭遇合同陷阱,朗颂想尽量在房东那里直租,这样既可以省一笔钱又能安心一点。   他是撑得住,可是朗月不行,天天跟着他东奔西跑,又热又累。   朗颂眼巴巴地看着柜台里的男人。   孙谚识笑哼一声:“这还用打个报告吗?去吧。”   “谢谢!”朗颂会心一笑,脸上的那道小伤疤随着脸部肌肉的牵扯动了一下。   孙谚识指挥朗颂去院里的杂物间找了张简易折叠床出来,也不知是哪年买的,用防尘袋装着,看起来还有八九成新。折叠床放在了柜台的过道里,朗月躺在床上,盖着孙谚识从楼上拿来的一条夏凉被,睡得很安稳,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容,梦里应该很甜。   孙谚识替朗月拨开额头的碎发,问道:“她醒来要是哭着找你怎么办?”   朗颂摇头:“她不会哭的。”   其实是会哭的,毕竟还是个孩子,但是朗月很信任孙谚识,所以不会哭。   保险起见,朗颂还是补充道:“如果她哭了,你给我打电话。”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写在了柜台上的一张碎纸片上,孙谚识收起了纸片。   安顿好朗月,朗颂就准备走,掀起帘子之后他又顿了住,回过头道:“晚上别点外卖,我回来给你做饭。”   孙谚识想笑,虽然朗颂做饭确实很好吃,但他并不是一个口腹之欲很强的人,可是朗颂喜欢用这种方式维持两人之间的平衡,你帮我了,我就要为你做点什么,这样才能让他心安理得得接受帮助。   “行啊,等你。”孙谚识挥挥手道别。   傍晚五点,朗颂汗流浃背地回来了,还顺便把菜给买了。   朗月睡了一整个下午,朗颂回来的时候她刚醒不久。睡醒后的她有些迷瞪,委屈巴巴地噘着嘴,孙谚识看她要哭就抱着她哄了一会儿,她便又恢复了活力,此刻正趴在柜台上画画。   见到朗颂她迅速爬下脚凳,跑到哥哥面前伸手求抱。朗颂指了指自己汗湿的衣服,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示意她自己去玩。   孙谚识的视线停留在朗颂晒得通红的脖颈上,他猜得到朗颂应该是去找房子了,但看对方的表情应该不太顺利。其实朗颂的面部表情很少,至多是生气的时候皱皱眉头,开心的时候扬扬嘴角,很少表现出着急、焦躁、不耐烦这样的小情绪。但他的眼睛是确是骗不了人的,着急的时候他的眼神会变得锐利,此刻的朗颂就是这样的眼神。   孙谚识并不打算多问,其一是因为他和兄妹俩就是人生当中短暂的邂逅,等鉴定报告出来还他清白,他们大概就得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了,他不想多管闲事。其二则是因为朗颂这性格,也不允许他多管闲事。   朗颂果然没有多说什么,埋头进了厨房,一个小时后丰盛的晚餐就准备好了。   吃过晚餐收拾好厨房,朗颂带着朗月回了家。 第11章 “月月不是你女儿。”   接下来的两天,朗颂兄妹俩都没有再找来,小店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虽然有些冷清,但孙谚识早就习惯了,也想透彻了,萍水相逢的,两人来玩他就照应着点,不来的话那他就照常过自己的日子。只是连着吃了两天外卖,他还真有点想念朗颂做的饭菜。   别说他了,就连门口那只流浪狗吃过朗颂弄的鸡胸肉拌饭后都对孙谚识匀给它的半份龇牙咧嘴的。   说起来那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田园犬这几天倒是天天来报道,早上来,天黑了就走。它挺识相,不乱叫也不进门,不管多热它就在雨搭下的一片阴凉地趴着,哈赤哈赤地吐舌头。   孙谚识每顿把自己的外卖分狗一半,一人一狗相处甚欢。   消消乐第400关终于闯过去了,孙谚识叹口气放下了手机,才下午两点,还处于一天中最热的时间段,别说客人了,这一个小时里连个过路的人都没有。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到门口掀起门帘一看,那傻狗果然趴着呢。   狗有狗的好,有饭就吃有地就趴,没有什么烦恼。   “喂,你到底是不是没人要的流浪狗?”孙谚识朝狗吹了一声口哨,自言自语地问道。   “汪!”狗自觉地站了起来,仰着脖子叫了一声。   孙谚识笑了,蹲下身来用食指戳了戳狗头,说道:“你是流浪狗,我是流浪人,要不咱俩搭伙过日子吧,你要是应了,那以后就是我的狗了,得给我看家护院。”   “汪汪汪!”傻狗连叫几声,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   “你以后你就叫——”孙谚识盯着小狗一身的黄毛,“就叫黄豆吧。”   “汪汪!”   “行了,进来吧。”孙谚识掀开门帘喊了一声,见傻狗犹犹豫豫不肯进来,他又道,“给你洗个澡,瞧你脏的。”   傻狗呲溜一下钻了进来。   孙谚识找了一根水管,套上院里的水龙头,对着傻狗一顿冲洗,又把自己的沐浴液给贡献了小半瓶,这狗脏是挺脏但身上没有皮肤病,也没有长蜱虫之类的东西,洗个澡就像换了只狗似的,还挺俊俏。   一个澡洗了一个小时,很久没干体力活的孙谚识累得够呛,安心享受的黄豆已经趴在院子里呼呼大睡了。   “出息。”孙谚识泄愤似地拍了拍黄豆的狗屁股。   这时,桌上的手机开始震动,孙谚识拿起来一看,是华强打来的。昨天华强还打电话过来问朗家兄妹有没有到他这里来过,他如实告知,华强在电话里难得地夸了他,还嘱咐他多关照关照俩孩子,怎么今天又打了。   “喂,强叔。”孙谚识接了电话。   华强还没说话就先在电话里长叹了一口气,叹足了才开口:“朗颂没在你那里吧。”   “没有,这两天都没过来,怎么了?”孙谚识已经猜到了是什么事了。   华强回答:“亲子鉴定报告出来了,我先来跟你通个气。”   孙谚识莫名有一丝丝紧张,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问道:“什么结果?”   华强沉默了两秒才回答:“月月不是你女儿。”他的语气听起来很遗憾。   孙谚识其实也有些遗憾,如果朗月真是他女儿真挺好的,他一定倾尽所有像对待小公主一样照顾朗月,又女儿有狗。如果朗颂愿意,他还能有个成年的儿子,人生也算圆满了。可惜,他没这么好的福气。   “强叔,你都不用通知我,我自己干没干过那事我还不知道吗?”孙谚识故作轻松道。   “我就是觉得遗憾。”华强苦笑,“要是今天他们兄妹俩去找你了,你先别说这事,晚上我给他打个电话,明天就在你那里把这事说清吧,我今晚上得好好琢磨琢磨如何开这个口让他们能接受一点。”   其实孙谚识觉得华强这样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朗颂比他想象的要成熟沉着的多,但他没有多说什么,淡淡应了一句:“行,那就这样吧。”   华强没说几点过来,第二天孙谚识起了个大早。他喂了黄豆,吃了早饭,打了几把游戏,一直等到十点都没等到人。   直到快十一点了,门帘被掀开,朗月圆嘟嘟的小脸蛋先钻了进来,后面跟着朗颂。孙谚识下意识地往他身后看了一眼,空空如也。   昨晚上华强在电话里说今天会接上朗颂一起过来,难道是被事情绊住脚了?那鉴定报告的事朗颂知道了吗?   孙谚识不动声色地问道:“怎么突然过来了?”   朗颂牵着朗月软绵绵的小手,下意识地捏了捏,然后牵起她的手晃了晃解释道:“月月想来看你。”   其实他没说实话,朗月知道他在为了找房子的事烦心,这两天乖巧得不得了,跟着她四处奔波,热得满头大汗吭都不吭一声,也不吵着要来蓝楹巷找孙谚识。是他方才在这附近看完房子,突然想起了孙谚识,他惦记着孙谚识估计又是顿顿外卖,所以心思一动便想过来看看。   孙谚识没看到朗颂眼底流转的心思,朝朗月勾勾手:“月月过来。”又对朗颂道,“那就在这吃午饭,今天咱们不做饭了,出去吃行吗?”   孙谚识抱着朗月,爱不释手地捏了捏那光滑软嫩的小脸,心底是真的感到遗憾,这么可爱的小女孩,怎么就不是他女儿呢。   想带兄妹俩出去吃是他的一点私心,这几天兄妹给他孤寂的小店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以后大概是没什么碰面的机会了,他想请兄妹俩好好吃一顿,也算是郑重道个别。   朗颂本想拒绝,话到了舌尖又给咽了下去,他回答:“行。”   临近饭点,孙谚识估摸着华强要来的话也得下午了,他抱起朗月拿起钱包说道:“那咱现在就走。”   三人打车到了市中心,孙谚识本打算什么最贵吃什么,但转念一想朗颂应该没去过西餐厅,大概会不自在,而且他们今天的穿着也很随意,于是最后选了一家滇菜馆。   酸酸甜甜的菠萝饭和甜而不腻的鲜花饼深得朗月的喜爱,朗颂则很喜欢菌菇汤,虽然他嘴上没说,但身体非常诚实的多吃了一碗饭。   吃完饭三人又在商场里逛了一会儿,孙谚识给朗月买了一条很漂亮的公主裙,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朗颂竟然没有开口拒绝。   瞧着时间差不多了,孙谚识刚准备带着人回店里,手机恰巧也响了,是华强打来了。临出门前他给华强发了消息,告诉对方他带兄妹两出来吃顿饭,华强一直没有回复,估计才刚看到。   “我接个电话,你们在这等着。”孙谚识拍拍朗颂的肩膀,打了声招呼便就近找了个角落接了电话。 第12章 鉴定结果出来了   华强在电话里说早上出了趟警,一直忙到现在,刚刚才看到他的信息。   基层民警四处奔忙是常态,孙谚识道:“反正下午有时间,强叔您先去吃午饭吧。”   “行。”华强应了一声,又不放心地问道,“鉴定结果你没说漏嘴吧,这事我来开口。”   “没,放心吧。”孙谚识苦笑一声,挂了电话。   他收起手机,一回头蓦然和几步开外的朗颂来了个四目相对。一瞬间的慌乱后,他便迅速镇定下来,商场里其实吵得很,朗颂不一定听到了什么,况且他也没说什么。   果然,朗颂并没有问什么。   “走吧,回家。”孙谚识弯腰抱起了朗月。   走出商场,一阵热浪扑来,孙谚识一手抱着朗月,一手拿着手机叫车。   一直沉默寡言跟在身后的朗颂突然开口道:“刚才是华叔叔给你打电话吗?是鉴定报告出来了吧?”   孙谚识的后背明显地僵了一下,但目光仍旧锁定在手机屏幕上,附近车少,这个点打车的人又很多,至少要排五分钟的队才能打到车。   见孙谚识盯着手机不说话,朗颂又解释道:“我没有偷听你接电话。”   孙谚识本想装作没听到蒙混过去,但朗颂显然不打算放弃,他暗暗叹口气回头,回答了第一个问题。   “是的,等会他去我店里。”   朗颂低着头望着地上阴影和阳光的交界处,过了两秒才开口:“月月不是你女儿吧?”   孙谚识抱着朗月的手臂不自觉地紧了一下,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   朗颂自顾自说道:“第二次去你那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   这几天接触的次数多了就更确定了自己的猜想,孙谚识从一开始对朗月的态度就很坦诚,完全不像是因为朗月先天性耳聋而抛弃妻女的人。朗月在场的时他会克制住抽烟的欲望,不耐烦地把烟塞回香烟盒,他把酒灌进矿泉水瓶伪装起来,他会给朗月买汉堡、水果、小蛋糕,他不动声色地注意着各种小细节,散漫的表皮下是令人没法忽视的修养。总之,孙谚识不像一个不负责任的人。   孙谚识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他请吃饭,给朗月买裙子,朗颂一概没有拒绝,因为朗颂可能早有预感,今天就是来告别的。虽然朗颂看起来比同龄人沉稳成熟许多,但孙谚识其实还是把他当成一个不谙世事的高中生,但此刻他切实地感受到朗颂已经是个担当地起生活的大人了。   “你是觉得开心还是遗憾?”孙谚识忍不住问了一句。   这句话没头没尾,朗颂却听懂了,他也说不上遗憾和开心哪个比重更甚,但他内心里真诚地觉得孙谚识如果真是朗月的父亲,还挺好的。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孙谚识的手机响了,是网约车司机打来的。   孙谚识挂了电话,拍了拍朗颂的肩:“走吧,先回去。”   回到蓝楹巷,华强已经在店门口等着了,正蹲在地上逗弄黄豆。   “什么时候弄了条狗养?”华强从孙谚识怀里抱过朗月,问道。   孙谚识一边开门一边应道:“就前两天,叫黄豆。”   华强呵呵一笑:“挺好,给你看门。”   进了店里,华强没有立马表明来意,他先从冰柜里拿了瓶冰水递给朗颂,又拿了一瓶养乐多给朗月,随后丢了十块钱在柜台上。   孙谚识揶揄他:“不请我喝?”   “你也五岁?”华强笑他。   孙谚识哈哈大笑:“我三岁零三百多个月。”   “出息。”   两人一来一回逗了几句,朗月听不见,但能感受到气氛,也跟着傻笑,朗颂则始终保持着沉默。   喝了几口冰水吹了会儿空调,被汗湿透的衬衫都已半干,华强才咂咂嘴开了口:“小颂,鉴定报告……”   不等他说完,朗颂抬头微微一笑道:“华叔叔,您不用这么为难,我都已经知道了,月月不是……的女儿。”   华强瞪向孙谚识,孙谚识一脸无辜地耸了耸肩:“我可没说。”   “华叔叔,是我猜到的。”朗颂替孙谚识解释。   一路上华强打了一百八十次腹稿,琢磨着该如何委婉地开这个口,思前想后一番还是觉得直说罢了,再怎么粉饰结果是不可能变的,而且朗颂比其他孩子都敏锐地多,没准还不及开口这孩子就已经瞧出了端倪。   果不其然,叫他猜中了。   “那个……小颂啊……”华强还想再说些安慰的话,但他一向硬汉惯了,不会说什么体己话,而且这事也不能说它就是件坏事。   朗颂反倒安慰起华强:“华叔叔,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月月还是我的妹妹,我还能和她在一起,照顾着他。”   “哎,是是,没错。”华强心里堵得慌,他也是做父亲的人,家里的混账儿子只比朗颂小一岁,成绩倒数,行事叛逆,只会在王者峡谷里逞威风。有的时候气得牙痒痒的时候,他真想拿家里的兔崽子换了朗颂兄妹。   既然朗颂已经知道了结果,华强便直接把那份DNA鉴定报告交给了朗颂。   朗颂直接翻到最后一页,鉴定结论上明确写着“根据DNA分析结果,不支持孙谚识是朗月的生物学父亲”。   “好的。”朗颂只看了一眼便平静地把鉴定报告递给了华强。   朗月坐在小凳子上高仰着头,看看华强又看看朗颂,感受到了不寻常的气氛。她站起来紧紧抱住了朗颂的腿,轻轻地喊:“哥哥……”声若蚊蝇。   这还是孙谚识头一次听朗月喊哥哥,和喊他爸爸时不同,朗月叫哥哥的时候拖长了尾音,像是拖着无绵无尽的依赖和眷念,叫人听了都觉得委屈巴巴的。   朗颂摸了摸她的头安抚她,又对华强道:“华叔叔,那我们就……先走了。”   “等等,小颂。”华强出声阻止,“今天我特意过来出来除了告诉你们鉴定结果,还有另外一件重要的事要说,之前没说是想等鉴定报告出来后再告诉你。”   华强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正是朗月的那个银质相片夹吊坠项链,相片夹里是面容青涩的孙谚识。   华强道:“我去查了一下,这种相片夹小吊坠十几年前在初中生、高中生中流行过一阵子,买来送自己的心上人或者用来装心上人的照片。”这么说着,华强斜睨了孙谚识一眼。   孙谚识把玩着打火机的手一顿,赶忙否认:“我可没送过啊,不过这么一说我似乎有点印象,高中时咱们班里很多女孩子好像挺喜欢玩这个的。”   “这就对了。”华强把照片放在孙谚识面前,“在高中生间流行,又藏着你高中时的照片,那么小月月的亲生母亲肯定认识你,你说有没有可能是暗恋你的高中同学之一。”   孙谚识倒不是很惊讶,他也想过有这种可能,高中时喜欢他的女孩子不在少数,光是向他表白过的女生就有好几个。他也偷偷向郑烨打听过这几个女同学,都已经成家立业有了小孩,不太可能会是朗月的生母。   朗颂心情有些复杂,这几天他冷静下来想了很多,其实即便朗月的亲生父母真的出现了,他也并不甘愿把妹妹交出去,当初那么狠心的将她抛下,又怎么能指望他们能照顾好朗月呢,而且他们也不一定就愿意继续抚养朗月,追查下去只会自寻烦恼。   华强这把年纪了,一眼就瞧出朗颂的心思,他拍了怕朗颂的肩膀:“帮月月找到亲生父母首先是给她一个交代,虽然她还小,可能还不懂被抛弃代表着什么,但等她长大了总会懂,她会惦记着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为什么当初会抛弃她,我们得给她一个解释。其次,她的亲生父母理应承担起抚养她的义务,以及抛弃她的法律责任。”   始终垂着头的朗颂终于抬起了头,华强继续道:“以前没有查是因为没有线索,追查不下去了,不得不把月月定性为遗弃儿童,现在有了线索,我们都得继续调查下去。至于你担心的问题,尽可以放心,你爸妈是办理了通过正规手续收养,月月的亲生父母若想要回抚养权,也得经过你和月月的同意才行。”   “我知道了,华叔叔。”朗颂暗暗松了口气,重重点了下头。   华强欣慰一笑:“调查这事也没这么简单,估计查一圈白忙活一场也有可能。”顿了一下,他又对孙谚识道,“你有没有高中时候的照片或者同学录之类的?”   孙谚识拧眉思索了两秒,回答道:“有张高三毕业照,但是我高二从普通班换到了优质班,而且那时候喜欢我的女孩子多了去了,又不仅限于我们班,难查。”   华强不满地“啧”了一声:“招蜂引蝶。”   孙谚识一手托腮歪着头,自认为潇洒地一笑也不反驳。经他这么一调笑,气氛倒是轻松了不少。   这时,华强的徒弟黄超打电话过来,让他尽快回所里开个会。   华强挂了电话,拍拍朗颂的肩:“小颂你们准备去哪儿,我送你们过去吧。”   “不用。”朗颂摇头,“我……我晚点还要去批发市场搬货,我自己过去。”   “你这……”华强皱着眉头,“你这还在长身体,不能去干这种活,上次我就跟你说过,帮你找份轻松一点的工作,你怎么这么倔。”   朗颂摇摇头也不解释,淡淡应了一句:“谢谢华叔叔。”   华强知道他说再多朗颂也听不进去,他叹口气叮嘱朗颂不要乱跑不要不接电话,便匆匆回了所里。 第13章 “我的房子租给你”   华强走后小店里安静了好几秒,孙谚识不自在地垂眸把玩打火机,他动动嘴唇想说两句,但被抢了先。   朗颂将朗月抱起,突然面对着孙谚识,正色道:“孙大哥,你是个好人,我为第一天的冒失向你道歉,也为你这几天的照顾,向你道谢,谢谢你。”   孙谚识僵住,他没想到朗颂这么郑重其事,兄妹两人四只眼睛目光炯炯地看着他,让他倍感压力,好像自己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似的。   “那什么,我没生气,你别这么郑重,说起来你给我做了好几顿饭,我得谢谢你。”孙谚识不擅长应付这种青少年,况且朗颂又敏感,他硬着头皮道,“你们以后想来玩随时过来,强叔不说了吗,这事还得继续查下去。”   孙谚识说的是真心话,虽然和朗颂的结识是因为误会,但几天相处下来他还挺喜欢这兄妹俩的,朗颂话少,朗月又乖又安静,总之就是既给他这小店添了点活力,又不会让他觉得聒噪。而且看在华强的面子上,他也会费心多照顾一点。   话虽是这么说了,但他明白以后怕是没什么碰面的机会了,朗颂不仅要为了生活奔忙,最近又在找房子,哪有时间玩。   朗颂也并没有回答,他有些局促地握着朗月肉嘟嘟的小手臂,朝孙谚识挥了挥:“那我们就先走了,跟……叔叔再见。”   “行,注意安全。”孙谚识也朝两人缓缓挥了挥手。   朗月睁着乌溜溜地眼睛看着孙谚识,眼里盛满了孩童的天真和不舍,朗颂转身的刹那,她也急忙转身趴在朗颂的肩膀上,继续一眨不眨地看着孙谚识,想用这最后的几秒记住这个随性但很可爱的叔叔。   孙谚识目不转睛的目送着兄妹俩出了门,厚实的门帘落下来的那一刻,他看到豆大的泪珠不堪重负从朗月的眼眶里坠了下来。   脚步声渐行渐远,孙谚识失神地坐了下来。他的心里空落落的,总觉得自己少了点什么,其实他心里都明白,少了那么点人气罢了。   两年了,一个人守着这个小店,每天晚睡晚起,来来往往地只有来买东西的客人,有的时候一天也说不到十句话,最热闹的时候竟是和雷斌唇枪舌剑。   他的生活本来是一潭死水,有人突然往水里丢了块石头,于是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现在又将归于平静。   黄豆不知什么时候什么钻进了柜台,它用脑袋轻轻地拱了拱孙谚识的小腿。   孙谚识低头去看它,问它:“你舍不得他们?”   黄豆像是听懂了似的,垂着眼“嗷呜”了一声,又咬住了孙谚识的裤子往外扯。   孙谚识不为所动,又问黄豆:“你想让我去叫住他们?”   “汪汪!”黄豆兴奋地叫了两声。   孙谚识弹了弹它的狗头:“我可不是菩萨转世,收养你一只已经够费劲的了。”   话毕,他点了根烟,没再理会上窜下跳的傻狗。   黄豆见主人巍然不动,蹦跶了几下便也静了下来,他抬头望望主人又望望正门的方向,如此来回几次之后,它默默走出柜台出了门,追着朗颂兄妹俩朝巷口奔去。   朗颂并未走远,短短几十米的距离他像散步似的走得很慢。朗月蔫蔫地趴在她的肩头无声地抽泣,他一下一下轻拍在妹妹的后背上,用这种方式安慰她。朗颂第一次后悔把真相告诉朗月,他觉得自己很残忍,朗月毕竟才五岁而已。   “汪汪汪!”   巷子深处传来狗叫声,朗颂回头便见黄豆朝他一路狂奔过来。无精打采的朗月也看见了,挣扎着要下地,朗颂只好把她放了下来。   黄豆一边叫着一边奔了过来,朗颂紧紧地盯着朗月,如果狗子没刹住车他得提防着朗月不被它撞倒。但是他多虑了,还隔着几米的时候黄豆就放慢了速度,最后踱步到了朗月的面前朝她吐了吐舌头。   朗月轻柔地摸了摸狗耳朵,嘴里“啊啊”了两声。   朗颂听得心里不是滋味,朗月的耳朵始终是他心里最大的一块心病。   一小人一小狗玩闹了一会儿,朗颂才用手语对朗月说,该走了。朗月沮丧的心情被小狗这么一哄,已经好了许多,她抿抿唇用力地拥抱了一下黄豆,主动牵住了朗颂的手。   两人挥别黄豆,即将走出巷口走上热闹繁华的人民路时,遥遥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等等!”   朗颂驻足,僵立了一秒才缓缓回头,只见巷子深处孙谚识趿拉着他的人字拖正疾步追来,后边跟着黄豆,但他跑得没够快,很快被黄豆给赶超了。   回头往身后看了一圈,并没有人,朗颂这才确定孙谚识是在叫他,他赶紧牵着朗月迎了上去。   孙谚识追了上来,扶着一侧的墙壁直喘粗气,也不知是不是这天气太热导致空气中氧气含量过低,总之区区几十米的距离已经让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朗颂静静站着,也不问也不催,朗月看见孙谚识喘得这么累,眉心紧蹙,一下一下抚摸着孙谚识的大腿。   孙谚识垂眸盯着那只小肉手,深吸一口气后一把抱起来了朗月,还不忘扯扯裙子把藕节一样白嫩的小腿给盖好。   眼见孙谚识已经缓过来了,朗颂才开口问:“孙大哥,怎么了?”   “房子找到了吗?”孙谚识抬了抬下巴,问道。   “你怎么……”朗颂本想问你怎么知道我在找房子,随即马上想起前两天孙谚识帮他接过一个电话,他犹豫了一下才回答,“还没,正准备找中介公司问问。”   “行了,也别瞎折腾了。”孙谚识捏了捏朗月的小胳膊,“我家楼上有个空房间可以租给你过渡一下,八百块钱一个月。”   朗颂动了动嘴唇还没来得及开口,孙谚识手臂一抬拦住了他:“你先听我说完。”顿了一下,他继续道,“我这房子虽然有些年头了,外面看着旧但里面要什么有什么,肯定比你在外面租的房子好,八百块钱一个月绝对是便宜你了,强叔那边还在调查月月亲生父母的事,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总不至于半途而废吧。反正强叔肯定时不时地找你,你租我这里也方便。”   朗颂点头,他和朗月现在租的房子一个月八百块,房东太太要涨两百,就变成了一千,而且环境还脏乱差,比不上孙谚识这里。他也去中介看过,像孙谚识家里这种房子,起码也要一千二一个月。   “所以我有个条件。”孙谚识倨傲地抬了抬下巴,继续说,“你挺会做饭的,以后你帮我做饭抵扣一部分房租,伙食费咱们一人一半。至于其他费用,店里的冰柜24小时都开着,是最费电的,所以电费我来交,水费燃气费咱们照样一人一半,怎么样?”   朗颂抿了抿唇,孙谚识提出的条件非常诱人,可是他有些顾虑。   今天的温度比昨天又高了两度,孙谚识感觉自己的薄底人字拖都要被地面给烫化了,他有些不耐烦道:“到底行不行你给句准话啊,我直说了吧,我就是吃腻了外卖,正好你也会做饭,咱俩各取所需。这么便宜的价格你找遍整个江城你也找不出来,怎么你还像吃了大亏似的。”   “不,我没这么想。”朗颂有些急切地反驳,随即声音又低了下去,“真的不是华叔叔……让你帮忙的吗?”   孙谚识哼笑一声,他等的就是朗颂这句话。他不缺那八百块钱房租,可他知道不收的话这小子肯定又胡思乱想,所以刚才在店里他就在琢磨着,怎么样做才能既说服朗颂又不触碰到对方敏感的内心,于是他就想出了上面那套说辞。   “我跟你华叔叔认识十几年了,他搞不来这么拐弯抹角的一套,他要是想让我帮你刚刚就当着你的面给我打钱了。”孙谚识抬起左脚在右脚脚背上搓了搓,“这该死的地面,烫的能煎鸡蛋了,你到底租不租,给句准话。”   朗颂的心里正在天人交战,他看了看被热的脾气不太好的孙谚识,就看了一眼热得脸蛋红扑扑的朗月,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应道:“那就麻烦你了。”   孙谚识嘴角浅浅一翘:“行了,那就回去搬东西吧。”   “这么快?”朗颂有些诧异。   “不然你还等着房东赶你?”孙谚识已经抱着朗月往回走了,“先回店里吧,我带你先去看看房间。”   朗颂只得被迫又跟着孙谚识回了店里,路上他用手语简单像朗月解释了现在的情况,朗月半知半解,但她明白了一点,那就是以后她和哥哥要住在孙谚识家了。这个认知让朗月闷闷不乐的小脸顿时绽放出了最可爱的笑容,她亲昵地抱着孙谚识,用自己的小脸蹭了蹭孙谚识的额头,柔柔地叫着:“爸爸。”   朗颂顿了顿,想跟朗月说以后都不能这么叫了,走在前面的孙谚识开了口:“鉴定报告的事你想说就说,不想说可以不说,她爱叫就让她叫呗,反正我听着也挺美。”   “好。”朗颂应道。 第14章 “哪来那么多可是”   孙谚识这么说其实存着一点私心,家里添两双筷子的事,他养得起。   如果朗月没能顺利找到亲生父母,那他就认下了,以后就当做干女儿养。如果朗月真的找到了亲生父母,她父母乐意养她就把她接去,不乐意他就继续养着,反正怎么说他都不亏。而且还附赠了一个年满十九,勤奋又上进的大儿子,怎么想怎么美。   几人又回到了小店,孙谚识关上卷拉门领着兄妹俩上了二楼。平常他要是走开一会儿是不关店门的,自从前两天眼睁睁看着东西被偷以后,他有事要离开柜台就会把门给关上。   几十年前的自建房,也不讲究什么户型,尽可能的利用可用面积就对了。   穿过店面走到小院里,一楼是厨房、杂物间和一个卫生间,二楼便是房间。   从外置楼梯上楼就是一条挑廊,左边是一个大房间,右边就是一个小房间和一个卫生间,两个房间中间还有一条过道,两扇门不是朝向挑廊,而是对开。   大房间的门开了一条缝,里面飘出来阵阵薄荷的清香味,朗颂从缝隙里瞄了两眼,但只能看到床尾的位置。   孙谚识浑不在意地推开了大房间的房门,房内的陈设一览无余。   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大床,夏凉被凌乱地摊着,床上还丢了一件白T恤一条运动短裤。床的两侧是两个床头柜,上面凌乱地放着水杯、香烟、充电器之类的东西。床尾放了一张书桌一把沙发椅,桌子上放了一本挺厚的书,但因为背面朝上,所以看不清是什么书。椅背上挂了好几件衣服和裤子,是干净的,应该是收来以后顺手就搭在了椅背上。朗颂都能想象的出来,孙谚识随手拿起一件就往身上套的模样。   整个房间给人的感觉就是有点凌乱,但不脏,非常符合孙谚识给人的感觉。   一个人的时候不觉得乱,但是展现在外人面前的时候孙谚识才意识到,自己的房间还真是和整洁搭不上边。他尴尬地把椅背上的衣服塞进了衣柜,掩耳盗铃般解释道:“早晨起太早了,没来得及收拾。”   朗颂点头,没有戳穿他。   孙谚识又道:“这房间原来是我爸妈的房间,现在是我在住,虽然大一点,但是老人住过的给你们俩住不合适,所以我就继续住这个房间,你们就住我原来的房间。”   说着,他打开了对面小房间的房门:“这是我以前住的房间,上大学以后就没怎么住过了,里面还放着一些我高中时的书,等会我搬到我房间。”   朗颂和朗月齐刷刷地扶着门框,一上一下把头钻了进去,房里有一股木头混合着书本的老旧味道,有些刺鼻,但不难闻。   房里有一张空床,一个书桌,靠墙还有一个相对于房间面积来说很大的书架,正如孙谚识所说,上面满满当当都是书,朗颂看到了熟悉的高中生习题集。   “如何,还满意吗?”孙谚识倚着另一侧的门框,问道。   “很好。”朗颂认真地点头,“可是……”   可是他觉得房租太便宜了。   “哪来那么多可是。”孙谚识轻敲了一下朗颂的头,“月月就在我这待着吧,你快回去搬东西,晚饭就交给你了。”   楼上热得要死,孙谚识早就受不了了,他一把抱起朗月下了楼。   朗颂摸了摸刚才被孙谚识敲过的地方,嘴角微微翘起。   -   父母在老家有栋旧房子,朗颂在他爸去世后不久把属于父母的东西带回了老家,所以他和朗月的东西不是很多。   他打零工时经常给搬家公司帮忙卸货,因此认识了一位搬家公司的司机朋友,他让那位朋友帮忙送一趟,对方不仅打了折,还帮忙把东西运进了巷子。   朋友把最后一个箱子从小推车上搬下来,扯起T恤衣摆,在脸上抹了一把擦去一头的汗水,他抬头看了看眼前的小店,感叹道:“小朗,这里可真不错,比你之前住的那地方强多了。”   “是挺好的。”朗颂怕把路挡了,一边把箱子摞起来,一边应道,“房东也挺好的。”   挺好的房东掀起帘子走了出来,把手里的冰水递给了朗颂的朋友,笑道:“兄弟,辛苦你了。”   朋友看了朗颂一眼才接过水:“都是朋友,应该的。”   朗颂抬起头来,看到朋友手里的冰水,轻声对孙谚识道:“谢谢。”   跟在孙谚识后面的朗月探出头来,费力地将手里的冰水举到了朗颂的面前。   “乖。”朗颂接过水,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   朗颂的朋友弯下腰逗朗月:“小月月,你好像又长肉肉了。”   朗月腼腆地一笑,跑到了孙谚识的身旁抱着他的大腿躲了起来。   这可把孙谚识给高兴坏了,简直想掐腰大喊三声。朗月虽然亲近他,但始终还是把哥哥朗颂放在第一位,此刻,哥哥就在身边,朗月却来找他寻求庇护,孙谚识得意地快飘起来了。他挑衅似的向朗颂抬了抬下巴,朗颂无奈地浅浅一笑。   休息了一会儿,朗颂的朋友便说要回去,孙谚识热情地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饭,但对方说还有个单子没做,要先去忙了,朗颂便和他约了下次见面。   孙谚识和朗颂一起把行李搬上了楼,朗颂说了好几次他自己搬就行,但孙谚识都已经上了手,哪好意思再歇手,就好像变相承认自己搬不动似的。   然而事实却是,他真的有些搬不动。   明明箱子并不大,但却重的出奇,他铆足劲劲搬了两箱,便悻悻地去陪朗月玩了。反观朗颂,气都不带喘的,搬完了剩下几个最大最重的箱子。   搬完行李,孙谚识带着朗月在楼下看动画片,朗颂则在楼上收拾东西,偶尔发出点挪东西的声音。   趁着朗颂收拾房间地功夫,孙谚识带着朗月去把菜给买了,除了朗月喜欢吃的菜,他尽可着自己喜欢的菜买,不仅买了虾还买了排骨。   天色渐暗,朗颂满头大汗地下了楼,看得出来他很累,但也很开心,打了声招呼就钻进了厨房。 第15章 “你脸上有点帅气。”   照例是令人心满意足的一顿丰盛晚饭。   吃完饭孙谚识上楼拿东西,朗颂那房间正大开着通风,孙谚识随意扫了一眼,差点没被一房间的公主粉给亮瞎眼。   床品用的是粉色卡通图案,薄被叠得整齐,床上靠墙壁那一侧堆了两排毛绒公仔,有小猪佩奇一家人,还有粉红豹,粉红海豚,大部分以粉色为主,也有嫩绿和姜黄等小姑娘喜欢的亮丽颜色。   除了这些,还有独角兽造型的可爱小台灯,小象造型的儿童椅,床底下的拖鞋也是小狗图案。   整个房间都可可爱爱,非常符合小女孩的审美。   也不知朗颂是怎么收拾的,明明搬了那么多箱子上来,但房间里除了变漂亮并没有显得拥挤。   孙谚识回头看了看自己凌乱的房间,竟有点羡慕朗月。   下了楼,刚巧撞上朗颂抱着朗月准备上楼,孙谚识问道:“怎么了?”   “没睡午觉,困了。”朗颂回答。   “哦,行吧,那洗洗睡吧。”孙谚识摸了摸朗月的头。   天已黑透,温度降下来不少。   吹了一天空调,吹的人口干舌燥,孙谚识关掉空调,把门帘给掀开,让屋里进点新鲜空气。   他蹲在门外点了根烟,然后瞄了眼时间,七点多。   六点至八点是小巷子最热闹的时间,也是店里生意最好的时间,因为下班回家的人多。   正这么想着,两个女孩子肩并肩迎面走来,其中一个穿碎花连衣裙的女孩甜甜地开口:“孙老板,又抽烟呢。”   “啊。”孙谚识应了一句,把剩下半截烟扔在了地上,伸手挥散了缭绕的烟雾。   两个女孩子先他一步进了店里,在冷藏柜前挑东西,孙谚识走进柜台等着结账,一低头便看到柜台上的马克杯。杯里装了水,但又不像是水,他低头闻了闻,一股蜂蜜的甜味。   这是他的杯子,一直放在厨房,好久没用过了。平常他渴了就喝瓶装水,店里的水三分之一都是他喝掉的。   不用猜,这水肯定是朗颂给弄的,孙谚识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微甜,还有一股柠檬的清香味,他又喝了一大口。   “孙老板,笑什么呢?”碎花裙姑娘把一盒酸奶放在了柜台上。   “想到今天生意好,开心呗。”孙谚识笑着答了一句,又问道,“晚上又只喝酸奶啊?”   姑娘叹了口气:“唉,减肥呀,瘦了才找得到男朋友。”   孙谚识哼笑一声:“什么理论,非要瘦了才能找到男朋友吗,做自己和健康最重要。”   碎花裙姑娘娇俏地笑了一声:“孙老师,听你的口气,你喜欢肉肉的?觉得我们家苹苹如何呀?”   她说着,便把和她一起进门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姑娘拉到了孙谚识面前。   孙谚识暗暗皱眉,心道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这两小姑娘是两个来月前租到蓝楹巷来的,因为经常到他店里买东西,一来二去便算是认识了。   街坊邻居的偶尔闲聊几句再正常不过了,但前段时间孙谚识隐隐感觉到苹苹似乎是喜欢上了他,而碎花裙姑娘只要逮上机会就要撮合他和苹苹,孙谚识简直拿她没办法。   他不喜欢女人,但苹苹又没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他连拒绝都没法拒绝,每次只能打哈哈蒙混过去。   “孙老板,你说句话呀,害羞啦?”碎花裙姑娘见孙谚识不说话,催促道。   孙谚识无奈一笑,挑起了眉梢道:“我喜欢长得帅的。”   两个小姑娘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苹苹羞红的脸庞顿时褪去了血色。   她们住在这里两个多月,也听到过一些含糊其辞的传言,但从未当做一回事。此刻听到孙谚识这么说,两人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出了那么点慌张。   这时,后院通往店面的门“咿呀”一声被推开,随后朗颂从从货架中间走了出来。   柜台前的三人齐刷刷回头看着他,朗颂一脸茫然,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问孙谚识:“我脸上有东西?”   “有。”孙谚识停顿了一下,戏谑道,“帅气。”   碎花裙姑娘的嘴角抽了抽,暗暗拽了拽苹苹的裙子,讪笑道:“孙老师家里什么时候住了个小帅哥进来?”   “今天搬来的,叫朗颂,以后请多多关照。”   “那是那是。”碎花裙姑娘赶紧付了钱,拉着苹苹出了门。   孙谚识目送她们离开,懒懒地叹了口气,这下估计把人小姑娘给吓到了,可能以后都不敢来买东西了,一个月得少挣不少钱。   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利用的朗颂走上前来,问道:“我给你看店,你先去洗澡吧。”   “不了,我睡得很晚。”孙谚识低头整理着今天收到的现金,顿了一下又抬头问,“你要出门?去吧,月月要是醒了我照看着。”   “不,不是。”朗颂意识到自己让孙谚识误会了,其实他就是觉得自己用这么便宜的房租住进来占了便宜,想尽可能得帮孙谚识做点什么弥补一下。   孙谚识也突然恍然意识到了朗颂的意图,他把钱又一股脑塞进了抽屉:“我准备出门把头发给修理一下,大概要一个小时左右,你帮我看一个小时行吗?”   “好。”朗颂郑重应下。   孙谚识把收银机的操作方法说了一遍,本来就不是什么复杂的机器,朗颂很快就学会了。   其实店里就卖些零食和常见的日用品,种类不算多,不用收银机也行,可是孙谚识比较懒,不乐意记那么多东西的单价,也不愿意算账,弄台收银机用扫描枪一扫简单省事,而且还不容易出错。   教完朗颂,孙谚识把马克杯里剩下的蜂蜜水一口喝完,举了举杯子道:“这个,谢啦。”   “不客气。”   剪头发是心血来潮的决定,孙谚识并没有决定好去哪儿剪。反正时间还早,他骑着小电驴从蓝楹巷出来,随心所欲地选了一个方向漫无目的朝前方奔驰而去。   裹挟着汽车尾气味的晚风呼啸而过,许久之后孙谚识停在了一家理发店门口,理发店的对面就是他曾经就读的高中——江城一中。   十几年了,这家理发店依旧屹立不倒,老板娘已经从一个妙龄少妇成为了一个费力劳心的十几岁孩子的母亲。   读高中时,孙谚识只在这家店剪头发,一是因为老板娘手艺好,二是因为高一入学那天下大暴雨,放学时他在这家店的廊下躲过雨。   孙谚识刚踏进店门,老帮娘就热情的打招呼:“洗头还是剪头发?”半年多前孙谚识其实来这里剪过一次头发,但时隔这么久,显然老板娘早已不记得他是谁了。   “剪头发。”孙谚识捋了一把额前的头发,“剪短一点就行,其他的您看着办吧。”   老板娘哈哈一笑,恭维道:“你长得帅,随便剪剪都好看。” 第16章 雷斌的挑衅   孙谚识出去以后买东西的人多了起来,走了一拨又来一拨,朗颂猜想可能是附近江城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的病人或者家属特意过来买东西,因为他听到有人聊着关于手术的话题。   医院就在人民大道上,各种小店、连锁便利店很多,但物价普遍都比市场价贵一点,而孙谚识的店里卖的东西都比市场价便宜一点,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人宁可多走一点路到这家深巷小店里来买东西。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事,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会懂。   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渐渐冷清下来,朗颂也没闲着,把乱了的饮料冷藏柜整理了一下,补了些货进去。   正当他一边认真想事情,一边埋头放矿泉水时,一阵窸窣的脚步声响起,随即一条结实的男性胳膊出现在眼前,从他眼皮子底下拿走了一瓶冰水。   朗颂抬头,和一个剪着平头男人对上了视线,这个男人他认识,之前来店里买烟时和孙谚识吵过两句。   “嘿,小鬼,你怎么在这?”平头一脸痞气问道。   朗颂对这平头没什么好印象,他站起来拍了拍手,回答:“帮忙。”   “帮什么忙?”平头又问。   朗颂冷声道:“看店。”   平头不怀好意地挑了挑眉,笑着问:“帮哪种忙啊?走后门的那种忙吗?”   朗颂不明白平头话里的意思,他动了动嘴唇想叫对方付钱,犹豫了一下他从对方手里抽走了水,走到柜台前用扫码机扫了一下,嘀一声后,屏幕上显示了数字“2”。   朗颂抿唇,没好气道:“两块。”   “还收钱啊,孙老板从不收我水钱。”   平头耍起了无赖,懒洋洋的伸出手去想拿柜台上的水,朗颂先他一步抓在了手里,他道:“这里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救助站,要么付钱,要么去喝自来水。”   “还挺横。”平头的表情阴沉下来,“你叫什么名字?”   朗颂不卑不亢:“你叫什么名字?”   小平头突然趴在了柜台上,凑到了朗颂的面前,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两拳之隔,朗颂嫌恶地后退了半步。   小平头嘻嘻一笑:“我叫雷斌,你好像不是那个啊?”   “什么那个?”朗颂蹙起了眉,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雷斌说的每句话都好像话里有话,却又不点破,让他觉得对方在戏弄自己。   “就是……艹!”雷斌故意拖长了尾音,剩下的话都浓缩成了一个怒不可遏的“艹”字,因为有人从背后猛地揪住了他的衣领,拽了他一个趔趄。   “你艹谁呢?”孙谚识站在雷斌面前,阴沉着脸。   雷斌显然气得不轻,胸膛剧烈起伏着,孙谚识已经做好了两人大干一场的心理准备,但对方却又奇异地平静了下来。   “你这么激动干嘛?”雷斌扯了扯被孙谚识扯变形的T恤,“怕你那点见不得人的事被人知道?”   孙谚识咬紧了牙,他并不是生气、愤怒,而是觉得烦,雷斌这人就像一条水蛭一样黏在你的腿上,他钻进你的皮肤吸食血液,却也无法造成严重的伤害,可是你就是甩不掉他,哪怕你今天甩掉了,他又会循着机会爬上来。   孙谚识也始终搞不明白,十八九岁的那点过节值得雷斌记恨这么久吗?印象当中,雷斌并不是这么记仇的人,他记得有一次他们前一天打了一架,第二天又坐下来吃了一顿烧烤。   “我并不介意被人知道。”孙谚识叹了口气,疲惫道,“但不要牵涉无辜的人,他就是租在我家的一小孩。”   “小孩”朗颂一头雾水,仍旧一脸戒备地瞪着雷斌。   “呵……”雷斌看看孙谚识又看看朗颂,突然觉得无趣得很,“行吧,走了。”   说罢,钱也不付,把方才那瓶水顺走了。   “喂!”朗颂欲追,被孙谚识拦了住。   “算了,送给他喝吧。”孙谚识拦住他,蹙眉问道,“雷斌刚才跟你说什么了?”   朗颂犹疑良久,才回答:“我说我是给你帮忙的,他问我是不是走后门那种忙。”   “艹!”孙谚识咒骂一声,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冲动,马上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头疼地捏了捏鼻梁,“以后他说什么都别搭理他,要是他找你麻烦了就告诉我。”   “好。”朗颂淡声应道。   “去洗澡吧。”   “好。”   朗颂走出柜台,往后院的方向走了几步又突然回过头来。   “怎么了?”孙谚识问。   “你剪了头发……”朗颂吞了吞口水,“清爽很多。”   说罢,他自己的脸倒是发起热来,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走了出去。   孙谚识抓了抓自己齐耳的短发,兀自笑了。高中是他最臭美的阶段,还被评为过校草,大学毕业工作了才渐渐放下对自己外貌的执着,有女性夸他帅他也只是礼貌地笑笑,心里没有什么触动,但突然被一个十九岁的小男孩这么一夸,他倒羞赧起来。   朗颂上楼后,孙谚识一个人在楼下坐了很久,到了十点别说客人了,连巷子里也很少有人经过,他才落下卷拉门上了楼。   家里突然住进了两个人,不管做什么都没那么放得开了,孙谚识原以为自己至少要过一个礼拜才能适应。当他走到卫生间门口看到自己那双总是东一只西一只随处乱飞的浴室拖鞋端端正正的摆在门口时,当他看到因为他懒得弯腰而一直没管滴滴答答漏水的水管被修好时,当他看到自己晒在挑廊上的T恤叠的整整齐齐放在他房间门口的凳子上时,孙谚识感叹了一声,这可真得适应一下,从来没这么舒坦过。 第17章 大扫除   第二天,孙谚识醒来时已经快中午了。他睁着眼睛茫然地盯着天花板,过了好久才想起来昨天捡了两个小孩回来,赶紧翻身起了床。   匆匆洗漱完下楼,还在院里孙谚识就听到朗颂一字一顿的说话声,听起来有点奇怪。他一头雾水地走进店里,便看到朗颂和朗月两人一人一条矮凳面对面坐着。   朗月的小手张开,虎口的位置搭在朗颂的喉结处,朗颂“唔——”了一声,朗月翘起小嘴做出“O”形,还没来得及跟着学就看到从货架中间走出来的孙谚识,赶忙“噔噔噔”跑去抱住了孙谚识的大腿。   孙谚识捏了捏朗月的丸子头,一边从冰柜里拿水,一边问:“干嘛呢?”   “在教月月说话。”朗颂解释,他看了一眼孙谚识手里的水,“厨房有豆浆和牛奶,热水也有。”   手上的动作一顿,孙谚识把还没来得及打开的水又放进冷藏柜,他蹲在朗月身旁,饶有兴致地问道:“怎么教的?我也学学。”   朗颂咽了咽喉结,握住了孙谚识的手腕,让他像朗月那样把虎口搭在自己的喉结位置,开口道:“像这样,让她感受声带的震动频率,然后跟着发音。”   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略微粗糙的虎口就碰上了朗颂滚烫的皮肤和凸起的喉结,孙谚识的心口猛地一跳,忍了忍才没让自己当场失态。他不自在地收回手,目光迅速地掠过朗颂上下耸动的喉结,应道:“原来是这样……”   朗颂轻点了下头,其实在没有植入人工耳蜗的情况下,这个方法收效甚微,经过不断地练习,朗月勉强能含混地说几个词而已,但这是他目前唯一能替朗月做的了。   朗颂见孙谚识已经站起身,应该并不是真的想学的样子,便没再说什么,悄悄冲朗月使了一个眼色。   朗月收到“信号”,举起手攥着了孙谚识的食指,轻轻晃了晃。   孙谚识回过神,低头去看她,冲她皱了皱鼻子,一字一顿地问道:“怎——么——了?”   朗月仰起头,大眼睛一弯,甜甜地叫道:“谚、爸、爸。”   昨天之前还是“爸爸”,今天变成了“谚爸爸”,孙谚识知道朗颂应该是把鉴定结果告诉了朗月。也不知道小屁孩能不能懂,但是看样子她至少不难过。   这声谚爸爸叫得孙谚识眼眶发热,他弯腰抱起朗月,用力地“嗯”了一声。   比起“爸爸”,这声“谚爸爸”让他心里更加踏实。   一旁的朗颂也弯了弯嘴角,说道:“谚哥,我去给你拿早餐。”   孙谚识看向他,揶揄道:“月月管我叫爸爸,你难道不是应该管我叫叔叔吗?”   朗颂抓了抓发烫的耳朵,低声道:“不合适。”话毕,也不等孙谚识回应就去了厨房。   早餐有南瓜小米粥和水煮蛋,还蒸了包子。朗颂把盘子放在孙谚识面前,说道:“早上时间太短了来不及自己包,所以蒸的是速冻包子,以后我自己包。”   孙谚识嘴里含着一口三鲜包,愕然道:“你还会包包子?”   朗颂点头:“我妈以前卖早餐,包子、烧麦都是自己包,我跟她学的。”   孙谚识艰难地咽下嘴里的包子,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朗颂又指着柜台上的本子说道:“早上买东西的人挺多,每一笔我都记下来了,付现金的我打了个√,现金夹在本子里……”   孙谚识看都不看,把钱抖了出来把本子扔进了抽屉,打断朗颂:“不要这么小心翼翼,以后该怎么收就怎么收。对了,”他从口袋里摸了一叠红色票子出来递给朗颂,“伙食费,你先拿着。”   朗颂数了一下,有一千块钱,那他也要拿一千块钱出来,可是……   他为难道:“如果只是做家常菜,一个月花不了那么多。”   “一个月?我给的是半个月的伙食费。”孙谚识没什么概念,他总共买过两次菜,每次都花了一百多,所以他觉得一个月起码要三千左右,但经朗颂这么一说他也意识到了,自己两次都买了比较贵的虾、肉等菜,而且分量也多,正常家庭不会天天这么吃,还买这么多。   朗颂摇了摇头:“就我们三个人,一个月花不了两千块钱。”   “不用这么多……”孙谚识咕哝了一句,“那我每个月给你一千,你先收着吧,年底有剩余的话你再还给我。”   朗颂抿了抿唇,没有再说什么,顺从地点了点头。   好久没吃过这么正常的一顿早餐,孙谚识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鸡蛋两个包子,最后一个包子实在是咽不下去了,他扔在了黄豆的碗里,黄豆三两口就干掉了。   朗颂去厨房洗碗盘,朗月又站在孙谚识旁边的矮凳上。她今天穿了一条淡紫色的连衣裙,搭配一双白色蕾丝边短袜,脚上穿着白色小皮鞋,就这样抱出去,附近公园里的老头老太太肯定要逮着夸奖几句“这是谁家的娃,养的可真好啊”,谁能看得出来她其实只有一个哥哥照顾着。再反观朗颂,身上总是那么两三件T恤,领口都变形了。   孙谚识摸着朗月的头,感叹道:“你哥对你可真好啊,长大了也要对你哥哥好一点。”   朗月抬头,全然不知道孙谚识说了些什么,只是露出甜甜一笑,像是在无声回应着孙谚识。   一大一小趴在柜台上各玩各的,朗月原本认真描着绘本,突然蹦下凳子穿上鞋子跑出了柜台。   孙谚识不明所以地跟了上去,发现朗月是为了找哥哥,而朗颂不知何时就蹲在后门的那个货架前,在整理货架上的物品。   “怎么在这?”孙谚识走到朗颂旁边,问道。   朗颂才发现孙谚识在他身后,他转过来回答道:“我看有些东西都落灰了,想擦一擦整理一下。”   孙谚识扫了一眼,才看到最上面两排竟已经整理好了,货架上一尘不染,所有货物都被擦拭得干干净净,摆放得很整齐,短时间是收拾不出来的。   “这……”孙谚识有些不好意思,“你什么时候收拾的?”   朗颂一边继续埋头整理,一边回答:“早上弄的,有空就理一点,你这里店面小,很快就能收拾完。”   孙谚识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意识到这不是朗颂单纯的勤快,而是一个十九岁少年寄人篱下的自觉。   遥想自己的十九岁,在干嘛呢?那时他刚进大学,家里条件还可以,父母给了足够多的生活费,他和同学在宿舍通宵打游戏,去小吃街吃烧烤,去外地旅游,总之不是像现在的朗颂这样过早地挑起生活的重担。其实哪怕他工作后也一直顺风顺水,并没有吃过什么苦头。   “怎么了?”见孙谚识脸色阴沉不说话,朗颂局促不安地问了一句。   孙谚识回过神来,浅笑着回了一句:“没什么。”   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一尘不染的货架上,然后回想着上次擦拭货架是什么时候,好像是过年的时候象征性地进行了一次大扫除。   虽然这两年来他一直守着他爸妈留下来的这家小店,但事实上他并没有认真细致地打理,一直是以一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经营着这家店。   偶尔有老顾客来买东西也会唠叨两句:“这东西都落灰了也不擦擦,你可没你爸妈勤快。”   此时此刻看着这么干净的货架,孙谚识愧疚难当,他爸妈都是勤快的人,以前家里上上下下收拾地井井有条,怎么就被他糟蹋成了这个样子了呢?   “我也来吧。”体内莫名涌上一股干劲,孙谚识蹲在了朗颂旁边,也跟着干起活来。 第18章 历历在目   两大一小干得有模有样,没一会收拾完了一个货架。   孙谚识双腿蹲得发麻,刚站起身口袋里的手机恰巧响了,他一遍跺脚一边接了电话。是批发部老板打来的电话,告诉他货送到了,让他赶紧去搬。   店里的大部分货品都是在同一家小批发部进的货,基本上每十天补一次货,老板会亲自把货送上门,但因为孙谚识的小店在巷子里,巷口没有临时停车位,所以每次老板都把货卸在巷口,然后打电话让他去搬。   挂掉电话,孙谚识弯腰拍了拍朗颂的肩膀:“剩下的货架明天再弄吧,我去搬货,你先看着店。”   “去哪里搬?”朗颂问。   “就巷口,不多,我去就行。”   “重吗?我去吧,我力气大,我经常去批发市场帮忙卸货。”   孙谚识瞄了一眼朗颂的胳膊,肌肉很结实。昨天搬行李的时候他就发现了,朗颂的力气确实很大,而且要命的是孙谚识发现朗颂比他高了那么三四公分,关键是朗颂可能还会再长。   男人争强好胜的心理作祟,虽然孙谚识其实并不想在这么热的天气出门去,但还是咬牙拒绝了朗颂的好意:“不重,搬上小推车推进来就行,你就在家吧。”   可是孙谚识忘了,他发给老板的订货单上有十几件水和饮料,结果在运完第一趟以后还是由朗颂脸不红气不喘地搬完了剩下的货。   孙谚识只能心虚地递上了一瓶可乐聊表心意。   搬完货也差不多到了饭点,朗颂早晨去过一趟菜市场买好了菜,所以直接进了厨房开始做饭。   一个小时后,三菜一汤就端上了餐桌。红烧鲫鱼,肉沫茄子,蒜蓉空心菜,还有一个海带豆腐汤,朗月照例有一份嫩滑的水蒸蛋。   孙谚识想逗她,作势要抢她的蒸蛋吃。   朗月不护不抢,乖巧地用勺子挖了满满一勺送到了孙谚识的嘴边,张开粉嫩的小嘴示意他张嘴。   纵然是铁石心肠也要被暖化了,孙谚识低了头轻轻地吻了一下朗月的头发。   吃完饭收拾好厨房,朗颂看了眼时间,跟孙谚识道:“谚哥,我下午有份工作,就先出去了。”   “哦,好。”孙谚识正在玩游戏,心不在焉应了一声,当他眼角的余光看到朗颂抱起了朗月,赶忙放下手机问道,“你把月月也带去?”   “嗯,下午商场发传单,那边有儿童娱乐区,热不到她。”朗颂回答。   孙谚识知道朗颂不好意思开口让他看孩子,他直接走到朗颂面前抱回的朗月,说道:“商场人多,万一被人抱走了怎么办,她叫又叫不出来。”见朗颂犹疑,他又继续道,“太危险了,以后你去工作的话月月就由我来看着,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那就这样,以后你帮我卸货我帮你看孩子,怎么样?”   朗颂垂眸琢磨了一下,应该麻烦不了孙谚识几次,于是点头道:“谢谢谚哥。”   临走前朗颂跟朗月比划了一段手语,孙谚识看不懂,但能猜到应该是让朗月听话之类的叮嘱,朗月频频点头,最后依依不舍地送别了哥哥。   孙谚识拿出平板电脑,按照朗月的喜好给她找了一部动画片,朗月抱着平板乖巧地看动画片。   孙谚识看了她一会儿,打开手机给华强打了个电话过去,把朗颂住进来地事给说了。   华强似乎在忙,电话那头吵吵嚷嚷的像是有人在吵架,但再大的声音都掩盖不了他的笑声,他哈哈大笑道:“哎哟,你可真是解决了我的一块心病。我这几天忙的焦头烂额,正准备过两天闲下来就去找他们兄妹俩,没想到他们住你那里去了。挺好挺好,我过两天就去看看他们。”   “好。”孙谚识和华强闲聊了一会儿才问道,“强叔,月月的上学问题解决了吗,她也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了。”   “嗐,我正要说这事。”华强叹了口气,“之前我帮朗颂联系过几家幼儿园,都因为她是聋哑儿童不肯收,像月月这种只能去特殊学校,在特殊学校也更有利于她的身心健康,但是咱们江城总共就一所公立特殊学校,在郊区,每天得接送才行。”   孙谚识懂了,朗颂再勤快也分身乏术,他只能一边照顾朗月一边打零工。   华强在电话里千叮万嘱,让孙谚识一定要帮他看着朗颂,别让朗颂再乱跑。孙谚识一边点头如捣蒜,一边腹诽,只要你别像对小孩一样对朗颂,他就不会跑。   挂了电话,孙谚识开始在网上搜索“聋哑儿童学校”“聋哑儿童教育”,他拧着眉一个个链接打开仔细浏览。   “咚”得一声闷响打断了孙谚识,他一抬头便看见朗月正痛苦地捂着额头。孙谚识心里咯噔一下,赶紧把朗月抱在腿上哄着,他迟钝地意识到朗月是犯困了。   朗月蔫蔫地趴在孙谚识的怀里,没两分钟就睡了过去,孙谚识暗叹一声,小孩可真好啊,没烦恼,想睡马上就能睡着。   有模有样的抱着朗月在店里晃悠了一会儿,见朗月已经睡得很沉了,孙谚识把她抱上了楼放在了床上。帮朗月盖好被子,开好空调,孙谚识又等了几分钟确认朗月不会再醒过来才转身出了房间。   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他顿住了脚步,要是朗月睡醒了找不到他怎么办,会不会自己起床跑下楼?他垂眸看了眼脚下的楼梯,对一个五岁的小姑娘来说又高又危险,孙谚识一阵后怕,又回房间抱起了朗月,拿着一条夏凉被下了楼。   朗月最终还是盖着小被子,睡在了折叠床上。   孙谚识瞄了一眼睡得安稳地朗月,给一个做装修的老师傅打了个电话,楼梯口那个位置太危险了,他让老师傅明天来家里装一个儿童围栏,以免朗月失足跌落。   随即,他又在网上下单买了一套儿童桌椅给朗月画画、玩耍用,顺带着也买了两种儿童益智类玩具。   这种为女儿挑选漂亮小礼物的小事,让孙谚识觉得满足、愉快,并且迫切地想要找人分享这份喜悦。   买完东西,他给郑烨发了条消息: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那么想生女儿了。   郑烨回他:你又没有女儿,你说个屁。   孙谚识马上拍了一张朗月乖巧可爱的睡颜照发过去:谁说我没有。   隔了几秒,郑烨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孙谚识走到店门口才接起电话:“怎么了?”   “我靠,你快给我老实交代,这小姑娘谁家的,长得可真漂亮。”郑烨又激动又嫉妒,他老婆怀孕的时候他就每天念叨着想要个爸爸的小棉袄,结果生了个儿子。当然他也不是不喜欢儿子,只是心里仍旧惦记着二胎生个女儿。   “她都管我叫爸爸,你说她是谁家的。”孙谚识笑道。   “你……”郑烨狐疑,“你娶了个二婚的?”   “去你大爷的。”孙谚识哼笑,把朗颂和朗月的事告诉了郑烨。   这件事发生的有些玄幻,郑烨凝重道:“你不会被人骗了吧?”   “我能叫人给骗了?”孙谚识道,“安心吧,确实是俩可怜的孩子。”   郑烨笑他:“你能叫人给骗了?也不知道是谁高中在校门口被一对母女骗……”   话没说完郑烨猛然收了声,孙谚识也沉默下来,因为他们非常默契地想起了卓历,就如同他们这两年来非常默契地从不提起卓历一样。   “哈哈哈,等我忙完了,我就去看看小姑娘。”郑烨生硬地转移了话题,“长得可真俊俏,我可羡慕死了。”   “嗯,别忘了给带礼物。”孙谚识如常地和郑烨又聊了会儿,才挂断电话。   他回到店里,往柜台里瞄了一眼,朗月睡得很香,黄豆趴在地上守着。他拿了烟盒又走到了门口,倚着墙壁抽烟,脑子不禁想起了郑烨方才电话里说的被骗钱的事。   高一下学期的一个周五,不用上晚自习,傍晚放学的时候所有学生都跟脱缰的野马一样奔出学校。   孙谚识约上郑烨还有另外几个同学,准备去电玩城玩一会儿再回家。   路上他们遇上了一对形容憔悴的母女,她们操着乡下口音,自称到城里投奔亲戚,结果亲戚早搬了家。她们花光了钱,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想借点钱吃口热饭找个旅馆住下。几人见母女俩可怜,每人几块十几块的凑了几十块钱出来,中年女人哭丧着脸说还是不够,最便宜的旅馆都要五六十一晚,她还信誓旦旦地承诺找到了亲戚一定来还钱。   孙谚识当时口袋里刚好有五百块钱,他同情心泛滥脑子一热就把五百块钱全借给了这对“可怜”的母女,对方还仔细地问了他的姓名班级,说一定回来还钱。   到了周一,学校晨会上通报了本校多名学生被骗子骗钱的事,孙谚识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那五百块钱是他妈给他买球鞋的,他不敢把被骗的事告诉父母,他妈又一直催问他怎么球鞋还不买。他只能心虚搪塞一边心虚搪塞,一边想办法找同学四处借钱,为此消沉了好几天。   最后这件事很快就圆满解决了,因为有人大手一挥直接拿了五百块钱借给他,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这个人就是卓历。   十几年来,孙谚识时不时地会想起这事,因为那五百块钱是对方连着一个礼拜逃了晚自习,去外边做各种兼职凑出来的钱,纸币很轻,心意太沉。   吸掉最后一口烟,孙谚识缓缓地将这段无用的回忆和白茫茫的烟雾一齐吐了出来。 第19章 糯米饭团(1)   在经历了最初几天的拘谨,朗颂和孙谚识的相处变得自然起来,主要也因为两人都不算是话多的人,平时共处的时间也不多。   有了孙谚识帮忙照看朗月,朗颂最近找活儿就没那么多顾忌,基本上有活儿就接,收入也多了起来。但他惦记着要给留守店里的孙谚识和朗月做午饭,所以基本上只找下午的活或者中午能够回家的活儿。   孙谚识和朗颂商量过,说中午可以点外卖,让他找一份全职。朗颂的答案是没关系,赚的都差不多,便没再多解释。孙谚识直觉朗颂心里好像藏着什么事没说,但也并没有追着问,朗颂是个太有主意的人,而他们也没有亲近到需要凡事都过问的程度。   这天,在吃晚饭的时候朗颂突然对孙谚识道:“谚哥,这段时间我会在院里烧煤炉,可以吗?”   “这有什么不可以。”孙谚识回答,但有些不明所以,“不过,大夏天的你烧煤炉干嘛?”   朗颂有些不好意思,他指了指角落里新买的蒸锅、木桶和老式煤炉,解释道:“我这几天观察了一下,租在蓝楹巷的人挺多的,早上巷子里来来往往很多人。”   孙谚识点头,蓝楹巷虽然是个城中村,但治安好环境好,一直是各种租赁群里的抢手地,租在这里的外地人很多。最近几天因为朗颂起得早开店早,店里的营收都高了。   他没有开口,抬抬下巴示意朗颂继续。   朗颂放下筷子,正襟危坐:“这附近一公里内早餐铺子有三家,但离蓝楹巷最近的一家都至少有500米,还都挺贵的,我就想在巷口支一个流动早餐摊,生意应该会不错。”   孙谚识怔了怔,忙吞下嘴里的饭,问道:“卖包子?”   朗颂摇头:“做包子麻烦,先卖糯米饭团,材料和制作都很简单,可以再煮点茶叶蛋卖。”   “你会弄?”这句话一脱口,孙谚识就意识到自己问了个傻问题,朗颂连包子都会包会蒸,怎么可能不会弄饭团。也是这会儿,他才明白朗颂为什么不去找全职工作,因为朗颂早有了弄个流动早餐摊子的计划。   孙谚识有点忧虑,但朗颂已经是个成年人,碰一鼻子灰也是人生必经一步,他不宜干涉过多。况且朗颂跟他说起这事,也只是为了用煤炉的事跟他打声招呼,并不是在向他征求意见,于是他只是鼓励了两句,并未多言。   朗颂是个务实派,说干就干。吃过晚饭,他耐心地陪着朗月玩了会儿,带着她上楼洗澡哄她睡觉。等到朗月睡熟了他才又重新下楼,洗锅、洗木桶、泡糯米,有条不紊地为明天出摊做准备。   因为头疼,在朗月睡下后孙谚识便也回了房间。他并不困,但也懒得动,就一直平躺在床上听着楼下丁零当啷的动静。他听得出来朗颂怕吵到他和朗月,尽量轻手轻脚控制着动静,但其实他还挺喜欢这种楼下发出来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闭上眼,就好像回到了记忆中的某一年,他在楼上写作业,他妈在楼下厨房里忙活着炸馓子。热油的香味顺着窗户、门缝钻进房里,让他总是忍不住咽一口口水,不久后他妈就会在楼下喊上一句:“小谚,馓子炸好了,快下来尝尝。”   耳朵听着楼下细碎的声音,脑子里循环回忆着温馨的画面,孙谚识缓缓阖上了沉重的眼皮。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被一阵“哒哒哒哒”的声音给吵醒。   揉了揉迷蒙的睡眼,孙谚识透过窗帘缝往外看了一眼,外边仍旧黑茫茫一片,勉强能看到东边一角青灰色的天空。整个蓝楹巷都在沉睡,这声音在这寂静的清晨尤为突兀,让人听了不禁头皮发麻。   孙谚识咽了咽喉结,起床循着声音下了楼,当他站在楼梯口看到厨房暖色的灯光时,长舒了一口气。   厨房里朗颂正在忙碌,院里的煤炉上放着一口蒸锅,正蒸着糯米饭,已经能闻到浓郁清甜的米香味,他趁着这个空档正在准备其他材料。   制作饭团很简单,在案板上放一个寿司竹帘,以免糯米饭黏在竹帘上要再扑一块保鲜膜,然后挖一大勺糯米饭稍稍摊平,在米饭上加上黄瓜丝、玉米粒、咸鸭蛋、肉松等等材料,喜欢辣口再加上一勺辣椒酱,最后用竹帘一卷捏成长条形就完成了。   今天第一天试营业,朗颂准备的分量不多,大概三十份的样子,但配菜的种类一点都没有省。基础配菜有黄瓜丝、玉米粒、肉松、油条碎、榨菜、花生米,根据个人口味可额外添加的配菜有咸鸭蛋、火腿肠、土豆丝。   大部分配菜他昨晚就准备好,装在保鲜盒放在冰箱里冷藏,今天只要准备煮玉米粒,炒点土豆丝,再把黄瓜切了就行。   刚把黄瓜切好,朗颂正一脸专注地准备切土豆,孙谚识沙哑裹着睡意的声音在身后突兀地响起:“怎么这么早?”   因为太过专注,朗颂被这突兀的一句惊了一跳,手里的刀一歪,向食指划去,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他才感觉到一阵刺痛,赶忙移开案板把手伸到了水龙头下冲掉血液。   “怎么了?”   孙谚识赶紧上前查看,只见朗颂的指尖被锋利的刀刃划了一条,正在汨汨冒着鲜血。他握住朗颂的手腕关掉了水龙头,说道:“我去拿药箱。”   伤口其实很浅,只是血流得比较凶看起来很严重,朗颂抓住孙谚识:“谚哥,给我拿个创可贴就行了。”   孙谚识没应,还是上楼去拿了药箱帮朗颂消了毒,然后才贴上创可贴。   朗颂不无尴尬道:“麻烦你了。”   “怪我,把你吓到了。”孙谚识收起药箱,愧疚地抓了抓头发,“怎么起这么早?”   朗颂恍然:“是我把你吵醒了吧?我明天一定会注意一点。”   两人面对面坐在院子里,朗颂低着头坐着,孙谚识坐地凳子比较高,低头能看到朗颂乌黑的头发和端正的发旋。他轻叹口气,无奈地轻拍了两下朗颂的头,低声道:“你没吵醒我,我只是起来上个厕所顺便下楼看看你,你别总是这么小心翼翼,把这当成自己家,把我当成哥哥吧。”   因为刚睡醒,孙谚识的嗓音沙哑又低沉,一字一句回荡在清晨寂静的小院里,敲击在朗颂还稚嫩的心脏上,咚咚咚咚。   朗颂眨了眨眼,待发热的眼眶恢复如常,他才抬头看向孙谚识,认真道:“谢谢谚哥。”   孙谚识轻笑一声:“小鬼。”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的酷爱糯米饭团^_^,好喜欢那股米香味。 第20章 糯米饭团(2)   因为帮不上什么忙,又怕自己杵着添乱,孙谚识便上楼继续睡觉去了。   朗颂准备好材料已经快六点了,他上楼看了朗月一眼,确认她睡得还很香才又蹑手蹑脚下了楼,用孙谚识拉货的小推车将各种材料和工具推到了巷子口。   一个六十多岁的大爷已经在巷口支好了摊子,平底锅里正摊着菜饼,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   大爷看到朗颂推车上的物什,戒备地将眉头皱成“川”字,先声夺人喝道:“小伙子,你干嘛呢?”   朗颂早料到会有这一幕,心里并不慌张,他客气一笑:“炳叔,我在您对面支个摊卖饭团。”   炳叔立马横眉竖目,怒道:“你去别的地,这可是我的地盘!”   朗颂不卑不亢,一边搬桌子一边道:“炳叔,和气生财,这地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是公共用地。”   “妈的!”炳叔啐了一口,“我说你怎么前几天总来我这买饼,原来是打的这主意。”   朗颂有点无奈,摆摊并不是他一时兴起,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在给朗月找到合适的幼儿园之前,他没法去找全职工作,打零工始终是东一榔头西一榔头,没法固定下来,这也就意味着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他才有了利用蓝楹巷绝佳的地理位置支摊的想法。   在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马上在周边考察了一番。   人民路上有三家早餐铺,以粥、包子、烧麦等等为主,因为在医院附近,所以卖的偏贵,而且味道一般,距离蓝楹巷也有段路程,蓝楹巷就只有炳叔的摊子。   炳叔卖的是江城的特色小吃“石头粿”——一种带馅儿的薄饼。   将面团发酵好后揪一团剂子稍稍擀平,将馅料包入皮中然后捏合起来,再擀成薄饼。   煤炉上放上一个直径半米的浅口平底锅,锅里倒上一层油,待油热以后把薄饼往平底锅上一摊,在饼上压上一块油光滑亮的黑石头。不多会儿,面馃就会发出“滋啦滋啦”的冒油声,一面熟了以后再翻个面煎另一面,五六分钟后金黄酥脆的石头粿就能出锅了,喷发出诱人的香味。   朗颂既然决定了要摆在巷口,那就肯定要尝尝炳叔的石头粿子,也要和炳叔搞好关系,所以他这几天每天都会在炳叔这买一个酸菜馅的石头粿。他并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买了几天饼勉强混了个眼熟,但通过街坊邻居了解到了炳叔这个人。   炳叔是蓝楹巷的“原住民”,今天六十多岁,退休以后就一直在蓝楹巷口出摊卖早点。他脾气有些暴躁,个性霸道蛮横,原先也有人想在巷口支摊子卖早点,但都被他明里暗里挤兑,后来都无奈地挪去了一公里外的早市或者别的地方。   既是有备而来,朗颂很沉稳,他摆好桌子才幽幽道:“炳叔,我这几天数了一下,每天早上至少有两百个人从蓝楹巷进出,您一天能卖几个石头粿您数过吗?”   炳叔冷哼一声,一天能卖几个饼他当然心里有数。   朗颂不给他回话的机会,继续道:“您应该有数对吧,这里每天进进出出两百个人,您每天卖出去的分量总是固定的,纵然我不在这里,您的生意也不一定会好……”   “少他妈的给我算账。”朗颂话还没讲完,炳叔就强势地打断了他,从炉子后边几步走到了朗颂面前,“我告诉你,这里就是我的地盘,你赶紧把东西给我搬走。”   朗颂处变不惊,也往前一步挡在自己的桌子前,释放出了一点强势的气息,沉声道:“炳叔,和气才能生财,这里是公共用地,您赶不走我。”   炳叔气得直喘粗气,但是看到朗颂手臂上的肌肉又露了怯。   以往在这里妄图跟他争摊位的人要么是女人,要么是中年人,他老当益壮自然是不怵的。况且他是本地人,在这村里还有点威望,只要吆喝一声,总能叫两个邻里过来撑腰,但如今面对的是一个身强体健的青年,他心里就打了鼓。   郎颂见炳叔迟疑,乘胜追击道:“我不会抢您的生意,并且保证您的生意一定比以前好。”   炳叔一脸狐疑地扬声质问:“那要是不好呢?”   郎颂痛快道:“那我明天绝对不把摊支到这里。”   炳叔仰着脖子瞪着眼和郎颂对峙了两秒,心里活络地盘算着,最后伸出手用食指隔空点了点朗颂:“我倒要看看你的能耐。”说完,他背着手回到了自己摊前。   郎颂暗暗松了口气,赶紧将自己的东西都摆出来。   炳叔虽然没再说什么,但视线仍旧不友好地在郎颂的摊子上打转。   郎颂摆好东西,也抬眸扫了一眼炳叔的石头粿摊子。   他这几天每天早餐都吃炳叔的石头粿,凭心而论,炳叔做的石头粿子卖相好,味道也不错,但对于睡了一觉饥肠辘辘的人来说太咸也太油腻了。而造成炳叔生意一般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口味,还有一个关键因素——煎粿子的时间太久了。   一个石头粿从捏剂子装馅儿到下锅煎熟,至少得五分钟,炳叔的那个平底锅一次性至多可同时煎四个,满打满算一个小时能煎五十个左右。   不少年轻人爱睡懒觉,早上急匆匆踩着点去上班,哪怕是五分钟,都没什么耐心去等待。是以,买石头粿的顾客以习惯早起,时间上有余裕的中老年人为主。这个年纪的人也更习惯传统美食,更青睐这口江城的老味道。   朗颂又往炳叔摊子上那两桶豆浆上扫了一眼。炳叔的豆浆都是早晨现榨的,香浓鲜甜,而且还特意分了冷、热,他的豆浆其实比石头粿更畅销。但大部分人都习惯在一地买齐所有早餐,不买粿子的话便也懒得为这杯豆浆驻足。   此时,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女人从巷子里骑着电瓶车出来,停在了巷口。她双脚点地撑着电瓶车,先是习惯性地冲炳叔打了个招呼,而后才打量起朗颂的摊子,咋呼道:“哟,这不是租在小孙家那个小伙子吗?”   朗颂不知道她是在跟炳叔闲聊,还是问自己,于是弯了弯嘴角叫了一句:“花婶。”   其实他能打听到了这么多关于炳叔的事,多亏了这位快言快语的花婶。   前两天早上他在炳叔这买饼时这位花婶也在,大概见他是蓝楹巷的生面孔,花婶便和他攀谈起来,后来又和他一路进了巷子。花婶在得知他租住在孙谚识的小店,便索性停了下来倚着门和他闲聊。   可能每个人类聚居区都会有这样一两个心直口快的“花婶”,朗颂不善言辞,但花婶也并不需要他人应和,自顾自地把蓝楹巷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抖落了个干净,朗颂便是从花婶嘴里打听了一些关于炳叔的事。   “就是他?”   炳叔讶异的说话声拉回了朗颂的思绪。   “对呀。”花婶捂嘴一笑,“您老才知道呢,嗳,您先给我来两个酸菜馅粿子。”   炳叔的脸色又莫名其妙变得难看,但他忍了忍并未说什么,埋头开始煎石头粿。将酸菜粿子递给花婶的时候,他冲朗颂得意地拍了拍手上干巴的面粉,好像在说“你是争不过我的”。   朗颂不甚在意,他卖的糯米饭团顶饱却难消化,但胜在制作时间短,本来受众群里就是年轻人,他不急不忙地开始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很快,上班的人陆陆续续步出巷子,朗颂的摊子果然引来不少年轻人的青睐,一是因为卷饭团的速度快,不用等待,二是因为这附近没有卖饭团的,大家都比较稀奇。   如朗颂所料,他的生意还挺好,但同样也存在了问题——没有饮品。饭团难以下咽,特别是在早晨嗓子干巴巴的时候,基本上每个来买饭团的人都要问他一句有没有豆浆或者牛奶。   朗颂当然没有准备饮品,榨豆浆又麻烦又吵,他没有时间去做,也怕吵醒楼上的朗月和孙谚识,所以并不打算卖豆浆。况且,他如果也卖起豆浆,那才是真的和炳叔抢起了生意,他不想被炳叔当做眼中钉肉中刺。   是以,每当有人问起,他就会扬声应道:“炳叔那有豆浆,冷的热的都有。”   能在一地买到,大家自然不愿再多走一段路去外面买,又纷纷去炳叔那买豆浆。   炳叔着实没想到自己的豆浆能卖这么好,一时竟有些不知所措。   半个多小时后,上班族都已走得差不多,夜班组也买了早餐回家准备休息,朗颂的糯米饭所剩无几。   人都喜欢凑热闹,一看这个巷口人多便都慢慢聚集起来,本来是从人民路途径蓝楹巷的人,也都被这两个临时摊位吸引了视线。   如朗颂所料,炳叔的石头粿比平时卖得好,豆浆也很畅销。他的脸色终于好了一些,但仍旧摆着长辈的架子不吭声。   朗颂假装没看到,往巷子深处看了一眼,看到了小杂货店的雨搭,心里估摸着朗月该醒了,再等十五分钟就收摊,他又琢磨着是不是要给孙谚识留个饭团,也不知道他吃不吃。   作者有话要说:   真的有石头粿这种小吃哦,不是瞎编的,一种薄皮夹馅的薄饼,香香脆脆贼好吃。 第21章 糯米饭团(3)   天还没亮那会儿,孙谚识被朗颂在厨房切黄瓜的声音吵醒,起来了一会儿,他杵在厨房帮不上什么忙,就又上楼补觉去了。但他并没有睡好,半梦半醒地躺了大约一个小时,又被外边电动车的喇叭声给惊醒了。   他睁开眼看了眼时间,刚七点。昨天他跟朗颂说过,让朗颂早晨安心出摊,朗月由他照看着。他平时起得晚,也不知道朗月一般几点起,眼见时间不早了,他也没了睡意,索性翻身起了床。   换衣服时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号称蓝楹巷一霸的炳叔就在巷口摆摊买石头粿。他今早忘记问朗颂早餐摊子摆在哪儿,要是朗颂莽撞地弄到巷口去和炳叔对着干,该不会被打吧?   孙谚识皱眉“嘶”了一声,又想着虽然城管很少来这边,但万一朗颂真就那么点背遇上了城管,摊子不会被没收吧?   想到这些,孙谚识不自觉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再怎么说朗颂也是签了合同住在他这里的租客,要是出了什么事他得担责。再说今天是小朋友第一天出摊,要是生意不好卖不出去,很是打击积极性,他该去照顾照顾生意。   快速换好衣服,孙谚识趿着人字拖一打开门就和对门的小不点打了个照面。   朗月身着鹅黄色连衣裙,脚上穿一双白色小布鞋,睁着惺忪睡眼茫然地站在房间门口,显然还没醒过神来。   孙谚识惊讶于朗月居然已经自己穿好了衣服,他蹲下身张开双臂对朗月道:“睡饱了没?”   朗月懵了两秒才回过神,眼睛一弯嘴角一扬,噔噔两步扑进了孙谚识怀里,拿她软乎乎地脸颊蹭着孙谚识的脸。   孙谚识任朗月撒了会娇才抱着她进了卫生间,一大一小刷牙洗脸收拾干净下了楼,准备去找朗颂。   穿过院子走进光线昏暗的店里,孙谚识打开了卷拉门,屋内顿时一片亮堂,早晨清新的空气铺面而来。   孙谚识牵着朗月往外走,一只脚刚踏出门,他不经意地低头一看才意识到朗月的头发还没梳,睡了一晚,原本黑亮顺滑的头发乱成了鸟窝。   他又走回店里,从货架上拿了一个小号的塑料梳子,将朗月抱坐在了凳子上。   奈何孙谚识知道梳头要用梳子,但却不知道怎么给女生扎头发。小心翼翼梳通顺后,该翘的头发还是翘着,他用手压了压,头发仍旧倔强地翘起来。他很无奈,只得薅了薅朗月的头发,努力了几次,勉强绑了一个小马尾,牵起朗月出了门。   如孙谚识所料,朗颂果真是将摊位支在了巷口。他出了门往巷口走了一段,便看到了朗颂弯腰收拾东西的身影,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朗颂和炳叔两人面对面各自忙碌着,居然太平无事。   朗月看到哥哥,便马上松了手“哒哒哒”向前跑去,孙谚识稍稍加快脚步在后头跟着。   朗颂正埋头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所以没注意朝他走来的一大一小,等到一直趴在他脚边的黄豆朝朗月奔去,他才发觉。   朗月跑过来,亲昵地抱住哥哥的腿撒娇。   朗颂垂眸看着朗月那看似梳了却不如不梳的马尾,拼命压着嘴角,最后还是没忍住溢出了一声哼笑。   孙谚识知道朗颂在笑什么,他叼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走到摊子前,不自在地摸摸鼻子,问道:“生意怎么样?”   朗颂应道:“挺好的,都卖完了。”   孙谚识讶异地抬了抬眉梢,他原本是担心朗颂受委屈,又担心第一天开张生意不好,才想着来看一眼,没想到朗颂不仅生意兴隆,看起来和炳叔也太平无事。   孙谚识没有再多问,转头看向正在灭炉子收摊的炳叔,问道:“叔,生意怎么样?”   其实他并不想搭理炳叔,但朗颂在这支起了摊子和炳叔一起做生意,于情于理他得打声招呼。炳叔仗着是蓝楹巷原住民,为人处世有些霸道,他开这个腔也算给朗颂撑着腰。不管炳叔平时有多瞧不上他,但至少是有些忌惮他的。   炳叔哼了一身自顾自收拾东西,连个眼神都欠奉。   孙谚识又拿出烟盒,抽了根烟出来,凑上前道:“炳叔,抽根烟吗?”   炳叔这才抬起头来,鄙夷地看着孙谚识,然后拿起桌上的擀面杖拨开了孙谚识的手,冷冷道:“不必了,消受不起。”   孙谚识讨了个没趣,倒也没觉得怎么样,比起以前炳叔满巷子指桑骂槐地骂他,今天这态度算是好的了。他慢腾腾地收回手,将烟插回了烟盒。   瞧着这一幕的朗颂不悦地蹙起了眉,但他并未明着说什么,因为他不清楚炳叔和孙谚识有什么过节。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他也发现了,除了炳叔之外,其他人对待孙谚识的态度都有些奇怪。雷斌总是没来由地找茬,花婶提起孙谚识也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好像孙谚识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   朗颂不由得又想起早上发生的事,早晨他出门时,对门成衣铺的张老太太坐在自己铺子门口,一个人嘟囔着什么,看到他的时候瑟缩了一下,而后指着孙谚识的小店,神神叨叨地说:“这家小子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啊。”   这些人反常的行为都让朗颂感到不舒服,他思来想去只相到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孙谚识可能年轻时犯过事进过局子。可是既然他现在人在外边,那就说明他就算犯事也不是什么大事,绝对称不上什么“害人不浅”,而且强叔对待孙谚识的态度,根本不像对待一个失足青年的样子。   总之,朗颂觉得应该不是这个原因,其中一定另有隐情。   他收回思绪,开口道:“哥,还剩点糯米饭,饭团吃不?”   “好呀。”孙谚识不再理会炳叔,“让我看看你怎么做的?”   朗颂把本来就预留给孙谚识的那份糯米饭挖了出来,放在了铺了一层保鲜膜的竹帘上,往上面加了一整个咸鸭蛋,他把很咸的蛋白拨了大半出去,其他小菜都加了一点,随后一卷一压,用牛皮纸袋包了一个很实在的饭团递给了孙谚识。   “真香!”孙谚识咬了一口,诚心实意地夸赞。   朗月舔舔嘴唇,眼巴巴地看着孙谚识,又委屈地去扯朗颂的裤子。   朗颂弯腰点了点她的鼻子:“你回家吃小米粥和鸡蛋。”   朗月一个劲摇头,不停打手语,她只学了一年的手语,本来就用得不是很熟练,一着急就乱指乱挥。   朗颂不赞同地摇头,先是用手语告诉她有话要慢慢说,然后无奈地给朗月捏了一个只包了黄瓜丝和玉米的小饭团,跟鸡蛋差不多大小。   孙谚识乐得够呛,帮朗颂收起小马扎,牵着朗月回了店里。   回到店里,朗颂第一时间拿梳子给朗月梳头发。   孙谚识一边啃着饭团,一边看着朗颂熟练地给朗月扎了两个俏皮的小丸子头,还夹着两个红色的番茄发夹,和鹅黄色的裙子一搭配,远远看去就像番茄炒鸡蛋。   他低头笑了一声,嚼着饭团含混不清道:“我本想着给他扎个马尾,手太笨了,等你有空了教教我。”   朗颂坐在门口的矮凳上,闻言抬头看向孙谚识,眼睛一弯浅笑道:“行啊。”   这会儿太阳才晒进巷子照进店里,朗颂在阳光下这么干净的一哂骤然晃了晃孙谚识的眼。   孙谚识淡淡一笑,心道这好天气和好年纪真配啊。   给朗月梳完头发,朗颂就去厨房清洗摆摊的工具。孙谚识斜靠着椅子,一边看着朗月喝粥黄豆嚼狗粮,一边竖着耳朵听着后院断断续续传来的水声和碰撞声。   清理完工具朗颂又回到了店里,依旧坐回在门口的矮凳上。他拿着本子和笔计算今早出摊的收益,除去用料、时间成本,如果按时薪计算,比他在批发市场搬货要赚得多。   孙谚识挑起眉梢,目不转睛地看着朗颂拧着眉认真算账,不禁对这个少年有些刮目相看。   这几天朗颂一有空就说去外边走走,他还以为是对蓝楹巷新奇,想在周围走走。方才在巷口见朗颂那么从容地说“都卖完了”,他才回过味来,朗颂是为了这个早餐摊在搞“市场调查”。   从头到尾朗颂都是很有规划地在做这件事,他先调查了周围的环境,而后默默观察着蓝楹巷的人口流动情况,最后他还考虑到了储藏条件,选了最好操作最方便储藏的糯米饭团。也不知朗颂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还搞定了难相与的炳叔。   孙谚识支颐反思,顿觉相形见绌,他十八九岁的时候考虑的最多的是午饭吃什么,晚饭吃什么。   算好账,朗颂起身对孙谚识道:“谚哥,我等会和月月出去一趟。”   “去干活?”孙谚识回过神来,“这么热的天,你带着她去干嘛?”   朗颂摇头,犹豫了一下才老实道:“不是,月月也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纪,我给她找了一家民办幼儿园,但她情况特殊,我要带她过去一趟。”   孙谚识原本懒洋洋地坐着,听到这话直起了腰,其实他和华强聊过这事,从兄妹俩搬来后就一直惦记着。他以为朗颂可能是没放在心上的,于是琢磨着该让华强问还是自己开口问,没想到朗颂竟然自己闷不吭声地连幼儿园都联系好了。   他揉了揉朗月的头,问道:“不送她去特殊学校吗?”   朗颂摇头:“我本来就不打算把她送去特殊学校,我会尽快让她变成正常的小孩。”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头,还想再问点什么,朗颂的手机响了起来。   朗颂转身接了电话,说了几句后挂了电话,又对孙谚识道:“我朋友刚好要送货,顺路送我一趟。”   孙谚识也没再问,只说让他们早去早回,有事就打电话。 第22章 郑烨来蹭饭   到了中午朗颂才汗流浃背地回到店里,朗月蔫蔫地趴在他的肩上,黄豆率先迎了上去,绕着朗颂打转。   “小不点怎么了?”孙谚识走出柜台,很自然地把朗月抱进怀里。   朗颂松了手,回答道:“饿了,又有点热,休息会儿就好了。”   孙谚识低头看了朗月一眼,额头上有一层薄汗,但面色红润不像是不舒服的样子,便放了心。他又问朗颂:“怎么样,顺利不?”   朗颂没有说话,用摇头代替回答。在此之前他联系过几家民办幼儿园,一听说朗月是聋哑儿童,便说照顾不了没法收。他和今天这家民办幼儿园联系的时候没说实话,只说朗月有点生理缺陷,他想着见一面没准对方愿意松口收下朗月,但希望落空了,人家也不肯收特殊儿童。   见朗颂低垂着头,看起来有些沮丧,孙谚识正想宽慰两句,朗颂晃晃脑袋一脸爽朗地抬起头来,率先道:“这事也不急在这一时,我先去做饭。”   孙谚识为自己多余的担心和同情而哑然失笑,他拍了拍朗颂的肩膀,道:“去吧,菜我已经买好了。”   望着朗颂挺拔的背影,孙谚识久久没有收回目光。朗颂就像一根竹子,有点土就拼命向下扎根,他从这个少年身上看到了一种顽强的生命力,这让他感到惭愧。   吃完午饭朗颂便立马出去了,说是有活找他,孙谚识和朗月仍旧留守店里。   傍晚,孙谚识正陪朗月玩拼图,趴在门口的黄豆突然叫了两声。   旋即门帘被掀起,熟悉的面孔和声音钻了进来:“孙老板,你还有这耐心呢。”   孙谚识抬头,又惊又喜:“你怎么来了?也不打声招呼。”   “我要是提前打了招呼,哪还能看到这么温馨的一幕。”郑烨把手里的一大袋水果和一个包装精致的小蛋糕放在了柜台上,“蛋糕现在不吃的话要放冰箱冷藏。”   孙谚识“啧”了一声:“来就来,买这么多东西干嘛?”   “你以为给你的啊?”郑烨笑哼,“这些都是给我小侄女的,来,叔叔抱抱。”   看着郑烨伸来的手臂,朗月下意识钻进了孙谚识的怀里,一脸羞怯地抬头看他,征求他的意见。   孙谚识揉揉她的头,一字一顿道:“爸-爸-的-朋-友。”   朗月埋在孙谚识怀里,偷偷去看郑烨,见这位叔叔眉目温和,一直笑着,便缓缓地伸出了双手。   郑烨像对待珍贵瓷器似的,小心翼翼地抱起朗月,不无得意道:“瞧瞧我这魅力,这就肯让我抱了。”   孙谚识提起蛋糕,嗤笑一声:“她见我第一面就管我叫爸爸呢。”   “嘿,那是你运气好。”郑烨不服气地回了一句,又问,“什么时候弄了条狗养着了,还挺凶的。”   孙谚识把冷藏柜里的饮料拿了一部分出来,空出位置放蛋糕。   “它自己跑来我店门口趴了两天,看起来挺聪明的就养着了,名叫黄豆,你多来几次它就认得你了。”   郑烨“嘿”了一声:“你这什么好运气啊,孩子狗子都自动找上门来。”   “去你大爷的。”孙谚识笑骂一句,又问他,“这还没到下班时间呢,你怎么跑我这里来了?”   “我今天出外勤,不用回公司,就绕了点路到你这来了。”郑烨抱着朗月,陪她玩拼图,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   “那你不赶紧回家陪你老婆?”   “她回我岳母那待几天。”郑烨看了眼手表,“要不咱们晚上去吃火锅吧?”   “不去,”孙谚识果断拒绝,“在家吃。”   “你做?你连煮份泡面都够呛。”郑烨嫌弃,“我可事先声明啊,我虽然会炒几个菜,但你不一定乐意吃。”   孙谚识神神秘秘一笑:“有人做。”   话音刚落,朗颂就推着单车进了门。他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正抱着朗月,下意识地做出了防备的姿势。   “回来了?”孙谚识从货架中间钻了出来,“这是我朋友郑烨,这是朗颂。”   朗颂绷直的背缓缓松了下来,礼貌地打招呼:“您好。”   从朗颂进门那刻起,郑烨的视线就没离开过朗颂的脸,他瞪直了双眼,直到孙谚识敲了敲货架提醒他,他才回过神来,笑着应道:“嗐,不用那么郑重,叫我郑烨就行。”   朗颂点头致意,给了他和孙谚识一样的待遇,叫了一声“郑哥”,又对孙谚识道:“那我先去院里放车。”   目送着朗颂消失于后门,郑烨才压低声音笑着道:“小伙子长得还挺帅。”   孙谚识弯了弯嘴角,没有吭声。   郑烨忙了一天,早已饥肠辘辘,忍不住问道:“你不是说晚饭有人做吗?你请了保姆?”   孙谚识埋头整理冷藏柜,还未来得及回答,朗颂的声音便插了进来:“谚哥,晚上你想吃什么?”他擦着汗从货架中间穿了出来,“郑哥在这里吃饭吗,我现在去买菜。”   “他在这吃。”孙谚识在朗颂汗涔涔的额头上扫了一眼,“你在家吹吹空调陪着月月吧,我和郑烨去买菜,正好出去透透气。”   “好。”朗颂应道。   孙谚识的小电驴实在容不下两个大男人,于是两个人步行去菜市场。走出巷口后,郑烨掏出香烟盒,抽了根烟递给孙谚识。   “不抽。”孙谚识摇头。   “我草,几天不见,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郑烨上下打量孙谚识,“你别是被魂穿了吧。”   “你能再幼稚一点吗?”孙谚识锤了郑烨一拳,“家里有小孩,忍着忍着就不怎么想抽了。”   郑烨点头,把烟又放回了烟盒里。其实他也不抽,老婆怀孕以后他就戒了,最近工作压力挺大,才偶尔抽一根。   两人并排顺着成排的梧桐树向前走,日头虽然已经下去了,但地表温度一点没降,热的人喘不上气。   郑烨用手肘戳了戳孙谚识:“小姑娘是不是有点问题啊?没见她坑过声。”   上次在电话里孙谚识没说得那么详细,他点头道:“先天性耳聋。”   “难怪。”郑烨皱皱眉,心疼得不行,“那怎么办,小孩得读书吧,不是可以装人工耳蜗吗?”   “学校的事在问了。”孙谚识点点头应了一句,脑子里琢磨着今天上午朗颂去幼儿园碰壁的事,又问郑烨,“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舅舅在教育局工作?”   “啊,是啊。”郑烨顿时醒悟,“你想让我帮帮忙?”   “嗯。”孙谚识也不忸怩,把朗颂找幼儿园的事给说了。   “行,小问题。”郑烨爽快应下。   孙谚识摸摸下巴:“你先帮我问问,我还得跟朗颂商量一下。”   “行行行。”郑烨没再多问,话锋一转不无羡慕道,“你说说你,怎么就被你捡了这么个大便宜,小姑娘又乖又漂亮,朗颂也是长得又好人又勤快。”   孙谚识嗤笑一声,嘴上不说,心里美得很。   “喂。”郑烨贱兮兮地戳了戳孙谚识,“你这小日子过得比我读舒坦,一家三口还有一狗。”   孙谚识明白郑烨的言下之意,他笑骂了一句:“神经,朗颂在我眼里就是一小孩。”   郑烨耸耸肩不置可否。   两人边聊边走,很快到了菜市场。   孙谚识利落地买了鱼、虾、肉出了菜市场,郑烨追在后面叫到:“喂,不买蔬菜啦?”   “外边买!”孙谚识带着郑烨到了菜市场后门的一条小道,道路两旁摆了不少小摊,他解释道,“这些都是本地老头老太太支的摊,菜的卖相不好,但是不打农药,吃得健康,而且价格也比市场里便宜一点。”   “哟,你什么时候这么会过日子了?”郑烨很吃惊。   “朗颂教的。”孙谚识一边挑茄子一边回答。   郑烨在他身后抱臂暗笑,他已经很久没见过孙谚识这么有精气神的样子了。   买完菜回去的路上,孙谚识把朗颂和朗月的事都告诉了郑烨,目的是让他在饭桌上注意一点,不要乱说话戳了朗颂敏感的神经。   郑烨唏嘘不已:“我真是惭愧啊,我像朗颂这么大的时候还被我爸用拖鞋撵着跑呢。”   孙谚识叹气:“谁不是呢?”   “那朗月他妈妈,查到了吗?”郑烨高中一直和孙谚识同班,但这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他和孙谚识一样,哪还记得班上都有哪些女同学。   “我把能找到的高中集体照都拿给了强叔,他还没回应。”孙谚识摇头,“五六十个女同学要查,工作量不小,况且也不一定就是我们班的。”   “说的也是。” 第23章 他离婚了   回到小店,两人自觉分工,郑烨赔朗月玩,孙谚识择菜,朗颂则埋头在厨房忙碌。   郑烨悄声问孙谚识:“我们会不会太过分了?这是欺负小孩啊。”   孙谚识笑了:“你拿他当小孩才是欺负他吧。”   “也是……”郑烨若有所思地点头。   有人打下手,朗颂这顿饭做得很快。   糖醋里脊、红烧鱼、蒜蓉粉丝虾、青椒土豆丝、蒜泥小青菜,一道道令人食指大动的菜肴陆续端上了餐桌。   郑烨瞪大眼睛,问孙谚识:“你每天都这么骄奢淫逸?”   孙谚识给朗月夹了一只虾放在小碗里放凉,他挑起眉梢道:“怎么,嫉妒啊?”   “嗯,嫉妒。”郑烨诚恳回答,他家里请了保姆,但只负责照顾孩子不负责做饭,他老婆的厨艺也很一般,而且生了小孩之后忙忙碌碌围着小孩转,家里做饭洗衣的家务基本上都是他在做。   朗颂把黄瓜皮蛋汤端上了餐桌,招呼道:“郑哥,吃饭吧。”   他又钻进了厨房,端了两份嫩滑爽口的鸡蛋羹出来,在孙谚识和朗月面前一人放了一份,孙谚识那份的碗里撒了葱花倒了酱油。   郑烨不乐意了:“怎么你还有加餐啊?”   朗颂歉然道:“郑哥,你也要吗?我现在给你蒸一份吧?”   蒸鸡蛋羹是做饭时顺手的事,他忙起来便忘了还有一位客人,习惯性地只准备了两份。   孙谚识拉住他的手腕:“不用,他瞎矫情呢。”   “不用不用,”郑烨也连忙阻止他,“我从谚识碗里挖一勺尝个味道就行。”   “好。”朗颂一脸正经地应了一句。   孙谚识低笑,上次在朗月吃鸡蛋羹的时候逗了她一下,说他也想吃,自那以后每次晚饭他也和朗月一样的待遇,多了一份鸡蛋羹。   郑烨好整以暇的在朗颂和孙谚识中间来回扫,含着笑默默扒了一口饭。   朗月和郑烨一起玩了会儿拼图,已经算是相熟了,她用自己的儿童筷,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块糖醋里脊放进了郑烨的碗里。   郑烨激动地差点热泪盈眶,一个劲地说:“宝儿,你可真是稀罕死我了。”   孙谚识骂他肉麻,郑烨便故意也喊他“宝儿”,小小的后院里碗筷轻响,笑语不断。   酸甜的糖醋里脊最得郑烨的喜欢,里脊肉外酥里嫩,酸甜可口,他连吞两碗米饭,最后连汤汁都没放过,拿来拌了饭。   吃完饭,他在椅子上瘫了半天,朗月乖巧地用软乎乎的小手给他揉肚子。   在巷子里来回走了两趟消消食,又在孙谚识那里弄了几片健胃消食片吃了,郑烨才感觉好受了一点。   孙谚识不怀好意地看着郑烨,这盒健胃消食片是他自己第一次吃朗颂做的饭时吃撑了,然后去买的,现在他看着郑烨仿佛看见了一周多以前饕餮上身似的的自己。   “你笑个屁!”郑烨不满地从椅背上拿起了自己的西装,“我要走了,你送送我。”   孙谚识知道他应该是有话要说,和朗颂打了个招呼先出了门。   郑烨捏了捏朗月肉嘟嘟的小脸颊,也不管朗月听不听得见,喋喋不休地说着:“不要忘记叔叔,叔叔下回再来看你,给你买小蛋糕。”最后换来朗月一个温柔的抱抱,他才恋恋不舍地挥手离开。   蓝楹巷附近连个像样的停车场都没有,郑烨的车停得很远,两人一边闲聊一边溜达,走了将近二十分钟才找到车。   郑烨钻进了驾驶位,车子启动了他才从车窗探出头来,说道:“这件事我本来不想说的,但看你今天状态不错,我觉得告诉你应该也没事,况且你早晚也会从别人嘴里听说的。”   “嗯。”孙谚识垂着眸,居高临下看着郑烨,平静地等着他接下来的话。   “那个……”   郑烨还是有些紧张,两年前孙谚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模样还历历在目,他呼了口气快速道:“卓历离婚了。”   “哦。”孙谚识抱臂,应了一声。   天已经黑透了,他们所在的位置很偏僻,就只有两盏孤零零的路灯。孙谚识背着光站着,郑烨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从肢体语言可以看出来孙谚识还挺平静的。   但孙谚识越是平静郑烨越觉得不安:“就……没了?”   “不然呢?”孙谚识哼笑一声,“抱着你痛哭,还是抱着你大笑?”   郑烨心道当年你又不是没抱着我哭过,但他不敢提这事,怕孙谚识真的哭了。   两人一个坐在这里,一个站在车外,沉默良久,孙谚识有些不耐烦了:“你怎么还不走啊?”   “啊啊?”郑烨这才回过神来,“你在等我走啊?”   “废话。”孙谚识轻轻踹了一下车门,“不是你让我来送你的吗?赶紧滚吧,老子腿都被叮了好几包了。”   郑烨见他看起来确实是没什么事,这才挥挥手说:“过几天我还来你这蹭饭。”   孙谚识笑骂:“滚犊子,当我家是土菜馆呢。”   “谁让你家有厨神呢?”郑烨骂骂咧咧踩下油门驶出小路。   目送着郑烨的车消失在斑驳的树影之下,孙谚识想马上就回家,但双腿像灌了水泥浆似的动弹不得,双手也像过电了似的控制不住地发抖。   “呼……呼……”呼吸也开始加快,孙谚识咬住舌尖试图利用疼痛来找回对身体的支配权,但似乎是徒劳,他摇晃了一下眼看就要跌进绿化带里。   “哎哟哟,您没事儿吧?”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出来一个戴大金链子身材肥胖的中年男人,他嘴里叼着烟,一把扶住了孙谚识。   孙谚识浑身一颤,胸口有些发闷,他僵硬地扯了扯嘴角:“谢了大哥,我没事。”   大金链男人担忧地望着他:“兄弟,我刚才叫你好几句呢,喇叭都按了好几回,你好像没听见似的。”   孙谚识确实是一点都没听见,他回头一看,原来是挡着人家的车了,赶忙颔首道:“不好意思,发了会儿呆。”   “小事小事。”金链男人长相凶悍,但人挺和气,他摆摆手,“你有空还是去医院看看吧,我瞅着你脸色不太好。”   孙谚识讪笑一声:“多谢关心。”   金链男拍了拍他的肩膀,又掏出了香烟盒:“来一根提提神?”   孙谚识现在确实很需要一根香烟抖擞一下精神,他也不客气,从对方的烟盒里抽了一根,又借了打火机。   两人相视一笑,孙谚识把路让出来,金链男挥挥手痛快地走了。 第24章 “喝酒了?”   孙谚识找了个石墩坐下来,脑子里不停重复着郑烨的话。   【卓历离婚了。】   他自嘲地嗤笑一声,刚才在郑烨面前稳得跟没有七情六欲的佛祖似的,现在却双腿发软走不动路了,在这喂蚊子。   狠狠地吸掉最后一口烟,任它在肺里游走一番后随着一声叹息呼了出来,但郁积在胸口的沉闷并未因此而缓解一些。孙谚识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犹豫良久后敲出了那串烂熟于心或许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数字。   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手机号码,他又觉得可笑至极,两年了,他不允许任何人在他面前提起卓历的名字,删光了所有和卓历有关的信息,扔光了所有和卓历有关的东西。   他数着日子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他以为自己早就忘光了,看开了,到头来只是因为郑烨的一句话就走不动道,到头来卓历的手机号码已经刻进了他的血液里成为了本能。   多可笑,他太自以为是了。   睁着血红的眼睛,瞪着手机屏幕,孙谚识的体内有种无法克制的强烈欲望,他想给卓历打个电话,想厉声质问他。   问他两年前说坚持不下去了要和他分手找个女人结婚后不后悔?   问他当初信誓旦旦地说会和女人过一辈子,为什么才两年就土崩瓦解了?   问他有没有觉得对不起自己?   得知卓历离婚,孙谚识并不感到痛快,他感到愤怒,卓历用他们十年的感情去换了不足两年的婚姻,越发显得他的十年太过于可笑,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   拇指停留在拨号键上方,也不知犹豫了多久,孙谚识将数字一个个又删了个干净,然后锁屏揣兜。   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到一条商业街时孙谚识顿住了脚步。   高中时这条街很热闹,街尾还有一家酒吧,孙谚识十八岁生日那天叫上了郑烨、卓历还有其他几个同学到酒吧里撒欢,他拿酒当自己的成人礼,从此他要迈向更成熟的人生。   那晚,他们喝得天昏地暗,唯一清醒的卓历将他逼在昏暗的角落,低头吻上了他的嘴。那时的他懵懵懂懂,心里有一个颇有好感的女孩子,但似乎并没有到喜欢的那种程度,比起女孩子他更喜欢球鞋、球赛和高达。   可是,他再不经事也看过爱情电影,看过簧片,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卓历是什么意思。卓历那时候已经一米八几了,双臂一撑将他困在角落。他哆哆嗦嗦靠着墙壁,不停地吞着口水颤声问:“你、你、你干嘛亲我嘴。”   卓历低声一笑,凑在他耳边说:“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在你扭伤脚后每天背你上下楼,送你回家?你以为我为什么每天中午第一个冲向食堂帮你打饭?你以为我为什么在你被骗了五百块钱以后去外面兼职替你堵上窟窿?”卓历湿润的气息拂过耳畔,低沉的笑声像一片羽毛轻轻一扫,挠得孙谚识全身又痒又麻,他听到卓历说:“为的就是让你在这一刻不好意思拒绝我。”   孙谚识确实是不好意思拒绝,不仅没有拒绝,他还主动亲了上去。   从校服到西服,从教室到办公室,十年。   孙谚识往街道上走,十几年来城市发展迅速,市中心迁移,老城区失去了往昔的活力。这条商业街也半死不活的,还没十点,店铺已经关得七七八八,路上也没什么行人。   埋头走到街尾,看到酒吧门口的霓虹灯招牌时,孙谚识稍稍愣了一下。十几年了,这酒吧居然还开着。   那次来酒吧过生日他被他妈给逮到了,零花钱减半,别说酒吧了,就连去网吧他都要琢磨琢磨,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来过这家酒吧。后来去外地读大学,开始工作,就没机会来了。这两年,则是不敢来。   收起无用的回忆,孙谚识踏进了酒吧,里面已经不知道装修过几轮,和他高中时踏进来时的模样天差地别。他不是为了伤春悲秋来的,就是单纯想喝两杯酒。   往吧台的高脚凳上一座,孙谚识道:“什么酒烈就上什么酒。”   还未来得及开口询问的服务生点点头,拿着酒单又走了。   几个小时后,孙谚识出了酒吧,他已经醉得不轻,看什么都是重影的。   在酒吧门口站了会儿醒神,眼见一男一女搂着亲着从酒吧里走了出来,一路抱着去了就近的酒店。孙谚识嗤嗤一笑,迈着虚浮的步子往家里走。   被酒精麻痹的脑子乱得像他妈坐在小店门口耐着性子整理的那团毛线,千丝万缕理不出个头绪来,孙谚识想着以前想着以后,想着卓历想着父母,想着对的想着错的,一路晃晃悠悠回到了蓝楹巷。   雨搭下面的白炽灯开着,灯光陈旧昏黄,两只飞蛾一个劲地往灯泡上撞,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孙谚识茫然抬头,这盏灯多久没开过了?已经没印象了。   上了初中以后他就开始上晚自习,每次上完课再坐半小时公交车回家,到家都得十点往后了。他爸妈每天都开着雨搭下的这盏白炽灯等着他,每天不厌其烦地问他同样的几个问题,累不累,饿不饿,作业多不多,恍然回首,那些温言细语似乎还在耳边。   但他还保留着一丝清醒,至少记得他妈已经去了,他爸搬了出去。   两只飞蛾终于撞得晕了头,掉落在地面上,孙谚识盯得眼睛发酸,他晃晃头找回一点意识,打开了卷拉门。   店里还亮着灯,孙谚识蹙眉想了很久也不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开的灯。耳朵里一阵嗡鸣,他分不清是耳鸣还是冷藏柜发出的嗡鸣声,睡意袭来,他也懒得再深究外面的灯是谁开的,关上卷拉门关了灯,摇摇晃晃上了楼。   身上一股子烟味、酒味、香水味、汗臭味混合出来的难闻味道,孙谚识扯了扯T恤,趁着还未被睡意完全吞没,眯着眼径直拧开了卫生间的门。   眼前灯光骤亮,一阵湿热的水气铺面而来,孙谚识不适地眯了眯眼,眼前模糊的画面缓缓变得清晰。少年人只穿着一条四脚内裤,紧致的胸腹肌,修长笔直的双腿一览无遗地呈现在眼前。   门里外的两人目光呆滞地看着对方,孙谚识沉重地眼皮因为惊慌而抬了起来,他猛然想起,前几天心血来潮捡了俩小孩回了家。   朗颂回过神来,镇定地拿起了置物架上的衣服往身上套。十分钟前他还在楼下等着孙谚识,电话打了十几通始终无人接听,他又想不到该上哪儿去找孙谚识,只得先上楼洗个囫囵澡再下楼去等。结果门锁坏了,没法反锁,就让孙谚识误闯了进来,幸好他刚好洗完。   “啊,小颂,是你啊。”孙谚识打了个酒嗝,“不好意思,我以为家里没人呢。”   朗颂察觉出不对劲,耳朵上那点热意迅速褪去,他一边穿裤子一边问:“喝酒了?”顿了一下,他又觉得这种问法不对,孙谚识平时几乎把酒当成水来喝,他又问道,“喝醉了?” 第25章 “帮我揉揉。”   烈酒的后劲汹涌而来,像掀起的巨浪一样顷刻间吞没了孙谚识仅剩地一点意识。他看到有两个朗颂在同自己说话,可是只能看到对方张嘴,却听不到声音,耳朵里尽是一阵阵搅得人心烦意乱的嗡嗡声。   “头好疼啊……”   孙谚识难受地咕哝了一声,想进卫生间洗把脸。他以为自己一脚踏进了卫生间,实际上是一头栽了进去,脑袋撞向朗颂的胸膛,发出沉闷的“咚”的一声。   朗颂毫无防备,不禁“嘶”了一声,但他的反应速度比痛觉来得更快,在孙谚识倒地前稳稳地将双手插进对方腋下,将人提了起来。   孙谚识的双腿已经完全使不上劲,他把整个人都挂在朗颂的身上,将脸埋在了朗颂的颈间。   湿润的气息喷在脖颈间,刚洗过澡清爽干燥的皮肤立刻濡湿一片,朗颂有些难受地躲了躲,然后拍了拍孙谚识的背:“谚哥,能走不?”   “头疼……”孙谚识又咕哝了一遍,伸出双手圈住了朗颂的腰。   朗颂只得艰难地半拖半抱把孙谚识弄出了逼仄的卫生间,好在孙谚识很瘦,他力气又很大,并没有费多大劲。出了卫生间,他索性将孙谚识打横抱起,将人抱进了房间。   抹黑把人放在床上,朗颂打开了灯,刺眼的灯光一照,孙谚识难受地皱了皱眉,条件反射地把手臂挡在了眼睛上。   朗颂又把桌上的一盏台灯打开,关掉吸顶灯,孙谚识这才放下手来。   看着床上醉得人事不省的人,朗颂有些苦恼。   孙谚识不知在哪里蹭到墙灰,黑色的裤腿上有一片刺眼的白灰,身上的白T恤也好不到哪里,前襟的位置有一大片浅棕色的污渍,还混合了各种气味。   孙谚识平时穿得很随意,家里和房里也很乱,但他是属于典型的乱而不脏的那种人,不管何时身上都有一股清新的柑橘香味。   朗颂想,要是就这样让孙谚识睡下,明早醒来他该抓狂了吧。   这时,孙谚识也不知是哪根经搭上了,突然撑着床沿坐了起来。   朗颂关切地问了一句:“谚哥,怎么了?”   孙谚识睁开沉重的眼皮,眯着眼盯着眼前重影的朗颂,蹙着眉道:“臭死了,我洗个澡。”说罢,他便想要起床。   “我给你拿点水擦擦行吗?”朗颂拦着他,孙谚识现在站都没法站稳,要是在卫生间摔倒磕到了头那就糟糕了,严重的话可能会摔成脑震荡。   “擦不干净。”孙谚识还是挣扎着想要起来。   “擦得干净,我给你多擦两遍。”朗颂灵机一动,“停水了,今天洗不了。”   “停水了?”孙谚识不挣扎了,烦躁地抓抓头发,“行吧,那也没办法了。”   朗颂将孙谚识按回到床上:“你先躺着,我去拿水,行吗?”   “行啊,怎么不行。”停顿了一下,孙谚识迟钝地意识到不对劲,“你帮我擦?”   朗颂在心里忖度,如果让孙谚识自己擦,说不定一盆水会全洒被子上去。   他犹疑一下,回答:“嗯,我帮你。”   “好吧——”孙谚识长叹了一声,“有人伺候我。”   朗颂马上去卫生间打水。   从他妈妈死后,朗月都是他带着,照顾人他很得心应手,但是给一个一百多斤大男人擦身着实是很费力气,而且难免让人有些害臊。   他帮孙谚识把T恤给脱了,将上半身擦过两遍之后为难起来。   孙谚识仿佛会读心术似的,哼唧了一声:“好慢。”   朗颂无奈地咬咬牙,帮他脱掉了短裤,心一横眼一闭,拧干毛巾伸向了孙谚识的腿根处,然后顺着大腿一路向下,直到细瘦的脚腕。   孙谚识的腿属于偏瘦但不会让人觉得弱不禁风的类型,平时他总穿着宽松的沙滩裤或者运动裤,所以看不太出来,现在整条腿都光溜溜的露在外面,看起来非常的修长漂亮。而且孙谚识不常晒太阳,皮肤很白,特别是大腿的皮肤。   朗颂咽了咽发痒的喉结,收起了有些难以控制走向的视线,一头钻进了卫生间。   他换了一盆新水,又弯腰给孙谚识擦第二遍,这回他的视线一直固定在毛巾上的刺绣图案上,天空蓝的纯色毛巾上面绣了两朵小巧的白云。   他的注意力都在白云上,完全没注意到手上的动作幅度有些大,直到孙谚识因为吃痛闷哼了一声,他才发觉位置太靠上了,把孙谚识的平角内裤都擦卷边了。他慌忙挪开视线,不知所措地僵在原地。   兴许是空调的温度打得太低有些冷,孙谚识又胡乱地挥着手四处摸索被子。   朗颂舔了舔唇,回过神来。   他把空调的温度打高,抖开被子帮孙谚识盖好,然后去卫生间把水倒了,接着下了楼。   在院里用凉水洗了把脸,朗颂脸颊的温度才降下来,再上楼时,他手里端着一杯温度适宜的蜂蜜柠檬水。   烈酒的后劲霸道,烧胃又上头,孙谚识埋在被子里无意识地捂着胃部,发出了难受的呻吟。   朗颂打开房门,看到床上的人埋在被子里,蜷缩成一团窝在床中央,时不时发出一声闷哼。   他隔着被子轻拍孙谚识的肩膀:“谚哥,起来喝杯水吧?”   “喝水……”孙谚识蒙在被子里闷声重复了一句,等了几秒才动了动。   朗颂猜他是想坐起来,但是使不上力,于是掀开被子侧身坐到了床上,伸臂揽住了孙谚识的腰,让他靠在了自己的身上,把杯沿凑到了他的唇边。   酸甜的柠檬水湿润了唇舌,口感很好,孙谚识自觉地张开嘴,咕咚咕咚大口喝了起来。   一杯水下肚,干痒的喉咙和灼烧的胃舒服了一些,这样靠坐着也让孙谚识感觉好受了许多,他毫不客气地就着这样的姿势搭在了朗颂不算宽厚的肩上,呼吸渐渐平稳。   朗颂轻轻推了一把,但孙谚识不仅没动,还闭着眼摸索到了朗颂的右手,让朗颂的掌心贴在他自己的上腹部位置,强迫对方打着圈帮他按摩腹部。   朗颂方才一直在来回奔忙,后背已经热得冒汗,掌心也很烫。   当火热的掌心贴上微凉的肚皮,强烈的温差感让孙谚识感到舒适,他无意识地提起腰想再贴紧一点。   朗颂僵硬的像块石头,由着孙谚识把着自己的手。   孙谚识不满于肚皮上的这只手这么被动,勉力将眼睛睁开一条缝转过头去看,但视线很模糊,像玻璃上糊了一层水雾,只能看到一张朦胧的侧脸轮廓,有点熟悉。他闭了闭眼复又睁开,视线逐渐变得清晰,眼前朦胧的侧脸缓慢地和记忆中那张轮廓流畅的侧脸重合起来。   孙谚识张了张嘴,声若蚊呐低低道:“帮我揉揉。”   细听之下,带着一点哭腔。   朗颂的手猛然一顿,而后顺时针缓缓揉开。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元旦快乐~ 第26章 急性胃出血   “热死了!”孙谚识席地坐在球场外围,背靠着铁丝拦网,他扯了扯宽松的篮球背心干嚎道,“你个傻逼,这么热的天气非要出来打球!”   郑烨嘿嘿一笑:“才五月你就喊热,这不是马上就高考了,难得放一天假,喊你出来放松一下。”   今年江城的五月已经有了初夏的气势,可能是快要进入梅雨期,今天尤其闷热,让人喘不上气。   孙谚识很怕热,最近几天晚上要开着空调才睡得着。郑烨打电话约他打球,他本来是不想出门的,但是郑烨说卓历也要来,他毫不犹豫地就来了。   自上次在酒吧亲过嘴,确立恋爱关系之后,两人就又一头插进了书堆备战高考,每天复习复习复习、卷子卷子卷子,平时别说一起玩了,说两句悄悄话的时间都少得可怜。   正惦记着,卓历就小跑了过来,汗涔涔的头发随着奔跑的动作有规律的上下跳动,无可挑剔的五官加上挺拔高挑的身材,耀眼地让人挪不开眼。   孙谚识目不转睛地看着卓历,肉麻又难为情地想,这是他的青春在向他跑来。   “换我上了,”郑烨一脸促狭地拍了拍孙谚识的肩膀,“你们小情侣说说情话。”   “去你大爷!”孙谚识笑骂着踢了他一脚。   上次在酒吧亲完嘴,两人搂着肩走出来就撞上了郑烨,本来郑烨这人就很敏锐,而且两人嘴唇鲜红,很难不让人多想。孙谚识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就迫不得已在郑烨面前出了柜。郑烨着实震惊了一番,以至于后来一直都浑浑噩噩不在状态,但他这人天生开朗豁达,第二天便自己想通了,还说在网上查了不少有关于同性恋的资料,绝对会支持他们的恋爱,并且保证一定帮他们保密。   “想喝什么?”卓历在孙谚识面前停下,“我去买。”   孙谚识屈着双腿,双臂搭在膝盖上,右手一个劲地扯着篮球背心扇着那么点凉风。听到卓历这么问,耷拉着的眉梢立马挑了起来,他仰头道:“我喝橘子汽水!”   卓历站着,颀长的身躯笼罩在孙谚识上方,他微眯着眼居高临下看着孙谚识,没有吭声。   孙谚识低头将自己打量一番,又摸摸脸:“怎么?我脸上有脏东西?”   卓历突然蹲了下来,抓住了孙谚识的手腕,沉声道:“别扇风了,叫人看光了!”随即又拍了拍孙谚识的大腿,“盘腿坐,内裤都看到了。”   孙谚识臊红了脸,在场的都是男人,露个胸膛算什么。他们以前去澡堂洗澡,还不是裸诚相见,还互相嘲笑对方的鸟太小。   可是他没有反驳,甚至很享受这种被卓历“督促”的感觉,他乖顺地换了个姿势盘腿坐着,又谨慎地把裤腿扯了一下。   卓历的嘴角缓缓扬起,温柔地揉了一把孙谚识的头发:“乖乖坐着,我这就去买。”   没一会儿,卓历提了一袋子冰汽水回来。   孙谚识抱着汽水瓶咕咚咕咚连喝了两瓶才觉得凉快了一些,他打了个饱嗝还是觉得不够满足,又喝了半瓶。卓历叮咛了两三次,让他少喝凉的,喝慢点,他挥挥手完全不当一回事。   谁料乐极生悲,半小时后孙谚识脸色苍白的捂着胃,痛得直冒冷汗,不仅痛还反胃,但是又吐不出来,只能痛苦地干呕。   卓历要带他去医院,但孙谚识觉得并没有痛到那种程度,不想去医院。卓历无奈,只好带着他回了自己家。   卓历的父母不在家,孙谚识躺在卓历又软又香的大床上哼哼唧唧:“给我揉揉肚子”。   其实几个月前卓历也给他揉过肚子,那天他睡过头,没吃早就赶着去上早读课。到了中午他像饿死鬼似的吃了两份饭,午休时开始胃疼,趴在桌子上直冒冷汗。   卓历最先发现他的异常,坐在旁边的空位置,在课桌底下伸出手来,耐心地给他按揉。印象中卓历的手又热又细腻,贴着肚皮很舒服。   可此时卓历贴在他肚皮上的手却粗糙的像砂纸,甚至有点扎人,而且揉按的力道很重。   “你的手好粗糙。”孙谚识背对着卓历,闭眼躺着,不满地嘟囔,“是不是不爱擦护手霜?”   没有人回答,按压在肚皮上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   细嫩的肚皮被坚硬的死皮划过,疼得孙谚识忍不住“嘶”了一声,烧心作呕的感觉愈发强烈。   “轻点,”他抓起卓历的手,“你手上是不是长刀子了?”   卓历仍旧不吭声。   孙谚识低头看去,眼前的这只手十指修长,掌纹杂乱,手掌起了一排坚硬的茧子,这是一只吃苦耐劳的手,但绝不是卓历执笔写卷子的手!心跳猛地漏了一拍,他回头望去,坐在床前的哪是什么卓历,分明是朗颂!   “唔!”   孙谚识惊呼一声,遽然睁开双眼。本能捂着胸口喘着粗气,还没等脑子反应过来这是一场梦,胃部忽然一阵翻涌,一口酸水已经漫到了咽喉。他捂住嘴,赤脚下了地,“砰”地推开房门疾步朝卫生间奔去。   对面房间的朗颂马上睁开了眼睛,他刚回自己房间不久,并没有睡着。   来不及多想,他马上爬起来摸黑跑出了房间,黑漆漆的卫生间传来了痛苦的呕吐声。他快步走去,打开了卫生间的照明灯,眼前的一幕触目惊心。   孙谚识跪坐在地上,扒着马桶上还在继续呕着,马桶里面除了一些食物残渣,还夹杂刺目鲜红的血!   郎颂怔了刹那,立马回过神来,回房间拿上手机又跑了回来,他蹲下身,一边镇定地拨通了120,一边给孙谚识拍背,缓解他的不适。   几秒之后,电话接通,郎颂言简意赅把当下的情况以及地址告诉了电话那头的接线员。   接线员很专业很镇定,她告诉郎颂可能是急性胃出血,又教了一些应急措施,随后告诉他救护车已经出发了,让他等着就行。   挂了电话,郎颂拖起了孙谚识检查了一番。   孙谚识已经不吐了,但意识模糊,应该是难受的厉害,眉头紧锁着,发出难耐的呻吟声,脸色灰白,简直和垂死之人无异。   郎颂抽了两张纸,帮孙谚识擦去嘴角脏污,随后将人打横抱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下了楼。他把孙谚识安置在了店里那张行军床上,让人侧躺着,又马上回二楼弄醒了朗月。   刚下楼,巷子口便传来了救护车警笛声。   上了救护车,大半夜被哥哥弄醒的朗月醒过神来,她看着躺在担架上的孙谚识,急得开始大哭,豆大的泪珠不断涌出。   朗颂给她擦去眼泪,用手语跟她解释孙谚识只是生病了。   坐在一旁的医生也解释道:“急性胃出血,出血量不大,不会有生命危险。”   朗颂又把医生的话用手语翻译给朗月听,她这才安静下来,吸吸鼻子去抓孙谚识的手。   救护车警笛声在耳边呼啸,孙谚识艰难地睁开眼睛,眼神呆滞地盯着车顶看了两秒才意识到自己躺在救护车上,几分钟之前发生的一幕幕也涌入脑海。   疼痛、作呕、鲜血……   他缓慢地转了下头,看到泪眼朦胧的朗月,抬起无力的手臂捏了捏朗月的小脸:“怎么哭了?”   他的声音又干又哑,嗓子也疼得厉害。   “感觉怎么样?”朗颂和医生同时开口。   孙谚识摸了摸自己的胃,艰涩道:“有点疼。”   医生道:“应该是饮酒过量引起的急性胃出血,会有点疼,马上到医院了。”   孙谚识点点头,尴尬地看向朗颂。   酒劲过去,混沌的脑子清醒了一些,方才的事他也都记起来了,正想说点什么,只听医生。沉声道:“到了。”   救护车停了下来,孙谚识被抬下车推进了急诊科。   120调度中心秉承救急、就近原则,所以孙谚识被送进了蓝楹巷斜对面的这家二甲医院,绕了一个路口,从上车到下车不过几分钟而已。   没多会儿,医生从急诊室出来,对朗颂道:“饮酒过量引起的急性胃出血,出血已自行停止,病人意识清醒,今晚在急诊病房输液观察,明天挂消化内科做个胃镜。”   “好,谢谢医生。”   晚饭也吐了,血也吐了,孙谚识是彻底清醒了,他躺在急诊病房狭窄的病床上揉了揉鼻梁,半晌才哑着嗓子问道:“吓到你们了吧?”   朗颂摇头:“没有。”   孙谚识自嘲一笑:“没有就好,今天谢谢你了。”   朗颂继续摇头:“没事。”   孙谚识看了看输液架上的药水,很大一包,估计得两三个小时才能完事,他说道:“行了,你俩快回去睡觉吧。”   朗颂一本正经地回答:“医生说要看着你,你睡吧。”   躺在隔壁病床的患者被他们谈话的声音吵醒,不满地踢了踢床栏,发出抗议的声音。   孙谚识斜睨了一眼,只得闭嘴作罢。   他并不困,但也无法坦然面对朗颂。于是他打了个哈欠装作很困的样子,然后往左侧挪了挪,拍了拍空出来的位置,又指了指朗月。   小不点挡不住困意,早就在朗颂的怀里睡去了。   朗颂会意,帮朗月脱掉小凉鞋,放在了孙谚识的旁边。   孙谚识又朝着隔壁空着的一张病床努了努嘴,示意朗颂谁那张床。   朗颂顺着他的视线回头看了一眼,又回过头替孙谚识和朗月扯了扯被子,用口型无声说道:“睡吧。”   孙谚识也不再勉强,食指勾着朗月的小手闭上了眼,过了会儿将头转了个方向对着墙壁,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盯着灰白的墙壁,努力回想着从梦中惊醒前的事,但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不记得自己喝醉以后是怎么回的家,到家又发生了点什么。只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吊诡的梦,而后从梦中惊醒,之后就被弄上了救护车。   回想起那个清晰的梦境,孙谚识那双隐匿在病房微弱灯光下的眼睛不安地闭了闭。朗颂和卓历长得不像,性格也不像,他也不明白为何如此荒诞地将朗颂拉入自己的梦里。   梦里肌肤相贴的真实触感在脑中一闪,孙谚识不由得感到一阵头皮发麻,奈何朗颂还坐在床前,他只得懊恼地咬紧了齿关继续装睡。   大概是药水缓缓起了作用,胃里那种刀钻针刺般的疼痛缓解了不少,孙谚识闭眼躺了会儿便真的睡了过去。   病床上的一大一小两颗头越靠越近,呼吸平稳绵长,朗颂盯着他们看了许久才缓缓长舒了一口气,松了松因为紧张、恐惧而攥到麻痹的双手。 第27章 门诊   第二天一早,孙谚识被朗颂叫醒。他掀起千钧重负的眼皮,便见朗月正扑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见他醒了眼睛一弯,天真无邪地笑了。   孙谚识捏了捏她的小手,才看向抱着朗月的朗颂,问:“几点了?”   “快八点了。”朗颂回答,“我挂了九点的号,你可以再躺着醒会儿神。”   “挂什么号?”孙谚识一脸莫名。   “消化内科,医生说要做个胃镜。”   孙谚识拧眉:“昨晚不是看过了吗,水也挂了,走,回家。”他撑着床沿想坐起来,一阵晕眩袭来,他又躺了回去。这会儿他才觉得四肢酸软,胃又开始隐隐作痛。   朗月小笼包一般大的小手忙要去扶孙谚识,朗颂已经快她一步扶住了孙谚识,在他后背垫上了枕头,解释道:“昨天只是应急处理了一下,医生说可能是胃溃疡又饮酒过量引起的急性胃出血,今天要做个胃镜确诊。”   “不做。”孙谚识果断摆手否定,闭着眼捏捏鼻梁,缓解宿醉后的晕眩,躺了一会儿之后又爬了起来,这次没有再倒下去。他朝床头的柜子上扫了一眼,空空如也,只得砸吧了一下干巴巴的嘴唇,说道:“休息两天就好了,走,回家吃早餐。”   朗颂和朗月不为所动,四肢眼睛齐刷刷地盯着孙谚识胡子拉碴憔悴异常的脸。   孙谚识和他们面面相觑,又催道:“走,愣着干嘛!”   两人仍是不动,像雕像一样坐着。   “行。”孙谚识扯了扯自己皱巴巴的T恤,趿好人字拖,“我先回去了。”   他刚站起来,小拇指就被抓了住。朗月双手抓着他的小拇指,正翘首看着他,眉头锁着,水汪汪的眼睛盛满了忧心。   孙谚识心里一软,犹豫了两秒后无奈道:“行,做,那咱先去吃早餐总行吧。”   朗颂适时道:“医生说要禁食禁水一天。”   “什么?!”孙谚识焦躁地抓着头发。   从小他就不喜欢来医院,每次都要排队、排队、排队、检查、检查、检查,结果病看没看好不知道,反正累得够呛,年纪大的人没病都要累出病来。   而且,他最后一次见到他妈就是在医院里,他妈双眼紧闭,身上蒙着白布,所以他对医院有种本能的恐惧。   当然,这些话没必要跟朗颂说。   孙谚识来回踱了几步,叹口气看了朗颂两眼,他怀疑朗颂就是预料到他不肯老实去做胃镜,所以让朗月来拿捏他的,偏偏他就是受不了小不点那可怜巴巴的小模样。   他只得踢掉拖鞋又躺回床上,盯着天花板不说话。可是他已经一个晚上没喝水了,渴得要命,越想就越是口舌发干,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起了干皮的嘴唇,烦躁地想踢床。   没事买什么醉,昨晚不喝酒什么事都没有。   该死的卓历。   肚子里还在骂着,眼睛上方突然伸过来一个纸杯,孙谚识侧过头看朗颂,眼神询问:什么意思?   孙谚识的表情介于生闷气和茫然之间,让朗颂觉得有点好笑,他压了压嘴角,说:“问过医生了,他说可以含块冰解解渴,但不能咽下去。”   “好!”孙谚识马上坐了起来,也不管朗颂从哪里弄来的冰块,直接捏了一块放进了嘴里,冰块的冰凉湿润抚平了他的焦躁。   朗颂盯着孙谚识的喉结,再次叮嘱:“化了就吐出来,不能咽。”   孙谚识含着冰块不能说话,他撇了撇嘴,忍住了咽口水的冲动,极不情愿地点了点头,等嘴里的冰块全化以后吐进了垃圾桶。   朗颂话少,朗月不会说话,孙谚识不想说话,一个躺着,两个坐着,就这样在急诊病房又待了半个小时才去消化内科等着。   孙谚识很饿,但并不怎么想吃东西,胃始终隐隐作痛,还伴着一点烧灼感,特别是坐久了之后更明显。还好朗颂给他挂的号比较早,在门诊室门口坐了没一会儿就叫到了他,他捂着胃走进了门诊室。   坐诊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医生,一脸慈祥地呵呵笑着:“小伙子,怎么了?”   孙谚识坐了下来,老实道:“昨晚好像呕血了。”   老医生又问:“几点呕的血,怎么个呕法,出血量大不大?”   孙谚识被问住了,昨晚他是上了救护车才渐渐清醒过来的,喝醉以后怎么回的家、怎么上的床都已经不记得了,脑子里只有一点白色马桶里斑驳血迹的画面,   这时,站在后边的朗颂替他回答道:“昨晚他喝多了酒,只说胃难受,没有呕吐,半夜一点多的时突然反胃,吐了一些食物残渣和暗红色的血,量不大,送来医院后也没再吐。”   老医生满意地看了朗颂一眼,又问孙谚识:“没吃东西吧?”   孙谚识有些难堪地清了清嗓子:“没,水都没喝。”   “行。”老医生开了张单子,“去做个胃镜和幽门螺旋杆菌检查,做好了拿来给我看看。”   孙谚识方才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或许可以不用做胃镜,但是医生单子都开了,他也不想再扭扭捏捏,捏着单子走出了门诊室。   “我去机器上交钱。”朗颂抽走单子,“你在这等着。”   孙谚识本想说自己去就行了,但马上发现自己既没钱包,也没手机,他只得牵着朗月,跟留守儿童一样坐在等候区。   朗颂很快回来,抱起朗月:“内镜检查在6楼,走吧。”   孙谚识才意识到,从急诊室出来,他压根不知道消化内科在哪栋楼哪一层,方才也没问胃镜检查在哪里坐,一直都是朗颂在给他指路。   他掻搔头发,厚着脸皮跟了上去。   做胃镜没他想象当中那么痛苦,因为做的是无痛的,甚至根本没有什么感觉。这家医院人不多,大概二十分钟左右就拿到了检查报告,三人又回到消化内科门诊。   老医生戴起老花镜,盯着报告单安静地看了一会儿,问道:“最近一段时间有没有经常胃部疼痛、食欲不振、餐后腹胀的情况发生?”   “有。”   孙谚识老实地点头,心里隐隐有点不安,报告单他看得半知半解,也不知道情况严不严重。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已经看淡生死,过一天算一天,但当他昨晚虚弱无力地躺在病床上,真正直面死亡威胁时,他的生理和心理都本能地开始恐惧。   老医生一脸凝重地嘶了一声:“是不是常年饮酒,喝得多吗?”   孙谚识顿了顿,没有马上回答。   一方面是他吃不准几年才算是常年,他是最近两年才喝酒的,以前只在和朋友、同事聚会时喝两杯,且不多。另一方面则是他忽然觉得有些难以启齿。   朗颂看着缄默无言的孙谚识,脑海中浮现柜台上那瓶被装在矿泉水瓶里的二锅头,以及孙谚识不分时间、场合拿酒当水喝的模样,忍不住张了张嘴。   “这两年才开始喝,每天大概半斤多。”孙谚识先开了口,顿了顿又低声补充,“也可能是一斤。”   老医生指了指报告单,这才说道:“不用担心,是普通的胃溃疡。”   孙谚识松了口气:“那我得吃药?”   “药肯定得吃。”老医生不太熟练地操作着办公电脑,一边谆谆道,“在你体内没有查到幽门螺旋杆菌,所以你的溃疡是长期吸烟、酗酒导致,要想身体健健康康的,可得戒烟戒酒了,还有规律饮食。”   老医生尽职尽责,又嘱咐了一些最近要少吃多餐,不能吃刺激性食物等话,而后才让他们领药回家。 第28章 狼狈(1)   孙谚识已经走到门口,老医生又叫住了他。   “医生,还有事吗?”孙谚识回头。   老医生摘下老花镜,满目慈祥地看向孙谚识,叹了口气意味深长道:“对酒精过度依赖也是一种病,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   孙谚识脸上的表情空白了两秒,然后轻轻地点了下头。   在医院折腾了一上午,取了药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   孙谚识走进柜台,从抽屉里存放了很久杂乱的纸币中理了一叠红票子递给朗颂:“医药费和误工费,拿着。”   朗颂看了看孙谚识,只抽了医药费部分,说道:“这些就够了。”   “你好好算一下,要是不够的话就自己拿。”相处这么些天,孙谚识对郎颂也算是挺了解了,他没有强求,把剩下的钱扔回抽屉,“我上楼躺会儿,你们该干嘛干嘛。”走了几步又收住脚步回头道,“不用给我看店,卷拉门关上就行。”   朗颂:“好。”   孙谚识上楼直接进了卫生间,本以为里面会是一片狼藉,然而马桶和地面都干干净净,还带着空气清新剂的芬芳。   不用想,肯定是朗颂趁他睡着时回家清理的。   孙谚识不禁又回忆起昨晚那个吊诡的梦和自己窘迫的模样,突然感到惭愧又心虚。   虽然昨晚的事已经不记得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他醉醺醺回家后,是郎颂照顾的他。因为今天他身上穿的并不是昨天那套脏衣服,身上也没有酒味和汗味。   一想到自己喝到胃出血被救护车接走,不仅在一个小鬼面前狼狈不堪,还要靠对方照顾,他的身体里没来由的涌上一股无名之火,在体内横冲直撞,搅得他心烦意乱。   在卫生间门口呆站了一会儿,孙谚识拿了套干净衣服又进了卫生间,洗掉了身上、心上那种黏糊糊皱巴巴的操蛋感觉。   回到房间,他躺在了自己熟悉的床上,麻痹了的饥饿感又再度汹涌而来。   在医院的时候到处都是消毒水味,他虽然饿,但是没有胃口。现在躺在松软的床上,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他开始疯狂地想吃东西,随便什么,哪怕是一碗白粥也好。   他看了眼手机,已经十二点了,他不清楚医生说的禁食一天到底是按十二小时算还是二十四小时算,朗颂没告诉他,他也懒得再起来问。   饿就饿吧,饿一天也饿不死。   他把手机丢到床头柜上,闭眼躺下酝酿睡意,老医生那句话却像和尚念经似的在他耳畔循环响起。   “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   “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   “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   看个屁!   孙谚识心浮气躁地掀开被子又坐了起来,他瞄了一眼柜子上的手机,正考虑着要不要出去一趟,“叩叩叩”三声,房门被敲响。   门没锁,孙谚识直接道:“进来吧。”他的语气不太好,连自己都没有察觉背后的抗拒。   门被打开,一股甜丝丝、香喷喷的味道先飘了进来。   孙谚识抬眸看去,只见朗颂一只手牵着朗月,一只手端着个托盘走了进来。那托盘里装着一只乳白色瓷碗,冒着蒸腾的热气,碗旁边还有一只水杯。   “怎么了?”孙谚识问。   “吃饭。”朗颂回答,“医生说禁食十二个小时以后如果没有再吐血就可以进食,从昨晚到现在,已经十二个小时了。”他把托盘放到了房里的桌子上,“吃完东西再吃药。”   孙谚识朝碗里看了一眼,是一碗面糊状的东西,看起来像藕粉,上面飘着鸡蛋花,还有几片香蕉。   他不禁蹙眉,问道:“这……是什么?”   “一种暖胃的小吃,”朗颂向他解释,“医生说你这几天只能吃粥一类软烂的食物,你先尝尝,不喜欢的话我再给你煮粥。”   朗月趴在孙谚识膝头,见他没动,着急地跑到桌前小心翼翼盛了一勺。她用小嘴呼呼吹凉,努力踮起脚尖想递到了孙谚识的唇边。   孙谚识怔怔地看着朗月纯净的明眸,一时忘了做出反应。   朗颂见他不动,以为是不敢吃,解释道:“这是我老家一种小吃,叫面婆婆,小时候我生病的时候,我妈就会给我做这个,她说吃了以后病好得快。”   盯着眼前的一勺面糊,孙谚识不禁想起以前生病时他妈给煮的百合粳米粥,大概每个母亲都有一道哄孩子的美食。他闭了闭发烫的眼睛,旋即低头含住了勺子。   面糊、鸡蛋、香蕉的搭配看起来非常像黑暗料理,孙谚识本以为味道可能一言难尽,但结果出人意料的好吃。   香蕉的香甜味和米糊还有鸡蛋花搭配起来并不会很突兀,吃起来有点像藕粉,但不会像藕粉那么糊嘴,入口即化。   他从朗月手里接过勺子,连着吃了好几口才想起来问朗颂:“你们吃了没?”   “吃过了。”朗颂回答,眼神示意了一下桌上的药,“吃完记得吃药。”   “好。”孙谚识应了一句,在朗颂转身离开时又叫住他,说了句“谢谢。”   一碗面婆婆下肚,空虚的胃被填满,也让孙谚识一肚子横冲直撞的火气蛰伏下去。生理上得到了满足,心理上的空虚感却变得强烈起来,孙谚识清楚地知道这种空虚感因何而起——他的身体在渴望酒精。   医生开的药和那份胃镜检查报告都在桌上放着,孙谚识拿起报告单,通过单子上的彩色图像可以清晰的看到胃的贲门、幽门、胃底等。他只看了一眼便迅速叠起放回了原位,然后端起旁边的水杯把药给吃了。   吃完药他向后倒去躺会了床上,极力按捺住了生理上对酒精的渴望。   可能是昨晚胃出血消耗了他太多精气神,可能是药里有什么安眠的成分,他重新躺下后很快就睡了过去,往常那些光怪陆离的梦境没有再出现。   这一觉睡得格外踏实,就好像把这两年缺的觉一次性给补足了,以至于孙谚识睡醒时有种恍如隔世的不真实感。   他在床上睁着眼睛躺了足足有好几分钟才缓过神来,慢慢探出睡得发软的手去摸枕头下的手机,屏幕在黑暗中骤然亮起,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孙谚识摸了摸瘪下去的肚子,胃已经不疼了,就是饿得很难受。他关掉手机,睁着眼睛在黑暗中干躺着,几分钟之后他还是受不了饥饿的感觉,捏了捏鼻梁开灯下了床。   他像平时一样,随意地推开门,在门板即将砸到墙壁的那一刹那,猛然想起对面的房间住了两小孩。他用脚勾了住门,然后轻轻关上,蹑手蹑脚下了楼。   他先去厨房烧上水,又去店里拿了一桶泡面回到厨房。   将开水倒进泡面桶里冲散了调味粉,浓郁香味马上升腾而起,本该令饥肠辘辘的垂涎欲滴,孙谚识却突然干呕了一下。   他忙把纸盖给盖上,又压了一个盘子压了上去,然而这并没有让他好受一点,喉间不断涌上酸水,几乎要喷涌出来。   他的心跳也骤然变得很快,整个人在炎热的夏日夜晚突然像冻狠了似的发起抖来。   他眼眶通红地看着自己不停发颤地手指、手臂,他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也知道只要走几步路就能拿到能缓解他痛苦的“解药”,可他想控制自己,他不想让毒药成为自己的解药。   他的耳畔不断地回荡着医院里老医生说的那句“有空的话去心理科看看吧”,眼前不断闪过那张胃镜报告上令人感到生理不适的清晰图像。   他的内心在不断反思着,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怎么能变成这样。   恐惧、懊恼、愧疚等各种复杂的情绪在寂静的深夜无限膨胀,孙谚识咬紧牙关拼命隐忍,他紧闭上眼,在心里告诉自己,只要再忍一会儿,再忍一会儿,这次就一定能扛过去。   然而,仅仅十几秒而已,他就控制不住地自己的身体和情绪,双臂狠狠地扫向小桌子,“砰”的一声,瓷盘摔在地上碎成了几片,而那桶刚泡好的方便面倒扣在了他的脚背上。   朗颂套好衣服匆匆下楼,走到厨房门口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   孙谚识弓着背低着头一动不动地坐在厨房的白炽灯下,整个人被一种肃杀森林地气息所包裹着。如果不是因为剧烈的喘息和难以自控地颤抖,他真的就像一个毫无生命力的雕塑一样。   还在冒着蒸腾热气的泡面打翻在他脚上,而他好像没有痛苦似的无动于衷。   一刹那的呆怔后,朗颂马上疾步走到孙谚识的面前蹲下,而后握住了孙谚识的脚腕抖了抖,将他脚背上的泡面甩到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面婆婆是我乱取的名,但是真的有鸡蛋香蕉面糊这道小吃,味道还阔以的。 第29章 狼狈(2)   脚踝处传来温热湿润的触感,魂不守舍的孙谚识受了一惊,整个人倏地震了一下,本能地收回了自己的脚。   朗颂顺势松了手,抬头道:“要冷水冲一下。”   孙谚识目光呆滞,他眯起眼睛认真的看着蹲在他面前的少年,攒眉想了两秒才想起来,蹲在他面前的是朗颂,是他家租客。   他用力地咽下几乎要涌出的酸水,用喑哑的嗓音问道:“怎么了?”   朗颂的视线落在孙谚识颤抖的双手上,他抓住孙谚识的手腕:“你的脚被烫伤了。”   麻木掉的痛觉神经复苏,孙谚识才感觉到脚背上一阵火辣辣地刺痛,像被火焰燎过。他垂眼看着一地的狼藉,茫然地“啊”了一声。   再鲁钝的洞察力也该看出孙谚识的异常,朗颂直接将孙谚识拉了起来。   孙谚识被迫跟着朗颂到了院子里,冰凉的自来水冲在脚上,激的他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混乱的脑子遽然恢复清明。   “好点了没?”水管对着冲了良久,朗颂低沉的声音夹杂在水流声中响起。   孙谚识弯腰拧上水龙头,等水管里的水流尽,四周安静了下来,才淡淡回了一句:“好了,谢谢。”   他抬脚晃掉人字拖里残留的水,闷声转了身。走到厨房门口,看到地上的那一摊泡面和汤水时,难受地皱起了眉头。   他转身想去拿院里的扫把,朗颂已经单手拿着扫把走了过来,说道:“我来吧。”   孙谚识点了下头,将双手藏在沙滩裤巨大的裤兜里,掐着自己的大腿走进厨房。他将凳子踢到了墙边,倚着墙坐了下来。   两人谁都没吭声,朗颂迅速清理掉地面,而后走到灶台前打开还插着电的炖锅,一股小米粥的清香味飘散出来。吃晚饭时他上楼叫过孙谚识,见他睡得很熟就没忍心叫醒,临睡前煮了一锅小米粥放着。   其实朗颂一直也没有熟睡过去,孙谚识开灯时就醒了。他知道孙谚识应该是饿了下楼找吃的,也看得出来孙谚识今天都在避着他,以免对方尴尬,便没起来。   本以为孙谚识应该能找到炖锅里的粥,直到厨房传出盘子碎裂的声音,他才察觉到不对劲,慌忙起了床。   朗颂盛了一碗还冒着蒸汽的小米粥出来,打开碗柜拿起瓷勺时顿了一下,又轻轻地放了回去,拿起旁边一个长柄木勺放进了碗里,将小米粥端到了孙谚识的面前。   孙谚识一直垂着头盯着地上自己影子,听到动静才抬起头来,面前的桌上放着一碗金黄软糯的南瓜小米粥。   他又抬头去看朗颂。   朗颂背对着吸顶灯站着,孙谚识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朗颂问道:“要加勺糖吗?”   “不用。”孙谚识弯了弯僵硬的嘴角,勉强笑了一下,“一觉睡醒感觉有点饿,要是早知道你给我炖了粥,就不用那么麻烦烧水泡面了,结果还不小心打翻了。”   其实他很清楚,如果郎颂想问什么的话早在医院里就该问了,况且郎颂个性沉稳,不会追问他为什么会在大半夜摔了盘子又坐在这里发呆,但他心虚得厉害,不由自主地就解释了一番。   朗颂眸光沉静,轻轻地点了下头:“你现在还不能吃泡面。”又问孙谚识,“药箱在哪?”   孙谚识看了眼脚背,摇头道:“不用了,你快去睡吧。”   “在你房间吗?”   孙谚识实在没有耐心和力气去应付朗颂,但又无法冷着脸回绝朗颂的好意,只好咬着牙关点点头,回道:“床头柜里。”   朗颂离开,孙谚识才缓缓将藏起的双手从裤兜里抽了出来,闷了这么一会儿,掌心已经冒出了汗,湿漉漉、黏腻腻的。   他尝试性地去拿木勺舀了一口小米粥,虽然哆哆嗦嗦洒了半勺,但至少是塞进了嘴里。   如此艰难地吃了几勺温热的小米粥后,总算压下了刚才那一阵又一阵的恶心感,在腹中翻涌抽搐的胃也稍稍舒服了一些,但是全身上下如蚁虫噬咬的痛苦并没有缓解半分,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气势。   理智和失控的欲望在身体里拔河,欲望驱使着孙谚识的躯体,想去解除自己的痛苦,而理智告诉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正当欲望即将战胜理智,孙谚识的一只脚已经迈出去时,他听到了朗颂下楼的声音,又迅速地收回了自己的脚。   他垂眸等着,却听到朗颂径直去了前面店里,大约两分钟后才又听到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一只药箱轻轻地放在了空着的凳子上,旋即朗颂修长的手臂伸到孙谚识面前,将一只一次性纸杯放到了孙谚识的面前。   醇厚甘冽的烈酒味直窜鼻子,孙谚识一肚子上蹿下跳的火气突然找到了发泄对象,他厉声质问:“这是什么?我什么时候说要你拿这个了!”   朗颂怔了怔,老实道:“我觉得你可能需要……就倒了一点。”他看得出来孙谚识应该是犯酒瘾了,而且状态很不好,一副马上就要晕过去的样子。即便他不把酒拿来,孙谚识自己也会去喝,而且可能会是毫无节制得狂饮。   昨晚惊险的一幕犹在眼前,虽然他知道至少在胃溃疡治好以前孙谚识都不该碰酒,但酒瘾是很难自控的,比起孙谚识再没有节制地把自己喝出事来,朗颂想或许他控制着量给倒一点会更好,然孙谚识好像生气了。   “对不起,我擅作主张了。”朗颂垂眼诚恳地道歉,又蹲在孙谚识面前,“脚伸出来,我给你上点药。”   孙谚识下意识地将脚往后缩了一点,难堪地盯着面前的杯子沉默不语。他觉得自己可悲又可笑,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孩,用恶人先告状的方式掩盖自己的狼狈,把气撒在无辜的人身上。   他懊恼羞惭地低下头,哑声道:“不好意思,我……”   “是我擅作主张。”朗颂打断他,再一次道,“脚给我,不处理会发炎。”   孙谚识没有动,朗颂也没有动,两人一坐一蹲无声对峙。过了一会儿,孙谚识拗不过朗颂的执着,缓缓地把右脚伸出去一点。   朗颂的视线在孙谚识发颤的脚上停留了一会儿,脚背上的皮肤比其他地方红上许多,但看起来不是很严重,幸好不是一杯开水直接倒在了脚上。   他拉过朗月的小凳子坐在了孙谚识面前,握住孙谚识的脚腕,搁在了自己的膝盖上。   孙谚识吃了一惊,想抽回,但没能成功。   朗颂从药箱里找到了一支烫伤膏,已经临期了,不确定管不管用,但应急应该没问题。他挤了一点,小心翼翼地抹在孙谚识的脚上,用手推开膏药的同时用嘴轻轻吹两下。   冰凉的药膏缓解了皮肤表层火辣辣的刺痛感,在朗颂轻轻的吹拂下,清凉感更甚,孙谚识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朗颂低着头,心无旁骛地上药。 第30章 借酒浇愁   孙谚识凝眸看着朗颂鸦翅似的眼睫,一开始有点不自在,但见朗颂那么专注,对他和对朗月别无二致,心里那点不自在被缓缓抹平。   药擦好,孙谚识第一时间收回发麻的脚。   朗颂收起药箱,瞄了一眼似乎是没有动过的小米粥:“要不我给你蒸一碗鸡蛋羹?”   孙谚识摇头:“不用。”   其实他根本尝不出什么味道,小米粥和鸡蛋羹进了嘴都一样寡淡无味。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桌上那杯可以马上缓解他所有不适的烈酒所吸引,交握的双手不停地揉搓着,既压抑着不耐,又显露着不安。   朗颂的目光扫过孙谚识的双手,盖上药箱道:“我先把药箱拿去放了。”   孙谚识应了一声,又反应过来朗颂话里的意思是还要回来,于是他开口道:“早点睡觉吧。”   看着孙谚识在灯光下显得愈发煞白的脸色,朗颂迟疑道:“你一个人……真的没事吗?”   答案本来是“没事”,但迟钝地反应能力使朗颂的话清晰地在孙谚识的脑子里转了两圈,他的舌头像打了结似的,没法顺利地说出那两个字。   “要不……你等我一会儿吧。”孙谚识咽了咽喉结,最终还是说出了心里话。   “好。”朗颂走了两步,又回头,“吃点吧,不然胃又要疼了。”   “嗯。”   朗颂轻踏上楼梯的脚步声响起,孙谚识缓慢地伸出了打颤的手,他没有去拿勺子,而是握住了朗颂给他的那个纸杯,甚至连一秒钟思忖的时间都没有,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杯子,仰头将杯里的烈酒倒进了嘴里。   他像一条在岸上蹦跶许久缺水的鱼,疯狂地汲取生命源泉,仰着头张着欲望的嘴,恨不得将伸出舌头沿着杯壁舔一圈。   纸杯中只有一个杯底的酒,堪堪润泽舌尖便已混入唾液,孙谚识空落落地咽了咽喉结,克制住了伸出舌头的欲望。   浅浅的一口酒,堪比灵丹妙药,迅速缓解了孙谚识身体上的诸多不适。   然生理上的不适得到疏解后,内心的负罪感与羞耻感却开始作祟,或许还掺杂着一点对死亡的恐惧。   马桶里的血、报告单上的彩色内镜图片再度浮现在眼前,孙谚识咬了咬牙,报复性地捏扁了纸杯,紧紧地攥在掌心中,而后扔向门口的垃圾桶。   不过两米的距离而已,他都没能丢准。纸杯砸在垃圾桶边缘,蹦到了地上,滚到了刚走到门口的朗颂脚边。   朗颂弯腰捡起,丢进了垃圾桶。   孙谚识挫败地收回目光,开始闷头喝粥。   朗颂也没吭声,拿着朗月的专用小凳子靠着门口坐着。   吃了大半碗粥,孙谚识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突然开口道:“昨天在医院,我出门后老医生最后跟我说的话,你听到了吧?”   朗颂愣了一下,诚实回答:“没有。”   孙谚识怔了怔,转头去看朗颂,少年正正气凛然地看着他,没有半分撒谎的迹象。他撤回视线,片刻间便想通了。   朗颂不是听到,而是通过观察猜到了,所以才会在他痛苦难耐的时,适时地给他倒了点酒来。朗颂为了支个摊,闷不吭声地将周围都摸了个遍,这么敏锐的洞察力,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况且他自己从头到尾也没掩饰过自己的生活习惯。   “我……”   “你……”   各自沉默半晌,两人的说话声又在寂静的深夜同时响起。   朗颂想问孙谚识粥有没有凉,只是一句废话罢了,于是抿着唇等着孙谚识开口。   孙谚识漫无目的地搅了搅已经变得黏糊糊的小米粥,也等了半晌,见朗颂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他才说:“你看出来了吧,我是个没酒就不能活的酒鬼。”   朗颂的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孙谚识从医院醒过来后,就一直在刻意回避他的视线,他当然知道对方是因为酒喝多进医院这件事而感到不自在,所以他也尽量避免让对方感到不适。但他没想到孙谚识会突然主动跟他聊这个,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但孙谚识并不需要他应和,挑起眉梢讪笑一声继续道:“不是普通的贪杯,是一种病态的需求,用专业名词来说就是——酒精依赖综合征,应该……应该是一种精神障碍。”   朗颂不自觉地挺起了腰,局促地搓着双手。   相处这么些天,他确实从很多细节都看出来孙谚识对酒的依赖。例如孙谚识抽烟时,夹烟的手总是不受控制的微颤;孙谚识很瘦,没什么力气;孙谚识的瞳孔有的时候会涣散,看起来毫无精气神;这所有的异状在猛灌一口酒后就会迅速消失。   比起饮用水,显然孙谚识喝酒的次数要多得多。   孙谚识从不在他面前避讳喝酒的行为,所以他总能看到,看着看着便看出了一些端倪。虽然有些担心孙谚识这样继续下去会喝坏身体,但他认为这只是酒瘾而已,并未意识到嗜酒居然是一种精神障碍。   孙谚识顿了顿,抬眸看了朗颂一眼再度开口:“每天都要喝酒,把喝酒作为第一需要,为了喝酒可以不顾一切,明知道继续喝酒会伤胃、伤肝严重损害身体,但难以自制,根本控制不了对酒的渴望。一旦停止喝酒,最多几个小时就会出现戒断反应,比如发抖、出汗、呕吐等等,就像我刚才那样。如果再严重一点点可能会抽搐、发热或者谵妄。”   “对不起,刚才我……”朗颂手足无措,说话都有一点明显的颤音,原来他以为的酒瘾是戒断反应,而且这么严重,他看了一眼垃圾桶里被捏扁的纸杯,自责道,“我不该擅作主张拿酒给你,我不知道……”   “道什么歉,”孙谚识笑了一声,打断他,“就是因为你给我拿了酒,我现在才好了点。就算你不拿给我,我也会克制不住自己去拿的。”   这是实话,他没从来没有成功地克制住自己,只是时间长短而已,负罪感、羞耻感重的时候,他可以忍耐得久一点,反之则很快就会丢盔弃甲,像个孬种一样在酒精面前失去理智。   孙谚识的声音没有什么起伏,表情淡然,但乌黑的瞳仁里闪动着难以掩饰的低沉。   朗颂迟迟没有从惊愕的状态中抽离出来,过了许久才被一阵凉风吹得回了神,他深吸一口气,无意识地压低了声音:“为什么……”   与此同时,孙谚识突然双手一拍大腿,站起身道:“嗐,我跟你说这些干嘛,你就当我半夜耍酒疯吧。”他耸耸肩朝朗颂挥挥手,“你明天还得早起吧,快去睡觉。”   朗颂的声音就这样被孙谚识的声音压了下去,剩下的半句话也能顺利说出口,他动了动嘴唇想继续问,然孙谚识已经拿起碗走到了洗碗池前,拧开了水龙头。   孙谚识将碗冲洗干净放进碗柜,转过身便见朗颂站在门口看着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还不回去睡觉?”孙谚识挑了挑眉梢,“没几个小时天就要亮了,不是还要早起出摊吗?”   见孙谚识不欲再继续方才的话题,朗颂只好问他:“哥你呢,还不睡吗?”   孙谚识瞥了一眼桌子上的烟盒:“我抽根烟就上楼,你快去睡吧。”   朗颂点头转身,刚走两步又转过来忧心忡忡地看向孙谚识。   孙谚识知道他想说什么,哼笑一声主动道:“放心吧,我好很多了,不会偷酒喝的。”   朗颂这才转身上楼。   孙谚识拿起烟盒才发现匆匆下楼,打火机忘揣上了,他懒得去店里拿,打开燃气灶把烟点了。而后坐到了朗颂方才坐过的矮凳上,倚着门框抽烟。   厨房的灯光穿过门,照在院子里,延伸出一片扇形的光带。   孙谚识沉默望着那片水泥地,听着细碎的虫鸣声,深深地吸了口烟,而后重重地呼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喝酒伤身,达咩。   当一个人形成固定的饮酒方式,比如晨起饮酒、晚餐时饮酒,就已经是酒精依赖了,依赖程度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同,有的人靠自身意志力就可以戒掉,有的人则需要医学手段才能戒掉。 第31章 今天吃饺子   翌日,孙谚识被手机的震动声吵醒,他闭着眼摸索了半天终于在床上摸到了手机,勉强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接通电话又闭上了眼,含混不清地道:“谁啊?”   “都几点了,还在睡呢?”郑烨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   孙谚识清醒了几分,哑声问道:“郑啊,什么事?”   “上次你让我帮忙的事成了。”郑烨回答。   孙谚识揉揉眼睛,愣了两秒才想起来是什么事。郑烨的舅舅在教育局工作,他惦记着朗月上幼儿园的事,上次郑烨来吃饭的时候他就提了一句,问郑烨能不能帮帮忙。   “啊,这事。”孙谚识马上坐了起来,“搞定了吗?”   “没问题。”郑烨得意道,“带上户口本、卫生防疫证去报名就行。”   “行行行,”孙谚识忙不迭点头,“谢谢你,也替我谢谢舅舅。”   “你的谢谢我会带到的,”郑烨不满道,“但你得请我吃顿饭啊。”   “还能少了你一顿饭吗?”孙谚识笑骂,“哪天有空你来我这,朗颂铁定给你做一顿大餐感谢你。”   孙谚识急于跟朗颂分享这个好消息,利索地起了床。在卫生间刷牙时他才恍然想起今天凌晨他发生的事,羞愤地差点把牙刷捅到嗓子眼儿里去。   原本飞扬起来的心情瞬间跌宕下去,太他妈丢人现眼了!   事实上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为什么要在深更半夜跟朗颂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也许是夜深人静让人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也许是逆反心理作祟,当郑烨出于关心三番两次提起的时候,他就会想方设法转移话题,而当毫无探究欲望的朗颂站在面前,他忽然有了倾诉的想法。   回想起自己那副无病呻吟地模样,孙谚识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气急败坏的用双手狠狠地搓了搓脸,又在卫生间用冷水扑了好几次脸,面颊的燥热才降下来。   他呆站了一会儿,等情绪平静下去才擦擦脸回了房间。刚才心里惦记着事没觉得有哪里不对,陷在椅子里瘫坐了一会儿之后,那种蚁虫噬咬的感觉立马就涌了上来,戒断反应又来了。   孙谚识难受地将四肢蜷缩起来,努力克制着粗重的呼吸声,双手紧抓着椅子把手,指尖攥得发白,但这些咬牙切齿的手段根本就无济于事,很快他的四肢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甚至逐渐失去了力气。   孙谚识深吸一口气,没再坚持无谓的反抗,那样只会让自己狼狈不堪后再度丑陋地去向酒精妥协。他弯腰打开了床头柜的抽屉,里面放了一瓶喝了一半的二锅头。   他喝酒不分场合、时间,想了就来上一口,所以房间里也长期放着酒,但他不喜欢房间里有酒味,虽然在房间里放着,但很少拿出来。   自从朗家兄妹俩住进来以后,他稍微还是感到有些不自在,又怕教坏小孩,即便是把酒灌进了矿泉水里做伪装,但他仍旧尽量避免让朗月闻到酒味,所以最近经常在房间里喝。   孙谚识拿出酒,拧开瓶盖刚想往嘴里塞,又忽然顿住了手。他犹豫了一下,将床头柜上的酒瓶盖翻了个面,然后倾倒瓶身,将酒倒进了瓶盖里。   手抖的厉害,洒了多半在外边才倒满一瓶盖,他拿起瓶盖,贴在唇边仰头喝掉。呆坐了会儿,他又倒了一瓶盖喝掉,随即果断地拧上瓶盖,将酒瓶扔进了抽屉,伸出脚用力踹上抽屉后下了楼。   推开门走进店里,孙谚识愣了一下,店里黑黢黢静悄悄,卷拉门没开,空调也没开,朗颂和朗月都不在。   出门去了?   他抬头看向墙上的挂钟,上午11:25,这个点朗颂应该在外边干活,朗月也跟着去了吧?   将手机揣回兜里,孙谚识颓丧地乱抓了一把头发。朗颂正式出摊的前一天,他信誓旦旦地说让他安心出摊,朗月就由他照应着。结果,才第二天他就胃出血进医院了,还得朗颂反过来照顾他。   正当他抿着唇琢磨着要不要给朗颂打个电话问问他在哪,卷拉门发出了一声“咔哒”的声响,很轻,是拧动钥匙开门的声音,旋即“哗啦”一声,卷拉门被向上推开,灰尘在半空中飞扬。   阳光倾泻而入,孙谚识条件反射地眯起眼睛,拿手挡在眼前。过了两秒他才适应明亮的光线,放下手来便看见朗月张开双臂朝他奔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腿。   后进门的朗颂看到站在货架中间的孙谚识,愣了愣才问道:“哥,怎么不开门?”   “我刚从院里进来。”孙谚识垂眼清了清喉咙应了一句,他想去抱朗月,弯了腰意识到自己使不上劲,于是只摸了摸朗月的头发,一边牵起她的手,一边问朗颂,“去哪儿了?打零工去了?”   “没,”朗颂扯着已经变形的T恤领子往脸上擦了一把,抹去脸上细密的汗珠,“去了一趟特殊学校。”停顿了一下又问,“我在你房门上贴了张便利贴,你没看到吗,电炖锅里给你炖了粥,吃了没?”   “去特殊学校?”孙谚识抓住重点,“去那干嘛?”   问完他才反应过来,应该是民办幼儿园不肯接收朗月,朗颂不得不考虑把她送到特殊学校。   果然,朗颂答道:“再过两天幼儿园就要开学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他继续扯起T恤擦汗,掩饰着嘴角的一点沮丧。   孙谚识一直过得不知今夕是何夕,经朗颂这么一说才意识到马上就九月了,他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目光不由得落在朗颂坠着一颗汗珠的下巴上。   朗颂是个细致干净的人,但有些习惯性动作很粗犷,比如此刻扯着衣服擦汗。这个习惯性动作应该是长期在批发市场搬货养成的,在那种环境下,人是精致不起来的。   孙谚识从柜台上的纸巾盒里抽了几张纸巾,递了过去:“我这人视线窄,你摆在我面前都不一定看到,以后可以直接进我房间告诉我,或者手机发消息给我,不用贴便利贴。”   “行。”朗颂淡淡一笑接过纸巾,“那你先喝碗粥垫垫肚子,我这就去做饭。”   “别去了。”孙谚识说,“中午吃外卖吧。”   朗颂看了眼时间,确实有点晚了:“那行,我来点吧,你想吃什么。”   “你看着点就行。”孙谚识牵着朗月走进了柜台,从抽屉里拿出新买的益智拼图给朗月玩。等朗颂点完外卖收起手机,他才把委托郑烨联系到幼儿园的事告诉朗颂。   “真的?”朗颂激动地趴向柜台,好似怕自己听错了似的,身体前倾凑到孙谚识面前,“谚哥,是真的吗?”   孙谚识被朗颂的模样给逗笑了,其实他挺怕朗颂这个独立的个性不愿意承这个人情,毕竟他连华强这个人民警察的帮助都不肯接受,但从朗颂此刻的反应来看,应该是挺开心的。   “真的,带上户口本、卫生防疫证去报名就行。”孙谚识笑道,“郑烨帮的忙,他说让你请他吃顿饭。”   “行行行,郑哥什么时候过来?”朗颂满口答应,又抓住孙谚识的手,“谚哥,谢谢你!”   微凉干燥的手被攥在滚烫的湿润的掌心之中,孙谚识的指尖不自在地动了动,他想抽出来,但架不住朗颂力气大,只得由着去了。   朗月不明所以,但见哥哥笑得开心也不再蔫蔫的了,爬到孙谚识的腿上搂着他的脖子抱着,跟着一起乐呵。   朗月很爱笑,笑颜比阳光还灿烂,孙谚识倒是第一次见朗颂笑得这么开怀,不禁也跟着翘起了嘴角。   昨晚在朗颂面前说了那么些莫名其妙的话,孙谚识其实是很尴尬的,从下楼到现在,他都不敢去看朗颂的眼睛,觉得臊得慌。   朗颂倒是大大方方,平时怎样今天还是怎样,好像昨晚的事没有发生过似的。一个小孩都能这么落落大方,孙谚识觉得自己再扭扭捏捏就太矫情了。   待朗颂的激扬的情绪褪去,孙谚识才收回已经汗湿的手,给郑烨打去了电话,郑烨让朗颂准备好报名的证件等物品直接去就行。   不久后,送餐小哥提着餐进了门。   朗颂把小餐桌摊开,把餐盒一一打开摆好,而后才招呼两人吃饭。   孙谚识抱着朗月走出柜台,看到餐桌上的饭菜后咕哝了一句:“又是粥。”   他没有抱怨的意思,但他口味重,从昨天开始他就一直在喝粥,嘴里快淡出鸟来了。而且因为他的缘故,两个还在长身体的小孩也得跟着喝粥。   朗颂笑了笑:“哥,给你点的是香菇青菜粥,还给你额外点了一份蒸饺和牛肉馅饼。”   孙谚识总觉得朗颂像在哄小孩似的,但是扛不住牛肉馅饼诱惑,咽了咽嘴里分泌出的唾液,乖乖地坐了下来。   朗颂掰开一次性筷子想递给孙谚识,目光在对方隐隐发颤的右手上一扫,他动作一顿,直接夹了一只蒸饺放在了孙谚识的勺子上,说道:“三鲜馅,挺好吃的。”   孙谚识怔了怔,想说点什么,朗颂已经收回了手,又夹了一只蒸饺放在了朗月的碗里。   三人围着小餐桌沉默吃饭,一碗热粥喝了一半,孙谚识感觉舒服了不少。他抬眸看看朗颂又垂眸,如此来回两三次之后,他终于忍不住开了问了一个早就想问的问题。   “找幼儿园这事,怎么不让强叔帮你,他能帮得上忙。”   两秒钟的死寂后,朗颂才咽下嘴里的食物,回答道:“华叔叔很忙。”犹豫了一下以后,又说,“华叔叔老往外跑,华婶婶会跟他吵架。”   朗颂垂眼,不禁想起几个月前发生的一件事。   他爸去世那段时间,华强就像亲叔叔一样忙前忙后帮了他不少忙。   办理好丧事以及休学手续后,他整理出了自己的一些课本和辅导资料,因为得知华强有个儿子只比他小一岁,心想着可能用的到,于是又买了一些礼品去华强家,感谢他这段时间的照应。   那天他刚走到华强家门口,恰巧屋内在吵架,隔着紧闭的大门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华强老婆厉声指责华强,说他拿别人的儿子当亲儿子照应,自己的儿子不管不顾。他听了会儿,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此后虽然他多次拒绝华强的帮助,但华强仍旧放心不下他们兄妹,经常性去看他们,他不想影响华强的家庭和谐,只能搬了家。   朗颂说得委婉,但孙谚识能猜到是怎么回事。他咬了一口牛肉馅饼,嚼吧嚼吧咽了下去才道:“在我这里你不必有什么忌惮,虽然你付钱租在我这里,但你叫我一声哥,我就得有哥的样子,有什么难题解决不了尽管开口说,咱们一起想办法。”想起朗颂陪他在医院进进出出的事,他又说,“咱们就互相帮助,我有事我也跟你说。”   这话说得煽情,孙谚识其实有点不好意思,他端起面前的粥碗贴着唇,掩饰着僵硬的嘴角。   “好。”朗颂应了一声,若有所思地重复了道,“互相帮助。” 第32章 “因为睡不着”   早上走的急,卖完饭团后的一些工具都没收拾,朗颂吃完饭就立马去院里清洗。   孙谚识听着院里传来哗哗水声,点了点朗月的鼻子说道:“你哥跟个陀螺似的。”   朗月看明白了“你哥”这个词,嘻嘻一笑软绵绵地叫了一句:“哥哥……”   朗月玩了会儿开始犯困,孙谚识抱在怀里拍了几下就睡着了。他着实羡慕小孩的睡眠质量,心道要是他能有这么好的睡眠质量,人生烦恼能减少一半。   空调对着柜台笔直的吹,冷风扬起朗月额前的小绒毛,孙谚识怕给她吹感冒了,抱起她往后院走。   朗颂在院里,正弓着腰半蹲着清理煤炉,可能因为太热了,他把T恤给脱了,赤裸着上身。露在衣服外面的手臂和颈部的皮肤黝黑,身上却挺白的,形成一道鲜明的分界线。几颗豆大的汗珠顺着弓起的背脊滚落下来,缓缓没入裤腰里。   听到动静,朗颂下意识回头,看到孙谚识后急忙起了身:“我抱她上楼吧。”   孙谚识的目光在朗颂的腹肌上一扫而过,说道:“别了,你身上都是煤灰,我抱上去就行。”   朗颂用手臂擦了擦额头的汗,颇为憨厚地笑了下:“那行。”   孙谚识抱着朗月迈上楼梯,走到一半猛然感觉到了不对劲,双手发软呼吸急促,他马上伸出一条腿往上迈了两级楼梯,将朗月架在自己腿上,而后叫了朗颂一句。   朗颂回过头来便看到孙谚识脸色苍白地倚着栏杆,他反应迅速,马上奔上楼梯,一手抱起朗月,一手架着孙谚识上了楼。   安置好朗月,朗颂转身出了房间。对面的房门虚掩着,他透过缝隙看到孙谚识坐在床边,弯腰将手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撑着额头,看起来好像很难受。   在门口静立两秒后郎颂走了进去,他走到孙谚识面前才看到放在柜子上的那半瓶酒,没有打开,也没有闻到酒味。   孙谚识没有任何反应,消沉地弓着腰掩着面,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在发颤,和一座石像无异。   朗颂知道孙谚识应该又是出现了戒断反应,但他又不是医生,一时之间也不知该怎么办,只能低声问了句:“哥,你没事吧?”   他等了一会儿,孙谚识没有应声,但听到了猛烈的倒抽气的声音从孙谚识的口鼻中发出,同时看到孙谚识的四肢在不受控制的震颤。   朗颂紧张地半跪在孙谚识面前:“哥,你没事吧?”   今天凌晨上楼后他就立马在网上搜索了“酒精依赖综合征”,全面了解了一番,虽然不能感同身受,但他知道孙谚识此刻很痛苦。   孙谚识仍旧没有说话,极力绷紧了腮帮子,细听之下还有牙齿摩擦的轻响。   朗颂脸上不显,心里却焦急万分。   体内的酒精被代谢掉以后,身体会产生重新适应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酒精依赖程度比较重,身体的戒断反应也会比较重。孙谚识这种情况,显然是比较严重的,要么去医院,要么补充新的酒精缓解不适。   朗颂的目光在柜子上的酒瓶上一扫,他紧抿嘴角果断拿起它,拧开瓶盖递到了孙谚识的唇边。   孙谚识处于一种意识混乱的状态中,意志力在奋力地和躯体本能进行着对抗。熟悉的瓶子倏然出现在眼前,使他本就摇摇欲坠的意志力轰然倒塌,他愤怒地推开罪魁祸首,咬牙切齿地低吼:“滚开!”   就是这些液体,损伤他的神经、消磨他的意志、残害他的身体,他应该拒绝!痛恨!远离!   朗颂没有任何防备,被推了个踉跄,手里的瓶子一歪,大半的酒洒在了木地板上,浓烈的酒味顿时飘散在房间内。   孙谚识的意识是抗拒的,但当这酒精的味道钻入鼻腔后,他的目光和身体本能着追索着这味道而去。当视线锁定了地面上那滩液体时,他甚至有种爬上去舔两口的冲动。   朗颂抬眸去看孙谚识,只见孙谚识的眼里布满了血丝,写满了欲望,就像一个在沙漠中迷了路行走几天的旅人骤然看到了水源般,紧紧锁定着地上那滩酒液。   他侧身挡住孙谚识的视线,把酒瓶递给孙谚识:“哥,这里有。”   孙谚识没有再次抵抗,猛地夺过了瓶子。   朗颂蹙眉看着孙谚识耸动的喉结,胸口像被一块石头压在,闷沉沉的喘不上来气。   喝完酒的孙谚识就像是瘾君子得到了毒品,一段时间后身体的所有不适都得到了缓解,游走的意识也回到了脑子里。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手中的瓶子,好半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他神情怅惘地思考着是不是该为自己解释些什么,手中的瓶子就被一只指节修长的手抽走了,等他抬眸便只扫到一片宽阔的背脊。   朗颂把酒瓶扔在了卫生间的洗手池里,旋即拿了门背后的抹布用水打湿拧了一把,又回到孙谚识房间,默默把地上的酒都给擦了。擦了两遍,确认闻不到酒味了,他才洗洗手又进了孙谚识的房间。   在此期间,孙谚识一直沉默着看着朗颂忙碌。   朗颂再度进房时,其实他的有点紧张,他怕朗颂问他什么又怕朗颂安慰他,但令他错愕的是,朗颂只是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空调,并问他:“哥,睡会儿不?”   孙谚识闷不吭声躺了下来,用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朗颂抖开卷成一团的薄被盖在了他的身上,而后转身离开。   就在房门即将关上前一刻,孙谚识哑着声道:“等下!”   朗颂探头进来,迟疑了一瞬,问道:“哥,还要酒……”   “不是,”孙谚识坐了起来,靠着床头,“你先进来。”   朗颂依言进了门,又在孙谚识的眼神示意下坐在了桌旁的椅子上。   孙谚识沉默了下,重重地呼了口气,问道:“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朗颂诚实地摇头,但脸上一闪而过的迟疑没能逃过孙谚识的眼睛。   孙谚识又问了一遍:“真的没有?”   其实他知道,如果他不开口,朗颂是绝对不会主动问的。但是今天凌晨他在厨房主动开了一个口子,这两天又丑态毕露,作为住在一个屋檐下的房东,于情于理他都得把这件事说清楚。   朗颂咬着牙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沉默一会儿后启唇道:“为什么……这么离不开酒?”   这个问题很唐突,而且孙谚识也不一定会回答,但这确实是朗颂今天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一开始接触不深,孙谚识在他眼里是个得过且过的小店老板,懒散不羁、游手好闲。但接触几次后很容易便能发现孙谚识的“表里不一”,以及和这市井窄巷格格不入的距离感。   原本他只是有点好奇,但并不想去深究。   可是凌晨在厨房里孙谚识说的那些话,孙谚识自嘲的笑容,孙谚识眼里令人无法忽视的黯然,一帧帧画面反复在眼前掠过,令他没法不去在意。   有什么东西蓦然触动了他的神经,又一些画面如慢镜头一样在脑子里回放,炳叔的冷漠,花婶的戏谑,以及张老太那些神神叨叨的话……   为什么街坊邻居似乎都对孙谚识怀着一种敌意?孙谚识身上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和他严重酗酒有关系吗?   朗颂陷入沉思的时候,孙谚识也在发愣,他其实以为朗颂出于对朗月安全的顾虑,会问他诸如“戒断反应会不会使人有暴力倾向”此类问题,然而朗颂的话却出人意料。   空调的风叶似乎是卡了一下,发出“咔嗒”的一声,打破了一室的沉默。   孙谚识回神,嘴唇翕张,默念着朗颂的那句为什么,自己也在思索到底是为什么。   就在朗颂认为孙谚识应该是不愿意回答时,孙谚识突然开了口:“因为睡不着。”   这个答案听起来有点含糊其辞,但孙谚识认真想了想,症结确实在此。   习惯性失眠,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连着三天、五天、七天,每天只能勉强睡上一两个小时,在这一两个小时里会不断地做各种噩梦,在梦里被电击、被殴打、被辱骂。   他尝试过安眠药,不顶用。他又尝试利用酒精来麻痹自己的神经,将自己喝得烂醉如泥,说不清最后到底是晕倒还是睡着了,但总算能在生理极限时让自己能够在酒精的作用下短暂地喘息一口。   他在一次次的麻痹中堕入深渊,再也没能爬出来。   为了不显得自己是在敷衍,孙谚识又补充道:“试过吃药,没用,后来发现喝酒比吃药管用,再后来就……”   朗颂讶然孙谚识会正面回答,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他意识到自己想问的和孙谚识所理解的似乎出现了偏差,他或许应该再追问“为什么会睡不着”才能得到答案,但他也没再得寸进尺地问下去。   目光迅速在孙谚识冒出一层薄汗的额头上一扫,朗颂站了起来:“哥你休息吧,吃晚饭我再叫你。”   孙谚识喉结滚动,欲言又止,但最后只是微微点了下头。 第33章 这里藏不住声音和秘密   朗颂下楼先去把店门给关了,又回到院里把没刷完的木桶给刷干净,收拾完摆摊的物事,将汗淋淋的身体擦了一遍才换上干净的T恤回到店里。   他给工头拨了电话过去,把昨天定好的卸货的活儿给推了。工头是个好说话的人,倒也没有因为他突然爽约的事生气,只说有活再找他。   挂了电话,朗颂听到了外面传来一阵嘀嘀咕咕的说话声,走出店门便看到张老太坐在自家门口的石墩上,正在自言自语着什么。   朗颂凝神听到她咕哝着:“小孙孙诶,我的小孙孙什么时候回家。”   巷子里很安静,她的絮絮低语在小巷中回荡着,像是凄切的呜咽,令人心口发紧。   九月初的太阳仍是毒辣,在太阳底下待久了能晒脱一层皮。张老太却好像对这毒辣的阳光无知无觉,旁边阴凉的地方不坐,偏坐在日头下边。   朗颂没法视而不见,走上前低声道:“奶奶,太阳这么大,回屋去吧。”   尽管他声音尽量轻柔,张老太还是被吓了一跳,惊恐地往椅子里缩,伸出手颤颤巍巍指着朗颂:“你……你是谁?”   朗颂退后一步指着小店,再次压低声音:“我是这家的租客。”   “哦,我想起来了。”张老太发黄的瞳仁动了一下,终于想起来了,“你是小孙家亲戚。”   “是的。”朗颂伸出手试探性地去搀扶张老太的胳膊,“太晒了,回屋吧。”   张老太没有推开她,但也没有起身,她拉了朗颂一把。   朗颂不明所以地蹲下身来,视线和张老太持平。   “我跟你说,赶紧回家。”张老太凑近,在郎颂耳畔低声叮咛,“这家小孩有病,会传给你们这些小伙子的。”   朗颂不悦地皱起眉,眉眼锋利,脸上的伤疤顿现几分狰狞。   上次张老太说孙谚识害人不浅,这次又说孙谚识有病,到底是为什么?老年痴呆会让人被害妄想吗?他当然不相信张老太说的糊涂话,要是孙谚识真有什么传染病,华强不可能会放心让他住在这里。况且,这世界上是有什么病只传染小伙子的吗?   可是张老太三番两次令人毛骨悚然的糊涂话令他很在意,他压了压气息,问:“什么病?”   张老太似乎是被问住了,眉头皱出几道深深的沟壑,浑浊的眼珠子盯着朗颂的脸迟迟不吭声。   就在朗颂认为问不出个所以然,想搀扶她进屋时,张老太突然厉声嚎哭起来:“我的小循啊,都是叫姓孙给害死的呀!”   她一边哭,一边拿手捶着自己的胸口,悲痛又凄厉的哭声响彻小巷。   朗颂下意识仰头往楼上孙谚识的房间张望,因为有店面挡着,他只能看到一小片屋檐,但他知道,如果孙谚识是醒着的话,一定能听到这哭声,这片城中村捂不住声音与秘密。   “奶奶,”心脏倏地一跳,朗颂沉声叫了张老太一句,“屋里的猫好像在叫。”   听到这话,张老太缓缓收住了哭嚎,茫然地问:“咪咪,我家咪咪去哪儿了?”   朗颂也是前几天才注意到张老太家有一只黑猫,不太爱出门,傍晚会跑出来趴在门口。许是听到了主人的呼唤,咪咪从屋里操作台上一堆旧布料里跳了出来,“喵呜”了一声。   朗颂顺势搀起张老太进了屋,一直将她送到房间里。   张老太家房子的格局和孙谚识家类似,房间在二楼。朗颂在张老太房间门口叮嘱了她几句便要走,张老太却又叫住了他。   “哪里不舒服吗?”朗颂问他。   张老太刚哭过,眼眶发红,面颊上还挂着泪痕,但此刻的她已然忘记了方才的悲切。她缓慢地从枕头底下摸出了一个相框,献宝似的拿出来给朗颂看,手指在照片上来回抚摸:“这是我家小孙孙,他很乖,很爱笑。”   朗颂垂眸看了一眼,照片上是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长相清秀,笑容灿烂。他半蹲在一条小溪旁边的大石上,对着镜头比了一个“V”。看得出来,这张照片应该是外出旅游时拍的,从张老太颠三倒四的话中也可知,这个青年已不在人世。   “嗯,很乖。”朗颂附和了一句,沉默地站了两秒后又问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张循。”张老太轻柔地抚摸着照片,又哽咽起来,“他很听话,很孝顺,都怪孙家的……”   “咪咪,上来!”朗颂打断张老太,朝站在楼梯上不敢动的黑猫招手,咪咪很有灵性,马上窜了上来钻进了房间。   张老太很容易就被转移了视线与注意力,摸着咪咪的头和它玩。   朗颂很想多问两句关于张循的事,想知道他跟孙谚识有什么关系,想知道“叫姓孙给害死的”是什么意思?这个姓孙的是指孙谚识吗?但显然,问一个患了阿尔兹海默症又情绪不稳定的老太太是不合适的。   店门还开着,他没有再逗留,给张老太从水壶中倒了杯水,叮嘱她不要乱跑后就下了楼。   走到门口,朗颂顿住了脚步,他先是朝巷口看了一眼,又转了下头凝睇着巷子深处,好似想要一眼将这地方看个通透。   站了片刻,他心事重重地回了店里。   午后这段时间人很少,朗颂一边整理货架,一边出神想事情,连越来越近的脚步声都没听到,直到一颗“蓝色毛球”掀开门帘探了进来,缩头缩脑地轻唤了一句“颂哥”,他才回过神来。   “猴子!”朗颂赶忙起身,“快进来。”   “蓝色毛球”是个瘦削的少年,将头发染成了蓝色,特别的扎眼。他咧嘴嘿嘿一笑,提着一袋子沉甸甸的东西进了门。   朗颂接过他手里的东西:“不好意思,麻烦你跑一趟。”   “颂哥,你太见外了,我就是你一小弟,随叫随到。”   “别这么叫我。”朗颂无奈,“那些人没再打你吧?”   猴子原名叫侯晨晨,长的很瘦小,刚满十六岁,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了,是朗颂在之前租的那个城中村认识的朋友。猴子跟着没有固定职业的父亲生活,他父亲三天两头不着家,猴子常受那一片的小混混欺负,经常被打的鼻青脸肿,有一次他看到了,就出手帮了一把。   自那以后,猴子就管他叫大哥。   “没。”猴子摇头,“他们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玩意儿,被你教训过一次之后就没再找过我了。”   朗颂摇摇头:“等他们知道我搬走后,肯定还会再找你的麻烦,你尽量躲着他们点。”   猴子无所谓地哈哈一笑,叠声应是。他站在店门口的位置张望了一圈,笑道:“哥,你住在这比之前那地方好多了,房东臭老太在你搬走以后还说你坏话呢。”   朗颂笑了一下没吭声,他一直和猴子保持着联系,搬来这里的事猴子都知道。   猴子见朗颂一脸心事重重的样子,便踢了踢他提来的那袋东西,识相地转移了话题:“哥,你不是说早餐摊生意不错吗,怎么还做这个啊?”   朗颂蹲下身将袋子打开,里面一叠叠用黄皮筋捆绑好的吊牌,还有一些吊绳。   这是猴子找的手工活儿,他没满十六岁,没有哪个用人单位敢用童工,所以就四处找一些手工活带回家做。这些手头的活儿很简单,连几岁的小孩都能干,但工价很低,猴子没日没夜的做这些手工活,勉强也能养活自己。   朗颂回答:“月月要上幼儿园了,我抽点空闲的时间做这个。”   猴子高兴地跳起来:“真的真的?月月要上学了?”   “还能有假?”朗颂笑了一下,“过两天就去报名。”   猴子又忙问:“小月月呢?去哪儿了?”   “楼上睡午觉。”朗颂把折叠桌摊开,拿了一些吊牌在桌子上,又问猴子,“怎么串,哪张在前?”   猴子也拿了一条矮凳坐下,教朗颂怎么串。   “行,知道了。”朗颂麻利地开始动手,“你拿来的这些我估计要串两天,我串完了给你打电话,你再拿点新的来,只要是不占地的手工活我都接。”   “行嘞,交给我吧。”猴子嘻嘻一笑,“我尽量给你找那种工价高又轻松的活儿。”   “不用,好活儿你自己留着。”朗颂摇摇头,“你从别人那里怎么抽提成的,从我这里就怎么抽,另外把你来回车费也给扣了。”   猴子虽然年纪不大,但已然有了小工头的架势,经常从小作坊、小工厂接一下手工活的单子,给他们那片城中村看孩子的妇女、老人做,他从中间赚个差价。   “那不行,”猴子孩子气地撅起嘴,“我哪能赚你的钱。”   “那我以后就不找你拿活儿了。”   朗颂一句话就把猴子给治的妥妥的。   猴子坐了一会儿就接到了催他回去的电话,他起身要走,朗颂拦着他,又给他拿了两瓶饮料和一些零食。   猴子这才想起来问朗颂:“哥,你说的那个很好的房东呢?怎么不在啊?”   想到孙谚识,朗颂的表情有些凝滞,顿了一下他才回答:“他生病了。”   猴子凑近朗颂,压低了声音道:“哥,这样不好吧,趁着人家生病偷人家东西。”   “想什么呢,”朗颂揉了一把他的蓝毛,“我付钱,快回去吧。”   猴子也不忸怩,拿着塑料袋通通装走了,迈出门又回头道:“哥,要是有空我能过来找你玩吗?”   朗颂点头:“可以,不过要先给我打个电话。”   “好嘞。”猴子朗声应了一句,提溜着东西走了。 第34章 幼稚的比赛   朗颂以为孙谚识会睡到晚上才会下楼,结果猴子前脚刚走没多久,孙谚识就穿过货架走了出来。   他的头发有点乱,这里趴着那里翘着,脸色也不太好看,唇色很浅,眼眶却很红。   朗颂下意识地想上前搀扶一把,但又觉得这样不太合适,于是局促地站在原地,问道:“刚才我朋友来了,是不是把你吵醒了?”   “没,睡醒了。”孙谚识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躺着腰痛。”   其实他根本就没睡着,张老太的哭嚎声以及朗颂的说话声都听得一清二楚。他躺了一个来小时,就如同躺在钉板上那般难受,索性起了床。   “那就好。”朗颂慢慢抬眸去看孙谚识的神色,等了两秒才又问,“好点了没?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他的声音很轻,语速很慢,好像每个字都是字斟句酌后才说出来的。   “没有,好多了。”孙谚识眼梢带笑,坦然地看向朗颂,全然没了之前那点别扭劲,他看了眼桌上的卡片,问道,“这是什么?”   两人的目光短瞬相触,朗颂慌忙挪开视线,也坐了下来:“今天下午没找到活,我让朋友给我带了点手工活来做。”   “是因为我把活儿给推了吧?”孙谚识捻起几张卡片,学着朗颂的样子用子弹头吊牌绳成功串起了一串,“这两天耽误你不少功夫,等会儿我补给你。”   朗颂埋头麻利地串好一串吊牌才抬头道:“哥,中午吃饭的时候你跟我说的话都忘了吗?”   孙谚识回忆着自己中午的那些酸不溜丢的话,倏地笑了:“行,那以后咱就互相帮助。”   说着,他右手握拳伸到了朗颂面前,朗颂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也伸出拳头和他轻轻一碰。   两人在这个午后交换了一份信任。   狭小空间里的低气压一扫而光,空调的出风口源源不断地输送着冷风,发出呼呼的声响,按压吊牌绳子弹扣的“噼啪”声此起彼伏地响起。   过了好一会儿,孙谚识才瞧了一眼地上的那一袋子卡片,问朗颂:“这一袋子得弄两天吧,能赚多少钱?”   朗颂目测了一下,回答:“五六十块钱吧。”   孙谚识手上的动作顿住,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地又问了一遍:“多少?”   “五十五块钱左右。”朗颂认真估算了一下,给了一个更准确的答案。   孙谚识呆滞地望着桌子上一摞串号的吊牌,虽然他知道这是朗颂打算利用闲暇时拿来做的手工活,但是几块钱的时薪还是让他有种这是何必的感觉。   他张了张嘴,想说别做了我给你,但他知道这话不合适,于是道:“整这么多也赚不了几块钱,还不如好好歇一天。”   朗颂手上动作不停,嘴里道:“哥,我不敢歇。”   “月月报名费不够?”孙谚识不是滋味地道,“要不我先借你?或者之后的房租你先赊着。”   “不是,报名费足够。”朗颂笑了笑摇头,“医生说在五岁之前植入人工耳蜗是最好的时期,月月已经五岁了,不能再拖下去,我想尽快凑够给她做手术的钱。”   手里的一串吊牌啪一声掉在地上,等了一会儿孙谚识才回过神来弯腰去捡,刚才那一瞬间,他被朗颂眉宇间拧起的那抹坚定给震撼到了。   其实他在网上查过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费用,如果只植入单侧耳蜗,并且选用相对便宜的国产耳蜗,加上手术费也要十万块钱左右。此外,植入耳蜗之后还要到专业的康复机构进行听觉和言语训练,又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对于一个高中还没毕业,没有父母,没有稳定住所,或许还背负着债务的高中生来说,堪比天文数字。   因此,他没主动在朗颂面前提起过这事,怕伤及自尊触及伤痛。他甚至想过朗颂是不是不曾想过给朗月植入人工耳蜗,助她恢复听力,回归正常人。   此刻孙谚识恍然大悟,给朗月做手术这件事一早就在朗颂的计划当中,所以朗颂才那么坚定的四处奔波,给朗月找普通民办幼儿园而不是在一开始就送朗月去特殊学校。   朗颂话不多,任何时候见他都是在埋头干活,他用实际行动印证着自己异于同龄人的成熟和坚韧,孙谚识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种震撼人心的强韧生命力,但同时又莫名感到有些难过。   沉默良久,孙谚识捡起地上那串吊牌扔到了桌上,抬眸去看表情专注朗颂,问道:“那你呢?不打算回去读书了吗?”   手上的动作一顿,朗颂用力抿了抿唇角。   在一开始笃定孙谚识就是朗月亲生父亲的时候,其实他有动过再回学校的念头。他当时想,如果孙谚识愿意拿一笔钱出来给朗月做手术,那他就回学校继续读书,利用手头的一点存款,以及课余时间和假期多做几份兼职,他能养活自己和朗月。但希望很快破灭,他也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挺不切实际的,他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朗月的亲生父母身上。   抬起来时朗颂脸上的表情已和往常无异,他看向孙谚识,朴实一笑:“月月等不了那么久,即便不考虑大学四年的学费生活费,即便我大学一毕业就能赚到十万块钱,那月月也要等到九岁才能做手术。到那时已经太迟了,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时间”抿唇想了想,他又解释了一句,“况且我成绩一般,考不上好大学。”   孙谚识凝视着郎颂深邃的面部轮廓,心里轻轻一动,华强说过,郎颂成绩不错,他不知道这是郎颂在自我安慰,还是单纯敷衍他的说法,但他知道这是在没法两全的情况下,郎颂做出的最优选,他选择牺牲自己的学业去成全妹妹的耳朵。   一些画面在脑海中闪过,孙谚识想起初见那日,朗颂揪着他的衣领,认定他是朗月亲生父亲时目光炯炯模样。那一刻,朗颂眼里装着的或许不是焦躁的怒意,而是以为找到了朗月的亲生父母,可以尽早给朗月做手术的殷切希冀。   一些复杂的情绪泛上舌底,孙谚识张了张嘴,斟酌好的一番话还没来得及脱口,放在桌角上的手机骤然响了起来。   “是闹钟。”郎颂拿起手机,“月月该睡醒了,我上楼看看。”   “去吧。”   孙谚识目送着郎颂穿过货架,消失与门后才收回视线。   郎颂的仪态很好,任何时刻都昂首挺胸腰杆笔直,即便是从批发市场搬完货回来一身狼狈,他也依旧挺拔不屈。   孙谚识不禁回忆起自己十九岁的模样,可惜的是脑子里的画面已经模糊了,或许曾经也是郎颂这样昂扬挺拔的模样……   朗月果然睡醒了,郎颂给她擦了把脸,抱着她下了楼。   下午没什么生意,三个人沉默地对着一桌子吊牌干的热火朝天。   朗月以前就帮郎颂干过,加上她手小,捻卡片速度快,串吊牌的速度竟然比孙谚识还要快。   孙谚识抹不开面子,手脚没郎颂麻利也就算了,居然还比不过一个小屁孩?   他非常幼稚地让郎颂告诉朗月,说要和她比赛,输了的人要答应赢了的人一个要求,朗月一脸兴奋,忙不迭鼓掌点头,乐得口水都挂了下来。   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比赛就这样拉开了序幕,郎颂成了裁判。   孙谚识其实是有点不舒服的,戒断反应让他头晕脑胀,但这场幼稚的比赛集中了他涣散的精神和注意力,竟让他不知不觉地忽略了身上那点不适。等他伸伸酸疼的胳膊抬起头看墙上的老式挂钟,时针已经指向了 5,一个不需要手机游戏打发时间的下午,竟然就这样如白驹过隙一般过去了。   差不多也到了准备晚饭的时间,郎颂大手一挥宣布比赛结束。   朗月赶忙把自己脚下装了吊牌的小框子递给郎颂,孙谚识也毫不示弱地把自己面前的塑料袋子递出去。   郎颂公平、公证地细数了两人的吊牌数量,最后宣布朗月略胜一筹。   愿赌服输,孙谚识难为情地摸摸鼻子,让郎颂问朗月想要什么。   朗月的眼睛滴溜溜一转,认真地想了很久,最后比了一串手语。   郎颂看了孙谚识一眼,迟疑了一下才说:“月月说还没想好,可不可以等她想好了再跟你说。”   孙谚识把朗月捞进怀里挠她胳肢窝,笑道:“你个小人精。”   作者有话要说:   颂颂不会去读书了,但作者不会委屈他的。^_^ 第35章 番茄鸡蛋面疙瘩   考虑到孙谚识这个病患只能吃软烂的食物,但又不想喝粥,朗颂便决定晚饭做番茄鸡蛋疙瘩汤。   光是听到“番茄”这两字,口腔里就不自觉分泌出口水。   反正傍晚没生意,孙谚识也懒得关店门,端了盆狗粮在店门口让黄豆守着,他则带着朗月去厨房围观朗颂做饭。   朗颂正在清理一条鲫鱼。   “不是做疙瘩汤吗?”孙谚识问,“还要再做盘红烧鲫鱼?”   “不是。”朗颂伸手拿刀,一边给鱼划口子一边回答,“先煮个鱼汤汤底。”   “用开水不就行了……”   孙谚识咕哝了一句,瞠目结舌地看着朗颂一系列娴熟的操作。切葱姜蒜、烧油煎鱼、放水煮汤,没一会儿一锅奶白色的鱼汤便煮好了。   朗颂把鱼汤盛出来,用网勺滤去鱼肉和辅料,留着奶白鲜香的鱼汤待用。   接着,他抓了几把面粉在汤碗里,又加了一勺盐和些许凉开水,用筷子搅成了一团团细碎的面疙瘩。   准备工作完成后,他在锅里倒入了少许油,将切好的葱花爆香,把剥了皮切成小块的番茄倒进去翻炒一番。番茄炒到软烂,他把鱼汤倒进去一起煮沸,将拌好的面疙瘩也放进去一起煮,又放了一把青菜,最后将鸡蛋打散下锅,淋入香油关火,一锅红绿相间色泽明艳的面疙瘩汤就做好了。   孙谚识觉得做饭是件既麻烦又很浪费时间的事,一直也没有学做饭的动力和想法,他也很讨厌油烟味,所以今天还是第一次正经看朗颂做饭。   朗颂蹙眉抿唇,一脸真挚地切菜、炒菜、搅面团,一锅热气腾腾面疙瘩煮好,他的嘴角不禁扬了扬,那是一个享受且满意的笑容。   孙谚识在一旁静静看着,不由得在脑海里挖掘自己上次这么投入地去做一件事是什么时候。   三碗鲜香四溢的疙瘩汤端上餐桌,朗月很是中意今天的晚餐,高兴地鼓起掌来给哥哥喝彩。   孙谚识低头闻了一下,真诚夸赞道:“好香,难怪要用鱼汤。”   朗颂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等你恢复了,再给你做排骨面疙瘩。”   “好,我等着。”孙谚识挑眉一笑。   今天饭做得早,他们这小院里已经开饭,别家才传来滋滋啦啦的油爆声,一场市井烟火才刚点燃。   疙瘩汤稍稍放凉,孙谚识用木勺盛了一勺汤入口,鲜香的鱼汤配上酸酸的番茄,寡淡了两天的味蕾立刻像大脑。   眸光一晃,孙谚识放下了勺子,拿出手机找了个绝佳的角度对着自己的饭碗拍了一张诱人垂涎的照片发给了郑烨,旋即收起手机埋头吃晚饭,不管郑烨在手机那头如何咒骂他。   吃完饭,孙谚识带着朗月出门逛了一圈,买了点水果,还给朗月买了一支雪糕。   朗颂严格控制着朗月的零食摄入,不让她随便吃零食,朗月也很听话,从不因此哭闹。但小孩哪有不嘴馋的,每次看到朗月的目光在小零食上流连,孙谚识都觉得自己像个助纣为虐残害小孩的大恶人。所以他借着散步的由头带着朗月出来,给她解解馋。   两人走到一个小广场停下,坐在一个早就不喷水的喷泉边上。   朗月迫不及待地打开雪糕袋子,张嘴就要咬。   孙谚识有心逗她,倾身凑过去,作势要咬,朗月赶忙收回胳膊挡在身前。   “小气鬼,喝凉水。”孙谚识捏捏朗月的鼻子,“下次不给你买了。”   朗月把雪糕塞回包装袋里,放在一旁,然后屁股一挪跳下了地,走到了孙谚识面前。   孙谚识不明所以地看着朗月:“生气了?”   却见朗月趴到他膝盖上,伸出柔软的小手,隔着衣服贴在了他的肚子上揉了两下,然后她才收回手,比划了一串手语。   孙谚识看不懂,但能猜到朗月想表达的意思。   朗月跟他说胃疼不能吃冷的,吃了会很痛,或许还叮嘱他要听话要按时吃药。   孙谚识怔了怔,而后揉揉朗月的头:“嗯,知道了。”   朗月露出满意的笑容,又爬上水池边坐着,重新拿出雪糕,像只小仓鼠似的埋头啃雪糕外层的巧克力脆皮。   广场地灯的灯光映在孙谚识眼底,他一手环抱胸前,一手托腮,眉目柔和地看着朗月。心里不禁纳罕,到底是什么样优秀的父母能够养育出这么好的两兄妹。   两人坐在水池边吹着晚风。   不远处有一群中老年人在跳广场舞,播放的歌曲是《新白娘子传奇》的主题曲《渡情》,DJ版的,孙谚识不由自主地跟着节奏抖腿。   朗月被一群玩滑板的小孩吸引了目光,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粉色的滑板车,悬空的双腿一晃一晃。   孙谚识指着那群小孩,问她:“想要吗?”   也不知朗月有没有明白,总之她开朗一笑点了下头。   孙谚识挑了挑眉梢:“行,给你送份入学礼物。”   两人坐了半个来小时,孙谚识起身准备回家,一低头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朗月的嘴巴周围糊了一圈黑乎乎的巧克力。   他掏掏口袋没能找到纸巾,朗月灵机一动,伸出粉嫩的小舌头添了一圈,结果变得更加惨不忍睹。   孙谚识忍俊不禁,扯起自己还算挺干净的T恤衣摆抹了抹朗月湿乎乎的嘴唇,牵着她的小手回了家。   刚送走一拨买东西的客人,朗颂拿了条凳子坐在门口的雨搭下继续串吊牌。细碎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他还没来得及抬头,蹲在脚边的黄豆已如离弦之箭窜了出去。   黄豆围着闲逛归来的孙谚识和朗月打转,见孙谚识不理它,顿时委屈上了,“嗷呜嗷呜”哼哼着,撒气似的叼住了孙谚识的裤腿。   孙谚识“啧”了一声:“不都跟你解释过了,给你买的牵引绳还在路上,等快递到了再带你出去遛。”   黄豆并不能理解孙谚识的意思,“呜呜”叫着就是不松口,还带着点赌气的意思。   “黄豆!”朗颂扬声叫了一句。   黄豆怂了,不情不愿地松了口,回到郎颂身边吐着舌头谄媚地拿头拱他的手。   孙谚识嘴角抽搐:“你搞清楚谁才是你的衣食父母。”   见哥哥被抢走,朗月顿时不乐意了,跑上前去踮起脚尖亲昵的搂住了郎颂的肩膀,有点要和黄豆争宠的意思。   朗月一凑近,朗颂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巧克力味,一低头便看到裙摆上那一大片融化掉的巧克力渍。他无奈地扬扬嘴角,也没戳破两人的小秘密,跟孙谚识打了个招呼带朗月上楼洗澡去了。   孙谚识也进了屋,动作自然地拿起柜台上的矿泉水瓶,拧开瓶盖抿了一小口,随后出门坐在朗颂方才坐的位置上,点了根烟。   天已黑透了,雨搭上方的白炽灯瓦数很低,但足以照亮门前的这方寸之地。   巷子深处传来了谁家洗衣机脱水的“轰轰”声,谁家电视机正放着京剧的“咿咿呀呀”声,谁家小孩的嬉闹声,组成了一首闹哄哄的俗世大合唱。   烟燃尽,吐出最后一口烟圈,孙谚识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戳戳点点一番给自己挂了个专家号。退出app,他打开了通讯录,本想给郑烨打个电话,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起身刚进屋,朗颂从货架间走了出来,说道:“哥,你先去洗澡吧。”   “你先洗吧,洗了早点睡。”孙谚识瞥了眼墙上的钟,见时间还早,“我的衣柜里有台笔记本电脑,你可以拿去玩游戏。”   朗颂摇头:“我晚点再洗,吊牌还剩一点就串完了。”   孙谚识看了一眼,确实就剩一点了,他也不勉强,微点了下头。   走到货架中间他顿住脚步,心里挣扎了一番后回头道:“明天我要去趟医院,你要有活儿的话就只管去,月月跟着我就行。”   “怎么了,胃又痛了?”朗颂脱口问道,“要不咱们现在去挂个急诊?”   孙谚识笑了笑:“不是,我预约了一位精神心理科专家的号,明天上去看看。”   “啊?”朗颂站在灯下,眼里一片茫然,怔了许久才反应过来孙谚识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自觉向前迈了一步,“我陪你去吧,我明天没事。”话音里是他自己察觉不到的兴奋和激动。   孙谚识笑了,摇头道:“不用,又不是去做个大手术,月月后天报名,你明天在家准备准备她上学的东西吧。”   朗颂的眼里闪过一抹挣扎,但没有再强求:“那行。” 第36章 莫名其妙的女人   翌日,朗颂照常出摊。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和炳叔的关系缓和了许多,或者该说是他单方面觉得缓和了许多。面对他每天早上的主动问候,虽然炳叔依旧连眉眼都不抬,但至少不再像第一天那样横眉竖目。   今天生意好饭团卖得快,不到七点半就收了摊,朗颂刚把物事弄进院里,便一眼看到站在楼梯口准备下楼的孙谚识和朗月。   朗月已经穿好衣服洗漱干净,连头发也扎好了,虽然有很多小碎发没扎上去,还有点歪,但勉强算是个马尾,可见孙谚识已经尽力了。   “哥、哥!”朗月趴在护栏上叫了一声,小孩子的嗓音本就明亮,她对自己的嗓门也没数,这一嗓子把黄豆吓得一哆嗦。   孙谚识手扶着栏杆,也开口道:“小颂,早。”   因为要出门,他今天拾掇了一番。平日里飞舞的发丝都乖顺的垂了下来,朗月很喜欢摸的胡茬也刮得很干净,上身穿了一件浅灰色休闲衬衫,下身配了一条米白色休闲裤,衬衫扎在裤腰里,衬的腰细腿长,一扫平时的不修边幅,利落又帅气。   朗颂的视线不经意地落在孙谚识的腰上,蓦然想起前天晚上给孙谚识擦身子的画面,心跳陡然加快,几乎就要跳出嗓子眼儿。   他忙收回视线,滚了滚干痒的喉结,低低地回了句:“早,谚哥。”顿了顿又说,“下来吃早餐吧。”   今天是阴天,院里也挺凉快,朗颂把餐桌铺在了院子里,把锅里温着的早餐拿了出来。平时他都是吃了再出摊,今天他空腹出的门,于是坐下来和两人一起吃早餐。   朗月手里握着朗颂给她剥好的水煮蛋,小口小口咬着,时不时冲朗颂和孙谚识笑一下。自从知道明天要去报名,她就很兴奋,恨不得立马插上翅膀飞到向往已久的幼儿园。   朗颂却有点心事重重,一是有点担心孙谚识就诊不顺利,二是担心朗月去了学校不适应。   孙谚识挂了九点半的号,吃完早餐,见时间差不多,便打了声招呼两手空空出了门。   刚走几步,身后就传来了朗颂的声音以及迅疾的脚步声。   孙谚识转身回头:“怎么了?”   “给!”朗颂把手里的一个牛皮纸手提袋递给他,“带把伞,今天可能会下雨,药也带上,万一中午赶不回来记得吃。”   孙谚识抬头看了眼铅灰色的天,接过了纸袋,除了伞、药,里面还放了瓶矿泉水。他抬了抬眉梢,笑着道:“谢了。”   朗颂目送着孙谚识走出巷口,才转身回店里。   明天要带朗月去报名,朗颂跟工头打了声招呼,这几天都不准备接活。他回到店里先给猴子打了个电话,让他来拿吊牌,顺便再带点手工活过来。   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好准备的,报名要用到的材料早就备好,书包、水杯、小薄被等早在一个多月前就买好了,等着开学就能带去幼儿园。   一下子闲了下来,朗颂有点无所适从,他陪朗月玩了会儿拼图,又不厌其烦地再次把进入幼儿园以后要注意的事告诉朗月。   朗月很乖巧地点头,还用手语复述一遍,表示自己记下了。   早上比较冷清,只零星来了几个客人买东西。猴子大概要中午才过来,反正也没事可干,于是朗颂准备把货架整理一番。   他刚起身,外面传来“咯噔咯噔”有节奏的皮鞋鞋跟踩地声,旋即门帘被掀起,刺鼻的香水味扑面而来,一道尖细的声音同时响起:“小孙,听说你家来人了?”   话音落下,一个中年女人已经走了进来。她身材圆润微胖,皮肤很白,穿着一条藕粉色雪纺连衣裙,从外表看起来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   “谚哥出去办事了。”朗颂应了一句,暗暗打量了女人两眼,莫名觉得有点眼熟。   “这可真是难得。”女人捂着嘴笑了,“他还能找点正事干呢,别是……”   “要买点什么吗?”朗颂打断了女人的话,对方的笑容和话语带着赤裸裸的嘲讽,让他很不舒服。   女人撇了撇嘴,斜睨朗颂一眼后转身走到冷藏柜前:“听花婶说小孙家里住进来一个小伙子,就是你吧?”   搬来蓝楹巷至今,朗颂从见过这个女人,但从对方的话里可以听出来,她应该是蓝楹巷的原住民,一般租客不会这么说话。   朗颂:“是的,租在这里。”   女人回过头来,眯起因为胖而显得肿胀的眼睛,压低了声音问:“真是租在这里的?”   朗颂蹙眉:“不然?”   女人察觉到了朗颂的不耐烦,没再追问下去,最后拿了一瓶最便宜的矿泉水放在柜台上。   朗颂垂眼拿扫描枪扫了一下,说道:“一块钱。”   女人没有拿水,也没有急着付钱,目光肆意打量着朗颂,嘴也没闲着:“我就是随口问问,花婶跟我说的时候我还不相信呢,小孙这两年像换了个人似的,对谁都没个好脸色,见人就咬……”   “说话注意点。”朗颂遽然抬眸,冷声打断了女人,他的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但眼里的厌恶和冷厉藏不住。   女人被朗颂的眼神威吓道,气势上却不肯服软:“我说你这小孩,怎么这么没有礼貌?”   朗颂忍了忍没有吭声,他得罪了谁,最后都会记恨到孙谚识的头上。   女人只以为自己震慑住了朗颂,继续喋喋不休:“你不是租客吧,从来没听说小孙想把房子租出去。我是不懂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在不见光的地方玩玩也就算了,怎么还往家里带呢……”   周遭空气一凝,脑海中闪过一个熟悉的画面,朗颂猛然意识到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女人有点眼熟。因为她的五官和雷斌有五六分相似,而女人夹枪带棒讽刺孙谚识,说半句留半句的说话风格简直和雷斌如出一辙。   朗颂离开柜台,走到女人面前,垂眸冷冷看着女人道:“如果不是诚心想买东西,请出去。”   女人被突然窜出来的人吓了一跳,忙向后退了半步:“你、你、你干嘛!”   朗颂冷哼一声:“这里不是你找茬的地方,如果不买东西就请出去。”   “你敢动我试试!我叫人了啊!”女人这会儿是真的被朗颂凶狠的眼神吓到了,忙不迭向后退了两步,双手紧紧地抓着钢制货架,声音都发起抖来。   就在这时,“砰”一声,后门被撞开,黄豆吐着舌头从院里钻了进来,它站在两排货架中间看到女人,“汪”的叫了一声。   一直在院里在在和黄豆玩的朗月也紧随其后追了进来,她茫然地看着哥哥和胖胖的大婶,敏锐地感觉到了不寻常的气氛。她“噔噔”两步跑到朗颂面前,抱住了他的腿寻求安全感。又忍不住好奇地探出头来,瞪着溜圆的眼睛去看面前的女人。   女人在看到朗月后收了嗓门,看在小孩的份上一肚子脏话也吞了回去,但她显然气得不轻,一张雪白的脸被气得涨红。   她愤愤地跺了跺脚,一边往门外走一边怒道:“反正这店也半死不活的,干脆别做生意了……”   女人的声音缓缓消失在巷子中,朗颂才抱起朗月拍了拍她的背。   临近十二点时,猴子到了,这次他带来了两箱给发箍粘配饰的活儿,工价高,但比较麻烦,还要用到胶枪。   猴子跑一趟不容易,朗颂把他留下来一起吃午饭,不过不是自己做,而是点了外卖。厨房是孙谚识的,伙食费也是平摊,没有对方的首肯,他不好意思擅自使用。   猴子也不介意,还怕朗颂破费,只点了一份酸辣土豆丝盖浇饭,朗颂给他改成了酱香排骨饭。   朗月难得跟着哥哥吃一顿外卖,朗颂给她点了一份她喜欢的儿童汉堡套餐,她本应该开心的,但却瘪着嘴没什么食欲,趴在脚边的黄豆对着一盆狗粮也兴致索然的模样。   朗月挖了一勺土豆泥,又闷闷不乐放下勺子,摇了摇朗颂的手臂,打了一串手语问他:谚爸爸吃饭了吗?   朗颂往门口张望了一眼才回她:应该吃了。   朗月摸摸肚子,又“说”:谚爸爸只能吃软乎乎的面婆婆,外面的东西不能吃,他肯定不会听话的。   说着,还小大人般双手托腮重重地叹了口气。   连朗月都知道孙谚识“不会听话”,朗颂又怎会不知,而且马上就要十二点了,按道理来说孙谚识也该从医院回来了。   朗颂抿了抿唇忖度一番,拿起手机道:要不我们问问?   朗月嘻嘻一笑,重重点头。   朗颂本想打电话,但怕对方可能在做什么检查,便拍了一张朗月的照片发给了孙谚识,又发了一条消息:   【谚哥,月月问你吃午饭了没?】   过了几分钟孙谚识才回复消息:【正在吃】   他也发了一张照片过来,照片里是一份香菇青菜砂锅粥。   朗月不满足于让哥哥“代言”,她从朗颂手里抽走手机,发了一连串“小黄豆亲亲”的表情过去。   朗颂赶忙拿回手机,想撤回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孙谚识已经回复了一个“亲亲”的表情。他无奈地摸了摸发痒的鼻尖,放下了手机。   猴子看看朗月又看看朗颂,嘿嘿一笑:“哥,房东大哥人真这么好啊?月月都管他叫爸爸。”   关于认错爸爸的那个乌龙事件朗颂跟谁都没说过,自然也没必要跟猴子说,他没有过多解释,点点头道:“嗯,人很好。”   “我来的真不凑巧,来两次都没碰上。”猴子遗憾地夹了一块排骨,“下次我一定要见见他。” 第37章 父子间的隔阂   孙谚识一上午在医院里东奔西走做了好几样检查,和医生聊了很久,拿了药走出医院大门已经十二点了。   天空依旧阴沉沉的,早上还挺凉快,到了中午就闷热起来。   骤然从开着中央空调凉风习习的医院出来,就像一脚踏进了蒸屉里,孙谚识习惯性地扯了扯T恤,快步穿过天桥走到医院对面,进了一家连锁便利店。   口袋里的手机贴着大腿震了一下,他拿出手机,是朗颂发来的消息。   【谚哥,月月问你吃午饭了没?】   朗颂还发了一张照片过来,朗月本就肉嘟嘟的腮帮子鼓鼓的,又小又白又肉的双手捧着一个汉堡,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孙谚识的嘴角不禁扬起。   紧接着,朗颂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   【药要在饭后吃,不能吃不易消化或者刺激性食物。】   孙谚识看了一眼排队结账的退伍,转身出了门。便利店凉快,他本打算在店里买份微波速食垫垫肚子算了,既然朗颂都这么说了,他也不好骗小孩。   走进一家砂锅粥店,他点了一份香菇青菜砂锅粥,等服务员把粥端上桌,他才拿出手机拍了张照,像交作业似的把照片发给家里的“留守儿童”。   吃完午饭,孙谚识又进了一家巷弄里的小杂货店,买了一瓶劣质二锅头,坐在了路边的花坛边上。   今天来医院,是他第一次利用医学手段戒酒,在此之前,他也曾尝试过戒酒,没有一次能撑过三天。一般6-12个小时左右不喝酒就会出现戒断反应,出汗、发抖、干呕等,24-36小时截断反应加重,会发热、心悸,至于36小时之后会如何,他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有撑到过第三天。   通常在第二天,他就扛不住痛苦的戒断反应扑向了酒瓶,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而相比起生理上的戒断反应,心理上的痛苦尤甚。脱离掉酒以后,内心会迅速被孤单、压抑、绝望所淹没,整个人会丧失所有行动力,明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却使不上劲。身体像破了一个洞,只有酒能填满,只要这个洞被填满,所有的痛苦、难受都会想潮汐一般迅速退去。   而他又会沉沦在对酒精的病态上瘾当中,沉迷于这种只需要一点液体就能得到满足的即时快乐。   郑烨不止一次劝过他,强叔不止一次骂过他,他也一直都知道这样是错的。   他的意志力在被酒精一点一点的吞噬,他的人生也将缓缓地腐烂在酒精当中,然而他尝试了几次,始终没能走出这个死循环。   这一次,能撑过几天呢?   孙谚识拿起酒瓶抿了两口,从医院出来其实他就一直在出汗了,咬着牙撑到了现在。   在花坛边坐了会儿,孙谚识把酒扔进和药一起装进朗颂给他的牛皮纸袋里,起身走到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   他没有报蓝楹巷的地址,让司机送他到市中心商圈,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他有些事要办。   到达商圈,孙谚识直接进了一家商场,再次出来时手上提了不少东西,他又叫了辆车,赶往地处市郊的一家养老院。   两年前,他爸从家里搬到了养老院,就一直没再回家过。为了避开他,避开熟人,甚至搬到了最远的一家养老院。他每隔三个月给他爸置办一些换季的衣物,以及一些生活用品、营养品等送到养老院。   到达养老院,孙谚识在门卫那儿签了个字进了大门,这家私营性质的养老院规模不大,但硬件设置还行,管理方面也算用心。   孙谚识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一间办公室前,门开着,他在门口敲了两下。   里面坐着一个六十来岁的女人,戴着老花镜,正拿笔低头在记录着什么,听到声音她抬起头来,先是愣了一下,而后笑着迎了上来:“小谚啊,你怎么突然来了,也不打个招呼。”   “秀姨。”孙谚识笑着叫了一句,“我出门办点事,顺路就过来了。”   秀姨是他妈的旧同事、老朋友,退休以后才到这家养老院工作,她和强叔是包含亲戚在内的长辈中唯二对他仍旧和颜悦色的人。   “来给你爸送东西的吧?”秀姨从饮水机里接了杯水给孙谚识,“我前两天还惦记着你该过来了。”   孙谚识抿了一口水,把给他爸的东西都挑了出来放在桌子:“秀姨,这些都是给我爸的,劳烦帮我拿给他。”   “要不……”秀姨抓着孙谚识的胳膊,觑了他一眼,尝试性道,“你自己拿去给他?他现在应该在棋牌室跟人下象棋呢。”   “不了。”孙谚识僵硬地扬了扬嘴角,“您又不是不知道,他不肯见我,等会儿见了我没准把棋盘给掀了,把其他大爷给吓着。”   秀姨叹了口气:“你们啊,父子处得像仇人。”   孙谚识笑了笑,没吭声,他又拿了一个手提袋递到秀姨手中:“这是给您买的花胶。”   “哎哟哟,我不要我不要。”秀姨赶忙塞回孙谚识手里,“你怎么每次还给我捎上一份,再这样我以后可不帮你了啊。”   “您不收的话,以后我可不敢找您帮忙了。”孙谚识学着秀姨的语气回了一嘴。   一开始他来送东西,他爸是不肯收的,甚至极端地用打火机点燃烧掉,多亏秀姨从中几番斡旋,他爸才勉强收下东西,而此后他送东西过来,都是由秀姨转交。   因此,他每次过来都不忘给秀姨带一份小礼物。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秀姨就像他的阿姨,不管是出于对长辈的敬意还是出于一点谢意,都理应如此。   两人一番推搡,秀姨终究拗不过孙谚识的执着,最后还是收下了。   东西送到,孙谚识把水喝完就要走,秀姨要送他,被他拦住了。   “哎……”秀姨拉着他的手,沉沉地叹了口气,“你妈不在了,我还在呀,有空上阿姨家坐坐,阿姨给你做好吃的。”   说到老友,秀姨红了眼眶,一方面是怀念老朋友,一方面是心疼孙谚识。   咽喉漫上一股酸涩,孙谚识吞咽了回去才回答:“好。”   告别秀姨,孙谚识原路返回,走出了养老院。出门右转走出十几米后,他又突然顿住脚步,踌躇两秒后他换了个方向。   养老院外面围了一圈金属护栏,稍微走近一点就能透过护栏窥探到其内一角。孙谚识绕了一圈,走到了养老院后方,那里是一片户外运动场地,有一些适合老年人的运动器材,还有乒乓球桌等,棋牌室也在那一块。   沿着护栏的墙角种了一排桂花树,还没到开花的季节,但枝叶很茂盛。   孙谚识找了一个相对隐蔽的位置,扒开钻出护栏的树枝,往里面张望,一眼就看到了他爸。   老年人可能都不太受得了空调的冷风,趁着今天阴天,在外边活动。   凉亭里摆了两张旗桌,他爸没有下棋,抱臂在一旁围观。   不知谁下错了一步棋,他不满地皱起眉垂下双手指着棋盘说了些什么,下棋那方脸色也不好看,回头说了些什么,两人就这样斗了起来,旁人出来劝了两句,两人才不情不愿地别开头。   距离有些远,孙谚识听不清他们在吵什么,但能猜出来是他爸点的火。他爸个性强势,脾气火爆,很难听进别人的话,要不是以前有他妈管着,能三天两头和人起争执。   孙谚识又往前走了一点,找了一个能看得更清楚的位置。   他爸今天穿了一件翻领短袖汗衫,下身穿一条运动短裤,是他之前买了送来的衣服。他爸比几个月前瘦了一点,但脸色红润,还能中气十足地跟别人争吵,看起来挺健康。   正当这时,原本背对着护栏认真观棋的人倏地转了下头,朝孙谚识这边看来。   眼皮猛地一跳,孙谚识马上后退一步藏在茂密的树丛后面,等了几秒他才又探出头去扒开树枝往里面看。他爸偏过身子看向他这样,但并不是在看他,而是在看两个大爷打乒乓球。   孙谚识长舒一口气,深深地看了他爸一眼,而后转身离去。   两年前起他爸彻底不肯再见他,一是因为他的性取向,二是因为他妈的猝然离世。他既无法改变自己的性取向,也无法让他妈再回来,所以他爸不可能原谅他,也不可能回家。   而他,亦不可能消除与他爸之间的隔阂。   所以,其实他并不强求他爸搬回家,甚至觉得其实这样挺好的,他爸过得挺开心,也有人照顾他。 第38章 我回来了(1)   下午两点,密密层层的乌云像千军万马奔腾而来,本就阴沉沉的天空顿时黑压压一片。紧接着便刮起了大风,卷着一些枯枝败叶刮进小巷,发出“呜呜——”的声响,像野兽的呼啸。   朗月刚睡醒不久,本来倚着门框等着孙谚识,被这骤变的天气吓住了,跑到朗颂身边躲进了他怀里。   朗颂坐在矮凳上,大长腿憋屈地屈起。他放下手里的活,把朗月揽在双腿之间,摸了摸她的头。   不知谁家的花盆被大风从刮倒,从高处坠落,随着“砰”的巨响摔得四分五裂。   趴在地上睡得安稳的黄豆被惊醒,亮出犬齿对着外边狂叫。   朗颂腾出手用力地摸了摸它的头,才将它安抚下来。   朗月听不到这些声音,但能感受到山雨欲来的压迫感。她从朗颂怀里探出头来,皱着眉头问:谚爸爸怎么还不回家?   朗颂也不清楚,为什么都这个点了孙谚识还不回来,他一边比划手语一边回答:“他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等会儿就到。”   话音刚落,眼前红光一闪,沉闷的雷声滚滚而来,豆大的雨珠也跟着霹雳吧啦砸了下来。   不过短短几秒,汹涌而来的暴雨便将地面浇了个透,一股土腥味直冲鼻腔。   外边传来几声咒骂,随即两个人影从门口“踏踏”奔过,他们将双手挡在头上,然只是徒劳,这么大的雨连伞都不管用。   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朗颂晃了晃神,猛然想起住在对面的张老太。他一把抱起朗月,隔着柜台将朗月放坐在了孙谚识的“专座”上,叮嘱她好好坐着不要乱跑,随即转身冲进了雨里。   今天张老太家的门一整天都关着,也没瞧见她的身影,此刻下着这么大的雨,很难不让人担心。   抬手尝试性地推了一下,门就开了,朗颂毫不迟疑地走了进去,冒雨穿过院子往楼上奔去。   “喵呜~”   咪咪的叫声传来,朗颂甩甩头发上的雨水,循着声音望去,便见挑廊的尽头,张老太静静地躺在摇椅上,咪咪趴在她的腿上,一人一猫无声地望着这瓢泼大雨。   朗颂暗暗松了口气,见张老太无事他便打算走,张老太却叫住了他。   “你是孙家的小孩?”   声音从挑廊尽头穿来,夹在在雨声之中,听得不是很清晰。   朗颂走到张老太面前,才道:“奶奶,叫我小朗吧。”   “小朗……”张老太呢喃一句,“你和我家小孙孙差不多大呢。”   朗颂上次看到过张老太孙子的照片,从照片来看的话却是和他相差无几,但那张照片显然已经有些年份了,他没有反驳,轻轻地点了下头。   张老太一脸慈爱地看着朗颂,就像在看自己的孙子,倏地像是想起了什么,睁大了浑浊的眼睛:“哎哟,小循今天出门忘记带伞了,我要给他送伞去。”   朗颂怕的就是发生这样的事,他上前一步,按住张老太的手臂:“他带了,早上我出门时看到他带着伞。”   “带了……”张老太大约是在回忆,而后才喃喃道,“带了就好。”   朗月一个人在家里,朗颂没再说什么,进了本就开着门的房间,从床上拿了一条薄毯,视线不经意间落在了枕头下露出来的那个相框,他迅速扫了一眼照片上的青年,然后出了门。   将薄毯给张老太盖上,朗颂匆匆下了楼,推开门,外面竟然站着一个人。   刚收起伞的花婶看到朗颂也很诧异,微张着嘴像被定住了似的。   朗颂低声叫了一句:“花婶。”   “哎哟小朗,”花婶回过神,“你怎么在张老太这?”   朗颂实话实说:“下大雨了,怕张奶奶出什么事,过来看一眼。”   他知道花婶也是来看张老太的,花婶这人嘴碎,喜欢聊张家长李家短的闲话,但心肠不坏。   张老太独居,又患有老年痴呆,花婶时不时会送点吃的来。   花婶意外地瞪大眼睛,真心夸赞道:“真是个好孩子。”   朗颂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夸赞的事,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孩子,但他只是欠了欠身问道:“您要去看看吗?她在楼上坐着。”   “不了不了,没事就行。”花婶摆手,又毫不掩饰地打量着朗颂,眼里有一抹难以察觉的复杂。   朗颂回望他:“花婶,怎么了?”   “哈哈,没事没事。”花婶笑笑,感叹一句,“还是你们这住对门的好,照应起来方便。以前小孙就很照应张循……”   说到一半,她又突然噤声,讪讪一笑。   朗颂抿了抿唇,脑子里升起一个念头,关于张老太孙子的事情,或许可以从花婶嘴里打听出来,但他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我就先回去了。”朗颂看了一眼小店,“我妹妹还在店里。”   “哎哎,好,我也该回去了。”花婶赶忙让出路来,欲言又止地看了朗颂一眼,撑起伞走进了深巷。   回到店里,又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不见孙谚识回家。   朗月拿了条小凳乖乖地坐在门口,黄豆趴在她脚边,一人一狗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看了一个多小时。   起初朗颂以为他们是在看雨,毕竟已经快两个月没下过雨了,后来他才品过味来,他们是在等孙谚识。其实不止是他们,他的心里也有些焦灼,但凡巷子里传出一点声音,他都条件反射性地转头看一眼,以至于手工活做得也很慢。   他索性放下胶枪也不干活了,拿了一条凳子坐到了朗月旁边。   朗月看到哥哥,马上扑进他怀里,摇摇他的手臂,用手语道:给谚爸爸打电话。   朗颂略一迟疑,拿出了电话,这么晚还没回来,他确实有点担心。   连着拨了两个电话都打通了,但并没有人接。   朗月的嘴角失望地往下撇,眼看眼泪就要掉下来,朗颂只好跟他说:谚爸爸去找郑叔叔了,要晚一点才会回来。   朗月这才收起嘴角,重新坐回自己的小凳子。   雨势小了很多,朗颂歪头靠在门框上,听着外边淅淅沥沥的雨滴声,不由得将目光落在张老太家的门上,后又抬头往上看。   从他这里其实看不到张老太家二楼,但他能想象得出张老太躺在摇椅里,腿上窝着咪咪,布满皱纹又浑浊的眼睛盯着远处的巷口,等待着一个不可能回家的孙子。   心口猛地一紧,有什么东西猛然触动了朗颂的神经,他慌忙抬起头来,再次拿出手机给孙谚识拨了个电话过去,他全神贯注地听着手机里的“嘟嘟——”声,连外面响起的有规律的脚步声都没听到,直到黄豆和朗月一前一后冒着雨跑了出去,他才回过神来,朝外看去。   只见孙谚识站在几米开外,右手撑伞,左手提着好几个手提袋,肩膀稍往下沉,看起来手里的东西不轻。   朗月亲昵的抱着他的右腿,黄豆也学着朗月的样子伸出扒在孙谚识的左腿上,爪子上的泥水全弄到了孙谚识的裤子上。   孙谚识低头无奈地看着两只“腿部挂件”,把伞往前倾,遮住他们。   朗颂愣了一下才冒雨跑出去,从孙谚识手里接过东西,低声说道:“哥,你回来了?”   孙谚识怔了怔,透过朦胧的雨幕看到了记忆中的某个画面。   他背着书包从巷口奔来,他妈坐在门口的雨搭下边,或是绕毛线,或是做棉鞋。大概是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她眯着眼抬起头来,弯着眉眼道:“你回来了?”   眼前模糊的画面缓缓变得清晰,朗颂站在细雨当中,乌黑的头发和纤长的睫毛上蒙上了一层细密的水珠。   孙谚识对朗颂笑了笑:“嗯,我回来了。” 第39章 我回来了(2)   三人进了店,孙谚识第一时间上楼去把湿漉漉的衣服和闷热的运动鞋给换了,套着宽松的沙滩裤,趿着薄底夹脚人字拖回到店里,他舒坦地长叹了一声。   朗颂刚把孙谚识带回来的几个手提袋外面的雨水擦干净,堆放在柜台上,目光不经意地一扫,没有看到带有医院标志的东西。   他回头望向迎面走来的孙谚识,状若无意问道:“哥,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孙谚识把手轻轻按在朗月头上,领着她走进柜台,嘴里应道:“有点事耽搁了。”   他确实是有事耽搁了,下午他离开养老院后就下起了雨,本来他该直接回家的,走到一半想起答应朗月的开学礼物——滑板车忘记买了。虽然朗月还没正式开学,但是下次再出门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于是他又让司机师傅把他送到了附近的商圈。没想到儿童滑板车还挺难找的,他找了一会儿才顺利买到,一来一去就耽搁了一段时间,到家已经这个点了。   朗颂心不在焉地“唔”了一声,目光在那堆装了不少东西的包装袋上轻轻一扫,他用力抿了抿唇还是问了出来:“今天顺利吗?医生怎么说?”   “挺顺利的。”孙谚识倾身扒拉着手提袋,拿出了一个印着医院logo的塑料袋晃了晃,“医生说吃药就行。”   朗颂的眸子一亮,嘴角扬了扬:“那就好。”他放下心来,继续坐在小桌子前拿起了胶枪。   孙谚识笑着瞄了朗颂一眼,又低头看着粘在他腿上的朗月,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自己出去一趟这小丫头突然变得粘人了。虽然朗月一直挺粘他的,但今天尤其粘人,视线都舍不得收回。连平时对他这个真正的主人爱答不理的黄豆都像变了条狗似的,从他进门到现在已经摇了好几次尾巴了,现在正仰躺在地上晾出肚皮等着他挠呢。   如狗所愿,孙谚识弯腰挠了挠黄豆的肚皮,然后从手提袋里摸出了一个专门给狗玩的橡胶球和棉绳球丢在了地上。   黄豆像被定住了似的,睁着黑溜溜的小眼睛一动不动。   孙谚识朝它扬了扬下巴:“还不去捡球?”   黄豆这才反应过来,那两个球是给它的玩具。它乐得“汪汪”叫了两声,起身把球叼到了孙谚识脚边,仰起头来一个劲地想舔孙谚识的手,还歪头拱了拱朗月,试图把她从孙谚识身边赶走,有点争宠那意思了。   “哈哈,”孙谚识朗声一笑,“瞧你那贱兮兮的样,没想到还是只势利狗。”他把朗月抱坐在腿上,推了黄豆一把,“一边玩去,咱月月也有礼物。”   朗颂嘴角噙着笑意,时不时抬头看着角落里的嬉闹,他再一抬头便见孙谚识从最大的手提袋里拿出了一个挺大的包装盒出来。刚才他帮拿东西时就看到了,还以为孙谚识买的键盘之类的电子产品,此时看清外包装盒上的卡通图案后才发现好像是儿童玩具。   孙谚识把着朗月的手打开了包装盒,里面是一辆折叠起来的淡紫色儿童滑板车,他摸摸朗月的头一脸慈爱道:“答应你的开学礼物。”   朗月的本就很大的眼睛蓦然又睁大了一圈,她难以置信地回头看看孙谚识又转过来看看滑板车,像只还没断奶地小猫似的,灵活地扭动脖子来回看了几次。   孙谚识的心口好像被小猫挠了一下,他把朗月放在地上,把滑板车展开放她面前,挑眉道:“试试?”   朗月“啊啊”两声用来表达幸福和开心,学着在广场上小朋友一样,右脚踩在滑板上,左脚踩着地面,左脚小心翼翼地一蹬,滑板车滑出去了一小段。再一蹬,又滑出一小段,   “谚爸爸!”朗月睁大眼睛兴奋地看向孙谚识,向他展示自己的成果,又去找朗颂,“哥哥!”   在这个家里,朗月处在食物链顶端,黄豆见朗月似乎是在玩有点危险的玩具,叼着球亦步亦趋地护在朗月旁边。   “乖。”朗颂温和地看着朗月,轻点了下头,用手语让她小心一点,又对孙谚识道,“哥,我给你钱吧,我不能……”   “又不是给你的,”孙谚识不赞同地摇头,“这是我跟月月说好的,送她的开学礼物。”   朗颂只好替朗月道了谢:“谢谢谚哥。”   孙谚识挑着眉梢笑,把早上朗颂给他的那个牛皮纸袋子又递给了朗颂:“给,你的。”   朗颂疑惑地拧眉,接过袋子打开来,拿出了两件T恤。   孙谚识也从自己面前的袋子里拿了两件T恤出来:“我想买两件T恤,店里搞活动,两件八折四件五折,我就顺手给你挑了两件。”   这话不假,不过主宾要调个头,其实他是想给朗颂买T恤,正好有换季折扣活动,于是顺手给自己挑了两件。   朗颂拘谨地捏着手里的T恤,耳朵和眼眶都有点发热,自从他妈过世以后,就没人给他买过衣服了。   孙谚识见朗颂低垂着头,故意揶揄他:“怎么,在算要给我多少钱?”   朗颂其实还没想到这一步,他轻轻吸了吸鼻子,忙问道:“多少钱,我转给你。”   孙谚识无奈地笑了:“要算这么清的话,那我欠你的误工费你得拿着。”   朗颂只好抿了抿嘴角说不用,自然也没再敢提钱的事。他看了眼吊牌,衣服并不贵,这让他能心安理得一些。 第40章 报名   有了滑板车,店门口那段平整的巷道就成了滑道,黄豆成了保镖。   孙谚识住的这一片没有和朗月同龄的玩伴,她本就有些孤单单,朗颂不想过分约束朗月,但还是把她拉到身边,叮嘱她只能在门口二十米内的距离玩,不能在行人多的时候玩,不能速度太快。   朗月的小手搭着滑板车的把手,朗颂说一句她就点了下头。她一向乖巧听话,叮嘱过后朗颂便给她戴上护膝和小安全帽,让她敞开了玩。   翌日是报名的日子,朗颂比平时早半个小时收摊,把朗月叫醒后再下楼准备早餐。   刚弄好早餐,在院里摆好餐桌,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朗颂循声回望,瞳孔微不可察地颤了一下。   孙谚识已经踏下最后一级台阶,站在了楼梯口。与往常不同,他今天穿了一件干净挺括的白衬衫,下身穿了一条黑色休闲西装裤,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没扣,露出棱角分明的喉结和一段脖颈,袖扣也没系,随意挽了两道。   这是一个全新、陌生的孙谚识,是和这片城中村反差巨大的孙谚识,可朗颂莫名觉得这才应该是孙谚识真正的模样。   朗月反应快,小腿快跑两步扑向孙谚识,独留朗颂仍怔怔地杵在原地。   孙谚识弯腰抱起朗月,扎进腰里的那截衬衫形成几道褶皱,他走到近前在朗颂耳畔打了个响指:“在想什么呢?”   “没、没什么。”朗颂被唤回神,忙移开视线,“你今天要出门吗?”   孙谚识刮了胡子,头发也特意打理了一番,额前的碎发用发蜡往后捋去,俊秀的眉毛和漂亮的杏眼都露了出来。   他一边往厨房走一边回答:“不是去报名吗?”   “你也去吗?”朗颂跟了上去,“郑哥说他会在幼儿园门口等我,你不用陪着我们。”   孙谚识莞尔一笑,耸耸肩道:“反正我在家也是闲着。”   朗颂没有反对的理由:“那行。”   孙谚识在楼下吃早餐,朗颂出摊忙出了一身汗,上楼洗了个澡。   在房间换衣服,他本来已经穿上了惯常穿的那件深灰色T恤,迟疑一瞬,他又重新打开衣柜,换上了孙谚识送给他那件T恤。   换好衣服下楼,朗颂不自在地扯了扯T恤衣摆,低声道:“哥,可以出发了没。”   孙谚识眼睛一亮,眉梢高高抬起,“不错,小孩子就是要穿得精神点。”   郑烨帮忙联系的幼儿园挺近,离蓝楹巷三公里不到,公交车两站就能到。孙谚识不喜欢挤公交,直接叫了网约车,十几分钟后三人便到了幼儿园。   郑烨今天上班,请了俩小时假出来,比他们晚到一会儿。有他的帮忙,报名手续办理得异常顺利,朗月明天就可以入学。   报完名,孙谚识和郑烨一左一右牵着朗月走出幼儿园大门,这画面有点滑稽,引来不少路人侧目。   郑烨哈哈笑道:“别人不定怎么想我们呢,俩老父亲带着一儿一女?”   孙谚识翘了翘嘴角:“你想得挺美。”   朗颂局促地跟在后面,斟酌了许久才叫住了郑烨。   郑烨回过头,笑吟吟看着他。   朗颂说不来漂亮话,抿了抿唇角,真心实意道:“郑哥,谢谢你这次帮我这么大的忙,以后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说。”他顿了顿,觉得自己这样说好像在空口说白话,又认真地说,“我力气很大,力气活我都可以……”   郑烨笑了,拍拍朗颂的肩膀:“举手之劳,别放在心上,你要真想谢我的话……”他瞄了一眼孙谚识,“我过两天去你们那再蹭顿饭行吗?”   “当然行,”朗颂笑答,“你想吃什么菜尽管说。”   “行嘞。”   两人在孙谚识的眼皮子底下交换了联系方式,孙谚识笑哼一声:“你别真是把我这里当私家厨房了。”   郑烨得意地扬扬眉:“瞧你那吝啬样,我请你喝奶茶总行了吧。”他拍拍朗颂的肩,指指幼儿园斜对面的一家奶茶店,“小颂,我和你房东抽根烟,你去奶茶店等我们,等会儿我去付钱。”   朗颂知道他们有话说,便带着朗月进了奶茶店。   这一片的行道树种的是梧桐,枝繁叶茂,将烈日挡得严严实实。   两人在阴凉的树荫下站定,郑烨抽了根烟递过去:“好久没见你打扮得这么骚包了,刚才在车上乍一看,我差点没认出来。”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贫了。”孙谚识把烟别在耳朵上,“我就是觉得小孩来报名,得给老师一个好印象。”   “哈哈哈哈,”郑烨仰头大笑,“那印象可好了,刚一路上好几个女老师回头看你呢。”   孙谚识不置可否一笑:“有话快说,你不是还得赶回去上班吗?”   郑烨嘿嘿一笑,也不拐弯抹角了,吐了口烟圈直接道:“谚啊,我说句真心话,刚才在车上看到你,我真的有种分不清今夕是何夕的错觉,那一瞬间我恍惚以为回到了几年前。”   郑烨的目光不禁飘向了远处,穿透时光洪流,停留在了四年前的某一天。   那天他去孙谚识所在的城市出差,本想着许久未曾见面,趁此机会叙叙旧。可那天他非常忙,上午去下午就得坐飞机回来,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没有见面的时间。   他那时已经两年没和孙谚识见过了,于是打了电话过去。   孙谚识在电话那头说:“你只管去机场,我一定会赶过去。”   那天他们在机场外面匆匆一见,孙谚识一身挺括的西装,踏着急促但很沉稳的步伐朝他走来,全身写着意气风发、气宇轩昂,与现在判若两人。   孙谚识没能忍住,还是把耳朵上的烟拿了下来,他叼着烟一边点烟一边含混道:“你是不是挺想要我这件衬衫的,要不我洗了送给你?”   “去你大爷,”郑烨笑骂一声,“不跟你绕圈圈了,我就是想说咱们公司有个职业挺适合你的,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这事郑烨不止提过一次,要么被孙谚识直接拒绝,要么被敷衍过去,或者直接装作没听见。其实他并非真心想拉拢孙谚识去他们公司,他只是怕如果没有人再跟孙谚识提起人是需要工作的这件事,孙谚识就真的蜗居在那条巷子里再也走不出来。可是今天不同,作为十几年的老朋友,他敏锐地感觉到今天的孙谚识有点不一样,并不是外表的改变,而是一种气质上的转变。   孙谚识没有马上回答,沉默地抽着烟。   郑烨一侧肩膀倚着树,沉默地吸了口烟也不催,剩下的半支烟抽完,他把烟头扔地上一脚踩灭,又弯腰捡起。   就在他转身走向垃圾桶那一刹那,身后的孙谚识说道:“过段时间再说吧。”   郑烨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他难以置信地说:“什么什么,刚才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孙谚识把烟头捻灭在树干上,径直走向垃圾桶:“没听到就当我没说。”   “我听到了!”郑烨两步追了上去,搭上孙谚识的肩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第41章 “乖小孩。”   幼儿园已经开学好几天了,报完名第二天朗月便要入学。   头天晚上她就亢奋地不想睡觉,朗颂哄了很久才将她哄睡着,哪知这兴奋劲一个晚上还没被冲淡,第二天早上她比朗颂醒得都早。   朗颂只好帮她洗漱,带着她下了楼。   睡在店里的黄豆听到动静踱步进了院子,摇着尾巴窜到朗月身旁,张嘴就要叫。   朗颂眼疾手快,一把握住了黄豆的嘴,拍拍它的狗头叫它不要叫,黄豆悻悻地摇了摇尾巴。   朗月和黄豆被千叮万嘱不能吵闹,不能吵醒孙谚识,一人一狗坐在早晨凉风习习的小院里,目不转睛地看着朗颂有条不紊地忙碌着。   蒸好饭,吃了早饭,朗颂领着朗月和黄豆去了巷口出摊。   今天他到得早,等他东西都摆好了,炳叔才骑着他的小三轮慢悠悠地从巷子里出来。   见了朗颂,炳叔照例是紧绷着脸颊斜了一眼,然看到靠着墙坐在小马扎上喝牛奶的朗月时,嘴角明显地僵了一下,似是想笑又强迫自己强忍住。   朗月不懂大人们的恩恩怨怨,她见过炳叔便觉得是相熟了,又知道哥哥和这位爷爷一起出摊,见炳叔在看她,就裂开嘴甜甜一笑。   炳叔嘴角抽了抽,尴尬地哼了一声。   朗颂装作没看到,专注于自己手头的活儿。   半个小时后,第一波上班高峰期过去,朗颂摘下一次性手套低头去看朗月,却见朗月正蹲在地上教黄豆握手,旁边蹲着一个比她大一点胖乎乎的小男孩,一眨不眨地看着朗月,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小男孩抬起头看着朗颂,虎头虎脑地问:“哥哥,这是你妹妹吗,我跟她说话她怎么不理我。”   朗颂认识这个小孩,名叫虎虎,巷口这家“喜旺饺子”就是虎虎的家的店。他在巷口摆摊,后背正靠着人家饺子店的山墙。   饺子店由虎虎的爷爷奶奶经营,他们不住蓝楹巷,一般朗颂快收摊的时间,虎虎的爷爷丁老头就会开着那辆“老头乐”,载着虎虎和虎虎奶奶晃晃悠悠地停在巷子口。   虎虎会第一时间打开车门,冲到炳叔摊子前,先定两个酸菜肉馅的石头粿,然后再到朗颂这里捏个咸鸭蛋馅儿的饭团。   虎虎长得白白胖胖,性格开朗,话也很多,站在那里等饭团的时候会主动跟朗颂说话,嘴巴就没歇过。   朗颂也是从他嘴里得知,他们以前住在饺子店的二层,去年买了新房才搬出去,不过饺子店还在经营着。街坊邻居管他爷爷叫老丁头,管他奶奶叫丁婶。   大概是朗颂话不多,又很给面子时不时应和两句,所以虎虎格外爱跟朗颂聊天,甚至会霸占着朗颂用来休息的小马扎,往那一坐,跷着二郎腿,像是说书一样喋喋不休。炳叔每次将石头粿做好,喊他两三次都喊不动他,最后还是他爷爷来拧他耳朵将他带走。   但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很久,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后来虎虎就不到他这里买饭团了,也不跟他说话,甚至都不敢跟他对视。   起初朗颂以为是小孩子吃腻了,便没在意,这几天发生了太多事情,他也琢磨了太多事情,便一下子回过味来,或许虎虎突然的转变是被爷爷奶奶给叮嘱了一番,而深究其原因,恐怕又是和他住在孙谚识家里有关。   说到底还是跟孙谚识有关……   “她是我妹妹,叫月月。”朗颂收起思绪,也蹲了下来,对虎虎解释道,“她耳朵听不到,所以不会说话,不是不理你。”   虎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咧嘴一笑道:“真好,这样就听不到老师的批评了,我昨天上课讲话就被批评了!”   朗颂会心一笑:“你说得对……”   话没说完,一道铿锵有力的声音强势压了过来:“虎虎!还不收拾书包,上学要迟到了!”   只见虎虎的爷爷老丁头叉着腰,气势汹汹地站在几步开外。   炳叔不冷不热地揶揄了一句:“见到漂亮小姑娘走不动道了。”   老丁这才注意到朗月,他绷着脸深深地看了朗颂一眼,而后走到虎虎的身旁,拧起了他的耳朵,骂道:“你是不是又忘记你已经上一年级了?”   “哎哟哎哟,爷爷疼!”虎虎夸张地咋呼起来。   朗月被老丁的模样吓到了,躲到了朗颂的身后,朗颂赶忙抱她起来,按在自己肩窝里安抚。   老丁头撇了撇嘴,扯着虎虎的耳朵骂骂咧咧地走了。   朗颂抱着朗月,幽深的眸子望着巷口,而后又望向巷子深处,迟迟没有收回目光。   饭团卖完,朗颂收起摊子回了店里。   店门开着,孙谚识正蹲在门口系鞋带。今天他穿的比较休闲,简洁的T恤牛仔裤配球鞋。   “哥,早餐吃了没?”朗颂进门就问,“药吃了没?”   孙谚识笑了:“吃了,你俩吃了没?”   昨天回来两人就说好了,今天一起送朗月去上学,所以孙谚识今天也起得很早。   朗颂点头看下时间:“哥,等我一下,我带月月去换件衣服。”   朗颂带着朗月上了楼,给朗月换上新衣服新鞋子,又将自己拾掇干净才拿着一早就收拾好的东西下楼。   朗月今天穿了一套草绿色的短袖运动风套装,本就白嫩的皮肤更显娇嫩,孙谚识忍不住动手捏了捏她藕节似的手臂。   朗颂把装好温水的小水杯放进了书包里,然后小书包扣在了朗月的肩上。   朗月本来背好了,突然又伸手给拽了下来,嘴里咕哝着:“妈……妈……”   孙谚识这是第一次听到朗月叫妈妈,他不解地看着朗颂:“这是怎么了?”   朗颂摇头,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还好好的。   只见朗月把小书包放在了凳子上,从搁在角落的一个帆布包里掏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小物件,外边用一块儿童方巾包着。   朗月小心翼翼展开方巾,里面包着一个用毛线织的小娃娃,里面填充了棉花,圆圆滚滚很是可爱。   娃娃的做工精细,可以看得出来是一个扎长辫的女人,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裙子,眼睛弯弯,嘴角上扬。   朗月捧起来娃娃放在脸颊上蹭了蹭,又用那条方巾包好,轻柔地放进了书包里。   孙谚识一直垂眸看着,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但朗颂还是跟他解释道:“这是我妈住院时给月月织的,她说这个小人就是妈妈。”   他妈当时已经病得很重,朗月虽然小,但也能感觉到即将失去妈妈,每次去医院都哭得眼睛红肿怎么哄都不肯回家。后来他妈就用钩针和毛线织了个娃娃给朗月,对朗月说:这个小娃娃就是妈妈,她可以陪你睡觉陪你玩,就跟妈妈陪在你身边一样。   自他妈死后,朗月不管去哪儿都要带着。有一次出门差点弄丢了,便再也不肯带出门了,生怕丢了、脏了,她用妈妈给她买的小方巾小心地包好,放在枕头底下,只每天睡觉的时候搂在怀里。   朗颂看着那小娃娃,问朗月:要把和妈妈一起去上学?   朗月点点头,比划手语:妈妈会保护我,顿了顿又比划:爸爸也会保护我的,爸爸是救人的英雄。   朗颂眼眶发酸,轻轻地点了点头。   他妈原本是想织一家四口的,但她那时身体已经极度虚弱,痛得满床打滚,只能打止痛针。他和他爸不舍得她这么折腾,于是把她的工具都收走了,如果……如果他当时狠狠心让他妈做了,那至少还能让朗月把爸爸也一起带上。   孙谚识沉默地看着兄妹俩,心里酸酸涨涨的不是滋味。朗颂再成熟,终究也还是一个十九岁的小孩而已,自己尚且还未能成熟地消化父母去世的事,就要被迫成为一个家长。   朗颂半蹲着给朗月重新扣上书包,倏然感觉到后脑勺覆上了一只温热的掌心,孙谚识低低沉沉的声音随即在耳畔响起,他说:“乖小孩。” 第42章 上学(1)一更   三人打车到了幼儿园,门口排着两列长队,都是有序等待入园的小孩与家长。   有的小孩是父母领着,有的小孩是爷爷奶奶带着,但没有哪家小孩是像孙谚识他们这样,两大男人一起送来上学的,他们一到就吸引不少注意。   孙谚识尽量忽略那些打量的目光,牵着朗月排在队伍后面,朗颂则是视若无睹,手中提着东西,目不斜视地跟在孙谚识后面。   前后都是年纪相仿的小朋友,朗月紧张又兴奋,排在她前面的一个小男孩第三次回头时,她终于勇敢地伸出了小手,友好地朝对方挥了挥手。   小男孩一点也不怕生,见朗月对他笑了,整个人转了过来,笑嘻嘻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也是跳跳班吗?”   朗月听不到对方在说什么,突然就露了怯,她拉了拉孙谚识的手,仰着脸求助。   “她叫朗月,”孙谚识蹲了下来,和小男孩平视,“在中三班跳跳班。”   小男孩的奶奶回过头,笑呵呵地道:“哟,跟我们童童一个班呢,去年在小班怎么没看见您家小姑娘。”   朗月已经五岁,直接跳过小班上了中班,孙谚识没解释,只淡淡笑着说以前在别的班。   叫童童的小男孩见朗月始终不说话,便试图去牵她的手。朗月不算内向,但也还没自来熟到那个份上,羞怯地躲到了孙谚识的身后去。   童童不乐意了,抬头望他奶奶:“奶奶,妹妹怎么不说话呀?”   童童奶奶摸他的头:“妹妹比较内向,你别吓着她了。”   “她听不到。”孙谚识看着童童,温和地解释,“她的耳朵听不到,所以也不会说话。”   童童似是不能理解,嘴巴微张着看着奶奶。   童童奶奶慈爱地皱起眉:“哎哟小可怜,是生病还是怎么搞的?”   孙谚识回答:“先天性的。”   童童奶奶心疼地感叹了两句,又嘱咐童童以后要照顾妹妹,不能欺负妹妹,但末了还是嘀咕了一句:“那怎么不送去聋哑人学校啊?”   朗颂一直在后边沉默地听着,听到这句话他向前迈了一步,孙谚识已抢在他前面开了腔调:“我们家小孩马上要做植入人工耳蜗的手术,以后就能听得到了,跟普通小孩一样。”   “是这样……”童童奶奶讪讪一笑,“那挺好的,耳朵听不到可麻烦了……”   孙谚识也礼貌地陪着笑,眼底却没有一点笑意。他回头望朗颂一眼,两人的视线轻轻一碰,都互相看懂了对方眼底的担忧,但谁都没吭声。   小朋友在家长的陪同下井然有序地排队入园,在闸门处和迎接他们的老师问好后进入教室。   但也有意外发生,特别是刚上小班的小朋友,他们还没法适应环境的转变,也离不开家长,死活不肯入园。有抱着家长的大腿嚎哭的,也有发足狂奔被捉回的,更有甚者躺在地上打滚。好在幼儿园年轻的女老师很善于应付小朋友,哄一哄夸一夸便也顺利地牵进了门。   跟着队伍排了几分钟便轮到了朗月,孙谚识牵着朗月上前一步,蓦然撞上了一张熟悉的面孔——竟是前段时间暗恋过他的苹苹。   上扬的嘴角顿时僵住,孙谚识一脸尴尬地站在入园的闸门前,他怎么都没想到苹苹居然是这家“启智幼儿园”的幼师,嘴唇犹豫翕张几回才无比僵硬地笑了一下:“老师,你好。”   苹苹显然也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孙谚识,直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人,身边同事叫她好几句才回过神来,急忙应道:“你好。”她又轻拍一下脸颊,迅速调整面部表情恢复专业素养,弯腰对朗月挥挥手,用轻软的声音道,“小月月你好哦~”   自从上次孙谚识用非常粗暴的方式拒绝了苹苹的好意,苹苹就再也没去过店里,也不再从蓝楹巷那条路经过,所以朗月并没见过苹苹。她用孙谚识的手挡住自己的半张脸,见苹苹非常温柔地冲她笑,冲她挥手,才缓缓地走上前握住了苹苹的手。   孙谚识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对苹苹道:“月月的情况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吧,以后就麻烦你了。”   “太客气了。”苹苹连连摆手,“每个小朋友都是我们的小天使,我们会好好照顾月月的。”   “谢谢……”孙谚识道了声谢,迟疑了一下又说,“上次的事,很抱歉。”   其实那天苹苹沮丧地离开后他就有些后悔了,一直以来对他表达过好感的人不少,但像苹苹这种个性内敛,但又不吝释放情感的女孩子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他本就不擅长应付仰慕对象,碰巧那天他心里有点烦,甚至还带着一点自暴自弃地颓丧,便拿无辜的朗颂做了挡箭牌,也伤害了苹苹。   如果是以前的他,应该会用更恰当且不伤人的方式去婉拒一个女生的好意。   苹苹看向朗颂,而后又看向孙谚识,露出一个释然的微笑:“都过去了。”   朗颂静静地观察着孙谚识和苹苹,感受到了两人之间不寻常的气氛,但他只是跟在孙谚识后礼貌地对苹苹笑了笑:“我妹妹就麻烦您了。”   “你们太客气了。”苹苹腼腆一笑,蹲下身来对着朗月比划了一句手语,意思是要带她进教室。   “老师你会手语?”孙谚识忍不住问道。   “我以前学过一年,但不是很熟练。”苹苹谦虚回答,“基本沟通应该没问题。”   孙谚识和朗颂意外地对视一眼,因为有郑烨这层关系在,昨天报名园长亲自接待了他们,还告诉他们园里有位老师会手语,正好把朗月分在这个老师的班级里,没想到这位老师竟是苹苹。   “很厉害,”孙谚识真诚地夸赞,再次客气道,“我家小孩就麻烦你了。”   苹苹微微抿了抿唇:“太客气了。”   直到方才朗月都很开心,但等到真的要和哥哥分开,她的双腿就像定住了似的,站在闸门前怎么都不肯动,眼眶里已盈满泪水,嘴角向下撇着,难以自抑地抖动着,眨眨眼就能落下泪珠来。   朗颂心口紧巴巴的,他蹲下来,用纸巾给朗月擦掉眼泪,然后比划了一句手语。   朗月吸吸鼻子抿抿红润的嘴唇,倾身抱住朗颂,用脸颊贴着朗颂的脸颊亲昵地摩挲了两下才松开手。她又走到了孙谚识面前,拉着他的手让他蹲下来,和抱朗颂一样抱着他蹭了蹭脸颊,这才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老师进了园内。 第43章 上学(2)二更   孙谚识和朗颂并没有马上离开,他们在幼儿园对面的奶茶店待了一会儿又返回了幼儿园。   刚开学不久,爱孙心切的爷爷奶奶们怕小孩不能适应,遮遮掩掩扒着围栏朝园内张望。   朗颂和孙谚识也加入了进去,因担心被朗月看到平白惹她难受,他们站得比较隐蔽也比较远。   园内正在组织小朋友列队做早操,朗月的草绿色运动套装在人群里特别显眼,一眼便找到了她。   扩音机正在放轻快的儿歌,其他小朋友都在跟着歌曲蹦蹦跳跳,唯独听不到声音感受不到节奏的朗月茫然又无措地站在角落,她好几次迈出一只脚试图参与进去,但又都怯怯地收了回去。   孙谚识的手无意识地握住了围栏的金属竖杆,朗月眉头皱一下,他的手就用力一分,几乎要将竖杆给掰弯了,骨节泛起一层青白。   一只掌心湿润的手松松握上了孙谚识的手腕,他才回过神来抬头看去:“怎么了?”   朗颂施力拉了拉孙谚识的手腕:“上面有灰。”   “啊——”孙谚识悻悻地收回手,再次把目光投向幼儿园内,拧着眉心道,“月月很不适应,好像很害怕。”   孙谚识是第一回给柔软可爱的小姑娘当爸爸,朗颂却不是第一年当哥哥,这些画面他已见过多次,他凝视着绞着手指站在廊下的朗月,硬着心肠道:“没事,适应两天就行了。”   朗月天生残疾,以后她所经历的困难挫折只会更多,她只能努力克服残障带给她的不便,努力融入群体融入社会。如果一直把她当成一朵娇嫩的小花护在怀里,她可能永远都不会长大。   就像此刻一样,她知道朗月局促、害怕,他也心疼不已,心口揪紧成一团,但仍要咬牙强迫自己狠下心来。   “不行,我去……”就在孙谚识克制不住自己的担忧,想要找人问问时,便见苹苹走到了朗月的身旁蹲了下来,她比划了一段不太熟练的手语,朗月羞涩地点了下头,然后被苹苹牵到了小朋友中间。   苹苹跟小朋友说了些什么,小朋友纷纷举起手来,站后排的怕苹苹看不到还蹦了起来。   距离有点远,声音又很嘈杂,孙谚识和朗颂都听不到苹苹在什么,但通过肢体她和小朋友之间的互动猜得出来,苹苹应该是在告诉其他小朋友朗月听不到声音,想要找个可以帮助朗月的小朋友,结果所有人都举起了手来。   最后苹苹选中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让她帮助朗月。小女孩显然很喜欢这种荣誉的任命,一脸凝重地把朗月护在身后,朗月也用一个拥抱表达了谢意。   小孩子天真且善良,在苹苹的引导下朗月顺利地融入了小集体,学习早操时朗月被苹苹体贴地安排在了最后一排。   孙谚识和朗颂又站了一会儿,在小朋友们做完早操进了教室才放下心转身离开。   两人走到路口,孙谚识看了眼对面的公交停靠站,主动道:“咱们坐公交车回去吧。”   朗颂收起手机,说道:“我刚叫了车。”   孙谚识热得脚底发虚,打车正合他的意,便点点头。   车子从三公里外的地方过来,要等几分钟,两人走到一处树荫下待着。   孙谚识像漏了气的气球一样,方才笔直挺拔的肩背突然软了下来,柔弱无骨地背靠着树,白色的T恤马上蹭上了一片黄色的灰尘。   朗颂瞄了一眼孙谚识鬓角上的汗水:“哥,你出了很多汗。”其实今天风很大,并不怎么热,他自己身上还很干爽。   孙谚识呼出一口热气,烦躁地扯了扯衣服,说道:“太热了,这衣服面料也不太好,不透气。”话音稍顿,他又说,“可能也有点中暑,好闷。”   “嗯,回家就换掉吧。”朗颂往孙谚识那边迈了一步,两人之间只隔着一拳的距离。   手机实时地图显示车子距离他们所在的位置还有一公里,正停在十字路口,估计是在等红绿灯。   朗颂摁下锁频键,第三个转头朝孙谚识看去,却不料孙谚识也转头看过来。   两人的视线短瞬相触,朗颂慌张的率先移开视线。   孙谚识促狭地挑起眉梢:“有话要说?”   朗颂强行按捺住狂跳不止的心脏,下颔紧绷出一道凌厉的线条,在孙谚识压迫性极强的目光下低声道:“刚才那个沈苹苹老师……好像住在蓝楹巷,我似乎见过。”他垂眼盯着地上的砖缝,不敢去看孙谚识。   倏地,耳畔一阵热风扫过,孙谚识的声音同时响起:“你——对人家有意思?”   朗颂陡然睁大眼睛,本能地转头看去,只见孙谚识双手抱在胸前,微微倾身凑在他面前,嘴角不怀好意地上扬着,眼里尽是戏谑。两人之间不过两拳的距离,他甚至能看到孙谚识瞳仁中自己的倒影。   “不、不、不是。”朗颂慌张后退半步,结结巴巴地否认,“不是、不是这样。”   “哈哈哈——”孙谚识忍俊不禁,“虽然你还小,但也成年了,姐弟恋……”   “真的不是!”朗颂着急起来,声音也不自觉大了些。   “嘿帅哥!”一道浑厚的声音陡然插入进来,网约车不知何时停在了两人面前,司机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是你们叫的车吗?”   “是的。”孙谚识招了下手,拍了拍朗颂的肩膀,率先坐上了副驾驶。   朗颂红着脸,目光在孙谚识的脸上一扫而过,只好也跟着上了车。   几分钟后两人在巷口下了车,孙谚识步履匆匆走在前面,朗颂跟在后边,进了店门都没找到开口的机会。   孙谚识难受地扯了扯粘在身上的衣服,呼了口滚烫的气息,说道:“我上楼洗个澡睡一觉,你有什么其他安排尽管去。”   朗颂向前一步,目光落在孙谚识红得不太正常的脸颊上:“哥,你是不是不舒服?”   孙谚识惨淡地笑了一声:“是有点,医生说给我开的药有点副作用,吃了以后会发热,是正常现象。”   “真的不要紧吗?”朗颂紧张地追问,“不用去医院看看?”   “不要紧,”孙谚识摆摆手,“不要管我了。”他是扬着嘴角笑着说的,但语气却是不容置喙的抗拒。   朗颂将剩下地话生生咽了回去,只说:“午饭要叫你吗?”   “不用了,你忙你的就行。”孙谚识说完就走,走了两步又回头道,“刚才是逗你的。”   直到院里传来踏上钢制楼梯的脚步声,朗颂才反应过来,孙谚识说的“逗你的”指的是苹苹那事。 第44章 “嫁给你的小姑娘一定很幸福”   到了饭点,孙谚识果然没有下楼,朗颂做好午饭一直等到一点钟才独自吃了饭。   期间他上了两趟楼,但没有敲门,一是怕影响孙谚识休息,二是孙谚识那句“不要管我了”始终回荡在耳畔。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他又轻手轻脚下了楼,给孙谚识发了条消息,告诉他饭菜在锅里温着,让他起床记得吃。   【好,我晚点吃。】   孙谚识马上回了消息,朗颂稍稍放了心,他站在院里往楼上看了一眼,然后出了门。   有些年份的卷拉门“咔咔”响起的同时,孙谚识睁开了眼。发热是真的,但并不是药物副作用,因为从拿到药至今他一颗药都没吃过。这两天朗月报名、入学,他惦记着要陪着兄妹俩一道去,怕耽误事就没吃。   在床上又睁眼躺了几分钟,他才起床下楼,卷拉门关着,朗颂已经出了门。他揉了揉抽痛的额角,先去厨房把饭吃了,把锅碗给洗了,然后坐在院子里抽烟。   黄豆刚睡醒,砸吧砸吧嘴叼着橡胶球从自己的“小屋”里钻了出来。   这“小屋”是朗颂用纸箱搭的,还特意弄了一片竹席凉垫铺在下层,黄豆喜欢趴在上面睡觉。   孙谚识从黄豆嘴里接过球往远处一抛,黄豆闪电般窜出去,高高一跃一口接住了球。   孙谚识讶然,又从黄豆嘴里接过球,往另一个方向抛去,这次黄豆照样灵活地接住了。   “还挺机灵。”孙谚识笑着拍了拍黄豆的头,“你爹有事要忙,你自己玩会儿。”   “汪汪!”黄豆摇摇尾巴叼着球走了。   孙谚识眯起眼,抬头凝望着头顶一片瓦蓝的天空,良久之后才收回目光。他长吁一口气,拍拍大腿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起身打开了身后杂物间的门。   “咔”一声,一些细小的灰尘被开门声震起,在阳光下肆意飞舞。   孙谚识眯起眼,防止灰尘入眼,在门口站了几秒才走进去。印象中杂乱无章的杂物间面貌一新,乱七八糟的东西被码放得整整齐齐,必然又是朗颂收拾的。   目光在屋内一扫,孙谚识在角落找到了两个眼熟的纸箱,里面装的全都是喝空的酒瓶。他心血来潮的时候才会清理一次,并没有定律,已经想不起来上次清理空酒瓶是什么时候了,但看瓶子的数量,至少得有两个月了。   孙谚识把纸箱搬到院中,用鞋尖踢了踢,玻璃瓶子“叮叮”相撞,声音很刺耳。他盯着看了一会儿,又拿着一个空纸箱上了楼,把房间里角角落落的几瓶酒搜刮了出来,又去店里把柜台下面暗格里的几瓶烈酒全给拿了出来。   沉默无言站在院中,孙谚识双手掐着两侧髂骨,垂眼看着地上从各个角落搜集起来的一箱酒。   这些酒有些没开瓶,有些则是开了瓶喝了一口或者只剩一口,反正乱七八糟堆了一箱。   蓦地想起什么,他又转身进了店内,把货架上的几瓶料酒也拿到了院里。他本来想去厨房把剩下的半瓶也拿走,可是朗颂几乎天天用到,于是作罢。   他把酒移到了水池旁,拿起一瓶酒拧开瓶盖哗啦啦倒进了水槽里。散发着浓香的酒液顺着排水口流进管道,最后流向下水道。   身体里的某些东西似乎也顺着剔透的液体流进了肮脏不堪的下水道。   一瓶瓶酒就这样被倒进水槽,整个院子都飘满了酒味,黄豆循着味道走了回来,不解地仰头看着孙谚识。孙谚识看它一眼,把水龙头打开,让自来水冲淡了酒味。把酒倒完,他整理好所有空酒瓶,用小推车拉到了村里的垃圾站。   沉默地回到家,孙谚识拿出医院开的药,按照剂量取好放在掌心中。盯着手心里花花绿绿的几颗胶囊,抬手扔进了嘴里。   -   朗颂去了猴子那里,把做完的手工送去,顺道再拿点回来。来回一个多小时,他回到蓝楹巷已经下午三点。   刚走进巷口,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工头打来的。   朗颂接了电话,工头在电话那头说明天有一个仓储公司找临时工卸大货,他承包了下来,卸一天给三百块,他问朗颂家里的事有没有处理好,明天能不能去。   通常仓储公司的货都好卸,并不会那么累,这是一个很诱人的活。   朗颂顿住脚步,没有马上回答,他朝巷子深处望了一眼,看到了一小片被灰糊得看不出颜色的雨搭,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不好意思,这周我大概都没时间。”   朗颂回了小店,店门关着,楼下依旧没人,但看到干净的灶台,他紧绷的神经松了些许。   一直到将近四点,朗颂站在院里的车棚底下,准备拖出小电驴去接朗月放学,才听到“踏——踏——”缓慢而有节奏的踩踏声。   楼梯下方的一小片空地就是车棚,朗颂往前走了几步,便见孙谚识揉着额角下楼来。   “哥,”他叫了一句,“好点了没?”   孙谚识的上半身不由得震颤了一下,是被吓的,他刚睡醒不久,整个人还迷迷瞪瞪的。   “好多了。”孙谚识用力捏了捏鼻梁,扬扬唇角扭过头道,“睡了一觉已经没事了,你要去接月月放学吗?”   “嗯,正准备去。”   孙谚识看了一眼忘记摘掉的手表:“不是四点半放学吗?怎么去这么早?”   “早点过去等着。”朗颂口中应着,专注的视线一直不曾离开过孙谚识。   孙谚识额前的头发湿漉漉的,脸上也一片水光,下巴下面还坠着一颗晶莹透亮的水珠,但应该不是汗,似乎是用水洗了把脸。   孙谚识踩下最后一级阶梯:“要不我去接?”   朗颂收回目光:“不用,我去就行,顺道去菜市场买菜。”   “那行,那你注意安全。”孙谚识也不强求,话音稍顿,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今早你跟月月说了什么?”   今天早上,朗月本来一脸泫然欲泣的模样不肯进教室,朗颂用手语跟她说了句什么,她便乖乖地跟着老师走了。   “啊——那个,”朗颂摸了一把自己的后脖颈,不太好意思道,“我跟她说,今天她会是第一个被家长接回家的小朋友。”   孙谚识愣了一刹那,随后眉尖一挑戏谑道:“日后嫁给你的小姑娘一定很幸福。”   朗颂乌黑的瞳孔不由地一颤,搭在车把手的双手无意识地紧了紧,他垂眼“唔——”了一声:“那我先走了。”   夹杂着汽车尾气和沙尘的夏末热风吹得人心浮气躁,朗颂加快了车速,任由砂砾刮得脸颊刺痛,一口气骑到幼儿园,一身的焦躁不耐才终于蛰伏下去。   朗颂把小电驴挺好,走到幼儿园门口等着,距离放学还有半个小时,他是最早一个到的。   他隔着护栏往里面张望,但大门和教室之间隔着一个铺着七彩软垫的小操场,看不到教室里面,只能听到一点小孩嬉闹的声音。   “朗月——的哥哥?”   身后传来一道轻轻柔柔的声音,朗颂下意识转头,只见一个苗条清丽的女孩子站在两米开外的地方,正是跳跳班的老师沈苹苹。   “你好,沈老师。”朗颂局促地拽了拽衣服,瞄到沈苹苹手上提着的东西,他忙道,“我帮你提吧?”   “不用不用,”沈苹苹是受园长委托出门采购点东西,她笑了笑,“马上就到了。”   “那行,”朗颂欠了欠身让出路来,“那你先忙。”   “你是来接小月月放学吗?”沈苹苹往前走了一步,“还有半个小时才放学,”   “是的,没什么事就早点来了。”   “那要提前接吗,签个字可以提前接走的,不过不太建议经常这样哦。”沈苹苹浅浅一笑,友好地建议道。   “不了,”朗颂摇头,“我等着就行。”   “好的,那我先进去了。”沈苹苹走到门前又顿住了脚步,她抿了抿红润的嘴唇,眼底闪过一抹挣扎,最后还是回过头问道:“朗月哥哥……你是孙老板的弟弟吗?”   舌尖无意识地顶在上颚,朗颂迟疑了一下才回答:“不是,我只是租了他家的房子。”   沈苹苹低垂的睫毛颤了颤,她把一缕碎发掖在而后,压抑着涌动的情绪,问:“那就是租客,对吗?”   朗颂脸色微变,耸动了一下不安的喉结,老实道:“是的。”   沈苹苹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而后礼貌地同朗颂道别,转身进了幼儿园。   她的双脚踩在色彩明亮的软垫上,每一步都走得轻快、喜悦。 第45章 耳温枪   等了一会儿后,接孩子的家长陆续多了起来,朗颂占据了最前方的位置,让朗月能第一时间看到他。   轻快的儿歌响起,说明放学的时间到了,一群可可爱爱、机灵活泼的小朋友在老师地带领下排队走出教室。   一些小朋友眼尖,一眼便看到了在外边等待的家长,早已控制不住雀跃的心情和蠢蠢欲动的双腿。朗月也一样,她出门后就看到了朗颂,站在队伍中间按捺不住自己的小短腿,想立马奔进哥哥的怀里。可是今天老师刚刚教了他们要遵守秩序,不能随便乱跑,不能脱离退伍,她只得压抑着喜悦和其他小朋友一样站在操场上,等着哥哥来认领。   闸门一开,家长蜂拥而入,在老师负责任地几番确认后,才像认领小鸡仔一样带走自家小崽子。   首日入校的朗月一扫早晨的低落,扑进朗颂怀里亲昵地拥抱了一会儿,然后迫不及待地分享今天的所见所闻。她和朗颂说苹苹老师很温柔,她的“小搭档”圆圆很可爱,她和小朋友们一起做游戏,一起学画画等等。   她坐在小电驴后边,抱着朗颂的腰,也不管他能不能听得到、看得到,嘴里仍在“啊——啊——”地“述说”着今日的快乐。   见朗月这么快融入了集体当中,并且适应得很不错,朗颂由衷地松了一口气,骑着小电驴载着朗月迎着将落不落的日头前往菜市场。   买完菜回到店里,朗月又逮着孙谚识开始说幼儿园里的趣事。   孙谚识跟着朗颂学了一些简单的手语,例如“吃饭”“上厕所”“喝水”等等,还完全达不到能够和朗月顺利沟通的程度。但他是个不错的听众,朗月“说”的时候,他就连蒙带猜,时不时笑一笑、点点头或是回应上一句。朗颂在厨房准备晚饭,偶尔抽空扫一眼,帮着翻译两句。   两人在小院里鸡同鸭讲聊了半个小时,朗颂摆好饭桌催促吃晚饭,他们才意犹未尽地收了声。   吃饭时一切一如往常,孙谚识面色自若,还多吃了半碗饭。吃完饭,他又带着朗月到附近的小广场玩了会儿滑板车。但他回来以后就马上上了楼,说玩得太累想早点洗澡睡觉。   朗颂守着店一直到九点,带着朗月上楼洗澡时,果然看到孙谚识房里的灯已经熄了。   第二天,朗颂做完出摊前的准备后上楼叫醒了朗月,把她也带去了巷口。   等到收摊回来,楼下并没有人,厨房准备好的早餐没有被动过,显然孙谚识并未起床。   朗颂看了眼时间,八点不到,其实还很早,往日的孙谚识不到十点根本不会起床,可是……   朗颂站在院中,心情复杂地往二楼孙谚识的房间看了一眼,随后送朗月去了幼儿园。   从幼儿园回来,孙谚识依旧没起来,朗颂在院中徘徊良久,还是上楼敲响了孙谚识的房门。   “笃笃笃——”三声之后,朗颂在门外等着,然而孙谚识没有吭声,房间里也没有发出任何动静。   等了大约有十几秒,就在朗颂难得的有些沉不住气准备再度敲门时,房间里发出了窸窸窣窣的声音。又等了一会才听到一阵很奇怪的脚步声,随后“咔哒”一声,保险锁被拧开,房门打开了一条缝隙。   “怎么了?”孙谚识沙哑的声音和空调冷风同时从缝隙里漏了出来。   朗颂先是垂眼看到了孙谚识赤裸的左脚,恍然明白刚才那奇怪的脚步声是赤脚走在地面上发出的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了狭窄缝隙内孙谚识半眯起的双眼和干裂的嘴唇。   “你——”舌尖一顿,朗颂把那句“你没事吧”咽回了回去,“我看你还没起来吃早饭……”   “啊——”孙谚识打了一个慵懒的哈欠,“几点了?”   “快九点了。”   孙谚识揉了揉睡眼,懒散地倚着门框道:“昨晚失眠,我想再睡会儿,你能帮我把早餐拿上楼吗?我随便吃两口。”   对于打扰了孙谚识睡觉,朗颂感到很愧疚:“行,我这就去。”他跑下了楼,没一会儿端着早餐上了楼。   房门敞开着,孙谚识躺回了床上。   朗颂进了房间,不禁打了个寒颤,抬头看了一眼空调显示屏——16°。   自前几天那场大雨后,这两天的温度降了很多,而且他们的房间面积都不大,空调打到25°整个房间就已经很凉快,打到16°几乎是冻人的程度。所以朗颂看到床上的夏凉被已经换成了厚厚的冬被,孙谚识整个人都埋在厚重的被子下面,只露出陷在松软枕头里的后脑勺。   屋里烟味很重,桌子上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烟灰缸的旁边是几个被打开的药盒。   朗颂蹙着眉,把早餐放在桌上,把烟灰缸里的烟头倒进了垃圾桶。   孙谚识听到动静转了个身,将被子往下扯了一点,露出半眯的眼睛和高挺的鼻梁:“我等会儿吃。”他的嘴巴捂在被子下面,声音也带着一点闷闷的震颤,又问朗颂,“月月去上学了吗?”   “去了。”朗颂回答,“粥已经不怎么热了,别放太久。”   “行,”孙谚识吸了吸鼻子,“你今天没活儿吗?”   朗颂的嘴唇翕张犹豫,最后说:“有,等会儿就出去。”   “嗯,那去吧。”孙谚识咳嗽了一声,“我好像感冒了,下午就不去接月月了,免得传染她。”   “没事,我去接。”朗颂嘴里应着,迈步走到了床边,探手盖住了孙谚识的额头。   孙谚识未曾料到朗颂的举动,本能地往后躲了躲,但没能顺利躲开,任由对方温热的掌心,覆在自己的额头上。   “摸不出来,”孙谚识一直待在空调房里,额头一片冰凉,朗颂收回手,“家里有没有体温计?”   孙谚识感到额头一阵发烫,他摇头道:“不用了,没发烧。”   “等我一下。”   朗颂突然想起了什么,快步走回对门自己的房间,没一会儿又回来。   孙谚识不解地看着朗颂手里拿着一个什么东西,朝他伸出手来,他往后躲了躲:“这是什么?”   “月月的耳温枪。”朗颂单膝跪在床上,装作没看到孙谚识抗拒的神色,把测温头塞进了孙谚识的耳道,按下测温键后拿了出来,“36.7度,还好没有发烧。”   人是没发烧,可孙谚识感觉自己的耳朵和脸快烧起来了,但他实在没精力再去理会因为用了朗月的耳温枪而升腾起的那点热意,带着一点急切道:“那就行,我躺一会就好了,你忙你的去吧。”   这是孙谚识第二次委婉地让自己离开了,朗颂只得握了握手里的耳温枪,说:“那你要是还不舒服就给我打电话。”他把空调温度给调高了一点,又提起了垃圾袋才离开孙谚识的房间。 第46章 矛盾   朗颂一走,孙谚识蜷缩成一团的身体骤然瘫软在床上,双腿突然痉挛,他闷哼一声,咬着牙死命忍着,几分钟之后才终于缓和下来。   朗颂下了楼,一时之间不知该何去何从。其实他把这几天的活儿都给推了,但显然孙谚识不太希望他留守小店。心事重重地考虑了一番,他决定先在家待着,下午视情况而定。   上午很安静,连吹进蓝楹巷的风都很轻柔。   朗颂也没歇着,将家里上上下下打扫了一番,期间他蹑手蹑脚上了趟楼,看到孙谚识把吃完早餐剩下的碗盘放在房间门口,便把餐盘拿下楼清洗。   中午他特意等到饭点过了才去厨房烧水煮馄饨,刚把水烧开,犹豫着要不要上楼叫孙谚识吃午饭,外边竟意外传来了下楼的脚步声。   朗颂走到厨房门口,便看到孙谚识的左手搭在扶手上,一路摩擦着光滑的楼梯扶手往楼下走。   孙谚识刚洗完澡,湿漉漉的头发在阳光下更显黑亮,他看到朗颂一点都不惊讶,捋了一把湿润的头发道:“怎么没出门?”   “下午才有活。”朗颂又问,“哥,中午吃馄饨行不?”   “行,我不挑。”   朗颂很快把馄饨煮好,反正今天店门没开,两人索性在厨房里吃。   孙谚识用汤勺舀了一只小馄饨进嘴,嚼了两口后挑了挑眉梢,喝了口放了紫菜和虾皮的鲜香热汤后问道:“这不是买的速食馄饨?”   朗颂咀嚼的动作一顿,咽下嘴里的馄饨道:“吃得出来?”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我第一次做,不太会擀皮,弄得太厚了。”   孙谚识笑了笑:“比买的好吃,我喜欢吃皮厚一点的。”但他话锋一转又说,“我的胃已经好了,不用特意照顾我的饮食,你和月月想吃什么就做什么,我不挑食。”   “唔……”朗颂垂眼盯着碗里飘着油花和虾皮,轻点了下头。   吃完午饭,孙谚识主动要求洗碗,朗颂和他抢了一下,但被孙谚识以睡得太多想活动一下为由抢走了手里的洗碗布。   洗完碗,孙谚识坐在厨房门口抽烟,朗颂则在院里拿着水管给黄豆洗澡。   黄豆这条成精的狗贱兮兮地甩了甩身体,它力道大,毛发上的水溅出去足有两米远。   坐在厨房门口的孙谚识遭了殃,被溅了一身一脸的水,气得他咬牙切齿地对朗颂道:“小颂,晚上炖狗肉火锅怎么样?”   也不知黄豆是理解了孙谚识的意思,还是感受到了孙谚识的咬牙切齿,它“呜呜——”哼唧着向朗颂撒娇。   朗颂拍拍它的狗头:“活该。”又问孙谚识说,“香辣味的怎么样?”   黄豆又“呜呜——”委屈地去蹭朗颂的小腿,好像在说“怎么连你都不帮我”。   孙谚识抬眸去看朗颂,朗颂也正看他,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一撞,俱是会心一笑。   烟丝才燃一半,夹在两指中间的半根烟突然“嗒”一声轻响掉在了地上,溅起一点肉眼看不到的火星子。   孙谚识看看自己颤抖的指尖,他深吸了口气,一脚碾灭地上的半根烟扔进垃圾桶,又起身伸了个懒腰对朗颂道:“我上楼睡个午觉。”   朗颂正给黄豆搓泡沫,闻言仰头道:“好,我等会儿要出门一趟,有事你给我打电话。”   他的嘴角挂着明晃晃的笑容,鸦翅似的眼睫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   孙谚识看着院里的黄豆和朗颂,淡淡一哂。   他第一次给黄豆喂火腿肠那天,黄豆犹犹豫豫张望他好久才敢叼走,朗颂和朗月刚搬来的时候总是怯生生的,连发出点声音都小心翼翼。   现在黄豆已经敢咬他裤管,敢溅他一身水,朗颂不用事事过问他,朗月可以肆无忌惮趴在他膝头撒娇,不管是流浪的狗,还是无家可归的小孩,只要头顶有片瓦遮雨,身下有张床可以睡觉,对他们来说就是无穷的安全感,他们可以安心地显露出本性来。   给黄豆洗完澡朗颂出了门,他没去找活,而是去了趟劳务市场。转悠了两个小时后,他又赶在朗月放学前回了家。   店门依旧紧闭,孙谚识还在楼上睡觉,朗颂拖出小电驴去了幼儿园。   短短两天,朗月已经完全适应了幼儿园,今天也是蹦蹦跳跳扑进朗颂怀里,还牵着朗颂去和那个和她结对叫圆圆的小朋友打招呼。   朗颂半蹲着,对圆圆说:“你好啊,圆圆小朋友。”   圆圆比朗月胖一些,笑起来的时候本就肉嘟嘟的脸颊挤成一个小团,她看着朗颂,笑着说:“哥哥你好。”   朗颂从口袋里拿出两根发绳,一根上面装饰着小兔子,另一根装饰着小羊。他下午去劳务市场的路上从小摊上看到,便买了两根准备给朗月。   他把两根发绳递到圆圆面前:“谢谢你帮助月月,月月说想送你一根头绳,你喜欢哪根?”   圆圆两眼晶亮,看起来很喜欢,但还是忍了忍认真地一字一顿道:“我不能要,奶奶说月月听不到,我帮助她是应该的。”   朗颂被小姑娘的天真善良所感动,他想了想又说:“不是因为感谢你才送你发绳,只是月月想跟你用一样的发绳。”   圆圆低垂着头,害羞地笑了笑,在朗月期待的目光下挑走了兔子发绳。   晚一步赶来接圆圆的奶奶看到这一幕,连忙走过来对圆圆道:“你怎么能拿其他小朋友的东西呢?”   圆圆委屈地撅起嘴,朗颂赶紧替她解释一番,并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感谢。他送的并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圆圆奶奶也不再推辞,温和地笑着接受了。   圆圆奶奶年纪不大,说话很轻柔,给人一种非常有学识有涵养的感觉,而事实上也确实很有涵养。因为错怪了圆圆,她主动向圆圆道歉,并不因为圆圆年纪小就忽略她的感受。   告别圆圆和她奶奶,朗颂载着朗月回了蓝楹村。到达蓝楹巷口他减速滑进巷子,接近小店时一声凄厉的尖叫骤然响起,惊得他手一僵,险些撞墙上去。他双足点地刚稳住小电驴,便又听到了尖刻的谩骂声以及黄豆含怒的“汪汪”叫声。   “啐,杂碎,我们好歹是你的长辈,你还想打我?”   “今天我偏要替张老太主持公道!”   “你有本事就打我,我怕你不成!”   “……”   这尖酸刻薄的骂声正是从店里传出来的,朗颂加速骑到店门口,一把抱起朗月,把朗月的小脸按在自己肩窝进了门。   只见张老太跌坐在门口摞起来的几箱矿泉水旁边,一边低声啜泣一边抹眼泪,口中低低絮语听不清到底在说什么。   孙谚识脸色涨红目眦欲裂,正抓着一个微胖女人的连衣裙前襟。   朗颂不禁攒眉,这个女人他认识,就是前几天在店里胡言乱语一番又气急败坏离开的那个女人——也就是雷斌的妈妈任素芬。   那天他就猜测这个女人可能是雷斌的妈,之所以连名字也知道则多亏了小话痨虎虎。小孩子记性好,虎虎买饭团时坐在他的小马扎上如数家珍地把蓝楹巷的街坊邻居细数了个遍,他便记在了心里。   屋内的人看到朗颂俱是一愣,孙谚识的目光在朗颂怀里的朗月身上一顿,难堪地松了手。   任素芬摆脱了桎梏却并没有见好就收,嗓门愈发大了起来。   “哼,欺负我们两个女人,你算什么男人!”   “我欺负你?”孙谚识被气得唇齿发战,剧烈地喘着粗气,胸口不断地起伏着。   朗颂咬紧牙关,闷不吭声把朗月抱去了院里放着让她远离“战场”,而后疾步回到店里。   任素芬正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孙谚识:“让人家小姑娘管你叫爸,你瞧瞧你也配?”   朗颂越过几乎站立不稳的孙谚识,一把攥住了任素芬指指点点的那只手腕,冷声道:“我说他配他就配,轮不到你来指指点点,我不打女人,但我可以把你扔出去。”   他脸上的表情淡淡的,并无怒容,却让任素芬禁不住咽了咽口水,后背都冒出了汗来。   “你、你想干嘛!”任素芬上次见识了朗颂的厉色,其实也很忌惮他做出偏激的举动,她叫嚷道,“我要报、报警了!”   “你报!”   朗颂并不愿真的和任素芬起肢体冲突,他使出几分力道推了任素芬一把,顺势松了手,又擦着任素芬圆壮的胳膊走到了张老太面前,扶她坐在椅子上。   他又走到孙谚识面前,低声问:“哥,怎么样?”   这个点,下班早的人已经回到了蓝楹村。   方才任素芬那些尖利的咒骂响彻这个捂不住声音的城中村,已有几个人站在巷子里朝店里张望。在这种市井之地,瞧人家吵架比看电影都精彩,每个人的眼底都藏了那么一点兴致勃勃的神采。   这本来是丢丑的事,任素芬却不觉得,反倒是觉得来了撑腰的救兵,本已平息的嚣张气焰顿时又怒涨起来。   她极度夸张地哈哈大笑一声:“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咱们村谁不知道你那点臭毛病。”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给我一点小海星吗?(对手指) 第47章 失控   “这条巷子谁不知道你那点破事,你要是想过当爸爸的瘾,你就改了你那些臭毛病。”任素芬转身瞧着外面的人,扬声道,“你问问街坊们,是不是啊?”   外边已经聚集起来七八个人,有认识数十年的街坊邻居,也有租在这里的外地人。   朗颂看到炳叔面色阴沉地站在人群后面,目光一直锁定在孙谚识的身上,令人感到很不舒服。他向前一步挡在孙谚识面前,薄唇微启正欲开口,身后传来了一声哼笑。   孙谚识从朗颂身后走出,不疾不徐踱步到任素芬的面前,一改方才的失控淡声道:“我想过爸爸的瘾还是爷爷的瘾跟你八竿子打得着吗?还是说你家雷斌想认我做爹?”他欺身贴近任素芬,凝睇着对方微颤的瞳孔,“可惜他太不成器了,我瞧不上……”   外边传来窃窃的笑声。   “你!”母子二人都被占了便宜,任素芬怒不可遏,梗着通红的脖子嚷,“咱们家雷斌再不成器心理还是健康的,不干那有悖……”   “可不是,”孙谚识打断任素芬,扬了扬嘴角反唇相讥,“雷斌健康过了头,十八岁就猥亵女生,二十几岁就有免费的牢饭可以吃。”   外边瞧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交头接耳的议论声也越来越响。   雷斌十八岁时因为欺负女孩子被学校给开除,六年前又因为故意伤害伤人致人轻伤,坐了三年牢,这是左右街坊都知道的事。   朗颂紧抿着唇一言不发,他不知其中详情,但也略有耳闻。   虎虎在他摊上买饭团的时候絮絮叨叨说过:“哥哥,我跟你说,巷子里的雷叔叔很凶,打人很厉害,还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呢,奶奶说要离他远一点。”   任素芬感觉身体里的血都往脑袋上涌,耳朵里嗡嗡的,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她刚才经过这里看到张老太坐在小店门口哭,本是想来给张老太敲边鼓,说着说着气血翻涌便忍不住讥讽了孙谚识几句。哪知孙谚识一改往日没脸没皮任你去说的样子,突然暴躁起来,一把抓住了她的领子。   在嘴上吃了亏,又被孙谚识揭了儿子短,一想到自己这些年吃的苦、挨的挖苦,任素芬紧咬着牙瞪着血红的眼睛,像一头被激怒的母狮子,突然向孙谚识亮出了利爪。   孙谚识的反应慢了半拍,偏头躲了一下避开了脸,但脖子没能躲过,任素芬锋利的指甲嵌进他的皮肉,从脖颈一直到锁骨被挠出了三道深深的狰狞血痕。   在场众人都因为这突发的一幕愣住了,愕然地张大嘴,似乎在考虑要不要拖架。   朗颂眼疾手快夺步上前,奈何他和孙谚识隔着好几步的距离,终是晚了一步。   人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能发挥出巨大的潜力,而且任素芬本来就占据体重优势,她奋力拽着孙谚识的衣襟,朗颂一时之间竟拿他无可奈何。   孙谚识像被定住了似的,低垂着眉眼盯着突然扭曲的水泥地面,任由任素芬撒野。   任素芬松松绑起的低马尾已彻底散开,乌黑的发丝黏在出了一层薄汗的脸上、脖子上,她扯着尖细的嗓子叫嚷着:“你这个杀千刀的!逼死你妈,你还有脸活!牵连张循,你还有……”   “闭嘴!”   朗颂目露凶光,扬声怒吼强硬地打断了任素芬的撒泼,趁着任素芬愣神的功夫,他又捏住对方的手腕逼迫她松了钳子似的双手。   任素芬脱了手也回过神来,终于忍不住眼泪嗷嗷哭诉起来:“街坊们哪,你们可要给我主持公道,他们先是骂我,然后又侮辱我,我一个寡妇这是造了什么孽,要被他们这样子欺负?”   “呵,欺负?”朗颂狞笑一声,虽然不清楚在他进门之前发生了什么,但他可以百分百肯定先发难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孙谚识!他再度向前一步,居高临下地瞪视着任素芬,“店里有监控,要不要调出来让街坊邻居看看你刻薄的嘴脸?”   朗颂本性并不是个逞能好斗之人,当他完全收敛起身上那点强势的锐利时,甚至看起来有点木讷。可他并非真的木讷,否则他怎么能护得了朗月,护得了猴子。当他凶狠起来,是足以震慑住对方的。   眼泪在任素芬红肿的眼眶里打转,迟迟不敢落下来,她不由得往后退了半步:“我、我、我要我家雷斌来揍死你!”   “那你快去!”朗颂紧绷着下颔,脸上的伤疤随着面部肌肉动了动,他压低声音道,“哪怕十个雷斌来了我也不怕。”   “哎哟,张老太您在这里添什么乱哟?”姗姗来迟的花婶拨开人群进了门,看着屋里乱做一团的几人,拍着大腿急得不知该如何是好。倒是张老太先拽了拽她的手,她才反应过来,将张老太扶了起来,“先回家吧,先回家吧。”   朗颂抬眸,横眼朝外边看了一眼。   门外瞧热闹的众人不免都退了半步,炳叔站在人群后方呼喝了一声:“别挡道别挡道,一边去!”   众人这才作鸟兽状散开去。   朗颂不轻不重地推了任素芬一把:“是去报警还是叫你儿子随你便,这里不欢迎你。”   花婶一手搀扶着张老太,一手拽了任素芬一把,压低声音无奈道:“快走吧!别闹了!”   任素芬面颊挂着泪珠,暗暗算计了一番。目前的处境对她不利,而且雷斌又在外地,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她挣扎了一番,只得一甩裙摆不情不愿地跟着花婶走了出去。   他们前脚刚踏出门去,朗颂就伸直了长臂重重拉下卷拉门,彻底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嘈杂声,本就狭小的小店陷入一片静默与昏暗。   一场闹剧草草收场。   孙谚识仍旧一动不动地站在原来的位置,仍旧低垂着头看着地面,他的脖颈低到了极限,背脊也弓着。   朗颂觉得孙谚识的身体姿态像一张弓,揪扯着任素芬的衣襟,口若悬河和她对峙时是绷紧了弓弦的一张弓,而现在的孙谚识像一张绷断了弓弦的弓,整个人透着一股死气沉沉的萎靡。   朗颂仿佛听到了自己身体中也跟着“铮”地一声,某样东西骤然断裂,心口一阵一阵地抽痛。他还没来得及去细想这痛感因何而起,便见视线中心的孙谚识身体晃了晃,突然向后倒去。   “哥!”条件反射比脑子的反应速度更快,朗颂已经跨步上前伸臂揽住了孙谚识的腰。   作者有话要说:   家里有点小事,实在是太忙了,没啥时间写,短短一章不要嫌弃。^_^ 第48章 一些往事   花婶掺着张老太进屋,顺手把任素芬也拽进了张老太家。   三人进了小院,花婶将张老太安置在藤椅中,这才压低着声音道:“素芬你这嘴真是没个把门的!”   “我怎么了?”任素芬脸上的泪痕已干,她将两条圆壮的胳膊抱在胸前,忿忿不平道,“我哪句话说错了?说的不都是实话吗?张……”   “别瞎说了!”花婶急忙打断任素芬,她看了张老太一眼,将任素芬拉到角落,“快管管你的嘴,张循是车祸死的,跟小孙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了?”任素芬撇撇嘴,“当年张循要不是学他……唔唔……”   “我的姑奶奶!”花婶忙不迭捂住任素芬的嘴,“祸从口出,这话你就少说两句吧,张老太听不得孙子的名字,你可别再刺激她了!”   任素芬看了一眼老态龙钟连句清醒话都不太说的出来的张老太,不情不愿地将花婶的手从自己脸上拽了下来,“呸呸”吐了两口唾沫:“那我也没说错,他妈可不就是被他逼死的吗?”她口中的他指的当然是孙谚识。   见面前的人仍旧是执迷不悟,花婶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不由得想起往事。   自嫁到蓝楹存至今,她在这里生活四十几多年,张家长李家短都逃不过她的眼耳口鼻,又怎么会不清楚任素芬为什么会这么死咬着孙家不放,还不都是因为为了那点好胜心,还不都是为了儿子雷斌。   孙谚识只比雷斌小一岁,都是一条巷子里的街坊,其实小时候两家人的关系还不错。   直到两人都上了学,良好的邻里关系慢慢开始恶化。孙谚识长得清秀漂亮,成绩又好,从小学到高中就没掉出过年级前三,大学也考上了名校。雷斌则不同,他不是读书那块料,上了初中以后结交了外校的小混混,更是不学无术。   人与人之间总免不了互相攀比,子女自然也是拿来攀比的一部分,通常几句玩笑话聊聊便过去了。任素芬则不同,她凡事都争强好胜一定要拔得头筹,即便是口头上的几句争辩也不肯落下风。偏偏雷斌却不争气,每次邻里之间聊起子女总是让她哑口无言,而孙谚识这个别人家的小孩总是被夸奖最多。   长此以往,争强好胜的心思渐渐扭曲成了厌恶、迁怒,两家人日渐疏远,真正变得水火不相容则是因为雷斌猥亵女学生被学校退学。   那年雷斌带着一群社会上的小混混,将一个女高中生拦下来好一顿欺负。这女生和孙谚识一个班,被孙谚识知道后找人和雷斌打了一架。两人因为打架斗殴闹去了派出所,雷斌猥亵女生的事也被揭发,因为情节较轻只被关了几天,但却被学校给退了学。   雷斌被拘留、被退学,任素芬面子受损,便把这件事怪罪到了孙家头上,自此和孙家势不两立,要是在巷子里无意间碰上,她都要翻起白眼“啐”上一口说声“晦气”。   好几年前孙谚识闹出同性恋的事,在蓝楹巷弄了好大的阵仗,那段时间孙家愁云惨淡,街坊四邻都不敢去光顾孙家小店,甚至都不敢从小店门口经过。   这可让任素芬憋了几年的火气找到发泄口,唯独她敢在孙家门口扯着嗓子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地说上几句,好几次刺激地孙母血压飙升险些晕倒。   但以前,任素芬还是在背地里嚼嚼舌根居多,直到两年前孙母去世,孙父搬走,孙谚识从外地回到蓝楹巷,任素芬便愈发趾高气扬、气焰嚣张,但凡有点机会就要嘲讽挖苦几句。   得亏孙谚识回来以后性情大变,任任素芬撒泼,他要么是懒得吭声,要么是淡淡地回两句嘴,今天大概也是忍到极限才动上了手。   花婶收回思绪,万般无奈地转转眼珠白了任素芬一眼:“过去的事就别再提了,小孙这两年过得也不容易,他又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你这样盯着他不放,是何必呢?”   “哎哎哎——”任素芬拉住花婶,“您这话我可不爱听了,他过得不容易我家雷斌就容易了?我家雷斌当年欺负女生的事可是被冤枉的!我找谁说理去?再说了,我说他逼死了他妈有错吗,孙大婶可不是被他那喜欢男人的毛病给气死的,孙大婶死了才两年,他就养了个小男孩在家里,啧啧啧啧——”   “你好自为之吧!”花婶见任素芬这人实在是说不通,也没了耐心,眉头拧成一个“川”字,“我不管了,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任素芬又开始不依不饶:“花婶,我敬重您是我长辈,但我可不爱听您说教。况且,这两年您也没少跟我说孙家的闲话,孙家屋里那个凶巴巴的小狼崽子搬进来那天,我都不在蓝楹巷,还不是您打电话跟我说的?”   花婶表情讪讪,被噎得没话说,她嘴巴松憋不出话,但凡有点新鲜事就喜欢找人说说,朗颂搬进来那天,确实是她跟任素芬说的这事。   “怪我嘴贱,以后我给嘴上缝拉链。”花婶作势扇了扇自己的嘴巴,“小朗连二十岁都不到,你就别编排他和小孙了。”   花婶一甩手,想了想又回头道:“小孙这两年过得浑浑噩噩,不像个活人似的,你再这样逼着他,他要是真出了什么事,你良心过得去?”   花婶的表情难得的凝重,任素芬不自在压了压嗓门讪讪道:“他能有什么事……” 第49章 “我马上回来!”   “我没事。”   门扉紧闭的小店里,孙谚识闭着眼,咬牙忍耐着晕车般的反胃和眩晕,站了一会儿才又艰难地重复一句,“我没事。”   朗颂的手松松搭在孙谚识腰上,让对方的后背靠着自己胸口,他眉心皱地死紧,“头晕?还是头疼?”   孙谚识的耳朵里嗡嗡的,眼前天旋地转,听不到也看不清,他的后背紧贴着朗颂的胸膛,只能通过对方胸腔的震动分辨出朗颂在说话。   以免自己彻底失去意识栽倒在地,孙谚识将舌尖探出,用仅剩的一点力气和意识狠狠地咬了下去,剧烈的疼痛和浓郁的铁锈味瞬间刺激着每一根末梢神经,眼前飞速旋转的水泥地面、货架都缓缓停止了旋转,最终停在了该有的位置,耳朵里像话筒回授音般的刺耳嗡鸣也停歇了下来。   孙谚识深吸了一口气,闭了闭眼后再度睁开,乌黑的瞳孔像一个空洞冰冷的洞穴,没有一丝情绪。   倏地,指尖一暖。   孙谚识垂眼去看,朗月用柔嫩的小手握着他的指尖,仰着头用清澈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嘴里喃喃道:“谚爸爸——”   耳畔同时响起朗颂急切的声音:“哥,要不要去医院?”   孙谚识晃了一下沉甸甸的头,指尖勾住了朗月的小手,说道:“没事,头有点晕,现在好了。”   朗颂垂眸瞥了一眼孙谚识汗津津的脖颈:“那要不我背你上楼躺一会儿?”   “我先坐一会儿。”孙谚识扶着货架借了一把力,和朗颂拉开一点距离,突然又想起朗月,“刚才没把月月吓坏吧?”   朗颂看了一眼纷争结束才进来的朗月,回答道:“没,月月刚刚才来。”   黄豆绕着孙谚识的腿来回跑动,焦躁地不知如何是好。   孙谚识“唔”了一声,垂眼看看黄豆,又看朗月,他想去看朗颂,但迟迟没有抬起头来。   过了一会儿,他走了两步,坐到了张老太方才坐过的那条矮凳上,把朗月抱坐在自己的腿上,低头轻轻地搭在朗月的肩上。“乳臭未干”用来形容小孩子还挺贴切的,朗月身上有股淡淡的奶味,很好闻,令人感到平静,小家伙的体温比成年人也高一些,像个小火炉似的能温暖冰凉的躯体。   朗月一动不敢动,她被拥在孙谚识的怀里,只能仰头去看哥哥,向哥哥征求意见。见哥哥微微摇了摇头,她便会意,又往孙谚识怀里钻了钻,伸出小手一遍遍地抚摸着孙谚识的手背,那是一个安抚的动作,她生病的时候难受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哥哥总是这样安抚她,她就不会那么难受。   孙谚识一直低着头,他以为自己沉默了很久,事实上就两分钟不到的时间。他舔掉唇缝间的血腥味,再次抬起头来神色已恢复如常:“对不起,刚才我有点失控。”   “对不起”三个字像一根针一样戳进了朗颂的心口,看似没有伤口,却疼得人四肢麻木,咽喉发酸。   朗颂咽下舌尖的苦涩,蹲在孙谚识面前:“对不起什么?”   孙谚识笑了笑,无意识地揉捏着朗月细腻柔软的小胳膊:“刚才那个是雷斌的妈,因为我和雷斌……”   朗颂点点头打断他:“我知道。”   “嗯——”孙谚识应了一声才反应过来朗颂是什么意思,他怔了怔,转念一想又点了点头,自朗颂搬来以后,店里经常是他帮忙看着,见过任素芬一点都不奇怪,没见过倒是更奇怪。   “她……”孙谚识咬咬刺痛的舌尖,再次为自己刚才失控的行为解释,“她刚才说……”   “不重要,”朗颂灼热的视线固定在孙谚识不安地翕张的嘴唇上,“哥,她或是雷斌或是任何人,他们说了什么都不重要。”   孙谚识缓缓地抬起头来,木然地看着朗颂,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朗颂半蹲着,往孙谚识身边挪了半步,他的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反复捏握挣扎之后,缓缓将手伸出,捏住了孙谚识的手腕。   “哥,他们是谁,又说了什么,对我——”朗颂微不可察地停顿一下,“和月月来说一点都不重要,你不用向我们解释。”   孙谚识直勾勾地望着朗颂,顿了好一会儿才扬扬嘴角,说:“好。”   昏暗的光线下,两人四目相接,朗颂眼中的沉静、锐利让孙谚识蓦然感到一些不自在,他垂眼收回视线,说道:“我上楼躺会儿,晚饭别做我那份了,没什么胃口。”   连黄豆都知道孙谚识心情不好,乖巧地趴在地上像只吉祥物,朗颂又怎会不知。这次他没有说什么,抱着朗月跟在孙谚识身后,目送着孙谚识一路抓着扶手上了楼。   晚上孙谚识没有吃饭,天黑以后房间的灯也不曾亮起过。朗颂九点钟进房间,一直凝神听着外面的动静,等到凌晨一点对面的房间都没有任何响动,他才闭眼睡去。   翌日,朗颂照常带着朗月出摊,送她去幼儿园然后回蓝楹巷。刚到家门口,他接到了猴子打来的电话,猴子说他姑婆给他炸了点馓子,想要拿点给朗月尝尝。   朗颂看了一眼时间,回答道:“行,那你中午来我这吃饭吧。”   “好嘞,”猴子在电话里兴奋道,“颂哥,我大概十一点半到你那里。”   挂了电话,朗颂打开卷拉门穿过店面直奔后院,院中空空,厨房也没人,孙谚识还没起来。他抬头看着孙谚识的房间,墨晶石似的瞳孔光芒闪动。走进厨房,看到被吃光的早餐和清洗干净的厨具,那颗悬着的心才落回去一些。   这时,插在牛仔裤口袋里的手机又贴着大腿“嗡嗡”震动起来。   朗颂接了起来,这次是工头打来的,没等他开口,工头便火急火燎地说托运部有个卸货的活儿,中午之前要卸完四辆半挂车的货,他那边人手不够,问朗颂能不能抽点时间过去帮帮忙。   朗颂抿了抿唇,他推了这几天的活儿,若非真是着急工头也不会打过来。平时工头颇为照顾他,这种情况下他不该推辞也不能推辞。抬头看了一眼头顶苍白的天花板,他应道:“行,我马上过去。”   挂了电话,朗颂看了一眼时间,还不到九点,现在赶过去卸完货再回来,应该还赶得及做午饭,至多是晚一点。他不再耽搁,一边出门骑上小电驴,一边给猴子拨了电话过去,告诉猴子如果自己没能及时赶回来就让他等一等。   在托运部一直忙到将近十一点,刚从肩头卸下两箱货,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再次嗡鸣。朗颂的心口蓦地一跳,莫名觉得这次手机震动的频率特别急切,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他胡乱地将手上的灰蹭在裤子上,赶紧拿出手机接了电话。   “颂哥!”猴子急切的声音响起,“我刚到小店门口,似乎听到屋里边发出很奇怪的碰撞声,狗也一直在叫,你要不要回来看一下!”   “我马上回来!” 第50章 “快,去医院!”   孙谚识知道自己在做梦,可他四肢发软,像陷在柔软的棉花之中,无论怎么挣扎都挣脱不开这个用自己的回忆编织的梦境。   梦里的所有画面都是黑白的,也没有声音。   孙谚识处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如同看一部黑白默片一般,看着自己荒诞不经的梦。   一开始,他看到高中时的自己和雷斌互施拳脚,打得不可开交。   画面一闪,便又看到任素芬抹着眼泪进了蓝楹巷,她的身后跟着垂头丧气的雷斌。   孙谚识看到自己站在店门口,任素芬经过时,瞪着赤红的双眼对着他喊:“害得他没书读,你满意了?!”   雷斌低着头,眼皮微抬,冰冷阴鸷地扫了他一眼,用沙哑的声线一字一顿地说:“我没有猥亵她。”   画面又一闪,孙谚识看到自己站在高中校园空荡荡的教室里。   夕阳撒下最后一片光辉,橙黄色的阳光穿过洁净的玻璃窗铺满了整个教室。   他弯腰在抽屉里找运动会报名表,身后传来一道温柔细腻的轻唤。   “孙谚识。”   他回头,看到班花正站在身后。   高中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旁观的孙谚识甚至已经不记得班花的姓名,但在梦中再次见到班花漂亮的脸蛋,便马上记起来了,班花有个很适合她的名字——谢霜语。   她有着一双灵动的杏眼,鼻梁笔直高挺,嘴唇厚薄适中,微笑起来时眼尾稍稍上挑。   “怎么了?”他呆呆地问。   谢霜语走近了一点,抿着红润柔软的嘴唇,低声说:“上次的事……谢谢你……”   他回过神来,原来班花是在感谢他帮忙教训猥亵她的那些小混混的事。   他笑了起来,幼稚地屈起胳膊,展示自己的肱二头肌,说:“不用这么客气,要是他们再来欺负你,你就来告诉我,我保护你!”   班花低沉了好几天的情绪顿时好了起来,她莞尔一笑:“好,那个……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他好奇地看着班花手里那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送给我的?”   “嗯……”班花轻轻点头,“是我编的一条手链。”   心脏突然咚咚直跳,他紧捏着盒子,眼底闪过一抹惊喜:“为、为什么送给我?”   “因为我……”班花的头垂得更低,声音也更低了,“因为我……”   “小言!”   男生清朗悦耳的声音先响起,旋即高中生时的卓历小跑着进了教室后门。   看到教室内的两人,卓历嘴角扬起:“小言,等你好久都不见你下楼。”   他忙把手背在身后,一边把盒子悄悄塞进抽屉,一边说:“我找点东西。”   卓历走过来:“是不是在找报名表?你上午不是让我帮你填了交给体育委员?”   “对啊!”他拍拍脑袋,“我忘了。”   “笨蛋。”卓力揉揉他的头发,又问一旁的班花,“我和小言去校外吃晚饭,你去吗?”   班花侧身让了一下,摆摆手说:“不了,我在食堂吃。”   “行,”卓历说,“小言,那咱们走吧。”   他挥手跟班花道别,走出教室后门时压着嗓子抗议道:“不要叫我小名!”   “为什么不要,很可爱。”   孙谚识看着自己和卓力的背影在笔直空荡的走廊里越变越小越变越小……   他不由得想,刚才班花是想说什么呢?如果刚才卓历不曾出现,他的人生是不是会有不同的走向?   还未等他想出一个答案,橙黄的阳光被黑暗吞没,他穿过时空隧道,来到了十年后。   也许是因为这段回忆太过悲痛深刻,也许是因为这段回忆离自己还很近,梦里的画面特别清晰,清晰到每一道泪痕、每一次皱眉都历历在目。   孙谚识看到卓历分手后的自己,死气沉沉地从外地回到江城,他还在苦恼着该如何面对父母,然而等待他的却是母亲蒙着白布的冰冷尸体。   在殡仪馆停尸房里,他跪在地上,一遍遍地悲泣忏悔:“妈对不起,妈对不起……”   他爸一脚揣向他的肩头,将他踹倒在地,怒喝道:“不成器的东西!还不如在戒同所关到老,关到死!”   戒同所……戒同所……   “戒同所”三个字像一阵电流,猛地刺激了敏感脆弱的神经,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眼前出现了戒同所冰凉脏污的水泥墙面。   他缩在那个黑洞洞的房间角落,先是被断食断水。   护士给他拿来一本小册子,让他阅读,学习。房间的天花板角落装着一个扬声器,一遍遍地阅读着小册子上的内容。   “同性恋是变态。”   “同性恋会孤独一生。”   “同性恋会得艾滋病。”   “……”   两天后,来了一位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男人和蔼的笑着,说我是这里的医生,你配合治疗,才能早点出院。   随后,他被带进了一个小房间,四五个人高马大孔武有力的男人按住他的身体、四肢。他恐惧地睁大血红的双眼,拼尽全力挣扎,然而丝毫动弹不得,他像只待宰的羔羊被按在砧板上。   一个护士举着注射器朝他缓缓走近,将尖细冰凉的针头扎进他的手臂。   他的身体变得绵软无力,那个自称医生的男人在他的太阳穴通入电极,打开电视机强迫他看GV,只要产生生理反应,电流就像一根钢针一样从左边太阳穴穿透右边,又从右边穿透左边,如此来回反复。   他们还会把卓历和他的照片放到他面前,强迫他看,一遍遍地用电流刺激他并不断警告他。   “这个人骗你、诱导你。”   “这个人带你走进歧途。”   “你们的结合是不道德的。”   “……”   孙谚识看着躺在“治疗床”上的自己,四肢也跟着不断抽搐,胃里的食物残渣不断向上翻涌,从口鼻喷涌而出。   他分不清这到底是梦还是谵妄发作,他奋力挣扎着,沙哑嘶吼着。   他听到什么东西“砰”一声重重落地,而后是声嘶力竭的犬吠和耳朵里尖利的啸叫,所有的声音像浪潮一般涌来。   在这嘈杂的声音里,他似乎听到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那脚步声沉重、急促,震得楼梯哐哐作响,似乎是朝着他疾速奔来。   可他已经无暇思考这是不是自己的幻听,跌入了黑暗的深渊。   与此同时,“砰”的一声,孙谚识的房门被一脚踹开。   朗颂喘着粗气站在门口,只见房里的床头柜和桌子都倒在地上,地面上一片狼藉。   孙谚识横躺在床上,头和脖颈垂在床沿外,软绵绵的没有一丝生气。他的脸色如同墙壁一样苍白,身上的浅灰色T恤被汗水浸成了深灰色,原本修长白皙的手臂上布满狰狞可怖的齿痕。   看到这样一幕,朗颂的第一反应不是难过,不是害怕,不是恐惧,而是茫然。   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当他亲眼看到他妈永远闭上双眼时,当派出所民警找到他,让他去认领爸爸的尸体时,他就是这种感觉。身体里的血液停止流动,全身的力气被抽空,脑子失去思考能力,茫然呆滞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久久无法动弹。   “汪汪汪!”   早已先一步窜入房内的黄豆绕着孙谚识团团乱转,见朗颂半晌没反应,它急得“汪汪”直叫,又去咬朗颂的裤子。   朗颂遽然回神,急喘两口奔到床边捞起孙谚识:“哥!谚哥!”   孙谚识已经彻底失去意识,呼吸很轻很慢。   朗颂探了探孙谚识的鼻息,麻利地抱起他奔下楼去,对站在院中的猴子吼道:“帮我去巷口拦车,快!”   猴子愣了一瞬,拔腿往外跑去。   朗颂抱着孙谚识紧随其后,他刚走出门就迎面碰上了郑烨。   “怎么回事?”郑烨瞪大眼睛看着朗颂怀里的孙谚识,急促道,“快,去医院!”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前两章的评论对猥亵有点误解,猥亵是指XJ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例如亲吻、搂抱等等行为,当然还有一些更严重的行为,大家可以去网上查。另外,UU们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骚扰,立马报警! 第51章 郑烨和孙谚识   朗颂在郑烨的协助下把孙谚识弄上车,他回头语速飞快对猴子道:“把店门锁了,钥匙放在雨搭下的窗台上。”说罢便钻进了车里,“郑哥,去七院!”   郑烨紧抿着唇踩下油门,朝七院方向奔驰而去,一边偏头交代朗颂:“让他侧卧,保持呼吸道通畅。”他从内后视镜看了一眼,却见朗颂早已帮孙谚识调整好了姿势。   “放心,不会有事的。”郑烨拧紧眉心调整了一下呼吸,一边提速一边说,也不知究竟是在安慰自己还是朗颂。   朗颂轻“唔”了一声,让孙谚识的上半身侧躺在自己的腿上,双手揽着孙谚识的肩膀,目光紧紧锁定在孙谚识毫无血色又消瘦的脸上,双手不自觉收紧了一些,好像怕怀里的人突然消失了似的。   突然,孙谚识干裂苍白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是在呢喃细语,可是他的声音很轻,完全被汽车引擎声给盖过去了。   “哥,你说什么?”   朗颂把耳朵贴在了孙谚识的唇边,在听清对方的呓语后,脸上强撑出来的沉着再也绷不住,嘴角不受控制地抽动了两下,因为他听到孙谚识一直在说:“疼,好疼,好疼。”   “怎么了?”郑烨紧张地问,“他怎么了?”   朗颂吞咽了一下紧缩着的喉结,哑声回答:“他说、好疼。”   郑烨顿时红了眼眶,发狠地咬着牙:“马上就快到了。”   朗颂弓着腰,又把孙谚识往怀里搂了搂。他闭了闭眼,鼓起巨大的勇气才敢再次去看孙谚识手臂上那狰狞交错的咬痕,陈旧的痕迹已经变得青紫,有好几处咬破了表皮嵌入肉里,坑坑洼洼的齿痕旁边布满斑驳的血迹,可见这些咬痕至少在两天前就已经有了,可见孙谚识是用了多大的力气去噬咬自己的皮肉。   到底是有多痛苦才会用自残的方式去抵挡?!   朗颂攥着孙谚识的手腕,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齿痕,为自己被孙谚识轻易欺骗过去而感到懊恼不已。   从开始他就不相信孙谚识说的话,如果吃点药就能把轻松把酒戒掉,这世界上哪还会有那么多嗜酒如命的酒徒。况且在网络上也很容易就能查到,药物治疗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戒断反应,而药物副作用和戒断反应同时发生的话,危险性是很高的。   他看得出来孙谚识不想提这件事,也并不想让他介入自己的戒断治疗,所以,他把这几天的活儿给推了,找借口待在家里,以防出现今天这样的意外情况。   可他还是被孙谚识高超的“演技”给骗了。   这几天,孙谚识在他面前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吃药引起的“副作用”,并以此为借口窝在房里。可他又会在该出现的时候下楼来,表现出一副睡一觉就没什么大事的样子,吃饭的时候也表现得一如平常,甚至比往日多吃上半碗。   这样子的孙谚识极具迷惑性,让他逐渐放松了警惕,让他误以为确实是自己小题大做,因此他才会在两个多小时之前答应工头的帮忙,放心地出了门。   朗颂紧抿着唇,为自己武断的决定和粗心而懊恼,他应该早在前两天孙谚识突然换上长袖衬衫时就该察觉出异样的……   从蓝楹巷到七院,平常开车要二十分钟,郑烨十分钟就开到了。但即便是这十分钟,也像过了十个小时那么久。   朗颂一直沉默不语地垂眼看着孙谚识,一只手一直搭在孙谚识的脉搏上,另一只手时不时地去探他的鼻息。   车子刚停稳,朗颂就将孙谚识抱出车外,直奔急诊科,只留给下了车准备帮忙的郑烨一道残影。   郑烨看着已经步入急诊科大门的朗颂,目瞪口呆。   庆幸的是,孙谚识的情况不算太糟糕,主要是由于戒断反应和药物副作用引起的轻度昏迷,在医生的应急处理后醒了一会儿。但他意识还不是很清醒,没一会儿又闭上了眼睛,不过这次是睡着了。   医生在向朗颂了解情况后,建议转到成瘾行为科住院观察。办理好住院手续,把孙谚识送进病房,朗颂和郑烨才齐齐松了口气。   孙谚识住的是四人病房,但只住了两人,除了孙谚识还有隔壁病床的中年男人。   护士调好输液管滴速,低声交代道:“病人需要休息,看着点输液袋,滴完了按床头的呼叫铃就行。”她转身,看看郑烨又看看朗颂,“只能留一个家属陪护哦。”   郑烨点点头:“行,我们只留一个,谢谢了。”   护士走后,郑烨给孙谚识拨了拨额前的头发,殷殷地看了孙谚识一眼。而后他的目光在小小的病房里扫了一圈,定在隔壁病床的大哥身上,客气道:“大哥,我跟我弟出去说句话,我朋友这边能劳驾您帮忙看着点吗?”   那大哥大概四十来岁,膀大腰圆几乎占了整张病床,闻言他爽快道:“客气客气了,这里我照应着,你们该办手续办手续去。”   郑烨和朗颂走出病房,找了个可以说话的角落站定。   郑烨直截问道:“他怎么突然晕倒了?这几天发生了什么?”   他停好车再进急诊科,医生那边都差不多处理好了,他从朗颂嘴里有尾无头听了几句,只听到朗颂说孙谚识在吃药,具体发生了什么并不清楚。   经过几次的接触,朗颂也看得出来孙谚识和郑烨的关系非常要好,这件事没有必要瞒着对方,于是他把孙谚识胃出血住院以及在此前来七院就诊正在戒酒的事告诉了郑烨。   “妈的!”郑烨不轻不重地照着墙壁锤了一拳,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话音落下他又连忙解释,“不好意思小颂,我不是在说你,我是在骂那小子,这么重要的事居然不告诉我!”他气得咬牙切齿,要不是孙谚识现在病歪歪地躺着,他真恨不得把人拎起来照着脸揍一拳。   朗颂垂眼不吭声,其实这两天他也想过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郑烨,但是作为当事人的孙谚识都不说,他又有什么立场去开口,便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此刻他很后悔,如果早点告诉郑烨,孙谚识今天就不会发生意外。   “你别瞎想。”郑烨看出朗颂的心思,“他如果不想让我掺和这事,总有借口搪塞我。”   朗颂想了想,也确实如此,他和孙谚识同住一个屋檐下都被骗过去了。   两人都沉默下来,朗颂看了眼时间:“郑哥,这里我看着,你有事的话就先去忙吧。”   郑烨左右为难,今天他老婆带着儿子回娘家玩几天,他本打算晚上到孙谚识那蹭顿晚饭的,于是打电话给跟孙谚识提前知会一声。结果连打几通电话都没人接,他立马察觉到不对劲,慌慌张张从公司赶到蓝楹巷,正巧碰上了朗颂。公司那边他没请假,下午还有个重要会议不能缺席。   “那行,”郑烨看了眼时间,“你还要接月月放学对吧,那这样,我早点下班先顺路接上月月,然后回蓝楹巷帮谚识拿两套衣服和洗漱用品,再带着月月一块来医院和你换班。”   朗颂的眼前闪过一片狼藉的房间和床边污秽的呕吐物,他摇头道:“不用,我去拿就行,月月那边我会跟老师说晚点去接。”   郑烨心道自己确实不如朗颂更熟悉那个家,于是说:“行,我会尽快赶回来。”他也不再耽搁时间,捏了捏手中的车钥匙,“那我先走了。”   “好,”朗颂点头,就在郑烨一只脚迈出去时又突然叫道,“郑哥!”   郑烨回头:“怎么了?”   垂在裤缝旁的手指不安地抽动了几下,朗颂缓缓抬起头迎向郑烨的视线:“郑哥,我哥他……他是不是遇到过什么事?”尾音落下,他又觉得自己的话似乎有些歧义,紧接着补了一句,“受过什么打击?”   郑烨怔了怔,但很快明白过来,朗颂可能是从蓝楹巷的街坊邻居中听到了什么闲言碎语。   他沉吟半晌,长吁一口苦涩灼热的气息,反问朗颂:“你知道我为什么跟孙谚识这么铁吗?”   朗颂不明白郑烨为什么这么问,老实地摇了摇头。   郑烨蓦然哼笑了一声:“我俩读高中时,有一次一起放学回家,有辆半挂车突然失控,朝着我笔直冲来,当时根本就来不及躲开,我整个人吓蒙了,直挺挺得站着,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英年早逝了。”他顿了顿,看着朗颂,“你猜后面怎么样?”   朗颂再次摇头。   郑烨盯着住院部光可鉴人的地面,回忆飘到了十几年前那个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说:“孙谚识当时走在我前面,和我隔着两三米的距离。他本来是安全的,却突然不要命似的朝我跑来,抓着我的衣服把我撞进了绿化带。那辆车巨大的轮胎就擦着我们的脚尖碾过,哪怕再晚0.1秒,我们都要被撞得粉身碎骨。那次我就蹭破了点皮,他的手摔骨折了,我死里逃生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我要是个女的,我一定要嫁给他哈哈哈……”   回忆着往事,郑烨低声笑了出来。   朗颂想象着高中生时的孙谚识,也不禁扬了扬嘴角。   收拢起回忆,郑烨怅惘地深吸一口气,长臂一伸拦住了朗颂的肩膀:“刚才你问的那个问题,我只能回答你,‘是的,他是遇到了一些事,这些事对他打击很大’,至于其他的……我没法告诉你更多。”他捏了捏朗颂硬邦邦的肩膀,“我之所以说这件事,是想告诉你,谚识是一个善良、仗义并且很优秀的人,虽然……虽然他现在因为一些事变了很多,但是他的本性从未变过,如果你从别人嘴里听到了一些闲话……”   郑烨定定地看着朗颂,“我可以向你保证,那些话都不是真的,他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人,从来没有过。”   朗颂知道郑烨误解了他的意思,但他已经得到了明确的答案,所以也并没有解释,他攥着拳头,重重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uu们,新年快乐! 第52章 “平淡生活还挺有滋有味的”   郑烨走后,朗颂回了病房。   隔壁病床的胖大哥正侧躺着,弓着腰低着头在床头的柜子里扒拉着什么。他的身材本来就胖,右手又插着输液管,姿势就特别拧巴。   朗颂赶紧走过去,问道:“您要什么,我帮您找吧。”   大哥嘿嘿一笑,压低着声音:“谢谢你啊小兄弟,最里面有一盒香烟,用纸巾包着,劳烦你帮我拿一下。”   手上的动作一僵,朗颂面有难色地看着大哥。   大哥“哈哈”笑了两声,难为情道:“我不抽,烟瘾犯了实在难受,我就闻一闻。”   朗颂笑了笑,依言把那盒用纸巾包了好几层的香烟找出来,递给了大哥,然后坐到了孙谚识的床边。   大哥拿了香烟果然没有抽,只放在鼻端深深地吸了几口,在听到外边“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后,机敏地塞到了枕头下面。   朗颂眼角的余光看到了这一幕,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大哥心虚地往门口看一眼,低声跟朗颂解释:“小护士看到了会给没收走。”   朗颂的全部心思都在孙谚识身上,并没有攀谈的欲望,但还是配合地笑着点了点头。   大哥身边没人陪护,之前又一个人住一个病房,估计是憋坏了,逮着一个能聊两句的人,也不管对方想不想聊,自顾自道:“这是你哥?长得不像啊。”   朗颂回答:“不是亲哥。”   大哥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盯着孙谚识憔悴苍白的面孔看了两眼,又说:“这哥——我怎么瞧着有点眼熟呢。”   “是吗?”朗颂也开了句玩笑,“可能你们真见过,我哥长得帅,给人留下的印象深。”   “是真帅!”大哥竟也认真附和了一句,他话锋一转又问道,“你哥这是戒酒以后出现了严重的戒断反应了是吧?这感觉啊,可真不好受。”   “您也是——”朗颂本来想来想问对方,是不是也是因为戒酒住进来的,但“成瘾行为科”不仅干预酒依赖,还干预安眠药依赖、烟草依赖、新型毒品滥用等,他怕问到对方敏感的地方,果断收住了话头。   “谁说不是呢!”   大哥洒脱豪放,根本没注意到朗颂的小心思,反而打开了话匣子,压低着声音绘声绘色地跟朗颂倾诉自己戒酒以来身上遭的罪、心里遭的苦,听得朗颂心惊肉跳、四肢冰凉,迟迟回不过神来。   -   郑烨回公司迅速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开完会后又马不停蹄赶回医院,到达医院时才下午三点,孙谚识仍旧在沉睡。   朗颂按照中午商讨好的那样,先回了蓝楹巷。   郑烨守着孙谚识,人也没闲着,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一直在处理工作上的事,时不时抬头看看病床上的孙谚识。   刚把做好的方案发出去,还没两分钟甲方就一个电话甩了过来,他盯着手机屏幕又看看孙谚识,一脸为难。   胖大哥古道热肠:“你有事要忙就去呗,你朋友这里我给看着,保证不让他着凉。”   “那就谢了。”郑烨也不假客气,琢磨着买晚饭的时候给大哥买一份,便摆摆手接起电话出了门。   这通电话足足接了半小时,等郑烨挂掉电话走进病房,顿时傻了眼,只见孙谚识的病床上空空如也,只剩一条掀开的薄被。   胖大哥呵呵一笑,在郑烨开口之前先开了腔:“他醒了挺久了,一直没等到你,就说下楼喘口气。”   郑烨才不相信这话,他就在电梯口那块站着接电话,无论是走楼梯还是乘电梯下楼都看得到他,除非孙谚识故意避开他。   孙谚识该不会跑了吧?   郑烨心生不安,赶紧下了楼。   住院大楼一楼有一小块绿地,郑烨急匆匆地推开门走出去,便看到了孙谚识正靠着户外长椅坐着,瘦削的身体罩在宽大的病号服里,手里夹着一支烟。   郑烨走过去,先是一巴掌呼在了孙谚识的头上,然后夺走了他手里的烟:“你还想不想好了?啊?”   “嘶……”其实郑烨力道很轻,孙谚识却装腔作势地揉了揉,才仰起头,“我就抽了一口。”   “半口也不行。”郑烨把烟摁灭,丢进不远处的垃圾桶,然后走到孙谚识旁边坐下,冷着脸质问,“哪来的烟?”   “隔壁床张大哥给的。”孙谚识捻了捻空落落的手指,老实交代。   想起不久前病房前发生的一幕,孙谚识又蓦地笑一声。   刚才他在病房里一觉睡醒,还没来得及思考自己在什么地方,视线上方率先出现了一张粗犷凶悍的人脸,问道:“哟,醒了啊?”   他撑着床坐起来,那大哥就竹筒倒豆子似的把郑烨和朗颂如何把他送进病房,如何担心他,如何寸步不离地守着他的事给说了,他莫名其妙地便和对方聊了起来,知道对方名叫张吴。   聊着聊着,张大哥突然一拍大腿道:“兄弟,咱俩是不是见过,在一个露天停车场,我还给你烟了。”   他确实也觉得张吴很眼熟,经对方一提醒便想起来了。郑烨去蓝楹巷蹭饭那天,郑烨告诉他卓历离婚的事,他在停车场突然就走不动道了,正是这位大哥及时扶了他一把,让他没有跌倒,还给他递了根烟,后来他靠着这根烟才缓了过来。   缘分真是奇妙的东西,两人居然在病房碰上了。   “行啊你,刚睡醒就交上朋友了,连烟都弄得到。”郑烨揶揄孙谚识,心里其实挺开心的,恍惚间似是见到了那个乐天爽朗的孙谚识。   两人靠着长椅懒懒地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   见铺垫地差不多了,郑烨才端正了坐姿,问道:“说说,到底怎么回事,怎么突然说要戒酒?难道是因为我告诉你卓历离婚的事受了刺激?还是你想跟卓历……”   郑烨没把话说完,但孙谚识明白他的意思。   “你这想象力够丰富的,”孙谚识笑了一下,“跟他无关。”   “那你到底怎么回事?”郑烨想到了某个可能性,突然扳过孙谚识瘦削的肩膀,“你告诉我,你压根不是想戒酒对不对?你就是想折磨自己,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郑烨深褐色的瞳仁不禁发颤,他一眨不眨地盯着孙谚识黯然无光的双眸和短短几天未见就凹陷下去的脸颊,越想越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清孙谚识这次一反常态的行径。   没人比他更清楚孙谚识经历了些什么,没人比他更了解孙谚识撑得有多不容易。这两年来,孙谚识就像一台麻木冰冷的机器,用酒精作燃料才能运行起来。   因此,纵然这两年来他比任何人都希望孙谚识快点振作起来,但他并不敢逼得太紧,如果强硬地让孙谚识和酒精剥离,只怕是会发生无可逆转的事。他甚至很庆幸,孙谚识依赖上的是酒,而不是什么违法的东西。   可孙谚识突然说要戒酒,今天还因为戒断反应晕倒在家里,要不是朗颂及时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无法不令他多想。   “噗哈哈哈哈……”孙谚识看着郑烨因为紧张而不断起伏的鼻翼,他知道这个时候不该笑,但终究还是没能忍住笑了出来,“你怎么不去写小说啊?”   “严肃一点!”   郑烨呵斥一声,却见孙谚识前仰后合笑得更欢了,不像是硬装出来的,他也不由得跟着闷笑起来。两人抖动着肩膀,笑了足足有两分钟,直到吸引来几道视线才咬着牙停了下来。   孙谚识擦擦眼角的湿润,深吸了一口气才回答郑烨刚才的问题。   “我是真的想戒酒,我要是真想不开,犯得着特意跑一趟医院,让医生给我开那些吃了就头晕眼花、嗜睡乏力的药?”   郑烨脸上的表情很复杂,狐疑、不解、难以置信、震惊,通通堆积到了脸上。   孙谚识转过头看着郑烨,认真道:“别这种表情,我是说认真的。”他问郑烨,“我胃出血进医院的事,朗颂跟你说了吧?”   郑烨点点头。   孙谚识靠向椅背,幽深的瞳孔望着头顶上方一片瓦蓝的天空,感慨万千地说:“那天我被抬上救护车,近距离触摸到了死亡,我发现我还是挺怕死的。今天弄这一出,我更怕死了。”   郑烨目光呆滞地看着孙谚识,好像不认识这个人似的。   孙谚识没去看郑烨,轻言细语地把胃出血以后自己心境的变化说给郑烨听。他和郑烨之间不需要隐瞒什么,难堪的、痛苦的、羞于启齿的,没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他说胃出血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时候,感觉自己很窝囊。   他说戒断反应发作被朗颂看到,觉得很丢脸。   他说跟朗月小不点比赛串吊牌输了,但很有趣。   他说朗颂做的番茄鸡蛋面疙瘩很好吃。   他说下雨那天,两个小鬼和一只小狗眼巴巴地等着他回家,很温暖。   他说带着朗月去报名那天,觉得自己真的像个爸爸。   孙谚识想到哪里说到哪里,说了很多话,最后转头对郑烨道:“我就是觉得平淡生活还挺有滋有味的。”   郑烨眼眶发热,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激动地一把抱住了孙谚识,哽咽道:“兄弟,我真替你高兴。”   “你好肉麻——”孙谚识一脸嫌弃,但并没有挣扎,任由郑烨紧搂着自己。   郑烨不轻不重地拍了两下孙谚识的后背,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又松开双手质问道:“戒断反应可不是开玩笑的,你干嘛不告诉我?也不让朗颂帮忙?” 第53章 “你要听医生的话”   “这可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病房里,张大哥激动地拍了下自己的大腿,“酒瓶是自己拧开的,酒是自己要喝的,不会说话的小孩嗷嗷哭几天都能把奶戒了,我一个大男人戒不了酒?我就偏不信这个邪。”   朗颂帮孙谚识收拾了房间,又收拾了两套衣服和洗漱用品,做完这些也差不多到了幼儿园放学的点,他用保温桶装上给孙谚识做的面疙瘩,骑上小电驴去接朗月,带着她一道来了医院。   郑烨和孙谚识并不在病房里,隔壁床张吴大哥告诉他两人在楼下聊天,他不便去打扰,便搂着朗月和张吴大哥闲聊。   刚才两人又聊到了戒酒的话题,张吴说自己戒了三次都没能成功,这次也是因为晕倒了才会被朋友送到了医院。   朗颂就问“怎么不一开始就来医院”,便得到了张大哥如上的答案。   朗颂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不禁想,孙谚识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   同为男人,其实他也能猜得到且理解孙谚识的想法,就像他在爸妈死后不喜欢别人向他投来的那些同情、怜悯的目光一样,孙谚识也不会喜欢的。   张吴叹口气,继续说:“不过话虽是这么说,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医生跟我说‘戒断动机’很重要,首先要摆脱自我欺骗,正视酒瘾问题等等,反正跟我絮叨了很多,意思就是我得配合,不能只巴望着药效,我得靠着自己的意志力撑下去。”张吴挺了挺腰,“那我肯定得尝试尝试自己戒掉,但还是小看了这戒断反应,我硬生生地从二百斤熬到了一百六,酒还没戒掉,先把肥给减了。”   朗颂笑了笑,轻声呢喃:“原来是这样……”他看着张吴胳膊上的划伤,又小心翼翼地问,“张哥,你没跟家里人说吗?也没见你家人陪着你……”   张吴难为情地挠了挠头皮:“嗐,我没儿没女没老婆孤家寡人一个,跟我那些朋友我也实在开不了那个口,他们都是有家室的人,我怎么好意思因为这事让他们来陪护,自己咬咬牙也就过去了,咱这也不是动什么大手术,没什么事是自己不能做的。”   朗颂点点头,不自觉地又想起孙谚识。   孙谚识为什么不肯跟郑烨说,也不愿让他帮忙呢?也是因为开不了口吗,还是觉得他不值得信任,或者是他哪里做的不够好?之前不是对过拳说要互相帮助的吗?   想的越多,朗颂的喉咙越是发紧。   与此同时,楼下,孙谚识摸了摸自己的鼻尖没有吭声。   郑烨“啧”了一声,追问:“你说话,你不告诉我也就罢了,戒断反应这么严重,你居然都不告诉朗颂?”   郑烨问一句就往孙谚识那边凑一点,孙谚识只得往旁边挪一点,挪着挪着他就被挤到了边缘,孙谚识实在是被逼得没办法了,莫可奈何地说:“我就是觉得没面子,不行吗?”   “什么?”郑烨的嗓门不自觉大了起来,“你什么什么?”   孙谚识扫了一眼四下打量的视线,手肘照着郑烨的肚子捣了一拳,然后站起了身道:“走了。”   “哎别走,把话说清楚了。”郑烨追了上去,一路絮絮叨叨到了电梯里。   孙谚识的耳朵都要被唠叨出茧子来了,他痛苦地捏了捏鼻梁,蓦地回头:“闭嘴!”但最终拗不过郑烨执着的目光,叹了口气道,“你有老婆有孩子,对你我能开得了这个口?至于朗颂,我就是觉得在他面前感到自惭形秽,想潇潇洒洒、闷不吭声地把酒戒了,完了以后告诉他‘看,哥说戒就戒了’。”   郑烨:“……”   郑烨知道不该在此刻打击孙谚识戒酒的决心,但他死死咬着牙关绷着脸颊,几乎将牙齿咬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也没能忍住,“噗嗤”一声捧腹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   酣畅的笑声在狭小的电梯间久久回荡,孙谚识的耳廓慢慢红了起来,他背对着笑得前仰后合的郑烨,双臂抱在胸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叮——”一声,电梯到达目标楼层。   郑烨这才克制住笑声,揉揉笑酸的腹肌,搭上孙谚识的肩膀推着他走出了电梯:“走。”   孙谚识住的病房在最后一间,两人肩并着肩走在笔直悠长的走廊上。   郑烨捏了捏孙谚识瘦得只剩骨头的肩膀,说:“说实话,其实我在朗颂面前也挺自惭形秽的。”   孙谚识挑起眉梢,偏头看着郑烨。   郑烨清了清喉咙,做出一个公主抱的姿势,绘声绘色地说:“中午把你送医院,朗颂抱着你像抱着一只猫一样步履如飞奔进了急诊科,我空着手在后面紧追慢赶都追不上……”   “郑、烨、”孙谚识咬牙切齿地叫了郑烨的名字,一句脏话刚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了下去,因为他看到末尾那间病房里探出来一张粉嘟嘟的小脸。   不等孙谚识招手,朗月就踢着小碎步“踏踏踏”朝着这边跑来。   孙谚识半蹲下来,张开双臂等着熟悉的飞扑,然而朗月跑到近前却突然放慢了速度,她慢慢地走到孙谚识面前,柔暖温暖的手臂松松地圈住了孙谚识的脖子,用自己的脸颊轻轻摩挲着孙谚识的脸颊。   郑烨矫揉造作地捂住自己的心脏,对孙谚识说:“我能把月月接我家住几天吗?”   “滚。”孙谚识无情回绝,起身牵起了朗月。   朗颂站在病房门口静静等着,目不转睛看着醒来后脸色仍旧苍白的孙谚识,眉心紧紧锁起,但当孙谚识抬头朝他看来时,他又莫名心虚地低下了头。   郑烨瞟了孙谚识一眼,抱起朗月先进了病房。   孙谚识慢慢吞吞地走到朗颂面前,原本他只是觉得很对不起朗颂朗月这两小孩,但因为郑烨刚才那句“朗颂抱着你像抱着一只猫一样”,愧疚之中又夹杂着一些窘迫和无地自容,以至于他站在朗颂面前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朗颂垂眼看着孙谚识罩在病号服下根本看不出轮廓的双腿,蓦地想起了某个画面。   他咽了咽发紧的喉咙,闭着眼扫去脑海里一些不合时宜的画面,才慢慢抬起头来:“有没有觉得好点儿?”   孙谚识并没看出朗颂眼里的躲闪,他笑着点头:“好多了,谢谢。”想了想,他又伸手拍了拍朗颂的肩膀,“对不起,吓到你了。”   其实他是想摸摸朗颂的头的,但是手伸出去才恍然发现不知是自己缩水了还是蓝楹巷的水土太好朗颂在短短时间又窜了个头,竟然比他要高出半个头来了。他反应迅速,赶忙调转方向拍在了朗颂的肩上。   朗颂摇摇头,说:“没有。”又说,“躺床上休息吧。”   孙谚识点点头,纵然他还有其他话要说,现在这个场合也不太合适。而且他确实是很疲惫很难受,关键还很饿,今早朗颂以为被他吃掉的早饭其实是被黄豆给吃了,他一口都没吃。   孙谚识走进病房,看到床头柜上的保温桶,眼睛蓦地一亮。   朗颂在他身后适时道:“我煮了一点疙瘩汤,刚才问过护士,她说不禁食,可以吃。”   这可真是雪中送炭,孙谚识端着小碗在郑烨嫉妒的目光中慢慢吞吞地吃了一碗软乎乎热气腾腾地疙瘩汤。朗颂带得多,给张吴也盛了一碗。   张吴一边夸赞着疙瘩汤味道真不错,一边对孙谚识道:“你这弟弟可真不赖,会疼人。”   郑烨咬着唇憋笑。   孙谚识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劲,可是又确实是真心夸赞的话,于是硬着头皮附和了两句。   朗颂沉默地收拾保温桶,脖子却已然红透。   吃完“下午餐”,孙谚识斜靠着病床揉着肚子,一边消食和一边和张吴、郑烨闲聊。   一直被郑烨抱在怀里的朗月突然滑下郑烨的双腿,跑到病床边打开床头柜,拿出了自己的小书包。   孙谚识垂眼看着朗月从书包里拿出了粉色封皮的小本子,白嫩嫩的小手翻开了封皮,扉页上工工整整贴着五朵小红花贴纸。   朗月珍而重之地撕下一朵小红花,踮起脚尖朝孙谚识摆摆手,示意孙谚识低头。   孙谚识依言低下头来,朗月伸长胳膊把那朵小红花贴在了他的脸上,然后又撕下第二朵、第三朵……直到把五朵小红花都贴在了孙谚识的脸上,才满意地咧开嘴露出整齐的小白牙“啊啊——”笑着,比划了一段手语。   屋里没人吭声,都认真地看着这个甜美的小姑娘可爱的一举一动。   孙谚识微笑着摩挲着朗月的小脸,问朗颂:“月月说什么?”   朗颂回答:“她说听话乖巧的小朋友可以拿到小红花,她把小红花都给你,谚爸——你要听医生的话好好看病,她把小红花都送给你。”   尽管无数次体会过朗月这件“小棉袄”有多贴心,但孙谚识还是会一直被朗月的乖巧所震撼到。这个只有五岁的小姑娘,知道他生病虚弱,怕磕碰了他,慢慢地走到他怀里,轻轻地抱着他。这个只有五岁的小姑娘,毫不吝啬地把自己珍重存放的小红花全部送给了他,让他乖乖听医生的话。   孙谚识半晌发不出声音来,喉结滚动了几番才对着朗月点点头,说:“好,都听你的。”   一旁的郑烨红了眼眶,字面意义上的眼红,有了这样的“贴心小棉袄”,可不得有滋有味吗!他瞪着孙谚识,满脸写着“嫉妒”“很嫉妒”“非常嫉妒”。   张吴“哎呦哟”地揉着心口,软酥酥道:“这小姑娘可太招人疼了。”   孙谚识把朗月紧紧搂在怀里,冲着朗颂暗暗挑了挑眉,朗颂莞尔。 第54章 “要不我给你揉揉?”   没一会儿,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进了病房,凑巧正是孙谚识上次门诊时看的医生。   医生先是礼貌地打了招呼,才问孙谚识最近几天都有哪些戒断反应,严不严重?   孙谚识如实回答,但隐瞒了自己这几天一闭眼就会被往事困在梦里的事。   医生接住了孙谚识递来的别有深意的眼神,点头隐晦的说:“上次我就跟你说过,你最大的问题在于这里,”他指指自己的心脏,继续说,“所以建议你不要操之过急,也建议你最好是住院戒酒瘾。”   孙谚识苦笑,他是真的下决心要戒酒,而且“成瘾行为”本身就属于心理医学范畴,这位医生也是心理医生,所以他知无不言地把自己身上发生的一些事坦诚地告诉了医生。   医生当时建议他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心理干预治疗,再考虑戒断酒瘾,还建议他最好住院治疗。但当时他很心急,而且非常抗拒住院这件事,所以就婉拒了医生的建议,选择吃药戒断。   事实虽然不像当时医生所说的“你的心理或许会比你的身体先崩溃”,但确实也很惊险,如果不是朗颂和郑烨及时赶到,他究竟会怎么样是真的说不好。   他跟郑烨说的话都是真的,他这两年虽然半死不活的,但确实从来没有想过去死。   这一个月之间进了两次急诊科,什么拧巴的劲道都被扭回来了,困在他心上、身上的绳索也“嘎嘣”一声断了。   孙谚识乖觉地说:“您说的是。”   医生看着他,笑呵呵的说:“之前我也跟你说过,一般戒酒48-72小时躯体反应达到高峰,5-7天后躯体反应会逐渐减轻,精神反应则会持续30天左右,这次你出现震颤、谵妄的精神反应且身边没有家人,还是很危险的。”医生顿了一下才问,“先住院观察几天如何?”   郑烨和朗颂都殷切地看着孙谚识,直到孙谚识说:“行,听您的安排。”他们这才齐齐松了一口气。   晚饭是郑烨点的外卖,满满当当点了一大桌,叫上张吴,五个人其乐融融吃完了晚饭。   又坐了一会儿,开始讨论起谁陪夜。郑烨说他陪着,朗颂不同意,说他要留下。   孙谚识靠着床,听他们各自据理力争,张吴小声揶揄:“你这俩兄弟对你可真是掏心窝。”   孙谚识笑笑,习惯性地捏着朗月的手臂,扬声打断他们:“别争了,你们俩都给我回去,我没断手没断脚,一个人就行。”   朗颂向前走了一步,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又被孙谚识打断了。   “朗颂你更不能待着这里,月月还要上课,以后也别把小不点带到医院里来,病气重。”孙谚识叹了口气,又看着郑烨,“回头你老婆要是知道了,又得吵架。这里有医生护士,你们俩都回去。”   张吴也随声附和:“这里还有我呢,我俩互相照应着。”   当然,谁也没听孙谚识的话。   郑烨说他不相信孙谚识的话,至少今天要留下。朗颂虽然答应回家,但表示明天送朗月去幼儿园以后就过来。   孙谚识的话语权被彻底架空,只得点头答应。   朗月亲了亲孙谚识的额头,才背上自己的小书包依依不舍地往门口走,朗颂的视线也像粘在孙谚识身上似的,从病床到病房门口只不过八九步路的距离,回了三次头。   郑烨凝眸看着全部注意力都在朗月身上,只顾着跟朗月挥手告别的孙谚识,他摩挲着下巴蹙着眉,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这晚孙谚识睡得还算安稳,只是到了凌晨的时候有点发热,血压有些高,迷迷糊糊睡到早上又恢复了正常。   郑烨还要上班,见孙谚识除了脸色还是不太好看并没有其他事,这才匆匆洗了把脸赶去公司。下楼时他给朗颂打电话,确认朗颂已经在过来的路上了,才挂掉电话转了一笔钱过去,让朗颂给孙谚识买点营养品弄点好吃的。   他昨天急匆匆地从公司赶来,也没顾得上买。   这钱是给孙谚识的,朗颂自然没拒绝的道理,落落大方地收下了,心里开始琢磨起这两天该给孙谚识弄点什么好吃的。   郑烨离开不久,朗颂便提着保温桶进了病房,他给孙谚识和张吴带了香甜爽口的小米粥。两人其实都吃了早餐,不过医院的餐食属实没什么滋味可言,纯粹为了填饱肚子,所以两人又喝了一碗南瓜粥。   孙谚识吃的药中有一种药是地西泮片,最大的不良反应就是头晕、嗜睡,一个上午孙谚识都在沉睡,倒也没有发生什么事。   朗颂安静地在旁边守着,偶尔帮孙谚识掖掖被子。   张吴住院的时间比孙谚识久,一些躯体反应已经逐渐减轻,他倒是很有精神,上午睡一觉后去楼下走了一圈以后又回来玩手机。   到了十点半,朗颂开始左右为难起来。   他不想让孙谚识吃外卖或者医院食堂做的寡淡饭菜,想回家做了带过来,但做好饭外加来回一趟,没有一个小时以上根本搞不定,他怕自己离开太久会发生什么意外状况。   最后朗颂还是委托张吴帮忙照顾着一点,自己回了蓝楹巷,一个半小时后又回到医院。   前段时间气温有所下降,可秋老虎来势汹汹,今天外边太阳很大,温度也高。   朗颂汗淋淋地走进病房,孙谚识也恰巧刚刚醒来。   “哥,吃饭了。”朗颂帮孙谚识把病床摇起来,又招呼张吴吃饭。   餐桌支起来,刚出锅不久的三菜一汤被一一摆在餐桌上,有蒜泥菠菜、洋葱炒猪肝、番茄炒蛋外加一个丝瓜豆腐汤,色香味俱全,都是适合病人吃的菜。   张吴瞪大眼睛,惊讶道:“小颂,这些都是你做的?”   孙谚识替朗颂回答:“是他做的,他厨艺很好。”他挑起眉梢,颇有些老父亲炫耀自己优秀的儿子那种成就感。   张吴竖起大拇指:“现在像你这样的小伙子不多见。”   朗颂赧然地点点头,耳垂悄悄红了个透。   饭菜摆在孙谚识病床的餐桌上,三人各自找位置坐下,朗颂这才意识到自己太过于着急,只打包了两份饭,他把自己那份给漏了。   张吴就说自己点个外卖或者定医院食堂的饭菜就行,朗颂自然是不同意的,他本来就是为了住院的两人做点吃的,自己倒是吃什么都无所谓,于是便说自己等下下楼吃。   这时,孙谚识从床头柜上拿了双一次性筷子递给朗颂,说道:“我们俩吃一份行吗,我不太饿,只想吃两口菜。”   朗颂愣住了,本就热意未消的耳朵遽然红头,连带着脖子也红了起来。   “怎么了?”孙谚识脸朗颂不说话,揶揄他,“嫌弃我?”   “不、不是。”朗颂急忙否认,但始终垂着眼盯着那碗闷得已经不那么翠绿的菠菜,心虚地不敢去看孙谚识。   张吴大大咧咧,已经率先吃上了。   他夹了两块猪肝进嘴,在医院里被折磨了整整一周已经麻木的味蕾被炒猪肝瞬间唤醒,他冲朗颂举着大拇指“呜呜”了半晌,到把嘴里的一大口饭咽了下去才夸赞道:“太好吃了!小颂我不是恭维你,这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炒猪肝,你是不是学过?”   朗颂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没正经学过,都是看食谱或者网络上的小视频学着做。”   “很有天赋,”张吴不吝夸奖,“应该正经学学。”   孙谚识夹了一小块猪肝进嘴,慢慢吞吞地咀嚼着,眼神盯着某一处想着什么,没有吭声。   “哥,喝口汤。”朗颂用一次性碗盛了一小碗汤,推到孙谚识面前。   孙谚识回神,点头应了一声,一抬眸不经意间便看到两颗豆大的汗珠顺着朗颂的鬓角滑落,他的脖子上也汗津津泛着水光。   偏头看了一眼从窗户照进病房的一片刺眼阳光,孙谚识喉咙发紧,心中内疚不已,他扭身抽出几张纸巾,往朗颂的脖颈伸出手去。   朗颂原本在给孙谚识夹菜,眼角余光瞥见什么东西凑近,下意识偏头躲了一下,等他定下神来看去,才发现孙谚识手里抓着几张纸巾,正欲给自己擦汗。   孙谚识笑了一下:“最近几天怪热的,别带饭了,医院的饭菜又不是不能吃。”顿了下又说,“把汗擦擦?”   朗颂不敢去看孙谚识,怕泄露自己眼底的情绪,也不敢说话,怕掩饰不住自己的慌乱。他暗暗攥紧了手中的筷子,偏头凑到了过去,孙谚识细致地帮他擦掉了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吃完午饭,孙谚识和张吴两人在走廊里来回走了几趟消食。   回来后不久孙谚识突然反胃呕吐,刚吃下去不久的午饭在厕所吐了个干净。   朗颂一边帮孙谚识顺背,一边忙让张吴帮忙叫医生。   医生倒是很快来了,说这是戒断反应,也跟病人长期饮食不规律肠胃功能不佳也有关系,他开了点药,又让朗颂多喂点水给孙谚识喝。   吐完之后胃倒是舒服了很多,只是身体变得酸软无力,孙谚识漱了口,病歪歪躺在床上。他偏过头,见朗颂正抿着唇拧着眉一脸凝重的望着自己,不由得就想起朗颂因病去世的母亲,心里隐隐有些不舒服。   “别这么严肃,”孙谚识强撑出一抹笑容,“我又不会死。”   朗颂眉头拧得更紧了:“别乱说话了,要喝水吗?”   “不,嘶……”   孙谚识话还没说完,左上腹部突然传来一阵拧麻花似的剧痛,痛得他不禁咬起了牙。   “怎么了?”朗颂急急地问,“哪里痛?我叫医生。”   孙谚识一把攥住朗颂的手腕,心道医生护士可够烦我了,他吸了口气摇头说:“不用,就胃有点痛,医生不都开了药吗,叫了也没用。”   “那、那我……”朗颂茫然不知所措,蓦地想起孙谚识喝得烂醉那晚,于是问道,“要不……要不我给你揉揉?”   孙谚识怔了怔,然后回答:“好。”   朗颂捻了捻自己蓦然开始发颤的指尖,缓缓将手伸进被子里,隔着薄薄的一层病号服摸到了孙谚识平坦的左上腹胃的位置,轻轻的、慢慢的顺时针揉开。 第55章 回家喽   孙谚识刚入院那天还不错,接下来的三天他的戒断反应和药物不良反应都很严重。白天头晕、嗜睡、恶心,吃完东西必然要吐一遭,被躯体反应折磨得食不下咽。到了晚上则是被精神反应折腾,亢奋、失眠,有两天晚上不仅出现震颤症状,还出现了幻觉。   郑烨在第一天陪了孙谚识一晚上,原本觉得孙谚识挺稳定的,就打算真不去陪护了。后来他从朗颂那里得知孙谚识又吐又头晕的,怎么都放心不下,回家收拾了几件衣服强硬地住进了病房。   孙谚识出现幻觉那晚,郑烨正坐在病床边,低头跟他老婆用微信聊天,突然听到靠着病床的孙谚识说:“你好端端地跟你老婆吵什么架,多让着她点,她生孩子带孩子很辛苦。”   郑烨愣了一下,但马上反应过来孙谚识这是出现了听幻觉,他努力扬了扬僵硬的嘴角,说:“我让着呢,你别操心了,明天我买束花哄哄她。”   孙谚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你比高中时真是长进不少。”   等到孙谚识躺下,郑烨去外边找了个角落呆呆地站了许久,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忍住眼泪。他盯着窗外深沉的夜色,似曾相识的画面蓦然浮现在眼前。   六年前,他大学毕业进入职场没多久,全神贯注钻在自己的工作上。有天晚上,他加完班回到家,突然接到卓历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说孙谚识情况不太好,问他有没有时间去看看。   高中毕业后,卓历和孙谚识在A省读同一所大学,而他读的是江城本地学校。大学四年期间他们一直都保持着联系,假期也见面,但并没有联系得那么频繁。特别是毕业工作的这几个月,因为太忙,联系得就更少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猛然意识到自己和孙谚识已经三个多月没有联系过了,直觉出了什么事,于是急忙请了几天假赶去A省。   当他推开房门,看到蜷缩在房间角落瘦得皮包骨的孙谚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究竟发生什么事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人逼成了这样?!   此后,经过卓历之口郑烨得知,孙谚识毕业后没多久,他爸孙建新发现了他是同性恋的事,被孙建新以“你妈生病了”为由骗回了江城,强硬地关进了戒同所。   孙谚识和外界断了联系,卓历发觉异常后赶回江城,用尽了所有方法恳求孙建新告知孙谚识的下落,孙建新只说孙谚识不会再见他,便不肯再多说半个字。   卓历不得已只能报警,警察调查一番后告诉他孙谚识安然无恙,让他不要再来扰民。   孙谚识的父母一直很疼爱儿子,卓历认为孙谚识只是被父母关起来了,他以为只要他们两个坚持得够久、够坚定就能打动父母。然意想不到的是,孙父孙母竟然把独生子送进了吃人不吐骨头的戒同所!   孙谚识在戒同所被整整关了两个月才拼死逃了出来,时隔两月卓历见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孙谚识。   戒同所这个魔鬼监狱敲碎了孙谚识的精神世界,几乎将他彻底击垮。   郑烨在A省的那两天,亲眼看到孙谚识对着墙壁自言自语,半夜一个人在房里游荡,几乎成了一个疯子。   卓历精心照顾了半年,才将破碎的孙谚识拼凑完整,才让孙谚识慢慢摆脱了阴影,变成了那个意气风发、傲然挺立的孙谚识。   想到此,郑烨重重地叹了口气,曾经他以为没有什么能冲垮卓历和孙谚识,然而他们唇齿相依了十年,最后还是败给了现实与人性。   缓和了激荡的情绪,郑烨才回到病房。孙谚识已经睡着了,只是看起来睡得并不安稳,眉心紧紧蹙起,呼吸也不平稳。   郑烨帮孙谚识扯了扯被子,他凝望着对方这几天又凹陷了一些的脸颊,心里心疼又愤怒。   如果孙谚识不曾遇到过卓历……   郑烨挺不希望让朗颂知道孙谚识出现了幻觉,一是怕朗颂应付不来,二是不想再让任何一个人看到孙谚识这种无助的模样。   可他并不能阻止朗颂来看孙谚识,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看着孙谚识,他担心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   周六这天休息,郑烨白天在家带孩子做家务,让他老婆松口气歇一歇,傍晚时他才带着炖得软糯的砂锅粥来医院。   一进病房就听到孙谚识躺在床上,突然指着空荡的角落对朗颂说:“小颂,别让月月爬凳子,很危险。”   角落里哪有什么朗月,朗月正乖巧地坐在张吴的床边玩贴纸。   郑烨心里咯噔一下,忙迎上去,却见朗颂淡定地点点头,冲着角落叫道:“月月快下来。”而后又认真地比划了一句手语。   张吴看到郑烨,伸出手悄悄地比了个大拇指,郑烨笑笑,切实体会到孙谚识所说的那种自惭形秽的感觉。这个不满二十岁青年成熟地让人敬佩、愧疚又心疼。   病房里的气氛低落了好几天,到了第五天孙谚识的一些躯体戒断反应逐渐减轻,终于可以好好地喝上一碗粥,人看起来也精神了不少。   孙谚识总共在医院住了七天,医生说他可以出院了,细细叮嘱了很多事情。   出院以后一定要克制自己不能复饮,要注意饮食上的营养均衡,要多摄入维生素,精神反应严重的话要及时就诊等等。   巧合的是张吴也是同一天出院,众人一扫前几日的愁云惨淡,愉快地收拾东西出院。   在医院门口分别的时,孙谚识跟张吴说有空请他吃饭,感谢他的照应。张吴笑呵呵地说他更想吃朗颂做的菜,朗颂连忙说没问题,于是就这么约下了。   孙谚识本来就瘦,住院一周愈加清癯,走路都有点轻飘飘的。   郑烨揶揄他:“现在你铁定打不过我了。”   孙谚识挑眉看他:“要不比划比划?”   “不了不了,”郑烨心虚嘴硬,“我怕你这刚出院又要住进骨科。”   朗颂跟在后面听他们俩贫嘴,嘴角一直悬着笑意。   回到蓝楹巷让孙谚识感到身心舒畅,此前他从未觉得这个破落城中村的空气是这么新鲜,嘈杂的声音是这么亲切。   虽然孙谚识还是食欲不佳,精神反应时常出现,但生理反应几乎不再出现,这让他轻松了很多,悠然自得地在家里过了两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第三天吃过午饭,孙谚识跟朗颂说要出门一趟。   朗颂立刻起身,说:“去哪里,我陪你去吧。”   “我就去一趟附近的银行。”孙谚识无奈一笑,晃了晃手里的手机,“要是半个小时之内我没回来,你就给我打电话行吗?”   朗颂见孙谚识这两天确实挺好的,也怕自己太过在意让孙谚识感到不舒服,只得点头说好。   孙谚识走到门口,想到了什么又转身问道:“小颂,你的早餐摊子不摆了吗?”   “要摆,”朗颂果断点头,“过两天就会重新出摊。”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唔”了一声,但没说什么,再次转身出门,半个小时后他准时回到家,把一块用报纸包得方方正正砖块似的东西放在了朗颂面前。 第56章 “努力去做吧”(过渡章 节)   “这是什么?”朗颂抬头,下意识地问孙谚识,但其实他已经猜出来眼前的东西是什么。   孙谚识的呼吸有些急促,自戒酒以来他的体质差了很多,只不过出去了一趟,总共走的路不足五百米,就喘得不行。   手撑着桌子喘匀了气,孙谚识才言简意赅道:“钱。”他也不拐弯抹角,把钱又往前推了一点,“这里面有十五万块钱,给月月植入人工耳蜗,不够的话我再添点。”   其实这钱早在住院前他就准备取了,但他买了理财产品,赎回需要好几个工作日,还没来得及去银行取,便进了医院,这一拖就拖了一周。昨天他打电话给银行预约,刚才便去取了出来。   他在银行考虑了挺久,犹豫着是取十万还是二十万,他怕十万不够用,又怕二十万吓到朗颂,于是取了个中间数。   朗颂看着那叠用报纸包的方方正正的钱,嘴唇一碰还没开口,就被孙谚识给打断了。   “你先听我说,我们一起住了这么久,现在也算挺了解你,你话少心思沉,想的永远比做的要多。我们都是男人,你心里想些什么、顾虑什么,我也能猜个大概。”孙谚识说,“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帮困不帮懒,这钱是给月月治耳朵的,你说过五岁之前做植入手术是最好的,不能再拖,这是救急;你没了爸妈,既要照顾妹妹又要养活自己和妹妹,这是帮困。最重要的是你吃苦耐劳,一点都不懒,所以我肯把这钱借给你,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可以很快还清。”他停顿一下,觑了一眼朗颂,见他神色平静,又继续说,“这钱放我这也是存在银行里生利息,你如果心里过意不去,就按银行的利率给我付利息怎么样,我就当存你那里了。”   朗颂喉咙发紧发酸,连着空咽了两次才能发出声来,千万万语卡在喉咙里,他只是低着头哑声叫了一句:“哥……”   这一声“哥”叫出声来,孙谚识便知道朗颂这是肯收下这笔钱了。气氛有些凝滞沉重,他笑笑,伸手揉乱朗颂柔软顺滑的头发,开玩笑道:“还有一点忘记说了,我还挺有钱的,不用担心我缺钱。”   他说完想抽回手,朗颂却突然抓住了他的手。   孙谚识愣了一下,但并没有动,却见朗颂把头垂得更低,双手抓着他的手,将脸埋进了他的掌心之中。   食指指尖条件反射性地抽动了一下,孙谚识克制住了想要将手抽回的本能,两秒后,他的掌心感觉到了滚烫的湿意……   孙谚识怔住了,完全没有预料到朗颂居然哭了,这个第一次见面就气势汹汹拽着他衣领的青年,这个严肃起来总带着一点匪气的青年,这个眼里写满倔强身上刻着坚强的青年居然哭了……   孙谚识是看到过朗颂红过眼眶的,但他认为红眼眶是对方最极致的负面情绪释放,他从来没想过朗颂哭起来会是什么样子,也想不到将会有什么事是能让这个少年滚下热泪来。如果不是掌心的泪水太过滚烫,孙谚识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又出现了幻觉。   看着朗颂隐忍颤抖的肩背,孙谚识有点手脚无措,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个年纪的小伙子。如果是朗月的话,他抱着拍拍脸哄两句再拿瓶养乐多就能哄住,可朗颂马上就二十岁了,这个方法不适用。   他苦恼地抓抓头发也没想出办法,最后也只是用另一只手在朗颂的肩膀上轻轻地拍着。   好在朗颂的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几分钟后就收拾好了情绪,要不是鼻尖有点红,根本看不出来刚才哭过。   “哭够了?”孙谚识揶揄朗颂,“还挺娇气的。”   朗颂的耳朵又红又烫,他紧抿着唇没有反驳,从桌子上的湿巾盒里抽出了一张湿巾,眼睛看着孙谚识的左手。   孙谚识一边配合地伸出手,让朗颂帮他擦手,一边说:“还有一件事要跟你谈谈。”   朗颂问:“什么事?”   孙谚识抽回手,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他直视着朗颂的眼睛,认真道:“月月的手术费已经解决了,你身上的负担减轻了大半,所以我建议你回学校继续读书,读书可以改变命运,知识可以让人摆脱愚昧。当然,如果你真的不想读书,也不会有人强迫你。但你必须要有一技之长傍身,你的厨艺很好,可还不足以成为你谋生的技能,你可以找个烹饪培训学校系统地学习一下,以后出来在饭店里工作,厨师的薪资不低而且稳定,你觉得如何?”   除了父母,竟然有人替自己想了这么多这么远,朗颂很难不触动,心脏失控地狂跳起来。但现在显然不是心旌摇摇的时候,他双手在桌子底下用力交握着,斟酌沉思一番后将自己的计划、想法告诉了孙谚识。   他跟孙谚识说不会放弃读书,但他现在的处境确实没法再复读高三然后参加高考。高三一年加上大学四年,即便完全不考虑这五年自己和朗月的学费、生活费,那朗月又该何去何从,上下学谁来接送,日常生活谁来照顾?总不能把朗月一起带进大学,更不可不能把朗月完全托付给别人。其次还有欠孙谚识的钱,他想越快还清越好。   他说他早就已经计划好,等朗月再大一点,生活稳定以后再参加成人高考,完成学业。   “至于学习烹饪。”朗颂摇摇头,“我已经查过了,江城只有一所职业学校,教学质量一般,本地贴吧的评价也不好,所以我就不考虑了。”他看孙谚识一眼,深吸了一口气,心里挣扎了一下才说,“以前打零工的时候认识一个朋友,他舅舅以前在大酒店工作,后来自己出来开了家饭店,生意很好。那个朋友现在在舅舅的店里,一边帮忙一边当学徒,有保底工资。他上周给我打过电话,说他舅舅想再招一个学徒,我已经答应他了,过两天就会去面试。”   孙谚识单手支颐,认真听着,时不时应一声。   “而且我想以后开一家自己的小饭店,跟着老师傅学,能学到更多实用的东西。”朗颂不禁开始展望未来,“要是小饭店经营得好变成大饭店,我还想雇佣残障人士到我的店里上班,让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   说着说着,朗颂的声音逐渐变小,他意识到自己说得太远了,都是还没谱的事,像在说不要钱的空话、大话。   孙谚识直愣愣地看着朗颂,被深深震撼到,他为了朗颂的未来忧心忡忡,然而朗颂早就已经考虑得清清楚楚,计划地明明白白,并且积极地踏出了第一步。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朗颂除了有脚踏实地的计划,还有抱负不凡的梦想。   孙谚识无话可再说,他拍拍朗颂的肩膀,说:“你很棒,努力去做吧。”   朗颂看着孙谚识,郑重其事地说:“哥,谢谢你。”   孙谚识笑笑,站起身胡乱地揉了一把朗颂的头发:“互相帮助。”   孙谚识取出来的十五万块钱朗颂没有全拿,他只借了十万块钱,因为他自己手头上还有点钱。   他有一个银行账户总共存了五万块钱,其中有三万块钱是他爸救人溺亡后政府发放的见义勇为抚恤奖励金,还有两万块是那个被救起来的女生家属送来的钱。   起初他并没有收,倒不是因为什么舍己为人的崇高品质,只是觉得这样像卖了他爸一条命似的,而且他也得知对方家庭很拮据,这钱也是七拼八凑出来的。但是女生父母跪地哭求许久,说如果不收内心难安,一辈子都活在阴影当中被良心谴责,他最后只得收下。   这个账户里的钱即使最艰难的时刻,朗颂也从来没有想过动用,因为这笔钱是他爸用命换来的,必须用在刀刃上。   除了这个账户,他还有另外一个灵活存取账户,这个账户里的钱是他自己的积蓄,总共将近三万块钱。有了孙谚识借的十万加上自己的七万多,足够支付朗月的手术费用和去语言培训机构的学费。   尽管孙谚识一再强调不需要借条,朗颂还是在网上找了模板,认认真真写了一份借条。利率、每月最低还款金额、最迟还清日期都写得一清二楚。   孙谚识无奈,签了字按了手印,而后将借条随意地扔在了抽屉里。 第57章 聚餐   凑齐了朗月的手术费用,朗颂肩上的重担卸了大半,第二天没有后顾之忧地去面试了,自然也毫无意外地被录用了。   他和朋友小河一样,在厨房负责洗菜、切菜、配菜以及其他杂活。上午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每周可以休息一天,每个月给两千块工资,可以掌勺了,就按厨师的标准给薪资。   除此之外,店里还包午晚餐,对于学徒来说这已经是很优厚的待遇。朗颂知道,一定是小河跟舅舅说了他的困境,这是小河舅舅对他的特别照应。他没这么不知好歹,真诚的感谢了小河舅舅,又给小河买了一份礼物答谢对方。   敲定上班时间,朗颂骑着小电驴回蓝楹巷,一路上脑子里开始琢磨着诸多事情。   首先是朗月的手术,虽然凑齐了手术费用,但是这事不能操之过急,选医院、术前检查、安排手术时间等都要一步步来。   他明天就要正式上岗了,孙谚识以后的午晚餐该怎么办?虽然上班的饭店离蓝楹巷不算远,骑快车十分钟左右就能到,但正常饭点正是饭点最忙碌的时刻,他不可能来得及给孙谚识做饭。   另外孙谚识的身体也很让人担心,有药物的控制,他这两天已经没再幻听、幻视或者出现其他戒断反应,可是这种事情谁能预料得到呢,医生说会一直持续一个月,这才过了半个来月。   还有早餐摊子,也不能撇下。去掉朗月的手术费,他手上还有点钱,但是如果仅靠自己两千块钱工资,迟早得坐吃山空。早餐摊子不仅要经营起来,还得经营得更好才行。   想得越多朗颂心里越乱,突然有些后悔今天急匆匆赶来面试,又答应明天就上岗,他应该再缓缓的。   朗颂苦恼地抿了抿嘴,心想到家跟孙谚识先商量一下。   九月底,彻底入了秋,吹在身上的风没了暑气,多了几丝凉意。   朗颂骑着小电驴滑进了蓝楹巷,还隔着七八米远就听到店里边传来豁亮的说话声,他心口一紧,还以为谁又来闹事了,停在了门口往屋内一瞧,竟是张吴和郑烨在店里。   张吴斜倚着柜台,脖子上挂着一条又粗又闪的大金链子,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着地烟,看到朗颂后抬手打招呼:“嘿,小颂。”   朗颂笑笑:“张吴大哥。”又看向郑烨,“郑哥。”   昨天张吴打电话给孙谚识,说今天来吃晚饭,孙谚识又叫上了郑烨。这事朗颂是知道的,只不是没料到这还没到三点,他们就来了。   朗颂打完招呼,一只脚刚迈进店,便见一个蓝色毛球从郑烨身后的货架间钻了出来,小跑两步迎了出来:“颂哥!”   “猴子?”朗颂诧异。   猴子嘿嘿一笑:“我来给你送手工活的,这次是粘水钻。”他压低了声音,说,“工价可高了,我挤破头抢来的。”   朗颂扬扬眉笑了一下:“谢了,这次你多抽一成。”   孙谚识坐在柜台里,扬声道:“你俩别当门神了,进来坐下聊。”   “不不,我就不坐了。”猴子笑嘻嘻地摆手,“房东大哥,我得先回去了。”   “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孙谚识挑起眉梢,打趣道,“你刚不还说那天多亏你在我家门口听到狗叫,然后救了我一命吗,我得请你吃顿饭才行。”   猴子是最先来店里的,在张吴和郑烨来之前,孙谚识就已经和他侃了半小时大山。   孙谚识挺喜欢猴子,这小孩性格开朗又健谈,活灵活现地再现了朗颂当初是如何在几个小混混手底下救下他的场面,又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孙谚识晕倒那天他是如何机敏地给朗颂打电话,把朗颂给叫了回来,逗得孙谚识忍俊不禁。   此时张吴和郑烨也附和着,让猴子留下来。   猴子其实挺想留下来,但又不好意思点头,毕竟自己只是凑巧来送东西,又不是像另二位一样被邀请来的客人,于是他眼巴巴地回头,征求朗颂的意见。   朗颂拍拍他的肩,笑着说:“晚上我给做好吃的,留下来吃饭吧。”   猴子大喜:“好嘞,我给你打下手!”   店里太小,孙谚识索性关了店门,从货架上拿了几包瓜子招呼大家去院里坐。   朗颂见时间也不早了,说先去卖菜。   张吴揽着朗颂的肩膀,一边将他往院子里推一边说:“别忙活了,我都给带来了,你掌勺就行。”   朗颂走到院里简直惊呆了,只见小桌子上都快堆成山了,菜肉鱼、葱姜蒜一应俱全,连调味料都给买齐了,桌子旁边的两个水桶里还放着一只大澳龙、两只甲鱼。   郑烨指着甲鱼,打趣道:“这是我带来的,炖点汤给你哥补补。”   朗颂脑子里已经开始琢磨着等会上网查查怎么处理甲鱼,闻言他认真地点点头:“嗯,好。”   孙谚识听到了,捣了郑烨一拳:“给你补补还差不多,下盘越来越虚了。”   郑烨佯怒:“真是好心没好报。”   张吴在一旁哈哈大笑,笑够了才蓦然想起一件事,拍拍朗颂的肩道:“对了小颂,我给你带了点东西来。”   朗颂顺着张吴手指的方向往院里的角落看去,只见那里摆着一台崭新的煎饼鏊子。   “张大哥,这是……”朗颂讶然看着张吴。   张吴朗声一笑:“在医院里,你不是说你那早餐摊子不能一直卖饭团,想试试卖杂粮煎饼,刚好我有个朋友在夜市摆摊卖煎饼,我让他帮我弄了一台机器,烧燃气的,操作简单清洗方便。”   经这么一提,朗颂想起来了,在医院他确实和张吴聊过自己支摊的事。   他当初选择卖糯米饭团主要是因为不需要购买什么机器,投入成本低,但是饭团已经卖了有一段时间,周遭的人估计也该吃腻了,再继续卖下去估计就得变成炳叔那样的,每天也能卖但卖不出去多少。更重要的是,每天早上起来蒸糯米饭耗时久,挤压了自己不少睡眠时间。所以那天跟张吴闲聊时他就提了一嘴,说觉得卖杂粮煎饼好像挺不错的。   没想到张吴竟悄然记在心里,帮忙弄来了一台机器。   朗颂愣了许久才回过神来:“张大哥谢谢你,这鏊子多少钱,我把钱转你。”   “嗐,这鏊子不值几个钱。”张吴豪爽地挥挥手,“在医院里你帮我擦了好几背,就当我送你的谢礼。”   朗颂还想说点什么,一旁的孙谚识打断他道:“就收着吧,以后多给张哥做几个煎饼就行。”顿了一下他又问,“面试面上了吗?”见朗颂点头,他又说,“那你又上班又摆摊的,能忙得过来吗?”   “能行。”朗颂说,“那边九点上班,我收摊以后先送月月去幼儿园,然后直接去上班,这样刚刚好。”   孙谚识不赞同道:“这样太累了,以后月月上下学你就别管了,我负责接送就行。”   朗颂抿了抿嘴,心想孙谚识负责接送朗月,作息和饮食都能规律起来,便没有反对。   郑烨不乐意了:“哎哎,兄友弟恭不能落下我啊,我应该早点跟小颂说的,被你们抢了风头。”   孙谚识抱臂,嗤笑一声:“幼稚。”   郑烨得意地扬扬眉,清清喉咙对朗颂道:“小颂,给月月做手术的医院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是江城最好的耳鼻喉医院,半个月以后安排术前检查,然后手术。”   朗颂半晌说不出话来,他一直觉得自己虽然没猴子那么健谈,但也不至于笨嘴拙舌。但此刻嘴唇几番翕张却不知该说什么才能表达清楚自己心里的感激与感谢。   孙谚识见朗颂低垂着头,蓦地想起昨天朗颂埋在他掌心里哽咽的样子,他向郑烨使了个眼色,拍拍朗颂的肩:“给你郑哥也多做几个杂粮煎饼。”   正在逗弄甲鱼的猴子耳朵尖,听到煎饼后跳了起来:“什么煎饼,我也要煎饼!”   众人忍俊不禁,气氛一下便活跃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评论区说希望小颂做鸡蛋灌饼,但是我查了一下,那个机器太大了,没法搬进院子,所以我给改成杂粮煎饼了~ 第58章 “你就把这当做你家”   因为吃饭的人太多,家里的小桌子根本坐不下这么多人,孙谚识和郑烨去接朗月的时候特意买了一张新桌子回来。   朗颂一直在厨房忙碌着,把自己的感激都倾注在了饭菜里,太阳彻底沉入地平线时他把最后一道菜——蒜蓉蒸澳龙端上餐桌。孙谚识招呼他坐在自己旁边的位置,把筷子递给他,大家这才纷纷动起筷子。   猴子乖觉地绕着桌子给大家倒橙汁,朗月也想喝,她拉住猴子的胳膊眼巴巴地看他。谁能拒绝朗月那双小鹿一样无辜纯净的大眼睛,可是猴子知道,朗颂平时不给朗月喝这种配料表里一大串添加剂的饮料。他抬头看了一眼朗颂,见对方正在给孙谚识盛甲鱼汤,于是一边假模假式地说着“小孩子不能喝这个,月月你喝牛奶”,一边瓶口一倾把果汁倒进了朗月面前的纸杯里。   朗月一直被郑烨爱不释手地抱在怀里,见此一幕,郑烨也配合着抬起手臂,挡住了杯子。   两人一通小动作,给朗月倒了一个杯底的橙汁,小丫头也挺知足,抱起杯子一口就喝掉了,完了还聪明地舔掉唇角流出来的那两滴,生怕被哥哥给发现了。   郑烨对面,张吴已经舀第二碗甲鱼汤了,他会的那点溢美之词已经掏空了,于是直接道:“小颂,要不你带着月月去我那住?我那房子大,舒服。”   郑烨抗议:“那不行,要去也先去我家。”   孙谚识笑笑不吭声,舀了一勺汤喝了,才微微偏头对朗颂说:“这汤很好喝,你不是说没做过甲鱼汤吗?”   朗颂也微微偏头,用孙谚识才听得到的音量解释说:“做饭不难,只要掌握了烹饪技法,就能照葫芦画瓢弄出来。我没炖过甲鱼但炖过骨头汤,按照炖骨头的炖法也能弄熟,就是味道可能就没那么好。不过今天炖的甲鱼汤是我按照网上点赞最高的一个菜谱做的,味道确实还不错。”   一个人在谈论自己所擅长的事物时脸上会带着不经意的自信和认真,现在的朗颂就是这个模样。   孙谚识坐的凳子要稍微高一点,他偏着头,视线从自上而下静静地落在朗颂轮廓分明的侧脸,看着对方稍稍扬起的眉尾和嘴角,也不自觉地弯了弯嘴角。   今天的孙家小院比过年还热闹,饭菜的香味都快要飘遍整个蓝楹村,惹得前后左右的街坊邻居禁不住好奇和馋虫,纷纷从窗户探出头来打探。   小院里的众人并没注意到,沉浸于饭桌上的美食,欢声笑语不断。   天边擦黑时大家差不多吃饱了,陆续放下手中的筷子,但没人离开餐桌,趁着难得的悠闲时间,小口啜饮着杯里的饮料谈天说地。   郑烨拿出宝贝儿子的小视频给众人看,张吴直夸可爱、长得漂亮、聪明相,顿了顿又有些惆怅地摇了摇头唏嘘道:“我很后悔没早点要个孩子。”   郑烨收起手机,谨慎道:“之前你在医院里说你孤家寡人一个,我还以为你是不婚主义者呢。”   “这误会可大了,刚到法定年龄我就跟老婆领证了。”张吴苦笑一声,解释道,“年轻时和我老婆起早贪黑忙着生意,总觉得太忙了,还不到要孩子的时候,就一直没生。就这样一年推一年,到了三十几岁我们觉得差不多该要个孩子了,我老婆、我老婆却查出了胰腺癌,半年后就去世了。”   听着张吴哽咽颤抖的声音,众人沉默下来,郑烨难受地拍拍张吴的肩膀,低声道:“抱歉哥,怪我话多。”   “怪我怪我,没事提这茬破坏气氛。”张吴用指腹抹掉眼角的湿润,又笑起来,“我老婆去世好几年了,跟你们聊天开心,忍不住唠叨几句。”   孙谚识端起饮料碰了碰张吴的杯子,说:“张哥,以后想聊天了随时来,不过人总得向前看。”   郑烨不禁望向孙谚识,恍惚间从对方眼底看到了一抹惊人的光彩。   “对,向前看。”张吴喃喃着复述了一遍,又抬眸看向悠远的天边感叹道,“要向前看也要珍惜眼前人啊。”   天黑透了,热闹的聚餐才结束。   张吴离开前掏出了一个红包递给朗月,对朗颂道:“我也不知道小女孩喜欢什么,给个红包,你们自己买。”   那红包被撑得坚硬饱满,目测起码装了两千块钱,朗颂自然不肯要,连忙推开。   张吴转身塞进了孙谚识的手里,扬声道:“那你代收着。”   孙谚识知道肯定是还不回去的,也不挣扎,点点头收下了。   张吴转身要走,突然想起什么回头指指朗颂:“有件事我早就想说了,我估摸着我跟你爸的年纪差不了多少,怎么着你都得叫我一声叔,你怎么也管我叫大哥。”   “嘿,”郑烨搭上张吴的肩膀,“那你这是强行给我和谚识降辈分,让我们也管你叫叔啊。”   张吴愣了愣:“倒也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哥就哥吧,叫着年轻。”   郑烨和张吴两人中间夹着瘦得跟火柴棍似的猴子,三人跟喝了假酒似的沿着巷子晃晃悠悠往巷口走去,猴子“哎哟哟”叫道:“我要被挤扁了。”   孙谚识站在门口倚着墙壁,噙着笑意一直目送着三人消失于巷口,才缓缓收回视线,牵起朗月回院里。   -   朗月已经睡着了,孙谚识洗完澡也没吹头发,头上盖了块干毛巾走出卫生间。洗澡前本来困得要死,一个澡把睡意给洗没了,他本来是准备回房间的,听到楼下厨房传来的细微动静,心念一转又转身下了楼。   厨房里,朗颂正在擦拭那台煎饼鏊子,洗碗池里泡着几个做糯米饭团用来装配菜的保鲜盒。   “明天就要出摊?”孙谚识擦了擦头发,把毛巾搭在了肩上。   “不是,我先试试这煎饼鏊子。”朗颂看着孙谚识,“头发怎么又不吹?”   孙谚识总觉得吹风机吹出来的风有股焦臭味,一向就不爱用,他说:“头发短,等会儿就干了。”又转移话题道,“那明天早上是不是有杂粮煎饼吃?”   朗颂想了想,才说:“只能给你做个简易的,咱家没酱料。”   “行,简易的也行,好久没吃过了。”孙谚识一边应着,一边走向水池拿起洗碗巾丢进了水池。   朗颂立马起身:“我来洗就行。”   “没事我洗,你忙活一晚上了。”孙谚识双手入水了才想起围裙没系,又偏头道,“你帮我系下围裙就行。”   朗颂把挂在门背后的棉布围裙取了下来。   孙谚识举着湿漉漉的双手,转身面对着朗颂,微微低下头来。   围裙的款式是上边挂脖,下边系带,朗颂捏着围裙挂绳套在孙谚识的脖子上,不料孙谚识头抬得太快,耳垂刚好擦过他的指尖。   朗颂像过电了似的,猛地将手收回。   孙谚识奇怪道:“怎么了?”   “没事。”朗颂强压下慌张,捻了捻麻痹的指尖,说,“静电。”   “这天就有静电了?”孙谚识咕哝了一声,也没在意,又转身让朗颂帮忙系腰后的绳子。   朗颂愣愣地捏着两根系绳,这围裙给他用只能围到腰侧的位置,给孙谚识用几乎能包一圈,朗颂垂眼看着孙谚识清瘦的腰身,闻着孙谚识身上浅浅淡淡地沐浴乳香味,呼吸忽然变得有些粗重。   院里,黄豆突然一声震天响的呼噜声惊得朗颂回了神,他偏开视线清了清喉咙,快速打了个结。   孙谚识完全没有察觉出异样,走回水池旁:“洗完了是不是得擦干?”   朗颂迅速平息了内心的悸动,走过去道:“嗯,我来擦吧。”他拿着干布站在一旁,孙谚识洗一个他擦一个。   孙谚识不擅长干家务,就洗得特别慢。反正时间还早,谁也不着急,他一边洗着一边和朗颂天南地北地闲聊,一会儿问杂粮煎饼怎么做,一会儿问猴子怎么不上学,一会儿问朗颂以前住的那个城中村怎么样。   朗颂一一细答,说着说着也会主动说一些别的事。   孙谚识时不时点下头,他把最后一个保鲜盒洗完,叫了朗颂一声。   “嗯?”朗颂专注于手上的保鲜盒,低低应了一声。   孙谚识转头看着朗颂鸦翅似的睫毛,说:“以后也别提伙食费、房租了,我不缺那点钱,你就把这当自己家,想住多久都行。”   把这当成自己家——这话早在兄妹俩刚搬来时,孙谚识就说过,只不过那时是为了缓解兄妹俩的拘谨,他当时说的也诚心诚意,但同情和客气居多。而现在他是真的已经把兄妹俩当做亲人般的存在,是以家长的口吻说出来的。   朗颂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旋即又继续擦拭,过了会儿他“嗯”了一声,又说:“好。”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几天我要开始搬家了,估计会能忙,会尽量抽时间写,但大家不要等更了哦,以免等空。 第59章 “虎虎丢了!”   经过孙谚识和朗月两位食客的肯定与夸奖,几天后朗颂的杂粮煎饼摊子正式开业。   做杂粮煎饼的准备工作要比糯米饭团省时很多,甜面酱、辣椒酱等酱料可以直接购买,鸡蛋、生菜、香菜等配菜在前一晚洗干净就行。朗颂只需要早上起来把面粉、黄豆粉、玉米粉按一定比例混合,然后加入盐和水搅成一盆面糊就能出摊了。   拌好面糊,朗颂拖着物事到达巷口,炳叔已经在那了,他客气地叫了声“炳叔”。   炳叔在揉面团,闻言抬起眼皮淡淡地看了一眼,低“哼”了声,又继续揉面团。   炳叔向来如此,朗颂也不在意,甚至有点久违地亲切感,他挑了挑眉埋头摆东西。   温度一天比一天低,天亮得一天比一天晚,朗颂摆弄好煎饼鏊子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六点半了,原本灰蒙蒙的天穹这才有种豁亮的感觉。   炳叔揉好面团,抬眼看向对面的朗颂,目光在煎饼鏊子上流转了几番,而后清清喉咙沉声道:“你那东西是干嘛的?饭团不卖了?”   炳叔鲜少主动搭话,朗颂讶然地抬起头,回道:“这是煎饼鏊子,用来摊杂粮煎饼的。”   “花头多,”炳叔又斜睨了一眼,评价道,“不踏实。”   朗颂不欲解释,沉默地继续搅拌盆里的面糊。   片刻静默后,炳叔又开了腔:“摆个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是心不定,还不如把你这摊位让给别人。”   朗颂低头不语,心道有人想在这里支摊也得先过您老人家这关才行。他机械性地搅拌着面糊,心念一转突然咂摸出了炳叔的话外之意。   是啊,他这摊位空了有半个月了,不可能没人觊觎。虽然当初是他强硬地在这里开辟了一个摊位,但到底还是经过了炳叔的沉默的首肯,既然炳叔当初同意他摆在这里,没道理不让别人来摆。现在这个摊位好端端的在这等着自己,自然是因为有个颇有威严的人帮自己强占着。   朗颂明白过来,他弯了弯嘴角,也不直说谢谢,谦恭地对炳叔说:“炳叔,我给您摊个杂粮煎饼尝尝。”   炳叔不自在地撇撇嘴,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习惯性地用鼻腔哼了一声。   朗颂立刻开火,鏊子预热后往上面刷上一层油倒上一勺面糊,用竹刮板将面糊摊平,等面糊稍微凝固后打上一个鸡蛋,随后刷一层酱料放上半根油条,又放了生菜、香菜、香葱等配菜,最后卷起来装进牛皮纸袋里,双手递给了炳叔。   炳叔犹豫了一下才接过,趁着热咬了一口,眼底闪过一抹惊疑,嘴上却不咸不淡地说:“还行,也就那样。”   “那我再改进改进。”朗颂淡淡一笑,回了自己的摊位。   事实证明朗颂的煎饼不是“还行”是“很行”,因为味道好,又因为这是第一天开张,大家想尝个新鲜,他的摊子甚至排起了长队,才一个多小时,一盆面糊就空了。   生意好,朗颂心里也开心,一边估算着今天能赚多少钱,一边开始收拾东西。   炳叔心情也不错,这半个月来对面摊子没支起来,他的豆浆生意一落千丈,往往连一桶都卖不完。今天才半个小时,一大桶豆浆就空了,他琢磨着明天得煮两桶带过来。   炳叔抬眸一扫,见朗颂收拾好东西要走,便叫住了他。   “炳叔,有事吗?”   “前段时间怎么回事?”炳叔别扭地清清喉咙,“不见你那房东的人影,店门也紧闭着。”   朗颂蹙眉没有吭声,那天孙谚识晕倒进医院并不是没人看见,此后孙谚识住院,他白天在医院陪护,也不知道巷子里又传成什么样了。   可炳叔并不是一个爱嚼舌根、爱打听别人私事的人,况且是直接向当事人打听。   朗颂看向炳叔,迟疑了两秒才回答:“孙哥前段时间生病了。”   炳叔皱起眉,用力揉搓手里的面团,头也不抬地哼道:“酒当水喝,不病才怪!”   朗颂怔了怔,见炳叔皱的眉头拧成一个“川”字,腮帮子也绷得紧紧的,似乎是在极力忍耐着一腔火气。   朗颂若有所思地抿了抿嘴,低声道:“以前他心里太苦了,靠酒撑着,现在戒酒了。”在说“太苦了”三个字时,他看到炳叔揉面的动作僵硬地顿了一下。   朗颂站着等了会儿,见炳叔不欲再开口,便收回目光,将小马扎放上推车准备回去。   “骨碌碌——”   轮子滚着地面的沉闷声音在耳畔响起,朗颂和炳叔都立刻本能地循着声音望去,只见雷斌拖着一个黑色行李箱迎面走来。   朗颂还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反应,对面炳叔突然中气十足地“哼!”了一声。   朗颂惊疑地望过去,炳叔每天哼来哼去,要是哪天不哼了,他才会觉得奇怪,可是方才炳叔的那声冷“哼”涵盖的情绪显然比任何时候都多,带着一种十足的轻蔑与厌恶。   雷斌瞟了炳叔一眼,混然不在意,甚至还笑嘻嘻地叫了声炳叔。   朗颂知道,雷斌也许并不是不在意,而是辈分和一点血缘关系摆在那里,不好发难。花婶说过,炳叔是是雷斌的表叔公。   朗颂收回视线,垂眼慢吞吞地摆弄早收拾好的零碎,静候着雷斌来找茬。   如他所料,雷斌走到他的摊子前果然停下了脚步,他无畏无惧,直起腰迎上了雷斌戏谑的眼神。   上次任素芬在店里闹了一番,朗颂料想着雷斌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但事实是雷斌并没有找上门,此后也一直没出现过,但这事始终是他的一块心病,生怕哪天自己不在,雷斌就上门挑衅,而孙谚识应付不了。   今天在此看到雷斌,朗颂就明白了,这段时间雷斌根本不在蓝楹巷。   朗颂抿紧嘴唇,瞪视着雷斌,然而雷斌没说什么也没做什么,只是牵牵嘴角露出一个熟悉的不怀好意的笑容,然后弹了个舌就走了。   朗颂感到莫名,难道任素芬并没有告诉雷斌那天受的“委屈”?或者雷斌知道,但是装作不知道?   朗颂提着鸡零狗碎进院子,孙谚识和朗月正在院里吃早餐,黄豆趴在他们旁边啃狗粮,食盆里还躺着一个圆溜溜的鸡蛋黄,蛋白在朗月手里。   朗颂放下东西,正欲数落朗月两句,便见孙谚识用半个蛋白托着一滚圆的蛋黄就要往黄豆的食盆里丢。   “哥,”朗颂叫住孙谚识,走上前去拿走了那个蛋黄,说道,“蛋黄吃多了会增加狗的肠胃负担,不能老给黄豆。”说着,便把那个蛋黄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朗月不爱吃鸡蛋黄朗颂是知道的,平时都是他给吃掉,但他和孙谚识一起吃早餐的机会不多,倒是今天才发现孙谚识也不喜欢鸡蛋黄。   朗月看着哥哥,又垂眼看了眼黄豆盆里那个鸡蛋黄,怯怯地看向孙谚识。   她没说话,但意思很明确:谚爸爸,哥哥会不会骂我?   孙谚识会意,长腿“不经意”地一伸,把黄豆的食盆往桌子底下踢了一点。黄豆没反应过来,一舌头舔到了水泥地面。   朗颂好气又好笑:“别藏了,早看到了。”   孙谚识讪讪地收回脚,咕哝道:“鸡蛋为什么要有黄?”   朗颂无奈一笑,说道:“不喜欢蛋黄就不吃了,以后把水煮蛋换成蛋羹或者蛋卷,行吗?”他又用手语和朗月说了一遍。   朗月苦吃蛋黄久矣,高兴地抱着朗颂好一顿撒娇。   吃完早餐,也到了朗月上学、朗颂上班的点儿。   自前几天聚餐后,一直都是孙谚识负责接送朗月。朗颂帮孙谚识把小电驴拖到院中,垂眼看着眼前耀眼的小电驴,问道:“哥,要不我跟你换辆车吧……”   提到这辆小电驴朗颂就有点哭笑不得。   家里只有一辆小电驴,自然是让给孙谚识用来接送朗月,他骑自行车上下班。   前晚上他下班回来,看到院里停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一问之下才得知,孙谚识觉得一辆小电驴不够用,从幼儿园接上朗月之后突然心血来潮,去店里又买了一辆,还是朗月给挑的。   车子通体是亮眼的粉色加白色波点,后又找人贴了膜,在车身上贴了好几个卡通角色。这都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是朗月点名要了两个安全帽,一个是长颈鹿图案,头顶有个小风车,一个是小猫图案,头顶有两只耳朵,长颈鹿是孙谚识的,小猫是朗月的。   朗颂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幼稚的安全帽会有成人的尺码,总之,他昨天早上和孙谚识在巷口分别,目送着对方顶着一个呼啦啦的黄色小风车迎风前行。那画面,温馨中透着一股难言的诙谐。   孙谚识正在洗手,闻言回过头,表情复杂道:“你——喜欢这样式的?可是月月也喜欢……”   “我不喜欢,”朗颂的嘴角抽了抽,无奈地解释,“你骑着这车在路上,别人看到要笑你。”   孙谚识甩甩手上的水,满不在乎道:“月月喜欢就行,管别人怎么想呢。”   朗颂叹口气,莫可奈何道:“哥,你别太惯着月月了,她想要什么你都点头。”   “谁说的,我也挺喜欢这辆车的。”孙谚识笑笑,又反驳道,“你更惯着她,她不爱吃蛋黄你就不弄水煮蛋了。”   朗颂下意识地想解释,话已经到了嘴边,又被理智给压了回去。   孙谚识见朗颂欲言又止的模样,以为他是没话说了,得意地挑了挑眉梢,朝朗月勾勾手指率先走了。   朗颂只得抿着嘴,跟在后边。   三人分成两路在巷口分别,孙谚识送完朗月又回到蓝楹巷看店,如往常一样打无聊的游戏,守着门可罗雀的小店。到了中午,他去厨房冰箱拿出朗颂给他提前准备好的一人份饭菜,放进微波炉里加热,然后去给黄豆的食盆添狗粮和水。   一人一狗吃完午餐,他在院里和黄豆玩抛球接球,又去看了一眼朗颂用泡沫纸箱种的水培香菜长势如何,见似乎比昨天又长高了点,这才吆喝黄豆一声又回店里。   差不多到了幼儿园放学的点儿,他骑上那辆粉色小电驴去接朗月,直接载着朗月去了朗颂上班的饭店,在那吃了晚饭。   朗颂忙得脚不沾地,他俩也不耽误他的正事,吃完饭便走了。   孙谚识没有回家,而是带朗月去了商场,气温越来越低,大家都得添置一点秋天的衣物。   从商场出来已经快九点,恰好到了朗颂下班的时间,孙谚识索性带着朗月去接朗颂下班。   三人早上一起离开蓝楹巷,晚上又一起回蓝楹巷。   孙谚识骑在前面,到达巷口时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丝异常——丁老头的“喜旺饺子馆”平常八点左右就关张,今天怎么还灯火通明?   今天的蓝楹巷似乎也格外喧闹,都这个点了,巷子深处还传来音量不小的喧嚷声。   孙谚识拧眉略一思忖,而后停下了车,朗颂也停了下来。   两人对视一眼,朗颂迈步走进了丁老头的店里。只见丁婶瘫软在椅子上斜倚着墙,双眼红肿低低呜咽着,嗓子都哭哑了。花婶在一盘拍着她的背,安慰她:“没事的,等会儿就找到了。”   两人都没发觉店里进了人。   朗颂故意踢到凳子发出了点声音,花婶泪眼朦胧地看过来。   “花婶,”朗颂心口一紧,“出什么事了?”   花婶早已急得乱了阵脚,看到了熟人就像看到了救命稻草,拉着朗颂的胳膊急道:“虎虎丢了!” 第60章 找到了虎虎(1)   “怎么回事?”孙谚识也进了门,追问道。   丁婶六神无主,见有人在问,也不管是不是自己平日不待见的那人,抽泣着和花婶你一言我一语,道出了前因后果。   为难孙谚识和朗颂拧着眉听了一会儿,终于弄清是怎么回事。   八点多时,丁婶正准备关店门,又突然来了十来个农民工。老丁念叨着工地上的人节衣缩食,就是因为自家店里的饺子量足又便宜,所以特意从偏远的工地走过来吃顿晚饭,他不想人家白跑一趟,于是又打开了炉灶。   丁婶自然也没闲着,前前后后忙碌着。   虎虎原本坐在店里最里边的空桌子前写作业,后来说楼下太吵了,要上楼去写。二楼原先就是他们的住处,虽然现在不住人了,但收拾地很干净,丁婶便就由着孙子去了。等她忙完活儿上楼去叫虎虎,才发现楼上乌漆嘛黑空空如也,哪还有虎虎的人影。   丁叔丁婶里里外外一顿找一顿喊,始终不见虎虎的踪影。   孙谚识沉着地问:“报警了没?监控查了吗?”   “报了报了,警察也在一起找呢!”花婶应道,“查过监控了,只能看到八点半的时候虎虎在店门口玩了一会儿,然后一个人走进了蓝楹巷,就没再出来过,巷子里又没装监控,他走到哪里去就没人知道了,现在最坏的情况就是让人给拐了!”   听到“被拐”这个词,丁婶又“嗷”得一声大哭起来,花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恨恨地抽了自己嘴巴一下。   孙谚识咬着下唇沉思,他家倒是装了监控,但是装在店里,看不到巷子里的情形。即便装在了外边大概也是不顶用的,除了最宽最长的蓝楹巷,蓝楹村还有几条巷子,都是村里的主干道,七弯八拐的羊肠小径更是多不胜数,如果虎虎从别的道出了蓝楹村,有再多监控都不顶用。   监控的事自然有派出所民警负责调看,现今之计只能用最实际的方法——在村里找。孙谚识想拍拍丁婶的肩,想起了什么又僵硬地收回了手,他说:“虎虎机灵得很,没准和谁家小鬼一起看动画片看睡着了。再说虎虎都八岁了,会认路会写字体力还好,人贩子不会拐这么大的孩子,您在家里安生等着,我们也去帮忙找。”   这番话让丁婶紧巴巴的心舒展了不少,她抹了抹眼泪抬眼看去,这才看清自己面前站着的是谁,她茫然地睁着布满血丝的双眼,喃喃道:“谢谢你啊,小孙。”   小孙……很久没有听过这么亲切的称呼了。   孙谚识笑了笑,看了朗颂一眼,两人快步走出了饺子店。   孙谚识回头道:“小颂,你带月月回家睡觉,我去找就行。”   朗月环抱着朗颂的肩膀,头一点一点,已经困得不行了。   眼下只能先这样,朗颂沉声叮嘱:“小心一点,有事立马联系我。”   “好。”   巷子里有几盏路灯,但只能勉强照亮脚下的路。   孙谚识打开手机手电筒,一步步走进深巷。   平日里到了这个点,除了下夜班的人,巷陌里几乎不会有行人。今天的蓝楹村却像一锅煮开了的水,沸沸扬扬。   街坊四邻得知虎虎丢了,都找出家里的照明工具出来寻找,低沉的、高扬的、尖细的呼喊声此起彼伏,都在呼唤着同一个名字。   和丁家交好的邻里跟着着急,走巷穿陌扯着嗓子喊虎虎的名字;和丁家有嫌隙的也都放下了那些恩怨纠纷,一切以找孩子为重。   孙谚识一路上碰上了不少平日里碰不到的熟人,他恍然发现,有些他以为已经搬离了蓝楹村的人居然还一直住在村里。   他在一条三叉路口收住脚步停顿了几秒,看着擦身而过的几张熟面孔,心情复杂。   造谣生事是这些人,精于算计的是这些人,愚昧无知的也是这些人,可同时,亲切的是这些人,仗义的是这些人,乐善好施的同样也是这些人。   这些人将人性中的善与恶体现得淋漓尽致,他曾喜爱这些旧邻、长辈的慈祥,也曾讨厌这些市井小民的愚昧无知,但始终恨不起来。人性是矛盾复杂的,自私与无私,邪恶与善良,残酷与仁慈共存于同一颗心内,无法单纯地用好与坏去判断某一个人。   正当愣神的功夫,孙谚识的右肩被重重地撞了一下,一个熟悉的身影不客气地擦过他的手臂往前走去。   孙谚识抬眼看去,雷斌也回过头望过来,扯起一侧的嘴角露出一个邪性的笑容。   孙谚识懒得理会对方幼稚的挑衅,他装作没看到,往另一个方向找去,没走几步,身后传来了雷斌突然拔高的声音。   “炳叔,村里的边边角角都找过了,现在咱们得去街上找。”   孙谚识回头看去,只有雷斌被汗湿透的背影,哪里有什么炳叔。他顿足抿唇,而后换了个方向,向通往闹市的那条巷子走去。   孙谚识走出城中村,走到了文华街,沿着这条街走了将近一公里,问了不少还开着门的商铺。他尽力描绘出虎虎的模样,但说来说去也只是“胖胖的”“一米二的样子”“白白净净挺可爱”等这些词,小孩子大体也都这个样,出门一抓一大把。   被问到的人听说小孩丢了,拧着眉认真回忆着是否见过这样一个小孩,往往都要问上一句:“有小孩儿照片吗,我看一眼没准就有印象了。”   当一个烟酒店店主再一次问道“有没有小孩照片”时,孙谚识懊恼地抓一把自己的头发。从丁婶家离开时走得急,根本没想到这一茬,他也没丁婶的联系方式,正犹豫着是不是该回去要张虎虎的照片时,一道熟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就这个小男孩。”   旋即,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握着手机伸了过来。   孙谚识偏头看去,朗颂站在他身后,额上覆辙一层薄汗。   女店主年纪挺大,还有老花眼,她接过朗颂的手机往远处放,眯起眼睛道:“我仔细看看。”   孙谚识低声问朗颂:“你怎么出来了?月月怎么办?”   “哄睡着了,”朗颂回答,“不用担心,我告诉她我们来找虎虎,要是睡醒了我不在,她会用电话手表给我打电话。”   孙谚识放下心来,又问:“照片哪里来的?你去丁婶家了?”   “嗯,去了一趟。”朗颂说,“有照片方便找人。”   孙谚识不由惭愧,朗颂比他心细得多。   两人说话的功夫,店主已经将照片放大又缩小看了几次,倏地拔高声音喊起来:“哎呀,这小孩我见过的呀!”   孙谚识和朗颂诧然对视一眼,急急问道:“什么时候?在哪儿见到的?”   女店主看了眼时间,拧眉回忆着:“大约十五分钟前吧,我女儿给我送东西……我跟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一个中年男人牵着这个小孩经过,这小孩似乎是在闹别扭……”店主像是怕面前的两个年轻人不相信似的,点点头指着手机道,“没错就是这小孩,胖乎乎的,圆脸大耳朵,耳垂跟照片中一样大,我当时还跟我女儿说着小孩看着就有福气咧。”   “谢谢您,”孙谚识扒着柜台,又问,“您这店门外有没有监控?”   “哎哟,真不巧,我年纪大了弄不来那东西,就没装。”店老板遗憾地说,“但是这条街上肯定有商铺装了,你们要不去问问?”   “行,谢谢您了。”   走出店门,孙谚识对朗颂道:“派出所那边可能还没排查到这一块,你有丁婶手机号的吧,给她打个电话,让他们通知办案民警先过来这边调看监控,然后再多安排几个人来文华街找。”   朗颂打去了电话,把这家店的地址也发了过去,他收起手机问孙谚识:“我们在这等着还是先去找找?”   孙谚识咬着干巴巴的嘴唇,片刻道:“你在这里等着办案民警,跟他们说清楚情况,我再去找找。”   朗颂拉住他:“你在这等,我去找。”   孙谚识摇头:“我对这块比你熟得多,你在这等就行。”   朗颂扫了一眼孙谚识被汗湿的衣服,轻点了下头。 第61章 找到虎虎了(2)   孙谚识按照店主所指的位置继续往文华街西面走去,心里完全没底。   文华街是条小街,平时人流量不大,现在这个点店铺已经关了一半。可是文华街走到头就是繁华的武庙路,很容易就能打到出租车或者网约车。虎虎十五分钟经过烟酒店,这会儿可能早就被那人带到武庙路上了车绝尘而去。   而且据刚才的店主所说,带着虎虎的中年男人高大魁梧,想要制服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轻而易举。   孙谚识越想越心焦,不由得又加快了脚步,目光不停的在街道两侧扫视。走到街尾时,他的视线猛然一顿,锁定了对面便利店门口一个眼熟的小胖墩——赫然正是虎虎。   虎虎掐着腰,正在和一个穿着黑衣,身材魁伟的中年男人对峙。   因为距离有点远,孙谚识只听到虎虎扬着嗓门吼了一声:“我饿!我就不吃这个!”那个中年男人突然扬起了手。   孙谚识已经走到了路中间,见中年男人扬起巴掌要打虎虎,大步流星追了上去。那中年男人显然不是什么好货色,孙谚识生怕引起对方注意惹得狗急跳墙,本打算悄悄接近。   谁知虎虎眼睛尖,一偏头就看到了孙谚识,大约也是被吓坏了,看到熟悉的人就急忙要扑过来,嘴里喊着:“孙叔叔!”   那中年男人登时瞪大双眼,眼疾手快抓住虎虎的衣领,将人拽到了自己面前,紧紧掐住了虎虎的咽喉。他的力道不小,虎虎被掐得咳嗽干呕起来。   中年男人垂眼扫了虎虎一眼,并未松手,他一脚在前一脚在后,做出一个防备的姿势,另一只手指着孙谚识:“别动!”   寒光在眼前一闪,孙谚识看到了男人手里的一把小刀,他连忙收住脚步举起双手道:“喂老兄,怎么回事,我只是从这里经过。”   中年男人满脸汗水,用怨毒的眼神瞪视着孙谚识,怒气冲冲道:“休想骗我,我知道你们肯定都在找这小鬼。”   孙谚识快速打量对方一眼,这男人眼含怨毒,显然不是目的单纯的人贩子;随身带着凶器,应该是有备而来;双手难以自抑的颤抖,且只敢对小孩子下手,说明他从来没干过这种事;而且听他说话的语气,似乎认识虎虎。   孙谚识又向后退了半步,好声好气道:“大哥,您憋着什么气可以和我说说,不要和小孩置气,我看您年纪也不小了,应该也有子女吧?”   男人眸光一顿,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掐着虎虎的那只手果然松了松。   孙谚识赶忙向虎虎递了个眼色,示意他别动,虎虎虽然吓得瑟瑟发抖,但机敏地理解了孙谚识的意思,憋着眼泪一声不敢再吭。   正当这时,有几个路人发现了这边的异样,不知谁喊了一声:“杀人了杀人了,赶快报警!”   孙谚识心道不妙!   中年男人果真勃然发怒,用刀尖指着虎虎的脖颈,怒道:“谁敢报警,我看你们谁敢报警!姓丁的不让我一家好过,我也不会让他好过,大不了鱼死网破!”   “大哥,有事好好说,您想想家人,这一刀下去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会开心会幸福吗?您退一步就是海阔天空,您踏错一步前面就是万丈深渊。”   孙谚识盯着那锋利的刀尖,后背不断冒着冷汗,他一边沉着地和对方搭腔拖延时间,等着警察赶来,一边不断挥手示意围观的人群走开。   然而围观的人却越凑越紧,还不断低声絮语,一些不好的言辞钻进了中年男人的耳朵里。   正当孙谚识犹豫着要不要瞅准时机冲上去硬拼,熟悉的身影从中年男人后方悄然走来。孙谚识目光一顿,和雷斌对视一眼后又马上收回视线,他咬了咬牙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男人其实也慌了,他心绪不宁地环视着众人,内心矛盾挣扎着。   孙谚识向前一步,语速加快:“大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应该是和虎虎的爸爸有宿怨吧,我和他爸一起长大,交情不错,能说得上话,要不您跟我说说?”   “您先把刀放下好吗,伤到您自己或者伤到小孩都不好。”   “我刚好像听到您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不是家里人来电话了,您要不先接电话?”   每说一句,孙谚识就向前走一步,不断吸引着对方的注意力,而雷斌也从另一边一步一步接近男人。   中年男人似是被孙谚识说服了,缓缓地将刀举到眼前,双眼空洞地盯着刀锋。   说时迟那时快,雷斌一个箭步冲上来,猛地抓住了男人握刀的那只手腕,孙谚识也冲上去掰开对方的另一只手,从他手里捞出了虎虎。   将虎虎拉至安全地带,孙谚识转身想去帮助雷斌,却见中年男人挣脱了雷斌,他目眦尽裂,发了疯似的举起旁边一个交通锥形标砸过来。   这时想要逃已经来不及了,孙谚识脑子一片空白,本能的转身将虎虎紧紧搂在怀里,打算用自己的后背挡住砸来的路锥。   然而预想中的疼痛并未到来,孙谚识只觉得腰一紧被人抱着挪了一步,而后才听到路锥擦着耳畔飞过,“砰”一声砸向坚硬的地面。   这其实是毫秒之间发生的事,孙谚识却清晰地辨认出了环抱住自己的人是谁。他抬头的同时,腰间的力道骤然一松,等他回头望去,便看到朗颂已经跨步向前一脚踹向了茫然无措的男人,和雷斌两人很快将对方制服。   虎虎吓得不轻,抱着孙谚识不肯撒手,眼泪鼻涕全糊到了他的T恤上。孙谚识的体力严重透支,他倚着墙壁也懒得去管了,任由虎虎在他衣服上乱蹭。   很快警车赶来将男人拷了起来,老丁和虎虎的爸爸也都来了。虎虎见爷爷来了才肯松手,撒丫子扑到爷爷怀里嚎啕大哭。   虎虎一走,孙谚识少了一个支点,顿时脱力滑坐在了地上。   朗颂和警察简单交代完方才的情况,一转头就看到孙谚识跌坐在地上,他疾步走到孙谚识面前:“哥,受伤了?哪里伤到了?”   孙谚识深吸了口气,摇头苦笑道:“没,没受伤,幸好你来得及时,就是有点累,我坐会儿就好了。”   “呵……”   头顶上方传来一声嗤笑声,孙谚识抬头看去,雷斌正站在抱臂斜倚在几步开外的地方,嘴角挂着明晃晃的嘲笑。   朗颂双唇一抿就欲起身,被孙谚识一把握住了手腕。   不知是不是因为见惯了雷斌各种各样讥诮的笑容,孙谚识竟然发觉自己能分辨的出雷斌刚才的笑容应该仅仅只是嘲笑自己刚才说的那句“就是有点累”,不过不管是不是都没关系,他无暇去争辩,也不想争辩。   “啪”的一声,一个烟盒准确的丢到了孙谚识岔开的两腿之间的地面上。   孙谚识捡起来,里面躺着一根烟和一个打火机,他抬眼望去,雷斌已经迈步走了。   警车闪着红蓝交错的警灯绝尘而去,孙谚识席地坐了会儿,又抽了雷斌给的那根烟才缓了过来。他扶着朗颂的手腕站了起来,说道:“哎我饿了,家里还有速冻饺子什么的吗,咱们煮点来吃吧?”   “行,”朗颂说,“家里有馄饨,可以吗?”   “可以啊,那就……”   孙谚识一句话堵在了嘴里,因为他看到虎虎爸爸正站在两米外的地方看着自己。   朗颂看了一眼,低声说:“哥,我去店里给你买瓶水。”   朗颂走后,虎虎爸爸才走了过来,他局促地搓着手,挣扎半晌才说:“谚识,今天真的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   孙谚识蓦然想起刚才跟那中年男人说的那些话,其实他说的话不假,虎虎爸爸只比他大四岁,从小确实一起长大,感情也不错。后来他的性取向被迫在蓝楹村公开,才彻底断了来往。   虎虎爸爸兀自回忆着自己当年的那些回避、视而不见,心中愧疚不已,又继续道:“当年我……”   孙谚识倏地笑了一声,说道:“当年你没这么忸怩,快回去哄哄儿子吧,给他吓得不轻。”   虎虎爸爸喉咙哽了一下,顿了下才道:“行,多余的话我也不说了,改天我请你吃顿饭。”   孙谚识应:“行,改天再说。” 第62章 生病(1)   在文华街的时候没发现,等到家了孙谚识才看到朗颂的眼尾下方被划了一道两公分左右的伤口,伤在表皮并不严重,而且已经结痂了。但鲜红的一条斜在脸上,显得特别刺眼。   孙谚识“啧”了一声:“是不是被那人用指甲给划的?”   朗颂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抬手摸向脸颊的伤口,不在意道:“可能是,当时扭打在一起没太注意,划破皮而已,不碍事。”   “别碰,手上有细菌。”孙谚识抓住朗颂的手腕,“你先上楼洗个澡,等会儿下来的时候去我房间把药箱拿上。”   “不是要吃馄饨吗?”   孙谚识回答:“你去洗澡吧,我来煮就行。”   朗颂垂眼看了自己一身的泥灰,没再反驳,但他不太信任孙谚识的手艺,抿了抿嘴道:“你先去把水烧上,我洗完澡再来煮。”   孙谚识也挺怕自己把好好的馄饨给糟蹋了,他挑挑眉笑道:“行,听你的。”   不到十分钟,朗颂洗完澡下了楼。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他站在灶台边下馄饨,孙谚识就拿根沾了药水的棉签在他脸上戳啊戳。   “不用擦药,”朗颂无奈一笑,“再晚两分钟下楼,伤口就该愈合了。”   孙谚识听了也闷声笑,他擦好药收回手,说道:“擦点药放心一点,这么俊的脸可别再留疤了。”   在听到“这么俊的脸”这句话时,朗颂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他不自然地垂下眼轻轻点了下头。   孙谚识的视线一直在燃气灶上那锅热气腾腾的馄饨上面,完全没有注意到朗颂的异样。   馄饨煮好,两人摆开小餐桌头对着头吃夜宵。   孙谚识饿坏也累坏了,闷不吭声埋头吃,只想赶紧吃完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现在他还在吃治疗戒断反应的药,靠着药物作用倒是能睡个好觉,他不清楚药停了是不是又会像之前那样整夜整夜的失眠,所以想趁着这段时间拼命睡、使劲睡。   朗颂并不怎么饿,给自己盛得少,他吃完最后一只小馄饨,抬头道:“明天我休息,早上我送月月去上学,你早上多睡会儿。”   孙谚识没有反对的道理,他挺想明早睡个懒觉。这一周以来虽然只是负责接送朗月,也让他深切体会到了养孩子的不易。他不禁开始考虑以后,要是朗月上了小学,除了接送上下学,是不是还要辅导作业?   翌日上午,孙谚识得知了虎虎被人绑走的缘由,还是花婶特意上门来告诉他的。   虎虎爸爸是公司采购部经理,中年男人是他部门的职员,在职期间收受他司的贿赂进行违规操作,因此被公司辞退。中年男人受贿的事在业内传来,两三个月没能找到工作,因此记恨上了虎虎的爸爸。   他想绑架虎虎进行威胁敲诈,于是多次踩点后连续两天在蓝楹巷徘徊。昨天虎虎一个人跑进巷子里玩被他抓住了机会。他以找人迷路为由,让虎虎给他带路,虎虎本就是个自来熟,见有人找他帮忙便满口答应。   那人让虎虎带着他在蓝楹巷逛了许久,才哄骗虎虎走去文华街。虎虎机敏警觉,很快意识到了危险,便用饿了、累了等理由耍小脾气拖延时间,幸好后来果然等到孙谚识。   花婶说完,捋了捋鬓边的碎发,说道:“小孙呐,昨天真是多亏了你。”   孙谚识不敢揽功,笑了笑随意道:“多亏了大家。”   花婶动动嘴唇欲言又止,一肚子话憋在肚子里又不知从何说起,她见孙谚识撑着额头一脸疲惫的模样,便讪讪地走了。   孙谚识其实是装出来的,见花婶一走,便恢复了正常。这两年来,他已经习惯了老街坊对他视而不见、冷言冷语,像花婶这样突然转变态度,令他感到有些不自在。   谁知花婶前脚刚走,丁婶却又上了门。   起初孙谚识捧着手机低头玩游戏,并未发现门口有人,等一局游戏结束抬起头来才发现门帘外人影晃动。隔着塑料门帘,他看不清楚外边是谁,只能看到是个瘦小的女性,而且一直在门口徘徊并不进来。   怎么回事?   孙谚识起身走到门口,掀开了门帘。   丁婶正攥着手踌躇不定,门帘陡然掀开将她吓了一跳,踉跄一下险些跌倒。   孙谚识扶住了她,不解道:“丁婶,有事?”   “哎,对对,”丁婶干笑一声,“有事有事。”   孙谚识心想可能是为了答谢昨晚的事,于是侧身让出了门,说道:“那您进来说吧。”   “好,好。”   丁婶局促不安地进了门,孙谚识给她拿了把椅子,又给她拿了瓶水。他也不吭声,等着丁婶先开口。   如孙谚识所料,丁婶确实是来感谢昨晚他帮忙找到虎虎的事。   昨晚换成任何一个小孩,孙谚识都不会坐视不理,他不觉得需要这么兴师动众地上门感谢,但为了让丁婶心安一些,他安生收下了谢意,客客气气应了几句。   谁知丁婶千恩万谢之后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孙谚识只得耐心等着对方的后话。   经历了昨晚的大悲大喜,丁婶的眼睛现在还是肿的。她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又不自在地搓了搓手,而后才下了某种决心似的,说道:“小孙呐,之前你说想在我家店门口摆一块立式广告牌,你那牌子还在家吗,我现在给拿过去摆上吧?”   话音落下,丁婶立马窘迫地垂眼看地面,不敢和孙谚识有哪怕一秒的对视。无他,因为她嘴里的“之前”已经是两年前事了,现在再来提这事甭提有多难堪了。原本她想带些礼品上门道谢,但料想孙谚识肯定不会收,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带,只带着一桩让她耿耿于怀了两年的旧事上了门。   孙谚识愣住了,拧眉良久才恍然想起丁婶说的广告牌是怎么回事。   两年多前,办完了他妈的丧事之后,他爸就立马搬了出去,把所有和他妈有关的东西都带走了,什么念想都没有给他留下。唯一没搬走的就是厨房的一些旧厨具和店里面他妈擦拭了无数次、抚摸过无数次的货架。   看着货架上码得整整齐齐的货品,他的眼前总会浮现出他妈细心整理的画面。这个小店,是他妈妈小半辈子的生活缩影。   那时的他想,至少要好好地守住这家店,不能败在了自己的手里。   当时,他是想好好经营起这家小店的。   蓝楹巷已经没落,藏在深巷中的小店鲜少有人知晓,于是他厚着脸皮找到了丁叔。他告诉丁叔,说想在他们家店门口放一块立式广告牌,给过往的行人指指小店的方位。   丁叔横眉竖目“啪”的一声将桌子拍的震天响,怒道:“你妈都没了,你惺惺作态给谁看!”   此后,这事便不了了之,孙谚识也早就将自己当初的决心遗忘在了时间洪流里。如今丁婶乍然提起,他又清晰地回忆起来。   丁婶见孙谚识不吭声,一脸尴尬地道:“当初老丁在气头上,说话不太好听,后来我每每想起来,心里就不得劲,几次三番都想来找你,但是又拉不下老脸来……”   孙谚识不愿让长辈为难,淡淡一笑道:“您不提我都忘了,广告牌我还没找人定做呢,等做好了,我再拿去可以吗?”   丁婶忙不迭点头:“行行,都可以。”   孙谚识想了想又说:“以后我每个月给您五百块钱,就当做广告位的租赁费用。”   丁婶连连摆手:“不要钱不要钱,这怎么好意思收钱,千万不要给。”   孙谚识无奈地笑笑,又拖着下巴思忖两秒:“那这样吧,您那店里每个月油盐酱醋什么的要用掉不少吧,以后我进货的时候帮您一起把这些给定了,肯定比您在外边订货的价格要便宜一些。”   丁婶饺子店每个月要用掉不少调味品,但他们那店里地方小,存不了什么货,况且这些东西保质期都不长,根本不敢多定。   孙谚识这个建议很好的解决了丁婶一直以来的隐忧,她面上一喜,肿胀的双眼立时眯成了一条缝:“这可解决了我的大麻烦了,那就劳烦你了。”   “别这么客气,”孙谚识说,“您把要定的货和数量写给我,水、饮料、啤酒什么的我都可以帮你定。”   丁婶惴惴不安地来,乐乐呵呵地走了。   孙谚识倚着门框,看着丁婶有些佝偻的背影,眼底淡淡的笑意始终不曾淡去。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孙谚识脑子里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对面医院的病患结伴上他这买东西时时常要抱怨几句街上水果店的价格太贵了,想吃狠不下心买,那他是不是可以批发点水果来卖?   反正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他都还没做好投身职场的准备,而且他要工作的话至少也得等朗颂出师了才行。既如此,倒不如趁此机会好好把小店经营起来。   孙谚识有点兴奋,第一个念头就是找朗颂商量一下,他看了一眼表盘上已经指向11的时针,才察觉到不对劲。   今早朗颂送完朗月回到家他才刚起床,两人在房门口碰了一面,朗颂说想补个觉,他就没多想,可是这都已经十一点了,朗颂还没睡醒?   本来“补觉”这事似乎就和朗颂不沾边,更何况睡这么久。   心脏陡然狂跳了两下,孙谚识跑向后院迅速上了楼。   到了朗颂房门口,他抬手欲敲门,却见门只轻轻搭着,露着一道缝隙。   他轻轻推门进去,粉粉嫩嫩的床上空空如也,只在床尾叠放着一条薄被。再垂眼往地上看去,只见朗颂躺在地上的凉席上,用一条夏凉被将自己裹得紧紧的,脸颊通红,额头一片水光,口鼻还喘着粗气。 第63章 生病(2)   孙谚识呼吸一滞,连忙蹲下身来用手背去贴朗颂的额头,毫不意外地烫手。   他拍了拍朗颂的肩膀:“小颂!醒醒!”   唤了好几声朗颂才慢慢苏醒过来,他睁开沉重的眼皮,茫然地看着孙谚识:“怎么了?饿了?”   孙谚识喉咙发紧,朗颂太坚韧独立,以至于他慢慢地忘了朗颂其实还没满二十岁,以至于他习惯了在生活上处处依赖朗颂,以至于他忘了朗颂再强也是血肉之躯,也会生病。   他愧疚地低声道:“你生病了,你知道吗?”   朗颂捏了捏鼻梁,后掌撑着地面坐了起来,哑着声道:“没那么严重,就是有点发烧,睡一觉就好了。”   “胡闹!”孙谚识沉下脸来,“耳温枪呢?”   朗颂烧得有些反应迟钝,他愣愣地看着孙谚识紧抿着嘴唇一脸严肃的模样,下意识地往床头柜最下面的抽屉指了指。   孙谚识找出耳温枪,塞进了朗颂的耳道,忍不住嘀咕了一句:“耳朵都烧红了,再烧一会儿人该烧傻了。”   朗颂咽了咽又干燥又发热的喉咙,垂着眼没有吭声。   “嘀”一声后,孙谚识取出耳温枪,看了眼显示屏上的数字后蓦然松了口气:“38.2,还好不是太严重,你先躺着,我现在叫外卖,你吃了午饭再吃退烧药,要是还不好就得去医院打点滴。”   “不用,”朗颂用他发烫的手掌攥住孙谚识的手腕,“不用点外卖,我给你做。”   孙谚识单腿跪在凉席上,目光灼灼地盯着朗颂黑亮的瞳孔,两秒之后伸手在对方的额头上用力弹了一下:“吃一顿外卖毒不死,你要是不想吃外卖,我给你煮点面或者粥怎么样?”   朗颂只得妥协摇头:“不用这么麻烦,那就外卖吧。”   孙谚识不认为自己真能成功熬出一碗粥来,而且他希望朗颂早点把药给吃了,于是问道:“想吃点什么?”   不出意外的,朗颂回答“随便”。   孙谚识无奈,按照自己的喜好在江城一家老字号粥铺给朗颂点了一份干贝鱼片粥。   点完外卖,孙谚识又摸了摸地上单薄坚硬的竹席,虽然已有了答案,还是不忍地问了一句:“你该不会从搬来那天一直睡地上吧?”   朗颂看看自己的“床”又看看孙谚识,莞尔道:“我怕热。”顿了一下又解释,“月月已经五岁了,该培养她的性别意识,我和她再睡在一起不合适。”   孙谚识又问:“那你住在以前那个城中村的时候呢,猴子说你们就住一个很小的单间,也就只够放下一张床。”   朗颂眯眼笑了下,指指墙壁:“像这样,拉块帘子挡在床的中间。”   孙谚识抬头,看到了头顶上方的一根乳白色的窗帘杆,两片粉底碎花图案的帘子被拉到了最两侧,这道帘子拉起来可以紧密地挡住朗月的床。   孙谚识是知道这个帘子的,因为朗颂之前问过他能不能在房里加装隔断帘,还特意跟他说用的是免打孔撑杆,不会伤墙壁。但是那时他没多想,只当小姑娘喜欢这种颜色明丽的小物件,未曾想这是朗颂给朗月竖立起的一道隐私的屏障。   孙谚识愧疚又心疼,心口拧巴成了一团,一口气堵在胸口喘不上来又咽不下去。   朗颂总是家里起得最早睡得最晚的那个人,以至于兄妹两人在对面的房间住了这么久,他居然完全没有发现朗颂一直都睡在地上。   前段时间天气热倒还好说,最近白天都已经能感觉到凉意,更别说晚上了,难怪朗颂会受凉发烧。   孙谚识叹了口气,拍拍朗颂的肩道:“起来,去我房间睡?”   “啊……啊?”朗颂难得地露出了震惊的表情,“不用。”   孙谚识不由分说道:“你想我把你扛过去?还是你想病得更重明天上不了班?”   朗颂当然不想耽误工作,在心里天人交战一番后,抱着枕头被子进了对面房间。当然,这其中夹着多少私心,他自己都没敢去细想。   孙谚识没有进去,倚着门框看着朗颂拘谨地把被子放在了他的床上,小心翼翼地挨着床沿坐下,只占了很小一块面积。   孙谚识挑眉:“嫌我的床脏?”   朗颂连忙摇头:“不,不是,绝对不是。”   孙谚识知道朗颂是不自在,也不逗他了。他转身下楼,从冰箱里拿了两根冰棍,用毛巾包好又上了楼,朗颂果然还直愣愣地坐着。   孙谚识把自制“冰袋”放进朗颂的手里:“要是感觉热就放在额头或者腋下,快躺下,等会午饭到了我给你拿上来,你要是不想躺,那咱们现在就去医院打点滴。”   朗颂不好意思地笑了声:“还是不要给医护人员添麻烦了。”   孙谚识笑哼:“那你快睡。”   “咔哒”一声,门扉轻轻合上,朗颂木然地坐了一会儿才轻轻地、慢慢地躺在了床的右侧——因为左侧是孙谚识喜欢躺的位置。   孙谚识没怎么进过他和朗月的房间,但因为各种原因,他经常出入这个房间。好几次进来的时孙谚识还睡着,所以他知道孙谚识喜欢侧卧在左侧。   朗颂偏过头,目光落在不远处孙谚识松软的枕头上面。静静地看了良久之后,他缓慢地抬起头来,一点一点地凑过去,轻轻地嗅了一下,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草本植物的香味——是洗发水的味道。其实他们用的是同一瓶洗发水,可他在自己身上却闻不到。   院里的黄豆突然叫了一声,惊得朗颂瞬间回了神,他做贼心虚地退了回来,转身对着墙壁紧紧地闭上双眼,掩盖住了眼底涌动的复杂情绪。   孙谚识下了楼后先是烧上了热水,然后溜达着去附近的药店买了退烧药和感冒药。其实这些药家里都有,但他估摸着不是到期就是该临期了,也懒得去药箱里翻。   买了药回到家,外卖刚好送到,水壶里的开水也降到了刚好入口的温度。   孙谚识把粥盛进白瓷碗里,然后倒好热水拿上退烧药,用小托盘端上了楼。   朗颂没睡着,但烧得晕乎乎,整个人没什么劲。虽然很不好意思,但也没再逞强,安静地喝完粥吃了药又躺了回去。   孙谚识脚步轻快地下了楼,心情竟然有点愉悦。一直以来都是他在受朗颂的照顾,今天难得让他照顾一次朗颂,他心底隐隐有种扳回一城的成就感。但他马上意识到自己这种想法好像希望朗颂生病似的,于是揉了揉唇角,让自己变得严肃起来。   朗颂身体素质好,吃了药睡一觉,到了下午就退了烧,孙谚识也放下心来。   到了晚上,关于朗颂睡在哪里两人相持不下。   孙谚识觉得朗颂刚好,不能再睡冷冰冰的地面,他让朗颂睡自己的床,自己打个地铺将就一下就行。   朗颂自然不肯,说自己已经好了,睡院里都没关系,万一他好了孙谚识睡地上又受凉了怎么办?   朗月扒着门框,不明所以地看着两人争论,眼里装满了担忧。   孙谚识叉着腰,怕吓到朗月,只好妥协让朗颂回自己房间睡,但他把顶柜里的几床被子都拿了出来,强硬地让朗颂垫在席子上,这才满意地回了自己房间。   其实他也想过两人睡一张床算了,反正他的床大到躺三四个人都绰绰有余,可他心里发虚,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虽然他只把朗颂当弟弟,没有任何私心杂恋,但他确确实实是个同性恋。他不由得去想,日后如果朗颂知道了他的性取向,想到自己和同性恋睡在一张床上会怎么想,会觉得恶心、讨厌?还是装作不知道,礼貌地敬而远之?   琢磨得越多,孙谚识想得就越深,他又不禁去想朗颂会不会已经从别人的闲言碎语之中猜到了什么?朗颂真的一点都不明白雷斌那些污言秽语的言外之意吗?   可是朗颂一直以来的表现,又确实是不像知道什么的样子。   孙谚识退缩了,按捺住自己的遐思,不敢再去细想。   虽然朗颂的病是好了,但睡地板的事还是要解决,朗月越长越大,不管生理还是心理上,都需要一个独立的房间,确实不适合再和哥哥住一起。   孙谚识想来想去只想到了两个办法——要么换房,要么换床。换房显然是不实际的,就算他立马买房,等装修、等去甲醛,没个半年根本没法住。   因此,眼下只能是换床。   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朗颂,他跟朗颂说想把自己房里的床给换成上下双层床,让朗颂搬到他房里来住。   孙谚识以为朗颂可能会拒绝,意外的是朗颂只犹豫了一下就点了头。   孙谚识原本还有些顾虑,但朗颂平静的态度让他很快释然。   几天后,家居店上门来组装床,这次一并把朗月的床也给换成了适合小姑娘的实木公主床。   双层床安装好以后,孙谚识选了上铺。因为朗颂起得早睡得晚,住在下铺更方便,而且大学的时候他就住上铺,虽然床的质量天差地别,但有种令人怀念的亲切感。   朗颂在收拾被弄乱的房间,孙谚识爬到上铺坐着,突然问道:“小颂,你读书时有住过学校宿舍吗?”   “没有,我一直跟爸妈住在一起。”   孙谚识拍拍床板:“你说这像不像在学校住宿?”   朗颂抬眸和孙谚识对视,认真地点了下头:“像。”   他在心里想,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不是“像”,而是曾经确实住在你的下铺。 第64章 你一直是我的小公主   朗颂搬到了孙谚识房间,最不适应的不是他们两人,反而是朗月。   父母去世后,她愈加依赖朗颂,也一直跟朗颂住。突然要自己睡一个房间,她一时没法接受,晚上洗完澡就红着眼圈赖在朗颂怀里不肯撒手。   朗颂就把朗月抱进自己和孙谚识的房间,陪她看动画片、画画,哄睡着了再把她抱回房间。一周之后朗月逐渐适应了独自睡觉,而且她的注意力也转移到了即将到来的手术上。   再懂事也是一个小孩儿,一听要手术,第一反应就是害怕。朗颂每天晚上都给朗月进行心理疏导,孙谚识最近学了一点手语,也时常在一旁磕磕绊绊地比划两句。   在日甚一日的焦虑中,朗月做完了一系列的术前检查,终于迎来了手术的日子,提前一天住进了医院病房。   手术加上术后愈合,朗月至少要在医院住五天,朗颂不好意思请这么长的假,便把下个月的四天休息时间全调到了这个月。   手术这天恰好是周日,知道朗月要动手术的猴子、郑烨、张吴、华强都来了医院,令孙谚识意外的是沈萍萍也来了。   “不好意思,我擅自就来了。”沈萍萍站在朗颂和孙谚识面前,她低着头,不停地用手拨弄着鬓边的碎发,借此来缓解尴尬。   “谢谢你这么关心月月。”孙谚识看了朗颂一眼,率先开了口,按理说朗月的亲哥就在场,不该他先吭声,但沈萍萍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和他有关。   沈萍萍是幼儿园里唯一能和朗月手语沟通的人,加上她性格好人也温柔,朗月很喜欢她,很早就把自己要动手术这件喜事告诉了沈萍萍。   前几天孙谚识去接朗月放学,沈萍萍主动问起了这件事,又问什么时候动手术,在哪里动手术。   这本来就是一件好事,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孙谚识便告诉了对方,未曾料到沈萍萍竟然来医院了,还给朗月带来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猫咪公仔,朗月爱不释手。   沈萍萍垂眼看着孙谚识干净的黑色皮鞋以及一截黑色西装裤,脖子瞬间红了个透,支支吾吾道:“应、应该的。”她担心朗月害怕,想来陪着朗月是真的,中间夹杂着那么一点私心也是真的。   女性身上天然的母性亲和力吸引小孩的亲近,况且沈萍萍本来就是一个很擅长和小孩交流的幼师,她的出现大大缓解了朗月术前的紧张和恐惧。   朗月坐在沈萍萍的腿上,溜圆的眼睛环视一圈,看看在场的叔叔、哥哥,害羞地对朗颂“说”:哥哥,我觉得我今天像个小公主。   朗颂弯腰摸摸她的头,应她:你一直都是哥哥还有爸爸妈妈的小公主。   朗月咯咯地笑,咬着嘴唇比划手语:哥哥你也一直是我的王子。   朗颂点点头,笑得无比温柔。   朗月又伸手拽了拽朗颂的手,悄咪咪地问:那谚爸爸是我们的什么?   朗颂怔了怔,下意识地想回头去看孙谚识,但又僵着脖子硬生生顿住了,转而抬眸看了沈萍萍一眼,见对方拿着手机在回复信息,并没有注意自己和朗月的互动,这才回答朗月:等你耳朵能听见了,我再告诉你好吗?   朗月伸出食指抵在唇间,比了一个“嘘”的手势,嘻嘻笑着点头。   朗颂的心态一直都挺平稳,到了下午,他帮朗月剃了耳后黑亮柔软的头发,目送着朗月被推进入手术室才迟缓地感觉到了让心跳紊乱的紧张慌乱。   孙谚识也没镇定到哪里去,虽然嘴上没吭声,但来回揉搓的双手出卖了他。昨天晚上他梦到朗月手术出了意外,没能成功植入耳蜗,惊得他出了一身冷汗,而后就再也没能睡着,此刻他心里和脑子里都沉甸甸的。   郑烨提着从贩卖机买来的水分给众人,最后将一瓶咖啡递到孙谚识面前:“给,你要的咖啡。”   孙谚识伸手接过,同时也接收了郑烨投来的“聊两句”的眼神,他起身跟着郑烨走到了角落。   其实郑烨想说的事没那么急,只是见孙谚识过于不安,想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   “有事要说?”孙谚识拧开瓶盖,问道。   郑烨用右肩倚着医院洁白的墙壁,顿了两秒才说:“咱班这个月底要弄个同学聚会,你来不?”   他说的同学聚会指得当然是高中同学聚会,这是个持续了十来年的老活动,从他们进大学那一年起,每年都要抽出时间来聚一聚,一般都在国庆期间。   大学期间孙谚识每年都参加,但后来性取向被迫公开后便不去了。   江城是个不大的城市,他从戒同所逃离出来,又和父母的关系彻底断裂后,他是同性恋的事就不胫而走,当年的小学、高中同学自然也都听闻了此事。   孙谚识并不是怕被老同学歧视、嘲笑,他的同龄人大多都接受过高等教育,也处于信息爆炸时代,不断接收着新鲜事物,对大多数人来说,同性恋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物。而且他的人缘一直不错,即便真的有人无法接受,也会选择温和一些的方式敬而远之。   可是再开明包容的社会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同同性恋,再好的人缘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就在孙谚识躲藏起来,努力摆脱戒同所的阴影时,高中期间和他鲜有接触的一位男同学在得知他是同性恋后,不断通过社交媒体指名道姓辱骂他是变态,是神经病,还在高中以及孙谚识大学的贴吧里发布诸多极端言论。   孙谚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后,才从郑烨口中了解到这件事。也是从郑烨口中得知,卓历当时一边照顾着他,一边闷不吭声地把这个同学高中以及大学期间习惯性盗窃的事举报到了对方的公司,让那位老同学丢了工作,对方也很快就查到举报邮件是卓历发的。   其实当时除了父母之外,没人知道孙谚识的对象是卓历,孙谚识也并不准备让别人知道,但卓历的做法相当于直接承认了他们的关系。   那位同学便愈发极端,开始在同学群里肆意辱骂诽谤两人,那时孙谚识的情况还不是很稳定,卓历将他的账号退出了群组,两人自然也就不再参加什么同学聚会。   孙谚识也曾反思过自己是不是读书时欺负过那位同学,令对方记恨上了,但他绞尽脑汁想了很久,却连对方名字和长相都想不起来,更遑论欺负。   有的时候人的恶意就是这样,没有道理,毫无理由。   郑烨见孙谚识双眼放空,又回想起了以前的事,出言打断道:“要不你就别去了,有什么……”   “不,”孙谚识摇头道,“我去。”   他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叙旧,而是想去打听打听朗月生母的事。   上午华强给了他看了一份名单,把调查朗月生母的进度说了一下。   高三孙谚识换过班,所以从高一到高三,和他同班过的女同学总共有42人,目前已经联络上了26人,剩下的16人中有14人因为各种原因联络不上,另外两人一个身患重病三年前已过世,一个则是不堪家庭暴力自杀了。   那份名单就是没能联系上的14人,而已经联络到的26人基本上被排除是朗月生母的可能性。但因为只是口头询问,且大多都是电话联络,并不能保证对方说的一定是实话。而且拥有孙谚识照片的人也并不仅限于同班同学,也有可能是其他班级的,甚至有可能是外校的。   总之,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需要耗费不少精力去调查,也不可能一时半会儿就能查到结果。   作为直接当事人之一,孙谚识觉得即便抛却对朗月的感情不论,自己也有义务和责任出上一份力。同学聚会来的人多,是个打探消息的好机会,说不定还能遇上名单上没有联系到的女同学。   孙谚识偏头瞄了一眼不远处面露疲惫的华强,重复道:“我去。”又问郑烨,“时间定了没?”   上午华强给名单的时候郑烨也在,他就是觉得孙谚识可能会想去参加这个聚会,才提了出来。其实自打孙谚识不参加聚会之后,他也只是意思意思去过两次,自罚三杯后就匆匆离开,绝不给任何人从他这里探问孙谚识的机会。   “时间还没定。”郑烨回答,又有点犹豫道,“你——真的要去?”   孙谚识哼笑:“怎么,卓历也去?”   郑烨不是这意思,但他没想到孙谚识竟然这么坦然自若地说出了卓历的名字,反而弄得他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几天前他接到聚会通知的时候确实是旁敲侧击打听了一下卓历来不来,得到的答案是“否”。   孙谚识见郑烨半晌蹦不出个音来,讶异地抬眸:“不会真来吧?”   “呸呸呸,快呸掉!”郑烨蹙眉,“别真把他招来了。”   孙谚识失笑,在郑烨急切的目光下无奈地“呸”了三声。   两人决定了此事,又回到手术室外边等着。   两个小时后,朗月被推出手术室送进了病房,医生说手术非常成功,接下来几天只等术区愈合就行,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朗颂这才缓缓松开攥得骨节泛白的双手。   作者有话要说:   应该下一章能写到班花和卓历出场 第65章 “好久不见”   朗月在医院里乖巧地让人心疼,输液、打针、吃药时哼都不哼一声,护士给她拔完针她还用手语礼貌地表达感谢。   因为她的乖巧配合,术区愈合很快,四天后就出院了,只等一个月以后再来医院接受外部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而后进入专业机构进行听力及言语的康复训练就行。   一件大事终于落了地,身体上的戒断反应几乎不会再出现,广告牌在丁婶家门口竖起来后店里生意也好了许多,桩桩件件都是好事,令孙谚识身心舒畅。   他开始认真记录店里的账目,也把暂时搁置的卖水果的计划提上了日程,朗颂还给他介绍了一位专门做水果批发的小老板,如果自己去提货,可以拿到很不错的价格,他打算等同学聚会后就去提几箱水果。   周二这天孙谚识接到了郑烨的电话,同学聚会的时间终于定了下来,就在三天后的周五晚上。   郑烨在电话那头支支吾吾地打起了预防针,孙谚识靠着椅背幽幽道:“有话直说。”   “哈哈哈——”郑烨也不吞吞吐吐了,“我就是想跟你说,要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不好听的话你也别忍着,该呛就呛回去。”   “我是那种忍气吞声的人么,”孙谚识握着手机,问道,“童博也来?”   童博就是那个曾经发帖中伤他的高中同学,他也是看过郑烨发来的照片后才模糊地想起这么个人来。印象中童博性格内向,平时寡言少语,成绩也一般,是班级里毫无存在感的那种人,几乎和他没有任何交集。   时至今日,孙谚识仍不知道对方究竟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大的恶意,但他猜想童博应该不是恐同,而只是单纯的憎恶自己,拿他的性取向来发泄罢了。   “对,”郑烨犹疑了一下才回答,“不过其实他以前从来没参加过聚会,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又要参加了,但据说他这几年混的还不错。”   孙谚识调笑道:“那要是真打起来了,你可别干看着啊。”   “那必须啊!”郑烨拍胸脯保证,“哥保护你。”   孙谚识垂下眼,瞄了一眼自己越来越细的腰,难得地没有反驳郑烨的话。自戒酒以来他瘦了将近十斤,说句弱不禁风都不为过。   聚会这天,郑烨下了班直接开车到蓝楹巷,接上了刚放学不久的朗月。   朗颂要上班,聚会的场合又没法带着朗月,所以郑烨提前和孙谚识商量了一下,把朗月放自己家里。他老婆听他念叨了几次朗月,早就想见见人乖巧的小姑娘,只是一直没能找到机会。   朗月听说要去郑叔叔家看小弟弟,把自己珍藏在小书包里舍不得吃的小零食通通都拿了出来,兴奋地发出“啊啊——”的声音,表示都要送给弟弟。   孙谚识温柔地看着朗月,心脏发软,忍不住伸手拨弄了一下朗月并不乱的头发。   郑烨抱起朗月,说道:“要不给月月拿套衣服,今晚住我那里算了。”   孙谚识把朗月的保温小水壶塞到郑烨手里:“别折腾了,她离不开朗颂。”   郑烨哂笑:“我看是你离不开小月月。”   孙谚识耸耸肩:“也没错。”   郑烨把朗月带回自己家,陪着玩了一会儿,等朗月适应了才又出门。   聚会的地点定在了一家挺有名的私房菜馆,吃完饭还有唱K的活动,孙谚识和郑烨都打算吃完饭就走。   路上,孙谚识收到了朗颂发来的消息。   【要是我下班了你那边聚餐还没结束,我就过去找你。】   孙谚识还没来得及打字,紧接着又一条消息发了过来。   【如果有人劝你喝酒,你就说这两天感冒刚吃过头孢,不能喝酒。】   孙谚识忍俊不禁,五分钟前郑烨还在喋喋不休地跟他说不要耳根子软,不管别人怎么劝都绝对不能碰酒,好不容易戒掉的酒瘾要是复饮就前功尽弃了。两人还想了几个应对劝酒的方法,但都没有朗颂的这个方法来得直接有效具有震慑力。   郑烨瞥了副驾驶座的孙谚识一眼,乐道:“笑什么呢?”   孙谚识便把手机递到了郑烨面前,郑烨瞄了一眼笑道:“没想到小颂平时看着挺沉闷的,主意还挺多。”   “人家只是话少,不是笨。”孙谚识不赞同道,“而且他也不沉闷。”   路口绿灯变红,车子停了下来。   郑烨若有所思转头看着孙谚识,欲言又止地动了动嘴唇。   孙谚识给朗颂回完消息,感受到郑烨的视线,头也不抬地道:“有话要说?”   郑烨看着孙谚识嘴角还未淡去的笑容,随口道:“你领带歪了。”   孙谚识垂眼看了一眼,不自在地调整了一下领带。他已经两年没戴过这玩意了,原本想着只是聚餐而已,不必穿得那么正式,但在郑烨强烈要求下,还是刻意拾掇了一番,穿上了西装。   路上有点堵车,到达饭店的时候是七点过五分,他们迟到了五分钟。   服务员迎了上来,礼貌地问道:“先生,请问几位?”   郑烨摆摆手,回答:“已经预定好包厢了。”又回头跟孙谚识说,“在三楼301包厢。”   服务生一路将他们引到电梯间,帮忙按下了上行键才转身离开。   孙谚识的垂眼看着反光的大理石地面,短促地呼了一口气。   郑烨瞄了一眼:“怎么,紧张?”   孙谚识诚实地点头,说不紧张是假的,毕竟跟这些老同学已经好几年没见过面了,而且这两年他确实过得挺不像样,除了紧张还有一点难堪。   等会包厢门推开,那些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会是什么表情?会是什么目光?会说什么话?   这些都还是未知数,未知会让人本能地感到恐惧。   郑烨拍拍他的肩:“你以前可不是这么畏首畏尾的,再说了,有我在呢。”   孙谚识挑起眉峰:“行,您罩着我。”   已经踏出了好几步,又何惧这一步。   “叮”一声电梯门打开的同时,身后响起了有节奏的高跟鞋踩地的声音。   郑烨和孙谚识一前一后进入了电梯,高跟鞋声越来越近,一道倩影掀起一阵淡淡香风,一个女人也跟着步入电梯。   孙谚识和郑烨条件反射性抬眸,这一眼望去便再也无法收回视线。   站在他们面前的女人穿着一条黑色针织连衣裙,修身的款式包裹着凹凸有致的身材,一道诱人的沟壑顺着V字型衣领向下延伸,性感但不色情。   但孙谚识和郑烨并没有注意到女人优美曼妙的身材,视线齐齐落在对方的脸上。女人长得很漂亮,嘴唇红润,鼻梁高挺,最令人挪不开眼的是对方那双清澈明亮的杏眼,让人见之难忘。   因为见之难忘,所以即便是十年来都未曾见过面,孙谚识和郑烨都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记忆中那个漂亮的高中女生。   郑烨下意识偏头看孙谚识,见对方也目不转睛地看着面前的女人,便肯定了自己内心地猜想。他滚了滚喉结,低声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谢霜语吗?”   女人一只脚踏进电梯后第一眼就看到了孙谚识,亦是怔愣在了原地,在听到郑烨的声音后,她才慌张地收回视线,淡淡地笑了一下,微启红唇道:“郑烨?”   “真的是你啊!”郑烨喜出望外,问孙谚识,“咱班班花,你还记得不?”   孙谚识出神地凝视着谢霜语那双漂亮的杏眼,在郑烨捣了捣他的胳膊后才蓦然回过神来,冲谢霜语微微点了点头:“好久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老家下大雪,昨晚开始停电,我手机没电了,电脑要接电源才能正常使用,下午来电以后赶了短短一章,不要嫌弃。 第66章 同学聚会   毕竟是自己青春期曾有过朦胧好感的女生,孙谚识怎么可能不记得。从谢霜语踏进电梯,两人的视线在狭窄轿厢里相触那一刻,他就认出了对方。   谢霜语抿了抿嫣红的嘴唇,暗暗地调整了一下呼吸才抬起头来,落落大方地和孙谚识打招呼:“好久不见。”顿了下又说,“高中毕业后就没见过了吧?”   孙谚识点了点头:“十来年了。”   谢霜语的性格比较内向,如果不是因为那张漂亮的脸蛋,在班里并没有什么存在感。记忆中,她跟谁都相处得挺好,但又似乎跟谁都不亲密,是游离在人群之外的那种人。正因为如此,她高中毕业以后轻易地就淡出了所有人的视线。大家只知道她考了一个不错的大学,此后的事情便再也无从知晓。   郑烨沉浸于旧同学相逢的喜悦之中,没有察觉孙谚识和谢霜语之间微妙的气氛,抢先道:“是啊,你可真不够意思,高中毕业就突然‘失踪’了。”   孙谚识蹙着眉,暗暗打量着谢霜语清丽的眉眼。忍不住在脑子里将眼前这双漂亮的杏眼和朗月溜圆乌黑的眼睛进行着对比。   他其实不喜欢小孩,朗月第一次冒失地闯入柜台,他先是被那双澄澈灵动的眼睛所吸引,心肠也不自觉软了下来。和朗月住了这么久,他还是时不时地陷进小姑娘黑亮干净的眸子里,但他一直以来只是单纯觉得朗月的眼睛漂亮,并没想那么多,更加不可能往谢霜语的身上去联想。   可是方才和谢霜语对视的刹那,虚空中仿佛有什么东西拨动了他的某根神经,他突然觉得朗月和谢霜语的眉眼之间竟然有那么点相似。   孙谚识一眨不眨地盯着谢霜语涂着鲜艳口红的嘴唇,隐隐期待从对方口中听到一个能追索下去的答案,然谢霜语只是嘴角微微上扬,礼貌地点了点头。   “想什么呢?”郑烨伸手在孙谚识面前晃了晃,“看到美女傻眼了?”   孙谚识回过神来:“不好意思,有点走神。”   电梯不适合聊天,郑烨给谢霜语让出位置,随后按了下关门键。   孙谚识再次扫了谢霜语一眼,暂且按捺住了涌动的心思。除了眼睛,朗月的其他地方和谢霜语都不像,而且中国人的眼型就那几种,桃花眼、杏眼、丹凤眼等,去街上随便拉两个人都有可能是杏眼,他不能仅凭一双眼睛就断定什么。   电梯在三楼停下,郑烨先出了电梯在前面引路。   走近301包厢门口,能够听到里边传出来隐约的谈笑声。   三人在包厢门口站定,孙谚识又忍不住轻呼了一口气缓解紧张,与此同时耳畔也传来谢霜语低低的呼气声。   孙谚识偏头看去,谢霜语左肩背着一个黑色小皮包,左手抓着细长的包带,右手则优雅地挡在自己身前。   感觉道孙谚识的视线,谢霜语侧首,微笑着说:“我有点紧张。”   孙谚识点头道:“我也有点。”   郑烨整了整自己的领带,而后才抬手用指节敲响了厚重的实木大门,三声之后他推开了门。   谈笑声如潮浪般涌了出来,孙谚识心道这家饭店的隔音效果不错。   包厢内谈笑风生的众人立马注意到了门口的动静,有人喊了一句:“郑烨,迟到了的可要罚酒三杯。”   包厢的门是双开的,但有一扇门固定住了,只能单开一扇,郑烨往那一站,牢牢地挡住了还站在门外的两人。   郑烨轻笑了一声,说道:“我迟到是有原因的。”说着他侧身让出了位置,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对谢霜语道,“女士优先。”   谢霜语说了声“谢谢”,携着淡淡的香水味走了进去,柔声道:“好久不见。”   包厢里有两张大圆桌,坐了大约有二十来人,男女各一半。他们在看到谢霜语的那一刻,脸上的表情都是如出一辙的茫然,旋即倏然瞪大了眼睛和身旁的人面面相觑,用眼神确认着什么。   直到角落里有个女声轻声叫道:“谢霜语?”其他人才陡然兴奋地喊叫起来:“谢霜语!是班花!咱班花!”   男性高亢嘹亮的声音几乎要掀翻天花板,大家欢愉的表情缓解了谢霜语的局促和紧张,她伸出双手往下压了压示意大家冷静下来,等周遭安静下来后,她扬了扬精心描摹的弯眉,说道:“不止我来了,门外还有一位咱班以前的‘风云人物’。”   孙谚识听到这话,不由得和郑烨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慌张。   孙谚识知道谢霜语口中的“风云人物”没有特别的意思,从各方面来说,他读书时确实是班上的“风云人物”。   可是谢霜语和大家断联已久,应该并不知道他的近况,也不知道他是同性恋的事,更不知道现在“风云人物”用在他身上是一个贬义词。   正当孙谚识犹疑时,有人兴致勃勃地追问:“是谁啊?到底是谁这么风云?快进来让我们悄悄!”   孙谚识站在门外,有那么一瞬间很想转身逃走,但马上打消了这个自我逃避的念头。他抬眼在郑烨鼓励的眼神当中,扯了扯西装的平驳领,而后在阵阵的起哄声中走进了包厢。   如预料中的那样,所有声音戛然而止,意外之外的是,有些过于安静了,且安静的有些太久。久到孙谚识的视线在偌大的包厢里已经来回巡视了两遍,一一将众人呆若木鸡的表情一一收纳在眼底。   “王八蛋!”角落里有人中气之足地嚎了一声,随即一个圆胖的身影从角落里窜了出来。   孙谚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只胳膊揽进了一个宽广的怀抱中,对方还在他耳畔骂骂咧咧道:“妈的王八蛋,你还活着呢!”   孙谚识失笑,拍了拍老同学许佳城宽厚的后背:“老许,你怎么这么胖了。”   “你不跟我打球了,我就胖了呗。”许佳城豪爽地拍着孙谚识的后背,负气道,“你要来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   “嘿嘿,还不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这次聚会的组织者——曾经的文娱委员蒋珊站了起来,抬了抬下巴得意道,“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哦~”   “你这是背叛组织你知道吗?”许佳城挺了挺圆滚滚的肚子,“等下罚酒三杯。”   其他的人也回过神来,纷纷起哄道:“对,罚酒罚酒,必须罚。”   其实孙谚识看到有少数几个人脸上不自在的神色,但因为有了许佳城和蒋珊的表态,即便他们感到了尴尬,也只是偏过头回避视线,大部分人的目光、神情都是友好且亲和的。   许佳城憨厚地笑笑,揽着孙谚识往桌边走:“来来,坐咱这桌,哎哟,怎么瘦成这样了,等会给你点一盘鲍汁扣海参补补。”   在许佳城的调笑下,孙谚识的加入变得自然随意,并未掀起什么风浪。   郑烨松了一口气,他关上包厢门,抓住孙谚识的手臂:“嗳嗳嗳,我和谚识坐不喝酒那桌,哪桌不喝酒啊?”   “这桌这桌,女同学都不喝。”蒋珊用指尖戳了戳桌面,拉帮结派似的拉拢孙谚识,“跟咱们坐一桌。”   “好说,”孙谚识灵活地转了个身,躲开了许佳城壮实的手臂,拖开一条椅子对谢霜语道,“班花,不知有没有那个荣幸坐你旁边?”   “怎么,是我们不配坐你旁边吗?”有人揶揄。   谢霜语愣了下,捋了捋乌黑的波浪卷发,笑着说:“谢谢。”   郑烨观貌察色,拉开了谢霜语旁边的椅子:“那我也做班花旁边。”   他这话又是惹来一阵玩笑。   包厢里两张桌子挨的很近,许佳城拖了一把椅子,和孙谚识背靠背坐着,他仰着头低声问道:“怎么瘦了这么多,哪里不舒服吗?”   “没怎么,就是这几个月天气太热。”   “你以前就怕热来着,一热就不吃不喝。”许佳城打趣道,“你家空调是不是该换了,我表妹在电器城卖空调,给你打个折。”   “行,有需要一定找她买。”孙谚识笑着说,他又偏头去看许佳城,面有愧色道,“老许,谢了。”   他们两人读书时兴趣爱好相差甚远,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篮球,因此两人的友谊只是单纯地建立在篮球场上。孙谚识始终记得,高中毕业前那个炎热的五月,他们一起打了最后一场篮球。毕业之后他们偶尔联系,直到此后变故丛生,两人才断了联系。但时隔多年再次见面,两人之间建立在篮球场上的友谊未曾淡去,见他为难,许佳城第一时间给他解围。   许佳城:“谢个鬼,有空来跟我打场球。”   孙谚识笑:“你还能蹦得起来不?”   时间已经不早,众人早已饥肠辘辘。   蒋珊起身看了孙谚识一眼,才道:“童博和庆安堵在路上了,他们刚才给我发消息,让我们先吃,那咱们就不等了。”   不知谁问了一句:“童博是谁?”   蒋珊尴尬地干咳了一声,有人低声给问这话的人解疑。   在坐的人绝大多数都知道童博和孙谚识当年的恩怨,他们非常默契地低着头开始玩手机。   孙谚识朝蒋珊感激地笑了笑,随即摇头示意对方不用过度在意自己。   蒋珊了然,扬声道:“那我就让服务生上菜了。”   不多会儿,一道道具有江城特色的菜肴陆续端上餐桌。   孙谚识闷头吃饭,一边腹诽这些味道不如朗颂做的饭菜好吃,一边不忘此次的目的,竖着耳朵听餐桌上女同学之间的闲聊,但话题始终没有聊到谢霜语的身上。   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主动开口,郑烨先开了腔,他问蒋珊:“怎么班花要参加聚会的事你也瞒着啊?”   蒋珊无辜地耸耸肩:“这可真不是故意瞒着,我也是半个小时之前才知道霜语要来的。”   谢霜语柔声替蒋珊解释:“珊珊联系我的时候我不太确定今天能不能来,所以就没有明确答应。”   “说到这个,”蒋珊有点兴奋,“你们知道我怎么联系上霜语的吗?”   有人捧哏似的问:“怎么联系上的?”   蒋珊哈哈笑:“我尝试着发邮件给她高中留在我同学录上的那个邮箱,没想到她居然还在用,然后她就回复我了。”   谢霜语不太好意思道:“因为我当时准备回国了,所以想着把之前在国内用的一些社交账号给找回来,登上邮箱恰好看到了这封邮件。”   “回国?”孙谚识抓住了话里的重点,“你不在国内吗?”因为有些激动,他的声音不免大了一些,所有人都朝他看了过来。   谢霜语转头低声解释:“嗯,这几年一直在日本,前几天才回国。”   这几年?   孙谚识追问:“你什么时候去的日本?”   谢霜语眨眨明亮的双眸,回答道:“大学一毕业就去了。”   “唉——难怪我们都联络不上你呢。”一位男同学遗憾地感叹一句。   孙谚识也失望地皱起了眉头,朗颂说过,朗月是在深秋十一月被丢弃的,身上没有任何文字类的信息,不知道她真实的生日是什么时候。但根据她当时的个头来看,至多出生不超过三个月,哪怕按照半岁来算。朗月现在也才五周岁多几个月。   谢霜语大学毕业是六年多前的事了,如果她真的生了小孩,那也只可能生在日本,而不可能生在国内丢在国内。   “怎么了?不舒服吗?”谢霜语轻柔的声音响起。   孙谚识单手撑额兀自琢磨,闻言他抬起了头:“有点头疼,这两天感冒了。”   话音刚落,隔壁桌有人端着酒杯要过来敬酒,孙谚识又作势揉了揉额头,抬高了声量说道:“来之前刚吃了两片头孢。”   “哟,吃了头孢可不能喝酒。”许佳城接茬,“你还是安生喝茶吧。”   蒋珊乐道:“你铁定是故意的!”   孙谚识笑而不语,谢霜语抿嘴浅笑。 第67章 “实在抱歉”   大家图个气氛,并不是真的以灌酒为乐,嘴上说着自罚三杯,实际上也就抿两口意思一下,主要还是以聊天为乐。   饭吃到一半时,包厢门再度被敲响,随即便被人推开来,童博和庆安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包厢里又是整齐划一的静了两秒,随后才开始互相打招呼。   孙谚识没起身,倚着椅子打量童博,直到这时才真正的从记忆中挖掘出这个人来。   童博身高适中,人偏瘦,长相一般。今天其实挺热的,他却在衬衫外面又套了一件某大牌的卡其色风衣。但他太瘦了,这件长款风衣穿在他身上就像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似的。   童博的目光随着眼珠的转动而移动,在和孙谚识对上视线的那一刻,他的瞳孔不禁瑟缩了一下。他迅速镇定下来,并且朝孙谚识笑了一下。   孙谚识看着童博,虚情假意地扬了扬嘴角。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空气仿佛都凝滞了,但每个群体里都有那么几个善于活跃气氛的人,很快就有人圆滑地转移了话题,蒋珊又叫来服务生点了几个新菜。   耳畔笑谈声不断,孙谚识一边凝神听着,一边机械性地给谢霜语和郑烨剥虾,不知不觉间话题聊到了医学、医药层面,聊到了埃博拉病毒,聊到了艾滋病。   有人说道:“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性传播比例越来越高了。”   “是啊,”一道声音接了话,“男性同性性行为的传播比例是最高的,这是不是和他们不爱撑伞,喜爱滥交有很大关系?”那道声音顿了顿,“你说是吗,孙谚识?”   包厢里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听出来了这是童博赤裸裸地嘲讽、挑衅。众人面色各异,有诧异的,有好整以暇看戏的,有事不关己的,有尴尬的,当然也有像此刻的郑烨一样愤怒不已的。   郑烨双手握拳正欲起身,孙谚识在他之前站了起来,一只手臂用力压在了他的肩上。   孙谚识坦然自若地转身,迎向童博的视线。方才那虚情假意的一笑,他还以为童博应该是丢弃了那些年轻气盛时的冲动,至少明面上不会乱来,谁知他想错了,人家只是先礼后兵罢了。但是正如他和郑烨所说的那样,他也不是忍气吞声的性格。   “谁知道呢?”孙谚识耸耸肩,倏地低笑了一声反唇相讥道,“不过——你这么关心艾滋病问题,是因为你找了一个滥交的男朋友怕自己染病在给自己做咨询,还是你已经感染了艾滋,在问诊?我对艾滋病没有研究,也不是医生,恕我爱莫能助,但我倒是可以帮你买两盒试纸。”   “噗!”   郑烨忍不住嗤笑出声,旋即人群里又传出了几声低笑声。   “你!”童博拍桌而起。   孙谚识满足了口舌之快,但并不想纠缠下去,影响这个原本还挺和谐的聚会,他从桌上抽了张纸擦擦手,泰然自若道:“我去洗个手。”   话毕,他不给童博再度开口的机会,快步走出了包厢。   童博剧烈地喘着粗气,难堪地扫视着在场的众人,视线穿透这些熟悉的脸庞,回到了高中时某一天清晨。   那天早读课,孙谚识鼻青脸肿地站在讲台上,因为打架斗殴被全校通报批评,还要在班主任以及全班同学的注目下朗读检讨书。   他不明白,打架斗殴是违反校纪的恶劣行径,为什么下面的人都在偷笑?为什么谢霜语会那么脉脉含情地看着孙谚识?只因为他长得好看吗?   就像此刻的他不明白,同性恋是违背常理、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为什么大家表现得这么若无其事?   “笃——”   椅子和地面摩擦的声音打破了长久的沉默,谢霜语站了起来,她直视着童博不疾不徐道:“艾滋病性传播感染人群中,百分之八十左右是异性性传播,同性性传播占百分之二十,所以男男性行为并不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她说话的声量不高,但字字落地有声,“滥交与否和人品有关,和取向无关。”   孙谚识洗完手没有马上回去,这家饭店的设计挺巧思的,每层楼的走廊尽头都有个小露台,他走到了露台。   露台上只有一盏檐灯,光线昏暗,孙谚识坐在角落的藤椅上等着郑烨,但他没等来郑烨,却等来了两位女同学。他所在的位置比较隐蔽,两人没有发现他,站在入口的地方低声聊天。   “谢霜语怎么会突然出国?高中毕业前她说过读完大学就回老家。”   “可能是不想回老家吧,我听说他爸妈思想很封建,管她管得很严。”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而且有一次在学校里我亲眼看到他爸在学校后门指着她脑门骂她,说她是个赔钱货,每个月都要买复习资料,还说花的钱都记在账上,让她毕业了赚钱来还这些账。我记得以前似乎跟你说过这事。”   “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   孙谚识特别尴尬,他无意听墙角,但这个露台面积不大,入口又被堵着,他被迫听了一耳朵闲话。他正想着怎么不经意地发出点声音提醒对方此处有人,却突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童博他嫉妒孙谚识呗。”   “嫉妒孙谚识长得帅?”   “当然不是啦!”说话的那人压低了声音,“你难道看不出来高中的时候谢霜语喜欢孙谚识吗?”   另一人说:“这我知道啊,班上很多人喜欢他,你不也暗恋过他吗?”   “那时候情窦初开嘛,谁知道我们谁也没捞着,他喜欢男人!”   两人咯咯笑了几声,女同学又接着道:“重点不是谢霜语喜欢孙谚识,而是童博暗恋谢霜语!”   “啊?”另一人很诧异,“怎么可能,童博在班里话都没说过几句。”   “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不会错的,我当时就坐在童博的斜对角,课间休息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他傻呆呆地看着谢霜语,只是没想到童博居然这么长情,更是没想到他暗恋不成迁怒别人。”   孙谚识目瞪口呆,这也是他没有想到的,他以前隐约感觉得到谢霜语是喜欢自己的,但他不知道童博喜欢谢霜语。   十七八岁的年纪,竟然有这么多稚嫩的情愫涌动吗?   孙谚识怔怔地坐着,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叮”了一声,声音其实不大,但在静谧的露台特别明显。   低低絮语戛然而止,孙谚识听到杂踏的脚步声越来越远,过了一会儿他才拿出手机。是朗颂发来的信息,他说今天提前半个小时下班,已经到饭店了,在楼下大堂等着。   郑烨有车,傍晚在路上时他其实没想让朗颂过来,但转念一想朗颂可能急着接朗月,便把饭店地址发了过去,让朗颂下了班过来。   孙谚识敲字回复:【好,等我一会儿,马上下来。】   收起手机,他深吸口气,默默消化着刚才无意间听到的那些话,索性也不回包厢惹大家尴尬,站在走廊给郑烨发了条消息过去。   少时,郑烨从包厢里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谢霜语,他说:“班花住在附近酒店,正好顺路,我送她一段。”   “好,”孙谚识往电梯方向扫了了一眼,见有好几个人在等着,于是问谢霜语,“要不咱们走楼梯吧。”   谢霜语点头:“好。”   三人顺着饭店的双跑双折式楼梯下楼,孙谚识走在最前面,谢霜语和郑烨跟在后边。三人各怀心事盯着脚下的楼梯,到达一楼中间平台时,都不曾注意到从楼下疾速奔来的那个人影。   孙谚识被那人撞到了肩膀,他踉跄一下,后腰重重撞上了栏杆扶手,疼得不禁“嘶”了一声。   那人惯性地向前又跑了两步才反应过来,他顿住脚步沉声道:“实在抱歉。”说着便要去扶孙谚识。   孙谚识感觉全身的血液瞬间被冻结住,周遭所有声音如潮水般褪去,唯独刚才那沉沉的一声“实在抱歉”在耳畔环绕,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几乎要震破他的耳膜。   孙谚识低头垂眼,茫然地看着地上那双沾了一层仆仆风尘的黑色皮鞋,他一口咬在舌尖,用痛觉唤醒自己的麻木的身体,而后夺步奔下楼去。   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郑烨察觉异常,抬眼看去,不期然地对上了卓历乌沉沉的双眼…… 第68章 “走”   朗颂坐在大堂的沙发上低头看手机,一抬眼便看到孙谚识步履匆匆的朝这边走来,快的连西服下摆都翻飞起来。   他立即起身准备招手,却见孙谚识神色慌张,径直推开了旋转门,就那样走了出去。   随即,他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紧追着孙谚识跑了出去,还听到对方叫了一句:“小言!”   朗颂没作多余的思考,迅速跟了出去。   孙谚识一直屏着呼吸,走出饭店大门才张开嘴大口呼吸起来。外边刮起了风,他脚步不停,像一台上了发条的机械,木然地朝着前方一直走,越走越快,几乎是在奔跑。   他不敢回头也不敢停下,仿佛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紧追不舍。幸好风大,擦着面颊从耳旁刮过,吹散了那些让他张皇失措的声音。   一口气跑了很远,长期缺乏锻炼又清减了许多的身体让孙谚识有些力不从心,双腿像陷进泥里一样沉重,他不得不停了下来。   这一停,晃荡得如一团浆糊似的脑子顿时清醒了一些,孙谚识这才回过神来——他为什么要像个胆小鬼一样落荒而逃?   一系列的疑问也纷纷涌入脑海。   刚才真的是卓历吗,会不会又是幻觉?   如果真的是卓历,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卓历认出自己了吗,会不会也跟了出来?   只不过片刻的停顿,身后随风而至的那声“小言”和急促的脚步声便给出了答案——除了父母,只有卓历会叫自己小名。   孙谚识双手垂在身侧,紧握成拳,他正踟蹰着要不要回头,稔熟的声音再度响起。   “小言……”   旋即手臂突然一紧,一只手已经牢牢抓了上来。孙谚识像过电一般,条件反射地重重甩开了那只手。   卓历的手中骤然一空,他茫然地空握了一下自己的手,看着孙谚识清癯的背影,失落地道:“小言……”   确实是卓历……   孙谚识努力地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然后缓缓转身,平静地与一步之外的人对视。   两年没见,卓历几乎没什么变化,只比起之前瘦削了一些。他头发有些凌乱,几缕碎发垂在额角,记忆中永远板正井然的白衬衫皱皱巴巴地贴在身上,肉眼可见的风尘仆仆。此刻的他胸口不断起伏,气息有些不稳。   两人无声对视了两秒,孙谚识才若无其事开口:“好巧,你怎么在这里?”   卓历直勾勾地看着孙谚识:“不巧,我知道你在这里,特意来找你的。”   孙谚识怔了怔,向后退了一步:“找我有事?”   卓历意识到面前的人在防备着自己,眼神哀伤地问:“小言,你是在躲我吗?”   孙谚识凝望着卓历,一些熟悉的画面在眼前一闪而过,他的眼底闪过一丝狰狞,突然怒吼一声:“不要这么叫我!”   卓历的瞳仁微颤,喉咙发紧,喉结来回鼓动了两次也没能顺利发出半个音节。   孙谚识也被自己突如其来地怒喝吓了一跳,他迅速垂眼掩饰自己的失态,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后才重复道:“抱歉,不要这么叫我,不合适。”   这个小名是他妈取的,但他觉得有点像女孩的小名,自打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不让叫了。高中时期,卓历无意间知道了他的小名,没人的时候就喜欢叫他小名,一叫就是十年。   两年前一个普通的晚上,卓历就像此刻这样,用哀伤负疚的眼神看着他,哑声叫他“小言”,然后哽咽地说:“我撑不下去了,我们算了吧。”   “我……”卓历意识到自己勾起了两人不好的回忆,半晌才颤声安抚,“好,不这么叫,不这么叫。”   孙谚识努力地想伪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事实却是卓历一个不经意的表情就轻易地勾起了诸多回忆,让他突然情绪失控。他以为两年的时间足够他忘记两人之间十年的感情,让他放下那些迁怒,让他能够泰然若之地面对卓历,但此时此刻两人真真切切地面对面了,他终于意识到,他从来没有放下过,他只是刻意地没有去想起。   两人站在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上无声对峙,孙谚识深吸一口气迫使自己镇定下来,他忽略掉卓历刚才那句“不巧”,说道:“你来参加聚会的吧,他们还有第二场,我就不打扰你了。”   话音未落,他就迈步准备离开。   卓历反应极快,摊开手拦住了去路:“我不是来参加聚会,是特意来找你的,我们谈谈好吗?”他焦炙地解释,“一个小时之前我刚到江城机场,得知你在这里参加聚会,就赶了过来,幸好赶上了。明天一早我就要回A省,我们能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吗?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孙谚识嘴角轻扯,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我们该说的话在两年前已经说完,似乎没有再聊下去的必要了吧?”   “有!有必要!”卓历斩钉截铁地说,“我知道你恨我怨我,我知道这两年来你过得很不好,但我又何曾有一天是好过的,我有苦衷有难言之隐。”他眼眶通红,嘴唇颤抖,用哀求的语气说,“你听我跟你解释好不好?”   孙谚识愣了一下,他猜得到卓历或许是想忏悔,想跟他道歉,但他不曾想到卓历会说自己有苦衷。   当初不是他亲口说“撑不下去”的吗?还会有什么苦衷呢?什么苦衷要两年后才能说?这个苦衷说出来以后能让时光倒流吗?能让他妈起死回生吗?   显然,答案是否。   那又何必知道这个苦衷?   “不好,我们已经分手了。”孙谚识咬牙瞪视着卓历,“我对你的苦衷一点都不感兴趣。”   他将手背在身后,双手紧握成拳头,他不想再待下去,明明是在室外,可是和卓历站在一起,周围的空气都仿佛变得稀薄粘稠,让他呼吸困难,让他情绪翻涌。哪怕再多停留片刻,他都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将背在身后的拳头往对方的脸上挥去。   正当他极力压抑着情绪时,一道熟悉的身影进入视野之中,不远处的路口处朗颂正在四处张望寻找着什么。   孙谚识猛然一惊,才想起来他让朗颂在饭店等着自己,还有郑烨和谢霜语,他们也跟来了吗?他们应该看到卓历了吧?   孙谚识突然很庆幸自己方才脑子一片空白,凭着本能反应跑了出来,他不愿让任何人一个人看到现在这个场面。   此时他已无暇顾及其他,只想马上离开这里,他沉下脸来面无表情道:“我还有事,你请自便。”   卓历一向是个得体有度的人,当街纠缠已经是出格的行为,孙谚识认为卓历不会再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于是避开对方的手,想要回去找朗颂和郑烨。   但这次他错了,两年的时间改变了他,同样也改变了卓历,他甚至连一步都没能顺利地迈出去,就被卓历抓住手臂,从背后抱进了怀里。   孙谚识心脏一颤,本能地开始挣扎。但卓历比他高比他结实,一直以来在体能方面他就比不过对方,更何况是在他体力透支的情况下。   他使劲了全身的力气,奈何只是徒劳,卓历的双臂依旧纹丝不动地将他牢牢圈住。   “放开!”孙谚识怒目切齿,“给我松开!”   卓历的情绪也有点失控,眼底涌动着一丝戾色,他将脸埋进孙谚识颈间,贪婪又痴迷地呼吸着对方身上熟悉的气息,嘴里喃喃道:“小言,求你,听我解释行不行,求你了,求你了。”   孙谚识身体僵硬,曾经的他们对彼此的气味无比熟悉,也温情地拥抱、亲吻过对方,感受过对方身上最炙热的温度。然而现在,他却感觉自己被一条蛇缠着,脖颈正被蛇信子舔舐。他的身体止不住地发抖,突然发了疯似地怒吼一声,奋力反抗起来。   他们所处的位置在人行道上,这个点路上行人很多,从刚才起他们就招来不少视线,此时他们两个大男人当街抱在一起,更是招来了不少人的驻足观看。   这些疑惑、讽刺、嘲弄的视线,孙谚识一点都不陌生,在戒同所里,在蓝楹巷中,他无数次地直面过这些令人窒息、令人生畏、令人遍体生寒的视线。   孙谚识气急、怒极,可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桎梏着自己的双臂,他急火攻心,猛地一脚踩上了卓历的脚。   这一脚用足了力道,卓历一吃痛,手上的力道就松懈下来。   孙谚识还没来得及挣脱束缚,只感觉手腕蓦地一紧,一股力道拽着他脱离了卓历的钳制,随后撞进了另一个结实的胸膛。   “没事吧?”   朗颂慵懒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孙谚识无暇思考,甚至没去看朗颂一眼,他本能地拉住朗颂的手腕,说道:“没事,走吧。”   朗颂深深地看了卓历一眼,没有多问什么,反拽住了孙谚识发抖的手,沉声说:“走。” 第69章 “别再来找他”   卓历顾不得脚上的痛感,第一反应便是不能让孙谚识离开,他一抬眼却看到了刺痛双眼的一幕——孙谚识的手正被一个男人牵着。   额角的青筋顿时暴起,卓历瘸着脚急切追了上去,他意识到如果此刻不追上去,可能就永远都追不上了。   其实今天他本不该出现在这里。   他在A省有家公司,离婚后就马上开始筹备搬迁到江城,这一个多月来他一直两头跑。今天匆匆赶来是为了明早见一个合作伙伴,而后要马上赶回A省。   他本来的计划是等公司搬迁完成,一切都尘埃落定后,再以一个全新的姿态走到孙谚识面前。他已经想好了,要用余生所有的时间去忏悔,所以并不急在今天这一时。   可是在飞机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孙谚识穿着挺括的深色西装站在自己面前,淡淡地说:“卓历,我们好像不该这样,但只能这样,我要和另一个值得的人重新开始了。”   他从梦中惊醒,心脏咚咚狂跳,内心被强烈的不安所占满。下了飞机后,他又无意间看到了老同学蒋珊发在朋友圈里的聚会照片,即便因为坐的位置太远,处于照片的虚焦范围内,他也一眼就认出来那就是孙谚识。   他再也按捺不住躁动的念头,根据照片中包厢的内饰从朋友口中问到了饭店地址,从机场赶了过来。   两年来,他不敢联系孙谚识,但视线从未离开对方。他知道孙谚识的家在哪里,还以同学的身份在假期借住过几次,所以在江城找一个能帮他打探孙谚识消息的人很简单。   当他得知孙谚识家里来了租客,是一对兄妹,他为孙谚识终于有人陪着而感到开心。   当他从照片中看到年轻、挺拔俊俏的朗颂,他开始嫉妒和惶恐。   孙家二楼只有两个房间,他总是忍不住去想,孙谚识会让那个年轻的租客住哪一个房间呢?是他自己那个房间吗?   虽然他进那个房间的次数屈指可数,可那个小房间珍藏着他们诸多年少轻狂的回忆。他们在那个小房间里屏着呼吸小心翼翼地接吻,他们在深夜里无声地十指紧扣,他们在书桌前为了高考而冲刺。   他不允许有陌生人挤进那个房间,覆盖掉他们的回忆!   而令他感到更加不安的是,那个年轻租客似乎和谚识关系很好,那个小姑娘也很可爱,很得孙谚识的喜欢,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家人一样亲密和谐地相处。   他又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那个青年会不会也是gay?他会不会喜欢上孙谚识?   这个念头一旦形成,就像春日的藤蔓一样开始疯长。   飞机上那个梦是大脑对现实的映射,因为他担心,所以延伸到了梦境,更像是冥冥中给他的一种警示。   虽然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小言放下过往往前走是好事,小言放下他这样的人是好事,小言有人爱能爱人是好事。   可当他真真切切地看到挚爱的人被别人牵在手中护在怀里,他完全不能控制自己失控的占有欲。   他根本无法看着小言被别人牵着、护着,小言是他的!是他的!   看着孙谚识的背影,卓历的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酸意,这个决绝的背影是他这辈子都不可能从记忆中抹去的画面,他不想再面对一次!   卓历双目赤红,手臂一挥扫过路人从朗颂手中拽回了孙谚识的手臂,失控地乞求:“我只需要五分钟就行,给我五分钟行吗,我会把所有事情都说清楚。”   孙谚识猛地踉跄一下,他还没回过神来,朗颂已经横穿进他和卓历的中间,将他挡在了身后。   朗颂眼神凌厉地看着卓历,断然道:“他想回家。”   “家”这个字像一柄利刃插进卓历的胸口,疼得他几乎想蜷缩起来,但他不能在这个看起来青涩实则锋芒毕露的青年人面前心虚露怯。   他蹙眉,一言不发地逼视着朗颂,随即将视挪向朗颂身后的孙谚识,再次问道:“我们谈一谈好吗?”   朗颂绷紧着肩背欲开口,后腰的衣料被紧紧攥了一下,他只得抿唇噤声。   孙谚识感觉自己的心脏在忍不住的颤抖,他猛然明白了卓历这么执着要跟自己谈一谈的原因——卓历似乎是想极力挽回什么。   孙谚识的视线扫过表情各异的路人,扬扬嘴角露出一个极度讽刺的笑容来。他站在朗颂这道安全的“屏障”之后,用力闭了闭眼,压下眼底惊涛骇浪般的情绪,从朗颂的身后走了出来。   “够了,”他平静地看着卓历,“我们之间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对你所谓的苦衷真的一点都不感兴趣。”他顿了一下,咽下喉间的苦涩,“而且,它改变不了什么,不是吗?”   卓历已经陷入了偏执的牛角尖中,孙谚识说出的每个字他都听得一清二楚,但却无法转化成能说服自己的信息,或者说,是他抗拒去面对,所以本能地忽略掉了对方委婉的话外之音。   “不是的,不是的。”卓历失神地将目光转向虎视眈眈的朗颂,突然找到了孙谚识拒绝自己的理由,粗涩地问道,“是因为他吗?你和他……”   孙谚识预感到卓历想说什么,脑子里蓦地“嗡”的一声,他攥紧了拳头,本能地想用暴力去阻止卓历接下来的话。   “卓历!”   这一拳并没有顺利挥出去,一声怒喝强势地打断了卓历,也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郑烨匆匆赶来,怒气冲冲地揪起卓历的前襟。   孙谚识疲惫不堪地垂下了举起的拳头,最不想面对的场面终究还是来了。他偏过头不愿面对,却不期然对上了谢霜语的目光,他努力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苦涩自嘲的笑容。   幸好谢霜语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只是得体地微点了下头。   另一边,郑烨没有松手,一直推着卓历靠上一颗行道树才停下脚步。   卓历的后背重重地顶在粗粝的树干上,他茫然地看着郑烨几乎要喷出火焰来的双眼,半晌才回过神来,低低地叫了一声:“郑烨……”   两人之间近在咫尺,互相都能感觉到地方夹着火气的鼻息。   听到卓历如往昔一般叫自己名字,郑烨的手僵了僵,但并没有松手。他横眉瞪目,咬着后槽牙用两人才听得到声音说道:“卓历,我警告你,我不管你想做什么,他好不容易走出来了,你不要再来招惹他,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郑烨极度后悔告诉孙谚识同学聚会的事,他的本意是希望孙谚识出来见见老同学,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但他没想到竟然这么巧的碰上了卓历。来之前他再三跟蒋珊确认过,没人邀请过卓历,他不可能来,谁知卓历居然自己找来了!   “我……”郑烨的警告像一记闷拳砸在太阳穴,卓历缓缓回神,恢复了镇静。   他负疚地看了一眼甚至都不愿面对自己的孙谚识,半晌才收回视线,抓住郑烨的手:“对不起,是我失态了,但我没有恶意。”   郑烨稍微松了手上力度,嘴上仍不肯让步:“我不管你有什么目的,但我劝你趁早打消念头,谚识不可能原谅你,也不可能再回头!”他吸了口气,更过分的话他不想说,也轮不到他来说,但他作为见证两人十年岁月的朋友,有资格说一句,“别再来找他!”   卓历的目光一一扫过郑烨、孙谚识、朗颂,最后诧异地落在了谢霜语的身上。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弄巧成拙,把事情给搞砸了。   “对不起,”卓历卸下紧绷的肩膀,妥协道,“是我没能控制住自己,你带小……带谚识回去吧。”   郑烨只想马上离开,丝毫没有意识到卓历并没有答应“别再找孙谚识”的要求。他愤愤地松开手,回头走到孙谚识身边,一把揽住他的肩:“走,我送你回家。”   谢霜语冲卓历礼貌地点了下头,也跟了上去。   朗颂沉着脸,无声地和卓历对视了两秒,而后才转身离开。   一场闹剧终于收场,看热闹的路人兴味索然地四散离开,卓历独自在原地站了许久,直到彻底看不到那抹瘦削的背影,才不舍地收回朦胧的视线。 第70章 “保持联系”(过渡章 )   孙谚识被郑烨一路揽着到了停车场,被塞进了副驾驶,随后谢霜语和朗颂也上了车。   孙谚识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感席卷全身,甚至有点脑缺氧,他懒懒地靠着椅背,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想朗颂和谢霜语是不是看出了什么,也没有张口发出半个音节的力气。   幸好朗颂本就话少,谢霜语优雅得体,他们既没有对刚才那场荒诞的闹剧发表任何看法,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探究的欲望,孙谚识暗暗松了一口气,疲惫地盯着窗外。   车里光线昏暗,谢霜语坐在驾驶位后面的位置,不动声色地抬起盈盈秋水般的美眸,盯着孙谚识未曾变过的侧颜看了许久,直到孙谚识扭动了一下脖子,她才心神不定地收回视线。   朗颂上一天班出了一身汗,为了不让谢霜语感到不适,他紧贴着车门坐着,两人之间甚至还能坐下两个人。   他这么坐着也有点私心,因为一偏头可以透过副驾驶座椅和车窗之间的缝隙看到孙谚识撑在车窗上的手肘,还能看到孙谚识一缕被风掠起的头发。   他将头轻轻地抵在车玻璃上,失神地看着前方屈起的手肘,耳畔不由得回响起郑烨怒喝出声的“卓历!”。其实从郑烨口中听到卓历这个名字后他就有些失神,直至此刻仍旧有些恍惚,因为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很久之前,孙谚识喝醉了酒导致急性胃出血的那晚,他帮孙谚识擦拭身体,孙谚识意识模糊地抓住了他的手按在自己的肚子上,嘴里说的是:“卓历,帮我揉揉。”   说这句话时,孙谚识的嗓音低沉粗涩,仿佛快要哭出来了。   他当时还不算了解孙谚识,于是在心里暗暗地猜想,孙谚识口中的“卓历”可能是前任女友,只敢凭着几分醉意才敢提起。   在此之后,他和孙谚识亲近了很多,和蓝楹巷的街坊的接触也多了起来,令他疑惑不解的事情也越来越多。   雷斌那些令人不舒服的挑衅之言,炳叔用擀面杖推开孙谚识递烟的手,花婶的欲言又止,张老太的胡言乱语,丁叔丁婶的疏远,任素芬野蛮霸道的撒泼之举,这些人的行为、言语织成了一张巨大的黑网,蒙蔽了他的视线,让他始终看不透看不穿。   他将这些人的言行举止尽收眼底,沉默地思考,一个朦胧的想法在脑海里骤然冒出,但因为过于大胆,他不敢往深处去想,只敢深深地埋在心底。   而今天,那个叫卓历的人突然出现,似乎证实了他的一些想法。   朗颂的心情很复杂,既让他难受,又让他有些迷茫以及难言的喜悦。这种感觉就好像摸黑在黑暗里行走,前方突然出现了一星灯火,你不知道这星灯火会指引你走向何处,但至少给了你一点希望。   郑烨驾驶着车子经过第二个路口,谢霜语柔柔开口打破了沉默,她的身体微微前倾,对郑烨说:“我就住在前面路口的连锁酒店。”   “好,”郑烨应了一声,“我把你送到酒店门口。”   “谢谢。”谢霜语道了谢,他看了朗颂一眼,很自然地开启了话题,“郑烨,这是你的弟弟吗?”   闻言,孙谚识收回视线,他咽了咽干涩的喉咙正欲开口,郑烨已经替他作答。   “是谚识家的租客,叫朗颂。”   “是这样,”谢霜语笑了笑,偏头看着朗颂,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他们的高中同学——谢霜语。”   朗颂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这么漂亮、温婉又优雅的女人,他有些局促地低声道:“你好,我叫朗颂。”   谢霜语的嘴角始终挂着温和的笑容:“你好。”   少时,车子开到了谢霜语下榻的酒店门口。   郑烨回头问道:“班花,你今天是刻意来参加聚会的吗,还回日本不?”   谢霜语回答:“不回去了,以后在江城工作,我明天就入职新公司。”   “恭喜恭喜,”郑烨不解,“那你怎么还住在酒店?”   “还没租到适合的房子,这几天先住酒店。”   郑烨拿了一张名片递了过去:“需要帮忙的话随时联系我,我有个朋友在中介公司上班。”   “好,非常感谢。”谢霜语接过名片,也从自己的小皮包里摸出了几张名片,给了前座的郑烨和孙谚识一人一张,随后她又双手捏着名片给旁边的朗颂一张。   朗颂没想到谢霜语还会给自己名片,他受宠若惊地用双手接过,磕磕巴巴地说:“谢、谢谢。”   谢霜语客气地说了句“保持联系”,便下了车。   看着谢霜语步入酒店大门,郑烨调转车头往自己家的方向开去,开出一段路以后,他瞥了孙谚识一眼,没话找话道:“班花变了挺多的。”   孙谚识赞同地点头:“是变了挺多。”   高中时的谢霜语温柔寡言,但总透着一种小心翼翼的自卑感,现在的谢霜语仍旧温柔话不多,但从内到外都非常自信从容,散发着让人难以抗拒的成熟女人的魅力。   郑烨张了张嘴,想把在饭店里谢霜语跟童博说的那番话告诉孙谚识,但碍于朗颂在场,他开不了口。   因为一点变故,三人到达郑烨家的时间比计划中晚了一点,朗月已经睡熟了。   甘甜甜万分不舍,对朗颂说:“反正我都在家,以后周末可以让月月来我这玩儿。”   朗颂点点头,客气地说:“谢谢嫂子。”   郑烨拿起车钥匙准备去玄关换鞋,孙谚识按着他的肩拦住他:“别折腾了,我们打车回去。”   郑烨还有很多话要说,但确实已经很晚了,而且孙谚识看起来疲惫至极。他犹豫了一下,心想谢霜语那事可说可不说,以后有机会再提吧,至于其他的话……   他别有深意地拍了拍孙谚识的肩,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孙谚识会意,低声道:“放心吧,我心里都有数,你别管我了,把重心放在事业和家庭上。”   孙谚识和朗颂打车回家,一路上两人都很沉默。   孙谚识并没有打算解释卓历的身份,因为没法解释,除非他撒谎。况且这是他的私事,他没有一定要向朗颂解释清楚的责任和义务。幸好朗颂不是个爱盘问的人,一直以来他们也形成了一个不主动问另一个选择性开口的默契。   可是孙谚识还是有点担心,他怕朗颂已经看出了什么。   他并不是怕朗颂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这件事,因为他知道,以朗颂的品性就算是知道了这件事,也不会做出什么伤人的言行。他怕的是,朗颂知道以后会误会自己的意图,毕竟当初是他主动让朗颂租到自己家来。   如果朗颂回过神来,把雷斌那些嘲弄的话当了真,误会自己让他住在家里是有什么私心杂念,那他就算有十张嘴也解释不清。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真心实意地将朗颂和朗月当成了家人,三人相依为命生活下去挺好的,他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这种安定平和的生活被打乱。   孙谚识疲顿地捏了捏鼻梁,无声地长叹了一口气。   朗颂眼角的余光看到这一幕,轻声问:“怎么了?头疼?”   “没有,”孙谚识搪塞道,“有点困了。”   朗颂心疼地看着孙谚识青白的脸色:“明天我把月月带去店里,你在家好好休息。”   “好。”   孙谚识身心俱疲,回到房间里就爬上了床,他懒得管自己穿着身上这套西装在外面沾了多少灰尘、细菌,也懒得管西装是不是会被压得皱皱巴巴,慵懒地躺在床上,连一根手指都懒得动。   直到朗颂洗完澡回到房间,以为他睡着了轻声叫他一句,他才动了动麻木的手指,应了一声。   孙谚识拿着衣服进了浴室,他将花洒开关调到了冷水那边,冰凉的洗澡水兜头浇下,糊成一团浆糊似的脑袋终于清明了一些。他一手撑着浴室的墙壁,垂头闭眼站在花洒下边淋着冷水,和卓历当街拉扯的一幕幕又不断在脑海中闪现。   在得知卓历离婚之前,他从没想过两人重逢的可能性,可是在获悉卓历离婚后,他就已经预料到两人迟早会见这一面,只是他没想到竟会这么快,场面会这么混乱。   他设想过两人时隔两年再次碰面的画面,或是冷漠地擦肩而过,或是虚情假意地打声招呼,但从没想过竟是这样一种局面。   入秋以后,晚上最高温度只有十几度。孙谚识在花洒下站了良久,感受到刺骨的寒意才关掉花洒,将湿发捋向脑后,抹掉了脸上的水珠。他缓缓抬起头来,幽深的瞳仁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洗完澡,孙谚识在走到挑廊吹了会儿风才转身回房间,他推开房门的同时,眼角的余光瞥到朗颂惊慌地把什么东西塞到了枕头底下。   两人四目相对,朗颂又慌张地回避了视线。   孙谚识挑了挑眉,没有吭声。他爬上床时低头看到了朗颂没有藏好的东西,虽然只露出了一个小小的尖角,但因为他也有,所以很容易就认出来——那是谢霜语的名片。   孙谚识暗暗扬了扬嘴角,没有戳破朗颂的小男生心思,毕竟谁会不爱美女呢,他十七八岁的时候看到美女也会不由得脸红心跳。   作者有话要说:   朗颂:我恨你是块木头! 第71章 “生气了?”   熄了灯,朗颂才慢慢地将手伸进枕头底下,摸出了手机。手机在漆黑的房间里发出白晃晃的亮光,屏幕上是孙谚识抱着朗月在院里逗黄豆玩的照片。   他手机里有很多朗月的照片,这张照片之前偶然拍下的,方才突然想翻出这张照片看一眼,谁知刚打开相册孙谚识就推门进来,他心下一惊便下意识地藏到了枕头底下。   朗颂退出相册将手机锁屏,又将手机放回枕头下边,手背不经意刮到了什么坚硬锋利的东西,他伸手一摸才发现是谢霜语给她的名片。   虽然知道对方只是出于礼貌给自己递了一张,朗颂还是小心地将名片放在了床头一个收纳用的小匣子里。   窸窸窣窣地声音过后,房间里彻底安静下来,静谧到连孙谚识均匀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   朗颂平躺在床上,将双手叠放在肚子上,他没有睡意,也不想睡,于是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的床板。   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即便是外边微弱的光线也照不进来,所以其实什么都看不见。   但他可以闭眼想象。   他想象着孙谚识侧身躺在床的左侧,将脸埋进枕头里的模样。   他想象着孙谚识闭着双眼睫毛轻颤的模样。   他想象着孙谚识修长笔直的双腿,纤瘦的脚腕。   他想象着孙谚识肚子上薄薄一层腹肌。   ……   急促的喘息声在漆黑又静谧的房间里特别明显,朗颂遽然睁开双眼,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自己的呼吸声。他扯过薄被捂着自己的口鼻,屏息了足有十秒才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紊乱的喘息也逐渐平息下来。   他在黑暗中一动不敢动,凝神听着上铺的动静,直到确认孙谚识的呼吸依旧均匀平缓,并没有被吵醒,他才暗暗松了一口气,抬手轻轻抹掉额头细密的汗水。   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后,感官也变得灵敏,朗颂想换成侧卧,腰一动却感到下面一片湿漉漉。他犹豫了一下,才伸手往下摸去轻轻碰了碰,即便隔着运动短裤他也能感觉到一片黏糊糊、湿哒哒。   梦里的令人面红耳赤的画面再度浮现在眼前,纤瘦的脚腕,白皙的皮肤,心脏难以自抑地开始剧烈跳动。   朗颂闭上双眼,右手搭在胸口,他感受着自己激烈又快速的心跳声,终于确认了一件事——他喜欢上了孙谚识。   不,不应该说是确认,应该说是承认。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他很早就意识到自己对孙谚识产生了一种有别于他人的朦胧情愫。至于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没法追溯。   也许是他埋在孙谚识的掌心哽咽那刻,也许是送朗月入学那天孙谚识突然近距离凑到他面前令他心跳加速那刻,也许是那天深夜孙谚识孤独又无助地坐在厨房灯下的那刻,也许是孙谚识趿拉着人字拖散漫不羁地说“我的房子租给你”那刻,也许还要更早一些……   模糊地意识到这种感情后,他就像隔着磨砂玻璃的窗户看外边的月亮,能看到月亮朦胧的轮廓,想再看清一点却不行了。可他潜意识里又不敢去打开窗户看个究竟,直到今天在外力作用下那扇窗户被推开,让他看了个真切。   他终于确认了一件事——孙谚识喜欢的是男人,他也承认了自己喜欢上了孙谚识这件事。   在黑暗中沉默无言地躺了许久,朗颂轻轻地起身去了卫生间。   翌日,孙谚识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最近都是由他早起送朗月上学,使他形成了健康的生物钟,今天多睡了会反而令他感到脑袋沉甸甸的。   下楼后孙谚识直接进了厨房,把朗颂给他留的早餐端到了店里。他一边吃着已经变成上午餐的早饭,一边拿出了华强给他的那份名单。   昨天有三个名单上的女同学参加了聚餐,通过闲聊他得知,同学A和丈夫从高中就开始恋爱,感情一直很好,大学毕业之后就结了婚,而且双方的家庭条件都不错,不存在抛弃亲生子女的动机。而同学B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和朗月同龄,因此也排除,剩下的便是同学C谢霜语。   可是谢霜语大学毕业以后就去了日本……   孙谚识犹豫了一下,还是在谢霜语的名字旁边画了个圈。他把这份名单拍了照发给华强,并跟对方说如果可行的话,最好还是确认一下谢霜语出国的时间。   发完消息,孙谚识又盯着这份名单陷入沉思。昨晚从郑烨那回家的路上,他挺想把这事告诉朗颂的,但迟疑了一下之后没有开口。   现在想一想,他还是决定暂时不说了,免得勾起小孩的一丝希望,结果最后又落空。   孙谚识把名单叠好,谨慎地夹进笔记本里,这时桌子上的手机“叮”了一声,他以为是华强回复的消息,叼着一只菜包点开手机,然而收到的却是一个未保存号码发来的短信。   这个手机号码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烙印进孙谚识小半人生的一串数字,因为它是卓历的手机号。   孙谚识盯着手机屏幕看了良久,直到自动息屏的前一秒他才点开了那封短消息。   【抱歉,昨天是我失态了,你别往心里去。我现在正在机场准备回A省,大概一周之后回来,希望到时你能给我一个坐下来谈谈的机会。】   孙谚识快速地扫了一眼,然后面无表情地删除了短信。   卓历的新消息又马上弹了出来。   【以后我就在江城,哪里也不会去了。】   孙谚识再次删掉。   翌日,朗月要去医院复查术区愈合情况,便请了半天假。   上午孙谚识带着她去了医院,因为只是简单的复查,很快就结束了。时间尚早,两人回家也只能是干瞪眼,况且孙谚识觉得自己也需要身心放松一下,于是带着朗月去了动物园。   两人畅快得玩了一圈,又回家点了炸鸡外卖美美地吃了一顿,孙谚识才赶在幼儿园午睡时间之前,骑着小电驴把朗月送去幼儿园。   目送着朗月被老师牵着进了教室,孙谚识转身跨上小电驴回家,快到一个公交车站点时,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沈苹苹正坐在站点的凳子上,双手捂着腹部,微微弯着腰,似乎很难受的模样。   孙谚识抿嘴犹豫了一下,减速停在了公交站点前,扬声问道:“沈老师,怎么了?”   闻言,沈苹苹抬起头来,她双手用力捂着腹部,脸色异常苍白,额头还布满冷汗,不用说也看得出来应该是生理疼痛。   不等沈苹苹回答,孙谚识下了车:“你在等车去医院?要不我送你去或者帮你打辆车?”   “不,不用,”沈苹苹蹙眉,有些难为情道,“老毛病,我请了假,回家躺一会儿就能好。”   “那要不我载你回去?”   沈苹苹嘴唇发白,耳垂却蓦然红了,她赧然低声道:“麻烦你了。”   孙谚识的小电驴是名副其实的小,载着朗月小不点还挺宽敞,载上一个成年人就稍显拥挤,两人不可避免地有了些肌肤接触。   孙谚识不太自在地往前面挪了挪,而后偏头对沈苹苹道:“要是坐不稳就抓着我衣服。”说着,他有把自己的安全帽解下来递给了对方,“戴着吧。”   沈苹苹没有忸怩地推拒,低声说了句“谢谢”。她虽然对孙谚识有意,但也没有因为对方的好心帮忙就多想,她忍着小腹的绞痛尽量往后仰,让自己和孙谚识保持着不至于尴尬的距离。   路上孙谚识问沈苹苹住在哪一栋,沈苹苹说那段路只能步行,车子骑不进去,孙谚识便载着她往蓝楹巷驶去。   小电驴滑进巷子,在巷口颠了一下,沈苹苹本能地抓住孙谚识腰侧的衣服稳住身体。她惊慌失措地去观察对方的反应,见对方依旧如常的把着车把手,便也没有松开手。   快到小店时,孙谚识看着开着门的自家小店,疑惑地“咦”了一声,难道出门时忘记锁了?   随即,从门里走出来的朗颂给了答案。   孙谚识双脚点地,稳稳地将小电驴停在朗颂的面前,问道:“不忙吗,怎么这个点回来了?”   朗颂的目光落在沈苹苹头上那个专属于孙谚识的长颈鹿图案安全帽上,又瞥到了孙谚识腰上的那只白净细长的手,顿了一下才回答:“衣服弄脏了,来换套衣服。”   孙谚识没有察觉,沈苹苹却敏锐地感觉到了朗颂的视线,她莫名地有些心虚,迅速松了手下了车。   孙谚识也下了车,跟朗颂解释:“沈老师不舒服,我顺路送她一趟。”   朗颂才注意到沈苹苹苍白的脸色,不禁为自己方才那莫名的醋劲儿而感到羞惭,他垂眼问道:“沈老师没事吧?”   沈苹苹在此之前吃了止痛药,此时已经缓解了不少,她摘下安全帽回答道:“没什么事,回家休息一下就好了。”   孙谚识问:“需不需要送你回家?”   朗颂马上接话:“我送你回去吧。”   孙谚识看了朗颂一眼,挑眉不语。   沈苹苹摆摆手:“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谢谢。”   既如此,两人便也不勉强。   朗颂把小电驴拖进了院里,又拿着一个小餐盒回到了店里,他正欲开口,但见孙谚识单手支颐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眼中还带着一丝戏谑。   “怎么了?”朗颂摸了摸自己的脸。   孙谚识眉眼一弯,笑谑道:“小颂,你是不是更喜欢成熟的女人?”   朗颂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这话是什么意思,他向前迈了一步,急着想要否认,孙谚识却又说:“但你不可以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不能同时喜欢班花和沈老师。”   “我——”朗颂这才彻底明白孙谚识的意思,他差点就给气笑了,既无奈又有点低落。他深吸了口气,但还是没能掩藏好自己的情绪,沉声否认:“我不喜欢她们。”   他把手里的餐盒放在了柜台上,语速飞快道:“给你带的玉米烙,放的时间有点长大概没那么脆了,你吃吧,我上班去了。”   话毕,他大步出了门。   孙谚识一脸莫名地抓了抓头发,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什么,他自言自语道:“生气了?” 第72章 父子矛盾   除了那两条短信,卓历就再也没发过只言片语。   短信虽然删了,记忆却不能从脑子里一键删除,孙谚识没法控制自己的脑子不去想这件事。他知道自己迟早要面对,但却本能地并不想面对,随着一周时间的逼近,他越发忐忑不安起来。   今天周六,他和朗月比平时起得晚,吃完早餐他没有马上去开店门,而是在院里坐着发呆。   这时,兜里的手机突然嗡鸣起来。   孙谚识一惊,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养老院秀姨打来的电话,他的心脏猛跳了一下,连忙接了电话。   秀姨亲切的声音响起:“小谚啊——”   孙谚识立时就听出了对方迟疑的口气,沉声问道:“秀姨,怎么了,我爸出了什么事?”   “不是不是,别急,没什么大事。”秀姨“唉”了一声,解释道,“昨天你爸突然血压升高晕倒了,我们紧急送到了医院,现在血压降下来已经没事了。你爸的脾气你也知道,他不让我跟你说,但我想了想还是觉得得告诉你这事。”   孙谚识悬着心脏骤然落了回去,他沉默了一会儿,应道:“谢谢您。”顿了顿又说,“我今天过去一趟。”   挂了电话,孙谚识垂眼看着两个“腿部挂件”——朗月紧抱着他的大腿,大大的眼睛里盛着满满的忧心,黄豆则仰着头哈赤哈赤地吐着舌头。   孙谚识蓦然一笑,蹲下身来拍拍黄豆:“你爸没车,你只能在家看门,我带你姐姐出去一趟。”   黄豆大约是明白了,摇着尾巴不满地“呜呜”,见孙谚识不为所动,负气似的爬进了自己的狗窝。   孙谚识不满地嘟囔:“你还学起你哥来了。”   虽然发了牢骚,孙谚识还是给黄豆的食盆里添满了狗粮才出门。   他也挺长时间没送东西过去,于是先去了一趟商场,买了点生活用品、营养品之类的才打车去养老院。   走进办公室,孙谚识还没来得及开口,秀姨先惊喜地迎了上来:“天嘞,这是谁家的小姑娘,这么水灵啊。”   朗月抱着孙谚识的大腿,羞怯地看着秀姨,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孙谚识摸了摸她的头,告诉了秀姨把房子租出去的事,也说了一点朗颂和朗月的事。   秀姨怜爱道:“我倒是有听说你把房间给租出去了,但没想到这兄妹俩命这么苦。”她一边说着,一边从抽屉里拿牛奶朗月,对小姑娘稀罕得不得了。   孙谚识和秀姨聊了会儿,他知道他爸不会见他,确认他爸确实没事后便要告辞。   秀姨咬着唇想了想,拦住他道:“你先在这等我,我把东西拿去给你爸,等会儿我送你出去,行吗?”   孙谚识想了想,点头同意了。   秀姨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了,十几分钟后喜气洋洋地回来,难掩脸上的开心和兴奋,扬声道:“小谚,你爸让你过去呢!”   孙谚识难以置信,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秀姨高兴地拉着他的胳膊:“我跟你爸说你带了个漂亮的小姑娘来,他说让你过去见一面。”   孙谚识有点发懵,一时间脑中纷乱如麻,诧异、害怕、惊喜、茫然,种种情绪掺杂在一起,如浪潮涌上心头,就如同他对他爸复杂的感情一样,怨恨、挚爱、愧疚、敬重,所有的感情掺杂在一起,使他两年多来不知该如何面对他爸。   虽然他爸亲手把他送进了戒同所,让他受尽折磨,可在此之前他爸对他这个独生子付出了百分百的爱,含辛茹苦地养了二十多年。   因为传统观念的束缚,他爸不能理解他的性取向,把他送进戒同所受尽折磨,但他没法因为这两个月就全盘否定他爸二十四年的付出与疼爱。   他爸打过他一次,但保护了他无数次。   读初二那年,他在学校打篮球摔断了腿,他爸收到通知后火急火燎地赶到学校,背起个头直窜一米七的他就往外跑。   他的腿打上了石膏,不能走路,他爸就每天接送他上下学。早上一口气把他背到五楼的教室,晚上下了晚自习,他爸早已在教室门口等着,又将他背下楼。有时他爸突然从身后拿出一根烤肠,笑眯眯地说:“儿子,还热的,快吃。”   他爸如此坚持了一个多月,直到他的腿痊愈,从来没有一句怨言,拆石膏那天,他爸说:“背一个月算什么,拿我的腿换你的腿我都愿意。”   他怨过他爸,可从未恨过,他怎么敢恨,怎么可以恨。   说起来是两年没见,可事实上从他逃出戒同所一直到他妈去世,他都没能再进过家门。六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想,能和他爸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化解父子间仇人般的隔阂。   秀姨见孙谚识像块木头一样,推了他一把:“傻小子,还杵着干嘛,快去,他在活动室等你呢。”   “谢谢秀姨!”孙谚识遽然回神,激动地抱起朗月,“走,咱去找爷爷玩。”   孙谚识抱着朗月,疾步往活动室走去,可到了门口又突然顿住了脚步。   不好的回忆一幕幕浮现,他不禁露了怯,父子俩已经两年没见面没有说过话,再次见面他爸会作何表情?   会不会像六年前那样瞠目欲裂骂他孽子、畜生?   还是像两年前那样双眼空洞灰败地说“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孙谚识深深地吸了口气,压下心底的忐忑,继续迈步向前。   与此同时,活动室内,一双锋利的眼睛收回了视线,缓缓转了个身。   活动室里人不多,只有七八个老人,都围在一张麻将桌前。   孙谚识环视一圈,在角落的窗户前找到了那个佝偻的身影。他的眼睛蓦然一酸,自责又愧疚。   六年前,他跪在院子里,苦求他爸成全自己和卓历。他爸举着晾衣杆往他身上招呼,那时他爸头发乌黑,身材挺拔,孔武有力,不遗余力地一杆杆抽在他的后背。不过六年的时间,为什么好像流逝了十六年,他爸的头发已经半百,肩背佝偻,像根熟透的水稻一样,只是平平常常的站着也晃晃悠悠。   孙谚识盯着那背影看了一会儿,才慢慢走过去,低声叫了一句:“爸。”   这个称呼已经两年没有听过了,孙耀扬的身体不由得微颤了一下,但他没有应也没有动,一直看着窗外那颗桂花树。   孙谚识给朗月传递了一个鼓励的眼神,把她放到了地上。   朗月看看孙谚识,又看看孙耀扬,蹦跳着跑了过去,她抬起头发出“啊——”的声音,然后轻轻地拽了拽孙谚识的衣服。   孙耀扬垂眼一瞧,下撇的嘴角颤了颤,终是败给了单纯可爱的小姑娘。他收起眼底的锋利,牵起朗月走到一旁的实木沙发前坐了下来,还摸出一袋事先放好的乳酪饼干给她。   孙谚识无声地舒了口气,从他爸见到朗月后一点都不惊讶的反应来看,秀姨应该把房子租出去的事给说了,而他爸也不反对。   孙谚识跟了过去,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两人隔着一条过道。   孙耀扬始终不去看孙谚识,他帮朗月剥了饼干袋,冷不丁嗤笑了一声,道:“自己生不出来,就养别人的女儿?”   对于这样的讥讽,孙谚识有些无奈,他爸是个思想非常传统的人,认为传宗接代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之一,所以他爸始终没法接受他是同性恋这件事。   一旦谈论起这个话题,两人必不可能平静地聊下去,因此孙谚识不吭声,任由他爸发泄心中的不满。   只是他的沉默在孙耀扬眼中却成了无声的抗议。   孙耀扬突然猛地一拍沙发扶手,喝道:“你还委屈,你委屈什么!要是你当年不被那个姓卓的蒙骗,你儿女也该有这么大了!”   “爸——”孙谚识无奈,“没有人骗我,那是我自己的选择。”   孙耀扬的手紧抓着扶手,因为极度愤怒致使血压上升血管充血,他的脸和脖子变得赤红,身体也不自觉得打着颤:“你的选择?是是,你的选择,你倒是快活了几年,可怜你妈年纪轻轻被你逼死了!”   孙谚识也并非毫无怨言,他嘴唇蠕动,一肚子话就要脱口而出,但一抬眼却看到他爸面红耳赤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他顿时慌了,到了嘴边的话又嚼碎在唇齿之间,立马上去扶住他爸:“爸,您别激动。”   孙耀扬一把拍开他的手:“别给我来这套!”   朗月被这场面吓得不轻,但还是壮起胆子来跪到沙发上,用她柔软的小手给孙耀扬顺背,因为着急,她毫无章法地发出“啊啊”的声音。   这边闹出的动静不小,正在打牌的人都围聚过来,七嘴八舌地劝慰。   “老孙,消消气,昨天医生就跟你说了控制情绪少动气呢吧。”   “有话好好说,好好说。”   “……”   孙谚识被挡在了人群之外,几分钟后他爸的情绪稳定下来,他才垂着头认错似的道:“你好好休息吧,我先回去了。”   孙耀扬别过身去,言简意赅道:“改不了那毛病,以后都别来见我了,我也不需要你给我送东西。”   孙谚识万般无奈,两年来他爸第一次愿意见他,他原以为这是他爸的态度有所软化的表现。然而没想到的是,他爸只是还没有放弃让他承担起传宗接代的责任,在给他下发“最后通牒”。   或许他今天本就不该过来,也不该抱有幻想,六年来,他们从来没能平静地坐下来聊过。   同性恋、他妈的死,始终是他们父子掩盖在皮肉之下血淋淋的伤口,如果想让这两个伤口愈合,只能由一方妥协才行。   但显然,他爸是不可能妥协的。   孙谚识无力地朝朗月招了招手,朗月看着孙谚识,又担忧地看着孙耀扬,最后用小孩子最纯真的方式小心翼翼地抱了孙耀扬的胳膊一下。   孙耀扬冷硬的心脏被小姑娘的举动温暖,忍不住扬了扬颤动的嘴角,眯眼笑了一下。   从养老院出来,孙谚识带着朗月去吃了午饭,然后精疲力尽地回了家。   朗月看得出他心情不好,乖巧地自己玩,一开始在店里捏橡皮泥,后来跑去院里跟黄豆玩橡胶球。   孙谚识像被抽干力气似的瘫坐在椅子上,脑子里纷乱如麻。卓历的纠缠和他爸的胁迫就像两面朝他缓缓移动的坚实墙壁,他夹在中间,前方无进路,后方无退路,无处可逃。   “啊!”   他突然情绪失控,烦躁地抓着头发低吼了一声,然而钻进耳朵的这一声“啊!”却并不是他自己发出来的。   紧接着,一声声痛苦的“啊哟哟——”响起,还夹杂着尖利的猫叫声。   孙谚识直起腰凝神听着,发现这痛苦的呻吟是张老太院子里传出来的。   出了什么事?!   孙谚识未多作考虑,起身冲进了张老太家小院,眼前的一幕让他一颗心提到嗓子眼。   张老太蜷缩着身体侧躺在楼梯口,嘴里难受地呻吟着,她的额头、脸上鲜血淋漓,衣服也脏乱不堪,显然是不小心从楼梯上滚落下来摔成了这样。   张老太的小黑猫发出“嗷呜嗷呜”凄惨的叫声,绕着她焦躁地踱步。   短暂的惊慌之后,孙谚识立马镇定下来,视线捕捉到了晾在院里的一条毛巾。他一把扯下毛巾折叠两下,压在了张老太额头上那条足有五公分长的伤口上。   张老太双眼紧闭,发出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彻底失去了意识。   孙谚识猜想可能摔出了脑震荡,他不敢轻举妄动,一边观察着张老太的情况,一边掏出手机打给了120。   大概七八分钟的样子,120赶来,用担架将张老抬出了蓝楹巷。   年轻的护士见孙谚识不上车,拍他一下,语速飞快道:“是家属吗?上车。”   孙谚识抬腿欲上车,心里“咯噔”一声,猛然想起朗月还一个人待在家里!他一把拉住赶来帮忙的丁婶道:“丁婶——”   “我去我去,”丁婶打断他,“要是端个尿盆你也不方便。”说着,她就上了救护车。   心底莫名涌上强烈的不安,孙谚识飞奔回家,朗月却果真不在店里。   他立马跑进院子,院里空空荡荡安静无声,没有朗月,也没有黄豆,他又马上上楼,然而他将楼上楼下翻了个遍,甚至连柜子里都找了,也没有找到朗月。   孙谚识蓦然想起虎虎被拐跑的那件事,一股森冷的寒意从脚底直窜后脑勺。 第73章 “你对她做了什么!”   朗月被自己弄丢了。   意识到事态严重性的孙谚识茫然无措地站在小院里,耳朵一阵嗡鸣,张了张嘴竟发不出一点声音。   虎虎被人带走的画面在脑海浮现,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冷汗立时冒了出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占据了每一根神经。   他心乱如麻,四肢发软,突然毫无预兆地向后跌坐在地,手掌被粗粝地水泥地面磨掉了一层皮。   火辣辣地疼痛感骤然唤回麻木的意识,孙谚识用力空咽了一下喉结,喃喃道:“我要去找月月,她一定是出去玩了,我现在去找。”   他一遍遍说服自己,朗月只是和黄豆出去玩了,只要去找回来就行。   在地上呆坐了两秒,孙谚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暂时镇定下来。   他用皮开肉翻的手掌撑着地面站了起来,立刻拿出手机打开了监控软件。   上次虎虎被拐事件之后,他就有意在店门口装一个监控,可是这事拖着拖着便被他抛诸脑后,此刻他后悔不已。但懊恼和后悔已改变不了结果,重要的是先找人,他紧绷着脸,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屏幕。   监控画面中他听到张老太发出的惨叫声跑了出去,三分钟后黄豆突然从货架中疯了似地窜了出来,随后朗月也跑了出来。   她看着空荡荡的柜台有些茫然,在狭小的店里张望了一圈,确定屋里没有人后追了出去,听脚步声是朝着巷子深处跑去了。   此后监控画面就如同静止一般,只有空无一人的小店。   “啪!”一声,孙谚识重重地给了自己一巴掌,是对自己的惩罚,也是为了让自己清醒一点。   他这几天因为卓历的那条短信一直心神不宁,今天去了养老院又被他爸威胁,他身心俱疲,自然而然地忽视了对朗月的照顾。   当他看到张老太头破血流躺在地上,只想着赶紧救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他把一个五岁多不会说话的小女孩独自扔在了家里。   可再多的愧疚、悔恨,都为时已晚!   孙谚识闭了闭眼,没有过多的被情绪牵绊住,收起手机出了门。他在心里计算着,从自己进张老太家直到现在,不到二十分钟的样子,朗月个子小步幅小,应该不会跑远,应该还没跑出蓝楹巷。   他直奔巷口饺子馆,恳求丁叔帮他叫几个街坊一起找朗月。   丁叔一听朗月不见了,二话不说就应下了。   得到丁叔的帮助,孙谚识又疾步往巷子里走去。他一边沿路在各个犄角旮旯寻找朗月,一边给华强打电话报警,而后又给朗颂打去电话告知此事。   朗颂在电话里听到朗月不见了,手一脱力,一叠刚收起来的餐盘砸向地面,“砰”的碎了一地。   他来不及多想,说了一句“我马上就到”就挂了电话。   孙谚识精神高度紧绷,视线一路巡睃,用尽全力呼喊朗月的名字,叫了几声后才反应过来朗月根本不会听到,他又开始叫黄豆的名字。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他的心脏也越来越沉。   丁叔叫了些人出来帮忙找人,但是正值午后,大部分人都在单位上班,蓝楹巷人不多。   孙谚识想了想,又给郑烨和张吴打了电话,把他们叫了过来。   朗颂心急如焚从店里赶了回来,一进巷子便碰到了赶来的华强和他徒弟黄超。   “小颂,”华强迎了上来,“你别急,月月走失的时间不长,可能是在村子里迷路了,很多街坊已经在帮忙找了,我和黄超去调调周边监控。”   朗颂捏了捏战栗的双手,点头道:“谢谢您,我也去找。”   他步履如飞走进蛛网一般纵横交错地巷道,一边寻找着朗月的身影,一边寻找孙谚识,很快便在一条蜿蜒曲折的小道中,看到了形容狼狈的孙谚识——他的头发被抓得杂乱,脸色刷白,嘴唇干裂,衣服也皱皱巴巴,手掌破了皮露出血肉。   孙谚识满心满眼只有朗月,直到朗颂走近身旁了才发现,他抓住朗颂的胳膊,愧疚难当地解释不久前发生的事情,而后垂下头喃喃道歉:“小颂对不起,我、我没看好月月。”   朗颂呼吸一窒,孙谚识狼狈的模样、负疚的眼神让他的心脏疼得痉挛。   其实他很慌张,从接到电话那刻脑子就是麻木的,但此时此刻他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必须镇定,妹妹等着他去找,孙谚识需要他来支撑着,他不能乱了阵脚。   朗颂深吸一口气,把手足无措的孙谚识用力地抱在怀里,他轻抚着对方的后脑勺,语速很快但很坚定地说:“别怕,即便人贩子蠢到这个份上大白天拐人,我们也还有足够的时间去找月月,我一定会找到她的,你回去等我们好吗?”   朗颂的话像一剂强效镇定剂,丢了魂似的孙谚识奇妙的安定下来,他抬起头来,咬着压根道:“不,我一起找。”   “好,”朗颂替孙谚识拨了拨乱掉的头发,又紧紧地握了一下他的手腕,“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一丝怪异感觉从心头一闪而过,孙谚识无暇去捕捉,他和朗颂在路口分开,像上次寻找虎虎一样分头寻找。   不多会儿,张吴发来消息,说带了几个朋友过来,让发几张朗月的照片,孙谚识把手机里朗月的照片一股脑发了过去。   秋初的蓝楹巷渐见萧条,孙谚识从一棵凋落的银杏树下走过,突然听到了一声很轻的狗叫声,像是黄豆的声音。   他怕自己听错,立刻顿住脚步凝神细听,果然又是两声急切的犬吠,正是黄豆那极富特色的喘粗气似的叫声。但声音很轻,是从远处传来的。   孙谚识略一寻思,拍了张照片发给朗颂,告诉对方自己所在的位置,又告诉他好像听到了黄豆的声音,然后追着声音找去。   越往前走犬吠声就越清晰,可以百分百确定就是黄豆!   孙谚识压抑着兴奋,沿着曲折的巷弄奔跑起来,最后停在一栋带庭院的三层小楼前,他看到黄豆站在院门前朝里面吼叫。   孙谚识愕然蹙眉,因为这栋小楼正是雷斌的家,黄豆怎么会在这里?朗月呢?   黄豆发现了赶来的孙谚识,它跑过来咬着孙谚识的裤脚扯了扯,又跑到院门前叫了起来。   孙谚识已经猜到了什么,他攥拳正欲去砸门,铁质的院门“咿呀”一声从里面打开,雷斌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抱着朗月走了出来。   孙谚识顿时脸色铁青,瞠目欲裂,今天朗月穿的是一套米色长袖卫衣套装,而现在她身上却穿着一件巨大的成年男性T恤,头发也半湿半干。   雷斌有猥亵女性的案底,孙谚识根本不敢细想朗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穿着雷斌的衣服,头发又是湿的。   他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压抑着横冲直撞的怒火,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从雷斌手里夺回了朗月,将她放在了院墙边上。   雷斌的注意力一直在手机上,怀里的小人冷不丁被夺走,才回过神来。   “啧!”他不耐地斜睨着孙谚识,“你搞——”言语未尽,石头一样的拳头就朝着他的脸颊砸过来,他没有任何防备,挨了一记重拳摔倒在地。   孙谚识飞扑上去,跨坐在雷斌的身上,掐着他的脖子颤声怒吼道:“你对她做了什么!你对她做了什么!你这个畜生!”   雷斌被打懵了,挨了好几拳才反应过来,他抓住孙谚识双手的手腕,咬牙切齿道:“我艹你祖宗十八代!你发什么疯!这个小哑巴追着狗掉进了臭水沟里,我好心好意带她回家换衣服!”   孙谚识气涌如山,却并没有完全丧失思考能力,他厉声质问:“我就在家里,你要真这么好心,明明可以把她送回我家里,你为什么要把她带来你这里!为什么!你他妈的给我老实交代,你到底做了什么!”   雷斌心虚地回避了孙谚识的眼神,小哑巴掉臭水沟是真的,带她回来清洗换衣服也是真的。但他是故意把小哑巴带回家,也是故意让他妈慢吞吞得洗,目的就是为了看一看孙谚识发现人走丢后无头苍蝇一样乱窜的模样,他想戏弄戏弄孙谚识。   孙谚识敏锐地捕捉到了雷斌闪躲的视线,但完全解读成了别的意思,他双目赤红发了疯似一拳一拳砸向雷斌,像一头狮子一样嘶哑着嗓子吼道:“你对她做了什么!你这个变态!她还是个孩子!”   雷斌的脑子里嗡地一下,突然明白了孙谚识发疯的原因,一根敏感的神经被刀刃拨动。他怒不可遏,灵敏而迅速地揪住孙谚识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翻了个身将孙谚识压在了下面。   朗月早已靠着院墙哭成了泪人,见孙谚识被这个大个子叔叔压着,急切地想要上前保护“爸爸”,但被黄豆咬着衣服拖了回来。   还没成年的中华田园犬,发出低沉的愤怒的“呃呃”声,亮出獠牙勇敢地冲上前去试图咬住雷斌的胳膊保护主人,却被对方不经意间躲过了。   被孙谚识污蔑,还要被疯狗咬,雷斌气疯了。他将近一米九的个头,身强体健,肌肉发达,黄豆对他来说和一只兔子无异。他揪住黄豆的一条腿,轻而易举地将它摔在地面。   “孙谚识!”雷斌又掐着孙谚识的脖子,几乎要将牙齿咬碎,“我最后跟你说一次,我没有猥亵谁!”   孙谚识讥讽地扬起嘴角:“这话你应该在谢霜语面前说。”   “谢霜语”三个字彻底击垮雷斌的最后一丝理智。   “闭嘴!”他瞪着血红的双眼,一拳拳朝孙谚识脸上、头上砸去,“你他妈的才是变态!”   以孙谚识现在的体格、身体素质根本不是雷斌的对手,刚才的他完全是被愤怒激发了兽性。此时此刻的他耗空了气力,已是强弩之末,任由雷斌对他施以暴力。   雷斌挥舞着拳头,嘴里不干不净怒声咒骂,声音响彻半个村子。   “你和男人搞屁眼!”   “你让你家断子绝孙!”   “你他妈的同性恋有什么资格说我是变态!”   “你害死你妈!害死张循!”   “你爸不认你这个儿子!”   “你——啊!”   随着一道劲风扫过太阳穴,雷斌剩下的话蓦然断在了侧面袭来的拳头之下。 第74章 “我们回家”   朗颂和郑烨等人收到信息匆匆找来,看到的就是令众人透骨酸心的一幕。   朗月衣衫凌乱跌坐在地,抱着倒地不起的黄豆泣不成声,孙谚识被雷斌按在地上,毫无招架之力地承受着野蛮暴力。   朗颂脑子一片空白,浑身冰冷,他无暇思考也无法思考,拔腿就冲了上去,照着雷斌的侧脸重重一拳,将对方打倒在地。又一把揪着雷斌的衣服,将对方提了起来施以铁拳,嘶吼质问:“你对他们做了什么!”   他凶狠如狼,发出沉抑的怒吼,不遗余力地将雷斌施加在孙谚识身上的拳头双倍奉还回去,两人顿时扭打在一起。   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雷斌家门口这块小空地上,但无人敢上去拖开两人。   “啊呀!”一声尖叫划破长空,“这是怎么一回事呀!”   任素芬原本在家里清理乌糟糟的卫生间,听到喧嚷声急忙跑了出来,门口的情况几乎让她心脏停跳,她哭嚎着尖叫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的雷斌啊!”   尤在发愣的郑烨和张吴回过神来,立刻冲上前去制止,他们两个大男人一左一右抱住朗颂的胳膊,使出全力才勉强将人抱住。   朗颂从失控的状态中抽出一丝理智,他意识到此时不该逞凶斗勇,妹妹和孙谚识需要自己。他放弃挣扎,灵敏地借力,最后踹了雷斌的肚子一脚。   “砰”的一声,雷斌重重摔倒在地上。   “啊啊啊!”任素芬哭喊着去搀扶儿子,“雷斌,儿子啊,你怎么样?”   雷斌听耳不闻,偏头“呸”一声吐出一口血沫,肿痛的嘴角向一边一挑,突然指着朗颂疯狂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小逼崽子,你像狗一样对姓孙的忠心耿耿,他有没有告诉你他喜欢搞屁眼、喜欢男人这件事啊!街坊邻居们,你们不是都知道吗?花婶,您不是最热心吗,您怎么不提醒人家一句啊。哦对了,没准——”   “给老子闭嘴!”原本还能克制的郑烨暴跳如雷,松开朗颂的胳膊冲了过去,用力掐住了雷斌的下颚,阻止他再胡言乱语。   孙谚识躺在冰冷粗粝的地面上,听着雷斌的污言秽语,偏着头仰视众人,不禁惨笑了一声。   这一幕何曾熟悉,六年前他跪在巷子里被他爸用扫把抽、用拖鞋抽的时候,这些街坊就是这样站在不远处围观。   可今天有所不同,他亲口叫来了亲朋好友,让他们好好的看了一出荒诞喜剧。   他闭上双眼,长长地舒了口气,心情出奇的平静,甚至还有种所有“面纱”都揭开之后的轻松感。   说吧,闹吧,骂吧,都随意了,他只想回家,回家蒙上被子好好睡一觉。   谁能带我回家?孙谚识绝望地想。   这时,一滴温热的液体轻轻砸在了脸上,随后第二滴,第三滴。   孙谚识缓慢地睁开眼睛,看到朗月蹲在自己面前,原本漂亮的大眼睛都哭肿了,还在持续不断地掉金豆豆。   孙谚识努力地扬了扬嘴角,用口型说了句“没事”,他咬牙抬起手臂想摸摸朗月,举到一半无力垂落,被一只干燥温暖的手掌接住。   随即,孙谚识看到朗颂拖着他的后脖颈将他扶了起来,也不知是他虚脱乏力还是朗颂揽了他一下,总之他扑进了朗颂的怀里,低沉沙哑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别怕,我们马上回家。”   朗颂一手抱着朗月,一手揽着孙谚识,他偏头,嘴唇轻轻碰了一下孙谚识的鬓发,又在孙谚识的耳边重复了一句:“马上就回家。”   华强慢了一步,气喘吁吁地赶来,厉声喝道:“散了散了,都怎么回事?”   郑烨咬牙皱眉,用力抓起雷斌,故意扬声对华强道:“华叔,您看看这场面吧,雷斌这孙子读技校时猥亵高中女学生的事您还记得吧,您得带他回去,好好接、受、调、查。”   华强扫了一眼,顿时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如果不是有身上这身警服束缚着,他也想狠狠地抽雷斌两个大耳瓜子。   黄超看着烂糟糟的现场,又看看华强:“师傅,现在怎么办?”   华强指着雷斌:“先拷回去问话。”   “我看谁敢!!!”任素芬拦在雷斌面前,“除非从我身上踩过去!”   华强瞪着任素芬:“雷斌都三十多的人了,你还不明白慈母多败儿这个道理吗?你要拦着就一起带走!”   雷斌皱眉绕过他妈,主动伸出了双手。   华强看着地上抱成一团的三人,叹了口气对郑烨低声道:“你们也先去所里一趟吧。”   一场乱哄哄的闹剧总算收场。   张吴只是来帮忙找人,不用去派出所,他抱起黄豆对郑烨说:“黄豆嘴巴肿了,应该是让蜜蜂给蛰了,身上摔得也不轻,我带他去宠物医院检查一下,没事的话我再送回来。”   郑烨应道:“哥,今天谢您了。”   “见外,”张吴担忧地看了一眼孙谚识,又对郑烨说,“事情处理好了给我打个电话。”   来到派出所,女民警带着朗月去了小房间检查伤口,除了眼睛哭肿,身上蹭了点灰,自然是毫发无损。   朗颂他们并不感到意外,当任素芬走出院门就已经意识到误会了雷斌,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们原谅了雷斌,稍微动动脑子就知道雷斌是故意把朗月带走,意图让孙谚识着急,只是雷斌没想到最终事情会闹得这么大。   而且,黄豆的伤也要记在雷斌的头上。   朗颂一边咬牙计划着什么,一边小心翼翼地给孙谚识清理伤口。他问华强拿的碘伏和双氧水,脸上身上的伤暂时没法处理,只能先把手上的擦伤给清理了。   孙谚识好像失去了痛觉似的,靠着墙任由朗颂摆弄,连手指头都没动一下。   郑烨看得直皱眉头,但也只能无奈地叹气。   处理好伤口,朗颂才抱起情绪已经稳定的朗月,问她是怎么回事。   朗月愧疚地看着孙谚识,又泫然欲泣垂下头去,她意识到谚爸爸受伤被打都是因为自己。   孙谚识想哄哄小姑娘,朗颂却突然严厉起来,用手语跟朗月说了什么,朗月死命地咬着颤抖的下嘴唇,过了一会儿终于抬起头来告诉朗颂原委。   原本她和黄豆在院里玩,一只蜜蜂咬了黄豆,它受惊吓跑了出去。因为担心,她也追了出去,后来越追越远,不小心绊了一跤摔进了脏水沟里。那个凶凶的叔叔看到了她,就把她带回了家,胖胖的大娘帮她洗澡换衣服。她怕谚爸爸担心,头发没吹干就急着要回家,那个凶凶的叔叔就把她抱走了,然后就遇到了谚爸爸……   这之后,孙谚识也被叫进去问话。   调查结果和朗月所叙述的一致,不过雷斌没有承认自己是故意带走朗月。   因为是误会,而且雷斌和孙谚识属于互殴,伤得也都不严重,华强将两人教育了一顿便放人走了。   任素芬一直在派出所大厅焦心等着,期间一直骂骂咧咧好心没好报,要跟孙谚识没完等话,后来被一位女警带进了单独的办公室。   一行人走出派出所大门,雷斌嗤笑一声走在了前面,任素芬怒瞪一眼孙谚识,跟了上去。   “雷斌。”孙谚识沉声叫住了前面的人。   雷斌回头,眼神意味不明。   孙谚识问:“当年你真的是完全被冤枉了吗?”   在雷斌几次三番斩钉截铁地说自己没有猥亵过谢霜语之后,孙谚识无法不放在心上,他不希望自己身上再多背负一条名为“诬陷”的沉重罪名。   当年,是谢霜语指认了雷斌,在派出所里雷斌也亲口承认了这件事,否则他不会被拘留。那为什么他又要说自己没有做过,没做过为什么要承认?是雷斌撒谎还是谢霜语撒了谎?又或者还有什么隐情?   种种问题,孙谚识想弄清楚。   雷斌难得的愣了一下,任素芬挡在儿子面前,抬胸道:“我儿子他当然是——”   “妈!”雷斌打断任素芬,舌尖舔舐着“完全”两字,他迟疑了一瞬,道,“走吧,犯不着。”   “毛病!”郑烨低声骂了一句,“以后别搭理他了。”   孙谚识没有穷追不舍:“嗯,回去吧。”   朗颂站在原地迟迟未动,幽暗漆黑的双眸无言地盯着雷斌的背影。   作者有话要说:   报告:后面的没写的大纲情节稍微修改了一点(顺序修改),所以我把文案也改掉了。^_^ 第75章 欲加之罪   孙谚识精疲力尽,但还是被郑烨逼着去社区卫生院处理了伤口,除了眼周充血和嘴角破裂,倒也没多严重的伤。   回到家里,他嗫嚅着嘴唇想说点什么,但一时又抓不住头绪,不知该从哪里说起。   郑烨拍拍他:“洗个澡睡一觉,有什么话睡醒再说。”   孙谚识扬扬僵硬的嘴角,不敢去看朗颂的表情,他跟郑烨道了谢,又让对方赶紧回去上班,然后进了小院。   听到上楼的脚步声响起,朗颂才低声跟郑烨说道:“郑哥,能等我一会儿吗,我去给月月换套衣服。”   郑烨明白朗颂是有话想问,他把怀里睡着的朗月交给朗颂:“去吧,我在楼下等你。”   朗颂上楼时孙谚识已经进了浴室,他给朗月换完衣服,无声无息地在浴室门口站了一会儿才下楼。   郑烨看到朗颂,也不搞虚与委蛇那一套,开门见山地问道:“是不是有话想跟我说?”   入秋以后,门帘就拆了。朗颂走到门口倚着门框,往斜对面张老太家门口看了一眼,偏头问道:“张循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雷斌说是、是……”剩下的话他说不出口。   郑烨会意,他他没料到朗颂想问的是张循的事,愣愣地顿了顿,忍不住啐了一口,“这条巷子里的很多人都能算是凶手,甚至于张循自己也是凶手,唯独孙谚识不是!”   朗颂站得笔直,神情凝重。   郑烨思忖许久到底该开不开这个口,但转念一想,如果朗颂真的想知道的话多的是地方可以问,与其让他从别人口中听来一些是非颠倒的话,不如自己告诉朗颂。他重重地吐了口气,将尘封的往事揭开。   事情其实很简单,一点都不复杂,复杂的是人性。   孙谚识离开戒同所两年,不再被允许进家门,因此他再没正大光明回过蓝楹巷。   某天,他在A省突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竹马好友张循在电话那头惊恐万状语无伦次地求救。   孙谚识细问之下才得知,平时内向沉闷的张循早有了稳定相处的男朋友,他在旁观了孙谚识的遭遇后,下决心要和男友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城市生活。   然而纸包不住火,张老太发现了这件事。   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没读过几天书,她想不明白,好好的大男人为什么要喜欢男人,更想不明白乖巧听话的孙子怎么好端端地喜欢上了男人。   她听别人说这是病,理所当然地认为张循是被对门的小孙给染上了。她憋着气又憋着一股劲,认为孙耀扬教不好儿子是狠不下心来,她狠狠心,一定能让张循“改邪归正”。   一个人的知识越贫乏,他所坚信的东西就越是绝对。   张老太性格刚烈,又好面子,瞒着所有人效仿孙耀扬把张循也送进了戒同所。如果不是张循打出了这一通电话,根本不会有人知道这事。   没人能比孙谚识更了解戒同所的黑暗可怖,既然张循求救,他不能坐视不理。于是马上找人想办法把张循弄了出来,又给了一笔钱。   他能做的仅限于此,本以为张循会按照原来的计划找个陌生的地方好好生活,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一个月后他和张循就天人永隔了。   一个雨夜,张循开着车撞向桥墩,当场死亡。   直至接到确认张循身份的电话,张老太才得知她狠心不去看望的孙子,她巴望着快点“治好病”的孙子早就出了戒同所,惨死于车祸。   张老太在得知是孙谚识把张循弄出了戒同所以后,便把张循的死统统算到了孙谚识身上,她固执得认为如果没有孙谚识,乖巧的孙子不会“染病”,更加不会死。   她大闹孙家,把孙家砸了个精光,后大病一场,好了以后便有些神志不清,近两年更严重了些。   “孙爸孙妈本就是老实人,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理屈词穷地半个字说不出来,只是默默照顾着张老太。”郑烨呼了口气掩饰自己的哽咽,“孙妈走了,孙爸搬走,这两年就是谚识一直在照应着张老太。他心里有愧,始终觉得如果当年他不插手的话张循就不会死。他多有能力一人,窝窝囊囊待在这小破巷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想替张循守着张老太。”   回忆起往事,郑烨握拳强忍还是没能忍住,把没能挥到雷斌脸上的拳头砸到了墙壁上,他怒喝:“我就不明白了,他就是喜欢男人,招谁惹谁了,招谁惹谁了!如果没那么多破事,他不会这样!”吼着吼着他的声音又低下来,喃喃道,“要是他喜欢女人多好啊……”   “戒同所……”   朗颂脸色惨白地默念这三个字,心如刀割,即便郑烨用一句话略过了孙谚识在戒同所里度过的那两个月,他也能想象的出来那是一段如何令人绝望的日子。   一些令他大惑不解的事也有了答案。   他终于明白,丁叔、炳叔之流为什么对孙谚识是这样深恶痛绝,甚至连拒绝一根烟都要用擀面杖去拨开孙谚识的手。   他们并不是单纯地无法认同孙谚识的性取向,他们只是全身心地去和一个失去唯一亲人的老太太共情,也全身心地去和独生子走了“歪路”的孙家父母共情,他们把别人的情绪强加在自己身上,然后自以为正义地施加在孙谚识的身上。   他也终于明白了郑烨为什么说“张循也是凶手”。因为张循作为百分百能够理解孙谚识的那个人,在孙谚识被所有人误解时,选择了沉默和旁观,最终导致自己也成了受害者。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孙谚识说他睡不着,要靠酒精才能入睡,因为他太痛太苦了,需要“麻醉剂”来缓解。   朗颂将十指插进头发里,用力抓着自己的头发,试图让另一种痛感克制住让他几乎没法喘息地心痛,然而只是徒劳。   “小颂,你没事吧?”   郑烨连叫了三声,朗颂才恍恍惚惚地回过神来,他看着视线上方的郑烨,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倚着墙蹲坐在了地上。   “啊——”朗颂茫然地应了一声,“没事,想坐着。”   郑烨看着朗颂苍白如纸的脸色,将信将疑地问:“真的没事?是不是刚才被雷斌伤到哪儿了?”   朗颂不想让郑烨看出异样,强撑着站了起来:“没事,就是心里有点难受。”   郑烨莫可奈何地拍拍朗颂的肩:“都过去了。”他顿了顿,觑了一眼朗颂的表情,又说,“这些事我和谚识都不是故意瞒着你,只是觉得没必要说,还有……关于谚识他是同性恋这件事……”   郑烨少见的支吾其词,这话不该他开口, 可他又怕朗颂误会。   “郑哥,”朗颂勉强地笑了一下,“我和他们不一样。”   郑烨怔怔的,朗颂这句话浅显易懂,可他又觉得这话似乎别有深意,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手机突然响了。   是同事打来的电话,沟通一些工作事宜,几分钟后结束通话,他已经忘了刚才那茬。   朗颂说道:“郑哥,你先去忙吧,我会照顾好我哥的。”   郑烨像个亲哥哥一样拍了拍这个大男孩的头:“拜托你了。”   郑烨走后,朗颂在门口沉默不语地坐了很久,他其实还想问郑烨孙谚识的妈妈是怎么回事,转念一想又觉得已经没那必要,不过又是强加在孙谚识身上的“罪名”罢了。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接近,朗颂才抬起乌沉沉的眸子望去。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突然顿住脚步,站在两三米外的地方,她局促地冲朗颂笑了笑,而后快步往前走进了张老太家里。   朗颂见过这个女人几次,她经常早晨很早或者晚上天黑以后过来,每次都给张老太带一大兜吃食,然后帮张老太打扫家里。   他一直以为这个女人是社区的工作者,特意过来照顾独居的张老太,现在他知道了,这个女人是孙谚识花钱雇的,之所以挑人少的时间过来,大概是不想被别人知道。   朗颂瞧了一眼张老太家紧闭的门扇,起身进店上了楼。   他轻轻推开房门,诧异地屏住了呼吸。可能是累极了懒得爬到上铺,可能是困迷糊了倒头就睡,孙谚识竟然躺在了他的床上,睡得正香甜。   朗颂紧巴巴的胸口像被这秋日的芦苇穗轻轻扫了一下,发软发痒。他缓慢地走到床边,坐在了地上,静静地看着床上的人。   孙谚识半张脸埋进了枕头里,眉心舒展,嘴角微微上扬,难得的平静安稳。他的左手垂在床沿外边,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是只很漂亮的手,手背上凸起的青色血管透着鲜活的生命力。   朗颂伸出指尖,隔着毫厘的距离描摹那一道道血管,而后极轻地握了一下那只手。   孙谚识这一觉睡得很沉很久,一直到晚上都没有要醒过来的样子。   朗颂也没有叫醒他,他和朗月吃了晚饭,给朗月洗澡哄她睡觉。   朗月今天受惊不小,抱着哥哥不肯撒手,朗颂在房间里陪她玩了一个多小时才将她哄睡。他没有离开,又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陪了朗月一个多小时,十点左右他套上一件长袖开衫卫衣下楼出了门,走进了深巷。   半个小时后,他携着一身秋夜的湿气和冰冷的杀气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人的知识越贫乏,他所坚信的东西就越是绝对。”引用自罗翔老师,原话是“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有一个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越绝对,因为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夜郎自大是无知者的天性”。——发这个章节的时候忘记加作话了,3月12日补作话。 第76章 “我帮你擦?”   孙谚识这一觉好像把几年的疲惫都睡了回来,连着十几个小时一秒都不曾醒过。直到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脸上爬,弄得他痒痒的,他伸手一捞抓住了一只柔嫩的小手,这才慢慢睁开惺忪睡眼。   朦胧的视线逐渐变得清晰,孙谚识看到朗月穿着淡紫色的公主睡裙,头发乱乱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正趴在床沿上冲他笑。   没几个人能抵抗得了小姑娘这么甜美的笑容,孙谚识不禁扬起唇角眯起眼,露出一个同样灿烂的笑容,抬起头来和朗月亲昵地碰了下额头,温情脉脉的叫了一声“乖宝”。   与此同时,他眸光一凝,惊讶的发现原来朗颂就蹲在朗月的身后,正两眼放空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小颂,你怎么……”孙谚识尴尬地清了清喉咙,话还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正躺在朗颂的床上。昨天洗完澡他已经疲倦地连睁眼都困难,倒头就睡了,根本没发觉自己睡错了床。   这下更尴尬了,昨天发生的事也悉数回忆起来,孙谚识彻底清醒过来,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朗颂还沉溺于孙谚识刚才那个纯粹灿烂的笑容,和他低低沉沉叫“乖宝”的模样,见床上的人坐了起来,他立刻回神:“还早,再躺会儿吧。”   孙谚识尴尬道:“抱歉,占了你的床。”   朗颂笑笑:“准确来说这张床是你的财产。”   朗月已经灵活地爬上了床,坐在孙谚识腿上,靠在他怀里,已经闭上了眼。   朗颂看她一眼,又说:“我要去上班了,月月说想跟你再躺一会儿,可以吗?”   孙谚识怔愣住,昨天无暇细想,此时此刻他才骤然体会到心有余悸是种什么感觉。   如果朗颂不主动说,不把朗月带过来,他会因为害怕以及负疚,短期内不敢再把朗月放在身边照顾。   显然,朗颂预料到了他的想法,所以主动把朗月带到了他的身边。而且朗颂的举动除了表达自己的信任,还表达了另一个意思——对他的性取向并不介意。   孙谚识不免动容,他握着朗月面团一样的小手,犹豫了一下才回答:“可以。”   害怕是有的,愧疚也是有的,但今天是周日,如果他不帮忙带着,只能让朗颂带去店里玩。饭店里人多嘴杂,他只会更担心。   而且经过昨天那么一闹,他感到轻松了许多。   自从他是同性恋的事众所周知之后发生了很多事,街坊四邻也都知道,但从来没人正大光明地拿出来说道过。直到昨天雷斌受了刺激,真真正正地将陈年旧事翻开来,摆在众人面前。   就像一盆不会开花不受待见一直被放在阴暗墙角的绿植,终年晒不到太阳,枝干爬满了虫子,在它奄奄一息时又突然被丢弃到太阳底下,那些虫子暴晒在烈日底下,死的死飞的飞,反而焕发了它的生机。   孙谚识觉得自己此刻就是这样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   朗颂看不穿孙谚识丰富的内心活动,摸摸朗月的头:“好,记得起来吃早饭。”他看着孙谚识的手腕,回味着方才刹那的触感与体温,有些心猿意马,但他没敢做些什么,迅速收回了视线,起身道,“那我先去上班了。”   “好,”孙谚识应了一声,又突然问道,“你的眼睛怎么了?”   刚才没发现,朗颂站起来后,他才看到对方眉骨的地方有一块青紫。   “这里吗,”朗颂不太准确地摸到了眼尾,“可能昨天被雷斌碰到了,不疼,没感觉。”   朗颂太过坦然,孙谚识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最好是去卫生院看看。”   朗颂原本还留恋孙谚识刚睡醒时那个灿烂的笑容和手腕温热的触感,现在心虚地一秒都不敢再逗留,连句再见都没说就转身走了。   他刚走到房门口,孙谚识突然又叫住了他,他回头,不安地抬眼看着孙谚识。   孙谚识的表情却很严肃,他看着朗颂,郑重其事地说:“小颂,有两件事我不希望你误解,所以必须跟你解释。”他不清楚昨天朗颂听到了多少,即使什么都没有听到,他也不打算隐瞒,但从朗颂丝毫不诧异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听到。   朗颂转身,定定地看着孙谚识。   孙谚识深吸口气,说:“关于张老太的孙子张循——”   朗颂打断他,低声道:“对不起,我没经过你的同意问了郑哥。”   “没什么对不起的,”孙谚识笑笑,“本来就该告诉你。”他的事郑烨都清楚,他也知道郑烨只会说该说的,所以很放心。   “第二件事,”孙谚识继续说:“关于我是同性恋这事,一开始我没有说,是因为我觉得你和月月应该不会在我家住很久,后来一直没说,一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二是……”有些话其实是难以启齿的,他紧了紧牙关,“二是怕你误会我是对你有什么企图,才会主动让你住到我家里来。不过我想你能感受得到,我只是把你当成弟弟看待,没有其他的企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朗颂的心一点点的往下沉,他轻声呢喃道:“弟弟……”   孙谚识一点也没看出朗颂的异样,还郑重地重复:“嗯,弟弟。”   “嗯,”朗颂低头抿了抿嘴,干涩地说了一句“我走了”,匆匆下了楼。   孙谚识和朗月占着朗颂的床又睡了会儿,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才起床。   吃完早餐,孙谚识收到朗颂发来的消息,叮嘱他手上的擦伤要再去卫生院上一次药。   孙谚识莞尔一笑,朗颂的成熟、细心、体贴,让人总是忽略掉他的年龄。他想了想,把朗月捞进怀里,教朗月比“OK”的手势,两人比划了一番,拍了张照片发了过去。   朗颂看着照片中举手比着OK的两人,嘴角的笑容怎么都压不住。   小河端着盘子从旁经过,又退回一步偏头去看朗颂的手机,坏坏地打趣道:“恋爱了?”   朗颂不自在地收起手机,手搭在小河的后脖颈上迫使他转头,说道:“土豆丝你自己切?”   “别别别,颂哥,颂爷,帮我!”   孙谚识发完照片就带着朗月溜达着去了社区卫生院,隔着几米看到雷斌手里拿着两盒药从卫生院走了出来。   雷斌没看到他,径直穿过了马路。   孙谚识却看的很清楚,雷斌眼眶、嘴角青紫,颧骨的地方有一道划伤,行走起来似乎也不是很利索。   怎么回事?昨天在派出所的时候雷斌脸上没这么多伤,走路也昂首阔步很正常。   脑中灵光一闪,孙谚识猛然想起朗颂嘴角的伤。   昨天他被揍得恍恍惚惚的,但并没有失去意识,他明明记得朗颂赶去之后一直压着雷斌打,不曾吃到半点亏,怎么脸上突然多了块青紫?为什么雷斌脸上冷不丁多了几处伤?   孙谚识早上就半信半疑,这会儿算是明白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差点气笑了,想马上给朗颂打个电话过去问问,但转念一想又忍住了。   晚上,孙谚识带着朗月去朗颂当学徒的聚源楼吃晚饭。他来的次数太多,和老板已经很熟,有时来得巧还能跟着朗颂蹭一顿员工餐吃。   他今天故意在朗颂最忙的时间去,给朗月点了一盘她最喜欢的可乐鸡翅,让她慢慢啃。他吃完饭就一手托着腮,不动声色地观察朗颂。   小河把一托盘堆着高耸的餐碟交给朗颂,他接过时明显往下沉了沉。   有个客人喝多了,手臂一伸撞到了朗颂的后腰,他瑟缩了一下,眉心不禁皱了起来。   今天气温偏高,店里也是忙得热火朝天,朗颂大汗淋漓,身上却穿着一件长袖连帽衫不肯脱。   孙谚识哼笑一声,对朗月说:“我们都被你哥给骗了。”   朗月歪头,看懂了“你哥”的唇语,她以为谚爸爸在夸哥哥,裹了一圈酱的小嘴一咧,笑嘻嘻地不住点头。   孙谚识跟着笑:“乖宝,再等等,就快能听到这个世界的美好了。”当然,还有很多不美好。他轻轻地弹了一下朗月的额头,“但你可以不用怕,你有两个男人保护你。”   吃完饭,孙谚识带着朗月先回家,朗颂擦擦手送他们到门口,叮嘱道:“骑车小心。”   孙谚识往他的腰瞄了一眼,问道:“你腰怎么了,刚才看你腰椎好像不利索。”   一点慌张从朗颂的眼底一闪而过,他眨了眨眼,道:“今天太忙了,腰有点酸。”   孙谚识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没再说什么,载着朗月走了。   待孙谚识和朗月完全消失在长街霓虹之中,朗颂才忍不住“嘶”了一声,揉了揉灼痛发麻的后腰。   咬着牙强忍到九点终于下了班,朗颂骑着小电驴回了蓝楹巷,店门已经关了,雨搭下边的白炽灯开着。朗颂抬头看了一眼绕着灯泡扑闪的飞蛾,不禁笑了笑。   他打开店门把小电驴拖进了屋,刚迈进院子,脚步不由得一顿,因为孙谚识正倚着厨房的门框懒洋洋地坐着,嘴里还叼着根烟。   “怎么在这坐着?”朗颂问道,“我还以为你已经睡了。”   “院里空气好一点。”孙谚识叼着烟,“没睡,在等你呢。”   虽然知道这话没别的意思,朗颂的心脏还是不由自主地颤了颤。他抿了抿嘴,把车推进车棚,然后走到了孙谚识的面前,问道:“怎么又抽烟了?失眠睡不着吗?”   孙谚识抬眸看着朗颂,“咔嚓”一声咬断了手里的“烟”。   朗颂这才发现,孙谚识叼着的不是烟,而是一根饼干。   孙谚识站起来,把手里的饼干盒递给朗颂:“白巧克力味的,你吃不?”   朗颂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   这时,孙谚识突然往车棚的方向指了一下,惊呼道:“那是什么!”   朗颂本能地转身,去查看,电光火石之间,孙谚识一把掀起了朗颂的衣服,借着厨房的灯光,他看到了朗颂后腰一大片可怖的青紫,还闻到了隐隐的药味。   朗颂感到后背一凉,立马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他急忙转身扯下衣服,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怎么回事?”孙谚识双手抱臂,“还想瞒着我吗?”   “我——”朗颂心虚地低下头,“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孙谚识冷哼:“什么时候摔的?在哪里摔的?有谁看到了?”他问一句就往前挪一点,两人几乎要头顶着头了。   朗颂本就是个不太会撒谎的人,况且两人隔着这么近的距离,就更使他慌乱起来,他支支吾吾地说:“没,不、不是摔的。”但仍旧是不肯把实话说出来。   孙谚识见他还是不肯老实交代,直截了当道:“今天我去换药碰见雷斌了——”   “你看见他了!”朗颂蓦然抬头,抓着孙谚识的肩膀,紧张地声调都变了,“他又找你茬了,碰你了?!”   朗颂强烈的反应将孙谚识吓了一跳,心跳突然加速,他不太自然地回避了朗颂的视线,轻咳一声:“没有,他没看到我,我只是看到他的脸上多了几处伤痕。”   朗颂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反应有点过激,他松了手,见已经瞒不过去了只好老实交代:“我昨天去找他了。”   孙谚识退了半步,挑起一边的眉梢:“你俩约架呢?”   朗颂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很少这么冲动鲁莽,也不是逞凶斗狠的人,如果昨天被打的是自己,为了息事宁人他会咬咬牙忍着。但那个躺在地上的人,那个受伤的人,那个被污蔑欺侮的人是孙谚识,所以不行。   他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唐突,所以并不准备让孙谚识知道,昨晚两人赤手空拳搏斗,他一直小心护着自己的头脸,以免挂彩被发现。然而还是结实地挨了雷斌一拳,最后被发现了。   他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一样,心虚地低着头,几乎要将下巴抵在胸口:“对不起,我……”   道歉的话还没说完,便听到面前的人问:“赢了吗?”   朗颂不可思议地抬起头。   孙谚识眼含笑意,又问了一遍:“输了还是赢了?”   朗颂果断道:“赢了。”其实他没怎么打过架,没有雷斌那么经验丰富,但他胜在力气大、灵活,虽然受了点伤,但雷斌没从他身上讨到便宜。   “那就好,身上的伤看过没?”   朗颂老实回答:“看过了,都是皮外伤。”   孙谚识看着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以后别去了,受伤不值得。”他心里清楚朗颂是为了他出气,心里很感动,但他和雷斌之间积怨已久,用武力是无法解决的。而且雷斌这人阴晴不定,如果把他们两人的矛盾转嫁到朗颂身上,那朗颂以后就跟被蜱虫黏上似的,甩都甩不掉。   朗颂乖顺地点头:“以后不会了。”   两人一同上了楼,孙谚识让朗颂先去洗澡,而后自己才去洗。   他洗完澡穿上衣服才发现只带了裤子,T恤衫忘拿了,以前也时常忘拿,大大方方地赤着上半身回房再穿就行,让朗颂看到也并不觉得尴尬。但是性取向公开之后,心里便有了一点微妙的感觉。   孙谚识走出卫生间去挑廊看了一眼,还好下午他晾上去的几件衣服都没收,便拿了一件套上。   推开房门,一阵浓烈的药油味扑鼻而来。   朗颂歪坐在床上,艰难地给自己的后腰上药油,屋里没有镜子,一时找不准受伤的位置,听到开门声他慌忙扯下衣服。   孙谚识已经看到方才那幕,吸了吸鼻子走到床边道:“我帮你擦?”   内心一番挣扎,朗颂递上了药油:“谢谢。”   “你趴着。”孙谚识吩咐朗颂,看了看外包装上的说明,“要用力推开才行,可能有会有点疼。”   朗颂把衣服卷到了肩胛骨的位置,依言趴着:“没事,我不怕疼。”   孙谚识把药油倒在了伤处,刚才匆匆看了一眼,此刻完全暴露在灯光之下,才发现比他想象地还要严重。侧腰有两个巴掌那么大的一片紫红色,狰狞可怖,应该是脚踹的或者撞上了什么地方。   他手掌的擦伤还没好,便用小臂轻轻贴上朗颂的后腰慢慢推开,口中问道:“疼不?”   朗颂只觉得后腰一阵酥麻,手心脚心也麻,哪里还感觉得到疼。他把脸埋进枕头掩盖自己紊乱的呼吸,闷声道:“没事,不疼。”   两人都沉默下来,房间里很安静。   孙谚识稍稍加重了一点力道,继续揉按,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朗颂的后背上。   凸起的肩胛骨包裹在紧实的皮肉之下,脊柱沟像一条沟壑一般自上往下延伸,背阔肌、骶棘肌的肌肉线条清晰可见。这是一具正当最好年龄,富有活力、生命力的漂亮肉体。   令人艳羡,也令人挪不开视线。   猛然意识到自己的思绪开始不着边际,孙谚识敛了敛心神,尴尬地将视线落向别处,又替朗颂揉按了一会儿,才轻咳一声收回手,道:“好了。” 第77章 吃醋   一周时间过去,孙谚识没接到卓历的电话,反而接到了谢霜语打来的电话。上次他们在车上交换了联系方式,但并未联系过。   谢霜语在电话里说想约他一起吃顿饭,恰好下午郑烨打来电话,说下了班过来把朗月接他家去玩,晚上再送回来,孙谚识抿嘴算了下,吃顿饭的时间绰绰有余,便应下了。他客气的说:“地点你定就行。”   挂了电话不多会儿,谢霜语就发来了地址,是一家挺有格调的连锁西餐厅。   孙谚识扬扬眉,回复了对方,旋即他锁了手机屏幕,拿来当镜子照了照自己。   头发又长了,因为嘴角的伤还没完全好,胡子也好两天没刮了,冒出了很长一截。要去吃饭肯定不能这么不修边幅,他看了眼时间,从抽屉里勾起钥匙,出门剪头发去了,回来后又把西装拿去干洗店熨了一下。   四点多时,他骑车去幼儿园接朗月。   今天是沈萍萍值岗陪送小朋友放学,她看到孙谚识后讶异地微微瞪大了眼睛。   孙谚识牵住朗月的手,客气地对沈萍萍道:“沈老师,辛苦了。”   沈苹苹的脸蓦然一红,她挥手和朗月告别,又低低地说:“孙老板,你现在很有一副好爸爸的样子,我们老师还有几位家长经常讨论你呢,说你是居家好男人。”   孙谚识笑了一下,承担接送任务的多数是奶奶或者妈妈,确实鲜少有男人接送孩子。但仅凭接送孩子这一件事,并不能断定一个男人是不是居家,是不是好男人。不过他也没反驳,笑了一下,大大方方承下了这夸赞。   沈苹苹见孙谚识转身欲走,又扬声叫住他:“孙老板!”   “沈老师,还有事吗?”   “不,没事。”沈苹苹羞赧地低下头,几乎是用气音在说,“我只是想说,你今天很帅。”   声音很轻,但孙谚识听得一清二楚,不由得一怔。   说来惭愧,他在感情这方面其实挺迟钝,往往要经过他人的提醒才能察觉某个人可能对他有点意思。   但沈苹苹不一样,她性格内向含蓄,但感情却很强烈、坦率,从不吝啬释放自己的好意,她没有直白地说过喜欢,可眼神中的爱慕几乎要溢出来,令人根本无法忽视,孙谚识想不察觉都难。   他用不太绅士的方式拒绝过一次,那段时间沈苹苹也收了心,也许是因为每天接送朗月,两人几乎每天都能见面的缘故,导致对方的小心收起的感情又似乎汹涌起来。   因为没法回应,孙谚识感觉到有点愧疚,又因为不知如何拒绝,有点苦恼。   照理说沈苹苹在蓝楹巷生活的时间已经不短,风言风语也该听说了不少,而且他和雷斌两天前才刚闹得满村风雨,无论如何也该有所耳闻。   孙谚识也不明白到底是沈苹苹心太大,两耳不闻窗外事,还是明知而装不知。不过眼下也并不适合聊这个话题,他只能装糊涂,淡淡一哂:“沈老师今天也很漂亮。”然后带着朗月走了。   谢霜语约了七点半碰面,郑烨下班到蓝楹巷接朗月大概六点半左右,正好坐郑烨的车蹭一段路。   孙谚识将时间掐得很准,当他西装革履地坐上郑烨的副驾时,招来了诧异对方又警觉的眼神:“你要出门?穿这么隆重去见谁?”   孙谚识知道郑烨心里在想什么,他故意扬扬眉:“你猜?”又在对方龇起牙后说道,“谢霜语约了我吃饭。”   郑烨愕然:“只约了你一个人?”虽然他急着回家陪老婆儿子,并不想去,但是对于班花只约了孙谚识,还是感到酸溜溜的。   孙谚识一脸得意:“不然呢。”   “嘶——”郑烨感觉不对劲,“该不会这么多年过去,班花还对你恋恋不忘吧?”   “你知道?”孙谚识惊诧地看着郑烨,“你知道她当年喜欢我?”   郑烨像看一个傻子一样看了孙谚识一眼:“这还有谁看不出来吗?那时候班花学习多认真啊,课间都在背单词,但是只要你去操场打篮球,她必然会去观看。”   孙谚识汗颜,高中时他隐约有感觉,但并没有得到确认的机会。直到上次吃饭,偶然听到了两位女同学的对话才确认这件事,没想到郑烨居然也早就看出来了。   被郑烨这么一说,他又有些犹豫不决起来,万一正如郑烨所说的那样该怎么办?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太自恋了,谢霜语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怯生生的小女生了,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哪能还惦记着当年那点朦胧的好感,而且她应该也从同学口中自己和卓历那些事了吧?   郑烨以为孙谚识还在琢磨谢霜语喜不喜欢他的事,挖苦他道:“不是我说你,在这方面你真的很迟钝。你——”他觑了孙谚识一眼,心里挣扎一番后刚想说什么,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我的电话。”孙谚识拿出手机接了电话,是批发部老板打过来的,跟他确定送货订单。挂掉电话后他已经忘了刚才那茬,看着车窗外的车流,突然说:“我打算买辆车,没车太不方便了。”   于是两个人又开始讨论起车来。   郑烨想把孙谚识送到目的地,孙谚识没让,自己半路下车重新打了辆车。巧合的是,他刚下车就看到谢霜语从一辆网约车上下来。她穿了一条法式玫瑰碎花连衣长裙,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小西装,化了清淡的妆容,清雅又端庄。   两人颇有默契地相视一笑。   谢霜语挑选的这家西餐厅环境清幽,餐食味道好,餐桌上的气氛也一样很好。两人从高中趣事聊到了旅行,因为两人都有买车的想法,于是又聊起了车,从头到尾都没有聊到会令人感到尴尬、不愉快的话题。   当然,这是因为作为话题主导者,孙谚识刻意避开了会让两人不舒服的人和事。至于谢霜语有没有知道什么,是不是刻意避开某些人某个话题,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两人聊得很愉快很尽兴。   其实孙谚识挺想问问关于当年雷斌猥亵的事,但这件事对谢霜语来说无疑是一个心理阴影,时隔多年再度勾起人家痛苦的回忆,实在太没品了。况且,既然雷斌说自己是冤枉的,那理应雷斌举证,而不是由他费尽心思替对方弄清事情真相。   当然,孙谚识也并不单纯就是来吃饭。对于朗月的事还是有些不死心,于是旁敲侧击地问了谢霜语在日本这几年的生活。   谢霜语不再像高中那样寡言少语,她轻声细语地叙说自己在日本的工作、生活和有趣的见闻。   孙谚识凝神细听,当听到谢霜语说到在日本六年如何如何时,他心情复杂地舒了口气,六年前就在日本的谢霜语不可能生下朗月。   他说不清自己是松了口气还是叹了口气,好像不管那种结果都是让人开心的,又都是让人不忍心的。   吃完饭两人很自然地在餐厅门口分别,孙谚识一边留意着路过的出租车,一边道:“谢谢你的款待,下回得我请你了。”   谢霜语挑起弯弯的柳叶眉,笑着说:“那就静候你的电话了。”   孙谚识替谢霜语拦了车,目送对方上车离开,又记下车牌号才自己打车去郑烨家里接朗月。   郑烨想要送他,被他拒绝了,也再次坚定了买车的想法。以前他三两个月都不一定出一趟门,不买是因为没用处,现在用处很多。   在路上他还不忘给华强发去信息,让对方还是把重心放在名单上没有联系到的那些人上边。   孙谚识带着朗月打车回了蓝楹巷,刚下车,一阵萧瑟秋风迎面刮来,吹得人不禁一哆嗦。他把朗月抱进了怀里,用西装裹着,既给小姑娘挡风又给自己取暖。   两人嬉嬉闹闹进了巷子,孙谚识刚打开店门开了灯,朗颂骑着小电驴也到了家门口。   “今天怎么晚?”孙谚识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快十点了。   “加了会儿班。”朗颂摸摸朗月的头发,又定定地看着西装革履的孙谚识,“你今天出去了?”   孙谚识愣了愣,突然想起自己说了郑烨把朗月接去玩的事,却忘了告诉朗颂他出去吃饭的事。他垂眼和朗月对视,冲她心虚地吐了吐舌头。   “那个——”他干笑一声,“我和朋友出去吃了个饭。”   “和谁?”朗颂脱口问了出来,语气甚至有些急切。问完后他就后悔地咬了咬自己的舌尖,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立场。   可他确实又很想知道。   孙谚识说的是朋友,那肯定不是郑烨,而且他穿得这么正式,还剪了头发精心打理了一番,那个朋友一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吧?会是那个人吗?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孙谚识回答道:“谢霜语,上次你见过的。”   “嗯,见过。”朗颂想起了那个长发美女,长得比明星还要漂亮,成熟稳重优雅,所有美好的词汇都可以用在她的身上。   “啊,就是她。”孙谚识尴尬地应了一声。   心底涌上一股酸楚,朗颂并没有因为孙谚识见得是个女人就好受多少,就像他知道孙谚识并不会因为是个同性恋,身上的魅力就减少分毫。在外边,光凭一身皮囊就能招惹一些女生频频侧目,稍微收拾一下就更是身姿挺拔,玉树临风。   沈苹苹每次看到孙谚识,双眼都明亮如繁星,泄露着藏不住的喜欢和善意。那位很漂亮的班花,也喜欢孙谚识吗?孙谚识是真的一点都不喜欢女人吗,即使是谢霜语那样美丽又优秀的女人?   可他又有什么立场去过问,又能以什么身份去过问?有那么一瞬间,话已经到了嘴边了,但想起那句“弟弟”,他又深深地换了口气,努力咽了回去。   “我先把车放好。”朗颂慌慌张张地转身,说要放车却是抱起了朗月,他懊恼地蹙眉,“我先带月月去洗澡。”   “啊,好好,去吧,车我来停。”   看着朗颂的背影,孙谚识心里一动,莫名地想起了今天郑烨挖苦他说他迟钝,那个时候郑烨欲言又止,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不不,绝对不是!   孙谚识晃晃脑袋,赶紧晃掉了脑袋里一闪而过的荒唐念头。 第78章 “你来干嘛?”   手术已过去一个月,终于到了朗月植入的人工耳蜗开机调试的日子。   这次孙谚识没告诉谁,和朗颂两人带着朗月去了医院。   医院听力技师和耳蜗公司技术员都在场,在调试之前,听力师告诉孙谚识和朗颂,通过人工耳蜗听到的声音和正常人听到的声音是很不一样的,然后给他们听了一段模拟人工耳蜗音效的音频。   两人脸上的表情很一致,绷着嘴角,眉头紧皱,但并不诧异。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听这种音频,早在朗月手术之前该了解的都了解过了。   但无论听几遍,心里依旧是紧巴巴、酸唧唧的感觉。   正常人听到的声音是清晰的有层次的,大部分情况下能分辨出多重声音。比如朗颂在水池边洗菜的同时又在说话,那么孙谚识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朗颂的说话声、水流声、揉搓菜叶的声音。而人工耳蜗的声音就像将所有的声音杂乱的糅合在了一起,没有清晰的界限层次,而且还尖锐难听。有点像电影里机器人发出的冰冷的电子音,又有点像闷在水里发出的声音,还有点像在从哨子似的风声里发出的声音。   总之,和正常人听到的声音有很大区别。   在给朗月做了充足的心理建设后,朗颂把她抱坐在了腿上。   听力技师点了下头,给朗月戴上外机,然后开了机。   所有人屏气凝神,技师叫了声宝贝,然后拍了一下桌子。   朗月一开始还很茫然,倏地整个人用力震颤了一下,然后嘴角下撇,“哇”一声慌张地哭了出来。她先天性耳聋,从未听见过声音,对于她来说“声音”是完全陌生的东西,这是一个五岁的小姑娘对于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   朗月跪在朗颂的腿上,像只小猫咪一样四肢并用往朗颂的怀里钻,边哭嘴里还在胡乱喊着什么,细听之下可以分辨的出来是在叫哥哥、妈妈、爸爸、谚爸爸,总之把她依赖的人都叫了一遍。但因为她的发音很奇怪,又在嚎哭,所以听起来像在怪叫。   孙谚识捏了捏鼻梁,深深地换了口气,才压下不断涌上喉咙的酸楚。他走到朗颂身边,抓住了朗月的小手。   好在朗月不是一个难哄的小孩,而且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也比较高,在经历了最初的茫然、害怕之后就是好奇、兴奋,后来就开始笑了。   一切都挺顺利,从医院出来后孙谚识和朗颂紧绷的神经终于得以放松下来。但开机以后不代表就听得很好了,一般需要多次调试,让孩子听得更清晰而没有不舒服的感觉。视情况而定首月需要调整2-4次,之后每半个月或者一个月调试一次,稳定以后一年调试一次。   在手术做完后两人就已经商议好,暂时不急着送朗月去语言康复中心。医生也建议先给孩子一个适应期,由家长在家里陪同她玩一些语言游戏,于是两人决定等一个月耳机调试好以后再送去专业机构。   在路上,孙谚识又跟朗颂商量给朗月请几天假。一来,幼儿园小朋友太多了,玩起来时声音嘈杂,朗月肯定受不了。二来朗月佩戴的外机就贴在耳后,难免会让其他小朋友产生好奇心,得让朗月自己适应几天,教她如何应付其他小朋友的好奇心。   朗颂自然是无异议。他下午还要上班,便没有回蓝楹巷,下车前他让孙谚识晚上别点外卖,他跑一趟给两人送晚饭。   朗月不能理解朗颂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可以听得到声音,她兴奋地抓着哥哥的手,用手语问他:哥哥,你是不是在说话,你在说什么?   朗颂摸摸他的头,手语配合着口语,一字一顿地说:“我刚才说,你在家里要听谚爸爸的话,不要乱跑。”   朗月想起上次因为乱跑而害谚爸爸被“坏叔叔”欺负的事,失落又愧疚地垂下了头。   孙谚识心疼得不行,把朗月捞进怀里:“别老提这事,给她吓坏了。”这话不假,自那天以后朗月就不敢在巷子里玩滑板车了,黄豆被张吴送来以后,这几天也只敢缩在院里。   朗颂深感冤枉,自那天至今,他这还是第二次认真地跟朗月提起这事,他无奈地笑笑:“你太惯着她了,她最近脾气越发大了。”   “小姑娘就是得有点脾气,”孙谚识不赞同道,“太老实了受小男生欺负。”顿了下又说,“不过不怕,以后咱们月月有两个男人保护。”   “以后”“咱们”,这两个词汇不免让朗颂心里一动,他看着孙谚识,点头道:“嗯。”   孙谚识带着朗月回了家,趁着朗月午睡的时间,他拿出了许久不用的笔记本电脑下楼,认认真真地查攻略、查资料,还买了两节相关课程,写了一份仅针对朗月的《人工耳蜗手术开机后康复注意事项及康复计划》,他时而拧眉,时而支颐沉思,时而托腮犹豫。   如果这番场景让郑烨看见了,还以为自己时光穿梭回两年前,看到了当年那个在职场上志高气扬、一丝不苟的孙谚识。   写好计划,孙谚识点击“保存”关掉了文件,但没有马上关电脑。他靠着椅背,双手抱在胸前,深邃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电脑屏幕。   这台电脑是他以前的办公电脑,两年来就打开过那么几次,所以桌面上一些办公软件和临时文件都还在,其中一个文件的名字是“XX项目合作意向书”,这份文件后来应该是发给了卓历。   卓历现在在A省经营的那家小公司,原本是他们两人共同所有,除了公司他们还有一套小房子。他们并不是合法夫妻关系,分手后他也没要求分割什么,只是从那套房子里拿走了自己的所有贴身物品。   但他回江城的当天,账户里收到了一笔巨款,是卓历打给他的。按照金额来看,除了那家公司,卓历应该什么都没留下。   如果只是在蓝楹巷生活,这笔钱足够他游手好闲安安稳稳地过完这辈子。   当然,他也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那笔钱,否则也不敢那么有底气的跟朗颂说自己一点都不缺钱。   “呵——”孙谚识低笑一声,收起了放飞的思绪。他拖动鼠标,选中桌面上的文件,点了删除。   此前他婉拒了郑烨要把自己介绍到他们公司的建议,是因为他已经两年没有接触过职场,觉得自己不管是心理还是生理上都没有准备好,甚至觉得自己可能都已经忘记该怎么操作电脑。但当他打开电脑,摸到键盘,打开办公软件,完全没有陌生的感觉。就像拿筷子吃饭一样,已经形成了一种肌肉记忆。   孙谚识一手支颐,捏了捏自己的下巴,心里琢磨着,除了买车,找工作的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那小店呢,要怎么安排?他不想把店给关了,两年前选择留在这里就是为了守着这家店。   要不也租出去?   孙谚识瞄了一点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十一月了,心道找工作和店铺的事等明年开年再说吧,那个时候朗颂该出师了,朗月的语言训练也该有一定成果了,那时候一家三口都步入人生正轨。   孙谚识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计划很好,于是安心关了电脑。待朗月醒了后又带着她去找了家打印店,把计划书打印了几份出来。   晚上朗颂回到家,孙谚识不无得意地把计划书拿了出来,豪言壮语地说要为了朗月的语言康复训练发挥出至关重要的家庭作用。   朗颂看着孙谚识挑起的眉梢,认真地点头:“好。”又笑道,“你好厉害。”   孙谚识一怔,被夸得有点难为情,总觉得朗颂像在哄朗月。他佯装生气,把手里的纸卷成筒,瞧在朗颂头上:“没规没矩,最近你都不叫哥了。”   朗颂的脸色变了变,转移了话题:“我先去给月月洗澡。”   消除了最初的恐惧,从医院回来之后朗月就亢奋地像只脱缰的小野马,洗完澡还不肯睡。   孙谚识洗完澡走进房间,看到朗颂正盘腿坐在床上,低头摆弄着什么,朗月坐在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哥哥的手。   “在弄什么?”孙谚识也盘腿坐到了床上,低头凑过去查看。   朗颂垂眸,无奈地瞥了一眼蹭着自己下巴的乌黑发丝,把手心摊开,解释道:“我用毛线把月月的外机耳钩缠一下做成发夹,让她别在头发上。”   孙谚识夸赞:“好主意。”   耳蜗的外机由一根导线连接,一端是贴在头皮上的发射线圈,另一端是带有控制单元和电池盒的耳钩,可以直接挂在耳朵上,也有个小夹子可以夹在衣领上。但是挂在耳朵上,对耳朵是个不小的负担,而且稳固性不太好。要是挂在衣领上,幼儿园小朋友之间玩闹的话又容易碰掉扯掉,做成发夹别在头发上既牢固又美观。   朗颂笑了笑,又低头继续缠毛线,过了会儿他说:“能帮我把桌上的剪刀拿一下吗?”   孙谚识偏头,看到了不远处书桌上的小剪刀,他懒得穿鞋,探出身子伸长了手臂去拿剪刀。谁知重心不稳突然向前扑去,眼看就要扑向地面。   “小心!”   千钧一发之际,朗颂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孙谚识感到腰部一紧,被捞了回来。心脏漏跳一拍,他不禁呼了口气,惊魂未定道:“吓我一跳。”   朗颂缓缓松了手,隔着衣料拍了拍孙谚识瘦削的肩膀:“别怕。”   孙谚识的身体不禁一僵,某些画面倏然在脑海中浮现——朗月走丢那天,他手足无措地在小巷中寻找朗月,朗颂赶来后,用力地抱着他,语气坚定的说“别怕”;在雷斌家门口,朗颂紧紧地抱着他,也是和此刻一样,低沉沉地在他耳边说“别怕”。   心口“咕咚”一下,还没平复的心跳又没来由地加速狂跳起来。孙谚识抬头,看着朗颂黑亮的瞳仁,欲言又止地张了张嘴。   “怎么?”朗颂见孙谚识低着头神态不太对,问道,“吓到了?还是碰到哪儿了?”   孙谚识深深地换了口气,努力扬起僵硬的嘴角:“不,没事,有点吓到,我先睡了,你们也早点睡。”   说完,他便起身爬上了自己的床。   朗颂抿着嘴抬头,幽深的瞳仁固定在孙谚识身上,一时之间抓不住头绪。   翌日,孙谚识开始严格执行针对朗月的培训计划。朗月喜欢画画,他就一边陪着朗月画简笔画,一边教朗月认东西。   他一字一顿地教,朗月一知半解地听。反正医生也说了,不要管孩子是否会回应,开机以后最重要的是对耳蜗宝宝进行语言灌输。   上午两人玩的很开心,下午孙谚识正准备和朗月一起看会儿动画片,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是照顾张老太的护工大姐打来的,说张老太今天出院。   孙谚识去看过张老太两次,怕她看到自己又受什么刺激,都是趁她睡着的时候去的。   那天张老太从楼梯上摔下来,除了一些外伤,果真摔出了轻微脑震荡。她年纪大,恢复的慢,在医院这一住便待了近十天。第一天是丁婶照应着,后来便是护工在照顾。   孙谚识拧眉想了一下,牵起了朗月的手:“走,咱们去巷口等张奶奶。”   两人慢悠悠走到巷口,一辆黑色小车恰好和他们一起停在巷口。孙谚识不甚在意地瞥了一眼,却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打开后车门下了车,对方怀里还抱着一个白净的小婴儿。   孙谚识像块水泥一样僵住,愕然地看着卓历抱着小婴儿走向自己,温声道:“小……不,谚识。”   大脑呈现了短暂的空白,但孙谚识很快回神,他看着卓历和卓历怀里那个大约一岁不到的小孩,冷声发问:“你来干嘛?” 第79章 “嗯。”   卓历一眨不眨地看着孙谚识,倏然苦笑一声:“对不起,我又这副模样来见你。”   他本来的计划是处理好所有事情,至少干净得体地站在孙谚识面前。然而计划总是被一次次打乱,上次他风尘仆仆地跑去饭店,这次又逼不得已灰头土脸地赶来。   衣服皱巴巴,领带歪斜,因为出了不少汗,头发像打了劣质发蜡一样,一缕缕垂在额前,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孙谚识喉咙一阵发紧,他垂眼回避卓历的视线,看着对方怀里正在啃手指的不足一岁的婴儿,再次问道:“你来干嘛?”但这次语气缓和了不少。   要说的话难以启齿,卓历心里几番挣扎,张了几次嘴才用沙哑的声音说道:“这是我——我、我儿子。”   孙谚识将双手抱在胸前,用这样自我保护的姿势与倨傲的表情掩饰自己的发抖的双手,庆幸的是,经历了饭店那次意外地碰面之后,他已经能很好地控制住情绪。   “所以呢?”他看着卓历,讥讽道,“为了告诉我你有儿子了,怕我不相信还特意带来让我看看?”   “不,不是。”卓历讪讪地垂下眼,仓皇解释,“我妈今早晕倒,现在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我得去医院照看着她。事出突然,我今天刚从A省回来,还没来得及找保姆,你也知道我妈已经没有走得近的亲戚了,宝宝太小不能去医院,所以——”他越说声音越粗涩,越说越语无伦次,“所以,我只能把他带到你这里来,你能不能帮我照顾半天。”   说到最后,他缓缓抬起了头,眼底已是一片焦灼的红血丝。   孙谚识看着几乎是在卑微乞求的卓历,他知道卓历再怎么样,也不会拿自己的亲妈和小孩作为借口来接近自己。而且卓历是个好强的人,若不是被逼得束手无策,也不会这样唐突地开口。   他又看了一眼单纯无害的小婴儿,淡声回答:“能。”说着,朝小孩伸出了手。   小婴儿澄澈发亮的眼睛看着孙谚识的双手,又看了看孙谚识的脸,似乎在小小的脑袋里思考、估量着什么,顿了一下,他兴奋地挥动双手抓住了孙谚识的手指,往他怀里扑去。   孙谚识掐住小孩的腋下,却感受到了一股阻力,他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卓历:“到底要不要我帮忙?”   卓历仍在发怔,闻声回过神来,缓缓松了手臂。孩子扑向了孙谚识的怀中,完全不认生,还咯咯笑着。   孙谚识把小孩的手从嘴里拿了出来,又扯起小孩胸前的口水巾帮他把手上拉丝的口水给擦掉。   眼前和谐的一幕让卓历眼眶发酸,他难以置信地问:“你同意?”   “不然呢?”孙谚识平静地看着卓历,“不是你要我帮忙的吗?”   “是,是。”卓历点头,可是心里却一点也不觉得高兴。这个他和别人生的小孩,可以说是他和孙谚识之间的雷区,如果不是实在是没有办法,他不可能把孩子带到孙谚识面前来。一路上,他不断想象着孙谚识看到孩子后的反应,生气、愤怒、咒骂或者直接动手,但从没想过孙谚识却这样平静地接受了。   连这个自己和别人生的小孩孙谚识都毫无芥蒂地抱在了怀里,那还有什么是会让他介怀的呢?   “不是很急吗?”孙谚识看着卓历,提醒他,“还不走?”   卓历茫然地点点头,他知道自己应该立刻赶去医院,但双腿像陷入了沼泽地一般抬不起来,他动动干裂的嘴唇,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直站在一旁揪着孙谚识裤子的朗月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因为有了前车之鉴,再次看到陌生的叔叔不由得提防起来,她扯了扯孙谚识的裤子,轻轻地叫了一声:“爸爸——”   她的声音很小,就像一只没断奶的小猫咪发出的声音一样。   卓历这才注意到孙谚识身旁这个漂亮的像个洋娃娃一样的小姑娘,也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刚才那声爸爸。他从照片中见过这个小姑娘,是孙谚识家的小租客,是上次见过的那个小青年的妹妹,他也知道孙谚识和他们很亲近。   可是要有多亲密才会让一个小姑娘管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叫爸爸?他不可思议地去看孙谚识,对方却已经低着头去看小姑娘,温柔地摸着小姑娘肉嘟嘟的小脸,柔声说:“乖,等会咱们就回家。”   这一幕刺痛了卓历的双眼,他努力克制着汹涌澎湃的情绪,颤声问道:“她为什么叫你爸爸?”   孙谚识手上的动作一僵,偏头迎上卓历的视线,一脸讥诮:“你能有儿子,我不能有女儿?”   “我不是这个意思,”卓历下意识向前走了一步,“她管你叫爸爸,那那个小青年,他和你——”   “卓历!”孙谚识这才反应过来,上次在饭店外边,卓历也是这样质问他和朗颂的关系,他突然发怒低喝一声打断卓历,咬紧牙关道,“别以为全世界都是同性恋,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男人的性取向为‘女’!况且,你又以什么身份什么立场来质问我,你有什么资格?!”他指着怀中的小孩儿,“你要是真心来找我帮忙就赶紧滚,你要是来找茬的,就带着你儿子滚。”   卓历被喝得一愣,激荡的情绪瞬间平静下来,他懊悔地后退半步:“对不起,我——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不起。”他把肩上的包放在孙谚识的脚边,似乎是怕孙谚识后悔,语速很快地道,“包里有尿布和奶粉奶瓶,那我先走了,我会尽快来接他。”   “等一下。”孙谚识又叫住了卓历。   卓历满怀期待地回过头来,他以为孙谚识想跟他说些什么,然而他听到对方冷冰冰地说:“你来接他的话提前跟我联系,不要擅自去我家。”   卓历动了动僵硬的唇角,想开口却完全没有张嘴的力气,最后只是点了下头。   待车子驶离路口,孙谚识收回视线,缓缓转过身,却不期而然地撞上了饺子店门口丁叔丁婶的视线。   虽然他是同性恋的事在蓝楹巷的原住民人尽皆知,但事实上只有少数人知道他的“对象”是谁,不凑巧的,丁叔丁婶就是那少数知道的人之一,因为他们离得近,见过卓历。高中时,他还带着卓历到饺子馆吃过很多次饺子。   孙谚识不确定丁叔丁婶有没有认出卓历,他自然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只是淡淡地点了下头转身欲走。   “小孙啊。”丁婶温言叫了一声。   孙谚识以为丁婶是想问什么,顿了顿才回过头,却见丁婶抬起手做了一个怀抱的姿势,提醒道,“小娃娃的腰还没长好,没力气的,不能只拖着屁股抱,另外一只手要护着他的背,不让他后仰。”   孙谚识怔了怔,而后依言抱住了小孩的后背,点头道:“谢谢您。”   丁婶朴实地笑了笑,又说:“冲奶粉的水要四十到五十度之间,还有换尿布——嗐,要交代的事可太多了,你要是照顾不了就往我这里送,我帮你照看着。”   孙谚识报以笑容:“好。”想起自己出门的目的,他又说,“丁婶,张老太今天出院,等会您帮着接一下行吗?”   丁婶叠声应道:“好好好,我送她回屋。”   孙谚识肩上背着包,怀里抱着小孩,让朗月拽着自己的衣服,三人回了家。刚进门,卓历的信息便发了过来,大概是突然意识到很多事情还没交代,于是把怎么泡奶粉、怎么换尿布的教程一股脑发了过来,末了补了一句“可以给我打电话”。   其实从卓历手上接过小婴儿那一刻,孙谚识就想到了这些,他本来是打算求助花婶,或者打电话问朗颂,但现在他决定如果搞不定这小屁孩,就去找丁婶。   朗月蹭到孙谚识身边,想伸手去摸小婴儿的脸,但又不太敢,羞涩地抬眼征求孙谚识的意见。   孙谚识笑了一下,执起她的手,说道:“这是弟弟。”   朗月认真地看着孙谚识的嘴巴,尝试着张了张嘴巴,含混不清地发了两个音,很不标准,但敢于开口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孙谚识偏头蹭蹭她的脸,鼓励道:“月月好乖,好厉害。”   怀里的小屁孩倒是像听懂了似的,用力拍打小手,咯咯笑起来。   孙谚识眼神复杂地看着怀里的小屁孩,其实即便他根本不知道卓历已经有了儿子,卓历也不曾开口,他也能一眼就看出来这是卓历的小孩。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上挑的丹凤眼和高挺的鼻梁简直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小年纪已经看得出来是个帅哥坯子了。   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孙谚识不会把莫名地情绪发泄到小孩身上,况且他感觉自己很平静,没有多余的情绪。   望着怀里乖巧的小婴儿,孙谚识猛然想起一件事,卓历没说这小孩叫什么名字。他扬扬眉点着小婴儿的鼻子问道“喂,你叫什么?”人家的两颗门牙才刚萌芽,自然没法回答,他便偏头问朗月,“他这么爱笑,叫他‘咯咯’吧,不,不行,占我们便宜了,叫他‘嘻嘻’吧?”   朗月乐陶陶地点了头,黄豆不知何时跑了过来,吐着舌头看着“嘻嘻”,也挺开心的模样,被草率地取了新名字的小屁孩也跟着傻乐。   傍晚,来送晚饭的朗颂一进店门便看到了这样一副画面——黄豆见垂头耷脑地趴在地上,柜台里孙谚识精疲力竭地瘫软在椅子里,一个白白胖胖地小婴儿跟他一样如出一辙的姿势仰靠在他身上,手中抓着一个奶瓶,正在吨吨吨地喝奶。朗月站在一旁,贴心地给孙谚识揉捏着胳膊。   朗颂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这是怎么回事?”   昏昏欲睡的孙谚识听到朗颂的声音,半阖的双眼猛然睁开,像看到救星一样叫道:“小颂,快来帮帮我——”   朗颂立刻把手里的餐盒放到柜台上,从孙谚识怀里抱起了看起来很眼熟的小孩,熟练地调整了一个让小孩舒适的姿势。   他摸了摸小孩的屁股,硬邦邦沉甸甸的,于是问道:“有尿不湿吗?他尿了。”   “啊?又尿了?”   孙谚识简直一个头两个大,这小屁孩倒是挺乖的,不哭也不闹,就是太活泼太爱玩了。一定要人抱着他到处走到处看,下午孙谚识抱着他去院里玩了十几趟,累的胳膊都僵硬了,后来黄豆“哥哥”上场,上蹿下跳哄小孩,也给累趴下了。   十几分钟前,嘻嘻嗷得一声哭了,他抱去丁婶那一问才知是饿了、尿了,于是丁婶帮忙泡了奶粉,换了尿布,这才十分钟又尿了。   看着孙谚识疲惫的面庞,朗颂心疼不已,他瞟了一眼餐盒:“先吃饭,我去楼上给他换片尿不湿。”   孙谚识如蒙大赦,感觉自己能吃下一头牛,他把朗月抱坐在腿上,嘟囔道:“乖宝,还是你最好。”   朗颂失笑,抱着小孩进院子上了楼,不多会儿又回到店里。   孙谚识已经吃得差不多,见朗颂已经回来,狠狠扒了两口饭,含混不清道:“我马上就好。”   朗颂蹙眉:“慢慢吃,今天店里不忙,我不用急着赶回去。”前几天他们饭店对面新开了一家火锅店,这几天在搞五折大酬宾活动,他们饭店便没什么生意,所以有空来送晚饭。   听闻此言,孙谚识也不急了,给朗月夹了一大块鱼肉,自己继续吃饭。   朗颂把手指给怀里的小孩把玩,犹豫再三还是开口问道:“这小孩是谁家的?”   孙谚识夹菜的手僵了一下,但立马恢复正常,他咽下嘴里的一大口饭,头也不抬地淡然回答:“卓历的儿子。”顿了一下,他又补充,“就是上次在饭店门口那个男人,我——我前任。”   尽管从这小孩的长相朗颂已经看出来了,但亲耳从孙谚识嘴里听到答案,以及听到孙谚识坦然地说出“前任”,朗颂还是不由得怔住。但是比起震惊愕然,他心里更多的是疑问。   从上次卓历的纠缠不休和孙谚识的过激反应可以看的出来,两人当初的分手肯定是不愉快的,而过错方是卓历。   虽然他对孙谚识过往的经历仍旧一知半解,但从以往孙谚识酗酒颓废的模样,以及最近发生的种种事情也可以猜得出来,使他遭受打击的不仅仅是张循的死、他妈的死,恐怕大部分的原因都在那个叫做卓历的人身上。   朗颂大脑转得飞快,这个小奶娃是卓历的小孩,目测大概七八个月大的样子,加上怀胎的十个月,也就是说一年半以前卓历和一个女人有了孩子。但人并不是想怀就能怀上的,至少得要一两个月的准备时间或者更长,而孙谚识的酗酒史的病历上酗酒史是两年。   所以,是因为卓历当初和孙谚识分手,和女人结了婚生了小孩,孙谚识才会一蹶不振从此堕落吗?还是卓历瞒着孙谚识有了女人和小孩,孙谚识发现以后深受打击?   而现在,卓历是离了婚又或者分了手,想来挽回孙谚识?   朗颂感觉自己已经接近答案,但却不敢再往下细想。他垂眼看着怀中柔软无害的小孩,竟然觉得自己抱着的是一只全身布满尖刺的小刺猬。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孙谚识,有心想问,这个小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你这么轻易就原谅卓历了吗?   朗颂很生气,气自己,气自己为什么没有立场问,气自己为什么问不出口。   孙谚识感觉到朗颂的视线,抬眼望去,两人的视线轻轻一碰。他并不知道朗颂心里在想什么,但大概猜到可能和卓历相关,他不由得想起郑烨,如果郑烨知道他帮卓历看了一下午孩子,估计要把他绑起来送精神病院去。   脑子里天马行空地想着,他突然真的笑出了声,被朗颂凌厉的视线一盯,他抿了抿唇角忍住了。顿了顿,跟朗颂解释道:“卓历他遇到点急事,我临时帮他照顾一下儿子。”末了又补充,“只此一次。”   他没有详述,也不准备再解释。虽然在朗颂面前他已经没有什么秘密,但唯独关于卓历和自己的种种他不准备说,因为这是绝对隐私,而且确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都已经过去两年了。   也确实仅此一次,他又不是傻逼。   此言一出,朗颂纵有千言万语也被堵了回去,况且心里那些话以他现在“租客”“弟弟”的身份又如何来得了这个口。   他不止一次冲动地想过跟孙谚识坦诚相告自己的感情,但理智便会马上占据上风迫使他打消这个念头。即便不论孙谚识对卓历抱着一种什么态度,他和孙谚识之间还有十一岁的年龄差距,他看得出来孙谚识是真的完全把他当做弟弟看待。   如果贸然开口,孙谚识会怎么想,怎么做,他不敢想象。   孙谚识见朗颂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眼神却是放空的,举手挥了挥:“怎么了,在想什么?”   “不,没什么。”朗颂回神,问道,“不是说手臂酸吗?我给你捏捏?”   孙谚识扒干净碗里最后一口饭,拿纸巾擦擦嘴:“不用了,你快去上班吧,出来太久也不好。”   朗颂看着怀里喝饱了奶开始渴睡的小婴儿,说道:“我把他哄睡了再回去。”   孙谚识笑哼一声:“他在你怀里倒是挺安分。”   朗颂把嘻嘻哄睡着放到了自己床上才回饭店,晚上店里很空,小河见他心事重重的,便让他先下班。   朗颂回到蓝楹巷,嘻嘻已经睡醒了,孙谚识把他放在柜台上边,和朗月两人蔫巴巴地陪着他玩。   朗颂把嘻嘻抱起来,沉声问:“他什么时候来接?”   孙谚识有气无力地回答:“不知道。”话音刚落,一旁的手机便响了,他接起来,“嗯”了一声摁断了通话,又说道,“现在来了。”   朗颂说:“他在哪里?我抱去吧。”   “不用,”孙谚识果断摇头,“我去。”   朗颂张张嘴欲言又止,但孙谚识已经从他怀里抱走了嘻嘻。朗月抬头望着哥哥皱起的眉头,机灵地拽着孙谚识的衣摆跟了出去。   卓历正在巷口等着,脸色比白天时还难看,幸好夜色掩盖住了疲惫不堪的眼睛,他扯了扯自己打皱的衣服,尽量挺直了腰杆。   孙谚识走到巷口,闷不吭声地把嘻嘻交给了卓历。   卓历看着刚才不太愿意离开孙谚识怀抱的儿子,笑道:“他挺喜欢你的。”   其实这儿子不太亲他,在A省一开始都是小孩妈妈和保姆照顾,离婚后便一直是他妈和保姆带着,早上他出门时儿子要么在睡觉要么在喝奶,等他深夜回来,儿子已经睡了,父子俩根本没有时间相处。而事实上,他也很抗拒这个小孩。   孙谚识意味不明地哼了一声,问道:“你妈怎么样了?”   卓历疲惫的眼睛里闪过一抹神采,他回答道:“已经稳定了。”   孙谚识点点头:“那我回去了。”说罢,他牵起朗月的手转身走了。   “谚识!”   卓历沙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孙谚识顿住脚步,整个人隐匿在昏暗的巷道之中,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吭声。   卓历用近乎乞求的语气说:“下次,下次我们聊聊?”   黑暗中孙谚识的瞳孔微不可查地一颤,而后语气平静道:“嗯。”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误会!小孙真的没有念念不忘! 第80章 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   自前两天卓历再次出现之后,朗颂便有些神不守舍,切菜时有好几次险些切到手。   下午有一段空闲的时间,他和小河各自拿了条矮凳在后厨门口的巷子里坐着。   小河捣了捣朗颂的手肘,问道:“颂哥,最近有心事啊?”   其实他只比朗颂晚出生两个月,但他觉得朗颂比他沉稳许多,所以一直管朗颂叫哥,连他舅舅也说朗颂稳重内敛,让他多学习学习。   朗颂没有吭声,但沉默本身就是一种回答。   小河拿出烟盒抽了一根递出去:“试试?把烟吐出来的时候可松快了。”   朗颂没抽过烟,犹豫一下还是接过了,学着孙谚识的样子点着烟深吸了一口,一股草木灰味猛地钻入咽喉,呛得他咳嗽不止。   小河哈哈大笑:“刚开始是这样的,多抽两口就好了。”   朗颂沉默地点点头,一根烟燃烬,他已经掌握了技巧。   小河又把烟盒递了过来:“再来一根?”   朗颂摆手:“不了。”沉默半晌,他突然问道,“你会喜欢上比你年纪大的人吗?”   “咳咳咳——”小河呛了一下,愕然道,“哥你真的恋爱啦?”   “没。”朗颂言简意赅。   小河回想起他颂哥这几天神思不属的模样,顿时明白过来,一拍胸脯道:“喜不喜欢的,跟年龄有啥关系,大我二十岁都没问题,只要喜欢我就去追。”   朗颂笑了笑,这确实是“小河式”的答案。小河的个性有点横冲直撞,甚少考虑后果,而他则恰恰相反,做任何事都要长虑顾后,想三步才会走一步。   “你说说啊,到底怎么回事?”小河心里痒痒的,实在装不下去了,“我好奇死了,你喜欢上谁了?比你大很多?是常来咱们店里的客人吗?你这么苦恼,该不会她已经结婚了吧?”   小河竹筒倒豆子一样问了一连串,朗颂无奈地摇摇头:“都不是。”以防对方缠上来,他起身拍拍小河的肩膀,“该忙了。”   晚上,朗颂刚炒完一盘土豆丝装好盘,小河舅舅走过来递给他一张纸条,说道:“小朗,这几个菜你炒了送过去吧,然后直接回家。”   纸条上写着几道菜,还有一个地址。   店里不做外卖生意,但一些老顾客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来店里吃饭,便会打电话到店里订餐,让做好了送过去。这种单子一般都会接,店里的人送送就行。   朗颂收起单子,看了眼时间,说道:“才七点不到,我送完再回来。”   小河舅舅笑笑:“别回来了,今天不忙,等你回来我们也差不多该歇了。”   “那行。”朗颂点头,麻利地洗锅准备纸条上的菜。   虽然以前没正经学过,但他算比较有天分,进店切了一个礼拜的菜后小河舅舅就让他开始颠锅炒菜,现在已经能独当一面。   炒完菜用快餐盒、保温袋装好,朗颂骑着小电驴前往目的地送餐,地点就在蓝楹巷那片,并不远,顺路回家也方便。   顺利送完餐,朗颂便没走平常回家那条路,骑着小电驴经过一个小公园时猛地按住刹车停了下来,整个人险些扑出去。   来不及稳住身体,朗颂立刻眯眼看去,视线正当中两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他正往公园中的一个凉亭走去——赫然正是孙谚识和卓历。   理智告诉朗颂,现在应该装作没看到悄然离开,但他的双腿像桩子似的固定在地上,挪不动分毫。   那边,孙谚识和卓历已经走进了中式凉亭。   卓历习惯性地用手抚了抚石凳上灰尘,说道:“有点凉,我衣服给你垫着吧?”   看着卓历如往常无数次一样帮自己擦凳子,孙谚识闭了闭眼,在卓历回头前垂眼回避了视线,说道:“不用,不冷。”   卓历局促地收回手:“那你坐。”   孙谚识扫了那石凳一眼,坐了下来,转头环视了一圈。   说这里是个公园其实有点勉强,因为有一棵遮天蔽日三人才能抱住的大榕树,所以在树底下建了一个凉亭,周围种了点花,勉强算一片绿地。夏天时有人来乘凉,入秋以后便没什么人过来了,所以现在这里很安静。   孙谚识缓缓将目光落在了马路对面,穿过马路就是那条已经没落的商业街,街尾就是那家他和卓历开始的酒吧。   原本卓历想找个咖啡馆或者茶室坐下来聊,他拒绝了,然后选了这里。这里挺好的,空气新鲜又安静,离酒吧很近,勉强也算在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   孙谚识收回思绪与视线,看向卓历:“有烟吗?”   卓历的视线一直贪婪的停留在孙谚识的脸上,听孙谚识这么问,忙拿出烟和打火机。   今天他修整了一番,理了头发,刮了胡子,换上了五年前生日那天孙谚识送给他的那件风衣。   孙谚识的目光却没在卓历身上停留哪怕一瞬,他点上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不是有话要说吗?”刚把朗月哄睡着他就接到了卓历的电话,只能拜托花婶去他家里帮忙守着,但是让花婶待太久了也不好,而且朗颂也快回家了。   孙谚识分心想着别的事,不防卓历突然抓住了自己的手,他低头看着卓历隐隐发抖的手,也没挣脱,任对方握着。   卓历紧紧地捧着两年来朝思暮想的这双手,颤声道:“小言,对不起。”   孙谚识用力咽了咽酸涩的喉结,没有吭声也没有动,等着卓历开口。   卓历深深地换了口气,半晌道:“有很多事我没有跟你说,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两年前我——我之所以要结婚是因为我实在没办法了,我妈生病,她用身体威胁我,如果我不跟你分手,不结婚不生小孩,她就不肯动手术。我从小就没有爸,她独自抚养我长大,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和她让我毫无招架之力,她以死相逼,我只能妥协……”他顿了顿,见孙谚识表情平静并没有感到高兴,一颗心反而越来越沉,但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道,“和我结婚的那个女孩,我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我,我们之间是交易。我和她结婚,我妈就肯动手术,我们生个小孩,就能给我妈一个交代。这样我才能找个理由合理的理由顺利离婚,这样我才能来找你。”   孙谚识一开始还很平静,因为其实他有点知道卓历说的苦衷是什么的。虽然并不完全清楚个中经过,但他很早之前就已经猜到,卓历之所以突然要分手和卓妈妈有关。   刚分手那段时间他浑浑噩噩没有精神去细想,回到江城后许久之后,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们分手之前,卓历回了一趟江城,此后便时常心不在焉,他问了几次,卓历只说和某个公司的合作项目出了点问题。他和卓历的工作划分比较明确,这是常遇到的事,他便没有多过问。   回到江城一段时间后,他偶然得知卓历把卓妈妈接去了A省,才恍然大悟猜出了点什么。   所以,当卓历说卓妈用身体作为威胁,他并不怎么惊讶。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卓历竟然欺瞒了所有人,找了一个女孩子协议结婚!   孙谚识手脚冰凉,心脏像失重一样不断往下坠,他艰难地开口:“你——假结婚?”   卓历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来,只好点了点头。   孙谚识缓慢地从卓历手中抽出自己的手,半晌才又问道:“其实你妈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们的关系,对不对?”   卓历猛然一怔,迟钝地意识到了自己话里的漏洞,嘴唇发抖,急忙解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骗你。那时候你刚从戒同所出来,情绪很不稳定,经常产生幻觉以为我被我妈关进了戒同所,你一遍遍地问我‘卓妈妈会不会认同我们’‘会不会允许我们在一起’。为了稳住你的情绪,我只能骗你说她早就知道了,她没有反对。我真的不想骗你,曾经有无数次我都想跟你坦诚,但是看到你那么开心地揽着我妈叫她阿姨,我真的说不出口!两年前,我想向你求婚,我想跟你去国外结婚,所以我回了趟家告诉我妈这件事,可是她却在这时生病了,一切都被我搞砸了……”   孙谚突然抽搐似的猛吸了两口气。   其实卓历一直隐瞒的很好,在分手之前他一直都没发现。离开戒同所以后,他爸不再允许他回家,所以每年过年卓历就把他带自己家过年。卓妈妈对他挺好,但客气中始终带着疏离。   那时他真的以为卓妈妈是知道他和卓历的关系的,只是一时之间无法接受,才会对他有点冷漠。因为卓历跟他说:“我妈没法全然接受,需要时间去慢慢消化。”分手之后他慢慢回过味来,那种客气与疏离是面对一个不回自己家过年而跟着自己儿子回家的客人的正常态度。   如果卓妈妈想要逼卓历和他分手,为什么一开始不逼卓历,而要等到卓历已经和他在一起多年,感情越来越深越来越坚固的时候逼迫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她以前其实根本就不知道卓历和他的真实关系。   孙谚识紧蹙眉心,即便已经知道答案,但亲耳听到还是让他心痛地几乎要整个人蜷缩起来。   一只烟不知不觉燃尽,一股焦糊味随风吹来孙谚识才反应过来烫到了手,他动了动麻木的右手,把烟头丢在地上,随后倏地站了起来。   卓历也慌忙站了起来,他扳过孙谚识的肩膀,让对方面对自己,没有底气地问道:“小言,你能理解我的对吗?”   孙谚识的脑子乱的像一片雪花屏,他茫然地看着卓历,不知道对方所说的“理解”是指哪方面。   协议结婚?还是欺骗自己?还是别的?   他认真地想了想,却没有回答,转而问道:“所以结婚、生孩子是你的计划?先用结婚说服你妈做手术,再用孩子说服你妈接受我们?”   “是。”卓历眼圈发红,从喉咙里挤出哀切的声音,“我给了她很大一笔钱,她很开心。本来我应该用更短的时间做完这些事,然后来找你,可是计划总是被打乱。”他回想着最近一年来发生的种种,紧紧地蹙起了眉心,旋即又舒展开来,“不过现在一切都结束了,都结束了,公司搬回了江城,我妈也同意了,我们以后不会再遇到什么阻挠了。”   孙谚识的心脏阵阵绞痛,他闭了闭眼又问:“你离了婚来找我,是想跟我重新来过,是吗?”   卓历重重地点头,语速很快地道:“我妈最担心的就是小孩的问题,现在我有了儿子,她就松口了她说同意我们在一起,真的!小言,你爸妈担心的也是这个问题,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儿子,只要我们有小孩,你爸就不会反对我们在一起的。”   孙谚识的脑子嗡的一声,跌跌撞撞地后退好几步,茫然地看着眼前这个让他感到陌生的男人。以前的卓历自信、乐观、豁达、果断,是一个人让人忍不住去依赖去信任的男人,眼前这个自私、胆虚、疯狂的人是谁?   “卓历!”孙谚识突然怒吼一声,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十年前,你带我走上这条路。六年前,我从戒同所逃出来的后给你打电话,我问你我们要不要放弃?你跟我说,不要放弃,你说只要我们咬着牙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得到父母的认可,你说会永远永远陪着我。可是想离开、先离开的人是你,你为我缔造了所有美好的爱情幻想,又亲手毁了它,你让我丧失了对人最基本的信任,你让我失去再爱一个人的勇气,你让我半死不活全靠一腔悔意吊着,让我对这个世界对周围的人充满了敌意,你居然还敢跟我说想和我重来?你觉得能重来吗!”   卓历像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怔怔地愣在原地。   孙谚识却不肯罢休,咬牙质问卓历:“你知道我妈是怎么死的吗?”   卓历机械性地点头,他知道孙妈妈是突发脑溢血死的,而且就在孙谚识回江城的那天。分手那段时间,他根本不敢听到任何有关孙谚识的字眼,所以这些事都是在他们分手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知道。知道这件事的当天,他从A省赶回了江城,躲在暗处呆呆望着孙家的小店看了一天,却没有勇气见孙谚识一面。   孙谚识看着卓历,双眼变得赤红,一些回忆突然涌上心头。   在同意和卓历分手的那晚,他一个人跑出去喝了不少酒,在酒精的驱使下忍不住给他妈打了个电话,混乱地说想回家。   他不知道的是,就因为这通电话,他爸和他妈大吵了几次。就在他回到江城的前一天,他爸负气离家,住到了酒店。而那天晚上他妈晕倒在房间,再也没有醒过来。   他本来可以提前几天就回江城,但那时卓历遇上了一点麻烦,委托他帮忙参加一个重要会议。那个项目本来就一直是他在跟进,他无法目睹自己几月的努力付诸东流便同意了,结果耽误了回江城的时间。等到他回到江城,等待他的便是他妈冰冷僵硬的尸体。   一些阴差阳错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结果,可是他能怪谁?   怪他爸负气出走吗?可是他爸失去了结发妻子,悲痛只会比他多不会比他少。如果他不打那通电话,他爸妈也不会吵架,他爸就不会离家。   怪卓历吗?可是卓历没有强迫他,是他心甘情愿地留下的。   所以,他只能怪自己,恨自己。   怪自己打那通电话,成为他爸妈争吵的导火索。   怪自己嘴硬心软,拖泥带水,没能干净利落的甩掉一切提前回家。   说来说去,都怪自己是个同性恋!让父母蒙羞,让父母受尽非议!让他妈孤独的死去,无助的死去!   两滴眼泪不堪重负,从眼眶滑落,孙谚识的声音低沉下来,他说:“卓历,我不会说都是因为你这种话,当初留下帮你忙是我自愿的,我不怪你。但是,如果我真的跟你重头来过,那我就对不起我妈,对不起我自己,你觉得我们真的能重新在一起吗?”   卓历再也控制不住汹涌的情绪,倾身抱住了孙谚识,哽咽地呢喃:“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些事,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不,不是这样的,这些我们都可以克服。”   孙谚识疲惫地闭了闭眼,给了卓历致命一击:“你问我能不能理解你,我现在回答你。我理解你为了你妈选择妥协,因为如果是我妈用她的生命来威胁我,我可能也会选择让步。我也理解你欺骗我你妈知道我们关系这件事,当时的你面对连生活都不不能自理的我确实没有办法。但我理解你的前提是,当初说‘撑不下去’了想要分手是你深思熟虑后心甘情愿的选择,而不是你的计划。我和你妈,既然你选择了,就要咬牙坚持下去。那么至少你妈妈是幸福的,你的儿子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我们那十年的感情还是真挚无暇的。可是你看看现在,你身边的人有哪个是真正开心的?你妈被谎言所蒙蔽,你的儿子没有妈妈,你可能还害了一个年轻女孩儿的一生。你让我也变成了一个加害者,这是你所想要的吗?这样的感情我能承受吗?我敢承受吗!”   孙谚识呼吸粗重、急促,胸膛剧烈起伏着。当他得知卓历离婚那天,他愤怒、难过、怨恨,他恨的是卓历用他们十年的感情只换来两年短暂的婚姻,让他们十年的感情看起来显得可怜又微不足道。而今天,卓历残忍的让他们十年的感情和多年的坚持变成了一个荒诞的笑话,   “卓历。”孙谚识感觉这是他人生中脑子最清醒的时刻,他缓慢但决绝挣脱了卓历的双手,“就到这里吧……”   话毕,他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出了凉亭。然而刚走出一段路,后背突遭重击,卓历从后面抱住了他,将脸埋在他的脖颈间,隐忍地哭泣起来。   卓历断断续续语无伦次地说:“小言,可是我爱你啊,如果不是因为放不下你,我不会选择这么做。我真的努力了,我下跪了,我乞求了,可是我完全拿我妈没有办法,我只能向她认输向她妥协。我怎么这么笨,这么蠢,我为什么不能想出一个成全所有人的好办法。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   孙谚识死命地咬住下唇避免自己溢出哭声来,他沉默地挺直了脊梁,任由卓历的眼泪顺着他的脖颈淌进他的衣领。   良久,等卓历的情绪逐渐平静,他才无力地回答卓历:“我们错就错在没有及时、理智地向现实低头吧。生活是正着来活,却是倒着去理解,这两年我想了很多,也理解了。所以,我也要向现实低头了。阿卓——”孙谚识嘴角颤抖,叫出了熟悉的昵称,艰难道,“现在去补救还来得及,松手吧……”   卓历的手动了动,许久之后终于依依不舍地松了手。   孙谚识深吸一口气,头也不回地走向了来时路。他知道卓历比他难受百倍、千倍,他听到了身后的喘息声、啜泣声,但依旧目光坚定地往前走。   他的双腿异常沉重,每走一步都要耗费巨大的力气,每走一步他的心脏就跟着抽痛一次。   毕竟是爱了十年的人,割舍掉这个人,就如同从身上挖掉一大块肉无异。但其实还好,并没有痛得无法忍受。因为这两年来,他每天都在割舍,每天都往身上划一刀,现在只不过挥了那最重最狠的一刀。   除了痛还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以及——空虚感。仿佛胸口被整个掏空,呼呼的冷风灌进他胸口的空洞,发出痛苦的哀鸣声。   孙谚识慢慢地走着,行至一家便利店时他突然想起了很久之前的一件事。   有一次他连着感冒一个礼拜,卓历严格管控他的饮食,这也不让吃那也不让喝。清汤寡水了一个礼拜,他实在受不了了,以散步为由独自跑到便利店泡了一桶方便面。刚坐下吃了两口,就撞上了玻璃窗外卓历警告的视线。   两人坐在便利店的条桌前,他心虚地说:“阿卓,我错了,我以后绝对不骗你。”   卓历看着他,扬扬嘴角笑着说:“那也太苛刻了,给你三次骗我的机会,你可以撒三个弥天大谎,我都会原谅你。”   以前没机会用,今天倒是一次性用上了,他撒了三个谎。   我不怪你。   我理解你。   我也要向现实低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是正着来活,却是倒着去理解。——索伦·克尔凯郭尔(丹麦宗教哲学心理学家、诗人)   PS:番外可能会写一点卓历的视角 第81章 人没法倒着活   朗颂站在榕树后边,拳头捏得咯咯作响,齿关咬得面颊生痛,眼底翻滚着汹涌的戾气。他设想着孙谚识此刻的心情,简直想立刻掐住卓历的脖子,狠狠的把卓历掼到地上。   一只脚已经重重地踏了出去,仅剩的那一丝理智还是将他给拉了回来。因为他知道,如果这样贸然走出去,孙谚识和卓历就都会发现他在场,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孙谚识如果知道了,会很生气吧?   孙谚识肯定不希望任何人知道这件事,不希望任何人看到他狼狈的样子吧?   朗颂深深地吸了口气,猛地一拳砸向了榕树,将怒气都发泄在了树干上。当他看到卓历如同被抽去骨头一样瘫软在地,这才回过神来,急匆匆地朝前追去。   幸好孙谚识走的不快,很快便追上了,但他怕被发现,不敢靠近,隔着恰好能看到对方背影的距离,护送孙谚识回了家。在昏暗的巷口守了一会儿,确认孙谚识没有再出门,他才又转身返回榕树下——他要去取车。   卓历已经不在了。   朗颂并没有马上回家,他失神地走到了凉亭里,坐到了孙谚识刚刚坐过的石凳上。   孙谚识不久之前的那些怒吼、低语仍旧在耳畔回荡,他想知道的那些真相——孙谚识母亲的死、孙谚识和卓历的过往,都一一铺陈在面前,他所担心的事——孙谚识仍旧对卓历恋恋不忘,也被孙谚识亲口否决了。   可他并没有感到轻松,这些残忍的真相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以前他不太明白,此时彻底懂了郑烨的那句“要是他喜欢女人多好”是什么意思。   是啊,如果孙谚识喜欢的是女人,如果他没有爱上卓历,那他就不会进戒同所,他的母亲仍健在,他应该已经有了一个圆满美好的家庭,有漂亮的妻子,可爱的小孩。他不会受尽冷脸与非议,他会过得比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幸福、安稳。   一阵一阵的酸楚与疼痛让朗颂眼眶发热,孙谚识所经历的一切让他心疼、生气,可他什么都做不了,即便是能做也为时已晚了,这让他的心底涌上了一种深深地无力感。   他将十指插入发间,懊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脑海里又浮现孙谚识那痛心切骨的声声质问。   “你让我丧失了对人最基本的信任,你让我失去再爱一个人的勇气,你让我半死不活全靠一腔悔意吊着,让我对这个世界对周围的人充满了敌意,你居然还敢跟我说想和我重来?你觉得能重来吗!”   这些话虽然是对卓历说的,但他却觉得每个字都像一枚枚针扎进自己的心里,何尝不是对他的一种提醒。   孙谚识还能信任别人吗?还有再爱一个人的勇气吗?还敢再重来吗?   那句“我也要向现实低头了”又是什么意思呢?   朗颂心乱如麻,始终抓不住一点头绪,但他担心孙谚识,不敢在外边待太久,心情复杂地回到了蓝楹巷。   他以为孙谚识会很消沉,大概会上楼装睡或者在院里待着,然而他到了家门口却看到孙谚识在整理货架。   听到电瓶车压过巷道的声音时,孙谚识就知道是朗颂回来了,但他等了半晌也没等到进门的脚步声,于是疑惑地从货架中间探出头来。只见朗颂像被点了穴似的,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   “干嘛呢?”他打趣道,“当门神呢?”   朗颂回神:“没,刚才外边的灯闪了一下,我看看是不是坏了。”   孙谚识愣了一下,雨搭下的灯用的还是老式的白炽灯泡,玻壳早已泛黄,还裹着一层灰,偶尔蜘蛛还在那一块织网。具体用了多久不得而知,反正从他两年前回到蓝楹巷至今都没换过,所以至少也有两年,使用寿命也该到了。   孙谚识瞧了眼地上昏黄的光晕,笑了笑:“坏了的东西就换呗。”   朗颂不由一僵,总觉得孙谚识的话别有深意,但很快又意识到是自己太敏感。   孙谚识半蹲着,手上的动作不停:“还不快进来,不冷吗?”   “嗯……”朗颂把小电驴拖进门,瞄了一眼整齐得跟展示柜似的货架,用寻常语气道,“明天收拾吧,又不急在这一时。”   孙谚识手上的动作一顿,吸了吸鼻子,突然扬声问道:“你抽烟了?”   朗颂:“……”他很轻地蹙了下眉,顿了一下老实道:“抽了两口,小河给的。”   孙谚识上下打量着朗颂,显然不相信。   朗颂被看得有些不自在,又改口道:“抽了两根。”其实不止,下午小河把剩下的半包烟塞进了他口袋里,他忙起来忘了还,刚才在凉亭里全点了,不得要领地吸进了肺里,但并没有像小河说的那样心里松快一些。   孙谚识哼笑一声:“小屁孩儿不学好,抽两根玩玩就算了,可别上瘾。”   朗颂别开视线,自嘲地翘了翘嘴角。原来“弟弟”已经算乐观的身份了,在孙谚识眼里自己恐怕和朗月一个辈分。   心里不由失落,朗颂淡淡地“嗯”了一声,又低声催道:“别弄了,明天我来收拾。”   孙谚识头也不抬道:“你先洗澡吧,我睡不着,晚点再上楼。”   听孙谚识说睡不着,朗颂的心口揪起,可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连一句宽慰的话都没法张嘴说出来,只得拖着小电驴进了院里。   朗颂清楚孙谚识现在应该想独自待着,便直接上了楼,洗完澡上床,一直等到十一点多也没等到孙谚识。他关了灯,睁眼躺着,一直到零点才听到孙谚识蹑手蹑脚上楼的声音。   旋即房门被打开,孙谚识摸黑打开柜门拿着睡衣去了浴室,哗哗的水声响起,吹风机呼呼的声音响起,不多会儿孙谚识又回到房间爬上了床,不久之后轻轻地喘息声响起。   一切都与往日无异,孙谚识将情绪掩藏地非常好,如果朗颂不是已经知道不久前发生了些什么,如果朗颂不是听惯了孙谚识睡着后均匀平缓的呼吸声,能够很敏锐地听出来那呼吸声的虚伪,他甚至都会以为孙谚识已经睡着了。   朗颂在黑暗中睁开眼睛,直到天亮都没睡着,当然也知道孙谚识同样一夜没有合眼。   翻身起床时,朗颂听到上面的人翻了个身,下床后他往上铺看了一眼,只看见一个单薄的背影,和露在被子外面的一截小腿。   他伸了个懒腰,又轻轻地打了个哈欠,装出一副刚睡醒的模样,而后轻轻地扯过被子把那截小腿给盖上了。   此后几天,从表面上来看孙谚识毫无异样,如果炳叔来瞧上一眼大概会觉得岂止没有异样,和往日相比简直是洗心革面变成了正常人。   可朗颂看的出来平静下掩藏的暗涌,孙谚识只是把一些情绪都紧绷在虚假笑容背后,他不停地找事干,用忙碌来分散注意力,掩饰情绪。   家里的角角落落都让孙谚识打扫得一尘不染,货架摆得整整齐齐,厨房灶台光可鉴人,三个人床上的床品都被换下来清洗了一遍,连黄豆都差点被洗掉一层皮。到了晚上夜深人静无事可干时,孙谚识就彻夜难眠,每到凌晨才能勉强睡上一会儿。   令朗颂感到庆幸的是孙谚识没有渴求酒精的慰藉,比起酗酒,显然打扫卫生这样的发泄方式要积极得多。   可是孙谚识不眠又不休,朗颂担心他身体迟早撑不住,所以就开始了定时定点的日常投喂,甲鱼汤、海参粥、乳鸽汤……每天每顿不重样。他怕孙谚识起疑,便撒了个谎说饭店最近在更换新菜品,找人试味。   孙谚识完全没发觉异常,每天吃的津津有味。其实他并非像朗颂想象的那么消沉,只是对情绪的消化并没有那么快,否则这世界上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需要心理医生来治疗。因为失眠,对酒的心瘾又有点卷土重来的意思,所以他才会不断找些事情给自己做,分散注意力。   效果挺不错的,白天他陪朗月玩、学习,然后打扫卫生,让自己的身体疲惫到极致,几天过去,所有令心潮跌宕起伏的恨、怒、怨也如退潮一般,缓慢地归于平静。   今早他在店门口陪朗月玩滑板车,远远看到一个行动不便的人操纵着一辆电动轮椅缓缓走进巷子,他便叫了朗月一句,提醒她给行人让路。   朗月乖乖地把滑板车滑到墙根,准备等那人过去再继续玩,然而那辆电动轮椅缓缓驶来,停在店门口就不动了。   孙谚识正在扒拉黄豆的狗头,他疑惑地抬头看去,上扬的嘴角立时僵住,难以置信地动了动嘴唇,良久才哑声叫道:“阿姨。”   轮椅上坐着的正是卓历的妈妈秦玉平,如果不是因为对方嘴角下面那颗标志性的痣,他简直不敢相信坐在轮椅上这个瘦弱苍老、头发已经半白的女人是卓历的妈妈。这才秋天,她已经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里面露出病号服的一截衣领。   算起来他最后一次见秦玉平也就两年多前,那时候的秦玉平虽然清瘦,但绝说不上老,仍能看得出年轻时靓丽的模样。   只不过短短两年没见,怎么就老成这样了?是因为生病吗?可是眉心那无法舒展的沟壑也是因为病痛吗?寂若死灰的黯淡双眸也是因为病痛吗?   孙谚识不禁想起了他爸,同样也是过早的显露了老态,或许最重要的原因不是病痛,而是儿子使他们心力交瘁吧。   秦玉平嘴角挂着笑容,温和地看着孙谚识:“都认不出来了吧?”   孙谚识客气地笑笑,他不知道秦玉平此行有什么目的,但一个病人又能有什么威胁,于是他道:“不会,推您进屋坐吧,我给您倒杯水。”   秦玉平伸出枯瘦如柴的手摆了摆:“不用麻烦了,我说几句话就走。”   孙谚识也不勉强,把轮椅往边上推了推,他揽着朗月坐到了旁边。   秦玉平慈爱地看着朗月,从口袋里摸了一个橘子递给朗月,口中问道:“这小姑娘真漂亮,是你收养的吗?”   孙谚识愣了片刻才回答:“算是吧。”   秦玉平轻轻地叹了口气,目光流连在朗月身上,喃喃细语道:“挺好的,这样也挺好的。”   随后秦玉平又问了一些琐事,例如身体怎么样,店里生意好不好之类的,孙谚识一一回答。   闲聊了一会儿之后,秦玉平才幽幽地叹了口气进入正题。   “卓历前几天来找过你吧?”   孙谚识不禁挺起了背,诚实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正当他以为对方会让他以后不要再跟卓历见面时,秦玉平突然说道:“你们应该觉得我们做父母的很不可理喻吧?”   “你们”指的当然是孙谚识和卓历,“我们”指的自然是双方父母。   其实双方父母从头到尾都没见过面,孙谚识不清楚秦玉平是否从卓历口中听到过些什么,但转念一想,即使卓历什么都没说过,从他那几年都没回家过年秦玉平也能猜得出来他父母的态度。   这个问题孙谚识没法回答,很多时刻他确实这样认为,但是比起秦玉平用生命来威胁儿子,他的父母就显得并非那么不可理喻。   秦玉平并没有期望得到回答,她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看着上方的一小片天,似是自言自语地道:“可是在我们父母眼里,你们又何尝不是执迷不悟啊……”   孙谚识轻轻揉捏着朗月柔软的手指,沉默不语地等着秦玉平的后话。   秦玉平收回视线,徐徐道:“我们都坚持自己是对的,都想说服对方,最后弄得两败俱伤,有一方妥协了才算分出个胜负。”   孙谚识轻轻地抽了一口气,不可否认事实确实是这样,只是他和他爸之间还没能分出个胜负。   秦玉平用手抹了抹眼角,又看着孙谚识:“我好像赢了,又好像输了个干干净净。两年多来,卓历跟我说过的话还没叹的气多,我知道他恨我。”   孙谚识不知该说些什么,虚伪的宽慰他说不出口,沉默半晌,他只得问道:“卓历还好吧?”   听到这句话,秦玉平再也无法克制内心的酸楚与痛苦,两滴热泪从眼眶滑落,低低地啜泣起来。   朗月鼻子一皱,跳下孙谚识的双腿跑进店里,她踮起脚尖拿到柜台上纸巾盒抽了几张面巾纸,又跑回门口,小心地塞进了秦玉平的手中。   秦玉平怔怔地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想起了家里那个爱笑的小孙子,心里的酸疼被孩子如蜜糖的纯真善意给冲淡。   她擦掉眼泪,缓缓恢复了平静,叹着气回答:“他很不好。”这几天卓历一直在医院服侍她,该做的事一样也不落,除了话比往日更少,看起来和往常无异。可作为母亲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儿子眼底的忧郁和沉闷,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儿子对她无声的控诉!   秦玉平用乞求的目光看着孙谚识:“该怎么办呢?”   孙谚识倏地淡淡一笑,摇头道:“您问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两年我就是这么过来的。”   秦玉平整个人都僵住,良久才无措地收回视线,垂着眼羞愧难当地道歉:“孩子,对不起,我对不起你。”   孙谚识摇摇头:“您没有对不起我。”说起来,他还应该庆幸当年秦玉平不是来威胁他,否则他身上的负罪感又要再覆上一层。   在外边待的太久让秦玉平有些体力不支,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孙谚识看他一眼,温声道:“我送您回去吧?”   秦玉平怅然又勉强地弯了下嘴角,说道:“护工在巷口等我,你送我到巷口好吗?”   孙谚识抱起朗月,送秦玉平出了巷子。   虽然委婉的试探已经有了答案,到了巷口秦玉平还是不死心地仰头看着孙谚识,小心地问了一句:“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吧?”   直至此刻,孙谚识终于相信卓历那句“我妈已经同意了”是真的,他半蹲下来轻轻地握住那只苍老的手,说道:“人没法倒着活,阿姨,保重身体。”   秦玉平已哽咽,颤声道:“我对不起你们。”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些评论说进度太慢了,先说声抱歉,但我一直按照大纲的进度在写,绝对不是在水字数,否则我也不会开文之初加上“慢热”的tag。关于进度,我个人的理解是主角一直在互动,共同经历一些事,推动情节发展就是一种进度。   我为攻受两个人的感情线单独写了一份大纲,从小朗的视角来看,从认识到了解到喜欢,感情线很明确很快。   但从小孙的视角来看,就没那么容易发展出感情了,首先他得治愈,其次放下,然后发现小朗的感情,最后才是接纳。即便不谈前任造成的伤害、阴影,两人的年龄差也需要小孙慎重考虑之后才能、才敢接受这份感情,所以我还是按照我的大纲进度写,如果觉得感情线太慢的宝贝可以等屯一屯跳章看哦,爱你们。(●′З`●) 第82章 “我读书那会儿喜欢过班花”   自打上次在饭店碰上卓历之后,郑烨就隔三差五发信息、打电话过来,旁敲侧击地问卓历有没有找上门来。   孙谚识不想让对方担心,昨天晚上郑烨再次问起时,就把卓历和卓历他妈都找过他的事老实交代了   郑烨在电话里只表达了“哦,这样”的意思,并没表现出愤慨的情绪,谁知第二天就“杀”到了蓝楹巷,并且把儿子和老婆都带来了。   “月月!我的小宝贝!”甘甜甜疾走几步,搂过朗月一顿亲,简直爱不释手。   郑烨身上绑着婴儿腰凳,儿子面朝前坐在腰凳上,他抓着自家儿子的手,笑道:“傻小子,你妈不要你了,你还乐。”   孙谚识把小郑烨抱进怀里,问郑烨:“怎么突然过来了?”   “你说呢?”郑烨斜眼看他,“怕你心软又跳进火坑呗。”   他说这话当然是打趣的成分占多数,担心是担心,但他了解孙谚识。孙谚识虽然心软,但并不是一个没主见容易被牵着鼻子走的人,既然孙谚识说都结束了,那就是结束了。   孙谚识笑笑:“来得正好,今天月月生日,一起吃晚饭。”其实今天并非朗月真实的生日,但留在朗月襁褓里的那封信没有透露她的出生日期,所以朗颂的父母便定下捡到她那天的日子给她过生日。   郑烨和甘甜甜异口同声,“怎么不早说啊?”   甘甜甜对郑烨抬抬下巴:“现在还早,咱们带月月去趟商场,给她买生日礼物。”   “别忙活了,”孙谚识指指郑烨刚才放在墙根的粉色礼盒,“这芭比娃娃不就是给月月的礼物吗?就是怕你们太郑重了,朗颂才说不告诉你们。”   甘甜甜对郑烨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过几天再补,郑烨会意,也不坚持了。甘甜甜把芭比娃娃放进朗月怀里,跟她说“生日快乐”。   几人进了院里聊,不多会儿朗颂也回来了。   他今天恰好休息,中午水果批发部的老板打电话过来,说新到了一批新鲜水果,他去帮孙谚识拿几箱新鲜的水果。   最近孙谚识想了个主意,开了线下了团购活动,他让对面医院里的病人自己凑单,某种水果能够凑满一件他就帮忙去拿货。其实利润不高,但方便,而且零损耗,反正货送到了就让带头拼团的人整箱给搬走,让他们自己分。   拼了几次之后名气就在医院住院部传出去了,生意倒是越来越好。   朗颂肩上扛着两箱沉甸甸的水果,一只手护着,另一只手提着一个生日蛋糕进了小院,看到郑烨一家三口也不惊讶,礼貌地叫了声“郑哥”“嫂子”。   孙谚识起身去帮朗颂卸肩上的水果,朗颂侧身躲了一下,把蛋糕递出去:“不用,拿着这个就行。”说着,左手拖了一把,轻松地把肩上的货放了下来,搁在阴凉处。   郑烨“嚯”了一声:“小颂,你的力气果然很大啊。”   因为事先不知道郑烨和甘甜甜要来,所以早上买的菜不够,朗颂推出小电驴要再去一趟菜市场。   孙谚识起身,说道:“你刚跑了一趟,在家歇着吧,我去买。”   朗颂看着孙谚识难得红润饱满一些的脸颊,摇摇头道:“没事,你在家待着吧。”又问郑烨,“郑哥,你和嫂子有什么想吃的菜?”   虽然有点不好意思,郑烨还是厚着脸皮给他老婆点了一道鲫鱼汤,又说她还在哺乳期不能吃辣。   甘甜甜在一旁道:“没那么讲究,能有一个小青菜给我吃就行。”   “那怎么行。”朗颂笑笑,“我有数的,你们等着吃就行。”   朗颂一走,甘甜甜和郑烨齐齐向孙谚识投去了艳羡的目光。   孙谚识扬眉:“谁让他们误打误撞就跑我家来了呢?”   甘甜甜不乐意地“嘁”了一声,知道他两有话要聊,抱起儿子带着朗月去巷子里玩滑板车了。有些事郑烨不想让她知道了烦心,她就也不问。   巷子里传来了甘甜甜的笑声,郑烨才开口细问卓历找他的事。   在郑烨面前没什么好隐瞒的,除了卓历假结婚的事,孙谚识都说了。   郑烨听完叹了口气,沉吟半晌才道:“你真的没事吧?”   孙谚识和卓历两个人的感情有多深厚没人比他更清楚,先前他和孙谚识一样,并不知道卓历被他母亲逼迫,而且他和孙谚识的交情显然比和卓历的交情要深的多,孙谚识这些年遭受的非议和压力他也亲眼目睹,他当然是站在兄弟这边,痛恨卓历当初临阵脱逃的行为。   可现在,他得知了卓历的苦衷,那些愤怒和痛恨就像烟雾一样风一吹就散了,变成了一种无计可施的无力感,只能在心底感叹一句造化弄人、命运弄人。   孙谚识见郑烨一脸凝重,哼笑一声:“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他说着,往后一仰躺在了竹摇椅里。   这摇椅是他爸的,掉了一个小配件没法用了,就一直丢在杂物间角落。前几天朗颂去找东西,看到这把摇椅,就给弄出来清洗了一下,还去五金店买了配件和工具给修好了,又买了一个摇椅靠垫铺上去。   气温愈发低了,已有了入冬的感觉,这几天阳光挺好,吃过午饭孙谚识就在院里晒会儿太阳,珍惜今年仅剩的这点闲暇时光。   郑烨还不知孙谚识的心思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去,他上下打量了一遍,见孙谚识的气色比起以前倒是好了很多:“这么看起来,和前段时间相比,你确实长了点肉。”   孙谚识捏捏自己的下巴,促狭地扬扬嘴角:“最近吃得比较好。”其实自从朗颂来以后,家里的伙食一直很好,只是最近格外好。   郑烨被气得牙痒痒,张张嘴正欲说什么,小桌上的手机震动声打断了他。   孙谚识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眉毛微微抬起,表情有些微妙。   “谁啊?”郑烨顿时紧张起来,生怕又是卓历或者卓历的妈妈不肯罢休,还来纠缠。   孙谚识晃晃手机:“谢霜语给我发了消息,问我明天有没有空,一起去看车展,她也想买辆车。”   “班花她……”郑烨眯起眼斜睨孙谚识,“不会真对你有意思吧?”   孙谚识摇头否认:“没有的事。”自上次吃过一顿饭后,两人就没再联系过,今天谢霜语发消息过来也是想约着一起去看车,并没提别的事。   郑烨不解:“那你在犹豫什么?去呗,不是急着买车吗?”   孙谚识是很想尽快把车定下来,过段时间朗月该去培训结构了,有了车接送起来方便。之所以犹豫,是因为朗月暂时不能去人多嘈杂的环境,他不能把朗月带上,在考虑要不要另外约个时间。   孙谚识抿嘴想解释,突然想起前段时间郑烨笑他在感情这方面很迟钝的事,心里升起了一点耍弄的心思。他一点足尖让摇椅晃荡起来,慢悠悠道:“你之前说我迟钝,你这么敏锐怎么没看出来我读书那会儿喜欢过班花啊?”   “啪”一声,一条被束缚在塑料袋里的鲫鱼蹦进了院里,又“啪啪啪”继续蹦跶几下,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朗颂的左脚刚踏进院里,正好听到孙谚识那句“我读书那会儿喜欢过班花”,全身就像过了一道强劲电流似的全身僵硬。提在手里那条扑腾了一路的鲫鱼不甘心地摆动鱼尾连着袋子蹦跶出去,他都没反应过来。   郑烨离得近,赶忙弯腰捡起地上的鱼,笑着道:“小颂,没让鱼摊老板帮忙杀吗?”   听到郑烨叫自己的名字,朗颂才如梦初醒般回神,他怕被郑烨看出点什么,垂眼避着对方的视线,努力动了动嘴角,解释道:“摊上人多老板忙,带回来自己弄快一点。”   孙谚识挺起腰坐了起来:“我来处理吧。”   “不用,我来就行。”朗颂机械性地迈着沉重的步伐进了小院,从郑烨手中接过那条鲫鱼。他怕自己的眼里会泄露某些情绪,视线完全没有往孙谚识那边看去,埋头走进了厨房。   郑烨若有所思地看着朗颂的背影,感觉有些捉摸不透,方才有那么一瞬明明看到朗颂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可一个眨眼的功夫,朗颂仍旧是平常那副小酷哥的模样。他偏头看去,却见孙谚识正弯腰低头逗狗呢。一些话在嘴里咂摸几番后他还是没说,捕风捉影的事说出来并无意义,可能还会让当事人尴尬。   刚才的话题被打断,郑烨和孙谚识就没有再继续聊下去。虽然朗颂说不用帮忙,但他们不可能真的就做甩手掌柜,择菜洗菜的活儿自然是承担下来。那条鲫鱼最后也是孙谚识杀的,他偷偷拿到院里给处理了。   晚餐很丰盛,足有十几个菜,但每个菜的分量并不是很多,刚好够一家人的食量。   甘甜甜夸赞道:“弟弟你费心了。”   孙谚识给甘甜甜盛了一碗鲫鱼汤:“甜甜你还没吃过小颂做的饭吧,他在饭店做了一段时间的学徒,快出师了,厨艺又精进了不少,还会用胡萝卜雕花。”   甘甜甜“扑哧”笑出声来:“你怎么跟老父亲炫耀儿子似的。”   孙谚识揽了揽朗颂的肩膀,笑道:“我还没那么老,充其量就是哥哥炫耀有本事的弟弟。”   朗颂沉默地点点头算是回应,低头喝汤。   吃完晚饭时间还早,甘甜甜把过于活泼令人招架不住的儿子丢给郑烨,她带着朗月去巷子里散步消食去了。   剩下三个大人移动到小店里聊天,虽然稍显拥挤但是暖和,这个天已经不适合在院里呆着了。   从吃饭到现在,朗颂都没怎么开过口,他拿了把凳子靠着门框坐着玩手机,心不在焉地来回滑动那两页软件图标。   孙谚识和郑烨在轻声地聊工作的事,他用眼角的余光看了朗颂一眼,突然问道:“小颂,你没事吧?”   从他的位置只能看到朗颂垂着头看手机,看不到对方的任何表情,但他感觉得到朗颂好像兴致不高。   朗颂一向话少,除了在雷斌面前,鲜少有较大的情绪波动,但他能够区分的出来现在的朗颂不是话少,而是情绪低落。   听到孙谚识的声音,朗颂的瞳仁微微一颤,停留在手机屏幕上的大拇指也跟着一顿。他眨了眨眼,随后抬起头来,一脸茫然地问道:“怎么了?”   他的表情毫无破绽,就像一直专注于某件事,突然被人叫了一声后分神的模样。   孙谚识盯着朗颂看了两秒,又怀疑自己是不是多心了,他摇摇头:“不,没事。”   朗颂暗暗松了一口气,在那晚之前他不怕被孙谚识、郑烨看出些什么,甚至隐隐地希望他们能发现点什么,但现在不敢了。   他不知道孙谚识目前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他知道至少短期内孙谚识是不会接受一段新的感情的,况且孙谚识一直只把他当弟弟。他不敢去想如果孙谚识知道了他的感情以后会是什么表情、怎样的做法,抗拒?厌恶?   他不敢冒这个险,也并不想打破目前这种平静。这几天孙谚识已经慢慢地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其实就这样一直平静地生活下去也挺好的。   甘甜甜带着朗月散步回来,两家人围坐在一起点上生日蜡烛、唱生日歌。朗月明亮的双眼里映着跳动的烛火,她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闭上眼许了愿望。睁开眼,她迫不及待地手口并用把愿望告诉了朗颂。   朗颂笑着摸摸她的脸颊,认真的点了下头。   郑烨听她呜呜哇哇说了一通,但听不懂是什么意思,只得问朗颂。   顿了一下,朗颂才回答:“她说她许的愿望是大家永远在一起,永远开心。”   朗月的原话是:哥哥,我们要和谚爸爸永远在一起,永远开心。   吃完蛋糕,甘甜甜尝试性地问了朗月,要不要去她家住一晚,和弟弟一起玩。   令人意外的是朗月点头答应了。   朗颂和孙谚识对视一眼,没有反对。调机之后朗月就一直没出过蓝楹巷,是该出去透透气。她去过郑烨家亲近甘甜甜,自己也乐意去,没理由反对。   送郑烨一家人离开,朗颂跟在孙谚识身后,沉默地回了家,沉默地上了楼。   孙谚识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看到朗颂仍旧维持着低头的姿势坐在床边,不知在想什么。他走过去,站在朗颂面前,垂眼问:“真的没事?”   朗颂缓缓抬起头,笑了一下用手摸摸胃:“好像有点消化不良。”他倒也没撒谎,吃完饭就感觉胃上缠着一根丝线似的,身体动一下,胃就跟着紧缩一下。   孙谚识没说话,走到桌子旁拉开抽屉,拿出里面的一盒健胃消食片,剥了三片出来,又转身走到朗颂面前,摊开自己的掌心:“吃几片试试,还是不舒服就去医院。”   朗颂眼睫低垂,看着面前的手,掌纹清晰干净、手指细长好看,一个有些疯狂的念头蠢蠢欲动——他想亲吻这只手,甚至脖颈已经微微前倾。   “怎么,怕吃药?”孙谚识含着笑意的声音在头顶上方响起。   朗颂的脖颈一僵,随后摇头,伸出手摊开掌心。   孙谚识把那三片药倒进了朗颂的掌心,莞尔道:“酸甜味,咀嚼的。”   朗颂的耳朵不禁发烫,说道:“嗯,我知道。”   孙谚识笑了一声爬上了床,躺了一会儿后摸出手机,他暗忖一番又发了条消息给谢霜语。傍晚时他回了消息,说明天没时间,下次再约,谢霜语回复说没关系,她自己去就行。但朗月明天在郑烨家玩,他就又有时间了,而且他还欠着谢霜语一顿饭,明天一起看完车展再吃顿饭刚好。   谢霜语很快回复了消息,欣然同意。 第83章 【给勤劳的小蜜蜂】(过渡章 节)   孙谚识和谢霜语约了上午碰面,所以早上起得早,他洗漱完下楼,朗颂刚收摊回来。   朗颂问道:“今天要出门吗?”   “嗯,我去逛逛车展。”孙谚识咬了一口还热乎的烧麦,“对了,我想买辆紧凑型SUV,视野好空间舒适,你觉得怎么样?”   朗颂不是很懂车,在意的也不是这个,于是点头说好。顿了一下又问道:“一个人去吗?”   孙谚识蹲着,掰了一口烧麦丢进黄豆碗里,头也不抬道:“不是,约了班花一起去。”   虽然预料到了答案,但甫一听到“班花”这两字,朗颂的心还是不禁往下沉了沉。他去车棚推小电驴,嗓音低了下去:“中午回来吃饭吗?我给你送饭。”   “不了。”孙谚识把最后一口烧麦塞进嘴里,腮帮子鼓起来一点,“我在外边吃,以后也别送饭了,本来你吃饭的时间就不多,安生吃饭吧。”   朗颂乌黑的眼睫缓缓往下垂,又抬起,他低声说:“好,知道了。”然后推着车离开了院子。   孙谚识在原地蹲了一会儿,一下一下摸黄豆的狗头,把手上吃烧麦沾上的一点油渍擦在了黄豆的头上。   黄豆毫无知觉,舒服地用鼻子拱孙谚识的手。   孙谚识拍拍它的头,站了起来:“走了。”   他叫了网约车,先去谢霜语的住所接上她,然后一同前往博览中心。   两人的都是带着目的性来的,没有满场乱逛,只看自己青睐的车型或者品牌。   孙谚识很快就看上了一辆简洁大气的黑色SUV,车型好看,后排空间大,油耗也经济。他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朗颂,询问对方的意见,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朗颂才回复说“挺好的”。   孙谚识果断付定金定下了这辆车,一周后就能提车。   谢霜语没有看到令自己满意的车,她看了一眼腕表,说道:“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去吃饭吧。”   “好,”孙谚识和她一起往外边走,“买车也不急于一时。”   这顿孙谚识回请,在来的路上就预定好了一家日料店的位子。   两人在小隔间坐下,孙谚识把菜单递给谢霜语让她点餐。谢霜语问他有没有什么不吃或者忌口的,他摇头说没有,但在谢霜语点了一瓶清酒后,他低声道:“抱歉,我不能喝酒。”   谢霜语笑了笑:“那——我喝酒你喝茶?”又压低声音撒娇似的说,“我想喝。”   孙谚识笑着点头:“好。”   菜肴端上餐桌,两人慢慢用餐聊着天。   一如上次那样,和谢霜语聊天令孙谚识感到放松、舒适,不知不觉间话题从工作切换到了感情生活。一开始是谢霜语问孙谚识郑烨是不是有小孩了,孙谚识如实告知。   谢霜语又问:“那你呢,没计划吗?”   这个问题有点含糊不明,什么计划呢,计划结婚还是计划生小孩?不过不管是哪种,孙谚识都没计划,他诚实地摇头,说暂且没想过。   谢霜语轻启红唇,抿了一口酒,突然道:“其实高中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喜欢我。”   孙谚识愣了良久,并不是因为这个问题本身,而是因为话题跳跃太快,他的思路没有及时跟上,怎么突然从未来计划聊到了往事?   回过神后他又感到愕然,虽然谢霜语比以前自信、外向了很多,但仍算不上开朗,而且也不是一个情感外露的人,但她的这个问题却很直接甚至有些露骨。   孙谚识的目光落在谢霜语绯红的脸颊上,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谢霜语单手支颐,头有点歪着,细长的柳叶眉微微一挑,挑出了一抹颠倒众生的风情,她的眸子水润晶亮,像一汪荡漾的春水。   大部分男人看到这个画面心弦都会为之一颤,孙谚识却是平静地像一根绷直扯紧的铁丝。   谢霜语笑了一下:“你是不是以为我喝醉了?”   孙谚识顺势回答:“没有,是怕你喝醉了。”   他有些庆幸谢霜语没有追问下去。   虽然昨天他和郑烨开玩笑说高中喜欢过班花,但他在之前认真地思考过,那种朦胧的情感到底算不算喜欢?他得出结论——那是一个青春期男生对一个优秀女生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欣赏,是一种暧昧不明的情感,可以说是喜欢也可以说不是。   已经过去十几年了,是与不是都不重要。   孙谚识并非觉得这个问题难以回答,他只是摸不准谢霜语问这个问题的目的。原本他认为对方是绝对没有那方面的心思的,但现在又有些捉摸不透了。   可谢霜语只问了这一个问题之后便不问了,他又怎么好意思直言不讳地问对方是不是喜欢自己,因此只能礼貌地笑了一下揭过这个话题。   吃完午饭走出饭店,其实两人是顺路的,打同一辆车就行,但孙谚识像上次一样给谢霜语单独打了一辆车,拍下车牌号,替对方打开车门,又叮嘱到家后报声平安。   谢霜语站在车门前道谢,莞尔一笑道:“下次我是不是就能坐你自己的车了?”   这句话客套的成分占多少孙谚识不清楚,他点头一笑:“是的。”   孙谚识也打了辆车,他去郑烨家接上朗月一起回家。到家后他给朗颂发了一条消息,说已经接回朗月了,朗颂很快回复了消息,简单的两个字——好的。   孙谚识不让朗颂再送饭,就得点外卖或者出去吃。他想了想,在正经饭点之前领着朗月去了朗颂上班的饭店。   这个点,店里没什么人,还很清静。   小河看到两人,抓着抹布就跑了上来:“哥,来啦?”又去掐朗月的小脸,“月月又漂亮了呢。”   视线在店里扫了一眼,只有三两个服务员在懒洋洋地擦桌子,等着不久之后的第一拨客人。孙谚识问:“小颂呢,在厨房忙?”   小河吸吸鼻子,吃味道:“舅舅跟他在厨房研究新菜呢,讨论一个下午了。”他往厨房看了一眼,“我去叫他。”   “别。”孙谚识拦住他,“让他忙吧,我就是来吃晚饭的。”   点好菜,孙谚识和朗月找了角落的一张桌子坐下,小河也扭扭捏捏地蹭过来,面对面坐了下来。   孙谚识好笑地看着他:“怎么,有话要说?”   小河嘿嘿笑着,上半身前倾趴在桌子上,一脸神秘地压低了声音,道:“哥,你知不知道颂哥最近失恋了?”   孙谚识的眉梢无意识地挑了一下:“怎么说?”   小河左右张望一番,又刻意将嗓音压低了一些:“这几天颂哥心情很差,不说话也不笑,还经常发呆。上午还打翻了一壶热水——”   “他烫伤了?”孙谚识打断小河。   “没,”小河挥挥手,“及时躲开了,还好那水也不是刚烧开的。”他意识到偏了题,又聊回去,“他这几天失魂落魄、心不在焉,特像失恋了。”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捏着下巴,回想这段时间朗颂一些反常的行为。   昨晚朗颂一个人垂头耷脑倚着门坐着的模样又浮现在眼前,那一刻的朗颂就好像被全世界抛弃了似的,看起来孤孤单单一只。还有今早也是,朗颂好像有话要跟他说的样子,但最后又什么都没说,拖着车子走了。   孙谚识清了清喉咙,问小河:“他——是不是跟你说什么了?”瞳仁的转动泄露了他内心的挣扎,但谁也发现这一闪而过的迟疑,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   “嘿嘿嘿……”小河把手挡在唇边,洋洋得意道,“上次我俩在厨房的后巷聊天,颂哥说他喜欢上一个年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他又长叹了一口气,遗憾道,“不过那个姐姐好像不喜欢颂哥,也有可能是结婚了……”   小河的思路很简单,上次他问他朗颂“你喜欢上谁了?比你大很多?该不会她已经结婚了吧?”的这些问题都没得到答案,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叫自己猜中了,他颂哥不好意思回答,所以他侃侃而谈起来特别有底气。   小河每说一句,孙谚识的眉心就紧蹙一份,最后几乎皱成了一个“川”字。   脑子里缓缓浮现一道袅袅倩影,孙谚识抿嘴细思,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小河突然扬起嗓门喊道:“来了来了,马上就来!”打断了孙谚识。   小河起身,对孙谚识道,“哥,我先去忙了。”   “嗯,去吧。”   直到吃完饭,朗颂都没出过厨房,孙谚识便带着朗月离开了。   走出饭店大门,孙谚识又突然顿住了脚步,朗月抬头看他,大大的眼里装着满满的疑惑。   孙谚识摸她的头,问道:“想喝奶茶吗?”他一字一顿慢慢说着,做了一个抬头饮水的动作。   朗月的眼睛和眉毛微微抬起,抿着水润的小嘴,在脑子里努力辨别、思考自己听到的每一个音节。   孙谚识也不急,慢慢等她。片刻,朗月懂了他的意思,抓着他的手蹦跳起来,指了指对面的一家奶茶店。   “真棒!”孙谚识抱她起来,亲了她软乎乎的小脸一口,“咱们去买奶茶。”   他走到对面一家连锁奶茶店,先给朗月点了一杯鲜榨果汁让她喝上,而后估摸了一下饭店员工数量,点了二十几杯各色口味的奶茶、果茶,末了,他又单独点了一杯加足了配料的冰奶茶。   付了钱,孙谚识问道:“能给我一支笔和一张便签吗?”   营业员递了纸笔过来,他在便签上写了一行字,委托道:“麻烦你帮我把这张便利贴贴在刚才那杯加料最多的奶茶上,然后把所有奶茶送到对面那家饭店交给店员就行。”   奶茶送到店里时,朗颂正在厨房炒菜,燃气灶喷出的熊熊火焰烤得他大汗淋漓,辣椒味呛了一屋子,他忍不住清了清嗓子。   油烟净化器轰轰作响,小河在朗颂吵完一盘酸辣白菜后走进来,拍拍朗颂的肩膀,扯开嗓门大声道:“颂哥,喝杯奶茶!”   朗颂瞥一眼小河手中的奶茶,想了想还是摇了头,虽然他热得气都喘不上来,想立刻跳进水里,但并没有喝冰奶茶的心情。   见朗颂去接水刷锅,小河急了:“孙谚识大哥特意给你买的,你真的不喝啊?”   孙谚识三个字在耳边炸开,朗颂立刻回头:“他来了?在外面吗?我去看看。”   “走了走了!”小河拦住他,“他来咱这吃饭呢,那时候你和舅舅研究新菜正忙着,他不让我告诉你,吃完饭就走了。”   明亮的眼睛顿时黯淡几分,朗颂反应过来小河刚才说的话,眼底又涌上一丝兴奋:“这奶茶是我哥买的?”   “是啊,”小河递出去,“你看上面还贴着便利贴呢!”   朗颂立马拿过那杯奶茶,盖子上果然贴着一张便利贴,行云流水的漂亮字迹落在纸上——给勤劳的小蜜蜂朗颂,旁边还画着一只小蜜蜂。   一杯奶茶就把空落落的心给填满了,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连日来的苦楚就被冲淡到所剩无几了。朗颂看着那张被冰凉的水珠沾湿的便利贴,轻轻取下来捏在手心里,他朝小河笑笑:“谢谢。”   小河哈哈一笑挥挥手:“我们都沾了你的光,每人都有一杯呢,孙大哥真大方,嘿嘿——”顿了下,他又指着朗颂的奶茶杯,“你这杯加了最多的料。”   小河滔滔不绝地汇报完离开了厨房,朗颂把捏在手里的便利贴重新拿起来,看宝贝似的来回看了好几眼,才小心地叠好放进口袋。再低头吸一口奶茶,心底所剩无几的那点酸楚也被冲刷干净了。   虽然如此,但朗颂很清醒,他知道孙谚识没有别的意思。他现在也没有别的妄想,只想待在孙谚识的身边。   如果孙谚识想做一座孤岛,那他想成为环绕孤岛的一片海,静静陪伴,细细聆听,可他不希望有人登上这座孤岛。   朗颂上楼的时候孙谚识已经洗完澡上床了,但他没睡觉,倚着床头在看书。轻轻地开门声响起,孙谚识抬眸,低声打招呼:“回来了?”   朗颂抬头,笑了一下:“怎么还不睡觉?”   孙谚识愣了一下,他本来是等着朗颂回来,想和他聊聊的,但是现在看起来朗颂好像……好像突然又没事了?   朗颂脱掉一股油烟味的卫衣开衫,里面只穿了一件纯黑色T恤,双臂一抬后背绷紧,隐约能看到结实的背阔肌。半晌没得到回应,他把衣服扔进脏衣篓里,转头问:“怎么了?”   孙谚识回神,从给朗颂擦药的记忆片段里抽身,他迅速垂眸看书,而后道:“正准备睡了。”同时,也打消了和朗颂聊一聊的想法。   他还不确定小河说的是不是真的,而且朗颂现在看起来心情挺不错的,那就更没必要突然提起。   作者有话要说:   朗颂:小河你说的很好,下次别说了。   小河:??? 第84章 深夜的一通电话   一周后孙谚识提了车,拿到了临时牌照。   两年多来他没怎么碰过车,也就有那么几次帮喝了酒的郑烨把车开回家,再就是一周前在车展上试驾体验了一番。   不过其实即便在两年多前,他开车的机会也不多,因为他通常都是坐在副驾上的那个人。   孙谚识以为自己还得适应一段时间,但开着车出去兜了两圈,竟也没什么生疏感。买了炭包放在车里,散了几天味,便到了朗月正式去语言康复中心的日子,他从容地开着新车送朗月去上了第一节课。   近半年内,朗月每天下午都得去上一节课,半年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调整。   康复中心以耳蜗宝宝居多,比起幼儿园,朗月反而更适应康复中心的环境,给她一对一教学的老师也很亲切很耐心,她像一条小鱼进了水,变得活泼大胆许多。   上了一周的课,成效显著,朗月已经能够很准确地说出一些词汇,也能清晰地叫出“哥哥”“爸爸”“妈妈”“谚爸爸”,但为了准确、清晰地叫出这些称呼,学习的过程却是异常艰辛。   孙谚识每天都陪着朗月去上课,隔着单面玻璃,能够看到老师一会儿让她含着一张小纸条感受气息,一会儿往她嘴里塞一根小棉签教她用舌头抵着上颚发音,用尽一切小方法,只是为了学会一个词语。   这个对于普通的小孩来说多听几遍、多模仿几遍就能掌握的技能,朗月却要耗费数十倍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学会。   每天学习同一件事是枯燥乏味的,而且老师也提前打了预防针,说到了某一个阶段会遇到一个瓶颈期,小孩可能会气馁、烦躁,甚至是厌学,家长一定要多多鼓励耳蜗宝宝。   孙谚识暗暗观察了几天,即便是在一旁看着,也替朗月感到心烦气躁。他有点担心哪天朗月遇到挫折真就不想学了,于是回到家立马认真地写了一份“激励计划”。   这份计划给朗月制定了半年内的十个学习小目标,每达到一个目标就送她一件礼物或者带她出去玩。   写到“出游”这一项的时候,孙谚识恍然意识到,兄妹两来蓝楹巷四个月了,他除了带朗月去过一次动物园,竟是哪里也没去玩过。   朗颂就更不用提了,不仅哪里也没去玩过,搬进来不久就因为他胃出血照顾了他好几天,后来因为戒酒,朗颂又是费了一番心思照看他。   其他时间自不必说,朗颂不是在出摊就是在打工,忙的像个陀螺,被生活鞭挞着往前走,别说玩,连能够轻松休息一天的时间都甚少。   孙谚识不禁感到惭愧以及心疼,身体再强壮,心智再成熟,过了年也才刚满二十而已,大部分人这个年纪都还在读大学呢,朗颂却在为了生活四处奔忙。   孙谚识把“激励计划”拿给朗颂看,征求对方的意见。   入了冬,朗颂正在给黄豆修冬天的暖窝。他停下手中的活放下锤子,捧住孙谚识的笔记本电脑看了一遍,不赞同道:“把这些礼物换成小零食或者小玩具就可以了。”   孙谚识凑过去看了一眼,其实他也没选什么特别贵重的礼物,无非就是小姑娘喜欢的公仔、公主裙之类的,最贵的一样东西就是一台拍立得,市场价也就几百块钱的样子。   “小零食和小玩具她平时也能得到,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就没有激励作用了。”孙谚识不肯让步。   朗颂无奈地笑道:“月月不会那么容易就放弃、懈怠,不用这些东西她也能坚持下去。”犹豫片刻补充道,“而且这些东西加起来要花不少钱,我暂时还负担不起。”   他当然知道孙谚识不会让他掏钱,但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主动开口。   虽然孙谚识说过不要再计较什么房租和伙食费,但他一直认认真真记下每一笔账目。他欠孙谚识的实在是太多了,光是朗月的手术费就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还清的,欠得越多,还清的时间就拖得越久。   这些债不仅压得他喘不上气,也压得他毫无底气。   虽然不愿,但他很理解孙谚识为什么只把他当弟弟看待,因为他和孙谚识相差的不仅仅只是年龄,方方面面的差距都太大了。   一开始他以为孙谚识是个窝在蓝楹巷的抠脚懒汉,而事实上孙谚识随随便便就借了他十万块钱,说想要买车,便立马就定下了。   除了经济能力,还有学历、经历、能力。   孙谚识自己未曾提过,但从郑烨的只言片语能听得出来孙谚识学历很高。那天晚上在公园里,卓历还提到了他们两个人的公司,侧面说明孙谚识的能力也很强。   总而言之,他和孙谚识的差距过于悬殊,不能再让这种距离越拉越大,有很多东西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追上了,但至少要尽快把债务还清,这样他才能有底气喜欢孙谚识。   孙谚识迟钝地反应过来朗颂的言外之意,也看出了朗颂掩盖在眼睫之下窘迫,他不动声色地合上电脑用手臂夹在身侧,没有完全让步,商量道:“这个计划总共有十个目标,一半的礼物你来选,一半的礼物我来选,这样公平了吧?”   朗颂拗不过孙谚识,也根本不舍得拒绝,于是点头说:“好。”   孙谚识想拍拍朗颂的肩,手伸出才猛然发现,不知何时朗颂已经比他高出半个头那么多了。   都已经十九岁了,身高还会再长吗?朗颂刚来的时候也就比他拔尖一点点吧,怎么突然一下又窜高了?   在朗颂发现之前孙谚识讪讪地收回手,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话毕,他夹着电脑上了楼,走到半道的时候想起什么,站在楼梯上朝院里喊:“小颂!”   朗颂半蹲着,正在钉钉子,黄豆站在他旁边像在监工。闻言,一人一狗齐齐回头。   孙谚识忍俊不禁,笑着道:“小颂,等你下周休息那天,咱们带月月出去玩吧?”他又对黄豆说,“你爹现在有车了,可以带你去玩了。”   黄豆“哈赤哈赤”吐舌,用力叫了两声。   朗颂一笑,点点头:“好。”   只是出游的计划被一通深夜打来的电话给打乱,最终没能去成。   这天周五,三人洗完澡,在陪朗月看完一集动画片之后都早早睡下,因为第二天三人要一早出门,去郊外的一个农家乐自助烧烤。   关灯前,孙谚识从上铺探出头来,说道:“小颂,你什么时候有空了去考个驾照吧?”   这件事本来也在朗颂的计划当中,他没有任何犹豫,点头说“好”,   两人熄灯盖被,缓缓进入梦乡。   朗颂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来年开春风和日丽的一天,孙谚识突然说想去郊外踏青。于是他提前准备了很多野餐的食物,装在保温午餐袋中。   可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孙谚识的手机突然“叮”的响了一声,他看了一眼后,神色慌张地说:“抱歉啊小颂,我不能跟你出去了,遇到点急事,我必须得出去一下。”   朗颂紧张地拉着他:“出了什么事?谁找你?”   话音刚落,急促又连绵不断的手机嗡鸣声骤然响起,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越来越快,震得人心脏不由得跟着一颤!   倏地,朗颂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与此同时,睡在上铺的孙谚识接起了电话。   “喂?怎么了?”   “好,我马上过来!”   只两句话,孙谚识就挂了电话。   其实他睡眠一向很浅,今天莫名睡得很沉,也许是想到明天的出行计划,不断在给自己心理暗示要养精蓄锐,总之是睡得很熟,以至于放在枕边的手机嗡鸣良久,他才蓦然从安稳的睡梦中惊醒过来。   电话是谢霜语打来的,她说脚被柜子砸到了,问他能不能去帮忙。他能从电话里听到对方隐忍地吸气声,应该伤得不轻。他不敢耽搁,扶着床栏灵活地跳下了床。   朗颂也清醒过来,他起身摸到墙壁上的开关,打开了灯。   孙谚识已经打开了衣柜,他一边拿衣服,一边回头道:“抱歉,吵醒你了。”   “怎么了?”孙谚识此刻的表情和方才梦里的表情简直一模一样,朗颂也不由紧张起来,“发生了什么事?”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孙谚识那位从未露过面,住在养老院的父亲出了什么事。   孙谚识也顾不得那点细枝末节的尴尬,速度飞快的脱了睡衣睡裤,只着一条内裤开始穿外衣,边穿边解释:“班花受伤了,我过去看看。”   朗颂的眉心皱得更紧,下颌绷成一条凌厉的线条,脱口道:“已经一点了,她为什么叫你过去,她家人不在吗?不能叫救护车吗?”   孙谚识手上的动作停顿了刹那,又继续穿裤子。   接电话的那片刻,他还没完全缓过神来,也无暇往那方面去想。不过此刻回过神来,他还是觉得自己得过去一趟。既然谢霜语能打电话,说明还没严重到需要叫救护车的地步,况且纵然是救护车来了,把她接去了医院,也得有个人跟着去医院帮忙办理各种手续才行。   一个女人受了伤深更半夜独自待在医院,即便只是想想,也觉得于心不忍,更何况他们还是同学。   同学聚餐那天,在饭店露台那两位女同学谈论的的话也蓦地环绕在孙谚识耳畔。   “谢霜语怎么会突然出国?高中毕业前她说过读完大学就回老家。”   “可能是不想回老家吧,我听说他爸妈思想很封建,管她管得很严。”   “有一次在学校里我亲眼看到他爸在学校后门指着她脑门骂她,说她是个赔钱货,每个月都要买复习资料,还说花的钱都记在账上,让她毕业了赚钱来还这些账。”   “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孙谚识收回思绪,拿了外套往门口走,经过朗颂身旁时拍了怕他的肩,语速飞快说道:“她不是本地人,父母都不在身边。我过去看看,很快就回来。”   擦身而过时,朗颂无意识地抓住了孙谚识的手。   孙谚识急着走,看了自己手腕上的那只手一眼,挣了挣:“怎么了?”   朗颂眸光一凛,认真道:“我跟你一起去。”   孙谚识恍惚了一下,那个在这半个月来根据他对朗颂的细致观察后否决的想法又抽了芽。但此刻并非是追究这件事的时候,他往对面的房门瞄了一眼,说道:“你跟我一起去,那月月呢,外面很冷。”   那根冲动的神经被拨了一下,朗颂幡然醒悟过来,只得不甘地松了手,低声叮嘱:“那你有事给我打电话。”   “嗯,好。”孙谚识勉强笑了一下,离开房间,快步下了楼。 第85章 班花的秘密   深更半夜,路上只偶尔驶过一两辆车,一路畅行无阻,孙谚识很快到达谢霜语家,直接用她给的密码开了门。   一阵淡雅的香味扑面而来,屋内只有玄关的一盏射灯亮着,里边静悄悄的。   他摸到开关打开了大灯,入目便是一个开放式小厨房,往里走几步是一览而尽的小客厅,沙发旁边就是去往二楼的实木楼梯——这是套适合独居的Loft公寓。   孙谚识未作他想,蹬掉鞋子上二楼。他敲了房门,里面没人应,于是直接打开了门。门背后有东西“咕噜噜”几声滚到了角落,同时,脚底踩上了什么圆滚滚的东西。   孙谚识打开灯,小心地抬眼往房内看去。谢霜语坐在地上,身上披着被子,身后靠着床,一只实木床头柜倒在地上,一盏小夜灯摔在地上,玻璃碎片溅了一地,还有其他小物件也乱七八糟摔落一地。   他又低头看去,只见地上散落着一些白色的小药片。   听到开门声,谢霜语才缓缓抬起头来,快速隐藏住眼里的惶恐、茫然,无措地抿了抿毫无血色的嘴唇,窘迫道:“抱歉,劳烦你深更半夜跑一趟。”   孙谚识已经避开玻璃灯罩碎片,走到了谢霜语面前,蹲下来检查她脚上的伤势。原本盈盈一握的脚踝肿胀得像一个发面馒头,看起来就很严重,可能是韧带损伤或者骨折。   他握住谢霜语的脚踝,轻轻捏了一下,“疼不疼”还没问出口,谢霜语已经疼得“嘶”了一声,眉心深深蹙起。   孙谚识收回手:“要去医院拍个片子,家里处理不了。”   谢霜语又裹了裹身上的被子,咬着唇犹疑须臾才点头:“能麻烦你帮我从衣柜里拿一件大衣吗?黑色长款的那件。”   孙谚识垂眼,看到了谢霜语裸露在被子外面白皙的长腿,以及一小片真丝材质的睡衣面料。   “好。”他依言从衣柜里拿出了衣服,转过身等着,“如果需要帮忙的话就叫我,我会闭眼帮你。”   “好。”望了那清瘦但很有安全感的背影一眼,谢霜语掀开被子,艰难穿衣。   她穿了一件长度只到大腿的吊带真丝睡裙,酥胸半露,且因为受伤的那只脚没法移动,姿势很尴尬。窸窸窣窣艰难地穿好大衣,将腰带紧紧系上,她才开口:“好了。”   孙谚识回过头,本想把谢霜语抱下楼,他暗暗握拳掂量了一下自己的臂力后选择了背的方式。谢霜语很瘦,最近他的体重也涨回去不少,但还是没有那个自信,他没有朗颂那么大的臂力,万一造成二次伤害就难辞其咎了。   孙谚识扶着谢霜语站了起来,让她单脚站立,半蹲在了她前面,偏头道:“上来。”   谢霜语的耳朵蓦然一热,但没有扭捏,身体前倾趴在了孙谚识的背上。   孙谚识背起谢霜语,走到房门前时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方才滚到角落里的东西——一个白色的小药瓶。对他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在戒断酒瘾时他吃过这种药,是地西泮,主治焦虑症、失眠及各种功能性神经症等。这种药吃了以后副作用很大,可致嗜睡、头痛、运动失调等。   他没有揣摩、流连,立刻收回视线,背着谢霜语下了楼。   上了车,谢霜语再次表示歉意:“抱歉,其实我以为并没有那么严重,所以想请你过来帮我买点药就行,但是看起来比我想象中的严重很多。”   孙谚识偏头看她一眼,应了一声“没事,应该的”,便再没吭声,也没问那瓶药是怎么回事。   其实当他推开房门看到谢霜语沉抑又无助地挨着床坐在地上,对周遭的一切似乎都无知无觉的模样时,就已经敏锐地意识到谢霜语半夜打电话给他可能不是因为脚受伤,她或许是在求救。   那个药瓶证实了他的猜测。   车里很安静,在十字路口停下等红绿灯时,谢霜语突然开口:“其实……”   孙谚识看她,她生硬地扬扬嘴角,继续道:“其实我有严重的焦虑症……”   眼角的余光看到绿灯亮起,孙谚识收回视线看向前方继续开车,稍稍偏头,用寻常的态度问道:“看过医生了吗?”   见孙谚识神态坦然并无异色,有那么一瞬间谢霜语是想把心里话和盘托出的,但最终没能鼓起勇气,她低声回答:“看过,原本一直控制得很好,今晚不知道怎么回事……”   她当然是知道怎么回事的。   今天她鼓起勇气去了一个故地,想起了一些让她追悔莫及的往事。晚上睡着后,她便立刻跌入一个个久违的噩梦,循环往复。她从噩梦中遽然惊醒,感觉黑暗中有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了她的口鼻,使她无法喘息,她好像被闷在一只巨大的塑料袋里,被濒死的恐惧所包裹。   她挣扎着起来找抽屉里的药,可四肢完全不受控制,不小心撞倒了柜子,那个实木柜子重重砸向了她的脚。   她根本没感觉到疼,疯了似的抓住药瓶艰难地拿了一颗药塞进嘴里,然而一切并没有变好,耳畔有突然响起梦里那些令她惊恐至极的戏谑、责骂。   “你刚才经过的时候偷偷看我,不就是对我有意思吗,摸你一下怎么了?”   “少在这里装清纯,听你们学校的人说你跟很多男的好过。”   “大学毕业后要么回老家考公,要么回老家相亲嫁人。”   “你连爸妈都不要了?养你有什么用?你这个赔钱货!”   “你不喜欢我,当时又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   除此之外还有婴儿尖利的啼哭声。   她用力捂住耳朵,想把这些声音屏蔽在外。可是根本没用,那些声音是从她脑子里发出来的。她太绝望了,疯狂抓挠着自己的头发,就在濒临崩溃的时刻,她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为他挺身而出的少年孙谚识,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促使她打出了那一通电话去求救。   当孙谚识微哑的声音从手机听筒钻进她的耳朵时,脑子里所有洪水猛兽一样的声音轰然褪去,她知道自己得救了。   -   到了医院挂了急诊,医生先给安排拍了个片子,幸运的是并没有骨折。医生给伤处固定了一下,让明天上午再做一个核磁共振,看看是不是韧带损伤。   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谢霜语不打算再回家折腾一番,请护士帮忙找了一张急诊病房的病床躺着,又让孙谚识早点回家,说自己能行。   孙谚识自然不可能真就这么放心地回家,拿了条凳子坐在了病床边:“我不回去,你睡会儿吧。”   谢霜语没有拒绝,但一直睁眼躺着没有睡,原本秋波盈盈的美眸此刻只剩浓浓的疲倦。   她微微侧着头,专注地盯着孙谚识因为清瘦显得锋利的下颌线条,回想着对方高中时比现在柔和稚嫩许多的侧脸,嘴角无意识地弯了弯。   孙谚识感受到目光,依旧低头垂眸假装认真地看着手机,实际脑子里不断回忆着临出门前朗颂急切的模样。   可谢霜语的视线实在太过直接,而且逃避下去也终究不是办法,眼底闪过一丝挣扎,他还是抬起头迎向了对方的视线。   谢霜语没有回避也没有露出什么尴尬的神情,反而很自然地笑了一下。   这样倒令孙谚识有些局促,他清了清喉咙,没话找话地问道:“睡不着吗?”   其实谢霜语是不敢睡,又怕被噩梦给困住,她没有解释,只说道:“消毒水味大,睡不着。”   孙谚识拧眉思忖,半晌才道:“要不我帮你问护士要个口罩?”   谢霜语忍俊不禁,心里又很感动,记忆当中的孙谚识就是这样,热忱、善良。其实她知道的,如果那天被猥亵的是班里任何一个女生,孙谚识都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她在对方眼里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人,但孙谚识却是她眼里特别的存在。   那天她打电话给父母,告诉他们自己被男同学欺负了,她想回家,想转学。可是父母却责骂她:谁让你穿那么短的裙子?谁让你上赶着找男同学说话?我们辛辛苦苦赚钱让你上一中,是让你好好念书,不是让你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的。以后这种事情就不要打电话回家,自己收敛着点。   连她最亲的人都不肯帮助她,保护她,在她最惶恐最无助的时候,只有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怒冲冲地走到她面前,说:“你别哭,那天拦着你的人都有谁,我一定会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在那个晦暗的青春期,她交出所有感情,拥抱了太阳。   谢霜语收回思绪,眨了眨眼睛冲淡眼里的湿意,柔声开口:“谢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地西泮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生开药每次不能超过七日常用量,所以一般拿到的药都是医院药房分装过的,不存在直接拿一瓶药的可能性。文中是为了情节服务,切勿当真哦。 第86章 “你以为我喜欢谢小姐?”   第二天一早,孙谚识从护士那里借了轮椅,推着谢霜语去做磁共振,但等着检查的病患已经排起了小小的长队,他们只能在外边等着。   没一会儿,孙谚识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因一夜未睡变得混沌恍惚的脑子突然清醒,他想起家里还有两个小鬼等着他去郊外烧烤。   摸出手机一看,果然是朗颂打来的电话,他向谢霜语指了指不远处的僻静角落,然后一边往那边走,一边接了电话。   “抱歉小颂,我现在在医院,班花伤的有点严重,有可能要住院,今天大概没法去郊外了。”   昨晚孙谚识说去去就来,然而直到天亮都没回家,也没有打电话或者发消息。朗颂屡次想打电话给孙谚识问问,但又想孙谚识一晚上都没回来,谢霜语受的伤大概很严重,担心耽误对方正事,只得作罢。   但他又按捺不住地想,会不会谢霜语的伤并不严重,孙谚识只是留在她的家里陪着她、照顾她?   朗颂木然地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夜未阖眼,给朗月做完早餐后实在是没能忍住,给孙谚识打去了电话。   此刻,听到孙谚识说自己昨晚在医院待着,朗颂有点负罪地松了口气,问道:“你们在哪个医院,我现在过去。”   “不——”孙谚识下意识地想说不用,不经意地一抬眼看到了不远处谢霜语时,他犹豫了。   朗颂并不知道孙谚识脸上的犹豫、迟疑:“怎么了,信号不好吗?”   “不是,”孙谚识收回视线,把地址报给了朗颂,“你过来吧。”   半个小时后,朗颂赶到医院放射科,找到了孙谚识。他微微点了下头,和谢霜语打了招呼,然后提起了手中的保温餐袋,说道:“你们吃过早餐了吗,我带了一点过来,如果没吃的话……”   两人还真没吃早饭,早晨有个抽血检查要求谢霜语空腹,孙谚识自然也不好意思自己去吃早餐,索性两人都饿着,打算检查完再去吃。   “没吃呢。”谢霜语接过餐袋放在了膝盖上,温柔地莞尔一笑道,“谢谢你了,弟弟。”   朗颂做惯了照顾妹妹的哥哥,这声温软的弟弟让他一阵脸热,耳朵立时就红了,他拘谨地摇头:“不、不用谢。”   孙谚识一直在凝神观察着朗颂,等朗颂看过来,他又不动声色地收起了脸上凝重的表情,问道:“月月呢,怎么没带过来。”   “她在丁婶那,和虎虎一起玩。”朗颂回答,又指指外边,凑近了低声道,“我在这里排队,你们先把早饭吃了吧。”   孙谚识摸了摸已经饿得很难受的胃,和谢霜语找了个地方去吃早餐。   两人回来时正好轮到谢霜语进去做检查,孙谚识伸出手准备去推轮椅,朗颂已经快他一步将手搭上扶手。   朗颂将谢霜语推进检查室,孙谚识收回目光,有些茫然地看了看自己悬空的双手,良久才缓缓收了回来。   检查结果很快出来,谢霜语的脚踝确实是韧带损伤,庆幸的是并不算严重,回家静养即可。   谢霜语联络了一位关系不错的女同事,对方答应搬到她家住几天,照顾她的起居。孙谚识放下心来,开车送她回家。   到了谢霜语家楼下,朗颂先下了车,又走到另一侧替谢霜语打开车门,问道:“谢小姐,我抱你吧,可以吗?”   谢霜语落落大方地笑笑:“那就麻烦你了。”   朗颂轻而易举地抱起了谢霜语,步履轻松。   谢霜语纤细白皙的手臂搭在朗颂的肩上,竟有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   望着朗颂挺拔如松的背影,孙谚识的脸上闪过一阵波澜,旋即跟了上去。   两人在谢霜语家待了一会儿之后,谢霜语的同事到了。   孙谚识和朗颂便起身告辞,谢霜语再次向他们道谢,说下次请孙谚识吃饭,又特意对朗颂道:“弟弟你也一起来好吗?”   朗颂用余光看了孙谚识一眼,点头说好。   大概是一夜没睡令人精神疲惫的缘故,回去的路上孙谚识都没有开口的兴致,木然地把控着方向盘,视线专注地落在前方。   见孙谚识眼里布满血丝,眼下乌青,又时不时地捏下鼻梁,朗颂不敢打扰他,抿着嘴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回到蓝楹巷已经是中午了,两人去丁婶家接朗月,午饭索性就在店里吃饺子。   郊外烧烤的计划今天是没法成行了,回到小店,孙谚识把朗月拉进怀里,向她道歉,跟她解释今天遇到了特殊状况。   早晨起床后朗颂就已经解释了一番,朗月虽然有点失望,但很懂事地搂住孙谚识的胳膊,蹭上去,一字一顿地说:“没、关、系。”   孙谚识低头蹭蹭她的额头:“乖宝,下次我们再去玩。”   陪朗月玩了一会儿,孙谚识便上楼补觉去了,一直到晚上都没下楼。   朗颂知道孙谚识一夜没睡,吃晚饭时便没叫他,但留了饭菜。他把朗月哄睡之后又轻手轻脚下了楼,开始准备明早出摊的材料。   没多久,外面传来了下楼的脚步声,朗颂赶忙甩着手上的水珠周到厨房门口,看到孙谚识后眉梢一扬,惊喜道:“醒了?给你留了饭菜,先吃饭吧?”   孙谚识站在楼梯口没动,良久才点头应了一声,慢吞吞走进厨房。   朗颂把放在锅里隔水蒸着的饭菜拿出来,端到了小桌子上,抬眼便看到孙谚识眼底愈发严重的血丝,以及眉眼之间浓浓的疲惫感,蹙眉问道:“没睡好?”   起止是没睡好,孙谚识根本就没睡。他睁着眼焦躁地在床上躺到了方才,一整个下午不断回想着小河说的那些话,以及今天朗颂在谢霜语面前热切的举动,终于断定,朗颂应该是真的喜欢上了谢霜语。   虽然他之前开过玩笑,问朗颂是不是更喜欢成熟的女人,还打趣道让朗颂不能既喜欢沈老师又喜欢班花,但事实上那只是笑谑之言,他并没有真的往那方面去想过。况且,如果不算上这次,朗颂拢共也才见过谢霜语一面,话都未曾说过几句,他更没有道理往那方面去联想。   可是,除了喜欢,没法解释朗颂今天那些堪称异常的行为。   一早打电话过来问地址,匆匆赶去医院给谢霜语送早餐。在医院时推轮椅、取报告、取药,揽下了所有事情。从医院到家里,谢霜语的双脚就没有沾过地,一直都是朗颂轻松一抱,帮助她移动。平常沉默寡言对郑烨都不曾那么热络过的朗颂在谢霜语面前释放了百分之两百的热情。   对谢霜语这种温柔又亲和的美女一见钟情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一切都有了答案。   孙谚识脑子里一片混乱,直到刚刚做出决定,要和朗颂好好谈谈,才起床下楼。   他并不反对朗颂喜欢上年长的女性,喜欢上班花,但显然朗颂没有任何感情经历,所以他觉得作为兄长,有必要告诉朗颂,喜欢上一个和自己各方面差距都很大的女性,即将面对的挫折与困境。   还有就是,几次碰面之后他明确感受到了谢霜语的试探,经过昨晚的事,更加确定郑烨当初的戏言是正确的,谢霜语对他仍有旧情。   他对谢霜语全然没有那方面的心思,可以处之泰然,但如果某天朗颂知道了又会是什么态度?   其实这些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他认为谢霜语并不会喜欢上比她小十岁有余的一个小男生……   他想得头都要爆炸了,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跟朗颂好好聊一聊,了解一下朗颂的想法。   孙谚识垂眸看着面前那份还冒着热气的饭菜,轻咳了一声缓解了喉咙的不适感,良久才道:“小颂,我们先聊聊?”   见对方表情凝重,朗颂身体一僵,心里隐隐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出于本能地想拒绝,但孙谚识已经继续说道:“我不反对你喜欢班花,但是你们毕竟……”   “什么?”朗颂眉心紧皱,愕然地打断孙谚识,喉结来回滚动,颤声问道,“你以为我喜欢谢小姐?” 第87章 “如果是我的话,不可以吗?”   见朗颂欺身逼近,孙谚识本能地往后仰,舌头罕见地打了结:“难——难道不是?”   朗颂虽然不明白孙谚识为什么会误解他喜欢谢霜语,且这么笃定。但片刻之间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从谢霜语家出来后,孙谚识就一直冷言少语闷闷不乐——因为孙谚识误会他喜欢上了谢霜语。   换一种说法就是,孙谚识喜欢谢霜语,而因为误会,在吃醋或者是生气。   “你为什么会认为我喜欢谢小姐?”朗颂气极反笑。   孙谚识被逼得后背紧贴着墙壁,朗颂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他一时之间竟摸不清这句问句到底是“我确实喜欢她但你怎么会知道”的意思,还是“我不喜欢她你竟然会这么认为”的意思。   他眼底一片茫然,脑子飞快运转,将自己亲眼看到的那些蛛丝马迹复盘了一遍,仍旧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反问道:“你昨晚那么着急地要跟我一起去找班花,今天一大早又急匆匆赶过去给她送早餐,班花行动不便你主动既搂又抱,这不就是喜欢她吗?”   朗颂的身体瞬间僵住,时间、气流也仿佛同时凝固,然只刹那之后,封存在心底许久的情感,一夜无眠后压抑的负面情绪就将沉睡的火山轰然爆发。   “我怎么可能喜欢谢小姐!”朗颂瞳孔微颤,双手抓住了孙谚识的手臂。   脑子里突然“嗡”的一声,某根神经向大脑发出了危险信号,孙谚识立刻意识到朗颂接下来的话绝对不是他想听到的,他想去捂朗颂的嘴,奈何双手像被绳索紧紧捆绑住了似的,丝毫动弹不得。   在他想出其他挣脱的办法前,朗颂已然再度开口:“我想跟着去,是担心你一个人开车不安全;我送早餐,是担心你不吃早餐会胃痛;我抱谢小姐,是担心你一夜没睡体力不支,是不喜欢你跟她有身体接触。因为我会嫉妒、会难受,因为我喜欢你!”   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朗颂告了白。   最后一个话音落地,周遭陷入一片死寂。   昏黄的灯光自上而下笼罩着两人,方寸之间一切都无所遁形,惊愕到呆滞的目光、苍白的脸色、微颤的嘴唇,全都暴露在外。所有的人事物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画面被完全定格住。   汹涌彭拜的情绪发泄完,发热的脑子也瞬间降温,朗颂恍然回神,涨红的脸色霍然刷白。   说出来了?我都说出来了?   他惊慌无措地看着孙谚识,脑子一片混乱,一时之间竟分不清刚才是自己的臆想还是真实。   半晌,他出声打破了沉默:“我——”   孙谚识的身体不禁一晃,然后抬起手按向朗颂的胸口,重重地推了一把。   朗颂毫无防备,被推得踉跄一下倒退了两步,甫一站定,便听孙谚识出声道:“以后别开这种玩笑。”   他的声音微沉,不似平时那般含着懒洋洋的笑意,透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话毕,便大步越过朗颂往门口走去。   一股细密的疼从脚掌蹿上心口,朗颂双手紧紧握拳,快速但理智地下定了破釜沉舟的决心——既然话已出口,就没有收回的理由。   他追了出去,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孙谚识的背影,掷地有声道:“我没在开玩笑,很早就已经喜欢上你了。”   孙谚识已经走到了隔断前店和后院的小门前,常年不锁、不关的小门今天却偏偏关上了,还插上了插销。锈迹斑斑的金属插销又卡得死紧,越是急切地想要开门就越是打不开,而朗颂的声音已经像烈火燎原,紧追而来。   “我也分得清是什么样的喜欢,是想亲你,想抱你的那种喜欢,不是弟弟对哥哥的那种喜欢。看到你和别人太亲密会吃醋,会嫉妒,看到你笑会跟着开心,看到你愁眉苦脸会跟着难过,看到你生病难受恨不得替你生病,想照顾你,陪着你,想永远跟你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孙谚识还在用发抖的手不断地、无意义地拧动插销,用来发泄着焦躁,用来掩饰自己的恐惧。   是的,恐惧。   甫一听到那句“我喜欢你”,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惊讶、愕然,而是恐惧。一股令人心悸的凉意顺着他的尾椎一路向上,冻僵了他的半个身子。   此时此刻,朗颂情真意切的告白更像是洪水猛兽紧贴着在他的身后呼啸狂涌,他不敢回头,更不敢回应。只想马上、立刻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他方寸大乱的小院。   原本他的心底还保留着最后一丝希望,他想大概是自己过于敏感误解了朗颂的意思,也许朗颂所说的喜欢仅仅是对兄长的一种仰慕之情,并无其他意思。可是朗颂字字铿锵,抹杀了两人的退路,他只能往前面逃。   这门怎么回事!怎么就打不开!   就在孙谚识焦躁至极地想要一脚将面前的老旧木门一脚踹开之时,一只手从身后伸了出来。他下意识地想要躲开,但很快克制住了这股冲动,暗暗屏住紊乱的呼吸,强自镇定心神。   朗颂站在孙谚识的身后,将手搭在插销上面,从后面看像是将孙谚识圈在自己的怀抱之中,但事实上两人之间隔着一步的距离,还能再站下一个人。   “咔哒”一声,卡住的插销被拔出,与此同时朗颂的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如果是我的话,不可以吗?”   该来的还是来了……   孙谚识感觉喉咙发紧、发疼,好像被利刃深深地划了一下,半晌,他用粗涩地声音回答道:“不可以,我不喜欢你,也不可能喜欢你?”   虽然早就料到会是这个答案,但亲耳听到孙谚识的回答,那一瞬间还是感受到了如坠深渊的失重感,然而朗颂无暇顾及自己好似被挖空的胸口,担心地追上了推门而出的孙谚识。   “去哪儿,很晚了。”   孙谚识顿住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想我们都需要时间冷静一下。”顿了一下又说,“今晚我不回来了。”   孙谚识一走,朗颂颓丧地捂着脸,倚着墙壁滑坐在了地上。   那晚在榕树下,他不经意地获悉了孙谚识和卓历的过往,也亲耳听到孙谚识说“我丧失了对人最基本的信任,我失去再爱一个人的勇气”,至此他终于明白孙谚识心里最深的一道疤是什么。   他意识到孙谚识短期内可能没法接受一段新的感情,而且两人之间的巨大差距也使他举棋不定,所以他暗自决定,把这份感情缄之于心,以“弟弟”的身份待在孙谚识的身边。   等到哪一天两人的差距变小,等到哪一天孙谚识能够重新接纳一个人,他再将这份感情宣之于口。   可是,都被他搞砸了……   当孙谚识在深夜惊慌失措地说要去谢霜语家时,他慌了;当赶到医院,看到孙谚识微微弯腰低头和谢霜语低声絮语时,他急了;当孙谚识那么自然地伸出手去搀扶谢霜语时,他怕了。   他怕孙谚识已经做好了接纳一段新感情的准备,他怕孙谚识已经接纳了,他怕自己连开口的机会都不会有了。   可怕的独占欲像烈火烧毁了他的理智、克制,所以当孙谚识质问他是不是喜欢谢霜语的时候,他冲动地表了白。   此刻,他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把一切都搞砸了。   他和孙谚识之间最大的问题不是出现了谁,最大的问题正如孙谚识亲口所说的那样“我不可能喜欢你”,孙谚识只把他当做弟弟。   如果他不曾开这个口,那他可以一直以弟弟的身份待在孙谚识的身边,他和孙谚识之间仍旧能保持和谐、平衡的关系。可刚才孙谚识那抗拒的姿态,生硬冰冷的回答让他明白,所谓哥哥、弟弟的平衡已经分崩瓦解了。   可是,即便他今天克制住了冲动没有开这个后,以后他就真的能坦然地以弟弟的身份看着孙谚识和别人在一起吗?他真的能面不改色的缄之于心吗?   朗颂懊恼地将脸埋进掌心之中,已经不知该如何面对明天的孙谚识。 第88章 【都是因为你】的罪名   孙谚识闷头走出蓝楹巷,漫无目的地在外边走了一圈。   今天晚上风有点大,时间也已经不早,路上空荡寂寥,几乎看不到行人。寒风冷却了脑子,吹淡了情绪,纷乱的脑子清明了不少,躁动的心跳也平缓下来。   孙谚识没地可去,就走到停车场钻进了自己车里,呆坐片刻后他突然低头,额头重重地磕在了方向盘上面,疲惫地叹了一口气。   他紧闭双眼,耳际响起不久之前朗颂那铿然有力的表白,同时,那些曾经已经察觉但又被无意识地忽视掉的细节也涌现在他心头。   一开始朗颂总是“哥”不离嘴,但从某一天开始就突然就不这么叫他了,是从那个时候朗颂的心态就已经变了吗?   朗月走丢那天,那两个用尽全力的拥抱也已经带上了别样的意味了吧?   雷斌在众人面前翻出陈年旧事,揭开他的所有隐私之后,他曾开诚布公地和朗颂聊过。他告诉朗颂,因为怕被误会,所以才一直没有坦诚自己性取向的事,他说只把朗颂看作弟弟,没有任何其他的企图。那两天朗颂比平常安静许多,他只当是朗颂一时之间没能消化这件事,现在想来,朗颂恐怕是因为那句“我只把你当成弟弟”而低落。   那天在小院里,他跟郑烨开玩笑说高中时喜欢过班花,碰巧被朗颂听到。那天晚上朗颂突然变得沉默,一个人心事重重地坐在门边。彼时他只是以为朗颂遇到了什么事,还问了一句,但被朗颂否定了。原来,那是朗颂以为他真的喜欢谢霜语,所以心情低落……   有那么两次,郑烨在他面前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却又突然把话收了回去,大概是郑烨已经看出点什么了吧……   其实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他早该察觉的!   孙谚识将十指插入发间,懊悔地攥紧了头发,在心中责骂自己:为什么真就像郑烨所说的那样迟钝!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   随着回想起的蛛丝马迹越来越越多,那种熟悉的凉意又从后背升起,激的人汗毛倒数。   孙谚识莫名地想起了张循,想起了张老太力竭声嘶的指责。   “都是因为你!是你教坏了张循,是你害死了我的孙子啊!”   孙谚识悚然一惊,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朗颂的表白让他恐惧,因为他再也承受不起“都是因为你”这样的罪名了!   他的性取向在蓝楹巷公开,闹得沸沸扬扬,或许确实对张循主动出柜的决定产生了那么点影响,但即便有,也非他自愿。所以,虽然对张循的死感到遗憾、愧疚,但是他并不觉得张循的死是因为自己,他照顾张老太也是因为同情以及多年邻里的情分。   可是朗颂不同,朗颂喜欢上的人是他,切切实实受了他的影响。   没人能比他更清楚同性恋这条路走起来有多艰辛,一旦想到朗颂也要跟着走上这条路,他的身体就不由得发起抖来。   朗颂和朗月没有父母,一开始他出于同情收留了兄妹俩,后来是出于真情想照顾兄妹俩。   可是他不仅没能照顾好两人,还掰弯了朗颂,叫他情何以堪啊!   朗颂的父母在生前一定不止一次梦想过以后儿孙在侧的美好生活,如果他们在天有灵得知朗颂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又该多恨他啊!   朗颂才十九岁,感情经历为零,根本就还没来得及树立起正确、健全的爱情观,现在稀里糊涂地踏上这条崎岖之路,如果多年之后后悔了,指着他说“都是因为你”,又让他如何承受得了这么沉重的罪名!   孙谚识的呼吸完全乱了节奏,胸膛随着狂乱的心跳快速起伏,一时间,无数情绪翻涌而上,懊悔、恐惧、痛苦、惊慌,所有情绪一同塞进了本就凌乱的大脑,让他头痛欲裂,仿佛下一秒就要爆炸。   额角的青筋凸起,孙谚识紧咬下唇,痛苦地闷哼了一声,良久,直到嘴里尝到了一丝铁锈味,紊乱的呼吸和心跳才恢复了正常。   孙谚识仰靠着座椅,又闭着眼坐了片刻,才彻底冷静下来。   此时,中控台上的手机震动了两下。   低垂地睫毛颤了两下,但孙谚识并没有动,他知道是朗颂发来的消息。须臾,他睁开眼睛拿起了手机,屏幕在昏暗的车厢里骤然亮起。   【你在哪里?外边很冷,你没穿外套。】   心口狠狠地抽了一下,孙谚识立刻按下锁屏键,车厢里又陷入一片黑暗。但很快,孙谚识又解锁了手机屏幕,果断迅速回复了消息。   【我在酒店里,不用担心。】   他知道朗颂只是担心自己,他没理由连单纯的关心也拒绝,而且,逃避下去不是办法,他必须要正面面对、解决这个问题。   朗颂没有再发消息过来,孙谚识在车里又坐了许久,等醒过神来,已经将近零点了。他打算真的找个酒店开个房间,摸了一下口袋发现除了手机什么都没带。   孙谚识一时半会儿还没法面对朗颂,家是没法回了,他犹豫了一下,给张吴发了条消息过去,问他睡了没有。   几秒之后张吴拨了电话过来,问是不是有什么事。孙谚识迟疑片刻,问能不能去他家借住一晚。张吴慨然应允,也没问为什么,挂了电话立刻发来了定位。   孙谚识驱车到了张吴家,张吴给他开门,笑呵呵地说正在看球赛,离睡觉还早呢。成年人心照不宣的社交默契让孙谚识沉重的心情轻松了些许,他笑着说“打扰了”,然后跟着进了屋。   张吴的房子很大,他在前面引路,给孙谚识安排了一间客房,已经提前把洗漱用品都给准备好了。   这是孙谚识第一次来拜访张吴家,因为特殊情况,两手空空的上了门,这让他有些局促和尴尬。   张吴看出他的不自在,拍拍他的肩:“安心住,想住多久都行。”   孙谚识点头一笑:“张哥,谢谢你。”   张吴让孙谚识早点睡,虽然昨晚一夜没合眼,眼看着今晚也要马上过去,但孙谚识没有丝毫睡意,于是他和张吴一起在客厅看球赛。   两人吃着小零食看着球赛,偶尔闲聊两句。   虽然孙谚识没能看得进球赛,但至少被分走了大部分的注意力,让他无暇去想其他的事。   凌晨三点,球赛结束。几乎是两个晚上没合眼,再亢奋的神经也感觉到了疲惫,孙谚识洗漱完,竟然倒头就睡着了。   孙谚识睡到中午才醒,在张吴那吃了饭才回蓝楹巷。家里自然是没人,只有听到开门声的黄豆从院里奔出来迎接,龇着牙“呜呜呜”地叫唤。   孙谚识蹲下来摸摸狗头,觉得黄豆是在抗议他昨晚夜不归宿。   柜台上放着一只保温杯,杯子下面压了一张纸条,孙谚识拿起一看,是朗颂留的,告诉他冰箱里有准备好的饭菜,微波炉加热一下就能吃。他又拧开了保温杯,里边是满满一杯温热的蜂蜜柠檬水。   朗颂每天早上都会给他和朗月各泡一杯,天热的时候是常温的,现在天冷了就换成了热的。   孙谚识深深地凝望着那张小纸条,一阵酸楚涌上喉咙。   他不禁去想,昨晚朗颂被自己那样决然地拒绝,应该很难受吧?大概也没法入睡吧?可朗颂一早要去出摊,然后送朗月上学,紧接着又要赶去饭店上班,连躲起来消化情绪的时间都没有,甚至还给他准备了柠檬水和饭菜。   想到此,孙谚识感到心疼、愧疚、懊恼。虽不是有意为之,可他确实是被动得掰弯了朗颂的性取向,又伤害了朗颂。   沉默地坐了一会儿,孙谚识给朗颂发了消息,说自己在家,下午会接朗月去上课,让他安心上班不要担心。   晚上朗颂下班回来,看到靠墙坐在店门口的孙谚识,微沉的眸子出现了一丝微光,但看到对方身边的一个双肩包时又瞬间黯淡。   孙谚识看着朗颂,勉强装出平常的样子,笑了一下:“回来了?”   朗颂盯着那背包,哑声问:“你要去哪儿?”   孙谚识有些心虚地垂眼:“我去张哥那里住两天。”   “为什么?”朗颂向前一步,“怕我会对你做什么,所以不敢在家里住吗?”   看着朗颂那委屈的眼神,孙谚识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当然不是矫情地认为朗颂会对自己做什么,也不可能那样揣测朗颂。   “不是的。”孙谚识否认,他低低地叹口气,站起身和朗颂面对面,“抱歉小颂,昨天我口气不太好,我们都好好冷静两天,认真地思考一下,再坐下来好好谈谈,好吗?”   孙谚识尽量让自己的声音轻柔,结果不可改变,但他希望将对朗颂的伤害降低到最小。其实有些话他可以现在、立刻马上就说,但那对于刚被拒绝的朗颂来说或许太残忍了,所以他想让两人分开几天,给朗颂一些缓冲的时间,再坐下来谈。   他想要做的不仅仅是理清两人的关系,他更希望让朗颂走回人生该有的正轨。   朗颂站在屋内灯光找不到的阴影之中,他脸色刷白,半晌才艰难地颤声回答:“好。”   他大概能猜得出来孙谚识要跟他谈什么,事实上他并不想谈,可他没法拒绝,因为主动权在孙谚识手中。   今天一天他都没法集中注意力,孙谚识昨晚离开前那抗拒、恐惧的眼神不断在他脑海中浮现,他忍不住胡思乱想,要是孙谚识感到厌恶怎么办?要是孙谚识不再理他怎么办?要是孙谚识赶他走怎么办?   现在孙谚识愿意跟他好好谈谈,他应该感到庆幸的……   喉结鼓动了两下,孙谚识提起装了衣服的双肩包:“明早我会过来接月月上学,你安心上班就行。”   朗颂低着头不让孙谚识看到自己发红的眼圈,低低地“嗯”了一声。 第89章 朗颂哭了   孙谚识住到了张吴家,每天早上在朗颂上班前去蓝楹巷,送朗月去幼儿园,然后一直待在店里,下午再接朗月去康复中心,等到晚上朗颂回家后他就回张吴那里。   两人像任务交接似的,每天只有在交接朗月的时候说几句话。   到了第四天,朗颂下班回来,孙谚识例行公事似地问他累不累、饿不饿。   朗颂摇头,说:“不累,不饿。”   这几天两人之间一直这样不尴不尬,孙谚识不太自在地抓了抓头发:“那你早点休息,我先走了。”   一只脚刚踏出门口,朗颂低低沉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们……什么时候谈?”   孙谚识收住脚步,有些发怔。   虽然是他主动说想谈谈,但这几天眼见朗颂不再那么消沉,他自己却畏缩了,打了无数遍腹稿的那些话,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他甚至暗暗冀望朗颂能够在这几天自己想通,那他就不必开这个口了。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站在门口顿了两秒,孙谚识回头道:“去房间里聊,可以吗?”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进了房间,孙谚识问道:“有烟吗?”朗颂身上烟味浓郁,一闻就知道没有少抽。   朗颂走在前面,后背不禁一僵,犹豫一下才低声说“有”,然后摸出口袋里的烟和打火机,递了过去。   孙谚识看着烟盒里仅剩的三根烟,无声地叹了口气,他抽了一根叼着,又抽了一根递给朗颂。   朗颂没有点着,有些生疏地夹在两指之间,他坐在床上,低头盯着香烟的过滤嘴。   孙谚识把搁在桌肚下的椅子拖出来,面对着朗颂坐了下来,中间隔了大约两米多的距离。   两人都没吭声,孙谚识一口接一口地吸烟,然后又沉沉地将乳白的烟雾吐出来,试图把胸膛里堵得他喘不上气来的情绪通通都呼出来,可是并没有用,反而让他的心里更加五味杂陈。   一根烟燃尽,孙谚识轻轻地清了下喉咙。   这声轻咳就像是一个信号,朗颂蓦然把夹在指尖的香烟攥进掌中,紧握成拳,然后抬起了头。   孙谚识看着朗颂,含笑道:“一直都没问过你,以前谈过恋爱吗?”   朗颂摇头。   孙谚识又问:“那——喜欢过什么人吗?”   朗颂又摇头:“没有。”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才进入正题:“小颂,虽然你说分得清对我的喜欢不是弟弟对哥哥的那种喜欢,但我始终觉得那是因为你还没遇到真正喜欢的人,没体味过什么是真正的喜欢,所以误解了对我的感情。我不知道我哪方面让你产生了好感,但我猜一开始是因为感激,然后你把亏欠感误解成了喜欢,而且——”   “我是感激你帮了我那么多,但我从来没有混淆过。”朗颂打断孙谚识,“如果仅仅是感激,我有很多种方法报答你,喜欢上你算什么报答?我喜欢你就是单纯喜欢你。”   朗颂眼里的倔强、坚定让孙谚识感到畏惧,扭头回避视线,拿起桌上的最后一根烟点上。他没有反驳,长吁一口烟雾后,接着方才的话道:“而且,你更应该先确定你是不是真的喜欢男人、只喜欢男人。有些非同性恋者会在特定情境下对同性产生性欲望、进行同性性行为,这种现象被称为‘境遇性同性恋’。造成境遇性同性恋的环境一般是与异性完全隔绝的小环境,虽然你的身边并不是完全没有异性,但很少,而且几乎没有和你年龄相仿的。我想,你该尝试着多接触一些和你差不多大的小女生,或许很快你就会突然意识到,其实你真正喜欢的是柔软的小姑娘,而不是我这样一把年纪、一事无成的男人。”   朗颂紧紧地盯着孙谚识,良久之后,哑声道:“你想说服我去喜欢女人?”   孙谚识无奈地笑笑,他摇头:“不是,我并不是让你一定要去喜欢女人,我只是希望你在更成熟的年纪,更理性地去辨别,是否真的只喜欢男人,去好好思考,能否经受得起未来将会遇到的一系列挫折,然后再决定要不要爱上一个男人。同性恋始终是少数群体,随着时代的进步,同性恋者的生存状况比过去有了改善,但在一部分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思想偏激的人眼中,‘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病,是不被世俗所容忍的。我的处境你也看见了,这条路不好走,你父母也一定不希望你把自己的路给走窄了……我现在看着你,就仿佛看着十八九岁时莽撞的自己。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不会爱上男人,我想走大多人走的那条路。当然,”孙谚识耸耸肩,咬咬牙说着违心的话,“不倒流也还来得及,你知道的,我一开始喜欢的是女人。”   朗颂看着孙谚识,眼里一片茫然无措,因为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和他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其实冷静了几天之后,他想通了很多事,也意识到那晚是自己太过于紧张、偏激,误会了孙谚识。   在谢霜语受伤打来电话之前,孙谚识只和她见过两次面,其中一次还是为了看车。如果孙谚识真的喜欢谢霜语,不可能不联系对方,不和对方见面。而且,如果孙谚识能那么快从卓历对他的伤害中走出来,接受一段新的感情,就不可能郁郁寡欢两年之久了。   想通了这一点,他的心情轻松了许多,心态也变了。他不想这么快就认命,想再争取一下。   他知道孙谚识想跟他谈谈,就是为了彻底的拒绝他、打消他的念头,他在心里设想了无数个孙谚识用来拒绝自己的理由,或许会是“我们年龄相差太大了”,或许会是“我只把你当成弟弟”,或许会是“你可能混淆了对我的感情”。他在心里演练了千百遍,如果孙谚识真的这么说了,他应该怎么回答,做出什么样的表情。   他想让孙谚识明白,虽然告白是一时冲动,但这份感情是经过千思万虑才最终确认的,不是脑子一热,更不是一时兴起。   只要孙谚识没有和谢霜语交往,没有和其他任何人在一起,那他就不想放弃。最差的结果无非就是他把感情再次封存于心,静静地喜欢着这个人就行。   可是,这一切和他的预想发生了巨大偏差。   孙谚识像一个完全的局外人一样,用专业名词理智地剖析他的性倾向,性现象,又层次递进地帮他分析作为一个同性恋将会遭遇的冷遇、挫折,最后说服他让他多去认识女性,尝试着和女性交往。   孙谚识的话没有一句话在说“拒绝”,却又每句话都在表达着“拒绝”。   他无比清晰地意识到,孙谚识是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刚燃起的如火星子一样的一丁点希望,被风一吹,彻底熄灭。   但让他感到绝望的并不是孙谚识不喜欢他,而是他明白了孙谚识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告之言的言外之意,明白了孙谚识在卓历面前说的那句“我也要向现实低头了”是什么意思——孙谚识不会再喜欢男人,他想走回人生正轨了。   朗颂深吸了一口气,纵然极力隐忍,眼圈还是红了。他在心里演练了千百遍的那些话,都没法说出口了。没人比他更清楚孙谚识在这条崎岖之路上遭受了多少痛苦,现在孙谚识想回归正轨,他又怎么敢成为他路上的绊脚石。   朗颂目光闪烁,还是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如果我理性地思考过了、尝试过了,最终确认我就是一个同性恋,就是喜欢你呢?”   孙谚识努力地维持着嘴角的笑意,说道:“那我会支持你,祝福你,为你感到高兴,但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不会是我。”   “嗒”一声,什么东西滴落在手背上,朗颂才恍然意识到视线已经模糊,刚才滴落的是他的眼泪。他慌忙垂下头,试图忍住,然而这个姿势反而让眼泪更加快速地从眼眶流出,像开了闸似的,源源不断地滚落,他终于难以抑制地抽噎出声。   孙谚识感到心口一阵刺痛,痛的他喉咙发紧,眼眶发热。   这是他第二次看到朗颂哭,第一次的时候朗颂埋在他地掌心里,闷不吭声地流泪。明明是那么坚强一小孩,生活再苦再累也能挺直了腰杆,哭也是隐忍的,可现在却汹涌地流着眼泪,他的心里应该很难过吧。   孙谚识深深地皱起了眉,心中无比愧疚,他想了很久,该如何一次性彻底断绝朗颂的念头,最终选择了最残忍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狡诈地利用了朗颂的懂事和善良。   可是看到朗颂的眼泪滴落的那一刻,他动摇了、心软了,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心和做法是否正确,但理智很快占据了上风,他眨掉眼里的湿意,走到了朗颂的身旁。   他想抱一抱朗颂,伸出手犹豫了良久,最终只是将手掌盖在朗颂的后脑勺上,轻轻地抚摸了两下……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非同性恋者会在特定情境下对同性产生性欲望、进行同性性行为,这种现象被称为‘境遇性同性恋’。造成境遇性同性恋的环境一般是与异性完全隔绝的小环境。”这一段内容引用自百度哟。 第90章 “我回来换鞋”   孙谚识无法面对朗颂闷沉沉的目光,而且他也明白,自己无时无刻在朗颂眼前晃荡,只会让对方更难受。于是便继续住在张吴家里,朗颂也没有再提让他回来住的事,两人就这样开始了诡异的“分居”生活。   朗月当然也发现了这件事,稚嫩地蹙着眉问他怎么不住在家里。他不可能说实话,便告诉朗月,张吴叔叔一个人住很大的房子,很孤单很害怕,他要陪叔叔住一段时间。   单纯善良的小姑娘没有丝毫怀疑,手口并用艰难地表达着自己的意思:“我也想去陪张吴叔叔,但是哥哥最近不开心,我要陪着哥哥。”   孙谚识呼吸一窒,心口又条件反射性地开始抽痛。   前两天晚上深谈以后,朗颂哭了一场,但第二天立马调整好了情绪,该出摊出摊,该上班上班,好像一切都不曾发生过。可是就连朗月都看的出来朗颂不开心,他又怎么看不出来朗颂在强颜欢笑。   孙谚识心里五味杂陈,紧紧地将朗月搂在怀中,抚摸着她的背,喃喃安慰道:“没事的,哥哥很快就会开心起来。”看似是在安慰朗月,实则是在宽慰自己。   第二天上午,孙谚识将朗月送去幼儿园,回到蓝楹巷接到了谢霜语打来的电话,她说今天要去医院复诊,问能不能送她一趟。这种请求孙谚识自然不会拒绝,他开车去了谢霜语家,接上人去了医院。   谢霜语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医生嘱咐最近注意一点,不要劳累,减少踝关节负重就行。   从医院出来才刚十点,距离饭点还有一段时间,孙谚识扣好安全带,征询谢霜语的意见:“送你回家还是找个地方一起吃午饭?”   谢霜语抿了抿嘴唇,柔声问:“可以去你家坐坐吗?”明眸一弯又打趣道,“你一直没邀请我,只好主动开口了。”   孙谚识眸光一凛,脑海中倏然闪过朗颂难过流泪的脸庞,同时心里涌上阵阵愧疚——既是对朗颂,也是对谢霜语。他知道朗颂误会了自己和谢霜语的关系,之所以没有解释,其实是存了私心,他希望那晚的一番话和这个误会能让朗颂对自己彻底死心。   虽非情愿,但他确实是既欺骗了朗颂又利用了谢霜语。   谢霜语见孙谚识沉吟不语,不等他回答,便善解人意地替他解围:“如果不方便的话……”   “没事。”孙谚识回过神,笑了一下,“没什么不方便的,就是家里比较乱,你别嫌弃就行。”   车子开到蓝楹巷附近一个十字路口,坐在副驾驶的谢霜语看着车窗外的街景,脑海中蓦然闪过一些熟悉的画面,脸色随之一变。   专注开车的孙谚识并没有发现谢霜语的异样,他把车停在了丁婶家饺子馆门口,偏头解释道:“我家就在这条巷里,但这里没法停车,要把车开到附近一个停车场去停着。那边距离这里有挺长一段路,你的脚不方便,先在这家饺子馆坐一会儿等着我吧,我去跟丁婶打声招呼。”想了想,又补充道,“或者我先带你回家,我再去停车也行。”   谢霜语透过车窗,直勾勾地盯着饺子馆的店招,嫣红的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无意识地攥紧了安全带。   孙谚识一直没等到回应,不解地望着谢霜语的侧脸:“怎么了?”然而对方仍旧像定住了似的,不动不语,他只得叫了一句,“霜语?”   谢霜语的身体不禁一颤,本能地循着声音来源转身,苍白的脸色以及眼底的惊慌失措纤悉无遗地落入了孙谚识的眼中。   孙谚识微微蹙眉,关切道:“怎么了?”   谢霜语如梦初醒,慌忙垂眼隐藏情绪,强装笑脸道:“没什么,走神了。”   孙谚识狐疑地看着谢霜语紧攥着安全带的双手:“真的没事?”   谢霜语没有马上回答,她咬着下唇游移片刻,旋即抬起明亮的眼眸实话:“我以前来过这里。”   孙谚识没有应声,谢霜语虽然不是江城人,但高中在江城一中就读,一中离蓝楹巷不算远,她经过这里或者来过这里都没有什么奇怪的,但他知道谢霜语想说是没那么简单,于是静静等着。   默然片刻,谢霜语才又低声道:“我知道雷斌住在这里。”   “什么?”孙谚识诧异,“你来找过他?”   谢霜语陷入回忆之中,微微蹙起眉来:“不是,我被人骗来的。”   进入高三后,学习任务越来越重,要买的习题集和资料越来越多,每次她打电话回家要钱,父母不仅不肯给钱还会咒骂她一顿,说她找借口天天骗钱,所以那段时间她非常缺钱。   为了赚钱,她冒充大学生在周日给小学生补课。后来,这件事不知为何被别的班一个女同学知道了,她怕对方说出去,也怕被举报到学校,就再也不敢出去补课。   那个女同学并没有告诉别人,也没有举报她,反而是有一天找到她,跟她说自己家有个上五年级的表弟需要补课,想请她帮忙补几次课。   见对方态度诚恳,且又帮自己保密,她便没有多心,根据对方给的地址来到了蓝楹村,在纵横交错的小巷中乱窜,千辛万苦之下找到了目的地。   可当她敲开那扇铁门,门里站着的竟是雷斌。   孙谚识眉心越蹙越紧,愤愤地拍了一下方向盘,一副要去找人算账的架势:“骗你的人是谁?雷斌没怎么样你吧?”   “已经忘记了她是谁了。”谢霜语低垂着头,又说道,“雷斌没有把我怎么样,我跑了。”   孙谚识气得想骂脏话, 又压抑着咽了回去。他不是没经历过人心险恶,但仍感到难以置信,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竟然把另一个女孩子骗到曾经猥亵过她的男性家里,这缜密的心思和阴毒的心肠,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嫉妒真是一剂灵魂毒药。   孙谚识既同情谢霜语的遭遇,又为自己失礼的行为感到内疚,他歉然低声道:“抱歉,我不该追问。”   谢霜语摇摇头:“没事,其实说出来心里舒服多了。”   孙谚识安慰她:“一切都过去了。”   “嗯。”谢霜语感激地笑笑,“说起来,我才知道原来你和雷斌住在同一片城中村。”   孙谚识耸耸肩,无奈道:“从小一起长大,也从小掐到大,他比我大一岁,高中也不在一个学校,所以上高中以后就没什么交集了。”   谢霜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原来如此。”想了想又随口问道,“那他还住这里吗?”   “还在。”孙谚识点头道,还欲再说什么,便看到丁婶站在店门口翘首看着他们这边。   店门口停车影响生意,他料想丁婶大概是不好意思开口,于是问谢霜语道,“要不你在这家店等我?”   谢霜语咬了一下下唇,点了点头。   孙谚识跟着下了车,向丁婶赔不是,又说了让谢霜语在店里暂坐的事。   丁婶笑得眯起了眼:“哎呦,这么漂亮的小姐在我这里坐着,小店可是蓬荜生辉。”   谢霜语温柔得体地笑着:“谢谢您。”   丁婶看着谢霜语,突然睁大了眼睛,表情颇为夸张道:“小姐,我怎么感觉好像见过你呢。”   谢霜语的嘴角微僵,正欲开口,孙谚识已经出声替她解围:“她是我同学,以前来过这里,您可能见过。”   丁婶喃喃了一句“难怪……”,又展颜一笑招呼着谢霜语进店里坐。   孙谚识看着两人一同进店,便转身去停车。他把车开到停车场,刚解开安全带下车,谢霜语的电话就打来了,她说公司打来电话,有些紧急事务要处理,所以自己打车回公司了。   孙谚识应了声“好”,客气地嘱咐对方注意安全,然后挂了电话。   其实自接到谢霜语的电话后,他就决定趁着这次机会跟谢霜语把话给说开。虽然对方一直以来并没有明确表示过什么,这样贸然开口显得自己自作多情,但他现在只想快刀斩乱麻表明自己的态度。   可惜的是,无论如何今天是谈不成了,即便谢霜语没走,他也不好意思在勾起对方不愉快的回忆之后再聊这种事。   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事,孙谚识不由失笑,沈苹苹、朗颂、谢霜语,怎么桃花运跟春运似的挤着来呢,每个人他都不想伤害,但拒绝就意味着伤害。他弯了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莫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漫不经心地步行回蓝楹巷,走到店门口时孙谚识突然顿住脚步,从心不在焉的状态中醒过神来——因为店门开着,他看到朗颂正背对着巷子,倚着两箱矿泉水坐在冷藏柜旁边。   站在门口,只能看到朗颂一个黑乎乎的后脑勺和一截修长的脖颈。   孙谚识无意识地滚了滚喉结,莫名感到有点慌张。   朗颂不是在上班吗,怎么会在家里?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刚才他和谢霜语在丁婶家店门口待那么久,他看到了吗?   虽然他有心不解释那个误会,但也并不想再加深那个误会了,而且让朗颂看到他和谢霜语在一起的画面,无疑是在对方淌血的伤口上又插了一刀。   孙谚识懊恼地咬了咬舌尖,非常后悔把谢霜语带回蓝楹巷。自从上次他跟朗颂说让他好好上班,不用特意给自己送饭之后,朗颂中午就不再回家了,而他也正好想跟谢霜语聊聊,所以才答应了对方,但是未曾料到朗颂突然回了蓝楹巷。   孙谚识惴惴不安地站在门口,等着朗颂的反应,但对方仍然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地坐着,他这才恍然意识到,朗颂似乎根本没发现他。   他清了清喉咙,走进门,低声叫道:“小颂。”   熟悉的声音和名字在耳畔响起,朗颂下意识抬头,眼里的空洞和茫然都还没来得及收回。   孙谚识怔住,心脏仿佛被火焰燎了一下,火辣辣的。   朗颂从呆滞的状态中回过神来,立刻站了起来,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解释道:“鞋子被水打湿了,我回来换鞋。”   孙谚识垂眼,朗颂今天穿了一双黑色运动鞋,左脚的那只鞋子颜色深了一个度,裤脚也湿了一片,显然不是打湿了,而是被浇了个透。他拧眉,语气微沉:“都湿透了,怎么不去换,不冷吗?”又说道,“你在这等着,我去帮你拿。”   “不……”   “用”字还在朗颂的舌尖顶着,孙谚识已经疾步如飞走向后院,少顷,他拿着一双运动鞋回来,放在了朗颂脚边。   朗颂低头,把鞋给换了,在察觉孙谚识准备去拿换下来的那双鞋子时,抢先勾起鞋跟拿进了院里。   片刻,他回到店里,指了指柜台的两个餐盒,低声道:“顺便给你带了饭,我先回去上班了。”   “小颂!”孙谚识扬声叫朗颂,迟疑一瞬,还是咬咬牙心虚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朗颂似是不太明白孙谚识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顿了一下才回答:“几分钟前。”又突然想起什么,问道,“你刚才出去了?”   孙谚识含糊应道:“嗯,出去办点事。”   朗颂也没有追问,他努力牵动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个僵硬的微笑:“那我回去上班了。”   孙谚识站在门口,目送着朗颂一步步走向巷口,喉咙一阵干涩疼痛。 第91章 “要不要考虑和我结婚”(一更)   前两天下了一场雨,温度骤降到零下,一夜之间从初冬跌入了隆冬严寒。   孙谚识既怕热又怕冷,入秋以后卸下的门帘又给装上了,空调的热风呼呼地对着柜台吹。他沐浴在暖风之下,单手支着脑袋,双目放空,任思绪飘在虚空之中。   花婶搓着冻僵的双手走进店里,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   她无奈地摇摇头,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酱油走到柜台前,叫了一句“小孙”,没得到应答,又伸出手在孙谚识的眼前晃了晃:“小孙,在想什么呢?”   孙谚识一惊,回过神来,干笑道:“走神了。”   花婶把十块钱放到柜台上,笑着打趣:“这还能传染呢,今早小颂在巷口出摊,就跟你这样丢了魂似的。有两个小伙子在他那买了两鸡蛋灌饼,钱没付就走了,他傻呆呆的,也不管人家要钱,还是我给喊了一嗓子把那两人给叫了回来。”   孙谚识在抽屉里翻找零钱的手顿了一下,而后拿出两个硬币递给花婶,笑着道:“谢谢您了,小朋友挣点钱不容易。”   花婶唉声叹气地说:“那孩子瞧着有心事的样子。”又突然正色道,“你可得开导开导他,这样丢魂落魄的,忘了收钱倒是小事,要是骑着车子一不注意被大车给碰了、撞了,就是大事了。”   “好,我记下了。”孙谚识连声应着,淡笑着目送花婶走出店门。旋即嘴角缓缓垂落,抿成一条凛然的直线——花婶说的事正是他这几天所忧心的事。   这一周来,他一直在努力修复两人之间的关系,希望尽快恢复成之前的模样,他当然也感觉得出来,朗颂同样在努力地“放下”。他们仍旧像以前那般晏然自若地相处,朗颂每天早上会给他和朗月做好早餐、泡上柠檬水再去出摊,等收摊回来,他和朗月刚好吃完早餐,然后三人一同出门,朗颂去上班,他送朗月去上学。   白天,他在家看店,到了傍晚,就去幼儿园接朗月,带她去康复中心上课。上完课,他带朗月回家,用微波炉加热朗颂准备好的饭菜解决晚饭或者直接去饭店吃。   一切都风平浪静,但这都是表面的假象罢了,深藏于底下的暗涌只有当事人能体味得到。   他看似稀松平常,然而总是下意识地躲避朗颂的目光。   朗颂看似已经慢慢放下,实则总是无意识地突然陷入呆滞地状态中,表情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正如花婶所担心的那样,他也忧心于此,如果是在家里也就罢了,要是在骑车的路上或者是上班的时候突然发起呆来,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其实他昨天就想跟朗颂聊聊,但昨晚下班朗颂回到家已经将近十一点,一脸的疲惫,他便催着对方赶紧上楼休息去了。   孙谚识苦恼地抓抓头发,心道今天必须得跟朗颂聊聊,再这样下去迟早得出事。他抿抿嘴,拿起盖在柜台上的手机,刚编辑完信息,准备发给朗颂,问他今天能不能准时下班,手机突然在掌心震动。   看着来电显示的“谢霜语”三个字,孙谚识顿了两秒才接起电话。   谢霜语的嗓音一如既往的柔和,她在电话里说自己今天有空,想请孙谚识和朗颂一起吃顿晚饭,答谢之前受伤时两人对她的照顾。   孙谚识毫不迟疑地应下,但是找了个“最近很忙”的借口替朗颂婉拒了。   挂了电话,孙谚识无奈地挑眉,今天大概又聊不成了,他把编辑好的消息内容从对话框中删除,思忖片刻给张吴打了个电话过去。   他想把朗月放张吴那里玩,自己吃完饭再过去接小不点,正好把自己的一些用品给带回来,住回自己家,实在没法再厚着脸皮打扰了。   张吴自己开店,时间上很宽裕、自由,当然是欣然应允。   陪着朗月上完语言课,孙谚识把她送到了张吴那里。   朗月被张吴抱在怀中,坐在对方粗壮的手臂上,转过身来,慢慢地问:“爸、爸、去、哪?”   孙谚识摸摸她的头,迟疑了一下含糊道:“爸爸有点事,很快就来接你。”其实他原本是想带上朗月的,但一想到自己去吃这顿饭的真正目的,便又打消了念头,而且他还有点担心朗月在朗颂面前说漏嘴。   离开张吴家,孙谚识开车去了谢霜语工作单位,接上对方一起去餐厅。一路上他拧眉不语,专注地盯着前方的路况。   谢霜语频频看向驾驶位,良久才问道:“有心事?”   孙谚识扭头看她一眼,轻笑一声敷衍道:“遇到点小事。”   谢霜语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就好。”   一路无言,两人到达饭店,平静地吃着晚餐。   孙谚识心里装着事,食不知味地将食物往嘴里塞,吃得差不多时,他放下了筷子,瞄了一眼手表表盘,心里揣摩着要怎么打开话题。   坐在对面的谢霜语也放下了筷子,她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而后手肘搭在桌子上,双手交握稍稍撑着下巴,笑着问道:“赶时间?”   孙谚识意识到自己的动作让谢霜语误会了,他也没解释,笑着回答:“要回去接小孩,不过现在还早。”   “小孩?”谢霜语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孙谚识坦诚回答:“朗颂的妹妹。”   “原来他还有个妹妹,”谢霜语了然地点点头,又问道,“你很喜欢小孩?”   “其实不太喜欢,但她是个很乖巧听话的小姑娘,很难不喜欢她。”说这话时,孙谚识眼里的温情几乎要溢出来,他自己并没有发现,却全都映在了谢霜语明亮的眼眸之中。   谢霜语看得有些出神,但很快收回思绪。她端起手边的水杯,抿了一口水,随口道:“你也可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乖巧女儿。”   孙谚识怔了怔,旋即意识到话题正往自己所期待的方向发展,他稍稍端正了坐姿,应道:“我不可能会有属于自己的小孩。”这句话在旁人听来可能会觉得一头雾水,但如果是知道他性取向的人,定然能够明白是什么意思。   然而,令孙谚识诧异的是,谢霜语紧接着应道:“你可以有。”顿了一下,她话锋突然一转,问道,“考虑一下和我结婚吧?”   “什、什么?”   孙谚识被这么突然又惊天动地的一句话砸懵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对方的话是什么意思——谢霜语要和他结婚?   他的表情有些呆滞,喉结上下鼓动一番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因为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想。   尽管谢霜语从头到尾都没有表现过什么,但他已经意识到了对方屡次的约见、以及深夜仅仅打给他的求助电话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也想趁今天这个机会把话给挑明了。   可是,他原以为,以谢霜语的性格应该不会主动开口,就算开口也是矜持、含蓄的,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谢霜语竟然这么直接,直接到跳过了过程,快进到了结婚那一步。   而震惊之余,孙谚识也感到大惑不解,谢霜语到底知不知道他和卓历的事?如果知道,为什么还会说出这种话?   见孙谚识嘴巴几度翕张,却始终开不了口,谢霜语低笑一声:“吓到你了?”   “不,没有。”孙谚识回神,清了清喉咙,也直截了当地给了回应,“抱歉,我喜欢的是男人。”   谢霜语脸上没有半分惊讶的神色,甚至还笑了笑,她说:“我知道。”   “那……”孙谚识偏了下头,彻底糊涂了,既然知道,又为什么要开这个口?   谢霜语继续道:“高中时我就知道了。”   孙谚识愣了愣,随即恍然大悟,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自同学聚会重逢之后的每次见面谢霜语都给他一种“优游自若”的感觉。   不管是那天在餐桌上面对童博对他含沙射影的挑衅,还是此后聚会结束面对卓历对他失控的纠缠,谢霜语始终淡然处之,不曾表现出多余的惊讶与好奇。   此后,他们见了几次面,谢霜语也没有多问,甚至刻意避开了“卓历”这个名字。   起初,他以为谢霜语是因为一直在国外生活,对他的事情毫不知情。后来,他意识到谢霜语应该是知情的,只是出于礼貌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而照顾他的感受装不知情。   直至此刻,他才明白,原来谢霜语早在高中就已经知道了,所以面对那一切早就不感到惊讶了。   谢霜语低下头,歉疚道:“抱歉,一直没有说出这件事。”   孙谚识端起桌上的水杯,饮下大半杯水,摇了摇头:“没什么好抱歉的,不是什么秘密。”其实除了诧异和一丝尴尬之外,他更多的是感到好奇,好奇谢霜语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谢霜语看出孙谚识眼中的疑惑,淡笑着解释:“我们班举行高三毕业晚会那天,我看到你和卓历在课桌底下牵着手。”   那晚,她的书包里藏着一封情书。她犹豫了很久才鼓起勇气,决定在分别之前让孙谚识知道自己持续已久的暗恋——不论对方是否接受。   可那封信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她便在捡拾掉在地上的物品时,不经意地看到了藏在桌子下边攥紧的两只属于男生的手。   那一刻她豁然顿悟,终于明白为什么卓历总是用一种忌惮的眼神看着她,为什么有那么两次她试图表白的时候卓历都恰好出现打断她,为什么孙谚识的身上偶尔会穿着卓历的T恤衫。   一切都有了答案——因为卓历喜欢孙谚识,因为他们在一起了。   最终那封信终究是没能送出,和她无疾而终的暗恋一样,被折叠起来夹进了某本书中。   谢霜语从回忆中收回思绪,低垂着头暗暗深吸了一口气,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让自己看起来更加从容冷静,而后才抬起头来:“其实我原本的计划是更有诚意一些,多花点耐心慢慢地接近你,但我看得出来似乎让你感到困扰了,所以我就直说了。”   她顿了顿,目不转睛地看着孙谚识,“很多事情我都是从同学那里听来的,并不知道真假,我也并不是很清楚两年前你为什么和卓历分手,但我想应该是来自父母的压力迫使你们走到了这一步,毕竟你们当初那么好,好到我认为任何人都会分开,但你们绝对不会分开。不过,既然现在你们已经分手了,那你要不要考虑和我结婚?你不用感觉到负担,当年的感情我已经放下了,你把这当成一场合作或者一场交易就行。我也不小了,父母希望我尽早成家,对于爱情什么的,我也早已看淡,只想找个合适的人结婚成家。”   孙谚识努力调动僵硬的面部肌肉,未来得及张口,谢霜语突然将身体前倾,凑到了他的面前。   这家私房菜馆用的是矩形小餐桌,宽度大概一米的样子,谢霜语这样突然前倾,两人的距离就被拉得很近。餐厅温馨柔和的光芒恰好打在谢霜语的脸上,孙谚识清楚地看到了对方眼尾精心描摹的细长眼线,以及眼里足以摄人心魄的灼灼光芒。   谢霜语轻启红唇,低声道:“卓历抛下你去结婚生子,难道你不想报复他吗?与父母反目、决裂一定让你很难受吧?而且……”话音一顿,她想起了医院那天,站在不远处的朗颂那戒备、忌惮的目光,慢慢地和高中时卓历看她的目光重叠在了一起,“而且我猜你最近遇到的‘一点小事’和那个小朋友有关?不管是报复卓历还是与你父母修复关系,又或者是解决你当下的烦心事,和我结婚都是一个最佳选择,不是吗?不要急着拒绝,认真考虑一下这个建议,好吗?” 第92章 “抱歉”(二更)   “和我结婚是一个最佳选择,不是吗?不要急着拒绝,好好考虑一下这个建议,好吗?”   直到下了车,孙谚识都还处于呆滞恍惚的状态,他的双腿凭着本能意识往蓝楹巷的方向走去,脑子里仍旧不断回想着谢霜语的低声细语。   不可否认的是,确如谢霜语所说,找一个明知他是同性恋但仍旧心甘情愿和他结婚生子的人是一个周全的选择——既能报复卓历,又能快速修复他和他爸之间垮塌的父子亲情,还能弥补他心中对于他妈的亏欠。   但是,这样的做法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哪怕是两年前,他对卓历最愤怒,对他妈最愧疚的时候,也不曾产生过这样荒诞的想法。   所以,在餐厅里他不假思索地回答了谢霜语:“抱歉,我无法接受这个建议。虽然我自己的感情经历不太好,但受我父母影响,我始终保留着一种天真的想法,爱情本身是美好的,婚姻本身是庄严神圣的,所以我无法草率地和一个我并不爱的人结婚。况且,我是一个同性恋,无法承担一个女人的本该美好的一生。”   他不清楚谢霜语是真的看透了,只想找个合适的人结婚成家,还是在知道他的性取向、他的一些旧事之后,孤注一掷地故意用这样的方式减轻他的负罪感,以此来说服他。   但在他拒绝后,从谢霜语眼里那极力隐忍也藏不住的失落可以看出来,应该是后者。一时之间,他说不好谢霜语的做法到底是傻还是疯狂,但可以肯定的是,除了愧疚,他的心里没有一丝动容。   孙谚识苦涩一笑,觉得自己真够可笑的,在朗颂面前装成是个双,在谢霜语面前坚定自己的同性恋身份。再这么下去,他感觉自己快要精神分裂了。   孙谚识心乱如麻,埋头往前走。时间尚早,街道上还有不少人,经过蓝楹村附近那条半死不活的商业街时,一个小姑娘突然窜到了他的面前,递上了一张传单。   孙谚识礼貌地接过,对方说的话却是半个字也没装进而过,往前走了几步,又有一个男人递了一张传单过来,他照单全收,将两张光滑、厚实的铜版纸传单捏在手中。   回到巷子,刚打开店门,黄豆立刻兴奋地扑上来,绕着孙谚识直摇尾巴。   孙谚识艰难地打开灯,垂眸便看到黄豆嘴里正叼着朗月的画写板,顿然想起忘记去张吴那里接回来来了!他把手中那两张传单随手往柜台上一扔,拿起挂在门背后的狗绳,赶忙招呼道:“走,去接姐姐。”   他没关灯,直接锁了卷拉门,牵着黄豆疾步走向巷口。   十分钟后,朗颂骑着小电驴停在了店门口,看了看紧闭的卷拉门,又看了看雨搭下的小窗透出来的灯光,疑惑地偏了下头。他下了车打开门,将小电驴推进了院子后又回到了店里。   家里很安静,连黄豆都不在,难道出去玩了吗?   朗颂低头看了眼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还不到八点半,正犹豫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柜台上那两张传单顿然映入眼中。   他缓慢地拿起,一张是房地产楼盘宣传单,这个楼盘看起来地段很好,环境也不错,周围还有小学,是个挺不错的选择。另一张是婚纱摄影传单,上面有一对穿着婚纱西装的靓丽男女,他们深情对望,即使是透过一张单薄的纸张,也能感受道他们眼里的幸福与满足。   一般人会把随手接过的传单带回家吗?一定是要深入了解一番,才会特意带回来的吧?   朗颂不由得又回忆起了一周前的那一幕——孙谚识和谢霜语站在饺子店门口和丁婶有说有笑,看起来是那么和谐、美好,他们看起来是那么般配、登对。   这才是孙谚识想要的生活吧?   可笑的是,他还自以为是地想孙谚识应该是不喜欢谢霜语的。可即便是   “是”,那又如何呢,没有谢霜语也会有别人出现。   朗颂紧盯着手中两张刺目的传单,眼眶渐渐发红,视线变得模糊,心中不受控制地生出一股原始的野蛮冲动——他想狠狠地破坏这一切!   五指缓慢向掌心收紧,在两张材质光滑的传单即将被攥入掌心的那一刻,目露寒芒的瞳仁陡然一颤。朗颂如突然惊醒一般,茫然地看着自己青筋凸起的手腕,沉寂几秒后,他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似的,慢慢地抚平了传单上两道细微的折痕,然后放回了远处,小心地用保温杯压住一角。   半个小时后,孙谚识抱着朗月牵着黄豆进屋,一眼就看到了蹲在货架前整理货物的朗颂。   朗颂站起来,叫了一声:“哥。”他走到孙谚识面前抱过昏昏欲睡的朗月,闻到了一股熟悉且好闻的香水味,装作不知情的样子,问道:“出门了?”   孙谚识还沉浸在那声久违的“哥”之中,闻声幡然回神,不自在地应了一声:“嗯,去张哥那里了。”   朗颂点点头,露出一个明朗的笑容:“那我先抱月月上楼睡觉了。”   孙谚识应了声好,顿了一下又叫住已经转身的朗颂,说道:“今晚我在家住。”   “好。”朗颂平静地看着孙谚识,“那你也早点休息吧。”   望着那道离开的背影,孙谚识感到一阵茫然,朗颂突然的转变并没有让他觉得如释重负,反而使他莫名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从他的指缝间缓缓流走。 第93章 “我打算这两天搬出去”   孙谚识住回了自己家,躺上了自己的床,朗颂没有去和朗月住,坦然自若地睡在下铺,仍旧管他叫“哥”。   一声“哥”仿佛一句咒语,蓦然将时间倒流回了一个月前。   两人之间弥漫了半月有余的凝滞气氛陡然散尽,一切全部回到了朗颂表白前的样子。   当然,这世上不存在时光倒流,所以朗颂突如其来毫无预兆的转变没让孙谚识感到轻松,反而感觉到了一丝压力。除非是失忆,否则他想象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能让早晨还浑浑噩噩的人到了晚上就突然换了个人似的。   那种有什么东西失了控,像沙子一般从指缝间流走的感觉愈发强烈。   但这件事并没有困扰他太久,几天之后便有了答案。   那天晚上月朗星密,孙谚识挨着冻坐在店门口,抬头无声赏月。   车轮压过路面,碎石子和沙子摩擦地面发出沙沙声响——是“回家”的声音。   他偏头看去,朗颂已经站在他面前,恰好被店门口的灯光笼罩住。   “哥,怎么还没睡觉?”朗颂问道。   “难得今天有月亮,出来坐会儿。”孙谚识找借口搪塞。   这几天朗颂很忙碌,早晨他和朗月还没起床,他便走了。晚上回来又很晚,几乎都要到十点、十一点才到家。他有事要说,其实是特意在这等着。上次因为意外,自助烧烤没去成,眼看就快过年了,再拖下去就要等到明年,所以他想问问朗颂哪天能休息,年前把出去玩的计划给补上。   朗颂点点头:“那我去放车。”   孙谚识拍拍膝盖,也起身进屋关上卷拉门,紧随其后跟进院子。   黄豆在窝里睡得很香,还发出“呜噜噜”的呼噜声。   朗颂将小电驴停好,转身看到了站在院中的孙谚识,他紧紧捏住车把手,站了两秒之后走出了黑洞洞的“车棚”。   孙谚识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未及张口便听到朗颂沉声叫了一句“哥”。他的心底涌上阵阵不安,不禁挺了挺腰,应道:“嗯,怎么了?”   朗颂的胸膛明显地起伏了一下,顿了两秒,说出了酝酿了好几天的话:“哥,我打算这两天搬出去。”他的声音不轻不重,却很坚定。   孙谚识的脑子有片刻的空白,呆滞了两秒终于反应过来朗颂的话是什么意思,也终于明白这几天始终萦绕在心头的失控感是怎么回事——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似乎已经预料到了。   两人隔着两三米的距离静立院中,清冷的月光洒在他们身上,让这个隆冬寒夜更添了几分冷意。   孙谚识往前走了一步,怔怔问道:“怎么突然想要搬出去?”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朗颂笑了一下,说出早已准备好的答案,“哥,我觉你说的话是对的,这几个月你帮了我太多,我可能是太依赖你,误解了对你的感情。所以——所以我想我应该先摆脱对你的依赖,然后多接触接触其他人,这样大概就能辨别得清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话音稍顿,藏在袖口里的双手握了握拳头,他继续道,“哥,我知道当初你是可怜我和朗月,所以把空房间租给我们帮我们渡过难关,这本来就是在你计划外的事情,现在我工作稳定,也有稳定的收入,打扰了你这么久,也该搬出去了。”   这些话小半真大半假,虽然以前没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什么人,但被孙谚识拒绝后的心痛,看到孙谚识和谢霜语比肩而立时的酸楚都是最真实、直接的内心感受,他怎么可能分不清自己对孙谚识的感情。   他只是无法亲眼目睹孙谚识某天真的和某个人牵手走在一起,光是想想就嫉妒得快要发疯,他不希望自己变得扭曲,变得面目可憎。   他只是无法再面对孙谚识那愧疚的目光、小心翼翼的举止。孙谚识心肠软,嘴上义正词严地拒绝,眼里的负疚却总也藏不住,甚至还搬到了别人家去住,带着谢霜语到蓝楹巷也只敢去丁婶那坐着。他不希望自己的喜欢成为孙谚识的困扰。   他也试着努力放下,但徒劳无益,本就已经动了要离开的心思,在看到那两张传单之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这些实话自然是不能说,说了不会改变什么,只会让孙谚识负疚、为难。所以他借了孙谚识的话,半真半假编了一个有足够说服力的理由,默默练习多日,平心定气地说了出来,说到哪里该停顿苦恼一下都掐得恰到好处。   孙谚识神思恍惚,嘴唇翕张几番,清了清喉咙只憋了一句:“那你——你准备什么时候搬?”他下意识是想阻止的,可心内千回百转思绪浮动,挽留的话终究是说不出口。原话本就是出自他口中,现在朗颂听他的话下定决心“多接触其他人”,他再开口挽留未免太过矛盾、虚伪。   朗颂想通了想开了,这本来是件好事,他不仅不该阻止,还应该感到高兴,更应该鼓励、祝福朗颂。   可是为什么他不仅没有感到舒气欣慰,反而有种自己把人赶走的罪恶感以及身体落空后的失重感?   朗颂背着光,黑沉沉的瞳仁在阴影里动了动,回答道:“后天吧。”   “这么快?”孙谚识扬声,又收着嗓门低声说,“还有二十天就过年了,现在房子也不好找,等过完年再搬吧,我帮你们把房子找好。”   朗颂眼眶湿润,幸好是在晚上又背着光,所以站在对面的人看不到。他咬了咬牙关摇头:“不用了,房子我已经找好了。”   “找好了……”孙谚识无措地四下张望两眼,想了想又说,“那我帮你搬家吧?”   朗颂还是摇头:“我已经叫好车了,在搬家公司上班的那个朋友会来帮我,而且东西也不多。”   孙谚识钻进了牛角尖,只想着要做点什么、抓住点什么才行,他垂眼冥思突然想起来什么,抬眸道:“那月月还是我来接送吧?”   朗颂胸口憋得厉害,鼻子也发堵,他闭了闭眼强压下不适,沉声静气道:“哥,你帮不了我们一辈子,别再为我们操心了。”终是有些不忍,又软了语气找补,“还有一个礼拜月月就放假了,我自己接送就行。”   孙谚识彻底哑口无言……   作者有话要说:   (短暂分开,很快就能见面。)   每个读者对角色有不同的理解,大家都可以发表看法,但是千万不要吵架伤了和气哦。o(╥﹏╥)o 第94章 真的走了   翌日,天朗气清。   一束阳光早早地透过窗帘缝照进房里,映在洁白的墙壁上。   孙谚识一夜没合眼,扭头看了眼枕边的手表,时间还早,但朗颂一个小时前就起来忙活着出摊了。   他正犹豫着要不要起床,房门被轻轻推开一条缝,朗月顶着乱蓬蓬的头发,探头张望。   孙谚识朝她招招手:“过来。”   朗月“噔噔”跑到床边,攀着爬梯往上爬,孙谚识探出上半身,将她抱上床。   一大一小直挺挺地躺着,朗月没戴耳蜗外机,孙谚识也不吭声。   过了片刻,朗月侧身将脸埋进孙谚识的颈窝,用哭腔软绵绵地叫:“谚爸爸。”   心脏猛地紧缩一下,酸胀难耐。孙谚识对着天花板呼了一口浊气,揽住朗月,温热的手掌一下一下轻抚她的后背。   他一夜没睡,脑子纷乱,最惦记的就是时间太仓促,怕朗月一时无法接受。可是看眼下这个情形,朗月应该早就知道了。   其实他早该有所察觉的,朗月向来乖顺,这几天却一反常态变得有些任性。早上不肯起床,在幼儿园门口趴在他肩上不肯进园,回到家也时时刻刻黏着他。到了晚上,明明困得睁不开眼,却还是抱着童话书,缠着他讲故事。   原来这些反常的举动并不是任性,而是她的恋恋不舍。   朗月的平静出乎孙谚识的意料,转念一忖又觉着其实一点都不意外,父母死后兄妹俩估计搬过不少次“家”,对朗月来说可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念及此,孙谚识心情复杂,既愧疚又担忧。朗月才五岁,就如此懂事通情,长大了是要吃苦的。   这个惹人怜爱的小姑娘填补了他人生中的一片空白,让他有幸体验了一番“父亲”这个角色,虽然他有很多地方做得不足,但在慢慢的努力,他是真心实意喜欢、疼爱这个小女孩,把她当成亲女儿,舍不得和她分别。   他心内矛盾纠结,不知该如何是好。挽留住兄妹俩,他便对不住朗颂,朗颂也未必愿意,送走他们,又放不下朗月。   朗月仿佛感受到了孙谚识内里澎湃的情绪,慢慢地抬起头来,露出一张笑容灿烂的小脸,安抚似的用小手拍了拍孙谚识的心口。   孙谚识捉住那只小手,攥在手中,片刻便想通了。两人只是搬出去住,又不是生离死别,他照样可以去幼儿园、康复中心看望朗月。   钻出牛角尖后,心情舒畅不少,孙谚识揽着朗月坐了起来,轻轻弹了弹她的额头:“走,咱们吃早餐去。”   两人洗漱穿戴完毕下楼,没进厨房,直奔巷口。   朗颂正在巷口忙碌,前几天猴子跟他说也想去家附近的厂子门口支个早点摊试试,煎饼鏊子他带不走,便转送给了猴子,今天他是最后一天出摊,比往日任何一天都更加卖力,连孙谚识和朗月走近了都没发现,还是朗月扯了扯他的毛衣,他才发觉。   朗颂快速看了一眼孙谚识,叫了一句“哥”,又低头忙碌,摊子前还站着几个等着煎饼的客人。他没穿外套,将毛衣卷到了袖口,露出一截结实的手臂。   孙谚识盯着那忙碌的手臂看,颇有些孩子气地道:“我和月月也想吃煎饼。”   “好。”朗颂应道,“马上给你们做。”   没一会儿,那几个客人陆续拿着煎饼走了。朗颂舀上面糊,给朗月摊了一个碗口那么大的小煎饼,又给孙谚识做了一个,加了两个鸡蛋,中间填满了酱料和配菜。   一大一小捧着烫手的煎饼,同时咬下一口,被热气、香气迷了眼,又默契地眯起了双眼。   朗颂温情脉脉地看着他们,眼里的不舍浓得化不开。   面糊已然见底,朗颂开始收拾零碎,一切妥当,他走到炳叔摊前,从兜里掏了一盒没拆的香烟递过去,说道:“叔,我明天要搬走了,以后不在这摆摊了,您明天少弄点豆浆。”   炳叔手下的动作一顿,抬眼却是看向孙谚识,见对方只顾埋头吃饼,又收回视线,轻咳了一声:“以后想吃石头粿了就来这里转转,只要还能动,我就在这里。”   “好。”朗颂笑笑,把烟放在案板一角。   三人徐徐步入巷子,回到了家中。   朗颂蹲在院中细致地擦拭地煎饼鏊子,仿佛在擦拭什么名器珍宝。对他来说,这鏊子替他赚取了自己和朗月的生活费,也确实是珍宝。   一丝不苟地把鏊子擦拭干净,朗颂将抹布搓洗干净挂在钩子上,出声问孙谚识:“哥,你今天在家不?下午猴子来拿这鏊子。”   孙谚识刚把最后一口煎饼塞进嘴里,闻声顿了一下,那一口喷香的煎饼顿然变得索然无味。他随意嚼了两口,艰难地咽下去,回答道:“可能要出去一趟。”又讶然问道,“你今天还去上班?”   “嗯,要去上班。”听孙谚识说要出去,朗颂的目光僵滞一瞬,又极快的恢复正常,“那我让他晚上过来取吧。”   “卷拉门不锁,让他自己来拿吧。”孙谚识回答。   朗颂想了想:“好。”   三人骑两辆小电驴,再次出巷子,如寻常往日那般一车向左,一车向右。   孙谚识双脚点地撑着小电驴,回头看着朗颂消失于车流人流之中,才缓缓收回视线。   他带着朗月去了幼儿园,任性地给朗月请了一天假,把小电驴放幼儿园门口,打了辆车带着朗月玩去了。   两人先是去了儿童乐园,因为是工作日,人不是很多,所以玩得很痛快。吃完午饭,又去了海洋馆,朗月站在观光隧道里,仰头看着头顶遨游的海龟和缤纷的鱼群,兴奋地叫着“哥哥”“爸爸”“鱼鱼”。   孙谚识站在不远处,正拿着手机抓拍这可爱的一幕,脸上笑着,心里酸着、懊恼着,懊恼自己以前没多带朗月出来玩玩。   从海洋馆出来,又去了商场,朗月坐在温暖的室内,寒冬腊月里吃着哥哥平时不让吃的冰淇淋,嘴巴糊了一圈白白的奶渍。   孙谚识忽然想起数月前那个夏日晚上,他带着朗月去蓝楹巷附近的小广场玩,偷偷给她买了只雪糕解馋,朗月吃完雪糕也像今天这样,嘴巴糊了一圈黑乎乎的巧克力。那可爱的模样,瞧得人心都化了。   孙谚识笑笑,没再像上次那样,粗暴地拿自己的T恤给朗月擦嘴,从纸盒里抽了一张湿巾,细致得给她擦掉了奶渍,已经有了慈父的模样。   玩累了,吃饱了,孙谚识又给朗月买了几身衣服才打道回府。到达一楼男装区,他停住脚步,从透亮的玻璃橱窗里看到了穿在模特身上的一件机车风夹克棉服——很酷,适合年轻人,适合朗颂。   停顿片刻,他牵着朗月走进店里,买下了这件衣服。   回到蓝楹巷已经是日落时分,橙红落日染红了半边天。   孙谚识进门不到五分钟,朗颂后脚也跟着进了门,小电驴后座上还放着刚买的菜。   “下班了?”孙谚识心里有数,嘴里却问道,“今天怎么这么早。”   朗颂把装菜的帆布袋解下,回答:“我请假了,今晚我们自己做饭吃吧。”   他口气寻常,但两人都心知肚明,这是一顿散伙饭。   孙谚识起身:“好,我去帮忙。”   朗月在小院里和黄豆玩闹,孙谚识坐在厨房门口择菜,朗颂则在厨房里颠锅炒菜。   小小的院落在夕阳余晖下升起了炊烟,菜香味飘了半个村,不知谁家大嗓门嚷了一句:“谁家烧带鱼啊,馋死我了。”   三人一狗组成了一幅美好的人间画卷,然而只有狗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餐桌展开,菜肴摆了一桌,色相俱全,孙谚识却尝不出味道。但仍旧强装出一副喜形于色的模样,不停地将筷子伸到各个盘里,撑到有点反胃了才搁下筷子。   吃完饭,他跟朗颂说要带朗月去巷里走走,消消食。   朗颂擦干手上的水珠:“哥,等等我,我也去。”   三人沿着昏暗的小巷来回走了两趟,朗月熬不住困意在孙谚识肩上睡着了,他们才回家。   进了房间,孙谚识把装了衣服的手提袋拿给朗颂。   朗颂微怔,尴尬道:“哥,我没给你准备礼物。”   孙谚识笑哼一声:“不是什么礼物,觉得适合你就买了,拿着吧。”   朗颂接过袋子,轻声说了句“谢谢”。   白天朗朗晴空,夜深人静却突然刮起了大风。孙谚识率先洗完澡上床,平躺睁眼听了一宿的风,回过神时天已经亮了,朗颂轻手轻脚地起了床。   他慢慢转身,将脸对着墙壁继续装睡,听着朗颂穿衣洗漱又去朗月房间收拾东西的声音。他没吭声,也没有起来帮忙的想法,直到朗颂开始往楼下搬东西,才不得不起床。   朗月站在院里,穿着昨天新买的鹅黄色羽绒服,白净的小脸被一圈毛领围着,像个洋娃娃。她听到脚步声,抬头看到站在楼梯上的孙谚识,刹那间,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汹涌而出,呜咽着奔向孙谚识。   孙谚识疾步下楼,捞起朗月紧抱在怀里。   朗颂瞧了一眼,眼眶刺痛,咬着牙关将两个纸箱扛上了肩,闷声道:“车来了,我先把东西搬去巷口。”   孙谚识没应,喉结抖得根本发不出声音。他用指腹轻柔地帮朗月抹掉脸上的泪水,泪珠却源源不断地从眼眶滚落,怎么都抹不干净。小姑娘隐忍的抽噎声让他肝肠寸断,心痛不已,他红着眼眶埋进朗月的颈窝。   孙谚识把朗月哄住,抱着她坐到了店门口,两人依偎在一起,对于朗颂的忙碌视若无睹,企图用袖手旁观对抗时间的流逝。   在朋友的帮助下,很快便将所有行李都搬上了巷口的小皮卡。朗颂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巷子,每一步都像踩着钉板上那般刺痛、艰难,但他知道,只有自己往前,孙谚识才能毫无负担地往前,他咬起牙关若无其事地一步步向前,终于走到了孙谚识的面前。   “月月,”他朝朗月伸出手,“走了。”   朗月水灵灵的眼睛哭得红肿,已经平静的情绪在听到“走”这个字眼时又翻涌起来,眼眶顿时盈满泪水,双手本能地去攀住孙谚识的肩膀。   孙谚识拍拍她的后背,温柔低声道:“乖宝,忘记我刚刚跟你说的话了吗?”   朗月逃避了片刻,然后慢慢抬起头来,用颤抖的哭腔叫了一声“谚爸爸”,又亲了孙谚识一口,才依依不舍地扑向朗颂。   朗颂滚了滚酸疼的喉结,哑声道:“哥,那我们走了。”   孙谚识一眨不眨地看着朗颂:“照顾好自己和月月。”停顿良久,又说,“这里永远是你们的家,欢迎你随时回来。”   “嗯。”朗颂艰难地点头,“哥,保重。”   孙谚识倚着墙壁站在原地,目送着朗颂一步步朝着巷口走去,眼看着那背影一点点变小。脑中蓦然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那天,也是同样的场景,他站在门口看着已经走远的兄妹,咬咬牙趿着拖鞋顶着烈日追了上去,然后说:“我家空房间租给你。”   他播下一点同情,收获了两份亲情。   “汪汪汪!”   黄豆的叫声唤回了孙谚识涣散的神思,他垂眸看到了自己迈出去的右脚,慌忙收了回来。   黄豆看着巷口,又仰头看着孙谚识,急得团团转,带着一点怨气朝孙谚识乱叫,好像在说“你怎么还站着,怎么还不去追”。见孙谚识仍旧不为所动,挣扎着来回看了两次,撒丫子奔了出去。   孙谚识抱臂看着,也不叫也不阻拦,他只会盛狗粮,而朗颂会拌好吃的狗饭,想来黄豆应该也更想跟着朗颂。   毛茸茸狗尾巴消失于视线之中,孙谚识垂眸收回目光,一扭头看到了站在自家门口的张老太。   自摔伤了之后,张老太安静了不少,也苍老的很多。她扶着墙壁,浑浊的眼睛紧盯着巷口,喃喃着:“走了,都走了,统统都走了……”   孙谚识轻叹一声:“是啊,都走了。”似是应和,似是自言自语。   他转身进门,慢吞吞地走进柜台坐着,把手臂搁在柜台边缘,无精打采地将头搭了上去,把脸埋在臂弯中。   少顷,屋里响起了细碎轻巧的踢踏声,是狗爪子踩着地面的声音。紧接着,响起了熟悉的脚步声。   孙谚识猛然抬头,看到了去而复返的朗颂。   “怎么了?”怔愣片刻,他问道,“东西忘拿了?”   朗颂点点头又摇摇头,走进柜台站在孙谚识面前,问:“哥,我能抱你一下吗?”   孙谚识局促地站起身,迟疑一瞬,点头说“好”。   朗颂向前一步,按捺住心里澎湃的感情,克制地抱住了孙谚识。   两人胸口轻轻贴着,虽然隔着厚实的冬衣,但孙谚识感觉到了朗颂炽热的体温、猛烈的心跳,以及贴在自己鬓边微微颤抖的嘴唇。他没有躲,没有避,伸出手松松揽住了对方的腰。   朗颂松开手转身的那刹那,他下意识地想伸手去抓住什么,在即将抓住的那一刻又胆怯地收回了手。   年少时,他有着幼稚的勇气,而现在他只有成熟的怯懦。 第95章 “他回老家了”(过渡章 节)   朗颂经常在巷口帮孙谚识卸货,他搬行李时上车时就停在丁婶家门口,丁婶瞧见了,理所当然地以为他又在卸货,并未多想。   下午,她去孙谚识的店里拿寄存的食盐,随口问道:“怎么不见小月月,还在午睡呢?”   孙谚识淡淡地笑了一下:“他们搬走了。”   丁婶瞪大了眼睛,惊诧道:“上午小颂是在搬家呀?!哎呀,瞧瞧我这马大哈,怎么就没多个心眼去问问?”她紧捏着手里的几包细盐,“都快过年了,怎么这会儿搬走?是不是遇上啥事了?”   “没遇上什么事,搬去他们员工宿舍住了。”孙谚识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   “那你知道他们搬哪里去了不?”丁婶又追问,“我给月月和虎虎做双虎头鞋,这才做好一只,她就走了,早知道我就熬个夜给赶出来了。你把他们新地址给我,我做好了给送过去。”   孙谚识哑然无言,因为他并不知道朗颂搬去了哪里。两天前,朗颂只说了自己要搬走,其他什么也没说,他也并没有问。   “怎么了?”见孙谚识表情呆滞,丁婶疑惑,“他没告诉你?”   孙谚识恍然回神:“您做好了拿给我吧,我帮您送过去。”   丁婶连连点头:“那行那行,你替我转交,店里这会儿忙着呢,我先回去了。”   孙谚识叫住她:“您等等,给您记下账。”自上次广告牌的事谈妥之后,他每次进货都会帮饺子店一起订货,货物就放他店里,丁婶要用了就过来取一点,他弄了一份“账本”给丁婶除账。   丁婶摆摆手:“不用记,你还能贪我便宜不成。”   “那我帮您记一下。”   孙谚识打开最里侧的抽屉,准备拿“账本”,一张纸条映入眼帘,熟悉的遒劲笔迹跃然纸上。他扫了一眼纸条上的内容,记起来了,这是朗颂写给他的。   被朗颂冲动表白的那晚,他心思混乱,跑去张吴家借住。第二天回到家,朗颂已经去上班了,柜台的保温杯下压着上这张纸条,告诉他冰箱里有准备好的饭菜,微波炉加热一下就能吃。   孙谚识抬眸,看着不远处的保温杯,伸手拿起来掂量了一下,很重,装了满满一杯水。他把杯子放回去,将纸条折叠起来放进下边的抽屉,拿出了丁婶专属的“账本”。   静电作用下,有两张纸吸在了本子下边,又飘在了柜台上边。   孙谚识淡淡瞥一眼,看到了白纸上端端正正的“借条”两字,眸光一凛,立刻拿起来。   借条也是朗颂写的,规规矩矩地用汉字、阿拉伯数字写着借款金额,有零有整,五千多块钱,签了字,按了手印。   孙谚识锁眉,他什么时候借出去这么一笔钱?马上,他便有了答案。   借条下面的另一张纸详细罗列了朗颂这两个月没交的房租、伙食费等等费用。   “呵——”   孙谚识气笑了,朗颂要走,他什么都没问,当然包括给朗月做手术的那十万块钱。虽然他根本就没想让朗颂还,但他知道,如若自己开口说“不用还”,朗颂不会同意。而且这两个月来,他已经收到过两次来自朗颂的转账,金额不一,远超借条上的每月最低还款金额。   他了解朗颂的脾气,不会逞强乱来,于是索性闭口不谈,让朗颂慢慢还。   但他没想到,朗颂居然把这两三个月他没收的房租、伙食费都算得一清二楚,有另外写了张借条,他真的是被气得哭笑不得。   可是捏着借条转念一想,肚里的火气又顿然消散得一干二净,这样傲骨铮铮、倔强的朗颂才是他所熟悉的少年。   孙谚识的目光下移,落在了账目明细下边的两行字上。   【哥,冰箱冷冻柜里有饺子、馄饨,记得煮了吃,以后尽量少吃外卖。】   随意平淡的两句叮嘱,就好像留言的人只是出门一趟。   孙谚识急促地喘了一口气,太阳穴突突猛跳。他闭了闭眼,胡乱地把桌上的白纸黑字折叠起来,塞回了抽屉,给丁婶除账的事也给丢到了脑后。   他走出柜台,恍惚地徘徊片刻跑去了厨房。   冰箱的三开门被全部打开,里边的所有物一览无遗。最上层放了蔬菜、水果还有鸡蛋、牛奶,除此之外还有三个保鲜盒,里面装了米饭和炒熟的蔬菜。   中间一层冷冻柜放着冷冻的虾仁、小龙虾尾还有海参。   最下面有个三个冷冻层,分别放了馄饨、饺子还有包子,不是超市买的那种,是朗颂亲手包的,用保鲜袋按一人份分装好,角落还有一袋冷冻的香菜末。   孙谚识愣愣地看着被塞得满满当当的电冰箱,半晌没回过神来。   这一周朗颂忙得披星戴月,两人只在早晚碰个面,他根本不知道朗颂是什么时间准备的这些东西,又是哪里来的时间去准备这些东西。   木然地合上冰箱门,孙谚识又快步上楼,进了房间。   自打朗颂住进来之后,他的房间从原来的杂乱无序变得干净整洁许多,此刻尤为规整,因为房间空了很多。   下铺只剩一张叠起的床垫,被子被朗颂收进了出柜,床品则被朗颂拿去洗了,此刻正晾在挑廊上。兄妹俩的东西本就不多,大半还都是朗月的,朗颂只有那么几身衣服,几双鞋子。   可是,为什么朗颂一走,本就不大的房间却有种空了大半的感觉?   孙谚识沉默地走到衣柜前,打开了柜门,老式的嵌入式双开门衣柜并不大,他和朗颂的衣物都不多,所以足以装下两人的衣服。   朗颂的衣服只占中间那个最小的格子,此时已空空如也,而他的衣服按秋冬、春夏叠得端端正正,分别放了两个格子。衬衫、西服还有两件这两年来根本没穿过的羊绒大衣挂在最上层,很明显都被熨烫过。   他同样不知道朗颂是什么时候帮他熨烫的衣服。   “砰”一声,孙谚识赌气似的踢上了柜门,他自己也不清楚究竟是在生什么气,生谁的气。   转身疾步走出门,他又猛地收住脚步,视线落在眼前紧闭的红漆房门上。停顿片刻,他推开了原本属于自己,这几个月来朗月住着的房间。   房间里仍旧是记忆深处高中时的模样——一张空床,一个书桌,靠墙书架上满满当当都是书。原本那一屋子属于小姑娘的嫩黄、奶绿、粉红统统不见了踪影,仿佛那些靓丽的色彩只是一场绚烂的梦境。   直至此刻,孙谚识才有种朗颂和朗月已经搬走的真实感,心里好像被挖空了一块,空落落、轻飘飘的。他走到床边,坐了下来,又往后仰去,躺在了硬邦邦的床板上,双眼空洞地盯着头顶苍白冰凉的天花板,缓缓将手盖在了空虚的胸口上。   朗颂搬家那天是周六,朗月不上学。   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天,周一一早,孙谚识去了幼儿园。   离开那天,朗月窝在他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安慰朗月,说周一一定去看她做早操,才将她哄住。   他不会食言,但不想让朗颂知道,于是掐着点出发,到达幼儿园时小朋友们刚列好队准备做操。   一个学期即将结束,几个老头老太仍旧像开学第一天那样,放心不下隔代亲的小朋友,弓着腰,透过围栏不安地往里张望。孙谚识也加入进去,走到一处隐蔽的地方,一眼就看到了一片花骨朵中的朗月。   她穿着那件鹅黄色羽绒服,不太认真地伸胳膊踢腿,时不时地回过头来四下张望。眉心微微蹙起,嘴角往下撇着,看起来有点沮丧,有点伤心。   孙谚识知道她在找自己,内心挣扎一番,又往两个大爷身后躲了躲。   早间活动结束,在回望数次无果后,朗月低落地垂下了头,在老师的指令下走进了教室。   孙谚识很心疼很愧疚,可还是掐着掌心狠下心没现身。   这两天冷静下来后他想了很多,他很清楚,朗颂需要的不是搬离,而是距离。如果没有保持克制的距离,那朗颂搬出去就毫无意义。   况且,即便他再疼爱朗月,也不是她的亲生父亲,代替不了父亲的角色。而朗月所需要的,是一个正常、健康的家庭环境。比起一个因误会而突然出现的“爸爸”,她应该更需要一个温柔的嫂子。   突如其来的离别会让朗月一时无法接受,但时间长了总能适应。而他自己,同样也需要时间去习惯。   又站了片刻,孙谚识从角落里走了出来。他找了一位老师,委托对方帮自己把一只黏土捏的小“黄豆”转交给朗月。   昨天他在房间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盒黏土,还有三个朗月捏的黏土小人。小孩子的手艺不甚精致,小人的五官都是歪的,但能从“衣服”的颜色判断出来,一个小人是他,一个是朗颂,一个是朗月自己。   朗月捏小人的时候他就在旁边指导,她还捏了爸爸、妈妈,嘴里嘟囔着:“我们是一家人。”   那天朗月还想再捏一只黄豆,但捏了几次都不满意,最后气鼓鼓地又将黏土揉成一团。   他捏着朗月的小脸,对她说“爸爸帮你搞定”,但此后便遇上了朗颂表白等一些列事,这件事就被他抛诸脑后,直到昨天发现抽屉里的“一家三口”才想起来。   他的手艺比起小朋友也好不到哪里去,捏了一个下午勉强弄了一只小黄豆出来。   天真纯良的小姑娘,把爸爸妈妈带走,但偷偷地把哥哥和自己留下来陪着他。所以他回赠黄豆,让这只曾经保护过她的小狗,继续守护着她。顺便也能让朗月知道,自己来过幼儿园。   此后几天,孙谚识去幼儿园和康复中心看过朗月两次,但都躲在隐蔽处没有现身。一周后,他再次前去幼儿园,看到紧闭的幼儿园大门以及门口张贴的放假通知,才意识到已经开始放寒假了。   傍晚,他又去了康复中心,空旷的大厅里只有一位保洁员在打扫卫生——康复中心也放假了。   ---   临近年关,每天都有外地租客拖着行李箱走出蓝楹巷,踏上回乡的路途。往日热闹的蓝楹村在这个本该愈加热闹的时间,反而变得冷冷清清,热闹的只有穿巷而过的北风,卷起一地的沙尘。   杂货店柜台中,孙谚识半躺半靠着老板椅,双腿搁在脚凳上,右脚有节奏地晃动着。他嘴里叼着烟,双手捧着手机,正在玩消消乐,和八月初的那个午后如出一辙。   不同的是,现在已是隆冬腊月,而孙谚识的目光也并没有停留在手机屏幕上。他像座雕塑一般,捧着手机,眸光却没有着落点,空洞洞地望着某处。   陡地,手机在手中震动。   孙谚识受惊回神,看着来电显示的“强叔”怔了片刻,接了电话。   “小孙,怎么回事,小颂从你那搬走了吗?”华强洪亮的嗓门响起。   孙谚识紧张起来:“叔,你怎么知道的?”基层民警事又多又杂,到了年底事情更多,华强已经很久没来过他这里了,他也没把朗颂搬走的事告诉对方。   华强回答:“我刚出警回来,门岗给我提了两盒保养品,说是一小青年送来的,我一猜就是朗颂,就打了电话过去,他自己跟我说的。”   “对,是搬出去了。”孙谚识松了口气,没跟华强说实话,用搪塞丁婶的借口敷衍过去。   华强也未多想,只说等有空了去看看两孩子,便挂了电话。   此时的孙谚识也不曾细思,直到下午接到了郑烨的电话,才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郑烨说朗颂悄么声地往他家门口放了一箱奶粉和其他礼物,礼品袋里放了封信,写了一些感谢他们夫妻一直以来照顾的照顾的话。他打电话过去,已经提示关机了。   心中惴惴,孙谚识立刻去小院中拖出小电驴来,赶去饭店。路上,张吴也打来了电话,他没接,但已经猜到对方为什么打来。   到达饭店,孙谚识随意地把小电驴放在门口,疾步走进店内。   小河正在擦桌子,偏头一看,赶紧迎了上来:“孙大哥,我正准备晚上去找你呢!”   心中不安更甚,孙谚识不禁蹙眉:“朗颂在吗?”   小河疑惑:“他一个礼拜之前就辞职了啊。”   孙谚识错愕:“辞职?”一个礼拜之前?朗颂搬走后,他就再没来过饭店,压根不知道这回事。   “对啊。”小河把他拉到店门口,语速飞快,“孙大哥,你来得正好,我打不通颂哥的电话,你帮我把这个还给他吧。”说着,递了一个牛皮纸信封过来。   孙谚识接过,捏了一下,里面装了一叠钱。   不等他问,小河解释:“我们这一行,按规矩出师以后得帮师傅干个一两年,报答师傅的传授之恩。颂哥急着要走,约莫是觉得对不起我舅舅,就把这段时间的工资全都退回来了。我舅舅最近不怎么待在店里,今天过来才发现办公室抽屉里多了一沓钱。我舅舅说了,他也没教什么独门绝活,全靠颂哥自己悟性高肯吃苦,命令我必须把这钱退回去……”   小河絮叨着,孙谚识抓住话里的重点,打断他:“急着要走?你知道他去了哪里吗?”   小河愣了愣:“回老家啊,他没跟你说吗?颂哥有个远房表叔在老家开大排档,最近伤了腰干不动了,说把摊位转给他。”   脑子里嗡地一声,孙谚识想起了冰箱那些速冻饺子、馄饨,衣柜里整齐的衣服,新换的煤气罐、新换的院门插销、加固的狗窝……   这会儿,他才恍然大悟,朗颂早就在悄无声息地道别了。   他计划好了一切,默默给他准备好了一冰箱的食物,然后搬出蓝楹巷,等朗月放假后,给每个帮助他的人都送去礼物表达谢意,和他们一一道别。   他根本不是要搬家,而是要离开江城……   孙谚识怒从心上起,一脚踢在阶梯上,咬牙道:“死小子,玩个什么劲的深沉!”   小河立刻后退一步,忐忑地问:“孙大哥,怎么啦,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孙谚识深吸一口气,压下火气,摆摆手道:“不是,不关你事。”他把手里的钱塞给小河,“他的脾气你也清楚,给出去的就不会再收回头了,这钱你留着吧。”   “好吧……”   小河走了,孙谚识独自站在饭店门口,茫然地看着不远处那几片被北风刮起打着旋儿飞走的梧桐叶,觉着自己仿佛也被这刺骨的寒风卷了起来,飘飘荡荡不知该何去何从。   他攥着手机,漫无目的地滑动着通讯录,在“朗颂”的名字上停顿数次,但又很快滑过。   他之所以没有问朗颂搬去哪里,是因为潜意识里知道自己和朗颂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有共同朋友、长辈,还有朗月这座“小桥梁”,所以即便不问,也不可能彻底断了联系,只要他想,就能通过其他方式知道兄妹俩的近况,所以他不怵,也不急。   但他没想到的是,朗颂用这样决绝的方式单方面切断了所有联系。   孙谚识撩了一把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揣起了手机。他知道,即便这通电话拨出去了,听到的也只会是冰冷的提示音。   他本该为朗颂的当机立断而感到欣慰与高兴,但他不想自欺欺人,他其实有点难过。 第96章 “就当相遇的时机不对吧”   回到蓝楹巷,孙谚识看到了等在家门口的郑烨。   两人对视一眼,谁都没吭声。   孙谚识拿出钥匙开门,把小电驴拖进院里放着,郑烨亦步亦趋跟在后边。   把车停好转过身来,差点和身后的郑烨鼻子碰鼻子,孙谚识急忙后仰:“跟这么紧干嘛?”   郑烨双手抱臂,口中呵出一股白雾:“怕你跑了啊。”他搓搓手,“我在门口等了你半个小时,冻死我了。”   孙谚识白他一眼:“其实你可以回家吹暖气的。”   “你没有良心。”郑烨不满,“我话还没说完,你就撂了电话,再打就没人接了,我担心你才匆匆赶来,你居然赶我走。在你老实交代清楚之前,我是不会走的。”   孙谚识睨他一眼,看不惯对方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做作模样,冷笑一声:“你不是早看出来了吗,装什么傻。”   郑烨举起双手表示无辜,不太有底气地说:“我看出什么来了我……”   孙谚识问他:“有那么几次你在我面前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难道是彩票中了大奖想告诉我,又怕我问你借钱所以憋了回去?”   郑烨扑哧一声笑了,见好兄弟还能如常地开开玩笑,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他用脚把一旁的椅子勾到身边,坐了下来,老实交代:“一开始纯粹拿你打趣,没真的往那方面想,后来和朗颂相处多了就有点怀疑,直到前段时间你和雷斌起冲突那天,我看到朗颂那样抱着你,心里就突然咯噔一下,心想坏了、完蛋了……”   作为旁观者、见证者,他最清楚当年的卓历维护孙谚识时的姿态,简直和朗颂如出一辙,可是……   “可这种捕风捉影的事我怎么开得了那个口,要是到头来我搞了一场大乌龙,岂不让你尴尬又为难。”郑烨拖动椅子,往孙谚识那挪了一点,“具体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小颂怎么突然就搬走了,他去哪儿了?”   孙谚识知道瞒不过郑烨,叹口气伸出手:“来根烟。”   “我已经完全戒了。”郑烨探进口袋,摸出一颗薄荷糖放进孙谚识手心,“烟不能解愁,来颗糖甜一甜。”   孙谚识犹疑了一下,拿走了那颗薄荷糖,在嘴里含了片刻,把最近发生的一些事都告诉了郑烨。   郑烨的嘴巴从一条紧抿的直线变成了张开的“口”,沉默良久,动了动发酸的下巴评价道:“班花这……真是性情大变啊,哈哈……哈哈……”   孙谚识不置可否,这么多年了每个人都在变化,况且他也从来没有那么深入得了解过谢霜语,对方不太幸福的原生家庭还是不经意间从同班同学那里听来的。   郑烨顾左右而言他地扯了两句,觑了眼孙谚识的神色,又把话题拉回到朗颂身上:“小颂真回老家了?不回来了?”   “嗯。”孙谚识应道,又补充,“应该是不回来了吧。”   “就这样放他走?你能放心兄妹俩?”   孙谚识看着郑烨:“不然还能怎么样?”刚才急匆匆出门,忘了拿安全帽,外套也没穿,回来吹了一路的冷风,原本因为着急、气愤而混乱的脑子清醒了许多,也冷静下来思考了很多。他觉得这样其实挺好的,兄妹两在江城就像两片小浮萍,四处飘荡居无定所,在老家至少还有一位表叔照应着。朗颂若是接手了表叔的大排档摊子,也算是实现了开饭店的梦想,他勤恳踏实,以后只会越走越好。   郑烨苦恼地抓了抓头发,问:“你真的没那方面想法?”不等孙谚识开口,又继续道,“我之所以一直闷着声不开口,主要是怕我错会,其次是看你挺依赖朗颂的。我跟你十几年的朋友了,这两年陪你、开导你,什么方法都试过了,但你却不曾像依赖朗颂那样依赖我。朗颂住进来才一两个月,你就下定决定把酒给戒了,你之前住院的时候跟我说‘你觉得平淡生活还挺有滋有味的’,我现在倒想问问你,你到底是喜欢平淡的生活,还是喜欢和你一起过平淡生活的人?”   郑烨适可而止收了声,看着面前的人。   一句句诘问,噎得孙谚识哑口无言,他盯着地面,不禁想起朗颂提出搬走时说的那句“我可能是太依赖你,误解了对你的感情”。   其实事实恰恰相反,在生活上他处处依赖着朗颂,以至于朗颂走之前还因为担心他的饮食,给他准备了一冰箱的速冻食品。   当然,没了朗颂他一样能活得下去,就像朗颂出现之前的任何一天一样,抽烟、打游戏、看电影、点外卖……   其实这段时间他就是这样过来的,可心境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就好像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那种缺失感就像饮料没放糖,菜里没放盐,一切都变得寡然无味。   “你现在还怕半挂车吗?”沉默良久,孙谚识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郑烨愣了一下,然后点头:“怕,要是开车碰到,会躲得远远的。”高中那一年,如果不是孙谚识把他撞开,他怕是要被那辆失控的半挂车给碾成肉泥。虽然最后他只是蹭破了点皮,这件事也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但那种濒死的恐惧感仍记忆犹新,每每想起都不禁打个寒颤。   孙谚识淡淡一笑,说:“我也怕。”他怕很多东西,但最怕的是重蹈覆辙。   作为十几年的好兄弟,郑烨立时便懂了这短短三个字的言外之意。就像他过了十几年了仍困在那辆半挂车的阴影里,孙谚识也困在卓历的阴影之中。   “差点被你给绕进去,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郑烨突然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再分开,让你谈感情又不是让你玩命,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如鼠了,以前你打架的时候可不这么缩头缩脚。”   孙谚识顾虑的东西很多,但不想一一解释,他叹了口气,说:“就当相遇的时机不对吧,如果朗颂是在更成熟一点的年纪出现,我会选择接受。”   郑烨沉默良久,叹了口气无奈道:“我也不是想要说服你,总而言之,作为朋友我支持你的所有决定。”   “谢了。”   “不过,”郑烨话锋一转,“我不希望你再活成原来那个样子了。”   孙谚识挑挑眉梢:“不会的。”   郑烨一直赖着不肯走,孙谚识不情不愿地煮了一锅小馄饨作为两人的晚餐,给自己那碗多盛了几只,给郑烨那碗多放了葱花掩盖分量不足的事实。   郑烨没有察觉,用瓷勺舀了一只进嘴,忍不住夸赞道:“好吃,小颂包的吧?”意识到自己失言,又连忙噤声喝汤。   孙谚识看他一眼:“这里不兴文字狱。”   两人对视一眼,会心一笑。 第97章 “来接你回家。”   离除夕夜越近,蓝楹巷也越冷清,店里自然也没什么生意,孙谚识懒得守店,这几天一早就往外跑,天黑才回来。   腊月二十七这天,郑烨一早来电话说要过来一趟,孙谚识便没出去,在家等着。   下午两点,郑烨到了,提着一个空的旅行包。他没别的事,是来“抓”孙谚识去自己家过年的。   “别磨蹭了,”郑烨把旅行包往柜台上一放,“去收拾衣服,跟我回家。”   孙谚识无奈摇头:“我一个外人跟你回家算怎么回事,你安生过年吧,放心,我饿不死。”   郑烨不乐意了:“什么外人,我爸妈可是一直拿你当干儿子对待,今年我和甜甜都去他们那过年,一大家子人聚一起热闹热闹,你赶紧的。”   孙谚识陷在椅子里,一动不动,郑烨也没那么容易放弃,走进柜台就去拽人。   两人正推搡着,一道熟悉的洪亮嗓门响起:“干嘛呢,三十几岁的人了,还这么不稳重。”   孙谚识和郑烨齐齐扭头,看到了门口的华强。他穿着制服,显然还在工作,表情严肃凝重,不像是偶然经过。   孙谚识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是知道了朗颂搬走的真正原因,找上门来了?他心虚地问道:“强叔,您怎么过来了?”   华强沉着脸进门,没什么铺垫,直截了当道:“找月月生母的事有眉目了,来找你问点事。”   孙谚识和郑烨异口同声:“查到什么了?”   华强一边掏手机,一边解释前因后果。   最近这两个月他忙得脚不沾地,调查朗月生母这事便只能暂时搁置。今天他去昌平区派出所办事,和老友闲聊工作近况,听对方说起最近有个年轻女人到他们派出所询问五年前婴儿丢失案件的事。   “五年前”这个时间点让他敏感地想起了朗月,便留心多问了几句。一问之下得知,那个女人是想知道在哪里能查到岩石儿童福利院五年前的领养记录。   至此,他疑心更重,因为朗月在被正式领养前就住在岩石福利院。当年正是昌平区派出所处理了这起案件,那个女人之所以会跑到派出所来问,或许是因为岩石儿童福利院早在四年前就拆分搬迁,所有儿童被分流到了三个不同的福利院,其中有一部分还转托给了外市福利机构,她没能从福利院找到当年的领养记录,只能去派出所询问。   直觉告诉他,这事蹊跷,便让老友帮忙调那日的监控。   老友说那个女人长得很年轻很漂亮,让人印象深刻,很快便查到了那天大厅的监控记录,从录像中看清了那个女人的长相。   “你的高三毕业照还在我那里,但是毕竟隔了十多年了,人的长相不可能一成不变。”华强把手机递出去,“我不太确定,所以让你们看看,确认一下,这个女人是不是——”   “谢霜语!”不等华强说完,在看到手机播放的监控画面后,郑烨愕然出声。   孙谚识也很诧异,但并不是因为看到画面中的女人是谢霜语,在华强说到“那个女人很漂亮”时,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诧异的是,谢霜语那些毫无破绽的谎言。   同学聚会再次重逢,因为朗月和谢霜语的眉眼很像,使他产生了怀疑,因此在谢霜语主动打电话约他吃饭时,他奔着查清这件事的目的答应了对方的邀约。   在饭桌上,他旁敲侧击地问了对方在日本这几年的生活。谢霜语细数了自己在日本六年的生活,正是因为那“六年”打消了他的怀疑,后来才跟华强说不用再继续调查谢霜语。   当时,谢霜语不可能知道朗月的存在,更加不可能知道他的问题都是有目的性的,而她的回答也非常流畅、坚定,让人根本不可能产生怀疑。   如果谢霜语真的是朗月的亲生母亲,那么说明她在撒谎,六年前她真的在日本的话,那朗月只可能出生在日本!而一个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说着谎言,那可能意味着她早已把谎言当成了真实……   “那现在怎么办?”郑烨出声打断了孙谚识的思绪,“咱们去派出所?还是去找班花?”   华强摇头:“小颂一直很矛盾要不要帮月月找到生母,因此没有正式报案,最初是闹了误以为小孙是朗月亲爸这个乌龙,我才开始利用职务之便抽点业余时间去调查。如果继续调查下去,得先立案,所以必须通知小颂。我们也不能仅凭一段监控录像就断定谢霜语就是月月的生母,得做亲子鉴定,总而言之,这件事得先让小颂知晓。”   孙谚识若有所思地点头表示赞同,朗颂最初要给朗月找到生母,是想尽快给朗月植入人工耳蜗,可是现在手术已经做了,他肯定不舍得再把朗月送到亲生父母那里。要不要查,查完以后朗月该何去何从,这些都是问题,需要朗颂自己来决定。   “我给小颂打个电话。”华强从郑烨手中抽回手机。   郑烨看了孙谚识一眼,心虚道:“估计打不通。”   华强不明所以,但听筒里传来的“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给了他答案,他瞪向孙谚识:“怎么回事?”   孙谚识轻咳一声,含糊其词地把朗颂回老家的事给说了。   华强眸光锐利,已经看出来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但眼下并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他指指孙谚识:“你怎么也不打个电话跟我说一声,要是出了什么事你担待得起!”   郑烨赶忙缓和气氛:“叔,过了年朗颂就二十岁了,您别总拿他当小孩子,他很有主见很独立。”   “他就是太独立太有主见了,才让人担心!”华强的嗓门不由得大了些,想起当初朗颂为了躲他,不声不响地搬了家,心道这还真是朗颂会做出来的事。   “我先回所里想办法查查他老家的住址。”华强焦躁地搓了搓头顶,转身就要走。   孙谚识垂眼看着柜台边那三个装在透明亚克力展示柜里的黏土娃娃,突然想起了什么,出声叫住了华强:“先等等,或许能联系上朗颂。”   他立刻拿出手机打开通讯录,给朗月拨了个电话过去。   上次朗月走失之后,他第一时间找人在店门口安装了摄像头,还给朗月买了一块电话手表,能打电话能实时定位。但自那以后并没有遇上使用机会,他便忘了还有这东西,方才看到黏土娃娃陡然想了起来。   三人蹙眉等待,片刻的沉寂,听筒中响起了电话拨通之后“嘟嘟——”声。   等了好一会儿,直到快要自动挂断,电话终于被接通。   “月月,是你吗?”孙谚识放慢了语速,低声问。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之后,朗月叫了一声“爸爸”,声音很轻,还带着哭腔。   孙谚识心脏抽疼,柔声问:“乖宝,怎么了?”   朗月却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响亮的哭声穿透手机扬声器,虽然没开免提,但华强和郑烨也都听到了,顿时面露紧张。   孙谚识心中惴惴不安,轻声哄着:“月月,怎么了,有事可以跟爸爸说。”   朗月似乎在拼命忍住哭声,抽噎两声,含混不清道:“哥哥,受伤,生病。”   孙谚识脑子呈现片刻的空白,朗月接受语言康复训练的时间不长,还很难完整地说出一句话,发音也不标准,但刚才他听得很分明,朗月说朗颂受伤了,或者是生病了。   孙谚识握了握拳,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慢声细语地询问:“月月,表叔在吗,让表叔接电话好不?”   那边没有再说话,但传出了“哒哒哒”的脚步声,而后响起了粗哑的中年男人的声音。   孙谚识自我介绍说是朗颂的朋友,又立刻问对方发生了什么事,朗颂怎么了?   朗颂的表叔不怎么会说普通话,方言又很难听懂,两人鸡同鸭讲地说了几分钟,孙谚识才搞明白是怎么回事。   末了,他让表叔把地址发过来,又嘱托道:“您先不要告诉朗颂我打过电话这件事。”   挂了电话,华强立刻问:“怎么了?”   孙谚识脸色刷白,没想到华强的话竟一语成谶,他攥紧汗湿的掌心,嗓音粗涩不堪:“朗颂和人起了冲突,被人用刀砍伤了,我要去他老家一趟。”   “什么?!”郑烨的声音都劈了叉,“严不严重?”   孙谚识焦躁地翻抽屉找车钥匙:“人在家里,应该不严重。”跟表叔沟通不畅,其实他也不清楚是不严重没有住院,还是因为缺钱不肯住院。他不希望被朗颂知道后节外生出什么枝丫,所以让表叔暂时瞒着。   郑烨追问:“你怎么去,高铁还是飞机,我帮你订票。”   孙谚识回答:“朗颂老家在屏州市,我开车就行。”话音刚落,手机“叮”一声,收到了朗颂表叔发来的地址。   “你疯了,开车起码十个小时。”郑烨不可思议,想了想又说,“我跟你一起去,我们俩换着开。”   孙谚识找到了抽屉里的车钥匙,揣进兜里,又拿了一叠百元纸币:“不用,你赶紧回家安心过年,我到了会给你打电话。”   郑烨抓着孙谚识的手腕,不肯让步:“不行,一个人开太危险了,如果朗颂伤得不重,明天我们就能回来。”   华强也劝道:“两人一起有照应。”   既然如此,孙谚识只得点头。   两人拿了几瓶水,给黄豆添了足够的狗粮和水,匆匆出了门。刚上车,孙谚识接到了张吴打来的电话,也是邀请他一起过年,他便把自己要去屏州市接朗颂的事给说了,张吴便说自己一起去。   三人成行,开着车子出了江城,上了高速。   孙谚识始终紧绷着脸颊,闷不吭声。   郑烨坐在副驾驶位,瞄他一眼,问道:“你在想什么呢?”   默然片刻,孙谚识倏地笑了一声,说道:“我在想去他妈的时机,我要抓紧这个转机。”从电话中得知朗颂受伤,他身体一直都是冰冷麻木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要去把朗颂接回来”,直到摸到方向盘,踩上了刹车,才彻底脱离失控感,找回了掌控权。   那一刻他的脑子无比清晰,无比冷静,不断回想着这几月来的点点滴滴。被朗颂拥抱时,心跳是真实的;看到朗颂流泪时,心痛是真实的;目送朗颂离开时,不舍是真实的;只有他的嘴是虚伪的。   他不想再找借口,不想再畏首畏尾了,以后的生活是酸是甜又或是苦,走过了才能知道,可如果一直停留在原地,便只有他妈的寡淡。   郑烨憋着声音忍笑,肩膀一抖一抖。   张吴坐在后面不明所以:“你们打哑谜呢,每个字我都听得懂,合在一起我怎么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郑烨再也忍不住,捧腹大笑:“孙谚识在玩老鼠捉猫呢。”   他们出发时还早,如果一刻不停地开,到达屏州市正是凌晨三四点的时间。这个时间肯定没法上门找人,于是三人在服务区休息了几个小时,早上七点进了城。   朗颂表叔住在一个老旧小区,孙谚识一路皱着眉找到单元楼,走进了狭窄昏暗的楼道上了楼。站在门口,他深吸了一口气,才松松握拳,用指节敲响了房门。   一门之隔的屋内,朗颂穿着表叔宽松的家居服,坐在沙发上,陪着朗月学习口舌操。敲门声响起,他疑惑蹙眉,这么早谁会来家里?正欲起身去开门,朗月已经快步跑向了玄关。   须臾,开门声响起,旋即便听到朗月兴奋地喊道:“谚爸爸!”   朗颂蓦地挺直了腰,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来不及趿上拖鞋,快步走向玄关。他难以置信地看着站在玄关的三人,看着把朗月抱在怀中的孙谚识,呆滞地问:“哥,你怎么来了?”   孙谚识注视着他,说:“来接你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   他躲他找,他们必须和好。 第98章 “帅惨了”   几人在客厅坐下,表叔端上了热茶、果盘,热情地招呼大家喝茶。朗颂隔着缭绕的水汽,愣怔看着对面的孙谚识,仍旧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切是真实的。   进屋后,孙谚识的视线就一直固定在朗颂身上,上上下下看了几次,确认胳膊和腿都在,行走如常,吊在嗓子眼的心总算落回去一些。可是心疼得更厉害了,只不过半个月不见,朗颂本就瘦削的下颌线愈显锋利,嘴唇发白,眼底发红,整个人看起来异常憔悴。   郑烨使坏,伸手在孙谚识眼前打了一个响指,硬生生扯断了两人都快拉丝的目光。   孙谚识回神,垂眼佯装镇定,问道:“哪里受伤了?我看看。”   朗颂诧异地看着众人。   孙谚识解释:“昨天我给月月打过电话,知道你受了伤。”   朗颂难以置信:“你们知道我受伤了,特意从江城赶过来?”   “可不就是!”郑烨做作地捏了捏脖子,“开了一晚上的车,脖子都僵了。你这小子,回老家就回老家,怎么还把手机号码给换了呢,好歹也叫我们一声哥,怎么能这么绝情。”   张吴双手环抱在胸前,附和地点点头。   “我没……”朗颂一头雾水,倏地想起来,回老家的事只跟小河说过,他看向孙谚识,“哥,你去找小河了?他怎么跟你说的?”   “嗯。”孙谚识点头,把小河的话复述了一遍。   朗颂简直哭笑不得,经过小河的转述,他的原话完全变了意思。   他确实是想带朗月回屏州生活,所以趁着过年回老家找表叔,一方面给受了腰伤的表叔帮帮忙,另一方面是想考察考察屏州的大排档市场,如果合适自己也可以盘一家店铺。但他并没有完全下定决心,而且……   朗颂无奈一笑:“而且就算要离开江城,也不会那么着急,我还要回去帮月月转学籍。”   孙谚识压根没有想到这一茬,经朗颂这么一提醒,马上想到朗月还要接受语言康复训练,朗颂也知道频繁更换老师不利于朗月的康复训练,不可能这么武断地就决定离开江城。   “噗——”郑烨不禁想起不久前好兄弟那副遭受打击的模样,从唇缝中露出了一点笑声,在接收到孙谚识隔空丢来的眼刀后,又立刻收敛起嘴角,清清喉咙一本正经地道,“那你的手机怎么回事,怎么一直关机?”   朗月坐在郑烨怀里吃奶酪棒,听到大家在说手机,仰起头看着郑烨,说道:“哥哥,手机,偷偷。”   三人没能理会朗月的意思,面面相觑。   朗颂低声解释:“在车站被偷了。”他于心有愧地低下了头,没想到自己一时的任性,竟让这么多人替自己担心。   手机确实是在屏州火车站因一时不察被小偷给顺走了,但他却是故意没有去买新手机、补卡。从蓝楹巷搬出来后,不仅没有让他对孙谚识的思念减少半分,反而愈发肆意疯长。他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对方,想见孙谚识,想听孙谚识的声音。   他害怕再这样下去,会让自己坚定的决心开始动摇,才决定回屏州过年。手机被偷他一方面觉得很可惜,因为里面有很多朗月和孙谚识的照片,一方面又觉得算是一种解脱。   他没有去补办电话卡,也没有去买新手机,期望用被动的信息断绝迫使自己淡忘、放下。但他忘记了孙谚识还能联系到朗月,更没想到孙谚识在知道他受伤以后会特意从江城赶过来。   他知道孙谚识这人心软善良,即便是出于道义也不会坐视不理。他不敢妄想,脑子却控制不住地开始妄想,他表面上风平浪静,心中那些被拼命压抑的思念、眷念、渴念却涛澜汹涌,将本就摇摇欲坠的决心冲刷得一干二净。   对于朗颂心里的汹涌,孙谚识毫不知情,在得知从头到尾只是一场乌龙之后,蓦然松了一口气。他没忘此行的目的,再度问道:“伤在哪里,我看看。”   朗颂稍抬左手,随意道:“就是手臂受了点轻伤。”   孙谚识看着朗颂身上那套不合身又老气的家居服,不依不饶:“衣服脱了我看看。”   朗颂没法拒绝三双殷切的眼睛,只得慢慢地解开衣扣。他里面只穿了一件宽松的短袖T恤,家居服顺着手臂往下滑落,便露出了缠着绷带的上臂。其实看不到伤口,但从绷带缠绕的方式来看,伤口不小。   孙谚识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他表情阴沉,语气冰冷,仿佛挨了一刀的人不是朗颂,而是他自己。然而事实上,他宁可这一刀挨在他身上。   表叔是个老实人,本就心里愧疚,见孙谚识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身边还有两个人高马大的大男人,吓得立刻站了起来,支支吾吾开始解释。他本来就不怎么会说普通话,一着急就更不会说了。   朗颂拉住表叔,用方言解释孙谚识只是担心自己,没有恶意。安抚住了表叔,才开始交代前因后果。   其实事情很简单,就是一个意外。   临近过年表叔的摊子生意火爆,回到屏州市后他一直在大排档帮忙。   三天前的晚上,有两拨小混混在大排档吃夜宵,不知什么原因起了口角。   屏州是个四五线小城市,治安不算好,几个小混混随身带着刀具,口角很快变成了械斗,砸毁了好几个摊位。   表叔的摊位离得远,不至于被殃及,而且已经有人报警,他并不打算冒险插手。但他看到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被困在两拨人中间无处可躲,无法再坐视不管,于是挤进两拨人中间揽住孕妇,想把她带到安全的地方。谁料,一个打红了眼的黄毛以为他是对家的人,举着刀就砍了过来。   一切来的太快,他怕自己动作太大会带倒孕妇,只能小心翼翼地闪避,但还是被对方划了一刀,顿时血流如注。幸好当时穿着厚实的毛衣,伤口不深,没有伤及筋骨,但伤口有十公分长,缝了好几针。   朗颂说得轻描淡写,孙谚识却听得心惊肉跳,他难以想象,要是朗颂没躲开,结果将会是怎样。是废了一只手,还是丢了一条命?   他越想越觉得后怕,猛地攥住朗颂的手:“走,现在回家。”   朗颂愣住,触摸到了孙谚识掌心的湿意,感受到了孙谚识的颤抖与慌张,他不知道孙谚识为什么突然这样惊慌失措,只是本能地反握住了对方的手。   表叔用奇怪的目光看着两人,郑烨轻咳一声,在茶几底下踢了踢孙谚识的脚后跟。   孙谚识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压下心头的波澜,缓缓抽出手,扭头对表叔道:“叔叔,感谢您这段时间的照顾,您看,小颂他受了伤也没法继续帮您,您要是忙不过来可以找个小工帮忙,工资我来出,小颂和月月我就先带回江城了。”   表叔连连摆手说“不用”,又说了一长串话。孙谚识听不懂,但从表情能猜出来大概是表达歉意。   朗颂原本打算过完年再回去,这样一来,只能提前回去。他用方言跟表叔说了一番话,而后在郑烨的催促下起身进房收拾行李。   少顷,孙谚识也起身,往房间的方向走去。房门敞着,朗颂脱了家居服,背对着门口正在穿一件套头卫衣。他把两只胳膊穿进袖筒,然后举起双手准备从头上套进去,因为动作幅度有点大肌肉挤压到了伤口,疼得他蹙起了眉,又垂下胳膊。   孙谚识心疼得抽了一口气,用指节敲敲门,走了进去。   朗颂回头,对上孙谚识的目光,低声叫了一句“哥”。   孙谚识垂眼,一边解自己身上针织开衫的扣子,一边道:“你穿我这件开衫。”   朗颂阻止他:“不用,你穿着,外面太冷了。”   孙谚识已经解开了最后一颗扣子,他脱掉衣服,说:“我穿你的卫衣。”   朗颂心跳骤然加快,呼着滚烫的气息,在孙谚识的帮助下穿上了还带着体温的针织衫,又看着孙谚识穿上了他那件略显宽大的卫衣。   孙谚识抓了抓蹭乱的头发,打开衣柜替朗颂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收拾,柜子里就一些衣服,两套属于朗颂,剩余那些五彩缤纷的衣服都是朗月的。   孙谚识把本就叠好的衣服塞进行李箱,一抬眸看到了独享优待端端正正挂在衣柜角落的夹克棉服,是他买的那件。衣服全新,吊牌都还挂着,显然一次都没穿过。   他问朗颂:“怎么不穿?”   当然是舍不得,可朗颂口不应心地回答:“没机会穿。”   孙谚识取下衣服,说:“今天就是机会。”他扯掉吊牌替朗颂穿上,上下看了几眼,末了满意地评价一句,“帅惨了。”   朗颂低着头,耳朵发烫,大脑一片空白。   表叔想让众人吃了午饭再走,但听孙谚识说如果下午再走,到达江城得晚半夜了,便也不强留。几人在玄关和表叔道别,孙谚识趁着表叔没注意,把早就准备好的红包放在了桌子一角。 第99章 回家   回程由郑烨开车,张吴坐在副驾驶。   孙谚识和朗颂坐在后排,中间隔着因为知道要回江城而兴奋不已的朗月。她的右手紧抓着孙谚识的手指,舍不得松开,颇为艰难的用左手打开了斜跨在胸前的小布包,把黏土捏的黄豆举到孙谚识面前,说:“爸爸,黄豆。”   张吴回头逗她:“把它送给叔叔,好不好?”   朗月微微崛起粉嫩的嘴唇,认真想了想,然后说:“给你,做。”   孙谚识笑了一下,替她翻译:“月月的意思是这个不能给你,可以另外给你捏一个。”   郑烨做作地“呜呜”两声,说:“那我也想要。”   朗月害羞了,拱进孙谚识怀里,说:“还做。”   她可爱的模样惹得大家笑声不断,车内的沉闷被一扫而光。   郑烨和孙谚识默契地抬头,透过内后视镜眼神复杂地对视一眼,一想到朗月的可能是谢霜语的女儿,两人的心情都很沉重、复杂。   朗月玩了一会儿便睡着了,孙谚识抱着她,给她调整了一个舒服的睡姿,又找了件衣服盖着。他往中间的空位挪了挪,偏头去看朗颂。   自上车后朗颂就没怎么开过口,此刻正歪着头盯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公路,眼神空洞没有焦距,似乎是在想事情。他双臂环抱在胸前,右手松松地抓着左臂伤口的位置。   孙谚识又往朗颂那边挪了挪,低声问:“伤口疼?”   朗颂遽然回神,慌忙收回视线,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臂,才发觉这个姿势让孙谚识误解了。他不自在地收回手:“不疼,已经缝合两天了,没感觉了。”   孙谚识凝睇着朗颂消瘦许多的侧脸,猛然醒悟过来——朗颂不是疼,而是在后怕。毕竟才二十不到的年纪,见证过死亡,但没有亲身接近过死亡。这次死里逃生,应该是把他吓到了。   孙谚识心口疼,舌尖苦,心里懊悔不已,如果早点鼓起勇气抛开那些顾虑,朗颂就不会平白无故受这一刀。他深吸一口气,伸手攥紧了朗颂的手腕,哑声说:“都过去了。”   朗颂半耷拉的眼睛蓦然睁大,诧异地看着手腕上那只白净好看的手,理智告诉他应该立刻挣脱,不能陷得更深,但情感灭顶般战胜了理智。他僵着半边身体,感受着孙谚识掌心的温度。   回程开得快,中间也没休息,到达江城是傍晚五点。虽然时间还早,但冬天昼短夜长,天边已经擦黑。   一天一夜几乎都在车上度过,太消磨人,开车的三人都疲惫不堪。   孙谚识向两人道谢,约了年后一起吃顿饭,然后开车分别送他们回家。   到达郑烨家楼下,郑烨恋恋不舍地捏了捏朗月的脸颊才下车,又绕到驾驶位这边敲了敲车窗。   孙谚识降下车窗,没说话。   郑烨快速地瞥了一眼后座的朗月,说道:“好好过个年,有事的话随时给我打电话。”   很寻常的客套话,唯有孙谚识听得懂言外之意。   在去屏州的路上他们商定好,一切事情等过完年再说,反正谢霜语待在江城,没必要这么着急着说出来,把愉快的新年过得那么沉重,况且朗颂又受了伤。   “好,电话联系。”孙谚识点头,“代我向叔叔阿姨问好,事情处理好了我去拜年。”   “一定把话带到!”郑烨风骚地挑起眉梢,“早点把话说开,希望明天就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孙谚识老脸一红,笑骂道:“滚吧你!”   郑烨哈哈大笑,和他们挥手告别,心情舒畅地走了。   车子调头,朗颂在后座说:“哥,我的行李在猴子家,你在路边停一下,我自己打车过去就行。”   孙谚识注意着后方车辆,头也不回地道:“搬家时不是说早就找好了房子,怎么行李在猴子家。”   朗颂意识到说漏嘴,一时无话可说。   孙谚识也没有再追问,只说:“先去补卡买手机。”   在他的监督之下,朗颂补了卡买了新手机。   两人走出手机店,朗颂想说什么,孙谚识已经抱着朗月上了车,他只得跟上。车子到达熟悉的十字路口却没有直行,而是右转,朗颂坐在副驾驶,立刻扭头去看孙谚识:“哥,是不是走错了?”   孙谚识看他一眼:“没有,我们去别的地方。”   “去哪里?”   “到了就知道了。”   朗颂便不好再问。   车子开进一个小区,进入地下车库,停在停车位上。   孙谚识解开安全带下车,对朗颂说:“到了。”然后打开后座车门把朗月抱出来,又去后备箱拿出行李箱。   他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牵起朗月,说:“走吧。”   朗颂微微蹙眉,疑惑更深,犹豫一下跟了上去。   三人乘电梯到达十楼,孙谚识牵着朗月走出电梯,经过一段走廊停在一扇入户门前,按下密码开了门,而后打开灯。他让朗月先进门,又把行李箱提了进去。   朗颂呆呆地站在门口,想到了不久之前那两张放在柜台上的传单,滚了滚喉结,开口道:“哥,这里是……”   孙谚识弯腰,一边从鞋柜里拿拖鞋,一边回答:“这里是我家。”   朗颂不觉得意外,怔怔地呢喃一句:“这么快……”   家里很多东西都缺,拖鞋也只有一次性的,孙谚识给朗月换上大的跟船一样的一次性拖鞋,起身问道:“什么这么快?”   朗颂动了动唇,又摇了摇头:“没什么,不早了,我就不进去了。”   “哒”一声,孙谚识用力向前踏了一步,一反之前的被动姿态,倾身逼近朗颂。语气低沉,表情僵硬,他察觉到了朗颂的异样,压低了声音说:“你想说什么、问什么可以直接说,不说清楚不让你走。”   看着眼前逐渐放大的俊郎面孔,朗颂动弹不得,沉默片刻,他被那明亮坚定的眼神所蛊惑,缓缓开口:“这房子是你给自己结婚准备的新房吗?”   “?”孙谚识愣住。   虽然他之前说了一些心口不一的话,又故意让朗颂误解自己和谢霜语的关系,但他也没有明确地表示过自己和谢有什么亲密关系,朗颂怎么会有这么深的误解,直接拉满进度条,误解他要结婚了?   他抿了抿唇,追问:“你怎么会这么想?”   看见孙谚识脸上疑惑的神情,朗颂就明白自己可能误会了,可他想要一个更确切的答案,于是说了那两张传单的事。   “啪”一声,孙谚识一巴掌拍向自己光洁的额头,终于明白为什么朗颂突然那么决绝地想要搬走,为什么会产生这么深的误解。   他哭笑不得,抓住朗颂的手腕将对方拉进屋里,关上门坦诚交代。   “那两张传单是我随手接的,无意识带回了家,我甚至都没正经瞧上一眼,就扔进了垃圾桶,压根不知道那单子在宣传什么。”顿了顿,他看向明亮整洁的客厅,说,“我跟谢霜语也只是普通的朋友、同学关系,这房子也不是什么新房,已经买了三年多了。”   虽然和父母闹僵,但他一直期望有一天得到父母的谅解,在小赚了一笔钱后,第一时间在离蓝楹巷不远的这个小区买了这套精装房。三室一厅,足够一家人居住。   可是他没等到父母的谅解,也没能和他们一起搬进来,这套房子成了他心里的一个疙瘩。   原本他打算卖了,但一直没有下定决心,甚至一度忘了自己有这套房子。   在朗月走失之后,他意识到蓝楹巷太杂太乱,不利于小孩的成长,想起了这套买了几年却不曾住过的房子。心下决定不卖了,年后添置家具搬进新家。之所以没说,是想给兄妹俩一个惊喜。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谁能料到自那之后一切都乱了套。   朗颂和朗月搬走之后,蓝楹巷的那套老房子给他一种愈加空荡冰冷的感觉,每个角落都充满了与兄妹俩有关的回忆,却遍寻不着两人的身影。这种感觉太熟悉了,两年多来他就是这样不由自主地在每个角落寻找他妈的身影。他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种消极循环,不敢再在待下去。   上周以来他每日早出晚归,忙碌着给新房采购各种家具用品,想在年前搬进来。   朗颂呆若木鸡,终于明白一切都是误会——孙谚识没有准备结婚,没有为了结婚准备买新房,更加没有和谢霜语在一起。他攥着拳头,努力克制着内心巨大的释然与喜悦,不敢泄露分毫。   “我……”   既然开了口,孙谚识想趁此机会彻底说开算了,刚吐了一个音,去客厅跑了一圈的朗月又跑了回来,抱着他的大腿仰头说:“饿……”   孙谚识笑了一声,只得暂时按下不表,扭头看着朗颂:“别愣着了,快进来。”他边往里走边说,“家里还缺很多东西,明天我们再去采购。”   朗颂应了一声,发觉自己声音太低,又提高声量应道:“好的。”   刚才在路上已经提前点好了外卖,孙谚识打开电视,把遥控器放进朗颂手里,自己则趿着拖鞋去厨房烧水。他倚靠着岛台等着水开,视线落在明亮的客厅,落在朗颂和朗月的身上,终于找回了熟悉的踏实感。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来得及可能再更一章,但是不要对我抱太大希望……我的别名叫“码字蜗牛” 第100章 “我的嘴唇很痛”   不多会儿外卖送到,三人久违地围坐在同一张餐桌前。   吃完饭,孙谚识和兄妹俩在家里走了一圈,三室一厅外加一个书房的格局,比蓝楹巷局促的老房子舒适很多,但少了小院也少了份开阔。   采购家居用品时,他并不知道自己会把两人接回来,可身体里有一种本能的驱动力,驱使他在下单时每样东西都买了三人份。   回到主卧门口,孙谚识指了指衣柜,说:“里面有睡衣,都是新的,想洗澡的话——”他突然顿住,看了一眼手表,“算了,你手不方便,等我回来帮你,我先去蓝楹巷把黄豆接过来。”   朗月蹦跳起来:“黄豆!”   朗颂把拒绝的话咽了回去,说:“好,路上小心。”   时隔一夜一天才回到蓝楹巷,孙谚识并没有得到热情的迎接,他一路走到院中蹲在了狗窝旁。   黄豆蔫蔫地趴着,睁着黑亮的眼睛,要么是还没睡,要么是听到声音醒了,但却不肯动。从朗颂朗月离开后它就一直这样郁郁寡欢,食量减半,整只狗瘦了一圈,似乎在用节食表达着思念与不满。   孙谚识笑了一声,伸手摸摸狗头,说:“姐姐回家了,你再不起来,我可自己走了啊。”   黄豆嗅到了孙谚识衣袖上属于朗月的味道,立刻从窝里钻出来,兴奋地扑腾起来。   孙谚识去楼上取了几件衣服,然后拿了狗绳给黄豆套上:“走,找姐姐去。”   回到新房打开家门,客厅里落针可闻,一个人都没有,只亮着一盏落地台灯。   孙谚识突然有些紧张,朗颂不会又走了吧?他站在门口,不敢进去,不敢面对可能空荡荡的房间。   “哒哒哒”,急促的脚步声接近,朗月赤着脚从卧室的方向跑了出来,头发散着,身上穿着宽大的成人T恤,成了拖地长裙。   黄豆狂奔过去,用鼻子拱着朗月的掌心,一小人一小狗久别重逢,兴奋地满地打滚。   孙谚识长吁一口气,哑然一笑,任由他们在客厅地摊上打闹,自己转身走向次卧。   他轻轻打开房门,床头的壁灯亮着,朗颂半张脸埋在枕头中,已经睡着了,受了伤的左臂伸在被子外面。身上穿着睡衣,应该是自己洗了澡。   孙谚识怕夜长梦多,原本是想继续把在玄关没聊完的话题给说清楚,眼下是没法开口了。   他半蹲在床边,静静地用目光细细描摹朗颂俊朗的五官,最后停在了紧抿的嘴唇上。良久,他掀起被子一角帮朗颂把手臂也盖上,然后关了壁灯走出房间。   朗月迎上来抱住他的大腿,他抱起朗月,低声对追来的黄豆说:“明天再玩,姐姐该睡了。”   黄豆不满地“呜——”了一声,悻悻地走回客厅,趴在毛绒绒的地毯上。   孙谚识把朗月抱回了她的房间,想帮她取掉耳蜗外机,哄她睡觉。朗月偏头躲开,抓住了孙谚识的手。   “怎么了?”孙谚识摸她脸颊,“有话想跟我说?”   朗月点点头,爬到床头拿自己的小包包,从里面摸出了一张小卡片,塞进了孙谚识手中。   孙谚识低头一瞧,想起来了。   数月前,他和朗月比赛串吊牌,结果输了,要答应朗月一个任意的要求。当时朗月说要留着想好了再提,他便捻了一张卡片,立了“字据”签上名交给朗月,没想到小不点竟然随身珍藏着。   他捏住朗月的小手,笑着问他:“你想我答应你什么要求?”   朗月站起来,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贴在他耳边说:“爸爸,别不要我们。”这句话她说的异常流利、清晰,就好像为了说清楚这句话,默默躲起来练习了千百次。   孙谚识愣了愣,旋即紧紧回抱住了朗月,眼里满是疼惜:“乖宝,你的小脑瓜里都在想什么,爸爸怎么会——”话音戛然而止,他立刻意识到,自己那些逃避的行为在朗月看来,就是一种“抛弃”,更何况朗月本来就被亲生母亲丢弃过一次。他顿了顿,拍着朗月的后背,温柔地说:“爸爸错了,以后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孙谚识把朗月哄睡着才回自己房间,尽管身体上很疲惫,精神上却很亢奋,到了凌晨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这一觉睡得无比踏实,醒来时已将近十一点,孙谚识竖起耳朵细听,外边没有声音,难道出门去了?   他翻身起床,来不及抓两下乱糟糟的头发,匆匆走出房间。客厅里,朗月趴在黄豆身上,在给它顺毛,却不见朗颂的踪影。   “哥哥呢?”他走过去,“不在家里吗?”   看到孙谚识,朗月咯咯一笑,又指了指楼下:“下面,姐姐。”   “姐姐?”孙谚识疑惑。   朗月爬起来,拉着他走到了阳台,指了指下面。   孙谚识探出头,看到朗颂站在小区人工湖边上,几步开外站着一个小女生,手里提着什么东西。   距离有些远,看不清长相,但从身形来看,孙谚识可以断定自己没见过,然转念一想,朗颂身边何曾有女孩子出现过!   他眯眼想看得清楚一些,余光瞥见朗月吭哧吭哧搬了一条椅子出来,赶忙拦腰提起朗月,把她抱进了客厅。   他嘱咐朗月不要去阳台,拧着眉一边琢磨着那女孩子是谁,一边计划着年后找人给阳台封窗。   十分钟后,孙谚识洗漱完回到客厅,门铃恰好响起。   门打开,朗颂站在门口,怔了一瞬才开口:“哥,醒了?”   “嗯。”孙谚识侧身让他进来,“手里提的什么?”   朗颂将手中的一个保温餐袋稍稍提起,浅浅一笑回答道:“小河送来的饭菜,年后他就要掌勺当大厨了,让我们帮忙尝尝味,给点意见。”他往厨房走,“我把汤热一下。”   孙谚识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跟进厨房,直言不讳地发问:“小河送来的?我刚在阳台看到你好像在跟一个女孩子说话。”   朗颂正在解塑料袋死扣,手上的动作一顿,脑中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他尽量忽略身后的视线与气息,从容回答:“嗯,是小河的表姐,小河介绍我们两认识的。”又补了一句,“现在在互相了解的阶段。”   在屏州“与世隔绝”的那几天,他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后悔了,比起永远见不到孙谚识,以弟弟的身份待在孙谚识其实没有那么遭。可他决绝地搬走,后悔也已经来不及。孰料,孙谚识驱车上千公里去接他回来。在回江城的路上,他下定决心,这次不走了,就待在能看到孙谚识的地方,弟弟就弟弟吧。但他需要变得“正常”,才能让孙谚识像以前一样心无芥蒂地拿他当弟弟。   苦思冥想无果之际,机会来了。   朗颂依旧和死扣较真,掩盖自己的紧张,反思自己刚才有没有露出马脚。   应该没有吧,虽然是急中生智编造的谎话,但未尝不可信。   孙谚识信了,顿在那里全身僵硬,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就是现世报吗?   他刚做好心理准备要坦诚自己的感情,朗颂却已经和一个女孩子走到了互相了解的阶段。   难怪他提出回江城,朗颂没有丝毫犹豫。   难怪昨天在车上被他攥着手腕时,朗颂那么坦然。   难怪昨晚他事无巨细地解释了传单、新房以及和谢霜语的关系后,朗颂表现得那么平静。   是已经彻底放下,准备和那个女孩子好好相处了吗?是已经不喜欢自己了吗?   像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孙谚识感觉浑身冰凉,脑子缺氧。等他回过神来,已经不知何时坐到了餐桌前,执起了筷子。看着一桌子人家特意送来的丰盛饭菜,他毫无胃口,勉强吃了两口就站了起来。   朗颂抬头:“哥,怎么了?”   孙谚识捏了捏鼻梁,低声说:“头有点头疼,我回房躺会儿。”他把朗颂关切的话语抛在身后,神不守舍地进了房间。   今天阳光灿烂,天空碧蓝。   孙谚识走到飘窗坐下,貌若在看远处的街景,实际上在心里把小河骂了百八十遍。   承认了对朗颂的喜欢就像拨开挡在眼前的重重迷雾,一切都清晰明朗,喜欢变得清晰,惦记变得清晰,嫉妒也变得清晰。他现在嫉妒得要死,感同身受地体味到了朗颂误会他跟谢霜语时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   这就是报应不爽吧……   他烦躁地用食指不停地敲击着窗玻璃,混乱地不该如何是好。一筹莫展之时,额角蓦地跳了一下,某根神经被拨动。   有想要互相了解的女孩子了,还跑去屏州?小河这个大嘴巴会瞒着这件事不说?   隔壁房间传来了关门声,孙谚识突然站了起来,拖鞋都来不及穿,赤着脚走出房间,果断地打开隔壁的房门,走了进去,然后反锁。   朗颂有些错愕:“哥,怎么了?”   孙谚识大步向前,走到朗颂面前,紧盯着他的眼睛,问:“刚才来找你的真的是小河表姐?”   朗颂讶然点头:“是……”   孙谚识又往前一步,质问:“你和她真的在互相了解的阶段?”   朗颂眼神闪烁:“是……”   孙谚识再往前一步,气势汹汹:“你能忍能藏却不擅长装,我再问你一次,是真的吗?”   朗颂无处可躲,两人的距离近在咫尺,孙谚识紊乱滚烫的气息扑在他的喉结和下巴。   他垂眼看着眼前微颤的睫毛,咄咄逼人的目光,太阳穴突突地跳,脖颈绷起一道青筋。当下暧昧的距离让他思维混乱,他胆大包天地认为孙谚识在向他释放某个信号,或许从昨天就开始了。   带着体温的衣服、车上温热的掌心、玄关温言细语的解释都是孙谚识释放出来干扰他的思维、令他混乱的信号。   他乱了、疯了、失控了!   喉结滑动,朗颂伸手按住孙谚识的后脑勺,用力吻了下去。他吮吸孙谚识柔软的嘴唇,攫取孙谚识湿滑的舌头,所有压抑的情绪彻底冲垮理智。这个吻不甜不旖旎,甚至带着点强取豪夺的粗暴。   孙谚识的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腔,他四肢发软,脑子一片空白,任由朗颂予取予求。倏地,嘴唇吃痛,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朗颂腰上的衣料。   朗颂蓦然顿住,猛地拉开自己和孙谚识的距离,如大梦初醒失措地看着孙谚识鲜红水润的嘴唇。   他动了动脚后跟,还没来得及往后迈出那一步,脖颈便被孙谚识勾住,柔软的嘴唇再度覆了上来。   朗颂怔了片刻,旋即紧紧圈住孙谚识的腰肢,不得章法地回吻。他青涩、笨拙,在孙谚识的引导下渐入佳境,两人紧紧相拥,唇贴着唇,胸膛贴着胸膛,感受着对方紊乱的气息,温暖的体温。   这个吻缱绻绵长,还是孙谚识感觉喘不上气了,才恋恋不舍地退开。   朗颂定定地看着孙谚识,不敢眨眼,生怕闭上眼再次睁开发现自己躺在清晨的床上,此刻发生的一切都是梦境。   孙谚识深深地换了一口气,低笑一声:“在想什么?”   朗颂发怔,哑声问:“哥,我在做梦吗?”   孙谚识摇头:“我的嘴唇很痛,应该不是做梦。”   朗颂又问:“哥,你为什么要亲我,我现在没法思考,你能跟我说明白吗?”他的语气近乎哀求,哀求一个答案,哀求一个期望中的答案。   孙谚识抬手,心疼地用指腹抚摸朗颂发红的眼尾,他有很多话想说,但只说了最想说的那句:“我后悔了,很后悔,我们谈恋爱好吗?”   朗颂眼眶酸涩,他拥住孙谚识的身体,牢牢圈进怀里,将脸埋进孙谚识的颈窝,良久,颤声道:“我会永远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真的很想写到这章一起更新,但是没能写完,来晚了,我的小宝贝们~ 第101章 我、心、疼   两人又情不自禁地吻在一起,忘情投入之中,孙谚识突然后退半步,难受地捂住了心脏。   朗颂紧张:“怎么了?”   孙谚识搭着他的手坐在床上,闷哼一声:“……心脏有点难受。”   他并非矫情,是真的难受,心如止水地活了两年,心脏一下子受不了这么猛烈的刺激,就好比让一个身体孱弱之人去跑了一趟马拉松,不心率失常才怪。   朗颂想抱他:“我带你去医院吧?”   孙谚识闷声笑,仰倒在床上,说:“就是心跳有点快,没那么严重。”他忽然想起住院时朗颂帮他揉肚子,“帮我揉揉,行吗?”   “……好。”朗颂侧躺在孙谚识身旁,顺时针轻轻按摩对方的胸口。   孙谚识看着天花板,突然扭头问道:“那个女孩儿真是小河的表姐?”   “嗯。”不用孙谚识追问,朗颂主动交代,“小河走不开,便委托他表姐帮忙送一趟。”   “在互相了解的阶段?”   朗颂逃避孙谚识的迫视,摇头:“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孙谚识这才满意,没有追问下去,当他意识到朗颂在骗他的同时已经明白朗颂为什么骗他。再问下去,只会让他回想起自己口是心非欺骗朗颂时,说的那些狠心绝情的话,让自己心虚愧疚、无地自容。   轻压在心口上的手在打颤,孙谚识捉住,说道:“你的手在抖。”   朗颂屈了屈手指,赧然垂眼:“我很紧张,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抿了抿亲得发麻的嘴唇,似乎是想继续说点什么,但并没有说。   朗颂不加掩饰,孙谚识读懂了对方眼底的情绪——朗颂在害怕,怕他是出于同情而妥协,不是出于感情而表白。   他施力握紧朗颂的手,说:“很抱歉,以前顾虑太多,说了很多口是心非的话,以后不会了。”   朗颂忐忑不安的心瞬间得以安定,他反握住孙谚识的手,坚定地说:“哥,我知道你顾虑我父母的感受,虽然他们已经去世,无从知道他们会是什么态度,但他们很尊重我,如果他们还活着,我相信他们一定会理解并支持我。即使他们无法理解,我也不会有丝毫动摇,我会想尽一些办法让他们接纳我们,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你还怕什么、担心什么,就跟我直说,我会努力消除你的一切顾虑。”剩下的一半话放在肚子里,他知道孙谚识最怕的是他变成另一个卓历,但他不想在孙谚识面前提起“卓历”的名字,也不能让孙谚识知道那晚他在大榕树背后听到了所有对话。况且他也不是爱许诺的性格,天花乱坠去说远不如脚踏实地去做。   孙谚识看到了朗颂眼里的赤忱、坚定,他把头搭在了对方的肩上:“好。”   朗颂就势把人搂进怀里,低声说:“哥,我很想你。”   孙谚识把手搭在朗颂肌肉紧绷的腰上,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摩挲,鼻子“哼”了一声:“你之前不是不愿叫我哥了吗?”   朗颂的下巴颏抵在孙谚识头顶,蹭着毛绒绒的头发,无声地弯了弯嘴角,回答:“以前不希望你只把我当弟弟,就不乐意管你叫哥,现在不怕了。”   孙谚识也翘起嘴角,将手收紧了一些。   两人再没说话,无声地拥抱温存。   冷不丁的,门口突然响起“咔咔咔”的挠门声,孙谚识条件反射地推了朗颂一把,慌慌张张坐了起来。   朗颂本就躺在边上,差点被推到床下去,幸好反应迅速扶住了床沿。   孙谚识恍然想起朗颂胳膊上还有伤,连忙去扶他:“抱歉,我——”   “没事。”朗颂知道孙谚识是怕被朗月看到,笑着低声安抚,“门被你反锁了。”他替孙谚识拨好乱掉的头发,整理好歪掉的衣领,用指腹轻轻揉了揉红得异常的嘴唇,才起身说,“我先出去。”   孙谚识一动不动任由摆弄,刚刚平复下去的心跳,又咚咚狂跳。他听到朗颂走出房间,在客厅训斥黄豆:“以后不许挠门,再挠门就没有鸡胸肉拌饭吃。”又听他颇为严厉地对朗月说,“你要教黄豆规矩,不能和它一起胡闹。”   在房间里独坐片刻,等脸上的燥热褪去,孙谚识回到自己房间。他关上门给华强打了一通电话报平安,才挂线去客厅。   朗颂原本在给黄豆剪指甲,见他出来立刻站了起来:“哥,我给你弄点吃的,你午饭几乎没吃。”   孙谚识心道中午喝了一壶邪门的醋,差点撑死,他摇头道:“不用了,我不饿,咱们出去买东西吧。”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家里还缺很多东西,朗颂和朗月的行李也还在猴子家里,要去搬回来,他还想把放在蓝楹巷那些没吃完的饺子馄饨给拿回来。   “行,那就去外边买点吃的。”朗颂从口袋里拿出手机,解锁递给孙谚识,“我列了一份采购清单,哥你看看还有没有漏掉什么。”   孙谚识瞄了一眼,连自己压根不会想到的窗花也在清单上边,他把手机递回去:“你只会想得比我周到。”   三人换上衣服出门,朗月蹦蹦跳跳先跑了出去,朗颂很自然地揽着孙谚识的腰让他出去,自己则殿后锁门。   孙谚识驾车,先去了一趟附近的社区诊所,朗颂手臂上的伤口需要换药。   绷带解开,露出了缝合后的伤口,足有十公分长,像一条攀爬在手臂上的蜈蚣。   孙谚识默不作声,看似平静,手背绷起的两条筋骨泄露了他的情绪。   朗颂侧了侧身体,挡住孙谚识的视线,用食指指尖摩挲着他手背上的青筋,仰头低声说:“已经愈合了,一点都不疼。”   孙谚识眨眨眼,用口型无声地“说”:我、心、疼。   朗颂几乎溺毙在孙谚识的温柔之中,脑中被那无声的“我心疼”所占满,走出诊所,冷风扑面而来,他才清醒了几分。   三人前往猴子家搬行李,后备箱容量有限,今天只能先把衣服拿回去。   猴子一个人在家,原本正在大扫除,见朗颂来了,赶紧放下手中的活,“颂哥”长“颂哥”短的叫着,帮忙搬东西。   孙谚识看着伶仃瘦削的猴子,邀请他去自己家过年,猴子回头嘻嘻一笑,说:“我明天去我姑婆家过年。”   没有妈,爸不疼,但至少还有一个姑婆疼着,孙谚识感到欣慰了些。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红包,说道:“那红包只能提前给你了,幸好我事先准备了。”   猴子惊喜交加地看着红包,又看向孙谚识,难以置信地问:“房东大哥,这是给我的?”   孙谚识把红包塞进他的外套兜里,拍拍他的肩说:“管我叫一句哥,怎么能少了红包,开开心心过年。”   猴子红着眼,突然张开双臂企图抱住孙谚识,朗颂眼疾手快抓住了他的帽兜,说:“抱就免了。”   离开猴子家,三人直奔超市采购年货。   超市里人满为患,朗颂推购物车,孙谚识把朗月抱在了怀里,紧跟在他身边,但还是被人群给冲散了两次。   朗颂单手抱住朗月,把她放购物车里坐着,旋即将孙谚识拉到自己身旁,松松揽着腰。   孙谚识哑然失笑:“我又不是小孩子,丢不了。”   朗颂语气没有什么起伏地说:“我想保护你。”   孙谚识微怔,想起了朗颂不声不响地去找雷斌干架那事,他挑眉一笑,慢慢地将手覆在了朗颂搭在推车扶手的手背上。   两人在喧闹、熙攘的人群中,偷偷地十指紧扣,孙谚识在朗颂的明眸中看到了自己颤动的心湖。   因为有朗颂事先准备好的采购清单,他们的采购过程很顺利,半步冤枉路都没走。走到零食区的时候,朗颂破天荒地允许朗月挑一些小零食,朗月高兴地抱住哥哥的大腿,亲昵地说:“哥哥好,爱哥哥。”把黄豆谄媚地模样学了个十成十。   孙谚识捏了捏她的小丸子头,佯装吃醋:“爸爸难道不好吗?”   朗月又转身抱住他的大腿,撒娇道:“都好。”   孙谚识垂眸,怜爱地看着朗月,想起谢霜语的事,柔和的眉眼染上一抹厉色。   采购完毕,将大包小包的东西放进后备箱,三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往蓝楹巷,在巷口碰上了正打扫完卫生准备关店门回家的丁婶。   她看到朗月,惊喜地迎了上来,又搂又抱,还不忘唠叨朗颂几句,说他不声不响地就搬了家,又叮嘱他搬走了也可以来玩。   朗颂老实巴交地听着,时不时应上一句。   丁叔在店门口喊:“越老越没记性,这鞋子都做好多久了,你不送啦?”   “哎哟,给忘了给忘了。”丁婶一拍脑门,急步走回店里拿了一个手提袋出来,从里面拿出一双精致漂亮的虎头鞋递到朗月面前:“小月月,奶奶给你做了双虎头鞋,喜欢吗?”   朗月眼睛发亮,连连点头,但是不敢去接,先去看朗颂,征求哥哥的意见。   朗颂点头应允,引导她:“要跟奶奶说什么?”   朗月抱着虎头鞋,一字一顿地说:“谢谢奶奶。”   丁婶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乐道:“哎哟,别谢了,以后给奶奶当孙媳妇好不好啊?”   朗月不明白“孙媳妇”是什么意思,但也知道是在开她玩笑,羞涩地躲到了孙谚识身后。   孙谚识轻轻地碰了碰贴在朗月头皮上的耳蜗外机,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虽然丁婶的话是玩笑话,但他很庆幸朗月并没有这点小缺陷而被另眼相待。   和丁婶道了别,提前说了句“新年快乐”,三人步进巷子。   朗月在中间一蹦一跳走得不太老实,孙谚识和朗颂一左一右牵着她,任她偶尔淘气。   正值傍晚,夕阳就坠挂在巷尾的天边,暖黄色的阳光照进巷子,将三人的影子拉长,给他们镀上一层金边。   远远瞧去,像一张岁月静好的老照片。 第102章 剃头挑子一头热?   进了店门两人一刻也不耽搁,按照刚才在路上商量的那样分工干活。   朗颂去收拾冰箱里的食物,孙谚识则去找几块布,把货架给盖上,才几天没开张,已经落了薄薄一层灰。   在杂物间找到盖布回到前店,孙谚识听到巷子里传来争吵声,夹在风里,听不真切。   他不甚在意,专注于手上的盖布,扯住两个角用力一抖把布展开,扬起表面的一片灰层。   待那灰尘散去,争吵声也被吹到了耳边。   “妈,你老实告诉我,那钱到底哪里来的?”   “老娘就是有挣钱的手段不行吗?”   “什么手段能让你的账户突然多出来二十万?”   “反正我没偷没抢没卖身,这钱来得干干净净。”   “那你为什么不能说清楚这钱的来路?”   “我的事什么时候都要跟你汇报了,给你开店你就拿着,别问那么多。”   这声音太过熟悉,光凭一声咳嗽就能听出来说话的人是谁,孙谚识不自觉地就停下手中的动作看向门口。   脚步声渐近,任素芬和雷斌一前一后进入视野。   雷斌没料到最近一个礼拜都紧闭的卷拉门竟是开着的,愣怔顿住脚步。   孙谚识站在屋内,蓦然和他对上视线,但立刻平静地收了回来。   朗月恰巧从院里跑进来,笔直地撞上了雷斌冷淡的目光,可怕的回忆被勾起,她慌忙躲到孙谚识身后,寻求庇护。   孙谚识拧眉侧身挡住她,轻拍她的后背,低声哄她:“别怕,爸爸在。”   雷斌收起脸上一闪而过的愧疚,迈步离开。   朗月情绪稳定下来,孙谚识把她抱去了院里,打开手机让她看动画片,自己则继续回店里干活。   把最后一个货架盖好,朗颂从院里走进来:“哥,东西收好了,你这里弄好的话咱们就能回家了。”   孙谚识抬眸,看到朗颂脸颊上的一片黑灰,“扑哧”笑出声:“脸怎么蹭脏了。”他很自然地走过去,拽着干净的衣袖抹掉了朗颂脸上的一点灰尘。   朗颂不好意思地笑了,站着没动,让孙谚识给他擦脸。灰尘还没擦干净,他突然收了笑意,定定地看着门口。   孙谚识疑惑地顺着他的视线回头,看到了站在门外的沈苹苹。她穿了一件驼色羊绒大衣,围着一条米色细毛线针织围巾,半张脸都被围巾挡着,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眸,透着一股为人师表的知性美。   沈苹苹先开口打招呼:“孙老板,月月哥哥,好久不见。”   孙谚识走到门口,客气寒暄:“沈老师,好久不见。”瞥了一眼对方身旁的行李箱,问道,“这么晚才回老家过年吗?”   沈苹苹把围巾往下扯了一些,露出整张脸:“我老家就在隔壁市,我爸今天开车来接我。”   孙谚识笑了笑:“你爸很疼你,祝你一路平安。”   “谢谢。”沈苹苹用力握着行李箱拉杆,咬了咬下唇,内心一番挣扎才细声细气地开口,“明年我不在小橡树幼儿园任教,也不住蓝楹巷了,我父母在老家帮我安排了工作。”   孙谚识一愣,表示遗憾:“幼儿园少了一位好老师,月月和其他小朋友都会很舍不得你。”   沈苹苹莞尔:“我也很舍不得月月,有机会的话我会来看她。”   孙谚识说:“欢迎你随时回江城玩。”   想说的话不能说,能说的话已聊尽,沈苹苹不舍却又不得不挥了挥冰凉的手,说:“那我先走了,祝你们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祝你前程似锦。”顿了顿,孙谚识又说,“也祝你早日觅得良人。”   沈苹苹轻轻地吸了吸冻得发酸的鼻子:“再见。”   朗颂向前走了一步,说:“沈老师,我和月月送你到巷口。”   沈苹苹没有拒绝,笑着回答:“好呀。”   朗颂叫来了朗月,沈苹苹牵着朗月同她低语,慢慢走向巷口,朗颂拖着行李箱在后边跟着。   孙谚识倚着门框静静看着,心里想着,其实他早就在心里做好了选择,分好了亲疏远近,拒绝谢霜语时他只有一点负疚,拒绝沈苹苹时他感觉松了口气,而拒绝朗颂时他心虚、心疼。   朗颂很快回来,他去厨房把东西拿上,站在院中环视这栋布满岁月痕迹的二层小楼,问:“哥,小店怎么办,不开了吗?”他清楚这家店的重要性,但孙谚识把大多数东西都搬去了新家,显然不准备回来住了。   孙谚识依依难舍地望着掉了一大块墙皮的挑廊,似有若无地叹息一声,说:“开。”又话锋一转,“不过租出去了。”   这个小店,是他父母大半辈子的人生缩影,只要蓝楹巷没拆,还能经营下去,他就不会让小店关张,但他没法再心安理得地荒废自己的人生。   纵然只是为了朗颂和朗月,他也该搬出蓝楹巷。   兄妹两人的出现就像润滑剂,使他和邻里之间僵硬的关系得以缓和,但并不意味着这些被传统思想束缚的旧邻能够放下偏见接受同性恋。   即使藏得再好,时间久了,他们总能发现他和朗颂的关系,谁能保证旧事不会重演?他不会让朗颂和朗月遭受市井陋巷粗鄙的非议,而朗月也需要一个舒适安全的环境。   其实在朗月走失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就已经在本地贴吧发帖出租店面,但他的条件比较苛刻,还有点荒诞不经——他只出租店面,可以不要任何租金,但要求必须保持小店原貌经营下去,就跟周扒皮像找个免费长工似的。帖子发出去,他被人骂了好几楼。   不过不久前,还真有人接受了这样苛刻的条件,表示想租下小店。   孙谚识笑笑:“可能那人是个富豪,厌倦了纸醉金迷的生活,想找个小地方隐居。”   朗颂搂他的腰:“那你就是入世。”   忙碌奔波了一个下午,从蓝楹巷回到家,三人都很疲倦煮了一锅小馄饨简单地解决了晚餐。   孙谚识在主卧的卫生间洗完澡出来,房门被敲响。门没关,只是虚掩着,他哼笑着应了一声。   朗颂推门而入,手里拿着吹风机。   孙谚识问:“月月睡着了?”   朗颂点头,无奈一笑:“睡着了还抱着虎头鞋不肯撒手。”他捞了一把孙谚识湿漉漉的头发,“我帮你吹干。”   孙谚识自觉挨着床坐下,嘴里却说:“你也不嫌累。”   “不累。”朗颂在孙谚识面前站定,垂眼居高临下俯视,低头把嘴唇印在他的眉心。   孙谚识老脸红透,用湿漉漉的头顶去拱朗颂的肚子:“水都滴脖子里了。”   朗颂帮孙谚识擦掉后脖颈的水珠,打开吹风机,男人头发短,三两下便吹干了。他收起吹风机,虽然有些不舍,但见孙谚识困倦得眼皮无力,便帮他抖开了被子,说:“哥,早点睡。”   孙谚识“唔”了一声,在朗颂转身之时突然抬手抓住了他的衣襟。   朗颂被迫弯腰低头,还没反应过来,柔软发烫的嘴唇便贴了上来。吹风机从手中滑脱,掉在床上,他单手拖住孙谚识的后脑勺,稍稍用力,吻了回去。   嘴唇紧贴,舌头纠缠,两人的呼吸都渐渐变得粗重,在即将擦枪走火之时,朗颂按着孙谚识的肩抬起了头。   他克制着起伏的胸膛,深深地换了口气,帮孙谚识擦掉嘴角的水渍,说:“哥,我去洗澡。”   “好——”孙谚识差点破音,滑动又干又燥的喉结,“去吧。”   等人离开,孙谚识起身将窗户开了条缝,凛冽的寒风直往房里钻,他站在窗前吹了片刻,等躁动的情绪沉淀些许,才关窗上床。   其实他困得眼皮打架,但还是强撑着精神,靠在床头一边捧着手机玩斗地主,一边等着。   第三把结束,欢乐豆输了个精光,外边传来开门声。他一阵口干舌燥,在床头柜上捞了本书,随意翻开,佯装认真看书的样子,实际上竖着耳朵认真听着外边的动静。   朗颂应该是整理脏衣篓,一两分钟后脚步声由轻到响,在自己房门口顿住。孙谚识不由得挺直了腰,莫名开始紧张,然而两秒之后,隔壁房间响起开门又关门的声音。   孙谚识纳罕,怎么不进来?回房间换睡衣?在足足等了五分钟仍旧没有等到人之后,终于反应过来,朗颂回自己房间睡觉了。   孙谚识气笑了,又臊红了一张脸,掀开被子看了一眼,自言自语道:“我剃头挑子一头热?这么年轻不应该啊……”那句“我去洗澡”不就是让他等着的意思?   孙谚识为自己的自作多情感到羞臊、尴尬,心道幸好刚才没留朗颂在自己房间洗澡,不然糗大了。   他莫可奈何地苦笑一声关上了灯,很快被睡意所吞噬,迷迷糊糊间脑子里还在不忿地想,没恋爱时还能住一房睡一床,谈着恋爱怎么还分房睡了。   隔壁次卧中,朗颂完全不知孙谚识半梦半醒间的咕哝,刚才洗了个冷水澡还是不顶用,他呼着滚烫的气息只得站在窗口吹风,生怕一时冲动敲开孙谚识的房门。 第103章 墓园、养老院   第二天是除夕,孙谚识起了个大早。   朗颂正在厨房准备早餐,看到他面露惊讶:“哥,怎么起这么早?”   孙谚识端起岛台上朗颂的水杯,咕咚咕咚把剩下的半杯水饮尽,润泽了嗓子才回答:“我今天要出去一趟。”又问朗颂,“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朗颂一晚上醒了五六次,没好意思说真话,推给了傻狗:“黄豆去挠我门了。”   孙谚识睨了一眼趴在窝里酣睡的黄豆,残忍地说:“今天狗粮减半。”   听到“狗粮”二字,黄豆醒了,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   孙谚识不搭理它,走进厨房吸鼻子嗅了嗅,“好香,在弄什么?”   “南瓜丝煎饼。”朗颂拿起平底锅颠了一下,利落地给饼翻了个身。   孙谚识凑过去看,锅中的面饼被煎得双面金黄,南瓜丝鲜嫩面饼酥脆,他食指大动的同时又沉下脸道:“昨天不是商量好了,你手上的伤还没好,能不开火就不开火,小区外边能买得到早餐。”他其实不知道朗颂已经起来了,这么早起床就是想去外边把早餐买回来。   朗颂轻松地动了动手臂,说:“已经基本愈合了,做点小事不影响,我尽量用右手。”说罢,用右手拿起平底锅颠了两下,让饼顺溜地滑进了盘子里。   他又打开燃气灶上的煮锅,说:“哥,再给你下碗面条。”   孙谚识打开冰箱拿面条:“你在旁边指导,我来煮。”   吃完早餐,孙谚识把碗给洗了,然后回房放衣服,他把朗颂也叫进了房间。   两人一前一后进房,朗颂关上房门,问:“哥,有事?”   “嗯。”孙谚识打开衣柜拿了件米色粗针织套头毛衣,背对着朗颂解睡衣扣子。   朗颂下意识地回避视线,但还是克制不住本能欲望抬眸,快速瞄了一眼孙谚识漂亮的蜂腰削背。   孙谚识突然回头,捕捉到了朗颂张皇低头的小动作,他垂眼暗笑,将毛衣衣摆扯好,继续刚才的话题:“我去养老院看我爸,给他带点东西。”   朗颂收联翩遐想,神情变得严肃,昨天在超市里,孙谚识精心选购了一些老年人营养品,他便猜到是要拿去养老院,于是点头说:“昨天买的那些营养品,我都拿出来放在书房了。”   “谢谢。”孙谚识不急着走,坐在了飘窗上,朝朗颂勾了勾手指。   朗颂在走过去坐下,等着孙谚识的后话。   孙谚识捉住朗颂的手,摩挲着手掌坚硬的薄茧,说:“关于我爸,你可能猜得到一些事,但不一定了解全貌。我跟我爸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一部分是因为我的性向,一部分是……”他像闲话家常一般,道出了两年前的事,包括他妈的死,卓历的欺骗、背叛,事无巨细一一交代。   朗颂怔忪、愕然,令他意外的不是这些他早就明了于心的事,而是孙谚识竟然全都告诉自己了。除了诧异、心疼,他心里还有一点不合时宜的喜悦——孙谚识的坦白相告意味着全身心接纳了自己。   “哥,”朗颂的表情突然变得冷峻,他把孙谚识不安的五指扣紧,“我不会像卓历那样。”   孙谚识笑了笑,说:“你不是他,我知道你不会。”   在前往屏州的路上,他克服怯懦也想通很多事,钻出了牛角尖,害怕重蹈覆辙只是他替自己止步不敢向前找的理由罢了。   虽然这样想很不应该,但朗颂没了父母使他们之间少了一层阻力是客观事实,万一他们真没能走到人生终点,那也会是和平分开,朗颂绝对不会变成另一个卓历。当然,他认为不会有万一。   孙谚识抠了抠朗颂的掌心,继续道:“我告诉你这些事,是不想在你面前再藏着掖着什么,也是顺便告诉你,我们以后会面对一些来自我父亲的阻力、压力。这种压力可能会让让你感到困扰、烦恼甚至是愧疚,但我希望你不要藏在心里,及时与我沟通,我们一起面对,好吗?”   凭心而论,前一段感情的失败并不能完全算在卓历的头上,无底线的信任和依赖让他忽视了卓历的情绪变化,忙碌的工作又使他们缺乏沟通。他们本来可以用平和的方式收场,最终造成了现在这副局面。他吸取了教训,在这件事上确实不想重蹈覆辙了。   朗颂没有说“我不会感到困扰”这样的话,他抱住孙谚识,在他耳畔郑重无比地说:“好。”   两人在房间短暂地聊了一会儿,见时间差不多了,孙谚识穿上大衣出门。   朗颂把书房的营养品拿出来,送孙谚识到门口,将玄关立式衣架上的围巾取下来,替他围上。   孙谚识站着不动,任由朗颂帮他系围巾,眼睛也一动不动地盯住朗颂秀挺的山根和浓密的睫毛,心里肤浅地感叹着真年轻、真帅。   系好围巾,朗颂又递上保温杯,低声叮嘱:“有事随时给我打电话。”   “好。”孙谚识也低声叮咛,“我早点回家跟你一起做午饭,春联什么的也等我回家再贴。”   “好。”   大概是因为有几个月的同居生活作为铺垫,这两天来两人之间的各种亲密行为发生的自然而然,直接跨过了刚确认关系之后的拘谨期。   孙谚识抿着笑意转身离开,嘴里像含了两勺蜜。他心情放松地开车离开小区,到达附近一家正常营业的花店,取了提前预定的一束白菊,又驾车离开。   他没有去养老院,而是先去了位于郊区的墓园。   江城有除夕祭祖送年食的习俗,今天墓园人很多,甚至可以说有点热闹。   孙谚识手捧白菊,提着一袋子他妈爱吃的小零食,站在墓园的台阶之下,看着山头飘过的白云,跟着恍惚。他已经很久没来过了,上次来还是清明节,这两年他都只在除夕、清明以及他妈生日那天过来一趟,很不孝顺。   深吸一口墓园里冰冷的空气,孙谚识沿着阶梯拾级而上,在母亲的墓碑前站定,他屈膝跪下,把小零食和白菊放下,认真地磕了三次头,哑声叫了一声“妈”。   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条叠得方正的手帕,缓慢细致地擦拭墓碑上的灰尘,擦干净后再度开口忏悔:“妈,对不起,很久没来看你了,你肯定怪我,我做梦梦到你骂我了。其实我是没脸来看你,这两年我活得醉生梦死稀里糊涂,没能成为让你骄傲的儿子,也没能做到当年答应你的事……”   叠起脏掉的手帕放进口袋,孙谚识吸了吸鼻子:“不过以后不会了,我会经常来看你。今天来就是想跟你说件事,我谈恋爱了,他叫朗颂,长得又高又帅人还勤奋,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就是比我小十多岁,感觉我像拐带小孩似的,挺害臊的。我也挣扎了很久,但没办法,惦记上了就放不下了。”想起朗颂,他低笑了一声,“本来今天应该带他来看看你的,但我毕竟比他大十来岁,得稳重点,过完年我去看看他父母,经过他父母同意了,再带他来看你。爸那里你放心,上次我去养老院他愿意见我了……”   孙谚识絮絮叨叨说了许多,时间飞速流逝,他瞄了一眼手表,收了絮叨:“详细的事情下次再跟你说,我得去一趟爸那边了。”他依依不舍得用指腹抚摸着墓碑上的照片,滚了滚喉结,声音发着抖:“妈,我现在很幸福,你在那边就放宽心吧。”   回程的路上,孙谚识的思绪随着倒退的景物不由自主地飘回了“逃”出戒同所的那天。   铜墙铁壁的戒同所就像一座与外界隔离的监狱,他被关在这里整整两个月,虚弱消瘦,路都走不动,又怎么可能独自从戒同所逃出来。其实那天是他妈瞒着他爸去了戒同所,把他接了出来……   在大事面前,他妈是个缺乏主见的人,所以把他送去戒同所是他爸的决定,所有手续也都由他爸办理、签字,戒同所有严格规定,谁签字送进去就得谁签字接回家。   那天他妈为了把他弄出去,大费了一番周章,一个平时老实到甚至有些木讷的女人,为了儿子沉着地撒谎,谄媚地递烟,涔涔冷汗湿透了后背,终于有惊无险地把他弄出了那个人间地狱。   在公园一角,他妈拿了一叠钱给他,泣不成声地推搡他:“快逃,逃到你爸永远也找不到你的地方,妈别无他求,妈只希望你幸福平安。”   他拥抱着他妈瘦削娇小的身体,哽咽回答:“妈,我一定会幸福平安。”   视线突然变得模糊,孙谚识慌忙蹭了一把,手背蹭上一片水渍。   驱车到达养老院,孙谚识没有立刻下车,他给朗颂发消息:中午想吃拔丝地瓜。   嘴里发苦,想吃点甜的,他知道家里没有地瓜,只是想撒个娇。   朗颂秒回:好,给你做。   毫不迟疑的四个字,甜进了心里,孙谚识漾开嘴角,回复:逗你的,等我回去再说。   收起手机,他下了车,绕到后备箱拿东西。   养老院大门已经贴上了春联,一路上只剩光杆儿的大树小树也挂满了喜庆的红色小灯笼、中国结,而与浓重的年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活动室里寥寥可数的十几个老人。   绝大多数老人都会被家人接回去过年,这十来个留在养老院过年的老人,大概是孤寡者或者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法回家、不肯回家——例如他爸。   孙谚识站在窗外轻叹一口气,睃巡室内,在老地方找到了他爸,他爸坐在窗下的沙发上,戴着老花镜看书。   孙谚识进门,径直走到窗边,叫了一声:“爸。”   孙建新抬起头,淡淡地“哼”了一声,算作回应。   孙谚识又说:“我刚从墓园过来,陪妈聊了一会儿。”   孙建新的嘴角微微颤了下,他抬手扶眼睛掩饰眼底的情绪。   “我给你带点吃的过来,还买了件羽绒服。”孙谚识提着好几个手提袋,勒得手指充血,但没放下,试探性地问,“给你拿房间放着吧?”   孙建新再度抬眼,毕竟是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怎么会瞧不出孙谚识是有话想说。他沉吟不语,等了片刻才起身。   孙谚识放慢步速跟着前面佝偻的背影,比起上次,他爸精神了很多,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   进了房间,孙谚识先扫视一圈这个今天第一次来的小房间。面积十二三平米左右,里边放了一张单人护理床,床头有紧急呼叫设备,床尾横放着一张小桌,上面放了一瓶塑料假花和几份报纸,再里边就是一个卫生间。   虽然小,但看起来挺舒适。   孙建新自顾自坐下,闷不吭声地拿起桌上的报纸看起来。   “爸,我知道你不会跟我回家过年,我就不劝你,直接说事了。”孙谚识用脚把一条塑料凳勾到身边,坐了下来如实交代,“我搬进了新房,把小店给租出去了。”   孙建新盯着报纸,半个字没看进去,仍维持着冷峻表情。   铺垫了两句,见孙建新没什么反应,孙谚识继续道:“我搬去新房是因为我遇到了那么个人,决定以后和他好好过日子。”艰难地咽了咽喉结,他说,“他是个男的。”   “砰”一声,桌子被重重拍响,孙建新陡然站了起来。   孙谚识也站起,并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语气难得地强硬:“我也曾认真考虑过,要不如你的愿,找个女人生个小孩安生过日子算了,但我想着想着就会冷汗涔涔。我一个同性恋,怎么能怎么敢去耽误一个女人一辈子?小时候,你教我做人要‘无悔于他人无愧于己心’,我要真这么做了,就是与你当初的教导背道而驰,有愧于他人有愧于自己!如果我妥协、认命了,那我这六年来的坚持以及妈的死就变得毫无意义!总之,我就是遇上了那么个人,想跟他搭伙过日子,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彻底腐烂在酒精里。我只是单纯地告诉你这件事,并不是要你接受、祝福,我们的父子关系也不可能变得更糟糕了。”   话毕,孙谚识立刻转身走出了房间,他不敢去看他爸的神情,但比他预想中要好——毕竟他爸并没有追出来揍他。   一口气走出公寓楼他才停下脚步,但他没有离开,站了一会儿又原路返回,躲在暗处观察他爸。他并不想大过年的特意过来把人气出个好歹,只是因为今天是他爸最惦记他妈的一天,也是他爸心肠最软的一天。   其实他一直知道,比起恨他怨他,他爸更多的是怨恨当初吵架后离家的自己。所以他特意在今天提起了他妈,利用他爸的愧疚,期盼他爸固执的思想至少能有那么一点松动。   父母是他的血亲,他怎么可能不想要父母的祝福?   房间内,孙建新独坐许久,然后从抽屉里摸出了一个相框。他抚摸着相框上笑得灿烂喜悦的妻子,叹了口气说:“我应该早点听你的。”   孙谚识也在外面站了许久,见他爸走出房间前往活动室才转身离开,他又找了一个工作人员递上红包,委托对方这两天费心照看着点,这才放心回家。 第104章 你的采购清单少了一样东西   回到家,迎接孙谚识的是两张爽朗的笑脸,还有摇出残影的狗尾巴。   他抱起朗月,蹭她又软又暖的脸颊,又腾出手悄悄捏了捏朗颂的手。黄豆仰着头看到了这个的小动作,大概是觉得唯独自己被忽略心有不甘,用头拼命地去拱孙谚识的手。   孙谚识挠它脑袋,说道:“别撒娇,狗粮减半的事我还没忘。”   狗生清白的黄豆不知自己大清早就蒙受了不白之冤,也没明白孙谚识的话是什么意思,傻乎乎地醉倒在了孙谚识的摸头杀之下。   孙谚识瞥了一眼腕上的手表,时针已经指向“11”。他放下朗月让她跟黄豆去客厅里玩,自己则拉着朗颂进了厨房。   “哥,我一个人就行。”朗颂瞄了一眼孙谚识发红的眼尾,替他找借口,“你开车累了吧,回房间休息一会儿,等会儿吃饭叫你。”   孙谚识勾住朗颂的手肘,把头搭在他肩上,说:“我想跟你待一会儿。”   朗颂什么都没问,抚摸他的鬓发,说:“好。”   温暖的小家治愈了冷冰冰的身心,孙谚识很快投入到烹饪的乐趣当中,在厨房添了不少乱,好歹两人合力做好了午饭,但在做最后一道菜时,他被明令禁止插手。   瞧着沥水篮中削好皮的地瓜,孙谚识笑问:“上午特地去买的吗?”   朗颂正在给地瓜切滚刀块,手中的刀撇了一下剁了个空,他收回刀,回答:“嗯,你说想吃。”   孙谚识并没有注意到朗颂脸上的那抹不自在,双手环抱倚着冰箱,一脸满足地看朗颂特意给他做拔丝地瓜。   喷香诱人的地瓜出锅,三人开始吃午饭,黄豆的狗粮不仅没有减半,因为愧疚,朗颂还偷偷给它加了一个罐头。   吃完午饭,三人一狗在客厅里看电视,楼下突然响起鞭炮声。   两年前,江城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谁在顶风作案?   好奇心使然,三人涌到阳台,往下一看才知道是小区里谁家女儿今天出嫁,刚才的噼里啪啦声不是放鞭炮,而是扎堆的气球被汽车碾爆发出的声音。   孙谚识评价道:“这方法好,既热闹又不违反规定。”楼下围了不少看热闹的小区居民,他勾了勾朗颂的手指,“咱们也去凑凑热闹吧?”   朗颂笑着:“好,走吧。”   可惜的是他们下去得太晚,新娘已经上婚车离开了,不过很幸运地拿到了两包喜糖。   回到家,孙谚识拆了喜糖,剥一块巧克力给朗月,又剥了一颗奶糖递到朗颂嘴边。   朗颂摇头:“你吃。”   孙谚识又往前递了一点:“不想沾沾喜气吗?”   朗颂心念一动,立刻张嘴含住,说:“很甜。”   孙谚识一语双关地回答:“我也觉得很甜。”   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孙谚识和朗颂开始贴春联、窗花,家里很干净,但还是象征性地打扫了一番,一个下午就这样消磨过去。   傍晚,两人进入厨房开始准备年夜饭,朗月想帮忙,孙谚识便拿了几头蒜让她剥。   天边擦黑时,令人垂涎的菜肴陆续端上餐桌。朗颂向来会安排餐食,虽然菜色很多,但每盘的分量不多,避免了“除夕以后吃一个礼拜剩菜”的处境。   餐桌正上方有一盏长线全铜玻璃吊灯,温暖明亮的灯光洒在孙谚识眼中,他单手托腮看着眼前美味的年夜饭、亲密的家人,觉得异常知足,嘴角都笑僵了,还是克制不住地上扬。   他端起玻璃杯中冰凉的可乐,凑到朗月的杯子旁,说:“乖宝,咱们碰杯。”   朗月跪在椅子上,双手捧杯举起来,朗颂的杯子也靠过来。杯子碰到一起,“叮叮叮”三声,是“幸福”的声音。   吃完饭,孙谚识和朗颂领着朗月下楼去玩,业委会为小区里的大小孩们组织了一次除夕活动,有翻花绳、夹汤圆等亲子小游戏,还挺有趣的。   一家三口一直玩到春节晚会开播才上楼,靠着沙发吃着砂糖橘看节目。   朗月强撑到十点,便扛不住睡意歪倒在沙发上,被朗颂抱去了房里。   孙谚识坐累了,索性支着脑袋侧躺着。   朗颂坐到孙谚识旁边,问:“哥,枕我腿上吧?”   孙谚识也不客气,倒头就枕。一开始他还能专心地看节目,可躺着躺着总是忍不住去在意脸颊贴着的紧实大腿,想上手捏一捏。   手随心动,孙谚识捏了一把,手感坚韧,能摸到绷紧的肌肉。   他感觉到朗颂条件反射瑟缩了一下,但没有躲,于是更加明目张胆起来,从大腿一路摸到小腿肚。   朗颂终于没能忍住,捉住了那只不安分的手:“痒。”   后半程的晚会节目孙谚识看的心不在焉,十分在意贴着大腿那侧烫得发痒的耳朵。良久,一片阴影压下来,朗颂低头温柔地亲嘴角,他才听到电视中晚会已经进入零点报时环节,他和朗颂亲密接吻,在倒计时声中一起跨过了新年。   朗颂贴在他耳边,说:“哥,新年快乐,以后每个新年都会有我。”   孙谚识鼻腔发酸地去追逐朗颂的嘴角,口齿不清地呢喃:“谢谢你。”谢谢你让我再次活过来。   随着《难忘今宵》的唱响,春晚到了尾声,孙谚识伸了个懒腰爬起来。   朗颂关掉电视,拍拍他的腰:“哥,去洗澡睡觉吧。”   天时地利人和,本该是发生点什么的,奈何小处男不解风情,孙谚识无奈一笑,应道:“好,你也早点睡。”   洗完澡躺上床,孙谚识怎么也睡不着,坚韧的触感仍停留在指尖,他不禁有些想入非非,没了布料阻隔贴着肉摸是什么感觉?   这一想就有点刹不住车,他并不是一个纵欲的人,沉迷酒精的这两年,甚至连想法都没有,这两天却急切地想要和朗颂更进一步。   算了,还是别把小男友吓坏了。   孙谚识如此想着,关上了灯。   五分钟后,朗颂的房门被敲响,孙谚识站在门口,勾了勾冻僵地脚趾。   房内很安静,大概等了十几秒才响起脚步声,朗颂打开门,低声问:“哥,怎么了?”他的声音有点哑,绯红的耳垂藏在昏暗的光线中。   孙谚识没有察觉,往里瞧了一眼,只开着一盏床头壁灯,他问:“睡觉了?”   “没有,”朗颂拉他进来,“睡不着?”   孙谚识甩掉拖鞋,说:“脚冷,睡不着。”   朗颂将他按坐在床上,然后蹲下来去摸他的脚,讶然道:“怎么这么冰?”   孙谚识嘴里说:“不知道,就是冷。”心里却道,来之前冲了几分钟的冷水,不冰就奇了怪了。他垂眼看着朗颂用温热的双手给他焐脚,冻僵地指尖缓慢恢复了知觉。   温热的掌心褪去了温度,朗颂索性掀开衣服,让孙谚识冰凉的双脚贴在自己滚烫的肚子上。   “傻子,小心闹肚子。”孙谚识连忙抽回,奈何被朗颂手臂圈着动弹不得。   朗颂抱得更紧一些:“没事,不会。”   朗颂的腹部肌群微微隆起,孙谚识感觉到了清晰的腹肌轮廓,他贪恋神奇的触感和炽热的温度,但还是理智地想要挣脱:“有事就晚了,我去泡个热水脚就行。”   他轻轻地蹬了一下,朗颂没有防备向后倒去,双脚脱离怀抱的同时,脚后跟蹭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朗颂却突然吃痛似地“嘶”了一声。   孙谚识愣住,立刻意识到为什么房里只开了一盏壁灯,为什么刚才等了许多才等来脚步声。他恍然回神,赶紧去扶朗颂:“没事吧,没被我踢坏吧?”   其实就蹭了一下,刺激和羞耻远远大于疼痛,朗颂的耳根几乎红到滴血,他欲盖弥彰地扯了扯宽松的运动短裤坐到了床边,尴尬地摇头:“没事。”   “真的没事?”孙谚识不太相信,朗颂太能忍痛了,“我看看。”   他作势要去掀裤子,朗颂眼疾手快捉住了他的手腕,求饶似的喊了一句“哥”。   孙谚识不肯放过,凑在他耳边压低声音问:“你刚才在房间里干嘛?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朗颂咬着牙不吭声。   孙谚识想起昨天晚上在他房门口停留了片刻的脚步声,又问:“昨天你也是自己在房间里……”   朗颂呼吸不稳,喉间发痒,耳垂发麻。   孙谚识又凑近一点,几乎贴在了朗颂的耳垂上,问:“要不我帮你?”   孙谚识不肯放过,凑在他耳边压低声音问:“你刚才在打飞机吗?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朗颂咬着牙不吭声。   孙谚识想起昨天晚上在他房门口停留了片刻的脚步声,又问:“昨天你也是自己弄的?”   朗颂呼吸不稳,喉间发痒,耳垂发麻。   孙谚识又凑近一点,几乎贴在了朗颂的耳垂上,问:“我帮你?”   朗颂终于招架不住,圈住孙谚识的腰,拖住对方的后脑勺,将人压在床上,堵住了作乱的嘴。他的吻没有什么技巧,仅凭一腔本能的索求欲望。搭在腰上的掌心下滑,颤抖的指尖探入衣服,握住了渴求已久的劲瘦腰肢,触摸到了温暖细腻的皮肤。   手掌一路向上,摸到了凸起的肩胛骨,又一路游走停在胸前,顿了顿,才试探似的拨弄了一下那一点凸起。   一声闷哼从鼻腔溢出,在缠绵的亲吻中胀起的性器也不禁一阵紧缩,孙谚识感觉全身都要被灼烧起来,一部分是因为汹涌的情欲,一部分是因为羞耻,他简直难以想象刚才那一声甜腻的、轻佻的哼吟是自己发出来的。   感觉到身下的人呼吸变得不畅,朗颂停了下来,痴痴地盯着孙谚识看,所有甜言蜜语都包裹在浓的化不开的眼神之中。   孙谚识被亲得身体发软,脑子迷糊,他双手勾住朗颂的脖颈,低声一笑:“你的采购清单上少了一样东西。”   朗颂问:“什么东西?”   孙谚识仰起头,和朗颂耳鬓厮磨,轻轻地吐了三个字:“避、孕、套。”随后含住了朗颂柔软发烫的耳垂。   身体一僵,本是想浅尝辄止的欲望彻底脱离了理智的缰绳,朗颂埋进孙谚识的肩窝,啃咬、亲吻,手上的施了力道,揉捏搓弄平坦的胸部。   孙谚识喘息粗重,用喋喋不休掩饰着已过而立之年不该有的羞耻。   “你躲起来自己弄是在学习吗,啊……”   “昨天晚上你也硬了吧?嘶……”   朗颂血液沸腾,将手伸进孙谚识宽松的睡裤当中,捏住了硬挺的性器,惩戒似的捏了一下,揉搓着龟头。   孙谚识咬着唇压抑着呻吟,再也说不出半句话。   朗颂低喘,贴着他的耳朵发狠地说:“家里有套,今早买的,我自己弄是因为网购的润滑剂还没到,不想弄伤你!”   他在药店里收到了孙谚识的信息,买地瓜是顺便,买套才是特地。遗憾的是没能在药店买到人体润滑剂,他只能继续忍耐、克制,可这人偏偏跑来作弄、撩拨。   八月盛夏,他们第一见面,这人就是这样散漫不羁地作弄自己,假装惊讶地反问“那……你是我儿子?”又倚着门框淡淡揶揄“我可没看出来你哪里爽朗了”。慢慢熟悉深入了解以后,他以为那些恶劣、散漫不羁都是孙谚识掩饰内心的表象,如今看来,这人就是真的恶劣!   朗颂剥除孙谚识的裤子,将孙谚识的呻吟吞入腹中,用生着粗糙薄茧的手掌缓慢套弄手中的性器。   身体像过电似的颤抖了一下,一股似有犹如的快感在腹部打着转却迟迟不来,孙谚识松开下唇动情地了一声,本能地顶了顶跨,去示意、去引诱。   朗颂亲吻孙谚识的脖颈、喉结,真丝睡衣的扣子不知何时已经被蹭开,他一路亲到胸口,含住了那颗凸起。   孙谚识攀着朗颂的肩,讨好地乱蹭,他知道朗颂在报复他,但他不肯服软,用细碎的声音恶劣地说:“你——是不是——还没学会。”   陡地,他被掐着腰翻了个身,朗颂的前胸紧紧地贴上了他的后背。旋即他的双腿被顶开,朗颂将硬挺的性器插进了他双腿之间,又用腿将他的双腿压住、缠住。带着薄茧的手掌再度握上他的性器,开始上下撸动,手劲逐渐加中,而朗颂的性器也在他的双腿间跟着抽插。   粗重的喘息扑在肩颈,一片湿热,孙谚识失了魂丢了魄,恍恍惚惚间听到朗颂在他耳边断断续续地说:“哥,你知道我是怎么确认自己喜欢上你的吗?因为我梦里装着你,然后遗精了……”   孙谚识被撸得止不住地哼叫,在一阵灭顶地快感中泄在了朗颂的手里,体味到了什么叫“咎由自取”。 第105章 黏黏糊糊的日常   孙谚识在大年初一的凌晨体味到了什么叫“咎由自取”之后,很快又体会到什么叫“作茧自缚”。   第一次结束,他像融化了似的瘫在床上,任由朗颂帮他清理,用热毛巾给他擦身体。   一个用手一个用腿,都没费什么力气,清理完以后心荡神驰,两人在暧昧的余韵中靠着床头聊天。   孙谚识聊了工作计划,与职场脱节两年,说不怵不担心那是假话,但他现在有坚强的后盾,拥有莫大的勇气。他对自己的能力也有自信,只是需要一段时间去适应。   朗颂也说了自己的计划,他的梦想是开饭店,但不可能那么莽撞地就地开店,况且他也没法一次性拿出租赁店面的钱。所以他想年后去夜市租个摊位,和表叔一样开一家大排档先尝试一下,就算最后会亏本也不至于亏太多,如果生意好就把猴子叫去帮忙,让他能有个稳定的工作。   孙谚识吻朗颂掌心的薄茧,说:“你会成功的。”   两人切合实际地畅想新一年的生活,互相鼓励、支持。   聊着聊着,话题突然转到了还没到货的runhuaji上,孙谚识问发货了没,什么时候到货,朗颂支吾其词,说发货了。   他心眼坏,把玩着朗颂的指尖,又故意说:“你管我叫哥,朗月管我叫爸,那我们岂不是乱……”   话没能说完嘴巴就被堵了严实,嘴上捉弄着朗颂,倒头来身体被朗颂撮弄了一番。他万分羞耻地趴在床沿,双腿被迫紧夹,将所有情不自禁地声音都闷在了枕头里。   结束之后,孙谚识跌入失魂状态,感觉心口被什么东西填满,像是要溢出来,又恍惚觉得胸口像被挖空了一块,空虚感使他嗓子发紧鼻腔发酸。   他在这种满足和空虚的矛盾中茫然地徘徊,直到朗颂掀开被子躺在身边,将他抱入怀中,才找回心满意足的踏实感。他眯着眼睛看朗颂锋利的下颌角,嗓音嘶哑地说:“晚安。”   长着坚硬薄茧的手放在了他的腰上,轻轻揉捏,他半梦半醒间听到朗颂应他:“晚安,我的宝贝。”   第二天,孙谚识在大腿一阵刺痛中睁开酸涩的眼睛,他没动,偏头往床尾看去。   朗颂正盘腿坐在床边的地上,手里拿着一只小巧的软膏,挤了一点到指腹,然后轻轻地抹在他的大腿间,鼓起腮帮送出一缕缕的风,大概是为了缓解药膏的刺激性。   即便如此,孙谚识还是被刺激地忍不住“嘶”了一声,倒不是特别痛,只是被蜇得刺闹。   “醒了?”朗颂挪到床头,拨了拨孙谚识额头的乱发,“是不是很疼,饿不饿?”   “疼,饿。”开了口才发觉嗓子又干又疼,孙谚识撑着胳膊坐了起来,清了清喉咙,“几点了?”   朗颂端起床头的水杯喂孙谚识喝水,回答道:“十一点多了,午饭已经弄好了。”   “好饿,”孙谚识掀被想要下床,“能吃三碗大米饭。”   “那你等我一会儿,我去帮你拿套新睡衣。”   朗颂刚转身,孙谚识便趿鞋站起,腰膝一软差点跪趴到地上,双腿蹭了一下,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直冲天灵盖,疼得脖颈青筋绷起,太阳穴突突地跳。   幸好朗颂反应快,第一时间揽住了孙谚识的腰,将人重新扶做在床上,紧张地问:“哪里疼?”   孙谚识低头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大腿内侧一片赤红,细看之下还有不太明显的磨痕和小小的出血点。刚才朗颂给他擦药,他感到有些刺痛,只当朗颂紧张过度,如今一看,不擦药是真的不行,而且他的腰很酸,腿肚子也在发抖。   昨晚在这张床上颠鸾倒凤的一幕幕在脑海中闪现,压抑地哼吟在耳畔回荡,孙谚识的脸颊浮上红晕,一阵气血上涌,自己都分不清是因为臊还是因为别的。   “是不是蜇得疼,我给你找个冰袋,或者帮你吹吹?药店的人说,等软膏被皮肤吸收了就没那么疼了。”朗颂一脸负疚地看着孙谚识,“抱歉,我没能克制……”   孙谚识回神:“傻瓜,说什么抱歉。”头一歪窝进朗颂的颈窝,又低声补了后半句,“再说了,我感觉很爽。”   朗颂说不来荤话,支吾两声后滚了滚喉结,说:“那就好。”   孙谚识弯了弯嘴角,心里在暗暗反思自己。沾了荤腥的小chu男就像首次尝到肉味的小狼崽,凶猛是凶猛了一点,但昨天其实两人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今天他就腰酸腿软了,要真做到了最后一步,他得虚成什么样?   床笫之事不和谐,会影响感情的吧?   两人在房间里腻歪了一会儿,等腿上的药膏干了,孙谚识才起身穿衣服,朗颂给他系睡衣扣子,他突然自言自语了一句:“要不年后去健身房报私教课吧?”   声音轻,朗颂没听清楚,问道:“报什么班,你要上课吗?”   孙谚识意识到自己自言自语地把心里话给说出来了,他有些不好意思,扯开话题:“我在想等月月上小学了,是不是应该给她报个舞蹈班什么的?”   “哥哥……”软绵绵又小心翼翼的声音响起,随后朗月稍稍推开虚掩着的门探头进来。   房内贴在一起的两人不约而同地后退半步,孙谚识强壮镇定地朝朗月招手:“乖宝,是不是饿了?”   朗月点点头,问道:“爸爸饿、不饿?”她走进房间里,习惯性地朝孙谚识张开双臂求抱。   朗颂一把抱起了她,说:“马上就吃饭,我们先出去。”   孙谚识长吁了一口气。   幸好今天是大年初一,无事可干,可以一整天懒在家里。   天气好,吃了午饭朗颂把一个单人沙发搬到了落地窗前,让孙谚识靠着晒太阳,又切了一盘水果放到他手边。   孙谚识看着心虚愧疚的朗颂,哑然失笑:“别忙了,我真的没什么事。”   朗颂弯眼一哂:“你晒会儿太阳,想拿什么就叫我,把我床单被套换一下。”   提起那皱巴巴的床单,孙谚识脑子里有了画面,默默点了下头。   冬日午后的阳光温暖不燥,孙谚识肚子上盖着朗颂给他拿的柔软毛毯,偏头望着盘坐在地毯上靠着黄豆看动画片的朗月,眼里盛满了细碎的阳光和温情。可是一想到即将被揭开的朗月的身世以及固执的待在养老院的亲爸,孙谚识的眼中又涌上了浓浓的忧愁,不由得叹了口气。   人总是贪心,昨天对如今的生活感到心满意足,今天却又巴望着再圆满一点。   叹息声引起了朗月的注意,她把平板撑在地面上,推到黄豆的面前,然后爬起来“噔噔”跑到了孙谚识身边,扑到了他腿上:“爸爸……”   腿上的伤处被压到,孙谚识疼得全身紧绷,咬牙忍住了闷哼声。他缓了缓气息,才佯装无事地问:“怎么了,想一起晒太阳吗?”   朗月摇头,用自己的手臂努力地想要圈住孙谚识的整个身体,抬起头一脸真挚地说:“爸爸不要、怕高高,月月、保护、你。”   她的发音不标准,像卷着舌头在说话,但孙谚识听懂了,只是不明白什么意思。   他拧眉细丝,恍然醒悟过来,“扑哧”一声笑了。   中午那会儿让朗月撞见了他和朗颂在房里亲密的举动,大概是小姑娘问了什么,朗颂骗她说他怕高,在陪着自己,毕竟他们住十楼。   他捏着朗月的小脸颊,说:“那我晚上还是害怕怎么办,让哥哥陪着我好不好?”   朗月认真地点头:“好!”   朗颂把三个房间的床品都换了一下,忙完走出房间,便看到孙谚识歪着头睡着了,朗月靠在黄豆的身上,也睡得香甜。   他把朗月抱进房里,随后回到客厅。   明媚灿烂的阳光从落地窗斜斜照进,孙谚识靠窗的那半边身子都沐浴在柔和的阳光下,脸上细小的绒毛根根分明。他半蹲着,凑过去蜻蜓点水般轻轻地吻了一下孙谚识的鼻尖。   手臂的伤口还没拆线,朗颂不敢胡来,小心翼翼地把孙谚识扶坐起来。   孙谚识醒了一下,自然地攀住了朗颂的肩膀。   朗颂用拖屁股抱的方式单手把人抱了起来,孙谚识清瘦,对他来说轻而易举。   把人放在床上,掖好被子,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被捂热的红包,放在了孙谚识的枕边。原本应该是昨晚给的,但没找着合适的机会,也怕孙谚识当面拒绝。   孙谚识酣睡一觉,醒来就被枕边耀眼的红色夺去视线,他低笑一声自言自语:“压岁钱么?”   一捏却觉得触感不对,又薄又硬,尺寸也不对劲。他拆开一看,里面竟然装着一张银行卡。   这时,房门门锁被拧动,旋即朗颂推门进来,手中捏着一个红包。   两人对上视线,眼中茫然,片刻后默契地想起了什么,又相视一笑。   朗颂坐到床上,问:“哥,这是什么?”   孙谚识瞄了一眼,回答:“压岁钱。”   中午吃饭时,他趁朗颂不注意,放进了对方的卫衣前兜里,没想到到了这会儿才被发现。里面没装钱,装着朗颂写给他的两张欠条,一张十万,一张五千。   朗颂无奈苦笑:“哥,这压岁钱我不敢收。”   孙谚识捏着手中崭新的连划痕都没有的银行卡,问:“这是什么?”   朗颂老实回答:“余额为零的空卡。”   孙谚识挑起眉梢。   朗颂继续说:“以后我赚的钱都会存进这张卡里。”   孙谚识嘴角漾开笑容:“养我啊?”   “嗯。”朗颂知道孙谚识不需要他养,但他想这么做。   孙谚识把卡片攥进了手中:“好,我收下了,欠条你也收着,一家人不用两家钱。”   大年初二一家三口又在家消磨了一天,好不惬意。   大年初三,郑烨从父母那回了自己家,孙谚识和朗颂、朗月提着礼品上门拜年。   郑烨瞅着孙谚识不在自然的步态,问道:“割痔疮了?”顿了下又拖长尾音“噢——”了一声,一脸我“我懂了”的贱嗖嗖表情。   孙谚识哼笑:“可惜大过年的不能骂人。”   下午,两家人在阳台晒太阳嗑瓜子聊天。甘甜甜给朗月买了一套新衣服,米色毛衣配大红色蝴蝶结背带裙,给她换上后又帮她重新编发。   郑烨看着怀里穿着同款大红背带裤的儿子,怎么看怎么满意,同朗月开玩笑道:“月月,以后给我当儿媳妇怎么样?”   孙谚识瞧了一眼正在啃手指的小郑烨:“你儿子牙齿都没长齐。”   郑烨嘿嘿一笑:“这叫未雨绸缪。”   孙谚识打击他:“虎虎喜欢月月,丁婶筹划得比你早,还给月月做了双虎头鞋。”   “靠!”郑烨蹙眉,对朗月道,“那小胖子太能说了,跟画眉似的,我家川川稳重。”   孙谚识继续:“月月比川川大了五岁,以后谁保护谁啊?”   郑烨替儿子鸣不平:“小五岁怎么了,姐弟恋,你和朗颂还差十一岁呢。”   孙谚识愣了一下。   甘婷婷觑了一眼孙谚识的神色,气得用皮筋砸郑烨:“今天晚上就给你嘴上缝个拉链。”   川川还以为妈妈跟他玩呢,乐得挥舞双手鼓起掌来。   孙谚识含笑看他们夫妻打闹,在桌子底下抠了抠朗颂的掌心,说道:“我看姐弟恋挺好的。”   第二天,两家人一起去了张吴家拜年,接下来的几天跟赶集似的,轮流拜年、聚餐。   到了初七,企业、单位陆续复工,年也基本过完了。   孙谚识正在吃早餐,扭头跟朗颂说吃完去书房看看招聘信息。桌边的手机响了一下,他以为是推送信息,随意扫了一眼,懒洋洋地收回目光后,脑子才迟钝地把眼睛看到的文字转化成信息,他再度看向手机,联系人那里赫然显示“爸”。   这个号码六年多不曾出现在自己的手机通讯记录当中,孙谚识难以置信地眨眨眼再看一次,不是幻觉,确实是他爸发来的消息。   发错人了?误触了?   他的手有些发抖,指腹摁了两次才成功解锁,点开信息,一行字映入眼中。   【小丫头和他哥搬走了?】   孙谚识攥着手机突然站了起来,懵头转向地来回走了几步,亢奋得全身毛孔都竖了起来。   “怎么了?”朗颂担忧,“发生了什么事?”   孙谚识拖住朗月的腋下,把还在啃鸡蛋的她抱了起来,高兴道:“好事,小月月,你是我的福星高照!”   招聘信息也不看了,孙谚识开车直接把朗月带去了疗养院,他把朗月送到了活动室和他爸玩,自己又走出疗养院上了车。   朗颂坐在副驾驶等着,问:“叔叔怎么样?”其实他想问的是“叔叔没怎么样你吧”,但又觉得这样问很不礼貌。   孙谚识笑了下:“挺好的,看到月月很开心。”他和朗颂十指紧扣,说,“其实除夕那天我过来,跟我爸说了我们的事,不过我没说对象是你,毕竟我们的年龄差摆在那里,我怕一下全说出来刺激了他。今天的这条信息代表我爸的态度已经软化了,我会循序渐进跟他说,我相信他会接受的,以后我们一起来看他。”他贪心地想,“或者还能把他接回家。”   朗颂很高兴:“好。”   孙谚识又说:“你爸妈葬在屏州对吗,元宵节之前我们回去看看你爸妈吧?”   “好,”朗颂鼻子有些酸,“我带你回家。”   沉默片刻,孙谚识觉得现在是一个恰当地时机,他轻咳一声:“还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   在安静的车里,他把怀疑谢霜语就是朗月生母的事告诉了朗颂。 第106章 真相(1)   朗颂听完,一直沉默着。   孙谚识和他十指紧扣,也没有说话。朗颂成熟有主见,不需要帮忙出主意,他只需要无条件支持朗颂的决定就行。   车里安静许久,朗颂终于开口:“基本上已经能确定了吧?”他也知道这个问题是在明知故问,但还是问了。   孙谚识点头:“嗯,八九不离十。”从谢霜语去派出所查岩石儿童福利院的领养记录,就已经可以断定了。   朗颂下定决心,抬起头来:“我想先跟谢小姐谈谈。”   “好,”孙谚识拍他的肩,“你定好时间,我来约她见面。”   回去的路上,朗颂茫然地看着窗外,拧眉沉思。他心乱如麻,一时理不出什么头绪。   一开始,他是为了尽快给朗月做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病急乱投医才产生了找到朗月亲生父母的想法。但他也知道,大海捞针很难,即便找到了,对方也不太可能愿意支付那么一大笔手术费用。就算幸运地找到了他们,他们也愿意支付手术费,但如果条件是要回朗月的抚养权,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异常艰难的抉择。   所以,他矛盾挣扎下不了决心。   直到后来误打误撞碰上了孙谚识,发生了一系列事,让他获悉当初抛弃朗月的可能是孙谚识的高中同学。线索已经摆在眼前,逼着他下定了调查的决心,一是有一线希望给朗月筹措到手术费,二也是想给朗月一个交代,但他万万没想到那个抛弃朗月的人会是谢霜语。   谢霜语曾给过他一张工作名片,她的职位是部门经理,学历必然不低。从穿着打扮也可以看得出来她经济条件不会差,这样一个知性、美丽、优雅且富裕的女人为什么会抛弃朗月呢?就因为朗月是先天性耳聋吗?还是因为有什么苦衷吗?如果现在的谢霜语想要回朗月的抚养权该他该怎么办?   脸颊被柔软温热的东西触碰,朗颂回过神来,车子停在了小区地下车库,不知何时朗月已经坐到了孙谚识的怀里,又噘着嘴凑过来亲他一下,说:“哥哥,到家。”   “嗯。”朗颂揽住她的膝窝,抱他下车,“回家。”   回到家,孙谚识让黄豆看孩子,他牵着朗颂进了房间。   朗颂问:“哥,怎么了?”   孙谚识冷笑一声:“应该是我问你怎么了?”他把朗颂按坐在飘窗上,抱臂站在朗颂面前,一副审问的姿态,“还记不记得一周前我们约定过什么——及、时、沟、通,你在担忧什么烦恼什么,可以说出来我们一起商讨,不要憋在心里自己费劲琢磨。”   朗颂愣了片刻,然后笑了,他揽住孙谚识的腰,让对方转了身坐在了自己的腿上:“抱歉,我还没习惯。”他的性格本来就比较沉闷,不喜欢倾诉,父母去世后背负的太多,身边也没有真正能帮忙分担的人,所以就愈喜欢把事情闷在心里,自己想办法消化或者解决。   “那你现在开始习惯。”孙谚识拨弄他的手。   “好,”朗颂隔着温软的羊绒衫蹭了蹭孙谚识的后背,说出了心里话,“我只是在担心,如果月月的父母强硬地想要回月月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孙谚识问他:“你愿意让月月跟着她生活?”   “我想等月月再长大一点,能够明辨是非了,由她自己来选择。”朗颂回答,“选择是否原谅生母当年抛弃她的行为,选择是否愿意接纳生母。但我很怕谢小姐态度强硬,我并不希望闹到需要法律来解决的地步,因为最后受伤的只会是朗月。”   孙谚识说:“如果你想,我们可以装作对这件事不知情,就这样生活下去。”   朗颂摇头:“这对月月不公平,对谢小姐也不公平。我想知道她当年究竟有什么难言之隐要抛下月月,如果她真的想赎罪,也理应给她这个机会。”   孙谚识笑了一下,搂住朗颂的脖子:“那我们就协商、争取。不要过度担心,你父母当年是合法收养,而谢霜语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总之,先见上一面再说,好吗?”   有孙谚识在,杂乱的思绪和情绪都得以平静下来,朗颂圈着孙谚识的腰,亲他嘴角,说:“好。”   见面的事没有拖延的必要,孙谚识给谢霜语打去电话约第二天见面,他跟谢霜语说她丢了件东西在自己车上,要当面还给她,顺便有些事要坐下来聊聊。   自从上次不太愉快的谈话之后,两人就没再联系过,孙谚识其实感到有些尴尬,很明显谢霜语也不太自在。她没问是什么东西,只问在哪里见面。   孙谚识回答:“我会去接你。”   谢霜语不疑有他,应下了。   第二天一早,孙谚识先把朗月送到郑烨家,然后陪着朗颂一起去医院给伤口拆线,结束之后又把朗颂送到蓝楹巷,才去接谢霜语。   谢霜语提早在小区门口等着,两人客气地打了招呼,便再无后话。   直到车子开到蓝楹巷附近,她才变了脸色,问道:“我们要去哪里?”   “去我家。”孙谚识觑了一眼对方紧张的神色,问,“怎么了?”   “不,没有。”谢霜语攥着手中小巧的手拿包,“可以在咖啡厅或者茶室聊吗?”   孙谚识有些为难地说:“抱歉,要给你的东西我放在家里。”   谢霜语这才想起,昨天在电话里并没有问是什么东西,她猜想可能是耳环或者胸针之类的,于是说道:“东西就不要了,我们在附近找一家舒适一点的咖啡厅聊吧。”   然而此时,车子已经停在了丁婶的店门口。孙谚识停车熄火,解开安全带:“一件很重要的东西,我想你不会想要丢掉的。”   谢霜语微微蹙眉,只得跟了上去。   两人走进小巷,一前一后踏入狭小的店内,谢霜语一抬眼便看到了坐在店里的朗颂,她神情微诧,看向孙谚识。   孙谚识看出她眼里的意思,回答:“东西在他手上,今天要聊的事也与他有关。”   谢霜语以为孙谚识是想聊上次的那件事,她也想为自己当时的冲动莽撞道歉,所以才会答应见面。但对方却没有在电话里说会有第三人在场,她有种被戏耍了的感觉,但还是极有修养地克制住了表情,友好的问朗颂:“是什么东西?”   朗颂摊开手掌:“这个,是你的吗?”   熟悉地银质心形吊坠静静地躺在眼前少年的掌心之中,谢霜语顿时如木头一样僵硬,两秒过后,抓在手中的缎面手拿包垂直落地,她急切地夺走了那个相片夹吊坠,慌张地打开。   当看到里面的照片时,她又惊又喜,抓住朗颂的手臂:“这个这么会在你这里,怎么会在你这里?!”   孙谚识立刻扣住了谢霜语的手腕,尽量克制着自己的声音,说:“抱歉,他的手臂有伤。”   谢霜语愣愣地收回手,脑子一团乱麻,求助似地看向孙谚识:“他、他怎么会有这个?”   孙谚识反问她:“这是你的吗?”   谢霜语看了一眼手中的小东西,艰难地点头:“是我的,可是……”她意识到了什么,不敢再问下去。   朗颂没有给她退缩的余地,他看着谢霜语的眼睛,字字铿锵地道:“这个东西是我妹妹的,五年多前,我父母在一个公园门口捡到了她,然后收养了她,取名朗月。”   突如其来的真相如当头棒喝,谢霜语倏然脱力瘫坐在地上,耳朵嗡嗡的响,头脑也一片空白。   孙谚识和朗颂立刻去扶她,却见她双目陡然赤红,眼眶里盈满泪水,喃喃地自言自语:“她是你妹妹……她是你妹妹……”   片刻,谢霜语突然抱住了朗颂的腿,失态地哀求:“她现在在哪里,她过得好吗?我能见见她吗?”   朗颂拖着她纤细的手臂,扶她在凳子上坐下,一一回答:“她现在不在这里,过得……”他停顿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定义好还是不好,于是接着道,“过得至少挺快乐的,你可以见她,但我想知道你当年究竟为什么丢弃她,现在又为什么要找她,以及找到她以后你打算怎么办?我才能决定让不让你见她。”   谢霜语难以置信地看着两人:“你们知道我在找——”她顿了一下,艰难地叫出了“朗月”的名字。   “嗯,知道。”孙谚识点点头。   他知道,他们想在谢霜语身上求索真相的同时,对方一定也对眼下的状况感到一头雾水。   于是代为回答,将朗月机缘巧合进入蓝楹巷把他错认成爸爸,而后以吊坠为线索,一直在暗中调查的事都告诉了谢霜语。当然也包括他当初的屡次试探,以及被谢霜语完美的谎言所蒙蔽的事。   眼眶里的泪水终于不堪重负,大颗大颗滚落下来,谢霜语再也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哭了起来。她连哭都是优雅的,纤纤玉指捂着脸,发出很轻的啜泣声,但清晰地传递出了她的懊悔、难过、痛苦,或许还有一种如释重负。   孙谚识把一包纸巾放在了谢霜语身旁的凳子上,他和朗颂对视一眼,然后默默等着。   良久,谢霜语止住了啜泣声,她用纸巾擦去脸上的泪水,难堪地抬起了头。   精致的妆容已经花了,眼中布满红色的血丝,眼周一片嫣红,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反而多了几分梨花带雨的脆弱感,让人不忍对她说一句重话。   谢霜语深深地换了口气,平静地道出了当年的真相:“五年多前,我未婚先孕生下女儿,不幸的是,她是先天性耳聋。即便如此,我……我并没想抛弃她,我还想尽快给她做手术……”她又止不住地流出眼泪,断断续续地说下去。   娇弱的婴儿根本没法离开她,她只能辞了工作照顾女儿。那时她刚工作不久,微薄的存款不足以支撑着两人的花销,但她依旧咬牙坚持。后来遇到一位好心的女士,允许她带着女儿上门给自己的儿子上家教课,她又找了一份撰写文案的网络兼职,靠着这两份兼职工资养活自己和女儿。   可变故来得太快,她本就缺乏照顾婴儿的经验,又因为分身乏术对女儿疏于照顾,女儿三个月大时感染肺炎,住进了重症监护室。一周后女儿康复出院,但也花光了她的所有积蓄。   此时,她的父母又每天打电话过来催她往家里汇钱。在此之前,她每个月都固定往家里汇钱才换回一片平静。如今两个月没有汇钱,父母就用各种粗俗不堪地言语侮辱她、责骂她,扬言如果不准时汇钱,就来找她把她绑回老家。   她一直生活父母的控制之下,父母动辄打骂的刻薄嘴脸是她一辈子都无法摆脱的阴影。她根本不敢、也不可能向家里求助,告诉父母她有了个女儿。她也不敢让任何一个认识的人知道自己未婚生女的事,怕父母辗转得知这件事。她愚昧贪婪的父母很可能会把女儿送人或者卖掉,然后把她带回家关起来强迫她嫁人,换回一笔丰厚的彩礼。   生活的艰难、父母的逼迫、对未知的恐惧,压得她喘不上气来,有一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被熊熊大火追着跑,她走投无路只能抱着襁褓中的女儿纵身跳进了冰冷刺骨的河里。   她从梦中惊醒,出了一身的冷汗,独自在深夜中冷静地思考到天亮。她想逃离吸血鬼一样冷酷无情的父母,不想让女儿和自己走入绝境,她的心里萌生了一个计划。   一周后,实施了这个计划。   她提前两天去公园附近踩点,弄清楚几个监控摄像头的位置,在一个凌晨把装着女儿的纸箱放在了公园门口,她万分不舍地女儿告别,最后一次亲吻她漂亮的眼睛、挺翘的鼻子、柔软的脸颊、粉嫩的小嘴。   她躲在暗处等着,一个女人推车早餐车停在了公园门口……   谢霜语的声音没有什么起伏,不为自己辩解,如实道出了来龙去脉。   她抬头看着朗颂:“你的母亲是个心慈面善的女人,我看见她解开衣服给小婴儿取暖,便狠下心走了。后来,我从本地新闻得知你的父母收养了她,我就离开了江城。今年回到江城后,我试图寻找你的父母,但并没有找到。”她又对孙谚识说,“几年来,我一直遭受着良心的谴责,因此自私地编造了六年前就去了日本的谎言来自欺欺人,本意并不是想骗你。”   孙谚识和朗颂都感到舌尖苦涩,谢霜语说得轻描淡写,但他们可以从只言片语中想象得出一个没有房子、没有收入、没有任何依靠的年轻的单身妈妈独自养育女儿的艰难,甚至根本没有人照顾她坐月子。   朗颂低声告诉她:“我爸妈都去世了。”   谢霜语歉疚地说:“抱歉……”   孙谚识知道一些谢霜语原生家庭的情况,光是站在谢霜语的角度想一想,就觉得窒息。从而也不难想象,她为什么会被焦虑症所困扰。   他用食指勾起那个又到了朗颂手里的挂坠,认真看着。虽然是银制品,但对于高中时本就拮据的谢霜语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花费,可见,这张照片对她来说有多么珍贵。   孙谚识心道自己何德何能,他把吊坠物归原主,低声问:“霜语,你为什么把这个吊坠缝在公仔的肚子里?”这是他至今都无法理解的一件事。   谢霜语用指腹摩挲着泛着冰冷光泽的银白吊坠,低语回答:“因为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你挺身而出保护了我,就像童话故事里的骑士,我希望你也能保护着她,给她好运。我怕吊坠被人发现给你招惹麻烦,也怕警察通过这个找到我,所以缝在了公仔的肚子里。”她微微扬起了嘴角,垂眼看着孙谚识,“你确实保护了她,谢谢你。”   孙谚识未曾料到得到的会是这样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答案,不自觉地将目光投向朗颂,见朗颂表情严肃,并没有在看自己,他迅速收回了不合时宜的心虚,把叠得方正的纸巾递给谢霜语。   “霜语,”他喟叹一声,“你为什么不向我们这些同学求助呢?”   谢霜语摇头:“你们能一时帮我,但不可能一直帮我,况且我早已和大家断了联系。你们没有接触过我的父母,不知道他们有多疯狂,如果让他们知道谁帮助了我,他们就会像蚂蟥一样紧扒着不放。”   “那——”孙谚识咬了咬牙,虽然感到自己很残忍,他还是揭开了谢霜语刻意回避、隐瞒的一个人,他说,“孩子的父亲是谁,他不管你们吗?”   谢霜语擦泪的手顿了一瞬,又继续擦拭通红的眼角,嘴里淡淡应着:“他没法管我们。”   “为什么没法管你们?”孙谚识不依不饶地追问,“因为那个人就是雷斌,因为他当时在坐牢,对吗?”   谢霜语猝然抬眸,眼里的难以置信、诧异、恐惧,一览无遗。   作者有话要说:   47章有一个小bug,关于雷斌坐牢的时间和年份,已经修改啦。   我之前作话有解释过,但好像还是有些人误会了猥亵的意思,猥亵是指除xj以外的一些下流行为,比如搂抱、脱衣等等。 第107章 真相(2)   谢霜语猝然抬眸,眼里的难以置信、诧异、恐惧,一览无遗。   孙谚识定定地看着她,温热的手掌搭在她单薄的肩膀上:“霜语,别独自扛着了,我虽然不能成为你的骑士,但仍然可以帮你、保护你,把当年的事原原本本告诉我们好吗?你和雷斌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他做了对不起你的事吗?”   【我虽然不能成为你的骑士,但仍然可以帮你、保护你。】   这句话让谢霜语的心理防线彻底土崩瓦解,她先是茫然无神地怔忪了片刻,而后抱住孙谚识,埋在他肩上嚎啕大哭。不同于刚才隐忍的啜泣,此刻的她哭得毫无顾忌,尽情宣泄着深藏许久的情绪。   朗颂打开灯,关上了卷拉门。随后,他转身去了厨房,顺手把连通小店和院子的那道门也关上了,将哭声关闭在了狭小的店内   谢霜语的举动已经无声地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被孙谚识捕捉到的一些细节再度浮上心头。   以前他和雷斌互不待见,但他上了大学之后两人很少有碰面的机会,这种厌恶的情绪早该在时间的冲刷下逐渐淡去。然而两年前他回到蓝楹巷,雷斌对他的厌恶情绪不减反增,他始终不明白自己和雷斌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值得对方惦记这么久。   雷斌为什么一直坚持自己没有猥亵谢霜语,却又不肯说出前因后果,是不肯说还是不能说?   不久前,他应谢霜语的要求带着对方来过一次蓝楹巷,那时谢霜语问他“雷斌还住在这里吗”,神色中并没有对一个曾经猥亵过自己的人的恐惧。而且,在他去停车时,谢霜语却说公司有事,提前走了,这不符合谢霜语的行事风格。   丁婶在看到谢霜语时说感到眼熟,他当时帮忙解围后,并没有多想。此时想来,丁婶这样的生意人对来往的人总是比别人多在意几分,她说的见过,应该是以前真的见过。   而在谢霜语来过蓝楹巷之后,也就是腊月二十九那天,他和朗颂回蓝楹巷收拾东西,在店里他听到了雷斌和任素芬母子的那几句对话。任素芬在超市做理货员,工资并不高,账户里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多出二十万块钱来,她从哪里弄来的贰拾万块钱?雷斌那么问是不是因为察觉了什么?   但这些疑问显然都需要谢霜语来一一解答。   孙谚识唏嘘地环抱住了谢霜语,给予哭到发抖的她一点体温与安慰。他别无杂念,眼中只有对一个自小不被疼爱的女性的同情,对一个命运多舛的女性的怜惜,对昔日同窗的关心。   朗颂去厨房时从货架上拿了一个小盆、一条毛巾,还有一袋速溶豆奶。他烧了一壶水,泡了一杯豆奶,把盆和毛巾清洗干净,又装了小半盆热水,一起拿去小店。   此时,谢霜语已经止住了哭声。   朗颂把毛巾拧干,将冒着热气的毛巾递过去,谢霜语接了,机械性地擦了把脸。随后朗颂递给她的豆浆,她也接了,双手捧着小口小口地抿着。   虽然如此,但谁都看得出来她的状态非常差,脱了妆的嘴唇苍白如纸,眼神空洞的好像一个漂亮木偶的假眼睛。   孙谚识轻拍她的肩,问她要不要上楼休息一下,她点头同意了。   朗颂和孙谚识便一前一后护着她上楼,朗颂把床铺好,说了一句:“这个房间以前是朗月住的。”   谢霜语的眼里终于恢复了一丝神采,她坐在床沿摸了摸白底黄格纹的床单,声音喑哑地说:“谢谢你们。”   孙谚识见谢霜语有了反应,递出了手机,说道:“相册里有很多朗月的照片和视频,要不要看一下?”   谢霜语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接过了手机。   孙谚识和朗颂走出房间下楼,两人坐在院里守着,互相对望一眼都没有说话。   孙谚识把冰凉的手放进朗颂的手中,朗颂捏了一下,低声问:“帮你泡一杯豆奶?”见孙谚识摇头,他扯开了自己的卫衣袖口,让对方把手伸进来取暖。   大约半个多小时过后,楼梯口传来了脚步声,院中的两人同时抬头看去,谢霜语捋了捋鬓边的头发缓步下楼。很显然,她并没有睡着,但状态好了一些。   看到眼睛红肿的谢霜语,孙谚识心里有愧,他起身道:“我先送你回去休息吧?”   “不用,”谢霜语艰难地扬起唇角笑了下,“到了明天,我不一定有勇气把心里话说出来。”   闻言,朗颂拿了条椅子过来,放到谢霜语身旁。   谢霜语坐了下来,伸出手拉出了脖子上的锁骨链,将下方精致的小吊坠攥在掌心之中,才开口问孙谚识:“雷斌应该从来没有在你面前提过我吧?如果他提过,你看到吊坠的第一眼就应该能猜到是我的了。”   孙谚识摇头:“没有提过。”   “以他的性格,是不会在你面前说的。”   孙谚识突然想起什么,又说:“但他跟我强调过多次,没有猥亵你。”   谢霜语轻抿唇角:“我猜,他一直跟你说当年没有猥亵我,但并没有跟你解释过其中的缘由,对吗?”   孙谚识重重地点头,狠狠地表示了赞同。   谢霜语无奈一笑:“他的性格就是这样,执拗又有些偏激还很好强,他一直觉得低你一头,是不会主动跟你说个中缘由的。”   意识到谢霜语将要开始述说往事,孙谚识不禁挺了挺腰。   谢霜语看了孙谚识一眼,又看向朗颂,咬唇迟疑了一下,礼貌地问孙谚识:“接下来我可能会多次提到你,真的没有关系吗?”   孙谚识把视线投向朗颂,也问:“真的没有关系吗?”   朗颂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连忙摆手:“不,没关系。”回答以后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被绕进去了。   谢霜语和孙谚识俱是莞尔一笑,朗颂兀自脸颊发烫。   这个小玩笑缓和了低沉的气氛,谢霜语又接着方才的话说道:“当年雷斌确实没有猥亵我,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其中的隐情。”   高二那年,一伙小混混把她拦在巷中,对他搂抱、摸胸,还脱掉了她的外衣。她吓得失魂落魄,尖叫着冲出了小巷,但并不清楚自己是怎么逃脱的。   后来孙谚识得知此事向她求证,她便指认了雷斌,因为雷斌的左臂纹了一只猛虎,也是人群中唯一一个留着小平头且没有染发的人,所以最有辨识度。在此之后便是孙谚识和他们一伙人约架,双方都被抓住,雷斌在派出所承认了猥亵的事,然后被拘留、被退学。   谢霜语说:“其实,那天我之所以能逃脱,是因为雷斌帮我阻拦了那些和他一起的小混混,我才能找到时机逃脱。但那天,他被那几人围殴了一顿,后来在派出所又被迫一个人担了下来。因为那些人知道我在哪里上学,他们威胁雷斌,如果不承认是他主使,以后见我一次就拦一次,甚至还扬言要打我。”   “原来是这样……”孙谚识若有所思,难怪他质问雷斌当年是不是完全被冤枉的,对方没有回答——因为雷斌确实也是那些小混混的其中一员,并不算完全被冤枉。   孙谚识又谨慎地问道:“但这些都是雷斌自述,并不见得就是真的。”其实他内心里是相信的,雷斌这人虽然性格不怎么样,但并不是好色之徒。当年谢霜语指认雷斌时,他也是经过再三确认才找上雷斌。   “起初他这么跟我说的时候,我也并不相信。”谢霜语想起一些往事,突然笑了一下,“后来接触得多了,就信了。他不喜欢也不善于和女人相处,总是用凶巴巴的样子掩饰自己的害羞,在我面前又很木讷、拘谨,根本就不像是见色起意的那种人,他那时甚至对男女之事都没有开窍。”   孙谚识顺势问道:“那你们什么时候开始接触的?”   谢霜语:“你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我被一个女同学骗到了雷斌家门口。”   孙谚识点头:“记得,她骗你说表弟需要补课。”   “嗯,其实那天我跑了之后雷斌追上我了。”谢霜语抬眸,朝着巷子深处、雷斌家所在的方向望去,陷入久远的回忆之中。   那天雷斌追上她,急切又笨拙地解释了猥亵的事,并向她道歉。她听了,但并没有相信,仓皇离开了蓝楹巷。   此后,雷斌开始每天在学校门口等她下晚自习,起初她很害怕,尽量找同路的同学一起回家。但时间久了,她发现雷斌只是等她放学,并不上来骚扰她,便渐渐地放松了戒备,但并不去理会。   直到有一次,她下了公交,像往常一样走一段小路,回到父母租住的城中村时,突然从角落窜出来一个醉汉,想将她拉进巷中。身陷险境之际,跟在后边的雷斌冲出来赶跑了醉汉。   她才知道原来雷斌为表歉意,一直每天暗中送自己回家。她向雷斌道谢,并跟雷斌说接受了道歉,让他以后不用再跟着自己。   但雷斌却说说:“以后万一再遇上醉汉怎么办。”自此,雷斌并没有什么逾矩的行为,依旧是在学校后门等着她,远远跟着她送她回家,一直持续到高三毕业。   原以为两人的交集会在自己进入大学之后中断,然而在她进入大学半年之后的某一天,却在兼职的咖啡店里看到了同样穿着工作服的雷斌——她知道雷斌是刻意来找她的。   那段时间她过得很艰难,父母认为她上了大学之后就能兼职赚钱,便不肯再提供生活费和接下来的所有学费。   为了继续读书,为了能彻底摆脱冷漠的原生家庭,她干了四份兼职。   独在异乡的艰难时刻能够碰上认识的人,这种亲切感让她鼻酸,也让她情不自禁地敞开心扉。   大二时,雷斌向她表白,她茫然若失了片刻后点了头。   雷斌让她以学业为重,不让她再继续把时间耗费在无休止的兼职中。他自己却打了两份工,承担起了她的学费和生活费。她很感激雷斌的付出,所以在大学毕业后因为雷斌放心不下家里的母亲,她也跟着雷斌回到江城发展。   在此之前两人虽然确定了恋爱关系,但因为她性格保守和学生的身份,两人之间最亲密的行为就是接吻。   回到江城之后,雷斌想要同居,在内心里挣扎了两天之后,她同意了。   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犹豫,会让雷斌如鲠在喉。   同居之后,两人因为不同的价值观,矛盾开始显现,自然也爆发过一些争吵。   有一次,雷斌和朋友聚餐喝醉了。她觉得喝酒伤身,便劝他以后少和朋友聚餐喝酒,雷斌突然爆发,厉声质问:“你一直以来都看不上我那些朋友,也从不愿融入我的生活,认识我的朋友,更加不会让我进入你的圈子,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面对雷斌的质问,她哑口无言。她很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性格缺陷——因为从小缺乏关爱,她自卑、敏感、缺乏安全感、缺乏拒绝的勇气。   雷斌一腔热血慢慢接近她,保护、帮助、关爱,她自己都分不清究竟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放不下这样一份来之不易的爱意而舍不得拒绝,又或者是因为感激雷斌的付出,所以才会答应了雷斌的追求。   她的沉默成了雷斌的一块心病,他开始变得沉默。直到有一天,雷斌发现了她高中写的日记还有那个银制心形挂坠。日记当中写满了对孙谚识的爱慕,挂坠相片夹隐秘地收藏着孙谚识的照片。   雷斌沉默地离开了他们租住的房子,几天后她得知了雷斌因为故意伤人被逮捕的消息,而他伤的人就是当年把她拉进巷子脱她衣服的那个混混。   最后一次见到雷斌是在监狱中,雷斌脸色憔悴,不敢看她,垂着眼道歉,又说:“我这样的人不值得你放弃梦想,跟我回江城,以后别再来了,去很远的城市很远的国家,永远逃离你的父母吧。”   前一天她刚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三个月,雷斌并没有给她开口的机会,而她也并没有准备说出来。   她想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犹豫了半月之久终于下定决心,她挂了号,在医院叫号机即将叫到她的号码时,她逃了。   谢霜语叹息一声:“之后发生的事就是我之前说的那样,我生下了月月,又抛弃了她。”   孙谚识低着头,又喃喃了一句:“原来是这样……”难怪雷斌一直声称自己没有猥亵谢霜语,却又别扭地不肯把话说明白;难怪雷斌出狱之后反而更加厌恶他;因为在雷斌心里他是谢霜语的暗恋对象,是情敌,是致使他们分手的导火索。   雷斌的单亲家庭本身就树立了他争强斗胜的性格,在任素芬的思想灌输下变得愈发要强,特别是在“孙谚识”面前,他的骄傲、自尊、自负根本不允许他把这些往事吐露出来。他憋着、忍着,最后用冷嘲热讽等各种方式来报复,满足心理上的快感。   孙谚识抬起头,问道:“所以雷斌至今不知道你们有个女儿?”   谢霜语点头。   “那天我恰巧听到了雷斌和他妈的争吵,他妈的账户里多了二十万块钱,是你给的?”   谢霜语坦诚回答:“嗯,因为心里愧疚。我找人帮忙转交的,她为了儿子会守口如瓶。”   孙谚识又问:“你当初为什么不把孩子交给雷斌,他和他妈都不会对孩子不管不顾的。”   谢霜语沉默了片刻才回答:“我父亲因为偷窃坐过牢,读小学时我没有人会叫我的名字,他们叫我‘劳改犯的女儿’,我不希望我的女儿和我一样,长大以后被嘲笑、被讥讽,成为一辈子都摆脱不掉的阴影。”   至此,所有事情都已水落石出,孙谚识没有觉得轻松,反而觉得心情更加沉重。   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那个又回到他手里的银挂坠,感觉握着一块烙铁,烫得他手臂发麻。不久之前他还因为这个吊坠是朗月找到亲生母亲的重要线索而感到喜悦,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朗月悲惨的命运竟然是因它而起。   谢霜语和朗颂都察觉到了孙谚识的情绪变化,朗颂拿走了挂坠,握住了孙谚识的手。   谢霜语轻声细语地说:“你不要感到自责,我就是怕你会这么想,所以一开始并不想说。我和雷斌之所以分开,我因为我和他本来就不合适,即使日记和挂坠没有别发现,最后也必然是分手收场。况且,日记是我自己写的,照片是我私藏的,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抛弃朗月也是我自私的个人选择,你更加不必因此内疚。”她顿了一下,更紧地攥着手中的挂坠,让尖锐的三角刺入自己的手心,“正如你所说,我可以向同学求助,可以把小月月交给雷斌的妈妈,我还有很多其他的选择,但我最终选择了最极端、对小月月伤害最大的那种。因为我自私薄情,只想快速、彻底地摆脱原来的生活,摆脱我那蚂蟥一样的父母,也不想再和雷斌有任何瓜葛。所以,我选择把她抛弃在公园门口,让她被陌生人带走。”   她像个无关紧要地旁观者,冷静地分析着自己丑陋自私的内心世界,脸上没有难堪也不觉尴尬。这么多年来,她的内心住着恶魔,她不敢直面,只敢在梦里与它相见,然后大汗淋漓地醒来。此刻,她亲手揪出了心里丑陋不堪的恶魔,只觉得如释重负。   她偏头,淡然启唇对朗颂说:“朗颂,谢谢你。我看了小月月的照片、视频,她很漂亮很乖,你把她照顾得很好,做的比很多父母都要优秀。”   朗颂淡淡地应道:“她是我的妹妹。”所以为她做什么都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   谢霜语听懂了弦外之意,她苦涩地笑了一下:“刚才在店里你问我,为什么要找小月月,以及找到她以后打算怎么办?其实在今天之前,我也没有准确的答案。因为在抛弃她的那一刻,我已经失去了‘母亲’的资格,我也没有权利夺回收养家庭的抚养权。所以我只是想先找到她,看看她过得好不好,想尽快给她做手术让她能听到声音,尽量弥补她。不过——”脑中浮现手机视频中朗月单纯的笑脸,她也不禁弯了嘴角,“现在我有了答案,我知道她过得很好,能够听到世界的声音,有个很爱她的哥哥。我不配成为她的母亲,不会出现在她面前打扰你们的生活,你可以完全放心。但是,有一样东西希望你能帮我转交给小月月。”   她解下了脖子上的锁骨链,放在朗颂的掌心之中——一根玫瑰金色的细链下面坠着小到大连成一道弧线的五颗五角星,星星上镶嵌着碎钻。她看着闪耀着光芒的星星,说:“说起来,这大概就是缘分吧,我没给她取正式的名字,一直叫她星星,而你的父母给她取名月。我希望她像一颗普通的星星一样,发着淡淡的光,过好普通的一生,而你们让她成为家里的月亮。”   “这是我自己设计定做的,麻烦你帮我送给小月月。”谢霜语深吸了一口气,“我拼命想摆脱自己冷酷无情的父母,而我自己却成了我父母那种人。我不配成为她的母亲,不会再出现在她面前,明天我会去派出所自首,交代当年的所有事。”   “霜语!”   “谢小姐!”   孙谚识和朗颂异口同声。   谢霜语笑了一下:“我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   “霜语,”孙谚识急切地倾身,“慎重考虑。”   朗颂把那条链子交还给谢霜语:“谢小姐,我不能帮你转交给月月。”在对方还没来得及露出失望的神色时,他又接着道,“你永远是她血缘上的亲生母亲,这点无法改变。我之所以想跟你谈谈,是想知道你当年为什么抛弃朗月。在了解前因后果之后,我理解了你的苦衷,但我不是朗月,没法替她回答。你应该自己把这个东西送给她,跟她说出实情,然后问她是否能原谅你。当然——”他话锋一转,“我希望等她再大一点,现在她才六岁,还不能明辨是非。在等她长大的这段时间,你可以尽你所能弥补对她的亏欠、愧疚,但去自首是最差劲的一种方式,她需要的是你的陪伴,而不是用这种方式去忏悔。”   谢霜语的内心被朗颂成熟的思想和宽广的胸襟所震撼,她呆滞了良久,随而后才颤声道:“谢谢你,愿意原谅我这样一个自私的人。” 第108章 “有本事你咬我啊”   在朗颂掷地有声地劝告下,谢霜语打消了自首的念头。   朗颂是对的,如果她坐牢了,除了对朗月造成更深的伤害,并无益处。朗颂大度地给了她弥补朗月的机会,她应该好好珍惜,填补自己缺席这些年对朗月的亏欠。   她决定依朗颂所言,暂且隐瞒朗月这些事,等她再长大一点,能够明辨恩怨是非,再向她坦白。但因为朗颂和孙谚识已经给朗月提供了优渥的生活,以及丰满的亲情,除了给钱,她暂时还没想到可以为朗月做些什么,心里一时有些茫然无措。   “谢小姐,”朗颂开口,“月月在郑烨哥家里,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接她?”   谢霜语没想到朗颂立刻就给了她接近朗月的机会,一想到能够亲眼看到女儿的笑颜,她紧张得手心都开始冒汗。   但她怯懦了,而且此刻的面貌实在有些狼狈,于是咬咬牙摇头拒绝:“不了,我今天这个样子怕把她吓坏,过几天我请你们吃顿饭,你把她带出来,可以吗?”   自然是没有问题的,朗颂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谢霜语。   谢霜语真诚地道谢,又说:“以后别叫我谢小姐了,叫我名字或者叫姐姐,都可以。”   朗颂点头:“好。”   一直保持沉默的孙谚识开口,问出了心里最后一个顾虑:“你不打算告诉雷斌这件事吗?”   谢霜语问:“雷斌应该见过小月月吧?他喜欢小月月吗?”   孙谚识点头:“见过。”但对于对方喜不喜欢朗月这个问题他不好回答,雷斌唯一一次和朗月近距离接触就是为了戏弄他,把朗月带回了家,那次给朗月造成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以至于自那以后每次见到雷斌都瑟缩起来。   不等孙谚识开口,谢霜语已经替他回答:“他好像不怎么喜欢小孩。”沉吟片刻,她心中已计划,平静地说道,“我会告诉他,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让他打扰你们。”   关于朗月的身世以及自己和雷斌的过往,已经全都揭开,谢霜语再没有什么可说的,她揉了揉紧绷的脸颊,说想回家,问孙谚识能不能送她回去。   孙谚识洞悉她是有话要单独说,便让朗颂在家等一会儿,他先送谢霜语回家。   车子驶离蓝楹巷,谢霜语开了口,为上次在餐厅的行为道歉。   孙谚识不觉得这是需要郑重道歉的事,他耸耸肩:“把我吓得不轻,下次别开这种玩笑了。”   “不用替我找借口解围,”谢霜语笑了一声,“我和父母已经不来往,除了‘父母希望我早日成家’那句话是假的,其他都是真的。”她顿了顿,“我只是以为我们是同类人,我的提议你或许会答应。”   孙谚识微怔,心领神会了谢霜语口中的“同类人”是什么意思——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对生活失去了激情,但求一份安稳。   他不禁去想,如果谢霜语是在朗颂没出现的几个月前说了那番话,提出结婚的想法,自己会怎么选择?当思维触及到“点头答应”这个答案时,他摇摇头,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   车子停在小区门口,谢霜语解开安全带,道谢之后下车。   孙谚识看着她转身离去的窈窕背影,降下车窗喊道:“霜语!”在对方回头后,他把手肘搭在窗沿上,一脸“我很八卦”地问道:“你真的没喜欢过雷斌?”   谢霜语扬眉,沉吟片刻,答道:“我在医院等待的时候,一直摸着肚子想象,宝宝长得会像雷斌还是我,然后我就逃了。”   孙谚识了然一笑,挥挥手走了。他回蓝楹巷接上朗颂,正准备去郑烨家,郑烨打电话过来,说带着朗月去玩了,让他们晚上再去接孩子。   孙谚识便调转车头,回自己家。   车子在小区的地下车库停下,车里的两人谁都没动。朗颂往常不管在哪儿都坐姿端正,此刻却软若无骨地靠着椅背,眉头微微蹙着,一脸疲态。   孙谚识也好不到哪里去,明明这半天什么事都没干,却觉得像是去批发市场卸了两大挂车货似的腰酸背痛、四肢酸软。   他往后仰靠着椅背,偏头看朗颂:“去后边坐吧?”主要是两人中间有中央扶手箱挡着,太碍事了。   朗颂:“好。”   车门一开一关,两人坐到了后排。   朗颂伸出手想去捞人,孙谚识率先往车门那边挪了挪,拍拍大腿道:“枕哥腿上躺一会儿?”   朗颂略一犹豫,听话地躺下,枕在了孙谚识的腿上。   虽然后排空间大,但对于一个身高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男人来说还是很局促。朗颂屈着大长腿,艰难地侧了侧身,将脸埋进了孙谚识腹部堆叠起来的毛衣之中。他吸了吸鼻子,瓮声瓮气道:“你身上有香水味。”   孙谚识忍不住笑了起来,整个上半身都在耸动:“刚才装得那么大度,原来是个醋精。”   朗颂也不否认,鼻腔中逸出一点笑声,张开嘴用牙咬出了孙谚识的毛衣。   “你咬衣服有什么用?”孙谚识哼笑,“有本事你咬我啊。”   朗颂扭头,还没做出动作,一片阴影压下来,随即柔软温暖的嘴唇贴了上来。   孙谚识低着头,捧着朗颂的脸颊,吻得认真又温柔。一开始他还占据上风、主导权,亲着亲着就开始五迷三道,等他回过神来,人已经跨坐到了朗颂的腿上。对方一手圈着他的腰,一手掌着他的后脑勺,他完完全全处于被动姿态。   贴在后脑勺的那只手往下游走,顺着脖子往前,在耳侧停住,拇指和食指指腹捏住柔软无骨的耳垂,揉捏搓弄。   心脏一阵收缩悸动,孙谚识感觉朗颂捏得不是他的耳垂而是心脏,不禁闷哼了一声,在干柴被点燃前,双手抵着朗颂的肩膀退开,拉来两人的距离。   喘匀了气,他扬眉发问:“你再闻闻,身上是不是都是你的味道了?”   朗颂的手掌在孙谚识的后腰施力,将人往怀里一推,鼻子凑到对方颈嗅了嗅,又张嘴轻咬一下喉结,点评道:“还不够。”   “嘶——”孙谚识揉朗颂头发,“你怎么跟小狗似的爱咬人又爱圈地盘。”   朗颂沉默不语,片刻后埋在孙谚识颈窝,突然咬着牙“汪”了一声。   湿热的气息扑在颈项,孙谚识闷声笑,而后评价道:“小朗狗比黄豆能唬人。”   在幽暗的车内腻歪了一会儿,两人一扫萎靡疲惫的状态,整了整凌乱的衣服上楼。   两天之后,孙谚识和朗颂去附近一个夜市管理办公室询问租赁摊位的事,回来的路上,手机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他淡定地摁了接听。   昨晚谢霜语发来消息,说已经告诉雷斌朗月的事,这通电话是谁打来的显而易见。   通话建立,那头沉寂了两秒才用不太自在嗓音打招呼:“是我,雷斌。”雷斌在电话里问有没有空,能不能见一面,末了又强调叫上朗颂一起。   见面的理由不消多说,孙谚识应下,挂断了电话。   朗颂问:“雷斌?”   孙谚识点头:“咱们和他见一面。”见朗颂忧心蹙眉,他又说道,“放心,这次他应该不敢乱来。”如果乱来他也不会再忍着。   见面地点是一家茶室,两人走进小隔间便看到雷斌失魂落魄地呆坐着,头发凌乱、眼底乌青,大概是一夜未眠。   孙谚识故意踢到凳子发出一点声音,雷斌回神,立刻起身:“坐,先喝茶,糕点马上送来。”   如料想中那样,雷斌没有乱来,不仅没有乱来,反而一反常态的拘谨。   这倒让孙谚识有些不适应,他轻咳一声明知故问:“找我们有什么事?”   “我——”雷斌支吾其词,片刻后咬着牙低下头,“我为之前所有恶劣的言行向你们道歉,你们想骂也好、打也好,我绝对不会吭一声。”   对面的两人面面相觑,没想到会出现这么戏剧性的一幕。   孙谚识垂眼看着雷斌的头顶,双手环抱在胸前,无情地回答:“我不。”   雷斌倏然抬头。   孙谚识不怀好意地一笑:“我要让月月多管我叫几声——爸、爸。”   作者有话要说:   人不舒服,短更一章。 第109章 比以前更爱生活   雷斌双手握拳,即将砸向桌子的那一刻,突然想起来之前向谢霜语承诺的那些话,又猛地收回了拳头。   “道歉我收了,”孙谚识压下嘴角的笑意,端正了坐姿,严肃又郑重道,“我也为以前对你的误解向你道歉,可以说正事了。”   雷斌迟钝地反应过来,刚才孙谚识是在开玩笑。他往常总喜欢用这种方式阴阳怪气地讥讽对方,难免以己度人地认为孙谚识是在嘲弄自己。   “不,你没什么需要道歉的。”雷斌尴尬地把抿了一口烫嘴的茶水,摆出万分诚恳的姿态,看着面前的两人,“小语已经把所有事都告诉我了,你们放心,我一切都听她的,绝对不会打扰你们现在的生活。你们也不用担心我妈那边,我暂时不会告诉她。但是——”他的手掌不安地在牛仔裤上搓了搓,“但是小语说如果我以后想看望朗月,必须经过你们的同意。”   孙谚识很意外,跋扈飞扬、桀骜不逊的雷斌居然这么顺从谢霜语的话?   此时此刻,他才真的信了谢霜语说雷斌在她面前很木讷、拘谨的那番话,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天谢霜语说“我不会让他打扰你们”时那么胸有成竹。   孙谚识没吭声,给朗颂拿了一块服务员送来的糯米糍。   朗颂会意,接过话头,平静地说出了残酷的现实:“我从来没想过阻止你看望我妹妹,但是她可能并不希望见到你。”   想起私自抱走朗月的事,想起朗月恐惧的眼神,雷斌愧疚地握紧了拳头。那天他看到朗月摔进脏水沟里,当下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想带着臭烘烘的小丫头回家,让他妈帮忙冲一冲再送回去。后来起了戏耍孙谚识的心思,便拖延了一段时间,才慢慢吞吞地准备将人送回家。   可是他没想到最后事情会闹那么大,也没想到小丫头被他吓出了心理阴影,更没想到那个后来见到自己就怯生生躲起来的小丫头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如今追悔莫及,雷斌没替自己辩解什么,低声承诺:“我以后不会再吓到她,也不会鲁莽地亲近她,总之我会照小语的话去做。”   朗颂感觉得到雷斌的小心翼翼,既然谢霜语和雷斌已经沟通好了,便应了声“好”,没有再多言。   气氛僵滞片刻,雷斌抬眼,支支吾吾问孙谚识:“小语,小语她——”   “有话就直说,”孙谚识受不了这样反常的雷斌,“你什么时候这么磨蹭了。”   雷斌深吸一口气忍了忍,问道:“在你们面前,小语是不是把所有过错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孙谚识扬眉:“你还挺了解她。”   雷斌黯然神伤地低下头:“她从小就被她爸妈打压、贬低,没被疼过,总是习惯性把所有过错都揽在自己身上。”   孙谚识和朗颂无声叹息,他们没法感同身受,但能理解,童年的创伤往往一辈子都无法治愈。   “当年都是因为我冲动不长脑子。”雷斌盯着杯中翠绿的茶叶,哑声开口,每一个字都好像长着尖锐的角,卡在喉咙,吐出来异常艰难。   他妈事事要强,小时候喜欢拿他和孙谚识对比,不知不觉地孙谚识就成了他的对手、敌人。偏偏他不是读书那块料,比不上孙谚识。后来又出了“猥亵”的事,被迫退学,被街坊邻里笑话,让他妈丢了脸面,自此他愈发讨厌孙谚识。   但随着成长,两人都有了各自的学业和工作,碰面的机会也极少,他逐渐淡忘了那种幼稚的敌对心理。然而几年之后,他和谢霜语闹矛盾,无意间看到了对方的日记和那个放着孙谚识照片的相片夹。   这两样东西轻易地勾起了少年时不愉快的回忆,处处被对比,无形被打压,连自己喜欢的人都暗恋着孙谚识!   他一时没法接受这个事实,但不想把两人的矛盾推向另一个高度,更不想跟谢霜语分手,于是离开两人的出租房,打算安静一段时间。   雷斌叹了口气:“我离开后,小语给我打了很多电话,我不知道怎么面对她,该跟她说什么,就关机了。如果,如果我接了电话……”后来的那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倘若,他跟朋友聚会时,偶遇了当年将谢霜语拦在小巷中进行猥亵的混混。他的脾气本就火爆,在酒精的刺激、对方的挑衅、朋友的挑唆下,他失去理智,和对方扭打在一起。   殷红的鲜血从对方的腹部涌出时,他捏着刀柄四肢冰凉,他知道自己这辈子完了……   在监狱里他绝望透顶,没脸说出让谢霜语等自己出去这种话,于是狠下心让对方别再来找自己。   他并不知道的是谢霜语那时已经怀了孩子,独自一人苦熬了三个月,走投无路之下又抛弃了孩子……   昨晚,他苦思冥想了一整晚。   他想,谢霜语一定是恨他的。   刚搬进出租房时,他曾经豪言壮语地承诺:“以后我们会搬进大房子,我们会有一儿一女,我们会很幸福。”   可他的无能、逃避、冲动,彻底毁了谢霜语的人生,也毁了两人本该美满的生活。   后来,他把心理扭曲地把这些错都算到了孙谚识的头上,也替谢霜语感到不值,因为她心心念念暗恋多年的人其实是个同性恋。   雷斌抬起沮丧低垂的头:“总之如今的一切都因我而起,我当年幼稚、冲动,无法控制膨胀的嫉妒心,才造成今天这副局面。”   在这间小茶室,孙谚识听到了从雷斌视角出发的故事,和那日谢霜语的叙述拼成了一段完整的往事。   他内心感慨万千,但对于别人的感情不想发表任何看法,也没有立场发表看法,他自己也刚从一地鸡毛中走出来。   好在雷斌也只是单纯地想倾诉,不需要谁来品评一番。   双方互相表达了歉意,该聊的也聊了,谈完事便离开茶室,分道扬镳。   朗月身世之谜完整揭开,处理结果让孙谚识和朗颂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感到庆幸。   庆幸和平地解决了本该有的争执,庆幸朗月依然留在他们身边。   回到家,朗颂给华强打去电话道明来龙去脉,华强在电话里叹息一声,末了叮嘱他亲子鉴定还是要做的。   孙谚识也给郑烨打去了电话,比起震惊,郑烨更多的是不甘,在电话那头呐喊:“凭什么?凭什么他雷斌尿片没换过、奶没喂过,突然就有个漂亮乖巧的女儿?”   晚上,孙谚识接到了谢霜语今天打来的第三通电话。   明天是周六,他们约定一起吃顿午饭。一开始谢霜语决定吃日料,但后来觉得朗月不会喜欢,改成吃西餐,可她又觉得西餐厅气氛太拘谨,不适合聊天,所以打电话来问孙谚识有什么好的主意。   孙谚识知道谢霜语是在为明天和朗月的正式见面而感到焦虑,他认真想了想,提议道:“要不来明天来我家聚餐吧,我把郑烨一家三口叫上,你看行吗?”他想,在家里能让人全身心的放松,有两三好友作陪,即便只是相顾无言地喝杯茶也不会感到尴尬。   谢霜语欣然应允,说自己会做几道日料,她明天会带一些海鲜过来。   第二天,谢霜语比郑烨一家先到。   孙谚识接到电话,去小区外接人,看到谢霜语脚边大包小包的礼品,简直目瞪口呆。   谢霜语也觉得有些夸张,腼腆地笑了一下:“不知道小月月喜欢什么,就都买了点。”   “雷斌怎么没来?”孙谚识提上东西,问了一句。   谢霜语晃晃手里的一只泰迪熊,回答:“她怕吓到小月月,买了礼物让我送来,说等月月开学了,去幼儿园看她。”   孙谚识笑哼一声,已经猜到雷斌大概会和他前段时间一样,躲在暗处偷偷地看朗月做操。   两人上楼开了门,朗颂和朗月在玄关迎接。   朗月在看到谢霜语时,愣了一下,她将从鞋柜里拿出的新拖鞋放在谢霜语面前后,立刻躲到哥哥身后,探出头来悄悄打量。   朗颂摸摸朗月的头发,向谢霜语解释:“她第一次见你,有点害羞。”   谢霜语已经呆住,眼里的感情几乎流淌出来。比起婴儿时期,朗月的五官长开了,眼睛圆润晶亮,鼻梁高挺,唇珠饱满,从一个娇嫩的小婴儿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想摸一下朗月白嫩的脸颊,伸出手去又怯怯地收了回来。   朗月揪着朗颂的裤子,在哥哥的鼓励下向前走了一步,用儿童羞涩柔软的声音叫谢霜语:“阿姨。”   “你好呀,小月月。”谢霜语温柔地应了一声。她蹲下身,克制地拥住了朗月小小的身体,将下巴搭在朗月的肩上,眼泪已经悄然滚落。   朗月本就是个开朗活泼的性格,况且她眼里的漂亮阿姨还给她买了很多礼物,经历最开始的羞赧后就彻底放开性子。   谢霜语尝试性地和朗月说话,问她在看什么书。   朗月跪坐在地毯上,举起手中的儿童漫画,一字一顿地回答。怕自己发音不好,没有说清楚,她害羞地抿了抿嘴唇,耐着性子重复了一遍。   见谢霜语似乎很感兴趣,朗月又翻回到第一页,慢慢地给谢霜语讲述漫画所描绘的故事。   谢霜语一开始坐在沙发上,不动声色地挪到地毯上,坐到了朗月的身边。   朗月抬眸看谢霜语一眼,往她身边又挪近了一点,把漫画书挪到她面前,指着书上的兔子,说:“阿姨,它,喜欢,胡萝卜。”   谢霜语感觉心脏都快要跳出来,她感受着朗月温暖的体温,在孙谚识的眼神鼓励下,小心翼翼地伸手环住了朗月,指着漫画书上的大象,柔声问:“那大象呢,它喜欢什么?”   朗月指着茶几上的香蕉,脆生道:“香蕉!”   这个词的发音很准确,坐在一旁的孙谚识轻轻鼓掌,夸赞道:“月月好棒!”   谢霜语后知后觉,意识到孙谚识是在鼓励朗月的学习积极性,也跟着鼓掌。她收回手,看着孙谚识,感激道:“谢谢你。”   “她父母还有哥哥的功劳,”孙谚识说,“把她养育成了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孩。”   谢霜语点头,温情脉脉地看着朗月,抚摸着朗月的头发:“我很感激他们。”   没多久,郑烨一家来了,家里热闹起来。孙谚识让他们在客厅玩,自己去厨房给朗颂打下手。   朗颂、谢霜语轮流在厨房忙碌一番,一道道中、日式美食端上餐桌。   其乐融融地吃完午饭,大家转移到阳台晒太阳聊天。   甘甜甜和谢霜语挨着坐,喝着果汁从育儿经验聊到了衣服、职场。   朗月和川川坐在爬爬垫上玩积木,黄豆懒洋洋地趴着,承担起了照顾小孩的责任。   阳台另一角,三个大男人支起小桌玩斗地主,郑烨连输三把,不忿道:“朗颂,你怎么老给他放水,你们一家人欺负我这个外人是吧?”   孙谚识打抱不平:“你讲点道理,刚才你是地主,我俩打你。”   朗颂莞尔,拿起桌上空了的茶壶,说:“我去泡壶茶。”   “我去就行。”孙谚识把朗颂按了回去,拿着玻璃茶壶进了屋,走向厨房。   等水烧开的时间,他倚着墙壁,静静地凝注阳台的家人、朋友。这个画面很熟悉,数月前,在蓝楹巷中也有一大桌子人围坐一起,吃饭闲聊。   郑烨踱步过来,和孙谚识并排斜靠着墙,问:“表情这么深沉,在想什么呢?”   孙谚识笑哼一声:“我在想,经历了人生的低谷,我比以前更爱生活了。” 第110章 走向人生的远方(正文完结)   正月十五这天,朗颂和孙谚识回了屏州老家。   因为晚上就要赶回江城,考虑到途中奔波劳累朗月吃不消,也想给谢霜语一个和朗月独处的机会,这次他们没带朗月,把她放在了谢霜语那。   上次聚餐谢霜语离开后,朗月趴在孙谚识腿上,羞涩地说:“爸爸,阿姨,很漂亮。”对谢霜语喜欢得不行。   昨天晚上她得知哥哥和爸爸不带她回老家,瘪着嘴要哭,一听漂亮阿姨来接她去玩,顿时破涕为笑,还特意把那只泰迪熊抱上床,说要和黄豆还有熊熊一起去阿姨家里玩。   第二天一早,送走朗月之后,两人搭乘高铁前往屏州市。   朗颂的老家在乡下,到了屏州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城乡巴士,才终于到达朗颂小时候生活的地方——群山环抱的桃树山村。   朗颂带着孙谚识往村里走,边走边说:“我七岁的时候跟着我爸妈去了江城,自那以后每年最多回来一两次,住个两三天。”他指着不远处流经村里的一条小河,“现在太冷,到了春夏很好玩,可以上山摘野果子吃,还能下河摸鱼。”   孙谚识深吸了一口农村沁人心脾的新鲜空气,想象着朗颂小时候卷着裤腿下河摸鱼的样子,问:“你摸鱼厉害吗?”   朗颂回忆了一下,回答:“还挺厉害的,小时候家里养了一只猫,一年到头都有小鱼干吃。”   孙谚识舔了舔嘴唇,突然有点馋小鱼干。   今天是元宵节,村里挺热闹,在县城工作的年轻人都回村陪留守村里的老人过节。   一路上有不少老人家跟朗颂打招呼,孙谚识走在后面跟着朗颂叫人,朗颂叫叔他也叫叔,朗颂叫婶他也叫婶。遇上两个热情的大伯,硬是要拉着他们去家里吃午饭,推搡了好一会儿才得以脱身。   孙谚识见识到了农村人的热情爽朗,低声问朗颂:“住村里应该很开心吧。”   朗颂笑了笑:“开心,不过也有因为庄稼种过界两家人吵架、打架的琐事发生。”   没一会儿,两人在村尾一栋两层小楼房前面停下。   朗颂从包里拿出钥匙:“到了,这里就是我家。”   孙谚识抬头看着面前的小楼房,墙皮已经脱落,刷了漆的大门被晒得干裂、发白。   打开门,一股常年无人居住的霉味扑鼻而来。   朗颂用一截围巾捂住孙谚识的口鼻,说:“哥,你在外边等我,我上楼去拿东西就行。”   孙谚识抓他手腕:“我跟你一起上去。”   朗颂无奈一笑,从包里拿了口罩给孙谚识戴上,环着他的腰进了家门。   一楼是一个前厅外加一个后厨和一个杂物房,二楼是一左一右两个房间,中间有一条过道,走到头便是一条挑廊。   朗颂问:“二楼的格局是不是和蓝楹巷老房子的二楼很像?”   孙谚识点头:“很像。”连房门的颜色都几乎一模一样。   朗颂打开一扇房门,然后把孙谚识拉进了怀里,扯起敞开的外套替他挡着飞扬的灰尘。孙谚识也用手捂住朗颂的口鼻,等灰尘逐渐散去,两人才走进房间。   “这里原来是我的房间,”朗颂开口,“爸妈去世后,我把他们的东西都搬回来放着了。”   房里堆满了东西,用盖布遮得严严实实,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但房间里并不乱,看得出来朗颂精心整理过。   孙谚识用指尖抹了一下盖布,只有一层薄薄的灰尘,问道:“年前回屏州那次回过老家?”   “嗯,来打扫过一次。”   孙谚识点点头,他怕朗颂触景生情,卷起袖子牢牢牵住了对方的手:“那咱们也打扫一下吧?”   朗颂帮孙谚识把衣袖扯下来,擦去他指腹上的灰尘,摇头道:“不用,上次给了村里一位独居的婶婶一笔钱,她每隔一段时间会来帮忙打扫一番。”今天他们回屏州是为了给父母扫墓,回老房子也是为了拿点东西,时间上并不充裕。他掀开柜子上的盖布,打开柜门道:“东西大概在这里,我找找。”   孙谚识擦拳磨掌,难掩脸上的兴奋:“我跟你一起找。”   前两天朗颂去书房找书,结果半天没见人影,他进书房找人,却看到朗颂不知从哪里翻出了他童年时的一本相册,正拿着手机翻拍呢。作为交换,他当然也想得到朗颂小时候的照片。可是朗颂说他的照片都放在老家,所以今天才会特意来老房子一趟。   柜子里放了一些书和杂物,收拾得很规整,孙谚识很快就在堆叠起来的几本书中找到了目标——一本插页式小相册。   皮革材质的封皮已经老化脱皮,显然是有些年份了。   孙谚识小心翼翼地打开封皮,一张没有过塑的泛黄老照片映入眼中——六七岁大的小男孩穿着蓝色T恤、米白色的中裤,赤着脚站在小河的浅滩边,偏着头,瞥向镜头的方向。   那不情不愿的神态和现在的朗颂如出一撤。   孙谚识用指腹抚摸小男孩的脸颊,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你小时候真可爱。”   朗颂有些不好意思,“啪”一声合上了相册:“回去再看吧。”   孙谚识又翻开相册:“这么薄薄一本,一会儿就——”看完了……   话音戛然而止,倏地一阵天旋地转,他被朗颂抄起膝窝扛在了肩上。努力挣了两下,纹丝不动,在‘不可抗力’因素下他不得不合上了相册。   走出家门,朗颂才小心地把孙谚识放到空地上,他指了指屋后的一座小山,说:“我爸妈葬在那座山上。”   孙谚识远眺山头:“挺好的,睁眼就能看到自己家。”他勾勾朗颂的手指,“走,咱们去看你爸妈。”   走出十几米远,孙谚识又转身,他走上一个土坡,恋恋不舍地拿出手机,“咔嚓”一声,将两层小楼定格在了画面中。   两人走过一段田埂,到达山脚下。   朗颂走在前面,转身摊开手掌:“哥,我拉着你,路不太好走。”   孙谚识毫不迟疑地把手放上去,两人的掌纹紧密贴合,在林间小路上携手向上攀登。   小小的一座山头,虽然路有些陡,但路程并不远。若是朗颂一个人,十分钟便能走到,奈何孙谚识从没爬过这种窄到只能容下两只脚的野生山头,一路走得气喘吁吁。   二十分钟后两人到达山顶,看到了掩映在一株翠柏之后的两座坟茔。   半个多月前朗颂来祭扫过,坟茔周边很干净,一棵杂草都没有,墓碑前还有上次拿来的祭品。   孙谚识走到墓碑前,先鞠了一躬,然后半跪下来,和朗颂把背包里的祭品拿出来。除了一些朗颂父母平时喜欢的一些食物,还用保温壶带了两碗早上煮好的汤圆。   朗颂拿出两个一次性纸碗,把圆润饱满还冒着淡淡热气的汤圆装在碗中,分别放在了两块墓碑前,低声说:“爸,妈,元宵节快乐。”   孙谚识最后从包里拿出了一瓶酒,朗颂说他爸偶尔会小酌几杯,这是他一早就备下的。   摆好祭品,两人一同跪下,无声地磕了三次头。   此情此景让朗颂有些鼻酸,他紧咬齿关忍住泪意,牵起孙谚识的手举到墓碑前:“爸,妈,上次来看你们,我说想带个人过来给你们看看,今天把他带来了。上回聊了那么久,你们应该已经很了解他了,我就不再多做介绍了。总之,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我喜欢他,要跟他过一辈子的那种喜欢,我知道你们肯定也很喜欢他。”他顿了顿,平复了呼吸,“你们在那边,肯定惦记着我和月月。现在你们看到了,我和月月又有了家,有了相伴的家人,过得很好,你们别操心了,也好好过日子。”   上山的路上,孙谚识一再告诫自己,要在长辈面前维持住身为兄长的沉稳持重,然而朗颂开口的那一刻他的眼眶就湿润了。   他紧扣着朗颂的手,闭了闭眼眨去严重的湿润,接着朗颂的话道:“叔叔阿姨,非常抱歉,上次来屏州太匆忙了,没能来看望你们,拖到了今天才来,希望你们不要怪我。”他深吸了一口气才进入重点,“如你们所见,我和小颂在谈恋爱。我是个男人,年龄上又比小颂大很多,与你们心目中的‘儿媳’应该大相径庭。但……但事情就是这样,我们相爱并且认准了对方,组成一个特殊的家庭,要相守一辈子。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小颂和月月,以后我就是他们的亲人,他们不会再伶仃孤苦。我欺负你们不会说话,就当你们点头同意我和小颂在一起了,请允许我和朗颂一样,叫你们一声——”他顿了顿,目光沉静地看着墓碑,弯腰磕头,郑重道,“爸,妈。”   孙谚识还有很多话想说,但又觉得自己一次性说太多显得有些轻浮,于是收了话音,留着下次来的时候再说。   墓碑前是块水泥地,跪久了膝盖疼,朗颂把孙谚识给拉了起来,两人并排坐在了墓碑前。   朗颂不紧不慢地和父母聊了这半个多月来发生的事,说了朗月找到亲生父母的事,又说了自己要在夜市摊开大排档的事。   孙谚识把带来的酒倒进酒杯中,一杯杯地洒在朗父的墓碑前,偶尔会插一两句话。   时间在轻声细语地闲聊中缓慢流逝,临近末班城乡巴士的发车时间,两人才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鞠躬离开。   朗颂走到孙谚识面前,突然半蹲下来,偏头道:“哥,我背你下山。”   孙谚识嘴硬:“我不累。”   朗颂笑了笑:“我就是很想背你。”   孙谚识迟疑地看了看身后的两块墓碑,攀上了朗颂健实的后背。他圈着朗颂的肩膀,把下巴颏搭在朗颂的颈窝,低声道:“我们找人把房子翻修一下,以后每年抽个时间来住几天陪陪爸妈吧?”   朗颂回答:“好。”   “这里空气好、环境好,等我们老了,就在这里定居养老怎么样?”   “好。”   “我想把你小时候额头画了红点点的那张照片放在我的钱包里。”   “好。”   “我爱你。”   “我也爱你。”   他们披着灿烂的阳光下山,缓步走向人生的远方。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啦,剩下的内容会在番外写。   感谢大家的阅读、支持,鞠躬,感恩,爱你们。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奇书网 http://www.qishu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