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新奇书网(www.xxqishu.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神通渡世》 作者:小僧湛然 内容简介: 八百年前,白素贞为救许仙,借东海之水,漫灌金山,谁也没有注意,踏波而来的还有十万只螃蟹,其中,有一只侥幸得道,踏上修行之路。八百年间,天地元气衰微,神仙隐遁,地仙匿名,人仙不出,灵仙惜命,行走在十丈红尘的,至多只有凡间修士。八百年后,天地元气渐渐恢复,这只螃蟹借机化形为人,顺着石桥爬上人间。...... 第一章 我找白素贞 深夜时分,大雨滂沱,黄豆大小的雨滴砸在金山湖的水面上,溅起千万朵雨花。 咔嚓! 一个惊雷劈下,耀眼的雷光通天彻地,将金山湖上空照的通明,湖畔的道路上没有半个人影,白日里拥拥嚷嚷的游客早已离去,就连湖心岛上,金山寺中的僧侣们也已闭门不出。 雷声轰隆不断,电光越压越低,堪堪压在湖面上,灼热的雷光击打在冰冷的水面上,腾起浓浓雾气,就好似蒸笼一般。 这一阵雷雨持续不断,直到后半夜,才逐渐小了起来,临近天明,风雨终于止住。 一夜过后,雨过天晴,和煦的阳光照在湖面上,化作一道淡淡的彩虹。 金山湖中有一座四面环水的小山,名叫金山,金山之上有一座寺庙名叫金山寺,乃是江南四大名寺之一,千年古刹,佛门正宗,历代高僧大德层出不穷。 金山寺外古木参天,绿意盎然,在这层层古木掩映之下,一座汉白玉砌成的石拱桥穿行其间,将湖中金山与外界道路连通起来,此刻,石拱桥下盘膝坐着一位面色黝黑、身材高大的青衣少年。 这少年看年纪不过十六七岁,穿着一件早已在世间绝迹多年的淡青色长衫,双手平摊膝前,双目炯炯有神,饶有兴致地望着湖面上的彩虹。 “八百年,总算修炼成人了…” 这青衣少年并非凡人,乃是湖中一只螃蟹修炼成精。 它本是东海海滨一只寻常螃蟹,八百年前,蛇仙白素贞为救相公许仙,由东海借了半海之水漫灌金山,它便是被海水卷来的十万只螃蟹之一,后来潮水退去,大多数螃蟹都重归东海,它却留在金山湖中。 数年之后,白素贞功行圆满,渡劫飞升,不过,因为当初水漫金山,淹死生灵无数的缘故,引来九重天雷轰击,情非得已之下,只得将机缘所得的一颗明珠祭出,抵抗天上雷劫。 这颗珠子来历奇异,是白素贞修行未成之时,从青城山中一处隐秘石窟得来,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任你什么法术,打在明珠之上,都没有半点效果。 白素贞知道这颗珠子是一宗异宝,得来之后,也曾想法炼化,可惜这珠子就好似一块顽石,用尽诸般手段,都没有半点回应。 今日雷劫凶猛,着实无法抵御,她才想起这颗明珠,打算冒险一试。 一试之下,居然成功,这颗珠子成功将天雷扛下,她也借此渡过雷劫,只可惜渡劫之后,明珠被雷劫击毁大半,只余下些许精粹,坠入金山湖底。 螃蟹当时正在湖中觅食,无意之中吞下明珠精粹,于是生出一点灵智。 白素贞渡劫成功之后,本想从它体内追回明珠精粹,却发现它已生出智慧,不由心生怜悯,便放任明珠精粹留在它体内,并传下一道修行之法,希望它早日修炼成人,踏上金丹大道,飞升天阙之中。 白素贞走后,螃蟹开启了它的修行之路,可它并未修行白素贞所传的法门,因为在明珠精粹之中,暗含了一门修行法诀,被它吞下之后,便印在它脑中,就好像与生俱来的本领一样,不自觉的便会按照这门法诀修行。 这门法诀高深奥妙,比白素贞所传的法诀更为高明,不过数年时间,螃蟹便已小有成就,修成灵仙之体,若是按这个速度,百年之内便有望地仙,飞升天阙也并非遥不可及。 不料,就在它一心一意修行之际,天地元气忽然转衰,数日之内便已枯竭,任你如何运转功法,也无法吸取丝毫元气,不但无法继续精进修为,甚至连本身已有的修为也难以保持。 天下九州,无不如此,神州大地,概莫能外,一时之间,在世修行之人几乎绝迹。 螃蟹无奈之下,也只好陷入湖底沉睡,尽量不动用法力,只是隔上十几年醒来一次,了解世间变化,这种困境直到最近几十年,才稍有改观,世间元气渐渐恢复,勉强可以吸取一些,维持修为不坠。 只是情况虽有好转,它却再也等不下去了,这是因为妖物成精的寿命虽然远远长过人类,但也不过千年而已,如今已过去八百多年,只剩下不过一百多年的寿命,按照目前这个状况,不等它修炼成仙,恐怕就已化作一抔黄土。 螃蟹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放弃妖身,运用明珠精粹中蕴含的一种秘术化形为人。 人身暗含天道,修行速度远超妖物,若是转成人身,说不定还有法子精进修行,只是如此一来,不但要放弃已有的修行,整个从头开始,而且还会失去妖族血脉的天赋能力和漫长寿命。 不过,螃蟹并非优柔寡断之辈,权衡利害之后,当机立断,耗尽平生所学,终于在昨夜渡过雷劫,化形为人。 ...... 一阵清风吹过,湖水碧波荡漾。 螃蟹在桥下暗自思量,人身寿命不过百年,独自摸索实在太耗时间,想要在这短短时间内有所成就,要么找高人指点,要么找同道交流,可惜它在这世上一无师门,二无亲长,就算当年有几个相识好友,在经历了八百年的元气枯竭之后,是生是死也不知道,更不要说人在何方。 如果说,与它还有一点渊源,而且一定在世的,恐怕只有修行有成的蛇仙白素贞,想要寻人指点,恐怕也只有找她。 只是,白素贞在哪里? 白素贞飞升天阙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找她得去传说中的神霄天庭,不过,他刚刚化形为人,以往辛苦积攒的妖气全都用于昨夜渡劫,身上只余下转换来的微弱灵气,压根无法飞行,更不要说飞升天阙。 螃蟹望着天边云卷云舒,心中叹了口气,它要是飞禽成精就好了,早早就能离开此地,也不用在这小池子里宅上八百年。 它却不知道,自天地元气枯竭之后,八百年间神州大陆屡遭杀劫,若不是它在湖中足足宅了八百年,又有明珠精粹护持,维系一灵不灭,恐怕早已化作飞灰,压根等不到元气恢复的一天。 螃蟹正在烦恼,猛一抬头,看到金山一座寺庙,心中忽然一动。 当日与白素贞一同飞升的还有一个叫做法海的和尚,那老和尚就是这座金山寺的主持,与白素贞算是不打不相识,最初虽然有些恩怨,后来却能冰释前嫌,最终一同飞升天阙,也算是功德圆满。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白素贞没有音讯,老和尚却有传人,只要找到庙里的徒子徒孙,便不愁没有老和尚的消息,到时候顺藤摸瓜,找到白素贞也不难。 它倒不担心金山寺中的和尚会出手捉妖,金山寺是法海的道统,法海与白素贞一同飞升,也算结下一点情谊,它则算是白素贞的半个门人,不看僧面看佛面,双方总能相安无事,不然,当年前金山寺中高手如云,它一只功行未满的螃蟹又如何敢在金山湖中修行。 想到这里,它便顺着石拱桥边上的小路,横着往桥上走去,走了两步之后,忽然又停了下来。 原来它在水中一直横行惯了,如今刚刚修成人身,还有点不大习惯直行。 …… 金山寺地处镇江府,属华国三十四州之一的扬州管辖,连同周边的金山湖一起,组成了华国五星级景区—金山景区,号称江南名胜之首。每日里游人如织,有如过江之鲫,从早到晚从不停歇,也就是现在,刚刚上午七点钟,大大小小的旅游团都还没有来,寺里还算清净。 螃蟹飞身跃上石桥,沿着大路来到寺庙门前,高大的牌楼上写着“金山”两个大字,微微点了点头。 这一百多年,世间的修行人渐渐绝迹,它已有百余年未与寺中高僧交流,刚才没有来到庙门之前,还担心传承早已断绝,换了别家传承,现在看来这担心倒是多余了,寺庙牌匾既没有换,传承八成也没有断绝。 金山寺面积极大,全盛时期足足能住三千僧侣,山道也是极长,由山门走到大雄宝殿,足足走了十多分钟。 大雄宝殿门前,一个身材清瘦的和尚,正在殿前观花微笑。 这和尚名叫圆相,年纪约在四十岁上下,身上一件海青色的僧衣,脚下一双千层底的布鞋。 圆相少年时便已出家,在寺里修持二十多年,如今做到了金山寺的知客,负责寺里的迎来送往,平日里每有政界高官、商界名人前来礼佛,都是由他接待。 今日做完早课,圆相趁着游人还没上门,难得忙里偷闲,正在殿前赏花,忽然听到脚步声音,抬头却见一名穿着打扮好似古人的青衣少年向他走来,不由怔了一怔。 不过,圆相多年历练,见过奇人无数,早已见怪不怪,双手合十,施礼说道:“施主,阿弥陀佛!” 螃蟹抱拳还礼:“和尚,有礼了!” 它在金山湖中修行八百年,早先常与过路的修行人交流,还交了不少修行界的朋友,后来修行人逐渐绝迹,湖边游客却越来越多,偶尔醒来之时,能听到湖边听人谈话,虽未踏足红尘,但绝不是不通世事。 圆相笑道:“施主多礼了,不知施主今日是来旅游,还是礼佛?” 螃蟹摇了摇头:“都不是,我来找人。” 圆相笑道:“找人?不知施主是要找那位?寺里上下贫僧都熟。” “我找白素贞!” “白素贞?”饶是圆相见多识广,也不由一愣。 “和尚不知道吗?” “出家人不打诳语,贫僧自然是知道的。” 二十多年前,一部名叫《新白娘子传奇》的电视剧风靡华国,圆相那时还没出家,也是看过的,白素贞这个名字自然熟悉。 “和尚可知道她在哪里?我有事找她。” “这个...” 圆相微微一怔,上下打量了青衣少年一番,看他一脸正色,不像是在开玩笑,忽然之间明白了什么,脸上露出一丝怜悯,问道:“不知施主找她何事?能否先跟贫僧说说?” 螃蟹同样扫视一眼,眼前这个和尚没有半点修为,只怕不懂得修行,摇了摇头,说道:“算了,跟你说也没用,这事得找她才成。” “天底下的事情,未必只有一个解决方法,施主说说有什么事,贫僧帮你参详一下也是好的。” “那你知道法海在哪里吗?” “这个...” “和尚连祖师去哪也不知道?” “惭愧...” “算了,我还是换个地方问吧。” “施主且慢!”圆相连忙把青年少年拦住“施主一路辛苦,不如在庙中歇息片刻,再走不迟。” 螃蟹点点头,答应了圆相的请求,一时之间,它也不知道去哪里才好,在此歇歇脚也好。 …… 顺着大雄宝殿一路向东,穿过观音阁、江天亭,有两排幽静的禅房,圆相的居所就在这里。 圆相请青衣少年在禅房坐下,又沏了壶清茶,这才摸出手机,转身离开禅房,反手关上屋门。 “喂、喂,是长江第二精神病医院吗?贫僧这里有一个疑似精神病人…什么症状?他说要找白素贞,还说要找法海…我在哪里?我在金山寺。” “什么?你们也要找法海?贫僧没跟你们开玩笑!我是金山寺的知客圆相,跟你们陈院长见过的。” “你们什时候到?还要一个小时?好,好,贫僧先稳住他,哦,病人情绪看起来比较稳定…不像是要咬人的样子。” 第二章 拔刀相助 金山寺外,旭日东升,灿烂的阳光照过层层树影,留下一幅幅斑驳陆离的璀璨画面。 螃蟹独自走在寺庙外面的公路上,望着气势恢宏的庙宇,心中有些无语。 明珠精粹传授的秘术神妙无比,肉身化形之后,无论是筋脉骨骼,还是气血神经,都已达到人体肉身所能及的最佳状态,算得上是传说中的先天道体。 也就是现在无人识货,若是放在当年,不知有多少修行门派,哭着喊着要拉它入门。 昨夜化形之后,它虽然还没来得及修行功法,但是形、声、闻、味、触等五感都已达到非人级别,人虽呆在屋里,却能听到方圆百米之内的细微声音,圆相和尚在院里说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它虽不知道什么叫精神病医院,却能猜到恐怕不是什么好地方,于是不等圆相回来,便足尖一点,顺着后窗翻墙走人。 从圆相住处离去,它又找了几个和尚盘问,换来的不是警惕的目光,就是惊愕的眼神,都只当它是疯子,并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的问题。 螃蟹心中感慨,没想到金山寺一行居然会是这个结果,真可谓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既然如此,也不必继续在此多待。 滴!滴!滴! 响亮的喇叭声音从身后传来,螃蟹连忙闪到路旁,一个巨大的铁家伙从它身旁风驰电掣般开过,只留下一道尘烟。 一辆汽车! 它这些年虽然没有出过金山湖,却认识这种叫做“汽车”的铁家伙,近几十年,经常有人乘坐这种铁家伙路过金山湖。 这种铁家伙叫声宏亮,力气极大,一次能拉几十上百号人,没有任何牛车或马车比得上,恐怕只有东海里的龙鲸能够媲美。 铁家伙的长相都差不多,眼前这一头也是,两只会放光的眼睛长在前面,四四方方的身子,飞速旋转的轮子。 不同的是,眼前这只铁家伙的身体两侧写着“东海航空”几个大字,里面坐的全都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看方向是要往金山寺那边去。 果然是人心不古,当年哪有姑娘往和尚庙里面跑,更不要说组团去了。 螃蟹扭回头,沿着湖边公路继续往前,逐渐往金山景区以外走去,打算先找一个地方落脚。 ...... 救命啊! 吱呀! 咚! 一声凄厉的叫声之后,是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紧接着,一声闷响从远处传来。 螃蟹顺着声音望去,只见百米之外,金山湖中溅起好大水花,一辆通体纯白的小汽车大头朝下栽入湖中,正在缓缓沉入湖底。 金山湖边游人众多,眨眼之间,岸边已围了几十个人。 这里是江南水乡,会游泳的人是多的,热心的人也不少,若是普通人落水,早已有人下去救人,不过连车带人一同落水,救援难度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不是对水性极有自信的人,也不敢贸然一试。 因此围观的人虽多,却没人敢下水救人,大多数都只在一旁围观,也有少数几人打电话报警。 螃蟹眉头一皱,脚下加速,毫不迟疑地向落水处跑去。 它在金山湖里住了八百年,早已把这里视作自家宅院,又岂能放任他人横死在自己家中,事实上,数百年来,它在湖中救人无数,只是做的隐秘,未曾漏过行迹罢了。 几步来到湖边,螃蟹伸手拨开围观的众人,也不脱身上衣裳,飞身一跃,纵入湖中,瞬间钻入湖底,身后只留下一片惊呼。 金山湖水十余米深,汽车入水之后,深深沉入湖底,搅起一阵淤泥,若非是螃蟹出手,换个人下来,莫说是救人,只怕瞧都瞧不清楚。 它在湖中宅了八百年,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至极,当下摆动双足,绕过层层水草,穿过重重泥沙,来到汽车旁边。 白色小汽车扎入湖底,车头深深陷在淤泥之中,车身高高竖起,湖水透过车窗缝隙,正在向车中渗入。 车里只有一个人,是个身材好似气球的胖子,双眼圆睁,手舞足蹈,试图逃出车厢,可惜他身上系着安全带,方向盘上的安全气囊已经弹开,将他紧紧顶在驾驶座上,虽然拼命挣扎,但却纹丝不动。 胖子一眼看到车外的螃蟹,满是惊恐的眼里放出希望的光芒,张嘴大声喊着什么,只是隔着湖水与玻璃,螃蟹什么也听不到。 螃蟹俯下身子,伸手拉了拉车门,车门从里面锁上,一时拉不开。 胖子见状,拼命去抓锁扣,想要从里面打开,可惜胳膊被安全气囊紧紧压住,无论如何也够不到开关。 汽车不是潜艇,防水性能极为有限,湖水渗得的极快,眨眼之间便将车厢灌满大半。 眼见湖水越渗越多,只差半分便要淹没头顶,胖子急的手脚乱舞,可惜这一番动作没有半点用处,被安全气囊死死的卡在车里,丝毫动弹不得。 ...... 啪! 螃蟹挥动手臂,一拳砸在玻璃上,带起一道白浪。 既然拉不开车门,自然只能砸玻璃,它是先天道体,不但五感超人,体力也是人体巅峰。 “咔嚓”一声脆响,汽车玻璃破碎,湖水顺着破碎的车窗,向车厢内汹涌倒灌。 胖子被湖水一呛,连吞了几大口冷水,翻了一个白眼,就这么晕了过去。 螃蟹丝毫不受湖水影响,顺着车窗伸手进去,随手把胖子身上的保险带扯断,一把将胖子从车中拽出,脚下发力,双腿一蹬,如快箭一般向上方纵去。 这一砸、一拽、一蹬看似简单,却是在十几米深的湖水下完成,四周湖水压力极大,尤其是砸开玻璃的瞬间,湖水向车中倒灌,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若是换一个人,只怕被水一卷,连头也抬不起来,更不要说救人了,也就是螃蟹这样深通水性,又有一身神力才能轻易得手。 从下水救人到浮出水面,前后不过三五分钟,当螃蟹拽着胖子回到水面时,湖边拥拥嚷嚷围了上百人,其中有两个人正在穿潜水装备,准备下水营救,这二位都是景区的救生员。 围在湖边的人群见到螃蟹救人上来,惊得目瞪口呆,景区工作人员连忙迎上前去,有人接过胖子安排急救,有人递上毛毯将螃蟹捂的结结实实。 螃蟹初履人世,本来不愿沾染是非,打算扭头就走,可是周围的人实在太多,围得水泄不通,只好先留在原地,换了身干净衣裳。 就在人群外围,站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身穿一件白衬衣,宝石蓝的直筒牛仔裤,一副窄边黑框眼镜,文质彬彬,看起来像是坐附近某个公司的白领。 螃蟹下水救人的时候,他也已赶到湖边,将螃蟹的一番行动全都看在眼里,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轻声自语:“好扎实的根基,真不知道是哪一家弟子,不错,不错!” 只是周围人声鼎沸,螃蟹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人。 ...... 两个小时后,螃蟹斜靠在“悦容雪叶酒店”餐厅的沙发上,这是一座五星级连锁酒店,在各大景区都有开设有分店,金山寺景区也不例外。 刚才落水的胖子一脸感激地站在螃蟹旁边,不断的打着喷嚏。 螃蟹出手及时,胖子除了被湖水泡了通透,稍微有些着凉以外,再没有其他毛病。 螃蟹救起胖子之后,本想一走了之,不料,等它换了衣服之后,胖子便已醒转过来,抱着螃蟹死不撒手,无论如何也要好好感谢螃蟹一番。 “兄弟,老哥真得好好谢谢你,要不是兄弟你出手,今天真是要玩完,撇下我的宝贝老婆儿子可怎么办!” 螃蟹充耳不闻,救人只是顺手而为,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事,若不是眼前的美食还有些吸引力,实在没有兴趣在这多呆。 “姜丝炖鲈鱼、软熘鲈鱼、石湾鱼豆腐。”螃蟹将酒水簿从头到尾翻看一遍,反手拍在桌上。 “兄弟别客气!不用给老哥省钱!”胖子诚恳地说道。 “这三个菜不要,其他菜都要。”螃蟹毫不客气。 自从修行人绝迹之后,百余年来,再没吃过人间美食,天天在湖里吃鱼,嘴里早就淡出鸟来了,所以不想再吃鱼了,不过除了鱼,倒是都想尝尝。 胖子愕然。 ...... 半个小时后,螃蟹随随便便坐在餐桌前,在餐桌的另一端整整齐齐的摞着三四十个盘子以及七八个精致的瓷盆。 胖子一脸呆滞的站在饭桌旁边,眼睛瞪得比灯泡还大,在他身后是两个跑地腿脚酸软的服务员。 “兄弟,不是老哥我说你,你这也太能吃了!家里能把你养大不容易啊!”胖子感慨万千。 “我没有家。”螃蟹边吃边说,手上动作一点不慢。 “没家?那你家里人呢?”胖子有些好奇。 “都不在了。”螃蟹说道,普通螃蟹寿命不长,没踏上修行之路的话,万万活不到八百年,这么多年过去,东海的兄弟姐妹应该都不在了。 “啊…”胖子有些黯然,他父母去世的早,也是一个人长大,此刻再看螃蟹,除了感激之外,又多了些许同情,有些感伤地问道:“兄弟,你这年是怎么过来的?” “饿了抓鱼,困了睡觉。” “就靠抓鱼吃?没去上学吗?”胖子眼圈一红,脑中瞬间浮现起一个孤苦无依,扑鱼为生的穷少年形象。 “嗯。” “兄弟,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我叫…螃蟹。”螃蟹眉头微皱,刚刚化形为人,还没来得及想名字。 “庞…谢?”胖子用手指蘸着红酒,在桌子上写下两个字,“是这么写吗?” 螃蟹低头瞧了瞧,沉默片刻之后,点了点头说道:“嗯,你又叫什么名字?” 对妖物来说,起名是一件大事,意味着身入红尘的第一步。 “庞谢”这个名字不错,他决定以后就叫这个名字,为了表示感谢,他决定记住胖子的名字。 “老哥叫张浩,兄弟们叫我张胖子!”张胖子说道。 庞谢微微点头,示意他记住了。 张胖子说话的功夫,服务员又上了五六道菜,庞谢风卷残云一般,全都吃的一干二净,觉得肚子有八九分饱了,起身就要告辞。 “兄弟,先别着急走,下一步你有什么想法?”张胖子见庞谢起身,连忙张口问道。 “没有。”庞谢实话实说,白素贞的下落打探不到,他打算先找个地方先落脚,再慢慢打探修行界消息,看看如今的修行界是什么样子,是否有精进修为的法门。 不过,这事需要从长计议,着急不得,否则 “兄弟,要不跟老哥我混吧,虽然挣不了什么大钱,不过吃饱喝足倒是没问题。”胖子瞥了一眼堆积如山的盘子,觉得自己开的条件很不错。 第三章 草木幽香 听到张胖子的邀请,庞谢微一沉吟,打算拒绝张胖子的邀请,他在金山湖里宅了八百年,终于化形成功,准备四下里走走,好好瞧瞧这个世界。 就在他要拒绝的时候,餐厅的正门从外面打开,一阵淡淡的香气随风飘入。 随着这阵香气飘来,一群充满青春活力的年轻女孩,穿着或是休闲、或是运动的衣衫,急匆匆地从门口跑了进来。 “兄弟,你先坐一会,老哥去打个招呼!”张胖子瞥见这群姑娘进来,连忙张口说道。 他也不等庞谢回答,起身便迎着这群女孩走去,三步两步来到面前,笑呵呵地说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没多玩一会啊?” “胖子,你还能笑的出来,真够心大的!我们正在庙里拜佛,听说湖边有人出事了,再一打听才知道是你,哪还有心思玩!” 说话的女孩姓曹,十八九岁的年纪,正值青春妙龄,身高约莫一米七多一点,一身十分清凉的T恤热裤,更显身高腿长。 “到底怎么回事?看你这样子不像是有事啊?” 一个柔柔的声音随之响起,声音的主人是李君可,约么二十五六岁,在这一群女孩中算是年纪比较大的,魅力却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逊色半分,眉如远山,眼如秋水,一条素色长裙更显风姿绰约。 “说来话长,咱们稍后再说!你们先去休息,我要好好陪陪我的救命恩人。”张胖子反手指了指庞谢,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 “救命恩人?怎么回事?”一束束好奇的目光绕过张胖子,毫不掩饰地扫在庞谢身上。 “不急,不急,回头我给你们解释。”张胖子摆摆手说道。 女孩们见张胖子不愿多说,只得按捺住心中好奇,先行离开这里。 ...... 草木幽香! 待这群女孩走后,庞谢轻轻嗅着空气里的香气,忽然发现了什么,霍然站起身来,望着一群女孩离去的方向,眼里露出些许惊异。 他竟在这一群女孩中嗅到一丝极淡的草木幽香,这是草木修炼成精之后,散发出的一种特殊香气,能够助益修行,当年曾有修行界的朋友让他嗅过一次。 这一丝香气极淡,这群女孩走的又太快,他若不是修成先天道体,只怕还嗅不到,不过,女孩人数太多,他一时之间也判断不出,这一缕幽香来自何人,只能确定是在这一群女孩之中。 禽兽天生愚钝,修行起来要比人类困难千百倍,人类天生灵慧,只要有心修行,万人之中便能有人入门,百万人中便能有人飞升天阙。但百万禽兽之中,未必有一只能开得灵慧,踏上修行之途的,更是少之又少,至于飞升天阙的几率,只要看看天上周天星宿,有几个是妖物出身就知道了。 禽兽修行已是极难,草木之属想要修行更是难上加难,更何况草木之属纵然踏上修行之路,往往也因为先天所限,毫无战力可言,大多被妖魔邪祟,甚至人间修士擒获,或是直接服食,或是炼成丹药,极少有能够修炼有成的。 “兄弟,养眼吧?”张胖子转过身来,见庞谢直挺挺的站在那里,还以为他被这一群女孩迷住,笑着说道:“她们可都跟老哥我一个公司的哟!来跟老哥混吧!不吃亏的!” “也好。” 庞谢点点头,竟有草木之灵在人间行走,就不怕被人捉去炼成丹药,还是说这株草木之灵本就是修行人豢养?若真是这样,倒可以顺着这条线去瞧瞧现在的修行界是什么样的,他可是上百年没有见过修行人了。 “嘿嘿,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张胖子大笑。 ...... 当天夜里,晚上八点二十分。 庞谢靠在舷窗边上,望着逐渐远去的大地,听着窗外刺耳的轰鸣,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百余年未履人世,他从没想到人类能做到这个地步,凭借这种叫做“飞机”的器物,不必修行任何法术,就可以带着几百人腾空飞行。 修行七大境界,蜕凡、念动,不漏,知命,无拘,不朽,不灭。 只有到“不漏”境界的人仙,才能腾云驾雾,想要带着这么多人一起飞,那至少得有“无拘”境界的神仙才成。 历代修行高人虽层出不穷,但百年也未必能出一名神仙,哪能像这种叫做“飞机”器物,数量多不胜数,他刚才在机场粗粗一数,就看到十余架不断起落。 庞谢唏嘘良久,转回头去,张胖子正闭着眼睛打呼噜,事实上,张胖子上了飞机之后,就进入了熟睡状态。 张胖子这个人还是很靠谱的,在庞谢答应与他同行之后,立即就去行动,先是费尽千方百计,为庞谢办好了身份证明,接着又联系公司总部,通过私人关系向高层申请,把庞谢招入他所在的公司——“东海航空”。 庞谢当日见过的那群美女就是俗称的“空姐”,胖子则是“东海航空公司”一个不大不小的头目,“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后勤部副总经理。 庞谢在金山湖宅了八百年,既不理解什么叫做“航空”,也不明白什么叫做“空姐”,他只知道“东海”两个字是什么意思,那是他的故乡,也是东海龙宫的所在地。 据张胖子说,公司为了犒劳员工,特地组织了为期一周的“临安府度假疗养”,由他负责带队。 今天出了汽车落水的事故,自然不能继续旅游,空姐们已经乘下午的航班先回公司去了,张胖子则与庞谢殿后,乘夜间航班,一同前往目的地—雍州长安府。 ...... 航班从金山机场出发,到长安约莫要两个小时,起飞二十多分钟之后,便已进入平流层,不再发生颠簸,机舱的灯光随之变暗,周围的人大都已沉沉睡去。 平流层的高度约在三十公里,换算成英制就是三万英尺,飞机在这个高度受力稳定,能见度高,是最为理想的飞行高度。 上个世纪华国有位歌手,有一首代表作叫做《三万英尺》,讲的就是与心爱之人在机场离别的故事。 作为一只螃蟹,庞谢已经第二次飞行了,第一次是从东海到金山,那次飞行的体验可不大好,远没有这次平稳舒适。 庞谢向左右瞧瞧,大多数人都已入睡,他却没有一点睡意,双眼透过舷窗,望着窗外璀璨星空。 今天下午张胖子办手续的时候,他也没有闲着,独自去了镇江府内的几处古刹,其中就有同为江南四大名寺的高旻寺。 与金山寺相同,这几处寺庙之中,也都没有修行人的踪迹,虽然也有高僧,论佛学精深不输当年,可是论起真实修为,却是没有半分。 客机居于云层之上,距离地面已有万米之遥,可这还不是人类所造器物之中,飞的最高的器物,据说,还有火箭、航天飞机之类,飞行高度远远超过飞机,甚至能飞上月亮。 可惜,神霄天庭虽然号称“天庭”,却不是真正建在高空,渡劫飞升也不是真的向天上飞,否则,倒可以借用这种器物,上天寻觅白素贞的下落。 ...... 就在庞谢乘飞机离开镇江府的时候,金山湖畔,一处凉亭之中,两人对面而坐。 其中一人昂藏七尺,面色赤红,看年纪约三十岁上下,身穿一件纯黑T桖衫,一条纯黑牛仔裤,戴着一副墨镜,一头短发如刺猬般炸起,手中握着一罐冰镇啤酒,正在大口痛饮。 在他对面坐着一个年轻人,是白日里围观庞谢救人那位,面上含笑,手中握着一瓶冰红茶,正在慢慢饮用。 “敖烈殿下,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了?”年轻人笑着问道 “嘿嘿,昨天晚上这里风雷大作,八成是有宝物出世,我正好在这附近办事,没事过来瞧瞧,万一能捞到手呢?青衡,你小子一直驻扎在这里,近水楼台先得月,有没有看到宝物啊?”敖烈大笑道。 “殿下开玩笑了,风雷大作,也未必是宝物出世,说不定是有人渡劫呢?”青衡微微一笑。 “开玩笑!数百年来天地元气衰微,除去洞天福地之外,压根就无法修行,怎么会有人在这里渡劫!”敖烈一万个不信。 “那就不知道了,不过,宝物我确实是没见着…”青衡摇摇头。 “好吧,你说没有就没有,权当我白跑一趟!”敖烈仰起头,将手中啤酒一饮而尽,随手将空瓶抛开,“啪”的一声,重新又打开一罐。 “殿下,您这次出来办事,不知是要做什么?”青衡换个话题。 “这几年宫里事情多,没有派人上岸巡视,有几个地方的驻守使借机生事,长老们很不高兴,让我巡查一番,实在不像话的就处决了,也给其他人提个醒。”说起这个话题,敖烈面色顿时沉了下来。 “哦,比如说…” “比如说长安府,长安驻守使连续六年都给宫中报平安,我就不信了,当今天下乱象已起,哪有这般太平日子好过!” “那殿下可要小心了,长安府是‘九姓十三宗’中李家的大本营,水深的很。” “嘿嘿,那就看是长安的水深,还是老子的水性好!” “我想殿下一定能逢凶化吉,对了,殿下此去长安,可以顺带考察一人。” “谁?” “庞谢。” 第四章 玄功通神(上) “哐当”一声,客机重重的落在机场跑道上,经过几十秒的滑翔,速度逐渐慢了下来。 几分钟后,客机稳稳停在停机坪上,机舱内灯光亮起,旅客们纷纷起身,收拾随身行李,排队走出客舱。 古都长安位于西北五州中的雍州,与湿润的江南水乡不同,地处西北,风干气燥,空气中混杂着些许黄土的气息。 庞谢走出舱门,一阵干燥的热风迎面吹来,修行八百年,还是第一次来到如此干燥的地方,不由皱了皱眉。 还不容他多想,张胖子已经从后面赶了上来,拉着他大步往候机楼走去。 张胖子出行之前,在机场停车坪里停了一辆福特的都市越野,取过车之后,载着庞谢一起离开机场。 “兄弟,今天时间不早了,老哥先给你安排住宿,明天一早再说工作的事,怎么样?”张胖子问道。 “也好。” 汽车开出机场不远,约莫二十分钟,拐进一处岔道,又开了五六百米,来到一处办公园区前面。 这片办公园区就是“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驻地,园区自成一体,主要是由三栋大楼组成,居中的一栋是主楼,七层高,坐北朝南,供日常办公所用,东面是一栋三层辅楼,包括餐厅、健身房与物资储备中心,西面的一栋五层楼则是员工宿舍,供夜间航班的员工休息。 张胖子为庞谢临时找了一间客房,交代了几句之后,便驾车前往市区,他老婆孩子都在市区居住,一周没见面,早已难忍思念。 …… 庞谢独自站在客房里,呼吸着干燥的空气,心中有些怅然。 这是他八百年来第一次出门,以往他觉得在金山湖中住的太闷,已经有点腻味,不过现在却忽然有点想念那里,想念那里的一草一木,想念那里的水中游鱼。 沉思许久,庞谢微微摇了摇头,已经化形为人,再无回头之路,纵然回到金山湖,也无法再住回湖中,过去的一切都已过去,未来的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一天。 环顾四周,宿舍的装修不错,虽然比不上“悦容雪叶”这种五星级酒店奢华,陈设却很用心,该有的设施如小冰箱、保险柜都还是有的。 庞谢对于这些完全不感兴趣,包括正中那一张柔软的大床在内,虽然旅途疲惫,但却没有一丝要躺上去的意思。 因为,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修行! …… 今天正好是十五号,月亮如冰盘一般挂在天上。 夜深人静,窗纱拉开,皎洁的月光透过明亮的落地窗如雪一般照在屋里。 庞谢双眼微闭,赤裸身躯,双手平摊膝前,开始化形为人之后的第一次修行。 他在金山湖中施展秘术,将妖身化为人身,以往辛苦积攒一切,都在渡劫时消耗一空,如今这具肉身虽是先天道体,却没有一丝修为。 这也是白日里在金山湖边,青衡误会他是某一家弟子的原因,否则,若是青衡发现他有修为在身,一定会亲自查个水落石出,不会随意委托敖烈代为考察。 庞谢默诵口诀,开始修行一部名叫“玄功通神”的功法。 这部功法来历奇异,他当年吞下明珠精粹之后,自然浮现在脑海之中,没有署名,没有作者。 功法分为上下两部,上半部是提升修为境界的基础法诀,唤作“玄功要诀”,下半部是则是一门秘术,唤作“燃灯通神术”。 “玄功要诀”是他过去八百年的主修功法,按照他的判断,属于道家一脉,修炼出来的力量中正醇和,不愠不火,除此以外,再没有其他特点,虽然也算不错,终究不是最顶尖的功法。 “燃灯通神术”还没有修炼过,这门秘术只能以人身修炼,妖身修炼不得,他还是螃蟹的时候,曾经试过多次,没有半点反应。 这门秘术也是他最终下定决心,决定化形为人的原因之一。 ...... 庞谢定气凝神,将全副心思都聚集在脐下三寸,丹田之中,一念不起,一念不生,就好像老僧入定一样,再没有半分杂念。 片刻之后,心静如水,脑海深处一点性灵之光渐渐亮起,逐渐照到天地间无所不在的元气,一丝丝,一缕缕,虽然稀薄无比,但却真实不虚。 一点灵光起,从此非凡人! 这点定气凝神,引动灵光的功夫,说来简单,实则太难,没有几十年的禅定修为想也不要想,这世上有许多人,修行一世也不能入门,始终是个门外汉,就是定心的功夫不足,始终无法集中心念,引动灵光,也就无法感受到天地元气。 庞谢还是妖身时,心思单纯,没有杂念,所以才能轻易入定,今日,他虽然已是人身,但有了数百年的修行,再次入定也不过是轻而易举。 一呼一吸之间,功法缓缓运转,周身诸穴渐渐打开,如同一个个元气通道,从天地间吸入淡淡的游离元气。 元气通过穴道,进入周身气脉,运转一个周天之后,转化为纯净的灵气,开始向丹田之中汇聚。 庞谢在金山湖苦修八百年,虽然苦于天地间元气衰微,修为进展极缓,但操纵元气的经验却是极为丰富的,当下稳住心神,以内视之法,返照肉身。 内视之法是修行人常用的一种法门,能以精神感知体内的筋脉血肉,一般来说,只要修行到肉身绝顶,便能掌握这种法门,庞谢这具肉身是先天道体,天生便是肉身绝顶,自然也会这一法门。 庞谢屏住呼吸,以精神引动灵气,轻轻在丹田之中搅动,时间不大,忽然觉得周身一震,耳中听到“嗡”的一声轻响,丹田正中便多了一个淡青色小小的气旋。 青色气旋形成之后,按照顺时针方向,自发旋转起来,从周身百脉不断抽取灵气。 庞谢不敢放松,继续运转功法,从天地间吸取微弱元气,不断补充到青色气旋之中,直到一个多钟头之后,气旋稍微稳定下来,这才放心,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青色气旋的形成,意味着他正式以人身踏上修行之路,褪去肉体凡胎,晋升“蜕凡”境界,成为一名真正的修士! ..... 寻常人不得真传,无论修行哪一家的法门,练的都是筋骨气血,修行的知识懂得再多,也只能算是肉体凡胎,万万称不上“修士”二字。 除非练到后天绝顶之后,得传上乘修行法门,打通内外天地,引天地元气入体,最终在体内,或是形成灵气漩涡,或是凝成神力种子,总之是形成某种转化天地元气的能量源泉,才能晋升“蜕凡”境界,称得上是“修士”。 当然,不同的流派对这一境界有不同的称呼,与东方不同,西方修行界习惯将这一境界成为“跃迁者”,也是从凡人之中跃迁而出的意思。 这一关极难突破,在修行界一向被唤作“龙门”,想要跃过“龙门”,天赋、法门、机缘缺一不可。 千百修行人中也未必能有一人突破此关,能突破者便是鲤鱼化龙,前途不可限量,不能突破者便坠入凡俗,百年之后化作一坯黄土。 庞谢轻描淡写便能跃过“龙门”,那是他已在金山湖中修行八百年,操纵天地元气早已得心应手,这才能一蹴而就。 不过,跃过“龙门”对寻常人来说虽然值得庆贺,但对庞谢来说,也只是漫长修行道路的一个起点。 修行之路,道阻且长。 据“玄功要诀”记载,修行境界大致分为蜕凡、念动,不漏,知命,无拘,不朽,不灭七重。 蜕凡称修士,念动为灵仙,不漏是人仙,知命做神仙,无拘无束号天仙,永世不朽证金仙,万劫不灭,大罗金仙! 每一重境界比之前面一重,所具有的的神通、法术、寿元都有翻天覆地般的变化,可以说有天渊之别。 唐时,道门真君吴道子手书一套《神宵登天图》,将这七重境界用七幅图画出。 这套图他没有见过,只是听说前面六重境界都画的清清楚楚,只有最后一幅大罗境界是白纸一张,对此,有人说吴道子不知如何落笔,故此没有画出,也有人说吴道子其实画了,只是寻常人看不到,只有成仙了道才能看到。 这七重境界的每一重都极难突破,单就他目前所处的“蜕凡”境界来说,要想继续突破,便有六道难关要过。 这六道难关便是俗称的“蜕凡六关”,意思是只有突破这六重关卡,方能蜕去凡躯,修成灵仙之体。 这六关分别是肌肉关、神经关、皮膜关、内脏关、骨髓关和脑髓关,需要他运转功法,逐一将肌肉、神经、皮膜、内脏、骨髓和脑髓等六处组织向非人境界转化,只有这六处组织全部转化完成,才能诞生神念,从而成就“念动”境界,称得上一声“灵仙”。 “玄功要诀”博大精深,“无拘”境界以前的功法一应俱全,至于“无拘”境界之后的功法,倒也不着急,以他目前的进度,恐怕很久都用不到。 第五章 玄功通神(下) 明月之下,大地之上,长安府又多了一名修士。 庞谢观察一阵,见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稳定下来,便停止远转“玄功要诀”,准备修行功法下半部记载的“燃灯通神术”——这门让他惦记了八百年的秘术。 按照功法记载,这门秘术极为强大,种种离奇之处,甚至超过了他的想象,但诡异的是,秘术本身只有寥寥千余字,看起来极为粗略,完全不合修行之理,就好像是一部生编乱造的法诀。 若不是“玄功要诀”修炼起来毫无问题,这门秘术又与“玄功要诀”同属一部功法,只怕他还不敢修炼。 庞谢稳了稳心神,将右手中指放在口中,轻一用力,咬破中指,鲜红的血液顿时沁了出来,不等伤口凝结,一指点在心口,飞速的涂抹了起来,似是画了一盏明灯,又似画了一朵六瓣梅花,献血染成一幅诡异的图案。 图案绘成之后,鲜血竟不干涸,反而隐隐放出赤红色的光芒,在月光的照耀下,光芒越来越盛,眨眼之间,居然在他胸前燃烧起来,最终燃成一团拳头大小的血色火苗。 奇怪的是,火焰虽然炽烈,但他却感受不到半点痛苦,就好像是幻觉一样。 月光之下,火苗猛然一缩,缩成黄豆大小,随即一涨,又涨回拳头大小,一缩一涨之间,庞谢只觉得整个屋子都暗了下来,就好像月光被吸走了一般。 火苗不断缩涨,就好像在呼吸一般,直到十多分钟之后,最终缩成黄豆大小,随即向后一钻,穿过心口处的肌肉,直入心室之中。 庞谢顿时感到一股钻心的疼痛,紧接着,痛感消失不见,低头再看时,心口处肌肤完好无损。 他闭上双眼,以内视之法观察心室,发现在心室之中,悬着一粒黄豆大小的火苗,火苗静静的燃烧,却对周围血液、肌肉毫无影响,就好像是虚幻的一样。 轻轻舒了口气,秘术的第一步成功完成了,看来这一秘术并不是胡编乱造,接下来,可以修行第二步了。 “燃灯通神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点燃心灯,这一步他已经完成了,从此之后,那一粒火苗,就是他的心灯,一直存在于心室之中,除非身死道消,否则永远不会熄灭。 第二步则是向心灯献祭,只要将蕴含灵机之物,以特殊法诀向心灯献祭,便会得到心灯赐予的神通。 庞谢默念咒语,右手平伸,掌心顿时放出若有若无的七色毫光来,他稍一沉吟,并没有拿出蕴含灵机之物,而是轻轻按在身前地板上。 几分钟过后,掌中毫光依旧,地板也没有任何反应,他转身用掌抚在身旁的椅子上,椅子同样没有反应。 看来记载不错,只能献祭蕴含灵机之物,寻常东西确实不行。 ...... 庞谢沉默片刻,左手伸入怀中,掏出一个巴掌大小的青蟹躯壳,放在身前。 这是他先前的妖身,大凡妖物化形,修成人身之后,妖身都会褪去,这具青蟹躯壳经过八百年的修行,晶莹剔透,青翠欲滴,是他仅有的蕴含灵机之物。 庞谢略微有些犹豫,他本来打算把青蟹妖身留下,日后祭炼成法器,现在么,为了试试秘术的威力,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沉思片刻,他最终做出决定,右手轻轻向青蟹妖身按下。 就在掌心贴在青蟹躯壳上的那一瞬间,庞谢骤然感到一阵心悸,就好像被什么极为恐怖的巨兽盯上一般,不由得额头冒汗。 随即,这种感觉消失不见,就好像刚才的心悸只是错觉,不过,他记得清楚,那一瞬间的感觉绝不会错。 掌心处七色毫光照耀之下,青蟹躯壳迅速朽坏,表面的青色硬壳瞬间化作黑色灰烬,露出包裹在硬壳中的白嫩蟹肉,奇异的是,失去了硬壳的支撑,残余的蟹肉也并没有软倒,而是继续立在哪里,就好像失重了一样。 与此同时,心灯之中忽然幻化出一枚虚幻的银色符文,这个符文顺着心室一路向下沉降,最终停在丹田气旋之中。 庞谢顾不得去看符文,继续用右手掌心的毫光照耀白嫩的蟹肉,接下来,蟹肉消失不见,留下暗黄色的脏腑,同时,又有一枚银色符文,沉入丹田气旋之中,下一个消失的是脏腑,留下浅红色的神经,最后连神经也消失不见,原本一具完完整整的妖身,化作一摊黑色的灰烬。 至此,“燃灯通神术”施展完毕,一具青蟹躯壳,拆成蟹甲、蟹肉、脏腑、神经四部分,换成四枚虚实不定的银色符文, ...... 献祭完成。 庞谢长长出了口气,收回右手,用心感知丹田气旋之中的四枚符文,要瞧瞧这四枚符文究竟是什么。 心神甫一触到四枚符文,一大段信息顿时传到脑海,原来这四枚银色符文叫做地煞符文,每一枚符文都蕴含了一门神通,只要以丹田之中的灵气催动,便能运用这门神通。 当然,事情也没这么简单,这四枚符文目前只是虚符,发挥不了什么大用,想要真正发挥其中的神通,还需要用心炼化。 炼化并不容易,一共分为两步,第一步,要以灵气灌注,灌满整个符文。第二步,则是领悟其中真意。 两次炼化便如两次解封,分别是“始解”和“真解”。 “始解”容易,只要用丹田之中的灵气灌注符文,便能初步施展神通,直到全部灌注完成,方才“始解”大成,可以发挥出非凡威力。 “真解”则困难的多,需要领取神通的真意,一旦“真解”完成,便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 献祭蕴含不同灵机之物,会得到不同的符文。 庞谢刚才献祭了青蟹妖身,得到的四枚地煞符文,分别蕴含了“医药”、“大力”、“射覆”和“饮水”这四种神通。 “医药”神通能使人精通医道。“大力”神通能使人身具九牛二虎之力。“射覆”神通能使人隔板猜物,最为适合赌博。“饮水”神通能使人一日饮尽三缸之水而不撑,或百日不饮一滴水而不渴。 庞谢猜测,青蟹妖身力量极大,所以得到“大力”符文,青蟹属于水族,所以得到“饮水”符文,至于为什么会获得“医药”和“射覆”,一时之间,还想不明白。 炼化符文需要持之以恒,并非一日之功,丹田之中灵气有限,也不能同时炼化四枚,要想炼化得分个先后次序才成。 庞谢沉思片刻,决定先炼化“医药”、“饮水”两枚符文。 选择“医药”是因为这项神通用途极广,无论是别人,还是自己都用得到,事实上,大多数妖物成精都会修行医术,包括渡他一道妖气的白素贞。 至于“饮水”则是庞谢的自身喜好,作为一只螃蟹,如果没有喝够水,总觉得心里不怎么踏实。 选好符文之后,庞谢加速运转气旋,灵气逐渐向两枚银色符文之中注入。 霎时之间,《神农本草》、《黄帝内经》、《素问》、《太乙天医》等无穷医书在他的识海中浮现,一名身穿葛衣,白发垂肩的老者悬于识海之中,口中不断讲述各种神妙医术,就在恍恍惚惚之间,识海之中多了许多东西。 下一个刹那,他识海中又浮现出一头上古神鲸,这头神鲸逍遥于四海之上,猛一张口,便将四海之水吸在口中,再一喷吐便化作一片甘霖,洒在八荒六合之中。 在这一喷一吐之间,在他的身体里,肺部以下,胃部以上,无声无息的多出了一个古怪的器官,这个器官只有指头蛋大小,纯黑色,形状与胃袋相似,与食管连在一起,就好像是第二个胃一样。 庞谢并不知道,就在他体内多出这个古怪器官的时候,骨髓深处,多了一丝奇异的血脉,这丝血脉一现即隐,转眼间便与他原本的血脉溶于一天,再也分辨不出。 第六章 牛刀小试 一夜天明,黎明时分。 庞谢从入定中悠悠醒转,双目轻轻睁开,一道光华从眼中闪过,将屋里照的通明,就好似打了一个雷闪。 “燃灯通神术”远比他想象的更加神奇,任何一样神通,细究下去都会化作一种通天彻地的法术。 “叮咚,叮咚“”,客房门铃声音响起,庞谢穿好衣服,打开房门,张胖子已经站在门外。 “兄弟,先吃早点,吃完了咱们去公司,今天给你把工作的事情搞定!”张胖子手里拎着两碗白粥、十个肉包。 “一块吃吧。”庞谢伸手接过早餐。 “不用,不用!老哥我吃过了,这都是给你带的,我知道你饭量大!”张胖子嘿嘿笑道。 庞谢哑然失笑,当即请张胖子进屋,自己找了张桌子,拆开早点,细细嚼了起来。 “奇怪,兄弟,你今天怎么感觉有点不太一样。”张胖子有些疑惑。 “有么?” “有!但又说不上来。”张胖子挠挠头,他觉得庞谢身上的气质有些变化,却又说不出变化在那里。 庞谢昨夜炼化两种符文,其中“饮水”符文倒还罢了,是在他体内增加了一个器官,外面并看不出来,虽然对血脉也有些隐秘的改变,但这种变化极其细微,一时半刻,也不会显露出来。 “医药”符文之中却蕴含医道,带有许多人类文明的气息。 他将这枚符文炼化,就如饱读千百本医书,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如果说他之前刚刚化身成人,周身带着些草莽之气,现在则是饱读之士,气质自然不同。 ...... 吃过早点,两人离开宿舍,漫步向办公楼走去。 “兄弟,你想干点嘛?”张胖子问道。 “清闲点就行,其他到没什么要求。” 庞谢实话实说,他来东海航空是为了寻找草木之灵,借此了解修行界的现状,倒不是真来打工的。 “这样啊......”张胖子想了想,说道:“老哥好好帮你想想,找个钱多事少的职位,亏不了兄弟你。” 庞谢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工作这种小事,张胖子随便安排就是了。 办公楼里环境不错,地面一尘不染,两旁绿植成荫,修剪的整整齐齐,最为养眼的是,不时有青春靓丽的空姐拉着行李箱擦肩而过,只留下一缕浮香。 笃、笃、笃! 张胖子带着庞谢直上三楼,小心翼翼地站在“总经理办公室”门前,用食指关节轻轻叩门。 “谁啊?进来吧!”一个略带苍老的声音从办公室里传了出来。 “秦老大,是我,胖子!” 张胖子嘿嘿一笑,脸上堆满笑容,一面推门往办公室里走,一面向庞谢招了招手,示意他跟在后面。 办公室里十分宽敞,正对门的位置摆着一张宽大的红木办公桌,桌上摆了几样古香古色的陈设,办公桌后是一把棕色的老板椅,椅子后面是一排书架,占满了整面墙壁。 办公桌旁边是一张新中式的红木茶几,一套红木沙发,茶几上摆着根雕的茶海,在办公室的一角还放着一张小小的供桌,供着一尊释迦摩尼像,佛像前面点燃三支檀香。 屋里里坐着两个人,办公桌后面坐的是一位老者,年纪在五十岁上下,花白头发,笑容满面,正在小声说着什么。另一人年纪较轻,差不多有四十岁,戴一副金丝眼镜,面色有些苍白,端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正在用心泡茶。 “胖子,你总算回来了,听说你这次差点把命丢在外头,可把我担心坏了,下次千万别这么不小心,不然,我以后可不敢把你放出去了。”不等张胖子开口,老者先笑着说道。 老者是后勤部总经理,叫做秦启明,是长安本地人,早年间在总公司跟着集团老总打天下,前几年年纪大了,才找了这么个职位养老,级别不高,影响不小,对张胖子一向非常照顾,当做心腹看待。 “秦老大,这次怪不得别人,都是我不小心,不过这次也不全是坏事,我要不是遇到车祸,也遇不到仗义出手的庞兄弟!”胖子说到这里,连忙把庞谢拉到老者面前。 “哦,这就是你说的小庞,看起来很精神嘛。”秦启明上下打量了庞谢一眼,笑着点了点头。 庞谢微微一笑,他这具身体乃是先天道体,身高体重可以说是黄金比例,身姿挺拔自不必说,更有些诗书华气,单以皮囊而论,绝少有人胜得过他。 “那是,庞兄弟不光人长的精神,而且侠肝义胆,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能把庞兄弟请进咱们公司,是咱们公司的福气!”张胖子笑容满面,毫不吝啬地对庞谢进行吹捧。 “你这张嘴啊...”秦启明指着张胖子笑了笑:“你是怎么安排的?” 张胖子嘿嘿一笑,说道:“秦老大,这事当然得你来定,不过我觉得嘛,庞兄弟一表人才,尤其是人品好,非得重用不可,我手底下正好缺一个管采购的职位,要不让庞兄弟先试试?” “采购么...也可以...”秦启明略一沉吟。 采购岗位职位不高,权利不小,用人最主要的是可靠,只要信得过,其他条件都好说。 ...... “咳咳,秦总,这个职位恐怕不大适合。”戴金丝眼镜的中年人忽然插话。 说话的人叫王晓峰,是后勤部的另一名副总经理,与张胖子平级,也是秦启明的左右手,平日里与张胖子多有不合。 王晓峰清咳两声,接着说道:“据我所知,咱们公司管采购职位有入职年限的要求,至少在别的岗位上干够一年才能转岗,这样直接任用我怕人资部门没法通过。” “王总说的也是。”秦启明微一沉吟,点了点头说道。 “嗯?”张胖子心中暗怒,他与王晓峰虽然一向不合,但也是面和心不合,没想到王晓峰会当面拆台。 公司是有这个规定,但他也有许多办法绕开这项规定,不过都是私底下的手段,不大方便放在台面上说。 “胖子,要不先让小庞在其他岗位干一段时间,等业务都熟悉了,再去搞采购?”秦启明不愿直接驳张胖子的面子。 “秦老大说的也是,我先回去考虑考虑,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岗位。”张胖子打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先避过王晓峰,回头再来秦启明这里想办法。 “咳咳,张总也不用费心了,库房那边缺个值班的,要不让庞先生先试试?”王晓峰的咳嗽声再次响起。 “什么?” 张胖子两眼一瞪,库房的岗位薪水不高,而且还要上夜班,算是比较差的岗位,尤其是库房那边的事情都归王晓峰管,在王晓峰的手底下干,还不知道会出什么幺蛾子。 “这个岗位好像是没什么要求...”秦启明微微点头。 张胖子见秦启明有点头的意思,心中大急,急中生智说道:“秦老大,餐厅最近也缺人,要不先让庞兄弟去试着干干?” “餐厅?”秦启明一怔。 “咳咳,张总,据我所知餐厅的职位也有要求,比如,身体一定要健康...”还不等张胖子张口,王晓峰的咳嗽声再次响起。 “王总,庞兄弟健康不健康我不知道,不过,你今天怎么老是咳嗽,要是身体不适,还是早点去医院的好。”张胖子有点压不住火,转头说道。 “咳咳,不劳张总操心,我这不过是小病...”王晓峰说道。 ....... “你得的是肺痨,可不是什么小病。”庞谢忽然插口。 庞谢自进入办公室以来,没有说过一句话,因为做什么工作,在他眼里做什么都没有区别。 不过,王晓峰一句“小病”倒引出他的兴趣,他昨夜刚刚炼化“医药”符文,正好拿王晓峰练手,当即仔细瞧了他一眼,不料,就这一眼,正好瞧出许多有意思的事情,便忍不住说了出来。 “肺痨?咳咳,你不要胡说八道,告诉你...”王晓峰脸色一变,霍然站起身来,指着庞谢一边咳嗽,一边怒斥。 庞谢上下扫视一眼,微微一笑,露出两排白牙,说道:“情绪烦躁,身形消瘦,双掌内侧有盗汗痕迹,两颊绯红如胭脂色,这些都是最明显的肺痨标识,要是没猜错的话,你想必还有咳血的症状。” 王晓峰脸色骤变,身子不由一晃,几乎要摔倒在沙发上。 庞谢说的症状,正是他近几天的情况,尤其是咳血的事情,他并没有告诉别人,只当是咽喉发炎,也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被庞谢一口说破。 事实上,他这几日因为身体不适,有些情绪烦躁,否则他虽然与张胖子虽然不合,也不会当面拆台。 秦启明见王晓峰的面色不对,连忙问道:“王总,你这两天身体怎么样?” 王晓峰脸色发白,勉强说道:“感谢秦总关心,我这两天是有点不舒服,不过...” 秦启明不等他把话说完,连忙起身说道:“王总啊,身体要紧,身体要紧,别的事先不说了,你赶快去医院检查一下!” 不等王晓峰再说话,秦启明已经起身,亲自把办公室门打开,做出开门送客的表示。 王晓峰无奈,只得点了点头,告辞离去。 秦启明反应这么大,倒不是他相信庞谢的判断,只是因为他上了年纪之后身体不好,肺痨又是有名的传染病,不管庞谢说的是真是假,只要王晓峰有点身体不好的苗头,他都不敢冒这种风险。 王晓峰走后,走了搅局的人,剩下的事情自然十分顺利,在张胖子的游说之下,秦启明爽快答应庞谢的职位,安排他去办入职手续。 离开秦启明的办公室,张胖子一拍庞谢的肩膀,哈哈大笑:“兄弟,你真有本事,两句话就把王晓峰唬走了,他这人也太胆小了,下次见面非要好好笑话他不可。” 庞谢悠然说道:“恐怕你最近是见不到他了,我不是唬他的,他是真的得了肺痨。” 张胖子一怔,随即惨叫一声,说道:“兄弟,工作的事先不着急,先陪老哥检查一下,看我有没有被传染上!” 第七章 入职 张胖子对生命的有着非凡的热情,确认庞谢不是开玩笑之后,立即用与肥硕身材不成比例的速度,飞奔到公司的航医办公室,进行全面消毒之后,方才胆战心惊的离开。 “航医”是航空公司特有的医种,主要工作是应付空勤人员的各种突发疾病,类似于学校的校医,虽然治不了大病,但日常医疗检查还是可以的。 凑巧的是,就在张胖子和庞谢离开航医办公室的时候,秦启明一脸紧张地走了进来,也来这里消毒。 双方相遇,尴尬一笑。 就在张胖子和庞谢去航医办公室消毒的时候,王晓峰正失魂落魄的往公司大门走去。 自家人知自家事,刚才在秦启明的办公室,他虽然坚称自己没事,但连日来胸口发闷,隐隐作痛,却已早有预感,知道病的不轻,只是讳疾忌医,不想去医院检查罢了。 “叮”! 电梯打开,王晓峰低着头向外走去,连抬头看路的精神都没了。 “嘭”的一声,刚刚迈出电梯,王晓峰就感觉自己不知撞上了什么东西,坚硬如铁,牢固如山,直震的周身发麻,好悬没弹回电梯离去。 “我艹…”王晓峰心中大怒,谁TM在电梯口放的什么玩意?不知道要走人吗? “嗯?” 话未说完,一声冷哼传到到王晓峰耳中,他连忙抬起头来,瞧见了眼前站着的男人,不由激灵灵打个冷颤。 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黑漆漆的一张国字脸,双眼似睁非睁,头发乱乱蓬蓬的披在脑后,身材虽然不高,肩膀、腰腹却都非常结实,双手随意垂在身体两侧,就好似两只厚重的熊掌一般,一身驼色户外服,随意涂抹着几条粗大的黑色纹路,绘成一幅狂野的画卷。 “赵…赵部长…好!”王晓峰脸上挤出笑容,心中暗暗叫苦。 眼前这位是“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安保部部长赵虎行,级别不高,权力不小,直接隶属集团总部领导,不受分部任何人管辖,平时也就对同是从总部过来的秦启明客气一点,此外,就连长安分部的总监也不看在眼里。 “怎么慌慌张张的?”赵虎行看来心情不错,居然没有发火。 “唉,还不是被人气的,也不知道张胖子从哪找了个毛头小子,一见面就说我得了肺痨,差点没气死我,刚才就没留神…”王晓峰眼珠一转,使出一招祸水东引来。 “哦。” 赵虎行双眼渐渐睁开,上下打量了王晓峰一番,目光微微一动,右手猛然向前一探,抓住王晓峰的左手,食指和中指并拢,贴在王晓峰的寸关尺处,停了十多秒钟。 王晓峰还没反应过来,左手便被赵虎行抓住,再想把手抽回去,就感觉像是被铁钳子夹住一样,丝毫也抽不动,只能听任赵虎行摆布。 半分钟后,赵虎行把手一松,嘴角挤出一丝笑容,问道:“那小子叫什么名字?凭什么说你有肺痨?号脉了吗?” “那小子叫庞谢,随便来一个毛头小子,我能让他号脉吗?离着我还有好几米远呢!”王晓峰连忙说道。 赵虎行听了王晓峰的话,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冲着他摆了摆手,自顾自向电梯里走去。 王晓峰如蒙大赦,连忙离去。 站在电梯里面,赵虎行脸色沉了下来,低声自语:“有意思,连我也得号过脉才能发现他肺里面有问题,居然有人能隔空看出问题来,真不知道是从哪来的,不要打错了主意才好。” …… 张胖子和庞谢离开航医办公室,先去人资部门,办好入职手续,然后直奔基地餐厅而去。 张胖子为人好吃、爱吃、也会吃,分管餐厅工作,正能一展所长。在他的带领下,长安分部的餐饮水平在整个“东海航空”都是拔尖的,甚至要超过公司总部。 餐厅在长安分部东面,共分上下两层楼,总占地面积超过两千平米,算上管理人员和厨师、帮厨差不多有五六十人,分工也很精细,不但有单独的炒菜、面点、凉菜师傅,就连蒸馒头、烙饼也有专人负责。 两人来的早,餐厅里面没人,后厨里烟火缭绕,煎溜熬炖,一派忙忙碌碌的景象。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庞谢此刻就颇有些目盲、耳聋、口爽的感觉。 张胖子泡了两杯茶,拉着庞谢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兄弟,你先随便干点闲活,过两天等秦总把这事忘了,老哥再给你换别的岗位。”张胖子悠然说道。 餐厅工作辛苦不说,厨艺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庞谢只怕没几样能干的,不如在这休息两天,再找别的事做。 庞谢并不是这么想的,他对餐厅的一切都十分好奇,在金山湖里宅了八百年,生食吃得多,熟食吃得少,这几日正吃得开心,正想学学怎么做饭。 目光从后厨众人身上一一扫过,庞谢忽然抬手,指着远处几口热气腾腾的大锅,问道:“那位老先生在做什么?” 张胖子顺着庞谢手指的方向望去,说道:“你说那边啊,那是李师傅在煲汤,他煲汤的手艺也还不错,虽然算不上什么名厨,但也算做的入味。” “那我能不能去煲汤?” “兄弟,这活可不容易干,讲究火候,讲究用料,不是说...” “我能干。”庞谢斩钉截铁。 张胖子不由一怔,想了一想,最终还是答应下来:“兄弟要真想做这个,可以先试试,不行的话咱们再换。” “没问题。”庞谢说道。 ...... 确定职位之后,张胖子为庞谢在分部要了一间正式宿舍,庞谢在人间也算有了个安身之所。 安顿完这一切,已经到了午饭时间,张胖子没有带庞谢再回餐厅,而是带着他去了公司不远处的一家酒店,同时,还喊了另一个人,就是公司餐厅的经理。 张胖子作为后勤部的副总经理,并不是直接参与餐厅的日常管理,餐厅本身也有自己的经理,只不过上午出去办事了,才没跟庞谢碰面。 餐厅经理姓吕,名叫青城,出身蜀地,身材瘦高,双眼有神,一副精明强干的模样,身上最为显眼的是左臂上的盘龙纹身,看起来煞是威风,今年才二十五岁,却已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不下十年,处世极为老练,黑白两道都有几分面子,算是张胖子的得力助手。 酒席宴间,张胖子说了庞谢的来历,吕青城自然是信誓旦旦的保证,要把庞谢照顾的妥妥帖帖。 酒足饭饱之后,三人重回公司,张胖子上楼去忙自己的工作,庞谢也终于正式上岗,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庞谢自打进入餐厅之后,便霸占了那几口用来煲汤的大锅,整整一个下午都围在锅前,用遍了餐厅的各种食材,连续煲了七八锅汤,就连原先的李师傅也插不上手。 吕青城最初还担心庞谢煲的汤不好喝,误了晚餐不好给公司上下交代,安排李师傅在别处又煲了几锅。不料,他尝过庞谢煲的汤之后,只觉得鲜香无比,醇香浓厚,再回过头来尝李师傅的汤,反而觉得寡淡无味。 晚饭时候,张胖子也来到餐厅,喝过庞谢煲的汤之后,也是十分惊讶,没想到庞谢还有这般本事。 几锅香气浓郁的汤摆在餐厅,顿时在公司员工中掀起轩然大波,许多员工嗅着香气,端着碗来盛汤,就连一些平时不喜欢喝汤也员工也不例外。 晚餐过后,餐厅关门结业,张胖子驾车回到市区,庞谢仍然留在食堂,盯着面前的一口渐渐沸腾的汤锅,双目炯炯有神。 ...... 庞谢化身为人时间尚短,离开金山湖之后,便遇到了张胖子,接着就来了古城长安,压根没有进后厨的机会,更不要说去学煲汤了,就连“煲汤”这个词,他也是第一次听说。 事实上,他今天并不是在煲汤,而是在做“药膳”。 所谓药膳,通常的来说,是药材与食材搭配而成的美食,若是搭配得当,既有强身健体、益寿延年的效果,又能填饱肚子,充作美食,算是一等一的好东西。 庞谢做的药膳与通常说的药膳不同,他所做的药膳只用日常食材,并没有用半分药材,但功效却不输于任何药膳。 要想说清楚这其中的道理,就要从“食药同源”说起,上古时期,食材与药材并不分家,直到后来神农氏尝百草之后,编出《神农本草》,才正式将药材从食材中独立出来。 不过话说回来,神农氏只是明确了药材与普通食材的区别,将大千世界之中,药性强烈的食材筛选出来,但并不是说只有选入《神农本草经》的食材才有药性。 所谓药材,就是药性强烈的食材,所谓食材,也就是药性并不明显的药材。 庞谢今天做的事情,就是依照医家君、臣、佐、使之道,将各种药性并不明显的食材熔于一炉,再以特殊手法,萃取其中精华,激发其中药性,煮出一锅补益精元的药膳。 这种境界已不是凡俗医家所能企及,事实上,庞谢的药膳之术来自于他昨夜获得的“医药”符文,本就是“医药”神通! 庞谢昨晚一夜苦修,初步炼化了“医药”、“饮水”两种符文,今日来到后厨,一眼瞥见炉上正在煲的几锅浓汤,就想起“医药”神通之中蕴含的药膳之术,正好助力修行,于是决定留在餐厅煲汤,试试这门本事。 第八章 药膳 晚上八点。 庞谢搬了一把木椅,稳稳坐在炉火面前,紧紧盯着汤锅。 白日里,他连续煲了七八锅汤,其实都是在练手,他的药膳之术毕竟是从神通中得来,来的虽然容易,但却不甚扎实,许多细节需要实际操作,仔细体味才成。 前面煲的七八锅汤,虽然效果也是不凡,但在庞谢眼里,全都不能算合格,不是火力过猛,产生了药毒,便是火候不足,药性没有完全激发。 煲过七八锅汤之后,他才略有心得,选择上好材料,煲出这个一锅好汤。 半个小时之后,天色渐晚,星光初现,锅中浓汤渐渐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来。 庞谢缓缓站起身来,关掉炉上灶火,却未立即打开锅盖,而是微微闭上双眼,双手扶在汤锅两边的把手上,催动丹田之中的气旋,将一股灵气透过“医药”符文,再经腹部天枢穴,过胸前太乙穴,通小臂曲池穴,达手腕神门穴,最终导入这一锅药膳之中。 锅里都是凡间食材,手段再高,效果也有限,想要真正做出有益修行的药膳,关键就是这“医药”神通。 这门神通不止会向他传授医术,蕴含神通的符文,才是重中之重。 庞谢先前煲的七八锅汤,因为人多眼杂,都未曾导入灵气,虽然也有些强身健体的作用,但到底算不得灵药,直到此刻,他才第一次施展神通,激发潜藏在食材最深处的药性。 灵气经由双手,导入汤锅之后,汤锅中的药膳猛然沸腾起来,震的锅盖不住抖动,浓浓的香气扑鼻而来,轻轻嗅上一口,沁人心脾,舒爽不已。 庞谢面色不变,依旧催动丹田青色气旋,灵气不住导入汤中。 片刻之后,汤锅慢慢平静下来,浓浓的香气也渐渐消失不见,药膳中的食材尽数融化,眼前一锅浓汤,再无一丝香气,就好像是一锅寡淡的白开水。 庞谢修行道法多年,深通修行之理,知道这是“神物自晦,真水无香”的道理,当下揭开锅盖,双手捧起半米高的汤锅,也不顾药膳滚烫,大口吞服起来。 若是换一个人,这样喝汤纵然不被烫死,两三口也就饱了,喝不了多少,不过,庞谢昨夜炼化过“饮水”符文,体内多了一个奇异的器官,这就完全不同了。 这个器官十分奇异,虽然十分小巧,只有指头蛋大小,却能吸收大量液体,液体进入之后,立即就被消化吸收,就好像灌入黑洞一样,就此消失不见。 因为这个器官是观想上古神鲸而成,庞谢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鲸囊”。 眨眼之间,一锅浓汤下肚,饶是他先天道体,双颊也烫得通红,大颗大颗的汗珠不断从额头滴下。 庞谢当即盘膝坐下,双目微闭,五心向天,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用心炼化药膳之中蕴含的药力。 药膳之中蕴含的药力在他腹中挥发出来,化作一缕缕纯粹的精元,在五脏六腑之中游走。 庞谢默运《玄功要诀》,催动丹田气旋,将这一缕缕精元炼化,化作一缕缕灵气,涌入丹田气旋之中。 他已成就“蜕凡”境界,除了直接吸取天地之间游离灵气之外,还能将体内精元炼化为灵气,只是人体内精元有限,若无额外补充,只是一味炼化,迟早会拖垮身体,必须在有外界精元补充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这个方法。 其实,若是在天地元气充足的地方,眼前这点药膳产生的精元,也当不得什么大用,但如今人间元气微薄,这种法子也不失为一种补充之法。 半个小时之后,庞谢感受到丹田中的淡青色的气旋微微浓厚一分,逐渐往深青色转化,脸上不禁露出一丝笑意。 他默默算了一算,施展这门神通,只用了一分灵气,反馈回来的却足有十分,这一锅药膳足足顶他七日苦修之功,这还是选了些普通食材的前提下,若是能够精选食材,恐怕还不止这一点功效。 夜色沉沉,灯火悠悠。 庞谢喝完药膳,时间已经不早,便将厨具收拾干净,锁好餐厅大门,转身往公司宿舍走去。 餐厅位于长安分部东侧的三层小楼里,公司宿舍则是在基地西侧的五层楼里,由东侧的餐厅去西侧的宿舍,途中要穿过一片圆形花圃。 淡黄色的菊花开的正盛,在夜风的轻拂下,迎风摇曳,花摇叶摆。 庞谢路过花坛的时候,五六名空姐穿着深蓝色制服,从办公楼里匆匆走了出来,拉着橘红色的行礼箱,登上一辆小客车,前往机场执行夜间航班。 航空公司与别处不同,并没有明确的上下班时间,飞机一天到晚都在天上飞,空姐自然也从早忙到晚。 庞谢忽然止住脚步,转头汽车离去方向望去,眼中流露出些许诧异。 就在刚才,他再次嗅到了淡淡的草木幽香,只是这一丝香气极淡,又混在菊花香气之中,才没立即反应过来,待他分辨出其中的香气时,几人已乘车离去。 庞谢有些遗憾,他是受到草木之灵的吸引,才决定来东海航空工作,没想到竟然当面错过,不过也不着急,这几人与他在同一家公司,迟早有相遇的时候,就算一时找不到也算不得什么。 ...... 穿过花圃,来到宾馆。 庞谢直上五楼,掏出房卡,打开房门,房号“532”。 屋子里陈设非常简单,只有最基本的桌椅床铺,其他东西都要庞谢自行添置,所幸是单人间,不用跟别人挤在一起,可以省一笔住宿费用。 庞谢坐在松软的沙发上,随手打开电视,五光十色的画面顿时在屏幕上亮了起来。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则沐浴露广告,美女鲜花,简单俗套。 庞谢托着下巴,看得津津有味,不谈节目内容,只是这种能动的画面就已经让他感到身份新奇。 无论是传递画面的“镜花水月”之术,还是传递声音的“千里传音”之术,都不是寻常修行者能够施展的,更不要说合二为一。 时间尚早,庞谢还不急着休息,轻点遥控器不断向后换台,随着手指轻点,几十个频道不断变换,古今中外,各时各地的悲喜剧在屏幕中不断显现,倒是让他大开眼界。 看了一阵,庞谢关上电视,默运“玄功要诀”,催动体内青色气旋,吸取天地之间薄弱的元气。 修行虽非一日之功,却一日不可懈怠。 修行之路大致虽只分为蜕凡、念动,不漏,知命,无拘,不朽,不灭七重境界,但是细分下来,却远不止如此。 单单“蜕凡”境界,便有肌肉、神经、皮膜、内脏、骨髓和脑髓六道难关要过。 这六关都是水磨功夫,需要他日夜汲取天地之间的元气,再将元气转化为自身灵气,然后以功法催动灵气,逐渐转化这六处组织,最终将肉身推到非人境界,只有这六关过后,才能凝练神识,冲击“念动”境界。 即使是在元气充足的上古时期,跨过这六关也要数十年时光,更不要说元气衰微的今日了,却是一天都耽搁不得。 庞谢收摄心神,就此沉沉入定。 他如今已踏上修行之路,所需睡眠甚少,完全可以用修行代替水面,不必担心精力不济。 一夜天明,天光渐亮。 庞谢换上雪白的工作服,前往餐厅干活。 妖与人不同,妖物崇尚个体,讲究特立独行,人类则崇尚集体,讲究分工合作。 庞谢并不排斥工作,一方面是因为他刚刚化形为人,对人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另一方面有白素贞在前,如此强横的大妖,也会在人间坐堂问诊,其中一定蕴含着什么他还不知道的秘密。 他来到餐厅后厨,跟吕青城打了招呼,便自顾自去煲汤了,既不多话,也不多事。 从这一日开始,他白天工作,守着灶火熬汤,晚上等众人离开之后,则精心烹制药膳,施展“医药”神通,激发其中的药性。 眨眼之间,半个月过去了,张胖子每天都来,瞧瞧庞谢做的怎么样,还给他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生活用品。 庞谢也逐渐开始熟悉人间生活。 第九章 相识 这天傍晚,餐厅里的人都已离去,庞谢独自坐在炉前,用心盯着面前的三只汤锅。 三只汤锅中,正中一只煲的是各样时鲜蔬菜,左边一只是五谷杂粮,右面一只则是各种飞禽走兽。 当然,三只锅中都没有螃蟹。 三锅药膳各有千秋,却又相辅相成,搭配起来能够提供最为浓厚的精元,庞谢试了半个多月,才试出这种最佳搭配。 对他来说,药膳不是越多越好,他试过腹中那个古怪器官,也就是“鲸囊”的极限,每天至多只能饮用三大锅汤,再多也喝不下,当然,这与他尚未真正练成“饮水”神通也有关系。 眼见汤水渐沸,香气逐渐浓郁,庞谢站起身来,默运丹田气旋,逼出三道灵气,注入药膳之中。 三道灵气注完,庞谢感觉有些疲惫,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也淡薄了几分,如今天地元气微弱,积攒起来极为困难,用起来却极是容易。 灵气注入药膳之后,将其中食物逐渐化去,融入汤水之中,没有留下半点食物的痕迹,香气逐渐收敛起来,三锅药膳逐渐转化为白水一般透明清亮。 庞谢不等药膳转凉,打开肉汤大口喝干,然后又是谷汤与菜汤。 直到水饱肚圆,菜汤还剩一碗,再也喝不下去了,当下盘膝而坐,缓缓炼化药膳之中的精元。 半个小时之后,庞谢将肚中精元尽数炼成灵气,开始收拾厨具准备离开,收拾完之后,见锅中还有一碗菜汤,便盛在保温盒中,准备明日再喝。 庞谢为人精细,纵然是一碗菜汤,也不愿意浪费。 “好香!好香!煮什么呢?”一个清脆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紧接着,餐厅大门推开,露出一张清秀的面容来。 庞谢回头望去,只见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轻轻咬着嘴唇,略带惊诧的看着他。 女孩年纪在二十岁上下,眉清目秀,身材苗条,一头乌发扎成马尾高高甩在脑后,小麦色的肌肤充满健康的气息,一件淡黄色的帽衫,一条深蓝色的运动裤,脚下一双乳白色的厚底休闲鞋。 面上的笑容十分有亲和力,两只酒窝带着淡淡的笑意,两只眼睛好像弯弯的月牙。 “菜汤而已,你要喝吗?” 庞谢脸上也露出笑容,这还是他自修炼成人以来,第一次主动露出笑容,他是螃蟹修炼成精,人类的美丑俊陋对他来说毫无意义,真正让他感到开心的是,他感受得到,女孩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愉悦,并非与人客套时的假笑。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是五百年前一个俊俏的和尚教给他的诗,这个和尚在苏杭一带的颇有名气,天赋极佳,修为也不错,若不是天地元气衰竭,无法再进一步,未必不能登上西方净土。 女孩脸上笑意更浓,也不虚礼推脱,快步跑了过来,伸出一双小手,捧起保温盒“咕嘟咕嘟”喝了起来,眨眼之间,便将一大碗汤喝的干干净净。 “真好喝!好香!好鲜!”女孩边喝边说。 “好喝?”庞谢反问。 “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汤!”女孩伸出舌头舔了舔碗底,意犹未尽的说道。 “嗯...” 真水无香,神物自晦,这三锅汤经过“医药”神通激发之后,药性虽全部激发出来,味道却都消失不见,寻常人喝到嘴里,与白开水也没什么区别,这女孩能喝出不同,若不是天赋异禀,就是有修为在身。 可是看这女孩的模样,没有半点修行过的痕迹,那就只能用天赋异禀来解释了。 “你是新来的小师傅吗?我以前怎么没见过?”女孩放下汤碗,连珠炮般发问。 “餐厅里师傅这么多,你都认识不成?”庞谢反问道。 “那当然,谁最会炒菜,谁最会焖饭,谁最会煲汤,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哦,你叫什么名字?” “本姑娘姓黄名陶,“待到菊黄家酿熟”的黄,“共君一醉一陶然”的陶!” “我叫庞谢。” “小庞同学,谢谢你的汤!” “不用谢,一碗汤不算什么。” “小庞同学,你这汤是专门给自己煲的吧?我以后还能来蹭汤喝吗?” “当然可以。”庞谢笑道,一碗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他对这女孩倒是有些好感。 “谢谢啦!”女孩展颜一笑,一缕极淡的草木幽香从她周身毛孔散发出来,是草木之灵特有的香气。 …… 这一缕草木幽香倏然而来,倏忽而去。 庞谢还不及品味,淡淡的香气已消散在空气之中,就好像只是一阵错觉。 他怔怔看了黄陶一眼,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不解。 无论怎么看,眼前这个女孩都是寻常人类,为何会散发出草木幽香?他前两次嗅到的草木幽香,又是不是黄陶散发出来的? “看什么呢?”黄陶眼睛一瞪,做出生气的样子,随即又笑着说道“那我什么时候来找你?” “我每晚都在这里煲汤,你没事随时可以过来。”庞谢回过神来,点了点头。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我是飞国际航班的,可以带全世界的好吃的给你,你不亏的!”黄陶微微一笑,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摆了摆手说道,“今天先不聊了,我还要去跑步呢,咱们改天见!” 说罢,转身洒然而去。 庞谢盯着她的背影,心中连续转过几个念头,却又一一摇头否定。 这女孩绝不是草木之灵,草木之灵香味特殊,十分容易识别,绝瞒不过他的鼻子,而且,真正的草木之灵一呼一吸之间,都会散发出草木幽香,永远香不离身,不会像她这样,偶尔才散发出草木幽香。 难道是因为她身上带了什么异宝?不对,若是因为外物的原因,她就不会发现这汤的特异之处,她对这汤如此感兴趣,显然是能够品味到其中妙处。 庞谢加入东海航空,就是因为这种草木幽香,想要顺藤摸瓜寻到草木之灵,没想到今天终于遇到了散发草木幽香的人,偏偏又不是草木之灵。 这其中到底隐藏了什么样的秘密,一时之间,他也猜不出来。 ...... 这日之后,黄陶时不时便来庞谢这里讨碗汤喝,只不过她平常工作忙碌,短则两三天,长则四五天才能过来一次。 黄陶也不空手,她在公司是飞国际航线的,每次来不是带点法兰西的红酒,便是带点德意志的乳酪,或者瑞士的巧克力。 庞谢也不客气,当场便拆开品尝,不过大多数食物他都吃不惯,只有极少数能够入口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庞谢与黄陶逐渐熟悉起来,只是不知为何,两人不约而同,都只聊些闲话,从不聊出身经历。 庞谢发现了一个规律,黄陶平常并不会散发这种略带幽香的草木灵气,只有在饮下药膳之后,被药膳中蕴含的药性一激,才会散发出草木幽香。 数日之后,傍晚时分。 庞谢独自坐在餐厅,静静的望着窗外的月亮,心中不知在想些什么。 “小庞同学,你看姐姐给你带什么来啦?”熟悉的声音又一次在他脑后响起,庞谢面相不过十六七岁,黄陶看模样已经二十出头,故此,她总是自称姐姐。 “巧克力?红酒?还是乳酪?”庞谢也不回头。 “这次可是实在家伙,整整两大包香肠,差点累死姐姐,你赶快尝尝。” “辛苦,辛苦。” “别说辛苦了,汤还留着没?” “自然,都在保温壶里。” “先让姐姐喝两口,国际航线真是累死人。” 黄陶拧开保温壶,双手捧着水壶,仰着头毫无形象的喝了起来。庞谢则抽出一根香肠,慢慢嚼了起来。 香肠的味道不错,比上次带的乳酪强多了。 “你今年多大了?就在我面前自称姐姐?”庞谢边吃边问。 “难道你不知道女孩的年龄是秘密吗?”黄陶放下保温壶,瞥了庞谢一眼。 “哦...”庞谢哑然。 “其实,我也不知道。”黄陶的声音忽然低沉下来,“我跟你差不多,爸爸妈妈早就不在了,跟姐姐一起长大的,姐姐也记不清我的生日了...” “对不起...”庞谢顿了顿,接着又问道:“你还有个姐姐?” “是啊,她也在咱们公司,改天我介绍你们认识!”黄陶脸上忽然带出一丝红晕。 “好啊。”庞谢心中一动,想瞧瞧她姐姐是不是与她一样,也有这些特异之处。 “咦,你好像对她很有兴趣的样子。” “......” “我先跟姐姐约吧,她最近休长假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等她回来咱们一起见个面吧。”黄陶望着庞谢,轻轻眨了眨眼。 “好。”庞谢点点头,静静的看着黄陶,脑中思索如何从黄陶的姐姐那里获得更多的信息。 黄陶说完之后,见庞谢呆呆不动,静静地望着自己,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红晕。 “对了,你的脸怎么忽然红了?是不是病了?长时间劳累之后容易发烧,要不要让我帮你瞧瞧,我懂一点医道的。”良久之后,庞谢忽然说道。 黄陶微微一愣,跺了跺脚,头也不回的跑出餐厅。 庞谢不由一怔,这算什么?讳疾忌医? 又不是什么大病,随即又想起了什么,大声喊道:“你还没说你姐姐叫什么呢?” 楼道里空荡荡的,只剩下不断的回音。 第十章 邀请 清晨。 灿烂的阳光由东方照入,穿过宽大的落地窗户,晒进空旷的房子里,房间面积很大,足有四五十个平方,却只放了一张木床,一张圆形的小木桌,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木桌和木床都紧紧贴着西侧墙壁,似乎主人连这两件家具也不想要,只想要一个空荡荡的房间。 地面上铺着是厚厚的橡木地板,与市面上卖的木质地板不同,全都选用的是一寸多厚的橡木板,手工拼接而成,踩在上面,就好像回到真的森林一样。 宽大的落地窗下,赵虎行赤身站在那里,迎着初升的朝阳,双手握成虎形,正在凝神练拳。 一招一式速度极慢,就好像公园里修身养性的老年人打太极一般,看起来丝毫没有杀伤力,只有站在他身边,才能听到一阵阵低沉的嗡嗡声从他体内传出。 这是气血急速奔腾带来的肌肉震颤,能将气血催到这般地步,距离肉身绝顶,也只差一小步罢了。 若是换一个人,能有这样的修为,不知要得意成什么样,可是赵虎行脸上不但没有半分的色,反而阴沉的可拍,就好像这一身修为对他来说不是成就,而是耻辱。 一招、两招、三招,数十招后,赵虎行忽然加速,一拳一脚,快若雷霆,激荡四周空气啪啪作响,就好像有人在放鞭炮一样,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半晌之后,赵虎行的动作停了下来,身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汗珠,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古铜色的光芒,整个人就好像铜铸铁灌一般。 “虎行,你起的真早…”随着说话声音,一张白色的毛巾被盖在赵虎行身上,一双柔弱无骨的手,滑腻冰凉,从上到下,开始为他擦拭身子。 赵虎行低下头去,看着这个同样赤裸着身子的女孩,青春,柔弱,苍白,就好像轻轻一碰就会碎掉的瓷器,伸出手去,温柔地**着她的头发,说道:“你再多休息一会吧。” “我不累…你最近怎么样了,好点了吗?” “还是老样子,一天不如一天了,真不知道还能捱多久。” “没办法吗?” “那也不是,只是…算了,不说这个了,总之,我不会就这么认命的。” “我相信你,对了,虎行,你一直让我关注的黄家姐妹…” “她俩怎么了?”不等女孩说完,赵虎行声音猛然提起,忍不住大声催问起来。 “也没什么…只是黄陶最近似乎对一个男孩有好感…” “那也没什么…我还当是什么大事。”赵虎行的语气缓和下来。 “听说那个男孩叫庞谢,是…” “叫什么?你再说一遍。” “庞谢。” 赵虎行脸色忽然凝重起来,似乎想起来什么,沉默了一阵子没有说话,过了一会才说:“我有个任务要交代给你…” ...... 这一天晚上。 庞谢盘膝坐在炉前,三大锅汤已经煲的七七八八,只差些许火候便能入口。 “小庞同学!”伴随着脚步声音,有人在庞谢脑后轻轻的叫了一声。 “今天怎么来这么早?汤还没煲好呢。”庞谢头也不抬,听声音就知道是黄陶。 “这话说的,好像姐姐找你就只是喝汤一样,姐姐今天可以特意来请你吃顿好的。”黄陶爽快地说道。 “不用了,我在餐厅干活,什么吃不到?”庞谢随口拒绝。 “不会吧,请你吃饭都不去?” “不去。” “一点兴趣都没有?” “没有...” “不要嘛,你就当给我个面子,一块去吃个饭啦!” “不...” “这样吧,你跟我去吃饭,我尽快把姐姐介绍给你认识,上次提起我姐姐,你好像蛮感兴趣的嘛...” “要是这样,那倒可以。”庞谢抬头瞧了黄陶一眼,微微一怔。 黄陶的打扮与平时完全不同,往日她都是一条马尾扎在脑后,一身轻快的运动装,一双浅色休闲鞋,活脱脱一个运动少女,今天破天荒的换了一身浅黄色的亚麻长裙,一双细条纹的裸色厚底凉鞋,头发柔柔的梳在脑后,看起来文静了不少。 “啊,不是吧?你真对我姐姐感兴趣?你好像还没见过她吧?”黄陶一脸见鬼的表情。 庞谢苦笑,他是对黄陶的姐姐是感兴趣,只是其中原因,却不大方便说出来。 ...... 庞谢关掉炉火,两人离开公司,沿着公司门前的道路,漫步往西面走去。 “东海航空长安分部”位于长安府郊区,附近原本没什么人家,后来郊区开发,从市区分流过来不少公司,才逐渐热闹起来,但繁华程度与主城区还是不能比。 十分钟后,两人来到一家烧烤店门前,黄陶忽然止住脚步,脸上露出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 “小庞同学...” “嗯。” “今天呢,虽然是我请客,不过是别人付账,还有几个人跟咱们你起吃饭,但是也没什么关系,一会你光吃饭就好了,我说什么你不要反对就成。” “哦?”庞谢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眼中露出浓浓的怀疑之色。 “又不会卖了你,就当帮我好了!” “......” 黄陶脸上露出得逞的笑容,转身走进烧烤店,庞谢微微摇头跟在她身后。 烧烤店有两层,一层是大厅,熙熙攘攘,二层是天台,天台上摆了七八张白色的木制桌椅,旁边撑着太阳伞。 黄陶径直上了二层,站在楼梯口扫视一周,向角落里一张桌子走去。 这张桌旁已经坐了八九个人,都是二十岁出头的年纪,男的多,女的少,其中包括两对情侣,贴身挨在一起,剩下的都是单身,三三两两分散坐开。 这几人男的英俊,女的靓丽,单单坐在那里,便是一道惹眼的风景线,引得周围人不断注目。 其中一名青年远远瞧见黄陶走来,连忙起身,招了招手,大声笑道:“陶陶,在这边!” 黄陶眉头微皱,似乎不大喜欢这个人,随即又舒展开来,几步走到餐桌旁边,笑着说:“大家久等了!” “不久不久,走累了吧,先擦擦汗。”这名青年殷切地递过一卷湿毛巾去。 黄陶微不可查的一晃,让过单身青年手上的湿毛巾,露出身后的庞谢来,笑着说:“小庞同学,你先擦擦汗,要谢谢李山哥哦。” 庞谢也不客气,伸手接过湿毛巾,冲面前这位青年点了点头,浑不顾他略带尴尬的表情。 “小庞同学,我先介绍一下,这几位都是咱们公司的同事,这位是李山哥,这位是jojo姐,这两位是模范夫妻刘玉明、姚雪,这两位是甜蜜情侣周建宇、曹轻语,还有劲松哥、赵楠姐…”黄陶把桌前几位介绍一遍。 “小黄,这位是谁啊?你不介绍一下?”姚雪微微一笑,指了指庞谢问道。 “庞谢,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朋友,今天带出来让大家看一下。”黄陶笑道。 庞谢暗自腹诽,两人什么时候变成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了。 “咳...咳...怎么没听你说过?”李山从尴尬中回过神来。 “他比较害羞么,不好意思见人,今天好不容易才叫出来的。”黄陶说道。 李山有些皱眉,坐回凳子上,脸上虽然勉强还维持着笑容,却失去了刚才的热情。 “小黄,不对吧,我前一段时间在金山寺见过这位小庞同学,他不是张胖子的救命恩人么?才从镇江府来的,怎么会从小跟你一起长大呢?”曹轻语一脸疑惑。 庞谢一眼瞧去,认出曹轻语正是跟张胖子去临安的旅行团成员之一,难怪她认识自己。 黄陶面色不变,依旧笑着说道:“对啊,我也是在镇江府长大的,后来才跟姐姐来的长安。” “啊?” “这么巧?” “不会吧?” “小黄好像是没说过她家住哪里。” 几人纷纷露出狐疑的表情,尤其是李山,露出一副你在骗鬼的表情,不过,黄陶既然这么说了,他也不好在追问什么。 “好啦,好啦,大家都饿了吧,咱们先开饭吧!”黄陶拉了拉庞谢,和他并肩坐下。 李山默然无语,低头坐在一旁,其余几人互相对视一眼,也不再多说。 李山一向单恋黄陶,这是他们都知道的事情,只是黄陶一向李山没什么感觉,所以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不知道此事。 直到前两天,在同一个乘务组工作的jojo姐,忽然提出要给李山创造一个表露心迹的机会,这才叫上了刘玉明、姚雪、周建宇、曹轻语几人,以聚餐的名义把李山和黄陶约在一起吃饭,也才有了今天这顿饭。 只是没想到黄陶虽然欣然赴约了,却又不动声色的叫上了庞谢,倒是出乎大家的预料。 在座几人各怀心事,餐桌上气氛尴尬起来,好在时间过了没多久,服务员便端来了大盘的烤肉、烤筋、牛肚之类,大家一起吃吃喝喝,才勉强冲淡了尴尬的气氛。 第十一章 醉酒 庞谢在金山湖住了八百年,湖中没法生火,鱼肉虽然不缺,但却没法烧烤,虽然也交过些修行界的朋友,只是这些人路过金山湖时,多半是去金山寺中拜访佛门高僧,纵然给他带些酒菜,也决计不会公然在寺外烧烤。 这些日子,他虽修行成人,又在餐厅后厨帮忙,天南海北的菜吃了不少,可惜后厨其他厨具不缺,唯独没有烤肉架子,也没法做烧烤。 说起来,今天还是庞谢平生头一回吃烧烤。 各种烤品端上来之后,庞谢也不客气,闭口不语,张口便吃,直吃的满嘴流油。 “庞老弟,我看你年纪应该比我小,托大叫你声老弟,我跟黄陶是一个机组的同事,搭班飞了半年多了,怎么从来没听她说过你?”李山忽然抬起头来,双目直视庞谢,目光颇为不善。 “嗯?”庞谢也不吱声,回头瞧了黄陶一眼,示意由她解释。 “他之前一直在老家,不久前才来的公司,我俩有些年头没见面了。”黄陶笑着说。 “来这边多久了?都还习惯吗?”李山继续问道。 “哦。”庞谢不紧不慢,再次吞下几串烤肉,反正是由黄陶进行解释。 “来了没多久,差不多一个多月吧,至于说习惯么,他这人我熟,一向随遇而安。” “你怎不说话,光让陶陶替你说了?大小伙子怎么这么害臊?”李山半是玩笑半是挑衅。 “噢。”庞谢眼皮也没抬,他对眼前几人的兴趣可没有面前的烤肉高。 “他这个人从小就内向,没想到长大还是这么腼腆。” “不想说就不说,这样吧,庞老弟,咱们今天头回见面,兄弟敬你一杯,也算是交个朋友!”李山一手一杯,端起两大杯扎啤。 夏天的烧烤摊,扎啤是烤肉的标配,冰爽可口,份量又大,一杯足有普通啤酒一瓶,喝起来过瘾至极。 庞谢也不推脱,随手接过一杯,仰头一饮而尽。 啤酒进肚之后,全被“鲸囊”分解,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吃烤肉的胃口。 “爽快!再来!”李山也将自己手上的扎啤一饮而尽,转头又端来两大杯。 庞谢也不客气,三大锅药膳都喝得下去,更不要说小小两杯扎啤了。 几杯扎啤下肚,李山有些晕晕乎乎,转回头说道:“你们几个,头回见面,不跟庞老弟喝几杯吗?咱们今天不醉不归!” 周建宇、刘玉明等人互相对视一眼,脸上露出苦笑,知道李山这是要与庞谢为难。 他们几个都是李山的多年同事,深知李山的为人。 李山人品不坏,只是生性桀骜,有些唯我独尊的性子,从不容他人说不,今天请黄陶吃饭,就存了借机拿下的心思,只是没想到黄陶带了庞谢过来,一番心思落了空,自然看庞谢不顺眼。 不过,庞谢既然是黄陶的朋友,李山也不能当着黄陶的面太过分,只想仗着自己这边人多,酒量也好,把庞谢灌醉泄愤。 从心底来说,他们几人并不赞成李山的做法,这种做法只会让他在黄陶面前更加失分,让他追到黄陶的机会更小,只是他们几个都知道李山的性格,从不听人劝告,不得已只好起来给庞谢敬酒。 他们几人心中现在唯一的想法,便是庞谢不要醉的太厉害,否则伤了黄陶的面子,只怕两人日后连朋友也没得做了。 可惜,他们几个注定是想多了... 庞谢是螃蟹修炼成人,天生便能喝水,更何况有“鲸囊”之助,自然是来者不拒,转眼间七八杯扎啤进肚,脸色一点不变。 李山见状,又叫了两瓶白酒,都是长安城特产的太白酒,替庞谢斟上,说是要不醉不归。 庞谢慨然应下,酒水入口之后便被“鲸囊”吸收,眨眼之间,两瓶白酒扫荡一空。 两瓶白酒下肚,李山怔怔发呆,庞谢仍是精神抖擞,嘴里吃的痛快,时不时还喝口酒,冲淡口中的油腻。 “再来两瓶!”李山沉默片刻,回头冲伙计喊道。 “来四瓶吧,两瓶两瓶的叫太麻烦了。”庞谢顺口说道,烤肉好吃,就是太腻,得多喝点酒才成。 “......” 半个小时之后。 “再...再来两瓶,我...” 话未说完,李山“扑通”一声,趴到在桌子上,紧接着,身子无力支撑,“哐当”一声,顺着桌子滑了下去,仰面朝天,摔在地上,就此睡死过去。 以他的酒量,喝一斤就到头了,今天陪着庞谢喝到第三瓶,已经是在众人的帮衬下超水平发挥了。 桌上几人无语,李山喝的虽然不少,庞谢喝的却比他更多,再加上是李山先挑的头,现在纵然出丑,也能自认倒霉。 几人面有愧色,也不好多说什么,唯有那名叫做jojo的女孩的女孩,不住眼的打量着庞谢,见他丝毫没有醉意,微微有些惊诧。 李山醉倒之后,其他几名同事,向黄陶与庞谢告了声辞,提前结过帐后,便把李山背了回去,留下两人在烧烤店里。 ...... “好厉害啊!真人不露相,真没白叫你来!”黄陶展颜一笑,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来。 “喝酒算什么本事?”庞谢白了她一眼,却没放下手中的烤肉。 “嘿嘿...你这次可帮我大忙了,李山整天缠着我,都要烦死了,都是同事又不好推脱,这次他被你灌醉,以后他要再烦我,我就拉着你约他喝酒。” “那我可未必有时间。”庞谢摇摇头。 “不要嘛,帮帮忙啦,来,姐姐敬你一杯。”黄陶说着话,斟了两杯白酒,一杯递给庞谢,一杯捧在手上。 庞谢仰头,杯酒下肚。 黄陶也不犹豫,双眼一闭,嘴巴一张,一杯酒灌进肚子。 “你这样子...也会喝酒?”庞谢奇道。 “我不会...”黄陶杯酒下肚,双颊绯红,脑袋摇摇晃晃的。 “那你?” “我这不要表示诚意嘛...”一句话没说完,黄陶“咚”的一声,趴在桌子上。 庞谢无语。 ...... 黄陶酒量实在不佳,一杯酒下肚之后,睡得深沉,怎么也叫不醒。庞谢无语,只得托着肩膀,把她拖起,漫步走出烧烤店。 出门之后,庞谢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他并不知道黄陶住在哪里,也不认识黄陶的其他朋友,再瞧瞧天色已经不早了,等她酒醒恐怕是来不及了,情非得已,只得扶着黄陶先回了自己的住处。 推开房门,庞谢将黄陶放在床上,盖上一床薄被,打算再回餐厅,那边还有三锅药汤没喝。 修行这种事情,一日也耽搁不得。 “好热...”黄陶喃喃说道。 庞谢抬头瞧了瞧,空调的温度设置在26摄氏度,虽然不算凉,但也绝不会热。 “热死了...水...”黄陶在睡梦中叫道。 “嗯?” 庞谢低头再瞧,不由吃了一惊,黄陶双颊嫣红如血,额头汗出如浆,四肢裸露在外的肌肤全都现出淡淡的红晕,显然是体温极高的情况。 “怎么会这样,刚才还好好的...” 庞谢伸手在她额头一搭,额头烫的惊人,需要立即降温才成。 “先用湿毛巾降温,再查查到底是怎么了...” 庞谢倒不惊慌,他已练成“医药”神通,深通医理,处理起来也算容易,只是没想到黄陶的体温上升的这么快。 转身拿了块湿毛巾,敷在黄陶头上,随即双指一搭,搭在黄陶的手腕上,要看看她到底是何病症。 “奇怪,没有生病,相反,气血强的惊人,比平常人强出好几倍...就好像是修行了什么功法,而且还有所成就...” 黄陶的情况比他想象的复杂,并不是生病这么简单。 “嗯?这是...” 忽然,一股浓郁的草木幽香从黄陶周身毛孔散发出来,香气极浓,几乎可以看到白色的薄雾。 “姐姐,快逃,快!快!” 黄陶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呼吸急促,双眼紧闭,双手用力地抓着床单,双脚不停的蹬着床,好像是在逃避什么东西,或者是什么人。 与此同时,周身气血运转也越来越快,体温越来越高,毛孔中散发草木幽香也越来越浓。 “不对!” 随着草木幽香的散发,黄陶的生机急剧消耗,按照这种进度,恐怕撑不过半个钟头... 这是怎么回事?是她的先天体质有问题?还是修行了什么不该练的功法?或者说两种原因都有? 庞谢脸色一沉,右手双指疾点,连续点中黄陶身上十余处要穴,强行阻断了气血运行。 医术最重要的就是对人体的了解,“医药”神通初成,他对人体的了解,已经深入骨髓,阻断气血这种小事,对他来说不过轻而易举。 气血运转一停,黄陶的体温便不再提升,草木幽香也不再散发出来,呼吸慢慢平稳下来,良久之后,她缓缓进入梦乡,就好像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庞谢不敢大意,守在黄陶身旁,担心她再次出事,所幸黄陶就此沉沉睡去,直到第二天天亮,再没出现过异状。 第十二章 长安府 次日清晨。 黄陶揉了揉眼睛,张嘴打了个哈欠,看到盘膝坐在她床前的庞谢,伸手打了个招呼:“早啊!” “早。” “啊!我怎么在这里!”黄陶忽然反应过来,猛地坐了起来,双手紧紧抱在胸前,一脸惊恐的看着庞谢。 “你昨晚喝醉了,我不知道你住那里,就把你带回来了。”庞谢答道,至于之后的异状,并没有说起。 “你没有做什么吧?”黄陶低头瞧了瞧身上完好的长裙。 “没有。” “那就好,那就好...你真的什么都没做?” “嗯。” “你居然忍得住?” “当然。” “真的?” “你怎么看起来有些失望?” “滚!” 庞谢摇了摇头,起身向门外走去,说道:“要是没事的话,我先去上班了,你好好休息休息,临走时锁好门就成。” “好...” “对了,你以前喝过酒吗?”临出门前,庞谢回头问道。 “没有,姐姐不许我喝,说是我酒精过敏,喝酒很危险。” “你还是听姐姐的话吧,以后不要喝酒了,真的很危险。”庞谢正色说道,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真的要喝的话,记得把我叫上。” “知道啦!”黄陶脸色一红,轻轻挥了挥手,随即扭过头去。 庞谢一怔,看她的表情似乎误会了什么,但也没有解释,转身离开房间,路上忽然想起,又忘了问黄陶的姐姐叫什么。 离开宿舍,庞谢穿过园区正中的花坛,向对面的餐厅走去。 与此同时,就在他头顶不远处的办公楼里,赵虎行站在玻璃窗前,望着下方经过的庞谢,低声说道:“千杯不醉?” “不止是不醉,是没有半点醉意,酒量好的人我见得多了,就算酒量再好,喝点酒也会有反应,这家伙一点点反应都没有,就好像喝的是水。”在他身后坐着一个女孩,若是庞谢在这里,就能认出她是昨天一起喝酒的jojo。 “看来还是得我亲自出去试试他。”赵虎行淡淡说道。 “他真的有问题吗?说不定只是误会,你现在实在不适合跟人动手。”jojo微微皱眉,露出一丝忧色,似乎在担心些什么。 “误会也不行,黄家姐妹关系重大,绝不容有失。”赵虎行冷冷说道。 “她们俩到底怎么了?要真这么重要,为什么不再派人来?你现在明明…”jojo忍不住说道。 “不要多问!”不等她说完,赵虎行便低声一喝,随即温声说道:“这件事你不要问,知道的越少越好!” …… 时光如箭,岁月如梭。 转眼之间,庞谢已经来到长安府两三个月了。 这天上午,庞谢盘膝坐在炉前,默默运转功法,吸取天地间微弱之极的元气。 自从那日醉酒之后,黄陶有几天没来找他了,不过庞谢也不着急,黄陶的情况比他最初以为的情况要复杂的多,太过着急了,反而容易打草惊蛇,倒不如等她姐姐回来,直接瞧瞧她姐姐的情形。 “庞哥,吕经理找你。”后厨负责砧板的小崔忽然走了过来。 “嗯。” 小崔大名崔金虎,本是长安城北郊崔家村的农户,当年东海航空长安分部扩建的时候,买的是崔家村的地,卖地的条件之一便是答应聘用崔家村的青壮年来公司工作,他借着这个机会,进了长安分部,不过,他自幼没怎么上学,没有拿得出手的文凭,也干不了别的,只得在餐厅里做活。 崔金虎一头酒红色的长发,在后厨十分抢眼,平日里谁也不服,但对庞谢十分恭敬,因为在庞谢身上有个十分邪门的传言。 江湖传言,庞谢进公司这件事,虽是张胖子一力促成的,王总却很反对,不料,庞谢当场发飙,把王总揍的吐血,事后,王总就请假回家了,直到现在也还没有回来,而这庞谢不知有什么本事,居然一点事也没有。 传言不是空穴来风,有人确实看到王晓峰在公司门口咳出血来,当然,王晓峰请长假是因为查出来肺痨,不过谣言虽能止于智者,可惜这世上智者实在是太少,所以传言不但没有渐渐平息,反而越传越盛。 吕青城的办公室在餐厅二楼拐角处,上下楼都很方便。 “庞兄弟,来啦!”吕青城笑道。 “嗯。”庞谢点点头。 “兄弟,工资卡办好了,这个月的工资也上账了,虽然不算多,也有五六千块钱!兄弟你先用着,不够花的时候尽管给我说。”吕青城嘿嘿一笑,伸手递过一张是银行卡来。 “多了吧?”庞谢没有接,原本张胖子跟他说的是月薪四千,不知道为什么会多了一两千块。 “不多不多,我听兄弟们说你每天晚上都加班,加班费自然是要给兄弟算上的。”吕青城哈哈一笑。 庞谢哑然一笑,伸手接过卡片。 “兄弟,没事不要老在公司待着,也去城里面转转。”吕青城笑着说道。 庞谢点点头,他原计划就是要去长安城里办事的。 ...... 第二天是周末,庞谢一早便登上了前往市区的通勤车辆,前往长安市区。 “东海航空长安分部”距离距离市区差不多有二三十公里,早上八点钟出发,到达市区中心差不多快到九点。 庞谢下车的地方是长安府城的中心商业区,从早到晚行人不断,浓浓的红尘气息几乎可以用肉眼看到。 金山湖畔幽静,长安城外僻静,人气如此旺盛的地方,他还是第一次来。 旭日初升,时间尚早。 庞谢不着急办事,沿着大街漫步起来,仔细体味这座城市的一点一滴。 长安府城历史悠久,其中最为引入注目的建筑,不是城里新建的现代化设施,而是绕城三十里的城墙,城墙以唐时皇城为基础,屡经战火损毁,屡次翻新重建,当下的城墙是以明朝洪武大帝时的城墙为底子,重新修缮而成。 城墙高达六丈,宽达四丈,墙外护城河又有四丈,在过去那个年代,可以用金城汤池来形容,事实上,就在几十年前,这座城墙还在一次战役中发挥过巨大的保卫作用,并不纯是摆设。 三十里城墙共有四面主门,分别是安远、永宁、长乐和安定门,其中,正北安远门一条大道直通漠北,正南永宁门一条大路径上终南,正东长乐门一路直去便是神都,正西安定门则是汉时“定远侯”班超前往西域三十六国的起点。 此外,还有朱雀、含光、尚德等十四座辅门。 这一十八座城门对应了一十八条道路,这一十八条道路横平竖直,犹如棋盘纹路一般,向四面八方延伸出去,将一座长安城整整齐齐的划分为一个个方块。 华国境内名城虽多,布局如此规整,只有这一座城市。 ...... 距离庞谢下车不远处有一座鼓楼,鼓楼的正后方有一条小吃街,位置好,名气大,日夜游人不断,生意自然也是极好。 庞谢漫步而行,来到这条小吃街上,随着涌动的人流走走停停,随意尝了几样小吃,如蜂蜜凉粽、酸菜馅饼、粉蒸肉之类,小吃样式、做法都很简单,与江南花式繁多、清淡可口的早点不同,用料实在,极重油水,最能填饱肚子。 随意吃过几份小吃,庞谢一路向北,走出小吃街,打算找家药房买药。 这一段时间,他日夜修行“医药”神通,识海中浮现许多医典,除了药膳之法以外,还得了不少仙家秘方,其中有几个方子是专供修行人使用的,或能够补充精元,或能够养护心神,各有不同妙用,他今日来长安城里,就是想要配上几服药材,试试方子的药效如何。 说起来,丹田气旋牵引的四枚符文,虽然各具一种神通仙法,但炼化的路子完全不同。 他炼化“饮水”符文时,脑海中便会浮现一头上古神鲸,只要不断观想神鲸的威势,便能激发体内的“鲸囊”生长,拥有“饮水”之能。 但他炼化“医药”符文时,脑海中出现的却是一位葛衣老者,这位老者会向他传授种种医道至理,他得将其一一学习理解,才能徐徐炼化符文。 这两枚符文炼化方法不一,其中究竟有什么区别,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只能留待日后慢慢体会,或许日后炼化的符文多了,能够发现其中的规律。 第十三章 昂贵的药材 庞谢顺着小吃街一路向北,不过二十分钟脚程,来到一条唤作药王洞的小巷。 长安古城,历史悠久。 药王洞虽是小巷,历史渊源也不浅,初唐时期“药王”孙思邈曾在此地驻留,为唐太宗李世民诊治疾病,“药王”孙思邈离去之后,朝廷为嘉奖“药王”的功绩,便在此处建了一座药王庙以作纪念。 至于药王庙为何又改叫“药王洞”,那就是另一个故事。 据说“药王”孙思邈不但医术通玄,一身道法也是当世绝顶,后来故地重游时,借助此处的皇城地气,在此开辟出一座“药王洞天”,为当世修行人所推崇,此地才改名为“药王洞”。 世事变幻如流水,千年时光易流逝,如今莫说“药王洞天”消失不见,就连药王庙也已挪作他用,再无复往日旧观。 药王洞附近药店众多,不过短短几分钟路程,庞谢便看到三四个药房,稍稍思索之后,选择了其中门面最大的一家—杏林大药房(药王洞店)。 庞谢迈步进入店中,店里导购便迎了上来,这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齐耳短发,清爽干练,甜甜笑道:“先生,要买什么?” “随便看看。”庞谢说道,他打算先瞧瞧药材质量,然后再作打算。 短发女孩微微一笑,跟在庞谢身后,既不催促,也不远离。 庞谢几步来到药架前方,低头架上药品扫去,“左旋布洛芬”、“利巴韦林”、“盐酸氟桂利嗪”、“头孢拉定”、“头孢拉定”...... 他不由一怔,药盒上所有的字他都认识,但凑到一起之后,就一个词也看不懂了。 “难道这药房还兼售其他东西?” 庞谢暗自纳闷,转头换了一个药架,与刚才那个药架相同,依旧是些云里雾里的东西。 “请问您哪是里不舒服?”短发女孩贴心问道。 “你们店里那里有药卖?”庞谢转头问道。 “这些都是啊。” “嗯?” “请问你的意思是?” “我是说人参、牛黄、虎骨之类。” “啊,先生说的是传统药材啊,我们这里有上下两层楼,一楼都是现代药材,二楼才是传统药材,不过,额外说一句,您说的人参、黄岑、牛黄二楼专柜都有,至于虎骨我们这里没有存货,老虎是国家保护动物,现在各大药房都没有销售。”短发女孩耐心的解释道。 “好吧,带我去二楼看看。” ...... 二楼的正中位置摆着一个展台,展台上是些花花绿绿的保健品,贴着北墙立着一排中药药柜,柜台上放着一块桐木压方,一杆黄铜的小秤,柜台后面却没有人,只有一扇半掩着的玻璃门,玻璃门里传传出浓浓的药香,似是有人正在煎药。 “雷老师,这位先生要买药。”短发女孩冲着小门喊道。 “稍等,我马上出来!” 片刻之后,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从玻璃门后走了出来,侧分短发,半框眼镜,一件白色大褂,颇有些书生气质。 这人叫雷雨声,是这家药房的坐堂医生,去年刚从长安医科大学毕业,学的是传统医学。 雷雨声冲着庞谢点了点头,脱下一次性橡胶手套,笑呵呵的说道:“方子给我看一下。” “哦...没有。” “没方子?这可不太好吧。” “我说你抓就是。” “那可不成,咱们这个行当是按方抓药,没方子我可不敢卖。” “我也懂医术,你放心抓吧。” “这事可不能开玩笑!”雷雨声眼神中露出狐疑之色。 “你可以试一下。” “这个怎么试?我又不能现场出份卷子...”雷雨声有些挠头 “你随便说几样药材吧,我都说得出药性。” “啊?” “你说就是。” “防风。” “味辛、甘,性微温。” “白术。” “味苦温,主风寒湿痹死肌,痉疸,止汗,除热,消食,作煎饵。久服轻身延年,不饥。” “重楼。” “苦,微寒,有小毒,热伤营阴吐衄血证忌用之。” “赤石脂...” “味甘、酸、涩,性温,涩肠,止血,生肌敛疮。” “雷老师,看来这位帅哥确实是懂医术的,你就开药吧。”短发女孩从旁说道。 “好吧,您需要些什么?”雷雨声见庞谢对答如流,也就安心不少。 “麝香一斤,党参一斤,川贝母一斤,穿山甲一斤,藏红花一斤,鹿茸一斤,三七一斤...” 庞谢随口报出所需的药材,却没注意到雷雨声和短发女孩的嘴巴都越张越大。 “你确定要买这么多吗?”雷雨声表情有些奇怪的问道。 “怎么?有问题?”庞谢问道。 “你这用的量也太大了...”雷雨声苦笑着摇了摇头。 华国传统医学用药极为讲究,药材是按照“君臣佐使”配合使用,各种药材自用量不一,有些药材用量颇大,有些药材却用量极小,比如说麝香、藏红花、鹿茸之类,用量稍多就会虚不受补,从来没有按斤买药的道理。 当然,庞谢已踏上修行之途,凡间药力入体之后,自然会化作一缕缕灵气,绝不会出现虚不受补的情况。 “没事,你开就是,我自有分寸。”庞谢说道。 雷雨声皱了皱眉,说道:“先生,有两个事情我得提前说一下,一是药材用量太多,店里没有这么多现货,二是这些药材价格不菲,我得先跟您报个价。” “多少钱?” “我大概算了一下啊,差不多三十万。” “三十万?”庞谢眉头一皱,这不是一笔小数字。 他现在每个月薪水差不多五六千,一年也才六七万块钱,要凑三十万,差不多需要五六年的时间,时间可有点太长了。 ...... 庞谢默然不语。 雷雨声也不催促,三十万不是笔小买卖,极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的,一般能买这么多药材的人,大多都是行家,也不会来这里买药,而是选择药材批发市场。 短发女孩则笑着说道:“先生,咱们这里的药材品质是最好的,价格虽然贵了一点,可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当然,如果没带这么多现钱,可以先买一点回去试用,要是觉得好了,改天再来拿货也行。” 庞谢微微点头,女孩说的倒也是个办法,当下说道:“那就先买一副药吧。” “先生您说。”雷雨声没有半点不耐烦。 “鹿茸一两,三七二两,藏红花...” 庞谢打算先凑足一副补元汤的份量,当然,因为保密药方的缘故,虚报了两味药材,修行人用的药方与凡人不同,寻常人冒然服用是会丧命的。 雷雨声拿过一个算盘,随手拨动算盘珠子,待庞谢报完药材之后,当即说道:“一共是九千六百二十三块,店里都有现货,需要我给您包起来吗?” 庞谢眉间纹起,没想到这样一点药材,也要小一万块,大大出乎他的预算,不过,若是再少的话,连一副药材也凑不齐,那就没什么用处了。 “算了。”庞谢摇了摇头,转身向楼下走去。 …… 离开杏林大药房,庞谢漫步走在小巷之中,斑驳陆离的阳光洒在地上,在他眼里就好像一块块金砖。 他现在终于明白“点石成金”这门仙法的名声为什么会这么大,以往觉得这种法术既无助于修行,又不能护法卫道,并没有什么实际用处,直到今天才明白完全是想岔了。 他是妖物修行而出,一向是独自修行,从来不在红尘中打滚,这才不明白钱财的重要性,若是寻常人出身,入门时便会被师长告知“财地法侣”的重要性。 所谓“财地法侣”实是修行的必备条件,其中,首要便是“财”,人生在世衣食住行都要花钱,只有源源不断的金钱供给,才能使人无后顾之忧,买的起各种各样的珍惜药材。其次便是“地”,若是在红尘闹市修行,今日有人打扰,明日有人上门,如何才能专心,只有寻一个僻静之所,才能心无旁骛安心修炼。再次便是“法”,大道易学,真法难求,若是修炼不得其法,只会满口大道理,百年修炼不过梦幻泡影,长生二字也不过水中捞月。最后则是“侣”,修行之路,道阻且长,孤身难以行远,多一个人交流,则多一份扶助,多一份长生的希望。 庞谢在金山湖底时,天生天养,无需用财,湖中僻静,也算有地,得了《玄功要诀》的传承,法也不缺,再加上他身为妖物自在惯了,更无需道侣伴随,故此,对这四个字没什么感觉。 他如今已修成人身,要在红尘之中打滚,迟早要与这四个字打交道,今日遇到的只是小小困难,若是连这一点困难也无法解决的话,修行之路只怕前途堪忧。 他以往只知人类天生聪慧,修行起来比妖物容易千百倍,却不知道人类也有人类的难处,红尘之中,身不由己,不能像妖物那样率性而行。 庞谢在路边寻了一个自动取款机,查了一下,卡里的余额是六千一百三十二块,有零有整,与最便宜的一副药材还差三千多块钱。 这点钱不算多,解决起来也不难,先找张胖子借点,待下个月薪水发下来之后再还他也成,或者等到下个月发薪水之后再来。 庞谢微微摇了摇头,这两个办法都不是什么好主意,花费时间不少,却也只能解决一副药材的问题,当不了什么大用,要想真正解决药材问题,还是得想法子赚钱才成。 只是他初履人世,又有什么办法赚钱呢? 第十四章 射覆 “老板,我中了,两百块!”一个黑胖子挥舞着手里的卡片大声喊道。 “兄弟,运气不错啊,一大早开门红!”老板笑嘻嘻的摸出钱包,从中数出两张票子,换过黑胖子手里的卡片。 这是位于药王洞街西口的一家福利彩票站,店里主要经营两种业务,一种是双色球、大乐透这类联网销售的彩票,一种是刮刮乐这种即开型彩票。 店里生意不错,这才上午十点多,就已经拥拥簇簇的站了七八个老彩民,有些在研究墙上的走势图,有些在玩刮刮乐。 刮刮乐这种东西在大街小巷都有摊点,奖金不高,玩的人却不少,钱来的容易,去的也容易,若是运气好,一小会功夫就能赚几千块,若是运气不好,一小会功夫也能赔不少钱。 刮刮乐品种法多,刚才那个黑胖子玩的就是一种叫做“硕果累累”的彩票,这种彩票分正反两面,正面是兑奖区,反面是展示区,刮开正面兑奖区的银色覆盖膜之后,会露出不同的水果图案,反面的展示区标明了不同的水果图案对应的奖金,最高两千元,最低两元。 庞谢站在门外,若有所思的看着店里发生的一切,这玩意赚钱很容易,只要用钱买奖券,再用奖券去兑奖,用不了多大功夫就能挣个几千块,倒是个来钱的轻省路数... 至于兑奖不中的事情,他连想都没有想过,在他的丹田气旋中,吸引了四枚银色符文,其中一枚符文名为“射覆”,只要稍稍炼化,便有隔板猜枚的神通,隔着木板都能猜出背后有什么,隔着这么一层薄薄的覆盖膜,猜里面的水果图案,不要太简单才对! 唯一的问题就是,这么符文他还没有炼化。 庞谢想到这里,不顾周围人惊讶的眼神,在路边找了块干净地方,当街盘膝而坐,默默催动丹田之中的气旋,开始向“射覆”符文灌注灵气。 随着灵气的渗透,庞谢的脑海之中忽然浮现出一片黝黑的龟甲来,在这龟甲下方,有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在火焰的灼烧之下,龟甲表面浮现出无数龟裂的花纹,花纹粗犷无比,露出浓浓的上古蛮荒气息。 龟甲出现之后,便在脑海中不断旋转,随着龟裂花纹的出现,放出一道道神秘波纹,不断向四周脑海震荡。 庞谢只觉得脑海微微震动,接着就是一晕,似乎看到一副画面,有无数上古先民围在一根图腾柱前,大声念诵祷词,却又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就这么晕晕乎乎的沉入其中。 与此同时,一道光圈在他脑后亮起,随即又消失不见。 这道光圈太过黯淡,亮度甚至不如过生日时点的小蜡烛,如今又是大白天,再加上一闪即逝,莫说是庞谢自己看不到脑后,就是周围围观的人,也没有一个看清的。 即使有人瞥到一眼,也只会以为是自己眼花,或是别处的光源。 ...... 药王洞街往来行人不少,庞谢这盘膝一坐,引来不少关注的目光,眨眼之间,身边便围上了十几个人。 符文炼化,时间非短,庞谢一坐便是两个多钟头,时间一久,多数吃瓜群众都已散去,只剩下一个年轻人还在不住的打量。 这个年轻人约莫二十六七岁的年纪,一件洗的发白牛仔衬衣,一条浅蓝色的水磨牛仔裤,双眉如刀,斜飞入鬓,双目有神,璀璨如星,只是肤色也有些不正常的苍白。 庞谢坐在此处时,他便注意到了庞谢,两个小时过去了,不但没有离去,眼神反而愈加好奇。 又过了小半个钟头,庞谢双目睁开,长长吐出一口气,缓缓站起身来,脑海中的黝黑龟甲渐渐化作虚影,丹田气旋之中的“射覆”符文也已初步炼化,可以略微施展“射覆”神通。 “射覆”神通与其他两种神通相同,也都分为“始解”和“真解”两个品阶。 “始解”容易,只要将丹田之中的灵气灌注到符文之中便成,待到全部灌注完成,便是“始解”大成。 即使如此,他刚才第一次注入,也消耗了丹田气旋中将近三分之一的灵气,这还是他这几个月不断饮用药膳,修为进步的结果,若是以他刚刚踏上修行之路的修为,初次灌注一枚符文足足要消耗掉他一半的灵气。 至于“真解”,他连边都还没摸到。 庞谢稍微活动了几下身子,转身迈入店里,年轻人默不作声地跟在身后,随他一同走进彩票站。 ...... “小兄弟,头回来吧,想玩点什么?” 福彩站的老板端着杯浓茶,笑嘻嘻地站了起来,他开彩票站已经有些年头,眼力历练的极毒。 老彩民目的性强,进了福彩站,或是看走势图,或是直奔彩票打印机,只有庞谢这种新人才会漫无目的的观看。 “就这种。”庞谢的目光从不同玩法的刮刮乐上划过,最终停在那种叫做“硕果累累”的刮刮乐上。 “好嘞,要几张?”老板放下茶杯,从柜台底下抽出一整本刮刮乐准备撕给他。 “都给我吧。” “整本?”老板微微一愣,一本彩票是三百张,也就是六百块钱,价格虽然不贵,刮起来实在太麻烦,很少有新手买这么多的。 “嗯。” “也成。”老板晃晃手中的彩票本,说道“这本早上刚打开的,才撕了十张,还剩二百九十张,一共是五百八十块钱。” “不急,你把所有的彩票本都拿出来,我自己挑。”庞谢说道。 “兄弟够讲究的呀!” 老板笑了笑,又从柜台里拿出七八本“硕果累累”平摊到桌上,“这玩意我存货不多,就这么多了,兄弟要觉得不过瘾,可以试试别的玩法。” 老板对庞谢的要求,并没有觉得奇怪,买彩票全凭运气,每个人都有特殊的选法,更奇怪的要求他也见过,庞谢这种要求只能算是一般。 庞谢点点头,伸手拿起一本彩票翻看起来。 彩票的正面是覆盖区,没什么看的,背面的公示区分为上下两行,上面一行画的水果图案,下面一行是对应的奖金数额,其中最高奖是苹果图案对应的2000元,其次便是香蕉对应的1000元。 庞谢仔细盯着苹果图案,将其在脑海中默默观想出来。 “射覆”神通初成,只能猜出彩票的覆盖膜底下有没有特定图案,至于有几个,分别是什么,就不是他所能猜到的了。 庞谢捧着彩票本,默默运转“射覆”神通,盏茶功夫之后,摇了摇头,将这本彩票放下。 这本彩票中没有苹果图案,或许这本彩票中还有其他奖品,但这却不在他的神通猜测的范围之内了。 他刚才这一番运转,虽然时间极短,却也消耗不少灵气,差不多用去丹田灵气的二十分之一,看来“射覆”神通对灵气的消耗虽然没有“医药”神通那么多,但也不能无限制的使用。 庞谢又拿起另外一本彩票,再次运转神通之后,盏茶功夫之后,他将这本彩票放到自己身前,这是一本含有苹果图案的彩票。 片刻之间,他将面前七八本彩票一一试过,丹田之中的灵气也消耗了一小半,青色气旋已有些单薄,不过,他也不是全无收获,其中两本彩票之中含有苹果图案,其他几本却没有。 “我要这两本。”庞谢说道。 “好嘞,这两本都是新的,一共1200块!” 庞谢从兜里掏出一沓钞票,数出十二张递给老板,这钱是他刚从取款机取出来的,就这样随便装在兜里。 老板笑嘻嘻的接过钞票,数了数没有问题,贴心地从背后抽了把椅子递给庞谢。 庞谢接过椅子,转身找了张桌子,不疾不徐地刮了起来。 彩票的客人流动量大,就在庞谢刮彩票的功夫,已经换过三四拨客人,只有那位年轻人始终呆在店里。 这位年轻人进店之后,既没有买彩票,也没跟任何人打招呼,眼睛始终盯在庞谢身上。 半个小时之后,庞谢将刮开的彩票整整齐齐分成两沓,其中一沓都是“谢谢惠顾”,这些放在桌上不管,另一沓则是中奖的彩票,将这沓转身递给老板。 中奖的情况比他预料的要好,这两本彩票里一共有三个苹果图案,除此之外,还有若干葡萄、桔子、樱桃之类。 “兄弟,运气不错啊,新人就是手壮!” 老板接过彩票,用力揉了揉眼睛,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刮刮乐的中奖率虽高,大奖却不容易出,平常一天也难出一个苹果图案,没想到庞谢轻轻松松就刮出三个来。 “一共是六千八百二十块。”庞谢直接报出中奖金额。 “没错,你兄弟算的清楚。”老板点点头说道“兄弟运气这么好,要不要玩点别的?” “不用。”庞谢摇了摇头,施展神通需要消耗灵气,凭他剩下的灵气也赚不了多少钱,起不了什么大用。 老板从兜里掏出钱来,一张张数给庞谢,摇着头说道:“兄弟真有本事,这钱还没暖热乎呢,就得送回去,还是连本带利送,嘿嘿。” 庞谢接过钞票,转身离开彩票站,大步朝杏林大药房走了回去,原先身上有六千多,在这又挣了六千多,除去买彩票用的一千二,还能剩下一万块钱,买一副补元汤已经够了。 福利彩票站里面,连同老板在内,几个人都在感慨庞谢运气好,只有刚才一直关注庞谢的年轻人,眼中露出灼热的目光,远远缀在庞谢身后。 第十五章 窥破玄机 庞谢离开彩票站,再次前往杏林大药房,直接上了二楼,来到售卖传统药材的柜台前面。 柜台前没有人,浓浓的药香从柜台后的玻璃门中传出。 庞谢几步绕过柜台,径直去玻璃门后,想瞧瞧这家药房煎药的手艺。 “嗯?” 玻璃门里的情景令庞谢吃了一惊。 在他想来,煎药用的无非是砂锅,需要掌握的无非是火候,玻璃门里应当摆满了砂锅、火炉才对,没想到玻璃门里,既没有砂锅,也没有火炉,只有两排银光闪闪的机器。 这种机器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是一个透明的全封闭玻璃圆桶,约有三十多厘米高,圆桶里是浓稠的药汤,下半部分是一个长方形的金属操作台,台子上有几个按钮,几个把手,还有一个显示温度的荧光屏。 这样的机器差不多有二十多台,绕着房间摆了一圈,雷雨声袖手其间,时不时向四下里瞧瞧,兼顾的设备虽多,却丝毫不显忙碌。 “这是什么?”庞谢有些好奇。 “煎药机。”雷雨声随口答道,紧接着发现不对,说道“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怎么没注意?” “我才进来。”庞谢说道,他已是“蜕凡”境界的修士,若是成心避人耳目,莫说是雷雨声的心思在药上,就算是都放在他身上,也未必注意得到。 庞谢来到一台煎药机前,仔细打量一番,说道:“这机器用起来怎么样?” “比用砂锅煎药强得多,煎药主要是火候,传统砂锅就算再用心,也控制不好温度,这种机器的温度可以精确到0.1个摄氏度。” “煎药机多少钱?” “像咱们店里用这种,差不多五六万一台,一两万的也有,就是温度控制差点,差不多也能用。” “哦”庞谢将目光挪到别处,“对了,刚才我说的那副药麻烦包一下,我要买一副。” 这种机器不错,要是能买一台,可以省不少功夫,不过价格太贵了,不是他现在买得起的,况且他现在连买药的钱也没有,买了煎药机也用不上。 药材就在存在玻璃门后,雷雨声手头麻利,三两下帮便他包好药材。 两人走出玻璃门,门外早有别的客人在等候,正是从彩票站就一路跟在庞谢身后的年轻人。 庞谢有些意外,他刚才就注意到这个年轻人,只是他与这人素不相识,也就没打招呼,转身提着药包去楼下付账。 “天华,今天怎么来了?”雷雨声认识这人,上前打了声招呼。 这个年轻人是药房的老客户,姓李,名叫天华,是长安城里一家航空研究所的工程师,因为身有宿疾,常在这里买药,一来二去也就成了熟人。 “没事转转,小雷,刚才下去那个小兄弟是干什么的?”李天华的声音有些憔悴,但却不失沉稳。 “跟我是同行吧,早上来店里问了一大堆药材的价格,但又没有买,好像是钱不够,刚才出去转了一圈,回来买了一副药,不过跟他最开始想买的还差好多。” “钱不够...我知道了。”李天华眉毛一挑,转身就往楼下走。 “天华,你最近感觉怎么样?”雷雨声在他身后喊道。 “回头再聊,今天有点事....”李天华早已下了楼,声音断断续续的从楼下传来。 ...... 日近中天,艳阳高照。 庞谢提着一包药材,沿着长街信步而行,打算再去买一部手机。 他初履红尘,并没几个朋友,只有少数几个熟人,买手机也不是要与人联系,只是前几天他随手拿崔金虎的手机玩了一会,对上网起了兴趣,发现他可以通过网络随时随地了解这世上发生的一切,比他自己慢慢探索要快得多。 “小兄弟,请留步!”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叫喊,庞谢顺着声音望去,一个年轻人快步赶了过来。 “有何贵干?”庞谢站住脚步。 “有空喝杯茶吗?”年轻人问道。 庞谢一怔,凝神在他身上扫视片刻,点点头说道:“只要你有时间,我就不着急。” 年轻人脸色微变,苦笑说道:“不着急,不着急!” 在药王洞街南边不远,有一座莲湖公园,园内有半亩莲池,这在江南不过寻常景色,在西北却不多见,勉强算是长安城中一景。 莲湖公园正门有一家茶室,名为“莲舟茶室”,茶室共有两层,一层是大厅,二层是半封闭的天台,敞开的一面恰好对着公园内的幽静湖水,颇有几番景致。 此刻正是上午,店里没几个客人。 两人来到清泉茶室二楼,寻了一处僻静座位,分左右落座。 落座之后,年轻人叫了一壶碧螺春,又叫了几样干果,庞谢一语不发,瞧着公园里的风景。 “小兄弟,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叫李天华,长安人,兄弟怎么称呼?”李天华一面沏茶,一面问道。 “我叫庞谢。” “兄弟不是本地人吧?不知仙乡何处?” 庞谢摇了摇头说道:“有什么事就直说吧,你日子不多,就别再绕圈子了。” 李天华脸色一白,正在倒茶的手不由一抖,滚烫的茶水溅了出来,洒在手上烫的手背通红,却好像没有半点察觉,苦笑着问道:“你看出来了?” 庞谢点点头,说道:“肺部有瘤,毒根深藏,差不多已经深入骨髓了。” 庞谢口中的“瘤”是华国传统医学的说法,现代医学的说法则是“癌症”,不过,华国传统医学用“瘤”这个字同时指代了“良性”与“恶性”两种肿瘤,没有再做区分,现在医学则分的更精细。 “癌症”这个词出现的虽然很晚,这种病症却一直存在,华国传统医学也在这上面下过很多功夫,寻找许多治疗手段,其中有些还颇有效果,只是数百年来,天地灵气渐弱,神通渐渐不显,许多医家手段都用不出来,已经逐渐放弃了对这种病症的治疗。 刚才李天华找上庞谢时,庞谢一眼便瞧出他身怀宿疾,于是暗中施展“医药”神通,将他全身上下扫视一遍,这才发现他已患有绝症,距离死期不远。 将死之人方知生命宝贵,绝不会将有限的生命用在无聊的事情上,庞谢也是看准这一点,才答应与李天华一同饮茶,否则萍水相逢,他又岂会随随便便就跟人喝茶? ...... “小兄弟果然是高人,一眼看出来了。”李天华长长叹了口气,径直问道“我这病可还有救?” 庞谢微微皱了皱眉,轻轻敲了敲桌子,没有回答李天华的问题,反问道:“看病有医院,买药有药房,你干吗找我治病?” 李天华轻叹一声,说道:“当着真人不说假话,我这病早就被医院判了死刑,医生告诉我,若是调理的当,至多还有半年的寿命,若是调理不当,只怕三个月都活不过去。” “无论是传统医学还是现代医学,我都试过了,长安城大小医院我都已经跑遍了,有名的大夫我也找遍了。” “本来已经打算在家等死,没想到天无绝人之路,今天早上出门,在福彩站遇到了兄弟你,这才冒昧搭话,想求一条活路。” “福彩站...?” 庞谢敏锐地注意到这三个字,没想到问题竟然出在福彩站,只是“射覆”神通施展起来毫无异象,李天华又能瞧出什么? 李天华似是看出了他的疑问,呵呵一笑说道:“我这人没什么别的长处,就这双眼睛还行。你当时在福彩站前盘膝打坐,就已经吸引了我的目光,常言说得好,古怪之人必有古怪只能么,对吧?” “这也说明不了什么,要比盘膝打坐,寺里的和尚道士比我强得多。”庞谢淡淡说道。 “那当然,现代社会什么人都有,奇人奇行也不足为怪。真正出奇的是你刮彩票时,眼中既没有期待,也没有意外,宛若秋水一般平静。” “我当时就想,莫非你在刮彩票前已经知道结果,才会有这么平静的眼神?所以我就跟着你,一路去了药房,雷大夫的话从侧面验证了我的想法,你是因为钱不够才去买彩票,而且只买一次,钱就够用。这是有十足的把握,能将福彩站当做提款机的节奏啊,我这时就认定了,你绝非寻常人。” “我这病通过正常手段已经没救了,除非是有些超现实的手段,才有一线生机,因此我才冒昧搭话,希望你能救我一命。” 庞谢听完,默然无语,此次深入红尘,真是见识良多,直到今天之前,他还觉得令人眼花缭乱的科技产品是此次出世的最大收获,此刻他才明白,红尘之中最为精彩的永远都是众生。 明明是没有半点修为的普通人,却能一眼看穿表相,猜出他身具神通的事实。 若是八百年前,有人看出他身具神通并不足为奇,当时天地间元气充足,身具修为之人极多,很容易想到他身具神通。可是如今这个世界,元气衰微至极,修行人几乎绝迹,修行也成了一个传说,李天华竟能不被常识局限,单凭一双肉眼看出真相,这份判断力确实可畏。 庞谢昔日曾听修行人讲过,常有修为高深的妖魔,栽在修为平平,甚至没有半点修为的凡人手中,当时还不以为然,以为只是民间传说,今日遇到李天华才知道,凡人不可轻侮,智慧亦能通天。 第十六章 一言而决 公园之中,莲花池上。 几艘小船悠悠荡荡,船上传来游人的谈笑声与小孩的嬉笑声,热闹中带着几分生机。 一墙之外,清泉茶室,李天华捧着茶杯一语不发,苍白的面孔上露出病态的嫣红,灼热的双眼紧紧瞧着庞谢。 庞谢默然无语,李天华出言相邀的时候,就预感到会发生些什么,所以才直言不讳,点出李天华身患宿疾,想要早点让他离去,没想到李天华找他就是为了治病的事情。 只是庞谢却没有发觉,今日之前,或者说是他未曾修炼“射覆”神通之前,从来没有过这种准确的预感。 沉思良久,庞谢最终摇了摇头,说道:“这事不成。” 李天华目光一窒,声音有些苦涩:“试试总可以吧?” 庞谢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桌子,说道:“你先听我说。” “嗯?”李天华眉毛一动。 “相逢即是有缘,你既然看出来了,我也不隐瞒,我确有几分修为,也懂一点医道,只是我这点修为十分浅薄,你患的又是绝症,确实没有治好你的本事。” 庞谢说到这里,一口饮尽杯中清茶,起身就要离去,毫不拖泥带水。 他拒绝为李天华诊治,一方面是因为修为不足,“医道”神通只是初成,莫说是“真解”,就连“始解”也远未大成,治点小病还罢了,对这种深入骨髓的重病,并没有什么好办法,就算他肯出手,十之八九也是徒然。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已修行多年,深知六道之中,众生轮回,每时每刻都有无数生灵降生,也有无数生灵死亡,若是每一个生灵都要拯救,莫说是他这一点修为,就算是佛祖玉帝也只能徒呼奈何。 在他看来,只要不踏上修行之路,迟早都要步入轮回,早死几天,晚死几天也没什么差别,在金山湖这八百年里,每日里都有生灵在他眼前出生,也有生灵在他眼前死去,见过的生死已经太多了,眼前这人虽然有几分眼光,却不能令他动心。 至于他怀有异术这件事,倒不担心李天华泄露,如今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根本不相信世上还有神通存在,就算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的。 “庞先生且慢,我不是贪生怕死,实在是有不得不活下去的苦衷。”李天华见庞谢要走,连忙起身将他拦住。 庞谢摆了摆手,转过头来说道:“苦衷不必多说了,红尘俗世,众生皆苦,我也不是什么世外高人。” 李天华起身太急,胸口不小心撞在桌角上,正好撞在病痛处,疼的大口喘气,勉强说道:“庞先生,我不是白白求你救命,我听药房的雷大夫说,你想要买些药材用,但是一时凑不够钱,我愿意出这笔钱,咱们做个交易可好。” “嗯?” 庞谢脚下一顿,盯着李天华的眼睛,说道:“你确定要这么做?我买药材需要的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何况你已经病入骨髓,我若为你诊治,也要开不少药材,两两相加所需钱财不少。最重要的是我修为浅薄,就算全力以赴,也没有什么把握,说不定你会人财两空。”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出手就是。” “那就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 两人说定之后,离开清泉茶室,再次回到杏林大药房,径直去了二楼中药柜台。 雷雨声站在柜台后面,远远瞧见两人一同回来,心中颇为奇怪,这两人刚才还不认识,怎么眨眼功夫就走到了一起? 他压下心中疑惑,招呼道:“两位好!” 庞谢也不多说,几步来到柜台边上,说道:“雷大夫,麻烦帮我准备一下药材,就是我第一次来要的那些,此外,还需要些其他药材,包括蟾衣二两、田七半斤...” 原先那些药材自然是他需要的,新加的这几种则是给李天华治病准备的。 “哦?好的,没有问题。”雷雨声微微一怔,随即点了点头。 “对了,还有件事。”庞谢说着,反手一指李天华,补充说道:“由他结账。” 雷雨声不由愕然,转头看着李天华,试探的问道:“天华?” 李天华点点头:“没有问题,需要多少钱我付账就是。” “咳...咳...” 雷雨声愣了一下,轻咳几声,快步绕出柜台,扯住李天华的袖子,将他拉开几步,低声说道:“这人之前就订了差不多三十万的药材,再加上刚才说的那些,差不多要五六十万,你确定要给他付钱吗?” 雷雨声与李天华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对李天华的家里情况比较熟悉,知道他虽然很有能力,也很有学问,但却没什么钱,只能算是普通人家,五六十万对他来说,绝不是轻易就能拿出来的。 “哦?” 李天华眉毛一挑,刚才离开杏林大药房的时候,着急去追庞谢,没有细问到底需要买多钱的药,骤然听到这个数字,也不由得动容。 “买药的事情是不是缓一缓再说?”雷雨声察言观色,试探着问道。 这话也是一番好意,他与李天华相识已久,对李天华的病情了如指掌。李天华身染重病,正是病急乱投医的时候,刚才还与庞谢素不相识,现在忽然过来要为庞谢付账,只怕是受了蒙骗,劝这一句也是为李天华好。 李天华微一沉吟,说道:“不必了,该多少就多少,你抓药吧。” 雷雨声深深看了李天华一眼,不再多话,他深知李天华的为人果决,决定的事情,轻易不会回头,于是转身绕过柜台,往玻璃门后的仓库走去,心中虽有许多疑问,却也不再会问什么。 李天华与庞谢之间,必然有不为他所知的秘密,不过,他当坐堂大夫已久,见过形形色色的客人,听过太多的世间故事,知道世事离奇,往往出人意料,李天华与庞谢之间有什么秘密他管不到,只要买药的决定是李天华自己做的就好。 ...... 十多分钟之后。 雷雨声再次回到柜台,手里捏着一份单子,说道:“有一部分药材的分量不够,需要从别的店调货,大概需要半天时间,两位是要等?还是留下电话和地址,我们安排人给您送过去也成。” 庞谢转头说道:“我还没有手机,住的地方也不方便熬药,都送到你哪里成不成?” 李天华自然点头答应。 药材的事情定了下来,李天华又与雷雨声说了些细节问题,便与庞谢一同离开二楼,李天华独自去收银台付账,庞谢则在药店货架之间随便转动起来。 庞谢此时已经知道,与二楼售卖的传统药材不同,一楼销售的都是现代医学的结晶,林林种种,不胜枚举。 庞谢随手提起一个篮子,时不时拿起某种药品查看一番,随即放入篮中,就好像寻常人逛菜市场一般。 十来分钟之后,李天华付帐回来之后,只见庞谢手中提着满满一篮子药品,正在等他。 “麻烦加上这些药。”庞谢说道。 李天华接过篮子瞅了一眼,奇怪地问道:“这些药也有用?” 不能怪他有此一问,实在是这一篮药品实在是种类太多太杂,从最基本的维生素、抗生素,到一些极少用得到的药品都有,根本不是给一个人吃的,倒像是开药房用的。 “或许有用吧,主要是我有点好奇,想带回去瞧瞧。” 李天华二话不说,转头再次回去付账,这篮药品种类虽然不少,价格却都不高,加起来不过千把块钱。 庞谢买这一篮药品,自然不是真的没用,这些药品虽然与他所学神通虽无半点瓜葛,但却是人类现代文明的结晶,自有值得钻研的地方,只是钻研的结果能不能在李天华身上用到,那就不好说了。 ...... 夏日的长安气候炎热,天上的太阳就如火炉一般,一呼一吸都好像在吞吐火焰。 李天华是久病之身,早已身体疲倦,便邀请庞谢一同回家吃饭,等药房的人送药。 庞谢自然没什么意见,便与李天华同行,顺道在路上寻了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智能手机。 他选的是一部叫做“小麦4”的手机,这是一块华国手机厂商的产品,前些年的老款,不过还算能用,白色机身,轻薄顺手,最主要是价格便宜,不到一千块钱。 李天华要为他付账,被庞谢拒绝了。 一码事归一码事,庞谢让李天华为他付钱买药,是因为他答应为李天华治病,治病要花时间,会打扰修行,这是公平交易,至于买手机,万没有让李天华出钱的道理。 他一早出门带了六千多块,又在福彩站赚了五千多,在杏林大药房花了九千多,又在手机店花了一千来块,身上基本上没剩什么钱了。 庞谢对此并没什么感觉,平日吃住都在公司,衣食住行也不花什么钱,他本是妖物化形成人,许多人间享受,并没什么吸引力,没钱就没钱吧,也没什么关系。 事实上,他虽化身成人,身入红尘,但还保持着一分超然世外的心态。 庞谢并不知道,他这种状态对许多修行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凡人生于红尘,举手投足都与红尘众生有数不清的纠葛,想要超然世外又谈何容易? 天道至公,六道轮回,凡有所短,必有所长。 妖物开启灵智虽比人类困难千百倍,不过一旦开启灵智,也有许多便利之处,这份超脱红尘的心态也是其一。 第十七章 见效 从药王洞街一路向西,遇到的第一条南北大道叫做西北路,沿着这条路往北三百米,是长安城一十四座辅门之一“尚武门”,在“尚武门”东面有一座居民小区名叫“顺城小区”。 顺城小区只有三栋三层高的小楼,小区建成于二十多年前,是长安城最早的居民小区之一,绿化、布局都很不错,虽然身处闹市,但却十分僻静,算是闹中取静。 李天华的就在小区三号楼二楼,不高不矮,不冷不热,最为适宜居住。 两人一前一后上楼,推开防盗门,映入庞谢眼帘的是各种不同的飞机模型与堆积如山的专业书籍。 李天华先进了屋,小心翼翼地抱走茶几上的几架飞机模型,说道:“庞先生请坐,家里没人收拾,稍微有些乱。” “没事,不用收拾,我也挺喜欢这些东西。”庞谢指着飞机模型说道。 “那就好,稍坐片刻,我给咱们做点吃的。”李天华笑了笑,放下手中的飞机模型,沏好了茶水,转身走入厨房。 庞谢手捧茶杯,绕着屋子走了起来。 屋子里的装修虽有些陈旧,但还算宽敞,三室两厅,其中一间屋子房门紧闭,其他两间屋子房门大开,一间是卧室,一间是书房。 其实卧室与书房也没什么差别,卧室里除了一张床,一个衣柜,其他都与书房一样,桌子上堆满了专业书籍,墙上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图表,角落里摆满了各种比例的飞机模型。 厐谢饶有兴致的看着各种飞机模型,他刚才说对这些模型感兴趣并不是开玩笑。 此次踏足红尘以来,见过的器物之中,最令他感到震撼的就是飞机,其他器物如手机也好,电脑也好,这些玩意虽然新鲜,过去的修行人都可以用神通构造。 唯有飞机这一种最难构造,常言道,“驮凡人如负泰山”,随意一架飞机都可以轻轻松松带几百人出入青冥,寻常修行人可做不到,非得“无拘”境界的神仙才成。 庞谢前些日子也在网上找过飞机的资料,想要看看这种器物到底是怎样制成的,可惜飞机号称“现代工业王冠上最璀璨的明珠”,岂是他一个刚刚踏足红尘的修行人能看的明白的,不过是白费功夫罢了。 没想到李天华,倒是此道高手,还要多多请教才是。 …… 长安城地处西北,城中居民多喜面食,有名的如长安油泼面、岐山臊子面,蒜蘸面等等。 李天华祖辈都是长安人,面条煮的极好,火候恰到好处,忙活了不过二十分钟,便端出两碗辣香四溢的岐山臊子面来。 岐山臊子面做法简单,面条下锅煮熟,浇上配菜即可,最基本的配菜包括猪肉、木耳、鸡蛋、豆腐、黄花菜,至于其他佐料就看个人口味了。 庞谢端起一碗面,提起筷子吃了两口,面条劲道,酸辣可口,味道确实不错。 “还对口味吧?” “手艺不错,经常下厨?” “不下厨怎么办?总得吃饭啊!” 庞谢又吃了两口,指着屋子里的飞机模型问道:“这些飞机模型都是你收集的吗?” 李天华笑了笑,放下手中饭碗,说道:“我是729航空研究所的工程师,主要负责设计导航系统,参与过不少项目,每次项目完成,他们送一个飞机模型。” 庞谢眉毛一挑,说道:“原来你是研究飞机的大行家!” “不敢当,一架飞机需要几千,甚至上万个专家通力合作,我也只是精通一部分罢了。” “需要这么多人?” “这我还是往少了说,只算了研发人员,没有算一线工人。” “如果我想学造飞机,应该怎么办?” “你基础怎么样?” “我没上过学。” 庞谢在金山湖中修行八百年,练的是《玄功要诀》,与现代文明完全是两个体系。 “那你先要从最基础的数学、物理学起,然后还要学习高等数学、理论力学,航空材料,工程设计,差不多五六十门课程吧,快则三五年,满则八九年。” “学完以后就能造飞机了?” “学完以后你就能来我手底下打杂了!”李天华轻轻一笑,随即解释说道:“造飞机哪有这么容易,万米高空,风疾云险,稍有不慎就是几百条人命,任何一点都不虞有失。” 涉及自己专业的方面,李天华一字一句说的都极为认真,丝毫也不开玩笑。 庞谢点头明白。 现代文明有其独到之处,能够聚集千万人的智慧于一身,所以才能造出飞机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器物,这在过去的修行界是做不到的。 修行讲究个体的超脱,现代文明则讲究群体的配合,其中孰优孰劣一时难以说清楚,只是现代文明的发展过程中,少了天地元气这个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这就形成了一个极大的短板。 现代文明能够飞天遁地,却不能延长寿命,能够移山填海,却不通预知未来,这样的文明优势太明显,缺点也太明显。 ...... 饭后,庞谢再次为李天华诊断病情。 若是寻常大夫,少不得望闻问切,或是用各种仪器,他却不必如此,无论是传统医学的“望闻问切”,或是现代医学的各种仪器,最终的目的都是让医生最准确的了解病人的病情。 庞谢身负“医药”神通,只要稍微运转神通,便能将李天华周身病灶看的一清二楚,比任何机器检查的结果都要准确。 李天华患的是恶瘤,位置在胸部,用现代医学的说法就是肺癌。 这种病若是早早发现,还有延长生命的希望,但李天华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晚期,现代医学没有任何治疗手段,就连庞谢也有些皱眉。 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 李天华的病症早已深入骨髓,如今用药已是极难,凡间药品已然无法奏效,只有神通勉强可以一试,只是能否真正奏效,就连他也没有把握。 庞谢没把握,一来是神通初成,并未练到高神经节,二来是因为如今天地灵气衰退,不但修行困难,就连许多灵药也不再生长。 “医药”这门神通以“医药”为名,真正施展开来,不但需要“医术”,更需要配套的“药材”,如今灵药无存,他纵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 下午,杏林大药房的伙计便把药材送到李天华家里,价值五六十万的药材分量不轻,满满当当三大木箱,全都用防水的纸袋封好,包装的整整齐齐。 庞谢查看了一遍,药材品相不错,虽然算不上一等一的上品,但也差不多合用了。 药材到手,庞谢当下便开始煎药,决定先为李天华煎上一副药试试效果。 李天华患病已久,久病成医,家里有的是煎药的砂锅。 庞谢选出合用的药材,将药材放入砂锅,然后来到厨房里面,用清水浸泡,约莫半个多钟头之后,方才点火煎煮。 这些日子,他在餐厅后厨煲汤,对火候的控制十分熟练,几大锅药膳都能煲的妥妥当当,更不要说这一小锅药材了。 一个钟头之后,药香四溢,满屋都是药汤的芳香,庞谢见火候已足,关掉灶火,取来棉纱,将药汤透过棉纱倒入瓷碗里,滤去其中药渣。 一番功夫之后,庞谢捧起瓷碗,默运“医药”神通,由丹田气旋之中逼出一股灵气,渗入药汤之中。 药汤受这股灵气浸润,顿时发生微妙变化,只是这般变化,庞谢感觉的出来,其他人却瞧不出来。 庞谢施过神通之后,端着瓷碗回到客厅,将手中药汤递在李天华手中,说道:“先喝这碗药汤试试。” 李天华也不犹豫,一仰头“咕嘟咕嘟”大口将汤药灌下,药汤入口之后,感觉顿时不同。 他自患肺癌以来,肺部不时会传来阵阵的隐痛,更有时时伴随着极为痛苦的灼烧感,若不是性格坚韧,恐怕正常生活也维持不下去,这种痛苦的感觉一日更甚一日,就如死神一般,时时向他逼近。 随着这一碗药汤入口,他胸口的灼烧感骤然消失,就好像压住腹部的千斤重担忽然被人搬走一样,舒服的几乎要呻吟出来。 李天华就这么站着,仔细体会胸部的变化,过了好一阵子,嘴里挤出两个字:“厉害!” 庞谢却未放松,又等了二十多分钟,待药力充分发挥之后,再次运起“医药”神通,观察李天华的病情,许久之后方才说道:“这碗药汤是有点效果,不过治标不治本,能不能真正治好,还难说的很。” “已经超出我的预期了,还请庞先生多费心。” “放心,我既然答应你了,必然会全力以赴。”庞谢点了点头,想了一想,接着说道:“我平常不在城里,没时间过来煎药,这样吧,我把今天多煎一点,够你一周喝的,等到下周我再过来。” “辛苦。” 庞谢说做便做,当下又找了一个砂锅,抓好药材,两个砂锅一起煎了起来,其中一个砂锅为李天华煎药,另一个砂锅则为自己煎补元汤。 药汤煎好之后,照样灌注灵气,待放凉之后,一起用保鲜袋封好,李天华要喝的药汤,要他保存在冰箱里,叮嘱他每日一袋,加热服用。 自己的那一份,则打包装好,准备回去服用。 第十八章 酒局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之间,小区里的路灯渐渐亮起。 庞谢抬头望去,窗外夕阳斜坠,玉兔东升,乌云漫卷,时间已经不早,低头数了数封好的保鲜袋,差不多已经准备了一个多礼拜的量,于是收拾起自己用的药材,打算等这一锅药汤煎好之后就走。 “咔嚓”一声,门锁转动,李天华家的门从外打开。 “哥,我回来了!”屋里传来小女孩的娇笑声,约莫十二三岁的样子。 “月牙,怎么回来这么早?今天补习班放学早吗?”这是李天华的声音。 “舅舅去接我了,送我回来的。” “啊?舅,你来了,赶快进来坐!” “天华,没事,你忙你的,我今天没什么事,想过来转转,顺便去补习学校把月牙接过来,吃饭了吗?” “还没呢,正准备做。” “怎么这么大的药味?” “正好有朋友过来帮忙熬药,我介绍你们认识。” 随着李天华的说话声音,厨房门从外打开,一名气质沉稳的中年男子跟在李天华身后,一起走了进来。 这名男子四十岁上下的年纪,头发梳的整整齐齐,一件有棱有角的藏青色条纹衬衣,一条修身型灰色西裤,金丝眼镜,机械手表,声音清朗,步伐有力,一副久居高位的模样。 “这是我舅舅武中军,舅,这位是庞谢,我朋友,今天过来帮我煎药。”李天华解释说道,但却没有细说看病的事情,似乎不想告诉武中军太多。 “庞先生好。”武中军主动伸出手来。 “你好。” 两人握了握手,武中军看着厨房里堆积的药材,对庞谢似乎有些好奇,不住的打量着他,却忍着没有问什么。 “天华,时间不早了,这锅药汤煎好之后,我差不多该走了,下周用的药汤都已经准备好了,回头你按时服用就行。”庞谢转头对李天华说道。 “吃过晚饭再走吧。” “我住的地方离市区有点远,坐车不大方便,要是回去晚就没车了。” “好吧。” “庞先生要去哪里?我送送他。”武中军忽然插话。 “不用了,我自己走就行。”庞谢摇了摇头。 “不要客气,我平时工作忙,照顾不到天华,你来帮天华,就是帮我的忙了,这点小事就不要推脱了。”武中军坚持说道。 “舅,你跟月牙先先歇着,我开车送送他。”李天华插话说道。 “你身体不好,还是好好休息,我去送小庞。”武中军执意说道。 “好吧。”李天华苦笑说道。 闲聊几句,武中军和李天华先回到客厅,庞谢继续留在厨房。 二十分钟之后,庞谢把最后一份药汤装好,带上了补益精元的药材,从厨房走了出来。 “庞哥哥好!” 客厅里,除了武中军与李天华之外,还多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肤色白皙,面貌清秀,脑后梳着马尾辫,一件青葱色的连衣裙,更显青春活力,见庞谢出来了,笑嘻嘻地起身问好。 “好。”庞谢含笑点头。 “这是我妹妹李月牙。”李天华指着小姑娘说道,目光里充满柔情。 …… 武中军坐在驾驶员的位置上,在指纹识别器上轻轻一点,“呜…”汽车自动点燃,引擎发出低沉的轰鸣声,转头望着副驾驶座位上的庞谢,问道:“庞先生,咱们去哪里?” “东海航空长安分部。” 庞谢伸了伸腿,车里很宽敞,比张胖子的车宽敞许多。 “庞先生在哪工作?” “嗯。” 武中军点点头,却再没有说什么。 两人一路无言,武中军并不多说话,庞谢也不喜欢多说,就这么沉默着,车里只有电台里传出来的悠扬音乐。 半个多钟头之后,汽车在东海航空长安分部门前停下,庞谢点头致谢,提着药材转身下车。 武中军坐在车里,并没有着急离去,望着庞谢的背影,点燃一支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又长长吐了口气,直到庞谢消失在宿舍楼之后,方才掐灭香烟,掏出手机来,拨了一个号码。 “喂,小赵,你跟东海航空的高总联系一下。” “也没什么大事,你问下他们长安分部有没有一个叫庞谢的人,具体是做什么的,品行怎么样,这人大概二十多岁,男的,身材还挺高。” “哦,好,资料整好了给我发邮件。” 说完,武中军挂掉电话,再次发动汽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 “您好,是532号的庞先生吗?” 庞谢迈步走进宾馆大厅,正准备上楼休息,忽然听到有人喊他,回头望去,说话的正是前台。 “是我,怎么了?” “一个小时之前,有位先生给您留言,说是等您回来之后,去公司西面的川行客酒店,有位朋友在哪里等你。” 川行客是一家酒店,门面虽然不大,档次却很高,味道也不错,公司里的高层经常去那里待客。 “留名字了吗?” “那位先生他说他姓吕。” “吕…” 庞谢只认识一个姓吕的,就是吕青城,当即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了。” 说罢,转身就要上楼,吕青城找他不会有什么大事,无外乎吃吃喝喝,以往倒还罢了,今天刚煎的补元汤,正要回去试试效果,实在没空过去。 “庞先生,你不打算去吗?” “怎么?”庞谢回头问道,按理说,前台只要把话带到就可以,不会这么多事。 “吕先生电话里说,不见不散,他会一直在那等您,请您务必去一趟。” “哦,好吧,我把东西放下就去。”庞谢微一皱眉,吕青城是老江湖,说话极有分寸,他能这样说,一定有事情。 …… 二十分钟之后,庞谢放下药材,两手空空来到川行客酒店门前,还不等他推门,身穿素色长裙的长发领班已经殷勤地拉开玻璃门,问道:“先生几位?” “我找人,姓吕。” “哦,好的,请这边走,二楼青羊宫。”领班低头查了查登记簿,抬头向他说道。 青羊宫是包间的名字,这间酒店所有的包间都是以蜀州名胜为名。 庞谢点点头,顺着领班指的方向上楼,推开房门,包间里的一切映入眼帘,偌大的屋子里只有一张桌,桌子上摆满了酒菜,两个人,其中一位是吕青城,另一位则是一个中年男人,四十岁上下的年纪,身材极为结实。 这两人面前摆了两个酒瓶,都是够年份的蜀中名酒五粮液,都只剩下少半瓶的样子。 桌上的菜却没怎么动,或冷或热十多盘菜,还都满满当当的,只有一盘尖椒皮蛋少了些许,一盘醋泡花生似乎被人动过。 看到庞谢进门,吕青城就好像看到救星,强打精神站了起来,指着身旁的中年男人,带着满口酒气,说道:“庞…谢,你可…来…来…来了,这位是安保部部长赵虎行,说是想认识你,非要我把你约来…” 庞谢一怔,这个赵虎行是谁?为什么非要认识他? 还不等庞谢想清楚是怎么回事,赵虎行已经缓缓站了起来,左手贴着吕青城的后背向上滑了半尺,正好到大椎穴的位置,轻轻一拍,吕青城周身一震,眼神里露出一丝迷茫,随即软软向后躺下。 还不等他倒下,赵虎行左手向下一划,穿过他的腋窝,将他架了起来,向后托着走了两步,放在旁边的沙发上,听任他呼呼大睡。 庞谢看在眼里,不由提高警惕,赵虎行刚才这一拍,看似轻描淡写,实则炉火纯青,若是再轻一分,吕青城未必会被震晕,若是再重一分,吕青城气血受挫,醒来之后少不了要头疼几天,也就是这么不轻不重的一掌,吕青城明日醒来,只会以为自己昨日是醉倒了,不会有其他任何想法。 放下吕青城之后,赵虎行这才转身,稳稳斟了杯酒,说道:“庞先生远来是客,恕赵某招待不周,先干为敬了!” 说罢,他一扬脖饮尽杯中美酒,说了句:“请上坐!” “是你要找我?有什么事?”庞谢点点头,拉了张椅子,坐在他对面。 “赵某一介武夫,生平没什么大志,平素不过混碗饭吃,可既然忝居公司安保部部长的位置,便要对公司上上下下的安全负起责任,庞先生身怀绝技却藏而不露,屈尊在餐厅做一名小小的厨子,不知是有何目的,还请当面言明,只要与公司无害,只要赵某做得到的,自然一力相帮,即使赵某做不到,也会全力以赴。”赵虎行外表看着虽然粗莽,说话却很有条理。 “赵部长开玩笑了,我哪有什么绝技。”庞谢摇头否认。 “这就没意思了!”赵虎行怫然不悦,伸手倒了一杯酒,双手将酒杯捧起,向庞谢走了过来,说道:“庞先生既然不肯多说,就请喝了这杯酒吧,只要喝了这杯酒,咱们就是朋友,我只当…” “赵部长客气了。”庞谢伸手去接,他不知道赵虎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也没有多想。 不料,就在赵虎行双手捧杯,杯口距离庞谢不足两尺的时候,猛然向前跨一大步,双臂一向一下,顺时针向前一绞,酒杯猛烈旋转起来,杯中之酒激射而出,就如离弦之箭一般,照庞谢面门射去。 第十九章 波谲云诡 嗤!嗤! 杯酒射出,凝成酒箭,这是酒箭破空之声,就好像利剑劈过产生的音啸一般,只听风声,就知道其中蕴含的力道不小,简直令人心惊胆寒。 若是打在脸上,皮开肉绽都是小事,只怕眼睛都要被打瞎。 庞谢没想到这个从未谋面的赵部长,会突然向自己出手。 不过,他虽是骤然遇变,却也不惊慌,手不动,身不摇,牙关紧咬,蓦地发出一身冷哼,“哼”的一声,一道气流由他鼻孔中激射而出,正挡在酒箭前面,虽然没将酒箭打散,却也将其带偏,射到身旁的白橡木椅上,“噗”、“噗”几声,将一寸多厚的椅背打穿了几个小孔。 “好厉害!” 赵虎行一招不中,也没有继续攻击,若无其事的坐了回去,呵呵笑道:“庞先生还说自己不会功夫吗?” 庞谢也是一笑,随手拉了把椅子,坐在赵虎行对面,一笑说道:“赵部长,不知道我有何得罪之处,劳烦您亲自动手,要是说清楚,咱们就当没事发生,要是说不清楚,就请尊驾用命来偿吧!” 谈笑之间,杀气四溢! 庞谢脸上虽带着笑容,眼里却没有一丝笑意,刚才赵虎行这一下已近于偷袭,若不是他技高一筹,从容化解攻势,接下来还不知会发生什么事情。 庞谢虽然已经活了八百多年,但是大多时间都是独自修行,没有怎么沾染红尘,不会讲究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不会讲究什么表面功夫,只知道善我者善,恶我者恶! 听了庞谢的话,赵虎行不由一愣,仔细盯了庞谢半晌,发现庞谢并不是在开玩笑,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说道:“庞先生,开玩笑了,不过切磋一下,怎么说的好像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样。” “赵部长说的好轻巧,要是我隔三岔五找你这么切磋一下,不知道你受不受得了?” 谈笑之间,庞谢抄起桌上一副银箸,夹了粒花生米放在嘴里,轻轻一嚼,碎裂开来,边嚼边看赵虎行。 川行客店面不大,档次不低,用的餐具都是银质。 “我只是…”赵虎行正要解释。 还不等他说完,庞谢猛然低喝一声“着!”,同时右手向上疾挥,手中银箸如一道闪电,向赵虎行喉头扎去,这一下若是刺中,只怕赵虎行喉咙上要多个大洞! 赵虎行的身材十分厚实,肩膀厚如墙壁,双手如同熊掌,看起来十分笨重,像是力量型选手,可是这一瞬间的反应却机敏到了极点,身子猛然向后一仰,向后退出半尺,随即大口张开,满口白牙用力一咬,“咔”的一声,正好将庞谢手中一双银箸紧紧咬住,挡住了这一击。 庞谢见他挡住攻势,也不继续追击,信手将银箸抽了回来,低头一看,只见筷子前面少了一截,看起来参差不平,是被牙齿咬断的痕迹,呵呵一笑,说道:“赵部长牙口真不错!” 赵虎行咧嘴一笑,转头“呸”了一声,两道银光由他嘴里飞出,狠狠钉在地面铺着的木地板上,却是两截被咬断的筷子尖。 吐掉嘴里的银箸之后,赵虎行方才说道:“庞先生,既然动过手,也该消消气了吧?赵某今日出手试探,也是情非得已,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为公司上下安全计,还请庞先生谅解。”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我要是心怀不轨呢?” 赵虎行沉声说道:“要是当真如此,赵某虽然驽钝,也要舍命陪君子罢了。” “赵部长多心了!”庞谢笑了笑,摆摆手说道:“我在这里不过是打工挣钱,寻个落脚地罢了,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 “挣钱?”赵虎行似是有些不信,再次问道:“庞先生不要开玩笑,你来这就为了挣钱?” “还能为了什么?”庞谢反问。 “你这么好的功夫,干点什么不好,要挣这个辛苦钱?”赵虎行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那怎么办?我这人又不喜欢出名,总不能仗着功夫好去偷,去抢吧?” “嗯…”赵虎行沉默片刻,说道:“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倒是我多事了。” 庞谢一笑,也不说话。 “这样吧,赵某在公司也算有一点小小的权限,庞先生只要不多事,我在权限范围内,能多照顾一点是一点,虽然算不上多,但也聊胜于无。” “那就多谢了。” “可是,庞先生要是真做出什么不利于公司的事情了,可不要怪赵某事先没有说明,到时候咱们脸上须不好看。”赵虎行话锋一转,几句话软中带硬,丝毫也不退让。 庞谢笑了笑,说道:“明白了。” 说罢,转身推门,大步离去,丝毫也不停留。 …… 夜风拂面而过,带来些许清凉。 庞谢走在街上,心思渐渐沉静下来,赵虎行的事情远没有结束,只是一个开端,刚才两人面对面时,他以手中银箸,含怒一击之前,先行喝出了一个“着”字。 他这一声低喝,并不是纯粹的吐气发声,而是夹杂了道家声打的法门,言语之中掺杂了一丝灵气。 赵虎行若只是纯粹的练武之人,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没有精神层面的修行,头脑定然会晕上一晕,借着这个机会,足以将赵虎行杀死十次以上。 当然,若真是如此,他也未必会动手,这说明赵虎行是纯粹的武夫,对他毫无威胁,今夜之事,说不定真的只是为了公司安全,试探他一下。 可是赵虎行并未中招,丝毫不受影响,反而咬住了庞谢手中银箸,单着一点便足以说明,赵虎行定气凝神的修为不错,即使不是修行中人,也曾进行过精神层面的修行。 这样一来,赵虎行的目的可就难说了,难不成是有修行人在他背后?指使他做的试探? 庞谢想到这里,微微摇了摇头,他掌握的信息太少,实在判断不出什么来,不过,他今夜也没泄露自己的底子,用的都是俗世功夫,即使声打之术,也是点到即指,没有留下痕迹,完完全全扮演了一个俗世武林好手的形象。 在没弄清草木之灵的来龙去脉之前,他不打算离开这里,现在希望他扮演的形象,能够多瞒一些日子。 …… 就在庞谢离开后不久,赵虎行也离开酒店,回到自己住处,从床头拿出一部加密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出去。 呜…唔… “哈哈,虎兄,好久不见,别来无恙!”电话接通之后,对面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好久不见,最近计划怎么样?”赵虎行脸色肃穆,沉声说道,却没有提对方的名字,似乎并不想提。 “一切顺利,只待时机一到,咱们动手就是,虎兄这边怎么样?” “我这边有点情况,最近公司来了一个年轻人,我有点摸不清路数,你安排人试探一下。” “虎兄,最近恐怕不行啊!” “嗯?你们连这点小事也做不了,咱们的合作恐怕也没什么意思了。”赵虎行声音沉了下来。 “虎兄玩笑了,我说最近不行,实在是为了你。” “哦?” “我今天得到消息,你们东海龙宫派敖烈出来,巡视各处驻守使,可能不久就要到你这里来,最近还是不要生事的好。” “敖烈要来?这消息确定吗?”赵虎行面色一变。 “确定,这人不好对付吗?” “岂止是不好对付,心思沉稳,做事精细,为人冷酷,又不缺杀伐手段,是极难对付的一个人,他要是过来,恐怕咱们的合作是不成了。” “虎兄,不要惊慌,长安府到底是李家的大本营,你我在这里,都只是看守各自家族的产业而已,实在有什么过不去的槛,往李家一推,就说是李家使得绊子,难道敖烈还敢去李家质问吗?我可知道,李家跟你们东海龙宫一向不对付。” “李家对我们龙宫一向有敌意,要是换一个人,未必能把各处产业打理妥当。” “虎兄,你这些年在长安,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算小节有失,我想敖烈也不会太过苛刻,只要不在这个节骨眼上主动生事,过这一关问题不大。” “你说的也对。” “等过了这一关,只要咱们计划成了,到时候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你我二人也未必受家里制约,到时候天下之大,都可去的!” “希望如此。” 说完这句话,赵虎行信手挂掉电话,静静坐在床上,双目似睁非睁,似闭非闭,不知在想些什么。 翌日清晨。 吕青城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房间里摆着几张架子床,似乎是什么地方的员工宿舍,穿好衣服,推门出去,才发现是在川行客酒店里,拽了个服务员过来,问道:“我怎么会在这?” “昨天您的两位朋友都走了,你又醉的厉害,一直没醒过来,我们就先让您睡这里。”服务员解释说道。 “我艹…”吕青城忍不住骂道,话说一半,忽然住嘴,他久走江湖,已经反应过来,赵虎行与庞谢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而他无意中当了这件事的引子。 至于发生了什么事,他不想知道,也不愿多想,否则,万一事情不妙,引火烧身可就不好了。 想到这里,吕青城叹了口气,转身就要离去,刚走了一步,就发现衣襟被人拽住,回过头去,却发现服务员拽着他不放,不由怒道:“你拽我干嘛?” “先生您好,昨天您的两位朋友都没结账,所以…” “我艹TM!”吕青城终于忍不住骂出声来。 第二十章 李月牙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 一个肤色黝黑的英气少年赤裸着身躯,盘膝坐在屋子正中,坚挺结实的肌肉在晨光的照射下,泛出古铜色的光芒,就好像古希腊的雕塑一般。 业已迈入蜕凡境界的肉体,日益脱离凡人的范畴,无一处不完美,即使以审美的眼光看来,也充满了力量感。 一周之前,他从李天华处带走几份药材,回到公司之后,在后厨全部煎好,配合药膳每日一同饮用。 在补元汤药和药膳的配合之下,修行速度比之前提升了何止十倍,丹田中的青色气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深青色转化。 青色气旋灵气越浓,转化肉身的效果就越好,这样下去突破“蜕凡”境界的时间便能大大提前,速度比他预想的要快的多。 “嘘...” 庞谢长出一口气,缓缓睁开双眼,迎着晨光站起身来,在屋中随意打了一趟“罗汉拳”,三两下穿好衣服,简单洗漱之后,去餐厅吃早点。 苦修一夜,周身血脉运行迟缓,打趟拳脚有益血脉运行,这拳法还是四百多年前,金山寺的一个小和尚传给他的,是佛门的入门拳法。 今天是周末,他不用上班,并不着急出门。 半小时后,庞谢洗漱已毕,漫步来到餐厅,远远瞧见张胖子坐在那里,面前摆着好些包子、花卷、豆浆、油条。 “庞老弟,这边!这边!”还不等庞谢张口,张胖子已经大声喊他过去。 “怎么有空来这吃饭?”庞谢取好早点,坐在张胖子对面。 东海航空长安分部距离市区有三四十公里,张胖子平时住在市区,每天早上开车上班要一个多小时,从不在公司吃饭,都是在家里吃饱才来。 “唉,我也不想啊,谁让老哥我昨天晚上值班呢?”张胖子抱怨道。 原来如此,庞谢点点头。 “对了,兄弟,今天没事吧?我这会刚好要回城里,要不跟我一块进城玩玩?尝尝你嫂子的手艺?” “搭车正好,玩就不必了,我今天去城里有事。”庞谢与李天华约好,周末为他煎药。 “有事?什么事?该不会是约会吧?我可听说了,你跟公司小黄玩的不错?”张胖子眼睛里闪烁着八卦之光。 庞谢笑了笑,摇了摇头。 张胖子口中的小黄自然是黄陶,前些日子常来他这里玩,曾说要带庞谢去见她姐姐,后来醉过一次之后,又不提这一茬,这些日子工作忙,天天都在天上飞,也来的少了。 赵虎行也是一样,自从上次试探过他之后,也沉寂下来,没什么反应,只是偶尔在公司照面的时候点点头。 张胖子一身肥肉不是白长的,一个人能吃三人份的早点,庞谢不遑多让,能吃三份张胖子的份量,两人这一通吃,后厨值班的大师傅差点累死。 吃罢早饭之后,两人驾车前往长安市区,张胖子将他放在尚武门里顺城小区便离开了。 ...... 笃、笃、笃,庞谢轻轻敲门。 防盗门打开一条小缝,小女孩从门后探出半个小脑袋,露出稚嫩的面孔,小手使劲揉着眼睛,看清庞谢之后,眼睛忽然一亮,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笑着说道:“庞哥哥来啦,哥哥跟我说你今天回来,没想到这么早就来了,他这会去外面买早点了,庞哥哥先进来休息一会。” 这女孩他认识,是李天华的妹妹李月牙,上次临走前见过一面。 说话之间,李月牙解开防盗门的链条锁,庞谢随她一起进去,李月牙为庞谢倒了杯冰红茶,自己则捧着杯橙汁,乖巧的坐在庞谢对面。 李月牙显然是刚睡醒,还没来得及换下睡衣,一件粉红色的兔子睡袍煞是可爱,双手捧着小脑袋,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庞谢,也不说话只是笑,心里不知在想着什么。 功夫不大,李天华买完早点回来了,见庞谢早到了,倒是吃了一惊,吃惊之余便是不住口的夸赞,这一周来,他感到了身体上的明显变化,一日强过一日,病痛也减轻许多。 庞谢默然不语,待到李天华催着小月牙吃完早点,打发到屋子里温习功课之后,方才沉声说道:“病情并没有真正好转,只是没有继续恶化,你之所以感觉舒适,是因为这副药材有镇痛补气的效果。” “需要换个方子吗?”李天华平静说道,并无半分失望之色。 “这方子已经是最适合你的了,你病的时间太久,若是用了猛药,只怕支撑不住,咱们得先用补药恢复元气,待你元气恢复的差不多了,再下猛药治病,只是多久能见效,现在还不好说。” “这样啊。” “如此一来,用的时间就长了。” “不妨事。” “我只怕夜长梦多。” 庞谢摇了摇头,救病如救火,发现火情之后,就得迅速扑灭才成,若是拖得时日久了,万一火势蔓延开来,哪怕再高明的大夫也难保不会出意外。 更何况真正救人的并不是药材,而是他的“医药”神通,这门神通目前还停留在“始解”阶段,能不能真正治愈李天华并无把握,要想有十成把握,至少得“始解”大成才行。 只是向符文之中灌注灵气,刚开始的时候还算简单,时日已久,越来越难,速度也越来越慢,至于什么时候能够灌满,连一点头绪也没有。 ...... 两人闲聊几句,庞谢便去煎药,今天来得早,若是能多煎几份,下次也可以少跑一趟,省出一点时间修行。 药材和砂锅都是现成的,庞谢当下便去了厨房,抓药、浸泡、煎熬。 时间过得飞快,眨眼之间,已经上午十二点了。 “庞先生,先休息一会,喝杯茶准备吃饭,我给咱们下厨,你想吃点什么,我的手艺还成。”李天华走进厨房问道。 “嗯...随便吧,什么都行。” “那我还是给咱们下面。” “哥,我们今天吃水果披萨,好不好?”李月牙不知什么时候也钻进了厨房。 “啊,时间来不及了吧?”李天华看了看手表。 “没关系,我去买就好了呀,我有零花钱,今天请你们俩吃!” “哦,你个小丫头真是的,庞先生,不知道你能不能吃惯?” “没关系,都行。” “那好,你赶快去吧,快去快回,别太久了。” “嘻嘻,我就知道哥哥对我最好了。”李月牙做了个鬼脸,转头冲庞谢可怜巴巴的说道:“庞哥哥能不能陪我一起去?三人份的披萨很重的...” “你这孩子怎么...我陪你去吧!”李天华苦笑着说道。 “没事,你在家休息吧,我陪她去就好。” “庞哥哥真是好人!” ...... 顺城小区一路往东便是安远门,从安远门往南八百米左右有家“必胜客”,这是一家源于美利坚联邦的连锁快餐店,进入华国已经有些年头了,味道不算最好,用料还算新鲜,生意也不错。 盛夏的长安城气候炎热,行人走在街上就好像走在烤炉中一样,撒点调料简直能当烤肉吃。 李月牙换上了杏仁白的运动T恤,浅灰色的运动短裤,外加淡绿色的跑鞋,活力十足,在阳光下挥洒汗水,丝毫不顾炎热的空气,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 庞谢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人高腿长,就算是漫步而行,也不会被拉下。 不大会功夫,两人便来到“必胜客”快餐店,李月牙熟练的点了份披萨和几份小吃,要求打包带走,又要了两杯果汁,一人一杯,等餐的时候喝。 “庞哥哥,你好帅啊!”李月牙双手捧着果汁,笑嘻嘻的看着庞谢,双眼弯成月牙。 庞谢无语,他完全没有跟小女孩打交道的经验。 “比古天乐年轻的时候还帅。”两弯小月牙放出无数小星星。 庞谢再次无语。 “庞哥哥,其实我特别特别感谢你...”李月牙表情一变,声音忽然低了下来。 “嗯?”庞谢明显能感觉到眼前小女孩的情绪变化。 “哥哥前些日子病的非常厉害,整夜整夜疼的睡不着觉,他虽然很小心不想让我知道,但我还是知道的。” “自从庞哥哥上个礼拜来过之后,留下几份药汤,哥哥晚上休息好多了,每天都能睡到大天亮,我简直太开心了。” “庞哥哥,爸爸妈妈去世的早,哥哥这几年一个人照顾我,他最爱我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给我...” “我希望哥哥能一直陪着我,陪着我长大,我要和他一起去看海、去爬山、去滑雪...” “庞哥哥,你告诉我,哥哥的病还能治好吗?你不要骗我。哥哥一直说他没什么事,舅舅最近来过好多次了,每次走的时候都很难过,要是哥哥没事,他们不会这样的。”李月牙仰着头,紧紧的盯着庞谢,眼眶微微有些泛红。 庞谢有些动容,没想到李月牙年纪虽小,心思却深,早已知道了李天华的病情,却怕引起他的担心,忍住不在他面前说破。 沉默片刻。 “嘘...你放心吧,我会全力以赴的。”庞谢长长出了口气。 “谢谢庞哥哥!”李月牙脸上绽开花朵般笑容。 ...... “必胜客”的夏威夷水果披萨味道不错,外酥里嫩,芝士浓稠,火腿香醇,水果新鲜,配上大份的炸薯条、超大盒的烤鸡翅、一大把飘香四溢的羊肉串、一碗香浓可口的奶油蘑菇汤,足以撑起一顿丰盛的午餐。 李天华与李月牙两兄妹吃到肚饱腰圆,至于庞谢么,以上全部食物乘以三或许能让他感觉到有点饱。 庞谢没有在这两人面前表现出超人一筹的饭量,随便吃了两块披萨了事,要是放开吃,只怕李月牙的小金库立马就要破产了。 吃过午饭之后,李月牙在哥哥的督促下乖乖回房学习,临走之前,偷偷用小拇指跟庞谢拉了拉勾,示意庞谢替她保密。 这对兄妹互相瞒着对方,李天华隐瞒了真实病情,李月牙隐瞒了她知道哥哥病情的事实。 庞谢看着这两人,心里有些好笑,只是不知为什么,好笑之余还有些酸酸甜甜的感觉,这是他过去八百年从未有过的感觉。 他最初答应为李天华治病,只是一宗交易,但不知为何,现在却觉得这是一种责任,一种不能轻易放弃的责任。 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也许只是不想让面前的小女孩伤心。 红尘多烦恼,庞谢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第二十一章 准备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一年四季,倏然而过。 只是一个恍惚,就已经过去了两三个月,长安府暑气已去,正是秋高气爽的时节。 这天下午,庞谢正在餐厅忙活,煲了一大锅浓汤,香气溢满后厨,惹得人人侧目,时不时过来盛上一小碗尝尝。 吕青城正好来后厨巡视,看在眼里,忍不住说道:“兄弟们,克制点,别还没端出去呢,咱自己人都喝光了。” 崔金虎手脚麻利,不等吕青城说完,便盛了一大碗汤,递在吕青城面前,吕青城使劲瞪了他一眼,然后端起碗喝了个干净,说道:“庞老弟的汤是越来越好了,咱们自家兄弟能喝就喝吧,别便宜了外人!” 众人一声大笑,四散干活去了。 吕青城放下汤碗,几步来到庞谢身前,上下打量一番,笑着说:“庞老弟,最近气色越来越好了,都是爱情的滋润啊!” 经历了酒馆一事,他知道赵虎行与庞谢之间有一层隐秘联系,便对庞谢的态度逐渐产生了变化,从起初的亲近,变成了敬畏,甚至有些巴结,只是这种态度的变化,他自己也未必察觉得到。 至于他说的爱情滋润,是因为黄陶常常来找庞谢,后厨许多人都碰到过,都以为两人之间有些情愫。 当然,黄陶对庞谢有没有情愫,庞谢恍然不知,庞谢对黄陶却没什么男女之间的情愫,只是有些欣赏,有些好奇。 “还行吧。”庞谢笑着点点头。 得益于李天华所赠的药材,他最近的修行速度,比之前快了何止十倍,灵气转化肉身的速度也大大加快,虽然何时能够渡过“蜕凡”六关还遥遥无期,但起码有了一丝希望。 内化于心,则外化于形,修为日益精深,气色也越来越好。 不过,与修行的进度相比,神通的修炼速度就有些不尽如人意。 因为要给李天华治病的缘故,“射覆”与“饮水”这两门神通,经过灵气初次灌注之后,就没有再继续修炼,这两枚符文还是一副虚实不定的样子,只是比完全没有经过灵气灌注的“大力”符文,要稍微凝实一些。 令庞谢感到奇怪的是,虽然都只经过一次灵气灌注,“饮水”符文要比“射覆”更加凝实,虽然差别极小,但也能够分辨出来。 庞谢不知道的是,“饮水”符文在第一次灵气灌注的时候,在他体内种下一丝极为淡薄的血脉,这一丝血脉随着时日的推移,会渐渐成长起来,从而带动了符文的炼化,只是这种成长极慢,压根觉察不到。 至于他所看重的“医药”神通,在经过数十次灵气灌注之后,绝大部分都已经凝为实质,只剩下一小部分还是虚幻不定,若是按照这个进度,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完全凝为实质,达到“始解”大成。 可惜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灵气灌注越来越困难,转化速度也越来越慢,什么时候能够凝为实质,还真说不好。 治疗李天华,全凭“医药”神通,这样一来,什么时候能治好李天华,就变成一件无法预料的事情。 两人谈笑几句,庞谢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接通之后,对面传来张胖子的声音:“兄弟,忙着没,晚上没事一块来我家吃好的!” “还没下班呀!”庞谢瞧了瞧身旁的吕青城。 吕青城也听到了张胖子在电话里说的话,自然不会阻拦,连忙点头说道:“你去吧,这边也没什么事了!” “好吧。”庞谢答应下来,洗了洗手,换了件衣服,大步向公司门口走去。 …… 与此同时,对面的一栋楼里,张胖子正捧着茶杯,眉飞色舞的对秦启明说道:“秦总,你知不知道,我这个兄弟,厉害的不像话,这才去后厨帮忙几天,老李煲的汤都没人喝了,大家点名要喝我这兄弟煲的。” 秦启明笑了笑,说道:“我知道,我知道,我还知道小庞懂医术,上回他说王晓峰是肺结核,没想到他后来去一查,还真是这么回事,确实厉害。” “他有这本事?”张胖子故作惊讶,实际上王晓峰去看病的事情,他早已知道,暗地里不知笑过多少回,只是不好表现出来,低头看了看表,说道:“时候不早了,咱们走吧,一会吃饭的时候,让他给秦总您也瞧瞧,看看您还要怎么补。” “好说,好说。”秦启明笑着答应下来。 砰!砰! 两人正在说话,门口忽然传来一阵沉重的敲门声。 “请进!”秦启明抬头说道。 屋门打开,屋外一人大步走进房间,反手关好屋门,沉声说道:“秦总,好久不见!” 这人秦启明和张胖子都认识,正是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安保部长赵虎行。 “赵部长来了!请坐!”秦启明连忙起身迎接,别看他级别比赵虎行高,但在赵虎行面前丝毫也不拿架子,甚至隐隐有些恭敬。 这是因为别人只当赵虎行是个普通的安保部长,他却知道赵虎行的身份并不是这么简单。 张胖子亦步亦趋,跟在秦启明身后,端上刚沏好的茶水。 赵虎行摆摆手,将茶水挡了回去,说道:“秦总,麻烦帮我安排两辆车,宾利或者劳斯莱斯都可以,两辆车要一个型号的,再帮我安排几个司机,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待命,尽快准备好,今天晚上就要用。” “没问题!”秦启明点点头,又问了一句:“大概要用多久?” “时间不确定,少则十来天,多则两三月,都有可能,对了,这件事不要告诉其他人,总监也不要说。”赵虎行叮嘱说道。 “嗯!”秦启明一愣,似乎是有些不解,沉默了几秒钟,猛然间好像想起了什么,轻声问道:“来的是什么人?” “姓敖。”赵虎行没有多说。 “嚯!”秦启明脸色大变,几乎喊出声来,连忙问道:“这可是大人物,两辆车够吗?还要我们配合什么吗?” “不要多事!”赵虎行脸色一肃:“不该问的不要多问,你权当不知道来的是谁。” “明白,明白!”秦启明连连点头。 赵虎行说完,又叮嘱了两句,转身离去,从头至尾没有跟张胖子说一句话,就好像这个人不存在一样。 等赵虎行离去,秦启明立刻忙了起来,也不让张胖子插手,亲自打了几个电话,安排好一起之后,才喘了口气,连喝了几大口水。 “秦总,这是谁要来,怎么这么神秘?”张胖子忍不住问道。 “张浩。”秦启明严肃起来,他一年到头,都只叫张胖子外号,难得叫一次名字。 “秦总,您说。”张胖子也紧张起来。 “今天你恰好遇到了,我就给你解释一下,省得你以后瞎打听出事,记住,今天我给你说的话,在这个办公室你可以听,出了这个办公室,你就当我没说过,以后无论谁问起来,我都不会承认给你说过。” “一定。”张胖子的脸色也严肃起来。 “我问你一件事,咱们东海航空的董事长是谁,你知道吗?” “当然!大名鼎鼎的方行,方董事长,咱们华国有名的企业家,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方行只是董事长的名字,他的姓是敖,全名是敖方行才对。” “啊?”张胖子双眼圆睁,简直怀疑自己听错了。 “咱们华国东海海上有一户姓敖的人家,这个家人一向只在东海活动,很少来内陆办事,敖董事长也只是这户人家的普通一员。我再告诉你一件事,董事长在我来长安府的时候,给我专门交代过,赵虎行虽然在公司任职,却不归他管,是敖家某位的直属部下,如果在这边有什么要求,要我全力配合。” “原来是这样!”张胖子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要被颠覆了,从没想到在现代信息社会,还会有这样的人家,说这话的若不是秦启明,他简直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唉,我跟你说这么多,是因为你要在公司里一直混下去,有些事情一定要注意,不要不小心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做了不该做的是。” “明白!” 两人又说了几句,离开办公室,往公司门口走去,庞谢早已等的无聊,无聊到数花坛里的菊花。 “你们终于来了!”庞谢低头看了看时间。 “这可不能怪我!”张胖子哈哈笑道:“我刚才可是听说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秘密!这才晚了一点!” “什么秘密?” “都说了是秘密,当然不能告诉你,不过,可以告诉你的是,这绝对你做梦也想不到大秘密!” “我做梦也想不到的秘密可真不多…”庞谢摇了摇头。 第二十二章 驾临 凌晨一点多钟。 赵虎行独自一人,站在候机楼的大厅里,静静等待航班的到来,这班航班已经晚点两个多小时了,四周冷冷清清,就连值班的保安也开始打哈欠,他却没有丝毫不耐,依旧站的笔直。 十多分钟之后,最后一班航班的到港,稀稀落落的旅客慢慢走出候机楼,在人群之中,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分外引人注目。 这人昂藏七尺,面色赤红,穿着一身黑色皮衣,戴一副墨镜,走起路来龙行虎步,雄武异常,神气的就好像得胜归来的将军,一股昂扬之气,迫得周围旅客纷纷侧目。 赵虎行看到这人,眼睛顿时一亮,规规矩矩迎接上去,不顾周围旅客怪异的眼光,深施一礼,沉声说道:“属下长安驻守使赵虎行参见敖烈殿下!” 敖烈一挥手,说道:“咱们没这么多虚礼,先找个地方吃饭吧,饿坏我了。” “是,殿下请跟我来。”赵虎行低头说道。 赵虎行在前面带路,两人一起走出候机大厅,两辆崭新的劳斯莱斯幻影早已等在候机楼外,赵虎行挑了一辆车,亲自当司机,请敖烈坐下,其他人则坐在另一辆车上。 两辆车一前一后驶出长安国际机场。 “殿下,不知您此次来长安府有何贵干,需要属下做些什么?”赵虎行一面开车一面问道。 “也没什么大事,宫里那群老头子见不得我闲,非要给我安排个差事,让我看看各地的驻守使都干的怎么样。” “属下尽心尽力,不敢有丝毫懈怠!” “你做事一向认真,这我是知道的,不像这家伙一样。”说这话,敖烈从口袋里掏出枚一寸见方的黄铜印来,在印玺上方,刻着一个山羊的头颅,栩栩如生,冷哼一声说道:“前些日子路过徐州,发现杨亢这小子欺上瞒下,顺手把他处置了。” “殿下是把他打回原身了么?”赵虎行沉默片刻问道。 “本来我是想把他打回原身就算了,没想到这小子非跟我说,他是七弟手下的人,要我给七弟留点面子!呵呵,敢挑拨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我干脆让他形神俱灭了!”敖烈大笑说道。 “殿下执法严明,属下一向佩服。” “算了,不说这个了,咱们换个话题,长安分部前些日子是不是来了个叫庞谢的小子?你认不认识?这小子怎么样?”敖烈问道。 “殿下也知道这个人吗?”赵虎行虎躯一震,小心说道:“我前些日子也注意到了,还专门试探过他一次,好像只是寻常武林中人。” “那你可看走眼了!要真是普通江湖人,那家伙也不会让我专门注意。”敖烈摇摇头,并不认可赵虎行的说法。 “属下眼拙。”说完这句话,赵虎行便沉默下来,不知在想些什么。 “还有件事,最近全真一脉正在跟咱们宫里谈合作,打算在终南山搞一个训练营,选上一批人手,充实一下队伍,你也找一找,看有没有什么好苗子,对了,那个庞谢可以算一个,回头报上去,拉到训练营里瞧瞧。” 说话之间,两辆汽车驶过东海航空长安分部。 …… 车上的两人都不知道,就在他们谈论庞谢的时候,他们的谈论对象正好与擦肩而过。 庞谢也是刚从长安府回来,送他回来的是武中军,也就是李天华的舅舅,这已经是武中军第二次送他回家了,或许是因为他的药对李天华的病情帮助很大,与上次相比,武中军这次的态度明显热情了很多。 庞谢为李天华治病这件事,李天华虽然没有说,李月牙却不会保密,武中军只要有心,很容易知道这件事。 至于为什么是武中军送他回来,这就要从庞谢今天下午的经历说起。 今天下午,庞谢与秦启明一起去张胖子家吃饭,张胖子本就喜欢美食,更有一手绝妙的厨艺,稍差一点的东西都看不上眼,宴请庞谢与秦启明的自然也是好东西。 只是东西虽好,庞谢却无福消受。 三人来到张胖子家里时,张胖子的媳妇已经准备好了一切,满满当当堆了一大桌子,秦启明进屋一看,登时眉开眼笑,而庞谢只看了一眼,便不知说什么好。 张胖子面有得色,指着一桌子菜,大声说道:“秋高气爽,菊香蟹肥,正是吃螃蟹的好时节,我前几天得了一大堆螃蟹,舍不得一个人吃,就搞了个百蟹宴,请两位一起分享,够意思吧?” “够意思,够意思!”秦启明哈哈大笑,他虽是长安人,但在少年时,便已去沿海谋生,在哪里吃惯了螃蟹,最喜欢这种味道。 庞谢无语,他本是东海一只螃蟹开启灵智,化形为人,如今虽然已经脱胎换骨,但毕竟出身蟹类,如何能下得了口? 当下只能借口对螃蟹过敏,坚决不肯动口。 张胖子见庞谢坚决不吃,连声大呼可惜,觉得庞谢实在是没口福,这么好吃的东西居然吃不了,但也不能勉强,便去厨房专门为庞谢又炒了两个菜。 三人一起小酌,两人吃蟹,一人吃菜,辅以黄酒,其乐融融,只是庞谢时不时的表现出尴尬来,到让张胖子百思不得其解,三人足足吃了两个多钟头,方才酒足饭饱,各自散去。 离开张胖子家之后,庞谢见时间还早,想着既然已经来到长安府城,索性去李天华家里走一趟,多煎上几服药,省的周末还要再跑一趟。 到了李天华家里之后,两人寒暄几句,聊了聊近期的情况,又聊了聊李天华的病情,庞谢便去厨房忙碌起来,一直忙到晚上十二点多钟才结束,煎足了一周的药材,这才告辞离去。 还不等他出门,武中军正好忙完一天公事,来看望李天华,便提出要送庞谢回东海航空。 庞谢也就答应下来。 …… 庞谢下车的时候,武中军低头看了看腕表,正是凌晨一点半。 他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掏了根烟出来,点燃之后,狠狠吸了一口,靠在座椅上,双眼微闭,听凭香烟慢慢燃烧,似乎是在养神,又似乎在想什么事情。 一根烟点完,武中军再次发动汽车,顺着绕城高速,一路向南驶去。 长安府往南便是秦岭,也就是华国南北双方的分界线,秦岭山脉范围极大,其中名山便有终南、太白等等。 山中又有七十二峪,所谓“峪”便是山谷的意思,其实秦岭山脉众多,峪口又何止七十二个,这里所说的七十二峪,只是捡其中最有名的说罢了,包括太乙、太平、太公等等。 此刻,武中军驾车前往的,便是一个无名峪口,这条峪口也通道路,不过不是什么大路,是只容一辆车通行的水泥路。 顺着这条道路,一路往前,开了半个多钟头,终于开到尽头,再往前走,都是山道,汽车已经没法再开了。 武中军停下车,低头看了看表,此时距离他与庞谢分别,已经过去两个多钟头了。 深秋时节,山中渐渐凝霜,凌晨三点多钟,温度已经降到零度左右,堪堪就要结冰。 武中军不顾山中严寒,翻身下车,锁好车门,裹紧了身上的衣服,沿着山道大步向峪口深处走去。 天高月小,夜风如刀,山道两旁,枯木矗立,落叶随风坠在潺潺山泉之中,随着泉水一路漂泊,颇有些逝者如斯夫的意味,任谁瞧上一眼,便有三分寂寞涌上心头。 武中军沿着山道走了半个多钟头,绕过一处山弯,一座道观蓦然呈现在眼前,白墙兰瓦,朱漆大门,门上挂了块木匾,写着“玄幽观”三个字,虽然面积不大,却肃静的很,瞧见这座道观,他微微喘了口气,脸上严肃的神情也渐渐放松下来。 第二十三章 治病不治命 啪!啪! 武中军趁着月色,来到道观门前,不顾夜深人静,轻轻叩打门环,不大会功夫,大门从中打开,一个花白头发的蓝衣道人提着灯笼从中走了出来。 老道提起灯笼,凑在武中军身前,借着微弱的光线,瞧清了他的模样,惊讶问道:“武施主怎么现在来了?” 武中军拱手施礼,说道:“夙夜来访,多多打扰,还请周老观主恕罪!” “我倒是没什么,你这么晚赶过来,是来见他老人家的吗?”周老观主压低声音问道,似乎是怕吵到了什么人。 “观主说的不错,我昨夜得到消息,听说七妙先生今夜来此盘桓,特地来拜见他老人家。” “武先生何必着急,他老人家这次要在长安呆一段时间。” “人命关天,不敢不急。” “啊?那赶快进吧!” 两人一前一后,往玄幽观里面走去,不大会功夫,便已绕过正殿,来到后面的两排静室,只见其中一间静室屋门微闭,隐隐透出烛光来,里面似乎有人。 武中军恭恭敬敬来到这间静室门前,朗声说道:“长安武中军拜见七妙先生。” “中军来了,进来吧。”一个清脆的声音从屋中传来。 武中军闻言,连忙走到门前,轻轻推开屋门,迈步走了进去,周老观主跟在身后,一起跟进屋子。 屋子里陈设极为简单,只有一张云床,一张木桌子,收拾的却十分素净,看起来是用心打扫过。 云床之上,斜躺着一个年轻人,这人看年纪只有二十岁上下,面如冠玉,目如朗星,一头乌发散在脑后,脸上一副慵懒神情,已经换上了一身棉布睡衣,似乎正要休息。 “弟子拜见七妙先生,老人家一向安好!”武中军躬身施礼,周老观主亦步亦趋,与他一起施礼。 若是不明内情的人在这里,一定以为这三个人吃错药了,明明躺在床上的七妙先生年纪最轻,顶多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石中军与老观主年纪则要大得多,一个差不多四十多岁,另一个满头白发,至少六十开外,可偏偏年纪大的把年纪小的称为老人家,年纪小的也不以为怪,这幅场景说有多怪异,就有多怪异。 可是无论武中军,还是老观主都明白,眼前这个年轻人,真实年龄不知要超过他俩多少,至少周老观主还记得,四十年前,他还年轻的时候,此人就是这副模样,四十年后,风采依旧,就好像没有丝毫变化。 “中军,你不是道门中人,不用行这么大礼,叫我卲还就是。” “弟子岂敢!” “你这么晚过来,是有什么事吗?”卲还朗声问道。 “弟子今日前来,是请先生救命!”武中军肃然说道。 “从你面相来看,近期虽有小小挫折,未来却是一片通途,实在谈不到救命两个字。”卲还打量他一眼笑道。 “不瞒先生,我不是为自己来的,是为了救我外甥李天华。”武中军沉声说道。 “这又是怎么回事?” “此事说来话长,这孩子天生命苦,是我姐姐武中瑛与姐夫李异居的儿子,自从这两人数年前遇难之后,便与他妹妹相依为命。”石中军说道。 “且慢,李异居?这名字怎么听起来像是长安李家子弟?”卲还插口问道。 “先生说的不错,李异居不但是李家子弟,而且李家天策一脉的嫡系子弟。” “那倒奇了,你们武家与李家自唐时便已结仇,可谓仇深似海,居然也会联姻。” “此中内情繁琐,不是短时间能讲清的,也正因为这孩子的出身,姐姐与姐夫遇难之后,两家人都对这两个孩子不管不问,听凭他们在世间飘零,只有我看在过世姐姐的份上,时常加以援手。最初,我还以为能够脱离李、武两家世仇的旋涡,虽然平凡一些,但对两个孩子也是一件幸事,不料,今年年初,李天华忽然染上重病,凡间医院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除非是修行界的医道高人,肯为他炼制灵药,才有挽回的机会,可惜我一向身在红尘,为家族打理外务,半点修行也不懂,向家族求援,族中又以两个孩子都姓李为由,不肯加以援手,这才求到先生门下。” “你们武家不管,我还想得通,这两个孩子既然姓李,也算是李家嫡系,难道李家也不管吗?”卲还有些诧异。 “不知为何,李家确实不管。”武中军说道。 “哦。”卲还微微皱眉。 “还请先生垂怜!”石中军“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你且起来,报上他的生辰八字,容我算上一算。” “好的。”武中军当下将李天华的生辰八字报出。 卲还听罢,掐诀念咒,闭目沉思起来,片刻之后,睁开双眼,摇了摇头,说道:“这孩子我救不了。” “啊!怎么可能?”武中军不由一惊,连忙说道:“先生剑、易术、医、诗、书、画、琴号称七妙,李天华这点病,凡间是没办法,但对先生来说,不过小事一桩,怎么会救不了?” “我说我救不了,不是我治不了他的病,我是救不了他的命,你虽不懂修行,但也应该知道,医者治病不治命,李天华命中有此死劫,纵然我给为他炼药,也一定会有意外发生,病情一定会有变化,终究是难逃一死。” “这…这…难道真的没法可想了吗?”武中军面色有些发白。 “除非有人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不受命数约束,才能为他改命,可是这样的大能,已经数百年未曾履足凡尘,莫说是你,就算我也没有见过。”卲还细细说道。 “唉…既然如此,弟子告退了。”武中军缓缓从地上爬起,浑身绵绵软软,没有半分力气,就好像被抽掉骨头一样,慢慢向后退出,临出门前,忽然抬头说道:“先生,近日有人为我这外甥开了一副药,似乎有些效果,不知先生能否过目一遍,看看能否增减其中成分。” “你呈上来。” 武中军连忙从口袋掏出一副药方,正是庞谢为李天华开的方子。 卲还拿过方子,扫视一番,说道:“这方子开得不错,虽然救不了命,但也算是对症,我就不改了。” “弟子明白。” 说罢,武中军缓缓退出静室,在周观主的陪伴下,一起离开玄幽观,一步步向山下走去。 此时东方既白,天边显出一丝微光,秦岭山中的巍峨景象,方才崭露头角,可是武中军却心丧若死,丝毫没有欣赏风景的心情。 …… 望着武中军稍显佝偻的背影,周观主摇了摇头,重新回到观中,漫步来到七妙先生所在的静室,叹息说道:“先生,您老适才没有答应为武中军的外甥救命也是好事,免了许多麻烦。” “这是为何?”卲还扬眉问道。 “小道在长安府呆的日子久些,曾听到一些风声,据说李天华父母遇难一事,内情极为复杂,牵扯到李家一件公案,李家上下无人出手,倒也不是刻薄。” “牵扯到什么公案?” “据说,李异居当初得了一件奇珍异宝,到手不久就死的不明白,为了这件奇珍,李家三脉还内斗了很长时间,后来就不了了之,也不知是什么结局,不过,以小道想来,这件奇珍既然是李异居所得,那么即使李异居死了,也应由李天华继承才对。” “可是李天华却不懂修行…” “先生明鉴,这就是其中关节所在。” 第二十四章 机会 滴...滴...滴... 上午六点,闹铃准时响起。 庞谢从入定中醒来,长长吐了一口气,起身来到窗边,拉开厚厚的绒布窗帘,推开玻璃窗,呼啸的北风卷着雪花倏然冲进屋来。 寒来暑往,秋去冬来,他已在长安城住了四五个月。 长安城地处西北,四季分明,一年到头,温差极大,前些日子还是炎炎夏日,转眼之间已是飞雪漫天。 庞谢生于东海,长在江南,生平第一次见雪,厌冷之余又有几分好奇。 滴答... 手机一声轻响。 “庞哥哥,这几天大雪,哥哥开始咳嗽了,好担心,怎么办?”李月牙的微信。 “不要担心,天华的病情日趋稳定,只要不发生意外,雪停之后,天气回暖,就会恢复正常。”庞谢敲下一行字符。 “谢谢庞哥哥,最近天凉,你要注意保暖哦。”末尾是一个大大的笑脸。 “嗯...你也是...”庞谢想了想,又在后面加上了一个笑脸。 距离他第一次为李天华诊治,已经过去三四多月了,李天华的病情没有恶化,但也没有好转,就这么僵持在那里。 庞谢暂时也没什么好办法,要想改变这个局面,要么寻到灵药,依靠药力强行医治,要么突破神通,仰仗神通的玄妙医治,可惜这两条路暂时都走不通。 他从李天华那里拿的药材已经用了大半,在药力的推动下,修为进展迅速,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色泽越来越深,气息也越来越浓,比当初刚刚凝成气旋时,最少强了五倍以上。 在体内灵气的催动下,全身肌肉已然开始向非人境界转化,无论是爆发力,还是耐力,都已突破了常人的极限,只是转化刚刚开始,想要真正突破蜕凡第一关“肌肉关”,还不知需要多久。 神通也是一样,虽然不断灌注灵气,但是速度已经越来越慢,距离“医药”神通“始解”大成遥遥无期。 庞谢有一个猜测,神通的修炼与修行不同,恐怕要有某种机缘才成,若是没有机缘的话,神通的突破远比修为的突破困难的多。 看了一会雪景,庞谢见时间不早,转身离开屋子,前往餐厅工作。 餐厅后厨蒸汽腾腾,大师傅们忙得脚不沾地。 庞谢独自坐在炉前,盯着炉上的蓝焰动也不动,青菜、虾丸、豆腐都是昨夜准备好的,只要烧水下锅就好,煲汤就是有这一点好处,只要掌握了火候,活计倒是比其他师傅轻松。 螃蟹本是冷血动物,冬天本来就不怎么活动。 庞谢自然也不例外,过去八百年,每到天气转凉,他就静静的躺在湖底淤泥里睡觉,只有肚子饿了的时候,才钻出去捕鱼。 如今虽修成人身,生理上不需要休眠,心理上却没有适应,天气转冷之后,一直昏昏欲睡。 “庞哥,张总找你。” 说话的是一头酒红色发的崔金虎,脖子上多了条作风粗犷的银链子,手上多了几个造型怪异的戒指,这小子最近交了个学美术的女朋友,风格由普通杀马特急剧转向文艺杀马特。 庞谢点了点头,洗了把手,转身往前厅走去。 ...... “怎么今天有空吃早点了?昨晚又值班了?”庞谢懒洋洋地坐在张胖子对面。 “哪的话,我是专门为你来的,有好事!你这两天怎么一点精神都没?难不成失恋了?我听说小黄最近不怎么来了。”张胖子打趣说道,两人这些日子越来越熟,说话熟络许多。 “哈...欠...” “兄弟,提点神,今天真有好事。” “什么事?” “想不想换个职位?” “哦?没兴趣,这个职位就挺好。” “薪水最少乘以二,干的好了乘以四都有可能。” “嗯?” 庞谢顿时来了兴趣,李天华送的药材终究有限,外面的药材价格太贵,暂时还没想到别的挣钱路子,没想到张胖子今天主动提起了这个话题。 “昨天吕青城给发了一个链接,他无意中在公司内网上见了一个招聘通知,说是集团总部安保中心要新招一批安全员,这工作简单,每天就是坐在飞机上跟着航班飞来飞去,保卫航班安全,对学历也没什么要求,主要靠的是身体素质,简单点说就是能打能抗,我觉得你行!” “安全员?听起来倒还不错,具体怎么做?” “通知上说这次是全国统一招聘,咱们长安是其中一个点,先在网上报名,这个你不用管,我已经替你报过了,面试通知也收到了,后天上午十点去朱雀体育场参加面试就行,主要是体能方面的测试,面试通知上说,通过面试之后,是为期三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培训合格之后,就能正式上岗了。” “面试测什么?” “通知上没说,去了现场才知道,只说是对身体素质要求比较高。”张胖子挠挠头问道。 “我知道了。”庞谢点点头。 他是先天道体,又有“蜕凡”境界,身体素质远远超过了人类极限,若是他不行,只怕天下间没多少行的。 张胖子叮嘱再三,要庞谢做好准备,抓住这个机会,叮嘱完之后,抓了两个猪肉白菜的包子,边走边嚼,转身离去。 待到张胖子走后,庞谢沉思起来,上次就是吕青城打电话,请他去跟赵虎行见面,这次又是吕青城给的消息,而赵虎行又是长安分部安保部的部长,这次又是集团安保部的培训,两者之间是否有某种联系? 不过,庞谢转念又一想,这事要真是集团总部统一安排的,应该也不会是针对他,既然这样,倒不妨去瞧瞧。 ...... 两天之后。 庞谢一早在餐厅请过假,冒着刺骨寒风,坐车前往面试地点—朱雀体育场。 这场大雪断断续续下了一周,直到昨天才停了下来,天寒地冻,积雪难融,整座长安城银装素裹,就好像一座冰封的城市。 朱雀体育场位于长安城南,不单是长安城,而且是整个雍州,乃至西北五州最大的体育场馆,外观呈现椭圆形状,中心的露天部分是标准足球场及塑胶跑道,边缘一周则是各式各样的小型室内体育馆,足可以容纳五万名观众就坐。 咯吱、咯吱... 庞谢用力裹紧身上的大衣,踩着三寸多厚的积雪,来到体育场门前,天气冷的吓人,几乎到了哈气成冰的地步。 穿过体育场正门,庞谢远远瞧见一群人聚在塑胶跑道的一角,差不多一两百人,户外旅者、军旅硬汉、杀马特、运动达人,各式打扮都有,围在两名考官身边。 庞谢快步来到两名考官身旁,离近一看,两名考官年纪都在四十岁上下,一身黑色制服。 其中一人身材魁梧,表情严肃,身高至少在一米九以上,皮肤粗糙,显然是长期在室外训练,一身气血极盛,筋骨强悍,是难得一见的高手,另一人身材瘦小,肤色白皙,手上拿着一份表格,笑呵呵的看着前来报名的应聘者,看起来人畜无害,但呼吸却很绵长,也是一名好手。 庞谢穿过人群,递上身份证明,在两名考官那里报了道,随即的站在一旁,饶有兴致的观察面前这些应聘者。 这些人有的神情彪悍,一副不好惹的模样,有的神色淡然,脸上丝毫没有任何表情,还有几位面相和善,好像文弱书生,身上却带着淡淡的血腥气,真正见过血的狠角色。 庞谢报名之后,陆陆续续仍有人前来报道,又过了二十分钟,身材魁梧的考官看了看表,已经到时间了,便走出人群,大声说道:“诸位,安静一下!” 这人说话声如洪钟,震得周边几人耳朵嗡嗡作响,他见众人安静下来,继续说道:“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姓李,叫李大勇,是咱们这次面试的主考官,现在是上午十点整,报名到此截止,咱们这次一共有一百六十三人报名,计划录取三十人,希望大家努力,发挥出自身的优势,我希望今天选出的是最优秀的三十个人” “我补充两句,我姓尹,叫尹雁翎,是咱们这次考试的副考官,在场考生中谁有特长的,可以在我这里登记,如果是公司需要的人才,我们会酌情加分,如果是特殊人才,可以直接录取。”另一名面试官笑嘻嘻的说道。 “哦。”庞谢眉毛一挑,这个消息事先没有放出来,是由这两名考官临时通知的,看来是要打大家一个措手不及,省得有人提前造假。 “报告考官,我有特长。”尹雁翎话音未落,一个肌肉发达的黑脸青年站了出来。 “哦,什么特长?” “田径,我800米最快跑过1分49秒,拿过雍州城市田径赛的金牌。” “雍州啊,不错,小伙子有前途。”尹雁翎笑着说道。 “谢谢考官夸奖。” “可惜这个成绩还到不了全国前三,要不然就能加分了。” “啊?” 黑脸青年脸色顿时垮了下来,身后响起一片笑声。 “大家不要笑,这位兄弟的勇气还是值得鼓励的。”尹雁翎嘿嘿一笑,拍了拍黑脸青年的肩膀,笑道:“别灰心,虽然不能加分,不过,我跟李考官会着重考察你的。” “多谢考官。”黑脸青年再次兴奋起来。 ...... “还有谁?” “我...”一个面色和善的瘦高青年举起手,眯着眼睛,懒洋洋的说道。 “哦,你有什么特长?”尹雁翎笑道。 “我是前陆军特级狙击手,半年前退役。”瘦削青年慢条斯理地说道。 “哦?”尹雁翎眼睛一亮。 “执行过任务没?”站在一旁的李大勇忽然插话。 “执行过。” “动手了吗?” “保密。” “好,你不用参加面试,已经被录取了。”李大勇说道。 “嗯。”瘦削青年点了点头,一点也没有惊讶。 ...... “啊?考官,这样不适合吧?” 看到瘦高青年被直接录取,场中顿时一片哗然,其中一个面带狠色的蓝衣青年大声抗议。 “来,你过来。”李大勇冲这青年招了招手。 “考官,叫我过来干吗?”蓝衣青年有些不爽。 “你是哪推荐的?” “浩峰武馆。” “捅我一刀。” “啊?” “我看你腰里鼓鼓囊囊的应该是带家伙了吧?” “哦。” “既然带了就捅我一刀,我不会报警的。” “我...” “你不敢?他就敢。”李大勇指了指站在一旁的瘦削青年:“他是随时准备杀人的人,身手不好说,心理素质比你强十倍,遇到任务绝不会退缩,等你什么时候有这份心理素质,再跟我说不合适。” 说完,李大勇转过头去,连他理也不理。 在狙击手之后,还有十来个人展示了自身的特长,不过,大多数都没有被考官认可,只有少数几人获得加分。 庞谢懒洋洋的站在一旁,“医药”神通太复杂,“射覆”神通太玄乎,唯一能现场展示的特长是“饮水”神通,不过,他并不觉得特别能喝会得到考官的认可。 第二十五章 少年田七 西北寒风劲吹,乌云随风而至,遮住了冬日里苍白的阳光,天色越来越暗,洒下飞沙也似的小小雪粒,覆在青青的草皮上,青葱如碧,初雪如盐,颇有一番初冬景致。 庞谢打了个哈欠,口腔里呼出热气,在眼前凝成白雾,他紧了紧身上的大衣,挡住无孔不入的寒风,试图把自己包裹的更加严实。 他已是“蜕凡”境界,按理说无惧寒暑,可惜他的本体是螃蟹,天性厌恶寒冷,身体虽然不惧寒冬,心里却有些不耐,总也提不起精神来。 “各位考生注意,咱们现在开始第一项测试——长跑,给大家五分钟时间做准备,五分钟之后开始测试。”尹雁翎走出人群,笑呵呵地说道。 “长跑?” 黑脸青年眼睛一亮,几乎乐出声来,飞速脱下厚厚的羽绒服,换上纯黑色的背心短裤,露出一身黝黑的腱子肉,在小刀般的寒风中,原地慢跑起来。 在场一百多号人,除去被直接录取的几位,全都脱去厚厚的冬装,换上贴身的运动服,做起准备活动。 庞谢抬头望了望天,丝毫没有换衣服的意思,反而把身上厚重的大衣扎的更紧了。 尹雁翎说完之后,站在一旁,眯着眼睛看着众位考生,时不时点点头,只有看到庞谢的时候,微微“咦”了一声。 五分钟后。 尹雁翎慢条斯理地来到起跑位置,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脱掉黑色外套。 “尹考官,你要跟着咱们一块跑吗?”有好奇的考生问道。 “没办法呀,咱们这一轮面试的规则就是这样,你们跟着我跑,我不喊停不许停,在我喊停之前,跑不动的淘汰,被我超过一圈的也淘汰。”尹雁翎笑眯眯地说道。 “那咱们跑多久?” “先跑起来再说吧。” 说话之间,尹考官已经迈步跑了出去,晃晃悠悠,不紧不慢,就是普通人晨练速度。 凭心而论,这个速度对于参加考试的考生来说,简直就是开玩笑,毕竟能参加今天这个面试的,都不是等闲之辈。 大多数都默不作声的跟在考官身后,有几个甚至跑在考官前面,展示过于充沛的精力。 庞谢裹着厚重的大衣,不快不慢的跟在这一群人身后,他这身打扮吸引了不少眼球,其中颇有几个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就差没有直接张口问:“兄弟,你是来打酱油的吧?” 冬天跑步,越跑越热,就算是平常人也会换上轻薄的衣服,从没有穿着大衣跑的。 ...... 西北风越来越强,雪粒越来越大,天色渐渐阴沉下来,刚刚上午九点多钟,天色阴的就像傍晚时分。 二十分钟后。 尹雁翎依旧晃晃悠悠的跑,就好像没有注意到天气的变化,在他身后有些考生已经不耐烦,开始窃窃私语。 “这轮测试太简单了吧?纯粹是溜着大家玩吧?” “还要玩多久,这样也淘汰不了人啊?” 只有少数几个考生发现,尹雁翎的速度不适合一成不变,而是在缓缓加速,只是加速极缓,一般人发现不了罢了。 四十分钟后。 “娘的,这破考官要跑到什么时候,老子有点扛不住了。”有人暗自腹诽。 “这家伙头上连点汗都没出,也太恐怖了吧?”跟在尹雁翎身后的某人惊讶的发现。 “我擦!”一个穿着橘红色运动服的小伙子,忽然抱着腿躺在地上,在他身后的考生纷纷避开,却没有一个人肯耽搁一秒。 庞谢晃晃悠悠的跑到他身旁,俯身在他腿上捏了两把,懒洋洋的说道:“你慢慢起来试试。” “我这是...咦,怎么不疼了...唉,又疼!”小伙子起身之后,发现腿不痛了,一时心急,跑了两步,结果大腿根又是剧痛。 “你大腿拉伤了,一边歇着吧。”庞谢又在他腿上拍了两下,转身继续跟着大部队跑。 “啊...”小伙子发现腿又不疼了,强挣扎着想跑,结果一跑又疼,只能一瘸一拐的往场边走去。 两个小时后。 大雪纷纷扬扬,整个体育场一片银白。 尹雁翎还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跑在最前面,时不时回头看看身后的考生,这会已经没人跑在他前面了,跑的最快的,也拉在他身后十来米远。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长跑,原本参加测试的一百二十多人,只剩下九十多人还坚持在场上,剩下的不是跑不动了,就是被尹雁翎从后面超过,被迫淘汰。 留在场上的人大致分为四个梯队,第一个梯队大概十来个人,默不作声地跟在尹雁翎身后,其中就有刚才站出来的黑脸青年。 第二个梯队大概二三十个人,距离第一个梯队十多米远,个个都是满头大汗的样子,第三个梯队人最多,差不多三四十个人,个个气喘吁吁,比第二个梯队又差了二十多米,最后一个梯队几乎已经不能称之为梯队了,一共只有十来个人,稀稀落落的跑在后面,一个个大口喘气,随时可能停下的模样。 至于被淘汰的三四十个,大多数都已经离开了体育场,只有五六个人还不死心,坚持站在跑道边上,要瞧瞧这场测试到底是什么结果。 庞谢跑在整个队伍的最后面,雪花顺着领子的缝隙钻入脖颈,冰冰凉凉,潮湿的难受。 他暗自有点后悔,前些天进城应该买条围巾的,可惜没有在北方生活的经验,要不是张胖子提醒,只怕这件大衣都没买。 ...... “啊!” 前面一个考生脚下一滑,狠狠扑到在地上,手掌恰好扣在道边的冰碴子上,划出一道细长的伤口,鲜血顿时渗了出来。 积雪未消,凝结成冰,本就十分光滑,若是体力不支,摔倒是迟早的事情,只是这名考生运气不好,遇到冰碴子划伤了手。 跟在这名考生身后的几个考生,纷纷避开了他,几人都是气喘吁吁,并无多余的精力分心。 庞谢晃晃悠悠跑到这名考生身旁,低头瞧了一眼,这是一张十分稚嫩的面孔,差不多十五六岁的年纪,白皙的面孔冻得有些发青,眼睛亮的吓人,衣衫单薄破旧,袖口磨破了好几处,显然已经有些年头。 “加油。”庞谢伸手将拉住他的左手,触手冰凉,完全不像是正在长跑的样子。 少年点点头,咬着牙站起身来,用力向前跑去。 “啪!” 五十米之后,少年再次滑倒,这次摔的更重,额头磕在地上,渗出血来。 “你休息一会吧,这样没法跑。”庞谢忍不住说道。 这名少年的体质只能说是一般,还不如一拨人,在今天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更是居于末流,身体消瘦,显然是长期缺乏营养补充,之所以能坚持到现在,还没有被淘汰,完全是凭强悍的意志。 “我不能放弃...一定...要得到这份工作!” 少年咬了咬牙,勉强爬了起来,鲜血混着汗水,从额头流下,模糊了眼帘,用手擦了擦血与汗的混合,继续向前跑去。 庞谢不紧不慢,继续跟在这名少年身后,他就算没有“医道”神通,也看得出来少年的身体已处在崩溃的边缘,随时都会倒下,这种鬼天气,又是这样拼命,倒下就是一场大病。 这少年究竟是为了什么,竟会不惜一切争取这份工作,庞谢忽然来了兴趣。 ...... “啊!” 少年脚下又是一个踉跄,身体向侧前方倒下,慌乱之间用手撑在地上,略微凝固的伤口再次裂开,鲜血滴在白色的雪花上,瞬间凝结成冰。 “咳...咳...” 少年顾不得手疼,挣扎着爬起身来,晃晃悠悠的向前跑去,嘴里喘着粗气,一只手垂在身侧,鲜血滴滴答答的说着手掌留下。 连续摔了三跤,他离前方的大部队已经拉开了距离,虽然在拼命的跑着,距离却越来越远。 跑道上的积雪被人一圈圈地踩实,变得越来越光滑。 一百多米后,单衣少年脚下再次打滑,仰面朝天,后脑勺向下,直挺挺的向地面砸去,他这次再没有多余的力气挣扎,双手无助的向虚空去拉,希望能拉到救命稻草,可惜空中只有飘然而下的雪花。 少年眼睛一闭,准备忍受即将到来剧痛,令他感到奇怪的是,预料之中的剧痛没有到来,他只觉得腰间有人一托,身子顿时一轻,重新站稳在跑道上。 少年回过头去,身后正是庞谢,一手插在大衣兜里,一手按在他腰间,懒洋洋的看着他。 “多谢,请问你是?”少年喘着气说道。 “庞谢,你呢?” “田七。” “一起跑吧。” “不用了,我...” 田七摇了摇头,他的体力早已超过极限,一起跑的话,只会拖累庞谢。 这少年居然会拒绝?庞谢忽然来了些兴趣,他明明拼了性命,也要完成考试,却偏偏拒绝别人的援手,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庞谢嘿嘿一笑,露出白得发亮的两排牙齿,单手托在田七腰间,也不容他分辨,将他半边身子架起,快步向前跑去。 田七觉得身子一轻,双腿不由自主地飞奔起来,体力不但没有任何消耗,反而逐渐恢复起来,双眼大大的瞪着庞谢,眼神里充满了惊讶。 第二十六章 意外 寒风渐厉,飞雪渐浓,长安城的气温渐渐降了下来。 第一场测试从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小时,留在场上的考生也只剩下七十多人。 尹雁翎独自一人跑在队伍的最前方,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十多个体力较好的考生跟在他身后,剩下六十多人稀稀落落遍布整个赛场,勉强迈动步子。 平心而论,这个速度并不算快,只是由于天冷地滑的缘故,考生体力消耗远比平常要大。 庞谢越发懒了起来,一手托着田七的腰,一手插在兜里,悠然跟在队伍最后,丝毫也不着急,田七休息了一阵,脸上慢慢开始回复血色,气息逐渐均匀起来。 “小伙子,怎么出来跑步还穿大衣啊!” 尹雁翎慢条斯理的声音在庞谢身后响起,庞谢回头望去,不知何时,尹雁翎已经超过他俩将近一圈,要从后面赶上。 “我怕冷。”庞谢懒洋洋地说道。 “这么壮的小伙子怎么能怕冷呢,脱了大衣跑吧,要等我追上,你可就淘汰了。”尹雁翎扬了扬手,作势要追庞谢。 “追上再说吧。” “嘿,你这可有点嚣张了!” 庞谢嘿嘿一笑,露出两排白的耀眼的牙齿,扭回头不再理他。 “小子!”尹雁翎脚下发力。 ...... “庞大哥,你自己跑吧,我缓过来了。”田七伸了伸手,试图推开庞谢。 “你刚才太拼命了,已经伤了元气,要是再挣扎着跑,恐怕要大病一场” “我从小就拼命惯了。” “你有钱治病吗?” “我...”田七勉强挣扎的手臂忽然松弛下来,低头再不说话。 “放心吧,他追不上咱们。”庞谢笑道。 尹雁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就在身后三四米远,伸手向庞谢拍去。 庞谢脚下猛然发力,十余米一晃而过,眨眼间超过了原先排在倒数第三、第四的两名考生,将尹雁翎拉开二十多米。 “嘿,还有两下子嘛!”尹雁翎一把拍空,略微有些惊讶。 两名被超过的考生听到尹雁翎的说话声,急的满脸通红,试图甩开身后的尹雁翎,可惜...... “啪!啪!”尹雁翎在这两人肩头各自拍了一记,“连穿大衣的都跑不过,你俩淘汰了” 说着,他不顾这两名考生郁闷的眼神,继续向前方追去,双方的距离迅速缩小到五米以内。 庞谢回头瞧了尹雁翎一眼,脚下再次发力,又一次超过了前面的几名考生,再次将距离拉到十米。 啪,啪,啪,身后又是几声响。 “你们几个淘汰了。”尹雁翎连续拍了拍这几名考生,继续加速,向前面追去,双方的距离再次缩短到三四米。 庞谢听到身后不断传来的啪啪声,头也没有回,迈开两条长腿,大步超过了前面的几名考生,双方的距离又一次拉长,田七一时跟不上他的步伐,脚下一个绊蒜,幸亏是被托着才没有摔倒。 尹雁翎瞳孔猛然一缩,他的注意力刚才都集中在庞谢大衣上,此时才发现田七的脚步早已经乱了,跑起路来足尖点地,完全是被庞谢托着走的。 “这...真是怪物,倒要试试你这样能玩多久...”尹雁翎倒吸一口凉气。 十米、九米、八米、七米、六米、五米、四米... 啪,啪,啪!几名考生沮丧的离开跑道 四米、五米、六米、七米、八米、九米、十米... 庞谢、田七与尹雁翎的距离时而拉长,时而缩短,期间不断有考生被庞谢超越,然后被尹雁翎淘汰。 五分钟之后,跑道上的考生变得稀疏起来,在尹雁翎与庞谢的追逐下,剩下的考生全都面色如土,拼命压榨仅有的一点体力。 ...... “尹雁翎!” 场边传来一声大喝,尹雁翎停下脚步,转头朝声音方向望去。 “差不多就得了,你看看场上还剩下几个人,再跑一会剩下两场不用测了。”说话的是站在场边的李考官,面上透出几分古怪。 “嗨,我光顾追这小子了,一不留神淘汰太多人了。”尹雁翎摇了摇头,指着庞谢说道。 五分钟前,跑道上还有七八十人,经过短短五分钟的追逐之中,还在跑道上的只剩下四十多人,远少于超过了两位考官之前的计划。 他俩原计划通过第一场耐力测试,将考生压缩到六十人左右,然后通过其他两场测试再筛掉一半。 没想到尹雁翎光顾着追庞谢了,一不留神淘汰太多人了,这样的话剩下两场测试选择的余地就有点小了。 “好啦!都停下来吧,剩下的都通过了!”李大勇大声冲着跑道上的考生喊道。 庞谢停下脚步,松开托着田七的手,施施然来到场边,笑呵呵的看着尹雁翎。 “你小子可以啊,穿着大衣还这么快,有机会咱俩单独跑跑!”尹雁翎略微有些郁闷,他觉得自己是能追上庞谢的,只是因为考试的缘故,不得不放弃这个念头。 “来年开春吧,天太冷不想跑。”庞谢打了个哈欠,懒懒的说道。 “做梦吧你,还想等到来年,等你参加培训的时候,我非带着你去山里跑越野不可!”尹雁翎郁闷的说道。 凭庞谢的变态体力,通过这次测试完全是小儿科,他并不认为剩下的两门考试对庞谢有什么难度。 “考官,请问您是那个...尹雁翎吗?” 庞谢和尹雁翎正在闲聊,黑脸青年踱着小步跑了过来,连衣服也没来得及换。 “什么这个那个的?难道还有别的尹雁翎?”尹雁翎说道。 “就是那个连续三次拿到全国运动会马拉松长跑冠军的人啊,我也是刚想起来!” “嘿,都是些陈年往事了,又不是世界冠军,不值一提!” “话不能那么说,您可一直咱们国家田径界的传奇人物啊!” “好啦,先不说这个,你先去做准备吧,紧接着还有两场测试呢,咱们有机会再聊。” “一定啊,尹考官!”黑脸青年依依不舍的离开。 ...... “你拿过全国冠军?”庞谢饶有兴致的看着尹雁翎。 华国三十四州,共有十多亿人,任何一种体育项目的竞争都十分激烈,能拿一个冠军都不容易,更何况连拿三次,绝对算得上一时人杰。 “是啊,可惜离世界冠军太远...”尹雁翎叹了口气,脸上笑意敛去,看来没能拿到世界冠军对他来说确实是一件终生遗憾。 “有多远?” “一辈子吧,凭我的天赋拿个全国冠军就到头了,想拿世界冠军得下辈子重新投胎。” “哦。” “可惜你没练跑步,不然有机会。”尹雁翎的声音忽然严肃起来。 “开玩笑。”庞谢露齿一笑。 “我没开玩笑,你的先天条件太好了,是我见过最好的,再专业训练绝对有机会。” “我可不想干这个...”庞谢摇了摇头,凭借他的本事,参加凡间的比赛自然无往不利,不过,他是妖物化形为人,低调点有好处,要是太高调,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就不好了。 “也是,人各有志,自在最好,就算长跑天下第一又算得了什么...”尹雁翎抖抖身上的雪,唏嘘之间夹带着些许落寞。 ....... 第一场测试结束之后,两位考官带路,剩下的考生来到朱雀体育场旁边的一家健身房里,准备在这里进行第二场测试。 这家健身房分上下两层,加起来面积差不多有两千多平米,一楼是大众常玩的健身器材,如跑步机、动感单车之类,二楼则是拳馆道场,道场正中是一座擂台,周围则是各式各样的沙包与木桩。 健身房里早已预备好了用于恢复体力的饮料和高热量食物,经过半个小时的休憩之后,第二场测试正式拉开帷幕。 “咱们第二场测试是力量测试,内容也很简单,你们尽全力在沙袋上连打十拳,由我来判断合不合格。”李大勇翻身上了擂台,冲着台下的考生大声说道。 “这样不准吧?” “不能直接测举重吗?” 擂台下的考生一片窃窃私语,纷纷对这种测试方法表示不满,认为这种测试标准太模糊,很容易有猫腻。 李大勇听了一会,脱掉身上的外套,将厚厚的外衣搭在擂台周边的围绳上,露出一身壮硕的肌肉。 “既然大家有意见,我连第三次考试的内容一块说了吧,咱们第三场考试是搏击测试,是从第二次考试的合格者里面选出最能打三十个人。我这里给你们开个绿色通道,凡是觉得自己有两下子的,可以不参加第二场测试,来台上跟我玩两手,只要能坚持一分钟不被我击倒,就算通过测试。” “当真?”台下一名考生问道,这名考生秃着脑袋,裸露在外的胸肌满是伤疤,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样子。 “你要试试?” “当然!” “你是哪里推进的?” “暴风拳击训练中心。” “好,还有人吗?” 台下的田七眼睛一亮,就要向擂台走去,不料刚刚迈步就被人一把按住,回头瞧了瞧,按住他的正是庞谢。 “怎么?你想去试试?”庞谢一手插在兜里。 “我体力不行,打沙袋肯定通不过,不过我这人能忍,他一分钟肯定打不倒我!”田七认真地说道。 “那你可猜错了,恐怕你上去连一拳都坚持不下来。” “不会的,我从小...” 啪! 咚! 田七还没说完,就听到身后“哐当”的一声,再转过头去,刚才那名看起来很不好惹的学员已经晕倒在擂台上,翻着白眼,吐着舌头。 田七张口结舌。 庞谢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颗黑乎乎,指头蛋大小的药丸,塞到田七手里,说道:“他可比你们厉害太多了,上台挑战才是找死,你一会打沙袋前把这玩意吃了,保证你能通过。” “这是什么?” “大力丸。” “啊?” “放心吧,很管用的。” “好…吧…” 叮,叮,叮! 庞谢兜里的手机忽然响起,掏出手机,李月牙的头像出现在屏幕上。 “庞大哥,你在哪里?赶快过来吧,哥哥快不行了!”手机接通之后,另一端传来李月牙带着哭腔的声音。 “别着急,慢慢说...你们在哪里...好,我现在过去!”庞谢脸色顿时一变,随即转身向楼下走去,全不顾正在进行的测试。 田七就在庞谢身旁,忽然看到庞谢转身离去,连忙追了出去,一把扯住庞谢的大衣,说道:“庞大哥,你不参加测试了么?” 庞谢回过头来,摆摆手说道:“有事,顾不得了。” “可是...” “你好好考吧,咱们回头有机会再见!” 庞谢说完,大踏步出门离去,眨眼之间,便消失在白茫茫一片雪雾之中。 田七站在门里,望着庞谢渐渐消失的身影,心中茫然若失,忽然想到还没留下联系方式,连忙出门去追,只是一片大雪之中,那里还要庞谢的影子。 第二十七章 我若信命,何必修行 白茫茫一片大雪天,路上行人少的可怜。 庞谢离开健身房,匆匆在路边拦了辆车,前往长安第一医院。 刚才在电话中,李月牙告诉他,李天华今晨忽然不适,前往医院就医,还没走到医院,中途就开始咳血昏迷,经过一上午的急救,这会总算清醒过来了,只是听医生说,这次恐怕捱不过去了。 庞谢坐在车里,双眼的望着盘旋而下的雪花,一时陷入沉思。 他有“医药”神通,对李天华的病情了如指掌,按照上次见面的情况,只要坚持服药,病情虽然不会好转,这一年半载之内,也绝不会恶化,能发生这种事情,只能是别有变故。 半个钟头之后,出租车停在长安第一医院门前,庞谢付过车钱,迎着漫天大雪,快步向病房赶去。 住院部16楼,12号病房,出了电梯,浓浓的消毒水味道扑面而来。 庞谢顺着走廊,找到病房,伸手推开房门,一眼看到躺在病床上的李天华,蓝白条的病服,头发乱乱的,脸色煞白,唯有两颊处残留着病态的嫣红,双目无神,没有丝毫往日的锋芒,与之前见面判若两人。 病床的另一头,一李月牙伏在那里,双目微闭,脸带泪痕,看样子哭的太累已经睡着了。 庞谢迈步来到病床前,伸手抓住李天华的手腕,随即皱眉问道:“怎么会这样?不应该的。” 适才他用“医药”神通扫过一遍,李天华的病情急转直下,与上次相见大不相同,先前勉强维持的平衡已被打破,随时有生命危险。 “我...”李天华叹了口气,“原因你就不要问了,是我的错,医生说已经没救了,我只想知道你还有办法么?” “你昨天喝酒了,而且喝醉了,醉后被寒气侵袭,对吗?”庞谢没有正面回答。 “我...”李天华露出苦笑。 “你不要多说,我只是要确认你的病因。”庞谢正色说道。 “是。”李天华点点头。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你的病情自己知道,本来就在悬崖边上,如今又来这么一遭,老实说,我只能试试。” “还能开药吗?” “开药已经来不及了。” 庞谢摇了摇头,右手握住李天华左手的寸关尺,左臂探出抓住李天华右臂脉门,随即低喝一声,运转丹田气旋,催动“医药”神通,两股灵气顿时激射而出,经他的双臂导入李天华体内,向胸前病灶处袭去。 “医药”神通不但可以催发药力,也可以直接以灵气治疗,只是寻常人经脉脆弱,冒然渡入灵气有害无益,不过李天华如今危如累卵,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 李天华只觉得手腕一紧,手臂已被庞谢抓住,随即有两股滚烫的热流从手腕流入,经小臂,过肩肘,直到胸前病痛处。 两股热流所过之处,经脉纷纷破裂,针头大小的血点随着热流前进不断从肌肤涌出,眨眼之间,染红了刚换上的病号服。 “嗯...” 李天华一声闷哼,感觉上半身如小刀割肉一般痛苦不堪,手臂不由自主要向回抽,只是他明白庞谢这番作为必然不是害他,这才咬牙强撑。 片刻之后,李天华双臂越来越疼,如烙铁熨烫一般火辣辣的难受,不过,胸口处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凉丝丝的十分舒服,呼吸之间,感受不到丝毫痛楚。 又过了十多分钟,庞谢松开双手,沉声问道:“感觉怎么样?” 李天华低头瞧了瞧手臂,双臂之上满是血珠,沾的衣服床铺到处都是,疼的已经麻木了,只要微微一动,便是钻心的疼。 “不要管手臂,我问的是胸口,你用力吸一口气试试。” “呼...啊...”李天华面色一白,低声说道“不吸气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一吸气就感觉抽疼。” 庞谢脸色沉下,叹了口气,说道:“连灵气镇压也不成么?看来真是回天无术了。” “你是说...怎么会?我这会感觉好多了。”李天华不由一怔。 “我已经尽力了,只是你这病,我确实没什么办法,内侵骨髓,外感阴寒,你现在感觉好些,纯粹是靠我一口灵气吊着,待到这一口灵气散尽,恐怕就是大限了。” “你要是有些修行基础,我还可以徐徐渡以灵气,吊住你一口气不散,可惜你从未修行过,一身经脉脆弱至极,要是我再渡以灵气,只怕你还不等病发,就要经脉尽断而亡。” 庞谢说完这一番话,垂手静坐一旁,再没有多说什么。 他以往在李天华面前,只展示过高明的医术,从未如此明显的展示神通,今天情况危急,也顾不了那么许多了。 凭心而论,他对李天华十分欣赏,此人头脑清晰,眼光锐利,又能决断,非常人可及,只可惜命数太薄,他也无力回天。 “当真没有办法了吗?”生死关头,李天华没有深究庞谢展示出来的本事,只是盯着他问生死。 庞谢沉默半晌,最终摇了摇头。 若是他的“医药”神通能够达到“始解”大成的境界,说不定还有回天返日的机会,可惜他对如何神通突破,一点头绪也没有。 “我还能活多久?”李天华咬着嘴唇问道。 “这一口灵气,可以保你三天。” “三天之后呢?” “三天之后的事情,不是你考虑的范围。” “我明白了。” 李天华面带惨笑,仰面躺在床上,双眼空洞的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庞谢静静的坐在一旁。 “兄弟。” “嗯。” “我以前没问过你多大年纪,总感觉你虽然看着年轻,实际上比我大得多,叫你声兄弟没问题吧?” “没问题。” “你扶我起来,我想收拾收拾回家。” “好。” 庞谢微微一怔,随即理解了李天华的想法,叶落归根是人之常情,若是有一天他大道未成,寿终正寝之际,说不定也会回金山湖坐化。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感慨,在人间这一段日子,沾染了许多红尘气息,若是以往他绝不会这么想,他在金山湖八百年,就从没想过要回东海。 庞谢伸手抓住李天华的手臂,将他拽了起来。 李天华身子一动,双腿碰在李月牙的脑袋上,李月牙揉揉眼睛,坐了起来。 “庞大哥,你来了,我哥哥他...” 李月牙一眼瞧见庞谢,连忙站了起来,随后看到李天华,惊声叫道:“哥哥,你怎么了?怎么一身都是血!” “月牙,别喊,扶哥哥起来,我们回家。” “回家?你的病还没...” 李天华摇手打断了她的话,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听哥哥的话,有庞大哥帮忙,已经没什么事了。” “真的吗?”李月牙转头看着庞谢。 庞谢默然点头。 ...... 漫天飞舞的雪花盘旋而下,飘落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遮挡住前行的视线,旋即又被雨刮器刮开,不断落下,不断刮开,就好像一个不断重复的轮回。 穿过大街小巷,碾过积雪寒冰,汽车停在顺城小区门前,小月牙搀扶着李天华,庞谢跟在身后,几人踏着厚厚的积雪,向小区里面走去。 李天华来到楼前,却没有没有上楼,驻足在楼下,低声说道:“月牙,十三年前,也是一个下雪天,我正在家里温书,父亲忽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让我赶快下楼,我下楼之后,就站在这里,看到父亲抱着刚出生的你,后面跟着妈妈,那是咱们一家四口第一次在一起,那天的情景我永远不会忘记。” “哥...”李月牙想说些什么,眼泪却止不住往下掉,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我原本不该提起的,只是忍不住...” 李天华轻轻叹了口气,用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又用袖口给她擦了擦眼泪,默默的牵起她的手。 “先上去再说吧,楼下太冷,对你身体不好。”庞谢说道。 ...... 回到屋里,时间已经不早。 庞谢赶到医院,是上午十一点多,三人从医院回到顺城小区,路上走了半个多小时,这会已经十二点多了。 庞谢一顿不吃倒没什么,其他人却不行,李天华是重病之身,李月牙又年幼,这会都有些饥渴难耐。 这两人一者重病一者年幼,自然不能下厨。 庞谢当仁不让,前去厨房煮面,在餐厅后厨忙了些日子,虽然没动手做过菜,但填饱肚子还没问题。 在冰箱里寻了一小块豆腐,又拿了块五花肉,打了两个鸡蛋,再加上豆角、西红柿之类,全部切成小丁,下锅炒熟,配上红辣椒,便是上好的浇头,挂面是现成的,开水煮熟,盛在碗里,浇上刚做好的浇头,三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在冬季里不失为一道美味。 吃过面之后,李天华将妹妹赶回房间午睡,之后,沏了壶龙井,茶香飘满屋子。 “兄弟,今天多谢你了。”李天华脸色出奇的平静,手里捧着茶杯,虽然是在和庞谢说话,眼睛却盯着杯子里上下翻滚的茶叶,淡淡说道:“上次买的药材还剩下不少,都在厨房里存着,你一会走的时候都带上吧,以后就不用来了,剩下的时间,我想和妹妹安安静静的渡过。” “我先不走,还有三天时间,我试试有没有别的法子。”庞谢摇了摇头。 “真的还有法子?”李天华轻笑一声,脸上没有半分激动的神色。 “还有万一的可能。” “算了,我认命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活着也是一种折磨。” “我不认,我答应过你,就要全力以赴,除非你已经死了,否则我不会放弃的。”庞谢正色说道。 “你是有修行的人,竟然不信命?” “我若信命,何必修行!” 第二十八章 录取 朱雀体育场外,健身房二楼。 李大勇站在台上,扫了眼擂台下的考生,弹了弹手上的名单,高声说道:“咱们这一次面试就到这里,留在这里的都是合格者,我现在念一下通过考生的名单,念到的人答个到,没念到的跟尹考官报个名。” “李强、唐龙、易尘...周青、韩立、王超、焦飞...田七...” 田七站在人群之中,听见李大勇念到自己名字,长长出了口气。 没有学历,没有技术,没有朋友,只有一个生死相依的盲人弟弟,在这座城市中生存下来着实不易,多少次前往应聘,多少次又被拒绝,遭遇的白眼数也数不清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 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一位贵人,得到一个消息,听说这次招聘不需要学历,只要通过面试即可,利用仅有的休息时间,拼命的训练自己,希望可以藉此改变命运,可惜从小生活艰难,缺乏营养,身体瘦弱,第一轮就要被淘汰了,若不是庞大哥出手帮忙的话。 庞大哥与他素昧平生,却拖着他过了第一轮,又给了他一枚药丸,一枚神奇的药丸,吞下肚子,就感觉到无穷的力气涌了出来,打出的拳头强悍有力,被人打在身上也一点不疼,靠着这枚药丸,他成功的通过了第二轮、第三轮,若不是这样,一点机会也没有。 只是,如今他通过面试了,庞大哥又在哪里? “好了,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没有的话,今天就到此为止,一个礼拜后来这里集合,带上日常用的东西,准备为期三个月的集训,联系方式尹考官会给你们,有事跟他联系。” 随着李考官讲话结束,面试也画上了终止符,台下的考生三三两两的散去,两位考官收拾好人员资料之后,跟健身房的管理员道了声别,同样离开这里。 田七没有着急离开,站在健身房门外,望着两名教官渐行渐远身影发呆,若是离得近一点,就会发现他的牙关紧紧咬在一起,似乎有什么难以决定的事情。 迟疑片刻之后,田七忽然迈开脚步,大步朝两位考官追去。 ...... “李考官、尹考官,请等一下。” 李大勇已经发动了汽车,尹雁翎坐在里副驾驶的位置上点起一根香烟,正准备离去,忽然听到远处传来叫声,瞧见一个小黑点朝这边跑来。 “两位考官...好...”一个脸色苍白的少年气喘吁吁的说道。 “是你啊,怎么了,不是给你们留电话了吗,有事打电话就成,不用跑这么辛苦,现在面试结束了,也不用这么严肃,还要叫我考官,叫我尹雁翎就好,要是觉得不方便,叫我尹大哥也行。”尹雁翎放下挡风玻璃,笑嘻嘻地说道。 “我...我...没有手机。” “哦。”尹雁翎眉毛一挑,微微有些惊讶。 华国发展到今天,虽然不能说是人人生活富足,但也不存在物资匮乏的问题,尤其是在城市里,很少有人连手机也买不起。 “尹考官,我有件事要报告。”少年仍坚持叫他考官。 “什么事?” “刚才念通过者名单的时候,没有我的名字。” “没有你的名字?你叫什么?刚才怎么不说?”李大勇脸色一沉,插话说道。 “我叫庞谢。” “庞谢?老李,名单给我瞧瞧。”尹雁翎说道。 “我找找。” 李考官翻出通过面试的名单,尹雁翎接过名单,瞧了一遍。 “果然没有,不对啊,1、2、3、4...名单上是30个人啊,难道录错了?”尹雁翎疑惑的问道。 “能让我看看名单吗?”少年问道。 “行啊。”尹雁翎随手将名单递给少年。 少年站在车外,接过名单,仔细看了很久,许久之后,才抬起头来,用手指着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干涩的声音说道:“尹考官,我记得这个人参加过第一轮测试就走了,应该没有通过面试。” 许是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他的手指有些发抖。 尹雁翎的目光落在少年的手指处,看到“田七”两个字,脸色忽然一变,抬头瞧了少年一眼,却没有说话。 一旁的李大勇见尹雁翎默然不语,转头朝名单上瞥了一眼,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 “这样啊。”尹考官沉默了片刻,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了,刚才好像是有人提前走了。” 说着,他掏出笔来,从名单上划掉了田七的名字,写上“庞谢”两个字,写完之后,抬头问道:“好了,你还有其他事吗?” “没...没有了”少年低着头,眼眶有些泛红。 “好,那我们走了,你去哪里,要不要坐个顺车?” “不用了。”少年说完,转身离去,一个人走在雪地里,步履有些蹒跚。 ...... 尹雁翎坐在车里,看着少年渐渐走远,狠狠吸了一口烟,将手上的烟灰弹到车外,忽然大声喊道:“田七!” “哎!”少年随口应答,随即发现不对,立即转过身来,脸色变的煞白。 尹雁翎推开车门,漫步来到少年身旁,冷冷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尹考官,你...叫错了,我不是田七,我是...” “扯什么呢,小子!你当我和老李都是瞎子吗?连你们谁是谁也分不清?再说你冒充谁不好,非要冒充庞谢,那小子穿一件大衣跑步,这么嚣张,早被我和老李记下了!” “我...” “你怎么想的,我知道的清清楚楚!不就是你第一轮跑不动,他拖着你跑吗?他后来走了,没能被录取,你心里过意不去,想把你的名额让给他,你这跟作弊有什么区别?” “对不起...” “你以为对不起就行了?你知道作弊是什么后果吗?你们两个人都要被淘汰。” 尹雁翎的声音越来越大,他今天在考生面前,一直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说起话来温声细语,此时发怒起来,却十分可怕。 田七脸色更白,眼眶更红,泪水不断滑落下来。 尹雁翎怒斥一番之后,逐渐沉寂下来,田七也不说话,两人当面而立,全都沉默不语。 “唉!”尹雁翎沉默半晌,叹了口气说道:“看在你是初犯的份上,今天不跟你计较,一个礼拜后来这报名吧!” “啊?” “啊什么啊?没事赶快回去吧,我还等着回家吃饭呢!” “尹考官,谢谢你,你能不能让庞大哥也一起通过?他是真的有急事要走,他要是在这里,一定能通过的!” “哈哈,你小子,想什么好事呢?缺考还想通过?你真当面试是闹着玩的?”尹雁翎气极反笑。 “我…”田七低下头,无话可说。 “算了,我看那小子体质不错,把他的名字也录上吧,到时候看上面怎么说。”尹雁翎话锋一转。 “真的。”田七霍然抬起头来。 “我骗你个小屁孩干吗?”尹雁翎摇了摇头,转身要走,却发现胳膊被田七紧紧拽住了。 “尹考官,你真的答应了?” 尹雁翎嘿嘿一笑,掏出合格者名单来,重新写上“田七”的名字。 “好了吧,看清楚了吧?” “谢谢考官,你真是好人。” “这小子...别乱发好人卡,赶快滚吧,下回别这么玩了,不是每次都这么幸运!” 直到田七走后,尹雁翎才转身回到车上,随手将名单放在前挡风玻璃底下。 李大勇瞥了一眼,摇了摇头,说道:“你呀,老是这么心软,这可不大合规矩。” “我可不是心软,我只是惜才,半途跑掉那小子体质真不错,搞不好可以更上一层,进那个地方的。” “那个地方?机会太小了...” “难说,那小子是真不错,算了,不说这个了,咱们赶快走吧,快饿死了!” “好,到我那吃涮羊肉去!” “我就好这一口...” 汽车发动起来,缓缓向朱雀体育场以外驶去,李大勇专心开车,尹雁翎靠在椅背上,瞧着尚未走远的田七,忽然低声说道:“这小子跟我年轻时候可真像...” 第二十九章 三天(上) 下午四点多,室外的阳光已经开始昏暗起来。 屋里亮着灯,李天华捧着本闲书,李月牙乖乖坐在一旁,庞谢端着杯茶,却又没有喝,默默思索如何才能突破“医药”神通。 叮咚,叮咚! 门铃声音响起,李月牙前去开门。 大门打开,一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人走了进来,这人庞谢认识,是李家兄妹的舅舅武中军。 “舅舅,怎么这会来了?”李天华连忙起身迎去。 “天华,你今天去医院了,是不是?”武中军走进屋子,摘下金丝眼镜,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鹿皮软布,擦了擦眼镜上的雾气。 “早上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没什么大事,你怎么知道?月牙给你打电话了?”李天华回头瞧了李月牙一眼,李月牙双手一摊,示意不是她打的电话。 “你不要看月牙,不是她跟我说的,中午的时候,第一医院的叶院长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你今天去医院了,刚开始情况很不好,后来忽然好转了,他感觉很奇怪,特地打电话告诉我,让你抽时间再去检查一下,说这个情况不正常。”武中军正色说道。 “没事的,我的病你还不知道?又不可能根治,时好时坏都是正常,不用再去检查了。” “嗯,现在看着还行,回头再去检查一下吧,你年纪也不小了,什么事也该知道轻重,我这做舅舅的不用多说,不过你要记住,姐姐和姐夫把你托付给我,我就有责任照顾好你们,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告诉我,千万不要瞒着我。” “我知道了。” “对了,这位是小庞吧?”武中军转过身来,向庞谢伸出右手。 “石先生好。”庞谢与他握了握手。 “今天天气不好,我记得你住的地方比较远,一会先不要走,我送你。” “不用了,我这几天住这里。”庞谢答道 “啊,辛苦了,天华,你得好好谢谢小庞才是。” “知道了,舅舅,你先忙,有事一定找你。” “不急,我把今天下午的安排都推出去了,好好陪陪你们姐弟。” “好吧。” ...... 接下来,武中军留在这里,陪李天华说说话,逗逗李月牙,偶尔和庞谢闲谈几句。 直到六点多钟,准备吃晚饭的档口,武中军提出要吃黄铜火锅,而且不顾风雪,坚持要去三站路外的小吃街买上好的羔羊肉。 李天华听得直摇头,嫌外面风雪太大,李月牙却十分支持,一个劲的夸舅舅好。 临出门前,武中军忽然邀请庞谢与他随行,说是一个人路上太无聊了,找个人一起说说话,庞谢也不推辞。 两人迈入风雪之中,一路向南,并肩而行,眨眼之间,走出顺城小区,往南面的小吃街走去。 “天华的事情,多亏你尽力,我这做舅舅先在这里谢过了。”武中军边走边说。 “武先生不必言谢,我也没做什么。”庞谢说道。 “客气了,你医术很不错,要不是有你出手,恐怕他今天早上就捱不过去了。” “哦?” “上午第一医院的叶院长告诉我,他们对天华其已经放弃治疗了,让我做好一切准备,没想到你去了之后,天华马上就好转了,难道他还能骗我不成?” “你真的相信是因为我的医术?”庞谢有些好奇,他一无学历,二无经历,目前为止,真正相信他懂医术的只有李天华一个人,就连秦启明和张胖子都以为他是碰巧说中的。 “江湖之中,卧虎藏龙,因为工作的缘故,我接触过很多人,也见过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所以我只相信事实。”武中军字斟句酌。 “能说说吗?”庞谢顿时提起兴趣来。 “不好意思,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有些事情我不能外传。”武中军摇了摇头。 “原来是这样。”庞谢点点头。 “先不说这个了,天华的病情如何?还能恢复健康吗?” “难。”庞谢摇了摇头。 “多难?” “只能说还有万一的希望吧。” “他不是看着还行吗?” “回光返照。” “还目前这样子能坚持多久?” “这个...不好说。”庞谢有些犹豫,没有告诉武中军实情,这个消息还是由李天华亲口说比较好。 “我明白了,一切就请庞先生多担待了。” “我答应过他,会尽力的。” 庞谢有些奇怪,武中军明明很关心李天华,却对李天华命不久矣这件事,并不感到震惊。 他并不知道,早在一个多月前,武中军就已经见过七妙先生邵还,知道了这件事。 ....... 大雪下了整日,窗台上堆满了雪,玻璃透出热气,积雪遇热融为雪水,沿着外墙流下,经冷风一吹,重新凝结成冰。 傍晚时分,天色昏暗,整座小区寂静无声,只有昏黄的路灯照在地上,为风雪归人守住最后一丝光亮。 屋外虽冷,屋里却热。 庞谢、李天华、李月牙、武中军围坐在餐桌前面,桌上摆着一个热气腾腾的铜锅,木炭烧的正旺,白汤煮的正沸,涮着上好的羊肉,筋道的爆肚,爽口的竹笋,实是冬日里的一大享受。 铜锅是武中军找人送来的,汤料肉品都是最好的,薄薄的羊肉吃到嘴里,有一股浓浓的奶油香。 吃完火锅,差不多八九点钟了,武中军见时候不早,便告辞离去,庞谢留了下来,在此过夜。 送别武中军之后,李天华为庞谢安排了住处,书房里原本就有架钢丝床,撑开了便能睡人。 庞谢洗漱之后,盘膝坐在床上,掏出手机,给张胖子打了个电话。 张胖子接通电话之后,本来兴致勃勃,要问知道庞谢面试怎么样,在得知庞谢放弃考试之后,登时目瞪口呆,连声大叫可惜,但也无可奈何。 两人闲聊几句,庞谢告诉他这几天有事,暂时不能去公司了,让张胖子帮忙请个假,张胖子自然满口应允,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便挂了电话。 庞谢挂了电话,盘膝坐在床上。 ...... 屋子里暖气热燥,坐得久了,庞谢有些口渴,起身下床,打算去客厅倒杯冰水,润润嗓子。 推开屋门,只见一人负手面天,站在客厅窗前,静静地望着屋外,正是李天华。 “还没睡吗?”庞谢端杯冰水,缓步来到身旁。 “只能活三天,哦,不,只剩两天半了,换你舍得闭眼吗?”李天华苦笑说道。 庞谢同样苦笑。 “想和你再去吹吹风,虽然已是不同时空,还是可以迎著风,随你说说心里的梦...” 李天华摇摇头,低声唱着一首上世纪的流行曲,伸手拉开玻璃窗,冰冷的空气吹了进来。 “其实,我这些年活的很痛苦,早点死掉也是一种解脱,只是放不下小月牙,她的年纪太小,我不放心她一个人活在世上,这个世界太冷,太残酷,她一个人会很辛苦。” 庞谢默然无语,他修成人身时日尚短,对这些生离死别的事情理解不深。 妖物修行极难,除非天生异种,否则,一个族群中大多数都是浑浑噩噩,只有极少数能开灵智,与其他同类交流也难,更不要说有什么深厚感情了。 李天华不管庞谢是否回应,继续说了下去,谈了心中许多遗憾,说起蹒跚学步,说起情窦初开,直说到凌晨时分,方才说尽心中烦闷。 “有些话说出来之后,心里舒服多了,我先去睡了,毕竟没法三天都不睡觉,这几天还要好好陪陪月牙,咱们明天再见。” 许久之后,李天华长叹一声,转身斟了杯黄酒,捧着杯子回到屋里。 庞谢目送李天华回屋,却没有回屋休息,因为他听到一阵轻轻的抽泣声从李月牙的房中传来,声音极轻,李天华没有听到,他却听得清清楚楚。 缓步来到李月牙门前,庞谢伸手要去推门,沉吟片刻,却又止住,最终回房休息。 ...... 次日天明。 庞谢从入定中醒来,已是上午八点多钟,推开房门,见李天华早已起床,做了一桌早点。 桌上摆着花卷、煎蛋、豆浆、白粥之类,还有两样小菜,分别是涪陵榨菜与凉拌三丝,旁边还摆着切块的苹果、酥梨。 李天华斜靠在沙发上,手中捧着一本《儒林外史》,正读的津津有味,见庞谢出来了,随手放下,笑着说道:“以前工作忙,抽不出时间看书,生病之后请了长假,才有时间看点闲书,也算是有所失必有所得吧。” 庞谢真是有些佩服李天华了。 一夜不见,李天华眼中锋芒再现,再无昨日病态,似乎已经全盘接受了命运的残酷,这份心性若是用来修行,也是上好的修道种子,可惜时也命也。 李天华起身来到李月牙的卧室门前,轻叩三声,喊道:“月牙,起来吃饭啦!” “啊!这都几点啦,我要迟到了!哥哥,怎么没早点叫我!”几分钟后,李月牙穿着一身毛茸茸的睡衣冲出屋子。 “别喊了,我替你已经请过假了,这几天你在家休息,不用去上课了。”李天华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真的吗?哥哥真好!” “哥哥当然好啦。” 几人坐在桌前,李天华胃口不错,一碗白粥,两个煎蛋,一个花卷,李月牙却没什么胃口,一碗豆浆,一个煎蛋,便叫嚷着吃不动了,剩下的食物庞谢照单全收。 “哥哥,咱们今天去哪玩啊?我知道一个地方特别好玩,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我请客!”李月牙双手捧着脑袋。 “玩?谁跟你说要玩?不学习了吗?”李天华眉毛一挑。 “啊,不是不上课吗?” “是不去学校上课,我给你在家里上。”李天华悠然说道 饭后,李天华收拾完桌子,从书房取出一本厚厚的笔记薄,将李月牙唤到身旁,翻看笔记细细讲了起来。 “月牙,你以前的学习方法有些问题,哥哥本来打算等你自己领悟,不过现在...还是我给你好好讲讲吧,省得你走弯路。” “嗯,哥哥讲吧。”李月牙乖乖坐在一旁,靠在哥哥身上,丝毫没有不耐烦的表情。 “好,我们先从数学讲起,数学一词源自于古希腊语,我们华国古称算数,是一门研究数量、结构、变化、空间以及信息等概念的一门学科...” 庞谢望着二人,心中忽然有些苦楚,转身进了厨房,拨弄起房中的药材来。 还有两天多时间,他要全力以赴,将“医药”神通推至“始解”大成! 第三十章 三天(中) 夕阳余晖透过玻璃窗,照的屋里一片金黄。 庞谢坐在炉火前,望着砂锅里的药汤,微微摇了摇头,无论怎么试,药性都无法再突破。 用了一整天时间,连续换了六副不同的药材,反复在药汤中施展“医药”神通,结果全都一样,药性在达到一个极限值之后,就不在变化,注入再多的灵气只是徒劳。 就像水壶里的水烧到一百度就是极限,继续加大火力只能让水更加沸腾,却不能让水提高哪怕一度。 修行神通,在内不在外。 庞谢闭上双眼,心神沉入丹田,只见丹田气旋之中,四枚银色符文悬浮不动。 这四枚符文刚入气旋时,全都是一点银光,明灭不定,日子久了,逐渐显出差别来,其中一枚符文变化最为明显,几乎凝为实质,乃是“医药”符文,另外两枚虽没有这般明显的变化,但也逐渐向实质转化,这两枚分别是“饮水”与“射覆”,还有一枚符文最为虚幻,仍是一点银光,完全没有向实质转化,正是“大力”符文。 “医药”神通灌注灵气次数最多,转化的也最快,“饮水”、“射覆”两枚符文都只灌注过一次,也在向实质转化,只有“大力”符文还未曾修炼过,仍是虚幻银光。 庞谢暗自揣测,只怕符文凝为实质之日,便是“始解”大成之时,可惜符文转化越到后期越慢,“医药”符文一个多月之前,只差一分便要凝为实质,可这一个月来几乎毫无变化,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略微有一丝进展,若是按照这个进度,不知何时才能凝为实质。 “庞大哥,吃饭啦!”屋外传来李月牙清脆的声音。 庞谢关掉炉火,起身来到客厅,餐桌上摆了一桌子菜,夫妻肺片,麻婆豆腐,水煮肉片之类,全都是麻辣口味的蜀州菜。 庞谢霸占厨房,煎了一整天药,李天华没法做饭,午餐和晚餐叫的都是外卖。 吃过饭之后,庞谢自顾自回屋,修行神通。 李天华也不去扰他,继续在客厅给小月牙讲解笔记,讲解的内容早已不局限于数学、物理之类学科,而且包括了他对整个世界的思考与看法。 庞谢看得出来,李天华是想在死前,将自己平生所学的一切都传授给小月牙。 ...... 入夜,凌晨。 庞谢揉了揉发麻的太阳穴,起身来到客厅,这一天耗费的精力不少,神通还是没有一点进展。 倒了一杯热水,庞谢推开窗户,冷空气扑面而来,精神为之一振。 白日里天气不错,阳光和煦,积雪化了不少,不过,积雪消融反倒会吸收空气中的热量,所以雪虽然消了,却比昨日更冷。 庞谢这些日子已经习惯了冬天,冰冷干燥的空气令人清醒,别有一番滋味。 “庞哥哥...”身后有人轻轻叫着他。 庞谢默然回头,李月牙就在他身后不远,一身毛茸茸的小鹿睡衣,眼眶红红的,牙齿紧紧地咬着下唇。 “还没睡?” “我睡不着。” “早点休息吧,熬夜对身体不好。” “其实,那天在医院我就没有睡着,你跟哥哥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我知道...”庞谢伸手放在小月牙的脑袋上。 前天刚进病房时,他就发现小月牙没有睡着,只是小月牙没有起身,他也就没有说破,昨日晚间,他听到是小月牙的抽泣声,本想安慰一番,却又不知说什么。 “我没什么...哥哥才辛苦,他只剩两天生命了,还要照顾我,我明白的,他不告诉我真相,只是想和我开心的渡过这几天,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 “你们俩都不容易...” “我对不起哥哥,也对不起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不在了...哥哥现在也要走了...”李月牙说着话,忽然扑在庞谢的胸膛上,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一样,顺着脸颊流下,瞬间打湿了庞谢的衣裳。 “不要伤心,又不是你的错。”庞谢用手轻轻拍着小月牙的后背,他是妖物化形为人,并不懂得怎么安慰人,只记得三百年前,金山湖边,一位须发皆白的老和尚就是这样安慰悲痛欲绝的小徒弟。 “庞哥哥,你不知道,真的是我的错,一直都是我的错...” “我的爸爸妈妈在地质科考队工作,八年前的一个冬天,他们去天山考察一座山谷,留下我和哥哥在家上学。有一天,我玩到很晚都没有回来,哥哥着急就出去找我,遇到有人抢劫,搏斗的时候被砍了一刀,伤的很重...” “爸爸妈妈得到消息之后,不顾大雪封山,连夜出山,要赶回来看哥哥,结果出了车祸,汽车滑入深谷...” “庞哥哥,你知道哥哥为什么会着凉吗?” “前天是爸爸妈妈的忌日,哥哥去坟前祭奠,回来之后喝了好多酒,在楼下站了半宿,所以才会这样...” “都是我的错...全都是我的错...” 李月牙泣不成声,依偎在庞谢胸前,身子不断发抖,气也喘不上来,感觉要昏厥过去。 庞谢在过去的八百年里,从没经历过这样的情景,一时之间,也不知说些什么,许久之后,方才轻声说道:“小月牙,你先不要哭,一定有办法的,一定能医好你哥哥。” “真的吗?”小月牙抬起头来,满是泪水的眼睛定定的望着庞谢,充满了灼热的光。 “真的。”庞谢点点头。 “庞哥哥,你一定要帮帮我。” “我知道。” ...... 翌日,清晨。 庞谢起床,推门来到客厅,屋里一尘不染,李天华早早起床,已经准备好了早饭,见庞谢出来,便去叫李月牙起床。 三个人吃过早点,李天华从房中取出笔记,细细讲起过去二十多年人生,总结的每一份经验,李月牙坐在他身旁,听得非常认真,乖乖的样子,丝毫瞧不见昨夜的伤悲。 庞谢吃过早饭,告了一声辞,便出门去了,昨日在屋里呆了一天,也没有任何进展,苦修这条路已走不通,倒不如出去走走,寻找一些灵感,找找别的法子。 出了顺城小区,便是顺城巷,沿着顺城巷一路往东,是一个丁字路口,向南一拐,便是药王洞街。 庞谢前些日子曾在这条街买药,这边路熟,漫步而行,不知不觉到了这里。 药王洞街属于长安城的老城区,本地居民居多,一大早便十分热闹,街道两旁一家连着一家的店铺,卖的也都是日常用得到的东西,有杂货铺,有包子铺,有小商店,还有几家旧书店。 庞谢沿街而行,忽然嗅到一股淡淡的草药清香,抬头看时,瞧见一座建筑坐北朝南,占了好大一片地皮,与周边的小店全不相称,再仔细看,这座建筑门头很新,显然是新修的,写的是某政府机构的名字,四周的围墙却有些年头,隐隐有些香烟缭绕的痕迹,不由心生好奇。 环顾四周,旁边恰有一间旧书铺子,铺子里摆着几个书柜,门前摆着两张钢丝床,全都堆满了旧书。 就在书摊后面,站着一个年轻人,面如冠玉,目如朗星,裹着一件素色棉袍,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笑眯眯地站在门前,看着来往的行人,似乎是店里的老板。 “早!”庞谢几步来到近前,打了个招呼。 “早!吃过没?没吃的话,去旁边的包子铺尝尝,他家包子不错!”年轻人笑道。 “已经吃过了。” “你不是本地人吧?” “你怎么看出来的?” “眼神就不一样,你看什么东西都新鲜,一看就不是本地人。” “这样...” “长安是个好地方,多少帝王出在这里,有机会过来就多转转,有意思的地方多得很。” “嗯,说起这个,旁边这个院子以前是干什么的,怎么有点草药味,难不成以前是个药铺?”庞谢一指旁边的建筑。 “你也能闻到草药味?”年轻人眼神一动,似乎有些惊讶。 “当然。” “这地方早几十年还是药王庙,我那时候还在里面呆过,后来改作别的用途,里面的道士都不见了。” “药王庙,供的莫非是“药王”孙思邈?”庞谢问道,全没注意到,眼前的小伙子才二十出头,几十年前还没有出生。 “那当然,除了他老人家,还有谁能当药王爷?药王爷可是真正的慈悲心肠,一生活人无数,皇帝赐他官都不做,宁愿去终南山里尝百草...” “你记错了吧,尝百草的是神农,可不是药王爷。”庞谢笑道。 “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年轻人摆了摆手,说道:“神农尝过百草那是不错,可那是上古时候的事情,多少药材后来都被人采光了,药王爷不去尝百草,重新发掘新药材,他用什么治病?” 庞谢闻言,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想到什么,不由愣在当场。 “药王爷当年为了尝药,历经三死三生,这在当时可是一件大事!”年轻人见庞谢不说话,继续解释说道。 庞谢顾不得跟这人说话,匆匆拱了拱手,大踏步的往李天华家中行去,他终于想到了一条救命的办法! …… 待到庞谢走后,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大爷从里面走了出来,对着年轻人说道:“小伙子,多谢啊,麻烦你帮忙看摊。” “举手之劳,我也没什么事情。”年轻人笑着说道。 “诶,那也得谢!”老大爷相当固执。 “好了,不多说了,我先走了,咱们回头见。”说话之间,年轻人捧着烤红薯,迈步离开书摊,边走边吃。 “回见!” 叮…叮… 年轻人向前走了不远,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一只手捧着红薯,一只手掏出手机,嘴里嚼着红薯,含糊不清的说道:“喂,对,我是邵还,谁啊?敖烈?你怎么知道我在长安?有事跟我商量?好,咱们见面说…” 第三十一章 三天(下) 啪!啪!啪! 屋外传来砸门声,李天华眉头微皱,放下手中黑色笔记本,起身前去开门,李月牙乖乖坐在一旁,没有半点不耐烦。 大门打开,庞谢闪身走进屋子,不及开口寒暄,径直问道:“上次买的药都在哪里?” “都在厨房。”李天华有些奇怪,这些药品都是庞谢用惯了的,怎么会不知道放在那里。 “不是那些,那天咱们在二楼买完传统药材之后,我在一楼还买了些药品,你们管它叫做现代药材。” “在我屋里,我看你一直没用,就先收起来了。” “拿出来吧。” 李天华点点头,转身回到屋里,提着一大袋子药走了出来,庞谢接过袋子,走进卧室,反手关上屋门。 进屋之后,庞谢将袋子里的药倒在床上。 拆开一个纸盒,盒子里是两板浅蓝色胶囊,撕掉锡箔,取出一粒胶囊,轻轻放在口中,浅蓝色的外壳在唾液的作用下迅速溶解,白色的粉末倾泻在舌尖上,融化成药汁,渗入味蕾,味道苦涩,略带灼烧感。 庞谢运转“医药”神通,一道灵气沿丹田直上,经胸腔,过喉头,直抵舌尖。 味苦,性寒,对消渴之症有效,略带湿毒,久服则肠胃失调,一点明悟出现在他心头。 庞谢将药效记在药盒上,又将药品原样封好,用清水漱了漱口,换下一样药品。 味甘,性暖,利于肠胃,可久服。 味甚苦,清热解毒,减缓疼痛,小毒,不可久服。 无味,镇痛,效极佳,然不利于头脑,慎服。 味辣活血... ... 片刻之间,庞谢连续尝试十多种药品,凭借“医药”神通分析每一种药品的药性,再将其一一记下。 不错,他刚才想到救治李天华的法子,便是重走“药王”孙思邈的旧路,在天地元气衰微的今日,重新挖掘出药性强劲的药品,取代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的种种灵药。 李天华的病之所以难治,一来是因他的“医药”神通境界不足,未能修炼至“始解”大成,二来是因为天地元气衰退,市面上药材的药性不足。 这两个问题只要能解决一个,李天华的病症便有望治愈,若是两个问题都能解决,治好李天华不过是小事一桩。 一直以来,庞谢都在思索如何提高神通,今日旧书店前几句闲聊,才猛然想到还有另外一条路可走,便是重新挖掘药材。 只是这么做,还有一桩难处,如今天地间元气衰退,药材的药性不足唐时的十分之一,要想挖掘新药,入山采药这条路已走不通。 庞谢另辟蹊径,想起在杏林大药房买的现代药材,这些药品能够治病救人,自然也有药性,又不在传统药材的范围之内,若是细细研究,说不定能从这些药品里挖掘出具有奇效的药材。 现代药材种类成千上万,要想准确了解药效,挖掘出可用新药,绝非一日之功,不过,一来庞谢有“医药”神通,只要入口品尝,便能了解药性,比寻常医师快了何止千百倍,二来他并不需要尝试所有药品,只要挖掘出对李天华病症有效的药材便成。 一个多钟头之后,床上的六七十种现代药材,庞谢全都尝试一遍,对李天华病情有效的只有两种。 其中一种有微弱疗效,只是效果还不如传统药材,另一种效果倒是不错,超过传统药材的水准,可惜副作用太过明显,见效也慢,没什么大用。 庞谢倒不气馁,神农尝百草耗时数十年,才做出一本《神农本草经》,他不过用了一个多钟头,便能寻出两种药物,已经算是不错,距离李天华体内灵气溃散还有一天时间,只要抓紧时间试药,未必找不到能救李天华的药品。 一时间,他的心思全都在面前这些药材上,却没发现,随着他不断尝试,丹田气旋之中的“医药”符文也在迅速凝结,不断向实质转变,仅这一个钟头,就比过去两个多月转变的更多。 ...... 试过药材之后,庞谢再次来到客厅。 “庞大哥,忙完了,午饭刚做好,正要叫你吃饭。”李天华招呼道。 “先不急吃饭,给我点钱,有急用。”庞谢说道。 “多少?” “我也说不上来,尽量多一点。” “我手头上只剩十来万了,这样,你先拿去用,不够的话,我再想办法。” “好。” 李天华从钱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庞谢,没有问他用途,庞谢也不解释,拿着银行卡匆匆出门去了。 一个钟头之后。 庞谢匆匆赶了回来,手里拎着两个鼓鼓囊囊的大帆布包,,背上背着一个登山包,差不多有一人多高。 “回来了,午饭还有,在锅里热着。”李天华说道。 “不急,我还有事,就不吃饭了,对了,晚饭也不用等我了。”庞谢转身进屋。 “好。” 李天华点点头,重新拿起笔记本。 庞谢进屋之后,将床上原有的药品全部搬开,只挑出对李天华的病情有帮助的两种。 又将两个帆布包和背上的登山包打开,里面装的全都是现代药材,都是他从附近几家药店买的,加起来足有一千多种,花了六七万块钱。 这些药全都倒在床上,堆了半米多高,好似一座小山。 庞谢盘膝坐在床前,拆开离他最近的一个纸盒,从中取出一瓶药剂,拧开白色的瓶盖,一股刺鼻的味道顿时散发开来。 顾不得味道难闻,反手倒了一点药汁在瓶盖里,药汁呈杏黄色,粘稠好似蜂蜜,其中还有些许气泡,用舌尖在瓶盖上微微一舔,一股说不清的味道顿时在舌尖味蕾绽放开来。 味辣,性苦,适于血脉运行,有小毒,不可久服。 这种西药对李天华的病情没什么用处,他随手放在一旁,又取了另外一种西药。 这是一种粉末状的药品,他用指尖蘸了一点,向舌尖轻轻一弹,一股甜的发腻的味道顿时充盈口腔。 ...... 黄昏时刻,夕阳从客厅的窗户斜射进来,满屋灿烂若金。 李天华翻过最后一页笔记,将本子合上,轻轻放在身前,笑着说:“小月牙真聪明,我还以为三天讲不完呢。” 李月牙双手捧着脑袋:“都是哥哥讲得好,哥哥要是去做老师,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老师。” “也许吧,要是有机会,哥哥也想去做老师。”李天华摸摸她的脑袋,眼中充满笑意。 “一定可以的!庞哥哥说他一定能治好你。”李月牙攥起两个小拳头,连说两个一定。 “好了,咱们就到这里,陪哥哥去散散步,好吗?” “好!” 出了顺城小区,向西五十米,有一条直上长安城墙顶部的台阶,顺着这条台阶直上,便是宽阔的甬道。 李天华信步而行,一手抄在兜里,一手牵着李月牙,漫步在城墙之上,看着城墙内外人间景象。 残阳若火,将半边天烧的通透,红尘如雾,将大地盖的严严实实,行走在城墙之上,好似走在火与雾之间,就像一副梦幻般的画卷,抬头便是天地,低头便是凡尘。 “好美...”李天华轻轻叹道,“月牙,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天看到这么美的日落,老天还真是厚待我。” “哥,你说什么呢!”李月牙眼睛一瞪,做出一副要发怒的样子。 “月牙,你不用再勉强了,那天在医院的时候,你根本没有睡着对不对?”李天华幽幽说道。 “我...”李月牙一怔,呆呆的说不出话来。 “庞大哥才认识你多久,他都能看出来你不对劲,难道哥哥看不出来?我知道你是想让我多开心几天,才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可人生就是这么残酷,不是我们假装没有,事情就真的不会发生。” “哥哥!”李月牙泪水涌出眼眶,扑到李天华的怀里,喃喃说道:“你不会走的,我不想让你走,我们还没去看过海,还没去爬过山,好多事情我们都没做呢,我不敢想象没有哥哥的日子...” “月牙,有些事情是勉强不得的,你先不要哭,哥哥有重要的事情告诉给你。”李天华用袖口擦了擦她脸上的泪水。 “嗯...嗯...我不哭...”李月牙抽泣着。 “有件事我一直瞒着你,你还记得小时候,有一天你出去玩的很晚,我出去找你,结果遇到抢劫,被人捅伤的事吗?” “嗯...要不是我贪玩,哥哥也不会出去找我,哥哥不出去找我就不会被捅伤,爸爸妈妈也不会着急出山,路上出了车祸,这都是我的错!” “月牙,你不要自责,其实,哥哥被捅伤并不是遇到抢劫,事后回想起来,那个人单纯就是想要伤我,目的就是将爸爸妈妈从基地里引出来,爸爸妈妈遇到的也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暗中下手。” “啊?”李月牙一震,如同听到晴天霹雳,怔怔地抬起头来,呆呆的盯着李天华,似乎有些不敢相信,颤抖着说道:“哥哥,你开玩笑的是不是?这种事情怎么可能是真的。” 李天华摇了摇头,沉声说道:“哥哥没有开玩笑,说的都是真的,我本来等你长大一点,能够照顾自己的时候,再去把这件事情查清,可惜现在没有时间了,你以后长大了,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查清,给爸爸妈妈一个交代。” 说到这里,李天华轻轻转过头去,不愿让李月牙看到他脸上滑落地泪水,从内心深处来讲,他并不愿李月牙知道这件事,因为在仇恨中长大,会扭曲她的内心。 只是他别无选择,李月牙的心灵脆弱,若是没有一点,只怕在他死后,会做出蠢事也不一定,两害相较取其轻,也只能告诉她这件事,起码有个目标牵挂着她的心。 第三十二章 一诺舍身 三十七种! 清晨微光之下,庞谢陷入沉思。 经过一夜尝试,对李天华病情有帮助的现代药材共发现了三十七种,若是按照“君臣佐使”的法子合药,药性强过传统药材十倍,救回李天华的性命并无问题。 可惜一点,这些药的药性与李天华的病症并非完全契合,要是将这三十多种药材随随便便合在一起,再经灵气一催,只怕在治好李天航之前,已经毒死他十回了,除非是将药物之中与他病症不合的药性剔除,只留下对他病情有益的药性。 这事谈何容易,现代药材是现代文明体系的产物,每种药物都是经过上百道工序,上千名科研人员,耗时数年乃至数十年辛苦而成,想要稍微改动都非朝夕之功,更不要说牵扯到的不是一种、两种,而是三十七种。 庞谢思前想后,只有一条路可走,便是由他将这些药物全部服下,再以“医药”神通,把其中对李天华无用的药性压下,将剩下的有效成分并在一起,渡入他体内,如此才能去芜存菁,救他一条性命。 只是如此一来,这些无用的成分势必留在庞谢体内,他纵有“医药”神通,短时间内也难以祛除体外,一个不好便是身中药毒,道基受损的下场,再想白日飞升,难度增大十倍。 一时之间,庞谢犹疑不定,若是付出其他代价,他自然不会如此犹豫,可是事关成道之机,不由他不谨慎。 轻叹一声,心神沉入丹田,只见气旋之中,四枚银色符文悬浮其间,其中最为抢眼的一枚,几乎要完全凝结,只差一丝便可完全化为实质。 庞谢苦笑,他昨日晚间便发现,以“医药”神通尝试新药有助于符文转化,若是按照最初尝试时的转化速度,只需数个时辰,便能将符文完全化为实质,可惜不知为何,初时转化极快,后来速度猛然降了下来,剩下这最后一丝,无论如何都不再转化,否则倒可以仰仗神通,救李天华一条性命。 救人一命?成道之机? 庞谢沉思良久,脑海中浮现出李天华苍白的面容与李月牙满是泪痕的脸庞,自言自语:“那日在茶楼之上,我已答应了这一桩交易,自然是要用尽全力,若是没有办法倒还罢了,如今有了办法,又岂可惜身不前,还想这么多作甚,难道我要食言而肥么?”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他虽不是古时侠士,却也不会毁诺,想到这里,洒然一笑,拧开面前一个药瓶,将其中药物倒出几粒,填入口中,嚼碎咽下,随即喝了口水,又打开另一瓶药,不过十多分钟,便将面前三十七种药物全部吞下。 “嗯!” 庞谢一声闷哼,只觉得药物刚一入口,周身上下便有各种痛感,一时如同火烧,一时又如同刀绞。 原来这一日夜间,连续尝试了上千种药物,这些药物虽然剂量极小,但总有一丝残留潜伏在身体之中,全仗着他强悍的体质,才全都压了下来。 即使如此,身体也早已到了极限,只是他全幅心思都放在李天华的病情上,没有注意到罢了。 这三十七种药物入口,就好像往一个干燥到极点,又浇满了汽油的柴堆上扔了只熊熊燃烧的火把,登时将周身上下千余种药物的药性全部激发出来,再想回头已来不及。 庞谢不由苦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如今莫说是提炼药性,治疗李天华的病症,就算是他自己危在旦夕。 神农尝百草,最终死于药毒,药王入深山,也是几次遇险,发掘药物本就是一项危险至极的事情,庞谢纵然身负“医药”神通也不例外,神农氏是上古异人,孙思邈是道门真君,哪个不是修为胜过他无数的高人,岂能没有异术护身? 眨眼之间,上千种药物的药性全部激发出来,除了每种药物特有的药性之外,互相混杂演变,又多了许多其他药性,凝成了一股复杂到极点的药力。 这股药力强横至极,庞谢虽然立即运转“医药”神通,御使灵气阻截,却也不能阻挡分毫,周身毛孔、一身血液,乃至肌肉、毛发、骨髓无不受到侵蚀,一时间,头发枯黄,气血衰竭,便如老了数十岁,化身成人以来第一次有虚弱的感觉。 药力迅猛就连丹田也没有放过,通过周身气脉,逐渐向丹田积聚,侵入青色气旋之中。 庞谢心中一急,青色气旋乃是一身修为的根本,若是被药力腐蚀,那就真的是坏了道基,就算是今日不死,日后也要脱几层皮,拼命运转“医药”神通,想要阻止药力侵蚀,只可惜药力太猛,神通无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药力侵入丹田气旋之中。 青色气旋的旋转速度顿时慢了几分,颜色也变得浑浊起来,就好像原本郁郁葱葱的森林,忽然失去生命力,逐渐枯萎腐朽。 庞谢暗叫不好,只道今次难逃一劫,不料,便在此时,气旋中猛然发生剧变! 千百道璀璨光华从气旋之中射出,侵入丹田的药力被这光华一照,顿时冰消瓦解,化作一股股精纯灵气,不但无害,反而有益。 青色气旋也随之恢复了原先的纯青,隐隐间色泽更深,修为狠狠向前迈了一步。 庞谢惊喜之余,再往气旋之中看去,只见其中的“医药”符文完全凝为实质,符文通体银白,放出七色光芒,隐隐形成一个圈子,就好似神佛脑后的光圈一般,虽然微小无比,却自有一股厚重之意,绝不容人轻慢。 沉吟片刻,庞谢试探着将一股灵气渡入符文之中,只见灵气灌入符文之后,登时化作一股性质特异的气息,心中一动,催动这股气息进入周身血脉,却见气息所到之处,药毒纷纷消解,化作一股股精纯灵气,周身上下原有的枯萎之相,登时扭转过来,整个肉身重新充满活力。 庞谢一怔,喃喃自语:“莫非这就是‘医药’神通‘始解’大成?” ...... 清晨。 李天华睁开双眼,瞧了瞧伏在他腿上的李月牙,睡得正熟,轻轻将她小脑袋托起,取过一个毛绒靠垫,垫在她脑袋底下,借机抽出双腿,起身往厨房走去。 一个多小时之后,餐桌已摆满了碟碗,以中线为界,左右的餐食全然不同,左边是一碗酸汤面,一碟卤味酱牛肉,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碟香辣豆腐干,一碟爽口酸萝卜,都李天华喜欢吃的,右边是一碗热气腾腾的奶油蘑菇汤,两片奶香四溢的牛油面包,三片金黄色的煎培根,一块小小的黑森林蛋糕,都是李月牙喜欢的早点。 “月牙,起床吃饭了。”李天华轻轻摇了摇她的脑袋。 “我再睡会...”李月牙迷迷糊糊说道。 “乖,陪哥吃个早点。” “哥哥...” 李月牙猛然清醒过来,想起了昨日晚间的谈话,看着笑盈盈望着自己的哥哥,眼眶一红,眼泪如断线的珠子不断滑落下去。 “不哭,脸都花了。” “我...” “先吃饭吧,哥哥做了你最喜欢的早点。” 餐桌之上,两人相对而坐,李天华神情自若,恍若无事,李月牙泪流满面,止也止不住。 “赶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哥哥...呜...呜...” “一会吃完饭,陪哥哥看会书,就这么开开心心的走,也不算白来世上一遭。” “月牙,你不要哭,昨天哥哥给你交代的事情都忘了?” “我...我害怕...” “不要怕,哥一会给舅舅打电话,以后就拜托他照顾你了,爸爸妈妈的事情,等你长大之后,也可以让舅舅帮忙,我总觉得他知道些什么。”李天华的声音温柔而平静。 “我知道了。”李月牙擦了擦眼泪,低下脑袋小口吃饭。 两人都没有说话,就这么默默的吃了起来,半个小时之后,餐桌上的饭菜一扫而空,李天华掏出手机,拨通了武中军的号码。 滴...滴...滴... “喂,天华,怎么了?” “舅,我有件事要拜托你。” “什么事?” “我...” 哐当一声,屋中重重打开,李天华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庞谢推开屋门,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双手齐伸,正好抓住自己双腕,紧接着就感觉双腕一紧,手掌不由自主的张开,手机也掉在地上。 “庞大哥,你这是...” “不要说话,仔细体会。” 李天华一怔,随即感到两股暖流由手腕送入,由手腕到肩头,最终通往肺部,所到之处酥酥麻麻,十分舒服。 这两股气息抵达肺部之后,在胸口一个盘旋,重重交汇在一起,一时间,胸口处忽冷忽热,忽痛忽痒,时而如钢刀在胸口刮蹭,时而如铁石在胸口重压,李天华顿时感到憋闷难受,几欲呕吐,连忙咬紧牙关。 “难受就吐,不要强忍。”庞谢适时说道。 “嗯...” 李天华刚一张嘴,便觉得再也忍受不住,大口呕吐起来,呕吐物中除了刚刚吃下的饭菜,还有许多黑红腥臭的血块,几块奇形怪状的肉瘤。 屋里恶臭难闻,也就是李月牙爱兄心切,庞谢不同凡俗,才能安然呆在屋中,换一个人早就破门而逃了。 “这是...”李天华缓过一口气,连忙追问庞谢。 “恭喜,万分之一的机会被你遇上了。”庞谢一笑。 第三十三章 离别 “啊?你是说...”李天华眼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狂喜。 “你没事了,虽然病的太久,伤了元气,病根总算是去了,只要好好休养,再活个几十年问题不大。” 庞谢面上含笑,一者救了李天华的性命,完成一桩承诺,一者“医药”神通突破至“始解”大成,这笑容倒是发自内心。 “真的吗?庞大哥?你不是骗我的吧?”李月牙瞪大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庞谢,生怕他说是开玩笑。 “庞大哥什么时候骗过你?”庞谢拧了拧她的耳朵,心中暗叫侥幸,若不是在最后时刻突破神通,不但要食言而肥了,自家也落不了好去。 得到庞谢的确认,李月牙顿时喜不自胜,在原地连转了几圈,最后大叫一声,抱着李天华哭个不停,这些日子心情压抑到了极点,又要强颜欢笑,小小年纪,着实不易,直到此刻才将心中苦闷释放出来。 李天华也是一样,紧紧抱着李月牙,泪水从眼眶不断涌出,沾湿了李月牙的头发,这人外柔内刚,性子极硬,这几日临近死亡,也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可是今天大悲大喜相互交替,如坐过山车一般,心情起伏不定,终于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 两人抱头痛哭,一时无暇他顾,庞谢知道他两人心情激动,不是说话的时候,便不上前打扰,转身去厨房取了笤帚、拖把之类,将房间打扫干净,又写了个滋补气血的方子放在桌上,也不与二人道别,转身洒然而去。 至于李天华之后如何给武中军解释,那就不是庞谢要操心的事情了。 ...... 出了顺城小区,庞谢径直往南走去,在鼓楼后面的小吃街吃过早饭,直吃到水饱肚圆,才坐车回东海航空长安分部,一路心情愉悦,似是搬开胸口一块大石,直到坐在车上,心情才平复下来,回味起神通突破之事。 说来,直到现在他还没弄清楚“医药”神通突破的原因,怀疑是因为那一股复杂至极的药力,隐隐又觉得并不是这么简单,因为修行之事绝无侥幸,这股药力的形成太过偶然,纯粹是机缘巧合的产物,与修行之理大不相同。 他本以为“医药”神通突破“始解”大成,必能有所领悟,其他神通也可循着这条路径逐一想法突破,没想到糊里糊涂突破之后,心中更加迷茫,看来领悟神通之事万万急不得,得再突破几门神通,才能从中找到规律。 一个多钟头之后,庞谢回到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瞧瞧时间已经不早,差不多上午十一二点,便决定再给自己放一天假,明日再去上班。 ...... 次日清晨。 庞谢一早给张胖子发了个微信,告诉他事情忙完,回来上班了,然后换上工作服,前往餐厅后厨,跟相熟的同事打了招呼,又到吕青城处销了假,重新回到炉前,开始一天的工作。 这几日他不在的时候,原先的李师傅又回来煲汤,可惜味道无论如何也及不上庞谢,受了公司上下许多埋怨,今天终于盼到庞谢回来,嘴里不住的谢天谢地。 切菜,添水,点火,庞谢刚刚忙完,便听到崔金虎叫他,说张胖子来餐厅找他。 庞谢放下手中工作,转身来到前厅,见张胖子正吃得开心。 “事忙完了?”张胖子放下手中肉包,远远向他招呼。 “嗯。” “给你说个好消息。” “什么消息?” “上次安全员的面试,你已经通过列到后备名单里了,过两天正式报道,参加下一阶段的培训。” “不对吧?我后两轮测试都没参加,怎么可能通过?”庞谢微一皱眉。 “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听奇怪的,不过名单已经发到公司了,上面确实有你,先去瞧瞧呗,等你到了那里,他们总不好意思说名单写错了吧?就算将错就错,也得让你通过。” 庞谢哑然失笑,张胖子的性格就是如此,无孔不入,颇有点打蛇顺棍上的本事,否则也不能由一介孤儿,混到今天这个地位,不过既然名单上既然有自己,他也打算去瞧瞧,总归是一次机会。 “你最近性格开朗不少,比以前可爱笑多了,谈恋爱了吧?人都说恋爱中的男人最爱傻笑。”张胖子见庞谢面上带笑,不由有些好奇。 “哪里...”庞谢摇头,不过性格变化这件事情,自己也发现了,看来无论是人是妖,只要身入红尘,都会变化不少。 “好了,我跟吕青城说一声,你一会交接一下,准备去参加培训吧,这两天好好放松一下。” “今天忙完吧,来都来了,善始善终的好。”庞谢笑道。 两人闲聊几句,张胖子看看时间不早,便先去忙了,庞谢重回后厨,见到原先煲汤的李师傅,跟他说了即将离去的事情,惊得李师傅目瞪口呆,拉住庞谢不放,定要他传授煲汤的手段,直到庞谢答应为止。 ...... 傍晚时分,夜色渐浓,冬日里太阳落山极早,不过七八点钟,外面就已经一团漆黑了。 庞谢坐在炉前,远转“医药”神通,催动“医药”符文,将灵气化作一股性质特异的气息,渡入三锅汤中,把三锅奶汁也似的浓汤,化为清水一般的药膳。 药膳入口之后,顿时化作精元,稍加炼化,便是一股股精纯灵气,效果之佳,胜过之前一倍,看来“医药”神通突破,好处确实不小,就连修行速度也要强出不少。 这股气息与寻常灵气完全不同,他便将这股气息,起个名字叫做“药气”与寻常灵气做了区分。 三锅药膳喝完,正好剩下一碗,庞谢下意识的将这碗药膳存入保温杯中,随即摇了摇头,这碗往常是给黄陶留的,不过她今日没来,留着一碗倒是多余了。 想到这里,庞谢拿起保温杯,要将杯中药膳一饮而尽,不料,唇齿刚刚碰到杯壁,就听身后有人断喝,“放下!敢喝姐姐的汤,几天不见胆子倒是长了不少!” 庞谢回过头去,只见黄陶站在门口,一副气鼓鼓的样子,两只眼睛瞪得溜圆,身上裹着一件厚厚的酒红色羽绒服,领口处露出深蓝色的制服,身后拖着一只橘红色的行李箱,脚下踩着高跟鞋,显然是刚刚飞完航班,还没来得及回宿舍换衣服。 “喝吧!”庞谢一笑,将手中保温杯递给她,药膳尚热,正好暖和身子。 黄陶也不理他,接过杯子之后,“咕嘟、咕嘟”大口喝了起来,直喝到底朝天,才缓过一口气。 “这几天干嘛去了?来了几次都不见你。”黄陶长长出了口气。 “我去救人了。” “骗人,你又没学过医。” “我也没学过做饭,你还不是在喝我的汤?” “几天没见,怎么变得油嘴滑舌?” “可能是感觉到红尘的精彩了吧。” “嘿,说道好像世外高人一样。” “那倒不是...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庞谢摇头,高人谈不上,高妖还差不多。 “因为你煲汤的手艺见涨啊,我远远就闻到香气了,一猜你就在这里。” “哦。” “陪我出去吃点东西吧,忙了一整天,还没吃晚饭呢。” “好。” 两人离开餐厅,沿街漫步而行,东海海空长安分部位于长安市郊的新区,地方偏远空旷,没什么建筑挡风,一阵寒风袭来,黄陶抖了抖身子,不自觉的朝庞谢靠了过去,一大一小两只手掌,恰好碰在一起,黄陶脸色一红,连忙缩回手臂,再看庞谢,似是茫然未觉。 走了十多分钟,来到一家砂锅店,店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椅子,天色又晚,也没什么客人,老板正要打烊。黄陶要了一碗砂锅米线,又要了一小笼包子,蘸着醋汁,美滋滋的吃了起来,庞谢坐在对面,吃完之后,原路返回。 “感觉舒服多了。”黄陶吃饱喝足,精神也好了许多。 “以后尽量早点吃饭,晚饭吃的太晚对肠胃不好。” “没办法,谁让飞到这么晚,拿人钱财,为人消灾呗,挣得就是这份钱。” “考虑换个工作吧,老这样可吃不消。” “我想想吧,回头跟姐姐商量一下,要不我俩一块改行。” “忘了你姐姐也在公司。” “嗯,对了,姐姐下周出差回来,前两次说要见姐姐都没见到,下周一块去见见吧。” “周几?” “周五。” “哦。”庞谢微一皱眉,今天才周四,到下周五还有七八天,过两天要去参加安全员的培训,一去就是三个月,摇了摇头,说道:“恐怕不行,下周要去参加培训,再回来就得三个月之后了。” “三个月?什么培训?”黄陶来了兴趣。 “安全员。” “哦,算啦,没事,以后有的是机会。” “对了,你姐姐叫什么?我先记下,免得相见不相识。” “黄英。” 第三十四章 初至 数日之后。 庞谢一早起床,收拾好随身衣物,坐车前往长安城南朱雀体育场,今天是培训报道的日子,上午十点前要到达集结点。 先乘班车,后坐地铁,一个多钟头后,来到目的地。 朱雀体育场东门有一个大型停车场,一早便停着许多车辆,其中最为显眼的是一辆军绿色的大巴车,车旁站着两个人,便是上次面试的考官李大勇和尹雁翎。 “嘿,来得早啊!”尹雁翎远远瞧见庞谢,笑嘻嘻的招呼,李大勇却只是瞧了一眼。 “早。”庞谢微一点头,来到两人面前,忍不住问道:“尹考官,上次我面试只参加了一轮,怎么能通过面试?” “别问了,先上去吧,反正不是坏事,对不对?”尹雁翎一挥手,也不多做解释,示意庞谢先上车。 庞谢见他不愿多说,也就没有多问,先上车去了,车上稀稀落落坐了十多个人,“庞大哥,坐这里!”有人冲他喊道,转头望去,正是上次见过的少年田七。 “你也通过了?”庞谢微微一笑,缓步向他走去,上次赠给他的大力丸,并不能保证他通过测试,只是给了他一个通过测试的机会,看来这个机会被他把握住了。 “多亏庞大哥帮忙。”田七站起身来,面上满是感激之色。 两人坐在一起之后,田七打开话匣,滔滔不绝说了起来,从街谈巷议到长安民俗,从国际时政到动漫追更,无所不谈,无所不讲,他从小在街头混迹,最擅长的就是和人聊天,上次说话少,是因为长跑太过辛苦,实在没力气说话。 不过,他说的虽多,却只字不提在体育场外为庞谢争取名额的事情。 两人闲聊之间,不断有学员上车,约莫过了半个多小时,学员全部到齐,尹、李两位考官上车,点名确认无误之后,示意司机出发,驶离朱雀体育场,往西南方向开去。 大巴车速不慢,半个多小时之后,出了长安府城区,直接上了高速公路,继续往南行去,又开了一个多小时,驶入长安城南的秦岭山脉。 ...... 秦岭山脉,位于长安府城以南,西起昆仑,中经雍州,东至豫州,乃是中原第一大山脉,其中山峦无数,以太白、华山、终南三座大山最为出名,昔日太白剑派、华山仙门、全真道教都是修行界赫赫有名的门派,可惜自天地元气衰微以后,这几大门派也都销声匿迹,隐遁不出。 山中气候阴寒,道路结冰难行,大巴车进入秦岭山脉之后,车速明显降了下来。 车行了不久,从一个无名岔道下了高速,拐进一条单行道,接着又开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走到尽头,来一座空旷的山谷。 大巴车停在山谷前面,尹、李两位考官招呼众位学员下车,告诉大家,前往培训基地的最后一段路是山路,只能靠双腿自行前往,接着,便让大巴车先行离去,带着众人沿蜿蜒山道,向山谷行去。 山路难行,天气苦寒,众人又背着行李,一路穿山过河,足足走了三四个钟头之后,终于到达此行的目的地。 从半山腰望去,这是一片占地面积极大的建筑群落,位于两山交界之间,红砖高墙,铁门铜锁,一座座高大的厂房矗立其中,却看不到什么人,就好像废弃多年的厂区。 看到这些建筑,其中有些懂行的已经暗自心惊,没想到在如此荒凉的深山之中,还有规模这么大的建筑群落,这地方又不通汽车,真不知道是怎么盖起来的。 厂区四周也极荒凉,既没有什么地标,也没有什么人家,就连手机信号也没有,唯一的标志就是,两扇三米多高的大铁门上用白漆刷着的“316”三个数字。 大门两侧是三米多高的砖墙,双层红砖砌成,因为年深日久,已经生满了苔藓,看来已经废弃多年。 这地方真的能住人吗?别的不说,吃饭怎么办?学员们小声嘀咕着。 ...... 尹雁翎没有理会众人的惊讶,几步来到大铁门下,轻轻用手敲了敲门,几分钟后,伴随着“吱...吱...”的刺耳声音,铁门正中打开一个探视窗口,里面露出一双警惕的眼睛来。 尹雁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掌大小的卡片,顺着窗口递了进去,里面的人接过卡片,随即又将窗口紧紧关上,直到十多分钟之后,大铁门缓缓向两侧打开,露出厂区里的真容。 厂区正中是一条沥青大道,大道两边种的都是杨树,再往边上是些破旧厂房和办公楼,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的老楼,外观极为破旧,带上了历史的印记。 等到大门完全打开之后,再也没人关心这些老旧建筑了,就在门内两侧分别建有一座值班岗亭,两间岗亭门前各站在一名哨兵,荷枪实弹,军服笔挺,漠然地对着众人,面上没有丝毫表情。 庞谢初涉红尘,还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其他学员的表情都已经开始凝重,地方偏僻,又有哨兵,这地方恐怕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纷纷向两位考官投去询问的眼光。 尹、李两人却不理会,门开之后,带着众位学员进入厂区,沿着沥青大道一路向前走去。 在山上的时候,看着厂区里面空荡荡的,没有半个人影。 直到穿行其间,才发现并不是这样,在偏僻的角落里,时不时有人巡逻,全都是一阵戎装,荷枪实弹,遇到学员队伍也不打招呼,只是偶尔有人会向李大勇点头致意。 除此之外,一路上眼中能看到的,只有满地落叶,耳朵能听到的,只有山风呼啸的声音。 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二十多分钟之后,面前出现了一座假山,学员们绕过假山,来到一片辽阔的训练场地前面。 这片场地呈长方形,南北长在1000米左右,东西宽约600米,中间是草场,寒冬时节,上面全是枯黄的干草,还有些未曾融化的冰雪,四周则是由粗砂铺成的硬质跑道,还有些训练器材,场地北面是六七排营房,每一排有十多个房间,南面是一座三层高的大楼。 这些都还罢了,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场地东面上千米长的围墙,三米多高,上面还架着两层铁丝网,防止有人翻越。 “诸位,咱们算是到地方了,这就是你们未来三个月要住的训练营,今天第一天到,大家路上也累了,一会先去吃饭,吃完饭就去休息。”尹雁翎指着面前的场地说道。 “这地方,好荒凉啊...”田七说出来大家的共识。 庞谢眨了眨眼,倒没什么感觉,湖底八百年都能过下来,这地方对他来说可一点不嫌荒凉。 ...... 尹雁翎简单介绍几句之后,便带着众位学员,直奔北面的几排营房而去。 在营房最前面的一排杨树下,蹲着一个身材壮硕的中年人,裹着件黑黄相间的户外服,嘴里叼着根烟,头发乱蓬蓬的散在脑后,静静地也不说话。 这人虽然很安静,但无论是谁在看到他的时候,都会想起一句话来,“恰似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 庞谢看到这个人的时候,脚下不由一顿,别人或许不熟,他却认识,正是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安保部长赵虎行。 李大勇面色微沉,驻足不前,尹雁翎笑嘻嘻的凑上前去,说道:“赵老五,怎么来这么早?” “我怕来得晚了没饭吃。”赵虎行沉声说道。 “现在还有的吃没?”尹雁翎笑着问道。 “还不算晚。” “那我去吃了” “嗯。” 几句没营养的废话之后,尹雁翎带着众人往营房之中走去。 这片营房共有七排,编号由1-7,靠南的六排都是一间间的小房子,看样子像是宿舍,每一排都有二三十间,最北边的一排则被全部打通,大多数地方用作餐厅,剩下的地方用作厨房。 尹雁翎带着众人直接来到餐厅,这里已经有不少人在就餐,吃得是自助餐,有菜有肉,鲜香可口,看起来伙食不错,倒是解决了众人担心的吃饭问题,除了吃饭的人以外,还有两三个服务员,站在前台登记什么。 “诸位,今天时间不早了,你们先吃饭吧,吃过饭就去休息,咱们明天早上6:30在餐厅门口集合,你们记得提前吃早饭,我先去给你们取房卡。” 说话之间,尹雁翎去前台领了一叠房卡,依次发给学员。庞谢也拿了一张。 吃过饭后,庞谢找到对应的宿舍,是在第7排,最靠边的一个房间,打开房门,屋子里的布置很简单,只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和两身浅灰色的训练服,除此以外,别无他物。 幸好屋子里还有暖气,而且烧的很暖和,与外面简直是两个世界,这一点很对庞谢的胃口。 第三十五章 释疑 次日清晨。 庞谢一早来到餐厅,餐厅已准备好了早点,滚烫的鲜虾鱼片粥,喷香的新鲜浓牛奶,带着水气的青菜,煎得两面金黄的鸡蛋,还有些面食点心之类,色香味俱都不错。 这地方交通艰难,不通公路,真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怎么运过来的。 庞谢取过早点,随便找了张桌子,慢慢吃了起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餐厅里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口音各不相同,显然不是来自一个地方,相互之间也不交流,看起来都不认识。 “庞大哥,你在这呢。”田七端着一碗白粥,夹着两个包子坐在庞谢对面。 “早上就吃这么点?”庞谢笑道。 “习惯了,我一向吃得少。” “多吃点吧,你身体底子本来就虚,不多吃一点怎么补的回来。”庞谢摇摇头。 “谢谢庞大哥关心。”田七点点头。 “这样吧,回头我再给你些药丸,就是上次你吃过那种,你每天都吃上,再补充好营养,这样锻炼起来可以事半功倍。” “这样不好吧?”田七忍不住说道。 “怎么讲?”庞谢反问。 “上次我吃过你给的药丸,马上变得龙精虎猛,这东西是刺激人潜力的吧?我听说这种刺激人潜力的东西不能多吃,吃多了会有害处。” “哈哈,你以为我给你吃的是什么?那可是正宗古法大力丸,没有坏处,只有好处的。”庞谢失声笑道。 他上次在体育场给田七的药丸,是闲暇时以古法炼制的正宗大力丸,原本是古代修行门派给门中黄巾力士吃的,虽然不算什么上好的丹药,但对田七这种先天体质虚弱的人最为有用,也没什么坏处。 “哦,这样啊。”田七点点头。 “嘿,聊什么呢,这么开心?”尹雁翎不知何时,端着一盘早点来到两人身旁。 “没什么,庞大哥让我吃大力丸呢。”田七随口说道。 “啊?”尹雁翎回头盯着庞谢,目光颇多古怪。 庞谢无语。 大力丸在当年绝对是好东西,有些后天境界的武者甚至把这东西当饭吃,可惜天地元气衰微之后,极少有人再炼制这种药丸,以至于江湖上多是些骗子在贩卖,天长日久,名气越来越差,甚至被某些人当成金枪不倒丸之类的东西.... 三人吃过饭后,闲聊几句,看时间已经差不多,庞谢与田七先走出餐厅,去门外集合。 门外已聚集了一百多人,其中二三十人是与庞谢同来此处的学员,其他人虽不认识,但看起来也像是学员。 …… 清晨6:30。 天色朦朦亮,酷寒的北风卷过草场,刮在人身上如刀子割肉一般,参加培训的学员冒着严寒在餐厅门前聚集,庞谢也在其中,左右瞧了瞧,聚在这里的学员差不多有一百五十多人。 等到人员聚集的差不多了,五名教官模样的人走出餐厅,来到队伍前列,其中包括尹雁翎。 五名教官各自点齐一队学员,共是五队学员,在餐厅门前站好队列。 尹雁翎跟其他几位教官打了个招呼,独自站了出来,冲着学员们微微一笑,说道:“咱们今天总算是人齐了,大家都不容易,长安府的学员还好说,离这不过几百里的路程,夏、青、陇、凉四州的学员可就辛苦了,最近的也有一千多里地,我在这里先给大家说声辛苦!” 雍、夏、青、陇、凉并称西北五州,看来整个西北一带通过测试的学员都在这里。 尹雁翎接着说道:“我知道大家心里都有疑问,这天寒地冻的,为什么非要让大家到荒山里面来训练,关于这一点,容我先卖个关子,一起去参加培训班的开班典礼,到时候自然有人讲给大家。” 几句话说完之后,五名教官带着众位学员离开营房,往训练场地对面的三层大楼走去。 这座大楼是由废旧厂房改造而成,混凝土包裹而的外墙上沾满了黑漆漆的油泥,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整座楼长约百米,宽也有五十多米,每层都有五六米高,虽然楼层不多,但却十分高大。 学员们由正门进去,一楼是一整间大礼堂,足有上千个座位,左右两侧是两条木质旋转楼梯,踩上去咯吱咯吱作响,大礼堂里面空空荡荡,没有半个人影,只有几只盏亮度极高的白炽灯,将礼堂照的透亮。 大礼堂的最前方是一个讲台,讲台后是一张大屏幕,足有一人多高,两人多宽,讲台下是一排排的座椅,每个座椅前面还有一张小桌,桌子上放着一个纸袋,封口处贴着封条。 几人教官们安排学员坐好之后,一起坐在第一排,似乎是在等什么人。 ...... 十多分钟后,礼堂门口响起“咔、咔”地脚步声。 庞谢回头望去,不由一怔,进门的有六七个人,其中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身着天蓝色军装的中年军人,看年纪约在四十岁上下,短发,剑眉,鼻梁高挺,一双眸子精光四射。 跟在他身后的五六个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其中两人庞谢也见过,一个是与他同来的李大勇,另一个则是赵虎行。 中年军人快步走上讲台,随他而来的几位则坐在了第一排,与之前坐在那里的几位教官坐在一起。 中年军人上台之后,目光将台下学员扫视一遍,朗声说道:“各位学员,首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姓袁,叫袁一枭,现任华国空军警卫部副部长兼西北空中警卫旅旅长,也是316训练基地的主要负责人,今天,由我来给咱们召开这个开班典礼。” 庞谢不由一怔,他参加的是东海航空安全员的培训,为什么会有军人出现,转头再看田七,也是一脸迷茫,又向四周望去,也有人面露茫然之色,但大多数人却是一脸了然,似乎并不意外,心中不由一动,看来这次培训并不像他想的这么简单,张胖子当初得到的消息恐怕是有心人传递给他的。 袁一枭用手向下虚按,示意学员安静,接着说道:“你们中有些人知道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有些人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没关系,先不要着急,我给你们放一段视频。” 说话之间,袁一枭走到讲台旁边,用手轻点遥控器,讲台后的大屏幕登时亮了起来。 “近年来,随着全球局势不稳,劫机事件开始爆发式增长,最近十年发生劫机事件2152起,其中针对民用客机的有1986起,针对军用飞机有166起,尤其是去年,美索联邦小石城劫机事件,导致342名平民死亡,对世界的安全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对此,华国安全委员会进行了专项讨论,与会委员一致认为,现有的民用航空安防体系已经无法全面防范威胁,需要对原有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画面上闪过一连串镜头,包括劫机事件的录像,以及小石城劫机事件的事后回访。 视频放到这里,袁一枭轻点遥控器,画面停顿下来,再次来到讲台中央,朗声说道:“针对当前情况,华国空军警卫部与航空管理局,制定了‘南天门’防卫计划,决定训练一批特种安全员,打造一支属于民间的半军事化的空中防卫力量,而你们则有幸成为‘南天门’防卫计划的第一批学员。” “啊?开玩笑吧?” “这是真的吗?” 袁一枭说完,台下不少学员张大嘴巴,大声嚷嚷起来,但更多人面无表情,似乎早已知道了这件事。 “庞...庞大哥,他说的是真的吗?”田七张口结舌。 “不知道,不过是真的假不了,是假的也真不了,咱们听他接下来怎么说。”庞谢说道。 第三十六章 幕后 316基地,大礼堂中。 听了袁一枭的一番话,有几位学员忍不住嚷了起来,过了好一阵子,才再次安静下来。 袁一枭倒没什么反应,继续说道:“大概情况就是这样,你们有那些细节还需要了解的,可以举手提问,我在这里解答,咱们从前往后,第一排最左边的学员,你先问吧。” 一名身材瘦削的英武青年站了起来,说道:“袁旅长,我有个问题...” “先做个自我介绍吧,让大家认识认识。”袁一枭笑着说道。 “我叫马伏波,凉州陇西人,金城府武警支队上尉退役,这次培训是我在支队时的上司推荐的。我想问一个问题,进入这次培训班之后,我们算什么身份,军人?公司员工?还是别的什么身份?”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们首先是东海航空的企业员工,这一点不会变,同时接受华国空军指挥。” “这对我们分别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请您详细说一下。” “好处和坏处都有,简单来说,好处是你们既享受企业的高薪,又享受军人的权利,坏处也有,与同类工作相比,风险会高很多,会执行很多军方不方便出面的任务,执行任务的区域也不限于国内。” “能具体讲讲吗?” “好,首先就薪水来说吧,你们的入职薪水是一万五,干满一年以上可以达到三万,任务奖金另算,老实说,比我这个大校高得多了,其次,你们在任务期间可以合法持枪,包括轻武器和一部分经过审批的重武器,这是国内民间安保公司想都不敢想的,也是咱们南天门计划的核心部分。当然,劣势也很明显,你们面临的都是全球最为凶恶,狡猾的犯罪分子,如果本身能力不强,牺牲的概率会很高,而且有时候会去国外一些战争区域执行任务,在此期间,没有官方身份的掩护,出了问题也不会有官方救济。” “为什么不在服役的军人中挑选呢?据我所知,一线特种兵的素质要比我们中大部分人都强。” “这个问题问得好,可惜我没法回答,你的问题涉及到一项机密,因为保密条例的要求,我没有办法现在给你解答。” 马伏波问完三个问题,会场上一时安静下来,很多人都放下了举起的右手,用心思索袁一枭的答案。 袁一枭站在台上,向下扫视一眼,问道:“还有人有什么问题吗?” 良久,一只怯生生手臂半举起来,举手的正是田七,袁一枭点点头,问道:“这位学员有什么问题?” “首长,您刚才说培训班还要考核,我想问一下,考核容易通过吗?”田七有些紧张。 “我简单说一下,咱们这次培训共分五个科目,包括体能训练,近身搏击,武器操纵,仪器使用和团队作战,在培训的最后阶段,我们进行统一考核,每门科目最高5分,最低一分,总分25分,另外有风纪分5分” “考核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分数进行排名,我们这次参加考核的一共是151人,我们取前一百名,剩余51人遣散。” “啊?”台下顿时一片哗然,没想到淘汰率这么高。 “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田七点点头,接着又问了一句:“那我要是没通过考核,是不是就白来了?” “白来?不会的!没有通过考核的学员,我们将按照月薪一万五千元这个标准发放这培训期间的薪水,放心,国家不会亏待你们的!”袁一枭朗声说道。 “说得好听,还不是让我们公司掏钱....”台下,尹雁翎低声抱怨,只是他声音极小,只有身旁的李大勇听到了,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袁一枭又点了几名学员,依次回答了他们的问题,直到一个多小时之后,这才没有人再问。 最后,袁一枭站会主席台中央,朗声说道:“好,既然没人退出,咱们第一批培训班就从今天正式开课,我现在给你们介绍一下五个科目的导师,首先是体能训练科目的导师周雪融。” 随着袁一枭的说话声音,就在第一排,有一名二十六七岁的短发女子飒然站起,转身向众位学员敬了一个军礼! …… 一个多钟头之后,培训班开班典礼终于结束。 袁一枭没有多留,讲完话之后,便离开大礼堂,在几名随行军人的护送下,穿过训练场东侧架着铁丝网的高墙,一路前行,来到一处直升机停机坪。 这里停着一架“直—18号”军用直升机,庞谢若是看到这架直升机,便知道每天早上吃的食物来自哪里。 袁一枭登上飞机之后,直升机发动螺旋桨,迅速驶离316基地,一路往北飞去。 “直—18号”军用直升机时速在300公里以上,走的又是直线,也就半个多小时,便降落在长安府以西不远的军用停机坪上。 袁一枭下了直升机,外面早有一辆军用吉普等候,坐上之后,一路向东行去,不大会功夫,来到城郊一处别墅区,停在一栋三层别墅的前面,快步下车,推门进屋。 屋里坐着两个人,对面而坐,正在手谈,其中一人持黑棋,已经大败亏输,却在苦苦挣扎,另一人持白棋,占尽上风,却又围而不杀。 这两人不是别人,持黑的正是被赵虎行称为殿下的敖烈,持白棋的则是“七妙先生”卲还。 袁一枭进屋,见两人正在下棋,一语不发,站在卲还身旁,凝神盯着棋盘,可是他不说话,却不代表没人说话。 敖烈瞧见袁一枭,哈哈一笑,随手拨乱棋盘,说道:“一枭,回来了,卲老道,咱们还是说先正事吧,改天再下棋!” 卲还一笑,也不恼怒,一面将棋子收入盒中,一面温声问道:“一枭,你感觉这次招收的学员素质怎么样?有没有可造之材?” “邵师叔,所有学员的详细资料都在这里,我大概看了一遍,其中颇有几个天赋不错的。”袁一枭从公文包中取出一沓资料来,放在在茶几上。 “我先瞧瞧,有什么合适的苗子,拉回宫里去。”敖烈拿起资料。 “先让老道看看吧,你那就算了,纵然有什么好苗子,去了你们东海龙宫,也成不了什么栋梁。”卲还伸手去拿资料。 “此一时,彼一时,以前那些老头子当权容不得外人,以后可就未必不行。”敖烈摆了摆手。 “邵师叔,敖殿下,两位不要着急,按照咱们的协议,所有学员都要为军方服役五年之后才能离开,你们有的是时间。”袁一枭忍不住说道。 “五年?军队里面上上下下都是你们道门的人,我们龙宫的有几个?要是放任不管,五年之后一个都不会来我这!”敖烈眼睛一瞪,丝毫也不示弱。 “你们龙宫有钱有势,独霸东海,既能自己招人,又能送到海外历练,我们全真道脉就不行了,只能背靠国家选取人才,就这还被你们抢走不少。”卲还说道。 袁一枭插不上话,只得一脸无奈,站在一旁。 “一枭,有件事我思前想后,觉得还是要叮嘱一下,这次培训是华国军方,全真道脉,以及东海龙宫,近几十年第一次联手做事,想要坏事的人恐怕也不再少数,你一定要盯仔细了,千万不要出了漏子,否则,咱们对上面都不好交代。” “老道这点说的不错,我这次来长安府,除了巡视之外,还得到消息,‘九姓十三宗’之一的杨家要在这里图谋一件大事,牵扯到我们宫里的人了,小心也牵扯到咱们的训练营。” “是。”听到两人都这么说,袁一枭的神情逐渐凝重起来。 “对了,训练营的教官最终定的是那几个?”卲还换了个话题问道。 “训练营的教官一共有五个人,负责体能训练科目的是空24师的周雪融,负责近身搏击科目的是东海航空的赵虎行…” “赵虎行是我安排的人,原来是宫里派在长安府的驻守使。”敖烈插话说道 “负责武器操纵科目的是李大勇师弟,负责团队作战科目的是西北野战军的林象飞也是咱们道门的人,负责仪器使用科目的是国防科大的唐劫教授。”袁一枭说道:“另外,我还安排了五个人给他们当副手。” “啧啧…”卲还听完,微微有些皱眉。 “师叔,怎么了?有问题吗?”袁一枭问道。 “其他人没有问题,只有这个周雪融,她父亲是不是华国体育大学的周晓教授?” 第三十七章 道统之争 长安府西郊。 “周晓怎么了?”听了邵还的话,袁一枭皱眉问道,敖烈也露出不解的神情。 “敖烈不知道也就罢了,一枭,你身在军中真的想不起来么?”邵还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饶有兴致的看着袁一枭。 “你别卖关子了,有话就说吧!”敖烈忍不住说道。 “好吧,你俩还记不记得,八十年前,华国建国的时候,开国元勋之中有一位国家委员会副会长,人称‘拳宗’,单以拳法而言,称得上是三百年来第一人,这个人姓什么,你们还记得吗?” “姓周!”敖烈继续说道:“当时青衡见过他一面,给我提过这个人,也算是绝世人物,怎么,这个周晓跟他有关系?” 邵还点点头,说道:“据我了解,这位拳宗平生没有子女,便收下了许多义子,这位周晓也是其中之一。” “还有这么一回事?就连我也不知道,师叔居然知道的清楚。”袁一枭说道。 “老道活的久些,那些年在天下行走,时常帮人出出主意,自然知道的多些。” “可就算是她是周晓的女儿,跟咱们也没什么冲突,还能对咱们的计划有什么影响不成?”敖烈问道。 “这你可错了,当初这位拳宗,先是在国内学了数年八卦拳法,可惜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未得到真传,拳法也未能臻至上层,后来又远渡重洋,前往欧罗巴洲,种种机缘巧合之下,学到了当地的不传之秘‘卡巴拉生命树’,这才内外兼修,成就一代拳法大师。” “也正因为如此,他这一脉的调息法与中原大不相同,我担心周雪融也是这一脉传人,她在训练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学员。” “如此一来,就有两个问题,一来学员们若是按照卡巴拉生命树的心法打下根基,日后咱们纵然收入门中,想要纠正过来,也要多费功夫,二来李大勇、赵虎行未必会容她这样教,到时候发生冲突,反为不美。” 邵还一席话说完,袁一枭和敖烈都陷入沉思。 良久之后,袁一枭站起身来,大步向门外走去,边走边说:“这件事确实不妥,我会去处理的。” 袁一枭走后,剩下两人也无心下棋,敖烈重新拿起资料,一页页翻看起来,翻过几页之后,目光停在其中一页上面。 邵还扫了一眼,见这一页之上写着几个人的生平,其中就有庞谢的名字,淡然问道:“这几个人怎么了?” 敖烈指着庞谢的名字说道:“这次我来长安府的时候,青衡曾经让我关注这个人,可又没告诉我为什么,我暗地里见过这人一次,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同。” 邵还淡淡一笑,说道:“青衡道友擅长命理之术,他这么说自然有他的道理。” “也是。”敖烈点点头,向下一页翻去,邵还也再没有多说。 一个多小时之后,敖烈告辞而去,邵还重新捡起学员资料,翻到庞谢那一页,喃喃自语:“青衡也注意到了吗?为什么不告诉敖烈?还是他也没把握?也对,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这种命格可有点太过诡异了,得谨慎些才成。” …… 316基地。 庞谢捧着手中的培训手册,慢慢翻看起来。 培训班的课程安排很简单,每三天一个轮回,第一天上午是体能训练课,下午是武器操纵,第二天上午是近身搏击,下午是仪器操作,第三天全天是团队作战。 每三个轮回,也就是九天,休息一天,劳逸结合,算下来每个月有三个休息日,单从日程上看,倒也不算辛苦。 昨天上午,典礼结束之后,袁一枭便离开了,身为华国空军实权军官,能抽出时间来316基地参加开课典礼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临行之前,袁一枭告诉在场学员,他不在基地时候,由李大勇临时负责,其他几名教官配合工作。 翻过手上的培训手册,庞谢抬头看了看时间,差不多清晨六点多钟,该是吃早饭的时候了,推开屋门,向餐厅走去。 庞谢来到餐厅,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下,取了十人份的早点,寻了个作为坐下,刚刚准备开始吃饭,忽然听到有人喊他。 “庞谢!” 庞谢一怔,回头瞧了瞧,只见尹雁翎坐在不远处,对面坐着的则是体能训练科目的教官周雪融,于是起身来到两人面前,问道:“尹教官,有什么事?” 尹雁翎嘻嘻一笑,同样站了起来,伸手拍了拍庞谢的肩膀,说道:“没事,没事,你赶快去吧,我就是瞧见你了,随便喊一声。” “真没事?”庞谢眉毛一挑。 “没事!”尹雁翎笑着说道。 “好吧。”庞谢耸了耸肩,转身走了回去。 待到庞谢走开,周雪融眉头微皱,说道:“尹师哥,这就是你说的天赋异禀那小子?怎么看起来懒懒散散的?” “不要叫师哥,咱们现在是工作关系,我是你的副手,叫我名字就好了。”尹雁翎摆了摆手,接着说道:“这小子上回见面就这样,是有点懒散,不过身体素质是真好,要不我也不会把他叫来。” 周雪融的父亲是华国体育大学有名的运动学专家周晓,尹雁翎从国家长跑队退役后,也拜在周教授门下求学,故此,两人算是同门师兄妹。 “可是这种性格,恐怕天赋再好也没什么用吧?” “雪融,周教授曾经说过,‘命里只该九寸,终生难逾一尺’,到达一定程度之后,天赋才是最主要的,其他都是次要的,这小子性格虽然懒散,不过上限比咱俩要强得多。” “既然尹师哥这么看好,就再观察一段时间吧。” “对了,我见李大勇昨天找你谈话了,说什么了吗?” “一点小事,他想太多了。” ...... 十分钟后,周、尹两人漫步走出餐厅,来到训练场上,大多数学员都已换好训练服,站好队列,只有几个倒霉蛋来的迟了,有些是找不到训练服,有些是起晚了,最倒霉的一位仁兄则是把房卡丢了。 周雪融没有手软,立即指挥这几个倒霉蛋去跑圈,训练场一圈是三千米,三圈就是九公里,天寒地冻,跑起来可不算容易。 正式集合之后,周雪融便开始安排上午的体能训练,莫看她年纪轻轻,在体能训练上确实有一手。 长跑与短跑相结合,穿插着仰卧起坐与俯卧撑,再加上五十米折返跑、引体向上、深蹲,一上午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 最为绝妙的是,她会根据每个人的状态,随时对每个人训练进度进行微调,使训练强度恰好能达到每个人的极限,又不至于积劳成伤。 单对单的时候,做到这一点容易,许多优秀的教练都能做到,但是面对一百多号人,随便瞥一眼,便能清楚了解这个人的状态,能做到的可就凤毛麟角了。 众位学员之中,唯有庞谢,她没有出言指导。 因为她发现,无论怎么练,庞谢不但没有大汗淋漓,就连粗气也没喘几口,身体素质确实惊世骇俗,难怪尹雁翎会另眼相待,只是不知为何,她总是看庞谢不怎么顺眼。 ...... 转眼之间,一上午时间过去了,随着周雪融口中一声解散,参加培训的学员大都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 庞谢也不管别人,拉着田七,漫步往食堂走去,自修成人身以来,还是头一次进行如此大量的运动,虽然以他的身体素质不至于感觉疲惫,胃口倒是开了不少,正好去食堂吃饭。 “庞大哥,别拉我,让我躺一会再走。”田七两眼一翻,几乎瘫倒在地上。 “你天生体虚,又出了一身汗,再往这躺一会,只怕明天就是一场大病。”庞谢摇头说道。 “我...实在是太累了...从没这么玩命过...实在是挪不动脚了...”田七苦笑。 “你身子这么弱,到底是怎么通过考核的?”就在庞谢与田七聊天的时候,一旁忽然有人插话。 “我…啊!周教官!”田七转头一看,说话的正是周雪融。 “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参加的考核?” “报告周教官,我叫田七,是在雍州参加的考核。” “雍州?李大勇怎么搞得?你这样也能通过考核?”周雪融语带不满,回头问道:“尹师兄,你也是雍州地区的考官,这孩子是怎么合格的?” “这个…”尹雁翎张口结舌,田七能够被录取是一个巧合,也是他一时心软,只是这话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下说。 “两位考官见我求胜的意志强烈才录取我的。”田七说道,平心而论,这话也不能算错。 周雪融微微摇头,说道:“李大勇这样做事可不对,你现在的状况即使进了训练营,也没机会毕业的。” “啊?”田七一惊。 “也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我有一套呼吸法,你若是认真练了,至少有八成的机会通过,你愿不愿修炼?”周雪融话锋一转。 “当然!”田七大声说道。 第三十八章 赌约 听到周雪融要教尹雁翎传授呼吸法,尹雁翎脸色一变,忍不住将周雪融拉出三四十米,避开周围学员,低声说道:“雪融,这不合适吧?” “尹教官,哪里不合适了?”周雪融淡淡说道。 “昨天李大勇开会时专门说过,体能训练不能传授呼吸法,你不记得了么?”尹雁翎听出了周雪融语气中的不满,但是想起李大勇的交代,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说。 “李大勇是说过这句话,但他还说过,不能轻易放弃任何一个学员,尹教官,你不记得了么?你看田七的身体素质,正常的训练方式能合格吗?再说,李大勇不让传授呼吸法的原因我懂,他是全真道脉的外门弟子,赵虎行是东海的人,两家想从学员里挑些好苗子,怕我传授了军中的呼吸法,以后不好纠正,但是你觉得以田七的素质,李大勇挑的上吗?” 周雪融这几句话条理分明,尹雁翎一时竟不知如何反驳,呼吸法本就是修行的基础,也是大多数修行法门的入门功夫,若是呼吸法出了岔子,日后纠正起来,平添许多困难。 不过,周雪融说的也对,以田七的体质,只怕李大勇也好,赵虎行也好,都不会挑他。 “好吧,既然这样说了,我也无话可说,不过,这件事我会报告李大勇。” “没问题。” 几句话说完,周雪融转过身去,冲着田七招了招手,大声喊道:“田七,你过来!” “是!”田七快步赶了过去。 “你现在累不累?要是累的话,就先去休息,要不是不累的话…” “我不累!”田七连忙说道。 “那好,我说,你听,注意观察我的呼吸方式。” “是!” 尹雁翎阻止不成,只得无奈离去,溜溜达达来到庞谢身旁,有一句每一句的聊了起来。 庞谢一面与他聊天,一面凝神观察周雪融与田七的一举一动,他与这两人相距数十米远,若是换一个人,自然听不到两人说些什么,也瞧不清楚周雪融的细微动作。 可是,庞谢修行有成,五感敏锐至极,这两人的任何举动,都观察的清清楚楚。 尹雁翎与庞谢聊了一阵,发现他的心思并不在聊天上,而是放在周雪融身上,忍不住说道:“小庞,周雪融这一套呼吸法田七可以练,你最好不要练,他练了或许有好处,你练了可只有坏处。” 庞谢没有立即说话,继续盯着田七又看了一会,脸色渐渐沉了下来,说道:“你恰好说反了,这套呼吸法我练了倒没什么,他练了反而不好!” “啊?” …… “田七!你先不要练了!”就在尹雁翎愣神的功夫,庞谢一面叫停,一面大步向周雪融和田七走去。 “啊?庞大哥,怎么啦?”田七不由一怔,停下了正在练习的呼吸法,问道:“为什么啊?” “回去我再告诉你。”周雪融也在这里,庞谢不愿多说,信手拉起田七便往回走。 “且慢!是尹雁翎让你带他走的?”见庞谢要带田七离开,周雪融顿时有些气恼。 “那倒不是。”庞谢止住脚步,回头说道。 “那是你觉得我传授的呼吸法有问题?” “那倒没有,你的办法其实挺好,也算是上乘法门,只是他天生体质阴虚,需要先弥补亏空,然后才能健旺气血,你传授的这套呼吸法第一步便是激发气血,短期内虽然有些效果,但是长期看来却得不偿失,搞不好还会减寿。”庞谢正色说道 “不对吧,他年纪不过十七八岁,正是青春年少、气血旺盛的时候,你说他天生体虚,先要弥补亏空,我倒不这么认为,当年我开始训练的时候,年纪比他小得多,身子比他更弱!” 因为尹雁翎刚才阻止过一次的缘故,周雪融已然有些生气,如今庞谢要将田七带走,更是将她满腔怒意点燃。 庞谢听完,并未答话,只是微微摇了摇头,随即拉着田七离去。 他在金山湖中耗时八百年,依照“玄功要诀”,打磨出一具先天道体,对人体肉身的理解已然少有人及。如今,他又修成“医药”神通,对人体的理解更是细致入微,当世无人能比。 只是他与周雪融初次见面,虽然不赞同她的说法,但也知道她本意不坏,故此不愿与她分辨。 尹雁翎目瞪口呆,没想到庞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连他都没法正面阻止周雪融,庞谢倒是说干就干。 不过,他见庞谢竟然对周雪融说的话理也不理,心中不由大急,忍不住上前阻拦。 他与周雪融是一师之徒,对她的性格了如指掌,周雪融别的都好,唯一的缺点便是太过固执,尤其是在自己认准的事情,绝不容他人置喙。 今天,庞谢不但阻止她传授呼吸法,而且还摆出如此轻视的态度,只怕周雪融不会容他这么轻易离去。 果然,还不等尹雁翎张口,就见周雪融便已面若凝冰,冷声说道:“庞谢学员,请你留一下,作为体能训练科目的导师,我想我有责任纠正你的错误想法!” …… 庞谢本已走出十多米远去,忽然听到周雪融的声音,当即转过身来,说道:“愿闻其详。” 两人这一对答,顿时将周围学员的目光吸引过来。 刚才两人离得近,说话声音也小,虽然在争论,但其他学员都没有注意,如今庞谢走远,周雪融提高了声音,其他学员都注意到这里弥漫着的火药味。 周雪融对其他学员的目光毫不在意,一字一句说道:“庞谢学员,我从小生在体育世家,十六岁进入华国体育学院,学的是运动学专业,二十一岁取得硕士学位,之后在华国空军服役,负责飞行员的体能训练,迄今为止,经我手训练的空军飞行员达到1356人。” “我跟你说这些,并不是说我的身份如何如何,或者我的资历如何如何,我只想告诉你,我的训练方法是现代运动学与传统呼吸法共同构筑的完整体系,通过了军中最严苛检测标准。在我以往的训练对象中,有体质比他弱得多的人,最终都能通过体能检测,绝不存在某些人不适合的问题。” 周雪融年纪不过二十七八,比在场的学员也大不了几岁,鼻梁高挺,双眸似水,五官极有立体感,再加上清爽的齐耳短发,虽算不上满分美女,起码也在九十分以上。 上午训练的时候,她的要求虽然严苛,语气却十分柔和,许多学员几乎已经忘了她的军人身份。 此刻,声音一寒,言语之中带出一股肃杀之气,几名离得近的学员竟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几步,这才切身体会到她的真实气质,绝非看起来那般温和。 庞谢听完周雪融的话,向前慢走两步,微微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在冬天的日光下竟有些刺眼,笑道:“周教官,我没上过什么学,也没训练过多少人,不过有一点,我还是知道的,那就是这世上没有无根之木,也没有无源之水。” 周雪融摇头说道:“这才是歪理邪说,从运动学的角度来讲,锻炼是主,补充是辅,弥补亏空只是一个补充手段,绝达不到锻炼的效果。” 庞谢同样摇头,说道:“你的呼吸法也许适合大多数人,但对田七并不适合,只能让他虚耗元气。” 周雪融眉毛微挑,说道:“虚耗元气?会不会虚耗元气我不知道,但我的方法可以让他的体能训练科目及格。” “不用你的办法也可以。” “哦?难道你还有更加优秀的训练方式不成?” “不敢说优秀,我也有一套呼吸法,或许更加适合他。” “你也有?既然这样,你敢不敢跟我打一个赌,从今天开始,你和田七不必再跟我上课,这三个月你们自己训练,三个月后,若是田七能够及格,便算你赢,若是及格不了,便算我赢!” “周教官既然提出来了,我当然敢打这个赌,不过...”庞谢说到这里,回头对田七说道:“田七,你怎么想?” “庞大哥,我听你的。”田七咬牙说道。 “哈哈,周教官,那咱们就打了这个赌!”庞谢听到田七的回答,轻笑一声,朗声答道。 “好!就这么说定了!”周雪融毫不示弱。 “且慢,周教官,咱们既然打了这个赌,总的有点彩头才成,若是赢了如何,若是输了又如何?” “若是你赢了,我愿拜你为师,若是你输了,我也不要你做别的,从这里赤足走回长安就行,也算给你一个教训!” “那就一言为定了。”庞谢笑道。 “一言为定!” 周雪融说完,右手向前一扬,作势要与庞谢击掌,庞谢一笑,右手同样向前挥去。 啪,啪,啪! 三击掌后,两人就此定下这一份赌约。 尹雁翎站在一旁,不由摇头苦笑。 这两人一个是他的同门师妹,一个是他看好的天才学员,本来介绍两人认识,是希望惺惺相惜,没想到头一回见面,便如此针锋相对。 他只知道周雪融性子极烈,绝不轻易向人认输,却没想到庞谢也如此大胆,竟敢与周雪融定下这赌约,刚才有心阻拦,可还不等他张口,事情便已说定。 现在张口,已是徒然,只能过些日子再看,有没有转圜的余地。 第三十九章 初现端倪 三击掌后,庞谢与田七在众位学员惊异的目光中,离开训练场,漫步向餐厅走去。 “庞大哥...”田七欲言又止。 “怎么了?是担心赢不了赌约?还是怕最后没法通过最后的考核?”庞谢笑道。 “都不是,是我不好,连累庞大哥了,要不是我体质不好,你也不会跟周教官立下这份赌约了。”田七叹了口气,他倒没有怀疑庞谢说的对不对,也许在他心里,庞谢说的话无论如何也不会出错。 “不关你的事,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这世上有许多人固执己见,盲目相信自己。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你跟他冲突,也并不是你的错,最好还是一开始就不要相见,毕竟,道不同不相与谋!” 庞谢轻叹一声,目光微微一窒,似是想起了什么人,最终却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了。”田七点点头。 “没事的,不要放在心上,从今以后,你跟我训练体能就是,保证赢下这份赌约。” “嗯!” ...... 中午休息时间是两个钟头,吃过饭后,休息片刻,学员们便回到训练场上,准备参加下午的训练。 下午的带队教官是李大勇,配了一名副手,黑黑壮壮,看起来经常在户外训练。 点过名后,两位教官带着一众学员往训练场东面走去。 训练场东面是一道砖墙,长约1000多米,上面是通电的铁丝网,将训练基地以东整个封锁起来,不少学员昨天刚来的时候,就对这道墙极为好奇,想要瞧瞧背后是什么,不过,在看到铁丝网上挂着的“小心触电”四个大字之后,大都打消了这个念头。 在铁丝网的最南端,有一扇活动的铁门,门前挂着一台瞳孔识别器,识别了李大勇的身份之后,铁门无声滑开。 众位学员跟着李大勇通过铁门,来到铁丝网的东面。 东面是一片空地,比西面的厂区更加荒凉,地上全是干枯的荒草,看起来已有些日子没人清理过了。 在荒草之中有一条沥青小道,三米多宽,一眼望不到头,李大勇带着众位学员沿着这条小道,足足走了十多分钟,最终来到一座土山前面。 土山不高,大概只有几十米的样子,山前有一片平地,平地的一头挖着一米多深的壕沟,另一头则竖着许多枪靶,原来是一座靶场。 李大勇也不说话,就带着众位学员在靶场旁边等着。 功夫不大,从众人来的方向,开过来一辆军绿色的货车,货车上装着十多个长方形的军绿色木箱,木箱两边守着四个荷枪实弹的军人。 这座316基地看似荒凉,似乎没人维护,但只要几位教官需要,随时随地都能找来人手,荒凉只是表面,在这一层伪装之下,不知有多少人在尽力维持着基地的运行。 货车停在学员们的前面,四名军人下车,向李大勇行了一礼,李大勇回礼之后,招呼众位学员,将车上十多个长方形军绿色木箱搬了下来。 木箱不大,但却极为沉重,打开之后,一股浓浓的枪油味顿时四散开来,每只箱子里赫然装着十挺全新的华国03式自动步枪。 众位学员顿时发出一阵惊呼,他们中有些人昨天虽然听过袁一枭讲话,但对能不能持枪仍心存怀疑,直到上百支锃光瓦亮的自动步枪摆在眼前,终于知道袁一枭说的不是假话,否则,华国枪支管理严格,也不可能有如此强大火力。 李大勇也不多说,在地上铺了一片包裹枪支的油布,拿起一支步枪,当着众人的面将这只步枪拆解开来,之后又重新装了回去,反复拆装三次之后,要求众人模仿他刚才的动作,也取一支枪进行拆装。 他则在一旁巡视,若是有人犯错,也不多说,只是让他去绕着土山跑上三圈,回来之后,再做讲解。 这一下午时间,便在不断的拆枪、装枪中过去,众位学员最初还有兴趣,一个多小时之后,便觉得枯燥无味,只是李大勇在旁监督,也没人敢懈怠,只得不停拆装。 庞谢是“蜕凡”境界的修行人,灵气对肌肉的改造日益深入,肌肉的灵活性已经超出常人不知多少,拆装枪械的手法,不过两三遍,便已熟极而流,剩下的时间,无非假装拆枪,实则修行而已。 眼见天色擦黑,李大勇招呼众人将枪械装回箱子,交给押运枪械的军人,随即离开此地。 就在学员们列队离开之际,庞谢向土山盯上瞟了一眼,嘴角边挤出一丝笑容,似乎是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 入夜,庞谢等人离开不久。 土山顶上,一前一后走出两个黑衣人来,走在前面的一位身材消瘦的中年人,面色冷峻,目如寒星,年纪在四十岁上下,一头乌发束在脑后,乱乱地披在肩头,在夜风之下随风飘舞,就好像无数条黑色小蛇在虚空撕咬。 在他身后站着一个女孩,约莫十六七岁,白白净净,双手插兜,在她左侧锁骨的上方,纹着一个篆体的“鬼”字,鲜血一般的红色,一双淡灰色的眼珠,饶有兴致地望着学员们离去的方向。 “老师,刚才有点不对劲,学员里有个小子好像注意到我们了。”女孩的声音似有似无,淡的像清晨的雾气。 “哦,你确定?连李大勇都没发现咱们,一个学员能发现我们?”中年男子皱眉说道。 “天底下奇人异士多了去了,说不定就有天生灵觉敏感的人。” “你说得对。” “要不要我找机会把他处理了?” “小天,不要多事,最近长安府来了几个不好对付的人,真去把他收拾了,反而容易打草惊蛇,这里的事情就让赵虎行处理吧,我们冒然插手反而容易引起那头老虎的警觉。” “明白,老师,那头老虎没说他什么把祭品送过去?” “不要着急,他也要找机会,最近敖烈来了,他也不敢乱动,我们不要催他,万一让他心怀怨念就会影响到下一步的计划。” “那也没什么,他要是不满,给他点厉害瞧瞧,我一个人就对付得了他。” “别说蠢话,他可是上面好不容易才在龙宫埋下的钉子,多给好处,少用武力,我们得让他主动做事。” “好吧,老师,想一想还真窝火呢,这次的事情,咱俩费这么大的力气,最后的好处反而要给他,一想到这个,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好处不是这么好拿的,拿了这一次,以后的事情可就由不得他了,再说,祭品还要由他准备,这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中年男子说到这里,微微顿了一顿,继续说道:“好了,不说这么多了,我们去看看山谷那边的情况,那边可不容有失。” 说完,中年男人脚下猛一发力,如离弦之箭,向山下掠去,身形一纵,便是三五丈远,女孩同样提纵身法,紧紧跟在中年男人身后。 眨眼之间,两人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 不知不觉之间,培训班已经开课一周多了,学员们也渐渐习惯了培训的节奏。 体能训练科目的训练环节越来越复杂,周雪融逐渐展露出华国体育学院高材生、华国空军优秀教官的真本事来,不过一周多的功夫,学员的体能便有了极大的提升。 武器操纵科目则开始了实弹训练,以03式自动步枪为标准装备,三次的课程分别练习了长、中、短距离射击,每名学员至少都打过600发子弹,几次课程下来,许多人的肩膀被步枪的后坐力震的又青又肿。 近身搏击科目的教官是赵虎行,他的训练思路比他的面相更加无聊,没有那么多花哨东西,连续三次课程,教的都是最基础的马步、虚步、弓箭步,额外只有一套四平拳,这是一套华国乡间流传的拳法,也就是俗称的庄稼把式。 来参加培训的学员,有不少都有功夫底子,有几位还拿过小型搏击比赛的冠军,对这些训练内容隐隐有些不屑。 至于团队作战和仪器操作这两门课程,则相对轻松许多,倒不是说这两门课程简单,而是因为这两门课程都有严格的规范,留给教官发挥的余地小很多,留给学员们琢磨的地方也很少,按照标准规范做就是了,耗费的体力、心力相对要少一些。 对庞谢来说,这些科目都是小意思,他化形为人之初,就是先天道体,五感与体力都已达到人类极限,就是最为强悍的特种兵或是最为优秀的运动员,与他也差了许多。 如今,他又成就“蜕凡”境界,在灵气的浸润下,肌肉力量早已打破人类极限,轻轻松松便能完成训练科目。 庞谢一副悠悠然的态度,每日里三分心思用在训练上,七分心思倒是用在修行上。 无论是蹲马步的时候,还是听课的时候,体内随时都运转着“玄功要诀”,对他来说,修炼才是事关生死的大事,其他都是过眼云烟。 至于四门神通,“医药”神通已然达到“始解”大成,短时间内进无可进,倒可以把省下来的精力,用在其他几门神通上。 依照庞谢的想法,“饮水”神通可以多喝药膳,“射覆”神通可以提高赚钱效率,可以优先修行,至于“大力”神通,他暂时还不知道要用在什么地方,故此,还未开始修行。 第四十章 千金难买一声响 与庞谢的悠悠然的日子不同,田七这些日子倒是颇为繁忙。 立下赌约之后,庞谢传给他一套呼吸法,此外,还让他每天清晨服食一粒大力丸。 这些药丸都是庞谢当初练习“医药”神通时炼制的,除了大力丸以外,还有许多其他有趣的药丸,只是一时半刻用不上,也就没有带在身上。 每次上体能训练课的时候,庞谢与他一起坐在训练场边上,教他以呼吸法壮大肺腑,弥补亏空,几次课程下来,他感觉自己肺活量倒是大了不少,体能虽然没有测过,但也感觉增长了多少。 这天上午,一百多名学员蹲了两个多小时的马步,然后又练了小半天的四平拳,训练完之后,多数都累的跟狗一样,瘫软在训练场的草地上。 只有几名看起来十分精悍的学员,还在苦心练拳,不过,他们练的并不是四平拳,而是另一种拳法。 这几名学员是由凉州某个武馆推荐来的,不知跟赵虎行是什么关系,都叫他师叔,从小修行武术,十几年下来,也算得上登堂入室。 事实上,最近几次课程都是由这几人代为授课的,赵虎行每次上课的时候,叼着烟蹲在一旁,只是偶尔说句话,调整一下训练节奏。 “庞大哥,你看我练的怎么样?”田七挥动着双臂,模仿训练场上还在练拳的那几个学员,他吃了大力丸后精力十足,倒没有累趴下。 “照猫画虎罢了”庞谢盘膝坐在一旁,微微笑着说道。 “啊?怎么讲?”田七脸色顿时垮了下来。 “他们几个练的就不怎么样,你照着他们练,岂不是照猫画虎?” “这拳法不行?” “那倒不是,这拳法还算凑合,不过他们几个也就是刚入门的水准,步伐呆滞,身形臃肿,拳脚无力,自己练练玩还可以,出去打人可不行。”庞谢解释说道。 当年,金山寺兴盛之时,每天早晨有三百武僧在湖边练拳,这三百人都是后天顶峰的武者,其中更有几名带头的武僧,几乎已经半只脚踏入蜕凡境界的高手。 要知道,当年天地元气未衰时,寻常江湖武人也多是后天境界,能够达到后台顶峰的,多半已经称得上是名侠,如今天地元气衰退,能练到后天顶峰的,也已经少之又少,这几位学员都还差得远。 庞谢见多了武僧练拳,自然把眼前这几位不大放在眼里。 ...... “你小子很嚣张嘛?活了这么大,挨了不少打吧?” 庞谢与田七正在聊天,忽然听到有人插话,抬头再看,说话这位名叫高一时,正是训练场上练拳的学员之一。 庞谢和田七所在的位置,离这几人本就不远,说话时又没有特地压低声音,说话声自然传到了这几人耳朵里。 庞谢摇了摇头说道:“那倒没有,一般没人跟我动手。” “那正好,今天咱俩试试手,我看你说起拳法头头是道,估计也练过两手吧。”高一时耸了耸肩。 “还是算了,俗话说,‘打人无好手’,万一动起手来伤了谁就不好了。”庞谢继续摇头 “练拳不动手,那还练什么拳?干脆回家抱孩子去吧!”高一时不依不饶。 “我不是什么练拳的,只是略懂一点。”庞谢索性闭上双眼,懒得和高一时说话。 “小子,别怂啊!前两天,你在周教官面前不是很横吗?还立了个赌约?怎么今天听说要动手就怂了?”高一时这句话倒是暴露了心底一些想法。 艳若桃李,冷若冰霜,学员们暗地里都这样评价周雪融,其中不少人更是把她视作女神,对这些人来说,与女神作对的庞谢自然成了眼中钉、肉中刺。 高一时高声一嚷,将周围学员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与他一同练拳的几位师兄弟也都走了过来,围在庞谢左右。 “姓高的,你别横,庞大哥是懒得跟你动手,我跟你练练!”田七见高一时咄咄逼人,忍不住说道。 “你?”高一时晒笑一声,随手按在田七肩上。 “我...”田七话未说完,便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三四步远。 高一时练武多年,手上力气极大,田七虽然已经开始练习呼吸法,毕竟练得时间太多,变化还不明显,轻轻一按,便受不住。 “有话说话就是,何必非要动手?”庞谢听到田七的叫声,双眼缓缓睁开。 “怎么?不服?不服起来试试,坐在地上光说不练!”高一时毫不客气。 “既然你这么想动手,那咱们就...” 庞谢话说到一半,右手忽然握紧,向身前空挥三拳,只见三拳轻挥之际,“啪!啪!啪!”三声脆响随之传出,声音又清又脆,就好像使鞭的好手,挥舞长鞭之际,鞭梢产生的音爆。 三拳挥出之后,不但高一时,就连围在庞谢的几名学员,脸色也变得煞白。 练武之人有一句俗话,叫做“千金难买一声响”,说的是武功练到极深境界的时候,空拳挥出便能引起音爆一样的脆响。不过,寻常高手想要打出音爆的效果,必须得先打上一趟拳,由慢到快,最终才能打出音爆效果。 就算是高一时等人的师父,也要先催动气血,然后才能打出音爆拳来。 万万没有像庞谢这样,坐在地上不动,随手便能打出音爆拳的本事,这等本事简直骇人听闻。 庞谢打完三拳之后,却没有再行动手,只是似笑非笑的盯着高一时。 高一时武艺虽然不高,但眼光还是有的,眼见庞谢如此修为,如何还敢跟他动手,只是刚才话说的太狠,一时半刻竟不知如何转圜,只得呆在当场。 “还不退下!” 高一时正在为难,忽然觉得一股大力由肩头袭来,将他向一旁拨去,踉跄退开几步,稳住身形之后,转头再看,正是赵虎行,不敢出口反驳,只能乖乖退在一旁。 不知何时,赵虎行来到庞谢身前,双手垂下,默然不语,唯有两只似闭非闭的双眼,不时透出慑人的光芒。 “都散了吧,我跟小兄弟说几句话。”沉默片刻,赵虎行轻轻摇了摇手说道。 听到赵虎行下令,围观的十多名学员连忙散开,只剩下庞谢与田七还在当场。 “我上次只发现你功夫高,没想到你功夫这么高!”赵虎行说道。 “瞎练罢了,哪有什么功夫。”庞谢还是摇头。 他倒是没有说谎,除了当年与一名行脚僧交好,学了几套佛门的入门拳法,除此之外,并没正经练过功夫,能打出音爆拳来,全仗着超出凡人极限的身体素质。 “难怪你不把周雪融放在眼里,能练到这种地步,确实有狂妄的资格” “赵部长也知道赌约的事?” “周雪融心高气傲,有点事藏不到心里,我这两天还在想,你这是疯了,还是傻了,连‘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的道理也不懂,没想到你的本事还在我想象之上。” “赵部长谬赞了。” “你到底是什么来历?你师父到底是谁?能透个底吗?” “教我功夫的人早就不在了。”庞谢笑道,当年教他拳法的那个和尚,功夫虽然不错,修行却是平平,早已寿元枯竭,化作一坯黄土了。 “哦,看来是位老前辈啊。”赵虎行并没有真正理解庞谢的话。 庞谢一笑,也不纠正。 “算了,你不多说,我也不多问,咱们各走各的路,不要挡道就是。”说完这几句话,赵虎行转身离去。 庞谢望着他的背影,心中不由一动,上次见面是晚上,餐厅包间的灯光又不够亮,所以没有注意到,刚才离得近才发现,赵虎行看起来虽然强悍,但是气血已经隐隐有些衰竭,就好像寿命将尽的老人。 只是以他的年龄、修为来说,不应该这样啊,庞谢有些费解。 等到赵虎行走远,田七忽然回过头来,兴奋地说道:“庞大哥,原来你懂功夫,难怪这么厉害。” 庞谢笑道:“略知一二罢了。” “庞大哥,能不能也教我两下子?” “学功夫有什么用?回头等你养好身子,我教你点更厉害的。”庞谢笑道。 在他眼里功夫还真没什么用,既不能力敌千军,也不能延年益寿,护道长生皆是无用,有这时间还不如试着修行一二,虽说机会渺茫,但只要略有成就,便比练武强出不知多少。 “好!好!那我就放心了,咱们肯定不会输给那个姓周的娘们!”田七哈哈大笑。 “哦,原来你之前一直对我不放心啊?看来我得考虑考虑是不是要教你了。” “大哥,不要啊!” 第四十一章 夜遇 翌日。 凌晨,4:30分。 田七睁开双眼,缓缓坐起身来,伸手打开床头的台灯,橘黄色的灯光为屋里增加了三分暖意。 拉开手边的床头柜,里面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白色瓷瓶,瓷瓶上贴着一个字条,歪歪扭扭的写着“大力丸”三个字,拔开瓶塞,从瓷瓶里倒出一枚药丸来,圆滚滚的,约莫小指头蛋大小,放出一股淡淡的药香。 田七一扬手,将药丸扔进嘴里,随即又一仰脖,将药丸吞了下去。片刻之后,药力挥发出来,他顿时感到全身上下暖洋洋的一片。 田七定了定神,感觉药力开始发挥了,便起身穿好训练服,推开屋门,向屋外跑去。 凌晨,4:43分。 朦胧夜色之下,田七趁着微弱的星光,踩着不平的道路,绕着厂区一周快步跑了起来。 316基地位于秦岭深处,本就比城里阴寒,又是深冬时节,冷风吹在身上就如冰冷的利刃割在身上一般。 远处的山峦漆黑一片,在星光下映出狰狞的脊梁,就好似一头头从太古洪荒蛰伏至今的巨兽,一声声凄厉的狼嚎向四面八方传去,就好像有人拼命嘶吼,试图唤醒这永远沉睡的巨兽。 田七压抑着心中的恐惧感,尽量把注意力放在身前的道路上,不去想远在长安府城里的盲人兄弟,这么多年来,他还是头一次离开兄弟这么久,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他这么早出来跑步,并不是因为任何人的要求,只因庞谢的一句话,服完“大力丸”之后,多加运动有利于发挥药力。 只要有一丝机会变强,他便不会放弃这一丝可能。 半个小时之后,田七穿越了大半个厂区来到西南角上,这里有一栋小楼,距离厂区的围墙只有十多米远。 在小楼的南侧种着一棵梧桐树,有四人合抱那么粗,也算是整个厂区里一个明显的标志。 嘿! 哈! 啪!啪! 前面忽然传来打拳的声音。 田七微微一怔,没想到还有人跟自己一样,居然这么早起来锻炼,不过,他的心思都在跑步上,也懒得与人搭话,于是转身换一条路。 “姓庞那小子也太狂了,早晚得找个机会收拾他。”一个陌生的声音传来。 田七脚下顿时一滞,轻手轻脚向声音传来方向走去,整个培训班里姓庞的只有一个人,难道是有人要对庞大哥不利? “狂归狂,人家是有真本事的,师叔都说人家是高手了,咱们又能拿他怎么办?”另一个声音说道。 这个声音田七倒是听出来了,说话的是高一时。 “也是,算了,不说了,咱俩还是接着打吧,估计再打个三五百拳就差不多够火候了。”先前那个尖锐的声音再次说道。 “老六,你回去歇着吧,师叔罚的是我,又不是你,你陪我在这打个什么劲?” “二哥,咱俩什么交情?有福要同享,有难要同当,师叔罚你在这棵桐树上打出一寸深的拳印,我当然要陪你一起打了。” “这又何必。” “我觉得师叔罚的太重,要你一夜打出一寸拳印,这一晚上打完,你这手起码要养一个多月吧?你又没犯什么大错,不就是跟人比个武嘛,怎么就罚这么重?” “你还没想明白?” “你想明白了?” “师叔罚我,不是因为我要跟他比武,而是我最终选择了退让,在凉州的时候,师父常说,练武之人不怕无力,就怕无胆,我师叔也是这样想的。”高一时说到这里,声音有些低落。 田七听了几句,打算先行退去,他本以为有人要对庞谢不利,这才躲在一旁偷听,现在看来并没什么大事,听下去也没什么意义。 “有人吗?救命啊!” 就在田七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从厂区墙外传来呼救声音,听声音呼救的是一个年轻女孩! 田七听到墙外的呼救声,不由打了个寒颤,抬头看了看天,五点多的天空一片黑暗,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只有微弱的星光,勉强看得清四周的环境。 凌晨,深山,荒无人烟,怎么会有人求救? 莫不是... 鬼? 这个“字眼”蹦出的一瞬间,田七脸色煞白,浑身泛起鸡皮疙瘩,隐隐有些腿肚子抽筋。 “有人吗?有人没有?”墙外女孩的求救声已经带上了哭音。 “谁啊?大半夜在这喊!” 那边田七怕鬼,这边有人不怕。 高一时收起拳架,大声回应墙外女子,他自小在凉州长大,那地方地广人稀,当地人大半都以放牧为业,散居在茫茫草原上,有时出门办事,一个不巧错过宿头,就得寻找他人借宿,便是半夜三更,有人上门也不足为奇。 “你好,我叫林桂,是红河谷越野俱乐部的会员,这次是跟俱乐部向导一起穿越秦岭的,不小心跟大部队走散了,刚才又把脚扭了,实在走不了,看到这边有建筑物,才试着喊一喊,看是不是有人在。”墙外女子柔声说道。 “嗯?”高一时微一思索,回头说道:“老六,咱俩去瞧瞧。” “听二哥的。”老六答道。 高一时身子微微一弓,向前快跑几步,加速赶到墙下,借着这股冲劲一脚蹬在墙上,身形骤然向上拔高数尺,随即双手向上一攀,正好抓在墙头,稍一发力,已然骑在墙上。 老六也如他一般,飞身骑在墙头。 高一时低头看去,只见朦胧星光之下,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斜靠在墙根的一棵大树旁。 这女孩身高约在一米六上下,穿一身浅粉色的登山服,一头黑发系在脑后,背着一个大大的登山包,压得有些直不起腰来。 高一时左右瞧瞧,见附近再没有其他人,觉得不是什么陷阱,这才放下心来,扭身跃下高墙,几步来到女孩身前。 “啊?” 就在两人距离不足三尺的时候,高一时终于看清了女孩的容貌,不由失口叫出声来,原来这女孩容貌极美,虽然是在星光之下,瞧的不太清,但只看三庭五眼,便是标准的美人坯子。 “怎么了?”女孩身子向后一缩,似乎是被高一时的叫声吓住了。 “没...没什么...”高一时顿了顿,接着说道:“你一个女孩家,怎么大半夜在山里走,不说遇到豺狼虎豹,就算是遇到坏人也受不了。” “我...跟俱乐部的人走散了,手机没有信号,也不敢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就到处走走...”女孩柔声说道。 “这鬼地方哪来的手机信号,算了,这样吧,你先跟我回去,明天一大早再想办法联系你们俱乐部的人。”高一时转身往大门方向走去。 “不要!”女孩一伸手,拽住高一时的衣服,低声说道:“他们找不找我,肯定也很着急,也要派人去找,大半夜的到处在山里找人,搞不好要出事的。” “那你想怎么办?” “你能不能送我回去,我跟他们走散的地方不远,叫牛头岭,你知不知道?” “牛头岭?”高一时抬头喊道:“老六,你知道牛头岭在哪吗?” “我想想啊,前几天听师父说过,往南面走上五公里,好像有个地方叫牛头岭。”骑在墙上的老六说道。 “五公里...”高一时摇了摇头,回头对着女孩说道:“有点远了,我现在送你过去,就赶不上明天早上的训练了,这样吧,现在离天亮不久,咱们等到明天早上,我请个假再送你过去。” “我...我担心时间太久就找不到他们了...”女孩的声音里带出些许担忧。 “这...”望着女孩楚楚可怜的面容,高一时有些不忍,一时犹豫起来。 “二哥,别为难了,我倒有个办法。”老六喊道。 “什么办法?” “不就是五公里吗,咱俩轮流背着这姑娘跑,半个多钟头就能跑到,然后再回来,差不多能赶上早上的训练。” “哦。”高一时微一点头,这倒是个办法,转头又问女孩:“这主意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可以!”女孩连声说道。 “那就这样,咱们快去快回。”高一时向上招了招手。 老六从墙头跃下,仔细瞧了女孩一眼,笑嘻嘻的说道:“我说二哥怎么这么热心呢,原来...哈哈...” 高一时听到一半,伸手拍了老六一把,老六连忙打了个哈哈。 三人说定之后,高一时背起女孩,老六背起登山包,顺着盘膝的山路一路往南,向深山之中跑去。 不大会功夫,三人就消失了在苍莽群山之中。 院墙的另一侧。 田七站在小楼旁边,对墙外发生的一切,眼睛虽然瞧不见,耳朵却听得清清楚楚,知道墙外女子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也就放下心来,等几人远走之后,转身继续跑步。 高一时要去做什么与他无关,抓紧每一分时间提升实力,才是他应该做的。 第四十二章 失踪 培训班的课程是三天一个轮回,昨天上的是近身搏击和仪器操作,今天全天都是团队作战,上午是理论课程,下午则是实地训练。 田七注意到,高一时和他师弟老六并没有来听课,或许是因为山路不好走,时间赶不及,或许是没有找到俱乐部向导,不过旷课半天也不算什么大事,顶多扣一分风纪分罢了。 多扣几分更好!田七暗暗想道。 笃、笃、笃! 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随即,一名工作人员推门走进教室,向正在授课的林象飞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林象飞眉头渐渐皱起,转身告诉众位学员暂时休课,随后跟着工作人员一同走了出去。 田七抬头看了一眼时钟,上午9:37分。 ...... 林象飞离开教室之后,穿过满是枯草的训练场,来到一间编号为103的营房前面,伸手推开房门,屋里已坐了九个人,除了他以外,其余的主、副教官都已来在这里。 “象飞来了,咱们人齐了,现在开始开会吧,雁翎,你先把情况说一下。”李大勇说道。 “嗯。”尹雁翎点点头,说道:“今天上午7:25,赵虎行找到我,说是他有两个师侄失踪了,让我找一下。我先找了负责后勤保卫的李主任,让他安排人把整个厂区搜一遍,刚才他告诉我,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赵虎行,你也说说吧,最开始是怎么回事?”李大勇眉头紧皱。 “咳...咳...”赵虎行清咳两声,沙哑声音说道:“昨天上午,高一时那小子犯浑,跟一个叫庞谢的学员过不去,事后,我罚他去西南角上那棵大桐树下练功,直到今天早上还没回来。” “我本以为,是不是还没有练完,就去桐树下面找他们,结果没人,回来又问了他几个师兄弟,发现不光是高一时不见了,还有一个人跟他一起不见了。” “情况就是这样,大家集思广益,想想这个事怎么处理,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来,我去给袁旅长汇报。”李大勇说道。 “你说这事跟那个叫庞谢的学员有没有关系?会不会存在事后报复的可能性?”林象飞问道。 “应该没关系。”赵虎行想了想,说道:“我去大桐树底下看了,树上有两个拳印,都是将近一寸深的,以那两个小子的功力推算,从昨天下午我罚他俩算起,最少要打到凌晨四五点钟,才有这个效果,我想要庞谢要报复也不会选那个点钟。另外,我再说一句,那个叫庞谢的学员功夫很深,要收拾我那俩徒弟,怎么都收拾了,不至于背后下手。” “这俩小子会不会在这呆烦了,自己外出了?”负责仪器操纵科目的教官唐劫问道。 “不会,我们师门规矩很严,再借他们两个胆子,也不敢瞒着我做事。”赵虎行摇了摇头。 “尹教官,没有一点线索吗?”周雪融听了半晌忽然问道。 “后勤和保卫部门都已经查过了,没有一点线索。”尹雁翎苦笑说道。 “学员方面你有没有问过?”周雪融继续问道。 “有这必要吗?”尹雁翎问道。 “当然有,后勤部门一共才多少人?学员又有多少人?人多消息就多,搞不好就有线索,你再去问问,说不定会有什么消息。”周雪融说道。 “雁翎,雪融说的不错,你现在就去。”李大勇说道。 “好吧。”尹雁翎点点头,起身走向屋外。 ...... 尹雁翎走后,李大勇说道:“咱们继续想想,如果学员里面也没人知道,这个事该怎么处理。” “实在不行把学员组织起来,对周边山区进行搜查。”赵虎行皱眉说道。 “不用这么大动干戈吧?”林象飞有些不解。 “咱们本来就有实战训练安排,刚好借着这次的事一起做了。”赵虎行说道。 “也行,这样吧,现在是10:25,等到11点前再没有消息,咱们就按你说的办。”李大勇说道。 “好的。”林象飞点点头,其他几人也没有反对。 屋子里其余几人由讨论了些细节,直到二十多分钟之后。 “吱呀”一声,屋门推开,尹雁翎快步走了进来,高声说道“诸位,有消息了。” “怎么回事?”赵虎行霍然站起身来。 “有位学员说他早上晨练的时候,见过失踪的两名学员。”说话之间,尹雁翎闪开身子,露出藏在身后的田七。 …… “是你?” 李大勇一眼认出田七,当初面试时,田七曾冒名庞谢去找过他,因此他对田七有几分印象。 “各位教官好!”田七的脸色有些苍白,显然是有些紧张。 “不要紧张,你都知道些什么?”李大勇沉声说道。 田七稳了稳心神,把凌晨出去跑步,在厂区西南角偶然发现高一时和老六在打拳,以及两人后来越墙而出,背着女孩去牛头岭寻找俱乐部成员的事情说了一遍。 “这两个小子真的是不想活了!”不等田七说完,赵虎行的脸色便阴沉的好像罩着乌云一样。 “原来是虚惊一场,大家伙都散了吧。”尹雁翎笑嘻嘻地说道。 “那我先走了,那边还在上课呢。”林象飞起身说道。 “先不要走,事情没这么简单。”李大勇阻止几人离去。 “李头,怎么说?”尹雁翎眉头皱起。 “赵教官,你的弟子以往有没有不经请示彻夜不归的经历?”李大勇转头问道。 “再给他们两个胆子也不敢!”赵虎行冷冷说道。 “嗯,看来确实有问题。”李大勇点点头说道。 尹雁翎一怔,回头指了指田七说道:“你觉得这小子又逗咱俩玩呢?” 当日在朱雀体育场门外,田七曾骗过他一次,故此说了个“又”字。 “我没有!”田七脸色涨得通红。 李大勇摆摆手,说道:“那倒不是,田七就算是编,也不会编这种稍一探查就会被戳穿的把戏。我是觉得那个女孩有问题。” “什么问题?”尹雁翎问道。 “女孩的反应明显不对。”周雪融接话说道:“正常女孩在荒郊野外遇到陌生人的第一反应应该是保持距离,而不是近距离接触,这女孩的表现倒像是故意凑上去的。” “这女孩会不会跟一般人不一样?我的意思是,大半夜能在山里跑的女孩都不一般。”唐劫说道。 “保持距离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跟性格没有关系。”周雪融白了他一眼。 “你们别猜了,猜来猜去也没什么用,我再派几个师侄去瞧瞧就是了。”赵虎行霍然起身,大步向门外走去。 “且慢!”李大勇再次说道:“假如那个女孩真有问题,那我们得先搞清楚她是冲着谁来的,你这两个师侄来此地不久,又一直呆在基地里,我判断不是冲着他们来的,那么只能是冲咱们来的。” “外面的学员不清楚,咱们可都清楚,咱们这批培训班是“南天门”计划的第一批学员,内部外部的阻力都很大,想对咱们不利的势力很多,敢对咱们下手的也不少,这些都不是普通人,要真是这样,再派几个学员去,也没什么用,无异于肉包子打狗。” “不错。”赵虎行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一屁股坐了下来。 “那怎么办?”尹雁翎问道。 “我的意思是这样,失踪的两个学员肯定是要找的,但就不要派别人去了,我跟赵虎行两个人去,亲自去探探究竟,要是虚惊一场最好,要是真有事,相信也应付的来。”李大勇说道。 “要不要让林象飞跟你一起去?他也是上过战场的人。”唐劫问道。 “不用了,目前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这边的正常训练还是要保持的,这样吧,我们沿途去找,如果今天晚上我赶不回来,接下来就让象飞主持工作。”李大勇说道。 “要这么久吗?”尹雁翎一惊。 “还是提前做好准备吧。”李大勇面上满是沉重之色。 “这事要不要汇报先袁旅长。”周雪融问道。 “当然,我在走之前,会把发生的一切,如实向他汇报。”李大勇说道。 第四十三章 追踪 “那个...我可以回去了吗?”一个弱弱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几名考官回头看去,说话的正是田七。 “你跟我们一起走。”李大勇沉吟片刻说道。 “我?我去了也没什么用。”田七一怔。 “有用,你是唯一听过那女孩说话的人,万一遇到那个女孩,我们分辨不出来,只能靠你分辨。”李大勇说道。 “是这个道理。”赵虎行也点点头。 田七愣了片刻,想了想说道:“李教官,我跟你们去这一趟可以,能不能把庞大哥也叫上,有他在我觉得安心。” “你这么说,明摆着是对两位不放心啊。”尹雁翎忍不住说道。 “我...”田七瞅瞅李大勇,又瞧瞧赵虎行,眼中写满了怀疑两个字。 李大勇有什么本事他不知道,不过赵虎行的实际情况到底怎么样,庞谢倒是说过,他刚才听李大勇的意思,这次出去恐怕会有危险,这么一来,跟着两位出去,他确实有些不大放心。 这也只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因为庞谢和周雪融立过赌约,他一直担心周雪融在毕业考核的时候,会故意不让他和庞谢合格,想借这个机会,让庞大哥跟李大勇、赵虎行拉近一点关系,到时候也好通融一二。 “可以,雁翎,你去通知一下庞谢准备一下,待我跟袁旅长汇报后出发。”李大勇点头说道。 ...... 长安府西郊,一座独栋别墅里面。 卲还温好一壶黄酒,给对面的敖烈斟了一杯,又给自己斟了一杯,轻轻吹开泡在酒杯里的青梅,浅浅啜了一口,仔细品味起来。 “你听到我说的话没有?怎么一点都不着急?”不等卲还喝完这杯黄酒,敖烈已经忍不住张口催促。 半个钟头之前,他接到袁一枭的电话,说了316基地有学员的事情,当即决定来找卲还,问问这件事要怎么处理。 “你急什么?”卲还杯酒下肚之后,方才缓缓说道。 “我就不相信你这老道士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别人或许以为这是偶然事件,你我都清楚的很,这次咱们三家联合,不知有多少双眼睛在后面盯着,又有多少人想坏了这件事,所以绝对不会是偶然!” “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能怎么办?大不了亲自去山里走一趟,找几个人不长眼的夯货,杀鸡儆猴呗!” “袁一枭怎么说?” “他当然不同意,认为我的处理方法太过激烈了,希望我问问你的意思。” “确实有些激烈。”卲还点了点头,又给自己斟了杯酒。 “那你有什么办法?” “不去管它就是。” “什么?” “殿下稍安勿躁,在殿下来之前,老道已经卜过一卦, 316基地的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劫难,就算有点小事也会逢凶化吉。” “哦,原来是这样,你是梅花易数的嫡系传人,你要是说没问题,那就不用操心了。” “不过,李大勇和赵虎行此次都有死劫,可以说是九死一生。” “啊?这是怎么回事?看来我还是得去一趟!”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两人命数如此,就算殿下亲自出手,也未必能够改变,更何况,殿下若要蓄意改变命数,可是要遭受劫数的,以殿下的修为,虽然不惧,但也麻烦的很。” “难道你就没有办法吗?” “老道无能。” “那他俩是死定了?” “那倒不是,你我改变不了他俩的命数,不过有人可以。” “谁?” “有一个叫庞谢的人,不知殿下可还记得?” “他?我记得,他凭什么能改人命数?” “就凭他命格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啊?难怪青衡要我关注他,原来是因为这样。不对,这事你为什么告诉我?若他的命格当真如此奇异,你应该早已出手收入门下才对!” “他命格太怪,老道不敢擅自收入门中,想来青衡道友与老道想法相同,故此,才没有告诉殿下实情。” “好吧,你已经有成竹在胸,我也不着急了,这就给袁一枭说一声,让他先不要有动作。” “殿下所言极是。” …… 316基地一路往南,便是秦岭深处。 李大勇、赵虎行、庞谢与田七等四人,正沿着蜿蜒曲折的山道,向秦岭深处走去。 李大勇当仁不让走在前方,赵虎行紧随其后,庞谢与田七走在后面,四个人都换上了一身大地色的登山服,远远望去与山路宛若一体,也算是一种保护伞。 四人各背着一个大包,包里背的是帐篷、衣物等随身用品,以及一些电子仪器,秦岭深处手机没有信号,只能用这些仪器通讯,李大勇还在腰间配着两把手枪,赵虎行则在大腿侧面别了一把匕首。 依照赵虎行的意思,几人快去快回,不用带这么多东西,不过,李大勇并不这么想,他认为在牛头岭找到两名学员的机会太小,往深山里继续走的可能很大,当天未必就回得来,坚持要带上许多行李。 李大勇正当壮年,赵虎行身体强悍,庞谢体质非人,田七吃过“大力丸”,四人脚程都快,出发半个多钟头之后,便赶到了田七口中的牛头岭。 牛头岭是一座小山,面积虽然不大,但却非常有名,这是因为山下有一处水源,无论是当地山民,还是途径此地的旅行者,都会在此处休憩。 来到山下,李大勇独自爬到牛头岭上方,向四面八方望去,只见林中枯木之间,没有半个人影,不由眉头皱起。 如今是深冬时节,林中树木都已干枯,叶子都已落下,一眼过去可以说是一览无余,若是看不到人,那就是真的没有,不像夏秋时节,树木枝繁叶茂,即使视线里看不到,还可以再喊两声。 李大勇下了牛头岭,将看到的情况跟赵虎行说了一遍,赵虎行眉头微皱,转身向水源处走去,在水源处看了半晌。 “这两天确实有人在这里呆过,只是现在不知道去了哪里。”赵虎行说完这句之后,没有再继续说话,而是低头绕着牛头岭走了起来,行走之际,双目如鹰隼一般,不断向左右扫去。 转了半个多小时,赵虎行忽然抬起头来,指着西南方向一大片山林,说道:“要是我没猜错,他们应该是去那边了。” “赵教官这么说了,那咱们就顺着这个方向去找。”李大勇招呼庞谢与田七一同赶路。 ...... 四人顺着赵虎行指的方向,一路往西南方的树林走去,一走便是小半天的功夫,足足走了五六十里山路。 这五六十里可不比之前的十公里好走,多是人迹罕至的山岩,一路上崎岖难行,越往里走,气温越低,走到最后,四人脚下已有了薄薄一层积雪。 山里天色暗的早,走到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天上已经擦黑,李大勇抬头望望天色,说道:“我看这天气不好,搞不好要下雪,咱们找个背风的地方搭帐篷吧。” 赵虎行点点头说道:“我看着天气也不好。” “大力丸”的药效过后,田七早已累的要死,喘着大气说道:“赵教官,咱们会不会追错路了,您那俩师侄送人不至于送到蜀州吧?” 雍州位于秦岭以北,蜀州位于秦岭以南,双方正好隔了一个秦岭,田七这话纯属开玩笑,横穿秦岭即使开车也要七八个钟头,不是步行走的过去的。 “就你话多!”李大勇脸色一沉。 田七嘿嘿一笑,连忙缩回脖子,他与李大勇走了一下午,早已熟悉了他的脾气,看似凶恶,其实和善,故此,一点也不害怕。 “赵教官早年曾经参过军,当过侦察营的营长,最擅长千里追踪,他要是会走错路,咱们也算长见识了。”李大勇解释说道。 几人说话之间,翻上前面一道山岭。 庞谢站在山梁上,举目远眺,忽然说道:“咱们今晚不用住帐篷了,前边有一个村子。” 其他三人抬头去看,只见远处山雾蒙蒙,怎么也瞧不清楚。 庞谢也不多说,前头带路迈步往远处山村走去,十多分钟之后,其他三人方才看到山村,不由都佩服起庞谢的眼力。 第四十四章 蟒精旧事 山里道路曲折,往往只隔着一道山谷,互相之间喊话都听得清楚,可真要见面却要走上一整天。 庞谢瞧见的那座山村,虽然看起来不远,走起来却远的吓人,足足走了将近两个钟头,直到暮色渐深,玉兔东升,才走到村前。 这村子位于山腰处,依山而建,盘旋曲折,只有一条三尺多宽的石路可供通行,勉强充作进出山村的道路,村子里只有六七十户人家,房屋都建在道路两边的平坦处,互相之间也不挨着。 所幸村里还算通了电,家家户户的门窗里透出点点亮光,不然,只怕会被当做鬼村。 村里人家极少,此处地方又偏僻,自然没有餐馆、旅馆之类的商铺,幸好村东头还有一家小酒馆开着,四人才有地方落脚。 这是一家极小的小酒馆,三间屋子之中,只有正中一间屋子营业,屋前挂着酒幡,屋里正中摆着张八仙桌,桌旁是四条破旧不堪的长凳,四周摆着七八个酒坛子,都是乡下烧制的,最粗糙的瓷坛子,与其说是一家酒馆,不如说是村里人自娱自乐喝酒的地方。 酒馆门前坐着一位老者,年纪约在七八十岁,满头白发,皱纹堆累,穿着一身黑色的棉袄,身前放着一碟油炸花生,一碗烧酒,正在独酌。 “老人家,辛苦了。”李大勇上前搭话。 “辛苦,辛苦。”老者冲李大勇点了点头,精神倒还不错。 “您老老怎么称呼啊?” “老头子姓邱,叫我老邱就行。” “邱老,我们几个刚从山外面赶过来,还没找到地方吃饭,我看咱们这卖酒,不知道卖不卖饭啊?”李大勇问道。 “吃饭啊?老头子这酒还成,饭可没什么好的,只有青菜、挂面,你们吃不吃得了。”老邱说道。 “有的吃就行,我们不挑。” “好,那你们先坐,我去给你们做一点。” 老邱起身进屋,找了块破抹布,随意擦了两把桌子,抬头又问道:“那你们要不要酒啊?” “越烈越好!”赵虎行插话。 “好嘞!”老邱闻言,顿时喜上眉梢,在桌上摆了一坛烧酒,外加四只瓷碗。 “这...”李大勇微一皱眉。 自古山野之间多匪人,荒山野岭,杀了就地一埋,便是无头冤案,这地方三人都是初来,人生地不熟,若是喝醉了,万一遇到什么事情,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山里湿气大,多喝点酒有好处,我已经很多年没喝醉过了。”赵虎行明白李大勇心中所想。 “也好。”李大勇点头说道。 赵虎行早已十分饥渴,见李大勇不反对,当即倒了一碗烧酒,仰脖一饮而尽,连叫几声痛快,夸赞这是好酒。 老邱在一旁,听了赵虎行的夸赞,脸上带出喜色来。 赵虎行喝完一碗,又向其他几人劝酒,李大勇禁不住赵虎行苦劝,也喝了一大碗,庞谢、田七两人无可无不可,一人喝了一大碗。 老邱摆完酒之后,便去隔壁厨房做饭,莫看他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动起手来还真麻利,不到二十分钟,四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一盘山里摘的野菜,一碟油炸花生米便端上了桌。 四人走了一天,除了路上吃点压缩饼干之类,再没好好吃过饭,早已饥肠辘辘,此时见了热面条,哪里还忍得住,眨眼之间,便将桌上饭菜一扫而空。 酒足饭饱之后,四人安下心来,与老邱攀谈起来。 “邱老,咱们村最近有没有外人来过?”说话的是赵虎行。 “我想想啊,对了,村西头住了两个外面的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老邱捏起一粒花生边吃边说。 “哦,什么时候来的?”赵虎行继续问道。 “来了差不多一个礼拜了吧。”老邱说道。 “干什么的啊?”赵虎行随口问道。 “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整天就见他们往山里跑,身上背了个架子,山顶上一座就是一天。” “是不是画画的?”田七插嘴说道。 “对!对!好像就是画那个什么油画来这!”老邱连连点头。 “嗯。”赵虎行点点头,回头瞧了瞧其他三人,说道:“这几个人要是当真天天在山头上画画,说不定会见到户外俱乐部的人,咱们回头去问问他们,看能不能从他们口中得到些消息。” “嗯。”几人一起点头。 “邱老先生,除了他们以外,还有其他人吗?”李大勇接着问。 “其他人啊?”老邱想了想,说道:“这地方偏僻,一年到头没什么人来,就算有人也是路过一下,在我这吃个饭,具体有什么人,老头子还真不知道。” “有没有一个叫林桂的姑娘?”田七忽然插话,他记得清楚,当夜在墙外呼救的女孩自称林桂,抱着试试看的想法,问老邱知不知道这个人。 “你说啥!”老邱声音猛然一提,不自觉的吼出山村土话来。 “林桂...”田七小心翼翼的说道,完全不明白老邱为何会如此震惊。 老邱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两眼呆呆的望着外面,就好像失了神一样。 “老弟,怎么啦?”赵虎行见他面色不对,伸手在他肩上推了一把。 老邱被赵虎行一推,逐渐回过神来,转头面对田七,问道:“林...桂...你问这人是要干啥?” 田七也不隐瞒,当下编了一套瞎话,只说自己是某个学校的学员,前两天,学校里两名学员跟一名女孩一起失踪了,特地来找他么,当然,李大勇和赵虎行的身份自然也就是老师。 “林桂...那两个人怕是找不回来了。”老邱听完田七的一席话,沉默许久之后,又喝了一大碗酒,方才张口说道。 一语出口,四人都是一惊。 “怎么讲?”赵虎行沉声问道,事到临头,反不着急。 “这林桂不是...人。”老邱一字一句的说道。 一阵山风吹来,屋门吱呀乱响,李大勇、赵虎行、田七等人都不由打了个颤,就好像有恶鬼进门一般。 只有庞谢眼中一亮,数百年来,天地间元气衰微,修行人无法在世修行,妖魔鬼魅自然也不例外。尤其是鬼魂,没有天地元气,连聚形都难,更不要说是作乱了。 至少,他此次踏出金山湖之后,连一只鬼魂也没见过,而在八百年前,莫说是身为修行人的他,便是寻常人常常也能见到鬼魅。 屋里安静了许久,赵虎行最终打破沉默,说道:“邱老,烦劳你把这林桂的事情说上一说,咱们几个虽然不信鬼神,不过,多知道一点,也没有坏处。” 老邱叹了口气,倒了一大碗酒,一仰脖喝下了去,然后,讲了一个故事。 这座村子叫做三家村,本是元末明初之际,有姓林、周、钱的三个大户人家,为了躲避战乱,搬到这里建的村子,刚来这里时一切还好,田地也好,水源也好,俱都不错,最重要是无人来这争抢。 没想到的是,半年之后,他们才发现一个秘密,原来离这座村子十里外有一座山谷,叫做黑龙谷,谷中有一条巨蟒成精,每隔一年半载,便要出谷寻人吃,所以这地方才没人敢住。 三大家族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们搬迁到此之后,盖了许多房屋,耗尽多半家财,再搬到别处,只能活活饿死。 情非得已之下,他们只得派人四处寻觅会做法的法师,想要降妖捉怪,可惜连续找了几位都不济事,不但不能降妖,反而被巨蟒捉去吃了。 就在三大家族的族长已经绝望的时候,村外来了一位游方郎中,听说了这件事,便找到三位族长,自称有法子解决,只要给他纹银百两便成,三位族长也是病急乱投医,便答应了这位郎中。 这位郎中与他人不同,一不做法,二不仗剑,一大早便赤手空拳进了黑龙谷,直到天色擦黑才回来,回来之后,找到三位族长,说了这么一番话。 原来这位郎中会说蛇语,能与蟒蛇沟通,他入谷这一天是与蟒蛇谈判去了,最终谈出来一个结果,只要三家村的人愿意为蟒蛇精修一座庙,平日里香火不断,每十年祭奠一次,它便不来村里吃人。 修座庙还不简单吗?三位族长自然满口答应下来,不过,这郎中却面有难色,说出了更为紧要的一段话,原来每次祭奠都必须以活人血祭,而且是要用年轻女子。 三位族长目瞪口呆,商量许久之后,最终答应了蟒蛇精的要求,在村外五里处修了一座黑龙庙,每十年祭奠一次,从此之后,蟒蛇精倒也没出来作乱,只是用于祭奠的女子未免太惨。 “这跟林桂又有什么关系?”田七忍不住问道。 “最后一次祭奠是七十多年前,那次被祭奠的女子就叫...林桂。”老邱说道。 “呵呵...邱老先生,这故事确实不错,不过未免太过荒诞了,您老不会还真信这个吧?”田七干笑着说道。 老邱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端起碗来,又喝了一大碗酒,仗着酒劲说道:“当年,那个郎中促成此事之后并没有走,而是留在此处定居,每次祭奠都是由他主持,后来他死以后,就由他儿子继续主持,子子孙孙流传下来,一直到六七十年前,华国正式成立,祭奠之事才被废止。” “我以前只听说过南诏一带常有土司以活人祭奠鬼神,没想到咱们雍州山里也有祭奠此事,当真令人难以置信。”赵虎行皱眉说道。 “鬼神之事真真假假,数百年前的事情了,谁也不知道最初定这个规矩的时候是什么情况,邱老先生这话也只是传说罢了,至于此林桂与彼林桂更只是凑巧同名。”李大勇起身说道。 “两人同名或许可能,但这事绝不是传说,当年那个郎中姓邱,就是我家祖上,七十年前林桂的那场祭奠,主祭就是先父!”老邱缓缓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第四十五章 杨踱 老邱讲完昔年之事,屋中几人一起沉默下来。 赵虎行若有所思,李大勇面沉如水,田七脸色泛白,唯有庞谢气定神闲,眼珠微微转动,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老邱,似乎是在他身上看出了些什么。 几人闲聊一阵,时间已经不早。 李大勇向老邱提出要在此地借宿,老邱也不推辞,当下将他们引到周边一户村民家中,简单介绍几句,商量好了住宿费,便在此处住下。 这些年华国经济发展迅速,三家村的年轻人大多都去了外面打工,村里留下的多是老人,空房子有的是,稍微打扫两间即可,总比在外面搭帐篷强得多。 赵虎行与李大勇同住一间屋子,两人虽然体力强悍,精力到底还是不如年轻人,略作洗漱之后,便回房睡下,功夫不大,鼾声如雷。 庞谢和田七一时睡不着,便在屋里闲聊。 庞谢体质超人,几十里山路不过等闲,田七则是被老邱讲那个故事吓到了,虽然累得要死,但翻来覆去也睡不着。 山高月小,夜黑风寒。 深山与城里不同,城里光源极多,有路灯、商铺、车灯、广告等等,纵然是夜半时分,也不觉得黑暗,山里完全不一样,四面八方一片漆黑,就算是点燃蜡烛,或是打开电灯也没什么用,一点微弱的光芒转瞬便被无边无际的黑暗吞噬。 今夜又是新月,淡淡的月光似有似无,田七躺在床上,就好像躺在无边的黑暗之中,拼命的睁大眼睛,却什么也看不到。 “庞大哥,你说这世上到底有没有鬼?”田七话一出口便后悔了,他现在最不想聊的就是这个话题,心中拼命祈祷,庞谢一定要坚决否认。 人就是这样,一件十分害怕的事情,若是别人帮他否认,即使不相信,也会安心一些,所谓三人成虎,便是这个意思。 “当然有啊。”庞谢随口答道。 “啊!”田七一惊,差点没从床上掉下来。 “你很害怕?”庞谢反问。 “大哥,你不怕吗?冤魂索命,猛鬼追魂,还有红衣女鬼...”田七越说越怕,牙齿咯咯作响。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很兴奋的样子。”庞谢笑道。 “你喜欢吃辣椒吗?就是那种既痛不欲生,又欲罢不能的感觉。”田七咬着牙说道。 “哦,这样...”庞谢轻笑几声,悠然说道:“其实,我是妖怪...” 蹭! 田七像触电一样跳了起来,连鞋也顾不得穿,大步往屋外冲去,不料,刚刚离门还有三尺,忽然有一只大手伸来,将他肩头按住,死死按在原地。 “你怕什么?” “我...我...我怕被妖怪吃了...” “有匪自然有兵,有鬼自然有神,有妖自然有仙,这世上要真有妖魔鬼怪,那自然也有漫天神佛管着,那个又敢乱吃人?” “这么一说,我倒是感觉好多了。”田七喘了气,重新爬回床上,静静里心神说道:“下次别开这种玩笑了,我这人胆小。” “好,好,知道了,赶快睡吧。” “漫天神佛在上,佑我长命百岁...”田七嘴里断断续续,不知在念叨着什么。 “这小子,难道没听说过兵匪一家吗?”庞谢哑然失笑,不过最终还是没把这句话说出口去。 ...... 次日清晨。 赵虎行天不亮便已起床,独自在院中打拳。 庞谢一夜修行,听到院子里的拳脚风声,推门走了出来,站在一旁看他打拳。 赵虎行的拳法极为古朴,举手投足之间,带有许多诡异的宗教仪轨,并非纯粹的杀伐之术。 一趟拳脚打完,赵虎行打了一桶冷水,不顾山风冷冽,赤着身子就在院子里擦洗起身子来。 “赵部长身体真不错。”庞谢笑道。 “不如年轻时候了,对了,你是拳法的大行家,这两下子还入得了眼吧?”赵虎行边洗边问。 “我不懂功夫的,只是练过几天而已。”庞谢嘿嘿一笑。 “你这小子...” 赵虎行擦洗完之后,李大勇与田七也都睡醒起床了。 四人略作洗漱一番,吃了点小米粥、咸菜之类的早点,便去村西头寻找昨夜老邱所说的画家。 三家村住户虽然不多,但都散居在山上,故此地方倒是不小,四人由东到西,足足走了二十多分钟。 按照老邱的指点,四人来到一户人家门前,赵虎行一步当先,啪、啪、啪伸手砸门。 片刻之后,大门向里侧打开,开门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问道:“你们找谁啊?” “老人家,这两天是不是有人在你这借宿啊?方便的话,给我们引见一下。”赵虎行说道。 “啊?你们说啥?”老者有些耳背。 赵虎行连续说了几遍,老者才明白四人的来意,回头指了指堂屋,示意四人进屋去找。 这户人家院内极为宽敞,院里栽了棵大槐树,足有两人合抱粗细,正对面是一间堂屋,左右两边各有几间厢房。 四人进门之后,往堂屋走去走去,撩开棉布门帘,只见堂屋之中,一人正在屋中独坐,面前放着一碗白粥,一碟咸菜,身旁放着画板、颜料之类的东西。 这人年纪约在四十岁上下,面色俊雅,气质极佳,一头乌发扎在脑后,看起来风流倜傥。 中年人正在喝粥,忽然听到门帘撩动的风声,一抬头,正瞧见赵虎行等人进来,诧异说道:“你...们是什么人?” “跟你一样,都是在这边借宿的。”赵虎行大声答道。 “哦,请坐,相逢就是有缘,没吃的话,一起吃一点粥。”中年人笑道。 “多谢老弟招呼,还不知道老弟怎么称呼?”赵虎行问道。 “我姓杨,叫杨踱。”杨踱说道。 赵虎行点点头,当下把他和李大勇以及庞谢、田七介绍一遍。 “赵先生,我看几位行色匆匆,像是找我有事,不知道方不方便直说?”杨踱身为画家,观察能力不是一般的强,一个照面,便知几人是有事而来。 赵虎行也不隐瞒,当下把高一时、小六失踪的事情说了一遍,问他最近有没有瞧见有越野俱乐部的人从附近经过,或有两男一女从这里路过这里。 杨踱听完之后,仔细想了想,说道:“赵先生,老实说,这两天我确实见了两拨人,不过当时我在山上,他们都在山下,距离离得太远,还真不能确定是不是你们所说的人。” “这地方偏僻,等闲不会有人来的,还请杨先生说一下他们的去向。”李大勇说道。 “没问题,不过这地方岔路太多,说是说不清楚,不如这样,我给几位带路,咱们一起去找找。”杨踱说道。 “多谢。” ...... 杨踱此人极为健谈,天南海北无所不知,地理人情无所不晓,说起话来妙语连珠,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一种艺术家所特有激情,与他走在一起,听他随口闲聊,几人竟不觉得路远。 一行五人出了三家村,一路往南,行了约有半个钟头,在杨踱的指引下爬上一道山岭,来到顶峰之后,居高临下望去,正好能看清前方的地形。 据杨踱所说,这是一处三山交汇之所,形成了天然的三岔道,其中一条道路是南北路,这也是众人来时道路,另外两条道路,一条往东南方向去,沿着这条道路直行,便能穿过秦岭,到达蜀州东北,另一条往西南方向去,是一条死胡同,道路尽头是一处山谷,便是老邱口中的黑龙谷。 据杨踱所讲,前天有一大队户外爱好者来到此处,然后顺着东南方向去了,昨天,又有两男一女来到这里,却是奔着西南方向去了,可惜他当初不知道这些人本是一路的,否则倒可以提醒一下。 四人听完之后,便要向杨踱告辞,准备去西南方向找高一时人,杨踱却说,人命关天,岂能袖手旁观,他愿意与学生一起跟着去找人,多一个人便多一份力,找到的希望也大一些。 赵虎行等人十分感谢,一行五人就此下了山岭,一路往西南行去。 众人已走到秦岭深处,深山苦寒,残雪未消,越往山中走积雪就越厚。 一路下去,岔路果然极多,若不是赵虎行追踪手法极高,时不时都能找到前面行人经过留下的蛛丝马迹,恐怕早就追丢了。 一行五人继续往前,又走了半个多钟头,忽然瞧见道旁有一座小庙。 小庙不大,青瓦,朱墙,两扇黑漆漆的庙门,半开半掩,庙门上挂着一副牌匾,写着“黑龙真君”四个大字。 第四十六章 异庙 “这...这...”田七瞧见小庙,想起昨夜老邱讲的故事,脚下有些绊蒜,不自觉地向庞谢身边靠去。 “这庙起码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是由三家村村民的祖先修的,祭祀的是黑龙谷的蟒蛇精,当地人对这蟒蛇精信服的很。”杨踱从旁介绍。 “要不咱们进去瞧瞧?”庞谢说道。 “啊?”田七一惊,连忙说道:“不要吧,咱们还赶路呢。” “瞧瞧吧,也不差这点时间。”赵虎行倒是颇有兴致,赞同了庞谢的想法,他既然张口,其他人也不反对。 推开庙门,黯淡的阳光照入庙中,庙中的一切都呈现在众人眼前。 小庙不大,正中是一间正殿,两侧是两间配殿,正殿供奉着一尊泥塑神像,神像有两米多高,表情严肃,身形肃立,头戴金冠,身穿黑袍,腰系蟒带,手中捧着玉圭,玉圭上写着“黑龙真君”四个金字。 神像前方是一个半人多高的铜炉,表面满是铜锈,里面积满了香灰,还有些未曾燃尽的残香,看起来最近还有人供奉过。 庞谢驻足正殿,注视神像良久,忽然说道:“小七,你有没有觉得这个‘黑龙真君’长得很像一个人。” “庞大哥,你别吓我。”田七连连摆手,不敢再看神像,转身往西侧配殿走去。 庞谢一笑,也不多做解释。 “啊?这是什么?”田七尖声喊道。 其他几人听到叫声,连忙走入配殿,见了配殿里的东西,也都吃了一惊。 配殿里面只有一扇小窗,还被积雪遮挡大半,光线极为昏暗,在这昏暗的光线下,一张长长的供桌横在配殿当中,占据了配殿一大半的面积。 供桌上密密麻麻的摆着许多灵牌,全都是半尺多长,三寸多宽的黑色灵牌,上面用红笔写着灵牌主人的姓名和生卒年月。 林婕妤...周倩...钱小妹...林环... “怎么都是女孩的名字?”田七不知是冷的,还是吓的,说起话来牙齿咯咯作响。 “要是老邱说的不假,只怕这些都是祭奠蟒蛇精时献上的祭品。”庞谢沉声说道。 “竟然是真的,我还以为只是一个传说。”李大勇脸色阴沉下来。 “荒山野岭常有骇人听闻之事发生,活人祭奠算不得什么,只是这祭奠竟能传承百年,还是有些少见。”赵虎行皱眉说道。 “确实很少见,这些年,我去全国很多地方采风,这种事情我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也是我留在这里的原因。”杨踱也跟着走入配殿。 庞谢逐一扫过灵牌,扫到最末端时,瞳孔猛然一缩,只见灵牌上写着鲜红的“林桂”两个字。 田七见庞谢站着不动,顺着他的视线望去,正好瞧见“林桂”两个字,不由张口结舌,颤抖着说道:“那...那个老邱说的是真的!” 庞谢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不要紧张,说不定是同名。” “万一不是呢...”田七一副怕的要死的表情。 赵虎行与李大勇同样瞧见木牌,脸色也不好看。 几人感慨几句,退出西侧配殿,又往东侧配殿走去,两侧配殿的大小完全一样,只是布置不同,西侧配殿放的是供桌,东侧配殿则是一张床铺。 几人揭开东侧配殿的竹帘,一股淡淡的烟火味顿时弥漫开来,进入其中一看,只见墙角处胡乱的扔着些食物包装袋,正中还有火焰灼烧过的痕迹,显然是有人在这生活做饭。 赵虎行凑到近前,仔细看了看痕迹,眉头一皱,说道:“昨晚有人在此过夜。” “会不会是高一时他们?”李大勇问道。 “有可能。”赵虎行说道。 “早知道咱们昨夜赶一赶,只怕就能追上他们了。”李大勇说道。 “这两个混小子,等追着他们了,非打断他们的腿不可!”赵虎行忍不住怒道。 ...... 一行人从小庙出来,继续向前走去。 据杨踱所说,他在附近采风,最多也只走到这里,再往前就没走过了,只是听村民说,再往前走就是黑龙谷。 几人向前又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来到一处山谷,谷口处立着一块一人多高的石碑,上面大大的写着“黑龙谷”三个大字,石碑经过风吹日晒,上面的字迹已不大清楚,显然是有些年头了。 一行人穿过石碑,继续向谷中走去,山谷极为辽阔,几人走了半个多钟头,也才刚过了谷口,距离谷底还不知要走多久。 赵虎行忽然抬头,望了望天上的云层,眉头大皱,摆了摆手,说道:“不成,不能再往前走了,这天气要变,这两天搞不好要下大雪。” “赵教官的意思是...?”李大勇问道。 “没办法了,这就算到头了,你们几个先回基地吧,把吃的都留给我,至于这两个小王八蛋,我独自进去找找,说不定还能找到。”赵虎行慨然说道。 “不妥,山里危险太多,你一个人走,我们实在是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我一辈子不知翻过多少大山,这山里的危险,我比你们熟悉的多!这大雪一下,困在山里就是个死!他们两个既然敢从基地里出来,就要为自己的性命负责,但我不能为了他俩用你们几个的性命去冒险。” “我倒是有些不同看法,你是退役军官,我是现役军人,咱们从军之后上的第一课就是‘绝不能抛弃战友’,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就要拿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你的意思我明白,不过,他们俩都是我的师侄,你们没有必要冒这个险。” “话不是这么说,他俩既然进了培训班,当了我的学员,就是未来的战友,我是绝不会放弃他们的。” “好吧,你既然要留下,我也不说什么,至于他们俩,就先回去吧。”赵虎行回头一指庞谢、田七两人说道。 “这倒不必,您老一把年纪都敢往下走,难道我还能先回去,再说,凭我的本事难道还会被大雪困住?”庞谢笑道。 “你当真不走?”赵虎行问道。 “当然。” “好吧,凭你的功夫,想把你困住确实不容易。”赵虎行点点头,转头又问田七:“你呢?” “庞大哥去哪我就去哪。”田七说道。 “好小子,既然这样,咱们就都不回去了,继续往深处走。”赵虎行说道。 ....... “几位,容我先说句话。”杨踱忽然插口说道。 “杨先生是要告辞吗?多谢杨先生指路,等我们找到他们,一定回去拜访。”赵虎行拱手说道。 “赵先生客气了,我倒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有个建议,不知...” “杨先生但说无妨。” “赵先生,据我所知,这座黑龙谷虽然深,但却是个死胡同,继续走下去,终究会走到绝路上,我想你们要找的人,走到尽头自然会往回走,所以你们也不用追他们,在谷口等他们也就是了。” “这恐怕不行。”赵虎行摇了摇头,说道:“我从高处看过此地的地势,从这里走到尽头,至少要走两天时间,一来一回就是四天,他们带的食物恐怕撑不了这么久,更何况就算食物撑得住,大雪一下,天气转冷,他们也要冻死。” “他们带的食物不够,您几位带的食物也不多吧?也没带什么御寒的衣物吧?”杨踱说道。 “确实带的不多” “要不这样,咱们今天先回三家村,准备好食物和棉衣,等明天一早,你们几位再进山谷,到时候长驱直入,无论在哪里遇到他们,都可以就地接济。” “这也是个办法。”赵虎行点点头。 “既然这样,咱们今天先回吧,早早准备好东西,明天再进黑龙谷。” “好。” 商量好之后,几人便向谷口走去。 临到谷口石碑处,李大勇掏出一支特大号的记号笔来,在石碑上简单写了几句留言,这是给高一时等人留的,万一两人回转,从黑龙谷出来,看到留言之后,也好去三家村中找他们。 写完留言之后,几人再次回到三家村,途中路过“黑龙真君”庙时,庞谢特地又进去了一回,冲着神像轻声说了几句什么,只是说话声音太小,就连一旁的田七也没听清楚。 一行人回到三家村之后,径直去了村东头老邱的酒馆里,让老邱帮忙准备些食物和衣服。 老邱说,食物好说,山里交通不便,家家户户都有食物储备,随便找一家买一点就是,衣服却不好办,附近没有卖衣服的,只能寻些村民穿过的旧棉袄,不知众人会不会嫌弃。 赵虎行等人自然不会嫌弃,当下给了老邱点钱,要他帮忙准备,老邱收好钱之后,让众人先在酒馆里歇息,他先下厨做点吃的,几人吃饭的时候,他再去买别的东西。 几人刚在酒馆坐定,忽然听到清脆的脚步声音传来,庞谢顺着声音望去,只见远处有个身材娇小的长发女孩走了过来。 这女孩走到几人面前,轻轻咳嗽几声,似乎嗓子有些沙哑,低低声音说了一句:“杨老师,你回来了。” 田七听到女孩的声音,脸色顿时一变,想要说些什么,却被庞谢不动声色地推了一把,示意他不要说话。 第四十七章 夜查 走进的这个女孩,年纪约在十六七岁上下,豆蔻年华,肤色白皙,长发飘飘,披在肩上,长相极清纯,只是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有点像男孩子的声音,可能是因为感冒的缘故。 “这位是?”庞谢随口问道。 “这是我的学生,你们叫她小天就成,早上你们过来的时候,她还没起床,我也就没去叫她。”杨踱笑着说道。 “大家好!”小天微微鞠了一躬。 几人闲聊之时,老邱已经把晚饭做好了,依旧是面条、野菜、花生米之类,虽然新鲜,却有些寡淡无味,杨踱见状,便让小天回去取了些肉脯过来,总算是见了些荤腥。 赵虎行见有下酒菜,连续开了几坛子酒,非要与众人痛饮一番。 李大勇禁不住他苦劝,喝了几大碗,庞谢有“饮水”神通,腹中生出“鲸囊”,自然不担心喝醉,比李大勇喝得更多,田七酒量不佳,刚刚喝了一碗就满脸通红。 酒足饭饱之时,老邱已经把食物和衣服收集齐了,鼓鼓囊囊的堆了一堆。 赵虎行谢过老邱之后,便与杨踱告辞,带着东西回去歇息了。 ...... 入夜。 天上乌云密布,淡淡的月光也被遮住大半,村子里比往日更加黑暗。 田七酒量不佳,虽然只喝了一碗,却觉得肚子里烧的难受,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庞谢见他难受,一把将他拉起,拽着他走出屋子,找了处没人的野地,用手一拍他后心,田七顿时“哇”的一声吐了起来,连酒带面吐得干干净净。 半晌之后,庞谢见他不再吐了,递杯清水过去,田七漱了漱口,感觉好了不少。 “好多了吧。”庞谢笑道。 “好多了,好多了。”田七大口喘着气。 “你又不是头回喝酒,怎么这样?” “以前没喝过这么烈的。”田七说道。 “吐完了,咱们就回去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好...等一下,庞大哥,我想起来了,那会我有话要说,你又不让我说,刚才喝多了难受给忘了,这会想起来了。”田七连忙说道。 “怎么了?” “庞大哥,咱们下午吃饭的时候,见得那个小天,有些不太对劲。” “哦?” “那个女孩说话的音色很像那天夜里呼救的女孩,虽然沙哑了许多,但我感觉就是一个人。” “确定吗?” “庞大哥,我有个弟弟是盲人,全凭声音辨别人,教给我许多分辨声音的技巧,一般人就算是变声也骗不了我,那女孩的声音我分辨的出,只是这事情未免太过离奇,我...不是很确定。” “为什么不确定?说说你的想法。” “如果我的想法是对的,那杨踱岂不是一开始就在骗我们,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俱乐部,高一时他们也根本没有进黑龙谷,不知道被这女孩骗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现在他们又在骗我们,不知道是什么目的。”田七说到这里,面色忽然大变,完全被自己的推测吓到了。 “你的想法很有道理。”庞谢点点头。 “啊?那我们赶快去告诉赵教官他们,小心杨踱他们!”田七急忙说道。 “这倒不必。”庞谢缓缓说道:“赵虎行久走江湖,吃过的盐只怕比你吃过的饭都多,连你都能看出来的破绽,难道他就没有一点觉察吗?” “可是...他们没听过那个女孩说话啊!”田七说道。 “你太小看两位教官了。”庞谢说道:“我们刚来这个村子的时候,老邱就说过住在村西头的是一男一女,今天白天一整天,女孩都没出现过,你可曾听赵老先生或者李教官问过一句?” “他们一直就不信任杨踱?” “知道就好,赶快回去睡吧。” “嗯。” ...... 田七回屋不久,便已沉沉入睡。 庞谢没有丝毫睡意,躺在床上回忆这两天发生的一切。 杨踱一行自然是有问题,这一点即使田七不说,他也瞧得出来,普通人想装高手不容易,高手想装普通人更难。 杨踱和他的学生小天虽然竭力装作普通人,但庞谢自“医药”神通有成以来,对人体的了解几乎已是尘世第一人,想瞒过他的眼睛简直是做梦。 这两人的身手都不错,尤其是杨踱,几乎已经到了后天绝顶的地步,只差一步便能冲击“蜕凡”境界,在人间也算是高手。 这两人身上的问题,庞谢很容易看出来,他真正把握不准的是赵虎行的态度。 赵虎行武学修为不错,虽然不知是什么的缘故,气血衰败的李欢,但眼力却不会差,以赵虎行的眼力,纵然瞧不出杨踱有问题,也应该瞧得出小天有问题。 既然赵虎行瞧得出来,为何又不说破?是担心高一时等人在杨踱手中,故此投鼠忌器?还是有别的想法? 庞谢想到这里,微微摇了摇头,赵虎行纵然有别的想法,目标也不会是他和田七,他两人卷入此事纯属凑巧,算计他俩并无什么好处。 想通这件事与自己无关,庞谢不再去想赵虎行的目的,脑海中浮现出另一个人来,这个人是他此行的一个意外惊喜。 ...... 沙!沙! 窗外传来夜行人的脚步声音,这声音又轻又快,夹在风声之中,若不是庞谢的五感都已达到超人境界,恐怕还听不出来。 眨眼之间,声音由远及近,在庞谢所住房屋的窗下消失不见,他当即闭上双眼,调整呼吸节奏,假装已经熟睡。 片刻之后,脚步声音又起,向院外方向移去,庞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直到声音消失许久,方才轻轻起身,几步走出屋子,往脚步声音消失的方向望去。 确定夜行人已经走远,庞谢转身来到赵虎行与李大勇住的屋子窗外,竖起耳朵听了一听,屋里只有一个人的呼吸声,心中顿时明白,刚才出去的夜行人只怕是赵虎行。. 看来他刚才想的不错,赵虎行确实有些秘密,只是这秘密到底是什么,暂时还不得而知。 庞谢沉思片刻,飞身一纵,翻过墙头,向黑暗之中追去,只是他去的方向与赵虎行所去的方向完全相反,赵虎行也好,杨踱也罢,无论有什么诡计,也都是小事,真正令他刚兴趣的是另一个人,另一件事。 ...... 庞谢跃出院墙之后,一路往东走去,步伐虽然不快,步子却是极大,一步迈出便有三五米远,速度极快,三五分钟便到了村东头——老邱的酒馆。 临到距离酒馆十多丈的时候,庞谢忽然屏住呼吸,脚下的步伐也放慢许多,几乎是一步一挪,五六分钟之后,来到酒馆墙外。 古村里的房屋都是村民自家盖的,挑高在三四米以上,窗户也都都在距离地面两米的地方,庞谢来到窗下,双手慢慢向上探出,够到窗户下沿,随即指、腕、肘、肩一起发力,悄无声息地将他整个身子提了上去。 借着肩、肘之力,庞谢越过窗台,双眼透过玻璃,看到室内的情形。 屋子里亮着一盏孤灯,灯的瓦数非常小,只能照亮床头附近,就在这昏暗灯光之下,老邱仰面朝天躺着,双目紧闭,面色铁青,没有丝毫呼吸,就好似死了一般。 在老邱的额头上,盘着一条黑色的小蛇,不断的吐着信子,发出“嘶嘶”的声音,在黑色小蛇的对面,盘着数十条各种颜色的花蛇,这些蛇身子盘在一起,头部高高抬起,不断的上下抖动,就好像是台下的听众,在听台上讲话,不断点头表示同意。 这副诡异的画面,若是看在别人眼里,就算不被吓个半死,也难免一惊,不过,庞谢本就是妖物化形为人,里面的情景虽然惊人,但在他眼里也不算太过惊讶。 正确的说,不但不惊,反而有喜,这副画面证实了他的一个猜想,老邱的祖辈与黑龙谷中蟒蛇精的关系,并不像老邱说的那么简单,而是另有内幕。 白日里,他在“黑龙真君”庙里的时候,就发现黑龙真君的面相与老邱的长相有些相似,就好像是老邱年轻的时候,所以在回来路上,特意又去看了一回。 现在看来,他的想法并没有错,只是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还得继续探索。 黑色小蛇“嘶嘶”叫了一阵,忽然瘫软下来,就好像抽去骨头一般,软趴趴的躺在老邱的额头上,对面蛇群见状,全都就地一滚,顺着墙角的缝隙,向四面八方散去。 庞谢看到这里,猛然想起一个问题,这时候正是深冬时节,山中蛇虫早已冬眠,为什么这些蛇还有能力在外游走? 群蛇消失之后,老邱忽然醒了过来,双目睁开,伸手从额头拿下黑色小蛇,看也不看一眼,随手塞入胸腔棉袄之中,起身下床,大步出门而去。 直到老邱远走,庞谢方才松手落地,转身离去。 第四十八章 内幕 夜风掠过山岗,将散落的枯草卷到半空,飘舞许久之后,又猛地扔进山涧,一起一落之间,半点不遂枯草自身的意愿,全凭狂风冲动的想法。 人生是否也是如此?生老病死全不由己,而是由一只无形的巨手在暗中肆意玩弄。 唉! 赵虎行蹲在山岗上,静静地听着耳畔的风声,呆呆地望着幽深黑暗的山涧,脑海中转过千百个念头,最终却只是一叹。 沙、沙、沙,轻轻的脚步声从他身后的林中传来。 “你来晚了。”赵虎行头也不回。 “你选这个地方实在是太难找了,黑灯瞎火的,差点没找过来。”说话之人竟是杨踱。 只从这一问一答便知,两人竟十分熟悉。 “堂堂九姓十三宗的高手也会找不到路?真是个笑话!”赵虎行转过头来,阴沉的面容上带着冷漠的表情,这种表情从未在庞谢等人面前流露过半分。 “开玩笑了,杨某不过是个打杂的,哪有这么大的脸面,能代表九姓十三宗呢,再说,你不也姓赵吗?难道跟赵氏两宗扯得上关系?”杨踱轻声笑道。 “我要是跟赵氏扯得上关系,就不会跟你们做买卖了。”赵虎行冷声说道。 “你说的对,凭你的本事,要是有个好出身,何至于...” “嗯!”赵虎行面色一变。 “算了,算了,不说也罢!还是说说正事吧,咱们当初可是说好的,我们负责唤醒黑龙谷那条蟒蛇,你负责送祭品过来,如今黑龙谷的事情,已经处理的七七八八了,你答应引来的一百零八个壮年男子又在哪里?我可只见到两三个人,难道这几个人都能以一当百吗?”杨踱说道。 他几句话说的轻巧,其中的内容却耸人听闻,竟要赵虎行引来一百零八个壮年男子,用来祭奠黑龙谷的蟒蛇。 “这事你还敢问我,要不是你手下办事不秘,泄了风声,那用的了这么麻烦。” “我手下?” 赵虎行冷笑几声,当下把田七如何撞到高一时失踪的事情讲述一遍,最后说道:“我派高一时夜里练拳,就是要给你的人创造机会,只要基地里有人失踪,我就有把握制造混乱,把里面的人引到这里,没想到你的人竟没发现周围还有其他人,真是有本事的很。” “原来是这样,那倒怪不得你,事情已经这样了,你又有什么计划?难道就带着李大勇兜圈子不成?”杨踱眉头微皱。 “李大勇已经发现不对了,今天要不是我提前以退为进,要他们先回基地,只怕李大勇就先提出要回去了。” “难道这事没法办了?” “那倒不是,李大勇是主管,有指挥培训班全体成员的权力,他这次出来身上带了一部加密发报机,这部发报机发出去的内容,就代表他的指令,我们只要拿到发报机,给基地里发个假消息,把人引来就是了。” “那简单了。” “没这么简单,这部加密发报机有密码、指纹、瞳孔三道验证,除非李大勇自己打开,别人是没法用的。” “看来我们想办法让他打开发报机才成,只要他打开发报机,剩下的事情都好说得很。”杨踱沉思片刻,忽然展颜一笑。 “你什么办法?”赵虎行问道。 杨踱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两个瓷瓶来,递到赵虎行手中,附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 “当真有效?” “性命担保。” “就按你说的办吧。” “好的。”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需要你们出手。” “请讲。”杨踱说道。 “这次跟我来的,还有两个学员,不知你发现了没有,其中一个是高手,我不一定收拾的下,恐怕还要你搭把手。” “我怎么没看出来?”杨踱笑着说。 “要不是他自己漏了底,就连我也看走眼了,你看不出也是正常。” “这样,你明天先出发,我跟小黑随后跟上,只等李大勇打开发报机,您老就发出信号,我们自然会跟上动手。” “就这么办吧,只是一想到一百多条人命,我也有些心里不安。” “开玩笑了,你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了,这点人命还放在眼里吗?再说,你投靠龙宫这么多年,一直不被高层信赖,否则又何至于找我们交易?既然他们不仁在先,你又何必为此伤感?这点人命就算是给你多年辛苦的一点补偿罢了!” “只是这事做完,天下之大,恐怕我再无容身之地!” “哈哈,你又开玩笑了,只要咱们这次计划顺利,取了黑龙谷中蟒蛇的内丹,你延年益寿自然不在话下,就算是这次事情的责任,也是由李大勇去承担,就算是有人怀疑,只要拿不出证据来,也奈何不得您老。” “看来你们早就计划好了,别的就不多说了,我那两个师侄还好吧?”赵虎行起身问道。 杨踱一笑,递过一张纸条来,说道:“您两个师侄都在这里舒舒服服睡觉呢。” “好。” 说完“好”字之后,赵虎行不在多说,脚尖一点,飞身向山下纵去,他这身法与寻常人不同,手足并用,宛若一只蜘蛛,挥动频率极快,偏又轻巧无比,眨眼之间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老师,赵老头这两下子不错啊,这‘蜘蛛踩水’的身法,好久没见人用过了。”待到赵虎行走后,小天从林子里走了出来。 “虚张声势罢了,他这具肉身用的太久,表面上虽然没事,气血却衰退的厉害,只剩下这个空架子了,要不然也不会答应这桩买卖。”杨踱冷笑。 “刚才他说那小子不会真是高手吧?” “没有资源,没有传承,能高到那里去?赵虎行收拾不了,咱们未必收拾不了。” “老师说的是。” “黑龙谷的事情怎么样了?” “已经处理好了。” “一定小心,黑龙谷的事情耗费了这么多资源,万一出了岔子,上面可不好交代。” “老师放心!” 两人边走边说,不久便离开山岗。 直到两人走远,从山涧悬崖的下面,爬出一个人来,这人面色灰败,皱纹堆累,正是先前从酒馆离开的老邱。 赵虎行修为精深,杨踱更是高手,可这两人在这里长谈许久,竟未发现一旁有人偷听。 “嘶...嘶...都来吧,都来吧,咱们倒看看是谁吃谁。”老邱嘴里低声念叨几句,脸上露出几丝诡异笑容,又从原路退回,就此消失不见。 ...... 离开小酒馆之后,庞谢没有再去别的地方,径直往住处走去,赵虎行有什么谋划,他也懒得管,关心的只有老邱的秘密。 他已很久没有遇见修行人,、迫切地想知道现在修行界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在天地元气如此衰微的情况下,如何继续修行。此次踏足红尘,游历过许多佛道两门的驻地,可连一个修行人也没有遇到,没想到今天在这里遇到了一个修行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 只是老邱的修行法门,不像是什么好来路,十之八九是走邪门外道的,走这些路子的,往往都是残忍嗜血之辈,若是正面揭破秘密,恐怕会引起冲突。 庞谢决定先暗中观察,跟赵虎行等人走一趟黑龙谷,看能不能从这里窥出些什么东西来,万一翻脸动手,也好有个准备。 庞谢身法不慢,眨眼之间,便回到村西头住处,右手一伸,搭在墙头,足尖一点,越过院墙。 院内悄然无声,与他离去时没有半点变化,唯有对面屋子,李大勇的呼吸声音变粗,似乎已经醒来。 庞谢想了想,决定不多事,转身回房休息。 “小庞,回来了。”随着说话声音,对面屋子房门打开,李大勇走了出来,他不去找李大勇,李大勇却要来找他。 “李教官,还没睡。”庞谢回头笑道。 “你们都没睡,我怎么睡得着?” “都没睡?”庞谢反手一指田七,笑着说:“他睡得香的很。” “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你知道我说的是赵教官。” 庞谢一笑,也不答话。 李大勇见他没有否认,继续说道:“我知道,你半夜出去,是追赵教官去了,追到没有?” 庞谢摇摇头,他压根没去追赵虎行,自然追不到。 “那也正常,他追踪和反追踪的本事都是一等一的,你的身手虽然不错,但是追踪技巧几乎是零,想追到他那是做梦。”李大勇明显误会了庞谢的意思。 庞谢没有继续说话,不大明白李大勇想说什么。 李大勇沉默片刻,说道:“小庞,有些事情虽然不利于团结,但我却不得不说,赵教官与我不是一路,这人的许多做法,已经有些出格了,日后未必会有好结果,你不一样,你跟他不是一路人,我相信以你的天赋,只要不犯大的错误,一定会有一个好前程。” 庞谢忍不住问道:“李教官的意思是?” 李大勇抬头看了看院外,压低声音说道:“我有证据证明,赵虎行暗中筹划了某些事,不过,我现在还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只能继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今天跟你说这些,也不是要你现在就做什么,而是希望在关键时刻,作出正确的选择。” “明白。” “好!多余的话,我也不多说了,这事你知道就好,不好再告诉其他人。” 说完,李大勇转身回房。 庞谢在黑暗中,望着李大勇离去的方向,露出一丝笑容。 身在红尘,难免沾染是非,即使他不愿卷入是非,是非也会卷到他身上,若是真正的人类,面对这种局面,恐怕会瞻前顾后,不过,他是妖物化身,本就是一副旁观者的态度,倒不会为此烦恼。 第四十九章 换酒 次日清晨。 庞谢睁开双眼,伸了伸懒腰,盘膝坐了一夜,纵然是体质超人,也难免有些气血不畅。 训练营里条件不足,没有办法煎药,修行的进度难免迟缓,他也试了几次,想要去基地的餐厅兼职,顺道煮些药膳,可惜训练营的一切都是按照军事化管理,为防有人下毒,不经上级许可,根本连后厨也进不去,这一点想法也落了空。 无奈之余,他只得每夜辛苦打坐,运转“玄功要诀”,汲取天地之间微弱的元气,勉强维持修为的进步。 田七还在熟睡,这两天连续远行,他每天都累到半死,若不是有“大力丸”顶着,恐怕早就坚持不下来了。 庞谢没有叫他,独自推门出屋。 门外,赵虎行早已起床,正在院里打拳,今日演练的拳脚,与昨日全然不同,一拳一脚都带着浓浓杀气,是最为正宗的沙场杀伐之术。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庞谢含笑说道。 “当不起,当不起!”赵虎行收起拳架,摇了摇头说道:“我这两下子哪里当得起这两句,恐怕也就西北五州总瓢把子‘九霄炎龙’刘总舵主当得起这两句。” “赵部长这一说,当真令人神往,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见见这位刘总舵主。”庞谢笑道。 “当年,我听说师父说起刘老舵主的时候是十六岁,那年刘总舵主已经八十多了,你说你有没有机会见?” “哈哈!”庞谢轻笑两声,忽然低头,瞧见地面有两个竹篓,指着问道:“这是什么?” 赵虎行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望去,说道:“这几日一日冷过一日,说不准还要下暴雪,我一早去村东头提了两坛子烈酒,一坛是我自己喝的,一坛是给你们准备的,要是冷的厉害就喝上两口,也能驱驱寒气。” “多谢赵部长关心。” 庞谢弯腰打开竹篓,只见两只竹篓之中,各盛着一个坛子,坛子一模一样,都是黄泥封口,黑釉坛身,微微笑了一声,随即又将竹篓盖好。 赵虎行又练了一会拳,李大勇、田七也都起床了,略作洗漱之后,四人吃过早点,背起行囊向黑龙谷中走去。 四人这一番出行,除了应用的食物与衣服之外,再就是两坛子烈酒,庞谢与田七各背了一坛,一坛只有十多斤,倒也不是很重。 出了三家村之后,四人一路向南行去,不过一个多钟头,来到黑龙谷口处的石碑之下。 四人来到石碑近前,昨日李大勇写的留言还在,地上也没有多余的脚印,便知高一时等人并未从谷中出来,于是迈过石碑,大步向谷中行去。 就在四人走后不久,一条通体纯白的长蛇从石碑后爬了出来,望着众人离去的背影,“嘶、嘶”叫了几声,钻入乱石堆中,就此消失不见。 ...... 庞谢一行四人,穿过谷口石碑,快步向黑龙谷中走去,随着四人逐渐深入山谷,路上的积雪也越来越深,初时只有一两寸,走了一个多钟头之后,积雪几乎有一尺多深。 李大勇年富力强,庞谢体质超人,这两人还都罢了,赵虎行与田七两人,逐渐都有些耐不住天寒。 一阵寒风吹过,细小的雪粒飘飘扬扬的洒落下来。 “这鬼天气,小庞,拿酒来,让我喝上两口!”赵虎行大声喝道。 赵虎行与李大勇穿山越岭的经验丰富,走在前面开路,庞谢与田七初次进山,走在他们身后二三十米处。 听到赵虎行的喊声,庞谢快走几步,赶到赵虎行身前,放下背上的竹篓,敲开黄泥封口,一阵酒香顿时散发出来。 赵虎行抱起坛子,“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随手又将坛子递给庞谢,示意要他封好。 庞谢微微一笑,轻轻嗅了嗅酒香,一手托起坛底,作势要喝上一口,不料,还不等他张口,一只大手便把坛子按住。 “想喝酒喝你们那坛去,这坛子酒是留给我的!”赵虎行大声喝道。 “这酒明明是要我背的,偏偏又不许我喝,赵部长实在是太霸道了。”庞谢摇头说道,话虽如此,还是把酒放进了坛子里,重新背回背上。 “哼哼。”赵虎行也不多说。 庞谢嘿嘿一笑,冲着远处田七,说道:“小七,怎么样?要不咱们也喝上两口。” “庞大哥,你想喝吗?想喝的话,我陪你喝两口。”田七大声喊道。 “好,那你别往前走了,找块石头坐下,咱俩喝两口酒,好好休息一会。” “嗯。”田七点点头,找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 “赵部长,那我们也去喝两口了?”庞谢回头说道。 “快点喝,喝完了咱们还要赶路。”赵虎行说道。 “没问题。”庞谢点点头,返身折了回去,来到田七身旁,将身上行礼全都放在地上。 “我来给咱拆封。”田七说道。 “我来。” 庞谢伸手将田七怀中的竹篓抱了过来,背对着赵虎行与李大勇的方向,轻轻一掌拍开酒坛,坛中的酒香味当即涌了出来。 “真香!”田七重重的吸了一口,低头要取杯子给庞谢倒酒。 庞谢一笑,将右手食指放在嘴前,做了个禁声的手势,随即伸手一掏,将竹篓里的酒坛子掏了出来,将酒坛递到田七手里,接着又一弯腰,将刚才赵虎行喝过的一坛子酒从竹篓里取了出来,放进他手中的竹篓里,然后,又把田七手上酒坛子放在地上的竹篓之中。 这一系列动作说来繁琐,不过,庞谢手上动作极快,眨眼之间,便将两个竹篓里的酒坛子掉了个,莫说是站在他背后的赵虎行与李大勇,就是近在咫尺的田七,也只觉眼前一花,整个过程便已完成,几乎看不清庞谢的动作。 庞谢做这一系列动作时,全都小心翼翼,用身子和地上的行礼,遮挡住后面两人的视线,因此无论赵虎行,还是李大勇,对庞谢的动作都一无所知。 两个酒坛子从外表看来一模一样,能区别它们的,只有装着它们的竹篓,如今竹篓一换,除了庞谢与田七知道,其他人无论发现不了两个竹篓里的酒被换过。 换过坛子之后,庞谢悠然打开手中的酒坛,仰天喝了一大口酒,随即又将坛子递给田七,让田七也喝了一大口。 你一口,我一口,两人连续喝了几口之后,方才背上竹篓,转身追上赵虎行与李大勇,继续向前赶路。 从庞谢换酒开始,到两人再次赶路,田七始终一语不发。 他虽然不知道庞谢这么做的原因,但他相信庞谢的为人,绝不会做无用的事,这么做绝对有其深意。 第五十章 雪蛇 远方云层漆黑如墨,厚重如铁,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压越低,不大会功夫,便已降下鹅毛大雪。 随着大雪飘落,气温越来越低,吐一口唾沫,不等落地便成了冰渣,颇有些滴水成冰的意思。 庞谢一行四人就在这样的天气,冒着飘飘扬扬的大雪在黑龙谷中前行。 赵虎行不知为何,虽然功夫尚在,气血却已衰竭,早早便耐不得天寒,取出竹篓中的烧酒,大口饮酒御寒,在他的带动下,庞谢、田七、李大勇也一起喝酒取暖。 只不过,赵虎行独享一坛,庞谢、田七、李大勇三人喝的是另外一坛。 至于,哪一坛酒该哪一个人喝,就只有庞谢和田七才知道了。 山中天气变化极快,大雪下了一阵,渐渐停息下来,天上乌云散去,重新露出太阳。 “差不多到时候了,咱们在前面找个地方生火做饭。”李大勇低头看了看表。 “嗯,也好,我也有些累了。”赵虎行点头说道,雪中行走极耗体力,比平地上走路要多耗费五成以上,前两日可以边走边吃,途中不必停歇,今天却不行。 四人又走了一阵,在前方找了平平整整的大石头,扫掉石上积雪,放下行李,搭起了酒精炉。 点火,取锅,融雪,下面。 面是三家村的村民擀的,纯天然,无污染,不含任何添加剂,配上杨踱所赠的肉酱,片刻之间,雪水沸腾,一锅香气扑鼻的热汤面便出锅了。 田七和李大勇各自盛了一碗,端起碗来吃的痛快,赵虎行稍后才盛,他喜欢吃软一点的面条,至于庞谢则是最后再吃,以他的饭量,若是放开吃,其他三人就不要吃了。 赵虎行蹲在地上,端起一碗面条,“滋遛、滋遛”的吃了两口,点点头说道:“别看这村子地方偏,这面擀得还不错,祖上确实是大户人家。” 话说到这里,赵虎行脸色忽然一变,左手端着碗,头不转,身不摇,右手捏住两根筷子,瞧也不瞧一眼,猛然向后一甩,只听“噗噗”两声闷响,两根筷子先后扎在他身后七尺多远的一棵大松树上。 两根筷子上附着的力量极大,竟震的那棵一人多粗的大松树晃了几晃,树上的积雪如雨点般散落下,正洒在李大勇与田七的碗里。 “赵教官,您没事跟树置什么气?你看我这面都凉了。”田七望着逐渐融化在面中的雪块抱怨说道。 “你发现什么了?”李大勇放下手中碗筷,眼珠飞转,警惕地望着四周。 “哼,小家伙,你去瞧瞧,我这两根筷子钉上了什么!”赵虎行冷哼一声,他是听到身后恶风不善,这才出手攻击,至于击中的是什么,倒还真不清楚。 田七一怔,随即快走两步,来到松树下,接着暗淡的光线仔细瞧了瞧,不由得吃了一惊,大声喊道:“啊!好粗的蛇!” “蛇?开什么玩笑?”李大勇面色一沉。 众所周知,蛇是冷血动物,每到初冬季节,便会在地下寻一处洞穴冬眠,直到来年开春才会苏醒过来,重新回到地面。 如今已是深冬,岂能留在地面?更何况,以现在的温度,即使留在地面,恐怕也会冻僵,哪里还能爬行。 “真是蛇!不信你们过来看!”田七嚷道。 李大勇与赵虎行一起向松树下走去,庞谢倒是老神在在,开始从锅里捞面,似乎没有半点兴趣。 “嗯?” “真是蛇!” 大松树上盘着一条四尺多长,拇指粗细的黑蛇,通体如墨,只有蛇头处是一点黑,三角脑袋,蛇口半张,露出两颗尖尖的毒牙,显然是毒性极烈,头朝下,尾朝上,似乎正在从树梢向下游走。 李大勇与赵虎行对视一眼,两人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浓浓的疑惑。 “这是什么怪蛇?怎么能在冰天雪地里走?”李大勇忍不住问道。 “这可不是什么怪蛇,就是普普通通的白头蝰,雍州地面上多得很,不过我倒是没听说,这玩意还能在冬天出来。” 赵虎行说了两句,伸手摸了摸蛇尸,他的手法极准,刚才抛出的两根竹筷,一根从蛇头刺入,一根从蛇腹刺入,都是深深扎入树中的,故此,虽然只是一击,却不担心这蛇会没死透,还会再反噬。 “咦?这蛇...怎么不冰?” “不冰?” 李大勇与田七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觉得蛇尸虽然不像人体这么热,但也维持在二十度上下,与周围苦寒的温度截然不同。 “这倒怪了。” 三人看了一阵,也看不出什么来,只得摇了摇头,赞叹这世上真是无奇不有。 就在三人惊叹的功夫,庞谢吃完面,也走了过来,伸手一摸蛇尸,笑道:“怎么不冰?这都硬了,八成是条早就冻在这里的死蛇吧。” “怎么会...”田七又摸了一把,不由惊讶说道:“怎么这么快就冻硬了?刚才明明是软软的。” 赵虎行与李大勇一起伸手摸了摸。 不知何故,刚才还软软的蛇尸,转眼间便变得僵硬无比,就好像在冰雪中已经冻了好久一样。 ...... “这...可真是奇事一桩...”田七摇头晃脑地说道。 吃过饭之后,四人再次上路,赵虎行完全不将黑蛇之事放在心上,用他的话说,年轻的时候再稀奇的事也见过,这点小事完全不值得惊讶。 李大勇一脸沉默,一语不发,把话藏在心里,独自走在前面,庞谢则是一副不相信的态度,似乎觉得三人刚才只是错觉,一人悠悠然然走在最后。 只有田七说个不停,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事情中。 “赵教官,您怎么有这么大本事,离那么远,看也不看,随手两根筷子就能把黑蛇扎死!”田七忍不住说道。 “不过是听风辨器加上一点暗器功夫罢了,放在行家眼里又算得上什么?你说是不是啊?小庞?”赵虎行回头问道。 “我可不会什么功夫,也就是练过两天罢了,您老刚才那两下子,我是真佩服。”庞谢笑道。 “你这小子...”赵虎行摇摇头。 “赵教官,你说,刚才那条黑蛇要没被钉死,拿到山外面是不是能换不少钱?”田七问道。 “换钱?也亏你小子想得出来。你就不怕它咬你两口吗?”赵虎行白眼一翻。 “我这人的肉不好吃,就算咬也不会挑我来咬。”田七嘿嘿一笑。 田七正在笑,猛然间觉得肩头一紧,已然被人抓住,随即一股大力传来,将他向后扯去。 这股力道又脆又急,竟不容他半点挣扎,径直将他凌空提起,双脚离地。 田七身在半空,却没想着挣扎,因为他知道身后只有庞谢,而庞谢这么做,绝对不会害他。 只是庞谢为何要这么做呢?还不等他想出答案,就见一条手腕粗细的白蛇从身旁大树上面飞蹿下来,从他刚才站着的地方掠过,向走在他前面的赵虎行狠狠扑去。 “蛇...蛇!” 田七一惊,随即大声喊道,想要提醒赵虎行。 赵虎行的动作远比田七的声音更快,不等田七的声音冲出嗓子眼,左手便向大腿外侧飞速探去,一把抽出别在这里的军用匕首,反手便向身后刺去,同时,腰身一转,身形向右微晃,闪过白蛇的扑击路线。 一抽、一刺、一扭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际,招式圆融老辣,没有半点破绽,可谓攻守兼备,妙至巅峰。 “噌”! 一刀点中白蛇头颅,白蛇身躯一晃,从半空中跌落下来,狠狠摔在地上。 “好厉害!”田七脱口而出。 赵虎行转过身来,脸上微有得色,似乎对这一刀也极满意。 “赵教官,怎么了?”李大勇走在最前面,直到赵虎行拔刀之后,才听到金刃破空的风声,但他转身的晚,没瞧请赵虎行刺到什么。 “没什么,又是一条蛇,已经打发了。”赵虎行淡淡说道。 “这倒奇了,这鬼天气怎么会有这么多蛇出来?”李大勇说话之间,几步来到赵虎行左右。 “我...”赵虎行话说一半,低头向地上的白蛇瞧去,一瞧之下,脸色忽变,原来刚才跌落地上的白蛇已然消失不见,只留下一个手腕粗细的雪洞,一望可知,这白蛇刚才并没有死,落地之后钻了一个洞跑了。 赵虎行眉头大皱,他刚才那一刀,又快又重,莫说是条白蛇,便是一截铁棍,也能一刀削为两截,那条白蛇怎么可能中刀不死? 他转头再看匕首,眉间皱纹更深,匕首刀尖不但没有血迹,刀尖上的锋芒,反而有些折损,就好似刺在钢板上一般。 看着受损的刀尖,赵虎行眼珠不由一凝,一时呆立当场。 沙...沙... 就在赵虎行陷入沉思之际,脚下忽然传出细微声音,紧接着,地上雪花一扬,一道白影倏然冲出积雪,径直向赵虎行小腿噬去。 原来刚才那条白蛇被击落之后,竟然没有逃走,而是潜藏在地面的积雪之中,从积雪下方,游到赵虎行身前,这才猛然扑出。 白蛇这一扑来得突然,赵虎行正在出神,仓猝之下竟不及闪避,李大勇与田七两人距离赵虎行都还有些距离,想要出手救援,也都来不及了。 眼见赵虎行难逃蛇口,一道黑影猛然从田七身后闪出,两步赶到赵虎行身前,一把抄住白蛇,紧紧抓住七寸位置。 这道黑影来的太快,身形挟带风声,掀起一阵雪雾,直到雪花全都落下,赵虎行才瞧清楚,眼前这道黑影不是别人,正是走在队伍最后的庞谢。 庞谢挺身站在当场,左手悠然抄在兜里,右手紧紧攥着白蛇,面上含笑,说道:“原来你们三个说的是真的,这季节还真有蛇不去冬眠,在外面闲逛。” 第五十一章 蛇群 庞谢手中抓住的这条白蛇,长约七尺左右,差不多手腕粗细,通体纯白,隐约能见到一些极不规则的多边形形花纹,组成这些花纹的鳞片色泽比别的鳞片稍深一些,若不仔细看,还看不清楚。 白蛇被庞谢死死攥住,蛇头没法扭过来咬人,身子却能摆动,七尺蛇躯一晃,紧紧缠住庞谢的右臂,一圈一圈用力缠动,似乎想把庞谢的手臂绞断,只是庞谢已是“蜕凡”境界,体质惊人,这一点缠绕的力量对他来说,几乎可以忽略。 “好快的身法!”赵虎行不看被擒住的白蛇,只对庞谢的速度表示惊讶。 “一时着急,自然跑的快了些。”庞谢微微一笑,说道:“赵教官认识这种蛇么?怎么大冷天的到处跑,会不会是什么异种?” “这是白化了的高原蝮,虽不多见,却也不少,算不得什么异种。”赵虎行摇头说道。 “那倒怪了,难道这蛇还会什么御寒之术不成?”庞谢笑道。 “这...”赵虎行也有些想不明白。 “算了,想不通就不去想了,咱们也不是专业研究这个的,左右就是一条白蛇,不要耽搁时间了,还是救人要紧。”李大勇说道。 “嗯。” 赵虎行点点头,反手一刀,径直向白蛇头颅削去,只听“噌”的一声,刀锋从蛇头下方削过,却未像他预料那般,将蛇头削掉,一刀过后,蛇头依旧长在原处,连一丝鳞片也未掉落。 “啊?” 赵虎行眉头大皱,第一刀随手一刺,未能刺死白蛇,刚才这一刀便用上了五成力道,自忖不会失手,以他的功夫,莫说手上握着的是军用匕首,便是一把木刀,也能将蛇头削断,绝没有一刀过后,丝毫无损的可能。 李大勇看出不对,同样掏出匕首,一刀向白蛇砍去,这一刀刺的不是蛇头,而是盘在庞谢手臂上的蛇腹。 刀锋到处,微微向蛇腹一陷,随即又反弹回来,竟没有造成半点伤害。 “这是什么玩意!”李大勇惊讶说道。 “这条蛇会不会有龙族血脉?我在网上看,说是蛟龙身上的鳞甲坚韧无比,凡间兵器无法伤害,这山谷里的蛇会不会是龙族和别的什么种族杂交,留下的血脉,所以不惧刀枪,而且还能在大雪天里跑来跑去的。”田七眼睛一亮。 “没事少看点网络小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还龙族血脉,你从小到大见过龙吗?这年头那来的龙!”李大勇怒道。 “我...那这怎么解释?”田七有些尴尬。 “这个...会不会是一种长得很像蛇,但又不是蛇的物种,只不过比较稀有,所以一般人见不到?”李大勇说道。 “这就是你的解释?你说的东西只怕比龙还稀罕!咱们就这么大福气,别人从来没见着,咱们一见就是两条?”赵虎行白眼一翻,叹了口气,说道“算了,走吧,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咱们就算开了次眼。” “啊?这玩意杀又杀不死,总不能让庞大哥一直拿着吧?”田七张口结舌。 “没事,用刀砍不死,未必用别的办法杀不死。” 说话之间,庞谢右手猛然发力,五指如铁索一般,深深陷入白蛇的躯体之中,只听“咔嚓”一声脆响,白蛇整条脊椎已被他捏断,蛇身剧烈挣扎两下,紧接着又软软垂下,就此死的通透。 “好大的力气!”田七目瞪口呆。 庞谢微微一笑,他本是螃蟹化形为人,当年在金山湖中时,两只大鳌不知夹死过多少生灵,今天不过是故技重施罢了,而且以他当下的手劲,就算是铜浇铁铸,也能捏出一个手印来。 唯一出乎意料的是,他刚才捏断蛇骨时,竟没费多大力气,与普通的蛇骨没有任何区别,这与白蛇表面上刀枪不入的鳞甲,形成强烈对比。 ...... 一阵山风吹过,白蛇的尸体急剧冰冷下来,眨眼之间,便被冻得硬邦邦,丝毫没有先前的柔韧,看起来与寻常蛇尸无异。 赵虎行望着蛇尸变化,稍一沉默,抬手又是一刀,依旧刺在上次下刀的位置,只听“哧”的一声轻响,蛇头便被齐齐削下,暗红色的蛇血喷涌而出,染红了一地。 “砍掉了...这玩意怎么这么怪?活着的时候刀枪不入,死了怎么就不行了?我还指望着把蛇尸拿出山去卖大钱呢...”田七喃喃说道。 “活着...死了...”赵虎行砸了咂嘴,说道:“你小子这么一说,我怎么觉得这玩意怎么像是练过铁布衫、金钟罩的武者,一口气在的时候刀枪不入,一口气泄了与寻常人也没什么区别。” “蛇?练武?别开玩笑了,蛇又没什么智慧,怎么可能练武?”田七说道。 “哼哼,这世间的功夫本就是人类从动物身上学的,轻功学的是鹤,拳脚学的是猿,贴身摔打学的是熊,动物会练功夫又有什么出奇,十二象形拳没听说过吗?”赵虎行冷哼一声说道。 “赵部长说的不错,这世上的一切功法都源于世间生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这个道理。”庞谢随手抛掉手上蛇尸,拍了拍手上沾的泥土,说道:“咱们别为这事费心了,赵老爷子的猜测说不定是真的,说不定是假的,不过咱们现在有事在身,先不说这个,等咱们找到高一时,回头路过这里的时候再细细琢磨。” “哦...”田七点点头。 沙...沙...沙... 就在几人说话的功夫,四周的林子里忽然传来一阵骚动,这声音初时还小,就好像轻风拂过山林,树叶随风摆动,眨眼之间,声音越来越响,逐渐演变成小溪潺潺流水的声音,又过了片刻,声音越来越大,竟好似山洪暴发的水流声音。 赵虎行望着黑沉沉的林子里,皱眉说道:“这是什么声音?” “听起来像是山洪,可是这地方,这个季节,怎么可能?”李大勇侧耳听了一阵说道。 “要是我没听错,这是蛇在雪中穿行的声音,刚才那只白蛇在雪里穿行时,就是这个声音,只是这声音未免太大,听起来就像有成千上万条蛇一样。”庞谢说道,他的五感都是非人级别,其他人只能听到声音不小,他则能听清其中的细节。 “庞大哥,别开玩笑了,怎么可能...”田七颤抖着说道。 “不好,快走!”庞谢双眼望着林中深处,眉毛忽然一条,回手抓住田七,飞身向前行去。 “怎么?”李大勇还没反应过来。 “蛇群!”下一个瞬间,赵虎行也看清林中情景,脸上不由变得煞白,拔腿就跑。 接下来,就连李大勇也看清楚了。 只见昏暗枯黄的林中,成千上万条各种蛇类冲了出来,这些蛇色彩斑斓,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色俱全,有长有短,长的超过一丈,短的不足三尺,全都昂着头在雪上穿行,蛇尾一摆,向前一纵就是数米之遥,速度之快,绝不亚于成年男子奔跑。 也就是赵虎行经多见广,李大勇胆气过人,这才没被吓倒,若是换一个人,就像田七那样,只怕腿脚酸软,完全走不动道,只能靠庞谢托着前行。 “这地方怎么这么邪门?”李大勇边跑边喊。 “我知道了,村里老邱不是说这地方出过蟒蛇精吗?这些蛇恐怕也成精了!”田七大声喊道。 赵虎行则是一言不发,留着体力,专心赶路。 追来的若是一两条蛇,还不放在庞谢等人眼里,若是几十上百条蛇,周旋一下也未必屠不干净,如今林子里冲出来的成千上万,莫说冲上来咬,便是压也能压死几个人。 更何况,深山老林,深冬苦寒,这些蛇本应藏在洞穴冬眠才是,如今竟丝毫不惧严寒,一起冲了出来,要说这背后没什么古怪,只怕三岁小孩也不肯信。 “咱们是去哪里?”赵虎行忽然抬头问道。 刚才庞谢第一个发现不对,托着田七转身便走,赵虎行与李大勇一时着急,也顾不得许多,跟在庞谢身后一起逃走,此刻,与身后的蛇群拉开了一点距离,便忍不住问道。 “边走边看。”庞谢说道。 “也只能如此了。”赵虎行紧赶两步,与庞谢齐头并进。 “小心!”庞谢忽然一声低喝,右手双指向斜前方一探,夹住一条浅灰色的小蛇。 这蛇只有一尺多长,尾巴盘在树梢上,蛇头微微探出,正要去咬赵虎行。 赵虎行闷哼一声,手腕一抖,寒光出鞘,一刀斩在小蛇头上,不料,刀锋所到之处,竟然刺不进去,与刚才的白蛇一模一样。 “哦,难道...” 庞谢看在眼里,微微有些诧异,随即眼珠一转,似乎明白了些什么,双指发力,并指如剪,只听“咔嚓”一声,小蛇连皮带骨,竟被他生生剪断,蛇血顿时撒了一地。 “啊?” 赵虎行双眼一瞪,似乎难以置信,庞谢的双指会比他手中匕首更加锋利。 “这蛇身上有古怪,利刃对其无用,不过,五金之外的东西却又防不住。”庞谢解释道。 “当真?” “嗯。” 赵虎行有些不信,但又没有说什么, 四人又向前跑了一阵,赵虎行正在赶路之际,猛然向下一塌腰,右手飞速向身下的雪中一捞,捞起一条两尺余长的小小青蛇来,双掌一合,掌心发力,就像搓泥丸一样,用力搓了一搓,刹那间,这条青色小蛇连骨带肉全都烂在一起,成了一堆肉泥。 “真是这样...”赵虎行喃喃说道。 “这...这...”田七目瞪口呆,不知该如何解释眼前发生一切。 哗...哗...哗.... 或许是受了洒在地上的蛇血刺激,身后的蛇群加速向前追来,左右两侧的林子里,也不时有蛇蹿出,朝众人扑去。 只是不知为何,林子里冲出来的蛇,十条有九条是朝赵虎行扑去,只有偶尔一两条是朝庞谢等人扑去。 初时四人还没发现,过了一阵,不但庞谢和李大勇发现不对,就连田七也发现问题,更不要说受到重点照顾的赵虎行本人了。 嗖! 赵虎行屈指一弹,正好弹在一条黑蛇的脑门上,登时弹得黑蛇脑浆迸裂,死于非命。 这一指速度、力量、招式都堪称绝妙,并非只靠苦功所能练成,非得有极高的天赋才成。 只是这一指弹出之后,赵虎行脸上没有丝毫得色,面沉如水,眼珠不断在庞谢与田七身上的竹篓上打转,似乎在思索什么。 他这一思索,用在赶路上的心思顿时少了许多,大意之下,不防道边忽然蹿出一条雪色长蛇,两只毒牙如钩,深深扎在他的小腿上。 待赵虎行察觉不对,回手拍死长蛇时,毒液已渗入血肉之中,只觉小腿又麻又痒,顿时有些运转不灵。 第五十二章 亡命 赵虎行被雪色长蛇咬过之后,左边小腿顿时没了感觉,向前勉强走了几步,身子一歪,失去平衡,几乎摔倒在地上,幸亏庞谢及时出手,一把将他扶住,这才不至于摔倒当场。 “你们先走,我来殿后。”赵虎行面沉如水,索性站住脚步。 “咱们还没走到绝路上,赵部长何必说丧气话。”庞谢一笑,左手托住田七,右手扶起赵虎行,拽着两人,大步前行。 庞谢体质非人,饶是拽着两人,速度也丝毫没有降下,比后面空手逃命的李大勇还是快了一些。 “你小子好强的耐力!”四人又跑了一阵,赵虎行惊叹说道:“我随师父学艺多年,一辈子见过高人无数,修为比你深的是不少,体力比你强的,还真没见过。” “自小一个人生活,自己吃,自己喝,硬生生逼出来的。”庞谢笑道。 “嗯,就是,神雕大侠跟大雕住了七八来年,出山之后就是绝世高手!张无忌跟猴子宅了三四年,出山之后就没人挡得住!庞大哥一个人住了十来年,天下无敌也是正常的!”田七兴奋说道。 这些日子他与庞谢熟了,偶尔会聊到两人的过往,当然,庞谢仍把应付张胖子那一套说辞拿出来对付。 “咳...”赵虎行听的直摇头,修行不是武侠小说,除了功法之外,还得有上好的药材补充才成,否则光靠压榨自身潜力,迟早要亏空气血,只是这些道理太过复杂,当下情况危急,不好给田七解释。 四人正在奔走,赵虎行脸色忽然一阵发青,觉得左边小腿上的酥麻感觉,不断向上延伸,片刻之间,整条大腿都没了感觉,知道这是毒气随气血扩散的原因,要想阻止毒气蔓延,必须立即停下,截断气血运行的脉络才行。 ...... 庞谢感觉赵虎行身子一沉,微一低头,瞧见赵虎行脸上的青气,便知赵虎行身上的毒气正在蔓延,不过他也不急,他有“医药”神通在身,只要没被当场毒死,就还救得回来。 只是他已发觉赵虎行心机深重,故此,便没有施展神通,想要借势逼一逼,瞧瞧赵虎行还有何后手! 今日入谷不久,他第一次见赵虎行喝酒时,在酒坛中嗅到淡淡的药味,这药味极淡,又混杂在酒气中,若不是他五感超人,只怕还察觉不到。之后,他便打开另一坛酒,也在其中嗅到药味,只是两坛子酒中添加的药物完全不同。 因此,他当机立断,背着赵虎行,将两坛子酒进行调换,因为赵虎行无论有什么算计,终究不会暗害他自己。 四人喝过酒之后,庞谢仔细观察过赵虎行,却没发现任何变化,还以为是自己多心,直到后来蛇群出没,其中大多数蛇都是先朝赵虎行扑去,这才猜出酒中药物的用途。 看来原本计划给他们三人喝的酒里添加了引蛇的药物,而给赵虎行自己喝的酒添加了驱蛇的药物。 只是他还有一点没有想通,赵虎行既然有这种药物,自然对谷中的蛇群十分熟悉,事先必已配好解毒药物,既然这样,为何会在中毒之后,坚持不服食解药,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不成? 这一点倒是庞谢想岔了,赵虎行在酒中添加的药物来自杨踱,而按照原本的计划,赵虎行并不会被谷中毒蛇咬伤,被咬伤的只有其他三人而已,故此,杨踱根本没把解毒药物给赵虎行,赵虎行自然也无法解毒。 至于赵虎行刚才张口,要庞谢把他留下,这一点也是真心话,赵虎行知道杨踱等人跟在后面,只要他留在原地,坚持到杨踱等人到来,以杨踱等人对谷中的熟悉程度,有极大希望解了身上中的蛇毒。 不过,赵虎行万万没有料到,庞谢的体力竟然悠长至此,能带着他长途奔走,以至于骑虎难下,找不到理由留下。 ...... “小庞,放下我吧,毒气蔓延已久,再跑下去也是个死。”赵虎行轻轻一按庞谢的手臂,示意庞谢将他抛下。 “赵部长,你练了大半辈子功夫,难道连点穴截脉的功夫也不会?放心截断气血就是,两腿都不必发力,我还托的起来,就不信区区几条破蛇,能比我的体力更加悠长。”庞谢笑道。 “我...算了,我这辈子历经风雨,活到现在也算够本了...”赵虎行还在推脱。 “赵教官,你也是当过军人,咱们军人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不能抛弃队友,我看后面蛇群的速度已经降下来了,再跑下去说不定还能活命。”李大勇插口说道。 “李教官说得对,咱们前面已经没什么蛇了,已经好久没有蛇从从林子里窜出来了。”田七说道。 “这...”赵虎行有苦难言,只能点点头,左手一竖,用掌缘切在大腿根处,截断气血运行。 四人绕过一处山弯,庞谢眼睛一亮,忽然说道:“好啦,咱们不用跑了!” 田七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在山谷西侧,一片茂密的丛林后面,是一面光滑如镜的石壁,在这面石壁上方,离地七八米高的地方,有一个高约两米,宽有三四米的石洞,石洞幽深难测,一眼望不到底。 “什么意思?”田七还是不懂。 “李教官,跟我来!” 庞谢大喝一声,飞身向林中蹿去,李大勇虽然功夫也不错,但也跑的久了,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也没精力想庞谢的用意,低着头就跟庞谢往前跑。 这片丛林极为茂密,若是春秋时节,枝叶繁多,想要过去还不容易,幸亏已是深冬,树叶都已落下,只剩下粗大的主干还在,虽然不大好走,但还不至于寸步难行。 片刻之后,庞谢托着两人赶到石壁下方。 “上!” 庞谢一声大喝,右手向上一扬,赵虎行便如离弦之箭,飞速向上升去,眨眼之间,便冲上五六米高,来到山洞洞口。 “再上!” 庞谢再喝一声,左手向上一扔,田七也是一样,如腾云驾雾一般向上飞去,正好在洞口处,撞在赵虎行身上,两人一起跌进洞里。 李大勇这时才跑到石壁下方,见庞谢一手一人,将两人扔到七八米高的洞里,连忙揉了揉眼睛,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 “这...这...这...怎么可能...”李大勇磕磕绊绊的说道,他虽然也是出身道门,但毕竟不是嫡系弟子,未曾得到真传,也极少见高手演练,这等神力他不要说见,就连听也没听说过。 “你也上!” 庞谢大笑一声,回身抓住李大勇的双肩,双臂发力,向上一抛,李大勇便觉得身子一轻,双脚离地,不由自主的向半空升去,迷迷糊糊的来到七八米高。 李大勇升到最高点之后,便觉得身子又开始往下坠,不由得暗自叫苦,从这个高度摔下去,虽然不至于受伤,也绝不会好受,不料,刚刚坠下不足一尺,背心处忽然被人推了一把,不由自主的跌入洞里。 他再爬起来,回头看时,只见庞谢面上含笑,独自站在洞口,一手插在兜里,一手做出推人的模样。 “好了,咱们暂时安全了,这地方这么高,蛇群爬上来也不容易,就算有几条能爬上来的,也只能从洞口进,咱们也算安全。”庞谢笑着说道。 “......” 山洞里一片沉默,赵虎行、李大勇和田七,默默地看着庞谢,都是一副见鬼的模样。 许久之后,李大勇方才张口,不过却不是跟庞谢说话,而是向赵虎行问道:“赵教官,练武真能练到这种地步?他这力气恐怕不是能练出来的吧?” “这...”赵虎行沉思片刻,苦笑着说道:“练武不纯是练力,人体有其极限,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再也提升不上去了,他这样子恐怕不是练武练的,只能说是天生神力吧,这种人我以前也见过几个,可也没有他这么厉害的,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庞大哥,你这简直可以说是超能力了,要是在美利坚联邦,说不定能混个某某侠的称呼,我觉得神力侠就挺好!”田七说道。 四人说话的功夫,山谷里的蛇群慢慢追了上来,逐渐来到石壁下方,双方距离越来越近,简直可以看清楚每一条蛇身上的鳞片。 田七望着蛇群,额头冒出冷汗来,虽说石壁光滑,可是能不能拦住蛇群,谁也没有把握。 这群蛇既不畏惧严寒,也不畏惧刀剑,怪异之处已超过常人想象,即使忽然多了一门攀爬石壁的功夫,谁也不好感到意外。 李大勇与赵虎行同样紧张,不错眼珠地望着蛇群,只有庞谢毫无惧色,似乎算定蛇群一定爬不上来。 ...... 出乎众人的意料,蛇群来到石壁下方之后,并没有试图向上爬,而是以洞口为圆心,守在距离洞口十米以外的地方,围成了一个圈子,丝毫没有继续向前的意思。 更为惊异的是,并非一条、两条蛇如此,成千上万条蛇均是如此,甚至偶尔有一两条蛇被挤到圈子以内,便会立即向回退去,就好像犯了什么禁忌。 “它们怎么不过来?”李大勇皱眉问道。 “不知道,这山谷太奇怪了,每一件事都让人难以理解。”赵虎行摇了摇头。 “我知道!”田七说道。 “你知道?” “嗯,我们现在呆的山洞是谷中蛇群尊崇的圣地,所以他们才不敢过来。”田七自信满满。 “还有这么一说?”赵虎行有些不信。 “你是不是受了《倚天屠龙记》的启发?”李大勇沉着脸问道。 “我...” “闭嘴!” “李教官不要生气,田七的想法未必没有道理,不过,我也有一个想法,这个理由可能性更大些。”庞谢笑着说。 “什么想法?” 庞谢指着山洞深处,正色说道:“据我所知,山中猛兽都有各自的地盘,比它弱小的野兽是不敢擅自进入的,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蛇群之所以不敢往洞里爬,是因为洞穴深处有比它们更厉害的猛兽,所以...” 说到这里,庞谢没有再说下去,不过,话里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 其他三人听完之后,望着幽深难测的洞穴深处,脸色忽然变得十分难看。 第五十三章 螳螂捕蝉 庞谢是妖物化形为人,对飞禽走兽的习性多少了解一些,这一番分析入情入理,其他三人听完之后,全都陷入沉思。 半晌之后,田七才咬着牙问道:“庞大哥,你这也是猜的,对不对?” “算是猜的吧。”庞谢点点头。 “就算是他猜的,恐怕也是虽不中亦不远矣。”赵虎行的一声叹息,双眼直勾勾的望着洞穴深处,对未知的恐惧顿时冲淡了逃脱性命的喜悦。 “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总算是给咱们挣了点时间,可以想想接下来怎么办。”李大勇说道。 “李老弟有什么想法?”赵虎行问道。 李大勇想了想,说道:“事到如今,咱们只能向基地求援,我打算让林象飞向袁旅长汇报,派一架直升机来,一来可以把咱们接走,二来可以顺着山谷继续向前搜索,也好找找高一时他们的下落。” “嗯,李老弟说的也是办法,只是有些不妥。”赵虎行摇了摇头。 说话之间,他挪动身子,坐在李大勇对面,靠着山洞的石壁,右手从兜里掏出两枚铁胆来,用手转了起来,两枚铁胆旋转之际,不断发出清脆的碰撞之声,向远方传去。 “有何不妥?” “秦岭深处沟壑无数,再加上云雾缭绕,直升机在天上未必找得到咱们,而且这几天天气极差,搞不好不但救不了咱们,反而又要搭进去几条人命。” “赵教官有何良策?” “这也容易,多派些些人手,准备好武器,消灭这些蛇还是不难的。” “可是这蛇群刀枪不入。” “不怕刀枪,难道还不怕火焰喷射器吗?不怕炸药吗?这些蛇只是不惧五金,不惧严寒,但其他方面没有什么可怕的。” “说的也是办法,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调动直升机容易,袁旅长同意就可以,调动正式军队可就难了,层层汇报,层层审批,最终上面还未必同意。” “咱们基地不是有学员吗?基地里也有足够的武器,让他们带上家伙来,有咱们给的坐标,急行军到这里也就一两天的功夫,咱们应该还熬得住。” “这些学员才刚刚开始训练,冒然执行任务,恐怕会出危险。” “训练训练,光训不练有什么用,难得有一次实战的机会,也不算什么坏事。” “嗯,也好。”李大勇点点头,似乎同意了赵虎行的主意。 两人说定之后,李大勇解下背后的行囊,拉开拉链,从里面翻出一部加密发报机来。 这部发报机通体纯黑,长方形,长约三十公分,宽约十五公分,厚度约有七八公分,金属磨砂的外壳,由上下两部分折叠在一起组成,就像笔记本电脑那样,只是小了许多,侧面接有一根伸缩杆的天线,长度与机身平齐。 李大勇把发报机放在腿上,抽出天线,按了一下侧面的开关,发报机自动张开,露出里面的模样来。 发报机的上下两部分,全都是液晶显示屏,不同的是,上半部分的屏幕是人机交互界面,下半部分则是虚拟键盘。 打开发报机之后,李大勇先伸出右手食指,按在指纹解锁装置上面,进行指纹解锁,然后用右眼对准瞳孔识别装置,进行瞳孔识别,打开两重加密装置之后,才在虚拟键盘上输入密码,打开最后一重防护。 ....... “我觉得让学员来不妥,还是让袁旅长派直升机吧。”就在发报信息之前,李大勇忽然抬头说出这么一番话来,说完之后,将双手放在虚拟键盘上敲打,做出发布信息的架势。 “嗯?”赵虎行眉毛一挑,说道:“李老弟,你当真要这么做?这可就给袁旅长添麻烦了。” “让学员来风险太大,万一出了问题,袁旅长的麻烦更大。”李大勇坚决说道。 “还能有什么问题?” “不好说,这地方太诡异了。” “出了这种篓子,李老弟的前途也会黯淡不少。” “我一力承担就是。”李大勇抬起头来,双目直视赵虎行。 “这样,我的来历你也知道,没什么前途可言,要不就让我向上面报吧。”赵虎行不去看他,伸手去拿发报机。 “这是跟我绑定的加密设备,如果不是以我的名义报,咱们都有责任。”李大勇抬手拦住了赵虎行。 赵虎行眉头渐渐皱起,似乎在思考什么,忽然间,左手五指并拢,一掌戳向李大勇的右肋。李大勇伸手去拦,却慢了半分,正好被他戳中,不由闷哼一声,身子一歪,向后退去。 这一掌近乎偷袭,赵虎行的功夫比李大勇高出一筹,故此,李大勇一时不察,竟被赵虎行击伤。 赵虎行不等李大勇倒下,右手如闪电般向下一压,压低了李大勇的手腕,随即双指一探,夹住加密发报机的屏幕,接着便是一抽,将发报机抽了回去,口中淡淡说道:“李老弟莫要冲动,还是按先前商定的说法报吧。” “赵教官,过界了。”李大勇脸色顿变,勉强站起身子,一拳击出,携带风声,直奔赵虎行面门而去,要抢回发报机。 赵虎行将手中发报机轻轻放在身旁,双掌齐出,一掌迎着李大勇的双拳而去,轻轻巧巧将李大勇拳头带偏,另一掌顺着李大勇的肋部,继续向下划去,划到腰间之时,顺势撩开他的衣服,横向在左右一抹,这才抽了回去,待到抽出之时,手里已多了两把92式军用手枪。 双枪在手,赵虎行更是挥洒自如,枪口一晃直点李大勇的胸膛,作势就要击发。 情非得已,李大勇只能闪开,却压抑不住怒气,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一字一顿的说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自救罢了。”赵虎行淡淡说道。 “什么意思?我看你这是自寻死路才对!” “哼...哼....” “你是要对这批学员不利,对不对?” “哼...”赵虎行微微冷笑,但却没有否认。 “赵教官,我不知道你到底要做什么,但你若肯现在回头,我还当你是教官,今天的事情,我全当没发生过。你要想清楚一件事,这次的训练营是道门、龙宫以及军方三家一起组织的,你若是从中作乱,莫说其他两家,就算你们龙宫也不会放过你,到时候天下之大,你又能躲到何处?” “李大勇,你简直太天真了,常言道,君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君以路人待我,我以路人报之!君以草芥待我,我当以仇寇报之!我和你的经历不同,你是道门出身,后来又加入军中,军中道门势力庞大,你一路有人照顾,自然顺风顺水。我是西凉野修出身,侥幸加入东海龙宫,却一直不受重视,就算死了也没人多看我一样,既然这样,倒不如我自己想法挣条命出来!”赵虎行冷声说道。 不知不觉,两人都点出了对方的隐藏身份,全然不顾旁边还有庞谢与田七。 “庞谢、田七,赶快阻止他!”李大勇劝不了赵虎行,转头向庞谢与田七喊道。 “小庞,你莫要听他的,若是跟我走,有天大的好处给你。”赵虎行同样说道。 ...... 听到李大勇说的话,田七一时不知要做什么,连忙转头看向庞谢,问道:“庞大哥,这是怎么一回事?” 刚才李大勇和赵虎行的对话实在太过匪夷所思,又是道门,又是东海龙宫,若不是看两人不像做戏,他都忍不住想问,您二位是不是跟我一样,也是仙侠小说看多了。 与田七不同,庞谢虽然也十分惊讶,更多的却是豁然开朗,原来横亘神州万年的道门和龙宫并未因为元气衰退而消失,只是隐在幕后,这对他来说倒是个好消息,完全可以循着这条线,接触到修行界,省了寻找的功夫。 不过这都是后话,当下要做的是处理眼前的问题。 庞谢想到这里,微微一笑,轻轻摆了摆手,示意田七先不着急,说道:“赵部长,我不知您过往有何经历,不过,冤有头债有主,基地里的学员总是无辜的吧,您想报仇自去找仇人,还是不要把这些学员牵扯其中的好。” 庞谢最终还是选择了支持李大勇,对付赵虎行。 赵虎行哈哈一笑,将一把手枪藏在身后,另一半手枪晃了晃,对着庞谢一扫,说道:“小庞,不是我要害这些学员,而是这些学员对我有用。” “对你有何用处?” “说出来你不会信的。” “你尽管说便是,信不信是我的事情。” “好吧,我也不瞒你,这黑龙谷中有一条巨蟒,修行千年有余,一身血肉饱含灵气,寻常人吃上一口,便能强身健体,百病不生,那枚蛇胆更加神奇,有延年益寿之效,若能吞下蛇胆,便能增加百的寿元,只是这巨蟒潜藏在地底石窟里面,寻觅不到踪迹,除非是找一百零八名成年男子血祭,方能将这条巨蟒诱出地面。” “你这是喝多了吗?”田七目瞪口呆的看着赵虎行,大声说道:“赵教官,咱们这是现实世界,不是仙侠小说,什么千年巨蟒,什么活人血祭,你都是从哪看来的?怎么会信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 赵虎行摇了摇头,一指石洞下方的蛇群,淡淡说道:“看到这些蛇没?不惧刀剑,不惧严寒,你还不相信吗?这些就是明证。” “这些蛇只是品种比较奇怪吧。”田七说道。 “简直愚不可及!事实摆在眼前,居然执迷不悟,真是可笑至极!”赵虎行嗤笑几声,转头瞧了瞧庞谢,问道:“你怎么想?” 庞谢笑了笑,说道:“这事是真是假,我也判断不出,不过,有两件事情,我倒是想问问赵老。” “什么事?” “第一件事,你怎么会对蟒蛇之事知道的这么清楚?” “此中另有隐情,你就不要问了。” “好吧,第二件事,假如这事是真的,你年纪也不算大,没有到迫切需要延寿的时候,血祭一百多条人命,就不怕遭报应吗?”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你看到的只是表象,我这副肉皮囊看着年纪不大,实际上已经没多久好活了,不得不找办法延寿,至于报应么,命都没了还怕报应?” 第五十四章 谁是黄雀 黑龙谷中,北风呼啸,石壁下方,群蛇环绕,山洞里面,刀光剑影。 赵虎行一手持枪,一手敲打键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只有微微颤抖的眉毛,说明他的内心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这么平静。 “赵部长,罢手吧,你刚才说的原因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罢,我也不愿多管,只是为了一己之私,要害百余条性命,也未免太过自私了吧?”庞谢向前迈了一步,丝毫不惧赵虎行手上的手枪。 “你当真不怕死吗?你功夫就算再高,只要还是肉体凡胎,恐怕还挡不住子弹吧?你要是不阻拦,我今天可以放过你不杀,你要是敢动手,呵呵。”赵虎行抬起头来,目光森寒的望着庞谢。 “赵部长,咱俩之间不过七尺,以我的速度,你手上这玩意没什么大用。”庞谢笑道。 与李大勇、赵虎行还是武者不同,他已是“蜕凡”境界,踏上修行之路,体质非人,速度极快,若是两人离得远了,只能挨打不能还手,对枪械还有些顾忌,如今两人近在咫尺,枪械对他的威胁不比匕首大多少。 “你是不怕,那他呢?”赵虎行枪口微晃,指了指田七。 田七脸色顿时有些发白,庞谢目光一寒,却没有再向前走,显然是投鼠忌器。 “哈!哈!哈!” 就在山洞里的场面陷入僵局之际,李大勇忽然放声大笑起来。 “庞谢,不用怕他!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没有,我早就发现赵虎行有问题,为了防止他夺枪,我一直是把枪和子弹分开放的,身上两把枪里根本就没有子弹!” “嗯?”赵虎行眉毛一竖,冷笑说道:“你想用这话骗他卖命?” 李大勇笑声不止,继续说道:“赵虎行,你以为我在骗人?实话告诉你吧,加密发报机除了三重密码之外,还有一重加密方式,那就是发送加密,每次确认发送之前,都要再输一次密码,否则无法对外发送信息,只不过这一点,除了我再也没有人知道!” “什么?” “你若不信,大可试试!” 赵虎行脸色微变,删掉之前打的内容,随便打了两句话,轻轻一按发送键,只听“叮”的一声,屏幕上方弹出一个输入框来,要求输入密码。 看到输入框的一刹那,赵虎行顿时变得铁青,霍然抬起头来,死死盯着李大勇,面目狰狞,就如地狱恶鬼一般。 “你什么时候对我产生怀疑的?”赵虎行声音阴寒,如同从九幽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咱们在牛头岭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你虽然是侦察营的老前辈,但我也在侦察营里呆过,追踪技术就算不如你,也不会差的太远,牛头岭下,我根本找不到任何痕迹,你偏偏能指出方向来。” “我当时还以为是我学艺不精,没有往深处想,但在接下来的路上,有好几次,我找不到任何痕迹的时候,你都能选出一条路来,一次两次都还好说,连续数次之后,我产生了一个怀疑,那就是压根就没什么痕迹,只是你把我们引向一个你要去的地方。” “在三家村遇到杨踱的时候,我的怀疑终于得到了验证,你第一个走进屋子,杨踱见到你的时候,明显有些惊讶,本来想跟你打招呼,可是又看到我们,才装作不认识,那时候我就知道你跟他之间一定有什么隐秘联系,只不过我当时并不知道你要做什么,所以才选择了沉默。” “若不是我想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这才一直隐忍,不然,你觉得你功夫能比我高多少?能轻轻松松从我手上夺枪?” 李大勇说完这一番话,长长出了口闷气,这番话在他心里已经憋了太久,现在了说出来,顿时觉得畅快许多。 赵虎行面色如铁,阴沉沉的看着庞谢等人,就好像是看着三个死人,沉默许久之后,冷冷说道:“说完了?老子打了一辈子鹰,没想到今天反而让雀啄伤了眼!你以为这点小聪明就能救得了基地的学员,告诉你,你们不但救不了他们,反而自己要多吃些苦头。” 李大勇用手捂着肋部,忍痛站了起来,说道:“赵虎行,你功夫是高,但庞谢的本事你也见过了,你没有枪可赢不了他!” 赵虎行摇头说道:“老子是打不过他,不过老子一把年纪,又何必非要跟人动手?” 说话之间,赵虎行将发报机放在一旁,用手捡起地上的铁胆来,双手一转,一对铁胆连续碰撞几次,发出清脆的敲击声。 李大勇一愣,不大明白赵虎行这种时候还有闲心玩铁胆,沉思片刻之后,脸色忽然一变,说道:“庞谢,赶快拦住他,他手上那对铁胆有问题,应该是某种信号发生器!” “嘿嘿,现在才想到,晚啦!”赵虎行扭头向山洞外面望去。 ...... 顺着赵虎行目光方向,庞谢等人向远方瞧去,只见山弯那边,两条黑影正在飞速赶来。 这两道黑影速度奇快,足尖一点,便掠出三五米远去,不大功夫,来到石壁下方的丛林外面。 两道黑影在林外稍一驻足,抬头看了看石壁,似是在寻找赵虎行的位置,借着这个机会,李大勇和田七也看清了来人的模样,正是他们刚才提起的杨踱以及他的学生小天。 杨踱与小天在林外扫视一番,看到四人所在的山洞,马不停蹄的向山洞方向走来。 丛林里,成千上万条蛇盘踞其中,杨踱与小黑却满不在乎,快步冲入林中,所到之处,群蛇退让,竟没有一条蛇去咬他们。 眨眼之间,两人突破蛇群,来到山洞下方,飞身一纵,便是两米多高,不等身形下坠,足尖一点石壁,身形又拔高两米,三步两步,便跃入石洞之中。 两人一前一后跃入石洞,走在前面的正是画家杨踱,后面的则是他的学生小黑。 杨踱进入洞中,却不着急动手,而是瞧了瞧场中情景,冲着四人拱了拱手,说道:“几位,咱们又见面了,果然是天涯何处不相逢!” 此人五官俊秀,身姿挺拔,此时站在洞口,一头长发迎风舞动,颇有魏晋风流之态,说起话来,面上含笑,声音又有磁性,庞谢虽知他来者不善,但也提不起敌意来。 “杨教授,你来这里是要做什么?”李大勇率先问道,杨踱在三家村时,自称是长安美术学院的教授,故此叫他一声杨教授。 “左右不过是一点俗事罢了,李教官稍待片刻,我先问问赵部长,刚才发生了什么,若是还有转圜的余地,咱们未必不能化干戈为玉帛。”杨踱笑道。 赵虎行咳嗽两声,就要张口说话。 “赵部长且慢,看您老这脸色,是被毒蛇咬了吧?先吃过解药再说,一粒就好。”杨踱从怀里掏出一个药瓶来,递在赵虎行手上。 赵虎行拧开药瓶,从中倒出一粒胶囊,仰头吞了下去,顿了一顿,将今日入谷之后,发生的一切都说了一遍,包括蛇群追击,身中蛇毒,刚才抢夺发报机以及李大勇早有怀疑的事情。 杨踱听完之后,点点头,冲李大勇拱了拱手,说道:“李教官果然厉害,不动声色便换掉药酒,倒是赵老大意了。” 李大勇一怔,换药酒的事情他全然不知,随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庞谢干的,也就没有反驳。 “不过,既然杨某来了,还请李教官给个面子,将密码告知于我,省的动手坏了交情。若是李教官能坦诚告知,我保证不伤害你们三位的性命,若是不然,只怕三位要葬身于此。”杨踱笑着说道。 此人仪态风流非比寻常,这种要人性命的狠话,说起来竟有些和煦春风的感觉。 “你先告诉我,把学员引到这里,到底是要做什么,我再决定告不告诉你密码。”李大勇说道。 “刚才赵部长说的就是实话,难道李教官不信?”杨踱说道。 “难道我会信?”李大勇冷笑说道。 “可惜了,可惜了!”杨踱摇了摇头,双掌轻轻一击。 啪! 掌声响起之际,他身旁的小天骤然出手。 这姑娘看似清纯如水,柔柔弱弱,这一出手却迅若雷霆,飞身向前一跃,双臂同时挥出,右臂屈肘,一肘顶向庞谢的喉咙,左手握拳,一拳打向庞谢右肋。 这两拳的速度自不必说,最为阴毒的是,右臂肘尖处弹出三寸利刃,左手拳头里握着一把纯黑色“指虎”,这两件武器的表面浮现出一层幽幽青光,显然是涂了毒的。 前天夜里,赵虎行曾向杨踱说过,这三人中庞谢算个高手,故此,小天这一出手,便对准了庞谢,要取他的性命。 庞谢不慌不忙,侧身跨出半步,闪到小天身体右侧,右手闪电般伸出,立掌为刀,一掌砍在小天肩头,小天只觉得一阵剧痛,站立不稳,踉踉跄跄退出三四步去。 小天脸上一白,勉强稳住身形,还要再战,却被杨踱伸手拦住。 “好厉害的身手!” 杨踱眼中露出一丝诧异,说道:“你这一身本事是跟谁学的?小天在他这个年纪,也算是难得的好手,跟你可差的太远了,尊师不是无名之辈吧?” 庞谢一笑,也不答话。 “算了,你不愿说,我也不问了,省的问出什么大人物来,咱们还是手底下见真章吧。” ...... 杨踱脱去宽大的外套,双拳虚握,一上一下护在胸前,双腿分开,一前一后稳稳站住,呼吸平缓匀称,面色平静如常,眼神清澈明亮,丝毫没有与人动手的意思,倒像是与人切磋。 李大勇脸色顿变,他虽然察觉不到杨踱的厉害之处,但他侥幸见过一次军中绝顶高手与人动手,给人的就是这种感觉。 小天也是一惊,他对杨踱极为熟悉,知道杨踱摆出这样一副架势,是把眼前这个人当做生平大敌对待,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庞谢年纪轻轻,怎么能有如此厉害的修为,竟要杨踱这么重视。 “绝顶...”赵虎行从嗓子眼里吐出这两个字来。 观战的几人之中,只有他的功夫最深,一眼看出,杨踱已经到了后天绝顶,武者巅峰的境界,只差一步便能打通内外天地,踏上修行之路,这份修为比他年轻最强时,还要胜过一筹。 只有田七不明所以,觉得杨踱浑身上下看起来软绵绵的,也没多厉害,忍不住说道:“庞大哥,别把他打坏了,我看他这样子也不像是练过的。” 庞谢哈哈一笑,说道:“我不会把他打坏的,因为我现在压根不想跟他打。” “为什么?”田七忍不住问道。 “因为...”庞谢一边说话,一边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 杨踱面色微变,面对他的威胁,庞谢还敢随意弯腰,丝毫不做戒备,要么是傻大胆,不知死活,要么是极有自信,不把他放在眼里,庞谢自然不是前一种人,那么... 进洞以来,他第一次感到压力。 杨踱怎么想,庞谢不去管他,捡起石块之后,冲着远方大声喊道:“尊驾看戏也看够了吧?还不现身一会?” 第五十五章 初战 一声大吼之后,山洞外面仍是一片沉寂,除了蛇群之中不断响起的“嘶嘶”声,再没有半点动静。 “故弄什么玄虚?”小天清冷声音说道,不单是她,其他几人眼中也露出疑惑的眼神,只有杨踱退开半步,目中露出凝重之意。 “尊驾不肯出来,难道以为我在诈你吗?” 庞谢大笑一声,右臂伸展开来,身体稍微侧倾,以胯骨为圆心,以手臂为半径,手臂伸直,运足膂力,猛然向前一抡,如同风车一样抡成半圆,手中石块登时激射出去。 嗡! 田七只觉得耳边一阵轰鸣,就见碗口大小的石块,如炮弹一般向外激射而出,在空气中拉出一道白线,滚滚气浪,四散开来,震的他连连倒退几步。 莫说田七吃了一惊,就连杨踱、赵虎行等人脸色也是一变,不由自主的顺着石块飞出方向望去。 石块飞出山洞,径直向对面林中一块空地飞去,哪里有一块天然形成的石板,约有二三十平大小,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白雪,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瞬息之间,石块来到空地上方,尚未落地之前,带来的风压已将雪地上的积雪向两边吹去,形成了一个浅浅的小坑。 田七连忙捂住耳朵,石块激起的气浪,已震得他有些耳鸣,如果砸在石板上,声音只怕不必炮弹爆炸小多少。 不料,就在石块来到距离地面不足一尺的地方,积雪之中,猛然伸出一只手来,这只手五指张开,正挡在石块前面。 令人惊异的事情发生了,随着“噗”的一声轻响,石块被这只手紧紧握住,陷在手心,纹丝不动,就好像陷入沼泽一样,再没有任何动静,就好像刚才造成的煊赫声势,都是一场幻觉。 啊?这是? 洞中几人还来不及思索,下一个瞬间,空地上的积雪猛然扬起,一个身影直挺挺的站了起来,腰不弯,腿不屈,就好像僵尸一样,垂直站了起来,正对着庞谢等人所在的方向。 片刻之后,雪花散落,露出这具身影的真面目来。 “怎么会是他?” “老邱!” 几人惊讶喊道。 就连杨踱脸上也露出诧异的表情,看来老邱的出现,显然也出乎了他的意料。 事实上,自从那只手从雪中伸出之后,杨踱便收起架势,退到小天的身旁。 单从刚才那一掷,他便发现庞谢的厉害超出预期,周边还有其他埋伏,这种情况下,已经没有心思再跟庞谢动手,否则鹤蚌相争,渔翁得利,那就大为不妙了。 只有庞谢没有感到意外,昨天晚上,他已经确认过,老邱也是修行中人,三家村这地方不大,能有一个修行人已经不容易,再出第二个修行人的可能实在太小。 ...... 老邱依然是初见时的模样,满头白发,皱纹堆累,一件又脏又旧的黑布棉袄随风而动,看起来仿佛行将就木的老人,只是此刻已经没人敢这样看他。 他抬起头来,望着庞谢等人,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然后,用手慢慢举起石块吗,朝着着众人的方向,五指缓缓发力。 咔嚓... 碗口大小的石头顿时四分五裂,碎成核桃大小的碎块。 咯吱... 随着五指逐渐收紧,石块继续裂开,裂成更下细小的碎块,不断从他掌心滑落。 半分钟之后,五指攥成拳头,石块碎成米粒大小的石渣,在老邱脚下堆起一小堆。 老邱再次冲着众人笑了笑,露出比鬼哭还难看的笑容,手腕一转,掌心向上,手掌平摊,五指伸开,掌心上捧着一小撮石粉,轻轻吹了口气,石粉四散飘扬,覆盖着身前的积雪上,灰蒙蒙染了一片。 “碎石成粉!” 庞谢喃喃说道,脸上第一次露出意外的表情,这是“蜕凡六关”第一关“肌肉关”大成的表现。 他昨夜发现老邱是修行人,却不知道老邱的真实修为,眼下看来,单就境界而言,老邱还在他之上。 他只顾着老邱,却没发现,当他说出“碎石成粉”这四个字的时候,杨踱扭头看了他一眼,眼中带出惊奇之色来,似乎对他能说出这四个字极为惊讶。 老邱吹散石粉之后,漫步向山洞方向走了过来,沿途遇到的群蛇,既不攻击,也不避让,而是纷纷吐着舌头,轻轻舔舐老邱,就好像是在邀宠。 “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发现我了?”老邱来到石壁下方,抬着头对众人说道。 不等众人回答,他便自言自语,接着说道:“晚点发现不好吗?让我多看会戏,你们也能多活一会。” “邱老先生,不知您老有何见教?”杨踱问道,此人城府极深,心里虽然惊讶,脸上却不带出来。 “我要吃了你们。”老邱低声答道,脸上露出一种兴奋的表情来。 杨踱脸色一变,没有再张口。 “你是什么来路?”小天忍不住问道。 洞中几人,李大勇沉稳,田七胆弱,赵虎行老练,杨踱深沉,庞谢自不必说,金山湖里独居八百年,耐心最是不缺。 唯有小天,虽然实力不弱,但毕竟年轻,压不住脾气。 “乖乖,快到碗里来...”老邱听到小天的话,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了这么一句令人头皮发麻的话。 “你...”小天还想说些什么。 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见老邱飞身一扑,手足并用,如猿猴般蹿上石壁,眨眼之间,便冲入山洞,来到小天身前,五指猛然探出,朝小天心口刺去。 老邱刚才碎石成粉,众人都看在眼里,五根指头力量之大,可以说是惊世骇俗,当真刺中,只怕要在小天胸口开一个大洞。 这一抓来的太快,小天压根没反应过来,眼睁睁的看着老邱向自己抓去,完全不知闪躲。 就在小天命悬一线的时候,杨踱身形微晃,瞄准老邱的颈部击出一拳,这一拳速度奇快,竟不比庞谢刚才抛出的石头慢半分,只是声势上有些不如,赵虎行反应也不慢,右手握住匕首,反手向上抡出,直插老邱的左肋。 杨踱与赵虎行两人,分别站在小天的一左一右,此次出手之前,也来不及商量,可是两人不约而同,都选择了“围魏救赵”的策略,而不是选择与老邱正面对抗,也可看出,两人都没有正面挡住老邱的信心。 面对杨踱的拳头与赵虎行的匕首,老邱嘿嘿一笑,缩头、收腰,弯腿,就地一滚,滚出三尺,闪过两人攻击,顺势滚到赵虎行身前,随即一拳打出,朝赵虎行的头颅砸去。 这一招变化算不上出奇,只能说是寻常招式,只是此刻老邱施展出来,速度快的出奇,莫说是杨踱与小天,就连赵虎行本人,也有些反应不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老邱出手。 “啊!” 赵虎行大叫一声,只得闭目等死。 “嘭!” 一声巨响在他耳畔响起,赵虎行直震得两耳轰鸣,甚至有些恶心,不过,预料中的一击却未到来。 “庞大哥!”耳边传来田七的喊声。 赵虎行连忙睁开双眼,只见老邱的拳头就在眼前,距离眉心不足一尺,却被庞谢稳稳架住,一寸前进不得。 “好大的力气!” 老邱愣了愣,收回拳头,伸出舌头,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站起身子问道:“你也不想活了?” “难道我不动手,尊驾就会放过我们?”庞谢反问。 “自然...” 老邱嘿嘿一笑,身子向后缩了缩,脚步也向后挪去,似乎放弃了杀入,不料,就在他向后挪到一半的时候,猛然抡起双拳,如雨点般向庞谢砸去。 庞谢对他的进攻毫不以外,双臂一横,将门户紧紧封住,任老邱如何击打,也不露出半分破绽。 眨眼之间,老邱击出数十拳,庞谢将其一一封住。 ...... 老邱攻如潮水,庞谢守如山岳。 噼噼啪啪,两人在山洞之中恶斗起来,拳风四溅,震得田七与李大勇不断后退,小天与赵虎行也缓缓向后撤去,只有杨踱没有挪动脚步。 就在两人战到最为激烈的时候,杨踱身子一晃,脚踏一种极为玄妙的步法,切入两人交手的圈子,流水一般滑到老邱身前,左掌轻轻一递,掌心印在老邱的右肩上,留下一道淡淡痕迹,如同烟熏一般。 一掌攻出之后,杨踱急忙闪出两人对战的圈子,喘了几口粗气,似乎刚才那一掌耗费了他不少元气。 老邱中掌之后,初时还没反应,接连又攻出三拳之后,中掌之处逐渐发黑,散发出一股腐臭的味道来,向后撤了几步,转头看着杨踱,问道:“什么掌法?” 杨踱微微一笑,却不正面回答,说道:“前辈若不想变成僵尸的话,还是赶快想法解毒的好,否则活不过二十四小时。” “倒是小看你们了。” 老邱说完这句话,收回拳头,慢慢退出石洞,庞谢与杨踱对视一眼,两人都没有去追的意思。 第五十六章 联手 老邱离开山洞之后,庞谢连忙盘膝坐下,开始运功调息。 与他之前的判断相同,老邱确实有“蜕凡六关”第一关“肌肉关”大成的实力,一身膂力大的惊人,他刚才与老邱交手时间虽然不长,但已耗尽全身气力,若不是杨踱突然出手,只怕他未必能挡多久。 当然,即使杨踱不出手,他想全身而退还是不难,只是田七和李大勇就危险了。 这边庞谢身心俱疲,那边杨踱更不好受。 杨踱脸色苍白如雪,豆大的汗珠不断顺着脸颊留下,勉强从怀中摸索出一个药瓶,拧开药瓶,倒出一小截灵参含在嘴里,闭着眼睛靠在墙上,慢慢咀嚼灵参,刚才攻出那一掌,对他来说也不容易。 这两人在全力恢复,其他几人也没闲着,李大勇和田七站在庞谢身前,警惕的望着对面的三人,赵虎行和小天则站在杨踱两侧,也是一副全力戒备的样子。 如今有大敌在侧,双方不约而同,全都选择了休战 约莫过了半个钟头,庞谢先行恢复过来,双眼睁开,长长出了口气,说道:“好厉害!” “怎么样?没事吧?”田七连忙问道。 “没什么,只是累了点,休息一会就好了。”庞谢说道。 “我只看出你小子有功夫,没发现你小子功夫居然这么强。”李大勇叹道。 庞谢一笑,也不说话。 “庞大哥,你刚才为什么要救他?”田七见庞谢没事,也就放松下来,偷偷指了赵虎行一下,压低声音问道。 双方之前已经撕破脸皮,只差一步就要动手,不知为何,庞谢却要出手去救赵虎行,结果跟老邱打了起来。 “老邱不是善类,杀了赵虎行之后,也不会放过我们,而我现在又不是他的对手,要是坐视不管,迟早要被他各个击破。”庞谢说道。 “哦。”田七点点头。 就在庞谢起身不久,杨踱也恢复过来,缓缓睁开双眼,吐掉口中的参渣。 “老师,刚才为什么要帮他?”小天同样忍不住问道,他对杨踱出手帮助庞谢感到不解,坐山观虎斗岂不更好? 杨踱满面倦容,也不说话,伸手指了指地面。 这座山洞位于石壁之中,四面八方都是岩石,地面自然也不例外,只是原本是十分光滑的地面石板,如今却多了十多个半寸深浅的脚印,这是刚才老邱与庞谢交手时留下的,这两人拳脚重的异乎寻常,交手之际,力量外泄,竟在石头上踏出脚印来。 小天刚才没有看到,此时受杨踱的提醒,低头瞧见脚印,脸上不由一白。 “明白了吗?这么重的拳头我可扛不住,万一这位小兄弟被他打死,咱们一个也活不下来。”杨踱说道。 “嗯。”小天顿时明白。 ...... “这样吧,小兄弟,咱们两家今日暂且罢战,你我之间的恩怨过后再说,先想办法一起从这里杀出去。”杨踱忽然大声说道,目光直视庞谢。 按说在庞谢、田七、李大勇三人之中,李大勇身为教官,又是道门弟子,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不过,经过刚才一战,众人都已明白几人之中只有庞谢够分量跟老邱抗衡,故此,杨踱也不问其他人,只问庞谢的意见。 不单是杨踱这么认为,其他人也都这么认为,就连李大勇也丝毫没有感觉异常。 “有道理。”庞谢点点头,回头瞧了瞧李大勇,问道:“李教官怎么看?” “只能这样了。”李大勇说着话,恨恨的瞪了赵虎行一眼。 这两人之前是战友,忽然转为仇敌,如今因为情势所逼,又要并肩作战,这份感觉确实十分别扭。 与李大勇愤愤不平不同,赵虎行则是恍若无事,并不在意李大勇的眼光。 庞谢看了赵虎行一眼,心中隐隐有些奇怪的感觉,不知是为什么,赵虎行的年纪看起来比李大勇大不了多少,却时常会有一种沧桑感流露出来。 至于田七和小天,一个充分信任庞谢,一个唯杨踱之命是从,自然也不会有其它疑问。 “既然如此,你我不妨击掌约定!”杨踱笑道。 “好!”庞谢答道。 啪!啪!啪! 三次击掌之后,庞谢笑道:“杨教授,与你击掌可是冒了很大风险的,要是你给我也来上一记烟罗掌,只怕...” “刚才那一掌就要了我半条命,哪能这么容易用出来。”杨踱苦笑道。 两人相视一笑,初步达成盟约。 “诸位,既然说好了,咱们得想办法尽快出去,老实说,我的修为不足,烟罗掌只是半吊子,虚有其表而已,恐怕他不久就会卷土重来。”杨踱说道。 “你的意思是?”庞谢点点头。 “咱们结阵杀出去,你我在前面顶住,李教官和这位小兄弟在中间,由赵部长和小天殿后,若能寻机杀了老邱最好,实在不行,且战且退,尽快退出黑龙谷去。” “你们光想着对付老邱,可是外面的蛇群怎么办?”田七提出一个实际问题。 “杨教授,刚才你们通过蛇群的时候,并没有受到毒蛇的攻击,这是什么原因?”李大勇问道。 “是这样的,我们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很早就发现了黑龙谷里蛇群的奇异之处,每次来都会带上驱蛇的药物,只要喷在身上,毒蛇就不会攻击。” “咱们既然联手,能不能给我们也喷一些?”李大勇问道。 “这个自然。” 杨踱从怀里取出一小瓶喷雾剂来,递给李大勇,说道:“按理说,只要喷上一点,毒蛇就不会靠近,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把周身上下都喷上吧。” 李大勇点点头,用喷雾喷遍全身,这种喷雾剂气味稀奇,味道刚散发出来时,有一点像梨花香,过了一阵,味道又是一变,嗅在鼻子里感觉酸酸的。 田七也同样喷过一遍,然后便是赵虎行,三人全都仔仔细细的喷过,一点也没有遗漏,最后,只剩下庞谢。 庞谢拿过喷雾剂,却不着急喷在身上,而是问道:“这喷雾剂是什么原理?” “我们对华国记录在案的1021种蛇类进行研究,找出每一种蛇最为厌恶的味道,然后混杂在一起,优化组合之后形成的一种气味剂,只要稍微喷洒便能有效驱赶半径十米之内的蛇,喷洒一次有效期3天。”杨踱解释道。 “也就是说,只是因为蛇厌恶这个味道,然后才会闪开,而不是对蛇有什么威胁?”庞谢问道。 “不错。” “那我恐怕这东西没什么大用了。”庞谢摇头说道。 “你不要乱猜,这东西可用过不止一次!”小天说道,因为被庞谢一掌推开的缘故,她一直看庞谢不大顺眼。 “为什么?”杨踱倒是不急,只是露出疑惑的眼神。 “刚才老邱进洞之前的情形你们也见了,谷中蛇群在他面前极为驯顺,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老邱可以操纵谷中蛇群,要蛇群按照他的安排行事,这药剂要是有实际伤害还好,若是只能让蛇类厌恶的话,只怕现在已经不管用了。”庞谢说道。 “未免太危言耸听了吧。”小天忍不住喊道。 杨踱默然不语 庞谢还有一条理由没有说,昨天夜里,他亲眼见过老邱屋中的异象,只是这话说出来,除了挫伤面前这几人的士气,再没有其他用处了。 “老师,我们先不要听他乱说,空口白话,又没证据,他要是怕,不如我先下去试试,要是毒蛇不咬我,你们再下去也不迟!”小天说道。 杨踱仍不说话。 庞谢说道:“我是拿不出什么证据来,而且我相信你出去之后也不会受到攻击,因为如果我能操纵群蛇,就一定先不发动攻击,等咱们几个全部离开这里之后,再用蛇群围攻,到时候老邱正面进攻,蛇群从旁围杀,只怕咱们一个也活不了。” “你这么说,咱们岂不是没活路了?”小天反问。 “那倒也不是,现下还有一条路,只是不知道你们愿不愿走。”庞谢说道。 “什么路?”杨踱终于张口。 庞谢抬头,一指洞穴深处,说道:“这座洞穴虽然深不见底,但是站在这里,能感觉到丝丝凉风吹来,要是我猜得不错,洞穴深处应该还有别的出口,咱们顺着这条路一直下去,说不定能避开老邱” 听完庞谢的办法,其他几人全都沉默下来,就连杨踱也不张口,这倒令庞谢有些诧异。 庞谢却不知道,他是妖物化形为人,在黑暗中呆的日子长,阳光下呆的日子短,故此,对洞穴深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这几人却都在阳光下长大,对深不见底的洞穴难免有心理压力。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你们把发报机给我,我现在向袁旅长求援,我想老邱再能打,也只是一个人,难道还挡得住武装直升机、火焰喷射器不成?”李大勇忽然说道。 杨踱和赵虎行对视一眼,一起摇了摇头,直接否定了这个办法,若是能派一架武装直升机过来,火力覆盖之下,老邱自然不再话下,问题是,收拾了老邱之后,他们两位只怕也不会有好结果。 “咱们还是尽快决定吧,老邱恐怕不会给我们太多时间。”庞谢忽然说道。 话未说完,一股股黑烟从洞外涌了进来,呛得几人连声咳嗽,小天快走几步,赶到洞口一看,不由失声叫道:“不好,那老鬼在外面堆柴放火,咱们赶快走吧,再不走就困在这里了!” 第五十七章 地下迷宫 听到小天的喊声,杨踱与赵虎行对视一眼,毫不犹豫地向洞口纵去,他们最终还是不肯相信庞谢的判断。 两人来到洞口边缘,杨踱回头瞧了庞谢一眼,示意庞谢与他一起杀出去,庞谢摇了摇头,坚持自己的判断,杨踱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但也没有再说什么,转过头去,与赵虎行、小天,三人一起跃出石洞,消失在烟雾之中。 滚滚浓烟不断涌入洞中,李大勇和田七呛的连声咳嗽,忍不住也朝洞口方向走去。 庞谢伸手拽住两人手腕,问道:“你俩要去哪里?” “这地方不能呆了。”李大勇说道,却没说出要去哪里。 “庞大哥,你说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田七捏着鼻子说道。 “跟我走!” 庞谢也不等李大勇下定决心,转过拽着两人向洞穴深处奔走。 山洞幽深难测,最初几十米还能借着洞口的光亮,分辨出前面的道路,待到几十米之后,拐过几个弯道,光线一点点暗了下来,最终变得伸手不见五指,再也瞧不见任何东西。 洞中虽然黑暗,庞谢脚下却丝毫不慢,他已修成“蜕凡”境界,体质向非人转换,五感敏锐至极,逐渐开始有夜间视物的能力。 李大勇和田七就不免吃些苦头,山洞内部曲曲折折,道路宽窄不一,最宽阔的地方,足有十来米宽,有五六米高,容得下两辆卡车并行通过,最窄处宽不足一米,高也就一米多,就算田七也得弯着腰才能通过。 这两人没有庞谢夜间视物的能力,懵懵懂懂跟在庞谢身后,如同睁眼瞎一般,一路上磕碰不断,不大会功夫,便受了些擦伤。 ...... 三人跑了一阵,渐渐闻不到烟味了,李大勇回过神来,忽然说道,“等等,我怎么忘了,明明带了手电的!”随即从口袋中取出一支手电来,轻轻一按按钮,“咔嚓”一声轻响,橘黄色的灯光照亮了前方道路。 灯光亮起,庞谢也停下脚步,刚才走的太急,他还没有什么感觉,李大勇和田七也要喘口气。 “不对,这是怎么回事...”借着手电的灯光,看清楚四周的情形,李大勇脸色顿时一黑。 只见三人身前,居然有三条通道,分别通向三个不同的方向,而在三人之后,也有两个通道,竟分不清刚才是从哪里过来的。 这一前一后就是五条道路,一时间,李大勇不知道要去哪里。 “怎么了?”田七还没发现问题。 “咱们刚才摸黑走的,我一直以为只有一条路,直来直往,要是前面是死胡同,咱们还可以往回折,没想到这里竟然有这么多岔道,万一走不出去,连退路也找不到了。”李大勇神情有些紧张。 “啊?是啊!”田七这才反应过来,瞧着四周黑漆漆的一片,心底有些发毛。 “李教官多心了,这里通道虽多,但能连同外界的通道却极有限,你仔细去感受,能够感觉到细微的气流运动,顺着气流往前,不愁找不到出口,再说,纵然向前找不到,逆着气流运动的方向在往回走,也能找回洞口。” “哦?” 李大勇听完之后,伸手在几条通道分别感觉一番,果然感觉到了气流的流动,只是这气流的运动极为细微,需要仔细感受才成,稍微分神便感受不到。 “放心了吧?”庞谢笑道。 李大勇点点头,不再说什么,田七倒是两眼放光,忍不住问道:“庞大哥,你以前是当过摸金校尉,还是搬山力士?” “......” “既然没什么疑问,咱们就把手电关了吧?”庞谢说道。 “关了?”李大勇眉头一皱。 “必须要关吗?”田七满脸苦色,刚才那一段路程,他连续碰壁四五次,撞得鼻青脸肿,再加上黑暗之中行走,心理压力太大,实在不愿关掉手电。 庞谢用手摸了摸石壁,在手电光源前面摊开,只见手掌边缘,明显有许多水渍,解释说道:“这地方比外面的温度高,空气十分湿润,非常适合生物繁衍,要是有什么野兽出没,我一点也不会惊讶,咱们开着灯,很容易将这些野兽引过来。” “不会吧?再说,万一有野兽过来,开着灯岂不更容易发现?”李大勇有些疑惑。 庞谢一笑,也不解释。 片刻之后,李大勇摇了摇头,关掉手电,选择相信庞谢。 ...... 关掉手电之后,三人继续向前,前方岔道越来越多,判断气流方向也越来越困难,行进速度难免慢了下来。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庞谢眉头皱起,他感觉方向虽然没有错,但地势却越来越低,这样下去,不知何时才能从这里走出去。 绕过一个路口,三人向前又走了几步,庞谢忽然停下脚步,轻轻嗅了嗅潮湿的空气,原地站着不动。 “怎么了?”田七连忙问道。 声波传出老远,遇到四面的石壁上,反射回来,震得他耳朵嗡嗡作响,耳膜有些生疼。 “这地方有点问题。”庞谢说道。 “啊?”李大勇连忙打开手电。 橘黄色的灯光扫射之下,前方现出一个极为巨大的地下石窟来。 石窟呈椭圆形状,前后差不多有二三百米长,微弱的灯光几乎照不到头,上下有二十多米高,一根根石质倒刺垂了下来,就好像是钟乳石一般,好像随时要掉下来,看着令人心寒,左右差不多也有上百米宽。 石窟四周可以通行的通道极多,粗略看上一眼,差不多就能数出十多个通道来,地上堆积了不少巨大的石块,东一块,西一块,都是一人多高的岩石,只有正中一块空地较为平整。 “这地方可不好判断方向啊!”李大勇有些发愁。 石窟面积太大,又有石块阻拦,难免会改变气流的方向,想要找到正确的通道可不容易。 “不单是这样。”庞谢说道。 “还有什么问题?”田七问道。 庞谢没有立即回答,沉默片刻之后,说道:“这样吧,走了这么久,你们也该累了,先找个地方休息,吃一点东西,我在周围走走。” “你不吃吗?” “我还不饿。” 李大勇与田七找了块平整地方,放下行李,点起蜡烛,开始吃东西,这顿饭两人吃的都不多,在这里还不知要走多久,多留点食物比较好。 庞谢独自一人,在石窟中漫步而行,轻轻的脚步声时远时近,环绕在李大勇与田七的耳旁,也让两人安心不少。 ...... 约莫半个钟头,庞谢走了回来,借着微弱的烛光可以看到,他手中捏着几个碗口大小的黑色薄片,脸上带着一丝古怪的表情。 “庞大哥,这是什么?”田七问道。 庞谢也不说话,将手中薄片递了过去,分别给李大勇和田七各一片。 田七接过薄片,放在蜡烛旁边,借着烛光观察,黑色薄片呈现出不规则的圆形,一边略微圆润,一边微带棱角,薄片上有一圈圈的痕迹,就好像树木的年轮一样。 “这玩意是化石吧?贝壳?鹦鹉螺?嗯,看来沧海桑田这事确实是真的,就连秦岭山里都有化石存在!”田七感慨说道。 庞谢没有理他。 李大勇翻来覆去看了一阵,脸色越来越难看,试探问道:“难道这是....怎么可能?这么大?” 说着话,他两手伸开,在空中比划出长蛇形状。 庞谢点点头。 “怎么可能!”李大勇大声喊道。 庞谢捏起一张薄片,双手一掰,薄片顿时从中间弯曲起来,随即一松,薄片骤然弹起,恢复了原来的形状。 看到这一幕,李大勇的脸黑的像墨水一样。 “庞大哥、李教官,这是?”田七还是有些不明白。 “能有这种弹性,显然是从某种生物身上脱落的,要是猜得不错,这应该是某条蛇,或者说是蟒的鳞片。”庞谢说道。 “鳞片?”田七用手比划了一下,失声喊道:“鳞片要这么大,那这条蛇得多大啊!” 寻常蛇身上的鳞片,直径只有几毫米,就算是十多米长的蟒蛇,身上的鳞片也不过一两厘米,哪有碗口大小的鳞片,要是按照这个比例,那这条蛇岂不是有百十米长? 庞谢默然不语,轻轻摆弄手上的鳞片,不知在想什么。 李大勇见庞谢不说话,沉思片刻,主动说道。“小庞,刚才在洞口的时候,赵虎行说的话,你都听到了,既然如此,我也不瞒你,我自幼在道门长大,属于终南山全真道脉,后来才在师门的安排下去参军,赵虎行则是龙宫属下,这次也是龙宫派他来训练营的,当然,他现在已经背叛龙宫了,只是龙宫可能还不知道这件事。” “我说这些田七肯定会惊讶,但你应该不会,你这一身本事绝非寻常人教的出来的,你师父恐怕也是同道中人,应该也给你过道门与龙宫。” 庞谢微微点头,自然没人给他讲过这些,不过,八百年前,龙宫和道门远没有今天这么隐秘,就算是凡夫俗子,知道的也很多,完全不需要有人去讲。 “也正因为如此,我一向认为,世间奥妙无穷,非凡人所能测度,就如今天咱们遇到的蛇群。你说这鳞片是从某种生物身上脱落的我相信,只是这种生物到底是不是蛇,咱们还得好好琢磨一下,找个应对的手段,万一遇到了也好对付。” “说不定是鱼?”田七插话说道。 李大勇哑然。 庞谢想了一阵,说道:“李教官、小七,这里叫做黑龙谷,一直有蟒蛇成精的传说,谷口还有黑龙真君庙,这都是做不得假的。” “以我想来,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这地方一定有些古怪,说不定也有某种未知的生命,不过,毕竟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就算有什么古怪,经过历史长河的冲刷,未必还能留下什么,咱们只要小心点就不足为患。” 对历史长河的残酷,庞谢最有体会,数百年前,天地元气衰微,无数修行人不得寸进,消失在红尘之中,只有他仗着明珠精粹,勉强活到现在。 这里原先纵然有什么古怪,只要没有奇缘,能活到现在的可能性确实不大。 “你说的也有道理。”李大勇说道。 田七也点了点头,短短一天时间,连续遭遇几件怪事,他开始已经见怪不怪了。 两人认可了庞谢的说法,只是不知为何,看着这几片蛇鳞,觉得心头沉甸甸的。 “噗”! 庞谢忽然低头,吹熄了地上蜡烛,悄声说道:“有人!” 两人连忙屏住呼吸,过了几分钟,就在田七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一阵匆忙的脚步声音从三人刚才过来的通道传了出来。 第五十八章 秘闻 黑暗之中,脚步声音由远及近。 田七忍不住紧张起来,脑海中浮出老邱那张比鬼更恐怖的面孔,浑身肌肉不由紧紧绷住,若不是庞谢按着他的肩膀,恐怕已经忍不住跳起来了。 李大勇内心同样紧张,不过,他总算也是道门弟子,还是上过战场的军人,经历过死亡的历练,还能控制住自己的举动,不至于像田七一样表现出来。 庞谢盘膝而坐,一只手轻轻按在田七的肩上,让他不至于太过紧张,另一只手轻轻摩挲黑色鳞片。 过了几分钟,脚步声越来越近,一点微弱的灯光逐渐照亮四周,田七忍不住探出头去,想瞧瞧来的是谁。 “杨教授,你们怎么跟过来了?” 光影交错之中,田七还没瞧清楚来人,庞谢已然笑着说道。 “谁?”来人之中,有人惊呼。 “啊?”田七和李大勇都是一愣。 “是庞老弟吗?”一人轻声问道,说话这人正是杨踱。 “是我。” 庞谢挺身站起,田七和李大勇也站了起来,一同从阴影中走到光亮处。 微弱的灯光下,杨踱一行三人踉踉跄跄走了过来,一眼看去,颇为狼狈。 杨踱身上多了几块暗红色的血迹,不知道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赵虎行脸色苍白,左臂向后弯曲,扭成一个怪异的角度,看来已经废了,小天比赵虎行更惨了许多,浑身上下血迹斑斑,脸颊还有些不正常的青灰色,是中了蛇毒的症状。 杨踱露出一丝苦笑,冲着庞谢拱了拱手,说道:“不听好人言,吃亏在眼前,我们没有听小兄弟的话,今天这个亏吃大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庞谢问道。 杨踱长长叹了口气,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讲述一遍。 他们三人冲出山洞的时候,老邱身上的掌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与蛇群一起将洞口团团围住,三人见势不好,知道正面挡不住老邱,于是决定兵分三路,分头突围,若是有人被老邱追上,那就誓死一搏,给其余两人创造一点逃命的机会,结果这三人之中,老邱挑中了赵虎行,两人交手不过数招,赵虎行就受了重伤,一条左臂被老邱扭断。 跟小天的遭遇比起来,赵虎行还算幸运,小天直接冲入蛇群,起初蛇群纷纷避让,身上的喷雾剂貌似还起作用,不料,当她冲入到蛇群正中的时候,老邱忽然吹了一声口哨,哨声响起,群蛇齐动,一起向小天扑去,若不是杨踱从旁援手,只怕小天就要葬身在蛇口之下。 杨踱见情势不好,知道想冲出去已不可能,便出手将赵虎行与小天救下,三人重新逃回石洞,设法摆脱了老邱的追击之后,逃入石洞深处,再往后,三人顺着气流流动的方向一路追来,只不过他们走的慢些,直到此时才追上庞谢等人。 庞谢听在耳里,对杨踱的又多了几分提防。 三人一同冲出山洞,老邱偏偏挑中了赵虎行,这是因为赵虎行运气不佳,还是杨踱做了手脚,不好判断,不过,杨踱与小天分头突围时,以他的修为竟会比小天慢了一步冲入蛇群,这一点就难免令人生疑了。 况且老邱一身怪力无人能挡,又有蛇群从旁掠阵,杨踱在这种不利局势下,还能将这两人救走,要说没点压箱底的功夫,只怕谁也不信。 ...... “杨教授,你们是怎么摆脱老邱追击的?他还要多久才能追上来?”李大勇忍不住问道。 “我这次进山的时候,随身带了一瓶高浓度麻醉剂,刚才用在老邱身上了,不过,我看他受到的影响不是很大,恐怕耽搁不了他多长时间。”杨踱解释说道。 庞谢微微点头,原来是有这种东西,难怪杨踱敢跟老邱交手,只是从杨踱等人迅速逃离战场,并不借机反攻这件事来判断,麻醉剂在老邱身上的效果有限。 “这一路上,我们都很紧张,担心老邱随时会追上来,如今遇到你们,总算是放心一些了。”杨踱说道。 “咱们现在怎么办?回头杀出去?还是继续往前?”李大勇皱眉问道,这话是问杨踱,也是在问庞谢,更是在问他自己。 “回去肯定是不行的。”庞谢头一个说道:“单以老邱的本事,咱们就抵挡不住,何况还有蛇群相助,回去是一条死路,除非杨教授还有什么压箱底的本事没有露出来。” 杨踱连连摇头说道:“这个老邱太过厉害,刚才逃命的时候,我已经用尽了后手,再没什么压箱底的功夫了。” “看来咱们只能继续向前。”李大勇问道。 “这也不妥。”杨踱出言反对。 “为什么?”庞谢问道。 “其中有些内情,只是说了你们恐怕也不信。”杨踱说道。 “杨教授但讲无妨,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难道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庞谢说道。 杨踱沉思片刻,说道:“在我和小天来之前,赵老曾给你们讲过,他把你们骗到这里,是为了血祭黑龙谷中的蟒蛇精,他这个说法你们信不信?” “真假难辨。”庞谢说道,李大勇的嘴角也抽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口。 “几年之前,我得了一本古籍,是明朝永乐年间一位施姓举人记述的笔记,其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情。” “秦岭山中有条黑色蟒蛇,修行千年,头生双角,已经蜕变为虬,只差一步便可化身蛟龙,脱凡籍,入天庭,只是不知何故,黑蛇误犯天条,被当时的全真教祖师玄虚道长施法擒拿。” “玄虚道长擒住它之后,可怜它并非故意犯错,便没有取它的性命,而是布下阵法,将它镇压在一座谷里,这座山谷就是黑龙谷。” “数十年之后,玄虚道长驾鹤西归,布置的阵法渐渐残缺,黑蛇逐渐脱离封印,在黑龙谷周边为祸,周边百姓也因此吃了大苦头,直到后来又有一位罗姓高人前来,再次将黑蛇擒拿,并要黑蛇立誓,永世不出黑龙谷,这才飘然而去。” “这位施举人与这位罗姓高人有些交情,一次酒后闲聊,听这位高人讲起,黑龙谷中这条黑蛇,已经快要脱去凡胎,吃它一口肉便能百病不生,若能吃了蛇胆便能添寿百年。” “有这种好事?姓罗的自己怎么不吃?”田七忍不住问道。 杨踱一笑,说道:“彼时全真道势大,全真前代祖师镇压的妖物,没有全真教的许可,谁敢擅自杀了?” “这位施举人当时年纪不小,听过此事之后,顿时来了兴趣,眼馋黑蛇身上的灵肉,苦苦相求,想要罗姓高人再次出手,取了黑蛇身上蛇胆,罗姓高人自然不肯答应,施举人百般恳求,罗姓高人被他缠的太烦,便说我是不会去取的,若是你有本事取,你自己去取好了,于是便传给他一个取黑蛇胆的法子。” “就是这血祭之法?”庞谢插口问道。 “不错。” “这跟咱们目前的境况有什么关系?”田七有些不解。 杨踱说道:“据那笔记记载,黑蛇就藏在黑龙谷地下的石窟之中,按照书中描述,石窟里的情形,与咱们四周的环境相差无几,极有可能就是这里,我担心咱们继续往前,搞不好会遇到那条传说中的黑色蟒蛇,到时候再想办法恐怕来不及了。” “不过你们原本不就是来杀蛇的吗?为何又担心遇见?”庞谢眉头皱起。 “我们是打算在谷中布置好机关之后,再以血祭之法,将黑蛇引出,并不是与它正面搏杀。” “原来如此。” “庞兄弟居然不怀疑我的话?”杨踱倒是有些意外。 庞谢微微摇头,递上刚刚捡到的黑色鳞片,解释说道:“这是我在附近刚刚捡到的,看看像不像蛇鳞。” 杨踱接过鳞片,来回翻看了几次,又递给赵虎行,两人一起点了点头。 “难道这世上真有神仙妖怪?”田七忍不住问道,直到此刻,他还不敢相信其他人说的话是真的。 只是各人各有心事,一时间竟无人答话。 庞谢沉默许久,说道:“杨教授提到的笔记,与咱们当下的情形,确实有几分契合之处,这与三家村里流传的故事就完全对不上了,不知道这中间又有什么问题。” 杨踱点点头,他也想到了这个问题。 “那个故事可是老邱讲的,他哪样子肯定是有问题啊!当初肯定是在骗我们啊!”田七连忙说道。 “老邱讲的故事在三家村里随便找人打听一下就能验证,他没有必要在这上面撒谎。”庞谢说道。 “进又进不了,退又不敢退,那咱们怎么办?”田七问道。 沉默片刻之后,庞谢忽然说道:“不对,姓罗的包藏祸心,姓施的也不是好人。” 一句话出口,其他几人都是一怔,没想到庞谢还在琢磨这个。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姓罗的也是修行人,当然会明白这道理,自然也能够想到,世人为了长生,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血祭百十来个人,在咱们看来是天大的事,但在有些人眼里,不过是一点小代价罢了,可他竟然说出这个法子,难道不怕损阴德吗?姓施的居然还记下来,难道不怕给后代儿孙惹祸?” “这两人一人残忍一人阴毒,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一点杨教授不会看不出来。那么杨教授,请问你怎么会相信这样两个人会在笔记中写的都是实话,而不是胡编乱造?” 庞谢说到这里,猛然抬起头来,双目直视杨踱。 第五十九章 九姓十三宗 听到庞谢问话,杨踱微微一怔,却没立即回答。 小天忍不住说道:“我们相信这事,当然有我们的理由,话说回来,这山谷中的蛇群如此诡异,一不畏严寒,二不畏五金,难道还不是证据吗?” 庞谢摇了摇头:“黑龙谷中蛇群的诡异之处,是你们进到山谷之后才能发现的,可是秦岭山中,沟壑无数,想找这么一座山谷犹如大海捞针一般。你们当初肯费大力气寻找黑龙谷,必然相信古籍中说的是事实,不过,你们为什么会这么相信一本明朝人的笔记呢?” “咱们现在是要逃命!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小天有些不悦。 庞谢也不理他,双目直视杨踱,眼皮眨也不眨。 当初天地元气尚存时,全真教乃是道门七大门派之一,最盛之时,势力还在与天心、神宵、清微等派之上,隐然持道门牛耳,历代祖师都是修行界有数的高手,即使后来元气衰微,全真教仗着几位尚在人间的高手,也还坚持了许久,直到明末清初,这些高手全都坐化之后,才逐渐衰败下来。 这本笔记自永乐年间传下,流传六百余年,能够保存下来已属不易,即使如此,寻常人也只会把它当做志异小说,鬼狐故事,可是杨踱不但相信笔记中的记载,费尽心思找到黑龙谷,而且还能说服赵虎行,打算在谷中进行血祭,没有过硬的证据可不行。 事关生死,含糊不得,有些事情非要弄清楚不可,否则一个闪失,就有性命之忧。 “这有什么不能说的?他是九姓十三宗出身,鬼神之事对他们来说却再寻常不过!” 出乎意料,杨踱和小天没有答话,赵虎行倒是毫不客气。 “九姓十三宗?那是什么?”庞谢一怔,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个词,八百年前,他修炼成妖的时候,对修行界的事情也知道一些,却从没听说过这个名词。 “你不知道?”赵虎行一愣,皱眉说道:“我看你这么大的本事,必是高人教出来的,还以为你知道这个名号,你竟然不知道?” “确实不知,还请赐教。”庞谢说道。 “还请慎言。”杨踱说道。 “嘿,有什么可慎言的?当年谁不知道九姓十三宗的名号?要不是建国之后上面封锁消息,就这事也算秘密?”赵虎行冷笑说道。 “咱们能不能活着出去还是两说,杨教授又何必阻止,权当让我过个耳瘾。”庞谢说道。 “说的是,如今咱们困在这里,能活多久都不知道,还有什么好怕的?”赵虎行说道。 “算了,还是我说吧。”杨踱摇了摇头,说道:“也省的赵老说错了,我还得纠正。” “多谢杨教授了。”庞谢拱手施礼,李大勇和田七也提起兴趣来,想听听他要说些什么。 “九姓十三宗是一个统称,其中九姓指的是嬴、刘、铁、司马、朱、杨、李、赵和金,这九个姓氏,其中,刘姓又分为东宗、西宗和南宗,司马姓和赵姓都分为南北两宗,加起来共是十三个宗族,故此,统称为九姓十三宗。” 说起这些的时候,杨踱不自觉的整了整衣衫,声音沉定了下来,竟是前所未有的严肃,看来九姓十三宗这个名号在他心中分量极重。 “关于九姓十三宗的来历,江湖上说是众说纷纭,有些说是隐世宗门,有些说是修行世家,这事说起来神秘,其实很简单,只要把这九姓放在一起,就会发现这九个姓氏都有人一统神州大地,曾经建立过皇朝。” “实情也是如此,这九姓就是这九大皇朝的后人,都算是皇族血脉,杨某人也是其中之一。” 杨踱说到这里,眼中露出些许自得,显然对这个身份极为自豪。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你说的这些皇朝早就覆灭了,你能当上教授,也算是知识分子,该懂些历史趋势,怎么对这种事情还这么在意?再说了,这九姓流传到今天,不知道有多少后裔了,很难的吗?”李大勇忍不住出言讽刺。 “历史趋势...你当真知道什么才是历史趋势吗?”杨踱一笑,也不生气。 “你说这个跟古籍有什么联系?”庞谢插话问道。 杨踱继续说道:“当然有联系,难道你们读历史的时候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九姓能建立起皇朝?大家都是一个头两只手,凭什么你能当皇帝,我就得屈居人下?” “时运使然呗!”李大勇说道。 “啊?” 这个说法,不但李大勇是头一次听说,就连庞谢也是头一回知道,他过去交往过的修行人不少,但也从没听说过这个说法。 “九姓十三宗每一家崛起之时,都有无敌于天下的高手,都有称雄于天下的本钱,即使如今名声不显,依然掌握着各种修行密法、神通手段,影响着整个神州大地的一切。” “我为什么相信这本笔记?因为写这本笔记的施举人,就是我杨家一位先祖的朋友,笔记的来源绝对可靠!” 杨踱不经意间,竟讲出这么一段惊天动地的秘闻来。 “杨教授说的未免太荒诞了!”李大勇反驳道:“我也算是道门弟子,这个什么九姓十三宗如果有你说的这么厉害,我们怎么都没听说过?近百年来,神州战乱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怎么没见你说的这个九姓十三宗出来收拾局面,难道一个个都冷血无情坐视不管?再说了,既然你们这么厉害,怎么会被人推翻?为什么不再建皇朝?最后还靠共和国诸位先烈驱除鞑虏?” “这个问题不用他回答,我就可以回答你。”赵虎行冷声说道:“你没听说过是因为你修行不够,有些事情还不该知道,要是袁一枭在这里,他就知道杨踱说的都是真的。” “华夏共和国立国之前,九姓十三宗这个名号知道的人虽然不多,但也算不上绝密!”赵虎行说到这里,看了庞谢一眼,继续说道:“我跟你提过的西北五州总瓢把子‘九霄炎龙’刘总舵主就是刘家的人,直到建国之后,上面才开始封锁消息,佛道两门也罢,东海龙宫也罢,九姓十三宗也罢,名号逐渐隐没在历史之中。” “至于你说的为什么神州战乱之事,难道你以为欧罗大陆,美洲联邦没有高手吗?当时天下大乱,乱的又岂止是我们。” “我这辈子没什么别的长处,就是活的长一些,许多事情都比别人知道的多一些!”赵虎行最终说道。 “你?你又能比我大几岁?”李大勇忍不住出言反驳。 “哼哼…”赵虎行冷哼一声。 庞谢虽然也是第一次听这些事情,却不会感到惊讶。 田七年纪尚小,三观还未确定,所以虽然感觉新奇,却不会太过震惊。 李大勇脸色阴晴不定,他既是道门弟子,又接受了数十年现代文明的教育,早已树立了自己的三观,忽然听到这些事情,第一反应是不信,但细细一想,又觉得有些道理。 ...... 庞谢沉思片刻,说道:“原来这世上还有九姓十三宗,我倒是没听说过,要不是遇到杨教授,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知道这种秘闻。” “这也没什么,九姓十三宗的树大根深,势力遍布全国各地,寻常人虽然接触不到,但以庞兄弟的身手,迟早都会接触到,我这只是提前告诉你罢了。”杨踱笑道。 “原来这么厉害,看来如今的修行界是以九姓十三宗为首了?”庞谢问道。 “差不多吧,还有些许散修支脉,但都不成气候,我要是猜得不错,庞兄弟应该也是某位散修教出来的吧?”杨踱说道。 庞谢眉头微皱,八百年前,天地间元气充沛的时候,神州修行界最为强盛的是佛道两家,其中道门七派,佛门五宗都是名声显赫的大派,为何如今这些门派没留下什么传承,倒是从未听闻过的九姓十三宗忽然崛起。 “杨教授,我还想问一件事。” “但问无妨。” “你刚才说过,你是九姓之中杨家的人,不知你这份修为在杨家算不算高手?杨家如今修为最高的人又是什么境界?” 杨踱摇头一笑,说道:“我这点修为哪能算是高手,只不过是个外围的小卒子罢了,至于杨家修为最高的人是什么修为,这是宗族机密,连我也不清楚,还请庞兄弟见谅。” “不敢,杨教授能说这么多,我就已经很感谢了。”庞谢说道。 “庞大哥,你们说了这么多,咱们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那咱们怎么办?”田七插话说道。 庞谢一笑,说道:“小七,不急,杨教授敢来猎杀黑蛇,难道会不做万全准备?他都不急,你急什么?” 杨踱一怔,随即笑道,说道:“还是瞒不过庞兄弟,其实,当初杨某找到那本笔记的时候,跟笔记在一起的还有一张阵图,乃是玄虚道人镇压黑蛇的布阵图,指明阵法就布在地下石窟之中,其中标明了一处区域,是大阵阵眼所在,里面有镇压黑蛇的法器,咱们若能拿到这件法器,说不定能活着走出去。” “法器?你既然知道,以前怎么不去取?”庞谢问道。 “永乐年间至今已有六百余年,这么多年过去,法器还在不在,有没有,谁也不知道,这地方太过危险,我可不愿为一件或许有的东西冒险,老实说,我本是打算在地上杀死黑蛇之后,再去阵眼寻找法器,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第六十章 陷阵 借着手电筒微弱的灯光,杨踱取出一幅画卷来,平摊在众人眼前。 画卷极为古旧,纸张暗黄发黑,摊开之后,只有一尺见方,画面正中是一团如同蚯蚓一般的线条,线条之间夹杂着许多不同形状的符号,画卷四周则写满了艰涩难懂的文字,都是道家常用的云篆,工笔绘写,蝇头小字,一丝一缕极尽精细,没有半点涂抹之处。 这画在田七、小天,甚至赵虎行、李大勇眼里都与鬼画符一般无二,完全看不明白,只有庞谢和杨踱才能看出这是一副阵图。 “九宫八卦阵?这可不容易破。”庞谢有些皱眉。 九宫八卦阵是道家最为基础的阵法,天底下凡是会布阵的人,十之八九都会布置这门阵法。 正好说明了一点,这阵法虽然不是天下间威力最强的阵法,但却是天下间用途最广的阵法,不但道家有人在用,儒家、兵家、阴阳家一样有人用。 一门阵法若是用的人多,一定有它的优势。 这门阵法就有两大优势,一是上手容易,即使一窍不通的初学者,只要用心学个一年半载,便能布出阵来,虽然威力不强,但也聊胜于无。二是潜力无穷,若真有人能潜心研究千八百年,发挥出阵法的种种奥妙,便足以与当世最强的两仪微尘阵抗衡,丝毫不落下风。 “这倒没什么,那位罗姓高人已将阵中关键位置写的明明白白,咱们无需破阵,只要按照阵图的指引前行就是了。” 说话之间,杨踱手指轻挪,指着其中一个符号说:“咱们现在是在这里,位于兑位。”又指着另一个符号说道。“阵眼是在那里,位于坎位,由这里去那里,有这样一条路线。” 庞谢一面听他讲解,一面回忆“玄功要诀”中关于阵法的知识,确定没有什么问题之后,便点头同意。 几人商定之后,又歇息了一阵,赵虎行和小天各自包扎伤口,吃了些饼干肉脯补充体力,杨踱则是调息打坐,恢复精神。 半个钟头之后,六人一起出发,对照阵图上的路线,在地下石窟中寻了条通道,直往阵眼方向走去。 杨踱等人听从庞谢的建议,关掉手电筒,一起摸黑前行。 六人之中,庞谢在头前带路,走在最前面,紧跟其后的是赵虎行,再往后是李大勇、小天、田七,杨踱则在最后压阵。 一路上,六人小心谨慎,随时防备洞穴深处可能来到的袭击。 依照先前的推测,若是大阵已经停止运行,镇压其中的黑色蟒蛇便有可能潜伏在暗中,随时会出来袭击,若是大阵依然运行,则会有阵法阻碍,总之,这一路不会顺利。 出乎意料的是,直到一个多钟头之后,几人来到阵眼所在的石窟前面,一路上竟然平平稳稳,没有半点意外发生。 ...... 咔嚓! 杨踱轻轻拧开手电筒的开关,黯淡的光芒在石窟中亮起,面前这一座石窟勉强露出一丝真容。 这是一座极为宽广的石窟,比先前遇到的石窟更为辽阔,顶部也有一根根水桶粗细的石刺垂下,如同钟乳石一般,上面是圆形的根部,底下是尖锐的尖端,光影交错之间,锋锐的尖端如同刀锋一般反射着光芒,阴影处的顶部则如地狱一般吞噬着微弱的灯光。 在石窟的四周,能够模模糊糊地看到宽窄不一的通道,大概有十多个,其中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还有几个能看出来有人工开凿的痕迹,一行人刚刚走出的那条通道便是人工开凿而成的。 与之前那座石窟不同的是,这座石窟的地面比较平整,没有大块大块的岩石阻路。 “啊!” 田七走出通道,进入石窟,长长吸了口气,惊讶说道:“怪了,这地方空气好新鲜啊,咱们是不是快走出去了?” 李大勇、赵虎行等人纷纷点头,与通道内潮湿憋闷的感觉不同,石窟内的空气明显清新许多,走到这里,就好像在水中潜水许久,终于可以露头呼吸一样。 “这地方天地元气好足啊!” 庞谢的感觉与他们不同,踏入石窟之后,明显感觉的到,石窟里的天地元气比外界浓了数十倍,虽然没有八百年前那么充足,但也有五六百年前的水准。 “庞兄弟也有这种感觉?” 杨踱扭头问道,他的修为仅次于庞谢,一身功夫几乎达到后天顶峰,只差打通内外天地,便能踏入“蜕凡”境界,故此,除了庞谢之外,他的感觉最为明显。 庞谢点点头,长长吸了口气,默运“玄功要诀”,催动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全力吸取天地之间的元气,片刻之间,一次周天运转完成,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产生变化。 一个周天,只要十多分钟,吸入的天地元气,足够顶的上在外面修行一日。 “杨教授要是不急,不妨在这里修炼一番,说不定会有意外惊喜。”庞谢忽然说道。 杨踱距离“蜕凡”境界只差一步,头一次进入这种天地元气极浓的环境,身体最容易受到元气刺激,现在立即修炼,说不定能打通内外天地,若是时间一长,身体习惯了这个浓度的天地元气,恐怕就没有这个效果了,所以才好言提醒。 杨踱修为一旦突破,战力自然增强,到时候两人联手,未必打不赢老邱,就不用再去取什么法器,战什么黑色蟒蛇。 不知什么原因,庞谢越往石窟内走,心中越是感到不安,直觉告诉他,潜伏的危险已经越来越大。 “不必了,此处危机重重,咱们还是尽快离去的好。”杨踱摇摇头。 庞谢点点头,也不勉强,修为突破之事,机缘、心性、运气缺一不可,这里天地元气虽浓,但也不是说必然就会突破,他是好心提醒一句,杨踱不听,也不必再说。 ...... “按照阵图描绘的情形,这座石窟应该是阵眼所在,咱们分头找找,看有没有镇压大阵法器。”杨踱说道。 赵虎行、小天和田七等人一起点头,李大勇虽然还是不信,但也没有出言反对。 “各位小心些。”庞谢出言提醒。 如果杨踱说的是真的,这座九宫八卦阵是由全真教祖师玄虚道长布下,那就绝没有表面这么简单。 玄虚道长是一教之尊,也是当时修行界的顶尖高手,这座大阵若真是由他所布,必然有其出奇之处,绝不是轻易能破的。他们能一路平安走到阵眼,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天地元气衰退,元气已经无法维持阵法的正常运行,故此许多阵法布置都已失效。不过,眼前这座石窟里天地元气依旧浓烈,若是有什么阵法布置,只怕还在运转,要是一着不慎触动阵法,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杨踱说的是假的,这地方天地元气如此浓烈,恐怕也有其特异之处,仍然需要万分谨慎。 ...... “庞兄弟说的是,咱们小心些,都把手电拧亮,看清楚了再动手。”杨踱点头说道。 咔嚓、咔嚓... 几部手电一起打开,石窟中的光线顿时增强不少,照亮了前方一大片空地。 “咦?那是什么?”田七忍不住喊道。 只见灯光之下,一座黝黑的高台现出身形,矗立在石窟正中位置。 这座高台通体是由黑色石块砌成,光线昏暗时看不清楚,此刻稍微亮了一些,才看得到,石台的高度大约在四五米,四面都是台阶,顶部似乎是一个平台,平台上面立着一个赤红色的圆柱形石碑,远远望去,石碑上似乎放着什么东西,只是光线不足,瞧不清楚。 “此处是阵眼所在,上面放的莫不是镇压阵眼的法器?”杨踱半是询问,半是自言自语。 “我取回来看看!”小天接着杨踱的话说道,在场几人之中,她算是最年轻的两人之一,性格也最跳脱,田七虽然与她年纪相仿,却没她这么大胆。 杨踱没有回答,转身瞧了庞谢一眼,想听听庞谢的意见,这一路上,他发现庞谢不但修为高过他,而且对阵法的了解也在他之上。 “不对呀。”庞谢皱眉。 “怎么讲?”杨踱问道。 “按照阵图所示,此处是这座九宫八卦阵的阵眼所在,依照阵法常理,理应防护森严才是,可这里除了一座石台之外,再没有任何布置,不是阵法布置的常理。”庞谢说道。 “根据笔记记载,玄虚道长乃是当时修行界的顶尖高手,一身修为通天彻地,会不会已经练到返璞归真的境界,无需另行防护?”杨踱问道。 庞谢摇摇头,通天彻地?开什么玩笑,自从天地元气衰微之后,哪有人称得上通天彻地。 “想那么多干什么?先拿到手再说吧!” 不等庞谢想明白,小天快步向高台走去了,转眼之间,便来到石台之下。 杨踱也不阻止,听任小天前往。 小天来到石台下方,几步跨上台阶,来到石台上方的平台,只见平台上面立着一个赤红色的石碑,石碑上放在一方石印。 她伸手抓住碑上的石印,想要拿起,不料,石印就好像长在石碑上,一把竟拽不动,低头看了一眼,大声喊道:“老师,这玩意怎么拽不动,你过来看看,这上面写着‘平山印’三个字!” 杨踱眉毛一挑,迈步就要向前。 庞谢听到“平山印”三个字,心中不由一动,抬头看到杨踱要往前走,一把将他拦住,轻轻摇了摇头。 杨踱一怔,随即大声喊道:“小天,你再试试!” “好!” 小天点了点头,运起十成力气,伸手再去拽印。 不料,这一伸手,石印虽然被拽下,可是赤红色的石碑也同时向下沉去,露出一个两尺方圆,深不见底的黑洞来,一股莫大的吸力瞬间将小天向其中吸去! 第六十一章 再战 瞬息之间,石台之上形势突变。 台上的赤红色石碑骤然消失不见,露出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来,一股莫大的吸力从洞中传来,将小天向洞中吸去。 小天虽然性格跳脱,关键时刻却能沉下心神,猝然遇变,丝毫不慌,左脚向后一蹬,右脚向前一点,两腿平平撑开,身体呈一字马状,居然横在洞穴上方,卡住不被吸下去。 杨踱看到石台上的变故,面色一变,飞身向前抢出几步,直奔石台而去,此人心机虽然深沉,毕竟不是冷血无情之辈,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情。 庞谢也是一怔,却没有向平台赶去,而是提起双拳,护住自身,同时低喝一声:“小心戒备!” 进入石窟之后,他心中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此时形势有变,第一反应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李大勇等人听到这一声断喝,方才反应过来,背对背靠在一起,结成一个小小的圆阵。 就在庞谢低喝的同时,小天觉得身下吸力不断增大,两条腿上的骨骼“嘎吱嘎吱”作响,几乎要被这股吸力吸断,大腿与洞口边缘接触的地方,裤子和皮肤都被磨破,露出血肉模糊的一团。 小天紧咬牙关,丝毫也不叫痛,身子微微下伏,一只手撑在石洞边缘,一只手捧着“平山印”不放。 “坚持住!” 杨踱大喝声中,赶到石台下方,迈步向上冲去,就在他堪堪踏上台阶之际。 石台之上,变化又生。 “喀嚓”一声巨响,以洞穴为中心,石台上方的地面骤然裂开,数十条手指宽的缝隙如蛛网般交错在一起,刹那间,平整的石头地面,化作无数碎裂的石块,被下方的吸力一吸,飞速向下沉去。 这石台下面竟是空的,只有一块石板盖在上面! 小天的双腿本来卡在地面的石板上上,如今整个地面全部向下沉去,自然无法再维持平衡,只能随着碎石一起向下跌落。 “老师!” 小天尖叫一声,生死关头,竟不顾自身安危,不等身体完全坠下洞穴,先行一步将手中“平山印”向杨踱所在方向扔去。 “不要!” 杨踱看到小天的动作,也是一声大吼,足尖一点,身形纵起,向石台上方猛扑过去,与“平山印”擦身而过,对石印理也不理,一心只想救人。 可惜石台崩塌太快,杨踱出手略慢一筹,等他纵上石台之时,小天已沉入无底洞穴之中,就此消失不见。 ...... 石台顶部的石板碎裂之后,在地下吸力的作用下,四周的石壁、石阶也逐渐碎裂,一一下坠,不过片刻功夫,一座五六米高的石台,就此坍塌不见。 直到一切全都坠入无底深坑之后,吸力才缓缓减弱,最终消失不见,在地面上只留下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 杨踱也只能先行退开,站在大洞的边缘。 “这是怎么回事?” 在洞口站了许久,杨踱转身,缓步走了回来,声音干涩,双目赤红,无复方才风流之态。 三家村初见面时,此人不动声色诓人入局,视百余条人命为无物,黑龙谷再会时,此人谈笑之间便要杀人,后来与老邱搏杀的时候,他猝然出手时,仍是面带笑意。 那时,庞谢还以为此人是无情之辈,如今看来,并非如此。 “我也不知道。”庞谢摇了摇头,说道:“这地方有些布置不合常理,恐怕...” “恐怕什么?”杨踱厉声问道,他如今心神不宁,已然有些失态。 “恐怕那张阵图是假的,这里并不是什么九宫八卦阵的阵眼,而是另有玄机。”庞谢说道。 “不会!笔记和阵图都是我亲手从家族的书楼里找出来的,绝对不会是假的。” “如果当初藏书的人就被骗了呢?” “什么?” “写这本笔记的施举人并非修行中人,所记述的事情都是由罗姓高人讲述的,如果这位罗姓高人有心骗他,恐怕施举人也判断不来,你那位先祖就更不知道了。” 杨踱闻言,脸上不由变得铁青。 ...... “你们说这么多都是废话,这不有个‘平山印’吗?你们瞧瞧这是不是法器?要真是法器,笔记里记的事就是真的,要不是法器,只怕...”赵虎行大声说道。 说话之间,走到“平山印”所在位置,将石印捡起,双手捧印,走了回来。 这枚石印约有拳头大小,灰黑颜色,石质、纹路都像玄武岩,四面光滑,顶部有个石钮,侧面刻着“平山”两个字,这也是小天叫它“平山印”的原因。 平山印是道门常用的九印之一,并不是指某一个特定的符印,而是对一类符印的统称,这类符印通常都有镇压邪魔的效果,在道门之中,能够制作这种符印的人很多,算是一种通用的法器。 庞谢眉头微皱,他在这枚石印上感受不到丝毫灵气。杨踱同样没有动手,也是在一旁观察。 “这玩意怎么看起来好像能动。”田七看了一阵,忍不住伸手,轻轻推了一下“平山印”上的石纽。 “吱呀”一声,石纽稍微旋转,露出一个小孔来。 “嗤嗤”一股淡白色气流从石印内部喷了出来,一阵淡淡的苦杏仁味顿时在几人中间散发开来。 庞谢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左手抓住李大勇,右手提起田七,脚下猛一发力,飞身向后纵去,口中同时大喊:“小心!有毒!” 这毒气来的太急,待庞谢纵出时,田七与李大勇已经吸入少许。 杨踱心神恍惚,直到庞谢张口才反应过来,方才向后纵去,反应又慢半步,吸入毒气更多。赵虎行手持石印,距离毒气最近,再加上之前受伤不轻,等他反应过来,想要扔掉石印时,已经吸入太多毒气,身子不由躺倒在地上。 石印体积不大,里面蕴藏的毒气也不多,片刻之间,便已挥发殆尽。 此时,赵虎行已躺倒在地,人事不知。 杨踱勉强坐在地上,全力运功调息,以他的修为,若是吸入毒气不多,未必不能排出体外,只是他们几人如今困在石窟之中,空气不流通,毒气散不出去,环绕在几人身边,排出一口毒气的功夫,便会不自觉的吸入两口,时间一久,体内毒气不但没有被排出去,反而越积越多,意识逐渐模糊起来。 田七和李大勇吸入的毒气虽少,但修为比杨踱相比,简直天差地远,片刻之间,也都一一晕倒在地。 庞谢躺在地上,双目微闭,睁开一条小缝,仔细观察四周的变化。 他身负“医药”神通,毒气刚一入体,便被神通转化的药气消融,丝毫不受毒害,只是他发现这毒气来势虽猛,毒性却不算强,与其说是将人毒死,不如说是将人麻醉。 故此,他并不着急救其他几人,想借这个机会,瞧瞧布置下这一切的幕后元凶到底是谁。 这种气体只能将人麻醉,不能将人毒死,时间一久,被麻醉的人就会醒来,幕后之人应该不会耽搁太久。 ...... 约莫过了十多分钟。 赵虎行、田七、李大勇已经人事不知,杨踱也陷入昏迷之后,庞谢也等的有些不耐烦了,石窟上方才传来“沙沙”的轻响。 庞谢偷眼向上瞟去,只见石窟顶上,一个黑影顺着细长的石锥滑了下来,不由暗叫侥幸,刚才石台崩塌的时候,他与其他几人都在防御四周可能发起的攻击,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头顶,这道黑影若是那时候下来袭击,只怕有人要遭毒手。 黑影滑到石锥的尖端,随即松手,身形直立,从一二十米高处,直挺挺的向下坠落。 庞谢吃了一惊,难道这人不会轻身之法,就这样直直落下,只怕摔的不轻 眨眼之间,黑影落在地上,出乎意料的是,就在黑影双脚接触地面的一瞬间,双腿就好像没有骨头一样,弯成一个弧形,将力道完全化解,竟然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黑影落地之后,转过身来,将庞谢等人一一扫视一遍,庞谢也借此看清楚了黑影的容貌,赫然就是在洞口与众人交手的老邱。 原来老邱早已追上众人,只是没有出手。 老邱将几人扫视一遍,先是向赵虎行方向走去,打开赵虎行随身带着的行囊,取出那台加密发报机来。 这台加密发报机之前一直由李大勇带在身边,后来被赵虎行夺去,后来双方分别之后,就一直带在赵虎行身上。 老邱捡起发报机,连续按了几下,发报机有几重密码,就连赵虎行也没法破译,更不要说是老邱了。 老邱点了几下,见发报机没有反应,随手扔在一旁,转头瞪了李大勇一眼,恨恨说道:“就差一点,就差一点,一百多个祭品,不能就这么放过,一定要把密码弄到手才行。” 庞谢微微一怔,血祭之事一直是由杨踱与赵虎行谋划,老邱与他们并非同路人,为何老邱对血祭之事也这么重视?难道笔记里记载的事情是真的,只是被老邱先一步来到此处,在这里布下陷阱? 老邱放下发报机之后,转身又向庞谢走来,自言自语道:“有一个算一个,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自言自语之间,他走到庞谢身前,低头弯腰,拉住庞谢的左手,起身迈步,将庞谢拖在身后。 庞谢只觉得他五指冰冷,好像僵尸一般。 老邱转身向石窟正中的大洞走去,几步来到大洞边上,提起庞谢,作势要将庞谢抛入洞中。 就在老邱将庞谢提起瞬间,庞谢握紧右拳,右臂狠狠挥出,向老邱脖颈之间砸去。 老邱没想到庞谢会忽然出手,根本来不及闪躲,被这一拳狠狠砸在喉咙处,不由倒退几步,将庞谢扔下,双眼瞪着庞谢,双手捂住喉咙,发出“咯咯”的声音,一脸的不可思议。 庞谢也是一惊,他已达到“蜕凡”境界,这一拳势大力沉,便是砸在水桶粗细的大树上,也能将树干砸断,没想到竟没能砸断老邱的脖子。 一怔之后,庞谢随即反映过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下飞身扑击,双拳如骤雨般向老邱砸去。 老邱吃了这么一个大亏,也不与庞谢恋战,连忙转过身去,仗着肌肉结实,挨了庞谢几拳,逃入石窟四周的通道之中,就此消失不见。 第六十二章 “大力”神通 望着老邱迅速退去的身影,庞谢眼中露出凝重之色。 他刚才能占据上风,是因为假装昏迷,有心算无心的缘故,并不是真的能赢过老邱,事实上,除了第一拳重创老邱之外,之后的几拳,不但没有伤到老邱,反而被震得双手发麻,要是再打下去,形势会不会逆转很难说。 庞谢对自己的优势和缺点都很清楚。 他在金山湖中宅了八百年,一直潜心修行“玄功要诀”,凭借明珠精粹,勉强维持不死,除了几套最为粗浅的佛家入门拳法,再没练过任何道法、武学。 直到近些年,天地元气渐渐恢复,才凭借玄功要诀中的妙法,练出这具先天道体来,仗着这具肉身,日后修行,事半功倍,可以比别人少走许多弯路,这是他的优势。 缺点也在于此,他除了化形为人之后,除了以“燃灯通神术”掌握的“医药”、“射覆”、“饮水”三门神通,身上再没有半点本领,这三门神通还都不是与人争斗的法门,所以,他现在与人搏斗,只能靠拳打脚踢,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修为不如他的倒还罢了,遇到修为高过他的就没有半点胜望。 老邱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但修为高过庞谢,搏杀之术也在庞谢之上。几次交手,庞谢都有些不敌,若不是这人异常惜命,稍有危险就飘然远遁,只怕早已将他击败。 庞谢心中明白,这一次老邱退去,并不是因为他重创了老邱,而是因为他不被毒气迷倒这件事,超出了老邱的预期,从而担心他还有后手,这才先行逃走,要是猜得不错,等老邱回过味之后,还会卷土重来。 这倒是一件棘手的事情,要是他一个人,想走就走,老邱修为虽高,但也拦不住他,不过,李大勇和田七也在这里,他自然不能做这个选择。 这个问题倒难解决了,除非... 庞谢感受着四周浓浓的天地元气,脑海里猛然蹦出一个念头来。 ...... 杨踱、田七、赵虎行、李大勇四人横七竖八的躺在那里,全都陷入昏迷之中。 庞谢来到几人身前,在每人额头上轻轻拍了一掌,施展“医药”神通,渡去少许药气。 眨眼之间,药力发作,几人慢慢苏醒过来。 “医药”神通“始解”大成之前,他只能向外渡出灵气,寻常人压根无法承受,即使勉强承受,也就如李天华一般经脉受损,“始解”大成之后,他可以将体内的灵气,通过体内银符,化作一种药气,这种药气对人有益无害,治病救人就方便的多了。 杨踱修为最高,三四分钟就醒了过来,李大勇气血旺盛,五六分钟后也醒了过来,田七比李大勇又慢了一些,赵虎行吸入毒气最多,再加上气血衰竭,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方才醒来。 “刚才是怎么回事?”杨踱轻轻揉着太阳穴。 庞谢也不隐瞒,将刚才发生的一切细说一遍。 “原来如此!多谢庞兄弟救命之恩!”杨踱悚然起身,面色凝重,冲着庞谢深施一礼,。 李大勇、赵虎行也是一惊,一起向庞谢致谢。 庞谢连连摆手,说道:“大家同舟共济,都是应该做的,咱们还是先想想下一步怎么做吧。” “庞兄弟说的是,老邱能这么快找到这里,难道说他早就来过这里了?莫非真正的法器已经被他取走了,这里是他布下的陷阱?” 杨踱目光闪动,说出连自己的推测。 “是有这种可能,不过,我刚才又想了想,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庞谢说道。 “怎么讲?” “我推测至少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就是如杨教授所言,老邱捷足先登,然后布下陷阱,至于这么做的目的,不外乎浑水摸鱼。第二种,黑蛇与老邱有有某种隐秘联系,而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黑蛇蛰伏洞中,对外界的事情一无所知。” “有理。” “这两个推测的前提,都是谷中真有一条黑色蟒蛇,如果没有的话,那可能性就多了,不提也罢。” 杨踱点点头。 “庞大哥,无论怎么说,这地方都太危险了,咱们趁老邱被你打伤,赶快逃走吧!”田七忍不住说道。 “不行。”不等庞谢说话,杨踱率先说道。 “不妥。”庞谢解释道。“老邱的伤并没有多重,咱们现在逃走,迟早要被他追上。通道里面地方复杂,他要是乘机偷袭,除了我以外,你们恐怕都难逃毒手。这地方这么宽敞,他就算是想偷袭,也不容易混进来。” “那怎么办?”田七焦急问道。 杨踱默然无语,没有想出什么办发来。 “为今之计,只有一条。” “什么?”其余几人同时问道。 庞谢说道:“杨教授,我有一门神通,修成之后,便能与老邱抗衡,只是这门神通需要天地元气极多,所以一直没有修行,这里天地元气浓烈,正是修行这门神通的绝佳位置。只是修行这门神通时,我无法感受外界的变化,还请杨教授为我护法。” “需要多久?” “短则一两个小时,长则四五个小时。” “太冒险了,老邱未必会给咱们这么长的时间,他要是过来,我未必挡得住。” “事到如今,只能冒险一试。” “好吧,只要还有我一条命在,必不会让老邱打扰你半分!”杨踱正色说道。 “你救我两次,我只要不死,就一定护的你周全。”赵虎行同样说道。 “庞大哥,就算我死了,你也不会死的!”田七说道。 李大勇没有说什么,只是冲着庞谢点了点头。 “那就拜托诸位了!” ...... 庞谢盘膝坐下,心神沉入丹田,只见丹田气旋之中,四枚银色符文悬在那里。 其中一枚已经完全凝为实质,通体银白,放出七色毫光,隐隐形成一个圈子,就好像神佛脑后的光圈一般,令人不敢直视,这枚便是“医药”符文,另有两枚虚实不定,只有一小部分凝为实质,大部分还是虚影,这两枚分别是“饮水”和“射覆”神通。 最后一枚则是一团虚幻,完全没有半点凝为实质的意思,这枚则是“大力”神通。 当初,庞谢以“燃灯通神术”献祭青蟹妖身的时候,得了四枚符文,由于灵气有限,先以灵气灌注了“医药”、“饮水”和“射覆”三枚神通,剩下一枚“大力”神通,因为用不着,也就没有炼化,如今遇到老邱这个对手,想不炼化也不成了,好在此处天地元气浓烈,否则就是想炼化也不容易。 庞谢沉下心思,将青色气旋中的灵气,缓缓灌入“大力”符文之中,随着灵气的灌注,银色符文逐渐放出淡淡银光,由丹田之中照出,将这个肉身照的通透。 在银光的照射下,庞谢身上的肌肉逐渐产生变化,由组成肌肉的最基础单位——肌纤维开始,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肌纤维数量不断增加,转眼间便翻了数倍。 要知道,寻常人的肌纤维数量是固定的,无论怎么锻炼,也只会变粗、变壮,但绝不会增加数量。 最为神奇的是,肌纤维的数量虽然不断增多,肌肉的体积却没什么变化,只是变得更加细密,如果说原先的肌肉,在高倍显微镜下看起来像刚刚长成的松木,纹理十分稀疏,现在的肌肉就像生长了数百年的紫檀,细密了何止十倍。 也因此,在肌肉体积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庞谢的体重增加了不止一倍,而且还在持续增加。 与此同时,新分裂出来的肌纤维飞速地吞噬着体内的灵气,就好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完全没有填满的意思。 好在周围天地元气极为浓烈,他才来得及将元气转化为自身灵气,供给新分裂的肌纤维吞噬,否则用不了一时半刻,丹田中的青色气旋都要被吸干。 庞谢暗叫一声侥幸,若不是在这个地方,有大量元气供应,恐怕青色气旋早已崩溃,他的修为也要重新退到后天境界。 随着周身肌肉的变化,庞谢猛然间发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蜕凡六关”的第一关便是“肌肉关”,要以体内灵气,刺激肌肉转化,待到全身肌肉全部转化完成之后,便是大成。 这门“大力”神通同样是刺激体内肌肉转化,两者之间到底有何联系?难道说这门“大力”神通一旦练成,便能跨过“肌肉关”? 庞谢心中一热,要真是如此,那可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即使不是这样,那也省了他不少功夫。 一个多钟头之后,肌纤维的分裂逐渐停下,每一根肌纤维都经历了五次分裂,从最初的一根变成32根,这三十二根紧紧束在一起,从外表看来没有任何变化,实际上却是天差地别,如果说一个多钟头前的肌纤维是一根根粗麻绳的话,现在则是绞在一起的钢丝。 肌纤维的分裂虽然停了,但对灵气的吞噬,却没有少一星半点,反而随着肌纤维的增多,吞噬的更加厉害。 情非得已,庞谢只能拼命吸取周身左右的灵气,一时之间,竟在周身左右形成了一个漩涡! 第六十三章 三战 幽暗的石窟里没有一点声音,寂静的令人发疯,正中那个深不见底的洞穴,犹如地狱之门,令人心生胆怯。 谁也不知道,在吞噬掉小天之后,下一个还会吞掉谁。 田七躺在地上,一只手举着手电筒,黯淡的灯光在石窟顶上扫来扫去,庞谢刚才说过,老邱之前是从石窟顶部来的,所以专门安排他在这放哨。 过了一阵,田七感觉眼皮有些打架,手臂也有些发酸,忍不住想要睡上一会,不过,他刚刚生出这个念头,就立即用左手在大腿内侧狠狠拧了一把,在这股钻心疼痛的刺激下,大脑立即清醒过来。 这种时候睡觉,不但是拿他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也是拿其他几个人的性命在开玩笑。 就在田七放哨的同时,其他几个人也没有闲着。 杨踱与赵虎行两人一左一右,守在庞谢两侧,这两人功夫都不错,就算是老邱突然袭击,也都能抵挡一二,给庞谢一些反应时间。 李大勇则是一手提着手枪,一手举着手电,小心翼翼地绕着石窟边缘巡游,谨慎的观察着每一个漆黑的通道。上次醒来之后,赵虎行就把手枪和加密发报机还给他了,大家现在的共同敌人是老邱,能增加己方一点战力也是好的。 几名战力之中,他的功夫最差,也最需要枪械,当然,田七算不上战力。 拿到手枪的第一时间,李大勇就给两把枪都上满了子弹,同时打开发报机,试图与外界联络,可惜他们位于地底深处,信号发射不出去,只能又收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田七渐渐有些着急,倒不是他耐心不好,而是他发现几个手电筒的光线在逐渐变暗,这是电量不足的表现,手电筒的电量一旦用尽,四周就会重新陷入黑暗,到时候老邱可就来去之如了。 “嗯?” 田七正在着急,忽然发现四周的景物逐渐清晰起来,随即反应过来,有一个淡淡的光源渐渐从他身后亮起。 这是怎么回事,忍不住回头向光源方向望去。 “啊!” 瞧见光源的那一瞬间,田七不禁吃了一惊,几乎要叫出声来,还不等他完全叫出来,杨踱足尖一点,飞身纵到他身旁,将他的嘴掩住,打了个禁声的手势。 “这...” 只见庞谢盘膝坐在那里,一团淡淡的银光由他丹田流淌而出,向四面八方照去,这团银光极淡,极柔,似有似无的样子,却将四周的一切照的清清楚楚,充满了一种不真实的虚幻感。 银光自内而外,将庞谢照的通透,一眼望去,五脏六腑、周身骨骼、筋脉血肉似乎都能瞧得清楚,可若是用心去看,却发现又是一片银色虚幻,什么也看不清楚。 “庞兄弟不知在练什么神通,还是不要出声打扰他的好,万一惊动了他,极有可能造成不好的后果。” 杨踱伏在田七耳旁低声说道,作为九姓十三宗的一员,他所接触过的神秘事物,比寻常人不知多过多少,深知越是上乘功法,修炼之时越受不得打扰,所以急忙将田七拦住。 过了许久,庞谢体内的银光逐渐暗了下来,与此同时,一阵微弱的旋风围绕着庞谢,逐渐刮了起来,越刮越大。 “这是什么功夫?怎么又是光,又是风?”赵虎行忍不住问道。 他活的年头长,经历的事情多,也算是见多识广,可惜因为出身不高,一辈子也没能得到上乘的功法,所以对于修行的事情,并不如杨踱清楚。 “我也不知道。” 杨踱摇了摇头,眼中露出凝重之色,他修行的功法虽然不错,但他的修为却不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异象。 ...... 砰!砰!砰! 连续三声枪响。 “谁?” 李大勇大声喝道,枪口对准面前一条黑漆漆的通道。 这一刹那的选择,反映出他的老辣之处,新手与人交战,难以克服杀人的心理障碍,习惯先问对方是谁,辨明身份之后,方才出手射击,这就给对方留下了反应时间。 李大勇曾经上过战场,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学了一身死中求活的本事,所以在出声之前,便已先行射击,这一声大喝,不但不会给对方留下反应时间,反而会打乱对方的节奏,为下一次射击创造机会。 通道之中,一片沉寂,既没有中枪之后的惨叫声,也没有子弹击中石壁的声音,三颗子弹就好像射进了沼泽。 李大勇缓步后退,逐渐向赵虎行、杨踱等人方向退去。杨踱等人听到枪声,也都注意到这边的情况,提起精神,严阵以待。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寂之后,通道里传来沙沙的脚步声,老邱缓缓走了出来。 “刚才是你开的枪?” 老邱走出通道之后,向杨踱等人走了过去,直到距离杨踱等人十多米远,方才停了下来,向李大勇问道。 “是我。”李大勇点点头,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老邱,一动不动。 “嘿嘿,好枪法!” 老邱咧嘴一笑,右手在胸前一阵摸索,伸出右臂,摊开手掌,三粒黄澄澄的子弹躺在掌心里,没有一丝血迹,弹头有些变形。 李大勇瞳孔一缩,冷汗流了下来,他刚才与老邱没有直接交手,先前庞谢与老邱交手的时候,虽然近在咫尺,但感受并不是很深,对于老邱的强弱并没有切身体会,虽然知道老邱虽然厉害,但并不知道老邱有多厉害。 现在他终于知道了,华国特产的92式军用手枪威力极大,在100米内,足以将防弹头盔打个对穿,在50米以内,足以射穿5mm厚的钢板,可是打在老邱身上,竟然没造成半点伤害。 “枪法不错。”老邱笑着说道,笑声之中有一种渗入骨髓的阴寒。 砰! 李大勇抬手又是一枪,虽是道门出身,但从军多年,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已是手中的枪械,决不相信子弹对面前这个人没有一点用处。 咚,子弹击中了老邱的眉心,叮,子弹滑落下来,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额头上连一点油皮都没擦破。 “胆子真大。” 老邱涩声说道,手腕一抖,信手一抛,掌中三粒子弹如雷霆般向李大勇射去。 李大勇还没来得及躲闪,便觉得双腿一阵剧痛,不由摔倒在地上,低头再看,两条大腿已经多了三个弹孔,鲜血如喷泉一样,从伤口涌了出来。 老邱手抛子弹的威力,竟然不在手枪之下! “李教官!”田七大喊一声,连忙跑道李大勇身旁,试图为他止血,可惜他并没有学过医术,手忙脚乱的,怎么也止不住。 “我来。”赵虎行看不过去了,快步来到李大勇身边,用点穴手法帮他止了血,将他拖到一旁。 对于赵虎行和田七的动作,老邱一点反应都没有,丝毫没有要动手的意思。 他转头望着庞谢,说道:“原来真动不了啊,我还以为是装的。” 难怪他没有阻止赵虎行与田七救人,他动手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伤李大勇,只是为了试探庞谢的虚实。 “好香的味道,要是能吃了你,可顶的上不少人啊!” 老邱冲着庞谢所在的方向,用力抽了抽鼻子,皱纹堆累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慢慢地向庞谢走去,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庞谢,眼中只有赤裸裸的欲望,再没有任何感情。 “尊驾究竟是什么人?你我无冤无仇,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们出手?”杨踱将老邱拦了下来。 “你们不是来杀我的吗?”老邱反问。 “这话倒是怪了,你我萍水相逢,并无半点恩怨,我们怎么会是来杀你的?” “想知道为什么?我不告诉你,去阴曹地府问。” 老邱话没说完,骤然击出一拳,一招“黑虎掏心”,向杨踱心口击去。 这一拳的招式并不高明,若是换一个人施展,杨踱或攻或守或退,起码有七八种方法破解,可是老邱这一拳的力量实在太猛,拳头尚未及体,拳风已经压得杨踱呼吸不畅,脑中想到的破解之法竟用不上半点。 杨踱长叹一声,身形一侧,右腿向前迈出半步,同时右掌向上一撩,攻向老邱的肋部,用的竟是以伤换伤的打法。 按说,以杨踱这一掌的力道,就算是打中老邱,也伤不了他半根毫毛,只是杨踱先前施展过一门“烟罗掌”,这门掌法奇毒无比,给老邱造成不少麻烦,老邱为人谨慎,不肯多受半点伤害,因此不愿被他手掌挨上,当即收拳退回。 杨踱一招占据上风,顿时明白老邱的心思,双掌如闪电般连环击出,不离老邱左右。老邱的修为虽然远高于杨踱,但是身法平平,速度与杨踱相当,步法甚至还不如杨踱,一时之间,竟被杨踱逼退。 一来一去,两人打了十多招之后,老邱忽然站住不动,杨踱也不乘机出手,同样站在场中。 “嘿嘿,差点被骗了,你那个掌法的威力不错,不过你想打出那样一掌也不容易吧?打完了你还有力气吗?”老邱脸上带着一丝冷笑。 杨踱面色一沉,老邱说的正是他的弱点,“烟罗掌”消耗极大,以他的修为,攻出一掌之后,就再无余力战斗,他刚才连连出手,并不是真的要击中老邱,而是一直在赌,赌老邱不愿被他击中,目的不过是拖延时间。如果老邱真的不在乎受伤,那他攻出这一掌之后,也只能闭目等死了。 “你这门掌法不错,有机会打伤我,我又不想受伤,所以给你一个机会,你要是肯现在离开,我可以保证一个小时不追你,有这一个小时,你说不定能逃脱性命。” 说完之后,老邱转身地向庞谢走了过去,丝毫不再防备杨踱,似乎笃定杨踱一定会逃命。 杨踱长叹一声,向后退了几步,双手垂在身侧,默然无语,脸上露出挣扎的表情。 第六十四章 苦战 “住手!” 眼见老邱走向庞谢,田七大喊一声,几步奔跑过去,拦在庞谢身前,死死盯住老邱,杨踱可以袖手旁观,他却绝不会这么做。 “就凭你?” 老邱咧嘴一笑,笑容中有说不出的阴森。 田七握紧双拳,咬着牙说道:“你别想伤害庞大哥,除非踩着我的尸体过去!” “嘿嘿...” 老邱干笑一声,身子微微一晃。 田七只觉眼前一花,老邱已经消失不见,下一个瞬间,觉得头顶一凉,一只枯瘦的手掌已经按在他头上,五根指头分开,冰冷的指尖轻轻摩挲着他的头皮,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在他体内炸开。 随着指尖的挪动,田七脸色渐渐变得苍白,感觉自己就像待宰羔羊一样无助,额头上的冷汗顺着两颊流下,厚厚的棉衣被冷汗浸透,双腿有些发软,几乎站不起来,勉强靠意志才坚持不倒。 “你把刚才话再说一遍。”老邱干涩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我...我就算是死,也...不会让你伤害庞大哥的。”田七的身体虽然在颤抖,语气却很坚决。 “咦,倒是条硬汉,也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跪下求饶,今天就放你走。”老邱饶有兴致地说道。 田七用尽力气抬起头来,盯着老邱的脸,说道:“你别做梦了,我才不会求饶。” “唉,难道遇到一顿大餐,心情好,想给你们个机会,一个个都不领情。” 老邱摇了摇头,五指微微发力,田七顿时感觉头顶被人钉了几枚钢钉,剧痛入脑,痛不欲生,想要挣扎逃脱,却怎么也挣不脱。 ...... “欺负小孩算什么本事,有种跟老子动手!”一声大喝,赵虎行站了出来。 “一把老骨头,肉都柴了,懒得跟你动手。”老邱头也不回,背对着赵虎行说道。 “好胆!” 大吼声中,赵虎行飞身扑去,一招“单风贯耳”,右拳向老邱右耳袭去。 赵虎行出身凉州边境,一生经历血战无数,不知遇到多少艰难险阻,不知多少次死中求活,能活到今天,无论是斗志,还是经验,都非寻常人可比,仅就搏杀技巧而言,莫说是初踏人世的庞谢,就算是神秘莫测的杨踱也逊他一筹。 赵虎行十分清楚,92式军用手枪都打不破老邱的油皮,凭他一双肉掌,想要击伤老邱完全是做梦,不过,他并不会因此感到害怕,过去的经验告诉他,天底下绝没有毫无弱点的敌人,无论多强的对手,都有其致命弱点。 这一招“单风贯耳”就是他想出来的招数,虽然算不上什么高明招式,却最适合当下的情况。 铁拳到处,拳风压耳,一道劲风绕过老邱的肌肉,直接攻击他的耳窍,若老邱只是一身横练功夫,七窍却没练到,这一击便能将他脑髓震碎。 老邱照样不肯回头,右手按住田七,左手反手一拳,直直向赵虎行的头颅砸去,这一拳后发先至,势大力沉,不等赵虎行铁拳到他耳畔,拳头就已经到了赵虎行的头顶。 以老邱的拳力,若是当真砸实,赵虎行的脑袋不会比被铁锤砸过的鸡蛋好多少。 赵虎行无奈,只得低头闪过,这招“单风贯耳”自然也落在空处,其实,单以扑捉战机而论,他对火候的拿捏远在老邱之上,但老邱只凭修为境界压人,一力降十会,在速度与力量的碾压下,赵虎行的招数全然无用。 老邱一拳砸到空处,左膝向后一弯,反腿就是一脚,依旧向赵虎行头颅踢去。 不知为何,赵虎行年纪虽然不大,气血却以衰竭,无法久战,一招“单风贯耳”之后,身法便见迟缓,躲得过先前那一拳,躲不过如今这一脚,勉强扭动腰身,闪开头颅,却被一脚蹬在右肩上。 “咔嚓”一声脆响,赵虎行就像被火车撞了一样,身子后仰,双脚离地,如炮弹一样倒飞回去,直到七八米外才跌倒地上,等到落地之后,才看得出来,他整个右肩的骨头已经全部被踢碎,整个肩头全都塌陷下去。 先前在洞口时,左臂便被老邱打折,如今右肩又被打碎,赵虎行至此已无再战之力,勉强不死而已。 ...... 一脚踢飞赵虎行,老邱还没来得及收回脚来,身后风声骤起,杨踱居然在这种时候出手,双掌一起向老邱背心印去。 原来他刚才脸上露出挣扎表情,并不是在犹豫是不是要逃跑,而是给老邱造成一种他在犹豫的假象,目的与之前一样,都是为了拖时间,因为他对“烟罗掌”的掌握并不熟练,需要运功良久,才能施展出来。先前在洞口交手时,他用的只是单掌,如今却是双掌齐出,耗费的精力,所需的时间,比先前何止多了一倍。 双掌未到,便有一股淡淡的腥臭味散发开来。 老邱知道厉害,自然不愿被杨踱打中,可惜杨踱对时机的把握妙至巅峰,出掌的这一瞬间,老邱左腿踢了出去,只有右脚着地,想要闪开已经来不及了,想要回手防御,却发现右手抓着田七,左拳仍然保持着击出的姿态,无论是左手还是右手,在被杨踱击中之前,都来不及收回防御。 波! 轻轻一声,杨踱双掌印在老邱背心,留下两个黑褐色的掌印,随即抽身撤掌,连续退出七八步远去,双腿一软,缓缓坐在地上,脸色蜡黄,汗珠不断滴在地上,连忙运功调息。 这一掌对他消耗极大,一掌击出,再无余力,剩下的事情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挨了这掌之后,老邱大吼一声,一把将田七扔了出去,足足抛去十多米远,撞到石窟边缘的石壁,方才滑落在地,田七受此一击,径直昏迷过去。 两道青烟由背心中掌处慢慢升起,一股腐臭的味道逐渐弥漫在石窟之中,老邱背对着杨踱,身子微微颤抖,似乎是在忍受剧痛。 片刻之后,老邱忽然大吼一声,双手甩到身后,“哧哧”两声,撕下两块腥臭发黑的肉块来,一把扔到地上。 杨踱坐在一旁,瞧见这种情景,瞳孔不由一缩。 又过了片刻,老邱长长出了口气,缓缓转过身来,两只眼睛死死盯住杨踱,说道:“你居然敢跟我动手?难道是傻了吗?” “咳咳...”杨踱轻轻咳嗽几声,说道:“你居然以为我被骗?你才是傻了吧?这地方的秘密暴露出去,你会放我走吗?恐怕只是想换个地方杀我吧?” 老邱目光一寒,森然说道:“原来是个聪明人,只可惜这世上聪明人都死得早,你要是不现在动手,说不定还能多活一阵。” “杨门子弟,从不畏死。” “不怕死?好,你就跟你那个该死的学生一起死去吧!” “你说的是小天?你为什么这么恨她?”杨踱含怒问道。 “嘿嘿,她敢冒名林桂,亵渎神灵,就已经犯了死罪,更不要说在谷中设下机关,几条大罪犯下,难道还想活着出去吗?” “你到底是什么人?跟这谷中黑蛇是什么关系?” “别想拖延时间了,有话去阴曹地府问吧!” 老邱缓步杨踱走去,背心中掌的地方,一股股黑血冒出,顺着他的背心留下,不过,他的脚步没有一丝不稳,就好像受伤的并不是他。 七八米的距离并不算长,老邱走的虽然不快,但是这段距离并没有走太久。 来到杨踱身前,老邱伸出右手,递在杨踱额头上,杨踱勉力想躲,可是浑身上下提不起一丝力气,只能用余光向四面望去,希冀别人的援助。 田七躺在石壁下方,额头上撞了一个大包,已经摔晕过去了,赵虎行躺在十多米外,气若游丝,死活不知,李大勇两条大腿被子弹射穿,虽然经过止血,但仍有鲜血渗出,失血过多,也晕了过去。 杨踱左右瞧了一遍,发现了一个令人悲伤的事实,整座石窟之中,受创最轻的竟然是他自己。 当然,还有一个庞谢,可惜庞谢自从入定之后,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感觉,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醒转过来。 老邱抬手,向下按去,杨踱闭目,等死而已。 第六十五章 乾坤逆转 唰! 一掌击下,劲风扑面! 杨踱万念俱灰,只道此次必死,忍不住垂下两行热泪,不料响声过后,预料中的死亡并没有到来,急忙睁开眼睛,抬头向上看去。 目光所到之处,庞谢就在身前,面上含笑,一只手抓着老邱的手腕,另一只手抄在兜里,低头看着他,说道:“对不起,我来晚了,剩下的事情都交给我吧。” 杨踱死里逃生,一时间心情激荡。 老邱转头,怒视庞谢,用力甩了甩臂膀,试图挣脱庞谢的控制,却没有成功,目光一寒,左拳紧握,一拳向庞谢胸前击去。 拳风带起的呼啸,掀起一阵劲风。 “快闪!” 杨踱急忙叫道,老邱的力量之强,绝非血肉之躯所能阻挡,即使庞谢修成了什么神通,也挡不住这样纯粹的一拳。 “杨教授,你感觉怎么样?”庞谢低头问道,对老邱的攻击恍若未觉。 砰!老邱一拳砸中庞谢胸口,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 啊!杨踱失声喊道。 咔!下一刻发生的事情,让杨踱和老邱都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庞谢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身子抖也没抖,老邱的左臂反而被强大的反震折断,由小臂中间折断,向下折成九十度角,白森森的骨头呲出伤口,暗红色的血液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 “这...”杨踱张口结舌,一向能言善辩的他,第一次不知说什么好。 “还好没什么大事,只是用力过度,身体过于虚弱,好好休息一下,出山之后,我再开两服补药,吃一段时间就好了。” 庞谢轻声说道,“医药”神通产生的药气虽然神奇,能治病救人,但也有其局限,不能弥补身体空虚,因为身体空虚并不是病症。 就算是华佗再世,扁鹊重生,也没法治人肚子饿。 一拳没有效果,反而伤了自己,老邱顿时又惊又怒,挣扎的更加厉害,以左腿支撑身体,右脚连环踢出几脚,雨点般向庞谢踢去。 这几脚力量极大,踢在庞谢身上,发出“嘭嘭”的闷响,就好像铁棍砸在橡胶轮胎上一样,杨踱听在耳里,不由一阵心惊。 庞谢似乎没有任何感觉,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这几脚踢在身上,与清风拂面也没什么区别。 见杨踱伤势无恙,庞谢转身离去,向田七、李大勇、赵虎行三人走去,对三人一一进行治疗,控制住了三人身上伤势,却没有将三人叫醒,只因这三人状态极差,尤其是赵虎行,离死只差了一口气,还是多休息一阵的好。 在对三人进行治疗的事后,庞谢一直用手拉着老邱,走到那里,就将老邱拽到那里,老邱刚开始还拼命挣扎,连续数十脚踢在庞谢身上之后,发现庞谢没有丝毫反应,知道两人实在差得太远,这才放弃挣扎。 杨踱坐在一旁,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心里有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就好像是做梦一样,怎么也想不到,先前强悍无比的老邱,在庞谢手中就好像三岁小孩一样,没有丝毫威胁。 ...... 事实就是如此,庞谢感觉自己现在抓老邱,就好像筋骨正壮的成年人抓两三岁的小孩一样,毫不费力就能控制对方,这种轻松的感觉,甚至令他自己感到惊讶。 庞谢的惊讶是有原因的,老邱先前展示过“碎石成粉”的本事,这是“蜕凡六关”第一关“肌肉关”大成的表现。 蜕凡六关,“肌肉关”强化力量,“神经关”强化反应速度,“皮膜关”强化体表防御,“内脏关”强化五脏六腑,“骨髓关”强化骨骼强度,“脑髓关”强化脑力,六关一过便能生出神识,从而突破“修士”层次,晋升“念动”境界,成就灵仙之体。 在“念动”境界之前,只要“肌肉关”大成,力量就会达到一个上限,这个上限一般来说,就是“碎石成粉”的层次,至于后面几关,强化的都是其他方面的素质。 按理说,老邱“肌肉关”大成,就已经达到了“念动”境界之前的力量巅峰,但在庞谢的感觉里,老邱与他的力量相差了何止一个档次,他甚至不用特意发力,随手一抓就会把老邱抓伤。 两人力量之间的差距为何会这么大?是因为先天道体的缘故?还是因为“大力”神通的原因? 想到这里,庞谢不禁暗自吃惊,因为直到现在,他的“大力”神通也才刚刚入门,连“始解”大CD不是,更不要说“真解”境界。 …… 回想起刚才修炼“大力”神通的过程,庞谢也有些后怕,刚开始的时候,他虽然感觉不到外界的动静,但在肌纤维分裂结束以后,逐渐恢复了对外界的感知。 事实上,他才是第一个听到老邱脚步声的人,甚至比李大勇更早,只是那个时候,他身上新分裂出来的肌纤维,不断吞噬体内灵气,完全不听他的指挥,别说是出言示警,就连眼睛也睁不开。 这些新分裂出来的肌纤维,对灵气的渴求,达到一种疯狂的地步,一副要把体内灵气吸干的架势,甚至在他体内灵气供给不足的时候,体表的肌纤维直接开始吸收天地元气。 就在老邱进入石窟,跟几人动手的时候,新分裂出来的肌纤维不但将体内灵气吸收一空,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吸取大半,就连石窟之中的天地元气,也吸的干干净净。 庞谢暗叫不好,他感觉的出来,新分裂出来的肌纤维远没有吸足灵气,再这样吸下去,只怕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恐怕也要崩溃,青色气旋一旦崩溃,不但“大力”神通没有练成,就连修为也要倒退回去。 到了这般境地,纵然庞谢心志坚毅,也有些后悔,要是没有修炼“大力”神通,还能想法周旋,至不济还能抽身离去,冒险练了这门神通,反而陷入死地。 就在庞谢感到后悔的时候,忽然感到周身一震,所有的肌纤维一起停止吞噬灵气,全都沉寂下去,似乎是有智慧一样,知道再吞噬下去会对庞谢不利,主动停止吞噬。 庞谢一怔,随即捏了捏拳头,发现他已经恢复了对肌肉的控制,连忙睁开眼睛,正看到老邱要对杨踱下手,于是飞身赶了过去,一把将老邱拦住。 ...... “尊驾究竟是什么人物?”庞谢治疗过三人之后,松开了老邱的手臂,仔细询问老邱,以他当下的“大力”神通,收拾老邱易如反掌,也不怕他逃走。 杨踱连忙提起精神,他对老邱的来历同样在意,除去老邱忽然出现,破坏了他的行动计划不说,单就小天之死,就让他对老邱恨之入骨。 “你是什么人?”老邱反问庞谢。 “尊驾现在是在我手中,还是老老实实说出来的好。” “你有本事就杀了我吧。” “好好,尊驾既然不肯不说,那我也不问,不过,我倒是有些想法想跟尊驾说说,你听我说的对还是不对。”庞谢也不着急。 “哼!” “你先前说过,你家祖上一直是血祭蟒蛇精的主祭,我想这一点应该不是假的,你不会撒这种随便找一个村民就能拆穿的慌。”庞谢自顾自的说道。 “哼哼...”老邱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 “黑龙谷中,黑色蟒蛇的传说应该是真的,先前捡到的鳞片做不得假,谷中的异种蛇群也做不得假。”庞谢继续说道。 杨踱点点头,这些情况他也都知道。 “笔记中关于玄虚道长的记载应该也是真的,全真教历代祖师都不是无名之辈,只要用心去查,生平履历都查得出来。” “全真教有典籍流传于世,我专门查过相关记载,确有玄虚道长在此处盘桓的记录。”杨踱说道。 “咳咳。” 说到这里,庞谢轻轻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此外,还有一个事实,数百年来,天地元气衰竭,修行精进困难,黑龙谷里的蟒蛇精也不会例外,修为提升不得,寿命便有限度,这种情况下,蟒蛇精修为再高,只要没飞升成仙,迟早都要面对死亡。” 杨踱微微一怔,不知道庞谢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个。 老邱的脸色却慢慢阴沉下来。 “杨教授,要是你,想要一直活下去,会怎么办?” “历代多少修行客,又有几人能飞升,生死这种事情,我能有什么办法?”杨踱摇头苦笑。 “杨教授未必是想不出,恐怕只是不愿意做,事实上,这世上除了修炼飞升之外,还有许多与世长存的法子,比如说,其中一个法子叫做—转修神道!” 庞谢说到这里,目光一凝,盯在老邱脸上,老邱干枯冷漠的脸上第一次露出惊容。 “转修神道…”杨踱轻轻敲打额头,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这法子也不算稀奇,过去有些修行人临到寿尽之时,不愿撒手人寰,前往阴曹地府,于是便想了个法子,或是建一座庙,或是立一座祠,总之是树一个神号,立一座神像,然后再以秘法,在肉身与神像之间,建立一种隐秘的联系,待到寿终正寝的时候,魂魄离体之后,便可循着这种联系,进入神像之中,借此逃脱阴司的追捕,成为木塑泥雕的神像,从此以信仰为资粮,开始转修神道。” “这法子弊病甚多,一是转修神道之后,需要有信众日夜供奉,若是无人供奉,日子一久还是会魂飞魄散,二是修为难以提升,神道修行艰难,千百年未必能进一步,三是受制于人间势力,若是被人捣毁庙宇,一样会魂飞魄散。” “不过,大凡肯用这个法子的人,都已到了穷途末路,不用这个法子当时就死,用了这个法子,或许还能拖一段日子,再加上这法子总算还有简单易行的优点,比其他延寿之法,方便了何止一筹,故此,使用此法之人众多,只是能够真正在世长存的万中无一。” 听到这里,杨踱插话说道:“庞兄弟的意思是,当年黑龙谷的蟒蛇精自知时日无多,已经转修了神道,是了,谷外那座黑龙真君庙就是转修神道的明证。” “不错,由以上几点,我推断出一个故事来,当年,黑龙谷中蟒蛇精为祸人间,不久之后,便被全真教前辈祖师玄虚道长镇压,又过了不久,蟒蛇精逃出阵法,不知因为什么,开始转修神道,在它转修神道的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关键人物,正是有这个人从中搭桥牵线,蟒蛇精才能转修神道成功,这个人就是老邱的祖先,那位擅长蛇语的游方大夫。” “这么一说,这个游方大夫并不是给三家村的祖先帮忙,而是给蟒蛇精帮忙,只是咱们不知道,这个游方大夫与蟒蛇精有所交易,还是本身就是蟒蛇精的部下,几百年下来,如今的老邱与蟒蛇精又是什么关系。”杨踱听到这里,也明白过来。 “杨教授说的不错,邱老先生,事到如今,你就说实话吧,当年的蟒蛇精是否走了神道之路,若是它走上神道之路,那他应该与我们毫无瓜葛才对,那你为何几次三番要杀我们?如果他没走上神道之路,那这蟒蛇精又去了哪里?”庞谢厉声喝道。 老邱皱纹堆累的脸上,时而愤怒,时而惊慌,时而阴狠,直到庞谢说完之后,最终平静下来,面无表情的望着庞谢,说道:“想知道真正的答案吗?用命来换吧!” 第六十六章 巨蛇之秘 “嗯?” 庞谢微微一怔,他已占尽上风,老邱毫反抗之力。 这种情势下,老邱居然说出这种狠话来,要么是临死前的狂妄,要么是另有后手,从老邱几次出手来看,为人阴狠谨慎,绝非狂妄之辈,那么只能是另有后手。 “原来邱老先生还要高招,尽管使出来吧!”“大力”神通小成,庞谢正要找人动手,试试这门神通的威力。 “是你们逼我的!” 老邱颤抖着站起身子,恶狠狠的盯着庞谢,却没有向庞谢攻击,而是一步步向后退去,眼神里充满了愤怒、怨恨与不甘。 看到这种眼神一刺,杨踱心中忽然有些不安,低声说道:“庞兄弟,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无妨。”庞谢低声回应,他要杀死老邱,不过是举手之劳,只是老邱若是死了,再找蟒蛇精就没了线索,倒不如看看你老邱能耍出什么花样。 他对黑龙谷中的蟒蛇精十分感兴趣,数百年来,天地元气衰微,修行人越来越少,以往声名显赫的修行门派大多消失不见,倒是“九姓十三宗”这种从没听说过的家族势力渐渐强大起来。 这条蟒蛇若是一直在人间混迹,说不定会知道些什么,庞谢也能从它身上,了解到修行界几百年来的变化。 老邱步步后退,不大会功夫,退到石窟正中的深坑边缘。 他最后看了庞谢一眼,随即眼睛一闭,身子向后平躺,直挺挺向背后深坑摔去,竟就这样消失在两人眼前。 “自杀?不对,这是要逃!那个深坑一定有路通到外面!”杨踱一怔,随即大声喊道。 庞谢摇了摇头,老邱刚才的架势完全是要与人拼命,看他的表情也不像作假,这么做一定另有深意,不会是要逃走。 两人正在猜测,忽然就觉得脚下地面一震。 一阵“哗啦啦”的流水声音从地下传来,就好像长江大河一般,紧接着,深坑之中石块飞溅而出,随即一道巨大的黑影由深坑之中冲出,狠狠撞在石窟顶上,将顶上的石锥撞断一片,数百斤的石块像流星雨一样,向地面落去。 一时间,石窟之中,地晃天摇,竟是一片末日降临的模样。 庞谢见势不好,左脚向后一踢,踢在杨踱胸口,杨踱如腾云驾雾一般飞起,连飞二十多米,方才落在石窟边缘,正好在田七身旁。 这一脚用力极妙,杨踱从飞起到落地,竟然没有感到一丝痛苦。 一脚踢开杨踱,庞谢向前一纵,一手抄起赵虎行,一手抓起李大勇,足尖一点,随即退到石窟边缘,将这两人放在田七身旁,紧接着,向前迈出一步,将几人护住身后。 石窟之中,落石如雨。 庞谢左推右挡,不断将落石拨开,“大力”神通小成,几百斤的落石在他手里,与塑料玩具无异,随手一拨,便飞出三四十米。 足足一刻钟,石块逐渐不再落下,溅起的灰尘也渐渐沉积下来。 借着几只手电黯淡的光线,庞谢与杨踱两人,终于看清楚了这道黑影的真面目。 这是一条大到夸张的黑色巨蛇,蛇身足有两人合抱粗细,一双暗黄色的竖瞳,足有篮球大小,反射着幽幽黄光,蛇口半张,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根根都有手臂长短,尤其是最前面的两颗獠牙,几乎有半人多长,一条赤红色的蛇信,不断在口中吞吐,发出“嗤嗤”的啸声。 石窟太小,蛇又太大。 这条蛇只有上半截身子露在深坑以外,剩下半截身子都在深坑之中,即使如此,已有些行动不便。 …… “啊…哦…” 杨踱脸色煞白,嗓子眼发出一声呻吟,面前这条黑蛇实在是大到夸张,虽然他来黑龙谷之前,想过要猎杀黑蛇,却没想过会要猎杀这么大的家伙。 “不要怕。”庞谢轻轻拍在杨踱肩上,淡淡说道:“这条蛇已经快死了。” 他有“医药”神通在身,对气血流转极为敏感,眼前这条黑蛇虽然身躯庞大,气势十足,但是气血流转已见僵化,一丝丝死气从周身散发开来。 “我是快死了…不过…你们现在就要死了…”一个海啸般的声音在石窟之中响起。 “谁?”杨踱不由一惊。 “你会说话?”庞谢也有些意外,盯着眼前这条黑色巨蛇说道。 “啊?”杨踱这才反应过来,说话的居然是黑色巨蛇。 “你都能说话…我为什么不能?”黑色巨蛇缓缓低下头颅,一人多粗的蛇信不断在庞谢身前抽动,冰冷的粘液顺着蛇信滴在地上,腐蚀的石块滋滋作响。 “你居然看得出?”庞谢反问。 “我本来看不出来…回到原身之后…忽然明白了很多东西…就看得出了。”黑色巨蛇回答。 “它在说什么?”杨踱忍不住问道。 庞谢没有回答,依旧盯着黑色巨蛇。 黑色巨蛇转头看了杨踱一眼,昏黄色的竖瞳露出一丝戏谑,它的话其实很容易理解,庞谢虽然已是化形为人,但也是妖物修行而成,庞谢能说话,它自然也能说话。 只是这一层意思,杨踱无论如何也想不到。 黑色巨蛇眼中的戏谑便是由此而来,两者同为妖物,杨踱对它怕的要死,却对庞谢十分信任,人类这个种族千年以来没有一点变化,依旧目光短浅,只能看到事物的表面,完全看不到真正的世界。 杨踱被黑色巨蛇一盯,一肚子疑问全都缩了回去。 “回到原身?你和老邱本就是一体不成?难道你就是他,他就是你?”庞谢再次问道。 “不全对…他是我…但我…不是他!”黑色巨蛇猛然吼道,情绪激动起来。 “愿闻其详。” “嘶嘶…好久没有跟别人交谈过了,满足你的好奇吧。” “一千多年前,我在这里修行,作为蛇族少有的天才,我只用了三百多年,就已经修炼成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天地元气突然衰弱下来,接下来的日子,我无论怎么修炼,修为也无法进步,甚至缓缓退步,终于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的修为退化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于是决定吞食血食提升修为。” “没想到,我才吞食了不到一千人,全真教那群老杂毛就来跟我拼命,我当时的修为已经退步了太多,我跟领头那个老杂毛大战一场,我杀不了他,他也杀不了我,都奈何不了对方,可是黑龙谷中只有我一个,全真教的老杂毛却太多了,最终,我被迫立下誓言,永生不出黑龙谷。” “又过了些年头,全真教那些个老杂毛终于死干净了,可是我的寿命也差不多到尽头了,我不想死!” “于是我想了一个办法,我要转修神道,以神灵之身长存于世,可惜我走到的是化身为龙的路子,没法再变化为人,也就没法操持这些事情,于是我将魂魄一分为二,其中一半仍留在这里沉睡,另一半夺舍了一个游方大夫,取名邱化龙,下山说服了三家村的村民,要他们为我修建神庙!” “可惜了,当时是你最脆弱的时候,三家村的村民没有为你修庙,恐怕你早就魂飞魄散了,也省了几百年的祭祀,少死上百条人命。”庞谢轻叹一声。 “人类远比你想象的更加愚蠢,只要不牺牲自己,他们可以在你恐吓下,干出任何你想让他们干的事情。”黑蛇巨蛇森然说道。 “既然这样,你好好修神道就好了,怎么还留下老邱这样一具身体在外修行?” “你以为我想吗!”黑色巨蛇再次暴怒,大吼声中,石窟里狂风呼啸,吹得杨踱身形摇晃。 “他背叛了我!”黑色巨蛇再次吼道:“本来事情都很顺利,神庙修成之后,我另外一半魂魄进入神像之中,留下这具蛇身在石窟之中休眠,按照原本的计划,邱化龙理顺这些事情之后,也应该去庙里自杀,这样两半魂魄就会合为一体,从此之后,我就可以放弃过去的蛇身,走上神灵的道路。” “没想到,邱化龙那个混蛋,独立了一段时间之后,竟然拒绝跟我融为一体,要单独活下去,我的另一半魂魄,只能重新回到蛇身,从此陷入冬眠。” 庞谢有些皱眉,问道:“这我就有些不明白了,邱化龙既然不愿意选择融合,你的两半魂魄完全可以分别修行,一半修行仙道,一半修行神道,大家好聚好散也就是了,另一半魂魄为何要重新返回蛇身?你这具蛇身寿元将尽,想要增加寿命,只能陷入沉睡,什么也做不了。” “你懂什么!”黑蛇巨蛇更加暴怒,大声吼道:“神道受限太多,他又知道我的底细,我的另一半魂魄要是继续修行神道,恐怕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把另一半魂魄吞噬,即使他不吞噬,魂魄一分为二,两份魂魄全都残缺,无论那条道路都走不了多远,否则他为什么要一次次夺舍,修行了几百年才是这点修为!” 庞谢一怔,随即明白过来,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老邱与当年的邱化龙其实是一个人?这些年不断夺舍才活到今天?那我又不明白了,寿由天定,不入地府轮回,魂魄变化逐渐消散,岂能容他不断夺舍?再说,他能在外面活动,你却只能在蛇身沉睡,他要算计你,办法不要太多,又岂能容你活到今天?” “你还没想明白吗?我本来就只有一个魂魄,只是分成两半而已,其中一半转修神道,另一半也有了神灵的特性,香火不灭,神灵不死,只要黑龙真君庙还在,邱化龙就不会魂飞魄散。至于他不来算计我,那也很容易解释,我要是死了,他就没了神灵的特性,早就魂飞魄散了,所以他不但不能杀了我,而且还要千方百计让我活下去。” “哦?” “简单地说,他要想办法,让我这具蛇身活下去!刚开始的时候,他选择自己血祭,后来他想了一个聪明的办法,你知道是什么吗?” “难道是那本笔记?”庞谢陡然反应过来。 “是的,他散布谣言出去,说是只要在黑龙谷血祭,便能把我召唤出来,杀了我之后,吃了我的蛇胆就能多活百年。” “真有人上当吗?” “人族是愚蠢的,要不然我为什么能活到今天?” 杨踱听到这里,脸上变得更加雪白,赵虎行的身子也抖了一抖,似乎也听到了这句话。 “我明白了,说起来,我还给你帮了大忙,要不是我把老邱逼上绝路,他恐怕不会寻死,重新跟你魂魄合体。” “这也是我愿意满足你的好奇心的原因。” “话说回来,你寿元将尽,吃了我们也于事无补,不如咱们就此别过吧。” 庞谢轻声笑道,对面前这条黑色巨蛇,竟然没有丝毫惧意。 “你身上灵气足的很,我吃了你可以多活不少日子。”黑色巨蛇冷冷说道。 “多活几天又能如何?难道你还能再走神道吗?” “我不会犯同一个错误。” “我的肉硬得很,怕你嚼不动。” “我的牙更硬。” 黑色巨蛇猛然扑来,一米多长的獠牙,闪着慑人的锋芒,向庞谢撕咬过去。 庞谢丝毫不惧,定气凝神,双手一举,迎向獠牙。 第六十七章 曲终人散 黑色巨蛇的身长难以测度,仅露出地面的部分就有三四十米长,粗略算来体重在百吨以上,再加上扑击之势,这一咬的力道何止数百吨。 庞谢身高不过一米八多一点,站在人群中还算高大,但在黑色巨蛇庞大的身躯前,显得如此渺小。 “快闪!” 杨踱失声喊道,即使是三岁小孩也明白,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选择是以快打慢,凭借身法辗转腾挪,寻找黑色巨蛇的弱点,伺机考虑进攻,绝不是庞谢这样,原地不动与黑色巨蛇硬拼。 庞谢似乎没有听到杨踱的话,双手握拳,迎击而上,直直向巨蛇的两颗獠牙砸去,竟要与巨蛇的最强点硬抗。 黑色巨蛇猛然冲下,混乱的气流瞬间回荡在石窟之中,巨大的冲击力让杨踱左摇右摆。 杨踱刚刚恢复了一点气力,勉强用手撑住地面,让身子不被气流吹飞出去,田七、李大勇和赵虎行却被气流卷飞出去,落到石窟的一个角落里。 他连忙抬头,想要告诉庞谢时,就见黑色巨蛇已经冲到眼前。 巨大的身躯直压下来,就像一座崩塌的山岳。 “天灾!”杨踱脑中忽然生出这样的明悟,产生了一种不可抵御的感觉。 咔! 下一个瞬间,巨蛇的獠牙与庞谢的双拳相接,庞谢脚下的地面,顿时裂开了像蛛网一样裂纹,两条腿深深陷了进去,碎石一直埋到膝盖,整个人就好像被打进了地里。 形势虽然狼狈,这一击毕竟是接住了。 “怎么可能?” 杨踱完全被震惊了,黑色巨蛇的头颅距离他不到两米,冰冷、狰狞的鳞片,昏黄、冷酷的竖瞳,宛如神话中的恶龙一般,摧毁了他所有的抵抗意志,之前设计的一切陷阱,在这份压力面前都成了笑话,若是他的得到笔记的时候,就知道黑色巨蛇是这副模样,恐怕有多远走多远,永远不会靠近这里。 这样一只恐怖的巨兽,在他看来绝非人力所能力敌,却被庞谢挡住了,就像传奇小说里的英雄,完成了凡人无法想象的壮举。 在这一瞬间,杨踱忽然有了一个想法,面前这个人就好像潜藏在深渊中的神龙,虽然现在名声不显,总有一天是要翱翔九天,让整个世界颤抖。 与杨踱的恐惧完全不同,真正与黑蛇巨蛇交手的庞谢,完全是另一种感觉。 獠牙虽然凶悍,但已失去往日的锋芒,竖瞳虽然冰冷,也已失去吃人的欲望,身躯虽然沉重,却已失去青春的活力,眼前这条黑色巨蛇的声势虽然夸张到骇人的地步,但在交手之后,庞谢在它身上体验到的却是衰弱与死亡。 一击无果,巨蛇僵立不动,身躯如弓一样张开,一头在深坑之中,一头压住庞谢身上。 庞谢双拳高举,撑在巨蛇的两根獠牙上,将巨蛇高高举起。 嗖! 一道红光由巨蛇口中射出,闪电一般,直刺庞谢面门。 庞谢面色不变,左手继续撑在獠牙之上,右手立掌为刀,一刀向红光斩去。 噗! 红光一滞,断为两截,半截落在地上,半截缩了回去,落在地上的半截迅速僵化,却是半截冰冷的蛇信。 赤红颜色,僵硬如铁,庞谢忽然想起小天取“平山印”时,托在印下的血红色石碑来。 ...... 僵持许久。 “还不动手吗?”一个阴冷的声音忽然在庞谢脑中响起。 “谁?”庞谢忍不住问道,转头向四面望去,却没看到半个人影。 “不用看了,是我,虽然修为退步了,不过最基础的神识,还是可以运用的。” “你当初修为很高啊!” “爬的越高,跌的越惨。” “哦。” 一人一蛇再次沉默下来。 一道意念传来,庞谢忽然理解了黑色巨蛇的想法,在地底石窟的这么多年,早已让它失去了活下去的欲望,衰老的身躯,阴冷的巢穴,全都让它痛苦不堪。 它活下去的唯一信念就是报仇,要让邱化龙死在它面前,如今邱化龙已经死了,它也没有再活下去的兴趣。 至于刚才的扑击,只是它要为自己的死亡,寻找一个足够分量的对手,千年修行,堪堪成龙,就算是死也要死于豪杰之手,万万不能死于蝼蚁之手。 “就让我成全你吧。” 庞谢沉默片刻,低声说道,随即手肘微曲,腰胯一沉,双腿弯曲,身子向下矮了两尺左右,随即猛然立起,左臂、腰胯、双腿同时发力,用尽全力向上一抛,庞大的蛇躯骤然向上飞起,凌空飞起十多米高。 就在蛇躯飞到最高处时,庞谢脚下发力,飞身纵起,一跃十多米高,来到与蛇头同样高度,用尽全力,一拳捣出,狠狠砸在黑色巨蛇双目之间的凸起位置。 拳到之处,鳞碎,骨裂,血出,魂灭。 黑色巨蛇庞大的身躯,向后缓缓躺下,衰弱的生命之火也在缓缓熄灭,就在这最后时刻,一个清冷的声音忽然在庞谢脑海之中出现,吟唱道:“天生不是池中物,风云汇聚欲成龙,一朝云霄天地变,生死荣辱不由身,好拳...” 话未说尽,身死魂灭。 庞谢轻叹一声,从半空落下,至始至终,他也不知黑色巨蛇的姓名,想来这条黑色巨蛇在此困居百年,自觉无颜将姓名告知他人,所以才会只说邱化龙的身份,而不说自己的来历。 看到黑色巨蛇的尸身,庞谢暗自警醒,修行之路道阻且长,前途艰险无数,一着不慎,下场不会比黑色巨蛇好多少。 ...... 在黑色巨蛇尸身前面,庞谢矗立良久,一语不发,思潮涌动,一时想到过去,一时又想到未来。 见他许久没有说话,杨踱站了起来,几步走到庞谢身前,试探着问道:“庞兄弟,这条巨蛇已经死了?” 庞谢点点头。 “那就好,这真是...”杨踱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说到一半,沉默下来。 庞谢也没有说话,转身向田七、李大勇、赵虎行三人所在位置走去,刚才巨蛇之势凶猛,他顾及不到这三人,此刻才有暇看三人的状况。 来到三人身前,庞谢不由眉头皱起。 刚才巨蛇扑击时候,带起的气流太猛,这三人都被气流搅动的石块撞伤。 田七伤势最轻,只是肩头被石头砸到,断了一根锁骨,李大勇就惨了许多,左臂上压着一根石头,臂骨被压得粉碎,两条腿也是祸不单行,全都被石块压为两截,赵虎行倒还好点,侥幸没被石头压中,但他原本伤势就不轻,被气流一卷,撞在石壁上,伤势又有加重,没死只能说是奇迹。 这三人的伤势都不轻,这地方又没什么药材,莫说是庞谢,就连杨踱也看的出来,除了田七之外,其他两人活下来的希望不大。 “要是李大勇醒来就好了,他能打开发报机,尽快让人把急救设备送来,说不定还有救,不然恐怕没什么好办法了。” 杨踱说话声音有些沉痛,他与这几人本来没什么交情,就算是赵虎行,也只是交易关系,谈不上朋友。 不过,经过刚才的一战,几人并肩齐上,一起与老邱拼命,如今感觉自然不一样。 “未必。”庞谢说道。 “还有办法?” “你们这趟过来,本来不是要吃蛇肉,挖蛇胆的么?” “你是说?”杨踱霍然明白过来。 庞谢转身,快步来打黑色巨蛇尸身前面,用手放在巨蛇身上,感受巨蛇体内越来越僵化的气血。 通过贴身感受,他逐渐感受到黑色巨蛇的全貌,由头至尾长短不下百米,绝大多数部位气血已经衰竭枯死,就算庞谢等人不来,这条黑色巨蛇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仔细探查下去,这条黑色巨蛇身上只有两处还有生机,其中一处位于腹部心脏附近,另一处位于心脏下方两三米处。 庞谢探查之后,走到巨蛇腹部,找准位置,五指并拢,一掌向蛇腹之中插去,巨蛇鳞甲虽然坚硬,但在庞谢面前,与腐土也没什么差别,手臂伸入之后,稍微摸索一阵,抓住了一个篮球大小的椭圆形器官,知道这是黑蛇的心脏。 要说这么一条巨蛇,心脏绝对不止这么一点大,可是想到这条巨蛇在此困居百年,气血衰弱至极,心脏萎缩到这种地步,也就不难理解。 截断与心脏相连的血管,抓出巨蛇心脏之后,庞谢将心脏交在左手,重新又选了一处位置,右手再次刺入蛇躯,片刻之后,在里面摸到一个拳头大小,硬邦邦,滑溜溜,椭圆形状的小小圆球,手指稍一接触,便感到其中灵气涌动。 庞谢心中一动,将圆球抽了出来,见是这条黑色巨蛇的蛇胆,不由轻叹一声。 蛇类与其他生灵不同,其他生灵成精之后,都会凝结内丹,蛇类却会将一身精粹凝结在蛇胆之中,这条黑色巨蛇如此修为,全盛时期蛇胆不知要有多大,如今却只剩拳头大小,当真令人可惜。 不过这事也能理解,如今天地元气衰微,体内灵气过旺,便会不断流失,之前石窟之中的浓烈元气,十之八九是由巨蛇体内流失出来的,数百年流失下来,能存在就算不错了。 庞谢将蛇胆装在口袋,转身回到田七等人身旁,将三人全身上下,错位的骨骼一一复位,然后用手指将巨蛇心脏扎了一个小孔,鲜红色的血液顿时沁了出来。 心脏虽大,其中的血液却不多,只有用力挤压,才有鲜血滴落。 庞谢将田七牙齿掰开,挤了一点鲜血,滴在田七口中,随即分别掰开赵虎行、李大勇的牙齿,将鲜血滴落其中。 蛇血滴入之后,三人的面色顿时红润起来,庞谢见状,催动“医药”神通,渡入一股药气,三人身上的伤口迅速恢复过来。 给这三人滴过蛇血之后,庞谢转身,也给杨踱口中滴了一点。 刚才一场大战,杨踱消耗的也不少,一滴蛇血下肚,他顿时感觉腹中一团火热,精力慢慢恢复过来。 过了约莫十多分钟,赵虎行身子一动,悠悠醒转过来。 第六十八章 悔悟 赵虎行一生身经百战,功夫虽然没有练到绝顶,心神上的修为已非常人能及,身负重伤的时候,也没有完全失去神智,喝过蛇血之后,气血受到刺激,顿时清醒过来。 “我真的错了。”谁也没有想到,赵虎行醒来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认错。 “赵部长何出此言?”杨踱问道。 庞谢也是一怔,赵虎行一向为人阴狠,坚毅果决,居然也会有悔改之意。 “杨教授,庞兄弟不了解我的出身,难道你也不了解么?他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说,难道你也想不到么?”赵虎行沉声问道。 杨踱闻言,默然不语,似乎明白了什么。 “此言何解?”庞谢来了兴趣。 “庞兄弟,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又是修行中人,我的事情也就不必瞒你,其实我出身凉州,本是崆峒山中一头猛虎成精!”赵虎行一语出口,石破天惊。 “啊?”庞谢眉毛一挑,心中不由一惊,他倒不是对赵虎行的来历惊讶,而是觉得此事大违常理。 依照常理来说,妖物要想化身为人,至少渡过“蜕凡”六关,臻至“念动”境界,成就灵仙之体,然后才能操纵神念,变幻身形,化为人身。 赵虎行若是猛虎成精,要想变为人身,没有“念动”境的修为,想也不要想,可是,他若真有“念动”境界的实力,要杀老邱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怎么可能被老邱打成重伤。 除非赵虎行也有类似于“玄功要诀”中记载的秘法,能将妖身舍去,化形为人,放弃以往修为,然后从头再来,可是这种秘法极为少见,据庞谢所知,天下虽大,别无分号。 “我说的是真的,你不要不信。”赵虎行误会了庞谢的意思,还以为他不相信。 “我信,只是有些不大明白...”庞谢缓缓说道。 “不着急,我慢慢讲给你听”赵虎行缓缓言道,讲起一段往事来。 “三百年前,天下大乱,朝廷倾覆,战火连绵,凉州不少百姓,都去山中躲避战乱,其中许多人丧生在我口中,我也因此饱饮人血,渐渐开启灵智,后来运气不错,又在山中得了一门传承,从此踏上修行之路。” “可惜时也命也,我得道之时,天地元气已然衰微,勉强修成了些神通,但也成不了气候,按说不出百年,还是要化作黄土一坯。不料,就在我已然认命的时候,东海龙宫有位殿下来西北一带办事,缺了脚力,恰好遇到了我,便要收伏我,驮他奔走。” “我那时也是福至心灵,当即拜在这位殿下门下,不辞辛苦,往来奔走数千里,后来这位殿下办完事情之后,要回东海龙宫,感念我一番辛苦,便将我也带回东海。” “这时候我才知道,虽然天地元气衰弱,但是像东海龙宫这种万载长青的大势力,却还有洞天福地可供修炼,并不会因此消亡,只是隐遁不出罢了。” “从此,我便开始在东海龙宫修行,过了一段时间,有人告诉我,由于我并非龙族,不能白白住在里面,想要在里面修行,得用功勋来换才成,于是每隔几年,我便要外出,完成上面指派的任务,直到有一次遭逢大敌,被人斩杀。” “东海龙宫毕竟是天下有数的大势力,并没有扔下我不管,居然在我死后,将我的妖魂从阴间召回,护持我投胎人身,于是世间又有了赵虎行其人。” “转世投胎之初,我并未立即苏醒上一世的记忆,懵懵懂懂二十多岁,方才记起前生之事,这才再次与东海龙宫搭上线,继续为龙宫做事。” “可惜,我毕竟是妖魂投胎,与人身不合,不但难以修行,而且气血消耗远超常人,不过三四十岁,气血就已经衰弱的不像话,也就仗着还有些功夫,才维持着没有老态龙钟。” “正因为如此,我才会与杨教授暗中联手,打算以训练营百余条性命,换取一个延年益寿的机会,可是今日一看,这条巨蛇与我一般,不择手段,只求长生,结果死的凄惨,我才醒悟过来,有些事情终究勉强不得,否则终是一场空。” “看来赵部长在生死线上打了个滚,倒是看破了不少东西。”庞谢微微一笑。 “我也不敢说看破,只是...”赵虎行摇了摇头,指着远处倒下的巨蛇,说道:“物伤其类罢了。” 庞谢一笑,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谈下去,换了个话题问道:“赵部长下一步准备如何?是要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赵虎行苦笑,说道:“我本已是风中之烛,又受了这么重的伤,恐怕连这山洞也没法活着走出去,还谈什么下一步。” “这话可就错了。”庞谢举了举手中的巨蛇心脏,继续说道:“刚才我给你们每人口中滴了一滴蛇血,这滴蛇血乃是千年巨蛇残余的一点精血,喝上一滴,不敢说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的效果还是有的,你喝上这一滴,起码能增寿十年。” 一语出口,赵虎行和杨踱的眼睛都是一亮,灼热的眼神盯着庞谢手中篮球大小的心脏,死死不肯挪开。 庞谢见两人眼神火辣,呵呵一笑,说道:“两位不要想岔了,这心脏虽大,里面能用的精血不过十余滴,刚才已经用了四滴,也就剩下八九滴,况且,巨蛇精血外热内寒,你们修为不足,只能喝上一滴,喝的多了,阴寒之气发作出来,反而有伤身体。” 杨踱一怔,随即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额头。 赵虎行连连摇头,苦笑说道:“赵某真是痴心,刚才明明都已经想通了生死之事,一听到还有长寿的法子,这心登时又火热起来,甚至有了冒死抢夺过来的念头,真是...真是...”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能看穿生死的已是仙佛一流人物,赵部长怕死贪生,也算不了什么错。” 顿了一顿,庞谢旧事重提,再次问道:“赵部长有没有想好,下一步要去哪里?” “你不抓我回去吗?”赵虎行反问。 “为何要抓你回去?”庞谢一笑。 “我今次背叛龙宫,犯了大错,抓我回去就是大功一件,龙宫少不得赏赐。” “算了,我也懒得多事。”庞谢笑道。 按理说,抓赵虎行回去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不过,刚才老邱来袭的时候,赵虎行曾拼命阻拦,虽然并不全是为了救庞谢,但庞谢还是领了这份情,决定放他一马。 “我犯了大错,就算你不抓我,我也应该回去领罪,只是...算了,我就不等李教官了,直接回去见敖烈殿下吧。”赵虎行说道。 “赵部长既然想走,那就与我同行吧,也算是搭个伴。”杨踱说到一半,忽然抬头问道:“庞兄弟,你不会放过赵老,却要把我抓回去吧?” “这次你我也算是同生共死,放过你吧,若有下次,定斩不饶。”庞谢说道。 “多谢了。”杨踱认真说道。 “对了,杨教授,刚才赵部长说过,东海龙宫有洞天福地,可以修行,你们杨家身为九姓十三宗之一,是否也有类似的地方?”庞谢忽然问道。 “当今天下,只要有传承的大势力,都有类似的洞天福地,其实像庞兄弟这样,独自一人还能有如此修为的才是少数。”杨踱说道。 “若是我也想去里面修炼,不知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庞谢试探问道。 “你...”杨踱沉思良久,摇了摇头,说道:“九姓十三宗都是世家传承,外人插不进手去,尤其是我们杨家,听杨某一句肺腑之言,沾也不要沾,否则...” “明白。”庞谢皱眉说道。 “庞兄弟,你若是真想修行,眼下倒是有一条路,李大勇是道门出身,这次训练营是道门、龙宫以及军方一起组织的,你若是在训练营里表现的好,能被李大勇举荐,就有机会加入道门,以后说不定还能进洞天福地修行,毕竟佛道两门,一向广揽英才,这机会不小。” “这样啊,多谢杨教授指点。”庞谢说道。 第六十九章 拳法 黑色巨蛇活着的时候,因为不断呼出灵气的缘故,石窟里面气流还算通畅,巨蛇死后,石窟里面逐渐闷起来。 庞谢见洞中空气浑浊,不是久留之地,便背起李大勇,用手托着田七,大步向洞口方向走去。杨踱喝过蛇血之后,体力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背着赵虎行跟在庞谢后面。 临行之前,庞谢嫌手中巨蛇心脏太大不好拿,向杨踱借了一个小瓶,将心脏中的精血全都挤了出来,果然不出所料,偌大一个心脏,只能挤出九滴精血。 挤完精血之后,庞谢并未将心脏抛掉,而是重新填回巨蛇腹中。 老邱已死,神通初成,庞谢心中再无顾忌,步履比进来时轻快许多,来时用了两个多钟头,走出地底石窟,却只用了一个多钟头。 一路无事,几人平安回到当初进地下石窟时所入的山洞。 洞口处,银色月华从洞外洒进,几人进入地下石窟时还是上午,连番苦战,再加上路途遥远,如今归来已是深夜。 庞谢在地上铺好被褥,将田七、李大勇放在地上,杨踱也为赵虎行铺好被褥,将三人安顿好之后,庞谢、杨踱两人漫步来到洞口。 一轮明月挂在天上,照的方圆数里一片通明。 月光之下,白茫茫一片大雪,将山岭树木全都覆盖起来,成就一片银白世界,就像仙境一般。 “咦!” 杨踱猛然瞅见雪地之上,许多蛇盘在哪里,一动不动,似乎已经僵死,其中不少更是断为两截。 庞谢心中一动,纵身跃下石壁,随手捡起一条蛇来,触手所及,蛇身僵硬如铁,轻轻一捏,“咔嚓”一声,蛇身断为两截,再看里面血肉,早已冻结成冰,露出白森森的冰碴子。 杨踱紧随而至,奇道:“这些蛇都是被冻死的?” “嗯。” “这是怎么回事?” 庞谢沉思片刻,说道:“要是猜得不错,这谷中蛇群之所以如此奇异,与黑蛇巨蛇转修神道脱不开干系。据我所知,神道擅长禁法,与人对战之前,只要提前加持禁咒,便不会被所禁之物伤害,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在咱们入谷之前,已经有人为谷中蛇群加持禁咒,禁的应当是五金之属与冰寒之气,所以蛇群才不畏寒冷、刀剑,如今加持禁咒之人已死,蛇群自然耐不得寒冷,只是不知道加持禁咒的到底是谁,是老邱还是巨蛇。” 杨踱轻叹一声,说道:“庞兄弟果然见多识广,这等隐秘也知道。” 庞谢一笑,说道:“这算什么隐秘。” 八百年前,天地元气尚未衰退之时,诸般修行法门都在世间流传,尤其是以神道最为广泛,就算是穷乡僻壤也有人修行,这种禁术是神道之中最为常用的法术,不能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也算不上什么隐秘。 事实上,庞谢能猜到黑色巨蛇转修神道,也有发现这门禁法的原因。 杨踱沉思片刻,忽然恍然大悟,说道:“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李大勇的子弹打在老邱身上,竟然丝毫没有伤害,原来是用的禁法,我就说么,我的烟罗掌都伤的了他,子弹竟然不能,难道我这半吊子烟罗掌比子弹还厉害。” 两人闲聊几句,随意捡了几根木柴,重新回到石窟,夜间山风太冷,两人虽然都不畏惧,但也不会白白挨冻。 篝火燃起,周围逐渐暖和起来。 杨踱从包里取出几大块肉脯来,用木棍穿好,在火上烤了起来。 片刻之间,肉脯逐渐变热,金黄色的热油从肉中渗出,一滴滴落在火上,发出“吱吱”的声音,香气四溢,令人胃口大开。 一整天,几人都没好好吃饭,杨踱不客气先吃了一块,赵虎行也也吃了一大块,剩下的都被庞谢包圆。 至于田七和李大勇,这两人越睡越熟,在蛇血药效作用下,身上受伤的部位也逐渐结痂,伤口慢慢愈合起来。 吃饱喝足之后,三人对面而坐,聊起平生际遇,事实上,多数时候都是赵虎行在聊,杨踱与庞谢在听。 赵虎行今生前世加在一起,经历极为丰富,朝代更迭,军阀混战,万里飞渡,百战立国,一番谈论下来,其他两人都增加了不少见闻。 说到高兴处,赵虎行猛然站了起来,对庞谢说道:“庞兄弟,我看你修为虽高,但是与人对敌的手段却匮乏的很,前前后后就是几套粗浅的拳法,我有一套拳法不错,是一位故人传给我的,你要是不嫌弃,我将他传给你如何?” 庞谢笑道:“赵部长肯传,我又怎么会嫌弃?不知是什么拳法?” 赵虎行慨然说道:“这套拳法来历大不寻常,传说是当年八仙之一的吕洞宾亲传,名叫‘醉八仙’拳法,一套共有八招,每一招又有八式,共是八八六十四式。” “这套拳法在世间流传好像很广。”杨踱插话说道。 “天壤之别。”赵虎行不屑说道。 庞谢说道:“还请赵部长传授。” 赵虎行点点头,却不直接传授,而是转头请杨踱帮忙,这是因为他双臂受伤,运转不灵,而庞谢又不懂拳法口诀,需要有人示范的缘故。 篝火之下,赵虎行一字一句,细细讲解要诀,杨踱则按照他的口诀,缓缓打出每一招一式。 庞谢耳中听着口诀,眼睛看着招式,将这门功夫仔细记在心里,看到精微奥妙处时,还要起身演练,让赵虎行为他纠正。 这套“醉八仙”拳法,招数虽然简单,心法却极为复杂,一招一式都有若干发力要诀,仔细记下也不容易。 一夜天明,东方既白,这一套拳法方才完全传授。 赵虎行长叹一声,仰头靠在石壁上,说道:“这套拳法传出去,我也算是放心啦,一门绝学总算不至于在我身上断绝。” 说完之后,他站起身来,说道:“庞兄弟,天亮了,李大勇也快醒了,我们就不见面了,对了,我还有一件事要求庞兄弟。” “但说无妨。” “我有两个师侄,就是之前被掳走那两个,他们对巨蛇之事全不知情,之前被杨教授的学生迷倒,安置三家村某个无人居住的民宅之中,还请庞兄弟将他们救出,我是没脸再见他们了。” “好说。”庞谢点点头,转念又问道:“他们也跟龙宫弟子吗?” “那倒不是,他们是我今生觉醒记忆之前,所拜师门的弟子,卷进此事纯属无妄之灾。”赵虎行解释道。 交代完这件事至,赵虎行向庞谢施了一礼,纵身跃下石壁,大步独行,向谷外走去,赵虎行走后不久,杨踱冲着庞谢拱了拱手,同样告辞离去。 这两人走后,庞谢盘膝坐下,静候田七、李大勇醒来。 第七十章 归去 一夜天明,旭日东升,暖黄的阳光穿过层层薄雾,照在纯白的雪地上,泛起一片淡淡的金光,置身其中就好像进入神话世界。 庞谢盘膝坐在洞口,望着洞外这一番景象,心中忽然泛起一缕生机,昨日因为巨蛇之死,带来的一点阴霾逐渐消散开来。 “好困啊!”阳光洒在脸上,田七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伸了伸懒腰,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走到庞谢身边,说道:“庞大哥,几点了,怎么今天...” 话说到一半,忽然反应过来,惊喜地喊道:“我没有死!原来我没有死!我还以为死定了!是你把老邱干掉了?” 庞谢微微点头。 “太好了!庞大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田七接着问道。 “回去找时间慢慢说吧,你先躺回去,好好养身体。”庞谢说道。 “庞谢,我也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你能详细说说吗?”李大勇的声音忽然响起,是刚才田七的说话声将他吵醒。 “李教官也想知道?” 庞谢转过头来,金黄色的阳光洒在他背后,周身一圈轮廓,泛出金色光圈,宛若神人下凡。 李大勇一时怔住了,片刻之后,方才反应过来,点了点头。 “老邱把你们全都打到了,我恰好醒了过来,就把他打死了。”庞谢随口说道。 “啊?就这么简单?”田七明显不过瘾。 庞谢点点头。 “赵虎行和杨踱呢?”李大勇问道。 “都走了。” “你放了他们?”李大勇不由一怔。 “总算同生共死一场,有什么事下回见面再说吧。”庞谢目光平静。 李大勇眉头皱起,目光沉沉地望着庞谢,半晌无言,庞谢坦然接受,没有半点不自然的地方。 “这事你做主。”沉默许久,李大勇说道。 “先不要想他们俩了,老邱死后,谷中蛇群的种种异象已经消失了,群蛇都已经冻死在外面的雪地上,如今没有什么蛇群,咱们回去也方便了。” “对了,我在老邱身上找了些金疮药,都给你们敷在身上了,效果还不错,估计没两天就能恢复,到时候咱们就出发,你们放心养伤,这趟出门带的东西多,吃上两天问题不大。” “还有一件事,赵虎行那两个师侄对他的事情一无所知,是被杨踱一伙抓去的,现在就关在三家村,这是赵虎行临走前说的,回头咱们去把他们救出来。” 庞谢一口气把该说的话说完,转头继续欣赏朝阳的灿烂光辉,口中哼起不知名的小曲。 至于蛇血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田七一脸的兴奋,低头寻找雪地上的蛇群,果然看到了大量蛇尸,想下去摸一摸,只是他没什么功夫,没有庞谢帮忙,压根下不了石壁。 李大勇沉默了很久,对着庞谢的背影说道:“不用等这么久,我现在叫一架救援直升机过来,咱们很快就能回去。” 说着话,他打开加密发报机,发了一段电文。 ...... 三个小时之后,一架浅蓝色的运输直升机出现在天边,有李大勇提供的定位指引,找到这里并不困难。 片刻之后,直升机落在距离石壁不远的地方,螺旋桨转动带来的巨大气流将积雪吹得漫天都是。 直升机停稳,舱门打开,尹雁翎从中走了出来,远远瞧见李大勇等人在山洞里,大声喊道:“你们几个真会玩,怎么跑这么高?” 庞谢苦笑,两手分别托住两人,轻轻一纵,从洞口跳了下来,石洞距离地面足有五六米高,这一跳倒把尹雁翎吓了一跳,生怕有人摔坏,连忙带着急救人员抬着担架去接李大勇和田七。 李大勇在电文中说的清楚,他和田七都受了重伤。 “赵教官呢?”抬起这两人之后,尹雁翎忽然发现不对,怎么少了一个人。 “回去再说吧。”李大勇淡淡说道。 “怎么回事?”尹雁翎追问。 “嗯...关于赵虎行的事情,我会跟袁旅长单独汇报的。”李大勇说完这句话,闭上双眼,不再做声。 尹雁翎一怔,脸色变了变,迈步向直升机走去,无奈地摆了摆手,示意救护人员跟他一起上飞机,不再提赵虎行的事情。 直升机离开黑龙谷,二十分钟之后,在庞谢的要求下落在三家村。 降落之后,庞谢叫了两个人,跟他去了某个无人居住的宅子,找到了高一时和老六,找到这两个人的时候,这两人还都陷入深度昏迷,似乎是被注射了某种麻醉剂,呼吸频率很低,却没有断绝,类似于冬眠的状态。 带上这两个人之后,直升机直接向316基地飞去,路上,尹雁翎几次试探,想要从庞谢这里知道些什么。 庞谢什么都没有说,过去几天发生的事情,对普通人来说太过玄奇,说出来也没人会信,还是听听李大勇如何解释的好。 直升机迅速攀升,一路向北方飞去,不过一个多钟头,便回到316基地,这还是山中云雾稠密,没法全速飞行的缘故,否则时间还会更短。 飘然而起,倏然而落,几乎比得上腾云驾雾,仅就这一点来说,现代文明确实有其强大之处。 舱门打开,急救人员将李大勇、田七先抬了出去,尹雁翎和庞谢稍后才下了飞机。 李大勇被抬走下飞机之后,忽然睁开眼睛,示意救护人员稍待片刻,等庞谢走出飞机,勉强坐了起来,盯着庞谢说道:“我欠你一条命。” 庞谢一笑,轻轻摆了摆手。 李大勇也没有再说什么,继续躺在担架上,就此沉沉睡去。 急救人员将两人抬走之后,尹雁翎目瞪口呆的望着庞谢,问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咱俩的交情,你可不能瞒我!” 庞谢想了想,说道:“我们这趟出去碰见了一个妖怪,妖怪要吃人,被我打死了。” “啥?” “就是这样。” “别开玩笑了。” “咱俩的交情,我会骗你吗?” “我...算了,肯定是李大勇给你说了,又是什么保密条例,我不问就是了,别用这种瞎话侮辱我的智商。” 庞谢然一笑,扭头离去,事实如此,有时你把真相告诉别人,别人却会以为你在说谎,有时候你说一堆谎言,别人却以为你说的是真相。 ...... 李大勇受伤归来,在基地里引起一阵轩然大波,赵虎行的失踪则把这阵混乱推向高潮,所幸316基地一向是军事化管理,李大勇又很快醒了过来,才没让混乱酝酿成更大麻烦。 醒来之后,李大勇第一时间与袁一枭取得联系,两人短暂交流之后,李大勇在病房里召集所有教官和副教官开会。 会上通报了三件事,第一,赵虎行因公牺牲,具体原因目前保密。第二,训练营所有事务照常进行,近身搏击科目的教官将重新指派,三天之内到位。第三,进一步加强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从即日起,所有人员不经许可严禁外出。 这三件事确定下来之后,基地里恢复了表面的平静,除了赵虎行的几个师侄还有些激动,其他人都已经不在议论什么。 高一时与老六每人挨了一个警告处分,扣了5分的风纪分。 据两人回忆,那天离开基地之后,不久就陷入了昏迷,直到被庞谢救出来,对当时的事情都已经记不清了,甚至不记得那个女孩的长相,知道部分真相的李大勇也没有深究两人的意思,批评一顿也就是了。 对这两人来说,扣分与批评,这种惩戒根本不算什么,真正的惩戒是内心的自责,赵虎行的死亡原因没有公开,这两人一直以为自己是导致师叔死亡的元凶。 田七曾去劝过他们,可惜李大勇不允许他说出事情的真相,所以最后的结果反而是,他在两人的逼问下落荒而逃,不但劝解不了两人,反而平添了不少郁闷。 ...... 数日之后,深夜。 长安府南郊一间咖啡厅的二楼,在某个偏僻的角落里,两人对面而坐,其中一人昂藏七尺,面色赤红,正是由东海龙宫来到长安府的敖烈,对面坐着的则是赵虎行。 “你刚说的就是这次失踪事件的完整经过?”敖烈问道。 “属下不敢有半字隐瞒。”赵虎行说道。 “说到底,不过是一条没能成龙的蟒蛇罢了,算不得什么大事,杨家在长安图谋的才是大事,你对他们的事情又知道多少?” “杨家对属下极为提防,除了黑龙谷的计划,从不肯多说半个字。” “那个杨踱...” “杨踱只是化名,真实身份不知,就连样貌也不是真的。” “哼,杨家人也够小心的。”敖烈闷哼一声,接着问道:“你是怎么想的,居然还敢回来?” “属下犯下大错,所求不过一死。” “有意思,既然你一心求死,我就送你一死好了。”敖烈冷声说道。 “属下...遵命。”赵虎行神情一黯,却也没有反驳。 “不过看在你还肯回来的份上,我也不让你魂飞魄散,就送你入轮回好了。” “多谢殿下!” “好啦,别的不多说了,你这辈子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别的没有,只有一个姑娘陪了我许多年,浪费了大好年华,还请殿下将我的遗物赠予她,也算一点补偿。” “哈哈,你居然是个多情的种子,好吧,我知道了。”敖烈大声笑道。 说罢,敖烈目光一凝,右手食指探出,向赵虎行眉心点去。 就在指尖距离赵虎行眉心还有三寸的时候,一点红光从指肚飞出,透过颅骨,没入脑中。 霎时间,在赵虎行身后,蓦然浮出一头身长四五米开外的猛虎,栩栩如生,声势骇人,就好像是活的一般。 这头猛虎来得快,去的更快,霎那之间,又化作一道黑光钻入地下,就此消失不见。 敖烈点过这一指之后,看也不看,转身离去。 这一幕恰好被咖啡厅里一个服务生看到,他刚开始吓了一跳,几乎喊出声来,过了一好一阵子,才平静下来,自己安慰自己:“一定是我看错了,一定是我看错了。” 说着话,他迷迷糊糊地走到赵虎行身边,问道:“请问先生有什么需要吗?” 连问三遍,赵虎行都没有回答,他再低头一看,不由大惊失色,放声喊道:“老板,快来,有顾客死店里啦!” 楼下,敖烈听到喊声,猛然间想起一件事来,心中不由一动,喃喃自语道:“老道士当日曾经说过,赵虎行命中当有死劫,除非那个叫庞谢的小子插手才能获救。可是如今也庞谢插手了,赵虎行还是死了,这庞谢的命格当真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么?” 第七十一章 献祭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训练营里逐渐平静下来,赵虎行的消失就好似春风拂过绿水,时过境迁,了无痕迹。 在餐厅吃过晚饭,庞谢漫步向宿舍走去,冬天逐渐过去,春天即将到来,白天越来越长,黑夜越来越短,虽然已是晚上七点多钟,夕阳仍坚持着不肯落去。 掏出钥匙,拧开门锁,迈步进屋,屋里的暖气烧的很旺,驱走寒气之余,甚至有些燥热。 庞谢坐在床上,沏了一杯热茶,红尘中住的久了,行为越来越像人类。 笃、笃! 庞谢刚坐下,一口热茶还没喝到嘴里,便听到敲门声音。 “进来吧,门没关!” “庞大哥,来根雪糕!” 田七侧身挤开屋门,两只手各举着一个奶油雪糕,快步走了进来,伸手递给庞谢一根。 庞谢接了过来,放在嘴里咀嚼起来,外面包裹着一侧水果味的薄冰,里面是香甜糯软的奶油,甜而不腻,清凉可口。 庞谢三两口吃完雪糕,他喜欢这种冰冰凉凉的感觉。 “不知道最近怎么了,这段时间总感觉浑身燥热,一会不吃点凉的就受不了。”田七嘟囔着说道。 庞谢一笑,田七喝了千年巨蛇的精血,蛇血内寒而外热,表现出来的症状就是浑身燥热,当然,蛇血妙用不止如此,可不能就这么浪费了,于是想了想,说道:“你这段时间除了坚持练习呼吸法,还可以适当增加锻炼强度,体力说不定有个跃升。” “啊?为什么?”田七疑惑问道。 “具体原因你就不要管了。” “嗯,说的也是,我也感觉最近体力大涨,团队对抗的时候,一脚把一个兄弟蹬出去一丈多远,他还以为我是吃了兴奋剂了。” 说到这里,田七拍拍脑袋,若有所思的望着庞谢,问道:“庞大哥,不会是因为大力丸的原因吧?” 庞谢无语,田七的这么想也不错,最起码算一个解释。 “一定是!”田七喊道。 庞谢也不解释,由得他去误会,比起蛇血来说,大力丸更容易解释。 吃过雪糕之后,田七又闲聊了几句,感觉燥热的厉害,出门跑步去了。 待他出门之后,庞谢起身,反锁房门,盘膝坐在床上,心神沉入丹田之中。 ...... 丹田之中,深青色的气旋不断旋转,吞吐天地元气,四枚银色符文悬浮其中,一枚已凝为实质,放出七色毫光,形成一个光圈,就好像一个小小的神佛。另外三枚都只有一部分凝为实质,大部分都是一团虚幻,放出淡淡银光,如梦如幻。 青色气旋的上方是五脏六腑,其中在胃部以上,肺部以下,食管上面依附了一个小小的古怪器官,纯黑颜色,形状与胃袋相似,能够容纳大量液体,体积却不产生任何变化,庞谢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鲸囊”,是他修行“饮水”神通时生成的。 五脏六腑向外,便是一身肌肉,一块块肌肉匀称、结实,若是用显微镜细看下去,便会发现每一块肌肉的肌纤维数量都是常人的三十二倍,其中蕴含着不可思议的力量。 回到基地之后,庞谢曾试过一次,五指轻轻发力,便能将钢筋揉成一团废钢,要是全力发挥,真不知道会有多强。 可惜的是,由于骨骼的强度跟不上肉体的变化,他始终不敢施展全力,否则极有可能导致骨骼碎裂。 目前,他已经学过四样神通,包括“医药”、“饮水”、“射覆”和“大力”。 其中“医药”神通除了修炼时传授的各种医道至理以外,还能通过银色符文产生一种药气,可以解毒,可以治病,效果非常神奇。 “射覆”神通,则古怪许多,平时并无丝毫显露,只有施展时,才会在脑海中浮现出一片正在被火焰灼烧的黝黑龟甲,这片龟甲一经灵气注入,便会放射出一道道神秘的波纹,在这种波纹的加持之下,脑中会闪过许多平常看不到的画面。 他不知道的是,每当他修炼“射覆”神通,都会出现一道淡淡的光圈,只是他自己看不到。 “饮水”与“大力”神通则比较相似,这两种神通都是直接对身体进行改变,而且这种改变是不可逆的,一旦修炼之后,便会永远改变肉身,想逆转回去也不可能。 这两种神通虽然有相似的地方,实质上却有天壤之别,每次修炼“饮水”神通的时候,血脉会产生一点细微变化,“大力”神通却不会改变他的血脉,只改变他的肌肉而已。 一共四种神通,就有四种不同的实现方式,“医药”神通更偏重于明悟天地之理,“射覆”神通更偏重于精神上的变化,“饮水”神通偏重于血脉的改变,“大力”神通则是直接改变肉体。 庞谢隐隐有一种感觉,这四种神通并非源于一个修行体系,否则相互之间不会有这么大的差异。 只是这四种神通,都能通过一门秘术获得,这倒让他有些琢磨不透。 ...... 检视过一遍神通之后,庞谢将心神再次投入丹田气旋之中,经过上次在石窟中的修行,青色气旋的颜色明显深了许多,已经变成了深青色。 不止如此,灵气在周身运行时,已经不再对肌肉进行转化,而且开始浸润神经,逐渐开始对全身的神经系统进行转化,这种转化让他的反应更加快捷,五感也更加敏感。 如果说之前,他的耳力可以听到数十米内的风吹草动,如今只要定下心神,足以听到百米外的细微声音。 换句话说,他已经迈入了“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 能够这么快进入第二关,他自己揣测,是因为“大力”神通与蜕凡第一关“肌肉关”相同,都是对肌肉进行转化,相对来说,“大力”神通是从更加深邃的层面进行转化,转化后的效果也更强。所以才会这样,“大力”神通尚未练到“始解”大成,“肌肉关”的转化便已完成。 事到如今,庞谢也已经明白,“蜕凡”境界的修炼,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并不是重点,只要维持周身灵气不散即可,真正的修行是以灵气对肉身进行改造,最终目的是蜕去凡身,达到灵仙之体。 当然,这并不是说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没什么用,气旋颜色越深,表明凝聚的灵气也就越多,肉身的转化速度也就越快。 肉身转化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漫说是元气衰微的现在,就算是在数百年前,天地元气还盛的时候,转化时间也是以年计的,这次能这么快迈过第一关,实在算是侥幸。 ...... 夜色渐渐浓稠,屋外的喧嚣声逐渐开始消失,整座基地逐渐陷入夜间特有的静谧。 庞谢起身下床,从柜子里取出两样东西来,其中一样是一个小瓶子,里面装着八九滴黑色巨蛇的心头精血,另外一样是一个拳头大小的青黑色圆球,是黑色巨蛇的蛇胆。 沉思片刻,庞谢将蛇血原样放了回去,他的肉身已经修炼到极高境界,几滴蛇血对他来说,顶多有点锦上添花的作用,甚至能不能起作用还很难说。 但是对有些人来说,却能改换筋骨,填补根基,想到这里,脑海中忽然浮现出李天华和小月牙的影子,也不知道这两人最近过的怎么样,自从进入基地之后,与外界通讯断绝,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放回蛇血之后,庞谢将蛇胆捧在手中,不禁陷入沉思。 蛇胆之中蕴含的灵气十分精纯,若是全部吸入丹田,足以将修为向前大大的推进一步。 地底石窟里面,不过是些由巨蛇体内散逸出来的灵气,便足以让他修成“大力”神通,如今一整颗蛇胆握在手中,虽然比全盛时期不知差了多少,但也足以令他的修为大大推进一步。 不过,庞谢刚才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蜕凡”境界的修行,主要是对肉身的改造,丹田之中的气旋虽然重要,但却不是重点,这一点修为增加,其实作用不是很大。 其实,若是没有别的用途,他也不会想这么多,将这颗蛇胆直接吸收就是,但是,他将这颗蛇胆持在手中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许久没有用过的秘术——燃灯通神术。 ...... 夜深。 人静。 灯黑。 庞谢盘膝坐在床上,赤裸着上半身,露出一身充满着雕塑美感的肌肉,口中轻声念诵“燃灯通神术”的密咒,在他身前放着一颗黑色蛇胆。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的心口处逐渐放出光亮来,一点灯火从体内燃起,在心室之中放出微微光芒,这是他第一次施展“燃灯通神术”时点燃的一盏心灯。 光芒照耀之下,心口外面的肌肤上渐渐浮现出一副鲜血图案来,这副图案似是一盏明灯,又似是一朵六瓣梅花,隐隐放出赤红色的光芒,照亮屋中一角。 庞谢右掌平伸,掌心处放出若有若无的七色毫光,轻轻按在蛇胆之上。 就在七色毫光接触到蛇胆那一霎那,他再次感受到一种极为恐怖的气息,就好像一群莽荒巨兽伏在四周,时刻准备将他吞噬,不过,他已经是第二次经历这种情况,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并没有慌张,手心继续按下。 七色毫光照耀之下,黑色蛇胆迅速朽坏,首先消失的是包裹在蛇胆表面的胆管,随即消失的是其中的胆囊,这两者消失之后,只留下一团青色的粘稠液体悬在空中,不断蠕动,却不落下。 又过了十多秒钟,这团青色粘液也消失不见,留在原地的只剩一小团黑色灰烬。 与此同时,心灯处幻化出三个银色符文来,顺着五脏六腑一路下降,最终落在丹田气旋之中,与之前的四个符文一样,静静的悬浮在那里。 第七十二章 期末 深青色的气旋不断转动,七枚米粒大小的银色符文悬浮其中,其中四枚是上一次献祭所得,余下三枚是刚刚得到的。 庞谢稳了稳心神,用心感知刚才获得的三枚符文,心神与符文甫一接触,一大段信息顿时传到脑海之中。 这三枚符文各自蕴含了一门神通,一共三门神通,分别是“气禁”、“弄丸”与“借风”。 “气禁”神通最为神奇,可以通过提前念诵密咒,在战斗中禁绝某一类伤害,比如说,只要提前禁绝五金之属,便可以在密咒加持期间,不受任何来自五金一类的伤害,包括金属制成的刀枪剑戟、枪械子弹。 当然,如果对方早有防备,用的石制刀具、陶瓷子弹,那就完全无用,只能硬挡,如果对方是用炮弹轰击,那也抵挡不住,因为炮弹的主要伤害并不是金属弹头,而是炸药引起的灼烧与震荡波。 “弄丸”神通则有些古怪,只是说用手抛接弹丸,而不使其落地。庞谢对这个描述心中殊为不解,这一招分明是江湖杂耍,随便一个走江湖的艺人都能施展,为何也是一种神通? “借风”这门神通则十分简单明了,顾名思义,就是一门召唤风的神通。 这门神通并算不罕见,当年,天地元气尚未衰竭,修行人辈出的时候,会用这门法术的高人很多,其中,最为有名的是三国时的诸葛孔明,借一场东风,烧掉曹孟德千余艘战船。 …… 弄清楚三门神通的用处之后,庞谢决定先修行“气禁”神通,待“气禁”神通入门之后,再修行“借风”神通,至于“弄丸”最后再说。 前几日黑龙谷中一行,庞谢才知道,这世上的修行人,并不像他先前想象那样少。 这次与黑色巨蛇交手,侥幸能够获胜,全是因为运气好,一来风云际会,有杨踱、赵虎行与他同生共死,分担了老邱的进攻压力,二来机缘巧合,遇到饱含天地元气的石窟,得以修成“大力”神通,最终击败老邱与黑蛇。 这一次侥幸渡过此劫,下一次呢,是否还有如此好的运气? 想到这里,庞谢不由摇了摇头,他现在最大的弱点就是缺乏与人争斗的手段,除了基础功法“玄功要诀”之外,再未修行任何法术,只能靠拳脚与人硬打硬拼,寻常人倒还罢了,真遇到有古怪神通的修行人,只怕阴沟里翻船。 “气禁”神通虽然不是直接杀伤他人的法术,但是用的好了,也能当做一种护身手段,只要念诵密咒,便能无视某一类伤害,关键时刻,说不定就能挡住对手的致命攻击,多了一次求生的机会。 “气禁”神通之外,剩下“借风”、“弄丸”两门神通谁先谁后并不重要,不过,庞谢觉得“弄丸”这门神通实在没什么大用,决定将它放在最后。 想好了修行神通的顺序之后,庞谢撩开窗帘,只见屋外天高月小,夜色正浓,便趁着夜深人静,将灵气灌注“气禁”符文之中,修行起这一门神通来。 ......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眨眼间,两个多月过去了,来到了毕业考核的时候。 训练营中许多人逐渐开始紧张起来,担心无法通过最后的考试,也有许多人出了一口长气,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316基地位于秦岭深处,说的好听一点,远离人间喧嚣,说的难听一点,简直是荒山野岭,在这里住一天两天倒还罢了,有些离世隐居的意味,住的时间一长,就无聊的紧,连天上的星星都数了三遍,比出家当和尚还要清苦。 “庞大哥,明天就是最后一门测试了,考完了就可以回城,你有没有想回到城里去?”田七躺在地上,向庞谢大声问道。 训练营里一共5门课程,这两天陆续考了4门,包括近身搏击,武器操纵,团队作战和仪器操作,每门课最高5分,最低1分,3分算合格。 庞谢拿到17分,在整个基地也算名列前茅,其中近身搏击和武器操纵都是满分,近身搏击拿满分,是因为他的体质强到骇人听闻的地步,与人搏斗只要随手一击,对方便站不起来,武器操纵拿满分也是同样的原因,无论是步枪还是手枪,拿在他手上都轻若鸿毛,稳定性自不必说,再加上五感敏锐,自然枪枪十环。 团队作战只拿到4分,这是因为他毕竟是妖物化形为人,思路与常人迥异,难免有出错的时候。至于仪器操作堪堪合格,这个更没什么说的,他几乎没怎么受过现代文明的教育,对各种仪器设备只能说,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能够拿3分,已属万幸。 至于田七,则是拿到15分,这个成绩虽然不高,但在整个基地也进入了前三十名,倒也不担心会被淘汰。 庞谢斜躺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正在田七上方,晒着太阳。 春天的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服,听到田七的喊声,低头瞧了他一眼,问道:“你想回去了?” “当然!我兄弟在家等我三个月了,这可是我们十几年来,第一次不在一起过年!”田七有些郁闷。 这一批安全员的训练时间是三个月,由头一年的十一月底开始,直到第二年二月底,正好跨年,也不知道这个时间段是谁决定的,令许多学员郁闷不已。 庞谢虽然无所谓,田七一想起这事就郁闷。 “你那兄弟叫什么来着?” “武承休,我说过好多次了吧?” “怎么和你不是一个姓?” “我们是一起长大的结义兄弟,又不是亲兄弟,当然不是一个姓了。” “哦。”庞谢点了点头。 “庞大哥,你不问问我最近训练的怎么样吗?明天就是体能测试啦,你可是跟周雪融打过赌的,万一我测试不过,你是要光着脚跑回长安城的!”田七眼珠一转,忽然问道。 “嘿嘿,当然担心了,要不我给你搞个特训?”庞谢笑道。 “不用!不用!”田七的头摇的像拨浪鼓,前一段时间,他跟庞谢学习拳法的时候,搞过几天特训,以庞谢如今的神力,随手一击就让他痛不欲生,自那以后一听到特训两个字就吓的浑身发抖。 “真的不用?” “真的!” “我怎么还是担心呢?” “真的不用...”田七的话里面已经带出哭音,深恨自己为何会犯傻,没事去**庞谢。 “哦?” “不信你看!” 说话之间,田七站起身来,深深吸了口气,双拳随即如雨点一般,向面前这棵两人合抱粗细的大树击去,“噼里啪啦”的击打声瞬间响彻当场。 连续砸了四五十拳之后,寻常人的体力已经开始衰减,但田七的拳速不但没有减慢,反而更加快了起来。 拳速越来越快,田七猛然大喝一声,双拳再次加速击出,只听“啪、啪”几声,空气中连续传出音爆的声音,声音清脆入耳,就好似长鞭挥舞。 “音爆拳?”庞谢微微一惊,低头向田七望去。 “恩…”田七又打了几拳,拳速逐渐降了下来,音爆声音随即消失不见,累的两颊绯红,额头冒汗,看来他对这种拳术掌握的还不熟练,或者说体力还不足以让他连续打出音爆拳。 饶是如此,也让庞谢颇为震惊,田七的体质他是知道的,一向虚弱的很,即使有大力丸和呼吸法的帮助,三个月的时间,也只能保证他通过训练营的考试,距离音爆拳的水准差的太远。 田七能有这么大的进步,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千年巨蛇的心头血效力实在太强。 “你什么时候能打出音爆拳的?” “两三天前吧,我最近感觉体力越来越好,就想试试我最快能打多快,没想到就打出音爆声音了,我这体力还可以吧?” 田七这体力岂止是可以,几乎已经赶上赵虎行顶峰时的状态,也就比杨踱差了一筹,距离后天顶峰,只差半步之遥。 “哈哈,庞大哥,吓你一跳吧!”田七见庞谢面露惊讶,忍不住得意起来。 “唉,看来上次特训的力度还是太轻,完全没把你的潜力开发出来,下次一定要加强特训才是。”庞谢幽幽说道。 “啊...” ...... 次日天明。 一百多名学员早早来到训练场地,准备迎接最后一门测试——体能测试,也有些人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都是前两天测试已经被淘汰的。 庞谢自然也不例外,站在训练场外,偶尔一眼与场中周雪融的目光碰在一起,就是一连串的火花。 当然,这一串火花只存在于田七的想象之中。 体能测试进度很快,一组二十人,二十分钟就能结束,不过一两个钟头,大多数人都已测试完毕,其中就包括庞谢,他得了5分的满分。 又测完了一组人,终于轮到田七上场,场上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当初打赌的事情,学员们都还没有忘记。 第七十三章 践约 103号营房。 李大勇端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站在门边上,一股浓浓的香气向四周散去,远远望着训练场上的青年学员,眼中流露出一丝怀念,曾几何时,他也站在训练场上,挥洒着自己的青春,眨眼之间,人过中年,只能看着后辈挥洒汗水。 “李老大,怎么喝起咖啡了?你不是一直觉得那玩意不健康吗?”尹雁翎不知何时走了过来。 “提提神么,最近事情实在太多了,精力有些跟不上了。”李大勇笑着说。 他说的只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是,经历了黑龙谷的事情之后,他对生命的看法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对以往严苛的生活习惯有些厌倦,发现活得长并不值得羡慕,有时候活的随意些,才是更好的选择。 “啧啧,你这是看开了啊!”尹雁翎咂了下嘴,故意做出夸张的表情。 “说吧,有什么事?”李大勇丝毫不为所动。 “老大,怎么说话呢?我非得有事才来找你?难道就不能过来聊聊天?” “眼看着学员们就要毕业了,你那边都快忙疯了吧?还有闲工夫来我聊?” “嘿嘿,你这么一说,我想起了来,还真有事找你,你还记得庞谢那小子跟我师妹打赌的事吗?” “记得。” “你觉得他们谁会赢?”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庞谢那小子是我一手招进来的,周雪融又是我师妹,他俩谁赢谁输我脸上都不好看,再说了,你上次不是说了么,庞谢对你有救命之恩,你还不帮帮他?” “没必要,输就输吧,我发现那小子脸皮厚的很,就算从这里光着脚走回长安城,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你还真心宽,万一是周雪融输了呢?” “不会吧,她是负责体能测试的考官,要是真心不想让田七合格,难道田七还能合格?”李大勇脸上带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别!我师妹可不是这种人!田七这次肯定能合格!” “不是还没测吗?你就笃定你师妹会输?”李大勇喝了一口咖啡。 “我...实话说吧,我最近对田七挺关注的,也不知道庞谢用的什么办法,那小子现在进步不小,这次赌局周师妹是输定了。” “那你找我做什么?” “周师妹性子烈,要是真输了,当众下不来台,恐怕会受不了。我来找你是想让你出面,阻止这个赌局。” 说到这里,尹雁翎面色一肃,语气也变得正式起来,不再是开玩笑的模样。 李大勇没有直接回答,转身回屋,放下手中咖啡,这才回过头来,正色说道:“雁翎,你离开国家长跑队之后,一直在公司里做事,人际交往的时候讲究圆融,和气生财嘛,这在公司来说不是错。可是你要知道,雪融跟你不一样,她是一名军人,军人的每一个决定,不但关乎自身安危,而且会影响到整个战局,做了错误的决定,后果就是死,做了正确的决定,后果就是生,中间没有半点含糊的地方,敌人是不会跟你商量着来的。所以,我认为作为一个军人,首先要明白一件事,既然做了决定,就必须承受后果,不能指望别人来替你解决问题。” 尹雁翎眉头皱起,想说什么,却又张不开口。 “话说回来,袁旅长委托我代管316基地,但只是在公事范围,并不包括私事,打赌这件事,莫说我管不了,就算我能管,也不会管的。”李大勇沉声说道。 “我还是担心,我这师妹傲娇的很,脸皮最薄,性子最烈,能跟庞谢打赌,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你别担心,我问你,你有多久跟周雪融长谈过了?”李大勇忽然问道。 “差不多三四年了吧。”尹雁翎犹豫说道。 “那你了解的只是校园中的她,今天的她,军中的她,你当真了解吗?” “这个...” “你去看看吧,周雪融未必会像你想的那样,说不定她能比你更正确的面对失败。” “哦…” ...... 离开103号营房,尹雁翎漫步向训练场的另一端走去,边走边想李大勇这一席话,走着走着,忽然一拍大腿,恼怒说道:“娘的,怎么一不留神就让李老大忽悠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周师妹哪有这么容易转变性子!” 说话之间,他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几分钟后,来到场地的另一端,正见到周雪融和庞谢并排站在一起,身旁围了十几个学员,眼睛都盯着训练场里一个正在接受测试的学员,这人正是田七。 尹雁翎还没来得及张口,就听到周雪融口中轻轻吐出“田七5分”,这四个字。 这四个字一出口,周围数十名学员同时转头,齐刷刷的看着周雪融,这些人显然都记得三个月前的那份赌约,想要瞧瞧周雪融是否会真的践约。还有许多学员把目光放在庞谢身上,想看看庞谢到底敢不敢履约,真的收下周雪融这个徒弟。 当然,在尹雁翎看来,这两种人没有任何区别,都属于看热闹不嫌事大那种。 一时之间,训练场上静悄悄的,似乎都在等周雪融说下一句话。 尹雁翎见此情景,不由眼前一黑,心中暗道不好,只怕今天又是一场风波。 还不等他想好如何转圜局面,就见周雪融转过头来,望着并排站着的庞谢,面色清冷,身姿挺拔,目光盯在庞谢脸上,含着一种说不出的意味。 庞谢没有去看周雪融,极目远眺,望着远处苍莽的群山,双手抄在兜里,嘴里轻轻的哼着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歌谣,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周雪融的目光。 “要糟!”尹雁翎心中暗叫,庞谢这副态度,只怕要刺激到周雪融,急忙冲到两人中间,大声说道:“你俩都在呢?打赌的事就算了吧!” 话一出口,周围所有学员的目光都从周雪融和庞谢的身上挪开,一起看着尹雁翎。 望着众人的目光,尹雁翎忽然反应过来,第一个想法是抽自己一个嘴巴,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幸好,庞谢与周雪融都没理他,就好像没有听到他说话一样。 …… “庞谢!” 许久之后,周雪融忽然张口,说话的声音清冷,就好像冬天把冰块塞进脖子,让人不由打了个激灵。 “怎么了?”庞谢转回头来,似乎才发现周雪融站在身边。 “我...要拜你为师。” 尹雁翎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要不就是面前站了一个假的周雪融,他印象中那个傲娇的女孩,怎么可能轻易向人认输。周围学员更是一片哗然,没想到周雪融竟然这么直接,丝毫没有遮掩的意思。 “算了吧,我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实在没时间给人当老师。”庞谢看了周雪融一眼,摇了摇头。 尹雁翎长出了一口气,庞谢总算没有太过嚣张,真的收下周雪融这个徒弟。周围的学员对庞谢这句话多半都有些失望,甚至有人发出轻轻的嗤笑声。 “我是诚心拜你为师的,并不是因为打赌输给你的原因,请你不要拒绝。”周雪融坚持说道。 “为什么?” “按照我的训练方式,三个月时间的训练,田七顶多只能拿3分,勉强通过这次测试。我认识一些享有国际声誉的训练师,他们即使比我高明,也不会高明太多,顶多让他拿到4分。5分这个分数太高了,你能让田七拿到这分数,一定有比我知道的更加高明的训练方法,我想学习,请你收我做弟子吧。” 说第一句的时候,周雪融的声音还有些犹豫,说到现在,她的声音已经完全坚定下来,语气中没有丝毫迟疑。 尹雁翎是真的被惊到了,周雪融的表现与他的想象完全不一样,难道李大勇说的是真的,数年军旅生涯,周雪融已经改变许多,不再是他记忆中那个傲娇的小姑娘。 周围的学员再次安静下来,静静地思索周雪融的话,许多人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不行。”庞谢再次摇头。 “为什么?”这次轮到周雪融反问。 “说实话,我现在也没这个本事,他能练到这一步全凭运气。” 庞谢的话并没有错,当年天地元气浓烈的时候,他传给田七的呼吸法配上大力丸,或许能有这种脱胎换骨奇效,可是如今天地元气衰微,这些办法虽然有效果,但是效果不大,田七能练到这一步,全凭蛇血的功效。 蛇血这玩意,用一滴少一滴,用完了没处找去。 周雪融要学的是技,他并没有,是真的教不了。 “我研究运动学超过十年,这个领域绝没有运气一说,每一点进步都饱含着智慧与汗水,你觉得我说的对吗?”周雪融并不相信庞谢的话。 “这是你的看法,我没法改变,既然咱们谁也说服不了谁,还是别聊这个了,至于拜师的事情,咱们就不要再提了。” “无论你的看法是怎样的,我都希望拜你为师” “但我真的没什么可教。” “没关系,真的假不了,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你今天不愿收我也没关系,我会让你看到我的诚意的。” 庞谢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周雪融低头,向庞谢鞠了一躬,转身离去。 尹雁翎站在一旁,望着周雪融远去的身影,忽然明白过来。 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周雪融就是对学学术最较真的一个人,她的脸皮薄、性子烈,更多是在学术上不服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学术的认真并没有变化,前几天跟庞谢打赌,也是因为对专业的分歧,并不是针对庞谢这个人。可叹就连李大勇都看出来了,他身为雪融的师兄,居然没有看出来。 想当年,在国家长跑队的时候,自己也是一个对专业极为认真的人,现在… 难道是因为我变了,可是人生在世,又有谁能坚持初心,砥砺前行,不被世界改变,反而改变世界呢? 想到这里,尹雁翎忽一转头,正瞧见庞谢挺身站在场中,不由泛起一个念头,或许这个人可以! 第七十四章 重返长安 庞谢与周雪融的赌约,最终以一种尹雁翎从未想到的方式结束了。 体能测试是最后一门测试,这场测试完成之后,五门测试全部结束,结果自不必说,有人欢喜有人愁。 庞谢和田七都属于欢喜哪一类,赵虎行的几个师侄也都通过测试了,包括曾经失踪过的高一时和他的师弟老六。 第二天是毕业典礼,久未露面的袁一枭再次来到基地,在礼堂给的一百名合格学员做了讲话,无外乎鼓舞士气的一类话,至于其他没有合格的学员,在毕业典礼开始前就已经被遣回了。 讲话之后,袁一枭召集所有教官一起开了个会议,会议时间很长,足足开了三四个钟头,会后,几位教官离开会场的时候,脸色或是阴沉,或是肃穆,或是震惊,只有李大勇的表情没什么变化。 毕业典礼结束之后,几位教官分别召集来自不同地区的学员,开了个碰头会,简单交代了下一步工作。 参加训练营的学员来历很复杂,少数一部分是庞谢这种,本来就在航空公司工作的,包括东海航空、南华航空、京都航空等等,大多数则与田七一样,之前从事的其他行业,与航空公司并没有什么关系。 按照袁一枭的指示,原本隶属于各家航空公司的,仍回原航空公司工作,只是调换了工作部门,原本从事其他工作的,按照报名时的属地划分给各大航空公司,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可以向教官提出申请。学员上岗之后,统一由华国空军警卫部设在各大航空公司的分部管理。 庞谢和田七被分配到“华国空军警卫部东海分部长安支队”,田七暗自吐槽,这个名字实在太长,记性稍微差点的人都记不住。 与他们同样分配到“长安支队”的还有另外七八个人,其中有两个熟人,一个是在面试的时候,被免试招录的陆军高级狙击手,名字叫柳桑榆,另一个也是在面试的时候认识的,自称“国家一级运动员”的黑脸汉子,叫做龚豹。 这两位仁兄也顺利通过了测试,因为同样来自长安的缘故,田七跟这两人还颇为熟悉。 开过碰头会之后,时间已经不早。 茫茫夜色之中,学员们和教官一起在训练场里进行了一次烧烤晚会,算是临行前的道别。 三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一百多人吃喝拉撒都在一起,其中不少人已经结下十分深厚的交情,明日天明,这些人就要分赴大江南北,要想再见,不知要到何年何月。 田七捧着酒杯感慨,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句话果然不错。 烧烤晚会上,李大勇找到庞谢,告诉庞谢回去之后,尹雁翎还会跟他们在一起,担任长安支队的副队长,队长另有其人。 他则要回军队,继续从事之前的工作,下次见面不知何年何月,言语之中暗示,要庞谢好好去干,若是干的好了,会有意想不到的好机会。 庞谢点点头,想起杨踱临行前的话,似有所悟。 李大勇走后,周雪融来到庞谢面前,告诉庞谢她也要回军队去了,不过,拜师的事情是不会忘的,改日一定会再上门拜访。 庞谢唯有苦笑。 一番痛饮狂歌,直到三更时分,夜风冰冷如刀,训练场上的学员和教官们才兴尽而归。 第二天清晨,天色蒙蒙亮,学员们便背上行囊,迈出了数月未曾踏出一步的基地大门,走了几个小时的山路,各自乘车离去。 大多数人都是前往长安机场,在这里坐飞机,分赴天涯海角,只有庞谢等十余人,乘车前往长安城中。 到了长安城之后,客车依旧停在朱雀体育场的东门。 临下车前,尹雁翎递给每人一张身份卡片,并说了一个地址,要大家回去先休息十天,十天之后,在这个地址集合,这地方距离“东海航空长安分部”不远,也就乘车十多分钟的样子。 记下地址之后,几人各自散去,田七早已着急回家,去见他的结义兄弟,临行前给庞谢留了一个地址,邀请庞谢去家里做客,庞谢点头同意。 …… 辞别几人之后,庞谢独自离开朱雀体育场,乘车前往东海航空长安分部,途中忽然想起,已经几个月没有开机了,连忙打开手机。 滴、滴、滴! 手机甫一开机,便响个不停,一连收了几十条短信,其中有李天华的发的,淡淡几句问候,有小月牙发的,说是十分想念庞哥哥,有张胖子发的,问他最近过的怎么样。 最多的是黄陶的短信,足有二三十条,前面一二十条说的都是生活琐事,后面几条短信,言语之间有些不安,似乎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询问他还要忙多久,最后一条,直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说是有事要他帮忙。 庞谢轻点手机,回拨了过去,却发现黄陶的手机已经关机,只得发了一条短信,让她开机之后与自己联系。 一个多钟头之后,庞谢来到公司,径直回到宿舍,推开房门,一股淡淡霉味扑鼻而来,几个月没人打扫,屋里的空气已经十分浑浊,连忙打开窗子,给屋子换气。 放下行李,庞谢重新关上房门,转身往办公楼走去,今天是周五,张胖子应该在公司,有日子没见了,倒是有些想念。 笃、笃、笃! “谁啊?进来吧,门没关!”张胖子嘹亮的声音从屋里出来。 庞谢信手推门,屋子里坐了两个人,一人正对屋门,坐在老板椅上,身前是一张宽大的胡桃木办公桌,正是张胖子,另一人背对着屋门方向,浅蓝色的条纹衬衫笔挺,一丝不苟,却是餐厅经理吕青城。 两人面对面坐着,张胖子手里托着一个黄澄澄的蜜蜡挂件,脸上一副得意的表情,吕青城则是一副赞不绝口的样子。 “诶,庞兄弟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提前说一声,我好去接你!”张胖子见庞谢进门,连忙起身向庞谢迎来。 “早上才到长安城,十分钟前才回的公司。”庞谢笑道。 “好!好!好!回来就好,这趟辛苦了,这体格练得不错嘛!”张胖子上下打量着庞谢,接着问道:“考试怎么样?” “通过了,十天以后去报道。” “嗨!我就说庞兄弟肯定没问题吧,怎么样!”张胖子一扭头,挑起大拇哥,得意的向吕青城说道。 “张老大的兄弟当然没问题了。”吕青城笑着说道。 张胖子抬头看了看表,时间差不多上午十二点了,便说道:“走,咱们今天中午出去吃,给兄弟接个风!” “我知道一家蜀州馆子不错,最近刚开张,带你们过去。”吕青城说道。 “好!” …… 三人走出办公楼,吕青城开车,一路往东行去,五分钟后,来到一家名为“蜀中斋”的酒楼。 酒楼不大,只有两层,一层大厅有十多张桌子,二层都是包间,以青城、峨眉、剑门、蒙顶等蜀州名山命名。 吕青城径直带着两人进了青城包间,还不等张胖子和庞谢坐稳,便点好了七八道菜,又要了一瓶酒,颇有些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意思。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张胖子问起训练营的事情,庞谢将训练营中的趣事,以及训练科目都讲了一遍,当然,赵虎行的事情除外,听的两人啧啧称奇。 喝了几杯之后,张胖子忽然说道:“兄弟,你现在稳定下来了,有个事情得考虑一下。” “什么事?” “你考虑考虑,在长安城里找个合适的地方搬出去住吧,老住在公司不合适。” “我觉得这地方挺好。” 庞谢真心实意这么认为,既不用花钱,又没人打扰,除了隔音差一点,晚上常常被附近机场飞机起降的声音吵到,其他没什么缺点。 “是这样的,一来,咱们公司有规定,员工宿舍只能供新员工过渡期使用,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你再这么住下去不合适,二来,你一个大小伙子不觉得太闷吗,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那我这几天找找地方。”庞谢微一沉吟,点头说道。 “嗯,对了,你是打算买房,还是租房?” “当然是租房了,我哪有钱买房。”庞谢笑道,之前的薪水大多数都用来买药了,临去训练营前,身上只剩了几千块,再加上训练营三个月发的四万五,一共五万出头。 长安府的房价虽然不高,但是五万块想买房,也有点开玩笑了。 “租房不好,白白给人交租!”张胖子摆摆手,说道:“这样,你去看房,看到合适的给我说,我给你出首付,回头等你有钱了再还我。” “这个…”庞谢微微皱眉,他赚钱是为了买药修行,可不是为了买房。 “别这个那个了,有人给你出钱,你还考虑个什么?再说,房租不比月供便宜,听我的,早点买。” “好吧。”庞谢点点头。 “青城,你回头给他参谋一下,他才来这边不久,什么都还不知道呢,别买的又偏又贵!”张胖子转头对吕青城说道。 “张老大,我有个想法,庞兄弟现在着急要搬,买新房子时间上来不及,我住的那个小区环境不错,交通也方便,最近正好有人要卖房,要是不介意的话,就买到我们小区怎么样?”吕青城说道,手指轻轻敲着桌子。 “诶,也是个办法,兄弟,你觉得怎么样?” “就按吕经理说的办吧。”庞谢点头说道。 …… 就在庞谢与张胖子、吕青城喝酒的时候,李大勇也回到长安府,径直前往西郊的一个别墅区,拜见“七妙先生”邵还。 “弟子李大勇拜见师叔。”两人见面之后,李大勇连忙躬身下拜,神色恭敬,一丝不苟。 他虽然与袁一枭辈分相同,但因为修为的差距,两人在门中地位相差太多,与邵还相比,更是天差地别,故此,不敢有半点失礼。 “起来吧,你今天过来是谈公事,不必行此大礼。”邵还笑道。 “是。” “报告我已经看了,你这次干的很不错,值得门中嘉奖。” “师叔谬赞了。” “做到好就要夸么,哪有什么谬赞,不谬赞的,做人也不能太谦虚。” “是。”李大勇点头说道。 “你今天过来,是不是还有什么话说?” “弟子不敢,只是有件事情需要师叔定夺。” “什么事?” “这次参加训练营的学员之中,有一名叫做庞谢的学员非常不错,弟子以为可以直接吸纳,无需再做勘察。” “哦,你说庞谢啊,这小子是不错,只是现在还不能直接吸纳。” “这…”李大勇脸色微微一变。 “你不要担心,我不是不同意吸纳他,只是当下有件事情,正好要他去做。” 第七十五章 阴阳眼 张胖子与吕青城是一种人,都是那种早早在社会上厮混的类型,学历不高,脑筋灵光,行动力强的爆表,执行力强的可怕。 头一天刚说了买房的事情,第二天一早,张胖子便拉着庞谢直奔吕青城住的悦城小区。 悦城小区位于城南,距离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距离并不算近,不过,距离小区不远就是绕城高速,开车去公司半个钟头足以,更何况距离小区不远,就有东海航空的班车点,不想开车的话,每天早上乘班车上班也是一样。 吕青城之所以把房子买在这里,也是因为交通便利。 两人来到小区,吕青城早已约好了要卖房的房主,一起等在小区大门口。 两人下车,一阵寒暄,张胖子口才了得,几句话功夫,就跟房主混熟了。 卖房的房主姓鱼,原本是个读书人,手头没什么钱,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就买的小了一些,前些日子忽然中了头奖,足足五千万,交了两千万的税之后,还剩三千万,一下子发了大财,打算换一套大房子,就想把现在这套房子卖了。 几个聊得不错,一起到房子里看了一遍,房子状况不错,刚住了三四年的样子,装修还都很新,光线、户型都不错,就是面积小了一些。 庞谢觉得还成,张胖子便去跟房主谈价,鱼先生刚发了大财,也不做多计较,三两句话便商谈好了价格。 说定此事之后,鱼先生大手一挥,整屋的家具和电器也都送给庞谢。 庞谢表示很满意,张胖子也乐得合不拢嘴。 一切谈妥之后,当天便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临到下午六点之前,这套房子已经改姓了庞。 当日晚间,三人一醉方休,庞谢乔迁新居,张、吕二人各自回家。 ...... 次日天明,庞谢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在小区门前的店里吃过早点,扬手打了一辆车,前往钟楼附近。 田七就住在距离钟楼不远的德福巷小区,这小区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已经有些年头了,是田七过世的父母留给他的。 他有个从小长大的结义兄弟叫做武承休,天生就是盲人,找大夫看过很多次,一点起色都没有。 在训练营的时候,田七知道庞谢懂医术之后,就想让他来瞧瞧,只是前些日子在训练营里一直出不来,也就没能成行。 现在总算回来了,庞谢也不耽搁,一早便往德福巷小区走去,为给武承休看病。 德福巷小区,顾名思义,就在长安城中德福巷里,这条巷子虽然不长,只有一两千米,但却非常有名,因为这里聚集了长安城数量最多的酒吧。 半个多小时之后,出租车停在德福巷小区门前,庞谢下车,漫步向小区里面走去。 小区不大,只有七八栋五六层高的老旧小楼,楼与楼之间的间距也不大,约莫只有二十米左右,绿化倒还不错,不但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每两栋小楼之间,都还建着小小的竹亭。 就在4号楼与5号楼之间的亭子里,一对十六七岁的少年男女坐在那里。 男孩身高约莫一米七多一点,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衣,已经洗的有些发白,一条淡灰色的休闲裤,也已十分破旧,衣着极其普通,甚至可以说有些寒酸,静静坐在亭子里,双手放在膝前,五官俊美,气质儒雅,唯一美中不足的,眼睛里没有一点神采,茫然的望着前方。 女孩长发披肩,长相甜美,穿着一件灰色长裙,斜靠在男孩身上,一只手握着男孩的手,脑袋凑在男孩耳边,不断轻声说着什么,男孩轻轻点头,不时露出笑容。 “小乐,有什么...人正往小区里走吗?” 两人正在说悄悄话,男孩忽然抬起头来,面对着小区正门的方向,脸色有些紧张,随即,左手抬了起来,遮挡在眼睛前面,就好像前面有强烈的光源一样。 “你怎么了?”小乐没有回答男孩的问题,关切问道。 “我没事...有没有人进来?” “有一个年轻的大哥哥,他...正在朝咱们走过来。”小乐说道。 “小天,我有点口渴,你帮我倒杯水好吗?”男孩脸色变了几变,忽然说道。 “不是刚喝过水吗?好吧...”小乐点点头,转身朝5号楼走去。 ...... 田七住在德福巷小区3号楼2单元XX号。 庞谢进了小区,才发现小区里楼房实在太过老旧,涂在上面的楼号已经模糊一团,完全看不清楚,打算找人问问,一抬头正好瞧见不远处的亭子里坐着一对少年男女,迈步走了过去,刚一迈步,就听到那个男孩给女孩说了几句话,紧接着,女孩起身离去了。 几步来到亭子前面,庞谢张口问道:“小兄弟,4号楼在哪里?” 男孩没有说话,伸手指了指对面一栋楼。 “2单元是哪一个?”对面这栋楼一共四个单元,楼道前面原本应该写有单元号的地方,全都是空的。 “你找谁?”男孩反问。 “我有一个朋友住在2单元XX号,找他有点事情?”庞谢说道。 “你那个朋友叫什么?你找他做什么?”男孩脸色微微一变。 庞谢一怔,上下打量了男孩一眼,目光落在男孩的脸上,望着男孩无神的双眼,明白了什么,随即一笑,问道:“你叫武承休?” 田七找他过来,是为武承休治疗眼疾,面前这个男孩也是盲人,这么小的地方有两个盲人,而且年纪相仿的概率实在太小,故此,他猜测面前这个男孩便是武承休。 “你是什么人?”男孩缓缓站了起来,此举显然已经表明他便是武承休。 “我叫庞谢,是田七的朋友,他给你说过吗?”庞谢笑道。 “他没说过,还有,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吗?”武承休摇头说道,这句话说得很慢,尤其是说道“人”字的时候,语气加重了三分。 “哦。”庞谢不傻,闻弦歌而知雅意,听出武承休的话里有些古怪,又向前走了两步,直到距离武承休不足一米远的时候,方才止住脚步。 武承休默不作声。 “你好像很紧张?”庞谢问道,武承休虽然竭力保持镇静,但是额头上的冷汗,微微颤抖的双手,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 “是的,我是很紧张。” 出乎意料,武承休竟然承认了这个事实,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弱点,不愿承认自身的虚弱,没想到武承休居然能够直面。 “我...” “你是谁?不许欺负承休!” 还不等武承休张口,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便在两人耳畔响起,说话的正在那个被称为小乐的女孩,手里提着瓶矿泉水,呼哧呼哧的喘着气,一副气呼呼的样子。 小乐跑进亭子,拦在武承休身前,怒气冲冲的瞪着庞谢,说道:“你要干吗?” “我和田七是朋友,没有恶意。”庞谢笑道。 “承休,他说的是真的?”小乐明显不信。 “我不知道,小七没跟我说过这个人,我只知道他很危险。”武承休伸手将小乐拉到自己身后。 “你怎么知道?”小乐有些不解。 “你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我的眼睛虽然看不到东西,却能看到生命,不过,我看到的不是清晰的图像,而是一个又一个光团。” “嗯。”小乐咬了咬嘴唇。 庞谢来了兴趣,没有打断武承休的话,通过武承休的描述里,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传说中,许多人天生便有神通,其中有人能够刀枪不入,有人能够水火不侵,有人天生便有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能看到许多其他人看不到的东西,这种人通常被称为阴阳眼。 阴阳眼的传说,他只有耳闻,却没有见过,只是听说两宋之时,五台山通法上人便是天生的阴阳眼,后来出家之后,修行佛门功法,最终习得天眼神通。 “在我眼里,有些人的光团光线弱一些,和蜡烛的亮度差不多,有些人强一些,和家里的灯泡差不多,有些人的光团颜色偏白,有些的光团上带着一丝丝灰气” “有什么区别呢?”小乐问道。 “光线越强的人,精神、体魄越强,光线越弱的人,精神、体魄越差,颜色越白的人,心底越善良,颜色越灰暗的人,坏心思越多。” 庞谢啧啧称奇,判断一个人的体魄,乃至精神的强弱,虽然不大容易,也不算很难,但是判断一个人的善恶,这可就难了,否则,香山居士白乐天也不会写出“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这句诗。 武承休一边说话,一边拉着小乐向后退去,看样子是想用言语勾起庞谢的兴趣,然后再寻机会离开。 庞谢看在眼里,却也不点破,他本身对武承休就没有恶意,只是武承休不肯相信而已,自然不会出言阻止。 “那他呢?为什么你说他危险?”小乐指向庞谢。 “他...他身上的光团就好像太阳一样炽烈,光线刺的人睁不开眼,颜色又是我从没见过的青色。” “所以...” “我不知道他是善是恶,但是我知道,如果他对我们有恶意,我们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说到这里,武承休猛然将小乐向后推了一大步,自己挺身拦在庞谢身前,大声说道:“小乐!快走!” 话音未落,便听远处有人喊道:“庞大哥,承休,我才说介绍你们认识呢,你们倒自己聊起来了啦!” 几人一起转头望去,正看到田七站在小区门口,笑嘻嘻的看着几人,手里提着一大堆好吃的! 第七十六章 无病可医 一阵清风吹过,亭子里的三人全都安静下来。 “诶,你们怎么都不说话了?刚才我远远就听见你们又是喊,又是叫的,说的热火朝天,怎么我来了,又不说了,难道是有人出卖了我的秘密?” 田七边走边说,几步进了亭子,随口跟几人调笑,压根就没听清楚,刚才三个人在亭子里说什么。 武承休眉头微皱,庞谢笑而不语,小乐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却不知说什么好,又把嘴巴闭上。 最后,还是武承休开口,打破了亭子里的沉默:“小七,你认识这位大哥吗?” “岂止是认识,简直就是咱们的救命恩人好吗?能找到这份工作,靠的是庞大哥,能通过训练营的测试,靠的也是庞大哥!能活着回来见你,靠的还是庞大哥!” 说到这里,田七伸手在武承休的额头上弹了一下,说道:“我记得上次参加面试回来以后,给你提过庞大哥吧,不记得了吗?” “你当时太高兴了,光说过有人帮了你,可是忘了说那人姓什么。”武承休说道。 “啊,是吗?算了,这种小事不要在意!”田七一怔,随即一笑,摆了摆手。 “什么小事!你知道刚才...”小乐见田七一副无所谓的模样,气呼呼的想要说些什么,却被武承休轻轻拉了一把,便没有再说下去。 “刚才怎么了?”田七问道。 “没什么,刚才庞大哥找我问路。”武承休说道。 “承休,我跟你说,庞大哥可不是一般人,一身功夫出神入化,身体素质强悍到了极点,训练营里没一个能打过他的,就连教官也不行,而且最厉害的是,他的医术特别高明,今天请庞大哥过来,就是让他给你看看眼睛。” “难道是因为他身体素质强悍,光团才特别明亮?”小乐伏在武承休耳边柔声问道。 “有可能。”武承休低低声音回应着。 “你俩说什么呢,整天光团光团的,我天天看修仙小说都没这么入迷,把这事当真的一样!” 听到武承休与小乐的对话,田七随口说道。 武承休能看到光团的事情,也曾跟田七说过,不过田七是完全不相信的,只当武承休在逗小乐玩,从没放在心上。 “他说的话你都不信?你们还是不是兄弟?”小乐杏眼一瞪,抄起矿泉水瓶子,作势要敲田七。 “你妈天天在外面说,我闺女是天底下最文静的姑娘,这话你信吗?”田七毫不示弱。 “我...”小乐张口结舌,单论口舌功夫,武承休跟小乐绑在一块,也比不过田七。 “这不结了?西方有个老头说过,吾爱吾师,更爱真理,承休再是我兄弟,也不能说什么都信吧?”田七得理不饶人。 小乐一生气,矿泉水瓶便向田七头上砸去,她是女中豪杰,嘴上吃的亏,手上都要讨回来。 “好了,你俩别吵了,庞大哥还在这呢。”武承休面露苦笑,伸手将两人隔开。 这两人,一人与他情投意合,一人与他同生共死,都是最为亲近的人,偏偏八字不合,一见面就要吵架,一点办法也没有。 “哦。”田七吐了吐舌头,向后退了一步,转身说道:“庞大哥,别介意,我跟这丫头炒惯了,一天不吵不舒服,咱们先回屋里。” ...... 德福巷小区建成已久,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设计,通风和光线都不算好,楼道里面昏昏暗暗的,空间十分狭窄,上下楼梯多有不便。 庞谢本以为会有人扶着武承休上楼,却看到武承休独自走在前面,从容不迫,不疾不徐,一步一步走的稳稳当当,丝毫看不出是盲人,田七和小乐默默跟在后面,一点也没有要援手的意思,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到了门口,武承休从口袋掏出钥匙,伸手拧开门锁,推门进屋,举手投足如行云流水,丝毫没有挂碍。 庞谢暗自惊讶,他虽然没有失明过,但也能想到,一个盲人能做到这一步绝不容易,不知要吃多少苦头。 屋子里地方很小,客厅只摆得下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有一个杂货架,两旁是两间小小的卧室,都只放得下一个柜子,一张床而已,跟这套房子一比,庞谢昨天买的房子已经算是豪宅了。 屋里地方小不说,家具陈设更少,除了电灯泡,几乎没有什么电器,就连家家户户都有的电视机也没有,电脑更不用说,仅有的现代化电器是桌子上的老式MP3。 “庞大哥,赶快坐!刚在外面买的早点,趁热吃,放凉了就不好吃了。” 田七把两塑料袋吃的放在桌上,招呼几人坐下,自己去两旁的屋子搬了两把椅子。 解开袋子,里面都是些油条、豆浆、包子、豆腐脑之类,北方城市常见的小吃。 庞谢已经吃过早点,肚子一点不饿,本来不打算吃,不过,耐不住田七的殷切招呼,只得喝了杯豆浆,。 即使在餐桌上的时候,武承休也不需要别人帮他,只要告诉他吃的东西在哪里,便能如正常人一样吃饭,一双筷子伸展自如,就好像躯体的延伸,灵活的就好像手指一样。 吃过早点之后,田七第一时间把桌上的杂物全都挪开,稍微空出点地方,好让庞谢为武承休诊治。 庞谢与武承休两人对面而坐,田七和小乐责站在一旁。 庞谢有“医药”神通在身,本来无需号脉,只要运转神通,便能透彻了解武承休的病情。不过,在人间待的久了,他也知道了些人情世故,为了不惊世骇俗,还是用双指搭在武承休的手腕上,做出一副认真号脉的样子。 往日,他只要稍微运转“医药”神通,便能明白病人的病情,今天他手指搭在武承休右腕之上,足足过去五六分钟,一直没有说话,脸上表情阴晴不定,眉头微微皱起。 “庞大哥,怎么了?”田七忍不住问道。 “奇了...”庞谢抽回双指,轻轻叩打桌面,若有所思的盯着武承休,好像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许久之后,一字一句的说出:“你的眼睛没有毛病,应该是看得见的。” “什么?”田七脱口问道。 “咳咳,小七,这位庞大哥是在哪里学医的?”小乐先是一呆,随即问道。 “这个...”田七愣了一下。 “我只是略通一点医术,并没专门学过。”庞谢回答了她的疑问。 “那你是做什么的?” “我之前在餐厅后厨帮忙,现在跟田七一样,是做安全员的。” “啊?”小乐目瞪口呆,手中的矿泉水瓶子,随即砸在田七头上。 “你干嘛!”田七怒道。 “你说呢?你怎么能让没学过医的人给承休看病?”小乐比他更怒。 “李时珍念过大学吗?”田七回呛。 “这能一样吗?”小乐怒气冲冲。 “你俩别吵了,先听听庞大哥怎么说吧。”武承休见田七和小乐又吵了起来,连忙将两人拦住。 与田七和小乐不同,听了庞谢的话之后,武承休脸上没有一点波澜,依旧带着温和的笑容。 田七和小乐安静下来,一起看着庞谢。 “你的眼睛一点毛病都没有,不应该看不到东西。”庞谢再次说道。 他刚才连续运转“医药”神通数次,诊治的结果都一样,武承休的眼睛绝对没有毛病,甚至比大多数人都好得多,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不见。 “这是怎么回事?”田七问道。 庞谢摇了摇头,示意他也不知道,本以为“医药”神通大成之后,天底下再没有治不了的病症,今天才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没想到在这里就遇到一个治不了的人。 “医药”神通再强,也得有病才能治病,若是对方根本没病,又何谈治疗? 庞谢低着头,静静思索,在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以前也有人说我没得病。”武承休忽然说道。 “啊?” “你说什么?” 田七和小乐一前一后喊道。 “大概是三四年前吧,有一天傍晚,大概是七点多,你俩都不在,我一个人在楼下的亭子里乘凉,有人从我身旁路过,忽然对我说了一句,‘这孩子真可怜,明明有一双好眼睛,偏偏又看不见’。他身旁还有一个人问他,‘你不能帮他治治’,先前那人说道,‘他看不见又不是因为眼睛有病,有病我才能治,没病我怎么治?’两人说完就走了。”武承休缓缓说道。 “那两个是谁?”田七连忙问道。 “不知道,那两人走后,我问过旁边的刘叔,刘叔说这两人是来找2号楼一户姓朱的人家,可惜那户人家已经搬走三四年了,这两人没找到,转身就走了,也没留下姓名,不过,我听着两人的口音,应该是蓟州一带的口音。” “还有这事,你怎么没跟我说过?”田七有些郁闷。 “我当时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以为这两人是在开玩笑,刚才庞大哥一说,我才想起这件事来。”武承休说道。 第七十七章 传法 “这怎么办?难道真的没法治了?”田七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只觉得一盆冷水泼头,就连说话也没了精神。 训练营的一番经历,让他对庞谢的感情已经从敬佩,变成了崇拜,在他眼里,庞谢做不了的事情,这世上恐怕没人能做到了,换句话说,庞谢治不好武承休,就没人能治好武承休了。 “那不一定,这里没人治得好,别处未必治不了,等以后我挣钱了,带承休去国内最好的医院,要是还不行,就带他去国外最好的医院。”小乐凶巴巴地瞪了田七一眼。 随即转过身去,用柔弱的双手轻轻抚摸武承休的脸颊,用轻柔的声音说道:“承休,别失望,你要相信,我们总有一天能治好你的眼睛。” 小乐是第一次见庞谢,并不像田七那样对庞谢信任,甚至可以说,她并不信任庞谢,所以庞谢说治不了武承休,虽然有些失望,但却并不绝望。 武承休点点头,脸上笑容不减,轻声说:“我相信的。” “小乐说的不错,我治不了他,不代表所有人都治不了他。”庞谢忽然说道。 “真的吗?”田七的声音有些有气无力。 “起码,我就知道一个人有可能治好他。” “谁?”田七一下子来了精神。 “他自己。” “啊?” 庞谢轻轻叩了叩木桌,抬头对武承休说道:“诊治结果不会错,你的眼睛并没有问题,按理来说,是应该能看到的,可是你偏偏又看不到,你觉得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武承休还没有张口,田七已经忍不问出口。 “我不知道才问他的。”庞谢白了田七一眼。 “...” “你当然也不知道,要是咱们费劲去找原因,可能永远也找不到,也就治不好你的眼睛。既然这样,咱们不妨换条思路,要知道天下间的事情,并不是必须知道原因,才有法子解决的,有时候蛮干也是一种解决的办法。假设你面前放了一块石头,你想把它踢走,偏偏浑身瘫痪,完全动弹不得,那你该怎么办?” 庞谢说到这里,顿了一顿,等武承休回答。 “这...” 不光田七感觉自己在听天书,小乐也是一副茫然的样子,只有武承休眉头紧紧皱在一起,费力思索庞谢这话的意思。 “我会努力想办法控制自己。” “想什么办法?” “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努力去想,想着怎么动弹。” “对!就是‘想’!拼命的想!白天也想,晚上也想!用尽全力去想,想胳膊怎么动的,想它动起来是什么样子的,如何灵活,是如何强壮,日思夜想下去,总有一天胳膊便能听你指挥,搬动面前的石头!”庞谢说道。 “开玩笑吧!”小乐忍不住喊道。 “我没有开玩笑,这是当下唯一的办法。”庞谢正色说道。 “这是什么道理?要是光想想就能好,还要医院有什么用?”小乐反驳。 “那不一样,医院里的是病人,需要治病,承休并没有病,与他们不一样。让医院里的人去想,相当于让一个四肢都被砍掉的人,去想如何跳舞,想的再多也是枉然,承休就不也一样,他的眼睛是完好的,只是看不见而已,所以只要用心去想,总有一天能够看到。” “可是...” “我说的法子,你信是不信?”庞谢不等小乐再张口,直接向武承休发问。 “我信,我一直相信心灵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也是我这么多年生活的信念。”武承休静静说道。 “好!”庞谢脱口赞道。 信就好办,若是不信,那就真的没办法了。 ...... 老子曰,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则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庞谢告诉武承休的办法,并不是信口开河,或者灵机一动的产物,而是真正的修行秘诀。 寻常人练武,要从肉身练起,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一直练到练无可练的境地,便是俗称的后天绝顶,也就是肉体凡胎的巅峰。 此时,要想再进一步,真正踏上修行之路,就要想法子锤炼心神,最终以心神之力,打通内外天地,接引元气入体,然后才能凝聚灵气漩涡,成就“修士”境界。 可以说,由肉体凡胎,通向“蜕凡”境界的秘诀,便是对心神力量的运用,只有发挥出心神力量,才能感受天地元气,否则练得再苦,也没什么用。 人的心神,本就是人体最玄妙的力量,也只有心神之力,才能解决武承休当下的困境。 只是人的思想无形无质,锤炼心神这个说法,在一般人看来,未免太过荒诞,不但不会真的相信,反而会觉得好笑,只有真正有悟性的人,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只不过这种人少之又少,否则,当年菩提老祖也不会说,“难、难、难,道最玄,莫把金丹作等闲,不遇至人传妙诀,空言口困舌头干”! 没有遇到有缘之人,就算把秘诀告诉他也没用,因为他根本不会相信。 ...... “只是想就可以吗?”田七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那倒不是,一般人自己想只是空想而已,事倍功半不说,还很容易想偏,承休,我传你一套存神观想的口诀,你只要依照这套口诀练习,就不会走岔路子。”庞谢说道。 “会不会太珍贵了?”武承休有些迟疑。 他虽然不是修行人,但也能猜出来,真正有用的修行法诀,不是市场上的大白菜,轻易能够得到的,至于庞谢所传的口诀会不会没有,这一点武承休想都没想过,毕竟他的一双眼睛非同寻常,庞谢在他眼里,是一团比寻常人炽烈太多的光线,能有如此异象,定有不同于常人的地方。 “没什么,不是什么高明的法诀,你放心学就是了。” “多谢庞大哥了。”武承休点点头。 “好啊,好啊,我也学学。”田七兴奋的说道。 庞谢实在太过神秘,既会功夫,又能看病,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江湖异人,他早想跟庞谢学两手了,可惜庞谢只教他最简单的呼吸法,今天难得有这个机会,田七顿时兴奋起来。 “你俩出去。”庞谢向田七和小乐挥了挥手,示意两人离开。 “啊?” “你俩不适合学这个,学了有害无益。”庞谢说道。 田七和小乐的悟性只是寻常。 就算田七喝了千年巨蛇的心头血,体质强了不少,想要修行,也得从基础做起,一步一步来,先练到武者巅峰再说,直接学习存神观想的法子,并没有什么好处。 至于武承休,修行存神之法是庞谢所能想到,让他见到光明的唯一法子,学也得学,不学也得学。 无奈之下,田七和小乐只能走了出去。 ...... 待那两人出门之后,庞谢轻声念了一套口诀。 这套口诀名为“小有清风诀”,是他当年宅在金山湖时,一位姓石的道士传授的,不算什么高明法诀,寥寥千余字而已,是门寻常的道家存神之法。 武承休悟性极高,庞谢只念了一遍,就能一字不漏的背下来。 待他背过一遍之后,庞谢将这套法诀的要点一一讲解,又看着他练习一遍,纠正了几处错谬之处。 不过一个多小时,武承休便能定下心神,将自身观想成一缕清风,飘荡在天地之间,感受无处不在的元气。 霎时间,武承休便感觉周身上下,舒适之极,就好像鱼归大海,鸟入山林。 见到这副情景,庞谢不由咋舌,武承休这份悟性,当真是惊世骇俗,能够在短短一小时内存神成功的,他不要说见,就连听也没听说过。 惊讶之余,又有些可惜,若是放在数百年前,天地元气未曾衰微之前,仅凭这份悟性,便有望成就金丹,可惜如今天地元气衰微,能够催动心神力量,看到东西就算不错,至于成就金丹,想也不用想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庞谢见武承休已将法诀练熟,能够随时定下心神,便让他先暂停练习,把田七和小乐叫了进来。 两人回来之后,武承休将练习的体验细细说了一遍,田七听得心里发痒,恨不得能跟着一起联系,小乐则是单纯的为武承休感到高兴,再看庞谢的眼神,也温和了很多。 传授了“小有清风诀”,庞谢本打算就此告辞,田七却坚决不同意,非要庞谢留下吃过午饭再走,不等庞谢拒绝,便出门买菜去了。 等待田七买菜的功夫,庞谢跟武承休聊了一阵,这才知道他与田七之间的关系。 武承休还是婴儿的时候,因为眼睛看不到东西,被亲生父母遗弃,是田七的母亲把他捡回来的,与田七一起长大。 过了七八年,田七的父母先后因病去世,只留下两个孩子相依为命,好在还有这么一个住处,才不至于流落街头,之后,两人便过上了吃百家饭的日子,又过了几年,田七稍微大了一点,便去外面打工,只是他没怎么上过学,能找到的工作薪水都不高,武承休看不见东西,没法出去工作,只能在家里自学,两人日子过得十分拮据,直到这次,田七应聘成功,挣了第一笔钱,日子才好过一点。 小乐住在对面楼上,姓胡,全名是胡不乐,自小与这两兄弟一起长大,三人感情极好,虽然总与田七吵个没完,但也是玩笑的成分居多。 第七十八章 失踪 差不多上午十二点,田七买菜归来,进门跟三人打了个声招呼,便一头扎进厨房,煎炒烹炸,闷溜熬炖,不费多大功夫,七八道热气腾腾的家常菜便已端到桌上。 田七曾在街边小馆子打过工,前厅跑堂、后厨帮工,没有没干过的,甚至有时候厨子请假,都要临时顶一顶,几番磨砺下来,虽然做不了什么满汉全席,龙凤大菜,几道家常菜还是小意思。 吃过午饭,庞谢向三人告别,田七要留,庞谢直说还有其事情,便告辞离去了,出门之后,一路向北走去。 德福巷位于长安城内,西南方位,往北不远便是钟楼,过了钟楼继续向北,便是药王洞街,两条巷子相距不过几公里远,步行也就半个多钟头。 拐进药王洞街,庞谢转头向西走去,又走了十多分钟,来到顺城小区门前,也就是李天华和小月牙的住处。 上次来的时候,还是大雪漫天,这次却已是春风拂面,桃花盛开的季节。 笃、笃、笃! 庞谢上了二楼,轻轻叩门,节奏分明地敲门声传进屋里。 “谁啊?”屋里传来李月牙清脆的声音,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之后,屋门打开一条小缝,一张稚嫩的小脸露了出来。 “是我!”庞谢一笑,右手屈指一弹,正弹在李月牙的脑门上。 “庞大哥!”李月牙又惊又喜,一把推开屋门,“噌”的一声跳了起来,钻进庞谢怀里,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还以为你不理我们了!都多久了,你也不来看看我,也不接我电话。” “哪能呢,前段时间有点事情去外地了,手机也一直关机,昨天才回来的。”庞谢微微一笑,轻轻拍拍李月牙的脑袋,问道:“你哥在吗?” “在呢!”李月牙拉着庞谢往屋里走去。 ...... 客厅里的布置与他上次来的时候,已经大不相同,之前占据屋子各处角落的专业书籍,飞机模型全都不见了踪影,就连家具也搬的七七八八,整间客厅空荡荡的,只有东面墙上挂了面小黑板,六七把折叠椅靠在墙边。 “庞兄弟来了!” 李天华正坐在窗旁,手里捧着一本书,低声念着什么,见是庞谢来了,连忙起身迎了过去。 庞谢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双眉如刀,斜飞入鬓,目光炯炯有神,精神比上次分别时健旺不少,只是身子还有些单薄,走起路来有些飘,看来这一场大病让他身子虚了不少,不是这么快能恢复的。 “最近怎么样了?”庞谢关切问道。 “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至于能不能恢复到生病之前,走一步看一步吧。”李天华的语气带着一种沧桑,生死之间走了一遭,对他性格的影响不容小觑。 “庞大哥,橙汁!庞大哥,请坐!” 就在庞谢与李天华打招呼的时候,李月牙已经去厨房榨了一杯橙汁,双手递在庞谢手上,又搬了把折叠椅过来,打开了放在庞谢身旁。 “谢谢小月牙!”庞谢接过橙汁,环顾四周,问道:“你们这是做什么?准备搬家吗?” “你误会了。”李天华轻轻摇头。 “那这是?” “说来话长,我之前一直在729航空研究所做工程师,本来想先安安稳稳工作几年,等月牙长大一点,再去做我该做的事情,这次生病之后,我才知道这世上许多事情,都是等不得的。” “人算不如天算么。”庞谢一笑。 “这次病好之后,我决定不再等了,该做的事情,现在就去做。不过,我要做的事情,需要大量时间,原先工作太忙了,腾不出时间来,索性辞了工作。但是,工作可以辞,饭还是要吃的,我就想了个主意,决定在家办一个补习班,周一补数学,周三补物理,周五补化学,一次四小时,一周也就十二小时,还能省下大把时间忙我的事情。” “收入足够吗?”庞谢问道。 李天华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苦笑说道:“我本来以为干这行挣不了多少钱,也就是勉强糊口,后来才发现,这一行的收入比我造飞机高太多了。” 庞谢无语。 飞行器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李天华能够参与制造,并且独当一面,学问之深自不必说,可是收入居然比不上随便教几个孩子补习老师。 这话若不是李天华说的,庞谢压根就不会相信,要是在八百年前,有人告诉他,龙虎山炼器阁的高手,月例银子居然比不上城里的私塾先生,他非要笑掉大牙不可。 …… 两人闲聊一阵,说了些各自的近况,期间,李月牙偶尔插话,说起她在学校的见闻。 聊了一阵,庞谢说起正事:“天华,你身体底子原本就很一般,又生了一场大病,亏虚的实在太厉害,正常来说很难完全恢复…” “庞大哥,你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不等庞谢说完,李月牙嘻嘻一笑,扬起小脸蛋,凑在庞谢身边。 “小月牙真聪明,我本来也没什么好办法,不过,这次出去运气好,得了一种灵药,有机会弥补的你身体上的亏空。” “什么药啊?”李月牙问道。 “这药来的不易,我说了你能守密吗?” “当然!” “我也能。” 李月牙一愣,这才发现庞谢是在逗她,气的腮帮子圆鼓鼓的。 庞谢微微一笑,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瓶来,对李天华说道:“你取个杯子来。” 李天华转身去厨房取了个玻璃杯,洗干净之后,又用开水烫了一遍,这才拿过来。 庞谢轻轻扒开瓶塞,稍稍倾斜小瓶,一滴赤红鲜艳的千年蛇血滴了下去。 叮! 蛇血滴在玻璃杯中,竟然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好像是宝石掉在玻璃上的声音一样。 “快喝!”庞谢一边说话,一边按紧瓶塞。 李天华也不犹豫,一抬头,蛇血滑入口中,顺着食道向下滑落,迅速坠入胃中,一股热流顿时在胃中翻涌起来。 庞谢更不迟疑,连连拍打李天华身上几处要穴,促进气血流转,更好的发挥药效。 足足二十多分钟之后,庞谢才停止拍打,李天华出了一身大汗,脸色变得赤红,就好像刚刚进行了一场剧烈运动一样。 “感觉怎么样?”庞谢问道。 “不错!”李天华眉毛一扬,眼中锋芒闪现,精神比之前不知强了多少。 “这种灵药的药效不错,今天只是初步发挥,后面还需要你多加练习,才能真正发挥效果。”庞谢说道。 “知道了。” “这样吧,我传你一套拳法,你每天早晚各打上几趟,催发一下药力,效果也能早点发挥出来。” “那就多谢庞兄弟了。” 庞谢也不多说,当即传给李天华一套罗汉拳,这是一套佛家的入门拳法,最能扎牢根基,正适合李天华现在的情况。 李天华天生聪慧,有过目不忘之能,学拳速度极快,不过半个多钟头,便将一十八手罗汉拳的要诀记熟。 庞谢不由暗叹,先是武承休,后是李天华,一日之间遇到两个悟性极高之人,当真算是机缘极佳。 若是放在当年,以这两人的天赋,各大门派一定会抢着收入门下,可惜如今天地元气衰微,各大宗门隐遁,这两人也难免明珠蒙尘。 滴、滴、滴… 庞谢正在看李天华练拳,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低头一看,来电话的正是黄陶,连忙接通电话。 “喂,是庞谢吗?”黄陶的声音有些紧张。 “是我。”庞谢答道。 “总算联系到你了!”黄陶明显舒了一口气。 “怎么了?” “我有急事找你!” “什么事?” “我姐姐失踪了!” “谁?” “我姐姐,黄英,跟你提过的。” “什么时候的事情?” “事情很复杂,你现在哪里?我去找你!” “我在一个朋友家里,你在哪里?还是我去…”庞谢说道。 “就来我这里吧。”李天华站在一旁,听到两人对话,连忙说道:“我今天没什么事情,你要有什么事的话,我也能帮帮忙!” 庞谢点点头,将李天华家的地址告诉黄陶,黄陶听完,急匆匆的挂了电话,向这里赶来。 半个多小时之后,黄陶出现在李天华家的门口。 敲开屋门,黄陶急匆匆地走了进来,穿着一身深蓝色的空姐制服,拖着橘红色的拉杆箱,显然是刚从飞机上下来,还没来得及换衣服,额头微微见汗,面色有些苍白,比数月之前瘦了不少。 李天华早已泡好了茶,搬了一张小桌放在客厅,几人就在客厅,围着小桌坐下。 庞谢端起一杯凉茶,递在黄陶手上。 “你总算回来了…”黄陶端起茶水,一饮而尽,长长出了口气。 “怎么回事?”庞谢问道。 “大概一个多月前吧,我姐姐失踪了。”黄陶说道。 “报警了吗?”李天华插话问道。 “报了。” “结果怎么样?” “没什么用。” “中间有什么问题吗?需要的话,我可以找人帮忙。”李天华说道。 “不是警方的问题,是我姐姐她…”黄陶有些迟疑,似乎不知道如何说起。 “不着急,慢慢讲,事情已经发生了一个多月,着急也没什么用。”庞谢说道。 第七十九章 古怪 在庞谢的抚慰下,黄陶的情绪逐渐舒缓下来,慢慢讲起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大概在一个多月前,有一天晚上,她和姐姐黄英正在家里聊天,忽然来了一个电话,现在回想起来,自从接了那个电话之后,姐姐就不太对劲,可惜她当时并没发现。 过了两天,姐姐突然向公司请了长假,理由是身体不适,但她知道,事情并不是像姐姐说的那样,因为在请假之前,姐姐的身体并没有任何异常。 姐妹俩平日里是住在一起的,互相之间有个照应,可是自从请假之后,黄英便离开了两人的住处,带了几件随身衣物,一个人离开了,具体去哪里也并没有告诉黄陶,只是说心里太烦闷,想找个地方散散心。 黄陶知道姐姐平常工作辛苦,再加上自己那段时间出差比较频繁,也就没往心里去,只当是姐姐想找个地方旅游几天,直到数日之后,才发现不对,因为姐姐自离家之后,竟没再跟她联系过一次。 等黄陶感到事情有异的时候,再想联系姐姐就已经很难了,黄英的手机一天到晚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关机状态,只有极少数时间可以打通,可即使能够打通,往往也没有人接听接听,而是过后才给她回电话。 黄陶问过几次,想知道姐姐到底去了哪里,可是黄英始终没有告诉她,只说自己有事出远门了,要黄陶不要着急,等事情办完再去找她。 几次要求见面无果,黄陶无奈之下,甚至想过报警,可惜黄英并不是真的消失,电话还联系的到,警方也因此拒绝介入。 黄陶后来又想了几个办法找人,可惜全都没有奏效,就这样,一直等到庞谢回来。 听过黄陶的描述,庞谢一时也不知如何着手。 他虽然身怀“饮水”、“大力”等七门神通,但这几门神通对寻人都没有任何帮助,再加上他踏足红尘不久,对世间的事情了解不深,甚至远不及黄陶,寻人这件事,真是有心无力。 因为草木幽香的缘故,他很早之前就想见黄英,可惜机缘不巧,一直没有见到,本以为这次回来,无论如何都能见到,没想到黄英竟然会失踪。 黄英的失踪与草木幽香会不会有什么关系?庞谢一时陷入沉思。 …… “你现在给她打的电话能打通吗?”李天华忽然问道。 “现在不行的,我现在给姐姐打电话,一定是关机,除非给她发一个短信,她会等到下午六点给我回过来。”黄陶低头看了看手表,犹豫地对李天华说道。 黄陶以前没听庞谢说过,他在长安城还有朋友,一时之间,判断不出李天华与庞谢的关系。 “下午六点?你确定吗?”李天华继续追问。 “姐姐一向很准时的,前后误差不会超过五分钟。”黄陶问道。 “要是这样的话,我倒有办法找他。”李天华说道。 “啊?什么办法?”黄陶又惊又喜。 庞谢也是一怔,没想到李天华居然还有办法。 “也没什么,就是有几个黑客朋友罢了,好了,把你姐的手机号告诉我吧。”李天华笑道。 “186……9915”黄陶脱口说道。 李天华记下电话号码,起身去了里屋,拔了一个电话,轻声说了几句什么,随即又点点头,接着走了出来,告诉黄陶,要她十分钟后,给姐姐打一个电话,如果电话关机,那就发个短信。 黄陶点点头,十分钟后,给姐姐打了个电话,电话果然关机,于是发了个短信过去。 “然后怎么办?”黄陶问道。 “不着急。”李天华微微一笑,抬头看看时间,距离下午六点只差半个多小时,说了句:“你放心,一会就能找到”。 说完,他起身给壶里加满热水,又取了几样干果。 六点刚过,黄陶的手机便响了起来,连忙接通电话,一个女子声音从话筒中传了出来,这是黄英的声音,清脆柔和,与黄陶一样,也充满了活力,唯一不同的是,声音里多了一丝坚定的意味。 匆匆闲聊几句,黄英不顾黄陶的追问,挂了手机。 黄陶通完电话,向李天华投去去疑惑的眼神,想要张口,李天华笑而不语,摆摆手,示意她再等片刻。 两三分钟之后,“滴”的一声,李天华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一个坐标。 李天华不慌不忙,打开电脑,输入了一长串网址,下载了一个插件,然后打开电子地图,安装插件,输入坐标,电子地图一闪,切换到了一条街道上。 “这是?”黄陶有些犹疑,根据地图显示,这条街道距离李天华的家并不远,只有七八公里,位于长安城的西南方向,出了西门一路往南就是。 “这就是你姐姐刚才打电话的地方,一个朋友通过手机定位找到的。”李天华沉声说道。 “真的吗?怎么会这么近?姐姐明明说她去了外地...”黄陶犹疑说道。 “不会错的。”李天华再次说道。 “放心吧!”庞谢冲她点了点头,李天华不是信口开河的人,不会乱说话,能这样说,必然有些把握。 黄陶见庞谢也赞同李天华的说法,这才有了点信心。 “咱们现在就去这里,说不定她还没走远。”庞谢说道。 “好!我开车跟你们一起去,月牙,你在家等我们。”李天华说道。 “我也要去!”李月牙大声喊道。 “作业做完了吗?”李天华瞪了她一眼。 “我…”李月牙哭丧着脸乖乖进屋,再不提一起去的事情。 …… 说定此事,庞谢、黄陶、李天华一行三人驾车前往地图上显示的街道。 在车上,黄陶把黄英的照片分别发到庞谢和李天华的手机上。 庞谢看到照片之后,不由心中一动,单以面相而言,黄英与黄陶极为类似,但无论是谁,都能一眼看出两人的不同来,因为照片上女子的面容里透出一股勃勃英气,颇有些杀伐果断的味道,这股英气在女子之中十分少见,数百年来,他只在寥寥几位江湖女侠,或者道门女真面上见过。 二十分钟之后,三人来到目的地,这是城南两所大学之间的步行街,街上商铺不少,但大多都是些小店,站在门口一览无余那种,沿街走一遍就能看的一清二楚,没有仔细寻找的必要。 只有两间店值得一看,其中一家是咖啡屋,另一家则是一间酒吧。 “刚才电话接通的时间是六点零三分,现在是六点二十五,你姐姐未必还在这里,不过,他既然在这里打的电话,必然是在这里呆过。咱们这样分工,你俩看好不好,我和庞谢都是生面孔,你姐没有见过,就由我俩下车打听消息,我去咖啡屋转一圈,能找到最好,找不到也可以跟里面的人打听一下消息,庞谢去酒吧里坐坐,喝上两杯跟酒保套套话,黄陶不要轻易下车,我想你姐姐不愿见你是有她的理由的,你就座在车里,看你姐姐会不会从街口出来。”李天华看了看地形,略一沉吟说道。 “也好。”庞谢点点头,李天华安排的很妥当,他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案。 “那咱们电话联系。”黄陶说道。 商量好分工之后,两人一起下车,分别向酒吧和咖啡屋走去,李天华推门进了咖啡屋,庞谢则一头扎进酒吧。 酒吧名叫“蓝月”,地方不大,装修的却很有情调,主要的顾客群体就是附近这两所大学的学生,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菜单上也只有最基础的十来样酒水。 在酒吧的一角,搭了个小小的舞台,供来这里演出的乐队使用,事实上能来这里演出的乐队,也都是跟前这两所大学的学生爱好者,课余挣点零花钱而已。 华灯初上,时候尚早,夜生活远没有开始,酒吧里也没什么人,只有两三对情侣坐在角落窃窃私语,吧台里面一个酒保正低着头玩手机。 庞谢四处扫视一遍,没有看到黄英的影子,便寻了一个视野不错的座位,独自坐下。 酒吧里很冷清,耳畔中除了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便是情侣们低低的蜜语,不但没有人来打扰,就连推销酒水的也没有。 “嗡...”手机微微一震,庞谢点亮屏幕。 “这家咖啡馆还没倒闭真是个奇迹,一个顾客都没有,就连店员都是被我摇醒的,你那怎么样?”李天华在另一端吐槽。 “彼此彼此,估计两间店是一个老板。” 庞谢苦笑一声,准备起身招呼酒保,要上两瓶啤酒,借机问问黄英的消息,要是没有转身走人。 “吱呀”一声,就在庞谢准备喊人的时候,酒吧大门推开,一个身材瘦削的青年从外面大步走来。 庞谢定睛一看,这个人居然是他的熟人,正是昨天陪他买过房子的吕青城。 长安城下辖一府六县,人口将近千万,庞谢在这千万人中只有十多个熟人,没想到居然出门能碰到一个,真可谓无巧不成书。 “庞谢?”就在庞谢看到吕青城的时候,吕青城也看到了他,几步来到庞谢身前,奇道:“你也是约妹子的吗?” 第八十章 醉酒 “这地方是找妹子的绝佳位置,东边是西北三航学院,西边是长安科仕学院,这两所学校里的妹子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无论你喜欢那个类型,都能找得到,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找不到,我也是混迹长安多年,才知道这个地方,没想到兄弟你刚来就能找到这地方。” 吕青城一屁股坐在对面,挑了挑大拇指,冲着庞谢说道。 庞谢一笑,说道:“公司里不错的姑娘也挺多,你怎么还在外面找?” “那不一样,这人呐,一成熟就变得物质了,只有在青春校园里,才能谈一场痛痛快快的恋爱,我这人就是进社会进的太早,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尝青春就老了!”吕青城做扼腕叹息状。 庞谢无语。 “好了,不跟你说了,我今天在这约了个妹子,得找个风水好的位子坐。”吕青城一面说话,一面向四面张望。 庞谢也不理他,转身喊来酒保,要了半打啤酒。 直到酒保过来,吕青城还没找到合适的座位,庞谢也不便当着他的面问黄英的事情,便拿了瓶啤酒,润润嗓子。 吕青城也不客气,自顾自抓了一瓶啤酒,自顾自仰头喝了起来。 “那个位置不错,可惜被人占了…”吕青城自言自语。 “怎么个不错法?”庞谢问道。 “光线、环境、布置,算了,我说你也不懂。” “…” “你要是还没找好位置,恐怕就不用找了。”半晌之后,庞谢说道。 “为什么?” “你约的姑娘是不是高高瘦瘦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头发很长?” “你怎么知道?” “你要是肯转头,就能看到一个这样的姑娘正在向你走来。” “啊?咳咳…”吕青城一口酒呛在嗓子眼里,差点连手上的瓶子都扔了,慌忙转过身去,正看到一个女孩向他走来。 女孩年纪约在二十六七岁,五官清秀,眉目如画,一双美目宛若秋水般透彻,身材高挑,风姿绰约,穿上高跟鞋,足有一米七以上,一条浅灰色的亚麻曳地长裙,一件海蓝色的针织衫,在迷离的灯光下,给人一种妖异艳丽的感觉。 “青城,久等了。”声音清脆悦耳,有一种特殊的磁性,令人忍不住想一直听她说下去。 “哪里的话,我也是刚到!”吕青城连忙站了起来。 “这位是?”女孩走到桌前,好奇地望着庞谢。 “哦,这是我朋友叫庞谢,这位是书君可。”吕青城介绍两人认识。 庞谢的心思都在寻找黄英的事情上,没有闲心与人聊天,冲着书君可微微点了点头,便又向别处张望,没有多说什么。 书君可轻轻一笑,居然主动伸出手来,作势要与庞谢握手,庞谢一怔,也伸出手去。 两人双掌一交,庞谢只觉掌心微微一凉,滑滑的沾了一下,还未来得及握住,书君可便已收回手去。 …… 三人初次相识,坐在一起只能泛泛聊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吕青城将他与书君可相识的过程说了一遍。 书君可是长安科仕学院的一名讲师,主攻方向是传统文学,在学界也有些名声,算是青年才俊,半个多月前,去建业城参加一个学术论坛,会议结束,返回长安城的航班,恰好遇到飞机晚点,落地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再坐机场大巴回去实在太晚,便约了一辆顺风车。 东海航空长安分部距离机场不远,吕青城有一个习惯,每天下班之后,必定要开车去机场转一圈,看看有没有搭顺风车的客人,拉上一两位便能把当天的油钱赚回来,书君可回来的那天晚上,他恰好在公司加班,所有事情忙完,已经凌晨一两点钟了,依旧去机场接客,恰好被书君可约到。 吕青城一见书君可,顿时惊为天人,施展浑身解数,短短半个小时车程,便弄清楚了书君可的喜好,硬是穷尽平生本事,从“茴”字的四样写法讲到埃及法老的帝王谷,总算在下车之前,与她交上了朋友,互留了手机号。 自从那天以后,吕青城一天到晚嘘寒问暖,搜肠刮肚逗她开心,直到今天,终于把她约了出来。 约会的地点距离书君可住处不远,正好是在这家酒吧。 “庞谢,我跟你说,君可是我见过最单纯最善良的女孩子。”吕青城真诚的就好像卖了二十多年保险的推销员。 庞谢默然。 书君可笑了笑,摇头说道:“别听他胡说,他这人太不正经。” “怎么能这么说呢,我这人最正经了。”吕青城不忘辩驳。 庞谢实在无心聊天,只是稍稍点了点头,随即瞥了吕青城一眼,目光又向别处扫视,示意自己有事,让他去找别的位置。 吕青城四面张望一番,微微摇头,双手一摊,没什么好位置,不如先在这里坐着。 “君可,咱们也别干坐着了,你想喝点什么?鲜榨果汁怎么样?”吕青城问道。 “来酒吧喝果汁多没意思。”书君可盈盈一笑。 “那你想喝点什么?”吕青城问道。 “威士忌吧,这家酒吧的酒是真的。”书君可笑着说。 “好嘞!来瓶威士忌!”吕青城大声冲着酒保喊道。 “书老师经常来这里?”庞谢忽然来了兴趣,要是书君可经常来这里,说不定能从她嘴里打听到黄英的消息。 “差不多吧,怎么啦?”书君可问道。 还不等庞谢再问,酒保已经端着酒过来,吕青城拦住庞谢,殷勤的为三人各倒一杯,笑着说道:“干杯!” 书君可举起一杯酒,笑道:“干杯!” “干杯!” 庞谢同样举起酒杯,心中暗暗高兴,以他的本事,要灌醉这两位轻而易举,到时候无论是从书君可口中打探消息,还是撇下这两人单独行事,都方便的多。 …… 十分钟后。 书君可放下手中第三杯酒,连续喝下几杯烈酒,目光不但没有半点迷茫,反而更见清亮,稍稍歪着脑袋看着庞谢,在幽暗的灯光下,所有不尽完美的细节都被隐藏,只剩下美的惊心动魄的轮廓。 吕青城摇了摇手中的酒杯,面色有些尴尬,书君可虽然是他约出来的,但是见面之后,却对庞谢比他有兴趣的多,初时还跟他聊几句,杯酒下肚之后,目光全都放在庞谢身上。 庞谢到没注意到书君可的表情,他的三分心思在手机上,不断跟黄陶、李天华沟通消息,三分心思在酒吧里,试图寻找黄英留下的痕迹,剩下的心思都在想,怎么才能将这两人灌醉。 “青城,你好像喝的有点慢啊?”书君可忽然说道。 “怎么会?”吕青城连忙说道。 “你手上这杯还没喝完。” “只剩一点瓶底了!” “真的?我看看!”不容吕青城分说,书君可伸手将酒杯从他手中夺了过来,持在手中轻轻摇了摇,鄙夷说道:“明明还有小半杯呢。” “哪有!”吕青城连忙夺回酒杯,仰头一口喝干。 “嗯?” 庞谢目光一沉,他已晋升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逐渐以体内灵气,浸润全身上下的神经,五感敏锐到了极点,书君可的动作虽然细微,能瞒过了吕青城的眼睛,却绝瞒不过他的眼睛。 就在书君可夺过酒杯的时候,无名指与小拇指从杯口上掠过,一颗米粒大小白色药片已然投入酒中,随即摇了一摇,药片迅速溶解在酒中。 吕青城抢的太快,庞谢还不及阻止,已经把酒喝了下去。 庞谢见他已经喝下,索性不把此事挑破,想要瞧瞧书君可到底是要做什么,他有“医药”神通在身,就算吕青城真的中毒也能救活,倒是不怕出事。 “这还差不多。”看着吕青城喝下,书君可眼中露出一丝戏谑的笑容,随即又倒了杯酒,说道:“来,我们继续干杯!” “干杯!”吕青城又倒了一杯酒。 庞谢同样举杯。 …… 三人边喝边聊,又喝了两三杯。忽然听到“咚”的一声,庞谢再回头看,只见吕青城一头趴在酒桌上,迷迷糊糊的,嘴里不知在说些什么。 “呀,这家伙,天天在网上给我吹,说是酒量好的不得了,没想到还没喝两杯就倒了。”书君可轻轻摇头说道。 庞谢瞥了她一眼,伸手抓住吕青城的手腕,运转“医药”神通,探查了他的身体,发现他只是被迷晕,并无其他症状,这才放下心来,故作不知,说道:“这家伙往常酒量不错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是吗?不会吧?” “算了,没事,我一会带他回家好了,我俩住得不远。” “那样不好吧,天气还没转暖呢,你送他回家非着凉不可,要不这样吧,我家离得不远,先去我家吧。” “去你家?”庞谢微一皱眉。 “怎么?还怕我吃了你俩?”书君可眉毛一扬,装作要生气的样子。 “好吧。”庞谢点头应允,一来他是要看看书君可到底要做什么,二来书君可敢在这里下药,定然是这的常客,说不定见过黄英。 …… 书君可在前面带路,庞谢用手机给李天华、黄陶两人简单说了几句,便扛着吕青城跟在她身后,一起向书君可家中走去。 出了酒吧不远,走出巷子口,一路向南,不到五百米,有一个小区,书君可就住在这里。 上楼,开门,进屋,一股书卷墨香扑面而来。 屋子很大,挑高很高,装修的却很简约,电器几乎没有,家具也很少,除了必备的几样桌椅,便是占据了几间屋子所有墙壁的书橱,密密麻麻的堆放着各种书籍,从最新出版学术资料,到各种古代文献,无所不包,无所不有。 庞谢微微有些惊诧,从书君可刚才的动作来看,他原以为这人是做没本钱买卖的,看这样子却不像,是真正的书香门第,既然如此,她为何又要做这种事情? 况且,以她家中这些布置的表现出品味,与吕青城这种混迹社会的人决计不是一路人,为何会答应跟吕青城约会? 方才进屋,庞谢心中便冒出数个疑问。 庞谢还在疑惑,书君可已经打开侧卧房门,让他把吕青城放在客房,又取了一床毛毯盖在他身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书君可招呼庞谢在客厅坐下,在茶几上煮了一壶清茶,点燃一缕熏香。 庞谢点点头,方才坐下,一缕香气便钻进鼻孔,香气入鼻之后,面色不由一变。 第八十一章 采神之法 一缕熏香点燃,青烟袅袅直上,弥漫在满是古籍的书室,一点禅意由心而发,对面坐着知性美人,皓腕如雪,长裙如雾,青葱小茶碗,红泥小茶壶,古人所谓,红袖添香夜读书,不过如此。 若是换一个人,恐怕早已忘乎所以,不知身处何地,晕乎乎如在梦中,可是庞谢对这一切却全然不感兴趣,他唯一好奇的是,这熏香之中为何混有迷药。 庞谢有“医药”神通在身,对传统药材的了解,天下无人能出其右,只要轻轻一嗅,便知这香气绝不简单,看似寻常的檀香中夹杂着七八种安神补脑的药物,这些药物单独使来,都只有安神之效,但是混杂在一起,便是世上最好的迷药。 这药效果极佳,药效来时,片刻之间,便能将人迷倒,药效去时,了无痕迹,恍如大梦一场,不但不会留下丝毫痕迹,反而会让迷晕之人觉得精力充沛。 庞谢心中暗自思量,书君可到底是要做什么,要是只想将他迷晕,直接在茶中下药即可,就像之前迷倒吕青城一般,犯不着点这种熏香,这种熏香效果虽好,制作起来却极为复杂,市面上也没有流通,非得自己亲手制作才成。 “想什么呢?喝杯茶醒醒酒吧。”书君可慵懒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思。 “嗯。”庞谢点点头,伸手拿起一个茶碗,轻轻缀了一口。 “怎么样?这茶还入得了口吗?” “茶还不错,就是不知道怎么了,这会有点头晕,可能是酒劲上来了吧。”庞谢伸手揉揉太阳穴,做出一副晕晕糊糊的样子。 书君可轻轻一笑,庞谢这一动作,在她眼中,便是迷药发挥效果的表现。 事实上,庞谢有“医药”神通在身,凭借丹田之中的符文,可以催发出药气,化解体内种种不利于自己的药物,漫说是这一点熏香,就是剂量再大十倍、百倍,也没有半点效果。 只是他有些好奇,书君可到底想做什么。 “实在困了就躺一会吧,你俩怎么酒量都这么差啊,这年头,你们这样的男人现在可不多见。”书君可淡淡说道,斜眼一瞥庞谢,眼中柔情如丝。 “许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吧,我…”话未说完,庞谢眼睛一闭,缓缓向前倾倒,一头趴在茶几上,时间不大,发出轻轻的鼾声,已然睡熟过去。 书君可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约莫过了三四分钟之后,方才轻声喊道:“庞谢、庞谢!” 庞谢听在耳中,却没有理会,继续趴在那里假装熟睡。 书君可起身,来到庞谢身侧,轻轻摇了摇庞谢的脑袋,见庞谢依旧没有半点反应,长长出了口气。 又过了五六分钟,见庞谢睡得越加深沉了,书君可用力拽了拽庞谢的胳膊,似乎是想将他拉起来,可是她不知道,庞谢自从练过“大力”神通之后,身上肌纤维分裂数次,数量已达到常人的三十二倍,从外表虽然看不出来,体重却已超过常人不少,岂是她一个弱女子能轻易搬动的? 连续拽了两回,都拽不动庞谢,书君可轻声嘀咕:“这家伙怎么这么沉…算了” 吱…吱…吱… 书君可拽不动庞谢,转身去推客厅一角的单人沙发,把沙发推到庞谢身后,放好沙发之后,她又来到庞谢身前,用力把庞谢向后推去,“哐当”一声,将庞谢推到,重重的躺倒在沙发上,仰面朝天。 “好沉,好沉!”书君可抖了抖手。 庞谢依旧躺着不动,想要瞧瞧她究竟要做什么,不料,书君可将他推到之后,便再没有了进一步的动作,而是转身离去,往别的房间去了。 …… 良久之后,书君可脚步声再次传来,庞谢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只见书君可换了一身浅粉色的素衣,衣上绣着许多手掌大小的桃花花瓣,手捧一尊玉雕神像,面色肃穆,缓步向他走来。 庞谢不由一愣,所谓素衣,本是出家女尼的打扮,顾名思义,以素净为主,不会有过多修饰,颜色也多以白、灰、黑、土为主色,他见过佛门弟子无数,还从未见过粉色素衣,何况这件衣服不但主色是浅粉,上面还绣了这么多桃花花瓣。 再看她捧在手中的玉雕神像,也并非雕成仙佛模样,而是一袭轻衫,腰悬长剑,面目俊美,潇洒闲雅,是一个身着宽袍大袖的古代俊俏公子。 书君可越走越近,庞谢怕她发现端倪,也不敢再细看,轻轻闭上双眼,继续装作昏迷。 “咔”的一声,玉雕神像放在桌上,紧接着,又是“噗通”一声,这是双膝跪地的声音,只从声音判断,书君可这是要向神像祷告。 果然不出庞谢所料,片刻之后,客厅里响起书君可低低的声音。 “三世桃花尊主在上,今有雍州长安城善信弟子浣溪沙,一心叩干圣听,愿三世桃花尊主保佑,四时消无妄之灾,八节纳有余之庆,星辰顺度,命运亨通。弟子诚惶诚恐,稽首顿首,祈祷以闻。” 庞谢微微一怔,这个“三世桃花尊主”是个什么神灵?这名头怎么听着如此耳熟,偏偏又想不起来,书君可为何又要向这尊神灵祷告?难道她还是某一教派的信众不成? 思绪未完,书君可已停止祷告,轻轻站起身来,来到庞谢身前,双手轻轻抚在庞谢侧脸,顺着脸颊、脖颈、胸膛,轻轻向下抚摸,直至小腹处方才住手。 十指柔荑,滑腻清香,不轻不重,恰到好处,所过之处,酥酥痒痒,这也幸亏庞谢是妖物化形为人,对男女之事没有多想,再加上已修炼到“蜕凡”境界,对一身肌肉的控制,已达世间巅峰,方才能继续装睡,若是换一个人,就算心思沉稳,能够把持得住,恐怕也控制不住肌肉的自然反应。 “精气神意抱成团,和合魂魄汇泥丸,……本源奥云雨行,冥心圆朗电雷惊,……抱朴守静合心气,万宝无极聚华英……” 书君可将庞谢的上身轻轻抚过一遍之后,双手没有再继续向下滑去,而是贴在庞谢耳旁,吟了这样一首,似诗非诗,似词非词的歌诀来。 庞谢听到耳里,心中不由一动,这是歌诀别人听不懂,他却听得明白,这种法诀分明是道家三十六路修行法诀之一,排名第十三位的“泥水丹法”。 如果说,“泥水丹法”这个词,大多数人还有些陌生的话,那么这路法诀还要另几个名字,比如说赫赫有名的“房中术”,比如说恶名昭彰的“采补之法”。 常人说起“房中术”或者“采补之法”,或以为是荒淫无度,或以为是邪门外道,属于妖邪一流修行的法诀,其实却是道门正统法诀之一,与其他法门相比,更有阴阳调谐的妙用,乃是道侣之间共同修行的妙法。 只是因为有些心怀不轨之辈学成这路法诀之后,贪图修为进步,只求自身进境,不顾他人死活,只利己,不利人,硬生生将这路法诀,练成一种采阴补阳的邪术,这才坏了这路法诀的名声。 听到这里,庞谢心中又冒出一个疑问,据他观察,书君可虽然年纪不小,却是处子之身,这样的人又为何去练这种采补之术? …… 几句歌诀念罢,书君可双手轻轻抱住庞谢的脑袋,拇指轻轻按在他的太阳穴上摩擦,指肚轻轻揉搓,为他活血,脸颊向前伏去,与他脸颊贴在一起。 两人耳鬓厮磨,紧紧贴在一起,若是此时有人看到,一定以为这是一对亲密情侣,又怎能想到两人的关系竟如此诡异。 呼…嘘…呼…嘘… 幽幽香气由书君可口中吐出,入得庞谢鼻腔,两人渐渐呼吸相通,呼吸频率也趋于一致,只听声音,就好像只有一个人在呼吸。 一呼一吸之间,庞谢逐渐感觉晕晕乎乎,就好像刚才喝的那点酒的酒劲发作,随时都忍不住沉沉睡去。 就在此时,庞谢猛然一个激灵,不对!以他的本事,怎么可能被被那一点酒水灌醉?这种晕乎乎的感觉,定然有其他原因,但是,他有“医药”神通在身,也不会被其他迷药迷倒,那这是怎么回事? 采神之法! 庞谢脑中忽然闪过这个词,随即恍然大悟。 “泥水丹法”乃是一路法诀的总称,其中包括若干不同的法门,大体分来,可以分为上、中、下三乘。 上乘法门采神,采的是脑髓精神,中乘法诀采气,采的是他人苦苦聚集的元气,下乘法门采精,采补的是他人天生精气。 采精者补益气血,采气者精进修行,采神者上可增强天赋,下可夯实根基。 书君可此刻施展的,居然是“泥水丹法”中的上乘法门,采神之法! 采神之法极为珍贵,非道门嫡系大派不得传授。 庞谢心中暗惊,本以为书君可是得到了某个擅长采补的小门派传承,没想到竟然是真正的道家传承,难怪她能以处子之身,修行采补之法。 随即又想到,难怪她会与吕青城约会,吕青城这人虽然有些不学无术,但是身强体健,神气饱满,正是采神之法最为适合的修行对象。 至于见面之后,为何会舍弃吕青城,改对庞谢施展这门法诀,那更容易解释,庞谢本是修行人,神气之强远在吕青城之上,书君可也懂修行,自然能看得出。 第八十二章 马子才 八百年前,天地元气尚未衰退之际,江湖之中,修行“泥水丹法”的人绝不在少数,只是其中九成九修行的都是采气、采精之法,修行采神之法的极为罕见。 一来采神之法非道门嫡系大派不传,外人难以获取法诀,自然也无法修行。二来采神之法虽然高明,但却不能当即见效,邪门外道之人,往往急功近利,等不了许多时候。 因为这两个缘故,少有人修行采神之法。 如今天地元气衰退,修行人已然难以寻觅,采气、采精之法便成了屠龙之技。 若是有人练成这两种法门,就会发现连适合采补的对象都找不到,寻常人虽然有些精气,但对修行人来说,这点不过是杯水车薪,采补的人少了不济事,采补人的多了,会让体内气息变浊。 这种形势下,采神之法的优势便凸显出来,精神变化最为玄妙,没有元气混杂的隐患,虽然见效慢些,但天地元气本就衰微,修行的速度本就很慢,正适合在这个年代的修行。 庞谢心神急转,眨眼之间,便想明白了这一切,想通之后,自然也不会让书君可继续施展法诀,当即左手在她背后抬起,轻轻一掌,印在她的大椎穴上。 以庞谢对人体的了解,认穴之准,拿捏之妙,几乎是俗世第一,这一掌恰到好处,书君可吭也没吭一声,便晕了过去,软塌塌向前一趴,正好在庞谢身上。 软玉温香扑在怀中,绵绵软软令人无限遐想,若是换一个人,只怕不想站起,庞谢却理也不理,睁开双眼,翻身便起,将书君可放在单人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玉雕神像。 “咦!”看清神像的眉目,庞谢不由一惊。 一袭轻衫,闲适潇洒,所雕之人,栩栩如生,这些都算寻常,没什么出奇之处,真正令他惊讶的是,神像的眉目竟与李天华有八九分相似。 “这倒巧了。”庞谢轻轻摩挲神像,神像雕痕尚新,是这些年新雕的,不是过去传下来的老东西,这玩意是按照谁的模样雕的呢?是真有人跟李天华长得像?还是凑巧了? 滴…滴…滴… “喂,天华。”庞谢正在思索,手机忽然响了起来,随手放下神像,接通手机。 “你那边怎么样?快忙完了吗?”李天华在电话另一端问道。 “嗯,稍微一点麻烦,这样,我先出来吧,其他事回头我再处理。”庞谢扫了眼桌上的神像说道。 “好。” 挂掉电话之后,庞谢从书君可的包里,掏出房门钥匙,放入自己口袋,又去一旁的客房,将吕青城从床上拉了起来,扛着他往楼下走去。 至于书君可,先让她躺在那里就是,刚才那一掌,足以让她昏迷一夜有余。 …… 庞谢扛着吕青城下了电梯,出了门厅之后,方才施展“医药”神通,催发一股药气,将他体内迷药化解。 “好困啊…诶,庞谢,咱们这是在哪?”吕青城本来就没喝多少酒,体内迷药一解,顿时醒了过来。 庞谢随口扯谎,告诉吕青城,刚才他在酒吧喝醉了,然后便去书君可家休息了一会,顺便喝茶醒酒,这会见天色渐晚,不方便再留,便扛着他走了出来,没想到刚一下楼,他就睡醒了。 吕青城听的目瞪口呆,大呼后悔,要拉着庞谢再次登门。 庞谢也不理他,大步向小区门口走去,吕青城无奈,只等跟在后面。 两人刚出小区大门,还没来得及走远,便听到“吱…”的一声,伴随着刺耳的急停声音,一辆凶悍的运动摩托横在两人身前。 一条大汉跨下摩托车,大步向两人走来,这条大汉约莫三十岁出头,人高马大,肌肉发达,身高足足在一米九以上,内穿一件暗红色的套头衫,外披一件黑色皮质风衣,下身穿一条黑色牛仔裤,一头短发根根竖起,走起路来龙行虎步,最为特别的是,虽然天色不早,路上已经有些暗了,这人却还戴着一副墨镜。 “你们两个叫什么?”大汉毫不客气,指着两人问道。 “你是什么人?凭什么问我们?”吕青城稀里糊涂的睡了一觉,正憋了一肚子气。 “凭什么?”大汉咧嘴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本证件来,冲着两人一晃,说道:“凭这个行不行?” “你是警察?”吕青城看着这人,面色有些古怪,这人掏出的赫然是一本警察证。 “鄙人是长安府刑房一级警督马子才,这是我的证件,有问题吗?”马子才问道。 “就算你是警察,也要依法办事,不能随便盘问我们。”吕青城说道。 “随便?嘿嘿…”马子才点起一支香烟,眯着眼睛说道:“你真当老子这么闲?我问问你,刚才跟你们进小区那个女的是不是叫书君可?她是不是长安科仕学院的讲师?你知道我们盯她多久了?你们跟她是什么关系?” “我…”吕青城张口结舌。 “你们为什么盯她?”庞谢倒是来了兴趣。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你只要告诉我,你们跟她是什么关系就行。”马子才不耐烦的说道。 “萍水相逢。”庞谢说道。 “你以为我会信?一个女人萍水相逢会让你们去她家?”马子才不屑说道。 “我这个朋友喝醉了,要找个地方休息,书君可才请我们去她家。”庞谢一指身旁的吕青城。 “怎么这么快又出来了?”马子才不依不饶。 “那是因为书君可酒劲也上来了,我们两个男人总不能赖在一个醉酒的女子家里吧?于人清誉不好。”庞谢解释道。 “她也醉了?”马子才精神一振。 庞谢点点头。 “好了,你们走吧,我还有事。”马子才略一思索,挥挥手让二人离去。 “哦,你没什么再问的了吗?”庞谢倒不着急走。 “不想跟我进局子赶紧走!”马子才不耐烦的说道。 庞谢还要再问,吕青城已经忍不住拉着他离开,根据他过去二三十年的人生经验,离警察越远越好。 两人走出不远,庞谢就看到李天华车停在路口,便跟吕青城告别,去跟李天华见面。 …… 推开车门,李天华和黄陶都坐在车里。 庞谢简单两句话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当然,只说了吕青城醉酒的事情,没有提书君可修行一事。 李天华则告诉庞谢,趁着庞谢刚才离去的功夫,他已经去酒吧打探过了,无论是咖啡馆还是酒吧,都没人见过黄英。 对此,李天华表示不解,黄英气质非凡,若是有人见过,绝不会轻易忘记,但若说是有人故意撒谎,他也不信,他刚才问过不止一人,总不能人人都向他撒谎。 黄陶怀疑是定位出了岔子,李天华同样否认了这个猜测,帮忙定位的是华国一个赫赫有名的黑客组织,这点小事不过是举手之劳,还不至于出错。 三人说了一阵,也没什么头绪,暂时定下,今天先到这里,明天再定位试试,到时候提前安排人过来,在这附近蹲守,若是还在这里。 说定此事之后,三人各自分别,李天华驾车回家,黄陶本想和庞谢一起吃饭,庞谢推脱还有事情,她便自己先回去了,庞谢一人独自留下。 …… 辞别庞谢之后,吕青城独自向南走去,走过两个街区之后,回头瞧了瞧,确定看不到庞谢的影子,这才从口袋掏出手机来,拨出一个号码。 唔…唔…唔…十多秒后,电话接通。 “您好,高总。”吕青城恭恭敬敬的说道。 “情况怎么样了?” “一切顺利!我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带着庞谢见过书君可了,刚出还去了她家,庞谢应该也见到神像了。” “办的不错。” “对了,高总,我们从书君可家里出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叫马子才,自称是警察,不过…” “做你该做的,别的事情你不要管。” “是!是!” “好了,你却忙吧,有事情我会联系你的。” “是!” 嘟…嘟… 挂断电话之后,在另一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用比吕青城更加恭敬的口吻,向他对面的人,说道:“敖烈殿下,事情已经办妥了。” 这个中年男人就是吕青城口中的高总,姓高,名正,是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总裁,两人所在的地方是他的办公室,往常在这里,都是别人向他汇报事情,今天却反了过来。 “办妥了就好!”敖烈懒洋洋地说道。 “殿下,这件事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咱们在长安也有不少人手,发现不对,出手就是,何必绕这么大的圈子。”高正说道。 “你这边人再多有李家的人多?连邵老道都不愿直接出手,何况是咱们。” “殿下,说起这一点,我就不明白了,邵前辈是道门中人,李家又是道门护法,他老人家发现李家的问题不能直接去说吗?为什么邵前辈非要让咱们的人插手。” “正因为两家有这一层关系,才不能直接解决。” “明白。” “你不明白。”敖烈难得叹了口气,说道:“当年天地元气衰退,几大宗派退居洞天福地,各大世家逐渐掌握神州大权,如今天地元气渐渐恢复,几大宗派都有些静极思动,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事情,清闲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 第八十三章 交手 送走李天华、黄陶等人之后,庞谢在街边买了杯鲜榨橙汁,润了润嗓子,快步向书君可住处走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道路两旁的灯光也亮了起来,路灯、车灯与商店里的霓虹灯照在往来行人的身上,交织出一片纷乱的阴影,好像揉在一起的线团,永远也解不开。 十丈红尘,是否也如这光影一般,让人迷离其间,永难解脱? 七八分钟之后,庞谢来到书君可楼下。 出了电梯,来到门前,庞谢正要掏钥匙开门,脚步忽然顿了一顿,似是察觉了什么,不过,并没有因此住手,而是继续掏出钥匙,轻轻拧开房门。 咔嚓! 随着门锁转动,屋门缓缓打开,整间客厅尽收眼底,玉雕神像依旧摆在茶几之上,旁边是一个茶壶,两个茶碗,与他方才离去时分毫不差,书君可躺在单人沙发上,呼吸平缓,熟睡未醒。 庞谢迈步进屋,反手关好屋门,向书君可走去。 就在屋门关上的那一瞬间,一道黑影从门后现身,快步疾走,挥起一拳,无声无息地向庞谢脑后袭去。 庞谢头也不回,左臂向后一扬,反手便是一肘,一招“蓝采和—单提敬酒拦腰破”,直击那道黑影。 自从晋升至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之后,他的五感比之前更加灵敏,早在进门之前,便听到房子里有轻微的响动,知道屋里有人活动。 进屋之后,见茶几之上神像还在,知道不是书君可装睡,若是书君可醒来,以她对神像的虔诚,绝不会把神像放在原地不管。 何况,身后来袭之人轻功虽妙,寻常人听不到他的脚步声,但在庞谢耳里,却清晰至极。 …… 这招“蓝采和—单提敬酒拦腰破”是赵虎行所传“醉八仙”拳法中的精华招式,这招若是得手,下一式便是欺身进步,手肘上扬,锁拿这人的喉咙,让他发不出声来。 其实以庞谢的修为,完全不用这么麻烦,随手一击便能要了这人性命,只是他不知身后之人是谁,与书君可是何关系,目的是要抓人逼问,而不是杀人,所以才用出这种招式来。 庞谢出手如电,这一肘后发先至,不待那人击中他的脖颈,便已顶到那人胸前,距离心口不足三寸。 那人应变也快,不等庞谢这一肘击实,身形向右侧一矮,躲过庞谢这一肘,顺势一拳劈出,一招“力劈华山”,直击庞谢后心。 这一拳攻守兼备,非身经百战不能使出,出手之人确实是高手,只是这一招虽然高明,但对庞谢却没什么威胁。 庞谢身形不动,左腿向后一踢,一记撩阴脚,朝那人胯下踢去,从拳风可以听出,那人手上并无利刃,放手让他打上两拳也不碍事。 庞谢化形为人时日尚短,修炼拳法时间更短,单以拳法而言,并不算高明,倒不如挨上几下,快速了结战斗。 啪! 庞谢后心中拳,身子不摇不晃,左腿继续踢出,堪堪已要踢中。 “啊!” 身后那人一声轻呼,似乎没想到庞谢竟有如此修为,轻描淡写便能接下这一拳,当即足尖急点,身形急退,飞速向大门方向退去。 “嗯?” 庞谢眉毛一扬,略微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人如此乖觉,一击失手,飘然而去,丝毫也不恋战,颇有古代剑侠的风采。 不过,那人想走只是一厢情愿,庞谢不会这么简单就让他离去,当下身形一转,向前一冲,飞身从那人身旁掠过,正好堵在门口。 庞谢真实修为远在此人之上,招数虽然没有此人精湛,但绝对速度远超于他。 那人见庞谢堵在门口,只得停下脚步,与庞谢面面相对。 直到此时,庞谢才看清这人面貌,正是刚才在小区门口见过那位,自称长安府刑房一级警督的马子才。 “你跟她到底是什么关系?不是说萍水相逢么?为什么会有她家的钥匙?”不等庞谢张口,马子才居然率先发难。 庞谢一怔,随即笑道:“老兄凭什么问我?” 马子才哈哈大笑,掏出一本证件来,在庞谢眼前晃了晃,说道:“你忘了我是警察么?” 庞谢摆摆手,说道:“你不要骗我,你要真是警察,又怎么会擅闯民宅?” 就算是八百年前,官府抓人,也要飞签火票,八百年后,华国法制健全,没有搜查证,警察绝不能私闯民宅。 “好小子,竟敢怀疑我的身份!你要什么证件,我给你取就是了!”马子才面色一沉,伸手向怀中掏去,似乎是要掏什么证件。 庞谢笑而不语,丝毫也不慌张,放任他去掏。 马子才伸手在怀里掏了两下,拽出一个纸角,似乎要亮出什么证件。 就在这份证件将出未出的时候,他身子忽然向下一蹲,右手抄起一把椅子,劈头盖脸的向庞谢砸去,脚下同时发力,身子向右扑出,直奔客厅阳台。 这几日,长安府天气不冷不热,书君可家中阳台的窗户并未关死,只有一扇纱窗遮掩,肩头一撞便能撞开,根本起不到阻拦的作用。 至于楼层这个问题,以马子才刚才展示的身手,飞檐走壁压根不在话下。 马子才这几下动作,虽然有些突然,但在庞谢敏锐的五感下,根本无法遁形,完全没有突出奇兵的效果。 庞谢身子一晃,瞬间闪到马子才身前,左手探出,一把按住马子才的肩头,右手握拳,由下向上,向马子才面门击去。 马子才身高足有一米九,庞谢不过一米八左右,比他低了不少,但双方的力量对比却完全相反。 庞谢左手一按,马子才便觉得撞在汽车上一样,半边身子一麻,完全动弹不动,紧接着,庞谢右拳便到面门,这一拳威势极大,拳头未至,劲风已到,刮的马子才脸颊生疼,不由大惊失色。 瞬息之间,拳头已到面门,马子才被庞谢按住,闪躲不得,只得紧咬牙关,准备硬挡这一拳。 不料,庞谢这一拳并未击实,而是由下往上,从他面门掠过,悬在他额头三寸之上,饶是如此,拳头带起的劲风,已将他戴的墨镜吹飞,露出一双震惊不已的眼睛,呆呆的看着庞谢发愣。 …… “你…你…”马子才渐渐冷静下来,指着庞谢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庞谢见他不再反抗,便松开左手,准备问话。 噔、噔、蹬、蹬!庞谢刚一松手,马子才就好像脱力一样,向后连续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庞谢也不催他,静静的看着他。 “阁下拳法霸道,马某生平仅见,我认栽了。”几分钟后,马子才缓过神来,拱手说道。 庞谢一笑,搬了把椅子放在马子才对面,也坐了下来,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两人刚才交手的时间虽短,但马子才展露的功夫,几乎可以与杨踱并驾齐驱,已在赵虎行之上,要知道,那两人一个是修行世家子弟,一个是妖族转生的高手,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遇到的。 况且,两人年纪都高于马子才,俗话说,功夫即是功夫,是要花时间练的,马子才年纪不大就有这份修为,至少要有两个先决条件,第一,马子才的天赋高于那两人,第二,马子才得到的传承也极为高明。 马子才也不迟疑,当即说道:“刚才跟你说我是警察,那是跟兄弟你开玩笑,我就是一个闲散人,平日也没什么事情,就是帮人解决麻烦。” 庞谢点点头,马子才虽然说的有些含糊,但他却听得懂,就是市井游侠儿的意思,这种人自古皆有,也不罕见,只是能把功夫练到这个份上的不多见罢了。 “你这功夫不错啊,是跟谁学的?”庞谢随口问道。 马子才脸色一变,沉默片刻,说道:“往事不堪回首,这一身本事来的稀里糊涂,许多事情我都没想明白,兄弟你还是不要问了,要不然我还得给你编瞎话。” “哦,那就算了。”庞谢说道,江湖之中,卧虎藏龙,不知多少奇人潜藏其中,偶尔见到天资不错的弟子,留下一份传承,然后便消失不见,这种事也是有的,倒也不算罕见,接着又问道:“传承的事我不问,不过有件事情我倒是要问你,你今天来这里是要做什么?” “我受一个人的委托,帮忙查一件事情,其中牵扯到了书君可,我来这是查她的底细。”马子才说道。 “什么人委托的你?查什么事情?” “我不能说。”马子才坚定的摇了摇头。 第八十四章 搜查 “嗯?不说?不要命了?”庞谢脸色一沉,语带威胁。 “受人之约,忠人之事,今天败在你手下,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但要我背信弃义,供出别人来,那绝不可能。”马子才斩钉截铁地说道。 “哦?” 庞谢眉毛一挑,五指闪电般探出,一把抓住马子才的喉头,微一发力,手指便如铁箍一般,渐渐收紧。 “嗯!” 马子才闷哼一声,双手抓住庞谢手腕,试图将庞谢的手掰开,只是他的力气比庞谢差的太远,完全不起任何作用。 眨眼之间,马子才脸色苍白起来,身躯微微颤抖,黄豆大小的汗珠,从额头上冒了出来,一滴滴落在地上,看得出来痛苦至极,却坚持着不肯张口。 寂静的房间里,只能听到骨骼变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你要是愿意收回刚才的话,还想说点什么,冲我眨眨眼睛就行。”庞谢扼住马子才的脖子,悠然说道。 马子才狠狠瞪了庞谢一眼,示意绝不低头。 “既然这样,那就送你去死好了。”庞谢冷冷说道。 马子才听到庞谢的话,身子不由一抖,双眼一闭,双手垂下,放弃挣扎,等死而已。 不料,庞谢却没有继续发力,反而松手右手,微微一笑说道:“果然是条汉子,算了,你既不说,我也不为难你。” “咳!咳!多谢兄弟体谅!”马子才双腿一软,向后退了几步,连续咳嗽数声,喘了几口大气,方才平复下来,脖颈之间被庞谢捏住的地方,已经变得一片青黑。 庞谢也不催他,等他喘匀了气之后,指着书君可问道:“不肯说你的事情,就说说她的事情吧,她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盯着她?又看到什么了?” “你跟她不是一伙的?”马子才惊讶问道。 “你以为我跟她是一伙的?”庞谢有些好笑,问道:“你不是天天盯着她么?怎么连她的同伙是谁都不知道?” 马子才苦笑,一指书君可,说道:“这人太警觉了,平时交往的不是同事,就是学生,要么就是对她底细一无所知的陌生人……” “就像我和吕青城?”庞谢插话。 “嗯,我在这蹲守的时间不短了,像你们这样,去她家里的,我也见过几个,可惜都只知道她明面上的身份,我当时拦你们也是随便一拦,也没怎么怀疑,反倒是你刚才掏钥匙开门,让我误以为你跟她是一伙的。”马子才说道。 “你功夫这么好,至于在这蹲守吗?就没想着来这里搜一遍?”庞谢心中有些不信。 “委托我的那个人告诉我,书君可不算什么,背后的势力可不简单,让我不要打草惊蛇。” “哦。” “我也是等待时间太长,心里有些焦急,一听你说她喝醉了,就想借这个机会找点线索,真没想到,没栽到她背后之人手里,却栽到兄弟你手里了。”马子才脸上露出郁闷的表情。 “呵呵!”庞谢一笑,问道:“你比我来的早,发现什么了没有?” “兄弟来的太快1”马子才环顾一周,说道:“我才发现了一处暗室,还没来得及拆开,你就来了。” “走,咱们拆开瞧瞧。”庞谢说道。 马子才点头应允,转身向主卧走去,庞谢跟在身后,一起进了卧室。 进门之后,右手边是一张九斗柜,左手边是一排衣柜,正对面是一张两米多的大床,坐西朝东,在大床的后面,一左一右立着两个通顶的木质书架。 马子才也不去其他地方翻看,径直朝左侧书架走去,双手抱住书架,猛一发力,将书架向外拽出一米多远,露出一个镶嵌在墙里的保险箱。 “老兄是此道高手啊,藏的这么隐秘都能找到。”庞谢笑道。 “不是我高明,是她实在太外行,压根不会藏东西,随便在房子转一圈,就能发现这地方装修的不合理。”马子才解释道。 解释清楚之后,他把耳朵贴在保险箱上,撩开皮质风衣,从腰带上拔了根曲曲折折的钢针,探入钥匙孔里,轻轻转动锁盘。 不大功夫,就听“滴答”一声轻响,马子才用手一拉,保险柜门打开。 保险柜里存的东西展现在两人眼前。 柜子分为上下两层,上层放着一块玉牌,约么三寸见方,深蓝色的天鹅绒衬底,防止玉牌与金属接触造成磨损,下层是一本线装书,看起来有些年头。 马子才有自知之明,打开柜门之后,也不多看,向后退了两步,站到一旁。 庞谢也不客气,伸手将玉牌取了出来。 玉牌质地温润,通体无暇,是由上好的羊脂玉雕成,正面雕了一朵桃花,栩栩如生,极尽妍态,背面刻了两句诗,“曾宴桃源深洞,一曲舞鸾歌凤”,除此之外,再无多余修饰。 “这两句诗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来历没?”庞谢对诗词一道并不太懂,转身将玉牌递给马子才。 马子才连连摆手,苦笑说道:“不要给我,我从小净逃学了,给我也是白搭。” 庞谢无语,将玉牌放入口袋,打算回头找李天华问问,这位是货真价实的学霸,说不定能讲出些什么。 收好玉牌之后,庞谢又取出放在下层的线装书,这本书纸质发黄,看的出有些年头,原有的封面已经残破不堪,被人重新装裱过一次,用娟秀的笔迹写着《折花秘卷》四个字。 庞谢心中一动,揭开封面,翻看起来,只见书中记载了一门修行法诀,唤作“折花秘法”,是“泥水丹法”的一种,而且是最为少见的采神之法,要是猜的不错,就是刚才书君丽施展的那种。 采神之法一向少见,庞谢以往只是听说过,从来没有见过,如今秘法在手,虽然不会修行,但是翻看一下,借鉴其中有用之处,还是可以的。 书君丽中了他一掌,至少要昏迷一夜,庞谢也不赶时间,索性找把椅子坐下,慢慢翻看起来。 这一翻看,果然大有裨益,这门“折花秘法”虽然没有他自家修行的“玄功要诀”博大精深,但有些细微之处,却有独到之妙,尤其是对心神变化的描述,极尽细致。 庞谢一面翻看“折花秘法”,一面对照“玄功要诀”,这才发现以往对“玄功要诀”的理解,还是有些偏差。 “咦!” 约莫一个小时之后,庞谢翻到最后一页,见后面再无内容,忍不住叫出声来。 原来这本《折花秘卷》记载的采神之法并不完整。 通常来说,“泥水丹法”这一路法诀,大都分为三步,第一步是采取,或是采精、或是采气、或是采神,总之是将他人修行所得的精华,采取到自身。第二步则是蓄养,一般来说,他人修行出来的精华,与自身修行所得,总有细微差别,并不能直接吸收,需要先存于自身,缓缓炼化,去粗存菁。第三步则是反哺,就是慢慢消化他人精华的法门,使之最终归于自身。 这本《折花秘卷》,除了最基础的入门法诀之外,就只有采取、蓄养的部分,对这两部分写的极为详细,但对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反哺,则是一笔带过,略略提了几句,并没有实实在在的修行之法。 合起秘卷,掩卷沉思。 庞谢心中暗自思索,按照此法修行,从他人哪里采集过来的神气,只能存于体内,并无法增加修为,只有辛劳,并无好处,对自身修行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既然这样,书君丽为何又要修行此法呢? 第八十五章 桃花教 庞谢坐在椅子上,手中捧着《折花秘卷》,凝神思索。 马子才也不敢打扰,站在庞谢身边,目光不时从秘卷上面扫过,想要瞧瞧秘卷上记载的是什么。 沉思良久,庞谢灵光一闪,忽然想起一件昔年旧事来,抬头冲着马子才问道:“除了书君可,你是不是还盯着其他几个人?这些人全都是年轻女子,容貌也都不错,对不对?” “啊?你怎么知道?”马子才脱口说道。 “不止如此,包括书君可在内,这些女子都不是你的真正目标,你真正要找的是一个与她们定期见面的人,而且是一个男人,对不对?”庞谢继续追问。 “你…你…我可什么都没说!”马子才愣了愣,反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庞谢轻叹一声,随手将手中书卷抛到地上,说道:“没想到千百年过去,昔年的名门大派,全都没了踪影,反而是这种邪门外道还有传承。” “兄弟,你说什么呢?”马子才忍不住问道。 庞谢并没有答这个问题,而是一脚踏在秘卷上,用力一踩一搓,秘卷就如飞花蝴蝶一般,碎成一片片花瓣大小的纸片,再也拼不起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抬头说了一番旧闻。 五代十国之际,天下战乱纷纷。 上有道家七大门派,佛家四大道场,泰山东岳地府,东海万妖祖庭执子博弈,下有五代王朝,江南十国纷争不止,足足一甲子的时间,战乱不休,生灵涂炭,不知多少人死于非命。 乱世之中,人命如草,邪魔外道最易盛行,在扬州九江府一代,有一个自称桃花祖师的邪魔外道乘势而起,建了一个桃花圣教,主修功法便是采补之术,采精、采气、采神之术皆有,行事肆无忌惮,采补起来,不顾死活,造下许多杀孽。 当时天下纷乱,各大门派都陷于战局,无暇顾及桃花教,再加上这位桃花祖师,与白莲宗关系匪浅,许多高人顾忌白莲宗的势力,也不敢轻易动手。期间也有几位江湖游侠,想要对这教派动手,可惜人单势孤,最终不但未能铲除,反而身遭不测。 直到数十年后,宋太祖赵匡胤千里送京娘,拜师陈希夷,一把盘龙棍打的四百军州都姓赵,这才建立宋室江山,平定天下。 天下平定之后,方才有高人出手,连同朝廷大军,一起围剿桃花圣教,三战之后,桃花教灭,就连教主桃花祖师也被挫骨扬灰,身死凤凰岛。 只可惜,剿灭时间太晚,桃花教遗毒已深,灭教之后,许多教徒潜伏民间,杀不胜杀,剿不胜剿,以至于接下来的数百年,宋、元、明、清,历朝历代都有桃花教妖人作乱,做下许多惊天大案。 后来天地元气衰退,庞谢本以为桃花教早已随其他许多教派,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没想到今天居然在这里,又看到了桃花教的教徒。 “采补之术?桃花圣教?” 听完这一席话,马子才呆呆发愣,他自幼修行的是武学,虽然在常人眼里看来十分神奇,但他自家知道,每一点一滴,都是辛苦修行所得,跟常人相比,也就是速度快些,力量大些,能打一些,没什么神乎其神的地方。 庞谢说的东西,在他听来,有太多难以置信的地方,就好像是天方夜谭一般,若不是刚才庞谢展露出的绝顶武艺,让他十分信服,恐怕早就要张口驳斥了。 “你说的是真的?”马子才压不住心中疑问。 庞谢点点头,当年在金山湖修行的时候,就常听人说起桃花教,对这个教派并不陌生。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那你怎么知道这是桃花教的人?刚才听你的意思,修行采补之术的人可不少。”马子才接着问道。 庞谢神色一肃,说道:“大凡采补之术,都难以假手他人,一次只能采补一人,纵然日夜不停,也采补不了多少人,效率并不算太高,危害也不大。只有桃花教的采补之术例外,他们教中有一门秘法,可以驱使门下弟子先行采补他人,将采补到的精华蓄养起来,待到这名弟子蓄养足够之后,再由教中长老出手,直接采补这位弟子,一次便能采补到相当于寻常人数十人的精华。若是某位长老门下有个七八位这样的弟子,个个都这么做,那这位长老只要短短十余日,便能采补数百人,效率与其他人相比,不止天渊之别。” “这种专供教中长老采补的弟子,在桃花教中有个专门的称呼,叫做嫁衣使者,是因为他们虽然一生辛苦,却留不下半点修为,全都为他人所得,取得是‘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意思。” “要是我猜的不错,这本‘折花秘卷’就是桃花教中嫁衣使者的修行法诀,书君可就是这种嫁衣使者。” “我想委托你调查的人,是想让你循着书君可这条线,一路向上找去,找到真正采补他们的幕后元凶,也就是真正的桃花教传人,我说的对吗?”庞谢说到这里,忽然问道。 “我也不知道你说的对不对,不过她确实是……”马子才随口说道,说到一半,忽然发现不对,连忙捂住嘴巴。 “算了,你不想说,我也懒得听,桃花教作恶太多,人人得而诛之,委托你的人要与桃花教作对,也不是什么坏事。你自去忙你的,留下联系方式就行,到时候查到幕后之人是谁,动手之前告诉我一声就行。”庞谢说道。 桃花教被灭之后,弟子风云流散,一直潜藏在民间,想要寻找教徒踪迹,是件极麻烦的事情,否则早已被杀的干净。 庞谢对桃花教的法诀虽然有些兴趣,却没有多少把握,找到幕后之人。 与其亲自去找,不如放马子才离去,若是他能找到桃花教的传人,分一杯羹最好,要是始终找不到,也没什么损失。 再说,他现在要找黄英的踪迹,没有时间再多管闲事。 第八十六章 交易 出乎庞谢的意料,马子才不但没有离去,反而又向前迈了几步,来到庞谢身前,拱手说道:“兄弟,我有个不情之请...” “既然是不情之请,那就不必说了。”庞谢随口说道。 马子才一愣,咬了咬牙,继续说道:“有件事想请兄弟能否帮我一把。” 庞谢闻言,不由一乐,漫说两人刚才还动过手,就算是略过刚才发生的事情不提,也是萍水相逢,真不知道这马子才是怎么想的,居然会向他张口求助,笑了笑说:“你说吧,什么事?” 马子才正色说道:“我这人做事,一向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难免有鲁莽得罪的地方,还请兄弟见谅。不过,有一件事,我一直牢记在心,咱们习武之人,一定要辩的清是非曲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否则也对不起这一身本事,你说对不对?” 庞谢一笑:“也有几分道理。” “其实,我查这件事既不为名,也不为利,只不过,数月之前有人找到我,说起一桩关系数十位女孩性命,耸人听闻的犯罪事件,并向我提供了几样证据,当然,这些证据并不充分,警方也不认可,但我却认为是真的。” “震惊之余,我按照那人提供的线索,一路追查下去,直到今日在这遇到兄弟。今日之前,我一直认为,凭我这身功夫,就算此事幕后黑手势力再大,手下再多,也不必畏惧,只要花些心思,迟早能一网打尽,可今天听兄弟这么一说,我才知道这里面还有些神神怪怪的东西,要是当真如此,我可就没什么把握了。” “我跟兄弟虽然见面不久,但我看得出来,兄弟也是侠义中人,能否帮我一个忙,也是为了这数十位可怜女子,一起揪出幕后黑手,还这长安城一个朗朗乾坤。” 庞谢听完,微微一怔,没想到这马子才居然身怀侠义之心,他自己虽然是妖物化形为人,一心求道,心无旁骛,但对马子才这种人并不讨厌,反而有些欣赏,沉吟片刻,说道:“按说,这是一件积累功德的好事,出手相助也无不可,只是我现在有事在身,实在无暇他顾,这样吧,等我把手头上的事情了解之后,再来帮你。” 庞谢没立即拒绝,马子才精神一振,说道:“兄弟你有什么事,尽管说出来,我在长安城里混迹一二十年,也算是有些门路,说不定你的事情我能解决。” 庞谢心中一动,说道:“你要这么说,我确实有一件事情,你帮得上忙。” “请讲!” “你之前一直盯着书君可,对不对?” “不错。” “你是只在住处盯着,还是一直跟着她?” “我要找的是跟她接头的人,自然是她到哪里,我到哪里。” “那好,我问你,你有没有见过这个女孩。”说到这里,庞谢掏出手机,点开相册,拿出黄英的照片来。 “啊!”马子才看到照片,脸色微微一变,不由脱口喊出声来。 “怎么了?”庞谢见他反应古怪,连忙追问。 “这姑娘真漂亮!”马子才连忙说道。 “……”庞谢无语。 “我见过!”马子才继续说道。 “真的?” “这么漂亮的姑娘,当然是过目不忘!”马子才见庞谢不信,也从口袋掏出手机,点亮手机屏幕,找出一张照片。 照片有些模糊,显然是有人偷拍的,背景是一家咖啡馆,在咖啡馆的一角坐着书君可,正在和一个陌生男子聊天,距离两人不远,独自坐着一个女孩,正在打电话。 庞谢一眼认出,打电话这个女孩,正是黄英。 “是你找的人吧?”马子才问道。 “你什么时候拍的?” “半个多月前,具体时间记不清来了,反正没过去多久。” “在哪里拍的?” “就在楼下不远的咖啡馆。” “她后来还来过这里吗?” “嗯…我想想…”马子才眉头皱了皱,说道:“应该还来过一两次,具体什么时间记不清了,不过你放心,只要她还露面,我一定能找到她。” “你能帮我找到?” “我可是长安府刑房一级警督,你忘了?” “再说一遍。”庞谢眼睛一瞪。 “啊,说习惯了,嘿嘿,有时候我都觉得自个是警察...兄弟放心,这点小事没问题的,我手底下有几个伙计,一起闯江湖,干不来什么大事,干这种盯梢蹲点的小事还没问题,要不我一个人也盯不过来啊。”马子才讪讪笑道:“老实说,今天就是他们给我通风报信,我才知道你们跟书君可见面了。” “那好,你帮我找这个女孩,我帮你查桃花教的事。”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嗯。” …… 两人达成交易之后,马子才心情不错,趁热打铁,接着说道:“兄弟,对于桃花教的事情,我有一个计划,你看成不成。” “讲。” “我让人在这边也蹲守了些日子,一直担心被她发现,也没敢靠的太近,也就没什么进展。刚才听你说,书君可是被你打晕的,我有了这么一个想法,既然兄弟已经动手了,咱们不如顺势来一个打草惊蛇,一会咱们把她这些神像、玉牌什么的都带走,等她醒来之后,发现这些东西不见了,一定会慌乱,必然要与他的上线联系,到时候就是咱们的机会了。” “这件事最妙的地方就是,兄弟是她请进家门的,即使发现东西被人掠走,也只会想到,是遇到入室抢劫的强盗了,不会想到是冲着桃花教来的。” 庞谢听完,沉吟片刻,微微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 “怎么?兄弟不同意?”马子才自问这条计策不错,见庞谢先是点头,又是摇头,有些不解。 庞谢说道:“这条计策是不错,可惜有个缺点,绕的圈子太大,不可控的地方太多,万一她不肯联系上线,反而一走了之,那又当如何?” “兄弟的意思是?” “直接把她叫醒逼问就是。” “没用!” “嗯?” “也不知道怎么了,她们这几个姑娘,也不知中了什么邪,软硬不吃,一句要紧的也问不出来。” “听这意思,你做过这事?” “刚接这件事的时候,我让手底下一个兄弟,扮作拦路抢劫的,拦住过其中一个,可惜没什么用,要不然也不好费这么大力气盯人了。” 庞谢无语,良久之后,方才说道:“可能是你方法不对吧,我换个办法问。” 第八十七章 供词 哗! 一盆冷水浇下,将书君可从头到脚浇了个通透。 春寒料峭,夜风清冷,几扇玻璃窗全部拉开,一阵寒风吹来,书君可的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了几下,从昏迷中清醒过来。 眼前的一切逐渐清晰起来,一个身姿挺拔的青年傲然坐在对面,面若严霜,寒气逼人,手中握着她珍若性命的桃花玉牌。 “还我!”书君可不顾身上寒冷,踉踉跄跄地爬起来,去抢庞谢手上的玉牌。 庞谢冷笑一声,不等她扑到身前,脚尖一点,正中肩头,一脚把书君可踢了出去。 “啊…”书君可痛叫一声,翻身撞上茶几,连茶几一起,退出三四米远。 “学了这么点本事,就敢招摇过市,真当桃花教天下无敌了吗?”庞谢站起身来,缓步向书君可走去,一字一顿说道。 他一面说话,一面观察书君可的表情,发现在他说出“桃花教”三个字的时候,书君可的脸上露出一丝惊愕,虽然随即消逝,却也瞒不过他的眼睛,顿时放下心来,看来自己猜得不错。 “什么桃花教?你说什么?”书君可斜靠在茶几上,喘着气说道,湿淋淋的长裙贴在身上,现出凹凸曼妙的身材。 “居然跟我装傻,真是好笑,你刚才施展的难道不是采神之法?传你这法门的人难道没告诉你师门来历?”庞谢声色俱厉。 “我…我不懂你在说什么,你一定是喝醉了,你赶快住手,你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再不住手我要报警了!”书君可呻吟着说道。 “事到如今,还敢嘴硬,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还不把你的师承来历说清楚!真当我不敢杀人吗?”庞谢厉声说道。 “我不懂你说什么...” “哼哼…”庞谢手上发力,五指缓缓揉搓,手中玉牌顿时碎成粉末,从指缝中坠落,全都洒在地上。 “啊!你…”书君可看着眼里,不由发出一声惊呼。 玉质坚硬,想要雕琢成型,非要上好的刀具不可,她从没听说过,有人能用有双肉掌把玉石搓成粉末的。 “你觉得你的头骨硬?还是玉牌硬?我数到三,你要是不说明师承来历,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庞谢冷笑一声,拍拍手,洒去手中玉屑,足尖一点,来到书君可身前,一把按在她头上,缓缓数道:“一…二…三…” “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书君可死不松口。 “哈!哈!”大笑声中,庞谢五指猛然发力。 书君可只觉眼前一黑,便觉得五根铁钉钻入颅骨,想要挣扎却挣扎不开,闭目咬牙,几乎昏死过去。 ...... “呼…呼…”几分钟后,书君可喘着气,慢慢回过神来,睁开眼睛,只见庞谢轻轻握着她的手,笑盈盈的看着她,眼中一片满意之色。 “不愧是我们桃花教的弟子,威武不能淫,好!好!好!”庞谢不住口的赞到。 “你这是…”书君可一脸迷茫。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你不必害怕,我也是教中长辈,只是向来不认识你,又见你用的是教中法门,这才故意试探,看你守不守得住教中的秘密,你刚才的表现不错,我很满意。” “你真的认错人了,我没听说过什么桃花教…”直到此时,书君可依旧不肯承认。 “你不要紧张,我问你,‘静坐凝神舌抵腭,咽津意注颤中穴’是不是本门歌诀?这句法诀一定要在子时修炼,对不对?‘气降雪海叁六口,捧心调息气不绝’也是本门的歌诀吧?修行时一定要双手合十,放在心前观想,对不对?”庞谢随口说道。 这两句法诀,都是庞谢刚才在“折花秘卷”中看到的句子,他的修为超过书君可太多,一眼便能看出修行的诀窍,此刻忽然说出来,不过是为了取信书君可。 若是当真有人向她传授这门法诀,一定会讲解其中的诀窍,否则事倍功半,极难修炼成功。 庞谢这两句话,看似轻描淡写,实则蓄谋一久,先是一盆冷水浇头,打乱了她的心神,让她不能从容思考,然后又悍然动手,让她体验到死亡的威胁,最后,忽然峰回路转,明白告诉她,自己是她的师门长辈,犹自怕她不信,还以歌诀为证。 如此一来,她既不能沉下心思,辨别真假,又有求生的渴望,说不定就会相信庞谢的话,不自觉的会吐露实情。 果然,书君可听完这两句之后,不由自主的点点头。 庞谢见她点头,心中一喜,脸上却不动声色,继续说道:“唉,咱们桃花教传承隐秘,互相也少通消息,许多弟子我都不认识,你师父是谁?是由哪一支传下来的?” “我师父是Tony,就在西门外的…”书君可犹犹豫豫说道,说到一半,忽然抬头,看到卧室的门开着一条缝,脸色突然变得煞白,疾声喊道:“不对,你不是!你刚才背的法诀是从我的秘卷里看到的!救…” “命”字尚未出口,庞谢脸色一寒,反手一掌,切在她的脖子上,书君可哼也没哼一声,“咕咚”一声,栽倒在地。 …… “出来吧!”一掌砍晕书君可,庞谢转回头向卧室方向喊道。 马子才推开屋门,大步从屋里走了出来,苦笑道:“栽到兄弟手上真的不冤!” “哦?” “兄弟不但身手了得,智谋更是胜我十倍,真想收拾我,恐怕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呢。” 庞谢摇了摇头,说道:“这也不是我的办法,我也是听别人讲的。” 大凡桃花教这种邪门外道,教徒往往悍不畏死,纵然严刑拷打,也问不出什么消息了,昔日,名门正派之中,一些足智多谋之人,便想出种种骗取口供的套路。 庞谢也是在金山湖修行时,听过往的修行人闲聊之际提过,今天正好用在这里,否则,他方才踏足红尘不久,那能对人心拿捏的如此巧妙。 马子才哪里肯信,看庞谢的眼神越加敬畏。 庞谢接着说道:“可惜未竟全功。她反应的太快,消息只说了一半。” 马子才说道:“这倒没什么,西门外面也没多大地方,咱们明天一早去找找,反正已经有个名字了,找人应该不难。” 庞谢微微皱眉:“恐怕不好找吧?” 马子才嘿嘿一笑,说道:“这倒没什么,我在长安城混迹几十年,也不是白混的,找两个当地的闲人问一下就是。我就是觉得有些奇怪,她的上线为什么叫Tony,难道是个外国人不成?” 庞谢略一沉吟,说道:“许多门派在中原没有立足之地的时候,就会往四海八荒去,找一个地方繁衍传承,当年桃花教在中原人人喊打,选择去别处发展,也不足为奇。” “还有一个问题,咱们把她怎么办?总不能就把她放这里吧?万一她醒过来,去给上线报信就不好了。”马子才反手一指书君可。 “你怎么想?” “这事有点麻烦,报警吧,她又没犯罪,反倒是咱俩有些不太合规矩,可就这么放着不管,又未免太过冒险,要是有办法让她一直醒不过来就好了。” “那也简单,我一掌拍死她就是。”庞谢随口说道。 第八十八章 “借风”神通 “千万别!”马子才听到庞谢要一掌拍死书君可,不由大惊失色。 “那就换个法子。”庞谢微微一笑,他刚才故意这么说,其实是要试探一下马子才的为人,并不会真的出手杀人。 书君可虽然误入歧途,但却罪不至死,若是马子才同意了他的做法,只怕此人手下也不干净,也就不必再谈合作了。 “什么法子?” “这个简单,我明早给你开一服药,你出去照方抓药,煎好之后拿回来,我保证她一副药下去,睡足三天三夜,至于三天之后么,到时候再看吧。”庞谢说道。 “兄弟还会开药?”马子才惊讶问道。 庞谢没有回答,抬头看了看表,已经凌晨一点多了,于是说道:“时间不早了,你找张床睡觉吧,咱们今晚就住这里。” “啊?好吧。” 书君可家的房子挺宽敞,两间卧室,一间主卧,一间客卧,还有一间书房,足够三人睡下。 马子才找了一床被子,去客卧睡下。 庞谢拦腰抱起书君可,径直进了主卧,把她放在床上,“刺啦”一声,撕掉她身上的湿衣服。 书君可虽然学过“折花秘法”,也算半个修行人,但这门秘法创造的目的,就是采集神气,供教中的高层采补,并不是真正的修行之法,所以她除了精神健旺之外,一身修为几近于无。否则,初见面时也瞒不过庞谢的眼睛,不至于等她施展采神之术时,才发现她是修行人。 春寒料峭,夜风清冷,她一身湿衣,又没什么修为,要是不尽早换一身干燥衣裳,只怕过后要大病一场。 几下撕掉衣衫,露出晶莹如玉的肌肤,遇寒微微蜷缩在一起,一身曲线完美之至,若是换一个人,就算能抵挡得住这种诱惑,只怕也要熬的十分辛苦。 不过,庞谢乃是妖物化形为人,丝毫不感兴趣,对她视若无物,拉开一床棉被,为她盖好之后,转身推门而去。 屋门推开,马子才站在门外,庞谢一怔,问道:“你不去睡,还有什么事吗?” “哦...”马子才探头朝屋里看了一眼,正看到躺在床上的书君可,踌躇说道:“兄弟,咱们侠义中人,可不能乘人之危啊,就算是邪魔外道也不行。” “什么意思?” “这个...常言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你究竟要说什么?”庞谢四处张望,难道马子才又发现了什么线索?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 “你要是说不清楚,我先去睡了。”庞谢说完,信手将他推开,漫步向书房走去,找了块干净地方盘膝坐下。 客厅里满是水渍,主卧里躺着书君可,客卧里睡着马子才,也就书房干净一些。 眨眼功夫,沉沉入定。 马子才看到眼里,忽然扬手在脸上扇了一记,自言自语道:“让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 次日清晨 庞谢从入定中苏醒过来,单掌向下轻轻一按,一股旋风顿时在室内生出,刮的四壁书橱烈烈作响,也将他身子托起三寸,悬停在空中,足足一分多钟,旋风渐渐减弱,身子才渐渐沉下去。 之前,他在黑龙谷中,一拳击杀黑色巨蟒,得了千年蟒蛇的蛇胆,然后以蛇胆献祭,获取三门神通,一门“气禁”、一门“弄丸”、一门“借风”。 这三门神通之中,他先练的是“气禁”之术,待“气禁”入门之后,开始修行“借风”,昨夜一宿,终于将“借风”入门,刚才这一掌不过是牛刀小试罢了。 否则,他单以掌力,即使能将身子弹起,也不能悬浮一分多钟。 “兄…弟…你这是什么功夫?这是把功夫练成仙了!”马子才站在门外,目瞪口呆的看着庞谢。 他练的是武学,每日只要三四个小时蓄养精神就好,还没到吞吐天地元气的份上,所以醒的反而比庞谢要早,刚才庞谢那一按,全都看在眼里,几乎以为自己眼花,连揉了三四次眼睛,才确定没有看错。 “雕虫小技罢了。”庞谢一笑,也不多说。 “这要是雕虫小技,我这身功夫只好回老家种地了。”马子才苦笑。 庞谢笑了笑,起身找了纸笔,片刻功夫,写了一个方子来,说道:“你去照方抓药,煎好了拿回来。” 马子才点头离去,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一手提着药汤,一手提着一大袋子早点,快步赶了回来。 庞谢瞧了瞧,见药汤没有问题,便将书君可扶起,捏着鼻子将药汤灌下。 这一碗药汤足以让她稳睡七天,而生机不减,比市面上最好的安眠药加营养液效果都要好得多,当然,其中也有庞谢催发“医药”神通的功劳。 给书君可喝完药汤,两人开始吃早点,马子才人高马大,饭量不小,几乎是常人的三倍,庞谢更胜一筹,几乎是他的三倍。 吃的马子才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忍不住说道:“兄弟,当年传授我功夫的人给我说,武功修行到一定境界,就要开始辟谷,他老人家虽然没修炼到这份上,可已经吃的很少了,我看兄弟你修为高的吓人,怎么还吃这么多?” 庞谢提起手中筷子,夹起最后一个肉包,塞进嘴里,嚼了三两下,咽进肚子里,又喝了口茶,方才问道:“是谁这么胡说八道?” “…”马子才无语。 “上古之时,生灵天资强横,这才能炼气凝形,直通天道。中古之时,生灵天资稍弱,非得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反虚,合虚为道不可。汉唐之后,生灵天资更弱,这才有八景宫中传出金丹大道,沿照练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炼虚、合道、真仙,步步为营,飞升天阙。再往后,天地元气衰微,不经历蜕凡六重、半仙三境、不漏三阶,漫说是飞升成仙,就算是想修行有成也不可能。” “你所说的辟谷之法,上古之时或许可行,中古之后已经不再适合,至于如今么,呵呵…” “那为何会有仙人辟谷的传说?”马子才问道。 “那就等你修炼成仙,然后咱们再讨论这个问题,还没学会爬,就想先学飞,我从来没见过能成功的。” 两人吃过早点,将书君可安顿好,锁好房门之后,漫步向西门走去。 从书君可的住处,距离西门只有三四公里,马子才发动摩托,庞谢坐在后座,十多分钟,便赶到西门。 西门是长安城四座正门之一,西门外有一条东西走向的街道,是古时长安城的交易之所,东到扶桑,西到罗马的商人,全都在此处交易,千年以来一直十分繁华。 如今,虽然比不过古时繁华,但也人潮涌动,算是一处商业区。 两人来到西门外,马子才把摩托车锁好,随便打了个电话,不到五分钟,便从远处跑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小伙子姓刘,名叫刘三阳,一直在这一片混,熟悉的人都叫他刘三。 马子才也不遮掩,张口便向他打听附近有没有一个叫做tony的人。 两人本以为叫这名字的人极少,非常难找,不料,刘三阳听完马子才的话后,说道:“马哥,这跟前叫tony的起码的十七八个,你们找那个tony?” 第八十九章 寻人 听了刘三阳的话,马子才不由一怔,问道:“啊?这地方怎么这么多外国人?难道是留学生?我记得这地方没什么学校啊?” 刘三阳也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说道:“马哥误会了,哪是什么外国人啊,都是咱们华国人,起了个外国名而已。对了,马哥,你是不是还没见过这个tony?” 马子才点点头。 刘三阳笑着说:“马哥可能不知道,这几年也不知道是什么风气,发廊里的发型师都喜欢起外国名,什么tony、john、mike之类的,你也知道,咱这是商业区,一条街上起码有五六家大型连锁发廊,还不算单独的小店,我刚说有十七八个tony,还是往少了说,真数起来恐怕还不止这个数。” “我×!我还真不知道!平时我理发的时候,也没听人这么叫过。”马子才黑着脸说道。 “马哥开玩笑了,您这派头往哪一坐,谁敢多说话?”刘三阳笑道。 “兄弟,事情还麻烦了,这么多人,咱也不能一个一个逼问!”马子才转头对庞谢说道。 “不用担心,我只要看一眼,就能分出来该找谁,咱们挨个走一遍就行,不用多说话。”庞谢说道。 他之前看不出来书君丽修行过,一是从未见过桃花教这种只重精神,不重修为的功法,二是没有留神注意,压根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修行人。 如今他已将桃花教的功法翻看一遍,对其种种特征了然于心,又加着小心,相信不会让人从他眼前溜走。 “当真?”马子才眼睛一亮,要是这样事情就好办了,接着说道:“那就好,三阳,今天得麻烦你了,咱们把这地方走一遍,凡是叫tony的,都给我这哥们看一眼,怎么样?” “马哥说笑了,焦老大专门交代了,今天就让我跟着您,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刘三阳笑着说。 “好,咱们走!”马子才大手一挥,示意刘三阳带路。 三人由东往西,沿着西门外这条西关正街一路前行,时不时停在某家发廊、美发店、美容会所的门口,或是三人进去,在店里走上一圈,或是刘三阳独自进去,叫某个小伙子出来。 足足走了三四个小时,差不多上午十二点多了,三人才走完这条街,可惜的是,整条街上并没有他们要找的对象。 “三阳,再没人了?会不会把谁错过了?”马子才站在街角,抬头望着长长的商业街,忍不住问道。 “真没了,我在这片混了十几年,别说哪家有几个人,就算哪家有几条狗,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刘三阳没有马子才的功夫,一早上走的口干舌燥。 “这倒怪了,他×的,能跑哪去,咱们再找一遍!”马子才边骂边往回走。 庞谢默然不语,在一旁凝神思索。 “马哥,咱们也找了一早上了,上午要是不在,这会估计也没回来,要不咱们先吃饭吧,吃完饭咱们再找一遍。”刘三阳见马子才要走,连忙说道。 “兄弟,你怎么看?”马子才回过头来,转身去问庞谢。 “三阳说的是,咱们也不能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找个地方商量一下。”庞谢说道。 “好吧。” …… 刘三阳是这条街上的地头蛇,哪家的饭菜货真价实,哪家的厨子手段高超,了解的一清二楚,三两步拐进一条小巷,找了个沿街小店招呼三人坐下。 店面不大,是家夫妻店,只有五六张桌子,打扫的倒还算整洁,老板和老板娘都是西北青州人,一个管做饭,一个管收银,还有一个伙计,负责上菜和招呼。 刘三阳熟门熟路,也不看菜单,点了几样大盘鸡、夹沙肉之类的西北菜,又要了几瓶啤酒,招呼马子才和庞谢坐下。 十多分钟后,三五样菜全都上齐,味道还都不错,算是正经的西北菜,可惜庞谢和马子才各有心事,也无心品尝。 三人默默吃了一阵,马子才看看时间,差不多下午一点半,说道:“兄弟,咱们要不再走一遍?” “等等。”庞谢手指轻叩桌面。 “怎么?想到什么了?”马子才问道。 庞谢凝神思索了一阵,转头问道:“三阳,咱们这条街上,最近有没有什么人,特别顺风顺水,运气特别好,或者是发了大财,或者是名声大噪,总之是运气不错。” “这个…”刘三阳闻言一愣,用心思索起来,时间不大,猛然一拍桌子,说道:“哎呀,怎么把他忘了!” 马子才眼睛一瞪,问道:“你想起谁了?” 刘三阳说道:“咱们刚才过来的时候,路过了一家美发厅,门脸挺大的一家,叫做‘雪飞燕’,你们记不记得?” 庞谢点点头。 “这家店的老板原先姓赵,叫做赵雪燕,街上人都喊她赵飞燕,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单身女老板,虽然年纪大了点,长的可是真漂亮,身材、脸蛋,啧啧,追她的人起码排出两条街去,可惜没一个能入得了她的眼。她店里有十七八个发型师,其中一个姓韩,名叫韩笑,二十多岁吧,长相平平,能力也一般,在店里呆了几年了,一直也没什么存在感,去年年底不知怎么了,赵老板忽然宣布,要跟这姓韩的小子结婚。大家伙刚开始还以为是在开玩笑,没想到居然是真的,没过多长时间就把婚礼办了,整条街上的人眼珠子掉了一地。” “后来呢?”庞谢来了兴趣。 “大家本以为韩笑捡了个大便宜,结婚之后,说不一定有多嚣张呢,没想到在这之后,赵雪燕依旧是做老板,姓韩的还在做发型师,每天忙里忙外的,半点没把自己当老板看,有时候人手不够了,连洗头、理货这种活都亲自去做,比原先更勤快。时间一长,大家都说姓韩的这是有城府、有气度,难怪赵雪燕看得上他。” “哦。” “韩笑原先刚入行的时候就叫tony,后来当了老板,大家都不这么叫他了,都叫他韩老板,时间一长,我把这茬都忘了,刚才老弟一说,我才想起来。” “那咱们就去瞧瞧这个韩笑,看是不是他。”庞谢说道。 “好。” 几句话说定此事,三人结过饭钱之后,起身便向“雪飞燕”美发厅走去,功夫不大,来到门前。 刘三阳推门就进,冲着其中一个发型师喊道:“Peter,你们韩老板呢?” “三哥,老板刚进了一批货,正在楼上理货呢!”Peter认识刘三阳,连忙迎了上来。 “我上去跟他聊聊。”刘三阳点点头,也不多做解释,带着庞谢、马子才向楼上走去。 待三人上楼之后,Peter掏出电话,拨通了赵雪燕的手机,说道:“老板,刚才刘三阳过来了,说是要找韩哥,还带了两个人,我怕有事,你赶快过来瞧瞧吧。” “刘三阳?他来干嘛?我知道了,一会就到。”电话另一头,赵雪燕正在一尊神像前面祷告,挂掉手机之后,又行了一个礼,缓步退了出去。 若是庞谢在这里,就会发现赵雪燕面前这尊神像,与书君可家里的神像一模一样。 …… “雪飞燕”美发厅共有三层楼,一层、二层是营业区,三层是员工宿舍和库房。 刘三阳带着庞谢、马子才来到直上三楼。 这会店里生意正好,发型师们都在楼下忙活,三楼只有一个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身材不高,不到一米七,白白净净,头发稍微有些泛黄,蓬蓬松松的盖住额头,正在忙前忙后,累的一身大汗。 “韩老板!”刘三阳冲着小伙子大声招呼。 “三哥来了!”韩笑转过身来,见是刘三阳,连忙回应道,脸上笑容温和,颇有些书生羞涩,完全不像是在社会上混的。 “不敢当,哪敢在韩老板面前当哥啊!”刘三阳一面随口搭话,一面回头去看庞谢,马子才也是一样。 庞谢凝神看了一眼,略微点点头,示意就是这人。 “三哥客气了,今天过来有什么事吗?”韩笑问道。 “我没什么事,有两个朋友有事找你。”刘三阳指了指身后的马子才和庞谢。 “哦?”韩笑一怔,看了眼庞谢和马子才,问道:“这二位是?” “头回见面,有事情跟韩老板聊聊。”马子才向前买了一步。 “你们先聊,我先去楼下等着了。”说话之间,刘三阳向楼下退去,在社会上混的久了,什么话该听,什么话不该听,心里都有数,马子才来者不善,他也不愿掺和过深。 刘三阳下楼之后,楼上只剩下庞谢、马子才、韩笑三个人。 韩笑面含微笑,看着马子才,庞谢坐壁旁观,他虽然对桃花教也有兴趣,但要来找韩笑的是马子才,并不是他。 “你的案犯了,跟我们走一趟吧。”马子才单刀直入,双目直视韩笑。 “什么案子?你们是什么人?”韩笑丝毫也不慌张。 “我是长安府刑侦处一等警督马子才,这是我的警官证!”马子才掏出警官证,在韩笑面前亮了亮,继续说道:“有证据显示,你涉嫌参与一起有组织犯罪,跟我们走吧!” “好,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跟你们走。”韩笑点点头,好不拖泥带水。 “啊…”马子才闻言,不由愣住了。 绝大多数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惊慌失措,纵然有些沉得住气的,也会开口辩驳,拒绝跟他一起走,他就可以借此机会,套些口供出来,没想到韩笑居然这么沉得住气,一口答应下来,倒是让他难做了。 第九十章 现身 马子才混迹江湖十余年,什么场面没见过,韩笑的态度虽然出乎意料,却也没有不知所措,眼珠一转,哈哈一笑,说道:“爽快,咱们这就走!” 江湖行事,无非巧取豪夺,巧取不成,自然只能用强,只要出了美发厅的大门,随便拉着韩笑去个偏僻地方,一顿拳打脚踢,也不愁他不招。 韩笑点点头,笑着说道:“马警官,跟你们走没问题,不过,咱们走之前,能让我看看逮捕令吗?” “嗯?刚还夸你爽快,那又来这么多废话,是想给同伙争取时间吗?到了局子里给你好看!”马子才脸色一沉。 韩笑面色不变,坚持说道:“马警官,您不会是忘了带吧?没关系,我可以在这里等,您尽管去取就是,我不会跑的。” “别废话!”马子才冷声说道。 “您不会是没有吧?也对,我这个人做事一向小心,从来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应该有针对我的逮捕令。这样,您要是有逮捕令,我今天不会多说一句,您要是没有,恐怕我不能跟两位走。” “嚯!还是个硬茬!真以为你不走,老子就没办法了?”马子才脸色更沉。 他身高足有一米九还多,整整压过韩笑一头,一双浓眉漆黑如墨,更显肃杀之气,脸色一沉,双眼一瞪,换一个人在他眼前,恐怕话都说不利索。 韩笑却不惊慌,整了整身上的半旧的白衬衣,温声说道:“青天白日,朗朗乾坤,难道两位还能强抢不成?” 马子才脸色阴沉如水,回头瞧了庞谢一眼,随即双拳紧紧握在一起,向楼梯口走了几步,封住韩笑前进的道路。 两人虽然相识不久,却有几分一见如故的意思,只是一眼,庞谢便明白马子才的想法,他是要在此将韩笑拿下,可是又怕韩笑是桃花教中之人,身怀绝技,难以制住,想要庞谢从旁掠阵。 “两位真的要动手吗?恐怕两位不是警察吧!”韩笑见马子才动作不对,张口说道。 庞谢点头,桃花教功法邪门,不是寻常武林中人对付得了的,马子才未必应付的下来,如有不测,他愿意出手。 马子才见庞谢点头,心中一定,身形一晃,向前踏出半步,右手同时向前一探,一把向韩笑脖子抓去。 韩笑见他抓来,也不慌乱,撤步向后退去,两人之间原本就隔了两米多,韩笑向后一退,又退出一米多去,两人之间的距离,足足有三四米远。 寻常人的手臂,只有六七十公分,就算马子才人高马大,手臂也不过九十公分上下,按说这一把应该抓不上,可是不知为何,马子才一把抓出之后,右臂猛然暴长了一截,硬生生地将韩笑的脖子扼住,紧紧攥在手中。 这一招“仙猿献果”本是雍州传统拳法“白猿通背拳”中的得意招数,马子才这一抓深得其颠倒阴阳,斡旋变化之奥妙,功夫稍有不纯,便施展不出来。 “好功夫!”庞谢眼前一亮, “嗯?”听到庞谢的叫好,马子才不但没有得意,反而眉头大皱,他本以为韩笑如此气定神闲,必然有超人的本领,没想到韩笑居然毫无反抗之力,倒是出乎他的预料。 庞谢同样一怔,随即反应过来,看来韩笑在桃花教中身份不高,修炼的也是《折花秘卷》这种纯粹的精神秘法,并没有学到真正的修行之术。 ...... 一分钟后。 “你要是再不放手,他就要被你捏死了。”庞谢见马子才抓着不放,张口提醒。 “哦!”马子才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松开右手。 “咳!咳!咳!” 韩笑捂住胸口,连续咳嗽几声,喘了几口气,脸色因为愤怒变得通红,愤怒的瞪着马子才,几秒钟后,突然转身,向三楼的窗边冲去,大声向窗外喊道:“救命!有...” 接下来的话,还没来得及出口,马子才已快步赶到他身后,一手将他的嘴捂住,不让他继续往下说,另一只手按住肩头,将他扯了回来! “你们…这是违法的…”韩笑拼命挣扎,用手硬掰马子才的手腕,勉强露出一条缝,挣扎着说出了这几个字。 庞谢见韩笑挣扎不止,缓步踱到他身前,冲他一笑,悠然说道:“世道真是变了,桃花教的人居然会想官府求助。” 声音不大,却立竿见影,一句话说出之后,韩笑的动作忽然停了下来。 他不再挣扎,也不再叫喊,愤怒的神情渐渐消失,双脚并在一起,双手垂在两侧,静静的看着庞谢,就好像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在进行祷告,刚才的暴怒只是一个幻觉。 “不挣扎了?你也松手吧!”庞谢见韩笑不在挣扎,对马子才说道。 马子才松开右手,左手依旧按在韩笑肩头,只要他稍有不对,便要重新让他闭嘴。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找我?”韩笑的声音虽然听起来依旧温和,但其中却多了一丝冷漠。 “你居然不否认桃花教的身份?”庞谢问道。 “你们能找到这里,否认又有什么用?”韩笑冷笑。 “这才有点桃花教徒的风范,书君可跟你比起来,真是差远了。”庞谢笑道。 “你们是循着她那条线找到我的?不对吧,她那个人虽然有些矫情,不过也还虔诚,不至于出卖教中的兄弟。”韩笑先是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 “这个你不用管,我们自然是用了些手段,不过,今天不是我找你,是这位兄弟找你。”庞谢一指马子才,说道:“你有什么话,尽管问他吧。” “你就是书君可的上线?怎么从来不见你去找她?”马子才左手稍一发力,将韩笑转了过来,当头问道。 “都是教中兄弟姐妹,大家人人平等,谈什么上线下线?再说,我这里工作忙,她清闲一些,她来找我就可以了,我何必去找她。”韩笑淡淡说道。 “哦,明白了,书君可是女人,来美发店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又在美发店里工作,完全可以在这里接头,难怪我哪些兄弟盯了这么久,也没见有人跟她接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马子才恍然大悟。 韩笑默认了马子才的说法。 “今天找你,我是有件事要问你,若是说清楚,就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若是说不清楚,只怕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你们要问什么?” “近七个月来,长安府共有二十一名女孩失踪,其中有九人在消失前的三天之内,与书君可有过碰面,这些女孩现在在什么地方?你最好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马子才正色说道。 “你问这个啊!”韩笑耸了耸肩,似乎不以为意。 “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不过,不会告诉你。” “嗯?” 马子才脸色一沉,左手五指发力,捏的韩笑肩胛骨吱吱作响,就快要碎掉。 一阵剧痛来袭,韩笑脸色顿时变得苍白无比,额头上涌出密密麻麻的汗珠,将蓬松的头发完全打湿,牙齿咯咯作响,显然极不好受。 “她们现在在什么地方?”马子才再次问道。 “哼哼...”回应他的只有两声冷笑。 “你这是找死!” 马子才左手将韩笑左肩捏紧,右手顺着他的右肩向下一滑,滑到他的腋窝处,随即双指并拢,向腋窝中点去,正点在几处神经的交叉点上。 “嗷...” 这一指带来的痛苦比刚才何止猛烈十倍,韩笑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凄厉如鬼的痛呼,若不是马子才紧接着一掌,正按在他喉咙上,将这一声按下,只怕这惨叫声能让楼下的人做噩梦。 “你杀了我...”半晌之后,韩笑才缓过气来,颤抖着说道。 “做梦!不说出这些女孩的下楼,想死也没门!”马子才再次点出一指,丝毫也不手软。 “啊哦...”韩笑再次发出痛呼,剧痛之下,牙龈咬出血来,却死活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 噔噔...噔噔... “住手!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要干什么!”一阵急促的高跟鞋脚步声后,一个尖锐的女子声音在楼梯口响起。 庞谢抬头望去,只见楼梯口处站着一个女子,柳眉倒竖,杏眼圆睁,许是因为愤怒,双颊染上浅浅血色腮红,眼中带着一丝狠色,却并不令人警惕,反而有种隐隐的心动。 在这名女子身后,站着刘三阳,面色有些尴尬,有些不知所措,慌乱的解释道:“马哥、庞哥,这位是赵雪燕,赵老板,她非要上来,我也不太好拦,赵老板,这两位是焦老大的朋友,找韩老板说点事。” 庞谢一怔,刚才进来之前,三人已经说好,由庞谢与马子才找韩笑说事,刘三阳负责挡住其他人,从今天见面开始,直到刚才,刘三阳都表现的十分老练,没想到在这个女人面前,却表现的大失方寸,完全拦不住对方。 不过,这也不奇怪,他同时发现,就连马子才见到这名女子,也都有些失神,不自觉的放开了韩笑,看来这名女子的魅力,确实非同小可。 “刘三阳,我给焦老大一个面子,你们现在立刻滚,我不会继续追究,否则,我一定追究到底。”赵雪燕两步走到韩笑身前,轻轻握住他的手,看了看他没有受伤,这才转过头对刘三阳说道。 “这...”刘三阳有些为难,他似乎十分忌惮赵合燕,也不敢直接反驳。 马子才眉头同样皱起,似乎有些犹豫,不知要说什么。 庞谢将这两人的表情变化看在眼里,心中一动,忽然明白了什么,哈哈一笑,指着韩笑说道:“我只当足下是桃花教中的高手,没想到尊夫人才是真正的个中高手。” 第九十一章 震慑 一句话挑破身份,赵雪燕顿时冷静下来。 庞谢向刘三阳挥了挥手,说道:“你先下去吧,我有些事情跟赵老板谈谈,谈完了再去找你。” “啊?”刘三阳一怔,转头再看赵雪燕,发现她脸上愤怒的表情都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疑惑与震惊,丝毫也没有要阻止他离开的意思,便点点头向楼下退去。 “赵老板,我刚才还奇怪,韩笑也是有弟子的人,怎么一点本事也没有,原来你才是这里的主事,看来他辛苦采集的神气都转移到你身上了。”待刘三阳下楼之后,庞谢冲着赵雪燕说道。 “你说她?”赵雪燕还没有说话,马子才已经忍不住张口,指着韩笑说道:“你的意思是他只是个幌子,这女人才是正主?” 庞谢微微点头,眼不错珠的看着面前两人,发现韩笑在听到“幌子”两个字的时候,用力咬了咬牙,眼中露出不甘的神情,心中不由一动。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我们桃花圣教的事情?”赵雪燕丝毫没有秘密被揭穿的愤怒与羞愧,一脸淡漠的看着庞谢,站直身子,微微扬起下巴,冷冷问道。 “你不要管我们是什么人,我只问你,近来长安府失踪的女孩都去哪里了?是不是被你们抓的?为什么抓她们?”马子才怒声喝道。 “呵呵,真是不知所谓,什么叫抓?为我们桃花圣教做事是她们的荣幸!如今一个个都在天宫享受无边乐趣,哪用得着你们多管闲事?”赵雪燕一脸坦然自若。 “天下事自有天下人管,你们做了亏心事,自然不愿意让别人管,可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辈习武之人的本分!”马子才正色说道。 “哈哈,笑死人了,习武之人…这都什么年代了…”赵雪燕轻笑一声,指着马子才说道:“再说,你一个凡夫俗子,敢管我们圣教的事情,真是…” 说话之间,赵雪燕嫣然一笑,脸颊泛起绯红,双目轻轻一眨,如秋水一般,泛起绵绵情意,指如青葱,向马子才额头方向微微一点,柔声说道:“…要欺负人吗?” 马子才只觉头脑一晕,眼前赵雪燕忽然幻化出无穷幻影,或笑或颦,一点一滴都动人心魄,现出无穷魅力,一时痴在哪里,只觉得无论她说什么都是对的,绝不能够违逆,于是结结巴巴说道:“我…我…不是要…” 啪! 还不等马子才说完,便觉得一只手掌拍在颈后大椎穴上,一股森寒之气,沿着脖颈向上,直接冲入脑中,不由打了个一个激灵,顿时清醒过来。 瞬息之间,眼前一起恢复正常,赵雪燕身上的层层光环消失殆尽,虽然还是明艳动人,却失去了刚才那种动人心魄的感觉。 倒是在她身旁站着的韩笑,脸上愤怒、痛惜、无奈等等表情交织在一起,种种疯狂之态,令马子才心惊不已。 “还不醒来?”庞谢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马子才连忙回头,见庞谢笑盈盈的看着他,脸上不由露出愧色,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感觉迷迷糊糊的,难道是她用了什么催眠气体?” “什么催眠气体,也亏你想得出来,这就是桃花教魅惑人心的本事!”庞谢笑道。 马子才功夫不错,心志也算坚毅,但在桃花教的秘法面前,连一个照面也坚持不了,只能说修行秘法,非凡间所学,常人无法抵抗。 不过,庞谢已是“蜕凡”境界,肉身逐渐向非人转化,赵雪燕虽然有些秘法,真实修为还不如马子才,所以并不受她迷惑。 ……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已经是见面之后,赵雪燕第三次问出这个问题,第一次是愤怒,第二次是冷漠,如今却带了些慌张。 她自修行桃花教的秘法以来,可以说是百试百灵,逐渐养成了目空一切的自负,从没想到竟然会被人破去。 “这话题么,咱们稍后再谈,首先,我……” 说话之间,庞谢身形一晃,闪到赵雪燕身后,左手伸出,曲指一弹,正弹在她脑后玉枕穴上,随即又是一晃,瞬间闪回原地。 一来一去,快如闪电,在场之人,包括马子才在内,竟无人看清楚庞谢是怎么动的。 “嗯!” 赵雪燕只觉得脑后被人轻轻一点,随即就是一晕,身子晃了晃,差一点摔倒在地,幸亏韩笑就在她身旁,急忙将她扶助,才不至于摔倒在地。 “你对我做了什么?”赵雪燕一双美目泛起涟漪,盯着庞谢问道。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庞谢一笑。 “你…啊!” 话说到一半,赵雪燕忽然惨叫一声,弯下身子,蹲在地上,双目紧紧闭在一起,牙关紧咬,双手用力地抱着脑袋,脸上表情时而狰狞,时而凄厉,就好像受到了极大的痛苦。 “这是怎么回事?”马子才惊讶问道。 庞谢微微笑道:“桃花教乃是邪门外道,教中法术十之八九都是投机取巧的法子,威力虽然不错,弱点只会更多,只要懂得破法,轻而便能破去。赵雪燕这种魅惑人心的法术,没有半点实在修为,纯粹的是对精神力的运用,我刚才点伤了她的玉枕穴,只要动用脑力,就会头痛欲裂,这门法术自然也就破了。” “这么简单?”马子才有些不敢相信。 “修行之事,修为才是根基,法术只是枝叶,没有修为,徒具法术,就好像小孩子摆弄利刃,稍不留神就会伤到自己,你不要因为她刚才一个照面就把你迷倒,就以为她有多厉害,其实你要是有了防备,可以轻轻松松杀死她十次,不会受半点伤害。” “啊?” “别‘啊’了,有话赶快去问吧!我看她已经醒过来了。”庞谢说道。 两人说话之间,赵雪燕已经慢慢站了起来,双眼死死盯着庞谢,眼里透出浓浓的怨毒之色,头发乱蓬蓬的纠缠在一起,丝毫没有刚才的明媚动人的姿态。 马子才点点头,转身走到赵雪燕身前,冷声说道:“我这位兄弟的手段你也看见了,该说就说吧,你们究竟把人绑到哪里了,省的多吃苦头。” “……” 赵雪燕面色如霜,冷冷的看着马子才,没有说出半个字。 “你这又是何苦!真以为我没法子治你吗?” 马子才脸色一沉,右手挥出,“啪”、“啪”两下,分别在赵雪燕双肩各拍了一记,紧接着,一指探出,正好点在赵雪燕膻中穴上,用力一催说道:“你想说什么,随时都可以说。” 赵雪燕露出一丝冷笑,嘴角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却没来得及张口,脸色骤然一变,牙关紧咬,再也张不了口。 片刻之后,赵雪燕脸色逐渐变得煞白,就好像重度失血的伤者,四肢裸露在外的地方,却隐隐浮出一片片的血点来,就好像是过敏了一样。 “气血逆行?”庞谢眉头微皱。 凡间武学,无论再精妙,说到底,练得都是全身气血,修炼之时,最为忌讳的就是气血逆行,一旦出现这种问题,轻则身负内伤,重则全身瘫痪,是最为凶险的事情。 没想到居然有人能创造出这样一门功夫来,逼的别人气血逆行,到算是别具一格。 马子才点点头,说道:“这是师门所传,一种专门逼问口供的刑罚,受刑者气血逆行,身受万蚁噬身之苦,就算是铁打的汉子,也坚持不了几分钟,我倒要看看她能熬的了多久。” 十分钟后…… “你死心吧,我们圣教弟子就算是死也不吐露半点秘密!”出乎马子才的预料,赵雪燕虽然看起来很痛苦,但却没有半点吐露实情的意思。 马子才顿时有些尴尬,点在赵雪燕身上的手指,不知是撤回来的好,还是继续用刑好。 庞谢见状,不由苦笑,摇了摇头,伸手将马子才拉开,说道:“桃花教的口供要是这么容易来,早就被人剿灭了,还是我来问吧。” “哼!”赵雪燕冷哼一声,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 庞谢继续说道:“你既不肯说,我也不逼问你,韩笑,你也不肯说么?” “你问我?”韩笑脸上露出一丝惊讶。 “当然,你辛辛苦苦采集的脑髓精神,全都被她吸去了,难道没有一点怨恨,她不肯说,难道你也不肯说?”庞谢笑道。 “你不要乱想,三世桃花尊主神通盖世,举世无人能及,能尽犬马之劳,是我无上的荣幸,怎么可能有怨恨之心?”韩笑平静的说道。 “哈…哈…” 长笑声中,庞谢向下虚按一掌,一股旋风骤然而生,将他凭空卷起三尺多高,悬浮空中,俯视几人,笑道:“桃花尊主神通盖世?未必吧,我能找来他的麻烦,自然有我的本事,你再说一次,当真没有半点怨言吗?” 话音未落,韩笑脸色大变,“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声说道:“你们想知道什么?我全都说!” 第九十二章 六欲使者 谁也没有想到,庞谢亮出这一手“借风”神通之后,韩笑的反应居然这么大,从先前的死不开口,到如今的跪地投降,一点绊子都没打。 莫说是马子才、赵雪燕没有想到,就连庞谢也有些出乎意料。 他之前只是隐隐觉得韩笑与赵雪燕并非同路人,说不定可以各个击破,却没想到韩笑会做的这么彻底。 庞谢微微一怔,随即笑道:“韩笑,你有什么要说的?” 韩笑抬起头来,看着庞谢,却没有立即回答庞谢的问题,而是长长吸了口气问道:“不知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我姓庞。” “原来是庞先生,庞先生想知道什么,我就说什么,绝不会有一个字的隐瞒!” “那你就讲讲吧,你是怎么加入桃花教的,桃花教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好的。”韩笑点点头,缓缓站起身来,讲起一段往事。 韩笑是长安府辖下六县之一的霸陵县人,霸陵位于长安府东北三十公里处,因汉文帝在此建造霸陵而得名。 由于霸陵县距离长安府城较远,境内多山,交通不大便利,资源也很缺乏,所以经济水平比其他几个县落后的不是一星半点,教育水平自然不必说,在一府六县中排名是倒数第一的。 韩笑从小在这里读书,虽然天资聪颖,学习也算刻苦,但成绩却一直不好,高中毕业的时候,没能考上大学,他又不愿继续复读,索性来长安府打工,因为没有学历,去不了大公司,只能找些小店面打工,一来二去就到了赵雪燕的店里。 最初几年,他既不高,又不帅,手艺也一般,业绩也就一般,在店里并不显眼,挣到手的钱也就够勉强度日而已,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去年上半年。 有一天上午,赵雪燕给店里打了个电话,说是要搬家,找了几个造型师帮忙,韩笑正好闲着,也就跟着一起去了。在搬家的过程中,他们几个人发现赵雪燕对一个高约一尺的紫檀木盒子十分珍视,达到了病态的地步,别说是不许人碰,就算是多看两眼也不成。 搬完家之后,赵雪燕给了点饭钱,几个人凑在一起,中午吃了顿饭,酒足饭饱之际,说起这个话题,其中有人说道,会不会是什么宝贝,比如钻石玛瑙之类,还有人想会不会是什么古董,更有人猜会不会是赵雪燕的定情信物,等大家说的差不多了,其中才有个人笑嘻嘻的说,你们都猜错了,他趁赵雪燕一不留神,偷偷看过一眼,箱子里是一尊玉雕神像。 吃过饭后,大家各自散去,其他几个人也就把这件事慢慢淡忘了,唯有韩笑记在心头。 因为小时候,离他家不远,住了一个姓张的风水先生,这人平时什么也不做,既不打工,也不种田,偶尔帮人看看风水,便能吃香喝辣,韩笑当时异常羡慕,一度去跟这人学过风水。 可惜学了好几个月,什么都没有学到,直到有一天,俩人闲暇无事,一起喝酒的时候,这位张先生酒后吐了真言,原来他压根不会看风水,只是擅长察言观色,能看出客人的心事,顺着客人的心思说,这才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喝过这次酒之后,韩笑就没再跟这位张先生学了,时间一久,也就逐渐淡忘了,今天听到赵雪燕的事情,才突然想起这件事来,心中忽然多了个念头,若是能摸清赵雪燕信的是哪方神佛,在这上面做做文章,说不定能得些好处。 韩笑说干就干,自从这天之后,每天下班闲暇时间,就去赵雪燕家附近溜达,细心观察赵雪燕的进出规律,一点一滴记在脑中。 皇天不负苦心人,天长日久,还真被韩笑发现赵雪燕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去城南的某个写字楼,参加一个聚会,参加这个聚会的人,都神神秘秘的,或是戴着墨镜,或是戴着口罩,总之,不想被别人认出来。 在一次聚会召开的时候,韩笑混进这栋写字楼,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结果发现原来是桃花教的人在这里传教,他当时本以为这些人跟看风水的张先生一样,都是装神弄鬼之徒,便找了个角落旁听起来。 没想到的是,在台上的主讲,确实是有真本事,连续施展了神妙无双的手段,居然让他入了迷,一直待在会场没走,直到聚会结束之后,才猛然清醒过来,再想偷偷离开,已经来不及了,结果被赵雪燕当头撞见。 刚被赵雪燕撞见的时候,他还有些惴惴不安,担心赵雪燕发现他跟踪,会发怒炒了他的鱿鱼,没想到赵雪燕见到他之后,先是一怒,继而一喜,要把夜他拉拢入教,一起做桃花教的信徒。 这还不说,过了大半年之后,赵雪燕居然更进一步,提出要嫁给他,两人正式结为夫妻。 “韩笑!我是瞎了眼了,才看上你这种忘恩负义的东西!一点骨气也没有!”赵雪燕听到这里,忍不住破口大骂。 “忘恩负义?呵呵……”韩笑冷笑几声,转回头去盯着赵雪燕,一脸愤恨的说道:“你真的觉得你对我有恩吗?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 “当初,你拉拢我入教,是因为桃花教的采补之法,只能对异性间施展,不能对同性施展,你想多一个人帮你采集异性的脑髓精神而已,入教大半年来,我辛辛苦苦发展的弟子,采集的脑髓精神,全都被你采集去了,你当我就这么乐意吗?” “咱们都是为桃花尊主做事,你还想中饱私囊吗?” “哈哈,先前确实有六欲使者,定期过来采集神气,可是近两三个月,一位使者都没来过,所有采集到的神气,都被你自己吸取了,你当我不知道吗?” “再说,自从你嫁给我以来,何曾把我当丈夫看过一眼?在别人眼里,我只是一个不用发工资的员工罢了!从我加入桃花教到今天,从没沾过半点好处,有的只是压榨,你当我真的没有一点怨恨吗?” “……” “以往有桃花教压在头上,那些人法术神奇,没人能对抗他们,我连反抗的念头都不敢有,如今有高人来找桃花教的麻烦,你当我还会为你们保守秘密,不要做梦了!” 这一番话,韩笑说的酣畅淋漓,显然是压抑隐忍的久了,在心里憋了太长时间,今天难得有机会说出来。 赵雪燕听完,呆呆的看着韩笑,似乎没想到面前这个平日里温和待人,带着浅浅笑容,从来没有半分抱怨的男人,心里居然压抑着这么多的愤恨。 “韩笑,你刚说的六欲使者是怎么回事?”庞谢懒得理会两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倒是对这个六欲使者有些兴趣。 “庞先生,桃花教在咱们长安府的人不少,结构却很简单,一共只有四个层次,最上面的自然是教主,位居教主之下的是等六位使者,在教中称作六欲使者,六欲使者之下就是众位教徒,比如赵雪燕,在教徒之下则是走卒,比如说我。” “那书君可呢?” “书君可与我一样,都是走卒。” “哦?你不是他的上线么?” “可能是我没说清楚。桃花教中,教主独尊,不过教主寻常不会露面,我入教大半年,只远远见过教主一面。平常都是六欲使者轮流出面主持,这六位都不是寻常人,个个都是身怀法术的高手。六欲使者之下,是像赵雪燕这样的正式教徒,虽然没有六欲使者高明,但也会些魅惑人心的小法术,对付一般人可以说是手到擒来。至于我和书君可这样的走卒,虽然也有上下线的关系,但除了采神之法以外,一点法术都不会,说到底都是给供她们吸血。” “原来是这样,那你们为什么不好法术?是不学呢?还是学不会?或者说,没人给你们教法术?” “庞先生,是这样的,想在桃花教学法术,需要用贡献值来换,每吸取一人份的神气,算一点贡献值,贡献值到300以上,才能学最初级的法术,而且,我们的贡献值,要有十分之一算在引我们入教的人头上。我和书君可到现在都还没攒够贡献值,所以…” 马子才听到这里,不由得目瞪口呆,忍不住说道:“你确定你进的是桃花教,不是在搞传销?” 第九十三章 顺藤摸瓜 “传销”两个字一出口,场上气氛顿时尴尬起来,莫说是一脸愤然的韩笑,就连面带怨毒的赵雪燕脸色都有些古怪,似乎做了什么不可说的事情。 “咳咳…” 庞谢清咳两声,打破了这个古怪的局面,笑道:“你们加入的这个桃花教确实挺创新的,比当年可先进多了。” 实话实说,当年桃花教流毒虽广,传播方式却很简单,无外乎秘密结社,师徒传播,走的是传统教派的路子,这种积分制与抽成制结合的方法,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些都是上面的要求,不知道是教主的想法,还是六欲使者的安排。”韩笑苦笑说道。 “你知道教主是什么人吗?他住什么地方?”庞谢问道。 “教主一向神秘莫测,除了六欲使者,没人知道教主到底是什么人,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韩笑说道。 “哦。”庞谢微微皱眉。 “不过我见过教主一面,知道他的模样长相。”韩笑见庞谢有些不悦,连忙说道。 “什么样子?” “就是这个样子。”韩笑从兜里掏出手机来,打开一张图片。 这是一尊玉雕神像的照片,所雕的是一个年轻人,丰神俊秀,闲适潇洒,腰悬长剑,轻袍缓带,一副唐宋之际贵公子的打扮。 “你的意思是说,桃花教教主就是这个神像的模样?”庞谢眉头皱的更深。 “简直一模一样!”韩笑说道。 庞谢抬头扫了赵雪燕一眼,见她脸上怨毒之色更深,知道韩笑说的是实话,不由心中泛起疑惑。 这尊玉雕神像,除了大小规格以外,与他在书君可家中见到的都玉雕一模一样,模样长相,举止神态,都没有半分差别,像极了李天华,甚至可以说,就是照着李天华的模样雕的。 要说天下之大,长相相似的人物有的是,原本没什么稀奇,可是同在长安府,差不多的年龄,要说全是巧合,也未免太巧了吧。 “兄弟,怎么了?”马子才见庞谢久久不语,以为他看出什么了。 “没什么。”庞谢摇了摇头,李天华的事情没有必要给马子才讲,将手机递回韩笑,接着问道:“你找不到教主,赵雪燕知不知道教主在什么地方?” “她也不知道!”韩笑斩钉截铁地说道:“别看她比我高一级,也就比我早入会一段时间,照样接触不到教主。” “哦。” “你们死心吧!我们桃花圣教教规森严,一向都是单向联系,只有诸位使者召开聚会的时候,才会通知我们,我们根本联系不到诸位使者,韩笑只是教中一个小人物,什么都不知道,你们想从他口中打探教中的秘密,那是做梦!”赵雪燕见韩笑说不出什么,有些得意的说道。 “呵呵…”韩笑冷笑两声,回头瞧着赵雪燕,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虽然不知道教主在哪里,但是六欲使者一定知道,你猜我知不知道六欲使者有谁?” “你!”赵雪燕面色再变。 “我既然能跟踪你,自然能跟踪比你更高一层的人。” “你这个叛徒!原来早就图谋不轨!”赵雪燕含怒骂道。 “呵呵,像你这种有钱人家的孩子,从小生活优渥,只要按部就班的活着,就可以生活的不错,不需要去费尽心思做事,像我这种底层出身的穷人,就得抓紧一切机会才行,我当初跟踪他的时候,倒没想过要把他的身份告诉别人,只不过想比别人多走一步罢了!”韩笑冷冷说道。 赵雪燕再次闭起嘴巴,韩笑今天实在给了她太多惊讶。 …… “韩笑,你既然知道几位六欲使者在哪里,不妨带我们过去,要是消息准确,我们就算你立功赎罪,放你一马。”庞谢回头瞧了瞧马子才,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就听兄弟的。”马子才连忙说道。 “庞先生,我入教时间短,来不及打听太多人的身份,只查出了一位使者的身份,他在城北明光路上开一家很大的花店,每天上午都会在哪呆一段时间,下午就不知道去哪里了,只留了一个店员看店,咱们今天去恐怕来不及。”韩笑低头看了看时间。 “店员也不知道他去哪了吗?”马子才插话问道。 “我找人查过,他开店用的一套身份都是假的,店员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只知道这个人很大方,开店不为挣钱,也从来不主动联系客户,就是做些散客的生意。”韩笑说道。 “看来咱们只能明天去了。”庞谢说道。 “也好。”马子才点点头。 两人确定好明天行动之后,决定今天先找地方休息,当然,为了防止有人通风报信,韩笑和赵雪燕两人要跟他们一起走。 赵雪燕自不必说,若有机会,一定会找人报信的,韩笑也不值得信赖,谁知道他刚才说的这么多,不是缓兵之计呢? 韩笑也知道走不脱,便主动邀请庞谢和马子才,去他和赵雪燕的住处,庞谢想了想,谅他也翻不出什么花样来,便答应了韩笑的请求。 至于赵雪燕,庞谢本来想将她打晕,再喂点给书君可吃过的药汤,昏迷上几天再说,不料,韩笑主动请缨,说是不必这么麻烦,他从赵雪燕随身带的包里,召出一小瓶迷药来,一滴不剩,全都喂给赵雪燕。赵雪燕当场昏迷,庞谢估计她没个两三天醒不过来。 对此,马子才说了一句,多行不义必自毙。 处理好了楼上的事情,四人一起下楼,庞谢和马子才走在前面,韩笑背着赵雪燕走在后面。 赵雪燕昏迷不醒,在楼下引起一场轩然大波,有几位发型师还以为赵雪燕是被打晕了,急着要打电话报警,倒是让刘三阳紧张了一回。 这些年,华国治安秩序良好,虽然有些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偶尔活动一下,毕竟于大局无碍,这事要是闹到警察那里,就不好收场了,庞谢和马子才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他刘三阳以后还是要在这里混的。 还好韩笑及时出面,说都是一场误会,赵雪燕只是一时激动,这才晕倒了,现在就带她去医院,没有必要报警。 韩笑与赵雪燕是合法夫妻,他既然这么说了,别人也不好多事,再加上马子才停止用刑之后,赵雪燕身上的异状逐渐消失,也没留下什么伤痕,也就没人再说什么了。 刘三阳见事情平息,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出了美发厅之后,庞谢、马子才与刘三阳告别,韩笑驾车,载着庞谢、马子才、赵雪燕,一行四人前往韩笑的住处。 韩笑住在长安城一处极为繁华的地段,这里原先是赵雪燕的房子,韩笑与她结婚之后,也搬到了这里,只是两人虽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一向是分房睡的,马子才暗自揣测,韩笑有这么大的怨气,与这件事恐怕也脱不开干系。 …… 夜里。 庞谢独自站在阳台上,低头望着都市里的滚滚车流,炫目耀眼的霓虹灯,拥挤不动的人群,饶有兴致的看了一阵,掏出手机来,拨通了李天华的电话。 滴…滴… “喂,庞谢,查的怎么样了?”对面传来李天华熟悉的声音。 “还算顺利。” “那就好。” “有件事情需要你查一下,是这样的……,有难度吗?”庞谢问题。 “没问题,放心好了,什么时候要?” “明天早上行吗?” “可以。” 第九十四章 终得一见 清晨。 庞谢从入定中醒来,打算喝口水润润嗓子,推开屋门,正看到马子才在客厅练拳。 马子才练得这套“通臂白猿拳”与市面上流传的大不一样,深得冷、脆两劲之妙,劲发于方寸之间,拳出于莫测之处,一招一式,一拳一脚,全部都练成杀手锏,挨着就死,擦着就伤,没有半点花巧,可以说纯粹是为了搏杀研究出的拳法。 只是拳法虽然精彩,却入不得庞谢之眼,这套拳法太重杀伐,养气的功夫差了些,甚至可以说,炼的越深,越无望晋升“蜕凡”境界,至于拳脚威力大些,也算不上什么优点,纯粹为了杀人,用枪永远比用拳快得多。 韩笑垂手站在一旁,也在看马子才练拳,他一大早起来,已经准备好了早点,满满当当摆了一大桌子,见庞谢也出来了,连忙上前打了招呼。 昨天夜里,庞谢独居,马子才和韩笑住在一个屋子,其实也是方便监视,莫看马子才在庞谢和赵雪燕面前束手束脚,但在寻常人中,也算是罕见的高手,在他面前,韩笑没什么机会耍花样。 一趟拳打完,马子才收拢拳架,跟庞谢打了招呼,转头洗澡去了。 庞谢也不客气,招呼韩笑一起吃饭,等马子才洗完澡出来的时,桌上已经没剩下多少东西了。 吃过早点之后,三人一起出门,驾车往长安城北面的明光路走去,临行之前,韩笑将昏迷未醒的赵雪燕锁在屋里, 三人之中,韩笑负责开车,马子才坐副驾驶,庞谢独自坐在后面,刚开始的时候,三人还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二十多分钟之后,庞谢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声,收到了一条信息。 自那以后,庞谢便靠在后座,没有再说什么,一直在看手机,似乎是看了什么有趣的视频。 上午八点整,汽车停在明光路道边的停车位上。 韩笑坐在车里,指着对面的“抱香花坊”,说道:“庞先生,就是这间店,每天早上八点开门,那个人会一直待在这里,直到十一点以后才会离开。” 顺着韩笑手指方向望去,一家名为“抱香花坊”的花店就在那里,这会店门已经打开了,几个店员正在忙里忙外收拾花草,门头上方挂了块实木牌匾,没有刷漆,只是简简单单的刻着店名,顺着店门往里看,放着一整排纯白色的铁质花架,上面放着摆着些许花草,郁金香、蝴蝶兰、马蹄莲之类,养护的非常好,长势都不错,有这排花架做屏风,再往里面就看不到什么了,只能影影绰绰看到一个人影,站在花丛之中。 “庞兄弟,那咱们现在就去吧,省的夜长梦多,万一这家伙从其他途径得到消息,偷偷溜走就不好了!”马子才一面向庞谢说话,一面伸手去开车门。 庞谢冲他一笑,却没有起身,右手伸出,一把按在马子才肩上,将他按回座椅,笑道:“不急,我这有段视频,看完咱们再走。” “什么视频?”马子才不由一怔。 庞谢也不解释,左手向前一挥,食指微微一弹,指尖正点在韩笑脑后玉枕穴上,韩笑吭也没吭一声,“噗通”一声趴到在方向盘上,就这么晕了过去。 “兄弟,你这是……”马子才惊诧的看着庞谢,话未说完,就见庞谢打开手机,自顾自放起一段视频。 …… 寒冬未散,积雪方消,天气还没有转暖。 在咖啡厅的一个偏僻角落,一对青年男女面对面坐在一起,两人的关系看起来有些奇怪,说是情侣,却比情侣多了几分拘谨,说是朋友,却比朋友多了几分随意。 两人聊了很久,大部分时候都是男方在说,时不时还挥舞双手,示范些什么,女方只是点点头,偶尔插上几句话。 从下午两点多,一直聊到晚上六七点钟,期间,两人还在店里吃了份简餐,直到夜色渐深,才各自散去。 视频内容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有些无聊,即使是用64倍的速度播放,也不会错过什么,可是马子才看完之后,额头上却沁出冷汗,以他的功夫和性情,原本不应该这么紧张的。 紧张的原因只有一个,视频里的一男一女,男方是马子才,女方竟是失踪已久的黄英! “庞兄弟,你听我说,我……”马子才看完视频,先是沉默一阵,随即张口解释。 “你要是不想死的话,最好说点有用的东西,不该说的不要说,该说的一定要说。”庞谢的脸上虽然带着笑容,眼神里却只有寒意,说话的内容则比眼神更冷。 “我……”马子才踌躇片刻,似是想说什么,最终却没有说出口,两手一摊,长叹一声,说道:“兄弟,我不该骗你,你想怎么样就怎有吧,我无话可说!” 视频的内容很清楚,马子才与黄英原本就认识,并不像马子才告诉庞谢那样,只是偶尔见过一面。 至于他为什么会骗庞谢,或许是因为他发现书君可是桃花教的弟子,有些神神怪怪的本事,继续追查下去,可能遇到无法对付的高手,这才想借庞谢的力量解决这些人,或许还有其他原因,事到如今,原因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确实骗了庞谢。 可惜,他的骗局从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庞谢踏足红尘,已经有些日子了,对代社会的发展已经了解颇深,在看到马子才的照片里出现黄英之后,当即做出决定,一面跟随马子才,想要瞧瞧他到底要做什么,一面联系李天华,让他想法查一下那家咖啡厅往日的监控视频,看看黄英最近几天是否还去过哪里。 没想到这一查,真的给庞谢一个惊喜,居然查到了马子才与黄英见面的视频。 “我也不想把你怎么样!”庞谢冷冷说道:“我只问你,黄英在哪里?” “这个不能说。”马子才咬牙说道。 “为什么?” “男儿在世,一诺千金。” 庞谢眉头一皱,说道:“我知道你是条硬汉,不怕死,很不错。不过,你想清楚了,在书君可家里的时候,你出手偷袭我,我当时就可以杀了你,只是看你是条汉子,才没有痛下杀手。可黄英的事情,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你要是不说清楚,恐怕没法活着回去。” 马子才用力摇了摇头,说道:“死就死吧,我也没什么可说的。” 庞谢目光一沉,说道:“我不是跟你开玩笑的,真的会杀了你,你的功夫虽然不错,但在我面前绝没有机会逃走。” “认赌服输,我把你扯进这件事,本来就是在玩火,赌输了也无话可说。”马子才面色平静。 “你再好好想想,我给你五分钟时间。” “不必了,兄弟动手吧!” “好!有道是‘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你既是条汉子,我也不折磨你,送你上路就是。” 说话之间,庞谢轻抬手腕,立掌为刀,一掌向马子才脖颈之间劈去,这一下若是劈实,马子才功夫纵然再高一倍,也没有生还的机会。 砰、砰! 就在他将劈未劈的当口,忽然传来有人敲击车窗的声音,庞谢抬头望去,只见车外站着一个女孩,孑然而立,面色清冷,正是寻觅已久的黄英。 庞谢当即住手,一手仍旧按住马子才,一手推开汽车后座车门。 黄英也不迟疑,迈步进车,落落大方,坐在庞谢身旁,用略带沙哑的声音说道:“如你所愿,我已来了。” 庞谢一笑,朗声说道:“久仰大名,终得一见!” 第九十五章 误会 “唉!你怎么来了?” 见到黄英忽然现身,马子才面色顿变,阴晴不定,连续换了数次,最终长叹一声,说了这么一句话。 黄英轻轻一笑,一丝甜蜜笑容从嘴角绽放,卷起一个酒窝,宛若春水微澜,令人心神荡漾,说道:“子才,庞先生要见的是我,我又怎么能看着你拼命?” “我...”马子才咬了咬牙,想要说些什么,却被黄英拦住。 “子才,这件事与你无关,你先不要说话。我听听庞先生有什么话说。” 说完之后,黄英转过头来,冲着庞谢颔首施礼,问道:“庞先生,你千方百计找我出来,到底是要做什么?” 庞谢也是一笑,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抽了抽鼻子,说道:“果然是草木幽香,当日我在金山寺外见到的草木之灵是不是你?” “金山寺外?”黄英一怔,想了一想,点点头说道:“是我。原来那时候你已经知道我的底细了,难怪非要找我出来,可笑我还以为没人发现我的身份。” “那倒不是,我当时也只是嗅到草木幽香的味道,没确定是你,否则也不用等到今天才见面了。”庞谢实话实说。 金山寺外,庞谢救起张胖子之后,在酒店遇到他的同事,嗅到草木幽香,知道有草木之灵潜藏在人群之中,这才决定跟张胖子来长安,可惜他来长安之后,却一直没发现草木之灵的踪迹,后来遇到黄陶,在她身上也嗅到了草木幽香的味道,偏偏她却又不是草木之灵,这些事情让庞谢费解了许久。 后来听黄陶说,她还有个姐姐叫黄英,便一直想见她一面,看看黄英是不是草木之灵,可惜种种不巧,一直没能见面,今次重回长安,本以为能顺利见面,却又听说黄英失踪,这才与黄陶、李天华一起去找黄英。 直到今日,黄英出现,庞谢才终于见到她,知道了草木幽香的来源,也见到了真正的草木之灵。 “庞先生既然知道我是草木之灵,打算要我做些什么呢?不妨直说好了。”黄英说道。 庞谢微微摇头,说道:“我不打算让你做什么,我来找你,一半是因为黄陶见你失踪了,拜托我找你,一半是因为我也想见你一面,跟你聊上一聊。” “哦?”黄英眸光闪动,显然是不信庞谢的话。 庞谢看出了她的怀疑,便将他与黄陶相识的经过说了一遍,想要打消她的疑虑,只是效果似乎不佳。 在他说完之后,黄英脸上的疑虑不但没有打消,反而又加重了几分,缓缓说道:“天地虽广,尽是元气荒漠,高人虽多,却少履足红尘,庞先生一身修为虽然算不上通天彻地,但也称得上‘修士’二字,你不在世外洞天修行,为何要来红尘之中打滚?纵然偶尔踏足红尘,又岂会恰好认识黄陶?即使与她相识,又岂能为她一句话便来找我?明知我是草木之灵,用途极广,找到之后,难道也只是聊上一聊?” 庞谢闻言,唯有苦笑,他本是金山湖中螃蟹成精,哪里有什么世外洞天可供修行,与黄陶的相识也是巧合,纯粹是因为药膳的香气引来黄陶,不辞辛苦来找黄英,那是因为他把黄陶当做朋友,愿意为她分忧。 至于草木之灵的种种用途,或是将她打回原形,炼成丹药,或是借她草木幽香,一同修行,庞谢倒还真没想过。 只是这一番解释,牵扯到他的身世缘由,又有几分巧合,莫说不能全盘告诉黄英,纵然细细解释一番,只怕黄英也不肯信。 ...... 今日一早,庞谢看到李天华发来的视频之后,发现马子才与黄英的关系,并不像马子才说的那样,只有一面之缘,反而相交匪浅,心中顿时有了一个计划。 他知道马子才既然有心瞒他,直接去问,必然不肯说出黄英的消息,于是灵机一动,决定虚言恫吓,打算以性命为威胁,要马子才说出黄英的下落。 庞谢算定,以马子才的性格,绝对不会说出黄英的下落,可是他一定会通过某种隐秘渠道,通知黄英离他越远越好。 庞谢更算定,黄英得到消息之后,绝不会独自离去,一定会上门找他。 他之所以这么确定,一方面是见过黄英的照片,从她面相上看,不是贪生怕死的小人,另一方面他对黄陶的性格还是很了解的,从黄陶身上也能看出黄英的一点影子。 没想到的是,黄英倒是来了,可是因为他刚才恐吓马子才的缘故,坚决不相信他说的话,反而怀疑他另有目的,这就让他尴尬了。 想到这里,庞谢从兜里摸出手机,拨通了黄陶的电话,说道:“你不相信我说的话,总相信黄陶吧?有什么事情让她跟你说。” 说完,递给黄英。 黄英将信将疑接过手机,转过头去,低声跟黄陶说了一阵,重新转回头来,惊讶的看了庞谢一眼,说道:“没想到真是一场误会,倒是我得罪了,还请庞先生见谅。” 庞谢说道:“无妨,你是草木之灵,戒备心强些也很正常,否则恐怕活不了多久。” 黄英闻言,神情黯然。 …… 马子才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一脸懵逼的看着后座的两个人,心中充满了问号,从黄英露面开始,他就发现事情有些不对,接下来两个人的对话,更让他如坠云里雾里,不知是什么意思。 他自小在长安府长大,因为一次意外的奇遇,学了一身功夫,从此一向以侠客自居,业余兼职侦探,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两年前的一个夜里,他跟几个意气相投的兄弟喝完酒,一个人独自回家,在路上,看到几个地痞无赖围住一个女孩,正要图谋不轨,含怒出手,将这几人狠狠教训一顿,然后送女孩回家。 这女孩就是黄英,从那天开始,他与黄英成了朋友,后来常常见面聊天,关系也越来越亲密。 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之间的关系渐渐稳定在一个状态,友情之上,情人未满。 他有时候觉得,两人只差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可是黄英却始终不越雷池半步,也没有给他捅开的机会。 马子才已经不是毛头小伙,知道感情这种事情勉强不得,两人以后或许会在一起,或许会慢慢疏远,但无论如何,都不必强求,平平静静,偶尔见上一面也好,未必不是一种缘分。 不料,几个月前,黄英忽然找到他,要他帮忙查一件人口失踪案,美人相托,义之所至,马子才二话不说,就接下了这件事。 一直到前几天,这件案子都还正常,只是一桩平平常常的案子,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可是,自从他遇到这个叫庞谢的人之后,一切都变了,先是蹦出来一个什么桃花教,简直颠覆了他的三观,接着,黄英的也变得陌生起来,说着他完全听不懂的话。 这一切,让他都感觉在做梦,整个世界都变得大不相同。 半晌之后,马子才实在忍不住了,苦笑着问道:“小英,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黄英抬头瞧了他一眼,沙沙声音说道:“子才,有些事情我一直不想让你知道,也是为你好,你知道了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但事到如今,也不必再瞒你了,不过,你莫着急,咱们还是先查案子吧,去会会桃花教这位使者,你想知道的事情,回头细细讲给你听。” “好!”马子才点了点头。 “庞先生,咱们也算见过面了,今天我要查案,就不与你多聊了,你要想聊的话,咱们改天详谈,不过,还要麻烦你一件事,请告诉黄陶一声,我没什么事,只是要查一桩案子,不便露面。”黄英说完,盈盈一拜,转身就要下车。 桃花教是她和马子才的敌人,庞谢只是答应黄陶来找她,与桃花教并无冲突,黄英对这一点分的很清楚,所以,并没有请庞谢与他一起前往。 庞谢闻言一笑,说道:“两位且慢,我答应帮黄陶找你,自然要把你安安全全的带回去,这样,咱们一起去吧,我也见识见识桃花教这位使者!” 第九十六章 闻香 清晨。 一阵微风吹过,淅淅沥沥的小雨从天而降,打湿了地面一层浮土,空气也清新了许多。 马子才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一米九几的身高配上坚毅硬朗的外表,走起路来龙行虎步,举手投足之间,挥洒出一股豪迈不羁的侠气,这样一个人,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都没有谁敢小视。 抱香花坊的店员也不例外,远远便瞧见这样一条大汉阔步前来,再看脸上表情,凝重之中带着怒意,完全不像是买花的模样,不由得紧张起来,若不是在这条大汉身后,还跟了一位淡若秋菊的女子,只怕有人已经忍不住要去报警了。 庞谢跟在两人身后,平心而论,他身高一米八有余,皮肤虽然黝黑了些,面容却算英俊,再加上一种由内而外的勃勃英气,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很吸引眼球,可是今天,有马子才和黄英走在前面,几位店员居然都没有注意到他。 三个人步伐都很快,眨眼之间,便穿过马路,来到花坊门前,也不打招呼,大步进了花坊,绕过正前方的铁质花架,来到花坊正堂,坊内的一切顿时清清楚楚呈现在三人眼前。 就在屏风后面,东西两面墙壁,贴墙摆着两排花架,架子上是中外各种花卉,既有华国传统名花,如牡丹、绿菊、春兰、月季、杜鹃、水仙之类,也有从世界其他区域传来的郁金香、石楠、矢车菊、火绒草、大丽花等等。 庞谢打量一眼,花草品种极多,大部分他都不认识,虽然每种都只有一盆,但也将架子占得满满当当,几乎没有空余的地方。 在两组花架中间,摆着一张宽宽大大的实木茶几,几面是由一整块红木切成,没有刷漆,略经打磨而已,茶几上方放着一个石头茶海,茶海后面是一个木墩,一人盘膝而坐。 这人看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白白净净,戴一副黑框眼镜,身材瘦削,穿一件淡灰色的唐装,一双黑色布鞋,低着头,弯着腰,正在用铸铁小壶烧水,旁边摆着茶壶,看样子是准备沏茶,手边还摆了副文玩核桃,看起来十分闲适。 听到三人的脚步声,这人抬起头来,目光从三人身上扫过,最终停在走在最后面的庞谢身上,呵呵一笑,面色从容,说道:“几位一路辛苦,水就要烧开了,咱们稍等片刻,喝杯茶润润嗓子,有事稍后再说。” 三人对视一眼,互相点了点头,示意不必着急,于是庞谢微微一笑,说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茶几前面还有几个木墩,三人各自取了一个,坐在茶几前面。 这人见庞谢等人坐下,也笑了笑,抬头冲着店门口喊了一声:“松涛,过来一下。” 话音未落,一名店员快步走了进来,大声问道:“老板,怎么啦?” “我有点事情跟这几位谈谈,你出去给其他几个伙计说一下,今天就不用忙了,放大家一天假,你们这会就走吧,记得走的时候,把门关一下,顺便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上。”这人笑着说道。 “啊?老板,真的没事吗?”这位叫做松涛的店员狐疑的看着庞谢等人。 “没事,没事,能有什么事?”这人挥了挥手,示意店员赶快出去。 店员迟疑了一下,还是退了出去,大声招呼着其他几个人关门打烊,挂上了“暂停营业”的牌子,片刻之后,几人离去,花坊里面顿时安静下来。 …… “水开了,咱们先把茶泡上,边喝边聊。” 店门关好的时候,水也差不多滚了,这人一面说话,一面揭开茶壶的盖子,放了点茶叶进去,又从旁边取出几个锡纸包,全都打开,里面是不同种类的干花瓣,各自捏了一点,一起放到茶壶里面,浇上刚刚烧开的滚水,一股独特的清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之中。 “老板怎么称呼?”庞谢问道。 “敝人姓离,名草,你们叫我离草就行。”离草虽然在跟庞谢说话,眼睛却盯着茶壶不放。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这名字很有意思啊。”庞谢笑道。 “客人误会了,当初给我起名字的时候,家里人可没想这么多,上面有个大哥叫离树,有个姐姐叫离花,排到我只能叫离草了。”离草说着话,取出几个茶杯来,将壶里的茶水,闷了闷,差不多了,倒了四杯出来,分别递给庞谢、黄英和马子才。 黄英和马子才接过茶杯,轻轻放在身前,连嘴唇沾也没沾一下,要是韩笑没有骗人,眼前这位离老板,就是桃花教中六欲使者之一,他沏的茶还是不喝的好。 唯有庞谢没有客气,端起茶杯,不顾开水滚烫,仰头一饮而尽,顿觉唇齿留香。 与其他两人不同,他有“医药”神通护体,这茶水中纵然有些不妥,也伤不到他,无需顾及什么。 “爽快!”离草赞道。 “不就是喝杯茶么,有什么爽快的?”庞谢笑道。 “诶,那不一样,几位前来抓我,还敢喝我的茶,这份豪情我是没有的。”离草话锋突转。 “嗯?你知道我们的目的?”马子才就是一惊,霍然站起身来。 他们此次前来,只有韩笑和赵雪燕知道,赵雪燕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离草要是提前知道他们要来,只能是韩笑传的消息,可是韩笑一直在他眼皮子底下活动,若是还把消息传出去了,只能说是他的失职。 “当然。”离草笑道。 “韩笑告诉你的?”马子才追问。 “韩笑?”离草脸上露出迷茫之色,思忖片刻,方才恍然大悟,说道:“哦,是哪个小子啊,原来你们是从他那得的消息。” “啊?你不知道?你是在诈我!”马子才闻言一愣,随即老脸一红,他也算是老江湖了,没想到一时不查,竟被离草一句话诈出内情,顿时有些恼怒。 “那倒不是!”离草摆了摆手,轻轻吸了吸鼻子,笑着说道:“尊驾不要紧张,坐下来说话,尊驾身上恶意太浓,还没进店我就闻到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尊驾是来做什么的?” “恶意?”马子才缓缓坐下。 “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独特气味,人为万物之灵,自然也不例外,而且人类与其他事物不同,生而有灵,心念电转,因为心思不同,每时每刻都会向外散发出不同的气味来,离某只要闻闻尊驾身上的气味,就知道诸位是来做什么的了,又何必费心打听什么?”离草细细解释。 “你当我会信?”马子才脸色沉下,此人说话荒唐,未免太过无稽。 离草一笑,也不反驳,冲着马子才轻轻抽了抽鼻子,笑着说道:“尊驾年前去过一趟凉州,半年前去过一趟豫州,还在神都赏过几天牡丹。” “你查过我?”马子才又是一惊。 离草笑了笑,轻轻摇了摇头,却没有说话,似是不屑解释。 马子才面沉如水,离草对他居然知道他半年前就去过那里,看来早有准备,今日之事恐怕难办了。 “子才,你不要着急,要是我猜的不错,这位离先生没有查过你,他是觉醒了佛门八识中的鼻识。”庞谢忽然说道。 第九十七章 八识 “鼻识是什么?”马子才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佛门八识之一。” 庞谢见他仍是一脸茫然,解释说道:“佛门一向有八识之说,其中前六欲分别是眼识、耳识、舌识、鼻识、身识和意识,对应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以及思维,这六识人人皆有,只是敏锐程度不同,有些人眼力好些,有些人听力好些,有些人嗅觉好些,差距并不算大。不过,世间有大德高僧,佛法修持到一定境界,便会觉醒六欲神通,或是眼识、或是耳识、或是鼻识,一旦觉醒之后,六欲便会敏锐到难以置信的地步,可以看到、听到、嗅到常人察觉不到的东西。” 听了庞谢这番话,马子才脸上逐渐露出惊讶之色。 他少年时也有过奇遇,得了一身不俗的功夫,自认为见多识广,天底下已经没什么新鲜东西让他动容,这两天与庞谢相遇之后,才发现世事之奇,难以穷尽,这世界远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其实,这世上不懂修行的人占了绝大多数,真正懂得修行的人十万人中也未必有一个。 莫看庞谢自离开金山湖之后,连续遇到数位修行人,就以为修行人很多,那是因为人以群分,物理类聚的道理,他若是一个寻常人,当初就不能下湖去救张浩,更不会前往东海航空长安分部,也就不能遇到赵虎行,更不要说前往316基地一行。 修行人拥有超过常人的力量,举手投足之间,便会不自觉的展露出来,无意中改变着这个世界的走向。对此,寻常人或许难以注意,同类却很容易发现,于是彼此之间,也就有了交集,这就好像熊罴虎豹这些猛兽与蚂蚱蚂蚁这些昆虫往往生活在同一个林子,甚至同一个洞穴之中,可是彼此永远不会注意对方的存在,也不会有意识的与对方交流,这是交际圈子的差距,更是生物链的差距! “对了,不说八识么?怎么才说了六个?”马子才听完之后,略一思索,忽然觉得不对,忍不住问道。 “前六识人人皆有,所以讲起来容易,后面两识分别是末那识和阿赖耶识,佛法修为不到,根本无从讲起,我也只是知道个名字罢了,没法跟你细说。” “原来如此。”马子才点点头。 …… “阁下误会了,我不是什么佛门弟子,也没开什么佛门鼻识,能闻出你们的来历,全是靠三世桃花尊主赐下的闻香神通,三世桃花尊主乃是世间唯一真神,与佛门并无关系。” 待庞谢说完之后,出乎几人意料,离草居然一口否认了庞谢的说法。 听到离草这么说,马子才有些犹疑,回头又看了庞谢一眼。 庞谢一笑,手指轻叩茶几,抬头瞧了瞧离草,说道:“除去佛门以外,天下各门各派的法术,都要修为支撑,你身上没有半分真实修为,又有这般异能,不是佛门神通,又是什么?再说桃花教本是白莲宗的一支,创教祖师乃是白莲宗的一位破戒僧,起于五代十国之间,存世不过百年,北宋开国之际总坛被破,转入地下传法,这事情天下皆知,你教中应该也有记载,你一口否认与佛门的关系,就不怕教中责罚吗?” 离草面色一变,似乎想要发怒,随即皱了皱眉,又压下火气,笑了笑,缓缓坐下,说道:“往事已矣,现在说这些都是口舌之争,数百年前的事情咱们都没经历过,也不知是真是假,就不要争论了。不过,阁下刚才说过,想要觉醒六识神通,需要修行佛法,可是离某对佛法一窍不通,阁下的说法未免不通。” 这话也有几分道理,就连马子才也暗自点头,问道:“兄弟,他说的也对,他要是真有什么佛法修为,也不会去桃花教做什么六欲使者了吧?” 庞谢瞪了他一眼,心中暗道,离草说的有个屁的道理,当年桃花教被剿灭之后,在江南一带,可以说是人人喊打,这是他亲眼所见,又怎么会是胡说。 不过,这些事情牵扯到他的来历,也不便多做解释,于是说道:“佛门一向讲究六道轮回,只要没有超脱,便在六道之中打滚,就算是高僧大德也不例外,有些觉醒了六欲神通的高僧,投入轮回之后,会将前世的神通带到今生,只要机缘巧合,便会再次觉醒,无需再修持什么佛法。” “还有这种事?那岂不是天生异能?”马子才惊讶问道。 “子才,道法精妙,佛法微妙,庞先生说的都是真的,只是你不通修行,不知道罢了。”黄英从旁说道。 庞谢点点头,说道:“黄英说的不错,要是我没猜错的话,离先生前生乃是佛门中人,今生得了福报,觉醒了前世的神通,与什么三是桃花尊主并无关系。” 离草听了庞谢的话,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说道:“几位,你们来抓我,我不在乎,因为我入教时,就听教主说过,世间修行人对我桃花教多有误会,难为我们的不在少数。但我以为,只要以诚相待,大家把事情说开,未必不能冰释前嫌。可是,你们诋毁三世桃花尊主,这就太不该了,我若再与你们好言相商,只怕对尊主不敬,除非…” 离草说到这里,声音忽然低了下来,庞谢倒还罢了,五感敏锐听得清楚,马子才和黄英却不由自主的向前倾倒,凑近听他说话。 …… 就在两人凑近的时候,离草忽然捧起身前茶碗,反手一泼,杯中茶水“哗”的一声,尽数泼在身旁的铸铁水壶上,这只铁壶一直架在木炭小炉上烧,壶身早已烧的滚烫,只听“刺啦”一声响,茶水遇热,雾气蒸腾,一股茶叶与花瓣相混在的香气顿时弥漫在花坊之中。 黄英轻轻一抽鼻子,面色顿时大变,急忙说道:“小心,这香气不对!” 话音未落,只听“噗通”一声,马子才已经吸入香气,径直趴在桌上,居然没有丝毫挣扎。 庞谢同样嗅到这股香气,感到香气味道虽淡,威力却强,鼻腔刚刚吸入一点,便觉得头脑一晕,快要晕倒过去,心中不由一惊。 他已是“蜕凡”境界,体质异于常人,寻常迷药对他来说,与香水也没什么区别,没想到离草所用的迷香如此厉害,竟然连他也经受不起。 更为离奇的是,离草刚才泼向铁壶的茶水,与刚才给他倒的茶水都源于茶壶,可是他刚才喝茶的时候,却没察觉到半点迷药成分,否则也不会听任离草将茶水泼出。 想到这里,庞谢感觉头脑更晕,连忙默运“医药”神通,一股灵气灌入“医药”神符,化作一股药气,由丹田之中涌出,经肺腑,过胸腔,所到之处一阵清凉,最终涌入脑海之中,顿时清醒过来,再没有晕晕乎乎的感觉。 庞谢恢复过头之后,转头再看黄英与马子才。 只见马子才已经彻底晕倒,丝毫没有醒来的可能,黄英则还在挣扎,正用牙齿咬住舌尖,竭力保持清醒,可是看她面色绯红,眼神迷离的模样,就知道坚持不了多久。 抬头再看离草,见他一脸惊诧的望着自己,似乎对庞谢能抵抗这种迷药感到不可思议,厉声喝道:“解药何在?快交出来!” 离草眼珠一转,说道:“我这是惑神香,对人有益无害,并没什么解药。” 庞谢眉头一皱,四周环视一眼,“啪”的一掌拍在茶几上,一道道气流顿时以他为中心,向四周卷起,刮起一阵旋风,吹得花坊一片混乱。 旋风越刮越强,向四周不断逼出,只听“咔嚓咔嚓”几声脆响,花坊四面墙壁上的窗户全都被风吹开,甚至因为风速太大,有几扇窗户的玻璃撞在墙上,摔的粉粉碎。 四面窗户一开,空气便能正常流通,弥漫在花坊里的香气也就随风而逝。 第九十八章 驱神烟 狂风过境,香气消散。 待到花坊里香气散尽,庞谢方才住手,收起“借风”神通,低头去看其他两人,只见马子才依旧昏迷不醒,丝毫没有醒转的迹象,倒是黄英徐徐吐出几口气来,灿若红霞的脸庞渐渐恢复正常颜色。 庞谢暗自点头,看来黄英虽然有些修为,胜过马子才不少,但还算不上修士,否则刚才纵然抵挡不住香气的侵袭,但也能设法离去,不至于在原地苦苦挣扎。 “阁下好本事!”离草见庞谢一掌吹散香气,面色不由一变,点头说道:“离某自从入教以来,与人争执多次,也对付过一些对本教不满的江湖人,可像阁下这样,能扛过我这惑神香的还是头一位!这样吧,阁下能唤出狂风来,想来也不是寻常人,念你一身本事来之不易,就此退去,我便不做追究,否则…” 庞谢一笑,不等他说完,便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盯着离草说道:“废话少说,你要是还有什么本事,就尽管使出来吧,否则,不要怪我没给你机会!” 几人刚见面时,离草一派高士风范,从容不迫,让人心生好感来,即使后来说到桃花教,他表现的十分固执,庞谢也不生气,因为各门各派的教众都是如此,容不得别人说自家祖师的不是,桃花教自然也不例外。 真正出乎意料的是,离草居然以迷香偷袭,这就不是理念之争,而是人品问题,看来此人的高士做派只是假象,并非真实想法,既然这样,庞谢也不用跟他客气,直接动手就是。 …… 看到庞谢白的耀眼的牙齿,离草不由打了个冷颤,感觉像被猛兽盯上一眼,咬牙说道:“既然不怕我的惑神香,就试试我的驱神烟吧!” 说话之间,离草左手伸出,捧起茶几左面放着的一盆兰花,轻轻吹了口气。 这盆兰花极小,只有寻常兰花盆栽的三分之一高矮,抽出七八个枝条,开了两三朵淡黄色的花朵,栽在一个直径三寸左右的黑陶花盆里。 刚才放在哪里的时候,庞谢等人还以为这是塑料做的微缩景观,直到离草拿起,花枝轻轻摇摆,才知道这是一盆真花。 离草捧起兰花,轻轻吹了口气,枝条随风摆动,庞谢和黄英的目光顿时被吸引过来,以为他要用这盆兰花耍什么花样。 不料,就在庞谢、黄英用心戒备的时候,离草的右手无声无息,探到茶几下方,轻轻按了一个按钮。 按钮按下,茶几右侧传来“咔嚓”一声轻响,接着又是“噗…嗤…”一阵气流泄露声音。 庞谢不由一怔,这是什么意思? 还不等他想完,一股恶臭充斥室内,猛然冲入鼻腔,他只觉脑中“嗡”的一声响,就好像挨了一记闷棍,头脑晕晕乎乎,眼前一阵发黑,也来不及思考什么,转身就往外冲。 “哐当、咔嚓”一连串重物落地的响起,庞谢冲的太快,来不及认路,将摆在花坊正中的花架,连同花坊店门一起撞碎,冲到大门外面去了。 直到冲出门外十多米远,庞谢方才稳住身形,大口呼气,大口吐气,将冲入体内的臭气逐渐排出,大脑慢慢恢复思维能力,眼前仍是一阵阵发黑,感觉恶心想吐。 庞谢这具身体,乃是以“玄功要诀”中记载的秘法转换而来,天赋极佳,可以称得上是先天道体,五感极为敏锐,尤其是终南山一行,晋升到“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之后,丹田之中的灵气逐渐开始转化体内神经,五感比从金山湖刚出来的似乎更加敏锐。 五感敏锐,本是他的优势,今天却让他栽了一个大跟头,他万没想到,离草看起来好像闹市隐者,洒脱自如,手段却如此阴险,竟能用出这种奇臭,当真令人无话可说。 “哈哈,我这驱神烟如何?几位若是禁受不起,不如就此退去,咱们也好结个善缘。”离草洋洋自得的声音从花坊之中传来。 庞谢顿时大怒,没想到这离草好不要脸,竟给这种恶臭起了如此文雅的名字,刚要张口大骂,不料甫一张口,便觉得一阵阵恶臭从花坊门内涌出,扑面而来,吸入口中,几乎连早饭也吐出去。 阵阵恶臭从花坊之中飘出,在街上蔓延开来,这种恶臭也不是从何而来,性质极为奇异,虽然在逐渐扩散,臭味却一点不减。 这一阵臭气不但庞谢禁受不住,就连往来行人也都纷纷掩鼻逃窜,其中颇有几位走的慢的,身子虚的,竟然当场呕吐起来,花坊中传出的臭气加上呕吐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更是别有一番滋味。 庞谢只觉得胸口翻涌,恶心至极,连忙捂上鼻子,可是不知为何,这臭气无孔不入,即使捂上鼻子,也能闻到到,情非得已,不得不向后退了出去,距离抱香花坊越来越远。 单从效果来看,离草这一阵臭气不愧“驱神烟”之名,当真有鬼神辟易的效果。 就在庞谢痛苦难耐的时候,一阵淡淡的清香飘入鼻腔,将周围恶臭驱开,虽然没有完全驱散,但也比刚才好了不少,不由精神一阵,向清香飘来的方向望去,只见黄英搀着马子才站在身旁,这一阵幽香正是从黄英身上飘出。 他刚才冲出来的急,到没发现这两位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草木幽香?”庞谢精神一振,说道:“太好了,没想到草木幽香还有这种功能!” 黄英淡淡一笑,说道:“草木幽香本就是香气的一种,自然可以除臭,庞谢先生不妨离我再近一些,效果还会更好。” 庞谢闻言,连忙向黄英走进几步,贴身站在一起,果然觉得臭味渐渐消除,头脑逐渐清醒起来。 “不错,不错,咱们一起进去,把那家伙收拾了!”庞谢这么多年来,他还是头一次这么想干掉一个人。 “恐怕不行…”黄英苦笑。 “为何?” “这臭气味道太浓,离得远些,我用草木幽香还能遮住臭味,若是离得近了,恐怕…”黄英话未说尽,意思却很清楚。 庞谢明白,双方离得这么远,黄英尚且只能护住周身三尺,若是离得近了,恐怕没什么用。 “两位,你们若是没什么别的事,咱们就此散去吧,不然等着味道弥漫开来,说不定会伤到寻常百姓,那就不好了。”离草的声音再次传出。 庞谢眉头紧皱,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什么办法。 说话之间,离草来到花坊门前,一手托着刚才放在茶几上的微缩兰花,一手提着一个一尺长短的铸铁葫芦,葫芦口打开一个极小的小孔,正在“嗤嗤”的冒出一种黄色气体。 随着他走出花坊,街上臭味更浓,庞谢感觉到,就算站在黄英身旁,仍有一阵阵臭气迫近,令人恶心呕吐,不由向后退开。 “有什么好办法吗?”庞谢低声问道。 “倒不是没有,要么咱们跟他耗一阵,葫芦里的气体迟早会放完,到时候咱们再抓他不迟,要么想办法买个防毒面具,或者买个氧气瓶,把味道隔绝开就行。”黄英说道。 庞谢摇了摇头,说道:“这两个法子恐怕都不行,一来他不会等到气体放完再走,恐怕这会就要走,二来这气体太过邪门,我刚才试着停止呼吸,用手捂着鼻子,可是一点用也没有,防毒面具和氧气瓶恐怕没有” “这…” 庞谢目光一沉,单掌一挥,再次运转“借风”神通,唤来一阵狂风,向离草吹去,想要将臭气吹散,可是不知为何,狂风过处,臭味丝毫不减,反而越发弥漫开来。 庞谢见状,不由眉头大皱,看来离草放出来的臭气,别有玄奥,并不见得。 见庞谢出手无功,离草笑着说道:“我就不陪两位了,咱们改天再见。” 说完,他转身离去,沿着大街走了几步,转身向远处一条小巷走去,所到之处,行人纷纷昏厥,连逃开的机会都没有。 庞谢与黄英对视一眼,小巷道路狭窄,又有很多岔道,若是不跟进,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要被甩开,可是臭味太浓,两人又没法贴身去追,只能看着他就此远走。 “就这么让他走了不成,实在是不甘心!”黄英柳眉紧锁。 庞谢沉默片刻,望着越走越远的离草,忽然问道:“你说咱们离这么远都扛不住这味道,为什么他离那么近反而不怕臭?” 第九十九章 破法 “哦?” 黄英奇怪的看了庞谢一眼,没想到此时此刻,庞谢的注意力居然在这件事上,略一沉吟,说道:“他既然敢用这门法术,自然有办法不被法术所伤,不然自己也被熏倒,岂不成了笑话?刚才你说他觉醒了鼻识,会不会跟这个有关?” 庞谢摇了摇头,说道:“我听人说过,六欲觉醒之后,六感只会更加敏锐,他一定是有别的办法隔绝臭味。” 黄英默然不语,一时之间,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能远远望着离草渐渐远去。 只见百余米外,离草一手持着铸铁葫芦,一手端着兰花盆景,大步前行,时不时还回头瞧上两人一眼,面有得色,潇洒随意,黄英不由叹了口气,说道:“等他进了小巷,岔道一多,咱们就真追不上了,这次让他逃了,恐怕下次就更难找了。” 庞谢没有说话,凝神看着离草,忽然说道:“你说他手上为什么端一盆兰花?” “障眼法吧?”黄英犹豫说道:“他刚才要不是端起兰花,引开了咱们的注意,也不会给他机会发动机关。” 庞谢摇头说道:“不对,他的机关设置的很隐秘,机关发动之后,咱们才发现,完全没有阻挡他的机会,他完全可以直接发动机关,为什么先要端起这盆兰花,除非……” 两人说话之间,离草已经走到小巷巷口,忽然站住脚步,转过身来,冲着两人呵呵一笑,大声喊道:“两位少歇,咱们后会无期了!” 黄英脸上笼上一层寒霜,她与马子才费了许多心思,好不容易才从书君可口中得到韩笑的下落,又从韩笑哪里,得到桃花教高层的消息,愿以为有庞谢和马子才在,一定能手到擒来,出不了什么差错,没想到离草看起来没什么修为,却有这种手段,让人无法靠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溜走。 此人一旦走脱,一定会通知桃花教其他高层,到时候再找他们可就难了。 “嗯,算了,死马当作活马医吧!”庞谢忽然说了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黄英一怔,不知庞谢这话是什么意思,正要张口问,就看见庞谢低头弯腰,从地上捡了几块核桃大小的石块,远远瞄准离草,手腕一抖,便听“嗖”的一声,石子破空而出。 庞谢已是蜕凡境界,又练成“大力”神通,腕力强劲至极,几乎比的上小型挖掘机。 石子从他手中飞出,可谓势大力沉,快如流星,穿透层层空气时,激起一阵阵“嗡嗡”声音,模糊看到一道道气浪从空中划过,只差一点便要冲破音障。 这边出手如电,那边反应也不慢。 离草远远瞧见石子激射而来,身子一晃,连忙向旁边闪开,只听“啪”的一声,石子擦身而过,砸在他身后的墙壁上,“稀里哗啦”一阵乱响,小半堵墙竟被石子砸塌,力道之强可见一般。 离草见此情景,不由脸色一白,不敢转身就走,眼睛盯着庞谢手中的石块,眨也不眨一下。 庞谢见他闪开石子,手腕又是一抖,数枚石子如流星雨一般,连环射出,不断向离草射去,带出一道道白色气浪。 与韩笑、赵雪燕这两人不同,离草加入桃花教时日已久,修行功法的时间也长得多,而且身怀六欲神通,不能以寻常人视之,虽然肉身没什么修为,精神上的修为却相当不错,反应比常人快的多,连续几下闪躲,居然能够一一闪开,若是换一个寻常人,只怕连石子的来路都看不清楚,更不要说是闪躲了。 离草盯紧庞谢右手,看准石子来路,不断左右闪躲,闪开石子的进攻,不过,他也并不轻松,冷汗从额头上冒出,一滴滴落在地上,显然紧张至极。 眨眼之间,十余枚石子飞出,离草一一闪开,石子砸在他身后的墙上,将一道砖墙砸出了十几米的缺口。 幸亏离草手中铸铁葫芦散发的臭气太过厉害,原本街上的行人,不是被臭味熏跑,就是受不了味道刺激,一头晕倒在地上,否则早就被飞溅的石子伤了。 其实,莫说是街上的行人,就连路上正在跑的车辆,远远闻到一股难以抵御的臭气,拳都慌不迭的转换方向,夺路而逃。 一时间,以铸铁葫芦为圆心,周边方圆数百米内,竟然空荡荡的没有半个人影,就好像是旷野荒郊一样。 …… 离草一边闪躲,一边向后挪动脚步,不大会功夫,已经退到巷子口上,眼看就要脱身,于是冲着庞谢一笑,说道:“阁下不要再费劲了,离某先走了!” “着!” 庞谢低喝一声,最后一枚石子脱手而出,只是这枚石子似乎打偏,并没有向离草正面射去,反而射向他身体右侧。 离草见庞谢石子射尽,两手空空,这才松了口气,笑着说道:“好了,咱们……” 话未说完,就听“啪”的一声,他急忙转头去看,只见右手上端着的兰花盆景被石子击中,不但三寸花盆被击的粉粉碎,就连里面种着的小小兰花也被击的四分五裂,枝叶尽断,漫天飞舞。 离草看到兰花被毁,不由呆了一呆,随即大喊一声,竟将手中铸铁葫芦向庞谢狠狠扔去,自己转身就跑,不料,还没跑出三四米远,便“噗通”一下,一头栽在地上,哼也没哼一声,就这么晕了过去。 黄英远远瞧见这一幕,不由愕然当场,转头看着庞谢,不知是何缘故。 庞谢眨了眨眼,说道:“看来我猜得不错,他也扛不住葫芦里的臭味,也就是仗着这盆兰花才没事。” …… 离草既然晕倒,剩下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庞谢依样画葫芦,随手捡了几块石子,远远扔了出去,一枚枚石子打在铸铁葫芦上,将葫芦击的火星四溅,飞出数百米远,这才与黄英上前,将离草顺手提了起来,一起回到韩笑的车上。 回到车上之后,庞谢先是施展“医药”神通,将马子才唤醒,又把韩笑也拍醒,让两人一起坐在后座,把离草放在两人中间,叫这两人把离草看起来,小心他半途苏醒,又做出什么事来。 经过“驱神烟”这一吹,庞谢再不敢小看桃花教的人,谁知道又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招数,虽然未必能威胁到他,却也不好受。 马子才醒来之后,只觉得四下里恶臭扑鼻,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再去问黄英和庞谢,却见两人脸色不好,似乎不愿回答,只能先闭嘴,等回头再慢慢问。 至于韩笑,被庞谢一指点晕之后,再醒来时,看到离草已经晕倒在自己身边,便知道这位六欲使者已经栽在庞谢手下,于是更不多话,反而表现出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 一切安置妥当之后,庞谢悠然躺在副驾驶座上,说道:“好了,事情总算办完了,麻烦你开车吧。” 黄英怔了一怔,问道:“咱们去哪?” “你要是想见黄陶,咱们就去公司,你要是还想继续查这件事,咱们就先去他那里,好好审一下这个离草。”庞谢指了指离草说道。。 “可以,可以,去我哪里没问题!”不等黄英说话,韩笑连忙说道。 黄英沉思片刻,说道:“咱们先去他那里吧,黄陶还什么都不知道呢,咱们先不要把她扯进修行界的事情。” “好,那咱们开车走吧!”庞谢点点头。 “我不知道路,还是你开吧。”黄英说道 “哦,那个,我还没考驾照……”庞谢一脸正色。 第一百章 离草的故事 哗啦! 一盆冷水浇下,离草从头至尾湿了个通透,冷风一吹,身子不由颤抖几下,慢慢冻醒过来。 庞谢对他的“驱神黄风”实在太过厌恶,不肯用“医药”神通将他唤醒,索性舀了盆凉水试试,也让他清醒一下。 片刻之后,离草悠悠醒转,睁开眼睛,擦了擦脸上的水渍,迷茫得向四面张望,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他面前的庞谢。 庞谢就坐在他正对面,旁边坐着黄英和马子才,韩笑站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四双眼睛一起盯着他,或是好奇,或是阴沉,或是冷酷,或是幸灾乐祸,眼神各自不同,唯一的共同点是,看起来都不怎么友善。 按理说,桃花教的事情是黄英和马子才在查,审讯也应该以他两人为主,可是几人刚才商量了一下,之前遇到的桃花教众全都冥顽不灵,马子才与黄英两人刚才与离草交手时又落在下风,若是由他两人审讯,恐怕压不住离草,倒不如由庞谢主审,两人旁敲侧击。 “你是想死,还是想活,要是想死…”庞谢见离草醒来,脸色一肃,冷冷说道。 不料,还不等他说完,离草“噌”的一下爬了起来,双膝跪在地上,“扑通扑通”连磕了几个响头,大声喊道:“几位饶命,你们想知道什么,我说就是,一定不要杀我!” 庞谢无语,一肚子威胁,再也没机会说出口,预备好的逼供手段也落了空,转头看了看其他几人,马子才和黄英同样一脸茫然,就连韩笑也愣住了,眼神中露出一丝错愕。 “那你就说说吧,你是怎么加入桃花教的?桃花教又是怎么回事?教主究竟是谁”庞谢问道。 “好的,一定一定!”离草连连点头,竹筒倒豆子一般爽快,讲起一段往事来。 …… 离草并不是长安本地人,来自于长安以北的延平府,延平府位于雍州最北边,与云州草原接壤,习俗也与云州接近,与同在雍州的长安府反倒差了很多。 离草从小在延平府乡下务农,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来长安府打工,他没什么学历,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幸亏他在家务农的时候,学了一身打理花草的本事,这才在长安府郊区的花卉批发市场找了份看店的工作。 薪水少,待遇差,自然住不起公寓,便在花卉市场旁边的城中村里租了间房子,每天早出晚归,说不尽的辛苦,比在延平府乡下的时候还累。 他不是没有想过回去,可是大城市灯红酒绿,比老家的黄土地,吸引力不知要强多少,更何况这边挣得再少,也比在老家种地挣得多,最终还是没有回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离草也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多年,直到这天下午。 这天轮他调休,正在屋子里睡觉,忽然听到“砰砰”的敲门声,离草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打了个哈欠,喊道:“谁啊?” “是我!”门外的声音略带兴奋。 离草皱了皱眉,这声音有些熟悉,又想不起来是谁,于是从床上爬起来,慢慢吞吞的走到门前,打开屋门一看,只见屋外站了一个年轻人。 这人年纪在二十七八岁上下,一头短发,双眸极亮,显得很有精神,一件浅灰色的羊绒条纹衬衣,配上一条亮银色的丝绸领带,内敛之中又带着一丝嚣张,外面套着一身深蓝色的毛料西装,脚下蹬着一双熠熠生辉的潮牌皮鞋,手里拎了个看起来就很贵的皮质电脑包,一副精英成功人士的打扮。 离草虽然见识不多,但也在城里住了十几年,知道这样一身行头,没个几万块,想也不要想,通常来说,这种打扮的人应该出现在高档写字楼,或者别墅区里,绝不应该出现在这种破破烂烂的偏远城中村里,犹犹豫豫的问道:“这位先生,你找谁啊?” “哈哈,老离,怎么不认识啦?”这人大笑一声,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啊?你是?小贺!”离草这才认清楚这人是谁,不由又惊又喜。 这个年轻人叫贺奇,也是延平府人,三年前来长安府打工,刚来这里的时候,人生地不熟,连续一个多礼拜没找到工作,身上的钱花的差不多了,没钱住旅馆,只能在街边找了块地方,铺上废纸板,勉强存身。 离草从这里路过,正好听见他跟人说话,口音十分亲切,便上前聊了几句,觉得这小伙子还不错,便让他跟自己回去,聊了一夜之后,第二天在花卉市场里,帮他找了个搬运工的职位。 从此之后,贺奇便将他视作恩人,每天忙完之后,就来他这里聊天,日子一久,两人相交莫逆,渐渐以兄弟相称。 找到工作之后,贺奇也在长安府安定下来,在离草住处不远的地方租了房子。 直到有一天的晚上,贺奇忽然找到离草,说是新认识了个朋友,要他去见一个人,做一件事情,要是能干成,就能一步登天,就算做不成,也就浪费几天时间而已。 离草听了以后,劝他还是别去的好,这世上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只怕有什么阴谋,贺奇却坚持要去,他说自己身无分文,就算被骗也没什么,现在总算有个机会,比在这混日子强。 两人说完之后,在村里找了个小饭店,叫了两盘菜,一打酒,喝了个一醉方休,第二天,贺奇便消失了。 之后的两三个月,贺奇没有一点消息,离草打电话也没人接,发短信也没人回,还以为他出事了,没想到今天居然回来了。 “啧啧,你这是不得了啊!”离草仔仔细细将他打量一番。 “还凑合吧,本来早就想来找老哥了,可是事情太多,一直顾不上,今天才有空,就赶快过来了!”贺奇朗声说道。 “好,好,好!赶快进来坐会!”离草连忙说道。 “老离,咱俩还客气什么,我就不进去了,你跟我走,我已经订好地方了,咱们好好喝一顿!”贺奇不容分说,拽着他就走。 离草迷迷糊糊的被贺奇拽出家门,出门上一辆欧罗巴进口的X7越野,径直前往长安府南郊的一间海鲜主题餐厅。 这间餐厅位于长安府一间五星级酒店的一楼,主打欧洲纯正海鲜,味道和价格同样感人,在今天之前,离草别说是来,连听都没有听过。 贺奇进店之后,连菜单看也不看,随口点了几样菜,又要了瓶红酒,与离草开怀畅饮,吃饭的时候,离草几次想要问些什么,都被贺奇搪塞过去。 吃完饭之后,贺奇又带着离草去了长安府最贵的商业体,从内到外,买了一整套行头,全都是离草没听过的牌子,随便一件的价格,都让他咋舌,可是贺奇却毫不在乎,派头十足,就好像花的是游戏币一样。 买完衣服之后,两人又去附近一处温泉泡了个澡,直到夜色擦黑,贺奇才不慌不忙,驾车带着离草,一路出了长安府,来到终南山下的一处别墅区。 “小贺,你这几个月干嘛去了?” 刚才有吃有喝有玩的时候,离草还不觉得,此刻平静下来,他胆小怕事的本性逐渐浮现出来,感觉有些担心,贺奇这才出去了几个月,就能住别墅,开豪车,就算去偷、去抢也没这么快吧,难道他是去… 离草脑中忽然闪过贩*毒,军火,走私等一系列违禁词。 贺奇躺在沙发上,看着离草一脸的忧虑,哈哈一笑,说道:“老离,你怎么这么胆小?你以为我干嘛去了?咱俩认识这么久,对我你还不了解吗?我什么时候害过人?什么时候干过违法的事情?” “那你怎么能这么有钱?”离草忍不住问道。 “哈哈,老离,你相信世上有神吗?” 第一百零一章 始末缘由 “啥?”离草做梦也没想到贺奇会问他这句话,一时着急,连老家土话都喊出来了。 “老离,你信不信神?”贺奇缓缓坐直身子,脸色严肃起来。 “我…要说镇上的关公庙还是挺灵的,村头的龙王庙就差点,不过也没什么人烧香。”离草眼珠乱转,结结巴巴的说道。 贺奇摆了摆手,沉声说道:“老离,我没跟你开玩笑,你从小到大有没有信过神?” “我…这个…还真没见过…你说这事吧,咱没亲眼见过,也不是特别相信,可要说没有吧,好像也不太确定。”离草弄不明白贺奇的意思,只是直觉感觉不太对劲,这句话说得棱模两可。 “我见过!”贺奇斩钉截铁的说道。 “啊!”离草惊得张口结舌,呆呆的看了贺奇半晌,猛然间想到,贺奇不会加入什么非法教派了吧? 他以前听人说过,有些传销组织拉人头的时候,会先让人好吃好喝好玩一天,然后再说传销的事情,难道贺奇去干了这一行? 这也不对啊,今天白天吃吃喝喝,加上这一身贵到夸张的衣服,已经花了小十万块,就算把他卖了也卖不出这个价去,要真这么玩,这家教派估计早破产了! 就在离草心里天人交战的时候,贺奇再次张口,他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安慰说道:“老离,你不要不信,凭咱们的交情,我不会骗你!” “我信,我信,我当然信!”离草慌不迭的说道,眼前的贺奇表情古怪,有种说不清的陌生感,不由得心情紧张起来,只能连声附和。 贺奇叹了口气,说道:“老离,我知道这么说你不相信,没关系,咱俩虽然都没怎么读过书,不过事实胜于雄辩这句话,你总听过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贺奇双眼定定地望着离草,一直看到离草有些发毛,忽然笑了笑,笑容从嘴角边挤出,顺着嘴角向侧脸蔓延。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随着笑容的绽放,贺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衰老,皮肤渐渐变得粗糙,肌肉也变得松弛,皱纹爬上额头,一头黑发逐渐变得斑白,就连眼角也耷拉下来,整个人看起来就好像七八十岁的老人。 一个人变老,本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一个人在短短几十秒内变老,却足以成为最恐怖的梦魇! …… “你…小…贺,你去学魔术了?”屋子里足足安静了七八分钟,最终还是离草张口打破了寂静,结结巴巴的问出这句话。 “魔术?哈哈,老离,你这人真有意思,来,摸摸看。”贺奇大笑几声,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 离草颤颤巍巍的伸出手,仔细的摸着贺奇的脸庞,皮肤粗糙,甚至有些扎手,温度却很自然的,绝不是化妆或者魔术,能达到的效果,是真的在瞬间变得苍老。 “你怎么会变老?”离草难以置信。 “变老算什么?我还能返老还童。” 贺奇一字一句的说道,随即笑了笑,棉农再次发生变化,片刻之间,皮肤再次变得红润、饱满起来,头发也变得一团乌黑,就好像刚才的一切似乎只是幻觉。 “这是真的?”离草还是感觉难以置信。 “老离,你都亲眼看到了,难道还不相信?逆转生死,返老还童,你现在信不信世上有神?”贺奇骤然问道。 “我信!”离草脱口而出。 贺奇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大笑说道:“你相信就好,咱们原来是兄弟,以后还是兄弟,同患难,共富贵!” …… 在贺奇露了一手神奇的法术之后,离草彻底被折服了,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一个劲的问贺奇,究竟是怎么回事。 贺奇见他确实是打心眼里相信,并不是虚与委蛇,便不再推辞,找了个咖啡机,磨了一壶咖啡,给两人分别倒了一杯,打开窗户,趁着月色,一边喝咖啡,一边讲过去几个月发生的事情。 与即将步入中年的离草不同,贺奇年纪还轻,除了喝酒、聊天、打牌这些中老年娱乐以外,还喜欢参加体育活动,比如篮球、足球之类,就在他们租住的城中村不远,有一座大学城,七八所大学的新校区都建在这里。 郊区的土地不值钱,这些校区的面积都很广阔,篮球场、足球场之类的活动场所都很完备,在场上打球的学生更不缺乏,有这种便利条件,贺奇自然不会放过,每隔几天就去其中一所大学打球,日子久了,还认识了几个球友,交了几个朋友。 这天晚上,贺奇打完球,独自走出校园,正准备回家睡觉,忽然被一个人叫住了,这个人贺奇也认识,是他打球的球伴之一,算不上熟悉,但彼此都知道姓名。 这人跟他聊了几句,便要请他喝酒,贺奇想了想,回家也没什么事,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两人找了个烧烤摊,叫了些烤串,又叫了半打啤酒,边喝边聊,一直聊到半夜,贺奇终于忍不住问他,找自己有什么事,这人犹豫再三,最终讲了一件听起来很荒谬的事情。 就在三天之前,他晚上睡觉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叫做三世桃花尊主的神仙,让他去一个地方,见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是三世桃花尊主在人间的化身,只要他忠心侍奉,日后少不得一场造化。 这人醒来之后,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网络小说看多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奇怪的是,第二天夜里,他又做了一模一样的梦,清晨起来之后,还记得清清楚楚,这件事让他琢磨了一整天,也没想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更加奇怪的是,昨天晚上,他又做了类似的梦,唯一不同的是,梦中出现的三世桃花尊主似乎有些不悦,告诉他,若是延误时机,没有及时去见,日后只怕不妙。 这人半夜醒来,吓出了一身冷汗,再就没睡着,睁着眼睛熬到天亮,今天白天一整天都在琢磨,到底要怎么办,要是不去的话,怕继续做这种怪梦,要是去的话,又怕出什么危险,思前想后,决定找一个人与他同行,万一有事互相有个照应。 他并不是这所大学的学生,也是暂住在学校周边的,认识的朋友不多,找了一整天,也没找到合适的人帮忙,刚才正在发愁,忽然看到贺奇,见贺奇体格不错,看起来很有战斗力,便想请贺奇与他一起去。 贺奇刚开始只当是个故事,后来禁不住这人软磨硬泡,这才答应与他同去,可是天色已晚,公交车早就停了,没法连夜去,便约定明天一早就走,也就是这天晚上,贺奇前去跟离草告别。 至于后面的事情,贺奇说的就很简单,只说他们俩去了一个地方,果然遇到了梦中三世桃花尊主所说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见到他们之后也很高兴,不但将他俩收为门下,而且赐予他们俩一人一门神通,自任教主,封他两人为六欲使者,让他们回长安府传教。 两人之中,贺奇得到的神通便是这门能够逆转生死、返老还童的奇术,至于另一个人得了什么神通,贺奇并没有说,离草也没有问。 两人回到长安府之后,便开始传播桃花教,他们俩都有真实法术在身,传教容易至极,不过两三个月功夫,就已经收下不少弟子,其中颇有些富商大贾,这些人有的是钱,拼命给他们捐赠,贺奇白天的花销,就是这出自这笔钱。 说完过往的事情之后,贺奇告诉离草,当下有一个机会,教主前几天发出圣谕,让他们选上一批种子,由教主亲自接见,看看其中有没有可堪造就之辈,填充到六欲使者之中,想要离草去试一试。 离草自然没有拒绝,第二天一早出发,前去见桃花教教主,见面之后才知道,这次只选三四个人,可是备选的人却有一百多位。 他在其中并不出众,本来都以为没什么希望了,谁知教主见过他之后,立刻将他留了下来,传授他桃花教的法术,并将他封为六欲使者之一。 第一百零二章 教主其人 离草这番话,足足讲了一个多小时,中间有些模糊的地方,庞谢等人不厌其烦,反复询问,直到彻底说清楚为止,还有些离草自己也不清楚的地方,几人便通过细节一起参详,推敲当时的情况,最终等他说完,已经是四五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 听完离草的供述,马子才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你都已经加入了桃花教了,又是六欲使者之一,既不缺钱,也不缺人,怎么还想着去开花店?难道你跟赵雪燕、韩笑一样,把花店当做召见下线的地方?” 离草连忙摇头,说道:“那倒不是,我身为六欲使者之一,比他们身份高得多,只要定期召集教众,吸取他们采集的脑髓精神就行了,用不着再去见什么下线。至于开花店么,老实说,这是我的一桩心愿,我当初在花卉批发市场给人看店的时候,就老琢磨,要是我也能开一家店多好,如今有钱了,也就开了这么一家店,不为赚钱,就为完成一个心愿。” 马子才闻言,不由哈哈一笑:“你倒是不忘初心。” 离草挠了挠头,笑了笑也不说话,与庞谢等人聊这么久,他也逐渐发现,面前这几人并不是穷凶极恶之辈,还都是讲道理的人,得知他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之后,对他的态度也算和善,并没有想他想象那样,严刑逼供,直取性命。 “对了,你那个惑神花香和驱神黄风,都是怎么回事?”庞谢插话问道。 “我被选为六欲使者之后,教主赐给我一门法诀,我照着法诀修炼,没过多长时间,鼻子就变得特别灵,能够闻到几公里之外,或者几个月以前的味道,甚至离得近了,能闻出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来,当时你们一进花坊,我就知道你们是来对付我的。” 顿了顿,离草接着说道:“教主得知我鼻子变灵之后,专门赐给我一本秘籍,秘籍上记载了几个药方,我依照方子配置了几种药物,包括惑神香和驱神烟在内,这两种药威力最强,一个能把人迷倒,一个能散发出无法隔绝的臭气。我听教主说过,这本秘籍上的药物必须得我这种鼻子特别灵的人才能炼成,别人根本没法练。” “你没胡说八道吧?兄弟,要这么说,他练的确实不是佛门的六欲啊?”马子才听到这里,忍不住回头问庞谢。 “绝对没有,我是真没学过佛法。”离草苦笑。 “未必。”庞谢淡淡说道。 “我说的都是真的!”离草慌忙辩解。 “你先不要着急,把桃花教主传给你的法诀背一遍。”庞谢说道。 “好,好!”离草连连点头,丝毫没有保密的意思,将他学过的法诀从头背起。 “好了!”刚才听到一半,庞谢便挥了挥手,示意离草停下,接着说道:“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他传给你的这门功法只有壮大精神,激发潜力的用处,至于能够激发出什么能力,完全是因人而异。你学了这门功法,能够觉醒鼻识神通,完全是你的福缘,也是你前生修行所致,若是换一个人,只怕没什么用。” “啊?”离草一怔,似乎有些不信。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你以为他为什么收你为六欲使者,而不是收别人?这事信不信由你,我只说一句,今生神通乃是前世功德,你若是仗着神通作孽,只怕来世报应惨烈十倍。” 离草脸色大变,连忙说道:“我从没做过什么坏事,就是赚点钱花而已。” “那就好,对了,我当时喝那杯茶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不对,为什么你泼在铁壶上的时候,就变成迷药了?”说到这里,庞谢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那也简单,茶水里本来就没迷药,我把药物涂在茶壶上了,只要一遇到水,就会溶解挥发。” “那你为什么没事?”马子才有些想不明白。 “我传法的时候,也遇到过上门找麻烦的,这是我常用的对敌手段,事先都吃过解药的,所以没事。”离草说道。 “我上次问你的时候,你可告诉我没解药的。”庞谢笑道。 “嘿嘿,那时候咱们…”离草有些尴尬,不知说什么好。 “那驱神烟呢?你怎么也没事?事先吃过解药了?”马子才接着问道。 “驱神烟是真没有解药,那东西本来不是这样用的,按照秘籍里面记载,过去都是把药物封在坛子里,与人对敌的时候,远远把坛子扔过去,坛子摔破,药物挥发,对方立刻就被赶走。我是无意之中,得了一盆奇异的兰花,发现这花能够驱离周边三尺之内的一切气味,我才敢把药物放在葫芦里,用手持着走。”离草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一丝肉痛,说道:“可惜我那盆兰花,倒是真正的宝贝,如今也被毁了。” “没关系,我一会去兰花被毁的地方找找,只要能找到一点根系,我都能让它恢复如初。”黄英忽然说道。 “啊?”离草顿时又惊又喜。 “啊什么啊?就算复活也不会给你,省的你又去害人!”马子才冷声说道。 “没关系,没关系,只要能救活就好,到底是个异种,可不能就这么毁了!”离草连忙说道。 “你倒是个真正的爱花之人。”黄英轻笑,话语之中透出些许善意。 ……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已经全都告诉你们了,几位是怎么打算的?能不能告诉我一声?”离草巴巴的望着庞谢等人。 直到现在他还不知道这几人的来历,也不知道为什么抓他,不过自打他入教开始,心里就一直惴惴不安,日子虽然过得爽快,却总觉得很不踏实,不然也不会随身迷药。 这也是人的正常反应,离草接触到桃花教之后,学成了以往从未听说过的法术,按说是比以前强得多,应该比以前更有安全感才对,可实际上,随着他法术修成,拥有神通之后,人生前几十年的世界观也崩塌了,整个世界对他来说,重新变得充满了神秘与无知,就像小时候刚刚认识世界一样,就算是再荒谬的事情,他也不敢说绝对是假的,所以害怕的事物,反而比以前更多,甚至可以说,桃花教让他更加强大,也更加弱小。 尤其是,与赵雪燕、书君可这种虔诚教众不同,他对三是桃花尊主并不是完全崇拜,盲目相信这位教主无所不能,也会怀疑这位教主的来路,有时半夜梦醒,看起以往的历史掌故,常常能看到某人妖言惑众,拉拢无数教徒,结果被官兵围剿的事情,如黄巾军、如五斗米道、如太平天国之类,就会想到自己在若干年后,会不会也是其中炮灰的一员。 也正因为如此,在被庞谢等人抓住之后,他一点反抗心思都没有,第一时间举手投降。 庞谢闻言,沉思片刻,说道:“你的事情就不说了,咱们聊点别的吧,你一共见过桃花教主几次?” 离草连连点头,说道:“前前后后见过七八次吧”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离草眉头一皱,似乎有些畏难。 “不敢说?” “那倒不是,都落在你们手上了,还是什么不敢说的,是不好说。” “怎么讲?” “教主这人有些怪异,我这人没别的本事,眼力还行,这几年一直帮人看店,形形色色的客人见过很多,无论是谁,打眼一看就知道他是什么来路,可是教主这人我就有点看不透。” “详细说说。”庞谢忽然来了兴趣。 “我见过教主几次,这人有时宽宏,有时苛刻,有时开朗,有时阴郁,有时残忍,有时怜悯,就好像每次都不是一个人。”离草一面思索一面说道。 “我听说有些身居高位之人,喜欢故弄玄虚,尤其是这种教派的首领,这桃花教主会不会也是这种人?”马子才插话说道。 “不是,我看得出来,他是由心而发,绝不是故意假装的。”离草连忙解释。 “哦,这个人长什么样?”庞谢再次问道。 “年纪很轻,大概二十多岁,长得很有精神,说话做事很有威严,对了,你们在韩笑哪里见过一尊玉像没?他就长那个样子。”离草说道。 “嗯?”庞谢眉头微皱,想起玉像的模样,忽然脸色一变,问道:“你们教主姓什么?” “姓李。” 第一百零三章 蛛丝马迹 “李?” 庞谢心中不由一震,居然真的姓李。 他在书君可家里见过桃花教主的玉像,模样与李天华几乎一模一样,若这桃花教在只是长得像李天华倒还罢了,为何年龄也相近?姓氏也相同?要说两人没有关系,只怕谁都不肯相信,可要说两人有关系,当初李天华重病将死,也没修行人出手援助,这中间到底有什么秘密? “那他叫什么名字?”庞谢接着问道。 “这个我真不知道,我们在教主面前毕恭毕敬,连姓氏也不敢称呼,只敢称呼他为尊主,他姓李这件事,还是贺奇有一次无意中说出来的。”离草说道。 “你知不知道他平时住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离草再次摇头,说道:“教主有需要时,才会召集我们,我从来没有机会联系教主。” “其他人呢?难道桃花教中就没人能联系上教主吗?” “教中其他人嘛,教主之下就是我们六欲使者,再往下就是普通教众,普通教众肯定没法联系教主,至于我们六欲使者么,跟我同批的其他三个人资历太浅,肯定也不行,我觉得有法子联系教主的只有两人,一个是贺奇,另一个就是拉贺奇入伙的人,他们两个是最早一批见到教主的人,当时教主才刚刚创教,什么事情都要他俩去做,因此对他俩总是另眼相看。” “拉贺奇入伙的人是谁?” “这个我也不知道,这人比教主还神秘,几乎从来不出现,偶尔出现的时候,也不怎么说话,只跟贺奇打招呼。” “看来咱们只有找到贺奇,才能找到桃花教主,那你总知道贺奇在什么地方吧?”庞谢皱眉问道。 “知道,知道。”离草一问三不知,见庞谢有些不悦,连忙说道。 “这样吧,你带我们去找贺奇,只要找出贺奇,找到桃花教主,我们就放你走。”庞谢说到这里,顿了一顿,回头向黄英、马子才问道:“没问题吧?” 马子才没有回答,转头去看黄英。 黄英沉思片刻,抬头瞧了离草一眼,肃声问道:“离草,桃花教之前从长安府带走了一批女孩,你告诉我都去哪里了?还活着吗?你不要骗我,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否则一定会后悔。” 离草踌躇许久,说道:“我们桃花教之前是带走了一批女孩,都是各处的虔诚教众搜罗的,倒是通过我们几位使者的手送给教主,可我真不知道她们现在怎么样了,当时是教主下令,要建一座舜华天宫,需要宫女服侍,我们才去找的人,人找到之后,就被拉贺奇入伙那个人带走了,至于现在她们怎么样了,我真不知道。” “希望这些女孩没事,否则就算我们不杀你,也要把你交给警方。”黄英冷冷说道,声音虽然清冷,却给他留了一条活路。 离草连连点头,脸上露出感激之色,他有鼻识神通在身,能嗅出他人的心绪变化,确认黄英等人是真心实意肯放过他,并不是虚言欺骗,这才放下心来。 “好了,你该问的也都问了,现在可以说了吧,贺奇在什么地方?”庞谢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离草说到这里,见庞谢脸色顿时沉下,连忙说道:“不过没关系,我跟他约好了,今天晚上七点在城西火焰山喝酒,到时候他一定会去。” “火焰山?” “他说的是西郊的一家烤肉店,以物美价廉著称,你们现在个个身家巨万,怎么还会去这种小店?”马子才插话问道。 “钱是容易赚,口味可难变,我这人吃地摊吃惯了,总觉得欧罗巴海鲜餐厅还真没烤串好吃。”离草苦笑说道。 …… 问完最后一个问题,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了,几个人都还没有吃饭,韩笑自告奋勇去厨房做饭,庞谢点头应允,离草也想去帮忙,却被黄英拦住,只能老老实实呆在客厅,由她亲自看守,马子才趁做饭的功夫,一个人去明光路了,打算找找那株异种兰花,看看还有没有根系留存,庞谢见没他什么事,独自去房中休息。 客厅里只剩下黄英和离草,两人也没什么要说的,闲极无聊,便打开电视观看,离草规规矩矩地找了个凳子坐下,坐在正对电视的位置,黄英则斜靠在沙发上,半靠半躺,神情慵懒,就好像快要睡着了。 黄英看起来柔柔弱弱,又兼着一副疲态,似乎没有一点战斗力,其实她的真实修为其实在马子才之上,离草若是还不死心,想要趁机逃离,只怕会得到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庞谢回到屋中之后,摸出手机,只见手机上有几个未接电话,分别是黄陶、李天华、张胖子和吕青城打来的,便一一进行了回复,今早出门的时候,为了不影响行动,他就把手机调到静音了。 他先是打给黄陶,告诉黄陶,虽然已经见过黄英了,但是黄英这里还有些事情要做,不大方便回去,要她再等两天。黄陶早上接到庞谢的电话之后,心里已经放下一块大石,倒也不是很着急,虽然对于不能见面这件事仍然有些不解,但是也没有多问。 接下来,他分别打给张胖子和吕青城,这两人找他是一件事情,起因都是张胖子想找他喝酒,打电话给他没人接,便让吕青城去家里找他,结果家里也没有人,吕青城也给他打了电话,庞谢告诉张胖子这两天有事,就不陪他喝酒了,过两天见面再说。 最后一个电话,则打给了李天华,寒暄几句之后,告诉李天华已经见到黄英了,这件事情暂时不用他再操心,之后,他又要了李天华舅舅武中军的电话,不过,他并没有说要电话做什么,李天华也没有问,直接把电话号码报给了他。 就在两人打电话的时候,李月英听到了庞谢的声音,非要跟庞谢聊上一会,李天华只得把电话给她。 几通电话打完之后,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庞谢拿着手机,沉思片刻之后,最终拨通了武中军的电话。 “武先生,你好,我是庞谢。” “哦,庞先生,好久不见,我一直说让李天华请你出来,咱们见个面,好好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他说你有事去外地了,现在回来了么,咱们一起见面聊聊。”话筒对面传来武中军低沉的声音。 “见面的事情先不急,我有件事情想要跟武先生打听一下。” “请讲。” “我听天华聊过,他自小跟父母长大,除了你以外,再没见过其他亲人。” “不错,天华的父母跟双方家庭都有点矛盾,已经好多年不联系了,再说他们大多数都不住在长安,只有我在这边工作,偶尔照顾一下。” “哦,我这有件事情,本来要问天华,看来他未必清楚,恐怕只能武先生你打听了。” “什么事?” “天华有没有年纪跟他相仿的堂哥或者表哥?” “你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件事情?” “说来话长。” “我不赶时间。” “好,那我讲给你听……” 话筒这边,庞谢从见到书君可家的神像说起,一直讲到桃花教的建立,话筒那边,武中军的脸色渐渐低了下去,黑的就像墨水一样。 第一百零四章 关键人物 跟武中军通话结束,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韩笑中途进来过一次,告诉庞谢饭已经做好了,马子才也回来了,准备一起吃饭。 庞谢点点头,却没放下电话,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先吃,直到电话打完,独自在屋里静坐了一阵,这才离开屋子。 等他出来的时候,其他人都已经吃过了,留下半盆米饭,外加一盘小炒肉,一盘宫保鸡丁,一盘蒜蓉娃娃菜和一盘小青菜,两荤两素搭配适宜。 天色尚早,远没到出发的时候,几个人都没事做,黄英已经去休息了,马子才在玩手机,是最近正流行的“王者荣耀”,一时眉头紧皱,一时咧嘴大笑,玩的十分入神,韩笑和离草手机都被没收了,没法玩游戏,只能看电视解闷。 庞谢打了声招呼,坐在餐桌旁吃饭,面对着电视屏幕,电视里正在播放长安本地的一档新闻节目,画面上是一男一女两个记者,女孩长相甜美,拿着话筒正在说着什么,男孩留着杀马特的发型,扛着摄像机走来走去,这两人所在的街区,瞧着眼熟,仔细想了一下,才发现就是早上去过的明光路。 “各位观众,我是“都市快讯”栏目组的小唐,今天上午咱们栏目收到线索,有市民反映在明光路附近闻到大范围恶臭,担心是化学气体泄漏,还有人在附近的建筑物上发现了坍塌痕迹。栏目组立即派我赶到这里,并联系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现场进行了勘测,现在勘测已经结束了,我们先请长安XX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杨教授就恶臭问题进行解答。” “市民朋友们好,我是长安XX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博导杨X信,我现在就市民反映的恶臭问题做一讲解。”伴随着一个低沉而有磁性声音,画面里出现了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极有学问。 “我手上拿着的是附近的市政规划图,我们从图上可以看出,这附近并没有天然气管道,也没有其他化学存储设施,那么市民朋友们反映的臭味是从哪里来的呢,根据我的专业学识判断,这属于群体癔症的一种。” “群体癔症是一种轻微的心理或精神障碍。也就是说,当某个人出现不良症状的时候,人群中的其他人得到这种心理暗示,于是出现无意识的模仿,从而表现出与此人相似的不适症状。” “按照这种理论,我个人认为恶臭是不存在的,最大的可能性是当一个人的感觉出问题,具体来说就是鼻子闻到不该闻到的气味的时候,对其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以至于很多人都认为自己闻到了臭味,事实上,这只是一种幻觉。” “好的,我们刚才听到杨教授的精彩发言,对恶臭现象进行了完美的解释,现在我们请当时路过这里的市民张先生对建筑物坍塌的问题做一说明。” 笑容甜美的记者再次回到摄像头前,与他一起站在摄像头前面的还有一个圆头圆脑的胖子。 “张先生,有市民说,早上有两拨人在这里打架,附近这间花店的门窗是被一个年轻人撞坏的,对面那面墙也是被这个年轻人砸坏的,对此你怎么说?” “你觉得这可能吗?这墙是砖砌的,不是泥湖的,你用手摸摸,中间填的是水泥,不是面粉,怎么可能呢?”张先生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说道:“有些人为了出名,什么都敢乱说,早上我看的很清楚,当时这里发生了一起车祸,两辆车对面开过来,差一点撞了,俩司机都是猛打一把方向,其中一辆车撞到这堵墙上了,把这堵墙撞塌了,另一辆车冲到花店里了,把门窗都撞坏了。” “我们刚才已经听到张先生的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信谣传谣,好了,我们这个时段的报道到此为止,观众们如果有什么新的新闻线索,可以拨打电话:878XXXX8。” 伴随着记者甜甜的声音,现场影像逐渐结束,画面切换回主播台,就在最后一个现场画面里,依稀看到背景里面,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拎着一个铸铁葫芦朝记者冲了过去。 看完新闻报道,屋子里的几个人全都面面相觑,许久之后,马子才忍不住骂道:“我X,CTM的,到底是谁的癔症了!” 庞谢却没有生气,望着屏幕,眼神渐渐凝重起来,早上抓离草的时候动静很大,周围很多人都注意到了,本以为会传扬开来,没想到会这么结束。 如果说这件事情没人理会,无声无息的过去了,他倒不会多想,可是现在很明显,有人在动用媒体的力量进行掩饰,那么究竟是什么人在掩饰,是国家力量,是宗门力量,或者是桃花教的人? 不过,有一件事情,他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世间不乏修行人的踪迹,大众却不相信修行这件事情,原来真的有一股力量,在遮挡世界的真相。 …… 长安府,西郊,观湖别墅。 一张宽厚老旧的红木桌上,铺着一张略微泛黄的宣纸,一个年轻人站在桌前,手握毫素,细绘丹青,细心绘制这副长达十二尺的画卷。 从背面望去,这人披头散发,赤足踏地,身上裹着一件洗的泛白的棉布道袍,皱皱巴巴的,似乎从来没有熨烫过,看起来有些不修边幅,甚至可以说是邋遢。 可若有人从正面看去,就绝对不会说出邋遢这个词,因为这人的一双眸子璀璨如星,寻常人盯着看上一会,都会觉得眼睛痛。 一副长卷绘就,这人甩干手中毫管,抖了抖身上衣服,伸了个懒腰,又喝了半口凉茶,这才转过身来,瞧见身后站着一位花白头发的蓝衣老道,笑道:“怀德,你什么时候来的,有事情吗?” “先生,长安武中军求见,已经等了好久了。”老道恭恭敬敬的回答。 这个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道门高人“七妙先生”邵还,站在他身后的则是终南山玄幽观观主周怀德。 “他有没有说是什么事情?”邵还问道。 “没有细说,会不会跟他外甥的事情有关?”周怀德猜测。 “他外甥的事……算了,还是见面说吧。”邵还眼神幽幽,不知在想些什么。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书房,来到客厅,武中军早已坐的久了,见邵还来了,连忙站起身来,上前深施一礼。 “中军,不必多礼,怎么,今天过来有事吗?”邵还笑道。 “弟子惭愧,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过来拜见先生,确实有件事情禀报。” “什么事?” “弟子近日得到消息,有人在长安府传播桃花教,而且规模已经不小了。” “哦。”邵还点点头,却没有多说什么。 “先生知道这事?”武中军久在官场,察言观色的能力非比寻常,一眼便看出不对。 邵还微微点头。 “为何不将其剿灭?”武中军追问道。 “你说呢?”邵还反问。 “难道真是李家子弟所建?” “你都知道些什么?” “我听说创教之人与李天华相貌十分相似,所以冒昧一问,没想到真是这样。”武中军眉头大皱,恨恨说道:“李家也是九姓十三宗之一,向来尊崇道祖老君,怎么会有不肖子弟与桃花教混在一起?难道李家就没人管吗?纵然李家不管,难道道门也不管吗?” 邵还轻叹一声,说道:“此事牵扯甚大,桃花教只是表象,李家内斗才是根本。你是武家子弟,武家与李家缠斗千年,你应该知道李家三族并立之事,三族理念各不相同,如今只是勉强维持而已,涉及李家子弟的事情,稍微处理不慎,就是宗族分裂的结果,就算是道门也没法直接插手,更何况此事还不单是李家内斗,还有其他家族插手的迹象,否则,你以为老道为什么会从洞天福地来到这长安府。” “原来如此,先生原来就是为这件事来的,可是李家内情复杂,非外人所能插手,这事情又要怎么办呢?”武中军喃喃说道。 邵还脸上忽然露出奇怪的表情,说道:“老道来此之前,也在此事发愁,可是来此之后,却发现了两个关键人物,有这两个人在,此事却不难解。” “谁?” “一个是你外甥李天华,另一个你也认识,就是为你外甥改命的庞谢!” 第一百零五章 热血青年 华灯初上,夜风徐徐。 路上的行人多半都是刚刚结束了一天的操劳上班族,行色匆匆向家里赶去,日子虽然辛苦,但是想想家里苦侯的妻儿,热气腾腾的饭菜,明亮而又不耀眼的灯光,总会有几分慰藉。 东边日出西边雨,有人辛苦有人闲! 就在梨花路的北侧,开着一家名为火焰山的烤肉店,这家店开业已经有几年了,生意做得不错,刚开始只是一个小门脸,后来越干越大,就把周围两家门面全都租了下来,合成一家大门面,饶是如此,仍是客满为患,每当客流高峰的时候,便在街上摆了许多小桌,许多客人来得晚了,只能坐在街边。 晚饭时候,也是火焰山一天生意最好的时候,许多人已经呼朋唤友来到这里,围着一张桌子,吆五喝六,吃吃喝喝。 其中一张桌上,两人对面而坐,一人四十岁上下,一脸无奈,神情惊惶,正是身为桃花教六欲使者之一的离草,对面那人肤色黝黑,英气勃勃,是与他一同前来的庞谢。 至于马子才、黄英、韩笑等人,分别隐藏在长街两侧,以作万一之备。 “怎么还没到?不会不来了吧?”庞谢低头看了看手机,还差五分钟就是晚上七点。 “不会,不会,贺奇这人最终承诺,说好的事绝不会不来的!”离草连忙说道。 话音未落,就听有人大声喊道:“老离,你怎么在这呢,自己找个桌子就坐下了,也不给我打个电话,让我找了好半天!” 庞谢顺着声音望去,顺着大路西侧走来一个年轻人,一头短发,如同刺猬一般,一身运动服,走起路来飒飒带风,看起来很有精神,回头再看离草,只见离草频频点头,示意这人便是贺奇。 贺奇快步来到小桌前面,自顾自搬了一把木凳,一屁股坐了下来,看了庞谢一眼,笑着问道:“老离,这位兄弟是谁啊?” 离草苦笑,还没来得及张口,就见贺奇眉头一皱,说道:“来这么早,怎么没要点什么?” 说完,抬头喊道:“老板,来一打啤酒,一把肉,一把筋,再烤个茄子!” 喊完之后,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对庞谢说道:“兄弟不要见怪,最近活动量有点大,肚子老饿,先来点吃的垫垫。” “没关系,咱们边吃边说。”庞谢笑道。 “还不知道兄弟是做什么的?老离也不介绍介绍!”贺奇问道。 离草无语,自从见面之后,贺奇就没给他张口的机会,哪里是他不肯介绍,现在终于逮着机会,连忙说道:“这位先生想见教主。” “哦?”贺奇一愣,随即大笑,说道:“我还以为是老离的朋友呢,原来是教中的兄弟,想见教主还不容易,只要心中虔诚,下次教主召见的时候,把你带去就是了!” 庞谢含笑,点了点头,说道:“那敢情好。” 离草发现贺奇误会了,一脸尴尬,从桌子底下踢了贺奇一脚,想要提醒他一下。 “你踢我干嘛?”贺奇不解。 “我…”离草无奈,只能实话实说:“小贺,这位兄弟对咱们桃花教有点意见,早上去了我那一趟,跟我说的不太好,非要见教主,我说我不知道教主在哪,他不相信,非要拽着我找教主,没办法,我只能把他带到你这来了,有话你跟他说。” 贺奇听了离草的话,愣了好一阵子,猛然一拍桌子,倒把正在上菜的服务员吓了一跳,喊道:“老离,你说话太绕了,我才想明白,感情是你被这位兄弟收拾了,想跑又没跑掉,就把他带到我这来了?” 离草连忙说道:“小声,小声!” 贺奇眉毛一挑,没有再理离草,抬头盯着庞谢,说道:“这么说来,你是对我们桃花教不满意,准备挑了我们?” “说的不错。”庞谢一笑,身子微微前倾,双手一左一右搭在桌上,防备他暴起伤人。 不料,贺奇听了他的话之后,并未有什么过激反应,反而提起酒瓶,痛痛快快的喝了一大口酒,又抓起一把烤肉,狠狠吃了两口,奇怪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 庞谢愕然,刚才来之前,与马子才、黄英一起商量过很多应对方案,包括不同局面,不同反应,可是万万没想到,贺奇居然会问他一句为什么? 莫说是数百年前,桃花教人人喊打,只要泄露身份,就难免一刀之苦,就算是此时此地,桃花教也做下了绑架人口的勾当,否则黄英和马子才也不会追查此事,赵雪燕、韩笑以及离草,也不会身份揭破之后,脸色登时大变。 贺奇与他们都不同,这话问的理直气壮,就好像桃花教的身份,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情,反而是值得炫耀的事情。 庞谢沉默片刻,说道:“至少有两点原因,其一,桃花教功法特殊,专以掠夺他人精气神为生,造孽实在太多,其二,近日长安府有许多女孩失踪,是你们绑架的吧?” 贺奇倒吸一口冷气,说道:“看来你对我们了解很深啊!你说这两件事,不着急,咱们边吃边说,我给你解释一下。” 说话之间,他抓起一大把烤肉,转到庞谢方向,又倒了一大杯啤酒,放在庞谢身前,自己提起筷子,夹了一大块烤茄子。 庞谢也不客气,边吃边说,与他聊了起来。 “你说我们桃花教的功法有问题,专门掠夺他人的精气神,这一点我承认,可这在现代社会并不算错!”贺奇鼓着腮帮子说道。 庞谢目光一沉,说道:“愿闻其详。” “你看啊,桃花教的功法虽然能掠夺精气神,可是现代社会没什么修行人,起码我加入桃花教这么久,也没遇到几个真有修行的,真靠掠夺他们,恐怕我们这辈子也不用修行了。” “所以呢,我们只能把目光放在普通人身上,可是普通人没有修行,也没什么精气,只能吸取一些脑髓精神,我承认,这对他们是有些坏处,可也顶多昏睡几天,耗费一些精力罢了。” “这在过去,大家讲究修身养性,一心想要修行,自然对人不利,可是现代社会,娱乐这么发达,大家把精神都用在各种各样的娱乐上了,比如通宵玩游戏,熬夜追网剧,耗费的精神不比我们吸取的少,也没什么好处,与其让他们这样浪费,倒不如让我们吸取,还能给他们一些物质补偿。” 贺奇说到这里,目光之中透出几分诚恳来,这话倒不全是狡辩,确有几分道理。 庞谢点点头,说道:“倒也能自圆其说。” “兄弟理解就好,咱们再说第二件事,你说我们绑架了一些女孩,这事我承认,但这对她们来说,不但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件好事!” “我们把这些女孩带走,并不是要把她们怎么样,只是教主新建了一所舜华天宫,需要有人打理,可是这座天宫,神奇之处太多,不便让世人所知,所以才用这种手段抓人,到天宫之后,我们就把实情告诉她们了,她们见识过天宫的神奇之后,自愿留在天宫,不在踏足人间。” 庞谢微微摇头,说道:“以桃花教惑乱人心之能,落在你们手中,若不能让她们心悦诚服为你所用才是怪事。” “兄弟!”贺奇毫不避讳,伸手拍了拍庞谢的肩膀,诚恳说道:“话不是这么说,我这人没什么文化,但是我听教主说过,人生七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恨离别,人人都少不了,可是在舜华天宫,有三世桃花尊主在,人人都可以免去这七苦,你说这算不算她们人生中最难得的机缘?” 庞谢摇头说道:“人生七苦,就算是西方大日如来降世,太乙救苦天尊临凡也解救不了,区区三世桃花尊主又有何德何能,敢说解脱七苦?” 庞谢本以为这句话对三世桃花尊主不利,说出这句话之后,本以为贺奇就算不立即动手,也会跟他翻脸,不料,贺奇不但不怒,反而点点头,说道:“兄弟说的不错,我家三世桃花尊主是没有大日如来、太乙天尊法力高强。” 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可是有一点,他们法力虽高,却没有决心解救世人,我们尊主法力虽差,却愿意降世临凡,亲自踏入红尘,解救众生之苦,这一点又是他们比不上的,话又说回来,我们尊主现在法力虽弱,无法助终生解脱,可是终有一天,能够修成无上神通,渡化世间万物!” 庞谢盯着贺奇,见他说这番话时慷慨激昂,一副热血青年的做派,显然是发自内心,不由心中暗道,邪魔外道害人不浅,贺奇本性极佳,若是走上正途,未必不能做出一番事业,可惜入了桃花教,大好男儿误入歧途,真是太可惜了! 第一百零六章 远大理想 贺奇一番话说完,见庞谢没有反驳,兴致更高,放下手中烤串,抹了把嘴,指着路上的行人,说道:“兄弟,你刚说我们桃花教的法术能惑乱人心,让他人为我所用,这一点我不否认。可是你看,这路上的那一个人,不是为了一点微薄薪水,给人做牛做马?” “就拿路边等公交那位兄弟说吧,一身白衬衣、黑西裤,提个黑色公文包,一看是卖保险的,干这一行,天天在公司被领导骂,出门被客户骂,怎么办?不干了?还不是要压下心火,笑脸迎人,难道这就不违心?” “还有那位兄弟,边走边打瞌睡,一定是做研发的,天天守在电脑前面,早上出门天还没亮,晚上回家都已经能看见星星了,今天难得早点回去,还累得只想睡觉,跟老婆孩子十天半个月说不了一句话,难道就顺心了?” 庞谢顺着他的手指望去,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离草坐在旁边,却有些忍不住了,问道:“小贺,你居然想了这么多?这话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 贺奇一声长叹,拍了拍离草的肩膀,说道:“老离,咱俩认识这么久了,你是什么人,我还不了解?你这人虽然不错,但是眼光、魄力都有限,跟你只能谈感情,不能谈抱负,这位兄弟不一样,虽然是头回见面,可是我感觉得出来,是可以谈大事的人!” 庞谢微微一笑,问道:“你要谈什么大事?” 贺奇坐直身子,双手将桌上的啤酒、烤串全部拨开,留下中间一片空白,高声说道:“这也没什么可瞒的!教主早已经定下,咱们桃花教这次出世的主旨就是八个字‘天下一统,地上神国’!” “我们打算以十年为限,传教大江南北,成为华国第一大宗教团体,正式与国家合作,成为华国国教,再以三十年为限,让我圣教传遍世界,东踏扶桑,西扫欧美,然后以五十年为限,潜移默化,转变人心,至多百年之后,便能全球一统,建成地上神国,从此,世上百亿人民,皆是兄弟姐妹,消灭一切愁苦,岂不比当今社会强上千倍百倍?” 贺奇说起这些的时候,表现的兴奋异常,眼神深处隐隐有火焰涌动,显然这番话并不是偶然的想法,已经成为他心底的一种信念。 离草目瞪口呆,望着贺奇发愣,似乎是被这种宏大的理想吓住了,喃喃自语:“小贺,咱们桃花教准备搞这么大?我还以为…还以为…” 他连续说了几遍,声音越来越小,最终也没说清楚。 “兄弟,你觉得我们这想法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干!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买卖!”贺奇没有管离草说什么,眼睛紧紧盯着庞谢不放。 庞谢微微摇头,笑了笑说道:“你这想法不能算错,天下为公,世界大同,本来就是上古圣贤之道。” 贺奇连连点头,说道:“兄弟果然是做大事的人!看来是答应了?” 庞谢摆摆手,说道:“不忙,你先不要着急,你的想法虽然不错,可惜却有一点问题,那就是你们桃花教并没有力量支撑你们的抱负。” 说到这里,庞谢脸色渐渐严肃起来,沉声说道:“黄巾军也好,五斗米教也罢,甚至是百余年前的太平天国,最初起事的时候,无一不是立下宏图大志,想要重整河山,可是都没有支撑理想的实力,最终堕落成为一己之私,残害天下百姓的邪魔外道!” “我虽然没有亲身经历,却听高僧大德说过,这些教派最大的问题是,不顾自身实力所限,立下无量宏愿,承担因果太多,以至于无法偿还,索性破罐子破摔,做事越来有没有底线,最终被各大门派所灭。” “依我看来,你们桃花教势力太小,却要做改天换地的大事,比之黄巾军、五斗米教又差了数筹,依仗的只是所谓三世桃花尊主的一点法力,最终结局绝不会好。” “我不知道你们教主为什么要在长安府,重建桃花教,但是在我看来,他既是修行人,又有桃花教的传承,自然知道桃花教的教训,也应该懂我说的道理,可是他明明知道,却要迎难而上,只怕是别有目的。” “贺奇,我看你这人本质不坏,若是愿意听我一句话,还是早点醒悟,速速与桃花教斩断关系的好!” 贺奇有他自己的理想,庞谢自然也有他的道理。 庞谢在金山湖隐居八百年,虽然大多数时候都在沉睡,但时间一久,见识自然广博,不是贺奇这种年轻人比得上的,桃花教的所谓理想,可以煽动贺奇这种人,但对庞谢来说,几乎不值一驳。 像贺奇这种想法的虔诚教众,无论是什么教派都不缺少,若不是他觉得贺奇还算不错,也会跟他废话这么久,早就一拳打晕,带走了事。 贺奇听了庞谢的话,想了一想,摇头说道:“兄弟,你的想法我不认同,我认为,人生在世理想和信念是最重要的,实力什么的,都可以慢慢积累,并不足以阻碍我们圣教成事。” 庞谢一笑,摇头说道:“理想固然重要,力量也真实不虚,相辅相成方能成事,二者若是差距过大,结果一定不妙,你们桃花教的理想与力量差的可不是一般的大,这样吧,咱俩不要做口舌之争了,带我去见你们教主,我倒要瞧瞧,他到底要干什么!” 贺奇“唉”了一声,连连叹气,说道:“可惜,可惜,我还以为是一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没想到你也不理解我们圣教的理想,教主我是不会带你去见的,你对我们圣教有误解,恐怕要对教主不利。” “我要是一定要见呢?”庞谢问道。 “哦?” 贺奇盯着庞谢看了一会,说道:“非要见?还是算了吧,我觉得你这人还不错,不想跟你动手,我力量太强,恐怕控制不了,一不留神伤了你!” 庞谢哑然一笑。 贺奇眉毛一挑,说道:“你不要不信,你别以为把离草收拾了,就能跟我动手,他那人没什么真功夫,我跟他可不一样!” 庞谢叹了口气,说道:“咱们还是手底下见真章吧!” 贺奇做事爽快,说动手就动手,不顾周围人多,“唰”的一拳,击出,直击庞谢面门。 庞谢右手一挥,随手一封,将他这一拳挡下,拳掌相交之际,不由“咦”了一声,似乎是有些奇怪。 这一拳实在是太……轻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拳的速度和力量都不错,几乎可以跟职业拳击运动员媲美,可是对庞谢来说,这一拳差得太远,事实上,不要说是与他相比,就是连马子才、李大勇,甚至略有小成的田七都不如。 贺奇自信满满,绝不是装出来的,可是拳脚却又如此之轻,难道是有别的古怪不成? 第一百零七章 浮夸 “啧!兄弟好本事,居然挡得住我这一记怒龙拳,难怪敢来找我们桃花教的麻烦!” 贺奇一拳无功,不由轻啧一声,两眼放光,由衷地发出惊叹。 庞谢面色古怪,这分明是平平常常的一拳,为什么会有起这么浮夸的名字,怒龙拳,也亏贺奇能喊的出口,转头再看离草,只见他也是一脸尴尬,左手拿着一把烤串,右手捧着一杯啤酒,正在向四面张望,装作路过的样子。 “兄弟,再接我一记飞龙斩!” 贺奇大喝一声,猛然站起身来,左臂抡圆,立掌为刀,由上向下,一掌往庞谢的太阳穴劈去。 庞谢肩头一晃,手肘向上一顶,肘尖正顶在贺奇掌缘,将他这一斩轻松拦住。 平心而论,这一斩比刚才那一拳的力道,至少要强出三分,可是对庞谢来说,这点力量比被蚊子叮一下也强不了多少。 按说两人在夜市摊上动手,前后左右到处都是人,早就有人注意到了,要么劝架,要么报警,可是贺奇边打边喊,招数的名字实在太过浮夸,以至于旁边的食客都以为他和庞谢在开玩笑,居然没有任何人想到俩人在真打。 “兄弟,有两下子啊,咱们到此为止吧,再动手我可要用真功夫了,我这门法术练成的时间不久,还控制不好,搞不好你是要受重伤的!” 贺奇连续两次进攻,都被庞谢挡下,却没有继续出手,而是重新坐了下来,又开始劝庞谢离开。 庞谢无语,沉默片刻,说道:“你放心吧,我不会受伤的。” 贺奇脸上顿时露出惋惜的神情,摇了摇头,还是没有动手,低下头去,抓起桌上烤串,风卷残云一般,把桌上的酒肉吃喝干净,这才大声喊道:“老板,结账!” 说完这句话,贺奇又压低声音,说道:“我力量实在太强,有点控制不住,万一在这动手,把老板摊子砸了就不好了,咱们先把账一结,找个没人的地方再动手。” 庞谢目瞪口呆,他这辈子见过的人多了,但像贺奇这样的奇葩,还是头一回见到,身为桃花教六欲使者之一,也算是邪魔外道的一员,居然表现的这么亲民,一点反派的自觉都没有。 片刻之后,贺奇结过账单,与庞谢约好交手地方,就在长安府西郊的昆明湖公园里面,又要了两听冰镇啤酒,两手分别抓着一罐,大踏步往目的地走去。 庞谢掏出手机,给黄英、马子才发了条微信,简单说了一下情况,跟在贺奇身后,同样往公园走去。 至于离草,自有马子才他们招呼,想要趁机溜掉,那是白日做梦。 …… 两人一前一后,往昆明湖公园走去,等到公园门口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晚上九点多钟了,园里的游人大多都在往出走,只有他们俩往园里走,惹得管理员频频注目,生怕这两人干什么坏事。 昆明湖公园位于长安府西郊,因园内建有昆明湖而得名,昆明湖是长安府城区面积最大的人工湖,形状狭长,东西长,南北窄,建成时间不长,周围也都没有开发,四周都是荒地,游人并不算多。 尤其是公园深处,有一片青竹林,竹林附近只有几盏光线微弱的路灯,再没有其他光源,到了夜间,几乎没什么人敢过来。 今夜正值十五,月光不错,穿过重重竹影,洒在林中空地上,斑驳陆离,明暗交错,颇有些桃源仙境的感觉,贺奇能把交手的地方选到这里,足以说明此人内心深处,还有几分豪情。 “兄弟,你要是现在离开,我权当没见过你,下次有机会见面,还能再一起喝酒!” 贺奇甩掉身上外套,挺身站在林中,双脚一前一后,呈虚字步,双拳一上一下,前拳护住前胸,后拳守住裆下,看架势不像是什么传统拳法,倒像华国近几十年最流行的格斗术—散手搏击。 “动手吧!”庞谢双手垂在身体两侧,淡淡说道。 “好!” 贺奇大喝一声,脚下发力,飞速向庞谢冲来,右拳一挥,出手就是一记勾拳。 庞谢正要出手拦截,忽然怔了一怔,因为就在这一瞬间,他在贺奇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奇怪的变化,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这变化来得快去得快,等他用心感受时,却没任何发现,就好像刚才只是一个错觉。 就在庞谢一愣神的功夫,贺奇的拳头已经到了眼前,再想招架已经来不及了,于是脚尖一点,向后滑出半步,正好躲过这一拳。 贺奇一击不中,大吼一声“天地霸煌拳”,左手握拳,停于腰间,双腿一蹬,借着腰胯之力,狠狠向前击去,拳锋直冲庞谢胸膛。 庞谢左手一挥,手掌挡在贺奇拳头的前进路线上,只听“啪”的一声,拳头正好砸中掌心,被他一把抓住。 “咦?” 就在两人拳掌接触的那一瞬间,庞谢心中不由一动,这一拳的力量比之前强了好几倍,单以力道而已,已不在马子才之下,只是拳术不佳,所以威力上差了些。 即使如此,对庞谢来说,也没什么差别。 “嗯!” 贺奇闷哼一声,想要把拳头撤回去,可是他力量与庞谢相差实在太远,挣扎了几下,始终没有结果。 “兄弟,厉害啊,你也不是凡人啊!看来我今天可以好好打一次了!”连续几下没有挣脱,贺奇不但没有惊慌,反而露出惊喜的表情。 庞谢心中一动,贺奇的反应太过奇怪,难道还有压箱底的本事? “吃我一记银河星爆!” 暴喝声中,贺奇右臂抡圆,如风车般向庞谢砸下,若是换做刚才那一拳的力道,就只是街头斗殴的王八拳而已,没有丝毫威胁,可是不知为何,贺奇这一拳却打出音爆拳的效果,只听“噼里啪啦”几声脆响,拳头已经到了庞谢天灵盖上。 庞谢眉头一皱,身形向后撤出半步,右臂向上一挥,一招“吕洞宾——醉酒提壶力千斤”,正好将贺奇拳头架住,随即双臂一起发力,向外猛然一抛,将贺奇凭空抛出十多米远。 贺奇的平衡能力不错,虽然落地的姿势有些狼狈,却也没有摔倒,踉踉跄跄退了几步,最终站稳了身子。 “你这是什么法术?”庞谢沉声问道。 贺奇刚才这一拳,力量再次攀上高峰,达到正常人的十多倍,不要说杨踱、马子才,就算是初入“蜕凡”境界的修士,也没有这么强的力量。 这一拳对他来说,虽然没什么威胁,但这力量增加的太快,增加的太过古怪,要是不弄清楚,搞不好会阴沟翻船,所以他才会当机立断,把贺奇扔了出去。 庞谢身怀“医药”神通,最擅长观察人的气血,在他眼里,贺奇的气血并没有超过常人的地方,也就是普通人中比较好的水平,顶多是职业运动员的平均水准,不应该打出如此力道的拳头,难道贺奇拥有与“大力”神通类似的法术? 庞谢忽然想起,离草曾经说过,贺奇给他表演过一次逆转生死,返老还童的法术,他当时还以为贺奇用的是障眼法,因为逆转生死这种法术,至少要天仙境界才成,绝不是区区凡人能够施展出来的。 现在看来,贺奇即使真的不能逆转生死,用的也不是障眼法,而是别的法术。 想到这里,庞谢目光一沉,看来贺奇这人并不是一味浮夸,还有些真本事在身,倒也小瞧不得。 第一百零八章 激战 “你猜错了!” 贺奇挺直身子,竖起一根手指,冲着庞谢摇了摇,说道:“我这才不是什么法术,这是三世桃花尊主赐下的请神之法,名为——四值附体!” “四值?难道是四值功曹?”庞谢闻言,不由一愣。 要说请神之法,倒也不算罕见,莫说是桃花教、白莲教这种邪魔外道,就算是佛道两门,也有不少请神之法,区别在于佛道两门,多半是请三界伏魔帝君、三坛海会大神这种声名煊赫的顶尖神灵,至不济也会请四大天王降世附体。 桃花教、白莲教这种邪魔外道可就杂了,请来的神灵名号繁多,或是白莲圣母,或是无生老母,甚至有请孙悟空、猪八戒的,可是这些教派并没有真正请神的能力,名号归名号,实际归实际,请来附体的往往都是妖魔邪祟,甚至不入轮回的恶鬼,附体之后或是吸取阳气,或是肆意作恶,往往得不偿失。 可是“四值功曹”一向没什么威名,无论是正是邪,庞谢以前还真没听说,有人会请这路偏门神仙。 “你猜的不错,还算有点见识,我请来的就是四值功曹!”贺奇见庞谢脸上露出疑惑之色,也不忙动手,侃侃而谈,看来他喜欢动嘴,确实胜过动手。 “想必你也知道,四值功曹便是值时、值日、值月、值年四位神仙,可你未必知道我这们请神之法有多大威力!” “愿闻其详。”庞谢沉声说道。 “哈哈,我看你人不错,也不瞒你,我这请神之法能请来四位神仙,若是只请值时功曹,一身力气便能增加四倍,若是再请值日功曹,力量就可以再乘以四,也就是平时的十六倍。” “哦。” “你本事很不错,我跟其他人动手,顶多请来值时功曹,就能大获全胜,刚才跟你动手,已经请到值日功曹了,没想到你还能跟我打!”贺奇一挑大拇指。 庞谢微微点头,刚才两人交手,第一拳的时候,贺奇力量是寻常人的三四倍,第二拳的时候,力量骤然增强到十多倍,从这一点来说,贺奇的话似乎是真的。 可是不知为何,庞谢总感觉似乎有点不对,感觉事实并不像贺奇说的那么简单。 “你都知道我的神通了,还要动手吗?我刚才只用了十六倍的力量,还控制得住,等我召来值月功曹,力量就要再乘以四,达到平时的六十四倍,我可就真控制不住了,搞不好你会死的!”贺奇见庞谢没有反应,继续张口劝说。 “你放心吧,我没这么容易死。”庞谢一笑,运转“医药”神通,凝神注视贺奇,想要瞧瞧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接招吧!” 贺奇双脚猛一跺地,只听“嘭嘭”两声巨响,脚下踩出两个一尺多深的土坑来,双臂急速挥舞,空气中传出“噼里啪啦”一阵脆响,仰天一声大吼,一道白浪从口中喷出,如同一条白龙,冲起十多米高,眨眼之间,气浪散开,一阵沉闷的“嗡嗡”声向四面八方传去,就好像炸弹爆炸一样,声势之强,简直如同人形坦克。 “八门遁甲-莲华!”贺奇做完准备动作,大吼一声,双目赤红,脚下猛一发力,飞身向庞谢扑去。 庞谢心中无语,虽然他看起来好像是在拼命,可是招式的名字还是一如既往的浮夸,总有种演戏的感觉,而且这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不会是从动漫上抄的吧? 无语归无语,庞谢却不敢小视,贺奇身法极快,就在前冲的这一瞬间,身形骤然模糊了一下,速度已经超过了他眼睛的捕捉能力。 …… 啪! 一声脆响回荡在竹林之中。 庞谢重视归重视,却不会真的怕了贺奇,他身怀“大力”神通,一身力道已经到了惊世核俗的地步,虽然贺奇也算不错,但比他差的还远,双臂架在胸前,正面挡住了贺奇的拳头。 “好大的力气!”庞谢微微有些诧异。 这一拳的力量,已经不在黑龙谷中的老邱之下,换做杨踱、马子才他们,绝对挡不住这一拳,可是贺奇的气血,明明只跟正常人相当,不应该有这么强的力道才对,难道用的真是请神之法?力量真的是从神仙那里借的? “挡得住啊?继续来!” 贺奇也是一呆,随即一声大笑,身子骤然向下一矮,闪过庞谢正面封挡,窜到他的左侧,右臂变拳为肘,直顶庞谢左肋。 好快! 以庞谢敏锐的五感,居然也没捕捉到贺奇的身形变化,等他发现贺奇一肘顶出的时候,肘尖已经触到庞谢的衣服。 庞谢眉头紧锁,他已是“蜕凡”境界的修士,突破至“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自身神经系统在体内灵气的浸润下,已经逐渐向非人境界转化,神经反应快的不像话,饶是如此,仍有些追不上贺奇的身形变化,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仅就贺奇现在展示出来的速度,他恐怕得到“神经关”大成之后,才能完全捕捉到贺奇的身形,更不要说,按照刚才的说法,贺奇还能请“值年功曹”上身,若是速度再增,那就更加难办了。 幸好庞谢的“神经关”虽然没有大成,“肌肉关”却已经大成,贺奇这一肘刚刚沾到他的肋骨,肋部肌肉便开始自行蠕动,如同涂了油的滑轮一般,将这一拳卸开。 贺奇一拳抡出,不但没伤到庞谢,反而力道打空,差点伤到自己,一个踉跄,几乎摔倒。 庞谢见状,反手一捞,去抓贺奇的脖子,贺奇见机的快,猛然向下一趴,就地一个翻滚,滚出七八米远,这一把居然捞了个空。 …… “兄弟牛逼啊!” 七八米外,贺奇站起来之后,拍了拍身上的土,一脸惊讶的看着庞谢,说道:“这样都打不动你,兄弟到底是什么来路?拜的哪路神仙?我跟我家教主也说说,咱们强强联合呗,不要老打来打去!” “可以啊,那你现在带我去见你家教主。”庞谢随口说道。 “好啊,那咱们…”贺奇说道一半,猛然反应过来,喊道:“不对,你是诓我带你去见教主!” 庞谢无语,忽然觉得跟贺奇交手很不划算,即使赢了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兄弟,你这就没意思了,我对你以诚相待,你拿我开玩笑呢?也罢,反正我是看出来,你也就这点本事,没机会抓住我,让你再见识见识我的真本事,打到你心悦诚服!”贺奇大声说道。 “抓不住?那你可以再试试。”庞谢一笑。 “好勒,瞬步!” 贺奇再次喊出一个令人尴尬的名词,不过名字虽然尴尬,威力却不可小觑,随着他这一声喊,速度又快了三分。 如果说他的身影,刚才只是有些模糊的话,现在几乎已经出现了重影,稍一眨眼,就会失去踪迹! 出乎意料,贺奇的速度虽然快了,庞谢却没有丝毫惊慌,嘴角挤出一丝笑容,单掌猛然一挥,大喝一声“风来!” 话音未落,平地卷起一阵狂风,骤然逼向贺奇,被这狂风一压,贺奇速度遽然降下,再想提速,难如登天! 庞谢瞅准机会,飞身向前一扑,双手向前一递,一左一右,紧紧抓住贺奇的手腕! 第一百零九章 生命燃烧 啪!啪! 借着狂风骤起,贺奇身法受限的这一瞬间,庞谢出手如电,一把抓在他手腕上,双掌如铁钳一般,将他两只手腕紧紧夹住。 贺奇突然遭擒,却能遇乱不惊,张开嘴巴深深吸了口气,这口气吸得极深,以至于丹田鼓起,胸膛凹下,身体都有些变形,随即向外一吐,发出一声长啸,一道乳白色的气浪脱口而出,直刺庞谢面门。 他虽然有些逗逼,战斗意识却丝毫不弱,只凭这一手应对之法,就知道他确实是实战的天才! 可惜双方实力相差过大,贺奇的力量虽然不弱,但比老邱强也有限,比庞谢差的更远,他这一番应对,注定无法成功。 庞谢也不吸气,就这么张嘴一吼,只听“轰”的一声,一团气流由他口中喷出,正拦在乳白色的气浪前面,将这道气浪砸散,甚至尤有余力,气流反冲到贺奇身前,将他一身衣服撕裂,吹的破破烂烂。 气流扑面而来的时候,贺奇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等这一阵气流吹过之后,才睁开眼睛,惊讶地看着庞谢一眼,两人交手至今,他才第一次看清楚庞谢的实力。 “好厉害!” 贺奇盯着庞谢,眼里却没有畏惧,只能看到熊熊燃烧着火焰。 庞谢却没有理他,双手抓着贺奇的手腕不放,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发现了什么很难缠的东西。 贺奇见庞谢没有反应,大吼一声,双脚狠狠向下一踏,深深踩入地下,牢牢扎稳身子,同时双臂向外猛地一甩,利用双足踏地的反作用力,想要挣脱庞谢的束缚。 “安静!” 庞谢一声断喝,双手一起发力,拽住贺奇的胳膊,猛然向下一按,贺奇刚刚站起的身子,瞬间向下又沉了几分,只能拼命地抬起胳膊,勉力和庞谢对抗。 两人一上一下,正面对抗,两股相反力道遇到一起,庞谢的力量立刻吞没了贺奇,硬生生的把他往下又按了两尺多深,两条大腿都深深埋在土里,就好像被种到土里一样。 …… “兄弟,你不错啊,还是头一回有人把我逼到这份上!看来我不请‘值年功曹’是不行了!” 贺奇大口喘着气,下半身埋在土里,上半身的衣服破破烂烂,头上、脸上全都是泥土,就好像刚刚从非洲逃回来的难民,可是口气却一点不小,就好像是因为他一直忍让,才落在下风。 出乎意料,庞谢并没有出言反驳,反而轻轻松开了他的手腕,向后退了两步,低头看着他,脸上带着一种古怪的表情,眼中多了一丝怜悯。 “兄弟,你想明白了?知道我的厉害了?看在你这么知道进退的份上,就不计较你这次了!赶快走吧!”贺奇挥手拨掉头发上的泥土,整了整发型,双手一撑,从坑里爬了上来。 “这种请神之法你用过多少次了?”庞谢忽然问道。 “我…三四次吧?” “不止,你用的这么熟练,应该练习过不少次吧?” “你问这个干什么?”贺奇脸色一变。 自从庞谢与他见面以来,他一直是一副精神百倍,斗志昂扬的模样,即使刚才有些狼狈,眼睛深处也燃烧着火焰,可是不知为何,听到这个问题之后,坚定的眼神里第一次出现动摇。 “那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挥霍寿命?”说完这句话,庞谢再次沉默下来。 贺奇听到这句话,身子不由一抖,就好像遭受雷齑一般,几乎站立不稳,双手缓缓垂下,用力抬起头来,看着庞谢,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没说出口。 两人都不张口,也没有动手,一时间,竹林之中顿时安静下来,只能听到风吹竹叶的哗哗声,与飞鸟腾空“扑闪扑闪”挥动翅膀的声音。 …… “你是怎么知道的?”许久之后,贺奇张口,打破了竹林中的寂静。 庞谢轻叹一声,缓缓说道:“千般法术,万种神通,归根到底都要落在修为二字,修为强则法术强,修为弱则神通弱,绝没有修为平平,却威力奇大的法术,如果有的话,一定付出了不为人知的代价。” “你跟离草一样,都没什么修为,体质比寻常人好也有限,却能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确实让我惊讶,所以我就在想,你究竟付出了些什么,才能让一个普通人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 “你这门法术非常罕见,我刚才一直没看出来到底是怎么回事,直到刚才抓住你的手腕,才发现你的生机在飞速流失,要是一般人像你这个流失速度,恐怕早就死了,可是你却恍若无事,还能坚持下来,并且获得了极强的力量。” “我就想,作为一个平常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补充生机,你又能付出什么代价呢?想来想去,恐怕只有生命了!” “要是我没猜错,你付出的代价就是生命,你是在燃烧生命跟我战斗,如果继续打下去,我不会有事,但你一定会死,那你觉得还有战斗的必要吗?” 贺奇沉默一阵,用力呼了口气,似乎要把心里的烦闷全都呼出去,伸手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烟,点着了,用力吸了几口,斜靠在一根碗口粗细的竹子上,呆呆的看着手中的香烟。 一阵夜风吹过,香烟迅速燃尽,片刻之间,只剩一点烟灰,就好像生命燃烧之后的痕迹。 “兄弟,当初教主传我这门请神法的时候,就给我说过,四值功曹,慷慨无比,分文不取,只要寿命,值时功曹附体一分钟,要我一小时的寿命,值日功曹附体一分钟,要我一日的寿命,值月功曹附体一分钟,要我一月的寿命,值年功曹附体一分钟,要我一年的寿命,我从头到尾跟你打了十几分钟吧,零零碎碎加起来,差不多耗了我一年多的寿命。” “人嘛,都贪生怕死,所以这门请神法虽然厉害,可是没几个人愿意学,当然,教主也说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学,也挑人,命格合适才行。” “人人都怕死,我当然也不例外,可是,我又不能不学,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庞谢问道。 “我这人从小就笨,学什么什么不成,干什么什么不行,早早就不上学了,到处找地方打工,都只能干最简单,卖苦力的活,从来没什么人看得起我,有一次还差点饿死在长安街头,也就是老离跟我不错,愿意拉我一把,我本来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老天待我不薄,居然让我遇到教主。” “教主是这世上第一个看得起我的人,跟老离不一样,老离是可怜我,教主是真的看得起我,他教会了我好多东西,让我第一次有了做人的尊严,可是我呢,报答不了教主。” “我实在太笨,什么都学不会,教主没办法了,给我说,咱们桃花教敌人不少,你出门在外总要防身吧?才交给我这门请神之法,还给我说,能不用尽量不要用,万一要用,也要尽量少用。” “教主对我这么好,你说我能不学吗?能不好好学吗?学了能不好好用吗?” “我这条命算什么?一辈子能挣多少钱?能痛痛快快活几天?倒不如就这么卖给教主了,报答教主的厚恩,也为我挣一份做人的尊严!” 第一百一十章 杀机 夜深如墨,月华如水。 昆明湖公园的深处,一片幽静的竹林之中,贺奇的声音越来越高,情绪也越来越激动,说到最后,信手一挥,一掌劈断了身后那根碗口粗细的青竹,慨然喊道:“教主对我有知遇之恩,我贺奇这辈子,生是桃花教的人,死是桃花教的鬼,就算舍去这条命不要,也要为桃花教千秋大业,地上神国出这一份热血!” 庞谢凝神静听,却没有被他这一份热血感染,直到他全部说完,方才淡淡说道:“我不知道你们教主是不是像你说的那么好,但我知道,一个人若是真的有大仁大义,能为苍生万物着想,就不会教给别人这种不要命的法门。” “一条命也没什么,我死之后,魂入神国,自然能与三是桃花尊主永世长存,等到地上神国建立那天,我还能重新复活,永生不死!”贺奇一脸狂热。 庞谢说道:“你想得太多了,先不说地上神国能不能建起,就说你这门功法吧,四值功曹也是天庭正神,不会无缘无故夺人性命,只怕他传给你这法门并不是什么请神之法,就算是请神之法,请来的也不是四值功曹!” 贺奇略微呆了一下,随即又摇了摇头,说道:“不是请神之法,还能是什么?力量总不是假的吧?” 说话之间,他伸出左手,抓住身体左侧一根手臂粗细的青竹,用力一捏,只听“咔嚓”一声,五指硬生生穿透竹管,将这个青竹从根部捏得粉碎,“哐当”一声,青竹失去底部支撑,砸在地上,惊起一片飞鸟。 庞谢不为所动,说道:“这世上修行法门众多,单就大罗之道来说,就有佛门、道家、神灵、幽冥、血脉、不朽六大体系,无论是哪一门得到真传,威力都极不凡,你这点力量也算不得什么,不能作为证据。” 说到这里,庞谢脑中猛然浮现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我自己修行的又是哪个体系的法门?单看“玄功要诀”来说,确实有些接近道门,可是“燃灯通神术”又太过诡异,完全判断不来,是哪一家的秘术。 只是不知为何,这个念头在他脑中一闪即过,转眼间又被抛在脑后。 “贺奇,你我多说无益,你虽有法术,却不懂修行,还是让我去见你们教主,到时候是人是鬼,是神是魔,我自有判断!”庞谢冷声说道。 对于桃花教的事情,他本来没什么兴趣,最初掺和这件事,是因为答应黄陶,帮她找回姐姐,找到黄英之后,想的是顺手帮她收拾了离草,一起去见黄陶,直到那个时候,他还是想尽快了解此事,好回去修行。 他第一次对桃花教感兴趣,是从离草口中,得知桃花教教主与李天华不但长得一模一样,而且是同一个姓氏,年纪也相仿,于是给武中军打了个电话,从武中军哪里得知,李天华的出身并不是看起来这么简单,牵扯到华国一个赫赫有名的修行家族。 故此,桃花教一事,内情绝不简单,他也就来了兴趣。 一方面,他与李天华兄妹相交日久,已经有些情意,另一方面,他也有借机了解修行界的目的,这才想要与黄英、马子才继续调查桃花教,不过,直到那时,他对桃花教虽然没什么好感,却有没有太多恶意,因为这种教派如过江之鲫,杀不胜杀,剿不胜剿,自有名门正派费心,用不着他动手。 可是现在,他第一次对这位从未谋面的桃花教教主生出杀心,明以恩义笼络,暗以术法控制,这种人多在世上活一天,对世人都是莫大的伤害。 他踏足红尘已经有些日子,深感红尘众生,生存虽然不易,但也各有精彩,各有人生,现在有人竟为一己之私,不惜蛊惑众生,以他人性命开道,当真可杀! …… “不行!”贺奇坚决的摇了摇头,说道:“你这么厉害,又对我们教主有恶意,恐怕会对教主不利!” “我要是一定要见呢?” “你不要逼我!我以前最多只请过值月功曹,力量是平常的六十四倍,还控制的住,要是我请来值年功曹,力量就会暴涨到平常的二百五十六倍,我真的控制不住,搞不好咱俩都会死的!”贺奇咬着牙说道。 世界重量级拳王泰森的重拳记录是224公斤,普通职业拳击手的直拳力量在200公斤上下,贺奇虽然差点,一拳也有150公斤以上,若是乘以二百五十六,就是38400公斤,也就是38吨,还要多一点。 38吨听起来不是很多,但是一辆重型卡车的载重一般在20吨左右,加上自重也不到30吨,换句话说,贺奇若真的请来值年功曹附体,随手一拳,就相当于一辆重型卡车的撞击,推树树倒,推房房塌,若是打在人身上,只怕连渣也不剩。 出乎意料的是,庞谢一脸平静,丝毫没有担忧的意思,淡淡说道:“你要是决定了,那就出手吧。” “我!”贺奇双眼圆睁,大喊一声:“你逼我的!看我八门遁甲-夜咆!” 随着他的喊声,身体四周出现一层薄薄的红色雾气,两只瞳仁变得血红,双拳紧紧攥在一起,力量用的太大,有些控制不好,拳背面渗出点点血珠,整个人看起来就好像地狱的恶鬼一般!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没想到贺奇的最终招式,名称还是这么尴尬,只是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还是先收拾了他罢,想到这里,飞身向前一扑,一掌向贺奇正面拍去。 贺奇伸手一抓,试图抓住庞谢的手腕,他之前的速度已经远在庞谢之上,此时力量更强,速度应该更快才对,可是不知为何,他这一抓的速度却极为缓慢,甚至还不如正常状态。 庞谢身形一晃,闪过贺奇这一抓,轻轻跨出一步,来到贺奇身后,反手就是一掌,正劈在贺奇脑后。 “嗯!怎么可能……” 贺奇闷哼一声,踉踉跄跄向前扑出两步,勉强回头瞧了庞谢一眼,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软软摔倒在地,就这么晕倒过去,在他晕倒之后,身体四周的红色薄雾,逐渐消失在空气之中,瞳仁也逐渐变回黑色,刚才的变化就好像只是一场梦幻。 贺奇的压箱底功夫,在庞谢面前居然如此不堪一击,直到晕倒之前,他还是难以置信! 庞谢轻叹一声,弯下腰去,伸手在贺奇身上拍了两下,轻轻发现他全身上下,已经伤痕累累,小心翼翼,把他提了起来,大步向公园外面走去,打算先把他带回去,为他疗伤。 神通法术哪有这么容易练成,庞谢以“蜕凡六关”第一关“肌肉关”大成的身躯,尚且无法发挥“大力”神通的全部威能,全力激发的结果,只能是骨断筋折,贺奇以寻常人的肉身,就想发挥出如此强的力量,没有立刻死去,就已经不错了,还想跟人动手,简直是在做梦。 更何况,万事万物,皆有根源,凭借凡人之躯,就算是拼上性命,又怎么可能换来这么强大的力量,否则大家都去修拼命好了,还修行做什么? 对于所谓的四值功曹附体,庞谢是不信的,只是贺奇所用的这门法术,到底是什么来路,他现在还看不出来,恐怕只有找到桃花教教主,才能真正弄明白这门法术的底细。 第一百一十一章 瞒天过海 深夜。 昏黄色的灯光照在路边停放的一辆七座MVP商务车上,反射出迷幻一圈圈迷幻的光彩,四周静悄悄地,没有行人,也没有车辆,这里白天人就不多,夜里更是连野狗都不愿来。 车里坐着四个人,黄英、马子才、韩笑和离草,四个人的心情都不相同。 庞谢离开火焰山的时候,发过一条微信,让他们在这个地方等,可是约定的时间早过了,庞谢仍没有回来。 韩笑不断向车窗外面望去,盼望庞谢尽快回来,脸上不时露出焦虑的表情,他背叛了桃花教,把注压在庞谢身上,如果庞谢再输的话,只怕长安虽大,却无他容身之地。 黄英与马子才的表情都很平静,似乎一点也不焦急,不过,两人的表现虽然相同,内心的想法却完全不同。 黄英心情紧张的程度,绝不在韩笑之下,只是她心沉如水,喜怒不行于色,这才看不出来。马子才是真的不担心,他跟庞谢交过手,见识过庞谢霸绝人寰的一拳,所以并不认为庞谢会出事。 离草则是一脸悠然,他与贺奇相交莫逆,贺奇曾经在他面前演练过请神之法,贺奇有什么本事,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在他看来,贺奇一定能大获全胜,到时候就可以连他也一起带走,否则,他也不会这么痛快的答应带庞谢去见贺奇。 怀着不同的心情,四个人在车中静候,直到庞谢出现在车门以外。 当庞谢提着贺奇拉开车门的时候,离草的表情就好像是被人在嘴里塞了十个臭鸡蛋。 “你......他......”离草一脸惶恐,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清楚。 他做梦也没想到,庞谢一点事都没有,倒是贺奇像条死狗一样,被人拖了回来。 庞谢没有理他,把贺奇塞进车里,紧接着,一纵身也窜了上来。 “他怎么了?”离草慌忙起身,一把搂住贺奇,拖到自己身边的座位,伸手摸了摸,发现一身是血,有几处骨头还断了。 庞谢瞪了他一眼,没有理他,转头对着韩笑,冷冷地说了声:“开车。” 昔年在金山湖的时候,他的日子虽然寂寞,却也自在,除了偶尔抱怨天地元气不足,再没什么烦心事,可是自打他踏足人间之后,见识到了人间的精彩,也感受到了红尘的束缚。 无穷无尽的规矩,无所不在的算计,让他心中常常感到烦闷,从来没人教过他,如何去化解这样一种情绪,只能一直压在心里,直到今夜,与贺奇的这一次交手,让他第一次为这种情绪找到了发泄口,一腔愤恨全都转成杀机。 “嗯?好,你......”马子才听出他声音不对,想要问些什么,却被黄英拦住。 黄英心思细腻,从庞谢的一句话中,便听出他心情极差,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却也不愿触他的霉头,转身推了韩笑一把,示意他赶快开车。 韩笑不傻,立即反应过来,连忙发动汽车,猛踩一脚油门,离开了这个地方。 …… 汽车顺着公路一直向前,上了高架桥,一路向南开去,时间太晚,路上已经没什么车了,一点也不拥堵,开起来极为顺畅。 庞谢靠在座位上,打开汽车玻璃,冰冷地夜风吹在脸上,让他的杀心略微收敛了一些,目光穿过车窗,静静的望着天空的月亮,思绪骤然飘到数百年前。 那一夜,金山湖畔,杀声震天,数千人在这里厮杀,从月上梢头,直杀到天光大亮,最后活下来的不过百人而已,那时候,他并没有觉得残酷,只是觉得无聊。 可是今天,他只在人间生活了短短半年,便知道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生命,每个人都应绽放出独特的光彩,只是因为某些人的一己之私,就这样白白死掉,实在是人间最大的不幸。 “离草,除了通过贺奇,还有什么办法能找到桃花教主?”庞谢忽然问道。 “啊?你叫我?”离草一个激灵,连忙转过身来,说道:“他不肯说吗?” 马子才和黄英也听到庞谢的声音,投来询问的眼神。 庞谢点了点头,将今夜两人交手的情况说了一遍,包括贺奇修行这门请神之法的残酷之处,以及他对桃花教主的耿耿忠心。 “怎么会这样......”不要说马子才与黄英,就算离草听完,也是一脸惊讶,他只知道贺奇身手不凡,却没想到贺奇付出了这样大的代价。 “还有别的办法吗?他恐怕死也不会说的。”庞谢问道。 “这个真没有了,有可能知道教主在哪里的,只有两个人,他就是其中一个,至于另一个人,比教主还神秘,我就更不知道他去哪里了。”离草苦恼的摇摇头。 “要是让你去劝他,他会不会说?”庞谢问道。 “没用,他这人是死脑筋,一根筋,他认准的事情,谁说都没用,除非是我们教主亲自给他说,他才会听话,可是......唉”离草 “除非是你们教主...”庞谢靠在座位上,眼睛微微闭起,大脑飞速旋转,思考着解决的办法,忽然,他睁开眼睛,冲着离草说道:“我好像想到办法了,不过,需要你的协助。” “嗯?什么办法?我能帮得上忙?”离草愣了愣问道。 “你可以的。”说完,庞谢从兜里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出去:“喂,还没睡吗?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有点奇怪,你一定会感兴趣的,咱们稍后见面。” …… “咳...咳...咳...” 贺奇从睡梦中惊醒,猛地坐了起来,顿时觉得浑身上下无处不痛,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差点叫出声来,过了好一阵子,感觉才稍微好一点,不那么疼了,才有精力向四周张望。 窗外一片漆黑,只能判断是夜间,却看不出来具体时间,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夜灯,并不是很亮,勉强能够看清楚屋子的轮廓而已。 这是一间布置的很精巧的屋子,墙上的每一幅画都挂的恰到好处,桌上的每一件摆设都兼具实用和美观,看得出来,主人为这间屋子花了许多心思。 这是哪里?贺奇感到一阵头痛,慢慢回忆刚才发生过的事情,对了,他在昆明湖公园跟一个叫庞谢的人交手,最后好像是被他打败了,等等,那岂不是说他现在是被人抓住了? 贺奇一个激灵,急忙翻身下床,想要离开这里,不料,他刚刚站住,就觉得一阵剧痛再次袭来,两腿一软,差点坐回床上,全靠坚强的意志力,才站直了身子。 “呼......呼......” 贺奇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缓缓抬起头来,眼睛死死的盯着屋门,奇怪,怎么没人进来?刚才下床的动静不小,要是有人看守他的话,应该能听到了才对,难道是没人看守? 贺奇心头一热,小心翼翼的向屋门走去,轻轻转动门锁,打开一条小缝,偷偷往外看去,只见外面黑漆漆的,一个人都没有,于是忍住剧痛,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一步,两步,三步...... 贺奇一步步向门口走去,就在他的手搭在门把手的那一瞬间,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你要去哪里?” 听到这个声音,贺奇只觉得心脏一阵抽搐,几乎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用力转回身子,只见朦胧月色之下,一个年轻人倚着窗框站在哪里,手里捧着一支高脚杯,轻轻晃动,杯子里的红酒迎着月光荡来荡去,组成了一副迷醉的画卷。 “教主!”贺奇呻吟着叫出声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引动风雷 朦胧夜色之下,一个年轻男人倚窗而立,银灰色的月光穿透玻璃,照在他苍白的侧脸上,在地上投影出一张棱角分明的面孔。 就算贺奇再看一万遍,也绝不会认错这张脸,双眉斜插入鬓,双目璀璨如星,冷酷与温柔混在在一起的眼神也略显神秘,让人永远捉摸不透,正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桃花教教主,只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什么?不认识我了?”教主淡淡问道。 “我……教主,您怎么会在这?我有点想不明白,这是在哪?抓我的哪些人呢?”贺奇满脑子的问号,几乎不知道该先问哪一个。 “不要慌张,先喝一杯。”教主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稍微欠了欠身,从窗台上端了一个高脚杯,遥遥递向贺奇。 贺奇这才注意到,窗台上面摆了一瓶法兰西木桐酒庄的红葡萄酒,是教主最爱喝的口味,只剩多半瓶了,于是走了过去,接过玻璃酒杯。 “这里是长安府西郊星光路169号,碧玺天成小区三号楼10楼1号,原先是离草旗下一位叫做赵雪燕的教众的家,现在已经被别人占了。至于我为什么来这里,当然是来救你。”教主轻声说道。 “教主,这么说之前的事情您都知道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您怎么知道我出事了?您是怎么找到我的?”贺奇虽然得到了一部分答案,但是脑海里冒出的问题却更多了。 “我做事,什么时候需要向你解释?”教主眉头一皱,没有再继续回答,而是转过头去,对着月亮,将杯中红酒一口饮尽。 “我错了。”贺奇回答的很干脆,丝毫没有辩解的意图。 教主转回头来,脸上露出一丝笑意,重新又倒满酒,举了举杯子,说道:“干杯!” 贺奇压住满腹疑问,举杯共饮。 “时间不早了,我们走吧。”干完这杯酒,教主随手扔掉杯子,拎起剩下的小半瓶酒,大步向门口走去。 “是!”贺奇一愣,大声答道,快步跟在教主身后,跟着走了几步,忍不住说道:“教主,您最近瘦了!” 教主脚下一顿,轻轻耸了耸肩,头也不回地说道:“以我之瘦,换天下肥,这买卖做得来。” “嗯。”贺奇闻言,身子不由一抖,心中一阵酸楚,两行热泪顺着脸颊流下,喃喃说道:“教主,您一向不为天下人理解,实在是辛苦了!” 两人一前一后下楼,楼下已经停好了车,教主一甩手,把车钥匙扔给贺奇,自己向后座走去。 贺奇连忙打开车门,坐到驾驶员的位置,问道:“教主,咱们去哪?” 教主略微皱了皱眉,似乎有些疲倦,说道:“你先开吧,你开到那,咱们就去那。” “好的。”贺奇点点头,说道:“教主,我不知道您现在住哪,我住那地方又不安全,要不咱宋定博那去吧” “也好,难得出一次天宫,有日子没见他了。” “好!” 说完,贺奇发动汽车,踩下油门,出了小区,沿着环城线,一路向东开去。 …… 贺奇并不知道,就在他驾车离开小区的时候,庞谢等人正站在赵雪燕家的阳台上,透过阳台玻璃,居高临下的望着他。 “这么容易就糊弄过去了?贺奇也太傻了吧?他就没有过这个教主是假的?说不让他问,他就真不问了?”马子才一脸惊讶。 “他怎么可能想到?李先生刚来的时候,就连我也吓了一跳,要不是庞先生解释,我压根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跟教主这么像的人,不但长得像,就连声音、表情、动作,都一模一样,简直神了,就像是同一个人!”离草说道。 “就算是两人长相相同,可是李天华对桃花教主的事情一无所知啊,全凭你给他说的那点东西,刚见面的时候能唬住,两人聊上一会,聊得事情多了,恐怕还是难免露馅吧?”马子才仍有疑虑。 “这倒未必,我听庞谢和离草的描述,贺奇这个人对桃花教主崇拜至极,丝毫没有任何反抗的念头,如果是这样的话,只要他第一印象认定了李天华是教主,那么接下来,就算李天华有些话说的不对,他也会以为是自己的问题,想法替李天华圆上。”黄英说道。 “还有这一说?”马子才有些不信。 “这本就是人类的弱点之一,否则,历朝历代多少邪魔外道又怎么能成事。”黄英说道。 “你俩就放心吧,李天华不是这么容易被人识破的,咱们现在下楼,看好他的定位,一路跟着走就是。”庞谢说道。 有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能在人群之中,一眼看出他身具神通的男人,又岂会轻易被人看出破绽! …… 长安西郊,观海墅区。 笃、笃、笃!门外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怀德,进来吧。”邵还打开夜灯,斜靠在云床上,懒洋洋的说道:“这都几点了,怎么还没睡?有什么急事吗?” “启禀先生,武中军刚来电话了,说是他外甥李天华去见庞谢了,两人好像要一起图谋对付桃花教。他说之前先生给他交代过,只要他外甥与庞谢联手,便立刻禀报先生,要不然我也不敢这么晚了,还来打扰先生。”周怀德推开屋门,站在门口,毕恭毕敬的说道。 “哦?”邵还眼睛一亮,徐徐坐起身来,问道:“他有没有说那两人准备如何联手?” “武中军说,具体如何动手,他也知道的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听外甥女李月牙说,好像是说有个人跟他哥哥长得特别像,要李天华去假扮。” “假扮?”邵还闻言一愣,随即抚掌大笑,说道:“好,好,好,也亏他们想得出来,比我想的更好,看来此间之事,终上踏上正轨,不日便能解决,也不枉我与敖烈一番辛苦!” “先生算无遗策,敖殿下心深如海,您二位联手,自然不会失手,只是我不明白,这两人都是小辈,虽然庞谢有些修为,但与先生相比,还是天差地远,纵然出手,无碍大局,先生为何会如此高兴?”周怀德有些不解。 邵还笑道:“此事说来话长,也罢,既然已入终局,不妨讲上一讲。” “二十多年前,九姓十三宗之一的李家,有一位子弟名叫李异居,本是李家这一代在世俗界的代言人,后来因为种种巧合,阴差阳错,与千年世仇的武家女子武中瑛结合,后来两人双双被逐出家门,在红尘之中厮混。” “十多年前,李氏夫妇跟随某个科考团,前往天山进行地质考察,结果在某座山谷发现一件异宝,结果消息走漏,引来杀身之祸,数日之后,两人遭遇车祸,双双殒命,这件异宝后来被李家收回,只留下一双儿女在长安府中,便是李天华和他妹妹李月牙。” “这件事我之前并不知道,还是武中军走了以后,我从你口中听到的,具体详情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邵还说到此处,笑着问道。 “那是自然,这件事当年在长安府影响很大,此处的修行人没几个人不知道的。”周怀德连忙说道,随即皱了皱眉,问道:“可是这又与先生有什么关系?又与桃花教有什么关系?怎么又能车上敖烈殿下?小道实在是有些不明白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连锁反应 听了“七妙先生”邵还一番话,周怀德不但没有明白过来,反而更加糊涂,接连问出几个问题来。 邵还呵呵一笑,却没有立即回答这几个问题,起身下了云床,打开壁柜,取出一罐茶叶,沏了一壶热茶,放在几案之上,又取来两盏茶碗,说道:“此事说来话长,在我来长安之前,也没有全盘定计,还是听你说了李天华的事情之后,又与门中联系,弄清楚来龙去脉,才定下如今这条计策,说起来,这其中还有你的一份功劳。” “先生言重了,小道实不敢当。” “怀德,你先坐下吧,咱们慢慢说,这件事还要从当李异居当年得到的那件异宝说起,对了,你可知当年李异居得的那件异宝是什么?” “小道不知,李家人对此事讳莫如深,大家都只知道个表面,难道先生已经知道了?”周怀德好奇的问道。 “略知一二吧,据门中弟子传来的消息,当年李异居得到的那件异宝,乃是一块残破的石壁,高约七尺,宽约三尺,上面以工笔,细细描绘了一副七彩图案,是一处洞天福地的图画,唤作舜华天宫图。” “李异居虽然修为平平,但毕竟出身九姓十三宗,见识还是有的,看到这块画壁之后,立刻发现了画壁的不凡之处,于是第一时间联系李家,让他们来取这块画壁,想要以此宝赎罪,重归李家宗谱,不料,此举却为他引来杀身之祸。” “就在这消息传出不久,李异居忽然得到了一个噩耗,他儿子李天华在长安府遇袭,已然受了重伤,未必能活多久,李异居夫妇大惊失色,连夜带着画壁,离开考察基地,乘车要出雪山,不料中途遇到车祸,夫妻两人双双殒命。” “李异居为何会死,咱们暂且不说,却说李异居夫妇死后,那块画壁被李家收回,经过李家某位前辈高手的探查,这块画壁果然是一件罕见的宝物。” “是何宝物?”周怀德忍不住问道。 “不知道。”邵还摇了摇头。 “哦?” “不止我不知道,就连李家也没人知道,因为他们在这块画壁之中,居然发现了一个未成形的器灵。” “啊?”周怀德不由一惊。 寻常法器,并无器灵一说,只有仙家法宝,才有成型器灵,从法器到法宝,无论是威力,还是灵性,都有一个飞跃,不可以道里计,简直天差地别。 法器虽然少见,但也不算稀奇,大凡修行人都会有一两件,法宝则不然,莫说是如今天地元气衰微,就算是数百年前,天地元气尚存,仙人尚在人间的时候,也是极为罕见。 法器想要晋升法宝,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材料,或者花费的功夫,最大的问题在于如何生成器灵。 这块画壁若是蕴含器灵,便有极大机会晋升法宝,难怪李异居得到画壁之后,自信满满,立即禀报李家,相信李家一定会将他收回族谱。 “要是寻常法器,只要以法力炼化,便能使用,可是这块画壁既有器灵,便不能用这种办法,需要炼化器灵才成,可这块画壁的器灵又未成型,无法加以炼化,故此,这块画壁到底是何法宝,一直无人知道。” “李家得到这块画壁之后,发现其虽然珍贵,暂时却无法使用,便将存在族中宝库之中,一存就是十多年。” “直到不久之前,李家一位子弟不知因何缘故,找到了画壁的使用之法,后来又不知怎么,竟从宝库之中盗出这块画壁,于是潜入长安府中,仗着这块画壁之能,创建桃花教,居然也成了气候。” 先生,这倒怪了,李家上上下下都没人直到画壁如何使用,为何他一个后辈子弟能找出使用之法?再说,长安府是李家的大本营,李家这些年虽然不在长安府久住,可毕竟还是李家的地盘,他偷了东西不走,为何要留在长安?”周怀德忍不住问道。 “你问的这两个问题,就是老道来长安的原因。”邵还说到这里,眉宇之间多了一丝忧虑。 “李家自隋末崛起之时,便分为三脉,直到今天仍是如此。三脉一向不和,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只是主脉略强,其他两条支脉略弱,需要抱团取暖,这才三分天下,勉强维持局势。据说那位盗取画壁的人,就是其中一家支脉的子弟,此人盗壁之后,主脉虽然用心在查,两大支脉却想方设法遮掩,这才一直瞒下来,逐渐发展壮大。” “李家主脉有人掣肘,找不到这个人,难道咱们道门也找不到吗?李家是咱们道门护法,咱们找到之后,通知李家也就是了。”周怀德是道。 “咱们道门自然是找得到的,只是虽然能够找到,却不便告诉李家主脉?” “为何?” “李家两大支脉之所以愿意包庇这位子弟,并不是纯粹的意气之争,而是因为他们发现,此人不但能够御使画壁,而且能够催化画壁之中的器灵生长,于是打定主意,等这人孵化器灵成功之后,再带他回李家,到时候李家两大支脉,多了一件法宝,自然能够少许扳回局面。” “如此一来,咱们道门便不能直接介入,否则,无论帮助任何一脉,都会引起其他两脉的不满,从而与道门离心离德,要知道,李家乃是道门十二护法世家之首,一旦生出嫌隙,后果不堪设想。” “至于这名子弟如何能够找到御使画壁,培育器灵的法门,有人说是因为此人天生聪慧,能够独辟蹊径,有人说是因为这法门本就是李家另外两大支脉想到的,只是不便在门中施展,这才借他之手,从门中带出。” “不过,老道知道,这两种说法并不是事实,真实的原因是,其中有九姓十三宗之一的杨家插手!” “杨家?他们为何要插手?”周怀德有些不解。 “那就没人知道了,九姓十三宗虽然齐名,来历却各不相同,杨家是其中最为特殊的一家,他们要做什么,没人能猜得透。” “那是为何?” “不可说,不可说,杨家的来历是修行界的一大秘密,不可轻易泄露。”邵还轻轻摆了摆手,接着说道:“总之,老道此次出山,共有两大目的,一是要化解李家三脉的矛盾,将画壁之事处理妥当,二是要查访杨家的目的,看看他们究竟要做什么。” “那先生为何要把李天华和那个庞谢拉上,怎么又会扯上敖烈殿下?” “原本老道下山的时候,并不知道李天华之事,一心在想法子破解李家三脉之争,后来武中军上门,才知道李天华其人,只是一番卜算之后,发现李天华已有必死之兆,便没有用心去管。” “不料,数日之后,我得到消息,李天华居然还活着,这才发现是庞谢救了他,老道后来忽然想到,李天华既然活着,那么他与庞谢就是两个最佳的破局之人。” “先生,怎么讲?” “此事说来简单,我且问你,李家三脉争的这块画壁是谁的?” “当然是…对了,这块画壁是李别居的遗物,当然是李天华的!” “不错,这些年来,画壁虽然在李家,但李家也只是保管而已,李天华若是死了,这块画壁自然是李家的,可李天华若是活着,这块画壁自然是他的。” “那么由他出面,去向李家这位子弟讨要画壁,自然是再正常不过,李家三脉谁也说不出什么。” “若是那个人不给呢?” “若是不给,他便可找庞谢出手,据我所知,那人虽然也有些修为,毕竟修为还浅,再加上画壁尚未成型,能够御使的威力有限,还不是庞谢的对手。” “原来是这样。” “至于敖烈么,那是因为杨家惹上了东海龙宫在此处的势力,敖烈这才决定与我联手,一起收拾杨家,说起来,能把庞谢、李天华引入局中,敖烈居功至伟,若非是他暗中遣人动作,老道还在为这事伤脑筋。” “先生,过往的事情,小道都明白了,那么咱们下一步要如何?” “咱们暂时无需动作,待到庞谢、李天华与那名李家子弟交手,得到画壁之后,咱们再将此事挑破,带着李家三脉之人,一起去找他们也就是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酒鬼 凌晨三点二十分。 整座长安府已化作一间寂静之城,喧嚣热闹的烧烤摊声语渐稀,五光十色的夜店灯火渐灭,就连路上飞驰的出租车也变的稀少起来,唯一还在忙碌的,也许只有勤勤恳恳查酒驾的交通警察。 贺奇坐在驾驶座上,心中躁动不安,眼睛虽然盯着前面的路,心思却完全不在这里。 自从加入桃花教以来,他凭着教主传下的请神之法,已成为教中第一高手,也是事实上的大护法,曾与许多来桃花教挑衅的人交手,一向是有胜无败,所向披靡,这些人在他面前,与三岁小孩无异,只要略微认真一点,便能轻易获胜。 日子一久,他逐渐产生了一种疑问,桃花圣教,天下无敌,地上神国,指日可待,那么为什么圣教如此强大,却甘愿在地下发展,不肯大张旗鼓?直到今天这一败,他才终于明白,原来这世上真有足以与桃花教抗衡的高手。 只是跟他交手的那个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又是什么人?现在在哪里?是被教主制服了?还是逃走了? 他心中充满了疑问,希望可以从教主哪里得到答案,可惜不知为什么,教主今天似乎有些情绪不佳,自从上车之后,就独自坐在后面,闭上眼睛,一语不发。 吱!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打破了深夜的平静,惊起一只藏在路边的野猫,“滋啦”一声惨叫,飞速向小巷中窜去。 汽车停在长安府东郊的一座名为颐天大厦的楼前面,这是一座三十多层高的独栋大厦,最底下十层被一家保险集团公司包下,当做写字楼,上面二十多层,是各种各样的小公司,有出版社,有装修公司,有培训班,甚至还有几家私房菜、桌游室。 总而言之一句话,人很杂,地很乱。 贺奇停好汽车,在前面带路,边走边说:“定博那家伙,也不知怎么想的,明明有的是钱,房子也买了好几套,有几处地段还不错,偏偏都不肯住,非要住在这种地方,环境又差,人又复杂,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的。” “或许是习惯了吧。”教主跟在他身后,淡淡说道。 “嗯,您说的对,这家伙以前是做记者的,喜欢往人堆里钻,哪里热闹去哪里,不过,我记得他自打入教之后,天天守在您身边,从来不离半步,怎么现在又这样了?”贺奇皱眉问道。 两人边走边聊,不大会功夫,便来到楼下,这栋大楼已经有些年头了,不但楼体稍显破旧,物业也不怎么样,居然一个巡夜的保安也没有,听任两人进了大堂。 滴答! 电梯停在二十五楼,两人一前一后走出电梯,来到2503室的门口。 贺奇率先一步,上前按响门铃,许是时间太晚,里面的人已经睡了,按了半天都没有反应,直到几分钟后,他再次按动门铃,里面才传出一个疲倦的声音。 “谁啊?” “定博,是我!” “贺奇?等着!” 几分钟后,“吱呀”一声,防盗门打开,伸出一张满是疲倦的脸来。 宋定博看年纪不过二十多岁,不到三十的模样,正年富力强,精力十足的岁数,可是不知为何,本应充满朝气的面容,却满是暮气,双眼呆滞无神,额头已爬上皱纹,一头乌发也夹杂着丝丝银线,看起来有些未老先衰的模样,血红色的衬衣皱皱巴巴,嘴里、身上满是酒气,不用离太近,都能闻得到。 “定博,怎么喝成这样了?”贺奇看到他这样,不由吃了一惊,在他的印象里,宋定博一向精明强干,即使喝酒也是浅尝辄止,从来没见他喝到这种地步。 “呃,没事喝两杯,一醉解千愁么。”宋定博打了个酒嗝,醉醺醺地说道。 “赶快提提神吧,你看谁来了!”贺奇欠了欠身,让出身后的教主来。 “谁啊?啊!”宋定博睁开醉眼惺忪的双眼,向贺奇身后望去,正好看到教主,不由的“啊”了一声,似乎有些难以置信,呆了一呆,疑惑的地问道:“教…主?” “你喝糊涂了?连教主都不认识了?”贺奇忍不住在他脑袋上拍了一记。 “没想到,没想到…”宋定博喃喃说道。 “这有什么没想到的?当初桃花教初创的时候,教主跟咱们在一起呆的日子还少吗?你还不赶快开门,打算让教主在门口说话吗?”贺奇大声说道。 “哦…哦…赶快进来,教…主…”宋定博如梦初醒,连忙推开屋门,请两人进去。 …… 如果说宋定博身上只是有些酒气的话,房间里面简直是一座酒窖,满屋的空酒瓶,加上白酒、啤酒、红酒混合在一起的古怪味道,简直就像某个刚刚关门的夜店。 若不是贺奇知道,宋定博这个人一向喜欢清静的话,从不请人来他家里做客,一定忍不住要问他,是不是刚才开party了? “有点乱,不要介意啊,先坐吧!”宋定博踢开散落在地上的酒瓶,推开沙发上堆积着的各种零食,好不容易才找了块干净的容身之处,请这两人坐下。 “贺奇,你怎么现在过来了?” 待两人坐定之后,宋定博从冰箱里取了三罐啤酒,打开之后,不容分说,分别递给贺奇和教主。 “你是不知道我今天晚上经历过什么,简直是惊心动魄!要不是教主出手,简直回不来了!”贺奇兴奋的说道。 或许是心情还没平复,他全没注意到,宋定博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他身上,对与他同来的教主并不热情,甚至有些淡漠。 这一点贺奇虽然没注意到,但是教主似乎有所觉,只是也不点破,静静的听两人说话。 “怎么了?说说呗?”宋定博问道。 “我跟你说啊,今天晚上我本来跟老离约好了,一起去火焰山吃烤肉,没想到…”贺奇手舞足蹈,将今夜发生的一切细说一遍,包括他与人对战遭擒,后来又被教主救出来的事情。 宋定博静静聆听,只是偶尔用异样的目光扫过教主两眼,却一句话也没有说,直到贺奇说完,这才起身,又给他拿来一罐啤酒,说道:“说的累了吧,再喝一罐润润嗓子。” “定博,今天不见,你怎么变成酒鬼了?真让人想不到!”贺奇推脱不过,只能接过啤酒。 “你想不到的事情还多着呢…”宋定博喃喃说道。 “教主,我突然想起来,老离怎么不见了?一路上光想别的事了,反倒把老离忘了!”喝完手中这罐啤酒,贺奇忽然问道。 教主扫了他一眼,正要说话,就听宋定博张口说道:“贺奇,你也累了一晚上,身上还有伤,先去休息吧,有话明天再说,我先跟教主聊聊。” “我不累…”贺奇挥了挥手,示意自己没事,正要再说些什么,忽然表情一呆,眼睛不由自主的闭了起来,身子软软向前趴倒,伏在沙发扶手上,就此沉沉睡去,不大会功夫,便发出重重的鼾声。 就在贺奇睡到的时候,身旁坐着的教主与宋定博两人,都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凝神思考。 “他这是怎么了?”许久之后,教主看到贺奇已经睡熟。 “我给他的酒里有安神药,能让他多睡会,对身体也有好处,咱们俩趁这机会,好好谈谈吧。”宋定博伸了个懒腰,一双醉眼渐渐亮了起来,盯着教主说道。 “谈什么?” “先谈谈你究竟是谁吧。” 第一百一十五章 疯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你真喝多了?还是说不想认我这个教主了?”听到宋定博的话,桃花教主并没有感到惊讶或者愤怒,只是微微冷笑,就好像宋定博只是开了个玩笑。 “哈哈!”宋定博笑的丧心病狂,像是听到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身子随着笑声剧烈颤抖,许久之后,方才止住笑声,指着他说道:“你以为我是在诈你?还是你觉得我像贺奇一样?是个十足的傻瓜?” 桃花教主没有出言反驳,脸上的笑容却已收敛起来,因为他本就不是什么桃花教教主,而是假冒其名的李天华。 昨天夜里,庞谢忽然想到,李天华与桃花教教主长得一模一样,便定下这条计策,让李天华出面冒出桃花教主,从贺奇身上套出情报来。 李天华听到这个计划之后,立刻提起兴趣,因为他比庞谢更想知道,这个与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究竟是谁,于是连夜去找庞谢,加入了这个计划。 这计划刚开始倒还顺利,因为贺奇对桃花教主的无限崇拜,轻易便瞒过了他的眼睛,在他的带领下,来到宋定博这里,可是没想到,刚到宋定博这里,还没来得及张口,便被识破。 事实上,李天华见到宋定博的时候,就发现宋定博看他的眼神不对,似乎看出他有问题,只是不知为什么,宋定博不但没有揭穿这件事,而且用药迷晕了贺奇。 “难道你认为我是假的?”李天华眉头皱起。 出于谨慎的目的,直到此刻,他仍然没有承认自己是假的,因为他到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宋定博是真的看出了问题,还是虚言恫吓。 “别废话了!你无论是谁,我都不在意,不用在我面前假装,因为咱们不是敌人,我现在每天做梦都在盼着,盼着有人来,来对付桃花教主!”宋定博忽然向前倾斜身子,紧紧凑在李天华面前,几乎贴在他的脸上,狠狠地咬着牙说道。 “为什么?”李天华不由一怔,甚至忘了否认身份。 来找宋定博之前,他预先想过很多情况,甚至想过,会在这里遇到了真正的桃花教主,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宋定博会对他说这些话。 “因为他已经疯了!疯了!你懂吗!”宋定博大口喘着气,眼神之中充满了惊恐,脸上的表情已经有些神经质。 李天华眉头大皱,宋定博的样子不像是在假装,情况出乎意料的复杂,已经不是他单独应对的来了,于是说道:“你先不要着急……” “不着急?我怎么可能不着急?再过两个月,所有人都要死!”宋定博几乎是吼着说出来的。 “嗯,你先休息一下,容我打个电话。”李天华看得出来,宋定博的情绪已经很不正常,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略微缓解了他紧张的情绪,然后掏出手机,给庞谢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一下这边的情况。 庞谢听到消息的时候,惊讶程度不逊于李天华,随即表示,既然是这样,就没什么可遮掩的了,等会会带着黄英、马子才过来。 至于离草和韩笑,庞谢也不客气,早在出门跟踪李天华之前,就请这两位仁兄喝了几杯安神的药剂,此刻早已陷入昏迷,陪着赵雪燕一起在房子里睡觉。 李天华打电话的时候,宋定博什么也没有做,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大口的喝酒,看他那样子,恨不得将自己灌死。 …… 十分钟左右,庞谢等人便来到宋定博的住处,他们本来就跟在李天华的身后,随时准备接应,现在得到消息,不必再遮遮掩掩,自然来的更快。 庞谢在电话里听过虽然李天华的描述,可是真正见面的时候,还是被宋定博吓了一跳。 他之前见过桃花教数位教众,其中赵雪燕疯狂,韩笑隐忍,离草是墙头草,贺奇有中二病,这几位虽然各有问题,但是因为修行了桃花教功法的缘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精力十足。 可在宋定博身上,完全看不到这一点,丝毫看不到这一点,精神颓废,面容憔悴,看起来比寻常人还不足。 “你是带头的?”宋定博坐在沙发上,低着头,弯着腰,听见几人的脚步声,抬头扫了一遍,目光最终盯在庞谢身上,沙哑声音说道:“你不要否认,我对自己的眼力还有点信心。” “就算是吧。”庞谢说道。 “我刚听贺奇说,你要对付我们教主?”宋定博问道,声音淡漠而消沉。 “嗯。” “为什么?” “你想知道?” “嗯。” “你问这些有什么用?问清楚了,会带我们去见他吗?”马子才忍不住插话。 从刚进门,他就发现宋定博已经酒气熏天,精神明显有些不正常,甚至怀疑他已经失去了理智,完全是在胡说,实在没耐性跟他废话。 “我会,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现在做梦都想带人对付教主,可是现在去见他实在太危险了,一不留神就会死的,我带你们过去之前,必须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能对付他,不然,你们死了倒是小事,连累我跟你们一块死就不好了。”宋定博直言不讳,说起话来,丝毫没有顾忌。 “他不是你们教主吗?怎么会连你也杀?”马子才惊讶的问道。 “嘿嘿,教主……”宋定博长长出了口气,两眼无神的望着天花板,说道:“那是因为他现在已经变成了疯子,而且是一个拥有无上神通,想要杀死所有人,危险至极的疯子,我要杀他,只是想自保,求一条活命罢了。” 马子才愣住了。 …… “要是这样的话,你更不用问这么多了,直接带我们去吧。”庞谢忽然说道。 “凭什么?”宋定博仰头看着庞谢,眼神中含着一丝嘲讽。 “很简单,第一,我们要对付他,而且能对付他,至少我们能收拾了贺奇,第二,你没得选。你刚才跟李天华说过,还有两个月时间,所有人都要死,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但是我想两个月后,你们桃花教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件事情也一定对你不利。你可以不带我们过去,不过,你觉得这两个月里,还会有其他人原意出手对付他吗?或者你还是碰碰运气?”庞谢说道。 “哦……”宋定博愣了愣,用力拍了拍脑袋,说道:“你说的也对,虽然你能打赢贺奇也算不了什么,他跟教主相比,实在是差太远了,可是……愿意送死的人总是少的,无论你们是怎么想的,总归是比没有强吧。” “这么说,你愿意带我们去了?” “也只能这样了,早死也是死,晚死也是死,不如博一把。”说到这里,宋定博站了起来,整了整身上的衣服,揉了揉脸蛋,说道:“咱们这就走吧。” “不急。” “怎么?后悔了?” “那倒不是,我只是想知道,桃花教主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就疯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画壁(上) 事到临头,庞谢反不着急。 见过贺奇之前,他本以为桃花教功法平平,只有些精神修为,没什么真实修为,只要略施手段,便能一网打尽。 见过贺奇之后,他才发现贺奇竟能以常人之身,展露出不逊于老邱的身手,换做终南山一行之前的他,还未必收拾的下来,这让他大为惊讶。 桃花教主的能力,只会在贺奇之上,绝不在贺奇之下,真正交手之前,他也没什么把握能赢。 至于宋定博所说,桃花教主已经疯了这件事,并不能当做藐视此人的依据,且不论桃花教主是不是真的疯了,就算是他真的疯了,也只会更加肆无忌惮,不会损失丝毫战力,否则宋定博也不会这么惶恐不安。 既然如此,就不能冒冒失失过去,还是先打听一下他的底细,提前做准备的好。 “你想知道什么?”听了庞谢问题,宋定博丝毫也不惊讶。 “你都说说吧,你是怎么加入桃花教的,桃花教主是什么人,又有什么能力?”庞谢说道。 “好吧,也不差这半天,我就跟你说说吧。”宋定博点点头,抽出一根香烟,点着了,吸一口,提提神,盘腿坐在沙发上,讲了一件与贺奇之前所说大相径庭的故事。 宋定博是江南人,十八岁那年来长安府读书,四年之后,大学毕业,就留在长安府工作,大学的时候,学的是新闻传播,毕业之后,也不好做别的行当,便找了家电视台,做起了跑街记者。 记者这份工作,也许二十年前还算吃香,如今已经是网络时代,无论是了解资信,还是休闲娱乐,大家都习惯通过手机,就算是传统门户网站都显得有些落伍,更不要说电视媒体。 整体效益不好,宋定博也不例外,领着一份勉强糊口的工资,背着一台十年前出厂的照相机,蹬着免费的共享单车,天天穿梭在大街小巷里,没事拍拍照,跟人聊聊天,四处找找新闻线索,风里来,雨里去,没多久就晒得乌漆嘛黑。 按说这活一点也不轻松,可是他却丝毫都不觉得辛苦,反而觉得很快乐,因为在他看来,多接触一些活生生人,多了解一些身边的故事,本是就是一件很有吸引力的事情,更不要说,还有人给他发工资。 就这样,宋定博过着辛苦而又闲散的日子,一晃就是好几年,要是一切正常的话,他会继续这样过下去,直到有一天跑的累了,无聊了,找一个平平常常的姑娘恋爱、结婚、生子,就此度过一生。 命运的转折发生在一个平淡的下午,宋定博蹬着一辆小黄车,穿过一条城中村的小巷时,忽然一抬头,正看到了一个一身白衣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站在一家小旅馆二楼旅舍的窗户边上,正透过玻璃窗向下看街上的行人,眼神非常干净,充满了好奇与温柔,就好像第一次看到世界的孩子。 这人向下看,宋定博向上看,两人一上一下,正好对视在一起,就这一眼,宋定博认定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他这几年天天在大街小巷里钻,钱没挣多少,眼神却毒的不像话,这种城中村里的小旅馆,设施差,服务差,安全防护几乎没有,稍微有点钱的人都不会住这里,能住在这里的人不是刚毕业的穷学生,就是外出的打工仔,无论是哪一种,都不会有这个年轻人这样纯净到极致的眼神。 “兄弟,干嘛呢?”宋定博张口问道,他当时并没想到,就这一句话,改变了他人生的命运。 “你在问我?”白衣年轻人好奇的问道。 “还能有谁?”宋定博笑着说道。 “你认识我吗?”年轻人的眼神顿时警觉起来。 “怎么可能呢?” “那你为什么问我?” “交个朋友呗!” “哦。”年轻人愣住了。 “都是朋友了,不请我上去坐坐?” 宋定博哈哈一笑,锁好单车,迈步走进旅馆,片刻之后,来到年轻人的房间门口,轻轻敲开房门。 白衣年轻人似乎不大懂得人际交际,虽然并不想他进去,却不怎么懂得拒绝,犹犹豫豫说了几句,最后还是让宋定博进了屋子。 宋定博进屋之后,第一反应是惊诧,因为就在床边,摆着一块高大的黑色石碑,高约两米,宽约一米,正面画着幅七彩绘卷,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 这玩意莫不是从什么地方挖出来的文物?这小子莫不是倒卖文物的? 宋定博随即摇了摇头,偷什么文物的都有,就是没听说过偷石碑的,这玩意沉重异常,又卖不上价,谁会偷这玩意。 再说,哪有把石碑搬到房间里的,也没人搬得动啊,难道是假的?宋定博想到这里,忍不住伸手去摸。 “别动!” 还不等他摸到石碑,年轻人已经闪电般地伸出右手,一把叼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捏。 “啊!” 只听“咔嚓”一声,紧接着,宋定博便是一声惨叫,原来这年轻人用力不知轻重,竟然一把将他的手腕捏断。 …… 宋定博与这个年轻人的第一次见面,以腕骨骨折开始。 既然受了伤,就只能去医院,宋定博这才发现,这个年轻人不知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的,社会常识几乎等于零,除了知道买东西要花钱以外,什么也不懂,难怪他的眼神这么纯净。 更加不幸的是,这个年轻人并没有什么钱,掏光所有的口袋才掏出一两千块,连医药费都不够,更不要说什么营养费、误工费了。 宋定博无语,只得自认倒霉,自己掏了了医药费。 因为受伤的缘故,两人不得不继续接触,于是逐渐熟悉起来,发现彼此都很投脾气,慢慢也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这个年轻人的家教很好,学识极为渊博,可惜每次谈到出身的时候,都一语不发,守口如瓶,什么也不肯说。 过了些日子,白衣年轻人的钱包渐渐干涸,再也掏不出房费来,眼看就要留宿街头。 宋定博见他可怜,索性请他去自己家住,也是那一次,他才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人的不凡之处,一座七尺有余,重逾千斤的石碑,竟用白布一裹,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扛了起来,直惊得他目瞪口呆。 两人住在一起,同吃同住,许多秘密就很难保守。 有一天,宋定博提早下班回家,也没跟年轻人打招呼,径直回了家,就在推开屋门的那一瞬间,看到了一件令他感到难以置信的事情。 只见白衣年轻人坐在石碑前面三尺处,而在他与石碑之间,浮现出一座小小的虚幻宫殿,这座宫殿似真似幻,放出七色毫光,在空中不断旋转,隐约之间,还能看到宫中有米粒大小的宫娥行走。 异象足足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方才渐渐消失,待到异象消失之后,年轻人转过头来,瞧见宋定博呆呆站在那里,长叹一声,招呼他坐下,第一次讲起自己的身世。 第一百一十七章 画壁(下) 白衣年轻人的真名叫做李人杰,出身于一个隐于世外的修行世家,因为某个缘故,带着这块画壁,独自从家族逃离,一路来到长安府,由于他从小在世外长大,从未接触过家族之外的人,所以才不通世事。 李人杰来到长安之后,一方面要躲避家族的搜寻,一方面要想办法谋生,除此之外,还要参悟这块画壁。 据他所说,这块画壁拥有惊天动地的秘密,只要能够完全参悟,便能实现世间一切愿望,可惜他现在只是初窥门径,否则,也不必担心家族搜寻。 宋定博听完李人杰这一番话,先是一惊,感觉难以置信,继而又是一喜,追问他有什么特殊的本领。 既然已经被他撞破,李人杰也不隐瞒,当场向他展示了几手法术,这几手法术,在修行界不过平平,但对宋定博来说,却无疑于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宋定博看过之后,顿时大喜过望,在他看来,李人杰不通世事,空有一身本领,却不懂得如何变现,他却不然,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赚钱的门道不知见过多少,只是没有本钱而已,如今李人杰这几手法术,便是最大的本钱。 他看的心中火热,想要说服李人杰,与媒体合作,凭借这几手法术,迅速成名,然后名利双收。 李人杰却摇了摇头,他此次是逃出家族的,若是展露法术,一定会被人发现,到时候定然会被抓回去。 宋定博不由大为沮丧,若是先前不知道还好,如今已经知道李人杰有这等法术,却又不能使用,还是只能过之前的日子,就好像捧着金饭碗要饭,确实是难受的很。 李人杰也很无奈,他也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隐姓埋名,勉强度日,一个是爽一把就死,在这两者之间,他还是决定选择隐姓埋名。 两人谈到这里,都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得相对无言。 日子一天天过去,宋定博的心思也逐渐沉寂下来,几乎忘了李人杰还会法术这件事,直到有一天下午,命运再次发生转折。 这天下午,他下班回家,意外的发现家里居然多了一个人,要知道李人杰一向不喜欢交际,除了他之外,连朋友也没交一个,更不要说请人来家里做客。 直到李人杰介绍,他才知道这位仁兄姓杨,是李人杰偶尔遇到的,今年已经四十多虽了,是长安府某所大学的美术教授,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位杨教授也是修行中人,也就是李人杰口中的道友。 这位杨教授极为健谈,三人聊得越来越投缘,眼看到了饭点,李人杰身无分文,宋定博一穷二白,都有些难为情,不知如何是好。 不料,杨教授却出手阔绰,径直将他们约了出去,在附近一座极昂贵的餐厅,好好吃了一顿。 吃饭的时候,三人闲聊起来,李人杰和宋定博都对杨教授的阔绰表示羡慕,杨教授知道两人的窘境之后,也是大吃一惊,表示从来没见过修行人混到连饭都没得吃的地步。 李人杰无语,不敢说正在被家族搜捕,只说自己不愿成名,这才如此沦落。杨教授闻言,不由哈哈大笑,告诉了他一条不用抛头露面,照样能发家致富的办法。 这个法子便是创建一门宗派,以宗派的名义收揽钱财。 这样的话,李人杰也不必出面,只要选上几个能用的人才,让他们出面就好,只是这条主义却有一个弊端,想要迅速扩大宗派势力,必须要有真材实料才成,势逼要给教徒传授法门,可是修行界一向规矩很严,不经师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授。 宋定博听到前面的时候,还挺高兴,听到后面的时候,就已经丧气起来,因为他知道,李人杰并不是会随意传授功法的人,他之前也恳求过许多次,想要学习修行法诀,可是李人杰没有一次答应。 没想到的是,李人杰听完之后,默默思索了许久,方才说道,他除了家传所学之外,还得了一门其他教派的传承,只是这门传承有些诡异,并不是什么名门正派。 杨教授口才了得,见李人杰犹犹豫豫,随口几句话,举了几个修行界里改邪归正的例子,点出功法无正邪,行事有道义的意思,便将李人杰说服. 李人杰当场同意,愿意以这门法诀为根基,成立一个宗派,这个宗派便是桃花教,他自认桃花教教主之职。 见李人杰同意了这件事,杨教授便手把手教他,如何撰写教义,如何设立教派,并且指点了几个生有宿慧,难得一见的人才,让他前去收伏。 贺奇便是其中之一,还是宋定博亲自收伏的。 当初在校园里的相遇,并不是偶遇,宋定博也不是无意之间遇到他,所谓梦到桃花尊主,也只是宋定博在胡扯,目的只是让贺奇去见李人杰,见识桃花教的功法。 一见之下,贺奇果然入教,李人杰也传下桃花教一门奇术。 贺奇天赋惊人,一练之下,果然修成这门奇术,成为桃花教中的六欲使者之一,在他之后,李人杰又收下离草等几名身怀宿慧的弟子,再以这些人为根基,慢慢向外扩展,不过数月时间,便形成了一个财雄势大,弟子众多的强大教派。 在此期间,那位杨教授不断送来各种帮助,有时指点迷津,有时送来物资,可以说,没有这位杨教授指点,只怕这教派不可能这么快就成型,或者说,压根不可能成型。 可是,就在桃花教逐渐强大之后,这位杨教授却来得原来越少,有时候即使来了,也只是跟李人杰探讨一些修行上的问题。 宋定博对此倒没什么不满,或者说,他对现在的生活简直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要钱有钱,要势有势,偶尔还能玩玩白龙鱼服,微服私访的把戏,就连修行一事,他也开始入门,学了几样桃花教的法术,眼看“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已经不是梦想。 就在他志得意满的时候,新的变化逐渐产生,李人杰自从当上教主之后,便在秦岭山下建了一所庄园,每天不是在里面修行,便是参悟画壁之中的秘密,几乎不怎么跟外面交流。 刚开始的时候还好,李人杰只是偶尔提出一些不算太非分的要求,宋定博身为六欲使者之首,也都想办法满足了,过了些日子,李人杰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难以满足,直到数月之前,他居然要宋定博他们,帮他绑架一批女子,其中还点名要了几个。 宋定博大吃一惊,便去庄园里找他,却发现他已经不大正常,精神似乎有些问题,于是默默退出,想要大夫帮他治疗。 宋定博没有动手,却不代表其他人不会动手,桃花教此时已有数千教众,其中黑白两道通吃的也有几个,便暗中搜集女孩给他送去。 宋定博得知消息之后,还曾经试图劝阻,可惜不知为何,李人杰已经性格大变,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宋定博无奈,只能减少留在庄园的时间,索性眼不见,心不烦,装起鸵鸟来。 可是就在不久之前,他连鸵鸟也没法再装下去了,李人杰派人把他叫了回去,告诉他,自己已经修炼成仙,不日就要出关,建立地上神国,到时候所有人都要进入他的国度,与他一起永生。 这一瞬间,宋定博终于明白,李人杰已经疯了,再不是初见面时,那个拥有纯洁眼神的年轻人,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第一百一十八章 暗流 宋定博是记者出身,虽然已是醉眼惺忪,说起话来,还是有条有理,过往的事情在他嘴里,如潺潺流水一般,虽然复杂,却说的一丝不乱。 庞谢在一旁用心倾听,直到此刻,他才知道长安府桃花教的来龙去脉,之前见到贺奇的时候,还以为桃花教主狂妄无知,才会以“天下一统,地上神国”为目标,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他疯了。 李天华眉头紧锁,他比庞谢想的更多,他从记事以来,除了舅舅武中军以外,再没见过任何亲戚,每当问起此事,父母都会想法糊弄过去,后来时间长了,也就没有再问。 如今却得到消息,长安府中来了一位与他长相、姓氏完全一样的桃花教主,而且此人本是修行世家出身,当下正在被家族搜寻,心中不由想到,他的父母是否也是修行世家出身?不与其他亲戚联系,是否也在被家族搜寻?由此再想下去,当初父母遇难,他被人打伤,是否别有内情? 这一刻他心如火焚,几乎要起身离去,立刻去找舅舅武中军问个明白,可是转念一想,若是武中军肯告诉他,一定早就告诉他了,不会等到今天,现在去问,也是徒然,不如先把桃花教的事情查明白,弄清楚这位教主的出身来历,然后再去问舅舅也不迟。 黄英心深如海,听说这一番秘闻时,既没有惊讶,也没有不耐,面色一如平常,只是偶尔眨眨眼睛,示意还在倾听,但是任谁也没法从她脸上看出,心里到底知道是怎么想的。 至于马子才,则与黄英相反,所有的心情都写在脸上,惊叹连连,完全没想到这种玄乎其玄的事情,居然会真的发生,而且就发生在他身边,他却一点也不知道。 “你知道李人杰为什么会发疯吗?”庞谢沉吟片刻,一语直指问题核心。 宋定博揉了揉有些偏头痛的脑袋,想了一会,说道:“我不能确定,但是我觉得与那块画壁有关,我们俩最初住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与那块画壁的关系有些奇怪,他那是虽然很单纯,看什么都很温柔,可是他看那块画壁的眼神太奇怪了,就好像是在看初恋情人一样。” “啊?”马子才忍不住喊道:“他那时候精神就不正常?” “不是,那种感觉,我也说不出来,他精神没有问题,可是我总觉得有些奇怪,现在回想起来,甚至……有点可怕,你们明白吗?一个疯子把石头当做恋人,只是令人可笑,但是一个正常人把石头当做恋人,只能让人感到毛骨悚然!”宋定博说到这里,脸色有些泛白,没有再说下去。 “他是不是能和画壁交流?”一夜未曾说话的黄英,忽然插口说道。 “不可能吧?一块石头还能说话不成?”马子才回头说道。 宋定博蓦然一滞,双眼猛然睁大,说道:“就是那种感觉!我刚才没想清楚,现在想起来,就是那种感觉!那块石头就好像活了一样,那时候,李人杰偶尔出去,家里就剩我一个人的时候,有时候忽然会感到有人在看我,转头再看,却看不到一个人,那时候不明白,现在想起来,就好像这块画壁在看我!” “难不成石头也能成精?”马子才目瞪口呆,简直难以置信。 “世间万物皆有成道之机,只要机缘所致,莫说是一块石头,便是一捧水,一缕烟,一点灯火,照样有机会成道,只是从这描述来看,这块石头尚未真正得道,只是有些灵异。”庞谢插话说道。 说话之间,他瞥了黄英一眼,只见她面色如常,没有任何反应,不由心中一动。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马子才想不到石块会成精,就更想不到,在这斗室之中,他身旁两人,一人是螃蟹成精,一人是草木之灵,都不是人类出身,一为水族,一为草木,同为妖族出身。 可是他有玄功要诀,以秘法化形为人,这才炼成一具人类肉身,黄英修为平平,甚至未臻至修士境界,凭什么也有这一具人身?难道她像赵虎行一样,也是以妖魂投胎人身不成?这么说来,莫非黄陶也是如此? 可要是这样,两人如何能够投胎成姐妹?要知道六道轮回乃是天地运行的基本法则之一,以东海龙宫之能,尚且无法太过干预,只能让赵虎行投胎,却不能保证投胎何处,黄家姐妹如何能做到这一点? 庞谢想到这里,用力摇了摇头,桃花教的事情尚未了结,黄英的事情不妨稍后再说,反正黄英已经现身,不愁没有机会问她。 “对了,你刚才说过,有位杨教授曾经帮助过李人杰,你知道那个人在哪里么?”庞谢忽然想到。 “不知道,那人已经有很久没出现了”李人杰说道。 “能联系到吗?” “不行,当初他在的时候,是跟李人杰直接联系,从没给过我联系方式,否则我早就去找他了。”宋定博说道 “那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有没有照片?说不定我能找到!”马子才说道。 “照片没有,大概模样我还记得,差不多四十多岁,保养的很好,看起来最多三十出头,能言善辩,风度翩翩,说话很有逻辑,特别有说服力,要不然李人杰也不会这么信任他,至于名字么,我记得他好像叫做杨踱。”宋定博说道。 杨踱! 庞谢面色不由一变,姓名相同,年纪相仿,难道这个杨踱就是秦岭山中遇到那个杨踱不成? 若真是这样,只怕桃花教之事不是这么简单,当初杨踱在终南山中出现,驱使赵虎行血祭黑蛇,差点葬送数百人性命,若非庞谢偶然插手,恐怕已经得手。如今他又去帮李人杰,想法建成桃花教,所耗精力比在赵虎行身上只多不少,只怕所图非小。 庞谢隐隐感到,桃花教之事恐怕是一个很庞大的阴谋,而他目前了解到的只是冰山一角。 几个人说到这里,时间到了上午七点到,已然天光大亮。 按照宋定博和李天华的想法,干脆现在就去找李人杰。 庞谢却有不同的想法,桃花教之事绝不简单,李人杰也不是泛泛之辈,应付起来绝不容易。 从昨天晚上开始,几人先是对付贺奇,紧接着又来找宋定博,足足说了一夜,他精力充沛,倒还罢了,其他几人包括黄英、马子才在内,精神都有些不足,李天华更是精力不济。 要知高手相争,只争一线,以疲劳之躯,应对强敌,乃是取死之道,倒不如抓紧时间,休息半日,蓄养锐气,待到中午起来,吃过午饭之后再出发。 庞谢说完之后,几人全都赞同,于是各自找地方休息。 其他几人分别在卧室找了床铺,庞谢则在客厅找了块空地,盘膝打坐,蓄养精气,宋定博见几人都不说话,便也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起来。 至于贺奇,据宋定博所说,他酒里下的药量极大,只怕再睡两天,都未必醒的过来。 四五个小时之后,庞谢从入定中醒来,再看时间,正好是中午十二点,便一一将几人叫醒,又叫了些吃的,然后,由宋定博带路,众人驱车前往长安府城南的一处庄园。 第一百一十九章 杀局 正午12时30分,庞谢一行正式出发,前往长安府以南,临近终南山的一处庄园。 庞谢坐在车上,心中有种预感,这恐怕是他们此行的终点, 只是他虽然隐有所感,此行的敌人恐怕不止是桃花教,还有隐于暗处的九姓十三宗之一的杨家,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棋盘上的棋手远不止一家,关注此处的目光也不止一位,这场大戏的最后一幕已然拉开。 长安城西,观湖别墅。 “启禀先生,庞谢与李天华已经出发了,要是猜的不错,目的地就是终南山下的李人杰。”周怀德恭声说道。 邵还轻轻饮了口茶,放下手中茶碗,一双眸子神光隐现,轻轻叹了口气,说道:“那就好,这个庞谢总算没有辜负我的一片期望,还是把李天华带去跟李人杰见面了。” “先生妙算,天下无双,梅花易数,岂是等闲,这点小事不过掌上观纹而已。”周怀德笑道。 邵还摇头说道:“天下之事皆有变数,就算是大罗金仙也不能算定一切,更何况是我呢,再说庞谢命格奇异,我这易术在他身上并无太大用处,谋划此局,多半靠的是揣测人心。” “弟子受教。” “对了,桃花教的事情,通知李家人了么?” “昨天夜里,庞谢一行去找宋定博之时,就已经通知了,现在已经快到长安府了。” “来的是谁?” “李守井,李炎鬼,李心柳。” “朱雀七宿,三大灵仙啊,李家真是好大的手笔。”邵还挑眉说道。 这三人每个人名字的最后一个字,都是二十八宿中,南方朱雀的星宿名称,按照李家排序,这是灵仙的名号,要是猜的不错,这并不是三人的本名,乃是修成灵仙之后,定的道号。 数百年来,神仙隐遁,地仙匿名,人仙不出,灵仙惜命,红尘之中已经许久没有修士境界之上的高人出现,如今这一座小小的长安府,居然聚集了李家三位,东海龙宫敖烈,以及邵还自己,共是五位灵仙,只怕数十年来,也没有如此盛况。 随着天地元气渐渐复苏,这种盛景日后只怕越来越多,邵还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也不知是喜是忧。 “先生,什么时候告诉这三位灵仙李人杰在哪里?” “暂时先不要说,现在见面并无好处,李人杰掌握沟通画壁的法子,只要他手中还有画壁,三家便会相争,日后就是一场官司,算算时间,等到庞谢等人从他手中夺走画壁之后,再把地址告诉这三位灵仙吧。” “只怕他们不肯等。” “无妨,就说是还没查到准确位置,我一会亲自去说。” “明白。”周怀德先是点头,随即又担心起来,问道:“先生,万一庞谢收拾不了李人杰,又该怎么办?” “决计不会!”邵还摇头说道:“前些日子,我曾去黑龙古中一行,见过庞谢与那条黑蟒动手的残局,庞谢这人一身修为扎实至极,李人杰在李家这一辈修为平平,决计不是他的对手。” “万一有其他家族插手呢?敖烈殿下说过,杨家好像也要插手.” “不打紧,咱们道门也好,李家也罢,都不是好欺负的,此事暗中图谋尚可,若是真到了正面对抗的地步,便是图谋破灭之时,他们不会行此不智之事。” “原来如此。” “对了,还有一件事,你尽快去做。”邵还眉头一皱,忽然说道:“桃花教收罗那几位六欲使者,本性都还不坏,而且生有宿慧,也算是良才美玉,你尽快把他们收罗到咱们道门之中,也算是不虚此行。” “小道明白。”周怀德点点头,随口问道:“说来奇怪,桃花教创立时间寥寥,也不知从哪里找来这么多人才。” 邵还起身,漫步向外走去,声音回荡在室内:“这些人才只怕是幕后之人的投资吧,否则李人杰凭什么成事?” …… 就在邵还去见李家三位灵仙的同时,敖烈同样得到消息,消息的来源则是东海龙宫在长安的人手。 “殿下,咱们需要做些什么吗?”在他眼前,站着一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这人姓高名正,正是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总裁。 “不需要,李家的事情有李家去解决,桃花教的事情有道门去探底,咱们只要等着,等到桃花教灭,杨家现身之时,咱们再出手也无妨。” “杨家……”高正眉头紧锁,似是有些不解,问道:“杨家怎么如此嚣张,竟敢同时算计咱们龙宫、道门,还有李家,就不怕惹起众怒,把他们杨家覆灭了么?” “惹怒咱们算什么,当年隋末唐初的时候,杨广挑动天下纷争,惹起三十六路义军,七十二路草头王的时候,才是大手笔啊!”敖烈冷声说道:“杨家要是不四处找事,还算杨家么?” “这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好处?还不是丢了江山?难道不怕就此覆灭?” “对杨家来说,江山可真不算什么,灭是灭不掉的,你不明白杨家的本质才会这么问,可惜杨家的事情,我不能跟你多说,否则有害无益。” “啊……”高正悚然而惊,以龙宫敖烈的身份,尚且不能多说,杨家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也不用太过担心。”敖烈瞥了他一眼,似乎看出他心中忧虑,冷冷说道:“杨家虽然诡异,咱们龙宫也不是好惹的,他敢主动招惹了咱们的人,我非让他连本带利还回来不可!” …… 西北三航学院附属中学是长安最好的学校之一,能考上这里的学生,天资聪颖自不必说,刻苦努力的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学校,可以说是长安府,乃至整个雍州一带最为优秀的读书种子。 即使在这家中学,杨渺渺也是最顶尖的几位学生之一,所有的功课都能轻轻松松拿到前三,除了上课时间,从来没有再看过一眼课本,三天两头请假出去旅游,就好像上学只是副业,旅游才是主业。 也只有她,中午吃过饭之后,还会去附近的小店转转,找找最新出版的漫画,要份可口的甜点,不像其他学生,或是找地方睡觉,或是在教室看书。 这天中午,杨渺渺依旧坐在甜品店的老位置,不同的是,在他对面坐着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 “公主,臣下依旧按照您的吩咐,把魂祭画壁的法子,全部教给李人杰了。” 若是庞谢在此,就会发现这个人的声音与杨踱一模一样,只是长相却完全不同。 “他没说什么吗?”杨渺渺头也不抬,注意力都在漫画书上。 “没有,他很高兴,只是精神有点异常,我…” “没关系,只要他肯接受就好。”杨渺渺打断了他的话。 “是。” “邵还也好,敖烈也好,他们都以为只要杀了李人杰,就能平息李家内乱,把咱们逼出来,真想知道他们发现李人杰变成一块铁板,会是什么表情。”杨渺渺翻看到一处很好笑的情节,忍不住笑出声来。 “公主,恕属下直言,咱们这次就算搅闹的李家不宁,但有道门从中调停,恐怕也惹不出太大的乱子来,为这么一点目的,牺牲一件未成形的法宝,是不是有些太过浪费了?” “是我二哥让你问的吧?” “……” “难道他还真以为那是一件未成形的法宝?你告诉二哥,李人杰会不会死,李家会不会内乱,我一点也不在乎,只要李家能把这块画壁再带回去,我的目的就实现了。” “明白。” “你再告诉二哥,他有闲工夫不要来找我,有时间去找找七妹,看看七妹去哪里了,还在不在府中。”杨渺渺说完,放下手中红豆双皮奶,起身离去。 杨踱闻言,脸色陡变。 第一百二十章 洞天 秦岭山脉,临近长安府的北麓,有着许多天然峪口,也就是长安俗称的“七十二峪”,在这众多峪口之中,惜月峪只是其中一条无名小峪,莫说是长安府的游人,就算当地村民,也少有人去这个峪口。 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在这惜月峪深处,依山傍水之地,已经不声不响的建起一所名为“桃花源地”的庄园。 此刻,庞谢一行便站在“桃花源地”门前这座一丈多高的纯钢闸门下面。 “当初,建这座桃花源的时候,可花了不少钱,这里面有一座三处庭院,一主二副,都有最好的安保设施,独立的供电系统,汽油和柴油的储备分别超过500吨,此外,还有独立的粮库、冷库、深水井、太阳能板、菜园以及日常物资储备仓库,就算不跟外界联系,也可以正常生活五年以上。” 宋定博介绍道,经过几个小时的睡眠,他已经从半醉半醒中恢复过来,露出精明强干的本色。 “这么厉害?李人杰是准备跟人打仗么?”马子才惊讶喊道。 “他这个人很没有安全感,又要防止家族找到他,所以就不惜钱财,修了这么一处据点。”宋定博说道。 “不说这么多了,咱们进去吧,还请宋先生叫门。”庞谢说道。 “不必。” 宋定博摇了摇头,迈步来到门前,站在闸门的摄像头下,朗声念了一句:“天下一统,地上神国!” 话音未落,先是“滴”的一声,接着由上面的扩音器发出“语音识别成功,宋定博先生请进”的合成女声,然后纯钢闸门向两边打开,露出庄园里面的风景来。 大门打开,宋定博当先走入,庞谢跟在后面,其他几人一次进入,只见桃花源地之中,风景秀美,非是寻常山庄可比。 桃花源依山而建,门后只有一条碎石铺成的小路,曲曲折折,通往山腰,道路两侧栽着许多桃树,几间亭台楼阁,隐于树丛之中,几乎可以说是一步一景,景景不同,随便扫视一眼,便知道这是大家手笔,绝不是寻常人士设计。 宋定博带路,几人顺着碎石小路漫步而上,走了约么十多分钟,来到山腰一处平地,这里建有占地极大一处庭院,院门口处挂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舜华天宫”四个字。 宋定博点点头,说道:“咱们到了,这里就是主院,李人杰平时就呆在这,我们之前供给他的哪些女孩也都在这里。” 说完,伸手就要推门。 “且慢!”马子才忽然说道。 “怎么?”宋定博回头问道。 “咱们进来也有一会了,怎么没人出来拦咱们?这里可是桃花教的核心中枢,难道守备就这么松懈?再说,偌大一所桃花源地,居然连一个人都没有,这个未必有点不合情理吧?”马子才接连问道。 “你想说什么?” “这里莫不是个陷阱?”马子才冷声问道。 “呵呵,敢进就进,不敢进就走。”宋定博冷笑一声,冲他翻了个白眼,伸手推开院门,迈步走了进去。 “我……”马子才不由一愣。 “走吧。”庞谢说道,已经到了这里,又岂能疑神疑鬼,把自己吓走,无论如何也要进去走一遭。 黄英与李天华两人毫不犹豫,跟在庞谢身后。 “唉!” 马子才跺了跺脚,只能跟几人一起进去。 …… 这是一座极精致的院落,院子正中是一方池塘,长方形,至浅至清,只有一尺多深,里面养着些许几寸长的黑色小鱼,院子一角栽着一棵桃树,足有三四米高,也不知用的什么法子,虽然还未到桃花季节,这棵树上却已鲜花绽放,灿若焰火,艳丽无双。 几人正对面是一间正堂,足有三四米高,青砖兰瓦,是传统的华国建筑,左右两侧是两扇圆形拱门,不知通往何处,只能影影绰绰看到几间厢房,掩映在桃柳之间。 “咦!怎么没有人?”宋定博推开院门,看到里面情景,微微怔了一怔。 “怎么讲?”庞谢如影随形。 “这里平常应该有很多人才对,李人杰这人最怕孤单,找了许多人在这里服侍,平常很热闹的,喂鱼的,剪草的,弹琴的,怎么今天没人?”宋定博脸色阴晴不定。 “不会是得到消息溜了吧?”马子才问道。 宋定博皱了皱眉,这次却没有反驳,迈步向正面堂屋走去,庞谢等人紧随其后。 几步来到堂屋门前,“笃、笃”,宋定博轻轻叩门,低声说道:“尊主,我来了,你在么?” 几声之后,屋中全无动静,宋定博忍不住伸手一推,屋门顺手滑开,只见里面一片漆黑,看不到半个人影。 “啊?” 宋定博不由一怔,迈过门槛,走进屋子,向四下张望起来,想要看看屋子里还有谁。 庞谢等人也一起进去,四下查看起来。 吱! 就在几人都走进屋子之后,身后这扇木门无风自动,重新关拢起来。 “有埋伏!”马子才一声断喝,一脚向后蹬出,伸腿就要踹门。 还不等他转身,就见眼前无量白光起,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而来,包括庞谢在内,几人不由自主闭上眼睛,等到片刻之后,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不由吃了一惊。 只见眼前一片青山绿水,远处大河宽阔,日光一照,金光点点,河上有四五条小舟,七八个渔人,都打着赤膊,唱着渔歌,正在撒网打鱼,近处是一片草地,青草芬芳,随风倒伏,间或还有野兔窜过,身后是一座巍巍青山,山中偶有丝竹之声传出,曲调高雅,如阳春白雪,并非俗人所弹。 眨眼之间,天翻地覆,前后不过一个瞬间,几人就从一间黑漆漆的屋子,来到这一片青山绿水的河滩前面,而且更令人惊叹的是,刚才几人进屋之前,外面还是初春时节,为何眨眼之间,眼前已是一派盛夏景象? “这……这是怎么回事?” 莫说马子才胸无城府,已然脸色大变,就连心深如海的黄英,也首次露出惊容,忍不住抓住马子才的手,还不自知。 李天华反应极快,他第一时间转身,看到了身旁的宋定博,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笔,生怕他趁机溜走,却见宋定博也是一脸茫然,手足无措的看着四周。 “这是哪里?”庞谢沉声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宋定博喃喃说道,眼神里充满迷茫,看着模样倒不像作假。 李天华眉头一皱,蹲下身子,用手抓了一把泥土,泥土湿润,还有蚯蚓在里面蠕动,放在鼻子前面,用力闻了闻,说道:“这是真的泥土,不是虚拟投影。” 他是学者出身,习惯于从科学的角度解释问题,发现不对之后,立刻猜测,四面八方这些东西用的是VR投影技术,造就的虚拟现实景象,可是他低头抓了把泥土,用力嗅了嗅,却发现无论是泥土的味道,还是触手的感觉都极为真实,绝不是现在的虚拟现实技术所能达到的。 几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后把目光都投在庞谢脸上,想要听听庞谢怎么说。 庞谢却未说话,伸手向空中挥了挥,感受着湿润的河风,抬头向河里望去,连渔人打上来的肥鱼肚子上的鳞片都看得轻轻楚楚,举目远眺,四面八方都可以望到极远处的地平线,并无任何遮挡视线的地方,不由心中一震,喃喃说道:“就算是空间转移,也不应该连气候都变了,难道说,这是一处洞天?” 第一百二十一章 神国 所谓洞天,即是洞天福地的简称,本是道家用语,指的是仙人在凡间的居所,道家向来有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之说,皆是在世仙人的隐居之所。 事实上,不光是道家有此一说,西方神祇所说的神国,传奇法师所说的半位面,佛门所说的小千世界,名称虽然不同,意思却是一样。 洞天之内的一切,包括基本法则在内,全都随洞天之主的心意变化,无论出现多么光怪陆离的情景也属正常,更不要说只是空间转化,季节变化,这种区区小事。 只是想要开创洞天,非天仙不可,拥有洞天传承的,无不是传承千年的名门大派,区区桃花教,创立不过年余,传承亦不高明,凭什么拥有洞天福地? 庞谢还在凝神思索,远处打渔的渔人,已经瞧见了他们,互相呼喊几声,随手一划,小舟便如离弦之箭,向岸边驶来。 几名渔人靠岸之后,翻身下到河滩,大步朝庞谢等人走了过来,就在双方还有十多米远的时候,其中一名渔人大声喊道:“宋大哥,来的可是宋定博大哥么?” 庞谢回头望去,只见宋定博目光茫然,眉头紧锁,似乎在凝神苦思什么,却又想不明白。 “宋大哥,几天不见,怎么不认识了?我是艾国平啊!”说话之间,这名渔人已经来到宋定博身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显得极为亲热。 与这人一脸亲热的表情不同,宋定博面色大变,脸色有些发白,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双眼圆睁,从喉咙眼里挤出声音,说道:“艾国平,你不是去年就死了么?” 一语出口,四座皆惊。 饶是马子才胆气粗豪,黄英心深如海,李天华果毅决断,都不由面色一白,忍不住向后退去,也就是庞谢无所畏惧,不但没有害怕,反而运起“医药”神通,扫视艾国平一眼。 “宋大哥,你说去年啊,我确实是死了,不过,教主法力无边,将我们从阴曹地府召回,这不是活过来了吗?而且不止是我,这几位兄弟都是一样,一起从地府回来的!”艾国平随手一指身后几位渔民,大笑说道:“你瞧瞧我这体格,身强体健,精力旺盛,简直恢复到年轻的时候了。” 庞谢扫视一眼,果然发现这艾国平看外貌已经四十有余,差不多要五十岁,可是体内气血健旺,只有二十出头,正是青春年华,最为强健的时候。 “你活过来了?这是教主做的?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宋定博急忙问道。 “宋大哥,你先别急,我也不知道活过来多久了,这地方既没有钟表,又没有日历,谁会看时间啊!不过也不会太久就是了,因为我记得,这么可口的河鲜,还没吃几顿呢!至于这里么,当然是教主所创的地上神国啊!” “据说,前些日子,教主忽然参透了至宝画壁的秘密,觉醒了前世的力量,法力无边,神通盖世,便创立了这地上神国,将我们这些已经死去的教众,从阴曹地府里搭救出来,只是神国创立时间还短,没来得及通知你们这些尚在世间的教众,所以你们还不知道。不过,教主也说了,过些日子,神国稳固之后,他便会将神国降于世间,把所有的教众全都召回此处,正式创立地上神国!” 艾国平这一番话,说的慷慨激昂,眉飞色舞,显然是从心而发,不过,这也正常,任谁经历一次死而复生,都会兴奋的无以复加! …… 艾国平说完之后,便邀请宋定博等人,与他一起回家,说是要烤鱼招待大家。 说是回家,其实只是他们在河对岸搭的几间木屋,既不遮风,也不挡雨,不过这地方气候极好,人在这里也不生病,用于存身那是足够了。 宋定博坚决摇头,开玩笑,艾国平是不是活过来他不知道,不过,艾国平死去这件事,他是亲眼所见,要他跟一个曾经死去的人吃饭,再借他一个胆子也不敢。 艾国平要真是死而复生还好,万一只是灵魂在世……宋定博想到这里,不由打了个冷颤,多少恐怖故事,都是从这里开头。 宋定博不肯去,艾国平也不坚持,谈笑一番之后,便带着几个伙伴乘舟去河对岸了,跟着艾国平的其他几人,宋定博都不认识,不过看着眼熟,应该都是桃花教以往的教众。 “难道李人杰说的是真的?”待到艾国平走后,宋定博喃喃说道,感到难以置信。 “庞先生,你觉得这是怎么回事?”黄英问道,其他几人也有这样的疑问。 “我也不知道。”庞谢摇了摇头,不知道的事情,就是不知道,他不会随意揣测,否则万一猜错了,反而误事不浅。 “那咱们接下来怎么办?”李天华问道。 “咱们先上这座山吧,爬上山顶之后,向四面瞧瞧,看看这里到底什么地方。”庞谢说道。 洞天福地也有其界限,并非无限大的空间,假如这里真的是洞天,一定也有其边界,站得高,看得远,爬到山顶之上,说不定能看到这座洞天的边界,至不济,也能看清楚这洞天的地形。 其他几人也没什么主意,于是按照庞谢的想法,几人一起出发,漫步向身后青山行去。 …… 山名落英,秀美幽静。 就在这座青山之下,立着一块石碑,上书“落英山”三个大字,字体秀美,冰肌玉骨,乃是天下第一流的书法,只是落款人刘子骥,几人却都没听过。 几人漫步上山,山间只有一条小道,都是一尺方圆的椭圆石块铺成,依照山势,曲曲折折,绵延不断,循着这条石道上山,竹亭,拱桥,木楼,高台,样样不缺,精致绝伦。 只是但闻丝竹声,却不见人踪迹。 落英山虽然秀美,山势却不高,不大会功夫,几人已经爬上山顶,只见山顶部建有一座高台,名为迎仙台,台高三层,每层九阶,以玄武岩为基座,汉白玉为栏杆,皂白分明,肃穆有神。 迎仙台上有处一尺方圆的泉眼,清冽山泉从中涌出,顺着高台一侧的甬道,流淌而下,奔流不息,如同一条白练,直通远处的大河,泉眼旁边,立着一块青玉碑,碑上写着“天一泉”三个字。 此处气候炎热,几人走了一阵,都有些口渴,尤其是宋定博,昨夜饮酒过多,此时酒劲过去了,更有些宿醉初醒的头痛,只觉得口干舌燥,忍不住攀上石台,用双手捧了一捧泉水,仰头就要痛饮。 不料,泉水方才沾唇,就听有一女子声音,在几人身后冷声喝道:“你是什么人?一点规矩没有!竟敢私饮仙泉!” 第一百二十二章 天宫 听到身后有人冷喝,庞谢不由一怔,他自晋升至“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以来,灵气浸润神经,五感敏锐至极,百米之内,稍有风吹草动,都能听的清楚,从没想到有人已经走到左近,却没丝毫感觉。 几人一起回头,只见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宫装女子俏然立于山峰之巅,一头乌发束于脑后,一件鹅黄色襦裙随风轻摇,扎着一条天青色腰带更显腰身苗条,眉目艳新月,素手或青葱,屐上足如霜,不著鸦头袜。 “敢问姑娘,你又是何人?”马子才当先问道,他这人胆气粗豪,颇有几分天不怕,地不怕的豪气,虽然来的是新地方,还没搞清情况,但也不会弱了声势。 “大胆!”宫装女子声音清冷,虽然不大,却有几分威势,说道:“你们身在神国,难道连我等神使也不认识了么?” “韩冰!” 还不到马子才说话,高台上的宋定博惊讶喊道,庞谢回头望去,只见宋定博目瞪口呆,指着这名宫装女子,面色惊惶,手足无措。 “你是韩冰,我绝不会看错,你是我亲自送到尊主这里的女孩,不会错的,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宋定博喃喃自语。 “宋护法?”宫装女子轻轻仰头,看到高台之上的宋定博,同样有些惊讶,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还没到召唤你们的日子啊?你是怎么来的?” 宋定博三步并作两步,飞身跳下高台,来到韩冰身前,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里怎么变成这样了?其他人呢?” 韩冰面色稍晴,淡淡说道:“前些日子,教主悟通无上妙法,修成地上神国,将我们尽数带至天宫,名列仙籍,成为天上仙人,其他人如今都在天宫,我也是偶尔来这天一泉取水,才遇到你们。” 宋定博闻言,不由呆在当场,半晌之后,方才涩声问道:“你没疯吧?你说的是什么天宫?到底在什么地方?” 韩冰怫然不悦,反手向上一指,说道:“我既然说是天宫,自然是在天上了,否则叫什么天宫?” “啊?”宋定博大惊,顺着她手指方向,向天上望去,只见天上青空湛湛,白云渺渺,丝毫看不到宫殿的影子。 其他几人一同抬头望去,只见晴空万里哪有宫殿? “舜华天宫位于九天之上,岂是站在这里能看到的?”韩冰见几人抬头看天,不由叹了口气。 “那你能带我们上去看看吗?”马子才插话说道。 “当然,你们不说,我也要带你们上去,你们现在呆的地方,是咱们桃花圣教诸位魂归地府的教众,复生之后的存身之所,你们都是活人,不能在此长住,当然要跟我到天上去。” “那咱们怎么去?这里又没有飞机什么的。”马子才再次问道。 韩冰瞥了他一眼,却没有说话,似是懒得回答他这个问题,轻摇一双水袖,只见淡淡云气由她袖中涌出,向四面八方散去,片刻之间,便形成一片方圆数亩,凝而不散的白云,覆在众人脚下,随即轻喝一声:“起!” 霎时间,平底骤起狂风,白云随风而起,也不知为何,居然凝为实质,将几人托在云上,徐徐升上半空。 …… 腾云驾雾! 庞谢不由一惊,急忙运起“医药”神通,转头去看韩冰。 寻常修士,只能自己飞行,想要腾云驾雾,托起凡人飞升,至少要神仙境界才成,可是“蜕凡”之后,还有灵仙,灵仙之后,才是人仙,人仙之上,方为地仙,地仙飞升,才是神仙。 由一名寻常修士,攀升至神仙境界,不知道要克服多少艰难险阻,经历多少劫数,纵有绝世之姿,能走到这一步的也万中无一,眼前这女子,明明只是宋定博供奉给李人杰的一名寻常女孩,怎么可能短短时间,便能修成神仙?可是,她若不是神仙,又岂能腾云驾雾,托迹飞升? 一番探查之下,庞谢更为惊讶,因为他发现,他居然看不透这名女子的修为,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这女子的修为还在他之上! 庞谢心中惊讶,其他几人的惊讶程度,绝对不逊于他。 马子才用力跺了跺脚,却发现脚下白云柔中带坚,一脚踩下,软若棉花,用力再踩,却坚如钢铁,还想用力再试,却发现韩冰冷冷瞧了他一眼,连忙收住功力。 黄英面色阴晴不定,几次想要张口,却又闭口不言,时不时向庞谢投来询问的眼光。 李天华则是另一副态度,漫步踱到白云边界,顺着云层向下望去,只见高山大河俱在方寸之间,地上牛羊更是有如虫蚁,略微估摸了一下高度,又伸手试了试风速,喃喃说道:“奇怪,都已经到了这个高度,风速怎么还这么低,温度也没怎么降?” 李天华的本行是飞行器设计,对高空环境最为熟悉,即使到了这里,也忍不住想起自己的老本行。 “仙家妙术,岂是你凡夫俗子所能理解?”韩冰淡淡说道,转头瞧了李天华一眼,面色陡然大变,说道:“你…你…你怎么长的与尊主一模一样!” 刚才在地上的时候,无论是艾国平也好,韩冰也罢,注意力都放在宋定博身上,李天华自进入此间之后,一直躲在人后,又有意低调,不怎么说话,所以其他几人都没注意到他。 如今他一张口,直接吸引了韩冰的眼光,发现他竟与李人杰长的一模一样,不由大惊失色。 “世上几十亿人口,纵然有几个长得像的,也不足为奇,我只是恰好与贵尊主长相类似罢了。”李天华笑着说道。 “不…不一样的,尊主乃是天上神仙,岂能有凡人跟他长相类似?”韩冰明显不信。 “没办法,我这副长相已经长了二十多年了,那时候你家尊主还没成仙吧?”李天华笑道。 “你!”韩冰面带嗔怒。 “韩冰,我也是因为这位先生是跟咱们尊主长的一模一样,才把他们带来见尊主的,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早来这里。”宋定博连忙过来打圆场。 “哦。” 韩冰微微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似乎认可了宋定博的说法。 就在几人说话的功夫,白云一路飙升,片刻之间,便已升到万米之上的高空,低头再往下看,只见地上大河如同一条玉带,苍莽青山却如一块翡翠,至于凡间人烟,再也瞧不见丝毫。 庞谢环顾四周,心中暗自惊叹,虽在万米高空,却瞧不见这座洞天的边界,地域之大,简直耸人听闻。 他虽没有见过传说中洞天福地,却曾听人说过,七十二福地不过一座山岳大小,三十六小洞天也不过一府之地,至于十大洞天,他虽没听人详细描述过,但按照推测也不会太大。 这座洞天也大的过分了吧,几乎顶的上雍州一州之地,就算是十大洞天,能不能有这么大,也很难说。 思索之间,白云继续上升,陡然穿过一层厚厚的白云,眼前金光四射,只见九天之上,云雾掩映之间,悬着一片浩瀚连绵,广阔无边的宫殿,在这片宫殿最前方,是一座高约百丈的天门,上书“舜华天宫”四个金灿灿的大字! 第一百二十三章 神火 百余丈高的宫门,由两根十人合抱的五金巨柱撑起,上面架着三层汉白玉的牌坊,坚若磐石,固不可破。 宫门基座却是无边云海,云雾飘渺,随风而动。 五金巨柱与缥缈云海,一坚一柔,一实一虚,偏偏坚实者居于上,柔虚者居于下,以柔承坚,以虚托实,就好似随时都会倾覆一般,给人以惊心动魄之感。 宫门之后,无边宫殿连绵浩瀚,万千奇光,闪烁不定,一曲曲天籁之音由宫殿之中传出,仙音空灵,飘逸悦耳,庞谢等人都觉得此生从未听过如此好听的乐曲。 黄英熟通音律,听到这曲调之后,不由痴在当场,想要将这曲谱记下,可是不知为何,无论如何都记不住,或许这便是传说中的,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吧! 宫门之外,空空荡荡,韩冰也不停留,轻轻挥动水袖,卷起一阵清风,这朵白云随风飘入宫门。 啊!我艹! 马子才失声喝道,如果说刚才的景象是震撼,现在的景象简直无法用言辞表达,只能用这句标准国骂,表达内心的震撼。 一棵可以用广阔无垠来形容的桃树,矗立在重重宫殿之间,上不见顶,树梢穿入青冥之中,放眼去看,只见光芒渺渺,隐隐可见雷霆,生灭不定,变幻无方,无论如何也瞧不清楚,下不见底,树根突破云海,向阴曹地府伸去,幽冥暗暗,深不见底,只有无数根须探入幽冥世界,时时刻刻,都在度化地狱恶鬼。 只有中间部分,呈现在众人眼前,一根根粗大的桃枝苍若虬龙,横穿天际,一片片青色桃叶遮天蔽日,如同林海一般,遮挡大半天空,一朵朵赤色桃花灿若流炎,放出无穷光华,仿佛赤色琉璃一般。 最为令人惊讶的是,无数条细细的红线由桃花蕊中放射出来,通往八荒六合,瞧不见终点。 在这桃树枝叶之间,无数青鸾、仙鹤翩然若舞,时而振翅高飞,时而驻足树上,更有五色天马脚踏祥云,穿行其间,奔跑嬉戏,痛快无比。 “这…这是怎么回事?真的还是假的?刚才在外面怎么看不见?”马子才双眼圆睁,瞪着桃树挪不开眼。 “这是道果,这是神火,这是一切,这是永恒,这既是真,这也是假!” 韩冰面色肃穆,双掌合十,对这桃树盈盈下拜,神色恭敬至极,就好像最忠诚的粉丝见到心目中的偶像。 “什么意思?”马子才愣了愣问道。 韩冰却未回答,只是默诵祷词。 庞谢望着桃树,沉默片刻,忽然说道:“既是道果,又是神火,贵教主走的是香火成神之路么?” “你居然懂?”韩冰回头瞧了他一眼,目光有些惊讶。 “无论是哪一家的法门,修行到天仙境界,便会凝结道果,可是要凝聚神火,非要香火封神不可,看来这棵桃树便是贵尊主的大道之本了。” “不错,我家教主演化的这棵桃树,上通青冥,代表无限未来,下绝幽暗,代表绵延过往,中间繁茂,代表横亘现世,这便是三世桃花尊主的本意。”韩冰正色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点点头,沉默下来。 道果一成,便是当世天仙,天上地下,再无人能轻易言胜,当世几大门派如天师道、法相宗的立派之祖,也不过仅此修为而已。 当今之世,若是桃花教主真能修成天仙,只怕是天下无敌了,只是如今天地元气衰微,当真能修成天仙么?再说,他前世纵然修为再高,今次投胎转世,一切从头开始,岂能如此快就修成天仙? 要知道力量真实不虚,半点容不得假,境界再高,也要徐徐积累,万没有一步登天的事情。 …… 对着这棵通天彻地的桃树,几人惊叹一番之后,韩冰轻轻调转云头,白云徐徐向主殿飞去,沿途不断有珍禽异兽从云边飞过,或是一身烈焰的毕方,或是肋生双翅的插翅虎,或是脚踏黄云的五色神牛,其中一只一尺多长的青鸟还落在黄英肩头,叽叽喳喳叫了几声,方才振翅飞走。 只是这座宫殿虽大,珍禽异兽虽多,却没有多少人烟,几人沿途之中,只有寥寥几位宫装女子驾云从身旁掠过,却也没说什么,只是遥遥打了个招呼,急匆匆出宫门去了。 片刻之后,白云飘至主殿前方,韩冰向下一指,云头倏然落下,正好落在殿前,抬头再看,却见大殿之上,悬着一块蓝底金字的牌匾,写着“通明”二字。 通明殿? 庞谢心中暗道,这三世桃花尊主口气不小,居然与神宵天庭中的通明殿同名。 “来者通名!” 通明殿前守着两队殿前武士,皆是银盔银甲,手握亮银枪,脚踏虎头靴,每一队都有一位带队武将,金盔金甲,大红披风,手持方天画戟,其中一位武将爆声喝道。 “披香殿侍女韩冰,前往落英山取天一泉水归来,还请将军通禀!”韩冰急忙答道。 “你且在殿外候着,有几位仙人到访,尊主正在殿中会客!”金甲武武将大声说道。 “遵命!”韩冰点头说道,恭身肃立一旁。 “这几个又是什么人?我怎么不认识?能不能跟他们说说,通融一下,让我见见尊主?”宋定博凑到韩冰身后,悄声问道。 “这几位都是尊主以大法力造就的黄巾力士,铁面无私,绝不容情,没有半点通融之处。”韩冰悄声说道。 “哦,好吧。”宋定博点点头。 不料,还不等他说完,便听通明殿中有声音传出,“尊主诏令,宣宋定博等人入殿。” 这声音似是极远,又似是极近,似是一人说话,又似是千万人一起张口,黄钟大吕,回声无穷。 听到这声音,宋定博一时愣在当场,就在他发呆的时候,两队殿前武士一起大喊:“宋定博,还不接旨?” 宋定博这才反应过来,转头瞧了瞧庞谢,两人对视一眼,一起点了点头,迈步向殿中走去,口中喃喃自语:“他怎么知道我来了?” “你既入舜华天宫,便在尊主神域之内,又有什么是尊主不知道的?”韩冰淡淡说道。 通明宝殿极为宏伟,仅是殿前台阶,便有九十九级,几人拾阶而上,足足走了一盏茶的功夫,方才来到殿前,金甲武将推开殿门,露出殿中景色。 数十根盘龙金柱撑起殿顶,顶上镶着无数夜明珠,组成天河模样,明珠闪烁不定,光华流转好似河水流淌,地面铺着一层一尺见方的金砖,上面覆盖着薄薄的一层淡白色云气,盘龙金柱四周,置着许多奇花异草,有人间罕见的朱果、灵芝,也有仙境才有灵草神树,异香扑鼻,处处皆景。 就在大殿中央,数十名歌舞姬翩然起舞,时而盘旋在空中,时而低伏于云雾,矫矫不群,飘逸如鹤,就在舞姬左右,摆着两排三尺多长的几案,差不多十多张的样子,每张几案后面都坐着一位仙家,每位仙家身后都有两名侍女,一人持壶,一人持扇。 大殿最前方则是一个九层台阶的白玉高台,高台之上摆着一个宽大的几案,几案后方端坐一人,身穿头戴紫金冠,身穿绯红袍,腰中悬着一口青锋长剑,笑语盈盈,正在与众位仙家闲谈。 庞谢目光锐利,一眼便看出,此人与李天华长得一模一样,要是猜得不错,此人便是桃花教主李人杰! 第一百二十四章 仙家 通明宝殿,气象万千。 庞谢等人来到殿中,皆为殿中景致所震撼,一时全都驻足不前,还是韩冰张口催促,几人才缓步向大殿正中走去。 “这地方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李天华凑在庞谢耳边悄声说道。 “哦?难道你以前来过不成?”庞谢低声问道。 “怎么可能?不过确实很眼熟,好像是在哪见过。”李天华皱眉说道。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见过。”宋定博也凑了过来。 “什么地方?”庞谢问道。 “不知道……”宋定博同样摇头。 听了两人的话,庞谢心中不由一动,若是一个人这么说的话,或许是个错觉,可是两人都这么说的话,难道刚才的猜测是真的? 眨眼之间,几人已经来到大殿正中,待到一曲歌舞停下,韩冰先行一步,来到高台之下,盈盈下拜,说道:“启禀尊主,臣妾已将落英山天一泉水采到。” “本座知道了,你且退下!”李人杰高居台上,冲她轻一挥手。 韩冰连忙退到一旁,从袖中取出一个三寸长短的水囊来,交给旁边一位侍女,自己则退居高台之下。 待到韩冰退下之后,李人杰转头对宋定博朗声说道:“定博,你怎么不等本座召唤?这么快就来了?还没到你等来此的日子!” 宋定博看着李人杰这副装束,恍若天上帝君,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用力揉了揉眼睛,踌躇许久,躬身一礼,说道:“启禀尊主,定博前些日子在外面遇到一个年轻人,与尊主长得一模一样,怀疑他与尊主有些血脉关系,擅自将他带来了,还请尊主责罚。” 说话之间,他回头指了指李天华,今天带庞谢等人来此的本意,是要除掉业已疯狂的李人杰,可是怎么没想到,来此之后,发现此地已然情形大变,与他预先想到的局面完全不同,居然变成地上神国,一时没有主意,也不敢擅自发难,只能随便找了个借口应付。 好在李人杰并未追问,微微点了点头,凝神看了李天华一眼,呵呵一笑,说道:“你也姓李吧?” “不错,我叫李天华”李天华拱手说道。 “你与本座今世确有血脉之亲,当是李家子弟。”李人杰呵呵笑道。 “尊主可否详细说说李家的情形?我自小在外独居,还不知道李家是何情形。”李天华说道。 “此事不急,今日众位仙家在此论道,这点私事咱们随后再谈,不要扰了众位仙家的雅兴!你且退下吧!”李人杰微微摆手,显然是不愿多说。 “哦……”李天华面带犹豫,却没有退下。 李天华为人极有决断,不会轻易改换目标,此处是不是地上神国,眼前这位是不是三世桃花尊主,他都不在乎,他问李家的情形只是想从中推测父母的死因。 今日难得有此机会,无论身处何地,面前之人是谁,都不会轻易放弃,就像他当初乍一相逢,就会死死抓住庞谢为他诊治一样。 “你莫再追问,此事稍后再议。”李人杰见他面带犹疑,不肯退下,挥手让他离去。 “好吧。”李天华点点头,只得先行退下。 …… “定博,这几位又是何人啊?”李人杰指着庞谢等人问道。 “这几位都是我才认识的朋友,他们仰慕咱们桃花教神妙无边,想要投在咱们教中,所以今天带来,想让尊主瞧瞧。”宋定博解释说道。 “原来如此。”李人杰扫视庞谢等人一眼,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说道:“你们几人也算有福,赶在神国降世之前加入圣教,算是搭上最后一班车,日后神国降世,赐下神力,你等便可以神使身份行走世间。” “要是等到神国降世之后加入呢?”马子才忍不住问道。 “降世之前,你等可做神使,因神之名,放牧神民,降世之后,你等便是神民,颂神之名,日夜礼敬。”李人杰淡淡说道。 “咦,那岂不是现在加入就能做官,日后加入就只能做个百姓?”马子才思索片刻,忽然一拍脑袋,大声说道,也不知他是直言不讳,还是有意讽刺。 宋定博闻言,脸色不由一变,生怕李人杰翻脸。 “你这说法,倒也贴切。”李人杰呵呵一笑,却没生气,接着说道:“好了,你们既来,便是有缘,今日众位仙家在此,咱们一醉方休,其他之事,改日再谈,来人,看座!” 话音未落,便有数名殿前武士不知从何处而来,搬来数张三尺多长的沉香木案,放在大殿两侧,续在众位仙家后面,又有几位翠袖宫女,捧着珍馐美味,各色美酒,置于几案之上,邀请几人入席。 黄英等人略一犹豫,包括宋定博在内,都向庞谢脸上投去询问的眼光,他们自从进了“桃花源地”之后,便连续遭遇怪事,先是不知何故,忽然进入这方世界,接着腾云驾雾,直上九天,如今又来到这通明殿中,遭遇之奇,简直不可思议,若不是使劲掐了自己之后,还是醒不过来,几乎怀疑是在梦中。一时之间,心里都没了主意。 庞谢微微点头,低声说道:“既来之,则安之,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咱们先瞧瞧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人纷纷点头,现在也只能如此,于是分别落座。 待到几人落座之后,大殿之中,又有两队歌舞伎走来,有人占据殿中,肆意舞蹈,惑人眼目,有人偏居一侧,轻弹琵琶,感人心扉,有人嗓若黄莺,倾情一曲,催人泪下。 舞、曲、歌皆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艺,只是众人心思都不在这里,却也看不进去,尤其是庞谢,他是妖物化形为人,对这些东西更是无感,转头向临座的几位仙家瞧去。 说也奇怪,刚才在大殿门口的时候,远处高台上的李人杰瞧得清清楚楚,比他更近的十几位仙家却瞧不清楚,影影绰绰,只能看个影子,直到此刻,坐在几位仙家身旁,才能勉强看清模样。 就在庞谢上首,坐着一位白发老者,银髯飘飞,满面红光,身穿一件粗布青衫,脚踏一双多耳麻鞋,一手捧着本书,一手抱着个大红葫芦,足有一尺多高。 这位老者并不用几案上的酒水,但想喝酒时,就是从葫芦里倒出一些,酒香四溢,更盛宴席上的美酒。 “这人我怎么看着眼熟?”李天华悄声说道。 “嗯?难道你认识不成?”庞谢目光闪动,不知想些什么。 “这怎么可能,不过我确实看着眼熟。”李天华连忙摇头,看着这位老者皱眉苦思,良久之后,忽然说道:“我想起来了,我小时候在药王殿见过他的画像,这是药王孙思邈!” “哦,居然有你认识的神仙,真是难得!”庞谢说道。 “不光有他认识的,还有我认识的!”宋定博也凑了过来。 “你又认识哪位?”庞谢问道。 “你看那位!”宋定博一指孙思邈身旁的一位仙家。 这是一员武将,看起来三十岁上下的年纪,一身黝黑铁甲,腰挎一口横刀,面色肃穆,两眼有神,虽然是在宴席之间,却依旧坐得笔直。 “这你也认识?”庞谢皱眉,要说是关羽张飞,相貌奇特,认出来不足为奇,这位武将并无任何出奇的特征,要说宋定博也认识,有点难以置信。 “敢笑荆轲非好汉好呼南八是男儿!”宋定博轻声吟道:“这位乃是唐朝名将南霁云,我以前在神都附近旅游的时候,进过这位的庙宇,见他手上缺了手指,所以印象特别深。” 庞谢闻言,向这位武将手上望去,果然见他手上缺了手指,轻轻点头赞道:“好记性!” “你们认识一位两位算什么,你瞧对面,那几位我都认识!”马子才插话说道。 “都认识?”庞谢一怔,抬头向对面望去,不由哑然失笑。 只见对面几位仙家凑在一起,有男有女,共是八位,其中一位拄拐,一位持扇,还有一位老者,身后牵着一匹驴,要是猜得不错,这边是传说中的上洞八仙。 这八位神仙不但名声极大,特征也极明显,只怕华国上下,无论男女老少,不认识的倒是少数,认识的才是多数。 看过对面八仙,庞谢转头,再向南霁云上首看去,只见一名白衣女子在此独坐,面的李人杰方向,不知说些什么,良久之后,这名女子偶一转身,露出真容来。 庞谢见她真容,不由大惊失色,此人竟是白素贞! 第一百二十五章 末宗 白素贞! 庞谢一个恍惚,几乎控制不住手上的力道,摊在几案上的左手,不由自主的向下一按,想要撑起身子,看的再仔细一些,却听“咔嚓”一声,将这座沉香木制成的几案,硬生生按断一角。 幸好殿中歌舞不断,将这声音压下,才没人注意到得到。 庞谢还要再看,白素贞已然转过头去,与高台上的李人杰,不知在说些什么。 看到白素贞的这一瞬间,庞谢心神剧震,再也无心去看其他仙家,脑海里再次浮现出八百年前,白素贞送他入道时的情景。 若非八百年前,白素贞硬抗天劫,祭出那颗神秘明珠,只怕他现在还在东海,做一只懵懂无知的螃蟹,不对,若是没能踏上修行之路,只怕他早已连渣都不剩,世上再无庞谢其人。 此次,踏出金山湖,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找到白素贞,一来当面谢过点化之恩,二来求取下一步修行的道路,只是当今天下,灵气衰微,仙凡有隔,直到现在,还没有想到能见白素贞的法子,没有今天在这里居然能见得到。 只是这一切都是真的么? 庞谢脑中一道闪光,忽然想起自己刚才的那个揣测来,不由激灵灵打了个冷颤,一腔热血重又冷了下来。 一炷香的功夫之后,一曲《霓裳羽衣曲》终了,殿中歌舞少歇,数十名歌舞伎从大殿两旁徐徐退下。 大殿一时安静下来,只余数名仙家窃窃私语。 庞谢趁此机会,站了起来,冲着白素贞的方向,遥遥拱了拱手,朗声说道:“在下东海庞谢,敢问这位夫人可是白素贞白娘子么?” 数丈之外,白素贞徐徐转过身来,好奇地看来庞谢一眼,淡妆峨眉,薄施粉黛,面含浅浅微笑,轻声说道:“妾身便是白素贞,足下认识我么?” 庞谢微微一怔,随即笑道:“果然是白娘子当面,在下有礼了,久闻白娘子大名,今日在此相遇,实是有一问题,想要出言讨教,还请白娘子赐教!” 不知为何,白素贞未能认出庞谢,庞谢也未说出他与白素贞的一点渊源。 “此处众位仙家尽在,更有三十桃花尊主在此,法力无边,神通广大,你不问他,却来问我,岂不是问道于盲?”白素贞轻笑说道。 庞谢摇了摇头,说道:“桃花尊主我自是佩服,只是我这问题却想来问夫人。” “足下请讲便是,妾身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白素贞见他执意要问,也不恼怒,轻轻一笑,让庞谢开口提问。 庞谢沉声说道:“据在下所知,夫人于两宋之间,修成天仙,飞升天阙,就在夫人飞升之前,天地元气生机勃勃,待到夫人飞升之后,天地元气日渐衰微,却不知是何缘故,还请夫人解惑。” “足下这么讲,是以为我把这天捅了个窟窿,把灵气放出去了么?”白素贞掩口笑道。 这句笑话一说,殿中众位仙家一起发笑,就连高居台上的李人杰也莞尔一笑。 只有台下的马子才、宋定博、李天华不明所以,既不知道什么叫天地元气,也不知道什么叫元气衰微。 黄英眼眸微动,深深看了庞谢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 庞谢闻言,连忙摆手,说道:“白娘子说笑了,我只是心中好奇罢了,此事若是能讲,还请白娘子解惑,此事若是讲不得,只当在下没问。” 白素贞轻轻笑道:“此事倒也没什么讲不得的,对于凡间散修来说,还算是一桩秘密,但对天界众仙,或是名门大派,不过是一桩旧事罢了。” 庞谢再次施礼,说道:“有劳白娘子讲解。” 白素贞微微点头,却未直接讲解,而是问他:“天下修行门派繁多,所修法门重重不一,可是能够走到大罗金仙境界的却寥寥无几,你可知是那几条道路?” 庞谢沉思片刻,说道:“据在下所知,西方佛门有大日如来,东有道门有大罗金仙,此外香火神道与诸天妖族皆有无上高手,至少有四条大道。” 白素贞浅浅一笑,轻抬皓腕,素手微摇,说道:“你可没说全,天上地下,能修到大罗金仙境界的一共有六条路。” “愿闻其详!” “西方佛门极乐净土,东方道门神霄天庭,都有大罗金仙坐镇,所修法门自然都能修行至此境界,香火神道也是其一,域外有无上主神,威能不在大罗金仙之下,至于诸天妖族,凭借血脉传承,更是非同小可,有些强横无边的血脉子嗣,修行密法,追本溯源,若能激发始祖血脉,威势之强,不在大罗金仙之下。” “这四条道路你没说错,此外,还有幽冥之路,若能灵魂一道走到极处,也是大罗金仙一样的境界,只是这条道路崎岖难行,莫说寻常人不知道,就连见识稍浅一点的仙人也不清楚。” “除此以外,还有天地奇珍、神器法宝之道,宇宙之大,无奇不有,常有无上奇珍,一朝得开灵识,便能凭借无上天赋,修为突飞猛进,境界暂且不说,单就威能而言,堪与大罗金仙匹敌。” 庞谢闻言,点点头道:“多谢白娘子赐教,在下见识了,只是不知此事,却与天地灵气衰退有何干系?” 白素贞笑道:“你莫着急,我接下来便要说此事。” “按照常理所讲,这六条大道均能修至无上境界,我等只要依法修行就是,可是不知何时,有一条传言逐渐流传出来,据说宇宙之间,有一条定则,每一条修行之路,只有一人能够臻至大罗金仙境界,此外,无论是谁,沿着过往道路,都无法修至大罗境界。” “这条流言,大多数人都嗤之以鼻,可也有人深信不疑,想要在这六条道路之外,重新开创一条条修行之路,于是便有了僵尸、科技、生命等等不同道路。” “这些道路都还罢了,能与其他宗派相容,可是却有一个宗派,认为当今天下,六条道路传播太广,以至于普天之下,皆是修行这六道法门之人,别的道路想要发展,也都没有空间,要想真正发扬光大,非将这六条道路在人间的根基铲除不可。” “怎么可能!”庞谢失声喊道。 “为何不可?”白素贞问道。 “这六条道路皆有大罗金仙这等无上圣者坐镇,若能把这六家推翻,除非这家宗派也有大罗金仙才成,可是他们若真有此等强者,那也不必为此事费心,这岂不是一个谬论?” 白素贞微微摇头:“要铲除六道在人间的根基,未必要推翻六道,只要想个法子,让灵气在人间断绝一段时日便可,待到数百年后,六道传承衰微之后,大家再从同一个起跑线上出发也就是了。” 庞谢闻言,不由大惊:“难道说这几百年元气衰微,就是这家宗派做的好事?” “不错。” “这是什么宗派?” “末宗!” 第一百二十六章 看不到的人 末宗。 白素贞说出这个词之后,整座通明殿全都安静下来,就连高居台上李人杰面色也有些微寒,看来这家流派的威慑力确实不小,只是一个名字,便让众仙禁声。 但不知为何,庞谢修行八百年,见过的修行人也有一些,与佛门几位高僧还有深交,却从未听说过这家流派的只言片语。 倒是他身旁的黄英,听到这个词后,眉头紧锁,眼睑低垂,口中喃喃自语,似乎想起来什么。 至于李天华、马子才、宋定博,此时已经听得云里雾里,只觉得脑子里嗡嗡作响,不知面前这两人在说些什么,全都怪异地盯着庞谢,心中只剩震撼。 其实他们这种心情也好理解,假设一个普通人有一天忽然发现,有个每天见面的朋友可以跟世界大国的领袖通电话,谈笑风生,随意调侃,一定惊得舌头都要掉下来,更何况仙凡之别,又岂是地位上的差别那么简单。 “这末宗居然如此厉害,不怕犯了众怒,被人剿灭么?”庞谢奇道。 “末宗行迹隐匿,岂是寻常人找得到的?”白素贞摇头说道:“更何况,曾经有位天仙去找末宗的麻烦,结果至今未归,生死难测……” 庞谢不由悚然,难怪众位仙家谈虎色变,原来还有这一层缘故,接着说道:“原来如此,天地元气衰退的原因,在下已经知道了,不知何时能够恢复呢?” 白素贞轻启朱唇,正要作答。 就听高台之上李人杰高声说道:“好了,好了,庞谢,你莫再问,白娘子,你莫再答,你们都先坐吧,咱们今日难得一聚,不要说这些扫兴的话题。” 说罢,李人杰轻轻挥手挥手示意两人坐下。 庞谢微微一怔,抬头面对李人杰,深深看了一眼,转身冲着白素贞轻施一礼,说了一句“多谢夫人解惑”,方才坐回原处。 白素贞微微颔首,一样坐了回去。 两人坐定之后,殿中歌舞再起,只是不知为何,庞谢一不看殿中歌舞,二不看众位仙家,就连近在咫尺的药王孙思邈,也不瞧上一眼,反而默默打了几个手势,示意李天华等人坐到他身边,几人见了手势,连忙围坐在他身旁。 待到几人坐定,庞谢低声说了句:“几位稍安勿躁,做好应变准备。” 说罢,重新低头沉思,不知在想些什么,其他几人面面相觑,却也不知他是何意,只得暂时围坐在一起。 …… 叮叮当当,就在殿中歌舞升平之时,忽然有环佩叮当之声,从大殿后方传来。 庞谢抬头望去,只见两队宫女身着桃红长裙,足踏朵朵白云,从殿外飘然而至,落在高台之下。 李人杰见状,连忙站起身来,冲着这两队宫女,朗声笑道:“夫人怎么来了?” 随即,他伸手向前一递,似乎是要搀扶什么人,随后又后一拉,拉到自己身边,先是侧耳倾听,继而点头一笑,接着又转头向台下众人朗声说道:“夫人方才悄悄告诉我,几位仙家今日能来,她非常高兴,特地从后宫来此,想要敬大家一杯,不知诸位可否共饮啊?” 台下众位仙家闻言,一起站了起来,纷纷举起手中酒杯,齐声说道:“夫人既有雅兴,我等敢不从命?” 李人杰大笑声中,举起手中琉璃杯,要与众仙家共饮。 随着李人杰举杯,大殿两侧歌伎纷纷弹奏仙曲,悠扬乐曲回响在大殿之中,一时之间,殿中气氛热闹起来。 殿中气氛虽然越来越活跃,庞谢的一颗心却渐渐沉了下去,因为在李人杰身边,众位仙家目光聚集之处,竟是空无一人,没有半个影子。 李人杰的言谈举止,细心呵护,无不表现出在他身畔,站着自家夫人,众位仙家的目光所至,也都聚集在那个位置。 可在庞谢眼里,李人杰身畔什么也没有,在场的诸位仙家,连同李人杰在内,这一举一动,就好像是做戏一般! “兄弟,我眼睛不知怎么了,怎么看不清楚李人杰旁边站的是谁?就好像没站人一样。”马子才揉着眼睛说道。 “你的眼睛没事,哪里本来就没有人。”庞谢沉声说道。 “什么?”马子才大惊之下,几乎喊出声来。 “对!就是这样!”宋定博一脸惊恐地说道:“上次就是这样,他不断地给我介绍一个不存在的女人,说是他的女友,我表现的稍不恭敬,他就大发雷霆,说是我对那女人不尊重,所以我才说他疯了!” “他疯了就疯了,怎么这些仙人也陪他一起发疯?难道他法力高到这种地步,连这些仙人也得让着他不成?”马子才问道。 “难道你到现在还以为这些都是真的吗?”庞谢瞪了他一眼。 “这些都是假的?”马子才目瞪口呆,指着殿中十余位仙家问道。 “不止他们,就连咱们所在的大殿,桌上的美酒佳肴,无一例外都是假的。”庞谢说道。 “凭什么这么说?”马子才追问。 “庞兄弟,我也想知道,你为什么说这些都是假的,这一切的一切,看起来是真的,摸起来也是真的,甚至闻起来,尝起来都是真的,只是因为他身边有个女人,咱们看不到,你就说这一切都是假的,这判断的方法也未免太简单了吧?”李天华插话问道。 他这么问倒不是诘难庞谢,只是因为他为人做事认真,无论再荒谬的事情,只要没有证据推翻,便不会轻易否认,否则当初也不会去找庞谢治病了。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庞谢摇头说道。 “那是什么?”李天华刨根问底。 “你没有发现眼前的一切都很熟悉么?好好想想吧!”庞谢指了指大殿之中的众位仙家说道。 “哦。”李天华闻言,顿时沉默下来,似乎在想些什么。 “什么意思?”马子才却还不明白。 “我来给你解释吧。”黄英轻轻拉了他一把说道。 “咱们在桃花源地,推开屋门之后,就来到了这里,在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宋定博以往就认识,后来上了落英山,咱们见到的韩冰,宋定博偏偏也认识,再往后咱们来到通明殿中,见到了这几位仙人,药王孙思邈的画像李天华见过,神都南霁云的神像宋定博见过,对面的上洞八仙像,就更不用说,只怕在坐的没几个不知道吧?” “白娘子,我见过。”庞谢插话说道,其他几人并无反应,都以为庞谢的意思是,曾经见过白娘子的画像或神像,却没想到庞谢说的是白娘子本人。 “你有没有发现,咱们来到这里之后,见过的所有人都是咱们几个人中,某个人以往的熟人?”黄英问道。 “这个……似乎确实如此。”马子才点点头。 “不止如此。”李天华说道:“经你们一提醒,我才发现这座通明殿,与我小时候看过的‘西游记’里面,凌霄宝殿的布置一模一样,看来不光是人,就连景致也是我们记忆中熟悉的。” “不是还有些人,我们不认识吗?比如说,跟艾国平一起来的那几个渔人。”马子才说道。 “你还记得清他们的模样吗?”庞谢问道。 “我……确实想不起来了。”马子才先是皱眉,随即发现确实记不清来那几位渔人的模样,忍不住说道:“这跟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又有什么关系?” “很简答,因为高明的幻境,都是由心而发,并不是创造出某样不存在的东西,而是借由人的内心,显化出心中东西来,所以你才觉得一切都很眼熟,我也是因此判定,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觉!”庞谢说道。 第一百二十七章 获罪于天 抬头望天,顶上明珠汇成星河,低头踏地,脚下金砖铿锵作响,侧耳倾听,天籁之音不绝于耳,环顾四周,众位仙家潇洒飘逸。 直到此刻,马子才还是很难相信,周围的一切都是幻觉,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一切都是假的?” 庞谢轻叹一声,说道:“咱们青云直上,见到这座天宫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 “为什么?” 庞谢微微摇头,说道:“此中原因复杂,非三言两语所能解释。” 无论是红尘俗世也好,洞天福地也罢,都有一条最基础的准则,便是在同一个世界之中,法则必须一致,否则便会法则冲突,轻则空间不稳,重则空间破碎。 这座舜华天宫能够悬浮于云端之上,与下界法则必然不同,否则在下界重力法则之下,要让偌大一座天宫永远悬浮在云端之上,时时刻刻都要费力托举,不知要消耗多少法力,纵然是仙人也很承受。 可是,既然几人能够直接飞上来,说明这里与下界落英山并无空间隔离,两者是浑然一体,处于一方世界之中。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也是最大的破绽,同一个空间之中,法则缘何不同? 至于这座幻境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庞谢猜测,是因为在座几人都不知道白昼飞升是什么样子,也没有空间穿越的经历,所以这座幻境也就投射不出来。 其实,这中间还有一个疑问,既然他们几人都没有经历过,幻境的主人便可以随意编造,反而更显真实,那为何李人杰又没有这样做呢? “既然知道是假的,你怎么还问了白素贞那么多事?是要对你的猜测加以验证么?”李天华插话问道。 “不止如此,我是有验证的意思,但更多的原因,是因为我真的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庞谢说到这里,面色有些寂寥。 这个问题确实是他八百年来一直存在心中的疑问,顿了一顿,他接着说道:“更何况,我问的是白素贞,表面上回答我的也是白素贞,实际上真正答题的却是这座幻境的主人,这答案或许是假,但也可能是真,幻境就是这样,真真假假,虚实相交,未必不能借假修真,反正我也没什么损失,随口一问也就是了。” “原来如此。”李天华点点头。 “况且我认为‘白素贞’的答案,极有可能是真的,否则李人杰也不会张口阻挠,阻止她继续回答。”庞谢说道。 …… 叮! 几人正在说话之间,台上忽然传来一轻脆响,抬头观看,只见李人杰以手指轻弹琉璃夜光杯,望着庞谢等人,面上含笑,说道:“几位今日来的凑巧,夫人方才告诉我,她也愿敬几位一杯!” “这个……” 马子才愣了一下,随即张口,正要说些什么,却感觉有人拉了拉他的衣裳,回头一看,只见黄英轻轻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便闭上嘴巴。 马子才和黄英虽然没有说话,但也都未举杯,庞谢和李天华自然更不会举杯,就连桃花教六欲使者之首的宋定博,犹豫片刻之后,也把酒杯端在手里,却未举起,反而垂下头去,双眼茫然无措地望着地面金砖,不敢抬头去看李人杰。 “几位这是何意啊?”李人杰见几人全无动作,面色渐渐冷了下来,转头盯着宋定博,厉声说道:“定博,你怎么也不喝啊?“ “我……人杰,我……老实说,我有点……“宋定博犹犹豫豫,不知是说出实情的好,还是继续敷衍的好。 “因为这一切都是假的,我们看不到尊夫人,所以无法举杯共饮。”关键时刻,庞谢挺身而出,直言不讳。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李人杰闻言,面色顿时变得十分古怪,似是震惊,又似是好笑,更带有一丝隐隐的疯狂,。 “我们看不到尊夫人。”庞谢直视李人杰沉声说道。 “你看不到?你看不到?你看不到?”李人杰连续说了三遍,声音一遍比一遍更加尖锐,脸上带出嘲讽的笑容,眼睛越睁越大,露出两排森寒的牙齿,似是择人而噬的妖兽,向挥了挥手,冲着台下众人,大笑说道:“众位仙家,你们瞧瞧这位庞谢,倒是风趣的很,居然说瞧不见我夫人?真是……哈哈哈哈!” 疯狂的笑声回荡在通明殿中,与台下众位仙家的纷乱的嬉笑声汇聚一起,也不知为何,明明是笑声,却让人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许久之后,李人杰止住笑声,扭曲的面上虽然含着笑意,眼神却冷如冰雪,淡淡说道:“庞谢,你可知道,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乱开玩笑的结果只能是死,你莫要再拿夫人开玩笑了,否则,夫人一怒,我也饶不了你!” 李人杰说话之时,通明殿中忽然安静下来,莫说是众位仙家的谈笑声,就连大殿两侧连绵不断的仙曲,殿中珍禽异兽的鸣叫,无时无刻不在吹拂的微弱风声,全都静止下来,整座大殿安静的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到。 霎那之间,庞谢只觉得四面八方,无数压力传来,这种压力真实不虚,犹如山岳一般,重重压在肩头,浑身上下的骨骼都被压的“吱吱”作响。 “嗯!” 庞谢闷哼一声,收腹提胯,力挺胸膛,硬生生抵住这股压力。 他虽然发现这里是幻境,周围一切都是假的,却不代表幻境没有杀伤力,须知高明的幻境,可以做到虚实转换,若是有人以为幻境里受的伤都是假的,只怕死的不要太快。 “你想好了么?怎么不说话?”李人杰淡淡问道。 “我没什么可想的,没有就是没有。”庞谢咬牙说道。 “好。”李人杰闻言,出奇的没有发怒,也没有大笑,眼睑低垂,沉默片刻,复又抬起头来,目光扫过其余几人,轻声说道:“你们也是这么想吗?” “不错!”马子才大声喝道,李天华与黄英也都点了点头,齐齐向前迈了一步,来到庞谢身后。 “定博,你怎么想?”李人杰再次问道。 “我……”宋定博刚才没有反应,直到李人杰点到他的名字,方才抬起头来,静静的看着李人杰,双眼包含悲哀,苦笑一声,说道:“人杰,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不是这样的人。” 李人杰面色一寒,也不等他说完,反掌一挥,厉声喝道:“获罪于天,无可祷也!” 话音未落,随着李人杰一挥掌,庞谢等人脚下金砖忽然消失不见,形成了一个方圆数丈的巨大空洞,露出不知几万丈高的青冥高空来,只见灰暗云海之间,惨白色的闪电连绵不断,轰隆隆的雷声由远及近,似乎就在耳畔。 几人脚下一空,无可凭依,失足坠下青冥高空,一头栽入湍流不息的高空罡气之中,眨眼之间,消失不见! 第一百二十八章 雷公 “黄……啊!” 马子才只觉得脚下一空,身子不由向下跌落,紧接着,罡风扑面,其势猛烈至极,逼的眼睛也睁不开,不由得一声大喊,想要呼喊身旁的黄英,不料声音还没冒出嗓子眼,便有一股湍急的罡风猛往嘴里灌,若不是他武学精湛,顶起一股丹田气,用力闭住呼吸,只怕这股罡风就要击穿五脏六腑。 “定!” 一声厉喝从他身后传来,霎时间,马子才只觉得周围风速骤降,身子虽然还在向下跌落,但是原本利刀割面一般的罡风,已然化作拂面清风。 “啊?” 马子才睁开眼睛,不由再次发出一声惊呼,脚下是万丈虚空,只有一层层波涛汹涌的云海翻涌不定,犹如大海狂涛一般,压根瞧不见云层下面是什么,远处时明时暗,这是带有不同电荷的云块相互摩擦,激发出来的强烈闪电,只要稍一沾身,只怕就要烧成焦炭,再看眼前,却见黄英、李天华、宋定博三人,悬浮在自己身前,与他一起向下坠落。 “庞谢怎么不见了?”马子才问道。 “我在你背后。”身后传来庞谢的声音。 马子才闻言,连忙向后转去,却发现身在半空,无处借力,压根没法转身,还好他武学修为不错,有些辗转腾挪的轻功底子,试了几下之后,掌握了在空中换方向的法子,总算是掉了个头,这才看到身后的庞谢。 庞谢身在空中,盘膝而坐,一掌平平伸出,掌心朝下,掌背朝上,徐徐清风从他掌中送出,正在施展“借风”神通,形成一个方圆数丈的小小风眼,将四周的罡风挡在外面,否则其余几人莫说是交谈,只怕片刻之间,便会被高空冷气流冻成冰块。 而且不仅如此,得益于庞谢的“借风”神通,几人下坠的速度也慢了不少。 “咱们这是在往下掉?”马子才试探着问道。 庞谢点头。 “掉下去以后会怎么样?”马子才追问。 “你会飞么?”庞谢反问。 “不会。” “那就会摔死。” “啊?你不是说这都是假的么?既然是假的,又怎么伤的了人?我只当它不存在不就行了?”马子才倒是别有一番道理,其余几人也投来询问的目光。 “幻境要是这么简单,干嘛还有人修行幻法,真以为死不了人吗?”庞谢摇了摇头,说道:“假作真时真亦假没听说过吗?先不谈虚实互换,借假修真这些高明法门,人在幻境中遭遇死亡危机时,生死一瞬的精神压力,许多人就抗不下来,一不小心就是魂飞魄散的局面。” “就是被吓死的呗!”马子才说道。 “是啊。” “那就没事,我这人胆子大,没什么可怕的!”马子才拍着胸脯说道。 庞谢苦笑一声,想要说些什么,却又没有张口,幻境的可怕,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想象不到的,现在无论怎么说都是白说,真正经历过一次之后,才会明白。 他虽然没有真正经历过,却听许多人说过,凡是亲身经历者,谈起幻境之事,无一不是一副毛骨悚然的模样。 “咱们就这么一直往下掉吗?”李天华忽然问道。 “要是这样,倒也还行,大不了一死百了,咱们也算经历了一会打落凡尘。”马子才说道。 “只怕不会这样。”庞谢摇了摇头说道。 “还能怎么样?难不成半空中有人过来把咱们杀了不成?”马子才说道。 “你莫忘了咱们现在可是在幻境!”庞谢无奈说道。 …… 几人飞速下坠,盏茶功夫之后,坠入一层厚厚的黑云之中,顿时感到周身一寒,不过片刻功夫,衣服上便多了一层白霜,冻得牙齿咯咯作响。 “不是说幻觉吗?怎么这么冷?”马子才颤抖着问道。 “你以为幻觉只是视觉吗?莫忘了眼、耳、舌、鼻、身、意皆是周身感觉。”庞谢说道。 “我艹,那是要直接让我感觉下油锅呢?”马子才惊道。 “那只能希望你道心坚定,不为外物所动。”庞谢苦笑。 听了两人的对话,其他几人脸上顿时大变,庞谢虽然说得轻巧,实则有大恐怖存在其中,若是真的将人间诸般刑罚都体会一遍,那还不如死了痛快。 “几位也不必太过担心,幻觉这种事情也没有这么容易产生,只是其中有何巧妙,我一时也说不上来。”庞谢见几人面色恐慌,连忙出言宽心。 …… 咔! 马子才只觉得周身一麻,手足不由自主的抖了起来,就好像触了电一样,牙齿咯咯作响,颤抖着说道:“这又是怎么回事?” 身在半空,又怎么可能触电? 其余几人也是一怔,纷纷向周围望去,却只能看到一片云雾,再看不到其他,于是一起转头向庞谢看去。 庞谢也不做声,伸手向上一指,几人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只见几人头顶上方不知何时,一头妖物凭空而立。 这头妖物身高七尺有余,从头到脚都是深深的靛蓝色,鸟头人身,一只乌黑鸟喙又长又尖,背生一对黑色羽翅,展开足有十尺多宽,身披一副精铁锁子甲,泛出幽幽青光,左手持着一只一尺多长的大铁椎,右手握着一把铁锤,一双鸟眼又细又长,深黄色的瞳孔毫无感情,冷冷地看着几人。 “这是什么玩意?”马子才目瞪口呆。 “看起来有点像雷震子。”宋定博犹豫说道。 “这是雷公。”黄英忽然说道。 “雷公是什么?莫不是雷公电母?”马子才问道。 “关于雷公说法众多,一说是天上雷神,有惩恶扬善之能,一说是天外邪神,喜怒无常,嗜杀人命。唐朝之前,传说不绝,待到唐朝元和年间,琼州陈鸾凤义斩雷公,此后雷公逐渐在世间绝迹。”出乎意料,解释的人居然是李天华。 “你怎么知道?”马子才奇道。 “《太平广记》里有过记载,我以前曾经看过。”李天华说道。 “先不要说了,咱们先想想怎么对付这玩意吧!”宋定博指着头顶的雷公说道。 话音未落,雷公左手持定铁椎,右手铁锤用力一砸,只听“咔”的一声响,铁锤砸在铁椎的一头,从另一头的尖锐处,一道紫色闪电激射而下,不偏不倚,正好砸在马子才头上,直电的他七窍生烟。 “为什么又打我?”马子才不由得怒气冲冲,只是他怒归怒,却没有一点办法,又不能飞上去,只能被动挨打。 “尔等获罪于天,本神特来施刑!”雷公口中传出毫无感情的声音。 说话之间,手中铁锤击打不断,一道道闪电劈将下来,不但几种马子才数次,连其他几人也都没有放过。 “我艹,这玩意……还好这玩意电力不强,也就和警棍差不多,还算扛得住,你们几个怎么样?”马子才挨了几下电击,一头短发电得焦糊,形象惨不忍睹,回头再看其他几人。 庞谢面色不变,这点电力连马子才也奈何不得,对他来说跟挠痒痒也差不多,黄英虽然有些气喘,但也坚持的住,虽是女流,修为却比马子才还要强些。李天华也在勉强坚持,他的体质本来不如马子才,不过喝过一滴蛇血之后,已然弥补了许多,隐隐已然超过马子才。 倒是宋定博最为凄惨,他没什么真实修为,体质与常人没什么区别,能做六欲使者之首,多半是因为与李人杰认识的早,被雷劈了几下,一身衣裳已经开始冒青烟,脸上也电的青一块紫一块,不过面色却很从容,表情丝毫也不痛苦。 “你不疼吗?”马子才咧着嘴问道。 “我们桃花教以往被人抓的多了,教众有人创了一门专门熬刑的秘法,不怕疼!”宋定博说道。 马子才愕然,沉默片刻,苦笑说道:“你们桃花教还真是人才济济,可惜没走正道,要不然……” 宋定博苦,也不知该说什么。 一连串的闪电劈过之后,头顶雷公似是有些累了,暂时没有再劈下来,马子才趁此机会,抬头望了望头上的雷公,说道:“还好就这一只,熬一熬就过去了,等会到了地上,咱们只要不摔死,总有办法还手,要是来上许多只的话…” 话未说完,就觉得身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转回头一看,只见庞谢面色古怪的指着他身形另一侧侧。 马子才转头一看,顿时面如土色,只见远处百余只雷公浩浩荡荡,直奔几人飞来! 第一百二十九章 生机不绝 “获罪于天,无可祷也,天雷之下,皆成齑粉!” 百余雷公从天边展翅飞来,靛蓝色的脸庞毫无表情,冰冷的声音犹如机械,嘴里来来回回唱着这几句歌谣,手中铁锤不断击打铁椎,发出整齐的“咔咔”声音,一种极其怪异的杀气扑面而来,令人不寒而栗。 以马子才胆气之豪,看到这幅诡异的场景,也不由色变,喃喃说道:“咱们得想个办法才成,这群鸟人看样子不好惹,真被他们缠上,不给电死,也给疼死!” 四周这一切是不是幻境先不说,雷电打在身上的痛楚,却半点不虚,一只雷公就电的大家他欲仙欲死,百余只一起过来,只怕庞谢也吃不消。 “几位小心了!” 庞谢忽然说道,还不等其余几人反应过来,双掌齐出,反手一拍,催动“借风”神通,猛然向上方推出,霎时间,原本盘旋在几人四周,为几人遮挡罡风的风壁骤然撤开,化作一道青龙也似的龙卷风向上方吹去。 借着这道龙卷风的反作用力,庞谢等人身形猛往下坠,向下坠落的速度甚至比正常的自由落体还要快一倍有余。 眨眼之间,穿过层层云海,急速坠向地面。 “嘎!” 盘旋在几人头顶的这只雷公见几人要逃,怪叫一声,头朝下,脚朝上,展翅向下追来,远处百余只雷公同样瞧见,齐齐一声大叫,振翅向庞谢等人猛扑过来,想要将几人在半空截住。 只是庞谢等人下坠速度太快,雷公虽有双翅,但也要维持身体平衡,才能自由飞行,否则速度一快,便会控制不住,跟着庞谢等人一起向下坠落,一个不好,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故此,追兵虽多,却只能缀在几人身后,无一只追上庞谢等人。 片刻之间,庞谢等人坠下数千丈,已穿透重重云层,瞧得见脚下的苍茫大地。 刚才在云海之上,有一层层云雾遮挡,虽然知道身处万丈高空,却没有切身体会,心里也不算太怕,如今穿过云层,脚下高山大河看的清清楚楚,树木、山石都在逐渐放大,眼看就要殒命于此,马子才不由得心神剧震,再也说不出只当幻境不存在这些话。 庞谢抬头看去,只见天上雷公已然被他们甩远,最近的一只也在千丈开外,于是撤回手掌,重新几人身边制造出一个小小的风眼,这才解除几人罡风刮面,犹如刀割的苦楚。 “好厉害,好厉害!”马子才原本黝黑的面门已经变得煞白,黄英、李天华与宋定博也没好到那里去。 尤其是宋定博,虽然是桃花教徒,却只会几样秘术,没什么真是修为,体质原本就一般,刚才被罡风一吹,已经被吹去半条命,面色凄惨至极,看起来有些不妙。 “咱们接下来怎么办?就这么摔死吗?”宋定博揉了揉脑袋,勉强张口说道:“我有些后悔给你们来了,李人杰就算要发疯,拉着大家一起去死,也是几个月后的事情,起码还能多活一阵子,不至于死在这里。” “你那是坐以待毙,咱们现在是殊死一搏,岂能一概而论!”马子才怒道。 “有区别吗?”宋定博有气无力地说道。 “有!”庞谢沉声说道:“坐以待毙只能是去死,殊死一搏还有一线生机!” …… 几人持续下坠,就在说话的功夫,距离地面又近了数百丈,连下面的草木、山岩、溪流都看的清清楚楚。 “看来今天是非死不可了。”宋定博唉声叹气。 庞谢心如电转,不断思索逃生的法子,也无暇理他,猛然间,目光往远处一扫,心中不由一动,说道:“我有办法了,你们赶快抓紧我!” 马子才等人对庞谢信任有加,虽不明白他的用意,却连忙伸出手,奋力向庞谢抓去,马子才和黄英两人一左一右,分别抱住庞谢两条小腿,李天华则勉力划到庞谢身旁,用力抱住他的腰。 宋定博却没什么动作,他与庞谢并没什么交情,只是都要对付李人杰,这才凑到一起,对庞谢也没什么信任可言。 庞谢见他不动,左手猛然探出,一把抓住宋定博的后脖颈,右掌向右后方一推,将周身上下的风壁撤去,化作一道狂风,猛然向右后吹去,借着这股狂风的反作用力,几人瞬间改变方向,从原本的直线坠落,化作一条弧线,向左前方飞去! “嗯?这是……” 李天华目光一垂,刹那间,已然明白了庞谢的想法,原来就在几人的左前方,有一条宽阔的大河,正是几人初来此地时遇到的河流,看来庞谢是想落在河里,借助河水卸去强大的冲击力,于是心中默默一算,急忙喊道:“再加把劲,还差一点!” 他这是飞行器设计方面的大行家,最擅长力学计算,解决这点空气动力学的算数问题,不过是轻而易举,脑筋一转,就发现力道还差一点。 “好!” 庞谢闻言,加速运转体内灵气,催动丹田神符,“借风”神通的力道再强三分,身形也骤然向前蹿了一蹿。 此时,几人距离地面已不足百丈,就在这向前一蹿的功夫,又向下坠了数十丈,眼前景物不断放大,莫说是波波粼粼的河水,便是河中游动的黑鱼,两岸随风起伏的荒草,也都瞧得一清二楚。 “咔!” 庞谢见河面就在眼前,压低嗓音,一声轻喝,反掌向下一拍,用尽全身灵气,全力催动符文,借来一阵一阵烈风,骤然向河面压去,只见风压河面,刹那间,竟在河上压出一个巨碗形状,凹陷下去的坑来,也借着这股力道,几人向下坠落的势头猛然一挫,速度也减缓不少! “啊!” 随着几人的惊呼,伴着“噗通!”一声巨响,几人重重跌入河里,掀起十多米高的巨浪,摔的七荤八素,肚子里如翻江倒海一般,五脏六腑无一不痛,就差一口血吐出来。 幸好除了宋定博以外,其他几人体质都算不错,差不多都有后天绝顶的底子,不至于晕死过去,还能勉强向上游动,不会淹死在河底,至于宋定博,庞谢特地分心照顾,虽然也伤的不轻,却不至于重伤。 缓了一口气,几人渐渐浮出水面,马子才大口呼气,说道:“还好,咱们总算下来了,不至于摔死,下来怎么办?” 庞谢轻叹一声,说道:“当然是逃命了。” “逃命?”马子才奇道。 庞谢一指头顶,马子才抬头看去,只见百余只雷公浩浩荡荡,结成战阵,由天上飞扑下来,不由长叹一声,说道:“这些鸟人难道都是属狗的吗?怎么追着人不放?” 第一百三十章 上穷碧落下黄泉 “咱们接下来怎么办?”望着盘旋在头顶上的百余只雷公,马子才感到心惊肉跳。 “你们几个还跑的动吗?”庞谢问道。 马子才等人互相对视一眼,一起苦笑着摇了摇头,刚才从天宫坠下,降落的过程中虽然没有需要用力的地方,但是由于精神高度紧张,早已惊的汗流浃背,中间又被罡风吹了几次,全身上下冻的冰凉,一冷一热,耗费了不少体力,幸亏此处正值夏天,河水还算温热,泡在水中休息,可以恢复一点体力,否则,被冰凉的河水一泡,只怕几人连游泳的力气都没了。 “此处河岸两边都是草地,咱们就算上去也没什么遮挡的地方,雷公来了,照样只能被动挨打,走路还要消耗体力,就不如顺流而下,待到两岸能看到树林,或者山岩的地方,咱们再寻机上岸,也好有个遮挡的所在。”庞谢缓缓说道。 “好吧。”几人纷纷点头,为今之计,也只能如此了。 “对了,咱们一会顺着河边游,你们要是见到什么顺手的石子、石块之类的,麻烦捡起来给我。”庞谢继续说道。 “好。” 说定之后,几人缓缓向河边游去,马子才、黄英、李天华三人互相帮扶,庞谢则托着宋定博,顺着水流向下游飘去。 几人之中,庞谢水性第一,这一点毋庸置疑,纵然托着宋定博,也是轻而易举,黄英则是其次,水性也算精熟,马子才和李天华都是西北人,水性一般,只能算是会游,还好体力不错,还能支撑的下去,倒是宋定博出身江南,水性不错,只是实在没有体力,勉强划水而已。 几人顺流而下,不过片刻功夫,百余雷公就已匆匆赶到,其中几只扑的快的,在几人头顶盘旋,不断敲打铁锥,激发紫色闪电,向河中几人劈去。 刚才在天上的时候,几人避无可避,周边又没什么遮挡,只能闷头挨打,如今到了地下,且不说辗转腾挪的余地大了许多,很难正面劈中,就说大河宽阔,水流湍急,其中又有鱼虾,闪电即使劈中,被河水一分担,也就没什么杀伤力了。 连续劈了数次,都没什么效果,这几只雷公便收手,不再敲打铁锥,轻轻挥动翅膀,渐渐向高空升去,只是盯着几人不放。 “还好,还好,他们总算放弃了!”马子才大笑。 “只怕没这么简单。”李天华面色凝重。 话未说完,就见百余雷公在盘旋在一处,组成一个雁行战阵,左右各有数十只雷公,一字排开,腾空飞行,组成大雁两翼,徐徐向前压进,两翼交汇之处,则是几只看起来最为精悍,身躯明显最为庞大的几只。 “这是要做什么?”马子才有些疑惑。 咔! 回答他的是一声巨响,百余雷公齐齐挥舞铁锤,砸在铁锥之上,一声巨响之后,百余道紫色闪电一起激发出来,却未直接劈下,而是由雁形阵两端,以极其缓慢的速度,逐渐向中间传递,聚集在最中间雷公手中铁锥的尖端处,形成一个不断扩大的雷球,发出“滋滋”的声音。 “不好!”马子才大惊失色,只看这架势,这招就不易抵挡,连忙说道:“快潜到水下去!”。 “不必!” 庞谢一声断喝,他见此情景,不但不惊,反而放声大笑,大喊一声:“石来!” 李天华早已在他身边,听到喊声,毫不犹豫,将方才捡到的一块拳头大小的鹅卵石,递到庞谢手中。 庞谢顺手接过石块,瞄准雁型战阵最中那只身躯最为健壮的雷公,大喝一声:“着!” 两腿向下猛一踩水,右臂向前全力抡出,手中石块就如炮弹一般激射而出,排开阻在前方的空气,掀起一阵气浪,在空中拉出一条长长的白线,这边乍一出手,那边已到雷公眼前,丝毫不给他躲避的时间。 嘭! 一声巨响,雁形阵正中那只雷公,浑身上下猛然一抖,低下鸟头,向下看去,只见胸口正中,已经开了一个脑袋大小的空洞,原来这块石头上附着的力道强悍至极,竟然一连射穿两层精铁锁子甲,将他射了个对穿,从胸前能直接看到背后的景象。 这只雷公毫无感情的眼里第一次露出震惊,勉力又挥动了几下翅膀,最终还是无法继续在空中悬浮,双手扔开铁锤和铁锥,勉强向身旁两只雷公抓去,想要继续留在天上,却抓了一个空,手到之处,身旁两只雷公早已闪开,只能无力的从空中跌落,至于刚才聚集在铁锥前面的雷球,随着铁锥的掉落,也都消失不见。 “我乃天生神灵,怎么可能会死……”临到坠落之前,这只雷公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我还以为这玩意不会说话呢。”马子才随口说道,说完转过头去,正好瞧见宋定博面色极差,不由惊道:“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宋定博面色铁青,指着方才掉下去的雷公,颤抖着说道:“他是刘柏涛,以前是做健身教练的,后来入了我们桃花教,这个声音我很熟,不会听错的。” “什么?”马子才大惊。 “莫非这些雷公全都是桃花教众幻化而成?”李天华皱眉说道。 “只怕不是幻化而成。”庞谢面沉如水:“只怕跟咱们一样,都是被拉入这座幻阵,时间久了,连自己的身份也忘了!” …… 庞谢飞石打死这只雷公之后,其余的雷公不敢再随意组阵,只敢在四周盘旋,但也不肯远离,只是远远缀在几人上方,偶尔激发一道紫电,也没什么威胁。 马子才建议庞谢再打上几只,却被庞谢拒绝了,一来飞石虽然凌厉,但却太耗体力,虽然能打死一些,却没法将这百余只全都打尽,二来几人身处幻阵,周围的一切都是幻觉,纵然将雷公全部打死,也没什么用处,有这点精力,还不如想想怎么脱离幻阵。 几人又向前漂流一阵,水势渐渐变得湍急起来。 庞谢抬头望去,只见前方是一道断崖,河水顺着断崖,纷纷扬扬向下撒去,形成一道瀑布,只是距离太远,看不到断崖下方是什么,于是说道:“咱们是时候上岸了。” 马子才点点头,一马当先,转身向岸边游去,刚刚游了几尺,脸色忽然一变,喊道:“不对!” “怎么了?”庞谢问道。 “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游不过去?”马子才大声喊道。 就在马子才大喊的同时,庞谢也觉察到,就在水面以下,一道无声暗流卷着几人,向悬崖方向流去。 这道暗流虽是悄无声息,流速、力量却是极大,以庞谢的修为,也有些挣脱不开,虽然有在水中不易发力的原因,但也足以说明这道暗流非同小可。 庞谢尚且如此,更不要说马子才等人,更是无从挣扎,只得顺流漂下。 水流湍急,眨眼之间,便已将几人冲过断崖,一头向下栽去。 庞谢身在半空,抽空向下一瞧,不由心神剧震,只见断崖下方,既不是水流湖泊,更不是平原陆地,却是一个深不见底,直径百丈的巨大黑洞。 几人不由自主,连同河水一起向黑洞之中坠去,庞谢连忙施展“借风”神通,将几人坠落的速度缓解下来,只是黑洞之中,伸手不见五指,也不知周围是什么情景。 不知坠落多久,庞谢忽然感到,一股气流从下往上升起,将几人逐渐托了起来,于是撤掉“借风”神通,又过了许久,忽然觉得脚下一实,已然踩到地面,这才终于落在地上。 “这是哪啊?”马子才方才落地,就忍不住问道。 “这里是黄泉地府!”身后一人冷声喝道! 第一百三十一章 何为功德(上) “谁?” 马子才这一惊非同小可,因为这声音并不属于他认识的任何一个人,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 “你们掉到我的家里来,还踩在我身上,居然问我是谁,不觉得过分了吗?”这人缓缓说道,声音干涩至极。 “啊?不好意思,这里太黑,我看不清楚,打扰兄弟了。”马子才连忙闪身。 “太黑没关系,出去就能看到了,只要不像我一样,眼瞎了就行。”这人叹气说道。 “兄弟,你刚说这是哪里?”马子才一边随口搭话,一边伸手向四周摸索,试图寻找其他几人。 不料,刚一伸手,手腕便被人叼住,吓了一跳,差点叫出声来,还不等他叫喊出来,这人便低声表明身份,这才发现抓他手腕的正是庞谢,原来其他几人就在他身边。 “我说过了,这里是黄泉地府。”那人幽幽说道。 “别开玩笑了!”马子才摆了摆手,全没想到,这里一片漆黑,对方怎么看得着。 “我没开玩笑,你要是用心听,就能听到潺潺流水之声,正是九曲黄泉奔流不息的声音” “啊?”马子才侧耳倾听,果然听到了微弱的流水声音。 “你们赶快走吧,这里离黄泉太近,时间一久,肉身便会腐朽,记忆也会逐渐模糊,最终化为一坯黄土。”这个声音继续说道。 “那你怎么不走?”马子才问道。 “我犯下大错,被铁链锁在这里,想走也走不了。” “那我们怎么能出去?” “这里只有一条路,顺着这条路一路往外走,就能走到外面。”这人说道。 “哦,那就多谢兄弟了,我们先走了!”马子才说道。 “一路走好。” “且慢,你为何不跟我们一起走?”庞谢插话问道。 “我走不了,有铁链……” 还不等他说完,就听到“嘣、嘣!”两声脆响,在黑暗之中,溅出点点火星来,原来庞谢已经摸黑找到锁住这人的两根铁链,用力一拽,将两根铁链生生拽断。 “啊?”这人大吃一惊,声音之中既有惊恐,又有欣喜。 “现在可以走了吧?”庞谢问道。 “还是走不了,我两条腿都已经断了。”这人叹了口气。 “无妨,我带你走。” 庞谢五感敏锐,耳力极佳,有听风辨器之能,早已听清楚这人的位置,甫一伸手,便抓住他的背心,也不管他是否愿意,随手提了起来。 其余几人摸索一阵,果然找到一条道路,于是顺着这条道路向外走去。 他们虽是从断崖上掉下来的,却在临近地面的时候,遇到上升气流,被这气流一托,全都安然落地,并没有受伤,还都走得动。 这条道路极长,几人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到一丝光亮,循着这丝光亮走向前,是一个一丈多高的洞口,出了洞口之后,只见洞口旁边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九曲黄泉”四个黑字。 …… 洞口外面,是一片广阔的原野,虽然有些光线,但也不是太亮,就好像黎明时分样子,大概能看得见,却又瞧不了很清楚。 庞谢抬头看天,只见天上悬着一轮淡月,洒下昏黄色的光辉,照在荒野之上,四周没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也看不出来是什么地方,便将手中提着的哪位仁兄放在地上,打算商量一下去哪里。 月光照耀之下,几人这才看清他的长相,不由都是一惊,这人年纪约在二十岁上下,白白净净,文质彬彬,看气质像是都市里的白领,唯独两颗眼珠都已被人挖去,留下两个黑窟窿,让人不禁心中一寒,此外,两条腿也都被人打断,遍体皆是血痕,看起来凄惨至极。 “咦,你是……”宋定博瞧见这人的面容,忽然激动起来,指着他喊了起来。 “我是鬼。”不等宋定博说完,那人便打断了他的话。 “你怎么会是鬼?”宋定博面色激动,身子都抖了起来。 “咳咳,我怎么不是鬼?不敬尊主,犯下天条,打入地狱,困于黄泉,日夜痛苦,想死也难,我不是鬼,还能是什么?”这人重重咳嗽几声说道。 “你认识他?”庞谢插话问道。 “我当然认识!他是我亲自召入教中,与离草一起加入桃花教的六欲使者之一,领悟了教主秘传瞳术—定魂眼,我怎么可能不认识?我就说最近怎么没他的消息,原来是在这里!”宋定博大声喊道:“王帅!你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王帅?这名字听着好熟,怎么想不起来,头好痛!”王帅听了宋定博的话,皱了皱眉,用力揉了揉太阳穴,说道:“我为什么在这里?那是因为前些日子,尊主开辟地上神国的时候,夫人一起出来庆贺,我这双眼睛也不知怎么了,别人都能瞧见夫人,我就是瞧不见,结果惹怒尊主,便被打落地狱,剜去双眼。” “你……这……”宋定博长长吸了口气,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最终化作一声叹息,低声说道:“我现在有什么办法能帮你么?” 王帅坐在地上,想了一想,说道:“你们能把我从九曲黄泉救出来,我就很高兴了,要是还想帮我的话,就把我带到枉死城中,投胎转世,重新做人吧!” “枉死城在哪里?”庞谢问道。 “从这里一路往北,不远就是。” “好吧,咱们就去瞧瞧。”说话之间,庞谢伸手要去将他提起。 “还是让我来背吧!”宋定博勉强站了起来,将庞谢拦住,低声说道:“若不是我拉他入教,他也不会落到这般田地,就算是我赎罪吧!” 庞谢点点头。 李天华等人见此情景,情绪都有些低落,眼前这一切不知是幻是真,可是无论真假,都让他们心情变得极差。 宋定博几步来到王帅面前,将他背了起来,说也奇怪,王帅既不算瘦,也不算矮,正常来说,差不多有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可是背在身上,却感觉轻飘飘的,不过一二十斤。 背起王帅之后,几人踏着荒野之中的稗草,大步向北方走去,不大会功夫,便遇到一条大道。 大道之上,行人不断,奇怪的是,却没有一个人说话,互相也不打招呼,就这么默默的走。 走到近处,才发现这些人说是在走,其实大半是在飘,双腿几乎不动,身形便能移动,可以说都是鬼魅一流。 马子才等人看的心惊胆战,犹豫了许久,才以周围都是幻境这个理由,说服自己踏上大道。 说也奇怪,几人上了大道,周围游魂居然也没人理他们,就好像瞧不见一样,几人便沿着大道,继续向前走去,不大会功夫,来到一座城下,城高三丈,青砖砌成,就在城门上方,镶着一块石匾,刻着“枉死城”三个字。 城门下方也无人值守,几人顺着城门进城,按照王帅的描述,一路向枉死城中心走去,约么二十多分钟,便在城中看到一座高大府衙。 府衙前方立着登闻鼓,上方悬着一块牌匾,上书“天日昭昭”四个黑字。 依照王帅的请求,宋定博迈步上前,拿起鼓槌,重重敲击起来,甫一敲下,便听到里面有人喊道:“何人在外击鼓?” 紧接着,府门大开,两队阴兵手持利刃,气势汹汹冲了出来,将几人围在当中。 “启禀城隍大人,是我来了!”王帅趴在宋定博肩上,冲着衙门里面大声喊道。 第一百三十二章 何为功德(中) “原来是你啊,放他进来吧!” 府衙之中,有人高声喝道,前一句还是在跟王帅搭话,后一句却是命令这些阴兵,随着这人一声喊,两队阴兵徐徐退开,站在府衙两侧,行走之际,悄无声息。 宋定博见阴兵闪开,也不跟庞谢商量,背着王帅,大步向府中走去。 在他身后,马子才低声询问庞谢:“咱们怎么办?” 庞谢沉声说道:“咱们一起去瞧瞧,看看里面是什么地方”,几人跟在宋定博身后,一起走进大堂。 只见大堂最深处摆着一张宽大的阴沉木案,木案后方端坐一尊神灵,赤色面孔,满面虬髯,穿着打扮与长安府中城隍庙里的城隍一模一样。 在这城隍背后,是一幅占满整张墙壁的“海水朝日图”,下方画着波涛汹涌的海浪,上方画着一轮红日,寓意“清如海水,明似朝日”,在这城隍左手边,站着一位判官打扮的人物,一袭红袍,三绺墨髯,左手持定生死簿,右手提起勾魂笔,眼不错珠的瞧着堂下几人,不知在想些什么。 在大堂两侧,则站着两位知名度极高人物——牛头马面,都是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模样,身高九尺有余,一人手握大刀,一人手持钢叉,瞪着铜铃也似的大眼,恶狠狠的瞧着堂下几人。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判官张口问道,只听声音便知,刚才让王帅进来的就是此人。 “崔判官,当日你将我囚在黄泉之时,曾经说过,等我出了黄泉,便给我机会,重新投入六道轮回之中,不知这话可还有效?”王帅挣扎着从宋定博身上下来,趴在大堂下面,只字不提是谁把他救出黄泉。 “哈哈哈,好个奸猾的小子,抓住本官只言片语,居然较真起来,这样吧,你既说了,我也不为难你,我崔某对你,还不至于食言而肥!” 说话之间,这位崔判官提起勾魂笔,蘸了一点朱砂,在生死簿上勾了一笔,随即用力一甩,点点朱砂洒在王帅身上,燃起熊熊烈焰,霎时间,王帅在烈焰之中,就地一滚,身形猛然缩小,变成一只小小的羔羊,在堂上“咩咩”叫了几声,转身躲到宋定博身后,再也不肯出来。 “好畜生!倒是便宜你了!”崔判官呵呵冷笑几声。 “这……这……”目睹眼前这桩怪事,马子才再次感到震惊,忍不住问道:“你就这样把他变成羊了?也太凶残了吧?还不把他变回来!” 崔判官闻言,面色不由一变,厉声说道:“他身犯重罪,能入畜生道,逃脱这番罪责,已是法外开恩,你信不信,我若把他变回来,他恨得不是本官,而是你们!” 马子才还要再说,却被黄英拦住,在他耳畔低声说道:“你别忘了,这里是幻境,不要太激动了。” “可他明明是宋定博的熟人,怎么会是幻境里的人物?”马子才怒火难平。 “若不是真假难辨,又怎么称得上幻境?”黄英低声说道。 崔判官站在台上,见几人窃窃私语,不由有些气恼,翻了翻手中生死簿,面色忽然一变,厉声喝道:“原来你们的罪责比他更重,难怪要为他出头!” 庞谢等人一怔,还不及出言反驳。 就见崔判官猛然转身,面朝城隍,大声说道:“启禀大人,这几人身犯天条,已是不赦之罪,还请大人下令,将这几人拿下,压入十八层地狱!” 随着崔判官这一声喊,堂上牛头马面,堂下数十阴兵,全都鼓噪起来,手持兵刃,恶狠狠将几人围在当中,只待大人一句话,便要出手拿人。 …… “崔判官,刑罚至严,不可轻动,这几人身犯何罪,你要分辨清楚,看看可否用功德抵扣?”出乎意料,城隍居然没有采纳崔判官的建议,反而要他慎用刑罚。 “这位大人所言极是,我等若有罪责,还请判官明示!” 宋定博慨然说道,王帅在他面前,被此人变成一只羔羊,他心中愤怒至极,此处是幻境也好,真实世界也罢,顾不了这么多了,先要发泄心中一口怒气。 崔判官深深看了城隍一眼,却也没有反驳,转头对着庞谢等人,说道:“好吧,那就让你们死个明白!” 说完,这位崔判官转身进了后堂,时间不大,从后堂回来,手中持着一个天平。 这个天平是黄铜所制,高约一尺,宽约尺半,中间是一根竖梁,上面铸有一只獬豸神兽,两边是两根挂壁,分别挂着一个托盘,打磨的非常精细,放在那里灼灼生辉,映出淡淡黄光,与幽暗的大堂形成鲜明对比。 崔判官将天平放在木案之上,冷冷说道:“你们五人是一起受审,还是分别受审?” 庞谢朗声说道:“我们五人即是同来,当然一起受审。” “好,那我也省得麻烦!”崔判官冷笑几声,翻开手中生死簿,朗声说道:“宋定博,徽州华阳县人,平生所行善绩如下,七岁那年曾……,平生所行恶绩如下,十一岁那年……。” 片刻之间,他将宋定博平生所做之事,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每说完一件事,便从生死簿上撕下一张纸来,放在天平的一端,善事放在左边,恶事放在右边。 每张纸虽然都是薄薄一张,重量却不一致,有的极轻,有的极重,看来他是将宋定博平生所做的善事与恶事做一比较,看看到底是善事做得多,还是恶事做得多。 他说善事时,宋定博倒还罢了,说起恶事时,宋定博脸上都不由一阵抽搐,看来他所言非虚,件件都是真实。 幸好,最终说完之后,左面天平微微下沉,右面天平微微扬起,善事略多,恶事略少。 宋定博这才长长舒了口气,擦了擦头上的汗,看来十分紧张。 崔判官微微冷笑,口中不停,继续说道:“马子才,雍州长安人…….李天华,雍州长安人……” 不大功夫,将这两人平生事迹也都说了一遍,这两人之中,李天华经历简单,平时善事虽然不多,恶事却几近于无,马子才经历复杂一些,不过他为人极是仗义,虽然也有些恶事,但善事累累,将天平左侧重重压下。 马子才见此情景,脸上露出得意洋洋的笑容来,他平生行侠仗义无数,此刻终于有些效果。 崔判官见他得意,又是一声冷笑,翻过一页,开始念黄英的事迹,不料,方才念了几句,便停了下来,奇道:“你这人前十几年怎么没有记载,活到现在也没做几件事?” 口中说话,手上不停,将几张纸扔到天平之上,依旧是善多恶少。 念完这几人的事迹之后,崔判官继续向后翻去,要念庞谢的事迹,不料,甫一翻页,面色不由急变,抬头看着庞谢,厉声问道:“你这人怎么没有记载?” 庞谢也不说话,只是一笑。 崔判官冷冷看了他一眼,也不多说,低头去看天平,只见天平左侧沉沉压在下面,右侧高高扬起,显然善事比恶事多得多。 宋定博见状,大声喊道:“你现在还觉得我们有罪吗?” 崔判官闻言,哈哈大笑,指着几人说道:“你们以为这就完了吗?可知‘获罪于天,无可祷也’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吗?” 说完,他从生死簿上撕下一页纸,轻飘飘放在天平右端,霎时间,天平右端沉沉下坠,就好像压上千斤重担一般,不但将右端托盘压到底,而且压的木案“吱吱”作响! 第一百三十三章 何为功德(下) “什么!” 看到这个结果,莫说马子才脸色大变,就连心深如海的黄英,坚毅果决的李天华,甚至于略显颓废的宋定博都忍不住喊了出来。 黑箱操作? 马子才脑中瞬间闪过这个念头,大声喊道:“这八个字凭什么这么重,比我们以往做过的善事加起来还要厉害?早知如此,你把直接把这张纸压下去不就得了,何必把我们过去做过事情念上一遍?” “哈哈!我只是让你们死个明白!”崔判官仰天大笑几声,转头面对城隍,高声说道:“启禀大人,属下已经算过这些人的功德,全都是罪大恶极之辈,该入十八层地狱!” “知道了。”城隍闻言,重重点了点头,声音铿锵,犹如金石,双目向下一扫,面无表情地说道:“你们几个可服气么?” 咔! 随着城隍一语出口,堂上牛头马面,堂下众多阴兵,齐齐将手中兵器,往地上一捣,发出铿锵之音! “我等当然不服!”李天华挺身站了出来,面对城隍,丝毫不惧,朗声说道:“大人也是一府城隍,治理一城百姓,自然应该知道,治民理政,首重法度这个道理。若因一己之私,而令法度不存,则治下百姓,无法可依,也不知该如何做事,从小处讲,人心惶惶,再难安心,从大处讲,法纪松弛,国将不国!天长日久,日积月累,恐怕大人这城隍之位也坐不安稳。” “崔判官方才先将我等平生善恶历数一遍,然后又以‘获罪于天,无可祷也’八个字,将以往善行尽数抹杀,李某以为,此举极不公平!只因我等并非获罪于天,只因在舜华天宫得罪了三世桃花尊主,被他下次评语而已,莫非他随口一说,便是金科玉律么?对他稍有违逆,便是犯下大错不成?” 李天华这一番话有理有节,马子才等人听的纷纷点头,他们虽然与李天华的想法相同,但却没有李天华思路这么清晰,也说不了这么清楚。 不料,听完李天华这番话之后,城隍面色阴沉如水,摇了摇头,说道:“我还想饶你们一命,怎知你们一无所知,还是饶不得!” 李天华等人闻言,不由一愣,脸上一起露出惊愕的表情。 “哈!哈!哈!” 崔判官笑声更大,指着几人说道:“你们这些俗人,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功德!还以为做了那点善事就有功德?还以为不敬尊主不是大罪?岂不知神恩如海,神威如狱,你们如今所在之处,便是尊主开辟的地上神国!岂不知不敬尊主,便是不敬天地,便是世上最大的恶!岂不知礼敬尊主便是世上最大的善!还敢在这谈什么功德,当真是可笑至极!” “啊!” 马子才勃然大怒,高声喊道:“姓崔的,要按你的说法,老子就是出去杀人放火,只要礼敬你那个狗屁尊主,就算是最大的善人?反过来说,老子就算天天修桥补路、积德行善,只要不敬你们那个破尊主,就是最大的恶人?” “当然如此!”崔判官面色转冷,声如蛇嘶一般,说道:“这是天下皆知的道理,难道你们还不知道?” 马子才不由一愣,环顾四周,无论是堂上城隍,还是两侧牛头马面,就连堂下阴兵,脸上无一不流露出来理所当然的表情,不由摇头说道:“你们这地方还有天理么?” “不懂天理的是你!”崔判官冷漠说道。 “我艹,你……”马子才实在压不下火,张口就要大骂。 …… “你先不要生气,他说的自有他的道理,只是少说了一层意思,没有说清楚罢了!”庞谢伸手一拦,将马子才拉了回来,沉声说道。 “什么意思?”马子才不由自主的退了回来。 庞谢轻叹一声,说道:“崔判官的意思我懂,神国之内,万物生灭,皆由神灵一言而决,凡人之力可以忽略不计。打个比方来说吧,纵然医生天天看病,一辈子能看多少人?纵然你整天出去行侠仗义,一辈子又能救多少人?神灵只要一个念头,便能让亿万生灵死而复生,凡人这点善举在神灵面前又价值几何?反过来说,你纵然天天杀人放火,一辈子又能杀多少人?神灵一个念头,便是天崩地裂,重立地水火风!故此,在神国之内,凡人善恶并无意义,只有是否虔心礼敬,才是功德的根本。” 说到这里,庞谢微微停顿,转头对宋定博说道:“你也是桃花教中人,对教义应该十分熟悉才对,我刚才说的可对?” 宋定博踌躇片刻,说道:“你刚说的这些,跟教义倒是十分贴切,只是……” 说到这里,他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下去。 马子才、李天华和黄英三人都在细细思索庞谢的话,也都没有说话。 一时之间,大堂之中居然安静下来。 “你说的都对!”出乎意料,插话的居然是崔判官,他两眼盯着庞谢,冷冷说道:“道理你都知道,为何还能犯下这等大罪?” 庞谢闻言,一声长笑,摇头说道:“我懂你说的道理,却不认为你说的是对的!” 崔判官脸色骤变。 庞谢也不理他,继续说道:“你说的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口中的尊主,确实是万物创生之主,对万物有生杀予夺之权,我等也确实是你神国信徒!可是,宇宙之大,浩瀚无边,莫说你一个小小的三世桃花尊主,就算是三清道祖、大日如来,也不会夸下这等海口,一尊小小神灵,就敢如此肆意,岂不是太嚣张了么?” “话说回来,他若只在神国内嚣张,只在信徒面前妄为,我等也无话可说,因为神国之内的一切,都是神灵开辟而成,来到此处的信徒,也只能是虔诚教徒的灵魂,他们能在此处繁衍,也全凭神灵的喜悦!” “可是我等既非他的虔诚教徒,又是肉身来此,既不认同他的法则,又没有受他丝毫恩惠,他还要以神国神国的规矩约束我们,难不成是想以前朝尚方宝剑斩本朝的官么?” “至于这世上何为功德?先贤早有论断,佛门有言,见性是功,平等是德,念念无滞,是为功德。道门则说,功为善行,德为善心,心行合一,名为功德!” “拿下!” 还不等崔判官张口驳斥,一向不动声色的城隍已然暴怒,抓起身前红色火签,猛然向地上一掷! 话音未落,堂前牛头马面,四周数十阴兵,手持刀枪剑戟,铁尺锁链,就要捉拿几人。 马子才一步跨出,横拳立于前面,就要与敌人动手,黄英不动声色,脚步微移,护在几人后方,李天华与宋定博也提起精神,准备应付战斗。 唯有庞谢,面色从容,丝毫不做戒备,就地盘膝坐下,喃喃说道:“刚才所说,还是神国,可是这里连神国都算不上,只是一方幻境!这一场闹剧,也是时候该结束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断绝六识 自从发现这方世界是幻境之后,庞谢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如何脱离。 多年之前,他曾听一位高人讲过,想要破解幻境,无外乎一外一内两种法子,一者求诸于外,一者诉诸于内。 前者原理极为简单,说穿了不过“一叶知秋”四字而已! 幻境就算再过真实,终究也只能在某个层面上达到真实的效果,万不可能在所有层面全都与真实世界一模一样,若真是这样,那也不是幻境,而是化虚为实,创生天地的大神通了。 故此,想要破解幻境,无需考虑太多,只要抓住一点破绽,无限追索下去,便能将其全盘破解。就拿这地上神国来说,随意捡起一片叶子,无限放大下去,先看树叶轮廓,若是没有破绽,就去细看叶脉,若再没有破绽,就去寻找细胞,层层放大下去,一直看到原子层面,总有幻境无法作假的地方,只要到了这一步,便能勘破幻境。 只是庞谢没有修行过瞳术一类的神通,目力远远没有这么强劲,无法以这种方法破境。 后者的原理则更简单,通常来说,幻境影响的无外乎眼、耳、舌、鼻、身、意等六识,只要断绝六识,便能不受幻境的影响,幻境也就不攻自破。 不过,对于寻常人来说,六识断绝,则与外界无法交流,甚至于无法行动,若遇敌手,只能束手就擒,被动挨打,除非是领悟了末那识,乃至于阿赖耶识的高僧大德,六识断绝之后,还可以靠这两识,在更高一个层面上感受大千世界,丝毫不受影响。 这也是为何,天魔最擅长以幻术惑乱人心,却总被佛门克制的原因。 庞谢并非佛门弟子,自然没有领悟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可是他却有别的方法,达到同样的效果! …… 城隍大堂之中,庞谢不顾群敌环绕,从容盘膝坐下。 牛头正站在对面,见有机可乘,也不出声招呼,一抖手中九股钢叉,悍然向庞谢刺来,只听“哗啦”一声,钢叉上九枚铁环,叮叮作响,令人心头发闷。 九股钢叉,锋锐无比,点点寒芒,触目惊心,九枚铁环,皆有妙用,叮当一响,勾魂夺魄! 牛头大步跨来,用力向前一刺,卷起一阵罡风,声势骇人至极,霎那之间,便已杀到庞谢身前,钢叉前端最尖锐处,距离庞谢前胸甚至不足三尺,可是不知为何,庞谢却熟视无睹,甚至闭上眼睛,丝毫不做抵抗。 倒是站在一旁的马子才,不由得脸色骤变,也忘了庞谢所说,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觉,跨步顶肘,低喝一声,一肘向牛头腰间顶去。 只是马子才不过是后天武者,牛头已是地府阴神,双方修为天差地别,这一肘注定毫无用处。 嘭! 一声闷响,马子才一肘击实,脸上却没有半分喜色,只因他这一肘不但没能撼动牛头,甚至连牛头的步伐也没耽搁半点,反而有一股大力反弹回来,将他震出数尺。 马子才没能成功,其余几人就更不必说,黄英距离稍远,李天华不通武术,至于宋定博,桃花教那点精神异术,在地府阴神面前,压根没有半点作用。 众目睽睽之下,只见一道光闪,牛头手中九股钢叉,狠狠将庞谢扎穿。 奇怪的是,钢叉透体之后,庞谢却未流下一滴鲜血,反而是牛头手中那条钢叉,扎入庞谢的部分,竟诡异的消融起来,就好像蜡烛遇火一样,逐渐消失不见。 莫说马子才等人不由呆在当场,就连牛头也愣住了,把剩下的半截钢叉拔了回来,瞪大眼睛看着,在想到底是怎么回事。 唯有崔判官面色急变,大叫一声“不好”,手腕一抖,手中勾魂笔,瞬间化作一柄长剑,飞身一跃,来到庞谢身前,一剑当头剁下,直取庞谢脖颈,只听“当啷”的一声,长剑断为几截,坠落在大堂之上,不由呆若木鸡,喃喃说道:“晚了!” …… 自从修行“燃灯通神术”以来,庞谢先后献祭过两次,分别是自家的妖身和黑色巨蟒的蛇胆,获取了医药、大力、射覆、饮水、气禁、借风、弄丸等七门神通,除了“医药”神通练到始解大成的境界,其余六门神通都只能算是略窥门径,只是这几门神通虽浅,他想到的破局之法,却要落在其中! 他想到的破局之法,便是诉诸于内,其中第一步,便是断绝六识! 莫以为断绝六识简单,眼、耳、舌、鼻、身、意这六种感官,寻常人连一种也断绝不了,即使闭上眼睛,堵住耳朵也只是自欺欺人罢了,若是遇上强光照射或者剧烈爆炸,照样要受影响。 除非是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这才能真正断绝眼识与耳识,可是这种酷烈的手段,也只能用在眼睛、耳朵乃至于鼻子、舌头上,对于身识或意识就全然无用,总不能剥离全身神经或者干脆割掉自己的脑袋吧? 佛门之中,倒是有高僧禅定功夫深厚,能做到心外无物,将六感逐一剥离,可是这份禅定修为,除非是身怀宿慧,否则至少要坐个几十年的枯禅。 这份禅定修为,庞谢是没有的,他活得日子虽然不少,可是所学路子与佛门不同,在金山湖中只是隐居,并非坐禅。 虽然如此,他却有办法隔绝六识,便是利用“气禁”神通,对内封禁自家的感觉。 “气禁”这门神通是他献祭蛇胆所得,能够通过提前念诵密咒,在之后战斗中禁绝某一类的伤害。 庞谢自从得了这门神通之后,便立即开始参悟,不久便完成了第一次灵气灌注,算是初步入门,只是他练成之后,还没遇到值得交手的对手,故此一直没有用过。 虽然没有用过,他却一直对这门神通很上心,就在不久之前,他开发出了这门神通的一个新用途,便是主动禁绝自身的感受,让自身完全失去对外界的感觉。 庞谢之所以会开发出这个新用途,全是拜离草所赐,当日与离草交手之后,他曾细细想过,若是下次遇到驱神风这种影响感官的手段,应该如何应付。 想来想去,却发现他所学法术有限,只有主动断绝感受这一种法子,于是暗自演练几次,没想到今日就用上了。 “十方无影像,六道绝行踪。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随着庞谢口中轻诵口诀,六感逐一剥夺,首先消失的便是视觉,眼前的一切逐渐消失,其次便是听觉,周围也都渐渐安静下来,甚至连心跳声音也听不到,再次便是味觉、嗅觉。 再往后则是身识,也就是肉身的感觉,身识一断,庞谢顿时感觉不同,前面是识都是应激而发,有刺激才会有反应,正常人都有过暂时断绝的经历,可肉身却不同,自从降生以来,无时无刻不在其中,此刻忽然断绝,就好像陷入重重梦魇,明明知道自己有肉身,却完全没有感受。 这种感觉并没有多久,因为紧跟着便是意识,这也是六识断绝中,最大的难点,也是最危险的地方,对于寻常人来说,意识一断,思维便会停止,再有千番本事,万般手段全都用不上,除非有外力唤醒,否则便是活死人一个。 幸亏庞谢不是寻常人,他已踏上修行之路,脑海之中,性灵之光早已生出,所谓“一点灵光起,从此非凡人”,便是对修士最好的注解。 眨眼之间,六识断绝,一点灵光从心神深处浮起,自踏上修行之路以来,第二次催出这一点灵光! 第一百三十五章 一击 一点灵光心头起,从此再非红尘客! 霎那之间,庞谢只觉得周围情形大变,一切似黑非黑,似白非白,似能看的清楚,又似朦朦胧胧,似是触手可及,又似是远在天边,若是用一个词来形容,便是周遭一片——混沌。 至此,打破幻境的第一步,断绝六识便已完成,对周围的一切感知不再依靠六感,而是通过心神之中一点灵光进行。 第二步,则是找到李人杰。 若是佛门高僧,接下来,便会催动末那识、或是阿赖耶识,甚至于阿罗汉境界才能领悟的阿莫罗识,冲开层层幻境,与布下幻境的敌手周旋。 庞谢没有这份佛家修为,却可以通过别的法子取巧,这个法子便是神通“射覆”。 这是他最初获取的四门神通之一,有隔板猜物之能,简单来说,就是隔着一道障碍物,猜测后面有没有他想要的东西。 每当运转神通之际,脑海之中便会出现一块神秘龟甲,随着龟甲不断龟裂,引发的震动,放出一道道神秘波纹,籍着这一道道波纹,便能看出一幅幅残破的画面,显示障碍物后面,有没有他想要寻找的东西。 当初,在长安城中之时,他曾用这门神通买过一次彩票,挣了一笔钱买药,后来认识李天华之后,与李天华做了笔交易,挣了些买彩票的钱,就再没用过这门神通。 今日,庞谢想要寻找的不是什么东西,而是桃花教主李人杰,他此刻便是要以这道神通“猜测”李人杰到底在什么方位。 庞谢记得清楚,进入桃花山庄之后,他们迈进了一座堂屋,便进入幻境,要是猜的不错,他们现在还在那间屋子里,只是因为幻境的原因,无法感知周围的一切,甚至无法正确感知自己的肉身,所以才无法行动。 他曾听宋定博说过桃花教中其他人的能力,并没有人能制造幻境,这座幻境十有八九是李人杰亲自主持。 如此一来,庞谢便有一个揣测,李人杰与他们同在屋中,只要能击倒李人杰,便能破去这座幻境。 庞谢定了定心神,冲着身前方向,催动“射覆”神通,一阵波纹震动,脑海之中出现一块空白画面,并无李人杰的踪迹。 他也不紧张,微微调整方向,继续感受李人杰的踪迹,一阵波动之后,依旧还是没有图像,他便又换了个方向,片刻之间,他连续换了三个方向,全都没有李人杰的踪迹。 庞谢心中不由一凛,难道这办法不行?或是李人杰压根不在这里?这么一来的话,今日恐怕难以善了。 就在他渐渐开始紧张的时候,龟甲再次放出一阵波动,波动结束之后,眼前豁然出现了李人杰的身影。 只见他盘膝坐在那里,身形瘦削,却极为挺拔,穿着件雪色长衫,一头乌发梳在脑后,一条青色长带随意扎着,膝前横着一口长剑,双眼似睁非睁,眼神之中满是迷离之色,脸色有些苍白,长的与玉雕神像一模一样,无论是身高,还是面相,和李天华简直神似,难怪贺奇会认错。 见到李天华的一瞬间,庞谢方才放下心来,至此,李人杰已然找到,第二步已然完成,脱困就在眼前。 …… 六识断绝,肉身无感,李人杰虽在眼前,却也不能挥拳就打,否则,一旦连通六识,恢复与肉身的接触,六识便会再次受到幻境的影响,他也就会重新沉沦在幻境之中,刚才做的一切也都成了无用功。 要想动手,还是只能依靠神通,只是他虽学了几样神通,但是此情此景,能够用上的只有一种,便是“借风”神通。 庞谢默默催动“借风”神通,一股旋风逐渐在身前盘踞生成,随他心意卷动,风速越来越快,逐渐形成龙卷之势,凝成一条肉眼可见的白色气柱。 出奇的是,随着风速的加快,气柱的体积却没有增大,反而越来越小,逐渐从两头向中间压缩,不但没有形成一条又长又大的龙卷,反而成了一团旋转不定的气团。 这是他将全身灵气灌注神符中,把“借风”神通催到极致的表现,他对李人杰的修为一无所知,也不知道用多大力量才能击倒李人杰,所以只能以狮子搏兔,亦用全力的法子,将全身灵气凝集在这一击之中。 一击若成,则安然脱困,一击不成,则沉沦幻境,生死荣辱,在此一赌! 咔! 在庞谢的全力催动之下,气团缓缓向李人杰所在方位前进。 若是他现在恢复六识,便能感受得到,一团脸盆大小的白色气团,伴着“轰隆轰隆”的巨响,向前方缓缓挪去,气团所过之处,在后方形成一道粗大的白色气浪。 这道气浪呈扇形,扇柄端自然是白色气团,另外两端则向上下两面散去,上端冲开屋顶,向天空散去,下端划开地板,犁开一道深不见底的地缝,就好像一把无形长刀砍过,将整间正堂一分为二! 就在气团前行的方向,李人杰盘膝坐在那里,丝毫没有偏差,唯一与庞谢感受的不同,就在李人杰身前,放着一块高大的黑色石碑,足有两米多高,一米多宽,其中面对李人杰的一面,绘制着一副七彩画卷,对着庞谢等人的一面,则是一片黝黑。 嘭! 随着一声巨响,气团碰在石碑之上,遇阻之后,猛然炸开,如同烈性炸药一般,将石碑炸成数十块大大小小的碎石,向四面激射而出,势大力沉,犹如滚木礌石,若是击在人身上,只怕不死也要重伤。 所幸这一团白气是由庞谢所在的位置向李人杰所在的位置飞去,故此石碑炸开之后,绝大多数石块都是向李人杰方向飞去,只有极少部分,是向庞谢等人所在的方向飞来。 即使是这些石块,也被气团后方的气浪所阻,要么向上射入天空,要么向下射进地下,到没有射中庞谢等人。 石碑后方的李人杰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石碑炸开,他首当其冲,身上骨头不知被砸断了多少根,最为致命的是,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正好砸在他的胸口处,将十多根肋骨一起砸断,深深嵌入身体当中。 只是不知为何,李人杰受此致命重伤,不但没有露出痛苦的神色,反而眼神渐渐清明起来,脸上也露出解脱的神情! 第一百三十六章 梦中姻缘 一间摇摇欲坠的屋子,上面的屋顶被掀翻大半,明媚的阳光顺着缝隙照射下来,将下面的一片狼藉照的清清楚楚。 李人杰倚墙而坐,面色淡如金纸,一丝丝鲜血顺着嘴角流下,一身雪色衣衫已是红的耀眼,眼见已经活不了多久了,唯有一双眸子亮的吓人,望着身前破碎不堪的石碑,不知在想些什么。 在他身旁,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多个人,有男有女,全都已经昏厥过去。 庞谢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幅场景。 他瞧了一眼李人杰,微微点了点头,低头看了看四周,只见马子才、黄英、李天华、宋定博几人也都昏迷不醒,不过看面色都还好,不像是受了什么重创,于是再次抬头,目光凝在李人杰身上,沉声问道:“桃花教主?” “谢谢你。” 李人杰缓缓抬起头来,他的第一句话,完全出乎庞谢的意料。 “谢我?什么意思?”庞谢眉头皱起,双拳渐渐捏紧,准备应付任何突袭。 “我是李人杰,但不是桃花教主。”李人杰的第二句话让庞谢更为费解。 “难道你想说桃花教主另有其人?”庞谢眉毛一挑,脸上露出不屑之色。 “我不是这个意思,桃花教主是我,但我不是他。”李人杰接着说道。 “哦,看来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庞谢说道。 “咳咳,其实并不复杂,只要你有耐心,我尽量活着给你说完。”李人杰轻轻咳嗽几声,苍白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 “放心吧,在你讲完之前,我是不会让你死的。”说话之间,庞谢迈步来到李人杰身前,一把抓起他的左腕,催动体内灵气,透过“医药”神符,想要渡一道药气过去。 不料,这一出手,他才发现体内灵气消耗过巨,几乎涓滴不剩,仅能维持丹田中的灵气漩涡不散,想要再压榨一点出来已经很难了。 庞谢微一皱眉,放开李人杰的手腕,伸手在怀中摸索一阵,掏出一个瓷瓶来,倒出一粒药丸,说道:“先把这个吃了吧,勉强能顶一会。” 李人杰轻轻一笑,信手接过药丸,也不多疑,一口吞了下去,说道:“多谢。” “不必,就凭这玩意也救不了你的命。”庞谢摇了摇头。 李人杰环顾四周,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这条命……也没什么好救的了,阁下先找个地方做吧,我只盼临死之前,有机会将过往之事洗说一遍。” 庞谢微微一笑,随手搬了块一尺多高的石碑残片,放在李人杰身前,拂去石上浮土,一屁股坐了上去,说道:“你有什么说的就说吧。” 李人杰点点头,从数年之前说起,讲起一件往事来。 …… 陇西李家虽然在世俗中名声不显,在修行界却是鼎鼎大名,乃是华国修行界最为顶尖的势力“九姓十三宗”之一。 李家崛起于隋朝末年,当时天下大乱,各方势力征战不休,终南山楼观道有一位姓李的太上长老演算天机有利,于是尽遣门下剑仙,号称“终南十剑”,前往太原扶持自家一位后辈争夺皇位。 数年之后,陇西李家果然定鼎中原,建立一代皇朝。 数百年后,天地反覆,李家皇朝气数已尽,便退出历史舞台,可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李家在世俗的势力虽然全盘崩溃,但修行界的力量却保留了下来,与楼观道融为一体,隐居在西北长安一带。 又过了两百余年,天地元气衰退,修行界一片凋零,李家也不例外,于是从长安府撤出,退居到陇州一带的深山之中,此处乃是李家全盛之时,耗费举国之力,建造的一处洞天福地,本是历代长老的闭关之所,如今却成了李家最后的生机所在。 李人杰从小便在这处福地长大,每日修行法诀,天天演练武艺,极少踏足人间。 直到二十岁那年,有那么一段时间,他连续数日都做了一个极为连贯的梦,梦到了一位兰心蕙质,巧笑盼兮的女孩,名叫七七。 七七与他在梦中相见、相识、相知,在梦中踏遍千山万水,走过天涯海角,最终结成一对爱侣。 这梦一做便是小半年,这半年里,他白日里茶饭不思,夜里与七七相会之时,才会感到人生没有虚度。 可惜良宵苦短,半年后的一天夜里,他在梦中猛然醒悟,原来这么久以来,他一直是在做梦,眼前七七也是梦中人物,不由大惊失色,第一反应便是抱紧身旁的七七,生怕梦醒之后,两人再无相见之日。 七七将李人杰这番慌张看在眼里,自然察觉不对,便刨根问底,要问个子丑寅卯出来,在她百般追索之下,李人杰无可奈何,只得讲出自己的担忧。 不料,七七闻言,不但不惊,反而抿嘴一笑,纤纤玉指在他额头一点,说出一番话来,原来七七并非他梦中人物,乃是一件异宝的器灵,两人每天夜里也并非是在李人杰的梦中相会,而是两人的梦境和于一体,算是神交。 李人杰恍然大悟,反过头去问七七的底细,七七却说,除非李人杰向道祖发誓,愿与他结为夫妻,永世相随,她才会说出自家底细。 李人杰当即向天盟誓,说是无论七七本体为何物,都绝不会嫌弃,愿与她生死相依。 七七这才说出,原来她不是什么妖魔鬼怪,乃是李天华的父亲李异居发现那块黑色石碑的器灵,只是开智不久,修行时日还短,所以不能显出身形,只能与人梦中相会。 说过此事之后,两人感情又近一层,此后更是夜夜相伴,难以分离。 又过了一段时间,一天夜里,李人杰无意中感慨,两人情比金坚,却只能梦中相会,实在是可惜的很。七七沉思片刻,方才说道,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两人双宿双飞。李人杰大喜过望,连忙问她有何妙计,七七说道,只要她的修为能更进一步,便能化形为人,到时便能日夜相伴。 李人杰苦笑连连,他是修行世家出身,自然知道天材地宝想要凝结器灵,比人身修行不知要难多少,七七开智不久,想要化形为人,起码要数百年,只怕到时候,他纵然活着,也已经垂垂老矣。 七七却道不然,她知道一种法子,可以将这个过程缩短数倍,乃至数十倍,便是香火成神之路。 唯一的麻烦便是,需要创建一家教派,以她作为供奉的神灵! 第一百三十七章 深情却被无情苦 七七的主意很简单,就是以神道的香火念力促进修行。 作为修行世家的一员,李人杰对神道法门并不陌生,他之所以从未往这方面想过,是因为要用这种法门,面临的困难实在太多。 其一,修行神道的法门虽然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但李人杰手上真还没有,他自小在李家洞天福地长大,修行的全是道门法诀,从未学过神道的东西,也不好贸然向族中长辈打听,否则,一不留神被人察觉七七之事,可就得不偿失了。 其二,纵然拿到神道法门,也难在此地建立教派,洞天之内都是李氏一族的高手,个个都是修行中人,又岂会有人随便信仰神灵?就算是洞天以外,方圆百里,也都是李氏在俗世的旁支,随便建个教派,只怕不出三天就要被人铲除。 其三,就算是李人杰不辞辛苦,想法离开洞天,去红尘俗世创立一家教派,以七七现在的修为,也没法远隔千里吸取信仰念力,除非是将黑色石碑的本体搬到教派附近才行,可是,李家上下都知道这块黑色石碑是件未成形的法宝,虽然当下用不上,却也珍贵异常,岂是轻易能让他带出去的? 正因为有这三道近乎无解的难题,李人杰才从未向这方面想过,此刻听到七七的主意,不由摇头苦笑,将自己心中的疑虑说了出来。 七七闻言,略一思索,笑盈盈的出了几条主意,将李人杰的担心全都化解开来。 功法之事不必担心,她生出灵智之时,脑海之中便存有几套法诀,虽然不知是何人所传,但却神妙异常,否则也不能与李人杰在梦中相会,这几套法诀之中,其中一套便是神道法门,唤作“桃花宝鉴”,可以用三世桃花尊主的名义收集信仰念力。 创建教派的地方么,此处自然是不行的,不过,天下之大总有适合建立的地方,至于担心无法将黑色石碑带走,更是大可不必,黑色石碑虽然珍贵,但是器灵成型的时间是以百年来计算,李家虽然将它存于密室,平常却不怎么查看,也没有人巡检,往往一年半载才会有人查看一次,进出密室的方法和路子,七七也早已查看清楚,只要李人杰敢去做,十拿九稳是没问题的。 七七说完这一番话,一双美目蒙上薄薄水气,静静地望着李人杰,说道:“人杰,我知道这事情不容易,你一旦做了,便要放弃如今拥有的一切,还要被家族追捕,从此之后,生活再无平静可言,日日担心,夜夜受苦。” “我……”李人杰刚要张口,却被七七一指点在唇上,没能继续说下去。 “所以,你便是不做,我也不会怪你,因为这本就是在为难你,只是……”七七低下头去,淡淡说道:“今夜之后,我便不能再来陪你了,因为长痛不如短痛,你我之间的缘分只怕要尽。” “不行!”李人杰顿时大急,用力抱住七七,说道:“你不要担心,无论有什么艰难险阻,我都能够克服,绝不会放弃你!你说我怎么才能救你出来?我今夜就去救你!” 七七闻言,抬起头来,深切看了李人杰一眼,微微摇头,说道:“你莫要这么快下决定,好好想一想吧,给你留点时间,待你想好了,再做决定。” 说完,七七的身影淡淡消失,李人杰也从梦中惊醒。 …… 第二天一整天,李人杰都是浑浑噩噩,脑海里没有别的念头,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救七七出去。 可是令他惊恐的是,第二天夜里,七七居然没有出现,这是他近一年来,第一次没有梦到七七,一觉醒来之后,李人杰自责不已,觉得是因为自己当时表现的不够坚决,七七对他有了疑虑,这才没有现身。 又过了一天,七七仍然没有出现,李人杰感觉自己的心几乎要痛的死掉了,整天不吃不喝,就是闷头坐在屋里,若不是洞天之中都是修行人,早已习惯有人闭关,只怕早有人看出不对。 直到一周之后,李人杰方才再次梦到七七,这次见面之后,李人杰不等七七说话,直接冲了上去,紧紧搂住七七,大声喊道:“七七,不要离开我,无论有多大风险,我都一定要跟你在一起!” 李人杰表明心迹,七七更受感动,两人决定双宿双飞,一起离开李家洞天,一夜长谈之后,定好行动方略,三日之后,离开李家洞天。 三天之后,李人杰按照七七的指点,趁着夜色,潜入密室,解开几道阵法机关,将石碑窃取出来,连夜背着石碑离开李家洞天。 石碑虽重,但以他蜕凡境的修为,背走一块石碑还算不得什么。 早在李人杰行动之前,已经告诉其他人,说是自己要闭关一段时间,最近就不出来了,为自己留足了潜逃的时间。 只是他从小在洞天之中长大,离开洞天之后,对外面的世界是两眼一抹黑,完全不知道从何做起,七七也是器灵化身,没怎么接触过俗世,出不了什么主意。 两人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生存,一路颠簸,遭遇困苦无数,若不是李人杰还有些修为,只怕活都活不下去,更不要说是潜逃,好不容易才来到长安府,也不知道从何入手,莫说是传播教派,就连糊口也成问题。 就在这时,他遇到了宋定博,两人一见如故,成为好友,他也从宋定博身上,学习了好多在红尘生存的法子,逐渐安定下来,可是,虽然如此,他还是空有一身本事,不知如何才能建立教派。 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一天,他无意中遇到了一位姓杨的修行人,此人十分善谈,与他一见如故,见他为生计所苦,便给他出了一个主意,居然也是要他建立一个教派,传播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法门,敛取一些钱财,也不必为金钱所苦。 李人杰不由苦笑,他若有法子建立教派,早就去做了,也不会等到今天。 这位姓杨的修行人却说这个简单,他在红尘打滚多年,阅历极为丰富,创建一家教派,不过举手之劳,而且不止如此,还指点了几位可造之材,让他前去收拢。 李人杰便按照他的指点,连同宋定博一起,逐渐收拢人才,在长安府中创立桃花教,他有真本事在身,又有得力之人辅助,教派日益兴旺,莫说是钱财无忧,就算是七七的修行也是一日千里。 按照这个进度,只怕不到十年光景,七七便可化形为人,到时候是双宿双飞也好,重回李家洞天请罪也罢,都是一条出路,反正七七已经化形为人,只有李家没疯,就不会将送上门的法宝毁去。 可就在这时,李人杰发现了一些非常诡异的事情,让他不由感到阵阵心惊。 第一百三十八章 深深算计 李人杰只是为人单纯,并不是愚蠢,与此相反,自幼在李家洞天长大的他,经历的是最为严苛的修行,再加上自身天赋极好,莫看他年纪不大,却已是出类拔萃的英才。 桃花教初建之时,他满心欢喜,并没发现问题,时日一久,心思渐渐沉定下来,便发现了几处疑点,其一,七七教他的法术多以采补为主,虽然也很高明,却也有些阴损毒辣的法术,不但不是正道,甚至可以说是邪魔外道。其二,七七在桃花教的建立过程中,起了极大的作用,有意无意之间,出了不少主意,其中有些主意可以用天资过人来解释,有些主意却非要有红尘阅历不可。 这两处疑点都还罢了,真正令他心惊的是另一件事。 数百年来,天地元气渐渐衰微,原本许多修行法诀都已无法再用,就拿他们李家来说,若不是隐于洞天福地之中,凭借其中的浓浓元气修行,恐怕大部分修行法门都得大删大改才成,这一点自他离开洞天之后,已经深有体会,原本修行的法诀几乎没什么效果,修行的进展慢的令人心焦。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李人杰发现七七教他的法门却没有这个问题,在这种元气衰微的红尘俗世,依旧可以修行,甚至进度丝毫不慢。 七七当日曾经说过,教给他的这些法门,都是开智之后,天生就会的,要是猜得不错,这几套法诀都是当初打造这件黑色石碑之人所遗留。 这样一来就有一个问题说不通了,黑色石碑能产生器灵,起码是经过数百年的地气温养,可是数百年前,天地元气与现状迥异,为何当初传下来的法诀,正适合这个时代,难道那人当初就能预见到现在的情况不成? 李人杰想到此处,不由摇了摇头,要知道李家并非寻常世家,乃是神州大陆九姓十三宗之一,也是道门有数的护法世家,甚至与神宵天庭几位仙人还有香火之谊,知道天地元气的衰退真相,也知道这事事发突然,事先绝对无人能够预料。 若是按照这个思路继续向下推断的话,七七脑海中的功法,应该是近些年才有人灌输进去的才对,那这个人会是谁呢?为什么会这么做? 想到这几处疑点,李人杰不由心情沉重,甚至觉得耳鬓厮磨的神仙日子,也没有当初那么令人心动,隐隐间有一件极其凶险的即将发生。 …… 华国先贤说过,真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李人杰便是这种人,发现这几处疑点之后,并没有因为与七七情根深种,就视而不见,甚至装聋作哑,自己哄骗自己,而是默默记在心里,不断查找资料,思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时日一久,还真被他找到一种可能,便是修行界中早有流传的“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鸠占鹊巢之法。 传说修行界曾有这样一种伎俩。 某人想要炼制一件法宝,又嫌时间太长,太费工夫,便会先打造一件法器,暗中设下若干禁制,然后故意埋在山野之中,将消息散播出去,说是有一件前辈修士遗留的法器藏在某处。 若是某个“幸运儿”根据传言,侥幸找到这件法器,然后辛辛苦苦,耗费无数功夫,将这件法器炼制成法宝,那就落入了圈套。某人便会在法宝成型之后,找个机会,催动法宝中的禁制,想法将法宝收回去,这位不幸的“幸运儿”则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种法子风险不小,不确定因素很多,十次之中,未必能够成功一次,可是法宝与法器之间的价值相差何止百倍,一旦成功之后,获利实在是丰厚无比,故此,常常有人尝试。 李人杰思前想后,觉得这是最可能的原因,于是开始想法破解,只是他虽然想到原因,却不能在七七面前泄露半分,因为他若猜的是真的,只怕背后这人还有从七七这里获取消息的能力,若是泄露出去,这人难免会有所准备,甚至提前收走法器。 如此一来,困难就出现了,李人杰本身并不懂得凝练法宝的法诀,更不懂得去除法宝禁制的手段,甚至连七七身上是否真有禁制也判断不出来。 若是在李家洞天之中,他找个长辈一问即可,李家传承千年,洞中藏书无数,什么样的法诀都找得到,可他现在独身在外,又不能跟家中联系,只能自己想办法。 李人杰心中有事,难免愁上眉头,宋定博等人虽然没看出来,之前认识的那位姓杨的修行人却看出来了,拉着他一番攀谈,三扯两扯,便将他的心事猜的八九不离十,虽然不知道七七之事,但也明白了他遇到的困难,说是要想法替他解决。 李人杰本以为这人并没什么高明传承,虽然红尘阅历丰富,但在修行上并不算强,不料,此人修为虽然不强,但却学富五车,渊博至极,回去不久,便为他寻了一门法诀回来,要他先以这门法诀判断,法器之中是否有人暗下禁制,若是没有,则万事大吉,若是有了,再做打算。 李人杰学了这门法诀之后,暗中在七七身上一测,果然发现七七身上有人暗藏的厉害禁制,不由暗自吃惊,连忙回去找到那位杨姓修士,让他帮忙再想想办法。 这位姓杨的修行人得知此事之后,十分愤慨,又费了数月功夫,为李人杰寻了一门叫做“洗玉诀”的厉害法诀回来,这门“洗玉诀”不但能化解施加在七七身上的禁制,而且还能促进七七的修行。 唯一不妥的是,据那位姓杨的修行人说,李人杰一旦在七七身上施展这门法诀,便要与幕后之人的禁制直接对抗,稍有不慎就会受其伤害。 李人杰却道无妨,他如今也没有别的法子,只能冒险一试。 学成“洗玉诀”之后,李人杰接着说道,这位姓杨的修行人先后数次援手,于他实有大恩,如今他身无长物,无以为报,日后定有厚报。 杨姓修行人却道不必,他也只是路见不平罢了,报不报的都无所谓,李人杰若是真的感激,两人兄弟相称也就是了。 李人杰当即表示,从此之后,他愿以兄侍之,尊这位姓杨的修行人为兄长。 两人说到这里,哈哈一笑,君子之交,再无复言。 李人杰回去之后,暗自施展“洗玉诀”,徐徐在七七身上运转,七七对此一无所觉,倒是李人杰自己发现,施加在七七身上的禁制极难对付,化解速度极慢,虽然勉强化解了一部分,却有几次差点受伤。 最近,他又遇到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试了几次,不但没能解决,反而被禁制所伤,自己受伤不轻,于是又去联系那位杨大哥,说了目前的困境。 这位姓杨的修行人听了之后,再次不辞辛苦,花了不少功夫,为他找了一个魂祭的法门,说是可以增强破解禁制的力量。 李人杰学成这门法门之后,回去再次施展,不料,这一施展不要紧,不但没能解除禁制,反而激发禁制变化,惹出一场大乱来! 第一百三十九章 变生肘腋 “洗玉诀”以心为玉,以神为水,滴水穿石,洗尽尘埃,讲究的是徐徐浸润,潜移默化,洗脱一身枷锁,还归自身本性,是一门天长日久的水磨工夫。 李人杰虽然道心沉稳,终究还是年轻人,免不了有些心急,更何况他与七七在长安城之事,不知能瞒李家多久,万一李家追查到此,必然会将他与七七一起带回。 到时候,族中高手虽然会将七七身上现有的禁制解除,但一定会加上李家独有的禁制,因为无论是哪一家势力,都不会放任一件法宝自由自在,不受掌控,这也是李人杰当初一定要将七七带出来的原因之一。 李人杰心中一急,洗玉诀就难免带了些烟火气,遇到难关,难免犯错,再加上魂祭的法门初学乍练,有些手法不太熟悉,一不留神居然触动了七七身上最为凶险的一层禁制。 瞬息之间,禁制反噬,还不等李人杰反应过来,这层禁制便连通七七的本体,也就是那座黑色石碑,将其中蕴含的法力尽数发挥出来。 关于那座黑色石碑的能力,七七也曾给李人杰讲过,可以影响人的精神,从而产生幻觉,若是发挥到极致,便会产生幻境,只是威力到底有多强,李人杰却不知道,七七也从没给他演示过。 李人杰从没想到,石碑威力之强,竟然远超想象,七七与他丝毫没有来得及反抗,就被扭曲心智,蒙蔽意识。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李人杰逐渐表现的有些异常,他建立桃花教,本来只是要促进七七修行,顺带收拢钱财,维持生计,对桃花教的教义并不关心,对教中事务也不上心,可是从那以后,他渐渐开始具体管理教中事务,精研教义,甚至提出“地上神国,天下一统”的口号。 宋定博也是在那时候发现异常,逐渐远离李人杰,甚至不敢再去桃花源地。 …… 黑色石碑非同小可,不过数日,李人杰便完全沦陷其中,开始陷入幻境,慢慢忘记自己是谁,有时候偶尔清醒过来,还来不及反抗,或是求援,就又被拉入幻境,时间一久,甚至分不清那边才是幻境,那边才是现实。 不止李人杰和七七如此,就连身边服侍的弟子也都被拉入幻境。 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桃花源地远离市区,黑色石碑虽强,却也影响不了百里之外,所以除了桃花教在此的教众,竟没有其他人受此影响,甚至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当然,也就没人能来此救人,打破幻境。 在幻境之中,李人杰逐渐成为三世桃花尊主,七七则是他的夫人,至于天上群仙,人间百姓,乃至于地府阴灵,有些是聚集在此处的弟子,被拉入幻境洗脑幻化而成,有些则是他脑海之中的臆想。 今日,庞谢等人踏入桃花源地,之所以没有见到一个人,是因为此处上上下下所有人等,精神都已被拉入幻境,至于肉身,有些在屋中枯坐,有些居于李人杰身侧,甚至有人已经死去多时,肉身腐朽。 待到庞谢一行踏入堂屋之中,瞬间也被拉入幻境,于是就有了之后一系列光怪陆离的遭遇,再往后就是庞谢施展数门神通,冒险一击,打破黑色石碑本体,这才解开幻境。 “若非阁下出手,恐怕我要在幻境枯坐而死,再也没有机会清醒,阁下对我实有救命之恩!”说到这里,李人杰长叹一声,双手合十,冲着庞谢深鞠一躬 庞谢摆摆手,说道:“那也说不上,我只是把你拉出幻境罢了,结果却让你受了致命重伤,这也算不上什么恩情,当下你还是好修养的好,说不定还能多活一阵。” 李人杰苦笑摇头,说道:“七七尚未成型,不能单独存活,如今你将黑色石碑击碎,只怕她也已经湮灭,我独自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死就死吧,我还是随她去吧。” 庞谢低头看他,见他脸上虽挂着笑容,眼神却已了无生气,知道他是萌生死志,便不再劝他,低头扫视石碑残片一眼,皱眉说道:“这就怪了,你修为不高,被禁制反噬,卷入幻境之中无法自拔倒还可以理解。你口中的七七乃是石碑器灵,就算被禁制反噬,也不应该没有挣扎之力,怎么会丝毫也无反应,与你一起沉沦幻境?” 李人杰略一沉吟,说道:“我之前偶然清醒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要是我猜的不错,当初炼制这件法器的人已经死了,魂魄则隐藏在这件石碑之中,待法宝成型之后,再一举吞噬七七,成为法宝器灵。只是我和七七都没发现,贸然化解禁制,结果触动此人,这才被他引入幻境,不然,幻境之中许多布置都与真实神国一模一样,不是我或者七七能想到的。” 庞谢点点头道:“原来如此,那么方才在幻境之中,有人提到天地元气衰退的真相,提到末宗一事,这也是真的么?” 说到这里,庞谢面色不由一肃,他一直在追索天地元气衰退的真相,此刻终于得到一点消息,不由得不紧张。 李人杰沉默片刻,最终点点头,说道:“这是真的。” “啊!”庞谢脸色剧变,忍不住追问道:“当真么?我怎么从未听说过这一门派?” “当然。”李人杰说道:“天地元气衰退之后,我李家在神宵天庭的祖师曾传下消息,说了此事的原因,要我们在凡间的子弟谨守洞天,待到天地元气复苏之后,再做打算。” “天地元气什么时候能够复苏?”庞谢问道。 “已经开始了,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便能恢复到之前的水准。”李人杰说道。 庞谢默然,脸上虽不动声色,心中却震撼至极,如果李人杰说的是真的,只怕天下不久就有大变,修行之路也会重开,到时候成仙了道不再是梦,他也可以借机修行成仙。 只凭这一个消息,今日就不算白来一趟,桃花教这趟冒险也算是值了! …… 几句话说完之后,庞谢见李人杰气息渐渐衰弱,便问道:“你死之后,桃花教怎么办?” 李人杰一笑,说道:“桃花教的诞生本就是个错误,现在回想起来,若是我跟七七一直待在门中,恐怕还能多过一段好日子吧,可惜……算了,世上没有后悔药,桃花教在长安府传播之时,我虽然尽量小心,但也造下不小业障,就让我一死了结吧,至于之后的事情,阁下若是肯去道门通禀一声那是最好,若是不愿,道门迟早也会有人出面处理。长安府是西北重镇,一向是道门最为重视的地方,桃花教能这么久不暴露,已经让我很惊讶了。” 庞谢点点头,说道:“好吧,你既然也有死志,我也没什么可说的,先把他们唤醒,李人杰与你有些血缘关系,宋定博也是你的好友,你有什么身后事,也好对他们说说。” 说话之间,庞谢转身要将李天华等人叫醒。 “不要!”李人杰连忙说道:“阁下还是带他们出去之后,再唤醒吧,我做事不周,既对不起李家,又对不起桃花教教众,实在无颜见他们。” “好吧。”庞谢点点头,弯下腰去,把李天华等人一一扶了起来,打算离开此地。 至于桃花教那些教众,他却没有管,这些人醒来之后,看到这一番残局,自会离开此地。 “且慢!” 李人杰见庞谢要走,勉强挣扎着喊道:“阁下将我从幻境之中唤醒,此恩难以言报,我如今也没有别的,只能将此物赠与阁下,也算是我一点心意。” 说完,他用手撑起身子,向前爬行半步,在黑色石碑的残骸中一阵摸索,摸出一块拳头大小的黑色石块来。 第一百四十章 赠石 这块黑色碎石只有拳头大小,表面凹凸不平,在这一地残片之中丝毫也不起眼。 若不是李人杰特地把它捡起来,只怕没人会注意到。 李人杰对它却极为珍重,托在手上看了许久,眼神游移不定,似是不忍放弃,又似是深恶痛绝,最终长叹一声,伸手高高捧起,对庞谢说道:“大恩无以为报,仅以此物聊表寸心。” 庞谢眉头微皱,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黑色石碑的法宝核心。”李人杰说道。 “你给我做什么?留着陪你岂不更好?”庞谢略微有些诧异。 这块石头若是黑色石碑的核心,便是七七的寄身之所,换句话说,也就是七七消逝之后留下的残骸,李人杰与七七一往情深,纵然不留着陪葬,也应该还回李家才对,为何会赠给他? “这里面不但寄存过七七,也寄存过炼制石碑之人的灵魂,我不想把它留下。”李人杰看出庞谢心中所想,出言解释说道。 “我要这东西也没用,还是留给你吧。”庞谢摇头说道。 这块黑色石头是不是法宝核心暂且不说,打眼一看就知道,一点灵性也没有,拿在手里也没什么用处。 李人杰轻轻抚摸石块,说道:“你现在看不出他的用处,是因为这件核心外面裹着一层石衣,隔绝了其中灵气,你回去刨开石衣,灵气自然会散发出来。到时候即使没有别的用处,仅仅其中蕴含的灵气,就足以让你修为更进一步。” “我怎么感觉不出来?”庞谢奇道。 “若不是我洗炼石碑已久,我也感觉不出。”李人杰没有多做解释。 “好吧,那我收下就是。”庞谢信手接过石块,塞在怀里,没有再多问什么,转身大步离去。 “多加珍重!”就在庞谢即将走出屋门之际,李人杰忽然没头没尾的说了这么一句。 庞谢回头再看,李人杰已经闭上双眼,不肯再说什么,于是托着几人离开屋子。 ...... 推门出屋,夕阳悬在天边,如同熟透的咸鸭蛋黄,红彤彤,油腻腻,令人垂涎欲滴。 庞谢一行来到桃花源地时,已是中午,没想到在幻境中经历这么多事情,日头居然还没下山,看来幻境中的时间流速,与现实中并不相同。 来到院中之后,庞谢将李天华、马子才、黄英、宋定博几人放在地上,随即在几人头上,各自拍了一掌,震动全身血脉。 其实,幻境结束之后,几人就已经该醒了,之所以昏迷不醒,是因为庞谢破境之时,气团爆炸的威力太大,将几人生生震晕过去,只有庞谢和李人杰是蜕凡境的修士,才能保持清醒。 一掌下去,几人慢慢苏醒过来,睁眼看到庞谢就在身旁,再看看周围的院落,才知道回到现实世界,不由连呼侥幸,一副劫后余生的模样。 庞谢好奇,便问起他们后来的遭遇。 马子才讲道,就在庞谢入定之后,其他几人实力不济,瞬间被地府阴神擒下,拖入十八层地府之中,眼看就要上刀山,下油锅,吃一顿地府全家桶,却被唤醒过来,也算是幸运的很。 说完这些之后,马子才反过头来又问庞谢,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是怎么破的幻境,庞谢便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包括李人杰与桃花教的成立。 宋定博听完,呆了半晌,忽然起身,向屋里冲去,走了两步之后,却又停下脚步,扭头走了回来,叹了口气,说道:“他没什么跟我说的,我也没什么跟他说的,他既有死志,还是不见的好。” 李天华本来也想进去问问李家的事情,听到宋定博的话后,也止住脚步,没有再向里走。 这两人不打算进去,却有其他人准备进去。 马子才与黄英对视一眼,两人齐齐迈步,打算进屋瞧一瞧,他两人来桃花源地,原本就是寻找长安府失踪的女孩,李人杰是死是活,两人并不关心,只想知道要找的女孩是否还在里面。 就在两人迈步之际,庞谢脸色忽然一变,伸手拦住两人,转身面对大门方向,朗声说道:“何方高人驾临此处?” “哦?发现了?你这小子感觉倒很敏锐么!” 话音未落,只听“嘭”的一声巨响,小院两扇木门遭受重击,刹那间,化作千百块碎木,纷纷扬扬散落一地。 木块散落之后,院外风景顿时出现在眼前,庞谢顺着门口向外望去,只见百余米外,一行人快步向此处走来,其中一人正在将手收回,刚才那一击似乎就是此人发出。 …… 眨眼之间,这些人便来到院中。 一行人约莫有八九位,走在最前面的三个人,看起来都是三十岁上下的样子,一模一样的打扮,宽袍大袖,金边黑袍,腰悬青锋长剑,头顶纯白玉冠,就连长相也有些相像,唯一的不同在于表情,一人面上含笑,一人面无表情,还有一人是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 在这三人身后,还跟着两人,其中一人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身穿蓝色道袍,面如冠玉,目如朗星,好似神仙中人,可惜口中哈欠连天,一副慵懒模样,完全没有半点仙人气质,白瞎了一副好长相。 在这道人身旁是一条昂藏大汉,一身黑色皮衣,戴着一副墨镜,一头短发如刺猬般炸起,走起路来龙行虎步,一副不将他人放在眼里的桀骜之气扑面而来。 这两人身后,还跟着三个人,其中一人白发苍苍,却是一名老道,庞谢并不认识,其他两人却是熟人,其中一位是李天华的舅舅武中军,另一位则是华国空军警卫部副部长袁一枭。 “你们是什么人?桃花教的吗?”马子才一个人都不认识,倒是有些无知者无畏。 他却没发现,一旁的黄英看到几人前来,面色顿时变得苍白,李天华却低下头去,尽力不去看着几人。 “大胆!” 三位黑衣人中,其中一人怒喝一声,似是极为不悦。 马子才听到这声怒喝,耳里犹如灌入一个惊雷,只觉得脑袋震得作响,双腿一软,不由向后退了两步,接着又是一阵恶心,胸口一闷,一口鲜血涌上喉头,张口就要吐出来。 这口血若是吐出,马子才不但就要当场受伤,事后也要大病一场,少不得在病床上躺上三五个月。 关键时刻,他只觉得身后有人忽然出手,一掌印在他背心,一股暖洋洋的气息由他胸口流入,顿时将这口鲜血又压了回去。 不必回头,他也知道,此人必是庞谢。 第一百四十一章 来人 谁也没有想到,这位黑衣人竟如此霸道,只是稍不如意,就要伤人性命,若不是庞谢及时出手,马子才不死也要重伤。 庞谢轻轻一掌,渡过些许药气,将马子才的伤势暂时压下,又将他推到一旁,让黄英暂且照顾,这才迈步来到刚才说话的那位黑衣人身前,沉声说道:“阁下未免太霸道了吧?” “霸道?他在我面前大呼小叫,留他一条性命已经够仁慈了。”这名黑衣人冷冷一笑,寒声说道:“你又是什么东西?敢来问我?莫非是不想活了么!” 这几句话暗含雷音法术,在别人听来,并没什么特殊之处,但在庞谢听来,却似耳边响起一连串的震雷。 雷音鼓动,深入骨髓! 庞谢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差点摔倒在地,这还是他仰仗“大力”神通,将根基扎的极牢的缘故,若是换一个人,只怕已经被震晕过去。 “咦?” 几句话说完,这人见庞谢恍若未觉,依旧站在那里,没有半点异常,不由也是一怔,没有立即再出手,上下打量起庞谢来。 庞谢借机缓了一缓,吐出胸中一口闷气,冷声说道:“我不是什么东西,你这么说,莫非你是什么东西不成?” 话一出口,黑衣人脸色顿变,一股杀意顿如滔滔江水,不断向四周喷涌。 霎那之间,整座小院的空气都冷了下来。 庞谢只觉周身一寒,杀意刺骨,便知此人已有杀心,连忙提起全幅精神,打算应付此人雷霆一击。 通过刚才的短暂交锋,他已经感觉出来,此人修为极高,至少要高出他一个大境界,换句话说,这人已有“念动”境界的,在修行界已经担得起“仙人”二字,虽然只是最低层次的“灵仙”,却也非同小可! 灵仙,听起来没什么了不起,只比修士一个大境界而已,实际上却已是天渊之别。 就拿最简单的寿元来说,“蜕凡”境界寿元不过两百,比寻常人虽然长些,但也不算太过夸张,“念动”境界却有足足五百年的寿元,甚至超过了大多数王朝的寿命,若是生在五代十国这种乱世,可以笑看数个朝代的兴亡,称得上一句长生久视。 再就战力来说,“蜕凡”境界主要还是靠肉身相博,“念动”境界却已经可以神念离体,对敌手段丰富了何止十倍。 当年,庞谢还是妖物的时候,曾修成与灵仙同一境界的大妖,深知这一境界的可怕,若是当真交手,现在的他只怕难挡一击。 …… “李兄且慢动手,请听老道一言!” 就在剑拔弩张之际,那位一脸慵懒之色的青年道士闪身来到两人之间,伸手将两人分开。 “你要拦我?”黑衣人厉声问道。 青年道士微微一笑,说道:“这是我门中后辈,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杀吧?” “别胡说了,他身上的功法哪一点跟你相似,你想拦我还是换个理由吧!”黑衣人冷声说道。 “哪里,哪里,他虽未修行我门中功法,却已被一枭看中,列为外门弟子,不信你问敖烈殿下!”青年道士笑着说道。 黑衣人回过头去,只见那条昂藏大汉缓缓点了点头,于是恨恨说道:“既是你门中弟子,我也不取他性命,只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说话之间,他目光一凝,瞳孔一缩,一身滔滔杀气骤然凝成一束黑光,如针一般,猛然向庞谢眉心刺去,修为之高,简直匪夷所思,竟能将无形杀气,凝成有形之物。 青年道士看在眼里,却未出手阻拦,他已经拦过一次,黑衣人也给他面子,并不真正出手,只以杀意压迫,若是再拦,只怕黑衣人反而会大打出手。 故此,这一击只能靠庞谢自己抗下。 在青年道士看来,庞谢修为还浅,恐怕难以接下这一击,不过,以虚破实,毕竟隔了一层,受伤也不会太重,顶多修养一段时间也就是了。 …… 庞谢只觉眉心一痛,如同针刺一般,紧接着,便感到一根冰冷的钢针,狠狠向头颅深处扎去。 庞谢暗道一声厉害,连忙闭上双眼,谨守心神,不为杀气所动,同时催动全身气血,涌向头部,要以气血之中的阳刚之气,消耗杀气之中阴寒之气。 他虽只是蜕凡境界,这一身根基,却无人能及,这一催动,全身气血顿如长江大河奔流不息,转眼之间,将杀意中的阴寒之气销蚀殆尽。 片刻之后,庞谢感到杀意渐渐消失,这才散去全身气血,再次睁开眼睛,看起来虽然有些疲惫,却也没有受伤,抗过了黑衣人这一击。 见此情景,不但黑衣人脸色微变,就连青年道士也有些惊诧,不由“咦”了一声,惊讶说道:“你居然抗的过去?” 庞谢略一皱眉,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哦,原来大勇还没跟你说过我!”青年道士愣了一下,拍了拍脑袋,喊道:“一枭,你过来介绍一下!” 袁一枭闻言,连忙走了过来,冲着庞谢大声说道:“庞谢,好久不见了,这位是咱们全真一脉的邵祖师,他老人家和你虽是第一次见面,却早已看过资料,对你在黑龙谷中的行动十分欣赏,对你这段时间跟桃花教的纠葛,也知道的一清二楚!” 庞谢心如电转,脑中飞速转过数个念头,袁一枭这句话包含了太多信息。 他没想到袁一枭会对他这么熟悉,当初在训练营的时候,他与袁一枭并无多少交集,本以为袁一枭对他并不了解,现在看来,李大勇早已将他的资料交给袁一枭,袁一枭对他也足够重视,将他的资料又交给了更上一层。 看来这就是当初杨踱临行前,告诉他的机会,也是李大勇分别前,给他的暗示的原因。 瞬息之间,庞谢已想清楚了过往的一切,点头说道:“见过邵祖师,见过袁部长!” 袁一枭也点了点头,说道:“我给你再介绍一下其他几位前辈,这三位都是陇西李家的高人,分别是李守井、李炎鬼、李心柳!” 庞谢将这三人一一记下,尤其是刚才向他出手的李炎鬼。 袁一枭又指了指那位昂藏大汉,接着说道:“这位前辈来自东海,称他敖烈殿下便可!” 庞谢点点头,冲着敖烈抱拳施礼,袁一枭虽然没有说透,但是东海姓敖的本就不多,还有着灵仙境界的修为和殿下的称呼,恐怕十之八九是龙宫的某条蛟龙化形为人。 说起来,他也是东海出身,算得上是老乡见面。 介绍过几人之后,袁一枭说道:“庞谢,桃花教的教主是陇西李家的子弟,这三位前辈这次过来,就是要把他带回去……” 庞谢不等他说完,插话说道:“恐怕是带不回去了。” 袁一枭一怔,问道:“为什么?” 庞谢轻叹一声,说道:“因为他已经死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不和 “李人杰死了?” 不等袁一枭有所表示,李炎鬼已然变色,脚下一错,闪身来到庞谢身前,五指微曲,一把向庞谢肩头抓去,冷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一闪一抓,快如闪电,即使以庞谢的目力,也只是模模糊糊看到人影一晃,连躲闪的念头都来不及生出,更不要说动手抵抗了。 由“蜕凡境”的“修士”晋升至“念动境”的“灵仙”,先后要渡过肌肉、神经、皮膜、内脏、骨髓、脑髓等六道关口,也就是修行界说的蜕凡六关。 每渡过一道关口,便会大幅提升修士某一方面的能力,如肌肉力量、反应速度、皮膜强度、内脏功能、骨髓功能以及最为神秘的脑髓精神。 庞谢方才渡过蜕凡第一关肌肉关,目前正在进行神经关的修行,虽然仗着“大力”神通,比其他同境界的修士力量要大得多,但是反应速度、皮膜强度等等,就比不上更高层面的修士了。 换句话说,他的力量甚至要比面前的李炎鬼更强,可是速度相差太远,李炎鬼全力出手之际,他压根捕捉不到李炎鬼的影子,也就谈不上反击 更不要说,李炎鬼既是灵仙,蜕凡六关都已走遍,除了速度以外,骨骼强度,皮膜韧性都远远超过庞谢。庞谢一拳打在他身上,可能连他的防都破不了,可李炎鬼随意一击,就能让他身负重伤。 灵仙面对修士的碾压优势,是全方面的,并不是某一方面的强悍。 …… “李兄莫要着急,先听庞谢说完。” 邵还就在庞谢身前,自然不会听凭庞谢被李炎鬼制住,伸手一拦,将这势在必得的一抓拦下。 “邵老道!你们全真一脉是要跟我们李家做对么?”李炎鬼怒气勃发,须发皆张,身上衣衫无风自动。 邵还淡然一笑,说道:“李兄言重了,邵某何德何能,哪能代表的了全真一脉?李兄恐怕也未必代表得了李家吧?” 邵还这句话看似是在自谦,实则是在暗指李家分为三脉,李炎鬼最多也只能代表其中一脉而已。 “炎鬼,邵老道也不是外人,咱们有话好商量。”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李守井笑着向前走了几步,拦在李炎鬼身前。 “先听听邵老道怎么说吧。”与此同时,李心柳同样说道。 看来邵还说的不错,莫说李家其他人,就算是与李炎鬼同来的另外两人,也并未完全支持他。 李炎鬼回头恨恨看了这两人一眼,也不再坚持,冷冷说道:“那就让他说吧。” 邵还回头对庞谢说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先说说吧,不要着急,从头到尾都说一遍,把来龙去脉说清楚。” 庞谢点点头,便从此次回长安说起,先后讲了黄陶求救,要他追查黄英的消息,因此偶遇书君可,又遇马子才,这才见到黄英,接着,又帮黄英寻找长安府失踪的女子,因此追索韩笑、离草、贺奇,最终来到桃花源地,结果陷入幻境,好不容易脱离幻境,却又击碎黑色石碑,李人杰也因此身死名灭。 “你说黑色石碑已经碎了!” 听完庞谢一席话,李炎鬼面色再变,这次不只是他,就连李守井和李心柳面色也有些严肃。 庞谢点点头。 “当真?”李炎鬼再问。 庞谢苦笑,回头指了指身后的堂屋,说道:“李人杰和石碑残片都在里面,你们一看便知。” …… 吱! 两扇木门推开,屋中的一切都显露在众人眼前。 夕阳渐沉,日光黯淡,屋子里面光线不足,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只有屋子最深处的李人杰,一袭白衣,不动如石,白的有些刺眼。 李炎鬼身形一晃,便晋入屋中,李守井和李心柳则紧随其后,邵还、敖烈等人也跟了进去,庞谢一行则走在最后。 庞谢刚从里面出来,对里面发生的一切都已了然于心,马子才等人虽然也想进去看看,可是感受到李炎鬼身上的森寒杀气,觉得稍微接近一点,都感到心惊胆颤,不敢跟的太紧,这才走在最后。 李炎鬼来到李人杰身前,见他双目紧闭,盘膝而坐,丝毫没有反应,于是伸出一指,在他额头上轻轻一点,随即皱眉说道:“身死魂灭,没得救了!” 李家其余两人对视一眼,一起点了点头,确认了李炎鬼的判断。 李炎鬼低头再看,却见李人杰右臂低垂,向前探出半尺,手指端处,压着块一尺见方的白布,似是从衣襟上撕下来的,斑斑点点,满是血痕,凑近一看,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却是一副血书。 李炎鬼伸手去捡血书。 不料,指尖还没碰到血书,就见一只大手将血书在原地,抬头看时,原来是李守井先人一步,已将血书按住。 “你要做什么?”李炎鬼冷声问道。 李守井淡淡说道:“炎鬼,切莫着急,咱们一起瞧瞧。” 李炎鬼深深看了他一眼,却没再说什么,李守井若无其事,招呼李心柳一起过来。 邵还与敖烈则极有默契,一起在数米以外止步,对血书上写的什么一点兴趣也没有。 几位灵仙在前,袁一枭等人则更不会去凑这个热闹,至于武中军,他对别的事情并不关心,早已来到李天华身旁,悄悄说着什么。 李家三位灵仙聚在一起,细细查看血书内容。 盏茶功夫之后,李守井抬起头来,冷声笑了几句:“李炎鬼,你们这隐脉真是好门风,居然教出这种盗取法器,私创邪道的弟子,令我李家蒙羞!” 李炎鬼冷声回应:“人杰虽然有错,但他也用命赔了,我们隐脉的事情,还不劳你操心!” “你们隐脉难道独立了么?” “我们就算没独立,也不用向你交代!” 这两人没几句话便吵了起来,李心柳则是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丝毫也不插口,只是弯下腰去,将黑色石碑的残片,收拢在一起,慢慢兑回原样。 他手速既快又稳,眨眼之间,便将石碑堆回原样,独自绕着石碑转了一圈,说道:“没错,就是这块石碑,细节也都对的上,可惜了一件快成型的法器,就这么碎了!” 庞谢看在眼里,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幸亏石碑破碎的时候,有些部位碎成石渣,没法再拼回来,而李人杰给他的法器核心,又只有拳头大小,对不上也不起眼。 否则,李心柳这一拼,发现少了一块,必然要搜查当场,到时候万一从他身上搜出法器核心,那可就说不清了。 李人杰已死,黑色石碑已碎,这个结果李家三位灵仙来前都没预料到,看到这种结果,三人说了几句,全都沉默下来,思索如何应对。 邵还是修道之人,心性淡泊,也不出口催促,敖烈却等不了,见这三人没有任何表示,忍不住插话说道:“该看的也看了,该见的也见了,你们要是没别的事,我跟邵老道就先走了!” 李炎鬼闻言,抬头看了敖烈一眼,微微点了点头,一指庞谢说道:“其他人可以走,他必须留下!” 第一百四十三章 了结 “要我留下?”庞谢面色一变,反问:“凭什么?” “让你留下就留下,哪有这么多废话!”李炎鬼冷声说道。 庞谢眉头一皱,双拳随即握起,他虽然明知不敌,也要在此全力一搏,否则进了李家洞天,那就连搏上一搏的机会都没有了。 “你还想动手?”李炎鬼面带不屑。 “哈哈!你们李家什么时候这么霸气?要不要让我和邵老道一起留下?” 不等两人动手,敖烈已然张口,大步走到庞谢身前,将他挡在身后,看来是要替庞谢出头。 不知为何,敖烈见到庞谢之后,总感觉有些亲切,再加上东海龙宫与李家有些旧年恩怨,故此,想也不想,便要替庞谢出头。 “炎鬼兄,你们为什么要让庞谢留下,总要有个理由吧?”邵还自然不会让敖烈独自出头,说话之间,他也漫步拦在庞谢身前。 李炎鬼看了两人一眼,沉默一阵,说道:“李人杰的事情,遗书里已经写的清清楚楚,我们就不追究了,不过,这块黑色石碑却是被他打破的,故此,要将他带他回去,交由族中发落。” “嘿嘿,我若不打破石碑,恐怕已经死在幻境里了,我不追究你们李家的责任就算大度,难道你们还要找我的事?”庞谢闻言,怒极反笑。 李炎鬼摇了摇头,说道:“这块石碑只有困人之能,并无杀人之法,你顶多受些皮肉之苦,死不了人的。” “你倒说的轻巧,难道你进了幻境,也不想法子出来?”庞谢反问。 李炎鬼不置一词,回头向李家其他两人问道:“你们觉得怎么样?” 李守井抬头扫了庞谢一眼,沉声说道:“总要有个交代。” 李心柳叹了口气,懒懒说道:“邵老道,敖殿下,我们好歹也丢了件快成型的法器,怎么也要查清楚吧?现在只是带他回去调查一下,又未必会怎么样,这点面子总要给兄弟吧?” 话一出口,敖烈面色顿时沉下,李心柳的话有没有道理暂且不说,但他已表明态度,他会支持李炎鬼的想法,李家三大灵仙在此,若是当真用强,就凭敖烈和邵还两人,还真抵挡不住。 至于事后追究,那更不可能,邵还所在的全真一脉与李家同为道门支柱,不可能为了一个低辈的外门弟子交恶,而东海龙宫与李家更是毫无交集,一个盘踞在西北五州,一个占据东南沿海,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 敖烈想到这里,回头去看邵还,想要瞧瞧他如何应对。 不料,邵还不但不恼,反而面上含笑,轻轻抚掌笑道:“心柳兄说的不错,任是谁家丢了一件快成型的法器,都要仔细查个清楚,可是有件事情,咱们却要先确认一下。” “什么事?”李心柳问道。 “咱们得先确认一下,这件法器到底是谁家的。”邵还悠然笑道。 “邵老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李炎鬼面色阴沉,五指搭在剑柄上,看他这反应,只怕一个不好,就要动手。 邵还呵呵一笑,说道:“炎鬼兄不要着急么,据老道所知,这块黑色石碑原本是一个叫李异居的人发现的,应该算是他的东西,只是后来这人死了,你们李家又得到他的传信,石碑才辗转落到你们手上。” “李异居本就是我李家的人。”李炎鬼说道。 “恐怕不对吧?中军,李异居是你姐夫,他的事情你最清楚,你说说说吧。”邵还随口问道。 “李家与我家世代不合,李大哥与我姐姐结为夫妻之后,就被李家开革出门了,直到临死之前,也没有重新收列门墙。”武中军朗声说道。 “你又是谁?”李炎鬼问道。 “晋阳武家,武中军。”武中军说道。 “哦。”李炎鬼眉头微微皱起,却未多说什么。 “故此,这件法器并非是你们李家的东西,只是暂时存在李家而已,所以,就算追究,也不是你们李家追究,而是这件法器的所有人追究才是。”邵还继续说道。 “笑话,难道还有人比我们李家更有资格当法器的主人不成?”李炎鬼冷笑说道。 “当然,因为李异居还有一双儿女在世,这件法器怎么也该是由他儿子继承吧?”邵还说道。 “邵老道,你莫要骗我,当年李异居身死之后,家中曾有人算过,李异居是有一对儿女不假,可惜他儿子命数不好,去年便有死劫,现在已经化为冢中枯骨吧,至于他女儿么,年纪还小,没资格继承这件法器!”李心柳忽然说道,只听他说这么清楚,就知道是有备而来。 “哈哈,心柳兄错了,天华,你既然也在这里,何不现身见见族中长辈呢?”邵还大笑几声,忽然转头向人群中的李天华说道。 除了武中军、周怀德等寥寥几人之外,在场众人都是一惊,一起转头去看李天华。 李家三位灵仙目光如电,刚才没有注意到李天华,是因为压根没往这方面想,如今看到李天华之后,先是惊讶,又是疑惑,最后全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以他三人之能,只要稍一感应,便能发现李天华确实与他们有血脉之亲,这样算来,只怕邵还说的都是真的。 “怎么可能?难道天机演算有误?”李心柳喃喃说道,看来李天华仍在世间之事,确实出乎他的意料。 敖烈也是一惊,随即哈哈大笑,说道:“好一个邵老道,不愧是当世易道大家,果真是算无遗策。” 庞谢一行也都露出惊讶表情,他们之前虽然发现李天华与李人杰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猜测两人或有关系,可是却未想到,李天华的身世竟然如此离奇,与李人杰的牵扯竟然这么深。 两人不但是同族,而且李人杰之所以会创办桃花教,竟是由于李天华父亲留下的一见法器。 就连李人杰自己也是大吃一惊,早在他出生之前,父母便与两边的家族断了联系,所以他虽然知道父母死的蹊跷,却没想到其中还有这么复杂的内情。 他往日也曾问过舅舅武中军,可是武中军从未给他说过实情,竟没有想到今日会和盘托出,忍不住回头望着武中军,问道:“舅舅,这一切都是真的么?” 武中军点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以前我不肯说,是因为我希望你和你妹妹作为平常人,平安渡过一生,现在看来,恐怕只是我的一番想法全都错了。” 几句话说完之后,场中众人全都安静下来。 邵还见众人不语,转过头去,面对李家三位灵仙,呵呵笑道:“三位,我说的没错吧,这件法器的主人尚在世间,恐怕轮不到李家出面追究责任!” 第一百四十四章 邀请 邵还一席话说完,李家三位灵仙全都沉默下来。 良久之后,李心柳洒然一笑,摇头说道:“邵老道啊,邵老道,我以前听七星说过,道门这一代人中,数你最为擅长术数一道,我当时还以为是七星自谦,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邵还连连摆手,说道:“开玩笑了,七星兄的紫薇斗数是门中一绝,术数之道绝不弱于我。” “好吧,别的不多说了,李人杰的尸身我们带走了,至于这块石碑如何发落么,还是问他吧。”李心柳说道。 邵还点点头,转头向李天华问道:“天华,刚才的事情你也听到了,你是怎么想的?” “若不是庞兄打破石碑,只怕我们还被困在里面,这件事要是问我的想法,我只能说碎的好!”李天华直言不讳。 李天华为人坚毅果决,最为擅长决断,虽然突逢变故,知道了许多以往未曾想到的事情,却心神不乱,没有半分犹疑,便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好,既然如此,此间之事,就此了结,三位如此可好?”邵还面色一肃,转头再问李家三位灵仙。 “好,邵老道,咱们就此别过,十年之后,神都再会!”李心柳也不多说,当下点头爽快说道。 说罢,他也不管其他两位灵仙,大步独行,往门外去。 李炎鬼深深看了邵还一眼,脸色变了又变,最终一语不发,一把抓住李人杰腰间玉带,将他尸身提起,跟着李心柳大步离去。 唯有李守井一人留在当场,默然无语,低头沉思,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之后,抬起头来,轻叹一声,说道:“邵老道,没想到你居然能化去天华死劫。” 邵还连忙说道:“守井兄,谬赞了,我哪有这等本事,纯粹是机缘巧合,也是天华的福缘。” “哦?”李守井摇头一笑,似是不信,但也没有继续追问什么,扭头对李天华说道:“天华,你能活着,我很高兴,有许多事情想跟你说,不过今日不是说话的时候,改天我会去找你。” “这……”李天华略一沉吟,不知此人与他是何关系,到底是敌是友,这句话又暗示了些什么。 “天华,你不要紧张,你父亲异居是我幼弟,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李守井淡淡说道。 “啊?”李天华一怔。 “他说的是真的,当年你父亲犯下族中大忌,却只是被开革出门,没有再做追究,也是多亏了他。”武中军插话说道。 “多谢伯父!”李天华闻言,连忙躬身施礼。 “罢了,都是些往事,我先走了,回头去看你们兄妹!”李守井说完,也离开这里。 眨眼之间,李家三位灵仙各自离去。 邵还见李家三人都已离开,微微点了点头,说道:“中军,此间之事,到此为止,你们安排人,把这里打扫一下,尤其是那些神像器具,该毁的务必毁去,至于桃花教的教众,该救的救走,该逐的逐出,该以国法论处的,也都不要放过一个。” 武中军点点头,说道:“明白,我已将此事知会雍州刑厅,此刻大队人马都已在山外,只等咱们离开,就立刻封存此地,所有一切全部带走。” 邵还点点头,转头又对袁一枭说道:“一枭,桃花教中有几位教众生有宿慧,根基不错,都有神通在身,你去把他们一一找来,愿意加入咱们道门的,都收入外门,不愿意加入的,去查一查他们的底细,若是作奸犯科之辈,便废去一身所学,以道门戒律处置,若是没有什么大错,便警戒一番,让他们离去吧。” 袁一枭点头说道:“弟子明白!” 邵还安排完一切之后,继续说道:“这边也没有其他事情了,咱们就此离去吧,你们也一起走吧。” 他前一句话是跟武中军、袁一枭所说,后一句话却是对这庞谢一行人说的。 庞谢和李天华自然没什么异议,宋定博则是一脸茫然,对桃花教如此轻易便烟消云散,还有些难以置信。 这三人都没什么多余的想法,黄英和马子才却不然。 他们本就是为救人来的,当下还没有见到要救的人,于是说道:“启禀仙长,我们还有些事情要做,只因……” 话未说完,敖烈便挥手打断了两人的话,说道:“你放心吧,邵老道算无遗策,哪能让李人杰肆意胡来,你们要救的人都没事,自会有人去处理的,至于你们俩,一起跟我走吧!” 黄英眼睛一眨,略有犹疑,问道:“敢问阁下是那位?你真的知道我要救谁?” 敖烈哈哈大笑,一指黄英,放声说道:“好一朵心思细腻的秋菊,难道你没想过,草木之灵在人间行走,居然没人为难你们,当真是因为运气好么?你有没有想过,当初指点你来东海航空的那个路人,当真只是过路的么?” 黄英面色急变,当初她带着妹妹黄陶逃到长安府,不但身后有人追踪,就连眼前衣食也没有着落,在这危急关头,有位过路之人与她闲聊,随口说出,最近东海航空在长安招人,她倒是蛮合适的。 就因为这一句话,黄英才会身投东海航空,也在此之后,逐渐安稳下来,不但解决了衣食住行,就连追踪她的人也没了踪影。 “难道那时候你们就……”直到此刻,黄英仍是难以置信。 敖烈哈哈笑道:“我是东海敖烈!东海龙宫乃是神州万妖祖庭,若非是我们出手,又有谁能庇护你们?难道你在公司里面,就没有发现妖魂转世之人有点多么?” “我……明白了。”黄英沉默良久,双手合十,重重施了一礼。 “好了,不多说了,你跟我走吧,还有你,一块走吧!”敖烈随手指点,示意黄英与马子才都跟他走。 马子才一愣,随即看了看黄英,见黄英没有多说什么,便也没有反对。 至此,此处诸事皆了,庞谢几人跟着邵还等人直奔山脚而去。 一行人出了桃花源地,只见山脚下停着几辆车,清一色的黑色商务车,挂着军方牌照,车旁守着十多位军人,全都是荷枪实弹,剽悍精干,看来都是军中好手。 邵还漫步来到一辆车前,忽然回头,对庞谢说道:“你跟我来,我有话说。” 庞谢一怔,随即点了点头,跟在邵还身后,一起上车,周怀德紧随其后。 敖烈上了另一辆车,马子才和黄英则与他同行。 李天华则是与武中军同乘一辆车,他心中实在是有太多的问题,想要跟舅舅问个明白。 至于宋定博,他还没想好怎么走,袁一枭便挥手叫了几名军人,将他押上其中一辆车,他也非常识趣,没有试图反抗。 一行人就此离去,不大会功夫,便来到惜月峪口,庞谢顺着车窗向外望去,路边已经停了大批警用车辆,待到这几辆车开过之后,便立刻封锁峪口,再不许外人进入。 “此间之事能顺利解决,小兄弟出力不少啊。”就在庞谢出神的功夫,淡淡声音从他对面传来。 庞谢回头,只见邵还面上含笑,正坐在对面,连忙说道:“举手之劳,算不上什么。” 邵还一笑,继续说道:“正式介绍一下,老道全真邵还,方才事急从权,老道随口扯谎,说小兄弟是我道门外门弟子,还请小兄弟见谅!” 庞谢一笑,说道:“老道长一片好心,在下岂能不明白。” 邵还点点头,继续说道:“小兄弟不怪罪就好,其实,老道看小兄弟为人不错,不知小兄弟可想加入道门一脉?” 第一百四十五章 逆鳞 “我?为什么?”庞谢微微一怔,并未直接答应,而是反问邵还。 邵还不由失笑,摇头说道:“当今天下,想加入道门的散修不知凡几,若有机会,无不踊跃,像你这么问的倒不多见。” 庞谢也是一笑,说道:“邵道长恕罪,在下有此一问,是有两点原因,一来,在下不知何德何能,竟让道长垂青,想要问个明白,二来,在下不知加入道门有何好处,有何义务。” 邵还呵呵一笑,指着庞谢说道:“你这小子当真直白!” 随即面色一肃,对庞谢说道:“你虽不认识老道,老道对你却多少知道一些。你来长安府之前的事情,老道并不清楚,也不打算多问,不过,你来长安府之后的事情,老道都已知晓。这次召你入门,也觉得你人品不错,又为老道解决一桩难事,这才邀请你加入道门。” 庞谢点头说道:“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邵还顿了一顿,继续说道:“至于说加入道门的好处么,一来,门中有洞天福地,元气充盈,可供修行。你是散修出身,应该对天地元气衰微,以至于修行困难深有体会,否则也不会想法子赚钱,以药膳促进修行,你若加入道门,便有机会进入洞天福地之中修行,修行进度比外界快了何止十倍。以你的天赋,再高不敢说,至少灵仙有望,日后成就不下于老道。” “二来,道门自上古传承至今,门中法诀、法器、丹药、符箓,种种资源一点不缺。老道虽不知你是何传承,却发现你修为虽然不错,与人对敌的手段却极为匮乏,甚至还要靠凡间武学防身,想来也没传承到多少东西。老实说,如今天下并不太平,你日后若是遇强敌,只怕难以除魔卫道。” 庞谢点点头,说道:“道长说的不错。” “至于你说的义务么,那得看你以何种方式加入道门。”邵还说到这里,渐渐严肃起来。 庞谢也坐直身子,事实上,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道门,只是在加入道门之前,要把该问的问清楚。 邵还接着说道:“一是从外门弟子做起,先在外围组织磨炼几年,然后入山清修,研习道家学说,修行入门功法,待到道心圆满,课业有成之后,再经业师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内门,择一道长,正式拜师。这一切若是顺利,十年左右便可加入内门。” 庞谢苦笑,说道:“这也未免用时太长了吧?” 邵还说道:“道门收人大抵都是从少年子弟中挑选,就算花费十年时间,也算不了什么,你年纪已经不小,自然觉得太长。” “还有别的途径么?” “当然,只是这条途径稍微曲折一些。” “道长请讲!”庞谢说道。 “此事还要从头说起……”邵还说到此处,似是有些口渴,取过保温杯,倒了一碗清茶,润了润嗓子。 “神州大地源远流长,修行流派纷繁复杂,但大体来说,还是以佛道两门为首。数十年前,华国政权建立之时,为了对抗海外修行人,便与佛道两门合作,成立了一支特殊的军队,号称逆鳞。” “逆鳞军是一支纯粹由修行人组成的军队,由华国军方、佛门、道门三家选拨精英组成,不受任何机关管理,直接向最高军事委员会负责,其中军方负责战略规划、临敌指挥以及后勤装备,佛道两门则负责日常训练,人员更迭以及功法推衍。” “你若能加入逆鳞,便可享受道门内门弟子的一切待遇,无论是功法、丹药、法器,修行所用的洞天福地,全都不比任何内门弟子差,甚至因为有国家的帮助,在福利方面,要比寻常弟子更好一些。” “当然,要加入逆鳞也不是这么简单,必须要由佛道两门长老的推举,还要通过逆鳞的任务考核才行,考核期短暂三个月,长则半年,便会成为逆鳞的正式成员。” 庞谢听完,接着问道:“那我加入逆鳞之后,又需要做些什么?” 邵还说道:“逆鳞军由国家直接指挥,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对外,主要是与国外的修行人争斗,二是对内,主要是镇压国内的邪魔外道。既然是军队么,与人对敌,在所难免,若是学艺不精,或有性命之忧,但若能立下战功,资源也要比寻常内门弟子多得多。而且,你若能在逆鳞军中呆足二十年,便可随时退出,以内门弟子身份回归道门。” “这两条路一条慢一些,却是正途,也是大多数道门弟子的选择,一条快一些,却有风险,你慎重考虑一下。” 庞谢略一沉吟,说道:“不必再多考虑了,我决定加入逆鳞军,还望道长举荐!” 邵还点点头,说道:“你既有此意,我便写上一封举荐信,你凭借此信,前去参加逆鳞军的考核,至于你在东海航空的事情么,也不必再管了,我给一枭说上一声也就是了。” 庞谢点头说道:“明白!” …… 汽车继续前行,不久到达长安市区,庞谢也找了个地方下车。 临走之前,他与邵还约好,三天之后,上门拜访,到时候拿了推荐信,前往逆鳞军的考核点报道。 待到庞谢下车之后,周怀德面色带出忧虑之色,说道:“邵祖师,逆鳞军那地方可不容易呆啊,常与海外修行人厮杀,伤亡率实在太高,能在里面呆足十年不死的,恐怕连一半都不到,就这还是从小便接受严格训练的好手,他这样没受过任何训练的,只怕活不了多久。” 邵还摆了摆手,说道:“你莫要小看他,此人绝非池中之物,我不怕他死在逆鳞军中,只怕他……” 邵还的声音渐不可闻,周怀德也没有追问下去,只是叹息一声,说道:“这才安定了几十年,天下又要大乱,唉……” 这两人的对话,庞谢自然没有听到。 他下车之后,拦了辆出租车,独自回到悦城小区,在小区门口叫了一份炒面带回家,坐在书桌前面,望着楼下绿地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独自吃了起来。 说起来,这套房子才买了没几天,就要离开长安,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回来住了,再回此地,不知是何年何月。 不过,他也并不打算把这套房子卖掉,这是他在红尘中的第一个落脚地,也是一段缘分。 修道之人一切随缘,也不必专门舍弃。 庞谢边想边吃,往日里,他饭量极大,吃的也很快,一份炒面吃不了两口,可是不知为何,今日这一顿,却吃了足足半个多小时。 饭量怎么会忽然变小?莫非是生病了不成? 庞谢悚然而惊,连忙催动“医药”符文,将周身上下细细查了一遍,却未发现任何问题。 许久之后,他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他不是生病,而是心中。 他在长安府这几个月,经历繁多,身染红尘,已经对这片土地有了留恋,这里的许多人,许多事,都已印在他心里。 庞谢叹了口气,他在金山湖修行八百年,可是从金山湖离开的时候,却没有半分留恋,如今只在长安府呆了数月,却已经有了留恋之意,这可真是…… 庞谢思绪良久,忽然想到,既然要走,就跟大家道个别吧,不枉相识一场。 想到这里,他拿出手机,拨通电话,说道:“张胖子,我打算请你吃顿饭……” 第一百四十六章 告别 “烧酒要老肉别老,岁岁涮羊,今又涮羊,家家火锅分外香。一人一碗香调料,酒要干光,肉要干光,下了杂面再加汤。” 窗外夜风清冷,屋里却热火朝天,马子才手举一杯太白古酒,放声唱着几句不知何处学来的市井民谣,已经有些熏熏欲醉的感觉。 在马子才对面坐着吕青城,他是在社会上混了十多年的老油条,用一句黑白通吃形容绝不过分,可是在马子才面前,却有些放不开的感觉。 原因很简单,他只是黑白通吃,马子才却是江湖大豪,一般来说,小贼见了大贼,难免有些畏手畏脚。 张胖子就坐在吕青城旁边,瞧着马子才有些不对,压低声音,偷偷问道:“庞谢,这位大哥是做哪行的?看起来不是一般人啊?你怎么认识他的?” 庞谢微微一笑,低声说道:“他是黄陶姐姐的朋友,所以我认识。” “哦!”张胖子看了眼马子才,又看了看贴着马子才坐的黄英,只觉得这两人完全不像一对,忍不住吐槽:“真是……真是……” 庞谢一笑,再没说什么,回头扫视众人,只见黄家姐妹与马子才正在放声说笑,李天华轻轻夹了一片肥羊放在李月牙的碗里,田七正在和尹雁翎低声说着什么,武承休似乎是吃的有些热了,倒了杯冰镇可乐,胡不乐则靠在他身边,小心翼翼的看着他,生怕他被火锅汤烫了。 昨天下午,庞谢心血来潮,想要与长安府的几个朋友做一告别,请大家吃顿饭,可是算了算,时间所剩不多,没法一一宴请,于是心一横,索性将大家叫到一起,一块吃顿饭。 庞谢懒得外出,就把吃饭的地方定在自己家里,至于吃的种类么,干脆就选火锅,既不用洗菜,也不用做菜,最是简单不过。 庞谢打电话只通知了四个人,可是来的人数却远超过了他的预计,张胖子带来了吕青城,李天华带来了李月牙,黄陶则带来了黄英和马子才,田七带来的人最多,不但带来了兄弟武承休,带来了武承休的小女友胡不乐,甚至连尹雁翎也叫了过来。 幸亏庞谢饭量大,准备的饭菜数量也多,这才没闹出不够吃的笑话。 张胖子端起酒杯,斟了满满一杯,对庞谢说道:“兄弟,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这次尽管放心去,这边有事需要帮忙,随时打电话就是。” 说罢,一仰脖,饮尽杯中烈酒。 庞谢抬头,同样饮尽杯中酒。 张胖子与修行界没有一点关系,压根不知道庞谢的身份,他也没有点透,只是告诉张胖子,他在训练营的时候,被军方高层看重,这次出去是参加一个考核,若是考核通过,便可加入军方,若是没通过,到时候再回来。 张胖子自然是为他高兴,自带了两瓶好酒,非要与庞谢一醉方休,只是以庞谢的酒量,醉的只能是他。 时光易逝,眨眼之间,便已深夜。 张胖子最先醉倒,在吕青城的搀扶下,歪歪扭扭地离开庞谢家,临行之前,犹自醉眼惺忪,喃喃说道,要与庞谢共饮三百杯! 在张胖子之后,李天华也带着李月牙走了,李月牙明天还要上学,不能睡太晚。 背着李月牙,李天华告诉庞谢,今天白天,李守井来找过他了,接下来一段时间,李月牙会住在武中军家里,他则要跟着李守井前往李家洞天。 黑色石碑虽然毁了,这事却不能一笔勾销,李异居是因这块石碑而死,他要去查查当年父亲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庞谢只能祝他一帆风顺,李家绵延千年,不知潜藏了多少高手,李天华虽然吃过蛇血,却只比常人身体好些,与修行人还是不能比,此番前往,还是小心的好。 李天华前脚刚走,田七后脚就要告辞,他倒没什么多说的,只是握着庞谢的手,要他一定要回来。 庞谢点头答应。 田七无话,尹雁翎和武承休倒是跟庞谢都有话说。 尹雁翎告诉庞谢,桃花教的几位骨干人物,如宋定博、贺奇、离草等人,都已同意加入道门,做一名外门弟子,至于其他教众,如韩笑、赵雪燕、书君可等人,也都被雍州刑厅暂扣,日后依法处理,让他不必担心。 武承休则将庞谢拉到一旁,低声告诉庞谢,因为阴阳眼这门天赋,他也被收入道门,同时,由于修行庞谢所传的那门法诀,他的眼睛渐渐能够看到东西了,虽然还看不清楚,但也比过去强得多。 说完这些之后,武承休欲言又止,犹豫再三,方才说道,不知为何,他这次见到庞谢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黑色的影子附在庞谢身后,就好像幽灵一般,只是他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能提醒庞谢小心。 庞谢心中不由一动,这种异状就连邵还等人也没发现,没想到武承休居然能看到,看来武承休这双阴阳眼果然不凡。 只是对于武承休所说之事,他心中隐隐有个猜测,已经有了对付的法子,所以也不是特别担心,只说了句知道了。 最终,黄陶一行也要向庞谢告辞,黄英和马子才先往小区外面走了,留下黄陶与庞谢告别。 “谢谢你啊!”黄陶晃着脑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温柔的看着庞谢。 “有什么可谢的……”庞谢笑道。 “谢谢你帮我找到姐姐啊!”黄陶说道。 “举手之劳罢了。”庞谢说道。 “恐怕不止吧?”黄陶狡黠一笑,说道:“我听马大哥说,这次很惊险呢。” 庞谢苦笑,微微摇头,黄英或许不会告诉黄陶发生过什么,马子才却是个口无遮拦的。 “可惜姐姐这次回来呆不了多久,很快就要离开了。”黄陶的脸上蒙上一丝忧虑。 “怎么回事?” “姐姐说公司要把她调到杭州那边去,说是有个姓敖的高层,在那边开了家分公司,想要找人帮忙,正好看中她了,要马大哥一块过去,也不知怎么回事,他俩都答应了。”黄陶闷闷不乐。 庞谢点点头,看来敖烈是要把黄英带到身边,可是为什么连马子才也要带过去,这倒值得思量,莫非马子才身上还有其他的秘密? 算了,不想了,反正以马子才的为人,就算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也不会造成什么恶果。 “对了,你这次是去哪里考核?”黄陶认真问道。 庞谢皱了皱眉,说道:“暂时还没确定,不过,上面让我先去南诏一带。” “哦,这样啊,好吧,那你一定要等我,我飞南诏航班的时候一定去找你!”黄陶说完,也不等庞谢回答,大步向小区门口跑去。 庞谢望着她的背影,轻轻吐了口气,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是站在哪里,等她的身影消失之后,方才转身向家里走去。 第一百四十七章 炼化 送别几人之后,庞谢独自回到家中,把屋子里的残羹冷炙收拾一遍,该洗的洗,该扔的扔,这些活都是他在餐厅后厨干惯了的,用不了十分钟,便全都做完了。 干完杂活之后,庞谢关好门窗,拉好窗帘,从头到脚洗漱一番,又换了身干净衣裳,这才关掉电灯,盘膝坐在客厅的地板上,调匀呼吸,沉定精神,用心感受天地之间的元气。 他渐渐有一种感觉,天地之间的元气虽然仍然衰微,却有了一线生机,似乎是在逐渐复苏,虽然变化极微,但却感受得到,就像酷暑之中的旅人,只要有一丝微风,便能清楚的感觉到。 眨眼之间,时钟指向午夜十二点钟整,外面的世界也逐渐安静下来。 庞谢缓缓睁开双眼,从怀中取出一块拳头大小的黑色石块来。 这是李人杰临死之前,送给他的法宝核心,据李人杰所说,虽然黑色石碑碎裂,这块法宝核心已经没法再用,却还蕴藏着不少灵气,足以将他的修为向前推进一步。 对于李人杰的话,庞谢并未完全相信,倒不是他信不过李人杰,李人杰为人至情至性,当时又存死志,理应不会说谎,只是有些事情,他也未必清楚。 庞谢用手握住石块,五指稍一发力,只听“咔嚓”一声,罩在法宝核心外面的黑色石衣,顿时如蛋壳一般龟裂,块块碎裂,坠在地上,露出里面的真容来。 这是一枚纯青色的玉珠,直径约在两寸,放出微微青光,光线虽然不强,却将整间屋子照的纤毫毕现。 随着青色玉珠的显现,一股浓烈至极的元气,从中散发出来,无论是纯度,还是浓度,都还在当初地底石窟之上。 庞谢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当下催动玄功要诀,由周身毛孔吸取这股元气。 昨日在桃花源地的时候,他为了破除幻境,将体内灵气压榨一空,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也已经由深青色变成浅色,此刻有了元气补充,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过来。 片刻之间,青色气旋由浅青色恢复到深青色,甚至更进一步,由深青色化作青玉色。 气旋转动之间,竟有光华显出,若不是深藏在丹田之中,只怕肉眼便能看到。 不大会功夫,青色气旋吸取元气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虽然随着元气的涌入,仍在不断精进,少量吸取,但却无法大量吸纳。 庞谢微微一惊,看来法宝核心中蕴含的元气数量,超过了他的想象,既然这样,那就只有用在别处了。 想到这里,他再次催动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将一道道灵气,注入气旋之中的一枚虚幻符文。 这枚符文名为“弄丸”,是他上次献祭巨蟒蛇胆时获取的三枚符文之一,其他两枚符文分别是“借风”和“气禁”,已经都炼化过了,只有这枚符文,他不知是何效果,故此从未炼化过。 随着一道道灵气注入,“弄丸”符文渐渐放出淡淡银光,与气旋放出的青色光芒交相辉映,将整个丹田照的一片通透。 随着银光透体,庞谢顿时感觉全身上下麻麻痒痒,就如无数只蚂蚁在体内爬行一样,若不是他定力深厚,只怕已经忍不住站起来挠痒了。 又过了一刻多钟,银光照透胸膛,顺着脖颈,照入无关,庞谢顿时感到,眼、耳、舌、鼻一起麻痒起来,随即眼前世界开始晃动,耳边响起隆隆噪音,舌头上绽放出酸甜苦辣咸等各种味道,鼻子里则嗅到一阵阵恶臭,熏得他差点吐出来。 若是换一个人,受到如此苦楚,只怕早已停止修行,听凭元气散尽。 庞谢却不然,他在金山湖地盘踞八百年,深知天地元气的珍贵,一点一滴都不浪费,依旧坚持下来。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身上银光透体,麻痒的感觉更胜刚才,幸亏门窗紧闭,又拉着窗帘,这才没有被外界看到。 其实,他若是看的清楚,就会知道,这次炼化“弄丸”符文的情形,与他上次炼化“大力”符文的情形一模一样,都有银光透体,对肉身进行改造,而炼化其他符文的时候,并没有这种异象。 唯一的不同在于,上次转化的是肌肉,今次转化的却是神经,要是现在有人用显微镜观察庞谢的话,就会发现他体内的神经系统正在发生剧烈变化。 每一个神经细胞都在分裂,一分为二,二分为四,一直分裂到三十二个为止,正好与他肌肉细胞的分裂次数一模一样。 不止如此,神经细胞不单纯是在分裂,而且自身也在发生变化。细胞两端如同树枝分叉的树突结构,变得更加复杂,这意味着,他体内的神经细胞将更加敏锐,神经信号也将传导的更加迅速。细胞中间的髓鞘结构,则变得更加厚实,将其中的细胞纤维包裹的更加结实,这一点则说明,他体内的神经细胞将更加强韧,更不容易被损坏。 两个多小时之后,屋子里的元气吸收一空。 庞谢长长吐了一口气,从入定之中醒来,就在他睁眼的一瞬间,不由吃了一惊,他只觉四周的一切清晰的可怕,就好像白昼一般,过了好一阵子,才适应了这个变化。 “这真是……” 庞谢喃喃自语,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枚“弄丸”符文,竟与“大力”符文相同,可以直接推进他的修为。 就在刚才,他已经成功渡过“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接下来,他要渡过的则是蜕凡第三关——皮膜关。 令他心中更为惊讶的是,他虽然已经先后渡过“肌肉关”、“神经关”,但是“大力”、“弄丸”两枚符文并未炼化完成,莫说是真解,就连“始解”,也还尚未大成。 这也意味着,他还有机会,将肌肉力量和反应速度,再提升两次,若是真能这样,日后与人交手之际,他可是占了大便宜。 庞谢体会过体内变化之后,低头再看手中的法宝核心,只见这枚青玉珠,虽然已经不再放光,却也是晶莹剔透,非凡物可比,忍不住用手轻轻揉搓起来,只觉得触手温润,隐隐还带着一股暖意,绝非凡间所有,应是修行界的珍惜材料。 庞谢正在摩挲,眼前一个恍惚,忽然看见一道黑影一闪,从手中青玉飘了出来。 这道黑影离开玉珠时,只有三寸高矮,落地之后,迎风便长,眨眼之间,便长到一米六七的样子,虽然背对庞谢,却也看得出,是一位身姿婀娜的年轻女孩。 庞谢端坐不动,静静的看着这位黑衣女子,直到她完全稳固下来,方才轻声说道:“初次见面,在下有礼了,七七姑娘!” 第一百四十八章 幕后黑手 黑衣女孩听了庞谢的话,轻轻侧过身子,露出一张清纯绝美的面孔,双眸宛若秋水,肤色滑若凝脂,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五官、神情、身姿全都恰到何处,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如此绝色女子,庞谢自开启灵智以来,八百余年,也只见过两位,前一位便是蛇仙白素贞,后一位则是眼前这位女子。 只是白素贞是仙,已然白日飞升,这黑衣女子却是灵,虚无缥缈,可视却不可及。 “你怎么猜到是我?”黑衣女子声音空灵悦耳,脸上露出好奇之色,不过,她并未否认自己的身份,只是好奇庞谢居然能猜到他的名字。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其实也不难猜,当时李人杰告诉我,法器上的禁制十分厉害,就连七七姑娘也一无所觉,便被一起拉入幻境的时候,我就猜测有问题。法器上的禁制就算再厉害,法力来源也是法器本身,对法力的操纵也绝对比不上法器自身产生的器灵,就算是再高明最多也只能慑服器灵,万万没有随意操纵器灵的说法。” 七七嫣然一笑,向庞谢身前凑了一步,手指在他唇前轻轻一摇,说道:“你这可就错了,人杰不是给你说了么,当初炼制法器的哪位仁兄已经死了,他连自家魂魄一起炼制到法器里,才有这么大的威力。” 庞谢耸了耸肩,说道:“若是他真有这般手段,又何必等你成型,在你灵智初生的时候,直接将你吞噬,取而代之,岂非更好?反正都是以法宝之身存活于世,早一点还安全一点,晚一点反而有可能被你镇压。” 七七闻言一笑,轻轻摇了摇头,叹息说道:“你这人还真不好骗啊,比人杰可没意思多了!” 庞谢面色一肃,沉声说道:“七七姑娘,这可说错了,李人杰可不是一点破绽都没看出来,否则,他便不会故意把这件东西交给我,也不会特地给我说一声‘多加珍重’!” “哦,按你这么说,他是已经发现我在骗他了?” “恐怕确实如此,只是他对七七姑娘你情根深种,这才既不愿相信,也不敢相信,更不忍相信,直到最终也没有揭开谜底。”庞谢缓缓说道:“我想他临死前将你交给我,恐怕也是担心,若是他猜的不错,你还在法宝核心之中,那么被李家带了回去,后果只怕不太好,故此,他宁愿把你给我,也不愿让你再回李家。” “唉,你这么一说,我都要感动了!”七七嘴里虽然说是要感动,脸上却仍是笑盈盈的,哪有丝毫感动的痕迹。 庞谢脸色有些黯然,似是对李人杰的选择有些不值,说道:“你虽然骗他,他却未曾负你。” “呵呵,你真好玩,不就是一只螃蟹,居然也跟人一样伤春悲秋,倒真是少见。”七七忽然凑近,低低声音说道。 “你看得出我的本相?”庞谢悚然一惊。 除了黑龙谷中那只巨蟒以外,就连邵还、敖烈等几位灵仙,都没看出他的本相,没想到眼前的七七居然看得出来。 “当然啦,你的身体虽然变了,心还没变么?”七七一笑,就好像情人之间的调笑。 “什么意思?” “你的灵魂还是妖魂啊,难不成你以为肉身变成人之后,就连灵魂也变了?虽然不知道你用的什么法子,把肉身变得这么完美,一点都看不出来是妖怪,但是灵魂真的没变啊!”七七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庞谢顿时明白过来,原来她是由灵魂上看出来的。 要是猜的不错,当年黑龙谷中的巨蟒也是从灵魂上发现端倪,至于它为什么能发现,那只巨蟒转修神道之后,有一半分魂化作神魂,在灵魂一道上必有独特本领。 “哎呀,你这样在人间可不好混啊,万一那天被某个过路神灵发现了,一句斩妖除魔,可就能要了你的命啊!”七七似乎能看到庞谢在想什么,忽然替他担心起来。 庞谢面色微变,七七说的也是事实,邵还和敖烈没有发现他,不代表没人能发现他,天下之大,藏龙卧虎,说不定就有人能够看出他真身。 “不过呢,姐姐有一门法术,可以从灵魂层面对你进行伪装,只要你学会了,保证没人能看出你的真身来,要不要学呢?”七七笑着问道。 庞谢抬头问道:“你愿意教我?” “当然啦,我这人很乐于助人的,只要你帮我做一件小事。”七七说道。 “什么事?” “把我送回李家好不好?” “送你回李家?为什么?”庞谢不由一怔,他没想到七七居然会给他提出这个要求。 “你不要问这么多啦,我有我的秘密,你也有你的秘密,我们做个交换好不好?”七七说道。 “不好。” “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啦,只是举手之劳,就能解决你的一桩隐患,为什么不同意呢?”七七做出一副气鼓鼓的表情。 “因为我若是把你送回去,只怕回头就会有人来杀我吧?”庞谢说道。 “怎么会呢?我能找谁杀你?难道李家的人会听一个器灵的话吗?说不定他们会给我加上重重禁制,把我装在别的法器里呢!” “那你为什么要回去呢?”庞谢顿了一顿,说道:“再说李家当然不会,可是有人会啊!” 七七脸上笑意敛起,清冷问道:“你猜到什么了?” 庞谢沉声说道:“当年李天华的父亲因黑色石碑而死,死因直到现在也没查清,李人杰因黑色石碑离开李家,现在也死于非命。李家两人因你而思,你又让我送你回李家,要说其中没什么阴谋,只怕我也不敢相信,可若真有一个绵延数年的阴谋,让你花费这么多力气,难道你随便会放过一个知情人么?” “再说,李天华在长安府创立桃花教一事,未免太过顺利,要说没有外界的配合,我也是不肯信的,这两件事加起来,你让我如何信你?” 七七“啧啧”两声,说道:“聪明,真聪明,只是这么聪明的你,告诉我要怎么做呢?” 庞谢直视七七,却未说话。 “老实说,我没想到人杰那个笨蛋,居然会把法宝核心送给你,倒给我添了不少麻烦,其实,我最好的办法当然杀了你,可惜这样的话,就没人把我交给李家了,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自碎法宝核心,造成元气震荡,这样既能杀了你,也能惊动他们,可是自碎核心,风险实在太大,稍不留神,就没法恢复了,真是头疼啊!” 七七揉揉脑袋,做出一副头痛欲裂的模样,忽然又露出笑容,说道:“要不这样吧,你认我主,我在你身上留下主仆印记,这样我就能信你,也就不必杀你!” 庞谢不由一愣,抬头看着七七,就好像看白痴一样,反问道:“你觉得这可能吗?” 七七一笑,说道:“你若是知道我的身份,就会知道,认我为主,是你这一生最大的际遇。” 庞谢摇头:“在下虽然不才,却还没有认人为主的习惯。” “那你准备怎么办呢?我可没有别的法子了,要不还是同归于尽吧。” “没关系,你没有办法的话,我有!” 第一百四十九章 深不可测 “哦,你有办法?”七七丝毫也不担心,脸上只有一丝玩味的笑容,嘻嘻笑道:“你不要乱来哦,这颗珠子很精巧的,一不留神就会爆炸,到时候这一片地方会变成一个大大的深坑,会死好多人的,很黑,很可怕的!” 庞谢眉毛一挑,说道:“放心吧,我这办法一定有效,万一没有不行的话,我再认栽也不迟!” 说话之间,庞谢盘膝坐下,褪去上衣,露出一身刀砍斧凿般的肌肉来。 七七见他一言不发就脱衣服,嘻嘻笑了几声,轻轻扬起双手,作势要捂眼睛,却又并未捂实,绕着庞谢飘来飘去,笑着说道:“哎呀,你这是打算色诱么,要真是这样的话,姐姐可……” 庞谢不等她说完,口中便已轻声念诵起“燃灯通神术”的密咒来。 片刻之间,在他的心口处逐渐放出光亮,一点赤红色的灯火,由从体内心房处燃起,照透心室,放出光芒,这是他当初修行“燃灯通神术”时点燃的一盏心灯。 赤色光芒照耀之下,心口外面的皮肤上渐渐浮现出一副鲜血绘成图案来,这副图案似是一盏六角明灯,又似是一朵六瓣梅花,隐隐放出血色的光芒,照亮屋中一角。 七七站在一旁,丝毫也不紧张,反而停下身形,两眼睁的大大得,好奇地看着庞谢,问道:“你这是什么法术啊?一点力量都感觉不到,真的会有用吗?说实话吧,那块珠子是我费了好大功夫才做的,凭你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弄坏的。” 庞谢也不理她,右掌平平伸出,掌心处放出若有若无的七色毫光,反掌向下一压,正压在青色玉珠之上。 就在七色毫光接触到珠子的那一霎那,庞谢再度感受到一种极为恐怖的气息,就好像无数莽荒巨兽伏在身旁,时刻准备将他吞噬,甚至因为他今次修为更进一步的缘故,对这股气息的感受,比先前两次更加清晰。 霎时间,他不由得周身颤栗起来,几乎忍不住要把手抽回来,多亏他对这种恐怖气息早有准备,这才勉强沉下心神,继续施展秘术。 事实上,因为修为浅薄的缘故,他对这股气息中蕴藏着的绝大恐怖并没有切身体会,反倒是站在他身侧的七七,真切的感受到了这股气息中蕴含的底蕴。 “住手!” 在这种气息传出的那一瞬间,七七面上那种从容自如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忌惮,脸色霎时间白的吓人,颤声问道:“你这是什么法术!你召来的是……” 还不等她多说几句,身影便已开始变淡,逐渐化作一个半透明虚影,一点一点开始消失。 七色毫光照耀之下,青玉珠子迅速朽坏,眨眼之间,就好像过去千年万年,不但外面的光泽消失殆尽,就连珠子本身也开始发黄发涩,就好像最为劣质的玻璃珠子。 又过了十多秒钟,青玉珠完全消失不见,留在原地的只剩一小团黑色灰烬。 与此同时,心灯处幻化出四枚银色符文来,顺着五脏六腑一路下降,最终落在丹田气旋之中,与之前的七个符文一样,静静的悬浮在那里。 直到此刻,庞谢方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桃花教一事的首尾,暂时算是料理干净了。 李人杰送给他法宝核心的时候,他就知道会有麻烦,不过,他最终还是接下这块核心,一方面是因为天地元气衰微,他实在是缺乏修行的资粮,没法拒绝这件东西,另一方面则是已经想好了如何应对,幸好,他想的法子奏效。 对于七七的来历,他不想多问,七七背后的何势力与李家有何恩怨,他更不想多问。 至于这股势力会不会报复他,他倒没有太过忧虑,这股势力想要查清七七的去向,恐怕先要从李家查起,只是李家不是这么好查的,否则这股势力也不会如此小心。 接下来,他手边再没什么事了,那就休息几天,准备应付逆鳞军的考核吧。 当然,有件事情他并不知道,或许知道了也不在意。 因为青色玉珠元气爆发的缘故,庞谢住处的楼上楼下,许多人都或多或少的吸取了一点元气,身体状况大为改观,甚至有些慢性病都有好转。 这件事后来传为一件奇谈,直到杨教授出面辟谣,才算把这事压下去。 …… 就在庞谢献祭青玉珠子的同时,幽冥地府深处,一座宫殿之中,一名黑衣女子缓缓从入定中醒来。 单看相貌这名女子与七七有八九分相似,只是气质却截然不同,七七只能算小家碧玉,这名女子却是天潢贵胄,令人望而生畏。 “琉璃!”女子轻声叫道。 “七公主,这次怎么这么早就醒了?”一名身穿鹅黄色汉裙的女子推门走了进来,手中端着一个白玉茶碗,笑着说道:“刚煎好的火参茶,快暖暖身子!” 七公主接过茶碗,浅浅品了一口,说道:“我的分神被人灭了。” “啊?怎么可能?以公主您的修为,就算有天仙下凡,也未必能轻易做到,再说李家现在应该也没有这种大人物坐镇才对,到底是谁做的?”琉璃惊讶问道。 “不知道,甚至没有传出任何消息来……”七公主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这……”琉璃眼珠一转,却没想出什么主意。 “罢了,我算一卦吧!” 七公主轻轻抖手,三枚龙眼大小的赤色玉钱凭空出现在手中,随即向空中一抛,只见三枚玉钱划过一道道玄奥的曲线,在空中互相撞击,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眨眼之间,玉钱下坠,眼看就要掉在地上,七公主低头望去,只要玉钱一定,便会显出卦象,她也能看出到底是谁出手,至不济也能看出一点线索。 就在玉钱即将的一瞬间,三枚玉钱忽然在空中一滞,似乎有一只无形之手将玉钱抓住,随即迅速朽坏,化作一阵黑灰,就此消失不见。 “啊!”琉璃一声惊呼。 “嗯!” 这三枚玉钱看似寻常,却是七公主心神所系的法宝,此刻突然消失,牵连她心神受创,不由闷哼一声,身子软软,向前俯倒,吐出一口鲜血来! “七公主!”琉璃连忙搀扶,惊恐说道:“这是…” “不要问!”七公主连忙将他喝止,接着沉默下来,半晌之后,调匀了呼吸,方才缓了过来,喃喃自语道:“这种手段……难道是那些人?要真是这样可就糟了……” “还好,我只投了一缕分神……”说到这里,她脸上露出后怕的表情,目光向宫外投去,低声说道:“姐姐,你这次可是押了大注,主魂投胎去了杨家,想要先人一步,做一番事情,可是你就没想过吗?这局棋里到底有多少大人物?若是不小心动了那些人的布局,再无相见之日了吧!” 第一章 拙劣的抢劫 青来市位于暹罗国北部,是青来府的首府,城市的人口非常少,只有不足十万人。 这座城市的地理条件并不算好,没什么工业,好在气候适宜,适合耕种,景色也不错,总算一年到头,游客不绝,农业和旅游业还算发达,不能算富庶之地,但也算鱼米之乡。 单单提起这座城市,华国很少有人知道,但是说起这座城市所属的区域——金*三*角地区,就很少有人不知道了。 事实上,青来市处于暹罗、澜沧、蒲甘三国交界处,是东南亚一带的交通枢纽,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世界上最大的毒*品地下交易中心。 直到几年前,以华国为首的多国武装部队对这一片区域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扫荡,彻底剿灭了一批毒枭,才算沉寂了几年。 只是毒枭就像韭菜,只要有合适的土壤,割掉一茬,还有一茬,不过几年时间,此地的毒*品交易便再度兴盛起来,新一代的毒枭也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 五月的青来,已进入夏日,温暖潮湿的东南风终日不断。 街头的一间咖啡馆门前,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悠然的靠在白色躺椅上,端着杯浓香的咖啡,优哉游哉地看着街头匆匆而过的行人。 这件事情本不足为奇,青来本就是一座旅游城市,站在街头望去,什么样的肤色都能看到。 唯一出奇的是这人的打扮,一套暗条纹的Armani正装,一顶深蓝色的礼帽,一双略显成熟的Gucci皮鞋,身旁放着一只手工缝制的意大利皮箱,活脱脱是去参加某个正式商业谈判或者一场盛大的婚礼,而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在这个背包客满街跑的地方,难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Hi,Man,先不要说话,我猜猜你是从哪里来的,佛罗伦萨?米兰?或者是威尼斯?” 随着说话声音,一个身材火辣,面孔清纯的女孩款款来到这人身后,女孩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穿着条深蓝色的短裙,戴着一顶大大的白色遮阳帽,说话的声音在清纯中带着一点诱惑。 “Oh,Girl,你可真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白人转过头去,由衷的赞美道,接着又是眉头一皱,问道:“不过,你为什么会认为我是意大利佬呢?” “哦,天哪,我全都没猜对吗?”女孩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这不是你的错,美丽的小姐,是我生错了地方,很荣幸向你做个自我介绍,我叫荣格,二十七岁,还没有结婚。”荣格转身站了起来。 “很高兴认识你,英俊的男人,我叫塔塔雅。” “我……” “天哪!” 还不等荣格继续说小区,塔塔雅忽然指着荣格的身后,发出一声尖叫,荣格转回头去,只见一辆摩托车从他身后呼啸而过。 摩托车上是两个年轻的小伙子,都是花衬衣、牛仔裤、黑墨镜,前面的一个在全神贯注地开车,后面的人手上却提了一个箱子,正是荣格的手提箱。 “我的天哪,这里怎么这么可怕,大白天的就有人抢劫……”塔塔雅似乎被吓到了,一步步向后倒退去。 啪! 刚刚退了三四步,她的左手就被人一把抓住,抬头再看,看到的是荣格的一张笑脸。 塔塔雅惊慌地说道:“你赶快去追他们,不然等他们走远,东西就找不到了,我去帮你报警!” 荣格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怜悯,轻声说道:“塔塔雅小姐,为了你的安全,最好哪里也不要去。” …… 一场拙劣的街头抢劫之后,塔塔雅拼命的想要离开,前往警局报警,却被荣格一把拦住。 咖啡馆老板将这一幕看在眼里,摇头叹息一声,却又什么都没有说,这也是本周发生在街头的第三次抢劫,先是美丽的女子搭讪,引开游客的注意力,然后是飞车党抢劫,非常简单的圈套,却也非常有效,游客也只能自认倒霉,灰溜溜的离开这里,不过,今天的事情发展却出乎他意料。 就在塔塔雅还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一辆黑色的Rolls-Royce幻影从街边驶来。 车门打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迫不及待的冲了下来,张开双臂,热情的向荣格冲了过去,嘴里不断地说道:“兄弟,非常不好意思,我得到消息之后,马上就赶过来了,他们告诉过你的,我住的地方非常偏僻,想要过来需要一些时间。” “初次见面,你的热情足以让我忘记所有的不快。”荣格不失分寸的回礼。 这个中年人穿着件黑衬衣,休闲裤,体态略微有些发福,脸上带着热情洋溢的笑容,脖子上挂着条粗大的金链子,看起来就好像好客的邻家大叔。 看到这个人的一瞬间,塔塔雅的心里顿时一片冰冷,就好像赤身裸体被扔到了北极,几乎就要冻僵。 原有很简单,因为这个叫做素猜的中年人,实在是太有名了,无论是在地上世界,还是地下世界。 论白道势力,他是青来市的资深议员,在议会中拥有极高的地位,只有皇室旁系的议长勉强能够跟他抗衡。论黑道势力,他是金*三*角地区赫赫有名的毒枭,手下的守卫队足有数百人,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前职业军人。 素猜与荣格热情的打了一阵招呼,转头看到了他身后的塔塔雅,惊讶地说道:“嗨,兄弟,这是你新找的女朋友吗?速度可真快啊!” “当然,她刚还跟我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对吗,塔塔雅?”荣格的眼里饱含笑意,随手将塔塔雅搂了过来。 “哦,我……”塔塔雅勉强笑了笑,丝毫不敢抵抗。 “好了,既然来了,就让我好好招待一下吧,走吧!”素猜大手一挥,就像一个好客的主人。 …… 黑色的Rolls-Royce幻影一路向北开,不久便离开城区,逐渐驶入更靠北面国境线的山林。 半个多小时之后,汽车驶入一座辽阔的庄园,这座庄园占地面积极大,一周是高高的墙壁,上面围着铁丝网,四面角上还建着角楼,守卫抱着一挺挺瓦蓝色的M4冲锋枪,警惕的看着四周。 若不是庄园的墙壁刷成白色,而不是传统的水泥墙,只怕这里更像监狱,多过庄园。 庄园外面虽然守卫森严,里面的环境非常好,大部分都是古香古色的暹罗国传统尖顶建筑,剩下的地方修着园林和喷泉,甚至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练拳场,毕竟暹罗拳术极为有名,成年男子很少有不会拳术的。 吱! 汽车停在一栋三层高的宫殿式大厅门前,眼疾手快的侍者快步上前,弯着腰的将车门打开。 素猜先行一步下了车,荣格和塔塔雅跟在身后,三人刚刚下车,一位穿着暹罗传统服饰的管家快步走了上来,低声说道:“警长,刚才发生了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抢劫案,幸好小伙子们还算反应及时,已经把罪犯逮捕了。” “唉,兄弟,你看看,我还兼职着本地的警长,工作真是太烦了!”素猜转头向荣格抱怨了几声,挥了挥手,说道:“好了,把罪犯带上来吧!” “好的!”管家点点头,转身向侍者们挥了挥手。 半分钟后,几名侍者快步从门厅旁的房间里跑了出来,其中前面几人手中都端着银质的盘子,盘子上面盖着一块红布,红布底下不知是什么东西,最后一名侍者则戴着白手套,捧着荣格的手提箱。 几名侍者站成一排,管家再次挥手,立刻有人将盘子上的红布全部揭开。 “啊!” 塔塔雅惊呼一声,只见几块红布下面盖着的不是别的东西,而是几个刚刚被砍下的头颅,其中有两个属于刚才飞车抢劫荣格的年轻人。 “都是些什么人?”素猜皱着眉头问道。 “这是一伙最近流窜到青来市的犯罪团伙,我们已经监控他们很久了。”管家恭敬的说道。 “一网打尽了么?” “除了一名提前离开的女孩,其他都在这里了。”管家说到这里,意味深长的看了塔塔雅一眼。 塔塔雅面色惨白,身子不断颤抖,几乎要哭出来。 素猜好像没有看到塔塔雅的表情,点点头说道:“再接再厉,不要放走一个坏人,也不好误会一个好人!” “好的!”管家回答。 “亲爱的兄弟,看来你确实是个尽忠职守的警官!”荣格笑着说道,转身搂住塔塔雅,低声说道:“我说过的,为了你的安全,还是待在我身边比较好!” 第二章 权势者 青来的夜,湿润而温暖,夜色中沉沉入睡的人们,就陷入像情人的怀抱一样难以挣脱。 荣格从来都不会拒绝诱惑,但他也曾真正陷入其中。 趁着朦胧的月色,他低头看了一眼,如同小猫一样熟睡的塔塔雅,赤裸后背呈现出诱人至极的曲线,足以让最为铁石心肠的人动容,可他眼中却没有半点留恋,随意披上一件浴袍,转身向卧室外面走去。 很多人都知道,权力是一剂最好的春药,可是只有很少的人才知道,恐惧的效果甚至还在权力之上。 权力与恐惧都能执掌生死,主宰沉浮,足以令人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情不自禁的献出自己的所有,昨天夜里,塔塔雅有多恐惧,在床上就有多疯狂。 荣格走出卧室,赤着脚踩在冰冷的大理石走廊上,不疾不徐的向浴室走去。 素猜的庄园拥有暹罗最好的享受,客房当然也不例外,三十尺宽的温泉浴池,即使最挑剔的客人也挑不出毛病来,浴池四周的侍者们二十四小时守在这里,随时准备为客人奉上美酒、美食,乃至美人。 荣格刚刚躺在这里,还不到十分钟,就听到一阵刺耳的脚步声,于是闭着眼睛,闷闷不乐地打了个哈欠,说道:“我的子爵大人,你总是这么热情!” “兄弟,你怎么知道是我来了?”素猜大声笑着,提着一瓶红葡萄酒走了进来,在身后跟着一位年轻的女孩,十六七岁的花样年华,婀娜多姿又有一丝娇羞,可以说是所有男人都会怜爱的宠物,她手中端着一个银盘,盘子上盛着两个水晶杯。 “除了主人以外,又有谁能在你的领地上放肆?”荣格淡淡说道。 “哦,天哪,你真是太了解我了!”素猜放声大笑,转身倒了两杯葡萄酒,递给荣格一杯,说道:“刚才你为什么叫我子爵?我们国家并没有爵位,我也没有在任何国家封爵!” “你错了!”荣格躺在浴池里,轻轻晃了晃手指,说道:“贵族的爵位不在于名号,而在于实际,青来是你的领地,这块领地在欧罗巴,正是子爵领的规格。” “哦,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有你这句话,以后我也可以自称子爵了!”素猜哈哈大笑,欢快的脱掉外衣,一起泡进池子里,忽然问道:“那你呢?亲爱的兄弟,你也是贵族吗?” “我的封号是奥格斯堡伯爵。”荣格随口说道。 “啊,那可真是……”素猜尴尬的笑了笑,随即问道:“我的伯爵,你这次来暹罗是要做什么呢?西罗兄弟只是介绍说,你来这里有事要做,但没有告诉我你要做什么?” “我要找帕劳,有件事情需要他的帮助,希望你可以帮我联络他。”荣格忽然严肃起来,坐直了身子说道。 “你要找龙王?”素猜也严肃了起来,试探着问道:“你能告诉我找他做什么吗?” “找他帮我一个小忙。” “龙王从不白白帮人忙。”素猜意味深长的说道。 “出于友谊,我会给他一亿美金作为答谢。”荣格说道,美金是美索联邦的货币,如今美索联邦是世界第一强国,美金也就成了全球通用货币。 “你要他帮你什么忙?或许我也能做到。”素猜问道。 荣格低下头,睁开眼睛,奇怪的看了素猜一眼,沉默了几秒钟,说道:“我亲爱的子爵,虽然有些话很伤人,但我不得不告诉你,你我的身份实在相差太远,我和帕劳之间会产生友谊,但和你之间……” “您要说什么,就直接说吧!”素猜咬着牙说道。 “怎么说呢,形容一下吧,你会和你的管家产生友谊吗?”荣格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出这句话。 不过,素猜完全没有注意到荣格的尴尬,因为荣格的话,足以让他更加尴尬十倍。 沉默了几分钟,素猜终于忍住拔枪把眼前这个混蛋射死的冲动,狠狠地说道:“帕劳也许不会见你,他不是所有人都见的。” “他必须见我,他也一定会见我,你最好不要擅做主张。”荣格理所当然的说道。 “我……”素猜想要说两句狠话,脑海里却浮现出帕劳阴沉的影子,哼了几声,说道:“我会想办法联系他,至于他见不见你,我就不知道了。” “嗯。” 荣格低低哼了一声,摆了摆手,示意素猜退下,就好像主人驱赶笨手笨脚的仆人。 素猜默默穿上衣服,一步步退出浴室,隔着浴室的象牙门帘,死死地盯着里面的荣格,牙齿几乎要咬出血来。 他并不了解眼前荣格的真实身份,这个人是他在欧罗巴大陆的生意伙伴西罗兄弟介绍来的,只说是一位非常尊贵的客人,一定要用最高礼节接待,如果客人满意,会有非常大的好处,如果客人不满,他以后也不用在欧罗巴大陆再做生意了。 他背地里也曾找人调查过荣格,想要知道这人究竟是谁,让他无奈的是,关于这个人,找不到任何资料,就好像石头里蹦出来的一样。 如果不是西罗兄弟亲自介绍,他简直以为这是一个拙劣的玩笑,当然,作为欧罗巴大陆有数的几个大型犯罪集团之一,西罗兄弟会的首领,从不会跟人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素猜在门外站了很久,终于压下心头的火气,决定去联系“龙王”帕劳,因为他很清楚一件事,在这个世上,他虽然也算一方诸侯,但在真正的大人物面前,就好像路边的野草一般,随便一脚就能让他永世不能翻身。 想通了这一切之后,素猜猛一转身,正好撞在身后的侍女身上,“哐当”一声,银盘落在地上,两只水晶杯也打得粉碎。 紧接着,“扑通”一声,侍女惊恐地跪在地上,拼命的抱着他的双腿,祈求他的原谅。 素猜愣了一下,低头看着哭泣的侍女,眼睛里露出奇怪的神情,一动不动的看着她,几分钟后,忽然拔出手枪,扣动扳机,只听“砰”的一声,黄铜子弹从侍女的头盖骨射入,穿过后脑,深深的嵌在地上,红白色的糊状混合物流了一地。 “OK!!!” 素猜仰面朝天,发出长长的一声呻吟,脸上重新堆上笑容,所有的不快都随着这一枪消失在空气之中。 第三章 “龙王”帕劳 在暹罗最北面与蒲甘交界的地方,有一片极为广阔的原始丛林,人称美塞丛林,丛林的东面是绵延不断的湄公河,西面是起伏不定的登劳山脉,进可攻退可守,千百年来一直是兵家必争之地。 直到近几十年,随着热武器的普及,这块地的战略地位才降下了,由于交通不便,补给困难,正规军已经不在此地驻守,反倒是活跃在东南亚一带的游击队、毒枭、犯罪集团许多都把大本营设在这里。 美塞丛林的地下势力虽多,却没有外人想象的那么危险,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安全。 原因只有一条,暹罗地下世界的首领,一手把控暹罗地下秩序三十多年的“龙王”帕劳隐居在这里,他最讨厌有人打扰清修,犯过这个错误的组织,都已经消失在茫茫林海之中。 天上的日头正毒,丛林里面闷热、潮湿、泥泞,犹如蒸笼地狱一般,不要说是犯罪组织,就连这座林子里土生土长的山猫和巨蟒,都懒洋洋的躺在窝里,一动不动。 一行人正深一脚浅一脚的向丛林深处走去,丝毫没有在意这见鬼的天气。 这群人大概有二十多个,多数都穿着丛林迷彩,蹬着厚底皮靴,胸前扛着Mp5冲锋枪,身后背着硕大的行军包,脸上涂着黑黝黝的迷彩,没有人说话,更没有人抱怨,甚至没有人停下来歇过一步。 只有两个人的打扮完全不一样,其中一个人穿着件黑衬衣、牛仔裤、脚上踩着凉鞋,就好像是去郊外野餐,另一个人则是一身Amani西装,深棕色的礼帽,提着手工缝制的牛皮包。 这两人正是素猜和荣格,他们的目的地便是“龙王”帕劳的隐居之地。 他们已经在丛林里走了三四个钟头,精悍的士兵们早已汗流浃背,素猜却连一滴汗都没有出,依旧步履轻松,看来他能当上青来的无冕之王,不止靠的是手腕和残忍,自身的能力也非同凡人。 “绕过这处河湾,前面还有五分钟的路程!”站在一处山坡上,素猜指着远处的河流说道。 荣格点点头,蓝色的眼睛微微眨了眨,继续向前走去。 十多分钟之后,眼前出现一处村寨,这是一片由高脚屋组成的寨子,全都是古老的柚木屋子,远远望去十分破旧,就好像已经被遗弃多年的荒村,只有走到近处,才能看到十多个小孩在村寨前面的空地玩耍。 “龙王大人在吗?”素猜来到空地前面,大把扔出糖果,笑嘻嘻的问这群小孩。 “你运气真好,龙王昨天才修行回来,他说有个叫荣格的人来找他,你是荣格吗?”一个小孩好奇的问道。 “我……”素猜一怔,随即一阵后怕,他没想到“龙王”帕劳早已知道荣格的到来,要是一念之差,没有带荣格过来,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我是。”荣格走了出来。 “我带你进去吧,龙王说你要是来了,就让我直接带你进去。”小孩大声说道。 “谢谢。”荣格点点头。 小孩转身向村子里走去,荣格提着手提包走在后面,素猜紧随其后,向后招了招手,示意其他跟人他一起进去。 “你们不能进!”小孩忽然转过头来,凶狠地冲着素猜一行喊道:“龙王没让你们进!” “龙王认识我的!我以前来朝拜过的!”素猜连忙喊道。 “哦,我好像认识你!”小孩皱了皱眉,说道:“好吧,你进来吧,其他人不许进!” “好,好!”素猜连忙说道,挥手让其他人停下。 …… 这片村寨并不算大,约莫只有三四十户,村里也没有多少人,不过与其他村寨不同,村子里来回走动的,多半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极少能看到老年人。 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体质稍差一点的人,在这恐怕也活不下去。 与寻常人的想象不同,帕劳的住处并非富丽堂皇,甚至可以用简陋来形容,至少在这座村寨里一点也不显得特殊,如果不是小孩带路,谁也想不到,赫赫有名的“龙王”帕劳会住在如此简单的一间高脚木屋里面。 来到木屋前面,小孩推开屋门,先进去禀报,荣格和素猜则留在外面。 “你不是来过这里吗?怎么看起来好像不认识路?”荣格忽然回头,好奇的问素猜。 “整座村子都是帕劳的家,他每天随机挑地方住的,我每次来拜见他,住的地方都不一样。”素猜低声回答。 “哦,真是个谨慎的人。”荣格点点头。 吱! 木门推开,小孩站到门口,好奇的看着荣格,说道:“龙王请你进去。”顿了顿,又对素猜说道:“让你也一块进去。” 荣格点点头,脚步随意地向屋里走去,素猜亦步亦趋,也跟了进去。 木屋里面几乎没有什么陈设,空荡荡的一间屋子,摆着几把木椅,一张木床而已,唯一的优点就是还算宽敞明亮。 屋子里坐着三个人,左侧的木椅上盘腿坐着个黝黑瘦小的老人,年岁看起来已经很高了,满脸都是皱纹,花白的头发披在身后,精神却非常好,尤其是一双眼睛亮的吓人,就好像镶在人脸上的宝石,烁烁放光。 老人对面坐着一个和尚,身高足有一米九还多,没有头发,也没有眉毛,看起来有些怪异,大红的袈裟勉强遮住半边身子,另外半边身子赤裸着,露出铜灌铁铸一般的肌肉,隐隐泛出暗金色的光彩。 在这两人中间,坐着一个身材壮健的老人,穿着件暹罗传统特色的马甲,宽大的麻布裤子,赤着胸膛,光着脚,随意坐在那里,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若不是胸前纹着一只择人而噬的青色龙头,只怕没人能想到,这个乡间老农一样的人,就是暹罗地下势力的首领“龙王”帕劳。 噗通! 不等荣格说话,素猜进屋之后,第一时间跪在地上,向前跪爬几步,叩倒在龙王脚下,高声说道:“尊敬的龙王殿下,感谢给我面见的机会!” 素猜虽然表现的十分崇敬,帕劳却没有看他一眼,缓缓站起身子,向前走了几步,来到荣格身前,双手合十,低声吟唱:“安乐吉祥,我的朋友!‘光暗圣言’阁下!” 荣格扫了一眼坐着的其他两人,双手合十,笑着回了一礼,说道:“你太客气了,我的朋友,怎么还找了这么多人过来。” 帕劳沉默了几秒钟,说道:“阁下,没有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的陪伴,我单独见您实在是太失礼了。” 第四章 悬赏 素猜趴在地上,帕劳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几秒种后,身子猛烈的颤抖起来,就像受了惊吓的孩子一样。 帕劳虽然说的很客气,他却听懂了更深一层的意思,眼前这个叫做荣格的白种男人,实在是可怕到了极点,如果没有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在场,“龙王”帕劳甚至不敢与这个人相见。 哈克法师何许人也?他是东南亚一带有数的黑衣大降头师之一,也是纵横暹罗百余年的灰鹰教前代教主,在民间虽然默默无闻,但在地下世界是让人闻风丧胆的角色,他的势力也许没有“龙王”帕劳大,对黑道人物的威胁却在帕劳之上。 近些年,哈克法师已经极少出现在人前,甚至有人传言他已经死了,可是没想到,今天居然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且是为了抗衡荣格而来。 与凶名昭著的哈克法师相反,金刚锥在暹罗是妇孺皆知的高僧,他自幼出家,师从清挽寺上部座僧王龙曼,不到二十岁,便以一身超凡神通闻名暹罗,二十四岁那年,隐姓埋名,化身为一名普通的行脚僧,赤足蔽衣,托钵而行,踏遍东南亚数百万平方公里,拜师学法,争斗拼杀,最终修成一身惊世骇俗的伏魔神通。 金刚锥大师自从修行有成之后,一向在清挽寺修行,从不踏出寺门半步,没想今天他会来这里,更没想到,他居然和“龙王”帕劳有交情。 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理念不合,一向都是对手,没想到今天居然会坐在一起,难道都是因为这个看起来有些单纯的白人? 素猜心中一阵阵后怕,荣格原来是如此可怕的人物,他昨天夜里简直是晕了头,还试图跟这个人谈友谊,现在看来只是被蔑视,没有被当场杀死真是一件幸运的事。 “你太紧张了,我的朋友,我是带着友谊来的。”荣格微笑着说道,转身对着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分别点头致敬,算是打了个招呼,随即拉了把椅子,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 “希望你言行如一。”帕劳也点点头,向后退了几步,也坐了下去,这才低头看了素猜一眼,说道:“好了,你起来吧。” 素猜连忙爬了起来,自觉站在帕劳身旁,一语不发,低头看着脚尖。 “说说吧,你来这里要做什么?”帕劳问道。 “我这次来是寻求帮助的,我相信作为东南亚地下势力的王者,你一定可以帮我完成一个小小的心愿。”荣格说道。 “你说错了,我不是东南亚地下之王,我只是在暹罗有一点小小的发言权,真正的东南亚地下之王在北方。”帕劳伸手指向东北方向。 “是吗?难道我找错人了?所有人都告诉我,你才是这里的王者。”荣格故作惊讶。 “咳咳,不要玩这种小把戏,所有人都知道,东南亚的地下之王是南诏的沐先生,你是想挑拨我们两方的关系吗?”哈克法师重重咳嗽两声说道。 “弱者才会担心被人敌视,强者只想知道敌人在哪里。”荣格不丝毫也不在意。 “不要说这么多,直接说出你的目的。”金刚锥出言说道。 “如你所愿,我的大师!”荣格微微一笑。 …… 说完这句话,荣格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把手提箱平放在椅子上,拨动开关,打开箱子,从中取出一个长条形的紫檀木的盒子来,打开木盒,里面是一副画卷。 荣格打开画卷,提起画卷的一端,另一端自然垂下。 这是一副华国古代的人物肖像画,画纸已经有些发黄,看起来有些年头,画面上是一个年轻男子,看面相应该是二十出头,穿着一身皮甲,背后背着一把角弓,腰间斜挂着箭筒,手里攥着一口金刀,与传统华国人的束发不同,这个人的头发梳成一个个小辫子,全都披在脑后。 画面的背景是风雪天的草原,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的,大雪之中似乎隐藏着千军万马。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荣格问道。 哈克法师眨了眨眼,没有说话,他的降头术虽然厉害,但是古画欣赏并非所长。 “这是华国北方草原的军士,从这幅画的纸质来看,应该是八百到一千年前的。”帕劳说道。 “你的眼光非常不错,还能再具体点吗?”荣格说道。 帕劳微微皱眉,他是暹罗地下秩序的管理者,不是书画鉴定师,能够看出这一点,已经说明他博学多才了。 “这幅画上的人是铁拖烈,十二世纪初,他由云州草原崛起,征服无数民族,包括我们暹罗在内,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大陆,前所未有的庞大帝国,也因此被称为天骄!”金刚锥缓缓说道。 “大师果然博学多才。”荣格微微一笑,接着说道:“这幅画出自当时的一位道门真人丘处机,是一副货真价实的古画,十八世纪的时候,流落到我们家族手中,是家族最珍贵的藏品之一。” “确实是一副不错的画。”帕劳有些动容。 以他今时今日的身份,所谓的珠宝、财富、美人,已经很难令他东西,只有这种稀世珍品才会引起他的兴趣。 “你要我们做的事情跟这幅画有关吗?”金刚锥问道。 荣格点点头,用严肃的语气说道:“我想让你们帮我找一个人,一个与铁拖烈长相一模一样的人。” “啊?”素猜忍不住叫出声来,不过,帕劳等人并没有因此责罚他,因为他们的心情跟素猜是一样的。 “我想你应该去找警察局,素猜就是青来的警长,他就能帮你这个忙,不应该来找我。”帕劳的声音渐渐冷了下来。 荣格虽然高贵,但他的威严也不容戏弄。 “不!不!不!三位,或许我没说清楚,我要找的人真的跟铁拖烈很像,原因只有一条,他的身上流着铁拖烈的血液,是铁拖烈最为纯粹的血脉。”荣格挥舞着双手说道。 “那你更不应该来这里,你应该去华国的云州草原,那是铁家的传统地盘,他们至今都是华国顶尖势力‘九姓十三宗’中的一家,流着铁拖烈血液的人绝不会少。”帕劳说道。 “他们虽然也是铁拖烈的后人,但是血脉已经没这么纯粹了,我要找的这个人拥有最纯粹的血脉。”荣格耸耸肩说道。 “那你为什么找到我?我并不擅长找人。”帕劳问道。 “我倒是擅长,前提是你能拿到他的毛发。”哈克法师说道。 “很可惜,并没有。”荣格似乎有些郁闷,接着说道:“我得到消息,这个人现在就在华国的南诏州。我本来想亲自去找他,可惜我在逆鳞的黑名单上,没法进入华国,否则第一时间就会被人追杀,所以只好拜托你们找到他,并且把他带回来。哦,对了,逆鳞你们都知道吧,就是华国的修行人特种部队。” “我们当然知道,不过,尊敬的‘光暗圣言’阁下,有件事情你似乎没弄清楚,连你都无法对抗逆鳞,我又凭什么对抗他们?这件事我们恐怕做不到。”帕劳摇摇头。 “放轻松,我的朋友,除了我以外,其他人并不重视这个小伙子,包括逆鳞在内,只是因为我太明显了,只要出现在华国,就会立刻被逆鳞盯上,所以才没法行动,你们不一样,逆鳞不会注意到你们的。”荣格说道。 帕劳沉默了几分钟,再次摇了摇头,说道:“这件事情太困难了,我们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如果不巧被逆鳞盯上,恐怕会损失不少人手,到时候会有很多人趁火打劫的。” “我的朋友,风险与利润是相关的,你们如果帮我抓到他,一亿美金只是添头,这份古画则是定金,真正的报酬是我,我愿意出手一次,帮你打击任何敌人。”荣格微笑着说道,笑容就好像纯真的孩子。 “任何敌人?”帕劳紧紧地盯着荣格问道。 “当然!” “好吧,我接下这件事,将立刻发布悬赏,发动所有力量,帮你抓到这个人!” “友谊万岁!” “友谊万岁!” 第五章 推荐信 清晨,小雨。 南诏州的天气就是这样,一年四季,时雨时晴,温度和湿度永远恒定在一个水平线上,永远不会让这块土地上的人感到半点不适。 南诏州的女孩都是水灵灵的,白白净净,皮肤滑腻,不必为各式各样的化妆品伤脑筋,天气就是她们最好的化妆品。 春明府是南诏州的首府,四季如春,又称春城,每到夏冬两季,国内游人蜂拥而至,将这一座城挤得满满当当。 现在才到五月,游人还没有来,庞谢却已经来了。 他打着一把青色的雨伞,站在翠湖北路街头,望着对面南诏大学的校门,心中泛起重重疑惑。 数日之前,他将黑色石碑的法宝核心献祭,得了四枚符文,稍微熟悉了两天,便去拜访全真一脉的邵还道长,得了封推荐信,让他拿着推荐信来春明府的南诏大学,要他去找越子心,越教授。 庞谢拿到推荐信的第二天,便搭乘火车,前往春明府。 他之所以没有搭乘飞机,有两个原因,一是,想饱览华国秀美山河的景色,当初离开金山湖的时候,他就想在外面走走,可惜因为种种缘故,在长安滞留了大半年时间,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出行。 至于第二个原因么,是因为他即将出现经济危机,离开东海航空之后,他忽然发现自己失去了经济来源,公司自然不会为已经离职的员工发钱,道门好像也没有给弟子发俸禄的传统,至于逆鳞么,他得先通过考核才行。 昨天夜里,他就已经到了春明府,只是半夜不便登门拜访,就在旅馆住了一夜,今天一早来到南诏大学。 庞谢擎着雨伞,漫步走进校园,他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正是上大学的年纪,没有保安拦他,听任他在校园里面闲转。 由南门一路进去,走了十多分钟之后,庞谢终于发现,像他这样闲转,永远也找不到越教授。 事实上,他从没进过任何大学,对大学人数没有任何概念,还以为就像寺庙一样,所有的人都互相认识,随便找个人问问,就知道越教授在那里。 庞谢正在迷茫,忽然看到广场旁边立着一排宣传栏,漫步走了过去,立刻发现运气不错,这片宣传栏上列的,正好是这所大学里面,声名最卓著的一批教授的名单。 运气更好的是,上面不但有越子心的名字,并还在宣传栏的第一列,配着副大大的照片,旁边写着简介。 “越子心,华国中科院院士,南诏大学物理学院名誉院长,一级教授,著有《力学原理新解》、《湍流问题解析》、《三体规律判定》等多本著作,国内力学领域学科带头人之一,曾获……” 后面的话还有一大堆,但对庞谢来说,都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知道去哪找越教授。 …… 十分钟后,在几位好心学生的指引下,庞谢来到物理学院的教学楼,找到了一位负责学生工作的热心老师—张老师。 “你要找越教授?”张老师惊讶的问道。 “是的。”庞谢点点头。 “你找他什么事?” “我……来送封信。”庞谢心中暗道,总不能说是来加入逆鳞的吧。 “你是他什么人?” “他一个朋友的朋友。”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随便发个邮件就行了,还要你送信?”张老师脸上露出警惕之色,看庞谢就像看一个骗子。 “他那个朋友是个道士,可能不会用电脑吧。” “哦,是这样啊,越教授的朋友是挺杂的。” “那你能告诉我越教授在哪里吗?” “你不知道吗?越教授已经好几年不来学校了!” “啊?为什么?”庞谢有些恼火,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问这么多,纯粹是浪费时间。 “越教授已经退休了,他都七十多了啊,那个道士没跟你说?” “山中无甲子,岁月不知年。” “哦,看不出来,你这小伙还挺有文化。” “……” “你要找越教授的话,顺着北门出去,对面有个菁才园,三排五号,就是他家。” “多谢!” …… 菁才园并不难找,出了南诏大学北门,对面小区就是。 庞谢把刚才给张老师的说辞,又给小区门口的保安说了一遍,轻易的进入小区。 菁才园的名字虽然很普通,内部环境却相当不错,全都是三层高的小楼,差不多有二三十栋,每栋楼都只有一户人家,楼前有片空地,用青砖墙围起,形成一个小小的院落。 这样的房子在市中心,已经有价无市,偶然有一套对外销售的,价格也贵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几分钟后,庞谢顺着门牌号,找到越子心教授的住处。 院门紧锁,轻轻试了试,并无法推开,当然,以他的本领,真想推开也不是不行,只不过不大合适。 叮当! 庞谢按响门铃,几分钟后,院子里传来脚步声,一个清脆的声音飘了出来:“那位啊?” “是我,庞谢。” “咦,最近没在网上买螃蟹啊?” “……” 院门打开,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年轻女孩走了出来,向左右望了望,又把视线聚在庞谢身上,问道:“螃蟹呢?” “哦,那个,我叫庞谢,来找越教授。”庞谢说道。 “越教授?你找那个越教授,我家可不止一个。”女孩笑着说。 “是越子心教授。”庞谢说道。 “你找我爷爷什么事?”女孩问道。 “替一个道士送封信。” “道士啊!”女孩眼珠转了转,上下打量了庞谢几眼,轻轻摇了摇手指,说道:“那好,你跟我来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院子,院子占地不小,至少有一两百个平方,可惜连一朵花也没有种,种的全都是当季的蔬菜。 庞谢跟着女孩走进客厅,客厅里坐了一个老人,一头白发,如雪一般,白的发亮,穿着一身红绸子唐装,看起来仙风道骨,若不是正在专心的玩电子游戏,说他是活神仙也有人信。 庞谢在南诏大学的宣传栏里见过这个人的照片,正是越子心教授。 “爷爷,有人来找你,说是替一个道士送封信!”女孩毫不客气的夺过手柄,乐滋滋的玩了起来。 “这丫头,还不快去倒茶!”越子心心痛的交出手柄,同时,狠狠的瞪了女孩一眼,女孩丝毫不为所动,他只好自己倒了杯茶,递在庞谢手上,问道:“谁的信啊?” 庞谢伸手掏出推荐信,递给越子心,说道:“邵还道长。” “他呀!”越子心接过信笺,撕开信封,看了起来,还不到半分钟,就点点头,说道:“没问题,一会去办手续吧!” “啊?”庞谢一怔,问道:“不需要考核吗?” “这都几月份了,总不能为你单开一场考试吧?先去吧,就凭我这张老脸,考试就免了。”越子心随意说道。 “好吧。”庞谢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问道:“那需要我做些什么呢?” “也没什么,一会先让青颜带着你去办入学手续,然后再找宿舍,对了,在物理系读怎么样?”越子心问道。 “入学手续?物理系?”庞谢愣了愣,说道:“越教授,你似乎搞错了,我……” “上面写的这么清楚,怎么会搞错?”越子心把推荐信递回庞谢。 庞谢拿过来一看,顿时目瞪口呆,推荐信上写的清清楚楚,“子心贤弟,多年未见,甚为想汝,现推荐庞谢前往南诏大学就读,万望接纳,邵还。” 这那是前往逆鳞考核的推荐信,分明是南诏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第六章 考核开始 庞谢沉默了几秒钟,把信纸翻到背面,背面一片空白,又翻了回来,横看竖看,左看右看,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邵还道长在跟他开玩笑? 庞谢摇摇头,否决了这种可能性,邵还是道门灵仙,在当今天下,乃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绝不会无聊到这种地步。 难道是密语? 他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带他进来的姑娘,坐在电视前面,全神贯注的玩游戏,心中顿时明白过来,看来越子心没有把修行这回事告诉家里人,在孙女面前不愿说实话。 庞谢想到这里,向前走了一步,凑到越子心耳畔,低声说道:“越老先生,借一步说话。” “哦,好,好!”越子心看起来迟疑,但也没有多说什么,跟着庞谢来到院子里。 两人来到院子,庞谢抬头瞧了瞧,四下无人,正色说道:“逆鳞。” “嗯?”越子心一愣。 “越老先生记得逆鳞么?”庞谢心中忽然有些忐忑。 “逆鳞?”越子心皱起眉头,想了一会,脸上忽然露出喜色,说道:“想起来了!” “那就好。”庞谢长出一口气。 “夫龙之为虫也,可犹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婴之,则必杀人。这句话出自《韩非子》,说的是龙这种生物平时脾气很好,即使跟它玩玩也没什么,甚至骑上去也不生气,不过,在它喉咙底下有一尺长的逆鳞,如果不小心碰到逆鳞,龙就一定会发怒杀人!” “哦……”庞谢有些发懵,不大明白越子心为什么会说这些。 “怎么样?我记得不错吧,不要看我已经老了,小时候的学过的课文一点没忘!”越子心有些洋洋自得,接着问道:“对了,你为什么问我这个?难道邵道长还让你考教考教我,看看我有没有老糊涂?” “越老先生,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逆!鳞!军!”庞谢把重音放到最后三个字上。 “逆鳞菌?咱们南诏州的菌类品种是挺多的,像鸡枞菌、牛肝菌、松茸、竹荪,味道都不错,不过你说这个逆鳞菌我还是头一回听说,想吃的话,我给青颜说一说,让她出去买点,咱们中午就吃这个。”越子心显然非常好客。 “我……”庞谢愣了愣,忽然想到了什么,暗自催动“医药”神通,施法将越子心周身上下扫了一遍,发现这位老人家的身体虽然不错,但也只是平常人的水准,连习武之人都算不上,更不要说修行人了。 换句话说,眼前这位越教授,压根就不懂修行,跟所谓的逆鳞军恐怕也没什么关系。 “怎么了?别不好意思说,没关系的,你想吃什么尽管说,青颜那丫头贪吃,什么好吃的都能弄来!”越子心见庞谢有些呆滞,拍了拍他的肩膀爽。 “不用了,我想一个人静静。”庞谢说道。 “那我先进去了,早点进来啊,想吃什么我让青颜去准备。”越子心转身退回客厅。 庞谢茫然的点点头,等越子心回去之后,这才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喂,周道长吗?”庞谢问道。 “哦,是小庞,已经到春明府了吗?见到越教授了没有?”对面传来玄幽观主周怀德的声音。 从长安府出发之前,庞谢拜访邵还道长的时候,留了一个联系方式,当然,号码不是邵还的,属于这位周观主。 “见是见到了,不过,好像有点不对……”庞谢把见到越子心后的事情说了一遍。 “这样啊!” “周观主,能不能问问邵道长,到底是怎么回事,不会是搞错了吧?” “好,你稍等片刻,先不要挂电话,我去问问他老人家。” “好的。” 半个多小时之后,庞谢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话筒对面终于传来周怀德的声音。 “小庞,我刚才问过邵道长了,他老人家说,你先在南诏大学好好学习一段时间,你之前没怎么上过学,学问底子太差,对日后修行不利,抓紧机会,好好沉淀一下,对你有很大的好处。” “说好的逆鳞军考核呢?”庞谢压住火气问道。 “他老人家也说了,逆鳞军的考核已经开始了,要你好好表现。” “已经开始了?是谁在考核?考核什么?怎么才算合格?”庞谢连续问道。 “他老人家说,逆鳞军是华国、道门、佛门三家联手打造的特战军团,如果这些都说清楚了,考核就失去意义了,你问的这些都需要自己琢磨。”周怀德说道。 “……” 庞谢沉默一阵,深深吸了口气,问道:“如果,我说如果,如果压根就没有这样一场考核,这一切只是个玩笑呢?” “他老人家就猜到你会这样问,他老人家说了,逆鳞军面对的是最难缠的敌人,敌人的难缠不仅在于力量,更在于智慧,随时随刻保持优秀的判断力,是生存下来的前提,你现在需要判断一下,考核是不是真的存在。”周怀德说道。 “这也算考核吗?”庞谢接着问道。 “你反应很快,但不必试探我,我也不知道。如果你认为考核真的存在,就开始在南诏大学学习吧,如果认为考核不存在,随时可以离开。” “我明白了。” 庞谢叹了口气,随手挂断电话,一个人站在院子里,陷入沉思。 到底是去是留?留下的话,有可能只是浪费时间,修行之路,分秒必争,要读完大学,多则三四年,少则一两年,时间并不算短,他现在不过是区区一名修士,寿元不到两百年,生命短暂,容不得这样浪费。 可要说一走了之,庞谢又担心浪费了一个机会,怀疑说到底也只是怀疑,也许真的只是一个考验,若是第一步就放弃了,岂不是太可惜? 判断,判断。 庞谢闭目沉思,判断不是猜测,猜测是凭空乱猜,判断是从事实出发,推算出一个结果来,脑海中如过电影一样,闪过一幅幅画面,从数日前见邵还开始,直到刚才越子心回屋。 “你带着这封信去找越子心,越教授。”数日之前,邵还道长随口说道。 “越教授?你找那个越教授,我家可不止一个。”几分钟前,女孩笑嘻嘻地说。 庞谢忽然一愣,眼里渐渐显出神采,喃喃说道:“搞不好是我弄错了,邵还道长口中的越子心和越教授并不是一个人,越老先生只负责介绍我去学校,真正考核我的恐怕是另一位越教授!” 第七章 住宿问题 庞谢在院子里足足站了一个多小时,确信自己没有判断错误之后,再次回到客厅里。 越老先生和他的孙女激战正酣,各自捏着一个手柄,死死盯着电视屏幕,眼睛眨也不眨一下。 屏幕上面,一个身披重铠的狂暴野蛮人和娇小可爱的红裙女法师联手作战,将关底的终极Boss打的屁滚尿流。野蛮人进退有据,能打能抗,更兼出手凶残,不但抗下了Boss的垂死反击,还护持着女法师不被秒杀,一通操作猛如虎! “老先生打得真不错,真是老当益壮!”庞谢看了一阵说道。 “你猜错了,野蛮人是我操作的,他用的是法师!”女孩瞥了庞谢一眼。 “……” 十多分钟后,在野蛮人和法师的联手摧残下,长相痴傻的大Boss咽下最后一口气,临死之前,放了一通嘴炮,然后轰然倒地。 “送螃蟹的,你刚才一个人在外面什么呢?”女孩抬起头,一来郁闷地看着庞谢,说道:“我还以为你能陪爷爷多聊一会,结果这么快就回来了,没他拖累的话,我早就通关了。” 庞谢无语,既不想骗人,又不好说实话,只好假装没听到。 “乖孙女,有外人呢,给爷爷留点面子,对了,他刚才给我说想吃逆鳞菌?你听说过没?是生科院那边才引进的新菌种吗?我怎么不知道?”越子心见庞谢有些尴尬,连忙岔开话题。 “吃?什么玩意?我从没听说谁吃过这玩意。”女孩摇摇头。 “可能是我记错了吧,老先生不必在意。”庞谢说道。 “好吧,对了,还没正式介绍,这是我孙女越青颜,今年二十三岁,正在南诏大学物理系读博,年底前就要毕业了。”越子心指着女孩说道。 “我叫庞谢。”庞谢说道,丝毫没有意识到二十三岁的博士意味着什么。 越子心和越青颜点点头,以为庞谢会继续说些什么,静静的看着他,直到一分钟后,才意识到庞谢已经做完自我介绍了。 “你这介绍可真够简单的。”越青颜说道。 “我以前一直宅在家里,实在没什么好介绍的。”庞谢苦笑。 几分钟尴尬的冷场之后,越子心抬头看了看挂钟,说道:“青颜,时间不早了,你先带着庞谢去办手续吧,一会回来还赶得上中午饭,对了,给他们说一下,就用我的特招名额。” “啊?好吧。”越青颜点头同意,转身喊了庞谢一声:“走吧!” …… 两人一起离开院子,越青颜走在前面,庞谢走在后面,他边走边想,找个什么话题,跟越青颜聊聊,也好打听一下另一个越教授。 还没等他说话,越青颜先张口了:“送螃蟹的,你是什么来头啊?我爷爷在南诏大学教了一辈子学,三十年前就有资格特招学生了,可是从来没用过一次,他一直说,大学是一片净土,容不得半点特权,为什么在你身上破例?” 庞谢再次无语,越子心肯破例,自然不是为了他,而是因为邵还道长,可是邵还道长和越子心是什么关系,他也不知道,总不能瞎说吧。 “算了,你不想说,我也不问,不过看你这样子,也不像世家子弟,难不成……”越青颜忽然回头,狠狠地盯着他,一直看的庞谢心里发毛,问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天才?” “咳咳!” 庞谢继续无话可说,可是他感觉自己要是再不说话,只怕要被越青颜吃了,只能轻轻咳嗽两声,换了个话题问道:“青颜姑娘,你刚才说你家不止一个越教授,除了越老先生还有别人吗?” “当然了,除了爷爷,还有我爹,他也是教物理的。”越青颜说道。 “你爹现在在哪呢?”庞谢心中一动,要是知自己判断的不错,这位越教授就是考核人。 “他啊,跟我娘年前一起去美索联邦耶鲁大学当客座教授了,说是去主持一个什么项目。” “什么时候回来?” “谁知道呢,什么时候做完项目,什么时候回来呗,做得快明天就回来了,做的慢搞不好要到明年,他俩这一走,可苦了我了。”越青颜叹了口气,笑容也沉寂下去,脸上多了一丝黯然。 “看来你很想他俩。” “当然,自从他跟我娘走了以后,我就搬过来住了,天天给爷爷做饭,再这样下去,我会活生生累死在厨房的。” “……” 两人边走边聊,十多分钟之后,进了南诏大学。 越家三代都没离开这座学校,越青颜自然熟门熟路,一路带着庞谢办手续,一个多小时之后,跑完了校内各大衙门,办好了入学手续。 这还是因为,南诏大学已经好几年没有特招生入校,许多部门都已经忘了怎么办手续,才耽搁了点时间,否则时间只会更短。 事实上,南诏大学里面有资格特招学生的人只有寥寥几位,都是享誉国内外的学术界领军人物,除此以外,就连现任校长也没这个资格。 这几位学术界的大牛,虽然有资格这么做,但都爱惜羽毛,轻易不会使用这种特权,更多的是把这种资格当做一种荣誉,越老先生今天忽然用了一个名额,倒让很多人议论纷纷,猜测庞谢的身份。 手续的办理过程一切顺利,直到最后一关,分配宿舍的时候,才遇到难题。 “谢阿姨,真的没有宿舍了吗?帮帮忙呗!”越青颜轻轻摇着对面那位大婶的手,使劲撒娇卖萌。 “颜颜,要是还能匀出一张床来,我能不给你吗?”这位叫做谢老师的大婶抽出手,拍了拍她的脑袋,说道:“你也知道,这两年学校扩招,老校区的宿舍实在是太紧张了,去年九月入学的那批学生,有一小半都住到新校区了,天天坐车过来上课,他要是愿意住到新校区的话,我还能想想办法,这边实在找不到。” “算了,新校区实在太远了,我还是想别的办法吧。”越青颜无奈的摇摇头。 “好吧,你先找地方,回头要是有学生退学的话,我通知你!”谢老师说道。 “那也只能这样了。” …… 两人最终也没要到宿舍,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回去吃午饭,吃过饭之后再想办法。 “你要不先在学校附近租房子住吧。”越青颜边走边说。 “这地方租房子多少钱?”庞谢问道。 越老先生虽然有权特招,但却无权免掉学费,他刚才办手续的时候,顺便把今年的学费也交了,原本就不充盈的钱包,更是瘪了不少,不由他不关心租金。 “这里是市中心,附近的房子一个月两千多吧。” “这么贵?” “你要是愿意合租的话,倒是能便宜不少。” “还是不用了,我不喜欢和陌生人住一起。”庞谢摇了摇头,他是修行中人,且不说许多事情不方便让外人看到,万一正在修行的时候被人打扰就坏了。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越青颜忽然停下脚步,转身等庞谢走到身前,轻轻踮着脚尖,凑在庞谢耳边,说道:“要不然你就住到我……男朋友哪里吧!” 第八章 编故事 “我还是不习惯跟陌生人住一起。”庞谢再次摇头。 “陌生人?那你跟我是不是朋友?”越青颜狡黠的眨了眨眼。 “是。”庞谢点了点头,越青颜为人热情爽朗,两人虽然刚刚见面,却没什么距离感,算是一个朋友。 “那就成了,你是我朋友,他是我男朋友,你们俩怎么会是陌生人?” “我……” 越青颜的逻辑非常彪悍,庞谢也只有捏着鼻子认了。 “我男朋友现在整天在外面跑,你就算跟他就住一起,也没什么碰面的机会的,跟一个人单住没区别。再说,他的房子是自己的,你只要搬进去就好了,房租、水、电、网费什么的都不用你管,除了我这里,哪有这种好事?” 不得不说,越青颜的描述非常有诱惑力,庞谢考虑了两秒钟之后,爽快地决定答应下来。 “那咱们现在就过去!”越青颜做起事情却雷厉风行。 “好吧,等等,你不是每天都要给越老先生做饭吗?”庞谢忽然想起这件事。 “喔,差点忘了,你等一下啊!”越青颜掏出手机,熟练的拨了一个电话,说道:“喂,阿婆米线吗?麻烦给菁才园送一份,就是常去哪家,顺便给老爷子说一声,我中午不回去吃饭了!” “……” 庞谢忽然发现,他的思路有点跟不上越青颜,如果她男朋友的思路跟她一样的话,搬去那里住也许是个错误。 …… 订好外卖之后,越青颜带路,庞谢紧跟,两人直奔她男朋友家而去。 她男朋友的住处离南诏大学不远,坐车也就两站路,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溜达过去,顺便瞧瞧春明府的风景。 不得不说,春明府气候适宜,植物长的也茂盛,花团锦簇,绿树成荫,风景比长安府好了不少,尤其是,华国西南第一大湖——南诏海,就距离春明府市中心不远,空气更加湿润。 庞谢走在街上,有一瞬间,甚至感觉自己又回到了金山湖畔,如果不是他忽然看到几位异族少女的话。 春明府位于华国西南一角,地形复杂,山高路远,一向远离中原皇朝统治,故此,少数民族众多,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二三十个,又因为地处边疆,常有东南亚其他国家的人过来旅游、经商,常常能在街上看到异族打扮的人。 庞谢身高腿长,越青颜步履轻盈,两人脚程都不慢,不过二十分钟就来到她男朋友的住处—常青小区。 市中心的小区都是很多年前建的,这座小区也不例外,外观稍显破旧,环境还算幽静。 越青颜带着庞谢上楼,掏出钥匙,打开房门,屋里的陈设很简单,但看得出是用心布置过的,收拾的也很整洁,只是落了些尘土,美中不足的是,稍微有些霉变的气味,看得出已经很久没人住了。 “怎么样?不错吧!”越青颜带着庞谢把整个房间看了一遍。 这套房子有三间屋子,一间主卧,一间客房,一间书房,剩下则是客厅、厨房之类,南北通透,采光也不错,最关键是非常安静,庞谢对此十分满意。 庞谢注意到,书房里的书有一大半都是物理学的专业书籍,恐怕这些书的主人就是越青颜,客厅里也摆了几件女孩才会喜欢的摆设,看来这不只是她男朋友的住处,恐怕她之前也住在这里。 庞谢这才明白,难怪越青颜对搬回爷爷家一脸怨念,原来是因为这个缘故。 两人看过屋子,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越青颜说是肚子饿了,主动提出要去买吃的,留下庞谢在家打扫屋子。 庞谢自然没有异议,不过,他看越青颜捂着鼻子的模样,只怕不是肚子饿了,是讨厌屋子里的霉味。 等到越青颜走后,庞谢就开始动手打扫,擦擦桌子,扫扫地,打开窗户散散霉味。 春明府别的都好,就是空气湿度太大,几天不开窗户,屋子里就是一股霉味,更何况这屋子已许久没有人住了,一时半刻,霉味也散不尽。 咔嚓! 半个多小时之后,门锁忽然拧动。 “回来了啊?”庞谢头也没回地问道。 “是啊,我怕再不回来,家里东西都被搬空了。”门口有人说道。 庞谢一怔,回头看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男人。 这人大概二十七八的样子,古铜色皮肤,五官与平常人有些不同,有些异族的感觉,穿了件户外风的深灰色衬衣,戴了顶黑色鸭舌帽,牛仔裤,工装靴,背了个硕大的登山包,嘴里叼了根草枝,一脸郁闷的看着庞谢。 “你是那位?”庞谢问道。 “哈哈,胆挺大啊,你在我家呆着,还问我是谁?先说说你是谁吧?”这个男人哈哈一笑,饶有兴致的看着庞谢。 “我是庞谢。” “我还是龙虾呢,少来这套,你到底是谁?” “我的名字就叫庞谢。” “啊,好吧,你是干什么的?怎么会在我家?” “这个……”庞谢眉头一皱。 要是几天之前的话,他还可以说自家是东海航空的厨师,现在已经离职了,不好再这么说,至于其他身份,总不能说他是修炼成精的螃蟹?或者逆鳞军的预备役吧? 庞谢目光微微垂下,正好看到茶几上放了本《高等固态物理》,是南诏大学的课本,封面上写着越青颜的名字,忽然反应过来,他刚刚在南诏大学办了入学手续,已经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了。 “咳咳,我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今天刚刚入学,学校没宿舍了,外面房子租房又太贵,青颜姑娘说她男朋友这有空房子,就带我过来了,这么说的话,你是青颜学姐的男朋友?”庞谢说到最后,忽然想到这个男人是谁。 “等等,你今天入学?学校没宿舍了?青颜让你住我这?”这个男人顺着庞谢的目光,也看到桌面那本《高等固态物理》,脸上忽然浮现出奇怪的表情。 “是的。” “那你跟青颜什么关系?什么时候认识的?我怎么不知道?” “今天早上刚认识。” “你看着我像傻子吗?现在是五月,不是九月,哪有这个时间入学的新生?青颜今天刚认识你就让你住我这?能不能用点心编故事?虽然我很佩服你胡扯的胆子,扫了一眼封面,就敢编这么大一套故事来,不过我要说的是,你这个故事编的很不合理,更不幸的是,因为这个不合理的故事,你马上就要倒霉了。”这个男人说着话,把登山包放在地上,拿起茶几上的书本,朝庞谢晃了晃,然后卷了起来。 这本《高等固态物理》又厚又重,卷起来足以当武器用。 “我也觉得有些像故事,不过,我说的都是事实。”庞谢无奈说道。 “嘿嘿,你说的要是事实,我就把这本书吃了。”这个男人嘿嘿一笑,右手抓着课本,左手五指张开,缓步向庞谢逼近。 第九章 职业作家 对于眼前这种情况,庞谢颇为无奈,明显是一场误会,总不能真动手吧?不过,要是选择不动手的话,恐怕只有先离开这里,等到越青颜回来再做解释了。 想到这里,庞谢缓步向门口走去。 这个男人见庞谢要走,向后退了两步,守在入户门前面,说道:“现在想走?迟了!” 庞谢无语,以他的本事,当真要走的话,这个人是拦不住的,可是那就与他不愿动手的初衷违背了。 就在局面陷入僵持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越青颜地声音:“行云,你怎么回来了,没提前跟我说一声” 这个男人愣了愣,慌忙转过身去,只见越青颜提着两份外卖,好奇地看着他,连忙解释说道:“昨天晚上的火车,今天上午刚到,上车前忘了给手机充电,也就没法跟你说。” “好吧,下不为例啊!”越青颜点点头,快步向屋里走去,那个男人连忙闪开,给越青颜让开一条路。 越青颜把两份外卖放在茶几上,站在两人中间,指着庞谢说道:“介绍一下啊,这个是庞谢,老爷子的熟人,我新认识的朋友,也是南诏大学的学生,今天才去大学报道,结果学校没地方住了,我就让他先住到你这,没问题吧?” “没问题……”这个男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庞谢,惊讶于庞谢说的话居然都是真的。 庞谢耸耸肩,做出本是如此的表情。 “庞谢,这是我男朋友铁行云,云州草原过来的,虽然有点傻,不过人不错,熟悉以后就知道了!” “好吧。”庞谢说道。 “对了,行云,我刚才不知道你回来,只买了两份午餐,你俩先吃吧,我再出去买一份!” “不用了,我吃书就行。”铁行云随口说道,放下举在手中的《高等固态物理》。 “什么意思?”越青颜泛起狐疑,扭头看了看庞谢,又看了看铁行云,发现气氛有些不对,问道:“怎么了?刚才发生什么事了吗?” 两人连忙一起摇头。 “我是说我从云州带了些风干的熟牛肉过来,撕点熟牛肉就行。”铁行云解释说道。 “那怎么行?你们先吃吧,我出去再买一份!”越青颜转身下楼去了,留下铁行云和庞谢在屋里。 “兄弟,误会了!”铁行云尴尬地拱了拱手。 “换我也误会。”庞谢同样拱拱手。 铁行云愣了一会,忽然用力拍了拍庞谢的肩膀,转身从登山包里掏出一个皮囊来,拧开封口,找了两个杯子,满满倒了两杯,说道:“兄弟,云州正宗的夺命三杯倒!” 庞谢也不多问,随手接过杯子,一仰脖子,一口闷干,一滴不剩,这才点点头说:“不错,很香!” “爽快!”铁行云也是一口干掉。 两人对视一眼,放下杯子,一起放声大笑。 …… 越青颜虽然让庞谢和铁行云先吃,但是,他俩又怎么可能自己先动筷子? 两人又等了一阵,等到越青颜回来,这才拉了几张椅子,围坐在一起吃饭。 春明府的菜肴最大的特点是鲜,“鲜”这个字由“鱼”和“羊”组成,也代表了传统华国人的想法,鱼和羊的味道就是鲜味,不过,尝过此地特产的菌类之后,“鲜”这个字应该再改改才成。 铁行云刚从云州回来,带了不少当地的特产,如风干牛肉、奶豆腐、草原烈酒之类,也都摆在桌上。 铁行云出身草原,一年四季苦寒,要喝烈酒暖身子,自然是海量,越青颜巾帼不让须眉,也是大碗喝酒,至于庞谢,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论缸来喝。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三人边喝边聊,渐渐熟悉起来,说起自己以往的经历。 铁行云年纪最大,至少从身份证上看是这样的,于是第一个说,他出生在华国最北端的云州草原,年纪很小的时候,父母都去世了,在一个远房叔父的照顾下长大,十八岁那年,因为某些缘故,不像在草原上继续呆着,就全国各地到处跑,直到前年在春明府遇到越青颜,这才一见倾心,决定留在这里。 跟铁行云比起来,越青颜的经历就很简单,也很特别。 她在春明府长大,从小就是有名的天才美少女,十二岁的时候跳级上了大学,两年之后结束大学课程,在导师的推荐下,前往欧罗巴联盟求学,在慕尼黑大学用了两年时间,拿了物理和语言双硕士学位,之后,又瞒着家里人,偷偷跑到剑桥大学,读了神学学位,直到前年才回国,回来之后一直在攻读博士,也是顺风顺水,论文发到手软,眼看就要毕业。 听了越青颜以往的人生,庞谢顿时明白,眼前这个女孩才是真正的学霸,单以学习能力而言,还在李天华之上,当然,这并不是说,她的天赋强过李天华,毕竟她的家庭条件要比李天华好得多。 越青颜说完之后,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盯着庞谢,能让他爷爷行使特招的权利,总应该有点特殊之处吧。 庞谢略微思索一阵,半真半假的讲起自己的经历来。 他出生于东海之滨,还没记事的时候(就是还没开智的时候),全家人一起到镇江府一带定居(水漫金山的时候被卷去的),后来因为种种缘故,家人全都故去了(螃蟹这种动物的寿命太短,全都过世了),在一位白夫人的照料下逐渐懂事(多亏了那颗明珠精粹),可还没等他真正明白过来,这位白夫人就不在世间了(是飞升了,我可没说她死了),他一个人在金山湖畔住了好久(足足八百年),直到去年才巧遇张胖子(金山湖底下遇见的,巧不巧?)来到长安府。 后来,在张胖子的举荐下,他参加了一次培训,培训中途有两名学员失踪了,他跟着教官一块去找,途中打死了一条蛇(有点长,有点猛),救了培训营的教官,教官很感谢他,就把他的事汇报给上级,然后,上级为了奖励他,给了他一次来南诏大学学习的机会。 “你说的是真的?”越青颜惊讶的连筷子掉了都不知道。 “十足真金。”庞谢毫不犹豫的说道,一句谎话也没说,只是有些话没有说透。 “这么说你从小就是个孤儿,从小一个人在野外长大,靠摸鱼吃饭,然后活到现在?”越青颜觉得难以置信。 庞谢点点头。 “你这人生也是有够传奇的,我见过的奇人多了,你也算一号,改天我把你的事情改一改,可以写本畅销书。”铁行云惊叹说道。 “你会写东西?”庞谢看他丝毫也不像读书人,倒像是久走江湖的豪客。 “当然,我可是职业作家!”铁行云说道。 “虽然写的东西有点怪!”越青颜补充说道。 第十章 线索 铁行云确实是作家,这一点倒不假,只是他的创作类型跟寻常人不太一样。 多年前,他离开故乡的时候,并没有确切的目的地,只是一路向南,走走停停,体会神州大地、大江南北的风土人情,在此期间,他靠打短工维持生活,干过发传单的,当过厨子,甚至还在工地上搬过几个月的砖,遇到很多人、很多事,有些温情脉脉,有些冷若冰霜,还有些则是恶意满满。 话说回来,对一个孤身而行的外乡人,遇到坏事的机会比遇到好事的机会多得多。 铁行云那时年轻气盛,有些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之气,无论是他自己遇到的不平事,还是眼里看到的,都想管上一管,结局自然不出乎意料,或是对上盗窃集团,或者对上地痞恶霸,总是以少敌多,胜少败多。 幸亏他自小跟叔父练过草原搏击术,体魄又极为强健,再加上孤身没有牵绊,该下手时敢下手,该撤离时能撤离,这才没吃过大亏。 铁行云虽然没怎么吃亏,但看着这些人渣一个个活的自由自在,心里很是不爽,想找人倾诉一下,可他在外又没什么朋友,便将自身的经历写了出来,一段段发在某个小说网论坛。 他这些经历既新鲜热辣,又贴近生活,瞬间吸引了一大批拥趸,时间一久,居然有书商注意到他,在论坛上与他联系,要他把写的东西整理一下,正式出一本书。 铁行云并不认为在网上发牢骚也能挣钱,只是他当时确实也没什么钱了,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整了二三十万字,凑了一本书的内容,给书商发了过去。 三个月后,在书商的运作下,铁行云的第一本书《当代丐帮解密》闪亮登场,没想到居然大受欢迎,短短几个月时间,便两次翻印,销售数十万册,一时洛阳纸贵。 书商大喜,支付给他一笔极为不菲的稿酬,铁行云则是大惊,没想到这玩意真能挣钱。 在书商的极力劝导下,主要是金钱的劝导,铁行云在接下来几年,连续出了好几本书,包括《东*行——活色生香的一周》、《雪域行——穷人的旅游生涯》,居然全都大卖,一时间声名鹊起,成了书商的摇钱树。 从那以后,铁行云便过上了半是漂泊,半是写作的生活,倒也过的惬意,直到前年,在此处遇到越青颜,才算定居下来。 三人一见投缘,边吃边聊,边聊边喝,一直从中午聊到下午,直到日头擦黑,越青颜才要离开。 临走之前,她给庞谢说了去学校的注意事项,包括在什么地方吃饭,什么地方上课,直到庞谢全都记清楚了,方才离去。 …… 次日清晨,庞谢一早离开住处,前往南诏大学,从这一日开始,便正式入学。 庞谢本以为,在班级里面,忽然多一个人入学,会引起很多同学的注意,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没想到,现实与他的猜测完全相反。 与初中或者高中不同,大学里面的人际关系已经接近社会了,人与人之间,多了一种淡淡的疏离感,除非牵扯到彼此的利益,否则谁也不会关心其他人的事情。 如果庞谢住校的话,也许同宿舍的人会问东问西,可是他住在校外,自然也就没人真的关注他。 对于大学的课程,庞谢一开始是赶不上的,不过,很快就能听得懂了。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当初李天华自忖必死的时候,曾经花费几天时间,把自己的平生所学总结成一本笔记,想要全部教给李月牙,后来李天华没有死,笔记却留了下来,庞谢对这本笔记很感兴趣,就把笔记借了过去,有这本笔记打底,再加上一些参考书目,庞谢很快就对各学科的基础知识有了些了解。 第二,庞谢已是踏入蜕凡六关的修士,精力比寻常人强得多,几乎可以做到过目不忘,学习起来的效率非常人可比,再加上他体力悠长,一次学上十几个小时也不会感到疲倦,效果自然强的可怕。 此外,越青颜偶尔也会过来,遇到一是弄不明白的,庞谢便去问她,有这么一位学霸指点,自然是事半功倍。 种种原因之下,庞谢花了不到一周时间,便达到大学入门的水准,这等强悍的学习能力,就连越青颜也直呼可怕。 庞谢和越青颜在学校厮混的时候,铁行云则一直宅在家里,天天闷头守在屋里,不知在写些什么。 只有凑在一起吃饭的时候,铁行云偶尔会讲到,最近的写作内容。 他前一阵子去了荆州南部一个叫做六河府的地方,遇到一件不吐不快的事情。 六河府顾名思义,府中地界有六条河流交错,多山多水,崎岖难行,外界对这里一向有“七山二水一分田”的说法。当然,铁行云去了一趟之后才知道,外界的说法是错的,哪里是“一分田”,分明连“半分田”都不到。 铁行云去这里的原因很简答,大概在三个多月前,在荆州一带采风的时候,偶然在某个工地上,听几个工友聊天,其中一个人说了一件事。 这个工友姓张名瑜,是六河府下老山镇的人,说是两年之前,他们那的某个山上发现了铜矿,于是当地一个极有势力的王姓家族,通过种种运作,将这个铜矿买了下来,成为私人资产,开始雇人挖矿。 事情到这一步,都还算正常,只是一幢普通的交易罢了,可是就在王姓家族买下铜矿不久,国际局势不稳,大额矿产交易下跌,铜价随之大降,一直降到挖矿成本高于铜价的地步。 这下王家可坐蜡了,要知道他们买铜矿花的可不是自家的钱,大部分都是通过融资手段来的,每个月的利息就不是少数,他们也知道,铜价能跌,自然能涨,问题是他们等不起,否则,高额的利息就能将他们拖垮。 面对这种情况,王家自然不能坐以待毙,思前想后,居然想了一个阴招,铜价是上不去的,那就只能想办法把成本降下了,机械、能源、运输这些成本都是死的,能降下来的就只有人力成本。 于是,他们开始在矿工的工资上打主意,招到人之后,先让下矿干活,到了领工资的时候,再想办法扣钱,一直扣到所剩无几。 这些招来的工人若是识时务,捏着鼻子认了,便拿一点钱走人,若是不识时务,非要讨个公道,便非倒大霉不可,轻则鼻青脸肿,重则骨断筋折,要是真有硬顶的,荒山野岭死个人可真不叫事。 这个张瑜是第一批去的工人,后来发现形势不好,也知道王家势大,便拿了一点工资走人,对王家这种做法虽然不满,但也敢怒不敢言。 有工友问他,这种情况下怎么还能招的到人,答案也很简单,先在府里招,府里不行还有州里,州里不行还有国内,国内不行还有东南亚那一片国家,总之,只要狠下心,没有招不来人的。 几个人边喝边聊,说过也就散了,铁行云却记在心里。 第二天一早,他找工地的工长结过工资,独自前往六河府,想法子混入铜矿,在里面干了两个月,把情况都摸透了,这才赶回来,打算就这事写上一本书。 第十一章 新书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眨眼之间,庞谢已经来到春明府一个月了,若是他还在长安府,就可以体会到什么是炎炎夏日,不过,春明府四季如春,温度还维持在二十度上下,算是极舒适的温度。 一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经过一月苦读,庞谢已经赶上了其他同学的进度,甚至还隐隐有些超前,开始学习下个学年才会涉及的内容,说到底,他毕竟不是真来上学的,而是参加逆鳞考核。 说起考核,这事倒让他有些郁闷,越青颜的父亲,也就是另一位越教授,至今还没有回来,庞谢问过越青颜两次,都说不知道,庞谢也没法再问,毕竟他与越教授从未谋面,问得多了恐怕会引起怀疑。 越教授迟迟不归,庞谢暗自叫苦,倒不是因为耐心不足,而是因为钱不够了。 数百年来,天地元气衰微,如今虽然恢复了一点,但还不足以支撑修行,只要不是洞天福地,无论什么地方的元气浓度都差不多。 他在南诏大学读书,自然没时间出去打工,虽然不至于衣食无着,可是买药的钱却没了,没法配置种种补益元气的药物,修行的进度也慢了下来。 最近这一个月,他一心苦读,还能忍受元气不足,如今课业已经赶上来了,修行的问题又摆在眼前。 不过,庞谢现在不止是没时间,事实上,就算他现在肯出去打工,也挣不了多少钱,既没文凭,又缺乏一技之长,想找个收入高的工作确实不容易。 难不成要去抢吗?凭他现在的身手,要是去抢的话,日进斗金不过等闲,可是这样却有违他的本心。 除此之外,另一个让他感到颇为郁闷的事情,就是上一次献祭法宝核心的时候,获取的四枚符文。 他得到这四枚符文之后,第一时间便去辨别四枚符文的能力,发现这四枚符文的名称分别是“生光”、“掩日”、“布雾”和“嫁梦”。 这四枚符文的能力都很直白,“生光”符文的描述很简单,就是发出光芒,“掩日”符文则能消除光线,这俩算是一对。“布雾”符文能产生雾气,“嫁梦”符文则能够给人托梦。 庞谢看完这四枚符文的作用之后颇为无语。 “生光”符文要是放在古代还算神奇,可是放到现代,就是一个手电,顶多算是个大号探照灯,“掩日”符文倒是挺奇特,现代科技可以产生光线,却不能消除光线,还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可问题是,他要这门神通也没什么用啊。 至于“布雾”符文,要是能消除雾霾的话,还可以在雾霾天出去,为大家消去雾霾,积累一点功德,可是产生雾气,不被人暗中骂娘就很不错了。 唯一具有神奇效果的符文是“嫁梦”,听起来效果很不错,可以给人托梦,可问题是,现代人不像古代人那么迷信,晚上梦见什么也不会当真,没什么大用。 除非他仿照李人杰的做法,以托梦为手段,创建一家教派,这样倒是能迅速收敛一笔金钱,可是有桃花教之事在先,他要真敢这么干,不说别人,只怕邵还道长第一时间都要杀过来灭了他! 庞谢思前想后,觉得这四种符文对改善目前的状况都没什么用处,而且激活符文需要灵气,会拖慢他的修行进度,于是都没有激活,听任那几枚符文悬浮在丹田气旋之中。 当然,对于为何会获得这几枚符文,庞谢也有猜测,“嫁梦”自不必说,七七姑娘原本就有托梦的能力,否则也无法魅惑李人杰,至于“掩日”、“生光”、“布雾”,隐隐觉得这几枚符文之间有所联系,可惜没有激活,也无法试验,也就没法确定。 庞谢最终决定,暂时先用积蓄买药,待到这些钱花的差不多了,就以“射覆”神通,再去买买彩票,虽然挣得不多,但也比打工强得多。 况且,天底下有一个李天华已经嫌多了,他才不信,随随便便能遇上第二个李天华! …… 就在庞谢为钱的事情发愁的时候,铁行云终于完成了手头这本书的初稿,决定庆祝一下,请庞谢和越青颜吃顿大餐。 黄昏时分,华灯初上,三人聚在一家火锅店里,围在一起吃吃喝喝。 春明府的火锅与外地不同,不讲究麻辣,讲究鲜香,主要食材也不是肥牛嫩羊、毛肚猪脑,而是各种菌类,顶多加上鲜鱼片之类的河鲜。 “这么说你的书写完了?”越青颜夹了满满一大口鸡枞菌,鼓着腮帮子问道。 “当然。”铁行云得意的说道。 “就是六河府铜矿的事情?”庞谢犹豫再三,终于夹了一点羊肚菌。 做为螃蟹化形为人,他还是习惯肉食,对菌类不大感冒,可是桌上的肉类只有鱼肉,在金山湖呆了八百年,他实在是吃够鱼了。 事实上,整张桌子实际上没有他喜欢吃的东西,只能矮子里面拔将军,选了一种最像肉的菌类。 “是啊,名字都已经想好了,就叫《铜钱劫——荆州荒野的重重迷雾》。”铁行云说道。 “这是什么鬼名字!我怎么听起来像灵异小说?你确定写的是纪实文学吗?”越青颜吐槽说道。 “市场需要么,这年头就这种名字的书卖得好,要是老老实实起个什么《六河府矿区拖欠旷工工资调查》,不要说一个买书的都没有,就连出版恐怕都成问题。”铁行云感慨说道。 “准备什么时候出版呢?”越青颜问道。 “已经把初稿发给编辑了,要是快的话,三个月后就能面世,到时候给你们各送一套作者签名本。” “有什么特别的吗?”庞谢问道。 “倒手的话价格可以翻三倍。”铁行云说道。 “还算有点用处。”越青颜说道 “那个,你能多签几本送我吗?”庞谢想了想,认真的问道。 “什么意思?”铁行云问道。 “还有是什么意思,他缺钱了呗,他现在孤家寡人一个,又没有收入,想想你刚离开云州的时候过的是什么日子,不就明白了?”越青颜替庞谢解释。 “这样啊,要不下次我去别处的时候,你跟我一块去,给我做个助手,到时候版税也有你的一份?”铁行云想了想说道。 “算了吧,我暂时还不能离开这里。”庞谢摇摇头。 “好吧,学业为重,你要是没钱,我先借点给你,编辑说这周末就把稿费预付的部分给我。” “好吧,如果需要的话,我不会客气的。”庞谢点点头。 实在没钱的话,也只能先借一点,等他加入逆鳞之后,再给铁行云还钱。 第十二章 绑架(上) 建业府,白石区,玄武湖畔。 林旭伸了伸懒腰,把手头上的工作整理了一番,发现再没有急需处理的工作了,抬头看了看表,正好晚上八点整,这才提着公文包,离开总编办公室。 外面一片漆黑,一格一格的工位都已经没人了。 林旭看在眼里,不禁感到自豪,他能坐上紫玄出版公司总编的位置,靠的绝不止天分,更是不眠不休的奋斗,一年到头以单位为家的努力,是他汗水与智慧的结晶! 总之,跟他那位身具要职的老泰山没有半点关系。 林旭乘坐电梯,来到负一层,找到自己那辆心爱的座驾,珍而重之的把公文包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发动汽车,心情愉快地向外驶去。 他心情好是因为两个原因,其一,他旗下最赚钱的作者长空万里写出了新的作品,晚上看了一遍,水准很高,有大卖的潜力,如果这本书再次成功的话,作为主编的他也有一笔不菲的收入。其二,经过长年累月的不懈努力,以及老泰山的推荐,他终于混进了建业府的一个顶层圈子,今天晚上,是他第一次接受邀请,参加这个圈子的晚宴。 二十分钟之后,林旭把车停在玄武湖东面的一个小巷子里,这条巷子只有几户人家,也没什么行人,看起来有些清冷,好像荒废了一样,但是只凭这位置,背靠紫金山,面向玄武湖,就知道不是寻常人住的起的。 他今天参加的聚会,就在其中的一处院落里,名为“水镜厅”,这是一处私人会所,并不对外经营,会所的主人能量极大,具体叫什么他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人的外号是“风君子”! “您好,是林先生吗?” 林旭刚刚走到院子门口,还没来得及敲门,大门就已经无声无息的向两侧打开,一位身材高挑的女郎迈出门槛,款款走了出来。 “你认识我?”林旭心中一动。 “当然了,您是来参加聚会客人,我们怎么会不熟悉呢?”女郎微笑着说道。 “不错,不错!” 林旭轻轻吸了口气,还没进水镜居的院门,他就已经体会到“富贵”二字的厉害。 林旭跟着女郎,一起进了院子,院子门脸很小,里面却很宽敞,两人穿过游廊,绕过假山,足足走了十多分钟,才来到一间堂屋外面。 “林先生,前面就是会客厅,我就不进去了,如果您有任何需求,在里面找任何一个侍者都可以。”女郎停下脚步。 “好的,好的!”林旭点点头,轻轻吸了口气,松弛了一下略微有些紧张的神经,快步走向会客厅。 …… 推开屋门,林旭站在门口,没有立即进去,放眼扫了一遍,屋子很大,里面虽然站着二十来个人,却丝毫不显拥挤,其中大概有十多名男性,六七名女性,都是来这里聚会的客人,此外,还有几名侍者。 聚会刚刚开始,这十几名客人,还没有聚在一起,而是组成了三个小圈子,分别聊些什么。 林旭没有轻举妄动,仔细看过一遍之后,才向其中一个小圈子走去。 “曾叔!”林旭走到近前,轻声向其中一个老者打招呼,这个人是进入这个圈子的引荐人,也是出版业的老前辈。 “哦,小林来了!”这个叫曾叔的人回头看见林旭,伸手把他拽到人群之中,说道:“几位,我给引荐一下,这是咱们紫玄出版公司的总编,跟我一样,都是文化人,对了,他是城东老庞家的乘龙快婿。” 围在旁边的几个人,听到前面的介绍还有些奇怪,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才稍微有些重视,纷纷点头致意。 “这位是建业新*铝业的张总,这位是紫*矿业的赵董事长,这位是……”曾叔将其他几个人一一介绍给他。 林旭露出恰到好处的笑容,一一点头致敬,这些人原本不是他现在的身份能够结交的,靠他自己的话,至少要再顺利发展十年以上,才有机会跟这些进入一个圈子。 现在虽然能够接触了,却没什么可以交流的话题,只好先混个眼熟。 就在林旭开始熟悉这个圈子的时候,屋门忽然从外面推开,走进两个人来,屋子里所有的目光,顿时被这两人吸引过去。 林旭自然也不例外,抬头望去,只见进来的这两个人,其中一他之前见过,是此地的主人风君子,身宽体胖,面上含笑,穿着一身白色唐装,一双黑色布鞋,手里端着一个小小的黑色茶壶。 与风君子同来的是一个年轻人,看面相只有二十多岁,一副沉稳老练的模样,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特有的紧张和冲动。 两人一前一后,这个年轻人稍微领先半步,风君子则走在后面,看来这个年轻人的地位还在风君子之上。 “各位,司马玺公子来了。”风君子简单招呼了依据。 司马玺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冲着这十多号人点了点头,算是招呼了一下。 紧接着,就有几个人凑了上去,围在司马玺和风君子身边。 林旭发现这几个人看起来很熟悉,在电视里面见过,都是本地官府的高层,他身边的几位,如张总、赵董也想向前凑凑,可是看他那几位先过去了,都缩了回去。 “这位公子是?”林旭凑到曾叔身边低声问道。 “他的情况有点复杂,在这不太好说,回去问你家老泰山去。不过,你运气真是不错,第一回来就能碰见他,一会想办法认识认识,他要是能点头,你在这个圈子就稳了。”曾叔低声说道。 “哦。”林旭暗暗点头。 …… 十多分钟之后,司马玺跟另外两个小圈子的人寒暄过了,由风君子带着,来到林旭所在的这个小圈子。 几位董事长连忙凑上前打招呼,林旭也凑在前面,看看有没有机会认识这位司马公子。 司马玺跟这几位谈笑几句之后,忽然一抬头,看到一张新面孔,笑了笑问道:“这位是?” “司马公子,我叫林旭,在紫玄出版公司做事。”林旭连忙凑近几步。 “文化人啊,我就喜欢文化人,有意思,有内涵。”司马玺笑道。 “不敢当,不敢当!”林旭连忙说道。 “对了,最近市场上有没有什么新书值得推荐啊?”司马玺笑道。 “我这恰好有一本,著名作家长空万里写的,刚把初稿送过来,还没来得及出版。”林旭一时激动,把书稿从包里取了出来。 “哦。”司马玺微微一怔,随即点点头,笑着接过书稿。 林旭看到司马玺的表情,心中顿时一沉,刚才怎么犯糊涂了,司马玺明明只是客气一下,应付两句也就是了,他怎么就当真了,还好司马玺给他面子,没有当场驳回。 司马玺接过书稿,随手翻看两页,脸上原本挂着的淡淡笑容,渐渐消失不见,忽然抬起头来,说道:“几位,我忽然想起点事情,暂时告退一下。” 说完,也不等其他人说话,带着书稿转身离去。 林旭目瞪口呆,等他反应过来,想要讨回书稿的时候,司马玺已经退出屋子,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十三章 绑架(中) 夜色深沉,灯火幽幽。 司马玺捏着书稿,快步走出堂屋,风君子眼珠一转,冲着屋里的十多个人拱了拱手,随意告辞两句,便跟在司马玺后面出去了。 “玺公子,有急事?”转过一处游廊,风君子见四下无人,快走两步,来到司马玺身后。 “还不是老五惹得事情!”司马玺抖了抖手上的书稿,脸上早已没了笑容。 “跟这玩意有关?”风君子问道。 “你先借我间清静屋子,我有事跟大郎汇报。”司马玺说道。 “好说,好说。”风君子面色微变。 他是这里的主人,找间屋子不过是举手之劳,随意找了间打扫干净的屋子,带了司马玺进去,转身就要离开。 “你先不要走,也在旁边听着,一会还有事情麻烦你。”司马玺说道。 “好。”风君子点点头,找了张椅子坐在他对面。 司马玺想了一想,掏出手机来,拨了个电话出去,“滴…滴…”两声长音之后,对面接通了电话。 “小玺,这么晚了,什么事?”对面之人沉声问道。 “大哥,刚才遇到一件急事,需要请您定夺。”司马玺说道。 “说吧。” “大哥,我记得前两年家族年会的时候,二叔提过一句,家里几位长辈在荆州六河府的筹划了一件事情,要是记得不错,应该是在老山镇一带,不知道有没有这回事?” “有这件事,已经五弟去做了,由他出面出面,注资了一家铜矿,先做前期布置,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再着手去做。” “敢问大哥,这件事现在做到哪一步了?” “前期也处理的差不多了,时机也快到了,准备近期开始,你怎么忽然问起这件事?” “大哥,五弟这件事做的不太干净,惹出了点麻烦来。” “嗯,怎么回事?” “我今天在建业府有个应酬,见了一家出版社的总编,他拿了一本新书的初稿,是一个知名作家写的,关于社会纪实方面,说的就是五弟控股的那家铜矿。” “书上说什么了?”对面的声音忽然沉了下来。 “这本书没提咱们家谋划的事情,主要说的是矿场暴力拖欠矿工工资。” “哦。” “这不是什么大事,跟咱们也没什么关系,我担心的是,这本书如果发行出去,难免会吸引外界的眼光,官府也会关注到这家矿场,到时候关注的眼光多了,说不定会有人注意到我买,也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到家里的谋划。” “你说得对,五弟在这件事上有点着急了,手段有点粗暴,你打算怎么办?” “我打算先把这本书压住,不让他出版,剩下的事情就听大哥安排。” “能压的下来吗?现在资讯很发达,不是以前那么容易了。” “我先试试吧,总会有办法的。” “你先去做,我会跟五弟说的,让他注意点,把首尾料理干净。” “是。” “那就这样。” 滴…滴… 司马玺挂掉电话,神情轻松下来,转身对风君子说道:“这次是家里的事情,还请风君援手,帮我压一压。” 风君子笑道:“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 林旭端着杯红酒,尴尬的站在屋子的角落里,这里已经没有人愿意再理他。 林旭觉得很冤枉,至少他认为,司马玺的忽然离去与他并无关系,难道是那卷书稿惹得司马玺不快,可那本书既不涉及具体人,也没什么敏感内容,怎么会有这么大作用,恐怕司马玺是真的想起来什么着急事,这才忽然离去。 可是,他递出书稿在前,司马玺离去在后,两者之间就算没有联系,其他人因为少了和司马玺接触的机会,也会迁怒与他,虽然不可能直接表现出来,但隐隐的排斥还是有的。 对于这种排斥,林旭一点办法也没有,初来乍到,被人无视也就忍了,若是不知趣,还要硬往上凑,惹得别人不快,以后就更难翻身了。 林旭试图向曾叔求援,曾叔却避之不及。 曾叔已经告诉林旭,他也无能为力,在场的主角是政商界的大佬,除此以外,所谓文化界文人或是娱乐界的明星,都只能起到点缀作用。 事实上,林旭让这些大佬不快,曾叔唯一的想法是,怎么能跟这个扫把星扯断关系,而不是继续坐在一起。 就在林旭百无聊赖的时候,一名侍者忽然来到他身边,低声说道:“林先生,司马先生要见您,不知您是否方便?” 声音不大不小,既不会太过引人注意,又能让周围一圈人听到。 林旭不由一愣,稍微顿了一顿,这才反应过来侍者是在跟他说话,连忙说道:“方便,方便!” “请跟我来。”侍者笑着说道。 “好!好!” 说完,侍者在前面带路,林旭跟在后面,两人一前一后离开屋子,留下身后一片窃窃私语,不知林旭凭什么引起的司马玺的注意。 几分钟后,林旭来到一处僻静的屋子,见到了早已等在此处的司马玺和风君子。 “司马公子、风先生,真是抱歉的很!”林旭连忙凑上去,试图握手道歉。 “你抱歉什么?”司马玺脸色一沉。 “我…我…”林旭顿时紧张起来,嘴里有些拌蒜。 “哈哈,开个玩笑!”司马玺忽然放声大笑,用力握住林旭的手摇了摇。 “哈…哈…”林旭紧张的满头大汗,尴尬的笑了起来。 “林先生不要紧张,玺公子一向是这样,只有跟朋友才开玩笑,对敌人总是客客气气的。”风君子从旁插话。 “知道,知道。”林旭连忙说道。 “林先生,咱们一见如故,我也不多说废话,今天把林先生请过来,就是想跟林先生交个朋友,不知林先生肯不肯赏我这个面子?”司马玺笑道。 “求之不得,求之不得!”林旭连忙说道。 “林先生果然是爽快人,没有辜负玺公子一番美意。”风君子笑道。 林旭不知说什么好,只好笑了笑。 他不是三岁小孩,能坐上总编的位子,能力还是有的,对人情世故也极熟悉,“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句话也是懂得。 他虽然不知道这位司马玺是什么人物,但是对方的身份比他高得多,却愿意折节下交,一定是要他做什么事情,现在不想别的,只希望司马玺让他做的事情不会太难。 林旭深知“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的道理,轻轻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说道:“承蒙玺公子这么看得起,林某也算三生有幸,玺公子若有用的到的地方,尽管吩咐就是,林某一定全力以赴。” 司马玺略微一怔,没想到林旭居然这么直白,不过,这也正和他的下怀,当下笑道:“说起来,正好有件事需要林先生帮忙。” 第十四章 绑架(下) 林旭听到司马玺真的找他有事,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也不敢推辞,咬咬牙说道:“玺公子客气了,有事尽管吩咐就是。” 司马玺笑了笑,却没有直说,忽然捏起桌上的书稿,略微抖了抖,问了一个问题:“林先生,这本书正常出版,你们能赚多少钱?” 林旭一愣,没想到司马玺居然问起这个话题,略微算了算,说道:“现在出版业行情不好,换做一般作者挣不了多少钱,搞不好还要赔钱,不过长空万里是知名作家,这本书内容又不错,实体书加上电子版权,保守估计稿酬在一百二十万左右,出版社方面大概也能挣两三百多万,这些都是扣了税以后的收入。当然,如果后期有机会改编成影视剧,那就不一样,不过,这个题材改编成影视剧的机会不是很大。” 不得不说,林旭在业务方面还是非常精通的,至少这个报价很精准。 “嗯,林先生,你看这样好不好,我给你一千万,你跟作者商量一下,这本书不要出了。”司马玺说道。 “啊,好……等等,玺公子,你说什么?给我一千万?不出书?您这是什么意思?我不太理解。”林旭目瞪口呆,结结巴巴地说道。 “其实很简单,我一说你就明白。”司马玺端起茶碗,压下碗盖,轻轻品了一口,接着说道:“这本书里提到的铜矿,有我家里人的投资,大概三十个亿吧,不算多,但也不算少,这本书面世之后,恐怕会影响到铜矿那边的生意,损失可就不是这一千万打的住的。” “原来是这样。”林旭说道。 “当然,你不要为难,书里面提到的问题,我都会给家里人说,让他尽快改正,不要克扣工资,不要在小地方省钱,没意思,还坏名声。”司马玺接着说道。 “明白,明白。”林旭连连点头。 “林先生,玺公子已经把他的意思说了,你这是怎么考虑的?”风君子问道。 “我这里没有问题,只不过……”林旭苦笑。 “只不过什么?玺公子的诚意已经够足了!”风君子脸色一寒。 “不要吓唬人,林先生,你有什么困难尽管说嘛。”司马玺伸手拦了拦风君子。 “我是没问题,这本书的作者未必会答应,你们也知道,有些作家对他的作品很在意,不是钱的事,尤其是这个长空万里,我见过一次,不太像作家,倒有点江湖人的意思,这事他未必答应。”林旭说道。 “巧了,他是江湖人?我也是江湖人!事情倒好办了!”风君子冷冷说道。 “这……”林旭额头冒汗。 “不要着急,你先问问他吧,有什么条件都好商量,钱的事情都好说,别的事情也好说,只要愿意说就行。”司马玺说道。 “好的,没问题,我现在就打电话。” 林旭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这个号码的主人便是这本书的作者,名字叫做铁行云。 “长空啊,我是林旭,有件事跟你商量。”林旭笑着说道。 “怎么了?”对面传来铁行云的声音。 “是这样的……”林旭原原本本,将司马玺的要求,还有他的条件说了一遍,甚至还包括司马玺答应改进铜矿的工作模式,保证不让一个工人领不到工资。 十多分钟之后,林旭费尽唾沫说完事情,然后,呆了一下,就把电话挂掉了。 “那个作家怎么说?”风君子问道。 “滚!”林旭喃喃说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风君子面色大变。 “啊,玺公子、风先生,你们千万不要误会,我是说那个作家就说了一个字——滚!”林旭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解释说道。 “好大的胆子!”风君子脸色阴沉如水。 “我……”林旭不知说什么好。 “林先生,这也不能怪你,人各有志,不可强求么,对了,你有没有这个作家的通讯地址?能不能给我一份?”司马玺笑道。 “这个…玺公子要这个有什么用?”林旭有些茫然。 “我有什么用途,林先生就不要管了,只要给我就行,给了咱们还是朋友,不给的话,咱们……”司马玺微微摇了摇头。 “我…好吧,我写给你们。”林旭长叹一声,答应了下来。 他并不知道司马玺会利用这个通讯地址做什么,也担心会害了长空万里,只是他更得罪不起司马玺,或者说是司马玺身后的整个圈子。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林旭这些年常常有这个感悟,但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受如此深刻。 “好,林先生先去忙吧,咱们从今天开始就是朋友了!”司马玺收下通讯地址。 “恭喜林先生,你做了个正确的选择,玺公子肯当你是朋友,建业府你会住的很愉快!”风君子笑了笑,随即拍了拍手,唤来一名侍者,将林旭带了出去。 待到林旭走后,风君子这才问道:“玺公子,打算怎么办?跟他谈谈么?” 司马玺轻轻一笑,淡然说道:“谈什么谈?我跟他有什么好谈的,把地址给老五就好了,剩下的由他自己去谈。” “只怕五公子不会这么客气,搞不好……”风君子摇摇头。 “那就是他的事情了。”司马玺眼中闪过一道寒芒。 …… 荆州,六河府。 “今夜帝王”会所里面的一个包厢里,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仰面朝天靠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着天花板上的灯光,对身前十多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孩不屑一顾,就好像没有看到任何东西似的。 “五公子,一块喝两杯?”一个三十多岁的灰发人抱着酒瓶凑了过来。 “算了,灰狼,你看看这都是什么货色?看着她们你也喝得下去?”这位被称为五公子的人指着面前的女孩说道。 “没办法,小地方,也没什么好玩的。”被称为灰狼的人说道。 滴……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五公子的手机忽然响了,提示收到一封邮件,他打开手机,看了一眼,脸上顿时沉了下来。 “五公子,怎么了?”灰狼发现不对。 “你这两天有任务没?” “正好休息。” “这样,你去春明府找个人,或者杀,或者绑,总之不要让他再乱说话。” “明白,那我把他绑来吧,上回去庙里求香,老和尚让我少造杀孽,还是绑架吧,显得文明一些。”灰狼嘿嘿笑着说道。 第十五章 上门送钱 “小庞同学,周末愉快啊!”长发女孩笑着,冲庞谢摆了摆手,转身迈着轻盈的步子,拉着几位舍友,叽叽喳喳地向宿舍方向走去。 “周末愉快!”庞谢微笑着回应,转身向校外走去。 这个女孩叫做张洁,是庞谢所在班级的班长,本身并不算漂亮,长相只能算是中上,却有着这个年纪女孩特有的吸引力,青春期特有的活力与渐渐褪去青涩的成熟相混合,再加上脸上时刻洋溢着的自信笑容,高挑的身材,所以在学校里很受欢迎。 她虽然很受男生的欢迎,能够入她眼的男生却一个都没有,直到庞谢来了以后,才表现的对庞谢很感兴趣,经常借故接近。 今天是周末,她本想约庞谢一起去打球,却被庞谢推脱掉了,虽然有些失落,但还是做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样子,告别而去。 庞谢终究是妖物化形为人,虽然在人间呆的时间长了,性格渐渐在发生变化,但是对这种朦朦胧胧的爱情,没有丝毫觉悟,只是觉得张洁对他比其他人更加热情一些。 离开学校之后,庞谢来到住处附近,找了家小店,要了几个菜,独自吃了起来。 前天晚上,铁行云接了一个电话,据说是有人想要跟他做一笔交易,给他一笔钱,换取他把新书删掉。 铁行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非常的生气生气,决定带越青颜一起去周边的山里散散心,至于出书的事情,大不了换一家出版社,倒不用很担心。 这个周末,家里就只有庞谢一个人,他决定利用这两天时间,在春明府好好转转,看看有没有赚钱的机会。 庞谢吃过饭之后,起身往住处走去,就在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愣了一下,因为他明显听得到,屋里不止一个人的呼吸声。 咔嚓! 犹豫三秒钟之后,庞谢掏出钥匙,拧开门锁,推门走了进去。 踏足红尘数月之后,他终于发现,凡间的修行人虽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少,但也绝不像他想的那样多,以他当下的修为,能伤的了他的也不算太多,起码不是随随便便就遇得到的。 …… 推开屋门,屋子里已经有七八个人了。 其中大多数都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黑体恤、工装裤、短发寸头,手里或多或少都拎着点东西,大号扳手、铁尺之类,看起来面相凶狠,极为不善,就好像黑道团体的小弟。 只有一个人与其他人不同,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身衣服灰扑扑的,就连头发也有些发灰,搬了把椅子房子靠窗的位置,正对着入户门的方向,眯着眼睛打量着庞谢,看起来应该是这群人的首领。 “你就是铁行云?”灰衣人沙哑的声音问道。 “我不是。”庞谢斩钉截铁。 “嗯?”灰衣人一愣,不满的瞪了旁边某个小弟一眼。 “绝对没错,早就打听清楚了,他就住这!”被瞪的人指着庞谢喊道。 “听到了吗?别想骗我!”灰衣人阴沉沉的说着。 “你没打听清楚,铁行云是住这里,可住这里的不止铁行云,他这两天出去旅游了,我是他的室友,你们找他以前,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吗?”庞谢有些无语。 “哦,他去哪里了?”灰衣人略微有些尴尬,挠了挠头,接着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找他做什么?”庞谢问道。 “我们是生意人,找他谈笔买卖,你知道他去那了吗?”灰衣人问道。 “首先,我不知道他去哪了,其次,我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你们的。”庞谢说道。 “为什么?”灰衣人问道。 “因为你们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好人啊!”庞谢说的理所应当。 “哈!哈!哈!你真有意思,明知道我们不是好人,还敢这么跟我说话!”灰衣人大笑几声,脸色忽然沉了下来,一双眼睛幽幽的瞪着庞谢,就好像山野里的孤狼。 跟着他来的那一群小弟,一拥而上,将庞谢围在中间,其中有两个比较激灵的,将防盗门关好,又反锁上。 庞谢一动不动,听任他们行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好小子,有点胆子啊,冲这个我灰狼不难为你,跟我们走一趟,什么时候找到铁行云,你什么时候走人。”灰衣人说道。 “要是一直找不到呢?” “有性格,我喜欢,你猜会怎么样?” 灰狼阴阴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来,手腕猛然一抖,匕首陡然飞出,一道寒光从庞谢耳畔飞过,“噌”的一声,深深插进入户门里,足足扎进大半。 庞谢回头瞧了一眼,眉头微微一皱,伸手拔出匕首,右手握住柄部,左手伸出食指和中指,夹住匕首尖端,轻轻一掰,只听“嘣”的一声,硬生生从匕首前面掰下来一寸多长的刀尖,随即松开双指,“叮”的一声,刀尖掉在地上。 就在庞谢拔出匕首的时候,随行的小弟们虽然是一脸紧张,灰狼却是一副轻松自如的神态,丝毫不认为庞谢会对他造成威胁,等到庞谢掰断刀尖的时候,他的脸色不由大变,嘴巴张开,越张越大,几乎不敢相信看到的是真的。 庞谢不管他怎么想,掰断一截刀尖之后,双指向下滑了一寸,再次发力,只听“嘣”的一声,又掰断了一寸,连续几次之后,一把匕首就只剩柄部还在了。 庞谢这才松手,将匕首手柄扔回给灰狼,淡淡说道:“我猜什么也不会发生。” 灰狼茫然地接过只剩柄部的匕首,愣着不知道要说什么,还是旁边一个小弟张口,打破了场中的沉寂:“狼哥,是不是买匕首的时候让人骗了?” “滚!”灰狼陡然暴怒,随手一个巴掌,将这个小弟扇出去两三米远,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这个人,骂道:“我TM瞎了眼了,怎么选了你这种逗逼,难怪五公子总说我眼力不行!” 这个小弟捂着脸,也不敢反驳。 庞谢忍不住说道:“要耍威风,回去耍去,别在我这嚣张。” “是,是,是!”灰狼连忙站了起来,说道:“我们马上就走。”说着话,他一招手,打算带这群小弟离开。 “就这么走了吗?”庞谢冷冷说道。 “我…”灰狼愣了愣,转过身来,语带萧索地说道:“兄弟说吧,要我一双眼睛,还是一双手,兄弟说出来,我绝无二话。” “我要你眼睛和手干嘛?你刚把门插坏了,把修门的钱留下吧!”庞谢说道。 “是!”灰狼一怔,随即大喜,连忙从自己兜里,连他小弟身上,搜刮了几千块钱,递到庞谢手上。 庞谢接过钱,点了点头,说道:“这次就算了,下次要来多带点,这点钱可不够!” 第十六章 洞府消息 春明府市区,索菲特酒店,18X5号房。 灰狼坐在沙发上,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瞪着这群跟他来这里的小弟,小弟们则站成一排,臊眉耷眼的低着头。 “我就说我怎么事事不顺,全是因为带了你们这一群饭桶,找个人都能找错,话都不会说,这次要不是我反应快,错了立马认罚,你们以为能全身而退,最少一人留下一只手!”灰狼脸上的心情可以用一句唐诗形容。 我本将心对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狼哥,我们错了,以后一定跟着您好好学!”小弟甲大声认错。 “你们啊,你们,真是……”灰狼摇摇头,掏出手机来,说道:“你们好好瞧瞧,看看我怎么跟公子说的!” “是!”小弟们齐声应答。 一阵震耳欲聋的彩铃声后,电话终于接通。 “五公子,是我,灰狼!” “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公子,你想先听那个?” “先听好的吧。”对面的声音有些无奈。 “好消息是这本书目前应该不会出版了。” “坏消息呢?” “我们还没见到铁行云,他去外地旅游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因为他去旅游了,你们也没找到他,所以事情就这么耽搁了?”对面的声音压着火气。 “公子,瞧您说的,我这不是先给你汇报个情况么,您先知道一下,就不担心了。” “……” “公子,我估计他旅游还得几天,我们先在这盯着,等他回来立马行动!” “下次有结果再给我打电话!” “是,我们……” 还不等灰狼说完,对面的五公子就已经挂掉电话,只留下滴滴的忙音。 “你们听到了没?做事就要像我这样,随时随地都要替上面着想,只有这样上面才会重视你、信任你,我能有今天这个地位,靠的不就是五公子的信任吗?”灰狼得意洋洋的说道。 “狼哥说得对!”小弟们齐声说道。 “嗯,你们能有这个态度还是不错的。”灰狼满意的点点头。 “狼哥,您刚才怎么没给公子汇报,铁行云家里有个猛人,咱们打不过。”小弟乙忽然问了一个不和谐的问题。 “嗯?”灰狼脸色忽然沉了下来,阴阴一笑,指着这名小弟,说道:“你懂技术?” 小弟连忙摇头。 “那你懂管理?” 小弟继续摇头。 “那你是长得特别帅,看着能养眼?” 小弟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TM的,咱们兄弟一伙什么都不会,凭什么跟公子混,不就是敢打敢杀,能打能杀吗?公子要是知道咱们随便碰上个人都打不过,还能让咱们跟他混吗?” “以后这种蠢问题少问,对了,那个人的事情,绝对不许给公子说,谁要是说了,我非把他满嘴牙一个一个掰下来不可!” …… 六河府,老山镇,某处民宅之中。 五公子挂掉电话,面色有些不悦,皱了皱眉,说道:“二叔,事情有点不顺,灰狼他们没找到人,不过问题不大,那本书暂时也不会出版。” 在他对面坐着一个中年人,就是他口中的二叔,看面相只有三十出头,实际年龄则在五十岁以上,一方面是因为保养得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修行的原因。 “我怎么觉得那个灰狼不怎么靠谱,说起话来颠三倒四的,你怎么找了这么个人?”二叔奇怪问道。 “灰狼这人能力不行,忠心还是有的,毕竟是四大家将的后人,总比外人用着放心些。”五公子笑了笑说道。 “好吧,你觉得好用就行,王家这两天怎么样,你跟他们说了么?”二叔问道。 “已经跟他们说过了,不许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否则,我按照合同条款,直接控制铜矿,他们哪凉快哪呆着去。”五公子说道。 “你在商业上是有天赋的,家里也一直信任你,只是你这次有点太狠,没给他们留余地,王家怎么可能不挣扎,不然,迟早要把全部身家赔给你。” “他们就算挣扎也一样,本来就没多少本钱,又不懂资本的玩法,还想白用我的钱,笑话!要不是二叔你叮嘱过,要把局势稳控下来,我能让他们活到今天?” “嗯,先维持局面吧,最近先不要逼他们,你三叔他们已经差不多找到洞府了,估计这段时间就要开府,等这件事完了之后,你想怎么处置王家都行。”二叔淡淡说道。 “那好!三叔他们也不容易,终于找到了,这次花的时间可真够久的,二叔,说实话,我有点不太明白,‘沧海寻针’顾九霄不过灵仙修为,又是明末过世的,他坐化的地方能留下什么好东西,值得咱们这么费力,咱们司马家什么好东西没有?别的不说,灵仙修为的前辈就不止十个八个!”五公子说道。 “那不一样,家里的东西是家里的,得先紧着那些修道天才去分,咱们这批在世俗行走的,分不了多少修行资源,顾九霄的东西,对家里可能没多少,对咱们这些人可不算少。” “这么说也是。” “不止如此,‘沧海寻针’顾九霄还有一重身份,他是地灵门的最后一任门主,这处洞府里面极有可能存着地灵门秘传的《点青录》。” “有什么用?” “地灵门的功法虽然一般,传承了几十代,也没出个天仙,可也有其独到之处,他们这一门功法擅长探查地气,能够找出隐藏于地下的灵穴来,据说,地灵门秘传的《点青录》里面,记载了神州大地三百六十处灵穴。” “那也没什么用啊,现在外面天地元气这么少,就算灵穴里面也没多少,咱们司马家有洞天福地,不比灵穴强得多?” “以前是没什么用,现在可不一样了,前些日子,有位长辈说过,最近天地元气复苏的痕迹越来越重,恐怕用不了多少年,就能恢复到天地元气衰微以前这。些灵穴最擅长聚集元气,一定是第一批恢复元气的地方。咱们若是能提前把这些地方占了,不但对家族有力,对咱们也有莫大的好处。你不要忘了,原先天地元气充足的时候,咱们司马家可没有内外之别,全都是修行人,世俗的事情,都是交给外姓人去做的,后来有了内外之别,还不是可供修炼的地方不够?要是能把这些灵穴拿到手,咱们也不用忙这些俗务了!” “原来如此!” 第十七章 劫持 一周之后,铁行云终于带着越青颜旅游归来。 南诏州海拔很高,日光很足,一年四季,晴空万里,带来的副作用就是紫外线强烈,两人在外面玩这几天,铁行云晒的漆黑,就好像从非洲来的兄弟,越青颜的肤色却没什么变化,依旧是欺霜傲雪,也不知用的什么法子。 庞谢若不是知道她没有修行,只怕还当她身怀神通。 待两人稍微歇息片刻,庞谢第一时间就把前两天有人来者不善,破门而入,要找铁行云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已经打发他们走人了。 铁行云顿时怒气冲天,当场表明态度,非要把这本书出版不可,假如对方真有本事一手遮天,没出版社肯接,就把这本书免费发到网上。 三人寒暄一阵,庞谢便去忙了,铁行云一脸阴沉地拉着越青颜出门,说是要去电子市场买些东西。 两人匆匆出门,一直忙到很晚,直到天色擦黑才回来。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非常平静,既没有人打电话给铁行云,也没有人上门来找他,如果不是出版社那边再没跟他联系出版的话,他几乎以为这事就没发生过。 铁行云这几天也没闲着,他在重新物色别的出版公司,已经找到一家差不多规模的,打算确定之后,就把稿子交给他们。 平静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几天后的一个中午。 这天天气不好,大雨滂沱,阴云压的很低,整座春明府化为一座泽国。 庞谢非常喜欢这种天气,虽然已经不再是妖身,但是对水气的亲近却发在内心,如果不是周围人太多,真想去操场上跑两圈,于是两节课后,独自撑起伞,去附近的一个人工湖边溜达。 中午忙完之后,越青颜等不到庞谢,便一个人撑着伞,往铁行云的住处走去。 自从铁行云回来之后,越老先生家的饭菜质量就直线提升,原本三天吃两天外卖,变成七天吃六天外卖。 饭菜的质量之所以是提升,而不是下降,原因只有一条,越青颜做出来的食物确实只能用来填肚子。 雨水冰冷,天气湿寒。 越青颜特地多加了件外套,一件奶油色的体恤衫,外卖套了件咖色的夹克,就在夹克的背面涂着一个圆圆的黄色笑脸,俏皮可爱,一条紧身牛仔裤,略微有些发白,比平常的裤子厚实一些。 这一身装束在北方不算什么,在春明府来说,这已经算穿的比较厚了。 撑起一把淡青色的竹柄油纸伞,越青颜迎着瓢泼大雨,漫步向校外走去,这把伞是她前些日子出游的时候,在附近的古镇上买的,南诏州地处西南一隅,崎岖难行,自古就不是经济发展的中心,各方面的发展都很迟缓,也就有大量的古镇保留下来。 与华国东南部作旅游区的古镇不同,南诏州的某些古镇是实实在在有人生活的,集市、医院、学校一样不缺,充满了生活的气息,当然,也有个别名声极大的古城不在此列。 风急雨大,街上行人不多,在南诏大学通往铁行云住处的路上,有一处稍微偏一点的巷子,平常人就不多,今天是下雨天,更没多少人。 整条巷子里,就只有越青颜,以及在她前面走着的几个打着黑伞的男人。 越青颜走到巷子中段,在她前面的几个男人越走越慢,渐渐停了下来,挡住了前面的路,于是说道:“麻烦几位让一下好吗?” 前面几个男人一起转过身来,其中一个灰色头发的男人冲着她阴阴一笑,问道:“越小姐,请问你就是铁行云先生的女朋友吗?” “你们是什么人?想做什么?”越青颜停下脚步,捏紧了油纸伞柄。 “自我介绍一下,江湖上都叫我灰狼,你叫我狼哥就行,我们想跟铁先生做笔生意,可惜他一直不答应,也不跟我见面,没办法,我只好请越小姐先去我那做客。”灰狼面上含笑,就好像好客的主人,表达的意思却非常不客气。 越青颜脸色略微有些发白,却没说什么,警惕地看着他们,一步步向后退去。 “哈哈,越小姐,你别着急走,咱们兄弟既然来了,就不会这么简单布置,你回头看看吧!”灰狼站在原地没动,得意地说道。 越青颜回过头去,巷子的入口处,又走进五六个人来,全都是撑着黑伞的青年男人,看起来与面前这个人是一伙的。 “怎么样?越小姐是怎么考虑的呢?现在又是下雨又是打雷,就算喊也没人听得到。”灰狼抬头看看天,对现在的天气非常满意。 “你以为我会束手就擒?”越青颜第一次张口。 灰狼笑了笑,左手由裤兜里掏出一把手枪来,枪口瞄准越青颜,说道:“越小姐,先不要紧张,只是一把麻醉枪,死不了人的,不过挨上确实也不太舒服。咱们万事好商量,只要你老老实实跟我们走,我们保证不会开枪,如果你想制造点麻烦,我也只好对不起了,到时候……” 越青颜眉头微蹙,沉默了一会,说道:“好,我跟你们走。” “爽快!那就请吧!”灰狼挥挥手,示意手下小弟让开一条道路,他自己则在前面带路,与越青颜一起向前走去。 巷子的另一端停着一辆15座的黑色商务车,横在巷口,宽大的车身将巷子堵的严严实实,只有车门敞开,正对着巷口。 “越小姐,请吧!”灰狼笑着说道。 越青颜点点头,合起手中油纸伞,款步上车。 灰狼紧随其后,坐着越青颜对面,随手把雨伞递给后面一名小弟,点燃一根香烟,狠狠吸了一口,说道:“越小姐,方便的话,把手机给我吧。” 越青颜掏出手机,递给灰狼,淡淡说道:“能把烟熄了吗?我讨厌烟味。” 灰狼一怔,随即哈哈大笑,顺手把烟扔到外面的雨地里,说道:“好说,好说,只要越小姐配合,一切都好说,咱们毕竟是生意人!” 生意人? 越青颜讥诮一笑,眼里多了些说不清楚东西。 灰狼也不再多说,招呼小弟们关门开车,自己则拿起手机,找到铁行云的号码,发了一段短信出去。 第十八章 会见 大雨下了一整天,直到晚上六七点钟,才渐渐止住。 庞谢坐在湖边,见雨势减小,湖中游鱼渐渐沉入湖底,这才兴尽而归,在街边随便买了点东西吃,漫步向住处走去。 进屋之后,他正看到铁行云坐在沙发上,铁青着一张脸,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正前方的墙壁,眼神中透出压抑不住的怒火。 就连庞谢这种不通人情的妖怪,也感觉得到铁行云已经愤怒到了极点。 “出什么事了?”庞谢问道。 “青颜被人绑架了,对方约我今晚十二点,去南诏海边的一个荒山上谈。”铁行云的声音冷得像冰一样。 “报警了吗?” “没有,对方说只要看到警察立马撕票。” “你打算怎么办?” “我要去跟他们谈谈。” “会不会连你一块陷进去?” “不知道,我必须去救青颜,就算是刀山火海也要闯一闯。” “万一他们骗你呢?或许越姑娘已经被带到别处了。” “不会,前两天你说有人打算对我不利的时候,我从朋友那拿了一副微型跟踪器,她这两天一直带在身上,我刚定位了一下,就在约见的小山附近。” “既然知道地方,咱们现在就去吧,也不用等时间。” “不行,那个定位器个头太小,功率不大,信号很弱,精度是百米级的,只能确定大概位置,再加上那边是山区,视野非常狭窄,光靠定位器是找不到的。”铁行云摇了摇头。 “我跟你一起去。”庞谢沉声说道。 铁行云缓缓抬头,看了他一眼,再次摇头说道:“算了,他们只让我一个人过去,去的人多了反为不美,我应付得来。” “多一个人多一份力,也就多一分把握,再说我也不是一般人。”庞谢说道。 “还是算了。” “我们是不是朋友?” “这……好吧,你开车送我过去。” “好。” 两人都不是犹豫不决的人,简单说了几句,便各自去做一些准备,收拾好东西之后,稍微休息了一阵,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于是一起出门。 临出门前,铁行云由抽屉里取出一把一尺多长的弯刀带在身上。 这把刀看起来很古旧,刀柄是黄铜的,已经锈迹斑斑,熟牛皮的刀鞘,也已经有些风化的痕迹,看起来像是古董,而不像可以使用的兵器。 唯一特别的是,这把刀的血腥气很重,如果是因为杀人的话,恐怕是一个很大的数字。 “你会开车吗?”两人来到车前,铁行云忽然问道。 “能开,没照。” “你来开吧,我在车上想点事。” “好。” 庞谢坐在驾驶座上,发动汽车,打开车灯,缓缓向小区外面驶去,铁行云做副驾驶的位置上,放平座椅,闭上眼睛,仰面躺了下去,不知在想些什么。 汽车穿过都市的霓虹灯,逐渐向郊区驶去,路上慢慢安静下来,车里也很安静,除了汽车导航的声音以外,再没有任何声音,两人都没有说话。 …… 深夜。 天已晴,月如雪。 灰狼蹲在山道边上,低头看了看手上的夜光腕表,已经十一点半了,又抬头看了看对面的山路,仍然没有半个人影。 “狼哥,他们会不会不来?”小弟甲问道。 “放屁!你狼哥的计划什么时候落空过?”灰狼骂了几句,接着又问道:“越小姐呢?咱们还是先以谈为主,尽量和平解决,你们都是粗人,别吓着她!” “越小姐已经睡着了,她说睡得晚对皮肤不好。”小弟乙说道。 “……” “狼哥,你看,有车!”小弟丙忽然指着对面的山路说道,只见一辆汽车正在沿着盘旋曲折的山道向山顶驾去。 灰狼连忙拿起望远镜,仔细看了一阵,点点头说道:“不错,就是这辆车!” “那我通知小黑他们准备了!”小弟甲说道。 “嗯,让小黑凶一点,一见面就吓住他,剩下的事就好谈了!”灰狼想了想,接着说道:“要是上回咱们遇到那家伙也在的话,就让他先走,他不走咱们不谈!” “好,我现在就给小黑打电话!”小弟甲连忙说道。 灰狼点点头,看着对面盘旋而上的车辆,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这次约见他并不露面,只是让手下的小弟出面,他则在对面一座小山的山道上进行遥控谈判,如果能谈妥最好,如果事情不对,他就带着越青颜走人。 老实说,他也不想这么麻烦,只是被庞谢那一手匕首寸断吓怕了,作为五公子的手下,司马家四大家将的后人,他虽然本事一般,眼力却是有的。 他那把匕首并不是随随便便在街上买的,是从美索联邦的顶级刀具公司Mad Dog定制的,别说是切金断玉,就算是稍次一点的军刀,也能随便削断。 可是这样的武器居然会被庞谢两指夹的节节寸断,这已经不是江湖上的功夫,货真价实是修行界本事,要是他没猜错,那个人是一名修士! 灰狼不是修士,他在司马家见过修士,他并不想惹修士! …… 吱!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后,汽车停在山顶路边上。 庞谢和铁行云一起走下车,虽然已是深夜,月亮却很亮,照的山顶亮如白昼,就在他们对面,也停了一辆车,车前站了三四个人,都是一身黑的年轻小伙子。 “不是给你说让你一个人来的吗,怎么还叫了一个人,懂不懂规矩?想让我们撕票吗?”说话的人叫小黑,也是灰狼安排负责跟铁行云交谈的人。 “你们的短信发的太晚了,我中午喝了点酒。”铁行云说道。 “什么意思?”小黑不解。 “我怕酒驾被交警拦,万一被拘起来,就没法过来见面了,你们又不让我报警,我只能找个人当司机。”铁行云说道。 “我CAO……”小黑想骂,又没想出词来反驳,愣了愣说道:“那你让他先回去,他不走我们不谈。” 铁行云眉头一皱,回头向庞谢使了个眼色,庞谢点点头,慢慢向来的路上退去。 几分钟后,庞谢渐渐走远,身影消失在山道之中。 “现在能谈了吗?”铁行云问道。 “等他再走远点!”小黑凶狠的说道。 “我问你一个问题,你现在能看到他吗?”铁行云问道。 “看不到,怎么了?”小黑反问。 “你TM都看不到人,还等个屁啊,他走多远你知道?还不赶紧谈!”还不等铁行云说话,小黑的耳机里就传出了灰狼的怒吼。 “是!是!是!我现在就跟他谈!”小黑连忙说道。 第十九章 谈判 挨了灰狼一顿训斥,小黑原本漆黑如墨的脸庞,又泛起一层深青,若不是他背对月光,没人瞧得清他的脸色,只怕在场的人可以欣赏一次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版变脸 小黑吐了胸中一口闷气,抬起头恶狠狠的看着铁行云,咬着牙说道:“好,那咱们就不等了,开始谈吧!” “谈没问题,你先告诉我,青颜在哪里?”铁行云说道。 “就在后面车里!”小黑翘起拇指,反手指了指后面的汽车。 “你骗我。”铁行云摇了摇头。 “凭什么说我骗你?”小黑大声喊道。 “就凭你做不了主。”铁行云说道。 “什么意思?”小黑再次不解。 铁行云用看白痴的眼光凝视了他一阵,说道:“三岁小孩能出去买钻戒吗?顶多让你问问价,能真拿出钱吗?” “你!”小黑愣了一下,这才理解铁行云的意思,顿时怒气冲天,眼珠几乎瞪出眼眶。 “你给他说,我开着耳机听呢,只要条件谈好,马上把人送回去。”灰狼的声音在小黑耳畔响起。 “是!”小黑点点头,强压下心头火气,说道:“姓铁的,你说的不错,人是不在车里,不过我们老大说了,他开耳机听着呢,只要咱们谈好条件,他就把你女朋友送回来。” “好,你们要什么条件?”铁行云点点头问道。 “简单,把你那本破书删了,删的干干净净,不许再留底稿,也不许留备份,总之,这本书永远不许面世!”小黑狠狠说道。 “没问题。”铁行云毫不犹豫地说道。 “你就这么容易答应?你不是不同意吗?”小黑有些诧异,没想到铁行云这么容易答应。 “我分得清轻重缓急。”铁行云说道。 “嘿嘿,我怎么不信呢?”小黑眼珠一转,气焰顿时嚣张起来,晃了晃脑袋,松了松肩膀,脸上露出一丝阴笑。 他刚被灰狼骂的不轻,又被铁行云轻视,现在心情很差,见铁行云出乎意料的好说话,忍不住想要刁难铁行云一下。 “那你怎么才信?”铁行云反问道。 “这个……”小黑愣住了。 …… 对面山上,灰狼放下话筒,疑惑的问小弟们:“姓铁的不是答应了么,怎么小黑还要他保证?你们谁给他交代的?” “我们都没说,他自由发挥的吧!”众小弟纷纷否认。 “妈的,乱发挥,搞定就完了,别多找事!”灰狼怫然不悦,拿起话筒准备发号施令。 “狼哥,我觉得小黑说的有道理,万一咱们把人放回去,姓铁的说话不算话怎么办?得让他做出点保证来!”小弟甲忽然冒出这句话来。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灰狼点点头,紧接着又皱眉头,问道:“那怎么让他怎么保证?” 众小弟面面相觑,现场忽然变得死一般冷静。 现在是信息社会,一本书的稿件,长则几MB,短则几百K,不要说是硬盘、优盘、网盘,随便一个邮件都能存储,还真想不出能有什么办法,确定把书稿删干净了。 “狼哥,别急,小黑既然能提出这个要求,肯定有办法搞定!”眼见灰狼脸色越来越差,小弟乙情急之下,搬出万试万灵的甩锅大法。 灰狼无语,心中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只怕今天事情不会太顺利。 …… “嘿嘿!”小黑眼珠转了几转,狰笑着说道:“别以为老子没办法,我划下道来,你能接着吗?” “你先说吧。”铁行云说道。 “这样,只要你自戳双目,然后再割掉舌头,我就信你!”小黑狠狠说道。 “什么?”铁行云面色沉下。 “怎么?没听清楚,老子就再说一遍,自戳双目,割掉舌头,你到底答不答应?”小黑身子向前凑了凑,附在铁行云耳边狠狠说道,声音之中充满快意。 “你是认真的?”铁行云的声音渐渐冷下,冷的就好像三九天的寒冰一样。 “当然!你放心,只要按我说的做了,立马就把你女朋友送回来!”小黑舔了舔舌头,歪着脑袋看着铁行云。 对面山上,灰狼脸色越来越难看,问道:“谁TM教他的,怎么想出这么损的主意?” “狼哥,你刚才不是说,让他凶残一点?”小弟甲问道。 “狼哥,你不是整天说么,江湖规矩,做错了就要认栽,要么砍手,要么戳眼?”小弟乙奇怪地问道。 “我是让他凶一点,不是让他凶残一点!我平常TM说的是场面话,谁知道你们TM能把这玩意当真?他这么搞姓铁的非鱼死网破不可!我TM天天让你们好好学点技术,你们怎么不听?竟让我净带出你们这种S逼?”灰狼忍不住骂道。 “狼哥,别着急,给小黑说一下,让他见好就收就是,反正那个猛人不在,姓铁的不过是个写手,难道能翻出天来?”小弟丙说道。 “唉,真不让我省心。”灰狼叹了口气,拿起话筒准备继续指挥。 …… “你这条件可一点诚意都没有。”铁行云的眼神中透出怒火。 “有没有诚意是我说了算的,不是你说了算的!”小黑上下打量铁行云一眼,“呸”了一声,一口唾沫吐在铁行云脸上,说道:“怎么?下不去手?要不要我帮你?” “看来你根本没有谈的意思,也不必跟你再谈了。”铁行云说道。 “怎么?不想谈?告诉你,你不想谈,我还不想谈呢,今天绑那个妹子挺水灵啊,这会时间还早,你先走不送,我跟兄弟们回去再爽一爽!”小黑眯着眼睛笑道,右手微微抬起,做出抚摸的动作。 “你这是找死!” “就凭你?”小黑的满是淫笑的脸越凑越近,只差几公分,就要贴在铁行云挨在一起,低声说道:“我告诉你啊,今天中午我们……” 铁行云看着这张脸,再也压不住心中怒火,右手握拳,猛然向上挥去。 啪! 一声脆响! 这一拳含怒出手,正砸在小黑的左脸上,拳头由右下方来,向左上方去,竟将打他的平地飞起三尺,在空中饶了一百八十度,这才“扑通”一声狠狠摔倒在地上。 这一拳势大力沉,小黑不止被砸晕,更是脸骨粉碎,头骨破裂,只差一丝,就要了他的性命。 “唉,你……” 这次与铁行云谈判的,除了小黑以外,还有三四个人,只是谈判以小黑为首,其他几人也都没说什么。 他们看到小黑在谈判中大占上风,觉得这次任务很容易完成,虽然发现小黑的做法与灰狼事先的交代有些不一样,但也都没说什么,只是围在旁边看热闹,没想到转瞬之间,小黑竟被一拳打到,不由呆在当场。 “这小子挺横啊,先废了他!”其中一位小弟大喊一声,抄起一根匕首向铁行云扎去,其他几人也都抄起家伙。 铁行云冷笑一声,猛然向前一冲,冲到这人匕首前面,身子骤然一矮,向前蓦地一蹿,已然绕过匕首,与这人贴身相对,随即伸出双手,左手抓住这人胸口处的衣服,右手抓住这人腰间皮带,“咤”的大吼一声,如同平地一声惊雷,将这人举了起来! 这人身在空中,不由得惊慌失措,双脚乱蹬,双手乱挥,匕首向铁行云头上扎去! 铁行云哪里会给他机会,还不等他匕首刺到,运起全身膂力,双臂猛然一震,竟将这人狠狠向前抛出,正砸在其他几人身上,就好像打保龄球一样,不但将这人摔成重伤,昏死过去,就连其他几个人,也全都砸倒在地! 做完这一切之后,铁行云转身来到小黑身边,一把扯下小黑头上戴的耳机和话筒,冷冷说道:“你要是不想让这些人都死的话,那咱们现在可以谈谈了!” 第二十章 破裂 灰狼觉得自己简直日了哈士奇了。 他外号虽然叫灰狼,但这并不代表,他会对其他的犬科动物感兴趣,能引起他性趣的永远只有年轻貌美的妹子。 他以往虽然觉得自己的手下不堪大用,但是跑跑腿,传传话,砍砍人,还是足够的,虽然不够机灵,但也不会添乱。 当然,够机灵的都已经跟着“黄犬”搞商业去了,谁会跟着他干脏活,累死累活又危险,一年还挣不了几个钱,辛辛苦苦砍一年,还不够那帮玩资本的一个项目挣得提成多。 该死的“黄犬”,那个王八蛋当初是怎么把五公子说动的,怎么就让他去搞商业了,自己要带着这帮S逼出来砍人! 好吧,以往他还能忍下去,今天实在忍不下去了,简简单单一个活,姓铁的都已经服软了,剩下的就是收尾了,怎么能被这个S逼刺激的,又翻脸开干了? 开干就开干,你们这帮S逼,都是职业做打手的,也算是身经百战,怎么连个写书的都打不过,三拳两脚就被人全放翻了,就好像纸糊的一样。 铁行云一拳打飞小黑的时候,他也感觉到五公子的一巴掌也打在他脸上,耳边仿佛响起五公子的怒吼:“你是怎么训练的?就练出这么一帮饭桶来?” 灰狼虽然没什么本事,眼力还是有的,铁行云刚才那两下子,动作虽然利索,力气也大的惊人,但看的出来,并不会什么高深武学,也就是云州草原的摔跤术。 “可以谈了吗?”耳机里响起了铁行云冰冷的声音。 “你想怎么谈?”灰狼压了压心头怒火,拿起话筒说道,小黑虽然把事情搞砸了,但他作为直接负责人,还是要解决问题。 “青颜在哪?” “就在我身边。” “让她说句话。” “咱们先谈谈,要是……” “啊!手!手!我的手!”灰狼话未说完,就听到对面一阵惨叫,听声音应该是他某个小弟。 “我手上有你四个小弟,你最好别兜圈子。”铁行云说道。 “等等!你先别激动,女朋友睡着了,她说睡的太晚对皮肤不好!”灰狼连忙说道。 “……” “怎么不说话?你不相信?” “我信。” “啊?” “你要是骗我,不会编这种傻话,而且这种话,也像是她能说出来的。”铁行云的语气明显轻松了许多。 “我当然没胡说,生意人,讲信用的!”灰狼也舒了口气。 “这么说她没事?” “一点事也没有,你不要激动,刚才是小黑胡说的。”灰狼说道。 “那咱们现在可以好好谈谈了,你们要我怎么做才能放人?” “好吧,我也不跟你乱说,直接说吧,给你两百万,换你不出书,这买卖我觉得不错,一句话,干不干?” “条件这么好?你们到底是不是劫匪?人在你们手上,居然还给我钱?” “别这么说,我们毕竟是生意人,能不用暴力是最好的。” “那行,我答应。” “还有个小条件。” “什么条件?” “我们要带你女朋友去我们那做客一段时间。” “什么?” “两百万不是白给的,我也没法就这么信了你,总得有点质押吧?不过你放心,我们是生意人,不会乱来的!” “这不可能!就凭刚才那个家伙的表现,我不可能信任你们。” “我跟他不一样。”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看来你是不信任我们,那你说怎么办?”灰狼问道。 “第一,我以人格保证,只要你们放了青颜,我保证不出这本书,第二,你们刚说要给我钱,这笔钱完全可以通过银行走帐,给我打钱的时候,会留下转账记录,我也会照单签收,如果我违约的话,你们可以报警,说我对你们进行敲诈勒索,有我的签收记录,这条罪名完全可以成立,到时候我最少要坐十年牢。我能跟你们斗,没法跟官府斗,否则华国虽大,却没有我容身之地。”铁行云平静地说道。 “哦?”灰狼犹豫了一阵,说道:“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懂法,要是你骗我呢?” “你不懂法,你们集团总有律师吧,他们总懂吧?” “他们懂不懂,我不知道,但是我不懂,所以我不信,好了,就这样吧,咱们也谈不出什么结果来,就按我说的办!”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不肯跟我们走,我们也不强求,反正你女朋友在我们手上,你就不会胡来,也就没必要跟你再谈什么。我们就先带她回去了,反正集团有钱,多口人吃饭也不算什么,对了,只要你不乱来,钱我还是会打给你的,过段时间我们就放她回去。” “多久?”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老板发话了,我们就放她回去!”灰狼关掉通话器,招了招手,说道:“兄弟们,咱们回!” 说完,他转身往车上走去,剩下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跟着他上了车。 坐在副驾驶上,灰狼向后瞥了一眼,越青颜躺在最后面的横排座椅上睡得正熟,不由暗叹一声,这姑娘真沉的下心来。 汽车飞速下山,向某个方向驶去,不大会功夫,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狼哥,这次怎么这么麻烦?要我说,直接搞几把枪,把他们全部打死算了,他们再能打,还能打得过枪?”小弟甲忍不住问道。 “这不是咱们的地盘,别乱动枪。”灰狼叹了口气。 如果能用枪解决,他早就动手了,第一次见面,见过那个修行人之后,他就知道这件事很难用暴力手段解决。 修行人不是不能用热武器解决,但不是每一个修行人都能用热武器解决,万一解决不了呢,反而因为一件小事,惹出生死大敌来。 这次绑架越青颜,是想试探两件事,一是看看那个修行人和铁行云关系怎么样,会不会替铁行云出头,二是如果会出头的话,就试着谈一下,看看能不能通过谈判解决。 试探的结果是,那个修行人确实会为铁行云出头,于是,他就诚心诚意的想谈一下,没想到,被小黑那个白痴毁了。 接下来怎么办,他还没想好,只能先把越青颜带回去吧,对方要是肯乖乖就范最好,要是敢过来找事。 呵呵,五公子虽然只是外宗子弟,但也是堂堂“九姓十三宗”之一的司马家,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修行人动得了的! 第二十一章 前往 呜…呜… 庞谢盘膝坐在山道边上,远远听到发动机的声音,几分钟后,伴随着一阵刹车声音,汽车停在身边。 “走吧,我送你回去。”铁行云按下车窗,露出半张脸来,向庞谢招了招手,脸色比刚才上山前更差。 “谈的怎么样?”庞谢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破裂了,他们……”铁行云咂了咂嘴,把刚才山顶上发生的一切都说了一遍,说到最后,略微有些犹豫地说道:“情况有点不对劲,我能感觉的出来,那帮人不是什么善茬,可是又有点隐忍,不知道在顾忌着什么。” 庞谢心中一动,似乎猜到了什么,却没有多说,只是问道:“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打算先把你送回市区,然后去救青颜。”铁行云说道。 “什么时候去?” “把你放下就走,我一个人在外面游荡惯了,车里随时备着行李,也不用再收拾什么。” “那你知道他们去哪了吗?” “青颜身上有定位器,找到她不难,万一定位器被他们发现了,大不了直接去六河府那家铜矿,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你不用送我回失去了,我跟你一起去救人。” “不行,这次太危险了,那边可是他们的地盘,搞不好会死的。” “那你一个人不是更危险?” “上次我是不是告诉过你,我会点功夫。” “嗯,你这什么意思?别告诉我,打算来一出现实版的英雄救美?” “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从小是叔父练武,跤法和刀法得过真传,都很不错,虽然不太好看,但是很实用。” “有多实用,能挡得住子弹?” “你看过《中南海保镖》没有?跟那个主角差不多吧,他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 “开什么玩笑?这是现实世界,不是你写的小说,更不是功夫片,最重要的是,你不是主角!” “你放心,我不会拿性命开玩笑的,凭我这一身功夫,还是有把握救出青颜的,你不要太担心。” “好吧,也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一般人。” “啊?” “我也跟人学过几手,不算太强吧,也就跟《封神演义》里的巡海夜叉差不多。” “你别扯淡了,我起码说的还是功夫片,你这直接上神话片了!” “哈哈!” 两人闲扯了几句,忽然都不再说话。 “兄弟,多谢你一片好意,但是这事,真不能连累你。”铁行云沉默了一阵说道。 “你不要用多说了,咱们一起去,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一些,除非你觉得我拖累你了?”庞谢正色说道。 铁行云转头过头来,深深看了庞谢一眼,说道:“兄弟,你要这么说,咱们就一起去,就算龙潭虎穴,凭咱们兄弟也能斗一斗!” …… 两人确定同去之后,铁行云把车停在路边,打开手机,点开一个软件,只见一个小红点在电子地图上不断移动,仔细看了一会,说道:“他们走的是春明府去林城府的春林高速,六河府就在这条线上,看样子他们是要去六河府。” “那咱们现在去追?说不定在他们到之前就能追上。”庞谢问道。 “算了,高速上追逐太危险,万一出车祸,对青颜太危险,这样吧,咱们直奔六河府,到时候再看青颜关在那里,凭本事救人!”铁行云说道。 “也行,对了,这件事要不要告诉青颜家里?”庞谢问道。 “算了,她家现在就越老先生在,万一吓到老先生就不好了。”铁行云说道。 “能联系上青颜的父亲吗?”庞谢问道。 若是能联系到那位越教授,事情就简单了,凭借逆鳞的势力,无论有什么问题都能顺利解决。 “联系不到,我听青颜说过,她爸妈在美索联邦那边,负责一个大型国际合作项目,除非他们联系你,否则你根本找不到他们。”铁行云摇摇头。 “那咱们就出发吧!”庞谢说道。 两人一路疾驰,直上春林高速,开了大半夜,清晨五点多的时候,在六河府下了高速,随便找了家旅馆投宿。 值得一提的是,在旅馆登记姓名的时候,铁行云随便从口袋摸了张身份证出来,上面的头像虽然与他有八九分的相似,却又不叫这个名字。 进了房间之后,铁行云再次打开软件,发现运送越青颜的车,早已进了六河府,往老山镇方位去了。 庞谢是修行人,精力充沛,按他的意思,自然是现在去救人的好,铁行云虽然有些功夫,毕竟是普通人,这一夜高度紧张,已经有些精力不济。 两人决定暂且休息一阵,等到天明之后,找到越青颜的落脚地,白天踩好道,晚上一起去救人。 …… 司马进独自坐在办公室里,心中充满了愤恨。 在外人看来,他身家百亿,人称五公子,是一位神秘富豪,要钱有钱,要势有势,所到之处一片奉承之声,无论是什么样的珍宝、美人,只要他想,都不会缺。 可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所谓的身家百亿,只是替人管账,所谓的五公子,也只是司马家在俗世这一支的排行,与在洞天之中修行的内门子弟相比,根本无足轻重。 对穷人来说,财富也许是莫大的力量,但在真正的力量面前,所谓的财富,不过是一场虚妄。 对于这些事情,他以往都很清楚,也能说服自己接受,总是用美酒、美色、美食来麻醉自己,所谓醉卧美人膝便是如此。 但这次的事情真正令他感到愤怒了,就连前天刚勾搭上的小明星也没法平息他的怒火,此次挖掘“沧海寻针”顾九霄的洞府,明明是他出的力最多,搞定了种种外围的困难,可是到了最终挖掘的时候,偏偏不让他去。 一个个老家伙仗着长一辈,非要让他在这里留守,不就是想先一步搜刮么,区区灵仙洞府能有什么好东西,经这一遍搜刮,能剩下的只怕连残羹冷炙都算不上。 笃、笃、笃! 就在司马进怒气难平的时候,门口传来轻轻的敲门声,强压着怒火,说道:“谁啊?” “是我,灰狼!” “进来。” “是!” 灰狼推开门,快步来到司马进办公桌前,说道:“五公子,事情妥了。” “把人带回来了?”司马进问道。 “那当然!”灰狼向办公室外面的小弟挥挥手,立即就有四五名小弟簇拥着越青颜走了进来。 越青颜脸色平静如常,只是一夜坐车,看起来稍微有些疲倦。 司马进打量着越青颜,眉头微微一皱,问道:“她就是铁行云?怎么是个女的?怎么混到矿上去的?” “诶……”灰狼略微有些尴尬,说道:“五公子,她不是铁行云,她是铁行云的女朋友,我们把她绑来了!” 司马进愣了愣,紧接着勃然大怒,“啪”的一声,把桌上的紫砂壶砸在地板上,摔的粉粉碎,骂道:“我让你去找铁行云,你把他女人抓来干吗,当我这是开窑子的吗?” 第二十二章 到达 司马进突然发飙,灰狼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不过,他毕竟跟了司马进很长时间,稍微愣了一下,看了看司马进的脸色,顿时反应过来,知道司马进是心情不爽,借他撒火而已,当下也不犹豫,立即诚恳说道:“五公子,是我错了!” 他心里明白,抓人这点小事,对司马进来说不算什么,只要不硬顶,自觉承认的错误,两句话就能让五公子消气,要是现在跟他强辩什么,后果反而不好。 只是他虽然反应过来了,手底下的小弟却没有这么高的觉悟。 “五公子,狼哥也是一片好心,你看这妹子是不是长得还不错?”小弟甲搜肠刮肚想了一个理由。 “是啊,狼哥一路上都不许我们碰她,专门给你送来的!”小弟乙接着说道。 众小弟们一一点头,越想越是这么回事,脸上纷纷露出自信的迷之微笑,这个理由能不能说服司马进,他们不知道,反正把他们自己说服了。 司马进听了这群人的话,渐渐沉默下来,慢慢瞪大眼睛,脸色比铁还青,就好像傻在当场一样,良久之后,猛然抄起桌上的座机,狠狠向小弟甲扔去,“嘭”的一声,正砸在小弟甲的头上,小弟甲哼也没哼,身子一歪,栽倒在地。 “都TM给我滚!”司马进声嘶力竭地咆哮起来。 小弟们一起愕然,张大嘴巴不知要说什么。 “你们赶快出去!”灰狼见势不好,连忙让众小弟背着小弟甲,拉着越青颜滚出办公室。 “你TM 也给我滚,都带了群什么玩意?还有,你TM背后是怎么说我的?我看起来这么没品吗?”司马进回头看到灰狼还在,指着鼻子足足骂了半个小时。 “五公子,请息怒,这群货是有些不争气,我回头一定好好操练操练他们,不过,我也有内情回禀!”灰狼硬着头皮挨了顿骂,等到司马进骂累了,这才解释说道。 “什么内情?”司马进发泄一通,心头怒气渐消,平复了一下情绪说道。 “这次没能把铁行云绑来,是因为我们在他那遇到了一个修行人。”灰狼说道。 “修行人?怎么回事?你好好说说。”司马进冷静下来。 “是这么回事……”灰狼缓缓说道,将遇到庞谢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说道:“因为顾忌这个人,我们没法硬上,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只能先把她带来。” 司马进沉默了一阵,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请公子示下,牵扯到修行人我们不敢擅做主张。”灰狼连忙说道。 “这样吧,你先把那个姓越的女孩给王卓越带过去,让他们把人看好,毕竟是他们捅的篓子,咱们没必要替他们抗!”司马进冷静说道,至于他口中的王卓越,是王家在矿场的负责人。 “王家能守得住吗?他们就是个普通的小家族,对付不了修行人吧?”灰狼有些惊讶。 “他们能不能守住关咱们什么事?守得住最好,守不住就拿他们给这位修行人赔罪了,剩下这点矿产,咱们正好拿走。”司马进一副看白痴的眼光看着灰狼。 “明白!”灰狼悚然而惊,接着又问道:“万一那个修行人对这件事不满意呢?到时候要找咱们麻烦怎么办?” “那就更好了,你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二叔,让他们留一个人在这边应付。”司马进的语气忽然轻松起来,脸上甚至有了笑容。 “好的。”灰狼看在眼里,心中有些疑惑,不知道司马进为什么对这件事感到高兴,但还是立即去做了。 他并不明白司马进的算计,搜刮洞府的人少了一个,就能多留下一些东西,更何况,在这边留的人多了,洞府那边的人就得朵顾忌一些,自然也要给司马进留上一份,否则,可就坏了规矩。 …… 上午十点多,铁行云醒了过来,打开手机,点开软件,发现越青颜的定位已经许久没有挪动位置了,知道到了目的地,打算叫醒庞谢,一起去踩踩道。 他转头一看,另一张床上空空如也,庞谢并不在哪里,抬头再看,只见庞谢盘膝坐在窗前,五心向天,面对朝阳。 “兄弟,今晚就要动手了,你现在练功来不及了吧。”铁行云打趣说道。 庞谢睁开双眼,转身对他一笑,说道:“我说我天天练功你信不信?” “哈哈!”铁行云一笑。 庞谢也不多做解释,他虽然天天练功,但之前一直是一人独住,故此,并没有人见过他练功。 直到昨天晚上,两人走得急,他并没带身份证,所以只能挤一间房子。 两人稍微洗漱一番,结过店钱之后,便驾车前往此行的目的地——老山镇。 到了老山镇之后,两人都有些肚子饿,便找了个小店,要了两份肠旺面,又各要了一大碗鸡肉汤圆。 这两种都是荆州南部的特色小吃,其中肠旺面是由猪肠、猪血和面条三样食材煮成,佐以红油、豆腐和鸡蛋,若是做得好了,兼有肠脆、血嫩、面香三样绝味,可谓红而不辣、油而不腻、脆而不生,是一等一爽口味道! 至于鸡肉汤圆,则是将鸡肉剁成粉末,加入芝麻粒、花生碎,再用糯米包裹而成,味道虽然算不上极好,但是别处却也吃不到。 两人吃饱喝足,再次拿出手机来,发现定位的地点并不在老山镇上,而是位于老山镇东南二十里的大老爷山周边。 大老爷山,因山上有座黄大老爷庙得名,有人说这位黄大老爷是天上的炳灵公黄天化,也有人说是五通神中的黄鼠狼精,众说纷纭,没有定论,当地人口顺,也不叫它全名,都叫它老山,也是老山镇名字的由来,原本是座荒山,周边也没什么人,自从几年前发现了一座铜矿,这才引起外界的注意。 不过,对当地人来说,这座铜矿并没带来多少收益,因为铜矿早早就被六河府的王家买了去。 两人吃过饭后,驾车前往定位器所在的位置,一路上人烟越来越少,直到距离定位器数里的时候,已经看不到任何住户,只能远远看到一片办公园区,就在园区正门,挂着一个牌子,写着“老山王氏铜业集团”一行大字。 铁行云停下车,喃喃说道:“老王集团?这名字起的,我现在终于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损了!” 第二十三章 潜入园区 深夜,老山镇,老山王氏铜业集团。 老山王氏铜业集团在六河府可能算不上数一数二,但在老山镇,却是当之无愧的巨无霸,一家集团就承担了整个老山镇的六成税收,可以说,凭一己之力扛起了老山镇的经济发展。 老山镇的人可以不认识镇长,但不能不认识“老王集团”的董事长王卓越,据说,就算“老王集团”的员工犯了法,当地官府也不敢直接抓人,非要等“老王集团”的董事长发话才行。 外地人听了这种说法,也许会嗤之以鼻,但是老山镇的人却深信不疑,因为他们早已见过许多不相信这件事的人,在现实面前碰的头破血流。 老山镇东南的老王集团工业园区,并不是铜矿的矿脉所在地,也不是加工铜矿石的地方,只是管理人员的办公区域,也是款待外地客户的地方,毕竟老山镇实在太偏,没什么娱乐。 故此,这座园区门禁也很严,外人极难进入。 最近,老王集团来了一批身份极高的客人,门禁比以往更加严格,不要说进入园区,就算接近方圆几百米,也会受到盘问。 这座园区里面主要由三栋楼组成,一栋六层高的主楼位于正中,两座三层高的副楼位于两侧,三座楼由内部走廊连在一起,远远望去呈线雁形。 此刻,铁行云和庞谢就在老王集团的工业园区墙外,准备越墙而入,去里面救人。 “兄弟,我先进去,你看好车,在外面接应我!”铁行云低声嘱咐。 庞谢点点头,在他两人身旁,靠墙放着两辆摩托车,因为怕人发现,都是天黑之后推过来的,打算一会救人之后,骑着摩托车离开。 铁行云深深吸了口气,两脚踩在摩托车座椅上,两手抓起三个粗麻袋,用力一甩,盖在墙头,随即双脚一蹬,双手发力,飞身攀上墙头。 他盖上厚厚的三层麻袋,一是防止墙头上面嵌着的碎玻璃碴割手,二是担心墙上有暗藏的电网,万一被电打了,这趟可就白来了。 这点经验也是铁行云走江湖得来的,原本是小偷入户盗窃的技术,却被他学到了。 铁行云攀上墙头,见里面一片昏暗,只有道路两旁亮着微弱的路灯,整座园区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于是低头向庞谢使了个眼色,随即翻了过去。 庞谢守在外面,等了六七分钟,听到铁行云的脚步声已经走远了,这才不慌不忙,纵身一跃,飞身跃上墙头,站在墙上向四周环视。 他已是蜕凡六关第三关“皮膜关”的修士,经过两次强悍,肌肉、神经都已强的吓人,特别是因为眼神经的强化,一双眼睛已有夜间视物能力,站在墙上,整个园区一览无余,包括潜行的铁行云,以及远处巡逻的保安,全都看的清清楚楚。 庞谢想了想,轻轻跳进园区,快步跟在铁行云身后,要是一切顺利的话,他便不再出手,要是铁行云挡不住的话,他再出手不迟! …… 铁行云趁着深沉的夜色,潜伏在园区绿化带的树林里面,绕过一盏盏昏暗的路灯,轻巧的向几栋主楼靠近,呼吸平稳,步履稳健,行走之际连一丝犹豫也没有。 事实上,他确实也不紧张,因为少年时,他为了磨炼打猎技巧,曾在云州草原上,单枪匹马夜间杀狼,以草原狼群的警惕,尚且躲不过他致命的刀锋,何况和平世界的保安。 躲在一棵树后,铁行云压住呼吸,静静地等待两个保安从他身旁的道路走过。 这两个保安一高一矮,身材都很壮硕,穿着一套深蓝色的制服,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拿着橡胶棍,边走边聊,时不时爆发一阵笑声。 就在两名保安从他藏身的树前走过的一瞬间,铁行云身子从树后闪了出来,猛然向前一扑,轻巧的跳了两步,除了微不可察的风声之外,没有露出半点脚步声,贴身追到两名保安身后,双手一同扬起,左手握拳,击在高个保安的后脑,右手撑开,抓住矮个保安的脖子。 嘭! 嗯! 接连两声闷响,高个保安一头栽倒在地,吭也没吭一声,矮个保安只觉脖子上突然多了个铁箍,想要大声叫喊,却又喊不出来,脸憋得通红,身不由己的向后退去。 铁行云一招制住两人,当下也不多事,一手抓住高个保安的衣领,一手扼住矮个保安的脖子,拽着两个人,快步向树林里面退去,至于落在地上的手电,早被他一脚踩断。 铁行云拽着两人退到林中,这才左手放开,听任高个保安躺在一旁,右手则将矮个保安脖子继续扼住,俯下身子,用右膝顶在他后心上,将他死死压在地上,低声说道:“我说,你听,我问,你答,多说一个字要你的命!” 矮个保安拼命点头,从本质上来说,他只是拿钱做事的职员,并不是军人或者警察,一个月几千块的工资,还不足以让他不要性命,效仿先烈。 “你们这今天有没有抓来一个姑娘?”铁行云凑在他耳边问道,同时稍稍放开右手,给他留了一点说话的余地。 矮个保安拼命摇头,挣扎着说道:“我不知道!” “你这可不老实!”铁行云左膝猛然落下,砸在他左臂上,只听“咔嚓”一声,矮个保安左臂折断,浑身肌肉一紧,一股恶臭从身体下半部传了出来。 铁行云闻到臭味,顿时眉头一皱。 矮个保安疼到了极点,就要张口大喊,铁行云还不等他喊出声,猛然将他头向下按了一按,矮个保安顿时吃了一大口泥,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几分钟后,铁行云感觉他身子不再颤抖了,右手稍稍放松了一点,低声说道:“你想好了再说。” “今……”矮个保安用力吐出了嘴里的烂泥,哭喊着说道:“今天有一波人从外面来了,其中带了个姑娘,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抓来的。” “那个姑娘什么样?” “二十多岁吧,头发挺长的,也挺白,再就没看清了。” “那姑娘在哪?” “我不知道!” “右手也不想要了?” “我真不知道,不过,如果真是被抓来的话,应该关在主楼的六楼,以往他们抓来的人都关在那里。” “从那能上过去?” “现在已经下班了,主楼的门全都锁了,你从左侧的副楼进去,那边有一扇蓝色的小门,是我们晚上巡查走到,你进去之后,通过内部通道可以去主楼。” “好,我先把你绑在这,要是没错,那就算了,要是说错一个字,我要你的命!” “不敢,不敢!” 铁行云不等他再在说什么,左手立掌,猛然向下一劈,正劈在他后脑上,矮个保安顿时晕死过去,吭也不吭一声。 铁行云打晕两人之后,脱掉了高个保安的制服,换到自己身上,至于这两人,暂时就留在林子里,他对自己的手法极有把握,这两人没个五六小时,想醒过来是做梦,这点时间已经足够让他救出越青颜了! 第二十四章 埋伏 深夜时分,老山王氏铜业集团办公区主楼。 五楼的一间屋子里,司马进、灰狼以及另外两个人围在一个圆形茶几旁喝酒,在他们周围陪着八九个姑娘,或者低胸,或者露背,或者小短裙,全都是些面容姣好、身材绝佳的女孩,围着这几人说笑。 这间屋子装修的很豪华,不说全套进口的欧罗巴手工家具,也不说琳琅满目的华国古酒,单就屋子里的全套音响,价格就在三百万以上,不说老山镇,恐怕这个林城府也只有这一套。 “老王,你不是说有好节目吗?怎么就找这些庸脂俗粉?”司马进连围在他两侧的女孩看也不看一眼,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略微不满的对他面前的人说道。 “五公子,稍安勿躁,刚才底下人来消息了,节目就快开始了!”说话的人正是“老王集团”董事长王卓越。 “四叔,来,咱们喝一杯,您老人家一向忙得很,我也找不到机会敬您,今天难得坐在一起,一定要让你四叔您喝好!”灰狼举着杯子,一脸讨好的看着他对面的中年人。 “你也算是咱们司马家自己人,我就给你这个面子!”中年人瞟了灰狼一眼淡淡说道。 灰狼连连点头,丝毫没有被藐视的不快,因为眼前这个中年人叫做司马高,是一名货真价实的修士,也是司马家的长辈,就连五公子也要尊称一声四叔。 滴…滴… 两声轻响从王卓越腰间传来,他掏出手机,低头一看,顿时喜上眉梢,说道:“四叔、五公子、狼哥,节目来了!” 说完,他挥了挥手,示意屋里的女孩先退下,等女孩们全都退下之后,神秘的拿出一个遥控器来,冲着对面的大屏幕轻轻一点,顿时显现出一张画面来。 画面之中,一个年轻男子推开一扇蓝色小门,正在往楼里走去。 “铁行云!”灰狼失口喊道。 “不错!”王卓越哈哈大笑,说道:“狼哥眼力真好,这人正是铁行云!” “哦!”司马进顿时来了兴致,问道:“他在哪里?这是怎么回事?” 王卓越嘿嘿一笑,说道:“今天一早,狼哥告诉我,说是这两天可能有人过来救人,我就给手底下的小崽子们交代了,最近注意点,看看有没有外来人,能对付的话就控制起来,万一来的人厉害,弄不过他们,就假装屈服,告诉他们,说是从这个门进,上主楼就可以救人。” “刚才手底下说,监控系统发现有人潜入了,我才把诸位请来,打算看一场好戏,不过,户外灯光不行,视频也不清晰,我就没开视频,这会他进了楼了,咱们就好好看看我手底下的保安,怎么收拾他!” “你手底下人行不行?这家伙还有点本事!”灰狼问道。 “没问题!狼哥放心!我手底下一明一暗两拨人,明的一波有十几个人,都是专业保镖公司雇来的,还给他们请了个练暹罗拳法的师父当教练,十多个人联手打上一百个壮汉都没问题!暗的一拨有五个人,是从蒲甘那边来的雇佣兵,个个都是用枪的高手,久经沙场的杀人老手,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来的去不得!” 司马进微微一笑,说道:“有王总这句话,我就放心多了,咱们就看这场好戏吧!” 王卓越哈哈大笑,起身去酒柜旁边,准备开瓶好酒,却没发现,就在他离开的时候,司马进向灰狼使了个眼色,灰狼点点头,默默起身,退出房间。 …… 铁行云顺着楼道一路往前,脚步如同狸猫一样轻巧,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虽然已是深夜,楼里面却灯火通明,这里白天就没有多少人,夜里人更少,只有往来巡查的保安,维持着几分人气,虽然如此,今夜也过分安静了,静的令人心底发毛。 园区里的三栋楼虽然是一主两副,但是这三栋楼本身的结构都很完整,正面是正门,正门进去是一间门厅,两边是旋转楼梯,分别通往各个楼层。 铁行云来到西侧副楼的门厅处,脚步忽然慢了下来,左右看了几眼,沉声说道:“你们出来吧!” 大厅里面一片沉寂,没有半点动静。 “出来吧,难道还以为我在诈你们?”铁行云叹了口气,从大厅一角举起一个半人高的花瓶,猛然向旋转楼梯下方的一个角落里扔去。 咣! 啊! 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接着,又是一声惨叫,七八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人气急败坏的从角落的阴影处窜了出来,其中,跑在最前面的一位仁兄头破血流,应该是被花瓶砸伤的,正在抱着头大骂。 “你TM什么时候发现我们的?”某位保安骂道。 “就你们挤在一起的样子,几百米外的兔子都会被吓走,我要是发现不了,岂不是连瞎子都不如。”铁行云淡淡说道。 “好小子,本来兄弟几个还想给你留个全尸,敢这么嚣张,老子非把你剁碎了喂狗!”另一位保安恶狠狠的说道。 铁行云脸色平静,丝毫也不惊慌,微微向后退半步,握紧双拳,做出迎击之势,说道:“看来你们早知道我要来!” “想知道为什么吗?等你死了问鬼去吧!” 话音未落,一位保安已挥舞着警棍冲了上来,这位仁兄人高马大,足有一米九几,手中的警棍也有一米多长,顶端的两个触点放出“滋啦”作响的紫蓝色电光,看起威势十足! 铁行云微微冷笑,身子不退反进,猛然向前窜了一步,左手扬起,以肩头为圆心,顺时针画了个半圆,五指搭在警棍前端没有电流地方,轻松将警棍压下,这一招在太极拳中有个名号,唤作“揽雀尾”,虽然铁行云并不会太极拳,但天下武功道理相同,面对同一情况时的反应也都大同小异。 右手立掌为刀,狠狠切在这名保安的手腕上,只听“哎呀”一声痛呼,这名保安不由得松开五指,警棍脱手而出。 铁行云不等警棍落地,左手握住顶端,手腕微微一转,警棍蓦地反转一百八十度,顶端对着保安,尾端对着自己,接着手腕一抖,警棍飞出,如乌龙出海,径直顶在保安的脖子上,随即按动开关,一阵“滋啦滋啦”的电流声音之后,这位保安抽搐了几下,口吐白沫,栽倒在地。 这一系列动作,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到其他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铁行云已经握紧警棍,傲然立于当场,大声说道:“还有谁?一起上!老子赶时间!” 第二十五章 速战 老王集团,五楼。 司马进看着屏幕,轻轻弹了弹高脚玻璃杯,微笑着说道:“王总,看来你的人也没那么强悍,咱们要不要做点别的准备。” 王卓越脸上一红,说道:“五公子,不要着急,我让这群小子一块上,不信收拾不了他一个人了,就算这群小子不行,咱们还有从暹罗国请来的拳师,蒲甘请来的枪手,确保万无一失!” “那就好,那就好,我这人最讨厌的就是意外!”司马进微微笑道。 “诶,那个人是谁?”司马高忽然指着屏幕的一角说道。 就在几人说话的时候,由屏幕的左上角,弹出来了一个小窗口画面,里面是一个英气勃勃的年轻人,溜溜达达地走进副楼,一双眼睛好奇地向四面张望着,只看他的神情,不像是闯进来的,倒像是来这里旅游的。 若是灰狼在此,就认得出,这个人就是将他匕首寸断的庞谢。不过,灰狼虽然不在,司马进却曾听他说过,知道铁行云有个朋友是修行人,大概长什么样子,所以虽然不认识庞谢,但也猜的出来,便向司马高递了个眼色,示意就是这个人,王卓越的人恐怕挡不住,要做好动手的准备。 司马高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表示清楚。 这两人动作十分轻微,王卓越的注意力又在屏幕上,并没有察觉到两人的反应,反而向这两人解释,说道:“恐怕跟前面那个人是一伙的,不过没事,就算再多几个,咱们也挡得住!” 话音未落,就见画面中的庞谢,抬头向监视器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即就听到“砰”的一声,监视器的画面忽然暗了下来。 “啊?这是?”王卓越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拿起对话机,怒道:“怎么回事?监视器怎么坏了?赶快找两个人过去看一下!” 王卓越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压根看不清楚庞谢的动作,还以为是监视器出故障了。 司马高却是修行中人,虽然隔着监视器看得不是很清,却也模模糊糊看到,庞谢右手微微一动,一块小石子便由他袖底飞出,紧接着监视器就坏了,单凭这一手功夫,别的虽看不出,速度、力量和准度却已远远超过常人,确定是修行中人无疑。 司马高略微沉吟了几秒钟,说道:“王总,我看这人不简单,你还是不要让保安过去,把你那几个枪手派过去吧。” “啊?有这么严重吗?”王卓越颇为不解。 “王总自己决定就是。”司马高见他犹豫不决,也肯不多说,懒懒靠在沙发上,反正死的也不是自己人。 …… 就在司马进等人闲聊的时候,铁行云那边的战况有了进一步的变化。 铁行云握着警棍,威风凛凛地站在大厅里面,面对十余名保安,没有一点畏惧之色,反而有些秦视六国、虎视眈眈的意思。 剩下的七八名保安,先是沉默了几秒钟,忽然有人喊道:“TMD,他就是一个人,我就不信了,咱们一起上,还收拾不了他!” 说着,七八个人一拥而上,有的抡起警棍,有的抄起钢管,还有一位比较阴险的,居然摸出一把匕首,混杂人群之中,准备找机会扎铁行云一刀。 这几人虽然算不上什么高手,但也都是职业打手,年轻力壮,人高马大,动起手来颇具威势,又都有些悍不畏死的架势,等闲人也不敢跟他们正面冲突。 铁行云毫无惧色,迎面冲入人群之中,飞起一脚,揣在最前面的保安胸口,将其蹬出四五米远,遏制住这群人的凶猛势头,随即挥舞手中警棍,棍棍砸人要害,眨眼之间,便将六七个人砸到在地。 他这套棍法不过平平,只是势大力沉,速度又快,稍微躲闪不及,被他一棍砸上,就是骨折骨裂的下场。 论身法,他并不算精妙,论棍法,也不算高明,只是仗着天生神力,街斗经验又丰富,又敢下狠手,这才大占上风,在此期间,他也挨了几棍,也被电了几次,只是他体质极佳,不但没被电晕,甚至连个哆嗦都没打。 一时之间,大厅里面躺倒一片,只剩三四个人远远围着铁行云,进也不得,退也不得,连一个敢过来的都没有。 铁行云双目一扫,只见最远处一个保安手上握着把匕首,冷笑一声,猛然用力一抡,警棍脱手而出,径直砸在这个保安的额头上。 这名保安吭也没吭一声,哐当一下,栽倒在地,手中匕首同时落下,不偏不倚,正好扎在他大腿根上,登时血流如注。 “哼哼,自作自受,你们还有谁要动手?”铁行云怒声问道。 “我……”其中一名保安颤颤巍巍地说道。 “你要动手?铁行云双眼一瞪,大步向他走去。 “我……不敢……要不你问问他们俩!”这名保安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挣扎着把话说完。 “哦?” 铁行云停下脚步,向另外两人望去。 “大侠饶命!”剩下两名保安“人在屋中坐,锅从天上来”,急忙扔掉手中武器,示意并没有动手的意思。 铁行云冷冷看了他们一眼,知道这几个人已经吓破胆子,再没什么威胁,也不动手追杀,打算就此离去。 “你们…简直…太让我…失望了!”就在铁行云转身之际,一个晦涩难懂的声音在大厅中响起。 铁行云微微一怔,转过身去,抬头一看,两眼静静地看着发出声音二楼楼梯上面,脸上露出凝重之色,因为在这人说话之前,他竟未听到任何脚步声音,足以说明这人对自身肌肉的控制力极强,不是能简单打发的角色。 几秒种后,一个精悍结实的身影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赤裸的上身,肌肉精悍如铁,只穿着一条短裤,赤脚没穿着鞋子,手上用麻绳缠了一圈又一圈,一直缠到肘部,光着脑袋,额头和肩肘、大腿处都用麻绳绑了一道圈,肤色比平常人稍微黑一点,脸上满是阴狠凶悍之气。 “暹罗拳手?”铁行云微微一愣。 “龙披坤噶见过施主!” 第二十六章 苍狼变 “居然是个和尚!”司马进指着画面上的龙披坤噶说道。 “龙披”是暹罗语中对青年和尚的称呼,坤噶则是这个和尚的名字。 暹罗拳法最为酷烈,只重杀伤,不顾其余,在东南亚一带,有五百年天下无敌之称,暹罗举国上下,少有不练拳法的,就连庙里的和尚也不例外,只是和尚大多要持戒,练拳也多是护道,能出来教人拳法,为人看家护院的倒是少数。 “坤噶先生早先是暹罗国南部有名的地下拳手,曾有‘八臂修罗’之称,后来因为打死了人,惹了不该惹得大人物,这才出家为僧,托庇在寺院里,前两年,又因为酒后杀人,在庙里待不下去,这才一路逃出暹罗,来到南诏一带,我弟弟在那边做生意的时候,经人介绍认识了他,觉得很不错,就带了回来,在我这当个教头。”王卓越得意说道。 “这和尚不错啊!”司马高饶有兴致的说道。 画面里面,龙披坤噶已经摆好架势,左臂在前,肘部稍微下压,右臂在后,拳头略微扬起,身子压的很低,略微向前倾斜一点。 这个架势极具攻击性,有些重攻轻守的意思,拳架也比华国大多数拳法的重心都要低不少,只比地趟拳、豹形拳这种专攻下三路的拳法重心略高一点。 铁行云面色略显严肃,做好迎击的架势,双腿略微张开,双臂向左右扬起,身子略微前倾,五指分开,做出抱击的架势,远远看去,就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狗熊,正是云州草原上的标准摔跤术。 唰! 龙披坤噶猛然向前一冲,左手一拳上挑,直奔铁行云的面门,铁行云不甘示弱,双臂同时向前一压,去抓龙披坤噶的左臂,这一下若是抓上,紧接着,就是用尽全身力气的贴身撞击“铁山靠”! 龙披坤噶反应极快,左臂骤然向后一缩,身形却又向前一突,一退一进之间,正好从铁行云正面绕开,来到他的右面,随即扬起右臂,一肘向铁行云左耳砸去,变招之快,反应之急,远在铁行云之上。 铁行云一把抓空,情非得已之下,只得收回左臂,护在左耳前方,只是这一下收的仓猝,虽然护住耳朵,却在胸前露出极大破绽。 龙披坤噶反应如电,岂肯放过这个破绽,身子向左一扭,右膝猛然上撞,“嘭”的一声闷响,正撞在铁行云的胸口处。 咳! 铁行云如被大锤砸中,踉踉跄跄退出七八步远,只觉得胸口灼热如火,嗓子一阵发痒,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喷出一口鲜血来。 “哈哈哈!不错吧!”王卓越指着屏幕里的龙披坤噶大笑。 司马进也点了点头,单以杀伤力而言,暹罗拳法确有独到之处,是一门极有用的拳法,龙披坤噶的功夫也极扎实,并不是浑水摸鱼的花架子。 …… 两人交手极快,电光火石之间,铁行云便受伤咳血。 若是换到正规擂台上,或许会有停顿,不过,龙披坤噶自小贫苦,是从地下擂台搏杀出来的拳手,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便是“趁你病,要你命”! 他不等铁行云站稳,便大步冲了上来,凌空一跃,右臂扬起,一记铁肘向铁行云头顶砸去。 铁行云立足未稳,闪避不及,只得匆忙架起双臂,护在头上。 龙披坤噶这一肘不知练过几千几万遍,就算是三个椰子摞在一起,也能一肘砸碎,曾以这一肘砸碎过水牛的头颅,也曾以这一肘砸断过敌人的脊椎,一身威名,有一大半来自于这一双铁肘! 咔! 龙披坤噶一肘狠狠砸下,轻易将铁行云的双臂砸开,正砸在天灵盖上,只听“咣当”一声,铁行云倒退两步,后脑朝下,仰面朝天摔躺在地上。 呕! 铁行云身体一阵抽搐,连续吐出几大口血,双眼圆整,七窍流血,出得气多,进的气少,气息渐渐虚弱下来。 龙披坤噶这才止住攻势,冷冷的看了铁行云一眼,转身对还清醒着的几名保安说道“你们先不要动他,去把周医生叫来,做完急救之后,再带他去见王总。” “这个…教练…”几名保安听了他的话,却站着没有动,眼睛大大的瞪了起来。 “你们怎么了?”龙披坤噶有些不满。 “他好像…”一名保安哆哆嗦嗦的指着龙披坤噶背后说道。 “嗯?” 龙披坤噶面色一沉,猛然向后转去,还不等他身子完全转过去,便有两只大手伸出,一左一右,将他双脚脚踝抓住,接着,猛然向上一提,将他倒着提了起来,随即又向墙上一甩,要试试他的脑袋和混凝土墙壁之中,到底哪一个更加坚硬! 龙披坤噶到底是百战高手,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但却反应及时,就在脑袋即将撞到墙壁的一瞬间,腰部忽然向后一弓,双手用力抱住脑袋,弓成大虾一样,头皮堪堪从墙壁上划过,侥幸没有撞到! 一把抡空之后,身后抓住他的人似乎极怒,“嗷”的一声长啸,用力把他举了起来,随即向下一抛,狠狠向地板上摔去。 龙披坤噶反应机敏至极,身在半空之中,两腿用力向后一蹬,身子猛然展开,利用腰腹之间的力气,卸掉大半冲击力,随即探出双手,用力撑在地上,向前翻了一翻,又滚了几圈,卸掉了另一半冲击力,居然丝毫无伤,稳稳落在地上,。 直到这时,龙披坤噶才有空看到抓他的人,待他看清之后,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忍不住念起金刚伏魔咒来。 因为他身后之人虽是铁行云,与刚才相比,却有极大的变化,双目隐隐泛出青光,目光毫无感情,透出丝丝寒意,身上肌肉爆起,甚至撑破衣服,一根根血管如青色小蛇一般,缠满周身上下,十指指甲暴涨,又尖又利,如同猛兽的爪牙一般,泛出点点白光,呼吸之间,大嘴张口,满口白牙变得又尖又长,如果一口利刃,只怕石头都能嚼碎。 龙披坤噶不知发生了什么,还以为铁行云着了魔,这才忍不住念起念金刚伏魔咒。 司马高却能认出了这种变化,惊讶说道:“苍狼变?对了,他姓铁,原来是铁拖烈的血脉!” 第二十七章 碾压 “这…这是什么玩意?”屏幕前面,“老王集团”董事长王卓越惊地面无人色。 “这不是玩意,这是云州铁家苍狼白鹿两大血脉之一的苍狼血脉!”司马高幽幽说道。 “四叔,怎么办?铁家可不是好惹的?”司马进问道。 “还能怎么办?都已经惹了,就惹到底吧,反正看他这样子,除了血脉以外,也没传承到什么东西,应该是铁家流落在外的旁支,咱们杀了他,量也没人知道!”司马高面寒如雪。 “四叔说的是!”司马进略一沉吟。 “四叔、五公子,你们到底在说什么?”王卓越看着屏幕里的怪物,脑子里一片茫然,完全不懂眼前两人在说什么,只觉得眼前这两人忽然变得极为陌生,极度危险。 “赶快让你的枪手上吧,要是来得快,这和尚还有救,要是来得慢,就等着给这和尚收尸吧!”司马高催促说道。 “好的,好的!”王卓越连忙摸出对讲机,喊道:“快联系洪队长,就说有厉害人物闯进来了,让他们带足枪弹赶快上,就在西侧楼大厅!” 放下对讲机之后,王卓越惊魂未定,问道:“咱们是不是赶快找地方避避?” “哈哈,王总,别太担心,有四叔在呢,一个小小的血脉爆发,翻不了天!”司马进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四叔能对付这怪物?”王卓越的手微微有些颤抖,瞪大眼睛问道。 “看他这样子只有血脉,没有传承,发挥不出什么威力来,王总,你不要担心,就算没有我,几个枪手配合的好也能解决。”司马高说道。 “那…就听四叔的。”王卓越点点头,默不作声的坐了下去,他此刻心中虽然充满疑问,却也知道不是问这些问题的时候。 …… “彼达!” 龙披坤噶怒声骂道,不知是恐惧还是兴奋,身子微微发抖,“彼达”则是暹罗语中是恶魔的意思。 龙披坤噶运足全身力气,放声大骂了几句,双眼瞪得血红,额头青筋暴起,猛然向铁行云冲了过去。 当恐惧浸入骨髓的时候,就会变成愤怒,当愤怒到达极致的时候,就想撕碎眼前的一切。 至于刚才围在旁边的保安,早在看到铁行云站起来的时候,就已经哆嗦成一团。 龙披坤噶大步疾奔,冲到铁行云身前三米,猛然向上一跃,一双铁膝直奔铁行云的面门而去,只听“嘭”的一声闷响,铁膝与面门狠狠撞在一起。 守在旁边的几个保安看到这幅场景,不由都打了个冷颤。 龙披坤噶铁膝的厉害他们是知道的,从小练习踢香蕉树,十年一日,坚持不断,直到腿上形成一层厚厚的角质层才算有成,从此之后,即使全力爆击,也不会感到疼痛,就算是一堵砖墙,也能一膝击倒。 去年年中的时候,曾有矿工在矿区闹事,龙披坤噶前去收拾局面,一膝正中带头闹事之人的脑袋,整个头骨顿时像被铁棍击中的西瓜一样爆开,红白之物洒的满地都是,不但把其他闹事的矿工全都吓跑了,就连跟他同去几个保安,也吓得几天吃不下饭。 嘭! 一击之后,铁行云的脑袋并没有像他们想象那样爆开,只是微微向后仰起一点,身子依旧直直站在那里,倒是龙披坤噶被震退几步。 铁行云低了低头,眼睛盯在龙披坤噶身上,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缓慢的向前走了过去,龙披坤噶刚才那一击,不但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伤害,反而引起了他的注意力! 龙披坤噶看着缓缓逼近的铁行云,咬了咬牙,右手在腰间按了按,猛然向外一抽,“唰”的一下,从腰里抽出一把雪亮的长刀来! 这柄刀是蒲甘一带特有的缅刀,是当地特产的缅铁经千锤百炼而成,薄如蝉翼,亮若初雪,至软,至轻,至薄,轻轻一抖便如秋水一般波动,平时缠在腰间,如腰带一样暗藏,关键时刻抽出,便是一等一的杀人利器。 唰! 龙披坤噶不等铁行云逼近,猛然向前跨出半步,小臂一抖,腕部发力,一刀由下往上,直削铁行云右肋,角度刁钻至极。 就在刀锋沾到右肋的一瞬间,铁行云突然向前一冲,霎那之间,身形由极缓到极快,瞬间闪到龙披坤噶身前,一把向前抓出,右手五根指甲,如同五把锋锐的匕首,直插龙披坤噶的五官。 利爪未至,劲风先来! 龙披坤噶只觉一阵劲风扑面而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就知道挨上这一下必死无疑,也顾不得继续伤人,连忙向下一蹲,闪过这致命一抓。 不料,还不等龙披坤噶蹲实,铁行云一脚正面踢出,正蹬在龙披坤噶的胸口。 龙披坤噶顿时觉得一股无可抵御大力击中胸口,如山洪暴发一般沛然难挡,“咔嚓”一声脆响,胸口十余根肋骨一起断掉,整个人也被狠狠的击飞出去,撞在大厅西面的墙上,缓缓滑落下来,手中缅刀早已脱手飞出。 “彼达…彼达…”龙披坤噶靠在墙上,口中喃喃说道,眼睛、鼻子、嘴巴,全都向外冒血,整个人就好像泡在血里一般。 铁行云一击之后,身形再次缓了下来,一步步走到龙披坤噶面前,看了一眼,左手探出,轻轻扫在他的脑袋上,随意将他脑袋扫了下来,转身离去,整个过程毫无波澜,就好像只是完成了一件无足轻重的工作。 “龙披坤噶这么快就完了?”王卓越望着屏幕里的画面,露出惊恐的眼神。 从两人初次交手,到龙披坤噶战败身死,前后不过两三分钟,王卓越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 “血脉浓度很高啊,以前跟铁家的小辈们打过交道,一般人可做不到这种程度。”司马高的脸上多了一丝凝重。 “洪队长呢?怎么还没到?”王卓越猛然想起什么,拿起对讲机喊道。 “已经通知了,洪队长说他们马上就到!”对讲机里传出声音。 “四叔,五公子,洪队长他们赶过来还要时间,咱们要不要先躲躲?”王卓越惊慌问道。 “不用了,我去一楼大厅会会他,这小子勾起我的兴趣了。”司马高饶有兴致的说道。 说完,转身往门口走去。 司马进微微一笑,紧随司马高而去,临到门口的时候,转会身来,问道:“王总,要不要跟我一起下去?” 王卓越犹豫了一下,觉得这两人也不像送死的糊涂蛋,他单独一个人反而容易出事,于是一咬牙,跟着两司马一起往楼下走去。 三人离开之后,铁行云逐渐淡出屏幕,往主楼方向走去,庞谢则出现在画面里。 第二十八章 爆头 “这可真是一个惊喜……” 望着铁行云远去的身影,庞谢低低声音说道,他一直跟在铁行云身后,却没打算现身,除非是铁行云撑不住的时候,事实上,刚才铁行云被击倒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出手了,没想到稍一耽搁,铁行云居然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居然是血脉之力,这可真是有些年头没见了,对了,他姓铁,云州人,难道是铁拖烈的后代不成?” 对于血脉之力,庞谢并不陌生,甚至还有些熟悉,因为他八百年前,就曾经亲眼见过。 当年,宋太祖赵匡胤仰仗道门起家,修成一身蟠龙真气,天下无双,世间第一,打下神州万里江山,定下煌煌国运。 可惜生不逢时,宋室立国不久,就遇到天地异变,元气衰微,宋室皇族修行的蟠龙真气,又对天地元气的需求又极高,情非得已,皇族老一辈高手只能退居洞天福地,新一代高手则越来越少,对天下的掌控顿时弱了下来。 就在此时,云州草原崛起了铁氏一族,这一族人修行的并非佛道等门派的功法,而是自身的血脉,天地元气的衰退,对他们的影响并不算大。 当时天下,近如神州大地,远如欧罗巴大陆,原本修行各种奇异功法的门派,因为天地元气衰退的关系,大多隐世不出。 云州铁氏借此机会,纵横十万里,居然无人能挡,一时间竟打下前所未有的帝国疆域。 庞谢当时就在江南,铁氏一族南侵的时候,也见过修炼血脉之力的云州武士与人动手,所以认得出铁行云的变化。 “这家伙的血脉好精纯啊,居然没修炼过任何功法就能觉醒。”庞谢回想起刚才的战斗场景不由叹道。 血脉之力与功法不同,天赋的重要性无与伦比,若是天赋不佳,血脉不纯,后天就算再努力,也不会有什么大成就。 当年,铁氏一族第一高手铁拖烈的血脉号称精纯第一,也因此被称为黄金血脉,如今的云州草原,虽然还有铁氏一族的后人,但是,担得起黄金血脉的四个字的人已经不多了,没想到今天在这居然看到一个。 庞谢正在感慨,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扭头一看,只见五个极为精瘦汉子,身穿防弹衣,头戴钢盔,腰间挂着手雷和匕首,背后背着战术背包,手里握着M4冲锋枪,配齐全副战斗装备,飞速赶了过来。 这几个汉子身材不高,也算不上健壮,黝黑的脸上冷漠如铁,没有丝毫表情,一双双眼睛就好像丛林中的猎豹,机敏的寻找着敌人的每一个弱点,看得出都是久经沙场的老手,绝非耀武扬威的新兵蛋子。 “举手!”其中一位用半生不熟的华国话说道,在说话的同时,他冲到庞谢身前十多米处,用枪口指着庞谢,其余几人则站在远处,没有向前凑近。 庞谢瞥了他一眼,理也没有理他,忽然弯下腰去,捡起地上的缅刀,这是龙披坤噶死前留下来的。 这柄刀是不错,可惜龙披坤噶抽出这把刀后,只砍了半刀,就被铁行云一脚踹死,没给这刀什么发挥的机会。 砰! 这位枪手冷酷至极,见庞谢没有理他,也不多说一句,直接扳动扳机,瞄准庞谢脑袋点射。 唰! 一道寒光闪过,紧接着,“叮、叮”两声脆响,一枚钢芯弹头一分为二落在庞谢脚下。 庞谢站起身来,手中握着长刀,刀尖微微点地,对着身前这名枪手说道:“足下也太残忍了吧?一言不合就要杀人?” “你……竟劈开了子弹?”这名枪手完全没有听庞谢在说什么,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庞谢脚下的弹头。 庞谢点了点头,笑道:“这把刀还不错,很锋利,我本来只是想把子弹打飞而已。” 他这句说的倒是实话,自从炼化“弄丸”符文之后,他已渡过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神经反应快了何止十倍,子弹的轨迹在他眼里清晰可见,或是闪躲,或是拨开,都是轻而易举。 刚才提刀在手的时候,他本想将子弹格开,没想到刀锋太利,竟将子弹削为两半。 “不可能!”这名枪手猛然吼道,猛然按住扳机,十多颗子弹射出枪管,如同水银泻地一般,向庞谢身上倾射。 庞谢面色一寒,手腕一抖,一朵绚烂的刀花,顿时在身前绽放,只听“噌噌”几声轻响,十多颗子弹全都被削为两截,“叮叮当当”落在脚下,倒是铺了一地。 “妖怪!” 这名枪手大吼一声,想要扣动扳机,继续射击,在他身后的其余几名枪手,也都大惊失色,一起向庞谢射击 庞谢没给他们继续攻击的机会,脚下猛一发力,飞身闪到离他最近的这名枪手身前,长刀一递,穿心而过,一刀将他刺死,随即左手探出,从死尸手中夺下机枪,反手三个点射,只听“啪啪啪”三声脆响,对面三个枪手同时爆头! 早在秦岭深处的训练营里,庞谢便练了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法,在结业考试的时候,轻武器使用这一项拿了满分,后来修为大进之后,神经反应比先前敏锐十倍,单以枪法而言,已超过当世任何枪手,连续三枪爆头,不过是小儿科而已。 他只打死三个,还留下一个,并不是因为他枪法不足,或是突发善心,而是因为这群枪手中有一个人反应极快,看到他一刀劈开子弹的时候,就已经转身往外逃,等到他夺下机枪的时候,这人已经在楼里找了一处掩体,躲在掩体后面。 砰!砰! 庞谢朝最后一名枪手隐藏的地方,试着开了两枪,一阵烟雾之后,子弹卡在混凝土里,并没有射穿。 “这位先生,敝人洪天豹,并无意冒犯,只要你愿绕我一命,我一定惟命是从!”这名枪手躲在掩体后面说道。 “原来你叫洪天豹,不过不行,你们刚才那个架势是准备杀了我吧?”庞谢悠然说道。 “这位先生,我承认你的刀法神乎其神,枪法也强的可怕,可是你的子弹并不能射穿掩体,而我身上带着足够的炸药,如果你执意逼我的话,我只能引爆炸药,炸塌这栋大楼,到时候咱们恐怕要同归于尽。”洪天豹冷静说道。 “哦,你还真是有备而来,不过,我还是不答应。”庞谢摇头说道。 “你是不相信我的决心吗?先生!”洪天豹没想到庞谢会拒绝他,忍不住大声问道。 “那倒不是,因为……”庞谢摇头说道。 说话之间,他弯下腰去,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来,瞄准洪天豹所在方位,右臂抡圆,用力跑出。 这块石头顿时如炮弹一般激射而出,“嗡”的一声闷响,在空气中拉出一道白线,准确砸在洪天豹藏身的掩体上面,“哐”的一声,击穿了连子弹也射不穿的掩体,正中掩体背后的洪天豹,将他从腰部一举轰为两截,死的不能再死。 “……我并不认为你有引爆炸药的机会。”直到此刻,庞谢后半句话方才说完。 第二十九章 反派死于话多(上) 就在庞谢与几名枪手交火的时候,铁行云穿过了长长的走廊,来到主楼的大厅,就在这段路上,他的步履渐渐加快,身形越来越稳。 钟表的指针指向午夜十二点,整个工业园区一片幽暗,唯有主楼大厅里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就好像在欢迎什么人。 从西面的通道来到大厅,铁行云停住脚步,没有再继续向前,因为在大厅中央站着三个人,正是司马高、司马进和王卓越。 “好精纯的血脉,好厉害的天赋,短短一百多米就能适应暴涨的力量,你的潜力比我想的还要强!”司马高轻轻鼓掌。 “你们是什么人?越青颜在哪里?你们把她交出来,我……”铁行云用力咬了咬牙,说道:“不想杀人!” 司马进微微一怔,随即放声大笑:“哈哈哈,四叔,你听他说什么?他不想杀人?你还以为能杀了咱们!” “呵呵,小子,你想的太多了!” 司马高呵呵冷笑,随即微微躬下身子,脚下猛一发力,“咔”的一声,在光滑如镜的大理石地面上踩了一个深逾一尺的坑。 下一个瞬间,他已出现在铁行云身前不足一尺,几乎是面对面贴在一起,右拳猛然挥出,正中铁行云的左脸。 铁行云连闪躲的意识都没有产生,就被狠狠击中,“嘭”的一声闷响,被砸出七八米远,撞在大厅正中的混凝土柱子上。 这一拳力量极大,竟将粗逾一米的混凝土柱子撞的晃了一晃,吓得王卓越腿都软了,差点摔倒在地。 咳! 铁行云挨了这一击,一头栽倒在混凝土柱子底下,足足缓了二三十秒钟,才勉强靠着柱子站了起来,连续咳嗽了好几声,顺着嘴角边流下一丝丝血迹。 唰! 不等铁行云站稳,司马高再次出击,一个冲刺,来到铁行云身前,左脚如闪电般踢出,足尖一点,挑中铁行云的左肋,将他凌空挑起,重重撞在天花板上,连同天花板上的水泥块,一起跌落下来。 一拳一脚,不过两次进攻,铁行云就已身负重伤,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连翻身的力气也没有。 连续进攻之后,司马高见铁行云确实无力反击,这才停止进攻,缓步走到身前,明亮的灯光下,他额头上连一丝汗迹也没有,显然刚才的攻势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简直轻松至极。 “五公子,四叔这两下子真是绝了,我还以为这怪物没人打得过。”王卓越目瞪口呆的说道。 看到眼前这一幕,他早已经吓傻了,完全不知道要说什么,只能按照直觉的说些毫无意义的奉承话。 司马进微微一笑,没有跟他多说什么。 司马高站在铁行云身前,低头看着他,说道:“小子,有件事情告诉你,修行的第一重境界叫做蜕凡境,又分为六关,就是人称的蜕凡六关,分别是对肌肉、神经、皮膜、内脏、骨骼和脑髓的强化,每渡过一关,就强化一次。” “我承认,你的血脉很精纯,天赋远远好于我,但是,你从来没有修行过,单纯的血脉爆发也不会有太大力量,顶多是对肌肉、神经、皮膜和内脏有一点强化作用,但也只有一点而已,压根比不上真正的强化。” “而我已经渡过五关,下一步就是脑髓的强化,换句话说,无论是肌肉、神经、皮膜、内脏还是骨骼,我都强于你或远远强于你,你死在我手上一点也不冤枉。你要知道,在战斗中,任何一项属性的绝对胜出都意味着碾压,更不要说我的基本属性远远强过你。” “虽然杀死你很轻松,完全没有一点难度,但是能扼杀你这样天才,还是很高兴。没想到这样一点小事,竟然能引出你这样的天才,我的运气真是太好了,对了,等你死了,我会把你的头骨制成酒器,这将是我最好的标本之一。” 伴随着司马高低低的话语,铁行云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头晕的厉害,身子好像陷在棉花里,嘴里好像堵着什么,想看看不到,想听听不见,想喊喊不出,就这么挣扎着陷入昏迷之中。 “咦,就这么昏死过去了吗?真没意思!血脉爆发的后遗症来的真快,算了,还是杀了你吧,省的夜长梦多!”司马高微一皱眉,提起右脚,准备踩断向铁行云的脖子。 …… “就没人告诉你,反派死于话多吗?”就在司马高即将踩下的时候,庞谢的声音忽然响起。 司马高缓缓收回右脚,转过身去,对着庞谢一笑,说道:“等你很久了,还以为你吓得屁滚尿流不敢来了!” “你早知道我来了?”庞谢微微一怔。 “当然,无处不在的监控器可不是摆设,只是我没想到你会这么蠢,居然还敢出来,倒让我有点惊讶。”司马高说道。 “你以为呢?”庞谢问道。 “我还以为你早就跑了,这样我还能体会到追猎的乐趣,可惜可惜,就这么直接杀了你,一点乐趣都没有。”司马高说道。 “你一定能杀得了我吗?”庞谢笑道。 “开什么玩笑?难道我杀你还会失手?”司马高故作惊讶地说道:“如今天地元气还没有恢复,各大传承的灵仙都缩在洞天福地里面,没事不会出来乱晃,而没有洞天福地的散修,又不可能修炼到灵仙的境界,顶多只能修炼到蜕凡境界顶峰而已。” “我已经是蜕凡境界的顶峰了,你在红尘之中修炼,最多跟我是同一境界,可是,我可是九姓十三宗的人,拥有强大的传承,你不过一个散修,凭什么跟我斗?更何况,你恐怕还没有我境界……” 司马高话说一半,猛然向前扑去,霎那之间,已冲到庞谢身前,一拳扬起,向庞谢面门击去。 若是离开长安府之前,庞谢还没炼化“弄丸”符文,尚未渡过“神经关”的时候,莫说是挡住这一击,只怕连看都看不到,速度之快,比当日李家灵仙一击也只略慢一筹。 时至今日,庞谢已非当日吴下阿蒙,扬起左手,向外一推,“嘭”的一记闷响,将司马高这一拳稳稳接住,不过,他虽然接住了这一拳,手心却是一疼,流下一丝殷红的血迹。 “咦!力气不小啊!” 司马高一声低吟,随即撤回右拳,一个闪身来到庞谢身后,双臂如捣蒜一般,眨眼之间,连续击出七八十拳,拳影重叠如暴风骤雨一般向庞谢涌去。 庞谢脚尖一点,飞身向后退出十多米远,闪过了司马高的拳山。 他有些不大明白,刚才明明接住了司马高的拳头,而且并不费力,为什么还会受伤,所以不敢硬接,打算弄明白再说。 不过,司马高身法极快,饶是庞谢闪得快,也挨了几拳,中拳之处,隐隐作痛,沁出一丝丝血迹。 司马高也没有继续追击,原地站在哪里,淡淡说道:“我还是高看你了,原来你才渡过二关而已!” 第三十章 反派死于话多(中) 庞谢默然不语,低头看自己的左手,只见掌心处皮开肉绽,血迹斑斑,轻轻握一握,就连骨头也有些隐隐作痛,心中殊为不解,因为刚才接司马高这一拳的时候,并未感觉到难以承受,甚至隐隐觉得司马高的力量并不如他,可是为什么他受伤不轻,司马高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怎么?想不明白吗?真是货真价实的散修,一点常识都没有!”司马高将庞谢的疑惑看在眼里,随口笑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力量并不下于你,而且也跟得上你的动作,不应该受伤才对。”庞谢并未发怒,反而向司马高诚心请教起来。 “哈哈,恐怕你只知道,蜕凡六关是对肌肉、神经、皮膜、五脏、骨骼和脑髓的强化,但并不知道这在战斗中意味着什么吧?”司马高说道。 “意味着什么?”庞谢问道。 “修行的事情可不是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蜕凡六关虽然只是最简单的修行,但是牵扯的方面还是很多,细说起来,可以说三天三夜,不过,我可以简单用几个属性来表示,所谓肌肉,代表的是力量,所谓神经,代表的是反应,所谓皮膜,代表的是防御,所谓五脏,代表的是生命,所谓骨骼,代表的是攻击,至于脑髓么,这个太复杂了,我现在就算说了,你也不明白的。” “这么说太空洞了,我用网络游戏里的数据做例子吧,假设一个人的基础属性是1,那就是说他的力量属性、反应速度、防御力、生命力、攻击力全都是1,如果他进入蜕凡境界的话,每渡过一关,就会有一项相应的数据飞涨,涨幅大概是十倍吧。” “要是我没猜错,你应该渡过了肌肉、神经两关了吧?换句话说,你这两方面的数据都经历过暴涨,所以你的属性应该是力量10,反应10,但是其他数据却没有任何变化,防御、生命和攻击都还是1。” “而我已经渡过五关,所有数据全部暴涨十倍,力量、反应、防御、生命、攻击五项数据全都是10,这样对比的话,你就算在某一项或者两项上可以跟我相提并论,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差我太远了,所以我可以利用属性碾压的优势,轻易击伤你,你却没法对我造成半点伤害。怎么样?我说的够清楚了吗?”司马高说道。 “说的很清楚。”庞谢点点头,说道“可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好心,肯告诉我这些。” “哈哈,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因为就算我告诉你,你也没法赢我啊,修行是实打实的事情,容不得半点虚妄,你就算现在明白了,难懂还能立即突破不成?我之所以告诉你,只是想让你在绝望中死去而已!”司马高大笑说道。 庞谢沉默片刻,忽然笑道:“我刚才是不是告诉过你,反派死于话多,我现在要把这句话再说一遍,因为我忽然想起,就算其他几样数据都不如你,但是一件优良的武器,却足以弥补你我之间的差距!” 说话之间,庞谢伸出右手,在腰间轻轻一点,“噌”的一声,抽出一把雪亮长刀来。 这柄刀薄如宣纸,透若冰凌,迎风一抖,刀身乱颤,折射而出的刀光,洒满整间屋子,正是龙披坤噶临死前留下的缅刀。 …… “有点意思!” 司马高轻笑一声,脚下骤然发力,身子向前一蹿,瞬间冲到庞谢身前不足两米处,右手两指猛然探出,直奔庞谢双眼。 庞谢面色如古井不波,手腕一抖,长刀横斩而出,锋锐的刀尖划出一道绚烂的圆弧,要将司马高拦腰砍做两截。 这一刀后发先至,不等司马高得手,便要先砍到他身上! 司马高绝非庸手,猛一塌腰,身子向下一伏,便从长刀下方蹿过,紧接着,左手猛然按在地上,借着这股冲劲,身子一横,两脚离地,一起向庞谢踢去,一脚蹬向胯下,一脚蹬向腰间。 他竟在电光火石之间变幻招式,由“二龙抢珠”化作“豹子出林腿”,这两脚若是蹬上,必定是骨断筋折的下场,只怕庞谢不死也要重伤。 庞谢面色一寒,双腿猛地往下一蹬,身形骤然拔高,高高跃在半空,随即双手握刀,用力向下一劈,长刀化圆,皎如明月,带着无穷杀气向司马高滚去! 司马高再想变招已来不及,只能借着双腿向前蹬的势头,双臂一起使劲,继续向前发力,身法骤然加快三分,险险从刀锋前方逃过,逃过一刀之苦。 一刀无功,一刀再至! 庞谢见司马高躲过这一刀,虽然觉得可惜,但也毫无沮丧之意,身子向下一落,擎刀在手,转身就剁,出手又是一刀! 司马高堪堪闪过上一刀,这才站起身形,还来不及缓一口气,这一刀便到了头顶,眼看已经来不及闪躲,难免挨上一刀。 就在这生死关头,司马高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奇怪的笑容,右手探出双指,骤然向刀锋抓去,只听“嗤”的一声轻响,竟将刀锋紧紧捏住,再也砍不下去。 “逗你玩!开心吗?真当一把破铜烂铁就能砍得动我?你以为你拿的是法器么?”司马高大笑说道,笑的眉毛都抖了起来,显然心中畅快之极。 庞谢先是一怔,随即也露出笑容,淡淡说道:“我可从没这么想过,因为” 话音未落,左手紧握成拳,用尽全身膂力,猛然向前捣出,力量之大,速度之快,竟在空气中拉出一道白气,发出“嗡嗡”的闷响。 嘭! 这一拳正中司马高的腹部,司马高哼也没哼一声,身子骤然向后飞去,飞出二十多米,直直撞在大厅后面的墙上,就连混凝土墙壁也撞塌了半截。 直到此刻,庞谢才说出下半句话来:“按照你的算法,我的力量可不止区区10点,真正可以属性碾压的是我而不是你!” 他有“大力”神通在身,一身力量岂是蜕凡六关所能局限,不但超越了常人的极限,甚至超越了蜕凡境中修士的极限! 第三十一章 反派死于话多(下) 谁也没有想到,庞谢竟能打出如此惊天一击,径直将司马高一拳击飞,打得生死不知。 当然,庞谢自己毫不意外,因为他心知肚明,自己能渡过肌肉关,并不是靠灵气浸润,而是依仗“大力”神通。 这门神通不但将他一身肌肉进行了强化,更重要的是,对他一身肌肉进行了彻底的改造,每一根肌肉纤维都分裂五次,由1根分裂成32根,只是分裂后的肌肉纤维虽然密度极大,体积却没怎么增加,又如钢丝般拧成一股,所以从外表才看不出来。 事实上,仅从肌肉来说,他已是货真价实的非人,力量极限远远超过渡过“肌肉关”的寻常修士,之前,他与黑龙谷中的老邱,桃花教中的贺奇交手时,就已经发现了这件事,今天在司马高身上只是再次做个验证。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一拳击飞司马高,庞谢半点也不迟疑,大步追到司马高身前,手腕一抖,横刀一砍,正斩在司马高脖颈之间。 “噌”的一声,锋锐的刀锋划过肌肤,稍微陷进去半分,随即又微微弹开,竟没能真正砍进去,顺着司马高的肩膀滑到一旁,就好像砍在一件极为柔韧的鳞甲上面。 庞谢不由一怔,低头细看,只见司马高的脖子上多了一道白印,就好像平常人被木板刮到一样,虽然有些变化,却没有真正受伤。 庞谢念头一转,心中顿时明白,司马高已经渡过蜕凡前五关,肌肤经过全面强化,变得柔韧坚固,不是普通兵器能伤的了得。 庞谢略一踌躇,手腕一递,长刀再次挥出,这次不再砍司马高的脖子,一点刀尖如刺,直接扎向司马高的双眼,心中暗道,任你修为再高,总不能把一双眼睛炼成火眼金睛吧? 可惜就在他略微踌躇的功夫,司马高已经恢复清醒,见庞谢刀尖刺到,连忙歪了歪头,庞谢一刀刺空,从他耳边扎过。 司马高侥幸逃过一劫,知道庞谢有了准备,下次必然不会刺空,当下连滚带爬,不顾五脏六腑的伤势,就地滚了几圈,滚到庞谢周身数米之外。 庞谢轻笑一声,身形一转,飞身就要追砍。 “且慢!”司马高惊慌失措大声喊道:“你不能杀我!” “你能杀我?我就不能杀你?这是什么道理?”庞谢微微冷笑,嘴里与司马高说着,手下也毫不迟疑,大步向前冲去,一柄缅刀运转如电,如同灵蛇一般蹿起,不断向他双眼扑击。 “我是司马家的人,你要杀了我,天下之大没人救得了你!”司马高见刀锋袭来,还想再躲,只是他身受重伤,稍微一动,就感觉五脏六腑如一把把小刀乱扎一样,疼的动弹不得。 以他与庞谢间的力量差距,能够挨庞谢一拳不死,没有被生生轰爆,已经算他基础扎实,五脏六腑锻炼的好,生机强大,非他人可比,但是还想再动,那是做梦。 “司马家有什么杀不得的?凌霄殿都有人挑过,难道你们司马家比神宵天庭还厉害?”庞谢轻笑说道。 “我们司马家是当今天下九姓十三宗之一,杀了我必有灵仙杀你!你一个小小散修,又能躲到哪里去?”司马高连声喊道。 “巧了!前几天,我刚杀了一个姓李的,据说也是九姓十三宗之一,还跟他们家灵仙照过面,这不还活这么。”庞谢笑着说道,手中长刀丝毫不慢。 “你!” 刀锋就在眼前三寸,并无丝毫停滞,司马高见威胁无用,身体又挪移不动,闪躲不得,一双眼睛势难保住,急的大汗淋漓。 “捂住眼睛!”司马高没想到办法,在一旁观战的司马进却替他想了个主意。 司马高得到提醒,连忙伸出双手,捂在眼睛上面。 噌! 一刀刺在手背,刀锋勉强划开一道白印,随即弯成弧形,再也刺不进去。 司马高这应对方式虽然不大好看,但却很有效果,庞谢一刀不中,接连又刺了几刀,都被他手指挡住,刺不进去。 …… “住手!”司马高连续挨了几刀,虽然没有受伤,但却痛彻心扉,他毕竟不是得道真仙,还是肉体凡胎,十根手指虽没有被砍断,却受了暗伤。 “啧、啧,真够结实的!” 庞谢也看出来了,司马高这样防守不是长久之计,时间一长必然失手,所以一点也不着急,一刀一刀,徐徐刺出,连续数刀砍在一个位置,口中淡淡说道:“你刚才对付铁行云的时候,好像没有住手的意思吧?” “是他要来杀我,我才……” “开什么玩笑,他为什么杀你,你心里没点数吗?” “我……你不要逼我!你要再不住手,我就算拼着道基全毁,也要杀了你!”司马高暴怒喊道。 “道基全毁?”庞谢微微皱眉,说道:“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好像在那听过?” 不过,他说话归说话,手上却没停,反而趁着司马高张口的机会,刀锋一转,一刀刺进司马高嘴里。 咔! 司马高猛一闭嘴,上下两排白森森的牙齿,狠狠将庞谢手中缅刀咬住。 缅刀虽然锋锐,但却不够坚硬,向前稍微一刺,就被牙齿顶住,反而弯曲起来。 庞谢一拍脑袋,说道:“倒是忘了,牙齿也是骨骼的一种。” 司马高咬紧牙关,这才有了喘息之机,恨恨地放下双手,刀锋已经被他咬住,自然不必再用双手护住眼睛。 庞谢一笑,右手继续握住刀柄,左手再次握拳,说道:“看来还是得靠拳头解决问题!” 司马高眼睛瞪得赤红,死死盯住庞谢,想要张口骂上两句,却又张不开口,眼见庞谢握拳要打,右手猛然撕开上衣,露出赤裸着的上身来。 就在司马高的脖子上,挂了一个黄澄澄的金属吊坠,是一个约莫三寸长短的小小铜棒,一头圆一头尖,上面刻着龙纹,还套着三个小小的金圈,用黑色麻绳穿在一起。 司马高用力一撕,将吊坠从麻绳上撕下,随即用力握住铜棒,反手一扎,将尖锐的一头深深扎入小腹丹田,刚才在缅刀锋锐面前表现的坚韧无比的肌肤,在这跟铜棒面前,就好像纸糊的一般,随意就被戳破。 庞谢见此情景,面色不由一沉,司马高果然是有压箱底的本事,只是看他竟不惜为此毁去丹田,自废一身修为,恐怕这手段不易应付! 第三十二章 遁龙桩 司马高情急拼命,将一根三寸长短的铜棒狠狠扎入丹田,一举搅乱了丹田之中的灵气漩涡。 霎时间,灵气漩涡不稳,这就好像正在烧水的锅炉,突然被人捅了一个大洞一样,聚集在其中的灵气顿时沸腾起来,眼看就要爆发,而灵气漩涡若是爆发,威力要比锅炉强十倍不止。 对于低阶修士来说,丹田之中的灵气漩涡,乃是一身修为的根本,是全身灵气汇聚之处,若是直接爆发,往往可以发挥出比本人强出十倍的威力来。 只是灵气漩涡实在太过重要,又实在太过脆弱,若是稍有不慎,轻则修为大损,重则身死当场,平常就算是与人动手,也是从灵气漩涡中徐徐抽取灵气,万没有直接爆发灵气漩涡的做法。 就算是邪魔外道中,有几门直接催动灵气漩涡的法门,也是经过无数才智之士推敲而成,不知耗费多少人命的成果,万不是这样粗暴使用的。 这样使用的结果,只能是爆体而亡,没有任何侥幸的余地。 庞谢面色一变,还以为司马高要引爆丹田灵气,与他同归于尽,连忙放开手中缅刀,足尖一点,脚下发力,飞身向后纵出十多米去。 不料,就在他跃出之后,司马高丹田之中的灵气漩涡,猛然停止沸腾,当然,并不是说他的灵气漩涡恢复了正常,而是所有的灵气,都被司马高手中那个三寸长短的铜棒吸走了。 庞谢面色再变,他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恐怕这根铜棒是件厉害法器,只是催动铜棒时,需要的灵气太多,司马高无法提供,这才一直没有使用这件法器,刚才被他逼到绝境,情非得已之下,才引爆灵气漩涡,以丹田之中的灵气直接催动这件法器。 若真是这样,这件法器的威力恐怕不可小觑! 随着灵气的注入,这根小小的铜棒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嗖”的一声凌空飞起,横在空中,迎风便长,霎时间,从三寸长短,一分粗细的小小铜棒,变成一丈多高,碗口粗细的铜柱,上面套着的三个金灿灿的圈子,也都随之变大。 铜柱涨到一丈粗细之后,猛然间向下坠去,尖的一头深深扎入地面,圆的一头则立在上面,泛出幽幽黄光,上面刻着的龙纹,也好像活了一般,在铜柱上四处游走。 “小子,你真是害死我了,就常常我这根‘遁龙桩’的威力吧!”司马高恨恨说道。 说完,他一招右手,铜柱上面套着的三个金圈随之飞起,盘旋在半空之中,发出“嗡嗡”的声音,绕在庞谢左右,忽大忽小,忽远忽近。 “遁龙桩?”庞谢微微一怔。 他对这个名字倒不陌生,传说中,这是托塔李天王座下大太子——金吒的法宝,这位仁兄本是阐教出身,后来随了师父文殊广法天尊一起拜入佛门。 这位文殊广法天尊就是后世赫赫有名的文殊菩萨,金吒也成了佛门五大明王之一的军荼利明王,又称甘露明王。 若真是这位大神的法宝,庞谢莫说对敌,只怕逃命也是一种奢望,甚至不说是他,就算当年对他有点化之恩的白素贞,在这位大神之前也没有半点逃命的机会。 可是,这样一位大神的法宝,岂是随随便便一位凡间修士拿得出来的? …… 庞谢想到这里,不由笑道:“开玩笑吧,你要是拿得出甘露明王的遁龙桩,我还扔的出燃灯道人的定海珠呢!” 司马高喘了口气,说道:“小子,你不要卖狂,我这虽然不是原版法宝,但也是采集五金之英,元磁神铁熔炼而成的法器,也有那件法宝的几分颜色,我今天就让你瞧瞧,九姓十三宗的修士与散修有什么不同!” 说完之句话,司马高再次挥手,浮在空中的三道金圈骤然加速,一起向庞谢击去,速度快若闪电,在空中留下一道道金色光影。 庞谢身子一晃,闪过第一道金圈,随即向下一蹲,又躲过第二道金圈,只是三道金圈连环出击,无论如何也躲不过第三道金圈,只能硬着头皮用手一挡。 只听“砰”的一声,这道金圈便被庞谢轻易震开。 三道金圈袭来,其中两道被他躲开,剩下一道则被他荡开,一击无功,“嗡嗡”几声,在空中略微盘旋一阵,再次向庞谢袭来,依旧是连环三击。 庞谢这次有了经验,左躲右闪,轻易接下金圈的再次攻击,三道金圈则不屈不挠,略微盘旋一下,便又重新来袭,连绵不断,无休无止。 庞谢连连闪躲,心中有些诧异,倒不是因为这件法器的威力强,而是因为这件法器居然出乎意料的弱。 三道金圈的力量虽然不小,但也不算太大,只比渡过肌肉关的修士力气稍大一些,对他并不能造成任何威胁。 他现在虽然只挨打不还手,那是因为他正面硬接金圈的攻击,若是他换个战术,直接去对付司马高,恐怕很容易得手,到时候操纵金圈的人死了,金圈也没什么用。 这么说来,这件遁龙桩也就平平而已,只是司马高不惜拼命,催发的一件法器,难道真的会这么差么? 庞谢略一踌躇,把这个想法抛到脑后,无论这件法器是强是弱,还是快点结束战斗的好,否则拖得久了,反而容易生变。 想到这里,庞谢决定不再跟金圈纠缠,猛然发力,连续三击,将三道金圈震开,随即身形一转,飞速向司马高纵去,握紧拳头,直逼小腹,要给他一个了解。 司马高见庞谢冲来,竟然丝毫也不慌乱,微微冷笑几声,左手一招,只听“嗡嗡”几声闷响,立在地上的铜柱骤然放出五色毫光。 庞谢被这毫光一照,顿时觉得身法一窒,身不由己的向铜柱靠近,竟被铜柱吸了过去。 “哈哈,真不知道你是聪明,还是傻呢,我都告诉你这件法器叫遁龙桩了,你居然还把全部心思放在那三个圈子上,你就没想过这件法器为什么叫遁龙桩吗?”司马高大笑说道,笑声之中有说不出的阴毒。 他为了催动遁龙桩,不惜自毁丹田,就算日后侥幸找到灵药救治,也要从头再来,想修到今时今日的境界,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对他来说,庞谢是堪比杀父夺妻的大仇人,一想到能把庞谢擒下,心中不禁感到快意无比! 第三十三章 死于话多 直到此刻,这件仿制自遁龙桩的法器,才显露出真正的威力来,五色毫光照耀之下,庞谢身不由己的向铜柱靠近。 他虽不知被吸到铜柱跟前,会有什么后果,但也知道绝不会是什么好事,得想法停下才行,连忙用力跺了两脚,在地上踩出两个深坑来,试图借此缓住身形,不料,铜柱的吸力越来越大,硬生生的拽住他,在地上犁出两道深达数尺的沟来。 一寸寸接近铜柱,庞谢不由眉头大皱,想了几个办法,却都没什么效果。 “哈哈,就凭你也想对抗这件法器,你知道当初为了炼这件法器,耗费了多少元磁神铁吗?”司马高看到庞谢无计可施大声笑道。 “元磁神铁?莫非这根柱子能催发出元磁之力?”庞谢沉声问道。 “你猜得不错,不过没有奖励!”司马高大笑说道。 庞谢沉默下来,用力挣扎了几下,还是没有效果,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吸到铜柱跟前,感觉吸力越来越大,连忙伸出右手,按在铜柱上面,仗着臂力强劲,勉强对抗吸力。 又过了几秒钟,庞谢觉得吸力越来越大,右臂隐隐作痛,臂骨微微弯曲,有些将要折断的意思,连忙伸出右脚,蹬在铜柱上面,这才分担了一些压力。 “嘿嘿,不错啊!”司马高冷笑几声,右手一挥,“嗡”的一声响,三道金圈接踵而至,如闪电一般,连环不断向庞谢袭去。 庞谢一手一脚被铜柱吸住,没有办法闪避,只能握紧左拳,“砰!砰!砰!”连续打出三拳,震开三道金圈。 三道金圈被他弹开,在空中一个盘旋,“嗡嗡”几声闷响,再次冲了过来,继续向庞谢击去。 庞谢看着金圈,嘴里念念叨叨,似乎在咒骂什么,可是声音太小,除了他自己以往,别人都听不清楚。 “呵呵,还挺厉害啊,这都能撑下来!那就趁还能动,赶紧多动几下吧!什么时候扛不住了,身子往柱子上一贴,三道金圈再一套,一道套手,一道套脚,一道套腰,到时候你想动也难,只怕憋的难受!不过没关系,我会给你用足三千刀的鱼鳞剐,让你爽到极点!”司马高说到兴奋处,眼里冒出光来,看来确实是恨疯了庞谢。 庞谢也不理他,嘴里念念叨叨的同时,用心抵抗金圈的攻势。 “着!” 司马高忽然大吼一声,三道金圈闻声而动,速度、力量骤然增强几分,猛然向庞谢击去。 庞谢措手不及,连忙挥拳去挡,虽然拨开了两道圈子,却被最后一道打在腰上,不由得立足不稳,一个踉跄退了半步,正好贴在铜柱上面。 “哈哈!” 司马高见庞谢被柱子吸住,丝毫动弹不得,不由大喜过望,再次挥舞右臂,操纵盘旋在空中的三道金圈,只听“嗡嗡”几声,三道金圈分开,呈品字形,由三个方向,一起向庞谢袭去。 庞谢整个后背都贴在铜柱上,右臂也被柱子吸住,闪避不开,只能握紧左拳,用力砸中其中一道金圈,却被另外两道砸在左臂上,砸的皮开肉绽,鲜血直流,再也抵抗不住铜柱的吸力,同样被铜柱紧紧吸住。 此刻,庞谢浑身上下都被铜柱紧紧吸住,再无反抗之力。 …… 司马高见庞谢无计可施,于是轻轻挥手,止住三道金圈的攻势,来到庞谢身前两米处,微微冷笑一声,转头对司马进喊道:“小五,有刀子吗?” 司马进忙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用力扔了过来。 司马高接过匕首,略微凑近了一点,把匕首轻轻一递,顶在庞谢喉头,说道:“你说我要不要一刀割断你的气管?到时候鲜血溢出,会堵住气管,你就会缺氧而死?” 庞谢眨了眨眼睛,没有说什么,只是嘴唇微微颤抖,似乎还在念叨什么。 “不行,这样太便宜你了,还是割足三千刀吧,把你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才能消我心头之恨!”司马高冷声说道。 庞谢面色不变,只是垂下双眼不去看他。 “这就怕了?这只是小儿科而已,要不要我把你头皮割开,在里面灌上水银,到时候你就会觉得浑身发痒,忍不住想要从水银里挣脱出来,万一你挣脱成功了,就会发现你完完整整的脱下自己一层皮!”司马高阴阴说道。 他说这些话时,手中匕首随着话语描述的部位不断游走,不要说是庞谢,就算是在一旁围观的王卓越,都觉得打心底里冒出一股凉气来,冷得瑟瑟发抖。 庞谢低下头去,不再理他,嘴唇也不再颤抖,似乎连骂人的力气也没有了。 “怎么不说话?老子还有十七八招没用出来呢,你要是怕了就赶快求饶,老子就大发慈悲,把你剁碎了喂狗,省得你活受罪!”司马高喊道。 等他说完这句话,庞谢忽然抬起头来,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其实我不是不想说话,只是反派往往死于话多,我怕说的多了,成了该死的反派。” “你还敢……”司马高见庞谢还敢反驳,顿时大怒。 不料,还不等司马高说完,他就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 庞谢向前跨了一步,悠然从铜柱上离开,随即狠狠一拳,正打在司马高肚子上。 司马高脸色一白,不由得张大嘴巴,大声喊道:“你怎么能……”。 “你猜!” 庞谢没有给他继续说下去的机会,紧接着一拳,狠狠打在司马高的喉咙上,把他后半句话话,打回肚子里。 司马高本来就受伤不轻,又挨了这两拳,五脏六腑的伤势一起爆发出来,连挥手格挡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站在那里,听任庞谢攻击。 庞谢也不客气,一拳接着一拳,连续打了三四十拳才住手,等他停下的时候,司马高已经七窍流血,永远失去了呼吸。 “啧啧,我说过多少次了,反派死于话多,你怎么就不听呢?”庞谢摇头说道。 说完,他转头对司马进和王卓越说道:“告诉我越青颜在哪里,我只给你一次机会!” 越青颜身上虽然有定位器,但是精确度实在太低,只能确定一个大概范围,这么大一座园区,想找一个人并不容易,若是花的时间太多,只怕迟则生变。 司马进面色一沉,眼中露出一丝狠色,回头瞧了王卓越一眼,见他依旧是一份懵懵懂懂的样子,于是扬起左手,反手一掌劈在他脖子上,将他一掌劈死,转身对庞谢说道:“越青颜在的地方很难找,只有我知道她在哪,你答应不杀我,我就告诉你她在哪里!” 第三十四章 活命 司马进为人狠绝,为了多一份活命机会,竟然狠下杀手,先一步干掉王卓越。 庞谢看在眼里,带着几分厌恶,说道:“足下未免太狠了,竟然对自己人也下的去手!” 司马进冷笑说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要是落到我这种地步,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庞谢微微摇头:“那可未必,你虽然够狠,却不够聪明,你真以为除了你俩就没人知道了?” “嗯!司马进脸色一白,忽然想起什么。 庞谢抬头,对着楼上阴影处,说道:“足下还不下来,是想让我请你吗?” 话音未落,一个人影从楼上阴暗处慢慢走了出来,正是司马进的头号手下灰狼。 “我不是你让你守着越青颜吗?你跑出来干什么!”司马进大怒,灰狼的出现让庞谢多了一个选择,也让他少了一份活命的机会。 “五公子,我也不想过来,可是连四叔都挡不住他,我要是守在哪里,待会这位仁兄过去,恐怕就是我的死期了。”灰狼一脸无奈。 “你!”司马进恨恨地咬了咬牙。 “这位兄弟,你要是肯放过公子和我,我们一定会把越小姐安然无恙的送回去。”灰狼没有再跟司马进争论,转头对说道。 司马进听到灰狼的话,才稍稍缓了口气。 庞谢一笑,微微摇头,说道:“我也不瞒你,只要你配合,我就放过你,但必须杀死他。” “啊?”灰狼轻呼一声,也不知道是惊讶,还是欣喜。 “为什么?”司马进大声喊道。 庞谢转头说道:“以足下的机敏,还需要我解释吗?你背靠九姓十三宗之一的司马家,若是放你回去,日后随便来一位灵仙,我就挡不住,难道我还要放虎归山不成?” “那他呢?他也是我们司马家的家将!”司马进喊道。 “他毕竟只是个小人物,我自然有办法让他把这件事瞒下来。”庞谢说道。 司马进面露不甘之色,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却没有多说什么,他以己度人,若是把他放在庞谢的位置,万万不会放过他自己的,再怎么求人也不会手软,再多说也没有意义。 “灰狼,准备动手,咱们跟他拼了!”司马进沉默几秒,眼中露出一丝狠色,回头对灰狼说道。 灰狼眼中露出一丝诧异之色,不但没有动手的意思,反而向后退了几步,离司马进和庞谢都远了些。 “你这是干什么?”司马进怒道。 灰狼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叹了口气,说道:“五公子,我跟了你多少年?你心里怎么想的,我难道会不知道?你是真的想拼命吗?你是想让我去跟他拼命吧?只要我被他杀了,你……” 灰狼没有继续再说下去,但他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 司马进被他说破心事,脸色变了一变,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是我司马家的人,主忧臣辱,主辱臣死的道理都忘了?还是说你要背叛我司马家?” “五公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话你刚说过。”灰狼低头说道。 …… 就在司马进和灰狼争论的时候,庞谢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表,说道:“时间不早了,还是送你上路吧!” 说话之间,他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碎石,司马进虽然也是司马家的子弟,却没什么修为,甚至还不如灰狼,一块飞石足以要他性命。 “不要!”司马进大为着急,知道自己性命就在顷刻,大声喊道:“你先不要动手,咱们做个交易!我用一个秘密,换我一条性命,我保证你会喜欢这个秘密的!” 庞谢一怔,缓下手中动作,问道:“什么秘密?” “在这座大老爷山里,有一座修行人留下的洞府,我们花了很大力气才找到的,你要是饶我一命,我就把洞府的位置告诉你!”司马进大声说道。 “开什么玩笑,真想活命的话,就换个秘密吧,这个谎未免破绽太多!”庞谢想也没想,不屑说道。 “我说的是真的!”司马进连忙说道。 “要真有这么一座洞府,你们不早就应该挖了么?还能等到我来?”庞谢说道。 “没这么容易,现在天地元气衰微,没法从元气走向上判断洞府的精确位置,只能派人在山里慢慢找,前两天才找到的,还没来得及开启。”司马进说道。 “哦?” “我说的是真的,要不然我为什么派灰狼去绑架越青颜?就凭这座铜矿,还不至于让我费这么大的功夫!我是担心事情闹大,影响到洞府的挖掘,才这么做的!”司马进说道。 “五公子说的是真的。”灰狼插话说道。 “那你知道洞府在哪里么?”庞谢饶有兴致的问道。 司马进顿时脸色一白,转头瞪着灰狼。 灰狼摇摇头:“这种机密不是我能知道的,只有司马家的嫡系子弟才知道。” 听到灰狼这么说,司马进才松了一口气。 “算了,能把洞府开到这种荒山野岭,想必也不是什么高手,留不下多少好东西,为这点东西惹来司马家的追杀,实在太不划算了。”庞谢思索片刻,拒绝了司马进的提议。 “你这么想可错了,这里是地灵门最后一任门主‘沧海寻针’顾九霄的坐化之处,除了顾九霄随身法器以外,还藏有地灵门千年秘传的《点青录》,记载着神州大地三百六十处灵穴!这东西对我来说重要,但对你这种散修来说,作用可太大了,只要想法刺激灵穴爆发,短时间内足以当做洞天福地使用!”司马进为求活命,将他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甚至添油加醋,把可能存在的东西,说的言之凿凿。 庞谢听完,沉默片刻,说道:“好吧,我答应这幢交易了,这样吧,你说出洞府的位置,我就放你离去!” “怎么保证?”司马进问道。 “你我一起发下道心之誓,若是违反约定,修为不得寸进,!”庞谢说道。 道心之誓,乃是修行人以自身道路为约,发下的一种誓言,当然,并不是不能违反,只是违反誓言之人,日后修行困难何止十倍,简直不可能再有进步。 说出这个提议的时候,庞谢眼睛眨也不眨,定睛看着司马进,似乎在观察什么。 “那好!就这么定了!”司马进没有丝毫犹豫,当即点头答应。 庞谢默默的看了他一眼,同样点了点头。 第三十五章 自食其果 庞谢和司马进约好之后,两人一起发下誓言。 接下来,司马进便将洞府的详细位置说了出来,说完之后,冷冷说道:“该说的我已经说了,你也该放我走了吧?” 庞谢却没有同意,而是摇了摇头,说道:“我给过你机会的,可惜你没有抓住,那我只能不客气了!” 司马进面色大变:“什么?你要反悔?就不怕日后修为无法进步吗?”眼珠一转,接着又说道:“你还没见到越青颜呢,你要是对我反悔,灰狼还能把越青颜在哪里告诉你吗?” “我可不是反悔,是你自食其果。”庞谢缓缓说道:“你今年已经二十多岁了吧,身为司马家的子弟,直到现在还是这种水准,只怕没什么修行的天赋,日后也不会踏上修行之路。” “对你来说,发不发道心之誓,又有什么区别?我刚才提议发下道心之誓,只是想试试你,有没有交易的诚意,可是测试的结果是,你根本没有诚意,只是想糊弄过去而已。” “你!”司马进面色阴沉如水,庞谢说的不错,以他的天赋,这辈子都不可能踏上修行之路,就算发下道心之誓,也没什么制约,他本以为庞谢忽视了这一点,没想到反而庞谢设下的思维陷阱。 “你不仁在先,就不要怪我不义在后了。” “即使如此,你也发现道心之誓了,难道你要破誓吗?” “开什么玩笑,我可没说要反悔,不过,我刚才发誓的时候,只是答应放你走,可没答应不动手!” 庞谢说完,身形一晃,闪到司马进身后,回手便是一指,向他脑后玉枕穴点去。 司马进只觉眼前一花,紧接着,便是脑后一疼,直接晕了过去。 过了几分钟,庞谢一指点在司马进太阳穴上,稍一发力,将司马进震醒。 司马进醒来之后,茫然得看着眼前的庞谢,问道:“你是什么人?” 庞谢一笑,说道:“你不要关心我是什么,你先想想你是什么人。” “我…”司马进刚刚吐出一个字,脸上忽然露出痛苦不堪的表情,整个人蜷缩在一起,拼命的撕扯着头发,发出痛苦的吼声。 庞谢不愿听司马进多喊,一指点在他额前,“扑通”一声,司马进再次晕了过去,摔倒在地上。 “五公子这是怎么了?”灰狼看在眼里,惊恐的问道。 “失忆了。”庞谢随口说道,他有“医药”神通在身,对人体的了解已经到了入微的地步,震伤大脑,消减记忆,不过小事而已。 只是大脑是人身最为精密的器官,稍不留神就会损伤,所以他从未试过而已,不过,司马进不是什么好人,在他身上试验,就算出了什么岔子,也是他活该。 “你要是也打算这样对付我,那还是杀了我的好!”灰狼面色大变。 庞谢一笑说道:“你放心吧,我还要你帮忙消除后患,让司马家不再追我,又怎么可能让你失忆?” “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消除痕迹?”灰狼问道。 “首先,这是我饶过你的条件之一,其次,日后我要是被抓了,就说是你勾结我杀的他们。你去春明府见我,是众人皆知的事情,如果是我杀的他们,又偏偏放过你,你猜司马家的人会怎么想?”庞谢笑道。 灰狼长叹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庞谢先以“医药”神通,将铁行云的伤势稳定下来,至于下一步的治疗,还得有药草配合。 铁行云挨了司马高的两下重击,血脉爆发的后遗症显露出来,不但血脉爆发时产生的种种异状全都消失不见,就连身体比平常也虚了很多。 庞谢让灰狼找了辆车,把铁行云放在车里。然后让灰狼带着他去找越青颜。 两人东侧副楼的一间密室找到越青颜,地方很难找,若不是有灰狼带路,找到这里恐怕还真需要一番功夫。 越青颜比绝大多数人心里素质都要好的多,就算是被人绑架,也没有丝毫害怕,神经粗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一路上的表现,就算灰狼也自叹弗如。 时值午夜,越青颜早已熟睡,对被绑架这件事毫不在意,倒是庞谢忽然闯进卧室,吓了她一大跳。 不过,在她看清楚是庞谢之后,又恢复了平静,打着哈欠让庞谢先出去。 等到她穿好衣服之后,三人一起下楼。 直到越青颜看见身负重伤的铁行云的时候,这才第一次动容,难过的落下泪来,在庞谢再三保证,铁行云没事之后,这才放心。 接下来,越青颜驾车,连夜带铁行云回春明府就医,庞谢则推说在这边还有些首尾要打理。 越青颜为人极有决断,也不多说什么,转身上车,带着铁行云离开这里。 庞谢目送两人离开之后,这才回头继续盘问灰狼,老爷山中洞府的事情。 灰狼为求活命,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洞府的事情虽然知道的不多,但还是告诉了庞谢一件极重要的情报。 最近一段时间,司马家先后有十多名修士来到这里,其中两名与司马高同辈,都是渡过蜕凡五关的修士,另外一些则小了一辈,初入蜕凡境界到蜕凡一二关都有。 这些人之前都在,从昨天下午,陆续离开这里,由此推断,洞府开启就在眼前。 庞谢弄明白司马家在此处的底细之后,又向灰狼要了些装备,机枪、手雷、子弹、炸药之类。这些武器对修行人的威胁虽然不大,但用的好了,还是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他虽然赢了司马高,但却是侥幸,并不会因此小看司马家的其他人。 当时,司马高催动遁龙桩,一度将他逼入绝境,多亏司马高话多,无意中说出遁龙桩用的是元磁之力。 庞谢这才念动加持“气禁”神通的密咒,禁绝元磁之力对他的影响,从而一举翻盘。 这门“气禁”神通是他献祭巨蟒蛇胆得来的,虽然神奇,可以禁绝某一类物品对他的伤害,但缺点也很明显,必须提前加持密咒,才能起到效果。 这次若不是司马高实在话多,拖延时间太长,他也没机会念完密咒,第一次发挥神通的作用,由此可见,言多必失。 就在庞谢走后,灰狼重新回到大厅,面沉如水地看着地上的司马进,许久之后,找到一把机枪,向司马进扫了一梭子弹,直到他死的不能再死,才长出一口气,说道:“五公子,你不要怪我,司马家秘术极多,说不定就有令你复原的法子,恐怕你复原之后,第一个要杀的不是那小子,而是我吧?当然,这种能让你恢复的法子,或许有,或许没有,但是我赌不起!” 第三十六章 少年 夜色茫茫,山风如刀。 庞谢离开“老王集团”之后,独自前往老爷山深处,那里有地灵门最后一任掌门“沧海寻针”顾九霄坐化时的洞府。 以庞谢的修为,翻身越岭如履平地,几十里路程不在话下,只是司马进等人为了保密,所有物资全部空运,没有开辟道路,倒是不大好找。 庞谢足足在山里找了大半夜,才找到洞府的准确位置,等他来到洞府门前时,洞门早已打开,司马家的人也都不见踪影,看样子都已经进去了。 庞谢来到洞府门前,细细观察起来,没有立即进去,且不说司马家的人不易对付,洞府本身恐怕也是机关重重,不会不做任何防护。 这座洞府外面,原本有两扇一丈多高的青石门,是由厚逾一尺的青金石制成,坚固沉重到了极点,都已经被司马家的人破坏掉了,从中弄开一个一人多高的大洞,仔细嗅嗅,能在空气中嗅到一股炸药燃烧过味道,看样子是被炸开的。 两扇大门上面是一块石牌,刻着“地灵门”三个大字。 庞谢来到洞前,仔细听了许久,除了风声之外,再没有其他声音,猜测要么是洞府太深,里面的声音传不出来,要么是里面还有石门,阻断了声音的传播。 听了一会,听不到里面的动静,庞谢决定进去看看,如果有什么问题,随时抽身离去。 庞谢顺着青石门上的大洞爬了进去,洞里面很宽敞,足有一丈多高,宽也有两丈左右,四面都是石壁,看来是硬生生挖空山腹修成的,左右两边每隔几米,就有黑色石柱支撑,上面刻着盘龙,栩栩如生,雕工极好。 庞谢顺着这条石道一路往前,足足走了一分多钟,越走越是心惊,以他的脚程,虽是加紧小心,走的慢了一点,但也走出七八百米去,这条石道又是人工开凿,并非天然形成,看来当初绝对是个大工程,绝非小门小派所能建成,可是为何从没听人说过这地灵门? 又走了一两百米,前方转过一道弯,眼前忽然出现一个石门,高矮材质与门口的石门一模一样,只是门上没有刻字,两边倒是刻着一幅楹联,上联写着“紫气冲天处”,下联写着“万木迎春时”,没有横批。 庞谢放轻脚步,缓步来到门前,附耳贴在门上,仔细听了听,里面依旧没有任何动静,犹豫片刻,轻轻一推,石门滑开一尺,露出一条缝隙来。 顺着缝隙瞧了一眼,只见里面一片漆黑,仗着目力好,勉强能看清是一条石道,并没有半个人影。 庞谢想了想,决定继续向前,于是闪身走进石道。 不料,他刚刚进入石道,身后的石门便无声无息的关掉了,紧接着,眼前猛然闪过一道烁目的白光。 庞谢只觉眼前一花,接着就晕了过去。 …… 阳春三月,百花盛开,一阵阵香气随风飘逸,屋里屋外都被香气浸透了。 “啊!” 一声惊呼,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猛然坐了起来,茫然得看着眼前的一切。 这少年坐在床上,之前应该是躺着,在床铺左侧的墙上有扇窗,窗户开着,和煦的阳光从外面照进来,照在窗下的几案上,几上没有放多文房四宝,只是放着一柄长剑,看到这柄长剑,少年心中忽然多了一丝熟悉的感觉。 少年坐了一阵,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来什么,于是决定出去看看,起身下床,双脚触地,顿觉一阵刺痛,看来已经有日子没下床了。 少年推门出屋,正看到在屋顶屋檐下,同样坐着一个少年,穿一身蓝色劲装,腰间悬着一口刀,嘴里叼着一根草,似乎正在发呆。 蓝衣少年听到身后有响动,回头一看,正看到这少年出门,不禁大喜过望,喊道:“二师兄,你总算醒了,太好了,你先休息一下,我这就去告诉师父!” 说完,蓝衣少年一道烟也似的跑了出去。 这少年呆了一阵,喃喃说道:“你叫我二师兄,难不成我姓猪不成?” 少年叹了口气,抬头看着院落,院子虽然不大,却收拾的很干净,东南角上种着一株桃树,正是桃花夭夭,灼灼其华的时节。 桃花树下是一口大缸,足有半人多高,院子其他几处角落,则种着青竹、寒梅之类,高矮错落,颇有雅致。 少年慢走两步,来到大缸前面,低头望去,只见缸里种着几株荷花,还养了三四尾锦鲤,优哉游哉,好不快活。 一阵清风吹过,荷叶随风摇开,水面映出一道人影来,这人目若点漆、唇红齿白,看起来颇为俊秀,两道剑眉斜飞入鬓,清秀之中又带有一丝英气,单以相貌而言,算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这人…这人…这不就是我吗? 少年只觉脑中响起一个惊雷,一大段记忆忽然冒了出来,顿时觉得头疼欲裂,疼的大汗漓淋,湿透一身衣衫,几乎站立不住,连忙用手撑住缸沿,才没有摔倒下去。 过了许久,少年觉得头痛渐轻,终于恢复过来,想起了以往的许多事情。 这少年名叫白城,乃是青州四大门派之一落英岛岛主方佩玉的亲传弟子,一套白羽剑法,已得岛主真传,使得是出神入化,一身破玉真气,更是炉火纯青,江湖上罕逢敌手,在青州武林算是名声显赫的后起之秀。 三个月前,白城随岛上的船队去扶桑国做一桩买卖,生意很顺利,算是赚了一笔,不料,船队回程的时候,遇到一伙东瀛海盗. 这伙海盗极难对付,人人凶悍不说,领头的大当家佐佐木希还是扶桑岛上第一道场——柳生道场的掌门,当代剑圣柳生择居的亲传弟子,只因犯下大错,这才叛门而出,纠结了一伙人,在海上当了海盗。 白城与这位佐佐木希算是棋逢对手,大战数百回合,才找了个破绽,一剑将他刺死,可是自身也受了重伤,被这位佐佐木希临死前的反扑击中,一脚正中后脑,就这晕了过去,直到今日才醒过来。 白城想到这里,不由耸然一惊,心道:“我是晕了多久,这才醒过来,还是赶快去找师父……” 就在他脑中转过这个念头的时候,大缸里养的一只螃蟹忽然浮了上来,蹬着八只脚,轻轻划动水面,与锦鲤嬉戏。 白城看到这只螃蟹,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愣了一愣,说道:“不对,我不是白城,我是庞谢才对!” 第三十七章 落英岛 少年扶着缸沿,静静站在那里,脑海之中一阵翻江倒海,两股完全不同的记忆同时涌现,让他感到痛苦不堪。 过了许久,少年眼神渐渐恢复清明,低低声音坚定说道:“我想清楚了,我是庞谢,不是白城,好险,好险!差点就忘了我是谁,怪了,我明明进的是地灵门的洞府,怎么会跑到这里?” 刚才两段记忆正面交锋,少年白城毕竟只有十六七岁,记忆也没有多少,庞谢却有八百多年的记忆,虽然有一部分时间在沉睡,但记忆总量要比白城多得多。 过了不久,庞谢的记忆就占了上风,渐渐将白城的记忆吞并,两股记忆合一之后,庞谢也趁势恢复了自身的意识,想起了自己本来的身份。 “难道又是幻境?不对,就算是幻境,顶多迷惑五感,不可能生造一段记忆来,难道是我穿越了?” 庞谢心中一动,连忙沉下心神,以内视之法观察自身,若是真的穿越了,第一要务当然是看看自己修为如何,身边有没有危险。 一番内视之后,庞谢脸色阴晴不定。 丹田之中,青色气旋已然消失不见,气旋之中的符文,更是消失的一个不剩,倒是一团极为精纯的内气盘踞在丹田之中,随着他的呼吸,不断鼓荡,吸取天地元气,一丝一丝增强。 庞谢知道,这团内气就是他这具身体苦修十余年的破玉真气,单论精纯程度来说,还要胜过他原本修行出来的青色气旋,这是因为白城所处的世界,天地元气的浓度比他之前所处的世界高得多。 庞谢感应到这团内气之后,依照破玉真气的运转法门,催动这团内气,只觉得内气流转过四肢百脉,所到之处,一片清凉,如臂使指,随心所欲,丝毫没有头一次使用的生涩。 不过,单独在体内运转,测不出威力来,庞谢又回到屋里,取出几案上的长剑,这柄剑是白城从小用惯了的,名为“北冥”,倒也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只是略微锋锐一些。 庞谢出了屋子,左右瞧瞧,正瞧见屋檐下面放了块三尺多长的青条石,于是运足内气,一剑刺了过去。 “嗤!” 庞谢一剑刺出,径直将青条石刺了个对穿,剑锋所到之处,石头断为两截,就好像纸糊的一样,感受不到丝毫阻力。 “这倒奇了!”庞谢微微一怔,按照白城的记忆,他往日虽然也能刺出青石,却要运足内力,而且费力不少,绝不会有这么轻松。 难道…… 庞谢沉默片刻,再次挥剑,削下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块来,左手捡起,五指轻轻一搓,石块顿时化为石粉,洒在院落当中。 庞谢见此情景,心中顿时高兴起来,原来他刚才揉搓石块的时候,没有运用丝毫内力,纯是靠肌肉的力量完成,能够搓石成粉,说明他虽然换了身体,但是依靠“大力”符文催发的一身神力犹存。 “二师兄!” 庞谢正在研究自家现在的修为,忽然听到喊声,回头一瞧,正是刚才离开院子的蓝衣少年,他刚才不认识这人,这会倒回忆起来了。 这少年姓李名寒山,是落英岛主方佩玉门下第七位弟子,也就是自己的七师弟,在门下众弟子中,与自己交情最好,难怪在他受伤之后,一直守在自家门前。 “七师弟,你回来了。”庞谢笑道。 “师兄,你看起来恢复的不错啊!”李寒山上下打量了庞谢几眼欢喜说道。 “还成吧,你跑这么急,是有什么事吗?” “二师兄,师父听说你醒了,让你赶快过去!” “好。”庞谢点点头,正好去瞧瞧这位便宜师父。 …… 两人一起离开小院,漫步向外面走去。 庞谢这才有机会查看四周的环境,他刚才虽然能翻看白城的记忆,但到底体会不深,跟实地走过还是差了不少。 落英岛虽然是青州四大门派之一,却不在青州地界,而是孤悬海外,距离青州府有一百余里的海路,坐船足足要大半天。 岛上四季如春,风景秀丽,面积又大,开垦了数千亩的土地,光每年打的粮食就不是少数,还有一处金矿,一片盐场,一支船队,在庞谢看来,名义上是个门派,实际上自成一体,与裂土封王的王侯也差不多。 落英岛能有这样的地位,至少有三点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两百年前的创派祖师姜白云眼光极佳,能在东海之中找到这么一处易守难攻、物产丰富的岛屿,又有魄力放弃陆上的一切,将所有亲族、门人全都迁到岛上来,这才有了日后的兴盛之机。再一方面是因为落英岛嫡传武学极为高明,至少在青州一带少有人敌,无论是纵横东海的巨寇,还是扶桑岛上的海盗,来袭几次均是铩羽而归,打下赫赫威名。至于第三么,落英岛与青州节度使张家世代交好,尤其是这一代节度使张准,关系更是极好,双方结盟多年,落英岛为张准操持海上贸易,挣到钱一起分红,张准则下令在青州治下,只许落英岛一家跨海经商。 与落英岛一样地位超然的门派,青州一共有四家,除了落英岛之外,剩下三家分别是金刚寺、回春谷、锻锋堂。 其中回春堂独占青州的药材生意,锻锋堂独霸兵器行业,至于金刚寺么,则是青州最大的地主。 这四大门派是得了张准不少好处,张准倚靠他们的地方也不少,无论是收敛钱财,填充军费,还是与附近的其他几位节度使争锋,都少不了四大门派的影子。 总之,这四家门派与青州节度使张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也离不开谁。 落英岛虽大,核心地方却不多,不大会功夫,两人便来到落英岛最为核心的建筑——碧海阁。 此刻,落英岛上六七十名弟子,都已来到这里,聚集在碧海阁外的桃花林间,听岛主方佩玉训话。 “师父,二师兄来了!”还不等庞谢走到跟前,李寒山早已跑了过去,来到碧海阁下一位白发老者的身前。 “哦,小城来了!”老者闻言顿时一喜,远远对庞谢说道。 “见过师父。”庞谢无奈,只得来到老者身前施礼。 直到见到方佩玉,庞谢才忽然发现,方佩玉两腿已经齐膝而断,坐在轮椅上,由两个小童推着走。 他这才想起,十多年前,方佩玉为一件大事,与太行山白马帮帮主张烈决斗,虽将对方一剑刺死,却也被张烈一刀斩断双腿,从此退隐林泉,教几个徒弟,不再讲江湖之事。 第三十八章 雏龙榜 “小城,你恢复的怎么样了” 方佩玉不顾自身行动不便,让两个童儿将他推到庞谢身前,抓住庞谢的脉门,渡过一道真气,在庞谢体内探查起来。 “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就是脑子有点迷糊。”庞谢苦笑。 他知道方佩玉并无恶意,也就没有抗拒,不过,他修成“医药”神通之后,以往都是他探查别人,这次倒是头一次被别人探查。 “太好了,太好了!”方佩玉笑着点点头,说道:“还好赶得上!” “哦?赶得上什么?”庞谢一怔。 “你忘了么?五年一次的青州雏龙榜?”方佩玉提醒道。 庞谢闻言,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大段记忆来。 青州四大门派,对外同气连枝,对内却非铁板一块,互相之间不但有竞争,而且竞争极为激烈,不过,有青州节度使张准在,竞争还算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至于影响大局,青州雏龙榜就是这一形势下的产物。 三十年前,从上一任青州节度使开始,府里每隔五年,都会出面举办一次擂台赛,邀请青州境内三十岁以下的高手参赛,最终决出的前三名,便可登上这一届的雏龙榜,获得府里嘉奖。 这种嘉奖可不是虚名,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或是金银财宝,或是神兵利器,或是官爵利禄,总之,只要你能获胜,奖品都不会让你失望。 青州四大门派每次都会选出三名弟子参赛,这些弟子之间的胜负,往往决定了接下来几年,四大门派的排序,乃至利益分配的比例。 至于四大门派之外的江湖人,由于武功传承、修炼资源种种限制,往往沦为四大门派的陪衬,偶尔有人能杀入前三,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 白城修为既高,年龄又正合适,本是落英岛参加这一届的青州雏龙榜头号人选,前些日子的意外受伤昏迷,没法参加擂台赛,倒是让方佩玉很是着急。 “哦,我想起来了!”庞谢拍拍脑袋。 “想起来就好,我今天正好召集众弟子过来,宣布咱们落英岛参加这次擂台赛的名单,原本以为你醒不过来,打算让莫家兄弟和韩叹一起去。”方佩玉说到这里,指了指桃花林间的众位弟子。 庞谢顺着他的手指方向看去,目光从一位位弟子身上扫过,脑中浮现出一段段记忆来。 站在队伍最前面的两位英武少年,面貌极为相似,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老大莫隼练的是狂风快剑,老二莫鹞练的是骤雨剑法,两人合称“风雨双剑”,是岛上仅次于白城的高手。 只是不知为何,老大莫隼看到白城的时候,面上露出一丝喜色,老二莫鹞看见白城的时候,脸上却露出一丝惊容,虽然他很快掩饰了下去,却没逃脱庞谢的眼光。 在莫家兄弟旁边站着位清秀少年,一身鹅黄色轻衫,宽袍大袖,腰间悬着口一尺多长的袖珍宝刀,正是方佩玉口中的韩叹,他练的是一手红袖藏云刀,与人动手之际,潇洒飘逸,绝非常人能比。 …… 方佩玉让两个童儿,把他推到众位弟子前面,白城也随之站到队伍之中。 “小城,这次就由你带队,与莫家兄弟一起参加擂台赛,韩叹,你这次就不要参加了,等下次参加不迟!”方佩玉说道。 “好的!”庞谢点头答应。 “是!”莫家兄弟与韩叹一起答应。 庞谢顺着声音瞧去,他本以为方佩玉不让韩叹参加,韩叹会心有怨念,难免会带到脸上,不料,韩叹脸上不但没有一丝不快,反而露出些许轻松。 庞谢初时不解,略一回忆,忽然明白过来,原来落英岛这一代弟子之中,只有大师兄雷阵、白城,还有莫家兄弟,练出内气,达到这里所说的先天境界,至于其他人都还是后天境界,纯靠一身气血与人交手。 韩叹也不例外,以他的修为参加擂台赛,不过是给人做陪衬而已,尤其是他这人又最重视外表,万一在台上被人打趴下,输了倒是小事,狼狈不堪,丢人现眼,影响了他在青州少女心中的形象,才是一等一的大事。 想通了这件事之后,庞谢又想起大师兄雷阵,雷阵的年龄比他们几人都大出不少,已经参加过一次雏龙榜,现在在军中做事,已经做到泰安府的镇守之位。 方佩玉几句话说定雏龙榜之事,接着,又叮嘱了几句其他事情,便回屋去了,他双腿受伤,不能受寒,不能受风,否则双腿便会疼痛,所以不能在外面呆的太久。 方佩玉离开之后,其他弟子上前围着庞谢恭喜几声,也都各自散去了,莫家兄弟则与他确定了一下时间,确定明日一早出海,前往青州府城。 …… 送别众人之后,庞谢独自回到自己的住处,正打算思量一下,当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又要如何应付,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音。 笃、笃、笃! “进来吧,门没关!”庞谢说道。 吱吖一声,木门推开,从外面走进一名英武少年来,庞谢一看,正是莫家兄弟中的老二莫鹞。 “见过白师兄!”莫鹞拱手说道。 “莫师弟来了,请屋里坐!”庞谢笑道。 “不用了,不敢劳烦师兄,我就在院里说吧。”莫鹞说道。 庞谢点点头,问道:“莫师弟这次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这个…”莫鹞微微顿了顿,问道:“白师兄,咱们是不是有些日子没见了?” 庞谢一愣,连忙去翻回忆,却发现在他临出海之前,还曾与莫家兄弟一起喝酒,笑着摇头说道:“莫师弟开玩笑了,咱们不久之前才喝过酒的,难道是因为师兄昏迷时间太长,你就忘记师兄了?” 莫鹞脸色变了变,轻叹一声说道:“是我忘了。”说完,拱拱手又说道:“师兄刚醒过来,需要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了。” “不多聊会吗?这么快就要走?”庞谢问道。 他初到此地,许多事情虽然可以翻看白城的记忆,但是到底不算清晰,如果有人能跟他聊聊,那是最好不过。 “不必了。”莫鹞摇摇头,转身离去,临到门口的时候,忽然转过身来,问道:“白师兄,你以前就住这里吗?我怎么记得这里以前是仓库,一直存着从青州运来的药材?” “莫师弟,开玩笑了,我一直住在这里的。”庞谢翻看了一下白城的记忆,发现他一直住在此处,并未搬过家。 “好吧,是我记错了。”莫鹞再未多说,转身离去。 庞谢望着他的背影,不知为何,总感觉有些萧瑟,似乎极为寂寞。 第三十九章 练剑 次日天明。 庞谢一早起床,带上几件换洗衣物,又带了些金叶子、银锞子之类,迈步向码头走去。 作为落英岛岛主的二弟子,他每月有十两银子的俸禄,莫以为这点银子不多,实际上足够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上小半年,故此,我们的白少侠从来没有为银子发过愁。 庞谢来到码头上,早有一只大船等在这里,迈步上船,莫家兄弟比他来的更早,已经在甲板上摆了一张小几,三个木墩,还有一坛美酒,四个下酒的凉菜。 “你们倒是来的早!”庞谢笑道。 “那是自然,总不能让白师兄等我们哥俩!”莫隼哈哈笑道,莫鹞则浅浅一笑,也不多说什么。 既然人已到齐,行船的管事便招呼着船夫开船,这是落英岛自家的船,船上的管事、伙计、船夫都是用惯了的老人,不但船撑的稳当,速度也丝毫不慢。 从落英岛到青州码头,快船也要走大半天,庞谢等人无事,便坐在船头闲聊起来。 “莫老大,你觉得这次谁有机会登上雏龙榜?”庞谢饮了一杯笑道。 “师兄,据我听说,这次报名的少年侠士不少,足足有二三百人,可是以我看来,有机会登上榜单的最多只有五个人!”莫隼说道。 “是那五个?”庞谢问道。 “第一个当然是金刚寺的如意僧,一条七宝如意棍使得出神入化,就连咱们师父见过一次,也称赞不已,说他有望登顶青州第一人!” “哦。” “第二位则是锻锋堂的周焰,七十二路飞电枪娴熟无比,又在军中历练多年,阵前杀人无数,也不是好惹的。” “还有呢?” “第三位则是高锋,擅使一柄斩空剑,内功也极扎实,也是竞争雏龙榜的有力人选。” “这人是那个门派的?” “他是一名散修,也不知道从他学的功夫。” “哦,那倒有点意思,接下来呢?” “接下来么,自然是师兄你的老对头,回春谷的沐天音,她的天罗地网手和青蜂针都厉害的很,师兄你在她手下吃亏的次数可不少了,还需要师弟我介绍吗?”莫隼苦笑说道。 “老对头?我得罪过她吗?听你这么说,我是打不过她了?”庞谢眉头一皱,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跟自己有仇。 “打?师兄,你得伤还没好吗?你要真敢跟她动手,回头怎么见她妹妹,你的未婚妻沐竹音小姐?”莫隼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 庞谢愕然,顿时沉默下来,暗自翻看了一阵记忆,才发现他确实有这么一个叫沐竹音的未婚妻,回春谷一位长老的二女儿,是师父方佩玉当年替他定下来的。 白城和这位沐二小姐见过几次,双方印象都不错,可是不知为何,沐家大小姐沐天音却一直看不上白城,每次见面都要讽刺几句。 白城是少年心性,挨不了几句骂,就要拔剑相向,可是看在未婚妻的份上,又不能真打,只能落荒而逃。 次次都是一样,几次下来,此事已成了回春谷和落英岛的一件趣闻。 庞谢沉默片刻,决定换个话题,接着问道:“你说有五个人选,刚才只说了四个,还有一个是谁?” 莫隼一怔,瞪着眼睛看着庞谢,许久之后,方才说道:“白师兄,第五个不就是你吗?难道咱们落英岛连个能上榜的都没有?” 庞谢无语。 …… 三人在船头又聊了一阵,到了午饭时间,早有船上的伙计,宰了两尾鲜鱼,配好佐料,炖了一大锅鱼汤,就着先蒸出来的米饭,味道鲜美无比。 庞谢在金山湖里吃了足足八百年的鱼,看到鱼汤就是一阵反胃,摆摆手,示意不饿。 莫隼劝了几句,见庞谢坚决不吃,也就没有多说,给自己盛了一大碗,转头再给莫鹞盛时,却发现莫鹞面色苍白,有些发虚汗。 “老二,你这是怎么了?”莫隼大急。 “我…呕…”莫鹞一句话没说完,转头跑到船帮跟前,扶着船帮向外大口吐了起来。 “我…他这是晕船了?”莫隼难以置信的说道。 “看样子像是。”庞谢点点头。 “这怎么可能?”莫隼惊讶说道:“老二从小跟我一起在海边长大,水性比我还好,怎么可能晕船?” 庞谢看了眼明显虚弱不堪的莫鹞,摇头说道:“事实胜于雄辩,你家兄弟只怕是真的晕船了。” 莫隼还想否认,莫鹞已经摇摇晃晃的走了回来,给他说了一句,便转回船舱,找了个睡觉去了。 “这…真是…难以想象”莫隼摇头说道。 “恐怕是你家老二太紧张了!”庞谢说道。 “有理!”莫隼点点头。 “对了,莫老大,你这次有没有想过上榜?” “师兄,别开玩笑了,凭我这两下子怎么可能?不说别人,跟师兄你都差了一大截!” “那不一定,若是纸面上的实力能决定胜负,那咱们还比什么,大家把自家的修为夸一夸就好了!” “师兄说的也是。” “这样吧,你在这练几趟剑,我瞧瞧怎么样。” “那感情好,有练不到的地方,还请师兄指点!” “好说,好说。” 莫隼几句话说完,回舱取了柄长剑回来,便在甲板上演练起剑法来,从落英岛入门的“春芒剑法”练起,一招一式练的极为认真,一直练到他最拿手的“狂风快剑”! 庞谢坐在一旁,一边看莫隼练剑,一边翻看白城的记忆,两相对照,对剑法的领悟突飞猛进,短短一顿饭功夫,便从一窍不通的生手,变为剑法有成的剑士。 若是昨日,方佩玉忽然来了兴致,让庞谢练上一趟剑,只怕他要抓瞎,但是现在,要让他再练剑,他已经可以练到八九不离十的地步,差不多可以蒙混过关。 庞谢偶尔也出言指点几句,当然,这都不是他对剑法的理解,而是白城对剑法的领悟。 毕竟,他才刚刚开始练剑,无论如何,也不看对剑法的理解比白城或者莫隼更深。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大船在青州码头靠岸,庞谢和莫隼一起下穿,莫鹞也摇摇晃晃的走下大船。 青州有落英岛的据点,早已有人等候,准备好了马匹,三人各乘了一匹,甩鞭向青州府城疾驰而去。 正在行路之时,莫鹞忽然催动马匹,来到庞谢身边,低声问道:“白师兄,我前几日看了本书,书上提起一种武器,叫做遁龙桩,不知师兄有没有听说过?” 第四十章 琴音哀怨 “遁龙桩?” 庞谢略微一怔,脸上虽然没起什么变化,心里却如翻江倒海一般,想到了许多事情,不过,他不知莫鹞为什么会问起这个问题,当下也不肯定,也不否定,笑着问道:“莫老二,你怎么想起问这个?” 莫鹞沉默了一下,说道:“师兄,前几日我在岛上的藏书阁里,无意中翻到一本《四海仙游》,里面提到有这么一件武器,可又从没见过,我想师兄经常出海,见多识广,说不定见过这种武器。” “这个……”庞谢略一沉吟。 “老二,你也糊涂了,《四海仙游》是什么书?那本书我也翻过,那是穷酸秀才做的白日梦,净写了些乱七八糟、怪力乱神的东西,还说仙游,明明是梦游,哪有一件是真的?”莫隼催马赶了上来。 “哦,这样啊,是我冒昧了。”莫鹞似乎有些失望。 “常言道,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就算是穷酸秀才说的也未必都是假的,遁龙桩这玩意我还真知道一点,据说是一根铜柱,上面套了三只金圈,两相配合使用,是一件极厉害的武器。”庞谢随口说道。 “哦?师兄,你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吗?”莫鹞顿时提起兴致。 “嗯,我想想……”庞谢拍拍脑袋,略微想了一阵,说道:“我还真想不起来,只是觉得很熟悉,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我明白了。”莫鹞点点头。 庞谢注意到,莫鹞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奇怪,似乎有些激动,又似乎有些失落,交织混杂在一起。 他也不点破,两人各怀心事,继续向前行进。 三人策马在前,落英岛安插在此地的管事跟在后面,一路向青州府城奔去。 天下九州之中,青州算是最为富庶的几州之一,道路修的很好,一行人骑得又都是好马,不过一个多时辰,便来到青州府城以下。 …… 驾! 远远看到一行人纵马而来,守城的军卒连忙冲到城门洞前,高声喊道:“几位少侠,还请缓步,城里道路拥挤,骑不得马!” 庞谢等人都不是飞扬跋扈之辈,也不与这几人为难,来到城门前面,飞身下马,冲他们点了点头,漫步往城里走去。 守在城下的军卒见他们愿意了马,也不多说什么,远远行了个礼,又站回去值守了。 “怪了,他们今天咱们这么乖?”莫隼奇道。 “什么意思?”庞谢有些不解。 “这帮人成天守在这里,别的本事没有,雁过拔毛的本事,最是擅长不过,往日路过这里,就算不找麻烦,少不得也要讨点赏钱,怎么今天这么客气?”莫隼指着守城的军卒不屑说道。 “莫少侠,你这是有所不知啊!”身后一人说道。 说话之人姓周,是落英岛安插在青州府城的大管事,虽然不通武学,人情却极练达,除了照看落英岛在青州府城的生意,还负责协调落英岛与节度使府的关系,八面玲珑,滴水不漏。 “周管事,你说说是怎么回事?”莫隼问道。 “过几日,青州府要举行雏龙榜擂台赛,府中来了许多少年英雄,其中鱼龙混杂,除了咱们这种大门大派、知根知底的子弟以外,还有许多江湖上的游侠,这些人性格各不相同,有些是守礼君子,有些难免性格粗野,还有些阴险狠毒之人。” “这些军卒若是不长眼,得罪了这些江湖人,当场被打一顿都是小事,说不定就有心胸狭窄的,事后赏他一刀,那可真是无处喊冤。”周管事徐徐说道。 “这可是张大人手下的军卒,难道杀了就杀了,没人管了吗?”庞谢问道。 “这兵荒马乱的时候,别说一个小小的军卒,就算是朝廷大员,死了又有谁问?”周管事叹了口气,也不知是为守城的军卒,还是为这个时代,抑或是为他自己。 …… 落英岛在青州府城的据点是一处极为宽大的宅院,庞谢等人自然也不必另寻住处,就在宅院后方,找了几个清静的小院,各自住了下来。 庞谢来到院中,略微休息了一阵,提起宝剑,在院子里兴致勃勃的练起剑来。 唰!唰!唰! 庞谢一招出手,便是连环三剑,这本是白城生平最为拿手的“夺命连环三仙剑”,一招三式,狠辣无比,此刻由他使来,虽然没有在白城手中流畅,力道却强了三分,临敌之际,威力不弱反强。 庞谢挥剑如雨,运剑如风,剑招熟极而流,丝毫没有生涩,心情顿时畅快几分,当下在院子里,将白城平生所学的“清风十三式”、“太岳三清峰”、“都天烈火剑”全都用了一遍,直练到一身大汗,方才罢手。 待到庞谢兴尽而归,收剑回屋的时候,天色已然不早,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衣服,便到了晚饭时间。 周管事早已准备好一桌上好宴席,专门款待庞谢与莫家兄弟,三人也不客气,吃饱喝足,承接美意。 吃过晚饭之后,庞谢闲着无聊,打算去街上转转,去问莫家兄弟要不要同行。 莫老大敬谢不敏,他白天得了庞谢的指点,说是晚上要再练一会。莫老二则是眉头一皱,说是白天晕船恶心,要再休息一会,也不愿同行。 庞谢无奈,只能一人出去。 不过,他以往虽没来过青州,白城却来过这里,随便翻翻白城的记忆,便熟悉了青州府的道路,不至于迷路。 长街两旁,华灯初上。 庞谢沿着长街,漫步走在路上,看着两旁铺面了的点点油灯,心中忽然多了一丝感慨。 斗转星移,动若参商,他从开启灵智,一晃眼的功夫,至今已经有八百多年了。 八百年前的镇江府,也是这样一般景象,一点油灯如豆,路上行人逍遥,慢慢吞吞,不疾不徐。 孰能料到,世界变化太快,不过眨眼之间,点灯取代了油灯,汽车取代了行人,整个世界远转变得飞快,变得让他有些不认识了,反倒是在这里,一切又恢复了慢节奏,这里虽是异乡,倒是让他更有家乡的感觉。 庞谢正在四面观望,耳边忽然传来一阵琴声,曲子虽然陌生,以往从未听过,却有些类似于华国古代名曲“汉宫秋月”,端的情深意浓,令人不禁起了思乡之念。 庞谢听着曲子不错,便顺着琴音一路走去,直走到一座楼阁门前,抬头一看,只见门上挂着一块牌匾,写着“倚翠阁”三个大字,心中不由一怔,这分明是一处烟花之地,怎么会有人弹起这种思乡的曲子来? 还不容他细想,就见两名婀娜女子快步迎了出来,甜甜声音说道:“这位大爷,进来坐坐么,咱们这今天可来了京城有名的琴师范大家,错过了可就没了!” 就在这两名女子说话的功夫,阁中琴音又是一转,曲调极尽哀愁,庞谢心中顿时起了好奇,微一点头,大步走了进去。 第四十一章 红颜薄命 无论是在当年的镇江府,抑或后来的长安府、春明府,庞谢这辈子从没踏足过烟花柳巷,原因也很简单,他本是水族开启灵智,妖物化形为人,对人间美色确实没什么兴趣。 这座“倚翠楼”还是他平生踏入的第!一家青楼。 两位娇柔女子带他进门之后,眼前便是一座宽达丈余的八面楠木屏风,每面屏风上都刻着一位古装女子,燕瘦环肥,羞花闭月,各有不同风采,每副美人版画下面,刻有短短百余字的生平小序,他细细瞧了一眼,都是从未听说过的人物事迹。 绕过屏风,是一座回字形的天井,四面都是三层高的木楼,其中对着天井这面,修着一圈抄手游廊,用半人高的红色木栏护住,木栏后面摆着一张张几案,每张几案配着几把木椅,几案之间用薄纱隔开,隔成一个个小小的雅间,每个雅间里面都有少则一两位、多则三四位的女子。 这些女子肩披柔纱、身着长裙,盈盈小腰,一握之细,举手落足之间,便有淡淡香气散开,引得人无限遐想,落在庞谢眼里,颇有些“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滋味。 尽管满楼红袖迷人,但此刻无论是谁进来,都顾不得看这满楼春色,眼睛都被一人吸去。 就在这天井之下,搭着一层三尺余高的木台,台上放着一张木案,案子上是一张焦尾古琴。 一位红衣女子正在台上拨动琴弦,这女子年约十六七岁,正是豆蔻年华,天真无邪的年纪,可她脸上却带着一丝与这年纪绝不相称的哀愁,一头乌发随风飘摇,一双皓腕由宽大的红袖探出,肌肤如雪,红袖如火,白的耀眼,红的刺目,轻轻一抹瑶琴,便可摄人心魄。 她穿的这件大红色的曳地绸裙,若是换了别人去穿,难免有些恶俗,可在她身上,却能让人生出神圣之感,就好似庙堂之中的神女,让人不敢起亵渎之心。 庞谢看到这名女子的瞬间,顿时怔住了,他虽没进过青楼,却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能在这里出现的都是什么样的女子,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如此绝伦的女子,就好像进了一间路边摊,却发现里面卖少林大还丹。 “这位大爷,想去哪一层坐呢?” 听到身旁女子的声音,庞谢登时回过神来,问道:“每一层不一样吗?还有什么讲究不成?” “自然是不一样了,这楼层越低么,距离范大家越近,也就越有机会一亲芳泽,楼层越高么,自然离得越远,看得不那么清楚。” “这又怎么分呢?” “大爷,这也简单,三楼一张几案是五两银子,二楼一张几案是十两银子,至于一楼么,只需二十两纹银。” 庞谢一听,不由暗自咋舌,他一个月的俸禄是十两纹银,足够三口之家舒舒服服过小半年,换算成华国的钱币,足足有四五万元,二十两纹银就是十来万,却只能在这里换一张几案,看来这座青楼的价格确实高的可以。 “大爷,想好了么?”迎他进来的女子见庞谢没有表态,向前凑了凑,挨在庞谢身上,轻轻在他耳边哈了口气。 庞谢微微闪开半步,倒是不习惯有人离他这么近,抬头向四面扫了一圈,想要挑个僻静的位置听听琴,反正来都来了,不如小坐一会。 咦! 庞谢目光扫过一层东南角上一位年轻公子的时候,不由愣了一下,这位公子年纪在二十岁上下,锦袍玉带,面色倨傲,手中持着一柄洒金折扇,正在独自饮酒。 他之所以惊讶,是因为他发现这名公子的胡子并不是真的,而是沾上去的,而且这名公子也不是女扮男装,而是货真价实的阉人。 庞谢虽然不擅长看人伪装,但他到底修行过“医药”神通,深通医理,对人体结构更是精通无比,是男是女,是否完全,在他眼里毫无掩饰。 当年,神州大地上还有王朝存在的时候,阉人倒是不少,都在宫里充作太监,后来,华国建国之后,王朝不复存在,对太监没有需求,自然也就没有阉人了。 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居然看到一位,难道是太监不成?太监逛青楼?庞谢觉得今天把以往八百年没看的眼都开了。 “就在那里吧!” 庞谢伸手指向那个阉人旁边的雅间,阉人逛青楼,自然别有原因,他倒要瞧瞧是什么。 “大爷,你可真有眼光,那个位置可真不错,以往都是给府里的大人物留的,今天倒是便宜大爷了!”带路的女子见他选了最贵一层,奉承话顿时如流水一般说出。 只是不知为何,她说话归说话,脚下却没有挪动半步。 庞谢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抛在带路女子手里,这女子才欢天喜地的带他前去。 坐到雅间之后,自有伙计奉上香茶、美酒、点心、干果乃是各种少见的时令水果,都是一等一的上品,没有一件是凑合的,看来这家店要钱虽然不客气,招待上却也没有半分亏欠。 庞谢坐下之后,便有女子凑到这个雅间,或是要与他谈天说地,或是要行令饮酒,都被他赶了出去,他是来听琴的,并不是逛窑子的,对这些女子毫无兴趣。 他方才坐下不久,台上红衣女子便抚完一曲,轻轻起身致敬,台下便有侍女捧着曲单,让楼上的客人挑选下一手要弹的曲子。当然,只有一楼的客人有这个权力,二楼三楼的只能看看而已。 “弹一个青梅三弄吧!”其中一名富商打扮的中年客人点了一曲,说话之间,随手抛出五两银子。 庞谢这才知道,原来点曲子也不是白点的。 场中红衣女子微微点了点头,轻轻抖动手指,拨动琴弦,一曲婉转相思的青梅曲回响在倚翠阁中,曲调极佳,令人出神,几有绕梁三日的境界。 “唔…唔…” 曲子弹了一半,楼里忽然传出哭声,众人循着声音一看,只见点曲的那名中年富商已是泪流满面,喃喃说道:“我…我…想起了我那青梅竹马的初恋!” 众人望着他一脸颤巍巍的肥肉,足有三百多斤身躯,一双痴呆的眼睛,不由一阵恶寒。 “王胖子吓我一跳,我还以为这货是心疼银子了!”就在庞谢座位的另一侧,一个身材干瘦的蓝袍老者说道。 “搞不好就是,只不过他不好意思说!”坐在他对面的红袍老人说道。 “唉,你说这范大家,容貌堪称国色,又有一手举世无双的琴艺,怎么就成了官妓呢?真是红颜薄命!”蓝袍老者叹到。 “谁说不是呢,她也是官宦人家的子女,可惜落到这分田地,章相公,你要是真心疼她,不妨想法救她一救,说不定美人倾心,也是一段佳话!”红袍老者笑道。 “白相公开玩笑了,她爹范乐山本是朝廷的御使,得罪了李公公才落到这般下场,有谁能救她?又有谁敢救她?恐怕这辈子是没救了!”章相公说道。 “话不要说这么绝,咱们的节度使张大人就有这个本事,可惜张大不会为了这么女子与李公公结怨,所以啊,还是别想了!”白相公摇头说道。 第四十二章 掩月厅 庞谢听到这里,才知道这样一位绝佳女子,为何会出现在青楼之中,心中不由为她感到可惜。 在他看来,人生在世最紧要的是自由,若是被人囚禁,成为笼中鸟,那便再无乐趣可言,更何况,还要在人前卖笑,内心凄苦可想而知,难怪曲风幽怨。 庞谢正在出神,忽然听到身旁雅间的年轻公子“哼哼”冷笑几声,似乎对另一侧两位老者的一番言论甚为不满,心中不由一动,莫非这个阉人是冲着这位女子来的? 一曲“青梅三弄”弹奏完毕,紧着,又有一位客人洒下银钱,点了一曲“潇湘烟云”,之后,又有人点了一曲“渔舟夜火”,红衣女子都一一弹奏完毕。 几曲先后弹完,侍女再次捧着曲单,绕着天井游走,一个声音忽然一层某个雅间传了出来:“过来,给我弹一曲‘蓝关三叠’!” 侍女微微一怔,连忙走上前去,说道:“启禀这位客官,曲单上并没有‘蓝关三叠’的名字。” “笑话!堂堂京城三大琴师之一的范大家,连一曲‘蓝关三叠’都不会弹么?莫非是以为我没有银子?还是范大家忘了自己的身份?难道范大家还以为你官家的小姐?不是千人品、万人睡的婊子!” 这人话说的太毒,短短几句话出口,便惹得阁中众人纷纷侧目,有些脾气不好的,已经暗自骂了起来。 庞谢目光一转,往说话之人的方位看去,却见一片薄纱遮在前面,看不清里面坐的什么人,不过,从刚才那一声喝骂之中,倒是听出这人的嗓音有点尖,不是女子,就是阉人。 台上红衣女子受了这般折辱,脸上却没有露出怒容,款款起身,盈盈一拜,正色说道:“这位客官,‘蓝关三叠’是家父生前弹奏过的最后一曲,自从家父过世之后,红英便已决定,此生不再弹奏此曲,还请客官见谅!” 这几句话说的情真意切,在场之人无不动容,有些年轻气盛的少年人都已经站了起来,想要为红衣女子出头,教训教训点曲子的这位仁兄。 原来这位红衣女子的大名是范红英,庞谢暗自记住。 …… 啪! 一锭五十两的纹银从这人所在的雅间抛出,正砸在木台之上,发出好大的声音。 “别人让你弹一次只要五两,我给你五十两,多的这点钱,够你买十车纸钱,在你那死鬼老爹坟前烧个三天三夜,尽这份孝心!”这人不张口则已,这一张口,说的话比刚才更毒辣三分。 “你…”范红英霍然站起,气得面如白纸,浑身颤抖,哆哆嗦嗦地指着这人所在方位。 “怎么?还敢不弹?莫忘了你是朝廷的官妓!只要给钱,就得卖笑,难不成还想违法不成?”点曲之人冷声说道。 这人几句冷言冷语,引得楼内一片喧哗,有些气性大的甚至走到天井当院,冲到这人所在的雅间前面,对着他大骂起来。 “你是哪里来的畜生?敢来我青州撒野!”说话的是一个游侠打扮的少年人,一身青衣,腰挎长刀,在他身后还站在几个同样打扮的少年郎,看样子是某个小门派的弟子。 “呵呵,还真有不怕死的?”这人冷笑一声,紧接着,便是“嗖”的一声,一道白光从轻纱后面飞出。 这道白光又快又急,待到少年游侠反应过来的时候,白光已到胸前,来不及抽刀格挡,百忙之中,只能连刀带鞘横在胸前。 只听“砰”的一声响,长刀脱手而飞,少年游侠也被退了几步,若不是他身后的同伴眼疾手快,将他紧紧抱住,只怕当场就要摔倒。 “好贼子!敢暗箭伤人!”另一名游侠儿喊道。 “哈哈,暗箭?连我一只杯子也接不住,也敢在这乱充好汉?”薄纱后面再次传来点曲之人的尖细声音。 一言出口,几个游侠儿都是一惊,低头向地上看去,只见先前那名少年游侠的刀扔在地上,刀鞘上嵌着一只小小的青花瓷杯。 此情此景,几名游侠儿脸色都有些发白,里面这人有如此手段,已经不是他们能对抗得了的。 “哈哈,不是很厉害吗?怎么不说话了?这样吧,你们每人割一根指头,我就饶过你吗!”薄纱后的人冷冷说道。 几位游侠儿顿时大怒,一起拔出刀来,要与这人拼命。 “哈哈,有意思!” 几声轻笑之后,又是“嗤嗤”连响几声,几道黄光从薄纱后面飞出,几名游侠儿闪躲不及,被这黄光打中身上穴位,顿时身子一软,全都摔倒在地。 “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东西,真是不知死活,既然不想留下指头,就留下一只手吧!” 随着说话声音,只见一人从薄纱之后漫步走了出来。 这人年约二十岁上下,面色倨傲,又带有一丝残忍,身材瘦削,穿着一身紫袍,提着一柄长剑,这柄剑又细又长,只有筷子粗细,上面泛着幽幽一层蓝光,看来是涂了毒了。 这人走到几名少年游侠面前,呵呵冷笑一声,“噌”的一声拔出剑来,看来他并不只是说说,是要真的砍下这几人一只手来。 …… “且慢,尊驾武功如此高明,为何要为难几个小辈?”随着说话声音,一位蓝袍剑客踱步来到点曲之人身前。 这人看起来三十多岁,一身蓝色绸袍,腰间系着玉带,剪裁的极为合身,腰间长剑镶者宝石,显然是养尊处优惯了。 “你是什么人?敢架这个梁子?”点曲之人冷笑问道。 “崂山剑派茅有方!”蓝袍剑客说道,一语出口,顿时引起一片哗然。 崂山剑派是青州有名的大派,虽然没有四大门派地位超然,但也不是寻常小派可比,茅有方是青州崂山剑派掌门人,在青州一带名声极大,并非无名之辈,至少在白城的记忆里有这个人物。 “呵呵,看你这副洋洋自得的样子,想必混的不错啊,想跟我动手吗?”点曲之人似乎并不把茅有方看在眼里。 “尊驾要执意动手,茅某也只能接着了!”茅有方缓缓拔出剑来。 “好!好!好!有胆子!敢跟我们掩月厅的人动手,你真是胆大包天!”点曲之人幽幽说道。 “什么?你是…是…”茅有方闻言,脸色顿时大变,就连握剑的手都有些颤抖。 “没听清楚?我再说一遍,你决定要跟我们掩月厅的人动手吗?”点曲之人脸上露出冷色,信手提起长剑,递到茅有方面前,轻轻晃动手腕,剑尖在他脸上拍了怕。 “我…”茅有方沉默着说不出话来。 庞谢见此情景,心中不由一奇,茅有方既然敢站出来,自然有些本事,怎么会受此侮辱?想到这里,他连忙去翻白城记忆,过了好一阵子,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谓的掩月厅并不是什么江湖门派,而是隶属于朝廷的组织,类似于华国古代东西厂和锦衣卫的合体,端的厉害至极,稍有冒犯则杀人满门,难怪茅有方不敢动手,原来他怕的不是点曲之人,怕的是这人背后的势力。 第四十三章 剑客 “这位…这位大人,茅某无意冒犯,方才实在是不知道,还请大人恕罪!” 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之后,茅有方颓然收回长剑,恭恭敬敬地说道。 茅有方刚出场时,颇有几分大侠风范,此刻却毫不犹豫地低头认输,当真是颜面扫地,可是在场的其他人却没一个出言嘲讽的,大多数都低下头去,不敢看这两人,可见掩月厅的赫赫凶名。 “你还挺机灵嘛,比那几个小子可强得多了,我很欣赏你,饶了你也不是不行。”点曲之人点点头,接着说道:“这样吧,你去把那几个小子的右手都砍了,我就饶了你!” “这…大人,我…”茅有方面色大变,说起话来语无伦次。 这几位少年游侠都是三义门的弟子,三义门共有三位当家,其中二当家“闪电刀”谭振与他是一个头磕在地上的兄弟,这也是他刚才拔刀相助的原因。 在掩月厅门前认怂是小事,江湖上的朋友都能理解,但若真动手把这几名弟子的手砍了,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会落下不仁不义的名声,以后都不必在青州武林混了! “怎么不动手?你要是不动手,我就要跟你动手了!”点曲之人悠然笑道,就好像是请茅有方喝杯茶这么随意。 “我…”茅有方站着不动,一时陷入两难之中,不知如何选择,出了一头虚汗。 倚翠阁中其他人,全都在装聋作哑,有些胆大的,偷偷在往外走,有些胆小的,缩在椅子上,连动也不敢动,生怕被掩月厅的人注意到。 庞谢看到这里,只觉得气往上撞,再也忍不住,霍然站起身来,就要下去与这人动手。 他虽不是行侠仗义的侠客,但也见不得这种仗势欺人的小人横行。 …… “何杀生!住手!” 就在庞谢将要起身的时候,台上的红衣女子范红英忽然喊道。 紧接着,她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之下,奋力跳下木台,毅然来到点曲之人的剑锋前面,对着冰冷的剑锋,厉声喝道:“你们这帮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不就是要杀我么,今天我就在这里,你们想杀就杀,用不着牵连其他人!” 庞谢一怔,重新又坐了下去,原来其中还有内情,那就不急出手,看看还会发生些什么。 “哈哈,我的范小姐,何某想杀你还用等到今天吗?” 何杀生轻轻调转剑锋,直指范红英的面门,剑锋缓缓划过她的额头,留下一道淡淡的红色痕迹。 范红英用力咬着牙,冷冷地盯着何杀生,眼神里带着浓浓的杀意。 “范小姐,李公公早有吩咐,不把你玩到死去活来,就算咱们兄弟不尽心,要我说呢,范小姐,你早早抹脖子自尽多好,咱们兄弟也好回去给李公公交差,不用跟着你满世界乱跑,可惜啊,你怎么就是不肯死呢!” “何杀生,你们这帮奸党,要杀就杀,我是不会自杀的,我要留着这条命为我一家人沉冤昭雪!”范红英颤抖着说道。 “真是十足的蠢货,李…”何杀生摇了摇头。 他还要再往下说,就听楼上一人高声笑道:“好一出烂戏,学艺不精的游侠,首鼠两端的大侠,再加上一个卑鄙无耻的阉党,真是浪费我的时间!” 随着说话声音,一个人影从阁楼顶上飘然落下,正落在范红英身旁,落地无声,足见轻功高明。 这人约么十八九岁的年纪,长相不算俊美,却有一种勃勃英气,身材不算高大,眉宇之间却带着一种俾睨天下的豪气,穿着一身白衣,背着一口墨剑,站在那里,便如崖顶青松,傲立天地之间。 这人微微一笑,转头对范红英说道:“你也是头呆鹅,竟与这种毫无廉耻的货色喋喋不休,他摆明了是来玩你的,你不想办法弄死他,还跟他说个屁啊!” 言语之间,毫无忌惮,丝毫不把何杀生放在眼里。 范红英惊讶的看着他,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说道:“这位少侠,不是我不想杀了他,我一个弱女子,又不通武学,实在是杀不了他。” “杀不了你可以找别人啊!” “天下之大,又有谁敢对抗掩月厅?”范红英微微苦笑。 “唉,你真是个瞎子,我都站在你面前了,你还是看不见!”这人夸张的叹了口气,回头又指了指何杀生,说道:“要不我先杀了他,让你看看?” …… “你是什么人?”出乎意料,面对这人的挑衅,何杀生并没有暴怒,反而谨慎的向后退了一步,握紧手中长剑。 “呵呵,想问我是谁,好事后报复么,别人怕你这一套,老子偏偏不怕,记清楚了,老子叫做高锋!” 一语出口,阁中顿时一片哗然,许多人都长出了一口气。 庞谢也想起来,在来青州的船上,莫老大曾跟他说过此人,是本次最有机会登上雏龙榜的人,随即反应过来,高锋本是一名散修,既没有师门,也不属于那方势力,自然不怕掩月厅的人追杀。 “高少侠,范红英是李公公点过名的人,还请高少侠回避一下,否则,大家面子上不好看。”何杀生眉头一皱,显然知道高锋来历,并没有继续威胁,反而商量起来。 “李公公是哪根葱?让我给他面子?试过高某手中剑再说!”高锋不屑说道。 “李公公权倾天下,掩月厅高手如云,高少侠要是执意阻拦,就算是今天胜过我,日后也恐怕也难以善终。”何杀生冷声说道。 等何杀生说完,高锋粲然一笑,何杀生还以为他会服软,不料,下一个瞬间,黑芒一闪,剑锋已到眼前,高锋竟丝毫没有犹豫,拔出身后墨剑,一剑出手,就要取他性命! 何杀生大惊,手腕一抖,一柄细剑如毒蛇一般跃起,直指高锋喉头,用的竟是以杀换杀的打法。 他本是掩月厅下的杀手,平生最擅长的就是杀人,以杀换杀本就是他们苦心训练的课程之人,方才高锋甫一出手,他就知道高锋的剑法在他之上,正面交手是自取灭亡,只能运用这种以杀换杀的打法,要逼的高锋退让。 他相信一件事,论武功,他可能不如高锋,但论拼命的经验,论杀人的手法,他绝对在高锋之上。 只是何杀生一剑刺出之后,发现高锋并没有退开,反而露齿一笑,亮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一颗心顿时沉入谷底,知道事情的发展一定不会像他想的那样。 高锋并没有退开,反而脚下发力,加速迎了上来,身子微微一晃,右臂向前一挺,长剑向前又刺出几分,就在何杀生的剑刺到他喉头之前,他手中的剑已经挨到了何杀生的眉心。 何杀生大惊失色,也顾不得再杀高锋,身子连忙向下一矮,险之又险的夺过高锋这一剑,不过,剑锋划过眉心,留下一道淡淡红印,与刚才他在范红英眉心留下的红印一模一样! “论拼命,你还差得远呢!”高锋淡然说道。 第四十四章 动手 高锋一剑出手,便在何杀生眉心留下一道剑痕,在别人看来,自然是威风八面,但在庞谢眼里,却有些问题。 庞谢看得出来,以高锋的剑法,根本不必用这种险招,在毫厘之间求胜,正常与何杀生交手,用不了多久就能将他斩于剑下,如此弄险,难道是有别的缘故? “用剑者首需心诚,诚于天地,诚于自己,像你这种卑鄙无耻之徒,根本不配用剑!” 高锋面色一肃,提剑指着何杀生。 “你竟敢动手!”何杀生面沉如水,用剑护在身前,愤怒的看着高锋。 “你敢用剑,我便杀你!” 高锋一声冷喝,抬手又是一剑,剑气森寒,漆黑如墨,有若出海恶龙,长剑未至,缕缕杀意已将何杀生笼罩起来。 何杀生被杀意所慑,反应慢了一筹,等他提剑要攻的时候,已经落在下风,不得已只能全力防守,试图挡住高锋的剑势。 霎时间,天井当院剑气森寒,坐在庞谢旁边雅间的白相公和章相公被剑气一激,都颤抖起来,连累的桌椅咯咯作响,刚才点“青梅三弄”的中年富商,早已吓的坐在地上,死命的抱着桌子。 至于楼里的姑娘,已经有几位被吓的晕死过去,倒是范红英就站在两人身旁,面色却没什么变化,只是恨恨的看着何杀生。 庞谢远远看着这两人比剑,用心评估两人的战斗力。 因为没有亲自交手,感觉不到两人手中长剑蕴含的力道,但是看两人剑招变化,身法挪移,就知道这两人反应速度极快,绝非常人可比,差不多有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大成的水准,像马子才、李大勇这样的后天高手,在这两人面前,连一招都挡不住。 高锋剑法本就高出何杀生一筹,又占了先机,在气势上胜了一筹,不过十余招,便连接两次得手,刺中何杀生,若不是何杀生出身掩月厅,受过严格的搏杀训练,连续两次都是以伤换命,只怕早已身死多时,即使是这样,也受了重伤,眼见挡不了几招。 嘘! 关键时候,何杀生忽然做了件很奇怪的事,没有继续想法搏杀,反而用力吹了声口哨。 噌! 就在天井西面,一人持剑猛然从另一个雅间跃出,他手中长剑与何杀生一模一样,都是又细又长,泛着微微蓝光。 这人出现之后,并未攻击高锋,而是疾步向范红英赶去,范红英不懂武功,毫无抵抗之力,眨眼之间,便用剑制住了她,冲着高锋,低喝一声:“住手!” 庞谢眉头一皱,怎么又是个阉人。 高锋闻言,从容撤剑,向后退了几步,呵呵笑道:“你们阉党跟人动手,都是靠人多耍无赖吗?” 何杀生借这个机会,连忙退到范红英身边,喘着气说道:“老六,这小子不好对付。” 老六冷冷一笑,剑锋横在范红英喉头,用尖细的声音喊道:“你给我把剑扔了!” 高锋一愣,随即用看白痴的眼光看着他,说道:“莫不是个傻子吧?” “你!”老六顿时气急,用剑压住范红英的脖子,只有随手一划,便有性命之忧,狠狠说道:“你要是不住手,我就杀了她!” “呵呵!”高锋忍不住笑出声来:“我放下剑你就不杀她了?恐怕要连我一块杀吧?再说,我今天跟她头回见面,你就用他来威胁我,你觉得我是白痴吗?” 老六一怔,不知要说什么,倒是何杀生反应极快,连忙说道:“高少侠,我们今天给你个面子,放过范红英,但你也要给我们留条活路,这样吧,你往后退,我们往门口走,等我们出门上马,就放了她!” 何杀生剑指高锋,示意他往东南东南方向退去,自己则跟着老六往门口挪去。 高锋洒然一笑,说道:“好!” …… 何杀生和老六挟持这范红英,一步步向门口退去,高锋则缓步退向东南角。 眼见事情就这么结束,倚翠阁上下也都放松下来,崂山剑派的茅有方默不作声的退到一旁,几名被打倒的少年游侠也相互搀扶着站了起来。 庞谢心中则有一种预感,只怕事情没这么容易解决。 还不等他想完,坐在他旁边雅间的年轻公子,猛然动了起来,右手一抖手中折扇,“嗖!嗖!嗖!”三支金镖从他扇中飞出,向高锋后心袭去,同时脚下发力,飞身纵出雅间,左手立掌为刀,向高锋脑后击去。 这一击事先没有丝毫预兆,真可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包括高锋在内,阁里其他人没有丝毫准备。 唯一有准备的是庞谢,他早已发现这个年轻公子是阉人,大半注意力都在他身上,所以此人一动,他也一动。 庞谢在他动手的一瞬间,做了两个动作,右手抓起三只酒杯,一扬手,酒杯破空而出,正好在空中撞到三支金镖。 酒杯轻薄,金镖锐利,双方一撞,酒杯自然碰的粉粉碎,不过,金镖也被砸偏方向,朝着没人处飞去。 庞谢的另一个动作,则是抓起酒壶,瞄准老六的脑袋,猛然向门口抛去,以他的臂力,酒壶与炮弹也没什么差别,只听“啪”的一声,一道白光正中老六的脑袋,势大力沉,竟将老六横着砸飞了出去,撞在后方的柱子上,七窍流血,眼见是不得活了。 其实,以老六的反应速度,就算躲不开,也不至于砸的这么准,只是他的注意力都放在高锋身上,压根就没想到,还会有人插手,才死的不明不白。 庞谢一招得手,并无丝毫迟滞,飞身一跃,冲出雅间,拔出手中长剑,狠狠向何杀生劈去! 何杀生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提剑迎战。 自从吸取了白城的剑道记忆之后,庞谢还是头一次与人交手,当下提起精神,将所学剑法一一施展出来。 何杀生刚才就受了重伤,此刻匆忙应战,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 两人斗了三四十个回合,庞谢将他逼到墙角,一招“天地倒悬”搂头盖顶,从上往下劈去,何杀生身后就是墙壁,想退也退不成,只好横起长剑,想要封住庞谢这一击。 不料,庞谢这一剑用上真力,何杀生的细剑又不擅长防守,一击之下,长剑折断,竟将何杀生连剑带人劈成两半! 第四十五章 救人 就在庞谢一剑劈死何杀生的同时,高锋与那位公子打扮的阉人也厮杀到最后阶段。 得益于庞谢出手相助,偷袭变成了一个笑话,高锋听到风声,反手就是一剑,剑锋直指那位阉人的眉心,那位阉人只得架起扇子,拦住这一剑。 两人就此战在一处,这位年轻公子打扮阉人武功还不及何杀生,比高锋差的更远,手上又没有兵器,不过几招功夫,便被压在下风,眼见就要丧命。 不过,庞谢没时间去看这个阉人是怎么死的,因为范红英已经倒在地上,脸上笼罩了一层黑气,呼吸渐渐微弱,几有性命之危。 刚才老六被庞谢一酒壶砸死的时候,他手中长剑实在离范红英的喉头太近,剑锋又极锋利,长剑脱手之际,意外在范红英的脖子上,划了一个小小的口子,涂在剑上的毒药顺着伤口渗了进去。 庞谢俯下身子,一手搀起范红英,将她扶到靠墙的地方,一手点了她几处穴道,阻止了毒气的蔓延。 等他忙完这一切的时候,高锋已经刺死那位年轻公子打扮的阉人,在他们三人的尸体上搜罗了一阵,一脸无奈的来到庞谢身边,说道:“事情麻烦了,他们三个身上都没有解药,掩月厅的毒可不好解。” “小事一桩,这毒我能解,你知道跟前哪有药铺吗?”庞谢起身说道。 “你能解?”高锋眼睛一亮。 “当然。”庞谢说道。 “好,这附近就有一家,咱们赶快走。”高锋连忙说道。 庞谢意外的看了他一眼,看来高锋并不像他刚才说的那样,不在意范红英的死活,只是不想在掩月厅的杀手面前表现出来。 高锋去找倚翠楼的管事,要了辆轻便马车,又把服侍范红英的侍女带上,一起往药铺去了。 按理说,倚翠楼是朝廷的官办妓院,范红英是官妓,对她有管教之责,不会允许她随意离开,可是面前的高锋和庞谢,都是刚杀了掩月厅高手的凶人,管事嘴里那敢说个“不”字,连忙准备好了马车和马夫,送瘟神一样把这三位送了出去。 距离倚翠楼不远,有一间仁心堂,是青州府城最大的药铺,明面上的掌柜是一户姓张的商人,实则是节度使张准的买卖。 几人到了药铺,时候已经不早,药铺已经关门,高锋越墙而入,从里面把人叫醒。 三人进去之后,先在后院找了个干净房间,高锋扶着范红英躺下,庞谢则去前面的药柜,去找合用的药材。 期间,店里也来了几个大夫,分别替范红英号了脉,全都大摇其头,说是很难救回来了。 庞谢发现需用的药材一样不缺,便写了个方子,抓了几服药,找人急忙煎了,时候不大,便端过一碗药汤来。 在药铺几名大夫怀疑的眼神中,高锋捧着碗,喂范红英喝了,一副药剂入口,果然药到病除,范红英脸上的黑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退去,惊得几名大夫目瞪口呆。 喝完药之后,范红英沉沉睡去,庞谢和高锋见她退下,也就退出房间,只留下侍女服侍。 “方兄医术果然高明,高某佩服至极!”出了门之后,高锋拱手说道。 “你说什么?我不姓方啊!”庞谢一怔。 “方兄莫要否认,青州府内有这等医术的,除了回春谷,还有哪一家?我刚来青州的时候,就曾听人说过,回春谷这一代弟子之中,方少冲不但医术高明,一手剑法也极为高明。我思来想去,青州府里能符合这两点的除了方少侠,难道还会有别人?”高锋笑道。 庞谢哭笑不得,连忙摆手说道:“高兄真猜错了,我不是方少冲,在下落英岛白城!” “你是白城?我只听人说过你剑法不错!”高锋失声叫道,一脸的难以置信,上下看了他几眼,问道:“没听说你懂医术啊!” 庞谢笑道:“我闲暇无事的时候,没事翻过医书。” 话未说完,高锋扭头就走,直往范红英的屋子里冲去,生怕范红英已经毒发身亡了,庞谢连忙将他拽住,编了一大堆偶遇山谷大侠,学了一身高明医术的事情。 高锋一副看傻子的眼光看着他,最终叹了口气,说道:“算了,我看白兄也不是信口开河的人,你既说能医好,我就信了白兄,说起来,我还听说白兄的未婚妻的回春谷的沐二小姐,难道这医术是跟沐二小姐学的吗?” 庞谢愕然。 …… 半个时辰之后,范红英醒了过来,打发侍女出来感谢,高锋听说她醒了过来,连忙端着早已备好的参汤去屋里照顾。 庞谢独自坐在屋外,心中暗道,没想到高锋一副不羁的模样,倒是个多情的种子。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高锋和范红英一起走了出来。 范红英毒伤未愈,在侍女的扶持下,来到庞谢身前,盈盈下拜,说道:“小女子谢过白少侠救命之恩!” 庞谢一笑,摆手说道:“范小姐客气了,要谢就谢高少侠吧,要没有他,今天的事情很解决了。” 范红英轻叹一声,眉宇间泛起一丝愁容,说道:“只怕这事情不算完,杀了掩月厅的人,我死倒是小事,怕是连累了两位少侠。” 高锋插话说道:“范小姐不必多虑,车到山前必有路,咱们总能想得出办法来,还是先离开这里吧。” 随之,向庞谢使了个眼色,庞谢会意,也劝范红英且放宽心。 三人又聊了几句,付过药钱之后,便乘车离开药铺,也没有转回倚翠楼,而是往城东一处小院去了。 按理说,范红英身为官妓,出来都不方便,更不要说在外面过夜,可她本就是被逼着在那里卖笑,高锋和庞谢不提,她又怎么可能主动回去。 至于马夫和侍女,高锋和庞谢杀人的时候,这两人就离得不远,自然是把嘴巴闭的紧紧的,生怕一句话惹的这两人不快,一剑杀了都没处喊冤去。 时候不大,几人来到目的地,这里是高锋临时找的落脚地,虽然不大,只有三四间屋子,胜在幽静,院子里也很干净。 范红英留在这里,庞谢则告辞离去,高锋本想让他一起留下,谈剑下酒,庞谢推说还有事,便离开了。 临行前,高锋与他约定,明日一早便去找他。 忙完这边的事情,庞谢回到落英岛在青州府城的驻地时,已是深夜,莫家兄弟早已睡了,便独自回屋休息。 …… 青州节度使府邸。 两人对面而坐,其中一位是白衣秀士,另一位则是一位青衣老者,桌子上摆着一局围棋,棋局下到中盘,眼看就要分出胜负。 “张大人,晚间倚翠楼发生了一件事,落英岛的白城和散修高锋联手,杀了掩月厅几名杀手,救了范御使的女儿。”白衣秀士说道,他对面的青衣人赫然便是青州节度使张准。 “袁先生,你怎么看?”张准不动声色的落下一枚棋子。 “咱们静观其变,李公公的人来了青州,也不跟大人打个招呼,似乎有些失礼,白城和高锋敢在光天化日下杀掩月厅的人,也有些鲁莽,且让他们斗一场吧,无论是谁处在下风,都会来求大人的。”袁先生说道。 “就这么办吧,顺便找个人给高锋带句话,范红英虽然冤枉,终究是落在乐籍,一日不改身份,一日不能光明正大走在外面,天底下能让范红英脱籍的人不多,老夫就是其中一个。”张准淡淡说道。 “明白!” 第四十六章 拉拢 次日清晨。 庞谢一早起床,早点已送到门前,吃了两个热气腾腾的牛肉香葱包,几条酥脆可口的干炸小黄鱼,又喝了一碗浓浓的豆浆,便觉得有八九分饱了。 早起无事,庞谢拔出长剑,在院中独自练了起来,经过昨日一战,他对剑法又有几分领悟,正好验证一二,这一练便是一个多时辰,一直练到浑身发热,额头见汗,方才罢手。 庞谢练的差不多了,便要了一壶清茶,又让下人搬了把躺椅放在树荫底下,眯着眼睛,悠然躺了下去。 啪!啪! 过了一阵,院外忽然传来叩打门环的声音,庞谢精神一振,连忙起身说道:“请进!” 吱呀! 大门推开,一个稍显肥胖的身子挤了进来。 庞谢一看,却是落英岛在青州的大管家周耀祖,不由怔了一怔,他还以为是高锋来了。 “白少侠,打扰啦!”周耀祖拱手笑道。 “哪里哪里,是我叨扰周大管事才对!”庞谢拱手笑道。 周耀祖嘿嘿一笑,自顾自地取了只杯子,到了一盏茶,一饮而尽,说道:“跑了一早上,真是渴死我了!” “周管事忙什么呢?” “事情太多,一早去了趟府衙,跟李师爷说了件事,刚才跟几个辽东的客商又谈了笔生意,一会还得去醉仙楼应酬应酬,哪比得上白少侠这里清闲!”周耀祖摇头说道。 “周大管事这么忙,怎么有空来我这坐了?”庞谢也端起杯茶,看着周耀祖笑道。 周耀祖面色一紧,左右看了两眼,低声问道:“白少侠,我听说你昨天在倚翠楼出手了,杀了两个京城来的好手,不知是不是真的?” 他嘴里说的是“好手”两个字,手指却蘸了一点茶水,在桌子上飞快的写了“掩月”两个字。 庞谢点点头,并没有否认。 “是真的呀……”周耀祖眉头一皱。 “麻烦大吗?对咱们落英岛有没有影响?”庞谢问道,他昨天情急出手,并没有想这么多,此时经周耀祖提醒,方才想了起来。 周耀祖说道:“说大也不大,这里毕竟是青州,不是京城,李公公的手还伸不过来,官面上奈何不了咱们,至于江湖上么,咱们落英岛也不是崂山剑派可比,他们就算再厉害,也动摇不了咱们的根基,麻烦的不是咱们落英岛,麻烦是白少侠你。” 他特意点出崂山剑派,看来对昨天发生的事情已经知道的很清楚,刚才找庞谢验证,不过是走个过场。 “怎么讲?” “他们动不了咱们落英岛,却能动得了你白少侠,搞不好这会杀你的杀手已经从京城出发了。” “这个无妨,凭他是谁过来,想要取我性命,须问过我手中长剑再说!”庞谢微微笑道。 “要论真功夫,白少侠自然不会怕他们,就怕这帮人不讲讲道义,围攻、暗算、下毒无所不为,到那时……”周耀祖眉头大皱。 “周大管事的意思是?” “我没什么意思,不过,眼下到有一个办法,此次雏龙榜擂台召开在即,白少侠若是能登上榜单,到时候张大人问你想要什么的时候,你就说要在青州从军,只要张大人答应下来,让你加入青州军政体系,就算掩月厅再凶,也不敢继续为难少侠。” “这是为何?”庞谢有些不解。 “你加入了青州军,就成了张大人的部下,掩月厅再凶悍,毕竟只是李公公手中的刀,李公公只要没下定决心与张大人过不去,就要约束约束底下人。” “好,我明白了。” “好的,那周某先告辞了。”说完,周耀祖又喝了杯茶,拱手离开院子。 庞谢眯着眼睛,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心中暗自盘算,只怕周耀祖是替某些人当说客来的,虽然如此,他说的话却也很有道理,值得细细思索。 不过,落英岛本就是节度使张准的盟友,为什么他还要这么急于拉拢自己,倒是一桩怪事。 他自吸收了白城的记忆之后,也学会了白城思考问题的方式,否则,以他原先对人情世故的了解,决计想不了这么多。 …… 就在周耀祖出门不久,高锋便来拜访,甫一进门,便拱手道歉:“早上起床就想过来了,没想到一大早就有人去我那,拉着我说了半天,来得晚了,白兄不要见怪!” 庞谢一笑,说道:“高兄先不要说,让我猜猜是什么人,说的是什么事。” “好啊!”高锋洒然一笑,抱着剑站在庞谢身前。 “去的是张大人的人,说的是投靠张大人的事!”庞谢笑道。 “哦,看来也有人找你了?怪了,他找我是因为我是散修,还没有投靠某方势力的打算,你们落英岛不是他的盟友么,怎么连你也拉拢?”高锋奇道。 庞谢摇了摇头,说道:“我也想不明白,对了,高兄答应了么?” 高锋苦笑说道:“答应了,他开的条件很好,说是要帮范小姐改籍,还说日后要有机会,就为范大人鸣冤昭雪,我怎么能不答应?” “看来高兄真是痴情人,为了范小姐也是拼了。” “唉,没办法,两个月前,我在沧浪河边上,见过她一面,当时就下定决心,这辈子非她莫娶,现在为她卖命,我也认了!”高锋郁闷说道。 庞谢笑道:“高兄莫说的这么凄惨,总归是好事一桩,再说张大人答应为你做这件事,恐怕费力不少,足见高兄在他眼中的地位。” “你不提这个还好,你一提我就要骂娘,张大人的意思是,这次我要是能进前三,刚才说的约定就有数,要是进不了前三,呵呵,就当没这么回事!”高锋叹了口气,重重的把剑杵在地上。 庞谢笑道:“高兄不必担忧,我昨日见过高兄本事,以高兄的剑法,只要正常发挥,还怕进不了前三吗?” 他昨天晚上,又把白城的记忆翻看了许多,尤其是与人交手的记忆,对青州一带的武林局势,也有了大概的了解。 这才发现,高锋昨日展现的剑法,绝不在青州年轻一代的任何人之下,不要说是跟庞谢比,就算是昔日的白城,也不如他剑法高明。 高锋苦笑一声,几步走到庞谢身前,压低声音说道:“白兄,我也不瞒你,我要是能正常发挥,谁也不惧,可惜我以前受过重伤,一直没有好利索,实在不能久战。” 庞谢一怔,没想到高锋竟然如此坦诚,愿意将这种事情告诉他,于是沉思片刻,说道:“高兄要是信得过我,容我看看你的伤势如何?” 高锋一愣,随即点点头,笑道:“还能信不过白兄?” 说罢,解开胸前衣襟,露出胸膛来,只见心口处有一道一寸多宽的剑痕。 这道剑痕已然有些淡去,看起来是许多年前的,并不是新进的伤痕。 庞谢脸色一变,伸手按在剑痕上,用力按了按,不由脱口说出:“原来你已经死了!” 第四十七章 传剑(上) 你已经死了! 庞谢一句话出口,高锋脸色顿时一变,旋即又恢复如常,笑道:“白兄真会开玩笑!” 庞谢脸上没有一丝笑意,神情严肃地用手轻轻揉搓剑痕,良久之后,方才说道:“我没开玩笑,这一剑刺的极深,已经穿透心室,拔的又极快,造成了体内的大失血,不然,创口里面不会有硬核,理论上来说,中剑之人活不过一盏茶去,除非是天仙下凡,施展起死回生之术,否则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 “这世上那有神仙,按白兄这么说,难道我是鬼不成?”高锋哈哈大笑。 “你当然不是。”庞谢摇了摇头,心里补了一句,我还是见过鬼的,不长你这样。 “那的意思是我遇到神仙了?”高锋笑的更开心。 “那也很有可能。”庞谢严肃说道。 “哈哈……你这人真有意思,一本正经的说笑话。”高锋闻言,更是放声大笑。 庞谢不再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一刻钟之后,高锋终于笑不下去了,问道:“白兄,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庞谢点头。 高锋眉头一皱,踌躇了许久,方才说道:“实话实话,我小时候曾有过一次奇遇,具体是什么,我就不说了,因为我也不知道,事后想起来就像做梦,就是那次奇遇的时候,我受了伤,虽然没死,却一直没好利索,所以没法久战。” “原来如此。” 庞谢脸上虽未变色,心中却不由一震,这种伤势也能救活,已是生死人肉白骨的手段,自己就算有“医药”符文在身也做不到,真不知道是什么人出手相救,莫不是真有神仙? 他在白城的记忆中,并未找到神仙的记载,只有传说故事里,才有神仙的事迹,但却没有一个人真真正正见过。 “白兄,不说远的了,你觉得我这伤还能恢复么?”高锋问道。 庞谢想了想,伸出三根手指,冲着他晃了晃。 “三成把握?”高锋顿时一喜。 他也曾找其他大夫瞧过,包括杏林国手,甚至回春谷中的前辈,见了他的伤口之后,都说伤口里膏肓太近,没办法治疗,没想到庞谢居然有主意。 当然,他找这些人的时候,都没说过他的身份,因为若是被别人知道他有这么大的弱点,只怕对行走江湖不利。 “三服药!我保证三服药之内,让你恢复正常!”庞谢笑着说道,他曾炼化过“医药”符文,虽然现在符文不在体内,但学过的医术却不会忘记。 “当真?” “当然!” “怎么可能?别以为你能救范小姐就成了神医!” 庞谢也不多说,这种事情当然是事实胜于雄辩,当场写下一副药方,让下人照方抓药,信与不信,都无所谓,吃下一副就知道了。 他开的都不是什么稀罕药材,功夫不大,下人们便带着煎好的药汤回来。 高锋一饮而尽,不大会功夫,身子便觉得越来越热,浑身上下发红,就好像煮熟的龙虾一样,尤其是心口处烫得吓人,若不是他本是修为不住,只怕这体温,就能让他昏厥过去。 过了一顿饭功夫,由高锋的心口处,沁出一滴滴黑色的油脂来,足足沁了一刻钟,方才渐渐止住。 又过了一盏茶的功夫,高锋的体温渐渐回落,降到正常温度,运功试了试,发现困扰多年的伤势,减轻了一大半,顿时又惊又喜,这才知道庞谢的医术高明。 …… “同样的药剂再喝两次,保证你伤势痊愈。”庞谢说道。 “昨天救了范小姐,今天又救了我,这次可是承了你的大情,真不知道该怎么报道你1”高锋找了张椅子坐下,看着庞谢叹了口气。 “那你好好想想呗,总能想到的。”庞谢笑道。 “你这小子,怎么一点施恩不图报的觉悟都没有?我就是客气两句,你还真想着让我报恩?”高锋佯装发怒。 庞谢哈哈一笑,用力摆了摆手,示意高锋不要放在心上。 他倒是真的不图高锋什么报答,稀里糊涂来到这里,不知是真是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去了,也说不定永远都回不去,心里压着这件大事,又怎么会关心什么报恩不报恩的。 只是他不放在心上,高锋却不会真的也这么想,施恩不图报是美德,知恩不图报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高锋愁眉苦脸的想了一阵,忽然露出一丝喜色,说道:“我想到了,昨天我见你跟那个何杀生交手的时候,我发现你的剑法实在太烂,就让我指点指点你的剑法,权当报恩了!” “好啊!”庞谢随口答应,接着反应过来,说道:“啊?你的意思是我剑术不佳?” 因为高锋这一句话,庞谢倒起了不服之心,白城也是与高锋其名的少年高手,他承袭了白城的全盘剑术,就算不如高锋,也不会差太远,怎么就需要高锋指点。 “你剑术不错,不过剑法不行。”高锋说道。 “什么意思?难道剑术跟剑法不一样?”庞谢有些不解,随即翻了翻白城的记忆,也没有发现这两者有何区别。 “当然不一样!”高锋说起用剑,立即来了精神,挺直身子说道:“常言说,术、法、道,一层高过一层,剑术,只是单纯的用剑技巧,如何进攻,如何格挡,如何杀人,如何不被杀。剑法,则是对技巧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完善的应对方式,至于剑道,那就厉害了,是对用剑道路的选择。” “你的剑术是不错,很多技巧都用的很好,可是完全不成体系,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时灵时不灵,就好像不通剑理的外行,你能一剑砍死何杀生,凭的全是蛮力,就好像杀猪的屠夫一样。” 庞谢本来还有些不服,听完这段话后,顿时出了一头冷汗。 他昨日整理了白城的记忆之后,本以为全盘承接了白城的剑法,现在经高锋一点才知道,他只是记住了而已,距离掌握差的还远。 幸亏昨日跟莫家老大聊剑的时候,没有动手切磋,否则一定会被看出破绽来。 庞谢擦了一把头上的冷汗,说道:“高兄说的不错,按你这个分法,我确实只能算懂点剑术。高兄,你又是什么境界?” 高锋听了这话,脸上顿时露出一副,你果然要问的表情,笑道:“我当然是剑道境界的高手了!” 庞谢无语。 “你不要不信,你说我一个散修,有没有高明的剑法传承,凭什么这么厉害?还不就凭着我天生就是练剑的材料,生下来便懂得剑道?”高锋顿了顿,接着说道:“你不要太过畏惧,以为修成剑道有多难,其实只要对剑法有了自己的理解,迟早能成为剑道高手,境界毕竟只是境界,与实战不能比,一个半身偏瘫的老头,剑道境界再高,也不是你的对手。” 庞谢沉默片刻,说道:“如果我真的得等到对手偏瘫了才能赢,干脆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第四十八章 传剑(下) 既然高锋有意指点,庞谢也不推辞,当下提起手中长剑,从落英岛入门剑法练起,先后练了“清风十三式”、“太岳三清峰”,一直练到得意招式“夺命连环三仙剑”。 庞谢并不是简单的演练剑招,每一招的变化和其中精义,也都讲的明明白白。 高锋抱着斩空剑靠在树荫底下,默默看庞谢练剑。 院里要是还有第三个人,非要大惊失色不可,武学传承乃是一家门派的根基,庞谢现在的所作所为,相当于泄露落英岛的最高机密。这件事若是传出去,庞谢自然不免要受到门规惩处,高锋偷学了落英岛的剑法,也必然会被追杀。 不过,这两人中,庞谢是无所谓,莫名其妙来到这里,连这里到底是幻境还是现实都还没判断出来,七成心思在想如何回去,三成心思在了解这个世界,压根没想到还要为剑法保密。 高锋则是君子坦荡荡,他在剑法上已经有了自己的路子,就算是见识了落英岛的剑法,也只会参考一二,不会真正去学,更不会泄露出去。 故此,这两人一个人练的随意,一人看的坦荡,都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小半个时辰之后,庞谢将白城平生学过的剑法全都练了一遍。 期间,高锋一语未发,直到庞谢练完整趟剑法,才皱着眉说道:“奇了怪了,按理说术与法相通,两者不可偏废,就算是头猪,把剑术练到这种地步,也应该对剑法有些感悟了,你怎么一点剑理都不懂?这把剑在你手上,跟烧火棍也没什么区别。” 庞谢苦笑,不知如何解释,总不能说他并不是白城,而是融合了白城的记忆,一身剑术都是天上掉下来的的,只得说道:“我这一身剑术也是奇遇来的,就不编瞎话骗你了。” 高锋愕然,苦笑道:“真是现世报,来得快,算了,你不想说,我也不多问,我本来只想指点你几句,既然你一点剑理都不懂,我就把我用剑的路子传给你吧。” 说罢,高锋找了把椅子坐下,让人重新沏了壶茶,以庞谢方才演练过的剑法为例,一招招讲解起来。 这一讲解,庞谢才发现高锋对剑法的理解极为高深,绝对担得起剑道二字,并不是信口开河。 “剑法这个东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讲究以气驭剑,主张以气为主,以剑为辅,动手之际,全凭修为压人,一身剑法全是对本身修为的发挥,当今天下几大门派,如少林、武当、天山的用剑高手,大多走的都是这条路子。” “有人讲究以剑为主,以气为辅,只要剑法一成,纵然修为平平,也能克敌制胜,用剑以奇诡凶险为主。肯走这条路子的,大多是新兴门派的高手,依我看来,你们落英岛的剑法,走的就是这条路子。” “还有人讲究神与剑合,所谓性命交修一口剑,便是对这种人描述,对这种人来说,剑已经不是一种武器,而是人生的一种信仰,为剑而生,为剑而死,这种人要是境界高了,便成剑神、剑圣,要是境界不足,便是剑痴、剑鬼,总之绝不好惹,不过,就我所知,当今天下没几个人走这条路。” “还有一种人与刚才我说的这种人相反,在他们看来,剑只是一种工具,是对肢体的延伸,用剑用刀对他们其实没什么区别,只是选了一种最适合杀人的工具而已,这种人在我看来,就是用剑之耻,根本不配用剑,昨天死在你手上的何杀生,就是这种人。” 高锋靠在树下,双眸若星,斜眉如刀,点评天下剑法如数家珍,一阵清风吹过,白衣随风而动,身形岿然如松。 庞谢心中猛然冒出一个词来,便是“宗师气度”! …… 细细品味一番之后,庞谢忽然问道说道:“高兄算是哪一种剑客?” “我的路跟他们都不一样,白兄,在你眼中,剑也许就是眼前的这把武器。”高锋说着话,拔出手中墨剑,在庞谢面前轻轻一挥。 斩空剑的剑身漆黑如墨,是由天上陨铁打造而成,坚韧无比,绝难损坏,剑柄则是由千年雷击木制成,暗褐色的剑柄上带着一点焦痕,护手则是由玄铁打造而成,上面用金丝镶出“斩空”两个字,端的是把好剑。 “但在我眼中,这并非是一柄剑,而是一个点、一条线和一个面。” “从小处说,点是剑尖一点,线是两条剑刃,面则是前后剑脊,从大处说,点是用剑杀敌时,击中敌人的哪一点,可以是剑尖,也可以是剑上任意一点,线则是剑刃运动的轨迹,面则是剑锋扫过的平面。” “对我来说,用剑就是这样,以点破敌,以线相持,以面守护,点可以聚集最强的力量,抓住最细微的机会,线可以产生最复杂的变化,施展最灵活的技巧,面则可以护住最多的要害,减少最多的伤害。这样吧,我就从点、线、面的结合,来讲讲你们落英岛的剑法。” 接下来,高锋便讲起他心中的剑法,他讲的认真,庞谢听得也用心,时间就在两人的传授中飞速流逝。 月落时分,高锋才讲了十之一二的内容,庞谢也正听到过瘾处,自然不会把他放走。 于是,两人商量了一下,高锋决定就住在这里,庞谢则打发下人,持着高锋的信物,把范红英接到这里来,反正这地方房间够多,多几个人住也不碍事。 不大会功夫,范红英来到之后,见两人在讲解剑法,便独自避开了。 高锋见范红英来了,再无后顾之忧,便继续讲了起来。 这两人都是高手,精力远比寻常人旺盛的多,这一讲就停不下来,足足讲了三天三夜。 三日之后,玉兔东升,月光再次照在院里。 高锋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将斩空剑插回剑鞘,长叹一声,说道:“我用剑的路子都已经教给你了,你如今身怀剑术,又通剑法,算得上是真正的用剑高手,所差的只是磨炼而已。” 庞谢面色严肃,同样站了起来,冲着高锋深施一礼,说道:“多谢高兄厚赐,在下日后必将这一门剑道发扬光大,绝不不堕高兄的名头。” 高锋大笑,说道:“你若堕了我的名头,就算是上天入地,神佛相阻,我也非要追去,好好问问你是怎么练的!” 两人说完,相视一笑,抬头看看时间不早,正是午夜休息的时候,便告了一声辞,各自休息去了。 直到高锋走后,庞谢还感觉自己是在做梦。 这三天三夜,他的进境大到不可思议,这种进境并不拘于对白城这个身份的补充,甚至对他本身的补益,都大到夸张。 在他看来,高锋的剑道,层次并不算高,至少没到千里御剑的剑仙水准,但却正好与庞谢本身蜕凡境的修为相符,因为蜕凡六关,本就只是对身体的强化,并未涉及如神识、元气等更高层面的运用。 在这一层次,高锋的剑锋已经臻于完美,对力量、速度、技巧的运用,已经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 以庞谢看来,若是此刻回到原来的世界,有一把趁手的长剑,他现在一个至少能打原先五个,再遇上司马高,只怕司马高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这三日,非止是庞谢一人进步,得益于他开的方子,高锋体内的旧伤已然痊愈,据他所说,修为虽然没涨,战力至少增长三倍以上,青州年轻一代,除了庞谢以外,再无畏惧之人。 毕竟,他这三天跟庞谢交手数次,虽然剑法上稳稳压在庞谢,但在力量上实在差的太远,真打起来,并非庞谢的对手。 第四十九章 开幕(上) 清晨。 庞谢推开屋门,天色蒙蒙亮,清冷的空气随风卷了进来,扫尽屋子里沉积了一夜的暮气。 迈步来到院中,树下的几案上还放着昨夜的残茶剩酒,长剑靠在树下,绿色鲨鱼皮剑鞘上已沾满了露水,提起长剑,玄铁铸成的黝黑剑柄触手冰凉,“噌”的一声拔出,剑刃白如霜雪,稍一晃动,便在院里打出一道亮闪。 这柄剑名“北冥”,是白城自小用惯了的,他虽不是白城,但却承接了白城的记忆和肉身,身体上残存的记忆,让他对这柄剑有种血脉相连的熟悉感觉。 唰! 庞谢身形一纵,来到小院当中,手中长剑霎时间化作一条银龙,绕着他的身体纵横游弋、上下翻滚,下一个瞬间,手腕一抖,剑尖点点寒光又化作一场大雪,飘飘荡荡洒满院落,留下无数细微剑痕。 时而矫若游龙,时而清风拂面,时而大雪纷纷,时而杀意凛然,若是剑道高手在此,就知道庞谢的剑法已登堂入室,称得上剑客二字。 许久之后,庞谢收剑回鞘,傲立当场,细细体会刚才的用剑的感觉,对这三天的收获极为满意。 白城这具身体的修为,比他刚刚晋升蜕凡境,踏足修行之路强上一筹,速度、力量、反应都超乎凡人,但在力量和反应这两项上,却不如他连渡肌肉、神经两关之后。 这几日跟高锋闲聊,他对这里的力量划分也有了些了解,与之前在不同,修行界将蜕凡境划分为六关,需要逐一突破肌肉、神经、皮膜、内脏、骨髓和脑髓等六道瓶颈,最终才能跨入灵仙境界。 这里的功法并没有分那么细,灵仙之前的境界只分为三种,分别是后天、先天和宗师境界。 其中后天境界,与修行界的划分相同,都是打磨肉身,锤炼气血,为下一步晋升打基础,实际上还是修行的门外汉。 所谓先天境界,在修行界来说,就是晋升蜕凡境界,踏足修行之路,只是这里并没有把蜕凡境的几个层次分开,而是对肌肉、神经、皮膜、内脏和骨髓等五处身体结构一起进行修炼,同时向非人境界转化。 当然,由于各大门派功法的不同,对于各处身体结构的修炼进度也不大相同,有些擅长修炼肌肉,其功法便叫做“大力伏魔功”、“乾坤神力诀”,有些擅长修炼神经,便成了“天罗地网手”,还有些擅长修炼皮膜的,则是“龙吟金钟罩”、“虎啸铁布衫”一类硬功。 落英岛的功法虽然趋于平均,但从细微处分,对神经修炼的更多一些,走的是轻灵变化的路子。 至于宗师境界,则是前面五关全部渡过之后,开始对脑髓进行修炼,由于精神的加持,产生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奇迹,与寻常江湖人的手段绝不相同。 不过,由于这里的功法把前面五关放在一起突破,难度增加了何止一倍,故此,成就所谓宗师的可能性,比修行界低了许多。 说起宗师,其实庞谢已经见过一位,落英岛主方佩玉在受伤之前,便是青州府有数的宗师,否则也担不起四大门派掌门之职位。 对于宗师之上,是否还有其他境界,高锋也不知道,只听说百余年前,江湖上曾有一位剑仙,曾突破宗师境界,可惜不久之后,就破碎虚空,消失不见了。 至于现在的江湖么,只听说中原几大门派都有太上长老闭死关修行,试图突破宗师境界,可是却没听说一个练成的。 庞谢听过这些之后,大概明白这里最强一个档次的高手,大概也就与司马高境界相仿,当然,战力孰高孰低,得打过才知道。 只要运气不糟糕透顶,应该不会遇到灵仙当面,这样他就放心多了,不必再担心什么。 …… 庞谢练完几趟剑法,时间已经到了上午,下人们送来几样早点。 浓浓的羊肉汤鲜香可口,肥而不腻,喝进肚子暖洋洋的,正好祛除清晨的一点寒气,两面焦黄的水煎包,八个一盘,由蛛网般的油酥连在一起,不像是早点,倒像是艺术品,再配上柔滑鲜美,细如银丝的龙须面,这顿饭吃的饱饱的,他顿时感觉幸福指数飙升。 啪!啪!啪! 庞谢刚吃完最后一口面,正端着碗喝羊肉汤,门外忽然传来清脆的敲门声。 “谁啊?进来吧!”庞谢嘴里含着羊肉汤含混说道。 大门无声推开,莫老大闪了进来,笑道:“白师兄,吃早点呢!” “吃过了吗?”庞谢咽下最后一口汤,放下碗说道。 “吃过了,吃过了!”莫隼咂了咂嘴巴,说道:“这里可比咱们岛上吃的好多了,岛上天天吃鱼吃虾,我都快吃吐了。” 庞谢深有同感的点点头。 “前两天,我过来了几次,底下人不让进来,说是你和‘斩空剑’高锋在里面谈剑,感觉他剑法怎么样?”莫隼兴奋问道,高锋的到来并不是隐秘,他也是练剑之人,自然见猎心喜。 “高深莫测,生平仅见。”庞谢说道。 “啊?不会吧,真这么厉害?难不成比师父还强?” “只高不低。”庞谢翻了翻白城的记忆,点头说道。 “嚯!那可真了不得!”莫隼倒没有反驳,他知道练剑全凭天赋,境界高低不能以年龄判断。 “是啊!”庞谢感慨说道,他也有点搞不明白,高锋的剑法怎会如此高明,难道真是像他说的那样,天上就懂剑道不成? “白师兄,时候不早了,咱们收拾收拾准备走吧!”莫隼见庞谢坐着不动,催促说道。 “去哪?”庞谢一愣。 “今天雏龙榜擂台赛开幕啊,师兄你忘了?”莫隼奇道。 “还真忘了…”庞谢一翻记忆,发现真是今天开幕,不由苦笑,这两天光研究剑法了,别的都忘了。 “师兄,今天是开幕式,咱们虽然不用参赛,但张大人和府中官员都会出面,还会有一位宗师前往,去看一看,见识见识,总是好的。”莫隼说道。 “咱们今天不参赛吗?”庞谢只注意到他的前半句。 “当然,前几天都是预赛,参赛的都是些无名之辈,咱们是四大门派的弟子,当然不用上了,到时候直接参加正赛就行!”莫隼说道。 “好吧,那咱们收拾收拾就出发。”庞谢点点头,打算去瞧瞧这个雏龙榜擂台赛究竟是什么样子。 两人说好之后,庞谢又去叫了高锋,连同范红英一起,前往观看开幕式。 四人一起出门之后,庞谢忽然想起一个人,问道:“莫老大,你家老二呢?” “他说他不去,一早就出门了,他这几天老是神神秘秘的,每天早出晚归,不知在忙些什么!”莫隼随口说道。 第五十章 开幕(中) 五年一届的雏龙榜擂台赛是青州的一件大事,关心这件事的不止有节度使张准、四大门派以及青州境内的年轻高手,整个青州从上到下,上至世家豪门,下至贩夫走卒,无不对这件事积极踊跃。 原因非常简单,当今之世,天子失德,社稷不稳,烽烟四起,江南已有不少州郡起了刀兵,甚至有人揭竿而起,气焰嚣张的当起了草头王,西北又有外族进犯,烧杀劫掠无数,难民一路流窜。 在这种局势下,青州眼下的安稳就显得弥足珍贵,不过,明白人都清楚,局势要是继续恶化下去,青州也难以置身事外,到时候要想继续安稳下去,非得有强兵猛将镇守才行,于是五年一届的雏龙榜,就成了大家心目中希望之星。 雏龙榜擂台赛并不在青州府城以内举行,而是在城外十里的青州军大营之中。 四月三日一早,青州城门一开,城中百姓便如潮水般向西面云门山下的大营涌去,路上行人,摩肩接踵,有钱有势的大家族驾车前往,自负武勇的则是骑马前行,至于平头百姓,就只能靠两条腿了。 所幸道路并不算远,这个年代又没有现代交通工具,都是习惯走路了的,十里路也就是一顿饭的功夫。 周大管事早已安排人备好马匹,庞谢、高锋、莫隼与周大管家等四人纵马往西行去。 范红英终究是女儿身,不大适合去这种场合。 四人一路向西,沿途之上,行人络绎不绝,上至白发老者,下至黄口孺子,各色各样的人都有。 一顿饭的功夫之后,四人来到云门山下的青州军大营。 青州军大营依山而建,连营数里,旌旗招展,营中屯兵两万,对外号称五万,是节度使张准手中最重要的一个砝码,也是他与朝廷讨价还价的本钱。 擂台赛虽然是在大营中举行,但军营之中机密之地甚多,不可能全部开放,开放的只有一座用于练兵的校场而已。 就在这座校场的最北面,建了一排高台,上面铺着红毯,搭着乌蓬,是供府城中的官员、各大门派的高层、各大世家的族长,这些有身份的人观战之用,东西两侧临时也搭了两排棚子,西侧是供参加擂台赛的选手休息所用,东面则有许多临时的酒馆茶肆,供来此处的行人歇脚。 校场正中修了三座擂台,一大两小,都是黄土夯成,高约三尺,上面铺着青石板,大的位于正中,长宽皆是十丈,两个小的位于两侧,长宽都是三丈,其中大的用于正赛,两个小的则用于预选赛。 据周大管家所说,此次雏龙榜擂台赛的报名者共有三百余人,都是青州地界武艺精熟的少年武者,这三百余人需要参加淘汰赛,以抽签的方式选择对手,在两座小擂台上对战,最终决出获胜的十六个人来。 另外,还有十六名种子选手,其中包括四大门派推荐的十二名弟子,以及在青州侠名卓著的少年高手,比如说高锋。这些人可以不参加初赛,直接参加最后的正赛。 最后的正赛,就在初赛决出的十六名少年与十六名种子选手之间展开,每一轮都采取抽签的方式,两两对战,笑到最后的三个人,就是本届雏龙榜上之人。 …… 四人来的尚早,擂台赛尚未召开,周大管事便引着他们,先往北面的乌蓬走去。 北面的一排乌蓬,用竹帘分成十多间,其中最大的一间乌蓬居于正中,摆了十多张椅子,是给节度使张准以及府城中的官员准备的,在这间乌蓬两侧,紧挨着的两间乌蓬前面,挂着“金刚寺”和“锻锋堂”的牌子,再往两边则是“回春谷”和“落英岛”,再往两侧则是青州本地的世家和其他一些中小门派。 据周大管事所说,这乌蓬的远近并不是随意排列的,与各大势力在青州的地位息息相关。 此刻,在落英岛的乌蓬下面,已经坐了一位青衣老者,还有四五位年轻弟子。 庞谢翻了翻白城的记忆,认出这位青衣老者来,是本门的一位师叔,名叫田怀远,一向在琅琊府主事,这次也是方佩玉不良于行,才安排他出席此次雏龙榜。 “小城、小莫、耀祖,好久不见!”田怀远远远瞧见庞谢等人,连忙从座椅上起身,迈步迎了上来。 田怀远举止自然,丝毫没有倚老卖老的意思,庞谢与莫隼虽然年轻,却都是先天高手,虽然功力上有差距,但是境界却与他相同,算是同级高手,至于周大管事,虽然不通武学,但却是门派里少不了的人物,重要性不在他之下。 “田师叔一向可好!”庞谢、莫隼一起拱手笑道。 “哈哈哈!好!好!我这都好,掌门师兄最近怎么样啊?”田怀远面带关切之色。 “师父他老人家最近精神不错。”庞谢说道。 “那就好,我前些日子从辽东得了一批鹿茸,回头你给师兄捎回去,也算是我的一点心意。”田怀远笑着说道。 “一定一定。”庞谢连连点头。 “这一位少年英雄怎么称呼?”寒暄几句之后,田怀远看到与庞谢等人同行的高锋,忍不住问了出来。 “这位是高锋,高少侠。”庞谢说道。 “啊!莫不是号称‘斩空剑’的高锋?”田怀远惊讶问道。 “正是在下。”高锋微微一笑。 “了不得啊,我一直听说,咱们青州府出了位了不起的少年剑客,一直没机会见,没想到今天在这见到了,真是蓬荜生辉!”田怀远一副大喜过望的表情。 以他的身份原本不用如此,高锋武功虽强,名声虽高,终究是江湖散修,与他门派长老的身份不能比,只是高锋是与庞谢一起来的,故此,他也给足了高锋面子。 “田长老客气了!”高锋拱手回礼。 “许久不见,田长老是越发年轻了,不知又娶了几房小妾啊?”周大管事忽然插话。 “耀祖,你莫不是学过算命,怎么一张口就猜到我上个月刚娶了一房小妾?”田怀远大声笑道。 “田长老果然是老当益壮!”周大管家面上含笑,心中暗自嘟囔,我特么怎么会不知道?上个月才给你送了二百两银子做贺礼。 “好了,节度使大人就快到了,咱们先不多说,我今晚在醉月楼摆下一桌酒宴,大家到时候再细聊,高少侠也一定要来啊!”田怀远大声说道。 庞谢等人一起点头,几人又寒暄了几句,田怀远请庞谢等人坐下,一起等候擂台赛的召开。 “白城!你给我出来!” 就在庞谢刚刚坐下,还没坐稳的时候,乌蓬外面忽然传来一声怒喝。 几人都是一怔,没想到有人这时候会来挑衅白城,这可不单是对他的挑衅,更是对落英岛的挑衅。 田怀远面色顿时一变,扭头走了出去,下一个瞬间,重又退了回来,苦笑说道:“白师侄,还是你出去应付一下吧!” 第五十一章 开幕(下) 田怀远一进一出,前后不过刹那功夫,出去时还是一脸怒容,回来时确实满面尴尬,见他如此变化,在坐几人都是一怔。 “田长老,外面是谁啊?”周大管事奇道。 高锋和莫隼也是一脸异色,按说田怀远是落英岛在此身份最高的人,今天又是落英岛在此办事,就算是什么人找白城谈个人恩怨,也应由他先出头接下,然后再做处置,又怎么会让庞谢出去。 “还是白师侄去看看吧。”田怀远一脸苦笑,也不肯多说。 周大管事还想再问,庞谢已然起身说道:“几位不要猜了,我出去瞧瞧。” 说完,庞谢起身向外走去,撩开乌蓬前面垂下的薄纱,出了乌蓬,只见高台下面站了一个年轻女孩,约莫十六七的年纪,正是豆蔻年华,青春妙龄,一身海蓝色的纱裙随风舞动,就如踏浪而来的仙子,令人见之忘俗。 见到这名女子,庞谢心中忽然生出一点亲近之意,顿时反应过来,只怕这女子与白城极为亲近,连忙去翻记忆,刹那间,已经在记忆中找到这女孩的面庞,正是白城的未婚妻沐竹音,连忙向前走了几步,含笑说道:“音儿,你怎么来了?” 他与沐竹音相遇的太过仓促,一时间来不及细细翻看回忆,不知道这两人私下到底有多亲近,生怕被沐竹音看出破绽来,只能比其他人表现的更加亲近一些。 “你叫我什么?干嘛走这么近?”不料,一句话出口,沐竹音一脸惊恐之色,急忙向后退了一步,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咬着牙说道,两只小虎牙煞是可爱。 庞谢一愣,连忙再去翻记忆,才发现白城与她这位未婚妻,虽然见过几面,但却一直发乎于情,止乎于礼,从不露出半点亲近之意来。 “咳,咳!”庞谢轻咳几声,想了一想,说道:“音儿,你我过去见面的机会太少,相互之间也有些…冷淡,这是我的不对。不过,我这次出海与人交手,受伤很重,几乎丧命,重伤将死的时候,脑海里出现了你的面容,这才知道都是我不好,没有珍惜你。” 庞谢说完这么一大段话,长长出了口气,总算想法把刚才的失态遮掩过去了。至于这一段话的来历么,自然是他在华国的时候,偶尔看电视剧学到的。 不料,沐竹音听了庞谢这一番话话,先是一脸迷茫的看着他,接着反应过来,一副见鬼的表情,磕磕绊绊地说道:“白城,你这次伤的是脑子吗?” 庞谢面色一肃,坚决地摇了摇头,用力的向前买了一步,说道:“音儿,我从未如此清醒过!” “怎么会……真傻了?”沐竹音连忙向后退了几步,说道:“我忽然想起点事,得去忙一下,咱们稍后再说。” 说完,她急忙转身,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快步离开这里。 庞谢眉头微皱,暗自说道:“难道我装的还是不像,什么地方露出破绽了吗?她怎么这副表情?” “白师兄,你厉害了啊,以前每次遇到这疯丫头,不是挨打就是挨骂,没有不吃亏的时候,没想到这次两句话就把她说走了!”不知什么时候,莫隼走了出来,嘻嘻哈哈地说道。 “挨打?挨骂?”庞谢忽然感觉有些不对。 “白师兄,不要嫌丢人,我都听人说了,那疯丫头在回春谷就是一霸,没人敢惹她,吃亏的也不止你一个,再说,你要娶人家妹妹,受姐姐一点气怎么了?”莫隼大笑说道。 庞谢愣住了,他终于发现问题出现在哪里,原来刚才站在他面前的并不是未婚妻沐竹音,而是她的姐姐沐天音! 我擦,这个谎要怎么圆? 庞谢忽然感觉一阵头疼,就凭他的口才,想圆这个谎,只怕是不可能了,难道真的要装脑子有问题么? …… 踏!踏!踏! 就在庞谢陷入沉思的时候,一阵山呼海啸般的马蹄声音,从校场北面传来,随着马蹄声越来越近,甚至能感到地面都在颤抖。 校场之中,聚集了近万人,本来熙熙攘攘,做什么的都有,被这阵马蹄声音一震,全都安静下来,一起转头往北面望去。 踢踏!踢踏! 校场北面,营门打开,数百骑兵从外面涌了进来,这百余骑皆是黑衣黑甲,胯下黑马,背后长弓,手持长矛,腰悬长刀,纯黑色的马鞍,挂着两筒黑羽箭,人人脸色肃穆,健壮有力,一看就是百战精兵。 这队骑兵三人一排,齐头并进,行进之际并无半分错乱,虽然只几百人吗,却如千军万马一般,似东海黑潮泛滥,让人生出不可抵御之感。 “‘黑山义从’果然雄壮,不愧是青州第一强军。”田怀远望着数百骑兵叹道。 乌蓬之内的几人听到马蹄声音,也都走出乌蓬, 庞谢翻了翻白城的记忆,找到了“黑山义从”的来历,这支骑兵是现任节度使张准的祖父所建,是张家最为核心的军事力量,也是常伴左右的近卫军,兵器、补给一切供应都是青州最好的,军饷是其他军队的好几倍,入选标准自然也是极严,弓马娴熟自不必说,还要深通军法,懂得战术筹划。 据说,黑山义从里的每一名骑兵,放到其他军队,至少也能当一名小队长,绝没有一个滥竽充数的。 黑山义从冲入校场之后,勒马停在乌蓬前面,带头将领一声令下,几百人一起下马,动作整齐划一,就像一个人一样,全部持矛守在马旁,并无一人说话,全部鸦雀无声。。 “张大人也是有了这一支骑兵,才能镇压青州局势,不惧任何门派的威胁。”周大管事低声说道,显然意有所指。 庞谢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张准把雏龙榜擂台赛放在这里,不止是因为地方合适,也有炫耀大军,镇压不服的意思。 果然,这支骑兵出现之后,校场之中上至世家大族,下至平头百姓,甚至连武林中的名宿,江湖上的游侠儿全都安静下来,一起的看着这支骑兵,不知都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时,浩浩荡荡的仪仗队从北面营门走了进来,六七辆极为奢华的马车夹在仪仗队中,鱼贯而入,停在高台前面,车上几人分别走了下来。 其中,走在最前方的是一位青袍老者,正是青州节度使张准,在他身后几人,分别是青州府城有数的几位重要官员,以及张准的心腹幕僚,如袁先生等人。 此外,还有两人与张准同行,只是略微落后半步,其中一人身披赤金明光铠,脚踏虎头战靴,手持一杆方天画戟,身高足有两米,面如黑铁,身形稳健,正是张准的护卫队长“怒雷戟”张山河。 另一位则是一名和尚,年约五十岁上下,身高不足七尺,看起来有些干瘦,走起路来慢慢吞吞,只是一身暗金色的皮肤,隐隐散发着金光,令人不可小视。 庞谢仔细看了一眼,又翻了翻白城的记忆,发现他并不认识这个人,只是不知为何,总觉得这和尚有些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第五十二章 正赛开始 “田师叔,不知这位老禅师是在哪里修行?”庞谢本着不懂就问的精神问道。 周大管家咂了咂嘴,摇头说道:“周某在青州城也呆了二十多年了,从来也没见过这位禅师!” 高锋、莫隼也摇了摇头,示意从未见过此人。 “要是老夫没猜错的话,这位禅师就是金刚寺第一高手,闭关多年的慧明神僧。”田怀远皱着眉头说道。 “哦,怎么从没听说过?”周大管家问出了众人的疑问。 金刚寺是青州第一大门派,其中“离相寂灭”四大高僧,在江湖上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从没听说还有一个慧明,怎么莫名其妙的就成了金刚门第一高手? “论其身份,慧明神僧还是当今金刚门掌门慧离大师的师兄,无论是武功,还是佛法修为,都只在其上,不在其下,只是自幼便在山中修行,等闲不履尘世,所以才少有人知晓,我也是听方师兄说过,金刚寺慧明神僧,一身‘金刚不坏琉璃体’已经修到三品,这才贸然猜测是他老人家。”田怀远说道。 “才三品啊,好像也没多厉害!”莫隼忍不住说道。 “金刚不坏琉璃体是金刚寺第一神功,号称万法不侵,百邪辟易,威力之强,超过咱们落英岛任何功法,三品便是宗师境界,二品便是陆地神仙,至于一品,只在传说中有人修成过。”田怀远瞪了他一眼说道。 “唏!”莫隼倒吸一口冷气。 庞谢远远瞧着慧明神僧,总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可是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于是也不纠结,没有再细想下去。 校场中央,张准一行上台之后,两旁便有人击鼓奏乐,奏的是本朝开国名曲“秦王破阵乐”。 一曲奏过之后,张准来到台前,对这台下万余百姓讲了几句,左右不过是些勉励参赛少年,鼓舞青州民心的话,所幸他也知道,这种场合下,大家都无心听他多讲,只讲了一刻钟,便正式宣布雏龙榜擂台赛开始。 府城的官吏与青州军中的高手早已安排好了,开始组织抽签,招呼各路少年上台比试,宣布打擂的规矩,如不得下死手,裁判叫停时必须停下,落下擂台就算输之类。 张准本人则与慧明以及其他官员回到乌蓬里面,等待各方势力前往拜会。 从金刚寺开始,各大势力一一前往乌蓬之中,落英岛自然也不例外,不过,有田怀远在此,庞谢等人倒不必前往,也省了一番口舌。 开幕式之后,除庞谢外,一行人都打算离去。 高锋、莫隼都是武学高手,对他们来说预赛的水准实在太低,不值得一看,周大管家不通武学,自然懒得继续看。 至于田怀远,跟张准寒暄几句之后,便回青州府城了,他久在琅琊府驻扎,难得回府城一趟,正好拜访几个朋友,哪有时间在这看预赛。 唯有庞谢,看看津津有味,他初学剑道,正想找人印证,于是辞别众人,独自留在校场之中,观看场中少年比试,倒是见识了不少别出心裁的功夫,渴了饿了,便去东面的酒馆茶肆休息一会,倒也自得其乐。 …… 五日之后,预赛终于结束,正赛终于开始。 这天一早,庞谢便叫上高锋、莫隼一起前往校场,准备参加比赛,至于莫鹞,这几日早出晚归,也不知在忙些什么,昨晚告诉莫隼,说他一早自己去,不用等他了。 等到庞谢等人来到校场的时候,看到校场之中如同潮水一般的人群,不由吓了一跳,找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今日一早,观战的百姓忽然多了一倍,有许多人是专门为了看正赛来的。 三人先去了西面的棚子,验明正身之后,一人发了一个带有编号的铜牌,做抽签用。 庞谢在这里,也看到了其他参赛的选手,其中包括前几天认错的沐天音,看到她的一瞬间,不由一阵头疼,生怕她忽然上来,说些什么,那就不知如何解释了,好在沐天音并未理会他,倒让他逃过一劫。 除此之外,人群中最为醒目的是一个白衣僧人,面如白玉,俊秀无双,手持一根七宝如意棍,正在棚子一角闲坐,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有许多小姑娘遥遥指着他,不时发出一声声尖叫,就好像是遇到心目中偶像一般。 这名白衣僧人,便是金刚寺的如意僧,亦是青州青年一代的第一高手。 不大会功夫,传令官便传来抽签结果,凑巧的是,第一个上场的便是高锋,他的对手是一个使枪的青年,一身剽悍之气,听说出自青州军中,是身经百战的高手。 庞谢看着这位使枪的青年走上擂台,心中开始为他默哀,这位使枪青年也是先天高手,论修为在棚子里属于中上,再加上这一身凛冽杀气,运气好点说不定能杀进前八,可惜遇到高锋,注定到此为止。 果不其然,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高锋便提剑归来,看他的模样,胜的容易至极,甚至连汗都没出。 在他之后不久,莫隼也上台去了,遇到的也是一位从预赛打上来的少年,不过,这位少年修为差些,连先天境界都未达到,几招便被莫隼击倒,败的比刚才那位使枪的青年还惨。 又过了几人,传令官走进棚子,大声喊道:“落英岛白城,七侠坞杜青!” 庞谢听见叫到自己,起身便往擂台方向走去,与他一同起身的,还有一个青脸汉子,身高八尺有余,一身暗青色的劲装,背后背着一把黑铁大刀,看起来像是走力量路线的。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擂台边上,擂台四周早已用绳索拉了一圈围栏,一丈以内严禁靠近,只在东西两侧留了两个入口,供比武之人登台。 杜青选中西面,庞谢则由东面登台,就在他将要登台的时候,一个青衣少年默不作声地从人群里挤了过来,低低声音在庞谢耳边说道:“白师兄,杜青是七侠坞老大杜飞虎的大儿子,拜在豫州嵩山派门下,主修功法是阴阳熔炉功,擅使一套赤炎焚天刀法,内气之中,含有火毒,与他交手最好不要贴身肉搏。” 庞谢一怔,低头瞧了他一眼,面露疑惑之色,却见这少年笑道:“咱们可是四大门派,要连这点便利都没有,与江湖散修有什么区别?” 第五十三章 第一战(上) 一句话说完,青衣少年便钻回人群中,消失在人海之中。 庞谢这才想起,前几天在乌蓬的时候,曾见过这少年一面,依稀记得像是田师叔的弟子。 被这少年耽搁一下,庞谢登上擂台的时候,杜青早已等在那里,遥遥拱手说道:“白少侠,久仰了!” 庞谢一笑,问道:“你认识我?” 杜青仰天大笑,说道:“落英岛年轻一代第一高手,杜青哪能不认识?又那敢不认识?只是没想到还有与白少侠交手的一天,真是荣幸至极!惶恐至极!” 他嘴上说的太过客气,脸上又带出一丝傲气,显然从内心深处不但不畏惧庞谢,反而有些瞧不起。 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出身的七侠坞虽然是个小帮派,但自幼天赋过人,经人援引,拜在豫州大派嵩山派门下,苦修十多年,终于迈入先天境界,这次回青州参赛,是存了锦衣夜行,一鸣惊人的心思! 庞谢看出他急于交手,便没有多说,笑道:“杜少侠,咱们既然登上擂台,也就不多说了,手底下见真章吧!” “好!” 一语未毕,杜青拔刀便砍,一柄沉甸甸的黑铁大刀,在他手中仿佛轻若无物,黑光一闪,便到眼前,如同乌云罩顶一般,“好”字尚未说完,漆黑如墨的刀锋已砍到庞谢头顶! 只是这一刀虽快,却不看在庞谢眼里! 落英岛的剑法本就以轻灵多变见长,庞谢又有蜕凡六关第二关神经关大成的底子,单论反应速度,已不在宗师之下,自然不是杜青可比。 长刀虽快,庞谢却能从容应对,当下欠了欠身,向后退了半步,先行闪过这一刀,随即悠然拔出北冥剑,挺直手肘,“嗤”的一声,一剑向前刺去,正刺向杜青的手腕。 这一剑又急又快,虽然简单,却直指要害,用的已不是落英岛的路子,而是高锋传下的剑道。 杜青没想到庞谢的剑居然这么快,这么准,丝毫没有给他留下变招的余地,当下也顾不得继续追击,连忙缩回手臂,向后退出一步。 庞谢一剑占据上风,脸上既无欣喜,也无得意,脚下一步步向前踏出,手中长剑不疾不徐,一剑一剑接连刺出,虽然没有多余变化,但每一剑都直指破绽,让杜青无力抵挡,端的凌厉至极! 杜青避开前两剑的时候还不在意,这几剑如此凌厉,耗费心力必然极大,对眼力、步法、判断的要求也一定极高,有道是,刚不可久,柔不可守,如此攻势,庞谢又能维持多久?一旦久攻不克,神气衰竭,就是他挥刀反攻的时候了。 只可惜他这一点却想差了,庞谢这几剑还真就不费什么力气,这是因为庞谢的反应速度远在他之上,他退一步的时间,庞谢足以想好接下来的两三剑,这几剑还真没有什么负担。 连退了十四五步,杜青终于发现不对劲了,要是再这么下去,只消再来三四剑,恐怕他就要掉下擂台,心中顿时急躁起来。 杜青出身的七侠坞,并不是什么传承悠久的大帮派,是他父亲杜亢与六个结义兄弟一起打拼出来的,虽然号称七侠,但在名门正派眼里,不过是盘踞在黄河边上的一伙水匪而已。 杜青小时候,杜亢曾想把他送到落英岛去学武,却被一脚踢了回来,杜青直到现在还记得,当时落英岛上那位负责入门审核的长老高高在上的神情:“我们落英岛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收的!”,后来经人引荐,他被送到豫州,拜在嵩山派门下。 嵩山派的江湖地位还在落英岛之上,与青州第一大派金刚寺差相仿佛,在嵩山派的十年,他苦心修行,经历千辛万苦,终于侥幸晋升先天境界,成为嵩山派的入室弟子之一。 如今,他已经有资格在嵩山立足,也看不上七侠坞那点基业,甚至觉得落英岛也就是个二流门派,此次回到青州,参加雏龙榜擂台赛,并不是想要争取什么,只是想告诉落英岛,老子不去你们那里,不是老子不行,是你们有眼不识泰山! 只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他怎么也没想到,第一场比赛就被人逼到这种地步,甚至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 随着杜青一步步向后退去,心中的怨念越来越深。。 他并非没有本事,阴阳熔炉功乃是嵩山派四大镇派神功之一,阴阳相生,威力极大,已有七成火候,在嵩山下一辈中也算功力深厚,一手赤炎焚天刀更得其中精妙,乃是嵩山派年轻一代练得最好的。 嵩山派位于中原,武风昌盛,非青州可比,在他想来,青州年轻一代除了如意僧,谁也不惧,没想到一步错,步步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一身绝技竟没有发挥的机会。 难道就这么憋屈的输了?杜青几乎要喊出来。 “咦!这小子的剑路怎么全变了?难不成真是脑子出毛病了?” 就在庞谢大占上风的时候,擂台西边,沐天音抄手站在那里,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她与白城交手多次,或真或假,真真假假,虽然没有下死手,但对白城的路数还是非常熟悉的,要说白城新学了一套剑法,以往从未见过,倒是可以理解,可是整个路数都变了,这就太奇怪了。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白城练剑多年,剑招思路都已深入骨髓,不是轻易能变的。 想起昨天白城说的话,沐天音轻叹一声,心中默默说道:“妹妹,你这个夫婿可有点不对劲啊!” 擂台北边,乌蓬下方。 张准饶有兴致的望着眼前比武的两个人,今天是正赛开始的第一天,他一早就过来了,想要看看有今次参赛的少年高手都怎么样。 作为一镇节度使,他不止擅长治民理政,带兵打仗,武功也很不错,虽然没有进入先天境界,眼光还是有的。 “田长老,这个白城是你们落英岛的吧,怎么剑法跟你们落英岛其他人都不一样?”张准笑着问道。 “每个人性格不同,练出的剑法自然也不同!”田怀远就坐在不远处,听到张准问起,连忙答了上来。 事实上,他这次跟白城见面之后,还没见过白城出手,心底也觉得白城剑法有些奇怪,跟以前有些不同,但在张准面前却不好直说,只能想了个理由。 张准点点头,说道:“田长老说的有理。” 第五十四章 第一战(下) “恐怕不是这样吧?你们落英岛的剑法是什么样,张大人不清楚,田长老自己还不清楚吗?我前些日子在泰安府,见过斩空剑高锋与人交手,他的剑法就是这个路子,我还听说你这师侄前几日和高锋一起做了件大事,莫非你这白师侄去跟高锋学剑了吗?”一名金衫武者插话说道。 此人姓郭名战,乃是四大门派之一锻锋堂的长老,他这话看起来像是解释白城剑法的来历,实则暗指落英岛剑法平平,否则,白城也不会去向别人学剑。 青州四大门派之中,锻锋堂与落英岛一向不和,这是因为落英岛主要做的是海外贸易,时常从东海扶桑岛采买刀剑回来,难免影响了锻锋堂的生意。 “白城自小学剑,剑路早成,哪有两三天就转变剑路的道理?郭长老难道连点常识都没有了?”田怀远驳斥道。 “呵呵,两位不要吵了,少年人么,心性不定,见到新鲜玩意都想学,你们看看,白城还有几剑能赢啊?”张准不想让这二人争吵,便换了个话题。 他不问谁胜谁负,只问白城几剑能赢,是因为在场的都是武林好手,胜负都在眼里。 “快则三四剑,慢则七八剑!”田怀远傲然说道。 “这白城剑法不错,胜过杜青不少啊!”张准夸了一句。 “这倒也不是,还是杜青大意轻敌,白城一早抢攻,占了先手,再加上两人在擂台上比试,杜青没多少闪躲的余地。否则,杜青也未必会输在他手上!”郭战沉声说道。 他之所以处处针对田怀远,一方面是一位锻锋堂与落英岛一向不和,另一各方面则是因为七侠坞是锻锋堂的外围势力,杜青就是走的锻锋堂的路子,才投到嵩山门下。 “嘿嘿,凭白城的功夫,就算再给郭战个机会,他也没本事翻盘!”田怀远嘿嘿笑道。 “那你到让他给个机会啊!”郭战冷声说道。 话未说完,就听张准轻轻“咦”了一声,两人转头望去,只见白城脚下慢了半步,长剑也停了一分,竟给了杜青一丝喘息之机! 田怀远目瞪口呆,郭怒大喜过望! …… 一剑一剑又一剑,杜青的心随着他后退的脚步,一点一点向下沉去,心底压抑的怒火,早已化作寒冰,准备迎这场惨痛的失败。 就这么败了?十年辛苦,俱成画饼! 唰! 咦! 这一剑怎么慢了半分?机会! 这一刻,杜青心中忽然一阵狂喜,激动的几乎哭了出来,“啊!”地大吼一声,心中再没有多余想法,压抑已久的内气,涌入双臂,冲入黑铁大刀,狠狠向前劈了出去! “焚天烈焰!”杜青高声喊道。 随着这一刀劈出,霎时间,他身前多了一道炽烈的火焰龙卷,其中隐隐现出暗红色的光芒,就像天边的火烧云一样。 刀借火势,火与刀合,杜青感觉自己平时从未劈出如此酣畅淋漓的一刀,这一刀劈出,就连刀法也狠狠的提升了一大截! 莫说眼前的白城,就算是如意僧,他也有信心一刀斩落! …… 白城一剑剑刺出,不过十多剑,便将杜青逼落下风,眼看再有几剑,便能将他逼下擂台,心中忽然想到,自从他学成剑术之后,还是头一次与人正式交手,要是就这么草草结束,岂不是太过可惜? 之前的何杀生不能算,与他交手之前,已被高锋刺成重伤, 平日里难得遇到一个对手,不好好打上一场,见识一下这里的绝学,岂不是浪费了机会? 想到这里,庞谢有意放慢半分,剑光微微一顿,给了杜青一线生机。 果然,杜青的回报也很让他满意,一刀劈出,糅合内气,竟然凭空卷出三尺烈焰来,这等刀法闻所未闻,倒是涨了见识! 庞谢以往从未见过这等刀法,倒不是说修行界的功法不如这里。 在华国修行界,后天武者与人对敌,用的都是拳脚功夫,没有内力可供运用,等到晋升蜕凡境之后,与人对敌,要么是用法术,要么是用法器,单纯的武功不能说没有,但却极为少见。 用武功的人少,武学发展的也慢,所以也就没诞生过像“赤炎焚天刀”这样惊艳的刀法! 黑铁大刀未至,赤色火焰已到,炽烈的火焰如同火山喷发,骤然向庞谢涌去,只要挨上一点,便难免烧伤。 庞谢精神一振,足尖一点,身形向左晃了半步,正好躲过赤色火焰风暴,随即一剑横斩,向杜青腰间斩去。 杜青一招得势,更是得理不饶人,右手向回一撤,黑铁大刀向身形右侧一拉,如同一扇门板,拦住庞谢剑前,正好将北冥剑挡住,左手则握紧拳头,一拳狠狠击出,一股热风骤然生出,向庞谢胸前涌去。 庞谢见状,连忙向后撤了一步,凝神一想,长剑疾点,使出落英岛入门剑法“清风十三式”来,随着内气涌入长剑,一缕缕清风徐徐吹起,将黑铁大刀上散发的炽烈气焰从身前吹开。 这两人刀来剑往,此番一交手,便是数百招,打的是酣畅淋漓,令台下百姓大呼过瘾。 在这两人之前交手的几对选手,实力差距太大,没有几招便决出胜负,台下百姓看的一点也不过瘾,那有这两位实在,足足打了小半个时辰,又是火焰,又是旋风,好不热闹! “田长老刚才不是说三五剑就能了解么,怎么打了这么久,难不成田长老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还是说你这位师侄后继乏力?”郭怒见场上战事逐渐陷入僵局,忍不住嘲讽说道。 “你刚才不是嫌我白师侄没给杜青机会么?白师侄这不是给你个面子,多给他几次机会!”田怀远嘴上也不饶人。 “田长老,你不要说大话,我要是你,就赶快找个神仙拜拜,省的一会你白师侄输了,没有地缝可钻!”郭怒冷笑说道。 田怀远哼了一声,还他一个冷笑,不过,他嘴上虽不示弱,心里却有些打鼓,只盼庞谢不要输了,一会脸上难看。 “呵呵,二位不要动了火气,左右不过是少年人一场比试罢了!”张准一笑插话说道,作为一镇节度使,手下几方势力,既不能太过亲密,也不能太过不和,否则都对他不利。 顿了一顿,张准转头向身旁两人问道:“慧明禅师、山河,你们看这一阵是谁输谁赢啊?” “白城胜。”慧明只说了三个字。 “两人打的看似难分胜负,其实都在白城掌握之中,他只是不愿速胜罢了。”张山河解释说道。 这两人修为远高于田怀远和郭怒,对战局的判断自然高明不少,田怀远闻言顿时大喜,郭怒则面色阴沉下来。 叮! 擂台方向忽然传来一声脆响,张准等人转头去看,只见庞谢一剑点出,正中杜青手中黑铁大刀的刀头三寸。 杜青一个把握不住,黑铁大刀脱手飞出,庞谢随即向前赶了半步,一剑横在他脖子上,杜青无奈,只得黯然认输。 第五十五章 前八 当啷! 长刀坠地,杜青傻傻地站在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就连凉飕飕的剑锋贴在脖子上也丝毫感觉不到。 我怎么会输?明明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对方,应该再打三百回合才对,这怎么就输了? “杜少侠,承让了!”庞谢拱手笑道。 “我…我…”杜青想说他还没输,还要接着再打,可惜众目睽睽之下,这么做等于耍赖,以后也不必在江湖上混了,于是长叹一声:“多谢白少侠指教,咱们日后再会!” 两人各自说了几句场面话,庞谢转身离去,心满意足的下了擂台,刚才这一场比试,不但增长了与人交手的经验,更见识了这里的武学,收获极大,不虚此行。 杜青望着庞谢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弯腰捡起黑铁大刀,同样向台下走去。 他这一次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切身体会了一次“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的道理,后来回到嵩山,苦修二十余年,终于把一身内外功夫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这才要再战江湖。 可惜后来这次一出山,他就惹上一位御剑而行的剑仙,输的比这次还惨,那就是后话了。 北面乌蓬中,田怀远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笑的就像刚偷到小鸡仔的老狐狸,嘿嘿声不断,说道:“郭长老,你刚说我白师侄没给杜青机会,现在机会也给过,可惜杜青不争气,白师侄后来用的也都是我们落英岛的剑法,照样是大获全胜,不知郭长老还有何高见啊?” 郭怒的脸阴沉的能挤出水来,冷冷说道:“听你这话的意思,你们落英岛的武学强过嵩山派吗?” 这句话看似只是一句闲谈,却牵扯到落英岛和嵩山派两大门派的名声,若传到江湖上,只怕又是一场纷争。 田怀远何等老辣,岂会中了他的圈套,嘿嘿一笑,说道:“我没这么说,我只是觉得咱们青州的武学不错,还要强过豫州,不必跑那么远去学武。” 这句话一下子把落英岛和嵩山派的比较,变成青州和豫州的比较,青州节度使张准在此,郭怒就是再长一个胆子,也不敢直接否认,只得闷哼一声,闭嘴不言,坐在哪里。 …… 庞谢下场之后,擂台赛继续进行,接下来,如意僧、沐天音等四大门派的弟子先后走上擂台,全都轻松获得胜利。 第一轮比赛从上午开始,一直到天色渐晚,四周燃起熊熊火把,最后一对选手才算决出胜负,最后算起来,十六名种子选手之中,共有十三人晋级,参加过预选赛的十六名选手,只有三人晋级。 往届比赛,种子选手虽然也明显占据优势,但不会这么明显,只是这一届中,与高锋交手的使枪青年,以及与庞谢交手的杜青,都有晋升十六强的资格,只是运气不好,遇到的这两位实在太强,才黯然认负。 三位参加过预赛的选手,其中两人来历非常清楚,一位姓田,是来自即墨府世家子弟,另一位姓左,是青州府城一家武馆馆主的亲传弟子。 还有一人则来历神秘,此人一袭黑衣,面无表情,没有报来历,只说自家姓吴,是来自登州府的一名散修,手持一对点钢枪,枪长三尺,变化多端,胜了锻锋堂一位呼声极高的弟子,倒是让众人刮目相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莫老二也通过了第一场比试,他这场比赛来的极晚,只差半刻钟就要缺赛,所幸在最后时刻还是及时赶到。 莫鹞这场比赛状态奇差,身法迟滞,剑法呆滞,一身功夫连五成都没发挥出来,看的莫隼不断摇头,还好他的对手是名后天武者,与他实在相差太远,最终才勉强获胜。 此战之后,莫家老大去找过莫鹞,问问他最近是怎么了,可惜莫鹞只推说身体不适,需要静养一段时间,再多一个字也不肯说了。 …… 第一轮比赛结束之后,按规矩休息了一天。 庞谢也没有其他事,便在院里与高锋论剑,有了这几天的经验,他对剑法感悟更深,提出许多自己的见解,尤其是他本身是修道之人,虽然不通武学,但对道法的理解却极为高深,偶尔两句将道法融入剑法之中,倒让高锋频频点头。 这一次莫家老大也参与其中,不过,他修为不如庞谢,剑法不如高锋,大多时候都是在听,倒是长进不少。 莫家老二依旧是早出晚归,不知忙些什么,也不与人多说,只是偶尔过来跟庞谢打个招呼,看他的眼神总是怪怪的,有点亲密,有点可惜,又有点痛苦,倒让庞谢心里发毛。 四月十日,第二轮正赛拉开帷幕,十六进八的比赛正式开始。 庞谢等人早早来到城西校场,养足精神备战,从这一轮开始,遇到的都是硬茬,很难再挑出软柿子捏。 庞谢这一场比赛的对手是锻锋堂的一位弟子。 此人姓魏名海,武功相当不错,一身“地火冥炎”真气练出万世不竭之意,配上一条混铁杀威棒,已有竞争榜单的资格,可惜遇到庞谢,实在是运气不好,打满三百回合之后,被庞谢一剑点中手腕,长棍落地,点头认负。 这一战庞谢自然十分满意,比他更满意的则是田怀远,随意几句笑话,就让郭怒的脸比锅底还黑,简直心情愉快。 这一轮过后,庞谢和高锋全都进了前八,莫家兄弟纷纷折戟。 莫老大运气太差,直接遇到了金刚寺的如意僧,双方斗了七八十个回合,他也没找到半分机会,事实上,若不是如意僧给他留了面子,只怕十个回合不到就要认栽。 他两人交手的时候,台下花团锦簇,波涛汹涌,不知聚集了多少女子,全都是如意僧的拥趸,莫隼怀疑,万一他要是赢了,只怕这些人非要活撕了他不可。 莫老二这一次状态更差,发挥的甚至还不如上一场,不过三五十招,便败下阵来,下台之后,也不跟别人打招呼,扭头离开校场。 至此,雏龙榜擂台赛决出了前八名,包括庞谢、高锋、如意僧、沐天音、锻锋堂年轻一代的第一高手任皓、如意僧的师弟广泰、姓吴的神秘黑衣人以及青州府城的那位姓左的武馆弟子。 最后一位仁兄,就是占了莫鹞的便宜,这才挺近八强,也算是侥幸。 第五十六章 世间已无此人 八强决出之后,中间休息了两天,第三轮比赛正式开始。 此番比赛,是由八进四,战局更加激烈,观战的人自然更多,不单有青州府城,就连附近登州、即墨、蓬莱、泰安府一带的士绅、百姓、武林人士也都聚集过来,参与这青州五年一度的盛会。 一早,以田怀远为首,落英岛留在府城的所有人,便簇拥着庞谢往校场赶去,两轮过后,落英岛参赛的三人,只余庞谢一人,容不得他们不上心。 来到校场之后,田怀远照例去了北面的乌蓬,陪节度使张准一起观看比赛,临行之前,仔细叮嘱庞谢,擂台赛事关重大,千万要小心应战,不要在台上随意演练新招,小心马失前蹄。 两场比赛之后,他已经发现庞谢都有速胜对手的能力,只是为了试招才拖了几百回合。 庞谢自然点头答应,信誓旦旦地保证,这一场一定好好应战,绝不堕了落英岛的名头。 “落英岛白城!”传令官大声喊道。 “在!”庞谢放下茶杯,随口应答,没想到今天第一场就是他。 “回春谷沐天音!”传令官接着喊道。 “噗!”不等沐天音答到,庞谢一口茶水喷了出来,怎么好巧不巧,居然会抽到她! “白师兄,怎么了?前几天你不是把她训的服服帖帖的吗?”莫隼连忙在他后背拍了两下,一脸茫然的样子,不知是真的不明所以,还是装傻充楞。 “咳!咳!”庞谢一边咳嗽,一边偷眼去看沐天音,却见她面无表情,迈步向外走去,一点反应也没有,这才放下心来,跟着她走了出去。 两人一东一西,各自上了擂台,遥遥相对,各自站好。 庞谢站在擂台东面,目若点漆,唇红齿白,两道剑眉斜插入鬓,青衣箭袖风度翩翩,手中北冥剑寒光四溢,俊秀英武兼而有之,任谁瞧见一眼,都要夸一声翩翩浊世佳公子! 沐天音静静的站在擂台西侧,面色淡然,眉目如画,身姿婀娜,气质出众,一身海蓝色的纱裙随着轻风舞动,显出盈盈一握的小腰来,便如天上仙女履足凡尘。 这两人站在台上,尚未动手,只这风姿便已令人心折。 就在台下,有个提着一对铜锤的莽撞汉子,瞧见台上两人风姿,嘴巴张的大大的,说道:“要是我站在台上,没动手都要先认输了,长的这么俊俏,怎么忍心下手!” …… “沐大小姐,上次实在抱歉,我是伤势……”对视良久,沐天音一语不发,目光凝在他脸上,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的脸,庞谢实在是觉得有些尴尬,忍不住主动解释起来。 “你这次出海伤的很重?”沐天音没有听庞谢的解释,反而问起他的伤势来。 “是,挺重的。”庞谢连连点头,他虽不知道沐天音问这个是什么意思,不过倒可以用这个借口,解释认错人的事情,接下来也方便圆谎。 “差点死掉?”沐天音面色有些紧张。 “九死一生!”庞谢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 “恭喜一下,你的运气实在不错!”沐天音脸上绽放出真诚的笑容。 “啊?”庞谢愕然。 …… 一阵清风吹过,几只乌鸦嘎嘎叫着从台上飞过,洒下几泡鸟屎来。 庞谢沉默了几秒钟,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你讨厌我,但也不用这么幸灾乐祸吧?” 沐天音看着他一副郁闷的样子,脸上笑容更盛,说道:“我不是讽刺你,是真心实意恭喜你,这此手上对你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呵呵,这种好事还是少来点比较好。”庞谢苦笑。 “你还记得咱们以前是好朋友吗?”沐天音又换了个话题,看这样子,似乎并不着急动手,反而想好好聊聊。 庞谢一怔,连忙去翻白城的记忆,走马观花的浏览了一遍,发现几年以前,两人确实是好朋友,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开始闹别扭,便点了点头。 “你记得咱们是什么时候不对付的吗?”沐天音接着问道。 庞谢苦笑,任何一个人的记忆都是一座庞大的仓库,大概看一下很简单,想要细细翻过每个角落可就难了。 “两年多前,咱们一起去过济南府千佛山,你还记得吗?”沐天音看庞谢一脸茫然之色,叹了口气说道。 经她一提醒,庞谢顿时想了起来,确实有这么回事,同行的还有其他几位少男少女,其中就包括沐天音和妹妹沐竹音。 “我还记得那天是中秋节,你和竹音刚定亲不久,那是你俩定亲之后,咱们第一次郊游。” “那天咱们玩的很开心,一早上山,直到黄昏时分才下山,就在下山的时候,咱们遇到了一个葛衣老人,手中捧着一个卦帆,上面写着‘吉凶祸福’四个字,正在往山上走,你还有没有印象?”沐天音问道。 庞谢翻了翻白城的记忆,确实有这件事。 “咱们下山之后,你和竹音她们先回去了,我有件事要去西面的水月庵,替我师娘给素心师太传句话,比你们晚回去了一会。” “我在水月庵的时候,又遇到那那位葛衣老人,事有凑巧,刚好给他老人家帮了点小忙,他老人家为感谢我,便赠了我一卦。” “他老人家说,刚才与我同行的人中,竹音和你都与我有亲,不过,竹音倒还罢了,没什么事,你双眉间却有一处蛇纹,三年之内,便有一场大劫,这场大劫凶险至极,除非有神仙搭救,否则十死无生。” “我也是从哪个时候,才不愿你和竹音太过亲近,因为竹音最重情义,身子骨又弱,你若在这场劫数中陨落,只怕她也会有闪失。” “不过,你这次受伤之后,我发现你眉宇间的蛇纹也消失了,总算渡过了这一劫,所以才恭喜你。”沐天音幽幽说出这段往事来。 庞谢听完,不由一乐,说道:“沐大小姐可真会开玩笑,随便一个路人都能让你担心这么久,未免太过无稽了!” “那可不是什么路人,乃是神相门当代掌门,号称天下相术第一的乔玄!” “啊?那你以前怎么没给我说过?” “乔掌门说过,这场劫数无法化解,若是给你说了,只怕你心神不宁,还会早早引发劫数,倒不如让你直接渡劫,说不定还能闯出一条生路。” “那他算的也太不准了,我这不好好在这站着么,对了,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三年之内,必有一劫,此劫过后,世间再无白城其人!”沐天音仔细说道 庞谢闻言,先是大笑,随即脸色一变,笑容僵在脸上。 第五十七章 认负 此劫过后,世间再无白城其人! 庞谢笑容僵在脸上,心底如翻江倒海一般,霎时间想到许多事情。 这一卦并没有算错,世间真的已经没有白城其人了,沐天音以为白城渡过了这一劫,庞谢却知道没有,只是白城魂虽灭身未死,他若不说破,世上再无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 令他震惊的倒不是这一卦算的准,算命、相术都是小道,算的再准也不足为奇,莫说铁口直断、梅花易数这种凡间卦术,就算是袖里乾坤,金口玉言,这等一算千年的仙家法术,他也曾见人用过。 真正令他惊异的是,三年之前,有人算到了白城的消失,那这人又有没有算到他的到来? “你不要想太多,都已经过去了。”沐天音见他出神,还以为他在想劫数的事情。 庞谢回过神来,知道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苦笑着说道:“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世事之奇,出人意料,你今天不说,我还想不到,你我交恶居然是因为这个缘故。” “世间事就就难说的很,谁能想到呢,好啦,该说的也说了,咱们既然上了擂台,那就动手吧,总不能聊聊就这么算了?”沐天音笑了笑。 “好!” “噌”的一声,庞谢拔出北冥剑,擎剑在手,摆开架势,要沐天音一战。 沐天音微微一笑,双掌轻轻一拍,一掌在前,一掌在后,摆了个怀中抱月的架势,要与庞谢交手。 庞谢一怔,问道:“你不用兵器吗?” “你的脑子真是伤的不轻,我们回春谷的人几时用过兵器?”沐天音笑着说道。 庞谢也是一笑,反手一掷,将北冥剑插在青石板上,笑道:“你既不用兵刃,那我也跟你空手过两招!” “那多没意思,你们落英岛的拳脚功夫怎么样,你心里没点数吗?”沐天音摇头笑道,落英岛并不以拳脚、掌法见长,虽有几套入门掌法,但也就平平,对付寻常江湖人可以,在擅使掌法的回春谷面前,实在不够看。 “其实,我曾有奇遇,是学拳起家的!” 庞谢说罢,双手握拳,大步向沐天音奔去,左拳护在胸前,右拳直挺挺的向她面门击去,直来直去,竟无丝毫变化。 沐天音见他真的弃剑用拳,拳法还如此粗陋,摇头一笑,左手向上一划,划出三尺圆弧,落点正在庞谢右拳的寸关尺处,这一划又轻又快,恰到好处,最难得的不带丝毫烟火气,正是回春谷的精妙掌法“兰花拂穴手”,只要轻轻点上,便能废去他一只胳膊。 北面擂台上,田怀远的脸黑的像用了三十年的铁锅底,刚才听到庞谢的对手是沐天音,他心里就“咯噔”了一下,知道这两人沾亲带故,生怕庞谢留手。 果不其然,两人上台之后,先不急动手,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只是擂台离乌蓬太远,实在听不清说的是什么,只能看到两人脸上笑容越来越盛,他心里直打鼓,暗暗祈祷,庞谢千万不要直接认负。 或许是祈祷有用,庞谢确实没有直接认输,可他弃剑用拳是什么意思,落英岛的弟子手中无剑,一身功夫至少要打个五折,这跟直接认输有什么区别! “哈哈,田长老,你这位白师侄果然有大将风度,知道事有可为,事有不可为的道理!”说话之人姓曹,是回春谷的一位长老,自然知道沐家姐妹与庞谢的关系,笑着调侃说道。 田怀远一脸无奈,只得打肿脸充胖子,硬撑着说道:“这孩子就是实诚!” 话未说完,就见庞谢冲到沐天音身前三尺,左腿猛然向前迈了半步,右肩顺势一沉,右拳也随之沉了两尺,本来是直攻沐天音的面门,骤然降到沐天音胸口以下,随之又向上一扬,右手中指与食指向外凸出半分,直击沐天音的喉头,赫然便是“醉八仙”拳法中的杀手招式“吕洞宾,醉酒提壶力千钧”! 这一拳既阴且毒,本身就是以力克敌的招数,正好与身具大力的庞谢路数相符,一拳击出,竟在空中拉出半尺长的白色气浪,只看这声势,莫说是打中血肉之躯,就算是铜墙铁壁,也能砸出一个大洞来! “田长老,你这弟子还真实诚啊!”曹长老见庞谢猛然变招,使出如此狠毒的拳法来,脸色不由大变。 田怀远愣了愣,正色说道:“咱们落英岛有规矩,对敌人的尊重就是最大的诚恳!” 曹长老默然,良久之后,说道:“田长老,你的剑法要是有嘴上功夫厉害,青州第一高手早就换人了。” 庞谢忽然变招,由直直一拳,变成厉害杀招! 霎时间,一拳已到眼前,沐天音再想变招已来不及,不过,她虽惊不乱,护在心前的右手,似有似无的向下一按,只听“波”的一声,一上一下,拳掌相交。 接下来的变化,便看出沐天音修为精纯非常人可及,她右掌这一拍绵软至极,如羽毛般毫不受力,被庞谢一拳击开,身形则借这一拳之力,如青烟一般,随之飘然而上,借这一拳之力,飘飘荡荡直上三丈,就如九天之上的仙子,御气临空,扶摇直上。 掌法与轻功本就是回春谷三绝之二,没想到沐天音都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庞谢见到如此轻功,不由叫了声好,长声大笑之中,一拳一拳向空中击去,拳劲聚成一道道白色,遥遥向沐天音击去。 沐天音轻叹一声,身在空中,双掌不住向下按去,化解庞谢遥遥击来的一道道拳劲,只能被动挨打。 其实以沐天音的掌法、身法,本不可能被庞谢逼到这一步,只是她没想到庞谢身怀厉害拳法,有一点小看,这才落入下风。 战局到了这一步,就是看沐天音内息精纯,轻功维持的久,还是庞谢气血刚强,拳法坚持的长。 若是沐天音内气不足,无法维持身法,则只能挨打不能还手,势逼输掉此场比赛,若是庞谢气血不足,耗尽体力之后,就只能被沐天音从天而降,从容收割。 不过,在场高手都认为沐天音的胜面要大一些,因为沐天音维持身法靠的是内气,庞谢出手则靠的是气血,一般来说,内气的持久性,总比气血强一些。 不料,庞谢身具大力,连续击出数十拳后,体力丝毫不见衰减,就好像是机械人一样,完全看不到停下的兆头。 “好啦,你别费劲啦,我认输就是!”沐天音轻轻一笑,在空中说道。 庞谢大笑,收起拳头,听任沐天音落下。 第五十八章 意外频频 青州雏龙榜八进四的第一场比赛以庞谢获胜告终。 在台下观战的外行眼里,这场比赛打的极为精彩,又是隔空出拳,又是飘然若仙,可在武林人士眼中,这场比赛未免有些儿戏。 庞谢弃剑用拳,沐天音漫不经心,两人都没发挥出自己的真本事来,不过,青州武林中人也都知道这两人的关系,原本就不指望他们打生打死,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继庞谢与沐天音比过之后,八强之中的其他几人,也都纷纷亮相。 高锋与锻锋堂年轻一代第一高手任皓一组,高锋白衣墨剑,轻身上场,任皓则是一身土黄色的犀牛软甲,手捧一根风火囚龙棍,不像是武林中的高手,倒像是沙场上的将军。 两人刀来棍往,一个是剑出如雨,锋锐无双,一个是势大力沉,见远见强,两人斗了一百多个回合,高锋眼疾手快,一剑点在任皓的前心,剑锋虽未及体,剑气却冲破犀牛软甲的防护,在任皓前心留下一道淡淡剑痕。 任皓倒也爽快,一剑过后,当场认负,再未多说一句。 一向有青州年轻一代第一人之称的如意僧,则抽中了青州府城那位姓左的武馆弟子。 这位姓左的弟子,招式虽然不算精妙,基本功却极扎实,一拳一脚都恰到好处,又极擅长观察占据,每每能料人先机,总能找到对手招式的漏洞,一场比赛没完,就被观战的张准起了个“鬼拳”的外号。 两人足足打了两百多个回合,这位姓左的弟子以毫厘之差落败,事实上,若不是武馆传承的武功太差,只怕如意僧想胜他,还要大费手脚。 最终,如意僧凭借金刚寺在武学传承上的优势,一记“百步神拳”,打中左姓弟子的前心,将他打下擂台,获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 此战过后,不知多少世家大族想法联络这名左姓弟子,可是据庞谢所知,最终还是被张准拉拢了过去。 八强的最后一场比赛,发生在姓吴的黑衣人和如意僧的师弟广泰之间,吴姓黑衣人武学极为诡异,一对点钢短枪神出鬼没,出手之际,隐隐有黑气相随,散发出腥臭味道,似乎是某种毒功,不要说是台上的广泰,就连十余丈外观战的百姓,闻到之后都有些呕吐之感。 短短五十余合,广泰便有些敌不过,勉强架住一枪之后,踉踉跄跄向后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还没来得及起身,另一只枪已经顶在喉咙前面,只得低头认输。 广泰之败,并不是败在枪下,而是败在毒功之下。 四强决出之后,除了金刚寺和落英岛之外,锻锋堂的郭怒和回春谷的曹长老,脸色都不大好看,毕竟同为四大门派,却没有一名弟子杀入前四,委实是有些交代不过去。 张准也有些意外,往日里四大门派至少有占三个席位,占满四个席位也是常态,没想到这次居然只占了两个席位,而且并不是运气不好,而是实力不弱人。 这轮比赛结束之后,照例要休息三天。 这三天里面,落英岛在青州府城的驻地比平日里忙了几倍,周大管事更是忙得脚不沾地,四强之中的庞谢和高锋都住在这里,前来拜访的人络绎不绝。 虽然庞谢和高锋都进了四强,但是来客多是拜访高锋的,这是因为庞谢乃是落英岛的弟子,就算是再下力气,也不可能笼络过来,高锋却是一名散修,只要下足本钱,未必不能收为己用。 可惜,这些拉拢注定是要失败的,高锋早已与张准达成协议,以范红英的自由为代价,换取高锋为他效力。 ……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这天一早,庞谢等人早早起床,吃过早点之后,一起往城西校场行去。 “白师兄!”正在去的路上,莫隼忽然催马赶了几步,来到庞谢身后,低声叫了一句。 “怎么?有事?”庞谢低声回应。 高锋见莫隼的表情,就知道有隐秘之事商量,极有默契地拉了拉马缰,向后落下几步。 “我昨天偷偷跟踪老二,发现他去见了一个人。”莫隼面色有些阴郁。 “见了谁?” “就是四强中那个姓吴的黑衣人。” “啊?他俩以前认识吗?” “绝不认识,老二从小跟我一起长大,他认识的人我都认识,可是这姓吴的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老二找他什么事?” “不知道,姓吴的武功太高,我不敢贴的太近,不过我看两人不是头一回见面,相互之间很熟悉,而且老二好像有什么事求他,姓吴的却不肯答应。” “这倒奇了,老二能有什么事找他,你问过老二没有?” “我侧面问了一下,老二根本不承认见过他。” “这件事你跟田长老说了没有?” “没有,我担心里面还有其他事情。”莫隼叹了口气。 “那先别说,你这两天先把老二盯好了,不要出事,过两天了,等雏龙榜结束了,我去找那个姓吴问问。”庞谢说道。 “好,那就全靠师兄了!” “不必客气。” 几句话说定此事,庞谢一行继续纵马西去,不大会功夫便来到校场。 这一轮是半决赛,来看比赛的人比上一次又多了不少,几乎将偌大一座校场全部占据。 按照这个势头,只怕下一次决赛的时候,校场都容不下了。 据周大管事说,这次能来这么多人,跟今次的战况也有关,往届都是四大门派的弟子笑到最后,青州上下都觉得有些老套。 今次四强之中,高锋是散修出身,姓吴的黑衣人则来历成迷,让青州上下多了几分新鲜感,前来观战的人也就多了许多。 半决赛是由张准亲自抽签,最终抽出的结果是高锋对庞谢,如意僧对吴姓黑衣人! 庞谢听到这个结果时,不由一怔,转头瞧了瞧高锋,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片刻之后,一起准备就绪,两人各自登上擂台,遥遥相对。 “高兄,其实,我也挺想跟你交手的,可惜一直没什么机会,难得抽到一起,咱们一定要好好比比!”庞谢略微有些兴奋地说道。 “哈哈,你想得到美,我不会给你这个机会的!”高锋大笑说道。 “什么意思?”庞谢一愣。 高锋不等他再说,转身大步离去,径直下了擂台,边走边说:“高某从不会向朋友拔剑,你想跟我好好打一场,等下辈子吧!” 北面乌蓬之中,连同张准在内,所有人都愣住了。 “这高锋果然是游侠,性情未免太随意了些,”许久之后,张准发出感慨,接着又说道:“田长老,你这师侄运气未免太好,轻轻松松挺进决赛。” 田怀远哈哈一笑,说道:“这都是节度使大人的签抽得好!” 张准闻言,莞尔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进不进决赛都一样,有如意僧在后面守着,任谁进了决赛,也拿不到到榜首!”郭怒插话说道。 “拿不了榜首,也能上榜单,你们锻锋堂这次一个上榜的都没有吧?”田怀远讽刺道。 这两人一个贬低,一个夸奖,但都认为庞谢不会是如意僧的对手,走到决赛就已经到头了。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世间之事往往难料。 就在这两人说过不久,接下来的比赛中,却出了一件大事,一向有青州年轻一代第一高手之称的如意僧竟竟爆冷输给吴姓黑衣人! 这一战之后,上至节度使张准、金刚寺慧明禅师,下至青州府寻常武林人士,人人侧目,无不震惊! 第五十九章 杀意已决 如意僧的意外落败,如同在平静的湖水里猛然投下一块巨石,掀起滔天巨浪。 如意僧天赋绝伦,自小便在金刚寺出家,拜在金刚寺掌门慧离神僧门下,一应武学上手即会,尤其是十八岁那年,练成金刚寺秘传指法—大力金刚指,成为金刚寺数百年来,练成金刚指最年轻的僧人,更是煊赫一时,这才有了青州年轻一代第一人的说法。 没想到参加此次雏龙榜擂台赛,先是遇到武馆出身的左姓弟子,经历了一番苦战,最终才险险获胜,今天又栽在吴姓黑衣人手上,战绩让青州上下大失所望,许多人都觉得如意僧只是空担了名头,不过是四大门派捧出来的花架子,连累的四大门派的声誉也落下不少。 寻常百姓这么想是不错,但在张准、慧明、张山河、以及其他几大门派的长老等高层眼中,却发现事情不对。 如意僧的修为、名声并无一丝虚假,展示出来的武学,就连慧明禅师也极为认可,就算往前再数六七届,都没一个参赛选手斗得过他,可是今次先是险险胜过左姓弟子,在败在吴姓黑衣人手中,竟然磕磕绊绊连决赛也没有进,这就出大问题了! 换句话说,无论是姓左的武馆弟子,还是吴姓黑衣人都有夺冠的实力! 这些人都是武学的内行,深知培养一个高手出来,需要的传承、资源、时间都是惊人的,也只有四大门派这种级别的门派,才能保证代代培育出高手,换做小一点的门派,往往是出过一代高手之后,连续几代都沉寂下去。 近十年来,青州唯一的例外是高锋,可是高锋自出道以来,每一战都有人记录在案,每一次剑法突破,都有人看在眼里,能够走到今天的位置,是经历过数十次生死大战的。 换句话说,高锋虽是散修,却是土著,并不被张准当做外人! 可这两位就好像从地缝里冒出来的一样,出身武馆的左姓弟子还好些,家世还算清晰明白,只是武功未免有些太高了,吴姓黑衣人的来历却太过神秘,完全查不出一丝痕迹来,令人心中担忧。 “慧明禅师,你看这吴姓黑衣人来历如何?”张准神色有些不定。 “此人一身武学,让我想起昔日魔门高手‘盗霸’赤尊信。”慧明禅师沉声说道。 “莫不是得了魔门的传承?”张准面色一缓。 魔门听起来名声不好,但对一镇节度使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利益足够,也可以合作。 其他几大门派的高手也都各自思索起来,如今天下大乱,武林中也不像太平时节那样黑白分明,就算是这几个门派,虽然名义上是白道,但门中也有人与魔门中人来往。 “不过,也有可能是地灵门的‘地狱黄泉渡厄功’。”慧明又说了一句。 “什么!”张准骤然色变,一时不察竟将手中茶杯捏碎,滚烫的茶水泼在手上,竟然恍然不绝。 “贫僧只有三成把握。”慧明沉声说道:“张大人不必太过忧虑。” “三成已经足够了!”张准面色铁青,声音冷若玄冰:“禅师修为通玄,佛法精湛,既能点到地灵门的名字,只怕冥冥中便有预示,此事容不得张某不费心。” “田长老!”张准转身对田怀远说道:“如今擂台上只剩下贵师侄白城,还请田长老转告白城,三日之后,在擂台上,一定要杀手尽出,就算杀不了这个人,也要逼出他的压箱底功夫,看看他到底是何来路!若是魔门的人,咱们问问他的打算,若是地灵门的人,咱们势逼将他格杀当场!” “谨遵大人吩咐!”田怀远面色肃穆,一口答应下来。 “张山河!”张准喊道。 “末将在!”张山河厉声答道。 “决赛之时,你点齐黑山义从,做好围杀准备,切不能让他逃了!”张准吩咐道。 “遵命!”张山河答道。 “各位,咱们刚才说的事情,千万不要泄露出去,否则,莫怪张某不留情面!”张准说道。 “是!”其余几人一起拱手说道。 若是庞谢在此,听到地灵门的名字一定会很熟悉,因为他就是进了地灵门最后一任掌门的坐化之地才来到这里,可是为什么,张准等人对地灵门如此忌惮,甚至要当场格杀! …… 清晨。 庞谢早早起床,踏着湿漉漉的露水,一招一式在院中练起剑来,自从与高锋学剑之后,他越来越喜欢剑法,有时候兴致起来了,甚至能整整脸上一天,丝毫也不觉枯燥。 当初白城就是这个性子,练剑成痴,故此,也没有人发觉不对,庞谢有时候也在想,他如此喜欢练剑,是不是受到白城的影响。 笃、笃、笃! 有人轻轻叩门。 “请进,门没关。”说话之际,庞谢手上剑招丝毫没有停下。 “吱呀”一声,院外之人走了进来,静静站在那里看庞谢练剑,也不着急催促。 庞谢一趟剑练完,转头才发现是落英岛长老田怀远,连忙插剑入鞘,拱手笑道:“田长老,怎么一早就来了!” “小城,你这剑法是越发厉害了,老夫恐怕也不是你的对手。”田怀远感慨说道。 “田长老客气了。”庞谢一笑。 “对了,今天过来找你,还真有件事要你做。”田怀远说道。 “什么事?”庞谢笑道。 “你后天上擂台的时候,一定要全力出手,对付那个姓吴的黑衣人。”田怀远郑重说道。 “弟子明白。”庞谢笑道,他还以为是因为前几次没有全力出手,引得田怀远担心。 “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是要你杀招尽出,尽可能将他斩杀在台上,除非是张大人叫停,否则不要留手。”田怀远说道。 “哦,这是为何?”庞谢一怔。 “这件事牵涉到一桩机密,你现在先不要问,只要知道这不仅是我的意思,更是张大人的意思,掌门师兄也同意这么做。”田怀远说道。 “师父他老人家怎么知道这边的事情?”庞谢有些奇怪。 “是我用飞鸽传书的,这是师兄的回信。”田怀远从怀中取出一封信来。 庞谢接过信笺,火签完整,仍未拆封,拆开一看,果然是方佩玉的笔迹,内容很简单,就是要他杀了吴姓黑衣人,不过,与田怀远说的不同,方佩玉的意思是,就算张准叫停,也不要放过那个人! 第六十章 决赛 一阵海风从东南吹来,吹过波涛起伏的山峦,吹过鳞次栉比的街市,吹过寂寥冷清的庭院,最终吹在早起的行人身上,清寒如针,直透骨髓。 庞谢抱着剑站在院里,思索如何处理吴姓黑衣人的事情,杀是一定要杀的,要考虑的只是怎么杀! 他决定杀吴姓黑衣人,并不是因为张准、田怀远或者方佩玉的要求,原因只有两个字,就是莫鹞。 他不知道吴姓黑衣人到底是什么来历,居然惹得几方都起了杀心,但却知道这人身上麻烦一定不少,不是可以随便招惹的,莫鹞居然与这人暗中联系,无论是对莫老二,还是对落英岛都不是什么好事,若是曝光出去,只怕是一场劫数。 白城对于落英岛的感情很深,这份感情也传递到了庞谢身上,故此,他最终答应了田怀远,决定去杀吴姓黑衣人。 “既然是杀人,就要提前做些准备了。”庞谢喃喃说道,杀人不是比武,有些手段不必忌讳。 离开小院,庞谢找到周大管事,写了两副药方给他,要他各自采买五份,连同煎药的工具一起带来,之后,又找到莫隼,要他在决赛之前,一定要把莫鹞看牢了,不要给他任何独自外出的机会。 做完这两件事之后,庞谢找来高锋,与他一起商量杀人的事情,如果说是比武的话,青州城里胜过高锋的也许有不少,如慧明禅师,如“怒雷戟”张山河,单要论杀人搏命的本事,此刻青州府中绝无一人比高锋经验更加丰富。 至于高锋会不会泄密,这点压根不在庞谢的考虑范围之内,高锋人如其剑,宁折不弯,就算是死也不会做这种营营苟且的事情!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清晨一早,庞谢纵马西行,高锋和田怀远一左一右,跟在左右,莫隼等人则跟在队伍后面,一起往西面校场去,这次就连莫鹞也不例外,跟着众人一起前往,这两天莫隼把他跟的极紧,没有给他独自出去的机会。 过了一顿饭的功夫,一行人来到校场外面,只见校场内外人山人海,只怕能来几万人,把一座青州军的校场填充的满满当当,来的稍微些的,都只能留在校场外面徒呼奈何。 除此之外,还有上千士卒维持秩序,若非如此,只怕早已酿成事故。 庞谢等人自然不用在门口等着,早有官员等候在此,远远瞧见他,连忙迎了上去,找了一条专用道路,把几人迎接了进去。 今天是决赛,校场中的布置与往日又有不同,北面的乌蓬不知何时已经被拆了,搭起一片木台,供府中官员、乡间士绅以及一些小门小派的头目观看,另外,贴近大擂台的两座小擂台也被拆了,搭起两座高台,方便节度使张准、世家大族的族长以及四大门派的高层观看。 至于大擂台四周,用绳子围了两圈,以作隔挡,外圈用的是红缎带,里圈用的是青丝带,两圈绳子之间,数十名黑山义从的精兵来回巡守,不许任何人靠近。 “张大人是真下了本钱,务求万无一失啊!”田怀远一语双关。 “必不让张大人失望。”庞谢点头说道。 …… 决赛这天共有两场比赛,第一场是三四名决赛,也就是高锋对金刚寺的如意僧,之后,才能轮到庞谢对吴姓黑衣人。 高锋与如意僧这一战,战况大大出乎众人的预料,两人交手不过一百多个回合,高锋便一剑挑飞了如意僧手中的七宝如意棍,轻松获胜,登上了雏龙榜。 这一结果惊得青州上下合不拢嘴,就连张准也大叹可惜,后悔当初抽签没抽好,否则,以高锋在这一战表现出的战力,上一场就能胜过吴姓黑衣人,轻易就能探出他的底来,不用像现在,还要寄望于庞谢。 三四名决赛不久,便是庞谢与吴姓黑衣人的最终对决,两人一东一西来到台上,准备本届青州雏龙榜的最后一站。 除去台上两人之外,此次参赛的前十六名,尽皆来到台下,近距离观看两人交手,落英岛一应人物,包括莫隼、莫鹞、周大管事以及其他人员在内,全都来到台下,准备为庞谢助威。 “请问阁下尊姓大名?”庞谢不急动手,拱手笑道。 “你问我名字做什么?”吴姓黑衣人用沙哑的声音说道。 “白某剑下,不斩无名之鬼!”庞谢故作傲然。 这话是昨天跟高锋刚学的,不过,他总感觉说的时候,没有高锋那么帅气,倒显得有些中二。 “你觉得你这么问我会说吗?”吴姓黑衣人沉默了一阵说道。 “哦,那这样吧,我就叫你吴明好了,也省的绕口。”庞谢笑道。 “动手吧!”吴明脸色一黑,似乎不喜欢这个名字,伸手从背后抽出双枪,不打算跟庞谢再说什么。 “好吧!” 庞谢讪讪一笑,一把抽出北冥剑,飞身一纵,一剑斜斜向吴明肩头削去,正是“清风十三式”之首—清风徐来! 吴明闷哼一声,左手握住点钢枪向上一迎,去挡庞谢的剑锋,右手抖出三朵枪花,则直指庞谢前胸几处大穴,双枪一攻一守,配合妙至巅峰。 百余年前,江湖上曾经有过一场争论,争论的双方分别是江北大侠燕南天与岭南剑仙陈玄机,这两人一人使单剑,一人使双剑,争论的内容是到底单剑更强,还是双剑更有强。 燕南天一柄锈剑打遍天下无敌手,陈玄机阴阳双剑也从未输过任何人,两人在越州七星岩谈剑三日,最终谁也没说服谁,于是就此离去,毕竟两人都是当世有数的大高手,不会为这一点争论动手。 可是,这场争论传到江湖之后,引起了武林之中的一场动荡,使单剑的人认为使双剑的压根不是在用剑,甚至是对剑的一种侮辱,使双剑的人则认为,人有两只手,为什么只能使一把剑? 这些江湖人自然没有燕南天,或者陈玄机的涵养,因为争论此事,在江湖上惹出不少血案,甚至引得两大剑派互相敌视。 最终,还是燕南天和陈玄机一起出面,才从平息了这场争论,可是,由于两人始终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答案,江湖中人对这场争论并未真正停歇,使单剑的和使双剑的互相看不对眼,暗地里发生了许多争斗,最终的结果便是,江湖上使双剑的人越来越少,直至几日,莫说是使双剑的,就算是使双刀、双枪的都没了几个。 吴明双枪一动,便使出极为高明的招式,高台之上的诸位虽然知道他来历叵测,但都忍不住叫了声好! 第六十一章 反击 吴明双枪一出,寓攻寓守,端的是高明无比,江湖少见。 庞谢一笑,也不与他硬拼,身形一晃,飘然落在他身体右侧,长剑一抖,一招“风动千铃”,五朵剑花向他肋下飘去,无论身法,还是剑招,变化之速,应对之巧,都在吴明之上。 落英岛的功夫本就擅长变化,以庞谢蜕凡第二关大成的底子,剑法变化更是远在吴明之上。 吴明冷哼一声,右肘一沉,向后撤了半尺,横枪去拦庞谢的剑锋,左手一甩,枪头直接去砸庞谢的头颅,竟将手中短枪用出钢鞭的招式。 庞谢一笑,也不硬拼,身形向前一纵,冲到吴明身后,就在两人背对背的时候,也不回头,反手就是一剑,一招“回风舞雪”剑尖直点吴明的后脑。 连续三剑,一剑强似一剑,吴明应接不暇,终于来不及变招,只能把双枪向后一架,身子向前一冲,只求冲出生路,不求短枪伤人。 “不错,不错!”张准站在台上,看着战局发展顺利,不由点了点头。 “看来白师侄果然不负大人所托!”田怀远抹了抹头上的冷汗。 这是庞谢此次参赛以来,第一次全力出手,还好占据上风,足以证明他能挺近决赛,并不是靠的运气,否则还不知被其他人怎么看待,此外,万一没能完成张准的委托,要让黑山义从的人出手,只怕不止庞谢,就连落英岛也要倒霉。 “姓吴的还没使毒功呢,还不知道接下来怎么样。”郭怒哪壶不开提哪壶。 田怀远瞪了他一眼,却没再说什么,连如意僧都败在此人手上,庞谢能不能赢,他心里真的没底。 庞谢三剑皆攻,终于打的吴明应接不暇,单凭枪法已经无法与庞谢对抗,于是冷喝一声,接着,一道道黑气从双枪弥漫出来,散发出一股股腥臭之气,令人闻之呕吐。 庞谢眉头一皱,似乎对这毒气极为忌惮,足尖一点,向后退出数尺,运起破玉真气,抖动手中长剑,施展起“清风十三式”之“风送花香”来,一阵阵清风在身侧鼓动,将黑气从周身三尺吹开,勉强守住局面。 高台之上,一丝丝黑气飘来,张准嗅到腥臭味道,身子不由一晃,面色变得难看起来。 “阿弥陀佛!” 随着慧明禅师一声佛号,淡淡金光由他身上映射出来,将张准笼罩其中,把黑气阻在金光之外。 张准面色这才好转,感叹说道:“好厉害的毒功,难怪如意僧也不是他的对手!” 随即眉头大皱,沉声问道:“田长老,贵师侄能胜过他么?” 田怀远也是头一次嗅到这种黑气,忍住呕吐之感,勉强说道:“本门清风十三式对这毒功略有效果,就看白师侄练的怎么样了。” “田长老,你不要给大人宽心了,清风十三式是你们落英岛的入门剑法,纵然有效也是一般,眼下还能相持,只怕过上一阵,毒气四溢,连躲都躲不了,何况是对敌!”郭怒说道。 “禅师如何看待?”张准闻言,眉头一皱,转头去问慧明禅师。 “若无奇招,难以应付。”慧明低声说道。 张准眉头更皱,低声吩咐:“山河,点齐人马,准备出手!” …… 吴明施展毒功之后,立刻占了上风,挥舞两支短枪,不断向庞谢逼近,庞谢且战且退,不与他正面争斗。 这门毒功霸道至极,对外散发的黑气虽然厉害,但也只是余毒,双枪本身毒性更是炽烈,两人交手之际,北冥剑偶尔触碰到双枪,便会引来一点黑气,在剑上腐蚀出一个黑斑来,钢铁尚可腐蚀,血肉之躯就更不用说了。 就在两人交手之际,毒气笼罩的范围越来越大,莫说是四下里观战的百姓,就算是台下巡游的黑山义从,也有点禁受不住。 因此上,张山河亲自带队,将巡游范围向外扩出十丈,在此范围内的百姓全部驱开,站在十余丈外,观看这场比赛,能够留在场边的,就只有十六强中的几位高手,如高锋、如意僧、莫隼、莫鹞等人。 庞谢与吴明打了约莫一顿饭的功夫,黑气逐渐笼罩了整个擂台,庞谢已经退到擂台边上,再也退无可退,只能仗着“清风十三式”,鼓荡一点微风,护在自身不被毒气所侵,至于想要反击,那是难上加难。 “哼哼,很不错啊,居然还没倒下。”吴明冷声说道,幸亏他施展毒功的负担也不轻,双枪的招式难免差了一些,否则庞谢更难应付。 “我……咳咳……”庞谢一张口,吸金几丝黑气,不由咳嗽几声,身子一歪,几乎摔倒在地。 “真是够蠢的,跟我动手还敢张口,不怕被毒死吗?”吴明涩声说道。 “我不会输!”庞谢闭住嘴巴,闷声说道。 “哈哈,你以为不张口就没事吗?我这毒气可是从周身毛孔渗入的!”吴明大笑。 庞谢一怔,正要驳斥,忽然脚下打滑,身子一歪,若不是反应的快,用剑撑住身子,只怕就要摔倒了。 吴明看到机会,眼睛顿时一亮,大步向前冲来,左边一把短枪,直扫庞谢右手,右面一柄点钢枪,直扎庞谢的喉头,竟然双枪齐攻,不再防守。 这两枪攻势凌厉,又蕴含这绝毒的黑气,庞谢若不退开,就要中枪身亡,只是他身后就是擂台边,只要稍微后退,就要当场落败。 就在双枪即将扎到的关键时刻,庞谢面上忽然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随即右手弃剑,猛然向上一抓,正抓住吴明左手的点钢枪,左手同样伸出,向前奋力一抓,将吴明右手的短枪紧紧抓住,随即,双手用力一扯,将吴明骤然拽到他身前三尺。 吴明脸色大变,被庞谢这一手惊得目瞪口呆,第一时间竟不是双手松枪,向后退开,而是低头去看庞谢的双手,想要瞧瞧庞谢的手被毒气腐蚀成什么样子。 不料,目光所及之处,庞谢的双手完好无损,竟然丝毫没有被腐蚀,不由愣了一愣。 双方交战正酣,庞谢岂会给他发愣的机会,运足全身力气,飞起一脚,正中吴明前胸,只听“咔嚓”一声,胸前肋骨断了八九根。 “啊!”场上场下,齐齐传来一声惊呼,谁也没有想到,庞谢竟能置之死地而后生,竟然真的能绝地反击! 吴明挨了一脚,终于反应过来,急忙松开双手,向后退开几步,口中喷出一道血箭,直冲庞谢面门。 庞谢一歪脑袋,闪过这道血箭,却见吴明脸色变得雪白,双手却变得通红,隐隐向外散发红光,放弃庞谢不战,转身向西侧高台扑去。 西侧高台之上,正是张准观战的地方! 场上形势变化,竟在兔起鹘落之间,起了天壤之变,前一个瞬间,吴明还大占上风,后一个瞬间,吴明便向张准扑去。 张准见状,面色急变,还没来得及张口,就听身旁慧明禅师疾声喝道:“这是无常转生诀!”随即单掌一推,一道金光向前飞去。 台下张山河反应丝毫不慢,就在慧明禅师出手的时候,手中长戟挥出,挟带风雷之声,骤然向吴明劈去! 只是这两人反应虽快,一掌一戟却都落了空,因为就在吴明冲出擂台之前,庞谢已经从后方赶上,一拳出手,正砸在吴明后脑上,将他砸的脑浆迸裂,当场死于非命! 第六十二章 结束 一拳出手,满场皆惊,谁也没想到本届雏龙榜的决赛居然惨烈到这种地步! 雏龙榜毕竟只是一场擂台赛,虽说刀枪无眼,毕竟有所顾忌,谁也不会无缘无故杀人,尤其是到了正赛阶段,彼此都是高手,对力道的控制极强,就更少出现死人的事情。 事实上,除去预赛不说,正赛上一次死人还是三届以前的事情,至于决赛死人,雏龙榜举办数十次,还是头一次发生。 一时之间,上至高台之上的张准等人,下至校场内的数万百姓全都愣了一下,整座校场骤然安静下来。 张准等人默然,是没想到庞谢居然能反败为胜,一拳活生生打死吴明,台下百姓则是没想到庞谢如此凶残,吴明已经落败逃走,庞谢居然也不放过。 安静了数秒之后,也不知是谁“啊!”的大喊一声,引得台上台下全都喊了起来,有的是为庞谢叫好,有的是觉得庞谢太过残忍,借机发泄心中的不满,更多的则是在打酱油,别人在喊,他也跟着喊两句。 这一阵大喊,足足维持了一刻多钟,直到张准等人带着青州府的高层及四大门派的代表来到擂台之上,才渐渐平息下来。 张准来到台上,高高举起双手,做了个下压的动作,场下数万百姓便渐渐停止呐喊,可见他在青州百姓心中极有威望,节度使的位子并非纯靠武力镇压。 “诸位安静,请听张准一言,咱们五年一届的青州雏龙榜今天算是圆满结束了,张某在此先谢过诸位!此次擂台赛极为成功,一则鼓舞了我青州上下的勇武之风,二则让我青州少年有个崭露头角的舞台,三则让外人知道我青州上下一心,绝非外敌所能动摇,我张准在此……” 节度使张准不仅能治国理政、定国安邦,口才也是极好,这席话说的声情并茂,激情澎湃,足足讲了小半个时辰,却丝毫没有让台下百姓感到枯燥,真可谓是一绝。 田怀远这才知道,论起口才,他也就能在江湖上混混,真跟张准比起来,三个绑一块都不是对手。 讲完闭幕词之后,接下来就是论定名次,向此次雏龙榜获胜的人颁发奖励。 “白城!”张准第一个叫到庞谢。 “见过大人!”庞谢来到他身前,躬身施了一礼。 “你这次很不错,能够走到最后,战胜所有的对手,出乎了许多人的意料,也让老夫很欣慰!”张准和颜悦色的说道,只是他话中真意,听得懂的并没有几个。 “侥幸而已!”庞谢笑道。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么,白少侠就不要过谦了!”张准呵呵笑道:“你是本次擂台赛的冠军,也是我青州数万少年中的第一高手,你若从军,可封校尉,掌管一卫军马,你若要财,可赐你良田百亩,白银千两!” 一句话出口,顿时让台下少年血脉贲张,无论是官职,还是钱财,都是大多数人一辈子奋斗不到的目标,足以激励他们鼓起十二分的力量,参加下一届雏龙榜擂台赛。 庞谢一笑,摇了摇头,说道:“启禀大人,这些我都不要。” “哦,那你要什么?”张准有些意外。 “大人,我在岛上时,曾听师父说过,张大人耗资巨万,建了一座听雨楼,藏有天下孤本典籍,外间难得一见,还请张大人恩准,许我入楼一观!”庞谢说道。 “哈哈,你这小子,原来打的是听雨楼的主意,按说听雨楼不是青州府的财产,是我张准的私藏,不过,既然你提出来了,我总不能寒了天下武者的心,准了!”张准大声笑道。 “多谢大人!”庞谢拱手施礼。 庞谢之后,高锋和如意僧分列雏龙榜二三位,也都得到了张准的接见,至于吴明,总不能让一个死人登上雏龙榜吧? 高锋事先与张准已经谈妥,台上不过走个过场,几句话后,便投在青州军中,做了一名副尉,如意僧则很简单,他是出家人,自然不可能选择从军,便领了一份财产,充在庙中当做庙产。 除这三人之外,十六强中的其他人也各有赏赐,有些选择从军,有些则领了赏赐。 不过,这些人一时都不能离去,三日之后,张准还要大宴全城,正式对外发布这一届的青州雏龙榜。 这份榜单可不止在青州传播,天下九州,皆会看到这份榜单。 吴明来历神秘,在台上战死之后,竟连个出面收尸的也没有,最终还是张准派人替他收敛尸身,总算没有暴尸荒野。 …… 夜半,残月,一点孤灯随风摇曳。 庞谢独自坐在院中,要了一碗参汤解酒,白天夺冠之后,田怀远便安排了一场大宴,邀请青州府内与落英岛交好的势力参加,一直喝到刚才,方才酒空人散。 “师兄,你叫我?”院门推开,莫鹞独自走了进来。 “坐吧。”庞谢懒洋洋的说道,方才喝了不少酒,这会有些晕乎,这让他不禁怀念起千杯不醉的“饮水”神通来。 “师兄找我有什么事吗?”莫鹞找了把椅子坐下。 “我听莫老大说,你最近神思不属,是不是有些心事?”庞谢没有绕圈子。 “哪有这一回事!”莫鹞挤出一丝笑容,摆了摆手说道。 “不对吧,我看你这次擂台赛上连五成本事都没发挥出来。”庞谢说道。 “咳咳,最近身体有些不大舒服,武功发挥不出来,其他别的倒没什么。”莫鹞咳嗽说道。 “身体不舒服怎么不去找大夫,反而要找那个姓吴的,难道他除了毒功,还会医术不成?”庞谢直接挑破。 “嗯?”莫鹞面色一变,沉默片刻,说道:“师兄你都知道了?” 庞谢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一些,但是知道的不全,希望你能都说出来,只要我能帮你,一定竭力帮你,但是若你不说,我就只能把这件事告诉师父了。” 莫鹞脸色一阵变化,抬头向四周望了望,最终咬了咬牙,问道:“师兄,不知你信不信,人有前世今生这回事?” 第六十三章 密谈 前世今生?轮回转世? 庞谢先是一怔,正要张口答话,忽然反应过来,前几日听高锋讲,此地修为最高的不过宗师境界,连灵仙境界的高手都没有一个,更不要说神仙、天仙之流,从来就没人能上天入地,探访幽冥,故此,前世今生、轮回转世在此只是一个传说,并没有得到实际验证。 “怎么?白师兄不信?”庞谢稍一迟疑,落到莫鹞眼中,就当他是不信。 “我信!我信!”庞谢连忙点头,心中暗道,莫说是前世今生,六道轮回,就算是十殿阎君,十八层地狱,我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可以说给你听,就连黑白无常这两位仁兄,我都亲眼见过,又怎么会不信? “白师兄当真相信?”莫鹞见他答应的太快,反而有些怀疑。 “绝对相信!”庞谢用力点了点头。 “白师兄肯相信就好,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希望师兄不要觉得太过无稽。”莫鹞说道。 “莫师弟请讲。”庞谢说道。 “白师兄,近年来我常常做一个梦,在梦里面,我不叫做莫鹞,而叫做司马报!”说这句话的时候,莫鹞的眼睛紧紧盯着庞谢,似乎要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来。 庞谢闻言,脸色果然一变,虽然只是一瞬,就恢复了回来,可还是看在莫鹞眼里。 “这个梦非常长,却又非常清楚,在梦里我属于一个姓司马的大家族,一直长到二十多岁,期间的一点一滴,都能回忆的起来,就好像亲身经历过一样,所以我很怀疑,这个司马报就是我的前生。”莫鹞幽幽说道。 “莫师弟这话确实让人难以置信。”庞谢皱眉说道。 “虽然听起来很无稽,但是我有证据。”莫鹞压低声音说道。 “什么证据?”庞谢问道。 “就是这个!”莫鹞拉开衣襟,露出胸膛上挂着的一尊玉佛挂坠来,低声说道:“白师兄,我在梦中还是司马报的时候,就有这么一个吊坠,没想到梦醒之后,这个吊坠还在我身上。” 庞谢看着吊坠,沉默了一阵,说道:“莫师弟,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说不定是你先得到的这个吊坠,然后才做的这一场梦,只是时日一久,梦与现实混淆,你已经记不清楚了。” “绝非如此,这尊玉佛与青州任何寺庙所供的佛像都不一样,我也曾找过一些僧人,包括金刚寺的几位高僧,都没人认得出这尊佛像上雕的是那一尊佛祖。”莫鹞说道。 “这个……”庞谢眉头微皱,略微沉吟了一阵,忽然抬起头来,说道:“不对啊,你说这些,与你跟姓吴的黑衣人见面有什么关系?你不是想东拉西扯,把这件事抹过去吧?” 莫鹞一愣,没想到庞谢居然对前世今生不感兴趣,又把话题饶了回来,苦笑一声,说道:“师兄,我哪有这个心思,我提轮回转世,是因为我想告诉你,那个姓吴的黑衣人与我前生见过的一个人很像,所以才想找他验证一下。” “哦?”庞谢抬起头,盯着他看了一阵,忽然失声笑道:“哈哈,莫老二啊,莫老二,你这故事也编的太无聊了,当真想就这么糊弄过去吗?” “白师兄不信?”莫鹞皱起眉头。 “我为什么要信?我编这么个故事你会信吗?”庞谢大笑说道。 “我可不是编故事,因为还有一个证据!”莫鹞沉声说道。 “什么证据?”庞谢问道。 “师兄,你还记得吗,在来青州府城的路上,我问过你一件兵器,叫做遁龙桩,你当时给我讲过这件兵器是什么样子,其实,这世上压根不存在这样一件兵器,这是我前生见过的东西!”莫鹞忽然说出这样一件往事来。 庞谢一愣,想了一想,忽然大声笑道:“莫老二,你编出岔子了吧,你前生见过的东西,凭什么我会知道?这一点恐怕不能自圆其说吧?” “白师兄,那你能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见过遁龙桩吗?”莫鹞并没有因为庞谢的反问而惊慌,而是继续提了一个问题。 “这个……”庞谢皱了皱眉,摇头说道:“想不起来了。” 莫鹞苦笑一声,脸上忽然流露出一丝寂寥,垂着头看着地面,语气中带着落寞,说道:“你见过这件兵器,是因为我前生就认识你,要是我猜的没错,那件遁龙桩是你前生用过的兵器,所以你才对他有印象。” “啊?莫老二,你这话可让我越来越不懂了!对了,你不会见人就问对方认不认识遁龙桩吧?”庞谢问道。 “呵呵,白师兄,当然不是,我会问你,是因为你很特殊。”莫鹞说道。 “哪里特殊了。”庞谢笑着问道。 莫鹞抬起头瞧着他,深深吸了口气,低声说道:“白师兄,其实,数日之前,我曾经参加过你的葬礼,只是不知为何,一觉醒来,你又活了过来,岛上其他人却都不记得此事,而且,你现在住的地方本是岛上放药材的地方,你原先住的地方却变成了仓库。” 夜色幽深,寒风如泣,莫鹞说到这几句时,恰有几只寒鸦飞过,一声声呜咽,好似冤魂悲鸣。 此情此景,若是换一个人,只怕心神剧震,难以自持,庞谢却脸色不变,略微沉吟一下,脸上忽然露出一丝苦笑,说道:“莫老二,你先回去吧,好好休息,不要多想,我回头让沐家姐妹出面,从回春谷请个好大夫给你真挚!” 莫鹞一怔,脸色露出失望之色,说道:“白师兄,你还不信我?” 庞谢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信不信的,也就那么回事了,我明天给莫隼说说,让他多陪你散散心,不要想东想西的。” 莫鹞愣了愣,脸上失望之色难以言表,摇了摇头,说道:“师兄,那我先走了。” 庞谢点点头,说道:“好吧,早点休息。” 莫鹞失望而去,庞谢等他走后,关好院门,抱剑走回屋中,闭好门窗,吹熄灯火,这才盘膝坐在床上,缓缓闭上双眼,沉下心神,用心思索莫鹞刚才说的一番话。 第六十四章 世界 夜色深沉,唯有一线月光,透窗而入,朦朦胧胧,似真似幻。 黑暗之中,庞谢盘膝而坐,脸上表情不断变幻,他刚才听莫鹞说那番话的时候,表面没什么反应,内心深处却如翻江倒海一般,让他想到了许多以往没想到的东西。 莫鹞!司马报!真的是一个人? 这件事八成是真的,莫鹞就算是在说谎,并不是司马报,但能报出这个名字,必然也是司马家的某个人。这么说来,他跟自己一样,进入地灵门的洞府之后,便来到这里,变成了这里的某一个人。 若是这样,他为什么要给自己说这番话?是真的发生了记忆混淆,不能确认自己的身份,还是假装不能确定,借此试探自己的反应? 庞谢心中不能确定,他能迅速融合白城的记忆,是因为他已经活了八百年,八百年的记忆再多上一二十年,也影响不大,顶多让他费点劲,很容易恢复自己的意识。 可是司马家的人,据灰狼所说,进入地灵门洞府的,年纪最大的有四五十岁,年纪最小的只有一二十岁,若是遇上一段经历不少于自身的记忆,很容易发生极易混淆,想不起来自己是谁,甚至鸠占鹊巢,反过来被对方吸收。 但也不能就此确定,莫鹞真的没有觉醒自己的意识。因为这其中还有一个破绽,庞谢来到这里的时候,直接变成了白城,什么东西都没带来,可莫鹞却自称带来了玉佛吊坠,这中间又有什么区别?难道是莫鹞另有目的,故意这么说的?还是真实情况如此?庞谢现在知道的信息太少,没法确定具体原因是什么。 无论是那种情况,莫鹞这番话,都表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司马家的人与他一样,都来到了这个世界,只是是否觉醒了自己的意识,还不能确定。 另外,莫鹞说白城已经死了,甚至办过葬礼,只是别人都不记得。这件事现在也无从验证,只能暂且记下来,待回到落英岛上再想办法验证。 还有就是,莫鹞,或者说司马报,好像认错人了,因为遁龙桩的事情,误以为他是司马高,不过,这件事似乎也有疑点,为什么莫鹞不用别的东西试探,偏偏要用遁龙桩试探,这其中有什么原因?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难道与桃花教一样,也是幻境? 庞谢摇了摇头,世间绝无此等幻术,幻术只能迷惑陷入者的五感,依照陷入者的思维,衍生出种种世界,顶多蒙昧陷入者的记忆,让他想不起先前的事情,万万没有生造一段记忆,灌入陷入者记忆之中的本事,起码在他的记忆里,没有这种秘法。 白城记忆太真实了,无论是生活过的一点一滴,还是所学的功法、武学,与人交手的经验,全都真实不虚,尤其是后者,获得这份记忆之后,庞谢等于凭空多了十多年的练剑经验,虽然还需要理解消化,但也好像开挂一般,省了不知多少工夫。 真有这种秘法,也不会用来制造幻术,否则,随随便便找几个天资好的弟子,灌注几十年的修行经验,岂不立刻就能造就高手?不比用作幻境厉害的多? 与此类似的秘法,他只知道佛门灌顶之术,可这门神通只存在于佛门,而且限制极多,一般只用于薪火相传之时,远没有这么容易施展,更不可能这样,对许多人一起施展。 莫鹞这一次,虽然跟他吐露了许多秘密,但是庞谢心中的疑问却更多,正所谓知道的越多,不知道的也就越多。 …… 次日清晨。 庞谢一早起身,洗漱之后,吃了一点早点,便直奔青州节度使的官邸去了,今日没有继续练剑,而是要去领取奖励,前往听雨楼一览楼中秘本。 到了官邸之后,早有一位青衣属吏等在这里,牵了两匹快马,带着庞谢出城去了。 听雨楼并不在青州府城的节度使官邸之中,而是城东三十里的张家祖宅里面,因为这座楼是张家的私产,并非朝廷所建,里面都是张准个人的私藏,虽然实际上没什么区别,但表面上还是做了区分。 两人一前一后,直奔城东而去,大半个时辰之后,来到张家祖宅,节度使张准虽然住在城里,但是青州府城毕竟面积有限,不可能把整个家族全搬进去,张家大部分人都还住在这里。 历经数百年的风雨,祖宅经过层层扩建,已经不是一家一户所能局限,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庄园,或者说一个村寨,不但占地面积极大,而且城高池深,守卫森严,便是有上千人马,短时间也攻打不下。 两人来到此地,青衣属吏叫开大门,进入祖宅里面,给听雨楼的管事出示手谕之后,庞谢便登上了这座听雨楼。 听雨楼高三层,一楼摆了十多个书柜,里面存着不少典籍,这些典籍并不算太过珍贵,在市面上的都还找得到,放在此处,只为张家子弟进学之用,此外,还摆着几张几案,供张家子弟在此抄录之用。 二楼存着的则是珍本,就算是张家子弟,不经族中高层许可,也不可擅自上去,而且每次上去之后,最多只能待一个时辰,书籍禁止外借,也不许抄录。 至于三楼,存着的都是真正的孤本,有专人镇守,除非张准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登楼,否则族规惩戒。 庞谢此次拿到的手谕权限极大,三天之内,一、二、三层可以随意浏览,只是不许在楼里过夜,到惹得张家不少子弟眼红。 上了听雨楼,庞谢先在一楼、二楼转了一圈,这两层存着的书虽然珍惜程度不同,分类却是一样,都是按照经史子集对书籍进行分类。 他大致看了一下,这才对这里的地理和历史有了些了解。 据书中记载,这方世界叫做山海界,主要地界就是山海大陆,山海大陆共分九州,这一点与华国历史上倒是相仿,与华国不同的是,大陆的东南西北全都是无边无际的大海,除了大陆周边的群岛,至今也没找到另一块大陆。 山海大陆过往的历史与华国神州大陆极为类似,也经历过周秦汉唐这些朝代,只是名称不大一样,细节上有些出入。 两余年前,中原李氏兴起,击败群雄,一统天下,立国号为唐,只不过近几十年来,唐室连续出了几位昏君,外戚、宦官先后掌权,整个朝堂乌烟瘴气,江山已有些不稳,这才惹出各地军阀自立,彼此征战不休。 看过这些历史之后,庞谢对其他典籍兴趣都不是很大,只是大致翻看了几本,便上三楼去了。 三楼与一楼二楼都不同,上了台阶之后,只见面前立着一个屏风,屏风上写着一个大大的“斗”字! 此字遒劲有力,恣意张扬,一股杀气扑面而来! 第六十五章 秘籍 咦!这是什么? 庞谢不由来了兴趣,他之前翻白城的记忆,只记得方佩玉说过,听雨楼中藏书珍贵异常,是张家百年积蓄的精华,若是能看一次,便是平生幸事,可是却没说里面都藏了些什么书,刚才在楼下翻看的时候,见都是些经史子集的东西,还有些失望,此刻看到这个“斗”字,便知道三楼的书并不简单。 这副“斗”字足有三尺见方,左下角写着落款,正是“宣威张绣”四个字,再看落款时间,居然是数百年前。 庞谢不知道这位张绣是何许人也,便翻了翻白城这记忆,过了好一阵子,才惊讶说道:“原来张准是这位的后代。” 张绣此人并非泛泛之辈,乃是数百年前的一位大人物,也是当时一位武学的大宗师,一支“百鸟朝凤枪”乃是当世绝学,纵横天下,罕逢敌手,人称北地枪王,凭借赫赫战功被封为宣威侯。 据说,张绣后来死在他师弟手中,再往后就没有消息了,本以为已经销声匿迹,没想到还留了一支后人在这里。 这件事在青州地面并没有流传,但相信几大门派的高层应该是知道的,否则也不会大咧咧的放庞谢上来。 有意思!没想到青州张家还有这等来历,看来底蕴绝非寻常,难怪能压住青州四大门派,不怕有人翻盘! 想到这里,庞谢提起精神,几步绕过屏风,看到了屏风后面的布置。 三楼与一、二楼不同,偌大一层楼孤零零的只摆了四个书架,每个书架上面,都挂了一个木牌,上面分别写着“佛”、“道”、“兵”、“侠”四个字,四个木牌都是檀木所制,年代久远,上面的字迹也有些模糊不清,一看就是历经百年的古物。 庞谢来到挂着“道”字木牌的书架前面,只见书架分为三层,零零散散摆了二三十份书简,其中一部分是用宣纸装订而成的书册,另一部分则是枯黄的竹简。 他随意抽出一本书册,只见已然发黄的封皮上写着“金顶通天诀”五个字,却是一本内功秘籍,心中不由一动,放下这本书,又抽出旁边一支竹简,只见竹简上面包着一层黄纸,上面写着“凌空蹈虚术”,翻看瞧了一眼,却是道家一门轻身之术。 “不会吧?难道……” 庞谢心神大震,放下书简,转身来到挂着“侠”字木牌的书架前,抽出一本书册来,只见封面上银钩铁画写着五个字“飞龙大九式”,不由得深深吸了口气,再去看其他两个书架,也都是武学方面的孤本,外界难得一见的秘籍! 其中,挂着“佛”字木牌的书架上放着的都是佛门的功法,挂着“兵”字木牌的书架上则是军中杀法。 他这才知道,为何方佩玉对这座听雨楼十分向往,也才知道,为何除了张准以外,其他人万难踏足此楼。 此地竟有百余本武林秘籍供人阅览,虽然比不上天下顶尖的几个大派,但也比许多江湖门派强得多,至少落英岛就没有这么多珍藏。 只是张准真的会如此大方,竟然会将这么多秘籍拿出来让人观看? 要说雏龙榜榜首,也不是什么不世之功,赠给他一本两本,便足以当做奖励,怎么会一送就是百余本,虽然只有三天时间,但也太过丰厚了吧? 一阵狂喜过后,庞谢疑窦再生,定了定心神,细细翻看起来,这一看才知道其中问题所在。 一来这些秘籍虽然珍贵,但都不是真正顶尖的功夫,类似于金刚寺“金刚不坏琉璃体”、落英岛“落英神剑”、回春谷“不老长春功”这等秘籍是没有的,二来由于辗转流传时日过久的缘故,许多功法已经不全,或是缺了一招半式,或是缺了几句口诀,修行起来或是困难重重,或是凶险过甚。 不过,即使如此,这份礼物也是够厚的,足以让任何武林人士疯狂。 想明白这一切之后,庞谢不再浪费时间,随便抽了本书,找了个敞亮处,用心记诵起来,一刻多钟之后,将整本书背诵完毕,放回书架上,又抽出下一本。 就在他放书的这一瞬间,庞谢忽然想明白了,张准为何会如此大方。 他是修行中人,精神力本就比寻常人强大的多,晋升蜕凡境界之后,更是一目十行,过目成诵,这才有了过目不忘的本事,别看这里的秘籍多达百余本,三天时间,足够全部记下。 但是换了寻常武林中人,任是修为再高,记性再好,顶多记上三五本就算不错,若是背的再多,难免产生错漏,武学秘籍这种东西,关键之处错上一两句便足以致命。 原来如此! 庞谢忍不住仰天大笑,张准这次可是故作大方,难免算漏,若是张准知道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怕功劳再大十倍,也不会让他进这座听雨楼! 从这日开始,庞谢每日一早登楼,直奔三楼,背诵楼上所存的武学秘籍,什么“金刚伏魔剑”、“多罗叶指”、“六阳融雪功”、“纯阳无极功”、“血战十式”、“惊神三指”,也不管是否全本,全都背了下来,直到金乌西落,玉兔东升,方才下楼休息。 他这几日也不不回府城的住处,每日就住在张家,寻了处僻静所在。 三天一晃而过。 这日傍晚,庞谢缓步走下听雨楼,就听身后一人说道:“白少侠,时限到此为止,明日不必再来了。” 庞谢回头,见一老者正在自己身后,认得是张家在此的主事,名叫张定方,深施一礼,笑着说道:“张先生,多谢厚赐,白某必不敢忘!” 张定方微微一怔,不知庞谢为何行此大礼,说道:“哪里哪里,若是白少侠还想再来,只要多在大人面前行走,总有机会的。” 庞谢一笑,也不答话,转身离开此地。 就在庞谢回城的第二日,张准在青州府衙大宴群雄,边邀青州府上下,庆贺此次雏龙榜擂台赛的举行。 庞谢身为此次雏龙榜的魁首,自然不能缺席,与田怀远、高锋、莫家兄弟等人一起赴宴。 第六十六章 密召 这日傍晚,青州府衙迎来数年间最为热闹的一刻。 青州上下有名有姓的人家全都聚在此处,就在府衙后面的花园里,架起一座高台,台上正在演戏的是青州最有名的戏班,演了一出周文王渭水河边遇姜子牙,正与今日宴会的主题切合。 高台下面摆着百余张圆桌,整个府城的名厨全都聚集此处,一道道青州名菜,如流水般端上宴席,圆桌四周,点起千余支红烛,将府衙后院的亮如白昼。 张大人早已发话,今夜青州喜乐,大家不拘身份,尽可以肆意享乐,客人们猜拳行令,饮酒吟诗,下人们则如流水一般,不断添酒加菜,更换灯烛。 不止府衙里面喧嚣热闹,就在府衙后门两侧,搭起两座席棚,其中一座席棚下面,架了两口大铁锅,锅里炖的是香喷喷的大块红烧肉,配上又松又软刚出锅的热馒头,可谓人间一绝,府城之中的穷苦百姓,只要愿意排队,保证少不了你的! 另一座席棚下面,也摆着两口大锅,锅里煮了两大锅八宝粥,红枣、桂圆、松子八宝一样不缺,路上行人闻上一闻,就挪不动脚步,若是愿意暂留片刻,便能吃饱喝足,然后回家。 这一阵喧嚣一直持续到午夜,直到夜半时分,张准才宣布今夜宴席到此结束,大家尽可以回家了。 霎时间,只见一盏盏灯笼点起,在黑夜中连成一条蜿蜒曲折的火蛇,徐徐向院外游去,正所谓“小宴追凉散,平桥步月回,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 庞谢酒足饭饱,醉意正酣,便叫起高锋,连同莫家兄弟,一起往院外走去,至于田怀远,添香楼里还有其他节目等着他,就不跟这些人走了。 “诸位请留步!”就在庞谢等人即将步出院落的时候,一名青衣小厮从黑暗处走了出来,冲着众人拱手施礼。 “这位仁兄有事?”庞谢笑道。 “白少侠客气了,小的岂敢叨扰诸位英雄,是张大人有事与诸位商量,还请诸位挪动玉趾。”青衣小厮说道。 “现在?”庞谢一怔,张准这个点钟能找他们说什么,扭头与其他几人互相看了一眼,彼此都是一脸茫然,心中顿时起了好奇,点点头说道:“那就请带路吧。” “遵命!” 青衣小厮一点头,转身往黑暗处走去,庞谢等人也不多说,默默跟在他身后。 一行人穿过后院,走过游廊,绕过假山,又穿过一座花园,路上灯火越来越暗,走到最后一段,周围甚至一片漆黑,只能靠天上月光照明,一路上遇到的护卫越来越少,即使偶尔遇到,见到这位小厮,也一语不发,权当没看到。 足足走了一刻多钟,一行人终于来到一方荷花塘前面,青衣小厮止住脚步,指着荷花塘后面的一座幽暗的楼阁说道:“诸位少侠,张大人就在里面等大家,小的身份低微,就不进去了!” 说罢,青衣小厮拱了拱手,慢慢退入黑暗之中。 “这是什么地方?”莫隼忍不住问道。 “白虎堂。”高锋答道。 “高兄来过这里?”莫隼连忙问道。 高锋摇了摇头。 “那你……”莫隼脸上露出疑惑。 庞谢苦笑一声,一指对面的楼阁,说道:“那上面不是挂着牌子吗?” 莫隼抬头望去,幽暗月光之下,模模糊糊能瞧见对面楼阁确实挂着“白虎堂”三个字,只是天色已晚,月光又暗,才没瞧清楚,不由脸上一红,连忙换个话题,问道:“不知张大人找咱们来做什么?” “总不是招咱们当女婿的。”高峰笑道。 “为什么?”莫隼一愣。 “因为张大人只有一个女儿,咱们却有四个人。”高锋笑道。 莫隼这才知道高锋说了个冷笑话,不由脸色更窘。 “好了,咱们不猜了,都已经到门口了,就算龙潭虎穴,咱们也进去走走!”庞谢笑道。 “好吧!” …… 庞谢等人在外面的时候,还以为白虎堂中一片黑暗,推开大门之后,才发现里面一楼正中挂着一盏宫灯,只是灯火极暗,在外面瞧不清楚,才以为里面一片黑暗。 “嗯?” 迈步进入阁楼,庞谢向四下扫了一眼,只见阁楼里面空空荡荡,瞧到西北方向时,面色忽然一变,因为就在那个方向,放着一张木床,床上平躺着一个人。 听见庞谢声音不对,其他人一起转头,也顺着庞谢的目光方向望去,也都看到这个人。 “什么人?”莫隼高声问道。 “你不用问他了,他不会回答的。”高锋瞧了一眼说道。 “为什么?”莫隼问道。 “因为他已是个死人!”庞谢说道,以他的眼力,远远瞧上一眼,就能看出这人脸色不对,更何况以他的耳力,也能听出此人早已没了呼吸声。 “死人!”莫隼一惊。 还不等他再问,庞谢已经迈步走了过去,来到死尸前面,低头仔细瞧了瞧,皱眉说道:“吴明?” “吴明是谁?”莫隼走了过来。 庞谢这才想起,吴明是他给吴姓黑衣人起的名字,其他人并不知道,便说道:“就是在擂台上跟我交手的那个黑衣人。” “他的尸体怎么会在这?”高锋也走了过来。 “据说在他死后,张大人给他收的尸。”莫隼搭话说道。 “张大人为什么把咱们叫到这来?难道还要给他搭个灵堂,让咱们拜祭拜祭不成?”高锋不解问道。 庞谢没有说话,转头向莫鹞瞧去,几人之中,唯有莫鹞还在原地,并没有跟过来。 宫灯的微弱光芒之下,莫鹞望着吴明的尸体,脸上流露出浓浓的悲伤,用力咬着牙才忍住没有哭出来。 庞谢心中不由一动,这个黑衣人到底与他是什么关系,只怕并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 吱呀! 还不等庞谢想明白,阁楼的大门再次推开,只见两人齐头并进从外面走了进来,抬头一看,正是金刚寺的如意僧和他师弟广泰。 “阿弥陀佛,原来几位已经先到了,不知张大人召唤我等是什么事?”如意僧低喧一声佛号。 “两位不用问了,我们也是刚到,都是一头雾水!”高峰笑道,他与如意僧倒是不打不相识,两人非但没有结下仇怨,反而意外成为好友。 两人没聊几句,阁楼大门再次推开,接二连三,又从外面走进不少人来,打头的便是沐天音。 随着这些人的到来,庞谢忽然发现,包括吴明在内,此次雏龙榜擂台赛前十六名尽在此处! 第六十七章 任务 片刻之间,白虎堂中来了十多个人,都是赴约而来的客人,可是主人却一直没有露面,只留一盏幽暗的宫灯,一具僵硬的死尸在这里招待客人。 铿! 就在众人充满疑惑的时候,如意僧忽然将手中七宝如意棍靠在墙角处,转身走到吴明的尸体前面,盘膝坐了下去,双目微闭,宝相庄严,低声念诵起佛门“拔一切业障根本得生净土陀罗尼经”,也就是俗称的往生咒。 他的两位师弟也一起坐了下来,与他一起诵经,三人皆是面带慈悲之色,语带怜悯之音,看得出是真心超度,并非流于形式,确是修行深厚的高僧。 “三位高僧果然慈悲,一片悲天悯人之心,张某佩服之极,金刚寺不愧是我青州第一名刹!” “大人客气!” 一阵脚步声音从楼上传了下来,几人边走边聊,当先一位正是此地的主人青州节度使张准,在他两侧则是金刚寺第一高手慧明禅师,以及贴身护卫队长“怒雷戟”张山河,走在他身后的则是一位姓袁的白衣秀士。 “见过大人!”看到张准出现,楼下众人一起拱手施礼。 “诸位辛苦了,这么晚还把诸位请来,实在是有事需要诸位出手相助。”张准面上带出一丝忧色来。 这句话一出口,众人都是一怔,张准乃是青州节度使,手下数万大军能征善战,乃是天下间最有权势的十几人之一,又怎么会有事求到他们头上? “大人请讲,只要大人一声吩咐,我等万死不辞!”说话的是锻锋堂的任皓,他虽不知张准说的什么,但是反应极快,率先答应下来。 “不至于,不至于,诸位都是我青州未来的希望,怎可轻易折损?这样吧,我先说说是什么事情,诸位若是愿意援手,张某感激不尽,诸位要是不愿,就当张某没说!”张准肃然说道。 一句话出口,已有几人脸上带出感激之色,凭张准的身份地位,肯如此客气,确实算是礼贤下士了。 不过,庞谢心中却只记得一句,“怎么轻易折损”,心中暗自说道,要是折损的有价值,那也就折损了吧? “请大人细说。”说话的是如意僧,他业已念完往生咒,与两位师弟一起站了起来。 “诸位可知,此人是何来历?又为何要参加青州雏龙榜的比赛?”张准指了指吴明的尸体问道。 阁中几人一起摇头,庞谢心中有些猜测,却也想的不是很清楚,低头去看莫鹞,却见他脸色已恢复如常,再看不出什么。 “既然诸位都不知道,我就讲一讲吧,此人参加青州雏龙榜的擂台赛,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找个机会接近老夫,为刺杀老夫而来!”张准肃然说道。 “啊?”众人先是一惊,随即沉默下来,这种大事牵连甚广,等闲不可多嘴,否则,万一扯上关系可就麻烦了。 “诸位还记得吗,此人当日被白少侠击败之后,既没有认输,也没有拼命,反而向西面看台冲了过去,这才惹得慧明大师与山河一起出手,最终却死在白少侠手中。”张准说道。 回忆起当日情景,众人纷纷点头。 “可是诸位知道他们为什么杀我吗?”张准问道。 庞谢暗自说道,这事还不简单,我虽不知道他为什么杀你,我却知道你也想杀他,恐怕不是新仇便是旧恨。 “大人镇守青州多年,为保一方平安,难免杀些鸡鸣狗盗之辈,就算有人报复也很正常!”说话的还是任皓,他手上功夫一般,拍马屁的本事倒是一流。 “这可不是鸡鸣狗盗之辈!”张准叹了口气,略微停顿了一下,见没人回答,这才继续说道:“诸位都还年轻,可能不知道,数十年前,青州并非只有四大门派,而是五大门派!” 一句话出口,庞谢等人都是面面相觑,唯有高锋眸光一闪,似乎想起来什么。 “数十年前,咱们青州第一大派可不是金刚寺,而是一个叫做地灵门的门派,这一点慧明大师还记得吧?”张准转头说道。 “贫僧当然记得,那时贫僧虽然还小,却也记得地灵门威名赫赫,凭一己之力,便可与四大门派抗衡,压的青州其他门派喘不过气来!”慧明低声诵道。 庞谢听了这两人的一问一答,心中不由剧震,他就是进了地灵门的洞府,才来到这方世界,一直在想如何回去,可是一点线索也没有,没想到在这里居然又听到了地灵门的名字,只怕回去的方法就落在这地灵门上。 “地灵门势力太大,门人众多,难免有些良莠不齐,做事也就愈加跋扈,行事风格几近魔道,不光逼得四大门派没了活路,就连堂堂青州节度使也不放在眼里,最终激起群愤,家父派遣黑山义从联合四大门派,一起围剿地灵门,足足用了十天十夜,战死上千勇士,方才将地灵门剿灭,还青州一个太平!”张准慷慨说道。 “这一战惨烈至极,四大门派也战死不少人,贫僧六位师叔前往助阵,最终只回来两位,锻锋堂、落英岛、回春谷也都战死数位高手,至今回忆起来,也还心痛的很。”慧明禅师说道。 “那我们为何从未听过地灵门的名字?”沐天音问道。 “那是因为这一战太过惨烈,四大门派都死了不少人,为了不让其他门派知道,给他们趁虚而入的机会,便下了封口令,不许任何人提起。”慧明禅师说道。 庞谢心中暗道,这个理由可没法说服人。 当日战况如此激烈,战死千余人,其他门派怎么可能不知道,只怕傻子都能猜出四大门派损失不小,又怎么会因为区区封口令,就想不到此事? 不过,这话是慧明禅师说的,张准也没有推翻,其他人自然不便在说什么。 “张某本以为那一战之后,地灵门之事就此了结,没想到数十年后,地灵门卷土重来,倒是让张某吃了一惊!”张准说道。 “张大人怎么知道他是地灵门的人?”庞谢忍不住问道。 “是慧明禅师从他的武功上看出来的。”张准看了庞谢一眼,解释说道:“此人与如意僧交手的时候,用的是地狱黄泉渡厄功,当时还不能确定,后来与白少侠交手的时候,使出了无常转生诀,这就已经很明显了!” “原来如此。”庞谢点点头,没有在说什么。 “张大人,那您需要我们做什么?”最终,还是沐天音又问出了这个问题。 张准面色一沉,说道:“地灵门此番重出江湖,不但要对张某不利,对四大门派也是一场大劫,张某希望诸位能助我剿灭地灵门,彻底铲除这一祸患!” 第六十八章 沉沙谷 啊? 庞谢不由一愣,他万没想到,张准饶了这一大圈,目的居然是让他们铲除地灵门! 这件事不止让庞谢惊讶万分,白虎堂中没有一个人不感到惊讶的,就连刚才踊跃争先的任皓都惊得目瞪口呆。 “张大人!”沉默许久之后,庞谢见无人说话,忍不住打破了阁中的平静,问出众人心中的疑问:“不说张大人手下数万青州精锐,黑山义从更是勇猛无敌,就算是四大门派之中,修为高过我等的也有不少,为什么要派我们去?更何况以大人所说,地灵门厉害至极,当年四大门派联手也只是惨胜,就凭我们这些人,完成不了任务都是小事,万一打草惊蛇,岂不坏了大事?” “大胆,张大人决定的事情,岂容你等置喙!”白衣秀士袁先生低声喝道。 庞谢也不理他,只是盯着张准说道:“张大人,在下只是有些奇怪,所以问了出来,并无其他意思,还请大人见谅!” 张准却不生气,轻轻一笑,说道:“白少侠,不必多虑,这件事若是让我去做,我也会想这么多的。” “这次请诸位出手,实在是有三个不得已的原因,其一,地灵门当年虽然厉害,全盛时期高手如云,却已被大军剿灭,破山伐庙,根基全毁,就算有余党逃出去,也积蓄不了多少力量,否则,也不会到今天才被发现。” 张准这句话说得极有信心,张家数代都是青州节度使,对青州地面的掌控极强,若是个别高手潜藏民间不被发现,倒也有可能,若是真有一个大势力能藏在他眼皮底下,那他这节度使就不用做了! “其二,此次地灵门派来的刺客虽然死了,我们却从他身上意外发现了地灵门余孽藏身之处的线索,若能迅速积聚力量,予以雷霆一击,便有很大机会能将其剿灭,但若从四大门派再征召高手,只怕地灵门得到消息,早早转移了去,下次再找到可就难了。” “张大人,从四大门派征召高手确有走漏消息的风险,可是黑山义从就在府城之中,个个骑术精良,勇猛善战,若是立即前往,只怕地灵门的人也来不及逃走,比派我们去更有把握。”庞谢说道。 “这就是第三个原因了,地灵门这些余孽,倒是选了个好地方,那地方地势凶险,大军难入,除非先天境界之上的高手,连去都去不了,更别说克敌制胜了。”张准叹息说道。 “哦?还有这种地方?”庞谢一怔,回头再看其他人,也是一脸茫然的样子,问道:“敢问大人,那是哪里?” “袁先生,你来告诉他们!”张准没有直说。 “是。” 袁先生点点头,几步走到吴明的尸体前面,紧了紧身上的衣服,从袖子里抽出一根细长的铁筒来,用手拧开,里面却是一双玉筷,抽出玉筷,轻轻夹起起了吴明的衣角。 张山河早已掌起一盏明灯,提在袁先生身前,为他照明。 “此人身怀毒功,一身剧毒,酷烈无比,无论是兵刃,还是衣衫都沾满了毒素,只要稍微触碰就会中毒。”说到这里,袁先生抬头看了庞谢一眼,说道:“我倒是很奇怪,白少侠怎么敢在比武场上去抓他的双枪,更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中毒。” 庞谢一笑,说道:“这也简单,我知道他一身毒功,故此在与他交手之前,配了两副药剂,其中一副是祛毒丸,放在鼻子里隔绝毒气,另一副是清毒膏,涂在手上可以暂时隔绝毒素。” “原来如此,白少侠果然是有心人。”袁先生点点头,一边挑起吴明的衣裳,一边解释说道:“据线报所传,此人第一次出现是在青州最北面和辽州交界之处,那时候就是一身黑衣,后来一路赶到府城,途中从来没换过衣服,我想这是因为他不愿别人发现他身具毒功的事情,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找到了他藏身之处的线索。” 说话之间,袁先生用玉筷撩开吴明衣裳的下摆,露出穿在脚上的一双皮靴来,用力拨动靴筒,将缝制针脚的一面翻到上头,接着,玉筷撑开针脚,轻轻敲了敲,几粒洁白如玉的沙子顿时从缝里蹦了出来,落在木床之上。 袁先生看到沙子,微微点了点头,转头瞧了张山河一眼,张山河便递了只茶杯过来,也不知他是何时端在手上的。 这只茶杯是由黑陶烧制而成,里里外外一片漆黑,盛了满满一杯清水。 袁先生将陶杯放在宫灯下面,用玉筷轻轻夹起一粒白沙,投入瓷杯之中。 只见这粒白沙入水之后,并未直接沉下,而是悬浮在水中,随着水波晃动,在水中飘飘摆摆,就好像茶叶一般。 这沙子怎么这么轻?庞谢心中一动。 “沉沙谷?”如意僧低声喝道,脸上掠过一色讶色。 “如意僧不愧是如意僧,果然博闻广识,那袁某就省点力气,请大师讲讲吧!”袁先生笑着说道。 “既然袁先生吩咐,贫僧就斗胆说一说吧,不到之处,还请袁先生指点。”如意僧轻轻吸了口气,缓步来到瓷杯前面,又仔细看了看,说道:“贫僧知道的也不多,只是听人寺中前辈说过,就在咱们青州和辽州交界的太行山脉之中,有一座极为辽阔的山谷,谷中全是白沙,这种白沙最为奇特的地方就是重量极轻,几乎达到入水不沉的地步,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白沙承载力极差,轻易不能走入,除非是武学有成的好手,否则,沉入白沙之中,就是灭顶之灾。” “说的不错!正是沉沙谷!”张准高声赞道:“谁能想到,地灵门的余孽居然能藏到这样一处绝地之中,诸位可否为张某分忧,前去剿灭这些余孽?” 庞谢想也没想,点头说道:“在下遵命!” 地灵门是他来这个世界的原因,就算张准不说,他也要去看看,能够找到回到原先世界的办法。 有庞谢带头,莫家兄弟自然不会拒绝,莫隼直接答应下来,莫鹞虽然不知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也没有拒绝。 至于其他人,高锋已然答应为张准做事,自然不能拒绝,有慧明在此,如意僧等人自然也只能同意。 这么一来,十五人中竟无一人拒绝,全都愿意前往。 张准大喜,说道:“多谢诸位少侠援手,既然诸位都已同意,那么明日一早,就由慧明禅师带队,前往沉沙谷!” 众人一听,更是大喜,既有慧明神僧这等高手带队,此行再无忧虑之处,只管前去就是! 第六十九章 入谷 由青州府城至太行山脉,差不多是六百里路程,沿途多是平原,道路还算通畅,若是快马加鞭,一天就能赶到。 庞谢等人虽然需要保持体力,准备应付即将到来的大战,故此不能全力赶路,但也只用了两天时间,便来到太行山下。 太行山脉并不是孤零零的一座高山,整个山脉东西方向纵横百里,南北也有数十里宽,横跨数州,雄奇俊秀兼而有之,是山海大陆有数的几大山脉之一,寻常人要在其中找一座山谷,与大海捞针无异。不过,庞谢等人并不用为此事操心,张准已在此处安排好了接应之人,准备好了前往沉沙谷的精准地图。 一行人接过地图之后,弃马登山,深入太行山脉,开始寻找沉沙谷。 太行山险峻难行不说,其中还藏着许多江洋大盗、邪魔外道,乃至于扯旗造反的巨匪大盗,不过,庞谢一行都是少见的高手,还有慧明这种一等一的宗师高手压阵,教训了两拨不长眼的劫匪之后,就再没人敢出来惹事了。 在地图的准确指引下,经过一天一夜的跋涉,一行人终于找到了沉沙谷的入口。 从外面看去,这座沉沙谷与寻常山谷无疑,只有穿过一重重参天古树,进入山口之后,才能看到这座山谷的奇异之处。 “啊!” 庞谢看到眼前的景色,一时间竟怔住了。 山谷正中,目光所及之处,竟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白沙,平滑如镜,极尽广阔,就好似沙海一般,一眼望不到边。山谷宽达数里,就在山谷两侧,是百余丈高的悬崖峭壁,经过长年风沙打磨,已经光滑如镜,几乎照的到影子,莫说是人,就算是山中猿猴也万万攀爬不上去。 庞谢从地上捡了块石头,远远抛了出去,落在白沙上面,霎时间,石头便如落在水面,径直沉了下去,眨眼之间,踪迹全无,不由叹道:“难怪张准说大军来不得,就算是有千军万马,在这白沙面前,也无用武之地!” 其余几人也各自惊叹,几乎难以相信,在大山之中,还有这等奇异所在。 “咱们走吧。”慧明禅师却没有太过惊讶,漫步向白沙中走去,双足踏在沙上,微微向下沉了半分,便止住身形。 庞谢有样学样,轻轻吸了口气,迈步走了上去,只是他轻功远不如慧明禅师,身子一颤,足足沉下三分,方才止住身形。 其余十多人,有些比庞谢轻功强些,有些比庞谢轻功差些,其中轻功最好的居然是沐天音,只比慧明禅师略逊一筹,轻功最差的则是田家辉,即墨府的一位世家子弟,足足踏入两寸,好悬没沉下去。 一行人漫步向谷中走去,只是大部分内气都用来提纵身形,所以也走不快,只比寻常人走的快一些。 “慧明大师,咱们眼下虽然能施展轻功赶路,但是提纵身形极耗内气,恐怕走不了太远吧,沉沙谷这么大,咱们怎么找?”沐天音几步赶到慧明神僧身旁问道。 “无妨,沉沙谷中每隔一段路程,就会有巨石裸露谷中,我们可以在石上休息,晚上也可以在石上过夜。”慧明说道。 “咱们还要在这里过夜?”沐天音怔住了。 “那是当然,偌大一个沉沙谷,走上一遍,至少要两天功夫,那是轻易找的完的。”慧明说道。 “好吧,那地灵门的人要是发现我们进来,提前逃了怎么办?”沐天音问道。 “沉沙谷中只有一个入口,就是咱们进来那个,谷中又没什么地方可以藏人,等他们看到咱们的时候,咱们也就看到他们了。”慧明细心解释,并无半点不耐烦的意思。 “明白了!”沐天音说道。 …… 一行人进入沉沙谷,快步向山谷深处走去,这里的环境虽然与沙漠极为相似,不过,由于两侧都是山壁,遮住了不少阳光,倒也不太热,反而有些冷飕飕的感觉。 唰!唰!唰! 一阵极其轻微的脚步声音,忽然从几人身后传来,若是寻常人可能不会注意到,但来这里的都是武学高手,齐刷刷转过头去,却见身后连半个人影也没有。 “咦?怎么没人?”沐天音奇道。 众人都是一怔,要说一个人听错了还有可能,可是十多人一起听错,那又怎么可能? 唰!唰!唰! 就在几人眼前,脚步声音也不断传出,可是却连半个影子也看不到,若不是此刻晴空万里,太阳就在天上,只怕“有鬼”两个字已经有人喊了出来。 “慧明大师,这是……”锻锋堂的任皓忍不住回头问道。 慧明禅师却没有理他,只是低低声音喧了一声佛号。 就在众人惊疑的目光中,高锋忽然向前迈出一步,拔出长剑,骤然向下一探,刺入白沙之中,随即向上一挑,只听“扑哧”一声,挑上一件东西来。 这件东西被高锋挑起数尺,在空中翻腾几圈,随即又落了在地上,却没有沉下去。 庞谢定睛一看,是一只土黄色的爬行动物,长相与蜥蜴相仿,手掌大小,两只黑漆漆的眼珠滴溜溜乱转,一只尾巴左右晃动,不不断拍打着沙子,看起来煞是可爱。 “这是什么?”莫隼问道。 “这东西叫滚地龙,据说西域那边的沙漠里很常见,没想到太行山里也有。”高锋略微有些惊讶。 “刚才的脚步声就是这玩意发出来的?”任皓问道。 “不错。”高锋点点头。 “这小家伙很厉害啊,其他动物在这都没法生存,这小家伙居然能活下来,也不知道它吃什么,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说话的是回春谷一位女弟子,一面说话,一面向这只滚地龙走去,伸手就要去摸这只滚地龙。 “小心!”高锋厉声喝道。 “嗯?” 这名女弟子不明所以,还没反应过来,就见这只滚地龙猛然张口嘴巴,喷出一股腥臭的黑水来。 庞谢眼疾手快,脚尖一挑,一捧白沙飞起三尺,迎面将这股黑水击散。 嗤!嗤! 这股黑水虽然被击散,大多数都被沙子拦住,但仍有几滴飞溅开来,沾上回春谷这位女弟子的衣裳,不断发出“滋滋”的声音,将衣裳腐蚀出几个小孔来。 “啊!”这名女弟子面色大变,黑水毒性如此酷烈,只是沾上几滴,便如此厉害。若是射到身上,后果可想而知。 “诸位小心了,沉沙谷不仅环境恶劣,而且毒物甚多,若是一不留神,只怕没见到地灵门的人,就要先折损几位。”直到此时,慧明方才张口,淡淡说了几句。 第七十章 沙谷来历 一阵山风吹过,脚下白沙随风而动,卷起一层层涟漪,就好像水波一般,刚才喷出毒液的滚地龙趁着无人理它,“滋溜”一下,重新钻进沙子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诸位出身都还不错,不是名门子弟,就是世家公子,至不济也是中等人家出身,可惜武功虽然不错,江湖经验却太差了,区区一条滚地龙就险些要了一条性命,接下来的路程,你们要还是这样,恐怕没几个人能活着回去。”慧明禅师郑重说道。 顿了一顿,接着说道:“你们要想活命,就多跟高锋学学,他久走江湖,经验比你们丰富的多。” “禅师谬赞了,区区只是在江湖上多厮混了几年,学了些逃命的本事,当不得如此夸奖。”高锋连忙说道。 “高少侠不必过谦,大多数时候,能逃出一条性命,就算是不错了,好啦,时候不早,咱们也不多说了,继续赶路吧。”慧明禅师叹了口气,转身漫步而行。 接下来的路上,一行人明显警惕了许多,稍有风吹草动,便会提起精神,派人前往探查。其中,高锋居中指挥,传授江湖经验,不时提醒大家需要做些什么。 走了多半个时辰,前面沙地上,远远瞧见一块巨石横在那里,高约一丈,长宽各有三丈多,圆滚滚,光溜溜。 “咱们在这里歇息一阵吧。”说完,慧明禅师足尖一点,飞身跃上岩石,找了块平整地方,盘膝坐了下来。 庞谢等人也纷纷跃上岩石,幸亏来到此地的都是武林高手,若是换了寻常人,岩石四面光滑,恐怕爬也爬不上去。 “奇了怪了,这里的白沙明明轻柔若水,连只兔子都得沉下去,怎么这么大一块石头反而沉不下去?”莫隼打开水囊,“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 “这恐怕不是一块石头,而是一座山峰的峰顶。”庞谢轻轻拍了拍石头说道。 “啊?怎么可能?”莫隼先是一惊,随即又想了想,点头说道:“也对,否则没法解释这么大一块石头立在这里。” 庞谢取过水囊,也喝了口水,说道:“我倒不奇怪这石头为什么会立在这里,我奇怪的是,这沙子是哪里来的。” “这还不简单,古人常说,沧海桑田,变化莫测,说不定千万年前曾是沧海,所以才积聚了这么多白沙。” 搭话的居然是沐天音,她这一路上都没有跟庞谢说话,直到此刻才第一次张口。 “绝非如此。”庞谢伸出左手,张开手掌,掌心处托着一小撮白沙,轻轻吹了吹,白沙便如面粉一样,飘飘扬扬洒了一大片。 “为什么?”沐天音不服问道。 庞谢叹了口气,说道:“沙子是由石块磨砺而成,在这个过程之中,形状会改变,性质却绝不会改变,这沙子这么轻,磨砺成沙的石块必然也很轻,与太行山一带的石质截然不同。” 沐天音眼珠转了几转,想要说些什么,却没想到如何反驳,便沉默了下来,仰面朝天躺在石头上,看着天上的白云静静的发呆。 庞谢也不说话,坐在她身旁,看着地上的白沙。 “哈哈,白兄,天地之大,无穷无尽,不知有多少神迹蕴含其中,你我又不是神仙,怎么能尽知其中奥秘,就当它是从地里钻出来的吧!”高锋见他不说话,还以为他在费神思索,便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口开解。 庞谢一笑,回头说道:“那也只能如此。” “诸位,我倒有个想法。”一个青涩的声音在庞谢身后响了起来。 庞谢回过头去,说话之人名叫左苍穹,是青州府城一家武馆的弟子,虽然获得的传承不甚高明,但是武艺十分精熟,一招一式恰到好处,擂台赛时,一度曾把如意僧逼到绝境。 “左兄有什么看法?”庞谢问道。 “这东西不像是地下钻出来的,倒像是天上掉下来的。”左苍穹见众人不解,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据古籍记载,天上常有陨星落下,落地之处,便会形成巨坑,岂不就跟这山谷类似?而且陨星的材质与凡间各种物质完全不同,与太行山里的石质更是不同,刚好能解释白沙的来历?” 左苍穹一番话说完,众人全都愣在当场,似乎被他的说法惊呆了。 半晌之后,庞谢才轻轻鼓掌,笑道:“左兄果然厉害,竟能猜到沉沙谷的来历!” 左苍穹一怔,连忙摆了摆手,说道:“白兄开玩笑,我是信口乱说而已!” …… 几人闲聊一阵,慧明禅师见大家休息的差不多了,便起身带着众人继续上路。 白沙如海,漫无边际,一行人继续向前走去,足足走了一整天,也未看到半个人影。 眼见金乌西沉,玉兔东升,夜色渐浓,山风湿冷,慧明禅师方才止住脚步,指着前方不远处的一块黑色巨岩,说道:“咱们今夜就在此过夜吧。” “啊!太好了!”听了这句话,其中几个人几乎要感动的哭出来了。 一路上轻身提气,既耗体力,也耗精力,走上一半个时辰还能坚持,走上两三个时辰,就有点筋疲力尽,头脑发晕的感觉,一整天走下来,修为较浅的几位感觉身体和大脑都已经不是自己的。 若不是白沙轻柔,稍微放松一点,就要沉没下去,只怕早就忍不住躺在地上了。 一行人上了巨石,纷纷拿出清水、干粮,起来大口吃喝,待到吃饱喝足,便是休息的时候了。 沉沙谷地处太行山深处,夜间山风湿冷,气温极低,体质稍差一点,搞不好冻死也有可能,不过,众人进山的时候,准备的都很周全,随身带着鹅绒被、狐裘毯这些轻薄保暖的铺盖,倒也冻不着。 身处沉沙谷中,敌人就在左近,夜间自然不能放松,必须有人守夜。 除去慧明大师以外,一行共是十五人,大致分作上中下三班,分别守夜,至于慧明大师,独自打坐休息,他要刻意磨砺这十多个人,自然不会为他们守夜。 三班之中,第一班和第三班较为轻松,都能睡个整觉,唯有第二班,正是午夜最困的时候值守,又睡不了整觉,最为辛苦。 如意僧带领两个师弟,主动承担了第二班,说是佛门早课本就在午夜,所以不觉得辛苦。沐天音和她两个师妹都是女子,大家都让着她们,故此,由她们带上几个人值最后一班,也最为轻松。 至于庞谢、莫隼、莫鹞等三人和锻锋堂三位弟子,则值守第一班,就从现在开始值守。 第七十一章 死亡 哈! 莫隼深深吸了口气,然后用力吐了出去,月光之下,凝成一道白雾,就如金蟾吐珠一般远远飘了出去。 “这鬼地方晚上怎么这么冷!”莫隼用力裹紧身上的狐裘毯子,忍不住打起哆嗦来。 “沙子存不住热量,只要太阳下山,就会立即降温。”庞谢悠然说道。 “白师兄,我感觉你这次受伤之后,懂了好多东西,难道是开窍了不成?”莫隼随口赞道。 庞谢淡淡一笑,心中暗自提高警惕,看来下回要少说几句了,省的言多必失,万一被人怀疑,并不是原先的白城,那可就糟了。 “白师兄是死过一回的人,当然不一样。”莫鹞意有所指。 庞谢注意到,莫鹞说起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莫隼,似乎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来。 “这样也行?难道我也要出海找个人决斗?不行,我功夫比师兄差得远,连师兄都是九死一生,我去岂不是十死无生?”莫隼喃喃说道。 莫鹞见莫隼脸上并没有什么异样,眼神里透出一丝失望,慢慢垂下眼睑,不再说什么。 “白师兄,你既然这么聪明,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地灵门要躲在这个地方,这地方咱们进来一次都难,他们日常补给恐怕难度不小,再说这地方只有先天境界之后才能踏足,那他们先天境界之前躲在哪里?难不成他们门中都是先天境界不成?”莫隼连续问了几个问题。 庞谢一怔,他心思不在这里,倒没像莫隼想这么多,不过,这几个问题虽然简单,却很实际,都是建立门派必须解决的问题,想了一阵,说道:“这些问题不是不能解决,不过非常困难,老实说,我觉得把门派驻地设在这里确实不划算,” 就在三人闲聊的时候,背后忽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转回头一看,对面一人正起身往石下跃去。 这块石头是椭圆形,两头尖,中间圆,庞谢等人和锻锋堂的三位弟子各守一边,中间则留下大块地方供其他人休息。 “你干什么去?”莫隼低声喝道。 “要你管?”那人也不客气。 “不好好守夜,乱跑什么?”莫隼更不客气。 “老子去大便,你要跟着吗?”那人怒道。 “……”莫隼无语。 那人见莫隼不再说话,冷哼一声,飞身跃下岩石,快步向远处跑去,足足跑出数百米远,才找了个地方蹲下。 庞谢等人见他确实没走远,也就转回头来,继续守夜。 “哎呦!” 一声惨叫,骤然打破了深夜的沉寂。 庞谢霍然转身,只见刚才那人正在往回走,只是不知为何,身子忽然一歪,内气一时接济不上,半条腿已经沉到沙子里,脸色不由一变,低喝一声:“你俩守好,我去看看!” 说话之间,庞谢已经跃下巨岩,疾步向那人赶去,就在庞谢起身的同时,锻锋堂那边的任皓也跃下巨石,同样向那人赶去。 “诶,你们怎么都来了,我没事,就是让蝎子蛰了一下,刚才有点疼,这会已经不疼了!”那人见两人同时感到,讪笑一声,指了指脚下一直被踩死的蝎子说道。 “已经不痛了?不对,赶快坐下逼毒!”庞谢先是一怔,随即借着月光,瞧了瞧了这人的脸色,不由大惊说道。 “怎么了?我……”那人话说一半,脸上骤然罩上一层青气,紧接着,身子一歪,软绵绵地躺了下去。 任皓脸色一变,连忙伸手将他扶住,抱着他赶回巨岩,将他放在石上,说道:“白少侠,我知道你懂医术,赶快瞧瞧,我师弟怎么样了?” 庞谢伸出双指,在那人寸关尺处一搭,顿时面沉如水,摇了摇头,说道:“已经来不及了。” “啊?”任皓大吃一惊,还要再说什么,就见那人从七窍中流出黑血来,呼吸全然断绝,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庞谢神色黯然,若他还有“医药”神通在身,未必救不了此人,可他当下已经没有神通,这蝎子的毒性又实在太过厉害,实在什么好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人死去。 “这……这……”任皓又气又怒浑身抖个不停。 经过这番折腾,其他人也都醒了过来,瞧见锻锋堂这位弟子的惨状,一个个惊的目瞪口呆,尤其是白天差点被滚地龙喷到的那个女孩,更是脸色煞白,后怕不已。 “慧明禅师,您老人家以前来过沉沙谷是不是?”任皓抱着那人的尸体,双目通红,转头向慧明禅师问道。 “嗯。”慧明禅师点了点头。 “您老既然来过,必然是知道这里面有哪些危险,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们?难道非要让我们死绝了才说吗?”任皓愤怒已极,丝毫不顾及慧明禅师的身份、武功皆高过他不止一筹。 “大胆!你怎敢这样跟师尊说话!”慧明禅师没有说话,广泰和尚却忍不住喝道。 “广泰,不要多说。”慧明禅师先让广泰住口,然后转过身来,说道。“贫僧入谷之时,已经告诉过诸位,此地凶险异常,可是没想到诸位还是这么大意,倒是贫僧想差了。” “慧明禅师!”任皓闻言更怒,喝道:“你不过轻描淡写说过几句,却从来没有细说有什么危险,否则,我师弟也不会死了!” “任少侠错了,我想锻锋堂诸位长老教徒弟的时候,顶多也只会教诸位武功,绝不会连敌人要用什么招式也一并教了,贫僧虽曾踏足此处,却也是几十年前的事情,时过境迁,谁也不知道这里的危险会有什么变化,更何况地灵门余孽潜伏此地多年,更不知道藏下多少杀人的手段。若是一一指明会有那些风险,反而会让你们大意,耽搁了你们的性命。” 慧明禅师这一席话说完,莫说其他人连连点头,就连任皓也无话可说,虽然脸上怒意仍在,却没有再说什么。 “诸位!” 庞谢忽然张口,高声说道:“咱们先别想这件事了,先想想怎么应付接下来的攻势吧!” “啊?” 众人全都一愣,还未反应过来,就见东南方向,天空之上,飘来一片黑云。 这片黑云越飘越近,不断发出“嗡嗡”的声音,直到黑云飘到近处,借着黯淡月光看去,才发现这哪里是乌云,分明是一群纯黑色的巨蜂! 第七十二章 蜂群与蝎子 “这是什么玩意?”莫隼瞪大眼睛问道。 “不知道。”庞谢抽出长剑,凝神看着蜂群,接着说道:“不过,看样子不像是来采蜜的。” “我也这么觉得,这么大的个头,什么花都不够采啊!”莫隼喃喃说道。 这群黑色巨蜂个头极大,小的也有三寸长短,大的足有一只手掌大小,差不多比的上麻雀、鹦鹉这类小型鸟类了,飞行速度也很快,除了外形以外,与普通的蜂类简直满意任何相同之处。 嗡!嗡! 这群黑色巨蜂在众人头顶盘旋一阵,猛的有一只单独飞了下来,朝锻锋堂的任皓扑去。 任皓面色一沉,扬手一棍,向巨蜂砸去。 不料,黑色巨蜂见他棍来,骤然下沉三寸,轻松绕过长棍,继续挥动翅膀,加速向任皓飞去,临到任皓身前,蜂尾猛地向前一挑,尾上一根两寸多长的毒针,径直向任皓额头扎去。 这根毒针又细又长,在月光下闪着幽幽黑光,任谁都看得出来,挨上一下绝不好受。 任皓虽惊不乱,回手一棍,横在胸前,只听“叮”的一声,毒针正刺在棍上,登时被弹了回去。 巨蜂一击不中,晕晕乎乎的向下沉了几翅,眼看就要落到地上,又用力振了两下翅膀,重新飞了起来,用力向任皓刺去。 任皓见它再来,大吼一声,内气灌注长棍,用力向下一捣,棍上顿时浮出一层火光,将巨蜂卷入火中,须臾之间,烧做飞灰。 “好功夫!”莫隼惊叹一声。 任皓不愧是锻锋堂年轻一代第一高手,内气随心而发,随手一挥,便能催发出火焰来,不像嵩山派的杜青,之前与庞谢交手的时候,想要催发火焰,费了吃奶的力气。 一击烧死巨蜂,任皓脸上却无半分得色,将长棍缓缓收到身前,仔细看了一眼,面色掠过一丝惊容,转过头来,冲着众人沉声说道:“我这风火囚龙棍乃是百炼神兵,由堂中三位大匠之一的欧阳时亲手铸造,最是坚固无比,在锻锋堂也算是上等神兵。” 众人都是一愣,不知道任皓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夸起自己的兵器。 “可是,你们看!”任皓面沉如水,将手中风火囚龙棍向前一递,捧到众人眼前。 莫隼眼尖,一眼看到长棍正中,方才黑色巨蜂叮到地方,竟然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凹痕,不由惊道:“这是刚叮的?难道这么厉害?能在钢铁上叮出痕迹来?” 风火囚龙棍是百炼精钢所铸,寻常刀剑砍在上面,连个白印都留不下,没想到黑色巨蜂一叮,便能留下痕迹。 百炼精钢尚且如此,人体肉身就算练得再强,毕竟比不得钢铁,只怕稍微挨上一下,就不是浅浅一个凹痕这么简单。 庞谢见到这痕迹,也是一惊,抬头瞧了瞧上方的黑云,只见千百只黑色巨蜂上下翻飞,发出“嗡嗡”的声音,饶是他艺高人胆大,一想到千余根毒针一起刺来,也不由头皮发麻。 他能想到的,其他人自然也能想到,顿时人人脸色大变。 高锋冷眼旁观,见众人面色惊惧,知道许多人已经没了胆气,眼珠一转,哈哈大笑几声,说道:“我说,几位也不要太过担心,这巨蜂的尾刺虽强,却非没有弱点,我看它的身躯就很脆弱,任兄轻轻一烧,便将它烧做飞灰,我想只要大家在兵刃上附着内劲,斩杀此蜂倒也不难,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大家一定要互相配合,互相掩护,这才能不被此蜂叮上。” 高锋的江湖经验极为丰富,别人只看到巨蜂厉害,他却一眼看到巨蜂的弱点。 他这番话目的也很简单,若是人人害怕,蜂群向下一冲,大家各自逃散,难免被各个击破,当务之急是将大家聚拢在一起,发挥出群体的力量来。 众人听了高锋的话,才略微觉得心安,纷纷起身取出随身兵刃来,准备迎接蜂群的攻击。 直到此刻,慧明禅师方才睁开眼睛,瞧了高锋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 这一片黑云,在众人头上盘旋许久,却始终不落下来,只是偶尔有几只黑色巨蜂冲下,转瞬之间,便被人轻易斩杀。 这几次出手的都是沐天音,只见她长袖一甩,便有数根袖箭射出,又快又准,次次命中要害,杀起巨蜂比其他人方便的多。 庞谢看在眼里,翻起白城的记忆,这才发现回春谷三绝乃是轻功、掌法和暗器,现在回想起来,那一日沐天音与他交手,并没有尽全力,否则,尽可以在半空中用袖箭招呼她,也不必硬接他的拳风。 “沐大小姐,那天比赛的时候,你要用了暗器,恐怕我未必赢得了你。”庞谢笑道。 “你不也没用剑吗?”沐天音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原来沐大小姐一直在让着我!”庞谢笑道。 “怎么?真想跟我打生打死的?”沐天音白了他一眼。 “岂敢,岂敢!”庞谢连连说道。 “二位,先别打情骂俏了,咱们想想办法怎么对付这群蜂吧,你说这群蜂怎么不下来?总不能是想把咱们拖死吧?”莫隼插话问道。 沐天音脸色一红,转过头去没再理他。 庞谢沉吟几秒,问道:“你要对付一个人,什么时候才会动手?” “当然是我准备好以后啊!”莫隼说道。 “我只怕它们也在准备。”庞谢说道。 “它们有什么可准备的?难道还能分身不成?”莫隼笑道。 “我……”庞谢正要说话,猛然听到有“沙沙”声从远处传来,连忙说道:“先不要说话,你们听听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什么东西?”莫隼茫然问道。 庞谢没有理他,转头向西北方向望去,片刻之后,脸色忽然一沉,苦笑道:“这次可惨了。” 众人顺着庞谢目光方向望去,却没看到什么东西,莫隼正要张口问他,忽然看到一片黑乎乎的东西,如潮水一般涌了过来,转头问道:“白师兄,那是什么东西?” 庞谢叹了口气,却没回答。 片刻之后,这阵黑潮逐渐涌了过来,莫隼终于看清了身什么东西,却是成千上万只手掌大小的黑色蝎子,奇道:“哪来这么多蝎子?抓回去泡酒喝倒是不错。” “你还想用他泡酒,你知不知道,我师弟就是被它蜇死的!”任皓冷冷说道。 第七十三章 陷入苦战 “什么?”莫隼大惊失色,转头盯着任皓,犹自难以置信。 任皓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说道:“我会拿这事开玩笑么,我师弟被这毒蝎蜇了以后,连一盏茶的功夫都没坚持下来,这也是白少侠亲眼所见,难道还有假不成?” 庞谢长叹一声,说道:“你俩先别说了,大家结成圆阵,准备应付攻击吧!” 嗡!嗡! 就在潮水般的蝎子冲到岩石边上的时候,天上的蜂群猛然向下一卷,如乌云盖顶一般,将众人笼罩其中。 庞谢面色一肃,掌中长剑一抖,真气灌注其中,唰,唰,唰,连续三剑,用出落英岛看家剑法—太岳三青峰,一阵阵剑气涌出,如山岳一般坚实,将他与莫家兄弟一起护在剑气其中。 莫家兄弟也不简单,两人大喝一声,双剑合璧,一人使得是狂风快剑,一人使得是骤雨剑法,风雨交加,剑气更盛,眨眼之间,便刺死数十只黑色巨蜂。 高锋独自占据一处,眉毛一挑,手中长剑便如流星雨般划出,星星点点,璀璨无比,用的虽是无名剑法,速度却比莫家兄弟的双剑加起来都快。 任皓也不含糊,手中风火囚龙棍舞动如飞,一层层火焰浮现出来,与棍风卷在一起,就如一条条火龙,盘旋在他四周,黑色蜂群连他周身三尺也凑不进去,更不要说伤到他了。 至于他那位叫做魏海的师弟,则藏在他的棍圈之中,只是偶尔出手相助。 如意僧与他的两个师弟背靠背站在一起,一人使长棍,一人使戒刀,一人使铁杵,三人的招式并不炫目,却极为有用,互相之间的配合,也流畅到了极点,就好像一个人长了三头六臂一般,应付蜂群的进攻,丝毫也不吃力。 这三人轻松,还有人比他们更加轻松。 沐天音与她的两个师妹一扬手,便有一层薄薄的白纱向空中飘去,将她三人笼罩其中,这白纱乃是由天山雪蚕的蚕丝织成,唤作天蚕纱,轻若无物,刀剑难伤。 巨蜂虽然凶悍,却也刺不透细纱。三人一边以掌风催动天蚕纱,一边透过天蚕纱细小的针孔,放出银针伤敌,倒是简单惬意,半点危险也无。 这几人虽然费劲,但还挡得住进攻,犹有余力还手,剩下两人则辛苦的多。 田家辉出身即墨府的一个武林世家,家传功夫虽然也不错,但却比不上四大门派嫡传,勉强斗了一阵,便有些低挡不住,片刻之间,连连遇险,几次险些被毒刺扎到。 左苍穹的情况比他也没好到哪里,他是青州府城一家武馆的弟子,所的传承平庸至极,全仗着天赋好,才练成先天高手,用一对铁手套护身,攻击距离太短,此刻虽然还能支撑,却是只挨打不还手。 唯有慧明禅师似无所觉,依旧盘膝坐在哪里,身上放出淡淡金光,巨蜂数次刺在他身上,都恍若无事,反倒是回手一指,便点死一只巨蜂。 事实上,若非慧明禅师行有余力,偶尔襄助田家辉和左苍穹,只怕这两人早已被巨蜂刺到,也坚持不到现在。 …… 庞谢一行与蜂群的战局极为惨烈,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便刺死百余只巨蜂,若是按照这个进度,只消一刻钟,便能将这一群巨蜂斩杀殆尽。 只是天不遂人愿,就在双方激战正酣的时候,潮水般的蝎群涌上岩石,霎时间,上有蜂群,下有毒蝎,辗转腾挪,诸多不便,不但闪避的余地少了许多,还有分心防护下盘,顿时吃紧不少。 这一行人都是高手,知道形势不好,立即采取措施,各自聚拢起来。 庞谢轻啸一声,连同莫家兄弟一起,缓缓向沐天音等三人靠近,高锋也不恋战,且战且退,同样向沐天音所在方位退去。 眨眼之间,七人凑在一起,沐天音等三人挥动天蚕纱,全力防守上面,庞谢、高锋、莫家兄弟站在四方,各占一角,守住下盘,将局势稳定下来。 这边七人凑在一起,那边任皓一声招呼,连同魏海一起,向如意僧三人凑去,任皓与他师弟挥舞长棍,对抗上方的蜂群,如意僧等人则全心全意,对付下面的毒蝎,一时之间,也不虞有失。 这几人都稳住战团,剩下那两位仁兄就惨了。 田家辉和左苍穹本已捉襟见肘,毒蝎一至,更是难以为继,即使有慧明禅师的帮衬,也难以再坚持下去。 不知为何,慧明禅师始终没有全力以赴,只是偶尔援手,也不知是为了磨砺这些人,还是别有原因。 “啊!” 田家辉一声惨叫,他一时不防,左侧露出破绽,左腿被一只蝎子狠狠蜇了一下,身子顿时一软,栽倒在地,数十只蝎子争先恐后的爬了上去,眼见是不能活了。 “嗯!” 在田家辉之后,左苍穹被巨蜂击中,他比田家辉更惨,一只黑色巨蜂躲过了他的拳头,冲入了他的防守圈子,一根毒针从他天灵盖上直直扎入,一针将他刺死。 这两人一先一后倒下,其余几人看在眼里,心中不由一凛,知道若是一时失手,只怕难逃性命。 “你们只挨打不还手么?这样下去还能坚持多久?”慧明禅师忽然说道。 他盘膝坐在地上,一身淡淡金光护住全身,无论是巨蜂,还是蝎子,都伤他不得,还有闲暇观看战局。 “我们怎么没还手了?”莫隼一剑划出,削断几只毒蝎,百忙之中反问了一句。 莫隼没有理解慧明禅师的意思,但他不理解,不代表其他人也不理解。 “白兄,你觉得这巨蜂和毒蝎是野生的,还是有人饲养的?”高锋忽然问道。 庞谢微一沉吟,说道:“必然是人饲养的。” “为什么?”高峰追问。 “无论是巨蜂还是毒蝎,都是要吃饭的,蜂群还好说,来去自如,采蜜范围极大,找一片花海倒是不难,可是蝎群呢,这么一大群蝎子,又在沙漠里面,能去哪里找食物,若是没人喂养,恐怕早就饿死了。”庞谢平静说道。 “这么说是有人操纵它们?”高锋问道。 “不错!”庞谢接着说道:“其实,我刚才就已经听到了,东南和西北两个方向,各自传来不同的乐器弹奏声音,我怀疑操纵它们的人就在哪里!” “那咱们得想个办法过去才成,就这么挨打,恐怕久守必失。”高锋说道。 “我也想去收拾他们,可惜我一个人顾得了上面,顾不了下面,冲不出去。”庞谢说道。 “你若真想过去,我可以把天蚕纱借给你。”沐天音忽然说道。 第七十四章 刺杀 “好!”庞谢想也没想,立即点头答应下来,巨蜂与毒蝎的攻势越来越强,每拖延一刻钟,就多一分失手的可能。 “沐大小姐,也请借我一块天蚕纱,他去东南,我去西北!”高锋接着说道。 “这……”沐天音犹豫起来,这两人一走,便少了两人支撑,又少了两块天蚕纱,剩下几人难免捉襟见肘,未必能熬到庞谢等人回来。 “我一人去吧!”庞谢看出沐天音的难处。 “不妥,对方既是有备而来,必然有应付突袭的准备,万一陷入缠斗就糟了。”高锋摇头说道。 一时间,几人意见分歧,竟然决断不下。 “几位莫要为难,白少侠可去东南方向,我去西北方向!”身后一人朗声说道。 庞谢回头看去,说话的是金刚寺如意僧,他手持七宝如意棍,每棍必不落空,或点或戳,无论是巨蜂还是毒蝎,只要稍微挨上,必然化作肉酱,丝毫是附有震劲。 “大师有把握冲出去么?”庞谢问道。 “贫僧有七宝如意袈裟,短时间内,还是可以抵挡巨蜂的突袭。”如意僧说道。 “好,那咱们动手。”庞谢点头,心中暗自说道,又是七宝如意棍,又是七宝如意袈裟,莫不是金刚寺盛产七宝如意套装? “接着!”沐天音一扬手,撤回一片天蚕纱来,用内力一催,飘向庞谢所在方向。 庞谢也不多说,左手扬起,探出双指,捏住天蚕纱一角,就势一甩,薄纱将他层层裹住,紧接着,脚下发力,提纵身形,猛然向东南方向跃出。 月光之下,庞谢一身青衣,身上罩着淡淡白纱,冲天而起,矫若游龙,就如青龙出海一般,一直跃到十余丈外,身形方才落下。 半空之中,数十只巨蜂“嗡、嗡、嗡”地绕着他,眨眼之间,便叮了近百下,若不是有天蚕纱护体,只怕庞谢修为再高,也要受重伤。 十余丈外,庞谢身法渐渐缓下,逐渐向地面坠去,低头一看,只见身下一大片黑漆漆的毒蝎,一根根带着毒刺的尾巴高高竖起,只等自己落下。 庞谢深吸一口气,不等身子坠地,大喝一声,掌中长剑出手,一剑猛然刺出,正点在一只手掌大小的黑色毒蝎身上,只听“噗”的一声,毒蝎爆成一团肉酱,他也借这一剑的反震之力,向前又飘出三丈多远。 如是再三,庞谢连点数剑,每一剑都点在一只毒蝎身上,总算跃出蝎群的包围。 他能用这个办法逃出圈子,一是有天蚕纱护身,二还是多亏了地上有毒蝎,否则,白沙轻不受力,一剑刺出,只会沉下,并不会有丝毫力道反震回来。 直到冲出圈外,庞谢才有余暇回头,看看如意僧是如何冲出圈子,一眼看去,不由目瞪口呆。 只见如意僧用七宝如意袈裟将自己从头到脚裹的严严实实,挥舞着七宝如意棍大步狂奔,向西北方向猛冲出去,就如莽金刚,铁头陀,脚上一双白色僧靴,在月光下灼灼生辉,看起来是镶嵌了七宝的样子,踩死毒蝎无数,偶有几只刺在鞋上,也都刺不进去。 “青州城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要是看到他这副模样,至少要掉一半粉丝。”庞谢喃喃说道:“不过,看他那双靴子不错,难道真是七宝如意套装?” …… 庞谢冲出蝎群之后,一路上东南方向行去,无论是巨蜂还是毒蝎,在他走远之后,都没有过来追逐,到让他省了不少力气。 午夜深山,寂静清冷,远处乐器弹奏的声音虽轻,庞谢却听得清清楚楚,不至于迷失方向。 走了一刻多钟,庞谢听到远处乐器弹奏的声音越来越响,知道那人就在不远处,于是缓下脚步,抽出长剑,漫步向前走去,果然,又走了数百米后,远远瞧见一人端坐在一块三尺方圆的石头上,手上端着一张古琴,正在弹奏曲子。 “这位仁兄怎么有如此雅兴,大半夜的在这里弹琴?”庞谢远远笑道。 “哦,来了位稀客,倒是少见!”那人抬头瞧了庞谢一眼,手中却未停下,依旧拨弄古琴。 “不知这位仁兄弹奏的是什么曲子?”庞谢边走边问。 “赵氏孤儿,阁下听过么?”那人淡淡说道。 “在下只听说过有人唱这出戏,还是头一次听说有这曲子!”庞谢笑道。 “若是没听过,不妨走近点听。”那人淡淡说道。 “我也想走近点,可惜……”庞谢轻叹一声。 “可惜什么?”那人问道。 “可惜我要是走近了,只怕就没命听了!”庞谢长笑声中,隔着十多丈远,一剑向那人挥去,用的是落英岛“清风十三式”之“风扬碧波”。 一剑出手,疾风骤起,吹皱一片沙海,只见白沙扬起,露出白沙下面一层密密麻麻的毒蝎来,个个都有手掌大小,静静伏在那里,尾上倒钩如针,令人望之胆寒。 这些毒蝎藏在白沙下面,庞谢若是未曾发现,万一踏了上去,只怕下场不会太妙。 “仁兄曲调高雅,想来人品高洁,不想却埋伏了如此恶毒之物,不想说些什么吗?”庞谢剑指毒蝎淡然问道。 “阁下老老实实去死多好,非要把这些厌物找出来,阁下多事,在下费事,可惜可惜!”那人长叹一声,缓缓抬起头来,面色苍白,就好像许久没有见过太阳。 “仁兄这要求未免强人所难了,在下也是个俗人,难免有些贪生怕死。”庞谢苦笑一声,接着说道:“说起来,我们进谷一日,却未发现丝毫踪迹,想这沉沙谷平平摊摊,没有丝毫遮挡的地方,也不知仁兄躲在哪里。” “阁下太好奇了,还是去阴曹地府问吧!”那人一叹,随即用力一拨琴弦。 只听“噌”的一声,面前这千万只毒蝎,就像通了电一样,猛然活了过来,一起向庞谢冲去。 庞谢身形一晃,快步绕过蝎群,长剑一抖,依旧用的是清风十三式,一阵疾风吹过,卷起漫天白沙,将身形隐在沙雾之中。 “阁下莫要多费力气,真以为毒蝎是靠眼睛找人么?”那人低声笑道。 庞谢丝毫不为所动,一剑剑向前斩去,白沙越卷越多,将方圆数十丈都笼在沙雾之中。 那人也不着急,继续弹奏曲子,毒蝎则追着庞谢不放,渐渐将他围住。 “阁下已经无路可走,还不束手就擒……”那人高声喝道。 话未说完,就见眼前寒光一闪,一柄长剑从沙雾中急速飞出,如白虹贯日,如苍鹰击殿,径直朝他心口处刺来。 那人仰面朝天,身子向后一躺,试图躲过长剑,可惜四周被沙雾笼罩,等他看到长剑的时候,剑尖离他已不足三尺,还不等他躺倒,长剑已穿心而过。 长剑余力未消,将他连人带琴,一起从岩石上拽了下去,沉入沙海之中。这人一死,毒蝎顿时失去控制,向四面八方散去,再也不追逐庞谢。 庞谢这才止在脚步,淡淡说道:“我不知道毒蝎是不是靠眼睛找人,但我知道你是靠眼睛找人的。” 第七十五章 瀚海行舟 “哎呀!” 庞谢脸上的笑容维持了不到三秒钟,忽然露出苦色,就好像被人往嘴里塞了一个苦瓜,因为他发现手中北冥剑已经随着那人一起沉入沙海之中。 “这可惨了。”庞谢喃喃说道,北冥剑倒不算珍贵,只是沙海之中,丢了趁手的兵器,一时半刻没法补给,一身武功至少要打个对折。 不过,既已如此,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先回去,然后再做打算。 庞谢略微缓了口气,稍微休息一阵,这才漫步向回走去,别看他刚才杀的轻松,百步之外一剑刺死那人,实际上一路提纵身法赶路,全仗着胸中一口内气,已将一身内气耗费的七七八八,最后一剑出手,更好耗尽内气。 此刻,不趁机恢复一点,回去若是还有大战,就只能打酱油了。 他一路走的极慢,边走边看,不断向四面望去,想要找找还有没有其他敌人,不过再没有发现什么。 片刻之后,庞谢远远瞧见刚才过夜的岩石,只见天上的蜂群和地下的毒蝎已经消失不见,众人都已经坐在原地休息。 “白师兄,把他收拾了?”莫隼远远望见庞谢。 “幸不辱命。”庞谢遥遥笑道。 “我就知道师兄厉害!”莫隼哈哈大笑,早在蜂群和毒蝎散掉的时候,他就知道庞谢和如意僧一定是成功了,刚才远远问了一句,一半是想验证一下,另一半则是借机夸耀一下。 庞谢漫步来到巨岩之下,飞身一纵,跃上岩石,正要谈笑几句,舒缓一下众人的情绪,忽然一低头,瞧见左苍穹与田耀祖的尸体,脸色顿时沉重下来,叹了口气,说道:“可惜,可惜!” “可惜他们本不会死的!”莫鹞忽然说道,一句话出口,其他几人都是一愣。 “嗯?你这话什么意思?”金刚寺广泰怒道。 “你要不明白我是什么意思,你又为什么会接话?”莫鹞冷冷说道。 “莫少侠,你认为慧明师伯没有出手相助,才导致两位少侠身亡么?”远处一人朗声问道。 庞谢回头一看,只见如意僧由东南方向缓步而来,白衣负棍,宝相庄严,宛若真佛出世,不由心中暗道,好一个俊俏的和尚,卖相果然不错,难怪粉丝这么多。 “哼!”莫鹞没有解释。不过,就凭他这态度,别人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了。 “莫少侠,你这么想可就错了。”如意僧说起话来不急不缓。 “……”莫鹞没有再回到,也不知是不屑,还是懒得说。 “小僧自小在金刚寺长大,曾在慧明师伯座下修行三年,学习大力金刚掌法,可是,小僧方才从蜂群之中冲出时,也是九死一生,慧明师伯同样没有出手,难道莫少侠认为慧明师伯同样不在乎小僧的性命么?” 说话之间,如意僧已赶到巨岩下面,足尖一点,飘然而上,就好似白云浮空,单论轻功,他还不如沐天音,可论起姿势曼妙,远在沐天音之上。 刚才慧明始终没有出手相助,众人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芥蒂,只是没有像莫鹞一样说出来罢了,所以,莫鹞嘲讽慧明的时候,除了金刚寺的和尚以外,其他人都没有张口。 不过,经如意僧这一说,众人心中一想,事实果然如此,慧明连金刚寺的弟子都不救,又怎么可能去救田耀祖和左苍穹,心里虽然还是不快,但却不像刚才那样愤恨慧明。 “谁知道你们金刚寺的人是怎么想的!”莫鹞憋了一阵,冷声说道。 “老二,够了!”莫隼有些看不过眼,知道他再说下去,难免触怒慧明,连忙张口阻止。 莫鹞哼了一声,转身走了几步,不再说话,莫隼连跟了过去。 “慧明禅师,莫鹞年纪还小,许多事都不明白,还请禅师见谅!”庞谢拱手说道。 庞谢心里明白,他们与慧明非亲非故,只是一同去完成一个任务,慧明愿意援手,那是再好不过,若是不愿出手,那也无话可说,至于慧明为什么选择袖手旁观,必然有他的原因,只是这个原因未必会让他们知道。 “无妨。”慧明禅师低声一语,重新闭上双眼,盘膝坐下,并未再说什么。 …… “好啦,好啦,大家都打了大半天了,该值夜的值夜,该休息的休息,明天还要……” 沐天音见众人脸色都不好看,知道再说下去难免不快,出面劝了几句,她一个小姑娘劝解,别人就算不快,也不好对她发火。 啪! 还不等她说完,庞谢脸色猛然一变,身子向前一晃,来到沐天音身前,右掌骤然探出,一掌拍在她右肩上,将她硬生生向后拍出三尺。 “你!” 沐天音一惊,做梦也没想到庞谢会对她出手。 嗡! 沐天音还没来得及发火,就见一根长约三尺,粗若杯口的长箭从她与庞谢之间掠过,箭尾几缕翎毛擦中她的脸庞,顿时觉得火辣辣的疼,一颗心不由砰砰乱跳。 翎毛尚且如此厉害,若是被铁箭射中,只怕真要粉身碎骨! “哪里来到铁箭?” 沐天音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身后传来“啊”的一声惨叫,回头再看,只见另有两支铁箭袭来,分别射中锻锋堂的魏海与金刚寺另一位弟子。 其中,一箭从魏海胸前穿过,在胸口处开了一个头颅大小的血洞,几乎将他一箭射为两截,鲜血飞溅,泼出三五丈去,眼见十死无生,再没机会活命。 至于金刚寺那位弟子,比魏海更惨十倍,被人一箭爆头,整个头颅爆成一团血雾,红白之物,四处溅开,在场十多人全都溅上不少。 “呕!” 沐天音看到这种情景,第一个反应不是害怕,而是恶心,发自内心的恶心,连忙弯下腰去,想要呕吐出来。 幸亏庞谢就在左右,伸手一掌,拍在她后心,这才将她这股呕想要呕吐的感觉压下。 “没事吧?”庞谢关切问道。 “到底发生了什么?”沐天音脸色苍白,抱着腿问道。 “你看一眼就知道了。”庞谢说道。 沐天音深深吸了口气,顺着庞谢手指方向望去,骤然看到一副奇景。 只见高锋、如意僧、任皓三人,已经跃下巨岩,飞速向北方赶去,就在这三人身前不远处,赫然有三只小舟浮在白沙之上,鼓荡风帆,朝众人驶来! 第七十六章 强杀 “这是船?”沐天音檀口微张,喃喃说道,整个人都愣住了。 “不错!地灵门不愧是此地的主人,对这块沙漠比我们熟的多,竟然能研究出这玩意。”庞谢指着远方的小舟缓缓说道。 此时,前方高锋等人正在向小船冲去,并不是细心解释的时候,只是庞谢发现,沐天音毕竟是女孩,忽然看到厮杀的残酷,难免有些不适应,若是安抚不好,说不定会留下心理阴影,这才耐心解答,想要转移她的注意力。 就在距离巨岩数百丈外,三只小舟凭着山谷里的夜风,在白沙上滑行。 这三条船都不大,也就两三丈长,寻常河上捕鱼船大小,小船正中立着一只桅杆,上面挂着一面白帆,在船头处,固定了一张一人多长的床弩。 每条船上有五人,其中一人居中掌帆,一人蹲在船尾摇橹,剩下三人则在船头控制床弩,刚才的三支铁箭,就是由船头的强弩射出。 远远望去,床弩在月光下灼灼生辉,居然是精铁打造,上面还有绞盘、瞄准、牛筋等各种配件,看起来极为复杂,难怪能射出威力如此强劲的铁箭。 沉沙谷中,白沙轻柔至极,不要说是车马,除非运转内气,提纵身形,否则就算是人踩上去也要瞬间沉下,几人进山谷的时候,莫隼还问,地灵门的人是怎么把生活用品搬进来的,庞谢当时回答不上来,现在就很明显了,他们居然想得到用船! “杀!”任皓双眼通红,提起全身内气,举起风火囚龙棍,大步向其中一艘小船冲去。 锻锋堂三位弟子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之间宛若兄弟,一起来到这里完成任务,没想到刚过一个晚上,其中一人就被毒蝎蜇死,另一人又被铁箭射死,只剩他一个人还活着,心中早已被怒火填满,恨不得一棍打死这些人! 嘣! 一声弦响,一支铁箭骤然飞出,直向任皓射去! 任皓虽是满心怒火,倒也没有失去理智,身子向下一矮,躲过这一箭,继续向前奔去。 这种床弩射出的铁箭,力道虽大,速度虽快,但却直来直往,极难变换风向,没有防备的时候,自然威胁极大,但若有了防备,想要躲开却也不难。 一击不中,小船上的人难免有些惊慌,再次拧动绞盘,重新放上一直铁箭,再次瞄准任皓射去。 眼见铁箭袭来,任晗冷哼一声,躲也不躲,擎起手中风火囚龙棍,棍尖使力,向上一拨,正拨在铁箭尾部,铁箭顿时调转方向,远远向空地飞去。 这一拨一档,任皓又靠近小船几丈,船上几人更加惊慌,有人继续拧动绞盘,试图再次射箭,有人面色惊惶,打算提刀应战。 这种小船虽然设计巧妙,可以在沙上来往,但是,白沙毕竟不如河水轻灵,沙上行舟,难免迟缓,无论是速度,还是反应,都还不如河上的小船,压根不可能躲过先天高手的追击。 这也是小船射出铁箭之后,还要继续向前冲的原因,因为小船一旦被发现,就再没机会逃走,倒不如继续进攻,说不定还有机会再杀几人。 …… 任皓步步紧逼,眨眼之间,冲到小船下方,飞身一跃,冲上船头,用尽全身力气,横棍向舟上几人扫去! 霎时间,催动风火囚龙棍,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横空现出一条三五丈长的火龙来,盘旋曲折,肆意飞扬,不单将船上五人围在其中,就连整条小船,也都笼罩火焰期间。 风火囚龙棍,果然不负其名,当真能幻化出一条火龙啦! “跟他拼了!”船上五人见火光冲天,知道逃不出去,一起举刀向任皓剁来。 任皓不退不让,挺起铁棍,一棍向前捣去,虽是后发,却是先至,这一棍正砸在当头一位刀客的胸口处,只听“咔嚓”一声,此人胸骨全碎,仰面朝天,就此倒地身亡。 其他几人瞧见任皓如此凶残,心里忍不住打了个突,第一反应是转身逃走,可以回头一看,背后是茫茫白沙,只得无奈回头,转头与任皓交手。 这几人都不是先天高手,无法在白沙之上行走,若是丢了小船,无异于自杀,故此,虽不情愿,但也只能跟任皓拼命。 以落英岛四大门派的地位、资源、影响,这一代弟子之中,连同庞谢在内,也只培育出四位先天高手,青州其他几个门派也差相仿佛,只有金刚寺虽然好点,能够多上几位,但也没强出多少。 地灵门当年虽然强盛,但是经过大军剿灭,现在只有一些余党存活,能培养出一位、两位先天高手就属不易,哪有可能个个都是先天高手? 唰!唰!唰!唰! 剩下四名刀客,一起向任皓扑来,其中一人高高跃起,狠狠向任皓劈下,剩下三人,一人横刀一拦,朝任皓腰间劈去,一人挺刀一刺,向任皓胸前刺出,最后一人则往地下地下一滚,用的是地趟刀的路数,朝任皓双腿剁去。 四人出手,四刀齐至,居然不差分毫,看来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死士! 只是这四人配合虽好,任皓却是锻锋堂年轻一代第一高手,岂是这么容易对付的? 任皓冷笑一声,撤回风火囚龙棍,猛的往船头一杵,一头拄在地上,一头握在手里,用棍子当做支撑,身子腾空跃起,不但躲过身前三刀,甚至比那位凌空而来的刀客飞的更高,从半空中,居高临下,一脚用力踹去,正踢在那位刀客头上,将他踢的脑浆迸裂。 一招得手,更不迟疑,任皓收回双腿,继续向下落去,沉下三尺之后,接着又是“砰砰”连续两脚,正踢在另外两名刀客前胸,将这两人踢飞出去,落在白沙之上。 这两人虽然拼命挣扎,毕竟修为不足,眨眼之间,灌了满口白沙,沉入沙海之中。 不过三招两式,兔起鹘落之间,任皓便将船上五人之中,一人打死,一人踢死,两人踹入白沙之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剩下的一个人虽然还活着,却不由心惊胆战,也不敢再动手,急忙跪在地上,捧起钢刀,口中喊道:“大侠饶命,我愿投降!” 直到此刻,任皓身形方才落回船头,把棍提在手中,冷冷看了他一眼,猛然横棍一扫,一棍将这人头颅扫飞,就好像打棒球一样,打出上百米远,这才冷声说道:“杀了人还想投降?晚了!” 第七十七章 内讧 连死了两个师弟,任皓心中早已怒到极点,恨不得生吃了眼前这几人,又怎么可能饶了他们的性命? 就在任皓将这几人全部击杀的同时,高锋和如意僧也分别将另外两只小船的上的刀客一一收拾,只不过不像任皓这样赶尽杀绝,各抓了一名活口。 三人分别击毁小船,各自赶回巨岩,将抓获的俘虏也一起带了回来。 “跪下!”广泰连续两脚,踢在两名俘虏的膝盖后面,将两人踢到在地,他也死了一个师弟,心里同样怒气冲天,只是自小在金刚寺长大,佛法修为不错,这才没有做出更过激的动作。 “广泰,不要妄动无名!”慧明禅师低低声音说道,随即缓缓起身,来到两人身前,低头问道:“你们都是地灵门的弟子么?”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地灵门孙开疆便是!”其中一人面无惧色,扬着脸对慧明禅师说道。。 另一人却吓得浑身颤抖,哆哆嗦嗦不敢说话,低头盯着石头不放。 “孙施主,你们这些年一直在沉沙谷活动么?贫僧一路过来,怎么没有看到半点痕迹?”慧明禅师问道。 “哈哈,老秃驴,想从老子嘴里套话?别做你的春秋大梦了!”孙开疆大笑几声,环顾石上诸人,冷笑说道:“金刚寺!锻锋堂!落英岛!回春谷!我们地灵门跟你们之间的一笔血债,迟早要连本带利讨回来!” “小子,你不要卖狂,你再敢不说,信不信我生吃了你都不用蘸酱油?”任皓见孙开疆一副气焰嚣张的模样,大步走了过来,拽住孙开疆胸前衣襟,将他提起半尺,恶狠狠地说道。 就凭他刚才连杀五人的狠劲,谁也不会怀疑他是否真有决心,实现他所说的话。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老子皱皱眉头不算地灵门的弟子!”孙开疆毫无惧色。 任皓面色一寒,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来,森寒刃尖顶在孙开疆的眼珠上,说道:“再狂一句,我就挖你一只眼睛。” “哈哈!动手便是!”孙开疆仰天大笑。 噗!滋! 任皓说到做到,手腕稍一发力,匕首向前递出三寸,刺入孙开疆的眼睛,随即向上一挑,硬生生将他一只眼珠子挑了出来。 “嗯!” 孙开疆闷哼一声,用力紧咬牙关,颤抖了好一阵子,方才说道:“痛快,痛快!好利的刀!可惜你就算剜掉我的双眼,我也不会多说一字!” 任皓冷冷说道:“你放心,我不但会剜掉你的双眼,还会把你的手指脚趾一根一根剁掉,绝不会让你早死!” 孙开疆闻言,嘿嘿笑了几声,却没说出一句讨饶的话,用剩下的一只眼睛死死盯住任皓。 …… 月光之下,孙开疆跪在那里,一只眼睛已被掏掉,留下一个血洞,鲜血顺着脸颊流下,染红了半边身子,脸上却带着诡异的笑容,看起来就像地狱里爬出的恶鬼。 任皓在他对面,半对半跪,脸上满是恨意,一手抓着孙开疆的衣襟,一手握着把匕首,匕首手串着一只眼珠,滴滴答答地向下滴血,好像准备进餐的恶魔。 沐天音看着眼里,脸上露出不忍之色,说道:“任少侠,他也算条好汉,要杀就杀吧,也不必再折磨他。” 任皓转过头来,瞥了她一眼,轻轻晃晃了匕首,指了指横在地上的锻锋堂两位弟子的尸体,一个七窍流出黑血,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一个胸前开了一个大洞,尸体已经僵硬,一语未发,又转头回去。 沐天音心中一沉,虽然还想再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好转头去看慧明禅师,却见慧明禅师面色淡然,并不打算插手此事。 “阿弥陀佛,任少侠,且慢动手!”慧明禅师没有说话,如意僧却缓步来到任皓身前,喧了声佛号。 “你也要拦我?”任皓冷冷说道。 “阿弥陀佛,孙施主既不肯说,咱们手上还有另外一个俘虏,也未必非要严刑逼他。”如意僧说道。 “我若是非要逼他呢?”任皓寸步不让。 “上天有好生之德。”如意僧说道。 “哈哈,哈哈!如意僧,你还真把金刚寺当成佛门净土了?难道你们青州第一大派的威风是靠‘阿弥陀佛’四个字念出来的?莫忘了他手上也有你们一条人命,把他交给你们,落在戒律院手中,未必比落在我手中好多少!”任皓狂笑说道。 “金刚寺僧侣数千,贫僧管不了别人,只能管的了自己。”如意僧叹了口气说道。 任皓盯着如意僧,静静地看了一阵,如意僧也没有说话,同样看着他。 良久,任皓忽然转身,说道:“就给你个面子,今天暂且饶了他!” 说完,转身来到另一人面前,说道:“我希望你的骨头硬些,这样……” “大侠饶命,不要杀我,小的董一石,大侠想知道什么,我全都肯说!”这人连忙说道。 “哦,没意思。”任皓怔了一下,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没有问什么话,转身找了个地方坐下。 “董施主,你们都是地灵门的弟子么?”如意僧过来问话。 “我们都是。”董一石连忙说道,看样子是被任皓吓坏了。 “那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么?”如意僧接着问道。 “我知道!掌门给我们说了,你们都是四大门派的高手,这次过来就是来杀我们的!”董一石说道。 “你们掌门是什么时候告诉你的?”如意僧问道。 “前天早上!”董一石说道。 “你说什么?”如意僧脸色忽然一变。 不止是他,石上众人,除了慧明禅师之外,脸色都变得极为难看。 他们大前天从青州府城出发,今日清晨进入沉沙谷,算算时间,前天还没进太行山脉,这么说来,他们人还没进入太行山,消息就已经传了进来。 这么一来,形势就发生了逆转,不是他们突袭地灵门,而是地灵门撒网捕鱼,静待他们上钩。 “当真?”如意僧眉头紧锁。 “小的不敢撒谎,从前天早上开始,我们就开始准备,今天你们入谷之后,我们就已经知道了。”董一石急忙说道。 “你们掌门为什么知道我们回来?”如意僧问道,他们这次接受张准的任务,属于机密中的机密,只有寥寥数人知晓,为什么地灵门的人也会知道? “我不知道。”董一石摇头说道。 “真的?” “真的!” “哈哈!你不用问他了,这种事情他怎么会知道?他就算想说也没法告诉你们!”孙开疆用仅有的一只眼睛盯着如意僧,放声大笑。 “他不知道,难道你知道?”如意僧问道。 “我当然……不知道,这事没人知道,你就算杀了我俩,也问不出来!”孙开疆大笑道。 “你错了,我知道。”有人忽然说道。 石上众人听到这句话,都是一怔,转头向说话之人看去,看到莫鹞面无表情站在那里。 “老二,别开玩笑,你怎么可能知道!”莫隼说道。 “我没开玩笑,不止我知道,慧明长老也知道,而且比我知道的清楚十倍!”莫鹞缓缓说道。 第七十八章 真假 沉沙谷中,一阵山风吹过。 莫鹞头上的发带,不知何时解开,一头乌发随着夜风中飘扬,脸上没有表情,眼神也平静的可怕,只有两种人会有这样的眼神,其中一种是死人,另一种是心已经死掉的人。 莫隼看着莫鹞,忽然觉得一阵心悸,发现眼前的莫鹞变成了一个纯粹的陌生人,不再是他熟悉的弟弟。 “老二,你疯了,别胡说!”莫隼大声喊道。 “我没疯,事实上,我从没这么清醒过。”莫鹞冷冷说道。 “莫老二,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说话的是任皓。 他的声音冷酷如冰,今天夜里两个师弟死在眼前,已经让他充满了愤怒,现在忽然知道,是因为有人通风报信,才造成这样的后果,愤怒化作恨意,火焰凝成寒冰。 火焰一样的愤怒,总有消逝的时候,寒冰一样的恨意,却会越积越厚。 庞谢不声不响,向前迈了半步,不动声色的挡住莫鹞身前,莫鹞的武功并不算高,若是有人突袭,很难抵挡得住。 “慧明禅师,你不想说点什么吗?”莫鹞没有回答任皓的问题,转头去问慧明禅师。 “老僧不知莫少侠想说什么。”慧明禅师摇头说道。 “禅师既不肯说,在下就全说了!”莫鹞冷冷说道。 “诸位,你们不觉得这次任务很诡异么?张大人有一万种方法可有解决地灵门的事情,可他却选择让我们出手,你们有没有想过这背后的原因?” “慧明禅师一身修为已经到了宗师境界,刚才射来的铁箭,白师兄都能提前发现,禅师更没有可能发现不了,可他为什没有动作,听任两位少侠故去,磨砺也不是这个磨砺方法吧?” “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不要绕圈子!”任皓忍不住说道。 “好,我就直说了,这背后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慧明禅师想要我们死,因为这次任务完成之后,我们注定要死在这里,他老人家不想在那个时候亲自出手,所以选择让我们慢慢折损,最好与地灵门同归于尽,这样他老人家也能省点事情!”莫鹞厉声说道。 “你不要胡说!”金刚寺的广泰大声喝道。 “我没有胡说。”莫鹞冷笑说道。 “你凭什么说,这次任务完成之后,我们都要死?”任皓直接问到核心问题。 莫鹞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说道:“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次的任务涉及到一桩机密,张大人不允许我们在知道这个机密之后,继续活下去!” “什么机密?”任皓皱眉问道。 不光是他,高锋、沐天音等人也都提起兴趣,甚至就连如意僧、广泰也没有喝止他,听任他说下去。 “你们知道当年地灵门为什么会被灭门么?”莫鹞忽然问道。 “这关地灵门什么事?张大人不是说了么,飞扬跋扈,唯我独尊!”任皓有些不耐烦。 慧明禅师却抬起头来,瞧了莫鹞一眼,眼神之中饱含深意。 “原因没这么简单,地灵门之所以会被灭门,是因为张大人的父亲还有一个哥哥,他才是青州节度使的继承人!”不经意间,莫鹞说出一桩隐秘。 众人闻言,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中都有些异样,瞬间都想到了很多。 “那人叫做张远,本是张大人的伯父,也是青州节度使的继承人,可惜他为人太过无用,竟被张大人的父亲夺取了节度使的位置,被迫逃出府城。不过,张远虽然无用,却是地灵门认可的继承人,于是在地灵门的支持下,想要重夺节度使的位置。结果,张大人的父亲先发制人,集结府城大军和四大门派的高手,一句将地灵门和张远剿灭。” “可惜两军交战,难免有所疏漏,张远虽然死了,他却有个儿子跟随地灵门的余孽逃了出去,这个人也成了张大人的心病,一日不杀死此人,一日不得安宁!” “今次,得到地灵门的消息之后,张大人立即安排我们来绞杀地灵门的余孽,可是他绝不会容我们活着回去,一来,他不愿把父亲逼死伯父的丑事,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有一丝风险也不行,二来,他担心此事被朝廷知道,万一有朝廷借此事插手,一不小心,就是青州一场大乱。” “慧明禅师,你说我说的对不对!”莫鹞说完这一席话,最终还是转回慧明禅师。 “不对!”不等慧明禅师张口,广泰已然站了出来:“我不知道师伯会不会对你们不利,但我们都是他看着长大的,难道也会对我们不利?若是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要死,慧明师伯只要把我们留在青州府就是,何必非要带我们过来!” “你简直太愚蠢了,若是雏龙榜这一届的十六强中,只有你们三个活着,你认为其他三大门派会不产生怀疑吗?当然,慧明禅师会把你妹带来,还有其他原因,只是这个原因,我说了你们也不会信的。”莫鹞冷笑着说道。 “你胡说八道!”广泰更怒。 “哼哼!”莫鹞冷笑几声没有再说什么。 广泰还有再骂,却发现除了自己以外,其他人居然都没有反驳,不由呆住了,大声喊道:“难道你们相信莫鹞的话?” 顿了一顿,他猛然转过身去,对这如意僧说道:“师兄,难道你也不信慧明师伯么?” “阿弥陀佛!”如意僧喧了一声佛号,柔声说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师弟不要太过着急!” 说完,他转身冲着慧明禅师,双手合十,施了一礼,说道:“师伯,莫少侠说的似乎有些依据,还是师伯为我解惑。” 如意僧一语出口,广泰就好似被人冷水泼头,呆呆的看着如意僧,不知说什么好。 慧明禅师长长叹了口气,说道:“莫少侠这番话九假一真,大部分都没有问题,只是在少数地方有些曲折,我只问一句,莫少侠这些消息是从何处听来的?” 莫鹞面色一变,却没有张口回答。 “我替莫少侠说了吧,你这消息是从姓吴的那个黑衣人口中得来的,那人本是地灵门的刺客,却在擂台赛的时候,与你私下见过几次,这事张大人也知道,只是后来那人死了,也就没有点破。今天莫少侠在这里挑拨离间,未免留下隐患,老僧也只有把这件事说出来。莫少侠与那人之间到底有何隐情,还请莫少侠说个明白。”慧明禅师淡淡说道。 一语出口,形势立转,真相再次扑朔迷离,别人不知道慧明说的是真是假,庞谢和莫隼却知道,慧明禅师这话半点不假! 第七十九章 各自为战 夜风寒,人心更寒。 一场厮杀之后,死去的人已永远安息,活着的人却要面对更加残酷的现实。 鲜血顺着岩石的曲面,蜿蜿蜒蜒向四周流下,一滴滴落在白沙之上,转瞬便被沙子吞没,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 月光之下,白沙如海,还是那样洁白无瑕,可是又有谁知道,沙海之下掩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东西。 沐天音忽然觉得身子发冷,用力紧了紧身上的狐裘毯,连同自己的两个师妹,向后退了几步。 高锋面上含笑,轻轻把剑收回剑鞘,微不可查的向回春谷三位弟子的方向挪了过去,眼下局面虽然恶劣,但在他这些年的经历之中,还不算最凶险的,九死一生的事情多了,也就能平常看待。 任皓的目光在慧明禅师和莫鹞的脸上转了几转,没有冒然说什么,擎起风火囚龙棍,谨慎的退了几步,锻锋堂只剩下他一个弟子,若是他也死了,这里发生的事情,又有谁能传回去。 广泰不知所措,茫然的看着如意僧。 如意僧却没有看他,只是小心的守在孙开疆和董一石的身边,既要防止他们逃走,也要防止有人杀了他们。 莫隼脸色惨白,事情到这一步,已经不可能善了,无论谁对谁错,都难免动手解决,可是,慧明已是宗师境界,若是真的翻脸,又有谁是他的对手? 庞谢没有说话,守在莫鹞身前,安稳不动如泰山,他分不清这两人谁对谁错,只是,他有太多的事情要问莫鹞,绝不容莫鹞死在这里,慧明若是要动手,就只能全力一战。 孙开疆和董一石跪在地上,两人的神情各不相同,一个人是痛苦中带了一丝快意,眼前的都是敌人,无论是谁死了,对他都是好事,另一人则是满面惶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将发生什么。 莫鹞和慧明禅师一东一西,遥遥相对,一个是满面悲愤,傲立风中,另一个则风轻云淡,盘膝而坐。 “不错,我是跟姓吴的见过面,否则,我又怎么会猜到你们的计划?”莫鹞冷冷说道,身子站的笔直,并没有否认慧明禅师的话。 “莫少侠承认就好,老僧好奇的是,难道那时候你就开始跟地灵门的人合作了么?”慧明禅师抛出了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笑话,你不要含血喷人,那时候姓吴的还没有刺杀张大人,我又怎么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他说地灵门之事的时候,我只当是数十年前的武林掌故,否则我是落英岛的弟子,也是他们的复仇对象,又怎么会跟他们合作!”莫鹞冷笑道。 “就算你是落英岛的人,也未必不能跟他们合作,毕竟你年纪还小,当年的灭门之战并未参与。”慧明禅师不动声色的说道。 “我是没参与,可您老人家也没参与吧,既然您老人家认为我能和地灵门合作,为什么您老人家就不能与地灵门合作?”莫鹞寸步不让。 “二位先不要说了,有这点时间,咱们不如好好盘算盘算,是继续往里走,还是回青州府!”任皓插话说道。 “以老僧之见,除恶务尽,既已到此,理当继续前行!”慧明禅师说道。 “只怕我们也是必须除去的恶吧?”莫鹞冷笑。 “你们几个怎么看?”任皓知道这两人再说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干脆不问他们。 “当然是继续往里走!”广泰大声说道,他自然是相信慧明禅师的说法,还是要想法先完成任务。 “咱们要不还是先回去吧!”莫隼说道,无论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还是先撤回去的好,否则前后地灵门堵截,后有慧明禅师出手,那可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这两人意见不合,其他几人也拿不定主意,有人想继续深入,继为完成任务,也为报仇雪恨,有人则想退回去,先把这里的事情禀明门中,然后再做打算。 就在几人争执不下的时候,庞谢忽然皱了皱眉,苦笑说道:“咱们也不用再争了,已经有人替咱们做好了选择!” “什么意思?”沐天音问道。 庞谢轻叹一声,抬手往西面指了指,众人顺着他的手指方向望去,只见西面的地平线上,模模糊糊露出了一个黑色的小点,正在朝众人众人缓缓靠近。 ...... “咦?” 沐天音微微一怔,她刚才就发现有些不对,铁箭来袭的时候,别人都没有发现,只有庞谢发现了,这次又是这样,别人也都没发现,还是庞谢第一个发现的。 如果说,慧明禅师是知道了故意不说,那还可以理解,但若不是这样呢? “啊!” 随着远处的黑点越来越近,沐天音终于看清了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不由发出一声惊叫,再没功夫细想,庞谢为什么会第一个发现敌人。 远处过来的,赫然是一艘三桅楼船! 这艘船高达数丈,长有十多丈,遍体青黑,船上建着两层重楼,绕船一周站了不少人,全都是一身白衣,腰间挎着长刀,前后甲板上面,固定着类似于床弩的机关,只是比小船上床弩大了许多,全都是精钢打造,在月光之下,放出幽幽蓝光。 楼船的船头、船中、船尾各竖着一根桅杆,挂着青色的风帆,正中的主帆上面写着“飞云”两个大字,在夜风的吹拂下,三只青帆全都鼓荡起来,带动楼船向众人所在方位缓缓驶来。 青州近海,众人常见海船,再大的也见过,可是海船再大,也是在水里行走,从没想到这么大一艘船,居然能在沙上行船,一时间都呆住了。 嗡! “小心!”耳旁传来庞谢的声音。 沐天音还没反应过来,就见数百丈外,一团黑气从楼船上腾空而起,细细一看,那里是黑气,分明是数百根铁箭射出,如同暴雨一般,向众人袭来,抬头望去,箭雨遮天蔽日,东南西北,无不在覆盖之下,就算想逃,也不知向哪里逃去。 如果她是华国军事爱好者,就一定知道有一个特定的军事名词,形容这种攻击——饱和攻击! 一时之间,沐天音居然愣住了,不知如何闪躲,至于天蚕纱,防得了锋锐的巨蜂尾刺,却绝防不了这势大力沉的铁箭,就算用来护身,也只是个笑话。 难不成就这样死了?沐天音心中一片冰冷。 第八十章 各自逃亡 唰! 就在沐天音自忖必死,打算放弃的时候,一股旋风骤然从她身侧卷起,风疾劲猛,来势汹汹,几乎将她柔弱的身躯吹飞出去。 她连忙转回头看,只见庞谢手持铁棍,猛然向上挥去,这阵旋风竟是这一棍挥出带起的棍风。 庞谢手中这条棍叫做混铁杀威棍,原本是锻锋堂弟子魏海的兵器,方才魏海被人一箭射死,这件兵器也就丢在地上,不知何时被庞谢捡在手中。 看到庞谢奋起一棍,迎着漫天箭雨冲去,沐天音顿时觉得,这根混铁杀威棍在魏海手中简直是明珠暗投,到了庞谢手里,才有了它应有的风采。 一棍横空,如乌龙闹海,纵横往复,总是肆无忌惮,这条铁棍在庞谢手上,幻化出漫天棍影,磕碰戳点,无不命中,眨眼间,震飞铁箭无数,硬生生从遮天蔽日的箭雨之中,砸出一条生路来。 砰!砰!砰! 箭雨太密,难免有漏网之鱼,几根铁箭穿过棍影,重重地落在岩石上面,却没有被坚硬的岩石摊开,而是砸出一个个一尺多深的坑洞来,乱石纷飞,火花四溅,竟有几分陨石坠地的气势。 沐天音看在眼里,不由打了个哆嗦,她见庞谢擎棍震飞铁箭容易,还以为这些铁箭力道弱些,没想到,铁箭力道丝毫不弱,庞谢能做到这一点,凭的是一身强悍到了极点的力量。 箭雨苍茫,如滔天大浪想要吞噬一切,铁棍横空,似擎天巨柱为这几人遮风避雨! 就在这边庞谢凭借一条混铁杀威棍,死中求活,拦截箭雨的时候,那边慧明禅师终于出手! 慧明禅师见箭雨将至,霍然站起身来,运转金刚寺绝学“金刚不坏琉璃体”,霎时间,身体由内至外,放出淡淡金光,若是有人站在近处去看,就会发现这金光是由体内骨骼发出,穿过五脏六腑,穿透一身皮肉,这才显露出来,而他的一身皮肉,在金光的照耀之下,也变得有些透明,就好像琉璃一样。 骨如金刚,体似琉璃,这正是金刚不坏琉璃体的妙处所在,若是练到最高境界,一身白骨就会变为黄金颜色,一身皮肉也会变的跟琉璃一样透明,成就真正的金刚不坏之躯,莫说人间难逢对手,就算破碎虚空,飞升仙界,也不过等闲! 慧明禅师双足踏地,双掌先一合十,随即向上一托,霎时间,双掌齐挥,一张张金色掌影如盛开的莲花一般,向四面八方铺开,重重叠叠,毫无间隙,就好似一面纯金打造的盾牌,为他身旁几人遮风挡雨。 叮!叮!咚!咚! 伴随着一阵雨打芭蕉般的急切声音,数以百计的铁箭被慧明禅师拦了下来。 他以肉掌接铁箭,却丝毫没有受到伤害,金刚不坏琉璃体的强悍之处可见一斑,不过,他虽然没有受伤,身上的金光却黯淡了几分,显然刚才这一番抵挡,并不像他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轻松。 这一阵箭雨来得快,去的也快,眨眼之间,便倾泻一空。 “师妹!” 这阵箭雨过后,沐天音还没来得及缓一口气,蓦然回首,瞧见她的两个师妹都已中箭,不由愣在当场,脑子里一片茫然,紧接着,忽然反应过来,连忙蹲下身子,趴在两人身上,泪水止不住的流下来。 这两人中,其中一名女孩的胸前、小腹等几处要害中箭,鲜血流淌一地,已经气绝身亡,另一名女孩,就是白天差点被滚地龙的毒液喷中那位,额头上中了一箭,半个头盖骨都被掀飞出去,更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 这阵箭雨刚停,船上的白衣人便开始拨动机关,填充箭支,行动极为迅速,丝毫没有多余的动作。 庞谢看在眼里,知道下一波箭雨不等会太久,需要尽快想出应对之策才是。 庞谢叹了口气,回头正打算问问其他人有何计划,却看到沐天音满面泪痕,抱着两位师妹的尸体,心中不由黯然。 他虽然力大无穷,仗着手中混铁杀威棍,挡开不少铁箭,可惜毕竟不会棍法,出手之际,难免有所欠缺,漏了不少铁箭过去,没想到正射中沐天音的两个师妹。 “师兄,怎么办?”莫隼脸上带着血痕,他刚才被一支铁箭擦过,虽然没受重伤,但也破了相。 “高兄以为呢?”庞谢回头问道,这些人里面,以高锋的厮杀经验最为丰富。 “若能众志成城,最好是能杀上楼船!”高锋沉声说道。 庞谢皱起眉来,高锋话没说完,言外之意便是,如今人心不齐,冲上楼船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不但庞谢明白高锋的意思,就连莫家兄弟也都明白,一时间竟都没想出好主意来。 庞谢略一沉吟,目光向四面扫去,一眼看到不远处停了两只小船,心中一动,说道:“有办法了,咱们乘船走!” 刚才有三只小船杀了过来,其中一艘被任皓焚毁,另外两艘倒留了下来。 “走!” 如今情况危急,来不及商量,庞谢也不解释,提起混铁杀威棍,指了指远处的小船,其他几人顿时明白过来。 “好主意!” 高锋眼前一亮,飞身跃下岩石,快步向小船奔去,莫家兄弟也不犹豫,跟在高锋身后,一起向小船跑去。 这三人离去之后,庞谢回头见沐天音还趴在那里,抱着两位师妹的尸体不撒手,丝毫没有离去的意思,当即迈步过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也不跟她商量,将她拽了起来,转身向小船方向奔去。沐天音还没缓过神来,听任庞谢拽着她,丝毫也不挣扎。 庞谢走了几步,猛然想起什么,回头却见孙开疆和董一石两人跪在那里,这两人运气倒是不错,虽然中了几箭,却都避开了要害,心中一动,随手将董一石提了起来,一手拽着沐天音,一手提着董一石,快步向小船赶去。 “师伯,咱们怎么办?”广泰见庞谢等人离开,转头向慧明问道。 “咱们也走!”慧明禅师点点头,起身走下巨石,但却没跟着庞谢一路,而是向另一只小船走去。 广泰寸步不离,跟在慧明禅师身后,如意僧则叹了口气,提起孙开疆,跟着这两人走去。 任皓站在巨岩上,四下望了望,见左右只剩自己一个活人,最终叹了口气,跃下巨岩,跟在如意僧后面,选择了慧明禅师所在方向去了。 第八十一章 重伤 “走!” 庞谢一手拉着沐天音,一手提着董一石,飞身一跃,跳到小船上面,小船晃也不晃,足见轻功高明。 高锋等三人已先一步上船,开始忙碌起来。 莫隼从小在落英岛长大,撑船行舟是看家本事,早已扯起风帆,催动小船前行,高锋也没闲着,飞身来到船头,“噌噌”几剑将船头甲板上的床弩砍了下来,抛入沙海之中,少了精铁打造的床弩,小船的速度比平常更快三分。 唯有莫鹞仍是一脸孤寂,不知在想些什么,独自站在船尾。 庞谢上船之后,随手把董一石抛向船头,交给高锋看管,然后牵着沐天音来到小船中央,厉声说道:“天音,如今形势严峻,需要咱们全力应对,没有时间伤心,希望你可以振作起来!” 沐天音抬起头来,脸上泪痕未绝,眼睛有些红肿,盯着庞谢幽幽说道:“我明白,只是有些接受不了,好了,你不用管我了,咱们赶快走吧!” 庞谢点点头,也不再多说,快步来到船尾,提起船橹,插入沙海之中,全力撑船。 他是螃蟹化形为人,水性早已深入骨髓,论起操舟的本事,十个莫隼也不如他,手持船橹轻轻一晃,小船便如插上翅膀一样,骤然向前蹿了几蹿,速度几乎加快一倍! 庞谢等人上了这只小船,慧明禅师等人则上了另一只,由慧明禅师居中指挥,如意僧独自掌帆,任皓则在后面摇橹。 青州近海,这三人也都会撑船,只是速度比庞谢这艘船差了许多。 嘣! 一行人刚刚上船,就听到远处楼船方向,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弓弦响,再回头看,又一阵箭雨遮天蔽日而来。 “往东!” “往西!” 见到箭雨来袭,两个截然不同的词,分别从庞谢和慧明禅师的嘴里吐出来,说出这个词之后,两人遥遥对视一眼,都听到了对方的话,但都没有更改的意思。 后面有楼船追击,分道扬镳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眨眼之间,箭雨来袭,莫隼扯紧风帆,拼命的催动小船前进,试图逃出箭雨的攻击范围。 高锋面色一变,快步赶回船中央,与沐天音、莫隼凑到一起,共同对抗这阵箭雨。 庞谢默然不语,放下手中船橹,擎起混铁杀威棍,准备应付攻击。 唰! 眼见箭雨临头,庞谢双足用力,猛然向下一蹬,小船骤然向下沉了半尺,随即又缓缓浮了起来,继续向前化形。 这便是他们为什么要乘船逃走的原因,人在木船之上,脚下踏着实地,才好运功发力,否则,他们在沙海之上,虽然也能行走,稍一用力就会沉入沙海,面对这样的攻势,连防守的办法都没有。 庞谢一跃而起,手中铁棍如风车般抡开,霎时间,幻化出漫天棍影,撑起一阵铁幕,挡在箭雨下方。 叮叮当当,一阵乱响,绝大多数箭支都被庞谢挡下,只有寥寥几根穿透棍网,落在小船上面。 高锋、莫隼、沐天音也动了起来,或是用剑拨挡,或是起身闪躲,唯有莫鹞不知在想什么,愣在船尾出神,不知在想什么。 …… 一阵箭雨过后,远方的楼船扯动青帆,调转船头,朝两条小船这边驶来,远远望去,船上的白衣人再次忙碌起来,重新扯动绞盘,填充箭支,准备下一次射击。 庞谢收起铁棍,持棍站在船尾,望着远处的楼船,心中默算了一下,第一波箭雨与第二波箭雨之间,大概隔了两三分钟,按照这个速度,下一波箭雨也不会隔太久,那么就要尽量想办法,在下一波箭雨到来之前,离开楼船的攻击范围。 “老二,你怎么了?” 庞谢正在思索对策,耳边忽然传来莫隼的喊声,连忙回头望去,发现莫鹞不知什么时候受了伤,已经躺在地上,小腹左侧被铁箭射中,鲜血淋漓,整个扎了个对穿,箭头钉在甲板上。 刚才箭雨来袭的时候,庞谢虽然已经在尽全力封挡,但是棍法不精,漏过不少铁箭,高锋等人或挡或躲,都在想法求生,唯有莫鹞什么都没有做,现在回想起来,就好像在故意寻死。 “莫老二!” 庞谢不由一惊,连忙赶到莫鹞身边。 他不但有很多事情还想问莫鹞,不能让他就这么死了,而且白城与莫鹞从小一起长大,这份感情存在记忆里,也都传给了他。 “我…我没事,赶快走吧!”莫鹞脸色苍白,忍着痛说道。 庞谢伸手抓住莫鹞的手腕,测了测他的脉搏,接着连点了他身上几处穴道,暂时替他止住了伤口流血,这才咬牙说道:“莫老大,你照顾老二,我先去掌帆离开这里。” 说完,庞谢起身扯紧风帆,借着夜风,向沉沙谷深处驶去。 按说,以现在的情形,他们应该往谷口驶去,想法离开这里,可是楼船是从谷口方向包抄过来,只能选择这个方向。 沉沙谷是南北走向,谷口位于南面,庞谢等人为躲避南面的楼船,便催动小船,往东北方向去了。慧明禅师等人却没有跟庞谢同路,往西北方向赶去。 两只小船一东一西,逐渐拉开距离,这两只船中,庞谢操持的小船略快半分,慧明禅师所在的小船则稍慢一点。 远处的楼船略一犹豫,最终选择追逐慧明禅师的小船,倒是放过了庞谢等人。 庞谢催动小船趁夜前行,足足走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后面的楼船已经看不到影子,才逐渐慢了下来,将风帆交到高锋手上,去看莫鹞的伤势。 高锋并不懂得操舟,由他掌帆,小船的速度顿时慢了下来,不过,此刻后面没有敌人追击,倒也不算太麻烦。 庞谢蹲在莫鹞身前,用手握着他的手腕,脸上阴晴不定,莫鹞受了重伤,流了不少血,已经昏死过去。 “白师兄,怎么样?”莫隼焦急地问道。 “伤的太重了,除非马上服药包扎,否则很难再救回来。”庞谢说道。 “这……”莫隼心中焦急似火,却想不出什么办法来。 他们这次来沉沙谷,走的太过匆忙,虽然带了些伤药,但也只能治一些轻伤,治不了这么重的伤势。 可是现在往回走也没有,他们就算现在能避开楼船,回到沉沙谷口,从沉沙谷到最近的州府,也有两天路要走,这个时间是无论如何都省不下来的。 庞谢沉思片刻,忽然转过头去,问道:“董一石,你们地灵门的驻地在哪里?马上带我们过去!” 莫隼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地灵门既然在此地常驻,必然存有食物、药材等常用物资,赶去地灵门驻地,倒也是个办法,只是这个办法未免太过凶险,一不留神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第八十二章 进入 庞谢一行来到沉沙谷之前,本以为地灵门经过昔年的一场围剿,只剩大猫小猫两三只,此行有慧明禅师这等宗师高手坐镇,再加上十多位先天高手,顺利剿灭,问题不大。 毕竟青州就这么大地界,容不下太大的势力隐藏,太行山里也没什么资源,地灵门就算励精图治,筚路蓝缕,也积攒不了多少高手,可是来到此处之后,先后经历过两次袭击,才发现地灵门的势力绝不可小觑。 偌大一艘楼船已是江湖少有,上面的百余架精钢床弩更不是一般势力所能拥有的,就算青州第一门派金刚寺或者专门打造兵器的锻锋堂也没有,一来这两家都是江湖门派,并不需要与人沙场争锋,二来青州毕竟是张准说了算,他也不允许其他门派有这么强的武力。 地灵门的势力远超预估,庞谢等人又因意见不合,与慧明禅师分道扬镳,在这种情况下,再潜入地灵门驻地,无异于飞蛾扑火,福祸难料。 “白师兄,你们先想法出谷去吧,我带老二去地灵门的驻地!”莫隼沉默片刻说道。 庞谢摇头说道:“你又不懂医术,带他去有什么用?” “这……”莫隼还想拒绝,不愿让庞谢陪他们兄弟一起冒险,可是低头瞧见兄弟莫鹞身负重伤,眼看活不了多久,知道庞谢说的是实话,自己不懂医术,去地灵门盗取药材已经是冒险,再去绑个医生,纯粹是白日做梦,实在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能长叹一声。 “高兄,我和莫家兄弟一起去地灵门走一趟,麻烦你护送天音回去。”庞谢转头对高锋说道。 “不必,我跟你走!”还不等高锋说话,沐天音蓦然抬头。 “天音,你……” “白师兄,你放心,我没事,两个师妹都死了,难道我能一走了之?”沐天音神色渐渐平静下来,眼中的怒火却没有熄灭。 庞谢默然无语,他并没有理由再劝沐天音,转头对高锋说道:“高兄,那你……” “我当然跟你们一起去!”高锋笑道,经历这一场场大战,唯有他还能笑得出来,或许是他已经见惯生死。 “好,那咱们一起去!”庞谢点点头。 说完这句话,庞谢转身提起董一石,沉声说道:“你现在告诉我们地灵门的驻地在哪里,最好快一点,若是我这位兄弟死之前,还没进入驻地,我就把你扔掉沙子里,也最好说的细一点,若是我们进去之后,被他们发现,被抓之前一定杀了你!” 董一石面色惨白,刚才箭雨来袭的时候,董一石也被铁箭擦中,身上鲜血淋漓,虽然没有被射中要害,但也伤的不轻。 此刻,董一石脸色苍白,也不知是被吓的,还是失血过多,连忙说道:“明白,明白,我这就带你们回驻地,不过你们千万小心,我们的驻地比较特殊,你们去了不要乱走,一定要跟着我走,万一走丢了,非得活活困死到里面不可!” “哦?” 庞谢一怔,下意识的往四面沙海望去,只见无垠沙海一片平整,完全没有藏身的地方,实在想不出地形能有多复杂,居然会被困死。 …… 夜色渐淡,月色渐浅,漫长的一夜终于快要过去。 白茫茫一片沙海之中,小船随风飘荡,庞谢等人盘膝坐在船上,抓紧时间闭目养神,到了地灵门的驻地,说不定还有大战,必须抓紧每一分钟时间休息。 莫鹞身上的铁箭已经被拔了下来,依旧昏迷不醒,或许是因为伤口发炎的缘故,额头开始发烫,有些低烧的症状,再不进行救治,只怕活不了几天。 董一石靠在船帮上,用手拽住风帆,愁眉苦脸的看着四周,他倒不是不困,只是实在太害怕,生怕被人送睡梦中扔进沙子,死活也睡不着。 一缕阳光穿过云层,照在前面一块巨石上。 “诸位,到了!”董一石低声喊道。 庞谢睁开眼睛,只见四周白茫茫的一片,除了十多丈远的一块岩石之外,再无半点可疑之物,不由一怔,奇怪的看着董一石问道:“这里?” 高锋等人脸上同样露出奇怪的表情,四下张望,却没看出半点痕迹来。 “白少侠,就是这里。”董一石连忙说道。 “你不要开玩笑,这那是有人驻扎的样子,难不成你们地灵门真的住在地下不成?”莫隼担忧莫鹞的伤势,心情难免不好,说话也就不再客气。 “莫少侠猜对了,就在沙子底下。”董一石说道 “什么?”莫隼一怔。 “还请白少侠把船驶到那块岩石的北边,到地方就知道了。”董一石说道。 庞谢摇动船橹,眨眼之间,来到岩石北面,船舷靠在石头上,轻轻用手敲动岩石,发出“咚咚”的闷响,听起来是实心的,不由一怔,转头向董一石投去怀疑的眼光。 他本以为董一石既然这么说,岩石北面说不定暗门,里面别有洞天,可是听起来并不像。 “这样是进不去的。”董一石急忙说道。 “怎样才能进去?”庞谢问题。 “必须得念咒语才行。”董一石正色说道。 “咒语?”庞谢怔住了。 “正是!”董一石点点头,向前走了几步,来到岩石边上,双手合十,面对岩石,低声念道:“万物归一者,尤格索托斯,我们永远追随您!” 随着董一石的说话声音,庞谢骤然感到一阵惊惧,这种感觉就好像他向心灯献祭时,那种被巨兽盯上的恐怖,不过,这种感觉刚刚浮现,就感觉心头一暖,就在心灯位置,一股热流涌出,瞬间将这种恐惧感驱除。 他定了定神,回头再看,发现无论是高锋、莫隼还是沐天音,都没有半点反应,也不知道是没有这种感觉,还是没有表露出来。 董一石念完这句咒语之后,庞谢等人眼前出现了一副奇景。 眼前这块一丈多高的岩石,忽然颤抖了几下,就好像放在桌上的果冻布丁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略微晃了几下之后,就在岩石中间,忽然出现了一个手指大小、深不可测的小洞,小洞出现之后,不断向四周翻卷、扩大,片刻之间,便形成了一个一人多高的大洞。 一股暖风从洞中吹出来,就好像是有人哈了口热气。 “白少侠,咱们进去吧,这个通道平时很少有人走。”董一石喃喃说道。 “这……” 庞谢惊讶的望着大洞,若是在修行界,有这种法术也不奇怪,可是这方世界,并没人会法术,怎么会有这种机关? 不止庞谢感到惊讶,其他几人更是惊得目瞪口呆,尤其是莫隼,手中长剑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不过,庞谢到底是修行中人,只是略一沉吟,便恢复正常,低声喝道:“高兄,你看好董一石,咱们走!” “好!” 高锋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抽出长剑横在董一石的脖子上,说道:“前面带路,小心点,要是有人发现,我先宰了你!” 董一石连忙说道:“一定不会,一定不会。” “那就走吧!”说完,高锋用剑压着董一石,两人率先走进洞中。 第八十三章 登场 清晨。 阳光穿透云层,照在雪白的沙漠上,驱走了沉积一夜的寒气,就在沉沙谷中的一块岩石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具尸体。 这里面有白衣僧人,是金刚寺的弟子,有红颜少女,是回春谷的女孩,也有黑袍大汉,这是锻锋堂的弟子。 昨夜一战之后,庞谢等人着急逃命,顾不上安置这些人的尸体,至于地灵门的人,着急追踪庞谢等人,自然更不会去管这些尸体。 刺眼的阳光照在这几具尸体上,其中一具尸体忽然动了动,用手遮住眼睛,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用力“呸”了一口,说道:“这群王八蛋怎么连我也不管了!” 若是庞谢等人在此,就会发现这人正是即墨府的世家子弟田耀祖,可是他昨晚不是已经被毒蝎蜇死了么,怎么这会又站了起来? 答案很快由田耀祖的嘴里自己说了出来:“TM的,这群王八蛋给他的解药也太差了,说是不怕蝎子蛰,可TM毒是毒不死人,差点疼死老子了,不能配些好点的解药吗?等一会见面了,非要好好骂他们一顿不可!” 田耀祖一面骂娘,一面从怀中掏出一个铜棒来,用力拧开铜棒,从里面掏出一个铜哨,放在嘴里,使劲一吹,“唔”的一声,如同船上的汽笛,哨音向四面八方传去。 连续吹了三声之后,田耀祖收起哨子,重新坐了下去,喃喃说道:“早点过来吧,还没吃早点呢!” “原来是你给地灵门报的信。”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差点吓死田耀祖,他连忙拔出长剑,转过身去,看看说话的人是谁。 “你是人是鬼!”看清楚背后的人之后,田耀祖更加害怕,颤抖着问道。 不怪他害怕,因为他身后站着的这位,实在是像鬼多过像人。 这位仁兄的额头上趴着一只巨蜂,巨蜂的尾刺已经深深扎入了他的天灵盖,一些红红白白的液体由头骨上的裂口渗透出来,看起来已经死的不能再死,可是他仍然能够正常的说话。 这位仁兄不是别人,正是青州府城的武馆弟子左苍穹。 “你把我害成这样,你猜我是人是鬼?”左苍穹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只是这笑容在田耀祖的眼里,比看见恶鬼更可怕。 “你别过来,我动手了!”田耀祖持剑的手微微颤抖,显然他动手的决心并不像他说的那么强烈。 “呵呵。”左苍穹微微一笑,说的:“你不要怕,我当然是人,只不过受了伤,却侥幸没死,对了,你既然是地灵门的卧底,能不能把他们叫来,带我去疗伤。” “你真的是人?”田耀祖这才缓过神来。 “当然。”左苍穹笑道 “要是这样,你就不着急,我已经用哨子召唤地灵门的探子过来了,最多两刻钟,他们就会赶到这里。”田耀祖说道。 “当真?”左苍穹问道。 “当然!”田耀祖说道。 “好吧,既然这样……” 左苍穹话未说完,猛然向前挥出一拳,直奔田耀祖的心口,田耀祖大惊失色,连忙提剑去砍左苍穹的胳膊,只听“铛”的一声,长剑砍在左苍穹的胳膊上,却被一只精钢护手挡住。 田耀祖不由一愣,正要挥剑再砍,却见左苍穹的另一只拳头,直奔他的面门而来,连忙低头,想要躲开。 不料,左苍穹拳头未至,手腕一抖,三支精钢袖箭由他袖筒里飞出,只听“噗、噗、噗”三声,三支袖箭分别扎在田耀祖的喉头、眼睛和脸颊上。 三支袖箭威力极大,其中一支竟然硬生生射穿喉头,另外两支则射入颅骨之中,田耀祖顿时趴在地上,这次是真的死的不能再死了。 左苍穹等了几分钟,确定他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这才缓步来到尸体前面,伸出两指,硬生生的从他的颅骨里面掏出两枚袖箭,重新装在袖筒里面,这才又把尸体放下,放成趴下的样子。 至于另一只袖箭,射穿喉管之后,已经消失在沙海里面,自然是找不到了。 左苍穹放好尸体之后,自己躺在尸体旁边,继续装死,事实上,就他现在的模样,完全不用装,往那一躺,说他是活人,只怕没人肯信。 沙、沙、沙! 片刻之后,伴随着沙沙声,一艘小船从远方驶了过来,靠在岩石边上。 船上是几名白衣刀客,小船与昨夜进攻庞谢等人的小船类似,只是船头没有床弩。 “耀祖,该走了!”其中一名刀客站在船上喊道。 田耀祖已经死透了,自然丝毫不动,这人略微有些奇怪,飞身跳上岩石,用手去拉田耀祖的尸体。 就在他的手即将触摸到田耀祖的时候,旁边的左苍穹忽然动了,他一拳挥出,正中这么白衣刀客的胸口,另一拳则向石下的小船挥去,只听“噌噌”两声,两枚袖箭飞出,船上两名刀客喉头中箭仰天栽倒在地。 眨眼之间,三人倒地,左苍穹也不迟疑,杀死这三人之后,不等另外两人反应过来,飞身一跃,跳到船上,挥拳向剩下的两名刀客击去。 直到现在,这两人还是一片懵懂,犹犹豫豫出了几招,便被左苍穹一拳打爆其中一位的头颅,将他活生生打死,然后转头向另一个人说道:“要死?要活?” …… 两个多时辰之后,左苍穹与剩下的最后一名刀客,乘船来到一块岩石前面。 这名白衣刀客颤抖着合起双掌,面对岩石说道:“万物归一者,尤格索托斯,我们……永远追随你!” 咒语念完,这块岩石就像庞谢等人面前的岩石一样,一阵颤抖之后,露出一个大洞来。 “就是这里。”这名白衣刀客颤抖着说道,说话的时候,眼睛不住的瞟着左苍穹头上的巨蜂,实在不知道这个人伤成这样,为什么还能活着。 “哦,带路。”左苍穹说道。 “好的。”白衣刀客转身往石洞走去。 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左苍穹再次出手,一拳砸在他后心,拳头穿心而过,从前胸穿了出来。 左苍穹一拳打死这人,接着将他的尸体抛入沙海之中,一点也不迟疑,就好像只是拍死了一只苍蝇。 杀死这人之后,左苍穹站在洞口前面,却没有立即进去,低声说道:“小雨,帮我查查尤格索托斯是谁。” 滴、滴两声轻响。 一个稚嫩可爱的小女孩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尊敬的主人,根据歌者、长庚、谛听三大数据库的综合查询结果,尤格索托斯应该是洛夫特宇宙中的邪神之一,危险等级为S++,建议尽量不要靠近,如果发生冲突的话,建议您向蓝海之星雇佣团提出雇用申请,可以确保您的安全,蓝海之星,物美价廉,连续3000年获得湛蓝星团十大佣兵团称号,是您挑选保卫的不二之选,通讯号为SRG405……” “好了,不说了,我知道了,免费的系统就是广告多......”左苍穹不耐烦的打断了小雨的话,伸手拽掉了头上的巨蜂,脸色阴沉的说道:“怎么连邪神都来了,再不加快进度,只怕没机会了。” 说完,将手中巨蜂扔进沙海,迈步向石洞走去。 第八十四章 地下城与余党 吱…… 庞谢等人进入石洞之后,石洞的入口处一阵颤抖,就好像柔软的橡皮泥一样,在一只无形大手的揉搓之下,逐渐闭合起来,不由一惊,但是想再退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向前走去。 洞口封闭了起来,阳光被隔在外面,洞里却一点也不觉得阴暗。 这是因为在石洞的四壁上,附着一层苔藓一样的植物,发出淡淡的白光,单独一部分并不算明亮,但是汇成一片之后,照明效果相当不错,可要说是纤毫毕现,丝毫不比电灯的效果差。 “还有这种玩意!”庞谢忍不住摸了摸四周的石壁,出乎他的意料,触手非常温润,不像是石头,倒像是某种硬质塑料。 “这跟前怎么没有守卫?”高锋久经沙场,性格最为警惕,没有被四周的环境迷惑,用剑压着董一石问道。 “这里面很少有守卫的。”董一石连忙说道。 “为什么?”高锋问道,就算是普通门派,也不会放任入口不管,不安排人值守,更不要说地灵门这种地下门派。 “因为这里的环境非常诡异,除了一些公共区域以外,大部分地方都还没探查清楚,稍不留神就会被吞没。”董一石脸上露出一丝恐慌之色,似乎回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哦,看来情况很复杂啊,这样吧,咱们边走边说,你把这里的情况大概说一下。”庞谢沉声说道,这次倒没有催董一石。 “是,是!”董一石连忙说道。 一行人沿着石洞边走边说,通过董一石的一番讲解,几人逐渐开始对这片驻地有了一些了解。 据董一石所说,这片驻地并不是地灵门开创的,甚至不是地灵门主动发现的,来的非常奇怪,甚至可以说是诡异。 数十年前,地灵门被青州大军联合四大门派围剿,门派伤亡惨重,只剩大猫小猫两三只,残党逃出生天之后,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发现他们要面对一个更加艰难的局面,青州节度使发出重金悬赏,整个青州都在通缉他们。 他们以往的敌人自然在全力搜捕,就连以往的朋友都不可信,经历了几次出卖之后,剩下的人发现,青州虽大,却无他们存身之地。 最终,在登州府外的一处荒山里面,剩下的残党决定不再逃亡,全力以赴组织一次刺杀,就算不能复兴地灵门,也要让青州节度使付出代价! 就在行动前的一天晚上,青州节度使本来的继承人张远做了个梦,梦中有人告诉他,在太行山中有个叫做沉沙谷的地方,这里有一处适合他们发展的驻地,要他们先在这里存身,徐徐发展,再做打算。 张远醒来之后,当然是不肯信,只当做是南柯一梦,不料,第二天一早和人闲谈的时候,才发现所有人都做了这个梦,这才大吃一惊,决定暂时取消刺杀计划,前往沉沙谷,寻找这处驻地。 来到沉沙谷之后,他们按照梦中人的指引,深入沙漠,念诵咒语,果然找到一处暗门,通过暗门进入了一个石洞。 他们本以为石洞里面并没多大,只能暂且存身,进入之后才发现,洞中别有天地,只是稍微探查一下,就有百里之遥,其中最大一处洞穴,足有数里方圆。 石洞外面有暗门守护,里面有发光的苔藓,还有地下暗河,不但隐秘,而且光源、水源一样不缺,甚至有土壤可供耕种,只要把门一关,便是世外桃源,不要说是青州府,就算是满天下通缉,也抓不到他们,张远等人自然大喜,就此安顿下来。 可是,进入时间不久,他们就发现了一件奇事,就是这里的地形时常会改变,除了一些较大的石洞及这些洞穴周边的洞穴恒定不动以外,剩下的洞穴时常会变化,有的时候会搬迁位置,有的时候会忽然消失不见,过上许久才会再次出现。 最为可怕的是,当洞穴消失的时候,如果里面有人的话,那这人便会跟着洞穴一起消失,从此再也不见踪影。 因为这个缘故,地灵门余党虽然在这里驻扎了数十年,但是还有许多地方的地形没有探明,或者说根本无法探明,今天查清楚,过几天又变了,跟没探查过也没什么区别。 同样因为这个原因,地灵门也很少安排弟子外出巡逻,若是一不留神走到地形发生变动的地方,那可就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目前,地灵门的驻地主要有四片主要的石洞群及周边的小洞穴组成,内部编号为天地玄黄,其中天字号洞穴是传承区,是进行武学修炼的地方,地字号洞穴的生活区,主要供门中长老、弟子休息,玄字号洞穴是种植区,耕种、养殖、甚至包括巨蜂和毒蝎的饲养都在这里,至于最后的黄字号洞穴则是休闲区,里面是楼堂馆所等各种休闲设施,供弟子们娱乐。 地灵门占据此处之后,便开始图谋发展,由门中高手带队,出去劫掠人口,获取钱财,地灵门本就是青州第一大派,能从围剿中逃出来的,都是门中高手,对抗青州节度使或四大门派或许力有未逮,但是在太行山周边打劫,还真没人拦得住他们,再加上一旦得手,便退入沉沙谷中,再没人找得到他们,也就没了后顾之忧,有钱有人有粮,故此发展的极快。 最初的三十年,地灵门从三五十人,发展到四五千人,到了今天,这座驻地之中,已经有了十万人口,其中武艺精熟的弟子便有两三千人,先天高手也有数十人,实力雄厚至极,比昔年的地灵门还要强横的多,与其说是一家门派,不如说是一座大城。 庞谢等人听到这里,不由目瞪口呆,他们本以为这里只是些许残党而已,没想到竟是这样一个巨无霸。 “你们既然如此强横,想找张准报仇,放手去打就行了,为何还要找人刺杀?”高锋忍不住问道。 一般来说,只有实力不如人的,才会用暗杀这种手段,若是当真势力强横的,反而不屑于用这等手段。 “白少侠,其实我们不打算找张准报仇。”董一石低声说道。 “啊?”庞谢一愣。 “我们这些人都是后来从太行山周边搬进来的,大多数与昔日的地灵门都没什么关系,在这里住了这么久,除了当初地灵门的个别人之外,早就没有报仇的心思了,每次有人提出报仇,神堂的长老们都说时机不到,其实就是不想打的意思,这次说是有人出去暗杀,引来你们报复,我们也觉得很惊讶。”董一石说道。 庞谢等人闻言,不由面面相觑,这里的情况与他们想象的实在差的太远,只怕计划要全盘更改了! 第八十五章 异变 咕嘟、咕嘟! 就在庞谢等人被董一石这番描述所震惊的时候,周围忽然响起了一阵咕嘟声,有点像水烧开的声音,又有点像饿肚子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一时间竟判断不出来是从哪里传来的。 “快走!”董一石吓的浑身颤抖,就连他被高锋抓住的时候,都没抖这么厉害。 “怎么回事?”高锋横剑压在他脖子上问道。 “这里的地形要变!每次地形变化的时候,都会有不同的征兆,这种咕嘟声就是其中之一!”董一石急得满头大汗,却不得不给高锋解释。 “白兄怎么说?”高锋回头问道。 “宁可信其有,不肯信其无,咱们还是先离开的好,高兄只要盯好他,想来他也不会自寻死路。”庞谢说道。 “好!” 几人决定下来,让董一石带路,一起离开这里。 高锋压着董一石走在最前面,莫隼背着莫鹞走在中间,庞谢则与沐天音断后。 这些人的轻功都不错,片刻之间,便沿着这条石洞,向前走出一两里路去,耳边咕嘟咕嘟的声音也越来越小。 唔! 一阵轻风忽然从前方吹来,庞谢抬头望去,只见前面不远便是洞口,几步赶到洞口一看,这才发现这条山洞的洞口位于一面石壁上方,距离地面约有三丈多的距离。 石壁光滑陡峭,若是寻常人自然难以下去,这行人都是武学高手,自然不会被这点高度困住,足尖轻点,纷纷跃下峭壁,就连莫隼在内,背着莫鹞落在地上,也没发出丝毫声音。 “好家伙,这里可真大!”莫隼抬头向四面看了看。 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椭圆形石洞,上下高有二三十丈,东西长在百丈以上,南北宽也有六七十丈,顶部附着会发光的苔藓,将一座石洞照的通明,四周的石壁上连通着不少洞穴,四面都能通风,一点也不气闷。 “这算什么,里面比这大的洞穴多得是,住在这里风刮不到,雨淋不到,一年四季温暖如春,要不是你们这次过来,上面非要让我们去抓你们,我才懒得出去呢。”董一石脸上带出一丝得色。 “好了,不多说了,咱们先去找药材吧,我先在这里做个标记,省的回来的时候找不到……” 庞谢四下看了看,打算找地方做个记号,话说到一半的时候,抬头向上看了看,忽然怔住了,呆呆的看着刚才出来的方向。 “怎么了?”高锋等人见他表情不对,也都顺着庞谢的目光方向看去。 一眼看去,几人全都愣住了,原来刚才几人经过的石洞,已经完全没了痕迹,眼前只剩一块完整的石壁。 噌! 庞谢足尖一点,飞身跃起,纵身来到刚才洞口的位置,一掌向前拍出,只听“砰”的一声闷响,一股大力反震回来,将他震落在地。 不是机关,也不是障眼法,就是货真价实的石壁,绝没有半点虚假! 庞谢看着眼前的石壁,不由一阵后怕,若是他们晚出来几步,岂不是已经被封在石壁之中,那又会是什么后果,饶是他胆气粗豪,想到这里,也不由心中一颤。 他能想到的,高锋等人自然也想得到,一时间全都面色发白,冷汗直冒,就连一向胆大包天的高锋也不例外,战场上与人真刀实枪的拼命是一回事,在这里莫名其妙被封死在洞里则是另一回事。 …… “咱们现在去哪里?哪里有药材?”庞谢心中虽然震撼,但也知道眼下不是想这件事的时候,转头问董一石。 “这个……”董一石想了想一阵,苦笑说道:“咱们地灵门虽然有十万人,但大家都很少出去,外面人也极少能进来,彼此间就算不认识,也都看着眼熟,你们几个生面孔一露面,肯定就被发现了。” “没办法么?”庞谢问道。 “恐怕不行!”董一石摇了摇头。 “既然不行,那就算了,干脆杀了你,咱们自己去抢药材吧!”高锋不耐烦的说道。 “不要啊!”董一石闻言,登时面色如土,连忙说道:“让我再想想!天字号肯定不能去,在哪里被发现,你们逃不了,我也死定了,地字号和玄字号也是一样,去了都很容易被发现,对了,你们现在能去的只有黄字号!” “黄字号有什么特殊之处?”庞谢问道。 “黄字号是我们玩乐的地方,哪里有个地方很特殊,大家去的时候,都不想让其他人知道,都是带着面罩去的,你们只有去哪里才不会被被人发现!”董一石连忙说道。 “什么地方?”庞谢问道。 “神仙窟!”董一石的眼睛里第一次显出神采,一种兴奋与痛苦交织在一起的神采。 …… 两个时辰之后,庞谢一行经过长途跋涉,穿过数十条或长或短的石洞,避过七八次巡查,最终来到一个黄字号区域。 “我的个天哪!”莫隼望着眼前的洞穴瞪大眼睛说道。 眼前这座洞穴,如果还能被称为洞穴的话,足有数百丈高,方圆不下数里,穹顶附着发光的苔藓,一片片聚在一起,就好像天上的白云朵朵,亮度也正好合适,就好像清晨的阳光,不算刺眼,但也不觉得黯淡。 洞穴的下方建着一个小镇,有丘陵,有湖泊,有平原,有小溪,有大树,有小草,亭台楼阁,无所缺憾,酒肆茶馆,无一缺少,镇上游人不少,个个都是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哪里像是四处躲藏的余孽,分明是世外桃源的隐者。 “这哪里是洞穴,这分明的洞天啊!”庞谢喃喃自语,恐怕稍微小一点的洞天都没这么大吧。 “我说的黄字号区域就是这里。”董一石指着前方的小镇说道。 “那咱们就走吧!”庞谢一扬手,带着一行人向镇子里走去。 当然,他们早在来到此处之前,已在脸上蒙上一层面罩,遮挡住了本来的面目,面罩的来源自然是他们衣襟。 高锋的长剑早已收回鞘中,转而一只手搭在董一石的肩膀上,只要稍有不对,便能顺势捏断他的脖子。 一行人进了小镇,缓步向西北角上走去。 刚进小镇的时候,他们还担心脸上戴着面罩,别人会觉得奇怪,不料,进入小镇之后,才发现小镇上戴着面罩的人不少,大多数人都对他们都熟视无睹,只有个别人对他们指指点点的,但是也不是发现了他们的身份,似乎只是因为面罩原因。 约么一炷香的功夫,庞谢等人终于来到此行的目的地,小镇西北角上的“神仙窟”! 第八十六章 神仙窟 “愿君心,知我心,浮华空忆成重,此生愿做,蒲草随秋风……” 庞谢耳力不错,远在数十丈外,便听到一曲清唱随风而至,曲调优美,歌喉婉转,不由得跟着低声吟唱起来。 “你倒悠闲的很,居然能唱起来。”有人轻声在他耳畔说道。 庞谢回头一看,说话的是沐天音,她脸上的哀伤已经渐渐沉在心里,笑容浅浅的浮了上来,眼底虽仍含着悲伤,情绪却已经平复下来,于是笑了笑,说道:“人生在世么,就算再苦再难,总得想法找点乐子,要不然还不如死了算了。” 沐天音浅浅一笑,轻声说道:“你说的也是。” 说话之间,一行人已经来到“神仙窟”的门口。 这是一处占地极大的庭院,兰瓦白墙,朱漆大门,从大门外面望去,院子里假山流水,古树奇花,一层层炫人耳目,重重遮挡之下,只能听到丝竹之声,瞧见一鳞半爪。 “神仙窟”的门前有没人迎客,只有往来穿梭不断的客人,其中有些人蒙着一层轻纱,似有似无,也不知是想遮挡面目,还是只略作表示,有些人则戴着稀奇古怪的面具,如猴子、老虎,还有些人什么都没戴,就这么大模大样地走进去。 “兄弟,有空来了!”走进大门之后,左右两边是游廊,木栏杆上坐着几位青衣少年,正在低声谈笑,都是一模一样的青布长衫,只是胸口处挂着不同的铜牌,有的是牛头、有的是猪头,说话的这位少年,胸前挂的却是一只羊头。 “前些日子事太多,总算有空来了!”董一石大笑几声,从胸口摸了一个银色的牌子,随手抛给青衣少年。 青衣少年接过牌子,低头瞧了一眼,只见上面写着“五十纹”三个字,呵呵一笑,说道:“兄弟果然大方,今次来是想玩什么,是想推两把牌九,玩两把筛子,还是听听小曲,喝喝花酒?不过,看兄弟这打扮,是想玩点刺激的,西门珍异阁里晚上有场拍卖会,都是从外面带来的好东西,听说还有三四个扶桑岛上的少女,东面的羞月厅里今晚要举行掩面乐会,颇有几位年轻姑娘过来,兄弟有兴趣不妨去玩玩,若是凑巧被那位姑娘看中,今夜可就不必寂寞了!” 几句话说完,庞谢等人顿时明白这神仙窟是什么地方,感情是一处集结了各式隐秘娱乐方式的大型娱乐场所。 董一石眼睛一亮,张口就要回答,忽然觉得脖子一紧,这次想起身旁站着这几位煞星,脸色顿时垮了下来,苦笑着说道:“我哪有那个兴趣,你瞧见没,我这个兄弟今天跟人玩死斗受了伤,打算找个清净地方,一边听曲,一边养伤,我们哥几个都是陪他来听曲的,哪还有兴趣干别的!” 说这话,他指了指莫隼背上的莫鹞。 青衣少年微微一怔,转了转眼珠,瞧了莫鹞一眼,说道:“呵呵,这倒奇了,受了伤不去医馆,反而来咱们神仙窟,这位兄弟真是好兴致啊!” 庞谢闻言,面色一变,转头目视高锋,若是事情不对,泄露了行藏,少不得从这里杀出去。 高锋眨了眨眼,示意明白,随即用手在董一石脖子上轻轻一按,指力直透骨髓,疼的董一石直冒冷汗。 生死关头,董一石急中生智,大声喊道:“你以为我们不想去医馆吗?还不是琉璃姑娘琴弹的太好,我这兄弟就算是死,也非要见琉璃姑娘一面不可!” “原来是这样!”青衣少年点点头,似乎认可了董一石的说法:“那就跟我来吧,不过,你们可得等一阵,琉璃姑娘那边还有要客。” “什么要客?”董一石随口问道。 “还能是谁,当然是神堂的宋长老,谁不知道他想把琉璃姑娘娶回家去!”青衣少年不屑说道。 几句话搞定之后,青衣少年带着众人穿过层层院落,来到东北方向的一个小院,让几人安顿下来,又招呼下人摆好了清茶、美酒、果脯,又叫了几样小菜,这才大咧咧的说道:“你们先在这里休息吧,琉璃姑娘什么时候有空了,我会给她说一声的,看在这位兄弟这么执着的份上,她说不定会把你们拍到前面!” “那就多谢了!”董一石连忙说道。 “这位兄弟且慢,还须麻烦小兄弟去趟医馆,为这我兄弟抓些药材来!”庞谢忽然说道。 “啊,这么麻烦……”青衣少年眉头一皱,正要出口拒绝。 庞谢转头瞧了董一石一眼,董一石一个激灵,从兜里又掏出一块银牌来,递到少年手上,说道:“辛苦,辛苦!” 青衣少年低头一瞧,见上面写着“十纹”两个字,微微一笑,说道:“看在你这么大方的份上,我跑一趟就是!” 说罢,转身离去。 直到青衣少年出门,董一石才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丧着脸说道:“我的银子!” “不必伤心,只要你尽心做事,等我们离开这里的时候,用了多少银子赔给你就是!”高锋笑道,他已经看出来了,或许是因为极少跟外界接触的原因,董一石这个人极为单纯,并不难控制,对他也不用太过凶悍。 “你们的银子不管用,这里只能用神堂铸的银牌……”董一石苦笑着说道。 经过他的描述,庞谢等人这才知道,地灵门之中另有一套经济体系,这里流通的并不是金银,而是神堂铸造的金、银、铜三种牌子,每个牌子上都有不同的数字,代表不同的价值。 要想获得这三种牌子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完成神堂发布的任务。 神堂定期会发布不同的任务,从最简单的值守、耕种、巡查,稍微复杂一些的贸易、铸造,到最为复杂的追杀,特殊任务等等,都有不同的贡献值,就用这种牌子兑付。 甚至刚才接待他们的青衣少年,也是领了神堂的接待任务,来这里做事的。 当然,这里还有些真正的下人,那就不是地灵门的人了,而是从外界掳掠来的下人。 “那么,说了这么多,神堂到底是什么东西?”庞谢问道。 第八十七章 神堂与疗伤 自从抓到董一石之后,庞谢已经是第三次听到神堂这个词,之前外面人多不好问,这会周围没了外人,忍不住问了出来。 董一石也不隐瞒,当下把神堂的来历说了个明白。 数十年来,地灵门治下人口越来越多,直接管理诸多不便,于是有人提议分为数个堂口,其中有负责功法传承的传功堂,负责与外敌战斗的百战堂,以及负责耕种养殖的秋实堂等等,在这众多堂口之中,有一个堂口凌驾于其他所有堂口之上,这个堂口就是神堂! 所谓神堂,顾名思义便是供奉神灵的堂口。 当年,地灵门余党能找到这块驻地,全凭有人在梦中指引,到了这里之后,这人又在梦中现身,要他们在这里蓄养生机,徐图后事。 有人在梦中问这人的姓名,这人并没直说,只让他们称自己为万物归一者。 此后,无论是在梦中或是现实,这人再有没有出现,不过,地灵门余党感恩这人给他们指了一条生路,便为此人建立神庙,塑造金身,立下神牌,尊称他为万物归一之神。 神庙初建时,共有十三名专职供奉的祭司,便是第一代神堂长老,后来他们全都年老过世,不过在过世之前,都指定了继承人,就是第二代神堂长老,时至今日,就连几位二代长老也只剩寥寥几位还活着,大多数都已是第三代长老。 “如今这地灵门是神堂说了算?”庞谢问道。 “那当然,神堂任何一名长老的地位都在其他所有人之上,任何一位长老说的话,其他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董一石说道。 “那这些长老之中,谁的地位高,谁的地位低呢?”庞谢接着问道。 “十三位长老地位一样尊崇,从来没有高低之分。”董一石说道。 “那若是这十三位长老有了意见分歧怎么办?”庞谢笑道。 “这个……那个……”董一石皱了皱眉,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如何解释,似乎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算了,不说和了,我问你,这十三位长老之中,有没有一位姓张的,是青州节度使的后人?”庞谢问道。 “有的,据说有一位叫做张秉长老就是。”董一石这个问题答得倒是很快。 “这位张秉长老修为如何?”高锋忽然问道。 “不知道,谁敢跟长老动手啊!”董一石一脸诧异的说道。 高锋还要再问,庞谢忽然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又过了一小会,一阵脚步声音从外面传来,刚才离去的青衣少年已经大踏步的走了回来,手里提着三四个纸包,还有一个陶罐,里面都是药材,一阵药香味随着一起飘了过来。 青衣少年放下药材,随意说了几句,不外乎琉璃小姐还忙,是让他们多等一会,便转身离去了,他到底只是来赚贡献值弟子,并不是真的下人。 庞谢接过药材之后,打开看了看没有问题,便让莫隼扶起莫鹞,准备给他服药,莫鹞此刻已经人事不省,额头滚烫,手脚冰冷,牙关则紧紧咬在一起。 庞谢用左手掰开他的牙齿,右手端起陶罐,把陶罐里的药汤给他灌了下去,然后又脱掉他的上衣,用烈酒把前后两面的伤口冲洗干净,这才把几个纸包全都打开,把几种药粉搅在一起,敷在他的伤口上,又从床上撕了片白布单,把伤口紧紧包扎起来。 做过这一切之后,莫鹞虽然还是昏迷不醒,额头上的温度却缓缓地降了下去,伤情明显开始好转。 “嘘……”庞谢长长出了口气,说道:“好了,总算保住一条命了。” 莫隼也才放下心来,同样松了口气,懒懒的躺在椅子上。 …… 为莫鹞包扎好之后,庞谢等人就在这里暂时住了下来,一则他们的身份特殊,出去很容易被别人发现,不便搬到别的地方,二则莫鹞的伤势还没好,也不适合移动。 他们住在这里倒是没什么感觉,董一石的心却好像有刀子割一样,倒不是担心庞谢等人会对他出手,而是神仙窟的费用高到离谱的地步,要再这样住下去,只怕过不了几天,他就要去地下矿洞挖矿还债了。 当然,董一方也只敢在肚子里抗议,毕竟去地洞挖矿,总比去地府做鬼强得多。 约莫六七个时辰之后,室外的光线忽然暗淡下来,片刻之间,就剩下一点微光,庞谢等人这才知道,洞壁上附着的发光苔藓也不是一天到晚都在发光,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暗上几个时辰,也就是山洞里的夜晚。 最为巧妙的是,山洞里的日夜与外界的日夜完全相同,不得不让人说,万物之奇,鬼斧神工! “水…水…” 庞谢等人正在闲坐,耳边忽然传来低低的呻吟声,低头一看,这才发现是莫鹞醒了过来,正张着干裂的嘴唇,低声要水喝。 莫隼抢先一步,拿过一个大茶壶来,就要给莫鹞嘴里倒水喝。 庞谢连忙将他拦住,莫鹞受伤过重,失水太多,直接喝水对伤势恢复不利,伸手抢过茶壶,稍微斜了斜壶嘴,先是一滴一滴,将他的嘴唇浸湿,然后再一小口一小口的给他灌到嘴里,足足过了小半个时辰,才把一壶茶水喂完。 喂过水之后,又喂着吃了些东西,莫鹞的精神这才恢复了一些,眼里渐渐有了光亮,四下里瞧了瞧,问道:“咱们这是在哪?” 莫隼就将他受伤昏迷之后,发生的事情都说了一遍。 “是这样啊,你们能不能先避开一下,我有话对白师兄说。”莫鹞闭上眼睛,沉默了一阵,忽然睁眼说道。 “啊?” 莫隼一怔,他与莫鹞是亲兄弟,两人自小一切长大,往日莫鹞优势,都是先给他说,为什么这次要给庞谢说。 庞谢也是一愣,说道:“你还没恢复好,好好休息吧,有话咱们回头再说。” “白师兄,有些话不吐不快,不说出来,我不敢睡!”莫鹞用手紧紧的抓住庞谢,没有再多说什么,脸上坚定的表情却告诉其他人,他是不会改主意的。 庞谢看着他的表情,心中不由一动,点点头说道:“你们暂且避一下,我跟老二聊一会。” 第八十八章 真相 一阵风从窗外吹了进来,烛火随风摇曳,噼里啪啦乱响,好像下一秒钟就要熄灭。 庞谢用手挡住夜风,拿起桌上小巧精致的银剪,小心地将烛芯上面剪短了一截,火苗才再次稳定下来。 “老二,说吧,想说点什么。”庞谢剪好蜡烛,坐回莫鹞身边。 “二叔!”莫鹞忽然叫道。 “嗯?”庞谢一怔,转头向四周看了看,没有半个人影,回过头来说道:“老二,叫谁呢?” “这里还有别人吗?我当然是叫你!”莫鹞脸上露出一丝奇怪的笑容。 “叫我?你烧糊涂了吧?”庞谢脸上故作惊讶,心里却不由一动,霎时间想到很多。 “我没烧糊涂,事实上,我比以往更加清醒,甚至从没这么清醒过。”莫鹞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 “什么意思?”庞谢问道。 “你还记得么,不久前,我曾告诉过你,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的前生叫做司马报,后来转身投胎,才成了莫鹞。”莫鹞淡淡说道。 “记得。”庞谢点点头。 “其实,我一直都弄错了,事实上,我就是司马报,并没有转世投胎,只是灵魂穿越到了这里,与莫鹞的灵魂融合,所以才会有两个人的记忆!”莫鹞说道。 “你开什么玩笑!仙侠小说看多了?”庞谢皱眉说道。 “我没有开玩笑,说的都是真的,而且不止是我,就连师兄你也是穿越到这里的!”莫鹞沉声说道。 “怎么可能!” “不要说不可能,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不只是你我,这次穿越到这里的至少有十几人,只是包括师兄在内,其他人都没觉醒,只有我觉醒了。” “为什么你能觉醒了?其他人都觉醒不了?”庞谢问道。 “很简单!”莫鹞把手伸到衣襟里面,掏出一枚玉佛吊坠来,说道:“我能觉醒过来,全是因为这尊佛像,这可不是普通的吊坠,是一件能够护持神魂的法器!” 屋外的光线越来越暗,风卷了进来,烛火再次剧烈晃动起来,庞谢这次没有再去护持,听任夜风吹熄火烛,盘膝坐在了莫鹞的对面。 黑暗之中,两人对面而坐,庞谢脸上虽带着笑意,似乎对莫鹞的话完全不信,内里却已提起全副精神,用心思索莫鹞的每一句话。 “老二,你上次可不是这么说的,我记得很清楚,你当时给我说过,不知道这佛像是从哪里来的。”庞谢说道。 “当我时确实不知道,也是这次受伤之后才知道的。”莫鹞说道。 “哦,我从没听说过受伤还有这种作用,话说回来,你这次也没伤到头吧?”庞谢说道。 “这样吧,我从头讲给你听,是真是假,师兄你自己判断。”莫鹞沉吟片刻,徐徐讲了出来。 “首先,正式介绍一下,我叫司马报,神州大陆华国九姓十三宗之一司马家的子弟,司马家是一个修行家族,类似于这里的武道门派,只是要强大的多,所谓的宗师境界在那里,顶多是是外门高手,再往上才算得上突破到灵仙境界,才算的上一号人物。” “数年之前,族中有人在某处深山,发现了一个修行门派的遗迹,也不知是凑巧,还是别的原因,那个门派也叫地灵门,当然,地灵门在那边并不算强大,跟我们司马家不能比,所以族中真正有分量的高手都没有去,只有几个外门高手,带着我们这些年轻人前往探查。” “就在不久前,我们终于找到了遗迹的准确位置,破解了外面的防护,终于来到遗迹里面,就在步入核心区域的一瞬间,眼前白光一闪,我就来到这里。” “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完全以为自己的莫鹞,一点也想不起来过去的事情,直到后来,在玉佛吊坠的帮助下,才逐渐在梦中想起过去的事情,不过,我当时以为自己是转世投胎,也没有太往心里去。” “直到这次受了重伤,作为莫鹞的这一部分意识完全丧失了思维能力,我原本的意识才真正复苏,在吊坠的护持下,想起了过去的事情,也明白了现在的处境。” “至于我为什么叫你二叔,这个也很简单,一来是因为我之前问你遁龙桩的时候,你模模糊糊有点印象,这是我二叔的随身法器,在这里根本没出现过。二来是因为你来这里比我晚,按照当时的计划,由我们先行探索遗迹,二叔你要出去对付一个敌人,处理了那个人之后,再进入遗迹,算算时间正好。” “这里面还有一件怪事,在我最初的记忆里,白城已经死了,结果,过来几天,忽然有活了过来,而且在别人眼里,白城从未死过,这一点我一直想不通,也是我最初怀疑自己身份的原因。” 听完莫鹞,也就是司马报这一番话,庞谢从内心深处相信他的判断,虽然知道他说了全部实话,比如说,他为何会与地灵谷中的吴明结识,了解到地灵门与张准的恩怨,但是与自己掌握的情况一对照,也没什么大的漏洞。 当然,司马报这一番推断,有一个重大错漏,就是误把庞谢当做司马高,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毕竟司马报也很难想到庞谢会干掉司马高,然后赶到这里。 不过,庞谢虽然同意莫鹞的看法,却没有直接点头认可,这样的话,显得太过随意,说不定会让莫鹞看出些不该看出的东西来,于是笑了笑,说道:“老二,你这么说,是有什么证据了吗,说实话,这件事……” 话未说完,就见莫鹞勉力抬起右手,五指在空中轻点,随着他的手指点动,一个个暗金色的蝇头小楷凭空出现,如同雪花一般,纷纷飘落在地上。 庞谢仔细瞧了一眼,看到司马报写的是金刚经,经文并不足为奇,只是这一手凭空写经的法术,还是头一次见到。 “这是我司马家的金经加持之术,能够光大佛法,辟易邪魔,与这里的任何武学都完全不同,总不能是我自创的吧?”莫鹞轻轻说道。 庞谢沉默一阵,心中暗自庆幸,幸亏刚才没有承认自己是司马高,否则放不出司马家的法术,恐怕会引出司马报的怀疑,想了想说道:“老二,说实话,虽然我还是不大相信,但这确实算是一件证据,不过,你说这么多,我想你不会无的放矢,是想要我做什么吗?” 第八十九章 如何回归 “我当然是要回去!”黑暗之中,莫鹞郑重说道。 “最简单的一个理由,就是我不想早早化为一堆枯骨,这里的人寿命实在太短,就算是天下绝顶,武道宗师也只有一百多年的寿命,我查过以往的资料,寿命最长的一位也不超过两百岁,可是在原先的世界,灵仙寿元五百,人仙寿元一千二,地仙寿元三千,神仙寿元一万,以我的资质,再高不敢说,灵仙总是有望的,不比在这里强得多?” “那你打算怎么回去?”庞谢沉声问道。 若是灯火通明,莫鹞便会看到庞谢脸上的紧张神色,说不定会发现庞谢知道的事情远比表现出来的要多的多,可是现在屋里一片漆黑,他看不到那么多,自然也就想不到那么多。 “至少有两种办法。”莫鹞说道。 “哦!”庞谢一怔,自从来到这里以后,他当然也想回去,可是一点头绪也没有,没想到莫鹞居然有两种办法,看来世家子弟果然有不凡之处。 “其一,就是在这里继续修行,我查过不少典籍,这方世界并没有宗师以上的高手,即使偶尔出现,也会很快消失,伴随着的还有种种奇异的记载,比如白日飞升,破碎虚空之类。我猜测是因为这方世界的能量级数有限,容不下这样的高手,高过这一境界的,都会被排斥出去,飞升到别的世界,所以只要我们能突破宗师境界,就有机会离开这里。” “不过,这条路有两个风险,一来这里修行困难,你我又不是万中无一的天才,能不能突破宗师境界,还是两可之间的事情,万一突破不了,就只能终老此处,二来就算是突破了,飞升到那里也不好说,未必能回到咱们原先的世界去。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选这条路。” “还有一个办法呢?”庞谢问道。 “另一个办法么,就是想法达成回归的条件。”莫鹞说道。 “条件?”庞谢有些不明白。 “说来话长,你要是有耐心,我就好好讲讲。” “莫师弟请讲。” “好吧,我认为咱们要想知道怎么能回去,首先得搞清楚,我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的。”莫鹞说道。 “说得有理。”庞谢说道。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十多个人一起突破了地灵门的防护,来到洞府尽头的一间石屋前面,推开屋门之后,瞧见一位白发老者坐在石床上面,一身白袍落满灰尘,双目紧闭,肌肉枯干,早已没了呼吸,看样子已经坐化很多年。” “我们在门外看了看,又用了几种侦测的法术,确认没有危险,这才进了石屋,打算找找屋子里都有什么,没想到刚一进屋,就见脚下亮起青色的阵纹,紧接着眼前白光一闪,再一睁眼,就来到了这里。现在想起来,这应该是地灵门设下的阵法,只要进入这个区域,就会被传到这里。” “我也曾想过,会不会是一种幻阵,最终的结论是不会,幻境只能屏蔽一部分记忆,或者暂时扭曲认知,就算创造一段记忆,也不会有这么复杂和真实,思前想后,只能被某种阵法抽出灵魂,然后抛入这个世界。” “顺着这个思路继续向下想,地灵门的人为什么在门派核心,布置这么一个阵法,以我想来有两种可能的原因,第一,地灵门中人会在寿元将尽的情况下,通过这个阵法转生到这里,从而延长寿命,第二,作为最后一道防线,能将深入此地的敌人困住,然后从容绞杀。” “这两种可能只是你的猜测吗?还是说你已经找到证据了?”庞谢问道。 “第一种可能已经有证据了,证据就是地灵门,我相信这个世界的地灵门与神州大陆的地灵门一定有某种联系,说不定就是那边的人建立的,否则不会有这么巧。” “说的有理。”庞谢点点头。 “至于第二种可能,我目前没有证据,不过,倒是有个推断。”说到这里,莫鹞用力坐直了身子,严肃说道:“按照正常情况来说,当我们的灵魂被抽到这里,肉身那边无人看护,只要那边的地灵门稍使手段,便能将我们斩杀殆尽。肉身既然死,我们也就成了孤魂野鬼,再也回不去了,自然也就不能对地灵门造成任何威胁。” 庞谢脸色顿时一变,沉默了一阵,忽然笑道:“按你的想法,咱们应该都已经死了?” “不!”莫鹞眨了眨眼,眼珠在黑暗中闪烁着冷厉的光芒,继续说道:“我说的是正常情况,如果那边的地灵门还有活人,自然能轻易杀了我们,可是地灵门早已不存在了,最后一任掌门‘沧海寻针’顾九霄已经死了三百多年了,所以我们的肉身应该还完好的保存在那边。” 庞谢点点头,这才缓了口气。 “看来你已经相信我的话了。”莫鹞忽然说道,他虽然看不到庞谢的表情,但却听得出庞谢的语气。 庞谢一笑,却不正面回答,再次说道:“你说了这么多,却没说出最关键的地方,那就是咱们怎么才能回去。” “很简单,只要阵法崩溃了,咱们自然就能回去。”莫鹞说道。 “咱们身在这里,怎么可能让那边的阵法崩溃?”庞谢问道。 “如果你已经恢复记忆的话,就不会问我这么简单的问题,你不要忘了,如此强悍的阵法,要是没人主持,恐怕早崩掉了,又怎么可能维持三百多年。”莫鹞摇头说道。 “你不是说那边的地灵门已经没活人了么?”庞谢皱眉说道。 “那边没了,可是这边还有啊,那边的人可以主持阵法,这边的人自然也能主持,否则来的去不得,地灵门的人又怎么可能干这种蠢事?”莫鹞说道。 “你的意思是,只要杀了在这边主持阵法的人,咱们就能回去?”庞谢最终说出莫鹞的想法。 “不错!”莫鹞点点头。 “可是这个人会是谁呢?”庞谢问道。 “这个人其实并不难猜!”莫鹞顿了顿,说道:“这人既然在暗中主持阵法,自然对阵法的变化了然于胸,依我想来,咱们来到这里之后,本身的意识被这具肉身的意识懵逼,并不知道彼此是谁,都变成了那些人,可是这人一定是知道的。” “那是自然。”庞谢点点头。 “这人当然也知道,现在能来这里的一定是敌人,因为地灵门已经灭门三百余年,不可能再有弟子来这里,所以他一定会想办法解决掉我们。”莫鹞继续说道。 庞谢听到这里,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个人的面容! 第九十章 倒霉透顶 张准! 庞谢脱口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次任务就能说得通了。 青州大军数万悍卒,其中的黑山义从更是精锐中的精锐,无论是江湖争斗还是出征作战,都有极丰富的经验,单以搏杀而言,远不是他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少年子弟所能比拟。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人是张准,他发布这个任务,就是为了除掉你我?”庞谢悚然而惊。 “不止如此。”莫鹞幽幽说道:“我怀疑这次来的队伍里面,不止有咱们两个是穿越过来的,可能还有其他人,只是我实在猜不出还有谁。” “那你打算怎么做?”庞谢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能发现你的来历,是因为你来的晚一些,并且是从死者身上复活的,别人都是跟我一起来的,就分辨不出了,为今之计,也不必去找别人,只要想办法杀了张准,大家自然都能回去。”莫鹞说道。 “要杀张准谈何容易!”庞谢叹了口气,且不说张准手下拥兵数万,起居八座,护卫百人,单就贴身侍卫首领“怒雷戟”张山河就不是等闲之辈。 此人修为深厚,不在慧明禅师之下,而且久经沙场,搏杀经验丰富至极,庞谢虽然不怕他,但也不是三招两式能够解决的。 “总会有办法的,至少张准怎么也想不到咱们会杀他,这就是咱们的机会!”莫鹞说道。 “这倒也是。”庞谢点点头,说道:“这样吧,你先休息,养好伤离开这里再说,至于杀张准的事情,等咱们回去再说。” “那样只能这样了。”莫鹞说完,仰面朝天躺了下去,不大会功夫,便沉沉入睡。 黑暗之中,庞谢静静的看着他,沉默了一阵,转身离开屋子。 院子里闲房很多,其他人都已经找地方休息了,他也寻了间闲房躺下,闭上眼睛,慢慢思索,莫鹞的话不能不信,但也不能全信,总觉得其中有些地方不大对劲,似乎有一个重大缺漏,只是一时想不出问题在哪里,还得慢慢琢磨。 一觉天明,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看来沉沙谷之战,确实让他耗费了不少精力、体力,不然也不至于如此。 庞谢来到院中,发现除他以外,其他人还都没有醒来,看来沉沙谷之战,并不止是他累,其他人比他更累,想了想便没叫其他人,独自带上面罩,缓步走了出去。 神仙窟里面玩乐的地方虽然很多,但也无外乎酒色财气,庞谢对这些都不感兴趣,略微瞧了几眼,便迈步离开这里,在小镇上溜达起来,瞧瞧地灵门的驻地究竟是什么样子。 绕着小镇走了大半圈,景色倒也雅致,只要不抬头看天,就很难相信,在地下居然有这般景致,尤其是小镇里面还有几条小河,几眼泉水,几座拱桥,寒泉凛冽,清澈透底,用华国的话来说,就是纯洁无污染的地下水,单此一项便可谓世外桃源。 走了一阵,庞谢也没瞧出什么出奇的东西,溜溜达达往回走去,就在他即将回到神仙窟的时候,忽然瞧见一位蓝衣人快步从街边走过。 这人也是面罩遮脸,看不到容颜,只是不知为何,庞谢总觉得这人十分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可是他在这里,明明不可能有熟人才对,莫非是白城的熟人?还不等庞谢想清楚,蓝衣人便转过一道弯,消失在人海之中。 …… 庞谢当然想不到,他眼中的熟人正是青州府城一家武馆的弟子左苍穹,在他的印象里,这人已经战死在沙漠上了,所以才想不到会是他。 “小雨,我还有多久可以恢复?”面罩下面,左苍穹阴沉着一张脸问道。 “滴、滴、滴……根据测算,您还有三小时二十五分钟可以完全恢复,友情提示,这次治疗结束之后,您的免费治疗机会只剩最后一次,如果后期需要继续治疗的话,请您提前充值。万界商城提示您,本月底前充值,有机会参加充值抽大奖活动,最高奖励9999点……”耳边响起小雨温柔的声音。 “你觉得我要是有钱充值的话,会用免费系统吗?”左苍穹无奈说道。 “亲,友情提醒一下,您降临这个世界,共花费商城点数120点,如果因为死亡回归的话,所有点数都会浪费,但是治疗大礼包只要99点,就可以为你提供三次濒死恢复,三次重伤恢复,三次轻伤恢复,不要因小失大噢!”小雨俏皮地说道。 “你没看过我的账户吗?降临用的120点已经是我最后的点数了,要不然我为什么会来这种小世界?”左苍穹郁闷说道。 “亲,万界信用了解一下,最高可以为您提供800点贷款……” “闭嘴,我要安静!”左苍穹冷冷说道。 作为一名M-78星云的三星级世界探险者,他觉得自己最近一段时间,哦,最近几年时间,简直是倒霉透了。 先是潜入神霄天庭下辖的某个小世界时,撞到了某个三百年才来一次的巡天使,还特么是个性格暴躁的剑仙,生猛的一塌糊涂,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掉,辛苦攒起来的一身装备全被打爆,要不是黑水保安公司的救援队来的及时,恐怕连渣都不剩。 回到M-78星云,付了高额的救援费和治疗费之后,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只剩区区136点商城点数,连下个月的通讯费都不够,换句话说,他完全破产了。 为了填饱肚子,他也顾不得休息,只能选择继续工作,可是区区136点,稍微远一点的世界,传送费都不够,近一点的世界,又都被开发的差不多了,最终只能以魂穿的方式,降临到这么一个物资贫乏的小世界,寻找一处可能存在的远古遗迹,充实一下干瘪的钱包。 没想到,他简直倒霉透顶,没能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核心区域,而是降临到了一个较为偏远的州府,就算在这个偏远州府,他也没能魂穿到武林大派的弟子或者世家大族的子弟身上,而且魂穿到一个普通少年身上。 情非得已,他只能白手起家,在武馆拜师学艺,总算在免费系统的帮助下,成了一个小小的高手,也算崭露头角,不过,还没等他想好下一步计划,就被派了这么个难以完成的任务,就连宝贵的濒死治疗恢复都用了两次。 第一次是在外面的沙漠上,差点被巨蜂叮死,第二次是不久之前,正在山洞走着,四周的是石壁忽然变软融化,差点把他包在里面,好容易才逃了出来,但也受了重伤,一只胳膊和一条腿被卷在石头里了,被迫又用了一次。 “这个破世界,什么都没有,不要说星际古董了,连好一点的矿藏都没有,还有邪神来这里搞事,难怪连个主人都没有,谁能瞧得上啊?再找不到远古遗迹,搞不好要亏本了,难道真的要去搞一点贷款?” 说到这里,左苍穹忽然愣了一下,喃喃说道:“等等,这里还没有主人,那岂不是说我也有机会?” 第九十一章 琉璃 庞谢回到神仙窟的时候,正赶上大家吃早点。 这里的一切都很精致,早点也不例外,色香味俱全,并且用了一种地下特产的谷物,清爽之中,带着几丝温润,口感极好。 东西好,自然价格也贵,庞谢不必问价格,只要看看董一石的脸色,比地上的黄土也好不了多少,就知道价格不菲。 “诸位大哥,你们要杀要剐,我都认了!咱们先去我住的地方再说吧!”吃过早点之后,董一石苦苦哀求,说道:“要是再继续住这里,就算你们饶了我,我也没法再活了,非得被逼债的拉去做苦力不可!” “那也无妨,大不了一走了之,跟我们去青州住,追债的总不能追到青州去吧?”高锋笑道。 他江湖经验丰富,任何时候都不会放松警惕,看似是在说笑,实际上是提醒其他几人,这地方四面皆敌,好不容易找个落脚地,轻易不要更换,万一换个地方,搞不好就要落入陷阱。 董一石看起来虽然有些窝囊,也不像是敢拼个鱼死网破的性子,但还是小心为妙。 “大哥,咱们昨天来的时候,说是要听琉璃小姐弹琴,这都一天一夜了,琉璃小姐也没来,咱们再等下去,他们非怀疑咱们的用意不可!”董一石见高锋拒不答应,转头向庞谢告饶。 “这话倒也有几分道理……”庞谢眉头微皱,进了青楼,却不叫妹子,只怕非奸即盗。 吱! 话未说完,就听院门一声轻响,有人推开木门,大踏步地走进院子里,远远瞧见庞谢等人都坐在屋中,站在院中也不进去,遥遥拱了拱手,笑着说道:“你们真是好运气,琉璃姑娘今日居然有时间了,你们做好准备,姑娘稍后就到!” 说话这人,正是昨天引他们进来的青衣少年,说完这句话后,也不等屋子里的人答话,袖袍一甩,转身离去,大步走出院子。 董一石愕然,目瞪口呆地望着青衣少年离去的方向,嘴里喃喃说道:“完了,这会真要去挖矿了,琉璃姑娘的出场费可是天价!” 就在青衣少年走后不久,远远传来一阵环佩叮当的声音,又过了半分钟,两位少女一前一后从院外走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是一位宫妆打扮的白衣少女,眉目如画,面色清冷,梳着流云髻,别着一支白玉孔雀步摇,穿着件雪白的柔绢曳地长裙,耳上戴着白玉耳坠,腰间挂着羊脂缠花的玉佩,一双皓腕垂在身体两侧,戴着对白银缠丝双扣镯,从上到下,一身素白,端的是银装素裹,就好像是冰雕仙女。 沐天音在青州也算绝色,容貌超凡脱俗,就连她瞧见这位白衣女子,也不由一惊,这份容颜倒算不上绝世无双,但这份清冷的气质却是世间少有。 在白衣女子身后,是位身量尚未长开的青衣丫鬟,年纪只有十二三岁,背着一尾古琴,小步快跑,气喘吁吁的跟在后面。 “琉璃见过诸位先生!” 转眼间,白衣女子款款步入正堂,欠身一礼,目光扫过堂上众人,只在沐天音的身上停留了一下。 屋子里面除了庞谢、高锋、莫家兄弟和董一石之外,还有沐天音,不过,她已经换上了男装打扮。 琉璃似乎看出来了,但却没有揭破。 “见过琉璃姑娘!”莫鹞斜靠在榻上,拱了拱手说道。 “琉璃昨日听说,有位先生受了重伤,却仍坚持要来听小女子弹琴,想必就是这位先生吧?”琉璃轻声问道。 “正是。”莫鹞说道。 “那小女子就献丑了。”琉璃轻轻点了点头,随即唤来守在一旁的青衣丫鬟,又在屋中找了张木案,将古琴放在木案上面,躬身跪在后面,轻轻弹奏起来。 竟一句话也不多说,说是弹琴,就是弹琴。 随着琉璃的双手抚过琴弦,屋子里响起似有似无的琴声,就好像春日小雨粘在脸庞上,能感觉到一点湿意,但你若去看它,却又朦朦胧胧,什么也看不到。 这一瞬间,屋子里骤然安静下来,安静的只剩下呼吸的声音,就连庞谢也情不自禁的投入其中,只想欣赏琴音,再没有别的念头。 转头看去,其他几人也是一样的表情,就连董一石也没有心心念念他的银子,完全沉浸在琴声里。 琴声渐渐响起,音色随之拔高,高而不亢,就好像阳光照在透亮的溪水里,虽然极为明亮,却又通通透透,清清浅浅,百转千回,令人回味无穷。 许久之后,琉璃袖笼双手,琴音也渐渐散去,一曲弹毕,回音绕梁,屋中诸人足足静坐了一刻多钟,方才回过神来。 “好厉害!”高锋头一个赞道。 庞谢一怔,他只知道高锋剑法高明,却不知道他还懂琴。 “这首曲子曲调变化无穷,兼又纷繁复杂,姑娘却能弹得一丝不错,错落有致,若是学剑一定是名高手!”高锋大笑说道。 扑哧! 不等庞谢张口,守在一旁的青衣丫鬟已经笑出声了,她见得人多了,夸琉璃弹琴弹的好的也有很多,从这个角度夸的还是头一个。 “这是《清平散》么?这首曲子我也听别人弹过,能弹到如此境界的,还是第一次见到。”沐天音出神说道。 她没有掩饰自己的声音,琉璃也没有说什么。 “这位先生以为如何?”听了这两人的话,琉璃都没有评论,转头向莫鹞问去。 莫鹞淡淡一笑,勉力坐了起来,说道:“琉璃小姐,琴技高超自不必说,袖手一拢,便是‘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反手一挑,便是‘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更兼着情与琴和,古人曾云,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也不过如此境界。” 莫鹞,或者说司马报,出身九姓十三宗之一的司马家,琴棋书画是必学功课,自幼就有高人指点,即使不深通此道,也非非常人可比。 此时,三两句便说中了曲子的妙处,就连沐天音也连连点头。 可惜他说的虽然好听,琉璃脸上却浮现出一丝黯然,低声说道:“你如此辛苦也要来听琴,我还以为……唉,原来你并不懂……” 莫鹞不由愕然,剩下的话也说不出口。 一曲弹毕,琉璃也不愿再呆,打算收拾瑶琴离去,就在她正要起身的时候,堂上有人忽然张口。 “笼中鸟!”庞谢皱眉说道。 “嗯?”琉璃的动作忽然慢了下来,缓缓抬起头来,仔细看着庞谢,略微有些紧张的问道:“你说什么?” “我好像听到笼中鸟的叫声,虽然清脆悦耳,婉转千回,终究不是自己的心声。”庞谢沉声说道。 “能得先生一语,也不算我白来!”琉璃眼中忽然起了一层水雾。 第九十二章 消息 昨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 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庞谢并不懂琴,但他的心却足够纯粹,无论是金山湖里的八百年,还是长安府、春明府的一年半载,一颗道心始终未曾动摇,就算是放弃妖身,转修人身,也只是体味红尘,并未沾染半分。 故此,他虽不懂琉璃弹奏的是什么曲子,也不懂琉璃用的什么技法,却听得出来,琉璃的一颗心,充满了孤独与愁苦。 庞谢得道于两宋,故旧亲朋多是那时人物,后来随着天地元气衰退,昏昏一睡百年,故人多已辞世,此次踏足红尘,所知所见所感,与昔年已完全不同。 梁园虽好,非我家乡! 他虽然毫不动摇,继续大步前行,内心之中却难免感到孤单,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独自一人存在世间,前路漫漫不知何处去,那种感觉就像琉璃的曲子,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剥去绚烂浮华的表面,内心深处只剩无人相伴的寂寞。 “没想到先生竟是我的知音。”琉璃的声音虽然依旧清冷,却蕴含着掩饰不住的激动。 “白某并不懂琴,只是随口乱说罢了。”庞谢摇头说道。 “世间纷乱,哪有正道,先生随口乱说,已经胜过世上万千俗人。”琉璃面色决绝,毫不在意周围还有其他人。 高锋等人闻言,不由苦笑,不过几句话的功夫,他们就成了俗人。 “琉璃姑娘,我听说你一向繁忙的很,平日里想要见上一面都难,怎么今天有时间过来了,莫不是与我师兄心有灵犀么?”莫隼见场面有些尴尬,想要换个话题。 至于琉璃的身份,董一石早已给他们细说过一遍,乃是神仙窟里一位身份极为特殊的姑娘,虽然是在这里坐馆,但寻常人想见她一面也难。 琉璃轻轻看了他一眼,淡淡说道:“今日早间,宋长老得到消息,百战堂抓住几个外人,急匆匆回去商议如何处理了。” “啊?”沐天音一声低呼,问道:“抓的是什么人?” “小女子今天是来弹琴,不是与你们说那些俗事的。”琉璃说道。 沐天音无语,转头瞧了庞谢一眼,示意让他问话。 “琉璃姑娘,我记得百战堂抓人也不是一次两次,又不是什么大事,怎么会惊动了宋长老?”庞谢苦笑问道。 地灵门并非与外界全然隔绝,在外界也有人手,与其他势力争斗、贸易,只是用的都是别的名字,没有亮出地灵门的招牌。 以往也有有心人一路追踪到沉沙谷,想要瞧瞧这些人背后到底是什么,只是都被擒下,一个探查到实情的也没有。 “听说这次被抓的人里面有一位佛门宗师,而且知道地灵门的名号,是专程找上门的,与以前那些人不同。”琉璃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点点头。 两人说到这里,庞谢还有话要问,琉璃却不想多谈,她缓缓站了起来,将手中古琴递在青衣丫鬟手上,说道:“几位已经听过曲子了,小女子也该走了。” 庞谢本想再问几个问题,又怕问的太多,惹她生疑,便点点头,起身说道:“姑娘慢走。” 琉璃缓步向屋外走去,临到门口的时候,忽然转身,瞧着庞谢,轻声说道:“先生若是无事,今日晚间不妨来漱玉居一叙。” 庞谢一怔,心如电转,点头说道:“必不失约!” …… “你真是好福气啊!”琉璃刚走,沐天音便扯下脸上面罩,似笑非笑的看着庞谢。 “师兄,我是理解你的,不就是要多打听一点情报么!”莫隼张口笑道:“不过,俗话说,最难消受美人恩,你可千万不要干出对不起沐二小姐的事情!” 莫鹞的伤势在渐渐恢复,莫隼的心情也好了很多,与庞谢开起玩笑来。 庞谢无语,沐二小姐是他的未婚妻,可惜这个未婚妻还没见过,未来如何相处,还是一件头疼的事情,不过,若是按照莫鹞的计划,恐怕不久就能回到华国神州大陆,那也就不必操心这件事情了。 几人闲坐无事,便要了壶好茶,又要了几样本地的特产,随意聊了起来,董一石蹲在地上,一语不发,他已经认命了,再不心疼什么银子,所谓债多了人不愁,虱子多了不痒,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整天,庞谢没做什么事情,也没有人来这里搜查,过的倒也平静,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帮莫鹞换两次药。 莫鹞的伤势恢复的非常好,一来他是先天高手,恢复力远远强于常人,二来地灵门的药材不错,不坑自己人。 看这样子,再有个一两天,莫鹞差不多就自己可以行动了,当然,要与人交手,至少还的休息上几个月。 转眼之间,天色暗了下来,又到了洞中的晚间。 庞谢见时候差不多了,便向众人告别,独自前往漱玉居,打算瞧瞧琉璃要做什么,然后再见机行事。 临行之前,与众人约定,若是到了午夜还不回来,那就是事情有变,让他们趁夜色离开。 出了小院,穿过几处假山、流水,不大会功夫,庞谢便找到漱玉居的位置。 这地方并不好找,他沿途曾想几个戴着铜牌的青衣少年打听路线,每一个听说他要去漱玉居的人,眼中都露出憧憬的眼神,似乎对他能去那里极为羡慕。 笃、笃、笃! 庞谢连叩三声,接着,便听到有脚步声从院子里传来,不大功夫,院门打开,开门的正是白天陪琉璃一起去的青衣丫鬟。 “哦,你是?”丫鬟问道。 “是我,琉璃小姐约我来的。”庞谢轻声说道,他脸上还戴着面罩,故此,这丫鬟并没认出来是他。 “哦,是你啊,小姐等你很久了,跟我来吧!” 青衣丫鬟浅浅一笑,侧身让开一条道路,待庞谢进门之后,反手关好院门,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带着庞谢前往客房。 第九十三章 见面 这间小院虽然只有两个人住,占地却不算小,北面是一座两层高的绣楼,上下各有三间屋子,正中是一方莲池,池边有一棵柳树,树下是一个石几,三个石墩。 庞谢注意到,三个石墩都很干净,磨的也很光亮,看起来经常有人坐在这里。 绕过莲池,来到绣楼门前,青衣丫鬟轻轻敲了敲门,低声说道:“先生来了。” “请进。”里面传来琉璃清冷的声音。 吱呀,青衣丫鬟推开屋门,庞谢跟在后面,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进去。 进屋之后,青衣丫鬟闪身一旁,前去端茶倒水,庞谢也借着这个机会,四下打量起来。 这间屋子的布置非常雅致,琴棋书画样样不缺,都是最上等的精品,并没有滥竽充数的东西,两侧墙上,挂着几幅书画,其中有写意山水图,有孤江寒钓图,还有几幅仕女图,在这些书画的正中,挂着一幅书法,写的是“久在樊笼里,复得归自然”! “先生,请坐!”屋中放着一件茶几,琉璃坐在东侧,仍是一袭白衣。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庞谢一笑,找了把椅子坐在琉璃对面。 “小青,沏好茶,你就不必管了,先去休息吧。”琉璃说道。 “是,小姐!”说话之间,小青已经沏好了茶水,放在庞谢面前,浅浅一笑,退出屋子。 咔嚓一声,屋门从外面闭上,小青的脚步声也渐渐走远。 “先生,此刻四下无人,让我看看先生的真面目可好?”琉璃轻声说出第一句开场白。 “这个……”庞谢不由苦笑,没想到琉璃一开场就给他出了个难题。 据董一石所说,琉璃在漱玉居至少住了十多年,说不定地灵门的少年子弟大多都认识,万一认出他的身份,发现他不属于这里可就糟了。 “怎么了?有问题么?神仙窟里好玩的东西虽多,但也只有参加拍卖会和遮面乐会的人会戴上面罩,此刻似乎并无戴上面罩的必要。”琉璃说道。 庞谢一怔,心如电转,略微踌躇片刻,说道:“琉璃姑娘,是这样的,今天随我一起来的有位女子,你还记得么?” “略有印象。” “实话实话,那位姑娘是我的未婚妻,她知道我来你这里,十分不悦,所以要求我绝不能摘下面罩。”庞谢现编了一个理由。 “先生也真有本事,竟敢当着未婚妻的面答应来我这里,真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好。”琉璃清冷的面庞流露出一丝笑容,眨了眨眼睛,说道:“莫非小女子的魅力竟有这么大么?” 庞谢苦笑连连,轻轻叩打桌面,说道:“琉璃姑娘的魅力自然是强的,我……” “先生言不由衷了,小女子虽薄有姿色,却也没到了这种地步,先生肯来恐怕不是想跟我聊天,而是想知道今晨被抓的那几个人去了哪里吧?”琉璃说道。 “琉璃姑娘开玩笑了。我关心这些事情做什么?”庞谢心里一突,连忙摆手说道。 “你们都是从外界来的,来的时间也差不多,难道你就一点也不关心他们的下落么?”流露轻声说道。 她的声音虽轻,听在庞谢耳里,却如雷霆入耳,庞谢不由心神一震,瞬间提起全副精神,关注四下动静,打算应对可能到来的攻击。 …… “先生,不必紧张。”琉璃拈起一粒樱桃,放在唇上,浅浅一笑,说道:“你们来的匆忙,又未多做掩饰,今晨传出擒获外间人的事情之后,就有人起了疑心,怀疑你们是同党,若不是我说你们是熟人,把这事压了下来,恐怕……” “哈哈!” 事到临头,庞谢反而不急,大笑声中,扯掉脸上的面罩,说道:“那倒是要多谢琉璃小姐了!” 既然琉璃已经说破,那也不必继续伪装,无论她是真的看破,还是虚言恫吓,再伪装下去已经没有意义。 “原来先生是这副模样。”琉璃微微点头。 “这副模样怎么了?”庞谢笑道。 “倒是比我想象的年轻,我还以为先生能做我的知音,早已经历过世间沧桑。”琉璃说道。 “琉璃小姐不也很年轻么?”庞谢笑道。 “我不同的。”琉璃眼中闪过一丝黯然。 “我也是不同的。”庞谢同样笑道。 “我……”琉璃轻轻摇头。 “琉璃小姐,你既猜到我的来历,还肯约我过来,想必不会没事吧?”庞谢问道。 “先生未免太俗了,非要有事才能找先生么?”琉璃问道。 “琉璃小姐并不知道我是什么性格,孤身一人挑破我的身份,就不怕我暴起伤人么,小姐肯冒险做这种事,要说没事找我怎么可能?”庞谢反问道。 “难道不能是因为好奇?”琉璃轻声问道。 “小姐并不是好奇心这么重的人啊,难道忘了你我也算知音?”庞谢说道。 “好吧,先生说的对,我找先生来确实是有事。”琉璃说道。 “小姐请讲。” “说事之前,我总要先知道先生是谁吧?” “忘了说了,在下落英岛白城。”庞谢笑道,在这一点上并未说谎。 “落英岛白城……落英岛我倒听过,白城么……”琉璃顿了顿说道:“我也有些印象,似乎是落英岛这一代最杰出的弟子,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你的未婚妻是回春谷的沐竹音小姐?” “琉璃姑娘连这个都知道?”庞谢不由一惊。 “地灵门里有些人时刻都想着反攻青州,所以对青州几大门派的情报打探的很详细,义父闲暇时候曾给我讲过。”琉璃说道。 “小姐的义父是?”庞谢问道。 “神堂宋长老。”琉璃说道。 “啊?这事倒没听说。”庞谢惊讶说道,他只听董一石说过,神堂宋长老非常喜欢琉璃,时常来琉璃这里听琴,却没听说两人还有这样一层关系。 “这件事情我从未向别人提起,本就没人知道。”琉璃说道。 “原来如此,说了这么多,琉璃小姐还没说需要我做些什么。”庞谢问道。 “先生不急,我听说落英岛以剑术闻名,尤其是清风十三式、夺命连环三仙剑最为出色,可否让小女子一观?”琉璃说道。 “看来小姐还是不信我说的话啊。”庞谢笑道。 “事关重大,不得不加点小心。”琉璃淡淡说道。 “好吧,那就请小姐一观!” 第九十四章 莫名恐惧 窗外夜色渐浓,静悄悄的一片,只能偶尔听到几声虫叫。 庞谢长身而起,四下望了望,见西面墙上挂了一柄玉剑,长约两尺半,比寻常长剑略短几分,迈步过去,摘剑握在手中,只觉得一股寒意直往外冒,顺着筋脉向上冲去,冻得手腕都有些僵硬,连忙运转内气,将这股寒气逼走。 “好剑!” 庞谢不由赞道,这剑玉质极好,若是交在炼器高手手中,足以炼成一柄上等法器。 “这是义父前些年在北极冰海得来的,据说是由寒玉雕成,天然自带一股寒气,非先天高手不能使用。”琉璃起身来到庞谢身边。 “哦!” 庞谢心中不由一动,回头看着琉璃,上下打量一眼,她义父既然能将此剑赠给她,自然不会是当摆设的,换句话说,眼前这位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子,也是先天高手,难怪不怕跟他单独见面。 “还请先生亮剑!”琉璃做了个请的手势。 “好!” 庞谢身形一晃,凌空一步,跃到屋中正中,手腕一抖,掌中长剑微微颤动,霎时间,幻化成一团白雾,渐渐向四面八方飘去,将他身形隐遁其中,随即一催内劲,一招“清风徐来”,施展出落英岛入门剑法“清风十三式”。 一阵清风,徐徐生出,在屋内绕了几绕,往日施展起这套剑法,风过无痕,了如春梦,不会留下半点痕迹,今日用的却是寒冰玉剑,只听“嘎吱嘎吱”几声脆响,桌上茶碗里的茶水,瞬间被冻成冰坨,将茶碗生生撑爆。 琉璃站在寒雾之中,面上笑容不减,身上衣带飘飞,本就是银装素裹,再戴上一身烟云,仿佛冰山天女,又仿佛高原雪女,浑不似世间人物。 不等寒意更浓,庞谢目光一转,手中招式急变,剑势一凝,满室白雾顿时消失,一柄玉剑清晰的显露出来,随即腾身跃起,手握剑柄,向下方一刺,只听“嗤、嗤、嗤”三声,长剑只有一柄,却有三道剑气从剑尖分离,一起向前激射而去,刺在下方的几案上面,扎出三个小孔来,剑气犹未衰减,继续刺在青砖上面,刺出三个深不见底的孔洞。 “琉璃小姐,白某剑法如何?这套清风十三式还看得过眼吧?可惜夺命连环三仙剑练的时间不久,还未登堂入室,倒让小姐失望了!”庞谢反手将玉剑挂了回去。 “清风十三式果然飘逸无双,称得上是一等一的剑法,不过,这夺命连环三仙剑么……”琉璃抿嘴一笑,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怎么了?小姐尽管说就是。”庞谢笑道。 “这剑法恐怕不太对吧?我记得义父说过,夺命连环三仙剑可不是用剑气伤人的。”琉璃笑着说道。 庞谢呵呵一笑,说道:“原来小姐见过这门剑法,夺命连环三仙剑杀气过浓,剑出便要伤人,故此,在下刚才练的是清风十三式的进阶剑法太岳三青峰。若是小姐执意要看,在下再练一次也就是了。” “那倒不必了,无论是夺命连环三仙剑,还是太岳三青峰都是落英岛的绝学,都是一样的,看来先生果然是落英岛的白城,小女子有些话也就能说了。” 说话之间,琉璃缓步走到门口,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听了听,确定外面没人。 “姑娘请讲!”庞谢正色说道。 “其实,我是想让你们带我离开这里。”琉璃深吸了口气,缓缓说道。 “哦,琉璃小姐这么说,白某倒是有些不明白了。”庞谢说道。 他来之前曾向董一石打探过琉璃的身份,她虽然在神仙窟坐馆,名义上只是位青楼乐师,却极有人望,又有人照顾,不愿见的人可以不见,不愿做的事情,也没有人可以强迫她。 “先生请问。” “据白某所知,琉璃姑娘在这地下城里似乎可以随意行动,并没有人会阻拦,为什么还需要我们带你离开?”庞谢继续问道。 琉璃轻轻叹了口气,脸上露出无奈之色,说道:“我是可以在地下城里随便走,可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离开这里。” “这是为何?”庞谢问道。 “因为……”琉璃脸色渐渐严肃起来,缓缓说道:“我和你们一样,并不是这里的人,也是从外面来的,不同的是,你们是主动来这里的,而我是被人带来的。” “愿闻其详。”庞谢一怔,这倒没听董一石说过。 “十多年前,地灵门神堂的宋长老,也就是我义父,有一次外出办事,把我从外面带到这里,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出去过。”琉璃说道。 “原来你是被他们抓来的。”庞谢皱眉。 “倒也不能算抓,宋长老带我来这里之后,对我非常好,不但认我做义女,而且亲自教我识文断字,修炼武学,一切应用之物都是最好的,没有人任何人可以欺负我,除了不让我离开地灵门,其他我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尽量满足。”琉璃说道。 “为什么不能离开?”庞谢有些不解。 “我也不知道,我也问过他,可惜他不肯说,或许是怕我一去不回吧。”琉璃脸上露出一丝迷茫。 “此事费解,咱们先不说这个了。”庞谢知道这个话题也聊不出什么来,便换了个话题问道:“琉璃小姐,既然在这里过的还不错,为什么还想离开?这些年外面局势可不大好,远不如这里安稳。” 琉璃听了这话,顿时沉默下来,没有回答。 “莫不是想家了么?”庞谢问道。 “我没有家,在我的记忆里,义父找到我的时候,我就是一个人,大概是四五岁的年纪,一个人独自生活,没有任何人陪着我。”琉璃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疑惑。 庞谢听到这里,也觉得明显不对,这年头,四五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有生存能力,又怎么可能独自生活,不过,他也没有深究,而是继续问道:“那又是为何?” “因为恐惧。”琉璃脸色渐渐变白,眼神有些发散,茫然说道:“这几年,我常常感到一阵阵没来由的慌乱,就好像有巨兽会吃掉我一样,我也不知道这种恐惧来自哪里,却真实的可怕。” 她说到这里,双手不自觉的抓在椅子的扶手上,只听“咯吱咯吱”几声闷响,在木头扶手上抓出几道深深的指痕来。 “尤其是这半年,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告诉我,赶快离开这里,再不离开就会被吃掉。” 庞谢面色渐渐凝重,低声问道:“这件事你有没有告诉宋长老?” “没有,我不敢告诉他,每当我要告诉他的时候,就感觉一阵阵心悸,就好像我说出这件事之后,马上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琉璃脸色更加惨白。 第九十五章 定计 夜色如墨,伸手不见五指,灯火如豆,堪堪照亮三尺。 就在琉璃说起她内心恐惧的时候,庞谢忽然觉得灯火逐渐暗了下来,周身有些发寒,就好像气温忽然降低了一样。 庞谢不知道这感觉来自何方,或是墙上玉剑的寒气,抑或是别的原因,不过,以他八百年的心神修为,当下的一身武学内气,错觉的可能性并不大。 转眼之间,寒气更浓! 庞谢感觉周身上下更冷,忍不住颤抖起来,就好像三九天坐在厚厚的冰块上一样,冻得手足僵硬,几乎动弹不得,心中不由大惊,抬头再看琉璃,只是脸色有些苍白,并没有像他这样冷。 寒意越来越盛,庞谢知道事情不对,正要出声预警,忽然觉得一阵暖流从心口处溢出,冲淡了四肢百脉的寒意,瞬间恢复如常,刚才的一切就好像没发生过一样。 “先生,你不说话,莫不是以为我在骗你?”琉璃见庞谢一声不吭,轻声问道,对刚才发生的一切毫无察觉。 “当然不是!”庞谢摇头说道,别的不说,就凭刚才那种诡异的感觉,琉璃说的话十有八九是真的,想了想,接着又说道:“这件事除了我之外,还给谁说过?” “没有给其他人说过……”琉璃沉思片刻,接着说道:“除了一个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丫鬟。” “那她人呢?” “说过这件事不久就去世了。” “怎么死的?” “因病去世,怎么了?”琉璃也感觉出不对来。 “没什么,只是问一问。”庞谢说道。 “那先生可愿帮我?”琉璃问道。 “我倒是愿意,只是我们身在虎穴,自身难保,我们自己也不知如何出去,更不要说带你出去了。”庞谢苦笑。 “我有办法送你们出去。”琉璃说道。 “啊?”庞谢一怔,说道:“你若有办法出去,自己出去便是,为什么让我们送你出去?” “因为这办法我一个人不能用,必须有人帮我才成。”琉璃说道。 “琉璃小姐请讲。” “地灵门十二堂口之中,百战堂承担着巡逻侦查的任务,每隔一段时间,便会由一名副堂主带队,安排弟子外出巡逻,每次外出安排三组弟子,每组是五到十人不等,分别从不同的洞口出去,我们若是能取代其中一组就不难出去。”琉璃说道。 “还请琉璃小姐细说。”庞谢说道。 “百战堂后天会有一次外出巡逻的任务,带队的是副堂主陈先到,这人一向对我有所图谋,只是碍于义父,不敢有所动作,明天我会邀请他过来,到时候只要能制住他,就不难拿到令牌离去。”琉璃说道。 “这倒是个办法。”庞谢说道。 “唯一要注意的是,陈先到也是先天高手,而且是先天高手中的佼佼者,只差一步便是宗师,你们到时候一定要小心,万一事情不顺,被他逃了出去,恐怕……” 剩下的话,琉璃没有多说,只是地灵门高手数千,四周又无处可逃,万一被发现,就算庞谢神力过人,恐怕也要落个战死沙场的下场。 “琉璃小姐放心,要伤人未必需要武功。”庞谢说道。 …… 从琉璃的小院出来的时候,外面已是深夜,穹顶上的发光苔藓已然休眠,山洞里面黑漆漆的一片,唯有院子里的几盏风灯还亮着,为路上行人照明道路。 路上没什么人了,该休息的已经休息,还没休息的都聚在远处的楼阁里纵情欢愉、通宵达旦。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喃喃说道:“这鬼地方到底是怎么回事?” 刚来这方世界的时候,他以往这里只是纯粹的江湖,后来与莫鹞,也就是司马报几次深谈之后,才知道事情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来到地灵门之后,发现了这个世界隐藏在更深处的一面,这座地下城已不是凡间手段,刚才没由来的一阵寒意,更是令他心悸,他隐隐怀疑,若不是心口处那一阵热流,搞不好刚才非要冻死在那里不可。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他怀疑与琉璃告诉他说的恐惧感有关,可是之前的丫鬟明明几天之后才死掉的,为什么他立刻就有感觉?这里面又有什么区别?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在暗中出手? 庞谢摇了摇头,吐出胸中一口闷气,这些事情想也想不明白,当务之急,还是先从这里离开的好,他也觉得这座地下城有些不妙,深处隐藏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东西。 等他回到住处的时候,才发现高锋等人都已经准备好了兵刃,打算再等不到他,就要想法杀出去,直到看见他回来,才松了一口气。 庞谢进屋之后,没有说什么,先行一步,把董一石点晕,之后才把刚才琉璃的事情说了一遍,不过,隐去了琉璃提到的恐惧感。 他冥冥中有种感觉,这件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能不死,不代表别人也能活。 几人商议一番,觉得此事可行,便定好明日分工协作,一举将百战堂的陈先到拿下。 …… 无穷远处,无尽虚空之中,亿万个不同颜色的恒星聚在一起,最小的也有太阳那么大,最大的简直无法度量,这些恒星聚集成一团难以描述的巨大发光体,庞大无边,绚烂无比,任何人只要瞧上一眼,就会被无尽的光辉吞没,瞬间失去思维,与它融合在一起。 忽然,组成这个巨大发光体的亿万恒星中,其中一个毫不起眼的恒星表面,探出一根发光的触手,慢慢向虚空中伸去,穿过一重又一重的黑洞,来到一个小世界的外面,毫不迟疑的穿过世界屏障,向世界里面伸去。 叮! 就在这根触手即将穿过世界屏障的时候,尖端触碰到了一方三寸大小的青铜印玺。 青铜印玺看起来小巧,也很古旧,可是却十分坚固,可以毫不费力穿透无尽虚空和世界屏障的触手,却无法刺穿小小的青铜印,在这块印玺面前停了下来。 “此路不通。”一阵波动从青铜印玺向四面散出,这不是任何语言,但是对面的发光触手却离开明白了印玺的意思。 “这里有我的标记。”发光的触手发出一阵晦涩地波动。 “这里也有我的标记,要是你不介意被抹杀的话,可以考虑继续前进。”青铜印玺毫不避让。 “这是战争的宣言。” “势均力敌才叫战争,我们并不是。” “留下你的名号。” “虚无秘……” 这一种波动还没完全散发开来,触手以比它来时快千百倍的速度,骤然缩了回去,就好像是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等到触手消逝之后,青铜印也缓缓消失。 片刻之后,虚空之中忽然出现了一扇光门,一个白衣僧人走了出来,四下里望了望,说道:“奇怪,刚才明明听到有人念诵那群家伙的名号,怎么瞬间又不见了?” 第九十六章 意外变化 无论是无尽远方的亿万星辰,还是本方世界的世界屏障,发生的一切都距离庞谢等人太远。 当下,唯一能吸引他注意力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如何离开这里。 次日清晨,庞谢一早去了趟医馆,买了十多样药材,先为莫鹞煎好了疗伤的药物,又配置了一份上好的迷药,打算晚上用在陈先到身上。 武功只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若是他还身负神通的话,自然会通过神通解决,现在没有神通,就只能用别的办法了。 这一番采买,用尽了董一石最后的积蓄,不过,看董一石的模样,已经无所谓了,八成是要跟庞谢等人一起逃出地下城了,不然,若留在这里,欠神仙窟的费用就不是一笔小数,足够让他脱一层皮。 转眼之间,月上梢头。 庞谢与高峰两人,一同前往漱玉居,做战前准备,至于莫隼和沐天音,一人留下照看莫鹞,一人留下看守董一石,互相之间也算有个照顾。 笃、笃、笃! 庞谢轻轻叩门,片刻之后,院门从里面推开,开门的是琉璃本人,而不是她的丫鬟小青。 “小青姑娘呢?”庞谢问道。 琉璃没有回答,侧身让开一条路,等两人进院之后,反手关上院门,带着两人一起进了屋子,方才说道:“小青是义父送来照顾我的,为了以防万一,我已经把她点晕了。” “小姐果然谨慎。”庞谢点点头。 “事关重大,不得不如此。”琉璃叹了口气,随即转头看着高锋问道:“这位先生是?” “青州高锋。”高锋揭下面罩。 “原来是高少侠,久仰大名,义父曾经提过,说你是青州近二十年来天赋最好的剑手,地灵门也曾派人去招揽你,可惜被你拒绝了。”琉璃说道。 “哦?”高锋微微一怔,皱眉说道:“还有这回事?我怎么不记得?” “我记得义父说过,当时去招揽你的是一个叫做七海的商会,高少侠想起来了么?”琉璃说道。 “七海?我想起来了,七海商会是东海四大商会之一,没想到是你们的人,他们是找我谈过,可惜来人说话不尽不实,我嫌他遮掩的太多,就没理他们。”高锋经她一点,也想起这件往事。 “多余的话不说了,按照我与陈先到的约定,还有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两位准备一起动手么?”琉璃问道。 “那也不必,我这里有新配的黑甜醉酿,无色无味,只要掺在酒中,让他喝上一小口,就能睡上好几天,等他醒来以后,咱们早就远走高飞了!” 说话之间,庞谢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小的白瓷瓶来,正是他今日午间配的迷药。 “那最好不过了,能少伤人还是少伤人的好。”琉璃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欣喜,接过瓷瓶,随口问道:“看来是尊夫人配的?” 庞谢一怔,不由愕然,只能笑而不答。 三人说定此事之后,又商量了一些细节,把每个可能的环节都推敲了一遍。 …… 笃!笃! 不早不晚,正是约定的时候,院外传来轻轻地敲门声。 琉璃冲两人使了个眼色,转身去院外开门,庞谢和高锋一前一后,顺着木梯快步纵上二楼。 二楼是琉璃的闺房,虽然宽旷,却没有多少家具,布置的十分素雅,仅有一床、一柜、一桌和几只绣墩罢了,床上躺着个女孩,正是跟在琉璃左右的姑娘小青。 庞谢心中一动,几步来到床前,用手搭在小青的寸关尺处,号了一下脉象,发现她确实是被人点晕的,至少还有一两天才能醒来,这才放下心来。 吱呀! 楼下屋门打开,随即传来脚步声音,庞谢和高锋对视一眼,知道是陈先到来了,各自抓紧兵刃,随时防止事情有变。 高锋用的自然是他那柄斩空剑。 庞谢则握紧混铁杀威棍,他这几天抽时间,练了一套在听雨楼上学到的棍法,已经有了几分火候,与人交手也不至于像前两天那样,毫无章法可言 “琉璃小姐,怎敢烦劳小姐亲自开门,小青姑娘怎么不见?”一个粗豪声音从楼下传来。 “有劳陈堂主关心,小青这两天病了,我让她先去休息。”琉璃淡淡说道。 “哦,原来如此,找大夫瞧过了吗?若是需要什么药材,这里没有的,我明日正好要出谷,顺便购置一批!”陈先到朗声说道。 “那倒不必,医馆的苟大夫已经看过了,没有什么大碍,休息两天就好。”琉璃说道。 “那就好!”陈先到说道。 “陈堂主,请坐,既然来了,先喝杯茶,容小女子取琴弹奏。”琉璃说道。 “恭敬不如从命,那就劳烦小姐了!”陈先到说道。 听到这句话,庞谢心中顿时一定,茶水中混有迷药,只要陈先到喝下这杯茶,这事情就定了八九成,不出意外,明天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 …… 砰!砰!砰! 庞谢悬着的一颗心刚刚要放下,院外忽然传来砸门声,有人高声喊道:“陈堂主!陈堂主!戚堂主急召!” “谁?什么事?”陈先到先是一愣,随即怒声喊道。 他对琉璃倾心已久,琉璃却对他不假颜色,因为宋长老的缘故,又不敢用强,今日难得约见一次,本以为可以更进一步,没想到被自家手下搅闹,又怎能忍不住不发怒? “堂主,是我!”说话之间,院外之人飞身一纵,跃过院墙,也不等陈先到召唤,一把推开屋门,急匆匆的闯了进来。 “我叫你进来了吗?怎么没有一点规矩!”陈先到心中不悦,冷声说道。 “堂主,事关重大,不得不如此!”这人也看出陈先到怒气冲天,但事情紧急又不得不说,只得硬着头皮说道。 “到底什么事?” “半个时辰之前,神堂的张秉长老亲自审讯青州来的刺客,不料,其中有个叫慧明的和尚,竟是假装被制住,审讯的时候突然发难,擒住了张长老,此刻,已经劫持张长老,带着他的人离开这里!”这人急忙说道。 “怎么可能?神堂高手如云,竟没拦住这和尚?”陈先到难以置信。 “大家都以为那和尚已经被点穴手法制住了,谁知道那和尚另有秘技,而且,张长老审讯他的时候,也没有叫护卫,跟前再没其他人了,所以……”这人解释说道。 “堂主怎么说?” “戚堂主和明堂主已经出发了,要您现在立即带队出去,从四号出口出发!”这人连忙说道。 “唉!”陈先到一拍桌子,转头对着琉璃,拱手说道:“琉璃小姐,可惜今天没空听琴了,咱们……” 话未说完,只觉身后一道劲风生出,直奔后脑而去! 第九十七章 离开 庞谢屏住呼吸,握紧手中混铁杀威棍,伏在二楼的楼梯口处,随时准备应对楼下的变化。 当他听到陈先到准备喝茶的时候,心中略微放松,接着,事情的进展却发生了变化,与事先预料的完全不同。 先是听说慧明禅师居然绝地反杀,擒住了神堂长老张秉,也就是现任青州节度使张准的表哥,接着,又听说陈先到要立即立刻,前去擒拿慧明等人。 庞谢心如电转,知道发生了这件事之后,地灵门必然加强巡守,再想逃走难如登天,搞不好现在就是最后的机会,当下把心一横,也不跟高锋商量,足尖一点,飘然落地。 霎时间,庞谢闪身来到一楼,正看到一条白袍大汉背对着他。 此人身高九尺,腰挎长刀,身形挺拔如松,一看便是修行有成的高手,在这人对面有一名白袍刀客半蹲半跪,正在给这人汇报什么。 庞谢一眼便知,此人必是陈先到,当下也不言语,身形一稳,双臂发力,挥起混铁杀威棍,一棍向陈先到砸去。 一棍挥出,隐有风雷之声,足见势大力沉! 陈先到能当上百战堂的副堂主,也是身经百战的高手,只听身后恶风不善,就知道难以力敌,当时也不抵挡,迅速向前伏到,急忙趴在地上,侥幸躲过这一棍。 庞谢一棍未曾击中,没有半分迟疑,顺势向回一撤,接着向下一压,长棍顺着地面扫去,力道丝毫不减,若是挨上一下,难免骨断筋折。 陈先到知道厉害,不等长棍落下,双手双脚一起用力,如同蛤蟆一样跃起,向屋外蹦去,姿势虽然不雅,效果却非常不错,只要让他蹦到了屋外,回旋的余地就大了许多,凭他的本事,纵然打不过,也有几分机会逃走。 唰! 就在陈先到即将跃出屋门的一瞬,一道耀眼的剑光骤然出现在他眼前,森寒剑气直奔咽喉,若是不改变方向,只怕这一剑就要了他的性命。 埋伏在屋里的并不只有庞谢,高锋虽然出手稍慢,这一剑却恰到好处! 陈先到大惊失色,身在空中无法闪避,想要抽刀也来不及,只能连刀带鞘向前挥出,先挡住这一剑再说! 叮! 这一剑刺穿刀鞘,点在刀背上面,幸亏这柄配刀也算神兵利器,才没有被一剑刺穿。 剑锋虽被挡住,剑上的力道却没有消弭,震的他生生退出三尺,正好暴露在庞谢的长棍前方! 庞谢也不客气,反手一棍,由下往上,径直向陈先到扫去,陈先到再想抵挡已来不及,正被这一棍砸中胸口,只听“咔嚓”一声,胸骨寸断,一口鲜血喷出,整个身体猛往上撞,硬生生撞在屋顶上,又反弹下来, 这一棍力道极强,不止把陈先到打的身负重伤,就连这座绣楼,也被这股反震的力道撞的晃了几下。 庞谢眼疾手快,还不得陈先到坠地,长棍再次挥出,用棍尖将他凌空挑起,向后一挑,挑到自己身前,伸手一拍,正拍在他的脑后玉枕穴。 霎时间,一股内气入脑,陈先到顿时昏死过去。 琉璃在地灵门住了十多年,与许多人都已经是朋友,虽然对陈先到并没有好感,但也没什么过节,总算也是熟人,能不杀人总是好的。故此,早在行动之前,她便跟庞谢商量过了,若是万一动手,该杀时则杀,但若可以不杀,还是留一条性命的好。 伴随着陈先到的昏迷,过来给他禀报情况的那位仁兄也同样昏迷过去,出手的不是别人,正是此地的主人琉璃。 这人作为百战堂的弟子,虽然不是先天高手,但也还算不错,看到有人向陈先到动手,第一反应便是高声示警,只要能把消息传出去,自然会有源源不断的后援过来,只是他完全没想着防备琉璃,故此,压根没有任何反抗,就被一指点昏了过去。 从庞谢出手到陈先到昏迷,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陈先到修为其实不错,与宗师也只差一线。 只是庞谢以有心算无心,再加上高锋联手出击,这才轻易将他收拾。 直到整场战斗结束,外面也没任何动静。 …… “现在怎么做?”高锋横剑问道,情况与预料的完全不同,需要立即调整计划。 庞谢略一沉吟,转头说道:“琉璃小姐,刚才事情有变,不得不冒险出手,还请小姐海涵,为今之计,我以为只有立即离开,否则等到他们发现陈先到失踪,只怕会加强搜索,到时候再想走就更难了。” “白少侠说的是。”琉璃点点头。 “琉璃小姐,昨天你曾说过,可以凭陈先到的腰牌,冒充百战堂弟子出去,不知现在这种情况,还能否冒充?”庞谢问道。 “可以。”琉璃斩钉截铁的说道:“百战堂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了守住沉沙谷的秘密,一般都会戴上面罩,只要手中有令牌,再小心一些,就不难出去。” “那好,咱们现在先回去,把莫隼他们叫上,立即出发。”庞谢对高锋说道。 “好!” 三人商量好了以后,先从陈先到的怀中搜出令牌,然后将两人拖到屋子正中,又从外面将门闭好,这才离开漱玉居,去叫莫隼等人。 在此期间,琉璃拜托庞谢,将给百战堂那名弟子的白袍脱了,打算女扮男装,出发之前换上,否则,她一个女孩,跟着其他人出去,难免引起怀疑。 不大会功夫,庞谢三人回到暂住的小院,叫上莫隼等人,连同董一石在内,分别换上白袍,戴上面罩,一起向四号出口走去。 至于这几件白袍,则是庞谢等人早已准备好的,为的就是找机会顺利离开。 庞谢此行极为顺利,已是夜半时分,路上没有几个行人,即使遇到巡查的队伍,有陈先到的令牌在,也没人敢于阻拦。 几人一路前行,不到半个时辰,便赶到四号洞口,把守洞门的人查验令牌无误之后,便放他们出去了。 走出洞门之后,外面早已准备好了一只小船,庞谢也不迟疑,当下扬帆摇橹,一路向南,往沉沙谷的入口方向驶去。 第九十八章 巧遇 月光之下,夜风轻拂,银白色的沙海就像真正的大海一样波涛起伏,只是大海之中孕育着生机,这一片沙海之中,孕育着的却是死亡。 “嘘……”琉璃斜靠在船舷上,长长吐了口气,脸上褪去清冷,露出一丝欣喜。 “怎么了?看起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庞谢一面扯紧风帆,一面随口闲聊。 “当然高兴了,从那里出来之后,忽然感觉轻松好多,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琉璃轻轻摇着手指,望着天上的月亮,眼里露出一丝憧憬,感慨说道:“好美的月亮,多年少没有见到了。” “那地方太不正常了,早点出来也好。”庞谢点点头。 地灵门的驻地绝不是自然形成的,其中隐含了太多的秘密,可惜以他现在的修为,探索这件事是取死之道,就算是探索,也等到日后修为高深再说。 不过,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是否还有探索的一天,他也不知道。 庞谢凭风御舟,一路往沉沙谷口驶去,高锋等人则抓紧时间休息,前面怎么样还不一定,说不定还有大战,多存一点体力,就多一份逃生的机会。 沉沙谷地下的出入口众多,距离谷口远近不一,四号出口算是离谷口比较近的,小船行驶地又快,约莫五六个时辰之后,便能遥遥望到谷口。 就在沉沙谷口处,停了五六只小船,三四个白袍刀客站在一旁,看样子是在守船。 庞谢等人来到谷口,把船停在下,随即亮出令牌,向几位守船的弟子打探了之前的情况。 这才知道,慧明禅师一行早已劫持着张秉长老离开这里,当时,神堂尚未正式下令,百战堂的戚堂主等人,为了保住张秉的性命,不但答应让他们离开,而且为他们提供了离开沉沙谷的船只。 就在不久之前,神堂其余十多位长老紧急召开会议,最终商讨决定,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慧明等人生离此处,哪怕是张秉长老因此身亡。 一个多时辰之前,百战堂的戚堂主和明堂主已经得到消息,带领部下追踪,势必要将慧明等人留在太行山中,接下来,地灵门中还会派出大队人马,援助先前离开的戚堂主一行。 庞谢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决定立即离开沉沙谷,在大队人马赶到之前离开此地! …… 太行山道路崎岖,又有巨匪藏匿,一向是法外之地,少有人敢通行,不过,对庞谢等人来说,却是如履平地。 一来他们都是先天高手,除了莫鹞伤势未愈,需要他人扶持之外,其他人都是轻松自如,再险峻的道路也拦不住他们,二来他们当初进山的时候,已经走过一次,算是故地重游,什么地方有巨匪大盗,心里多少知道一些,能够对付的,之前就已经对付了,实在不好对付的,远远绕开便是。 唯一出乎庞谢意料的是董一石,离开沉沙谷之后,他就有意放董一石离去,却被董一石拒绝了。 董一石满脸苦笑,数日之前,他被庞谢等人掳走的时候,楼船上的人看的清清楚楚,若是一去不回,倒还罢了,若是再在地下城露面,非要被人逼问他这些日子去了哪里。 万一查出他带着庞谢等人在神仙窟养伤的事情,那就不是九死一生,而是十死无生了。 故此,他决定跟着庞谢等人离开地灵门,或者去青州府城,投靠在张准部下,或者干脆离开青州。 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情,当下最重要的是离开这里。 …… 叮!铛!砰! 庞谢离开沉沙谷,一路往青州方向赶去,约莫走了两三个时辰,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一阵搏杀声音,不由一怔,连忙打了个手势,示意大家禁声。 前方有人交战,庞谢本来不想凑这个热闹,可惜四下观察一番,发现前面只有一条山路,若是换别的地方走,起码要多走两个时辰,地灵门的大军就在身后,多走这两个时辰,危险系数提高了何止一倍,故此,与高锋等人上衣之后,还是决定顺着这条道路往前。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庞谢和沐天音两人轻手轻脚来到战场附近,在这一行人中,他们两人轻功最好,至于高锋则守在后方,他剑术虽强,轻功却比这两人差了一筹。 “嗯?” 两人蹑手蹑脚,爬上一棵大树,远远向战场之中望去,看到交战的双方之后,都不由吃了一惊。 交战的其中一方,赫然便是慧明禅师,与他共同对敌的则是如意僧和任皓,至于当初跟他们一起走的广泰,已经不见了踪影。 在他们三人身后,站着一位白发老人,此人一身青衣,白发苍苍,双手双脚都被铁链锁住,脸上带了一个黑铁面具,看不清是什么模样,要是没猜错的话,就是被慧明禅师等人劫持的神堂长老张秉。 在他们对面,站着十多个人,打头的两人,其中一人年纪稍高,身穿一件红袍,另一人年纪要轻一些,则是一身蓝衫,剩下的十来个人都是一身白袍,其中几人身上还残留着血迹,看样子刚才已经动过手了。 红袍老者空手没带着兵刃,双手负在身后,傲然立于当场,冷笑说道:“老秃驴,佛门一向慈悲为怀,你却能干出劫持人质的事情,就不怕死后坠入十八层地狱么?” “戚堂主,张长老对青州一向心有嫌隙,若是留在地灵门,迟早会鼓动一场大战,老僧这事做的虽然有违佛法,但为了消弭一场兵灾也只能如此了,有道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老僧身死之后,纵然深入地狱,那也只能认了。”慧明禅师沉声说道。 “好一张利口!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红袍老者冷笑道。 慧明禅师双掌合十,却没有再张口。 庞谢远远瞧见这一幕,心中忽然一动。 太行山脉纵横千里,莫说是三五个人,就算是三五千人,洒在群山之间,也跟蚂蚁差不多,只要有心隐藏,任谁也找不出来,为何慧明禅师会被地灵门的人追到? 更巧的是,庞谢等人竟然与这两拨人也走了同一条路,恰好遇到这一场搏杀,这一切真的是巧合么?还是说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 就在他陷入沉思之际,场中形势忽变,红袍老者身形一晃,双掌扬起,骤然向慧明禅师拍出,一场大战再次揭开! 第九十九章 恶战 眼前这一场大战,交战双方共有十六七人。 慧明禅师一方是三人,除他之外,还有如意僧和任皓,慧明禅师空手迎敌,如意僧和任皓都是持棍,一人手持七宝如意棍,一人擎起风火囚龙棍,棍风激荡,有若风雷,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红袍老者一方则是十二人,其中红袍老者赤手空拳,蓝衫中年人则提着一柄长剑,此人八成就是百战堂的明副堂主,剩下的十个白衣人都是刀客。 双方交手之后,不过短短十多个回合,庞谢便已看清战局。 蓝衫剑客武功极高,距离宗师境界,也只有一线之差,修为和经验远在任皓、如意僧之上,只比两人联手略逊了一筹,再加上十名白袍刀客助阵,自然稳稳占据上风。 不过,如意僧和任皓都是青州两大门派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修为还在其次,反应、判断和应对都是一等一的,虽然占据下风,却也十分顽强,丝毫没有露出破绽。 双方虽有强弱之分,但一时半刻都奈何不了对方,战事已经逐渐陷入僵局。 这一场对决的胜负,最终还是要看红袍老者与慧明禅师交手的胜负。 这两人都是真正的宗师高手,慧明禅师的金刚不坏琉璃体,已经练到“骨如金刚,体似琉璃”的境界,出手之际有淡淡金光,举手投足,宝相庄严,尤其是一脸慈悲之相,就好似西方佛陀降世,修为稍弱一点的对手,都提不起精神应战,更不要说放手对敌了。 红袍老者的也非泛泛之辈,双掌一扬,便有一声鹰唳响起,直冲云霄,惊空遏云,与此同时,在他身形三尺之上,一只巨鹰的幻影渐渐显露出来。 这只巨鹰遍体青黑,双翅高高扬起,足有三丈多宽,做出扑击之态,两只鹰爪泛起金属光芒,如同铜铸铁灌一般,与红袍老者的双掌重合,猛然向慧明禅师扑去。 当日,慧明禅师面对箭雨的时候,不遮不挡,听任三尺多长的铁箭射在身上,也没有丝毫影响,可是今日面对红袍老者的一双肉掌,却不敢托大,用手握拳,向前一递,用的正是青州金刚寺绝学大力金刚拳! 嘭! 拳掌相交,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一阵汹涌的气浪从两人交手之处四溢。 这阵气浪力道极强,如同炸弹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吹得跟前其他几人立足不稳,蓝衫剑客和如意僧、任皓倒还罢了,都是先天高手,凭借一口内气立足,其余十来名白袍刀客,都是后天境界,竟被这一股气浪吹出十多米远去。 任皓和如意僧也借着这个机会,趁势攻上几招,勉强挽回一丝下风。 远处。 庞谢瞧在眼里,心中暗自盘算,以红袍老者和慧明禅师的修为,场上其他几人根本插不上手,就算加上高锋、沐天音等人也不例外,除非是他亲自出手,凭借一身神力,或可打破局面。 不过,他转念又一想,红袍老者来自地灵门,自然是他的敌人,但慧明禅师也未必就是盟友。 当日在沙漠上的时候,莫鹞与慧明禅师的一番争论,几乎到了要动手的地步,要不是地灵门忽然大举来犯,只怕当场就要内讧。 如今就算出手相助,事后恐怕还有一番麻烦,倒不如坐山观虎斗,看看这一场战局究竟如何终了。 庞谢想到这里,低声对沐天音说道:“沐大小姐,你先回去,把这里的情况告诉他们,我在这里守着,看看能不能插上一手,尽快结束战斗,省的地灵门的援军追上来。” “那你小心。”沐天音点点头,双手一松,飘然落在地上,无声无息的向后方退去,轻功之妙,尚在庞谢之上。 …… 就在庞谢和沐天音说话的时候,场上战局已经进入白热化! 蓝衫剑客毕竟是百战堂副堂主,手下刀客也不是游兵散勇,都是练过联手对敌的精锐之士,数十个回合下来,再次带领白袍刀客,将如意僧和任皓团团围住,稳扎稳打,占据上风。 如意僧和任皓身上已经带伤,一滴滴鲜血洒在地上,将脚下三尺黄土染得血红,也幸亏这两人一个沉定、一个悍勇,才没有慌了手脚。 红袍老者和慧明禅师的交手,比这边更激烈十倍,两人一招一式,都掀起莫大气浪,周身十丈之内,已经无人可以立足。 远远瞧见,只能看到一只翼展三丈的巨鹰不断扑击,卷起无数烟尘,尘土之中,一位金身佛陀岿然不动,一拳一脚将巨鹰抵在外面。 庞谢看在眼里,心中忽然一动,这方世界因为种种限制,并没有灵仙以上的高手,但这并不代表,这方世界的基础功法威力弱小,甚至因为更高级的功法无人知晓,驱使更多人把精力投入到灵仙境界之下的功法中。 对于基础功法来说,这方世界的功法威力,甚至要比华国神州大陆的功法威力更强! 转眼之间,场上已交手数十招。 红袍老者连续数招,都没能攻破慧明禅师的防守,似乎有些着急,仰头一声大吼,巨鹰幻影骤然向下沉了三尺,笼罩在他身上,随即迅速变小,与他的身形紧紧重合在一起。 幻影每缩小一尺,便凝实一分,等到与红袍老者完全贴合的时候,几乎已经看不出是幻影,纤毫毕现,栩栩如生,就好像是真的一样,与他一身红袍交相辉映,就好像一个鹰头人身,遍体火羽的妖物! “盘古鹰身功!” 红袍老者大吼一声,声音又尖又利,就好像是真的苍鹰惊唳,双手握爪,一爪向慧明禅师左肋下面抓去,另一爪则直奔慧明禅师的喉头! 双爪抓出之际,凭空拉出两道火红色的光线,也不知是功法所致,还是威力太强,引起空气灼烧,拉出来的火线! 慧明禅师面色一凝,双拳向外一推,左拳挡住左肋,右拳挡住喉头,要以大力金刚拳接他的盘古鹰身功。 就在拳爪相交之际,慧明禅师左拳忽然抬高半尺,让过红袍老者的一爪,听任这一抓向他肋下抓去,同时运起全身力道,径直砸向红袍老者,竟要以伤换伤,以命换命! 第一百章 逃! 咄! 慧明禅师忽然提肘,轻轻让过红袍老者那一爪,随即用力一握,拳头表面发出的金色光芒骤然亮了数倍,如同小太阳一般,散发出一阵阵令人心悸的波动,也不顾红袍老者利爪险恶,不躲不闪,不封不挡,竟要以伤换伤,拼命向这老者胸口击去。 与此同时,慧明禅师大喝一声,用的是佛门正宗狮子吼,霎时间,只见一团淡金色的气团由他嘴里喷出,如同黄铜炮弹一样,向红袍老者面门劈去! 庞谢远远瞧在眼里,心中不由一震。 他震惊的倒不是慧明禅师攻势凶猛,而是发现慧明禅师将全身七成内气都聚在这一拳一吼之中,留下护体的内气不足三成,看样子是要以肉身硬抗红袍老者这凶悍一击。 嘭! 咔! 铿! 砰! 霎那之间,场中先后发出四声巨响,这四声巨响在别人听来,几乎是同时发生,完全听不出其中还有先后的差别,不过,庞谢五感发达,却能听清其中的次序。 嘭! 第一声巨响来自于慧明禅师的佛门狮子吼,这团淡金色的内气后发先至,虽是最后一个出手,却是第一个击中目标的,正砸在红袍老者以内气凝结的鹰头上! 红袍老者用的是盘古巨鹰功,以内气在体外凝练出苍鹰幻影,不但能将他的要害护在其中,而且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防御力都强了不少。 佛门狮子吼速度虽快,力量却不强,淡金色的气团砸中鹰头之后,只砸掉了脖子上的几根翎毛,震的鹰头向左歪了一下,却没有真正毁掉鹰头,更不要说伤到鹰头里的红袍老者。 咔! 第二声巨响来自于红袍老者的右爪,这一爪正抓到慧明禅师的左肋之下,“咔”的一声脆响,利爪破开皮肉,不但抓掉了一块巴掌大小的淡金色血肉,就连里面的肋骨也抓断了四五根。 从伤口的断骨茬来看,慧明禅师只是把血肉变成了淡金色,里面的骨头还是白色,之所以放出金光,是因为运转内气所致,当然,若是他真的将一身骨骼练成淡金色,这一爪就算再强一倍,也别想抓断一根骨头! 铿! 第三声巨响来自于红袍老者的左手与慧明禅师的右拳,论修为,两人半斤八两,不过,红袍老者这一爪运转十成内气,慧明禅师顶多只用了三成,比红袍老者实在差得太远。 故此,拳爪相交的一瞬间,慧明禅师的右臂第一时间便被打折,向后弯曲成一个诡异的角度! 红袍老者得势不饶人,利爪继续向前爪去,眼看就要抓到慧明查禅师的喉咙,慧明禅师忽然一低头,竟用光秃秃的头顶去撞红袍老者的利爪。 要说慧明禅师修为虽强,又练过金刚不坏琉璃体这门绝学,但也决计不敢用头颅去接红袍老者的利爪,正常来说,这样做的下场只有一个,就是头颅破碎,战死沙场! 不过,慧明禅师先用右臂挡了一挡,这一挡卸掉了利爪的七成力量,剩下三成才用头顶去挡,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悬而又悬的挡住红袍老者这一爪! 砰! 第四声巨响虽然是最后才发出,却是决定胜负的一击! 慧明禅师左拳运足全身内气,全力向前击去,用的已不是一直在用的大力金刚拳,而是金刚寺排名第一的拳法——金刚般若无畏拳! 这一拳在招式上平平无奇,威力全部来自于其中蕴含的内气,拳到之处,无所畏惧,一击之下,万法皆破! 这一拳正砸在红袍老者的胸口,拳头所到之处,青黑色的羽毛毫无阻挡之能,一根根炸开扬起,漫天飞舞,化作一道道内气,爆裂开来,消失在空气之中。 一击之后,红袍老者的盘古巨鹰功不攻自破,再无丝毫残存,显露出一身原先的红袍和惨白色的面孔。 一拳之威,竟至于斯! 下一个瞬间,慧明禅师的拳头已然停下,其中蕴含的力量已经消耗殆尽,再看红袍老者,除了盘古巨鹰功被破之外,身上完全没有任何变化,就好像轻轻松松地挡住了这一拳。 可是,无论他俩,还是远在数里之外的庞谢,谁都知道,挨了这一拳,绝不会若无其事。 …… 红袍老者停下攻势,沉默了一瞬间,身子微微一颤,一口血箭喷了出来,正喷在慧明禅师脸上。 慧明禅师静立不动,一丝丝鲜血从脸上向下流,左肋处则破了一个大洞,虽然仗着金身厉害,没流什么血,但也伤的不轻。 远远望去,就好像是一尊淡金佛陀遍体血泪,令人心生一种妖异的恐惧。 “好拳法!好算计!好狠心!不愧是青州第一高手!”红袍老者用干涩的声音说道。 “施主太过厉害,老僧情非得已。”慧明禅师垂下双臂,平静的看着他,连脸上的血迹也不擦除。 “看来老夫今日不得不全力以赴!”红袍老者冷冷说道。 就在说话之间,一阵旋风平地而起,巨鹰的幻影再次在他身形上方渐渐浮现,竟比上次更加清晰,就好像丝毫没有受伤。 看到这一幕,慧明禅师平静已久的面上,终于露出第一丝惊容,心神带动之下,就连金身散发的光芒都暗了暗。 “喝!” 红袍老者低声一喝,双臂再次扬起,巨鹰的翅膀缓缓起伏,慧明禅师面色急变,用仅剩的左臂拦在身前,聚起一点光芒,准备迎接这一击。 任谁都看出来了,红袍老者这一击必是平生功力所积,绝不容易抵挡。 不料,就在这关键时刻,忽然出现了一件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 红袍老者提起内气之后,居然没有进攻,反倒是足尖一点,双臂一扬,掀起一阵飓风,接着这股风力,如大鸟一般,骤然向后退去,眨眼之间,便滑出十多丈远,退出交手的圈子,接着喊道:“明堂主!走!” 说完,他也不管蓝衫剑客是否逃走,竟独自逃离战场,往庞谢方向退去。 包括庞谢在内,众人都是一愣。 等慧明禅师反应过来的时候,红袍老者已逃出三四十丈远,再想追到已不可能。 既然追不到红袍老者,慧明禅师也不迟疑,没有再去追他,转过头来,与如意僧、任皓联手,将蓝衫剑客与剩余的十来名刀客一一围杀! 第一百零一章 截杀 远处,红袍老者如风般从林间掠过。 瞧见此人逃了过来,庞谢先是一怔,打算不去理他,随即反应过来,高锋等人还在后面,若是被他撞见,搞不好就是一场恶战,后果如何,谁也不知道,顿时明白,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过去! 庞谢想到这里,一手握住混铁杀威棍,一手抱住树干,缓缓向下滑去,一直滑到离地两丈左右的地方,这才重新抱紧树干,轻轻屏住呼吸,尽量蜷缩着身子,藏在繁茂的枝叶当中。 片刻之后,红袍老者从远方飞速逃来,面如淡金,毫无血色,大口喘着气,似乎是受了不轻的内伤,眼神已经有些散乱,难怪逃的这么快,看来再打下去,不止是蓝衫剑客要死在哪里,就连他也不例外。 庞谢默默算着红袍老者的速度和距离,计算他到来的时间,等他逃到距离大树三丈远的地方,双足猛然发力,蹬在粗大的树枝上,借着这一股弹力,骤然从树上跃了下来,双手握紧混铁杀威棍,由上往下,运足全力,狠狠向下一捣,直奔红袍老者头颅而去。 嘭! 这一棍又快又急,甚至将棍子前端的空气都紧紧压缩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白色气圈,不断发出空气爆裂的声音,就好像超音速战机突破音障时形成的气浪! 蓄势已久,猝然而发! 以庞谢想来,不要说红袍老者身负重伤,就算他完好无损,也未必能躲过这一击! 不料,就在长棍落下的前一个瞬间,红袍老者似乎有所觉察,面色忽然一变,眼里放出寒光,随即向下一扑,身子向地面伏到,还不等落在使出,右掌用力一拍,重重拍在地上,身形骤然横挪三尺,脱离了长棍笼罩范围! 庞谢万没想到,势在必得的一棍居然落空,一棍走空,连带着身形也有所不稳,急忙运气向下一坠,双足落在地上,脚下踩中实地,这才稳住身形,抬头再看时,只见红袍老者掠到一丈之外,站在一块巨岩上面,冷冷的看着他。 “尊驾居然没有受伤?”庞谢擎起长棍,守在身前,惊诧的望着红袍老者说道。 红袍老者的脸色已经逐渐开始红润,呼吸也平缓下来,最令人惊异的是,头上三尺,无中生有,凭空落下一片片鹰翎,一层层贴在他身上,眨眼之间,周身上下附上一层厚厚的鹰翎,头颅上面则幻化出鹰眼和鹰喙,恢复到刚才与慧明禅师交手的状态。 “老夫无论是不是受伤,都能杀了你这么个小子。”红袍老者冷冷说道。 庞谢盯着他,沉默片刻,忽然说道:“你确实没有受伤,至少伤的没有你刚才表现的那么重,那我就奇怪了,你为什么会将手下弃之不顾?” “聒噪!” 红袍老者冷声一喝,骤然腾空而起,扬起双爪,以上击下,悍然向庞谢击来! 庞谢面无表情,长棍一挺,一招“苍松迎客”,由下往上,直直挑了上去,如同埋伏在林间的蟒蛇撕咬,出其不意,速度绝伦。 “雕虫小技,也敢动手?” 红袍老者面露不屑之色,左爪向下一抓,轻易便抓住混铁杀威棍的顶端,将铁棍向外拨去,右爪招式不变,继续向下抓出,直奔庞谢面门而去! 庞谢的武艺虽然不错,但与红袍老者这种宗师级高手相比,无论是修为、招式、经验都差得太远,要是用剑的话,还能周旋一二,可是用棍的话,还是初学乍练,就完全是班门弄斧了! 只是红袍老者的右爪虽快,却没能给庞谢带来任何伤害。 因为庞谢对他自己的棍法心里有数,知道对红袍老者没什么威胁,就在这一棍挑出的同时,足尖一点,身形骤然后退,堪堪闪过这一爪,他这一棍只是试探,并没有真正伤人的打算。 就在红袍老者抓住铁棍的时候,他已经松开长棍,飘然向后方退去。 “想逃?做梦!” 红袍老者冷笑一声,一把拍飞长棍,身形落在地上,还不等身子站实,双足刚一沾地,便运转轻功提纵身形,如一道青烟急速向前扑去,势要将庞谢毙于爪下。 庞谢不声不响,向后退了三五步,随即原地站住,沉肩坠肘,提气运力,将全身力量凝于右拳,先是长长吸了口气,接着“哈”地低喝一声,挥拳狠狠向前击去! “螳臂当车!” 红袍老者仗着修为强悍,并不将庞谢放在眼里,丝毫毫不闪躲,听任这一拳砸向胸口,继续向庞谢头颅拍去,双爪灼灼生辉,放出铁青色的金属光芒,只要拍中一点,只怕连渣也不剩! 砰! 庞谢一拳毫无花巧的砸在红袍老者胸前,而红袍老者的双爪距离庞谢的脑袋还有半尺! 生死之争,咫尺天涯! 红袍老者顿时感到一股沛然难挡的力量喷涌而至,如同长江大河一般,生生将他冲了回去,身子腾空而起,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距离庞谢越来越远! 庞谢也不客气,一拳击中之后,更是得理不饶人,足尖一点,飞身抢步,双拳如雨点般击出,霎那之间,便有数十拳打在红袍老者胸前。 单以力量而言,每一拳的力道都不在慧明禅师方才那一击之下,数十拳的力道积蓄起来,只怕一座小山也能砸的粉粉碎! 数十拳后,庞谢止住身形,远远瞧着红袍老者。 经过这一轮打击,红袍老者已被打出去十多丈去,不过,他虽然被揍的远,但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事,一身鹰翎依旧完好无损,身躯依然稳稳站在,只是面色有些潮红。 “好……”红袍老者张口说道。 只是他刚刚说了一个字,就忍不住喷出一大口血来,紧接着,不断吐出鲜血,就连内脏也吐出几块,眨眼之间,气息极度衰败,脸色变得灰白,一身鹰翎也渐渐散去,就这么站着停止了呼吸。 原来庞谢刚才那一轮打击,虽然没有慧明禅师那一拳的穿透力,能够直接打散鹰翎,但是力量却大得多,一拳拳打在鹰翎之上,早已将红袍老者的内脏生生震碎! 直到将此人打死,庞谢这才松了口气,论起真实修为,他还比不上眼前这位红袍老者,能够侥幸获胜,既有神力无边的原因,更多的原因则是此人太过轻敌,轻易被他击中,否则,只要此人小心翼翼,他力量再大,也未必能杀得了此人! 第一百零二章 圆寂 一顿重拳,打死红袍老者,庞谢正准备去找高锋等人,就看到远处人影晃动,再一细看,正是他们,原来沐天音已经带着高锋等人来到这里。 “咦!这老家伙怎么死在这了?”沐天音走到近处,看到红袍老者的尸体,不由惊讶说道。 “他刚才在慧明禅师手上受了重伤,正好逃到这里,我就顺手收拾了。”庞谢说道。 他并没有说出,红袍老者只是表面上受了重伤,实际上并没什么大碍,此人会这么做,这中间必有其他阴谋,只是暂时想不明白,也就不急说出,省的乱了其他人的心思。 “你们怎么来了?”庞谢问道。 “当然是担心你啊!”沐天音说道。 接着又是几句闲谈,庞谢才知道,沐天音走后,担心庞谢这边有危险,便叫上高锋等人,打算助庞谢一臂之力,只是担心后面有追兵,所以要一起走,莫鹞又受了伤,走不了太快,这才慢了一步。 “没想到戚堂主居然死在你拳下!”琉璃惊讶地说道,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戚堂主武学通玄,几乎是地灵门第一高手,已经达到宗师境界的顶点,练的又是地灵门的绝学,数十年来,未逢一败,要不是尸体就在这里,我简直难以相信居然有人能杀了他!”董一石感慨说道。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他已经被慧明禅师打成重伤,我才捡了这个便宜。”庞谢打了个哈哈。 “那你们这个慧明禅师一定很厉害,戚堂主三年前曾隐姓埋名跟中州少林寺四大神僧之一的空相交手,不到百招就将空相打伤,居然会败在慧明禅师手上,难道金刚寺比少林寺还强?”琉璃感慨说道。 “空相只是少林寺四大神僧之一,慧明禅师可是金刚寺第一高手!好了,不说了,咱们去跟慧明禅师汇合吧,咱们人越多出去的机会越大!”庞谢见琉璃还要再说,生怕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引起大家疑心,连忙催促众人赶路。 莫鹞听到庞谢要去跟慧明禅师汇合,眉头皱了几皱,想说些什么,最终却没有张口。 庞谢等人快步向前,不大会功夫,便赶到刚才慧明禅师与红袍老者交手的战场,远远瞧见慧明禅师盘膝坐在那里,如意僧和任皓则正在包扎。 原来刚才一场大战,他虽然最终获胜,但也伤的不轻,如意僧和任皓都受了剑伤,一身血迹。 “慧明禅师,许久不见!”庞谢拱手说道。 “哦,诸位也逃出来了?”慧明禅师听到庞谢的声音,抬头瞧见他们,脸上露出一丝欣喜。 “还好,侥幸逃脱而已,不过,我们还是不如禅师,不但顺利逃出,而且还抓了张秉出来!”庞谢微微一笑,指了指远处的青衣老者说道。 “原来你们都知道了?”慧明禅师也有些意外。 “我们也找了两个内应,打探了一点消息,不过,我们这内应不是抓来的,倒是特地投诚的。”庞谢笑道。 “哦,那也不错,好了,时间不早了,此地不宜久留,稍后恐怕还有大敌,咱们边走边说。”慧明禅师说道。 “也好,对了,有件事情需要禀报禅师,刚才白某远远瞧见此处争斗,还来不及过来援手,就见一位红袍老者逃离战场,正好往我的方向过来,于是隐遁在树上,等他过来的到时候,猝然出手,要了他的性命!”庞谢笑道。 “什么?你杀了他?”慧明禅师面色一变,心神剧震,就连胡子都颤抖起来。 “不错。” “当真?” “当然!”庞谢笑道:“那家伙的武功可真不错,差点就死在他手上!” 慧明禅师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眼神深处流露出一丝不可思议,嘴唇轻轻动了动,如同蚊讷一般,却没有发出声音。 至少在别人耳里,听不到任何声音! “白少侠,我说你听,不要说话,老僧用的是传音入密之法。”一阵低语在庞谢耳边响起。 庞谢微微一怔,却没有说话,只是眨了眨眼睛,示意听到了。 “老僧方才受创过重,已经没命回去了,不过,白少侠既能杀死戚堂主,想必一身修为还在老僧之上,就劳烦白少侠照看其他几人。” 庞谢略微有些惊讶,看来慧明禅师对红袍老者隐藏修为这件事,并不是一无所知,于是眨了眨眼,示意同意他的要求。 “那就多谢白少侠了,老僧临死前没有别的话要说,只说两件事,希望白少侠多想一想,第一,贵师弟那日说张大人有意令诸位去死,老僧以为实情并非如此,贵师弟会这么认为,八成是受了别人的迷惑,第二,小心地灵门的张秉,老僧事后想来,这次能把他劫持出来,未免太过顺利了,恐怕其中有诈!” 庞谢心中一动,慧明禅师说的这两件事,正好与心中所想有些关联。 莫鹞,也就是司马报一直认为,青州节度使张准,便是华国地灵门主持阵法的人在这方世界的化身,也正是此人,派他们来送死。 庞谢却总觉得这个想法有些问题,实情未必如此,只是问题出在那里,一直没想明白,今日慧明禅师临死之前,仍然坚持认为,并不是张准派他们来送死,必然有他的原因,看来刺杀张准一事,还要与莫鹞再商量商量。 此外,他刚才发现红袍老者没有受伤的时候,就觉得其中有些问题,没想到这一点就连慧明禅师也看出来了,并且明确指出与张秉有关,看来其中确实有诈,只是这一点,现在倒不着急挑破,等到青州再揭穿也不迟! 慧明禅师传音之后,“扑通”一声,坐到在地,低声喝道:“如意僧!你过来!” 如意僧面色一变,连忙跪倒在慧明禅师身前,颤声说道:“师伯,你怎么……” “老僧受伤过重,今日恐怕要圆寂了,咱们佛门中人,肉身不过臭皮囊,你也不要多想,帮我带句话给你师父,这些年金刚寺很不错,你师祖没有看错人!”慧明禅师沉声说道。 说完,他双目一闭,呼吸逐渐消失,如意僧泪如雨下 就在众人都以为慧明禅师即将圆寂的时候,他猛然睁开双眼,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恐惧,惊声说道:“原来……” 话音未落,眼神忽然溃散,就此气绝身亡! 第一百零三章 分别 山风在林间呼啸,四周一片寂静,众人望着慧明禅师的尸身,大都沉默下来。 对于慧明禅师的死,每个人的想法不相同,有的人是悲痛,有的人是震惊,更有人感到一丝欣喜! 庞谢的想法与别人不同,他对慧明禅师的过世并没有感觉太过惊讶,真正令他震惊的是慧明禅师回光返照时说的两个字“原来……”! 原来……什么?这句话并没有说完,谁也不知道他后面要说什么,慧明禅师武学精湛,佛法修为也同样精湛,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他如此惊恐?这件事情为什么又会在临终前才想起来? “诸位,咱们上路吧。” 许久之后,如意僧整了整慧明禅师的衣衫,缓缓起身说道,他眼里虽然还带着悲伤,脸色却已经平静下来,毕竟是佛门高手,佛法修为还是有的。 “走吧!”庞谢点点头。 如意僧叹了口气,抱起慧明禅师的尸身,大步走在最前面,迎风而去,不言不语,似乎并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只能从他的背影上看到些许落寞。 任皓则阴沉着脸,扛着风火囚龙棍踱步走在队伍之中,逐渐向庞谢靠去。 至于慧明禅师千辛万苦才抓到的张秉,则由庞谢亲自看护,因为慧明禅师临终前的交代,庞谢总觉得此人有些问题,交给别人看管不放心。 张秉一身青衣,脸上戴着一个棱角分明的黑铁面具,这个面具从前面看去,是一尊神灵的模样,后面则是三道铁箍,与头皮紧紧贴合在一起,也没有开关锁具之类,真不知是如何戴上去的,手脚则用铁链锁在一起,细长的黑铁锁链,同样找不到锁。 沿途之上,张秉既不说话,也不反抗,只是跟着众人一路前行,默然不语。 一行人就此向山外走去,沿途之中,任皓说了他们的经历。 自从那日,双方分道扬镳之后,庞谢等人船快,逃脱了楼船的追踪,慧明神僧一行稍慢一筹,则被当场抓住,如意僧的师弟广泰也战死当场。 可是,任皓事后想来,慧明禅师也许是故意被他们抓住的,目的就是借此潜入地灵门中。 再往后的事情,任皓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一进去就被关在大牢,一直在牢里看押,直到慧明禅师擒获张秉,以张秉为人质要挟地灵门,他们才被放出来。 在他说完之后,庞谢也说了他们这几天在地灵门的经历。 不过,双方很有默契,都没提当日慧明禅师与莫鹞的分歧,毕竟其中一方已然过世,现在提出来也没什么意思。 庞谢等人担心地灵门的追兵,路上走得极快,不过一天多时间,就走出太行山脉,一路倒也顺利,并没被地灵门的人追上。 出了太行山之后,一行人并未按照原先的约定,去找当地的官府,毕竟地灵门势大,极有可能在此安插人手,当地官府又没多少兵力,万一冲突起来,也护不住他们。 下山之后,众人着急赶路,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好马,跨马而行,一日之间,连过即墨、登莱诸府,等到日落西山的时候,距离青州府城已不足百里。 “诸位,此处距离青州府城不远,我想地灵门的人就算再丧心病狂,也不会赶到这里,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明日再进城吧?”庞谢提议道。 路程虽然不远,但快马也要一个多时辰,等进城的时候,已经是午夜,自然不能去见张准,再加上他还要跟莫鹞商量些事情,不能就这样冒冒失失的进城。 “白少侠,贫僧还要将师伯的尸身送回敝寺,就不跟诸位进城了。”如意僧忽然开口告辞 几日奔波下来,他一身雪白僧衣,已然染上尘埃,慧明禅师的尸身却没沾上半点泥土,依旧栩栩如生。 “我该走了,两个师弟死了,又冒出地灵门这么大的势力,这里的事情我要原原本本汇报本门,以便早作决定。”任皓同样说道。 “你们这么快就要走?那我也走了,本来还打算先去趟青州府,不过也没什么必要,咱们回头见吧!”沐天音见这两人告辞,略一沉吟同样说出要离开的话。 “哦?”庞谢眉头一皱,随即舒展开来,拱手说道:“那就祝三位一路走好。” 这三人的离开并不出乎意料,金刚寺、锻锋堂、回春谷去的时候都有三四个人,回来却只剩他们一根独苗,死的不是上一代的高手,就是年青一代的英杰,比起回去向张准复命这件事,把沉沙谷中发生的一切,以及地灵门势力强大的消息带回去,才是他们应该做的。 毕竟,早一日通知,门中便能早一日准备,早一日应付日后的变化! 三人提出离开之后,也不迟疑,当下催马离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待到这三人离去,剩下的就只有庞谢、高锋、莫家兄弟以及琉璃和董一石,当然,还有地灵门神堂张秉。 这几人兵分两路,莫隼单枪匹马,前往青州府城,先行一步联络周耀祖,飞鸽传书落英岛,告知此地发生的一切,剩下的人则由庞谢带领,在附近找了家旅馆,包了一个小院住下。 小院不大,只有三间屋子,几人分头住下,庞谢和张秉住在一起,高锋、莫鹞、董一石住在一起,剩下一间则由琉璃单住。 …… 就在庞谢等人离开太行山的时候,地灵门驻地已经揭开了一场严密至极的搜查风暴。 琉璃的丫鬟小青在庞谢等人走后不久就醒了过来,下楼看到楼下的陈先到满身是血躺在那里,不由吃了一惊,连忙出去喊人。 堂堂百战堂副堂主居然在驻地被人重伤,地灵门如此心腹重地居然被人潜伏进来,神堂诸位长老顿时大怒,由其中几位长老亲自带队,带领大队人马,搜查整个驻地! “寇长老,就是这间屋子,前两天一直有人暗中出入,我本来以为都是自己弟兄,也就没有多管,没想到居然是外人!”说话的是地灵门驻地一处酒肆的账房。 他前几日发现每到晚上,就有人潜伏进来,藏在其中一间屋子睡觉,前后抓了几次,可惜此人身法太快,一直都没抓到,今天听到外人潜伏的消息,立即便向其中一位寇长老报告。 这位寇长老也不含糊,离开带领人马杀到这里,将酒肆团团围住。 啪! 一掌劈出,屋门碎裂,只见屋里斜躺着一个人,若是庞谢在此,就认识这人正是与他们同来沉沙谷的左苍穹。 “小子,你是打算束手就擒,还是跟老夫过几招?”寇长老满面寒霜,冷声说道。 左苍穹缓缓站了起来,瞧着寇长老,轻轻叹了口气,说道:“唉,这都能被他们找到,小雨,我要在万界商城申请贷款,帮我订购恢复机会和器官武器!” “滴,如你所愿,万界商城,您最好的朋友!” 第一百零四章 独行 夜已浓,明月悬虚空,一壶冷酒使人醉,入肠人更愁。 在小院当中的梧桐树下,店家放了一只圆圆的小木桌,配了几把带靠背的木椅。 庞谢要了一壶好酒,又要了几样点心,靠在椅子上,仰头望着圆月,至于他看守的张秉,一个人在屋子里,已经合衣而卧,此人心态倒是不错,比庞谢的心情更加放松。 “怎么喝酒不叫我?”不知何时,高锋抱着斩空剑,漫步来到庞谢身旁。 “我以为你们都已经休息了。”庞谢笑道,这几日接连赶路,大家都辛苦的很,至少琉璃房间的灯以及熄了。 “开什么玩笑,今夜恐怕无人入眠。”高锋说道。 “怎么讲?”庞谢挑眉问道。 “别人管不了,我一会要趁夜去一趟青州府。”高锋叹了口气。 “这是为何?”庞谢心中一动。 “青州马上就要大乱了,我赶快去把红英接走,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古人不是说过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高锋说道。 “没这么糟吧,地灵门虽然厉害,但是真正的实力还是比不上张大人,地灵门人手再多,撑死也就十万人,青州百姓可不止百万,实力至少差了十倍以上。”庞谢说道。 “按理说是不应该乱的这么快,可是张准一死,地灵门再来,说不定朝廷也要插上一手,青州乱不乱,可就由不得你我了!”高锋叹息说道。 “张大人为什么会死?”庞谢一怔,觉得高锋的每一句话都意有所指。 “因为你要去杀他啊!”高锋大笑。 “高兄这是什么意思?”庞谢皱眉问道。 “哈哈,白兄,你不是想否认吧?我看你这两日,随着距离青州府越来越近,杀意也越来越浓,看来青州府城是有你想杀的人,这个人会是谁呢?思来想去,只能是张大人,不是他,还能是想杀谁?总不会是屋里这位吧?”高锋笑道。 “那我又为何要杀张大人?”庞谢面色不变。 “很简单啊,那日在沉沙谷的时候,莫鹞已经说清楚了,张大人把咱们派到必死之局当中,若不是慧明禅师突出奇招,咱们此行恐怕凶多吉少,难道你不恨张准?莫说是你,就连我也有些恨他了!”高锋说道。 “可慧明禅师并不认为这是张大人的问题!”庞谢意味深长地说道,并没有承认他要去杀张准。 …… “那是因为慧明禅师错了!”不等高锋张口,莫鹞忽然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原来他也没有睡,他顿了顿,接着说道:“慧明禅师要不是看错了张准,也不必再死在沉沙谷了!” “为什么这么说?他那一点看错张大人了?”庞谢问道。 “师兄,别的我不多说,我只问一句,慧明禅师临死前,忽然醒悟过来,大叫一声‘原来’,想要说些什么,可他话还没说完,就已经死了,你就没想过背后的原因吗?”莫鹞问道。 “难道师弟知道?”庞谢问道。 “当然!”莫鹞的目光扫过高锋,重新停在庞谢身上,轻轻笑了笑,说道:“我怀疑慧明禅师与你我是一路人,只是他一直不明白自己的身份,直到临死前,当下精神涣散之后,内心深处的意识自然醒了过来,这才明白了自己的身份,露出那种恍然大悟表情,只是他伤的太重,虽然明白过来,没机会多说罢了!”莫鹞说道。 莫鹞的话说的很绕,意思却很简单,说的是,慧明禅师也是司马家穿越到这方世界的人之一,只是一直没有醒悟过来,直到今天身受重伤,临死前这方世界的意识开始涣散,那方世界穿越来的意识才醒转过来,可惜来不及多说几句就死了。 庞谢点了点头,莫鹞的这个推断也有道理,倒是可以解释慧明禅师临死前的异状,只不过…… “师兄,以我之见,还是按照原计划行事的好,咱们早作打算,寻找一个机会……”莫鹞见庞谢有些动心,趁热打铁,继续劝道。 “若是这样的话,那也不用再找了,当下就有一个机会。”庞谢沉默片刻,抬手指了指他与张秉一起住的屋子。 “啊?你要用他?”莫鹞眼睛一亮,接着又暗了下去,说道:“可惜我受了重伤,恐怕没法跟你一起去。” “此事不必你去,有些事情并不是人越多越好,这样吧,此事不宜迟,你去把琉璃和董一石叫上,今夜就去青州府城,让周耀祖安排你们回落英岛!”庞谢说道。 “啊?你要一个人去?”莫鹞一惊。 庞谢点点头。 “白兄,这决定未免太仓促了,还是跟方掌门商议一下,你若真的对张大人不利,只怕对落英岛不利。”高锋说道。 在场的是三个人,庞谢和莫鹞都是穿越而来,对这方世界没有太深的感情,此刻事到临头,反而没有高锋对落英岛考虑的多。 庞谢沉默片刻,脸上露出了一丝古怪的表情,摇摇头说道:“你们两个放心,此事绝不会牵扯落英岛!” 高锋、莫鹞都是一怔,不明白庞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自信,还想再问,庞谢却坚持不肯说。 三人商议好了之后,高锋、莫鹞叫上琉璃和董一石,连夜赶往青州府城,由周大掌柜不过,安排船只,连夜赶回落英岛。 此次情况紧急,却没有给他们说明缘由,高锋只是随便找了个理由,让他们连夜出发了。 至于庞谢,优哉游哉的喝完一壶茶之后,漫步来到屋子里,找了张空床,盘膝坐下,沉沉入定。 一夜天明,庞谢睁开双眼,正看到对面的张秉站在窗前,凝视着外面的朝阳。 “张长老,起的倒早!”庞谢笑道。 “在地下城的时候,没机会看朝阳,难得出来一下,还是要一饱眼福啊!”不知是因为黑铁面具,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张秉的声音听起来空旷遥远,虽然他人就在眼前,声音却好像是从远处传来的。 “张长老果然豁达,有道是慷慨就义易,从容赴死难,长老明知要去见张大人,却一点也不担心,佩服,佩服!”庞谢拱手笑道。 “也没什么好佩服的,难道我担心起来,你就会放过我吗?”张秉问道。 庞谢笑着摇了摇头,说道:“那当然不会,无论如何,你一定会见到张大人的。” 第一百零六章 夺门(上) 高锋! 庞谢万没想到,高锋竟会在这个时候出现,他不是已经带着范红英离开了么? 还不容他多想,张准已经发话:“让他进来吧!” “是!”门外之人说道,紧接着,屋门推开,高锋腰悬斩空剑,快步走了进来,冲着张准拱手施礼,说道:“参见张大人!” 因为范红英的原因,他已经在张准手下任职,故此,与庞谢不同,与张准说话时,没有那么随意。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和白少侠一起来?”张准问道。 “启禀大人,沉沙谷之事,白少侠尽可以说清楚,在下先去忙些了别的事情。”高锋说道。 “好吧,白少侠,你就先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张准点头同意,转头又对庞谢说道。 “是。”庞谢点点头。 他便从一行人进入沉沙谷讲起,讲了如何遭遇巨蜂、毒蝎的袭击,如何被弩箭、楼船追杀,如何分道扬镳,如何潜入地下城,最后又是如何逃了出来,其中还包括慧明禅师如何将张秉擒下,足足说了一个多时辰。 当然,庞谢并没有说,在沉沙谷的时候,慧明禅师与莫鹞差点内讧的事情。 张秉听完之后,眉头不由皱起,沉默许久,方才说道:“按你刚才说的,地灵门治下居然有十多万人,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势力,慧明禅师等人也已战死沙场,这次活着回来的没几个人,这些都是真的吗?” “绝无虚言!”庞谢点头说道。 “白少侠说的都是真的。”高锋从旁佐证。 “这些未免太过离奇了,很难令人置信。”张准踌躇片刻,轻轻摇了摇头,转头问袁先生,说道:“袁先生,你觉得呢?” “在下也觉得有些离奇,可是天下间的事情,都很难说,就算是再离奇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袁先生回道。 “哦,山河你看呢?”张准转头又问张山河。 “大人,是真是假,一看便知,太行山沉沙谷离这里又不远,再派些心腹人手去也就是了。”张山河同样说道。 “说的也是。”张准点点头,对庞谢说道:“白少侠,此事事关重大,还需再三甄别,你这一段时间先不要离开青州府,回头有些事情还要找你。” “是,大人。”庞谢点头答应。 “对了。”张准指了指庞谢身后的张秉,问道:“白少侠,这人就是慧明禅师从地灵门里擒来的张秉么?” “正是。”庞谢说道。 “他为何戴着面具?是你们给他戴上的吗?”张准问道。 “那倒不是,慧明禅师抓住他的时候,他脸上就戴着面具,或者是他们地灵门的规矩吧。”庞谢猜测说道。 “我可不记得地灵门有这般规矩,你们没有问他么?”张准摇了摇头。 “事关重大,我等不敢擅自审讯。”庞谢说道。 “嗯,你们做的不错,这样吧,你和高锋先去侧厅等候,待我审过此人之后,稍后还有重赏。”张准点点头说道。 在场这几人之中,除了受审的张秉以外,就只剩下庞谢是外人,不过,高锋虽然也算自己人,但是在张准手下的时间还太短,还没有得到他的信任。 此刻审讯张秉,涉及张家三代人的恩怨,搞不好会问些张家的机密,故此,让他们先出去。 “是!” 庞谢点点头,却没有立刻离开,拱了拱手,问道:“张大人,在下有一事不明,还请大人解惑。” “什么事?”张准诧异的望了庞谢一眼。 青州城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他发话让庞谢离开,庞谢居然还敢不走? 更加奇怪的是,往常若是遇到这种事,就算袁先生不呵斥,张山河也要驱赶,可是今日这两个人就像哑了一样,一句话也不说。 …… 庞谢整了整衣衫,抬头直视张准,问道:“张大人,大人手下精兵数万,高手如云,为何一定要让我们这些小辈去地灵门?沿途之上,地灵门真实实力暴露之前,慧明禅师又对我等的生死不闻不问,其中是否另有缘故?有人告诉在下,大人是故意让我们去死,不知是否真有此事?” 这几句话问完之后,白虎堂中顿时陷入一阵沉寂,就连几人的呼吸声音都清晰可见。 张准沉默了一阵,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惊诧中带着怒火,问道:“你在责问我?” 他身为青州节度使,下辖一十八府,百万军民,大江南北谁不知道他的厉害,就算朝中权臣,军中大将,乃至于当今天子,谁不是对他客客气气? 自从接任以来,二十年间,已经没人敢这样对他说话,上一个对他这样说话的人,自己死了不算,一家老小都被贬为奴,在东海的盐场里晒盐。 “在下不敢责问,只是想讨个公道,免得不明不白,作了别人的棋子。”庞谢沉声说道。 “哈哈,好一个了讨个公道!”张准大笑几声,忽然说道:“就凭你也敢问公道二字?就算你师父站在这里,也不敢张这个口!” “这么说张大人是不愿解释了?”庞谢问道。 “我何须解释!青州上下,又有何人敢让我解释?”张准冷笑一声,说道:“山河,还不把他赶出去!” “是,大人!” 张山河点了点头,诡异的是,却没有任何动作,依旧站在那里,持戟而立。 “为什么不动手?”张准脸色阴沉下来,张山河默认无语,就好像没有听到一样。 “袁先生。”张准转头说道。 “在,大人。”袁先生说道。 “你知道山河为什么不动手吗?”张准说道。 “大人,袁某以为,山河的意思是,此事还请好好解释一下,以免寒了青州上下的心。”袁先生出人意料的说了这番话。 张准再没有说话,看了看周围的众人,脸色阴沉的好像能滴出水来,双手微微颤抖起来,问道:“你们为什么会背叛我?” “因为叛臣逆子人人得而诛之!”白虎堂中忽然响起高昂旷远的声音。 庞谢回头望去,说话的正是神堂张秉! 第一百零五章 觐见 清晨。 朝阳透过窗棂,晒在脸上,暖洋洋的,庞谢打了个哈欠,徐徐睁开双眼,缓缓坐起身来,连日辛劳的疲惫一扫而空。 对面是一位青衣老者,带着副黑铁面具,端坐在那里,正在小口饮茶,这副黑铁面具的正面,有一个小小的开口,说话、饮食都没什么障碍。 “张长老,戴着这副面具累不累?吃饭、喝水还能凑合,晚上睡觉真的没事吗?”庞谢看了半晌,忽然问道。 “此乃神物,自有奥秘,白少侠不要操心太多。”张秉淡淡说道。 “好吧!”庞谢点点头,也不多说,起身洗漱一番,又要了一份早点,坐着张秉面前慢慢吃了起来。 笃、笃、笃,屋外有人敲门。 “谁啊?”庞谢懒洋洋的说道。 “客官,小的是店里的伙计,有位客人找你!”门外店小二喊道。 “让他进来吧!”庞谢笑道。 “这位客人说他还有急事,就不进去了,在门外等你!”小二说道。 “好吧,真麻烦!”庞谢叹了口气,抬头对张秉说道:“张长老稍待片刻,在下去去就回!” “你放心吧,我不会走的。”张秉淡淡说道。 “哈哈,张长老客气了,在下对张长老一向是很放心的!”庞谢大笑声中,忽然出手,在张秉肩头迅速地拍了两下,一沾即走,随即抽身离去。 张秉一个不防,竟被庞谢拍到,不过,庞谢拍的极轻,并没有真正用力,他也就没说什么。 就在庞谢走后,张秉抬起头来,死死盯着庞谢离去的方向,肩头刚才被拍到的地方,发生了一阵诡异的蠕动。 …… 庞谢走出院门,只见一名青衣少年牵了匹白马,正在门外等他,这名少年他认识,也是落英岛的弟子,只是不属于方佩玉一脉,是岛上其他长老的徒弟,一向跟着周耀祖做事,前些天在青州府城里还见过。 “见过白师兄!”青衣少年说道。 “芮师弟,久违了!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找我了?”庞谢笑道。 “昨夜莫师兄先一步回了城里,告诉周大管事,说是师兄你的佩剑丢在沉沙谷了,从兵器库里找了两把好剑,让我一早送了过来。”芮师弟说道。 “莫师弟倒是有心了!”庞谢笑着点点头,随即又问道:“怎么是两把剑?” “莫师兄说,担心师兄用不惯,让师兄从两把剑里面挑把顺手的。”芮师弟说着话,从白马上取下了一个青色的包裹,打开包裹,取出两把长剑来。 这两把剑的长短、宽窄、薄厚都与白城用惯了的北冥剑相似,只是细微处有些不同,其中一把是白蛇皮的剑鞘,另一本则是土黄色的鳄鱼皮剑鞘。 庞谢握住剑柄,分别拔出来看了看,剑光如水,敛在其中,轻轻一晃便有细微的破空之声,端的都是好剑,果然锋锐无比! “据莫师兄说,这两把剑其中一把叫做白虹,另一把叫做渭水,让我一定要记得告诉师兄!”芮师弟说道。 “白虹…渭水…”庞谢细细咀嚼这两个词,忽然一笑。 所谓白虹,便是白虹贯日,是天象的一种,主刺杀,主不祥,据说昔日聂政刺韩傀、荆轲刺秦王的时候,天上都有类似的天象,后来就成了刺客的象征。 渭水就更简单了,昔年,殷纣王祸乱天下,姜太公苦谏纣王不成,便辞官隐居渭水之侧,日后遇到周文王,得到周朝两代帝君的信任,这才率领大军,攻克朝歌,逼死纣王,建立周朝八百年江山! 这两个传说,都是华国神州大陆的故事,不过,本方世界也有类似的传说,只是细微处有些不同。 莫鹞送这两把剑来,意思也很明确,是要庞谢做一选择,是今日便去刺杀,行白虹贯日之举,还是暂且退回,缓缓继续力量,回头再做打算! 庞谢微微一笑,信手抄起白虹剑,又将渭水剑递回给芮师弟,笑道:“告诉芮师弟,我就用这把了。” “好的!”芮师弟点点头,收好渭水剑,翻身就要上马。 庞谢轻轻拉住马缰,笑道:“对了,还有一件事,你给莫师弟说一声,这把剑我给它改了个名字,不叫白虹,改叫夺门!” “夺门…好怪的名字…有什么意思吗?”芮师弟不解问道。 “你问莫师弟吧,他自然知道!”庞谢笑道。 夺门! 古有夺门之变,说的是明英宗朱祁镇被胡人俘虏之后,费尽千辛万苦,终于从瓦剌归来,结果又被囚禁在南宫之中,几次差点饿死,后来好容易才找了个机会,暗地里联系党羽,一举推翻代宗朱祁钰! 庞谢为这柄剑改名夺门,又是想说什么? 事实上,他为这柄剑改名夺门,并不只是像告诉莫鹞这一段往事,而是暗示了另一件事情,夺门之变发生在华国明朝中叶,这方世界的历史才推进到后唐时期,距离明朝还有数百年世界,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过夺门之变! 莫鹞听到“夺门”这个词后,一定会发现这个问题,恐怕也会想很多,只是这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 因为在这方世界,他与莫鹞恐怕已经没机会再见! …… 送走芮师弟之后,庞谢提剑回屋,吃完了剩下的早点,便带着张秉一起往青州府城赶去。 两人马快,不到两个时辰,便来到青州府城节度使府邸门外,报上姓名之后,守卫立即进去通传,约莫一刻钟之中,大门猛然推开,一位白衣秀士走了出来! 这人庞谢见过,正是张准的贴身谋士袁先生。 “白少侠,怎么只有你一个人?”袁先生左右看了看惊讶问道。 “一言难尽,还是见了大人再说吧。”庞谢顿了顿,又指着一旁的张秉说道:“还有这个人,也请大人面见。” “他是谁?”袁先生有些不解。 “节度使大人的远亲。”庞谢说道。 “哦……”袁先生稍一迟疑,随即眉头紧蹙,问道:“是他?” “不错。”庞谢点点头。 “那就赶快进来吧!”袁先生知道事关重大,不敢再多耽搁。 袁先生在前,庞谢和张秉在后,三人一起往府邸深处走去,有袁先生带路,自然无人敢拦,不大会功夫,来到府邸深处,一座楼阁前面。 这座楼阁正是庞谢等人上次来过的白虎堂。 袁先生叫开屋门,开门的是张准的贴身护卫队长“怒雷戟”张山河,庞谢带着张秉一起走了进去,进去之后,才发现只有张准在里面,此外,再无其他人。 “见过张大人!”庞谢拱手说道。 “总算回来了,你们此行还顺利么,怎么不见慧明禅师?”张准端坐正中,身旁站着张山河。 张山河此人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忠心耿耿,从来不离张准一步。 “此事说来话长,请容在下细说。”庞谢说道。 “你说就是。”张准说道。 “是这样的,这次……”庞谢正要将沉沙谷的事情细说一遍,就听门外忽然有人喊道。 “启禀张大人,高锋求见!” 第一百零七章 夺门(中) “张准,数十年前,你父亲为了谋取节度使之位,竟不惜手足相残,逼死同胞兄长,更不惜折损青州势力,率领大军剿灭青州武林支柱第一大派地灵门,双方死伤惨重,以至于数十年来,青州武林萧条,军中高手不济,再无力量对外扩张!” “如今你为了杀我,又能将此事隐瞒,竟给四大门派十多名少年俊杰指了一条死路,损毁四大门派的根基,你父子两人做下这等不仁不义的事情,难道还以为天下人会对你等忠心耿耿不成?” 张秉的人虽然站在眼前,声音却空旷寂寥,就好像天上的神佛在说话,令人不由自主的产生信服之心。 “这是你设的局?”张准毕竟作了三十年的节度使,经过许多大风大浪,片刻之间,已经平静下来,敏锐的发现问题出在面前这个人身上。 “局是我设的,孽是你做的,你若不作孽,我再设局也无用。”张秉淡然说道。 “你承认就好!你们要做什么?杀了我么?只怕杀了我,你们也走不出这座节度使府!”张准沉声说道。 张准统辖青州数十年,青州府上上下下都是他的人,张秉就算谋划再多,顶多也只能收买几个人,不可能买通青州上下,他只要走出这间屋子,振臂一呼,应者云集,杀死这几人并不是问题。 这几人若是杀了他,决计走不出这里去,必会被大军围剿,这也是他现在最大的底气。 “呵呵,那也未必!” 张秉淡淡一笑,随即伸出双手,轻轻拍了拍,只听“啪、啪”两声,他手足上的铁链忽然自动断开,脸上面具也自行打开,“哐当”一声落在地上,露出面具下一张苍老的面孔。 庞谢看到这张脸,不由怔了一怔,因为这张脸竟与张准长得一模一样,除了略微苍白一些,再没有半点差别,只要稍加修饰,就没人看得出来。 “你怎么会长的跟我一样?”张准脸色急变,忽然想到了许多可怕的事情。 “咱们毕竟是兄弟,长得像一些也无可厚非,我只要小心些扮演,就没人看得出来青州节度使已经换人了,不但能够走出这里,还能接管整个青州,至于你么,只要带上这个铁面具,就是地灵门的张秉,又有谁会为你报仇?”张秉淡淡说道。 “你不成的,青州上下牵扯众多,你做不了这个节度使的……”张准语无伦次地说道。 “我的张大人,天底下难道还有比做官更容易的事情吗?有袁先生在,足以应付青州府的大小官员,有张统领在,数万青州大军也不难指挥,你倒是说说,你还有那些事情是他们做不成的?”张秉含笑说道。 “还有我的家人,还有城外的族人,你瞒不过……”张准头上渐渐冒出冷汗。 “咱们毕竟是兄弟,我也不会赶尽杀绝,不过,最近青州和扬州交界的地方正在闹瘟疫,打算派张公子前去治理,若是他万一不幸身染瘟疫,那我也没办法了。至于城外的族人么,你又多久没回去过了,你自己还记得么?”张秉两手一摊,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姿态。 “你真是要赶紧杀绝!”张准一身冷汗颤抖着说道。 “张大人,你好像忘了,当初是谁赶尽杀绝?我们家也只逃走了父亲一个人。”张秉冷冷说道。 话说到这里,已经撕去了所有的画皮,他自然也不必再客气。 …… “原来这真的是一个局。”张准似乎被抽去了全身力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说道。 “你到底是什么时候收买的袁先生,又是什么时候收买的张山河?能让我死个明白吗?我对他们一个有救命之恩,一个有提拔之义……”张准坐在椅子上,通红的眼睛瞪着袁先生和张山河。 “张大人!”袁先生转过身来,拱了拱手,说道:“你是对我有救命之恩,可是你是否知道,我若不肯自陷死地,你又哪有机会救我?” “原来你一开始是地灵门的内应?”张准说道。 “不错。”袁先生说道。 “张山河,你呢?你不会也是地灵门的内应吧?我记得你可是张氏门中的子弟!”张准盯着张山河问道。 “大人,我是张氏门中子弟不假,却已是远支族人,从小就没人正眼看过我一次,若不是伯父一脉不断送给我资源,教我练习武艺,助我突破武道境界,难道叔父你会多看我一眼么?”张山河冷声说道。 “你……很好!难怪你武功比同辈人强得多,原来是有这些逆党在背后支撑!不错,若是别人教你,族里早就看出来了,逆党教的也是张家武学,所以没人看得出来!”张准直到此时,方才恍然大悟。 “都是张家族人,不过是利益之争,有什么逆党不逆党的?”张山河不屑说道。 “那你们呢?他们又给了你们什么好处,连你们也要对付我?”张准指着庞谢和高锋喊道。 “这倒没有,不过,张大人,你既然派我们去死,就不要怪我们反戈一击了!”庞谢说道。 “我没有!”张准大声喊道。 庞谢摇头一笑,却不多说。 “你们听我说,这从一开始就是个局,他们故意让人来刺杀我,漏出沉沙谷地灵门的底细,就是想让我派人追踪,然后,袁先生又劝我,让你们去沉沙谷抓人,等你们到了沉沙谷之后,张秉就自动送上门来,让你们把他带了回来,否则就凭他的长相,根本进不了我青州府城的大门!”张准大声喊道。 庞谢点点头,说道:“张大人说的倒也不错,若是不带面具,自然会被张大人发现不对,若是戴上面具,张大人也不会让他近身,只有让我们把他抓来,张大人才会单独审他。” “不错,他们现在是要借你们的手杀了我,杀了我之后,就可以把罪名推给你们,倒是不但你们要倒霉,就连你们身后的人也要倒霉!你们现在已经知道了他们的秘密,唯一的生路,就是把我救出去!” 张准毕竟不凡,片刻之间,已经说通了整个事情,希望借此说服庞谢和高锋,护送他逃出这里! 第一百零八章 夺门(下) “哈哈……哈哈……” 张准还没说完,白虎堂中就响起一阵肆无忌惮的大笑,发笑的不是别人,正式神堂长老张秉。 “我的张大人,想活命也不是这个办法,不能胡说八道!你刚才至少说错了两件事,第一,袁先生只是建议你派他们去抓我,但并没有打算让他们去送死,他也指挥不动慧明禅师,想让他们死的是你,也只有你才能指挥慧明禅师,第二,你死了之后,我就会成为第二个张准,对外人来说,张准并没有死,所以也不存在顶罪的问题。”张秉悠然说道。 简单几句话,便戳破了张准言语里的破绽。 “你……”霎时间,张准发现他已无话可说。 “白少侠,该说的我已经说了,不知白少侠是否可以动手,杀了这个人呢?你我本无仇怨,你若肯杀他,我就对天盟誓,日后不但有你一份荣华富贵,而去绝不追究落英岛与地灵门之间的旧怨!”张秉淡淡说道。 “杀人倒不难,我只想知道,既然到了这一步,张长老为什么非要让我杀人?”庞谢踌躇片刻,并没有立即拔剑。 “他虽不仁,我却不能不义,毕竟都是张氏一族,我还不愿手足相残。”张秉淡淡说道。 庞谢点点头,呵呵一笑,说道:“原来如此,白某明白了!” 说话之间,随手拔出夺门剑,轻轻一舞,便有剑器破空之声,转头朝高锋眨了眨眼,笑道:“没想到杀张准这么容易,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高锋看到庞谢冲他眨眼,微微愣了一下,眼珠转了转,接着,也拔出斩空剑,笑道:“白兄决定了么?真要这么做吗?” 庞谢笑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夺门剑如水潋滟,斩空剑锋芒毕露,双剑一起出鞘,整个白虎堂顿时杀气森森。 张准瞧着明晃晃的两把长剑,知道下一个瞬间,这两把剑就要刺在他自己身上,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本已瘫软的身体里,忽然涌出一股子力气来,猛然站了起来,大步向外跑去。 还不等他跑出两步,袁先生脚下一错,如滑冰一样,身形骤然闪到他前面,一把将他抓住,低声说道:“请张大人归天!” 谁也没有想到,文文弱弱的袁先生,居然也是高手,张准身为青州节度使,也曾带兵打仗,虽不是先天高手,但也相当不错,没想到在他手中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 张准大惊失色,张口就要呼救,不料,还没来得及张嘴,袁先生蓦地一指点出,正点中他的哑穴,再怎么也喊不出声来。 “两位少侠还不动手?”袁先生回头说道。 庞谢一笑,一抖手中长剑,剑光如电,一剑向张准刺去,高锋也不迟疑,“唰”地一剑斩出,劈风砍浪,带出淡淡音啸! 这两柄剑都极快,霎那之间,便已来到张准胸前,眼看就将他一剑刺死! 就在长剑即将刺在张准身上的一瞬间,庞谢剑锋忽然一转,剑尖向上一挑,如同池塘边的毒蛇捕捉青蛙,又如同草原上的花豹偷袭羚羊,于不可能间骤然出手,直奔袁先生喉头而去! 这一剑又快又急,尽展庞谢生平所学,袁先生压根就没有防备,等他发现不对的时候,已来不及了! 他急忙向后闪退,想要躲过这一剑,可惜脚下慢了半步,只听“嗤”的一声轻响,长剑刺入喉中三寸,鲜血顿时如泉水般涌了出来! 袁先生眼睛顿时突了出来,喉咙发出“咯咯”的声音,一脸惊异之色,指着庞谢想说什么,却没能说出口,踉跄着向后退了两步,“咕咚”一声倒在地上,就此气绝身亡。 谁也没有想到,庞谢居然会向袁先生出手,除了高锋以外! 庞谢想袁先生出手的同时,高锋同样调转剑锋,刺向张准身后的张山河! 这两人极有默契,剑锋调转的时候不差分毫,没有任何人快一点,也没有任何人慢半分! 剑出如龙,直逼张山河而去! 论武学修为来说,高锋虽强,却也不是青州年青一代的第一高手,至少内气修为就不如任皓和如意僧,但以江湖厮杀而言,他自出道以来,历经生死之战数十,江湖争斗数百,完全是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的,一手绝伦的剑法,在他手中足以发挥出十二分的效果,就算是宗师高手,也未必能轻易胜他。 这一剑杀气内敛,直到剑锋调转之前,还都平平无奇,看起来漫不经心,就好像随手刺了一剑,直到剑锋调转之后,蕴含其中的杀气才忽然爆发出来。 嘶! 一道凶悍至极的杀气猛然爆发出来,张山河感觉不对时,剑锋离他心口已不足半尺,不过,他也当真悍勇,并不像袁先生那样后退,反而长戟一晃,一戟向高锋劈下。 戟出如风,暗含风雷,“怒雷戟”三个字并非浪得虚名! 高锋面色不变,听凭长戟落下,握剑的手连抖也没抖,继续向张山河刺去! 你若拼命,我就拼命,不过,你是情急才会拼命,我却已习惯拼命! 噗! 一剑穿心,鲜血飚出! 下一个瞬间,这一剑从张山河前心刺入,后心刺出,一剑将他刺了个通透! 同时,张山河长戟的铁杆也砸到高锋肩上,若是正常时候,戟中蕴含的内气爆发,高锋就算不死,也要重伤,只是张山河已然身死,一身内气已然消散的干干净净,再想伤人已不可能。 凭借长戟本身蕴含的力道,想伤高锋,那是做梦!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张山河的铁戟长达一丈,高锋的斩空剑却只有三尺,从高锋近身的那一瞬间开始,张山河就已经输了。 当然,张山河本来也不会死这么快,只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高锋会对他出手,所以也只有躺下做梦了! 张准完全愣住了,他做梦没有想到,形式居然会逆转! 庞谢和高锋的长剑没有刺向他,反而刺向了袁先生和张山河,不过,他对这一点倒没有半点不满,反而大喜过望,几乎是呻吟着说道:“原来两位少侠是和老夫在开玩笑,早已知道了他们的阴谋,你们赶快将张秉拿下!此事过后,老夫必定重赏!” 高锋还没说话,庞谢轻轻摇了摇头,提起长剑站在张准身前,苦笑说道:“张大人,咱们先不要说拿人,先想想怎么从张秉手中活命吧!” 第一百零九章 动手 高锋自道以来,身经百战,面对过诸般敌手,残忍如东海扶桑国的倭寇,势大如朝廷的掩月厅,狡诈如黄河群匪一窝蜂,什么样难缠的敌人都曾见过,什么样的凶险的局面都经历过,但从未像今天这样,完全搞不清状况,形势诡谲,一至于斯! 他昨晚连夜赶回青州府城,向范红英简单说了几句,告诉她青州府城将有大乱,让她随着莫家兄弟、琉璃、董一石这些人前往落英岛避难。 至于周大管事那边,自有莫鹞去解释,也不知他是怎么说的,周大管事同意了他的看法,连夜做好准备,清晨城门一开,便送他们离开青州府城。 至于莫隼,他并不知道庞谢要做什么,单纯的以为庞谢只是把张秉送过去,便没有再多问,只想着早点把弟弟带回岛上疗伤。 高锋一路护送,把他们送到码头,看着他们乘坐的大船离岸,方才放心回来,等他回到青州节度使府的时候,听说庞谢刚才带着张秉进去,便也跟了进去 他昨夜就猜到庞谢打算刺杀张准,本来打算劝阻一番,以庞谢的本事,杀张准并不难,难的是事后如何收场,如何扛过青州张氏的报复,搞不好连累落英岛都会覆灭,不过,庞谢却告诉他,无需为此事担心,有办法让这事不牵扯到落英岛,所以,他也就没再劝阻。 今天,他来到白虎堂之后,赫然发现形势不对,张秉居然反客为主,控制了白虎堂内的局势,袁先生和张山河竟然是张秉埋下的暗子,不由大吃一惊,随即又想到,庞谢是不是早就知道这件事,所以才有把握说杀了张准也没事。 可是还不等他确定,庞谢居然用了两人以往约定的暗号,示意他不要杀张准,而是去杀张秉等人。 这一系列变故纷繁复杂,高锋身在局中,也猜不透庞谢的想法,只是对庞谢十分了解,知道庞谢并不是什么奸恶之辈,肯这么做自有道理,再者庞谢对他有再造之恩,故此,虽不理解,但却无碍出剑! 两人此次出手,配合十分默契,事先不露半分破绽,一举斩杀了袁先生和张山河,算是旗开得胜,否则,若是正面对攻,袁先生倒还罢了,张山河可是真正的高手,没个几百招根本拿不下来! 杀了这二人之后,白虎堂中只剩下张秉,只要擒下他,便能解决这件事情。 在高锋看来,擒下张秉一点不难,张秉此人身法迟滞,气息不纯,绝不会是什么高手,顶多会一点粗浅的武功。 以他的江湖经验,不会武功的人要在他面前装会武功,那是难如登天,会武功的人在他面前装不会武功,那更是比登天还难! 可是为什么,庞谢不但没松口气,反而暗示张秉鸡不好惹? “你们为什么这么做?这样令我很失望。”张秉的声音空旷高远,却十分平静,丝毫没有紧张的感觉。 高锋心中一沉,张秉表现的如此平静,必然还有后手,绝不容易对付。 “让阁下失望,总比让我们去死的好。”庞谢笑道。 “我为什么会让你们死?我本来是打算放过你们的。你们现在违逆了我的想法,这才是取死之道,”张秉说道。 “阁下开玩笑了,你如此布局,不就是想将我们一网打尽么,难道还真会放过我,我们要是杀了张大人,才是真正走上死路。”庞谢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 “杀了张大人,你就成了青州节度使,到时候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只要随口一句,我们勾结张秉,一起来向你行刺,我们就算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我不会这么做的。” “哈哈,我们知道了你冒充张准的秘密,难道你还会容我们活下去?”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你们都是人才,都能为我所用,我不是张准那种胸襟狭窄的小人。” “好吧,那我换一个理由。” “什么?”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嗯!” …… 张秉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接着怒哼一声,骤然动了起来,只是他动的既不是手,也不是脚,而是他脚下的黑铁锁链。 也不知他是如何操纵的,霎那之间,这条黑铁锁链,就好像活过来一样,如同长蛇一般蹿起,凶悍地向庞谢扑去! 黑光一闪,锁链便到眼前,就在锁链的顶端,有一个三角形的小小铁片,三个条边全都磨的十分锋锐,就如利刃一样,向庞谢眉宇之间插去。 庞谢身形一矮,从锁链下方钻过,紧接着,飞身一纵,来到张秉身前,长剑出手,剑出无悔,同样向张秉眉间刺去。 黑铁锁链只是张秉的武器,与武器纠葛,并没什么用处,只有直捣黄龙才能把握胜机。 这一剑的速度、力量、时机全都把握的极好,张秉手中的黑铁锁链远在三丈之外,想要阻挡已不可能,长剑来的又快,闪躲也来不及,眼看张秉就要丧身剑下。 关键时刻,张秉猛然向后仰头,头颅猛然向背后低了下去。 这个动作极为诡异,由于脊椎结构的原因,一般人的脖子并不算灵活,低头只能向前方低,向后活动的角度极为有限,如果坚持向后仰,只能带动脊椎,连腰带背一起向后仰去。 可是张秉现在,就好像没有脊椎一样,向后一仰,后脑勺居然紧紧贴在背上,原本是脑袋的地方,居然空空如也! 庞谢怎么也没想到,张秉还能这样应对,剑势稍老,一剑走空,当下知道不好,连忙撤剑闪身,一招“八方风雨”护住全身上下,防止黑铁锁链的突袭。 不料,剑招展开之后,并未遇到黑铁锁链的攻击,庞谢心如电转,顿时想到张秉的目标并不是他,急忙喊道:“高兄,小心!” 甫一张口,就见黑铁锁链再次扬起,不过,对象却不是高锋,而是青州节度使张准。 高锋见铁链直奔张准而去,急忙向张准扑去,一把将他推开,若是张准死在这里,那就说不清楚了,搞不好真的要被张秉冒充成功。 噗!噌! 连续两声轻响,第一声是张秉手中黑铁锁链刺入高锋前胸的声音,第二声是高锋手中利剑削断黑铁锁链的声音。 铁链速度极快,饶是高锋出剑及时,黑铁锁链前的三角利刃也已刺入三分,堪堪就要刺穿胸膛,刺入前心,可谓凶险无比! 第一百一十章 世界意志 谁也没想到,双方甫一交手,高锋就受了重伤,本来以高锋之能,还不至于如此,他之所以受伤,全是多了张准这个累赘。 眼见高锋受伤,霎那之间,庞谢已经明白过来,张秉有远程攻击的能力,张准在这里实在太过危险,必须先想个办法把他送出去。 想到这里,庞谢向后一纵,飘然退出三丈,落在张准身旁,沉声说道:“高兄,张大人在这里实在太危险,我来创造机会,你找机会送他离开。” “老夫倒是很好奇,你能创造出什么机会。”张秉的声音虽然依旧空旷高远,却带出一丝邪异,如果说刚才的声音像神佛,现在就像地狱里的恶魔。 张准站在靠门的位置,黑铁锁链浮在在他身旁,在虚空中四处游走,就好像鱼儿在水里游,又好像章鱼在深海张牙舞爪,将白虎堂的四扇木门堵得严严实实。 以庞谢和高锋的身手,或许能从铁链的封锁中冲出去,再加上一个张秉,却是必死无疑! “那也未必!”庞谢轻笑一声,随即身形一晃,退到白虎堂西侧的墙壁下,右手按住墙壁,猛然发力,低喝一声:“开!” 只听“哐通”一声巨响,整间白虎堂都不由晃了几晃,木楼咯吱咯吱乱想,大梁上落下灰尘,乌烟瘴气,呛的人直打喷嚏,等到再次稳定下来的时候,就在庞谢手按的地方,墙壁裂开,多了一个一人多高,半米多宽的大洞。 “走!”庞谢低声喝道。 高锋反应极快,信手抓住张准,用力一抛,骤然将张准向庞谢抛去,庞谢眼疾手快,将剑交在右手,左手向空中一接,一把抓住张准,顺手把他从大洞里面推了出去。 这几下兔起鹘落,只在霎那之间,等到张秉反应过来的时候,张准已经离开白虎堂。 他再次运转铁链追击,却都被庞谢仗剑挡了下来! “你也走!”庞谢转头对高锋说道。 “我?”高锋眉头一皱,握紧斩空剑,晃了一晃,似乎并不想走。 庞谢也不多说,指了指高锋胸前的伤口,三角形的铁片还嵌在上面,鲜血一缕缕地流下,意思是他身负重伤,留在这里只有危险。 高锋点点头,闪身从墙壁上的大洞钻了出去。 这一次张秉连拦截的意思都没有,张准的离开已经意味着此次计划失败,杀不杀高锋并无关大局。 张准和高锋一前一后离开,白虎堂中只剩白城和张秉,两人遥遥相对,沉默无言,一时安静下来,只能听到门外不断有脚步声、兵器撞击声,都是张准调来的护卫。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对付我?你又是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眼看身死就在眼前,张秉却不着急,反而饶有兴致的问起庞谢。 “当然是从你想杀我的时候,或者说,从你开始采取行动的时候。”庞谢笑道。 “哦?”张秉脸上露出一丝好奇。 “我要是猜得不错,你就是神州地灵门在这方世界的人吧?”庞谢忽然说道。 “你猜到了?”张准的脸色忽然变得很奇怪。 “其实并不难猜,你不该让那个无名刺客去找莫鹞的,当初,莫隼告诉我,他发现莫鹞去找那个无名刺客,我便去问莫鹞,到底是为什么。结果莫鹞告诉我,他并没有被完全抹去记忆,还能记起以前的事情,看着无名刺客眼熟,这才会去找他,那个时候,我并没有起疑心,只是觉得有些奇怪,因为事情实在太凑巧了。” “后来在沉沙谷的时候,莫鹞与慧明禅师辩驳,说了很多无名刺客告诉他的情报,比如地灵门与张大人的恩怨,比如张大人让我们去沉沙谷送死,我那时候才发现不对,这分明是无名刺客主动接近莫鹞,而不是像莫鹞说的那样,是他主动接近无名刺客。” “那么事情就很简单了,谁会派人主动接近莫鹞呢?当然是知道我们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人,谁会知道我们穿越到这个世界呢?当然是神州地灵门的人。” “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事情就豁然开朗,张准如果真想杀我们,也不必搞什么借刀杀人,直接大军围剿就是,至于四大门派的反应,只要找到合适的理由和足够的利益,相信并不为难。他没有这样做,反过来也就说明,张准并不是神州地灵门的人。在这一点上,莫鹞其实猜错了,当然,我怀疑他是被无名刺客误导了。” “张长老,不知我说的对吗?”庞谢擎剑问道。 “你可比其他人强多了,我很奇怪,如果没有特制的灵符护持,大多数人来到这个世界,都会被蒙蔽意识,为什么你没有?莫鹞是有法器护持,可是在你身上,并看不到这种东西。”张秉问道。 “在我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还请张长老回答我一个问题。”庞谢说道。 “你问吧。”张秉问道。 “张长老,以你的布置,要杀张准并不算难,就算是取而代之,也不是没有机会,为什么非要让我动手?”庞谢问道。 “因为世界意志,我们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杀了张准这种世界气运所钟之人,必然会引起反噬,当年,我们地灵门是青州第一大派,又将青州节度使的大公子收在门下,表面上看来,获取青州权力不过轻而易举,可惜遇到世界反噬,张准的父亲联合四大门派,一起围剿我们,我们不但没有获取权力,反而遭遇毁灭性第打击,如果不是因为那个人,差一点就全军覆没了!”张秉的声音第一次带出激动。 “世界反噬……”庞谢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该你告诉我了。”张秉对庞谢来到这里没有失去记忆这件事,似乎十分感兴趣。 “说实话吗?我也不知道,不过,刚才你说过,大多数人都会失去记忆,那可能是因为,我并不是人吧?”庞谢说道。 “不是人?妖族么?还是器灵?神祇?”张秉皱了皱眉,反应很平静,并没有吃惊,想了一阵,摇头说道:“不对,我们当初试过,无论是妖是魔,只要不到人仙境界,一定会失去记忆!” “张长老,咱们先不说这个了,其实我还想问一个问题,此刻外面重兵把守,眼看长老活不了多久了,为何还会关心这些问题?”庞谢问道。 “那当然是因为,我不会死了!”张秉冷冷说道。 第一百一十一章 魔物 “可恶的世界意志,阻挡了我一次,还要阻挡我第二次,不过没关系,我已经信奉了无尽的虚空之王,全能的永生者,太初的万物归一者尤格索托斯,他赐予了我不朽的身躯与不死的生命,我将一次又一次冲锋,直到占据整个世界!” 张秉的声音空旷而高远,语调十分的古怪,虽然是一个人在说话,听起来却好像有许多人在一起发声,不同的音调重合在一起,只是听到这种声音,就令人感到一阵头晕,想要呕吐出来。 庞谢横剑于胸,双目炯炯直视张秉,张秉口中的尤格索托斯,之前听董一石说过,从描述来看,既像先知,又像神祇,更像邪神,至于到底是什么身份,现在还不能确定,不过从张秉的表现来看,不像是什么好路数。 “啊……” 张秉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随着他的叹息声音,整个人忽然变得十分模糊,就好像没有干的油画,忽然被人用手搅乱了一样,逐渐开始变化。 最开始发生变化的是双手,十根手指渐渐延长,从正常的三节手指,变成了几尺长的柔软触手,在空中飘舞,接着,更多的触手从袖子里伸出来,不断向四周蔓延,其中粗的足有碗口粗细,两三丈长,细的则只有筷子粗细,一两尺长,颜色各不相同,有的是古铜色,有的是铁青色,还有黑色、白色,唯一相同的是,所有的触手都黏糊糊的,滴滴答答的滴着粘液,一点点滴在地上,将地上的石板腐蚀出一个又一个小孔,冒着难闻的青烟。 接下来变化的脸部,脸色变得雪白,皮肤开始松弛下来,堆起一层层皱纹,两个太阳穴伸出两个短短的触角,其中一根触角的顶端张开了一张嘴,嘴里全是尖利的牙齿,呜呜咽咽吹着难听的口哨声,另一根触角的顶端则露出一只眼睛,里面有一只深黄色的竖瞳紧紧的盯着庞谢。 刺啦! 一阵难听的裂帛声音之后,张秉的身体有跟着肿胀了起来,自胸部以下,就好像被充气的气球,忽然变得又大又圆,臃肿的就好像蜘蛛肥大的腹部,将他整个人都托了起来,在身体的两侧多了十多根又细又长的蜘蛛腿,这十多根腿亦真亦幻,时而消失,时而凝实,就好像是屏幕上的投影。 当一切变化完成之后,出现在庞谢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高约一丈,上半身长满了触手,下半身仿佛蜘蛛的怪物,唯独他的面孔,虽然已经变的十分怪异,但勉强还能看清是张秉。 这也就是庞谢,本就是妖物化形为人,对这种奇奇怪怪的形状有抵抗力,这才没有腿软,若是换一个人,恐怕连对抗的心思都没有了,更不要说是动手。 “妖气?不对,很奇怪的气息,有点臭。”庞谢抽了抽鼻子,叹了口气说道:“说起来,阁下这副模样可真够难看的,不说别的,只要这幅尊荣被青州府的百姓看到,就没机会做青州节度使了。” “你在找死。”张秉的声音更加诡异。 说话之间,数十根触手一起射出,在空中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肉网,从四面八方向庞谢所在的位置笼去! 庞谢目光一寒,手中长剑如流星般斩出,“噌”的一声,斩断七八根触手,将肉网从中斩开一条裂缝,身形如电,从裂缝中纵出,飞身跃离原地。 “剑法不错啊,但是,你还能刺几剑呢?”张秉问道。 庞谢一怔,接着便听到“滋啦滋啦”的声音,低头再看,只见手中长剑不断冒着青烟,原来刚才斩断触手的时候,沾上了触手中蕴含的腐蚀性液体,长剑一剑被腐蚀的无法使用了,微微用力一抖,就见长剑断为数截,一寸寸落在地上。 “死吧!”张秉再次喝道。 庞谢知道厉害,不敢用手直接接触,连忙扔掉剑柄,飞速向方才打开的大洞冲去,张秉变成这种怪物,他也不清楚到底有什么能力,不宜正面对抗,还是先离开这里,与外面的大队人马汇合,然后再想办法对付他! “想走?”张秉一声冷哼,刚才游走在空中的铁链骤然窜出,拦在墙壁的裂口前面,眨眼之间,便织成一片铁网,将庞谢的去路拦住。 庞谢面色不由一沉,若是给他点时间,不要说冲破铁链,就算在墙上再打个大洞也不难,可惜张秉这次已有防备,绝不会再给他这个时间的,只要他停下发力,便会发动进攻。 除了触手之外,张秉还有没有其他的攻击方式,他并不知道,但是单就触手上粘液的腐蚀能力,就不易对付,这种粘液连铁石也能腐蚀,他武功再高,也是肉体凡胎,对抗不了这种腐蚀能力。 庞谢想归想,手上动作却一点不慢,脚下略一点地,身形骤然向后退去,一把捡起“怒雷戟”张山河手中的长戟,信手一挥,砍断几根打算从背后偷袭的触手。 “反应很快么,我倒要看看你还能拦几次。”张秉的声音愈加怪异。 庞谢也不说话,抖了抖手中长戟,以戟为剑,抖出几朵剑花。 这根方天画戟通体由玄铁打造而成,重达七十二斤,又粗又重,本来不适于单手握持,不过,他神力惊人,倒能操纵自如,也没有感到不适,而且长戟原本粗重的缺点令它远比长剑耐腐蚀,反而成了优点。 “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少触手,还要我斩几下。”庞谢笑道。 “好大的力气,这是天生的么?真是少见,我对你开始感兴趣了,你如果答应投身地灵门,我现在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张秉说道。 “不好意思,我对变成你这幅模样没什么兴趣。”庞谢当即拒绝。 “年轻人,你拒绝的太快了,失去了你最后的机会。”张秉说道。 “先打过再说吧。”庞谢说道。 “你真的以为你能伤害我吗?”张秉的语气忽然多了一丝诡异,接着诵道:“万物归来!” 话音未落,方才被庞谢斩断的数十根触手,一根根全都跃起,依旧从断掉的地方粘合,重新粘在一起,转眼之间,便恢复原状,就好像从来没有被人斩断过。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不可力敌 “你看到了么?我是永生不死之人,是万物归一者在人间的代言人,是这方世界命中注定的主人,你违逆了我,命中注定将会死在这里。”张秉的声音越发诡异。 “这次可难对付了。”庞谢暗自吃惊,断肢重生,肢体复合,至少要金丹大成,成就人仙境界才成,眼前的张秉虽然没有那份修为,但也极不好对付,至少他现在就没什么手段能对付这个人。 除非张秉身上还有什么弱点可以利用,庞谢想到这里,目光不由在张秉的头颅、心脏等处打转。 “再告诉你一件事,我的能力不止如此,我能控制很多东西,包括你的武器。”张秉的声音再次响起。 随着他的说话声音,庞谢忽然觉得自己手中的长戟猛烈的向外挣脱,就好像活了过来,拼命的想要挣扎出去,心中不由大惊,连忙运足力气,用双手一起抓住长戟,这才压下了长戟的抵抗。 饶是如此,庞谢依旧心神大震,张秉有这种能力,万一在交手的时候,忽然施展出来,搞不好会要了他的命,可是没有长戟的话,他更是无法与张秉对抗,一时之间,陷入两难。 庞谢想到这里,慢慢向后退去,眼前张秉不可力敌,除非调集大军,以弓弩、火箭围杀,或者还能凑效,单打独斗没人能杀了他。 “想逃吗?顺便再告诉你一件事,我的能力范围远比你想象的要远,无论多少人也不是我的对手,对了,刚才逃出去那小子,胸口似乎还嵌着我的武器,就先从他开始吧!”张秉说道。 庞谢闻言,顿时紧张起来,瞳孔不由一缩。 …… 白虎堂外,张准与高锋远远站在后面,在他们身前是一层层的黑山义从,领头的则是这支军队的两个副统领,事实上,张山河大部分时间都跟在张秉身边,实际上指挥黑山义从的是这两个人。 第一层是刀盾营,一手铁盾,一手钢刀,盾是五尺大盾,刀是三尺长刀,紧紧挤在一起,立成一道人墙,防止有人从堂中突袭,第二层是长枪营,长枪如林,直指前方,只有有人冲阵,立即便会刺出,第三层是神臂营,全都是百里挑一的弓手,用的是特制的神臂弓,只要稍有不对,变化射出长箭。 也亏得黑山义从日夜操练,全都是从数万大军中选出来的高手,这才能迅速布防,否则,换支军队,恐怕不会有这么快。 这三层防线布下之后,张准才稍感安心,问道:“白少侠怎么还不出来?” 高锋叹了口气,说道:“张秉有些古怪,恐怕不好对付。” “再过一盏茶的时候,白少侠要是不出来,就让他们往里攻!”张准冷冷说道。 已经数十年没有人对他造成生命威胁,早已对张秉起了必杀之心,之所以现在不攻,是因为军阵已经布好,若是擅动的话,反而会露出不该有的破绽,让里面的张秉逃脱。 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容张秉逃走,一丝机会也不会留! 高锋点点头,正要说什么,胸前忽然一疼,连忙低头看去,只见刺入胸膛的三角形铁片,居然动了起来,猛往心脏扎去,不由大惊失色。 他原本想等这一战过后,再拔掉铁片,处理伤口,这是因为铁片嵌在里面,堵住伤口的血管,血才不会喷处理,也就还有动手的能力,若是现在拔出铁片,当下就要处理,反而失去了动手的能力。 双方交手未毕,现在就失去动手的能力,并不是明智之举,可是他做梦也想不到,铁片居然会自己动了起来。 嗤! 三角形的铁片猛然向前一冲,轻松扎入心房,高锋再想去抓已来不及,只觉得血往外涌,浑身发冷,两腿一软,不由坐倒在地上,心跳逐渐终止。 旁边张准看到这一幕,也是吃了一惊,连忙低头去看,想要瞧瞧高锋到底是怎么了。 两人都没有发现,就在高锋心跳终止的一瞬,一颗微尘大小的六芒星忽然从他体内飞出,消失在虚空之中。 …… 亿万光年之外,有一颗湛蓝色的星球,这颗星球的科技与华国相仿,甚至还要落后二三十年。 不过,与地球相比,这颗星球的所有国家都已消亡,人类全都属于一个叫做天盟的世界型组织,统一工作,统一贸易,虽然不够有活力,但是人人安居乐业,比地球少了很多战端。 在一座小城的一间中学操场上,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百无聊赖地坐在双杠上面,看着眼前跑跑跳跳的高中同学,似乎有些无聊,似乎又有些欣喜,眼神里含着许多说不清的意味。 这位少年的长相并不算英俊,不过,眉宇之间英气勃勃,站在人群之中,却十分的抢眼,穿着件白衬衣,牛仔裤,在大多数人都穿校服的地方,更显得非常扎眼,老师因为这件事没少说他,他却依旧我行我素。 “高锋,放学了,怎么还不走,等你媳妇呢?”一个胖墩墩的少年跑了过来,他与高锋是发小,两人就住隔壁,至于他说的高锋媳妇,则是他们班的班长,也是与高锋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孩。 “你先回吧,我再等等她,记得帮我买最新一起的《龙珠》。”高峰笑着说道,他并没有否认两人之间的关系,当然,这话如果被教导主任听到,少不得又是一阵训斥。 “好吧,那你记得过来取,顺便给我带份炸鸡,就当跑路费!”胖墩墩的少年说道。 “放心!” “那我先走了!”胖墩墩的少年转身说道。 高锋微微一笑,正要再说什么,忽然皱了皱眉,喃喃自语:“有个分神死了?是这个啊,怎么这么快?那方世界没什么威胁啊!” “等等,不对,他不是死在那方世界的生灵手里,杀他的另有其人,这股气息是……尤格索托斯!” “你是真疯,还是假疯,连我的分神都敢杀,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不过,在此之前,还是先把分神救活吧。” 说着,他举起右手,五指轻轻一晃,几枚暗金色的符文一闪即逝,消失在虚空之中。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另一个世界的末世 白虎堂外。 高锋缓缓坐倒在地,三角形的利刃深深插入心室,一股心头热血喷涌而出,眨眼之间,气绝身亡。 等到张准发现不对的时候,高锋已经停止了呼吸,身躯渐渐变得僵硬,他不由大吃一惊,大声喊道:“来人,快请齐大夫!” 齐大夫是青州第一名医,也是张准用惯了的大夫,一身医术极为不凡,据说已不在回春谷几位长老之下,只因不通武学,这才托庇在青州节度使之下,所开的医馆就在节度使府的隔壁,方便随时过来诊治。 张准并没有发现,就在他喊大夫的时候,几枚米粒大小的暗金色符文从虚空中落下,坠入高锋头顶百会穴,就此消失不见。 暗金符文入体之后,第一时间将三角形的利刃驱离,接着,放出微弱金光,开始治疗高锋身体所受的伤害,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便将所有伤势治愈。 治愈伤势之后,几枚暗金符文逐渐开始消散,散落成无数金色的粉末,融入高锋的大脑。 霎时间,高锋周身一震,双眼猛然睁开,眼神顿时清明起来,接着,又重新闭上双眼,沉沉睡去。 一刻钟之后,齐大夫赶了过来,手里提着药箱,身上衣衫不整,身上的长衫是外出的常服,裤子和鞋,却是在家中纳凉时穿的绸裤和洒鞋,显然是走的太急,来不及换衣服。 “齐大夫,这是高少侠,你快看看他怎么样了,还有没有救,他是咱们青州府的有功之臣,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一定要治好!”张准说道。 “是,大人!”齐大夫点点头,连忙弯下腰去,伸手握住高锋的手腕,沉下心神号脉,一盏茶的功夫过后,脸上顿时露出古怪的神情,接着把手指放在高锋的鼻子前面,试了试呼吸,脸上神色更怪。 “怎么样?还有救吗?”张准急切问道。 “启禀大人,这个…这个…”齐大夫有些难言。 “到底怎么了?” “这位高少侠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睡着了。”齐大夫苦笑说道。 “怎么可能!我刚才明明看到他受了重伤!”张准说着话,一把拉开高锋的衣襟,只见高锋心口处一片光滑,没有任何伤口。 叮当!三角形的利刃本来裹在衣服里,随着衣服被撕开,也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张准顿时怔住了,他看得清清楚楚,刚才这枚利刃深深刺入了高锋的前心,雪白的骨头、粉红色的肌肉和青色的血管,全都看得清清楚楚,怎么一眨眼就全都恢复了? 他用力拧了拧自己的大腿,一股钻心剧痛疼的他一个趔趄,这才确定不是在做梦。 沉默片刻,张准说道:“齐大夫,你先下去吧,许是本官看错了。” “那老朽先告退了。”齐大夫也不多问,拱了拱手,提起药箱离去。 张准看了看高锋,转头又瞧了瞧白虎堂,暗自叹了口气,他忽然有一种预感,多事之秋已然到来,日后不会再这么平静了。 所谓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古人诚不欺我! …… 亿万光年之外,白衣高锋坐在双杠上,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低声说道:“不错,不错,本来还发愁怎么才能绕过世界意志,唤醒这个分神,现在好了,有邪神的力量波动在前面顶着,就算世界意志反击,这份因果也落不到我头上。” “不过,就算这样,也不能平白无故放过你,要不然世人还以为我高锋惹不起你!” 说话之间,白衣高锋屈指一弹,一道淡金色的剑气骤然生出,随即又消失在虚空之中,这道剑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磅礴无比的杀气一闪即逝,莫说是操场上的人,就连蚂蚁也没惊扰到半只。 “高锋!”远处传来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白衣高锋转过头去,喊他的是一个年轻女孩,笑盈盈的看着他,顾盼生辉,明眸善睐,微微侧着脑袋,脑后的马尾轻轻摇摆,粉红色的运动套头衫,海蓝色的牛仔裤,显得身材苗条高挑,充满了青春活力,正是与他一起长大的杨思思。 “傻笑什么呢,远远就瞧见你摇着手傻笑!”杨思思笑着问道。 “刚才发现有个世界要被魔王征服了,顺手砍了魔王一刀,把他赶回去了,拯救了整个世界!”白衣高锋笑着说道。 “天哪!”杨思思惊讶地叹了口气,伸出食指,按在高锋的额头上,说道:“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简直太让我担心了!” “担心什么呢?” “要是你还没长大,我就老了可怎么办?” 白衣高锋笑了笑,说道:“放心吧,只要有我在,你就不会变老的。” “真的吗?”杨思思问道。 “真的。”白衣高锋笑着说道:“只要能让你不老,无论是五庄观的长生果,还是凌霄宝殿的万载空青,就算是西方净土的八部天龙精血,我都抢回来给你!” “那就谢谢你了,不过,今天你先请我吃赵记红豆双皮奶吧,我要双份的!”杨思思轻轻摇了摇高锋的手臂。 “没问题!咱们这就走,对了,记得提醒我,回家前给胖子带份炸鸡。”白衣高锋说道。 “好啊!”杨思思笑靥如花,正在畅享双皮奶的美味,忽然又消沉下来,踌躇着问道:“高锋,你说我再这么吃,会不会吃胖了啊?” “没关系,尽管吃吧,再过几个月,这个世界就要迎来末日危机,到时候天下大乱,想吃都吃不到了。”白衣高锋认真的说道。 “末日危机?好可怕,那你会保护我吗?”杨思思认真的问道。 “当然,我就是为了保护你,才从未来杀回来的!”白衣高锋笑道。 “你的样子好认真啊,看你说话的样子,就好像是真的一样。”杨思思眨了眨眼,接着说道:“这是你刚刚构思的玄幻小说吗?” “按照网络小说分类,这个不叫玄幻小说,叫做末日文。”白衣高锋认真的说道。 “那你能讲给我听吗?” “好啊,首先,三个月后,世界上会出现第一批变异植物,不过,那时候大家并没有重视,接下来的半年,南大洋上方会出现一片片的灰雾,里面会有幽灵航船,不断向世界各大港口航行,那时候大家都以为这些航船怀着恶意,直到几十年后,大家才知道,这些船其实是来拯救人类的……” “好精彩,你发表了吗?” “已经发表了,回头我把链接发给你。” “好啊!” 夕阳之下,一对少年男女漫步离开,在地上留下两个长长的影子。 第一百一十四章 回归 白虎堂中。 庞谢单手持方天画戟,提起全副精神,盯着对面的怪物,张秉实在太过强大了,无论是腐蚀液体、断肢重生,还是隔空控制,都不是他这个境界能对抗的。 他现在对张秉对抗,就好像20级的人物去单挑60级的boss,如果是游戏的话,他一定选择回炉再造,可惜现实不是游戏,他也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啪! 张秉抖了抖两根触手,打了一个响指,诡异的声音笑道:“外面那个小子已经死了,下一个轮到你了。” 随着他的说话声音,数十根长长短短的触手从四面八方向庞谢围去,其中几根从顶部垂下,还有几根顺着地板蔓延过去。 庞谢面沉如水,这些触手倒不难对付,难对付的是其中蕴含着的腐蚀液体,万一粘在身上,只怕腐蚀的连渣都不剩。 “死!”张秉说道。 数十根触手从四面八方一起射出,在空中交织成一片立体的肉网,各种各样的颜色,滴滴答答的液体,只是看上一眼,都让人感到恶心。 “咔!” 庞谢低喝一声,手中长戟晃动,形成一道密不透风的铁幕,他顶着这片铁幕,猛然向左后方冲去,那边的触手稍微稀疏一点,希望可以在长戟被腐蚀殆尽之前,冲出一片生天! 唰! 就在长戟与触手即将接触到的一瞬间,张秉头顶处的虚空中,忽然撕裂了一条黑色的裂痕,一道淡金色的剑气猛然从中斩杀出来,一剑斩在张秉头顶,只听“嗡”的一声,这道剑气分化为无数道细小的剑芒,霎时间,将张秉斩杀成无数粉末,就此消失在天地之间! 庞谢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感到难以置信,生死危局就这样解决了? 无数道剑芒将张秉斩杀之后,又汇集成一道剑气,向下接着一斩,再次斩开一道黑色空间裂痕,冲入这道裂痕,就此消失不见。 无尽远处,无尽虚空之中,亿万恒星诡异的聚集在一起,组成了一团难以描述的巨大发光体。 噌! 一道剑气划破虚空,从空间裂痕里冲了出来,在虚空中急速穿梭,向这团巨大的发光体飞去。 在穿梭的过程中,这道剑气不但没有衰减,反而不断地吸附着宇宙中游离的能量,变得更加强悍,几秒钟内,就从三寸多长,变成数十丈长,接着又变成数千丈长,下一个瞬间,又变成数十万丈,散发着磅礴到难以置信的剑气。 这样的剑气不要说斩中地球,就算在地球旁边擦过,也会给地球带来灭顶之灾。 嗤! 穿越过无穷远的距离之后,浩瀚磅礴的金色剑气正面刺中这个巨大光团里一颗恒星,霎时间,恒星表面卷起无数次毁灭风暴,想要将这道剑气击溃,只是金色剑气并不为所动,继续向恒星深处刺去,轻易刺透了恒星脆弱的表面,深深刺入核心,就好像钢针扎鸡蛋一样,将整个恒星搅的粉碎。 紧接着,恒星彻底爆裂,无数火红色的液态洪流喷薄而出,向四面八方的虚空射去,在虚空中逐渐失去温度,变成冰冷的陨石,消失在无穷无尽的宇宙之中。 直到此时,金色剑气才完全消失,这片虚空重新变得一片寂静。 “一个标记消失了。” “没关系,我们还有其他标记。” “小心些,那是一个宇宙节点,关注那里的人很多。” “明白了,我会小心的。” “要报复刚才那个家伙么?” “算了,那家伙才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一阵阵波动在这团巨大的星体之间涌动,这些波动的频率完全相同,就好像是从同一个源头发出来的,换做地球上的话来说,就是虽然好像有很多人在对话,却是从同一个人嘴里说出来的。 …… “开什么玩笑,就这么死了?” 庞谢垂下长戟,轻轻拨动地面的黑灰,这是张秉唯一留下的痕迹,黑灰很轻,粉碎很的彻底,完全没有残存的组织,喃喃说道:“看来是死透了。” 接着,他忽然发现,一股火焰从五脏六腑之中燃起,眨眼之间,就将他整个人点燃,就好像火炬一眼,毛发、皮肤、肌肉、骨骼全都开始燃烧,在这火焰之中消失,烧的只留下一点点灰烬。 奇怪的是,火焰虽然在灼烧他的肉体,可是他却丝毫也感觉不到痛苦,就好像是幻觉一样,他的衣服也没有一点变化,只是随着躯体的消失,一件件落在地上。 庞谢看着这副奇景,心里不但没有感到丝毫恐惧,反而感到一阵亲切,心中不由一动,这是要回去了么?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庞谢彻底消失,留在白虎堂中的,只剩下一身衣衫和两堆灰烬。 嘭! 四扇木门猛然被人砸开,数十名刀盾兵顶着盾牌冲了进来,张准在外面终于等不及了,要看看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怎…怎么没人?”张秉站在远处,看着屋子里空荡荡的一切不由怔住了。 倒是高锋饶有兴致的看着两堆灰烬,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低声说道:“我们还会见面的,到时候请你去我的世界做客。” …… 百里之外,落英岛上。 莫鹞盘膝坐在屋里,正在谋划下一步的事情,若是庞谢成功,那就没什么好想的,若是不成,下一步又要怎么办。 就在此时,他发现四周的光线开始变亮,接着发现,原来火焰是从自己身体里冒出来的,不惊反喜,喃喃说道:“师兄成功了?太好了,终于可以回去了,地灵门……” 话未说完,他便化作一阵飞灰,就此消失在天地之间。 …… 千里之外,地灵门中。 神堂某位长老戴着一副黑铁面具,从神堂之中大步往外走去,沿途之中,所有人看到他,都要恭恭敬敬的叫一声:“寇长老!” 片刻之后,这位长老回到自己的住处,屏退左右之后,低声问道:“小雨,叫我这么急,到底是什么事?” “滴,红色警报,就在三分钟前,系统侦测到这方世界连续产生四次空间波动,根据波动能量判断,其中前面两次是被人强行打破的,后面两次是通过某种装置产生的。” “强行打破?这个世界怎么会出现这么强大的生命?不行,这地方不能呆了,得马上离开,小雨,帮我申请意识返回!” “滴,申请驳回。” “为什么?” “在您的万界商城贷款还完之前,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一切有偿服务。” “我……”这位长老怒火攻心,一把扯下黑铁面具,狠狠砸桌子上,露出面具下方,左苍穹那张愤怒的脸! 第一百一十五章 收获(上) 一阵重重地眩晕之后,庞谢感觉到体内生出一股暖流,在四肢百脉、五脏六腑之中游走,暖流所过之处,暖洋洋的十分舒服,只是有些提不起力气,最终这股暖流汇入丹田,与丹田里的青色气旋融合,水乳交融,毫无间隙,与他自己修炼出来的灵气并没有一点差别,顿时感觉修为精进不少。 这种感觉让他十分舒适,几乎不想挪动手指,只想沉沉睡去,就在他几乎要睡着的时候,忽然发现眼前金光闪烁,一下子惊醒过来,连忙睁开眼睛,只见身前坐在一个年轻人,背对着自己,盘膝坐在地上,一道金光在他体内游走。 片刻之间,这个年轻人身上的金光消失不见,他抖了抖肩膀,叹了口气,低声说道:“总算是回来了!” 说完,这个年轻人就要起身,庞谢猛然反应过来,不等这人动弹,迅疾提起右掌,身子向前极快的一俯,无声无息的在这人后脑印了一掌。 手掌到处,潜力暗生,这人吭也没吭一声,就被掌力震晕,“扑通”一声,向前趴去,就这么倒在地上。 若是在穿越到那方世界之前,庞谢还没有这种本事,顶多是悍然出手,一拳把这人打晕,不过,在那方世界继承了白城的记忆之后,他凭空得来一身绝学,也能打出这种无声掌法。 一掌将这人打晕之后,庞谢才有余暇,观察四周的情况。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吓了他一大跳,就在他身前身后,横七竖八地躺了十来个人,这些人年纪有大有小,大的约有四五十岁,小的才十七八岁,东倒西歪的躺了一地。 庞谢恐怕这些人也会醒来,连忙提起内气,准备应付这些人,良久之后,却发现这些人全都一动不动,于是弯腰扶起其中一位,不料,触手之处,身躯僵硬,竟是一具尸体,已经不知死了多久了。 庞谢心中一动,将这十来个人全都看了一遍,才发现这十多人早已死去多时,其中大多数人表情安详,就好像在睡梦中死去,只有一两个人,脸上露出愤恨之色,牙齿紧紧的咬在一起,似乎死前十分痛苦。 庞谢眉头微皱,仔细看了一阵,忽然发现了一件事,原来这十多具尸体也好,刚才被他打晕的年轻人也好,都与他之前见过的司马进、司马高长得十分相像。 “这群家伙不会就是司马家的人吧?”庞谢喃喃自语,感觉自己的猜测极有可能是真的,暗自说道:“怎么全都死了?对了,记得莫鹞说过,在那方世界死了之后,会连累这方世界的肉身一起死去,那么,莫不是这些人在那方世界都已经死了?” “等等,要是这样说的话,别人不敢说,但是绝对活着的至少有两个人,一个当然是我,另一个人是——莫鹞!” 庞谢想到这里,心中不由一动,低头看着被他打晕的年轻人,微微叹了口气,在那方世界,双方承袭了不同人的记忆,成了交情不错的师兄弟,到了这方世界,又有生死大仇。 “算了,这次放过你吧……”庞谢沉默许久,最终弯腰将他扶起,又在他头上弹了几下,确保他一两天内醒不过来之后,方才将他再次放到。 按说,他与司马家已经结了死仇,日后相遇必是敌手,可是他毕竟承袭了白城的记忆,对莫鹞还有几分香火情,不愿就这样下杀手。 安顿好莫鹞之后,庞谢开始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 眼前是一座极为宽阔的石屋,从上到下,足有三四丈高,前后左右则有七八丈长,四周空荡荡的,没有其他装饰,只有两道石门分别嵌在不同的墙上,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倒是顶上镶嵌着数十颗夜明珠,将石屋照的透亮。 就在庞谢脚下,不知是谁,篆刻了一座极为繁复的法阵,这座法阵约么三丈方圆,以一整块青金石板为底板,上面镌刻了数以万计的道门云篆,以及密密麻麻的各式阵纹,在这法阵的中心,嵌着一个圆形的阵盘,约莫巴掌大小,表面有许多金点,摸起来光光滑滑的。 …… “奇怪,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庞谢眉头皱起,他记得自己在穿越之前,刚刚推开一扇石门,为什么回来之后,却坐在这个诡异的阵法上面? 难道我进入石门之后,就来到了这里?可是为什么又会坐下?算了,手头上线索太少,一时也想不出什么,还是先在四处看看,到底还有什么,司马家的人费尽千辛万苦来到这里,总不会就一座阵法吧? 庞谢想了想,几步来到一扇石门前面,轻轻一推,石门打开,一道乳白色的光线从门缝里射了出来。 咦? 庞谢心生好奇,推门走了进去,这才发现里面是一间小小的石屋,发光的则是石屋顶上的一颗夜明珠,这颗夜明珠与外面的不同,足有碗口大小,是真正的稀世珍品。 就在夜明珠下方,放着一张石床,一位青衣老者盘膝而坐,发如雪,面如金,脸庞在白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淡淡的金色光芒,在白发的衬托下,就好像金铸玉雕一般。 要是换一个人,或许会以为眼前这就是一尊雕塑,不过,庞谢在那方世界,见过慧明禅师,知道这是金刚不坏琉璃体练到极高境界的表现。 庞谢向前走了两步,来到这位老者身前,发现这位老者早已断绝呼吸,肉身虽然没坏,但已失去水分,没有丝毫水润光泽,用手轻轻一敲,只听“叮叮”几声,铿锵作响。 金身不朽,也不知死了多少年了! 庞谢环顾四周,发现除了这具金身之外,再没有半点东西,四面石壁光秃秃的,用手敲了敲,发出“嘭嘭”的闷响,听得出全都是实墙,并没有什么暗门,不由有些失望。 莫非白忙一场,这里真的什么都没有? 庞谢摇了摇头,司马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用手在青衣老者身上摸索一遍,却发现他浑身上下一干二净,除了衣裳之外,再没有半点东西。 不至于吧,什么都没有,别的没有还能理解,难道连护身法器都没有?也不知他生前用的什么法器。 庞谢想到这里,下意识的往青衣老者的手上看去,一眼看到,就在他左手的无名指上,戴了一个小小的白玉扳指,许是戴的时间长了,又没人打理,落了不少灰尘,雾蒙蒙的毫不显眼。 庞谢眼睛一亮,伸手将扳指取了下来,轻轻摩挲一下,不由笑道:“原来是在这里!” 第一百一十六章 收获(下) 看似温润,实则锋锐,轻轻抚摸之时,指尖能感受到微微的刺痛感,就好像有人用针轻轻地扎一样,正是纳戒最明显的标志。 所谓纳戒,又称储物戒,顾名思义,就是能够存储物品的戒指,其原理是通过镌刻在戒指上的微型空间法阵,生成一个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空间,从而可以存储物品。 物品存储其中,既不占据空间,也没有重量,甚至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损坏,唯一的缺点就是,无法存储活物。 至于手指触摸时的刺痛感,是因为制作纳戒的炼器师,为了保护戒指上的微型空间法阵不被人破坏,往往会固化几种保护纳戒的法术,令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纳戒的表面,只能感受到法术的对抗。 事实上,能够存储物品的空间装备很多,有储物袋、储物腰带、储物手镯以及储物戒指,单以外形而言,并无高下之分,只与使用人的习惯有关,真正区分高下的是存储空间的大小。 一般来说,能有三尺方圆的存物空间,就算一件合格的储物装备,如果能达到一丈,就是储物装备中的珍品,只是不知这枚纳戒的储物空间有多大。 庞谢拿起纳戒,用食指的指甲在拇指上轻轻一划,划开一道浅浅的伤口,随即用力一挤,挤出一颗鲜红的血珠来,血珠沁在纳戒上,顿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眨眼之间,消失不见,竟被这枚纳戒完全吸收。 “成了!” 庞谢轻笑一声,他用的是妖族常用的血炼之法,以自身精血炼化法器,当然,佛道两门有传承的修士,自有其他办法炼化,但对于没什么传承的妖族来说,血炼之法就成了最多的选择。 不过,他能这么轻易成功,并不是因为血炼之法有多高明,事实上,血炼之法是一种极为粗糙的炼化方法,对大多数法器都没什么用,他能够炼化成功,只是因为这枚纳戒的上一个主人已经死了,处于完全不设防的状态。 炼化成功之后,庞谢将白玉纳戒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刚刚戴上就觉得手指一紧,纳戒骤然缩小,紧紧箍在手上,随即白光一闪,化作一道浅浅的白色龙纹印在手上,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只有运足目力,才能看到龙纹头尾相连,栩栩如生,虽然只有铅笔芯粗细,倒是精致的很。 “不错,不错,居然还有幻形法阵,看来是高级货!” 庞谢心中一喜,把注意力集中在龙纹上面,霎时间,在他识海之中,出现了一个虚实不定的储物空间,这个空间的体积极大,是一个长宽高各有三丈的立方体。 三丈就是九米,九九八十一,八九七十二,换算下来,这个储物空间足有729立方米,听起来不是很多,但是放在现实世界,足有三层楼那么高,可以放下三辆重型坦克。 这枚纳戒绝对是珍宝级的储物装备,这次就算没得到别的东西,单这一个纳戒,就不算白来一趟! 庞谢兴奋的挥了挥拳,然后沉下心思,开始搜索储物空间。 储物空间虽然很大,里面却没放多少东西,只在储物空间的最底部,放着一柄长剑,还有几本书册。 他在那方世界,承袭了白城的记忆,又跟高锋学了几天,练就一身极高明的剑法,此时看到长剑,见猎心喜,意念集中,先将长剑从储物空间中取了出来。 唰! 长剑骤然出现身前一尺,平平向地面坠去,庞谢眼疾手快,不等长剑落地,信手一抄,将长剑抄在手中。 这柄剑的剑鞘是用某种纯白色动物皮革鞣制而成,似是白犀牛,又似是海里的白鲨,在头、中、尾等关键处,加上了银色的金属配饰,软硬适中,既不割手,也不伤剑。 剑柄是某种暗金色的金属,比黄金略轻,比青铜略重,上面缠着一层层雪白的蚕丝用来防滑,信手拔出长剑,却见剑光潋滟,宛若一江秋水,轻轻一晃,便有光华闪动,随之一起出现的,还有淡淡的龙吟之声。 庞谢注意到,这种光华和啸声,并不是剑身反射的灯光,或者剑锋的破空之声,而是剑身上镌刻的无数阵纹放出的光芒和产生的共鸣。 若是猜得不错,这柄剑乃是一柄真正的法器,或者说是剑器,无论是光华还是声音,一定都有其独特的用途,只是暂时不知道罢了。 庞谢持剑在手,只觉得长短、重量、手感,无不恰到好处,端的是柄好剑,再看护手处,只见上面刻了两个字“龙吟”! “就叫你龙吟剑吧,也不知你在这里埋没了多久,以后应该不会了。” 也不知是剑器听懂了庞谢的话,还是他无意中触动了剑器上的法阵,就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龙吟剑啸声骤起,足足一刻钟之后,方才停歇下来。 “好剑!” 庞谢心中更加高兴,握紧长剑,又练了几招,这才依依不舍的把长剑收回纳戒之中,接着,又把那几本书取了出来。 《金刚不坏琉璃体》、《落英神剑》、《不老长春功》、《南明离火诀》…… 这些都是青州四大门派的压箱底的功夫,寻常弟子轻易难以得到传授,别的不说,单就落英岛的绝技《落英神剑》就十分难得,以白城的身份,尚且没有得到传授。 他在青州府城张家老宅的时候,也得了许多武林秘籍,只是数量虽多,却没有一门及的上这四本的。 庞谢按捺住心中的兴奋,将这四本书大致翻了一遍,又放回纳戒中去,这才发现在这四本书的下面,还压着一本书。 这本书很薄,摸起来只有几十页,青绸封面,白色软纸,触手十分舒适,封面上写着《点青录》三个字。 “《点青录》?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对了,司马进曾经说过,这是地灵门的秘传,记载着神州大地三百六十处灵穴,怪了,怎么这么薄?” 庞谢一边自语,一边翻看封面,霎时间,一道青光闪过,无数淡金色的字符从书中飞出,扑面而来,他还不及闪躲,这些字符就已经钻到识海之中。 紧接着,庞谢便沉默下来,许久之后,他才清醒过来,惊讶的说道:“原来这是一件法器!” 第一百一十七章 前因后果 连同《点青录》在内,这已是庞谢今日见到的第三件法器,第一件是白玉纳戒,第二件则是龙吟剑,第三件便是这本《点青录》。 纳戒已经是珍宝级的法器,龙吟剑虽不知道威力如何,卖相却也不俗,但是那两样加起来,价值也不到这本《点青录》的百分之一! 这本《点青录》不但是件法器,而是法器中最为少见的书卷类法器,其最为珍贵的并不是法器本身,而是里面记述的内容。 《点青录》里面的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地灵门最后一任掌门“沧海寻针”顾九霄的记述,也正是通过这份记述,庞谢才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数百年前,神州大陆元气衰退,修行界各大门派纷纷退入洞天福地,蛰伏其中,期待天地元气恢复的一日,各大门派不妨事,可就苦了没有洞天福地的小门派和江湖上的散修。 地灵门就是这样一个小门派,没有什么高深法诀,也没有什么先天法宝,只是擅长一点风水之道,由于门中没有出过天仙,也就没有真正的洞天福地,虽然仗着门派大阵聚拢灵气,能多支持一段日子,终有元气耗尽的一天。 地灵门的先辈不甘坐以待毙,便发挥自身长处,东奔西走,四处寻找灵穴,希望能借助神州灵穴之中的元气修行,可惜在那个年代,天下灵穴多是有主之物,费尽千辛万苦,最终也只找到寥寥几个无主灵穴。 多年之后,等到“沧海寻针”顾九霄上任的时候,整个地灵门只剩下最后一处半残的灵穴,门中也已经没多少人了,只剩大猫小猫两三只,而去修为参差不齐,眼看就要断绝传承。 就在顾九霄感觉难以为继的时候,发生了一次奇遇,在一次外出访友途中,路过黄河一处渡口的时候,他偶尔遇到了一个肤色黝黑,笑容爽朗的高个修士,此人自称姓尤,原本是昆仑山中的练气士,因为天地元气衰退,这才被迫出山,在世间寻找生机。 两人聊得投机,又是同病相怜,便在渡口旁边找了一处酒肆,痛饮了一番。 待到酒酣耳热之后,尤姓练气士大醉之下说出一桩隐秘,原来在他的师门之中,流传着一张上古阵图,依照这张阵图可以建成一座挪移法阵,凭借这座法阵可以将灵魂降穿越到一个山海界的地方。 到时候便是进可攻,退可守,既可以完全放弃这边的肉身,一心一意在山海界修炼,也可以定期回来,将那边修炼的灵气,注入这边的肉身。 无论如何,都是一条生路,总比现在强得多。 顾九霄听完大笑,并不肯相信,一个完整的世界远比洞天福地珍贵的多,无论是大是小,就连天仙都会眼馋,怎么可能落到他们这种散修手上。 尤姓练气士解释说道,这是因为山海界距离神州大陆太远,寻常人压根无法过去,资源也无法互通,这才价值大减,并没有多少人惦记,要不然也不会落到他手上。 听到这里,顾九霄又问了一个问题,既然如此,为何他自己不去山海界,反而继续留在神州大陆? 尤姓练气士说道,阵图只是阵图,要把阵图变成阵法,还需要做两样东西,一是大量的珍惜材料,用以构筑阵法,二是神州灵穴里的精纯灵气,用以催动阵法。 这两样东西他都没有,也不知去何处寻找,只能长吁短叹,寻找机缘。 说者或是无心,听者却是有意! 顾九霄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心里顿时火热起来,脸上却不带出来,不动声色的问清楚了构筑阵法所需的材料,发现大半材料门中都有,剩下的也不难弄到,便邀请尤姓练气士前往地灵门一行。 等到了地灵门之后,顾九霄便将自己的打算和盘托出,决定双方联手,构筑这么一个挪移阵法,一起前往山海界发展。 尤姓练气士自然一拍即合,当下决定跟顾九霄合作,于是两人各自分工,一个出去采买缺失的材料,一个留在门中专心构筑阵法,足足用了十年功夫,方才构筑成功这座挪移阵法。 待到阵法构筑成功之时,整个地灵门连同顾九霄在内,只剩下不到二十人了。 激活阵法之后,顾九霄并未直接尝试,而是命令一名弟子前往测试,一试之下,果然成功,这位弟子成功的穿越到了山海界,并又穿越回来,带回了那边的消息。 于是,顾九霄叫上尤姓练气士以及地灵门其他弟子,一起激活阵法,降临山海界,穿越到不同人的身上,当然,有顾九霄主持阵法,倒不至于像司马家的人一样迷失本性。 到了这边之后,顾九霄山海界的天地元气,比过去的神州大陆要差得多,但却比现在的神州大陆要强不少,勉强足够修行,再加上这里的修行门派并不算多,而且修为也都平平,倒是一个发展修行的好地方。 地灵门中人在这里修行了一段时间,然后又回到了神州大陆,发现在山海界修炼的出来的灵气,果然反哺自身,促进自身修行,不由全都大喜,若是这样的话,门派复兴就在眼前。 就在地灵门中人弹冠相庆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谁也想不到的事情,就在某一次穿越之中,阵法负责保护灵魂的部分忽然失效,除了顾九霄凭借一身深厚的修为,勉强维持了灵智,其他人居然全都失去了记忆,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顾九霄大惊之下,连忙催动阵法,寻找这些人,却发现阵法无效,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失去了对阵法的控制,真正能够控制阵法的人是那位尤姓练气士。 后来,顾九霄费尽力气,终于在山海界中找到了尤姓练气士在山海界中的化身,愤怒的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尤姓练气士这才露出本来面目,原来他并不是什么昆仑山的散修,而是天外邪魔的化身,找到顾九霄,就是想要借助地灵门的力量,前往山海界,夺取山海界的控制权。 他告诉顾九霄,地灵门的弟子都在山海界,要想找回这些人,就在此处重建地灵门,并且想法夺取天下,等到一统天下之后,他自然会恢复帮顾九霄地灵门众位弟子的记忆。 此外,他还告诉顾九霄,不必担心做不到,因为他已经赐予顾九霄某种程度的永生,他的灵魂会不断在山海界转生,即使重新投胎,也会保留前生的记忆,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成功。 至于那些弟子,也没什么关系,只要顾九霄能统一天下,无论那些人转生多少次,他都能唤回他们的记忆。 顾九霄想了很久之后,最终答应了下来,但是要求在此之前,返回神州大陆一趟。 尤姓练气士并为阻拦,大方的让他离去。 顾九霄回到这里之后,将这段事记在《点青录》中,并在最后写明,他虽舍不下门中弟子,要去山海界营救,但是与邪魔交易,比与虎谋皮险恶十倍,此去未必能再回来,只望后人知道这一件事情! 引以为戒,切勿再犯! 第一百一十八章 接连突破(上) 这本《点青录》让庞谢明白了许多东西,也给他带来了更多的疑问。 那个姓尤的练气士是什么人?所谓天外邪魔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不亲自入侵山海界,非要让地灵门的人出手?顾九霄现在还在山海界中吗?山海界里的地灵门是不是他创立的?后来出现的尤格索托斯又是怎么回事?两者是一回事吗?夺取世界是什么意思?又会有什么样的好处?统一天下就能夺取世界吗?神州大陆怎么没这个说法? 算了,这些问题都不是他现在能回答的,当务之急,还是先提升修为吧,等到日后修为上去,才有底气面对这些事情。 至于山海界,他暂时是不会去的,那地方有太多神神秘秘的东西,除非弄懂天外邪魔的真正目的,才会考虑再次穿越。 除了关于地灵门的记述之外,《点青录》的另外两个部分,分别记载着神州大陆三百六十处灵穴的位置和构建挪移法阵的阵图,有了这两样东西,再加上构筑阵法的材料,以后就可以在别的灵穴布置挪移阵法,下次进入山海界,也不必非要由这里进去。 至于布阵的材料么,说难也难,毕竟以一家门派的底蕴,还花了十年时间,可是说容易,也容易的很。 庞谢想到这里,漫步走了出去,来到外面的石屋,冲着青金石板刻成的法阵嘿嘿一笑,将躺在法阵上面的尸体全部搬开,随即走到法阵边缘,取出龙吟剑,沿着法阵边缘切下,欢欢走了一圈,将围着法阵的石头切碎,这才弯下腰去,十指深深插入碎石之中,摸到法阵的下沿,用力一掀,把三丈方圆的法阵,整个揭了起来,平平端在手上。 这座法阵以一整块青金石板为底,直径接近十米,厚度也有三十公分,算下来重量差不多有二三十吨,要是换一个人,只怕要被压成肉泥。 不过,庞谢回到神州大陆之后,所有神通全部恢复,身怀“大力”神通,一身肌肉早已到了非人境界,倒是不算吃力。 “收!” 庞谢低喝一声,凝聚全部精神,将这座法阵整个收入纳戒之中,这也幸亏纳戒体积够大,否则略小一点,还收不下这个法阵。 下一个瞬间,法阵落在纳戒之中,正好盖在底部。 …… 嗖、嗖! 就在庞谢将法阵揭起之后,一股凉风骤然出现,吹得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低头一看,才发现就在石屋正中的地上,有个直径一尺左右的洞穴,深不见底,黑漆漆的,一股股冷风正从里面吹出。 “这是……” 庞谢先是一皱眉,随即露出震惊之色,接着震惊又变成欣喜,原来这股冷风居然是极为精纯天地元气! 稍微恍惚了一瞬间,他立即反应过来,刚才《点青录》上说过,这座法阵下方,正是神州大陆三百六十处灵穴之一,本来就能释放天地元气,只是灵穴太小,速度实在太慢,所以没什么大用,用在修行上,只能算是杯水车薪。 不过,地灵门已经全员穿越了数百年,这处灵穴又被法阵压着,灵气渗不出去,一直在此积蓄,所以才有这么精纯的灵气。 既有这种好事,那就绝不能浪费,庞谢想到这里,也不顾一旁横七竖八的躺了十多具尸体,当即盘膝坐下,运转玄功要诀,吸收起石屋之中的天地元气来。 …… 嘘! 一缕缕极为精纯的天地元气由穴道渗入,庞谢舒服的几乎呻吟出来,元气进入周身气脉之后,在四肢百脉之中一转,化为纯净的灵气,开始向丹田之中汇聚。 刚才吸收了一刻钟,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便开始转浓,渐渐凝为青色的水雾,只差一点就要化为液态,可是到了这一步,青色气旋便不再吸收灵气,一直维持这个状态。 庞谢知道,只要再浓一点,体内的灵气就会转化为液态,可惜他也知道,不到念动境界,修不成灵仙之体,灵气永远不会转为液态,这一步看似简单,却是咫尺天涯,不知拦住了多少修士。 虽然不能继续吸收天地元气,但是这灵气也不能浪费了,庞谢便把目光投向丹田之中的符文。 他上次献祭了李人杰给的法宝核心,得了四枚符文,只是因为灵气不足的原因,一直没有炼化,正好借着这个机会练了。 这四枚符文分别是“生光”、“掩日”、“布雾”和“嫁梦”,其中“生光”符文,能够发出光芒,“掩日”符文则恰恰相反,能让光芒消失,“布雾”符文能产生雾气,“嫁梦”符文则能给人托梦。 庞谢想了想,决定先从“嫁梦”符文炼起,便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个符文上面,催动灵气灌注其中。 霎时间,他只觉得天旋地转,双脚如同踏在虚空,几乎要摔倒在地,差一点以为自己又穿越了,过了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他的身体并没有动,刚才的这一切都是错觉! 随着灵气的注入“嫁梦”符文逐渐开始凝实,只是除此之外,再无任何异象,完全没有任何变化。 庞谢并不知道,就在他炼化“嫁梦”符文的时候,在他的妖魂上面,无声无息的多了一个诡异的文字。 这个字并不属于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种文字,却又偏偏极具美感,只要稍稍看上一眼,就能感觉到的,它带着无穷的梦幻之力,能够勾起任何人心中最美妙的梦想! 当然,他现在修为不足,并不能看到自己的妖魂,也就看不上妖魂背上的字迹。 功夫不大,他将“嫁梦”符文初次灌注完毕,接着,开始炼化其他三枚符文。 借着这股精纯的天地元气,他短短两个小时,便将“生光”、“掩日”和“布雾”三枚符文全部炼化。 这三枚符文与先前的“嫁梦”符文一样,都在他的妖魂上面,生成了诡异的文字,只是他全都看不到。 至此,他已经炼化了十一枚符文,掌握了“医药”、“大力”、“射覆”、“饮水”、“气禁”、“弄丸”、“生光”、“借风”、“掩日”、“布雾”和“嫁梦”等十一门神通。 这些神通各有妙用,若是运用得当,必能发挥极大威力,只可惜他除了“医药”神通始解大成之外,其他神通都是刚入门的水准,日后还需多多修炼才是! 第一百一十九章 接连突破(中) 炼化四枚符文之后,庞谢悲伤的发现,地下灵穴中喷涌出来的天地元气,不但没有减少的趋势,反而越来越浓。 三百年的积蓄果然非同小可,不是一时半刻能泄得尽的。 令庞谢感到悲伤的是,他已经没有功法可练了,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已经吸收到了极限,悬浮其中的符文正在徐徐吞吐灵气,一时半刻没法灌注太多。 难道这些天地元气就这么浪费了不成? 庞谢心中暗自无语,往日都是因为天地元气不足头疼,今天却是因为天地元气太多头疼,脑筋忽然一转,喃喃说道:“要不我练练那些东西?” 说话之间,他从纳戒中,掏出有青州金刚寺第一神功之称的《金刚不坏琉璃体》,接着翻开书页,慢慢看了起来。 二十分钟之后,庞谢放下秘籍,按照秘籍中记载的内气流动路线,缓缓催动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开始测试起来,边练边说:“先是这样……然后再这样……最后……咦!怎么成了?” 测试的结果令他大吃一惊,灵气运转的竟无比流畅,甚至比他以落英岛的心法,催动破玉真气更加流畅,如臂使指,顺畅无比,就好像已经练了几十年一样。 庞谢暗自诧异,按说不同的心法练就的内气性质截然不同,有些偏热,有些偏寒,有些属金,有些属木,若是中途更换功法,性质相同的还好说,只是运转稍微不畅,性质不同的可就惨了,轻则困难重重,重则走火入魔,稍有不慎,就是死路。 他刚才用灵气催动,也只是测试一下,并不是真的以为能够修练成功。 没想到就这么成功了,难道以灵气修炼和以内气修炼不同?没有内气性质的局限? 庞谢心中暗自不解,打算下一次遇到修行界的高人确认一下,他此刻并不知道,能够修炼成功,并不是以为灵气的原因,而是因为他修炼的是玄功要诀! 这门功法没有别的优势,唯一的优势就是,以玄功要诀修炼出来的灵气,无论什么样的法诀都能够催动,而且能够发挥出原本法诀百分之百的威力! …… 当然,庞谢当下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继续修炼下去,在他想来,既然“金刚不坏琉璃体”可以修炼,那就继续练下去好了,反正元气不用,只会白白浪费。 庞谢想到这里,当即集中精神,开始修炼这门金刚寺至高武学。 “金刚不坏琉璃体”按照修炼进度共分为九品,其中一品最高,九品最低,据说练到最高境界,便能万法不侵,百邪辟易,成就金身罗汉,在世佛陀。 当然,在庞谢看来这只是蜕凡六关中“皮膜关”和“骨骼关”大成的表现,连人仙都算不上,与佛陀罗汉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蜕凡六关之中,“肌肉关”主力量,渡过之后,力大无穷,“神经关”主反应,渡过之后,神经反应,迅捷无比,“皮膜关”和“骨骼关”则主攻防,渡过这两关之后,攻则无坚不摧,防则刀枪不入,正是金刚不坏琉璃体的表现。 “金刚不坏琉璃体”威力极大,只有一个缺点,就是极难修炼,不但对天分要求极高,而且需要长时间的磨砺,是以青州金刚寺数千僧侣,其中高手不知多少,真正修炼有成的只有慧明禅师一人,而且也只修炼到三品,距离最高的一品差的还远。 庞谢刚才测试的时候,却发现这门武功非常容易练,稍微练了一会,便有小成,成就了第九品的金刚不坏琉璃体。 不过,庞谢并不知道这门功法的修炼难度,还以为大家都是如此,故此,丝毫也不惊讶,决定继续修行下去。 …… 此刻,庞谢专心练习,进度比刚才更快。 他催动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一阵阵灵气向四肢百脉游走,按照金刚不坏琉璃体的运功路线,不断强化着他的皮膜和骨骼。 浓烈的天地元气通过周身穴道,融入四肢百脉之中,在气脉中游走一周,汇入丹田中的青色气旋,渐渐由淡转浓,凝成微尘一般的水雾,随即在气旋的催动下,一丝丝沁入周身上下206块骨头,以及包裹在肌肉外面的皮膜之中。 随着灵气的飞速浸入,庞谢一身骨骼、皮膜,迅速变的细密起来,骨骼里的杂质渐渐被绿宝石一般的晶体替换出来,变得晶莹,变得坚韧,既有超乎钢铁的硬度,又有超过橡胶的柔韧,就算是百吨气锤砸在上面,也未必能砸出什么好歹,里面的骨髓,则染上一层淡淡的绿色,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皮肤的变化更大,坚固、柔软、迟钝、敏感等等不同的性质同时出现在皮肤上,刀砍不入,斧凿不伤,用力绷紧的时候,一刀砍上去,只能溅起火花,完全放松的时候,摸上去就像摸到新生儿的肌肤,滑嫩无比,吹弹可破。可以抵挡水火的侵袭、严寒酷暑的变化,丝毫也不会感到疼痛,偏偏又敏感无比,可以感受到细微的空气流动,就好像感觉被放大了十倍。 随着一道道灵气游走,“金刚不坏琉璃体”的品级不断提升,九品、八品、七品、六品……一直升到二品,终于停止提升,达到了终点。 庞谢也随之从入定中醒来,低头看了看双手,十指细长,微带绿意,这是神功初成的表现,过上一段时间,这点绿意会自然沉淀到皮膜下方,除非他全力催动功法,否则不会再展露出来。 “我怎么感觉皮膜和骨骼强悍了这么多,周身的灵气都浸入不进去了,就好像肌肉和神经一样。”庞谢喃喃自语,忽然一扬眉,说道:“不会吧?难道……” 说着话,他用手向地板上的石头一插,只听“嗤”的一声,就像利刀切豆腐一样,轻轻松松地将整个手掌都插了进去,五指轻轻一抖,发现手掌在石头里可以随意活动,就好像石头不存在一样,用力一握,随即又松开手,手里握着的石块,已经完全变成了沙子,最细屑的那种沙子。 “这是皮膜关、骨骼关大成了?”庞谢失声说道。 要说碎石成粉,他“肌肉关”大成的时候,就有这个本事,可是他当时力量虽大,骨骼却不够结实,皮膜也不够坚韧,一身力气最多只能使出三分,否则,伤不了别人,先要伤他自己。 如今骨骼、皮膜、肌肉三位一体,可以运用全副力气,战斗力增长了何止十倍,一拳下去,当真有排山倒海的气力! 第一百二十章 接连突破(下) “这真是难以置信……” 庞谢用力的摇了摇头,他本来是抱着守财奴的心态,不想浪费任何一丝天地元气,才试着修炼“金刚不坏琉璃体”,没想到不但修炼成功,而且修炼的品级比慧明禅师更高,慧明禅师只练到三品,他却练到二品,而且还意外的突破了蜕凡六关之“骨骼关”、“皮膜关”,修为突飞猛进,战斗力提升了何止十倍! 若是他现在遇到李家三大灵仙,虽然未必能战胜,但也有了一战之力,不至于完全任人鱼肉。 想到这里,庞谢心中大为欢畅,几乎忍不住要高声长啸,如果不是他发现灵穴里的天地元气还在继续喷涌的话。 “等等,除了这本《金刚不坏琉璃体》,似乎还有几本其他的秘籍……”庞谢忽然想到,本着绝不浪费的想法,从纳戒中掏出其他几本秘籍来。 这几本分别是落英岛的绝学《落英神剑》、回春谷的嫡传心法《不老长春功》和锻锋堂的绝技《南明离火诀》。 其中,《落英神剑》是纯粹的剑法,以神御剑,剑出如神,虽然极尽高明,却是外门招式,顶多用到一些内气运转的技巧,并不是专门的内气修炼功法。 《南明离火诀》倒是修炼内气的功法,但它的作用是修炼出一种可以外放的火属性内气——离火真气。凭借离火内气的特异性质,锻锋堂的弟子无论是与人对敌,还是打造神兵,都占了极大的便宜,战斗力非寻常武功可比,锻锋堂也因此隐隐压在落英岛和回春谷头上,算是青州第二大门派。 三本功法之中,最为适合他的是回春谷的《不老长春功》,这门功法练的正是五脏六腑,正是他的薄弱之处。 五脏六腑包括心、肝、脾、肺、肾等五脏,以及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胆等六腑。当然,这里的五脏六腑是修行界的说法,并不是单指的这十一个具体器官,而是在人体内发挥这十一种功能的整体组织,囊括了人体内的所有器官。 五脏六腑对应人体五行,五行相生,生生不息,若是练的好了,不但能百病不生,青春常驻,而且有延长寿命的效果,这也是不老长春功名字的来历。 …… “不老长春功”的功法远比“金刚不坏琉璃体”的功法要复杂的多,这是因为五脏六腑天生娇嫩,远比不上骨骼、皮膜结实,稍有不慎,就会受伤。 虽然如此,庞谢修炼起来,还是感觉顺畅无比,不过一个多时辰,便将不老长春功练到第六层。 不老长春功共有七层,据说练到第七层的时候,五脏六腑无比强大,每一样器官都能发挥出比常人强大千百倍的功能! 以肺部为例,若是练到第七层,深深吸上一口气,便能闭气一天一夜,期间行走无碍,甚至可以与人动手。 在山海界的时候,庞谢曾听沐天音说过,多年之前,回春谷有位前辈天赋异禀,将不老长春功练到了第七层,曾经闭住一口气,只身潜入东海海底,在海底走了一日一夜,这才浮了上来,采了许多天材地宝,倒是让许多人羡慕! …… 庞谢练到第六层之后,终于停了下来,倒不是说这门功法有什么限制,像金刚不坏琉璃体一样,无论如何都练不到第一品,而是灵穴里的天地元气终于用完了。 灵穴里的天地元气越来越淡,片刻之后,元气终于泄尽,虽然神州灵穴天生便能源源不断的产生元气,天地元气的浓度不至于像外面一样稀薄,但是产生的速度却极慢,比外面也强不了多少,已经不适合修行了。 庞谢徐徐收功,用心感受五脏六腑的变化。 他的感觉从没有这样好过,心脏的每次跳动都彰显着力量,如同强力水泵一样,将新鲜血液有力地送到全身各处,肺部的呼吸效率也提高了许多,稍微吸一口气,便能闭气好久,并且丝毫也不感觉气闷,直到肺里面的氧气耗尽,才需要吐出浊气。 呼! 庞谢用力吸了口气,随即猛然向前一吐,霎时间,两扇肺叶猛然一挤,将肺里的空气挤了出来,空气透过喉头,凝成一道致密的白色气浪,如同利刃一样从嘴里射出,向正前方的石壁前刺去,隐隐带出破空之声! 嗤! 白色气浪刺中石壁,溅起无数石屑,竟刺出一个手指粗细、一尺多深的小孔来,若是刺在人身上,无论是刺在什么位置,都能将人刺个对穿。 “凝气成罡,吐气杀人,看来内脏关也过了,蜕凡六关就剩下脑髓关了。”庞谢眼神前所未有的清明。 就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感受到一丝丝凉意,由脊柱向上冒,不断透入脑髓,在这股凉意的刺激下,大脑不断发生蜕变,以超过以往十倍、百倍的速度发育起来。 这意味着,他已经正式踏入蜕凡六关之“脑髓关”! “脑髓关”是蜕凡六关的最后一关,当前面五关一一渡过的时候,肌肉、内脏、皮膜、骨骼、神经全部进化完毕,便不再吸收灵气,这时候,青色气旋产生的灵气无处可去,便会沿着周身百脉前往大脑,滋润脑髓,刺激大脑发育。 大脑在灵气的长期浸润下,会逐渐向非人境界转化,精神力、计算力、记忆力比之前要强十倍、百倍,最终到达一定程度之后,会突破一个极限,从而诞生出神念! 所谓神念,就是一种可以离体使用的精神力量,如果说凡人接受信息量最大,最敏锐的器官是眼睛,神念就是修行人最为重要的观察器官。 神念产生之后,便可离体放出,无论什么东西,用神念一扫,便能知道的清清楚楚,从此周身左右,再没有任何变化能瞒得过,无论什么样的刺客,无论什么样的刺杀,都难以奏效。 当然,神念如此重要,也意味着“脑髓关”极难渡过,天下间九成九的修士,都无法渡过这一关,就算能渡过的,也要在这一关蹉跎很多年。 第一百二十一章 重回春明府 “这次真的赚大了……” 庞谢喃喃自语,来了一趟六河府老山镇,本来目标只是救人,没想被穿越去了山海界,得了一身不凡的武功,回来之后又得了三件一等一的法器,接连渡过了蜕凡三关,一直把修为推到蜕凡第六关“脑髓”关,距离灵仙境界,不过一步之遥。 “要不先不去逆鳞了,先按《点青录》上的标注,找找其他神州灵穴?” 庞谢心中蓦地冒出这个想法,随即又摇了摇头。 且不说灵穴难得,多是有主之物,当年地灵门倾全派之力,也才找到几个而已,其他都被人占住了,就算是无主之物,如果没加封禁的话,天地元气只会缓缓散逸,并不会像这里的灵穴,把天地元气积攒下来。 退一步说,就算是因为别的缘故,天地元气积攒了下来,他的利用效率也不会太高,这次能连渡三关,天地元气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身怀《金刚不坏琉璃体》、《不老长春功》两种秘籍,正好对应骨骼、皮膜、内脏的修炼,否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地元气浪费,但他现在并没有修炼脑髓的秘籍,就算找到灵穴,也没什么大用。 至于第三个原因么,修行之路,道阻且长,蜕凡境的修士、念动境的灵仙都只是初阶,后面还有不漏境的人仙、知命境的地仙,乃至于登天境的神仙、不朽境的天仙。 他就算渡过“脑髓关”也只是灵仙,距离后面的神仙、天仙,差了十万八千里,再往下怎么走,还是一头雾水。 佛道两门都是有天仙,甚至更高层的金仙坐镇,逆鳞又是佛道两门与华国政府合力打造,为了眼前一点便捷,放弃了与佛道两门搭上线的机会,那才是智者不取。 庞谢想到这里,微微点了点头,对下一步的方略已经有了计划,第一,继续与逆鳞接触想法,通过逆鳞的考核,以便未来搭上佛道两门的线,第二,寻找锻炼脑髓的功法,既然有锻炼内脏、骨骼和皮膜的功法,必然有锻炼脑髓的功法,若是在神州大陆找不到,大不了去一趟山海界,第三,则是寻找别的神州灵穴,无论是去山海界寻找功法,还是找到功法之后的修炼,都需要灵穴的帮助。 想清楚下一步的道路之后,庞谢心中再无疑问,环顾四周,天地元气已经散尽,此地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于是再入里间石屋,将顾九霄的遗体搬入纳戒之中,打算找个地方埋葬。 因为承袭了白城的记忆,他留下莫鹞,也就是司马报没杀,等司马报醒来之后,必定会招来司马家的人,到时候肯定会把这里翻个底朝天,顾九霄的遗体恐怕也难幸免。 无论有心,还是无意,他总是承了顾九霄的遗泽,别的暂时做不了,就先让他入土为安吧。 收好顾九霄的遗体之后,庞谢再次来到外面,目光从司马家众人的尸体上一一扫过,最后停在司马报身上,轻轻叹了口气,转身离开这里。 在山海界中,我是白城,你是莫鹞,两人是交情极好的师兄弟,在神州大陆,我是庞谢,你是司马报,两人是有血债的两方阵营。 对于庞谢和司马报来说,神州大陆是真,山海界是假,可是对于其他人呢,比如说莫隼,山海界才是真,神州大陆才是假,真真假假岂是一句话说的清楚的? 以庞谢累计八百年的记忆,尚且不能完全不受白城记忆的影响,以司马报二十来年的记忆,又岂能不受莫鹞记忆的影响? “庄周梦蝴蝶,蝴蝶为庄周。一体更变易,万事良悠悠。乃知蓬莱水,复作清浅流,青门种瓜人,旧日东陵侯,富贵固如此,营营何所求……” 庞谢没有再想下去,转身推开另一扇石门,门外便是来时的甬道,大步疾走,高歌而出! …… 出了洞府之后,庞谢找了条隐秘的道路,直下大老爷山,倒也没去老山镇,直奔六河府而去。 他发现以丹田之内的灵气,催动落英岛的轻功,并没有半分迟滞之处,轻灵快捷更胜落英岛的心法,几十公里的距离,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赶到。 没想到灵气还有这样的作用,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把他在张家祖宅看过的秘籍全都练一遍,就算不全也没关系,能多会一招半式也是好的,说不定就有用上的时候,到时候战力还能再涨几分! 来到六河府之后,庞谢径直去了长途汽车站,买了张去春明府的车票,毕竟坐高铁需要身份证件,很容易泄露个人行踪,万一引来司马家的人就不好了,坐汽车的话,方便一些,隐蔽一些。 然后,他又在车站门口的饭店里买了一大堆吃的,大吃大喝一顿,在洞府里面的时候,或许是因为阵法的缘故,他一点也不觉得饿,现在出了洞府,饥饿的感觉慢慢出现,急需补充一下。 吃完之后,他又买了些食物、饮水,等待汽车发车,半个小时之后汽车发车。 他上车之后,发现他的座位是在靠近通道的位置,里面的座位已经有人了,是一个满面凶戾之气的大汉,略微点头打了个招呼,接着双眼一闭,沉沉睡了过去。 由六河府到春明府,坐长途汽车足足需要十多个小时,够他好好睡一觉了。 “喂,兄弟,让个路!” 黄昏时分,庞谢睡得正香,坐在他里侧的大汉忽然推了他一把,低低声音说道。 庞谢睁开半只眼睛,瞥了那个人一眼,只见那条大汉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三角匕首,上面的血槽和倒刺隐隐有些暗红色的痕迹,微微有些血腥味。 “什么事?”庞谢打着哈欠问道。 “……”那人愣住了,没有回答,冲着庞谢又晃了晃手中的匕首。 “有事说事,没事别打扰我睡觉。” “兄弟落难了,想问车上人借点钱,你要是有的话,先给兄弟拿点。” “你是准备打劫?”庞谢这才反应过来。 “……”那人没有再说话。 “麻烦!” 庞谢叹了口气,右手一抬,一把攥住匕首的刀锋,一捏一揉,匕首就好像烂泥一样,被搓成了一团废铁,随即又递了回去。 那人捧着一团废铁,双手抖得好像得了帕金森,惊恐眼神好像被狼叼在嘴里的兔子,颤颤巍巍地说道:“大侠……” 话没说完,就见两个一脸阴鸩的年轻小伙挤到庞谢的座位身旁,低头向那条大汉询问:“大哥,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第一百二十二章 接风 “动手?动什么手?” 大汉捧着手里的一团废铁,脸上忽然露出迷茫之色,就好像完全不懂这两个年轻小伙在说什么。 “啊?”两个年轻小伙一愣。 大汉也不等这两个年轻小伙解释,便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我平时都是怎么教你们的?走路说话都要小心,没看到这位大哥在休息吗?赶快坐回去,不要打扰大哥休息!” 这条大汉一脸的络腮胡,看起来起码三十多岁,庞谢看起来也就不到二十岁,他却一口一个大哥,叫的极为顺口,完全没有半点勉强的意思。 两个年轻小伙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反应慢的,还想张口问问是怎么回事,另一个反应快的,已经瞧出情形不对,连忙拉着他往回走去,边走边说:“明白,明白,我们就是问问,要不要提前下车。” 等这两名年轻小伙走后,大汉才哭丧着脸,说道:“大侠,我错了,饶过我吧!” 庞谢瞥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再次闭上眼睛,沉沉睡去,完全没有理会的打算。 看到庞谢再次熟睡,大汉才稍微放心一些,偷偷把烂泥一样的匕首扔到脚下,眼角余光不断打量着长途客车的车窗,考虑能不能从车窗跳出去,可惜现在的长途汽车,车窗都是固定死的,完全没给他跳窗的机会。 汽车开到春明府长途客运站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外面下着大雨,冷飕飕、湿漉漉,冰冷的雨水顺着车窗玻璃流下,形成一道道水帘,在停车场探照灯的照射下,幻化出一副副光怪陆离的画面。 “到站了,大家准备下车,都带好行李啊!”售票员大声喊道,叫醒一车熟睡的旅客。 庞谢伸了伸懒腰,睡眼惺忪的看着满车乘客排着队往下走,直到车上没什么人了,才缓缓站了起来,准备下车。 临行之前,庞谢忽然回头,瞧了瞧坐在身旁的大汉,微微一笑,在他肩头拍了拍,说道:“别干这行了,找个正经工作吧!” “明白,明白!”那条大汉连忙站了起来,小鸡啄米似得点头。 庞谢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大步离去。 临行前的一掌,他已用上内力,震伤了这条大汉的心脉,今后正常干活倒不碍事,但要是想动手伤人,一旦用了爆发力,就会立刻心悸,浑身瘫软。 从下车的地方,到出站口还有两三百米,路上没有什么遮挡,冷风卷着夜雨,吹在旅客身上,虽然是夏天,但也冷得够呛。 庞谢漫步雨中,倒是没感觉出什么不适应的地方,他是螃蟹化形为人,天生喜欢泡在水里,包括雨水在内。 雨水从空中落下,打在他手臂的肌肤上,溅出一点雨花,然后散开流下,竟没留下丝毫印记。 这就是金刚不坏琉璃体,万法不侵,百邪辟易,区区雨水自然不会流下痕迹。 漫步走出汽车站,庞谢忽然停下脚步。 车站大厅已经熄灯,包括廊檐下面在内,全都是一片黑暗,外面的公路却是一片通明,路旁停了不少绿皮出租车,全都亮着灯,路灯下撑着一把大大的遮阳伞,伞下面是一个小吃摊子,点着煤气灯,生意相当不错,围着不少人,都是刚下车的旅客,摊主忙碌的端出一碗碗热气腾腾的饵丝,甚至没时间擦一擦头上的汗水。 黑暗与光明在此时此地交织,呈现出一副别样的美景。 这就是红尘,庞谢忽然明白过来,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所谓的九姓十三宗、逆鳞军、山海界、甚至他自己,都是一场梦幻,眼前这些忙碌的旅人才是真实的世界。 …… “饿了吗?我请你。”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庞谢耳边响起,转过头去,只见一个白衣女孩,撑着一柄淡青色的油纸伞,不知何时来到他的身边,亭亭玉立,笑靥如花。 她不是别人,正是越青颜。 “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回来?”庞谢有些诧异。 “当然是……”越青颜笑了笑,甜甜的笑容令人迷醉,接着说道:“我爹告诉我的。” “你爹?”庞谢恍然大悟,要是猜得不错,越青颜的父亲就是逆鳞军的越教授,若是有心的话,借助国家力量,掌握他的行踪确实不难,他毕竟坐的是公共交通工具,没有特意隐藏行迹。 “是啊,上次我和铁行云回来之后,觉得这件事情可能还有后继,就把之前发生的事情给他发了个邮件,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本来以为很久都得不到回复,没想到他很快就回邮件了,告诉我剩下的事情不必担心,全部由他解决。”越青颜一边说话,一边递了把伞给庞谢。 “后来呢?” “后来我爹又给我发了封邮件,说是他把六河府的事情,给上级汇报了,上级已经调查处理了,现在已经完全解决了。”越青颜说道。 “哦,你给他提到我了吗?” “当然啊,要不然他下午怎么会给我发邮件,告诉我你回来了呢?我爹说,像你这样敢于见义勇为的青年已经不多了,等他回国的时候,一定跟你好好聊聊!”越青颜说道。 “好吧。”庞谢点点头,看来越教授的意思是让他在这继续等下去,于是招招手说道:“不早了,咱们边走边说吧。” “嗯,先上车吧,我车停那边。”越青颜指了指路对面的一辆红色的Porsche跑车。 “咦,你换车了?”庞谢奇道。 “唉,一言难尽,这次回来之后,铁行云换了家出版社,新书已经出版了,卖的还不错,赚了笔稿费,然后非要给我买辆车,说是因为他的原因,让我受惊了,给我压压惊。”越青颜一脸无奈。 “怎么听起来你不太高兴?”庞谢问道。 “你知道这车保养多贵吗?”越青颜叹了口气:“要不是爷爷接济我,我都考虑把它卖了。” 两人坐上跑车,越青颜插上钥匙,按下点火开关,汽车轰然发动,飞速向前方驶去。 窗外雨未停,庞谢靠在座位上,看着飞速晃过的路灯,忽然问了句话:“青颜,你有没有想过,你父亲是做什么的,怎么能轻易平息这种事?” “当然是人民的科学家啊!多少人等着他出成果呢,这点问题可不算什么!”越青颜随口说道:“再说了,明明是他们绑架的我,我不追究就不错了,难道他们还要追究?” 庞谢心中暗自说道,那是你不知道司马家这次折损了多少人,不过,他也没有就这个问题继续问下去,双眼一闭,再次入睡。 临睡之前,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来接他的只有越青颜一个人。 夜色之中,庞谢沉沉睡去,越青颜忽然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闪烁,含着些许说不明白的味道。 第一百二十三章 金融危机 清晨。 初升的第一缕阳光晒在脸上之前,庞谢就已经起床了,洗漱一番之后,快步离开屋子,打算去小区门口买些早点吃。 他还是住在铁行云的房子里,昨天晚上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凌晨三点多了,铁行云并不在家,屋子里也没有其他人,就随便找了张床睡下了。 只是不知为何,屋子里似乎很久也没人住了,潮气很重。 春明府的早点说简单也简单,大多都是米线、饵块、饵丝之类,说复杂也复杂,单米线就有鸡丝、豆腐、红油等许多做法。 庞谢的口味很简单,就是清水煮的米线,再拌上辣子、酱油以及七八样其它佐料,随随便便一调,味道就很不错,单吃米线不够的话,再加上一碗豆浆,两根油条,就能吃的很不错。 在山海界的时候,食材虽然很新鲜,厨子的手艺也不错,但是因为时代和地域的限制,调料的水准差的太远,甚至连辣椒都没有,吃到嘴里,稍嫌寡淡。 “不错,够味……” 庞谢夹了一大筷子新鲜热辣的米线,痛痛快快的吃了下去,又呼噜呼噜喝了小半碗米线汤,辣的吸溜吸溜的直吸气,果断端起一碗甜豆浆,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好爽!”庞谢舔了舔嘴唇,一拍桌子,喊道:“老板,结账!” “来嘞,小伙子,饭量很大么,一共是六碗米线,三碗豆浆,四根油条,还有一笼包子,一共是103块,零头就不要了,算你一百!”老板是个中年胖子,笑的好像弥勒佛。 “好!”庞谢点点头,伸手去兜里掏钱,掏了半天,只剩掏出一堆五块、十块零钱,连一张整的都没有,好悬才凑足一百。 离开早点摊子之后,庞谢不由抹了把冷汗,差点凑不够早饭钱。 自从离开东海航空之后,那边的工资就已经停发了,这边又没什么进账,唯一的进账是灰狼来袭那次,上门送了几千块,勉强续了一波命。 可惜上门送钱这种事,可一而不可再,后来再没发生过,时至今日,终于把钱用光了。 又要想法子赚钱了,干点什么好呢,虽说是新得了一身武功,可总不能去打劫吧,什么时候才能学点石成金法术呢? 庞谢叹了口气,沿着街边的人行道,溜溜达达往南诏大学走去,已经许久没去上课了,今日难得风平浪静,不如去学校看看。 上午正好有课,庞谢来到学校的时候,距离上课时间只剩三四分钟了,便在教室后面找了个座位,随便坐了下来。 不过,他并没有听老师讲课,而是从邻座借了课本,细细翻看起来,已经一个多月没上课,功课拉下不少,不做做好温习工作,直接听课与听天书无异。 令人惊讶的是,半节课后,庞谢便追上了授课的进度,他发现在灵气的不断刺激下,大脑的运转速度比往常快了十倍,无论再抽象的概念,或者再难理解的知识,略微一想便能想通,而且过目不忘,看过的东西,全都深深印在脑子里。 “厉害了啊!”庞谢喃喃说道,“脑髓关”修士的学习能力就如此强大,更不要说后来的灵仙、人仙、乃至地仙、神仙,学习能力比普通人强大了何止千百倍,再加上寿命也是寻常人的千百倍,简直可怕到了极点。 这两者综合起来的效果绝不是相加,而是相乘,千百倍的效率与千百倍的时间相结合,搞不好任何一位神仙的知识量都要超过整个人类的总和,毕竟一个人学习的黄金阶段只有短短二三年,而且,下一代人需要重复学习上一代已经学过的东西,能够学新东西的时间非常有限。 说起来,庞谢还是螃蟹的时候,也曾修行到灵仙境界,可他那时候并没有多少传承,也没有这么多学习的机会,所以对这种恐怖的学习能力并没有多少体会。 …… 转眼之间,上午的课程结束,庞谢起身,漫步向教室外面走去。 “小庞同学,前一段时间你干嘛去了?一言不合就旷课啊!”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庞谢回头看去,是他大学班级的班长张洁,长发披肩,步履轻盈,苗条的身材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他是插班进来的,又不在学校住,熟悉的同学并不算太多,张洁是少数的几个。 “我穿越了,好不容易才回来。”庞谢故意叹了口气。 “咦,是吗?有没有官居一品?有没有抱得美人归?有没有屠神杀魔?有没有天下无敌?”张洁抿嘴一笑。 庞谢想了想,论官职,青州节度使张准只是二品,他这种临时打杂的只能算不入品,论没人,倒是有个未婚妻,可惜直到走的时候都没见过,论屠神杀魔,貌似死了一个邪神,可惜死的不明不白,并不是他动的手,论天下无敌,就凭砍死张秉那一道剑气,他不知要再练多少年才能抗衡。 于是,他认真的想了想,答道:“没有,全都没有。” “真可惜……”张洁认真的叹了口气。 “一点也不可惜,其实我赚大了。”庞谢说道。 “真的?” “真的。” “中午一起吃饭,你讲给我听?”张洁笑着说道。 “好啊!”庞谢痛快的答应下来。 两人也没走远,就在学校附近,找了火锅店,边吃边聊,庞谢也不忌讳,把山海界的事情大致聊了一下。 当然,涉及司马家族,以及地灵门和邪神的事情略过不提,这三者都牵扯到神州大陆,万一惹来祸端就不好了。 张洁边吃边听,不断地笑着点头,听得非常认真,一点也不像听故事的模样。 一个多小时之后,两人吃得差不多了,决定买单走人。 庞谢一摸口袋,脸色陡然一变,他终于想起来,早上吃早点的时候,已经把最后一点钱花光了。 张洁看庞谢的脸色变化,就知道他没带钱,抿嘴一笑,大方说道:“小庞同学,好久没见了,这顿就算给你接风,我请客!” “那就多谢了。”庞谢苦笑。 付过账之后,两人离开火锅店,重新往学校走去,走着走着,张洁忽然转头,盯着庞谢严肃地说道:“你骗我!” “嗯?”庞谢一怔,倒吸一口冷气,仔细回想刚才那里露出破绽了。 “出来吃饭之前,你给我说你赚大了,分明是胡说么,你还是这么穷!”张洁一指庞谢,笑的前仰后合。 第一百二十四章 铜臭 上完一整天的课程,庞谢跟张洁告了声别,独自往校外走去。 他现在考虑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晚上吃什么,怎么吃,他比身无分文略强一点,起码买瓶水喝的钱是有的,可惜也只有这点钱了,再多一分也没有了。 要不然去越教授家里混一顿饭?庞谢脑子里忽然冒出这个念头,心里还没有想好,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往菁才园,也就是越教授的家里走去。 滴……滴…… 手机铃音忽然响起,庞谢掏出手机,越青颜的名字正显示在屏幕上,手指轻滑,接通电话。 “庞谢,你在哪呢?”话筒里传来越青颜的声音。 “刚从学校出来。”庞谢说道 “好学生啊,这么爱学习,晚上有空吗?我和行云请你吃饭!”越青颜说道。 “好啊!”庞谢回答的相当干脆。 “那你来翠园餐厅,B3包间,我跟行云在这里等你。” “没问题。”庞谢说道。 半个小时之后,庞谢乘车来到翠园餐厅,喃喃说道:“这次可真是无钱一身轻了。” 刚坐公交车,花光了他最后一点零钱,毕竟是在春明府市区,他轻功再好,也不能飞檐走壁。 进了餐厅之后,自然有服务生带他去包间,沿途之际,庞谢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间餐厅的装修豪华到了极点,用金碧辉煌四个字形容毫不为过。 也许有人觉得黄金很俗气,用金子当装饰会非常没品,事实告诉我们,会这么想的人一定是见过的黄金不够多。 只要金子够多,就会产生一种独特的美感! 据说,美索联邦当代大统领就特别喜欢黄金,在他的私人住宅里,用了大片大片的金箔进行装饰,大量的黄金被做成生活用品,放在你能想到的每一个地方,比如金水龙头、金马桶、金餐勺,去过他家里的人一致认为,这位大统领实在不像“光辉之主”洛达山的信徒,应该是“财富与贸易之神”沃金的信徒才对。 来到包间之后,庞谢正看到铁行云坐在那里,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把眼睛晃瞎。 与一个月前的那个云州大汉的形象完全不同,他现在戴着一副Cartier的太阳镜,黄金一样灿烂的镜框上镶满了碎钻,脖子上挂着一条极尽繁复的金链子,穿着一件亮黄色的衬衣,上面用金线绣着浅浅的龙纹,与硕大的金项链交相辉映,衬衣下半部分撩开,露出了金光闪闪的Hermès皮带。 庞谢看着铁行云,轻轻叹了口气,一声不吭的拉了把椅子坐下,静静的看着他。 “你怎么不说话?”半晌之后,铁行云见他一语不发,忍不住问道。 “我担心。”庞谢面带愁容。 “担心什么?”铁行云好奇地问道。 “我担心你把满嘴牙全都敲掉了,换了一口金牙。”庞谢一本正经的说道。 越青颜坐在一旁,听了庞谢的话,顿时捂着嘴狂笑。 铁行云愕然,随即放声大笑起来,一把扯掉太阳镜,撸起袖子,说道:“来,来,来,别的不说了,咱们先吃再说!” 庞谢微微一笑,提起筷子夹了一块煎鹅肝,放在嘴里轻轻咀嚼,只觉得细腻滑嫩,入口即化,细细吞到肚子里之后,这才说道:“其实你这样子也有好处。” “什么好处?”铁行云放下筷子问道。 “起码我不担心一会没钱付账。”庞谢悠然说道。 …… 这顿饭铁行云下了血本,足足吃了两个多小时,在庞谢放开吃的前提下,几乎把翠园餐厅的菜都点了一遍,等到结账的时候,饶是铁行云一副暴发户的模样,也露出一丝肉痛。 吃过饭之后,三人离开饭店,铁行云和庞谢都喝了些酒,由越青颜开车。 “兄弟,上次在六河府可真是多亏你了。”汽车离开餐厅的停车场之后,铁行云取下墨镜,忽然严肃了起来。 “没事,举手之劳,主要还是靠你。”庞谢笑道。 “唉,兄弟谦虚了,我还记得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个暹罗和尚一肘砸在我头上,再往后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等我醒来的时候,都已经住在春明府的医院了。” “那天除了咱俩再没外人,要不是兄弟你出手,难道还有其他人不成?往小了说,我和青颜这条命都是你救的,往大了说,你可是救了两家人的命!”铁行云说到这里,眼神忽然飘忽起来,似乎想到了别的什么。 “那倒也不至于,我想他们还没这么大胆子,敢明火执仗的杀人。”庞谢笑着说道。 他心中暗自想到,原来那天的事情,铁行云都不记得了,看来他那种变身的本事并不熟练,否则不至于失忆。 “兄弟,你不要低估了那些人的胆子,没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干的。”铁行云神色一凝。 庞谢一笑,也不说话。 “对了,咱们说正事吧,今天请兄弟吃饭,是有两个原因,其一,兄弟救我和青颜一命,大恩不敢言谢,这顿饭权当替兄弟接风洗尘了,日后水里火里,只要兄弟一句话,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其二,我看兄弟身手不错,想问问兄弟,能不能抽时间给我帮帮忙,最近有些事情需要人照应。”铁行云正色说道。 “什么事?”庞谢问道。 “是这样的,我上本书已经发表了,销量还不错,算是赚了一点。我最近在准备一本关于贩*毒*网络的新书,前期已经跟干这一行的人搭上线了,冒充了一个辽州来的大买家,准备借着这个身份把这行摸清。可是,我这两天发现有人在跟踪我,不知道是打算对我不利,还是怀疑我的身份。”铁行云说道。 “那你不在家里猫着,还来这里大吃大喝?”庞谢问道。 “我来这里就是既是为了给兄弟你接风,也是为了演一场戏,干这一行的大买家,总不能天天去大排档吃饭吧?”铁行云说道。 “好吧,那你准备要我干什么?” “两件事,第一,接下来这一段时间,兄弟尽量跟我在一起,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安全些,第二,回头我冒充大买家去进货的时候,麻烦兄弟扮成我的保镖。当然,我也不让兄弟白干,等过上两三个月,新书出版以后,版税咱俩对半分,你看这怎么样?”铁行云问道。 “好啊!”听到版税两个字,庞谢顿时眼睛一亮,立即答应下来,随即又想了想,说道:“可以是可以,那你能不能先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 “先预支两万块给我,最近已经没钱吃饭了。” “……” 第一百二十五章 交易 在春明府西北处,大约三百多公里之外,有一座古城名叫博南。博南府的人口并不算多,经济发展也稍嫌滞后,在南诏州诸府中只能排在中等偏下,可是它的名气却极大,不止在南诏州,甚至整个华国乃至世界都知道这一座古城。 博南府历史悠久,早在秦汉时期便已建城,地理位置又好,少经战乱侵袭,流传至今的古迹比比皆是,这一点就连南诏州首府春明府也比不上,更为难得的是,此地自然景色也不寻常,一向有四绝之称。 所谓四绝,便是风、花、雪、月,风是下关风,花是上关花,雪是苍山雪,月是洱海月。 尤其是苍山雪经年不消,繁花簇拥之处,堆银累玉,洱海月玉镜高悬,碧波荡漾之间,月影徘徊,都是别处罕见的景致。 不过,在铁行云看来,四绝美景加起来,也比不过这座活生生的博南古城。 博南古城面积并不大,东西宽约1000米,南北稍长,也就两千多米,四周以砖石城墙环绕,城中既有历史古迹,也有现代商业,水乳交融,古今一体,跨越千年,集于一体,却没有任何违和感。 最为特别的是,博南古城不像许多其他古城那样,精致浮华的表面下,盘踞着赤裸裸的商业利益,在这里,剥去喧嚣的商业,剩下的则是鲜活的民生,是最为真实的生活。 “我也算走过不少地方,大江南北,穿州过府,不知走过多少城市,博南古城是让我感觉最放松的地方,以后等我老了,心愿都实现了,就来这里养老!”铁行云站在十字街头,望着穿梭不断的行人,感慨说道。 庞谢不置可否,心中并没有太多的感慨,作为修行人,他还有太多的路要走,有太多的风景要看,并不着急找养老的地方。 两人沿着石板铺成的道路,边走边聊,时不时买些当地的特产小吃尝尝,身边不断有各式各样的行人路过。 博南古城是一座旅游城市,来这里旅游的人也很多,除了华国人之外,还有很欧美或者东南亚的游人。 两人逛了一阵,在街边找了家干净的小店,随便吃了些东西,略带不舍的离开博南古城,漫步往南面的洱海走去。 就在洱海边上,他们今天有一桩大买卖要谈。 三天之前,铁行云冒充的大买家,终于联系了一位道上的掮客,说是有路子卖货,约定找个地方面谈。 铁行云本以为会约到某个酒店,或者某个夜店,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没想到对方会要求在洱海边上见面,倒是让他有些奇怪。 半个小时之后,两人来到约定的地点,到了地方之后,铁行云才明白,为什么对方会约在这里。 这是洱海边上一处渡口,南北两面是公路,极为方便同行,西面是一整块平底,除了闲花野草,再没别的什么东西,莫说是藏几个人,就算是藏几只兔子,也能一眼望到。 至于东面则是一望无际的洱海,除非有人潜在水底下,否则绝对不可能不知不觉的靠近。 “这地方是比城里面安全的多啊,想要靠近都难,更不要说抓捕了。”铁行云说道。 “那倒不是。”庞谢微微摇头,并不大同意铁行云的看法。 这地方地形开阔,虽然不大方便靠近,同时也意味着缺乏遮挡物,要是远处有人狙击,就只能当活靶子了。 当然,近些年,华国内部治安不错,还不至于在用这么激烈的手段。 “怎么还没来?”铁行云低头看了看新买的高仿版Patek Philippe星空机械表,皱着眉头自言自语。 昨天上车之后,庞谢才知道,铁行云的一身行头大多是高仿的,毕竟他写书赚钱再多,也不是印钞票,买不起这么多奢侈品。 庞谢耳朵忽然动了动,转头往洱海方向望去,看着远远浓浓的水雾,说道:“来了!” …… 嗡……嗡…… 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发动机声音,一艘小小的渔船从洱海深处驶来,远远望去,船上站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穿着花衬衫,染着黄头发,另一人则是一身黑色紧身衣,此外,还有一个人坐在船尾开船。 十多分钟之后,小船来到岸边,就在船头距离岸边还有一米多的时候,花衬衫轻轻一跳,稳稳落到岸边,神态轻松自如,看起来有些功夫底子。 “哈哈,是金老板吧,久等了!我是蓝照海,之前跟您通电话的就是我!”花衬衫夸张的笑了几声,来到铁行云身前,拉着他的手握了起来。 “你们比说好的晚来了十五分钟!”铁行云沉着脸,一把甩开了蓝照海的手,冷冷说道:“在辽州的时候,从来没人敢让我等这么久。” 铁行云对外宣称姓金,叫做金万两,一听就是假名字,不过也没什么问题,毕竟都干了这行了,还敢用真名字的,都已经在州城的大牢里吃牢饭去了。 “这不是头回见面么,刚才兄弟去周围转了一圈,确定没什么人才过来的。”蓝照海笑嘻嘻的说道,丝毫没有隐讳的意思。 “这么说,你不相信我?”铁行云冷冷说道。 “金老板,干咱们这一行,讲究的是信誉,可这信誉也不是白来的啊,头一回打交道,就让兄弟无条件相信,有点强人所难了。”蓝照海笑着说。 “我以为老欧已经把我的情况给你说清楚了。”铁行云说道,老欧是他在春明府找的二道贩子,主业是卖*摇*头*丸的。 “老欧年纪是不小了,但在这一行里,只是小角色,我还是相信我这双眼睛。”蓝照海点了根烟,用力吸了一口,眯着眼睛说道:“是人是鬼,我看了再说。” “那你看我是人是鬼?”铁行云扬眉说道。 “嘿嘿,我看你…”蓝照海顿了顿,脸色忽然一沉说道:“当然是鬼!” 说完,他骤然向后退了两步,退到河边上,猛然一撩衣服,拔出一支左轮手枪来,狠狠说道:“兄弟,到底是哪行的?交个实底,今天饶你一命!” 铁行云略微一怔,随即咧着嘴笑道:“你说我是混哪行的?你这么紧张,难道以为我是衙门的人?” “不是,你身上没有那股官气,要不然我也不会给你机会说话,可你也不是干我们这行的,你这人太规矩,少了一点凶气!”蓝照海稳稳握住左轮枪,说道:“别说废话了,再给你十秒钟,再不说实话,我一枪你!” 铁行云眉头一皱,大脑飞速运转起来,瞬间想过许多主意,可惜没一条管用。 “你眼睛既然这么好,不妨看看我是干哪行的!”庞谢忽然说道。 第一百二十六章 胁迫 “呵呵,就你?” 蓝照海上下打量庞谢一眼,微微冷笑一声,脸上露出不屑之色。 他在南诏州的国境线做掮客的,见过的人如山入海,一双眼睛历练的极毒,随意看一眼,就能注意到许多细节。 一身骨肉极为匀称,完全没有锻炼过的痕迹,裸露在外的皮肤没有一点伤痕,显然没有跟人动过手,两只手掌白白嫩嫩,不要说是练枪,就连练拳的痕迹都没有,总之一句话,这是一个完全没有战斗经验的人。 于是,嘿嘿一笑,说道:“小子,这没你插话的余地,再多嘴先毙了你!” 庞谢听了这句话,先是一笑,随即目光一寒,双眼冷冷向蓝照海脸上扫去,竟然以目为剑,催动一道剑意,直奔蓝照海两眼而去, 他承袭了白城的一身剑法,又与高锋论剑三日,单以剑术而言,已是一等一的高手,这种目击的功夫,不过是雕虫小技,虽然伤不了真正的高手,但对付蓝照海这种普通人,却是十拿九稳。 腾、腾、腾! 蓝照海的目光与庞谢稍一接触,就觉得遍体生寒,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颤抖的手几乎握不稳左轮枪,就好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连蹦带跳的向后蹿了几步,好悬没掉进洱海里面。 “你……要干什么?” 蓝照海做的是杀头的买卖,久在东南亚一代行走,并非孤陋寡闻之辈,曾见过最为凶悍的安南雇佣兵,也曾见过最为残忍的蒲甘杀手,甚至与最为恐怖阴森的黑降头师谈过交易,但这种接近死亡的感觉,还是头一次感受到。 庞谢一笑,重新收敛杀意,说道:“我当然是要做生意。” 随着他收敛杀意,蓝照海身上寒意渐渐退去,再次感受到阳光的温暖,浑身上下又渐渐暖和起来,长长吸了口气,重新握紧左轮枪,咬咬牙问道:“兄弟,你到底干哪行的?” “不是说了么,做生意的。”庞谢笑道。 “做生意的不会有你这种人,你这种人也不会做生意,无论是什么生意。”蓝照海摇摇头,完全不相信庞谢的话。 “你不要管我是干什么的,我就问你愿不愿意跟我们做生意,愿意做,咱们就是朋友,今晚一醉方休,不愿意做,也没有别的,明年的今天,我一定来这里给你上坟。”庞谢含笑说道。 来谈交易之前,铁行云已经告诉过他,要见的是什么货色,对这种穷凶极恶的货色,他完全不必客气。 呼! 蓝照海长长吐了口气,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庞谢,说道:“你厉害,我承认,可你再厉害也是条过江龙,我惹不起,总躲得起吧?” 话未说完,蓝照海猛然向后一跃,背对洱海,向身后的渔船跳去。 他本来就站在离岸不远的地方,刚才被庞谢一吓,又向后退了几步,已经站在洱海岸边,往往轻轻一跃,正好跃上渔船。 “阿五,开船!”脚下尚未站稳,蓝照海便大声喊道,刚才他上岸交谈的时候,渔船一直没熄火,为的就是情形有变,随时都能开船。 只是他的声音虽大,渔船却一动不动,两名手下就好像什么都没听到,没有半点开船的意思。 “你们……”蓝照海顿感不对,连忙转过身来,正要破口大骂,话刚说到一半,忽然停了下来。 因为他发现,庞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船上,左右两记手刀将他两个小弟打晕。 此时,他的两名手下正趴在船甲板上,就好像两只死猪。 “去死!” 蓝照海毕竟是亡命徒,虽然害怕,却不胆怯,即使知道庞谢厉害,也不会束手就擒,当即瞄准庞谢,就要开枪射击。 不等蓝照海开枪,庞谢身形一晃,滑步来到他身前,左手一挥,屈指一弹,正弹中他右臂的麻筋,蓝照海不由自主的抖了抖手,左轮枪顿时掉了下来。 左轮枪尚未落地,庞谢觑的分明,飞起一脚,正踢在左轮枪上,嗖,左轮枪就像离弦之箭,远远飞了出去,只听“扑通”一声,落在数百米外的水面上,幽幽沉入洱海之中。 “这次落水的是枪,再动一下,落水的就是你,而且,我不保证你下去之后,一定上不来。”庞谢含笑说道。 蓝照海看了看庞谢,又看了看四周的睡眠,眼珠转了几转,忽然笑了笑,说道:“兄弟,这是何必呢,咱们都是做生意的,搞这么剑拔弩张做什么?就好像咱们是黑*社会的一样。” “你能这么想,我很欣慰,咱们要不还去岸上谈吧。”庞谢说道。 “好的,没问题!”蓝照海连忙说道。 说完,他老老实实蹲在发动机旁边,把小船驶到岸边,恭恭敬敬地请庞谢上岸,一脸笑意的凑到铁行云面前,就好像刚才的事情完全没发生过。 “金老板,咱这兄弟真有本事,就凭这兄弟,咱们这生意一定错不了。”蓝照海摸出一根烟,给铁行云点上。 “蓝先生,咱们不扯别的了,先说说生意上的事情。”铁行云接过香烟,用力吸了一口说道。 “好吧,我就实话实说了,我手上的货是从暹罗的清莱拿的,那边有一个大老板,整个金*三角的货,两成都要经他的手,大老板拿到货之后,会给各路龙头送货,其中,咱们南诏这里的龙头姓周,江湖上都叫他大佬周,我的货就是从他那拿的。”蓝照海说道。 “这么说,从大佬周那拿货,比从你这拿货便宜?”铁行云忽然问道。 “那当然,不过,你们别想从他那拿到货,大佬周做熟不做生,生人去他那是拿不到货的。”蓝照海连忙说道。 “一回生,二回熟嘛,我就不信他有钱不赚,这样吧,你带我们去见他!”铁行云说道。 “这样不合规矩,大佬周不会见你们的,带你们去,连我也要倒霉。”蓝照海解释说道。 “你要不带我们去,现在就要倒霉。”庞谢插话说道。 “兄弟,咱们都是做生意的,你们不要逼我,给条活路吧。”蓝照海哭丧着脸说道。 “不要这么说,我们只是跟大佬周谈个生意么,哪有这么严重?再说了,这次生意谈成,我还是要回辽州的,到时候这边的货就由你来联系,中间随便抽一点,就够你吃三辈子的!”铁行云说道。 这两人一软一硬,又是威逼,又是利诱,饶是蓝照海凶残狡猾,也不敢多做拒绝,只能答应下来。 第一百二十七章 震慑 午后三点,正是喝下午茶的时间。 这是博南古城的一条步行街,街道两边开满了小资情调的咖啡屋和充满异国气息的西餐馆,除了店里以外,大部分店面都在街上摆着桌椅,以便喜欢亲近自然的旅人在这里渡过舒适的午后时光。 在某间咖啡屋的门口,一张木桌的旁边,围坐着三个人。 其中一个人大概三十岁上下,人高马大,衣着阔绰,浑身上下都是国际顶尖品牌,斜靠在躺椅上,戴着一副墨镜,叼着一根雪茄,浑身上下写满了“我是老大”四个字。 在他对面坐着一个年轻人,二十岁上下,英气勃勃,目光锐利,脸上带着笑容,似乎说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在这两人之间,则是一个穿花衬衫的年轻人,精明的脸上堆满笑容,看起来笑的很开心,只有偶尔表情停滞的一瞬,才能看到眼角眉梢透出的凶戾之气。 远远望去,三个人亲切的坐在一起,谈笑风生,杯觥交错,就好像许久没见的老朋友,只有离得近了,才会发现三个人谈话的内容并不融洽。 “金老板,你既然让我带你们找大佬周,就让我去找嘛,把我扣在这没用啊,你不让我走,我怎么联系他?”说话的正是蓝照海。 一个多小时前,他跟庞谢、铁行云在洱海边上约见,以他历练多年的眼力,刚一见面就发觉不对,于是拔枪试探,想要看看对面是什么来路,没想到对面的庞谢压根不按套路出牌,这一试探直接连自己也搭了进去。 “蓝先生,这里你地头熟,真要把你放了,我们去哪找你?”铁行云丝毫不为所动。 “那我是真没办法呀,你们干脆杀了我好啦,我不亲自去,大佬周是不会露面的。”蓝照海两手一摊,做出一副任杀任剮的架势。 这会已经回到闹市区了,他也不怕对方当街杀人,心中多了些底气,已经暗下决心,一会一定要找机会溜走。 “你去不了,不是还有你那两个小弟吗,让他们去不一样联系?”铁行云极有耐心。 “他们不行啊,小角色上不了台面,大佬周连他们见都不会见的,你们干脆连他俩一块剁了,省的说我骗你。”蓝照海摇摇头,索性闭上眼睛。 铁行云眉头一皱,这家伙油盐不进,倒是不好办了,他毕竟只是一个作家,不是真正的黑道中人,也不能真下狠手逼供。 庞谢一笑,轻轻晃了晃手,示意铁行云先不说话,接着转过头去,凑在蓝照海耳边,低声说道:“姓蓝的,别以我我们老板是在求你,你要真不给这个面子,呵呵……” 顿了顿,接着冷笑一声,指着远处街道尽头的一个石牌坊,说道:“看到那个石牌坊没?” 蓝照海敢在铁行云面前耍光棍,却不敢在庞谢面前耍横,因为他看得出来,铁行云虽然一身江湖做派,却没什么杀意,并不是道上的,相反庞谢虽然看起来平平常常,就好像大学校园里的学生,可是偶尔一个动作,露出几分杀意都会让他感到心悸。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种时候,多半是庞谢在他身上试验目击的功夫。 “兄弟,看到了,怎么了?”蓝照海连忙睁开眼睛问道。 “你信不信,我现在带你过去,你会忍不住一头撞死在牌坊底下的石墩子上。”庞谢轻笑说道。 “兄弟,开玩笑啦,我怎么……” 蓝照海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庞谢霍然起身,一步跨到他身边,一把端住他的手肘,他只觉得手肘一麻,接着,就感到浑身上下一阵无力。 庞谢随即往上一提,他就身不由己的跟着庞谢一起站了起来。 “走吧!” 庞谢低声一喝,大步向前走去,蓝照海惊恐的发现,他竟身不由己,跟着庞谢一起往前冲了出去,当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两人一起走,实际上是庞谢端着蓝照海在走。 两人越走越快,刚开始还是小步快走,眨眼之间,就变成了大步狂奔,直奔石牌坊而去。 蓝照海顿时大惊失色,张口就要喊人,不料,他嘴巴刚张开,声音还没从嗓子眼里出来,一个又香又甜的大鸭梨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飞速塞进了他的嘴里。 原来,庞谢起身的时候,已经防着他求救,准备好了鸭梨。 “前面还有一百米就是石牌坊,你还有十秒钟时间考虑,是打算引荐我们老板去见大佬周,还是想上明天的本地新闻,标题我都想好了,年轻男子古城失足,一头撞死街头石墩。”庞谢低声说道。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石墩上的青苔都看的清清楚楚,蓝照海急的满头大汗,想喊什么,却喊不出来。 “对了,你要是决定引荐我们老板去见大佬周,就点点头。”庞谢说道。 话音未落,蓝照海就像小鸡啄米一样,拼命点头。 “答应了?”庞谢说道,随即眉头再皱,问道:“不会反悔吧?” 说话之间,两人距离石牌坊又近了几步,蓝照海发疯一样点头,引得街边行人纷纷侧目。 “这是羊角风吧?”有人小声说道。 “不对,这是癫痫!”另一个人纠正他。 “羊角风就是癫痫,你们两个没文化的。”第三个人说道。 蓝照海听到耳里,好悬没被气死,要不是被庞谢抓着,恐怕已经忍不住拔枪射击了。 “好吧,既然你答应了,就回去我们老板说一声。”就在蓝照海已经绝望的时候,庞谢步伐渐渐缓下,转身往回走去,顺手把蓝照海嘴里的鸭梨拔了出来,随手扔进路边的垃圾箱。 嘘! 蓝照海长长出了口气,暗自下定决心,决定这辈子再也不吃鸭梨了。 几分钟后,两人慢慢走回咖啡馆。 “老板,蓝先生已经想好了,决定带咱们去见周先生。”庞谢笑道。 “哦,什么时候去?”铁行云顿时来了兴趣,刚才庞谢跟蓝照海说的什么,他完全没有听到,只看到两人出去跑了一圈,回来就把事情解决了,不由心生好奇。 “这个……”蓝照海脑筋急转,还想继续搪塞。 庞谢瞥了他一眼,眼中暗含警告。 “三天之内!”蓝照海打了个哆嗦,连忙说道:“三天之内一定让你们见到大佬周!” 第一百二十八章 约见 华灯初上,明月东升,一轮明月挂在澄净的天空,宛若黑色天鹅绒幕布上打磨一新的银盘。 月光如雾,将一座博南古城笼罩其中,与白天相比,街上的行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加多了起来,与其他地方相比,这里的行人更加闲适,更加悠然,更加充满活力。 “长路漫漫伴你闯,带一身胆色与热肠,寻自我觅真情,停步处视作家乡……” 在古城的一条街上,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在街头奋力歌唱,抱着廉价的话筒忘情高歌,在这两人身旁,两只破旧的音响放着有些变声的伴奏,听起来有些滑稽,却丝毫也影响不了他们火一般的热情! “投入命运万劫火,那得失怎么去量,驰马闯江湖,谁为往事再紧张……” 庞谢食指轻扣木桌,跟随两名歌手,一起哼唱着这首《长路漫漫任我闯》,一时间陷入沉思,眼神不知飘忽到哪里去了。 许久之后,一曲唱罢,眼神方才清明过来,感慨说道:“这歌真好!” “歌不错,唱歌的人也很好,也就他们这个年纪有这股闯劲,到了我这个年纪……”铁行云用力咬着雪茄,狠狠地吸了一口,一脸的沧桑之色。 庞谢足足盯了他十秒钟,忽然问道:“天这么晚了,你戴墨镜还看得见吗?” “我这是太阳镜,不是墨镜,晚上会变色的。”铁行云纠正了庞谢的错误。 “哦。”庞谢点点头,忽然一转头,瞧着坐在一旁的蓝照海,问道:“你觉得他俩唱的怎么样?” “唱的不错。”蓝照海双膝并拢,双手放在桌上,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听到庞谢问话,连忙点了点头。 “那你觉得他们辛苦不辛苦?”庞谢继续问道。 “当然辛苦。”蓝照海回答。 “你错了,人只要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怎么样都不会觉得辛苦。”庞谢悠然说道。 “兄弟教训的是,原来他们并不辛苦。”蓝照海连忙改口。 “可是人的感觉往往会出错,感觉不到辛苦,并不意味着真的不辛苦。”庞谢继续教导。 “那他们还是辛苦?”蓝照海犹疑说道。 “你觉得你辛苦不辛苦?”庞谢没有回答,反而抛出了一个新问题。 “我……”蓝照海一时语塞,他不知道庞谢到底要说什么,只能暂时闭嘴。 “算了,不问你这个了,换一个问题,他们是在干嘛?”庞谢问道。 “实现梦想?”蓝照海不敢轻易回答。 “他们是在卖唱。”庞谢像看白痴一样看他。 “……”蓝照海无言以对。 “我们是在干嘛?”庞谢接着问道。 “……”蓝照海决定装死。 “我们是在听歌。”庞谢解释说道。 “……”蓝照海茫然的看着庞谢。 “你有没有带钱?”庞谢问道。 “带了一点。”蓝照海终于能够肯定的回答一个问题。 “你看金老板和我像不像喜欢占便宜的人?”庞谢问道。 “不像!”蓝照海飞速摇头。 “那你还不去给他们拿钱?”庞谢声音忽然一沉。 “啊?好、好、好,没问题!”蓝照海先是一惊,接着连连点头,脑子虽然没搞明白,既然铁行云和庞谢不小气,为什么又让他拿钱,身体的反应却很快,一道烟似得奔往街道对面,掏出一厚沓钱,抽了几张大面额的,扔在两名年轻歌手的音箱上。 “这家伙不是善类,你这样逗他,小心他压不住火,跟咱们鱼死网破。”待到蓝照海走后,铁行云略微有些担忧的问道。 “不给点压力,他怎么会用心办事?放心吧,鱼死不死我不知道,网是一定不会破的。”庞谢悠然说道。 铁行云瞥了他一眼,说道:“你心里有数就行,我就不多说了。” 不大会功夫,蓝照海从街对面走了回来,远远瞧去,脸上还挂着笑容,仔细去看,就会发现他在用力地咬着牙齿,只是看到庞谢的一瞬,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整个人都垮了下来。 滴…滴…滴… 刚刚坐下,蓝照海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他连忙把手机放在桌上,恭恭敬敬地摆在铁行云和庞谢眼前,然后,再点亮屏幕。 “春明府,春X路329号,天X大厦,19层,明天上午8点30分。”不知是谁发了一条短信,显示了一个地址和一个时间。 “这是大佬周旗下的产业,咱们按照这个时间去,一定能见到他。”蓝照海解释说道。 “看来蓝先生的面子还是很大的嘛。”铁行云狠狠吸了一口雪茄说道。 “金老板面前,不敢说什么面子,都是朋友们赏脸。”蓝照海说道。 “既然说好了,那咱们走吧,连夜回春明府。”庞谢起身说道。 铁行云自然不会反驳,蓝照海叹了口气,跟着庞谢一起站了起来。 …… 三人起身之后,一路往南走去,一直出了博南古城,在停车场取了车,连夜开往春明府。 等到三人走远之后,就在刚才他们坐着的咖啡馆对面,一间酒吧的二楼,木窗向两侧推开,露出一个短发女孩的面庞。 “队长,他们已经走远了,真的不下令抓吗?再不抓可就不好抓了。”短发女孩诧异地问道。 女孩大概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充满着青春的气息,一头毫不碍事的短短碎发,更显活力十足,一件浅蓝色的碎花吊带,配着奶白色的七分裤,再加一双透明凉鞋,完全是一副外出度假的都市白领打扮。 她一面说话,一面收起身前的粉色音响,音响小巧可爱,只有手掌大小,看起来像是普通的便携式蓝牙音箱,实际上则是华国最先进的远距离窃听设备,只要对准方位,可以定向窃听一千米内的小声对话。 “没这个必要,雪莹,蓝照海只是个中间人,抓他没什么大用,那两个人又是刚来南诏,什么都还没干呢,抓起来更是屁用没有,等他们把事情搞大了再说吧。”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一张黑黑的脸,不知经过多少风吹日晒,肩膀宽厚的不像话,穿着一件黑色的运动背心,更显得肌肉发达,粗粗一看虽然有些不修边幅,但仔细看去,却是鼻直口正,眉如卧蚕,眼如灿星,别有一种男子气概。 这名中年男子姓樊名黎,是华国南诏州“相柳”特种战队的副队长之一,对面的女孩则是他的手下。 第一百二十九章 拜访 “相柳”特种战队历史悠久,乃是华国最负盛名的几支特种战队之一,在整个华国的整个地下世界都有着赫赫威名。 “相柳”的成立要追溯到数十年前,当时,华国刚刚建国,许多悍匪巨盗在中原没了存身之地,便逃往周边国家,其中一部分人就逃到了东南亚。 这些人找到落脚地之后,接下来就要解决吃饭问题,由于人生地不熟,也干不了别的,便纷纷在南诏州的国境线上搞起走私活动,走私的物品种类繁多,不止有利润极高的毒*品,甚至连枪械、文物都有人走私。 为了打击这些昔日的悍匪巨盗,今日的走私团伙,华国在南诏州成立了一支特种战队,即“相柳”特种战队,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据说,是因为传说中的相柳是上古恶兽九头毒蟒,取得是以毒攻毒之意。 传说中,上古恶兽相柳有九颗脑袋,华国成立的“相柳”特种战队则有九名队长,其中一名是正队长,其他八名则是副队长,樊黎就是其中之一。 前一段时间,樊黎去蒲甘执行了一次任务,获准休假一周,于是打算在博南古城休息几天,至于方雪莹,则自告奋勇,要来陪他一起休假的。 没想到,今天刚走出客栈,他就看见了蓝照海和两人走进了博南古城,作为“相柳”的副队长,他对活跃在南诏州的每一个不安定分子,都能做到如数家珍,自然不会不认识蓝照海,于是当即决定更改行程,带着方雪莹监听了一下午。 “原来队长是要放长线钓大鱼,对了,他们不是要去找大佬周么,正好让他们去试试,说不定能从他们身上能找到突破口,把大佬周抓了,好好出一口恶气!” 方雪莹说到这里,笑的眯起了眼睛,就好像两弯小小的新月。 “别想这种好事了,南诏州黑白两道谁不知道大佬周是做什么的,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拿到证据,他这个人太小心了,从不会露出破绽,这次恐怕也不会例外。”樊黎倒没有方雪莹那么乐观。 “不要这么悲观嘛,我请你吃芒果冰淇淋,说不定吃完就能成功呢!”方雪莹笑嘻嘻的说道。 说完,她招手要来两份芒果冰淇淋,一份端到樊黎面前,一份摆在自己面前,双掌合十,闭着眼睛说道:“我们来许愿吧,希望这次抓到一只大肥猪!” 樊黎呵呵一笑,学着她的模样,双掌合在一起,闭着眼睛默默的说了几句。 远远瞧瞧,一位是妙龄女子,双掌合十,面上含笑,如珞珈山下白衣龙女,一位是粗豪大汉,一双蒲扇大小的铁掌紧紧贴合,如同西方净土护法金刚。 “咱们赶快吃吧,吃完了去春明府。”念完几句祷词之后,樊黎睁开眼睛,舀了一大口冰淇淋填在嘴里。 “啊?咱们也要去吗?” “当然,你来‘相柳’之后,好像还没独立办过案吧?这次就给你个学习的机会。”樊黎说道。 “好啊!”方雪莹眨着眼睛说道。 “对了,一会上车之后,把那两个人的照片给南诏州刑厅传一份,让他们发给辽州刑厅,查查那两个到底是什么来头。”樊黎说道。 “有这个必要吗?都已经被咱们盯上了,过两天抓起来审审就知道了。”方雪莹说道。 “好好查一查吧,蓝照海不是小角色,在国境线活跃了二十年,也没人能真正治住他,却被这两个人吃的死死的,我怕这两个人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樊黎说道。 …… 次日清晨。 春明府,春X路,329号,天X大厦楼下。 一行三人漫步向天X大厦走去,与昨日不同,庞谢脸上罩上一层寒霜,一副生人莫近的态度,蓝照海几次想跟庞谢搭话,都被他的眼神吓了回来。 蓝照海心中有些纳闷,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他虽然想要报复,但并没有付诸行动,只是在脑子里想了想而已,相反,他十分配合这两人的要求,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表现。 作为行走江湖几十年的老油条,什么时候该铁,什么时候该苟,他心里清清楚楚。 在他看来,无论是求财,还是为了其他,庞谢都不应该有这种变化才对,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庞谢态度大变的原因很简单,只是蓝照海无论如何也猜不到。 昨夜,来到春明府之后,庞谢跟铁行云无意中说起,明天要去谈毒*品*交易,可他连这玩意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让铁行云先跟他说说。 铁行云一脸呆滞的看着庞谢,连续问了三遍,才确定庞谢是真不懂,感慨一番之后,却没有给庞谢直接解释,而是用手机给他发了一大堆电影的名字,要庞谢自己上网去看。 等到铁行云和蓝照海睡着,庞谢独自打开手机,开始搜索相关电影。 一晚上时间,庞谢连续看了《门徒》,费尔南多的《上帝之城》,甚至包括美索联邦大火的剧集《绝命毒师》和《毒枭》。 一幕幕残忍贪婪的镜头从他眼前划过,庞谢心中的怒火渐渐被点燃,他以往从未想过,在现代社会的光鲜亮丽之下,居然隐藏着如此耸人听闻的罪恶。 今晨,当他再次看到蓝照海的时候,便想到这个人也是罪恶锁链上的一环,没有一掌拍死他,已经是存着放长线钓大鱼的心思。 8点20分。 庞谢等人准时来到天X大厦楼下,刚刚走进大厅,便被大厦的两位保安拦了下来。 两人一左一右,并排站在一起,拦住了三人的去路。 “你好,请问您去哪一楼?有没有提前约过?”其中一位保安问道,语气很客气,完全不像是做非法买卖的。 “19层,我们跟周先生约好了。”蓝照海连忙说道。 “请问有通知吗?”保安问道。 蓝照海连忙掏出手机,翻出昨天收到的短信。 “好的,您这边请。”两人分开,其中一位继续站岗,另一位则引着他们去乘坐电梯。 三人跟在保安后面,来到大厦东侧的电梯房,打开电梯门后,里面坐着一个服务生,穿着笔挺的制服,专门负责控制电梯。 “19楼,与周先生有约。”保安说道。 “好的。”服务生点点头,按下19层按钮,等到了19层之后,客客气气的将三人送了出去。 三人走出电梯之后,迎面看到的是一面雪白的大理石墙壁,上面用鎏金字体写着“天X集团”四个字,这四个字下面坐着公司的前台,一个打扮的非常干练的职业女性。 “你好,请问是蓝先生吗?周董正在开一个会,请你们在会客室稍待片刻,他五分钟之后会去见你么。”前台起身说道。 “好的,好的。”蓝照海连忙说道。 庞谢和铁行云在他身后,两人对视一眼,眼中都带着浓浓的异色,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么一位坐地分赃的大贼,不但没有隐藏身份,反而会在这种地方做事,看来古人云,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果然有其道理。 第一百三十章 见面 叮! 前台小姐确认了蓝照海的身份之后,轻轻按了按旁边的传唤铃,十多秒之后,从雪白的大理石幕墙后面,走出了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 “蓝先生,请跟我来。”年轻人与蓝照海握了握手,随即转身带路,并没有跟铁行云和庞谢打招呼。 这个年轻人差不多二十六七岁,穿着熨烫整齐的浅色条纹衬衣,笔直的蓝灰色西裤,一双皮鞋锃光瓦亮,配一副金丝眼镜,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完全是一副大公司管理层的装束。 “蓝先生,我是周董的联系秘书,你叫我Paddy就行,周董正在23楼开会,还要几分钟才能过来,我线带你们去会客厅休息。”Paddy看了看手上的Rolex蚝式腕表说道。 天X大厦内部装修的非常不错,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两旁的绿植生机勃勃,都是专人打理的效果。 推开会客厅的大门,Paddy做了个请的动作。 会客厅东面是一整面玻璃幕墙,阳光穿过玻璃照在房间里面,光线非常好,明媚而不刺眼。 “请诸位暂时把手机关机,放在这个盒子里。”待到三人坐下之后,Paddy端上来一个铅灰色的盒子,放在茶几上说道。 蓝照海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机,关机之后,放在盒子里,回头对庞谢和铁行云说道:“金老板,这是周先生的规矩。” 铁行云转过头去,正遇到庞谢的目光,两人对视一眼,一起掏出手机,放在盒子里。 “谢谢几位先生配合!”Paddy闭上盒子,却没有拿走,依旧放在茶几上,以表明他只是暂时封存,并不是要干什么。 招呼服务生端上饮品之后,Paddy又从一旁的柜子里,拿出一个手持式的金属检测器来,说道:“不好意思,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安全检查。” “我记得以前没这规矩吧?”不等庞谢和铁行云说话,蓝照海先问了出来。 “这个是周董的最新要求,希望几位可以配合。”Paddy脸上笑容不减, “这个……”蓝照海略一踌躇,他倒没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只是担心铁行云和庞谢会不满,万一闹出事来,连他都要倒霉。 自从昨天在石牌坊前面跑过一次之后,他对庞谢极为忌惮,生怕一不留神,死在这位手里。 事实上,他今天来见大佬周之前,曾经考虑过要不要当场跟庞谢等人翻脸,表明他是被胁迫来的,不过,考虑再三之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来,他与大佬周只是做过交易,双方并没什么深交,真跟庞谢等人翻脸了,大佬周也未必会帮他,更大的可能是,为了保险起见,连他一起做掉。二来,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铁行云和庞谢的来路,就算翻脸也没法给大佬周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 “客随主便,你随便扫吧!”出乎蓝照海的意料,铁行云大手一挥,毫不犹豫地同意的Paddy的要求。 原因也很简单,他又不是警察,不是来抓人的,身上自然什么都没带,完全不怕扫描,这也算某种意义上的胸怀坦荡吧。 “好的,那就麻烦几位了,真的不好意思。”Paddy嘴上说着不好意思,手上却连一点不好意思的表现都没有,迅速将三人扫过一遍,确定没有问题之后,说道:“几位稍等,周董很快就来。” 说完,转身退了出去。 …… “蓝先生,咱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待到Paddy离开之后,铁行云忽然从沙发上做起来,盯着蓝照海问道。 “怎么可能呢,我上次来过的。”蓝照海连忙说道。 “这里完全不像啊!”铁行云说道。 “周董这几年什么生意都做,品味跟以前也不一样了。”蓝照海解释说道。 “这样啊,谁能想到这地方居然是……” “嘘!”不等铁行云说完,蓝照海连忙嘘道:“金老板,小声,周董虽然没放下那些生意,但从不允许别人在他的地盘明着说,不然直接赶出去,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 “哦,那可真有意思。”铁行云说道。 庞谢听到这里,心中不由一动,似乎想起来什么。 三人正在闲聊,门外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接着,走进来六七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一位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黑色POLO衫,白色休闲裤,手上戴着黄澄澄的蜜蜡手串,身高只有一米五左右,体重却至少有两百斤,看起来圆滚滚的,就好像一个肉球。 见到这人进来,蓝照海连忙朝铁行云和庞谢使了个眼色,示意这个人就是他们要见的大佬周。 围在大佬周身旁的几个人,个个西装革履,脸色严肃,看起来极为专业,其中一个人捧着笔记本电脑,打开了一个PPT,正在演示什么。 “周董,异型生物、铁血旅游和T800机械这三家公司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都很高,无论投哪一家,年收益率都会在50%以上。”其中一个人说道。 “才50%?我不如去搞房地产!”大佬周说道。 “周董,从去年年底开始,房地产的利润已经下滑,投资部经过测算,确认市面上除了科技公司,没有什么产业能达到50%的利润。”那个人坚持说道。 “那是你见识的太少,赚钱的生意多的是,好了,你们先出去吧,我这里还有客人,对了,这三家公司的资料继续收集,我会考虑这笔投资的。”大佬周不耐烦的挥挥手。 “好的,好的。”其余几人全都退了下去,只剩下大佬周和他的秘术Paddy。 “周董,好久不见!”蓝照海连忙迎了上去,握着大佬周的手。 “有日子没见了,这么着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大佬周径直问道。 “周董,有个朋友介绍一下,这位是辽州来的金老板,想做点分销生意。”蓝照海连忙回头,指了指铁行云。 “辽州来的金老板?”大佬周抬头,瞧了铁行云一眼,皱着眉头问道:“你们是辽州来的?来这里跟我谈生意?” “不错。”铁行云说道。 “辽州远在东北,你们不就近从百济拿货,反倒来我这里拿货,未免有些奇怪了吧?” 第一百三十一章 买卖 辽州远在华国东北,南诏州却在华国西南,从南诏州进货,再运到辽州销售,一路上途经万里,风险实在太大,并非智者所为。 “哈哈!” 铁行云笑了起来,他之所以冒充辽州来客,是因为他自小在云州长大,云州与辽州接壤,所以有辽州口音,不易被人识破,至于大佬周的问题,他早已想好了答案。 “周董太小心了,我以前一直在百济拿货的,不过,最近国际形势不好,百济的货有可能会断,这才来这边找新货源。”铁行云解释说道。 “说的也有道理。”大佬周点点头,用手揉了揉脑袋,说道:“最近你们那边好像是挺缺货的,那个谁来着,也是你们辽州的,也想来我们这进货,不知道你听说了没?” 大佬周话说一半,剩下的让铁行云去补,若是补的对了,自然能继续谈下去,若是补的不对,只怕今天就要白来了。 这一行做的毕竟是杀头的买卖,小心一点,并无大错,蓝照海的信誉还远不足以让他放下戒心。 庞谢听到这个问题,面色微微一沉,余光去看铁行云的脸色,只要他稍有表示,就先拿下这个大佬周再说。 “周董,你可能对我金万两还不熟悉,我这个人从不管别人做什么,也不问别人怎么做,我只要做到最好,就不必在乎他们做了什么!”铁行云大手一挥,毫不在意的说道。 只看他这副举重若轻的架势,任何人都会认为他是盘踞一方的大佬,绝不会认为他会是冒牌货。 铁行云也是走遍大江南北的人物,装神象神,装鬼像鬼的本事,不知超过庞谢多少。 庞谢心中暗道一声,果然是术业有专攻,写书的就是会编故事! “金老板果然豪气。”就连大佬周也被铁行云的架势镇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周董,咱们一回生,二回熟,你跟我做一次买卖,就知道我是什么人,绝对值得你信任。”铁行云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好,既然金老板这么有诚意,我就跟你做一次买卖,不过,咱们事先说好了,第一次交易,必须先款后货,付款三日之内,我安排人给你发货。”说到这里,大佬周顿了顿,接着说道:“付款方式就用比利币,收款地址我回头会发给蓝照海。” 比利币是一种电子货币,基于这些年新出现的区块链技术,无法追踪,无需经手金融机构,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地下世界的交易货币,国际上许多军火、毒*品交易,用的都是比利币。 “比利币?周董不收美金吗?”铁行云笑道。 “美金太扎手了,还是比利币方便,进进出出都没人能查得到。”大佬周说道。 “看来周董果然是紧跟时代的人啊,难怪刚才还要投资科技公司。”铁行云故作感慨。 “时代不同了,赚钱也不能都指着这个,下一步,我还打算成立几个游戏公司,金老板有兴趣的话,可以一起投资。”大佬周说起投资,两眼灼灼发光,对这个似乎比对毒*品更有兴趣。 “好的,没问题,对了,还是先说这个单子吧,三天之内,我就给你打钱,头一次买卖,我先要三千万美金的。”铁行云说道。 “好说,我有足够的存货,见钱送货。”大佬周点点头,转头又对蓝照海说道:“这次交易成功之后,我给你提成百分之一。” 蓝照海大喜过望,他本来被铁行云和庞谢胁迫过来,有些不情不愿,没想凭空多了这么一笔,顿时觉得没白来。 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大佬周借口还有会,先行离去,由Paddy跟铁行云谈了细节,庞谢和蓝照海则在旁边旁听。 双方约定,只有钱打到账上,立即安排人发货。 …… 半小时之后,三人离开天X大厦。 蓝照海告辞而去,临行前告诉铁行云,等付款之后给他打电话,到时候他跟着铁行云等人一起去提货,把这一单交易跟到底。 进天X大厦之前,蓝照海一心想走,出天X大厦之后,蓝照海却有些不离不弃的意思,其中差别就在于,大佬周答应他的那1%个点。 三千万美金的百分之一就是三十万,无论如何也不是一笔小数,看来金钱的魔力果然厉害,足以让最凶狡的人失去理智。 “就这么放他走了?”庞谢盯着远去的蓝照海眼中露出冷色。 “不然怎么办?”铁行云叹了口气。 “看你怎么准备了,要是还想继续冒充,咱们就接着往下走,要是就这么撤了,就报警把他抓起来。”庞谢说道。 自从看过那几部电影、剧集之后,他对做这一行的人心中已经动了杀机,并不会就这样轻易放手。 “玩是玩不下去了,我手上又没有三千万美金,看来这条线走到头了,咱们换条线吧。”铁行云叹了口气,略微顿了顿,接着说道:“至于你说报警,咱们手上有证据吗?别看咱们跟着蓝照海去了趟天X大厦,跟大佬周谈了笔交易,可什么证据都没留下。” “咱们现在手上有的,只有一个比利币的付款地址,可是这玩意用的是区块链技术,跟本人不绑定,只要他推说不知道,无论如何也查不到他头上。” “而且,他的资源、能量超过咱们太多了,别的不说,就说这栋天X大厦吧,一共32层,全都隶属于天X集团,这可是市值数百亿的大集团,咱们刚才去的是19楼,再往下三层是16楼,就是集团法务部,有精通各个法律领域的律师,就凭咱们走一趟,就想把他们抓起来,那怎么可能,真这么容易,他们早就被抓了。” “听你这么说,我忽然想起一句古话。”庞谢说道。 “什么话?”铁行云问道。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庞谢说道。 “谁说不是呢。”铁行云摇摇头。 “对了,如果,我是说如果,他们自己认罪了,这些资源是不是就用不上了?能不能把他们抓起来?”庞谢忽然问道。 “那当然,可是怎么可能,不说大佬周,就连蓝照海都是久走江湖的老手,不是刚出江湖的愣头青,就算证据摆在眼前,也不可能认罪的。”铁行云说道。 “那也未必,这世上没什么是绝对的。”庞谢幽幽说道。 第一百三十二章 夜行 庞谢与铁行云离开天X大厦之后,并没有直接返回住处,而是找了家五星级宾馆安顿下来。 毕竟是刚从大佬周的地盘出来,铁行云担心他并不放心自己,说不定会派人跟踪,万一被他发现两人的真实身份就麻烦了,所以决定暂时住在宾馆,过两天随便找个人多的地方一晃,甩掉可能存在的眼线,然后再回春明府。 春明府人口近千万,只有不是故意往上凑,一辈子见不到一次也很正常。 到时候,大佬周就算财力再强,势力再大,毕竟不是官府衙门,难以动用国家机器,想找到他们,与大海捞针无异。 此行一切都还顺利,唯一让铁行云郁闷的事,明明知道大佬周和蓝照海是做什么的,却没有证据去收拾这两个人。 不过,铁行云并没有发现,庞谢离开天X大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似乎在计划什么事情。 深夜,灯火渐熄,满天星辰如雨。 庞谢和铁行云坐在酒店的阳台上,手里捧着啤酒,望着天上的星星,身边已经横七竖八的扔了不少酒瓶。 “欧罗巴曾有哲人说过,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准则。” 铁行云用力喝了一大口酒,唏嘘说道:“这些年我走南闯北,去了不少地方,见了不少人,世间不平之事,我就算不是全都见过,至少也见过十之六七。” 庞谢吮了口酒,静静听他说话。 “在这些不平之事当中,我最恨的是两种犯罪组织,一种是贩卖*人口的,一种是贩卖毒*品的,因为别的犯罪谋取的是钱财,摧毁的是生命,可是两种罪行夺取的却是人生的希望,每次看到做这两种事的人,我都忍不住想杀人。”铁行云声音如铁般沉重。 庞谢清楚的感觉到,铁行云是真的动了杀机,并不是说说而已。 “可惜我只有一条命,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没法跟这些人渣去拼,等我做完那件事之后,余生一定跟这些人间的渣滓死磕!” 说着说着,铁行云声音渐渐弱了下去,眼睛缓缓闭上,慢慢醉倒在躺椅上。 庞谢看了铁行云一眼,回房取了床毛巾被,盖在他身上,低声说道:“你这条命还是好好留着吧,对付这种渣滓,还不需要拼命。” 说完,庞谢转身出门,大步离开宾馆。 …… 距离庞谢和铁行云落脚的宾馆不远,路边停了辆黑色的Landrover揽胜。 樊黎坐在驾驶员的位置上,目光炯炯,望着外面的行人,保持这个动作已经两个小时了,却丝毫没有露出疲倦的神态。 方雪莹躺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百无聊赖的把玩着新买的银镯子,时不时像金鱼吐泡泡一样吐几口气,说道:“队长,我们还要在这呆多久啊,那两个家伙说不定都已经睡了。” “不会的,白天我看的很清楚,那个年轻人的眼神不对,晚上应该会去做点什么。”樊黎沉稳说道。 “好吧,好容易来的假期又泡汤了。”方雪莹叹了口气,用力撑起身体,跟随樊黎的目光一起往车外望去。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走出宾馆。 “诶,队长,你真是神了,那家伙真的出来了。”远远瞧见庞谢走出宾馆,方雪莹惊讶的连手里的甜筒都掉了,手忙脚乱的擦起衣服上的雪糕污渍。 这辆车里配了车载冰箱,里面放满了方雪莹喜欢吃的甜品。 “你猜他会去哪?会去见谁?”樊黎问道。 “他会去找蓝照海,大佬周不是这么好见的,大半夜过去肯定碰钉子,再说他又不是老板,只是个跟班的,肯定是去跟蓝照海商量什么。”方雪莹眼珠一转,说出自己的答案。 “我赌他去找大佬周。”樊黎说道。 “啊?为什么?”方雪莹反问。 “先不告诉你,先看看他到底去哪吧。”樊黎没有回答。 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庞谢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一路向东驶去。 樊黎没有再说什么,同样启动汽车,跟在庞谢乘坐的出租车后,时快时慢,有时超过庞谢,在前面等他,有时则跟在后面,随着缓缓移动的车流前行。 他专业训练过的跟踪技术,不是普通人能轻易发现的,如果说步行的话,庞谢凭借敏锐的五感,或许能发现他,可是对于汽车这种交通工具,庞谢并不是很熟悉,压根不会注意到有人在跟踪他。 …… 半个小时之后,出租车停在距离天X大厦不远的地方。 庞谢下车,远远望了大厦一眼,却发现大厦里面灯火通明,天X集团的员工正三三两两的往出走。 天X集团作为市值几百亿的大公司,正常业务还是有的,甚至占了相当的分量,至于加班,呵呵,不加班还叫工作吗? “加班到现在……”庞谢皱了皱眉,低头看了看表,已经十二点多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多人在。 看来得再等一会,可是去哪呢? 庞谢四下张望一番,发现在东面不远处,有一家甜品店,难得到现在还没关门,于是走了几步,来到店里,找了张僻静的桌子,要了份红豆芋圆汤,独自吃了起来。 再等等吧,等人少一点再进去,这么大一个集团,这么多的员工,绝大多数人只是普通的打工者,并不知道大佬周还在做黑道买卖,硬闯的话,搞不好会伤及无辜,还是等一等的好。 …… “队长,你怎么知道他回来找大佬周,而不是去找蓝照海?”方雪莹诧异的问道。 他们的车就停在距离甜品店不远的地方,甚至能够看到庞谢正在吃甜品。 “五分眼力,五分运气吧,我不知道你注意没注意到,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这个年轻人从来没用正眼看过蓝照海,压根看不起他,更不会大半夜的出来找他。”樊黎解释说道。 “哦,这样啊,不过,他也就是个跟班的,大半夜来找大佬周干什么?”方雪莹疑惑地问道。 “咱们静观其变吧,我感觉这个年轻人不是省油的灯。”樊黎说道。 滴滴…… 方雪莹的手机忽然响了几声,连忙掏出手机,是一封加密邮件,点开邮件,扫视一眼,脸上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奇怪,就好像大白天见鬼了一样。 “队长,南诏州刑厅把调查结果发来了,你一定猜不到这两个是什么人。” 良久之后,方雪莹苦笑说道。 第一百三十三章 身份泄露 坐在车里面,打开南诏州刑厅发来的邮件,方雪莹的神色忽然变的很古怪。 “他们是什么人?”樊黎看到方雪莹的脸色变化,忽然有些好奇,作为他一手培育出来的队员,他对方雪莹还是了解的,如果是普通的犯罪分子,绝不会这么惊讶。 “队长,说起来有点麻烦,我还是从头说吧,据南诏刑厅说,他们先把这两人的照片发到了辽州刑厅,经过面部特征对比之后,在辽州刑厅的数据库里,并没发现有这么两个人。” “然后,他们又把这两人的照片发到了华国刑部,经过全国范围内的照片比对,终于确认了这两个人的身份,并且调出了他们的资料。” “其中,年纪大的那个叫铁行云,并不是什么黑道分子,以往也没有案底,与此相反,他还受过华国刑部的奖励,主要原因是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公民,他曾数次乔装改扮,打入过不同的犯罪集团,并将其犯罪细节曝光。” “他为什么这么做?难道是私家侦探?”樊黎插话问道。 “并不是,他是一位畅销书作家,前一段时间的新书《惊魂六记之老山矿》就是他的作品,我记得在你房间的书架上见过。”方雪莹解释说道。 “是他……”樊黎的眉头渐渐拧在一起。 “年轻的那个叫庞谢,几个月前还在东海航空工作,不久前去了南诏大学读书,最为奇怪的是,南诏刑厅的人特别强调,这个庞谢的很多资料他们看不到,被军方提高权限了,如果咱们需要的话,必须从军方数据库里查询。”方雪莹把剩下的资料也读了出来。 “乱弹琴!”听完方雪莹的汇报,樊黎脸上浮现出一层怒意。 一个擅长卧底的知名作家与军方的人混在一起,冒充辽州来的黑道分子,跑去找大佬周谈交易,用膝盖想也知道,他们不是真心去谈买卖的,十之八九是这个作家想写新书了,打算去贩*毒集团卧底,又担心一个人势单力孤,所以找了个军方的人当保镖。 这两个家伙疯了?他们把贩*毒集团当成什么了?以为是小偷小摸的扒窃集团?还是连真枪都没用过的抢劫团伙?要是让大佬周觉察了他们的身份,只怕明天早上尸首都沉在湖底了。 想到这里,樊黎的脸色愈加阴沉,方雪莹在旁边直吐舌头,认识队长这么久,还没见队长这么生气过。 “雪莹,你去问问那小子,到底准备干吗?当然,注意方式方法,不要泄露身份,也别吓着他了。”樊黎忽然说道。 “现在?”方雪莹一怔。 “当然,他们就算是乱来,毕竟不是犯罪分子,咱们总不能看着他们作死。”樊黎无奈说道 “明白!保证完成任务!”方雪莹嘻嘻一笑,双眼弯成两个月牙。 …… 几分钟后。 方雪莹出现在甜品店门口,玻璃门上照出她的影子来。 与白天在博南古城的装束完全不同,她已经换上了一件黑色速干衣,一条耐脏的大地色背带裤,背了一个硕大的粉红色户外登山包,包上满是灰尘,脚踩一双浅灰色的登山鞋,看起来风尘仆仆,似乎走了一整天。 “一杯香蕉奶昔,要最大杯的,再来一份炸鸡块,要孜然味的!”方雪莹进店之后,真奔前台点餐。 与大多数女孩不同,她喜欢吃高热量、高糖分的食物,并不担心因此长胖,因为在“相柳”战队的训练量面前,长胖真的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 端好饮料和炸鸡,方雪莹站在前台,目光扫过整个甜品店,忽然一笑,径直向庞谢的座位走去。 “帅哥,你这有人坐吗?”方雪莹嘴里虽然在询问,身体却毫不犹豫的坐了下去,问这句话只是客气客气。 “现在有了。”庞谢抬头瞧了她一眼,随即低下头去,用心的吃芋圆。 平心而论,方雪莹的外形至少可以打九十分以上,明眸皓睐,青春逼人,脸上笑容甜美,身材更是火辣,挑不出一点毛病,唯独因为户外训练量大,皮肤稍微黑了一点,却更像最近很流行的小麦色肌肤。 “你不是本地人吧?”方雪莹捏了一块炸鸡扔到嘴里。 庞谢再次抬头,又瞧了她一眼,摇了摇头。 “从哪里来的?也是来这旅游的吗?”方雪莹穷追不舍。 “咱们好像不认识吧?”庞谢低头说道。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炸鸡分你一半!”方雪莹拍了拍胸脯,一脸豪气的将几块推到两人之前,丝毫看不出沦落的意味。 庞谢微微一怔,又把炸鸡推了回去,说道:“无功不受禄,有什么事姑娘说吧,提前说一声,我没什么钱……” 方雪莹一愣,听到“钱”这个字的时候,脸色忽然变了变,差点拍桌子骂人,怒吼一声:“你当老娘是什么人!” 不过,一转眼又想起了樊黎布置的任务,用足力气,压下火气,说道:“那本姑娘就直说了吧,有事找你帮忙,你去不去?” “什么事?”庞谢问道。 “当然是好事,我是从金陵来的,第一次来南诏旅游,人生地不熟,一个人又太危险,所以想找个人跟我一起旅游,你有没有兴趣?”方雪莹问道。 “为什么找我?”庞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又舀了一块芋圆放在嘴里,慢慢地嚼着。 “咦,你居然会问这个问题,难道我今天没化妆?”方雪莹同样没有回答庞谢的问题,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化妆盒,揭开照了照,随即又合了起来,自言自语:“奇怪,化妆了啊……” “小姐,你不用求他,我也是来南诏旅游的,而且我最近有时间。”就在方雪莹和庞谢对话的时候,邻座有个正在吃甜品的年轻小伙子,忽然站了起来,几步来到方雪莹身前,自告奋勇的说道。 方雪莹抬头看了他一眼,重重地叹了口气,把镜子递到他手上,用手指了指他的脸,又指了指庞谢的脸。 这个人愣了几秒钟,脸忽然涨得通红,把镜子往桌上一甩,大步离开甜品店,连剩下的半份甜品都没有吃。 方雪莹悠然捡起化妆盒,递在庞谢手上,说道:“知道我为什么找你了吗?帅啊!” 第一百三十四章 闯 平心而论,庞谢至少比这世间99%的人要帅。 他本是妖物化形为人,当初化形的时候,便将一身筋骨皮肉淬炼到了极致,堪称先天道体。 先天道体么,自然是秀外慧中,慧中是里,秀外是表,他不光天赋极高,修炼起来占了大便宜,就连皮相也比大多数人要强,自带一股脱尘之气。 前些日子,他又练了“金刚不坏琉璃体”,将一身筋骨皮肉,又以佛门功法淬炼一番,脱尘之中,带着一丝厚重,颇有些宝相庄严的感觉。 方雪莹本以为,凭她的相貌,稍稍施展美人计,就能将庞谢迷得五迷三道,倒是套两句话还不容易,没想到庞谢居然会问她为什么,情急之下,只得随意找了个借口。 不过,好像确实蛮帅的,几乎不比队长差了,方雪莹眼珠乱转,脑子里胡思乱想。 不过,这个借口能唬住庞谢吗?方雪莹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敢去冒充黑道分子,跟大佬周谈交易的,恐怕不太容易唬住。 “说的也是,你倒是蛮有眼光的,看在你有眼光的份上,我就答应你吧。”庞谢拿起桌上的镜子照了照,正色说道。 “我……”方雪莹一口气好悬没接上,险些把奶昔扔在桌上,心中默默哀叹,这货的脸皮怎么这么厚? 她足足郁闷了半分钟,好不容易才压下火气,继续问道:“你这两天有没有什么安排啊,我打算明天去玉龙雪山,再过两天去勐巴拉娜西,最后去大江古城,你看怎么样?” “可以啊,我这几天没什么事,明天一早就能出发,咱们约个地方见,还是晚上你去我那里住?”庞谢正色问道。 “我……还有东西在旅店,咱们还是约个地方见吧。”方雪莹叹了口气,两人刚刚见面,这家伙就能脸不红,气不喘的说出,‘去我那里住’这种话,看来队长完全猜错了,这家伙压根就不是出来见大佬周的,只是出来乱溜达的。 “没关系,我没什么行李,要不我跟你走,咱们晚上住你那里?”庞谢服务周到,丝毫不给方雪莹推脱的机会。 “那个……还是不用了,我给你留个电话吧,你明天一早就打这个号,137599……”方雪莹三两句报了个电话号码,转身像逃瘟神一样,逃出甜品店。 望着她远远离去的背影,庞谢悠然一笑,把几乎没动的炸鸡块整个拉了过来,淡淡说道:“半分炸鸡块哪有一整份好吃。” 庞谢放口大嚼,将一整份炸鸡吃个干干净净,方才说道:“这姑娘举手投足,皆有法度,行坐立卧,规规整整,应该是军中出身的吧?看她筋肉匀称,气血健旺,也算是难得一见的好手了,可不是随随便便能派出来的。看来官府对这一行监控很严啊,稍一接触,就有人找上门了,得劝劝铁行云,让他换本书写了。” …… “队长,你听到了!”回到车上,方雪莹一脸郁闷的说道。 她刚才去见庞谢的时候,打开了加密手机的通讯功能,两人的对话,樊黎听得清清楚楚,不需要她再重复。 “我什么都没听到,只听到有人耍流氓,被人反调戏了。”樊黎难得露出笑容。 “那家伙就是个急色的自大狂,你高看他了,他哪有胆子大半夜去找大佬周,搞不好是出来去风华场所的吧。”方雪莹郁闷说道。 “你已经暴露了。”樊黎没理会方雪莹的怨气。 “啊?”方雪莹一怔。 “是我的错,明明知道他有军方背景,还让你去找他,只怕他头一眼就看出你的来路了。”樊黎说道。 “不会吧?”方雪莹的脸色顿时垮了下来。 “你才通过训练不久,身上军营的气质太浓了,瞒不过他很正常。”樊黎说道。 “他未必发现了吧?”方雪莹说道。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但我知道,你嘴里的那个急色自大狂,已经离开甜品店,往天X大厦去了。”樊黎望着车外悠然说道。 “啊,那我们要不要去拦他?”方雪莹有些着急,她虽然对庞谢没什么好感,但也不会听任他就这么去送死。 “不必,大佬周这个人很小心,绝不会让干净的外套上染一点脏东西,他是不会在这栋大厦里杀人的,顶多把这家伙收拾一顿,要杀他也会等到这件事结束之后再杀,咱们到时候再保护他也来得及。”樊黎说道。 “那他恐怕有苦头吃了。”方雪莹说道。 “正好给他个教训。”樊黎说道。 “那咱们现在去哪?”方雪莹问道。 “你不是有好多行李吗?咱们去你住的旅馆好了。”樊黎忽然笑道。 “队长,流氓!”方雪莹嗔怒。 …… 凌晨一点多了,远处的天X大厦里的员工已经渐渐走空,办公室里的灯光都已熄灭,只剩外面的霓虹灯还亮着。 庞谢看时机已经差不多了,于是离开甜品店,漫步前往天X大厦,打算去会一会大佬周。 凭他今时今日的本事,想进这栋大厦,有无数方法,最简单粗暴的一种,仗着一双铁拳,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直接去楼上把大佬周揪下来。 或者婉转一点,绕到楼后面,一拳把墙砸个大洞,沿着楼梯走上去,哪逮着大佬周那杀。 再或者轻巧一点,足尖一点,飞身一纵,施展轻功从大厦的外立面爬上去,以他的本事,三两分钟便能冲上二十楼,到时候随便抓个人,都能问出大佬周在哪里。 只是,我毕竟是修行人啊,打打杀杀也太暴力了,还是换个有技术含量的办法比较好,庞谢暗自说道。 抱着找个念头,几分钟后,庞谢来到大厦的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 这些年,随着科技进步,停车场的出入口基本上都是有电脑控制,并没有值班人员,想要混进去,并没有多大难度,唯一麻烦的是监控摄像头。 不过,庞谢对此早有准备,当下低喝一声:“布雾!” 下一个瞬间,开始催动体内青色气旋,灵气灌入“布雾”符文之中,霎时间,牛奶一般浓稠的雾气,以庞谢为圆心,向四面八方扩散开来。 雾气沿着地下车库的出入通道,慢慢向车库蔓延,不大会功夫,整个车库全都笼罩在雾气之中,不要说对面看不到人,就算伸手都看不到五指! 第一百三十五章 如入无人之境 浓雾黏稠如蜜,即使夜风扫过,也吹拂不动半分,这一点与天然形成的雾气截然不同。 庞谢见此情景,心中不由一动,轻轻吸了口气,随即向外猛然一吐,霎时间,一道白练也似的气息从喉头吐出,割开眼前的雾气。 被这阵气息一冲,眼前十多米内的浓雾骤然稀薄起来,形成了一个圆形的空洞,似乎要被整个吹开,可是这阵气息刚刚过去,空洞便又被填实,仍被浓雾笼罩。 一道白气冲出浓雾,却没立即消散,而是如飞剑一般,射出数十米远,打在路边一棵三人合抱粗细的大树上,在大树树身的正中位置,打穿了一个茶杯口粗细的孔洞,又向前射出十多米去,将另一棵大树刺穿一半,这才渐渐消散。 “不错啊!” 庞谢自言自语,也不知道他口中的不错,说的是渡过蜕凡六关之“内脏关”后,脏腑功能暴涨数十倍,吐出的这一道剑气,还是觉得“布雾”神通不错,如此强的气息,居然也吹不开。 除此之外,庞谢还发现了一件事情,眼前白雾虽浓,却遮不住他的视线,或许是因为这雾气是由他神通招来,与真实雾气总还有些区别吧。 否则,神通一出,敌人与自己都看不到东西,岂不是太过鸡肋? 试过神通之后,庞谢沿着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漫步向下走去,因为浓雾的原因,沿途之中的摄像头,全都成了瞎子,什么东西拍看不到。 就在庞谢下去的同时,天X大厦的保卫部一阵混乱。 大佬周黑白两道通吃,除了明面上的生意,还做了许多杀头的买卖,南诏州上下,不知有多少人想抓他归案,也不知有多少人想要他的命。 故此,他在保卫上的投入极为大方,天X大厦的保卫力量也比一般的公司集团强的多,无论是人员还是装备,都强出至少十倍。 当然,由于身处市区的缘故,并没有装备什么重武器,但是保卫系统却是最高端的,前年才从美索联邦购置。 “地下车库什么情况?那来这么大雾气?是着火了吗?自动灭火装置有没有启动?”说话的人姓冯,大约四十多岁,黑黑瘦瘦,十分精干,是天X大厦保卫部的两名副部长之一。 冯部长早年是活跃在东南亚丛林里的雇佣军,后来进了大佬周的团伙,参与贩*毒挣了一大笔钱,随着年即渐高,身手渐渐迟缓,这才金盆洗手,从黑道上退了下来,来到商业板块做了保卫部的副部长长。 他也是保卫部中少数几个知道大佬周真实身份的人之一,所以,他此时比其他人表现的更紧张。 “报告部长,根据红外探测器反应,地下车库没有着火,灭火装置也没有启动,雾气产生的原因暂不明确,我们正在调查。” 田规坐在监控器前说道,他是退伍特种兵出身,退伍后来天X大厦应聘,由于身手好,一眼被冯部长看重,也就留了下来,不过,他并不知道大佬周的真实身份。 “难道是化学武器?”冯部长眉头大皱。 “报告部长,应该不是化学雾气,雾气产生的时候,两个兄弟正在地下车库巡逻,据他们报告,截止目前,没有感到任何不适感。”田规说道。 “那就先把地下停车场向上的通道都关闭了,然后把新风系统功率调到最高,尽快把这些雾气抽出去。”冯部长说道。 “明白!”田规点点头,一阵忙而不乱的操作之后,相应系统全部启动起来。 “报告冯部长,所有通道已经封死,新风系统也已经调到最高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雾气一点也没减少。”田规说道。 顿了一顿,他犹豫地说道:“冯部长,有件事情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刚才巡逻的小刘报告,他发现地下车库里的雾气有点怪,无论怎么都吹不散,就好像……” 说到这里,田规犹豫了一下,不知该不该继续说。 “就好像什么?”冯部长厉声问道。 “他说就好像见鬼了一样,就像神话片里面,妖魔鬼怪出现之前,产生的那种雾气,凡人怎么都吹不散,非要会法术的人才能驱散。他们把值班室的排气扇打开了,却发现一点雾气都抽不出去,心里有点慌。” 田规说完就后悔了,因为他觉得这话实在太无稽,冯部长一向又十分严苛,这种乱猜说出去,只怕又要挨一顿批。 出乎意料的是,冯部长听完之后,并没有出言责骂,反而陷入沉思,许久之后,眼中忽然透出一阵恐惧之色,似乎想起来什么往事。 他在东南亚一带的丛林里搏命二十多年,形形色色的怪事都见过,并不像其他人那样,不相信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反而深知这些东西的厉害。 “不会的,不会的!” 良久之后,冯部长喃喃说道:“周董可是龙王的手下,谁都得给三分面子,没人这么大胆,敢轻易动龙王的人。” 说完,他脸色忽然沉下,低声吼道:“通知所有在岗人员,带齐所有装备,按照C计划行事,防备可能的入侵人员!” “明白!”田规点点头,迅速传达冯部长的要求,之后,忽然问道:“冯部长,那要不要通知周董?” “暂时不用,我们入侵人员的毛都没见,万一是一场虚惊,你我的脸往哪里放?” “好的。” …… 就在天X大厦保卫部陷入混乱的时候,庞谢已经进入地下停车场,穿过一重重的白雾,来到地下二层的消防楼梯入口。 有白雾遮挡,他看得到别人,别人看不到他,绕过巡逻人员,比吃饭喝水还要轻松。 挡在他面前的则是一扇防弹玻璃门,玻璃是两公分厚的防弹玻璃,莫说是手枪,就算冲锋枪也打不破。 尤其是这扇门还连接着电子报警系统,只要遇到破坏,便会立即报送警告信息,用暴力的方法是行不通的。 当然,以庞谢的力量,想要砸碎这扇防弹玻璃门,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只是他却不必如此费力,照样能通过这扇门。 庞谢站在门前,目光凝在防弹门的玻璃上,微微一笑,下一个瞬间,防弹玻璃门上的玻璃已经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世间,出现他手上纳戒的储物空间里,只余下空空如也的钢制门框。 他悠然自得,漫步跨过门框,随即回头瞧了一眼,防弹玻璃无声无息的回到原处,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除非同是修行中人,否则对付凡人,实在有太多方法可用,正面硬怼,是最没效率,也是最为粗暴的做法。 第一百三十六章 找到 过了防弹玻璃门,前面就是消防通道,庞谢也不犹豫,拾阶而上,一层层向楼上走去。 天X大厦拥有市面上最好的防卫系统,自然不会放着消防通道这么大的漏洞不管。 事实上,防卫部门在消防通道上至少设立了三道保险。 第一道便是地下停车场的防弹玻璃门,别看庞谢能轻易通过,就以为不过尔尔,那是因为他用了别人做梦也想不到的手段,若是换个人,势比登天还难。 那扇防弹玻璃门并没有实体钥匙,需要指纹、瞳孔、门卡三重验证,才能打开门锁,而且,这扇门同时连接了公共电源与备用电源,就算是断电,也不影响它的实际效果。 可惜,防弹门上的种种保险措施,在庞谢一招“收入纳戒”面前,没有丝毫抵抗能力,所有的保险都成了笑话,充分展示了什么叫做降维打击。 第二道保险则是重力感应系统,这套体感系统铺遍了整个消防通道,只要有外人踏上,就会立即向中央防护系统报警,至于他们自己人,则随身带了定位身份卡,系统识别后,便不会报警。 第三道保险则是红外检测系统,360度无死角的红外扫描,只要扫描到陌生人,就会立即报警。 这三套系统平时并不使用,天X大厦毕竟是写字楼,每天在这里工作的人数过千,若是全都启动了,只怕要把防卫部累死,只有在判断有威胁的情况下,才会临时打开。 此外,还有无处不在的摄像头,这才是日常使用的防卫系统。 当然,跟几套正规系统比起来,摄像头只是小意思,毕竟其他几套系统都是由系统直接操纵的,一有问题,立即报警,不像摄像头是由人工监控的,偶尔会出漏子。 只是这些防卫系统再强,也抓不住庞谢的影子。 原因很简单,当初在终南山训练营的时候,庞谢曾学习过专业的仪器操作课程,对这些防卫系统并不是一无所知。 他知道防卫系统的弱点,防卫系统却不知道他的神通,以有心算无心,轻松便能破解。 “掩日!” 庞谢低声一喝,催动体内符文,施展出“掩日”神通来。 霎时间,周身三尺变得一片漆黑,光线到达这里之后,就完全消失,只留下一个黑色的空洞,就仿佛人造微型黑洞。 这便是他新修成的“掩日”神通,能将光线消蚀,产生出一个阴影。 以人类数千年文明,也只能人工制造各种光线,却不能消除光线,只此一项神通,便胜过无数科技。 “掩日”一出,整个楼道的摄像头自然无用,安保人员在监控视频里,只能看到摄像头前一暗,随即又恢复过来,顶多怀疑是摄像头或者照明灯具坏了,绝想不到有人通过。 红外检测也同样无用,毕竟红外线也是光线的一种,只是肉眼不可见罢了。 在催动神通的同时,庞谢暗自运气,施展轻功,足尖一点,便向上蹿出十多层台阶,轻飘飘落在地上,不会比一只麻雀重多少。 落英岛的轻功虽然比不上回春谷,他在张家祖宅却学了一门“飞龙大九式”。 这门武功本是一门剑法,但却以轻功为基础,讲究的是飞龙在天,凌空扑击,正好被庞谢用上。 他施展轻功之后,体重变的极轻,自然不会触动重力感应系统,否则,连只耗子跑过去,也要触动重力感应系统,这套系统也就没用了。 …… 眨眼之间,庞谢便冲上一十九楼,这才止住脚步,打算寻找大佬周究竟躲在哪里。 他白天是在19楼见的大佬周,可并不代表,大佬周晚上也住在这一层,整栋大楼都是他的,随便住在哪里都行。 事实上,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住在公司,就算是公司老板也不会,只是大佬周心知仇人太多,家里的防卫系统太差,拦不住真正的仇家,这才天天住在公司。 转过楼梯角,眼前再次出现一扇防盗玻璃门,由消防通道前往办公区已经都被这种门隔开了,当然,正常工作时间都是打开的。 庞谢依样画葫芦,再次穿门而过,没留下一点动静,漫步在楼里走了起来。 “啧啧……晦气,这层楼居然没人……”庞谢摇摇头,以他的耳力,隔着墙壁也能听别人的呼吸声,倒不用一间间去找。 叮…… 庞谢刚刚转完19楼,正打算换一层楼找,忽然听到电梯停下的声音,转头往电梯方向看去,正看到大佬周的秘书Paddy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保卫部发什么神经?大半夜把周董的专用电梯关了,取个东西还得坐公用电梯。”Paddy边走边嘟囔道。 庞谢心中不由一喜,若是抓到别人,未必知道大佬周的住处,他的贴身秘书却是一定知道的,当下也不迟疑,漫步走了过去,笑道:“打扰了!” “谁啊?”Paddy听到有人叫他,转头瞧了一眼。 只见距离他十多米以外,一个人站在黑暗之中,只能听到声音,却看不见人影。 当然,庞谢自家明白,这是施展了“掩日”神通的结果,Paddy却不明白,还以为是远处的灯坏了,这才看不清楚,也没有疑心是外人。 “是我。”庞谢一笑,接着问道:“周董在那一层楼住?” “你是谁啊?”Paddy眉头一皱,漫步走了过来。 “新来的保安。”庞谢说道。 “保安?你是哪个组的?归谁管?连周董住24层都不知道吗?岗前培训没跟你讲过吗?”Paddy面带不悦之色。 “24层,好吧,我知道了,再见!”庞谢一笑,转身就要离去。 “别走,没听见我在问你吗?把名字和编号留下,明天让你们组长过来,什么都不知道就在楼里乱蹿!”Paddy有些生气。 事实上,他是大佬周的亲信,就连保卫部的几位部长,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的,没想到这个小保安却敢转头就走。 “你确定要我留下名字吗?”庞谢叹了口气,止住脚步。 “当然,你……”Paddy又走进了两步,忽然发现及时站的再近,也瞧不清庞谢的脸,不由脚下停步,想到很多不好的事情。 “我是从地狱十九层爬出来的饿鬼,专门为了吃人而来。”一个阴沉诡异的声音从黑暗中传出,飘荡在走廊之中。 “救……”Paddy脸色骤然变白,一句“救命”喊到一半,忽然翻了个白眼,就此晕倒在地。 庞谢愣了愣,蹲下身子,翻了翻他的眼皮,确定是晕过去了,不由叹到:“我要走,你非要我留,我留下,你却不肯理我,这年头做老实人可真难。”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夜轮回(一) 噗! 锋利的西瓜刀深深刺入小腹,鲜血顿时涌了出来,将雪亮的刀锋以及握刀的那一双手染的血红。 周家伟望着眼前横流的鲜血,整个人都愣住了,脑子里嗡嗡作响,几分钟前,林伟杰说道每一个字都在他脑海里盘旋。 “你个扑街还学人混社会?” “你个矮子还没武大郎高,就敢跟老子谈地盘?” “还敢还嘴?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这辈子做我的脚底泥吧!” “今天给老子磕三个响头,老子就大度一点放了你,要不然老子杀你全家!” “出来混要将诚信,说杀全家,就杀全家,放过一条狗算我输!” 啪!啪!啪! 一句句难听话,如同一个个的耳光扇在他的脸上,发出一声声脆响,林伟杰凶狠的眼神,蛮横的表情,以及那一张标志性的大嘴喷着难闻的臭气,居高临下的瞪着他,那表情就好像驱赶街边的一条野狗。 凭什么? 周家伟望着林伟杰丑恶的面孔,心中充满了怒火。 你出来混,我也出来混,你有兄弟,我也有弟兄,你寸功未立,我已砍出一片地盘。 凭什么看不起我?凭什么我抢下来的地盘就要交给你?是你比我高?是你比我凶?还是因为你舅舅是青蛇帮的老大? 我十三岁初中没毕业就出来混社会,五年下来,身上的伤疤不比帮里任何一个人少,多少次九死一生,才混到今天这个位置,拥有了自己的堂口,手下二三十个兄弟,全都跟我混饭吃,凭什么要被你这样初出茅庐的纨绔侮辱? 周家伟的心中充斥着怒火,再也压抑不住,猛然从桌子下抽出一把西瓜刀,用力向前一捅。 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 “周…周…哥,他好像不行了……”周家伟身后的排骨陈哆哆嗦嗦说道,他是周家伟最为忠心的小弟,虽然也是最不能打的一个。 “林哥!林哥!你怎么样了?”拼命叫喊的是林伟杰的手下韩天,也是林伟杰唯一带来的手下。 周家伟被这两人从迷茫中喊醒过来,看清了眼前的局势,眼中忽然露出一丝厉色,指着韩天,低声吼道:“把他绑起来!” 吼过一声之后,连同排骨陈在内,周家伟身后的三四个年轻小伙,这才如梦初醒,一拥而上,把韩天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 “大哥,怎么办?”绑好韩天之后,排骨陈喘着粗气问道。 周家伟长长叹了口气,点燃一根香烟,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眼里充满了迷茫。 三天之前,他带领手下弟兄,拼了半条命才从黑狼会手下抢了一条街,还没来得及庆祝,昨天晚上就接到自家帮主的电话,要他让一条街给林伟杰。 话说的很好听,什么提携后辈,什么前辈风范,什么日后还要再往上走,不要贪图太多实际,什么财聚人散,什么财散人聚。 实际原因只有一个,林伟杰是他的外甥,无论如何都要照顾一二。 青蛇帮主人多势众,财雄势大,黑白两道都有极大的影响力,周家伟无法对抗,又是他的部下,只能答应下来,让林伟杰今天一早来这里,随便挑一条街。 没想到的是,林伟杰一早过来,张口就要三条街,而且是最繁华的三条街。周家伟稍有犹豫,林伟杰就骂了起来,言辞嚣张,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甚至拿他的身高来嘲讽,这是周家伟最不能忍受的一点。 最终,周家伟终于忍不住了,一刀捅死了林伟杰。 可是,林伟杰好杀,他舅舅不是好惹的,杀了林伟杰,只怕这五羊城是待不下去了。 连抽了多半包烟,周家伟忽然站了起来,反手把烟头扔在林伟杰的尸体上,转身来到保险柜前面,掏空了保险柜,,取出几厚沓钱来,全是百元一张的整钞,还有七八条金链子。 “我杀了林伟杰,五羊城是混不下去了,现在就要走,愿意跟着我的,跟我一起走,不愿意走的,一人拿一万块,自己另谋生路,这点钱不多,权当我跟兄弟们一场情分。”周家伟说道。 “周哥,现在就走?咱们还有好多债没收!”排骨陈忍不住问道。 “我跟帮主比你们时间长,对他比你们熟,再不走就走不了了。”周家伟说道。 “知道了。”排骨陈点点头,接着说道:“周哥,我跟你走。” 周家伟闻言,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只是这丝笑意并没维持多久,因为愿意走的人寥寥无几。 一番商谈之后,手下二三十号弟兄,只有排骨陈等三四个人愿意跟周家伟离开,剩下的人则留了下来。 周家伟也不食言,愿意留下的,一人分了一万块,剩下的则自己揣在包里,准备离开这里。 “周哥,你这趟准备去哪?”临出门前,有人问道。 “我去九龙岛。”周家伟淡淡说道。 五羊城距离九龙岛不远,那里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多,局势也混乱,倒是个存身的好地方,许多在神州大陆犯了案的人,都去哪里躲避。 “知道了,我们以后去找你。”那人说道。 “好,对了,还麻烦你们一件事,把韩天多绑一会,明天再放了他,给我留点跑路的时间。”周家伟说道。 他不奢望这些人会杀了韩天,这些人毕竟也只是在江湖上混口饭吃,出去砍人抢地盘或许敢干,真说杀人,这些人还没这么大胆子。事实上,这些人能坚持到现在,没有一哄而散,已经是看在一万块的功劳上了。 至于说这些人会不会给帮主报信,他倒不是特别在意,该去的怎么说也会去,不该去的,就算他不说也不会去。毕竟是二三十号人,他再凶悍,也不敢全都杀了。 离开自己的地盘,周家伟只留下一声叹息,带着三四个弟兄,拦了辆出租车一路往西,直奔白云客运站。 “周哥,路不对吧?这条路不是去九龙岛的,黄埔客运站在南边。”排骨陈诧异地说道。 “我们不去九龙岛,那边没有发展前途,我们去南诏州,然后再想办法去暹罗,国外比国内好混。”周家伟淡淡说道。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一夜轮回(二) 砰!砰! 哒哒哒! 在东南亚的一处丛林之中,传出激烈的交火声。 “周哥,快撤,他们都是重武器,火力太猛,兄弟们扛不住了!”排骨陈大声嘶吼着。 此刻的他与之前截然不同,身材虽然依旧瘦削,却已不是干瘦,而是精瘦,灵活的好像山里的猴子。 这是他们来到东南亚的第三个年头,从最初的人地两生,到拥有自己的渠道,中间不知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血。 无论是华国的地下势力,还是暹罗、蒲甘的黑道组织,都给他们带来了太多的痛苦,不过,这些都还不是最凶残的敌人,最凶残的是他们脚下这片林子,蟒蛇、毒蚊、沼泽、猛兽、疟疾,甚至早些年打仗埋下的地雷,每一样都是要人性命的铁面阎罗,只要稍有不趁,就会尸骨无存,变成这片林子的养分。 在这里,没人有多余的体力,能把一具尸体抗出林子里。 跟着周家伟一起来到东南亚的兄弟,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其他几个人,不是死在枪下,就是死于各种意外,只要他靠着命大活了下来。 幸亏周家伟为人豪爽,能力极强,又在南诏州拉了一票人马,建立了一个小小的帮派,否则,只剩他们两个也不用混了。 半个月前,他们从暹罗进了一批货,打算运回南诏州,狠狠赚上一笔。 没想到,这批货到手不久就被人发现了,沿途不断堵截,几次差点把他们包圆,硬生生地把他们从暹罗东部,逼到北方与蒲甘交界的地方。 “周哥,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咱们这批货也没多少,值得他们下这么大的本钱?”排骨陈恨恨说道。 “不知道,我发现这一路上乱的厉害,看来有什么大事发生,难怪这批货没人跟咱们抢,看来他们都知道这里有问题。”周家伟一边后退一边说道。 砰!砰! 连续两枪,对面有人发出一声惨叫,摔倒在地上,引发一阵混乱。 周家伟也趁着这个机会,带着排骨陈等人逃出了包围圈,一头扎进深深的丛林里。 …… 两天之后。 周家伟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脸上的表情更加阴沉。 在丛林转了两天之后,他发现已经彻底迷路了,水坑、矮树、藤蔓、溪流,类似的景色已经见过了不知多少次,甚至已经分不清是走到了新的地方,还是一直在一个地方打转。 迷路都是小事,重要的是水已经没了,当然,只要愿意,地上的溪流与水坑里的积水随时都可以喝,只是喝了之后会引发什么样的疟疾,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这种看得到水又不能喝的感觉,比纯粹的干渴更令人难以忍受! 比起缺水,食物反倒好解决一些,昨天上午杀那条蟒蛇还剩下不少肉,凑合凑合也能对付几天。 “排骨陈,咱们还有多少水?”周家伟问道 “咱们…” 哒哒哒! 排骨陈刚刚张口,话还没有说完,四周猛然枪声大作,其中一发子弹迎面飞来,正好射在他的脸上,瞬间将他的大半个头盖骨掀飞,露出红红白白的脑浆来。 “排骨陈!” 看到排骨陈的惨状,周家伟眼睛一红,猛然向前扑去,想要抱住排骨陈的尸体。 啪! 还不等他过去,身后一名弟兄猛地将他扑到,大声喊道:“老大,咱们快撤!” 哒哒哒! 话音未落,又是一阵枪响,连续几发子弹打在排骨陈的尸体上,打出几个碗口大的血洞,其中一发更是打在脖子上,将整个脑袋打掉。 “快逃!” 剩下的几人拼命嘶吼,向四面八方突围,周家伟来不及思考,也不知是被谁拉着,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身后的枪声时远时近,偶尔还能听到猎犬的叫声,几次都好像要追上他了。 周家伟拼命的跑,一步也不敢停歇,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要把肺吐出来了,终于跑到一条大河边上。 前方浊浪滔滔,后方人声鼎沸,只听声音,差不了几百米远,恐怕三四分钟就能追上他。 周家伟来到河边,想要看看能不能跳河求生,却发现河水太急,而且对岸趴着几只鳄鱼,跳入水中的结果只能是葬身鱼腹,还不如被人一枪打死算了。 “啊!啊!” 周家伟仰天大叫几声,转身面对丛林,举起手枪,打算与追杀他的人做最后一次搏杀,他已经下定决心,就算杀不了人,也要为人所杀,绝不能被人生擒! “小子,你过来!”一个洪亮的声音忽然在他耳边响起。 周家伟没注意身边有人,忽然听到有人叫他,不由打了个哆嗦,连忙向声音方向望去,只见他做右前方,约莫三五十米远的地方,有一棵三四人合抱的大树,树下面坐了一个老人。 这个老人身材壮健,穿着一件暹罗传统马甲,一条宽大的麻布裤子,赤着一双脚,正在树下打坐。 暹罗国一向有佛国之称,无论男女老少,大多都是虔诚的佛教信徒,打坐乃至苦修都是常见的事情,只是此时此刻,出现在这个位置,未免有些奇怪。 “你在叫我?”周家伟晃了晃手枪,眼中含着警惕。 老人看着他,脸上渐渐泛起一丝笑容,说道:“你走近点,让我看看。” 不知为何,周家伟心里虽然提高了警惕,身子却不由自主的向前走了过去,来到老者身前。 “先死后生,富贵延绵,你的命不错啊!”老人说道。 他的声音极为洪亮,虽然没有刻意提高声音,却震得周家伟耳朵嗡嗡作响。 “老人家看错了,只怕我今天就要死。”周家伟摇了摇头,望着丛林里越来越近的敌人,叹了口气。 “你命不该绝,今天不会死的。”老人说道。 “你又不是老天爷。”周家伟苦笑一声。 “在这里我比老天爷说了算。”老人傲然说道。 就在两人对话的功夫,十几个人牵着猎犬从林子里冲了出来,这些人面色阴冷,身手矫捷,挎着冲锋步枪,右臂上全都纹着一条响尾蛇,举手投足,皆有法度,看起来都经过了严格的军事训练,难怪能轻易将周家伟剿灭。 “原来是响尾蛇的人,我死的不冤。”周家伟喃喃说道。 响尾蛇是蒲甘的一支雇佣军,全都是由退役军人组成,最擅长的就是丛林突击,跟他们比起来,周家伟这伙人完全都是外行,难怪被轻易射杀。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一夜轮回(三) 哒哒哒! 作为专业雇佣军,响尾蛇的人非常有职业素养,走出丛林之后,没有一个人废话,十多个人围成扇形蹲下,迅速向居于其中的周家伟开枪射击。 至于坐在周家伟前面的老人,压根没人管他的死活,这种深山老林死个把人,无论是什么身份,都没有人能够追究。 砰!砰!砰! 周家伟并非胆怯之辈,虽然自知难逃一死,但也没有束手就擒,牙关一咬,举起手枪向响尾蛇的人射击,只是他自己也明白,对面全副武装,又是重火力,压根没有绝境逃生的可能,顶多死的有尊严一点。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随着他每次扣动扳机,对面都有一个人身上溅出血花,可是对面的机枪虽然不断吐出火舌,子弹却没有一颗击中他。 这不可能! 周家伟心中拼命的呐喊,短短几十米的距离,就算持枪乱扫,也能把他打成马蜂窝,更何况对面都是训练有素的枪手,怎么可能一发都没击中? 在他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对面响尾蛇的雇佣军同样发现了这个问题,十几名枪手脸上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一轮扫射结束,对面的两个人居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真是见鬼了! 哒哒哒!!! 枪手们不信邪,又是一轮扫射,丝毫没有任何效果,反倒是周家伟渐渐兴奋起来,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总归是对他有利。 “拉塔!”两轮扫射无功,其中一名枪手大声喊道,这是暹罗语中撤退的意思。 其他枪手没有恋战,丝毫没有犹豫,直接选择撤退。 “我说过让你们走了吗?”坐在树下的老人忽然说道。 “嗯?”周家伟一个恍惚,这才想起旁边还坐了一个神秘老人,心里不由一惊,难道是这老人搞的鬼? 正在后撤的响尾蛇雇佣军们陡然止住脚步,再次端起冲锋步枪,一起对着老人。 “气血很旺啊,一定是很好的食物。”老人看着这些人,眼中含着笑意。 不知为何,眼前这个老人虽然在笑,周家伟的心却好像被人揪住了,充斥着一种压抑的感觉,几乎无法呼吸,就好像被猛兽盯住的白兔。 “来吧,孩子们!” 老人坐着没动,伸出右手,轻轻向下一按,在河边松软潮湿的泥土上,按出一个手印。 噗!噗!噗! 就在手印按下的一瞬间,从旁边的河里骤然蹿出十多头人形怪物来,向响尾蛇雇佣军的人冲了过去。 这些人形怪物大约只有一米多高,有些像没长大的小孩,只是脑袋要大一些,全身上下覆盖了一层铜钱大小的鳞甲,黑漆漆,亮闪闪,反射着光芒,与人类相似,也是两条胳膊两条腿,不同的是后面长着一条尾巴。 周家伟看到这些人形怪物的一瞬间,脑子里忽然想起来一个词—蜥蜴人! 很久以前,他曾在某本地摊杂志上,见过蜥蜴人的照片,说是海外有蜥蜴人潜伏,当时只当做海外奇谈来看,从没想到,会见到真的蜥蜴人。 这些蜥蜴人的嘴巴张的极大,用力一张,张开的角度甚至可以达到270度,类似于某些蟒蛇,可以轻易吞下比自己嘴更大的东西。 唔! 一只蜥蜴人三两步蹿到某个响尾蛇雇佣军的身前,用力一跃,攀到这个人的肩上,大嘴一张,随即一合,将他的整个脑袋都吞了进去。 就在蜥蜴人张口的一瞬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如同小刀一样,被他吞下的脑袋,后果可想而知。 这名雇佣军开始还挣扎了几秒,眨眼之间,就不再动弹,脖子血肉模糊。 蜥蜴人则趴在他的尸体上,用力撕扯着粉嫩的肌肉。 哒哒哒! 那名被吞下脑袋的雇佣军身后,另一名雇佣军战士压抑不住心中的恐惧,不顾近距离射击可能带来的子弹弹射,拼命的扣动扳机,向正在兴奋进食的蜥蜴人扫射起来。 子弹如雨,落在蜥蜴人的鳞甲上,巨大的冲击力将蜥蜴人横推出去,连身上的鳞片也被打落了不少,可惜并没有给蜥蜴人造成致命的伤害,反而激起了它的凶性。 嗷! 蜥蜴人吐出嘴里的脑袋,猛然大叫一声,向开枪的人冲了过去,速度比刚才从水里出来的时候,又快了不知多少,瞬间来到开枪之人的身前,漆黑的爪子向上一挥,弹出五根雪亮的刃爪来,一抓将那人的胳膊砍断,再一抓就狠狠刺入了那人的小腹。 就在这只蜥蜴人进攻的同时,其他蜥蜴人也没有闲着,一只只向前蹿去,迅速将其他雇佣军杀死。 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场上再没有一个活人,只剩下满地残肢和一群蜥蜴人。 杀光所有雇佣军之后,蜥蜴人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周家伟身上,昏黄的竖瞳盯着周家伟的肉体,嘴里发出淅淅索索的声音,缓缓向他靠近。 周家伟感觉自己血都凉了,就好像身处地狱,想说点什么,却张不开口,想要逃跑,却挪不动步子。 他并不是胆怯之人,与此相反,他胆大包天,没有不敢干的,只是眼前这一幕完全超乎了他的想象,不但给他最大的恐惧,甚至冲碎了他的整个世界观! “吃饱了就回去吧,这个人还有用。”坐在身旁的老人忽然说道。 老人一句话出口,十多个蜥蜴人一起安静下来,抓起脚下的新鲜血肉,慢慢向河边退去,“噗通、噗通”跳入河里,消失在茫茫浊浪之中。 周家伟看到这一幕,想到刚才差点跳入河里,心中不由一阵后怕。 “你是个有用的人,对不对?”老人转过头来,对周家伟说道,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 “对。” 周家伟拼命的点头,眼前这个人是人是鬼,是魔是妖他不知道,但他心里非常清楚,没用的人只会变成蜥蜴人的食物,他能活下来一定是因为有用。 “那你给我做事,好不好?”老人接着问道。 “好!” 周家伟连连点头,再给他一个胆子也不敢拒绝。 “那就跟我来吧。”老人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起身,沿着河道往上游走去。 就这么走了?要去哪里?妖魔洞府?河里的蜥蜴人怎么办?周家伟的脑海里充满了疑问,不过,最终,他壮着胆子只问了一个问题。 “老人家,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 老人止住脚步,转过身来,撩开身上穿的马甲,露出胸前一只择人而噬的青龙头! 第一百四十章 一夜轮回(四) 青龙头! 周家伟一愣,脑子里忽然想起一段传说。 据说,暹罗国有一个叫做“龙王”帕劳的人,掌控着整个东南亚地下世界,无论是毒*贩、佣兵还是做其他非法勾当的人,只要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就必须去朝拜这个人,贡献出一定的份额,否则,就会被无数的暗势力撕碎。 传说中,这个人就是东南亚地下世界的王者,而在他的胸前就纹着一只硕大的青龙头! 周家伟以往认为,这只是个传说,暹罗国人口过亿,从事非法勾当的至少也有几十万人,多是凶残狡诈之辈,其中很多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背景,怎么可能被一个人压住? 今天,周家伟终于知道,这传说只怕是真的,如此手段的老人,已经近乎魔鬼,不要说是反抗的手段,就连反抗的心思都没有。 老人在前,周家伟在后,两人足足走了两个多钟头,终于来到一个村子里。 周家伟在这座村子里住了一个礼拜,确认了老人就是传说中的“龙王”帕劳,也见到许多形形色色的大佬来这里朝拜龙王。 这些人若是在外面,连他看都不会看一眼,可是在这里,不但对老人恭恭敬敬,就连对他也客客气气。 一个礼拜之后,周家伟带着“龙王”帕劳的委托,离开古村,重新回到南诏州,重整旗鼓,再做生意。 “龙王”帕劳给他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拼命的去做生意,拼命的赚钱,无论什么生意都要做,只要赚钱,不在乎是杀人放火,还是修桥补路。 “龙王”帕劳很明确地告诉周家伟,他身上有大劫数,也有大财运,只要渡过劫数,启发财运,就能赚取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利润,这也是愿意救他一命的原因。 周家伟不知道“龙王”帕劳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自从他重回南诏州之后,做事果然顺风顺水,无论做什么生意都赚钱,只是赚得多赚的少的区别。 当然,他并不确定,这是因为他的财运,还是“龙王”帕劳的暗中支持,反正他这次回来之后,东南亚的地下势力中,再也没人敢找他的麻烦。 一晃眼,数十年过去了,周家伟也成了大名鼎鼎的大佬周,手下产业无数,什么金融、电子、信息都有独立的板块运作,黑道上的买卖也没放下,整个南诏州毒*品地下交易,依旧要由他安排。 周家伟对生活很满意,作为回报,他这些年也给“龙王”帕劳送去了天文数字的金钱,“龙王”帕劳也很满意,这笔投资赚了不知多少倍的利润。 不过,近年来,随着年事渐高,周家伟对黑道上的生意逐渐开始放手,把精力更多的投在白道的生意上面。 这里毕竟是华国,不是暹罗,也不是“龙王”帕劳的势力范围,他虽然已经很小心了,从不留下任何罪证,可是百密一疏,难免有一天会露出破绽。 到时候,他倒好说,享受了几十年,该玩的也玩了,可是几个孩子怎么办?跟着他一起锒铛入狱么? 事情做得少了,钱也赚得少了,白道上的生意再好,也没有非法的勾当赚得多,给“龙王”帕劳的钱也比以前少了一些。 他曾听到风声,“龙王”帕劳对此有些不满,一直想找个机会回去,给龙王当面解释,可是他隐隐又有些不敢,担心去了以后,再也回不来了。 …… 笃、笃、笃! 深夜,门外传来敲门声,周家伟,也就是如今的大佬周,猛然清醒过来,取出床头的手枪,沉声问道:“什么人?” “是我。”门外的人冷冷说道。 “帕查拉?”周家伟犹豫地问道。 “嗯。”门外之人说道。 周家伟叹了口气,收起手枪,起身打开房门,帕查拉是龙王的亲信,也是龙王与他的联络人,大半夜找他绝不会有什么好事,只是再给他一个胆子也不敢不开门。 “怎么现在来了?”周家伟问道。 “龙王要见你。”帕查拉说道。 “什么时候?” “现在。” “那我准备一下,你也知道,现在盯着我的人很多。”周家伟连忙说道。 “不用,都已经准备好了,车就在楼下。”帕查拉说道。 “好吧。”周家伟沉默了几秒钟,点头答应下来。 两人乘坐专用电梯,来到大厦的一楼,门口外面果然停着一辆汽车,两人上车之后,汽车一路往西驶去。 不知为何,周家伟并没有注意到,沿途中他并没有看到一个人,眼前的世界也是一片灰白,就好像是陷入梦魇之中。 一路前行,似是过了很久,又似只是一瞬。 周家伟跟着帕查拉再次来到古村,见到了许久未曾谋面的“龙王”帕劳。 “你最近让我很不满意。”“龙王”帕劳说道。 “我错了!”周家伟“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心中充满了恐惧,就好像一脚踩空,落入万丈深渊。 “错在哪里了?”“龙王”帕劳并没有发火,脸上依旧带着和善的笑容。 “我年纪大了,精力有些不足,这些年在生意上有些懈怠,没能像以往那样贡献。”周家伟忏悔说道。 “这并不是你的错误。”“龙王”帕劳笑了笑,接着说道:“你的错误在于逐渐放弃了地下生意,把精力都放在明面上生意上,这意味着你希望脱离我的庇护,也意味着你将背叛我。” “龙王,我没有,我从没这么想过!”周家伟哀求着说道。 “目前还没有,不然,你根本见不到我,不过,这是一个隐患,你打算怎么证明你的决心呢?”“龙王”帕劳问道。 “龙王,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付出一切,付出我所有的财产。”周家伟连忙说道。 “真是我忠诚的部下,不过没这个必要。”“龙王”帕劳轻轻的抚摸了他的脑袋,随即拍了拍手,说道:“把人带进来吧。” “是!”门外有人答道 接着,屋门打开,帕查拉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还跟着四个年轻人,年纪由大到小,最大的二十多岁,最小的只有十来岁。 周家伟看到这几个孩子,脑子里面顿时嗡嗡作响,原来这几个人正是他的四个孩子。 “我让帕查拉把你的孩子都带来了,你在里面挑一个继承人,作为你事业的继承者。”“龙王”帕劳说道。 “其他三个呢?”周家伟心中一沉。 “其他三个就没用了。”“龙王”帕劳说道。 “不!”周家伟心冷如冰,“没用”这个词,瞬间想到数十年前,在河边发生的一幕,凶残无比的蜥蜴人分食响尾蛇雇佣兵的一幕。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一夜轮回(五) 数十年前,大河边上。 周家伟第一次见到“龙王”帕劳时候,当时,他的身后跟着响尾蛇雇佣军的枪手。 “龙王”帕劳救了他,并给了他数十年的荣华富贵,追杀他的那些枪手则全都变成了蜥蜴人口中的食物。 龙王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他还“有用”,而那些人是没用的,“有用”与“没用”在龙王这里,就是生与死的差别,也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 “只有一个人有用,其他三个人都没用……”周家伟双眼失神,呆呆的坐在地上。 在他身前,四个孩子瘫坐一团,这些年,他把这四个孩子保护的很好,从来没让他们接触过地下世界的东西,可是没想到,地下世界第一次亮出獠牙,就是要他们性命。 四个里面选一个,这对周家伟来说,是一种无比残酷的选择。 “龙王大人,那我还有没有用?”周家伟沉默了很久,忽然抬头问道,声音里充满了苦涩。 他忽然发现了一件更加残酷的事情,有用的始终只有一个人,其他人都会没用。 “你当然有用,你还可以陪我聊聊天,钓钓鱼,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念旧的人。”“龙王”帕劳的声音如此慈祥,就像一个退休在家的老人,请多年前的旧友一起陪他出行。 “哈哈,原来我还是个有用的人……”周家伟发出神经质的笑声,凄厉的笑声远比哭声更加令人动容。 只是能站在这里的,并没有一个人会因他的哭声改主意,无论是“龙王”帕劳,还是帕查拉都在看着他,等待他的选择。 “我的选择是……我杀了你!” 周家伟两眼通红,猛然大吼一声,用尽全身力气,从地上蹿起来,向“龙王”帕劳扑了过去,数十年来,他第一次鼓起勇气对抗这个妖魔般的老人,恐怕也是他平生最后一次! 只是力量的差距是现实的,并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意志有用,还要力量做什么? 周家伟年轻的时候,还有几分血气之勇,也曾亲自动手砍人,甚至曾经去丛林里面与人搏杀,可是几十年的养尊处优,早已让他失去了拼命的能力,更何况,他现在攻击的人是“龙王”帕劳,一个妖魔般强大的老人。 啪! 还不等他扑到龙王身上,帕查拉便踢出一记鞭腿,正中他的前胸,将他狠狠踢了出去。撞在墙上,又弹了下来,白森森的骨茬刺穿肌肉,甚至露在外面。 “你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好可惜,我一直很喜欢你的。”“龙王”帕劳脸上露出一丝哀伤。 周家伟忍住剧痛,使劲笑了笑,却没有再说什么,他不是第一天认识“龙王”帕劳,深知龙王对叛徒的残酷,只是没想到这些残酷的手段有用在他身上的一天。 “把他和他的四个孩子一起带到河边,扔到河里之后,吹这个口哨,我忠诚的孩子们已经很久没好好吃一顿了。” “龙王”帕劳递给帕查拉一个木头削成的粗糙口哨。 “主人,不用留下一个人吗,华国的资产可不好往出运。”帕查拉问道。 “不需要,他的秘书Paddy是一个很有用的小伙子。”“龙王”帕劳说道。 “遵命,我的主人!”帕查拉说道。 …… 一个多小时之后,周家伟像死狗一样被人拖到河边,他的四个孩子则被绑的结结实实,躺在他的身旁。 “爸爸,救救我,爸爸……”最小的周骏驹才十一岁,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地下世界,甚至不知道周家伟做过什么。 “唉……”周家伟满脸泪水,用力趴在地上,忍住不去看他的孩子,心如刀绞,却无可奈何。 他第一次知道,无可奈何这四个字,居然如此痛苦,也第一次理解了之前被他杀死的每一个人是多么的痛苦,如果还有来生,我一定选另一条路 也许那个时候,我应该再努努力,说不定就能考上高中,这样的话,那我现在应该正在家里逗弄孩子,周家伟忽然想到。 “先从小的往下扔吧。”帕查拉的话打破了他的幻想。 按照他的吩咐,一名部下提起周骏驹来到河边,高高举起,准备向下扔去。 周家伟听到孩子的惨叫,再也忍不住心中的痛苦,用尽全力,抬起头来,盯着自己的孩子,大声喊道:“神啊,救救我吧!” 咔! 仿佛听到了快门按下的声音,整个世界忽然停止下来,一切事物都停止变化。 帕查拉略带狰狞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周骏驹惊恐的泪水凝聚在眼眶里,滔滔大河犹如冰封,河里的一头蜥蜴人探出了半个脑袋,大嘴张开一条缝,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却在没能再张开。 就连天上的云朵,四周的山风,全都静止不动,唯一还能动弹的就只剩下周家伟。 “这……”周家伟愣住了,甚至比数十年前第一次见到“龙王”帕劳更加惊恐。 “你想不想获救?”一个声音从九天之上出来。 “我想!”周家伟拼命嘶吼,想要抓住这根救命稻草。 “那你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这个声音继续问道。 “我愿意付出一切,我的财产,我的生命,我的自由,甚至于我的灵魂,只要你能救救我的孩子!”周家伟大声喊道。 “如你所愿,希望你能记住你的誓言!”这个声音意味深长的说道。 啪! 随着一声玻璃破碎的脆响,周家伟眼前的一切迅速消失,就好像烟雾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紧接着,周家伟只觉得身子底下一空,仿佛跌入无穷深渊,不由惊叫一声,从睡梦中惊醒。 嘘! 周家伟猛然坐了起来,长长出了口气,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熟悉,还是自己的卧房,刚才的一切仿佛是梦,可是一切的细节都如此真实,就好像是真的一样。 梦幻?真实?难道是最近压力太大了? 周家伟摸出手机,给大儿子打了个电话,连续响了三四分钟,电话才接通。 “爸,什么事啊,这都几点了,怎么这会打的电话?”对面传来大儿子的哈欠连天。 “没事,我拨错了。”周家伟叹了口气,直接挂掉电话,没有再多说什么。 在床上坐了一会,周家伟爬下床,倒了杯红酒,摇了摇头,又把杯子放下,打开卧室的房门,打算去客厅坐坐,看看月亮,放松一下心情。 卧室门打开,周家伟耸然一惊,只见客厅的落地窗前,一个黑影坐在茶几旁边,正在自斟自饮。 奇怪的是,月光如雪,照在他的身上,却仍是一片黑暗,看不清到底长什么样子。 “朋友,那条道上的?”周家伟虽惊不乱,缓缓向回退去。 “我已如你所愿,你还记得你的誓言吗?”黑影回头问了他一句。 周家伟面色一凝,随即泪流满面,“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第一百四十二章 自首 月光如水照缁衣,我以神通渡苍生! 出现在周家伟卧室里的人正是庞谢,他以“布雾”、“掩日”两门神通潜入天X大厦,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大佬周的卧室。 庞谢进入卧室之后,并未直接叫醒大佬周,而是用了一门神通,这门神通便是“嫁梦”。 当日,他将李人杰交给他的法宝核心献祭,得了四门神通,其中一门便是嫁梦,能力就是给人托梦。 庞谢坐在外屋,催动“嫁梦”神通,潜入周家伟的梦境,却发现他的梦里充满了不安与恐惧,心生好奇,徐徐诱导,在梦中重演他发家时经历的一切,并且由此发现了他恐惧的到底是什么,顺势推了一把,让他的梦继续演化,最终出现了满门被灭的一幕。 这一切说来复杂,其实简单,庞谢只要在梦中挑动他埋藏在内心的情绪便可,至于其他细节,都是周家伟自己脑补的。 不过,这么神通虽然神奇,但是周家伟反应这么大,刚一见面就给他跪下来,还是出乎了庞谢的预料。 庞谢并不知道,周家伟对“龙王”帕劳的恐惧由来已久,几乎成了他的心魔,此时大梦初醒,整个人分不清梦幻与现实,结果刚一出门,就听到庞谢对他说的那句话。 这句话接着梦中的最后一幕,霎那之间,便把周家伟又带回梦境,他已分不清什么是做梦,什么是现实,到底是大梦初醒,还是一切从头来过。 这一切周家伟都不明白,但他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人就是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错过这个机会,他这辈子恐怕再也没机会得救了。 月光之下,庞谢端坐如山,周家伟匍匐在地,一个如神明威严,一个如凡人卑微。 “周家伟,你作孽不浅!”庞谢说道,他在梦中也看到了周家伟的起家时的凶残,烧杀抢掠自不必说,灭人满门的事也不是没有干过。 “神仙救我!”周家伟跪在地上喊道。 “我救你不难,你又愿意付出什么?”庞谢问道。 “我愿意把所有资产捐出去,为仙人修建庙宇,塑造金身,下半辈子吃斋念佛!”周家伟急忙说道。 “那倒不必。”庞谢摆了摆手,说道:“你害的人虽多,却没害的到我身上,给我修的什么庙?塑的什么金身?再说了,吃斋念佛可不算惩罚。” “神仙请讲,只要讲得出来,我一定做得到!”周家伟连忙说道。 “我要你做两件事,第一件事,你去刑房自首,把做过的一切老老实实交代出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人间事,人间了,该怎么判怎么判,是生是死皆由天命。第二件事,用你白道产业挣的钱成立一个基金会,尽力去弥补你以往伤害过的人,损下的阴德,还需慢慢去还。” 庞谢双目炯炯,盯着周家伟身上,看在他有悔过之意的份上,他给了周家伟一个机会,若是他答应下来,那自然皆大欢喜,若是说个不字,那也不必客气,一掌拍死就是。 说到底,庞谢毕竟不是官府衙门,不必非要拿证据说话。 “我答应!”周家伟连个绊子也没打,立即答应下来。 “哦,那你明天一早就去做吧!”庞谢沉声说道。 “小人明白,只是……”周家伟略一犹豫,没有把话说完。 “你有什么话说吧,不要吞吞吐吐。”庞谢说道。 “只是小人在人间还有一份孽债,东南亚地下之王‘龙王’帕劳乃是小人的主人,我就这么自首了,此人一怒之下,丧心病狂,恐怕会灭了我的满门!”周家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他在哪里,你告诉我,我帮你了结此事。”庞谢说道。 他在梦中也见到那个叫做“龙王”帕劳的人了,对此人颇感兴趣,尤其是他手下的蜥蜴人,似妖非妖,似魔非魔,倒想亲眼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 “小人也不知道,小人每次都是提前约好之后,去暹罗清莱府等他的手下来接。”周家伟说道。 这些年来,他只是帮“龙王”帕劳赚钱,却算不上龙王的亲信。 庞谢眉头微皱,这倒不好办了,周家伟梦中那片丛林可不算小,想在里面找到一个古村,与大海捞针无异,若是不能主动出击,就只能被动防守,问题是,从来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 “神仙,小人想起来了,三天之后,也就是这个月的15号,龙王会派人送一批货过来,押运的是龙王的亲信,他们一定知道龙王在哪里。”周家伟说道。 “那也好,你把时间和地方告诉我。”庞谢说道。 “遵命!”周家伟也不犹豫,将见面的时间、地点以及接头暗号合盘托出。 庞谢听过之后,点了点头,说道:“你自去做你的,‘龙王’帕劳的事情我去了结,我到要瞧瞧谁人这么大胆,居然敢自称龙王!” 说完,起身向门外走去,临到屋门前面,瞬间把木门收进纳戒,待到迈步出去,再将木门装上。 一进一出,只在瞬息之间,在他身后的周家伟看来就是,黑影穿门而过,并无丝毫阻拦,果然是神仙降世。 …… 两个小时之后,天色渐渐亮了起来。 周家伟洗漱之后,穿好衣服,又照了照镜子,喟叹一声,打算就此出门。 笃、笃,门外传来敲门声。 “进来吧。”周家伟说道。 “老板早。”Paddy推门进来,脸上带着两个黑眼圈,精神有些颓唐。 “你怎么了?”周家伟随口问道,他在梦中梦到了Paddy的背叛,看到Paddy的第一眼就是愤怒,不过,毕竟纵横江湖几十年,不动声色的将怒气压下。 “老板,咱们这栋大厦好像不太干净,我昨晚见到……”Paddy说道。 “不干净的不是楼,是心。”还不等他说完,周家伟便打断了他的话。 Paddy目瞪口呆。 “还有,这几天不要给我安排事情,我有点累了,这几天打算出去放松一下。”周家伟说道。 “老板,可是咱们还有几项重要投资,需要见创业团队。”Paddy说道。 “让他们等。”周家伟淡淡说道,说完转身离去,没有再跟Paddy多说一句。 …… 三个小时以后,周家伟小心翼翼的绕过大半个春明府,摆脱了可能存在的跟踪者,来到南诏州刑厅门前。 “麻烦联系一下,我要见白厅长。”周家伟对前台说道。 “你好,请问有约吗?”前台问道。 “你告诉他,我是周家伟,他一定会见我的。” …… 半个小时之后,樊黎和方雪莹正在酒店餐厅吃早点,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喂,谁啊?”樊黎拿出手机,发现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我是南诏刑厅的白厅长,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请你过来商量,已经请示过你们总队长了。”对面说道。 “好,你在哪里?”樊黎问道。。 第一百四十三章 国境线 庞谢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快中午了,盯着周家伟进了南诏州刑厅之后,才放心离开的。 若是周家伟中途反悔,他也不介意一掌拍死他。 “昨晚去哪了?吃饭了没?我叫了两份。”铁行云正躺在床上看电视,瞧见庞谢回来了,懒洋洋地问道。 “昨晚出去溜达了一下。”庞谢笑了笑,走的有些口渴,端起牛奶,一饮而尽,温度正合适,不冷不热。 “不是去风月场所了吧?也不把我叫上?”铁行云脸上泛起一丝神秘的笑容。 “我要去风月场所的话,不但把你叫上,也把青颜叫上。”庞谢捏起两片面包,随意放在嘴里。 “我是说跟你一起去体验生活,好为写书做准备,你想到哪里去了。”铁行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庞谢大笑,摇了摇头,坐下正经吃饭。 “说真的,这几天咱俩最好不要分开,大佬周发现咱们一直不跟他联系,万一安排人追查我们,两人在一起互相之间也有个照应。”几句说笑之后,铁行云脸色渐渐严肃起来。 “没有这个必要了。”庞谢笑道。 铁行云一怔,正要给庞谢讲讲毒*贩有多凶残。 庞谢不等他张口,摆了摆手,示意他先不要说,接着说道:“昨晚我睡不着觉,打算出去吃点东西,便溜溜达达往出走,后来在路边找了个甜品店吃东西,正巧碰到了个妹子,非要我这几天陪她一起玩,我嫌她烦,就把她赶走了。” 铁行云听到这里,一脸懵逼的表情,完全不知道庞谢在讲什么。 庞谢也不理他,继续说道:“吃完东西之后,我才发现,走的有点远了,都跑到天X大厦那边去了,我也懒得往回再走,可是晚上又打不着车,就想去大佬周那里借辆车回来,毕竟都见过面了嘛,也算是熟人。” “你不会真的去了吧?”铁行云目瞪口呆。 “那当然,难道我走回来不成?没想到,我去的时候他正好没事,就拉着我聊天,我俩聊着聊着,就聊到他贩*毒哪些事了,我给他说,你贩*毒不对啊,他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的看法,说是有心悔改,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说那你去自首吧,他说好啊,我说那你明天就去吧,他一点没犹豫,立马就答应了。今天早上,我跟他一起去的南诏府刑厅,亲眼看着他进门,这会应该已经开始交代了。”庞谢边吃边说。 铁行云瞪大眼睛听完这些,愣了许久之后,才站了起来,几步来到庞谢面前,试图伸手摸他的额头,嘴里说道:“是我喝多了,还是你喝多了,不会是昨晚发烧,烧糊涂了吧?” 庞谢摇了摇脑袋,躲开了他的手,说道:“你算算,从咱俩第一次见面,我什么时候跟你开过玩笑?” 铁行云默默的想起来当初见面的情景,貌似当时庞谢说的也很不靠谱,结果才发现,他说的都是真的。 “你要是不信的话,不妨三天之后,跟我去一个地方,见识一下真正的贩*毒*集团是怎么送货的。”庞谢说道 什么意思?”铁行云一怔。 “临去自首之前,周家伟告诉我,三天之后,他的上线会给他送一批货来,到时候他应该已经去不了了,要我替他给那批人说说,就说他回头是岸了。”庞谢说道。 “别开玩笑了,怎么可能有这种事,大佬周又不是傻子,你也不是神仙,怎么可能让他自首,他就自首?”铁行云用力摇了摇头,坚决不肯相信。 “那到时候咱们去看看就知道了。”庞谢也不多做解释,夹起一块牛肉,慢慢咀嚼起来。 铁行云盯着庞谢,心中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他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随即用力摇了摇头,这事怎么可能,以大佬周犯下的罪行,枪毙十回都够了,又怎么可能不要命了跑去自首,要他去自首,恐怕比让老虎吃素还难! …… 接下来的三天,铁行云带着庞谢在南诏州几个著名的旅游城市之间溜达,最北边去过玉龙雪山,最南面去过当年出茶马古道,倒是把南诏州转了个遍。 庞谢也不多说什么,反正是铁行云出钱,正好把南诏州转了个遍。 不过,第三天的下午,在庞谢的坚持下,两人最终在边境城市泰巴拉娜西府落脚。 泰巴拉娜西府位于南诏州最南边,与蒲甘、澜沧两国接壤,与这两国一样,也是典型的热带气候,拥有华国唯一,也是最大的热带雨林,不过,与春明府不同,这座城市的城区非常小,位于群山环绕之间,无论进出都要走很久的山路,倒不如坐飞机来的方便。 “都说暹罗是佛国,我看这里也差不多么,没事倒是可以转转。”铁行云边走边说,眼前目光所及之处,建满了大大小小的佛教寺院。 “回头再去庙里吧,咱们先找地方吃饭吧,一会还要走远路。”庞谢说道。 “你打算去干吗?”铁行云问道。 “不是说了吗,带你去看看贩*毒*集团是怎么交易的。”庞谢说道。 “你来真的?”铁行云一惊。 “难道你当我跟你开玩笑?”庞谢瞥了他一眼,大步向前走去。 “难道你说的都是真的?”铁行云望着庞谢远去的背影,用力摇了摇头:“不可能,我倒要看看你玩什么花样。” 两人走了不远,便在路边随便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吃饭。 吃过饭后,在庞谢的坚持下,找了家租车行,租了两辆摩托车,沿着国道一路向南边的国界线驶去。 由泰巴拉娜西府到南边的国界线,差不多有一百多公里,一路上要路过三家农场,一座小镇,倒是不缺补给。 两人傍晚七点多出发,骑到临近国界线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晚上十点了。 “你这是打算去蒲甘吗?咱们可没办通行证!”铁行云说道,华国公民前往蒲甘需要办通行证。 “不必。”庞谢说道。 “啊?难道你要硬闯不成?”铁行云一愣。 “贩*毒*集团会正儿八经的从国界线上过吗?他们都不办通行证,咱们又办的哪门子通行证?”庞谢说道。 “……”铁行云无语。 “好了,不多说了,咱们把车就停这吧,下面的路只能步行了。”庞谢说道。 说完,他把车停在路边,转身往黑漆漆的热带丛林里面钻去。 “这小子是疯了吗?大半夜的往林子里钻?”铁行云望着庞谢的背影说道。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不必再藏 群山莽莽,怪树嶙峋。 天上的明月就算再圆再亮,也照不透丛林之中一层层的藤蔓,林子里黑漆漆的,脚下只有一条细细的小道,也不知是人踩出来的,还是林中猛兽走出来的,道路崎岖难行,偶尔还有深坑,一不留神摔断了腿,只怕要死在山里。 “老子信了你的邪!真是脑子进水了,才跟你大半夜的进山!”走了三个小时的山路之后,铁行云体力再好,也有点撑不住了,大口喘着气说道。 庞谢拨开藤蔓,指着前面的一个山谷,说道:“约定的地方就在那里。”又低头看了看手机,说道:“距离交易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你要是想亲眼看看贩*毒*集团到底是怎么交易的,咱们最好再快一点。” “难道你说的都是真的?”直到此刻,铁行云终于发觉事情与他想的不一样。 “我说了好多遍了,当然是真的。”庞谢笑道。 “这怎么可能……”铁行云依旧摇了摇头。 “天底下难以置信的事情多了去了,就算更难以置信的事情也会发生。” 说话之间,庞谢伸出左手,一把抄在铁行云腰上,轻轻一托,将他整个托了起来,随即施展轻功,向远处那座山谷奔去。 铁行云只觉得身子一轻,双脚离地,身不由己地向前飘去,就如同腾云驾雾一般,飘飘忽忽,没有半点走路的感觉,转眼之间,便飘出数百米远。 他名字虽叫行云,但是当真如白云一样行进,还是生平第一遭。 “这……”铁行云只觉脑子里一片茫然,想要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刚一张口,山风便灌满嘴巴,别说是说话,差点透不过气来,只得紧紧闭住嘴巴,惊骇地盯着庞谢。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 两人远处看着山谷就在眼前,实际走起来,却差不多有五六公里路,若不说庞谢轻功高明,只怕这点路程要走一个多小时。 庞谢托着铁行云,疾步向前掠去,一直来到山谷前面数百米的地方,这才脚下一缓,忽然调转方向,没有径直前往山谷里面,反而从山谷外侧包抄过去。 “咳咳,长生天在上,到底是怎么回事?”铁行云终于缓了口气,忍不住问道。 “一会再给你解释,咱们先上去,准备看场好戏。”庞谢笑道。 “上哪去?”铁行云问道。 庞谢一指前面不远处的石壁,笑道:“咱们从这里上去,居高临下,看的才清楚。” “啊?怎么可能?”铁行云惊讶说道。 两人身前的这座山谷是由两座石山交汇而成,其中两山相对的两面,是坡度较缓的斜坡,上面还有些树木,形成了这个不小的山谷,至于另外这两座山的另外一面,都是千尺石壁,滑过溜手,想要上去,除非有猴子的本事才行。 庞谢也不多做解释,几步功夫,赶到山谷东面的石壁下方,足尖一点,身形似箭,直直向天空射去,待到力竭之时,已经跃到三十多米,随即伸出右手,在石壁上轻轻一拍,只听“波”的一声轻响,向上又蹿出二十多米。 如是再三,片刻之间,两人便赶到石山最高处,距离地面一百多米,视线极佳,四面八方一览无余。 登上山顶之后,庞谢将铁行云放开。 铁行云的第一件事不是向下眺望,而是向后退出三米之后,指着庞谢惊恐的说道:“你……你是人是鬼?” 也不怪他是这副表情,铁行云并不是修行人,就连武道也没怎么学,从小只学过云州一带的摔跤术,跟人动全凭力气大,反应快,庞谢刚才的表现出的功夫,完全打破了他的认知,粉碎了他的三观。 山月高渺,旷野荒郊,四下里山风烈烈,远处时不时传来野兽的嘶吼,铁行云能站着说话,没吓的瘫软过去,已经算是胆大了。 庞谢一笑,说道:“我当然不是人。” “那你是鬼?”铁行云脸色一白。 “我也不是鬼,我是人间修士。”庞谢笑道。 事实上,他在这里玩了个文字游戏,他当然不是人,但也不是鬼,乃是东海海滨的螃蟹化形为人,只是他是妖物化形为人这一点,除了当初黑龙谷里的蟒蛇之外,还没有第二个人看出来,所以,也不打算告诉铁行云。 至于他以往一直隐藏修为,今天却在铁行云面前施展轻功,原因也很简单。 当初,他离开金山湖的时候,对修行界的局势并不了解,便有意隐藏身份,除了被李天华叫破身份之外,再没有在别人面前展露修为,后来见过“七妙先生”邵还之后,才知道由于天地元气衰退,高人大多在洞天福地之中闭关,在人间行走的,顶多只有灵仙一级的修行人,整个修行界可以说是死水微澜,并没有多少高手。 就算如此,他离开长安府的时候,依旧选择隐藏修为,因为他自知与灵仙高手差的太远,万一遇上只能束手就擒,直到此次山海界一行,他接连突破五关,自忖一身战力已不在灵仙之下,从今往后,不用太过低调,只要不太过作死,惹出灵仙之上的高手,在人间差不多也难逢敌手了。 故此,他今日已不必再隐藏。 “修士是什么玩意?”铁行云难以置信的看着庞谢。 庞谢轻叹一声,铁行云身上也有异种血脉,否则,当日在老山镇的时候,就不会产生奇异的变身,可他偏偏对修行一无所知,这可真是造化弄人。 当下也不迟疑,趁着交易的人还没到,便将修行界的一些常识告诉了他。 “这…这…这真是难以置信,感觉我好像进错片场了,一不留神进了神话片的片场。” 许久之后,铁行云瞪着眼睛,茫然说道。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世上最为美妙的事情,就是有一天你忽然会发现,这个世界与你的认知完全不同。” 庞谢在他身旁说道,说到这里,心中忽然一动,会不会有一天,他也遇到类似的情景,发现整个世界与他所知道的完全不同,到时候他的表现,恐怕不会比铁行云好多少。 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里存在了一秒钟,庞谢便摇了摇头,不再理会,若是真有这种颠覆世界观的事情,只怕他遇到之前,也压根想不到。 “这么说来,大佬周自首的事情也是真的?今晚在此交易的事情也是真的?”铁行云说道。 “那是自然。”庞谢笑道。 “恐怕大佬周不是自愿自首的吧?” “那倒也不是,只是我用了点手段,否则我也不会给他机会自首!”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不死 “来了!” 两人正在闲聊,庞谢忽然听到远处传来马蹄声音,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一支马队缓缓向山谷走来,这支马队约莫是由二三十匹马匹组成,而且都是黑马,每匹马旁边也都有人牵着。 “什么东西?” 铁行云顺着庞谢目光方向望去,只是他没有庞谢那敏锐到变态的耳力和眼力,只能看到远处一团漆黑,至于马蹄声,夹杂在嘈杂的山风之中,更是一点也听不到。 “注意,准备好了,大戏就要开幕,不要错过好戏。”庞谢说道。 “哦。”铁行云虽然不解,但也点了点头。 约莫十多分钟之后,马队缓缓来到山谷之中,庞谢看了看表,恰好是凌晨三点,与周家伟给他说的时间一点不差。 嘭!嘭!嘭!嘭! 连续四声闷响,山谷两侧,骤然亮起四盏极大的探照灯,四道几人合抱粗细的光柱,猛然照在马队上方,将几十匹马照的一清二楚。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请立即放下武器,我们将保证你们的安全。”巨大的喇叭声在山谷中回荡起来,不断的用华国、蒲甘和暹罗的语言重复这句话。 “这可真是大阵仗啊,比我想象的场面大多了!”庞谢饶有兴致的说道。 “啊,怎么会有人埋伏?这些是什么人?到底是怎么回事?”铁行云目瞪口呆。 庞谢一笑,指着山谷下方的马队,说道:“这些便是从暹罗来的贩*毒*集团,本来是跟周家伟约好了的,要来这里交易。”随即又朝几盏探照灯指了指,说道:“至于这些人么,只怕不是南诏州刑厅的人,就是有军方的人,专门过来抓这伙人的。” “哦,你不是说大佬周只告诉你这个消息了吗?怎么他们也知道?”铁行云问道。 “周家伟已经自首三天了,无论是刑厅也好,军方也罢,要是从他嘴里连这点消息也问不出来,也不用吃这碗饭了。”庞谢说道。 事实上,他远在距离山谷数百米外,就感到里面有人,猜到是怎么回事。 “长生天在上,这次确实是长见识了,不过,这阵仗实在太大了,恐怕不好往书里写。”铁行云长叹说道。 就在两人聊天的时候,山谷下方的形势,逐渐发生了变化。 四盏探照灯下,马队既没有慌张,也没有束手就擒,居然调转马头,徐徐向谷外退去,丝毫不把喇叭里的警告放在心上。 从这里也能看出,他们以马匹运输的好处,且不说山路崎岖,不便行车,真的就算汽车可以走,遇到这种情形,想要掉头都难,更不要说是后退了。 “底下的人听着,立即停止动作,否则我们将立即开枪。”喇叭声再次响起。 马队的人却恍然未觉,继续向后退去。 哒哒哒! 哒哒哒! 清脆的枪声从山谷两侧同时响起,埋伏在山谷里的人并没有心慈手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开枪。 庞谢听了听,仔细分辨了一下,发现差不多有二十多个地方同时响起枪声,看来此处埋伏的人不少,至少对付底下马队这几十号人是够了。 “千万不要死光了,还得找个活口,问问‘龙王’帕劳究竟隐居在哪里。”听着下面的枪声,庞谢默默想到,他既然答应周家伟,为他了结后患,就不会放任“龙王”帕劳不管。 “咦,不对!”枪声响过之后,庞谢从思考中恢复过来,低头看了看下方的局势,脸色忽然变得有些古怪,诧异的说道:“明明打中了不少人,怎么一个倒下的都没有,居然全都退了出去。” 山谷之中,这支马队居然在枪林弹雨之中,徐徐退出山谷,更为惊人的是,居然连一个人、一匹马都没有拉下。 就在庞谢感到奇怪的时候,埋伏在山谷里的人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从山谷两侧,一起冲了下去。 直到这些人从藏身之地,庞谢才确定,他们身上穿的全都是军装,并不是刑厅的警察。 …… 此刻,庞谢并不知道,埋伏在这里的,也不是普通的军队,而是南诏州“相柳”特种战队的战士。 三天前,周家伟在南诏刑厅的自首,当即在南诏州军警上层引发一场剧烈的风暴。 南诏刑厅第一时间联系了“相柳”特种战队的队长,召集“相柳”在春明府的高层,也就是正在这里度假的副队长樊黎,双方一起审讯周家伟。 审讯进行的很顺利,甚至都不需要问,周家伟自觉地说出了很多地下世界的内幕,其中包括刑厅和“相柳”完全不掌握的事情。 周家伟说的痛快,同时也提出了一个要求,他来自首容易,可他的家人却有可能因此遭受暗杀,希望官府派人保护他们,如果官府答应了他的条件,他就会再告诉官府一个线索,关于一大批毒品的线索。 樊黎和刑厅的人自然答应下来,周家伟便告诉他们,自首的消息先不要对外公布,因为三天之后,这场交易才会举行,到时候可以提前埋伏,一网打尽。 周家伟肯说这么多,一方面是他已经自首,杀头的罪都交代了好几遍,再多说一桩交易也没什么,另一方面则是庞谢走后,他心中又不免忐忑,害怕自己昨夜遇到的一切都是梦幻,于是忍不住向官方求救。 就在山谷两次埋伏着的军人冲下去之后,山谷下方形势再变,变得就连庞谢也有些诧异。 这只马队退出山谷之后,竟然没有继续向后退去,竟然就地修整,将马匹远远赶走,牵马的人则留了下来,每人捧着一支冲锋枪,与冲出山谷的人对射起来。 最令人惊异的是,这些人竟然不找掩体,就这么直直站着,居然也没人被打倒。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些刀枪不入?”几分钟过去之后,就连铁行云也看出不对来。 “刀枪不入?应该不是。”庞谢摇摇头,能够刀枪不入的,至少也是修炼有成的高手,又怎么可能去做牵马的勾当。 砰! 就在庞谢思索的时候,马队之中有人再次中枪,这一枪打的极巧,正好打在他的脖子上,将他的脖子整个打断,头颅在地上弹了两下,向远处滚去。 诡异的是,这人的头颅虽然掉了,身子却站着不倒,继续开枪射击,与此同时,一股极为腥臭的气味弥漫开来,就连百米之上的庞谢,都闻的清清楚楚。 “这味道是……尸臭!”庞谢恍然大悟,终于明白这些人为什么打不死。 因为有一种人你是杀不死的,那就是死人! 第一百四十六章 尸军 哒哒哒! 凶猛的火力向山谷中倾泻,织成一道严密的火网,将“相柳”特种战队的战士死死压在谷口。 “相柳”特种战队的战士也都是百战精兵,立即寻找掩体,就地组织反击,火力之猛,更在马队的枪手之上,毕竟是国家机器,无论是训练还是装备,都不是民间武装能望其项背的。 无奈马队的枪手一个个都悍不畏死,或者说已经死的不能再死,再猛烈的攻击,也无法杀死一个已经死掉的人。 “相柳”虽强一时间却被压制住了。 “有意思,居然是荆西之地的赶尸之术,真不知道是谁想出这么天才的主意。”庞谢不由叹道。 荆州西南在上古之时,本是三苗部族的地盘,流传出来许多古怪的巫术与诡异的修行之法,甚至连当地的武学都与其他地方不同,大名鼎鼎的辰州僵尸拳,暗手点穴五百钱都是出自此处。 名动江湖的赶尸之术也是从此处流传出去的,道门后来虽然也有涉猎,但是源头却是荆西之地。 这门术法并不算难,许多初窥门径的修行人都能使用,威力也不算大,操纵的尸体大多举止僵硬,反应迟缓,莫说是修行人,就算是武学高手,也能轻易斩杀,故此,会的人虽多,用的人却不多。 没想到有人居然能想出这么天才的法子,把赶尸之术和现代枪械结合起来,这两者的威力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至少也是十乘十等于一百。 持枪的尸体已经死透,为术法控制,完全没有要害可言,只要不大卸八块,就不会失去战斗能力,除非是以黑狗血、鸡冠血这种纯阳之物泼在身上,破去术法,否则,就算挨上几枪也不碍事,能够继续开枪。 不过,这些尸体手中又有机枪,几十具凑在一起,几十杆枪一起射击,威力强悍到了极点,又有谁能硬顶着枪林弹雨往上冲,泼狗血,破邪法? “这种战术很厉害啊!”庞谢暗自惊叹。 他身法、速度极快,又是金刚不坏琉璃体,硬顶着挨几发子弹,要破这种战术倒是不难,只是底下那些战士都是肉体凡胎,就不知道该怎么破这种战术。 “4号战术!” 就在庞谢思索如何破解这种战术的时候,听见“相柳”特种战队的阵营里面有人高声喊了这么一句。 随后就见三名队员急速后撤,与前面的掩体拉开距离,接着,一起蹲在地上,各自取出一个火箭筒,稳稳架在肩上,略微瞄准之后,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下一个瞬间,三枚火箭弹尾部喷着火焰,呼啸着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好落在马队枪手的阵营里。 嘭!嘭!嘭! 三声巨响之后,先是三道火光一闪,接着,平地升起三朵硕大的蘑菇云,引发了空气的剧烈颤抖,在探照灯的照射下,几乎能够看到空气的波动。 就算庞谢站在百米多高的山顶上,都能感到灼热的气浪一波一波袭来,更不要说山谷下方的尸体阵营了,更是被炸的七零八落,只有少数几个还勉强维持着人形,勉强爬起来,还想继续射击。 “6号战术!” “相柳”之中,有人继续喊道,接着,又有两名战士冲出掩体,却没有继续向尸体冲去,而是趴在地上,架起火焰喷射机,迅速扣动扳机,霎时间,两道火焰如风卷残云一般,将整个战场笼罩,把残余的尸体烧的一干二净,连点渣都不剩。 这两套战术流畅至极,有如行云流水,瞬间将前方敌人清空,看来绝不是第一次用。 庞谢身在山顶,也不由赞叹,单以战场对抗而已,现代武器的威力远远超过寻常修行人。 …… “言季礼,没想到是你来了,看来这次倒是钓了条大鱼!”“相柳”阵营之中有人说道。 “哼哼,我当是谁呢,火力这么猛,原来是‘相柳’的樊黎队长,你就不怕我这条鱼太大,撑破了你的网么?” 马队后方,响起了一个鹰枭一般的声音,看来此人就是樊黎口中的言季礼。 听到这两人的对话,庞谢不由一怔,交手双方对对手都很熟悉,并不是头一回打交道,难怪应变的这么迅速。 铁行云比庞谢更加惊讶,他看到无头尸体操纵枪械的时候,就已经目瞪口呆,等看到火箭筒和火焰喷射器的时候,更是不知说什么好,感觉整个世界观都碎掉了,以前就好像生活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 “言季礼,你的僵尸战队已经破了,还有什么本事都使出来吧,要不然今天乖乖跟我走吧!”说话之间,樊黎大步从战壕中走了出来,径直向马队走去。 “哈哈,樊黎,我言季礼的名声岂是靠这几具破烂尸体撑起了的?会过我的铜铁双尸再说吧!”言季礼鹰枭一般的声音说道。 说话之间,两道人影猛然从马队后方蹿了出来,如快马疾奔,飞速向樊黎冲去。 在探照灯明亮的灯柱下面,这两道人影看的清清楚楚,全都光头赤足,穿着麻布衣裳,其中一人遍体青黑,犹如精铁一般,另一人则遍体暗黄,仿佛古铜打造,这两人速度虽快,但却显得有些僵硬,有些像机器人。 “这是什么玩意?”铁行云压低声音问道。 “这两个都是秘法造就的僵尸。”庞谢轻声解释,随即感慨说道:“这个叫言季礼的运气可真不错,居然能挖到铜铁双尸,这玩意可不好找,非得地气充足,阴气凝聚才能形成,铁尸要三百年,铜尸要五百年,中间万一有地气变动,可就前功尽弃了。” “这东西厉害吗?”铁行云有些好奇。 “刀枪不入,力大无穷,而且对术法已经有了抗性,不是鸡冠血、黑狗血能破的。”庞谢解释说道。 “那底下的人能挡住吗?”铁行云有些担忧。 “放心吧,他们既然不是头一次交手,总有办法抵挡的。”庞谢说道。 就在两人交谈的功夫,山谷下方的樊黎冷笑一声,不等铜铁双尸靠近,从怀里取出两只银灿灿的金属手套来。 他将手套戴在手上,摆开架势,大吼一声:“祝融降世,天火随身!” 话音未落,两只金属手套表面,燃起三尺多高的熊熊烈火,如同两个火炬一样,拦住铜铁双尸前面。 第一百四十七章 各显神通 “死!” 樊黎一声爆喝,扬起双拳,带起两团炽烈的火光,迎面向铜铁双尸击去! “快退!” 与此同时,马队后方响起鹰枭一般的声音,急忙召唤两具尸体闪避。 只是这话说的晚了半步,还不等这人说完,樊黎的一双铁拳已然杀到两具走尸身前。 铜铁双尸来不及闪避,各自握紧拳头,面无表情地向樊黎迎击。 铿! 霎时间,四拳相交,发出一声清脆的巨响,就好像两块巨大的金属撞在一起。 随即,附在银色金属手套上的火光暴涨起来,由三尺多高,一下子涨到七尺方圆,变成两个巨大的火球,将铜铁双尸笼罩其中。 说也奇怪,这火焰笼罩在樊黎身上的时候,一点燃烧的痕迹也没有,就连衣服也没点着,就好像是虚幻的一样,可是落在铜铁双尸身上,就剧烈的燃烧了起来,变成了真实的伤害。 刹那之间,两个巨大的火球便将两具走尸身上的衣服烧成飞灰,接下来,就连走尸本身也被烤的变色,一股股黑气从两具走尸身上冒出,在头顶形成一团黑云,急剧地沸腾起来,与此同时,两具走尸的气息也迅速衰弱了下来。 一招之间,樊黎便大占上风,两只走尸吃了大亏,在这么下去,要不了几招,恐怕就要陨落在这里。 樊黎乘胜追击,正要挥拳再战,两只走尸却不给他机会,急速向后退却,飞快地退到数十米外,守在马队前面。 不过,这两具走尸虽然退出了火焰的范围,身上却仍在往外冒黑气,气息也在逐渐衰落,只是没刚才衰弱的那么厉害。 “好厉害的纯阳法器,是特意为我准备的么,看来你早知道是我要来!”鹰枭般的声音又惊又怒。 “哈哈,那是当然,‘龙王’帕劳手下本来就没几个高手,其他几人这两天都在别处露过面,只有你行踪不明,猜到不算难。怎么样,我这祝融爪的滋味不错吧?”樊黎大笑说道。 “原来这就是祝融爪,果然厉害,难怪蓬皮吃过一次亏之后,一直念念不忘。”鹰枭般的声音怒道。 “言季礼,你要是束手就擒的话,我做主饶你一命,你要是还想动手,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樊黎说道。 “嘿嘿,樊队长,这么得意,莫非以为吃定我了吗?”鹰枭般的声音忽然平静下来。 “哦,莫非你还有什么压箱底的本事?”樊黎说道。 “樊队长,周家伟已经自首三天了,难道你们以为龙王还不知道这个消息么?”鹰枭般的声音说道。 樊黎脸色忽然一变。 “龙王在东南亚盘踞几十年,虽然在华国没什么势力,消息渠道总是有的。”鹰枭般的声音继续说道。 “所以呢?”樊黎面色渐渐沉下,双拳上的火焰再次升腾起来。 “所以自然有人对付你!”鹰枭般的声音说道。 说话之间,从马队后方的黑影里走出一个高大的人影来。 这个人看起来约莫四十多岁上下,看样子是一名僧侣,脑袋上光秃秃的,**着身子,赤着一双脚,披着一件暹罗特有是橘红色僧袍,右手拎着一把暹罗灭魔刀,刀长四十公分左右,刀身上铭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左手举着贝叶盾,盾长五十公分左右,上宽下窄,呈贝叶形状。 这名僧侣缓步前行,不大会功夫,便来到樊黎身前不远处,双手分别举起刀盾,放在胸前,做了个合十模样,沉声说道:“施主,贫僧刀盾在身,不便施礼,还请见谅。” 樊黎面色凝重,将双拳擎在胸前,说道:“我看大师佛法深厚,不是黑道人物,为何要帮这些人做事?” “唉……”这名僧侣微微叹了口气,却没有回答樊黎的问题,说道:“施主要是不动手,贫僧就不客气了。” “大师尊姓大名,可否告知樊某?”樊黎问道。 “籍籍无名,不劳多问。”无名僧侣再不多说,左手举盾向前一迎,右手握刀拖在后面,快步向樊黎冲去。 左手的盾牌顶在前面,一方面可以挡住樊黎的攻击,另一方面则是遮住樊黎的眼睛,让他看不到持刀右手的动作。 樊黎面色一沉,却没有迎击,而是飞速向后退去,口中低喝一声:“7号!” 话一出口,便听到“嘭、嘭、嘭、嘭”四声闷响,只见樊黎身后四点火光一闪即逝,便有四颗狙击子弹向无名僧侣射去。 樊黎毕竟是“相柳”的副队长,不是什么江湖中人,刚才迎击铜铁爽尸,是因为那两具走尸来的太快,不便招呼后面的战士射击,至于这个和尚么,一看就不好对付,他可没有正面拼命的想法,能够拉开距离,让后面的战士射击,才是最正常的战术。 叮!铛! 连续四声脆响,就见那名无名僧侣连续晃动手中贝叶盾,竟将四颗子弹一一格飞,居然没有受伤,继续向樊黎奔去。 樊黎见状,脸色更沉,他知道这无名僧侣敢站出来,自然有过人的本事,不是这么轻易能对付,可以没想到居然这么厉害,四颗狙击子弹,连他的步伐都没拖住一点。 眨眼之间,无名僧侣已到身前,左手贝叶盾向前一推,直逼樊黎的面门,右手的灭魔刀则藏在盾牌后面,不知从何处刺出。 场中其他人看不到,庞谢和铁行云站在高处,则看的清清楚楚,那无名僧侣口中念念有词,手上灭魔刀上的符文闪烁不定,放出幽幽红光,只看卖相就不好对付。 “啊!”铁行云一惊,就要张口提醒,却被庞谢拦了下来。 “你放心吧,那个樊队长是不会输的,担心那个和尚还差不多。”庞谢说道。 “为什么?”铁行云不解。 “你看就是!”庞谢也不解释。 “震山!” 就在两人在高处闲谈的时候,樊黎目光一寒,低吼一声,左拳紧紧握住,用力向外一捣,正砸在盾牌中央,随着这一拳的击出,连续三道暗劲过去,一浪高过一浪,将和尚硬生生震了回去。 两人之间的距离也因此拉开,无名僧侣手中的灭魔刀长度不足,即使出击,也砍不到人身上,只能暂且隐于盾后。 倒是樊黎反应极快,一拳震退和尚之后,右手飞速脱下祝融爪,从腰间摘下三颗手雷,以暗器手法打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向和尚脚下扔去。 庞谢见此情景,微微一笑,说道:“看到了么,这个樊黎煞气逼人,显然是久经沙场的老手,杀人的手段极为丰富,那个和尚倒是一身佛性,不知是那个庙里跑出来的,修为虽高,却没什么实战经验,输是迟早的事,就看怎么输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难缠 在樊黎身上,庞谢第一次见识了军中的修行人是如何战斗的。 战斗之前,事先做好情报工作,准备好克制对方的法器,战斗开始之后,先用重型武器洗地,必须近身肉搏的时候,立即装备法器压制,如果有机会的话,毫不迟疑呼叫场外支援。 将术法攻击与武器攻击完美衔接起来,形成一套效率极高的战术。 庞谢不得不承认,单以杀戮而已,这种组合的效率要比纯粹的修行人高许多,本以为贩*毒*集团那边,操纵尸体开枪已经算创新了,没想到军中早已形成一套完美的应对战术。 樊黎一扬手,将三颗手雷以暗器的手法射出,其中一颗手雷紧贴地面,急速滚了过去,另一颗则是从空中,划过一道曲线抛射过去,最后一颗则是先扔到无名僧侣的后方,碰在一棵树上,然后反弹回来。 三颗手雷走的虽是不同路径,落点却算的极准,三个落点正好组成了一个边长1米的等边三角形,恰好能发挥出爆炸的最大威力。 只是樊黎虽然出手不慢,无名僧侣却反应更快,三颗手雷刚一出手,他便如受惊的兔子一样,“噌”的一下向右边窜出,正好躲开三颗手雷的爆炸范围。 “咦!” 庞谢站在高处,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中不由一怔。 无名僧侣一直把贝叶盾顶在身前,遮住了樊黎双眼的同时,也遮住了他自己的眼睛,既然这样,为何能提前判断出三颗手雷的攻击方向? “看来这和尚不简单啊。”庞谢喃喃说道。 “是挺厉害的。”铁行云同样说道,当然,他并没看出其中利害之处,只觉得这和尚反应灵敏,大异常人。 …… 无名僧侣躲开手雷之后,对近在咫尺的爆炸声熟视无睹,顶着贝叶盾,再次向樊黎冲了过去。 “10号!” 樊黎低喝一声,随即眉头一皱,向和尚冲去。 他先是身形向右一晃,作势要往右扑,接着猛然向左一转,身形向左前方蹿去,冲到无名僧侣身侧,一拳狠狠捣出,带着凶猛的烈焰,径直向无名僧侣右肋击去。 嘭! 拳头所到之处,贝叶盾早已等在那里,将拳头封的死死的,接着,灭魔刀从盾牌右侧砍出,由上往下,直奔樊黎脖颈而去。 樊黎无奈,只能扬起左拳,凭借手中祝融爪挡住这一刀。 铿! 拳爪相交,灭魔刀上血光大炽,祝融爪上则传出一声悲鸣,附着在上面的火焰都弱了几分,毕竟灭魔刀是纯粹的杀戮之器,祝融爪则偏重于镇压阴邪。 樊黎听到祝融爪上的悲鸣,脸色顿时一沉,却没有立即闪开,反而再次发力,继续用祝融爪顶住灭魔刀的刀锋! 砰! 就在祝融爪与灭魔刀相抗的时候,“相柳”的阵地中火光一闪,有人抓住这一瞬间的停滞,悍然开枪,一颗狙击子弹向破开音障,向无名僧侣的头颅射去。 这一枪若是击实,只怕无名僧侣不死也要重伤! 下一个瞬间,只听“叮”的一声,贝叶盾不知何时,已经挡在子弹前面,再次将子弹格开。 樊黎面色一沉,借着无名僧侣格开子弹的功夫,骤然向后退了几步,死死盯着眼前的和尚,沉声怒道:“怎么可能?” 他确实有些不太理解,这和尚为什么还能挡住子弹。 这个和尚并没有刀枪不入的功夫,挡子弹全凭手中法器贝叶盾,可是他要以盾牌挡子弹,前提是必须知道子弹袭来的轨迹,可就算再厉害的高手,也是肉体凡胎,不能等子弹射出之后,再捕捉子弹的轨迹,唯一的办法是提前看清楚枪手的动作。 可是刚才的狙击手躲在掩体后方,和尚压根不可能看到他的动作,又怎么可能提前做判断?但是挡住子弹的事情又是真的,就发生在眼前,这一点绝对无法作假。 无名僧侣也不回答,依旧把贝叶盾举在眼前,缓步向樊黎走去。 “哈哈,樊队长,这位高僧有预知未来的神通,任你什么样的攻击,都会被提前看到,绝不可能成功!”就在此时,鹰枭般的声音在后方响起。 樊黎心中一沉,若真是这样,岂不是立于不败之地? …… “装神弄鬼!”石山顶上,庞谢不屑说道。 佛门一向有八识之说,这八识分别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以及极为神秘的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八识的每一识都可以演变出种种神通,不过,这些神通虽然繁复,却有规律可循,也有层级之分。 前六识的神通较为易得,寻常僧侣,甚至佛门之外的人物也有机会修成,比如桃花教中的离草,就是因为前世积德,今生又有修行,故此开了鼻识,不过,前六识演变出的神通威力都不算强,绝不可能清晰预知到未来。 要想清晰地预知未来,那怕短短一瞬,至少也要开了末那识才行,可是开了末那识,便是金身罗汉,在整个西方净土也有一席之地,要对付眼前的樊黎,一根指头就能摁死,也不必动什么灭魔刀、贝叶盾。 “樊队长,你若是束手就擒,我还能做主放你一条生路,要是胆敢反抗,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 鹰枭般的声音再次响起,把刚才樊黎给他说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 “打过再说吧!”樊黎面沉如水,挥拳向无名僧侣冲去,眼下形势不明,枪弹无效,不宜再让手下开枪,倒不如他先试出破绽,再招呼人开枪不迟! “九疑、九难,动手!” 眼见樊黎与无声僧侣再次战做一团,鹰枭般的声音指挥铜铁双尸一起动手。 这是战场厮杀,不是江湖比斗,更不是修行人之间的斗法,没有单打独斗的规矩! 铜铁双尸一左一右,从樊黎身边掠过,向“相柳”特种战队的阵地冲去。 樊黎见此情景,心中顿时大急。 东南亚最近形势不稳,“相柳”中的高手都去各地出任务了,今晚带队来这里的高手只有他一人,原本算定“龙王”帕劳的手下都在其他地方,能来这里只有言季礼一人,凭他一人也能稳稳吃下,没想到忽然冒出来了个无名僧侣,将他死死缠住。 “这可惨了,其他人可对付不了这两具走尸,恐怕今晚要无功而返了!” 樊黎且战且退,心中不断盘算,这和尚到底是谁,为什么以往从来没听说过,按理说,这等高手不该是无名之辈! 第一百四十九章 出场 哒哒哒! 就在铜铁双尸从樊黎身旁掠过的一瞬间,“相柳”特种战队阵地上枪声大作,弹幕如雨,水银泻地,霎时间,冲锋枪、狙击枪、霰弹枪各种各样的射击声音此起彼伏,各式各样的子弹混杂在一起,击打在两具走尸身上。 砰!砰!砰! 一阵爆豆般的声音过后,铜铁双尸身上溅起无数火花,子弹上附着的巨大力量,甚至将两具走尸硬生生地向后推出三五米远,可是硝烟散后,两具走尸却依旧稳稳站在那里,并没有被消灭。 其中,铁青色那具尸体伤势还重些,虽然没有倒下,可是一身上下,被子弹打出无数伤口,一丝丝黑气从中冒了出来,气息不断衰落下去,显然受创不轻,那具铜尸就完全两样,虽然浑身上下,坑坑洼洼,弹头留下不少痕迹,可是却没有一处真正打穿皮肤,真正伤到骨肉,可以说,压根就没破防。 樊黎用余光瞥了一眼,立刻判断出来,除非他亲自阻拦,其他人是绝对挡不住这两具尸体,搞不好,一个不小心就要被这两具走尸杀光。 他有心立即退回防守,却被眼前地无名僧侣死死缠住,甚至因为分心,还险些受了重伤。 这和尚的修为、刀法都只能算平平,但这一手预知未来的本事,实在是太厉害了,两人动手到现在,他甚至都没有真正威胁到这个和尚,反倒是一直落在下风。 “樊队长,你再不投降,你手下这些兄弟可就要死光了。”鹰枭般的声音出声威胁。 言季礼说的是实话,莫看铜铁双尸刚才的进攻被挡住了,事实上,这两具走尸并没有用真本事,只是给樊黎一个警告。 换句话说,这两具走尸若是也提起冲锋枪,边走边打,游击对敌,马上就可以化身丛林中最凶悍的死神,寻常人再不可能与其争锋。 除非是有祝融爪这种正好克制的法器,否则,就算樊黎也要付出很大代价。 “言季礼,你信不信,你敢杀我一个人,我就敢拼掉这条命杀你!”樊黎狠狠说道。 “樊队长,你这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你真以为我们就来了两个人啊,岂不闻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乃西大师,还请动手!”鹰枭般的声音并没有吃樊黎的威胁,反而说出了另一件可怕的事情。 话音未落,一阵血雾冲天而起,血雾之中,一颗头颅飘飘荡荡,悬浮在血雾之中。 这颗头颅披头散发,从眉眼来看,应该是暹罗人中,双眼圆睁,大嘴咧开,冲着樊黎哈哈大笑,脸上表情活灵活现,就好像还长在人身上一样。 在头颅下方,原先与脖子连接的地方,是一个碗口大的血洞,一朵朵指头蛋大小的血色花朵不断从中落下,又不断消逝在空气之中,就好像幻影一样。 就在这颗血色头颅飞出来的时候,无名僧侣骤然退到一旁,不再与樊黎动手,远远躲了起来,似乎对这颗头颅十分厌恶。 “百花飞头降,你是灰鹰教的人?”樊黎望着头颅说道。 飞头降是暹罗国传统降头术之一,能够施展这门降头术的降头师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不过,这门降头术分为两重境界,分别是尸身飞头降和血花飞头降,前一种飞头降修行难度较低,威力也不算强,虽然对寻常人有些威胁,但对修行人就是个笑话,只要应对得当,并不难破去,后一种的修行难度则提升了不止一星半点,威力也强了不知多少,寻常修行人已经无法对付。 据樊黎所知,血花飞头降在暹罗国极少有人练成,除了几个隐世不出的传承之外,就只有灰鹰教的高手擅长此道。 樊黎心中不由一动,灰鹰教与“龙王”帕劳并非一路人,一向井水不犯河水,这两家什么时候联起手来,再加上眼前这名和尚,他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件事背后一定有一个极大的势力在布局,恐怕整个东南亚的地下势力都会因此变动。 …… “我喝过许多人的鲜血,但从没喝过‘相柳’队长的血液,据说‘相柳’战队九位队长,都有上古巫道的血脉,我想这种血液一定很甘甜!”血色头颅缓缓说道,声音之中带着一种残酷的魅力,引得人忍不住去听。 “想尝老子的血吗?老子倒要看看你的牙够不够硬!”樊黎怒声骂道。 “龙王”帕劳居然一次性出动了三个与他同级的高手,今夜不要说抓捕,就算逃走也不可能。为今之计,只有一拼,看看拼掉这条命,能拖住几个人,好让其他人逃命。 “樊队长,你想激我跟你拼命?对不起,我还没那么蠢,那么蠢的人都已经变成我肚子里的食物了。嗯,我看看要做什么,对了,先把探照灯毁了吧!”血色头颅并不上当,略微盘旋片刻,骤然向山腰间的四盏探照灯飞去! 樊黎面色再变,如今局势已然不利,若是探照灯再毁了,手下战士的枪法准确率至少要下降五成,对铜铁双尸再无半分威胁,那就真完了。 砰!砰!砰! 地面上,连续几枪向血色头颅射去,可惜血色头颅来去如电,轨迹又飘忽不定,压根没法瞄准,更不要说射杀了。 尤其是,血色头颅破坏探照灯也不需要硬撞,只要临到跟前,用血色雾气一拢,不但探照灯立即损坏,就连探照灯旁的战士也非死即伤。 眨眼之间,四盏探照灯全部被毁,整个山谷陷入一片黑暗,除了高渺山月的微弱光华,再无其他其他光源。 在此情景之下,莫说“相柳”特种战队的其他战士,就连樊黎也有些不适,偏偏这光线的变化,对贩*毒*集团的三位高手并无影响,甚至隐隐对他们有利。 “这次惨了,恐怕要把命陪在这里了!” 樊黎心中默念一句,几步退到本方阵地前面,说道:“诸位,恐怕今天大家要一起报国了。” “战死沙场,身死无悔!”身后数人一起说道,就连方雪莹的声音赫然位于其中。 山顶之上。 庞谢忽然张口:“闭上眼睛。” “嗯?”铁行云一怔。 “我要是再不出手,他们恐怕一个都回不去了。”庞谢淡淡说道。 “哦,懂了!”铁行云连忙闭上眼睛,虽然他不知道庞谢是要做什么,非要让他闭眼。 庞谢向前走了几步,来到山顶边缘,举起右手,掌心向下,高声喊道:“各位,注意啦,看这里!” 山谷之中的所有人都是一惊,双方打了这么久,却没想到上面还有人,忍不住一起向上望去。 下一个瞬间,一道极为璀璨的光芒,骤然爆裂开来,将方圆数里照的通明。 第一百五十章 一拳打爆 明亮耀眼,映照大千。 这阵光华将山谷内外照的一片通明,不要说山石藤蔓,就连地上的野草也是纤毫毕现,仿佛天上明月瞬间被拉近了无数距离,来到山谷上方。 山谷下面,正在交手的双方,忽然听到有人从上面招呼,都吃了一惊,没想到还有人观战,震惊之余,不由自主的向上看了一眼,正好被这耀眼的光芒照中眼睛。 霎时间,无论是樊黎也好,言季礼也罢,全都觉得光华刺眼,不由得闭上双眼,急忙用各种手段护住身体,快步向后方退去,生怕对手趁机进攻。 就连飘在空中的血色头颅也不例外,如闪电般向马队后方退去。 “似乎有些太亮了……” 庞谢皱了皱眉,略微调低了掌心光源的亮度。 他以体内灵气催动“生光”符文,发出这阵亮光,本来是打算代替四盏探照灯照明,没想到第一次使用,经验不足,没能控制好亮度,倒成了闪光弹。 片刻之后,亮度逐渐降低,虽然还很明亮,却不算耀眼。 “差不多了……”庞谢反掌向上,灵气一催,一个拳头大小的白色光球离开手掌,晃晃悠悠的飘了上去,最终悬浮在山谷最上方,散发着乳白色的光芒,将整个山谷照亮,仿佛一个小月亮。 “好了,可以睁开眼睛了。”庞谢对铁行云说道。 “哦,这是什么玩意?”铁行云睁开眼睛,第一眼就瞧见了悬浮在空中的光球,忍不住问道。 “你可以叫它人造月亮。”庞谢笑道。 就在庞谢制造光球的时候,山谷底下,双方已经渐渐恢复了视觉,在人造月亮的照耀下,终于看清了谷顶的庞谢和铁行云。 “两位是什么人?为什么藏在这里?”言季礼鹰枭般的声音在山谷之中回荡。 他们此刻正占据上风,并不希望发生意外事件,反倒是樊黎等人已陷入绝境,到希望有人出来搅局。 “这个,我有事找‘龙王’帕劳,又不知道他现在住哪,你们谁能给我带个路?”庞谢笑道,仿佛是要去老朋友家里做客,又找不着住的地方。 樊黎站在下方,看着庞谢和铁行云,脸色有些古怪,他盯了这两人好几天,当然知道他们的身份,只是没想到这两个人会出现在这里。 “等等!”樊黎忽然想到,就在庞谢见过周家伟的第二天,周家伟就跑去自首,他原本以为是这两个家伙运气好,现在看来,恐怕其中还有其他缘故。 …… “嘎嘎,原来是龙王的朋友!”血色头颅桀桀大笑,再次冲天而起,飞到庞谢身前,目光在庞谢和铁行云之间来回晃动,最终停在铁行云身上,说道:“小子,我们以前见过吗?我怎么觉得你有点眼熟?” 铁行云愣了下,摇头说道:“应该没有,我要是见过阁下,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嘎嘎,你找龙王有什么事?你跟他见过吗?”血色头颅大笑几声,转头对庞谢问道。 庞谢嘿嘿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盯着血色头颅说道:“我想问他一个问题。” 铁行云不知怎地,看到庞谢的笑容,忽然感到一阵心悸,就好像潜伏在深渊中的毒龙即将浮出水面,这还是他认识庞谢后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不由自主地挪开半步。 “什么问题?”血色头颅却没有半点察觉,继续向庞谢问道。 “我想知道是谁给他的勇气,竟敢自称龙王,梁静茹吗?”庞谢笑道。 “嗯?”血色头颅一怔,随即反应过来,眼前这人竟是在嘲讽“龙王”帕劳,大怒吼道:“找死!” 说话之间,一股浓稠的血雾向庞谢卷去,随之而来的,还有浓重的血腥之气。 血雾未到,腥臭已到,铁行云只是闻到一星半点,就觉得一阵头晕,几乎摔倒过去,显然是其中蕴有剧毒。 这还是他曾经觉醒过血脉,体质已经改变,对剧毒之物有很强的抗性,否则就凭这一点腥臭,就能让他大病一场! 庞谢面色一沉,大声吼道:“你才找死!” 他这一声巨吼,如同平地之中打了几个惊雷,震的整个山谷嗡嗡作响,与此同时,吼声掀起一阵阵的气浪,将一层层血雾倒卷回去,吹的血色头颅在空中摇晃不止。 一声巨吼过后,庞谢脚下发力,身形猛然向空中纵去,身形如电,瞬间冲到血色头颅身前,右拳紧握,一拳向血色头颅轰去! 这一拳速快无比,势大力沉,手臂划过空气,在空气中带出一道白色气浪,拳头前方,更是硬生生的压出一个白色的碟形气障,拳速赫然已经超过音速。 血色头颅大惊失色,他虽是灰鹰教有数的高手,这辈子杀人无数,但从未见过如此强悍的拳头,知道挨上一下非死不可,双目猛睁,咬碎舌头,脸上露出凶戾之色,一股浓重的血气骤然从头颅下方喷出,竟以燃烧精血的方法,在瞬间进行加速,向上猛冲一米,想要躲开这一拳。 但也仅此而已,庞谢见血色头颅向上蹿去,身形在空中向上一折,如飞龙升天,同样向上冲出一米,再次追上血色头颅,用的是从山海界学来的洞府,秘传剑法“飞龙大九式”! 血色头颅不由大骇,他自修成“血花飞头降”之后,凭着这种飞天遁地的能力,不知会过多少高手,其中许多比他厉害的人,也因为不会飞行,追不上他,只能徒呼奈何,万没想到庞谢居然能在空中转向,再想闪避已来不及,只能再次燃烧精血,在头颅外面凝结出一层浓浓的血雾,想要挡住庞谢这一拳。 嘭! 庞谢一拳击中头颅,正好打在人体最坚硬的头盖骨上。 出奇的是,血色头颅挨了这一拳,既没有被打伤,也没有被打落,更没有被打死,相反,定在空中不动,硬挺着接住了这一拳。 “原来是个花架子!”言季礼鹰枭般的声音仿佛松了口气。 血色头颅听到言季礼说的话,低头向马队后方的黑暗之中看去,脸上忽然露出奇怪的表情,似是无奈,似是震惊,又似是嘲讽。 下一个瞬间,血色头颅毫无征兆地塌陷进去,整个头颅仿佛被万吨汽锤压过一样,骨头、血肉、脑髓,混杂成一团腥臭、黑红的粘稠液体,接着,“噗”的一声,猛然爆裂开来,洋洋洒洒向下方洒去,整个山谷如同下了一场血雨,腥臭无比,偏偏无人能逃。 第一百五十一章 横行 这一阵血雨虽然腥臭,但却挨不着庞谢和铁行云。 就在头颅爆裂之前,他已经催动“借风”神通,在两人身前召来一面风障,将两人护在其中。 庞谢虽然没事,底下的人可就惨了,无论是“相柳”特种战队的人,还是贩*毒*集团的无名僧侣和铜铁双尸,没一个能逃脱,无一不沾上这阵血雨。 尤其是无名僧侣,本来就对血色头颅表现出厌恶,此刻血雨沾身,更是露出痛恨的表情,连忙用橘红色的僧袍擦起身子。 庞谢看到这一幕,心中忽然一动,似是想到了什么。 为了击杀降头师乃西,庞谢跃出山顶,身在半空,位于山谷上方百余米处,要是换一个人,没有降落措施,恐怕要被活活摔死。 当然,这也是乃西没想到庞谢会对他出手的原因。 庞谢却不慌不忙,信手向下一按,一阵阵旋风不断从掌心生出,又不断向四周散去,托着他徐徐向谷底落下。 他已发现,每一样神通发挥到极限,都会变成一种惊天动地的大神通,有一句流行语来说,就是“没有没有用的恶魔果实,哦,不对,是神通,只有不会用的人”。 片刻之后,庞谢飘然落地,正好落在“相柳”特种战队的阵营里。 唰、唰、唰! 七八支枪一起对准庞谢,“相柳”的战士虽然不知道庞谢的来历,但刚才那强悍的一拳还在眼前,用枪对着庞谢,与其说是想对付庞谢,倒不如是说给自己多一点心里安慰。 “啊?是你!”“相柳”阵营之中,方雪莹惊讶的喊道。 她的视力没有樊黎那么变态,只能看到山顶有两个人,直到庞谢落在地上,才看清楚居然是他。 “咦,是你?不好意思啊,没控制好力度,溅你一身血。”庞谢诚心道歉。 “没事,这种血多溅两身也没事儿。”方雪莹苦笑着说道。 开什么玩笑,本来已是必死之局,忽然奇迹般的得救了,谢天谢地都来不及,哪里还能责怪。 “哦,那就好,我先去前面打听点事,咱们稍后再聊。” 庞谢点点头,漫步往前方走去,临到谷口前后,忽然回头,对着方雪莹说道:“对了,你一会别急着走,上次给我的电话怎么没人接?还有,你旅馆在哪,我直接去旅馆找你好了,正巧我把这边的房子退了。” “……” 方雪莹一阵无语,她已经感觉到身边战友的身上燃起了炽热的八卦之魂,脸上又红又烫,完全说不出话来。 “算了,一会我请你吃炸鸡,咱们再细聊吧,上次那家店的炸鸡不错,可惜你没吃多少。”庞谢说笑几句,转回身去,继续往谷口走去。 他对方雪莹并没什么想法,只是想到这小丫头上次居然骗他,随便调戏两下。 …… 几步来到山谷外面,庞谢冲着樊黎点了点头,问道:“华国军方?” “‘相柳’特种战队副队长樊黎,见过庞先生。”樊黎拱手说道。 “你认识我?”庞谢笑道。 “略知一二,只是看过资料,知道庞先生有军方背景,没想到居然如此厉害。”樊黎直言说道。 “我有军方背景?”庞谢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知道必是邵还的原因,邵还能让他来“逆鳞”参加考核,背后必定还有起动作,不可能就此放任不管。 “原来如此。”庞谢点点头,接着说道:“我答应过别人,要帮他了解一点后患,可否稍待片刻,让我我先去问问他们那个龙王帕劳在什么地方,咱们稍后再聊。” “当然可以。”樊黎点点头,随即又补充了一句:“小心,这和尚不好对付。” “无妨。”庞谢笑道。 庞谢继续向前,几步来到战场正中,面上含笑,对无名僧侣说道:“大师,你知道龙王帕劳在哪吗?” “不知。”无名僧侣摇了摇头。 “那你还给他卖命?”庞谢反问。 无名僧侣再不说话,左手擎起贝叶盾,挡住脸庞,右手抓起灭魔刀,快步向庞谢冲来。 “你这和尚不好好说话,学人拼命做什么?”庞谢摇了摇头,毫无防备地站在原地。 “庞先生小心,这和尚有预知之能,不好对付!”樊黎喊道。 “预知?”庞谢一笑,脸上露出不屑之色,随即伸出左手的食指和中指,胼指为剑,使出落英岛绝学—落英神剑中的一招“落英缤纷”,幻化出重重指影向贝叶盾刺去! 砰! 庞谢一指正点在贝叶盾中心,下一秒,指力锋锐,剑气森寒,硬生生地在贝叶盾正中位置扎了个小孔,不止如此,指力继续向前侵去,沿着无名僧侣的左臂一寸寸向上刺去,不但在他筋肉之中刺出一个小孔,而且连带着左臂的臂骨节节寸断,一直刺到肩头,劲力方才止住。 “你刚才预知到这一幕了么?怎么不躲?”庞谢问道。 无名僧侣挨了他一指,身受重伤,莫说灭魔刀砍不出来,剧痛钻心,就连话也说不出口。 “我猜你不是预知未来,而是有些他心通的本事,能够感知别人的念头吧?”庞谢笑道。 从刚才和尚没有躲开血雨,他已经猜到了和尚预知的真相。 无论是谁动手,事先都会过一下脑子,和尚能够感知到这个念头,自然也就有了防备。 这种他心通的能力,不禁佛门有,道门也有,并不是什么稀罕东西,不算难才。 当然,他并不担心这个无名僧侣能知道他心里的一切,他心通虽然是佛门神通,号称能够了解他人心中一切,可是这门神通并不是那么容易修成,寻常僧人就算修成了,也只能有些模糊感知,除非是成就西天罗汉境界,才能真的清晰感受到对方在想什么。 无名僧侣虽然没有说话,但是脸上震惊的表情,已经出卖了他,显然庞谢说的是事实。 庞谢一指将他点成重伤,也不再继续浪费时间,转头向马队后方走去。 眼见庞谢走来,铜铁双尸渐渐向一处聚拢,其中铜尸从一匹马上取下一把长刀,铁尸则不声不响的举起一把冲锋枪,正好一远一近,打算跟他对抗。 庞谢微微一笑,脚下猛然发力,身形向前一纵,来到铜铁双尸身前,只听“仓啷啷”一阵龙吟之声,接着,一道雪亮剑光闪过,铜铁双尸竟被剑光拦腰斩断,丝毫没来得及反抗。 下一秒钟,庞谢身形晃动,已经返回原地,双手负在身后,却是赤手空拳,谁也没看出来,他的长剑究竟藏在那里! 第一百五十二章 爆炸 山风从林中吹过,刮起一片树叶,树叶徐徐飘起,落在草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落叶可闻,风过有声,整个战场安静的不像话。 樊黎的一双眼睛瞪的犹如铜铃,他做梦也没想到,几分钟前,给他带来极大压力的三位黑道高手,转眼之间,一死一残,剩下的一位也失去了最主要的战斗力。 这位也太猛了吧,简直猛的一塌糊涂,樊黎死死盯着庞谢,若不是亲眼所见,怎么也不会相信,时间还有如此猛人。 言季礼绝不简单,此人出身辰州僵尸门,二十年前叛门而出,成了国内有名的悍匪巨盗,后来被隐形机关出动高手追杀,没了落足之地,才一路逃到东南亚,托庇在“龙王”帕劳手下。 他若不是事先得到情报,知道言季礼要来这里,特地向上级申请了专门克制僵尸鬼道的法器“祝融爪”,对上言季礼,也难言必胜。 单就言季礼手下这两具走尸,就够他喝一壶的。 无名僧侣也不是泛泛之辈,刚才跟他交手的时候,在后方狙击手的干扰下,仍旧可以稳占上风,虽然未必能杀了他,但是他想获胜,希望更是渺茫。 最后出场的降头师乃西,简直是凶威滔天,一手血花飞头降,已经十多年没有在东南亚出现过,不知杀了多少人才练成这种境界,来去如电,飞行绝迹,即使樊黎单打独斗,也没有半点获胜的把握。 这样三个狠人,随便一个都能让他大为头疼,三个凑在一起,就算要了他的命也不难,可是在庞谢手中,简直比石头敲鸡蛋还简单。 一拳、一指、一剑,三者皆废,全无抵抗能力。 这种力量,搞不好比总队长还强,樊黎心中忽然冒出了这个念头。 咴! 咴! 连续几声惊马嘶鸣,打断了樊黎的沉思,远处马队那边,数十匹高头大马,一起嘶鸣起来,瞪着通红的双眼,甩开四条长腿,不要命一样向庞谢猛撞过去! “这些马有问题!”樊黎脸色忽然一变,刚才这些马缓步而行的时候,他没有发现,此刻骏马奔腾起来,他终于注意到,这些马匹动作僵硬,绝不像是活马,分明就是几十匹僵尸马。 “那这些马冲上来干什么?”这是樊黎的第二个念头。 凭庞谢刚才的表现,这些马凑在一起也不够他杀的,甚至连阻碍他的脚步也做不到。 “等等!难道……”樊黎目光扫过群马身上的包袱,心中忽然一惊。 刚才无名僧侣和降头师乃西出手之前,他并没有对马匹身上的包袱多加注意,只当是贩*毒*集团携带的毒品,此刻,他豁然反应过来,既然这是“龙王”帕劳策划的杀局,又怎么可能把毒*品带来? 如果不是毒*品,那又是什么呢?难道是……炸药! “快闪,是炸药!”樊黎大声喊道。 …… 从一剑斩杀双尸,到群马奔腾而来,樊黎想的事情虽多,但在现实世界,刚刚过去几秒钟而已。 庞谢一剑的手,闪身回到原地,正打算问问无名僧侣,“龙王”究竟在什么地方,就看到几十匹马朝他冲了过来,紧接着,就听到樊黎的喊声。 炸药?庞谢一怔,看到马匹身上的包袱,瞬间明白了什么。 庞谢面色一凝,不退反进,迎着奔腾地马群冲了过去,飞身一掠,便到群马前方,还不等炸药爆炸,接着,脚下猛一发力,身形如箭,瞬间射穿马群,刹那之间,竟已穿到马群后方。 “射击!” 就在庞谢越过马群的瞬间,后面传来樊黎的喊声,他不可能放任这些马匹冲到“相柳”特种战队的阵地,否则,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霎时间,在庞谢身后,响起了马匹的悲鸣声与枪弹的爆炸声。 对于身后的事情,庞谢没有时间理会,他关注的是身前的事情,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倒要看看这个搅风搅雨的言季礼是什么模样。 越过马群之后,眼前是一片空地,空地上坐着两个人,都是盘膝而坐,其中一个人脖子上没有脑袋,穿着一身暹罗国的传统马褂,八成就是被他一拳打爆脑袋的降头师乃西。 另一个人则是一身纯黑的华国传统长袍,头发花白,双目微闭,看到庞谢到来,也不逃避,一跃而起,双手握拳,飞身向庞谢冲了过去,看样子是要跟他拼命。 庞谢正要出手,一掌将他拍翻,脸色忽然变了变,目光掠过这人,向他身后望去,沉声喝道:“哪里逃!” 就在这一瞬间,庞谢已经发现,这个向他冲过来的,并不是活人,赫然也是一具尸体,只是与铜铁双尸相比,这个人的动作更加敏捷,举止也更加柔和,一般人很难辨别出来。 不过,庞谢有“医药”神通在身,对人身气血运行的了解,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又岂是一具走尸轻易骗得过的? 既然这人只是一具尸体,那么言季礼又在何处?赶尸之术的操纵距离并没有多远,那人必然就在左右。 庞谢目光当即向四面扫去,就在这人身后,果然发现了一个人潜伏在丛林之中,气血虽然收敛的极好,却瞒不过他的眼睛。 一语叫破玄机,眼前这具走尸也不再假扮,双臂一张,朝庞谢抱了过去,显然言季礼已经见识了庞谢的厉害,并不奢望这具走尸能击败他,只希望能拖延庞谢的脚步。 庞谢也不客气,飞身一掠,来到走尸身前,一掌直直向前拍去,不等走尸双臂抱圆,便拍在走尸身上,将他胸口拍碎,将十二根肋骨尽皆拍断! 就在庞谢出手的瞬间,眼前这具走尸身上忽然传出一声极为轻微的“咔嚓”声。 接着,一个橘红色的火球猛然从走尸身上绽放开来,或火球扩展速度极快,眨眼之间,便成了一个直径十多米的火红色的圆球,将庞谢笼罩其中。 灼热的气浪甚至将十多米外的树叶引燃,火球内部的温度可想而知。 就在走尸自*爆的同时,远处马匹身上的炸药也被尽数引爆,巨大的轰鸣声响彻山谷,灼热的气浪甚至将周边的数米连根拔起。 火焰、尘埃、热浪,燃烧的树木,干燥的焦土,仿佛炼狱来到人间! 第一百五十三章 返回 咔! 一声惊雷响过,瓢泼般的大雨下的更加猛烈。 丛林之中,肆虐的火焰逐渐熄灭,焦黑的树木冒着青烟,到处都是被炸死马匹留下的碎肉,内脏的恶臭与烤肉的焦香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令人闻过之后,一辈子也不会忘怀的古怪味道。 “他真的被炸死了吗?”方雪莹捂着嘴,眼圈有些泛红。 她无论如何也难以相信,刚才救了她一命的庞谢,会如彗星一般闪现,如流星一般陨落,如此之快的在眼前消逝。 “应该是死了,否则,都过了这么久了,大火都熄灭了,还见不到人影。”樊黎满面焦黑,凝重的望战场正中。 “相柳”特种战队之中,他距离爆炸的中心最近,比其他人承受的冲击力要大得多,幸亏他也比其他人的修为更强,这才没受重伤。 “他那么厉害,怎么可能……”方雪莹还是难以相信,抱着万一的希望。 “再厉害也是肉体凡胎,怎么可能在这么距离的爆炸里活下来,刚才那个和尚距离爆炸中心比他更远,现在已经被炸成飞灰了。”樊黎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接着说道:“先去帐篷里休息一会吧,雨太大,小心生病。” 他经历过千百次战斗,战场之上的生离死别见识了不知多少,远比方雪莹要理智的多。 “我总觉得他还会活着回来……”方雪莹倔强的站在原地。 “唉……”樊黎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再劝阻她。 当年,他第一次在战场上目睹战友死亡的时候,表现岂不是与她相同? 庞谢虽然和他们算不上战友,却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救了他们的性命,对于一个第一次上战场的女孩来说,这件事或许甚至会在她心里留下一生的印记。 “他回来的……”方雪莹的声音里已经带着哭音。 樊黎摇了摇头,转身离去,他还有太多事情要处理,没有时间来劝这个女孩。 “我当然会回来,你还没告诉我电话呢!” 樊黎刚刚转身,就听到身后有人朗声说道,连忙转了回去,只见远处一人漫步而来。 这人打着一柄青色油纸伞,在风雨中漫步而行,身上衣服整洁清新,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仿佛是在春和日丽的日子,正在野外郊游,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已断言死亡的庞谢。 “你……是人是鬼?”这一瞬间,樊黎的脑子是懵的,下意识的问了这句话。 就算没被炸死,也不应该是这副模样,怎么还换了身衣服?还有,这油纸伞是从那来的? 话未说完,方雪莹已经冲了出去,冒着大雨飞奔到庞谢身前,用力推了把庞谢的肩膀,惊喜交加地问道:“你没死?” 庞谢一笑,轻轻递出油纸伞,遮在方雪莹头上,说道:“我当然没死,反倒是你看起来不大好。” 方雪莹脸一红,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对着脸照了照,脸上黑一块灰一块,几乎认不出自己,急忙用袖子擦了擦,没想到灰尘遇水,化作泥浆,更染的黑一道白一道的。 “好了,先不擦了,你先去休息吧,我还得把那位兄弟接下来!”庞谢含笑,指了指山顶上面的铁行云。 大雨之中,铁行云淋得跟落汤鸡似得,苦哈哈的死等庞谢。 他这么惨倒不是铁行云不肯帮他,实在是山崖太高,上面又太过陡峭,一时还没想到怎么接他下来。 “好吧,那你一会过来找我!”方雪莹说道。 “没问题!” 庞谢轻轻一笑,将油纸伞递在方雪莹手上,足尖一点,飞身向山崖掠去,眨眼之间,便来到山坡底下,随意找了块山石,用力踏了一脚,只听“咔嚓”一声,磨盘大小的山石从中裂成四块。 借着这股反震之力,庞谢身形如箭,向山谷顶上射去,一直蹿到近百米的高度,身形才缓慢下来,不等身形下坠,反手又是一掌,拍在山崖石壁上,又向上冲了十多米。 如是再三,不过十多秒钟的功夫,庞谢已冲到山谷顶上,正看到铁行云浑身上下湿漉漉,好似落汤鸡也似的模样,不由一乐,笑道:“这次看清楚了?回去不愁没素材了?” 铁行云看到庞谢来了,苦笑一声,摇头说道:“素材倒是有了,我就担心发出去以后,别人不当我是纪实小说作家,还以为我是写仙侠小说的写手。” 别人在山下看不清楚,还以为庞谢被炸死了,他在山顶之上,却瞧得清清楚楚,爆炸只是阻碍了庞谢的步伐,却没有给他带来什么伤害。 庞谢一笑,伸手托住铁行云,说道:“走吧!” 说完,飞身一跃,带着铁行云一起从百余米高的山顶跳下。 霎时间,铁行云惊的面无人色,张口想喊点什么,可惜剧烈的山风迎面而来,气流湍急,夜雨湿冷,逼的他连眼睛都睁不开,更不要说张口说话了。 两人飘飘荡荡向下落去,铁行云只觉得时快时慢,时而脚下失重,担心被摔死,时而身形一缓,似乎有什么东西托着。 几分钟后,铁行云终于脚上实地,这才长长出了口气,嘘嘘喘了几下,说道:“下次跳之前,麻烦给我说一声,差点被吓死。” 庞谢哈哈一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却没说什么。 若是别人,他当然不会这么玩,心脏不好是要出人命的,可是对铁行云,却没有问题,毕竟是已经觉醒过一次的人,能被这样吓死,那才是搞笑。 事实上,庞谢也是有心刺激他一下,看看他能不能在正常情况下觉醒。 “你下来了,真是太厉害了,你是怎么练的?”方雪莹早已等在山下,连珠炮一样反问。 “三脚猫功夫罢了,不值一提。”庞谢笑道。 他倒不是谦虚,修行之路,道阻且长,连灵仙都没有成就,更不要说人仙、地仙、神仙、天仙什么的,当然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太假了,我要有你这本事,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方雪莹摇了摇头。 “诶,那个和尚呢?”庞谢左右看了看问道。 “被炸成飞灰了。”方雪莹说道 “啊?”庞谢一怔,郁闷说道:“没抓着那个赶尸的,本来想回来问问这个和尚,‘龙王’帕劳到底躲在哪里,没想到这家伙却死了,这下还有谁知道呢?” “言季礼跑了?他难道没死吗?”樊黎大步走了过来。 第一百五十四章 黑衣僧人 樊黎正在安排手下战士,处理战场上遗留的痕迹,上报刚才发生的情报,忽然远远听到庞谢说,言季礼没有死,便忍不住走了过来。 庞谢虽不认识樊黎,但也知道他是华国军方的人,与贩*毒*集团是生死仇敌,和他是潜在的盟友,于是也不隐瞒,将刚才发生的一切讲了出来。 他跃过马群之后,见到的是两具尸体,其中一具是降头师乃西的尸体,另一具则是言季礼操控的走尸,扮作言季礼的模样,不过,他并没有被走尸迷惑,一眼识破了走尸的身份,接着,又发现了言季礼的踪迹,打算出手擒拿。 就在他出手之时,走尸忽然引爆了藏在身上的TNT炸药,霎时间,一团火球将方圆数十米笼罩起来。 等庞谢从火球中冲出来的时候,言季礼已经离开这里,他便循着言季礼留下的痕迹,一路追踪而去。 他在终南山的训练营里学过一些追踪技巧,虽然比不上个中高手,不过,言季礼是慌乱逃离,压根来不及毁去痕迹,所以追踪起来并不算难。 不巧的是,他刚刚追出去没几步,天上忽然下起暴雨,将言季礼走过的痕迹冲去不少,追踪速度也就慢了许多,更不巧的是,等他好不容易追出十多里之后,却发现一条大河,言季礼早已顺流而下,不知去向,只得无奈归来。 至于他为什么换衣服,当然是因为原来的衣服在爆炸中毁掉了,这身衣服还是从纳戒中取出来的,手上的油纸伞也是一样,当然,这件事他并没有告诉樊黎。 “原来是这样。”樊黎沉思了一会,说道:“我刚才听庞先生说,打算找‘龙王’帕劳?” 庞谢点点头,说道:“我正在为这事发愁,之前答应过一个人,只要他去自首,我就给他个机会,帮他了结后患。” “你说的是周家伟吗?”方雪莹插嘴问道。 “你怎么知道?难道跟踪我了?”庞谢一笑,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方雪莹一怔,自知失言,连忙捂住嘴巴,鼓起腮帮,做出一副我什么都没说的表情。 “庞先生不要逗她了,是这么一回事。”樊黎解释说道。 他把如何在博南古城看到蓝照海,又是如何跟踪三人来到春明府,再往后又是如何查到两人身份的事情说了一遍。 铁行云听完,倒吸一口冷气,说道:“原来你们查的这么严。” “我们要是查的不严,只怕南诏州都已经翻天了。”方雪莹说道。 “庞先生,你现在还想找‘龙王’帕劳么?”樊黎问道。 “怎么?你们知道他的地方?”庞谢问道。 “这个倒不知道,不过,作为我们最主要的几个对手之一,我们对他的资料倒是一点不缺,偶尔也会得到他的情报,庞先生若是愿意,不妨去我们基地查查他的档案。”樊黎说道。 “不怕泄密吗?”庞谢笑道。 樊黎深深地看了庞谢一眼,说道:“凭庞先生这身本事,只怕天下之大,也没几个地方拦得住,我们那点防护手段,防外人可以,防庞先生就是个笑话。” “好吧,那咱们走。”庞谢说道。 “好!”樊黎点点头。 说定此事之后,樊黎却未招呼手下战士离开,而是拿出各种仪器,继续在周边做搜查工作,功夫不大,便通过金属探测装置,找到了无名僧侣手中的贝叶盾和灭魔刀。 贝叶盾被庞谢一指点破,已经伤了元气,又被炸药一炸,从中裂开两半,灭魔刀则丝毫无损,依旧散发着暗暗的红光。 “按说这两样东西是庞先生的战利品,只是国家有规定,无主法器必须上交,所以……”樊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没事,拿走吧,我也用不着。”庞谢摆摆手。 “那就多谢了,不过,作为奖励,我们稍后会发给你一本荣誉证书,还有500块钱。”樊黎正色说道。 “……”庞谢无语。 过了半个小时,一架军用运输机从东北面的天空徐徐飞来,降落在山谷外面。 樊黎先是招呼庞谢、铁行云两人一起上了飞机,然后,让几个人将现场搜集到的东西搬上飞机,包括两件法器以及铜铁双尸留下的残骸,最后则让其他人处理好现场,不要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一切处理完之后,“相柳”战队的队员才登上飞机。 他们此行一共来了三十多人,这一役下来,重伤了七八个,轻伤了十来个,其中有些是被降头师乃西的血雾毒伤的,有些是与走尸部队交火时受的伤,倒是没死人,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临行之前,樊黎忍不住问庞谢,悬浮在山谷上方的光球该怎么处理,万一后面被人发现,会引出不必要的麻烦。 庞谢则告诉他,只要他不补充能量,这颗人造月亮顶多三个小时之后,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樊黎这才放下心来。 军用直升机一路向北飞去,不大会功夫,停在一处军事基地里面,这里是“相柳”特种战队的几处分基地之一,也是最靠近国境线的基地。 在这座基地的档案库里,庞谢查到了“龙王”帕劳的一些资料,包括可能存身的地方,可惜的是,并没有龙王隐居的确切位置,而且一时半刻,也弄不来相关情报,只能选择先离开这里。 不过,樊黎答应庞谢,只要有“龙王”帕劳的情报,就立刻告诉庞谢,庞谢只得答应下来。 说定此事之后,庞谢和铁行云借了辆车,一起这座基地,一路往春明府驶去。 对于铁行云来说,这一次体验毒*贩生活,体验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唯一遗憾的是,大多数都没法发表。不过,他也得到了樊黎的保证,只要周家伟的事情可以公开,就立刻跟他联系,让他第一个发布作品,也算是一点补偿。 就在庞谢和铁行云离开之后,樊黎再次回到档案室,推开一扇隐藏在书架后面的活动门,来到密室之中。 密室里面,一名黑衣僧人盘膝而坐,双目微闭,看起来年纪不小,似乎因为太困已经睡着了。 樊黎恭恭敬敬来到黑衣僧人身前,躬身拜倒,说道:“师父,那两个人已经走了,下一步该如何与这两人接触,还请示下!” 第一百五十五章 吸血 “此人之强,世间少有!” 黑衣僧人缓缓睁开一双倒三角的眼睛,眼角低垂,仿佛冷眼视人的病虎,一双眸子黝黑深邃,仿佛深不见底的黑洞,无时无刻不在吞噬着四周的光线。 “竟然如此厉害?”樊黎不由一惊。 “如今天地元气衰退,修行人存身不易,为免功行倒退,灵仙之上的高手,大多隐于洞天福地之中,极少在世间行走,故此,红尘俗世中的最高战力,差不多也就是蜕凡五六关的样子,便是此人现在的境界。”黑衣僧人缓缓说道。 “师父,蜕凡绝顶的高手虽然不多,但也不少,称不上世间少有吧?”樊黎不解问道。 “我说他世间少有,不是因为他修为境界已达到俗世顶峰,更是先天道体,能将境界上的优势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你们在山谷战斗的视频我也看了,换做你们总队长,同样是蜕凡顶峰,也绝对不能这么轻松的解决战斗。”黑衣僧人说道。 “师父的意思是,他的战力还在总队长之上?”樊黎一惊。 “不错,能压他一头的,恐怕只有灵仙了。”黑衣僧人说道。 “灵仙……”樊黎点点头。 “此人的身份我也查的差不多了,是受道门全真一脉‘七妙先生’邵还的指点,前来春明府办事的,只是具体是做什么,却查不清楚,我奇怪的是,邵还把这么个大高手派来做什么。”黑衣僧人说道。 “会不会是最近东南亚局势不稳,所以派他来插一手?”樊黎问道。 “也有可能,但不要乱猜,邵还的梅花易数是道门一绝,算计之深,天下少有人及,他的心思不要乱猜。”黑衣僧人说道。 “难道还强过师父的阴阳术数?”樊黎问道。 “我只能算刀兵,他还能算修行,实在是强我一筹。”黑衣僧人正色回复。 “哦,看来以后还是少接触的好。”樊黎眉头皱起,他背靠华国官府,无论什么样的强敌都不害怕,就算他打不过,自有更厉害的人出手,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算计无双的人,搞不好打生打死,最终为他人做了嫁衣。 “那也不必,邵还怎么说也是华国修行界的人,如今东南亚形势不稳,单凭‘相柳’已经镇压不住,万不得已还是可以请此人出手的,你要明白,请他出手的代价,总比请昭靖王一系的人出手代价小些。”黑衣僧人说道。 “我明白了。”樊黎点点头,接着又问道:“这个人的事情要不要告诉总队长?” “照实说就是,最近形势不稳,你们夏侯队长最近可是焦头烂额,正好有人帮他破局。”黑衣僧人说道。 这两人对于庞谢的身份、来意猜测良多,可惜的是,他们压根搞错了前提。 庞谢的命格不在三界内,不在五行中,就连邵还也算不出来,更不要说派他来做什么了,更何况,当初邵还安排庞谢来南诏州的时候,他才初入蜕凡境界,后来在山海界的一番奇遇,才突破至蜕凡顶峰,这一点就连邵还也不知道。 …… 哗!哗! 江水滔滔,万世不绝。 九龙江发源于华国唐古拉山,从到至尾长达万里之遥,途径华国、暹罗、澜沧、蒲甘、安南、真腊等六个国家,不但在东南亚,甚至于整个亚洲,都是一条极重要的河流。 此刻,大江之中,暹罗流域,一具尸体沿江而下,在江水之中浮浮沉沉。 哗啦! 一个浪头拍到岸边,将尸体推到岸上,倒是把江边一个行人吓了一跳。 这人名叫恩酷,二十多岁的年纪,是附近村子里的一个游民,生性好吃懒做,平日里以偷鸡摸狗为生。 若是别人看到江里冲上来一具尸体,必定躲之不及,只有他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这身衣服也能换点钱花! “倒霉,衣服怎么都烂了?搜搜还有什么吧…太倒霉了…这老头怎么什么都没带?” 恩酷几步来到尸体旁边,发现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浑身上下一片铁青,早已没了呼吸,整个都冰透了,肌肤表面还有些灼烧的痕迹,衣裳虽然材质不错,却已经被烧的破破烂烂,值不了几个人钱,心中不由郁闷起来,嘴里骂骂咧咧。 唰! 就在恩酷搜尸的时候,这具尸体的眼睛忽然睁开,正好与恩酷的眼睛对在一起。 “鬼啊!”恩酷惊的魂飞魄散,一屁股坐在地上,暹罗国乃是佛教之国,国中百姓多信鬼神,就连恩酷这种地痞也不例外。 “你不要害怕,我不是鬼,只是被人追杀,跳入江中而已。”老头缓缓说道,声音宛若鹰枭,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从庞谢手中逃脱的言季礼。 “你吓死我了!”恩酷拍了拍胸脯,这才镇定下来,接着,眼珠忽然一转,说道:“你知不知道,我刚才看你漂在江里,好容易才把你救上来的,你打算怎么谢我?” “你要钱,我可以给你钱,你要地,我可以给你地,只要你想得到的,我都可以给你。”言季礼躺在地上说道。 “真的?”恩酷又惊又喜。 “当然,只要你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再帮我一个小忙,我就实现你的愿望。”言季礼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 “什么忙?是要帮你联系家人吗?”恩酷问道。 “那倒不是,只需要……” 言季礼的声音越来越低,似乎没有力气说话了,恩酷着急听到到底要什么,忍不住低下头去,把耳朵附在他的嘴边。 言季礼见他把头伸了过来,忽然向上抬头,随即张了张嘴,露出满口牙齿,下一刻,白森森的牙齿扎进恩酷的脖子里,狠狠的咬了下去,一口咬断了恩酷的大动脉。 鲜血如泉涌一般,咕嘟咕嘟直往外冒,言季礼用力吮吸起来,仿佛吸血僵尸,一点都不浪费,把所有血液尽数吞进肚子里。 恩酷只觉得一阵剧痛,心中又惊又怕,再想挣扎,只觉得全身发冷,喉咙里也发不出声音,眨眼之间,眼前一黑,就此失血而亡。 约么十多分钟之后,言季礼将恩酷身上热血吸干,铁青色的脸膛泛起一丝潮红,拍了拍肚子,缓缓站了起来,漫步往附近的村庄走去。 “这血不够味啊,先填填肚子吧,一会有好的再说。” 第一百五十六章 谋划 美塞丛林位于暹罗最北部与蒲甘东部交界的地方,是暹罗最大的热带丛林,本身艰险难行不说,更有猛兽悍匪潜伏其中,寻常人压根不敢靠近,更不要说在里面穿行了。 此刻,在美塞丛林南部,却有一匹黑马正在林中狂奔,不但无视林中无处不在的蔓藤、泥坑,就连潜伏其中的毒虫、异蛇也不放在眼里,事实上,就在刚才短短几分钟之内,它已踩塌了一处蛇窟,撕开了两片蛛网,至少被两条爪哇蓝纹蛇和七八只捕鸟蛛咬到。 所有这一切攻击,都没有影响黑马的前进,倒是爪哇丽纹蛇和捕鸟蛛,咬过黑马之后,硬挺挺地落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体逐渐僵硬起来。 这匹黑马如此厉害,并不是因为它有什么特别的本事,而是因为它已经死了,对于一匹死马,你无论如何厉害,也没法让它哪怕多死一点,一不留神还会被它身上的尸毒所伤。 在这匹黑马的背上,言季礼面色阴沉如水,眉头紧紧皱在一起,正在思考回去之后如何解释。 他担心的并不是如何面对“龙王”帕劳,常言道,办事不成,不算无能,虽然未能成功斩杀“相柳”的队长,但也不算他的过错,毕竟与华国官府比起来,他们始终属于弱势的一方,能杀属于侥幸,杀不了属于正常。 真正让他头疼的是,与他同行的降头师乃西和那名佛教高僧都死了,这两个人可不是“龙王”帕劳的手下,一个是暹罗邪道第一教派灰鹰教的护法,另一个人则是清挽寺僧王金刚锥的弟子。 这两个人无论是谁,都不是好惹的,一个不好,连“龙王”帕劳也护不住他。 尸马不吃不喝,也不用休息,更不怕受伤,一路狂奔而去,不过三四个钟头,便来到一座古村外面,这座古村正是“龙王”帕劳隐居的地方。 言季礼翻身下马,漫步往村里走去。 尸马则“噗通”一声翻身倒地,这匹马毕竟只是临时代步找来的,没有花他多少心思,早已将体内气血榨干。 事实上,僵尸生物想要活动,要么是耗费自身气血,要么是从别处吸取气血,绝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不吃不喝还能长期活动,宛若永动机一样,要真是这样,逮他们去当人肉发动机好了,岂不是比核电厂清洁? 上次素猜来这里的时候,被村口的小孩们拦住,此次,言季礼回来,原本在村口玩耍的小孩一哄而散,没有一个敢近身的。 言季礼迈步进村,偶一抬头,恰好瞧见村口一间屋子上贴的画像。 这是上次一个欧罗巴大陆的白人带来的,画的是华国北方草原的武士,要“龙王”帕劳帮他在南诏州找一个与画上长得极为类似的人,之所以贴在这样,也是因为“龙王”帕劳的吩咐,要每一个来这里朝拜的部下,都记好画中人的样子,好出去找人。 言季礼往日从来不关心这件事,因为在他看来,这纯粹是个玩笑,他的意思倒不是说一定找不到,而是找到了也没屁用,因为华国十多亿人口,有几个长相类似于画上人物的太正常了,难道要一个个抓回来甄别不成? 华国可不是暹罗、蒲甘这种弱势国家,国内不知有多少高手,就算“龙王”帕劳势力再大,抓人这种事也干不了几次。 可是今天,言季礼看到这幅画的时候,心中忽然一动,脚下止步,站在画前,自语说道:“不会吧,难道真这么巧?” …… 十多分钟之后,言季礼来到“龙王”帕劳住处,一间毫不起眼的木屋,也不敲门,推门就进。 屋门推开,屋子里坐着三个人,其中一人坐在主位,身材健壮,居中而坐,正是暹罗国地下秩序的控制者“龙王”帕劳,另外两人则在客位相对而坐,一位是灰鹰教前代教主哈克法师,则是佛门高僧金刚锥! “言先生,你终于回来了。”“龙王”帕劳笑着说道,脸上笑容亲切,就好像好客的主人,终于等到了晚来的客人。 “总算是回来了。”言季礼板着脸说道,与龙王不同,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掩饰自己情绪的人,在任何人面前都不例外,包括龙王在内,否则,他当年也不会叛出僵尸门。 “这趟怎么样?还算顺利吗?”“龙王”帕劳含笑问道。 “能活着回来就算顺利!”言季礼眼睛一瞪。 以龙王的消息渠道,当然知道他失败了,还装模作样的问出来,这一点让他感觉很不痛快。 “活着回来就好。”“龙王”帕劳点点头,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多问,看来所有的事情他都已知晓。 “你是活着回来了,那我的人呢!”哈克法师转过头来,皱纹堆累的脸上,一双眼睛狠狠地等着他,眼珠瞬间变得血红,仿佛恶鬼降临人间。 “技不如人,又好出风头,被人一拳打死了。”言季礼冷冷回应,这老家伙一身旁门左道的功夫,还敢在他面前嚣张,早晚把他炼成僵尸! “那我徒弟呢?”金刚锥的声音沉静如水。 “他也被人杀了,那个人实在太厉害,一指就点穿了贝叶盾,贵高徒连他一招都接不下。”言季礼耐心解释说道。 金刚锥的佛门功法正好克制他的赶尸之术,要真动起手来,他恐怕要吃大亏。 “你们到底是遇上什么人了?‘相柳’之中恐怕没有这种高手吧?”“龙王”帕劳插话问道。 “不知道,那家伙强的可怕,我怀疑他是‘相柳’的总队长。”言季礼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不会,‘相柳’的总队长虽然神秘莫测,但他最近并不在南诏。”“龙王”帕劳说道。 言季礼没有反驳,龙王既然能这么说,就一定有他的把握。 “到底会是谁呢?这种高手怎么会凭空蹦出来?”“龙王”帕劳自言自语。 言季礼并没有插话,龙王说这些并不是询问其他人,而是在表明一种态度,说明他对这个人很感兴趣。 “我不关心那个人是谁,我只想知道,我们下来要怎么办,难道白吃这个亏吗?”哈克法师说道。 “那当然不是,咱们还是要想办法杀了这个人才是,不然,这一次吞了这口气,下一次还会被他欺上门来。”“龙王”帕劳说道。 “那怎么杀?我手下其他几个人跟乃西都差不多,乃西打不赢,其他人也是白费。”哈克法师说道。 “和尚座下也无人可派。”金刚锥同样摇头。 “难道咱们几个老骨头要亲自走一趟吗?”“龙王”帕劳问道。 “那也不必,我有一个办法可以杀他!”言季礼忽然说道。 第一百五十七章 杜兰德尔 “什么办法?”“龙王”帕劳抬头看着言季礼,眼中带着一丝惊讶。 言季礼这句话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事实上,由于言季礼在九龙江中漂浮了很久,他早已从其他渠道,知道了山谷一战的详情,同时也得出了一个结论,山谷中出现的那个人,暂时不能正面对敌。 他之所以还要在这里见言季礼,跟言季礼说这么多,只是为了给哈克法师和金刚锥一个交代,借言季礼的口告诉他们,并不是他不想复仇,而是暂时没有办法。 如果这两个人还是不满的话,就让他们去找言季礼讨个说法吧。 当然,“没有办法”这四个字,他是绝对不会说的,作为暹罗地下秩序的控制者,他就算是死也不能说出这四个字,否则,说出这个四个字的时候,也是他覆灭的日子。 可是,连他都“没有办法”,言季礼为什么会有办法。 “我在那个人身边看到了一个人,与前些天那个白人给的画像上的人长得一模一样。”言季礼说道。 “什么意思?”哈克法师眼中的血光慢慢褪去。 “我想那个白人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也要抓画上的人,画上的人对他一定很重要,可是画上的人又跟在那个人身边,所以要抓画上的人,一定要先杀了那个人。”言季礼说道,虽然说得有些绕口,但是其他人都听懂了。。 “然后呢?”哈克法师问道。 “然后,我们就可以让那个白人去杀那个人,如果他还想抓到画上的人的话。”言季礼说道。 “那个白人不会去的,他跟我们不一样,我们就算去华国,顶多引来‘相柳’的追杀,他却在‘逆鳞’的黑名单上,如果进了华国境内,要遭受‘逆鳞’的追捕,活着回来的机会太小。”金刚锥大师说道。 “龙王”帕劳和哈克法师都没有反驳,同样赞成了金刚锥的说法。 “逆鳞”是隶属华国中央的修行部队,“相柳”则是南诏州的特种战队,双方的战斗力不在一个层面上。 凭“龙王”帕劳等人的本事,跟“相柳”还可以杀个你来我往,但是遇上“逆鳞”恐怕就只能望风而逃了。 所幸“逆鳞”也有他的敌人,并没有时间来对付“龙王”帕劳这个级别的人物。 “那就是那个白人的问题了,我想他如果真的很想抓到画中人的话,一定会想办法,我们不妨试一试。”言季礼说道。 “也好。”“龙王”帕劳点头同意,其他两人也没有再反驳。 …… 这座古村虽然古旧,但是现代化设施还是有的,当然,这些东西都不在“龙王”帕劳常住的几间屋子里面。 自从数年之前,西亚一带山中老人的当代传人因为电脑被人植入木马,对外发送了位置信息,最终被美索联邦用导弹炸死之后,“龙王”帕劳对电子产品极为厌恶,决不允许这些东西靠近他。 不过,毕竟是现代社会,他又不能不用这些东西,只能远远放在别处。 滴…滴…滴… 电脑启动,讯号发出,等待对面应答。 几分钟后,讯号接通,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白人的影像,正是上次来过古村的“光暗圣言”荣格。 与上次在暹罗见面时的衣冠楚楚不同,荣格今天的穿着十分休闲,上身穿着一件蓝色格子衬衣,下身穿着一条带有两条刺绣背带的皮短裤,脚上穿着长筒袜和皮靴,手里端着一大杯黑啤,看起来十分欢乐。 “龙王,我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这么欢乐的日子看到你,我想你一定为我带来了十分美好的消息。”荣格的脸上带着孩子般快乐的笑容。 “只有一半的好消息,‘光暗圣言’阁下。”“龙王”帕劳说道。 “你们东方人总是这样,话语里永远带着谜题,好消息就是好消息,坏消息就是坏消息,为什么会有一半的好消息这种说法?”荣格的脸上露出不解之色。 “事情是这样的,你要找的人已经找到了,可是在他身边有一个强者守护,我们暂时没有多余的力量对付这名强者。” “龙王”帕劳也不隐瞒,便将山谷一役的情况和盘托出。 “那可真是一件麻烦事,龙王,我的朋友,那你打算怎么解决呢?”荣格问道。 “或许阁下您亲自动手,是一条很好的解决途径。”“龙王”帕劳说道。 “我去华国的话,会引出更大的麻烦。”荣格摇了摇头。 “那就没办法了,这件事情已经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龙王”帕劳说道。 “我的朋友,不要这么急着下结论么,我想办法总还是有的。” 荣格用手撑住下巴,做出一副冥思苦想的姿态,过了一会,等到“龙王”帕劳等人都有些不耐烦的时候,眼睛忽然一眨,说道:“我突然想了一个办法,不过,需要你们的配合。” “阁下请讲。”“龙王”帕劳说道。 “你们知不知道有一柄剑叫做‘杜兰德尔’。”荣格脸上露出一丝玩味的表情。 连同“龙王”帕劳在内,屏幕前方的几个人全都怔住了,他们不是不知道这柄剑,而是太知道这柄剑了。 杜兰德尔,全称是“圣剑杜兰德尔”,又称“天使之剑”,也被称为“不灭之刃”,乃是欧罗巴大陆三把圣剑之一,也是历史上第一个圣骑士罗兰的佩剑。 传说中,铸造“杜兰德尔”之时,用到了着圣彼得的一颗牙,圣巴西的一滴血,圣丹尼斯的一缕头发和圣母玛利亚的一片衣服,甚至还有人说,用到了耶稣的一根头发,故此,持有此剑者,受上帝和天使的庇护,不受任何外魔侵犯。 “龙王”帕劳等人之所以发愣,是因为他们不明白,荣格为什么会提起这把剑。 不过,荣格并没有让他们多想,主动揭开了谜底。 “两百多年前,我们的祖先环游世界的时候,在东南亚一带登陆,打算做些橡胶生意,结果遭受了当地人剧烈的反抗,甚至包括一些邪神和魔鬼的联合,为了获得彻底的胜利,我们的祖先从圣殿借了一柄剑,前往东南亚镇压局面,时至今日,这柄剑仍留在安南。” “难道这柄剑就是杜兰德尔?”“龙王”帕劳神情有些激动。 “当然不是。”荣格哈哈大笑,接着说道:“只是一柄仿制品,不过,你们不要小看它,这可是圣殿骑士团第一任团长雨果?德?帕英用过的,力量绝对超乎你们的想象,斩杀那个人绝对够用!” 第一百五十八章 不和 数日之后,春明府中,几名装扮肃穆的神职人员站在十字街头,引得往来行人不断观瞧。 这行神职人员共有三人,其中站在最中间一位穿着猩猩血染成的红袍,脖子上挂着银质十字架,背后是一个一米多长的橡木盒子,望着眼前川流不息的人群,脸上带出一丝傲然之色。 在他身旁是两名黑袍教士,其中一人捧着一个三十公分左右的银质瓶子,另一人则捧着一卷光辉之主的教典。 虽然从衣着上无从判断,但是只要看一眼面相,就知道这三个并不是春明府本地人,而是来自东南亚其他国家。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这三位分别是安南国光辉之主教会的主教黎文渐,以及他的两名左右手,背后背的盒子里装的正是“圣剑杜兰德尔”的仿制品。 三天前,黎文渐接到欧罗巴总部的通知,要他携带圣剑“圣剑杜兰德尔”的仿制品,前往华国春明府办一件事情,于是他来到了这里,等待和接头人见面。 日头渐渐升起,天气慢慢热了起来。 黎文渐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就在他等的有些不耐烦的时候,街对面溜溜达达走过来一个老头。 这个老头看年纪已经六十多岁了,稍微有些驼背,戴着顶宽大的草帽,穿了一件白色的老头衫,一条肥大的短裤,脚底下拖着双胶皮拖鞋,皮肤晒的黝黑,看起来就是一名普通的退休老人。 “是渐先生吗?”老头一张嘴,发出鹰枭般的声音,此人正是从庞谢手中死里逃生的言季礼,只是经过易容改扮,面容与原先一点不像。 黎文渐是安南人,按照安南人起名字的规矩,第一个字是通用姓,第二个字是垫字,第三个字才是名字,一般称呼他们的时候,都以最后一个字称呼。 言季礼在东南亚混了几十年,这点规矩还是懂的。 “嗯,你是龙王的人?怎么才来?”黎文渐瞧了言季礼一眼,眼神中露出毫不掩饰的不满。 他是光辉之主的主教,一向以光辉的使者自居,若不是此次教廷要求他与“龙王”帕劳合作,只怕连言季礼这种黑道上的人,看都不会看一眼。 “跟你们不能比,你们都是官面上的人,我身上背着华国的通缉令。”言季礼冷冷说道。 光辉之主虽然号称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处不在,但是教中的修行法门还是偏向光明一路,言季礼修行的赶尸法诀则要阴沉一些。因为功法克制的原因,他同样不喜欢黎文渐,而且他连“龙王”帕劳都不怕,更不会在眼前这个家伙面前忍气吞声。 “那你小心一点,不要给我们惹麻烦。”黎文渐傲然地说道,作为安南国光辉之主教会的主教,他明面上的身份举足轻重,今次是通过外交渠道过来的,若是惹上麻烦,下一次进出就不方便了。 “放心。”言季礼冷冷一笑,心中暗道,一定要找机会,好好坑这几个家伙一次。 “我们要找的人在那里?你有确切地址吗?”黎文渐问道。 “龙王已经把信息给我了,跟我走就是。”言季礼说道。 “那就走吧,办完事早点回去,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多呆。”黎文渐向四周望了望,厌恶地说道:“这片被主遗忘的土地是如此肮脏,只是站在这里,我就感到对主的亵渎。” 华国一向是佛道两门的传统势力范围,即使百余年前,天地倾覆,神州陆沉的时候,也没有让出一丝一毫之地,无论是欧罗巴大陆的诸多教会、美索联邦的血脉传承,还是扶桑岛上的幽冥势力,都没能在这里扎下根来。 光辉之主的教会虽然成功的在安南落足,但对近在咫尺的南诏州却没有任何办法。对于这家教会来说,暂时无法征服的地方,他们会想法谋取,永远也无法征服的地方,他们则会全力污蔑。 对于华国,他们就是这么做的,当然,近几十年随着华国的发展,污蔑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小,不过,在黎文渐小时候,这种声音正是最宏亮的时候。 黎文渐在这种环境下长大,自然对华国没有半点好感,甚至恶其余胥,连他自己出身的安南也有些瞧不起。 “假洋鬼子……” 言季礼低声骂道,他虽然在外流亡多年,毕竟也是华国出身,黎文渐看不起这里,自然也就相当于看不起他,他又怎么可能高兴。 双方方才见面,就互相瞧不上,若不是一方有教廷压着,一方有将功赎罪的心思,又是在华国地盘上不敢擅动,只怕双方打起来都有可能。 言季礼已经在当地安排好了车辆,当然,动用的并不是“龙王”帕劳的势力,随便叫的网约车罢了。 双方各怀心思,一起往铁行云所在常青小区行去,不得不说,“龙王”帕劳作为东南亚的地头蛇,情报网还是非常发达的,短短时日就打探到了铁行云和庞谢的落脚地。 …… “小庞同学,最近你好像一直没有去学校对不对?” 此刻,在铁行云的家里,庞谢和铁行云并排坐在沙发上,脸上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低着头,闭着嘴,静听越青颜训示。 “其实,我最近也没旷太多课……”庞谢低头说道。 “要不要我把近一个月的签名册念一遍?你好像只去了一次吧?还是找女孩请你吃饭!你再这么玩,爷爷一辈子谨慎治学的招牌就毁你手里了!”越青颜气鼓鼓的说道。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他确实没钱了,总不能饿着肚子上课吧,要不然也不会跟我去外地采风。”铁行云解释说道。 “还有你!”越青颜转头盯着铁行云,脸色看起来更加生气,拿起桌上的一沓打印稿,狠狠拍在他肩上,说道:“你看看你都写了些什么,僵尸?飞头降?和尚?你确定你是写纪实文学的吗?你是打算改写网络小说了吗?” “亲眼所见,亲眼所见!”铁行云连忙说道。 “是吗?那你给我找个僵尸出来!”越青颜见他还敢强辩,脸色更加阴沉。 铁行云叹了口气,转头瞧了瞧庞谢,说道:“兄弟,给她露一手,好让她知道世界有多大!” 庞谢一脸的沉痛,说道:“兄弟,我劝过你的,还是少看点仙侠小说的好,要不然新书卖不出去了,我也分不到钱。” 铁行云低头,一头撞在沙发边上,说道:“还是让我撞死算了,这世道说实话没人信啊!” 第一百五十九章 互坑队友(一) 越青颜怒气冲冲,眼神决绝,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对面的两位无业青年,因为荒废学业、不务正业的缘故,正在接受一场灵魂的拷问,只是看他们大眼瞪小眼,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就知道这场拷问恐怕没什么用。 滴…滴…滴… 就在越青颜还要继续说的时候,庞谢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来电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喂,哪位?”庞谢接通电话。 “是我!”对面传来方雪莹的声音。 “好久不见,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庞谢起身向阳台走去。 “樊队长刚才告诉我,根据境外情报网的消息,言季礼这两天潜入国内了,让你小心一些,他说不定会报复你。”方雪莹说道。 “该小心的是他才对,哪来这么大的胆子,还敢找回我这里,难道真的不怕死?”庞谢笑道。 “我知道你厉害,不过队长说了,‘龙王’帕劳在地下世界的地位全凭暴力维持,他的人被你杀了,要是不报复回来,大家都会小瞧他,认为他没什么力量了,那就离分崩离析也不远了。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会想法报复。”方雪莹解释说道。 “真麻烦。”庞谢眉头微皱,忽然明白网络小说里面,打了小的,来了老的是什么原因,要是打了小的,老的不来,只怕这门派也就存在不下去了。 “队长还说,言季礼既然敢来,一定有所准备,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而且他在暗,你在明……”方雪莹继续劝道,她担心庞谢太过大意,一不留神,阴沟翻船。 嗯,嗯! 庞谢正在听她说话,忽然嗅到一股奇怪的味道,轻轻抽了抽鼻子,脸上浮现出一丝的笑容,打断了方雪莹的话,说道:“先不说了,要是我没猜错,言季礼已经来了。” “啊!这么快,我现在就汇报队长!马上赶过去!”方雪莹急忙说道。 “那就回见!” 庞谢一笑,挂掉电话,转头对铁行云和越青颜,说道:“有个朋友要来,商量一点事情,你们能不能回避一下。” “什么朋友?新认识的女孩吗?你不会做了什么不该做的,被人找上门了吧?”越青颜一脸警惕的表情。 “是上次在泰巴拉娜西府认识的朋友,男的,他当时着急回国,没来得及见面,刚才另一个朋友打电话,说是他特地过来找我。”庞谢笑道。 “真的?”越青颜一脸不信。 “当然,铁大哥也见过那个人。”庞谢眨了眨眼睛。 泰巴拉娜西府?见过? 铁行云先是一怔,猛然间反应过来,来者八成是贩*毒*集团逃走的那位赶尸者,脸色顿时大变,也不等越青颜再问话,一把拉着她往屋子里跑去。 开什么玩笑,这种级别的战斗不是他们能参与的,铁行云虽然一向以勇武自居,但也没想过跟僵尸战斗。 越青颜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迷迷糊糊的就被拉近了卧室。 就在这两人关门的一瞬间,门铃忽然响了起来。 …… 时间倒回五分钟前。 黎文渐带着他的两个手下,以及言季礼乘车来到铁行云的住处,低头看了看表,正是上午十一点整。 “就是这栋楼吗?”黎文渐问道。 “7楼X号。”言季礼报出门牌号,随即侧身闪到一边,做了个请的手势。 “你不跟我们一起上去?”黎文渐问道。 “之前说的很清楚,这趟差事我只负责引路,你们负责拿人。”言季礼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一起上去也是由我们拿人。”黎文渐说道。 “算了,万一打起来,你们未必护的住我,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拆,还不想这么早死。”言季礼挥手拒绝。 “那好。”黎文渐也不跟他纠结,带着两名随行的黑袍神父,转身进了楼梯洞。 就在他们的身影消失之后,言季礼望着空空的楼梯口,阴阴一笑,取下头上草帽,从草帽里掏出一只黄鼠狼来。 这只黄鼠狼体型略小,连尾巴算在一起,也只有二十多公分,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眼睛圆睁,身体僵硬,隐隐散发出淡淡的尸臭,显然已经死透了。 “去吧!” 言季礼在黄鼠狼头上一拍,说也奇怪,黄鼠狼眨了眨眼睛,抖了抖身子,仿佛活过来一样,从他怀中跳下,直扑楼梯洞而去,紧紧跟在黎文渐等人身后。 这只黄鼠狼身子极轻,又已断绝呼吸,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而且目标也小,虽然距离黎文渐不远,他们三人却无一发现。 就在黎文渐等人走到六楼与七楼之间的时候,黄鼠狼也追到六楼。 言季礼冷笑一声,在楼下轻轻打了个响指,只听“啪”的一声,正在楼梯奔行的黄鼠狼忽然扑倒在地,再次僵死过去,七窍之中流出紫黑色的血液,一股浓浓的尸臭向楼上弥漫而去,味道与前几日山谷里铜铁双尸的味道一模一样。 “饶你精似鬼,喝了老子的洗脚水,跟那个人硬拼去吧,功劳老子就代领了!”言季礼狠狠说道。 …… “这是什么味道?”黎文渐嗅到一股淡淡从臭味,忽然止住脚步,脸上露出厌恶之色。 “好像是什么肉放坏了。”捧着银瓶的神父说道。 “刚才怎么没闻到?”黎文渐问道。 “可能是没注意吧,毕竟是主遗弃的地方,到处都充满了恶臭。”手捧经文的神父回答。 这句话是教廷的标准答案,无论是谁也挑不出错来,虽然跟没回答也没什么差别。 黎文渐眉头微皱,他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即使是他,对手下僵化的头脑也有些头疼,但这是教廷的要求,他并无权更改。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圣剑在手,已立于不败之地,顶多是多点麻烦罢了。 “对了,你们有没有把那个老家伙盯紧?不要让他跑了,这种黑暗世界的渣滓,还不知道会耍什么样的花招,万一破坏我们的计划就不好了。”黎文渐说道。 “当然,我已经对他释放了追踪术,三个小时之内,他只要不离开我们100公里,我随时可以找到他。”捧着银瓶的神父说道。 “那就好,你们做好准备,准备上去净化异端,这次先由你们出手,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机会,如果你们失败,我再会动手不迟,不过,你们的考核分数就要降低了。”黎文渐说道。 “明白!” 第一百六十章 互坑队友(二) 几分钟前。 庞谢正在房间接受越青颜的教育,忽然接了一个电话,方雪莹告诉他,言季礼潜伏回国了,极有可能来报复他,接着,他立刻嗅到了淡淡尸臭,知道是言季礼上门,于是劝铁行云和越青颜先回屋,独自一人在外面应对。 滴…滴… 门铃声音响起,庞谢眉头一皱,没想到言季礼竟然这么大胆,敢这么大摇大摆的叫门,当真是不知死活了么?于是来到门前,含怒问道:“谁啊?哪位?” 外无人应答,只有门铃声音继续响起,在黎文渐看来,跟这种异端多说一句都是亵渎。 庞谢也不多问,轻轻伸出左手,掌心向外,平铺在防盗门上,接着,将注意力凝聚在防盗门上,心里轻轻念了声“收”! 下一个瞬间,防盗门凭空消失,被他收入纳戒,与此同时,他看清楚了门外的黎文渐等人,甚至连他们脸上惊愕的表情,也看的一清二楚。 不是言季礼?那是什么人?身上也有尸臭!是言季礼的盟友! 瞬息之间,庞谢便已做出判断,没有再给他们反应的机会,嘴里淡淡吐出来两个字:“生光”! 霎时间,一道绚烂至极的白光从他掌心放出,正面照在黎文渐一行三人的眼睛里,这种光照强度,就好像把初升朝阳,猛然拉到一个人的眼前,足以令寻常人致盲。 炽烈的光芒完全占据了黎文渐等人的眼眶,这一刻,他们眼前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 庞谢也不客气,占得先机之后,接着也不迟疑,一招“羚羊触藩”,双拳齐出,就如非洲羚羊两只长长的羊角,一支向黎文渐顶去,另一支则顶向手捧经文的神父。 嘭!嘭! 连续两声闷响,庞谢两拳同时击中敌人,其中左手正中持经神父的前胸,一拳将他打飞出去,撞在身后的墙上,接着滑落下来,胸骨骨折,心脏破裂,大口大口的鲜血喷了出来,瞳孔瞬间放大,显然已经活不成了。 另一拳则是正中黎文渐的面门,诡异的是,就在拳头离他面门还有不到三公分的时候,黎文渐的身体表面忽然浮现出一层淡淡的白光,如同一层坚韧的保护膜,将他整个人护在里面。 拳头打在这层保护膜上面,就好像打中了裹着棉花的金刚石墙壁,刚一接触的时候非常柔软,接着又变得非常坚固,以庞谢的拳头,居然也打不穿这一层薄薄的光膜。 庞谢不由一惊,他自从修成“大力”神通一来,还是头一次遇到能硬顶住他拳头的敌手,以往就算是遇到灵仙高手,也是速度、反应上不如对手,从没在力量上吃过亏。 战场之中,良机易逝! 既然打不死动黎文渐,打别人也是一样,庞谢反手一肘,正砸在持瓶神父的头上,这个人吭也没吭一声,一头栽倒在地。 不过,庞谢并没有直接干掉他,只是打晕而已,稍后还打算从他嘴里问出点什么来。 双方第一个回合,庞谢2:0完胜。 …… “异端!净化!” 几秒种后,黎文渐的眼睛终于恢复了视觉,正好看到两名黑衣神父躺在地上,顿时急的双眼通红,大吼一声,猛扑过来。 庞谢也不客气,一脚直踹过去,正蹬在他的小腹处,若是这一下蹬实,只怕黎文渐会被直接踢成两截,也无须抢救了。 嘭! 一脚蹬出,乳白色的光膜再次出现,竟将庞谢这一脚挡住! 黎文渐抓住机会,逼近庞谢身前,一拳击出,直捣庞谢前心, 这一拳中指微凸,指关节宛若尖刀一样将空气劈开,发出金刃破空的声音,若是打在人身上,只怕比刀剑砍在身上也轻不到哪里去。 他毕竟是光辉之主教会在安南分会的主教,教廷嫡传的牧师战法“狮心拳”已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就算在教廷总部,也极少有人赶得上。 只是拳法虽好,但在庞谢眼中却太慢了。 庞谢不慌不忙,侧身闪过黎文渐这一拳,伸出左手,轻轻一托他的手腕,将他身形托起,同时伸出右手,悄无声息地在他后腰上推了一把,借着他自己出拳的力道,一把将他扔了出去。 这两下发力极轻,凭的全是技巧,故此,并没有引出乳白色的光膜防护。 黎文渐只觉身子一轻,便凭空飞了出去,一头向阳台上的玻璃窗冲去,若是不发生意外的话,只怕两秒钟之后,他就要从七楼掉下去了。 “杜兰德尔!” 黎文渐见识不妙,急忙在空中吼道。 霎时间,随着一道白光闪现,他身后背着的橡木盒子瞬间碎成千百块,与此同时,两只翼长在三米左右的白色双翼在他身后徐徐展开。 这一对白色双翼似真非真,似幻非幻,其中越是靠近中央的部分越凝实,越是双翼的两端越虚幻,每一根羽毛散发着淡淡的银色光芒,随风轻晃,璀璨无比,绚烂的难以用语言形容。 如果不是双翼之间的黎文渐实在长相不佳,说他是天使下凡,只怕也有人信。 随着双翼的展开,黎文渐在空中渐渐止住身形,双足离地三尺,既不落下,也不飞起,悬停在空中不动。 “能够见识到圣剑杜兰德尔,你就算是死也可以瞑目了!”黎文渐的声音渐渐肃穆起来。 同时,伸出右手,抓住背后露出的剑柄,缓缓向前抽出,一柄银色的十字剑逐渐显露出来。 这柄剑长约一米多一点,金色十字剑柄,银色的剑身,在剑身上镌刻着“Durandal”一行字母,便是恒常之意。 看到这柄剑的那一瞬间,庞谢目光不由一沉。 银色的剑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银色光辉,这点银光看似微弱,却强横霸道无比。 银色的光辉照在庞谢身上,他甚至感觉身上灵气流动也慢了下来,出现了一丝丝的晦涩。 “好霸道了力量!”庞谢沉声说道,玄功要诀修炼出来的灵气尚且如此,如果他现在还是妖身的话,只怕被克制更加厉害,搞不好连十分之一的力量都发挥不出来。 “赞美我主,我将遵照主的意志,在世间兴起刀兵,异端,你的灵魂将在地狱中得到升华!” 黎文渐吟唱几句,长剑向前一递,骤然向庞谢刺来,速度比刚才快了何止一倍! 第一百六十一章 互坑队友(三) 剑出之际,双翼齐飞! 就在黎文渐出剑的同时,他身后的双翼齐齐一震,仿佛振翅高飞,让他的速度爆增数倍,如闪电一般,杀到庞谢身前。 随着银色的剑锋渐渐靠近,庞谢不适的感觉更加明显。 这柄剑上附着的银色光辉实在霸道到了极点,毫不留情的排斥着光耀范围之内的一切异种力量,待到剑锋离庞谢体表三寸的时候,体内的灵气几乎完全无法运转。 若是寻常修行人,遇到这种情况,一不留神,只怕连还手的机会都没了,只是庞谢一身本事,只有一两分在灵气上,剩下八九分都在强悍的肉身上。 不过,庞谢念及这柄十字剑如此厉害,倒也不敢用肉身硬挡,当下念头一动,一柄长剑骤然出现在身前一尺处。 剑光潋滟,宛若秋水,轻轻一晃便有龙吟之声,正是他从地灵门中得来的龙吟剑! 庞谢一把抓住剑柄,横剑一拦,向黎文渐手中的十字剑拦去。 山海界一行,他得了一身超凡脱俗的剑术,此刻长剑在手,宛若肢体延伸,劈、斩、截、撩、挑、钩、刺,穿、抹、扫、点、崩、挂、云,这一十四字剑诀在他手中使出,如臂使指,熟极而流。 庞谢知道黎文渐手中这柄十字剑厉害非常,绝非寻常兵器,为免龙吟剑受创,并未以剑锋直接去挡,而是手腕一转,以龙吟剑的剑脊去压十字剑的剑脊,剑锋并不相交。 这一变招看似简单,实则需要极深的剑术功底,才能在毫厘之间转换自如,只要剑术稍有不纯,这一剑便使不出来。 双剑一交,黎文渐手中十字剑便不由自主的向一旁歪去,他不由一惊,双手一起握住剑柄,试图将十字剑回复原位。 可惜,庞谢这一剑用的是巧劲,看似以剑压他,实际上是带歪了黎文渐本身的力道,他要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就算用的力气再大,也扭转不了局面。 果然,黎文渐双手握剑之后,不但没能扭转剑锋方向,反而歪的更加厉害,胸前破绽大露。 庞谢也不客气,见有机可乘,回手一剑,一招“万紫千红”,向黎文渐胸前刺去。 这招“万紫千红”是落英神剑中的得意招数,一剑刺出,便能幻化无穷剑影,这万千剑影可虚可实,既可以全是虚影,惑人耳目,也可以劲力雄浑,剑剑要人性命! 叮叮叮! 眨眼之间,庞谢在黎文渐胸前刺了二三十剑,每一剑都被乳白色的光膜挡住,发出“叮”的一声,溅出几点火星,霎时间,黎文渐胸前火光四射,宛若有人在他身前点了一串爆竹。 黎文渐也吓了一跳,双翼一晃,身形如电,骤然向后退了几米,离开了庞谢的攻击范围。 直到此时,他才有时间低头瞧了瞧胸口,发现胸前红袍丝毫无损,不由露出一丝得色,哼哼冷笑一声,说道:“光辉之主,无所不能,异端,你永远不可能伤到主的仆人!” “光辉之主?” 庞谢心如电转,眼前这个红袍主教,应该是某个神祇的信徒,那就奇怪了,他并没有得罪过什么教派,为什么这个人会来杀他? 难道这人是个狂信徒,只要是异端就要斩杀?那不可能! 数百年来,天地元气衰退,影响的不止是修行人,还有天上的神祇,这些神祇能够赐予信徒的神术也大为衰弱,没有那个神祇再敢这么霸道,动辄打打杀杀。 或者说,这人被贩*毒*集团买通了,所以才帮言季礼出手?也不可能,有资格动用这种宗派圣器的只能是狂信徒,这种人都不是钱能买通的。 等等,要对付我的是言季礼,那么他去哪里了?庞谢想到这里,不由一惊。 就在此时,只听“嘭”的一声巨响,里间卧室传来铁行云和越青颜的惊呼声! 庞谢脸色一沉,身形一转,就要向里间冲去。 唰! “异端,别想逃跑!” 黎文渐身影如电,一剑拦在庞谢身前,仗着身后那对翅膀,他的移动速度提高了十多倍,已经跟得上庞谢的动作了。 庞谢望着黎文渐,不由心中暗怒,这家伙速快如电,偏偏又顶了个乌龟壳,真是甩也甩不脱,打也打不死! …… “外面什么声音?楼上有人在装修吗?” 就在庞谢与黎文渐交手时毫无顾忌,巨大的打斗声传入屋中,越青颜忍不住问道。 “好像是吧,昨天回来的时候,瞧见几个装修工正在下楼。”铁行云连忙说道。 “太过分了,别人不用休息吗?大周末的搞装修?我去跟他们说说!”越青颜面色不悦,转身就要出去。 铁行云连忙拉住她,说道:“先别出去,等庞谢见完那个朋友再说。” “什么朋友?这么神秘?我不能见吗?不会真是女孩吧?”越青颜露出狐疑之色。 “那……”铁行云正要否决,心思忽然一转,接着说道:“我就不瞒你了,其实,还挺漂亮…” “我一猜就是!你们……” 越青颜话未说完,脸色忽然变了,指着窗户外面,喊道:“那是什么玩意?” 铁行云一怔,连忙转过头去,只见一只硕大的金雕乘风穿云,从天而降,直奔窗户而来。 下一个瞬间,只听“嘭”的一声,金雕破窗而入,一头扎进屋子里,整个窗户的玻璃碎做千百块,向四面八方飞溅而出! “小心!”铁行云一声惊呼,一步抢在越青颜身前,为她拦住碎玻璃,同时,直面这只金雕。 这只金雕大的吓人,寻常金雕身长只有一米,连同翼展也只有两米多,面前这只站在那里,仅仅身高就足有两米,再加上翼展,足有三四米宽,巨大的鹰喙足有一尺多长,看起来仿佛长矛的枪尖,粗大的鹰爪黝黑有力,在水泥地上留下深深的抓痕,只是站在那里,就给人带来极大的压迫。 更可怕的是,这只金雕冲进来之后,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仔细的盯着铁行云。 铁行云心中一沉,他在这只金雕眼里,看到了富有灵性的眼神,令他不禁想起,云州草原上的马中之王。 据说,云州草原上的马匹,每十万匹中就会出一匹马王,拥有不逊于人类的智慧。 当骏马的体质与人类的智慧相叠加时,拥有的力量是寻常人难以想象的,传说数十年前,云州草原一支名声极大的土匪,就是败亡在一匹马王的手下。 马犹如此,雕何以堪! 这只金雕若是真的有人类的之后,破坏力只怕比草原上的马王更要厉害十倍! 第一百六十二章 互坑队友(四) 轰! 几秒钟后,金雕似乎确认了什么,猛一振翅,在屋子里掀起了一阵剧烈的飓风,将屋里的一切卷了起来。 铁行云和越青颜不要说是站稳,就连呼吸也有些困难,几乎要被飓风逼的闭过气去。 即使如此,铁行云依旧站在越青颜前面,死死地为她挡住一切可能的威胁。 唰! 飓风尚未停歇,金雕猛然伸出一只巨爪,一爪抓在铁行云的腰上,随即双翅一振,飞速向后退去,竟要抓着铁行云离去! 铁爪如钢钩,铁行云只觉得腰间一疼,便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去压根没有挣扎的力气。 越青颜见势不妙,花容变色,向前扑了过去,死死抱住铁行云的左腿,试图拖住铁行云,不让他离开。 可惜对于他们来说,金雕的力量实在太大,两个人的重量完全起不到阻碍的作用,霎时间,金雕便将两人拖到窗口,眼看就要飞走。 在这关键时刻,铁行云脸上露出一丝狠色,右腿一脚蹬出,正蹬在越青颜的肩上,将她一脚踢回屋子。 “如果要死的话,我一个人就够了!” 金雕对这一切熟视无睹,它的目标并不包括越青颜,只要铁行云到手,其他都无所谓。 嘭! 金雕振翅而起,眨眼之间,便冲入云霄,借着白云的遮掩,消失在茫茫碧空之中。 这一切来得快,去的也快,从金雕闯入屋子,到它掳人离开,前后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离的稍远一点的,甚至看不到发生了什么,只有几位在小区里面闲转的业主,惊恐地看到了这一切,只是他们再给人说,也不会有人相信。 …… 唰! 黎文渐一剑刺来,直挺挺地劈向庞谢。 他的攻击并没有任何花巧,仗着白色双翼带来的速度增幅,以及乳白色光膜带来的刀枪不入,直来直往,横冲直撞,颇有欧罗巴大陆骑士的风范。 庞谢闪身后退,一步步向楼道退去,他刚才透过阳台的窗户,已经看到铁行云被金雕带走,可惜在黎文渐的阻拦下,来不及去营救。 不过,铁行云已经被金雕抓走了,越青颜不能再出事,就算不能马上干掉面前这个家伙,也要引他离开这里才行。 庞谢抱着这个心思,一步步退出楼道,顺着大楼的消防通道,迅速冲上了楼顶天台。 黎文渐毫不犹豫的追了上去,金雕带走铁行云那一幕他也看到了,对他来说,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剩下的时间可以自由发挥,虽然功劳被言季礼抢走这一点,让他非常不爽,但是总算完成了教廷的委托。 按说他现在完全可以离开,只是庞谢一照面就干掉了他的左右手,这一点让他非常不爽,决定把庞谢干掉之后再走。 至于庞谢退上天台,这一点正合他意,在这种地势宽阔的地方打,总比在屋里打强,万一有什么不对,也方便离开。 “死吧,异端!” 黎文渐一剑斩向庞谢,脸上狰狞的表情若是被他的信徒看到,只怕光辉之主安南教会的教徒要少一半。 庞谢身形一闪,躲过这一剑,反手连续三剑,分别刺向黎文渐的左肋下部,左腿根部以及左耳下方。 叮!叮!叮! 连续三声脆响,三剑全都被乳白色的光膜挡住,一剑也没刺入。 庞谢见此情景,眉头再次皱起。 黎文渐虽然练的是光辉之主教会的功法,与神州大地佛道两门的功法截然不同,但是修为的高低还是可以判断的,也就跟当日山谷之中,被他一指点残的无名僧侣差不多。 若是没有这柄十字剑,庞谢自信要杀这个家伙,连三招都用不了,可惜这柄剑太厉害了,无死角的防护外加极大的速度增幅,压根没有一点破绽。 “异端,死心吧,你的试探注定无用,我主无所不能,圣剑杜兰德尔拥有这世间最强大的威能!” 与刚开始战斗不同,黎文渐现在已经完全不在乎庞谢的进攻,肆无忌惮地迎接庞谢的攻击。 “白痴!” 庞谢忍不住暗骂一声,他既不相信有无所不能的主,也不相信所谓的世间最强,若真是这样,他早被这柄剑斩杀成百八十块了,不会还在战斗。 只要是神通,就一定能破解,只要是法器,就一定有弱点。 当日,在长安府的时候,桃花教的贺奇就会一门叫做“四值附体”的神通,能够通过燃烧生命,发挥出最多两百多倍的力量,可以说是强悍到了极点,可惜损耗更是惊人,全力以赴的时候,每分钟要消耗一年的寿命。 这柄十字剑附带的能力几乎比“四值附体”更加变态,一定也有其弱点,不会无懈可击。 “去死!” 黎文渐一剑刺来,庞谢同样递出龙吟剑,拦在十字剑前面。 就在双剑相交之际,黎文渐猛然把剑一挑,顿时换了个方向,剑尖直指庞谢前心。 庞谢也不惊慌,回手一剑,依旧以剑脊紧贴十字剑,轻轻向上一挑,将黎文渐连人带剑一起挑飞。 黎文渐同样镇静,双翼一振,在空中兜了个圈子,徐徐落下,依旧向庞谢刺来。 “你的剑术我已经差不多了解了,顶多再有三分钟,我就要将你净化!”黎文渐喊道。 “这点进步还差得远。”庞谢冷声回应。 说完,他心中忽然一动,等等,进步?这点时间就有进步,至少意味着两件事,第一件事,黎文渐的天资极好,绝不是寻常人所能比拟,第二件事,这柄剑他平时并没有用过,只有战斗的时候才拿出来。 那么问题就来了,黎文渐平时为什么不用?是因为圣器尊崇,所以不能使用?不对,若是这样他就不会拿这把剑战斗! 那就只剩下一个原因,动用这柄剑一定会有某种损耗,所以他平时才不会用! 如果是损耗的话,那就好办了,只要继续加大损耗就好了。 庞谢想到这里,手中剑势一变,施展出一套柳絮剑法来。 这套剑法是他在山海界时,从张家老宅里学的,这套剑法最大的特点是从头到尾,没有一招用于攻击的招式,也没有一招防守的招式,所有的招式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与对方相持,把对方的剑缠住,既不让对方获胜,也不让对方认输。 据说,当初创下这门剑法的是一个十分惧内的剑术高手,每次与夫人切磋的时候,既不敢获胜,否则会因为胆大妄为被罚跪搓板,也不敢失手,否则因为学艺不精同样要跪搓板,所以才创下这样一门剑术。 当初看到这门剑术的时候,庞谢一笑而过,从没想到他也有用到这门剑术的一天。 第一百六十三章 互坑队友(五) 天台之上。 庞谢手持龙吟剑,冷觑黎文渐,挺身而立,长剑护在身前,便如传说中的剑侠,穿越到现实之中,手腕一抖,抖出一个个明晃晃的剑圈,无论黎文渐的剑锋从何处刺来,只要挨上剑圈一点,便被引到别处。 黎文渐身穿一件猩猩血染就的红袍,持着仿制版的圣剑“杜兰德尔”,一双银白色的双翼在身后挥动,向四周散发着银色光辉,身形离地三尺,宛若光辉之主教会中传说的天使。 天使对剑侠,神术对剑法,若是有人能看到这场战斗,一定会怀疑,要么是自己疯了,要么是整个世界疯了! 只可惜双方是在楼顶天台战斗,附近连一个观众都没有。 噌! 庞谢飞身跃出,环绕在他身边的一个个剑圈一起向前飘去,一个个套在黎文渐手中的十字剑上。 这还是双方拔剑数十回合之后,他第一次主动进攻。 黎文渐作为光辉之主教廷的一方主教,教廷秘传的圣骑士剑法,也还练得不错,当下也不犹豫,双手握剑,大步疾奔,向前突刺,整个身子一起向前撞去。 他想的非常简单,既然剑术占不上便宜,就干脆仗着装备优势,直接碾压过去,反正庞谢也伤不到他。 实践证明,黎文渐还是太天真,若是横冲直撞这么有用的话,那还要剑术做什么? 庞谢右手挥剑,绕出无数剑圈,一层层剑圈环绕,将黎文渐手中十字剑向下压去,左手挥拳,一拳向他脸上砸去。 随着一层层剑圈的缠绕,黎文渐只觉得手中十字剑越来越重,就好像是剑上缠了什么东西,可是低头看去,长剑之上什么也没有,就连剑锋也极少与庞谢的龙吟剑相交,不由大为惊骇。 其实,黎文渐若是懂剑术的话,就会知道,这是一种极为精妙的剑术技巧,他感觉十字剑越来越沉,并不是剑真的变重了,而是他自家的力道在龙吟剑的牵引下,不断与自己冲突。 砰! 一拳砸在黎文渐脸上,乳白色的光膜再次浮现,将庞谢的拳头挡在外面。 “异端,杜兰德尔的守护是没有破绽的。”黎文渐的语气虽然嚣张,却有些气急败坏,只挨打不还手,虽然不会受伤,也是一件令人郁闷的事情。 “这柄剑或许没有破绽,但是你一定有!”庞谢冷声回应。 接着,又是一拳,再次砸在黎文渐的胸前,他不求伤人,只求损耗,所以砸在什么地方都无所谓。 黎文渐气急败坏,同样挥起拳头,一记直拳,径直向庞谢喉咙砸去。 铿! 一声金石敲击的声音,黎文渐不由倒吸一口冷气,感觉整个手都痛到麻木,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这才发现庞谢身上肤色渐渐变化,隐隐有暗金色的光泽闪现。 金刚不坏琉璃体! 庞谢本身就已经渡过蜕凡前五关,无论是筋骨皮肉,还是五脏六腑,全都炼到浑然一体,金石难破的地步,再运转“金刚不坏琉璃体”的功法,整个身体坚实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当然,由于十字剑上银色光芒的影响,庞谢的“金刚不坏琉璃体”没法运转到最完美的状态,即使如此,也不是黎文渐能破防的。 不要说是他的拳头,就算他用斧子去劈,也未必伤的了庞谢。 嘭!嘭!嘭! 庞谢也不说话,拳头如雨点般落下,不断砸在黎文渐的身体上,发出一阵阵的巨响,就好像有人在打铁一样,乳白色的光膜不断闪现,远远望去,就好像是一个快要坏掉的白炽灯,灯光不断闪烁。 幸亏是在白天,若是晚上的话,只怕方圆几里都会注意这场战斗。 在庞谢出手的同时,黎文渐的拳头也没闲着,或以拳击,或以掌劈,不断向庞谢身上的脆弱之处击去,只是他的力量太弱,丝毫也伤不到庞谢。 两人你来我往,打的不亦乐乎,足足僵持了七八分钟,庞谢终于发现情况开始变化。 黎文渐身上的光膜虽然依旧坚韧,但是亮度跟刚才相比,却有了肉眼可见的下降,就连他身后的银白色双翼,也渐渐变得虚幻起来。 庞谢心中一动,忽然明白过来,黎文渐身上的乳白色光膜,并非不需要能量,只是这能量是事先填充好的,不需要黎文渐自己提供罢了,他心中忽然有一种明悟,等到银白色的双翼完全变得虚幻的时候,就是乳白色光膜消失之际。 想通这件事,庞谢精神大振,拳头如水银泻地,全方位向黎文渐砸去,不求砸中要害,只求损耗十字剑中存储的能量。 嘭!嘭!嘭! 又砸了十多拳之后,黎文渐自己也发现不对,因为他发现随着双翼的逐渐虚幻,他的身形正在缓缓坠下,乳白色的光膜也越来越薄,只怕再撑不了几拳了。 黎文渐终于发现,他不但对庞谢无可奈何,而且有可能死在这里,脸色渐渐变得难看起来,抽身便想离去。 不过,凭他的本事,想来容易,想走可就难了! 黎文渐刚一后撤,就发现手中十字剑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缠住一样,死死的被套在剑圈里面,连续试了几次,无论如何都拔不出来。 以他的剑法,要是能把十字剑拽回去,当年那位惧内的剑术高手,恐怕已经被打的满头包了。 嘭!嘭!嘭! 随着庞谢一拳拳击出,乳白色的光膜越来越淡,就好像风中之烛,随时都可能熄灭,黎文渐身后的双翼,也变得极为虚幻,好像随时都会消失。 黎文渐心中一片惊惧,他要后撤也不难,只要放弃十字剑就行,可是放弃十字剑之后,他身上的光膜便会消失,搞不好一拳就会被打死,可是不放弃十字剑,迟早也要被磨死,一时之间,陷入两难,竟不知如何抉择。 时间就在他的犹疑中流逝,随着庞谢重重的一拳,乳白色的光膜闪了一闪,随即发出“啪”的一声轻响,就此消失不见,就好像坏掉的白炽灯,再也发不出光亮。 “去死!” 庞谢厉喝一声,右手手腕一抖,龙吟剑一缠一绞,将黎文渐手中十字剑挑落,乳白色的光膜消失之后,十字剑上的银色光辉也消失了,那种浓重的威胁感也消失不见。 左手同时握拳,狠狠向黎文渐面门砸去,若是砸中,只怕黎文渐后半辈子的饭钱都可以省下来了。 就在庞谢拳头扬起的那一瞬间,黎文渐“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大声喊道:“饶命!” 第一百六十四章 互坑队友(六) 华国最纤薄的手机厚度是0.475公分,恰好是庞谢的拳头与黎文渐的额头之间的距离。 重于山岳的拳头虽然停了下来,沛若山洪的拳风却继续向前冲去,强烈的风压几乎将黎文渐压死在地上。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庞谢冷冷说道。 在终南山训练营的时候,李大勇曾经给他们说过一句话,这句话是美索联邦一位将军的名言:所谓战俘就是试图杀你没有成功,而希望你能放过他的人。 庞谢虽然不认识这位将军,但他对这句话是十分认同的。 所以,他是真的动了杀机,刚才这一拳也是真的准备把这家伙打爆,只是他没想到这家伙居然会毫无廉耻的跪下求饶,这才缓了一缓,听听他要说些什么。 黎文渐大口喘着气,跪伏在地上模样仿佛一条野狗。 他作为光辉之主在安南教会的主教,虽然人品不佳,飞扬跋扈,但是基本的信仰还是虔诚的,正常情况下就算被人砍死,也不会如此失态,以至于跪下求饶。 事情的关键在于,两人交手的最后时刻,庞谢用一只手压制住他的十字剑,另一只手则如铁锤一般敲打他身上的乳白色光膜。 黎文渐想打打不赢,想走走不了,眼睁睁的看着庞谢把他的护体光膜敲碎,这个过程对他来说,简直可怕到了极点,不亚于在断头台上,刽子手一刀一刀砍他的脖子,偏偏又没砍死他。 他的信仰也在这个过程中,如精致的玻璃花瓶一样,被庞谢的铁锤敲碎,然后碾成齑粉,最终完全消失。 “我知道你的朋友被谁抓走的!”黎文渐大声说道,仿佛快被淹死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我也知道。”庞谢摇摇头,要是仅此而已,就送他去见他的神好了。 黎文渐面如土色,脑子飞快的转了起来,就在庞谢再次举起拳头的时候,灵光一闪,大声喊道:“我能找到抓你朋友的人!” “花点时间,我们也能找到。”庞谢嘴里虽然这么说,拳头却放下了一点。 “你们需要时间,他抓住你朋友之后,马上会把他带出国境线,到时候你们就很难再把人救回来了,我能马上找到他的准确位置,你们立刻就可以抓住他!”黎文渐喊道。 “你们事先约好地方了么?我想言季礼没有那么蠢,明知你被我抓住了,还去事先约好的地方。”庞谢说道。 “不是这样,我的手下事先在他身上做了标记,无论他跑到那,我都能找到他!”黎文渐说道。 “他真不知道?”庞谢问道。 “不!他当然不知道,要不然他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拿我们当炮灰!”黎文渐气的脸通红。 双方刚一见面,庞谢直接下杀手的时候,他就觉得不对,后来他与庞谢激战正酣,金雕冲进来掳人的时候,他还以为言季礼是趁机捡便宜。 直到现在,在庞谢拳头的威逼下,他脑子里灵光闪动,终于想起了进门之前,闻到的那一股古怪的臭味正是传说中的尸臭,也就是言季礼的拿手绝活,终于明白是被言季礼阴了,顿时气得牙痒痒,恨不得把言季礼立即抓来,生啖其肉,痛饮其血。 …… 嗡嗡嗡! 就在庞谢与黎文渐说话的时候,头顶上忽然传来一怔剧烈的风声,抬头一看,一架军绿色的小型直升机正在缓缓降落。 庞谢一怔,随即明白过来,恐怕方雪莹听到言季礼到来的消息,立即报告给了樊黎,樊黎为了快点赶过来,这才乘坐了直升机。 想明白这件事之后,庞谢的第一反应是把黎文渐手中的十字剑捡了回来,收入纳戒之中。 上次的贝叶盾和灭魔刀被官府直接收走,实在是让他有点不爽。 这柄十字剑能攻能守,又能增加速度,在黎文渐的手中已经极为厉害,若是落在剑术高手手中,战斗力至少能增加几倍,实在是把罕见的精品。 唯一比较麻烦的是,十字剑中的能量已经消耗光了,回头还需要再次充能。 几分钟后,直升机降落在顶层天台上,机上下来了几个人,其中包括樊黎、方雪莹和一个不认识的老人。 “你没事吧?”方雪莹几步来到庞谢身前。 “我是没事,不过,我朋友被他们抓走了。”庞谢郁闷说道。 “啊?他们是什么人?”方雪莹这才有空四面张望,正好看到黎文渐,却发现完全不认识。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言季礼找来的帮手吧。”庞谢说道。 “请问阁下是黎文渐主教吗?”樊黎忽然问道。 “队长,你认识他?”方雪莹一惊。 “黎文渐,34岁,安南人,光辉之主教廷在安南的教会主教……”樊黎几句话便报出了黎文渐的身份。 “队长,你真厉害,随便一个人都认识。”方雪莹惊叹说道。 “他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在安南的名声极大,甚至比许多部长、高官的名声都要大,我要是记得没错的话,他这次还是以外交的身份入境的。”樊黎说道。 听到“外交”两个字,黎文渐本已灰败的脸色,忽然焕发出光彩,连忙站了起来,说道:“我是外交人员,我要求外交豁免权,你们国家这个公民刚才肆意殴打我,而且还抢走了我们教会的圣剑,我要求你们立即制裁他!” 庞谢眉头一皱,外交豁免权?还是头一次听到,貌似很厉害的样子。 樊黎一怔,随即乐了起来,哈哈一笑,说道:“黎先生,你可能没搞清楚,外交豁免权只能豁免外交行为中的犯罪,阁下刚才过来拔剑砍人,难道也是外交行为不成?” 黎文渐愣了愣,没有再说话。 “黎先生,说句不客气的话,我们将把阁下在此做出的一切行为,通过外交途径报送至安南政府,并会严正声明,要求安南政府对阁下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执行!”樊黎继续说道。 几句话说完,黎文渐的脸色再次灰暗下来,以华国在周边几国的影响,樊黎这几句话可不止是威胁,完全可以变成现实,于是叹了口气,说道:“这样的话,你们带走我吧!” “想走?”庞谢闪身拦住黎文渐身前,冷冷说道:“你还没告诉我,我的朋友在那里。” 黎文渐眼中忽然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嘿嘿笑了几声,说道:“你猜我会告诉你吗?你打我这么狠!你再动手试试?我相信你们国家的军人会立即阻止一个暴民殴打外交人员!” 庞谢一愣,转头瞧了樊黎一眼。 樊黎打了个激灵,连忙低下头去,看了看表说道:“雪莹,按照飞行速度来看,咱们还有五分钟才能赶到常青小区,来得及的阻止言季礼一伙袭击庞谢吗?” 方雪莹稍微愣了一下,也明白过来,捂着嘴笑道:“不知道啊,可能来不及了吧,万一中途堵飞机了呢!” 堵飞机? 黎文渐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连着咳嗽了好几声,这才缓过神来,转过头去,直面庞谢,严肃地说道:“庞先生,我相信我一定能帮你找回朋友!” 第一百六十五章 言伯平 在充分认识到客观现实与主观理想之间的差距后,黎文渐明确表示,言季礼的所作所为是非常邪恶的,作为一名热心、善良的光辉之主教会信徒,他有责任也有义务配合华国有关部门,将言季礼绳之以法。 接着,黎文渐庄重的以光辉之主的名义发誓,不把言季礼抓回来,他就死在华国,绝不返回安南。 之后,在樊黎手下几名特战队员的监督下,黎文渐迅速下楼,叫醒了刚才被庞谢打晕那位黑衣神父,使用追踪术,感应留在言季礼身上的坐标位置。 “对了,刚才好像听黎文渐说,还有一把什么圣剑,你见了没有?”樊黎忽然问道。 庞谢一怔,随即笑了笑,目光向四面一扫,说道:“当然见了,刚才他还用那把剑跟我打了半天,后来打的太激烈,他一激动不知道扔那去了,如果你们想要的话,可以在四周找一找。” “会不会被什么人捡去了?”樊黎凑近一步问道。 “不好说,最近是春明府旅游的黄金季节,附近游客比较多,搞不好别人当工艺品捡走了,要是不赶快追的话,搞不好这会已经出了南诏州了。”庞谢严肃地回答。 樊黎愣了愣,低头看了看时间,嘟囔着说道:“出了南诏州?坐直升机都没这么快吧。” 不过,他嘴里虽然在嘟囔,却也没有追问,上次拿走灭魔刀、贝叶盾的时候,庞谢的脸色已经不大好看,这次要是再苦追着要十字剑,只怕庞谢要翻脸。 “庞先生,介绍一下,这位是言老先生,特地为言季礼来的。”方雪莹见庞谢表情不爽,连忙插话说道,介绍起一同来的一位老人。 “小兄弟,久仰大名,你的战斗视频我看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老头子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言伯平。” 老头笑嘻嘻的伸出手来,这样灿烂的笑容很少在这个年纪的老人身上看到,有点老顽童的意思。 “言老先生好。”庞谢同样伸出手去,两人握了握手。 双掌相交之际,庞谢只觉得言伯平的掌心暖热中带着一丝阴寒,心中忽然一动,问道:“言老先生,不知和言季礼怎么称呼?” “是我一个不成器的弟弟。”言伯平叹了口气,脸上笑容渐渐敛去,带出一丝无奈,说道:“老四从小就叛逆,后来跟家里闹翻了,一个人在外面混,又被人带坏了,在外面犯了点事,前些年一直在国外,我们想管他也有心无力,昨天,老头子接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电话,说是他回国了,让我过来协助,把他收拾了。” 言伯平说的轻松,似乎拿下言季礼花不了多少力气。 庞谢也没有怀疑,言氏兄弟一身功法同源,都是阴寒属性的赶尸之术,言季礼练的鬼气森森,阴寒无比,言伯平却练的一团和气,阴阳和谐。 这两人相比起来,言伯平不知高到哪里去了,再加上互相都熟悉对方的功法,他若是拿不下来,那才是见鬼了。 庞谢想到这里,心中不由一动,对于修行界来说,与独行侠相比,组织的优势就在于此,一个庞大的组织潜力几乎无穷无尽,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总能找出克制你的高手。 要与这种组织对抗,要么你身后也有势均力敌的组织支持,要么练到天下无双,举世无敌的地步,但这又谈何容易,就连西方如来,手下也有五百罗汉,道门三清,门下也有神霄天庭 除非能真正超脱这一方天地,可这也只是个传说,哪里有人真的见过? …… 金雕抓着铁行云并没有飞太远,一路向南,出了春明府市区,在一处山野之地落了下来。 它毕竟只是一只凡间飞禽,体型虽大,骨骼却轻,只有两百多公斤,不可能真的抓起铁行云跨越千里,飞出国境线去,否则,不等飞出国境线,就要被饿死、累死了。 金雕落在山头上,找了块平地蹲了下来,粗大利爪狠狠抓住铁行云的腰,一点也不放松,沉重的身躯狠狠压在铁行云身上,丝毫不给他翻身的机会。 这一蹲就是一个多小时,就在铁行云怀疑自己快要被压死的时候,一个陌生的老人溜溜达达从山下爬了上来,看着铁行云,发出鹰枭般的笑声:“嘿嘿,一举两得,这买卖做的顺手!” “是你?”铁行云还记得这个声音,此人正是言季礼。 “当然是我,除了我还有谁能把你轻轻松松抓出来,难道靠那个没有脑子的神父么?”言季礼说道。 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纸符箓来,迎风一晃,无火自燃,随即拍在铁行云的后脑上,然后挥了挥手,对金雕说道:“你也辛苦了,赶快回去吧,路上小心点,华国高手多,莫要半路被谁捉了去!” 金雕松开铁行云,挥了挥翅膀,腾身而起,直奔碧空而去,眨眼之间,行踪袅袅。 “好畜生,回头我也得弄一头。”言季礼自言自语,不过他也知道,这话就是说说罢了。 如今天地元气衰微,不但修行人难以进步,山野之中的飞禽走兽同样如此,极难诞生出妖兽、灵兽。 眼前这头金雕,虽然还只是头半妖,却已不知耗费了灰鹰教多少心血,多少财富,他一个外行想弄这么一头,只怕比登天都难。 金雕走后,铁行云只觉身上一轻,双手一撑,就想起身,不料,诡异的是,他的所有动作都只能在脑子里完成,身子却半点不动,无论是伸手,还是蹬腿,完全动弹不得。 “嘿嘿,动不了吧?”言季礼先是怪笑一声,随即冷声喝道:“起来!” 话音未落,铁行云就觉得身不由己,不由自主的站了起来,这才发现整个身体都不听自己的指挥,变成了眼前这个人的傀儡。 言季礼点点头,又从口袋里掏出几样东西来,有白色的粉状物,有黄色的膏状物,还有一些透明的油脂,在铁行云脸上涂涂抹抹。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铁行云面容大变,由云州草原上的汉子模样,变成了东南亚一带的土著模样,无论是谁也认不出来。 “好啦,走吧!” 言季礼一声低喝,转身向山下走去,铁行云不由自主地跟在他身后,踩着崎岖的山路,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山下走去。 第一百六十六章 最佳演员(上) 春明府有五大汽车客运站,分为位于市区的东、南、西、北和西北方向,其中通往边境城市泰巴拉娜西府的长途客车,只有南部客运站才有。 “同志,麻烦买两张去泰巴拉娜西府的车票。”售票窗口前面,一个略微有些驼背的干瘦老头笑着说道。 “两张一共是四百七十四块四。”女售票员在玻璃窗后面说道。 “好的,好的。”老头从兜里掏出一把钱来,有零有整,共同的特点是都很破旧,上面沾满了油污,甚至有些残缺。 “老先生,你可以通过网上支付吗?我这零钱不够,可能找不开。”售票员有些为难。 “小同志,不好意思啊,我这人年纪大了,一辈子在村里住,你说这些东西都不会用。”老头陪笑说道。 “好吧,老先生,麻烦把身份证出示一下,现在购票需要查看身份证。”售票员接过这一沓钱数了起来。 老头在兜里掏了半天,却没掏出身份证来,只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信纸,往玻璃窗里面递去。 “老先生,我说身份证,你这是什么东西?”售票员有些不解。 “同志啊,我们村长给我说过好多次,身份证这东西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东西,买房买地都要用,千万不能弄丢了。”老头絮絮叨叨地说道。 “哦,是啊。”售票员有些不懂老头想说什么。 “所以我临出门前,专门把身份证锁在柜子里面了,压在三床被子底下。”老头自豪的说道。 “我……”售票员感觉自己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 “这是我们村长临走前给我开的证明,你看看,春明府,元谋县,南柯乡,大槐树村,上面还有我们村的公章。”老头自豪的说道。 “老人家,这个……这个……”售票员有些为难。 “同志啊,你一定要帮帮忙,你看我旁边这个小伙子,前几天生了一场大病,年纪轻轻就发烧把脑子烧坏了,现在一天到晚就会傻笑,送到县医院去了,县医院说治不了。这次我是带他去泰巴拉娜西府找一个老大夫,据说是从山里出来的,这两天在那里坐诊,听人说可灵啦!要是买不到票,去的晚了,万一把老大夫已经走了,这小伙这辈子可就治不好了。”老头指了指他身后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脸色黝黑,从刚才开始出现在汽车站的时候,脸上就带着憨傻的笑容,一直没有说话,听老头这么一说,冲着售票员嘿嘿傻乐。 “可是……”售票员还在犹豫。 “同志啊,万一他真傻了,这辈子可就娶不着媳妇了,我就只能找你们站长说说,看能不能把你嫁给他。”老头不紧不慢地说道。 售票员听了这话,不由翻了个白眼,又瞧了那个憨傻的年轻人一眼,心中一阵恶寒,连忙说道:“好吧,老先生,这次就把票卖给你们了,下不为例啊!” 她心里清楚,老头嘴里的话不可能真的实现,可是如果坚持不卖票,就是一场麻烦,搞不好还会影响饭碗,抱着少一事算一事的心思,最终决定的把票卖给这两人。 “同志,谢谢啦,我就说嘛,这世上还是有好人。”老头捏着两张车票,笑嘻嘻的往候车大厅走去,距离发车还有一个多小时,完全用不着急着上车,可以先休息一会。 憨傻的年轻人跟在老头身后,亦步亦趋,若是有人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两人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 …… 老头和年轻人的运气不错,他们来的时候,前一波乘客刚走,恰好空了几个空位,其中正好有两个空座是连在一起的。 这两个空座位左边是一对情侣,似乎是从别的州府来南诏州旅游的,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是不是向四周指指点点,聊些什么东西,两人手里还拿着手机,偶尔拍些什么东西。 空座位的右边也是一位老人,看起来年纪不小了,至少比买票的老头年纪要大,身前放着两个大编织袋,还有一篮子鸡蛋,头上戴顶草帽,正遮在脸上,仰头靠在椅背上睡觉。 老头瞧了瞧候车厅的情况,略微踌躇几秒,自己弯腰坐在了一对情侣的旁边,然后一指身旁的座位,那个面带憨傻的年轻人便也坐在那里,一起等汽车发车。 任何一个城市,汽车站和火车站都是最复杂、最喧嚣的地方,春明府也不例外。 老头刚刚坐下不久,两个很不搭调的人一起走进了候车大厅。 其中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年轻人,精神抖擞,穿着一件廉价的西装,后面跟着那位年纪稍大一些,一脸憨厚的模样,衣服很破旧,看打扮是村里的农民。 啪!啪!啪! “各位兄弟,各位姐妹,打扰大家几分钟,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姓陈,是豫州神都人,本行是做电子商务的,这次来南诏是来谈一笔生意。” 西装哥一边拍手,一边说话,傲然走到候车厅的正中位置,只看那副神情,就好像走上舞台的明星。 “大家可能会问,我一个做电子商务的,跑到这里跟大家说什么?是不是准备改行说相声?还是打算在这里搞传销?”西装哥毫不避讳的说出了大厅里面很多人的想法。 越是这样直言不讳,越是显得坦白直爽,大厅里面关注他的人越多,其中许多人原本带着警惕的目光,看到他这样自嘲,也放松了警惕。 “其实,我今天要说的不是我的事情,说的是一件世间少有的惨事,也是不平之事,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生气!”西装哥话锋一转,忽然慷慨激昂起来。 “十分钟之前,我在对面的门口的小饭馆吃饭,听到邻座一位大哥在打电话,刚开始语气还正常,后来慢慢哭了起来,边打边哭,眼泪把胸前的衣服都打湿了!” “兄弟们,姐妹们,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一个七尺男儿,在大庭广众底下哭成这样,那得有多难受?你们说我该不该管,该不该问!”西装哥挥手问道。 “该!” 大厅之中,爆起一阵热烈的回应! 第一百六十七章 最佳演员(中) 西装哥几句话,将候车厅里的气氛调动起来,看到大家反响如此强烈,他精神更加抖擞,举起右手,竖起食指,表情坚毅的指向右上方一个不存在的人,言语铿锵有力,只看动作,不听声音,颇有几分美索联邦传奇统领林肯在葛底斯堡做演讲时的气势! “我当时就问了,我说,老哥,兄弟听了半天,也就听了个大概,但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没弄清楚,能不能给兄弟说说,咱们萍水相逢,能帮一把是一把!”西装哥豪情万丈地说道。 “这位大哥是个红脸汉子,有事自己都扛了,本来不想给我说,我就要了瓶一斤装的大龙口,跟这位大哥喝了一顿,喝到最后,这位大哥终于说了。” “这位大哥是咱们春明府元谋县的乡下人,有个闺女,今年刚好十三岁,平时在县城里上学,结果前两天放学的时候,被一个挨千刀的给撞了,伤的挺重,医药费起码得大十几万。” “按说这事,上有官府判决,下有私人协商,只要撞人的把钱赔了,多余的事,我姓陈的管不着,谁能想到,那个撞人的两手一摊,俩字‘没钱’!” “法院后来查了,这个人账户上是真没钱,钱全在他们家老爷子名下,他死活就是不给,说的也很清楚,交通事故又不是犯罪,官府也不能真把他关了,反正他就是没钱,你想去那告去那告,反正现在是法治社会,又不能搞父债子偿那一套。” “最可气的是,这小子这头说了没钱,转头就出去旅游了,还边走边拍,好吃的好玩的数之不尽,你们说气人不气人!”西装哥说到这里,脸涨得通红,拳头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 大厅里的旅客们也纷纷叫骂,就连刚才买票那老头,都忍不住朝西装哥看去,眼神不断闪烁,似乎在判断西装哥说的是真是假。 整个候车厅里,只有两个人没有看西装哥的演讲。 其中一个是跟着老头一起买票的憨傻年轻人,一语不发,端坐在那里,另一个则是年轻人座位旁边的一位老人家,这位老人似乎非常困,如此热烈的气氛,竟然没把他叫醒。 相反,这位老人家身子一歪,逐渐往年轻人的方向靠去,头靠在年轻人的肩上,手肘则与年轻人的身子挨在一起。 “现在这位大哥的闺女还在医院抢救,随时都可能停药,那个杀气刀的在外地旅游,什么时候能回来,谁也不知道,说到这,大家应该也猜出来了,刚才跟在我身后的,就是这位大哥。” 西装哥叹了口气,转头指了指站在大门边上,一脸憨厚之色的农民大叔。 这位大叔脸色窘迫,看到大家的目光指向他,一双手简直不知道往哪里放去,低着头也不说话。 “各位兄弟、姐妹,我今天在这说这件事,不是想求大家给这位大哥挣一个公道,咱们能来这坐车的,都是平头百姓,也没这么大能力,更不是给大家添堵,我听了都够堵的了,不必再给大家说,我今天只说一点事,也是一个字,那就是‘钱’!” “钱”字出口,候车厅里一片哗然,大家眼神一变,就好像是在看骗子。 “大家先不要紧张,我今天一不募捐,二不借钱,三不讨饭,我要脸,这位大哥更要脸,我们不是这种人!”西装哥虽然看到大家有些警惕,却丝毫也不紧张,继续说了下去。 “我只说一件事,这位大哥为了给闺女治病,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亲戚朋友能借的也都借了,实在没有办法,前几天把家里种的几亩三七收了,打算进城卖了,我看了一下,全是十头、二十头的上好药材,平常也见不到,可惜进了城之后,拉不下脸卖药,在车站门口坐了大半天了,一两都没卖出去,我是实在看不过了,跟大哥把这筐三七背过来,希望大家援手一二,一人买上一点,好让大哥赶快回去交医药费!” 三七是南诏州一种特产的草药,有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之效,《本草纲目拾遗》上记载,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味同而功亦等,故称人参三七,为药中之最珍贵者。 三七这种药材,大小与药效的关系很大,个头越大说明生长的时间越长,效果也越好。当地人说三七的大小时,不按尺寸来分,而是按照每斤多少个来分,每斤十个的,就说是十头的,每斤二十个的,就说是二十头的,以此类推。 一般来说,市面上最好的就是二十头的,十头的三七也有,不过,一来不多见,二来价格也贵,一般也用不到。 西装哥说完这一大段话,转头对农民大叔,说道:“大哥,你还不把那筐三七背进来,让咱这些兄弟姐妹们看看!” “唉!唉!谢谢兄弟帮忙!”农民大叔眼睛里浮现泪花,连忙出去搬了个药筐进来,重重的放在地上。 这一筐三七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至少有个四五十斤,个头都很大,最小的都是二十头的,十头,甚至更大的也不少见! “我听咱们这的人说过,咱们南诏州,二十头的三七要卖到一斤四百多,十头的要卖到七百多,这一筐三七我跟大哥商量了,也不多要,全部一斤四百,咱们那位兄弟姐妹有要用的,尽管来买,多少不限,卖完为止!” 说到这里,西装哥意犹未尽,身子一转,正好看到刚才买票那个老头,弯腰凑在他身前,说道:“老爷子,一看就是本地人,大行家,你看看这筐货怎么样?要不要来一点。” 老头一愣,没想到这位西装哥居然找到他的头上,于是向前凑了凑身子,瞧了一眼筐里的东西,差点没乐出声。 原来这筐子里盛的东西,压根不是三七,而是一种外形与三七极为相似的植物根茎,名字叫做莪术。 这种东西蒙别人可以,却蒙不过这个老头,不过,他身上也有别的事情,着急离开这里,不想节外生枝,于是也不挑破,只当是没看见。 老头摆摆手说道:“不要了,我身上没带多少钱,剩下这点还得给我们村这小伙看病。” 说完,一指身后的憨傻小伙。 “老爷子,您要不少买点,这兄弟是怎么了?说不定喝点三七粉补血就能好。”西装哥孜孜不倦的劝道。 “他是吃假药吃坏了脑子了,你这能治吗?”老头瞪了西装哥一眼。 “老爷子辛苦!”西装哥二话不说,转头向其他人走去。 第一百六十八章 最佳演员(下) 望着西装哥仓皇而去的身影,老头面上浮出一丝冷意,低低声音说道:“倒是便宜你了,在国外敢这样骗老子,非把你炼成行尸不可!” 这老头并没有发现,就在他与西装哥说话的时候,靠在憨傻年轻人身上的老人家,忽然动了起来,飞速的在憨傻年轻人的头上拍了几下,又在年轻人的口袋里塞了点东西。 这一切都在眨眼之间发生,等老头回过头时,一切都已结束。 老头眼力虽强,没有买西装哥的三七,但像他这么懂行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本着帮人一把,顺便捡个便宜的心思大肆采购,前后不过半个小时,西装哥和农民大叔就将一筐三七卖了干干净净,换了大半筐钞票迅速离场。 “尊敬的旅客朋友,前往泰巴拉娜西府的乘客,请由3号乘车口出发乘车,客车将于10分钟后出发。” 听到喇叭里的通知,老头拍拍手,不紧不慢的站了起来,挥挥手,示意憨傻年轻人跟上他,一起往乘车口走去。 剪票,上车。 几分钟后,两人上了长途客车,车上已经坐了不少人,没几个空座,两个连在一起的空座,只有最后一排还有,老头看了看,也没多说,便带着年轻人坐在最后。 这辆客车是那种老式的长途客车,前面十多排都是四人一排,两边各有两个座位,中间留了一个过道,最后一排却是五个座位连在一起,为的是多坐一个人。 老头和年轻人来到最后一排的时候,左右两边都坐了人,只剩中间两个位置还空着,老头一挥手,憨傻青年便坐在了最中间的位置,老头则坐在他左边。 “诶,兄弟,麻烦让一下!” 两人刚刚坐下,憨傻青年右边邻座的人忽然站了起来,是一个染了黄头发的年轻人,看起来有些贼眉鼠眼。 这种老式客车前后座位之间的距离很窄,硬挤是挤不出去的,只能让旁边的人让开。 面色憨傻的青年一动不动,仿佛没有听到。 “兄弟,麻烦了,让一下!”黄发青年似乎有些着急。 这次声音大了一点,不止憨傻青年,就连老头也听到了,暗自挥了挥手,憨傻青年一语不发,起身让开一条路。 “谢了,兄弟!”黄发青年笑了笑,快步下了客车,再也没有回来。 几分钟后,发车时间到了,坐在前面的司机回头喊道:“时间到了,准备走了,看看还有谁没上车?” 就在这时,有人忽然站了起来,大声喊道:“先不要走,我的手机找不到了!” 霎时间,车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朝这个人望去,只见这个人正站在汽车的最后一排最右边的位置。 “什么时候丢的?”司机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郁闷地说道。 “就是刚才,我上车的时候还打电话来着,刚才打了个盹,一醒来就不见了!”这人脸涨得通红。 “那你准备怎么办?”司机问道。 “我要报警!”这人大声喊道。 “那你先下去报警吧。”司机随口说道,试图把这人支下车。 “放屁,警察来以前,你们谁都别想走!”这人倒也不傻,当即拒绝了司机的建议。 “兄弟,我刚才看到有个黄毛下去了,就做你旁边,到现在没回来,会不会是他偷的,你赶快下去找找。”前座有人回头说道。 “这……不行,你们还是不能走!”这人坚决说道。 在这人的强烈要求下,司机无奈,只得报警,所幸长途客运站设有专门的站前派出所,不过几分钟时间,便有两名警察来到车上。 “你确定手机是在车上丢的?”其中一名警察问道。 “那当然,我上车之后还打电话了!”这人坚决说道。 “刚才有没有什么人走动?”这名警察接着问道。 “除了有个黄毛下车了,再没其他人走动过。”旁边几个人一起说道。 “这样吧,你们几个离得近的跟我下车,去我办公室,简单询问两句,其他人稍等一下。”这名警察随手点了几名乘客,要求跟他一起下车,其中就包括那名面容憨傻的年轻人。 “同志啊,有个情况跟你说一下,这个小伙是我们村的,前些日子吃错呀,把脑子烧坏了,我正要带他去看医生,怎么可能偷人东西呢?”老头起身说道。 “脑子烧坏了?”这名警察有些不信。 “真的。”老头连忙说道。 “那这样吧,你跟我一起去。”这名警察说道。 “同志啊,我们着急去看病,去的晚了大夫就走了!”老头说道。 “放心吧,你们不回来,这车不会走!”说完这句,警察转头就走,剩下这几人无奈,只得跟在警察后面。 站前派出所就在车站里面,几人下了车之后,不过三两分钟,便来到派出所。 到了地方之后,两名警察先让丢手机那位仁兄做了笔录,然后再把其他人逐一叫到另一间办公室里问话。 十多分钟之后,三四个人都已经问完,就剩下老头和面带憨傻之色的年轻人。 “走吧,隔壁问话。”一名警察对年轻人说道。 面带憨傻之色的年轻人嘿嘿一笑,冲着警察一乐,既不说话,也不动弹。 “装傻是吧?那你今天就别走了,咱们二十四小时之后再说!”这名警察说道。 按照华国法律规定,上到华国刑部,下到各州的刑厅、刑房,乃至于最基础的派出所,都要权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理由的24小时拘留审讯。 “同志啊,他不是不说话,他是脑子被烧傻了,这样吧,我跟他一起去问话。”老头插话说道。 “那好,走吧!”这名警察说完,转身带路,来到隔壁审讯室,老头和憨傻年轻人则跟在他身后。 进屋之后,这名警察让这两人先坐下,然后端起杯子,说道:“你们等我一下,我去倒杯水,别乱跑啊!” 老头连连点头。 不料,这名警察居然一去不复返,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十多分钟之后,老头忽然觉得不对,朝年轻人挥了挥手,两人一起站了起来,往门口走去。 就在这时,屋门忽然推开,一个老人从外面走了进来,笑嘻嘻地瞧着屋里的老头,说道:“老四,多年不见,怎么不多坐会,这么着急走什么?” “言伯平!”屋里的老头面色变得铁青,顿时明白过来,冷声喝道:“是你把我骗来的?” 第一百六十九章 擒获 “我哪有这么大本事。”言伯平笑嘻嘻地说道,随即补了一句:“都是国家的安排。” 进门这位老人家,正是辰州僵尸门当代掌门言伯平,至于屋子里这两位,这个老头便是言季礼,另一位自然是铁行云。 就在不久之前,铁行云被金雕抓走,然后落在言季礼的手上,被他以赶尸之法控制,接着,两人便来到长途汽车站,打算从此乘车离去。 言季礼赶尸之术再强,也不可能赶着铁行云,千里迢迢跨越国境线,至于说偷一辆车,或者抢一辆车,那也很不保险,出了这样的事,一路上必然严查,私人车辆被查到的机会太大,倒不如乘坐公共车辆,倒容易蒙混过关。 只是他想的虽好,算的虽妙,无奈人算不如天算,黎文渐实在是被他坑惨了,甚至比庞谢更想抓住他,于是指使手下神父,拼命的催动追踪术,不断查找在他身上做的标记,最终找到了他下落。 如此一来,他反而变成自投罗网,真可谓害人终害己。 “你费这么大心思,就是想把我困在这里?”言季礼冷冷说道。 “那没办法,咱们言家的法术虽然赢不了真正的高手,但对普通人的危害实在太大了,要真在闹市区把你堵上,你一招手还不要了几百人的性命?到时候你是无所谓,咱们言家的阴德可就损透了!”言伯平说道。 “虚伪!”言季礼冷冷说道。 “老四,这话就不对了,六道轮回真实不虚,怎能说虚伪呢?”言伯平说道。 “六道轮回是不假,可天底下走得通的路未必只有佛道两门吧?别家可不讲究什么阴德!”言季礼针锋相对。 “别家是别家,我只管言家,老四,你这么多年在外面是学了不少东西,可这底子还是言家的吧。”言伯平说道。 “哼哼。”言季礼冷哼几声,说道:“言伯平,咱们不扯这么远,你既然找上门来了,我也不必跟你客气,咱们手底下见真章吧!” “老四,都是亲兄弟,何必真要动手呢?你就老老实实跟我回去,我跟国家求求情,也未必就真要了你的命。”言伯平说道。 “笑话,想让我束手就擒,做梦去吧!”言季礼冷笑几声,右手扯出一张符箓,迎风一晃,发出幽幽绿光,一股淡淡的香气向四周弥漫出去。 “美人醉!”言伯平脸色一变,连忙喝道:“住手!” 美人醉的名字虽然好听,却是一种奇毒,通过空气传播,只要略微吸上一点就会中毒,一旦中毒之后,莫说是普通人,就算是修行人也会大病一场。 只是这种奇毒极难配置,更难保存,所以用的人少,没想到言季礼居然别出心裁,把这种毒气存在符箓里,用的时候只要一晃,便能发挥效果。 “做梦,除非你们的人立即撤开,否则,车站里这几千人都要跟我一起死!”言季礼冷冷说道。 “老四,你要这样,我就不客气了!”言伯平说道 “嘿嘿,我都要看看你是个怎么不客气法!”言季礼面带冷笑,以他的本事,虽然及不上言伯平,但也不会轻易输掉,足够他撑到毒气散发完毕。 言伯平摇了摇头,随即眨了眨眼。 言季礼一愣,还没弄明白言伯平是什么意思,就觉得有人在他后脑拍了一下,随即脑袋一晕,感到天旋地转,身不由己的向下摔倒,在他闭眼之前,终于发现,他身后的铁行云出手,在他后脑贴了一张符箓。 直到晕死过去,他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明明已经控制了铁行云,为什么铁行云会忽然反水,他当然也猜得到,一定是言伯平搞的鬼,可是他却想不明白,他一路上寸步不离铁行云,言伯平究竟是什么时候搞的鬼。 言季礼永远也想不到,候车厅中那一场卖假药的戏,是专门为他演的,西装哥和农民大叔都是“相柳”特种战队的队员,甚至包括长途客车上离开的黄发青年,以及后来自称丢手机的那位仁兄在内。 这么多人联起手来,只为算计他一人,他也算输的不冤。 …… 言季礼晕倒之后,言伯平长长叹了口气,眼中露出一丝惘然。 他并没有思考多久,便行动了起来,先是从言季礼手中拿过符箓,收了美人醉的毒气,随即解去了铁行云身上的赶尸之法,搓掉了他脸上的伪装,这才拍了拍手,招呼外面的人进来。 屋门推开,从外面走进几个人来,包括庞谢、樊黎和方雪莹等人。 “樊队长,人我已经拿下,就交给你们了,日后无论是杀是剐,是关是放,还请提前知会言某一声。”言伯平冲樊黎拱了拱手。 “明白。”樊黎拱手还礼。 “那言某就先走了!”说完,言季礼转身离去,竟不再看言季礼一眼,也没有与樊黎再多说一句。 “言老先生再会!”樊黎拱手说道。 言伯平飘然而去,剩下的事情就由樊黎接手了。 樊黎安排了几个人,先将言季礼带走,至于庞谢和铁行云,则返回住处,由方雪莹送他们回去。 路上。 铁行云瘫在后座上,呼呼大睡,被人当尸赶的滋味绝不好受,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耗损极大,还好他被操控的时间不长,否则恐怕得留下不可磨灭的伤害。 “今天在候车厅卖药那个家伙表现不错,方便的话介绍一下。”庞谢忽然说道。 他苦于没有赚钱的路子,一向没什么钱,要是有那位仁兄的本事,再想想别的办法,以后就不必为钱发愁了。 “那当然,李哥是从刑房调过来的,以前为了调查一件案子,在传销窝点卧底了小半年,要不是任务完成之后必须,都快当那个窝点的老大了,干那个可比这行挣得多。”方雪莹说道。 “……”庞谢无语。 他略微顿了顿,换了个话题:“那家伙口才好,想象力也强,要不让他教教我,是怎么想到那个故事的,我觉得比某些一直扑街的三流网络写手强多了,前几天,铁行云上网看一本小说,边看边骂,说是那个笔名叫小僧湛然的写手水平太次,活该扑街一万年。” “那可不是编的,那是李哥在刑房的时候,遇到的真事,他当时花了好长时间去处理的那件事。”方雪莹的语气有些黯然。 “哦,他怎么处理的?”庞谢问道。 “不知道,不过那件事后,他好像受了处分,原因是做了出格的事情,他当时已经不打算干了,后来队长正好听说了这件事,就跟他聊了一次,把他调来相柳。”方雪莹说道。 第一百七十章 隐患重重 距离长途客运站不远,有个十字路口,车水马龙,人流汹涌,其中有忙碌的上班族,也有辛苦的小摊贩,既有一脸苍白之色的学生,还有汗流浃背的推销员,更有神色傲然的大商人,或是踌躇满志的官员,种种不一,世间百态。 “你说他们知道刚刚躲过了一场死亡危机么?”庞谢忽然问道。 言季礼的术法对高手没什么用处,但对普通人的杀伤力却极强,否则,也不能逍遥在外这么多年,以往他还在国内的时候,有几次并不是抓不了,而是怕他鱼死网破,引起严重的后果。 别的暂且不说,单单那道蕴含“美人醉”的符箓完全发挥出来,就不是几千人的性命填的了的。 “怎么可能知道呢,要不早就天下大乱了,哪能像现在这么岁月静好,平平稳稳。”方雪莹一边开车,一边说道,脸上带出自豪的笑容。 “这种平稳太脆弱了,一不留神就会打破的。”庞谢毫不客气地说道。 望着方雪莹的脸庞,他心中忽然多了一种不真实感,眼前的红尘虽然喧嚣热闹,但却好像一个泡影,需要有人小心呵护,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被戳破。 “没这么容易,别的地方不说,起码南诏有我们相柳守护,别人想找事,也得先过我们这一关。”方雪莹握紧拳头,作势挥舞几下。 “事实上,比你想象容易的多。”庞谢在心里说道。 无论任何修行体系,除非练到至高境界,否则都是攻强守弱,若是一方还有凡人要照应的话,强弱之势更是悬殊。 以言季礼的本事,相柳之中能够胜过他的人不少,可是他若真的不要命了,存心在闹市区生事,那就不知需要填多少人命,才能擒获他。 想到这里,庞谢忽然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 数百年前,天地元气尚未衰退,神宵天庭还在现世的时候,神道体系对人间的监察比现在严谨千百倍。 五里一土地,十里一山神,河里有河龙王,海里有海龙王,州城府县有阴司城隍,家家户户还有门神和灶王爷,此外,还有日游神、夜游神、四值功曹等等。 这一切加在一起,造就了一个无比严谨的神道系统,举头三尺有神明这句话,绝对不是虚言。 即使如此,仍免不了有妖人作乱,少不了精怪现世,可是现在这些都没有了,若是再有通晓术法的妖人出世,又有谁来对付呢? 单纯依靠国家在修行界的势力,实在差的太远,甚至加上佛道两门的教派势力也不可能。 华国在修行界的势力有多强,他不知道,但是他知道盛唐之时,旃檀功德佛在大雁塔坐镇三年,这位可是实打实的肉身成佛,还有几位强横无边的弟子,都镇不住大唐的诸多妖孽,更何况是今天。 现在天地元气尚未恢复,这些妖孽也在蛰伏,轻易不敢出来作乱,若是天地元气恢复了呢,漫天神佛莫说是不现世,就算稍晚一步,只怕世间难免一场大乱。 搞不好会变成武王伐纣,姜子牙封神之前的模样,对于那时发生的事情,他知道的也不多,只记得书中写过,当时,妖邪出入宫室,魔物肆意吃人,就连堂堂丞相比干,都被妖物逼死,更何况寻常百姓。 庞谢渐渐陷入沉思,他心中有个直觉,这些想法并非杞人忧天,因为这些年,他明显感觉得到,天地元气在渐渐恢复,这一天迟早要到来,到时候他的担心恐怕会变成现实。 …… 汽车一路前行,转过几个路口,一路往北面走去。 “不对吧,这不是回常青小区的路吧?”庞谢发现路不对,忍不住问了出来,在春明府呆这么久,他已经逐渐熟悉了这边的道路。 “这条路确实不是回常青小区的,咱们现在去春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方雪莹说道。 “去哪干嘛?”庞谢不解,他本身就是医道的大宗师,自然看得出来,无论是他还是铁行云,都没什么事,铁行云消耗虽多,但只要静养就好,没必要去医院。 “跟你们住一起的还有一个叫越青颜的女孩吧?”方雪莹问道。 “她怎么了?”庞谢一怔。 “有点状况,是这样的……”方雪莹讲了起来。 常青小区的战斗结束,樊黎安排手下搜寻战场,发现越青颜晕倒在屋子里,便将她送到医院,等她醒来之后,却发现越青颜身上产生了短暂的失忆,记忆只保留到昨天晚上,对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一点也不记得。 据医院的医生说,越青颜有可能是受了什么惊吓,才发生这种短暂性的失忆。 庞谢有些皱眉,大脑是人身最重要的器官,也是精气神的汇聚之所,这里出了什么问题,莫说是寻常医生,就算是他也未必能看出什么来。 “其实,这也是好事,起码省的咱们给她编故事,反正医生也说,没什么大害。”方雪莹说道。 庞谢闻言,缓缓点了点头,只是心中隐隐觉得奇怪,这也未免太巧了些。 半个多钟头后,汽车来到医院,庞谢也不叫铁行云,留下方雪莹照看他,独自上楼去了,推开房门,只见越青颜正斜躺在床上,面前摆着一大堆切好的水果,正在看电视。 “咦,庞谢,你来了,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会在这?”越青颜的精神看起来还好,至少比铁行云强得多。 庞谢正打算编个故事,就听电视电视里面传来新闻节目主持人洪亮的声音。 “据本台收到的最新消息,今天上午,我市常青小区某住宅发生天然气闪爆事故,事故造成两人轻伤,目前均已入院治疗,我们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安全用气,提高防范意识。” 电视画面一闪,出现现场传来的画面。 “这不是我家吗?”越青颜喃喃自语。 庞谢笑道:“好吧,我也不用解释了,事实就是这样。” “那铁行云呢?”越青颜问道。 “他跟你症状不同,在别的病区,需要把他叫过来吗?”庞谢问道。 “算了,让他好好休息吧,我也躺一会,头疼死了。”越青颜打了个哈欠。 第一百七十一章 新计划 滴…滴…滴… 看到越青颜状态尚可,庞谢准备再寒暄两句,就退出病房,正在此时,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便打了个招呼,借机离开这里。 “庞先生,有件事必须告诉你。”接通电话之后,对面传来樊黎的声音。 “怎么了?”庞谢边走边说。 “刚才我们确认了一个消息,这次言季礼和黎文渐的目标并不是你,而是你的朋友铁行云。”樊黎犹豫地说道。 “是他?确定?为什么?”庞谢不解,连续问了三个问题。 “确定,我们隔离审讯了四个人,又通过外部渠道了解了一下,矛头全部指向铁行云。”樊黎说道。 “是那四个人?”庞谢问道。 “黎文渐、言季礼,黎文渐手下的神父。”樊黎顿了顿,有些惆怅地说道:“还有龙王埋在相柳里的内线。” “哦,怎么还有个内线?”庞谢一怔,略微有些奇怪。 他奇怪的不是“相柳”特种战队里有内线,奇怪的是居然这么快就能把内线找出来。 “庞先生,上次山谷遭遇反埋伏之后,我们就已经确认相柳之中有龙王的内线,你不会以为我们会一直容忍他存在下去吧?”樊黎说道。 “他们有没有说,为什么要抓铁行云?”庞谢没有再问内线的事情,“相柳”内部的事情他并不关心。 “他们也不知道,言季礼和卧底的消息是龙王那里来的,黎文渐则是听从光辉之主教廷总部的命令,具体原因没人知道。此外,我们得到消息,数月之前,龙王对外发布了一张画像,寻找一个人,画像上的人与铁行云的长相一模一样。”樊黎说道。 “好吧,我知道了。”庞谢答道。 “好了,先说这么多了,我这边还有事,咱们回头聊。”樊黎说道,说完,他便挂了电话。 庞谢收起电话,心中奇怪,“龙王”帕劳为什么要找铁行云,为什么光辉之主教廷也要找他,难道是因为铁行云体内的血脉?可是这事他们怎么会知道?再说血脉爆发也算不了什么大不了的,难道铁行云身上还有什么秘密不成? 消息太少,想也无用,庞谢摇了摇头,决定先不想这件事,快步向医院外面走去,如果樊黎说的是真的,恐怕铁行云日后多事了。 …… 数千里外,美塞丛林。 依旧是那座古村,依旧是一间木屋,依旧是“龙王”帕劳,金刚锥和哈克法师。 今天的古村,气氛比以往更加紧张,每一个人都小心翼翼,尽量不去接近那间木屋,刚才已经有个倒霉蛋死掉了,只是因为送进去的椰子水不够新鲜,尽管这个椰子是一个小时前才从树上摘下了的。 “这次麻烦了。”哈克法师黒瘦的脸上第一次泛起愁容。 降头师乃西的死完全被他抛到脑后,他现在发愁的是,如何给“光暗圣言”荣格一个交代。 “光暗圣言”荣格可不是普通人物,是光辉之主教廷三大机构之一——裁判所的高层人员,在黑暗世界的名声是用鲜血铸就的,他派来的黎文渐被抓了,接下来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处决,一定会有人因此付出代价,他只希望荣格不要迁怒于人。 “有什么麻烦的,他推荐的人被抓了,只能说明他的眼光有问题,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金刚锥声如洪钟。 与哈克法师不同,金刚锥并不害怕荣格,哈克法师势力再大,也只是邪魔外道灰鹰教的首领,万一荣格发狠,掀翻整个灰鹰教都不是什么难事。 金刚锥却不同,他是清挽寺的高僧,背靠暹罗佛门,完全不必害怕任何人。 佛门是暹罗第一宗派,甚至可以说是暹罗的国教,只要他不离开暹罗,就算光辉之主教会再强,荣格势力再大,也奈何不了他。 “其实,这件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龙王”帕劳忽然说道。 “怎么讲?”哈克法师目光闪动。 “金刚锥大师说的很对,这件事我们并没有做错,是荣格错估了对方的实力,正因为如此,我们也损失了言季礼,说起来,是他应该给我们道歉才对。”“龙王”帕劳的双眼充满自信。 当然,这是因为他并不完全清楚春明府发生了什么,否则,他恐怕也不说不出这些话。 “恐怕他不会给我们道歉。”哈克法师阴冷的声音说道。 “不,他会!”“龙王”帕劳说道:“他能不远万里,亲自给我们送这幅画,一定很重视画上的人,这里是东南亚,不是光辉之主的势力范围,如果他还想抓到那个人的话,一定会给我们道歉。” “然后呢?”哈克法师问道。 “然后我们就可以借他的力量完成将军交给我们的任务。”“龙王”帕劳说道。 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对视一眼,两人都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屋子里的三个人,一个是暹罗地下秩序的掌控者,一个是暹罗灰鹰教的上代首领,一个人暹罗佛门清挽寺的僧王,任何一个在暹罗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人物,可是他们三个却要听一个人的话,完成那个人的任务,这个人又会是谁? “我们该怎么说服他?”良久之后,哈克法师问道。 “交给我。”“龙王”帕劳说道。 …… 半个钟头之后,三人再次来到上次与荣格通讯的屋子,打开电脑,发出讯号,时间不大,屏幕上出现了荣格的身影。 “我的朋友,似乎这次不太顺利啊!”背景是某片海域的沙滩,碧水蓝天,海鸥翱翔,荣格赤裸的身躯已经晒成古铜色。 “阁下,您都已经知道了吗?”“龙王”帕劳问道。 “当然,三个小时之前,教廷那群蠢货就把消息告诉我了,这件事让我很生气,甚至输掉了刚才的沙滩排球比赛!”荣格轻松的说道,嘴上虽然说生气,可是连一点生气的影子也没有。 “对于黎文渐主教的事情我很抱歉。”“龙王”帕劳率先说道。 哈克法师在他身后翻了白眼,这家伙刚才给他们说,应该让荣格给他道歉,可是,第一个道歉的却是他本人。 “哦,我的朋友,你弄错了,我生气是因为那柄仿制的‘杜兰德尔’丢了,我必须从家族的兵器库中拿一柄赔给当地教会,至于黎文渐,我的朋友,上网看看新闻吧,安南分会的新任主教已经上任了。”荣格耸了耸肩说道。 “那黎文渐呢?”哈克法师忍不住问道。 “光辉之主座下只有战死沙场的战士,没有苟且偷生的懦夫,如果他一直呆在华国的话,那算他幸运,如果他返回安南的话,我会离开让人押他回来接受裁判。”荣格脸色严肃起来。 “原来如此。”哈克法师心中一寒。 “对了,我的朋友,我想你们来找我,一定不是只想给我谈黎文渐吧?”荣格问道。 “是这样的,阁下,我有一个计划,可以把图上的那个男人引出华国,可是前期需要您的配合。”“龙王”帕劳说道。 “说出你的计划,由我做出选择。”荣格说道。 第一百七十二章 九龙江惨案 九龙江是东南亚第一大河,源于华国的唐古拉山,沿途经过华国、暹罗、澜沧、蒲甘、安南和真腊等六个国家,浇灌了无数农田,养育了数千年的文明,是东南亚一带事实上的母亲河。 这条河在古代虽然很辉煌,但在现代文明的背景下,却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至少河运的便利完全没有发挥出来,通过这条河达成的贸易少的可怜。 原因也不复杂,九龙江途径六个国家,沿途又多是荒山野岭,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也就没什么保安力量,成了三不管地带,盘踞在河上的水匪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每一次沿河运货,都不啻为一次冒险。 哗!哗!哗! 一艘浅灰色的货船由北往南驶来,船头上挂着一面华国的旗帜,侧面用白漆喷着“远山号”三个大字,甲板上站着两个人,一老一少,年纪大的约莫五十多岁,年纪小的差不多十八九岁,两人长相有些相似,看起来像是亲戚。 “二舅,怎么样,最危险那段过去了没?”年轻人问道。 “差不多过去了,咱们这次运气真好,一伙水匪都没遇到,能好好赚一笔。”老者擦了擦头上的汗水。 这两个人都是华国人,其中年纪较大的姓黄,熟悉的人都叫他黄老二,是在国境线上做买卖的,也就是传说中的边境倒爷,有时候做得顺手,也干些走私的买卖。 当然,他不是什么江湖人,也没有多大胆子,干的不是军火、毒*品、文玩这种杀头的买卖,顶多卖点家用小电器,走私点手机、摩托什么的。 年纪小的姓田,叫做田习文,是黄老二的外甥,不过,他名字虽叫习文,却不怎么能读书,也没能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在社会上闲晃了几年,也没挣到什么钱,家里人看他实在不能再这样了,就让他跟着舅舅出来经商。 这是他头一次跟舅舅穿越国境线,由于是他的第一次,黄老二为了保险起见,这次倒没有走私,货真价实的进了一批家用电器,打算运到蒲甘去卖。 此刻,他们刚刚穿过水匪最多的一段航程,来到暹罗、蒲甘和华国,三国国境的交汇处,再往前不远,就是此行的终点。 “停船检查!” 就在黄老二刚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对面不远处,驶来三艘白色巡逻船,其中有人站在船头,用喇叭大声喊道。 “水匪?”田习文惊得面无人色,不由打了个激灵。 “什么水匪?不要乱说,小心他们听见。”黄老二说道。 “那他们是什么?”田习文问道。 “这是暹罗的水上巡防部队,负责维持这一段治安的,其实跟水匪也没什么区别,只是要的钱少一些,知道不能一次把鱼全捞光了。”黄老二没好气的说道,看起来没少吃这些人的亏。 时间不大,远山号停了下来。 三艘巡逻船驶到远山号前面,搭起一架梯子,一名军官带着七八名士兵,气势汹汹的冲了上来。 “你们是干什么的?”军官问道。 “我们是做生意的。”黄老二连忙凑上前去,递上一支烟,替他点上。 “船上都是什么?”军官问道。 “都是些家用电器。”黄老二说道。 “有证件吗?”军官问道。 “一应俱全。”黄老二连忙从兜里掏出证照,递到军官手上。 就在军官翻看证照的时候,黄老二不动声色的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来,塞进军官的兜里,低声说道:“这条线我也不是头一回走,这的规矩我都懂,一点意思,不成敬意,请兄弟们吃顿饭。” 按照黄老二的经验,下一步,军官拿到钱之后,就会带人离开,这次检查也就过去了。 不料,这位军官看完证照之后,脸上忽然一沉,把证照狠狠扔在地上,说道:“这些都是伪造的,把他们抓起来!” 话音未落,七八名粗野的士兵一拥而上,将黄老二和田习文打倒在地,用绳子绑了起来。 田习文大惊失色,忍不住高声喊救命。 黄老二的心却沉了下去,他刚才注意到一件事情,这些士兵上船的时候,手里都拿着绳子,显然是已经预备好要绑人了,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是看走眼了,这些人其实是水匪假扮的? 船头上的喧嚣,迅速传遍了这条不大的客船,其他十多名船员也纷纷赶上甲板,惊恐地看着这几名暹罗士兵。 “全都绑了!” 军官一声令下,又有七八名士兵从巡逻船上来,用枪口指着其他船员,一个个用绳子绑了起来,稍有不从,便用枪托猛击,打的其中好几个人满头是血。 等到所有人都绑上之后,士兵们将他们全部赶到了中部船舱里面,之后,军官挑了几名士兵开船,调转船头,重新向北面开去。 “二舅,他们要带咱们去哪?”眼见船舱内无人看守,田习文忍不住问道。 “不知道。”黄老二压低声音说道。 “会不会找地方把咱们都杀了?”田习文问道。 “应该不会,我刚才仔细看了,他们应该就是暹罗的正规士兵,不过,我想不明白,他们到底要干嘛呢?”黄老二心中打鼓。 半个多小时之后,远山号来到九龙江的一处支流,停泊在一处极为荒僻的地方。 “他们不会在这动手吧?”田习文直打哆嗦。 “不要自己吓自己,我看他们好像没有动手意思。”黄老二偷偷抬起头,看到甲板上的士兵,一个个都跳下船去,重新回到巡逻船上,略微松了口气。 可惜他只看到这些士兵的背影,并没有看到他们的正面,若是看到正面,他就会发现这些士兵一个个面带惊恐,完全是落荒而逃的架势,也就不会这么轻松。 不大会功夫,所有士兵全部撤离,三艘巡逻船迅速离开,只剩远山号孤零零的飘在河上。 “怎么回事?他们怎么把咱们放这不管了?”田习文忍不住问道。 “不知道,先想办法挣开吧,总不能在这等死。”黄老二说道。 “他们不会是把船上的东西搬空了吧?”田习文一边挣脱绳索一边说道。 “没听到他们搬东西啊。”黄老二起身说道。 船舱里的人并没有发现,就在他们用力挣脱绳索的时候,二三十个遍体黑色鳞甲的蜥蜴人悄无声息的爬上远山号,冲着里面的船员,吐出蛇信一般的舌头,似乎是看到了一顿大餐。 第一百七十三章 夏侯帝江 数日之后。 九龙江上,一艘红白相间的巡逻船沿江而下,船上的是华国南诏州的边防部队,几天之前,他们接到情报,有一货艘船在九龙江上失踪了,连同船长在内,船上十多名船员一点消息都没有。 连续数日,他们已经搜寻了数百里的江面,连一点痕迹都没找到。 “刘队长,你说会不会在那条河道上?”一名面容略显稚嫩的军人说道。 这名军人叫做王珂,是去年才入伍的新兵蛋子,也是第一次出任务。几天搜寻下来,其他人都已经筋疲力尽了,唯有他还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那边又不是航线,他们跑那边去干吗?”刘队长嘴里虽然这样说,眼睛却不自觉的瞄了过去,忍不住扭转船头,往江边岔道驶去。 这条航线已经跑了一个来回了,也不差这点路,俗话说,新人手壮,说不定就被这小子说中了。 巡逻船顺着河道,一路往西,两岸荒山野草,袅无人烟,看起来不像是有人来过的样子。 “队长,你看,远山号!”就在大家都有些疲惫的时候,王珂眼前一亮,看到远处有一艘货船停泊,依稀在报案人提供的照片上看过。 “诶,还真让你小子说中了,大家做好准备,咱们一起去看看!”刘队长说道。 巡逻船斩风劈浪,片刻之后,便行驶到“远山号”下方,看到有一条绳梯从甲板侧面垂了下,正在空中随风飘荡。 “队长,我上去看看!”王珂自告奋勇。 “等等。”刘队长摇摇头,用力抽了抽鼻子,嗅到一丝极淡的血腥气。 “怎么了?”王珂不解。 “你们先等一下,我先上,有情况我招呼你们。”刘队长沉声说道。 说话之间,他从船舱拿出一件凯夫拉质地的防弹衣穿在身上,又戴上防弹头盔,抄起冲锋枪,转身要走,忽然又转身回来,要了三颗手雷挂在腰上,这才沿着绳梯缓缓向上爬去。 半分钟后,刘队长爬上了远山号的甲板,发现甲板之上空无一人,也没有搏斗的痕迹,只有淡淡的血腥气从船舱中传了出来。 他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来到船舱前面,发现舱门虚掩着,留了一条缝隙,便闪身躲在一旁,用手提着冲锋枪,轻轻在门上一顶。 吱…… 一阵令人耳酸的声音之后,舱门向里面划去,除去血腥气更浓了一些之外,再没有别的动静。 刘队长稳了稳心神,缓缓向前探出脑袋,向舱内看了一眼。 呕! 就这一眼,刘队长就差点呕吐出来,船舱里的情景实在血腥残忍到了极点,就算是地狱来到人间,只怕也要甘拜下风。 他可不是什么新兵蛋子,投身军营二十余年,在这条国境线上,面对无数悍匪,什么样的情景没有见过,即使如此,也几乎击穿他的心理底线,差一点就撑不住了。 “队长!” 听到甲板上动静不对,包括王珂在内,底下几名军人奋不顾身的赶了上来。 “先别过来!”刘队长先是一声冷喝,接着说道:“大刘、老王、小柳,你们三个过来,其他人下去,对了,张晓雨,拿个照相机上来!” 他叫的这三个都是老兵,起码入伍四五年的,其他年轻人,还真不敢让他们看到那一幕。 王珂爬下远山号,心里充满了好奇,船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刘队长坚持不让他看,一颗好奇的种子深深埋在他心里。 这次事情过后,他缠了大刘、老王和小柳好久,希望他们告诉他答案,可惜这三个人没有一个说出来的, 直到数十年后,在一次退役战友聚会上,大刘多喝了两杯,才说出在船舱里看到了什么。 在听到那一刻,王珂深切的痛恨自己的好奇心。 …… “这些张照片和资料,你们都看到了,有什么想法都说一说。” 说话的是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年纪约在四十多岁,身材瘦削,双目有神,身高约在一米八左右,一身军装熨烫的笔挺,更显精明强干,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但却很有力度。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南诏州“相柳”特种战队的总队长夏侯帝江。 夏侯帝江站在桌子的一头,双手撑在桌子上,在他面前是一张厚实的长条木桌,左右各有四个座位,一共八个,却只坐了六个人,五男一女,其中樊黎赫然在列。 “现场很血腥,所有人都被撕碎了,有点东南亚一带邪术的意思,可是又太过杂乱,大块血肉都被吞噬干净,只剩下一点残存的骨肉,没有布置巫术的痕迹,倒有点野兽肆虐的意思。” 说话之人姓朱名九阴,是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相貌儒雅,颇有学者风范。 “船上的货物都在,显然不是图财,甚至没有一点翻动的痕迹,这个很不容易,大多数人都有一点好奇心,虽然不一定要,但也会稍微动一下。”吴天看着照片说道。 他就坐在朱九阴对面,医学院的高材生,原先是学心理学的,毕业之后去了精神病院工作,阴差阳错来到“相柳”服役。 “照片上有些细节,你们看到没有,其中一张照片上出现了半条老鼠尾巴,还有一张照片上出现了撕碎的鼠皮,这两处痕迹很不一般。” “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远山号出航的时候,仓库里有几只老鼠,这件事是很正常的,很少有船上没有老鼠。就在船舱里出事的时候,这只老鼠恰逢其会,结果被一起撕碎,成了袭击者的甜点。所以,我赞同朱大哥的说法,动手的是某种兽类,当然,也有可能是饱含兽性的人类。”吴天仔细地看着照片说道。 “哦,别说了,我想吐!”在他对面,龚子贞捂着嘴巴说道,她是“相柳”九大队长中唯一的女孩。 “不说,不说,正好也说完了。”吴天笑着收起照片。 “还能看出什么吗?”夏侯帝江问道。 “照片分辨率太低,资料也不够详细,更多的细节只有去现场看了,不过,可以确定与修行界有关。”吴天说道。 “好吧,既然能够确定,那就去现场看看,樊黎、龚子贞!”夏侯帝江喝道。 “到!” “到!” 樊黎和龚子贞一起站了起来。 “你们两个跟我一起去,其他人继续执行手头上的任务。”夏侯帝江说道。 “夏侯队长,你也要去?”龚子贞有些惊讶。 “对方来路不明,我怕就是冲着我们来的,如果不是因为其他地方也缺人的话,我甚至想把你们都带上。”夏侯帝江说道。 第一百七十四章 陷阱 哗!哗! 一阵凉风吹过河面,卷起一层层波浪,冲的远山号左右晃动,若不是早已下了船锚,只怕早就被吹走了。 自从上次南诏州警卫部队离开,已经过去两天了,因为要保护现场的缘故,远山号一直停在原地没动,等待进一步的检查。 呜呜…… 一阵低沉的发动机轰鸣声从远处传来,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可以看到一艘蓝白相间的舰艇,几乎是飞一般的赶了过来。 这艘舰艇长约50多米,放在外海只能算是小不点,但在内河却已经算是大船了,它与普通的舰艇不同,在它的下方,有一层厚厚的橡胶气垫,在它的后方,竖着三个巨大的空气螺旋桨。若是有熟悉舰艇的人在这里,就会知道,这艘船正是大名鼎鼎的野牛级水陆两用登陆舰。 这种舰艇载重大、马力强,这些自不必说,最为厉害的是,它的自身强度也够,等闲单兵装备打在船上,跟挠痒痒也差不多。 若不是这艘船这么厉害,夏侯帝江也不会把它调出来,专门来调查九龙江上的惨案。 呜! 野牛登陆舰缓缓来到远山号前面,夏侯帝江也不等船停下,足尖一点,飞身纵起,径直跃出二十多米去,稳稳落在远山号上。 龚子贞和樊黎对看一眼,一起苦笑,他俩没有夏侯帝江这么好的轻功,只能等到稍近一点的时候,再上船查看。 夏侯帝江上船之后,直奔船舱而去,径直推开舱门,船舱中的一切全都显露在他眼前。 两日之前,刘队长看到船舱中情形的时候,差点吐了出来,两日之后,因为东南亚闷热的天气,船舱中残留的血肉变质的更加厉害,诞生出许多奇奇怪怪的生物,在船舱中四处蠕动,只要看上一眼,就足以让任何一个吃货产生绝食的念头。 夏侯帝江的脸色却没有一丝变化,相反,他缓步走入踱入船舱,小心翼翼地绕开残余的血肉,尽量不去触碰现场,仔细的观察着船舱里的每一丝细小的痕迹。 “老大,发现什么没有?”半分钟后,龚子贞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船舱里的情形,不由皱了皱眉,急忙退了出去。 樊黎就跟在她身后,一不留神,险些被她撞到。 “三十多年前,暹罗春蓬市曾有一个巨剑组的地下帮会,实力还算可以,后来无意中惹了一个人,结果一夜之间被人剿灭,这件事本身是件小事,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这件案子是‘龙王’帕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正式出手。在此之后,也有几件案子,大家虽然猜测的‘龙王’帕劳做的,可惜都没有证据。” “这几件案子都有一个共同点,死者凄惨无比,就好像遇到猛兽,被吞噬的一干二净,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场都发现了这种黑色鳞片的残留。” 说话之间,夏侯帝江蹲了下去,从兜里掏出一把镊子,小心翼翼地夹开一块血肉,露出底下玉米粒大小的黑色鳞甲残片。 “这是什么?”龚子贞问道。 “一种动物的鳞片,但不属于任何已知生物。”夏侯帝江说道。 “队长,你的意思是这事是‘龙王’帕劳干的?”龚子贞问道。 “八九不离十。”夏侯帝江说道。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樊黎插话问道。 “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夏侯帝江皱眉说道。 “龙王”帕劳势力极大,手下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整个暹罗的地下世界全都是他的地方,可要说已经扩张到了极限,再往外就是蒲甘、澜沧和安南,这几个国家的地下势力与本国的白道势力紧密结合在一起,都不是好惹的,莫说他还不是真龙王,就是他是真龙王,也未必能压住这般地头蛇。 一般来说,像他这样的人物,更多的是会想如何保住自己的地位,不被新兴势力击倒,很难想象他会故意生事,尤其是故意向华国生事。 “会不会就是冲着我们来的?”龚子贞轻轻将长发拢到脑后,用绳子系了起来。 “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正面交手他不是我们的对手。”夏侯帝江说道。 “那这事……” 樊黎刚刚张口,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就见夏侯帝江脸色骤变,脚下猛一发力,飞身跃出舱门,双掌齐出,啪啪两声,将樊黎和龚子贞向后击去。 这两人也是身经百战的高手,一看到夏侯帝江的反应就知道不对,借着他这股掌力,顺势向后飘去,落在野牛级登陆舰上。 夏侯帝江的速度比这两人更快,运掌将两人击飞之后,身形骤然向前窜了一蹿,眨眼之间,落到登陆舰上,甚至犹有余力,反身将樊黎和龚子贞接了下来。 就在三人放在落到登陆舰上的时候,一枚火箭弹从远方飞来,正好射在远山号上。 火箭弹不偏不倚,正中油箱,只听“轰”的一声爆响,远山号上升起三四十米高的火柱来,烈焰腾空,黑烟环绕,滚滚热浪向四面炙烤,连龚子贞的头发都被烤焦了不少。 三人此刻已距离远山号十多米远,尚且感受如此明显,若是还待在船舱里面,搞不好要被烤熟。 “好险!”龚子贞抹了一把冷汗,幸亏夏侯帝江反应机敏,一觉不对,立即闪开,否则三人就算不死也要脱层皮。 三人一起向火箭弹飞来的地方望去,只见远处一艘游艇从地平线上升起,在游艇前面,站了几个雇佣兵打扮的人,全都是身材发达,孔武有力的壮汉。 其中一人正举起火箭筒,正在向夏侯帝江等人瞄准。 “水下反击!” 夏侯帝江喝道,话音未落,只听“咚”的一声,一枚鱼雷从弹仓射出,直奔远方游艇而去。 他并非优柔寡断之辈,对方既然已经存心想杀死他,那么他也不必客气,直接出手就是,更何况这里还是华国境内,就更不允许有人擅自动手。 鱼雷出仓之后,沿着一条直线,劈开浪花,直奔游艇而去,眼看就要撞到游艇,不料,就在它即将撞到游艇的时候,在游艇前面二十多米处,不知撞上了什么,忽然“轰”的一声爆炸了,只喷出一道水花,再没有任何伤害。 “准备水面反击!” 夏侯帝江说道,按照他的指挥,船上其他船员忙碌起来,升起各种枪炮器械,准备迎敌。 “夏侯队长,不要这么容易动怒,我找你来是想谈一桩买卖。”对面船上传来“龙王”帕劳的声音。 第一百七十五章 虚假交易 随着白色游艇的靠近,游艇甲板上的三个人逐渐显露身影,其中居中的一位,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威猛老人,正是刚才说话的“龙王”帕劳,傲然站在船头,威风凛凛,不怒自威。 在他一左一右,分别是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其中哈克法师蜷缩在一把木制凉椅上,一双眼睛半睁半闭,远远望着夏侯帝江等人,金刚锥则盘膝坐在地上,双目如电,面色冷然。 “龙王帕劳?”夏侯帝江挥挥手,示意手下队员暂时停止进攻。 “夏侯队长好眼力,连老夫这种无名之辈也认识。”“龙王”帕劳含笑说道。 “龙王大名早有耳闻,阁下若是无名之辈,只怕暹罗也没几个值得一提的人物。”夏侯帝江说道。 大江之上,风声如雷,两人相隔百米,说话声音也不大,彼此间却都听得清楚,完全压得住风浪之声。 “夏侯队长客气了,暹罗人才济济,老夫不值一提,起码这两位大师就比老夫名声大得多。”“龙王”帕劳说完,先往左边指了指,说道:“这位是清挽寺的金刚锥大师。”又向右边指了指,说道:“这位是灰鹰教前任教主哈克法师,想来这两位的名声,夏侯队长都听说过。” 金刚锥大师与哈克法师,一正一邪,都是暹罗有名的人物,“龙王”帕劳只管地下秩序,势力虽强,名声却不如这两位。 听了“龙王”帕劳的介绍,夏侯帝江久久未语,许久之后,忽然摇了摇头,说道:“帕劳,你这么做是自寻死路。” 一语出口,大江之上,形势顿时紧张起来。 樊黎面沉如水,向后挥了挥手,野牛登陆舰甲板上的两挺舰载机枪立即调转枪口,一起瞄准百米之外的白色游艇。 这两挺舰载机枪都是最新式的15.6mm重型自动火控机枪,射速最快可达每分钟440发,最大射程1500米,全力射击之下,可以在一分钟内将眼前这艘白色游艇射成筛子。 樊黎相信,在这种现代重火力面前,无论是什么“龙王”帕劳、哈克法师,还是什么金刚锥大师,都不比一只兔子坚强多少,只待夏侯帝江一声令下,他就立即开火,全歼眼前的敌人。 “夏侯队长为何这么说?难道是因为刚才那枚火箭弹得罪了阁下吗?”面对两挺重型机枪,“龙王”帕劳面无惧色,依旧侃侃而谈。 “我说你找死,与火箭弹无关。”夏侯帝江说道:“两国相争,无所不用其极,一枚火箭弹已经算是客气了。” “夏侯队长,果然豪气。”“龙王”哈克笑道。 “我说你找死,是说你居然跟这两个人混在一起。”夏侯帝江接着说道。 “愿闻其详。”“龙王”帕劳说道。 “据我所知,阁下虽然在地下世界作事,早年间却是暹罗大族出身,还曾去欧罗巴大陆留学,获得了生物学博士学位。”夏侯帝江话锋一转,忽然说起“龙王”帕劳的身世。 “夏侯队长查的还挺仔细。”“龙王”帕劳笑道。 他第一次发现,“相柳”对他的了解,并不比他对相柳的了解更少。 “那阁下就应该知道,大自然中,每一种生物都有其特定的生存层次,不同层次间的生物,就算生活在同一个空间,却也永远不会产生交集,比如,草原上的蚯蚓和狮子,丛林中的蜘蛛和猎豹。” “当不同层次的生物发生交集的时候,往往不是一个好消息,比方说,当狮子和蚯蚓产生交集的时候,往往是在狮子死后,蚯蚓分解尸体的时候。” “帕劳,你一向只管暹罗的地下秩序,做的都是毒*品、走私这些生意,老实说,暹罗社会秩序混乱,这些事你不去做,也会有人去做,如果你不在了,甚至会因为你的缺失,产生更加广泛的混乱,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也是相柳没有真正对你下杀手的原因。” “可是这两位,做的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一位背靠佛门,在政坛上极有影响,一位在最黑暗处生存,据我所知,替暹罗军方在国外干过不少脏活。” “龙王帕劳,跟这两位混在一起,所图必然非小,只是你觉得,以你的身份,犯下大事之后,还能活下去吗?” 夏侯帝江冷静地分析道,他并没有出口威胁,但是这些话“龙王”帕劳却不能不听。 啪!啪!啪! “果然精彩!”“龙王”帕劳拍着手说道:“没想到只是露个面,夏侯队长就能想到这么多,难怪执掌相柳多年,一点纰漏也没有出过。” “不过,咱们今天不说这么多,我请夏侯队长来,是要做一桩买卖。” “说吧。”夏侯帝江说道。 “我想用一个人的命,换南诏州一年平稳。”“龙王”帕劳说道。 “什么意思?”夏侯帝江问道。 “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最近在找一个人,这个人在南诏州,以我的能力没法抓到他,如果夏侯队长愿意将这个人交出,我可以答应夏侯队长,勒令暹罗所有地下势力,一年之内,不参与南诏州的地下活动。”“龙王”帕劳说道。 “你说的是铁行云?”樊黎插话说道。 “樊队长猜的不错。”“龙王”帕劳说道。 “为什么是他?你为什么找他?”樊黎连续追问。 “其中缘由,暂时不能告诉樊队长,只要告诉我答不答应即可。”“龙王”帕劳说道。 “笑话!南诏州的平稳是靠我千万军警用血换来的,岂是你帕劳送的!”樊黎怒极反笑,直接拒绝了“龙王”帕劳的提议。 “樊队长先别急着拒绝,先听听夏侯队长怎么说。”“龙王”帕劳笑道。 “龙王,别玩这些花样了,你到底准备干什么?你明知我不会答应这种交易的。”夏侯帝江说道。 “其实,我也知道夏侯队长不会答应这种交易,只是有人不答应,非要让我跟夏侯队长谈一场。”“龙王”帕劳笑着说道。 “嗯?有人?是谁?”夏侯帝江问道。 “既然谈判破裂,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哈克法师,请出手吧!”“龙王”帕劳没有回答夏侯帝江的问题,转头对夏侯帝江说道。 哈克法师阴阴一笑,缓缓站了起来,挥了挥手,江面上顿时浮起无数半透明的白影,发出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向野牛级登陆舰游去。 第一百七十六章 婴灵 “这是…婴灵?”龚子贞脱口喊道。 所谓婴灵,即是出生之后不久,便告夭折的婴儿灵魂,地府阴魂难得投胎一次,却又迅疾逝去,没能品味红尘众多繁华,故而怨气深重,又因为此生少经人事,故而灵智缺失,因此上,婴灵比寻常冤魂恶鬼怨念更为深重,且容易操纵的多,故此,常有邪道妖人收集婴灵为祸人间。 不过,婴灵本就稀少,难以大规模手机,寻常邪道妖人收集上几个,或者几十,就已经算是不错,以鲜血祭炼之后,也有几分战力,像哈克法师这样,一挥手就有成千上万个婴灵,夏侯帝江等人还是头一次见到。 成千上万个婴灵浮出水面之后,挥动着短小的四肢,迅速向登陆舰游去,一双双血红而空洞的眼睛,兴奋的盯着船上的船员,天真无邪的脸上混杂着嗜血的残忍,令人看上一眼都觉得心寒。 呲…呲… 离船最近的一批婴灵,已经用铁青的小手,扣住船体外面板材的焊接的凸起,迅速向甲板上爬去,眨眼之间,便爬上甲板,向船上众人涌去。 砰!砰! 即使对于“相柳”特种战队来说,这种场景也不多见,几名队员慌乱之中,忍不住拔枪射击,一颗颗子弹穿过婴灵,射入后面的江水之中,却没对婴灵造成丝毫伤害。 婴灵本来就是灵体的一种,不受物理攻击的伤害,子弹自然无效。 事实上,没有经过邪道妖人祭炼过的婴灵,甚至凡人用肉眼是看不到的,当然,这种婴灵也没有任何攻击能力,即使爬到人身上,也只能感觉到一丝阴寒。 “祝融降世,天火随身!” 眼见船上婴灵越来越多,樊黎也不等夏侯帝江吩咐,从口袋里掏出一对银灿灿的祝融爪来,戴在手上,大声喝道。 随着他这一声喊,两道火光分别从两只金属手套表面浮现,燃起熊熊烈火,接着,樊黎双手合十,两道火光也随之融合在一起,形成一团火云,悬浮在他头顶。 “开!” 樊黎再次喝道,火云随之降下,向四面八方弥漫,不过,却没有直接落在众人头上,而是上形成一个火罩,将船上的人罩在中间,缓缓向四周张开。 火罩所到之处,婴灵纷纷化作飞灰,眨眼之间,便扩充成整个登陆舰大小,将整个舰艇护在其中。 熊熊烈火,燃烧不尽,即使水中毫无智慧的婴灵,脸上也露出恐惧之色,踟蹰不前,畏惧如虎。 “好厉害的法器,退回来吧!” 哈克法师见婴灵无用,又担心损伤太多,便从怀中取出一个黑色的木牌来,冲着江上婴灵一晃。 江上婴灵身影逐渐变淡,消失在江水之中。 樊黎见状,双手一松,也撤去了火云。 …… “来而不往非礼也,你们也尝尝金属风暴的厉害吧!” 就在婴灵消失的同时,夏侯帝江一声令下,船头两挺舰载机枪瞄准白色游艇,迅猛射击起来,灼热的金属子弹如暴风雨一般,卷起一阵金属风暴,将游艇瞬间吞没。 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一颗颗子弹击中游艇,却没有产生任何变化,游艇甚至连一点破损之处也没有,依旧在江上漂泊。 “夏侯队长,你我江上斗法,说出去也是一件美事,用这种现代化的兵器,实在太煞风景了!”“龙王”帕劳站在船头说道。 就在他说话之间,数十颗子弹从他身躯穿过,却没带来半点伤害,就好像婴灵一样,不受物理攻击的伤害。 “龙王,你这是幻象吧?藏头缩尾之辈,也配跟我斗法?”夏侯帝江面露不屑之色,说道:“子贞,查查他们在哪!” “是!” 龚子贞点点头,轻轻向前迈了一步,晃了晃手腕,一条黑色长鞭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她手里,随即向空中一甩,只听“啪”的一声,爆起一声脆响。 “共工御水,随心所欲!” 伴随着龚子贞的喊声,登陆艇周边数十米的江水顿时蒸腾起来,一缕缕白色水汽向空中飘去,眨眼之间,便聚起一团白色雾气。 “白雾凝龙!” 接着,她将黑色长鞭一甩,高声喝道,霎时间,白色水雾迅速聚拢,就在她头顶上,凝成一条数百米长的白龙。 这条白龙凝成之后,便不断在众人头顶上翻腾,一举一动,仿佛活物,若是离得近了,甚至能够清晰的看到鳞甲龙须,就好像真的一样,只有亲手摸上去,才会发现这条龙是由雾气凝成。 “去吧!” 龚子贞将长鞭一甩,向前指了指,白龙晃了晃身子,顺着龚子贞鞭指方向,在江面游走起来。 白龙先是来到游艇前面,冲着“龙王”帕劳等人,张口大嘴,喷了一口雾气,霎时间,白雾弥漫,将方圆数百米笼罩起来,此时便能看出,游艇一周约莫直径三五十米的一个圈子,还是一片通透,并没有白雾侵入,看来这一片就是幻境笼罩的范围。 这种幻术是将别处的景致移到眼前,因此,当你直接改变眼前景致改变的时候,并不会产生任何效果,依旧显示的是别处的景致。 白龙继续向前游走,口中不断喷吐雾气,它的体积本来就大,身长足有百米,嘴里喷吐出的雾气,占地积更大,几乎是顺着江面横推过去的,不大会功夫,便将前方一片江面全都笼罩起来。 雾气沿着江面,不断向前涌动,约莫七八分钟之后,距离登陆舰五六百米远的地方,终于出现了一片区域,当雾气笼罩的时候,同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依旧是原先那副模样。 “射击!” 夏侯帝江发现目标,毫不犹豫地指向哪里。 嘭嘭嘭!!! 一阵猛烈的射击之后,远处原本空无一物的江面,忽然冒出一道火光,随即传来剧烈的爆炸声,接着,空气产生了剧烈的抖动,原本的空无一物的画面如泡影一般破碎,露出画面后面的真容,是一条破损不堪,燃烧着熊熊烈火的白色游艇。 游艇上已经没有半个人影,就在靠近游艇的江岸边上,“龙王”帕劳、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站在那里,其中金刚锥大师手中擎着一面硕大的盾牌,将三人护在盾牌后面。 这面盾牌与当日山谷中无名僧路持着的贝叶盾相似,只是大了数倍,表面又纹着龙纹,看起来是那面盾牌的升级版! “继续射击!” 夏侯帝江指着江边三人说道。 第一百七十七章 他心通 “射击!” 夏侯帝江望着江边的“龙王”帕劳、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射击的命令,丝毫没有上前交手的打算。 哒哒哒!!! 眼前目标明确,15.6mm的自动火控舰载机枪再次响起,链式子弹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耗,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在江边掀起一阵金属风暴。 “金刚能断!” 就在机枪响起的瞬间,“龙王”帕劳与哈克法师对视一眼,两人骤然向后方退去,一左一右蹿入草丛之中,不愿跟子弹硬拼。 唯有金刚锥大师反而向前迈了一步,擎起手中龙纹贝叶盾,一道淡蓝色的光芒从贝叶盾上浮起,在他身前形成一层厚厚的光罩,竟要硬抗金属风暴。 嘭嘭嘭!!! 瞬息之间,数百发子弹倾泻在光罩之上,在这种每一发都可以将犀牛拦腰打断的子弹面前,淡蓝色的光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淡。 眨眼之间,贝叶盾表面的颜色就接近透明,金刚锥大师的脸色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惨白。 若是死战不退,只怕再有几秒钟,就要被打成碎片,不过,他显然没有这么蠢。 下一个瞬间,金刚锥大师匆忙闪到一旁,收起龙纹贝叶盾,扭头冲入岸边一人多高的荒草之中,再也不敢跟舰载机枪抗衡,他脚下的滩涂,则被子弹扫成一滩烂泥。 “停!”夏侯帝江挥了挥手。 江岸边上的荒草有一人多高,漫山遍野都是,这三人钻进去之后,压根看不到踪迹,再扫射下去,也是浪费子弹而已。 “这和尚莫不是个傻子吧?竟敢用法器跟重型火力硬拼?”龚子贞略带戏谑地说道。 “能硬抗重型机枪的,只怕没有傻子。”夏侯帝江淡淡说道,就凭刚才的表现,可以看出金刚锥修为之强,不在“相柳”任何一名副队长之下, “那他这是什么意思?非要在咱们面前显眼吗?”龚子贞问道。 “他们在示敌以弱,好让我们知道,他们很容易对付,然后忍不住追上去,把我们一网打尽。”樊黎插话说道。 “队长,你怎么看?”龚子贞问道。 “樊黎说的很对,但事情没这么简单。”夏侯帝江点点头,赞同了樊黎的看法,接着说道:“若是他们有心安排陷阱的话,原先的远山号,就是最好的陷阱,只要埋上足够的烈性炸药,就可以给我们带来不小的麻烦。”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龚子贞接着说道。 “追!”夏侯帝江只说了一个字。 “那不是遂了他们的愿?”龚子贞皱了皱眉头。 “就算这样,我们也追,他们能来这里,必然与远山号上的十几条人命有关,这是最好的机会,否则等他们回到暹罗,就更难追了。”夏侯帝江朗声说道。 顿了一顿,接着又说道:“咱们是‘相柳’的军人,不是什么江湖术士,趋利避害那种事我们不做,不敢打硬仗,还算什么军人?” “明白!”樊黎、龚子贞一起说道。 说话之间,野牛登陆舰已经靠在江边,夏侯帝江飞身一纵,跃上江岸,樊黎和龚子贞也一起跳上岸。 “我和樊队长、龚队长去追,剩下的人坚守原地,如果情况有变的话,及时呼叫我们。”夏侯帝江说道。 “是!”船上留守的队员回答。 …… 夏侯帝江身法绝快,剩下两人身法也不慢,眨眼之间,便跨越数百米的距离,来到刚才“龙王”帕劳等人逃走的地方。 “看起来这三个人分别去了不同的方向。”夏侯帝江扫了一眼留在地上的痕迹说道。 荒草之中,三种不同的足迹,分别顺着三个不同的方向眼神,留下三道不同的路线,其中一条路上,脚印极重,沿途之中的荒草树木,不是被踩断,就是被撞折,几乎被踩出一条小道来。 “子贞,你顺着这条路,去追金刚锥。” “明白!” 与这道痕迹方向相反,正对着他的一道痕迹,只能看到淡淡的脚印,若不是偶尔有荒草被撞歪,几乎看不到有人通过。 “这条路应该是哈克法师走过的地方,樊黎你去追,千万小心,此人名声极恶,又有暹罗军方背景,不是轻易能赢的,若是战事不利,就立即撤回来。” “是!” 在这两道痕迹中间,还有一道痕迹,这条线上的脚步不轻不重,步幅间距始终如一,颇有些闲庭信步的意思。 “至于龙王,由我去抓,行动!”夏侯帝江说道。 …… 三人之中,第一个与对手见面的龚子贞。 龚子贞沿着眼前这条路追了不久,就在两三公里之外,看到了自己的对手。 参天大树之下,金刚锥大师盘膝而坐,双目似闭非闭,脸上似笑非笑,似乎是在等她。 “施主,不该来的。”金刚锥沉声说道。 “怎么讲?”龚子贞抖手抽出长边,垂在身形左右。 “你若不来,我也不必动杀孽。”金刚锥说道。 “笑话,你们暹罗的和尚还怕杀人吗?”龚子贞不屑说道。 “佛门子弟,皆有杀戒。”金刚锥说道。 “好啦,不扯这么多了,咱们还是动手吧,你要真遵守戒律,也不会跟帕劳、哈克这种渣滓混在一起。” 说完,龚子贞手腕一抖,长鞭一甩,便向金刚锥抽去。 这根黑色长鞭,从头至尾,看起来只有两三米长,两人之间的距离,却有十多米远,也不知为何,龚子贞刚一抖手,鞭稍便抽到金刚锥的脸上。 啪! 金刚锥出手如电,右手伸出,一把抓住鞭梢,动作竟然快的出奇。 “和尚动作很快嘛!”龚子贞笑着说。 若是换一个使鞭的高手,长鞭被对方抓住,再无用武之地,恐怕会很紧张,可是龚子贞却一点也不紧张,甚至有些漫不经心。 “再来,看和尚长了几只手!” 龚子贞手腕再抖,唰!唰!唰!几道鞭影一起出现,向金刚锥头颅抽去,可是鞭梢明明还在金刚锥手上! 金刚锥也不抬头,左手抬起,或指或点,一一将长鞭挡下,他不等龚子贞再出手,大喝一声:“施主两次出手,也该我出手了!” 话音未落,他猛然抬起头来,两只眼睛盯着龚子贞,一双眸子大放光明。 霎时间,龚子贞只觉得天地失色,四周阴暗,无数冤魂孽鬼从地下爬出,冰冷的鬼手从四面八方冒出,死死抓在她的身上,用力的往下拉,似乎要把她拉到地府。 “还请施主今日,前往地狱一游!”金刚锥大声喝道。 昔日,山谷中的无名僧侣便施展过他心通的本领,能够知晓别人的心思,金刚锥身为他的师长,自然也有相同的本事,只是他的他心通与无名僧侣不同,并不能知晓别人的心思,而是能将他自己心里的东西传到别人心中! 心中有地狱,天下皆是地狱! 第一百七十八章 姐妹 谁也没有想到,表面看似粗猛,敢与重型机枪硬抗的金刚锥大师,居然是他心通的高手,一手精神异术,用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目光一扫,便将龚子贞拖入“人间地狱”幻境之中。 “久闻龚队长手中共工鞭,乃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宝物,能够驱使天下万水,最为擅长以柔克刚,夏侯队长肯派你来抓我,想来也是存了这个心思。” “不过,夏侯队长这次恐怕是算岔了,还有,我刚才注意到,龚队长看到婴灵的时候,脸色有些紧张,莫不是怕鬼吧,当然,这也算不得什么,女子么,就算实力再强,总会怕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金刚锥大师依然盘膝坐在树下,双眼炯炯有神地盯着龚子贞,不紧不慢地说道。 龚子贞的表现也完全印证了他的说法,被无数怨鬼缠绕,无数鬼手撕扯的她,脸色煞白,双目发呆,就连握着长鞭的手也开始发抖,似乎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 “子贞……子贞……”一个幽怨的声音从龚子贞身后传来,她不敢回头去看,却又觉得这声音十分熟悉,忍不住转头看了过去。 “啊!是你!子节!”龚子贞惊呼一声。 在她背后站着一个姑娘,身材苗条,面容清秀,穿着一身碎花长裙,尤其是一头乌发如瀑,随风漂摆,十分诱人,唯一可怖的是,这姑娘双眼紧闭,两行血泪顺着脸庞流下,滴滴答答,滴在地上。 “姐姐,我们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这姑娘轻启朱唇,传出淡淡的声音,眼睛却依旧紧紧闭着。 只是从她的称呼来看,这个姑娘竟是龚子贞的妹妹,叫做龚子节。 “我还好,你还好吗?”龚子贞似乎忘记了身边的怨鬼,也忘记了害怕。 “我也还好……”龚子节淡淡回应,沉默了几秒,接着说道:“就是头有点疼……” 说完,她伸出两只白皙的小手,轻轻去揉脑袋,不料,双手刚碰到脑袋上,脑袋就“噗通”一声落在地上,只留下一具无头身躯,依然站在龚子贞的面前。 “啊!”看到眼前如此惊怖的一幕,龚子贞不由自主的扔掉手中长鞭,用力捂住眼睛,不敢去看眼前这一切。 “姐姐,我想起来了,我好像已经死了,是被坏人砍下脑袋杀死的,难怪一直头疼。”龚子节落在地上的头颅依旧在说话。 不但如此,她还睁开双眼,憧憬地看着龚子贞,细细声音说道:“姐姐,我一个人好寂寞,地下好冷,感觉骨头缝里都冷的疼,你来陪我好吗?” “妹妹,我已经替你报仇了,我……”龚子贞捂着眼睛,喃喃说道,似乎完全听不到眼前地龚子节在说什么。 “姐姐,你不要害怕,我只是想让你陪陪我……”就在地上头颅说话的同时,无头身躯向前缓缓的走了几步,冰冷白嫩的双手缓缓伸出,抓住龚子贞的手腕,轻轻拉开,露出龚子贞满是泪水的双眼。 “姐姐,求求你,别哭了,帮我把头放回去好么?”龚子贞的头颅在地上哀求。 “啊!”龚子贞看着眼前的无头尸体,又扫了一眼地上的头颅,不管不顾,再次高声尖叫起来。 …… “堂堂‘相柳’九大队长之一,怎么这么脆弱?” 就在龚子贞身后不远处,金刚锥大师有些意外的看着龚子贞,他虽然早早发现了龚子贞的心灵破绽,但却从没想到,能如此轻易的将龚子贞拿下。 “啊!”龚子贞的喊声一直没有停下,声音反而越来越高。 “奇怪,怎么一直在喊?”金刚锥感觉情况有些不对。 “啊!” 伴随着这种高亢的喊声,龚子贞的头发颜色渐渐从黑色变成了酒红色,脸上的表情也渐渐从恐惧变成放松,几分钟后,一头乌发完全变成酒红,喊声才停下来,面容也重新变得平静起来,甚至有些冷漠。 啪! 一掌将眼前的无头尸身拍出七八米远! 嘭! 又是一脚,将地上的头颅踢出二三十米远去! “就是你这个和尚,变出我的模样,吓唬胆小的姐姐?” 龚子贞转过头来,冷漠地对金刚锥大师说道,对环绕在她周围的冤魂恶鬼看也没看一眼,就好像是些无足轻重的苍蝇。 “你是什么人?”金刚锥大师第一次站了起来。 眼前这个女子,虽然看起来还是龚子贞,但是神情却截然不同,冷漠中带着一丝肃杀,让他嗅到危险的气味。 “自我介绍一下,‘相柳’队长龚子节,初次见面,就要杀了你,真的很不好意思。”龚子节脸上浮现出一丝残酷地笑容。 相柳?队长?龚子节?难道不是龚子贞么?这个龚子节是怎么回事?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怨鬼?死灵?还是第二人格?”金刚锥从腰里缓缓抽出一把短刀,用力握住,横在身前。 “不好意思,你全都猜错了,答案是……”龚子贞笑了笑,用舌头舔了舔嘴唇,似乎看到了一顿大餐,接着说道:“我不告诉你,作为惩罚,我决定杀了你!” “放肆!恶灵退散!” 金刚锥大吼一声,猛然向前挥出一刀,一道暗红色的刀芒向前劈了出去。 “笑话!”龚子节冷冷一笑。 啪! 一声脆响,一道暗红色的鞭影横空闪现,将红色刀芒抽的粉碎,刚才落在地上的共工鞭,不知何时,又回到她的手中。 “无间地狱,万鬼噬身!” 金刚锥大喝一声,眼前光线再次黯淡几分,无数条赤*裸*裸地手臂从地下伸了出来,拼命地向龚子节抓去,在她身上留下一道道黑色痕迹! 每一道黑色痕迹,都是阴气造成的一道伤痕,霎时间,龚子贞两条腿上,长裤破破烂烂,小麦色的肌肤上出现了无数伤痕。 金刚锥这一招“万鬼噬身”,明明是精神幻术,却造成了实际伤害,已经有了一丝化虚为实的影子。 “你这和尚还有两下子,难怪这么胆大,敢来招惹我们姐妹。”龚子节平静地说道,丝毫也不在乎腿上的伤痕。 “六道众生,无一……”金刚锥大师再次喊道。 “聒噪,还是别喊了,早点去死吧。”龚子贞淡淡说道。 下一个瞬间,暗红色的长鞭忽然绕在金刚锥的脖子上,紧紧一抽,将他的脖子死死勒住,再也喘不过气来,更不要提说话! 第一百七十九章 落后时代 啊! 一阵凄厉而高亢的惨叫声从远处出来,即使数公里外,也听得清清楚楚。 樊黎听到叫声,嘴角不自觉地抽动了一下,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听到惨叫声了吗?知道你的战友遭遇了什么吗?”哈克法师的声音幽远而诡秘。 “哼哼。”樊黎冷哼两声。 “告诉你个秘密,金刚锥最擅长的其实是精神异术,是暹罗佛门仅有的几位灵性大师之一,你的战友正沉浸在记忆里最深刻的痛苦与恐惧之中,永远无法醒来,直到精神彻底崩溃,变成行尸走肉。” 哈克法师脸上带着残酷的笑容,紧紧的盯着樊黎,想要在他脸上找到诸如焦虑、恐慌、紧张等等负面情绪。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四大天王其实是五个人?” 出乎意料,樊黎脸上并没有一丝忧色,反而说了句令哈克法师费解的话。 “什么意思?”樊黎的镇静令哈克法师预感到一丝不祥。 “其实,我们‘相柳’九大队长一共有十个人,不巧的是,大和尚马上就要面对其中最让大家头疼的一位了。”樊黎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嗯?”哈克法师仍然不解。 “算了,不说这么多了,先动手吧,省的最后一个完成任务,又被他们笑话!” “祝融降世,天火随身!” 樊黎一声断喝,双拳做出挥击的架势,熊熊烈火“轰”的一声,从“祝融爪”表面浮现,不断向四周蔓延,甚至将他整个人都裹在烈焰之中。 哈克法师眼中顿时露出一丝忌惮之色。 “去死!” 樊黎大喝一声,火势顿时爆涨,卷起漫天烈焰,大步向哈克法师冲去,哈克法师的术法属于阴邪一路,最惧火焰、雷电一类的阳刚之气,正好被他的祝融爪克制,这也正是夏侯帝江拍他来对付哈克法师的原因。 “死的人是你才对!” 哈克法师阴阴说道,身形如鬼影一般,飘然向后退去,仿佛狂风之中的落叶,随风而动,难以捉摸,樊黎拳头虽强,火焰虽猛,却也沾不到他一点衣角。 “那你逃什么?”樊黎好不客气的嘲讽。 “我只是在想怎么杀了你比较有趣,杀佛刀?飞头网?还是幽魂锁链?对了,藏阴弓好了,这个对付你正合适!” 哈克法师边退边说,连续退出数十米后,终于决定下来,从袖子里掏出一截短短的白骨来,约莫小臂长短,一节节套在一起组成,应该是脊椎骨一类的东西,只是不知道是什么生物的,又从怀中掏出一束黑丝,缠绕在白骨两端,迎风一晃,白骨与黑丝一起向两端伸长,白骨逐渐弯曲,黑丝逐渐绷劲,眨眼之间,变成一把一人多长的白骨弓。 “活人脊椎骨,死人顶上发,尝尝我这藏阴弓的厉害!” 说话之间,他狠狠拨动死人发揉成的弓弦,一阵鬼哭狼嚎的凄厉声音之后,一缕缕黑气从四面八方凝结,聚在弓上,凝成一支长箭! 唰! 一箭射出,直奔樊黎而去,这支箭速度极快,瞬息之间,便到樊黎眼前,丝毫不给他闪躲的机会。 樊黎目光一凝,一拳挥出,挡在长箭前方,只听“滋啦”一声,长箭还没碰到拳头,被火焰一烤,就仿佛白雪遇到热油,化作一团黑气消散。 “就这点本事?”樊黎冷笑。 “年轻人,不要太狂。”哈克法师再次拨动弓弦,黑气再次凝结成箭,不同的是,这次居然凝结了十多根箭! 唰!唰!唰! 十多支箭一起射出,并不都走直线,而是从四面八方向樊黎射去。 樊黎目光一沉,双掌合十,两只祝融爪上的火焰顿时凝为一体,随即向外扩张,化作一道赤红色的火罩,将他全身上下罩在其中。 滋啦!滋啦! 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之后,十多支长箭全部化作飞灰。哈克法师见状,也不着急,脸上露出微微冷笑,再次拨动弓弦。 这一次,空气之中,凝结出数百支长箭,前仆后继,如同蝗虫一般向樊黎飞去。 滋!滋!滋!滋! 长箭与火罩不断碰触,剧烈的爆炸声连绵不断,甚至连成了一个声音,随着长箭的不断来袭,赤红色的火罩,逐渐开始变薄,火焰也没有刚才那么猛烈。 “樊队长,华国有句古话,众胜寡,故水胜火,反之亦然。你的祝融爪是能克制冤魂,可是我这藏阴弓足足祭炼了三万冤魂,每一个冤魂都能化为一支长箭,你猜你能挡多少支箭,咱们又是谁克制谁?” 哈克法师大笑声中,不断拨动弓弦,长箭如暴雨一般射出,如飞蛾扑火,不断撞击在火罩上面,化作一身青烟。 “有什么本事全使出来吧,不然三十秒后就是你的死期。”樊黎虽然居于下风,却丝毫也不紧张。 “死鸭子嘴硬!”哈克法师疯狂的拨动弓弦,黑色长箭多如牛毛,几乎将樊黎围住。 “哈克法师,你知道相柳这么多库存法器之中,我为什么最喜欢祝融爪吗?”环绕在樊黎四周的火焰逐渐黯淡,可是他却丝毫也不慌张。 “那你说说吧,我也想听听你死前的遗言是什么!”哈克法师说道。 “因为祝融爪很灵活,完全不影响我使用现代化武器啊!”樊黎大声说道。 说话之间,他左手伸向腰间,掏出三颗高爆手雷,一起向哈克法师扔去,右手同时掏出一把大口径手枪,“砰、砰、砰”,瞄准哈克法师连开数枪。 哈克法师却丝毫也没有闪避,听任手雷落在脚下,子弹射在身上。 嘭! 连续几声巨响,三颗高爆手雷一起爆炸,燃烧起剧烈的火焰,将哈克法师浑身上下的衣服全部烧成飞灰,可是他的身体却没收到丝毫伤害。 至于几颗子弹,虽然射入了他的身躯,但却没有留出一滴血,就仿佛射入枯木。 “嘿嘿,难道你以为我跟暹罗军方联手这么多年,还不知道现代武器的滋味吗?我这具肉身已经转为阴身,不是随便什么武器都能够伤害的。”哈克法师大笑着说道。 “10、9、8、7……”樊黎忽然开始数起数来。 “嗯?你……”哈克法师忽然感到一阵心悸,正要说些什么,忽然听到脑后一阵呼啸之声。 他连忙转回头去,不由目瞪口呆,只见他的后上方,一架大型无人机呼啸飞过,四枚追踪式微型导弹喷射着火焰,向他冲了过来! “不!”哈克法师大声喊道。 “3、2、1。”樊黎数出最后几个数字。 轰隆! 连续四声剧烈的爆炸,一道火焰冲天而起,爆炸中心,祭炼了三万人的藏阴弓已经被炸成碎片,哈克法师则重重地栽倒在地,一身层出不穷的邪法,完全没有施展的机会。 “很遗憾,你跟暹罗军方混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完全没有接触过最新的单兵武器,下次有机会,多学学最新的军事技术吧。”樊黎不屑说道。 第一百八十章 一山更比一山高(上) 湿冷的山风吹过雨林,惊起野鸟无数,宛若黑云一样腾空而起,发出一阵“扑棱扑棱”的声音,苍莽之感,油然生出。 “龙王阁下,倒真有闲情逸致,临死之前还有时间看落日。”夏侯帝江含笑说道。 五六十米远的一个山坡上,“龙王”帕劳面朝西方,静静地看着赤红的落日,夕阳的余晖洒在身上,浑身上下金灿灿的。 “夏侯队长,你刚才给我上了一堂生物课,现在我也要告诉你一个自然界的常识。”“龙王”帕劳说道,宏亮的声音回响在天地之间,震得四野嗡嗡作响。 “龙王请讲。”夏侯帝江不紧不慢的向前踱着步子。 “在自然界中,越是弱小的生物,越是警惕,对危险也越是敏感,周围环境只要稍有变化,就会立即逃窜,就好像受了惊的兔子。” “与此相反,越是强大的生物,就越是迟钝,因为一般的危险并威胁不到它,它也没有必要为这些事情耗费精力。” “龙王”帕劳转过身来,对着夏侯帝江说道,言外之意,夏侯帝江还不放在他的心上。 “哈哈哈,龙王真是自信,佩服佩服!”夏侯帝江放声笑道。 “实话实话罢了。”“龙王”帕劳也不谦虚。 “那就请龙王赐教,我倒想知道龙王的信心来自何处。”夏侯帝江笑道。 “因为我是龙王啊!”“龙王”帕劳平静地说道。 “哦,龙王怎么了?”夏侯帝江微微一怔,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不过,并不需要太久,下一个瞬间,他便明白了“龙王”帕劳的意思。 说完这句话之后,“龙王”帕劳忽然发生了奇怪的变化,整个人就好像充了气一样,开始慢慢变大,很快就将全身上下的衣服撑的裂开,露出一身结实的肌肉。 “龙王”帕劳的身材本就很魁梧,足有一米九还多,产生这种奇怪的变化之后,身高更是足足达到三米多,站在夏侯帝江面前,充满了压迫感。 啊! “好久没有放松过了,你知道我为什么把那两个人支开吗?因为我不愿意让他们看到我的真实面目!” “龙王”帕劳长长吐了一口气,声音渐渐开始变得粗野起来,原本黑白分明的双瞳,变得一片血红,嘴里的牙齿逐渐变长、变尖,撑开嘴巴,露在外面,白森森的牙齿如同一柄柄匕首,十根手指上,探出利刃一样的爪牙,整个人变得仿佛一只凶兽。 这些变化已经十分惊人,接着发生的事情,则更加惊人,他的身体表面浮现了一层铜钱大小的黑色鳞甲,密密麻麻的拼在一起,将整个身躯结结实实的包裹起来。 与此同时,在他脊椎骨的尾端,猛地探出一条鳄鱼一样的尾巴,刺破表层肌肤,向身体后伸了出去,重重地砸在地上,表面一层湿漉漉的,向下滴着黏糊糊液体。 前后几分钟的功夫,“龙王”帕劳就由一个威猛的老人,变成了一头巨大的蜥蜴,或者说是恐龙! “真舒服!” “龙王”帕劳,或者说眼前这头巨大的蜥蜴发出粗犷的声音,嘴里不断垂下粘液,滴在地下的荒草上,瞬间将荒草腐蚀成灰黑色。 …… “龙王阁下,你这变化真是让人大吃一惊,让我想起了科莫多岛上的科莫多龙。” 看到眼前如此惊悚的一幕,一向平静的夏侯帝江,脸上也第一次露出惊容。 “不要把我跟那种低贱的蜥蜴相提并论,我们是这个世界曾经的主人,也是永恒的统治者!” 随着身躯的变化,“龙王”帕劳的性格似乎也产生了某种变化,变得更加嗜血,更加残忍,也更加冷漠,散发出一种虽然淡薄,却不容忽视的压力。 “十五年前就有情报显示,在你周围曾有蜥蜴人出没,我还以为是你跟美索联邦的同舟会有牵连,原来你就是蜥蜴人,倒真是让我吃惊。”夏侯帝江说道。 “蜥蜴人……这是我最讨厌听到的称呼,我们是原始龙族的血脉,你可以叫我们龙族,而我就是龙族之王,龙王!” “龙王”帕劳声如怒吼。 “笑话,就凭你这点实力,也敢号称龙族之王,若是被同舟会那帮家伙知道,恐怕第一时间就会被杀死吧!”夏侯帝江眼中露出不屑之色。 “找死!” “龙王”帕劳顿时大怒,迈开两条粗大的长腿,拖着一条粗大黝黑的尾巴,宛若巨象一般,凶猛地向夏侯帝江冲来,每一步跨出,都留下半尺多深的脚印,地面不断地震动,带来了一场小范围的地震。 不过,他的身子虽然沉重,速度却一点不慢,比刚才人类外表的时候,速度至少要快一倍,瞬息之间,便冲到夏侯帝江身前,双臂向前一抱,一对利爪向他撕去! 夏侯帝江足尖一点,飞身向上一纵,从帕劳的双臂之间蹿出,他的速度丝毫不比眼前这只蜥蜴慢一星半点。 咔! 就在夏侯帝江飞身跃起的一瞬间,“龙王”帕劳猛一张嘴,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怒吼,一团深绿色的粘液,从他嘴里喷了出来,劈头盖脸的砸在夏侯帝江身上。 滋…… 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过后,就仿佛废铁被扔进了浓硫酸,夏侯帝江身上的衣服,瞬间被腐蚀掉一大片,甚至连腰间的配枪,也被腐蚀成了铁水。 不过,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只是略微有些发红,看起来到没有受什么伤。 “还有这一招,这是你的独家招式吗?从来没听说过,蜥蜴人还会喷毒液的。”夏侯帝江脸上露出一丝痛楚,看来他并不像表面那样完好无损。 “你对龙族的了解实在太少了!” “龙王”帕劳说完,再次向夏侯帝江冲了过来,张开堪比河马的一张巨嘴,狠狠向夏侯帝江咬去,若是被他咬中,只怕整个脑袋都要被咬下来。 夏侯帝江目光一沉,身形一晃,向左侧闪去。 啪! 一声巨响,就在夏侯帝江闪开的一瞬间,“龙王”帕劳忽然甩动了身后的尾巴,速度甚至比他的爪牙更快更猛,只是一击,就将夏侯帝江抽飞出去! “咳咳……” 数十米外,夏侯帝江重重咳嗽两声,缓缓爬起身了,嘴角流下一丝鲜血,显然受创不轻。 “速度、力量、技巧,你全都在我之下,再有三分钟我就可以杀死你,不过,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宣誓想我效忠,我就可以饶你一命。”“龙王”帕劳傲然说道。 “呵呵,你真会异想天开,谁会投靠你这种丑陋的怪物。”夏侯帝江冷笑着说道。 “那你就去死吧。”“龙王”帕劳说道。 第一百八十一章 一山还有一山高(下) 由于游戏,或者漫画,乃至于小说的误导,普通人都有一个误解,那就是满身肌肉的壮汉,往往笨拙不堪,身材瘦削的少年,才是速度流的高手。 事实则完全相反,在现实中,速度和力量的来源都是肌肉,肌肉越强健的人,力量越大,速度也越快。 一个简单的例子,世界百米比赛的冠军,往往都是肌肉发达的黑人大汉,篮球场上纵横如飞的顶级选手,往往也有一身傲人的肌肉。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龙王”帕劳变成的这只蜥蜴,比人类的身体更加适合战斗,强健的肌肉远远超过了人类的极限,无粗壮的四肢代表无与伦比的爆发力,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不是正常人能望其项背。 “死!” “龙王”帕劳爆吼一声,猛然向前扑去,瞬间杀到夏侯帝江身前,双爪一左一右向夏侯帝江双肩抓去,十根利爪如同十把利刃,要将他剁成数十片。 不等巨蜥靠近,夏侯帝江抽身急退,饶是如此,也还慢了半分,胸前衣襟被利爪撕中,抓出几道深深地血痕,鲜血滴滴答答的流淌下来,显然受伤不轻,若是再慢半分,恐怕就要死在这里。 “我倒要看看,你还能躲几次。”“龙王”帕劳满是鳞甲的脸上,露出人性化的笑容,带着一种诡异的恐怖。 “就这一次了,下次要躲的人是你。”夏侯帝江捂住胸前的伤口,丝毫也不示弱。 “笑死我了,你们人类就是这样,总喜欢说大话,偏偏又脆弱的要命,你还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吧。”“龙王”帕劳毫无顾忌地嘲笑。 “不要看不起人,老实说,我完全不想用这种秘技,因为实在太丑了,可惜再不用就要死了,丑就丑一点吧,总比死了好。”夏侯帝江说道。 “不要说大话了,我给你三秒钟时间。。”“龙王”帕劳说道。 “哼哼!” 夏侯帝江冷哼几声,随即,身躯剧烈地颤抖起来,随着身子的颤抖,背后鼓起四个圆滚滚的鼓包,鼓包迅速变大,几秒钟后,只听“嘭”的一声,四个鼓包一起爆裂,从中张开四只肉翅来。 这四只肉翅全都有一米多长,表面光秃秃的,一根羽毛也没有,就好像被拔了毛的鸡翅膀一样,说不出的怪异。 与此同时,夏侯帝江的肤色也在迅速变红,整个身躯红的就像刚蒸出锅的螃蟹,连同背后的四只肉翅,整个人看起来完全不像人类,倒有些类似于山海经中的异兽。 “忘了告诉你了,我也是变身型的,只不过我不大喜欢这副模样,很少变过来。” 夏侯帝江挥动四只肉翅,一阵阵旋风向四面吹去,借着旋风的反作用力,身体悬浮在空中,稳稳支撑了下来。 “真没想到,堂堂‘相柳’的队长,居然是这种怪物。”“龙王”帕劳说道。 “少见多怪,‘相柳’九位队长,全都有上古巫族血脉,像我这样的再正常不过了,好了,不多说了,还是先解决你吧,最讨厌这份模样了。”夏侯帝江说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龙王帕劳同样说道。 “哼哼!” …… 唰! 眼前红光一闪,“龙王”帕劳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便觉得脖子右侧剧疼,转头再看,发现夏侯帝江不知何时,已经飞到他身体右侧,以掌为刀,一掌砍中了他的脖子,砍碎了十多枚鳞片,深深刺入肌肉,鲜血顺着伤口流淌出去。 “这鳞片没我想象的结实嘛。”夏侯帝江笑着说道。 “去死!” “龙王”帕劳大吼一声,却没有伸手去抓,而是甩动尾巴,由下而上,向夏侯帝江卷去。 “太慢了!” 这三个字说完的时候,夏侯帝江已经飞到“龙王”帕劳的左侧,一脚踢出,正中后脑,将他踢了个趔趄。 “去死!去死!去死!” “龙王”帕劳被这一脚踢得脑仁都疼,愤怒地怒吼着,嘴里不断喷出深绿色的粘液,好像连珠弹一般,双臂不断挥动,十根利爪在空中交错,闪出一道道寒芒,又粗又长的尾巴上下挥舞,仿佛蟒蛇一样灵活。 可惜,与夏侯帝江比起来,他的速度实在太慢,所有的进攻都落了空,徒劳无功,浪费力气。 反倒是夏侯帝江不断进攻,每一次出击都能带来一点收获,不过半分钟的时间,便在他身上砍出十多道伤痕。 这些伤痕有重有轻,轻的只是撕掉几块鳞片,重的却深深的刺入体内,甚至刺伤了骨头和鳞片。 “怎么可能,我堂堂龙族血脉,怎么会被你这种怪物击败!”“龙王”帕劳久攻不下,逐渐变得暴躁起来。 如果他还是人类状态的话,或许会冷静很多,想法寻找夏侯帝江的破绽,可惜他已经化身成为蜥蜴,脾气秉性发生了极大变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 “哼哼,龙族血脉算的了什么,我可是承袭上古巫族十二祖巫之一的帝江血脉,不知道要比你的龙族血脉强悍多少,败在我手上,你输的不冤。” 唰! 下一个瞬间,夏侯帝江出现在“龙王”帕劳的头顶,双脚并齐,骤然向下踩去,“嘭”的一声,踩在“龙王”帕劳的头上,不但将他踩倒在地,而且深深的踩入地下。 “啊!” “龙王”帕劳趴在地上,发出一阵怒吼,只是嘴被泥土堵住,声音传不出来,四肢拼命的撑住地面,试图撑起身子,尾巴不断的摆动,想要抽中立在头顶的夏侯帝江。 啪! 夏侯帝江伸出左手,紧紧地抓住他的尾巴,淡淡说道:“速度代表力量,你我之间速度的差距,也是你我之间力量的差距,你确定要继续动手吗?” 说完,他用力向下一踩,只听“咯吱”一声,一脚将“龙王”帕劳的脖子踩断。 “龙王”帕劳吭也没吭一声,就此昏死过去,只是,蜥蜴人的体质确实强大,饶是如此,也没有立即咽气,仍有轻微的呼吸。 不过,随着“龙王”帕劳的昏迷,他的身躯逐渐开始缩小,身上的鳞片也开始褪去,不过几十秒的时间,就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变成一个普通的老人。 “原来你们可以自动恢复,难怪很少有人见到蜥蜴人的尸体。”夏侯帝江饶有兴致地说道。 第一百八十二章 大预言术 “一条大鱼,这趟可真没白来!” 夏侯帝江收拢翅膀,缓缓落到地面,身后的四只肉翅逐渐开始萎缩,几分钟后,全都消失不见,肤色也从赤红色恢复正常,只是身上的衣服全都被撕碎了,没法恢复原样。 不过,比起眼前几乎赤身裸体的“龙王”帕劳,他还是要好很多,起码裤子都还在。 “我的变身要是跟你一样丑,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用,亏你还洋洋自得。” 夏侯帝江轻轻摇了摇头,拽起帕劳一条腿,倒拖着往回走去。 十多分钟之后,在原先三人刚才分散的地方,夏侯帝江看到了樊黎和龚子贞的身影。 “队长,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都等了好久,这次我总算不是最后一名!” 樊黎远远瞧见夏侯帝江,大声地打招呼,在他肩上扛着一团漆黑的哈克法师。 “你们两个不错啊,居然比我早到。”夏侯帝江笑着说道。 “队长,你衣服怎么碎了?刚才变身了?”龚子贞细心地问道。 “有点棘手,比我想象的要强,你们怎么样?”夏侯帝江问道。 “小事一桩,我挥了挥手,他就倒下了。”樊黎大笑说道。 “你呢?”夏侯帝江转头看着龚子贞。 “我不知道,跟两年前那次任务一样,动手不九,我就失去了知觉,等我醒来的时候,这个和尚已经被打晕了。” 龚子贞无奈地踢了踢脚下的金刚锥,金刚锥双目紧闭,面色惨白,进的气少,出的气多,看起来伤的不轻。 夏侯帝江笑了笑,看了看被导弹炸成重伤的哈克法师,又听了听龚子贞的描述,说道:“看来大家这次都不容易,不过,能抓到这三条大鱼,总算不枉此行,真是出乎意料的收获。” “是啊,这三人位高权重,手下众多,从不轻易在人前现身,按理说,不应该来这里挑战我们。”樊黎说道。 “除非是有人安排的,可是以他们的身份,谁又有这样的权力,能命令他们?”龚子贞也有些不解。 “先不说这些了,咱们先带他们回去,到了基地慢慢审吧。”夏侯帝江说道。 “明白!”两人一起说道。 几句话说完,三人一起往野牛登陆舰走去,至于三名俘虏,或是扛在肩上,或是拖在身后。 几分钟后,三人穿过一人多高的荒草滩涂,来到江岸边上,野牛登陆舰便在眼前。 就在夏侯帝江看到野牛登陆舰的一瞬间,瞳孔不由一缩,脸色沉了下来。 只见野牛登陆舰的甲板上,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嘴里叼着根雪茄,头上戴着顶遮阳帽,一件Armani的浅色条纹衬衣,一条裁剪的极合身的深色长裤,外加一双手工缝制的意大利小牛皮鞋,手里拎着一只牛皮箱,脸上带着惬意的表情。 就在他身旁,横七竖八的躺着六七名“相柳”特种战队的队员,从胸膛的起伏来看,应该都还活着。 “阁下是什么人?”夏侯帝江来到江边,却没有立即出手。 “夏侯队长,请不要紧张,敝人荣格,来自奥格斯堡,是一名对世间万物都心存好奇的收藏家,并不是什么危险人物。”荣格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 “奥格斯堡……荣格……”夏侯帝江咀嚼着这两个词。 “队长,跟他废话什么,伤了我们队员,先抓起来再说!” 龚子贞一甩手,只听“啪”的一声,鞭影一闪,在空气中引起一声爆响,数十米外,鞭梢已经抽到荣格脸上。 “主说,凡是向我动刀兵者,都会自食其果。”荣格对眼前的鞭影视若无物,完全没有闪躲的意思,笑着说了句话。 下一个瞬间,鞭梢猛然回卷,以完全相同的力量和速度,向龚子贞本人抽去! 唰! 龚子贞大惊失色,慌忙撤鞭,饶是如此,鞭梢也从头发上面掠过,抽断一缕长发。 “这是什么鬼把戏!”龚子贞脸上一红,她还是头一次被自己的鞭子抽中。 “这不是什么鬼把戏,这是光辉之主教廷七大神术之一的大预言术,据说练成这种神术的,凡是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实现。” 夏侯帝江缓缓说道,脸色阴沉如水,眼前的敌人显然不容易对付。 “大预言术!” 樊黎和龚子贞都是一惊,对光辉之主教廷七大神术,他们也早有耳闻,但还是第一次见到。 “大预言术牵扯到因果法则,最重天赋,极难修炼,即使是教廷数亿信徒,每一代能修成这种神术的也只有寥寥数人,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就是教廷裁判所新任的枢机主教‘光暗圣言’荣格殿下!”夏侯帝江说道。 “夏侯队长知识广博,真是令人心折,连我这种默默无闻的人物都知道,真的很令人惊讶。”荣格说道。 “荣格殿下大名鼎鼎,我要是没听说过才奇怪,我只是好奇,殿下已经是超凡者,为什么要参与我们世俗间的斗争?”夏侯帝江问道。 与华国修行界修士、灵仙、人仙、地仙、神仙的分级不同,欧罗巴和美索联邦采取了另一种分级方式,称号分别是跃迁者、超凡者、守护者、大师和传奇。 其中,超凡者差不多等于华国修行界里的灵仙,虽然有所差别,但大体战力一致。 数百年来,天地元气衰微,神州大陆已经很少出现灵仙之上的修行人,欧罗巴大陆也一样,超凡者之上的大人物也很少在世俗出现,每一次出现,都意味着有大事发生。 两百多年前,全球进入大航海时代,从那之后,东西方世俗界的接触日益频繁,产生了许多摩擦,甚至是全球范围内的战争。刚开始的时候,修行界还保持克制,可是修行人也是人,难免被世俗界牵扯,后来也参与到世俗界的战争之中,以至于战争规模越来越大。 两次世界大战就是由此而起,不但世俗界损失惨重,就连修行界也损失不轻,后来,各方修行界痛定思痛,于是制定了一条规则,灵仙,或者说超凡者,禁止参加世俗间的战争。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战争的热度才猛然降了下,最多只有局部战争。 “夏侯队长,你搞错了,我参与的并不是世俗间的战斗,你、你、还有你!”荣格伸手指了指夏侯帝江、樊黎和龚子贞,问道:“你们哪一个是凡人?” “哪他们呢?”樊黎忍不住指了指船上的船员。 “所以我并没有伤害他们,只是让他们睡了一觉。”荣格悠然说道。 第一百八十三章 瞬杀 山风凛凛,江水滔滔。 夏侯帝江默然不语,他明知荣格是在强辩,却没有选择立刻动手。 修行之路,如攀越高峰,每攀上一层,看到的风景便完全不同,境界相差一级,见识、思维就全然不同,战力也是天差地别。 他们三人虽然各有绝学,自信不输给任何邪道修士,但要击败“超凡者”级别的高手,并没有一点把握,更何况“光暗圣言”荣格,即使在欧罗巴的超凡者序列中,也是顶尖高手,并不能当做普通的超凡者看待。 “荣格殿下,此来所为何事,不妨直说的好。”夏侯帝江说道。 “夏侯队长,你的直爽令我感动,那我就实话实说了。”荣格语气温和,就好像在跟老朋友打招呼。 “殿下请讲。” “很多年以前,我曾经踏足过华国一次,因为某件事与华国修行部队‘逆鳞’产生了误会,被他们的列入了黑名单,禁止我再踏足华国。” “因为某个原因,我需要找一个人,当面跟他说一些事情,这个人现在就住在南诏州,可是我没法进华国,只能拜托帕劳和他的两位朋友帮我去找这个人,结果你们也看到了,他们虽然找到了那个人,却没有办法把他带出来,甚至连他们自己也赔进去了。”荣格耸了耸肩,做了个遗憾的表情。 “原来是你要抓铁行云。”樊黎放下哈克法师,几步来到江边,与夏侯帝江并肩站在一起。 “哦,樊队长你说的很对,那个人就是叫做铁行云。”荣格点点头。 “你为什么要抓他?”樊黎直接问道。 “这是一个秘密,一个我们家族流传的秘密,还请樊队长容我保密。”荣格说道。 “那你打算干什么?”夏侯帝江的语气渐渐冰冷起来。 “夏侯队长,你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帮我找到这个人,并带到我的面前,如果你同意这样做,将会收获我的友谊,并且得到光辉之主教廷的支持,无论是资金、技术,还是各种各样的超凡物品,至于这三个家伙,就当做我们友谊的见证。”荣格指了指夏侯帝江身后的“龙王”帕劳等人。 “另一个选择呢?”夏侯帝江问道。 “如果你不愿意这么做的话,我希望你们能跟我一起找个地方度假,等到国内把那个人送来的时候,你们就可以离开了,不过,我不希望你们做出这种选择,因为我讨厌暴力。”荣格摇摇头,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 “荣格殿下,对不起,两个选择,我都拒绝。”夏侯帝江朗声说道。 “夏侯队长,为什么?我认为选择一对你们非常有利,没有人会拒绝条件这样优厚的交易。”荣格脸上露出一声诧异的表情。 “那是因为有些事情不能当做交易。”夏侯帝江说道。 “除了高高在上的主,万事万物无一不可交易。”荣格耐心地劝说着。 “对我们东方人来说,事实并非如此,这世上有太多不能交易的东西。” 随着夏侯帝江脸色渐渐严肃,樊黎、龚子贞两人与他并肩而立,准备与荣格动手。 “看来谈判失败了。”荣格脸上露出遗憾的表情。 …… 砰!砰!砰! “相柳”三人之中,樊黎第一个出手,连续三颗大口径子弹,分别射向荣格的双肩和小腹。 这三颗子弹全部是以硬质合金特制的,其中任何一颗,都能轻松将一头非洲犀牛从身体正中打成两截。 龚子贞出手也不慢,就在樊黎开枪的瞬间,手腕一抖,长鞭抽出,数以百计的鞭影出现在荣格的前后左右,封死了他所有的闪避空间。 樊黎和龚子贞并不是头一次出任务,事实上,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早在加入“相柳”之前,就曾多次联手对敌。 “主说,信仰我的人在大地行走,从不受刀兵之害。”荣格不紧不慢的吟唱起来。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樊黎和龚子贞出手都在瞬息之间,可是荣格偏偏有时间将这句话说完。 双方一快一慢,用的时间却一模一样,这种诡异的景象,让人难以理解,甚至让看到这一幕的人眩晕呕吐。 就在荣格吟唱完毕的一瞬间,三粒子弹的弹道忽然发生了一丝偏转,两粒子弹分别从他肩头上方飞过,剩下一粒则从他的身体左侧旋转飞过,这三粒子弹从他身旁掠过之后,恰好撞在无处不在的黑色长鞭上,“啪、啪、啪”连续三击,硬生生的将长鞭打落,漫天鞭影消散一空。 “这家伙……”樊黎咬了咬牙,将枪插回腰间,眼前这位太诡异了,子弹对他完全无效。 “还好,还好……” 龚子贞一脸痛惜的看着手上的长鞭,御使这件法器多年,还是头一次被人用子弹击中,而且还是自己同伴的子弹,还好长鞭没有受损。 唰! 就在此时,夏侯帝江忽然动了,双足猛然发力,飞身向荣格掠去,瞬息之间,跨越三四十米,冲到荣格身前,直到距离荣格不足三尺之际,他才从腰间抽出一柄修长的苗刀,挺腕直刺,向荣格喉头刺去。 苗刀锋锐,刀锋之上隐有光芒浮现,显然是一柄法器,并不是寻常武器。 眼见刀锋来袭,荣格却丝毫没有闪开的意思,再次张口说道:“主说,对我的使者妄动刀兵,必将戴上世间最沉重的枷锁。” 话音刚落,夏侯帝江便觉得身子一沉,全身上下戴上了无形的枷锁,长刀刺到一半,便被无形的锁链绑住,无论如何也刺不出去,双腿好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背上似乎多了一副沉重的铁枷,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夏侯帝江引以为傲的速度,在这种无形的打击面前,根本无从施展。 “快撤!” 关键时刻,夏侯帝江脑子清明,眼前这位“光暗圣言”荣格,绝不是他们能够力敌的,在发现这件事情之后,他第一时间发出指令,要求樊黎和龚子贞撤离。 没有狗血剧中的剧情,也没有所谓的江湖义气,樊黎和龚子贞在听到命令的第一时间,便从不同的方向撤退。 他们毕竟是“相柳”的军人,一切进退以军令为主,绝不会为了所谓的热血贸然送命,否则,不仅是对他们不负责任,更是对夏侯帝江不负责任。 “主说,凡是有水的地方,终将干涸。”望着龚子贞离去的方向,荣格说出第一句话。 “主说,凡是燃烧的火焰,终将化为冰冷的灰烬。”望着樊黎撤退的方向,荣格说出第一句话。 下一个瞬间,龚子贞的嘴唇瞬间变得干裂,脸色同时失去光泽,就连头发也变得枯黄,仿佛沙漠中失水多日的旅人,双目无神,精神恍惚,一头栽倒在地上。 在另一侧的战场上,樊黎的身体表面忽然结起一层白霜,整个人瞬间被冻僵,脸上露出惊愕的表情,如同石头一样,被冻结在江岸上。 第一百八十四章 应对三策 九龙江畔的这一场战斗,细节虽然无人知晓,结局却很快传播出去。 “龙王”帕劳擒获华国“相柳”特种战队夏侯帝江、樊黎、龚子贞三位队长,要求“相柳”特种战队在三日之内,前往美塞丛林,用某个人交换三名战俘。 这个消息当天下午就传遍了整个东南亚的地下世界,当然,之所以传播的这么快,是因为“龙王”帕劳麾下的势力,第一时间得到了通知,要求他们在这三日内收缩防线,做好应变的准备。 消息放出之后,就好像在平静的湖面里投下一块巨石,在东南亚引起无尽波澜。 有人为“龙王”帕劳的手笔感到震惊,华国这些年国力日益增强,就算是欧罗巴大陆的几大强国也很少有敢惹的,没想到“龙王”帕劳居然敢捋这根虎须。也有人压根不信,“相柳”特种战队镇守南诏多年,威压整个东南亚,队长夏侯帝江岂是好惹的,凭“龙王”帕劳也能收拾的了他?还有人则是感觉恐怕要变天了,无论这件事是真是假,都代表着东南亚地下势力的大洗牌,至于会不会牵连到自己,谁也不知道。 更多的人则产生了一个疑问,那个用来交换夏侯帝江的人到底是谁? 此刻,在南诏州,“相柳”特种战队基地,则召开了一场紧急会议。 “诸位,情况你们或多或少可能了解一些,不过,应该不够全面,我现在把整体情况再通报一遍。” “昨天下午,夏侯队长、樊队长、龚队长三人,前往九龙江畔,调查远山号船员失踪一事,至今未归。今天上午,接到暹罗地下秩序控制者‘龙王’帕劳的邮件,自称队长在他们手中,要求我们三日之内,赶到美塞丛林,东经X度X分X秒,北纬X度X分X秒,用一个叫做铁行云的人交换三名队长。” “目前,此事已经上报华国军事联席会议,及南诏州牧官邸,上级暂时没有明确意见,只要求我们先稳住局势。” 说话的人是朱九阴,他一直是“相柳”的二号人物,夏侯帝江不在的时候,一向由他主事。 与会的还有吴天、明玄、苟芒等其他几位队长,事实上,除了出事的夏侯帝江等三人之外,其他几名队长,全都赶到这里。 “老朱,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要说樊黎和龚子贞失手了,我还能理解,夏侯队长的本事,咱们都是知道的,就算是灵仙出手,也未必拿得下他,帕劳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个坐地分赃的强盗头子,凭什么拿下夏侯队长?” 苟芒第一个张口,众人之中,他与夏侯帝江私交最好,也最了解夏侯帝江的实力。 “你说的不错,这也是上级暂时没有给出明确指示的原因,以帕劳的能力,就算是有心算无心,也不是夏侯队长的对手,上级现在正在收集情报,想要确定帕劳背后还有谁,是暹罗军方,是暹罗佛门,还是有其他力量在后面搞鬼。”朱九阴说道。 “那今天咱们开这个会是要做什么?上级决定下来之前,咱们是不是应该先镇守各方,防止局势崩坏?” 明玄幽幽说道,“相柳”九大队长,他的年龄最长,也是资历最老、战功最多的一个,当年若不是他坚辞不受,“相柳”的总队长应该是他才对。 “关于这件事,我想请一个人来给大家说。”朱九阴说完,欠身离座,向会议室门口走去。 “咔嚓”一声,屋门打开。 一名黑衣僧人缓缓走了进来,此人身量不高,面色蜡黄,看起来像是久病的老人,唯有一双倒三角一样的眼睛,透出点点凶光,令人不寒而栗。 唰! 看到这名黑衣僧人的一瞬间,在做几人齐刷刷地站了起来,连同明玄在内,一起躬身施礼。 “师父!” “姚师!” 每个人的称呼各自不同,唯一相同的是,每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恭敬,并没有半点敷衍。 “坐吧!”黑衣僧人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坐下。 几名队长全都没有坐,等到黑衣僧人落座之后,方才一一坐下。 “老僧今天本来不该来的,‘相柳’虽是老僧创建,但既然交到官府手中,就不该由老僧多管,只是这次事情太大,九阴又去我哪里求了几次,老僧只能过来出几个主意。” 黑衣僧人缓缓说道,言语之中透露,他居然是“相柳”的创始人。 “姚师肯出面主持,实在是我等之幸,还请姚师示下,我等一定照做。”明玄第一个表态。 “还请师父(姚师)示下!”其余几人一同说道。 “不要这样,咱们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不要把私交引入公事。”黑衣僧人说道。 “明白!”几人一起答道。 “那老僧就说了,以老僧看,你们当下有三条路可以走,第一条路是等华国军事联席会议的支持,华国军事联席会议实力雄厚,直属部队逆鳞,更是华国第一修行部队,就算灵仙也能派的出来,等到他们动手,无论背后是谁,都不必担心。” “不过,华国军事联席会议实力虽强,却掣肘太多,尤其是此次要出境作战,光是外交上的沟通,就需要花费很大的功夫,万一对方真的是有暹罗军方庇护,恐怕程序上花的时间会更久,后果如何,孰难预料。”黑衣僧人分析道。 众人默然无语,显然是认同了他的说法,否则,他们静等上级安排就是,也不必开这个会。 “第二条路,则是向南诏州牧求援,你们都是南诏州土生土长的修行人,自然知道,南诏州牧背后,靠着的是‘九姓十三宗’之一的朱家,以朱家的潜在势力,若是全力出手,横扫暹罗并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你们也知道,自从数百年前,天地元气衰退,修行人极少在世间行走,灵仙之上更是隐遁不出,朱家也不例外,这件事情对我们‘相柳’是大事,但却与朱家无关,他们未必会派出高手来。” “更何况,老僧以小人之心,踱君子之腹,目前替朱家打理南诏州的朱家座下的昭靖王一系,恐怕事情也不会太顺利。” “当年,昭靖王对燕王夺位之事一向不满,对老僧的所作所为更是愤恨,连带着也对‘相柳’也有些敌视,这些年虽然碍于大局,未曾与我们正面对抗,但也绝不会乐于援手。”黑衣僧人再次否决了这条道路。 “姚师,这两条路既然都走不通,那我们应当如何是好?”明玄直接问道。 “求人不如求已,咱们不妨自己想法破局。”黑衣僧人说道。 第一百八十五章 登门 黑衣僧人一句“求人不如求己”,会议室里顿时安静下来。 “相柳”几名队长互相看了一眼,齐齐起身,躬身施礼,说道:“还请师父(姚师)明示!” 其中,明玄说道:“姚师,如今敌情不明,以夏侯队长之强,尚且深陷局中,我们若贸然前往,恐怕会越陷越深。” 黑衣僧人眼中寒光闪烁,淡淡说道:“老僧这么说,并不是让你们自己去,你们大可用‘相柳’的名头,请高手援助,天下之大,藏龙卧虎,只要重礼相聘,不愁无人出手。” “姚师说得有理,可是眼下事情紧急,迫在眉睫,却不知从何去请这种高手?”明玄继续问道。 “老僧眼下正好知道这么一个人。”黑衣僧人说道。 “还请姚师援手,请此人出手相助。”明玄说道。 “老僧前去请人倒是无妨,可是事关重大,九阴、明玄须跟老僧同行,一同前往聘请才行。”黑衣僧人说道。 “当然!”朱九阴、明玄一起点头。 “好,那咱们即刻出发。”黑衣僧人说道。 …… 就在“相柳”特种战队召开会议的时候,庞谢、铁行云和越青颜正在家里其乐融融的吃火锅。 不久之前,因为天然气闪爆的缘故,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官府是这么说的,铁行云的住处门窗全被炸毁,事后,有关部门虽然拿了一笔钱,重新修好了门窗,并且整修了天然气管道,但是越青颜还是不放心,决定以后都用电磁炉吃饭,不过,在庞谢看来,她这纯粹是逃避做饭的责任。 电磁炉么,自然炒不了什么好菜,十顿有九顿都是外卖,剩下一顿则是火锅。 “庞谢,再拿两盘羊肉,这羊肉太薄,吃着不过瘾!”铁行云吃的满头大汗。 他是云州草原上来的汉子,早已习惯了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还真不习惯这薄薄的涮羊肉。 自从上次被金雕抓走之后,他的性格比以前更加不羁,生死关头走过一回,有些人会更加惜命,有些人则会看淡生死,他自然是后一种人。 “别吃肉了,你知道你最近重了足足十斤吗?来两片生菜,再来点木耳。”越青颜嘴巴虽小,手速却飞快,吃的也不慢。 庞谢就坐在他两人对面,背后就是冰箱,身旁就是茶几,冰箱里有肉,茶几里有菜,所以取菜的活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当然,庞谢也乐得如此,可以趁机多取点,否则,让对面这一对情侣发现了他的真实饭量,只怕这辈子再也不会请他吃饭了。 铁行云每次让取一袋羊肉的时候,他都会多取三四袋,美其名曰顺手,其中大部分都由他自己消灭干净,剩下一点则由对面这两位平分。 由于他吃的飞快,对面这两位居然一直都没发现。 “你有没有发现,冰箱里的东西最近消耗的飞快,没几顿饭就吃光了。”铁行云边吃边说。 “说明你变成饭桶了呗,书没怎么写,吃的倒是越来越多,再这么下去你会变成华国第一个吃垮自己的畅销书作家。”越青颜放下筷子,喝了两口椰子汁。 “不对,我就算再能吃,也吃不了这么多,这个月的伙食费翻了四番还不止,这中间一定有问题。”铁行云也放下筷子,皱起眉头陷入沉思,许久之后,“啪”的一声,重重地拍了下桌子,说道:“我明白了,一定是最近通货膨胀,各大商家全都减量加价,才造成这种恶果,过两天我就去好好调查一下,一定要就这个问题写一本书揭露。” “千万别去,我怕你会活活撑死。”越青颜翻了个白眼。 笃!笃!笃! 就在三人吃的热火朝天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 “谁啊?”越青颜问道。 “请问有人在吗?”门外有人回应。 “有呢!”越青颜也不等其他两人再问什么,起身便去看门。 庞谢轻扣木桌,眉头微微一扬,门外应该是三个人,个个步履轻健,呼吸绵长,都是少见的高手,也不知是什么来路。 “啊!你们找错人了吧?” 打开屋门之后,越青颜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只见门外三人,其中两人都是一身戎装,表情严肃,居中一人却是一身黑色僧袍,看起来年纪不小。 “请问此处是庞谢,庞施主的住处么?”黑衣老僧问道。 “是!”越青颜点点头,随即转头喊道:“卖螃蟹的,有人来找你了!” 她倒没有怀疑黑衣老僧说的是假话,她还记得清楚,当初庞谢来春明府南诏大学,就是一个道士介绍来的。 道士?和尚?也都差不多吧? “请他们进来吧。” 庞谢向门外瞥了一眼,发现这三人都不认识,不过,其中两人的制服与樊黎一模一样,恐怕是他的队友,也就没多说什么。 “三位请进。”越青颜侧身让出通道,请三人一起进来。 “阿弥陀佛!这位是庞施主吧,老僧有礼了!”黑衣老僧来到客厅,对着庞谢合十一礼。 “这位老禅师,庞某有礼了。”庞谢起身还礼。 “啊,你们不认识吗?”越青颜惊讶问道。 “来,来,先不说这么多了,咱们先坐,吃点东西,边吃边说。”铁行云不等庞谢回答,连忙站了起来,请三人坐下。 上次金雕来袭之事,他本来还担心如何给越青颜解释,没想到越青颜后来居然失忆了,省得他解释,心中大呼幸运,如今看到这两人的制服与樊黎相似,生怕他们说出当日的事情来,连忙转过话题,请这三人坐下。 “你想什么呢,这位可是老禅师,那能吃荤菜,我去重新打点水,烫一点素菜吧。”越青颜说道。 “那也不必。” 黑衣老僧不等越青颜说完,便抄起一双筷子,夹了两片羊肉,放在锅里涮熟了,又填进嘴里嚼了嚼,说道:“柔嫩有余,香气不足,还是草料不好。” “这个……这个……”越青颜愣了愣,问道:“老禅师,你吃这个不算破戒吗?” “老僧当年去云州草原的时候,有一次迷失道路,天寒地冻,军粮断绝,幸亏遇到一群羊,全靠几百只肥羊渡过一整个冬天,论起来,只怕天底下没几个人比老僧对羊肉更了解了。” “好吧!”越青颜叹了口气,却忘了问,为什么草原上会有群无主的肥羊。 “老禅师去云州做什么?我也是云州人。”铁行云插话问道。 “杀人。”黑衣老僧淡淡说道。 “咳!咳!”铁行云一个没忍住,好悬把嘴里的肉吐出来。 第一百八十六章 是你 “哈哈,老禅师真会开玩笑。”铁行云打了个哈哈,咧嘴笑了起来。 “老僧年纪大了,有时候就忍不住吹嘘两句。”黑衣老僧脸上浮出一丝笑意,抬头看着铁行云,笑了笑说道:“尤其是在故人血脉面前。” “啊,你说我?你认识我家长辈?”铁行云一怔。 “哈哈,那是自然!”黑衣老僧大笑几声,转头对越青颜说道:“越小姐,老僧有几句话,想跟这两位施主单独说,烦请越小姐暂避一二。” 这里是铁行云的住处,黑衣老僧只是前来做客的客人,甚至还是一个谁都不认识的陌生人,可是这句话却说得自然随意,似乎理应如此,其他三人甚至包括越青颜在内,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看来这位黑衣老僧久居高位,发号施令已成本能,甚至可以无意识地影响到周围的人。 “好吧,你们先说吧,早点说完啊!”越青颜捧起一片椰子汁,转身往卧室走去,直到进了卧室,才恍然觉得不对,为什么这老僧说什么,她就答应什么,全然没想到其中不合理的地方。 待到越青颜走后,黑衣老僧转过头来,盯着铁行云看了又看,低声说道:“像!真像!血脉如此精纯,难怪有人非要找你,其中一定是有什么特殊原因!” “老禅师,你说我像谁?你见过我家那位长辈?”铁行云问道。 “当然是一代天骄,草原雄主,也就是你们铁氏一族的祖先!”黑衣老僧慨然说道。 “哈哈,老禅师,你真会开玩笑,我家祖上那位都不知道死了多少年了,您老就算年纪大些,又怎么可能见到?”铁行云大笑说道。 “一代天骄,战力通神,已将苍狼血脉激发到前无古人的境界,只怕早已能够做到滴血重生,长生久视,岂是这么容易死的?”黑衣老僧摇了摇头。 “老禅师不要开玩笑了,刚才女朋友还骂我,说我最近写书有点偏向仙侠,再这么搞下去,连稿费都挣不到了,好了,咱们还是先吃饭吧,还有这两位大哥,也动筷子吧。”铁行云摇了摇头,对其他两人说道。 “吃饭到不着急,老僧此次前来,有要事找两位商量,咱们还是先说正事的好。”黑衣老僧放下筷子。 “老禅师请讲。”庞谢说道。 这三人修为不凡,在世俗界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尤其是这老和尚,气血虽然平平,甚至因为年龄的问题,已经开始衰退,还不如其他两人强健,可是眉宇之间,却有一种无形的压迫力,给人以高深莫测的感觉。 这样的三个人,绝不会没事乱跑,能来这里,自然有其目的。 “老僧先介绍一下,这两位都是‘相柳’特种战队的队长,一位是朱九阴,一位是明玄。”黑衣老僧指着身旁两人说道。 “见过庞先生、铁先生。”两人一起点了点头。 “两位好!”铁行云慌忙回礼。 庞谢眉头却不由一皱,他本以为这两人是樊黎派来的,没想到这两人的身份都不逊于樊黎,看来事情极不简单,否则,“相柳”两位队长也不会联袂而来。 “至于老僧,法号道衍,俗家名称姚广孝!” “噗!” 铁行云这一次终于没忍住,嘴里一口菜完全喷了出来,忍不住说道:“老禅师,咱们开玩笑也有个够,不要当我们是傻子好不好?” …… 铁行云说完这句话,本以为其他人都会感同身受,不料,却发现无论是庞谢,还是对面坐着的两名队长,全都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就仿佛他才是个傻子。 “铁施主,姚广孝也不是什么大人物,老僧还不至于冒他的名字。”黑衣老僧缓缓说道。 “可……可是,姚广孝是明初人,距今已经有六七百年了,怎么可能还活着?”铁行云问道。 “灵仙寿五百,人仙一千二,更不要说还有地仙、神仙,就算是有人从三皇五帝活到现在也不稀奇,老僧活个七八百年,又算的了什么?”黑衣老僧反问。 “可是…可是…”铁行云可是了半天,也没说出句话来,他本想说这怎么可能,可是一想到当日在山谷的见闻,头颅漫天飞,行尸到处走,就明白这世上的事情并没有新闻里这么简单,就算有神仙也不算什么。 “可是禅师修为平平,既不是人仙,也不是灵仙,更不要说地仙了,我到很好奇,禅师如何从明初活到现在。”庞谢忽然问道,铁行云被黑衣老僧问住了,他却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因为老僧修的是十世成佛法。”黑衣老僧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点点头。 十世成佛法,是佛门修行法门的一种,指的是前几世时,每一世苦修佛法,不求回报,待到寿终正寝时,重新投胎做人,直到某一世时,将前几世所修佛法融会贯通,一举证得佛门果位。 这个几世中的“几”可以比十大,也可以比十小,与个人跟脚有关,也跟个人际遇有关,并不是固定要修十世。 眼前这位姚广孝,修得若是十世成佛法,那修为平平也可以理解,因为他每一世的重点并不在修为上。 “你说的是真的!” 铁行云愣了好久,看到周围其他人都是一本正经的样子,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唏嘘说道:“难怪你说是去云州草原杀人,我还以为你是开玩笑的,没想到是真的。” 世人多知,姚广孝辅佐燕王朱棣,夺取大明帝位,立下不世之功,却很少有人知道,燕王继位之后,曾经数次北伐,在云州草原上追逐北元势力,姚广孝为其出谋划策不少,间接杀人无数。 这也难怪,他说去云州杀人。 “道衍大师,陈年旧事就不说那么多了,大师前来,必是有事,不妨直说的好。”庞谢说道。 他与铁行云不同,对眼前的姚广孝,并没有多么复杂的情绪,毕竟是修行了八百年的妖物,就算白素贞、法海这种神仙中人都见过了,姚广孝虽然名气大些,但在证得果位之前,也只是凡人而已,没什么了不起。 “那老僧就直说了。” 姚广孝也不绕圈子,当下将九龙江上远山号惨案,夏侯帝江等人前往调查失踪,对方点名要以铁行云交换这几件事一一说了出来。 “那大师的意思是?”庞谢问道。 “老僧想请施主出手,救回‘相柳’几位队长,平息此次纷乱。”姚广孝直言不讳。 第一百八十七章 秘闻 听到姚广孝的请求,庞谢既没有答应,也没拒绝,而是细细沉思起来。 许久之后,他抬头问了一个问题:“道衍大师,华国修行界高手如云,比我强的不知有多少,‘相柳’是国家正规部队,完全可以向华国军事联席会议正式求援,为什么要来找我?” 此时,庞谢踏足红尘已久,对当今修行界已经有些了解,并不像刚刚踏足红尘那样懵懂无知。 随着天地元气的衰退,修行界看似凋零,甚至没有多少人还知道修行的事情。 实际上,失去活力的只是修行界的表面,真正的顶尖传承都有洞天福地庇护,并没有太大损失,之前在长安府的时候,因为李人杰创建桃花教这件事,李家便足足派出三位灵仙,道门和龙宫也有灵仙境界高手出场,足见这一层级的高手并不缺少。 “七妙先生”邵还也说过,就在“逆鳞”之中,便有修为超过灵仙的高手,只是极少踏足红尘罢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找到他出手?这是庞谢心中的疑惑。 “庞施主既要细问,老僧也不隐瞒,此事与数百年前的一桩大事有关。”姚广孝说道。 “开玩笑吧,华国成立才不到一百年,‘相柳’更是几十年前才成立的部队,怎么会跟几百年前的事情有关。”铁行云忍不住插话。 “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凭空建立的,昔年大禹治水,定鼎九州,依然影响着今天的神州大陆”姚广孝淡淡说道。 “哦。”铁行云没想到姚广孝竟举出这个例子,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反驳。 他终于发现了一个问题,他眼中的世界观,是以一个正常人的常识为基础的,眼前这几位却都不是正常人。 “数百年前,明廷初建,涤荡中原,重兴汉室,一时风头无两,可惜建国不久,就遭遇了一件极麻烦的事情。” “因为早年间征战频繁,身负重伤的缘故,皇太子朱标未等到登基那一天,便一命呜呼,留下皇太孙继位,这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皇太孙生性轻佻,又有几位腐儒误国,逼得各路亲王纷纷造反,生生造出一副叔侄相残的人间惨剧。” “直到后来,燕王雄才大略,攻克南京,皇太孙朱允炆则被迫退位,独自潜行,回到朱氏一祖的洞天福地,才结束了这一场征战。” 姚广孝不经意间,说出一段秘闻。 “朱允炆没死?”铁行云大惊说道。 “他怎么可能去死?”姚广孝冷冷一笑,脸上露出极为厌恶的表情。 “当初太祖朱元璋起家的时候,得到了佛门弥勒宗的支持,练成了不世绝学明神武典,纵横天下,罕逢一败,寿元早过千年,后来退位也是因为修为太高,被迫退位,并没有真正过世。太祖一向宠爱朱允炆,有太祖在背后撑着,朱允炆只会输,不会死。” “啊,等等,按你这么说,朱元璋岂不是现在还活着?”铁行云忍不住问道。 “那是当然,太祖一身修为高深莫测,纵然不是神仙境界,也相差不远,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死。不光明太祖朱元璋尚在人间,事实上,历朝历代开国太祖,大多都是修为通玄之辈,又岂是这么容易死的?” 姚广孝说话声音虽轻,每一个字却都如霹雳一般,在铁行云耳边炸响。 “既然这些人都活着,怎么会有朝廷更迭?朱元璋这么厉害,元末明初就是天下无敌,直到明末的时候,应该已经修行几百年了,应该更厉害才对,又怎么会被推翻?”铁行云问出心中疑惑。 庞谢也提起精神,这也是他心里的疑惑,当初,在杨踱口中得知“九姓十三宗”这个词之后,他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时至今日,终于有机会得到答案。 “此中自有缘故,据说是天规所限,成仙者不得称帝,称帝者不得成仙,修为到一定境界,就不能干预世间皇权。”姚广孝说道。 “天庭不是早已联系不到了吗,怎么还有天规?”庞谢敏锐地发现了这个问题。 若是还能联系到天庭,他早就去找白素贞了,也不必在人间晃悠。 “你我联系不到,不代表所有人都联系不到。”姚广孝幽幽说道。 庞谢悚然一惊,顿时明白过来,修为越高,能力越强,修到神仙境界,便是飞天遁地,无所不能,就算联系上天庭,也不算什么难事。 “好了,还是说回原话吧,因为靖难之变的缘故,朱氏一族内部不和,后来分为两宗,其中一宗以太子朱标一脉为首,另一宗则以燕王朱棣一脉为尊。” “数百年后,天地反覆,因为种种缘故,朱氏一族退居洞天福地,二这处洞天福地的位置,就在南诏州,也正因为如此,朱氏一族在世俗界的势力,也大多在南诏州一带。” “其中,太子朱标一脉,安排昭靖王沐英的后人打理此处,占据了南诏州的州牧位置,管理明面上的事情,燕王则托付老僧,建立‘相柳’特种战队,维持修行界的秩序。” “无论是在华国军事联席会议,还是南诏州,太子一脉都占据明显优势,我们就算求援,他们也未必会派出人来。” 姚广孝说到这里,转头瞧了瞧身旁的明玄和朱九阴,淡淡说道:“在战队其他人面前,我没有说这么清楚,是怕打击了大家的信心,你们两个应该知道。” “不错。”明玄点点头,说道:“相柳这面旗一向不好抗,也亏得夏侯帝江能扛下来。” “此中原因我已经说了,请问庞施主可否援手。”姚广孝问道。 “可以。”庞谢二话不说,直接答应下来。 “哦,庞先生不问问报酬吗?”姚广孝目光一动,他本以为还要多费唇舌,没想到庞谢这么容易答应下来。 “有报酬也要去,没有报酬也要去。”庞谢笑道。 “怎么讲?”姚广孝问道。 庞谢转身拍了拍铁行云,说道:“你说那个叫‘龙王’帕劳的家伙,非要找铁大哥去换夏侯队长。我虽然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但我知道一件事,无论这次你们能不能救回夏侯队长,只要没把那个‘龙王’帕劳打死,他回头还要来找铁大哥的麻烦。” “常言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与其等他过来,不如我主动出击,先出手打死他算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重注 “不行!” 就在庞谢准备答应下来的时候,铁行云猛然一拍桌子,怒气冲冲地喊道:“道衍大师,我不管那个什么‘龙王’帕劳为什么找我,为什么要抓夏侯队长,不过,这事从头到尾都只与我有关,我跟你们走一趟就是,至于庞谢,绝不能跟你们走!” “你搞清楚情况,‘龙王’帕劳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找你也绝不是好事,你要落在他手上,恐怕想死都难!” 姚广孝没有张口,说话的人是“相柳”九大队长之一的明玄。 因为夏侯帝江失陷的缘故,他对铁行云心存芥蒂,只是因为军人的素养,才没有口出恶言,只想着如何去解决问题,如今眼看庞谢答应出手,正要松一口气,没想到铁行云又站出来阻止,登时压不住心中这口怒气。 “人生自古谁无死,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痕,老子就算是死,也不用朋友替我垫背”铁行云毫不示弱,他本身也不是怕死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去各种不良团伙卧底写书。 “你去管个屁用!”明玄更怒。 不过几句话的功夫,两人便吵了起来,颇有些剑拔弩张的味道,气氛一时紧张起来。 “二位高义,老僧是佩服的,铁施主先不要着急,请听老僧一言可好?”姚广孝伸手阻住明玄,随即双手合十,对着二人深施一礼。 “大师请讲。”铁行云点点头,他虽然脾气火爆,敢不给明玄面子,但在姚广孝这种活着的传奇面前,还是有些拘谨。 姚广孝微微一笑,说道:“老僧既然来请了庞施主出手,总不能空口白牙,请庞施主白白相助,还是有份薄礼的相赠的。” “哦,出家人居然也会送礼?”庞谢眉毛一挑。 “哈哈,故技重施罢了。”姚广孝一笑,也不讳言。 事实也是如此,当初燕王朱棣起兵的时候,手中并无多少人马,与朝廷手中的兵马根本没法比,最初一段时间,全仗着将士用命,敢于厮杀,才勉强维持局面,其中,最为凶悍的一支部队,是驻扎在边关的朵颜三卫。 朵颜三卫,顾名思义本并不是汉人,都是云州草原的部族猛士,在明朝兴起之后,因为种种缘故,投在太祖朱元璋麾下,成了明朝的一支边军。 这只军队名声极大,只要对明史稍微熟悉一点的人都知道,可是却很少有人记得,朵颜三卫本不是燕王的手下,而是宁王的部下。 道衍大师是以重金收买的方式,从宁王手下把这支兵马撬了过来,成为燕王最得力的部队下一。 “不知和尚有什么礼物?”庞谢笑道,出手归出手,能多赚一点也是好的。 “老僧要是猜的不错,庞施主已经修行到蜕凡六关第六关—脑髓关了吧?”姚广孝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了个问题。 “不错。”庞谢点点头。 “那就是了,蜕凡六关是水磨功夫,若是没有秘法相助,不知要多久才能成就,老僧有一部修行功法,唤作《阴阳观神变》,正是辅助修炼脑髓关的秘诀,相信对庞施主不无裨益。”姚广孝说道。 庞谢心中一动,没想到姚广孝竟然能拿出这种好东西来。 要是在修炼“金刚不坏琉璃体”、“不老长春功”之前,他还不知道这种功法的好处,修炼了这两门功法之后,才发现有这种秘法辅助,修行速度增长的要比正常情况快千百倍,要是再有一部修行脑髓的功法,一定能够早日跨入灵仙境界。 可惜的是,他手头上并没有这种功法,本来还打算下次去山海界看看,没想到姚广孝竟会把这种东西拿出来做礼物。 “除此之外,还有元灵石二百零三块,数量不多,不成敬意,还请万勿推辞。”姚广孝接着说道。 “哦!”庞谢这次是真的吃了一惊,姚广孝虽然说是薄礼,但实际上,这份报酬出乎意料的重。 且不说《阴阳观神变》效果如何,单就二百零三块元灵石,就不是一个小数。 元灵石,是天地元气在某种情况下形成的一种结晶,平时是矿石形态,用的时候,只要用灵气一催,便会散发出极为精纯的天地元气,最大的用途是加快修行速度,也可以用作布阵、炼器等多种用途。 即使在古代,天地元气尚未衰退之前,也广受低阶修行人的欢迎,是修行界的硬通货,更不要说现在这种时候,几乎可以说是有价无市。 “姚师,咱们库存恐怕没这么多元灵石了吧?”不等庞谢说话,朱九阴先问了出来。 “相柳库存元灵石九十七块,老僧这里有一百零六块,两份加在一起,正好二百零三块。”姚广孝淡淡说道。 “这怎么行?怎能让姚师破费?”明玄急忙说道。 “有何不可?相柳也是老僧的一番心血!”姚广孝淡淡说道。 铁行云并不知道《阴阳观神变》和元灵石是什么东西,不过,他敏锐的发现庞谢对这两样都很感兴趣,也就没有多说。 “这一份礼物,庞施主满意吗?若是原因,老僧愿先付元灵石一百块,剩下的东西,待事情办完之后再付。”姚广孝说道。 “道衍大师,你愿出这么重的报酬,恐怕不止是让在下前去救人吧?”庞谢说道。 因为铁行云的缘故,他已经答应出手,那么姚广孝便没有理由再拿出这么重的礼物来,姚广孝肯拿出这样一份厚礼,恐怕还有其他原因。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些钱可以拿,有些钱不能拿,否则,有命拿未必有命花。 “庞施主是聪明人,老僧确实还有事情拜托。”姚广孝眼中露出寒芒。 “南诏州位于华国西南边陲,无论是世俗界,还是修行界,对东南亚一带都有极深的影响。世俗界咱们不去说他,这是太子一脉的事情,咱们单说修行界。” “这些年来,天地元气衰微,修行界死水一潭,故此,无论是老僧这里,还是东南亚诸国的宗派都没什么动作。可是,老僧日前得到消息,不久的将来,天地元气将会逐渐恢复,修行界也会逐渐恢复活力,到时候恐怕会局势大变。” “庞先生也是修行人,自然知道修行界对世俗的影响力有多大,谁要是能在这一场变革中占了先机,日后大有机会整合整个东南亚一带。” “老僧怀疑,此次‘相柳’出事,就是有人暗中搅风搅雨,想要斩灭‘相柳’,‘相柳’虽然是老僧一手创建,但也是华国在西南的臂膀,‘相柳’若亡,日后便失了先机。” “故此,老僧愿倾其所有,望庞先生能够出手相助,除了救回夏侯帝江之外,还能斩尽幕后黑手。” 庞谢微微沉默片刻,说道:“道衍大师,你下了这般重注,就不怕我做不成么?” “老僧年纪虽大,这双眼睛却不瞎,昔日燕王夺位之时,局势比现在更恶劣,老僧能赌赢上一次,自然有把握赌赢这一次!” 第一百八十九章 暹罗的变化 就在庞谢与姚广孝达成一致的时候,千里之外的暹罗,正在发生一场深刻而影响深远的变化。 暹罗首都武里,距离市中心不远的位置,有一片占地面积极大的办公区域,这片区域整体都属于一个部门,别的不说,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能够占据这样大的一片土地,已经足以证明这个部门权势滔天。 事实也是如此,就在这个部门的门口,挂着一块“暹罗国防部”的牌子,时刻昭示着此地的荣耀与权力。 暹罗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同,政府并不能真正掌控这个国家,国家的权力一直掌握在军方手中,自从百年之前,这个国家步入现代化以来,已经发生过十多次军事政变,可以说,每当军事领袖对政府不满的时候,就会毫不犹豫地发动军事政变,更换政府机关的负责人。 每一个暹罗人都明白,军人才是这个国家的真正领导者。 此刻,在这片办公区域的某个角落里,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吵。 “我要求立刻见到颂汶将军!” 接待室里,一个怒气冲冲的中年人吼道,他一掌拍在茶几上,狠狠地瞪着年轻的副官。 此人看起来在四十岁上下,金丝眼镜,深灰色的西装,头发修剪的一丝不乱,面相温文尔雅,看起来并不是容易发火的类型,可他此刻脸涨得通红,脖子上青筋毕露,看起来愤怒到了极点。 “对不起,先生,我刚才查过了,您与将军没有预约,将军此刻正在召开重要军事会议,没有时间见您。”年轻的副官并没有因为这个人发火,产生一丝慌乱。 “小子,你搞清楚你在跟谁说话,我是外务委员会长官坦萨克,不是随便什么人!”坦萨克怒气冲冲地说道。 “先生,我知道您是谁,否则,就凭你现在的表现,我完全可以呼叫警卫,以扰乱公务的罪名扣押你。”年轻副官毫不客气的说道。 “你!” 坦萨克脸色更红,猛地一把推开副官,冲出接待室,大踏步的向楼道尽头的会议室冲去,紧接着,“哐当”一脚踢开大门,冲进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面,十多位军人正在召开军事会议,其中一名上将军衔的军人正在对其他人说些什么,忽然听到这声巨响,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门口。 “颂汶!你到底要干什么!”坦萨克迎着所有人的目光,指着那名上将军衔的军人,怒气冲冲地喊道。 “对不起将军,我没拦住他,我立刻……”年轻的副官也赶了过来,急忙解释道。 “不用了,暂时休会,你们都出去吧,我跟坦萨克长官单独聊聊。”颂汶将军说道。 “是!” 几秒钟之内,所有人全部退出会议,空荡荡的会议室里,只留下将军颂汶和外务委员会长官坦萨克。 “你来做什么?”颂汶不动声色的问道,丝毫没有因为坦萨克的闯入动怒。 “华国的‘相柳’特种战队队长夏侯帝江为什么在你手里!”坦萨克直接问道,完全没有绕圈子的意思。 “谁告诉你的,没有这种事情。”颂汶毫不迟疑地摇头否认。 “你不要否认,你有你的亲信,我也有我的消息渠道,这个国家就这么大,没有谁能瞒过所有人。”坦萨克死死地盯着颂汶,发现他脸色一点变化都没有,接着说道:“这件事情,华国那边已经给我打招呼了,有人很生气,如果我们不给他们一个答复,后果很不妙。” “据我所知,抓捕夏侯帝江的不是军方的人,是一个叫做帕劳的黑帮头目,这件事不属于我管,属于内政部负责,如果华国人再问你,你可以告诉他们,我们会尽快将此人抓捕归案,全力营救人质。”颂汶说道。 “开什么玩笑,整个暹罗上层,谁不知道帕劳是你养的一条狗,你当华国人是傻瓜吗?能被用这种借口打发?”坦萨克更加生气。 “你这是在质问我吗?你凭什么问我?”颂汶面沉如水,缓缓站了起来,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们外务委员会负责国家外交事宜,什么时候有权监督国防部工作?” “颂汶,少在这绕圈子!” 坦萨克并没有被他吓退,冷笑着说道:“我现在不是以外务委员会长官的身份问你,我是以兄弟的身份问你,我的哥哥,你到底要干什么,准备拖着暹罗往哪里走?” “国家公务,不论私情,你给我出去!”颂汶挑了他眉毛,想要发火,又忍了下来。 “除非你的人把我从这里拖出去,否则我今天是不会走的!”坦萨克一屁股坐了下来。 颂汶脸上的肉抽了抽,拳头紧紧握在一起,几乎就要下令把他拖出去,却有忍了下来,拉了一把椅子坐在坦萨克对面,咬着牙说道:“你……听我说,我知道你不是为自己来的,一定有人在背后指示,你好好听着,回去告诉他!” 坦萨克微微冷笑一声,却没有反驳。 “半年多前,圣庙长老崇迪大师召唤我过去,告诉我一件事,就在不久的将来,天地间的活性能量将再次复苏,神话时代将再次来临,要我抓紧这次机会,这将是暹罗近千年来,最好的一次崛起机会。” “因此,我要想方设法,削弱周边所有国家的超自然力量,为暹罗的崛起占去先机,在此期间,华国是我最重要的目标,而‘相柳’就是我的第一个对手!”颂汶压低声音说道。 “你就不怕引火自焚吗?华国的超自然力量有多强,我不相信你不知道。”坦萨克冷笑着说道。 “我的弟弟,你对这件事居然一点也不惊讶,看来你之前,就已经知道了我想法,刚才都是在演戏。”颂汶说道。 坦萨克冷冷一笑,也不否认。 “不过,你放心,华国虽强,他的对手更强,扶桑、伊凡帝国都不是好惹的,到时候他们的绝大部分力量,都在对付这两个国家,我们只要对付南诏州的超自然力量就可以了。” “崇迪大师告诉我,南诏州的官方超自然力量由暹罗佛门来对付,我只要专心对付其他力量就行,这一点我完全有把握,更妙的是,正好有个人有求于我,我可以借助他的力量对付相柳,好了,你现在满意了吧?”颂汶说道。 “可是现在活性能量还没有复苏,如果华国正面对我们提出要求,你打算怎么回复他们?”坦萨克问道。 “很简单,这件事过后,‘龙王’帕劳将不复存在。”颂汶说道。 “好吧,我明白了,你的话,我会带到的。”坦萨克站了起来,转身离开了会议室。 “一群狐狸!”颂汶望着他的背影低声念叨着,随即大声喊道:“你们进来吧,咱们继续开会,商量一下怎么对付相柳接下来的报复!” 第一百九十章 准备作战 在修行界中,境界决定层次,层次决定力量,力量决定地位,但在世俗界并非如此,权力才是决定一切地位的根本。 原因也很简单,修行界中,伟力归于个人,个体的强大,可以无视一切组织,比如说,三清道祖任何一人,都可以横扫神霄天庭。 世俗界中,组织的力量才是根本,就算是世界排名第一的格斗高手,又能战胜多少普通士兵,五个不够,就上十个,十个不够,就上二十个,总能干掉你。更不用说,在成建制的军队面前,一切个人的反抗都是浮云,只有组织才能对抗组织,个人在组织面前,渺小的不值一提。 此刻,美塞丛林发生的一幕,就充分的印证了这个道理。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只狐狸,很想吃隔壁院子里的葡萄,不过,它实在是太胖了,很难从院墙底下的狗洞钻过去,于是它拼命减肥,直到把自己变痩,终于钻了过去,如愿以偿的吃到了隔壁的葡萄,可惜它吃到葡萄的时候,也是它变成狐皮大衣的时候,因为它吃的太胖,已经回不到原先的院子了。” 说话的这个人叫做尼迪,是颂汶将军的心腹之人,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年纪,在暹罗军中的军衔是上校,听起来虽然不高,但在他这个年纪,能做到实权上校,已经是凤毛麟角。 在他面前站着三个人,正在用心的听着这个无聊的故事,分别是“龙王”帕劳、哈克法师和金刚锥大师, 这三个人看起来都有些萎靡不振,这也正常,之前与夏侯帝江交手的时候,三人都受了重伤,能活着站在这里,就已经算不错了。 当然,他们三个虽然伤势不轻,但要真动起手来,随便一个,都能轻松将尼迪上校拍死,可是论起地位,尼迪上校代表颂汶将军而来,这三个人就算加在一起,分量也还是差的太远。 “我们这次的战术,就叫做‘葡萄计划’,核心是将敌人引到我们的包围圈里面,然后一举剿灭。” “我们首先安排一部分战力,在约定的坐标,跟相柳派来的人会面,如果他们派来的人很弱小,就直接吃掉他们,如果他们派来的人很强大,就舍弃这部分战力,当做诱饵让他们吃掉,然后把他们引入包围圈,然后在包围圈里面剿灭他们。” “包围圈的核心位置,就是这座古村,所有的力量,都要在这里聚集,接下来,我具体讲解此次计划的具体安排……” 半小时后,尼迪将整个计划讲了一遍,问道:“你们还有什么疑问吗?” “我想问件事,如果对方把铁行云带来了呢,也要按照这个计划执行吗?”金刚锥大师问道。 “按照华国的作风,他们不会把铁行云带来的,如果万一带来了,也按照原计划执行,我们的目标是最大化消灭相柳有生力量,不是抓什么铁行云。”尼迪上校迅速说道。 “这样会不会惹怒了荣格?”金刚锥大师追问。 “这个不是你们需要考虑的。”尼迪上校说道。 “如果相柳来的人太强,我们挡不住怎么办?”哈克法师问道,他实在是被樊黎的导弹打出阴影了。 “绝对不会,为了确保这次任务万无一失,我们安排了暹罗最强修行部队‘梵天’参加,而且这里是暹罗境内,他们没法把重武器运进来。”尼迪上校说道。 “如果连‘梵天’也挡不住呢,华国修行界可没这么简单。”哈克法师继续问道。 “如果他们真的强大到这种地步,我们就安排在五公里外的炮兵阵地出击,将这里用炮火夷为平地,彻底铲除一切敌人。”尼迪上校说道。 “炮击这里?”“龙王”帕劳脸上一变。 “怎么?将军之前没告诉你吗?这次事件之后,你一定会上华国的必杀名单,所以必须假死逃生,以后必须用其他身份活动,这个地方也没有必要留了,你有意见吗?”尼迪毫不掩饰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明白了。”“龙王”帕劳沉默了几秒,用力点了点头。 “好了,你们还有其他疑问吗?没用的话,就按照这个计划布置了。”尼迪上校说道。 “我还有最后一个疑问,既然决心毁掉这里,为什么不把夏侯帝江直接放在这里,引诱他们过来?还有,荣格到底在哪里,你们为什么不让他参与伏击?”“龙王”帕劳问道。 “这些不是你们该关心的事情。”尼迪上校脸色微微一变,似乎想起什么不高兴的事情,不耐烦的拒绝回答。 …… 在青来市的北面,有一座极尽奢华的庄园,它的主人是本地的警长素猜,在这座庄园里,素猜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甚至可以决定每一个人的生死。 可惜的是,就在不久之前,这个权力忽然不再属于他了,他现在甚至连离开这里,或者打个电话出去都做不到,因为这里已经被军方管制了。 啪! 游泳池边,荣格打了个清脆的响指,说道:“塔塔雅,给我递杯葡萄汁过来,鲜榨的,带一点酸味!” “亲爱的,如你所愿。”塔塔雅晃晃悠悠地从躺椅上爬了起来,她是荣格上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认识的女孩,一夜风情之后,成了荣格的女人,这次荣格回到青来之后,又联系到了他。 “塔塔雅小姐,不需要你去,我去就好了。”素猜连忙爬了起来。 “那就谢谢你啦。”塔塔雅又躺了回去。 “婊子!等这个家伙走了以后,我一定弄死你!”素猜心中暗骂,脸上却一点也不敢带出来。 “你们三位呢,需要点什么饮料呢?”荣格转回头,望着泳池岸边坐着的三个人。 这三个不是别人,正是“相柳”队长夏侯帝江、樊黎和龚子贞。 “不需要。”夏侯帝江摇摇头。 “夏侯队长,不要客气,这样热的天气,不多补点水分,是会中暑的。”荣格笑着说道。 “你把我们扣在这里,到底要做什么?”樊黎忍不住喊道。 “樊队长,你完全弄错了,我是在保护你,而不是扣押你们。”荣格耸了耸肩,说道:“如果我现在离开这里,保证暹罗军方会第一时间杀死你们。” “他们敢!”樊黎怒道。 “夏侯队长,你相信我说的话吗?”荣格没有反驳,转头对夏侯帝江说道。 “我相信,只是我意识到这件事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夏侯帝江说道。 “亲爱的夏侯队长,你果然是个聪明人。”荣格说道。 “暹罗军方的目的,我已经想清楚了,我唯一想不明白的是,荣格殿下,你的目的是什么?”夏侯帝江问道。 “我的目的很简单,只是需要那个叫铁行云的人而已,如果你们现在改主意了,我现在就可以放你们回去。”荣格说道。 “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见这个人吗?”夏侯帝江问道。 “这是一个秘密,除非我见到他,否则绝不会说出来。”荣格摇摇头。 夏侯帝江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 “那你为什么要保护我们?”其他两人都沉默之后,龚子贞忽然问道。 “因为你们是我见到铁行云的希望,你们在这里,他就一定会出现在我面前,可以省去我很多功夫,至少不用替暹罗人再出手了,我简直烦透这帮废物了,在我见到铁行云之前,谁也别想带走你们,无论是暹罗人,还是华国人。”荣格笑着说道。 第一百九十一章 一人对军(一) 唰! 一架白色的巨型无人机从热带丛林的上方掠过,旋翼寂静无声,仿佛一架白色的幽灵,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简直无法相信,这么一个大家伙居然如此安静。 “距离双方会面地点还有七百一十五米,前方一路通畅,没有侦测到可疑物体。”无线耳机里面传出明玄的声音。 “明白。” 庞谢漫步向前走去,两日之前,他与姚广孝说定,要出手救回夏侯帝江,斩灭幕后黑手,接着,便一路向南,来到暹罗境内,准备与“龙王”帕劳见面。 按照庞谢的想法,这次出手他一个人就够了,他打不过的,“相柳”再来几个人也还是打不过,反而不如他一个人方便脱身。 姚广孝却认为,如今天地元气尚未恢复,人力有其极限,庞谢虽然强横,却也不是仙人,还是配上些高科技装备的好,于是征调了几台不同功能的无人机,用于高空支援。 此刻,庞谢独自前往交易地点,数十公里之外的一个山头上,则停着两架全副武装的“阿帕奇”武装直升机。 姚广孝盘膝坐在直升机上,明玄一脸严肃的发号施令,几名技术人员正在紧张的布置各种装备。 “他们用的怎么全是美索联邦的装备?”铁行云看到其他人都在忙碌,唯独他插不上手,忍不住与姚广孝攀谈起来。 庞谢原本不想让他来的,不过,铁行云却坚持要来。 一来,他想知道“龙王”帕劳为什么要找他,二来,暹罗人若是把夏侯帝江藏了起来,并不进行交易,就可以让他露面,以交换人质的形式,要求对方带出夏侯帝江等人。 庞谢再三思忖,方才同意他来到这里。 “因为我们这次出击,并没有得到华国军事联席会议的许可,完全是个人行为,这些装备都是我们私下在国际军火商手中购买的,万一折损在这里,暹罗人也无法证明什么。”姚广孝淡淡说道。 数十公里之外,庞谢继续向前方走去。 “还有一百三十五米,绕过前面的丘陵,就能看到对方,根据热成像仪器遥感,对面一共有二十七个人,其中五个人位置显眼,估计是打算跟你接洽,剩下二十二个人埋伏在方圆一百五十米范围内,呈现狙击姿势。” 耳机里再次响起明玄的声音。 “知道了,有没有夏侯队长他们在内?”庞谢问道。 “等等,根据热成像数据对比,全都没有在这里!”耳机里传来某个技术人员的声音。 “看来他们并没有交易的诚意。”庞谢说道。 “确实如此,对了,已经快要接近对方了,无人机准备拉升高度,你还有什么需要提前遥感的吗?”明玄问道。 “不用了。”庞谢说道。 …… 绕过丘陵之后,庞谢远远瞧见了无人机侦测到的目标,只见远处的树丛之中站着五个人。 其中领头的一个是身穿迷彩服的瘦削汉子,站在最前方的位置,剩下四个人都是一身黑色斗篷,将全身上下龙渣哦其中,完全看不到长相。 “喂,你们是‘龙王’帕劳的人吗?”庞谢远远喊道。 “你是什么人?”对面几人都是一惊,完全没有发现庞谢的到来,以庞谢的轻功,若是诚心不想让他们发现,恐怕走到他们眼皮子底下,他们也发现不了 “诶,帕查拉,是你,看来没错!”庞谢惊喜的说道,他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之前在大佬周的梦里见过。 “你是谁?为什么认识我?”帕查拉警惕地问道。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你只要告诉我,夏侯队长在哪里。”庞谢说道。 “你是相柳的人?那我们要的人呢?”帕查拉的目光向四面扫射。 “你先告诉我夏侯队长在哪里。”庞谢说道。 “做梦!” 帕查拉确认四周再没有其他人,抬起右手,向庞谢做了个抹脖子的姿势,冷冷说道:“杀了他!” 砰!砰!砰! 刹那之间,十多粒子弹从不同方位,同时向庞谢射去,虽是十枪,却只有一声枪响,足见枪手训练有素。 下一个瞬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十多粒子弹从庞谢身体穿过,却没造成任何伤害,仿佛穿过一个幻影。 枪声过后,庞谢安然无恙的站在原地。 “见鬼!”帕查拉脸色大变。 作为“龙王”帕劳麾下高手,他勉强看得出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诡异的现象,是因为庞谢速度太快,在枪响的瞬间闪开,等到子弹穿过之后,再闪了回来,所以才形成这种幻影。 问题是,这种级别的高手,他只是听说过,从来没见过,更没想到会与这样的高手对阵。 “全部动手!”帕查拉大声喊道。 霎时间,不但枪声响成一片,就连他身后的黑衣人也一起动手,全部向庞谢冲来。 “我给过你们机会的。” 庞谢摇了摇头,随即脚下发力,骤然消失在原地,下一个瞬间,来到其中一名枪手身前,一指向前点出,只听“噗”的一声轻响,这名枪手头骨尽碎,脑浆四溢。 以庞谢的眼力,若是等他们开枪之后,还发现不了他们的位置,那才是开玩笑。 更何况,头顶的巨型无人机已经将所有狙击手的位置,全部以热成像的方式标识出来,传到他的眼前。 庞谢一指将这名狙击手点死,随即将他手中的狙击枪抽了过来,轻描淡写地挥动枪支,站在原地向其他狙击手一一点射。 这柄狙击枪的型号是巴雷特M82A1,重量足有12.9kg,不要说巨大的后坐力,就算单纯的重量也让人吃不消,可是在庞谢手中,比棒棒糖也没重多少。 砰! 砰! 砰! 每一发子弹都顺利的带走了一条生命,眨眼之间,长枪子弹打空,埋伏在四周的狙击手也损失了差不多一半人。 直到此刻,跟在帕查拉身后的四个黑衣人才冲到庞谢身前,其中走在前面的两人,从黑袍中抽出两柄长刀,向庞谢挥砍过去,剩下两人则绕到两边,一左一右,向庞谢抱了过去。 庞谢也不客气,反手一掷,沉重的狙击枪呼啸而去,带着惊人的力量,砸在一名持刀黑袍人的胸口,将他砸飞出去,直到三四十米之外,撞在一棵大树上,才停了下来,只剩下一滩血肉,已经看不出来像个人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一人对军(二) 庞谢反手掷出狙击枪,将一名黑衣人砸成肉酱之后,剩下三个人不但没有被这一击吓退,反而更加疯狂的冲了上来。 “杀!” 其中一人举着长刀,大声嘶吼着砍了过来,剩下两人则悄没声息的从两面包抄,双手抱成半圆,做出抱击的姿势。 庞谢也不多说,微微一声冷笑,伸出右手,屈指一弹,指尖正弹在长刀侧面,只听“嘣”的一声,黑衣人再也握不住刀,长刀脱手而出,以来时速度的三倍,向他自己肩头砍去。 刀光掠过,将他从左肩砍到右肋,整个人被整整齐齐地砍成两截,“噗通”一声,横尸当场。 庞谢一指弹死此之后,剩下两名黑衣人已经冲到了左右。 也许是被庞谢这一击吓住了,这两人并没有立即冲上来,而是在他身前略微停顿了一瞬,接着,就听到“咔嚓”一声轻响,两团橘红色的光芒骤然从这两人身上绽放开来,随之而来的,还有灼热到几乎可以消融钢铁的热浪。 这两人竟然都是死士,冲上来的目的只是为了与他同归于尽。 不过,这两人的牺牲,注定只是一场虚妄,庞谢今时今日的速度,已经比风还快,又岂是自爆伤的了的? 就在他看到橘红色光芒的一瞬间,已经反应过来,身形骤然向后方掠去,霎那之间,已经退到百余米外,灼热的气浪和剧烈的冲击波,甚至连他的衣角都没挨到,就已经被他远远躲开。 轰隆!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之,赤红色的火焰冲天而起,像火山爆发一样,火焰向四面蔓延,方圆数百米内的热带丛林,全都被焚毁一空。 这也幸亏是在热带雨林,林子里面非常湿闷,积水随处可见,火焰才没有逐渐扩散开来,若是在一般的山林里,只怕很快就会燃起一阵大火。 几分钟之后,烟火渐渐散尽。 “啧啧,还真够心狠的。”庞谢轻啧一声。 除了他杀死的十来个枪手之外,还有十多个枪手依然藏在附近,都被这一场爆炸整个烧死,看来这两名死士不但不在乎他们自己的性命,也不在乎别人的性命。 “还有人活着吗?”庞谢敲了敲耳机问道。 “刚才跟你交谈的帕查拉还活着,这个人现在正在往西南方向撤离,这片丛林太密,无人机随时都可能追丢,建议你最好跟上他的步伐。”明玄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 “明白!” 庞谢一笑,飞身西南方向掠去,身形如电,眨眼之间,便瞧见了帕查拉的踪影,只见他手脚并用,在林中上下穿梭,宛若猿猴一般,移动速度飞快,于是远远吊在他身后。 “你打算怎么做?现在把他抓住,还是跟着他走?”明玄问道。 “我准备跟着他,看看‘龙王’帕劳在什么地方。”庞谢说道。 “他未必会去‘龙王’帕劳哪里,也许只是一个陷阱。”明玄说道。 “先去再说吧,就算是陷阱,他们总要放点诱饵对不对?”庞谢笑道。 “注意安全。”明玄说道。 …… 唰! 帕查拉像风一样,掠过一棵棵参天大树,如同猿猴一样灵活,如同猎豹一样迅捷,颜色不一的枝叶从他眼前一扫而过,只留下五颜六色的虚影。 他这辈子从没像今天这样,用这种速度在林间穿行,事实上,如果不是他运气好的话,至少已经撞在树上四五次了,这种速度下的每一次撞击都可以要他半条命。 “简直是魔鬼。”帕查拉低低声音说道。 他是真的被吓坏了,再没有第二个人,比他更清楚两名死士身上炸药的威力,就连那两名死士自己也不知道。 可是如此强大的威力,在如此近的距离爆炸,竟然没能消灭那个人,甚至连一片衣角都没有沾到,简直是一件不可理解的事情。 两名死士前去自爆的时候,他认为战斗已经结束了,可是当他在赤红色的火柱后面,远远看到一个淡然自若的身影时,就立即反应过来,惊恐之下,立即逃开,完全没有再碰面的意思 “喂,喂,帕查拉,你能听到吗?”一个骄横的声音在帕查拉耳边响起,与庞谢相同,他也戴着无线耳机。 “可以。”帕查拉说道,他听得出来,对面说话的正是尼迪上校。 “我发现你的信号在往回挪动,什么情况,你们抓到‘相柳’派来的人了吗,还是你在充当诱饵,把对方引往包围圈?”尼迪上校问道。 “都不是!”帕查拉低声说道。 “那是什么?”尼迪上校明显有些不满,问道:“难道你是要回来睡午觉吗?” “上校,对手太强大了,我认为包围圈可能对他无用,建议取消下一步计划,考虑跟他们讲和。”帕查拉说道。 “什么?你睡糊涂了吗?对方到底来了多少人?难道来了一个师吗?”尼迪上校怒气冲冲的骂道。 “对方只有一个人,可是……”帕查拉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我担心他现在已经在追踪我了,考虑不回去了,引他去别的地方!” “一个人!是你说错了,还是我听错了?”尼迪上校愣了一下,随即骂了出来:“你个笨蛋,难道认为我们连一个人都对付不了?” “我认为……”帕查拉说道。 “我不管你怎么认为,我命令你立刻赶回来,否则,我迟早要将这座村子夷为平地!”尼迪上校咆哮着喊道。 在他看来,帕查拉不愿意回来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担心他动用最终计划,用炮火把整个村子夷为平地,所以直接用这件事情来威胁帕查拉。 “我这么做你会后悔的!”帕查拉喊道。 “你不这么做,你才会后悔!”尼迪上校冷冷说道,稍微停顿片刻,接着说道:“马上回来,这是命令!” “……”帕查拉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在心里默默念了一句:“那就大家一起死吧。” 半个多钟头之后。 庞谢跟着帕查拉,来到美塞丛林中央位置的一座古村。 往日在村子门口嬉戏的孩童,已经消失的一个不剩,空荡荡的好像一座鬼村。 帕查拉脚下飞快,在村口连一秒钟都没停,直接往村子里跑去。 庞谢却没有跟着进去,站在村口,四处看了看,说道:“你们到底把夏侯队长藏在那里了?再不把他交出来,我可就拆村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一人对军(三) “就是你吓的帕查拉屁滚尿流?” 庞谢站在村口,忽然听到背后有人说话,心中不由一惊。 以他的本事,居然没发现这人是什么时候来到他身后的,难道是绝顶高手不成? 想到这里,他急忙转回头去,正好看到一名面带骄横之色的暹罗军人傲然立于树下,登时握紧双拳,做好应战准备,却又发现这名暹罗军人身影有些模糊不清,仔细看了看,不由哑然失笑,原来背后这位仁兄并不是真人,是投影仪打出的投影,至于说话声音,则是从旁边的音箱发出来的。 “你是什么人?”庞谢问道。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尼迪,你可以叫我尼迪上校,是这次行动的指挥官。”尼迪上校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 “上校?你是暹罗军方的人?难不成是你们给‘龙王’帕劳撑腰?你们这么干就不怕华国宣战吗?”庞谢问道。 这话虽是从他嘴里说出来的,问题却不是他问的,只是转述明玄的问题罢了。 “首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帕劳确实是我们的手下,其次,我要告诉你,不会有战争的,因为你们无法找到任何证据,证明暹罗军方参与了这件事。你们的情报机构,在暹罗任何一支部队里都无法找到我的资料,对于这世上绝大多数人来说,我是一个不存在的人,率领着一支不存在的军队。”尼迪上校说道。 “既然这样,你就继续不存在好了,我先去找其他人了。”说完,庞谢转身,迈步向古村走去。 “哈哈,你还没明白吗?作为一个不存在的人,因为没有人与我聊天。有时我会感觉无聊,我之所以露面,是因为你马上也要不存在了!”尼迪上校对着庞谢的背影大笑着。 “凭你?”庞谢止住脚步,回过头来,轻轻一笑,摇头离去。 “狂妄的家伙,像你这种修行人我见过很多了,稍微有一点本事,就嚣张的不得了,不得不说,你们临死前惊讶的面容,是这世界上最好笑的画面。”尼迪上校不紧不慢的说道。 “嗯?” 庞谢再次回头,静静的看着尼迪上校,这家伙口气这么大,倒想瞧瞧他到底有什么本事。 就在此时,他忽然觉得头皮一麻,就好像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也来不及多想,足尖一点,身形骤然飘出三尺。 嗖! 先是一道火光飞过,掠过他脑袋所在的位置,深深地射入地面,留下了一个手指般粗细,深不见底的黑色孔洞,随即听到“嘭”的一声巨响从远方传来。 “第一份礼物,超视距狙击手,喜欢吗?”尼迪上校大笑着说道:“我见过太多的修行人表演躲子弹的技巧,不过,他们大多都只能凭借双眼去观察枪手的动作,对于来自视距外的攻击,能躲开的人并不多,实话实说,这一点值得你骄傲。” 庞谢没有说话,他正在听耳机里的声音。 “庞先生,小心,无人机的热成像系统没有发现任何狙击手的痕迹。”明玄说道。 “没事,我注意点就是。”庞谢低声说道。 话未说完,庞谢猛然觉得心口一麻,身形骤然向后退出三步,下一个瞬间,第二粒子弹射入地面,还不等他身形站稳,又觉得右肩一麻,急忙向左边迈出一步,险险躲过第三粒子弹。 这三粒子弹,他躲得险之又险,因为视距外攻击的缘故,无论是听觉,还是视觉,都起不到防范的作用,只有皮肤敏锐至极的触觉,才能在子弹射中之前,感到淡淡的风压。 其实,这些都算不到什么,只要有一把好枪,一名枪法神准的狙击手,做到超视距攻击并不难。 真正令庞谢吃惊的是第三粒子弹,以他的速度,居然刚刚落足,就有子弹追上,只能说明一件事,对面狙击手的眼睛,居然能跟上他的移动速度! 这怎么可能?以庞谢今日的修为,身法之快,就算是蜕凡境的修士也看不清楚,凭什么一个狙击手就能看到? …… “庞先生,做好应战准备,热成像系统发现有大量目标从四周向你靠近。”明玄的声音再次响起。 “我知道。”庞谢说道。 “嗯?” “我已经看到他们了。” 就在庞谢眼前这片丛林,数以百计的武装人员从林中慢慢走了出来,呈现月牙形,向他包抄过来。 这些人装备各异,有些是短枪加匕首,有些则端着冲锋枪,有些扛着火箭筒,还有人一手持刀,一手持盾,完全是冷兵器作战的准备,唯一相同的是,所有人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铁青色的脸上带着浓浓杀意。 “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刚才没发现?”耳机中传来明玄的怒吼。 “队长,就在几分钟前,热成像系统还没发现这些人,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蹦出来!”一名技术人员紧张的解释道。 “他们有多少人?”明玄怒道。 “目前已经有一千多个目标的反应了,而且还没达到上限。”这名技术人员紧张的说道。 “混账,他们这是准备打仗吗?”明玄怒道。 “这本来就是一场战争。”姚广孝在耳机中响起。 庞谢听了一会,发现耳机里并没有传出什么有效信息,便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到眼前。 “杀了他。”尼迪上校下令。 哗哗哗…… 随着尼迪上校一声令下,面前这些武装人员如同潮水一般向庞谢涌了过去。 持有刀盾的冲在最前面,握着手枪和匕首的则在外围游走,剩下的人一动不动,枪口对准庞谢。 庞谢也不客气,飞起一脚,径直将冲在最前面的一名武装人员踢了出去。 嘭! 这一脚正蹬在钢化盾牌上,不但将盾牌蹬碎,就连这名武装人员的手臂和胸骨也一起踢碎,整个人横空飞了出去,直到二三十米之后,懒腰撞在一棵树上,方才落在地面。 下一刻,庞谢瞳孔不由一缩,因为他发现,刚才被他踢飞的那个人,居然晃晃悠悠地又站了起来,双眼死死地盯着庞谢,发出“啊”的一声嘶吼,举着长刀向他冲了过来。 随着奔跑,他的身躯一起一落,伤口越撕越大,断掉的左臂和塌陷的胸骨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茬子,鲜血如泉水一样涌出,脚下却一步不停,稳的让人吃惊。 “这是僵尸?不对,僵尸没这么快的速度,也不会留这么多的血。”庞谢喃喃说道。 “这是我为你准备的第二份礼物,不死者军团,好好享受吧!”尼迪上校大笑着说道,眼中露出残忍的光芒。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一人对军(四) “这些…都是…活尸!”庞谢面色渐渐沉下。 活尸与僵尸完全不同,僵尸是以秘法催动尸体,炼成的一种介于阴阳之间的鬼物,是对死尸的活化,虽然能够活动,但本质上还是死人,行动迟缓,毫无智力,除非是千百年地气凝结的铜尸、铁尸,否则,只能当做炮灰使用。 活尸则不然,是对活人进行改造,以秘法改变身体结构,逐渐将活人僵尸化,形成的一种怪异生命,这种改造既可以保留活人的智力和意识,完成较为复杂的任务,又有僵尸无惧痛楚,力量巨大,生命顽强的特点,无论是江湖争斗,还是战场杀伐,都可以当做一支奇兵。 据说,数百年前,云州大旗门掌旗手赤足汉,便被西域“食毒教主”飱毒大师练成一具毒尸,也是活尸的一个变种,号称“毒神”,数年之间,纵横中原无人能治,威力强悍到了极点,最后还是大旗门出了一位惊才绝艳的高手,才将飱毒大师斩杀,救回赤足汉。 活尸与僵尸比,不知强了多少,唯一的缺点就是,需要对活人进行改造,一旦改造之后,寿命就会大减,至多只有三五年的寿命。 啪! 庞谢一拳挥出,将刚才那名活尸再次打退,这次一拳穿心,打爆了五脏六腑,已经死的不能再死。 打退那名活尸之后,庞谢来不及休息,就被其他活尸围住,长刀短匕,从种种不同角度向他刺来,甚至还有活尸把手榴弹扔过来招呼。 庞谢也不手软,双手挥击,连出数拳,将围在四周的活尸一一击退,只有手榴弹,则被他一脚踢了回去,倒是炸伤了几个活尸。 这些活尸被打的筋断骨折,却毫不犹豫的再次扑了上来,而且,每当庞谢将身前的活尸打退的时候,外围的枪手就会毫不犹豫的向他开枪,丝毫不顾及是否会打中他们的队友。 还好外围枪手虽多,围在庞谢跟前的活尸也不少,所以能射击的角度并不多,这种近在咫尺的射击,也对他并没什么威胁,早在开枪之前,便能判断出子弹的轨迹,早早从枪下闪开,躲在射击的死角。 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庞谢脚下就倒下十几名活尸,剩下的活尸一点惧怕的意思也没有,继续向他冲去。 “你们从哪弄来这么活尸?”庞谢一拳砸碎一名活尸之后问道。 僵尸易得,活尸难求! 要炼僵尸,医院里的太平间多得是,不嫌麻烦的,也可以去乡间坟地碰碰运气,说不定就有刚下葬的。 活尸却不然,每一个活尸,背后都是一条生命,不是这么容易来的,更何况眼前这些人全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正值身强力壮的时候,更兼着训练有素,全都经过了搏杀的基础训练,放在军队了,个个都是精兵。 要说这些人是尼迪上校碰运气碰到的,杀了庞谢,他也不信。 “暹罗有一亿人,其中百分之二十是年轻男性,这就是两千万,这些人里有百分之一的人是靠打拳吃饭的,这就是二十万人,可是这二十万人中,真正打拳打出明堂的,不超过一千个,你猜剩下的人靠什么吃饭。”尼迪上校慢慢说道。 “你就把他们炼成了活尸?”庞谢冷冷说道。 “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资格,能被我选中,是他们的幸运。”尼迪上校说道。 “这么说他们还要谢谢你?”庞谢冷笑。 “当然,我给他们提供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给了他们每人一笔钱,足够让他们的家人过了几年舒服日子,这种机会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尼迪上校说道。 “这可都是人命。”庞谢冷声说道。 “在暹罗人命不值多少钱。”尼迪上校说道。 …… 庞谢听了尼迪的话,心中一阵烦闷,正要说些什么,忽然觉得头皮一麻,知道有人在远处狙击,身形向下一矮,打算闪过这粒子弹。 不料,就在他弯腰的功夫,忽然觉得眼前一黑,头晕目眩,精神一个恍惚,动作稍微慢了一点,差点没能躲过这粒子弹。 “这是什么玩意?”庞谢缓过神来,双目向四周扫去。 刚才那种感觉,就好像正常人忽然被大放血,或是疲劳过度一样,可是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又怎么可能出现这种问题? “我想你已经收到了我的第三份礼物,精神风暴!”尼迪上校得意的说道。 “你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因为你是第一个收到我三样礼物的华国人。” “你目前见识到的,正是由我耗时十年打造的超凡战争体系,是属于我尼迪的,独一无二的战争体系,不死者军团负责正面对抗,精神风暴师负责中距离干扰,超视距狙击手负责远程狙杀。” “攻击、防御、干扰,三位一体。近程、中程、远程,互相配合,无论你是什么样的高手,只要稍微露出破绽,就会死在我这套战术体系之下。” “顺便告诉你一声,这支超自然部队,我起名叫做‘梵天’,因为我相信这支部队能够像传说中的大梵天王一样,创生万物,为暹罗创造一个新的未来。”尼迪上校的声音充满了自豪。 庞谢不言不语,不知在想些什么。 …… 古村前面的战场上面,不死者军团拼命地向庞谢扑去,试图阻住他的脚步,只要稍微阻挡,远处的超视距狙击手就会立即射击,与此同时,一团团精神风暴从四面八方涌来,不断地侵袭着庞谢的大脑。 数十公里之外,明玄通过无人机的摄像装置看到这一幕,脸色有些发青,若是易地而处,他绝坚持不了这么久。 “相柳”虽然也是修行部队,但是真正的修行人只有九大队长而已,剩下的要么是世俗界的精英士兵,要么是略有根基的初阶修行者,完全不像“梵天”这样的超自然部队,从上到下完全是由超自然力量组成的。 “相柳”九大队长之中,把修行和现代武器结合最好的樊黎,也没有创造出尼迪上校这样的超凡战争体系。 某种程度上来说,尼迪上校确实是一个天才。 “道衍大师,我们去救他吧!”铁行云高声说道。 他看到屏幕里的画面,早已心急如焚,可惜,他一来指挥不动直升机驾驶员,二来不会开飞机,只能徒呼奈何。 “姚师,我看情况不好,咱们……”明玄也张口说道。 “你啊,铁行云不懂修行倒还罢了,明玄,你是修行中人,也看过庞谢出手的视频,怎么就觉得咱们需要出手呢?”姚广孝淡淡说道。 “姚师的意思是……”明玄问道。 “庞施主只是要探探对方的底细罢了,压根没有动真功夫在,只要他真正动手,眼前这点问题很容易解决。”姚广孝说道。 “姚师,没这么容易吧,庞谢虽然杀了几十具活尸,可是外围至少还有一千多个,他又不是灵仙,不会御空飞行,不要说战胜,就算是逃走也没什么机会。”明玄说道。 “那你就看下去吧,这个叫尼迪的人,虽然想法不错,但却走错了路,我想庞先生很快就可以告诉你,什么才是正确的道路。”姚广孝说道。 第一百九十五章 一人对军(五) 古村前面,约么方圆百米的一片空地,已经成了一片修罗场。 以庞谢的修为,随意一拳一脚,都能杀死一个活尸,只是外围的活尸数不胜数,死一个补充一个,杀死几十活尸,完全不影响大局。 尤其是,他每次击中活尸的瞬间,身形难免一滞,远方的超视距狙击手就会立即开枪,几次都险险击中要害,更不要说,时不时的精神冲击,更是让他身形迟滞。 三重攻势就像三张渔网,将庞谢牢牢困在其中,看起来获胜只是时间关系。 “作为超自然能力者,你的表现很不错,自从‘梵天’创立以来,你还是头一个能坚持这么久的人,在你以前,最强的一个是安南的一个和尚,但也只坚持半分钟。”尼迪上校的语气充满了傲慢。 “你也很不错啊,居然能想到这种战术,对付普通的修行人确实很有效,不过,如果你没有新花样的话,咱们就到此为止了。” 庞谢忽然止住脚步,站在空地中间一动不动,双目炯炯地望着尼迪上校,面色平静,冲他晃了晃手,做了个暂停的手势。 “嗯?”尼迪上校脸色微变,同时喝道:“住手!” 一声令下,无论是不死者军团,还是远方的超视距狙击手,或是精神风暴,全都停止进攻。 “你想说些什么吗?”尼迪上校问道。 “你有没有看过西游记?”庞谢问了一个很奇怪问题。 “什么意思?”尼迪上校问道。 暹罗与华国一衣带水,历史上受华国影响极深,像西游记这个级别的文学作品,在暹罗也是家喻户晓。 “我想说的是,孙悟空反出天庭之后,天庭派十万大军前去征剿,可这十万大军后来都成了背景板,最终决定胜负的,只有寥寥数人而已,你猜是为什么?”庞谢缓缓说道。 尼迪上校没有说话,脸色忽然阴沉了几分。 “西行路上,狮驼国是唯一一个妖魔之国,国中妖魔数万,可是青狮、白象、金雕三名头领战败之后,整个狮驼国立即土崩瓦解,完全没有对抗之力,你猜这又是为什么?”庞谢继续说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尼迪上校一字一顿地问道。 “我想说的是,你压根不明白,修为意味着什么,境界高一层,就是天差地别,修行界的胜负永远与人多人少无关,你的战术是针对修行人设计的,但你的观念还是普通人,根本不明白什么叫做修行人之间的战斗,所以这套战术体系只是空想而已,顶多算是一个不错的游戏!”庞谢说道。 “别狂妄,你知道多少超自然能力者,死在我这套战术体系下吗?”尼迪上校说道。 “你就算打碎一万个鸡蛋,也不能证明你能打碎石头。”庞谢摇摇头。 “是吗?” “当然。” “去死吧,狂妄的小子!”尼迪上校猛然喊道。 …… 随着这一声喊,十二道火光从不同角度向庞谢射去,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射向他的要害。 无论向那个角度躲闪,都会被至少三颗子弹击中,特质的钢芯穿甲弹,一枪足以击毙大象,或者击穿步兵装甲车。 尼迪上校嘴角慢慢张开,狰狞的笑容在脸上缓缓绽放,仿佛已经看到庞谢的身上绽放出的血花。 出乎意料的是,庞谢并不没有闪躲,听凭十二颗子弹射在身上。 下一个瞬间,点点火花从庞谢周身溅起,高速飞行的穿甲弹仿佛撞上了美索联邦M1A2主战坦克的正面装甲,修长的弹头被自身的冲击力与强大的反弹力压缩,挤压成一团不规则的钢铁弹丸,向四周急速溅射。 指肚大小的钢铁弹丸带着可怕的动能,向四周的活尸射去,其中弹射角度最刁钻的一粒,甚至射穿了十余个活尸的身体之后,才击中了一棵大树,深深地嵌入树干。 等到十二粒钢铁弹丸全部停顿下来的时候,围在庞谢四周的不死者军团,已经倒下了五十多个人,甚至比庞谢刚才杀死的还要多。 “这……怎么可能?”尼迪上校的眼珠瞪得好像非洲羚羊,脸色白就像北极的狐狸,浑身上下冷汗直冒,在笔挺的军装上留下大片大片的痕迹。 “你的整个战术体系,都是围绕超视距狙击手设计的,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的子弹打不死人呢?”庞谢悠然问道。 “……”尼迪上校没有回答,目光茫然,双眼看不到焦距,似乎已经失去了意识。 “给你十秒钟时间,交出夏侯队长,否则,你的‘梵天’就将变成历史。”庞谢发出通牒。 “杀!”尼迪上校猛然惊醒过来。 “很遗憾,你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庞谢摇摇头,接着说道;“十……” 尼迪上校还要再说什么,然后发现,庞谢在他眼前消失了。 接下来,从庞谢刚才消失的位置往外,半径五十米之内,所有的活尸的头颅一起爆开,无论用的是什么武器,无用站在什么位置,全都如此,即使他们脑袋上都套着钢盔。 “九……” 之后,庞谢再次现身,数出下一个数字。 …… 就在庞谢大开杀戒的同时,古村深处,桫椤树下,盘膝坐着五个人。 这五人中,其中一人居中而坐,剩下四人则坐在这人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距离两米左右的地方。 居中而坐的是一名少年僧人,看起来年纪轻轻,约莫十六七岁,还没完全长成,只是一双眼睛,眼神沧桑到了极点,完全不是这个年纪应有的眼神。 围坐在四周的四个人,东面的是“龙王”帕劳,西面的是哈克法师,南面的是金刚锥大师,这三人全都坐的笔直,脸色严肃,一句话也不说。 唯有坐在北面的人,从头到脚,一身白毛,柔软顺滑,仿佛白玉一般晶莹剔透,整个人看起来就好像山中老猿,唯有这张面孔宝相庄严,看得出来极有智慧,并不是猿猴之属。 在少年僧人面前,放着一个一尺高矮的白色坛子,坛子口虽然开着,里面却是一团漆黑,就连阳光也照不进去。 嗖!嗖! 时不时,便有一缕黑气从村口处飘来,径直投入坛中。 “师父,尼迪这次碰上对手了,我刚才数了数,差不多已经过来三四十缕黑气了,上次杀托钵僧,都没死这多人。”白猿模样的人说道。 少年僧人面前的坛子叫做集魂坛,能够收集附近死者的魂灵,每当外面的不死者军团死掉一个人,就会收来一缕黑气,故此,他能判断外面死了多少人。 “让他受些挫折也好,省的小看天下高人。”少年僧人说道,声音有些稚嫩,又有些沧桑。 “师父说得对,尼迪最近有些昏了头脑,总以为……” 白猿模样的人刚刚张口,还没把话说完,猛然看到一大团黑气纠结在一起,向坛子里飘了过来,不由愣了一下。 “啊?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死这么多?”片刻之后,这人反应过来。 “看来真是遇到对手了。”少年僧人说道。 “这也……”这人话未说完,又见到一团黑气飘来,甚至比刚才那一团更稠更密。 “白玉猴,你快去援手,恐怕他这次惹到高手了!”少年僧人疾声喝道。 第一百九十六章 一人对军(六) 嘭!嘭!嘭! 仿佛一阵飓风扫过,整个空地之上,半径百米之内,所有的活尸全都东倒西歪,状态最好的一个,也被打断了两条腿,正在地上挣扎,绝大多数则是一击爆头,已经倒毙当场。 “还有八秒钟,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告诉我,夏侯帝江到底在什么地方。”庞谢再次现身,盯着尼迪上校说道。 “做梦,就算他们全死了,我也不会告诉你的!”尼迪上校脖子上青筋暴起,嘶吼着说道。 庞谢面色一沉,看来尼迪上校并不在乎这些人的死活,于是敲了敲耳机,低声问道:“能不能这个家伙到底在哪里?” “可以,这种无线讯号的传输距离不会太长,不过需要时间。”耳机里传来技术人员慌乱的声音。 “那就好,我继续动手了。” 庞谢抬起头来,对尼迪上校轻轻数了一声:“八……” …… 数十公里之外。 明玄看着无人机传来的图像,已经完全呆住了,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喃喃说道:“这怎么可能,他怎么会这么强大?” 铁行云更是一语不发,就好像石化了一样。 至于其他几名技术人员,表情各不相同,甚至有人忍不住启动了无人机的备用摄像系统,因为他觉得眼前看到的画面全都是假的,恐怕是不小心播放了什么玄幻大片。 “你被和平蒙蔽了双眼。”姚广孝淡淡说道:“华国建国将近百年,乱世已经终结很久了,你虽然是修行人,却没有经历过战争,压根就没见过真正的修行界高手在战场上是如何厮杀的。” “可是……为什么我和他会有这么大的差距?” 明玄忍不住问道,他连庞谢的影子都看不到,换句话说,如果两人交手,他就算术法再多再强,也只能被动挨打。 “人跟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人跟狗都大。”姚广孝说道。 “可是他怎么会有这么快的速度,这么强的防御,完全不合常理啊!”明玄说道。 “修行界秘法无数,境界虽然是最重要的,但永远不要只用境界判断,否则双方对战,比一比境界就好了,还动什么手!” “你应该看过他上一次出手的视频,纯靠力量就碾压了所有对手,事后你就没对他的力量有所判断?” “力量决定速度,他有那样的力量,速度自然不会慢到哪里去,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当你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的时候,所有的术法都失去了意义,最多只能多撑一会罢了。” “这也正是我对他下重注的原因。”姚广孝说道。 …… 如果有一个头颅在你面前爆开,你会感到恐惧,如果有十个头颅在你面前爆开,你会感到茫然,如果有一百个脑袋在你面前同时爆开,色彩斑斓,宛若春节的烟花一样。 这时,你什么感觉都不会有,脑袋里就好像一张白纸,上面写满了“无奈”两个字。 等到庞谢数道“七”的时候,尼迪上校就是这种感觉,丛林之中,上百个头颅一起爆裂,这种景象就算他下辈子也还记得。 “撤!” 一片茫然之中,尼迪上校下了第一个命令,后来的事实证明,一个人脑袋空空的时候,最好不要乱下命令,因为这个命令,他的损失远比继续下令围攻的损失大得多。 尼迪上校的命令刚一出口,围在庞谢四周的不死者军团,立即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向四面八方逃去,这些人虽然成了活尸,但仍有理智,他们不怕死,不代表他们愿意死。 老实说,上千名武装人员一起逃散,啧啧,这种景象在和平年代确实难得一见。 不过,随着这些炮灰消耗品的逃离,更加重要的人物就凸显了出来。 庞谢发现,就在不死者军团之中,居然混杂了几十个光头和尚,全都是一身黑色长袍,外面裹着防弹衣,打扮和不死者军团十分类似。 这几十个和尚盘膝坐在林子里,混在不死者军团之中,原先在上千人的掩护下,还不容易分辨,如今这些活尸全部逃开,顿时把这些和尚露了出来。 “六!” 庞谢一声低喝,下一个瞬间,就在他面对方向,三个正在慌忙起身的和尚,后脑全都多了一个血洞,一起一身翻身倒地。 就在他出手将这三个和尚点死的同时,忽然觉得脑袋一晕,再抬头看时,发现远处十多名和尚一起盯着他,心里顿时明白过来,恐怕这些和尚就是向他发出精神风暴的人。 这样一想,倒也正常,佛门本来就重视精神修为,如果找一两个能影响他人精神的人,或许能从别的流派找到,但要成建制的找这种人,恐怕只有佛门能够提供。 暹罗佛门,虽然流于小乘,毕竟也是佛门。 “五!” 庞谢轻身数道,接着,身形再次消失,再往后,丛林之中,十多名黑衣僧人一一被他点死,直到目光所及之处,一个黑衣僧人也没留下,方才再次显露身形。 “混蛋!”尼迪上校目眦欲裂。 不死者军团只要消耗人命就能制造,对他来说,只要手中有钱,就能源源不断的制造,反正暹罗人多,完全可以当做炮灰来用。 可是这些和尚,都是他从暹罗各大寺庙挑选的,再加上严苛的训练,才成为能够联手出击的精神念师,施展精神风暴,这些人一朝死绝,他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配齐。 “杀!杀!” 愤怒至极的尼迪上校,发出了今天第二个错误命令。 就在不死者军团转身杀向庞谢的同时,因为他的命令,远处的超视距狙击手也向他开始射击。 如果说,庞谢刚才为了探“梵天”的底,并没有花精力判断超视距狙击手位置,现在的他,既然已经不再掩饰,那么就不必再放过这些家伙了。 “四!”庞谢轻轻吐出一个数字。 霎那之间,他的身影猛然在林中消失,掠到数百米外,奋起一拳,砸倒了一棵参天巨树。 巨树倒下之后,潜伏在树上的狙击手扔掉枪支,慌乱的向一旁密林逃窜。 “咦!” 庞谢不由一怔,这个狙击手居然不是人类,而是一种身高只有一米多,遍身黑色鳞甲的蜥蜴人。 他旋即明白过来,蜥蜴这种生物的正常视力虽然一般,但是动态视力极好,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看清飞虫的每一个动作,再用舌头捕捉,训练这种生物当狙击手,倒也算是物尽其用。 惊讶归惊讶,庞谢的动作并没有停下,随手将这个蜥蜴人点死,转身打算去追另一个蜥蜴人。 就在此时,一图白影忽然出现在他身后,两只锋锐的爪牙探出,向庞谢肩头抓去!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一人对军(七) 飒! 两道劲风骤起,向庞谢脑后抓去,速度之快,近乎刚刚出膛的子弹。 庞谢一声轻笑,头也不回,不管背后来的是什么,反腿向后一蹬,只听“嘭”的一声闷响,便将那道白影蹬开,与此同时,借着这股反震的力道,身形骤然加快三分,眨眼之间,便冲到下一个狙击手的位置。 被人近身的狙击手,就好像被拉到烤肉摊上的肥羊,能够选择的只有一件事,死的是有尊严一点,还是窝囊一点。 嘭!啪!噗! 或是一拳,或是一掌,或是一指,在庞谢的读秒声中,围在古村四周的十二名超视距狙击手纷纷丧命。 “一!” 庞谢读出最后一个数字的时候,正好是最后一个蜥蜴人倒地的瞬间。 至此,尼迪上校耗时数十年打造的“梵天”超自然战队几近覆没,核心力量超视距狙击手和精神念师死的一个不剩,就连不死者军团这种炮灰也没剩多少。 庞谢刚才追杀狙击手的时候,沿途若是遇到活尸,也就顺手点爆,并没有手下留情。 至于那道白影,第一下没抓到庞谢,剩下的时间也只能跟在他屁股后面吃灰,压根沾不到他的衣服。 “混蛋!你这个混蛋!白玉猴,杀了他!” 看到眼前这一幕,尼迪上校已经陷入疯狂,向那道白影喊道,看他这幅表情,如果在庞谢眼前的话,恐怕已经要扑过来咬人了! “安静!” 伴随着尼迪上校的疯狂嘶吼,白影骤然来到树下,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咦!” 庞谢这才有空看清白影,不由一怔。 只见此人身高在一米九左右,傲然而立,双目有神,脸上带着慈悲的表情,最为特异的是,一身上下,除了双手双脚及面部以外,全都长满了十多公分长的白毛,晶莹剔透,宛若白玉,一阵山风吹过,白毛迎风飘舞,就好像传说中的冰山雪人。 “你是什么人?” 庞谢直接问道,以他的眼力,自然看得出来,眼前这个人虽然长相怪异,却是实打实的人类,并不是什么妖物。 “你可以叫我白玉猴。”白玉猴的声音有些古怪,比平常人更加尖利一些。 “这名字到还贴切。”庞谢笑道。 “你又是什么人?”白玉猴问道。 “你跟我动手,不知道我是谁?区区庞谢便是。”庞谢说道。 “庞先生,你杀这么多人,不嫌太残忍了吗?” 白玉猴环顾四周,只见千米之内,血流成河,横尸遍野,就仿佛刚刚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战争。 “这么多人来杀我,就不嫌残忍吗?”庞谢反问。 “白玉猴,你还跟他说什么,他毁了我全部的心血,快杀了他!”尼迪上校大声喊道。 “尼迪上校。” 白玉猴转过头去,平静地对他说道;“师父早就说过,你完全走错了路,早早遇到这等劫难也好,省得你歧途难返。” “……”尼迪上校脸色通红,却说不出什么来。 “好了,咱们的事情,你稍后跟师父请罪吧,至于这个人,先由我超度了再说。”白玉猴说完,转头再次面向庞谢,双手合十,施了一礼,说道:“不好意思,虽然我并不讨厌你,却不得不杀死你,留下你对师父的计划影响太大了。” 庞谢不由一乐,笑道:“你确定你杀的了我?刚才好像连我的影子都抓不到吧?” “我承认,你的速度不错,不过,决定胜负的可不止速度而已。” 说到这里,白玉猴低下头去,从地上捡了把冲锋枪,两只手一左一右,分别握住冲锋枪的枪管和枪托,轻轻一扭,只听“咯吱”一声,硬生生地把这柄钢铁铸造的冲锋枪拧成了一根麻花。 庞谢脸上忽然露出奇怪的表情,这个家伙该不会是给我展示力量的吧? “告诉你一件事,我天生有异常人,钢筋铁骨,力大无穷,速度是我最弱的一项!”白玉猴说道。 他的声音越来越高,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随手把冲锋枪扔到地上一扔,接着双手一扬,十多枚乒乓球大小钢珠骤然向庞谢飞去。 这些钢珠轨迹特殊,并没有砸向庞谢本人而是向庞谢四周洒去,封死了他闪躲的余地。 与此同时,白玉猴身形暴涨,双手握拳,猛然前去扑去,就仿佛山中猿猴争夺猴王之位一般,出手凌厉,毫不容情,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刚才的言谈举止虽常人无异,但这扑击的气势,却酷烈到了极点,隐隐带着腥风,有些山中猛兽的意思。 庞谢见他扑来,丝毫没有闪躲,甚至也没有摆出防守的架势,直到白玉猴扑倒他身前不到两米的地方,这才提起右手,竖在身前,侧身向前跨了半步,单掌向前劈去! 波! 这一掌后发而先至,白玉猴的双拳还在空中,这一掌已经印在他的胸膛。 霎时间,白玉猴只觉得一股惊天动地一般的力道在胸口爆发,力道之强,甚至超过了上次在蒲甘硬接火箭弹,身不由己的倒飞回去,一直飞到数百米外,连续撞断了七八棵大树,方才落到地上。 “不好意思,速度也是我的弱项。”庞谢望着眼前一片狼藉,悠然说道。 “你……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击败他!他是天上的异种,拥有这世上最强大的肉体!”尼迪上校说道。 “很遗憾,现实就是如此,你确定还是不交出夏侯队长吗?”庞谢转头说道。 “做梦!你就算杀死所有人,我也不会把他交给你的!”尼迪上校喊道。 “你还真不把别人的命当命,那我自己找了。”庞谢摇摇头,转身向村子里走去。 就在此时,百米之外,白玉猴坠地的地方,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你以为你杀死我了吗?” 白玉猴扶着身旁的大树,勉强站了起来,在他胸口处裂开了一个拳头大小的伤口,鲜血不断涌出,将他胸前白玉一般的长毛染的血红。 “你居然没死!” 庞谢一怔,不由来了兴趣,刚才那一击的力道,别人不知道,他却很清楚,不要说是打到人,就算是一辆坦克,也能被轻易掀翻,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只伤不死,尼迪上校没有说错,他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异种。 第一百九十八章 一人对军(八) “看来你可以再过两招?” 庞谢见白玉猴居然还能站起来,不由见猎心喜,难得遇到硬吃他一拳还不死的敌手,瞬间提起了兴趣。 修行之路,路过无悔,虽然无比漫长,但是每一步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并没有一步是多余的,若是错过了,日后再想弥补,那是千难万难。 修行七大境界,蜕凡、念动、不漏、知名、无拘、不朽、不灭,其中蜕凡境界修的就是肉身,也是整个修行之路的基础,蜕凡大成之日,也就是肉身修炼完善之时。 此后,肉身便已定型,再无丝毫进步的余地,日后哪怕境界再高,修为再强,也无法重练肉身,除非是修炼到天仙境界,以天地元气重塑身躯,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故此,若是在蜕凡境界,肉身力量比不过庞谢的人,日后就算是练到神仙境界,单以肉身而言,依旧不是庞谢的对手。 当然,若是真练到神仙境界,一念千里冰封,一念烈火焚城,随便一个念头便能召来九天神雷,将庞谢劈为齑粉,倒也不必跟他较量肉身。 只是眼下天地元气衰败,修为境界高的仙人全都隐遁不出,修为境界与他相仿的人,又不是他的对手,难得遇到白玉猴这种天生异种,能够抗他几拳,倒让庞谢隐隐有些高兴。 听了庞谢的话,白玉猴的嘴角明显抽动了一下,脸上露出一种愤恨却又无可奈何的表情,咬着牙嘟囔了几句,似乎说了些什么,却又没有声音。 “怎么样?再过两招吧,我保证不打死你。”庞谢言辞诚恳。 “我不是你的对手,跟你再打只是自取其辱。” 或许是因为修行过佛法的缘故,白玉猴比庞谢想象的要冷静的多,刚才爆发出来的兽性已经全然消失,似乎没有跟他拼命的意思。 就连刚才一直疯狂呐喊的尼迪上校也安静了下来,冷冷地看着白玉猴和庞谢,眼神空虚的可怕。 “白玉猴,这家伙真的这么强吗?”尼迪上校的声音嘶哑而干涩。 经过刚才的一场大战,古村附近已经没什么人了,甚至连潜藏在这里的动物都被吓跑了,周围一片安静,尼迪上校的声音听起来分外刺耳。 “是”白玉猴只说了一个字。 尼迪上校再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死死地盯着庞谢。 “我承认打不过你”白玉猴转头对庞谢说道:“我也不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里,就算你杀了我也没用。” “既然这么没用,那还是杀了你吧。”庞谢双拳一握,做出出手的架势。 “等等,我不是这个意思!”白玉猴脸色急变,连忙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里,但你要是肯跟我走,一定能找到那个人。” “那你带路吧。”庞谢说道。 “好吧。”白玉猴抹了抹头上并不存在的冷汗,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两人一前一后往古村深处走去。 望着两人远去的身影,尼迪上校脸色忽然变得很平静,眼前的满地死尸,就好像不存在一样,仿佛刚才的愤怒和空虚,似乎都只是一种伪装,只是一种表演。 “我当然知道‘梵天’这种军队对真正的高手没用,可我若不是敷衍你们这些一心修行的傻瓜,又何必搞这种东西,现代已经是科技的时代了,你们早已经落后时代了,就让漫天炮火为你们送葬吧!” 说完,投影仪的画面闪动了几下,随即熄灭。 …… 东南亚的气温潮湿闷热,村子里的房子多是木屋,若是直接盖在地上,恐怕过不了几年就朽坏了,故此,全都是地板高于地面一米以上的吊脚楼。 村子建在丛林之中,时不时能看到老鼠、青蛙、蜥蜴这些小动物从木屋下面穿过,甚至还有色彩斑斓的蛇类。 “这地方可真不适合居住。”庞谢说道,即使以妖物的眼光来看,这里也是穷山恶水。 “‘龙王’帕劳是苦修士,所以才能在这种地方一住几十年,一般人是坚持不下去的。”白玉猴说道。 “这里交通不便,所有东西都需要直升机空运吧,需要不少钱,也亏得他是坐地分赃的大贼,否则还真住不下去。”庞谢随口说道。 当初,他在终南山深处训练的时候,所有生活用品都是空运,后来听李大勇说,只此一项消耗的金钱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不过,训练营一来是有国家兜底,二来整个训练只有几个月时间,倒也扛得住,不像“龙王”帕劳这里,既是自己花钱,又是一住几十年,单就这份花费,不去抢恐怕很难维持。 “……”听到庞谢这么说,白玉猴的脸瞬间黑的像锅底。 约么二十多分钟后,两人来到村子后方的一片空地上。 空地上有棵裟椤树,树下坐着四个人,身材高矮不一,但对庞谢来说,其中最显眼的,是居中而坐的是一个少年僧人。 庞谢目光凝在这个僧人脸上,这个少年僧人的气血极强,在他此次踏出金山湖后,见过的所有人中,能够排到第二位,仅次于东海龙宫出身,天生龙种的灵仙敖烈。 “师父,我输了,这个人很强。”白玉猴当先一步,跪倒在少年僧人面前说道。 少年僧人没有说什么,从怀中取了一粒棕黑色的丹丸,递给白玉猴,白玉猴接过丹丸,看也没看,一口吞了下去,不声不响的坐在地上,闭目疗伤。 “我没想到,当今之世,还有施主这样的强者。” 少年僧人伸手抱起身前的白色坛子,缓缓起身,对着庞谢说道。 “谬赞了!”庞谢摆摆手。 “和尚从不说谎,施主身上的生机,浓烈到令人不可忽视,即使百米之外,都能明显的感觉到”少年僧人说道。 “你居然看得出。”庞谢一怔,单以境界而言,他并不算高,就连姚广孝也是看过他的出手视频,才决定在他身上下重注,没想到这个和尚居然看得出来。 “当然,,可惜没有早点见到你,否则,我一定要求尼迪放手。”少年僧人说道。 “你现在放手也来得及,反正我也没怎么吃亏,刚才那一场权当热身了。”庞谢说道。 “来不及了,血债必须血偿。”少年僧人说道。 “你这话可不像和尚说的。”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人对军(九) 佛门一向讲究慈悲为怀,虽然不像欧罗巴的光辉之主教派那样,号称“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但也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像这位少年僧人,一张口便是“血债血偿”的,庞谢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 “贫僧只是不违本性而已,心中已有杀念,怎能坐视不理?”少年僧人淡淡说道。 “好一个诚实的和尚!”庞谢哈哈大笑,随即面色一沉,敛去笑容,说道:“那我倒要看看,和尚是怎么一个血债血偿!” 眼前这少年僧人虽然气血浩荡,生机强悍,非常人可及,但与他相比,还有一些距离。不过,修行界秘法众多,并非纯以境界修为压人,倒要看看,这和尚究竟有何秘法,竟然如此自信。 “大梵天王,创生天地!”少年僧人低低吟唱一声,接着咬破舌尖血,向手上抱着的白色坛子喷了一口。 滋啦! 一声爆响,霎时间,少年僧人手中的白色坛子,就仿佛盛满汽油的油桶遇到火星,骤然发出一声巨响,紧接着,一道通天彻地的火柱从中爆发出来,如同火龙升天一样,向高空蹿去。 这根火柱足足升到数百米高,火焰之中,一张张痛苦的面庞若隐若现,张着嘴巴发出一阵阵凄厉嘶嚎,就仿佛千万个鬼魂从地狱冲入人间。 火柱越烧越粗,将裟椤树下的几人,包括少年僧人、白玉猴以及其他三人,一起吞没其中,火光灼灼,热气逼人,庞谢即使站在十多米外,也感到一阵炽热。 “你这和尚难道打不过我就自*焚了?”庞谢笑着问道。 “施主神通广大,贫僧自知不敌,只能请来‘大梵天王’降魔。”少年僧人的声音从火柱之中传来。 “大梵天王?这是什么?”庞谢问道,他以往从未来过暹罗,对此处的修行界并不熟悉,没有听说过这一尊神。 “大梵天王乃是创生天地之神,也是我暹罗佛门的护法大神,生具五头,法力无边,最能降妖伏魔。两千年前,暹罗佛门先贤嘎达,观大梵天王法身,创出一门请大梵天王降世的神通,便是贫僧这门‘大梵天王降世法’!” 随着少年僧人说话声音渐低,这根通天彻地的火柱逐渐开始缩小,越来越矮,直至缩到四五米高的时候,火柱终于消失,露出里面的真容来。 火光散尽,方显真身! “啊!” 庞谢看到火光中之人时,不由大吃一惊,失声喊了出来。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四米多高的巨人,光是庞大的体型都还罢了,最为惊人的是,这个巨人的肩头上,并肩长着五颗完全不同的脑袋。 其中,居中的一颗是少年僧人的脑袋,双目微闭,面无表情,似乎陷入沉睡,在这颗脑袋的两侧,分别是一个老年僧人脑袋,以及白玉猴的脑袋,全都怒目圆睁,死死盯着庞谢。 若是夏侯帝江在这里,就能认出这个老年僧人,便是与他交过手的金刚锥大师。 再往两边的两颗脑袋更加奇异,一颗脑袋整个通红,不断发出桀桀大笑,时不时还从脖子上飞起来,环绕半圈再落回去,另一颗脑袋表面生出一层明光闪闪的黑色鳞甲,嘴部向前凸出,满口白牙如刀,就好像是热带雨林中的蜥蜴。 这两个头颅也不属于别人,正是哈克法师和“龙王”帕劳的脑袋。 再往下看,整个巨人遍体黑色鳞甲,鳞甲缝隙之间,则长满了白色的毛发,身后拖着一条又粗又长的尾巴,仿佛鳄鱼尾巴一般,摇摇晃晃,滴着粘液,在身体两侧,由肩部往下,一共长着十条手臂,这些手臂有的干枯黑瘦,有的粗壮有力,还有的长满白毛。 这个巨人看起来,就好像是用刚才那五个人拼凑的一般。 不过,庞谢有点想不明白的是,这黑色鳞甲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可没见过长成这玩意的人。 当然,他若是见过“龙王”帕劳变身,就不会再有整个疑问了。 …… “你这……”庞谢喃喃说道。 “如果你害怕的话,现在自杀还来得及,这是我最后的慈悲!” 五首巨人说道,他的声音非常诡异,仿佛是有人低声浅语,又仿佛是有人高声喝骂,几个人的声音凑在一起,就好像在合唱一样。 “你别误会!”庞谢摆摆手,说道:“我的意思是你实在太丑了,怎么会有人研究出这么丑的法术?” “找死!”五首巨人大声喝道 大喝声中,巨人猛地向前奔去,十多米的距离,在巨人脚下一跨击过,瞬间冲到庞谢身前,身体左侧的五个拳头一起挥出,狠狠向庞谢击去。 庞谢扬起右臂,向上一格,拦住最下面的两根手臂,却没防住上面的三根手臂,被另外三个拳头一起击中,只听“啪”的一声,整个人如同炮弹一样被打飞出去,一直飞到数十米外,撞进一间木屋里面,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扬起一片尘土。 一阵山风吹过,吹散了扬起的尘土,显露出木屋的残骸来。 “不会就这么死了吧?”五首巨人再次发出诡异的声音。 就在此时,只听“轰”的一声,木屋残骸猛然向四面八方爆开,就仿佛有人引爆了埋在屋里的炸弹。 几秒种后,烟尘散尽,庞谢出现在屋子正中,盯着远处的巨人,脸上露出一丝惊奇。 “好硬的拳头,好大的力气,别人不敢说,刚才那只白玉猴我是见识过的,绝没有这么大的力气,看来这道法术,你们这是把五个人的力气聚在一起了么?”庞谢惊讶地说道。 五个人的力量加在一起,战斗力绝不是乘以五这么简单,普通人全力一击的拳力在50-100公斤,世界级拳击手的重拳在200-250公斤,只超出了两到三倍,但是双方真打起来,一个打十个都不成问题。 若是一个人具有普通人五倍的力量,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做到以一敌百。 “力量只是最基础的,更恐怖的还在后面。”五首巨人舔了舔舌头,再次向庞谢冲去。 第二百章 一人对军(十) 五首巨人的身高足有四米多将近五米,向前冲的时候,巨大的身躯卷起一阵飓风,威势之猛,压力之大,已然超过任何野兽,几乎可以与重型坦克相提并论,这样的怪物若是出现在古代战场之上,可以轻易地将面前一切士兵碾碎,就连暹罗特有的象兵也不例外。 面对如此凶悍的巨人,庞谢并没有退让,反而向前迈出一大步,左臂向上一扬,用了招太极拳中的“揽雀尾”,将巨人右面砸下的五个拳头一起拨开,右拳紧握,向前捣去,直奔巨人的小腹。 五首巨人实在太高,以庞谢的身高,就算扬起拳头,也勉强只能够到他的小腹而已。 啪!啪!啪! 五首巨人的眼中忽然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左面的五只手臂中,其中三只向下一抓,分别抓住庞谢右臂的手腕、手肘和肩头,剩下两只拳头,则一起向下砸去,正砸在庞谢的脑袋上。 腾!腾! 如同打桩机一样,拳头与脑袋相交的地方,传出两声沉闷地巨响。 与此同时,庞谢的身体陡然向下沉了将近半米,膝盖以下,全都没入地面,整个人瞬间被钉在地下,地面上则裂开了蛛网一样的裂纹,向四周蔓延出去。 “死吧!” 发现庞谢被钉在地上,暂时无法移动,五首巨人大声嚎叫着,脸上露出兴奋的神采,十只拳头一起抡开,像敲鼓一样,拼命地向庞谢砸去,仅仅几秒钟的时间,就砸出了上百拳。 以五首巨人的拳力,每一拳都可以轻松砸穿一辆小汽车,上百拳砸出之后,就是一辆重型卡车,恐怕也能硬生生砸成铁渣,更不要说一个人了。 随着他一拳一拳砸出,庞谢的身子越来越向下沉,直到百余拳后,整个人都已经陷在地下,就像是种萝卜一样,地面上只剩一层浮土。 “呼…呼…” 一阵重拳之后,五首巨人大口喘着气,即使是气血强悍如他,在这一轮爆发之后,也有些乏力。 “倒是挺有劲啊,惹了我一身灰尘!” 一道人影猛然从地下纵了出来,飞身一跃,冲到二三十米的高处,随即向后落去,落到距离五首巨人数十米远的地方。 “你居然……没死!”五首巨人四颗脑袋一起抬起,死死地盯着庞谢说道,至于中间那颗脑袋,依然在沉睡。 “开玩笑,这样就像杀我,未必想得太简单了吧?”庞谢右手一晃,从纳戒中取出一把折扇来,轻轻扇掉身上的浮土。 “没关系,一次没打死,就多打几次好了,五颗脑袋和十只手臂的优势可不止是力量,代表的是对所有方向的控制,你无论从哪个方向冲来,我都可以看到你的动作,可以进行完美的防守反击!” 五首巨人挥舞着手臂,摆出各种各样的招式,不断地印证着他的话,嘴里不断说道:“十只胳膊与两只胳膊的战斗招式完全不同,你这辈子恐怕也没有十只胳膊的战斗经验吧?” 庞谢一怔,眼珠微微一转,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古怪的表情,大笑着说道:“不是我吹,论十只胳膊的战斗经验,恐怕你十辈子加起来都没我多。” 他本是东海螃蟹化形为人,螃蟹天生就有八条腿,再加上两只大钳子,一共是十根肢体,与同类战斗的时候,往往是十肢并用,他做了八百年的螃蟹,十肢并用的技巧,不知积累了多少,岂是这么个随随便便拼凑在一起的巨人能比的? …… “多谢,你倒是给我提醒了,让我想起了很久之前的战斗经验。” 庞谢微微一笑,右手微晃,折扇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柄长剑,秋水一般明亮的剑身,微微一晃,便有龙吟虎啸之声,正是他得来不不久的龙吟剑。 五首巨人看到龙吟剑,眼神顿时有些凝重,他看得出,庞谢手中的长剑并不是花架子,对于高手来说,一剑在手,自然大不相同。 “你知道两只螃蟹打架的时候,是怎么取胜的吗?” 庞谢随口问道,接着,他自问自答:“螃蟹的壳太硬,就算钳子的力量再大也不可能直接把壳夹碎,必须要先把对手的蟹腿和蟹钳想法夹掉才成,只要它没了这些肢体,最好的结果也是饿死。” 说话之间,庞谢身形一晃,瞬间闪到五首巨人身前,长剑一挑,向五首巨人的小腹掠去。 这一剑若是刺中,轻易便能划开三五十公分的口子,就算是五首巨人也禁受不住。 五首巨人的五颗脑袋不是白长的,倒是看清了庞谢的动作,在这间不容发之际,十个拳头一起握紧,全力向下砸去。 庞谢见他出拳,微微一笑,也不继续向前,足尖一点,骤然向后退去,与此同时,手腕一晃,长剑一抖,抖出朵朵剑花,落在五首巨人的其中一只手臂上,以剑锋一轻探,刺入手臂上面鳞甲之间的缝隙,接着,用力一割,将这只手臂整个卸了下来。 这一进一退,只在眨眼之间,五首巨人的其他几个拳头还没抡下,就被他砍了一只胳膊,鲜血顿时如泉水一般涌出,喷的到处都是。 “你……”五首巨人愣了愣,似乎没想到居然是这种结局。 “恐怕你并不常施展这门法术吧,否则,怎么会连趁手的兵器都不准备上?传说中,当年准提道人收孔宣的时候,十八只手分别持定璎珞伞盖,花罐鱼肠,加持神杵、宝锉、金铃、金弓、银戟、幡旗等法宝,这才把孔宣拿下。和尚你空手跟我打,莫不是以为你比准提祖师还厉害?” 庞谢持剑笑道,说话之间,眼睛盯着五首巨人,剑尖微微晃动,不断瞄准他身上的要害,这种感觉就像屠夫拿着刀,看着面前的肥牛,考虑从什么地方下刀。 “混蛋,我……”五首巨人大声吼道,刚刚说到一半,其中蜥蜴模样的脑袋,猛然张口大嘴,向庞谢喷出一团黄黄绿绿、腥臭难闻的东西,竟然是打算偷袭。 只是他的动作虽快,庞谢的身手却更快,就在这团粘液刚刚喷出的时候,身形一晃,骤然消失在原地,只见剑光一闪,五首巨人又一只手臂跌落尘埃! 第二百零一章 一人对军(十一) “与人交手,速度差一线,就是天差地别,力量虽增加几倍,体型增长的却更多,速度并没有同等增加,这才是真正的取死之道!” 庞谢手持龙吟剑,长剑随风运转,剑光吞吐不定,眼前的五首巨人再高再大,在锋锐的长剑和高绝的速度面前,也只是一只待宰羔羊。 “这不可能!”五首巨人大声喝道。 话音未落,就见五只脑袋之中,居中的那只少年僧人的脑袋猛然抬了起来,脸上涌起一片狰狞之色,青筋暴起,双目圆睁,一道白光由眼中射出,径直向庞谢射去。 庞谢一声轻笑,手中龙吟剑闪动如电,刹那之间,已拦住眼前,正好挡住那道白光。 白光照在剑身上,只听“嗡”的一声,长剑剧烈抖动,发出一阵颤栗之音,与此同时,白光猛然向回折去,正好照在白玉猴的脑袋上面。 霎时间,白玉猴头上的白色毛发,一下子全都变得枯黄干燥,眼角眉梢多了许多道皱纹,眼皮整个耷拉下来,就好像瞬间老了几十岁,眼睛都睁不开了,显出耄耋之态。 庞谢不由一惊,这道白光居然能够吞噬生机,端的歹毒无比,难怪这和尚生机强横,气血充沛,原来是这个缘故! 看到白玉猴的惨状,庞谢心中不由一阵后怕。 五首巨人,五位一体,白玉猴中了专门神通,其他几人自然不能置身事外,虽然没有白玉猴这么剧烈的变化,但也都显出疲劳之态,就连少年僧人也不例外。 原来少年僧人这门异术,能够夺取他人生机为己用,端的阴狠无比,唯一的问题是,中间损耗极多,对方损失十份生机,他顶多能获取一份,其余九分多,全都消耗掉了。 故此,白玉猴中招之后,损失的生机虽被少年僧人吸取了一部分,但是总体而言,损失远远超过收获。 庞谢瞧见五首巨人疲态尽显,庞大的身躯也佝偻下来,知道这是机会,当下也不迟疑,身形一晃,飞身赶到五首巨人身前。 紧接着,足尖一点,身形向上纵去,沿着五首巨人的左半边身子,一路向上赶去,施展出“落英神剑”中的得意招式“百花缭乱”,抖出千百朵剑花,朵朵洒在巨人身上,不断绽放开来。 五首巨人虽然也在抗拒,但是身形迟缓,反应迟钝,完全没法躲开剑光。 不过半秒钟的功夫,五首巨人左半边身子剩下的四只手臂,一起被切了下来,“噗通、噗通”,一条条跌落尘埃。 “啊!” 直到此刻,五首巨人才反应过来,五颗脑袋一起仰天长啸,竟然不管不顾,剩下的四只手臂,一起握紧拳头,拼命向庞谢砸了过来! “咦!” 庞谢微微一怔,长剑再次递出,按照常理来说,五首巨人受了这等重创,就算不先行撤退,也应该转换战术才对,难道说…… 他脑子里蓦然出现了一个念头,莫非这五个人不光是肉体合在一起,就连思维也连通在一起了? 要是这样就能理解了,五个人的思维骤然合在一起,难免有些冲突之处,简单的以力压人或许能做到,想要执行精细操作,恐怕力有未逮,或许这已是五首巨人并没配备武器的原因。 “和尚,你这门法术不行啊,副作用这么厉害,到底是法术不完善,还是你和尚没学精呢!” 说话之间,庞谢手中动作一点不慢,挑、抹、斩、削,轻轻松松将五首巨人剩下的四只手臂砍断。 前后不过几分钟的功夫,五首巨人的十只手臂全部都被砍掉,只留下肩膀上的五颗脑袋和两条长腿,再没有进攻力量。 至此,五首巨人的五张脸上终于露出惧色,再不敢跟庞谢硬抗,也不顾长剑就在身侧,疯了一样的转身逃开,大步向丛林深处逃去,所过之处,房倒屋塌,树木断折,就好像洪水过境一般。 “阁下现在想逃,未免太迟了吧!” 庞谢疾步向五首巨人追去,以他现在的速度,不过几秒钟时间,便追到五首巨人身后,长剑一挥,只听“噌噌”两声,将五首巨人膝关节上两根韧带砍断。 哐! 一声巨响,五首巨人仰面朝天,庞大的身躯重重摔倒在地。 庞谢向前一赶,身形如白云一般,骤然飘出几丈,飘然落在五首巨人胸膛,长剑一指,点在少年僧人眉心,厉声问道:“夏侯帝江在什么地方?” “啊!”少年僧人发出一阵无意义的怒吼。 吼声未完,就见眼前红光一闪,哈克法师的头颅忽然飞了起来,径直向高空飞去,竟要抛下身躯,独自逃离这里。 庞谢完全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手,一个不防,哈克法师的头颅一掠而过,已经飞出去七八十米去,冲出丛林,向天边逃去。 “好本事!” 庞谢微微点头,轻声说道,他倒也不生气,战场之上就是这样,无论什么奇功秘技都有,杀不了人,甚至被人杀了,也只能说棋差一招,怨不得敌人强横。 不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庞谢手中长剑疾点,噗、噗、噗,连续三声,剑尖一沾即走,一一点中“龙王”帕劳的脑袋、金刚锥的和尚头以及白玉猴的猴头,剑气透脑而入,将三人的脑浆搅成一团浆糊。 哗!哗! 随着哈克法师的脑袋飞走,其他三人被庞谢点死,五首巨人体内的气血再次涌动,巨大的身躯上,肌肉大面积死坏,仅有的气血全都涌入少年僧人的头颅之中。 庞眼神微变,却没有再做什么,只是静静地看着,眼前这种局势,若是还能让他翻盘,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良久之后,气血运转之声停歇,少年僧人脸上狰狞之色渐渐消退,眼神逐渐恢复清明。 “唉,贫僧学艺不精,不该擅用此法,否则,至不济也能跟施主周旋一二,不至于如此惨败。”少年僧人轻叹一声,看着庞谢说道。 “和尚别找借口了,就凭你们几个,无论是单打独斗,还是一起上来,结局都是一样,识相的早点把夏侯队长交出来,那才是你们的生路。”庞谢说道。 少年僧人眼中寒芒一闪,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忍住了,只是冷冷地看着庞谢不动。 “夏侯队长究竟在什么地方?别在耍花样了,再这么玩,信不信我去暹罗军中大开杀戒?”庞谢出言威胁。 “施主,贫僧是不会说的,因为一个死人没有必要知道太多!”少年僧人冷冷说道。 庞谢面色一沉,还要再说什么,就听耳畔传来巨响,一阵铺天盖地的呼啸声头上传来,抬头再看,只见天上火光闪现,无数炮弹向这里飞来,竟然是有人要以火炮齐射,将这里彻底扫荡! 第二百零二章 一人对军(十二) “庞谢,快逃!” 数十公里之外,铁行云看着显示屏上的漫天炮火,发疯一样的嘶吼 “来不及了,这是饱和攻击,暹罗人疯了……”明玄颓然说道,一脸的难以置信。 “怎么回事?”耳机里传来庞谢的声音。 “这是暹罗炮兵方阵发动的饱和攻击,他们距离太远,我们事先没有发现。”明玄嗓音干涩,几乎说不出话来。 他做梦也没想到,暹罗人竟会在和平时期,在自己的国土上发动如此猛烈的攻势。 “明白了,我……”庞谢沉声说道。 接下来的声音就已经听不清楚了,巨大的轰鸣声掩盖了庞谢的说话声。 古村上方。 技术人员早已将无人机拉升到高处,双重摄像系统记录了下方发生的每一帧画面。 遮天蔽日的炮弹从西南方向呼啸而来,拖着长长焰尾,不断落到整个村子,前后几秒钟的时间,便将整个古村全部覆盖。 炮弹落在地上,发出巨大的爆炸声,无数的弹片向四周飞溅,扫平范围内的一切阻碍,一道道火光冲天而起,将半边天映得通红,剧烈的冲击波相互挤压,撕碎范围内的一切物品,一朵朵蘑菇云不断绽放,就好像死神献上的花朵。 无论是大树,还是房屋,视野内的一切东西,都像虚幻的气泡一样,瞬间被戳破,消失的无影无踪,刚才看起来无比高大强壮的五首巨人,在第一时间就被炮火命中,化作一片飞灰! …… “这是M777式155毫米榴弹炮,美索联邦也没装备多少,暹罗人是从哪里买来的?” 其中一名技术人员喊道,M777是美索联邦最近十年才开始列装的一种火炮,最大攻击距离达到40公里,最大射速每分钟5发,是当今世界最为先进的火炮之一。 “看这炮火密度,起码是一整个炮兵加强团,36门火炮一起发射,暹罗人是准备打仗了吗?”另一名技术人员喊道。 36门火炮已经足以应付一场小型区域战争了,说句不客气的话,世界上许多小国整个国家都凑不齐这么多火炮。 “已经6轮了,他们还在继续攻击,难道是要打满一个基数?他们的炮弹不要钱了?”一名技术人员难以置信的问道 与大多数人的认识不同,火炮攻击一轮,并不是指每门火炮都打一发炮弹,而是指每门火炮连续打一个基数的十分之一。 M777的基数是70发,换句话说,每轮齐射就是指每门火炮连打7发,如果打完1个基数,就代表每门火炮足足倾泻了70发炮弹。 36门火炮,每门70发炮弹,算下来就是2520发,这样的攻势即使在战争中也很少见,毕竟在真正的战场上,双方火炮阵营互相牵制,很少有人能稳稳当当的打完一个基数。 “杀伤榴弹、爆破榴弹、燃烧弹……除了化学弹没用,暹罗人把能打的全打了……”一名技术人员默默说道。 “相柳”特种战队隶属军方,所有技术人员都是从其他军队抽调过来的,对火炮这种武器都很熟悉。 这样的攻势,只是为了打一个人,暹罗人真的疯了?所有人心中都冒出这个疑问。 半个多小时之后,火炮攻击终于停止,以古村为中心,方圆数里之内,已是一片火海,连一根杂草也没有留下,全部都烧成灰烬! ……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你们事先怎么没察觉?”铁行云转回头去,赤红的双目盯着明玄。 明玄面色黯然,叹了口气,说道:“M777的攻击范围在25-40公里,已经超出了无人机的巡航范围,我们也没有想到,暹罗人居然会在自己的国土里面掀起一场战争。” 明玄现在终于明白了,发生在眼前的就是一场战争,只是明白的有些晚了。 “一句没想到就完了吗?”铁行云恨恨地说道:“你们找个人开飞机,把我带过去,我要过去找他!” “你开什么玩笑,哪里现在是一片火海,你过去能干什么?我们现在没法判断暹罗人还会不会攻击,你现在过去完全是找死!”明玄呵斥道。 “庞谢是为我而死,难道让我在这里苟且偷生吗?如果你不愿派直升机的话,就找一架无人机把我送过去吧!”铁行云毫不客气。 “你别发疯了,这里是战场,没人有时间陪你发疯!”明玄大怒说道。 “铁行云,你先不要着急,我看庞施主不是短命之人,未必会死在这里。”姚广孝说道。 “这怎么可能,这样猛烈的攻击,就算是坦克也炸成渣,融成汁了吧,他就算有些法术,也只是一个人,怎么可能还活着?”铁行云指着屏幕喊道。 姚广孝看着屏幕上的火焰,眉头微微蹙起,却没有再反驳,即使是他也感觉庞谢凶多吉少,刚才的话,只是安抚铁行云罢了。 …… 山岭之上,铁行云暴怒,要去找暹罗人拼命,明玄面沉如水,开始向总部其他几位队长通报情况,至于其他几名技术人员则在默不作声地采集战场数据。 “好,你们不派人,那我自己过去!”铁行云环视一周,见姚广孝和明玄都没有动作,决定独自前往。 “你……”明玄张口,想要阻拦。 “由他去吧。”姚广孝阻住明玄。 他在人间历经百年沧桑,一双眼睛看人最准,知道铁行云是那种轻生死,重信义的人,明玄拦得住他一时,拦不住他一世,今天不让他去看看,改天他还是会去看的。 就在铁行云转身之际,一个声音忽然在几个人的耳机里响了起来。 “喂,你们吵什么呢?难道都以为我死了么?” “庞谢?”铁行云瞪大眼睛问道。 “你还活着?”明玄一惊,脱口而出。 “庞施主?”以姚广孝的百年心性,也不由一惊。 “当然,想要我死还没这么容易。”庞谢的笑声从耳机里传来。 “你在哪里?”铁行云第一个问道。 “在火炮中心北面,大概两三公里的地方吧。” 明玄听到这里,当即转回头去,对几名技术人员喊道:“赶快操纵无人机去北边,看看他怎么样了!” 几分钟后,白色无人机飞到古村北面两公里外地方,远远瞧见一个白色人影,坐在一块石头上。 随着距离拉近,这个人影越来越清晰。 只见此人盘膝而坐,面上含笑,浑身上下除了有些烈火熏就的黑色,居然一点伤也没受,最为惊异的是,他身上白衣崭新,就好像刚刚熨烫过的一样! 第二百零三章 一人对军(十三) 直到摄像头拉到最近,屏幕前面的人终于看清,无人机拍到的这个白影不是别人,正是从漫天炮火之中生还的庞谢。 庞谢不知何时,已经换了一件白衣,斜靠在一块石头上面,翘起双脚,一副慵懒模样,若不是远处熊熊燃烧的烈火,映得白衣一片金红,还以为他正在郊外闲游。 “我了个天,你居然没事?”铁行云隔着显示屏,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其余几人的表现也不比铁行云强上多少。 姚广孝在凡尘历练百年,不知做过多少大事,心神修为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饶是如此,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 明玄更是如此,喃喃说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庞谢一笑,也不多做解释,他这次能从漫天炮火下逃生,确实是一件极侥幸的事情。 就在他看到炮火漫天的瞬间,当机立断,催动了两门神通,一门神通叫做“气禁”,一门神通叫做“借风”,这两门神通也是他活下来的关键。 其中,“气禁”神通可以通过念诵密咒,禁绝某一类型的伤害,当此时刻,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禁绝火焰伤害,只此一项便可以免除炮火灼烧,减少五成以上的伤害。 接着,他又以“借风”神通,创建了一层紧贴自身风壁,这层风壁虽然不算坚韧,挡不住弹片的直接攻击,却能隔绝内外空气,弱化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他以这门神通,又减去了三四成的伤害。 换句话说,这一阵炮火真正能伤到他的,只有四处飞溅的弹片,对于这种直接的物理攻击,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以身体硬抗。 最终算下来,庞谢受到的伤害,只有整体伤害的百分之十左右,即使如此,他也受伤不轻,远没有他表现出来的这么轻松,全身上下不知被击中了多少次,一身衣服早就被无处不在的弹片撕成碎片。 若不是他的纳戒中存了几套衣服,只怕还不太方便露面。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你现在在哪里,我过去接你!”铁行云喊道。 “接我?”庞谢摇了摇头,反问道:“为什么来接我?难道你们找到夏侯队长了?” “我……你现在还要去找夏侯队长吗?”铁行云惊讶地问道。 在他看来,庞谢经历了这样一场大战,还是先回来休息的还,至于寻找夏侯帝江,稍作休整一番也不迟。 “当然,要不然我是干什么来了?”庞谢笑道。 “可是……”铁行云犹豫起来。 “没什么可是的,我既然来了,就要善始善终,又怎能半途而废?”庞谢微微一笑,接着说道:“铁大哥,想想吧,你要是写书写到一半,突然太监了……” “不!我绝不会太监!”铁行云急忙喊道。 “那我也不会半途而废。”庞谢笑了笑,继续说道:“明队长,你能追踪到刚才开炮的炮兵阵地在什么地方吗?” “你要去哪里?”明玄一惊。 “挨了打总不能不还手吧?我就不信一路打过去,他们不交出夏侯队长来!”庞谢语气中带出一丝寒意。 “好吧,就在你的西南方向,约莫三十二公里的地方。”明玄说道。 “好,麻烦无人机带个路!”庞谢说道。 “明白。” …… 数十公里之外,美塞丛林之中,不知何时,不知何人,在此开辟出一片长约两千多米,宽度也有几十米的空地来。 36门最新式的M777式155mm榴弹炮摆成长长的一排,上千名暹罗士兵围着这些榴弹炮,匆忙做着保养工作,忙的满头大汗。 整整一个基数的火炮发射之后,无论是人,还是火炮,都有些吃不消了。 “尼迪上校,直到现在我还是难以理解,为什么要把宝贵的弹药消耗在这种地方?” 说话之人正是这支炮兵团的主官—拿瓦团长,站在他对面的则是来历神秘的国防军直属军官尼迪上校。 一个礼拜前,尼迪上校拿着一份国防部的公函来到他的驻地,要求他率领全体炮兵部队,来美塞丛林驻扎,听从他的命令,炮击三十多公里外的某个目标。 拿瓦团长看到这份公函之后,第一反应是,眼前这个人是个无知的骗子,这份公函纯属伪造,否则,怎么可能有如此无稽的事情发生。 不过,在尼迪上校的提醒下,他连续三次与国防军通电,终于确认这份公函是真的。 虽然他无论如何都难以理解。 别的因素暂且不说,单就这次行动消耗的金钱就是天文数字,M777的炮弹每发价格折合美索联邦货币是两万美元,相当于一辆还不错的家用汽车,刚才打出去了2000多发炮弹,相当于烧掉了两千多辆汽车,这可不是一笔小的开支,甚至超过了整个炮兵团的年维护费。 就这个价格,还是用的暹罗自产的炮弹,要是用从美索联邦进口的制导炮弹,每发价格足足飙升到十万美元,那就更是一个可怕的数字。 “拿瓦团长,我不是说过了吗,在美塞丛林深处,有一个影响力很大的毒*枭,叫做帕劳,他手底下的人员和武器都很先进,如果正面进攻的话,我们会损失不少好小伙子,还不如直接用炮火洗地,来的干净利落。”尼迪上校耸了耸肩说道。 “可是…这也太夸张了吧,区区一个毒*枭,随便派一个营去就可以了,竟然搞出这种大阵仗。”拿瓦团长有些不太相信。 “拿瓦团长,你不要多想了,这是国防部的正式命令,而是这次行动的所有消耗,由国防部特别经费补充,结果保证让你满意。”尼迪上校说道。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权当让小伙子好好训练一次。”拿瓦团长说道。 既然有人买单,那打了也就打了,反正这地方是荒山野岭,也没有什么重要目标。 就在两人聊天的时候,一个传令兵忽然跑了过来,敬了一个军礼说道:“团长,有个人从北面过来,他说他要找尼迪上校。” “北面?”拿瓦团长皱了皱眉,转头对尼迪上校说道:“是你的人吗?” 尼迪上校却没有回答他的话,脸上忽然变得煞白,颤抖着问道:“那个人长什么样?他有没有说他是什么?” “启禀上校,他自称叫庞谢,是个华国人……”传令兵说道。 “快拦住他!”不等传令兵说完,尼迪上校大声嘶吼着喊道:“他是个绝对的危险疯子,赶快杀了他!” 第二百零四章 一人对军(十四) 看到尼迪上校这副疯狂的模样,拿瓦团长不由呆住了。 他自从见到尼迪上校以来,总感觉这个人阴森森的,充满了一种生人勿进的阴气,似乎不把任何人的性命放在心上,纵有些不自觉的怕尼迪上校,没想到居然有人能让尼迪上校也怕成这个样子。 不过,他脑子里想归想,却没有耽搁发布了命令,立即说道:“按照尼迪上校的命令做,你们马上拦住那个人!” “是!”传令兵大声说道。 等到传令兵走后,尼迪上校脸色变了几变,急忙向拿瓦团长说道:“你现在马上借我一辆车,我要立刻离开这里!” “你听我说,尼迪上校,在我这里你不必紧张,我手下的小伙子个顶个的棒,无论是谁也不能伤害……”拿瓦团长发现他的精神状态明显不对,赶快安慰说道。 “你不明白,你压根不明白,你的小伙子已经试过了……”尼迪上校喊道。 “你要相信我!”拿瓦团长坚持说道。 不远处,就在尼迪上校发疯的时候,庞谢正站在炮兵团前面不远的地方。 在他对面,100多米以外,数十名暹罗士兵警惕地看着庞谢。 “尼迪上校说了,他不愿意见你!”传令兵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指着庞谢大声喊道。 听到这句话,十多名暹罗士兵齐刷刷的举起冲锋枪,一起瞄准庞谢。 “你的意思是他就在这里,对不对?那就好了,见不见我可由不得他。”庞谢微微一笑。 “你要干什么?想强闯军营吗?”传令兵大声喊道。 “我也不想这样,不过,看来只能如此了。” 说完,庞谢漫步向炮兵阵地走去,步伐不快不慢,却充满了一种坚决的意味。 哒!哒!哒! 暹罗士兵毫不犹豫的开枪了,不过,他们并没有丧心病狂到直接向庞谢射击,而是打在他的脚下,激起一片片尘土。 庞谢恍然未觉,继续向前走去。 “你这是找死,正式射击!”传令兵大喊道 霎时间,十多把冲锋枪一起射向庞谢,一道道火苗从枪管里喷了出来,发出爆豆一样的一连串响声。 庞谢一笑,脚步并未停下,听凭子弹射在身上,只听“叮、叮、叮”一阵乱响,子弹向四面飞溅而出,甚至有几颗反弹回去,伤了好几名士兵。 “妖怪!” “魔鬼!” 一声声惊恐的喊声,从炮兵阵地上传来,这些士兵都只是最普通的炮兵,并没有见识过超自然力量,压根想不到,竟然有人能靠肉身硬抗子弹。 一阵射击之后,许多人射空了弹匣,甚至忘了重新安装子弹,抱着空枪继续射击,也有几个胆子大的,发现子弹奈何不了庞谢,便拽出手雷,向庞谢扔了过去。 不过,对于经历过炮火轰击的庞谢来说,手榴弹比毛毛雨也强不了都少。 一百多米的距离一晃而过,庞谢大步来到炮兵阵地之中,士兵们远远退到后方,既不逃开,也不进攻,只是畏惧的看着他。 对于这些士兵来说,面前这个打不死的怪物,让他们感到恐惧,不过,暹罗严苛的军法,同样让他们感到恐惧,他们既不敢逃,又不敢打,只能远远围着庞谢。 炮兵阵地的范围并不算大,这边的骚乱已经引起了拿瓦将军的注意,他皱了皱眉,说道:“尼迪上校,你先在这里休息一下,我过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尼迪上校已经不再说话,只是脸色惨白的向庞谢所在的方向看去。 …… 庞谢迈入炮兵阵地之后,环视一周,看了看面前的士兵,微微笑了笑,几步走到一门M777榴弹炮前面,守在这里的士兵早早躲在别处,畏惧的看着他。 “各位,看好了。” 庞谢抬起右手,五指并拢,立掌为刀,随即向外一劈,劈到M777榴弹炮的炮管上。 铿! 一声脆响之后,特种钢材制成的粗大炮管,被他轻松斩为两截,又厚又重的炮管,“哐当”一声落在地上,发出震天巨响。 看到如此奇幻的一幕,围在周围的炮兵,齐齐发出一声惊讶的呐喊,下一秒钟,所有人转过头去,玩命似得向四面奔逃。 开什么玩笑,就算军法论处也是以后的事情,总比现在就被打死的好,更何况,逃跑也未必就是枪毙的罪名,可是要跟这个怪物对抗的话,那可是有死无生的下场! 拿瓦团长刚刚走到这里,就发现他的士兵慌乱的向四面奔逃,无论怎样都叫不回来,就连他的贴身传令兵也不例外,正要鸣枪示警,就看到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庞谢一掌砍断一门M777的炮管之后,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缓步而行,一路向南走去,或是一拳,或是一掌,将36门M777榴弹炮全部损毁。 他初到这里的时候,跟阵地的炮兵闲聊了几句,发现他们并不知道炮击的对象是谁,只是单纯的在执行上级的命令,于是便收起杀心,不再向这些普通士兵动手。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他能饶过这些士兵,却不代表他会自认倒霉,眼前这几十门榴弹炮就成了他发泄的目标。 …… 拿瓦团长感觉自己的心在流血,M777榴弹炮的国际市场价格是500万美元,这还不包括后期维护费用以及培训费用,这36门榴弹炮的总价是两亿美元,对于暹罗国的军费来说,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结果就毁在这里了。 他认真的想了想,发现他下半辈子最好的处境,也是在军事监狱里蹲到死,不过,他想完了之后,立即做出了与手下士兵完全相同的决定,立即逃跑,离开这里。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上了军事法庭也未必就是死,反而是留在这里,恐怕是死定了。 …… 从庞谢来到炮兵阵地,到拿瓦将军逃走,前后不过十几分钟时间,整个阵地的人跑的一干二净,留在这里的只剩下两个人。 其中一个自然是庞谢,另一位则是与他通过投影仪见面的尼迪上校。 “尼迪上校,没想到你居然不怕死。”庞谢微微一笑,缓步来到他身前。 “你……这个恶魔。”尼迪上校喘着粗气说道。 “告诉我夏侯帝江在什么地方,否则,我保证你生不如死。”庞谢说道。 “我……你只要保证不杀了我,我立即告诉你夏侯帝江在什么地方!” 出乎意料,尼迪上校并没有顽抗,第一时间向庞谢提出交易,完全没有慷慨赴死的意思。 第二百零五章 小憩 猎猎山风,扑面而来! 庞谢迎风而立,低头看着尼迪上校,眼神中充满了不屑。 在见到尼迪上校之前,他做了许多打算,以为这个人或许会逃跑,或许会自杀,或许会誓死顽抗,唯一没想到的是,居然会这么轻易的选择投降。 庞谢没有再说话,一幅幅画面从他脑海中闪过,他想到了死在古村外面的“梵天”超自然部队,想到了死在他剑下的白玉猴,想到了葬身炮火之下的少年僧人,又看了看四周这几十门M777榴弹炮,忽然发现这一切未免太过不值。 这一瞬间,他终于发现了现代人类社会一个最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上位者并不拥有真正的力量。 修行之路,大道唯一,无论是正是邪,是仙是魔,是佛门高僧,还是海外巨妖,所有的修行者都禀道而行,一点一滴增加自己的力量。 在修行界里,要想成为上位者,必须拥有与地位相符合的力量,而要拥有这种力量,必须要经历种种难以想象的考验,历经难以忍受的痛苦。 就算是道家这种最讲究清静无为的教派,一坐百年,孤寂无依的痛苦,又岂是常人所能忍受? 故此,修行界中每一个上位者,或许残忍,或许无情,或许狡诈,但没有一个人是心灵上的弱者,会像尼迪上校这样,生死关头,不堪一击。 现代人类社会并没有这种筛选机制,热血与阴谋交织,金钱与权力共舞,只要上位者一个命令,下位者便懵懵懂懂的去拼命,可是这些牺牲者却想不到,指挥他们的是一个贪生怕死的小人,也想不到这种人是怎么才能上位。 古往今来,死于粗鄙权宦之首的名臣不知凡几,死于深宫妇人之手的英杰又不知有多少! …… “夏侯帝江、樊黎和龚子贞并不在我们手上,他们被一个叫荣格的人带走了,他们现在都在青来市素猜的家里。” 尼迪上校的话打断了庞谢的思考,他不等庞谢问话,迫不及待的说出了夏侯帝江的下落。 “荣格是什么人?”庞谢懒得跟他废话。 “我知道的也不是特别清楚,只知道是光辉之主教会的人,一直是帕劳跟他联系的。”尼迪解释说道。 “你们知道荣格是什么人吗?”庞谢敲敲耳机,点开通讯频道。 “他说的应该是光辉之主教廷新任枢机主教‘光暗圣言’荣格,老僧倒是知道这个人,如果真是他的话,建议你先回来,咱们从长计议。”耳机里面传来姚广孝的声音。 “他很难对付吗?” “以欧罗巴大陆的标准划分,荣格算是超凡者,而且能坐上枢机主教的位置,一定是超凡者中的最顶尖的那一部分,换做华国的标准,相当于顶级灵仙,距离人仙高手,只有一步之遥那种。”姚广孝说道。 庞谢眉头皱起,他从山海界归来之后,虽然实力大进,自信可与灵仙争锋,但是真的对上,胜负还在两可之间,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若是对上灵仙之中的顶尖高手,更是负多胜少,难言必胜。 他在化形为人之前,曾以妖身跨入灵仙境界,对灵仙的战力如何,心中还是有点数的。 “老僧现在派直升机去接你,这件事情既然牵扯到荣格,咱们再做打算吧,要是记得不错,荣格应该是‘逆鳞’的猎物。”姚广孝说道。 庞谢沉默片刻,说道:“你们先把直升机派来吧,不过,我先不回去了,你把我送到青来市,我先去探探荣格的底细,若是能救人就救人,若是救不了人,我再撤退不迟。” …… 几个小时之后,在青来市的街头,一个年轻的华国人漫步而行,好奇地望着街上的行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第一次踏足此处的庞谢。 事实上,这还是他第一次踏足异国,眼前的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就好像他第一次离开金山湖一样。 青来市是旅游城市,各国游人都有,街上的游人操着各种各样的语言,有欧罗巴列国的口音,有美索联邦的口音,甚至还有中亚一带游牧民族的口音。 庞谢虽然不通外语,不过,他佩戴的耳机具有实时翻译功能,倒不至于听不懂话。 走了一阵,庞谢忽然觉得独自有些饿,正好看到前面有一家咖啡馆,门前摆着几张桌椅,便赶了过去。 “老板!”庞谢抽过一张椅子坐了下去。 “你好,需要点什么?”黝黑粗胖的老板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有什么吃的喝的?”庞谢问道。 “本地口味的有冬阴汤、暹罗炒饭和咖喱饭,如果客人不喜欢的话,还有各种烤肉、牛排、面包,至于喝的东西,有果汁、啤酒和咖啡。”老板说道。 “一扎鲜榨芒果汁,两份烤肉,两份牛排,再来一大份面包。”庞谢说道。 他总感觉暹罗的食物有种怪怪的味道,不大能吃下去,既然吃不到习惯的华国食物,就干脆吃点牛排面包好了,这种东西全世界都是一个味道。 “好的。”老板说道。 十多分钟之后,一桌餐食端了上来,看起来都还不错,尤其是烤肉,分量很足,足够好好吃一顿了。 庞谢抓起刀叉,慢慢吃了起来,到不着急立即去找“光暗圣言”荣格。 今天几场战斗,他的体力消耗非常厉害,五脏六腑也受了些伤,甚至连骨骼上都有暗伤,战斗力不足全盛时期的七成,现在去找荣格,纯粹是找死。 随着食物一点点咽下的,还有他之前准备的一些补益气血的药物,之前没有纳戒的时候,随身带不了多少东西,也就没有多做准备,自从得到纳戒之后,他便把可能用到的东西,全都准备了一些。 “先生,能给我一点吃的吗?” 就在庞谢埋头大吃的时候,一个黑黑瘦瘦,操着暹罗口音的小孩走了过来,直直的盯着庞谢问道。 庞谢也不多说,随手抓了块面包递给他。 小孩接过面包,却没有走开,继续说道:“先生,能给我点吃的吗?” “我已经给过你了?”庞谢说道。 “先生,我的意思是,能给我点钱吗?”小孩说道。 “我认识你吗?”庞谢放下刀叉问道。 “先生,您不认识我,不过,我想您一定认识它。” 小孩老练地从腰里抽出一把匕首来,匕首上带着淡淡的血腥气,并不是纯粹的样子货。 第二百零六章 主动邀请 庞谢看到小孩掏出匕首的时候,心中不由一乐,这么多年来,他还是头回被这种小家伙威胁。 “咳咳,这玩意我是认识,不过,你这把好像不太对劲,看起来像是木头做的?”庞谢轻咳几声。 “去死!”小孩脸色一变,双手一起握紧匕首,一刀向庞谢胸口捅去。 不远处的咖啡馆老板看到这一幕,“啊”的一声喊了出来,吓得手上的盘子都掉了。 庞谢一笑,伸出左手,屈指一弹,正弹在匕首尖上,“叮”的一声,匕首脱手而出,回旋着向街道的另一侧飞去,死死钉在一棵树上。 小孩茫然地望着空无一物的双手,不知所措的看着庞谢,愣了几秒钟,一步步向后退去,越退越快,越退越快,退出几十米后,忽然一转身,撒腿向街道另一头跑去。 庞谢微微一笑,转头向店里喊道:“老板,再来一扎果汁,味道淡一点的,椰子汁好了。” 咖啡店的老板慌忙走了出来,也顾不得收拾摔碎的盘子,几步来到庞谢桌前,一脸惊慌的看着他,说道:“朋友,你赶快逃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没关系,我还应付得来。”庞谢笑道。 “我知道你是华国人,会功夫,可是那个小孩是毒蛇帮的人,他们是有枪的!”咖啡店老板压低声音,比划了一个手枪的姿势,生怕庞谢听不懂。 “哦!”庞谢眉毛一挑,环视四周一边,说道:“这里可是闹市区,他们还敢动枪不成?” “他们过去不敢,最近警长素猜没露面,这些帮派都活跃起来了。”咖啡店老板说道。 庞谢心中一动,忽然想到,据尼迪上校所说,那个叫做荣格的人,这几天正住在素猜的家里,看来这位警长大人正在不遗余力的巴结这位荣格。 他倒是没想到,素猜之所以没有出现,并不是想巴结荣格,而是被军方扣住了,压根逃不出去。 “你的意思是,他们还是怕素猜的?” “那当然,在这地方,谁不怕他?” “那正好,你放心吧,我正要去找素猜,刚好把这里发生的事情给他说说。”庞谢笑着说道。 “你开玩笑的吧……”咖啡店老板惊讶的说道。 “你不信?”庞谢反问。 “不敢,不敢,几个月前,一个白人在我这喝咖啡,也是遇到一群劫匪,也是素猜的客人,我只是觉得有点太巧了。”咖啡店老板喃喃说道。 “无巧不成书么!”庞谢笑道。 “那是……”咖啡店老板眼睛望着庞谢的后面,忽然提高声音说道:“你最好说的是真的,毒蛇帮的人已经来了!” “哦?” 庞谢回过头去,只见十几名年轻小伙子提着钢管、砍刀之类的武器,气势汹汹地向他走了过来,其中在前面领路的,正是刚才被他吓走的小孩。 …… “就是你威胁我们毒蛇帮的人?” 半分钟后,这十几个人将庞谢为了起来,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黑瘦小伙,嘴里叼着烟卷,一副恶狠狠的表情,一只手塞在口袋里,鼓鼓囊囊的,似乎是手枪之类的东西。 “如果你把拒绝被抢也当做威胁的话……”庞谢端着椰子汁悠然说道。 “好小子,有你的,跟我们走一趟吧!”黑瘦小伙说道。 “我倒是想去,只怕有人不答应。”庞谢笑着说道。 “什么人?”黑瘦小伙问道。 庞谢一笑,指了指对面街角站着的两个粗壮男子,说道:“就是他们。” 就在对面的街角上,停了一辆面包车,两个面色黝黑的粗壮男子站着哪里,时不时向庞谢这边瞟一眼。 庞谢刚刚来到青来市不久,就发现有人在跟他,不过这也正常,他在暹罗做了这么大的事情,暹罗军方要是还不知道,不派人追踪,那就可以直接解散了。 至于军方为什么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他到也能理解,以他表现出的杀伤力,军方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恐怕也不敢做什么。 “他们是什么人?”黑瘦小伙问道。 “你去问问就知道了。”庞谢说道。 “别耍花样,我猜他们根本不认识你,跟我们走吧!” 黑瘦小伙说到这里,从口袋里掏出手枪来,朝庞谢晃了晃,这把枪看起来破破烂烂,磨损的很严重,恐怕打不了几枪就要散架了。 “好吧!”庞谢耸了耸肩,端着椰子汁站了起来,从兜里掏出几张钞票,放在桌子上:“老板,钱放在这里了。” 咖啡店的老板缩在屋子里,完全不敢答话,看庞谢的眼光就好像在看着一个死人。 就在庞谢说完这句话之后,对面街角站着的两名粗壮男子忽然走了过来,面包车同时发动,跟在这两人身后,停到咖啡店前面。 “你们赶快滚!”其中一名壮汉拦在黑蛇帮的前面,指着黑瘦小伙说道。 “你敢这么说话,是不要命了吗?”黑瘦小伙用枪瞄准壮汉,招呼其他人一起围了上来。 他心里有点纳闷,没想到那个家伙居然说的是真的,这些人竟然真的在守着他。 不过没关系,他对这附近的帮派和警察都很熟悉,眼前这几个家伙明显是外来户,他可以很轻松的教会这些人,什么叫做强龙难压地头蛇。 “你在找死!”对面的壮汉沉着脸说道。 “你们才在找死,知道这是什么吗?”黑瘦小伙抬起手枪,顶在壮汉的额头上。 壮汉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微微向后退了退,然后向面包车招了招手。 下一秒钟,从面包车上下来了三四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每个人都扛着一把冲锋枪,冷冷地对着毒蛇帮的人。 “你知道这些是什么吗?”壮汉指着冲锋枪说道。 “我……” 黑瘦小伙虽然没用过这玩意,但以他的眼力,还是能看出来这些都是真家伙,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滚!”壮汉扬手扇了他一个巴掌。 “是!”黑瘦小伙如蒙大赦,二话不说,带着他的手下跌跌撞撞的离开了这里。 毒蛇帮的人全部离开之后,刚才说话的壮汉来到庞谢身前,双手合十,行了个礼,说道:“庞先生,让您看笑话了。” 庞谢微微一笑,问道:“是谁让你们来的?” “荣格殿下,他想见见您。”壮汉说道。 “好,那咱们走吧!”庞谢笑道。 咖啡店的老板望着这些人的背影,失魂落魄的走了出来,自言自语说道:“这里太乱了,我要去美索联邦开店!” 第二百零七章 谈崩 出了青来市区,一路往北,约莫三十分钟之后,汽车停在一座庄园前面。 这是青来市资深议员、警长、兼职毒*枭素猜的王国,不过,不久之前,就已经不是他说了算了,整座庄园全部由暹罗军方接管,用来款待光辉之主教廷的大人物“光暗圣言”荣格。 车门打开,庞谢下车,庄园的大门早已打开,白色鹅卵石铺就的道路,曲曲折折,直通庄园深处。 在庄园四周的角楼上,全副武装的军人毫不避讳地在明处站岗,暹罗作为一个军方独大的国家,军方的触角伸到了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无论军人出现在哪里,都没有人对此感到奇怪。 在庄园的大门口,已经有专门的接待人员等在这里,请庞谢坐上电动车,载着他往庄园深处走去。 沿途之中,道路两侧,栽满了珍稀而妖异的热带植物,偶尔有脚步匆忙的仆人穿行其间,整个庄园的气氛十分平静,完全没有任何紧张的气氛,甚至比平常还要平静。 庞谢猜测,军方并没有把他之前做过的事情,告诉这里的守卫。 毕竟,就算说了,这些人也未必会信,超自然力量在这个时代并没有公开,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科学才是唯一值得相信的东西。 电动车沿着弯弯曲曲的道路前行,十多分钟之后,来到庄园西部的游泳池附近。 这是一座25米的标准游泳池,在泳池边上,稀稀疏疏的摆了几张躺椅,撑着遮阳伞,松松散散的坐着几个人。 庞谢下了电动车,远远望着泳池边上的人,第一眼就看到了樊黎。 樊黎正坐在一张躺椅上,一脸郁闷地望向远方,在他身边坐着的两个人则是夏侯帝江和龚子贞。 在来之前,庞谢见过这两人的照片,所以认得出来。 樊黎听到电动车的声音,转头瞧了一眼,看到是庞谢来了,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急忙站了起来,想冲过来跟庞谢说些什么,却被夏侯帝江拦住了。 夏侯帝江按住樊黎,在樊黎耳边瞧瞧说了几句,又用眼睛的余光瞥了一眼不远处坐着的一个白人,樊黎犹豫片刻,重新又坐了下去,远远冲着庞谢摇了摇头。 庞谢眉头微皱,顺着夏侯帝江的目光望去,只见距离三人不远处,坐了一个白人,一个让他感到极度危险的白人。 “你就是荣格?”庞谢漫步向前,直到走到距离那个白人十多米远的时候,止住脚步,谨慎发问。 “当然!我的朋友,总算把你等来了,要不要先去吃点东西,我给你准备了最好的暹罗大餐!” 荣格远远看到庞谢,也站了起来,挥手让陪在他身边的塔塔雅和素猜退到一旁,脸上带着纯真的笑容,大步向庞谢走了过来,双手大大张开,做出拥抱的架势。 “不用了,我在已经吃过了。” 庞谢不动声色的向后退了几步,他在荣格身上感到了一种极为诡异的气息,直觉告诉他,距离这人太近不会有好事。 “哦,那太可惜了,你之前在美塞丛林做了那么多事,我还以为你肚子饿坏了,足足杀了三头牛,请了了十二个厨子,准备了足够的烤肉!” 荣格微微张开嘴巴,露出一副很可惜的表情,接着,向前又走了几步,压低声音说道:“老实说,我觉得你干的很棒,这群暹罗人太自大了,完全不懂得对力量表示尊敬,又喜欢自作聪明,总以为他们能掌握一切,实在让人太讨厌了。” “在这一点上,我赞同你的意见。”庞谢说道。 “哈哈!!!”荣格发出一阵大笑,大声说道:“你很不错,我相信我们会聊的很愉快!” “但愿如此。”庞谢说道。 …… 看着荣格纯洁而爽朗的笑容,庞谢不但没有放松,反而更加紧张起来。 如果夏侯帝江被藏了起来,或者重兵看守,庞谢都不会这么紧张,可是夏侯帝江就这么站在这里,光明正大的安置在明处。 这只能代表一件事情,荣格对自己有绝对的自信,一个人便足以掌控局面,所以才会这样毫无顾忌。 这样的人,不是疯子或傻子,就是绝对的强者,眼前这位荣格看起来不疯不傻。 “如果我要带走夏侯队长他们,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庞谢直言不讳,迟早都要动手,也不用绕什么圈子。 “这个问题我已经给夏侯队长他们说过了,我想见一个叫铁行云的人,之前,也让‘龙王’帕劳带过话了,你们没收到吗?” 荣格露出疑惑的眼神,忽然拍了拍脑袋,说道:“差点忘了,帕劳已经死了,可能是他没说清楚吧,那我就再重复一边,我需要见一个叫做铁行云的人。” “你为什么要见他?”庞谢正色问道。 “你与他们不同,好像很关心这个人,我说的对吗?为什么?”荣格没有回答。 “因为他跟我是朋友。”庞谢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没想到铁行云拥有你这样优秀的朋友,我现在对他更感兴趣了。”荣格说道。 “呵呵,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庞谢说道。 “好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与我们奥格斯堡家族的历史有关,需要他帮我一个小忙。”荣格揉了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叹了口气,说道:“我也不明白,只是这么一件小事,为什么会闹这么大,居然因此死了这么多人。” “是这样啊!”庞谢点点头。 “我的朋友,我原本只是想悄悄的见上他一面,然后迅速的离开,所以才找上帕劳他们,没想到他们居然有暹罗军方的背景,想利用我做一些事情,后面的事情我就不多说了,相信你都看到了。”荣格两手一摊,示意所有的事情都与他无关。 “嗯。”庞谢点头应了一声。 “我解释的已经很清楚了,能帮我这个小忙吗?”荣格的眼神充满了真挚。 “问题不是很大,只有你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庞谢说道。 “什么问题?”荣格问题。 “铁行云给你帮忙之后,还能活多久?”庞谢轻声说道:“以光辉之主的名誉做赌注,我希望你可以说实话。” 荣格的脸色忽然变了变,脸上露出一丝惋惜的表情,摇摇头说道:“我的朋友,别人都告诉我,华国人最擅长装糊涂,你为什么不试试呢,有时候糊涂一点,可以让你活的更久。” 庞谢坚持说道:“告诉我,是多久,以光辉之主的名义。” 荣格忽然安静下来,脸上的笑容渐渐敛去,面无表情地说道:“以主的名义,阻拦我道路的人,必将背上山海一般的重担。” 第二百零八章 光暗圣言的恐怖(上) “嗯!” 随着荣格的吟诵,霎时间,庞谢觉得身子一沉,似乎有千斤重担骤然压在肩上,不由闷哼一声,双腿被压得微微颤抖,几乎连腰都直不起来。 “我的朋友,我原本不想用暴力解决问题的。”荣格惋惜地说道。 “这是……金口玉言?” 庞谢咬着牙说道,与夏侯帝江不同,他从未接触过国外的修行界,更不知道这是光辉之主教会的七大神术之一“大预言术”。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这门法术的理解,因为华国修行界也有一门很类似的法术,叫做“金口玉言”,取得是“天子一语,金口玉言”之意,只要说出去的话,便一定会实现。 不过,“金口玉言”在华国通常是作为一门极高明的占卜之术使用,倒是很少有人用来直接攻击。 “臣服吧,你先前的表现虽然不错,但也只是稍强一点凡人,距离真正的超凡者差的还远。”荣格说道。 “未必!” 庞谢大喝一声,运足全身力气,两条腿一起发力,顶着千斤重担,大踏步的向荣格奔去,双手握紧拳头,狠狠向荣格砸去。 他毕竟不是夏侯帝江,有“大力”神通在身,他比寻常蜕凡境修士,力量强横了不知多少倍。 夏侯帝江以速度见长,力量并非优势,挨上一记大预言术,立马没法动弹,同样的招数放在庞谢身上,只是一份沉重的负担而已,并非无法克服。 嗡! 拳风鼓荡,在空气中拉出一道白色的气流,卷起一团罡风,直接砸向荣格的前胸! 远处,夏侯帝江、樊黎和龚子贞看到这一幕,都惊得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别人不知道荣格的厉害,他们是亲身体验过的,是一种完全无法抵御的强。 直到此刻,他们也没想出反制的手段,没想到庞谢居然能以肉身对抗这种方式,硬扛着大预言术出击。 荣格脸上也露出一丝惊讶,脚下一滑,向后退出几步,轻松闪开了庞谢这一拳。 庞谢力量再大,毕竟还是受到大预言术的压迫,速度却提不起来。 “主说,凡是违逆我的,终将被洪水淹没。”荣格再次吟诵起来。 随着他的吟诵声音,旁边游泳池的水无风起浪,卷起三四米高的浪头,如一条水龙一般冲出游泳池,将庞谢整个淹没在里面。 最为可怕的是,这条水龙一般的巨浪,冲上岸边之后,居然凝聚不散,把庞谢整个包裹了起来,凝成了一个金字塔形状的巨大水立方,看样子是要把他活活淹死。 咕嘟…咕嘟… 水龙之中,庞谢从嘴里吐着一个个气泡,弯着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在无形枷锁与水立方共同压制下,似乎已经失去了挣扎的能力。 “我听说淹死是最可怖的死法,被淹死的人会经历一段极为痛苦的时光,肺部火辣辣的疼,挤出一个又一个的血点,一直到整个肺部全部破裂,然后才会获得死亡的奖励。” 荣格看着水中的庞谢,声音没有丝毫波动,仿佛只是阐述一个事实。 庞谢脸上丝毫没有惧怕的表情,隔着厚厚的水面,冷冷地看了荣格一眼,用力直起身子,挥动双臂,试图冲破水浪。 可惜天下至柔,莫过于水,任他力量再强,也没法撕破水浪,只能掀起一阵阵波浪。 不过,他虽然冲不出去,却也不会被淹死。 且不说,与西方修行者流派不同,华国修行人又名练气士,一身修为有八成都与练气有关,稍微有点修行的,随随便便都能闭气几个时辰,被水淹上一会,压根没什么感觉。 更何况,庞谢是螃蟹化形为人,在水底潜修了八百年,若是能被水淹死,那才是天下第一大笑话。 十多分钟之后,荣格发现庞谢一点变化都没有,开始有些不耐烦了,再次吟诵起来:“主说,凡是对抗主的,都要遭受永恒的严寒。” 一阵无形的寒气从虚空中传来,将巨大的水立方笼在其中,霎时间,将整个水立方冻成一个巨大的冰山,晶莹剔透,坚逾金石,仿佛亘古难融的万年寒冰。 透明的冰山里面,庞谢被冻的结结实实,就连眼睛也眨不了,仿佛琥珀中凝结的小虫,丝毫动弹不得。 …… “这是三重枷锁……” 泳池边上,夏侯帝江震惊地说道,做为“相柳”特种战队的队长,他对国内外的修行界了解甚深。 光辉之主的的大预言术共分为九层,每一层对应一个预言,修行到第一层的时候,只能说出一个预言,说出第二个预言的时候,第一个预言的效果就会消失。 之后,修为每深一层,就能多说出一个预言,威力也会比前一层强大很多。 刚才“光暗圣言”荣格在短短时间,便已说出三个预言,换句话说,他的大预言术至少修行到第三层。 同时释放三个预言,加在一个人身上,威力可不是简单的相加,至少要比单独一个预言的威力大十倍。 夏侯帝江有心出手相助,可惜他们被荣格擒获之后,被迫服下教廷秘药,现在的战斗力比普通人也强不了多少。 “哦……” 荣格好奇地看着冰里的庞谢,好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好奇的看了一阵,忽然露出开心的笑容,转身喊道:“有这么大的冰块在身边,你们现在有没有觉得很凉快?” “……”身后无人应答。 就连素猜和塔塔雅,也只露出惧怕的表情,完全没有答话的打算,他们都是第一次见荣格出手,完全被吓到了。 “怎么?你们不开心吗?过来感受一下!”荣格再次问道,眼神中露出一丝不悦。 “我们很……开心,很凉快…….”素猜和塔塔雅心惊胆战的说道。 “你去死!” 樊黎看到这一幕,再也按捺不住,不顾夏侯帝江的阻拦和自身的虚弱,握紧拳头大步向荣格冲去。 “樊队长,你太暴躁了,先去凉快一会吧。” 荣格毫不在意的看着他,轻轻一挥手,一股无形的力道卷起樊黎,将他压到冰山上面。 樊黎被压到冰上面,正要挣扎着起来,忽然听到一阵大江涌动的声音,从冰山里面传来,不由呆了一呆,转头去看庞谢,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下一个瞬间,他完全被震惊了,只见冰山之中的庞谢面色渐渐赤红,双臂缓缓挪动,挤碎了精钢一般的寒冰,双手在身前合十,然后猛然已力,向两边一起挥动。 嘭! 只听一声轰天巨响,禁锢住他的巨大冰山,猛然向四周爆裂,无数大大小小的冰块四溅而出,整个庄园方圆数里,就好像下了一场巨大的冰雹! 第二百零九章 光暗圣言的恐怖(中) “啊!” 长啸声中,庞谢双臂高高举起,竟以肉身之力,硬扛着三重枷锁,将这座十多米高的冰山一举击成碎片! 看到眼前这一幕,不止夏侯帝江、樊黎、龚子贞等人被惊呆了,就连“光暗圣言”荣格,眼神也不由一滞,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去死吧!” 庞谢大喝一声,握紧双拳,飞身向荣格扑去,竟要一鼓作气,将荣格毙于拳下。 他每一步踏出,都在石板路上,留下了一个深达半尺的脚印,数十步踏出之后,双腿如犁一般,在石板路上生生犁出一条壕沟,气势之猛,令人望之心惊! “你的力量真是超出了我的预料……看来得动点真功夫了……” 荣格的语气中第一次带出诧异,身体却站在原地,丝毫没有移动,似乎只是惊诧,但并不害怕,接着,一段诡异而晦涩的话语,从他嘴里不断说出。 这段话的发音极怪异,它所用的语言,在场的人虽然没有一个能听懂,却都能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恶意,所有人都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但只是听到这种发音,从内心深处就泛起一种堕落的快感。 夏侯帝江等人还罢了,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勉强把持得住,素猜和塔塔雅已经闭上眼睛,跪倒在地,嘴里发出应和的声音。 “这又是什么神术,应该不是大预言术,这种感觉,以往似乎听谁说过,可是又想不起来。”夏侯帝江用手揉着太阳穴,仔细思索着。 眨眼之间! 庞谢已经冲到了荣格的身前,握紧拳头,狠狠一拳向荣格的脑袋砸去! 铿! 一阵金石敲击产生的巨大声音之后,庞谢惊奇地发现,他的拳头居然被一把凭空出现的巨大钢斧拦住了。 这把巨大的钢斧足有一米多宽,两米多长,厚度也有三十公分,整个斧头全都是由乌黑的钢铁打造而成,只算重量,至少也在四五吨以上。 这把巨大的钢斧子握在一个怪物的手上。 这个怪物身高在三米到四米之间,身上披着满是倒刺的黑色重甲,裸露在外的部分,则是土黄色的皮肤,看起来比犀牛皮更加粗糙,庞大的身躯上,顶着一个小小的脑袋,脑袋上长着一对巨大的牛角,看起来更显凶恶。 “嗷!” 这个怪物冲着庞谢发出一声怒吼,嘴里喷出硫磺的气息,就仿佛地狱的味道。 在这个怪物的肩上,坐着一个瘦瘦小小,身高不足一米的小怪物,身形有些类似人类幼儿,与人类不同的是,最外层的皮肤上覆盖着一层半透明的黑色细鳞,头上长着一对仅有几公分长短的小角,身后则拖着一条细长的尾巴,尾巴的尖端则是两根三角形的倒刺。 “大人,您这次召唤我们出来是要做什么呢?无论是杀人、虐待,还是逼供,我们保证令您满意。” 这只小怪物的语言轻佻而油滑,最为奇怪的是,虽然没人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语言,却都能听懂它说的是什么。 “非常简单,令他臣服。”荣格指着庞谢说道。 “如您所愿,我的大人!”小怪物站起身子,向荣格行了一个贵族理解,随即轻轻拍了拍持斧怪物的脑袋,扯着它的耳朵,指着庞谢喊道:“狠狠教训那个家伙!” “嗷!” 持斧的怪物眼睛一瞪,放出两道血红色的光芒,大吼一声,挥舞着巨斧向庞谢劈了过去。 庞谢面色一肃,也不避让,举起拳头,一拳向巨斧砸去,只听“轰”的一声,双方再次交锋! 接下来,双方你一拳我一脚,就这么拳拳到肉的打了起来。 …… “这……这怎么可能?”夏侯帝江喃喃说道,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队长,怎么了,他这召唤术有什么不对吗?”龚子贞问道。 “不是有什么不对,而是完全不对!”夏侯帝江说到这里,猛然抬起头来,冲着荣格喊道:“你这个家伙真的是光辉之主的信徒吗?为什么可以召唤深渊的恶魔?” “恶魔?队长,你没看错吧?”龚子贞惊讶的问道。 按照光辉之主的教义,整个世界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最上方的天界,光辉之主和他的天使居住于此,第二个部分是居于中间的人间界,世界上所有的人类都居住在这里,第三个部分则是人类脚下的无尽深渊,供深渊中的恶魔和魔鬼生存。 这世上的人类,一心为善的虔诚信徒,死后可以登上天界,成为天使,享受无尽的欢乐,作恶多端者,似乎则坠入深渊,要么成为魔鬼和恶魔,要么成为它们的粮食。 至于人间的光辉之主教会,最大的任务就是导人向善,死后登上天堂,此外,排名第二的任务,就是与深渊作战,消灭盘踞在深渊中的恶魔和魔鬼。 “我当然没有看错!” 夏侯帝江指着那两个怪物说道:“那个体型巨大的就是在整个深渊都赫赫有名的狂战魔,而那个蹲在狂战魔肩头的,则是深渊中最基础,也似最多的恶魔,小劣魔!” “夏侯队长,你的眼力很不错啊,居然对深渊中的恶魔也如数家珍。”荣格说道。 “真难以置信,你这样身居高位的家伙,居然也会召唤恶魔,简直……”夏侯帝江说道。 “夏侯队长,你搞错了!” 还不等夏侯帝江说完,荣格就打断了他的话,说道:“首先,无论天使还是恶魔,都是光辉之主的造物,就算能够召唤,也没什么了不起。” “其次,你不要忘了我的封号,可是‘光暗圣言’啊,难道你想不到什么吗?” 光暗圣言? 夏侯帝江听到这里,瞳孔猛然一缩。 要是他没理解错的话,‘圣言’两个字代表的就是大预言术,“暗”这个字代表的则是召唤深渊恶魔的法术,那么……“光”呢?是否代表着荣格还有更厉害的神术没有施展出来? …… 就在夏侯帝江陷入沉思的时候,庞谢与狂战魔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 庞谢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皮糙肉厚,力大无穷的对手。 狂战魔的力量比他只稍逊一筹,再加上体重与巨斧的优势,双方对撞起来,完全是平分秋色。 不过,对庞谢不利的是,他今天上午,刚刚遭受了一轮炮击,膂力和耐力都还没有恢复,内伤也远没有治愈,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开始占据下风。 第二百一十章 光暗圣言的恐怖(下) 咔! 狂战魔发出一声巨吼,双手抡动巨斧,朝庞谢的脑袋直劈过去,重达四五吨的巨大钢斧,在音速之上的超高速加持之下,威力甚至超过了美索联邦的“巨斧”巡航导弹。 这一斧要是砸实,庞谢纵然身怀“金刚不坏琉璃体”,最好的结果也是骨断筋折,最大的可能性则是被砸成一团肉泥。 巨斧卷起的旋风,甚至压的数十米外的素猜和塔塔雅直不起腰来。 庞谢面色微变,知道巨斧厉害,也不敢硬接,脚下一错,身形一矮,一招“移形换影”,于间不容发之际,闪过狂战魔这一斧,反手一拳,直奔它的脑袋而去。 不料,看似粗犷残暴的狂战魔,却展示出极为精妙的武技,就在庞谢出手的一瞬间,左脚猛一踏地,身形滴溜溜一转,巨大的钢斧回旋而至,正拦在庞谢的拳头前面。 轰! 一声巨响,身躯庞大的狂战魔向后倒退了四五步,紧握巨斧的双手已经被震出血来,一滴滴黑红色的血液滴在地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将地上的细小石块腐蚀殆尽。 与此同时,庞谢也被这一阵反震的力道,震退了十四五步,踩碎了十七八块石板,方才稳住身形。 这是因为他的体重远比狂战魔的体重要轻,对于同样的力道,他更难化解。 “好……” 庞谢刚要说话,猛然觉得喉头一甜,一口鲜血险些喷出来,连忙运转体内灵气,将这一股鲜血压了下去,接着,便觉得五脏六腑、周身骨骼无一处不痛,几乎要散架了。 他知道这是之前受了火炮的轰击,体内伤势尚未痊愈,接着又与狂战魔硬拼,以至于引发旧伤的缘故,若是按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今天的局势恐怕不会太妙。 他虽然身怀“医药”神通,灵气转化的药气可以疗伤治病,可是他的身体远比寻常人要强悍的多,故此,受伤之后,也难以治愈的多,并不能立即见效。 “哈哈哈,又是一个傻瓜,我见过太多的傻瓜,看多了奇幻故事集,总以为深渊里的恶魔不通武技,全凭一身蛮力打架,自以为可以凭借高超的技巧打赢他们,可是你们就没有想过么,深渊里的争斗无处不在,如果没有精妙的武技,它又怎么能活到现在?” 黑色的小劣魔坐在狂战魔肩头,发出一阵声音尖细的嗤笑,接着,它扯了扯狂战魔的耳朵,大声喊道:“快去揍他,他已经不行了!” 狂战魔被小劣魔这么一吼,似乎有些恼火,伸出一只手去肩头上拍它。 小劣魔不等狂战魔的手抬起来,手脚并用,灵活的蹿到了它的另一个肩头,身形之快,绝对超过任何猿猴,更不是人类可比。 远处,夏侯帝江看到这一幕,心中不由一震。 以小劣魔的灵活与速度,再加上一身看起来防御不弱的鳞片,以及十指上锋锐如刀的爪牙,完全可以轻松自如的杀死任何精锐士兵,就算有枪也很难获胜。 小劣魔作为深渊最基础,也是最弱小的恶魔,已经如此厉害,位阶远比它高得多的狂战魔,战力之强,可想而知,他对庞谢的担心,不禁又多了一层。 …… “咳咳……” 庞谢轻轻咳嗽几声,胸口处火烧的疼,即使有药气治疗,也无济于事,恐怕得借助药材,缓缓医治才成。 再看眼前这头狂战魔,除了巨斧崩开了几个口子,身上的铠甲打烂了一些以外,居然丝毫无损,看起来短时间完全没有战胜的可能。 尤其是,他身上还背着荣格施展的大预言术,越拖下去,体力消耗越大,获胜的机会也越渺茫。 “除非能找到他们的弱点……” 庞谢的目光不断在狂战魔和小劣魔身上扫去,忽然发现眼前这两头恶魔,都不自觉的低着头,有意无意的避开了渐渐西沉的太阳,似乎很讨厌阳光。 “深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不过,听起来跟地狱非常相像,环境应该也差不多吧,换句话说,它们共同的弱点是……” “嗷!” 就在庞谢陷入沉思的时候,狂战魔举着巨斧再次冲了过来。 这次它用两只手横着抡起巨斧,朝庞谢冲了过来,锋锐如雪的斧刃径直向庞谢腰间横斩过来,试图把庞谢从腰间斩为两截。 庞谢咬了咬牙,迎着狂战魔冲了过去。 双方越来越近,直到相距不足三米的时候,庞谢身形骤然一矮,身体团成一团,用脚向后一蹬,从巨斧下方蹿了进去,待到近身之后,身形暴涨,猛然站了起来,一拳朝天,向上击去。 “同样的错误你要犯两次吗?”小劣魔坐在狂战魔的肩上,看着庞谢的拳头,发出尖锐的笑声。 与此同时,狂战魔紧握巨斧的双手,向下猛一发力,巨斧由横变竖,径直立了起来,斧柄处尖锐的倒刺,猛然向下刺了下去,直奔庞谢的头颅。 “着!” 庞谢轻咤一声,却没有用拳头跟狂战魔硬拼,而是张开手掌,由掌心处发出一道炽烈到极点的白光,直直照入狂战魔和小劣魔的眼睛。 “嗷!” “啊!” 狂战魔和小劣魔一起闭上眼睛,同时发出痛呼。 小劣魔急忙用双手捂住眼睛,狂战魔更是扔掉了手中的巨斧,用粗大的手掌整个捂住脑袋。 庞谢见这一招有效,心中顿时一松。 不过,他并没有趁机再攻击狂战魔,这家伙皮糙肉厚,不是短时间能够击败的,即使光挨打不还手,也不是短时间能够杀死的,倒不如直接去找荣格! 下一个刹那,庞谢身形一转,忍住五脏六腑传来的剧痛,硬扛着大预言术的枷锁,迈起大步,如奔马一般,硬冲到荣格身前,大喝一声:“去死!” 声到拳到,在荣格惊诧的眼神中,一拳狠狠向它砸去! 嘭! 下一秒钟,庞谢忽然呆住了,因为他的拳头被无情地挡住了。 荣格的身体表面,浮现出一层璀璨的金光,如流水一般波光粼粼,似乎无比柔软,同时又坚固到了极点,反震的力道几乎将庞谢的手指震断,与此同时,在他的背后,伸出了两只洁白如雪的翅膀,一个淡淡的金色光圈也浮现在他脑袋上面。 “夏侯帝江刚才问过我,为什么我可以召唤恶魔,真实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是从深渊被我抓来的。” 面对庞谢惊诧的目光,荣格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 第二百一十一章 无力回天 “我知道你不是第一次见到‘绝对守护’。” 荣格平静地说道:“我曾经授权安南主教黎文渐使用了‘圣剑’杜兰德尔的仿制品,相信你跟他交手的时候,已经见识过这种绝对守护的厉害。” 庞谢心如电转,瞬间想起了与黎文渐交手的每一幕。 当时,黎文渐施展的神术极为厉害,主要有两大特点,其一是绝对防御,在圣剑能量耗尽之前,绝对无法破坏,其二是速快无比,在背后羽翼的帮助下,整个人似乎失去了重量,速度快到了极点,直线速度甚至还在庞谢之上。 黎文渐最终败在他手上,并不是那柄剑的问题,主要是黎文渐自己的实力太差,剑术一塌糊涂,十字剑轻松被庞谢缠住,对神术的操作也完全不在行,这才输在庞谢手上。 可是,眼前的荣格呢?他的实力又如何?他会犯黎文渐的错误吗? “你也有一柄同样的剑吗?”庞谢沉声问道。 “我的朋友,你猜错了,杜兰德尔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传说中的第一个圣骑士罗兰,在他升天侍奉光辉之主以前,将毕生修炼的神术‘绝对守护’,注入到了这柄剑里。我并不是依靠外物,而是修炼了同样的神术,并不是黎文渐那种借助外力的蠢货。”荣格语气平静的解释道。 “这样啊……”庞谢倒吸一口冷气,全凭自身和依靠外物的差距,就算傻子也能想到,完全是天壤之别。 “创世!” 荣格一声低喝,一掌平平向前击出,招数上倒没有什么神奇的地方,速度却快到了极点。 庞谢只觉眼前一花,甚至还没来得及抬手阻止,这一掌已经正中前胸,轻松地将他击飞出去,直到十七八米外,才落到地上。 “箴言!” 荣格再次喝道,下一个瞬间,双翅一展,已经飞到庞谢身体上方,一指向下点去。 庞谢急忙抬起左臂格挡,正好被这一指,点到左臂手肘上,一股大力袭来,硬生生将他点入地下几米。 两招过后,庞谢终于发现了一个事实,今天想救走夏侯帝江等人已不可能。 荣格来去如电,身形极难捕捉,不要说庞谢此刻占据下风,难以抵挡荣格的招数,就算他占据上风,也未必能追到荣格。 再加上刚才被他一道白光晃瞎眼睛的狂战魔,已经逐渐恢复过来,眼看就要再次投入战斗,前后夹击之下,他不要说救走夏侯帝江,就算想生离此地,也是一件极难的事情。 更何况荣格直到现在,还是一副风度翩翩的模样,并没有对夏侯帝江等人动手,但是他占据上风时如此,不代表他永远都是这幅风度。 如果庞谢在没把他打趴下之前,试图救走夏侯帝江,搞不好荣格会直接向夏侯帝江出手,反而耽搁了他们的性命。 想到这里,庞谢萌生退意,运起全身力气,飞身向后退却,眨眼之间,便退出百余米,眼看就要跃出围墙,离开素猜的庄园。 “现在想走,未免有点晚了吧。” 荣格望着庞谢的身影,高声吟诵:“主说,一切违逆主的罪人,必将背负罪恶的枷锁!主说,一切袭击主的罪人,必被被沉重的镣铐锁住!” 百米之外,庞谢陡然觉得身子一沉,只觉得脖颈之间,忽然多了一道无形的枷锁,这道枷锁极为沉重,几乎压的他喘不过气来,接着,还没来得及反抗这道枷锁,就觉得双手双脚同时被无形的锁链锁住,几乎迈不出步子去。 三重枷锁,同时加身! 交战至今,庞谢第一次感受到三重“大预言术”化作枷锁,一起加身的厉害,不要说施展轻功,就算挪动步子,也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刚才交手的时候,荣格也施展了三次大预言术,不过,只有一次直接化作枷锁,用到了庞谢的身上,至于剩下的两次,都没有直接攻击,其中,一次用来催动游泳池里的水,形成水立方淹没庞谢,另一次则用来冻结水立方,形成一座冰山。 此刻,三重枷锁直接加在身上,庞谢顿时步履维艰,移动速度比普通人也快不了多少,更不要说逃离此地。 “嗷!” 伴随着一声怒吼,狂战魔大步冲了过来,举着巨大的钢斧,向庞谢劈了下去。 这次它学聪明了,一手捂着眼睛,一手持着斧子,因此上斧子的速度并不算快,力道也只有先前的一半。 饶是如此,以庞谢现在的状态,也难以硬接。 他先是想躲,却发现压根闪躲不开,接着想拦,却发现因为三重枷锁的缘故,抬胳膊的速度也比平常慢了许多,无奈之际,只能稍微侧过脑袋,避开要害,全力运转“金刚不坏琉璃体”,以肩头硬抗这一斧。 铿! 一声巨响之后,庞谢只觉得周身一震,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骨头都要被拆掉了,身体表面金光一阵颤抖,肌肤下面暗金色的色泽骤然褪去,只剩下底层淡淡的金色,肉眼几乎分辨不出。 狂战魔却没有丝毫停滞,一斧头劈中之后,反手又是一斧头,拦腰向庞谢的腰间砍去。 庞谢再也不敢硬抗,只能冒险伸出双手,撑在斧子上,用上卸力的法门,将斧子上的力道泄去,身形随斧子飞出。 在外人看来,他就好像棒球一样,被人一棒打了出去,径直飞出几十米外,撞在一座房子上,将整栋屋子撞的粉碎。 “噗!” 饶是用了卸力的法门,庞谢依旧受创不轻,身形停稳之后,再也压不住体内的伤势,一口鲜血喷出,顿时感觉体力大减,几乎挪不动身子。 “不要停下,那个家伙就撑不住了!”数十米外,小劣魔发出刺耳的笑声。 “呼…呼…” 一阵烟尘散尽,庞谢喘了几口大气,用力撑起身子,握紧双拳,架在身前,脑子飞快转动,眨眼之间,想了几十种应对方式,可惜没有一种管用。 “等等!”荣格忽然张口,对狂战魔说道。 他一直站在旁边看两人交手,一双白色的羽翼收拢在身后,身上的金光却没有敛去,似乎在防备庞谢的突袭,刚才一直没有说话,此刻忽然张口,制止了狂战魔的继续攻击,转头对庞谢说道:“你要是现在投降的话,我们还是朋友,可以给你很优厚的待遇。” “做梦!”庞谢吐了口唾沫。 “好吧,那就算了,继续攻击,直到他咽气。”荣格挥挥手说道。 “嗷!” 狂战魔大叫一声,挥着斧子向庞谢冲了过去。 第二百一十二章 峰回路转 “住手!” 关键时刻,一个响亮的声音从远方传来。 狂战魔压根没有理会,继续向前奔去,挥舞着斧子向庞谢砍去,荣格也没有阻止,只是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瞥了一眼。 “嗯?”一眼之后,荣格脸上露出又惊又喜的表情,先是微微一怔,随即大喝一声:“停!” 狂战魔的斧子距离庞谢的脑袋只有不足三公分,不过,随着荣格一声令下,斧子就此停在空中,再没有向前砍出半公分。 只此一项,就能看出狂战魔的武技之高,竟能把四五吨重的巨斧控制的如此精妙,也能看出荣格的手段之高,竟能把如此强大的狂战魔,控制的服服帖帖,不敢越过雷池半步。 “是谁?” 庞谢顶着三重枷锁,艰难的转过头,顺着声音方向望去,想要看看到底是谁,竟能将荣格喝止。 两三千米之外,在空中悬停着一架“阿帕奇”直升机,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站在机舱门口,一手抓着机舱里面的把手,一手拿着扩音喇叭。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荣格苦苦寻觅的铁行云,事实上,除了他之外,也没人能喝止荣格。 “亲爱的铁,我终于见到你了,简直太让我想念了。” 荣格望着铁行云,脸上露出真挚的笑容,就好像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双臂张开,羽翼展开,一步步向铁行云所在的方向走去。 “停下!”铁行云大声喊道:“我知道你的速度快,不要再往前走了,否则我立刻离开这里。” “铁先生,不要这么紧张,我只是找你帮个小忙。”荣格遗憾的说道。 “我知道你要找我,所以,我现在给你一个机会。” 铁行云说道:“我现在会乘坐这架飞机,一路向南飞一百公里,然后在哪里的比丘山等你,如果你真的想见我的话,就带着你召唤的那两头怪物过来,否则,我保证你这辈子也别想在华国以外见到我!” “记住,我只等你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之后,我就会一路向东,离开暹罗!” 铁行云说完,也不等荣格答应,便召唤驾驶员,驾驶直升机,绕过荣格所在的位置,一路向南飞去,眨眼之间,消失在天际。 “他可真是一位会为人着想的好小伙子……”荣格望着远去的直升机,耸了耸肩,对庞谢说道。 庞谢默然无语,眼神中露出愤怒之色。 “好了,既然这样,这次就放过你们了,当然,如果他不守约的话,我还会回来的,相信以我的速度,完全可以在你们逃回华国之前,再次抓到你们。” 荣格说完这些之后,朝狂战魔招了招手,念诵了几句拗口的咒语,接着,狂战魔与小劣魔一起化作一阵黑烟,一起消失不见。 接下来,他展开身后的白色羽翼,挥动着翅膀向南面天空飞去,瞬息之间,无影无踪,速度甚至比刚才“阿帕奇”直升机快了不止一倍。 庞谢看到这一幕,心中不由泛出一个疑问,荣格既会飞行,又有如此快的速度,为什么刚才不留下铁行云,反而原因答应铁行云这个条件? …… 哗!哗!哗! 荣格刚刚消失在天际,便有一阵紧凑的军靴踏地声音传来。 游泳池周边,从庄园的其他地方,忽然冲出来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将庞谢等人团团围在中间。 “你们已经被捕了,不想吃苦的话,就跟我们走一趟!” 领头的是一名中校级别的军官,几步走到夏侯帝江等人身前,冷着脸说道。 夏侯帝江点点头,似乎答应了这名中校的要求,忽然又一转身,一步跨到素猜的身后,右手抓起一瓶红酒,用力在大理石制成的餐桌上一砸,敲碎了瓶子,用锋利的玻璃茬子顶在素猜的脖子上,沉声说道:“我们最好谈谈!” 夏侯帝江乃是身经百战的老手,就在荣格与庞谢交手的时候,已经悄无声息地来到素猜身后,为下一步的行动做准备,此刻忽然出手,果然将素猜制住。 砰! 一声枪响,中校抽出手枪,毫不犹豫地向素猜射去,在他眉心留下一个弹孔。 “经军事法庭周密调查,青来市议员、警长素猜长期从事毒*品*走*私活动,已经严重违反暹罗相关法律,现依法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喝! 夏侯帝江倒吸一口冷气,他知道暹罗人狠,却没想到暹罗人居然这么狠,疯起来连自己养的狗都杀! “现在可以跟我们走了吗?”中校问道。 夏侯帝江与樊黎、龚子贞等人对视一眼,眼神交流了一下,决定暂且跟他们走,然后徐图后事,否则,搞不好死在这里,以后的事情也就不用想了。 “你们好像没人问我吧。”庞谢忽然说道。 “你?”中校转过头来,似乎刚刚才看到庞谢,眼神里充满了愤怒,冷冷说道:“你现在还能干什么?实话告诉你,你杀了我们这么多人,要不是将军的命令,要把你带回去,我恨不得现在就杀了你!” “是吗?恐怕你完成不了任务了!” 庞谢冷声说道,下一个瞬间,他忽然消失在原地,等他出现的时候,已经来到中校的身前,一把夺过了中校的手枪,用手一捏,将手枪捏成废铁,随手抛在地上。 “你……你……”中校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庞谢。 “有件事情还没来得及说,似乎随着荣格的离开,他的大预言术也消失了,我已经恢复了行动自由。”庞谢冷冷说道。 “我……”霎时间,中校的脑地上冒出黄豆大小的冷汗,身体颤抖起来,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口。 他是见过庞谢之前战报的,知道庞谢的厉害,刚才是看到庞谢已经毫无还手之力,这才出来捡便宜,却没想到荣格走后,大预言术同时失效,庞谢也恢复了战力。 “我现在不想杀人,让你的人快滚!”庞谢冷冷说道。 “我……”中校犹豫片刻,似乎并不想走,不过,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说道:“咱们走!” 一声令下,数百名士兵渐渐向后方退去,不过,退的步伐并不快,似乎还有些不甘心。 嗡嗡!! 就在这些士兵退开的同时,另一架“阿帕奇”直升机从远方飞了过来,停在庞谢等人的身前。 明玄从里面探出脑袋,招呼庞谢等人一起上飞机,接着,徐徐升空,向远方驶去。 中校看着这一幕,颓然地摇了摇头,带着手下士兵离开。 第二百一十三章 重整旗鼓 嗡嗡嗡!!! “阿帕奇”直升机徐徐升空,升到300米左右的高度时,调转方向,迅速向北方华国方向飞去。 庞谢望着南方的天空,脸色忽然变得煞白,沉默了几秒钟,“咳咳”咳嗽几声,嘴角边溅出几点猩红的鲜血,接着,双膝一软,缓缓坐倒在舱门边上,闭着眼睛,静静调息起来。 他的伤势远比外表看起来重的多,刚才一把捏碎中校的手枪,差不多已经是最后的力气了,只是因为身处险境,不得不强打精神,此刻脱离险境,也就不必再强撑了。 “我们直接去南诏第二基地,那边的医疗设施好一些,然后……”姚广孝面色一变,当即发号施令。 以他的身份,即使夏侯帝江在场,也有足够的资格说话。 “明白!”明玄点头说道。 “先不要回去……”庞谢闭着眼睛说道。 “庞施主的意思是?”姚广孝略微一怔。 “你们先把我找个地方放下,我好好调息一阵,再去找荣格,看看有没有机会救出铁行云。”庞谢低低声音说道。 “庞施主,以老僧之见,此举并非明智。”姚广孝说道。 “铁行云为了救我自陷险境,难道我就这么逃了吗?”庞谢依旧没张开眼睛,语气却不容置疑。 “可是庞先生,你纵然完好无损,也赢不了荣格,又怎能在他手下救人?”明玄直接问道。 “我是赢不了他,但却未必没有机会从他手上救人。” 庞谢喘了几口气,缓缓睁开眼睛,露出一种奇怪的眼神,缓缓说道:“荣格的绝对守护虽强,但老实说,对我的威胁却还不如那头狂战魔,只要不给他时间召来狂战魔,抓住时机出手,未必不能救出人来。” “姚师,队长,你们怎么看?”明玄转头问姚广孝和夏侯帝江。 “庞施主若有此意,老僧当鼎力相助。”姚广孝第一个表态。 他也是修行人,知道修行人一旦定下主意,要做一件事情,外人万难改变。 昔年,三教会商封神榜的时候,难道截教高手就不知道下山之后可能遭劫?他们只是心念已定,就算前途叵测,也要执念而行。 “庞先生对我有救命之恩,只要我夏侯帝江做得到的,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夏侯帝江肃然说道。 “我们也是。”樊黎和龚子贞一起说道。 庞谢点点头,看了众人一眼,说道:“倒也不必这么麻烦,道衍大师,你之前答应过我的元灵石,现在可以给我了么?” “当然!老僧一直带在身边。”姚广孝从袖筒里取出一个小小的黑绸口袋来,递在庞谢手中,又从怀中取出一本秘笈,说道:“这本《阴阳观神变》是仙师子阳道人所传,是一种世间少有的秘术,虽然未必能够直接修行,但总归有所借鉴之用,还请庞施主细细研读。” 庞谢点点头,将两样东西接在手中,随手一晃,收入纳戒。 元灵石的体积并没有多大,通常能见到的元灵石,只有小指肚大小,一百多块也没有多少体积。 “好了,别的也没什么,你们现在找个僻静地方把我放下吧,我先想法恢复伤势,对了,你们能不能追踪到铁行云在哪里?”庞谢问道。 “当然,我们在直升机和他身上,都留了定位器。”明玄说道。 “那就好,我需要你们配合我一下,大概……”庞谢点点头。 …… 十多分钟之后,直升机停在了一个偏僻的山头上。 庞谢独自下了飞机,然后,直升机再次腾空,一路向北方飞去。 他与姚广孝等人约好,先在这里疗伤,直升机送夏侯帝江等人回去,然后再飞回来,载着他去找铁行云。 他与荣格之间的交手,无论是夏侯帝江,还是姚广孝都插不上什么手,就不留他们在这里帮忙了,反倒是一些现代科技装备,能起一点作用。 庞谢在山中漫步而行,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宽大的石头洞穴,里面铺着一些干枯的杂草,似乎是某种猛兽住处,不过,此刻主人并不在家。 他也不客气,看了看环境不错,便从四周搬了几块大石,将洞穴口堵住,然后在洞穴中找了个干净地方,盘膝坐下 庞谢坐下之后,先从纳戒中取了几种补气活血的药材,放在嘴里,一一嚼碎咽下,然后又取出八块元灵石,按照乾、坤、震、巽、坎、离、艮、兑的八卦位置,一一放了下去。 这八种卦象分别对应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物象,有万物滋长,生生不息之效。 放好元灵石之后,庞谢伸出右手,催动体内灵气漩涡,向指尖上逼出一丝灵气,分别点在八块元灵石上。 霎时间,一股股细微却精纯的天地元气,由八块元灵石上散发出来。 庞谢也不迟疑,当即催动体内灵气漩涡,周身毛孔大开,一身三百六十处要穴同时发力,将这一道道精纯的天地元气吸入体内,经过周身百脉,最终化作一道道灵气,涌入丹田之中,滋润几近枯泽的灵气漩涡。 等到丹田之中的灵气补充的差不多了,庞谢便催动灵气漩涡,填入“医药”符文,一股股精纯的药气顿时从符文中冲出,激发刚才吞下药材中的药性,开始弥补气血的空虚。 与此同时,庞谢开始运转长春谷的《不老长春功》,在这门功法的促进下,五脏六腑的伤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恢复。 约么一个多小时之后,庞谢感觉五脏六腑的伤势,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了,便又运转《金刚琉璃不坏体》的心法,开始恢复骨骼筋膜的伤势。 两路心法施展下来,庞谢对“玄功要诀”的神奇又有新的一层体悟。 按说不同的内功心法,修行出的内气性质不同,万万不能浑用,有时候修炼了两种性质差距过大的心法,甚至有走火入魔的可能。 这也是为什么,姚广孝认为他无法直接修炼《阴阳观神变》,只能借鉴其中原理的原因。 可是这门“玄功要诀”,看似平平无奇,威力也不算强,仿佛一门极为中庸的功法,偏偏修炼出的灵气,催动任何心法都毫无问题,完全没有性质冲突的感觉,这一点大异常理,他就算想破脑袋,也琢磨不明白! 明珠精粹之中,蕴含的这份“玄功通神”的传承,现在看来果然不凡,无论是前半部分“玄功要诀”,还是后半部分“燃灯通神术”,都是常理无法解释的修行之术。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随着“嗡嗡”几声闷响,皮肤下面,暗金色的光芒一闪即逝,随即又沉入皮肤底层,这一下,不但“金刚不坏琉璃体”恢复到最佳状态,就连骨骼筋膜上的伤势也完全恢复,甚至经此一战,骨骼再次生长,强度比原先犹有进步。 庞谢轻轻呼了口气,觉得呼吸顺畅,身上隐痛尽去,感觉状态恢复的差不多了,准备离开这里,这才睁开眼睛,发现八块原本晶莹剔透的元灵石,已经变成了灰白色,用手轻轻一碰,便成了粉末。 庞谢心中不禁感慨,元灵石效用如此不凡,又如此不禁用,难怪如此珍贵。 不过,他此刻着急去救铁行云,也没时间感慨什么,起身之后,大步走到洞口,挪开堵在洞口的石头,却发现一头黑熊用硕大的身躯堵在门口,两只眼睛狠狠地瞪着占它洞穴的不速之客,两只爪子高高举起,随时都要拍下来。 庞谢一笑,随手一掌将黑熊拍晕,转头扔进洞里,大步向山顶上方走去。 山顶上,直升机早已等在那里! 第二百一十四章 胜负天平 伴随着巨大的飓风过境声音,一架“阿帕奇”军用直升机飞速地向东南方向飞去。 按照常理来说,不要说是这种不明身份,而又全副武装的军用直升机,就算是民用直升机,这样大摇大摆地从空中飞过,暹罗军方也会采取措施。 要么是联系这架飞机,要求其立即降落,要么是由空军安排战斗机,一路监视伴行,极端一点的,甚至会直接使用高射炮或者导弹将其击落。 可是不知为何,今天,这架直升机一路向南飞去,却没有任何人试图拦截,甚至没有一个人试图联系。 唰! 在这架直升机后方,一道金色闪光如影随形,紧紧跟在飞机后方,距离几百米的地方,不离不弃。 半个多小时之后,直升机缓缓降落在一处荒野丛林之中,平坦的河滩上面。 铁行云从飞机上走了下来,接着,他向驾驶员挥了挥手,直升机再次升起,一路向东方飞去。 几秒种后,金色闪光也落在河滩上面,一对闪着金光的白色羽翼徐徐收起,金色的光芒逐渐黯淡,露出金光之下的荣格。 “亲爱的铁,我们终于见面了,可真废了我不少功夫。”荣格笑着说道。 “你为什么找我,我应该从没见过你。”铁行云盯着眼前的荣格问道。 “哈哈,你当然没见过我,否则,我也不会让你离开了。” 荣格大笑着说道,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直径约三公分的金质徽章,向铁行云抛了过去,喊道:“你先看看这个!” 铁行云不明所以,顺着接过徽章。 噌! 就在他接过徽章的一瞬间,徽章发出轻轻一声鸣响,紧接着,一股璀璨的金光从徽章表面流出,如同金黄色的粘稠蜂蜜一样,沿着铁行云的手臂,缓缓向他的躯干包裹而去。 “哈哈哈,果然是最纯正的血脉,我找的没错,只有最纯正的铁拖烈血脉,才能激发这枚徽章的力量!” 荣格眼中露出惊喜的神采,仿佛看到了光辉之主落在人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铁行云眼神渐渐迷茫起来。 他感觉有一种暖暖的热流,不断向大脑和心脏流去,心脏跳得更加有力,大脑里面似乎也多了许多不属于他的记忆。 “看样子你还没想起来,我就给你解释一下好了。”荣格耐心的的说道。 “大约七八百年前,因为某件事情,整个世界的超自然力量开始衰退,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所有的超自然组织都开始隐藏,准备以龟缩的态度,面对环境的剧变。” “就在这种情形下,在华国北部的云州草原上,一股新兴的势力逐渐成长起来,逆流而行,向四面扩张,不断击败这片大陆上的原有势力,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的巨大帝国。” “这个帝国就是声名赫赫的草原帝国,帝国的创立者,则是你们铁氏一族的祖先,有‘一代天骄’之称的大帝铁拖烈!” “百年之后,草原帝国虽然覆灭了,但是它当初全盛时期的庞大阴影,仍然笼罩在曾被它征服的国家头上,所有被他征服过的国家,都在思考一件事情,草原帝国当初是如何击败他们的。” “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因为当初草原帝国兴起的时候,超自然力量只是刚刚开始衰退,并没有完全沉寂,欧亚大陆上每一个强大的势力,都有数千年的超自然势力沉淀,绝不是一个新兴势力能够简单击败的。” “经过庞杂的研究分析,大家终于发现了一件事,当初草原帝国兴起的时候,世俗间的战争暂且不说,超自然的战斗中,铁拖烈每战必胜,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对手,无论与对手的差距有多大,都可以获胜,其中不乏很多层次比他强很多的对手。” “于是大家开始对铁拖烈感兴趣,想要找到他战无不胜的秘密,经过无数历史秘闻的挖掘,终于有人从你们华国的某份历史文献中找到这么一段记载。” “前日,襄阳景修公修书一封,其中提及,漠北铁拖烈手中有一奇物,名为‘胜负天平’,得之天下无敌!” “这段话出自南宋宰相贾似道的一本日记,说的是他见到襄阳守将吕文德的一封信,信里面提及,草原大帝铁拖烈手中有一种奇物,叫做胜负天平,能得到这件东西,就能够天下无敌!” “这段记载第一次揭露了铁拖烈无敌的秘密,可惜的是,从那之后,再没有类似的记载,也没有人说过这件胜负天平究竟是什么。” “直到十多年前,我翻阅家族藏书的时候,找到了一本马可波罗的游记,与市面上那本不同,这本游记从未向外公布。” “马可波罗提到,他当初来东方的时候,在宫廷之中,见到了一件被称为‘胜负天平’的奇物,可惜这件奇物当时已经无法发挥作用了,只能当做收藏品观赏,他在这本游记里面,清晰的记载了‘胜负天平’的外形,一枚圆形的金质徽章,上面有一架天平图案。” “你无法想象,当我看到这份记载的时候,是多么的欣喜若狂,决定利用全部资源,去寻找这件奇物。” “幸运的是,七八年之后,我终于在伊斯坦布尔的一个私人博物馆里见到了这件奇物,顺便把它带了回来,可惜的是,就像马可波罗说的那样,这件奇物已经无法使用,只能当做摆设。” “你知道的,一个天下无敌的秘密,可以让一个人多么疯狂,我利用枢机主教的地位,运用教会所有的力量,全力寻找胜负天平有关的资料。” “事有凑巧,不久之后,我在教廷内部的一份秘密文档里面看到了真相,原来当初草原帝国最为强盛的时候,甚至打到了多瑙河畔,关键时刻,教廷十二红衣主教联手,以生命为代价,召唤来天界天使,封印了这件奇物,使它失去了力量,之后,才挡住了草原帝国的兵峰。” “要想恢复这件奇物的力量,需要两个条件,第一,消除掉天使的封印,这件事我已经做到了,第二,需要纯净的铁拖烈血脉,诚心实意的唤醒这件奇物,这是我需要你帮我的,也是我找你的原因。” 荣格缓缓说出了整个事情的原委。 “做梦,你以为我会帮你?”铁行云冷笑着说道。 “当然,我相信你一定会帮我的,不要忘了,我可是裁判所的枢机主教。”荣格自信的说道。 第二百一十五章 解封 如果说光辉之主教会旗下,还有不那么光辉的机构的话,宗教裁判所一定排名第一。 宗教裁判所又称异端裁判所,设立于八百多年前,天地元气刚刚衰退的时代,主要职能是侦查、裁判和处决异端分子,或者说,他们认为是异端的分子。 这是一个即使在光辉之主教会内部,也令人闻风丧胆的机构。 就算是光辉之主座下的苦修士,也不愿与这个机构发生任何关系,因为只要迈进这里,是不是虔诚就不是你自己,甚至是神说的算了,而是由裁判所的审判长来决定。 宗教裁判所漫长的历史之中,审判、处决过无数犯人,其中不乏声名显赫的大学者,势力滔天的大贵族,战功赫赫的大英雄以及死硬到底的真正异端。 为了从这些人嘴里套出东西,宗教裁判所的拷问、逼供、虐待手法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形成了一个包含刑具、手法、神术的,完整、庞杂、无所不能的刑罚体系。 以至于有人认为,宗教裁判所是一个比地狱更令人感动痛苦的地方。 “我从亚洲大陆最东面,找到欧洲大陆最西面,横跨了何止万里,我从八百年前的秘闻入手,查阅到二战时期的每一次艺术品转运记录,看过的文献可不是浩若烟海这么简单,我费了这么大的力气,为的就是这个无敌天下的秘密,你觉得你可以拒绝吗?” 荣格的声音虽然平静,却蕴含着一种势不可挡的气势,就仿佛日月星辰的运转,不快不慢,却又永恒不变。 铁行云沉默了一阵,用手托着这枚“胜负天平”,说道:“刚才我感受到了它传来的意念,我是可以唤醒它,但代价是我的生命,你觉得我会这么做吗,舍去性命不要,去帮你这种野心勃勃,丝毫不在乎别人性命的家伙?” “哈哈,我的朋友,你会的,我相信你一定会的。” 荣格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说道:“我至少有一百种手法,可以施展在你身上,让你觉得去死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那你可以试试。”铁行云冷笑着说道。 “我至少还有三种办法,可以迷惑你的神智,控制你的身体,操纵你的意识,让你心甘情愿的为我解封。”荣格接着说道。 铁行云面色忽然一肃,他知道荣格说的是实情,光辉之主教会本就以信仰起家,在操控人类意识方面,绝对没有一家宗派比的上,就算是最讲究心性修为的道门,或是最擅长心念法术的佛门,也绝对比不上。 这些事情,他原本是不应该知道的,可是这枚“胜负天平”让他知道了许多不该知道的事情。 他并不知道,这些事情是他原有的记忆被封存了,这枚“胜负天平”只是为他解封,还是“胜负天平”中蕴含的记忆,刚刚传导给他的。 “这样吧,我们换一个玩法,我决定跟你做一桩交易。”荣格说道:“如果你替我解封这枚‘胜负天平’,我就帮你完成一个心愿,一个你即使豁出性命的也无法完成的心愿,这样你我都占了便宜,怎么样?” 铁行云的眼神微微一动,似乎有些动心的感觉:“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以光辉之主的名义发誓,只要你帮我解封,我就帮你完成一个心愿,当然,前提是不能故意损害我和教会的利益。” 荣格举起一只手,斜斜对着天空起誓。 “我考虑考虑。”铁行云说道。 “好的,我给你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如果你还不答应,我就会用神术‘启示’,引导你成为我的信徒,帮我去做这件事,到那个时候,我可就不会帮你完成任何心愿。”荣格说道。 听上去,他似乎很大度,不愿用强迫的方法控制铁行云,而是希望用交易的方法,让铁行云自愿去做这件事。 事实上,真正的原因是,他并没有把握,如果用这种神术控制铁行云,让铁行云去做这件事情,会不会产生其他不可预料的后果,毕竟是“一代天骄”铁拖烈留下的东西,理论上不会留下这种显而易见的漏洞。 他当初为了解开第一重封印,可是花费了很大的代价,甚至让他现在想到,都有些心疼。 …… 一阵山风吹过,丛林中的树叶随风摆动,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不远处,林中小河流水潺潺,时不时有游鱼跃出水面,“扑通”一声,惊的树上飞鸟展翅高飞。 天边夕阳西下,暗红色的光芒照在树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整个丛林渐渐进入夜晚。 荣格傲然挺立,一双白色羽翼收在背后,浑身上下罩着一层淡淡金光,此刻是他人生中最为关键的时刻,即使面对铁行云这这种对他丝毫无法造成威胁的人,也没有放松警惕。 在他对面不远处,铁行云双手托着一枚金质徽章,正是传说中拥有无敌力量的奇物“胜负天平”,脸上露出凝重之色。 当初,这件奇物被封印的时候,也许,铁拖烈大帝希望有朝一日,还是由他自己的子孙来继承这件奇物,所以,在光辉之主天使的封印之外,又加上了一层封印,可是他没想到,千百年过去了,他的子孙并没有继承这件奇物,这层封印反而成了夺取后代性命的诅咒。 “亲爱的铁,已经一个小时了,你是否同意解封了呢?”荣格问道。 “我同意。”铁行云沉声说道。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那就开始吧,说出你的心愿!”荣格脸上露出压抑不住的笑容。 “我先解封吧,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荣格冷笑着说道。 “好吧,祝你顺利,对了,你知道怎么解封吗?”荣格问道。 铁行云没有再答话,只是默默地看着金质徽章,嘴里低声念着什么。 几秒种后,这枚徽章忽然飞了起来,悬浮在铁行云的掌心,再次流淌出浓稠如蜜的金色光芒,逐渐笼罩住他的全身,与此同时,一道淡淡的血气,从他心脏涌出,缓缓投入金质徽章。 一道金色光芒,一道淡淡血气,在他身体上,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金红色循环,就这么流淌下去,似乎永远没有停歇。 一个多小时之后,荣格等的有些着急了,问道:“亲爱的铁,还需要多久才能解封?” “急什么?你当时开易拉罐这么容易吗?”铁行云冷冷说道。 “哦,哦,哦,是我太心急了。”荣格两手一摊,做出个抱歉的手势。 就在两人一问一答之间,谁都没有注意到,一截朽木顺着流水,从上游缓缓流淌下来。 不过,就算是注意到了,又有谁会在意呢,这种热带地区的山间小河,朽木什么的满河都是,就算是鳄鱼、巨蟒也不鲜见,完全不值得浪费精力。 第二百一十六章 救人 哗哗哗…… 丛林的夜晚,静谧而深沉,夜行猛兽都尽量轻巧的挪动脚步,避免被别的猛兽发现,从而成为猎物,只有小河流水的声音潺潺不断,与草丛里鸣虫的叫声交相呼应。 荣格全神贯注地盯着铁行云,双拳不自觉地握紧握住,甚至连呼吸都变轻了,生怕惊扰了铁行云,打断了解封仪式 铁行云长身而立,双手捧在身前,金质徽章在他掌心飘荡,发出金黄色的光芒,与一个小时之前相比,徽章上散发的光芒已经渐渐弱了下来,不过,由于夜色渐深的缘故,反而更加显眼。 噌! 荣格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铁行云的身上,完全没有想到,一道黑影从他身后的水中骤然蹿起! 这道黑影蹿起来的全无征兆,它之前如一截朽木般飘下,既没有心跳的声音,也无血脉流动感觉,完全是一件死物,直到他冲出水面的一瞬间,才让人明白,他原来是一个活人。 啪! 这道黑影蹿出水面之后,凌空一步,跨出十多米远,赶到荣格身后,飞起一脚,又准又狠,正踹在荣格的后脑上,巨大的力量猛然间迸发出来,足足将荣格踢出百余米远。 一招得手之后,这道黑影没有再理荣格,瞬间扑到铁行云的身前,一把将他拦腰抱住,如同猿猴一般纵跃,疾步向丛林深处赶去,刹那间,踪影消失不见。 从这道黑影蹿出水面,到他踢飞荣格,再到救走铁行云,前前后后甚至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到! “啊!” 下一个瞬间,荣格满面狰狞之色,愤怒地嘶吼着飞了回来,完全没有往日里谈笑自若,风度翩翩的模样,就仿佛地狱的恶魔回到人间,甚至比他之前召唤出来的狂战魔还要可怕! 他飞回原地之后,环顾四周一圈,发现铁行云已经消失了,一脚猛然踏在地上,踩出一个深达数米的深坑,接着这股反震的力道冲天而起,飞到几百米的高度,要高空瞧瞧,铁行云到底去了哪里! 在他想来,铁行云一身金光流溢,在浓浓的夜色之下,是最为显眼的目标,完全没有藏匿能力。 不过,现实往往很残酷,事事不如意,常十之八九,事情发展往往与他预想的完全不同! …… 这个一脚踹飞荣格,飞速救走铁行云的人,自然是庞谢。 借助铁行云身上的定位装置,早在半个钟头之前,庞谢就到了附近,只是一直在考虑如何出手,才忍着没有出手,直到想好了主意,方才爆然出手。 按照事先想好的计划,庞谢在救走铁行云的一瞬间,第一个时间催动体内灵气漩涡,运转“掩日”神通,霎时间,一团黑影将铁行云身上的光芒吞没,即使近在咫尺,也看不到一丝金色光芒。 与此同时,他启动了埋伏在四周无人机,四枚经过调制的曳光弹,散发着金子一样璀璨的光芒,分别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飞去。 …… 荣格飞上高空之后,看到的就是这一幕,四道璀璨的金色光芒,疾速向四方飞去,每一道金色光芒的飞行速度,都不逊于绝顶高手。 “F**K!” 荣格一声怒吼,咬了咬牙,向第一道光芒飞去,几秒种后,便追上了这道光芒,却发现只是一枚曳光弹,愤怒之余,一掌将这枚曳光弹击毁,转头再次飞向高空,找到第二枚曳光弹,急速飞了过去。 唰!唰!唰! 接连三次之后,荣格连续击落三枚曳光弹,含怒向最后一枚曳光弹飞去,心中已经暗暗发誓,决定这次抓到庞谢之后,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砍成肉酱喂地狱里的三头恶犬! 从刚才那一脚来判断,出手的一定是庞谢,其他人也没有这个速度和力道。 他唯一想不通的是,庞谢怎么会如此之快的恢复。 “F**k!F**k!” 当荣格击碎最后一枚曳光弹的时候,已经是五分钟之后的事情,整个丛林一片幽暗,完全看不到铁行云的身影。 “对了,还有追踪术,我在他身上放了追踪术!”荣格忽然反应过来,连忙施展神术,开始确定铁行云的坐标。 …… 此时,庞谢已经带着铁行云,跃上了十公里外的“阿帕奇”直升机。 这架直升机一直悬停在这里,随时准备接应他们,等到庞谢拉着铁行云登上飞机之后,立即向高空攀升。 这架“阿帕奇”直升机经过经过了特殊改造,去掉了所有的标配武器,目的只是为了保证高速度和高续航。 经过改装之后,这架直升机的时速最高可达325公里,飞行高度在6000米以上,几乎达到了直升机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准。 嗡! “阿帕奇”直升机接到庞谢之后,并没有直接向北面飞,而是全力以赴向高空拉去,一直拉升到四千多米,方才向北面飞去。 这个高度与中层云的高度类似,在云雾的遮掩下,极难被肉眼看到,再加上庞谢施展的神通“掩日”,即使是明明知道飞机就在那里,也很难分清确切位置。 一般来说,云层分为低层、中层和高层,底层云一般在距离地面两千米以下,中层云则在四千米左右,高层云则在一万米左右。 …… 当庞谢和铁行云乘着“阿帕奇”直升机,在云层间赶路的时候,荣格已经施展追踪术,查到了铁行云的位置。 于是,他挥动身后羽翼,飞速向铁行云所在的位置飞去。 可惜他算错了一点,这种追踪术是天地元气衰微之后,由世俗间的教会开发出来的,并非由神灵或者天使直接传授。 那个年代,欧罗巴的超自然界已经进入衰退阶段,最主要的标志就是,很少出现上古时代一样,动辄飞天遁地的战斗,大家基本上都是在地面搏杀。 这就造成了一个后果,这门追踪术的定位是二维的,只有经度和纬度两个数值,追踪普通目标自然没问题,可是飞机在天上飞,还有高度这个数值,数据是三维的。, 最后的结果是,当荣格赶到追踪术显示的位置时,只能看到大地上黑漆漆一片荒草,没有半个人影,抬头看天,天上低沉沉一片黑云,完全看不到目标。 事实上,他在天空飞的时候,由于没有目标作为参考,只能大概判断位置,压根无法判断精确位置。 荣格无奈,只能再次施展追踪术,可是,他除了发现目标在一路往北以外,再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只能看到厚厚的云层。 至于去云层间寻找,他才没这么傻,“阿帕奇”直升机是因为有卫星定位,所以不怕迷路,敢于在云层间穿行,他要是也追到云层里面,第一时间就会迷路。 无奈之下,荣格只能一路向北方飞去,在低空进行追踪。 在他想来,无论铁行云以何种方式离开,总归有落在地上的时候,到时候他非要让庞谢知道什么叫做怒不可遏! 第二百一十七章 拦截 呼…呼… 与普通人的直觉不同,高空的气流极为湍急,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平静,各种暖湿气流的交错,以及凹凸不平的地形,各种各样的湍流不断涌现,时刻影响着每一个飞翔的生命。 荣格的“绝对守护”虽然厉害,但在大自然的规律面前,还是略显稚嫩,短途飞行还没什么感觉,几百公里飞下来,连遇几次气流变化,被吹的晕头转向,心中怒气也越来越盛。 “该死的混蛋,不要让我抓到你,不然,最好的下场也是剁碎了喂猪!” 荣格的脸色狰狞的可怕,若是有人看到了,绝对无法相信面前这个人,居然是一向风度翩翩的枢机主教。 咔! 就在荣格高声咒骂的时候,一声惊雷怒响,一道闪电从高空劈了下来,正劈在他身上,紫蓝色的电流在身上表面不断跳跃,了足足有六七秒钟之后,方才消失不见。 “嗯?” 荣格不由一怔,当即停止飞行,举目向四周望去,却发现四野虽然黑云阴沉,却没有半点打雷下雨的意思,心中顿时明白,是有人暗中出手,于是愤怒地咆哮着:“是谁?谁在捣鬼?” “光暗圣言,荣格主教,你就这么大摇大摆的飞过来,当真忘了昔日做过的那些事情么?” 有人在下方忽然说道,声音听起来有些苍老,似乎有些中气不足,可是能在荒山野外,猎猎风中,把声音传到上千米的高空,却不是一个中气不足的老人能做到的。 荣格略微沉默了几秒,低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一道金光随着他的目光倾泻而下,照在说话那人的身上。 这是一个老态龙钟的和尚,脸上皱纹堆累,已经看不出有多大年纪了,一身白色的百衲衣,随随便便挂在身上,看起来就像山间小庙的穷和尚,唯有一双眼睛目光炯炯,令人不敢轻视。 “和尚,你是什么人,你想拦我吗?”荣格沉声问道。 “荣格主教,老僧不是想拦你,老僧只是想救你,前面是华国地界,施主若是执意向前,只怕有来无回。”老和尚双掌合十,脸上露出慈悲之态。 “哦,已经华国地界了么?”荣格脸上微微一变,略微有些踌躇。 多年之前,他曾在华国做下一件大事,惹怒了华国修行界,若非光辉之主教会之中,圣徒乔治亲自出手,为他担下此事,恐怕已经死在这里了。 直到今日,此事余波未平,他不去华国还好,里面的人或许不会出来追杀他,可他若进了华国,想活着出来,恐怕也不可能。 “和尚……” 荣格踌躇了一阵,忽然摇了摇头,说道:“你说错了,这里并有到华国的地界。” 他思虑再三之后,最终决定继续向前追索,花费了无数心血,天下无敌的秘密就在眼前,就算冒点险也是应该的。 “荣格主教,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老和尚摇了摇头说道。 “和尚,我还有事,就不多说了,等我一会回来再见!”荣格双翅一振,骤然向前飞去,不在理会这个和尚。 “蜗角争锋,如蝇竟血,掌中佛国,钵盂六道!” 眼见荣格远远飞走,老和尚轻叹一声,举起手中青铜钵盂,朝着荣格远去的方向晃了晃。 霎时间,一道青光闪过,荣格只觉得周遭景色一变,四周已经不再是辽阔的天地,而是一圈高耸入云的青铜墙壁,抬头再看时,却发现在这青铜墙壁上方,露出一个大若山岳光头,正是刚才与他说话的老和尚。 “施主,老僧不忍看你自寻死路,还是在这里停下吧!”老和尚的声音如晨钟暮鼓,令人心神剧震。 “去死,你这个混蛋和尚!” 荣格又急又怒,振起双翅,向青铜墙壁外面飞去,却被一道无形立场阻住,无论如何也冲不出去。 苍茫天空之下,黑色原野之上,一个无名老僧盘膝而坐,在他怀中抱着一个古旧的青铜钵盂,一个金色的光点在钵盂中上下翻飞,却无论如何也冲不出去。 …… “老秃驴,你太虚伪了,要么杀了他,要么别拦他,把他困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就在荣格不断挣扎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从黑暗中缓缓走了出来,讥诮的语气说道。 这个年轻人穿着一身黑色的制服,有些像华国的军装,纽扣、肩章这些细节和颜色却不同,背后用绳子绑着一把长剑,黑沉沉的剑身隐隐放出寒芒。 只是长剑虽利,更锋利的却是他的眼神! “林公子,此人修为平平,不足为患,不过,大光明寺独自镇守西南,势单力孤,惹不起光辉之主教会,还是饶他一命的好。”老和尚说道。 “哈哈哈,你不愿杀他,放出来让我杀好了,我们逆鳞不怕得罪人!”年轻剑客大笑说道。 “林公子,天地大变就在眼前,各方势力蠢蠢欲动,能少遭一场杀孽,还是少造一场杀孽的好,否则,群起攻之就在眼前。此番他在暹罗横行无忌,居然无人压制,也未必不是暹罗佛门的有意让他死在我神州,用的是祸水东引之计!”老和尚劝解说道。 “老和尚,你就是想的太多了,一点没有你师父的豪迈之气,若是依我说,凭我手中利剑,暹罗也好,光辉教廷也罢,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我看他们谁敢轻辱!”年轻剑客冷声说道。 老和尚一声轻叹,把手中钵盂抱的更紧。 年轻剑客瞧在眼里,冷笑几声,说道:“你拦得住他一次,未必拦得住他第二次,只要他愿意作死,迟早会把自己作死!我正好也用他的性命告诉光辉之主教廷,今日的华国神州,已经不同于百年之前,不是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林公子,光辉之主教廷虽然没有当年威势,但也不是轻易能惹的,还请三思而后行。” “和尚,天地元气恢复在即,神州修行界已达成共识,要重做天下第一,不真刀实枪的跟光明教廷做一场怎么能行?难道他们能乖乖让位么?” “唉,林公子志向高远,老僧远远不如,只怕这一场龙争虎斗,反而便宜了外人。好了,咱们暂且不说这了,林公子,你就不对荣格此番行动的目标感兴趣么?那可是蕴含了铁拖烈纵横一世的秘密。” “呵呵,你莫要诓我,铁家在云州经营何止千年,才有八百年前的兴盛一时,别人不知道铁家的底细,难道你还不清楚么?什么纵横天下的奇物,若真是这样厉害,草原帝国也不会旋起旋灭,被你们大光明寺一脉取而代之!” 年轻剑客说到这里,轻轻一震衣袖,飘然御风而去,再不与老和尚多说。 第二百一十八章 托付 夜风如刀,黑云如海。 窗外的夜色深沉,庞谢的脸色更加深沉。 铁行云身上的金光渐渐黯淡,稀薄到看不见的地步,与此同时,他的生机已经越来越弱,仿佛行将就木的老人。 “这个仪式不能停吗?这样下去你可能会死的。”庞谢眉头紧锁,就在一路逃亡的路上,铁行云已经告诉庞谢发生的一切。 “没办法,这个仪式一旦开始,就无法停下,不死不休。” 铁行云脸色苍白,就好像失血过多的病人,完全没有往日生龙活虎的模样,自从得到这枚徽章之后,他比以前多懂了许多东西,他知道的越多,就明白自己距离死亡越近。 庞谢轻叹一声,抓住他的手腕,再次渡过一缕灵气,想要试试看,能不能替他续命,却发现依然无用。这枚唤作“胜负天平”的金质徽章,抽去的是他的生命本源,外物完全无法弥补。 庞谢甚至怀疑,这枚徽章是在直接抽去寿元。 嗡嗡嗡…… “庞先生、铁先生,前面不远就是第二基地了,预计还有三分钟落地,医务人员已经准备好了”驾驶员回过头来说道。 “明白。”庞谢点点头,看来还算顺利,荣格并没有追上来,当然,他并不知道,就在国境线附近,荣格被一名无名僧侣拦住了。 几分钟后,直升机徐徐降落,停在停机坪上。 还不等螺旋桨停止旋转,一大群人已经拉开舱门,冲进机舱。 领头的是一个头发斑白,身穿白大褂的老医生,在他身后跟着几名“相柳”战斗队医疗兵,扛着急救担架,背着氧气瓶,再往外则是先前回来的明玄等人。 “这个就是病人吗?赶快抬去急救!”老医生进了飞机之后,一看到躺在座椅上的铁行云。 “不用了。”铁行云摇了摇头说道。 “开什么玩笑,赶快抬走!”老医生顿时恼火起来,指挥着身后的士兵准备抬走铁行云。 他在军队之中待了几十年,见过太多因为紧急任务,放弃医疗的战士,可惜的是这些人往往再没有急救的机会。 “不用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救不回来的。”铁行云摆摆手,再次拒绝了医生的救治。 “你有个屁的数,赶快跟我走!”老医生愤怒的喊道。 “老先生,你要是不信的话,就替我把把脉,看看还有没有救。”铁行云嘴角挤出一丝苦笑。 “你!”老医生狠狠瞪了铁行云一眼,捏住他的手腕,为他号起脉来,一边号脉,一边说道:“你不要乱想,只要到了我这里……” 话说到一半,老医生的脸上忽然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没有再继续向下说去。 铁行云看到老医生的脸色变化,笑了笑,转头说道:“庞兄弟,找个清静地方吧,我有话想跟你单独说。” 庞谢点点头,对老医生说道:“你们先走吧,我跟他单独聊聊。”接着,抬头对守在外面的明玄说道:“明队长,麻烦安排一间屋子。” “明白!”明玄点点头说道。 老医生没有说什么,默默第松开手,转回头去,没有再说话,向几个医务兵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跟自己离开。 …… 十多分钟之后。 庞谢和铁行云来到基地办公楼里的一间办公室里面,这里原本是相柳某位副队长的卧室,临时收拾出来,让他们两人暂时休息。 “来瓶酒吧,最烈的那瓶!”铁行云躺在沙发上,指着对面的酒柜说道。 庞谢转身打开酒柜,取了两瓶青稞酒,打开之后,一瓶递给铁行云,一瓶自己拿着。 两人也不用杯子,瓶口轻轻一碰,就这么嘴对嘴的喝了起来。 “庞兄弟,人生自古谁无死,我这人是不怕死的。”铁行云仰头喝了一大口酒。 庞谢默默地坐在他对面,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上次救李天华的时候,他还可以拼命,今次面对铁行云,他想拼命都不知道找谁拼。 或许,这种无可奈何的感觉,就是红尘中最为痛苦的事情! “兄弟,我这辈子该做的也做了,该经历的也经历了,就这么二三十年吧,比许多人一辈子经历的都多,按说也没什么遗憾……”铁行云一时陷入回忆。 铁行云少年之际,穿州过府,大江南北,走过无数地方,年纪稍大的时候,又因为写书的缘故,体验了不同的人生,这一生确实经历丰富, “可是我有两个人一直放心不下,算是我的一点心愿,希望兄弟你能帮我照应一二。”铁行云用力坐起身子。 “你说吧,我答应你。”庞谢轻轻将他按了回去。 “之前跟你说过,我从小父母双亡,一直跟着叔父生活,后来稍大一点,离开草原,来中原生活。”铁行云缓缓说道。 庞谢点点头,他还记得铁行云的身世。 “我之所以离开草原,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而是要找到我的妹妹。”铁行云说道。 “妹妹?”庞谢一怔,他还是头一次听铁行云提起。 “我有一个妹妹,从小跟我相依为命,不幸的是,七岁那年走失了,后来就再没有见过,我用了二十多年寻找她,却一直没有找到。”铁行云面上露出一丝痛苦。 庞谢没有说话,静静的倾听下去。 “兄弟,我拜托你,帮我找下去,找到我的妹妹,如果真有找到那一天,代我看她一眼,看看她活的可好。”铁行云睁大眼睛,深深地看着庞谢,生怕他拒绝这个要求。 “我答应你,一定帮你找到她。”庞谢斩钉截铁的说道。 “好,那就好,我相信你!”听到庞谢答应了他的请求,铁行云的神色顿时放松下来,仿佛放下千斤重担,顿了顿,继续说道:“兄弟,还有一个人我很对不起她,就是越青颜。” 庞谢眉毛一挑,问道:“你若想见她,我让相柳的人把她接来。” “不用了!”铁行云摇了摇头,说道:“她看到我这副样子会伤心的,回头你告诉她一声就好了,关于她,我也没什么要拜托的,只希望你能说服她,早早找一个比我更爱她的人,不要浪费太多时间伤心。” 庞谢眼睑低垂,觉得眼睛里有点干涩,微微闭上眼睛,随即睁开,却觉得视线朦胧,似乎蒙上一层水珠。 说到这里,铁行云手中青稞酒已经喝掉了大半瓶,他看着庞谢,微微笑了笑,仰头把剩下的大半瓶一口喝了下去,随即又一扬手,将那枚金质徽章抛给庞谢。 庞谢伸手一接,却发现接了个空,金质徽章化作一点金光,穿过手臂,只觉得微微一烫,已经烙印在他的胸前。 “兄弟,那个叫荣格的,逼我解封这枚徽章,现在总算完成了,就送给你了,咱们不能便宜了他不是?你回头用的时候,也想想兄弟我,就算没白给你!”铁行云大笑着说道。 庞谢心情沉重,只觉得胸前徽章无比沉重,压得呼吸都有些不畅。 铁行云提起酒瓶,喝干了最后几滴酒,轻叹一声,低低声音说道:“青颜,对不起了,答应过你的,一起去云州看草原,早该去的,可惜了,下辈子吧…” 说完,双眼一闭,溘然而逝。 第二百一十九章 逆鳞七戒(上) 这一夜,庞谢没有走出房间,在铁行云的尸体前面,静静地坐了一整夜。 铁行云不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也不是第一个死在他眼前的人,却是第一个死在他眼前的朋友。 这一点对庞谢的触动,超过了他自己的想象,酸甜苦辣咸,各种滋味一时涌上心头,原来红尘俗世就是这般味道,原来喜怒哀乐愁就这这种感觉。 庞谢默默地感受着内心的悸动,直到清晨时分,第一缕阳光从外面晒进来,才推开屋门,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 “庞施主,节哀顺变。”姚广孝一身黑色僧衣,早已等在门前,双掌合十,深施一礼。 庞谢面色如水,同样双掌合十,向姚广孝还了一礼,沉声说道:“道衍大师,在下不通经文,还请禅师帮我念诵往生咒,替我超度铁大哥。” “那是老僧的本分。”姚广孝点头答应。 说罢,他缓步向屋中走去,坐在铁行云尸身前面,默默念诵往生咒,一向凶厉的脸上也露出宝相庄严之态。 庞谢看了一眼,轻轻叹了口气,转回头正看到夏侯帝江,问道:“夏侯队长,荣格在什么地方?” “你还要去找他?”夏侯帝江目光一闪,却没有直接回答。 “当然,难道就任他逍遥不成?”庞谢冷冷说道。 “可是……”夏侯帝江欲言又止,话虽没有说完,意思却表达的很明确,以庞谢的本事,此去与飞蛾扑火无异。 “我自有把握。”庞谢斩钉截铁的说道。 “好吧,他昨晚一夜没有露面,今晨出现在青来市中心,据说非常愤怒,没有人敢靠近他。”夏侯帝江说道。 “他居然还在暹罗?”庞谢脸上露出一丝狠色。 “据可靠消息,他这一段时间都会留在暹罗,可能很久都不会离开。”夏侯帝江说道。 “好!好!好!”庞谢连说了三声好,眼中却没有半点喜色,只有肃杀之意。 “你一定考虑清楚,昨夜我们做了几次战术复盘,没有找到战胜他的办法。”明玄插话说道。 “我已经想好了,他与我之间,只有一个人能活下去。” 庞谢沉声说道,顿了一顿,接着说道:“你们能不能帮我准备一点东西。” “什么东西?”夏侯帝江问道。 “沥青,烧热的沥青,最黏最烫的那种。”庞谢说道。 “要多少?”夏侯帝江问道。 “不用太多,有个五六百吨就可以了。”庞谢说道。 “可以,但是需要一点时间,这玩意倒不难弄,只是数量太多,又要烧热的,需要一点时间准备。”夏侯帝江说道。 “没关系,我正好要去办一件事,你们准备好了以后通知我。”庞谢说道。 “好!” …… 与夏侯帝江说好之后,庞谢离开“相柳”第二基地,一路往春明府赶去。 两个小时之后,他来到春明府市中心的常青小区,也就是铁行云的住处。 庞谢站在楼下,想了好久,却一直理不出什么头绪来,完全不知道该跟越青颜怎么说,足足站了半个多钟头之后,这才迈动沉重的脚步,一步步向楼上走去。 他来到门前,轻轻一推,防盗门便向内侧滑开,门并没有锁住,接着,他走进屋子,一眼便看到了越青颜。 越青颜背对着门的方向,面向阳台窗户,穿着一件黑色长裙,双手抱着膝盖,光着脚丫,蜷缩在沙发的一角,就仿佛经历了暴风雨的麻雀,缩在自己的窝里。 “你回来了。”越青颜没有回头,低垂着脑袋说道。 “是我。”庞谢轻声说道,他第一句话便表明身份,不愿让越青颜误解是铁行云回来了。 “我知道。”越青颜缓缓抬起头来,转了过去,面对着庞谢。 她脸上带着泪痕,眼睛通红,带着浓浓的黑眼圈,似乎是哭了一夜,低低声音说道:“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除了你,还有谁会来这里?” “你……知道了?”庞谢一惊,刚才在楼下想好的说辞,完全忘记了。 “我……当然……知道了……” 越青颜从嘴角用力挤出一丝笑容,眼睛里的泪水却止不住的流下,边笑边哭,淡淡的声音回响在整个房间里。 “庞谢,一直忘记告诉你了,我姓越,代号教授,是逆鳞军中负责考核新晋成员的考官,今天很高兴告诉你一件事,恭喜你,已经通过考核了。” 庞谢呆住了,脑子里嗡嗡乱响,就好像有人在他耳边点了一个特大号的爆竹,一时间,甚至失去了思维能力。 他曾经想过很多次,逆鳞的考核是什么样的,也曾经期盼过很多次,那位身在美索联邦的越教授尽快回来。 唯独没有想到的是,考核他的人就在身边,就是眼前的越青颜。 这一瞬间,他想到了许多事,许多以往难以理解,或者被他忽视的事情,全都能够想通。 为什么越青颜被司马家的人绑架之后,一点也不慌张,因为她本就是逆鳞的人,随时都有能力招呼别人来救她! 为什么庞谢杀了司马家的人后,却没有人来追查,因为司马家绑了逆鳞的热,逆鳞不追究他们的责任就不错了! 为什么庞谢和黎文渐交手之后,越青颜会非常及时的失去记忆,因为她是故意给庞谢和越青颜创造便利,为他们省去了编造谎言的功夫! 昔日种种异常,今日一朝点透! …… 越青颜说完这句话之后,整个房间忽然陷入一片沉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是望着对方,脸上的表情各异。 越青颜的笑容已经敛去,泪水如珠子一样,一滴滴滑落下来,滴在黑色的长裙上,染湿了一大片。 庞谢的呼吸声越来越粗,眼神渐渐带出凶戾之色,死死盯着越青颜,压低声音说道:“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是你,你完全不懂修行的……” “逆鳞是国家组织,需要各方面的人才,不一定都要懂修行。”越青颜轻声解释。 “那就请你解释一件事情,你既是逆鳞的人,这次铁行云的事情,你也都知道,为什么不找高人出手,荣格虽然厉害,但只要有任何一位灵仙与我配合,都能轻易杀了他,也不必白白送了铁大哥的性命!” 庞谢说到这里,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怒气,一拳向前挥出,拳风鼓荡,如飓风过境,将整个阳台上的玻璃,全都震的粉碎! 第二百二十章 逆鳞七戒(下) 一股劲风从越青颜身边掠过,单薄的身躯在劲风中摇摆,踉踉跄跄的向后退开,勉强靠在墙上才没有摔倒。 庞谢看到这一幕,心中的怒火忽然熄灭不少,心中暗叹一声,要为铁行云复仇,直接找荣格便是,何必在越青颜面前失态,想到这里,颇为刚才含怒出手后悔。 “你不明白的,逆鳞内部的事情,比你想象的复杂的多,我只能告诉你,凭我的能力,无法安排人出境作战。”越青颜低低声音解释说道。 “我知道了。”庞谢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越青颜抬起手,用手背擦了擦眼泪,缓缓向庞谢走了过来。 她赤着一双脚,踩在一地的碎玻璃碴子上,锋利的玻璃碴子划过柔嫩的肌肤,鲜血顿时沁了出来,沿着地板的缝隙,向四处蔓延。 越青颜缓步而来,对脚上的伤口恍然未觉,丝毫惨痛的伤口,可以减轻内心的痛苦。 她一直走到庞谢身前,这才停了下来,双手合十,深深一礼,说道:“庞谢,我知道你当我是朋友,我不该瞒着你……看在你我朋友一场的份上,能帮我最后一个忙吗,我拜托你,帮我杀了荣格,我愿意用我拥有的一切来做交换。” 庞谢看着这一幕,心中怒气渐渐平复,说道:“那也不必,我已经决定要杀荣格,不需要你再给些什么。” “不一样的,你相信我,日后你进了逆鳞就会发现,我能给你的东西,对你非常重要。”越青颜说道。 庞谢没有答话,长长叹了口气,转身向门外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说道:“我刚才发火,不是因为你瞒着我,暗中对我考核,也不是因为我当你是朋友,你却从不在我面前透出半点风声,这些是你的本职,我无话可说。” “我生气的是,铁大哥临死之前,还告诉我,让我千万要劝你,让你不要为他太过伤心,早早找到一个爱你的人,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你居然瞒了他这么多事!” 说到这里,庞谢心中再次涌出怒意,一怒之下,信手抓住身边的防盗门,用力一抓,在防盗门上重重的抓出五个孔洞。 “庞谢,不是你想的那样。”眼见庞谢即将离开,越青颜终于忍不住,在他背后大声喊道。 “那是怎么样?”庞谢陡然转过身来,看到眼前的越青颜,心中不由一颤。 越青颜双手捂住胸口,脸上露出痛苦之色,满面泪水,泪珠如雨般落下,与脚下的鲜血混在一起,构成一幅凄美的画卷,令人望之动容! “好吧……” 越青颜捂住剧烈跳动的心脏,大口喘着气说道:“作为一名不称职的考官,作为一个不称职的引路人,有些事情我早早就应该告诉你的……” “什么事情?”庞谢问道。 “逆鳞是国家最高层级的修行部队,有其严格纪律,所有加入逆鳞的人,都必须遵守逆鳞七戒。” 庞谢默然不语,静静的等她继续向下说。 “逆鳞七戒是逆鳞创建之初,定下的七条戒律,所有身在逆鳞的人,都要遵守这七条戒律。”越青颜忍着脚下的剧痛,身体微微颤抖着说道。 “是那七戒?”庞谢沉声问道。 “逆鳞七戒,包括笃道,守诺,不移,滴水,洞察,安贫以及沉默。” “其中,所谓笃道,就是笃信大道,修行为本,所谓守诺,就是一诺千金,至死不渝,所谓不移,就是坚守本心,不惑红尘,所谓滴水,就是水滴石穿,绳锯木断,所谓洞察,就是纷乱世间,厘清真相,所谓安贫,就是收敛神通,不妄取财,所谓沉默,就是天人相隔,永不揭破。” “当年,我机缘巧合,投身逆鳞之中,入门时便发过誓,只要身在逆鳞之中,就要遵守这七条戒律,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告诉行云,我是逆鳞的人,除非是他自己发现。” “这些日子,他跟你在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接触了修行界很多人,其中,很多次都是我故意引他去的,为的就是让他早点接触修行界的事情,早一点发现我的身份,这样我也能早一点和他真正在一起。” “你相信我,我真的很爱他。”越青颜幽幽说道。 “这是什么狗屁规矩!”庞谢听到这里,忍不住勃然大怒,大声说道:“修行之人,心外无物,修行人一切随心而行,是谁搞出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规矩?” “这规矩是当年逆鳞成立之时,佛道两门、九姓十三宗与国家一起订立的,也是逆鳞的最高准则。”越青颜说道。 “呵呵!”庞谢冷笑几声,摇了摇头说道:“我看这七条戒律倒是一派胡言!” “先说笃道,修行之人,明心求道,你尚未踏入修行之路,心且不明,谈何求道?当初,天蓬元帅猪刚鬣吃喝玩乐无所不好,唯独不喜欢修行,可他却是凌霄殿上的天仙,难道他的境界还不如你么?” “再说守诺,夫子有言,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意思便是,一个人若是说了就去做,做了就一定做到,不过是个浅薄的小人罢了,也没什么知道看重的。大道无常,随遇而安,岂有不顾天地变动,固持己见的修行人,这条规矩从根基上就是错的!” “然后说不移,你去佛门看看,别的不说,文殊、普贤、慈航三大士,都是从截教门下,转投西方净土,难道这也是不移吗?” “再说滴水,玉帝苦修过一千七百五十劫,每一劫十二万九千六百年,方为天庭之主,齐天大圣孙悟空不过修行数百年,便有一身惊天动地的大神通,各人先天资质不同,成道的途径也不同,岂可一概而论?” “再看洞察,世事纷乱,就算西方佛祖,看得穿世事因果,也看不穿人心,其实寻常一个修行人就能看透的?” “还说安贫,如今天地元气衰退,仙人隐遁不出,才有人编造这般荒唐无稽的说法,数百年前,别的不说,佛门广有土地,道门受尽恩赏,何时有安贫一说?所谓仙人,遨游四海,逍遥无极,即使扮作乞丐,也不是他身无分文,被迫做了乞丐,而是游戏人间罢了!” “最后来说沉默,举头三尺有神明,岂是你说不见就不见的,如今天地元气衰退,寻常人看不到鬼神,若是有朝一日,天地元气恢复,到时候神佛漫天,恐怕想不见也不行!” 庞谢一个不拉,将越青颜说的七条戒律一一批驳,说罢转身,大步离去! 庞谢每说一句,越青颜的脸色就变白一分,直至说到最后,终于坚持不住,身子一软,坐倒在地! 第二百二十一章 胜负天平的秘密 离开常青小区的时候,庞谢长长叹了口气,他这辈子应该不会再来这里了。 至于逆鳞,他恐怕也不会再去,不仅是因为铁行云的死,更是因为发自内心的反感。 修行,是逆天改命,修行人,则是世间最为自负的一群人,因为每一个修行人都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可以逆天改命,可以长生久视,可以逍遥无极。 若是唯唯诺诺,谨小慎微,战战兢兢地活在他人戒律之下,那便失去了修行的本意,又算是什么修行人? 佛道正宗虽然也有其修行戒律,但这些戒律都是证道祖师所立,每一条戒律都有其深意,戒律的目的并非局限后辈,而是为后辈修行指明道路,与逆鳞这种纯粹的管理戒律截然不同。 庞谢出了常青小区,发现夏侯帝江还没跟他联系,估摸是沥青还没准备好,便沿着街边的人行道漫步前行,向前走了不远,看到路边一家咖啡馆,走了进去,要了杯浓缩咖啡,没有加糖,找了个角落,一个人独自喝咖啡。 坐在座位上,庞谢右手端着咖啡,左手放在胸口,隔着衣服,轻轻抚摸胸前的烙印。 昨天夜里,铁行云临死之前,将“胜负天平”这件奇物抛给了他,他去接的时候,却发现这枚金质徽章化作一道金光,绕过他的手掌,在他的胸口处留下一个深深的烙印。 烙印也是纯金颜色,与金质徽章的大小、颜色、图案完全一样,四周是一圈金色的齿轮形状,中间则是一架天平。 这枚烙印出现的时候,向他脑海里传递了一道信息,令他瞬间明白了一个秘密——“胜负天平”天下无敌的秘密。 …… 庞谢轻轻喝了一口咖啡,苦涩的味道,瞬间在他的味蕾上绽放。 他却丝毫也不觉得苦,用左手食指,环绕着胸口处的烙印,慢慢绕着圈,细细分析这件奇物的秘密。 奇物是这个世界最为神秘的事物之一,其神妙莫测之处,还在神州修行界所说的法宝之上,甚至还要超过道门所说的后天灵宝,只是比不上先天灵宝那样,蕴含着大道法则,约莫是一种介于先天灵宝与后天灵宝之间的秘宝。 不过,奇物虽然稀有,却不算特别珍贵,在神州修行界却一直得不到重视,莫说比不上先天灵宝、后天灵宝,甚至还不如一些顶尖法宝贵重。 原因只有一条,奇物的效用往往稀奇古怪,彼此之间相差极大。 其中,有的威力奇大,比如上古道君陆压的“斩仙葫芦”,斩仙除魔无所不能,甚至能与先天灵宝正面抗衡,隐隐有三界第一杀伐利器的名号。 有的威力也大,但破绽却更大,比如武夷山散仙萧升、曹宝手中的落宝金钱,强横之处,人所共知,能够降服天下一切法宝,就连赵公明手中的先天灵宝“定海珠”也不例外,却又弱点明显,除了法宝之外,一概无用,甚至拦不住普通兵器,以至于连累它的主人,被赵公明手中铁鞭打死。 更多的奇物则是毫无用处,比如说,某件手镯形的奇物只有一个用途,便是让使用者的眼珠变得金黄,再比如,某件石头形状的奇物,号称命中率百分之百,问题是它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就算打上也没有丝毫用处。 “胜负天平”这件奇物的效用就很奇特,用法并不像法宝、飞剑那样简单粗暴,需要一点技巧。 这件奇物必须是庞谢与人交手的时候,才可以使用。 当他与敌人交手的时候,才能用灵气将“胜负天平”激活,然后,便会在他的心神之中,出现一个虚拟的天平。 在天平的两端,则会浮现出庞谢与他当前对手的虚拟形象,而在这两个形象身旁,则会出现四个数字,分别代表了两个人攻击、防御、速度和闪避。 这个时候,他可以选择两人的任意一项数据,分别放在天平两端。 因为两人的数值不同,天平两端的数值势逼有一端高,有一端低,数值高的一方,重量自然也重,便会把这一端压下去,数字低的一端,则会高高翘起。 然后,他便可以通过注入灵气,慢慢改变天平的平衡,于此同时,天平两端的数字也会慢慢接近,直到完全一致。 这件奇物最神奇的地方就在于,当他心神之中,天平两端的数字改变时,现实中两个人的实际能力也会改变,最终达到平衡。 举个例子来说,庞谢的攻击是100,防御是80,速度是150,闪避则是60,而他的对手攻击是200,防御是160,速度是40,闪避则是30。 当两人交手的时候,庞谢便可以激活“胜负天平”,选择这四项数字中的一项进行改变。 假如他选择的是攻击,两个人的攻击数值,便会放置到天平的两端,分别是100和200,然后,他便可以注入灵气,从而改变天平平衡,直至天平处于平衡状态。 最终,天平两边数值相同,从而导致两人的攻击力持平。 于是,他的攻击就会提升至150,而对方的攻击力会下降至150,双方差距最大的一项数值就会持平,从而改变整个胜负的走势。 庞谢完全理解了这件奇物的作用之后,不由长叹一声。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件奇物用得好的话,确实是一件足以天下无敌的秘宝,有此奇物在手,遇到天下任何对手,都可以掰掰腕子,只要战斗意识够强,就算境界相差再大,也有一线胜机。 不过,这件奇物的制约也很大,并不是单纯的无敌。 首先,改变天平的平衡需要注入灵气,如果他跟对方的差距过大,假设是1比10000的关系,那就算是累死,也无法让天平平衡,双方交手照样被对方吊打。 其次,对于数据与他相差无几的对手,作用并不是很大,假如双方的每一项数据都极相近,那么交起手来,还是只能各凭本事,事实上,当年铁拖烈纵横天下,一方面是有这件奇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举世无双的战斗意识。 最后,最主要的一点,对四项能力都不如他的对手,这件奇物则是完全无用,他总不能主动把自己的数值提高,把对方的数值降低吧? 庞谢思前想后,这件奇物最适合的就是不断挑战高手,挥剑砍向更强者的勇者,只有这样,它才会发挥最大的效用,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否则,若是落在庸人手上,不过是一件无用的废品罢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告别 “咦,庞谢~” 就在庞谢用心研究“胜负天平”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轻呼。 庞谢听这声音熟悉,又记不清是谁,略微怔了一怔,回头看去,看到咖啡店外走进两个女孩来,其中一个长发披肩、青春活泼,正是他在南诏大学的班长张洁,另一个虽不认识,却也看着眼熟,应该是班里的同学。 “好久不见了,你最近去哪里了?”张洁看到庞谢,眼睛一亮,快步走了过来,径直坐在他对面,与她同行那位女孩也跟了过来,坐在张洁身边,好奇地看着庞谢。 “最近……”庞谢长长呼了口气,似乎要把心中一口闷气全吐出去。 “看起来你心情不太好啊……居然喝苦咖啡,发生什么事了吗?”张洁瞥了眼庞谢的杯子。 庞谢叹了口气,他忽然发现自己最近总是在叹气,整了整衣服,理了理思绪,说道:“前一段时间,我去暹罗了。” “那边不错啊,景色还挺好的,就是治安不太好。”张洁说道。 “我去那边是救一个朋友,他被当地的一伙土匪绑架了。”庞谢字斟句酌地说道。 “那你有没有找到他?”张洁紧张地睁大双眼,用力地捏起拳头,丝毫没有怀疑庞谢说的是不是假话。在她身旁的女孩脸上一副愕然的表情,嘴巴张的大大的,就差把“这也相信”四个字说出口。 “找到了,也救出来了,动手的时候,还杀了很多人,得罪了当地的军队,被人用大炮轰,好悬没死在那边。” 不知为何,庞谢没有隐瞒,诚恳的说出了一切。 “那你没受伤吧?医生怎么说?”张洁急忙问道,她身后的女孩翻着白眼,靠在沙发上,一副我被你俩打败了的表情,已经不打算听他俩对话了。 “我倒是没事,可惜一起去的一个朋友死了,很可惜。”庞谢说道。 “那……好吧,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张洁眼中隐隐浮起泪花。 “没什么需要安慰的,我打算再去暹罗一趟,为我那个朋友报仇。”庞谢直言说道。 嗯,那你一路小心,可惜我帮不到你。”张洁说道。 “呵呵……”庞谢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淡淡说道:“能陪我说说话,就很感谢了,感觉比刚才好很多。” 正说到这里,他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接通电话,对面传来夏侯帝江的声音,告诉他一切准备就绪。 “好了,我该走了,咱们回头再见。”庞谢收起手机,起身向咖啡馆外面走去。 “你去哪里?” “我去暹罗,不是告诉你了吗?” “那你小心啊。” “没问题。”庞谢冲她摆了摆手说道。 张洁抿着嘴唇没有说话,一直等他走到咖啡馆门口的时候,忽然站了起来,很大声地喊道:“你是不是不再回来上学了?” 庞谢微微一怔,顿住脚步,转回头看着她,略微犹疑了一瞬,说道:“应该是吧,我应该不会再去学校了。” “你还欠我一顿饭,不要忘了!”张洁喊道。 庞谢笑了笑,说道:“放心吧,一定会请你的。”说完,向她摆了摆手,转身大步离去。 等到庞谢走后,与张洁一起来咖啡馆的女孩说道:“我勒个天,小洁,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跟他这么熟,居然大白天的,在公众场合陪他演戏。” “演戏,也许吧,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说的是真的。”张洁捧着脑袋说道。 “你不是觉得,你是希望吧,你整天幻想,像个孩子一样。” “那也挺有意思的,不是吗,总比平平稳稳,一成不变好得多吧。”张洁淡淡说道。 “好吧,咦,你的眼圈怎么红了?入戏太深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以后可能很难见到他了……” …… 庞谢离开咖啡馆之后,直接赶往“相柳”战队第二基地,等他到了那里的时候,夏侯帝江已经等在那里。 在他身旁放着几个巨大的油罐车,里面盛满了滚烫、黏稠的液态沥青。 “你要这玩意做什么?”夏侯帝江问道。 “当然是对付荣格。”庞谢说道。 “怎么用?你打算怎么把这玩意搬过去?”夏侯帝江有些不解。 庞谢也不解释,几步来到油罐前面,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轻轻一挥手,将几个油罐车中,数百立方米的液态沥青,全部收入纳戒之中。 他有龙纹纳戒在手,足可以装下七百多立方米的东西,之前,在里面放着阵盘、秘籍、长剑和一些常备物品,只占了十几个立方,剩下的空间装这些沥青绰绰有余。 事实上,他能用纳戒装这些滚烫的沥青,空间够大只是一方面,另外,还有两个关键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纳戒能收容的体积虽然是用立方米来算,实际上并不是真的创造了这么一个正正方方的整体,而是借助微缩法阵,开辟出一片不存于现实的空间,里面存着的东西看似堆积在一起,实际上互相并不接触,不要说是存液体,就算是存几种气体,也不会互相混淆。 第二因素是,存入纳戒的物品,会一直保持着存入时的状态,并不会因为时间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时间永远定格在存入前的那一瞬,这也是纳戒这种空间物品,无法存储活物的原因。 “空间法器?”夏侯帝江见状,不由大惊说道。 “你没见过?”庞谢一怔,没想到夏侯帝江这么大惊小怪。 “没见过这么大的,恐怕装个坦克都没什么问题。” 夏侯帝江感慨说道,“相柳”身为国家修行部队,空间法器自然也是有的,只是没这么大,顶多放些子弹、军粮什么的,哪能像庞谢这样,一伸手收了几油罐车的东西。 庞谢摇了摇头,也不多说,问道:“荣格现在在哪里?” “青来市中心,一条游人很多的步行街,十分钟前还有人见过他。”夏侯帝江说道。 “麻烦现在送我过去。”庞谢说道。 “啊?你不是打算跟他在市中心动手吧?”夏侯帝江一惊。 “动手还要挑地方吗?”庞谢点点头。 “闹得太大,事后未必压得下来。”夏侯帝江摇摇头,身为修行部队的主官,这些年,世界各国一致封锁超自然消息的大形势下,第一时间考虑的问题是,影响会不会太大。 “没关系,你不送的我话,我自己过去。”庞谢说道。 “算了,还是送你去吧,你既不是我的人,我也不是暹罗人,我又何必操心什么影响!”夏侯帝江摇摇头说道。 第二百二十三章 青来决战(上) 青来市的街头,形形色色的旅人穿梭不断。 正是这些旅人撑起了小城的经济命脉,也给这座小城带来别样的生气。 普帕特站在自家的咖啡馆里,透过面前的玻璃窗,望着街上的游客,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 眼前的一切一片和谐,今年的游人比往年更多,生意也比往年更好,自家的收入自然也比往年多得多。 “差不多是时候给大女儿买部新笔记本了,上次给二女儿卖新手机的时候,大女儿就说了电脑实在太旧了……” 普帕特低声嘟囔了几句,收回目光,正好看到坐在自家咖啡馆外面的客人,一个身材伟岸、气质过人的白人。 普帕特对这个白人印象很深,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他的肤色,在他这里喝过咖啡的白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而是因为一件令他很难忘的事情。 几个月前,这个白人在他的店里喝咖啡的时候,不巧遇到了一场拙劣的抢劫,本以为这个白人要吃瘪,没想到后来的事情,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这个白人居然是青来市的无冕之王、警长素猜的客人,结果自不必说,那几名倒霉的抢劫犯,后来就再没有见过。 普帕特想到这里,脑子一转,忽然想起前几天来他这里喝咖啡的那个华国人,同样也是遭遇抢劫,出来救场的居然是几名荷枪实弹的大汉,从身材和气质来看,应该是现役军人。 “都是大人物啊……” 连续遭遇两次抢劫,普帕特忽然有点想离开这里,却安全一点的美索联邦做生意,反正他有一身厨艺在手,去哪里干活都是一样。 当然,搬家这件事暂时只是一个想法,还没有付诸实践,因为他舍不得这间凝聚着他心血的咖啡馆。 就在普帕特出神的时候,忽然发现远处有个年轻人走了过来,直直朝他的咖啡馆走了,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再仔细一看,正是前两天在门口被抢过一次的那个华国人。 普帕特连忙放下手中的厨具,打算招呼这个年轻人,却惊愕的发现,这个年轻人直接向那个白人走了过去。 “很高兴能再次看到你。”年轻人对这门口的白人说道。 “你居然敢出现?”白人脸上露出一丝惊喜的表情。 普帕特听到两人的对话,略微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两个人居然互相认识,那可真是巧了,接着又反应了过来,那个白人是素猜的客人,这个年轻人也说是要找素猜,这样想来,他们也许有交集,互相之间认识也很正常。 …… 普帕特眼中的白人自然是“光暗圣言”荣格,这个来找荣格的年轻人,自然也不是别人,正是前来寻仇的庞谢。 夕阳西斜,落日即将坠入地平线以下,金红相间的光芒照在荣格与庞谢的身上,勾勒出一圈金色的光影,宛若油画一般鲜艳。 “我当然会出现,铁行云死了,不杀了你,我心不安。”庞谢傲然而立,冷冷说道。 “哈哈!”荣格不怒反笑,左手拍着躺椅的把手,放声大笑起来,右手手指着庞谢,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说道:“我的主啊,我居然会遇到你这么愚蠢的对手,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气,就跑到我面前送死,我本来还以为需要很久才能抓到你的,没想到你居然自己跑出来了,这真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高兴事情!” “尽管放声笑吧,我保证这是你最后一次发出笑声!” 说到这里,庞谢目光一凝,死死盯住荣格,双拳紧握,一前一后护在胸前,随即,右脚猛一踏地,狠狠踩在柏油地面上。 …… 只听“轰”的一声! 曾经被无数人踩踏过的柏油地面,被庞谢一脚硬生生踩出一个半米多宽的深坑,数十道粗大的裂纹以深坑为圆心,向四周蔓延出十几米去,就好像繁复的蜘蛛网一般。 地面如波浪般晃抖,一股股强烈的震动感向四周传递,方圆数百米内的玻璃全都被震碎了,在这区域内的行人全都被震的东倒西歪,就好像喝醉酒的醉汉,完全站不住身子。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小型地震,让所有人都蒙了,一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傻傻地站在原地,抱着身边的建筑。 普帕特是唯一一个看到全部过程的人,也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人,惊惧之下,他再也顾不得顾惜自己的咖啡店,大喊着从咖啡店里逃了出来,从荣格和庞谢的身边冲了出去。 “快逃命啊!” 普帕特大声喊道,疯了一样的向街道的另一头跑去,附近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在恐惧与无知威胁下,盲目地更从这普帕特,全都跟着他一起跑掉,就好像洪水来临前的兔子。 前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青来市的街头变得冷冷清清,再没有半个人影。 …… “很不错的清场,可是你不觉得,多留一些观众,或许可以制约我的发挥么,说不定为了少死人,我就不再召回恶魔了?”荣格缓缓站了起来。 “我才不相信你这种人会顾忌别人的生命,还是让他们走开的好,少死一个算一个吧。”庞谢说道。 “看来你比我更仁慈呢。”荣格笑着说道。 “哼!” 庞谢冷哼一声,脚下轻轻一点,一招“浮光掠影”,身形瞬间已杀到荣格身前,右手出手如电,一指向荣格的额头点去,好似青蛙捕捉昆虫,又好似毒蛇扑击田鼠! 就在指尖即将点中额头的刹那,荣格身体一震,一双纯白色的羽翼瞬间从身后张开,一道淡淡的金色光芒从羽翼上流出,将他整个人都包裹起来,形成了一场薄薄的光罩。 铿! 下一个瞬间,指尖点在额头上,发出金石撞击的刺耳声音,如果还有普通人在附近的话,单这一声脆响,就足以撕裂他的耳膜。 “阿布……” 与此同时,荣格开始念诵咒语,一阵诡异、晦涩、堕落的语言从他嘴里念诵出来,一股极度邪恶的气息渐渐在他身前凝聚。 几秒钟后,一身黑色重甲的狂战魔,再次出现在荣格身前,提着重达四五吨的巨型钢斧,肩头上坐着一只狡诈的小劣魔。 “咦,我的主人,这个家伙还没死吗?需要我们怎么收拾他?是直接打死吗?还是砍断四肢然后绑起来?” 小劣魔看到庞谢,残忍地喊道。 “留他一口气,我还有话问他。”荣格冷冷说道,铁行云既然死了,胜负天平的下落,恐怕只有庞谢才知道。 第二百二十四章 青来决战(中) “是,我的主人!”小劣魔谄笑着说道,随即疯狂地扯着狂战魔的耳朵,用尽力气激发狂战魔的怒气。 “嗷!” 狂战魔朝天怒吼一声,大嘴喷出硫磺味道的气息,提起纯钢巨斧,向庞谢的脑袋劈去。 与此同时,荣格低声吟诵:“主说,一切违逆主的罪人,必将背负罪恶的枷锁!” 庞谢只觉得身子一沉,一道无形的枷锁已经套在身上,举手投足都感觉困难重重。 霎时间,头顶上方狂战魔疯狂地挥舞着钢铁巨斧,身形下方荣格加持地无形枷锁束缚着他每一个动作,在交手的第一个瞬间,庞谢便已陷入绝对下风。 大预言术,不愧是光辉教廷七大神术之一,几乎可以完美克制任何敌人! 生死攸关之际,庞谢运足全身力气,脚下猛然发力,硬抗着一重枷锁,如快箭飞弩一般,猛然向后方掠去。 与此同时,他将念头集中在纳戒之中,瞬息之间,将纳戒之中数百吨热气腾腾、黏稠至极的沥青搬运出来,劈头盖脸的倾泻在狂战魔和荣格的身上。 哗! 数百吨的沥青从天而降,从头到脚将狂战魔,连同他身上的小劣魔一起,包裹在黏稠的沥青里面。 火烫的沥青黏稠至极,将狂战魔整个糊在其中,它力量再大,也无法摆脱沥青的包裹,就好像掉进胶桶里的老鼠,用的力气越大,挣扎的越厉害,接触到的沥青越多,想要逃出来的希望也越渺茫。 “原来这就是你信心满满的原因,真是一个有意思的战术。”荣格挥动着翅膀,悬浮在空中说道。 因为有狂战魔挡在前面的缘故,给了他一息缓冲的机会,汹涌而来的沥青并没能将他淹没,只是略微沾到了他的脚。 当然,就算沥青侥幸将他淹没了也没什么用,在他的身体外面,罩着一层金色的光罩,这层光罩完全不会被任何物质黏住,就算粘合度再高的胶水也是一样。 庞谢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眼前的沥青,估算能困在狂战魔多久。 不要说是狂战魔,就算是小劣魔,也不可能被这玩意永远困住,能从地狱里杀出来的,没有这么脆弱的角色。 “主说,拦在我身前的人,必将背负山海一般的重担,主说,一切袭击主的罪人,必被沉重的镣铐锁住!” 荣格浮在空中,毫不迟疑地吟诵出两句预言,对面的庞谢顿时感觉身子一沉,上次那种沉重的感觉如约而至。 庞谢并没有在此期间抢攻,荣格大预言术很奇特,念诵只是一种形式,却非一种必备条件,只要他原始施展,无论多么短的时间,都可以念诵完毕。 这个时候,庞谢反而愿意荣格念得慢一点,因为他正在催动体内灵气,第一次灌注“胜负天平”! …… “我的天哪,难道我是在做梦吗?” 街道的另一头,普帕特站在人群之中,眼睛瞪的比田里的水牛还大。 刚才在他店里喝咖啡的白人,背后居然生出一对洁白的羽翼,身体浮在空中,浑身上下发出淡淡的金色光芒,脸上带着神圣的气息,就好像传说中的天使一样。 在天使的对面,一个遍体暗金色光泽的华国人握拳而立,这是庞谢把“金刚琉璃不坏体”催动到最高境界的表现,这个华国人似乎正在与天使战斗,奇怪的是,他越看越像佛祖驾前的金刚罗汉。 在这两者之间,则是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魔,在火烫的沥青里挣扎,仿佛正在从地狱爬出人间! 当然,普帕特并不知道他眼中的恶魔是天使召来的,否则,第一时间便会开始咒骂。 “佛祖啊,你终于显灵了吗?我就知道这个世界没这么简单!”普帕特喃喃说道。 “大哥,你希望他们谁赢?”一个尖细的声音从他背后穿过来,说话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暹罗小伙子。 “当然是他!”普帕特毫不犹豫的指向庞谢。 暹罗是东南亚第一佛国,普帕特则是虔诚的佛教徒,眼前这三个人,唯有庞谢的打扮看起来与佛有缘。 “那好,1000块!我赌那个长翅膀的赢!”暹罗小伙子说道。 “烂赌鬼!”普帕特心中暗骂一声,却不由自主的摸出一沓钞票,在小伙面前晃了晃,喊道:“赌了!” …… CHL频道是暹罗收视率最高的频道,君拉纳拉则是CHL频道最受欢迎的新闻节目主持人,主持者暹罗最负盛名的一项严肃类新闻节目,在暹罗一向有第一名嘴之称。 此刻,君拉纳拉脸上毫无昔日严肃、深沉的表情,激动着挥舞着双手,指着前线记者传来的粗糙画面,那是庞谢与荣格对峙的镜头,语无伦次的说道:“佛祖在上,你们看啊,这都是些什么,是天使吗?是佛陀吗?还是外星人?或者别的超自然力量?” “我们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难道我们以前受到的教育都是错的吗?这个世界其实真的有神!” 说到这里,君拉纳拉再也忍不住,一把撕开身上的衣服,跳上了主播台的桌子,大声喊道:“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样的?有人知道吗?能告诉我们吗?我们需要真相!” 就在君拉纳肆意呐喊的时候,几名身形魁梧的保安从主播台的一角冲了进去,七手八脚的抓住他,迅速的把他拉了下去。 众目睽睽之下,暹罗第一主持人就这么消失在屏幕前面,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是两天以后。 画面切换。 CHL频道的负责人,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一辈新闻记者出现在画面里,他一脸愧疚的说道:“各位观众,很对不起大家,我刚刚得到消息,我们的尊敬的主持人君拉纳拉在上节目之前喝醉了,与一名醉的同样不清的前线记者,跟大家开了一个惊天玩笑,因此我们被迫中断了节目。” “在此,我表示深切的歉意,至于君拉纳拉,我也会责令他就这件事情向大家道歉。” 说完,画面再次切换,开始播放一部新上映青春偶像剧,暹罗第一小生与暹罗第一小花在屏幕里面亲亲我我,充分挥洒青春的魅力。 与此同时,CHL频道的负责人在他的办公室里,一脸苦涩地说道:“长官,我已经按您说的做了,可以把枪拿开了吗?” 第二百二十五章 青来决战(下) 胜负天平! 随着灵气的缓缓注入,庞谢胸前的金色烙印,渐渐放出淡金色的光芒,只是这光芒极淡,在“金刚不坏琉璃体”的掩护下,几乎看不出来。 与此同时,在庞谢的心神之中,出现了一架黄金天平。 这架天平极为古朴,充满了古旧的气息,仿佛从亘古一直流传至今,时间久到,虽是由从不朽坏的纯金,表面也留下了年轮的印记。 在天平的两端,出现了两个淡淡的光影,分别是荣格和庞谢的形象。 其中,荣格身旁漂浮着四个不同颜色的光球,每个光球上都写着一行字,分别是写着“攻击135”的红色光球,“防御596”的蓝色光球,“速度385”青的色光球和写着“闪避120”的黄色光球。 而在庞谢身旁,同样漂浮着四个光球,上面的数字分别是攻击302,防御208,速度260,闪避240。 与荣格的四项数据相比,庞谢的数据明显更加均衡。 庞谢看到这两组数字,想也不想,便将两人差距最大的一项,也是代表防御的蓝色光球放到了天平的两端。 瞬间,代表荣格的一端低低沉下,代表庞谢的一端则高高抬起。 接下来,庞谢催动体内灵气,用力压动自己这一端的天平臂,随着灵气的输入,代表庞谢的一端,渐渐降了下了,托盘上的数字也在渐渐变大。 就在他体内灵气耗费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天平两边数字相等,全都成了402。 于是,荣格的四项数据便成了,攻击125,防御402,速度385,闪避120,而庞谢身旁的数字则是攻击302,防御402,速度260,闪避240。 四项数字之中,庞谢除了防御与荣格持平,速度只有荣格的一多半,攻击、闪避已经远远高于荣格! 单从数值上来看,庞谢已稳占上风。 更为有利的是,庞谢发现,就在他的防御提高的同时,身体表面浮起一层淡淡的金光,与荣格身上的“绝对守护”一模一样,与此同时,大预言术对他的作用在飞速减弱,眨眼之间,效果便降到原先的三分之一。 庞谢又惊又喜,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这种好处,不过,他明白过来,大预言术与绝对守护都是光辉教廷七大神术之一,彼此齐名。 若是“绝对守护”对“大预言术”没有半点克制的话,那么双方也就不是一个等级的法术了。 一番操作下来,庞谢顿觉胜望大增,当下的问题已经不是能否击败荣格,而是如何防止荣格逃走。 想到这里,庞谢心中一动,不但没有立即反击,反而双膝一软,弯下腰去,做出一副难抗重担,即将摔倒的模样,打算诱使荣格来攻击他。 唰! 果然不出庞谢之所料,荣格见庞谢力不能支,毫不犹豫地冲了过来,轻声喝道:“创世!”随之伸出右手,一掌向庞谢胸前拍去。 庞谢不躲不闪,一副难以抵挡的样子,直到这一掌距离胸膛不足三十公分的时候,左手猛然伸出,一把抓住了荣格手腕,右拳同时挥起,狠狠向荣格脑袋砸去。 嘭! 庞谢一拳正中荣格的左脸,可惜因为“绝对守护”的缘故,完全没有伤害到荣格,不过,因为庞谢自己身上现在也有“绝对守护”,故此,也没有被震伤,双方算是半斤八两! 啪! 就在庞谢击中荣格的同时,荣格左手同样拍出,一掌向庞谢面门拍去。 庞谢心中一动,故意闪避,躲开脑袋,用肩头接了荣格这一掌。 按理来说,绝对守护护持全身,在能量没有耗尽之前,无论打在什么地方,都没有区别,不过,庞谢是怕荣格发现他身上也有“绝对守护”,从而产生疑虑,故此用肩头硬接。 毕竟,庞谢的金刚不坏琉璃体也是金色的,正好能够掩护绝对守护的光芒。 彼此一击,双方平分秋色,谁也没占到半点便宜。 “我的朋友,我从不知道你竟然这么蠢,竟然会向一个拥有绝对防御的人挥拳。” 荣格不屑的说道,在他看来,与拥有绝对守护的他肉搏,是一个最为荒诞的注意,因为他完全不会受伤,无论怎么打,受伤的只能是庞谢。 “呵呵,那也未必!” 庞谢一声冷笑,继续向荣格挥拳,荣格自然也不示弱,同样挥拳向庞谢砸去。 双方你一拳,我一脚,“乒乒乓乓”打了个痛快! 短短十多分钟内,双方各打出上千拳,全都正中对方的身体,没有一拳被闪开。 “呼…呼…” 荣格大口喘着气,双方两次交手一来,他第一次感到疲倦,忍不住大口呼吸起来,拳速也慢了下来。 庞谢则面色如常,继续挥舞拳头向荣格打去,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 他之所以如此,原因也很简单。 荣格虽然是货真价实的超凡者,光辉教廷的枢机主教,对应神州大陆也是最顶尖的人仙,但他同时施展了三门消耗极大的神术。 这三门神术分别是大预言术、绝对守护,以及召唤狂战魔的召唤术,从地狱召唤生物的神术,绝对是一件消耗极大的神术,尤其是狂战魔这种强力恶魔。 这也幸亏是荣格这种修为高深的教廷精英,若是换了安南分会的黎文渐,只怕五分钟不到就被吸干了。 与荣格相比,庞谢则轻松的多,他只需要催动灵气,维持“胜负天平”在心神中的显化即可,至于与荣格交手,纯粹消耗的是肉身的体力。 这世上的所有力量之中,肉身的力量也许不是最强的,但一定是最持久的。 “你这家伙是怎么回事?居然能完全无视我的三重枷锁,挨了我这么多拳也没事,再这么下去可就糟了。” 荣格想到这里,转头往沥青望去,只见狂战魔依旧与沥青纠缠不休,花了这么久时间,勉强把脑袋伸出来而已,至于他肩上的小劣魔,更是一副认命了的表情。 他不由愤怒的喊道:“蠢货,用火焰法术,把这东西完全烤化,然后就能出来了!” 荣格原本并不想提醒狂战魔,因为他自忖必胜,对狂战魔并没有什么需要,反而希望它能在沥青里面多待一会,受一点教训。 这家伙最近有些不服的征兆,有机会教训一下也是好事,只是他完全没想到,会跟庞谢拼到这么累,这才忍不住提醒狂战魔。 “嗷!” 听到荣格的提醒,狂战魔大吼一声,一道火焰从嘴里喷了出来,炽烈的火焰所到之处,黏稠的沥青完全融化,就好像黑色墨水一样,向四面八方流去,最终流入地下水道系统! 第二百二十六章 颂汶的命运 就在庞谢与荣格战到白热化的时候,千里之外,位于暹罗首都武里的国防部逐渐弥漫着出浓浓的火药味。 “你好,我是山坡提拉,请通知颂汶将军,我们现在要见他,需要询问一些事情。”国防部上将颂汶的会客厅前,一名面色黝黑的军官说道。 这名军官看年纪在四十岁上下,军衔只是上校,在将军遍地走,上校不如狗的国防部总部,军衔并不算高,但颂汶将军的副官却一点也不敢怠慢。 因为这名军官穿着一身与众不同的黑色制服,这代表他的服役机关是暹罗枢密院监察司,是暹罗军方最高内部调查机构,类似于北方伊凡帝国军队中的格鲁乌组织,或者美索联邦军队的联邦军队犯罪调查处,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机构。 “是,请稍等。”副官点点头,连忙起身说道:“我现在去通知将军。” “不用了,我们跟你一起去。”山坡提拉径直跟在副官后面,一起向颂汶的办公室走去,在他身后还有两名随行人员,紧紧地跟着他,没有丝毫迟疑。 副官略一迟疑,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看到山坡提拉坚决的眼神,最终却没有张口,带着这几人直接前往颂汶的办公室。 走廊尽头,敲开房门,山坡提拉来到了颂汶的办公室,副官则默不作声地退了出去。 “颂汶将军,你好,我代表枢密院监察司向你咨询几件事情。” 山坡提拉进到办公室之后,发现一个人坐在宽大的转椅上,背对着他,正面对着窗户,静静地望着窗外的景色。 他耐心的等了几分钟,发现这个人完全没有转过来的意思,于是忍不住张口说道。 唰…… 座椅转动,带起一点风声,这个人转了过来,正好面对山坡提拉,脸色平静而坚毅,一身笔挺的军装,肩上的军衔是上将,正是国防部的颂汶将军。 “请坐!”颂汶如同雄狮伸出爪子一样,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座椅。 “谢谢将军!”山坡提拉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毫不畏惧的看着颂汶,就好像敢于直面雄狮的非洲鬣狗。 “你要问什么?”颂汶嘴角露出一丝讥讽的笑容。 “颂汶将军,请您看看这个!” 山坡提拉送公文袋里掏出一份公文,递给颂汶,接着说道:“上个月,国防部直属第五炮兵团的拿瓦团长接到一份公文,要求他们去美塞丛林进行军事演习,顺便消灭一伙毒枭,结果他们遭到一场有预谋的袭击,造成了重大损失。” “经过事后调查,我们发现拿瓦团长接到的公文有问题,公文上的印章是真的,公文上的签名也是真的,但是,这份公文在国防部并没有备案,也没有得到国防委员会的授权,拿瓦团长声称这份公文是由您这里出具的,可以解释一下吗?” “解释什么?”颂汶不屑地问道。 “解释一下这份公文的合法性。”山坡提拉说道。 “没什么可解释的,我承认,这份公文没有备案,也没有得到国防委员会的授权,完全是我自己出的……”颂汶缓缓说道。 山坡提拉听到这里,脸色顿时沉了下来,转头对两名随行人员说道:“立刻开始录音,把颂汶将军的话记录下来!” “是!我们已经开启了录音装备。”两人同时回答。 “你确定要记录吗?”颂汶笑着问道,丝毫也不惊慌,语气中有说不出的嘲讽。 “当然,事关重大,我们必须记录。”山坡提拉说道。 “那我就继续说了,这份虽然公文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但是,除了我以外,还有其他四个人,事先见过这份公文,并且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这四个人分别是最高司令部的皮凌瓦司令、卡布里查亲王……”颂汶缓缓说了出来。 “不要说了!” 山坡提拉听到前两个名字,脸色顿时变得煞白,转头对身后的随从,大声吼道:“立刻停止录音,把刚才的录音记录全删了!” “为什么不让我我说了呢?我说的可都是真的。”颂汶说道。 “你们先出去吧。”山坡提拉重重地喘了两口气,转头对两名随从说道。 颂汶将军静静地看着他,没有继续往下说。 待这两人出去之后,山坡提拉霍然站起身来,紧紧地凑在颂汶身前,压低声音说道:“颂汶将军,你我都知道发生了什么,‘梵天’超自然部队全军覆没,其中包括由各大寺庙参军入伍的精神念师,佛门的人非常生气,全新装备的第五炮兵团设备全毁,枢密院的元老们都要砸桌子了,这件事必须要有人负责!颂汶将军,你也是暹罗名门出身,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做,请你不要乱说,攀扯不该攀扯的人,承担这次错误的责任吧,不要给我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可以承担责任,但你必须先告诉我,是谁让你来的?”颂汶说道。 山坡提拉犹豫了几秒钟,小声说道:“监察司是枢密院的下属机构。” “明白了,责任我会承担,但不是现在!”颂汶点点头说道。 山坡提拉脸上再变,正要说些什么。 还不等山坡提拉张口,颂汶接着说道:“你回去告诉他们,如果我们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获得了重量级的战果,所有的损失都是值得的,那时候就不需要有人承担责任。” 说到这里,他按了一下桌面上的一个蓝色开关,对面的屏幕顿时亮了起来。 “这是青来街头的卫星直播,内容是光辉教廷的枢密主教荣格与华国修行高手庞谢的战斗,你看看这是多么强大的两个人,一脚可以跺开大地,一拳可以击毁坦克,我可以毫不迟疑的告诉你,在他们这种强者面前,暹罗的现代武装只是一个笑话,只有潜藏在佛门的高手,才有可能降服他们,可是你知道的,那些人是轻易不能出手的。” “暹罗想要发展,必须要削弱华国的力量,这个叫庞谢的人就是我们现在最大的对手,是必须除掉的人!目前,我们虽然有很大的损失,但是通过我的谋略,已经成功的让他惹上了暹罗的枢机主教,他的死亡就在眼前。我想只要能除掉这个人,无论我们损失多少力量,都是值得的!” 山坡提拉听完颂汶的话,略微踌躇了一阵,说道:“颂汶将军,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这个人死掉的话,您就有足够的理由堵住枢密院,甚至暹罗整个佛门的嘴,可是,如果这个人没有死掉呢?” “那我会给所有人一个交代。”颂汶冷冷说道。 第二百二十七章 终杀! 青来市的街头,熊熊火焰冲天而起,不断向四周蔓延! 狂战魔在“光暗圣言”荣格的提醒下,从嘴里喷出炽烈的火焰,将黏在身上的沥青逐渐融化。 出乎意料的是,它嘴里喷出的火焰温度实在太高,在融化沥青的同时,甚至将沥青点燃,于是融化成黑水的沥青,不断向四面流去,而在黑水之上,承载着赤红色的火焰,远远望去,就好像一条燃烧着的河流,将整个青来市淹没! 青来市地处东南亚热带地区,因为天气炎热的缘故,这里的房子大多是木质结构,通风,防潮,遇到火焰之后,迅速地燃烧了起来,很快,整个城市都变成一片火海,就好像地狱来到人间。 面对着汹涌澎湃的火焰地狱,所有的人都在四散奔逃,警察们甚至顾不上维持秩序,混杂在人群中逃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辆消防车,还在拼命地向几处重要建筑上喷水,试图挽救它们悲惨的命运! 熊熊烈焰之中,庞谢左手抓住荣格右手的手腕,将他死死扣住,右手则握成拳头,不断地向荣格砸去! 荣格大口喘着粗气,已经没有力气继续发动进攻了,全凭“绝地守护”的力量,阻挡庞谢的拳头。 “为什么…三重枷锁之下,你还能撑这么久?为什么…你的防御也这么强?你上次明明没有这么厉害的!” 庞谢没有理他,只是机械地挥动着拳头,一拳一拳向荣格砸去,他的整个心思全都放在心神之中的“胜负天平”上面,哪有时间跟荣格废话? 天平的两端是两个光影组成的人像,人像旁边的则漂浮着四个光球,分别代表着两人攻击、防御、速度和闪避的数值。 庞谢发现,这四个数字并不是恒定不动,在战斗开始之后,四个数字就在不断跳动,直到现在,四个数字已经战斗之初已经截然不同。 荣格的四项数字全部产生变化,攻击由135降到63,防御则由402降至358,其余两项数字,速度为320,闪避为110,倒是变化不大。 庞谢的数字同样产生了变化,攻击由302降到了274,肉身的耐力虽然悠长,但是经历了这么久的战斗,也难免降了下来,防御依旧与荣格持平,同为358,速度与闪避的变化倒是不大,分别是221和198,只是略有降低。 不过,庞谢虽然占据上风,但是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一来狂战魔点燃了黏在身体上的沥青,眼看就要从沥青里冲出来,二来他体内的灵气为了维持“胜负天平”的存在,已经消耗了一大半,再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若是等到灵气耗尽,“胜负天平”消失,恐怕就会重蹈上一战的覆辙! 呼! 庞谢忽然停止挥拳,缓缓调匀呼吸,冰冷地眼神看着荣格,就仿佛在看一只待宰羔羊。 “你也没力气了么?” 荣格脸上露出狰狞地笑容,顶多再过十秒钟,狂战魔就能恢复自由,到时候两面夹击,就能杀了,哦,不,绝不能这么简单的杀了,一定要让他尝遍裁判所千年以来的所有酷刑,并且查出“胜负天平”的下落。 想到这里,荣格忽然反应过来,平静地问道:“我的朋友,你忽然变得这么厉害,是因为‘胜负天平’的缘故么?” 庞谢冷冷一笑,说道:“我会在你死前,告诉你答案的。” “哈哈,恐怕你等不到那个时候了,有绝对守护的庇护,你绝对伤不了我!”荣格发出歇斯底里地笑声。 “呵呵,是么?” 庞谢一声嗤笑,右手微微一晃,从纳戒中取出龙吟剑来,催动丹田之中的气旋,将所剩无几的灵气分成两份,除了一小部分维持“胜负天平”,其余的全部灌注到龙吟剑中! 噌! 一阵龙吟虎啸之声,龙吟剑上的无数阵纹一起激活,霎时间,剑光大亮,一阵雪白色的剑光冲天而起,如同天上皎洁明月,甚至压得四周熊熊烈焰黯然失色! “死!” 庞谢冷声一喝,舌绽春雷,手中长剑笔直如线,径直向荣格喉头刺去,这一剑并没有用任何剑法,只是简单的直刺,正是山海界中,高峰所传,以点破面的绝杀剑道! 荣格看到剑锋,脸上浮出一丝冷笑,既没有闪躲,也没有抵挡,他是光辉教廷的枢机主教,对教廷七大神术之绝对守护,拥有绝对的信心! 铿! 一声轻响,长剑刺在金色的光膜上,溅出一点火花,随即,刺破光膜,刺进半尺,从荣格的喉头刺入,从他脑后刺出。 剑尖如星,彗星袭月,剑光如虹,白虹贯日,剑翔如鹰,苍鹰击殿! 庞谢一心只在剑上,并没有注意到,在这一剑刺出的瞬间,他的攻击赫然达到了473,远远超出了两人当前的防御! 荣格脸上的冷笑顿时僵硬起来,喉头发出咯咯的声音,用手抓住龙吟剑的剑锋,拼命的向外拽,试图把剑锋从喉头拽出去! 只可惜长剑入喉,剑气随之在他体内肆意破坏,他不要说是拽住剑锋,甚至连“绝对守护”也难以维持,金黄色的光罩时隐时现,身后的白色羽翼渐渐消失,五根手指被剑锋割的鲜血淋漓。 “绝对守护是很厉害,不过,如果只有一半呢?你猜得不错,胜负天平确实是一件天下无敌的奇物。” 庞谢轻轻向前迈出半步,凑在荣格耳边,低声说道,接着,在荣格惊愕、后悔、愤怒的眼神中,调转剑锋,信手一削,将荣格的脑袋整个削了下来。 随即又是一挑,将荣格的脑袋挑上半空,待到脑袋落在他身前的一瞬,一拳击出,将荣格的脑袋打的粉碎,一团红白相间的粘稠液体,混杂着碎裂的骨头,落在熊熊燃烧的烈火之中。 眨眼之间,消失不见! 庞谢接着低下头去,只见荣格的无头尸体倒在地上,身后的白色羽翼已经完全消失,与寻常人的尸体也没什么区别,冷笑一声,脚尖一挑,将尸体同样挑入火焰之中。 无论是东方神州大陆,还是西方光辉教廷,都是很多召唤死者,甚至复活死者的术法,不过,经过烈火焚烧,整个人完全化为飞灰,还能够复活的就少之又少了。 就算能够复活,付出的代价也大的可怕,这种术法可不是轻易能用的! 第二百二十八章 菲利克斯 “嗷!” 就在荣格身死的同时,狂战魔终于从漫天火焰中冲了出来,正好看到荣格化为飞灰的一幕,顿时怒气冲天,挥舞着钢铁巨斧,瞪着通红的双眼,朝庞谢冲了过来。 “呵呵,真以为我怕你吗?” 庞谢冷笑一声,不躲不闪,提剑冲了上去,他上次与狂战魔交手之前,硬吃了暹罗军队的数轮炮击,又扛了荣格的大预言术,这才落在下风,若是单打独斗,他并不惧怕这只狂战魔。 至于“胜负天平”,他刚才对荣格的最后一击,已经耗尽了体内灵气,无力再维持天平的存在,已然消失不见。 唰! 眨眼之间,庞谢疾步冲到狂战魔身前! 狂战魔一声怒吼,重达数吨的钢铁巨斧以超过音速的速度,向庞谢砍了过来,这一斧若是砍中,就算是重型坦克,恐怕也能从正面劈为两半。 庞谢一声轻啸,身形一矮,从巨斧下方钻过,撞入狂战魔怀中,双腿随即发力,身形暴涨,如一道青烟一般,从狂战魔胸前飘然而上,手中长剑吞吐如电,直接向狂战魔喉头抹去。 狂战魔眼中露出惊骇之色,它做梦也没有想到,庞谢的速度居然会这么快,比上次交手的时候,速度快了何止一倍,再辅以精妙的武技,瞬间将它压落下风。 上次双方交手的时候,庞谢刚刚经历连番大战,体内伤势未愈,又扛过三重枷锁,这才落在下风。 双方此次交手,庞谢虽然与荣格硬拼了一场,但是由于“胜负天平”的关系,消耗的只是灵气,体力消耗并不算大,倒是狂战魔先被沥青困住,费力挣扎了很久,又吐火烧掉了沥青,消耗了不少体力。 一进一出之间,双方胜负之势已然改变! “唔!” 生死关头,狂战魔急中生智,大嘴一张,一道烈焰裹着浓浓的硫磺味道,从大嘴里喷出,同时扔掉手中巨斧,双臂向怀中猛然一抱,试图抓住庞谢。 “呵呵!” 庞谢微微一笑,剑尖微微一转,迅速让过喉头,点在狂战魔的下颌,使了个“崩”字诀,只听“砰”的一声,不但将狂战魔的颌骨点碎,而且将它的下巴推了上去,把它的大嘴封住,正在向外喷的火焰,也全部堵在嘴里。 一时间,狂战魔大嘴被堵,火苗从它的鼻孔,甚至眼眶里面钻了出来,给它带来无尽痛苦。 与此同时,一剑崩出之后,龙吟剑剑身剧烈颤抖,一股巨大的反震力道传来,借着这股力道,庞谢身形疾退,间不容发之际,从狂战魔的双臂之间退了出去。 黑红色的火苗从眼眶下面、鼻子里面蹿出来,狂战魔痛苦不堪,抱着脖子,大声怒吼,仿佛落入陷阱的巨兽,完全没有继续反击的力量。 庞谢却更加冷静,一剑得手,身形落地,还没有站稳,足尖便微微一点,如穿林巧燕,似白驹过隙,瞬间掠到狂战魔身后,手中擎起长剑,奋力向前一割! 嘣!嘣! 两声脆响,庞谢将狂战魔双膝后面的韧带割断,黑红色的血液喷洒出来,狂战魔只觉双膝一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沉重的身躯砸在地上,甚至在膝前砸出了两个小坑。 庞谢一剑成功,手下再不迟疑,长剑如电,一剑从狂战魔后脑刺入,剑尖刺入颅骨,顺势在脑中一搅,将它的大脑整个搅碎。 霎时间,狂战魔双目突出,大嘴张口,双手抱住脖子,死死地跪在那里,动也不动,空有一身狂暴无匹的力量,竟然完全没有发挥,几剑便被庞谢刺死。 …… 唰! 庞谢拔出龙吟剑,长剑一抖,抖掉剑上血污,却没有立即收回长剑,身形一转,剑尖一指,指向火焰之间的残垣断壁,说道:“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动手了!” “仁慈的大人,请您饶了可怜的菲利克斯吧,我是被逼的啊!” 话音未落,一只小劣魔跌跌撞撞的从火焰里冲了出来,黑漆漆的鳞爪拼命的揉着眼睛,试图揉出一些泪水来。 “呵呵,你既然这么怕死,为什么不逃回地狱去,还留在这里,是想暗算我吗?”庞谢冷冷问道。 “尊贵的大人,你以为我不想回去吗?我和那个家伙是一起被召唤过来的,时间没到啊,除非荣格主动送我回去,凭我的能力,实在回不去啊!”菲利克斯哭丧着脸说道。 “哦。”庞谢点点头,晃了晃手中长剑,说道:“那好,那我送你回去吧!” “不要啊!”菲利克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咦,你怎么知道我要杀你?”庞谢一怔,停下手中长剑。 “尊贵的大人,像我这么弱小的恶魔,再没有点眼力的话,早就死在地狱里了。”菲利克斯连忙说道。 庞谢心中一动,问道:“既然你这么脆弱,荣格为什么要召唤你出来?” 菲利克斯见庞谢来了兴趣,连忙解释说道:“尊贵的大人,我虽然肉体弱小,但是精神力天生强大,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能够遇地狱里的任何恶魔沟通。” “荣格能够召唤狂战魔,也是我的功劳,否则,以狂战魔那种只有肌肉的脑子,就算被荣格打死,也不会跟他签订召唤契约的!” “尊贵的大人,请您绕我一命吧,我可以为您服务,当您需要与恶魔签订契约的时候,我可以替您说服他们!” 庞谢想了想,摇头说道:“算了,我这辈子恐怕没什么机会去地狱,更不需要跟恶魔签约,还是杀了你的爽快!” 菲利克斯惊地亡魂大冒,连忙捂住脑袋,喊道:“仁慈的大人,请您手下留下吧,地狱里无数只小劣魔之中,只有我才有这种天赋,能与其他恶魔沟通,您要杀了我,这辈子也见不到我这么聪明的小劣魔了!” “我这辈子也没打算见什么小劣魔。”庞谢边走边说,来到菲利克斯身前,长剑点在它的肩头,只要轻轻一削,便能将它的脑袋削掉。 “尊贵的大人,饶了我吧,我愿意向您贡献真名,成为您最忠诚的属下!”菲利克斯大声喊道。 “真名?那是什么?”庞谢微微一怔。 菲利克斯没有直接解释,而是张口说了一大段晦涩难懂的话,其中有些发音,甚至是人类发音器官完全无法发出的。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庞谢听完这一大段发音之后,心神之中忽然多了一块暗金色铭牌,铭牌上铸造着一只活灵活现的小劣魔。 在这块暗金铭牌之上,一根虚幻的金线向虚空中延续,金线的另一端则是菲利克斯的灵魂。 在这名铭牌出现在他心神之中的同时,庞谢忽然有了一个明悟。 他只要毁掉这块暗金铭牌,菲利克斯的灵魂就会毁灭,陷入彻底的死亡,永远无法复活! 第二百二十九章 火场献祭 在无边的宇宙之中,存在着这么一处难以描述的空间,有人把它称为魔界,有人把它称为地狱,也有人把它称为深渊。 这处空间内部分为无数个层面,每一个层面都是一个浩瀚无边位面,在这无数位面之中,生存着难以估量的恶魔。 对于大多数生命来说,这是整个宇宙中最为堕落,最为黑暗,也是最为血腥的地方,甚至连神霄天庭的天仙、极乐净土的佛陀、虚空神殿的众神,永恒之地的天妖,死亡归所的冥君,万界宝藏的神珍,也不愿轻易踏足此地! 唯一能在这里生存的,只有深渊自己孕育的恶魔! 深渊的恶魔拥有嗜血、残暴、混乱等许多特性,其中一个特性就是,当它的真名被一个人知晓的时候,这个人就会得到它的本命铭牌,它的生死也就被这个人控制,甚至可以通过它的真名,要求它去做一切。 在所有的深渊恶魔之中,下位恶魔的本命铭牌是铅灰色的,中位恶魔的本命铭牌是白银色的,只有上位恶魔的本命铭牌才是暗金色的。 如果得知菲利克斯真名的是荣格,他一定会发现这个问题,为什么在恶魔处于最低位阶小劣魔菲利克斯,会诞生出金色铭牌? 不过,庞谢对恶魔并没有任何研究,也就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 “唔,那就放过你吧。”庞谢点点头,既然能够随时控制菲利克斯的生死,那也就不必着急杀它。 “仁慈的主人,我为您金子般崇高的品德感动,不过,还有件事情,小的需要主人的帮助。”菲利克斯谄媚地说道。 “哦,什么事?”庞谢一怔,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这么厚脸皮,刚刚饶他一命,转过头就来求他。 “尊敬的主人,再有几分钟,这次召唤时间就到了,我也得返回地狱,您知道的,地狱那个地方不太平,一不留神就会被其他恶魔当做猎物,以前有狂战魔护着我,我才能一直活下来,如今狂战魔死了,我恐怕……”菲利克斯搓搓手,一副为难的样子。 “你是什么意思?”庞谢问道。 “慷慨的主人,能不能赐给我一些防身的东西?”菲利克斯一脸憧憬地说道。 “啊?”庞谢一怔,他已经穷的叮当响了,没想到这头小劣魔居然打秋风,打到他身上来了,气极反笑,指着狂战魔的钢铁巨斧,说道:“你要这么想防身,就把那柄斧子拿上吧。” “我的主人,我实在搬不动啊!”小劣魔目瞪口呆地望着比它更高的斧头。 “这样啊……”庞谢略一踌躇。 按照菲利克斯的说法,他在地狱之中也属于稀有品种,属于亿万分之一的稀有恶魔,要是直接弄死倒还罢了,现在都已经知晓真名了,可以轻易控制它了,就这么让它回去,万一不小心死了,岂不是太过可惜? 庞谢略微沉吟片刻,眼睛忽然一亮,右手一晃,将龙吟剑收入纳戒,取出一柄十字剑来,正是上次黎文渐与他交手时,带来的仿制版圣剑“杜兰德尔”。 “我这没别的东西了,你先拿这个防身吧。”庞谢随手把十字剑扔给菲利克斯。 “哦……”菲利克斯望着手中的十字剑,脸上露出迷茫的表情,用心地思索一个问题,作为一只地狱恶魔,拿着十字剑在地狱里晃,会不会被人追着打? 还不等它多想,召唤时间已到,一阵空间波动之后,菲利克斯抱着手中的仿制版杜兰德尔,消失在火海之中。 庞谢望着菲利克斯消失的身影,总觉得似乎少问了什么,半晌之后,突然反应过来,他完全不懂召唤术啊,怎么才能把菲利克斯从地狱里召唤回来? 想到这里,庞谢再次去感应菲利克斯的本命铭牌,却发现这块铭牌是可以控制它的生死,却没法传递任何消息。 庞谢愕然发现,签下这只小劣魔,不但没有任何好处,反而赔了一柄卖相极好的圣剑,这买卖有点亏啊! …… 送走了菲利克斯,庞谢此行目的都已达到,望了望这座硝烟弥漫的城市,知道是时候该离开了。 就在他临行之前,偶一低头,发现随着沥青的流淌,狂战魔的尸体再次浸泡在沥青里面,躺在熊熊烈焰之中,可是被火烧了这么久,却没有半点灼烧的痕迹,依旧完好无损。 “到底是地狱里的恶魔,比荣格的尸体可结实多了……”庞谢随口说道,说到一半的时候,猛然反应过来,喃喃说道:“这玩意会不会也能……” 想到这里,庞谢不顾四周烈焰凶猛,盘膝坐下,默念咒语,右掌向前平平伸出,霎时间,掌心处放出若有若无的七色毫光来,于是向狂战魔的尸体按下。 他此时用的法术,正是从明珠精粹中得来的“燃灯通神术”,此刻要做的,正是催动这门异术,试试能不能将眼前的狂战魔尸体献祭,换取几门神通。 就在手掌与狂战魔接触到的一瞬间,庞谢再次感到一阵心悸,甚至比前几次更加激烈,就好像有恐怖的巨兽在他身侧徘徊,仿佛稍有不慎,就会被巨兽踩死那样。 庞谢已经不是第一次献祭,对这种感觉早有准备,心中放空,平静的感觉着每一丝悸动,试图寻找到这种恐怖的来源,可惜这种感觉一闪即逝,他还没有发现什么,感觉就已经消失不见。 随着七色毫光的照耀,狂战魔的尸体迅速朽坏,庞谢顿时心中大定,看来确实可以献祭。 眨眼之间,狂战魔的尸体化为飞灰,先是裹在体外的一层重重的鳞甲消失不见,接着,一身强悍到极点的肌肉,也全部消失,化作灰白色的灰烬,只有胸口处一块拳头大小的黑色晶体悬在空中,这正是狂战魔的能量核心。 又过了几秒钟时间,黑色晶体也渐渐崩裂,与原先的尸体一样,化作一阵飞灰,就此消失在火场之中。 与此同时,在庞谢的心脏处,黄豆大小的心灯一闪,三枚晶莹剔透的符文由其中流出,顺着体内经脉,一股脑的向丹田之中流去,与其余的十一枚符文一起,浸润在丹田气旋之中。 第二百三十章 此去东南(第二卷终) 千里之外,暹罗首都。 在暹罗国防部的某间办公室,上将颂汶眼不错珠地盯着前方的屏幕,屏幕上实时播放着青来市的现状,在他身旁则坐着枢密院监察司的上校山坡提拉。 冲天大火如东南亚的热带季风一样席卷全城,赤红色的烈焰与灰黑色的浓烟成了这座城市的主基调,数万名居民哭喊着四散奔逃,想要离开这座人间地狱。 这样一幅惨烈的画面,对颂汶和山坡提拉并没有任何影响,两人全都坐的笔直,全神贯注的看着画面里的每一个细节,试图找到荣格和庞谢之间的胜利者。 因为烈焰与浓烟的关系,庞谢与荣格交手完全被遮挡了,直到现在他们还没看到最后的结果。 忽然,画面一动,镜头急剧地向青来市的北方拉近,向一个人身上拉去。 几秒钟后,画面里终于清楚地显示出了这个人的脸,正是庞谢的面孔,虽然被烟火熏得黝黑,身上的衣服也被烧破了几处,可是却依旧活着,甚至从脸上的神色来看,活的还相当不错。 颂汶将军的心深深的沉了下去,呆呆的看着这副画面,两行滚烫的泪水从眼角流淌出来,打湿了身上笔挺的军装。 “颂汶将军,我现在正式代表……”山坡提拉看到这一幕,深深地吸了口气,起身面对颂汶说道。 “你先出去。”颂汶的声音无比干涩,接着说道:“你不必问了,我换身衣服,跟你去枢密院。” “好的,将军。”山坡提拉点点头,转身退出颂汶将军的办公室,并没有半点失礼之处。 颂汶将军出身暹罗名门,他虽然完了,可是家族的势力依旧强大,羁押他可以,但要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不敬,恐怕事后,山坡提拉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几分钟后,颂汶将军还没有出来,山坡提拉略微有些担心,在门外问道:“颂汶将军,请……” 砰! 办公室里突然发出一声枪响,山坡提拉脸色一白,也顾不得其他,一脚踢开房门,冲了进去,正看到颂汶将军仰面躺在座椅上,太阳穴处多了一个血洞,已经饮弹自尽。 “啊?” 山坡提拉呆呆地站在门口,血都要凉了,人没有带回去,也没有录到口供,枢密院的大佬们是不会满意的,对他一定十分失望,颂汶将军自杀了,他的家族也不会忍下这口气,一定会想办法收拾他。 作为询问颂汶将军的直接责任人,让双方都不满意的自己,必将成为牺牲品。 换句话说,他已经完了。 事实上,不止他想到了这一点,在他身后,两名随从也想到了这一点,不动声色的向后退出几步,就好像避开瘟疫一样,远远避开了山坡提拉。 …… 庞谢离开青来市之后,漫无目的地往北方走去。 他现在也不知道要去哪里,铁行云的仇已经报了,暂时没有其他事情,姚广孝答应的报酬已经给了,不必再去找“相柳”的人,越青颜见过了,“逆鳞”他又不打算去,春明府也没有必要再回,至于长安府,刚刚离开没多久,现在回去也不知要做什么。 要不还是满天下转转吧,华国地域广阔,他还有许多地方没去过,正好去转转,顺便找找《点青录》上记载的神州灵穴,看看还有没有地方存有灵气,此外,再试着找找铁轻雨,想法替铁行云完成这个遗愿。 想到这里,庞谢脚下加了把劲,快步往华国方向赶去,打算今夜之前,赶到华国,找家口味合适的店铺,好好吃上一顿。 连番大战之下,他不但体力消耗极多,就连肚子也饿的咕咕叫。 两个多钟头之后,庞谢赶到华国与暹罗的交界之处,前方不远处就是国境线,已经大致能看到远处华国军队岗哨的灯光。 庞谢微微点了头,转身向丛林之中纵去,他去暹罗的时候,是“相柳”安排直升机送他过去的,此时回来,身上并没有证件,由正面通关反而麻烦,倒不如找一条小路。 当然,他眼中的小路,在别人眼里,基本上也是飞鸟难渡,猿猴哀叹。 半个钟头之后,庞谢进入华国境内,来到华国西南边界线上的城市泰巴拉娜西府。 此时,天色已晚,夕阳早已坠下,玉兔已然升起,街上的游人渐渐稀少,路边的店铺多已打烊。 他在街边左瞧瞧,右瞧瞧,看看有什么合胃口的吃的,却发现还开着的店铺,要么是素食,要么是南诏本地的米线、饵块之类,味道虽然不错,但是对急于填饱肚子的他来说,稍显清淡。 向前走了不久,庞谢眼前忽然一亮,只见前方不远处,街边巷尾之地,居然摆了一个烤肉摊子,烤肉师傅是一个满面大胡子的凉州人,正抓着一把烤肉卖力吆喝。 庞谢心中大喜,几步来到烤肉摊前,找了个座位坐下,毫不犹豫地指着烤肉师傅喊道:“老板,烤肉!” 一个多小时之后,庞谢身旁的桌子上,摆满了啤酒瓶和铁签。 烤肉师傅目瞪口呆地看着庞谢,犹豫了一会,走了过来,说道:“兄弟,你吃饱了没?” 庞谢一笑,说道:“还没,尽管上。” “这个……这个……”烤肉师傅一脸蛋疼地说道:“你已经吃了一千多串了,我把今天的肉都已经烤完了,你要再吃,我就只能给你烤全羊了。” 庞谢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来,拍在桌子上,说道:“好啊,那你赶快去,我正嫌肉串小,吃着不过瘾!” 烤肉师傅愕然,数了数桌上的钱,收了起来,转身架起肥羊。 “胃口不错啊!”待到烤肉师傅走后,一个年轻人从黑暗中踱步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庞谢对面,毫不客气的抓起一根烤肉,尝了尝说道:“手艺不错,肉质寻常,看来你是饿坏了。” 庞谢瞥了他一眼,说道:“知道你还跟我抢?” 年轻人哈哈一笑,说道:“好吧,不跟你抢了,赶快吃吧,吃完跟我走!” “跟你走?去哪?”庞谢一怔,目光向眼前这人扫去,却发现这人气血寻常,筋肉松弛,并不像修行中人。 “当然是我去逆鳞报道啊,你不是已经通过考核了吗?考官没跟你说?”年轻人反问道。 “你说这事啊,我不打算去逆鳞了。”庞谢平静地说道。 “哦,能说说原因吗?”年轻人问道。 庞谢也不客气,直接说道:“我听说你们逆鳞有七大戒律,人人都必须遵守。以我之见,七条戒律皆是枷锁,修行人一世修行,求的是大自在,本来就已经要面对重重难关,若是再背上这七条枷锁,那还修行个鸟?” 说完这些之后,他本以为这名年轻人就算不勃然大怒,也会脸色难看。 “说得好!” 不料,年轻人不但没有生气,反而一脸兴奋,用力一拍桌子,震的桌上铁签、酒瓶噼啪乱响。 “啊?” “当初定下七戒的时候,华国建国不久,逆鳞刚刚成立,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天下形势早变,七条戒律早已过时,若不是有些人顽固不化,这七条戒律早就改了!”年轻人大声说道。 “哦。” “这样吧,你跟我走,咱们一起回逆鳞,早晚改了这七条戒律!”年轻人大声说道。 “……”庞谢无语。 还不等他再说什么,年轻人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轻啸一声,一道剑光冲天而起,裹住两人,径直往东南方向飞去! “喂!喂!” 半空之中,庞谢忍不住开口问道:“逆鳞之中,不是有一戒要求沉默么?不许在世俗界展露修为,为什么你……” “哈哈哈!”年轻人纵情大笑,喊道:“我不是说过了么,早想把这七戒改了,难道还要遵守不成?” “哦,敢问先生大名?”庞谢问道。 “你叫我东海林三便是!”年轻人说道。 两人说话之间,一道剑光直往东南,片刻之后,庞谢忽然发出一声惨呼:“我刚要的肥羊,还没来得及吃!” 第一章 珞珈山 据说,当今世上有三大真理,分别是美索联邦的“民兵”,伊凡帝国的“白杨”,以及华国自家的“东风”,这三大真理都有一个共同的名称,叫做远程洲际导弹。 远程洲际导弹是人类文明的巅峰之作,24000公里的时速,配上核聚变的氢弹头,当真是说服世人的最强真理。 普通人对于24000公里的时速也许没有直观认识,但是稍微换算一下,就知道这代表着每秒将近7公里的极速,代表着20倍的音速,更代表着一旦发射出去,就绝对没有任何防卫系统能够拦截,只差一步便能脱离地球的极限速度。 只是远程洲际导弹虽快,却不代表它真的天下第一,至少东海林三公子的飞剑,就比这种导弹的速度更快。 在泰巴拉娜西府,东海林三公子一把拉住庞谢,丝毫不容他分说,一道剑光裹着两人往东南方向飞去,剑光如电,速度绝伦,不过片刻之间,便掠过琼州海峡,横穿整个琼州,来到南海上空。 庞谢在剑光之中,眼睁睁地看着下方景色不断变幻,瞬息之间便由苍茫大地,变作一片海洋。 直到南海上方之后,林三公子的剑光渐渐慢了下来,当然,这种慢也只是与刚才相比,真实速度仍在超音速之上。 “阁下的遁术之快,在下生平仅见,佩服佩服!”庞谢由衷惊叹。 单以修为而论,眼前这位林三公子并非他生平所见第一高手,但以速度而言,他从未见过飞行绝迹,如此迅捷的遁术! 再加上此人肉身虚浮,一身修为丝毫不漏,就好像没有修行过的人一样,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此人已经修成金丹,一身绝强的修为,全部蕴含在金丹之中,故此,从外表才看不出来。 金丹一成,便是人仙高手,寿元足有一千两百年,足足比他高两个层次,搞不好真实年龄比他还大。 “雕虫小技,我练的是道门剑法中速度第一的七星剑法,快一点不足为奇。”林三公子随口说道。 “那咱们现在是要去哪里?”庞谢问道。 “当然是去逆鳞的总部!”林三公子说道。 “哦?”庞谢不由一怔。 就在刚才,两人已经飞过琼州,往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其间点缀着几座人烟稀少的海岛而已,继续往前则是南海诸国,爪哇、吕宋、柔佛等等。 “逆鳞”就算再与众不同,也是华国的修行部队,总不能把总部建在别的国家吧? “到了!” 就在庞谢陷入沉思之际,林三一声断喝,打断了他的思绪。 庞谢抬头望去,只见前方头顶处一轮冰月,无尽光辉洒向人间,月光之下则是清波荡漾,千里之内,并无任何落脚之地。 “难道逆鳞的总部是在水下?对了,‘龙有逆鳞,触之则怒’,莫不是逆鳞之中,还有龙宫的人?” 庞谢正在思索,却见林三公子取出一块紫色令牌来,迎风一晃,大喝一声:“开!” 话音未落,眼前景色陡然大变,海上凭空起了一阵飓风,掀起滔天大浪,浪头一起,居然有百余米高,其中甚至有几只巨鲸被高高抛弃,扔出海面以上数十米高,又重重地跌下去。 一阵风云变幻,身前数百米外,凭空出现了一座百丈高矮的白色光门,光门悬在空中,上下左右都没有倚靠,门中分为两扇,已经向左右打开,却看不到里面的情景,只能看到一团漆黑,就好像虚空之中的黑洞。 “走!” 林三拉住庞谢,一道剑光直冲光门,还不等庞谢反应过来,已经冲入光门,来到光门后面。 两人进入之后,光门缓缓消失,漫天风浪渐渐平息,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 “呼!” 冲入光门之后,庞谢还来不及看周围的景色,就感到四面八方,浓浓的天地元气充塞其间,甚至不用他费力吐纳,只是随口呼吸,就有极为精纯的天地元气灌入肺腑之中。 一呼一吸之间,庞谢顿时感觉神清气爽,整个人充满精力。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快被淹死的人,忽然被人救到岸上,能够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这……这里是?”庞谢大口呼吸着问道。 “这里就是逆鳞总部,南海珞珈洞天!”林三公子傲然说道。 “原来这就是洞天福地……”庞谢怅然若失。 如此浓烈精纯的灵气,甚至比八百年前的人间更加活泼,现在的人间连百分之一都比不上。在此修炼一年,至少相当于在外界修炼数十年,难怪名门大派的修行人都不愿在外行走,能在这里修行,谁还会去外间修炼? “怎么样,还不错吧?我带你先熟悉一下!”林三公子也不等庞谢答应,手指一点便向前方飞去。 庞谢在剑光之中,极目远眺,只见前方海天交际。 天上群星,辰宿列张,一颗颗星星放出清晰而耀眼的光芒,似乎触手可及,群星之下,海波漫卷,大海之上笼罩了一层薄薄的白雾,在这白雾之中,隐约可见百余座岛屿分布其间。 出奇的是,虽是夜间,庞谢却觉得目力比外间强了十倍,似乎空气中没有任何杂质。 在一片海域的中心,庞谢看到一座淡紫色的岛屿,也是这一片海域中最大的岛屿,远远望去,岛上高峰矗立,山水相间。 “此处名为珞珈洞天,昔日逆鳞成立之际,这里并无主人,华国政府便与佛道两门、十三世家、南海群修相商,占了这里作为总部。”林三公子说道。 庞谢听到这里,总觉得有些不对,总有一种占山为王的感觉。 “此处共有七十二座岛屿,一百零八处礁石,每一处岛礁上面都有灵泉,由各自岛礁之主守护。”林三公子继续说道 “灵泉?”庞谢大惊,所谓灵泉,便是天地元气凝结为泉,虽然不是真的像泉水那样连绵不断,但比外界还是要强得多。 林三公子要是说的不假,那么此处便有将近两百灵泉,难怪灵气如此浓烈。 “当然,这里可是珞珈洞天啊,灵泉多一点算什么,据说当年这里全盛时期,脚下这一片大海,都是元气凝结而成。”林三公子说道。 “这怎么可能?”庞谢第一反应是不信。 “看这样子,你还没反应过来,‘珞珈洞天’四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啊!”林三公子意味深长的说道。 “珞珈洞天……珞珈……”庞谢悚然一惊,大声喊道:“这不可能!” “当然可能!”林三公子一指远处那座淡紫色的岛屿,慨然说道:“此处便是观世音菩萨在南海的道场,岛上那座山便是闻名三界的珞珈山!” 第二章 观音道场 珞珈山! 庞谢不由心中剧震,脑子里嗡嗡作响,一时之间竟难以相信林三公子说的是真的。 珞珈山绝非寻常无名小山可比,在三界之中都有极大的名声,乃是佛门大士观世音菩萨在人间的道场。 漫天神佛虽多,但除了城隍都司、山神土地这些地祇之外,大多都在天外居住,在人间还有道场只有南海观世音大士、灌江口二郎显圣真君,九华山地藏王菩萨、花果山斗战胜佛孙悟空等寥寥几位大神,这其中南海珞珈山正是最为有名的一处所在。 不过,这几位大神在人间虽有道场,却与世俗中所称的珞珈山、九华山并非一处,都是自成一体,独立洞天,等闲不是容易进去的,莫说是寻常人,就是修为稍差一点的修士,不得主人邀请,也进不了这几位的道场。 “你……说的是真的?”庞谢望着眼前的紫色岛屿,激动地有些发抖。 观世音乃是三界有数的顶尖修行者,几乎是仅次于佛道两门圣人之外的一线高手,就算是对他有点化之恩的白素贞,跟这位大神也相差太远。 若是能见到这一位,那也不必再去找什么白素贞了,直接向这位大神求教便是。 “当然,此地经过佛道两门的高人共同验证,必是珞珈山无疑,决计出不来错!”林三公子斩钉截铁地说道。 “哦,那……”庞谢正要点头,猛然觉得不对,说道:“不对吧,此处既是珞珈山,便是观世音菩萨的道场,直接去拜见菩萨便是,又何须佛道两门验证,难道菩萨不在这里么?” 林三公子愣了愣,一副看白痴的眼神,说道:“你想什么呢?要是菩萨还在这里,就算给‘逆鳞’中人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把这地方占了做总部。” “……”庞谢无语。 “事实上,当年发现这里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敢进来,生怕冲撞了菩萨,后来还是几个走投无路的散修,实在没地方可去,才冒险闯入这里,希望菩萨原谅,结果发现菩萨不在家!” “这个消息传出之后,佛道两门、十三世家才纷纷派人进驻,来此处驻守,不过,因为顾忌观世音菩萨的原因,也没人敢在这里大打出手,彼此之间也不便争夺,谁来得早,占上一座岛修行便是。” “后来华国建国,逆鳞成立之时,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驻地,便有人提议暂时把这里当做驻地,这一进驻就是几十年,时至今日,大家都已经熄了再搬出去的心思。” 庞谢听到这里,心中陡然冒出个疑问,问道:“林公子,要是这里只有道门中人,或者江湖散修倒还罢了,你刚说过,此地还经过佛门中人验证,难道就没人能联系到观世音菩萨么?还是说当今世上,已经无人能与天上的神佛联系了?” 林三公子目光一闪,点了点头,说道:“你果然是个机灵人,这个问题正中要害,许多蠢货在这里住了很久,都没想到这个。” “这其中内情甚多,有些事情就算是我也不大清楚,不过,有两点是可以确定告诉你的,其一,逆鳞之中确有高人能联系到神霄天庭、极乐净土,并没有与上界神佛断绝联系,其二,佛门之中并无人能联系到观世音菩萨。” 两句话说完,林三公子便不再解释,按下剑光,往珞珈山上飞去。 庞谢心中忽然一阵惊悸,林三公子这话粗听起来没有什么,细想起来却有个大问题,能联系到西方净土,却联系不到观世音菩萨,这句话有些歧义,到底是逆鳞中人联系不到观世音菩萨,还是极乐净土的佛陀联系不到观世音菩萨? 若是前者倒还罢了,若是后者的话,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简直令人不敢深思! …… 唰! 眨眼之间,剑光飞至珞珈山前方,林三公子遥遥指着脚下珞珈山,说道:“珞珈山分为前后两座山,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它的前山,其中与我们遥遥相对的那道山崖,便是赫赫有名的普陀崖,此外,前山还有潮音洞、紫竹林、宝莲池等等,都是菩萨当年驻足过的地方,后山只有一块罗纹石,是菩萨讲法之处,其他地方都还空着,故此,逆鳞兴建的建筑大多是在后山!” 林三公子简单说了几句,指尖一点,剑光飞到前山,在一个七彩缤纷的沙滩上面停下。 “这里是玛瑙滩,也是珞珈山的入山所在,对了,你现在虽不会飞,但有件事要记住,整个珞珈山上皆是禁空领域,漫说你我,就算是神仙中人,也无法在这座山上飞行,只能凭借双脚行走。曾有狂妄之辈,妄自从山上飞行,结果狠狠摔了下去,一条命丢了八九分!” 庞谢点点头,记下了林三公子的话,飞身一纵,从剑光上跳了下去,飘然落在沙滩上。 落在地上之后,庞谢才发现脚下踩得并不是沙子,而是指肚大小的圆润石子,捡起一颗瞧了瞧,却发现并非寻常石子,而是货真价实的七色玛瑙。 “走吧,别看了,这里的玛瑙能看不能玩,你在这里看可以,要是想带在身边,过不了多久,就又会回到这里,似乎是被观世音大士施了法术。”林三公子说道。 庞谢一惊,连忙将手中玛瑙抛下,他倒不是嫌带不走,而是担心这玛瑙若是被人施了法术,只怕不止这一重法术,谁知道还有什么奇特的法术在其中。 两人边走边聊,沿着蜿蜒山路,一路向珞珈山上走去。 林三公子也不说去那,只是在前方带路,庞谢则紧跟着他,一步步向山上走去。 珞珈山并不算高,山高只有数百米,与长安府以南,秦岭山脉的骊山高矮相仿,不过,景色却比骊山强得多,尤其是沿途之间,道边紫竹成云,倒是难得一见的景致, 山虽不高,占地却不小,若是寻常人走,只怕大半日才能走到山顶,不过,庞谢与林三公子脚程都快,两人快步而行,不过半个小时,便走到山顶,来到普陀崖上。 两人上了普陀崖,正看到一名黑衣男子在崖上闭目静坐,此人一头长发,面色冷峻,一身生人勿进的气质。 “林三,你带的是什么人?莫不是刚抓到的奸细?”黑衣男子陡然睁开双眼,冷冷地看着庞谢。 第三章 敌意 珞珈山巅,普陀崖上,本是一派云淡风轻的景象,抬头望天,满天星斗如珠,低头看山,漫山紫竹如云,任谁到了这里,都不由惊叹一声,果然是佛门净土,世间再无此地。 不料,随着这名黑衣男子一句冷喝,从山崖四周,忽然涌起一阵森寒的刑杀之气,发出“呜呜”的吼声,霎时间,就仿佛从佛门净土,换做天庭大狱。 庞谢只觉得眼前一花,不断闪过剐龙台、斩妖台的虚影,看到无数天龙在眼前被剥皮抽筋,龙血如瀑般洒向天地,无数巨妖在身前被雷电击为齑粉,只留下一声声痛苦的哀嚎,不由得血液渐冷,筋骨抽搐,竟有些身临其境之感,双拳渐渐握紧,难以自持,几乎要拔拳自保。 “咄!” 就在庞谢陷入困境之际,林三公子猛然发出一声冷喝,一惊之下,庞谢眼前陡然清明过来,连忙稳住身形,这才没有胡乱出手。 “呼…呼…” 庞谢清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额头上出了一头冷汗,身体疲惫至极,懒洋洋地连胳膊也抬不起来,甚至比经历一场大战还要疲劳。 “俞四,你这刑罚杀戮之术,越发炉火纯青了,不过,甫一见面,就下狠手,未免太过狠毒了吧?”林三公子冷声说道。 “不过略作试探而已。”黑衣男子淡淡说道。 “哈哈,说的容易,若是他忍不住出手反击,恐怕就犯了你律法厅的刑律,一个不好就要去你的大牢走一遭吧!”林三毫不客气的说道。 “林三,口舌之争,未免无味,我也不跟你多说,把他交给我,算我欠你一个人情。”黑衣男子目视庞谢,冷峻的脸上没有半点表情。 “放屁!老子接引来的人,就凭你也想要,问过老子的剑没有?”林三公子戕指一点,一柄灼灼发光的剑器凭空生出,带着森寒剑意,陡然向前冲出,冲到黑衣男子眉心前面三寸。 这柄剑器约有三尺余长,明晃晃,亮晶晶,只有剑锋,没有剑柄,看这形制应当是传说中的飞剑,在剑身上刻着“明河”两个篆字。 剑锋悬于眉心之前,俞四却毫不紧张,微微抬起头来,黑瀑也是的乌发垂在肩头,脸上表情并无变化,一双眸子漆黑如墨,就仿佛地府最深处的深渊,深不见底,只是看着便令人心寒,淡淡说道:“林三,你当真要保着他?” “当然,你有意见?”林三公子毫不犹豫地说道。 “那你就继续保下去。”俞四点了点头,随即伸出双手,在地上一拍,身形骤然化作一阵黑烟,向后山卷去。 “怎么连他也来了……” 待到俞四离开之后,林三公子脸上露出凝重之色,显然跟俞四对峙,并不像他刚才表现的这么轻松。 庞谢站在林三公子身后,脑中冒出无数疑问。 刚刚看到俞四的时候,他以为俞四是在此潜修的高人,待到俞四骤然出手,以术法拉他进入幻境,他才惊觉俞四是怀有敌意。 不过,直到此时,他都以为俞四是来找林三的,他只是恰逢其会而已,等到了俞四张口要人,他才知道俞四是冲着他来到。 可是,他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得罪过俞四这等高手,俞四能与林三公子对抗,起码也是结成金丹的人仙高手,莫说别的,单凭俞四刚才一语将他拉入幻境的本事,要杀了他轻而易举,真得罪了这样的人,他早就死了,也不用等到今天。 想到这里,庞谢忍不住问道:“刚才那人是谁?他为什么要对我出手?” …… “这个……” 林三公子正要解释,忽然好像想起了什么,四下望了望,说道:“算了,先不说了,本来打算给你在营地找个住处,可是连俞四都出手了,再住在别处太危险,今夜先住到我哪里吧,我给你细说。” 庞谢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两人便离开普陀崖顶,一路向后山走去。 林三公子一路上没有说话,只有脸上神色不断变化,似乎在思索什么,庞谢心中转过千百个念头,初来此地的惊喜,早已被俞四的出手惊退,也没了说话的兴致。 走了约么一个多钟头,两人绕过几片竹林,来到一座黑漆漆的两层竹楼前面。 林三公子也不走门,抬脚一跃,便顺着窗户跃入二楼,庞谢一怔,身形一纵,也跳了上去。 “林三公子,咱们直接上来,不给主人打个招呼么?”庞谢忍不住问道。 林三公子也不说话,屈指一弹,一点火光从指尖弹出,落在油灯上面,柔和的灯光渐渐亮了起来,将整个屋子照的通明,随即打开柜子,从柜子里取出两个青色的细长瓷瓶,递给庞谢一个,这才说道:“上好的竹叶青,味道很不错。”顿了顿,接着说道:“这里就是我的住处,不用给谁打招呼。” 庞谢一愣,问道:“那为何不走门?” 林三公子叹了口气,说道:“每次走门,还要开门关门,实在太过麻烦,不如走窗户爽利!” 庞谢愕然。 …… 油灯点亮之后,屋子里的陈设显露在眼前,只有一张竹床,一张竹桌子,两把竹椅,外加一个竹柜而已,都是岛上紫竹所制,摸起来温润光滑,令人心情不由自主的平静下来。 林三公子一屁股坐在竹椅上,拔掉瓶塞,仰头喝了几大口酒,这才招呼庞谢坐下,说道:“我知道你心中有很多疑问,想知道为什么刚一过来,就有人要对你下手,也想知道出手之人又来自何处。” 庞谢点点头,说道:“还请林三公子赐教。” 林三公子说道:“这事说穿了也简单,两个字‘司马’而已。” “司马?”庞谢不由一怔。 “怎么?忘了?你在六河府杀了司马家的人,不会以为就这么过去了吧?”林三公子问道。 “他们知道是我?那为什么从来没来找过我?”庞谢问道。 六河府的事情距今已有不少日子,为何司马家的人那时候不来找他,现在找人动手? “那时候你还在逆鳞的考核期,规则所限,他们当然不会去找你,再加上当时你在给‘相柳’做事,司马家总要给朱家一个面子,如今你已通过考核,也离开了春明府,却又没有加入逆鳞,正是对你动手的好机会,若是等你加入逆鳞,也就没机会出手了。”林三公子说道。 “哦。”庞谢点点头,忽然想到一件事情,问道:“若是当时我直接拒绝加入逆鳞呢?” “那你现在已经死了。”林三公子说道。 第四章 杀机暗藏 “唏!” 庞谢闻言,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铁行云之死,他本已打定主意,不再前往逆鳞,若不是林三公子忽然到来,与他谈的十分投契,修为又高得惊人,不容分说,将他直接拉了过来,恐怕他现在还在泰巴拉娜西府晃悠,若是这样,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不过,庞谢转念又一想,若是他还在泰巴拉娜西府晃悠,恐怕也不会有这等高手专门去世俗界杀他。 “你是不是以为,如果你不来珞珈洞天,就不会遇到俞四这等高手?”林三公子看到庞谢的神色变化,直接点出了他心里的想法。 庞谢点点头,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想法。 “那你可想错了,司马家分为南北两宗,两宗都位于九姓十三宗之列,足足占据两个席位,南北呼应,千年不绝,门人无尽,树大根深,绝非寻常势力可比。这都还罢了,最重要的是,司马家乃是汉末起家,家族传统沿袭两汉,最重家世名声,他们家族的子弟,若是死在其他世家手中,或许还有讲道理的余地,被你一个无名无姓之人杀死,必然对你恨之入骨,杀之而后快!” “今日,司马家能说动俞四,在普陀崖顶,当着我的面,试图将你强杀,翌日,自然也能说动其他高手,前往世俗之中,将你杀死在街头。你要知道,司马家此举并非纯为报仇,更重要的是要昭告世人,他司马家千年传承,不容轻辱!”林三公子一边喝酒,一边说道,将当下的形势说的清清楚楚。 “那今日在普陀崖顶,将我拉入幻境的,到底是什么人?他在那里随随便便就能杀我,难道这逆鳞之中就没有法纪了么?” 庞谢听到这里,知道就算去外面也避不开司马家的追杀,日后少不得要在珞珈洞天呆上一段日子,便径直问出心中疑虑。 逆鳞并非是纯粹的修行门派,乃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修行部队,既是军队,必有法纪,就算他还没有加入逆鳞,又怎么可能肆意杀人,若真是这样,与占山为王的土匪又有何区别。 “逆鳞自然有法纪,可惜今天对付你的,就是律法厅的厅主!他以自身刑杀之气引动你先出手,再治你一个擅自动手的罪名,便可将你压入律法厅的大牢,倒是要杀要剐,都是他一句话的事情。日后就算有人问起,他也有足够的理由回复。”林三公子说道。 “这律法厅到底什么地方?俞四这个厅主又是什么人物?”庞谢沉声问道。 “此事说来复杂,我还是从头讲吧。”林三公子说道。 “外面人都以为逆鳞是一只修行部队,就好像暹罗的‘梵天’,身毒的‘湿婆’,抑或扶桑的‘五轮’,一则镇压国内不法修行人,二则对抗他国修行势力。实际上,逆鳞并非如此,乃是一个极为庞大的组织,类似于美索联邦的神盾局,负责战斗的部队,只是其中一个部分。” “逆鳞分为天地二部,各自设有六个机构,其中,天部下设的六个机构,分别是藏经阁、律法厅、功勋楼、不殆堂以及剑堂和雷堂。这六个堂口之中,藏经阁主管功法传承,律法厅主管内务刑罚,功勋楼主管任务分配,不殆堂主管对外征战,此外,剑堂和雷堂也都是对外征战的堂口,这两个堂口都是从不殆堂中分出来的,只因修行剑术与雷法的修士众多,性情又与其他修士不大类似,容易发生冲突,于是单独成立了两个堂口。” “地部底下则设了六个机构,分别是炼药组、制器组、绘符组,阵法组、异兽组和研法组,分别负责丹药炼制,法器制作,符文绘制,阵法布置、灵兽养护以及法术研究。” “天地二部听起来似乎有高下之分,实际上却是平起平坐,十二个机构权限相同,并没有那个堂口凌驾于其他机构之上。此外,天地二部各有部长一名,不过,这两人极少出现,基本上放任不管,除非是有大事发生,两位部长才会出面,把大家凑在一起。” 几句话的功夫,林三公子将逆鳞的大致组成介绍了一遍。 “等等,林三公子,若是这么说,刚才在山顶上想要对付我的俞四,岂不是逆鳞军中仅次于两位部长的大人物,而且是内务律法的直接管理者?”庞谢耸然一惊。 “确实如此。”林三公子说道。 “那我还是走吧,留在这里岂不是等死?”庞谢霍然起身。 天底下只有千日做贼的道理,没有前日防贼的道理,若是洞天之中,有这么个大佬随时准备收拾你,那还是早点走的利落,否则,日后被他抓住一差二错,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常言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明知这里危险重重,还要留着这里,那才是疯了。 至于司马家追杀一事,外面世界广博,只要他小心谨慎,不露马脚,也未必就会被司马家的人发现。 “你莫要担心,俞四再强,律法厅再横,也不过是十二机构之一,有十二家机构中最强的剑堂堂主罩着你,倒要看看谁敢找你的麻烦!”林三公子拍了拍桌子,示意庞谢坐下,不必太过紧张。 “剑堂堂主?那是谁?”庞谢忍不住问道。 “当然就是敝人,难道我没给你说过吗?”林三公子大笑说道。 庞谢无语,他是真没想到,眼前这位林三公子,居然也是十二机构的负责人之一。 两人痛饮一夜,通宵达旦,直到将近天明,才各自小憩片刻,恢复精神。 林三公子酒量极豪,出手也极阔绰,他拿出的两个青色细脖瓷瓶,竟然都是空间法器,其中存酒极多,两人足足喝了一夜,也还剩大半瓶酒。 这一夜喝下来,林三公子对庞谢更是好感大增,这岛上擅长喝酒的人多了,但是能够不动用术法,还能陪他喝一夜的却没几个。 庞谢不由赧然,他是没动用术法,可是他当初修炼“饮水”神通的时候,体内多出了一个叫做“鲸囊”的器官,从此之后,只要是液体,无论多少都喝得下去。 第五章 莫测 清晨,和煦的阳光从窗外晒了进来,暖洋洋的,十分舒服,一阵微风拂过,微微带着些花朵的清香。 庞谢伸了个懒腰,长长吸了口气,顿时发现丹田之中,极为充盈,在青来与荣格决战时,抽取殆尽的青色气旋,已经完全恢复过来,甚至尤有进益。 他心中不由一动,珞珈山天地元气虽足,但他入山不久,还未来得及吐纳,能有如此进益,看来昨天夜里喝的竹叶青酒并非凡品。 庞谢醒来不久,林三公子也醒了过来,醉眼惺忪的看了他一眼,叫了一声渴,随手拿起桌上的茶壶,揭开壶盖,仰面朝天,把这不知是放了多久的茶水,“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 “好一场大梦,许久没喝这么痛快了!”林三公子打着哈欠说道。 庞谢苦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忍不住问道:“林三公子,你我昨夜一场大醉,万一有人夤夜来袭怎么办?” “无妨!”林三公子说完,走到窗前,大吼一声:“明河何在?” 噌! 只听九天之上,一声剑鸣,一道寒光如流星闪电,穿破重重云雾,带着一缕杀机,冲到竹楼窗前,如游鱼一般,绕着林三游弋,剑光吞吐,宛若活物。 “昨夜我让明河在天上巡守,若是有人胆敢来袭,就让他尝尝明河的剑锋利不利!”林三公子说道。 庞谢点点头,心中再次泛起疑问,说道:“既然如此,为何不让它守在竹楼外面,若是敌人突然来袭,它速度再快,也要一两个呼吸的功夫才能赶回来。” “哈哈,年轻人,你太天真了!” 林三公子大笑几声,拍了拍庞谢的肩膀,说道:“你当明河是在九天之上游戏吗?它这一夜在九天之上吸收璀璨星光,吞吐天地元气,与我苦修一夜无异,到了我这种境界,许多事情都已经不必自己去做,包括修行在内!” 庞谢无语,敢情他陪林三公子喝了一夜,没有吐纳修行,耽搁的只有他自己,林三公子的修行丝毫没有拉下,由飞剑替他代劳,所幸还有一壶竹叶青补偿,否则,可就亏大了。 “好吧,既然说到这里,就提点你一件事,你既身在修行界,就要牢牢记住,眼睛看到的,未必是事实,眼前的事实,未必是真相,就算知道真相,也未必明白因果,想要看透因果,恐怕只有西方如来了吧!” 林三公子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往窗外望去,并没有看庞谢,说完之后,飞身跃出窗户,大步往屋外走去。 庞谢跟在身后,心中若有所思,总觉得林三公子这句话极有深意,并非表现出来的这么简单,只是他现在所知信息太少,也无法判断到底是什么意思。 …… 两人出了竹楼,一路往山下走去,昨夜来的晚了,许多细节都没有看清楚,今日才发现,后山的景色也不逊于前山。 竹影婆娑,池水荡漾,沿途道路两侧,奇花异果香气扑鼻,山势起伏之间,珍禽异兽追逐嬉戏,树荫处佛光隐现,向阳地梵音浮动,果然是一派极乐净土。 “你瞧见那个果子没?就是道门大名鼎鼎的朱果,已经在这里长了三个甲子,以你的修为,吃上一颗足足可以抵去三十年苦修,满树三四十颗,你要能全吃了,不说人仙,起码是灵仙绝顶的修为!” “你看到那块树没?据说是从西方净土移植过来的七宝银杏,树上结有西天白玉果,吃上一粒便能智慧大开,甚至有机会顿悟神通。” “你再瞧瞧那块灵芝,外表虽有些土气,但你莫看不起眼,实有生死人肉白骨之效,就算是无论是中毒、受伤,乃至于中蛊、诅咒,只要吃上一片,顿时安然无恙。” 林三公子一边行走,一边介绍道路两旁的珍奇异种。 庞谢频频点头,他有“医药”神通在身,就药材的了解,就算是在修行界,也是最顶尖的一拨,就算林三公子不介绍,也能认出大部分来。 “不愧是佛门净土,果然人心向善,大公无私。”庞谢看了一阵,不由感慨说道。 “怎么讲?”林三公子脸上露出奇怪之色,似乎有些好奇,为什么庞谢会得出这个结论。 “你看道路两旁的珍奇异种这么多,随随便便一棵都有偌大用处,居然能安然无恙地生长下来,无人擅自取用,岂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最为神奇的是,无人取用倒还罢了,说明逆鳞法规严苛,连这些珍禽异兽也没有偷吃,难道不是人心向善么?” 庞谢感慨说道,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几只白猿从树上林间掠过,对一树朱果视而不见,却捧着几颗寻常毛桃,吃的津津有味。 “哦……” 自从两人见面之后,林三公子脸上第一次带出愧色,苦笑着说道:“你当是没人想取吗?老子都想了无数回了,问题是取不了啊,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被菩萨下了禁制,凭老子这柄剑,连颗朱果都砍不下来,别看这里东西这么多,只有两位部长有本事取用,其他人顶多只能看看!” “啊?”庞谢不由愕然。 “再给你说一件事,逆鳞虽然进驻这里几十年,但是直到今日,也没有弄清楚珞珈洞天到底是怎么回事,观世音菩萨到底去了哪里,只是趁主人不在,临时寄宿的恶客罢了,岛上许多地方,都没人进得去。你在岛上行走,一定要小心,若是遇到什么诡异的事情,不要擅作主张,一定要及时上报。”林三公子正色说道。 庞谢点点头,心中疑虑再起,珞珈山若是真的如此危险,为何要把逆鳞总部建在这里,难道以华国之大,佛道两门之强,再也找不到一个适合的地方了么? 就在思索之际,两人继续向前走去,约莫二十多分钟之后,来到一处小楼,白墙灰瓦,看起来建了也没多久,门口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档案登记室”几个字。 两人走进一楼,迎面是一个柜台,柜台后面站着一位青衣女子,正在收拾典籍,见到两人进来,连忙欠了欠身,恭声说道:“林堂主好!” “小碧啊,有日子没见了,你猜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林三公子微微一笑,随手一晃,也不知从哪里变了一个Pad出来,说道:“里面拷了十部最热门的青春偶像剧,够你看你一段时间了!” “谢谢林公子!”小碧脸上露出一丝惊喜,连忙接过Pad,放在柜台上,问道:“公子今天过来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昨天带了个人过来,已经通过考核了,就登记到我们剑堂名下吧!”林三公子说道。 “这个……”小碧脸上露出难色,说道:“启禀林堂主,你们剑堂今年的名额已经满了,没法再加人了!” 第六章 赠岛 “啊?名额满了?”林三公子闻言,眉毛一挑,说道:“怎么会这样?我们剑堂这几年,明明没加几个人!” 小碧嘟了嘟嘴,转身去后面的书柜里,取出几个文件夹来,呈在林三公子面前,一一翻开,说道:“林公子,去年,前年,包括今年上半年,你们剑堂都有人加入,每次有空名额都是第一时间用完,怎么可能不满?” “唏!” 林三公子倒下一口冷气,也不去看记录,一把压在本子上,说道:“这个…这个…小碧啊,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这个人我是一定要让他加入剑堂的。” “嗯……”小碧揉了揉脑袋,脸上带出烦恼之色,说道:“这实在是……” “当然没有!” 一个冷冷的声音从屋外传来,随着声音而来的是一个黑衣长发的中年人,正是律法厅的厅主俞四。 小碧看到俞四进来,吐了吐舌头,连忙转过身,去忙别的事情了。 昨天夜里天黑,庞谢没有看清楚,直到此刻,才看清楚俞四的长相。 出乎意料,作为律法厅的厅主,俞四并不是一个看起来很残暴,或者很无情的人。 与之相反,俞四苍白的脸颊上,隐约浮现着一丝病态的嫣红,走起路来,步履极缓,一步一顿,似乎承受着极深的痛苦,一双浓眉有若山峦,一双星眸漆黑如墨,看面相年纪虽不大,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 他用一双眼睛看人的时候,给人以奇异的感觉,仿佛饱含着深情。 只从外表来看,这是一个极度深情,极有感染力的人,就连险些死在他手上的庞谢,看到他的一瞬,心中也生出一丝好感。 “律法若是可以通融,那就不称其为律法,你说是不是,小碧?”俞四淡淡说道。 “俞厅主说得对。”小碧连忙走了过来,她刚才在林三公子面前,举止自若,但在这位俞四厅主面前,却规规矩矩,并无半点逾矩之处。 “今年还有那几个堂口有名额?”俞四接着问道。 “天部的话,就只剩律法厅有名额,地部的话,倒是还有几个组有名额。”小碧连忙回答。 “嗯。”俞四微微点了点头,缓缓转过身去,慢慢凑近庞谢,漆黑若墨的眼眸紧紧抓着他,说道:“你跟我走,去律法厅,我给你一点活命的机会。” “放屁!” 不等庞谢说话,林三公子已然大怒,三尺青锋,骤然浮出,一道剑光如雪,朝俞四额头劈下! 俞四眼皮也没抬,左手从宽大的袖袍中伸出,徐徐向上一弹,正点在明河剑的侧面,将剑锋弹开,口中慢慢说道:“林三,你想挑战逆鳞的律法么?” “呵呵,那就要看你想不想从我手上抢人了!”林三公子说道。 俞四沉默了几秒,转头盯着林三公子,林三公子只是冷笑,两人都没有说什么。 过了一阵,俞四终于说道:“我不从你手中抢人,我是要看看,你们剑堂的人既然满了,那他最终会加入哪个堂口,又有谁会收他。” 不知为何,庞谢听到这句话是,心中忽然涌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在俞四身上,似乎并没有感觉到深切地杀意,只感到一阵愤怒,仿佛压抑的火山,这又是为何? 为何会是愤怒?他并没有得罪过俞四才对,就算是司马家的人说动俞四,俞四也不应该是愤怒的表情。 林三公子冷冷地看着俞四,良久之后,忽然仰天大笑,说道:“你以为没人敢收,我就做不成了么?” 俞四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啪! 一片沉寂之中,林三公子奋力从怀中掏出一块手掌大小,淡紫色的贝壳来,用力拍在桌上,恨恨说道:“这个够不够!” 俞四看到这块贝壳,眼中露出奇异的光芒,问道:“你为什么会有这个?” “凭老子仗剑除魔,凭老子杀敌无数,凭老子九死一生!”林三公子大声喝道。 俞四没有再说话,长长叹了口气,没有再看庞谢,一步一挪,慢慢向屋外走去。 不知为何,今次见面,庞谢在他身上,并未感到点滴杀气,反倒是一种深沉的怜悯与极度的愤怒,几乎要忍不住,迈步跟他走出去。 不过,他随即反应过来,俞四乃是人仙修为,一身修为都已聚成金丹,无论是情绪起伏,还是功法运转,都不应该是他感受的到的。 他此刻的感觉,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究竟是俞四的无意识外泄,还是故意引起他的错觉,一切都无法判断。 …… “林公子,你要把这个给他吗?”待到俞四走后,小碧惊讶地说道,紧张地连话都有些说不利索。 “当然!”林三公子说道。 “这个……这个……真的可以吗?”小碧问道。 “有什么不行的?”林三公子说道。 “太珍贵了吧?”小碧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无妨!”说话之间,林三公子反手一抛,扔到小碧手上,说道:“你替我拿着,我先带他去看看地方,一会回来就登记!” 说完,他一把抓住庞谢,大步往屋外走去。 庞谢一脸迷茫,完全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待到出了屋子之后,方才问道:“林三公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林三公子回过头来,瞧了庞谢一眼,苦笑说道:“一时气急,倒是便宜了你小子!” “哦?”庞谢一怔。 林三公子淡淡说道:“昨夜,我跟你说起珞珈洞天来历时,曾说过,此处洞天刚开的时候,最初没人敢来这里的时候,是几个不要命的散修先来的这里。” “后来逆鳞大举进驻,如何对待这些散修就成了一个问题,要说把他们赶走,大家都是来这里做客的,平白把人赶走,未免有些理亏,可要说把他们留下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眠。” “想来想去,就让这些人以岛主的名义,加入逆鳞之中,成为逆鳞的盟友,权限比正式弟子低些,责任也没有正式弟子这么重。” “再过了些年,这些散修之中,渐渐有人坐化了,便将这些岛屿空了出来,经过一番商讨之后,逆鳞将这些岛屿作为奖励,奖给立过大功的人,前些年,爪哇一战,我侥幸立了些功劳,也得了一座岛。” “你收下这座岛,便是洞天之中的岛主,然后再加盟逆鳞,便不受名额限制。”林三公子说道。 庞谢闻言,顿时一惊,说道:“林三公子,这份礼物未免太贵重了吧,我怎么受得起?” 珞珈洞天之中的岛屿非比寻常,每座岛屿都有一汪灵泉,岂是轻易得来的? “这个……”林三公子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古怪的神情,说道:“我那座岛有点特殊,也不算太珍贵……” “嗯?”庞谢一怔,有些不明所以。 “总之,你看过就知道了。” 第七章 双螯岛 茫茫大海,碧波荡漾,清冽的海风拂面而来,令人神清气爽,远处海鸥翱翔,白色的羽翼划过深蓝色的天空,天然就是一副赏心悦目的风景。 上有悠悠白云,下游碧蓝海水,慵懒的鱼儿随着海浪的起伏,不时跃出水面,瞪大眼睛望着两名悬于海上的陌生客人。 就在鱼儿凝视庞谢的同时,庞谢也凝视着海里的鱼儿,蓝天,大海,在这个地方,他的心情非常不错,甚至让他想起了记忆深处,已经模模糊糊的故乡—东海。 天好,海好,风好,景好,云好,鱼好,总之一切都好,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岛呢? 按照林三公子的说法,他们现在就在岛屿的上方,可是庞谢使劲瞪大眼睛,都没看到一丝岛屿的痕迹,难道是隐藏在什么小世界里了?可是看看周边其他岛屿,并没有似乎隐藏的痕迹,都好端端地在海面上杵着。 “林三公子,莫非是我修为不足,竟然看不到岛屿的真身,这岛究竟在哪里,还请公子解惑。”庞谢看了好一阵子,什么都没有发现,终于忍不住了,向林三公子询问。 林三公子难得脸红,干笑几声,说道:“嘿嘿,你看不到,也不怪你,我跟你说过的,这座岛其实有点特殊。” “哦?”庞谢一怔,到不知是哪个奇怪法。 “这个岛……”林三公子拉长声音说道:“其实是在海面以下,具体来说,是海面一下37.4米的地方……” “海面以下?”庞谢愕然,疑惑地问道。“林公子,你确定这算岛吗?” “那当然,这可是我九死一生挣回来的!”林三公子被他问的有些愠怒,解释说道:“根据阵法组的组长测算,此处有一汪灵泉,深埋在海水之下,你只要在这里填土建岛,再将灵泉挖开,便是一座极有利于修行的岛屿!” “这也行?”庞谢无语。 “那当然!咱们珞珈洞天之中,有岛屿则有灵泉,反过来有灵泉自然也会有岛屿,要不然随便找个地方建岛就好了,何必非要找到这里!”林三公子怒道。 林三公子虽然愠怒,可是不知为何,庞谢总感觉他有些色厉内荏的意思。 “那怎么一直没建岛?”庞谢忍不住问道,无论是以当今的科技,还是以修行界的手段,建造一座岛屿,都算不上什么大事,完全不必等到现在。 “你当这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珞珈洞天,凡间的泥土、岩石进入这片海域,很快就会被海水同化,消失地无影无踪。”林三公子说道。 “那从其他岛上挖掘土石呢?”庞谢问道,同为珞珈洞天之内的土石,应该不会被同化才对。 “那也不行,这片大海可没表面这么平静,海水之中异兽无数,没有事先打好根基,直接用土石去填,很快就会被这些异兽破坏。”林三公子说道。 “那就没办法了?”庞谢问道。 “那倒不是,若是能得到传说中的息壤,撒入海中,便能直接生出岛屿,若是能借到定海神针,打下根基,建成岛屿也不算难。”林三公子正色说道。 庞谢听完,没有说话,沉默了好一阵子,才说道:“林公子,今天天气不错,咱们再去别处转转吧,建岛的事情,过个千八百年再说也不迟。” 开什么玩笑,息壤乃是当年上古年间,天帝炼制的一种治水神物,世间绝传已久,如今,恐怕只有神宵天庭还有一些留存,凡间哪里去找? 至于定海神针,三界共知,这玩意现在叫如意金箍棒,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的随身兵器,谁敢向他去讨,当真以为他皈依佛门之后,就不杀人了么? “也没有这么难吧,说不定运气好,出门就捡到了……”林三公子小声说道。 “林公子,你该不是干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吧?怎么会给你这种岛屿?”庞谢问道。 “哦,也没有,只不过上次立功之后,我非要岛屿不可,当时又没有空下来的岛屿罢了,后来跟两个部长争了三天,他们就想了这么一个办法”林三公子摸了摸鼻子说道。 庞谢不由一阵恶寒。 …… 一阵令人难堪的寂静之后,林三公子尴尬一笑,说道:“好了,我们不说那么远了,就算暂时建不了岛,岛主你还是可以当的,先给这座岛起个名字吧。” 庞谢一阵无语,低头看了看湛蓝的海水,毫无踪迹的岛屿,实在不知道给它起个什么名字。 若是这座岛上水源充沛,可以给它起个名字叫七水之都,若是岛屿形状特殊,可以给它起个名字叫长链岛之类,若是有什么特差产,便可以用特产起名,叫什么仙人掌岛、沙漠岛之类。 可是,眼下什么都看不到啊,他正在犹豫之际,一只巨大的海蟹从海里浮了上来,两只粗大的黑螯示威似地朝庞谢晃了晃,随即潜入海中,追捕鱼虾去了。 庞谢瞧见这一幕,心中不由一动,说道:“就叫双螯岛吧!” 他以“玄功要诀”化形为人,这门法诀绝妙至极,踏入红尘之后,只有寥寥数人,因为种种缘故,看穿了他的真实身份,除此之外,就算是“七妙先生”邵还,眼前的林三公子,律法厅之主俞四,都没看出他的真实面目。 不过,别人虽不清楚,他自己却十分明白,他终究是一只东海青蟹,并非是正统人类,只是这身份,平时不大方便暴露罢了,否则,后果如何,实难预料。 今日,恰好看到这只海蟹,便借着这只海蟹的名头,起名双螯岛,也是不忘本源的意思。 林三公子不疑有他,见庞谢起好了名字,便说:“好吧,既然你把地方看了,名字也定了,那么咱们先回去办理手续吧!” 说完,剑光一纵,裹着两人往珞珈山方向飞去。 眨眼之间,两人来到珞珈山外,降在玛瑙滩前,一路往山中行去。 时候不大,便重新回到档案登记室,将岛屿的名称录入系统,并归入庞谢名下。 之后,小碧为庞谢办理了登记手续,他以岛主之名,可以直接加入,不用归入那个机构,然后,给了他一块令牌,供他出入珞珈洞天所用,又给了他一部平板电脑,所有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手册都在上面。 等庞谢办理完手续之后,两人一起离开小楼,庞谢也算正式加入逆鳞。 第八章 功勋楼 “林公子,我们现在要做什么?”出了小楼之后,庞谢问道。 “当然是先给你安排住处。”林三公子说道:“本来打算把你安置在剑堂,一切都准备好了,不过,你既然做了岛主,自然不能再去我的剑堂,只能重新找个机构。” 庞谢一怔,问道:“林公子,我既然是以岛主身份加入,不必受名额限制,为什么不能加入剑堂?” 林三公子说道:“是我没跟你说清楚,天地两部之中,天部涉及机密甚多,只允许正式成员加入,地部限制略松,没有太多要求,就算不是正式成员也可以加入。此地的七十二个岛主,一百零八处礁主,因为是以联盟的形式加入逆鳞,都只能加入地部,你既是岛主,自然也只能加入地部的机构。” “哦。”庞谢微微点头。 “这样吧,这会时间还早,我先带你去后山转转,熟悉一下这里,稍晚一些我们再去挑个机构,你是以岛主身份加入,想加入那个堂口随意,倒不用通过他们的考核。”林三公子说道。 两人边走边聊,随着不断闲谈,庞谢渐渐对逆鳞有些了解。 逆鳞成立于华国建国不久,当时,华国领袖是号称“天外神龙”的石英招,他与“拳宗”周淮安、“地佛”南拾阶共称为华国三大高手,纵横天下,罕逢敌手。 对于这三个名字,庞谢并不陌生,因为这三人即使在世俗界也是大名鼎鼎,都是开国元勋。 华国立国之时,世界局势并不平稳,大范围的战争虽然已经很少发生,小范围的战斗却从没有断过,美索联邦,伊凡帝国,乃至于刚刚战败的扶桑,都派过不少精锐部队前来华国刺探,其中就混杂了不少拥有超自然能力的高手。 “天外神龙”石英招不但是武学宗师,更是修行界的高手,深知修行人的破坏力,知道唯有修行人,才能对抗修行人,于是在他的提议下,多方联合,共同出力,成立了华国第一支,也是最强的一支修行部队“逆鳞”! 这支逆鳞军以华国军中的精锐高手为班底,吸收了佛道两门愿意出世的年轻修行人、九姓十三宗中的热血青年,以及江湖上一些名声较好的散修、侠士,约莫六七百人。 逆鳞成立之后,迅速成为国内外隐秘战场上的主角,立下赫赫战功,不知杀了多少强敌,阻止了多少次的偷袭。 数十年发展下来,逆鳞军队伍不断扩大,已经扩展到五千余人,职能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纯粹的战斗部队,转型为集战斗、研发、生产为一体的庞大组织。 五千多人说起来不多,放在一般部队里面,也就是一个师的规模。 可怕的是,这五千人都是真正的修行人,其中甚至不乏人仙、灵仙这样等级的高手,修为最差的,也是打通天地玄关,形成能量核心的修士。 这样一股强大的力量,就算正面迎战美索联邦,或者伊凡帝国百万规模的机械化部队,也是胜多负少,对付一些小国更是横扫,已成为国际上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更加可怕的是,除了珞珈洞天的这五千人之外,逆鳞在整个华国各地,都有秘密产业,为此提供服务的,不下四十万人,当然,这其中大多数人,甚至一辈子连“逆鳞”这两个字都不知道。 “这么说来,逆鳞确实是一股极庞大的势力,既然这样,为什么暹罗人还敢对南诏的“相柳”下手,他们难道不怕死吗?”庞谢忽然问道。 “唉!”林三公子长叹一声,说道:“兄弟阋墙,难御其侮,逆鳞虽然比几十年前更加强大,却远没有那时候的意气风发,甚至内斗不休!” 说到这里,他没有再说下去,只是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 …… 珞珈山在天上看起来并不算大,真正走起来,才发现地方大的惊人,整个珞珈山孤悬海上,中央是山脉,四周是平地,在海面上呈纺锤形状,东西宽约三十公里,南北长约四十公里,整个面积算下来,超过一千平方公里。 住在珞珈山上的,除了五千多修行人,还有一千多名后勤人员,加起来一共不到七千人。 七千来人洒在一千多平方公里的地方,其中不少人还在闭关修行,外出的人就更少了,除非是去人口聚集的地方,否则,很难遇到其他人。 庞谢与林三公子缓步而行,足足走了一个多钟头,也只遇到三五个人,还都是一掠而过,彼此之间并没有说什么。 绕过一处山弯,庞谢忽然看到,前面建有一座大厅,大厅门口是两只石雕的蒲牢,门前不断有人进出,居然是岛上难得一见的热闹地方。 “这是什么地方?”庞谢问道。 “这是功勋楼,正好路过,一起看看,在这岛上,你别的地方都可以不去,唯独这里不能不来。”林三公子说道。 说话之间,两人已经到了大厅前面,迈步走了进去。 庞谢踏入这里的一瞬间,忽然有一种感觉,仿佛回到了红尘俗世,因为他看到的并不是什么仙风道骨,而是一块块不断闪烁的屏幕,屏幕上面,一行行文字不断滚动,就仿佛股市的行情图。 “求购:白饵清音丸十粒,以二十颗元灵石,或十点功勋值。” “求购:灵仙级飞剑一柄,时速不得低于五千公里,价格面议。” “出售:九宫八卦阵(变异版本),含阵图,威力提升35%以上,二十颗元灵石。” “出售:未知血液一瓶,六百毫升,斩杀北欧巫师召唤的羊头怪所得,价格面议。” “任务:前往扶桑,探寻青叶祖师佩剑的下落,功勋值十五点。” “这是功勋楼?怎么感觉像个交易市场?”庞谢问道。 “这里本来就是交易市场,只不过最初只能由官方发布任务,若是有人完成任务,便能获取功勋点,然后从官方购买丹药、法器、阵图这些东西,后来渐渐放开了,也可以私人发布任务,或者交易物品。” “哦。”庞谢微微点头。 “顺便一提,逆鳞的许多成员在外界都有极显赫的身份,拥有极其庞大的势力,也在不同领域拥有极大的影响力,只要你有足够的功勋点,或者元灵石,那么就可以办许你认为完全不可能办成的事情。”林三公子极有深意的说道。 “滴!” 就在两人说话之间,又有一条任务发布出来,只见上面写着:“紧急出售:天X实业集团8.9%的股份,折合市场价不低于二十亿,换取40点功勋点。” 庞谢看到这个,眼前忽然一亮,因为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或许可以在功勋楼解决,问道;“怎么才能发布任务?” “你想发布任务?”林三公子问道。 “嗯。” “等等吧,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接受任务,或者发布交易,但想发布任务,至少灵仙境界才成!” 第九章 蹊跷 庞谢在功勋楼看了一阵,终于发现他来的太早,刚刚加入逆鳞,什么事情都没做,手头一点功勋值都没有,什么交易都无法完成,就好像身无分文逛购物中心一样,眼前东西再多,也只能看的眼馋。 至于说用元灵石买东西,就两百来颗元灵石,他自家修炼都不够,在看清行情之前,是绝对不能轻用的。 庞谢打算离开这里,林三公子更是懒得去看。 事实上,功勋楼大厅屏幕上发布的所有信息,都可以通过手头上的平板电脑查询,来这里走动的逆鳞军成员,大多都是来进行交易的,毕竟信息可以通过网络传递,要交易的东西却不行,珞珈山一共就五千来人,也没人会做快递这种买卖。 出了功勋楼,两人一路往北,继续在后山游览,不久,庞谢偶一低头,远远瞧见山下低洼处,有一片占地极大的建筑群落。 这片建筑群落由六七个不同景致的园林组成,有些小桥流水,有些奢华瑰丽,有些大气恢宏,种种不易,各有特色。 每一处园林占地都在三五个平方公里,差不多相当于华国一流大学的面积,六七个凑在一起,就好像是一处大学城。 不过,与华国大多数大学城不同,这片建筑群落的景色却好得多,奇花异树,亭台楼阁,一丝一毫,极有韵律,显然是建筑风水方面的大家手笔,建筑密度也低很多,几乎没有几座楼房,全都是独立小院。 “这是什么地方?”庞谢问道。 “这就是你要去的地方—逆鳞地部。”林三公子说道:“逆鳞天部下面,藏经阁、律法厅、功勋楼、不殆堂以及剑堂、雷堂,都未建在一处,而是位于后山的不同位置,尤其是不殆堂、剑堂、雷堂,这三个负责战斗的堂口,分别位于珞珈山的最北面、最西面和最东面,隐隐也有守护珞珈山的意思。” “不过,地部的六组却都建在一起,为的是互相之间交流方便,说不定就有触类旁通的机会。” “哦。” “说起来,地部炼药、制器、绘符、阵法、异兽和研法六组,你打算去哪一组?”林三公子问道。 “还请林公子介绍一下,我还不知道进入这六组之后,主要是做些什么?”庞谢问道。 林三公子沉吟片刻,说道:“地部六组一般不参与战斗,也不参与逆鳞的组织管理,主要是做一些研究和制作方面的事情,用世俗界的话来说,类似于研究院所和制造部门的综合体。” “以炼药组来说吧,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研究者,主要负责研发新的丹药,或者对已有丹药炼制方法进行改进,一种是炼制者,主要负责炼制丹药,把前者的研究成果,变成实打实的丹药。” “当然,每组情况也不一样,换到研法组,虽然也是两种角色,分类却有些不同,第一种也是研究者,负责研究新的法术,或者对已有法术进行改良,另一种则是实验者,负责修行新开发的法术,对这种法术的威力进行测试。” “额外说一句,无论是研究者,还是制造者,或者实验者,完成不同的任务,都会有对应的功勋值拿,至于成果,一些重要的技术资料,会收录到藏经阁里,能够立即运用的,则会传给不殆堂、剑堂和雷堂,用于提升战力。” “唏!” 庞谢听完,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天地二部的设置,表面上与过去的门派类似,实际运转情况,却完全不同,几乎是完全拷贝世俗界的研究所,效率比以往不知高了多少。 逆鳞以传统修行界为根基,不断吸取世俗界的最新管理方式,可谓集双方优势于一体,若是日后有一天,双方万一对上,那完全是碾压式的胜利。 …… “你决定了没有?究竟去哪里?”林三公子问道。 “去炼药组吧,我以前学过一点医术。”庞谢毫不犹豫的说道。 他一身修为大多来自于“玄功通神”,此外,就是这八百年间,从一些江湖朋友身上陆陆续续学的其他法术,虽然花样不少,却算不上系统。 细究起来,他除了最基本的修为之外,唯有“医药”神通得来的一身医术还算可以,此外,再没什么长处。 若是加入别的组,要从头学起,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赚取功勋值,唯有去炼药组,才能迅速入手,尽快赚取功勋值。 “哦,那咱们走吧!”林三公子转身便走,毫不意外地说道。 庞谢点点头,跟在他身后,走了几步之后,心中忽然一动。 自从两人见面之后,林三公子就从未问过他的过往,可是看这表现,毫不惊异,明显知道他身怀医术,看来是知道他的过往。 既然如此,那为何从不问他加入东海航空之前的经历呢? 如果说东海航空,只是一家世俗间的公司,招聘并没有这么严格,所以容易进去,终南山的训练营是因为从东海航空的途径报名,所以也没有多加审核。 那么,逆鳞作为华国最强的修行部队,难道真的就这么随随意意的收人吗?甚至从来不问他这一身修为来自何方,师承何人,加入逆鳞的目的是什么? 他甚至有一种感觉,对加入逆鳞这件事,逆鳞本身的兴趣要比他大得多,这中间又有什么缘故? 话说回来,他与林三公子非亲非故,林三公子为什么要执意让他加入剑堂,为此不惜得罪司马家,得罪律法厅主俞四,甚至送他一座岛屿? 在遇到林三公子之前,他与逆鳞的交集只有两个人,一个是长安府遇到的“七妙先生”邵还,他为邵还解决了一件难题,邵还也给了他一个机会,可以说是两不相欠。 即使邵还还记得这份人情,愿意拉他一把,可是自从他与林三公子见面,林三公子就从没提过邵还半个字,要么是与邵还不熟,要么是刻意回避,总之,不应该是邵还在背后出手。 另一个则是越青颜,可是以越青颜的身份,找人去暹罗救铁行云都做不到,更不要说是驱使这么林三公子这样的一堂之主。 若是越青颜真有说动林三公子的办法,也不会坐视铁行云去死,以林三公子的性格,莫说是越境救人,就算是越境杀人,也无不可,没什么规矩拦得住他。 这么想来,其中蹊跷甚多,林三公子对他实在是厚待,他庞谢何德何能,竟值得如此重视? 这些念头在庞谢脑中一闪即过,丝毫没有表现出来,迈步跟着林三公子向山下走去。 第十章 加入炼药组 天高云淡,风清气和。 林三公子走在前面,庞谢紧随其后,他心中虽有千百个念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有些事情看破不说破,才是最好的选择,更何况,他现在连看破都没有做到。 当下能做的也只有一件事,小心谨慎,徐徐图之。 两人漫步而行,珞珈山虽大,但以两人的脚程,片刻之间,便赶到山下,来到那一片建筑群落之中。 庞谢既然已经决定去炼药组,林三公子也不带他去其他地方,径直朝其中一座园林走了过去。 这是一座富有华国江南气质的园林,小桥流水,亭台楼阁,一步一景,百看不厌,仿佛江南水乡。 不过,从体量上来看,这里又不是江南小院比得了的,数百处绝妙山水,巧妙地聚拢在数个平方公里的院落里,组成一幅令人心旷神怡的画卷,可谓人间绝美,他处难寻! 这处园林门口,院门打开,左右两侧挂着一幅对联,上联是“天机清旷长生海”,下联是“心向光明不夜天”,上书“炼药”两个字,正是地部炼药组的驻地。 大门也无人看守,林三公子带着庞谢直接走了进去,也不找人问路,径直往园林最深处走去,看得出来,他对道路熟悉,并不是头一次来这里。 约么五六分钟之后,两人来到一处小院门前,林三公子上去拍了拍门,喊道:“祁组长在吗?我带人过来了!” 吱呀! 随着两扇木门轻响,一个干净清爽、衣着干练的女孩快步走了出来,“唰”地一声,向林三公子敬了个礼,说道:“林堂主,祁组长刚刚回来,这会正要吃饭。” “哈哈,那敢情好!”林三公子大笑一声,说道:“我正愁中午去那蹭饭呢!” 说完,也不等女孩再说什么,带着庞谢大步走了进去。 女孩微微苦笑,也没有多说,似乎对林三公子这种作风已经习惯了。 进了院子,正面便是堂屋,坐北朝南,屋门轻启,露出一尺多宽的空隙,正看得到屋里面八扇木雕屏风。 林三公子一把推开屋门,带着庞谢绕过屏风,见到了炼药组的祁组长。 “嗯?” 庞谢看到这位祁组长之后,不由怔住了,只见眼前这位祁组长,正坐在餐桌前面,花白头发,身材高大,穿着一身纯黑色的神父长袍,手中捧了一个十字架,双目微闭,念念有词,细听起来,正在向光辉之主祷告。 这是光辉教廷的餐前祷告,眼前这位祁组长赫然是光辉之主的信徒! 庞谢想到这里,脸色不由一变,不由自主地握紧拳头,准备应付可能的攻击。 最近几次战斗,他先是击败了光辉教廷在安南的主教,接着,又斩杀了裁判所的枢机主角荣格,恐怕已经被光辉教廷立为大敌,见面就动手,也不是没有可能。 …… “唔,这位小兄弟,怎么这么紧张?” 就在庞谢准备出手的时候,祁组长放下了手中的银质十字架,睁开眼睛,神态柔和地问道。 “我……”庞谢微微一顿,莫非这位祁组长还不知道他杀了荣格的事情? “哈哈,别紧张了!” 林三公子一回头,正瞧见庞谢的架势,眼珠一转,顿时明白过来,大笑几声,转过头对祁组长说道:“这小子刚杀了欧罗巴那边一个枢机主教,还以为你要对付他呢!” 庞谢不由觉得奇怪,怎么林三公子就这么大大咧咧地说了这件事,难道不怕这位祁组长翻脸? “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无所知。” 听了林三公子的话,祁组长双手合十,脸上露出一丝悲悯,却没有任何动手的打算。 “这……”庞谢目光闪动,不知道祁组长这是什么态度。 “你想太多了,祁组长虽然也是光辉之主的信徒,却跟欧罗巴那边的光辉教廷没有任何关系,你杀了荣格,他能忍着不笑出来,就已经算是涵养惊人了,还以为他会对你动手?”林三公子大笑。 “啊?”庞谢有些不懂,同为光辉之主的信徒,怎么会这样?难道他们也是佛道两门一样,分为无数派别?就算如此,也不应该这样啊! “算了,看你不懂,给你解释一下吧!”林三公子解释说道。 “早在千年之前,光辉教廷便派过一支队伍,前往神州大陆传教,其中带队的是当时光辉教廷十二圣徒之首的阿罗本,此人一身修为深不可测,远不是现在的圣徒可比,一手黄道十二宫的天使神降之术,乃是光辉教廷千年第一。” “阿罗本来到神州大陆之后,前前后后辛苦了数百年,终于让光辉教廷在神州大陆落足,建立了一座分部,按照常理下去,接下来,光辉教廷便会源源不断的向此处派人,最终将其纳入总部。不料,正在此时,天地元气忽然衰退,各大势力开始收缩,光辉教廷也是如此,全部力量都用来维持在欧罗巴的基本盘,再无力派人过来。阿罗本虽强,也无法在人间立足太久,苦苦挨了几十年之后,最终,还是进入了光辉之主的神国。” “在此之后,阿罗本在此处创立的分部,便与欧罗巴本部失去了联系,面对天地元气衰退的局面,转而为了生存,便与佛道两门合作,教义也互相融合,慢慢产生了不小的变化,其中,甚至有人要在神州大陆建立地上神国,在百余年前,还掀起一场大战,并且几乎成功。” “数十年前,神州大劫的时候,欧罗巴的光辉教廷来到这里,不但与佛道两门交手,对阿罗本留在此地的一脉,甚至出手更狠,对付佛道两门,还是能胜则战,会败则走,对付他们却是无论胜负如何,也要决一死战。” “神州大劫之后,他们这一脉的人只剩下不到十分之一,其中祁组长就是其中的主要人物之一,所以我说,你杀了荣格,他能忍住不笑出声,就算涵养不错,哪里还会再杀你呢。” 耗时良久,林三公子总算说完了这一大段话,庞谢也终于明白了以往的事情,算是放下心来。 “好了,都是陈年旧事,提它做什么,说吧,你今天来找我什么事?”祁组长淡淡说道。 林三公子也不隐瞒,当下把庞谢的事情说了出来,包括得罪了司马进,以岛主身份加盟的详情。 祁组长沉默片刻,说道:“你杀了光辉教廷的枢机主教,我若不收你,别人还以为我怕了光辉教廷,这样吧,你稍后就去登记,至于司马家的事情,我想以我和林堂主的本事,还担的下来!” 第十一章 入住 几句话功夫,便定下了庞谢加入炼药组的事情。 林三公子见事情已定,寒暄几句,蹭了顿饭,便离开这里,他是剑堂之主,也有许多事情处理,这两天能专程陪着庞谢,已经算是忙里偷闲了。 待到林三公子走后,祁组长便安排刚才为他们开门的女孩,替庞谢做了登记,分配了住处,添加了权限。 至于加入炼药组之后,庞谢要做的事情,或者要遵守的规则,平板电脑里全部都有,也不必多讲。 办完手续之后,庞谢便离开了祁组长的小院,独自前往住处,虽然没人带路,但也不怕走错地方,平板电脑里有导航软件,可以准确的把他带到门口。 片刻之后,来到住处,给他分配的住处是一个独立院落,白墙兰瓦,黑漆小门,门口拴马桩、下马石一应俱全,全都是经年老物,院子里的水缸里养着锦鲤,一树桃花开的正盛,古朴雅致,芬芳艳绝,仿佛古时文人雅士的居所。 不过,这里看似古雅,实则智能,是古典审美与现代科技的结晶,门外装有瞳孔识别装置,院子里暗藏了各种智能设施,水缸的水永远是自动清洁,浇花也不必他亲自动手,自有灌溉系统按时浇灌,坐在堂屋里面,只要随手一点,挂在墙上的画便会自动挪开,隐藏在柜子里的投影仪便会启动,清晰的投影便能投在雪白的墙壁上。 庞谢迈步进了小院,没空看院子里的风景,先把平板电脑连在投影上,打算先熟悉一下逆鳞的规矩。 叮、叮、叮,连按几下,输入在档案登记室领取的逆鳞ID,他的所有信息便出现在投影屏幕上。 姓名:庞谢 年龄:19 修为:蜕凡六重 身份:双螯岛主,炼药组成员(未定级,未定岗) 功勋值:0 引路人:林东海 个人简历:研法组高阶导师邵还引荐,三线考官越青颜考核,剑堂林东海引路。 “林东海?这是谁?” 庞谢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只怕这就是林公子的本名,这么说来,律法厅的俞四也不是本名,只是内部的一个代号罢了。 看过简历页,庞谢继续向后翻去,第二页便是逆鳞内部的纪律,比如组织成员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动手之类,包括越青颜说过的“逆鳞七戒”也有提及,不过,由于他是以岛主身法加盟,并非逆鳞的正是成员,对这七戒只是参考执行,并不要求严守。 接下来,则是对炼药组的详细解读,这也是庞谢要关注的重点,于是按下心思,逐项查看起来。 一番琢磨之后,他对炼药组是个什么情况,终于有了一些了解。 他发现,加入炼药组之后,第一件事情是定级,需要提交申请,由炼药组的组长或者副组长对他的炼药水准进行考核,明确他的炼药等级。 定级之后,便可以接受相应层级的任务,或是研发,或是制作,或是试验,种种情况不一,获取不同数额的功勋值,然后,就可以使用这些功勋值,购买不同的功法、丹药、乃至法器。 当然,如果一个人什么都不懂,完全不通炼药,那也没有关系,组内开设了专门的课程,从头开始,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的班次,可以循序渐进,从头学起。 如果学完课程,仍觉不足,还可以使用功勋值,请求组内其他人进行一对一的授课,讲授专门课程。 总之,这是一个只要你愿意学,就有人教,只要你有志于炼药,迟早能把你培养出来的地方。 除此之外,炼药组成员每年都有固定的薪水,包括元灵石、丹药和功勋点数,甚至世俗界的货币。 当然,领取薪水的前提是必须完成固定的强制任务,否则,不但无法获取薪水,反而会在连续三年不合格后,被强制驱离炼药组。 …… 庞谢用了一下午时间,把平板电脑里的情况大概熟悉了一下,吃过晚饭之后,决定独自出去转转。 顺带一提,晚饭是通过系统在线订餐,无人机送过来的,不但味道可口,而且十分方便,这也是珞珈山上足有五千修士,却只有一千服务人员的原因。 能来这里服务的普通人,也是万里挑一的精英,不可能花时间去做送饭这种琐事,大多都是以机械代替。 出了小院,庞谢伴着淡淡的夕阳,一路往前山走去。 根据平板电脑里的地图显示,珞珈山的名胜大多都在前山,后山是逆鳞入驻之后,才渐渐开发起来的。 说起来,他直到现在还没搞清楚,珞珈洞天里的日月星辰究竟是什么,是真的日月星辰吗?还是说别的什么。 庞谢一路向山顶走去,沿途之中只遇到寥寥几人,还都是在此工作的服务人员,并没有真正的修行人,看来修行人才是这世上最大的宅群体。 今次,庞谢出行,也没什么目标,只是按照平板电脑的地图显示,打算把山上的名胜都走一遍,毕竟是观世音大士的道场,如非有缘,难得一见,若是菩萨还在,就算他再强十倍、百倍,也没机会进来。 庞谢提纵身法,边走边看,约莫半个小时之后,便穿过后山,来到珞珈山顶,普陀崖上。 沿着普陀崖一路往前山下去,遇到的第一处名胜便是云岩,云岩也是一处独立山崖,只是比普陀崖略几分,可是景色却好得多,据说当年菩萨观景的地方。 从此处望去,只见湛蓝大海之中,几座翠岛点缀,夕阳之下,海天一色,淡淡金光鳞次栉比,令人产生一阵虚无缥缈之感。 过了云岩,再往下走,远远瞧见一座洞府,上书“潮音洞”三个大字。 庞谢顿时心中一喜,打算上前看看,如果说珞珈山是菩萨道场的话,潮音洞则是菩萨的居处,是观世音菩萨真正住过的地方,不知道如今里面是什么,就算是什么都没有,也值得一去。 不料,就在他走到距离潮音洞还有千米左右的时候,忽然感到身形一滞,仿佛撞到一面无形的墙壁,再也走不进去。 与此同时,手中平板忽然响了起来,点亮一看,发现收到一条信息,写的是“您已接近禁止通行区域,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立即改变前进方向”。 庞谢不由愕然,这才知道珞珈山不是这么好走的,并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去。 第十二章 观音殿 “潮音洞”近在咫尺,却无论如何走不过去,庞谢只得换个方向,朝别处去。 约莫二十多分钟之后,庞谢穿过一片紫竹林,绕过一道山弯,忽然瞧见前面平地上建着一座庙宇,庙宇不大,也没有院墙,只有一座正殿,再没有其他配殿。 庞谢几步走了过去,发现这座庙宇前面,挂着一张金匾,上面写着“观音殿”三个大字,旁边也没人看守,便推开殿门,走了进去。 进入大殿之后,迎面而来的是观世音菩萨的金身塑像,坐北朝南,是最为正统的白衣观音金身,打扮素朴,面含慈悲,身后则是惠岸行者的金身,手持一根混铁棍,腰悬两柄吴钩剑,威风凛凛,煞是厉害。 这位惠岸行者,原本叫做木吒,乃是神霄天庭托塔李天王的第二个儿子,与金吒、哪吒都是兄弟,神通广大,不可轻视,据说,当年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观世音菩萨正在神霄天庭做客,便派惠岸行者出手,他虽然战不过孙大圣,但也苦战良久,方才落在下风。 大殿两侧,还有两座金身塑像,左边的是善财童子,右面则是捧珠龙女。 这两位也不是寻常人物,担得起“家世渊博”四个字,其中,善财童子原名红孩儿,乃是平天大圣牛魔王的独子,一口三昧真火,精纯到了极点,绝非寻常仙人所能对抗。捧珠龙女则是东海龙王敖广的女儿,只因一件前尘往事,离开东海,投在观音门下。 再往四周,大殿墙上则是许多神仙画像,包括四值功曹、五方揭谛、六丁六甲、十八位护教伽蓝,以及观音座下二十八部众,全都栩栩如生,纤毫可见。 观音像前是一张供桌,供桌正中是一个紫铜香炉,两边是两根长明蜡,旁边还摆着一些香。 庞谢便取了三根香,在蜡烛上点燃,然后插在香炉里面,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方才离开这里。 磕完头后,庞谢转身离去,继续向山下走去,正在行走之际,他猛然想到一个事情,那就是,珞珈山上为何会有观音殿? 这里本是整个人间,最不应该有观音殿的地方,因为这是观世音菩萨的道场,也是观世音菩萨的居所,又有谁会在自己家里供自己呢? 难道说这座观音殿也是逆鳞建的?可是林三公子明明说过,逆鳞进驻之后,只在后山动土,在前山没有半点改动。 庞谢想到这里,抽出平板电脑,查阅观音殿的介绍,却发现介绍上面写的清楚,当初,第一批散修进入珞珈洞天的时候,观音殿就在这里,也是整座珞珈山除了潮音洞之外,唯一的人工建筑,此外,再没有其他介绍。 庞谢摇了摇头,收起平板电脑,继续向山下游览。 至于观音殿的存在,逆鳞其他人一定也发现不对,只是不知为何,没有再做进一步的解释,算了,暂时先不想了,回头再说吧,说不定逆鳞已经发现其中原因了,只是没有对外公布罢了。 庞谢一路下山,先后路过了宝莲池、罗纹石,最后一直往玛瑙滩走去。 这几处名胜之中,其中宝莲池与潮音洞类似,都被设为禁区,有阵法阻碍,完全无法靠近。 一个多钟头之后,庞谢第二次来到玛瑙滩上,也是整个珞珈山唯一的正式入口。 …… 站在玛瑙滩头,庞谢极目远眺,夕阳早已落下,明月却未高悬,一层层阴云密布,夜色渐渐晦暗起来。 远处海上群岛,峰峦如聚,晦暗的乌云之下,海水已经从湛蓝通透,变为黑铁幽深,一阵猛烈地海风吹过,波涛如怒,如泣如诉,偶尔还有身长百米的巨大海兽从海底深处浮上来,瞪着幽暗难测的双眼,缓缓向四周凝视,也不知是在看什么。 咔啦! 一声脆响从天上传来,九天之上,银蛇乱舞,黄豆大的雨点疯狂地倾泻下来,整座洞天忽然下起滔天大雨! 庞谢站在玛瑙滩上,淋着瓢泼大雨,用力吸了一口湿润的空气,不知为何,忽然感到十分压抑,就好像整个洞天都在传递着一种深沉的愤怒,大雨只是一种无奈的发泄,这种感觉令他的心情忽然变得焦躁起来。 “这不应该啊……”庞谢低声自语。 他本是东海青蟹化形为人,最喜欢的就是潮湿下雨的天气,怎么可能因为雨天变得焦躁,除非是有别的因素在影响他,看来这座洞天的神秘之处,并不止林三公子说的那么简单。 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一道火光忽然从东北方向飞了过来,转眼之间,便“砰”的一声,落在玛瑙滩头,却是一个巨大的圆形金属球。 这个金属球飞的又快又急,若是落在世俗界,恐怕能砸出一个陨石坑来,也就是玛瑙滩上受过法术加持,所以才没什么变化。 这个金属球约莫一人多高,表面大部分都是银白色的金属,只有正面有一片三十多公分的窗户是透明玻璃制成,整个金属球外面都燃烧着熊熊烈焰,也不知是金属球自身发热造成的的,还是在空气中高速飞行,摩擦产生的。 几秒种后,只听“吱呀”一声,金属球由舷窗部位打开了一扇门,只见一个满头红发的年轻人坐在里面,双手捧着手机不知在看些什么。 舱门打开之后,黄豆大的雨点顿时淋了进去,红发青年一个激灵,急忙站了起来,也不顾火焰灼热,从金属球里走了出来,轻轻念了几句咒语,金属球上的火光立即收敛,随即开始缩小,眨眼之间,便所到弹球大小。 “收!” 红发青年一招手,金属球便飞到他手中,然后装进兜里。 庞谢看到这里,终于明白,眼前这个金属球,原来是一种飞行法器,只不过这种法器外形别致,更像是某种科技产品。 “这鬼天气,怎么下起雨来了,上周才下过的……” 红发青年嘟囔了几句,转头正好看到庞谢,微微愣了一下,说道:“诶,兄弟,怎么看你眼熟,以前见过吗?” 庞谢摇摇头,说道:“没有,我昨天才来的这里,以前应该没见过。” “哦,那倒怪了,兄弟,怎么称呼呢?我叫刘继先!”红发青年笑嘻嘻地说道。 “我叫庞谢。”庞谢说道。 “哦,啊,你就是庞谢?那咱们来交个手吧!”红发青年脸上忽然露出兴奋的表情。 第十三章 刘继先 天上银蛇乱舞,海中巨兽潜伏,黄豆大的雨点从天空落下,在海面上砸出一个个的小坑,旋即消失不见。 “啊!” 刘继先一声大吼,满头红发冲天而起,一道赤色光华由他身体表面浮现出来,像火焰一样跃动,显得浓艳而耀眼。 夜色之中,耀眼的赤色光华,仿佛火焰一样燃烧,只不过燃料不是其他东西,而是无处不在的天地元气,剧烈的燃烧,甚至在刘继先的周边产生了元气空洞。 这种元气空洞的形成,又引得四周的元气急速填补过来,形成了剧烈的元气漩涡! “尝尝我的赤帝元气波!” 说话之间,刘继左腿向前迈出半步,右腿稍稍后撤,成弓箭步,同时双掌聚在胸前,掌心处聚起一团浓烈到耀眼的红光,炽亮的光芒甚至超过核武器爆炸时的核心亮度,照亮了半边珞珈山! 这一招聚集的元气之强,甚至是庞谢生平仅见,只怕一击下去,足以改换山河,掀翻大地! 不过,庞谢却丝毫也不紧张,完全没有动手的意思,只是淡淡地问了这话:“按照逆鳞的规定,如果我不同意应战,你是不是不能动手?” “啊?”刘继先一怔,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神色,说道:“不会吧?你怎么可能不应战?” “我当然要拒绝!”庞谢理所应当的说道,接着反问他:“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你打?” “这跟传说的不一样啊!”刘继愣了愣,渐渐散去手掌心的浓浓红光,聚集在他身边的天地元气也渐渐散去 “什么传说?”庞谢敏锐的捕捉都这个词。 “昨天晚上有人告诉我,今天有新人加入逆鳞,这个人是剑堂林三亲自接引过来的,是个彻头彻尾的战斗狂人,为了追求战斗的快乐,甚至不惜越境去与光辉教廷的荣格战斗,而且成功的越级杀人!”刘继先说道。 庞谢不由愕然,问道:“你赶回来就是要跟我交手?” “要不然我这么急死忙活的赶回来做什么?手头的任务还没完成呢!”刘继先理所应当地说道。 “别人随便说说你也信?”庞谢心中微怒。 “那当然,林三堂主本来就是个战斗狂人,他能亲自去接你,想必是义气相投,这话完全没毛病啊!”刘继先说道。 “这话听谁说的?”庞谢心中不由一动,看来是有人在背后捣鬼。 “大家都这么说,难道不是?”刘继先问道。 “当然不是,我并不喜欢战斗。”庞谢摇了摇头。 “那荣格也不是你杀的?”刘继先继续问道 “荣格确实是我杀的。”庞谢没有否认,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多,没有必要否认。 “原来是这样。”刘继先先是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说道:“那你可惨了,搞不好有很多人想要跟你动手。” “为什么?”庞谢问道。 “这鬼天气,雨下个没完,咱们边走边说。”刘继先没有直接回答。 “也好。”庞谢说道。 …… 大雨滂沱,山风阴冷。 两人拾阶而上,在珞珈山上漫步而行。 刘继先全身浮起一层淡淡的赤色光芒,隔绝了外界的湿气与雨水,看起来他并不喜欢下雨天。 庞谢则是听任大雨落在身上,浇去心里烦躁。 “这事其实也很简单。”刘继先边走边说,走起路来,龙行虎步,一举一动,视瞻不凡,虽然做事说话略显莽撞,却有一股恢弘气度,甚至比林三、俞四更有上位者的感觉。 “百年之前,神州大劫,欧罗巴大陆、美索联邦与扶桑岛国联手攻入神州,十二家真神教会则是幕后主使,派了不少高手过来,佛道两门自然也积极应战。几十年间,不知经历过多少大战,双方不知死了多少高手,佛道两门、十三世家可谓家家缟素。最终,双方流尽献血,才签订停战协议。” “数十年过去了,双方虽然限于协议,明面上没什么交锋,私底下却都知道对方是大敌,关注着对方的每一点变化,时刻为下一次大战做准备,这其中就包括对方的新晋高手。” “荣格是逆鳞重点关注的高手之一,他与我们一样,都是战后才出生的新一代修行人。他天赋奇高,年纪轻轻就当了枢机主教,而且练成光辉教廷的七大神术之二,绝对守护和大预言术,甚至有人说过,除非人仙出手,否则,灵仙境界,没人胜过他。” “因此上,逆鳞的前辈经常以这个人为例,跟我们这一代人做战术演习,因为荣格会的这两门神术都太过变态,演习课上,几乎没人能胜过他,能够逃走的都寥寥无几。我们当然也很不服,希望有个机会跟他交手,看看真打起来,到底谁胜谁负,可惜,因为协议所限,终究没法跟他交手。” “没想到,我们还没来得及跟他交手,就有人把他杀了,而且是一名尚未臻至灵仙境界的修士,大家疑窦顿生,到底是荣格名不副实,还是这人是个真正的战斗天才,所以,你明白了我为什么会来跟你交手?” 庞谢听到这里,终于明白过来,这事半由因果,半由人为。 因果在于,他确实斩杀了荣格,这件事迟早会被传出去,这些人早晚都会过来找他交手。 人为在于,这件事未免传出去的太快了,若是说没人在背后捣鬼,他是不肯信的。 “我跟他交手是情非得已,能够杀他也是侥幸。”庞谢直言不讳,若非胜负天平在手,想杀荣格完全是做梦。 “好吧,既然你不愿交手,那就算了,回头我也跟其他人说说,省的他们过来找你。”刘继先说道。 “那就多谢了!”庞谢拱手致谢。 “不过啊,这事你是逃不过的,迟早有机会交手!”刘继先说道。 “怎么讲?”庞谢问道。 “按照咱们逆鳞的规矩,每年年底的时候,都会有一次挑战赛,每个人都有三次挑战的机会,你猜我们会不会放过你?”刘继先问道。 “还有这事?”庞谢眉头微皱。 “你别太烦恼了,其实,我觉得这事也是件好事!”刘继先说道。 “嗯?”庞谢不解。 “年底的挑战赛上,每次获胜之后会有相应的积分,积分越高,可以换取的奖品越好,最终夺冠的,奖品会丰厚的让你难以置信。” “很多公认的高手,反而得不了太多的分,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厉害,打不过还去交手,岂不是自取其辱?像你这样的,大家都想跟你交手,若是你真有击败荣格的能耐,岂不是很容易就赚到大把积分?”刘继先略带羡慕地说道。 庞谢一怔点点头,说道:“还有这件事,我怎么没在逆鳞的规则上看过?” “逆鳞的规则只是基本规则,规则之下的事情还多着呢,逆鳞这潭水啊,比你想象的深得多!”刘继先感慨说道。 “上次挑战赛上,不知刘兄战绩如何?”庞谢忽然想到。 “诶,我有点惨,想打的打不过,打得过的又懒得打,得了倒数几名……”刘继先尴尬说道。 第十四章 解惑 两人迎着滂沱夜雨,一路向山上走去,先后走过观音殿、罗纹石,终于来到普陀崖顶。 过了普陀崖顶,便是后山,远远瞧见有灯火晃动,猜的不错,应该是夜间巡逻的警卫。 “今夜运气不错,能认识刘兄这样的朋友,真是庞某的幸运,可是你我日后,还是少要联系的好,省的连累了刘兄!”庞谢远远瞧见警卫过来,脚下微微一顿,对刘继先诚心说道。 刘继先豪爽大气,说话做事直来直去,虽然相识不久,但庞谢却觉得,此人比林三公子更值得信任。 “这是什么话?难道光辉教廷还敢追到逆鳞杀人不成?庞兄弟莫要担心!”刘继先面色一沉。 “倒不关光辉教廷的事,不知刘兄知不知道,我曾杀过司马家的子弟,司马家现在正想办法对付我,万一让他们知道我与刘兄是朋友,只怕他们会迁怒于刘兄。”庞谢说道。 “哈哈!”刘继先闻言,放声大笑起来,说道:“我当庞兄弟得罪了哪路天王老子,原来是司马家,尽管放心好了,司马家再敢找你的麻烦,你来找我便是!” “哦?”庞谢一怔,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区区虽然驽钝,也是赤帝血脉,刘氏子弟,一个司马家还吓不住我!”刘继先慨然说道。 庞谢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刘继先出身自九姓十三宗中的刘氏。 刘氏乃是赤帝血脉,起家极早,建立了仅次于祖龙嬴氏的第二个大一统的王朝,数千年发展下来,已然是根深蒂固,如今分为三宗,分别是东宗、西宗和南宗,足足占据九姓十三宗中的三个席位,无论是高端战力,还是人数优势,都压司马家一头。 “刘氏大名早已听说,还是第一次见到刘氏子弟。”庞谢说道。 “哈哈,日后你就见得多了,逆鳞军中,九姓十三宗的子弟至少占了三成。”刘继先说道。 “哦。”庞谢点点头。 “没事,其实你不用担心司马家,你可是斩杀了荣格的人,又是林三亲自接进来的,这一代人没几个能跟你动手的,上一代的高手想跟你动手,还得顾忌林三的面子,只要你不乱来,谅别人也奈何不了你。”刘继先说道。 “哦。”庞谢微微点头,随即心中一动,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庞某何德何能,居然蒙林公子如此厚爱。” “哈哈,你太小看自己了,就算林三不厚爱你,也还有别人厚爱你!”刘继先哈哈一笑,接着解释说道:“数百年来,天地元气衰微,只有洞天福地里面才有充足的元气。像你这种蜕凡境的修士倒还罢了,对元气要求不高,在外面也能全力战斗。” 说到这里,他指了指自己,说道:“像我这种灵仙境的修行人,一身法术大半都在如何操纵元气上,去外面战斗,跟人动手很吃亏的,再往更高境界的人仙,就更吃亏了。” “还有这事?” 庞谢倒是头一回知道这件事,他当年以妖身修行至灵仙境界的时候,外界天地元气已然衰退,再加上他也没有学什么法术,故此,完全没有想到天地元气对个人战力的影响。 “因此修为稍高一点的高手,都不愿意离开这里,万一到了外面,虎落平阳岂不是死的很冤枉?像你这种境界不高,却又战力惊人的,到哪都能发挥全力,岂不是很吃香?放心吧,就算林三不去找你,别人也会招揽你的。”刘继先说道。 “原来是这样。”庞谢微微点头,心中却想到,难道林三公子对他多加照顾,甚至送岛给他,是因为这个缘故?可是不知为何,他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 “所以你不要多想,林堂主要是给你什么,你尽管接着就是,反正回头都要你出手,去外面完成任务。”刘继先似乎看出了庞谢的疑惑,细细解释说道。 “可是……” 说到这里,庞谢心中有泛起一丝疑虑,问道“若是这样,那之前荣格跟我交手的时候,那也受到了元气的制约,没有发挥出最强的力量?” “那就不知道了!”刘继先正色说道:“莫说欧罗巴大陆与咱们不同,就算是神州大陆,每一家门派对于元气的运用都不同,我擅长以法术对敌,是属于受元气影响较大的,林堂主是剑修一脉,受元气的影响就轻一些,至于荣格受不受影响,影响大不大,没用交手,我也不知道,毕竟我们以往都是按照元气充足的情况做的演习。” 说到战斗的事情,刘继先就变得很认真,从不妄言一句。 …… 两人边走边说,不大功夫,便走到后山山腰。 刘继先是不殆堂的弟子,要往最北边去,庞谢则住在地部的炼药组,要往西方方向,于是拱手道别。 “此番良晤,庞某受益颇深,下次一定去刘兄住处拜会!”庞谢拱手说道。 “一定一定,改日再见,你我把酒言欢!”刘继先拱手还礼。 说完,两人各自告辞,分别前往住处。 今夜与刘继先意外相逢,让庞谢明白了不少东西,解开了他心中不少疑惑。 不过,也有件事让他颇为烦恼,那就是年末的挑战赛。 他能在青来击杀荣格,靠的不是真实修为,大半功劳都落在“胜负天平”这件奇物身上。 可是在挑战赛上,他能用这件“胜负天平”吗?若是用出来会不会被别人发现?若是被别人发现,又有什么后果? 庞谢不知道这件奇物对别人的诱惑力有多大,不过,以荣格光辉教廷枢机主教的身份,肯花这么大功夫,来解封这件奇物,恐怕诱惑力不算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铁行云因为“胜负天平”已经死了,他可不愿成为第二个铁行云。 可是事到如今,庞谢就算不用也不行,他是在青来街头击杀的荣格,不知有多少人看过这一幕,林三公子恐怕也知道。 若是轻易输在别人手上,必然会引起其他猜测,到时候后果如何,孰难预料。 庞谢边走边想,正在为这件事烦恼,却没注意到,就在他身侧,一处小小积水洼中,池水隐隐凝聚,渐渐凝成一头独角异兽! 第十五章 埋伏 滂沱大雨之中,一头雨水凝成的独角异兽缓缓从水洼中浮了上来,修长的四肢,轻轻踩在一个个雨水聚成的小水坑里,发出“哗啦哗啦”的水声,在漫天大雨的掩护下,几乎听不出雨声有什么不同。 这只独角异兽约莫一人多高,体长差不多有三四米,体型与犀牛相仿,完全是由雨水凝成,从头到脚完全透明,站在夜雨之中,几乎没人瞧得见。 它一步一步向前走去,步伐虽慢,步幅却大,眨眼之间,便赶到庞谢身后,微微向下低头,独角向前,对准庞谢的背心,猛然向前冲了过去。 庞谢正在向前走,猛然间,觉得身后风声骤起,也来不及回头,身形平平向前方地面扑去,与此同时,右脚绷直脚尖,反腿向后一点,正点在独角异兽的头盖骨上。 嘭! 一声巨响,独角异兽的头颅被他一脚点爆,随即“哗啦”一声,整个身体破碎,重新化作一滩泥水,洒在山路上,顺着山路向下流去,消失在茫茫大雨之中。 庞谢一脚点爆独角异兽,也不等身形落地,向前虚劈一掌,这掌劈的极快,虽然是劈在空中,却产生了一股不小的反震力。 借着这一掌之力,他重新站直了身子,这才有空回头望去,却发现身后什么也没有,只有无穷无尽的雨水。 哗…哗… 就在庞谢思索敌人来自何方的时候,以他站的位置为圆心,前后左右,方圆百米,站起几百头形形色色的异兽,有些状若猛虎,却肋生双翅,有些形如长蛇,偏偏又长了个人脑袋,还有些仿佛猿猴一般,却偏偏长着十根利爪。 唯一相同的是,这些异兽都是由雨水凝成,在夜雨的掩护下,恍恍惚惚,瞧不清楚。 唰! 围在庞谢身畔的十多只异兽,几乎是在同一秒钟,无声无息之间,一起扑了过来,就仿佛扑向猎物的猎食者! 砰!砰!砰! 庞谢面色一沉,双拳如闪电般击出,霎那之间,将这十多头异兽一起打碎,只留下一地泥水。 与此同时,外围更多的异兽扑了上来,有的形如猎豹,张开利爪,向庞谢猛扑过去,有些身似巨蟒,向他缠了过去,还有些如豺狼一般,向他双腿咬去。 庞谢也不迟疑,身形急转,双拳齐出,还不等这些雨水凝成的异兽近身,便将他们全部击碎。 噗!噗!噗! 一头头异兽爆裂,雨水混在着泥浆洒在地上,甚至在他脚下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坑。 庞谢面沉如水,虽然三拳两脚,将这些异兽轻松击碎,但他心里却没有放松,反而提了起来。 因为就在不远处,他眼角余光看到,一只只异兽不断凝结出来,凝结的速度极快,甚至他每杀死一只,外围就有两只凝结,不断地向他冲过来。 “这样下去可不行……” 这些雨水凝成的异兽,看似脆弱,似乎随意一拳都能打爆,但以他今日的拳脚,就算是岩石雕成的石兽,照样能一拳打碎。 事实上,这些异兽的身体强度,完全不逊于任何岩石,若非是庞谢在此,换上一个普通士兵,恐怕随意一只异兽,都能轻易虐杀。 更不要说,眼前这些异兽杀之不尽,不断复生,就算杀几百头,也是在做无用功。 …… 数百米外,另一座山头上,两名黑衣蒙面人正在遥遥望着庞谢与异兽的战斗。 “需要杀了他吗?”其中一人问道。 “别胡说,打残他是一回事,真杀了他,你当逆鳞的三百六十条律法是用来看的?”另一人说道。 “你们……可真没意思……”头一个人再次说道,只是大雨滂沱,有些话听不清楚。 “你还是用点心吧,这个人没这么容易击败,不然,林东海也不会亲自去带他回来。”另一个人说道。 “放心吧,现在可是难得一遇的暴雨天,有这么充沛的雨水支持,就算他再强横,只要不想法破阵,迟早要被这‘洪水精魄阵’活活耗死。”头一人洋洋自得的说道。 “但愿如此。”另一人说道。 “嗯,那是什么?”头一人忽然指着远方问道。 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庞谢渐渐消失不见,消失的原因并不是他会隐形术,而是一阵浓浓的白雾,由庞谢所在的位置,不断向四周涌出。 这阵白雾煞是奇怪,不但夜风吹不散,就连夜雨也浇不透,眨眼之间,便将方圆数百米整个笼罩起来。 “奇怪,怎么感觉不到他了?”头一人脸上有些不对。 “感觉不到?”另一人问道。 夜色幽暗,大雨滂沱,看不到是正常的,可是庞谢身在洪水精魄阵中,阵法是由头一人布下的,他对阵中的一切应该都能感应到才对,怎么会没有感觉? “完全没有感觉,就连阵中的精魄也找不到他。”头一人说道。 “看来这阵白雾不简单啊,算了,既然这样,咱们撤吧。”另一人说道。 事先准备的洪水精魄阵无效,其他手段也不必使出来了,寻常手段自然奈何不了庞谢,若是使出压箱底的本事,又难免被人认出身份来,到时候反为不美。 毕竟,逆鳞还是要讲规矩的,真放到台面上,大家都不好看。 “白白浪费我一套阵法,走吧!”头一人摇了摇头,打算就此离去。 “二位,就这么想走吗?” 就在两人打算离开的时候,庞谢的声音忽然在他们身后响起,不知何时,他已经赶了过来。 “你居然能找到这里,也真有点本事啊!” 听到庞谢的声音,头一人略微有些吃惊的转过头去,犹豫了一下,说道:“算了,他们给我的报酬可不够跟你硬拼的,咱们回头再见吧!” 说话之间,他摆了摆受,缓缓向后退去。 “开玩笑!” 庞谢脸色一沉,足尖一点,身子骤然向前冲去,霎时间,冲去千层风浪,来到这人身前,一掌当胸劈去。 噗! 一声轻响,庞谢竟然一掌将这人击穿,随即发现他化作一片雨水,洒在地上,就此消失不见。 “这是水遁?”庞谢微一皱眉,转头向另一人瞧去。 “我也没兴趣跟你打,咱们回头再见吧!” 这人也摆了摆手,身形骤然变小变薄,眨眼之间,化作一张轻飘飘的符箓,浮在空中,随即,符箓无火自燃,在风雨中化作一推纸灰,消失地无影无踪。 庞谢站了许久,忽然摇了摇头,他发现今天犯了一个错误。 逆鳞的成员可不是什么野路子,不是佛道两门的弟子,就是十三世家的子弟,每个人都有足够多的对战经验和纷繁复杂的法术。 如果他刚才潜踪过来之后,猝然出手,或许能擒下一个人,可惜了,不该主动露面,给他们反应的时间。 下次若是再对战,一定要第一时间出手,一句话,能动手,绝不多说! 第十六章 修行 击退两名黑衣人的埋伏之后,庞谢加快步伐,向住处赶快。 这两人并非泛泛之辈,无论是最初布置的阵法,还是后来展露的隐遁之法,在发动之前,他都没有任何察觉,只是这两人不愿与他硬拼,这才轻易退去。 若是当真对上,他以一敌二,也未必能赢得了这两人。 庞谢心中忽然涌起浓浓的危机感,看来他必须尽快提升实力,应对未来的挑战,否则,未必能活着踏出这座珞珈山! 无论是庞谢,还是两名黑衣蒙面人都没发现,就在他们三人交手的时候,一个面色木然、神情呆滞的年轻人远远蹲在山林之中,毫无表情地看着他们。 直到三人全部离开,这人才从林中站起,望着庞谢远去的方向,从嘴里挤出一句话来:“这人是谁,身上的味道怎么这么熟悉。” …… 二十多分钟之后,庞谢赶回地部六组的驻地,远远瞧见六七座园林之中,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一颗心这才放了下来。 进了炼药组的大门,庞谢渐渐放慢脚步,缓步向住处走去,沿途两侧,偶尔能听到轻轻的读书声,淡淡地音乐声,或者女子的调笑声,从不同的院子里传出来,听起来喜欢什么的都有。 片刻之后,庞谢回到自家住处,推开院门,进了卧室,换了身干燥地衣裳,这才静下心来,思索下一步要做什么。 当务之急,只有一点,便是想法提升战力,实力强上一分,保命的把握就强一分。 现在要提升实力,无外乎三点,神通、修为和法术。 想到这里,庞谢忽然想起,他在青来市斩杀荣格时,还献祭了荣格召唤来的狂战魔,得了三枚符文,一直没时间炼化,倒不如先炼化了,看看到底是什么符文,能否迅速提升战力。 庞谢也不迟疑,想到便做,当下盘膝坐在地上,将心神沉入丹田之中,查看青色气旋之中的符文。 丹田气旋之中,如今共有一十四枚米粒大小的符文。 其中,只有“医药”符文始解大成,完全凝为实质,通体银白,放出七色光芒,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光圈,就好像神佛脑后的光圈一般。 其他一十三枚符文,都还是一团虚幻,只是有几枚随着年深日久,灵气不断浸入,逐渐有些实质的感觉,但要说什么时候能完全凝为实质,那就不知道了。 庞谢直到现在还记得,当日,将“医药”符文凝为实质的时候,费了多少功夫,冒了多少风险,几乎可以用险死还生来形容,若是每一枚符文,都要花这么大的功夫才能凝为实质,恐怕这辈子,都没有将它们凝为实质那一天了。 这些符文之中,其中三枚符文最为虚幻,正是他炼化狂战魔所得,还没来得及以灵气灌注的三枚。 庞谢轻轻吸了口气,提起精神,缓缓催动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同时向三枚符文灌注灵气。 他以往炼化符文的时候,一则修为不足,丹田之中灵气有限,二则元气衰微,没有源源不断的天地元气补充,故此,每次只能灌注一枚符文。 今次,他饮过林三公子给的竹叶青,丹田之中,灵气正盛,珞珈洞天里天地元气充足,也不必担心后继乏力,完全可以三枚符文一起灌注。 唏…嘘… 庞谢盘膝一坐,便是两个多钟头,直到午夜时分,方才醒了过来,脸上露出一丝诧异之色。 丹田气旋之中的三枚符文,已经灌注了两枚,其中一枚带来的神通叫做“吐焰”,这门神通容易理解,只要张嘴一喷,便能吐出熊熊烈火,与狂战魔吐火的本事倒是类似。 另一枚符文带来的神通叫做“通幽”,说是能与鬼神交谈,只是他眼下所在珞珈洞天,乃是观音道场,就算是再怎么厉害的凶神恶鬼,也不敢来这里撒野,暂时也没法试验。 令他感到奇怪的是第三枚符文,这枚符文压根无法灌注灵气,用灵气灌入其中,就好像灌入一个漏水的瓶子一样,灌入多少,流出多少,一点也留不下来。 “这是为什么?难道是有什么限制?” 庞谢暗自思索,可惜他对这门“燃灯通神术”所知太少,完全推测不出什么来。 炼化过一次之后,庞谢便不再管这些符文,炼化符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天长日久,徐徐炼化,着急也没什么用。 三枚符文,左右有限,不过有“吐焰”符文在内,好歹给了他一门远程攻击的术法,也算是补充了,他以往与人交手,只能靠拳打脚踢的尴尬局面。 …… 炼化神通之后,他再次开始修行,从纳戒中取出姚广孝给的报酬,也就是子阳道人传下来的那本《阴阳观神变》。 据姚广孝所说,这是一门修炼脑髓精神的秘术,以此秘术修行,可以加快“蜕凡六关”第六关“脑髓关”的进度,当然,因为基础功法不同的缘故,姚广孝给他的时候,以为庞谢无法直接修行,只能用作参考。 姚广孝却不知道,庞谢修炼的基础功法“玄功要诀”是门极为神异的基础功法,以此功法修行出来的灵气,可以催动任何武学、秘术,甚至比这些武学、秘术原本配套的功法更加适合。 庞谢沉下心思,缓缓翻这本《阴阳观神变》。 这本书讲述的是阴阳变化的道理,乃是最为正宗的道家法门,虽然算不上多么高深,胜在浅显易懂,功法明细,一点一滴都说的很透,没有半点让人费解的东西。 全书最后,子阳道人写了一篇结语,特地说明,脑髓关是蜕凡六关的第六关,修炼难度与前面几关的难度不可同日而语,这是因为脑髓最为脆弱,稍有不慎,就会受伤,一旦有了伤势,不但难以复原,而且因为脑髓与魂魄相关,还有可能因此伤到魂魄。 故此,修行人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宁可慢一些,浪费一些时间,也不可急功冒进,伤了根本。 庞谢看完之后,将这本《阴阳观神变》收回纳戒,闭上眼睛思索了几遍,直到确认没有任何理解上的问题,这才修炼起来。 随着他催动功法,霎时间,只觉得身体左右两侧,一冷一热,冷热交替之间,全身经脉剧烈抽动,气血如同潮水一般,不断向脑髓涌去,连忙按照功法要求,引导气血分别进入脑髓的不同位置。 片刻之后,他只觉得大脑一阵麻木,有的地方烫的惊人,热得晕晕乎乎,几乎要晕倒,好好睡上一觉,有的地方却冰冷无比,如一根钢针刺入脑中,刺激得他无论如何也晕不过去。 冷热交替之间,庞谢只觉得痛苦无比,强忍着痛苦,足足捱了半个多小时,才徐徐撤去功法,缓过一口气来。 第十七章 筹划选择 “呼……” 庞谢长长出了口气,大脑里的痛苦渐渐减轻,直到完全消失,接着,又是一阵清清凉凉、酥酥麻麻的感觉,从大脑深处浮现出来。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干了三天重活的苦工,忽然卸去千斤重担,泡在温泉里面,在几双巧手的按摩下,全身上下无一处不舒坦,舒服地几乎呻吟出来。 过了好一阵子,这种极为舒适的感觉也都消失之后,庞谢发现自己的大脑空前活跃。 这种活跃不是兴奋,也不是激动,而是在平静中蕴含着生生不息的活力,思绪更加专一,脑海中闪过的每一个念头,都能看的清清楚楚,再没有半点模糊的感觉。 寻常人脑海中的念头,就好像是占山为王的草寇,号令不齐,指挥不定,想问题的时候千头万绪,就好像下山抢劫的草寇,一窝蜂地冲出去,思绪乱糟糟的,就算是有头目在后方呐喊,也时常跑偏,不时想到别处去。 庞谢之前也是一样,晋入脑髓关后,精神虽然比常人健旺,但在修炼《阴阳观神变》之前,也只相当于大号的山寨,从指挥上来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修炼了《阴阳观神变》之后,他忽然发现,此刻思绪空前清晰,就好像号令鲜明,整齐划一的军队,虽然还做不到如臂使指,但也比之前强的多了。 庞谢心中忽然有了一个明悟,看来晋升灵仙境界,需要的精神力,并不是越强大越好,而是要在精纯上下功夫,需要这样不断淬炼,直到精纯如一,方能晋升灵仙境界。 可是这种明悟,为何当初以妖身修行的时候,从来没有发现呢?他却不知道,妖与人不同,双方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修行路子,以他的境界,强行揣摩,只能引起思绪混乱。 幸运的是,庞谢并没有多想,因为他知道,现在想不明白的事情,日后境界高了,自然就能想明白,一味强求,只能误入盲区。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庞谢敏锐的发现,他脑海里的念头,渐渐不再清晰,虽然比平时还要好得多,但比刚刚停止运行《阴阳观神变》却要差了一筹。 不过,庞谢也不慌张,他知道这是初次修行,根基并不牢靠的缘故,只要日后徐徐修行,迟早有一日,能够随时保持刚刚修行完毕的状态。 …… 一夜之间,庞谢炼化了两枚符文,修行了一门秘术,却发现这两者都是水磨功夫,需要持之以恒的修行。 对当下的战斗力提升不是很快,看来想要迅速提升战力,还得再练几门法术才成。 想到这里,庞谢拿出平板电脑,找出“藏经阁”这个模块,点开总目录之后,里面的分支目录一览无余。 “藏经阁”中存有的数据纷繁复杂,粗粗一看,便有丹方、阵图、绘符、功法等七八个大类,他也不去看别的,径直选了功法类的目录。 他点开功法类目录,发现每页足有20种功法,一共有一百多页,算下来至少有两千多种功法,按照所需功勋值的多少,从上往下排列。 在最顶端处,悬着的三门功法,则是价格最高的三种,单看名字都十分诱人,绝对是一等一的法术。 《大五行灭绝神刀》:全套,杀伤型功法,功勋值30万点,评价:无所不灭,无物不破,修至最高境界,足与天仙争锋! 《截天七剑》:第三式,杀伤型功法,功勋值28万点,评价:纵横无敌,当世第一,惜乎只有一式,常人万难练成! 《黑水真法》:全套,血脉型功法,功勋值25万点,评价:最容易修成的长生法门,大成之时,寿元以十万计,惜乎威力稍弱。 这三门功法都很强,只是…… 庞谢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功勋值的数字后面还有一个“万”字,开什么玩笑,当日在功勋楼里看的清楚,无论是丹药、飞剑,还是任务,报酬不过几十点,最多一百多点。 这些功法怎么都是以万来论?当真不是写错了? 庞谢愣了一会,直接选到最后一页,打算看看最便宜的功法是什么。 《五虎断门刀》:全套,刀法,功勋值1点,评价:如果你还稍微有点追求的话,建议换一门武功,售价为1点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无法再调低价格。 《少林罗汉拳》:全套,拳法,功勋值1点,评价:强身健体,必备之选,昔日一代武学宗师张三丰以此拳法启蒙,稍有成就便能与一流高手抗衡,不过,我们认为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张三丰的战斗天赋。 庞谢无语,这两门都是纯以招式变化赢人的武功,虽然价格便宜,却完全没有修行的必要,再便宜也没用。 他一眼扫过,最后一页的功法,基本上都是粗浅的武学功夫,没什么值得看的,便继续往前翻去。 由后往前,翻过几页之后,最终选中了几门功法,打算作为备选。 《破坏六字真诀》,全套,杀伤性法术,功勋值300点,评价:轰,断,卷,封,裂,化,地仙以下,刚猛第一,北境一代宗师拓跋峰所创,对天赋要求极高,天赋稍差,难有寸进。 《真空大手印》,全套,攻击性法术,功勋值400点,评价:可远可近,可刚可柔,变化之妙,存乎一心,佛门大禅寺嫡传功法,变幻无穷,妙用无双,缺点是修炼难度极高,就算是佛门高手,也少有人修成。 《地行术》,全套,遁法类法术,功勋值600点,评价:偷袭、逃命必备法术,传承自夹龙山飞云洞,可惜被指地成钢法完克,也无法穿过大多数阵法,否则,绝不止这个售价! 这三门功法相辅相成,其中《破坏六字真诀》是纯粹的近身短打功法,可以完美发挥他力大无穷,肉身强悍的优势,《真空大手印》则能弥补他缺乏远程攻击的缺憾。至于《地行术》,则在战事不利之事,给了他一点活命的机会。 从售价上来看,这三门法术都不算贵,只是因为难以修炼,或者弱点明显,所以才这么便宜。比这三门更便宜的功法,都已经不堪大用,至于更强悍的功法,售价则高的惊人。 庞谢选定功法之后,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快去炼药组申请考核,看看能定到哪一级,能申请哪一级的任务,早点攒足功勋值,尽快购买功法,提高实力! 第十八章 申请考核 清晨,阳光从窗外晒进来,一夜大雨,空气清新的不像话,带着淡淡的泥土芳香,仿佛旷野的呼吸。 庞谢盘膝坐在屋里,双目微闭,呼吸若有若无,好似冬眠了一般,待到阳光照在脸上,方才伸了个懒腰,缓缓张开双眼,眸子里精光一闪,随即归于平淡! 在元气衰微的外界呆的久了,难得来到珞珈洞天这种元气充沛的地方,修行起来,也就忘了时间。 庞谢苦修一夜,直到将近天明,才觉得精神有些疲倦,决意小憩一阵,此刻外面天光大亮,时候已经不早,便掏出平板电脑,准备预约炼药组的考核。 滴…滴… 打开电脑,选到炼药组,找到申请考核的页面,准备报名,这才发现炼药组的组成远比他想的更加复杂。 华国传统炼丹术,欧罗巴蛇杖医学,阿非利加草药学,美索联邦献祭疗法,身毒国秘药传承…… 庞谢粗粗一看,就有七八个完全不同的医术体系,每个体系都有不同的考核导师,考核不同的科目,并不是由一个人进行考核。 庞谢自然选了华国传统炼丹术,负责考核这门学科的是一个叫做杜子春的导师,面相极年轻,一副道人打扮,看起来风流倜傥,不像是炼丹的道士,倒有些贵公子的气派。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直接按下了申请选项。 叮! 半分钟后,系统回复消息,让他半个钟头之后,去丹房接受考核。 庞谢有些出乎意料,他本以为很久之后才有消息,没想到这么快就有回复,连忙起身洗漱一番,喝了杯茶,大步往丹房走去。 …… 夜雨过后,道路湿软,踩上去极为舒服,却没有丝毫积水,显示出这座园林高超的设计水准。 按照导航的引导,庞谢一路往丹房走去,路上也遇到了几个行人,却没有一个人理他,倒不是说这些人倨傲,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一脸沉思,似乎在思索什么极难解决的问题。 其中,甚至有一位仁兄,边走边想,一不留神走到路边的莲花池里,也幸亏他修为不错,身法卓越,竟然一路踏水,走到对岸,这才没有摔进池子里。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来到丹房门前。 这里名为丹房,实则是一大片院子的总称,外面的院墙是用上好的画像砖砌起来的,每一块砖上的图案各自不同,有些是栩栩如生的道门先贤,有些是寓意深刻的符文,还有些干脆就是道号。 青砖墙之上,便是琉璃瓦,五彩斑斓的瓦片,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各种各样的光辉,仿佛天上神国一般。 笃!笃! 丹房大门紧闭,庞谢也不客气,直接伸手敲门。 片刻之后,“吱呀”一声,大门从内侧打开,一个相貌清秀的长发女孩好奇地探出半个脑袋,看着庞谢问道:“你是谁啊?怎么这么早来?” 庞谢拱了拱手,说道:“在下庞谢,在网上向申请了定级考核,杜道长让我现在过。” “啊,他让你现在过来?”女孩一脸不信。 庞谢也不多说,伸手掏出平板电脑,让她瞧了眼同意考核的页面。 “好吧,你进来吧!真是见鬼了,居然这么早……”女孩一脸惊讶地说道。 庞谢微微一怔,抬头瞧了瞧天,确定时间已经不早,差不多上午九点多钟了,有些不大明白,这女孩为何是这般态度。 …… 进到院子之后,庞谢才看清楚这女孩的全貌,只见她穿了一身极素雅纯白衣服,倒是有点像医院里白大褂,随口说道:“姑娘,你这身打扮倒是有点象医院里的医生。” “停”! 女孩正在带路,听到庞谢这句话,立即站住脚步,马上转过身来,双手做了个暂停的姿势,气鼓鼓地说道:“首先,我不叫姑娘,你可以叫我苏小晴,或者苏大夫,其次,我不是像,我以前就是医院里的大夫,现在是逆鳞的军医!” 说完,转回身去,继续在前面带路。 庞谢在她身后,哑然失笑,这女孩倒有些意思,看起来二十多岁了,却跟小孩一样,稚子天性,什么都带在脸上。 两人向前走了三四十米,绕过几间屋子,来到一间卧房面前,苏小晴指着屋门说道:“他就在里面,你自己进去找他吧!” 庞谢一怔,问道:“苏大夫不进去吗?” “……” 苏小晴一副看白痴的眼神,瞥了他一眼,却没说话,头也不回的走了。 庞谢微微摇了摇头,不懂她是什么意思,却也没有多想,几步走上台阶,轻轻敲了敲门,半晌之后,无人应答。 莫非是没人? 庞谢用手微微一推,屋门径直向两边滑去,原来并没有从里面关上,只是轻轻闭着。 他愣了一下,决定先进去瞧瞧,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若是杜道长不在里面,也好去别处寻找。 待他进屋之后,瞧清楚里面的情形,不由“啊”了一声,这才知道苏小晴为什么不肯进来。 卧房之中,摆着一张宽大的云床,云床边上,摆了三四个酒坛子,一个年轻道士醉醺醺地躺在床上,仰面朝天,赤身裸体,嘴里喃喃自语,不知在说些什么,再一细看,此人正是杜子春。 庞谢无语,摇了摇头,打算退出去。 “诶,你是谁啊,怎么这么早来?”就在庞谢打算离去之时,杜子春忽然醒了过来,抬眼正好瞧见庞谢问道。 “杜道长,刚才我在系统里面申请了考核,你让我这会过来。”庞谢拱手说道。 “啊,开什么玩笑,昨天睡得有点晚,你进屋我才醒,怎么可能让你现在过来。”杜子春一脸迷茫。 庞谢一怔,再次掏出平板电脑,递到杜子春面前。 杜子春瞧了一眼,也愣住了,随即反应过来,大声喊道:“谁偷了我的账号?” 庞谢愕然,忽然觉得眼前这人有点不靠谱。 “对了,我的平板呢?” 杜子春愣了愣,左右瞧瞧,没有见到平板,略微愣了愣是,似乎想起了什么,猛然弯下腰去,用手在床底摸索了一阵。 几秒钟后,他从床底下抽出一部平板电脑来,令人无语的是,电脑上还蹲着一只橘黄色的肥猫,正在全神贯注地玩抓鱼游戏。 杜子春愣了愣,脸上“腾”地浮起怒容,一把抓住肥猫,用力扔向床头。 “喵呜!” 肥猫在空中发出一声惨叫,随即以不可思议的灵活性,在空中瞬间转身,稳稳落在床上,然后狠狠盯了杜子春一样,跳下云床,往屋外走去。 杜子春捧起平板电脑,关掉抓鱼游戏,这才发现,平板电脑的页面停在准许考核的页面上,已经点了“同意”。 事实已经很清楚了,确实有人点了“同意”,只不过点“同意”的不是杜子春,而是他养的这只肥猫! 第十九章 炼丹 屋外阳光明媚,清脆的蛐蛐鸣叫,悦耳的黄莺清唱,给这个鲜花锦簇的园林带来无限生机。 屋子里面,两人面面相觑,陷入了一阵难堪的沉默,庞谢和杜子春都没有说话,一起盯着手中的平板电脑发呆。 “杜道长,要是不方便的话,我就先回去了。”良久,庞谢打破沉默,苦笑着说道。 “来都来了,就做个考核吧。”杜子春略微含尴尬地说道。 “那就麻烦了。”庞谢拱手说道。 “没事,没事,不麻烦……”杜子春从床头抓起一件道袍,胡乱裹在身上,随口说道:“要是撤销考核的话,还要打书面报告,那才叫麻烦。” 庞谢一阵无语,感情这才是杜子春坚持考核的原因。 片刻之后,杜子春穿好道袍,随便蹬了双拖鞋,抬脚走出卧室,挥了挥手,示意庞谢跟上,两人一起前往考核的地方。 进行考核的地方距离杜子春的卧室不远,也在这个院子里,是一间古香古色的堂屋,推开屋门之后,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硕大无朋,足有一人多高的炼丹炉。 这个炼丹炉通体黝黑,在阳光的照耀下,隐隐能看到有些细细的血色纹路混杂其间,炉体呈圆形,上下浑圆一体,只有顶端有一个把手,底端伸出四只炉脚,也不知是用什么金属铸造成的,虽然没有火源加热,但只要稍微靠近,便能感觉到一丝热意。 在炼丹炉的西侧,是一排排的药柜,打眼一看,就有十多排之多,每个柜子上都有数以千计的抽屉,贴着不同药材的名字。 “我这有三个丹方,一个补气的凝元丹,一个是补血的沸血散,一个是凝神的冰心丸,你选上一副丹方,再取十副药材,然后去炼丹,我瞧瞧你能炼出几副来!” 说话之间,杜子春微一抖手,也不知从何处,抽出三张丹方来。 庞谢瞧在眼里,不由啧啧称奇,他亲眼见着杜子春赤身裸体躺在床上,醒来就披上了这件道袍,实在想不出他从哪里掏出的丹方,难道这件道袍也是空间装备? 他脑子里想归想,手中动作却不慢,从杜子春手上接过丹方,细看起来。 这三副丹方都很普通,是修行界最为平常的丹药。 不过,这样才正常,杜子春能让他选,就相当于把这三副丹方白白送给了他,自然不会拿出太珍贵的丹药。 “我选这副冰心丸吧。”庞谢看过三副丹方之后说道,相比凝元丹和沸血散,冰心丸的炼制更困难一些,也更能显示出技巧来。 “好,那你自己去那边选药材,选好就去炼吧!”杜子春说道。 庞谢点点头,将剩下两副丹方交回,拿着冰心丸的药方,独自去药柜里拿药。 十多个药柜,上万种药材,看起来虽然纷繁复杂,无从下手,不过,都是分门别类的放着,对于内行来说,找出药材并不算难。 庞谢是医道高手,自然不会被这点小事难住,片刻之间,便找出了所需的十多种药材,分别用纸包好,往炼丹炉跟前走去。 “等等,你要干嘛?”杜子春忽然问道。 庞谢一怔,说道:“当然是炼丹。” “这个是我炼丹用的,考核用的是那个。” 杜子春指了指屋子一角,就在角落里,放着一张几案,上面摆了十多个极为小巧的迷你炼丹炉。 这几个炼丹炉的大小、模样和材质全都一模一样,看起来是批量生产的,全都是红铜铸就,拳头大小,若不是杜子春特地点出来,庞谢还以为是摆设。 …… 迷你炼丹炉虽小,重量却不轻,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庞谢拿起一个迷你炼丹炉,轻轻摩挲一阵,熟悉了一下丹炉的特性,随即揭开上面的盖子瞧了瞧,丹炉里面的空间很小,也就勉强能塞下一副丹药所需的药材,于是解开一个纸包,把里面的药材,一股脑地倒了进去。 “需要用火的话,隔壁有火源。”杜子春提醒道。 既然是炼丹,自然缺不得火,只是这间屋子里药材众多,自然不能把火源安置在这里。 “那也不必。” 庞谢微微一笑,闭上炼丹炉的盖子,轻启嘴唇,就像吹口哨一样,略微向外嘘气,无声无息之间,一道细细的火苗从他唇间吐出,烧在炼丹炉底下。 这是他昨夜才炼化的“吐焰”神通,虽是初学乍练,但毕竟是自家吐出去的火,控制随心,远比外界的火焰容易控制的多。 “咦,你居然练过烧火的法术,倒是个炼丹的苗子。”杜子春眼睛一亮。 庞谢也不说话,双手捧着迷你炼丹炉,口中火焰不断吐出,烧在炼丹炉的底下。 说也奇怪,这个迷你炼丹炉只有拳头大小,被火烧了这么久,却一点也没有变烫,看来是把热气全都聚在炉里,一点也没有外溢。 这么说来,这个迷你炼丹炉并不像表面上这么平常,也是一件不错的法器。 庞谢一面吐火,一面聚精会神,按照丹方上记载的手法,一道道灵气经由双手渡入炼丹炉,不断调合炉中的药力。 事实上,丹方之中,药材的重要性只占十之二三,对应的炼丹手法则占了十之七八。 只有用特殊的手法,以灵气调合,不断激发药材的药性,才能练出修行界的丹药,否则,就算药材再好,也只能炼出世俗界的药物,当不得什么大用。 约莫十多分钟之后,庞谢感觉里面丹炉之中,药力渐渐稳固,应该差不多了,便徐徐停止吐火。 片刻之后,丹炉稍微冷却,庞谢一手托住炉底,一手握住炉盖,准备开炉取丹。 噗! 炉盖揭开,一股白气升腾出来,一股浓浓的药香充满了整间屋子。 庞谢心中一喜,轻轻吹了口气,吹散了笼罩在丹炉上的白雾,要瞧瞧炼出来的冰心丸怎么样。 不料,一眼望去,不由大失所望,原来小小的迷你炼丹炉中,刚才填入的药材并未凝聚成丹,而是成了一团烂泥也似的药渣,虽然闻起来很香,不过,应该不会有人愿意把这玩意吞进肚子里。 “不对呀……”庞谢眉头微皱,以他的医道修为,炼制冰心丸不过是轻而易举,不应该出这种问题,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炼的还行,药效都激发出来了,就是收丹的时候差了点功夫。”杜子春瞧了一眼,点评说道。 庞谢沉思片刻,伸手将药泥从里面刮出来,重新填入药材,开始第二次炼制。 第二十章 丹成 烂金藤一钱,逢春花两朵,雪参须半钱,雨后沉香半钱…… 庞谢一点点将药材倒入迷你炼丹炉中,经手之际,觉得雪参须似乎有些不对,再仔细一摸,却觉得参须饱满,触手微弹,是上好的新鲜药材,找不出什么问题。 投入药材之后,庞谢依样画葫芦,照样吐出一口赤焰,在炼丹炉底端灼烧,双手则在左右捧着丹炉,不断渡入灵气调合。 有了先前的经验,他这次更加小心,丝毫不敢大意,直到十多分钟之后,自认为药力挥发到极限,已经功成圆满,这才改换手法,开始收丹。 杜子春早已找了把椅子,坐在旁边,看着庞谢不断点头,以他的本事,自然看的出来,庞谢刚才这一套手法,虽然算不上无懈可击,但也差强人意,对于第一次炼制冰心丸的人来说,已经非常不错了,至少炼成没有问题。 噗! 一阵白气蒸腾,沁人心脾的药香再次溢出。 庞谢一口吹散白雾,瞧见迷你炼丹炉里的东西,不由愣住了,这次仍未炼成冰心丸,里面依旧是一团烂泥,只是颜色略微发白,比上次卖相好一些。 “怎么样?让我瞧瞧!”杜子春说道,他坐在椅子上,看不到丹炉里的东西。 庞谢苦笑一声,把丹炉递了过去。 “啊?”杜子春瞧见丹炉里的东西,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异色,惊讶地说道:“不对,你刚才的手法并无问题,就算丹药品相一般,也不该是这样啊!” “杜道长稍后,容我再试一试。”庞谢说道。 “好吧。”杜子春点点头。 …… 庞谢深深吸了口气,略微定了定心神,细细刮去迷你炼丹炉里的药泥,直到不剩一丝一毫,又用纸张将里面擦干净,这才拆开第三个药包,把里面的药材一股脑的倒了进去。 “呼!” 庞谢定下心思,一口赤焰喷出,在丹炉底下灼烧,正要催动丹田气旋,向炼丹炉里渡入灵气,心中忽然一动。 要是向炼丹炉里渡入的不是灵气,而是“医药”神通大成之后的“药气”,又会发生什么? 这个念头甫一产生,便挥之不去。 庞谢略微踌躇了几秒,决定渡入药气,刚才已经两次没有炼成,又没发现问题在哪里,倒不如用这个法子试试,说不定还能成功。 想到这里,他催动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将灵气注入“医药”符文之中,通过这枚符文,催发出一股药气,经由丹田、胸口、肩头、双臂、两肘、指尖,直至丹炉之中。 庞谢感觉到,这股药气渡入丹炉之后,操纵里面的药材,比灵气更加得心应手,便放下心去,全身灌注的炼丹。 就在庞谢炼丹之际,杜子春忽然站了起来,走到庞谢身边,拿起一包药材,轻轻拆开,将里面的十多样药材,一一捻起摩挲。 片刻之后,他已摸过七八样药材,脸上一直没有什么变化,直至他摸到雪参须,脸色忽然一变,又拈了起来,放到鼻子上嗅了嗅,脸色变得更差。 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原封不动把这包药材包好,又把剩余的七包药材全部拆开,将其中的雪参须全都摸了一遍,微微摇了摇头,似乎明白了什么。 …… 杜子春的这些动作,庞谢并没有注意,因为他的所有精力都放在迷你炼丹炉里。 两次炼制失败,这次不容有失! 约么十多分钟之后,庞谢觉得差不多了,再次停止吐火,双手持着丹炉,略微冷却了半分钟,便像前两次那样,揭开炉盖。 嘭! 又是一阵白气升腾,不过,与先前两次不同的是,这一阵白气极淡,里面也没什么药香,就好像普通的水蒸气。 待到白气散后,庞谢将丹炉拿到眼前,眼睛不由一亮,只见十多枚晶莹剔透的冰心丸,好端端地躺在丹炉里面,一个个圆滚滚、亮晶晶,一看就知道是上等的品相。 “杜道长,你看……”庞谢张口说道。 “不必看了,你不必失望,炼不成也不是你的错。”杜子春不等庞谢说完,便张口说道。 “哦,道长,这次炼成了。”庞谢说道。 “啊?”杜子春一怔,脸上露出难以置信地神色,说道:“你说什么?” “道长,你瞧我炼的怎么样?”庞谢也不多说,径直把丹炉递了过去。 杜子春看到丹炉里的冰心丸,明显愣了愣,犹豫再三,才拈起一枚冰心丸,放在嘴里,吞了下去。 “唏,还挺烫,真是刚出炉的药丸,炼的不错,药力强劲,可是这怎么可能。”杜子春喃喃说道。 “冰心丸没有多难炼,前两次没炼成,可能是发挥的不好吧。”庞谢说道。 “哦……”杜子春有些吞吞吐吐。 “我再炼一炉好了!” 庞谢也不多说,将丹炉里的冰心丸倒了出来,重新倒了一副药材进去,依样画葫芦,再次炼起丹来。 不过,他这次学聪明了,炼丹用的并不是普通灵气,而是丹田气旋之中催动出来的药气。 十多分钟之后,一炉品相完美的冰心丸新鲜出炉,呈现在杜子春面前。 看到炉中丹药,庞谢心中大慰,看来这次考核问题不大,可以顺利通过,搞不好还可以定级高一些。 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杜子春看到冰心丸时,目瞪口呆的样子。 “你要不……再炼几炉?”杜子春又吃了一枚冰心丸,确定这是刚炼出来的。 “没问题!” 庞谢也不推辞,一炉一炉炼了起来,越炼越顺,不过一个多钟头,便又炼了六炉。 这六次炼制,没有一次不成,每一炉丹药的品相都极佳,甚至有几枚隐隐透出白光,已经算是绝品,药效比寻常冰心丸至少强出一倍。 直到剩下最后一份药材的时候,杜子春忽然走了过来,一把拿走药材,从角落里取过一个迷你炼丹炉,也不给庞谢解释,自顾自的炼起丹来。 庞谢也是一愣,不知道杜子春是什么意思。 杜子春身为丹道大家,自然也有驱火的法术,他就站在这里炼制,不过七八分钟,便将炉中药材炼化完成,接着,一把揭开丹炉,只听“噗”的一声,白气升腾出来。 待到白气散尽,庞谢一眼瞧见丹炉里的东西,却发现是一团药泥,完全没有丹药的样子,不由怔住了,以杜子春的身份,炼这样简单的丹药,怎么可能失手? “你觉得奇怪吗?”杜子春捧着手里的丹炉,忽然回头问道。 “哦,确实有些奇怪……”庞谢皱眉说道。 “我比你更奇怪!” 还不等庞谢说完,杜子春便大声打断了他的话:“你拿的药里面,有一味药材有问题,压根不可能炼成冰心丸的,我倒是想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把冰心丸炼出来的?” 第二十一章 玄学 庞谢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尴尬过了。 上次遇到这么尴尬的事,还是在金山湖潜修的时候,某一次睡醒之后,浮出湖面溜达,结果刚一露头,就发现湖边簇簇拥拥站了几百号修行人,什么武当派、峨眉派、逍遥派,正在讨论结为同盟,斩妖除魔的事情。 那次好悬就被拿去祭旗,幸亏庞谢急中生智,一眼瞧出不对,立马蜷起身子,便装作灵智未开的湖蟹,不动声色的潜下水面,才保住一条命。 就在他沉入湖底的时候,还听到岸边某个道士惊讶地说道:“咦,怎么那么大一只螃蟹?” “阿弥陀佛,出家人不可动荤腥之念。”幸亏金山寺有个和尚就在旁边,知道他一向在湖里修行,不愿伤了他的性命,张口把话题引开,这才救他脱险。 尴尬之余,庞谢保持沉默。 “其实,我刚才正准备给你说,不知是谁,把我这雪参须用宝莲池里的水洗了,药力虽然大增,却已不适合炼丹,凭我六百年的炼丹水准,也是练不出来的,我现在就想知道你是怎么炼出来的。” 杜子春一脸怪异之色,要说庞谢的炼丹水准比他更高,他是万万不肯信的,以他的眼力,完全看得出庞谢手法生疏,火候不足,确实是初学乍练的新手。 可问题是,他炼不成的丹,庞谢一连炼了七炉,而且几炉丹药他都品过,绝对是新鲜出炉,没有玩任何花招。 “我不知道。”庞谢毫不犹豫的说道。 他心中暗自郁闷,第二次炼丹的时候,就发现雪参须有些不对,可惜当时没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也就没多做理会,改用“药气”炼丹。 谁知“医药”神通如此厉害,硬生生把本不应成丹的药材炼成了丹药。 “啊?”杜子春愣了愣,没想到庞谢居然会给出这个答案,眉头紧锁,沉默片刻,忽然一扬眉,手腕一抖,手中又多出一张纸笺来,递给庞谢说道:“你瞧瞧这个!” “七念散?”庞谢纸笺低声念道,居然又是一副丹方。 不过,这副丹方比刚才那三副丹药的复杂何止十倍,手法更是复杂了不止百倍,是一副真正的灵丹丹方。 “你试着炼一下,药材是现成的!”杜子春见庞谢接下,又拿出一包药材来。 “这个…万一炼坏了…”庞谢有些犹豫。 这副丹方极为复杂不说,消耗的药材里面,大多数颇为珍贵,属于凡尘之中无法寻觅,只在医术上看过的,还有几味,他连听都没听说过。 “你炼就是!炼坏了算我的!”杜子春毫不犹豫地说道。 “好吧。”庞谢点点头,接过这包药材,全都倒进迷你炼丹炉里面。 “呼!” 一道赤红色的火焰吐出,庞谢依样画葫芦,依旧施展“医药”神通,渡出一股药气,填入炼丹炉中。 炼制七念散所需药材极多,种类也极为复杂,有些药性霸道,有些药力柔和,有的难以炼化,灼烧许久都没有半点变化,有些极为脆弱,稍微过火一点,便立即化为飞灰。 至于炼制手法,更是变化多端,极为考究对灵气的运用,也幸亏他渡去的是“药气”,操纵药材时,比灵气更加驯顺,指挥起来得心应手,否则,单在手法上,就要出大问题。 直到一个多钟头之后,庞谢终于结束炼制,熄灭火焰,沉声说道:“杜道长,幸不辱命,总算是炼完了!” …… 杜子春一脸沉痛地看着庞谢。 对于刚才炼丹的手法,庞谢自认为还不错,但在杜子春这等高手看来,火焰的温度不够稳定,灼烧的位置不够均匀,手法衔接完全没有,偶尔还有几个错漏,不要说炼出七念散,就算是丹炉当场炸了,他也不会觉得奇怪。 七念散所需的药材可不是这么好配的,许多药材就算在逆鳞里也难得一见,寻觅很久,才能偶然获得一点。 他能存住这份药材,不是因为别的原因,只是因为炼制七念散的成功率极低,即使他亲自出手,手法、火候全无问题,成功的几率也只有十分之一,若是中间出一点漏子,就会完全失败。 他要是七念散是有大用,之前花了好久,才搜集到这一份药材,只是因为炼成几率太低,才一直放着没敢炼。 刚才也是鬼使神差,看到庞谢居然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才把这副药材拿出来,让庞谢试着炼炼。 结果庞谢炼制的时候,看的他心都凉了,中途几次想要阻止,但因为已经交给了庞谢,也就没好意思张口。 “杜道长,还请看看炼的怎么样。”庞谢见杜子春拿着丹炉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提醒说道。 “唉,炼丹是一门极为复杂的学问,不是靠运气可以成功的,我炼丹六百年年,还会犯这种错误,居然以为靠运气就可以……” 杜子春一面摇头,一面揭开炉盖,低头往丹炉里望去,一脸无奈之色。 不料,他看过一眼之后,整个人如被天雷击中,霎时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脸上表情如走马灯似得变幻个不停,双手一个劲的哆嗦。 “杜道长?”庞谢一愣,侧着脑袋瞧了一眼,却发现丹炉里面是一层鲜红色的颗粒状物,小米大小,细细铺了一层,回忆了一下丹方上的描述,又瞧了瞧丹炉里的东西,喃喃说道:“没炼坏吧?” “没有……” 杜子春咬着牙说道,声音干涩至极,就好像从死人喉头挤出来的声音。 “那……我通过考核了没?”庞谢问道。 杜子春没有理他,忽然仰面朝天,指着老天大骂:“TMD,我早该明白,炼丹是一门玄学,运气才是主宰炼丹的最大因素!” “啊……”庞谢愕然。 “你当然通过了,你简直就是炼丹界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这世上绝对没有人比你更适合炼丹!”杜子春转过头去,双目圆睁,死死盯住庞谢。 “我?”庞谢指了指自己,问道:“天才?” “不错!”杜子春大声说道:“这世上成功的炼丹师,各有不同的天赋,有些火候控制的精妙,有些手法蕴含道意,有些擅长发挥药材的药性!” “要我来说,这些全都是邪路,迟早会遇到无法炼制的丹药,只有你走在正路上,才能一路走到巅峰!” “你拥有炼丹最重要的天赋,那就是无可比拟的运气!” 第二十二章 神级土豪(上) 修行界中,技艺众多,尤以炼丹、绘符、制器、布阵、豢兽、研法等六门技艺流传最广,俗称修真六艺。 六艺之中,炼丹最为困难,原因也很简单,绘符也好,布阵也罢,要绘制的符文,要布置的阵法,都是在你眼前,好坏一眼便能看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都能纠正。 炼丹则不然,丹炉要聚拢药力,材质便不能差,稍好一点的丹炉,就有隔绝神识的作用,莫说是肉体凡胎,就算是天上的仙人也看不进去,炼丹之时,丹炉一关,里面发生了什么,到底是好是坏,谁也不知道,只能凭经验去猜。 只有等到炼制结束,打开丹炉的时候,才能看到炼制的结果,到时候再发现没炼成,想要重新炼制,那完全是做梦! 此外,丹药炼制复杂,稍好一点的丹药,动辄就要几十种原料,每种药材之间如何反应,谁先谁后,谁强谁弱,君臣佐使,不可轻忽,只要稍差一点,结果就大相径庭。 故此,无论是什么样的炼丹师,无论炼制什么样的丹药,都有炼废的几率,只是大小问题,从来没有任何炼丹师能打包票,百分之百炼制成功。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炼丹术一向又被人称为玄学! 听完杜子春一席话,庞谢顿时无语凝噎,杜子春以为他是靠运气,他自家却知道,靠的是“医药”神通。 不过,“医药”神通之事,牵扯到他安身立命的“燃灯通神术”,万万不能泄露,也就没有否认。 “杜道长,那我就告辞了?”庞谢等了一会,发现杜子春没有再说话,忍不住说道。 “不急不急,一起吃了午饭再走!”杜子春嘴里在说话,手上却没闲着,从袖中掏出一个羊脂玉的小瓶来,小心翼翼地将七念散倒入小瓶之中。 “算了吧,太过打扰了。”庞谢倒是想早点回去,既然定级考已经通过,那就回去看看,能不能接到什么任务。 “不打扰,不打扰!”杜子春收好玉瓶,一把扯住庞谢,不容分说,拉着他往屋外走,走到院中之后,大声喊道:“小晴” 几分钟,刚才给庞谢开门的苏小晴来到这里,惊讶地看着拉拉扯扯的两个人,问道:“杜道长,怎么了?” “给赵师傅说一下,我中午要请人吃饭,把前几天从异兽组买的那只四角黑山羊宰了,把不殆堂上个月送来的那头冰雪乌贼切了,再凑上几个时鲜的小菜!”杜子春说道。 “啊,您不说这两样都是难得吃到的好东西,留着一个人慢慢吃吗?”苏小晴诧异的问道。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难得有好朋友上门,正好宰了待客!”杜子春说道。 “好吧,明白了!”苏小晴点点头,向院子外面退去,双眼不住地看着庞谢,脸上满是惊讶之色。 …… 杜子春住的地方,设有专门的待客室,里面应用之物一应俱全。 无论是几案上的紫铜香炉,席上热酒的赤金小火炉,桌案上的琉璃棋子,还是美索联邦最新出厂的HIFI音响,全都是最顶尖的配置,有钱也买不到的珍品。 仅从这里,就看得出杜子春不但喜欢享受生活,而且非常的豪。 两人坐下不久,便服务生如流水一般,端上了十多样菜肴,将桌子摆的满满当当,其中的主菜却是一只金黄焦脆的烤羊羔,一只雪白爽口的乌贼刺身。 单看做法,这只烤羊与市面上的烤羊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羊羔的头顶生了四只一寸多长的角,看起来煞是奇怪,至于另一只乌贼,则是雪一般白,自然带着一股寒气。 “来,尝尝吧,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品!”杜子春劝道。 庞谢点点头,随意夹了一筷子羔羊肉,他在南诏州的时候,点了一只烤全羊,还没来得及吃,就被林三公子带走,这次正好补上。 “嗯?” 一口羊肉入口,庞谢顿觉不对,羊肉的味道尚在其次,却有一股极为精纯的灵气,顺着喉头,直入脏腑,一瞬间,只觉得五脏六腑暖洋洋的,十分舒服。 “不错吧?”杜子春得意说道。 “这是……灵兽的肉?”庞谢惊讶说道。 他以前倒是听人说过,有修行门派专门豢养灵兽,食肉补益修行,不过,豢养灵兽十分费钱,不但耗费人工极多,而且要喂养许多珍稀药材,不是大门大派,也就只能想想。 故此,这事他只听说过,从来没有见过,至于吃到嘴里,那更是第一次。 “是啊,异兽组那帮人干别的不行,养灵兽倒是一把好手,这羊肉确实不错!”杜子春也夹了一口羊肉,接着,反手有指了指旁边那盘乌贼,说道:“再尝尝这玩意,冰雪乌贼,野生灵兽,现在可不好找了,也就是南北两极还有点。” 庞谢也不推脱,顺手夹了一口乌贼刺身,果然也带有极为精纯的灵气,而且吃下肚子之后,五脏六腑一阵清凉,正好中和羊肉带来的暖意。 “吃起来不错吧,这条冰雪乌贼得了一个月了,早就想下酒了,只是一直没找到跟它一起吃的配菜,就在缸里养着,前两天异兽组正好出栏了几只四角黑山羊,我得到消息,赶快买了一头过来。两相配合,味美无比,这两天才说吃呢,也一直没时间,你今天来的正好,运气真不错,确实有口福!”杜子春边吃边说。 “这两个玩意不便宜吧?”庞谢忍不住问道。 “倒没多贵,也就吃个新鲜,算不上什么珍品。冰雪乌贼是别人送了,一分钱不要,这头四角黑山羊倒是买的,不过,异兽组那帮人不会做生意,才九十五块元灵石,连一百块元灵石都不到!”杜子春随口说道。 “九十五块……” 庞谢一阵无语,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吃饭的筷子比刚才抡动的又快了几分。 开什么玩笑,姚广孝和“相柳”特种战队,两家合起来才凑了两百多块元灵石。 今天这顿饭,桌上这只烤羊就将近一百,都还只是配菜,只怕旁边的冰雪乌贼,价格也不低于此,搞不好两样加起来,两百块元灵石都搞不定,不多吃点,还等什么? “来,来,别光吃,再喝上一点。”杜子春拿出一个酒壶,又取出两只酒杯,倒了两杯酒出来,递给庞谢一杯。 庞谢也不客气,端起一杯,只见酒色金黄,宛若琥珀一般,一饮而尽,发现酒入喉中,如蜜一般,让他第一次对琼浆玉液这个词有了直管的感受。 “这酒真不错!恐怕也不便宜吧!”庞谢放下酒杯说道,与此酒相比,林三公子的竹叶青又差了一筹 “不算贵,也就二百元灵石,可惜现在买不着了,早知道就该把那几坛都买了。”杜子春遗憾的说道。 庞谢无语,他终于发现眼前这位仁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豪,最豪的那种。 第二十三章 神级土豪(中) 见识到杜子春的神豪之后,庞谢再不多说。 左手端起白玉杯,琥珀一般的灵酒如长江流水一般灌入喉中,右手抡动象牙筷,两根筷子如同两柄快剑,劈、斩、截、撩、挑、钩、刺、穿、抹、扫、点、崩,一十二路基础剑招连绵不断,将桌上一席菜肴,杀的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杜子春也不多说,满面含笑看着庞谢,只是偶尔夹上一两筷子,陪他吃上两口,直到桌上酒菜一空,这才问道:“怎么样?够不够?要不再加两个菜?” “不用了!”庞谢摆了摆手。 要说吃饱,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吃饱的,不过,四五百块元灵石的酒菜已经下肚,要说不够,再继续要,他也没这么厚的脸皮。 “吃饱了就好,要是没急事的话,先不着急走,咱们聊聊可好?”杜子春脸上挂着暖洋洋的消融,就好像看到金山的守财奴。 “道长请讲。”庞谢点点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岂有酒足饭饱拍拍屁股走人的道理,再说,杜子春肯拿出这些东西招待他,要说别无所图,连他自己也不信。 “呵呵,也没什么,我跟你一见如故,很欣赏你,就想聊聊,你是怎么进的逆鳞,又为什么要加入炼药组?”杜子春说道。 庞谢也不隐瞒,便将出了金山湖之后,如何去的东海航空,如何加入训练营,又是怎么认识的邵还,一路说了下去,一直说到林三公子带他来到逆鳞,期间,包括司马家对他的恶意,也都没有隐瞒。 至于金山湖之前的事情,以及山海界的奇遇,他并没有说,杜子春也没有问。 “我加入逆鳞,是为了找个地方修行,至于加入炼药组,则是想多挣一点功勋值。” 庞谢最后说道,与此同时,他发现就在他说起以前过往的时候,杜子春脸上露出压抑不住的喜色,说的越是惨淡,杜子春越高兴,他心中不由纳闷,杜子春这是高兴什么。 待他说完之后,杜子春眼珠骨碌碌一转,强行按捺几乎压抑不住的喜色,故意挤出一丝愁容,长长叹了口气,说道:“唉,原来你也是散修出身,来逆鳞里面讨生活的,可是你却不知道,逆鳞居,大不易,功勋值,难挣啊!” 庞谢愕然,万没想到杜子春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低头瞧了瞧桌上几百元灵石的菜肴,完全不觉得这句话有说服力。 杜子春顺着庞谢的目光看去,脸上露出一丝尴尬,大手一挥,袖袍一甩,满桌残羹冷炙消失不见,强行解释说道:“想我刚进逆鳞的时候,一度三餐难继,也就这几年手头宽裕了,才能吃点好的。” “哦,道长辛苦了。”庞谢硬着头皮说道,他觉得这辈子没说过这么假的话。 “你别不相信,我说的可是真的,刚进逆鳞那几年,一个月的饭钱,连一百元灵石都不到,那日子简直……”杜子春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脸上露出无限唏嘘的表情。 “……” 庞谢这次是真的无话可说了,硬着头皮也说不出来,对于神豪来说,即使悲惨不堪的往日,也比他这种穷人奢侈百倍。 …… 说完这一席话,杜子春一脸希冀地看着庞谢,似乎等他说些什么。 庞谢则是一脸无语,不知说什么好,难道还要他这个全部身家不到两百元灵石,安慰一个一顿饭四五百元灵石的神豪吗? 一阵难堪的沉默之后,庞谢终于福至心灵,问出了改变命运的一句话:“杜道长,既然这么辛苦,功勋值如此难挣,那我该怎么办才好?” 杜子春顿时大喜,脸上露出一副你终于问到这个问题的表情,“啪”的一声,用力一拍桌子,说道:“既然你问起这个,我就跟你好好解释一下。” “咱们逆鳞之中,别的还行,就是薪酬有些微薄,单就炼药组而言,刚定级的时候是初级研究员,之后,根据年限和水准,逐渐提升为中级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再往后,若是实力够强,做出突出贡献,比如说研发出某种极为强悍的丹药,经过地部部长的认可,便能成为导师。” “不同的级别对应有不同的薪酬,初级研究员是每年二十功勋值,中级是四十功勋值,高级则是六十功勋值,等到了导师之后,每年则是一百功勋值。” “除此之外,便是接领任务,赚取功勋值,不过,也挣不了多少。拿炼丹来说,一个初级研究员,一年时间大概也就是二十功勋值左右,毕竟材料都是由逆鳞提供的,只能赚个加工费而已。” “当然,若是此人在炼丹一事上有极高造诣,能够改进炼丹之法,或者创新练丹之术,那就挣得多了,只是这种人毕竟是少数。” 庞谢听到这里,脸色不由难看起来,刚才他听杜子春说,逆鳞居,大不易,还没放在心上,以为是杜子春故意夸张,现在听来,功勋值果然难挣。 他虽然有“医药”神通,在炼丹和治病上有优势,但大半都仗着体内的“医药”符文,对于医道至理、炼丹之术,并没有太多造诣,想要靠改进炼丹之法,创新炼丹之术挣功勋值,那是异想天开。 庞谢再想到,他想买的《破坏六字真诀》、《真空大手印》、《地行术》总价已然过千,就这么攒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挣够足够的功勋值,心中不由一阵郁闷。 “看来逆鳞的便宜不好占啊!”庞谢不自觉地叹了口气。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杜子春见庞谢脸色不佳,反而兴奋起来,说道:“你不用担心,天无绝人之路,想要挣功勋值,还有个简单易行的办法!” “怎么讲?”庞谢忍不住问道,虽然明知杜子春故意把话题往这里引。 “是这样的,咱们每名导师都有一个助理研究员的名额,只要成为助理研究员,就能从导师的成果中分享功勋值,这可比逆鳞发的薪水强多了,你有没有兴趣?”杜子春问道,说话之间,两眼放光,直勾勾地看着庞谢,就差没说出来选我。 “听起来倒是不错,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导师肯收?”庞谢故意问道,他也看出来杜子春的想法了,只是这事明摆着对他有利,便打蛇顺杆上,按杜子春的意思问了出来。 “当然有,不才杜子春忝居炼药组副组长,正是导师一名,手中恰好有个名额,只要你愿意来我这帮忙,别的不说,保证你一不缺功勋值,二不缺元灵石!”杜子春急忙说道。 听到这里,庞谢再不推辞,拱手说道:“那就麻烦杜道长了!” “哈哈,好说,好说!”杜子春大喜。 第二十四章 神级土豪(下) 杜子春肆意任性,颇有魏晋遗风,听到庞谢愿意投在他门下,当下也不犹豫,随手从袖子里面摸出平板电脑,轻轻点击几下,发出邀请。 接着,庞谢便听到“滴、滴”几声,同样从兜里掏出平板电脑,打开屏幕一看,系统发出消息,要他确认是否愿意跟随杜子春做研究。 答案当然是愿意,庞谢也不迟疑,直接点了同意,系统里的身份一栏,立即发生改变。 姓名:庞谢 … … 身份:双螯岛主,炼药组正式成员,初级研究员,特约助理研究员(导师:杜子春) … “哈哈,既然你同意了,以后也不必去组里接任务了,从明天开始,你每天上午自由行动,想去听课就去听课,想去修行就去修行,下午来我这里,咱们一起研究研究怎么炼出绝世神丹来!” 杜子春见庞谢同意,乐的手舞足蹈,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若是外人看到,还以为是他拜庞谢为师。 “好吧,那我先走了。”庞谢说道,考核结束,酒足饭饱,再待下去也没什么事,还是早点回去修行的好。 “诶,对了,我刚才瞧见你现的功勋值是0,有没有想买的东西,你我初次见面,总不能让你空手而归!”杜子春春风得意。 “哦……”庞谢略一沉吟,说道:“别的没什么,只是有几本秘籍要买,可惜价格贵了一点。” “贵?要多少?”杜子春诧异问道。 “差不多一千多点吧。”庞谢说道。 若是按初级研究员的薪水算,赚到一千多点功勋值,差不多要几十年,当然,虽然他水准的进步,实际上可能用不了这么久,但也不是短时间能赚到的。 “我给你两千,你先拿去花吧,回头不够了再给我说!”杜子春豪爽说道。 叮! 话音未落,庞谢听到系的统通知铃音,紧接着,看到功勋值一栏从0变为2000。 “功勋值居然能划转?”庞谢不由一怔,他在关于功勋值的介绍里面,没有见到划转这个功能的描述。 “当然,只不过每次划转系统都要收10%的手续费,所以没什么人用,也就没有做专门的介绍。”杜子春说道。 “10%……” 庞谢沉默了一阵,心里面算了算,2000点的10%就是200点,足足是初级研究员十年的基本薪水,于是叹了口气,说道:“其实,你可以买下来送给我的,省不少点数。” “那多麻烦!还是直接划转的方便!”杜子春不屑说道。 “……”庞谢无语。 “想开点,你做了我的助理,以后就是丹房的人,需要的东西,花点数买就是,不要跟什么律法厅、剑堂、雷堂的人学,把点数拿在手里,恨不得一点掰成两点花,一点意思都没有!”杜子春谆谆教导。 “明白了。”庞谢感觉自己面前坐的不是杜子春,而是一个金光四射的财神爷。 “知道就好,修行本来就是花钱的事,扣扣索索可不行。”杜子春说道。 “嗯。”庞谢点点头,心里忽然泛起一个古怪的念头,忍不住问道:“既然您老点数这么多,有没有想过把藏经阁里最贵的东西买下来?比如说,价格排名第一的《大五行灭绝神刀》?” 修行四大要诀,财侣法地,杜子春有的是钱,身在逆鳞高手众多,也不缺修行伴侣,再加上身处珞珈洞天,也是上好的修行所在,若能配上一等一的修行功法就齐活了。 庞谢心生好奇,倒想看看,若是一个人把这四样都凑到极点,修行速度能有多快。 “这个……”杜子春脸上露出一丝古怪之色,略微沉吟了一下,没有立即回答。 “哦。”庞谢明白了,就算神豪也有其极限,不可能无限买买买,总归是有买不起的东西。 “其实,藏经阁以前价格最高的秘籍不是《大五行灭绝神刀》……”杜子春幽幽说道。 “擦,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这是庞谢临出门前最后一个念头。 …… 庞谢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梢头,黄昏之后。 杜子春确实是一个很热情的人,吃过午饭之后,又拉着庞谢,把整个丹房讲解了一遍,包括炼丹室、书房以及实验室,并且告诉庞谢,以后每天过来,如果他在的话,就一起去炼丹室炼丹,如果他不在的话,去书房看书,或者实验室做实验都可以。 苏小晴一下午都跟着他们,她看庞谢的眼神,就好像看一个怪物,几次趁杜子春不在,询问庞谢是怎么拜在杜子春门下。 据说,以杜子春的懒惰和任性,进驻逆鳞几十年以来,从未收过任何助理。 庞谢理所当然的告诉苏小晴是因为运气,只是看她的眼神,似乎并不相信。 今日一行,庞谢算是满载而归,杜子春不但给了他2000点,还把今天考核的时候,炼的七炉冰心丸送给了他,有这些丹药在手,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修行速度可以比原先预计的更快一步。 回到住处之后,庞谢第一时间登录藏经阁,找到了心仪已久的三本秘籍《破坏六字真诀》、《真空大手印》和《地行术》,在线签订了购买合同之后,付出1300点后,一一拍下。 叮当! 就在他拍下的瞬间,系统发出消息,庞谢打开一看,却不是秘籍本身,而是一个验证码,以及随验证码一起发来的消息,告诉他秘籍的正本将通过人工送来。 半个多钟头之后,院外传来叫门声。 庞谢打开院门,外面站着两名身穿逆鳞军制服的军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英姿飒爽、精明强干。 “你好,庞先生,这是您订购的三本秘籍,都在箱子里面,可以通过验证码打开。”其中一个人说道 另一个人则递给庞谢一只小小的金属箱子,A4纸大小,约莫七八公分厚,正面是一个绿色的老式显示屏,以及一个小小的键盘,可以输入密码。 “麻烦了。”庞谢接过金属箱。 “请您不要暴力破坏箱子,同时,输入验证码的时候一定小心,不要输错了,否则,里面的东西会自毁的,藏经阁不负责补发。”这名军人接着说道。 “多谢提醒。” “对了,还要一件事情,根据您购买秘籍时与藏经阁签订的合同,请勿再向他人传播秘籍内容,否则,我们将根据传阅人数,收起相应的点数。” “知道了。” “好的,祝您愉快。” 说完,两名军人便离开这里,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二十五章 秘籍 回到屋里,庞谢迫不及待地输入验证码,打开金属箱,取出三本秘籍。 这三本秘籍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书本,而是三块两寸多长,半寸多宽的白色玉符,学习的时候,只要紧贴在额头上,便会有相应的内容传入脑中。 庞谢用了一个多小时,将这三本秘籍一一学了一遍,然后,将三块玉符收入纳戒之中,开始细细研究。 这三本秘籍之中,价格最便宜的是300点功勋值的《破坏六字真诀》,这本秘籍虽然便宜,但对庞谢来说,却是最为实用的一本。 《破坏六字真诀》是一套拳法,也是一套法术,正确的说,是一套藉由拳法引动天地元气的法术。 整套拳法分为六式,分别是轰、断、卷、封、裂、化,每一式都是以拳法引动天威,再以天威攻击敌人,将自家的肉身之力,与法术引动的天地之力,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形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力量。 对庞谢来说,这是一门最为适合他的法术,既能发挥他神力无双,肉身强悍的特点,又能将丹田之中的灵气完美发挥出来,若是当真练成,至少增加三倍战力。 美中不足的是,以他现在蜕凡境的修为,只能修行轰、断两式,至于后面的卷、封、裂、化,涉及到神识的运用,至少要灵仙,甚至人仙境界才能修炼。 有这么一套拳法在手,他在地仙之下,都不愁近身搏杀的法门,足以让他一路练下去。 唯一令他奇怪的是,就在秘籍的最后,记载了这门拳法的创始人,是北境破坏岛岛主拓跋峰,他却从未听说过什么北境,只能猜测是什么海外仙山,或是是某处洞天福地。 庞谢看的第二本秘籍,是号称妙用无双,刚柔并济的佛门大禅寺嫡传功法《真空大手印》,当然,这个叫做大禅寺的地方,他也没听说过。 不过,神州大陆一向寺庙众多,仅仅江南一带,就号称四百八十寺,有个没听说过的大禅寺,也不算出奇。 庞谢本来对这本《真空大手印》寄予厚望,可是拿到手之后,才发现这是一门于他当下完全无用的法术。 倒不是说这门功法不成,单就功法描述而言,这门真空大手印确实变幻无穷,威力巨大,可近可远,可刚可柔。 唯一的问题在于,修行这门功法,需要的不是气血筋肉,更不是丹田灵气,而是信仰念力。 这本《真空大手印》前半部分都是在教人如何提纯信仰念力,化作一股可以操控的力量,后半部分则是教人如何运用这股力量,形成一个无形无质,却又威力无穷的真空手印。 据说,这门法术初成之时,便会在脑后形成一个淡淡的七彩光圈,随着年深日久,修为每深一层,脑后就会多一个光圈,直到大成之时,一共是九个套在一起的光圈。 九个光圈幻化出的真空手印,已足与天仙争锋! 庞谢遇到的困难在于,他压根没地方去弄什么信仰念力,要有信仰念力,前提就得有人信仰他,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盖一座庙,里面放上他的神像,然后找信徒天天祈祷信仰。 暂且不说,他身在珞珈洞天,没有地方盖庙,就算他回到世俗间,真的盖一座庙,又哪里会有人信仰一个凭空冒出来的神仙? 更不用说,现代科技发达,已经很少有人会真的信鬼神,就算有人给他的庙里上香,能真的给他带来多少信仰之力,也很值得怀疑。 故此,这本《真空大手印》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只有前面介绍信仰念力的部分可以学上一二,日后与使用信仰念力的人交手,也好有个准备,知道如何下手。 至于最后一本,也是最贵的一本秘籍《地行术》,庞谢暂时也无法修行,因为这本秘籍的修行基础是拥有神识,至少的是灵仙境界才成,以他现在的修为,只能看看而已。 庞谢一连翻过三本秘籍,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贪多嚼不烂,什么叫做好高骛远,好在还有《破坏六字真诀》可供修行,否则,白白花了一千多点,却能看不能用,那才真是哭都没地方。 看过三本秘籍之后,庞谢重新提起精神,细细琢磨《破坏六字真诀》,开始修行这门拳法。 对他来说,当下最重要的是提升战力,其次,才是精进修为。 …… 就在庞谢全心全意修行的时候,亿万星辰之外,有一处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空间,有人称这里为地狱,有人称这里为魔界,还有人把这里叫做深渊。 这里是恶魔的故乡,也是整个宇宙最为堕落,最为黑暗,最为血腥的地方。 此刻,在深渊某个层面,一条无始无终的滔天大河横贯了整个层面,大河两岸的泥泞河滩上,一个身材矮小的小劣魔抱着一把十字剑,正在困难地钻出拥挤的洞穴。 这个身材矮小的小劣魔,正是前几天从庞谢眼前消失的菲利克斯,它手中那柄十字剑,则是仿制版的杜兰德尔。 几天前,它从地球回到深渊的时候,正好遇到深渊的雨季,无数堕落的灵魂从天而降,随着大河一路沉浮。 与此同时,无数小劣魔、弗洛魔、蜘蛛魔等等,从四面八方聚到这里,享受这一场盛大的宴会。 菲利克斯看到这一幕,考虑到狂战魔已经战死,没有人给它撑腰的现实,第一时间挖了个洞,把自己埋了起来,直到这场宴会散尽之后,才从洞里钻出来。 “这下可惨了,没有那个大家伙,可怎么活啊!” 菲利克斯沮丧的说道,即使在小劣魔中,它也不算强壮,如果不是阴差阳错,被荣格收服,又让它操纵狂战魔,恐怕早就被其他恶魔吃了。 “什么都没了,只有这一把破剑,这玩意有什么用?”菲利克斯无奈地晃着手里的剑,一不留神把剑扔了出去。 十字剑在空中旋转了几圈,最终落在河里,半截剑刃插入浑浊的河水之中。 滋啦! 插入水中的剑刃与河水挨上,发出水滴落入油锅的声音,吓了菲利克斯一跳。 “咦!” 菲利克斯愣了愣,慢慢走到十字剑旁边,发现剑刃与河水挨到的部分,正在发出极为淡薄的乳白色光芒,正是这点光芒与浑浊的河水发生反应,才发出这种滋啦的声音。 “这是信仰武器?” 菲利克斯看着这柄剑,双眼顿时瞪得溜圆,一个疯狂的计划忽然从他脑子里冒了出来! 第二十六章 疯狂的计划 咔! 漆黑如墨的天空,闪过暗红色的闪电,整个旷野之中一片寂寥,菲利克斯站在河里,望着眼前的十字剑,眼中闪烁着野心的光芒。 黎文渐与庞谢的一战,耗尽了十字剑中存储的信仰念力,所以,菲利克斯这几天虽然一直拿着这柄剑,却没发现十字剑居然是信仰武器。 直到十字剑落入河中,浑浊、堕落的河水不断腐蚀着锋锐的剑刃,这才激发出十字剑中最后的一点光辉之力,它也因此发现了这把剑的真相。 噌! 菲利克斯从河水中拔出十字剑,双手紧紧的握住剑柄,仔细感受着剑身的每一分律动,目光凝在剑上,金色的十字剑柄,银色的剑身,在剑身上镌刻着“Durandal”一行字母,也就是守护、恒久之意,渐渐陷入沉思。 一只白嫩的恶魔蠕虫顺着河水从上游漂了下来,正好漂到菲利克斯身前,张口嘴巴,一口咬住它的腿上。 唰! 菲利克斯猛然惊醒过来,挥动十字剑,一剑向河中刺去,狠狠地刺中了这只恶魔蠕虫,白白嫩嫩的蠕虫顿时发出凄厉的叫声,身体剧烈的挣扎,被剑刃刺穿的部分,渐渐开始融化,就好像被火焰炙烤的黄油。 “确实是信念武器没错……” 菲利克斯的眼中放出亮光,一手提着十字剑,一手抓住恶魔蠕虫,一步一步走回刚才好不容易才爬出来的洞穴,径直跳了进去。 它要在这里做一件事,一件即使在恶魔看来,也太过堕落的事情。 菲利克斯跳进洞中,两只手撑在地上,双膝跪地,顺着狭窄的洞穴,费劲的向深处爬去,为了安全起见,这个洞穴的入口部分非常的窄。 几分钟之后,它终于爬到了潮湿、阴暗的洞穴深处,然后,又用泥土把来时的道路堵上,这才把剑放在地上,亢奋地看着这柄十字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无论是在天堂还是地狱,都是绝对的禁忌,就算是在深渊也不例外,决不允许有人发现。 黑暗之中。 菲利克斯靠在潮湿的洞壁上,喘息了很久,平复了亢奋的心情,恢复了一点体力,最终横下心来,拔出十字剑,反手一剑,用力切在左臂上。 刺啦! 黑暗、堕落、腥臭的恶魔之血如泉水般喷出,浇在十字架上,顿时发出水花溅入油锅的声音。 十字剑剧烈的颤抖,微弱的白光浮现在剑身表面,在白光的照耀下,菲利克斯的面孔分外狰狞。 半分钟钟之后,乳白色的光芒终于消失的一点也不剩,恶魔之血第一次接触到剑身,开始腐蚀这柄十字剑。 经过这一次放血,菲利克斯已经有些失血过多,几乎要晕厥过去。 不过,当它看到十字剑上的光芒消失之后,立刻用力咬了一口舌头,顿时有一股剧痛钻心,让它麻木的大脑恢复了一丝清醒。 现在是关键时刻,如果不采用措施的话,这柄十字剑很快就会被它的恶魔之血腐蚀成废铜烂铁。 “无尽的深渊,你是所有恶魔的生命之源,我永远赞美你……” 菲利克斯单手持剑,迅速的念着咒语,用的是一种极为少见,甚至在深渊里也只有极少数高等恶魔才懂的语言—深渊渎神圣言。 这是一种凡人只要念过,就会堕落的语言,也是整个深渊最为恶毒的五种语言之一。 按照它的等级,本不应懂这门语言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它偏偏记得这门语言。 随着菲利克斯的念诵,浇在十字剑上的恶魔之血,忽然发生了一种奇怪的变化,没有再继续腐蚀十字剑,而是渐渐向剑身上聚合,在“Durandal”这行字上面凝聚成一个黑色的血球。 接着,黑暗、堕落、腥臭的恶魔之血顺着这行字浅浅的镌痕,逐渐渗入十字剑中,与剑身融于一体。 几分钟后,十字剑璀璨的金色剑柄,变成了暗金色,亮银色的剑身则变成银灰色,至于“Durandal”这行字则变成了黑色。 直到此刻,菲利克斯才长出了一口气,放下十字剑,捧起刚刚抓到的恶魔蠕虫,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补充耗费的体力。 …… 白嫩、润滑的恶魔蠕虫是深渊中最为常见的食物。 菲利克斯活到今天,已经不知吃过多少恶魔蠕虫,但这只绝对是他所有吃过的恶魔蠕虫中,最鲜美的一只。 吃掉了这只恶魔蠕虫,它恢复了一点体力,开始进行下一步的工作,也就是整个计划中最为疯狂的部分。 刚才只是它整个计划的第一步,以恶魔之血污染圣剑,把这柄仿制版的“杜兰德尔”由光辉教廷的圣剑,污染成堕落的深渊之剑。 现在要做的第二步,则是重新激发这柄十字剑收集信仰念力的能力,只要这柄剑能够再次收集信仰,迟早可以恢复昔日的力量,成为它在深渊之中的立足之本,甚至更进一步,帮助它进化成长。 如果说第一步,污染圣剑是在渎神的话,第二步则是这个计划更加疯狂的地方。 要收集信仰念力,前提是要有人信仰,这柄十字剑原本属于光辉教廷,可以从光辉之主那里收集信仰,现在已经变成深渊之剑,自然不能从光辉之主那里窃取信仰。 这个道理就像一个人偷了别人的手机,自然不可能让别人继续给他交话费一样。 不能从光辉之主那里收集,就只能从别的神祇,或者恶魔大君那里收集信仰,不过,这就有一个前提,无论是要从谁那里收集信仰,都必须得到本人的同意。 这个道理也很简单,你想用谁家的wifi,自然要经过主人的同意。 这柄仿制的“杜兰德尔”能够收集光辉之主的信仰念力,是因为他的第一任主人,圣殿骑士团的第一任团长在教廷的地位够高,信仰够纯粹,这才得到光辉之主的许可。 菲利克斯只是一个小劣魔,在深渊属于最底层的恶魔,它想要从任何一个神祇,或者恶魔大君那里借到信仰,都是无稽之谈,甚至根本没有机会提出这个请求。 因此,菲利克斯决定开始进行这个计划最为疯狂的部分——虚构一个神祇! 第二十七章 亵渎祭祀 神祇是什么? 有人说是规则的具现,有人说是信仰的凝结,有人说是永恒的光辉,有人说是世界的基石,还有人说是生命的奇迹。 但对大多数泛信徒来说,神祇只是一个交易的对象,信徒提供信仰,神祇提供庇护,双方达成一个贯穿一生的交易。 菲利克斯的计划就是由此而来,它打算虚构一个神祇,成为信仰的对象,然后以这个神祇之名,在深渊成立教会,把这柄深渊十字剑作为教会的圣物,承接信徒的信仰,积攒信仰念力,逐渐恢复这柄十字剑的力量。 这个计划最为疯狂的部分在于,它涉足的神祇的信仰领域,窃取了本该属于神祇,或者恶魔大君的信仰,一旦被人发现,就会被立刻拉到地狱深处,永世接受最残酷的刑罚。 当然,这个计划也不是谁都能完成的,需要懂得操纵信仰的法术,需要为虚构的神祇编写完整的教义,需要打造一个天衣无缝的虚假教廷。 作为一个虚构的神祇,必须要有比真实神祇更加完整的教义,更加完美的教廷,才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菲利克斯之所以能够完成这个机会,是因为在它的记忆里,拥有完成这个计划的所有知识,包括教廷的教义,教廷的布置,以及操纵信仰的法术,就仿佛它以前做过这件事一样。 对于这些知识的来历,它也有些想不明白,似乎大脑有一部分记忆缺失了,只知道这些知识,却不知道这些知识来自何方。 噌! 菲利克斯将十字剑插入泥泞的洞穴底部,默默地念诵咒语,同时,开始虚构神祇。 这个神祇应该叫什么呢?它脑中忽然闪过庞谢的影子,毫不犹豫地说了出来,就叫庞谢吧,至于神祇的形象,也借用了庞谢的外貌。 反正隔了无数光年的距离,只要它不说,那个家伙应该也不知道。 这个神祇的神职应该是什么?既然要在深渊发展,就一定不能叫什么光明、正义之类的,否则,第一时间会被恶魔打死,也不能叫什么海洋、森林之类,深渊之中压根没这些东西,那些肌肉脑子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 “哦,深渊中恶魔都喜欢战斗,神职就选择战斗吧,名号干脆就叫暴力之主吧。”菲利克斯脑中闪过庞谢打死荣格的画面。 教廷应该叫什么呢?一定要有一个响亮的名字,这样才能传播的开,又不能犯了深渊的忌讳,乱叫什么无敌,什么无所不能,否则,容易被人剿灭,唔,干脆就叫铁拳教廷吧,徽章顺便也定了,就是一对铁拳。 想好了所有的事情之后,咒语也已经念完,接下来,就要进行正是开展计划! 菲利克斯立刻跪在深渊十字剑前面,面色肃穆地说道:“战无不胜的暴力之主,我将作为您最虔诚的信徒,加入铁拳教廷,永远为您战斗到底!” 说完,虚空之中,一根无形的信仰之线从它脑后生出向虚空中蔓延而去。 祈祷完成之后,菲利克斯立即又站了起来,拔起深渊十字剑,贴在自己的额头上,抑扬顿挫地说道:“作为暴力之主的第一个,也是最虔诚的一个信徒,我将承担自己所有需要承担的责任,就任铁拳教廷第一任教皇,第一任大祭司,第一任教廷护卫队队长!” 说完这一大段话之后,菲利克斯又把深渊十字剑高高举起,大声说道:“作为铁拳教廷的第一任教皇,我将这柄深渊十字剑册封为镇教神剑,赐名‘绝对混乱’!” 随着它的册封,一根无形的信仰之线穿过虚空,系到深渊十字剑“绝对混乱”上面,开始聚集信仰之力。 看到这一幕,菲利克斯表示非常满意。 完成整个仪式之后,它大脑里面忽然又想起了许多东西,刚才做的一切,都是某个叫做“亵渎祭司”的职业所具有的能力。 只不过,信仰、就职、册封,整个仪式由它一个人来完成,即使对于亵渎祭祀来说,也太过寒酸了。 菲利克斯慢慢翻着这部分刚想起来的记忆,难道它以前还做过“亵渎祭祀”这个职业? 不过,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转了一下,就消失了,对于深渊里的恶魔来说,以前做过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要做什么,如何在这个地方活下去。 …… 荒野之墟。 菲利克斯带着满身泥土,翻过几座山头,气喘吁吁的来到这里。 这里是一片无人注视的荒野,在这片荒野里,没有任何水源,到处都是干燥、冰冷的沙子,没有任何恶魔喜欢在这里生活,这里唯一的生命是一堆浑浑噩噩的骨头架子,正是深渊里面战斗力最差,数量最多,也最不被人重视的白色骷髅兵。 “我,菲利克斯,代表暴力之主前来,你们,信仰,我!”菲利克斯大声喊道。 对于深渊绝大多数生命,甚至稍微高等一点骷髅来说,这种白色骷髅兵都是无法交流的,因为它们的智力并不足以支撑一门语言,也无法承担信息的传递。 不过,菲利克斯拥有所有小劣魔中绝无仅有的天赋—可以与任何深渊生命沟通,包括白色骷髅兵在内。 只是它以前并不愿意与这些白痴沟通,因为这些白痴实在太傻了,智力简直让人绝望,就好像现在这样。 “啊?” “哦?” “……” “谁?” “什么?” 眼前的一群骷髅兵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翻译过来基本上表达了一个意思——你说啥? 菲利克斯无语地看着这群骷髅兵,良久之后,愤怒地摇晃这“绝对混乱”朝着它们冲了过去,砍倒了其中一个,大声喊道:“暴力之主,十字剑,信仰!” 刚才还是说的太复杂,太高估这群家伙的智商了,菲利克斯心中想到。 眼前这群骷髅兵静静的看了它一阵,许久之后,从其中的某只骷髅脑后冒出一根无形的信仰之线,穿过虚空,系在“绝对混乱”上面。 菲利克斯作为教廷的大祭司,第一时间感到了信仰的增加,立即明白这么做是有用的,毫不犹豫地抡起十字剑,再次砍翻了一个骷髅,大声喊道:“暴力之主,十字剑,信仰!” 从这片荒野开始,菲利克斯开始了自己的信仰收割之路,借助可以与所有恶魔沟通这个天赋,这条路走得非常顺利,很快就恢复了“绝对混乱”的力量,铁拳教廷也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只不过,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都没弄明白一件事,为什么它收集的信仰,有很大一部分不见了。 直到下次遇到庞谢,它才最终明白了原因。 第二十八章 公明会 天朦胧亮。 太阳尚未升起,窗外露水凝结,一滴一滴坠在草尖上面,压的青草弯下腰去。 庞谢推开房门,赤着双脚,一步一步走出屋子,赤脚踏在冰凉、湿润的青石板上,呼吸着略带寒意的空气,有种说不出的舒服。 半宿苦思,他已对《破坏六字真诀》中的轰、断两诀略有心得,接下来,就是以实际修行验证心中所得。 庞谢站在院子正中,握紧右拳,置于腰间,随即轻咤一声,一拳徐徐向前击去。 这一拳并没有使多大力量,速度甚至比寻常人挥拳更慢,好似年事已高的老者,在公园里打太极拳,养生娱乐而已。 唯一不同的是,在他出拳之际,脑海之中观想出一轮大日,无尽光芒向四面八方喷薄而出,璀璨的金色光芒点亮了整个世界,与此同时,丹田之中青色气旋急转,一身灵气按照《破坏六字真诀》的要诀,迅速在周身百脉中运转起来。 轰! 寂静之中,响起一阵巨大的轰隆声! 庞谢清晰地感觉到,就在这拳出手之时,整个院子里的天地元气全都被引动过来,以他的拳头为圆心,急遽压缩成团,接着,被压缩在一起的元气剧烈冲撞,在拳头表面发出一道璀璨的亮光,就仿佛一个小小的太阳。 接着,这个璀璨的小太阳就仿佛被点燃的火药桶,骤然炸开,一道强悍的冲击波向四面八方冲去。 嘭! 几间屋子的玻璃窗同时震的粉碎,米粒大小的碎玻璃向四面八方射去,就仿佛战场是的枪林弹雨,打在四周院墙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深深嵌在墙砖之中。 就在庞谢脚下,冲击波向四面横扫过去,石板上面、青草草尖,无数湿冷的露水被冲击波吹飞,洒在四周墙上,整个院子就仿佛下了一场大雨。 冲击波向四面冲去,一直冲到院墙上面,四周的院墙一阵颤抖,似乎差一点就要倒了,随即,发出一阵淡淡的黄光,又稳固了下来,挡住了这一阵冲击波。 被四面院墙一档,冲击波又卷了回来,在院中掀起一阵飓风,院子一角的桃花树上,满树桃花被这飓风一吹,娇艳如火的花瓣冲天而起,飘飘扬扬洒了一院。 这些变化都还罢了,只是略微嘈杂了一些,动静最大的则是他身边的水缸。 整个水缸全部裂开,炸成大大小小十四五块,一缸碧水冲天而起,卷着缸里的几位锦鲤与数朵荷花,直上数十米的高空,然后,重重地落了下来。 不巧的是,荷花落入院中,锦鲤却没落在原地,而是落到了院子隔壁。 啪! “谁打我?那来的鱼!”隔壁院子里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 庞谢惊诧的望着眼前的一切,《破坏六字真诀》的强悍真是出乎意料。 他刚才连百分之一的肉身力量和灵气都没用到,纯粹只是想试试,是否真的领悟了这门功夫。 没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大的破坏力,百分之一已经如此,若是全力施展,破坏力恐怕会大的难以想象。 “喂,就是你在这练拳?” 庞谢正在体味这一拳的变化,忽然听到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转头瞧去,正看到东面的院墙上面,探出一个脑袋来,却是有人一手撑在墙上,一手抓着条锦鲤,正在怒气冲冲地看着他。 这人看外貌约莫二十多岁,白白净净,收拾的很时尚,就连发型也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颇有点流量明星的感觉,唯有左面脸上有一条红印,长度、尺寸与鱼尾相仿,看起来是被锦鲤抽的。 “这位兄弟,不好意思,刚才一时技痒,忍不住练了一手,倒是叨扰了!”庞谢拱手致歉。 “诶,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是刚来的?”这人看清庞谢的长相,眼睛一亮,没有继续责问庞谢。 “刚来了不久。”庞谢实话实说。 “你是哪一家的子弟?还是哪一门弟子?怎么之前没听人介绍过?”这人问道。 “在下庞谢,一介散修,有些机缘巧合,才来到逆鳞。”庞谢也不隐瞒。 “哦。” 这人一听,眼睛更亮,嘿嘿笑了几声,头也不回,反手一抛,把手中锦鲤抛回自家院中,只听“扑通”一声,锦鲤落入水缸,接着,用手一撑,翻过墙来。 “自我介绍一下,敝人赵公道,出身九姓十三宗中的赵姓南宗,现任逆鳞地部炼药组中级研究员。”赵公道笑着说道。 “哦,见过赵兄。”庞谢拱手说道。 “哈哈,庞兄,你我不打不成交,何必这么客气,对了,庞兄才来逆鳞,不知打算要做些什么啊?”赵公道随口问道。 庞谢也不隐瞒,说道:“赵兄,我与你一样,也是进的炼药组,现任初级研究员,兼任杜道长的助理。” 这些身份信息,任何人都能在系统里查到,没有隐瞒的必要,再说,既然与赵公道比邻而居,迟早也会熟悉起来,这些东西就更没有必要隐瞒了。 “啊?杜道长?那位杜道长?”赵公道不由一怔。 “杜子春,不知赵兄听过没有?”庞谢问道。 “你说杜组长?”赵公道顿时两眼放光,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消息,脱口说道:“怎么可能,杜组长一向慵懒,怎么可能收助理。” “在下运气好罢了。”庞谢说道。 “啊,那可不是运气好,杜组长的为人,敝人还是知道一些的,庞兄能蒙杜组长青眼,必然是世间少有的英才。”赵公道说到这里,双眼不住地打量庞兄,脸上惊容尚未褪去。 “赵兄谬赞了。”庞谢说道。 “不过……” 赵公道眼珠急转,左右瞧了瞧,脸上忽然露出难色,说道:“庞兄,你虽然天纵英才,蒙杜组长垂青,成了他的助理。不过,赵某实话实说,你一不是世家子弟,二不是宗门弟子,只怕在逆鳞里面过的不会太过顺遂。” “赵兄这是何意?”庞谢问道,他有点不明白,赵公道究竟要说什么。 “庞兄,与你一见如故,就直说了吧,逆鳞表面看似平和,实则竞争激烈,各种势力错综复杂,若是单枪匹马,恐怕很容易被人逼落下风,甚至无法在此存身。”赵公道径直问道。 “赵兄的意思是?”庞谢说道。 “不过,庞兄,你也不必为此担忧!赵某有几个义气相投的好朋友,一起成立了一个组织叫做公明会,彼此之间也好做个援手,你我一见如故,庞兄若不嫌弃的话,不妨加入进来。”赵公道说出了他的目的。 第二十九章 十方世界(上) 公明会? 庞谢微微一怔,没想到赵公道的目的居然是这个。 不过,他来逆鳞是要潜心修行的,倒不想参与这些争权夺利的事情,于是微微一笑,拱了拱手,说道:“赵兄盛情,庞某难却,只是因为一件事情,却不便加入公明会。” “哦,什么事情,庞兄请讲。”赵公道眼中露出狐疑之色。 “庞谢在加入逆鳞之前,因为迫不得已,与司马家起了一点冲突,杀了几个人,他们已经数次出手,要取庞某的性命,只是因为庞某身在珞珈洞天,已然加入逆鳞,他们才暂且忍下,给了庞某喘息之机。若是庞某加入公明会,只怕……” 庞谢言尽于此,没有继续往后说,意思已经很明确,他是司马家要杀的人,加入公明会,恐怕不会为公明会带去什么好处,反而会连累了公明会。 “司马家……”赵公道略微沉吟几秒,脸上笑容渐渐隐去,换上凝重之色,说道:“司马家根深蒂固,又是佛门护法,背靠这棵参天大树,不是好对付的,庞兄可要小心了。” “庞某明白。”庞谢说道。 “这样吧,庞兄日后若是需要援手,或者想要打听什么消息,尽管来找赵某就是,只要赵某帮得上的,一定全力以赴。” 赵公道正色说道,却绝口不提邀请庞谢加入公明会的事情。 “多谢赵兄好意,庞某心领了。”庞谢微微一笑。 赵公道此人虽然见风使舵,听说他与司马家的纠葛之后,便立刻退开,但趋利避害,也是人之常情,纵然不为好友,也不一定要做仇敌,没有必要因此心生芥蒂。 不过,由赵公道身上也能看出,逆鳞虽大,但像刘继先那样的还是少说,或者说,十三世家之中,也不是每一家都能无视司马家。 “那赵某就先告辞了。” 赵公道决断极快,知道多说无益,当下便要告辞,说完,双臂张开,向后一靠,背对自家院落,斜斜向半空飘去,丝毫没有发力的迹象,就好像迎风飞起的风筝,颇有几分御气凌风之感。 直到他飘过院墙之后,方才再次张口,声音隔墙传了过来:“庞兄,下次练拳的时候,不妨去不殆堂开设的十方世界,无论是练习拳脚,还是与人切磋,那里都是好地方,省的打坏了自家。” “多谢赵兄指点。”庞谢拱手说道。 待赵公道回去之后,庞谢打开平板电脑,先查了查“不殆堂”的“十方世界”是什么地方,却发现对于这里的介绍语焉不详,只说是由不殆堂兴建,用于练习或者切磋的地方。 关于“十方世界”的介绍虽然简略,价格却不便宜,十方世界之中,按时间计费,每小时需要耗费一个点数。 庞谢看了这个报价,心中暗自吃惊,初级研究员一年才赚几十点,这个十方世界一小时就要一点,简直算得上天价了! 不过,他转念又一想,杜子春送他的两千点,还有七百点没用,不妨去瞧瞧,到底是什么地方,若是当真用得着,日后拼命再挣功勋值就是。 庞谢打定主意要去,便按照导航的指引,直接往“十方世界”去了。 临行之前,他在系统里呼叫了后勤修缮,对庭院进行修补,否则晚上回来,就只能住在四面漏风的房子里了。 所幸逆鳞里什么都贵,只有现代化产品便宜,只要不打坏固化在墙里的阵法,所有修缮一律免费。 …… 庞谢离开住处,运转轻功,提纵身形,一路往北走去,约么二十多分钟之后,远远瞧见一座城池,城门楼上悬着“不殆”三个字。 青石砌墙,海水为赤。 这座城池虽然不大,远远瞧去却十分肃穆,城门洞中,往来出入之人,大多穿着黑色的逆鳞军制服,两人成排,三人成列,行动坐卧,举止言谈,极有军旅气息。 “看来这才是逆鳞军的主力啊……” 庞谢暗自说道,他来了这几天,心中一直有个疑问,都说逆鳞是华国第一修行部队,但他见到的却都是寻常修行人,专注于炼丹、修行,与寻常修行门派并无区别,虽然修为不凡,但与部队两个字却没什么关系。 现在看来,不殆堂才是真正的部队,也是逆鳞的代表。 片刻之后,庞谢来到这座城池门前,迈步从门楼下方通过。 城门两侧站着两名站姿笔挺的哨兵,这两名哨兵与外界其他部队的哨兵相同,也是持枪肃立,唯一不同的是,右眼上带着一个小小的方形单片眼镜。 “这是什么玩意?”庞谢瞧着单片眼镜,心中暗自揣测。 眼见庞谢过来,两名哨兵正要询问,就听庞谢手中捧着的平板电脑上发出“滴滴”两声轻响,接着,就见这两人带着的单片眼镜上闪过几副图像,接下来,两人各自瞧了庞谢一眼,依旧保持站姿,却没有多做理会。 看到这一幕,庞谢心中顿时了然,看来这副单片眼镜别有玄机,可以通过联网,眼前每个人的信息,倒是比带什么证件方便多了。 不过,他心中随即想到,看来不殆堂确实比别处更加重要,至少他在别处,就没见过这种东西。 进了小城之后,庞谢举目远眺,城中几条街道整整齐齐,全都是横平竖直,与长安城的布置相仿。 在导航的指引下,庞谢一路前行,不大会时间,来到一座两层小楼前面,只见上面挂着一个牌子,写着“十方世界”四个字。 庞谢进了小楼,迎面是一个服务台,服务台后面站了一名身穿制服的军人,看到庞谢进来,敬了个军礼。 庞谢当即回礼,上下打量了这人一眼,发现他虽然精神健旺,气血充沛,但也还是个普通人,顶多算是军中高手,并不是修行人。 “你好,庞研究员,我是逆鳞军上尉林枭,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是第一次来这里吧,请问您打算去那方世界?”林枭问道。 “哦,那方世界……”庞谢一怔,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十方世界’名义上是十方,实际上已经开发了十六个世界,现在空闲着的世界包括瀚海古城、万载冰宫、杀戮都市、南海龙宫、魅影古堡,你可以任选其一,在里面修行,或者与人竞技都可以。”林枭说道。 “哦。那就魅影古堡吧。”庞谢心中一动,沙漠和冰宫,听名字就知道气候不好,至于都市和龙宫,前者他刚刚离开,后者么,最近在海边呆着,实在不想去什么龙宫。 这个“魅影古堡”,不知是什么地方,听起来倒是不错。 “好的,魅影古堡基础开通费用是每小时1点功勋值,升级开通费用是每小时10点功勋值,特殊开通费用另算,请问您选择哪一种?”林枭问道。 “啊,这么贵?”庞谢脱口说道,随即点点头,说道:“选最便宜的!” “好的,请您上楼左拐,看到门上挂‘魅影古堡’牌子的房间进去就行。”林枭说道。 第三十章 十方世界(下) 嗒!嗒!嗒! 庞谢顺着楼梯,一步步攀援而上,踩在硬木台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就仿佛有人在敲击钢琴,发出韵律悠长的声音。 爬上二楼之后,迎面是木质走廊的墙壁,刷成白色,因为年深日久的关系,已经有些发黄,走廊向左右两面延伸,一扇扇木门镶嵌在走廊两侧,再往远处,则是一片昏暗,完全瞧不清楚,也不知这走廊有多长。 庞谢依照林枭的指引,转身往左面走去,一扇、两扇,走到第三扇木门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魅影古堡”这四个字。 这是一扇古旧的橡木门,表面的油漆已经开始脱裂,看起来有些斑斓,黄铜质地的门把手松松垮垮地垂在门上,似乎随时都会坏掉,整扇木门上面,唯有镶嵌在门上的银色铭牌闪闪发光,用顺滑的笔触写着“魅影古堡”四个字。 “这到底是怎么会地市,这里怎么能练拳,难道屋子里固化了防御法阵?”庞谢喃喃自语,转头向两侧望去。 左手边的门上,悬着一块黑色的石头牌子,上面写着“花果山”三个字,右边的门上,则是一块赤红色的玉石,狂狷地笔触刻着“血海冥河”! 庞谢轻轻吸了口气,信手推开屋门,眼前是一片漆黑,定了定神,大步走进房间。 在他身后,屋门无声无息,悄然闭上。 就在他走进房间的时候,一个年轻人漫步走进十方世界,来到服务台前面。 “林堂主!”林枭大声叫道,急忙敬礼,出现在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正是剑堂堂主林三公子。 “最近修行的怎么样?”林三笑道。 “承蒙林堂主关心,修行还算顺利,估计还有一年时间,就能进入修士境界。”林枭大声回答。 “那就好,这是个好地方,进来不容易,好好修炼吧,对了,你不要这么严肃,咱们都是同族,随便聊两句,不必这么客气。”林三公子说道。 “是!”林枭点点头,接着问道:“林堂主,您今天过来想去哪个世界?” “刚才庞谢去了那个世界?”林三公子问道。 “他去了魅影古堡。”林枭回答。 “哦,这样,你给我一张参观券,我也去魅影古堡。”林三公子说道。 “啊?这个……林三公子,这个……”林枭踌躇不语。 “怎么了?不行吗?”林三公子笑着问道。 “这个不大合规矩。”林枭咬着牙说道。 “怎么会不合规矩?”林三公子眉头一皱,还不等林枭回答,忽然眉毛一扬,脸上露出笑容,说道:“是我的错,差点忘了,这事给你们铁堂主说过了,他也同意了,你在系统里查一下!” 说话之间,林三公子冲着林枭,轻轻晃了晃手指。 林枭一愣,连忙点开系统,查看了刚才收到的消息,发现果然有铁堂主同意林三公子要求的指示,顿时松了口气,连忙拿出一张参观券来,恭恭敬敬地递到林三公子手上。 林三公子接过参观券,呵呵一笑,大步走上二楼,来到“魅影古堡”门前,一把推开屋门,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就在林三公子走进屋门的瞬间,林枭忽然一阵恍惚,眼前的屏幕似乎抖动了一下,刚才收到的消息,无声无息的消失在屏幕上。 不知为何,林枭却好像完全没有发现这一幕。 …… 呼!呼! 一阵大风刮过,乌云随风而至,刺鼻的血腥味笼罩着整个世界,再大的风也吹不散。 远处,一座巍峨壮丽的古堡矗立在群山之中,浓浓的血腥气就是从中散发出来的。 在古堡前面不远,是一块平整的训练场地,摆着各式各样的训练用具,木桩、沙袋等等,以及各种稀奇古怪的武器,包括流星锤、连枷、羊角锤等等。 在训练场地的四周,则是一圈钉在地上的十字架,约莫有四五十个,每一个十字架上都钉着一个人,或者说是一具干尸。 血液顺着十字架滴在地上,已经完全干涸,只留下浓浓的血痕。 以庞谢的医道水准,一眼便看得出,这些尸体全都是真的,绝无一具虚假。 庞谢茫然地站在这里,半分钟前,他走进屋子里,然后,就发现他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地方,回头再看的时候,屋门已经消失不见,眼前则出现了这座邪气凛然的古堡 “这地方……到底是哪里?这是幻阵?还是挪移阵法?” 庞谢漫步向前走去,几分钟后,来到训练场地前面,望着远处的古堡发怔。 四周狂风不止,疯狂地摇动着木栅栏,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除此以外,再无半点活动的迹象,远处的古堡大门紧锁,门窗紧闭,完全没有任何生命的印记。 “就是在这练拳吗?” 庞谢愣了几分钟,要是就这样站下去,这一点功勋值可花得太不值了,既然如此,就连两手好了。 呼! 庞谢定气凝神,脑海中观想出大日磅礴的画面,随即催动全身灵气,狠狠一拳,向前击出,施展出《破坏六字真诀》中的“轰”字诀! 霎时间,方圆数百米内的天地元气急遽的压缩在一起,凝成了血红色的一团,发出凄厉地“呜呜”声,仿佛地狱的恶鬼在嚎哭。 随着血色气团的凝成,庞谢面色大变,霍然发现,这里的天地元气虽然也很浓郁,甚至与珞珈洞天不相上下,元气的性质却截然不同,与珞珈洞天的元气相比,这里的天地元气更加极端,更加难以控制,充满着一种凶戾的气息! 轰! 庞谢觉得天地元气原来越难以控制,也来不及多想,不敢再继续聚集元气,急忙向前砸出这一拳。 霎那之间,血色的气团骤然炸裂,一道血红色的冲击波向四面八方散去。 栅栏、十字架、大树,千米之内,一切站着的东西,全部被这一道冲击波扫平,就连野草都被连根拔起,飘得满天都是。 “咳、咳!” 漫天烟尘之中,庞谢重重的咳嗽两声,心中暗自郁闷,这次算是亏了,这里的天地元气如此凶戾,压根没法修炼。 幸亏他练的是《破坏六字真诀》,本来就是以破坏见长的外家拳法,就算是反噬自身,也只是受法术的余波。 若是什么“赤炎真身”、“五雷正法”这些引动天地元气入体的法术,恐怕不但要受法术的攻击,就连周身百脉也不免受伤。 就在他正郁闷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哐当”一声!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四名满副披挂、浑身黑气缭绕的骑士,持着四五米长的骑士枪,纵马向他奔来! 第三十一章 古堡 哒哒!哒哒! 这几名骑士都是全副铁甲,就连脸上也带着钢铁面罩,速度却快的异乎寻常,一路冲刺,毫不停歇,从古堡门口到庞谢身前,差不多四五千米的距离,居然只用了两三分钟。 “请问……”庞谢不知这几名骑士的来历,打算先问问是什么情况。 “杀!” 四名骑士一声呐喊,打断了庞谢的问话,四杆骑士枪如闪电一般,一起向庞谢刺去。 这四人骑的都是最优良的纯黑战马,身长足有三米多,肩高也有两米多,配上满身钢铁锁子甲,四五米长、小臂粗细的黑铁骑士枪,威势比坦克也差不了多少。 唰! 四匹马齐头并进,四杆骑士枪齐齐刺出,精准、高效、急速,就仿佛机械一样准确,就仿佛四台杀戮机器。 “且慢!” 庞谢伸出双手,一招“分光捉影”,将四支骑士枪一起抓住,向怀中揽去。 他不是纯靠法术吃饭的修行人,强悍无匹的肉身,才是他立足修行界的根本。 若是换做别人来,面对这种难以控制的天地元气,至少会削弱五成的战斗力,但对庞谢来说,只是略微有些影响罢了。 铿! 双臂挥出,与骑士枪撞在一起,发出金属般的敲击声。 “不对!” 就在庞谢揽住四支骑士枪的时候,陡然发现不对,不由失声喊了出来。 这四杆骑士枪上的力量,大的异乎寻常,巨大的冲击力甚至超过重型货车,几乎将他挑飞,绝不是人力使得出来的,就算加上马匹的冲击力也不行! 若是古代骑士真有这么强的力量,也就没有火药革命什么事了。 “嗯!” 庞谢一声闷哼,双臂表面暗金色的光芒一闪即逝,猛然向下发力,将四支骑士枪向下按去,以他的力量,虽然一不留神,吃了个小亏,但真要出手,也不是这四名骑士挡得住的。 砰! 四杆骑士枪在庞谢的压迫下,枪尖全部向下,斜斜插入两米多深的地下,留在地面的枪柄部分,在庞谢身前形成了一个扇形的栅栏,将四名骑士连人带马绊倒在地。 极快的速度与数千斤的重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这种冲击力一旦被反弹回去,就会带来极大的破坏力,四名骑士连人带马一起栽倒,全都摔得不轻,其中两匹马当即摔断了脖子,剩下两匹也不好受,折断了马腿,躺在地上拼命挣扎。 至于四名骑士,全都飞起三四米高,在空中绕了个圈,披着重重的铠甲,仰面朝天摔在地上,不过,因为有铠甲的缘故,他们看起来倒没什么大碍,就地打了个滚,一起拔出骑士剑,分由四面,向庞谢冲了过来。 庞谢也不客气,足尖一点,飞身纵出,迎面朝两名骑士冲去,待到长剑临头,身形微微一晃,闪身躲过双剑,冲到两名骑士身前,双拳齐出,砸在两名骑士身上。 只听“嘭嘭”两声,这两名骑士的胸前铠甲被他砸出了两个深坑,一起翻身倒地。 还不等庞谢回头,就觉得脑后风声骤然,知道是剩下两名骑士杀了过来,当下提纵身形,高高跃了起来,身在半空,向后踢了一脚,正中其中一名骑士的脑袋,将他踢飞出去。 至于最后一名骑士,庞谢几步赶到身前,三拳两脚将他手中骑士剑打掉,一脚将他踢倒,伸手将他按住,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杀!”这名骑士大声喊道,似乎除了这句话,再不会说别的。 庞谢面色一沉,抓住他的头盔,五指略微发力,将头盔上的铁面罩揭了下来。 “啊?” 瞧见这名骑士的长相,庞谢不由一愣,金发碧眼,面白如雪,正是一名白种人。 不过,这一点并不能让庞谢惊讶,真正令他惊讶的是,这名白人的皮肤干瘪,紧紧贴在头骨上,脸色煞白,一点肌肉也没有,唯有嘴唇鲜红,还残留着血迹,就仿佛刚刚喝过献血一样,居然是一具吸血干尸! “难怪有这么大的力气……” 庞谢心中了然,信手捡起骑士剑,反手一剑将他脑袋切了下来,既然都是些妖魔鬼魅,自然不必客气,放手去干就是。 在他砍下这名干尸骑士的头颅之前,这名干尸骑士从头到尾,一直在剧烈挣扎,直到将他脑袋切下,方才倒地不起,彻底死去。 杀死这名干尸之后,其他三名干尸骑士再次爬起,挥舞着各种武器,朝着庞谢冲了过来。 庞谢眉头一皱,看来对付这种干尸,非要把脑袋切了不可,于是也不客气,一拳一个,将三名干尸骑士的头颅一一打爆,结束了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战斗。 …… “这就完了?” 待四名干尸骑士全部死掉之后,庞谢望着远处的城堡,不知接下来又要做些什么。 他本来以为干掉这四名骑士之后,远处古堡还会派出其他人,没想到几分钟时间过去了,再没有出现任何敌人。 “难道是要去古堡里面?” 庞谢心中一动,这个地方叫做“魅影古堡”,看来核心就是这座古堡了,于是抽出一根骑士枪,快步向古堡赶了过去。 四五千米的距离,四名骑士只要两三分钟,以庞谢的脚程,一分钟都不到。 从远处瞧去,只觉得这座古堡巍峨壮丽,直到走到跟前,才发现这座古堡大的不像话。 这是一座标准的东欧风格古堡,正面是一座高高的尖顶门楼,门楼足有四五层高,上面有许多房间,开着一扇扇小窗,既是窗户,也是弓箭的射击孔。 门楼两边则是两座高高的瞭望塔,上面也有足够的护墙,供弓箭手攻击。 门楼后面是一片花园,花园后方则是高大的主楼,足有七八层高,最顶部则是尖顶阁楼,在主楼的四周,是几座三四层高的副楼,以及三座比主楼更高的高塔。 这些建筑都是用深黑色的石块砌成,粗粗一看,就知道工程量极为浩大,以古代的施工能力来说,即使是公爵,或者伯爵一级的贵族,也要几百年才能建成。 城堡两扇门大开,血腥的味道混杂着漆黑如墨的雾气,慢慢向城堡外面飘出,普通人站在这里,接触到这种雾气,即使什么也不做,也会大病一场。 庞谢自然不会被这种场面阻住,单手持起长长的骑士枪,大步向城堡里走了,偶尔一眼,瞥见城堡高大厚重的橡木门上,写这一行血红色的字迹。 “I Believe Bloodymary!” 第三十二章 宫廷武士 沙…沙…沙… 伴随着阴冷潮湿的黑色雾气,浓重刺鼻的浓浓血腥,一阵低低的沙沙声在庞谢耳边响起。 这声音有些像窗外大雨落地的白噪音,也有些像昆虫挥舞翅膀飞行的杂音,不过,最为贴切的形容,却是黑暗中隐藏着的老鼠啃噬枯骨的声音。 唔! 庞谢听得有些烦闷,猛一抖手,挥舞着粗犷的骑士枪,在身前连续连续发出数声爆响,荡开了前方的浓浓雾气。 眼前的景色渐渐清晰起来,在他前方两百多米以外,是城堡巍峨的主楼,主楼的前面则是一块草地。 原本翠绿的草地,早已染成血色,出奇的是,血色的青草反而生长的更加茂盛,更加茁壮。 一道碎石块铺成的石子路,将整片草地从中分开,在石子路的中间,也就是整块草地的正中,是一座三层喷泉,喷泉的顶部则是一座欢愉天使的雕塑,用黑色的石头雕刻而成,看起来丝毫没有神圣的感觉,反而有些放荡。 天使的口中和双眼,不断喷出红黑相间的污血,染的喷泉红一片黑一片,凝成了厚厚的血痂,看起来整个城堡的血腥味,都是由这座喷泉带来的。 “这地方有些诡异啊……” 庞谢心中凛然,步履却丝毫不慢,手持骑士枪,缓步向主楼走去,到要看看这里到底是什么玄虚。 吼!吼! 就在庞谢快要走到喷泉位置的时候,几声猛兽的嘶吼从庭院四角传来,接着,从浓雾的四角走出四个人,这是四名牵着猎豹的宫廷武士。 这四名武士的长相、打扮都差不多,惨白的皮肤,看起来毫无血色,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唯有血红的眼珠,透出残忍嗜杀的狂热,一件宽松的白色衬衣,套在黑色的紧身裤里,头戴一顶灰色的宽檐帽,帽子底下露出一缕缕枯黄的金发。 他们的右手持着一柄纤细、锋锐的欧式花剑,左手则牵着一头凶猛的猎豹。 这四头猎豹身上的毛发早已枯竭,不负生前的光泽,身形更是干瘪到极点,看起来已经死了很久,唯有牙齿和利爪透出点点寒光,看起来比生前更加锋锐。 “杀!” 四名宫廷武士一起喝道,同时放开手中的猎豹,四只猎豹如闪电般向庞谢扑去,速度比真正的猎豹,不知快了多少倍。 嗖! 一头猎豹高高跃起,扑倒庞谢身前,还不等利爪及身,庞谢随手将骑士枪插在地上,身形陡然一矮,躲过了这一扑,随即反手一拳,直冲云霄,正砸在猎豹腰间。 砰! 拳头所及,坚硬如铁,他一拳将猎豹击飞,足足飞起三四十米,撞在不远处的高塔上,接着,重重的弹了回来,狠狠摔在地上,在草地上砸出一个浅坑。 令人惊讶的是,猎豹似乎没有收到任何伤害,挣扎了几秒钟,再次翻身站起,朝庞谢冲了过来。 庞谢并没有时间关心这只猎豹,因为就在他砸开这只猎豹的同时,另外三只猎豹已经先后冲到了他的身前。 呼! 庞谢轻呼一口气,散去双臂上的力气,没有选择继续与这三只猎豹硬碰,而是用出道家“云手”的功夫,双手画圆,形成了一个防守的圈子。 左手向下一探,摸到了第一只猎豹的头颅,没有发力硬砸,而是继续向下探去,抓住了这只猎豹的下巴,将它凭空托起,借着它自己的力量,向对角的宫廷武士抛去。 右手向上一抓,抓到第二只猎豹的利爪,给它又加了把劲,这只猎豹止不住身子,就好像炮弹一样,向另一名宫廷武士飞去。 与此同时,第三只猎豹的利爪几乎搭在庞谢的肩上,庞谢也不慌张,双手一起收回,左手一抱,将猎豹的两只前爪箍住,防止它继续伤人,右手一拢,擒住它的脖子,随即双臂一起发力,左臂向外,右臂向内,只听“咔嚓”一声,硬生生将猎豹的脊椎扼断,折成数截之后,这才抛在地上。 一个照面,庞谢便将四头凶猛的猎豹打发,其中更是秒杀了一头,不过,他并未因此沾沾自喜。 这四头猎豹,每一头都是钢筋铁骨、身法快捷、势大力沉,起码都有蜕凡三重之上的实力,若不是他神力无双,速快无比,正好克制这几头猎豹,换一个人过来,就算是蜕凡四五重,搞不好也要饮恨爪下。 …… “嘘!” 发现庞谢轻易将其中一头猎豹活活绞死,一名宫廷武士忽然发出嘘声,将还要继续进攻的三头猎豹叫了回去。 三头猎豹听话的退了回去,却没有守在宫廷武士身边,而是退入浓雾之中,不知道是就此退去,还是在寻觅机会,打算找机会偷袭。 “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你们究竟是什么人?”庞谢沉声问道,这几名宫廷武士既然知道进退,就应该能够交流,不至于像外面的骑士那样,完全无法沟通。 噌! 回答他的是闪电般的一剑! 四名武士迈步,急速向他冲来,移动速度极快,眨眼之间,便从数十米外,冲到庞谢身前,接着,四柄利剑一起刺出,分刺他周身几处要害。 “又是个不会说话的!” 庞谢心中无语,双手向左右撑开,食指微弹,打算把四柄花剑弹开。 叮、叮,两声脆响,一连弹开两柄花剑,不料,就在他去弹另外两柄剑时,只见剑尖一晃,于间不容发之际,从他指尖下方划过,冲破了他的防御圈子,一前一后,刺在他的前胸和后背上! “好剑法!” 庞谢一惊,这四名宫廷武士虽是死物,这一手剑法却硬是要的,只是刚才那一晃一刺,便有高手风范,非浸淫剑道数十年的剑手不能使出。 铿!铿! 可惜这两名宫廷武士剑法虽高,速度虽快,力量却是平平,两剑点在他身上,只点穿了他的衣裳,点出几点火星,想要伤了庞谢,那是做梦。 庞谢则是见猎心喜,身形一晃,脚下连踩七星步,从这四名宫廷武士的剑锋笼罩之处闪出,随即有手一抖,从纳戒中抽出龙吟剑,仗剑而上,与这四人交手。 自从山海界回来之后,他虽与人交手数次,但无论是黎文渐也好,荣格也罢,包括暹罗的“梵天”超自然部队,虽然各有长处,各擅胜场,却没有一名剑术高手。 他在山海界中学成一身剑术,回到神州大地居然无人能与他比剑,不得不说是一件令他感到遗憾的事。 万没想到,今日在这座古堡,他居然遇到四名剑术高手,虽然用的是欧罗巴的剑路,与他的剑术并非同源,但是剑术这种东西,练到高处之后,双方剑理大致相同,彼此之间也差不了多少,比起剑来大为痛快。 直到此时,庞谢才觉得这一点功勋值没有白花! 第三十三章 梦魇骑士 叮! 噌! 唰、唰! 庞谢挥动手中龙吟剑,剑势变化多端,时而似急如骤雨,眨眼之间,便有数百剑刺出,令四名宫廷武士左支右绌,时而如清风拂面,长剑缓缓划过,却好似有魔法一般,吸住四柄花剑随龙吟剑走。 庞谢以一敌四,双方战在一处,约莫二十分钟之后,终于完全看清了眼前四名宫廷武士的剑路,也过足了比剑的瘾头。 这四名宫廷武士的长相、服饰虽差不多,剑路却完全不同。 有的剑招阴狠,招招取人要害,有的正大光明,仗着剑法高明,硬拼硬挡,有些缥缈诡异,身体柔若无骨,总能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出手,还有一位则是剑枪通用,双方比拼之际,竟从腰里掏出一把火枪来,瞄准庞谢射击。 庞谢心中暗自称奇,通常来说,死灵生物智慧低下,攻击方式雷同,没想到这四位的剑法却截然不同,四路剑法,极有新意,一番比试下来,令他在剑法一路又有突破,剑术底蕴更加扎实。 双方又比了几剑,庞谢发现这四人渐渐开始重复之前的剑路,便知道他们已经黔驴技穷,也就没了继续比斗的兴趣,打算出手伏魔。 叮! 几招之后,庞谢抽了个机会,一剑点开其中一名武士的花剑,破掉了四人联手的剑阵,身形猛然加快,如狸猫捕鼠一般,骤然切入四名宫廷武士身前的圈子,随即挥舞手中长剑,向四面八方斩去,剑法迅捷,速度比刚才快了何止一倍,迅速将四人手臂斩断,接着,顺势一削,只听“噌噌”几声轻响,将这四名宫廷武士的头颅一起切掉。 这四人剑法虽然高明,但毕竟没有活人灵动,一旦窥破剑法奥妙,要杀他们不费吹灰之力! 扑通、扑通! 四颗头颅掉在地上,这四个人的身体骤然僵直下来,保持着原来的动作一动不动,就连落在地上的断臂,也还紧紧握住手中长剑。 呼! 庞谢轻轻吐了口浊气,将龙吟剑收入纳戒,重新拔出插在地上的骑士枪,大步向主楼走去。 经过这一战之后,他对这座古堡开始感兴趣了,想要瞧瞧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一百多米的距离,对庞谢来说,甚至连几秒钟都用不到,眨眼之间,便来到主楼楼下。 两扇三四米高的橡木大门紧紧闭在一起,没留任何缝隙,所有的窗户也完全封死,只有左侧一扇小窗,用石头封了一半,留下半扇窗户。 庞谢走到小窗前面,顺着窗户往里面望去,里面是一团漆黑,只能借着一点微光,影影绰绰看到一张长长的餐桌,上面摆着各式各样的餐具,再有别的就看不清楚了,于是又走了回来,长枪一点,枪尖抵在门上,试图把大门推开。 …… 不料,就在长枪挨到大门的一瞬间,一道凶悍地劲风骤然从上方袭来,直奔庞谢的头颅。 这道劲风突如其来,事先没有半点征兆,直到临头之际,方才风声大作! 庞谢不由一惊,也没有余暇再推木门,急忙挥起骑士枪,向上方拦去。 哐! 一次沉重的撞击,庞谢只觉手中骑士枪一震,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险些就被砸断,撞击发出重重的敲击声,甚至震的整个古堡都有些颤抖。 一击之下,庞谢整个人被砸入地下半米多,整个小腿连同膝盖,全都埋入地下。 不过,庞谢虽然被震得不轻,但对手也被震退,一击之后,骤然退回,也没有再次发动进攻。 庞谢震退偷袭者之后,知道来者厉害,先不忙反击,把腿从地下拔了出来,以长枪护住身体,这才抬头向上望去,看看来的究竟是什么。 “这是什么玩意?” 出现在他头顶上方的,赫然是一名黑甲骑士! 这名骑士身躯高大,稳稳坐在马上,披着一身重甲,手里提着一把近两米长,案板薄厚的黑色重剑,骑着一匹黑马,连人带马全都被厚厚的铁甲裹住,矗立在那里,就好似一座铁山。 最为诡异的是,他竟无视重力,垂直站在墙上,距离地面十几米的高处,身躯与地面完全平行,胯下的坐骑,也就是那匹纯黑色的马匹,四只马蹄上环绕着赤红色的火焰,在走过的地方,留下一一一缕缕火焰灼烧过的痕迹。 如果庞谢对欧罗巴的修行界熟悉的话,就会知道,出现在他眼前的,正是大名鼎鼎的梦魇骑士,一种位格远在狂战魔之上的地狱生物! 唰! 梦魇骑士顺着陡直的墙壁,猛然向他冲了过来,速度快的吓人,与他高大的身躯完全不成比例。 庞谢只觉得眼前一花,门板大小的重剑,便已劈到头顶,带起一阵罡风! 庞谢这才知道,刚才为什么直到最后,才惊觉有人偷袭,原来这家伙不但速快无比,甚至比荣格的全速也不逊半分,而且冲锋之际没有半点声音,就好像是幽灵在漂移。 百忙之中,他也来不及多想,只能架起骑士枪,重重向上迎去。 哐! 骑士枪与重剑狠狠地撞在一起,发出一声令人牙酸的巨响,梦魇骑士再次被震退,纵马退回墙上,一双毫无表情的眼睛,发出冷冷的绿光,死死盯着庞谢。 庞谢正要追击,却发现手上一轻,低头再看,骑士枪已经断为两截,完全没法再用,当下抛掉骑士枪,重新取出龙吟剑,横剑胸前。 嘶! 一声马鸣,梦魇骑士再次策马冲来,速度比刚才更快几分,手中重剑挥舞如风,劈头盖脸的朝庞谢砍来。 庞谢身形疾退,向草地中央退去,站在主楼下方打,这梦魇骑士随时都能退到楼上,他虽然也有轻功,但到底不如这骑士方便,动起手来实在太吃亏了。 梦魇骑士见他退走,毫不犹豫地追了过来,手中重剑斜斜一剑,向庞谢头颅削去。 庞谢也不客气,眼见重剑砍到眼前,双膝猛然向下一跪,同时,足尖向后一蹬,以跪姿的模样,平平向前滑出两米,正好从重剑下方穿过,随即展开游龙剑一剑向马腿削去!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哼!” 梦魇骑士一声冷哼,原本向前方斩去的重剑,毫无滞涩的换了个方向,瞄准庞谢的脖子,急速向他刺去! “好强!” 庞谢心神巨震,来不及再削马腿,就地打了个滚,从梦魇骑士剑锋下方逃离! 这家伙速度不逊于荣格,剑法之高,也是一代宗师,力气又大的惊人,若非是他在这里,换个灵仙过来,一不小心,就要横尸当场! 第三十四章 回归 “眼前这家伙很强!” 几次交锋之后,庞谢做出了这个判断,速度强于他,力量比他只逊一筹,至于剑法,虽是不同的路子,也是巨匠水准,比高锋或许还差点,但绝不逊色于他。 看来只能寻机游斗,慢慢找这家伙的破绽了,死灵生命就算再厉害,脑子总是有些僵化。 等等,不对,庞谢想到这里,脑子里忽然想起,眼前这家伙那一声冷哼,带着一种不屑的感觉,完全不像是没有智慧的死灵生命,难道说这家伙还有智慧不成? “你是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庞谢想到这里,再一次试探问道。 “去死!” 梦魇骑士发出沉闷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头盔的原因,他的声音非常沉闷,语言也很奇怪,是庞谢从没听过的语种,只是不知为何,却能听明白他的意思。 说完,梦魇骑士挥舞着门板一样的重剑,向庞谢劈了过来。 庞谢这次没有闪避,擎起手中龙吟剑,毫不犹豫地跟他正面对抗。 哐! 双剑相交,一阵巨大的冲击力袭来,庞谢只觉得周身一震,脚下一个不稳,深深踩入地下,至于梦魇骑士,则毫不意外的被震退出去。 龙吟剑是难得一见的法器,自然不会像凡铁铸就的骑士枪一样被震断。 可是庞谢也无法追击,因为梦魇骑士每次被震退之后,都会迅速退出十几米以外,远远超出了他的攻击范围。 “进退如风,趋避如电,剑法极其高明,已经到了大巧不工的境界,身体轻的好像没有重量,力量偏偏又大的吓人,完全不符合物理规律,怎么会有这种古怪的对手。” 庞谢不禁头疼起来,面对这样兼具力量与敏捷的对手,他并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除非是用“胜负天平”,将对手的某一样属性压下来。 可他不打算这么干,他现在并不是与生死大敌交手,而是在不殆堂的“十方世界”之中,谁知道眼前究竟是幻境,还是别的什么,万一被别人发现了这件奇物的存在,后果可不好了。 等等,身体轻的好像没重量,如果是这样的话,倒可以换个思路。 庞谢想到这里,将龙吟剑收回纳戒,盯着梦魇骑士,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去死!” 梦魇骑士沉声说道,与此同时,他催动胯下梦魇,急速向庞谢冲来,四只赤炎环绕的马蹄,踏过血色的青草,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赤红色的火线。 “呵呵!” 庞谢轻笑一声,身形滴溜溜一转,晃过梦魇骑士这一剑,梦魇骑士速度虽快,却是仗着胯下的梦魇,横冲直撞厉害,但辗转挪移并不算灵活。 躲过这剑之后,庞谢定气凝神,脑中观想大日磅礴之景,同时拼命地催动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一拳徐徐向外击出,口中大声喝道:“轰!” 这一拳用的正是《破坏六字真诀》中的“轰”字诀! 霎时间,整个城堡以内,数万平方米的范围,比城堡外面凶戾数倍的天地元气,全部向他挤来,在他的拳头前面,拼命的压缩,凝成一个黑红色的气团,气团不断颤抖,就好像随时都要爆炸一样! “轰!” 庞谢再次喝道,完全不顾及气团爆炸的风险,继续催动体内灵气,拼命引动天地元气,灌注气团之中。 霎那之间,黑红色的气团猛然膨胀数倍,再也无法维持原平衡,发出一声惊天巨响,骤然爆裂开来! 轰! 黑红色的天地元气如飓风一般向四面倾泻而出,就仿佛小型核武器爆炸,形成一阵凶猛之际的冲击波,将四周的一切扫平,不要说地上的血色青草,就连空中的浓雾,草地中央的喷泉,也都一起扫平。 直到冲击波撞在城堡四周的墙壁上,方才被阻挡住,随即又翻卷回来,形成又一阵凶猛的气浪。 片刻之间,无数汹涌的气浪混杂在一起,甚至比大海之中,最为凶猛的波涛还要猛烈! 就在气团爆炸的瞬间,庞谢已然纵出数十米外,紧紧趴在地上,运转“金刚不坏琉璃体”,全身上下浮出淡淡金光,硬抗这次爆炸。 气团本就是他凝聚的,就算控制不了,大概什么时候爆炸,心里还是有数的。 按说《破坏六字真诀》是一门攻击性的法术,出手之际,带动无数天地元气向敌人爆发,是只攻击敌人,绝不会连累自己。 可惜庞谢初学乍练,对这门拳法本就不大精通,再加上此地天地元气凶戾,更加难以控制,这才把一门刚猛第一的攻击性法术,活生生练成一门自爆的法术。 不过,就算自爆也无妨,他的战略本就如此,引发一场元气爆炸,借由这种无差别攻击,压制梦魇骑士的速度,尽可能的造成伤害。 梦魇骑士的身体越轻,就越容易受到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影响,受到的伤害也就越深。 至于庞谢自己,他相信还是能扛过这一阵攻击的。 巨大的冲击波掀起汹涌的气浪,无数气浪错综复杂,最终形成了一个剧烈的漩涡。 梦魇骑士第一时间便被漩涡卷起,在空中颠簸,就像大海上的小船一样,它虽然竭力用重剑支撑,试图稳住身体,却只是聊胜于无。 数十秒之后,冲击波渐渐平息,院子里浓重的雾气,也被一扫而空。 庞谢抖了抖盖在身上的浮土,用力爬了起来,寻觅梦魇骑士的踪影。 数十米外,梦魇骑士抱着只剩三分之二长短的重剑,半跪在地上,一双青光闪烁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庞谢。 一身重甲已经被炸掉大半,露出青黑色的筋肉,胯下的梦魇早已不见踪影,只留下一堆灼热的火焰,也不知是被炸死了,还是消失了。 嘿,效果不错! 庞谢心中一喜,轻啸一声,忍住背上的伤痛,拔出龙吟剑,挥剑向梦魇骑士,哦,应该是失去梦魇的梦魇骑士冲去! 梦魇骑士只得勉强站了起来,抡动重剑向庞谢迎击。 两人就此战在一处,不过,庞谢虽然也受了伤,但是爆炸之前已经有所准备,再加上有“金刚不坏琉璃体”的护持,受伤并不算重。 与之相反,梦魇骑士猝不及防,不但被炸成重伤,而且失去梦魇之后,速度这个最大的优势也消失了,虽然仗着强悍的力量与高明的剑术,还能与庞谢相抗,到底差了一筹。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已经完全占据上风,瞅了个空子,一剑斩断梦魇骑士的手腕,门板一样的巨剑,“哐当”一声落在地上,接着,又是一剑,将他脑袋砍掉,终于将梦魇骑士斩杀! 就在梦魇骑士死掉的瞬间,一声凄厉的女子嘶吼,从古堡深处传来,这声音如刀子一般,直往庞谢脑子里钻,刺的他头疼不止。 庞谢只觉眼前一晕,心中大为警惕,正要持剑护身,就觉得眼前景色一变,城堡、雾气、梦魇骑士等等所有一切画面,就好像镜子一样迸裂。 下一个瞬间,他眼前一片漆黑,等再次恢复光明的时候,发现自己重新站在了“十方世界”二楼的走廊里,面前的门上,正挂着“魅影古堡”的铭牌。 第三十五章 诡秘计划 古旧的木门,闪亮的铭牌,没有任何变化。 巍峨而邪恶的古堡,强大而凶悍的骑士,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耳畔一片寂静,无处不在的沙沙声,女子的凄厉嘶吼声,也都化作一片清净,刚才发生的一切似乎都只是幻觉。 唯有不轻的伤势,刺痛的后背,才能清晰地告诉庞谢,刚才的一切都是实打实发生过的,并不是他的幻觉。 庞谢沉默了几秒钟,再次扳动门把手,却发现刚才还松松垮垮,一推即开的门把手,已经从里面锁上,除非破坏掉,否则,绝对无法进去。 “算了!” 庞谢摇了摇头,没有强闯进去的意思,转身向楼下走去,顺着楼梯来到一楼,正看到林枭坐在那里,聚精会神地敲击着键盘,似乎在登记什么。 “庞研究员,你出来了?还要继续充值吗?或者换个地方?” 林枭听到脚步声,抬头往楼梯方向望去,正好看到庞谢从楼上走下来,连忙站了起来。 “不用了。” 庞谢摇摇头,来到服务台前面,问道:“林上尉,我有些不大明白,这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是纯粹的幻境吗?还是说别的什么地方?” “庞研究员,实在不好意思,您的问题,我也答不上来。”林枭略带歉意的说道。 “哦?”庞谢一怔。 “我还没有开始修行呢,这里面我哪有资格进去?”林枭解释说道:“不过,我听别人说过,‘十方世界’是由藏经阁、不殆堂、研法组和阵法组四家机构的高手合力制作而成,绝不止是幻境这么简单。” “多谢指点。”庞谢点点头,没有再继续停留,告了一声辞,便离开十方世界。 巧的是,他走出小楼不远,居然迎面遇到了一个熟人,正是上次在玛瑙滩前见过的刘继先。 “诶,庞兄!”刘继先远远瞧见庞谢,大声喊道。 “原来是刘兄。”庞谢抬头望去,看到了刘继先,遥遥拱手说道。 刘继先今天的装束、气质,与上次见面时完全不同,虽然还是一头红发,却已经剪得整整齐齐,又换上了逆鳞军的标准黑色制服,看起来英气勃勃。 与他同行的还有七八个人,也穿着同样的制服,修为俱都不凡,大半都是灵仙,其余几个也是蜕凡五六重的修为。 “怎么有空到我们不殆堂来了?”刘继先笑着问道。 “听说十方世界不错,今天特地过来瞧瞧。”庞谢笑道。 “啊,那正好,咱们兄弟几个也要去十方世界!”刘继先惊喜地说道。 他一边与庞谢说话,一边给其他几人介绍:“这位就是庞谢,你们知道的,就是他宰了荣格那家伙!” 其他人几个人听到刘继先的介绍,表情各自不一,有的面带惊喜,摩拳擦掌,一副想要比试的意思,有些面带疑色,上下打量着庞谢,似乎不大相信以庞谢蜕凡境的修为,居然能斩杀荣格。 还有一位脸上毫不掩饰地露出敌意,要是猜得不错,只怕此人与司马家有关。 “不必了,我刚从那里出来,受了点伤,正要找个地方疗伤。”庞谢摆摆手说道。 “啊,已经玩过了?那太可惜了?伤的重不重?要不要去我们不殆堂的医疗所瞧瞧,那里的军医不错。”刘继先说道。 “不用了,我回去配点药就好了。”庞谢说道。 “我倒忘了你是炼药组的人,真是班门弄斧,就不耽搁你疗伤了,回头有空过来,咱们去十方世界找个地方好好玩玩。”刘继先说道。 “一定一定。”庞谢拱手告辞。 辞别刘继先之后,他继续向城外走去,走了一阵,忽然反应过来,刚才应该问问刘继先,“十方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过,既然错过,那就下次再说吧,想来这事也不是什么秘密,迟早也会知道。 …… 待到庞谢走后,刘继先等人簇拥着往“十方世界”走去,刚刚走到楼前,就遇到了从楼里走出来的林三公子。 “林堂主!”刘继先等人连忙敬了个军礼。 军中最讲规矩,上下级见面之时,无论是否有隶属关系,下级都要先行敬礼。 逆鳞军虽然是修行人居多,但也是部队,规矩还是有的。 “哈哈,继先,有空来玩了,你们最近在那方世界晃悠呢?”林三公子笑道。 “启禀林堂主,我们最近在瀚海古城练习战阵,打算练熟之后,过些日子去血海冥河试试。”刘继先说道。 “瀚海古城已经没什么意思了,血海冥河对你们来说太难,而且也不是下一步的主要目标,有空去万载冰宫瞧瞧,早早熟悉一下那边的环境,那地方是下一步的重点目标。”林三公子说道。 “多谢林堂主指点!”刘继先大喜。 “这没什么,就算我不说,过两天铁堂主迟早也会告诉你们的。”林三公子笑道。 “明白,我们今天就去万载冰宫瞧瞧。”刘继先说道,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林堂主,刚才我们来的路上瞧见庞谢了,听说他是您接引进来的,回头我们去万载冰宫的时候,把他也喊上。” “那就不必了。”林三公子毫不迟疑的说道:“我对他另有安排,万载冰宫对他不太合适。” “啊,知道了。”刘继先先是一怔,随即点头说道。 “好了,不耽搁你们玩了,有空去剑堂玩玩,咱们剑堂虽然没有十方世界,不过,剑冢玄奥异常,也不逊于这里。”林三公子笑道。 “一定一定”刘继先点头应道。 …… 与刘继先等人告辞之后,林三公子独自往城外走去。 不大会功夫,便走出城池,抬头远眺,远远瞧见庞谢正在半山腰上,往南面走去,脸上露出一丝惋惜的表情,随即抽出平板电脑,点亮屏幕,上面赫然显示着庞谢的信息。 “力量很强,速度也不错,战斗意识更佳,应该还有压箱底的功夫没使出来,否则,也杀不了荣格,真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稍微历练一下,就是一把好剑,可惜了……” 林三公子自言自语了几句,掏出通讯器来,拨通了一个号码,问道:“喂,查清楚了么?杜子春为什么要收他?” “不知道,没人知道,你也知道杜子春那个人,太随意,没人猜得透他的心思。” “最好查清楚,不要让杜子春横生枝节,事关逆鳞全局的大计划,可不能在他身上出纰漏。” “知道了,放心吧,我比你用心,再说,上面的大人都同意了,区区杜子春也翻不了天。” “还是查清楚的好,出了纰漏你我都担不起,你要明白,杜子春可是能通天的人……” “知道了。” 第三十六章 杜子春的目的(上) 珞珈洞天,四季如春,莺飞草长,鸟语花香。 自从进入珞珈洞天以来,庞谢大多时候,都是以轻功赶路,今次在“十方世界”受伤,情非得已,放慢脚步,这才头一次缓步而行。 一路走来,豁然发现,不愧是佛门净土,果然观音道场,紫竹林外别有洞天,曲径深处小溪潺潺,若非前生有德,岂能来此善地? 庞谢信步闲游,一时忘情天外,足足走了一个多钟头,才走回自家住处,推开院门一看,院子里的花草树木,都已恢复原样,水缸也已摆到原处,就连里面的锦鲤都养了一条,只是不知道是否原先那条。 “效率真高!” 庞谢暗赞一声,逆鳞不愧是国家组织,后勤反应果然迅速,心中不由想到,难怪古时各大门派,哪怕是再清高隐世的,都有大量凡人仆役,修行人从早到晚忙着修行,哪有时间做这些事情,还是凡人来的爽快! 走进屋中,盘膝坐下,口服了几粒活血化瘀的丹药,运起长春谷的“不老长春功”,调理五脏元气,徐徐开始疗伤。 时间一晃而过,等他再次睁眼,已是日上中天。 庞谢看看时候不早,点了一份午饭,三两口吃过之后,按照约定前往杜子春的丹房。 …… 滋! 庞谢来到丹房门前,验过瞳孔之后,院门无声无息向两侧打开,上次走的时候,已经录过身份,今次前来也就不必再敲门了。 他顺着中庭大道,一路往深处走去,苏小晴正抱着一堆瓶瓶罐罐往里走,一眼瞧见庞谢,惊讶的说道:“你来了!这么早?” “杜道长在吗?他让我每天中午过来。”庞谢说道。 “在的,正在吃早饭。”苏小晴点点头。 庞谢一怔,抬头看了看天,确地自己没看错时间。 “好啦,你不用看了,你以为他为什么让你每天中午过来,因为他刚起床啊,还有,他说的中午是下午三点以后”苏小晴叹了口气说道。 庞谢无语,顺手帮她拿了几样东西,一起往院子深处走去。 两人也不是头次见面,都已经有些熟悉,于是边走边聊。 庞谢这才知道,杜子春往往是日上三竿才起,月上梢头便睡,一天二十四小时,倒有一多半时间是在睡梦中度过的。 听到这里,庞谢心中暗自嘀咕,这位杜道人的主修功法究竟是什么,莫不是吕祖传下的黄粱一梦? 苏小晴也不多做解释,只是一直用艳羡的眼神看着庞谢,看得他浑身发毛。 十多分钟之后,两人来到庭院深处,杜子春住的地方。 庞谢见到杜子春的时候,他已经吃过早饭,瞧见庞谢来了,顿时喜上眉梢,一把拉住庞谢,说道:“没想到你这么勤快,来的这么早,咱们先去炼丹。” “跟你比起来,恐怕没几个不勤快的。”庞谢心中暗道。 杜子春拉着庞谢一路往炼丹处走去,苏小晴则留在这里,一脸怨念的瞧着两人的背影。 苏小晴在俗世是医生,在修行界却是道门清微派的弟子,根本功法是清微派的《清微丹法》,这门功法以内丹为主,外丹为辅,内外相合,龙虎相济,才能突飞猛进,她是羡慕杜子春炼丹厉害,这才到丹房做事。 她来到此处之后,杜子春虽对她不错,和颜悦色,该给的功勋值也从来不少给,却从未跟她讲过半点炼丹上的事情,也从未指点过她的修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几个月,直到有一次,她实在等不及了,才跟杜子春说起想学炼丹术的事情。 杜子春才直言不讳,苏小晴天赋太差,至少要在他身边熏陶三年,再学炼丹,才有机会臻至上层,否则,只是在走弯路而已。 天可怜见,苏小晴在自小聪慧,没想到在杜子春面前却得了个天赋太差的结论,可是杜子春既然说了,她也只能照做。 真正让她无语的是,眼前这个庞谢,不知有何过人之处,初来乍到便得到了杜子春的认可,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 杜子春的丹房一共有三个炼丹室。 头一个就是上次庞谢去过的,也是杜子春用来做实验的地方,主要用途是试验炼丹新思路,顺带着考核新晋成员,这个炼丹室最大的特点就是便宜,从丹炉到药材,所有的东西都很便宜,就算玩脱了,整个炸了也不可惜。 第二个是杜子春自家炼丹的地方,一座金光闪闪的九龙吐珠炼丹炉,几乎亮瞎了庞谢的双眼,丹炉下方沟通着地火,作为炼丹的火源,旁边法阵里封存的都是难得一见的灵药,随便拿一点出去,都是价值千百个元灵石的好东西。 至于第三个炼丹室,杜子春只跟庞谢提过一句,却没带他进去过,因为那地方就连杜子春也不常去,每次斋戒沐浴,焚香上表之后,方才进去炼丹。 据说,这个炼丹室里面的丹炉是一件真正的法宝,只要炼制最为重要的丹药,才会开启此处。 今天,杜子春带庞谢去的,还是第一个炼丹室,也就是上次考核的地方,两人一进屋子,他便让庞谢坐下,安排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既然做了我的特别助理,有几个事情需要提前告诉你,你千万要听仔细了,不要有半点纰漏。”杜子春说道。 “杜道长请讲。”庞谢说道。 “头一件事情,便是你作为初级研究员,每年有固定的炼丹任务,需要炼制熊筋虎骨丹二十瓶……”杜子春报出一大堆需要炼制的丹药名称来,每一种丹药所需的量都不算少。 “我知道了。”庞谢点点头,脸色略微有些凝重,这些丹药全部炼制下来,就算日夜不休,也要两个多月,若是每天固定炼上两三个时辰,差不多需要半年。 单单这些东西,就要耽搁他不少修行时间,看来这功勋值真不好挣啊。 “不过,这些你不必担心。”杜子春大袖一挥,旁边便多了一大堆瓶瓶罐罐,说道:“你今年要交的任务,我都帮你买回来了,回头你把这些交上去就好。” 庞谢不由愕然,还有这种好事,这莫不是在做梦,随即反应过来,杜子春能这么做,必然是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做,当即一笑,说道:“杜道长,那我到底要做些什么?” “当然是炼丹,炼真正值得炼的丹!”杜子春正色说道,自两人相见以来,脸上第一次透出凝重之色。 第三十七章 杜子春的目的(下) 真正值得炼的丹?那是什么? 庞谢心中头一次冒出这个疑问。 他以为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因为“医道”神通的关系,他虽然懂得一点炼丹术,却不是杜子春这种毕生致力于炼丹的丹道大家,又怎么会思索这种问题。 “你觉得什么是真正值得炼的丹?”杜子春正色问道。 “我曾听人说过,道门有一种生生造化丹,生死人,肉白骨,平添千年寿数?莫非杜道长要炼这种?”庞谢试探问道。 杜子春摇了摇头。 “据说,佛门有一种七宝彩莲,吞服之后,便可明悟三世,一夜之间,就能大彻大悟,杜道长不会是想炼佛门的丹药吧?”庞谢再次问道。 杜子春继续摇头。 “我还听人说过,邪魔外道之中,有一种精血元胎,是以邪法炼成,吞服之后,平添五百年修为,只是这种丹药太伤天和,想来杜道长应该不是炼这种丹药吧。”庞谢试着说道。 “精血元胎的炼法是有些诡异,却不是什么邪法,不过,我要炼的也不知这玩意!”杜子春纠正庞谢。 “还请杜道长赐教。”庞谢诚心问道。 呼! 杜子春吸了口气,长身站起,脸上露出希冀的神采,沉声说道:“寿元、道行、修为,无一不是修行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不过,你还是太年轻,只想选其中一样,对于真正的修行人来说,当然是,我都要!” “啊?”庞谢目瞪口呆。 “我要炼一种丹药,只要服下之后,就能立地成仙,无论是寿元、道行还是修为,全都不是问题!”杜子春眼中神采奕奕。 “杜道长,你说的莫不是九转金丹?”庞谢忍不住问道。 九转金丹是传说中的仙丹,乃是三清道祖之首,三十三天天外天上兜率宫的主人太上老君的得意之作,凡人服食一枚,便能霞举飞升,三年之内,成就天仙,是天上地下,三界之中,最为有名的丹药! 只不过,听说过九转金丹的人多,见过九转金丹的人却少,真正吃过的,天上地下恐怕也没几个人。 想到这里,庞谢狐疑地看着杜子春,眼中露出奇怪的眼神,杜子春虽然修为不错,但也只是人仙境界,要炼制这种丹药,无异于痴人说梦。 “当然不是!”杜子春眉毛一挑,说道:“我又不是太上道祖,炼什么九转金丹,我打算练的是九转灵丹,凡人吞上一粒,便能成就灵仙,跨过仙凡屏障!” “这怎么可能?”庞谢失声喊道。 他自踏出金山湖以来,仗着先天道体,修行“玄功通神”,连番大战,迭逢奇遇,可谓九死一生,至今也不过是蜕凡六重,距离灵仙还差了一层。 凡人与他相比,无论是先天条件,还是后天际遇,实在是差的太多,要让凡人一蹴而就,成就灵仙,委实是太困难了,近乎不可能。 “修行本就是从不可能中,走出一条可能的路来,太上道祖能炼出九转金丹,我为什么炼不出九转灵丹,难道是有这一条天规吗?”杜子春反问。 “即使能够炼成,恐怕也不容易。”庞谢说道。 “哈哈,容易我就不炼了,别人能做到的,我还去做,哪有什么意思?”杜子春仰天大笑。 庞谢默然无语,杜子春的雄心壮志令他吃惊非小,九转灵丹这种东西若真能炼制成功,往小了说,可以改变整个修行界,往大了说,甚至可以改变三界的格局。 此丹若成,人人皆可成仙,恐怕天地难容! 杜子春要炼制九转灵丹,究竟是狂妄呢,还是有别的目的? …… “杜道长,话说回来,你需要我做什么?”庞谢忍不住问道。 炼制九转灵丹这种事情,目标虽然宏伟,道路注定曲折,不是他能解决的问题。 这不是依照丹方炼丹,只要有天赋、有恒心便有机会成功,这完全是生生创造一种不可思议的丹药,非要有横压一世的绝世天资,无与伦比的深厚底蕴,才有勉强一试的希望,这些都不是他的长处。 庞谢的长处,只在“医药”神通,能够大幅提升炼丹的成功率。 “这个简单!”杜子春说道。 “你刚才虽然没猜出我要炼九转灵丹,却也猜对了一件事,说出了对于修行人最为重要的三样东西,寿元、道行、修为!” “只要有这三样东西在手,突破境界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因此,我这九转灵丹也不是无源之水,正是取了生生造化丹、七宝彩莲和精血元胎的长处,凝为一体,成就灵丹。” “只是要做到这一点,我需要大量的生生造化丹、七宝彩莲和精血元胎来做实验,可惜这几样东西世间少有,人间几乎没有留存。” “那是自然。”庞谢点点头说道,这三样东西对修行人都大有裨益,若是得到手中,第一时间都自己服用了,就算自己不用,也会给亲朋好友,徒子徒孙,怎么可能留给外人。 “所以我费尽力气,弄到了这三种丹药丹方,决定自己开炉炼丹,炼制这三种丹药,为炼制九转灵丹做准备。”杜子春说道。 “哦。”庞谢面色虽然不变,心中却不由一动。 这三种丹药各家门派机密,甚至用立身之本来形容都不算错,杜子春居然能都弄来,要么是他本领通天,要么是有人在背后支持,结合这九转灵丹的作用,庞谢心中蓦地有个想法,莫不是国家在背后支持他? “丹方我是弄到了,可这三种丹药都极难炼制,即使以我的本事,成丹率也不过二十分之一,偏偏这三种丹药炼丹所需的药材又极难寻觅,即使搜遍天下,以我的成功率,也炼不出多少来,压根没法做实验。”杜子春说道。 “杜道长的意思是?”庞谢问道。 “我发现你有一种极为稀有的天赋,那就是绝佳的气运,即使乱炼一气,成丹率也高的惊人。”杜子春眼中放出精光,看着庞谢就好像看着一个金灿灿的猪头。 “所以……” “所以我要你帮我炼制这三种丹药,你我联手,炼制九转灵丹!”杜子春说道。 第三十八章 炼丹手印 屋外阳光灿烂,光线透过水晶窗,照入炼丹室里。 杜子春站在窗下,璀璨的阳光照在身上,泛起一层淡淡的金辉,表情神圣肃穆,在这层金辉的衬托下,浮现出一种求道者的光芒。 庞谢起身,站在杜子春对面,拱手一礼,说道:“道长若有所差,庞某必不敢辞!” 他忽然有一种感觉,眼前这一幕,亿万年来曾不断出现,也许,当初第一批修行人就是像杜子春这种人,明知是一条不可能的路,却偏偏去走,终于走出了一条金丹大道! 他自从认识杜子春以来,见识的都是此人豪奢无度的一面,直到此时此刻,才见到此人的真颜色,确有一心求道的大毅力,改天换地的大气魄! “哈哈!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杜子春放声大笑。 “道长,那我现在要做什么,这就开始炼丹么?”庞谢问道,万丈高楼平地起,目光再远,目标再大,也要从眼前做起。 “那倒不是。”杜子春摆了摆手,说道:“生生造化丹、七宝彩莲、精血元胎的炼制极其复杂,你现在是无从下手的,至少要到人仙境界才能尝试。” “你现在要做的事情有两件,第一件就是尽快提升修为,至少要到灵仙境界才成,至于第二件事情么,你先看看这个。” 说到这里,杜子春从袖中取出一片玉笺来,递到庞谢手上。 “青灵丹?” 庞谢将玉笺放在额头上,霎那之间,一段极为复杂的信息传入脑海之中。 这片玉笺是一种丹药的丹方,名字唤作“青灵丹”。 青灵丹的炼制极为复杂,用到的药材足有数百种,虽然大部分都是寻常药材,不算昂贵,但也有几种是世间少见的灵药,价格绝对不菲。 与药材比起来,青灵丹炼制手法才真正称得上恐怖,当药材放入丹炉之后,需要在一盏茶的时间内,数万次操控灵气,不断调整药材的药性,才能顺利结丹,中间只要做错任何一步,就只能得到废品。 庞谢估算了一下,以他当下的速度,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做出三四十分之一的操控就算侥幸了,这还是使用“药气”的前提下,若是操纵灵气,能够做出百分之一的操控就算不错。 最令他无语的是,青灵丹的原料价格不菲,炼制如此艰难,功效却很简单,只有一句话:清热祛邪,久服可以明目。 “杜道长,这是何意?”庞谢问道。 难道让他练青灵丹?凭他现在的能力,压根不可能炼成,就算有药气也不行,操控手法差的太远,根本来不及调整药性,除非是修成灵仙,以神识控制药气,说不定还有机会炼成。 “当然是让你炼制。”杜子春答道。 “可是……”庞谢犹疑说道。 “你是不是认为炼制手法太过复杂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没法进行操控,压根就炼不成?”杜子春问道。 “不错。”庞谢点点头。 “呵呵,你太天真了,要是单凭手法操控,就算是我也来不及,更不要说是你了。”杜子春说道。 “道长请明示。”庞谢说道。 “炼丹一道,博大精深,你虽然天赋惊人,但也不能全凭天赋,不知你发现了没有,丹药的炼制手法虽然复杂,却有规律可寻,细究下来,有时候连续几步,甚至连续几十步的操控手法,顺序一模一样,而且这种一模一样的顺序会重复出现。” “打个比方,某种丹药的炼制需要八种手法操控,分别是甲、乙、丙、丁、甲、乙、丙、丁,我们就会发现,甲、乙、丙、丁这四步操控手法,连续出现了两次。” “丹道先贤发现了这个规律,便想出来一个办法,将这种重复出现的多步手法,凝结成一个手印,只要打出一个手印,便能做出几步、几十步,甚至几百步的操控。” “还是拿刚才那种丹药做个比方,假如某个手印可以完成甲、乙、丙、丁四步操控,那我们只要打出两个这种手印,就可以完成八步操控,不像原先那样,必须用足八次手法。” “事实上,手印才是每一个炼丹师真正的不传之秘,每个炼丹师传承的手印都不相同,这也是一个炼丹师炼丹水准的最大分野。”杜子春说道。 “原来如此,看来这青灵丹的炼制必须要用到手印了。”庞谢闻舷歌而知雅意。 “不错。”杜子春也点点说,接着说道:“我传承的炼丹手法是太上道祖一脉,唤作《兜率丹法》,共有三百六十个手印,正合周天之数。让你炼青灵丹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这种丹药的炼制手法复杂,正好囊括了全部三百六十个手印,只要你能炼好青灵丹,熟悉了这三百六十种手印,日后无论炼什么丹药,都能驾轻就熟!” 庞谢听到这里,心中不由一惊,他惊讶的不是青灵丹的炼制复杂,而是听杜子春的意思,竟要将秘传的炼丹手法传授给他。 这可不是区区功勋点数可比,杜子春豪奢异常,一点功勋点数算不得什么,可对于身为炼丹师的杜子春来说,这种炼丹手印,与修行门派的根本功法差可比拟,传授给他,几乎可以说是传下衣钵了! “道长,还请三思!”庞谢沉声说道。 “思什么思?我敢给,你还不敢要吗?”杜子春一拍桌子,从袖中掏出一片玉笺来,只见上面写着《兜率真传》四个字,递到庞谢手上。 “庞某必不让道长失望!”庞谢犹豫再三,还是接过玉笺。 “好!我也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杜子春说道。 庞谢微微点头,再没有多说。 “从今日起,你就开始练习这套手印,等到手印练熟了,就用这座丹炉炼制青灵丹吧。”杜子春指着炼丹室中那座硕大无朋的黑色丹炉说道。 “好。”庞谢点点头。 “你用的时候注意,这座丹炉底下有机关,可以勾通地火,你炼丹时只管用好手印就行,不必再自己吐火了。”杜子春说道。 “明白。” “还有一件事,地部六组都开设有基础课程,授课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那座园林里,咱们炼丹组最近开了一门《基础炼丹术》,你没事就去听听,讲课的赵玉明水准虽然一般,基本功却很扎实,多听听有好处。”杜子春说道。 “明白。”庞谢点点头说道。 君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君,庞谢既然学了杜子春这套炼丹手印,便会全力以赴,与他一起追逐万中无一的可能! 第三十九章 修行岁月 天边细雨如丝,眼前青草如碧。 庞谢盘膝坐在屋檐下面,看着雨雾蒙蒙的小院,轻轻吐出一口浊气,拿起身旁的白玉小瓶,拔掉软木瓶塞,倒了一粒湛清碧绿的丹药出来,随手抛入口中,“咯吱咯吱”两口嚼碎,就像吃糖豆那样,咽了下去。 算上今天,他已经来珞珈洞天整整三个月了。 这三个月过的极为平静,甚至有些无聊,除了初进洞天,律法厅俞四的为难,雨夜之中,两名黑衣人的埋伏,再没有发生过任何意外。 原因也很简单,自从他选择跟随杜子春炼丹之后,就过上了三点一线的生活,几乎没有踏出地部半步,自然也没有人胆大妄为到来这里杀人。 每日清晨起来,庞谢先去地部总部所在的园林听课。 那里开设的课程很多,远不止杜子春提到的《基础炼丹术》,还有研法组导师开设的《五行法术解析》、《佛门神通初探》,绘符组导师开设的《符法初阶教程》,异兽组的《灵兽饲养六十八例》等等,基本上地部六组都有人开设课程,并且不止一门。 课程开的不少,听课的人却不多,一来地部六组的成员大多都忙于任务,就算忙完任务,也要花费时间修行,很难抽出大块时间学习,二来每门课程都要收取一定数额的听课费,少则三五点功勋值,多则七八点功勋值,虽然价格不高,但跟薪水一比,却也显得不低。 这两点对庞谢都没什么影响,一者杜子春大手一挥,已经帮他完成了今年的任务,闲暇时间自然是有的,二者杜子春上次给了他两千点,现在还剩下不少,留着也没什么用,正好购买课程。 于是,庞谢便选了几门课程,每日一早便去听课,风雨无阻,绝无空缺。 上午是听课的时间,中午吃过饭之后,庞谢便准时前往丹房。 若是杜子春不忙,便向他请教一些炼丹上的问题,若是杜子春不在,便独自前往炼丹室,练习《兜率丹法》的三百六十个手印。 《兜率丹法》深入浅出,奥妙非常,一点一滴直指大道,他对这套炼丹手印的掌握很快,不过一个月的时间,便已将三百六十种手印学完,正式开始炼制青灵丹。 青灵丹的炼制极度复杂,如果说考核时,炼制冰心丸的难度是一,炼制七念散的难度是十,那么青灵丹的炼制难度至少也在一百以上。 他以“医药”神通的药气炼丹,前十天里,居然一炉也没炼成,倒不是说他的“药气”不成,而是动作太慢,往往手印才打了一半,炼制时间就已经结束。 手印数量差得太多,“医药”神通再强,也只能徒呼奈何。 直到十多天后,庞谢炼废了上百炉青灵丹,才勉强能够打完手印,终于炼成了第一炉青灵丹。 在此期间耗损的珍贵药材,他刚开始是感到可惜,几天以后开始感到痛心,待到十天头上,即将炼制成功的时候,已经完全麻木了,根本不敢算到底耗费了多少。 十天之后,青灵丹成。 从这一日起,庞谢“医药”神通的恐怖之处才凸显出来,有过一次成丹经验之后,他几乎就再没有失败过,往往炼过数十炉丹药之后,精力实在不济,才有一炉品质不佳,报废上几粒,但大多数还都能服用。 炼丹本是一门玄学,以杜子春炼丹之术的高明,炼制青灵丹,也只有三分之一的成功几率,当他发现庞谢几乎从不失败的时候,完全不知道如何解释,最后只能归功在“运气好”三个字上。 青灵丹虽然极难炼制,没有什么特别的药效,随着庞谢炼制的越来越多,渐渐变成了一种鸡肋。 庞谢本来还为此事发愁,不知道要不要继续炼下去。 杜子春却告诉庞谢,完全不必发愁,凡是他炼制的青灵丹,全部拿回家吃好了,反正这玩意也没什么坏处。 最令庞谢叫绝的,他每天吃青灵丹,不但不用花钱,还能赚取功勋点数。 因为杜子春申请了一个课题,主要研究内容是“修士长期服用青灵丹会产生的效果”,庞谢作为被研究的对象,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功勋点数入账,而他要做的,只是如实写出吃了青灵丹的感觉。 庞谢从此便过上了以青灵丹当零食的日子,经过两个月的试吃,他终于发现青灵丹这玩意,确实没什么鸟用。 他两个月吃了数以万计的青灵丹,除了感觉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比以前温润一些,旋转之际更加平和之外,再没有其他特殊的感觉。 当然,每次吃完之后,都会感觉眼睛凉滋滋的,十分舒服,不过,这种感觉也是一闪即逝,很快就消失不见,也发现有什么好处。 …… 每天上、下午都有固定去处,晚上才是他的修炼时间。 庞谢每晚老老实实待在住处修炼,从不踏出半步,事实上,这段时间,他修炼的极为辛苦,压根没时间外出。 根本功法“玄功要诀”是不能放松的,修行之路,首重根基,根基若不牢靠,必然会为日后埋下隐患,他每天都要抽出两个多小时,一点一滴打磨元气,下了这一番苦工,自然也有收获,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也一日比一日精纯。 尽快突破当前境界是杜子春给他定下的目标,庞谢既答应了杜子春,自然也不会食言,从姚广孝处得来的“阴阳观神变”就是他突破当前境界的希望,每天夜里都要练上一趟,直练到精疲力竭才罢休,辅以冰心丸,修行速度突飞猛进,远非在外界的时候可比,他隐隐感觉到,突破境界已经不远了。 除此以外,提升战力也是当务之急,关系到他未来一段时间的人身安全。 庞谢每日里精研手头的几本秘籍,头一个就是《破坏六字真诀》,经过一段时间的联系,他的元气控制能力大增,已经可以在庭院之中施展,而不破坏一草一木。对于《真空大手印》,他也没放弃,这门功法实在太过奥妙,就算是现在不能练,也能先熟悉一下,日后若是有机会,再练也不迟。 此外,就是他在山海界得到的秘籍,闲暇之际,思索一二,一身武学渐渐融会贯通,战力增长也颇为可观。 除了秘籍之外,庞谢也没忘记自己的一身神通,在珞珈洞天精纯的灵气灌注下,十多枚符文渐渐向实质凝结,十多样神通都有所进益,对敌手段也大为增加。 当然,除了表面这些手段之外,庞谢真正的杀手锏则是“胜负天平”,对于这一奇物,经过几个月的摸索,他已经越来越熟悉,相信下次与人交手的时候,一定会给对方一个惊喜!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庞谢感觉自己渐渐强大起来,虽然没有明显的突破,却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第四十章 即将突破 呼! 哈! 已经是夜半时分,万籁俱寂的时候了。 庞谢依旧精神奕奕,盘膝坐在屋子里,不断吞吐元气,催动周身气血,全神贯注地修炼《阴阳观神变》,他的身子半冷半热,凉热两道气血不断涌动,刺激着大脑的变化。 若是往日,他修炼到这时候,多半会感到精疲力竭,准备收工休息,可是不知为何,他今日却完全没有半点疲倦之感,似乎大脑已经适应了这门功法的冲击。 轰! 忽然之间,脑海之中猛然炸起一声巨响,庞谢只觉眼前金星乱冒,无数金光从眼前划过,无数念头从心神中涌出,就好像千军万马打破雄关,如入无人之境,长驱直入,沛然难挡,再非人力所能阻挡。 庞谢深深吸了口气,知道行功到了关键时候,若是一个不好就会被这无数念头迷失,陷入重重幻境,修为退步都是小事,更可怕的是,有可能会留下心理阴影,想要再次突破,那是难上加难。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庞谢低声吟诵《金刚经》中经文,不得不说,在精神修炼一途,西方佛门净土取得的成就远比道门要大,尤其是在收束心神,斩却心魔一道,绝对强于天下任何门派。 时间一秒秒过去,眼前金光越来越少,最终逐渐汇聚为一点灵光,倏然消失不见,就仿佛流星划过夜空。 与此同时,脑海中的万千念头,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有些念头逐渐生长,成为一颗圆滚滚的珠子,晶莹剔透,纤毫毕现,思虑圆满,再无挂碍。有些念头则渐渐消失,就仿佛冰块融入水中,化作一缕缕养分,补充到大脑之中。还有些念头起初在生长,骤然又裂开,就仿佛烧制失败的瓷器,这是因为这种念头本身就有逻辑矛盾,生长之际,矛盾凸显,最终破碎消失。 不知过了多久,所有的念头全都圆润如珠,全部重新沉入心神。 庞谢顿时感到心头一轻,就好像卸下千斤重担,思虑清晰,再不被杂念困扰。 念念无滞,大功将成! 庞谢脑中忽然闪过这个念头,依照《阴阳观神变》中的描述,他已经渡过了由蜕凡境至念动境,也就是由修士成为灵仙的最艰难关卡——脑髓转变! 脑髓已经完成了非人化的转变,在他修成灵仙之前,前途再无障碍。接下来,只要继续以气血补益大脑,渐渐诞生出神识,就能正式晋升灵仙。 这个过程在外界或许会很慢,但在珞珈洞天,有充足的天地元气,再加上杜子春的鼎力支持,无数丹药填充进来,相信并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或许个把月,或许小半年,便能正式踏足灵仙境界。 …… 庞谢结束了一夜修行,缓缓睁开双眼,一道亮光从双目之中射出,随即收敛起来,却没有像往日那样完全消失,而是凝在目中,光华流转,隐隐生出奇光。 这是境界突破,精气虚浮而产生的异象,也不用管它,过上几日,自会收敛。 简单洗漱一番,庞谢吃过早点,打算继续去地部总部听课。 这几日,阵法组有位导师开了一门叫做《十门基础阵法详解》的课程,从一字长蛇阵、二龙出水阵、天地三才阵讲起,一直讲到九字连环阵、十面埋伏阵,虽然都是些最简单的阵法,却讲的极为详尽,每一点一滴都说的通透。 几堂课听下来,庞谢只觉得茅塞顿开,对阵法的理解比以前不知强过多少。 出了小院,庞谢漫步而行,走了没多远,恰好遇到一个熟人,正是住在他院子隔壁的赵公道。 “哈哈,庞兄,今日又去上课?”赵公道远远瞧见庞谢,热情的打了个招呼,就算在地部之中,坚持上课的人也是少数,庞谢大把点数撒出去,早已闯出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名声。 “赵兄早!”庞谢拱手还礼。 两人毗邻而居,时日一久,庞谢对他也逐渐熟悉起来,赵公道并不像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修行人,与修行相比,此人更喜欢做生意,更像是一个生意人。 此人什么生意都做,一言一行,都以利益为先,灵丹、法阵、异兽、法器乃至于消息、情报,只要有利可图,没有不做的生意。 庞谢对他谈不上什么好感,也谈不上什么恶感,只能作为一个泛泛相交的熟人。 或许是因为和气生财的商人本性,赵公道却极为热情,每次远远瞧见庞谢,都要寒暄几句,当然,说的都是些没营养的废话。 “诶,庞兄,我看你目露奇光,莫不是快突破了?”赵公道谈笑几句,忽然失声说道。 “赵兄果然眼力不凡,昨夜小有突破。”庞谢也不否认。 “看来要不了多久,你就要成就灵仙了!”赵公道仔细盯着庞谢,眼神中满是惊讶之色。 “差不多吧。”庞谢点点头。 “好快,好快,怎么会这么快!”赵公道喃喃说道,略微有些失神。 “赵兄好像很惊讶?”庞谢随口问道。 “那当然!”赵公道径直说道,接着,似乎发现有些不对,叹了口气,解释说道:“我费了好大力气,也没能突破境界,没想到庞兄竟然这么快。” 庞谢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拱了拱手,告了声辞,转身往地部总部去了。 行走之际,他心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为什么对于他修为突破这件事,赵公道会这么惊讶,刚才的最后一句话,明显是画蛇添足,试图掩饰什么,这其中难道还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东西? …… 待到庞谢走远,赵公道脸色忽然变得煞白,大步往住处跑去,边走边说:“惨了,惨了,这回可惨了!” 哐当! 赵公道一脚踢开院门,径直冲进屋子里,锁好房门之后,这才颤颤巍巍地掏出通讯器,拨了一个号码出去,接通之后,恭恭敬敬地说道:“大人,有件事情需要给您紧急汇报。” “什么事?”对面问道。 “哦,那个,您不是让我一直盯着庞谢么,他好像快突破蜕凡境了……” “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进境这么快,前几天我见他,还没有……” “别说废话,你估计他还有多长时间才能突破?” “少则两三个月,多则小半年。” 滴…滴…滴… 赵公道还想再说些什么,却发现通讯器已经从对面挂断,茫然地看着手中的通讯器,叹了口气,说道:“这次恐怕是要亏老本了!” 第四十一章 突然的拜访 淫雨霏霏,连绵不断,天边乌云密布,遮住了本已黯然的日光,院子里的光线愈加暗了起来。 庞谢从没想到,珞珈洞天居然也会有梅雨季节,细雨连续下了几日,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不紧不慢的浸泡着珞珈山上的每一个角落。 他坐在屋檐下面,心中没来由的一阵烦闷,不知为何,自来到珞珈洞天之后,以往非常喜欢雨天的他,变得非常讨厌下雨,总觉得着这如丝般的雨水里面,混杂着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用心去看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话说回来,逆鳞高手如云,若真有什么杂质,也轮不到他来发现,只是这种感觉非常不好。 笃、笃、笃! 庞谢正在烦闷,院外忽然传来敲门声,不由怔了一怔,他来这里时日不短,却没交什么朋友,就算熟人也只有聊聊几位,会上门拜访的,更是一个也没有。 怀中心中的疑问,来到门前,打开院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位白衣公子。 此人看面相不过二十岁上下,白衣如雪,丰神俊秀,脚下踩着一双木屐,踏在湿润的土地上,留下淡淡齿痕,风流倜傥,眉目含笑,举手投足之间,仿佛世家公子一般,唯有眉宇之间偶尔一露的峥嵘,才令人感到剑气森森。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引荐庞谢来此的剑堂林三公子,他左手撑起紫竹伞,右手拎着一壶酒,腰间悬着一柄长剑,正笑盈盈的看着庞谢。 庞谢又惊又喜,连忙说道:“林公子,今日怎么有空到我这来了!” 他虽然林三公子引荐入门,两人却已经很久没见了,一来庞谢修行不缀,没有闲暇出门,二来林三公子毕竟是剑堂堂主,位高权重,事务繁忙,等闲也没时间闲游。 “哈哈,难道我来不成么?”林三公子哈哈大笑。 “这是哪里的话?林公子快请!”庞谢让出一条路来,请林三公子入内。 林三公子呵呵一笑,收起紫竹伞,昂首迈入院中。 …… 今日天阴,室内昏暗。 庞谢取了张青木桌,放在滴水房檐下面,两人一左一右,盘膝坐在木桌两侧,静听风雨,闲聊修行。 林三公子前些日子出了趟远门,去做一件任务,花了几个月功夫,总算把事情办妥,这才打算休息几天。 今次外出的时候,他得了一壶上好的青梅酒,便趁今日无事,带了过来,打算与庞谢一醉方休。 一壶青梅酒,两三个小菜,再配上几样时鲜的水果,佐以林三公子的一腔豪情,满腹故事,青梅酒的滋味愈加醇厚。 “就拿那个傻子来说吧,那家伙仗着自己身具异能,能身化黄沙,又是在吐鲁番大沙漠的深处,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居然提着一把弯刀,要跟我放对!” “岂不知老子手中明河剑,早已练到剑光分化的地步,随便一剑下去,方圆百里,天地倾覆,别说是变沙子,就算是变原子也没用!” 林三公子讲起前几个月的任务,逸兴横飞,说到高兴处,掌中明河剑倏然飞出,如游鱼一般在院子里穿梭,满院剑气森寒,莫说缸中锦鲤不敢露面,深深潜入水中,就连庞谢都感觉身体有些发冷。 “对了,还没问你最近过的怎么样?忙什么那?这边都还好吧?司马家有没有再派人难为你?”林三公子问道。 “都还不错,这些日子足不出户,都在地部六组溜达,也没人来这里闹事。”庞谢笑道。 “那就好,这也正常,杜子春可不是普通人,有他罩着你,就算司马家也得掂量一下。”林三公子说道。 庞谢心中一动,杜子春过的如此随性,就算用膝盖去想,也知道他背后有人支持,只是不知这人究竟是谁,说不定能从林三公子这里问到,于是便要张口。 不料,还不等庞谢张口,林三公子笑容一敛,正色说道:“司马家没有来找你的事情,我却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 “公子请讲。”庞谢放下手中酒杯,正色说道。 …… 庞谢进入逆鳞,介绍人虽是“七妙先生”邵还,真正引荐入门的却是林三公子,这份香火情无论如何也不能忘。 更何况林三公子为他挡了俞四的为难,又赠给他一座双螯岛,让他得以在此安身,于情于理,庞谢都要承他一份情。 “你有没有去过不殆堂的‘十方世界’?”林三公子却不忙提出要求,而是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去过一次。”庞谢点点头,接着说道:“只是我虽然去过,却想不明白那地方到底是怎么回事,正好要问林公子。” “你觉得是怎么回事?”林三公子笑道。 “有些像幻境,但又太真实了,有些像洞天福地,可是,应该不可能……”庞谢说道。 如今天地元气衰微,洞天福地乃是修行的根本,若是真有这么多洞天福地,又怎么可能弃之不顾,不进行改造,作为培育修行人的基地。 “你的感觉很敏锐,虽然没猜对,但也差不多”林三公子说道。 “十方世界是咱们逆鳞军的一项创举,也是逆鳞军中,聚集千百英才,研究道法的最高成果之一,并不是纯粹的幻术,也不是真正的洞天福地,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东。当你进去的时候,里面就是一个真是存在的小世界,当你出来的时候,一切都化为幻影。用华国传统说法来说,就是一个生灭不定的梦幻泡影,用欧罗巴大陆的理论来说,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半位面。” “对于你们年轻人来说,还有一个更贴切的说法——副本,当然,与游戏里的副本不同,这个副本很真实,可以亲身进入,可以亲手搏杀,甚至可以在里面修炼,如果运气不好的话,陨落在里面也有可能,当然,这种情况很难发生,因为我们有足够的保护机制。” “原来是这样。”庞谢点点头,“十方世界”内情复杂,若是无人解释,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 “那你有没有想过,逆鳞为什么要花极大代价创造十方世界?”林三公子抛出了一个问题。 “这个……”庞谢略一沉吟。 “友情提示一下,逆鳞可是华国最大的修行部队。”林三公子眨了眨眼睛说道。 第四十二章 机缘 部队? 庞谢似乎明白过来,部队的职责是什么,进则攻城掠地,退则保家卫国,核心职责只有一个,那就是——打! “十方世界”既是逆鳞军研发出来的,自然也是为了作战准备,这么说的话…… “林公子,要是我猜的不错,逆鳞建造十方世界,是为了训练麾下修行人,以副本的形式进行实战,提升他们适应战斗的能力?”庞谢说道。 “说的不错,不过不全。”林三公子悠然一笑,随手倒了杯青梅酒,仰头一饮而尽,轻轻笑道:“要是这么简单,又何必要建十方世界?又怎么会成为逆鳞的最高研究成果之一?” “还请公子赐教。”庞谢说道。 “十方世界里的世界可不是随便创造的,最重要的作用是模拟真实的战场幻境,是模拟真正敌人的战斗方式,以便让我们的战士尽快熟悉敌人,测试出最恰当的应对策略,为最终铲除敌人,做好万全准备。”林三公子正色说道。 真实的战场……真正的敌人…… 庞谢品味着这两句话,慢慢咂摸其中的滋味。 林公子也不多说,捏起一粒杨梅,轻轻放入口中,优哉游哉的看着庞谢。 “林公子,我对十方世界了解不多,只去过其中的魅影古堡,要是我的理解没错,所谓真实的环境,真正的敌人,指的是这世间真的存在这么一座古堡,古堡的主人也正是我们逆鳞的敌人。”庞谢推断说道。 “你理解的没错,世间确实有这么一座古堡,位于欧罗巴大陆东面喀尔巴阡山的一处结界中,古堡的主人是一位传承千年,权势煊赫的伯爵,也是一个强大的女性上位血族,名字叫做伊丽莎白.巴托里。” “哦,这么远?咱们逆鳞为何会与她结仇?”庞谢好奇问道。 “说来话长,六百年前,伊丽莎白还不是血族的时候,嫁给了一个叫做‘黑骑士’弗兰克的强大战士。弗兰克残忍嗜杀,凶恶无比,一向以战场为家,是一个天生的杀人恶魔,也是光辉教廷历史上最为强大的神罚骑士之一。此人曾经参与过三次十字军东征,其中一次甚至打到了阿拉伯半岛。也正是那一次战斗,他得到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上清派祖师魏华存手书的《大洞真经》。”林三公子说道。 庞谢闻言,不由一愣,问道:“上清派也是道家大派,开派祖师的手书乃是镇宗之宝,怎么会看管不严,流落出去,甚至流落到阿拉伯半岛?” “这其中内情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自从八百年前天地元气衰微之后,修行界颇多动荡,道门之中神霄、全真、天心这几家大派,几次都走到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佛门十宗之一的法相宗甚至断绝传承,上清派的秘籍流落出去,也不是什么怪事。”林三公子说道。 “《大洞真经》虽然算不得什么,上清派里也有副本流传,但是魏华存祖师手书意义毕竟不同,近几十年局势渐稳之后,上清派便想取回这本手书。在上清派几位前辈的推动之下,咱们逆鳞曾派了几名高手携带重金,前往喀尔巴阡山的古堡之中,试图换回这本秘籍。” “等咱们的人去了之后才知道,弗兰克由于太过嗜杀,早在百多年前,就已经战死在非洲大陆。城堡的主人已经换做伊丽莎白女伯爵,更没想到的是,这位女伯爵不知为何,居然成了上位血族,咱们的人说明来意之后,她不但没有同意,反而悍然动手,将这几人全部吸干精血,化作僵尸。” “逆鳞高层勃然大怒,打算报复回去,可惜当年咱们跟欧罗巴大陆的超自然界签订过协约,顶尖高手过去受到的束缚太多,很难找到机会去古堡报仇,而且,那座古堡位于结界之中,里面的天地元气太过凶戾的,修为稍差一点,对元气控制稍有不纯,一身本事就要打个对折,莫说赢不了里面的女伯爵,能活着回来就算不错。由于没有合适的人动手,这事就这么一直耽搁下来。” 庞谢听到这里,忍不住说道:“林公子这么说,我大概听明白了,逆鳞军是想培养一批适应里面环境的好手,然后想法报仇。” “不错。”林三公子点点头。 “要按这么说,十方世界的其他空间,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才建立起来的?”庞谢问道。 “大同小异吧。”林三公子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大多数都是为了磨砺战士,不过,其中有几个世界模拟的敌人,就算是逆鳞最顶尖的高手也打不下来,那就是另一个层次上的战略安排了。” “哦。”庞谢心中一动,连林三公子这等顶级人仙,甚至逆鳞最顶层的力量也无法消灭,看来至少也有地仙一级的高手坐镇,搞不好有神仙级的高手也不一定。 “好了,题外话就说到这里,今天过来找你,是为了找你帮一个忙。”林三公子放下酒杯说道。 “公子请讲。”庞谢说道。 “前些日子,我看过你挑战魅影古堡的全程,发现你与人交手,多半都是靠肉身力量,极为适应魅影古堡里的环境,战斗风格也能克制魅影古堡里的女伯爵,因此我有个想法,想让你出手,灭了魅影古堡!”林三公子说道。 “啊?”庞谢一怔,随即思索起来,慢慢回忆当天战斗的场面,想了好一阵子,才说道:“既是林公子的安排,庞某必全力以赴,只是现在想来,当日,我在古堡之中与那名骑士交手,已是两败俱伤,女伯爵实力若还在骑士之上,只怕胜少负多,如果两人联手的话,恐怕有败无胜。” 他倒不是推脱,只是与人交手是生死相搏的事情,实力相差过大,完全没有胜望,又不是什么紧急事件的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跑去送死。 “你说的不错,以你当下的实力,想要斩杀女伯爵确实是强人所难。”林三公子并没有否定庞谢的看法,先是赞成了他的说法,接着,又说了下去:“所以,我要送你一桩机缘,一桩稀世难逢的机缘!” “哦,什么机缘?”庞谢说道。 “你知不知道,我们剑堂之中有一座剑冢,只要是修行过飞剑之道的剑修,都可以在里面选一把飞剑,若是运气好的话,选中法宝都不奇怪,到时候斩杀区区一个血族,不过轻而易举。”林三公子说道。 “可是……”庞谢踌躇了片刻,说道:“我并没有练过飞剑之道。” “没关系!”林三公子微微一笑,掏出一枚玄色玉笺放在桌上,说道:“我这有一本《北冥剑经》,乃是一等一的剑诀,最擅长吸收天地万物的精元为己用,你先拿去练习,练成之后,来我这里的剑冢挑选飞剑!” 第四十三章 祭炼飞剑(上) 林三公子悄悄地走了,正如他悄悄地来,他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事实上,林三公子不但什么都没有带走,而且还留下了两样东西,半壶残酒,一枚玉笺。 酒是青梅酒,玉笺是《北冥剑经》。 《北冥剑经》是一门最为正统的道家祭炼飞剑之术,取的是北冥之水浩瀚无边之意,能聚集天地元气,补益自家精元,从根本上壮大自身,一旦有成之后,气血精元浑厚无比,与人交手之际,浩浩荡荡以势压人。 林三公子的意思是,让庞谢先以这套功法洗炼灵气,补益精元,待到气血充沛,精元醇厚,一身精气隐含剑意的时候,再前往剑堂的剑冢之中,以这门剑术洗炼过的精元,吸引与之脾性相投的飞剑。 庞谢的想法却不同,既是剑经,自然是与飞剑同炼的好,他手头上正好有一柄龙吟剑,乃是得自地灵门的上等剑器,只是先前没有祭炼飞剑的剑诀,才一直当做普通长剑来使。 若是以《北冥剑经》祭炼,当下便能多出一柄飞剑来,自家战斗力便能立即提升。 庞谢之所以这么着急,原因很简单,他是觉得珞珈洞天并非良善之地,有司马家大敌在侧,每增强一份实力,便多一分活下去的机会。 至于日后去剑冢选剑之事,到时候再说吧,反正也没人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柄飞剑。 噌! 庞谢取出龙吟剑,轻轻抽出剑鞘,雪亮的剑身宛如一汪秋水,轻轻一晃,便有光华闪动,淡淡的龙吟声悠扬远播,充斥着整个院落。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 他双手将龙吟剑捧在胸前,依照《北冥剑经》中的要诀,由丹田之中催发出一道道灵气,不断冲刷这龙吟剑上的法阵。 这还是他八百年来第一次祭炼飞剑,无论是真正的飞剑,还是祭炼飞剑的剑诀,都是道家战力最强的传承之一,莫说他以往是妖物,就算是江湖上的散修,只要传承不纯,压根就无从获取。 一缕缕灵气渗入龙吟剑中,庞谢渐渐感应到,看似浑然一体的龙吟剑,实则蕴含着万千法阵。 每一个法阵的功能都不尽相同,有的是御空法阵,能使飞剑腾空飞行,有的是能源法阵,能够吸取天地灵气,为飞剑提供能源,还有的是转化法阵,能将不同性质的能源进行转化,或是用于进攻,或是用于防守。 这一个个微缩阵法镌刻在飞剑的每一处,最终聚拢成几个庞大的法阵集群,每一个法阵集群则代表着飞剑的某种性质,这才是飞剑的本质! 这几大法阵集群之中,最为重要的是核心法阵集群,修士可以通过核心法阵集群控制着飞剑上的每一处法阵,发挥出飞剑的所以力量,围绕着这处核心法阵,还有六大辅助的法阵集群,分别是御空、能源、锋锐、浩然、闪烁和龙吟。 龙吟剑六大辅助法阵集群之中,御空法阵为飞剑提供飞行能力,能源法阵为飞剑提供动力,锋锐法阵为飞剑带来额外的锋锐特性,比寻常飞剑更加锋利,浩然法阵则带来了一种叫做浩然之气的特性,出手之际,正气浩然,对邪道修士有奇效,闪烁法阵为飞剑带来了短距离瞬移的能力,龙吟法阵则使飞剑蕴含龙威,一旦激活,便能发出淡淡龙吟,震慑邪道妖魔,这也是龙吟剑名字的来历。 庞谢一面祭炼龙吟剑,一面感受这六大法阵集群,感觉这六大法阵集群,每一个都极有用,只要运用得当,战斗力至少可以提升数倍。 当然,因为庞谢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其他飞剑的缘故,并不知道,即使在剑器之中,龙吟剑也是一等一的飞剑。 寻常剑器除了基本的御空、能源之外,顶多再蕴含一个到两个法阵集群,哪能像龙吟剑这样,居然额外多出四个法阵集群。 …… 在《北冥剑经》的指引之下,一缕缕灵气渗入核心法阵集群中,庞谢逐渐感到,他与龙吟剑之间,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颇有几分心灵相通的意思。 嗡! 龙吟剑发出一声轻响,逐渐从他掌心飘起,如游鱼一般,往院中游去,水缸、桃树、屋檐,小心翼翼地触碰着院子的每一个角落,就好像初生的孩童一般,懵懂的看着整个世界。 飞剑与修士,双方相辅相成,就算是同一柄飞剑,在不同人手中的表现截然不同。 一来每个修士掌握的祭炼剑诀不同,就算是同一柄飞剑,在不同剑诀的祭炼下,也会表现出不同的性质。 比如,修炼寒冰功法的修士,就算是用一柄普通的飞剑,在寒属性灵气的灌注下,飞剑也会拥有寒属性的特质。 当然,也因为这个缘故,修炼寒冰功法的修士,若是去用蕴含有烈焰法阵集群的飞剑,即使控制巧妙,没有破坏法阵,也会因为属性相克的问题,发挥不出飞剑的最大威力。 庞谢修炼的《北冥剑经》最重自身积蓄,最擅长吸取天地元气,补益自身精元气血,倒是与龙吟剑的六大辅助法阵集群都不冲突,反而由于属性相同的缘故,与龙吟剑六大辅助法阵集群之中的能源法阵集群相辅相成。 在他这一番祭炼之下,能源法阵逐渐变得空前强悍,吸取天地元气的能力,比在别人手上强出好几倍。 同时,他还感到一缕缕天地元气在经过飞剑的吸取之后,转化为极为精纯的精元,不断传入肉身,补益自身气血。 二来每一柄飞剑的核心法阵都能产生一定的智慧,就好像现代人说的人工智能一样,只不过比人工智能要强大的多。 每当有修士祭炼核心法阵的时候,就会激活核心法阵,产生一个懵懂的意识,这个意识会随着祭炼的年深日久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聪明,最后甚至与活人无异。 不过,可惜的是,一旦飞剑长时间失去祭炼,核心法阵失去补充,这个意识就会逐渐变弱,最终消失不见。 龙吟剑在山洞里放了几百年,一直无人祭炼,先前地灵门祭炼产生的意识早就消失不见了,若非如此,庞谢也不能祭炼的如此顺利。 当然,若是能把飞剑祭炼到法宝层面,便能使意识长存,只是从法器到法宝这一关何其难也,甚至比一个普通人从凡俗修炼到人仙还要难得多。 第四十四章 祭炼飞剑(下) 夜雨之下,灯火摇曳,雨水顺着屋檐流淌而下,滴在地面的青石板上,天长日久,滴出一个个浅浅的小坑。 庞谢默然而坐,聚精会神地祭炼龙吟剑,心中有个感觉,只觉得龙吟剑中有一个懵懵懂懂的意识正在觉醒。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意识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活泼,带动着剑身飞行,绕着他的身体兜了几个圈子,清凉的剑锋贴在他脸上,轻轻地摩擦几下,就好像小狗在向主人撒娇,隐隐对他流露出亲近之意。 庞谢岿然不动,心神却更加活泼,与龙吟剑中这个新生的意识不断接触,同样传递出喜悦的情绪。 龙吟剑绕着庞谢嬉戏一阵,又在院中转了几个圈,穿过朵朵繁花,掠到水缸上面,拨弄了几下水草,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顺道调戏了几下水中的锦鲤,忽然调转方向,剑尖向上,直指九霄,静静地对折天空,似乎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片刻之后,只听“嗖”的一声,龙吟剑骤然向天空飞去,眨眼之间便冲上云霄,一路穿云破雾,飞上数千米的高空。 霎时间,庞谢也不知为何,忽然生出一种错觉,视野忽然变得极为辽阔,就好像他随着龙吟剑一起飞往高空,抛开人间的一切,无拘无束的在天空飞翔。 过了好一阵子,庞谢才明白过来,这是因为他与龙吟剑心灵相通的缘故,龙吟剑能看到的东西,他也能看到,龙吟剑能感受到的,他同样能感受到,用现代时兴的说法,就是双方共享视野。 三尺长剑,纵横九霄。 龙吟剑腾身跃上九天,位于云层之上,只见眼前景色特异,绝非人间所能目睹。 上方是一片纯净如水、黑暗如墨的天空,无数星辰点缀其间,就好像黑色天鹅绒上铺的钻石,闪闪发光,亮的刺眼,下方是不断涌动的黑云,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偶尔有惨白色的闪电一闪即逝,只余下无尽的火花。 云上云下,就仿佛两个世界,更不要说是凡间。 庞谢望着眼前这般景象,竟不知身在何方,一时痴在哪里,许久之后,还是龙吟剑一声轻啸,将他惊醒过来。 九天之上,龙吟剑一声剑啸,忽然开始吞吐元气,飞剑与人身不同,不必经由周身百脉,全凭法阵吞吐元气,要比人身快捷的多。 龙吟剑一个吞吐,便将方圆百米之内的天地元气吸收殆尽,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便在九天之上,吸出一个半径百米的元气漩涡来,比庞谢自家吞吐,效率高了何止十倍。 无尽元气,吸入剑中,龙吟剑剑光更亮,剑气更盛,比祭炼之前,不知强了多少。 一夜修行,直到东方日白,第一缕阳光照在龙吟剑上。 龙吟剑忽然一抖,就好像刚刚睡醒的孩童,发出一阵龙吟虎啸之声,随即骤然下降,穿破云霄,一路沉到庞谢身旁,这才化作一道剑光,无声无息,遁入庞谢体内,来到丹田里面的青色气旋之中,变成了一柄一寸来长,韭菜粗细的袖剑,与十多枚米粒大小的符文浮在一起。 庞谢还没有来得及惊讶,接着,便感到一股精纯到极点的精气,从龙吟剑中涌出,一小部分化作灵气,使得青色气旋雾气更浓,几乎化作水滴,另一大部分则沁入周身百脉之中,化作先天元气。 霎时间,他就像吃了一副大补药,气血更盛,筋骨更强,浑身精力满的就好像要溢出来一样。 呼! 庞谢长长吐了口气,原来这就是依仗飞剑修行的感觉,比自家修炼,快了何止数倍,他只是初次祭炼,就有这般效果,以林三公子修为之高,明河剑之强,只怕修行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难怪头一回见面的时候,林三公子便告诉他,有明河剑替他修行,完全不担心修为退步。 …… 次日中午。 庞谢忙完上午的课程,一路前往丹房,见到杜子春,便把林三公子昨日来访的事情给他说了说,包括要去古堡的事情,以及送给他一本《北冥剑经》。 一来是他答应杜子春,要帮他炼制丹药,林三公子的要求虽然没法拒绝,但也要告知杜子春一声。 二来他隐隐有种直觉,逆鳞之中,杜子春才是最值得信任的人,就算是林三公子,虽然对他也极好,但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敢完全信任他。 “北冥剑经?这是什么玩意?我怎么没听说过?”杜子春听完之后,没说别的,倒是先问起剑经之事。 “若是道长不嫌麻烦,我倒是可以口述一遍,还请道长帮我推敲一二,看看我是否理解有误。”庞谢说道,反正林三公子赠他剑经的时候,也没有说过,不许他传给其他人。 “好,你说吧。”杜子春也不推辞。 “嗯。”庞谢点点头,将北冥剑经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听起来倒没什么问题,不过,怎么感觉不全。”杜子春皱着眉头说道。 “道长请讲。”庞谢说道。 “大凡剑经都有炼、养、杀三法,其中炼指的是祭炼,养指的是蓄养,杀指的是杀伐,三者并重,缺一不可。甚至有些极为高明的剑经,还有蜕变之法,讲的是如何将飞剑由法器蜕变成法宝,不过,这种剑经等闲人听都没听说过,更不要说是见了。” “刚才我听你念这部北冥剑经,只有炼、养二法,偏偏少了最后一部杀伐之术,没法与人争斗。换句话说,你按照这部北冥剑经练剑,就好像买了一只猪仔回来养,日后就算喂得再肥再壮,出去随便碰上一头豺狼就被吃了。” “啊?”庞谢一愣,沉思良久,问道:“道长,除此之外,这部剑经还有其他问题吗?” “那倒没有,最为正宗的道家法门,就算想出漏子也不容易。”杜子春说道。 “明白了。”庞谢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杜子春也没有继续多说,只说让庞谢好好修行,日后若是真的要出任务,临行之前告诉他一声,他这有的是灵丹妙药、法器符箓,阵法异兽,一定可以把庞谢武装到牙齿,任他遇到什么样的敌人,都可以确保无虞。 与杜子春的一番长谈之后,庞谢回到住处,想了很多,却都没有说出来,一个人默默埋在心里。 第二日里依旧是上课、炼丹、修行,只是在修行的时候,加上了一门《北冥剑经》。 按照杜子春的说法,虽然这套北冥剑经缺少杀伐之术,但就当前而言,对他的修行却是利大于弊,只要继续修炼下去,晋升灵仙境界的时间,便可以大大提前。 第四十五章 入剑冢 时间一天天过去。 在《北冥剑经》与龙吟剑的襄助之下,庞谢感觉自家的气血一天比一天充盈,原本强横无匹的肉身,在充足的气血滋润下,更加强韧,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至于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在一缕缕精纯灵气的补充下,也发生了深刻的蜕变,虽然因为境界所限,始终无法由气态化为液态,颜色却比原先更深,整个轮廓也大了几圈。 更为绝妙的是,他修炼《阴阳观神变》已将有所成就,大脑已经完成了非人化的转变,只待气血滋润,便能逐渐生出神识,到时候就能一步跨入灵仙。 原本这个过程需要几个月到半年,如今气血充盈,效率也大大提升,他心中隐隐有个直觉,恐怕顶多十天半个月,就能诞生神识,突破境界。 滴、滴、滴…… 这天傍晚,庞谢正在自家小院修行,平板电脑忽然响了起来,点亮屏幕一看,是有人给他发了一条信息,“速至我处——剑堂林三”。 林三公子?这么晚找他什么事?难不成是因为剑冢的事情? 庞谢微微沉吟片刻,随即起身,信手一招,从九天之上召回龙吟剑,吞入丹田之中,漫步向剑堂走去。 剑堂位于珞珈山的最边缘位置,建在一处向外凸出的半岛上面,平日里人迹罕至,庞谢自打来到珞珈洞天,还是头一次来这里。 与不殆堂相比,剑堂少了几分酷烈,与地部的园林相比,剑堂又多了几分肃杀,在珞珈洞天各处机构之中,剑堂是最为类似传统修行门派的一家。 庞谢来到剑堂门前,早有侍剑童子等在这里,问明是庞谢之后,便带着他一路往剑堂深处走去。 时候不大,两人便来到剑堂深处一方池塘前面。 林三公子盘膝坐在那里,远远瞧见庞谢,眼睛一亮,微微点了点头,说道:“你修炼的不错,倒是比我预计的进度更快。” 庞谢一笑,也不多说,有龙吟剑相助,他的修行进度比独自修炼要快的多。 这件事他虽然没有告诉林三公子,但他每天夜里借龙吟剑修炼,长剑直上九霄,吞吐天地元气,影响并不算小。 以林三公子的修为,若是不知道这件事才奇怪,就算林三公子没有特地注意,明河剑每天夜里同样去天上修行,若是感应不到才是奇事。 “今夜正好是剑冢开启的时候,,我原本还担心你修行不足,去了剑冢也吸引不到好剑,现在看来倒是我多虑了。”林三公子说道。 “那就烦请公子安排。”庞谢说道,他来的路上便猜到,林三公子是让他去剑冢选剑,所以一点也不惊讶。 “那咱们走吧。”林三公子也不多说,带着庞谢继续往剑堂深处走出。 两人一路往前,走了不久,便看到了一座小小的石丘。 这座石丘约有三四丈高,是由一整块巨石构成,也不知是谁雕琢而成,有龙腾虎跃之势,有云雾缭绕之姿,看起来极有气势,在石丘的一角上,刻着“剑冢”两个字。 “这就是剑冢?”庞谢一怔,他没想到传说中的剑冢居然只是一座石丘,表面上甚至看不到半柄剑。 “你走近瞧瞧就知道了。”林三公子说道。 庞谢漫步向前,来到小丘近前,仔细看了一阵,却没发现有什么特殊地方。 林三公子在他身后,抬头瞧了瞧天上的月亮,只见皓月当空,时候正好,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忽然一掌,拍在庞谢身后,将他推了出去。 庞谢身不由己,向前微微一斜,下意识的扶在小丘上面,下一个瞬间,他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眼前景色急变,就好像从万丈高空落入凡尘,等他再反映过的时候,已经站在一座高山脚下。 …… 唰! 剑冢前方,一道光华闪过,庞谢被这光华一卷,就此消失不见。 林三公子对这一幕早有预料,丝毫也不惊讶,微微一笑,仰头说道:“既然来了,就出来了吧,他已经进到剑冢里了,外面无论发生什么都看不到。” 说话之间,只见一缕缕白气从天上飘下,汇聚在林三公子身旁,片刻之后,凝成人形,却是一名长发男子。 “林三,久违。” 长发男子拱手说道,此人声音清峻,身姿挺拔,面白如玉,发黑如墨,五官如刀削一般,是位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上次查的事情怎么样了?”林三公子问道。 “杜子春这个人一向放荡不羁,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收庞谢为助理,不过有一件事很确定,他春对庞谢很看重,并不是虽然收下,是打算长期培养的。”长发男子说道。 “哦。”林三公子微微沉吟,脸上露出沉思之色。 “你打算怎么办?这件事会不会破坏咱们的计划?”长发男子问道。 “多少有点影响,不过问题不大,你不觉得,杜子春对庞谢培养的越多,他表现出来的战力越强,在咱们逆鳞里面地位越高,对咱们的计划反而越有利么?”林三公子说道。 “他现在就能杀了荣格,我只担心万一他突破境界,战力飙升,俞四万一压不住他,反而破坏计划。”长发男子说道。 “别想太多,俞四怎么说也是人仙绝顶,就算是你我也未必赢得了他,这小子就算奇遇再多,精进再快,几百年的修为差距,不是这么简单能追平的。”林三公子说道。 “但愿如此。”长发男子说道。 “不是但愿,一定如此!” 林三公子淡淡说道:“此事我已有安排,今天特地安排他去剑冢取剑。他的肉身本来就强,我前几日又特地传给他北冥剑经,让他把一身精元气血练到浑厚无比的地步,今天进了剑冢,一定会吸引到一柄锈剑,只要得到那柄剑,他这辈子也别想突破境界!”林三公子说道。 “一柄锈剑?怎么回事?我怎么没听说过?”长发男子毫无表情的脸上第一次露出好奇之色。 “又不是什么好事,你当然没听说过。那是一柄很奇怪的剑,无论是杀伐,还是争斗,都是最顶尖的飞剑,唯一的问题在于,这柄剑会吞噬宿主的气血,拖累宿主晋升,修为越强,吸收的越多,据我说知,至少有七名剑士被这柄剑活活吸死。” “没有人活下来吗?” “有,有一个人是天部部长亲自出手,才阻断了这柄剑与他的联系,不过这个人也已经半废了。” “你把这柄剑给他,就不怕计划还没开始,他就已经死了?” “不会的,那个日子就快到了,咱们的计划也快执行了,他完全来得及在死前完成任务。” “这剑是什么来路?你们剑冢里面怎么连这玩意都收?” “我也不知道这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听说是珞珈洞天最初现世的时候,有人在潮音洞前捡的,顺带一提,这柄剑原本是我的私藏,为了他专门放入剑冢。”林三公子面无表情的说道。 第四十六章 剑冢 浮云远去,白鹭高飞。 清冷的山风夹杂着微微细雨,吹在他的脸庞上,湿润而舒适。 庞谢站在山腰处,望着眼前的莽莽青山,终于明白,这才是剑冢的真正面目。 可是,飞剑又在哪里?目之所及,一片祥和,风轻云淡,花落花开,宛若世外桃源,毫无半点杀伐之气,没有半点飞剑的影子。 庞谢正在迷茫,忽然瞧见身前不远处,一片茂盛的草丛之中,一只大白兔正在“扑腾扑腾”的往前跳,两只毛茸茸的长耳朵一抖一抖,两只红眼珠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什么。 啁! 就在此时,高空之中,忽然传来一声尖锐的鹰唳,惊空遏云,直上九霄,接着,一只黑鹰如闪电般扑击而下,奋起两只铁铸一般的鹰爪,急速向白兔抓去。 一场罕见的飞鹰抓兔,眼看就要庞谢眼前上演。 不料,就在这只黑鹰扑击到白兔上方,两只鹰爪堪堪要抓住兔子的时候,就见这只白兔,忽然一个翻身,躲过两只势在必得的鹰爪,直挺挺的躺在地上,随即不等黑鹰掠去,猛地向上一蹦,两只修长有力的后腿,急速向老鹰蹬去。 噗! 一声闷响,白兔的两只后腿正蹬在黑鹰的胸口处,踹飞了几根羽毛,把黑鹰蹬了个趔趄,几乎无法在空中保持平衡,身子一歪,差点撞到地上。 兔子蹬鹰? 庞谢吃了一惊,忍不住揉了揉眼睛,这种只在武学招式里出现过的名词,居然真的出现在他眼前,让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黑鹰一击不中,反而被兔子蹬开,顿时又惊又怒,连连几声鹰唳,一双鹰目透出愤怒的光芒,猛一振翅,掀起一阵旋风,就地稳住身形,随即向下一啄,锋锐如铁的鹰喙骤然向白兔的脑袋上啄去。 这一下若是啄中,只怕兔子当场就要脑浆迸裂。 庞谢心中一动,便要弹出一缕劲风,去救这只兔子,难得遇到一只会“兔子蹬鹰”的兔子,就这么死了,以后可就看不到这种绝技了。 不料,还不等他出手,这只兔子便已翻身站起,蹲在地上,红红的眼珠里露出嘲弄的光芒,小嘴一张,呲出两颗擅长吃草的门牙,飞身一跃,竟向黑鹰主动扑了过去。 庞谢站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兔子蹬鹰倒还罢了,以前还听人说过,这飞起来咬鹰的兔子,他真是闻所未闻。 不愧是珞珈洞天,不愧是剑堂剑冢,果然是玄妙非常,连只兔子都如此凶悍。 铿! 还不等庞谢想完,就听一声脆响,将他从出神的状态中拉了回来,再看眼前的,哪里还有黑影和白兔,分明是两柄飞剑在缠斗。 这两柄飞剑之中,其中一柄通体纯黑,细长锋锐,剑身极窄,如同一支长箭,在剑柄处篆刻着“黑羽”两个字。 另一柄稍短一些,剑身却要宽一些,通体纯白,泛出玉质光芒,在剑身上写了两个字“灵兔”。 原来刚才这两只动物,都是飞剑幻化,难怪能打的有来有往,令他吃惊不小。 这两柄飞剑现出原形之后,再不像刚才那样笨拙,黑羽剑快如闪电,剑气森寒,白兔剑灵活巧妙,连绵不断。 眨眼之间,双剑便互相砍击数千下,边打边走,不断向高处攀升,不消一刻钟的功夫,便已消失不见。 …… 庞谢看到眼前这一幕才明白,原来这座山上的生灵,都是飞剑所化,只是平时隐去剑气,完全瞧不出来,只有争斗的时候,才能现出原形。 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庞谢暗叫一声可惜,白白错过了两柄飞剑,不过,他也有了抓飞剑的办法,当即提纵身形,飞身向山上掠去,边走边看,想要瞧瞧这里都有什么动物。 他足足走了二十多分钟,也没看到适合的动物,眼前的看到的,只有天上的飞鸟,从高处一掠而过,漫说他不会飞行,就算是真的会飞,也追不上这些速度极快的鸟儿。 “嗯?” 庞谢正在四处观望,猛然间,瞧见远处山岩蔓藤之上,一只金丝猴正在峭壁之间休息,一手抓着蔓藤,一手抓着野果,正吃的不亦乐乎。 庞谢顿时见猎心喜,悬崖峭壁虽然也不易行走,但总比天上飞的好抓的多。 想到这里,他快步赶到悬崖下方,足尖一点,腾身跃起七丈,随即一把抓住蔓藤,轻轻一拉,身子骤然向上又蹿出几丈,眨眼之间,便已来到金丝猴的下方。 这只金丝猴只顾着手中的野果,一口一口吃的痛快,汁水顺着嘴角留下,顺着金灿灿的猴毛向下流去,完全没注意到身下还有人接近,甚至庞谢已经攀爬到它身形下方,都完全没有反应。 庞谢悄然来到金丝猴下方,左手抓住藤蔓,右手慢慢探出,探到金丝猴的尾巴下面,随即猛然发力,向上一抓,把金丝猴的尾巴紧紧抓住。 啪! 一把下去,庞谢只觉得掌心滑滑腻腻,便知道将金丝猴的尾巴抓在手里,正要用力拽住,猛然觉得掌心一痛,就仿佛有无数根针在刺一般,不由自主的放松了手掌,接着,就看到鲜血顺着手臂流了下来。 “这是……” 庞谢不由一惊,他已是蜕凡六重境界,一身筋骨皮肉都练到极强悍的地步,再加上有“金刚不坏琉璃体”护身,便是强弓劲弩,刀枪剑戟,甚至狙击步枪打在身上,也顶多留个白印,没想到只是拽了拽这只金丝猴的尾巴,就受伤不轻。 金丝猴此时发现有人试图抓它,顿时勃然大怒,一把扔掉野果,双掌一抓,猛然向下扑来,速度之快绝不在任何人之下,甚至比前些日子见过的梦魇骑士更快! 庞谢一惊,他在悬崖之上,不好发力,只能仓促应战,依旧是左手抓住蔓藤,用脚轻轻一踢悬崖,身形忽然荡起,右手立掌为刀,一掌向猴头拍去。 他的速度虽不如金丝猴,武技却远在金丝猴之后,身子在空中一荡,便已躲开金丝猴的双爪,单掌一劈,便劈在金丝猴的头上。 “唏!” 掌心与猴头相接的一瞬间,庞谢不由叫了声疼,只觉得掌心处如被针扎,鲜血顿时沁了出来。 “这玩意不能摸啊,也是,我明明知道它是飞剑幻化,还要用手去抓,岂不是相当于用手去抓剑刃?” 庞谢心中叫了声苦,空手入白刃的功夫他有,空手抓飞剑的本事他真没有。 第四十七章 锈剑 鲜红的血液顺着庞谢的指尖流下,一滴一滴坠入山涧,一阵山风吹过,淡淡的血腥气向四面八方散去。 金丝猴扑击不中,反而被庞谢一掌拍在脑瓜上,硬生生拍了回去,用手捂着脑瓜,疼的嗷嗷乱叫,却又没有远走,一双金色的眼珠滴溜溜地瞧着庞谢,龇牙咧嘴,似乎还要再次进攻。 庞谢有些头疼,空手再打吧,就算能降服这只金丝猴,恐怕也受伤不轻,一个不好,就让它逃了,若是取出龙吟剑来,又担心这只金丝猴有样学样,也现出飞剑本相,万一直接飞走,那就白忙活了。 正在他为难之际,山崖顶上一柄锈迹斑斑的飞剑,带着呼呼的风声,跌跌撞撞的飞了过来。 庞谢听到风声,连忙抬头望去,心中先是一紧,眼前的金丝猴已难以对付,若是再加上一柄飞剑,双剑合璧,只怕当场就要扑街,随即又是一松,因为这柄飞剑看起来实在是太惨了。 从远处飞来的这柄飞剑,长约三尺左右,通体铁青,表面锈迹斑斑,仿佛凡间的铸铁剑,因为保养不善,已然起了一层铁锈,随时都会折断,更惨的是,剑锋上还有三个缺口,一大两小,大的有黄豆大小,小的也有米粒大笑,飞行起来晃晃悠悠,好像随时都会摔在地上。 “这玩意应该不难对付吧?” 庞谢心中刚冒出这个想法,就见眼前金丝猴忽地发出一声怒吼,一身金灿灿的毛发如钢针一般竖起,两只眼睛瞪的溜圆。 “嗯,这是怎么回事?” 庞谢心中一动,左右扫了一眼,他是妖物化形为人,对飞禽走兽的习性颇多了解,眼前这只金丝猴分明是受了惊吓,可是,吓到它的又是谁呢? 还不等他想出个究竟,金丝猴忽然腾空一跃,向庞谢扑了过来。 庞谢连忙提起拳头,准备应付它的攻击。 不料,这只金丝猴瞧也不瞧他一眼,径直从他身边掠过,直接向山崖下方跃去,身在半空,还不等坠地,滴溜溜打了转,化作一柄金灿灿的飞剑,直冲云霄而去。 “这就跑了?怎么回事?” 庞谢愣了愣,敢情刚才这伤是白受了,早知道还不如取出龙吟剑,跟它打一场,说不定还能压下这只猴子。 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先前晃晃悠悠的那柄锈剑,已经慢吞吞地来到庞谢身边,却没有向他发动进攻,慢悠悠的绕着他飞了一圈,蓦地剑锋一斜,贴住他的手掌,开始吮吸献血。 唰! 庞谢顿时感到体内气血狂泄,几乎能听到鲜血涌动的声音,惊骇之下,连忙挥动手臂,捏住这柄飞剑,用力一抛,远远甩开这柄锈剑。 这柄锈剑被他甩出去足有数百米远,却不死心,晃晃悠悠的又飞了回来,依旧向他的手掌贴去。 庞谢连忙用脚勾住蔓藤,收回右手,左手曲指,向锈剑弹去。 ,这柄剑的速度并不快,招数也很笨拙,剑尖只是略微一沉,就好像老牛饮水一般,却不知道为何正好躲过了他这一弹,随即向前赶了半尺,再次贴在他的右手上面。 饶是庞谢握紧拳头,将伤口护在里面,也挡不住锈剑的吮吸,献血如同泉水一把,“咕嘟咕嘟”向外冒去。 眨眼之间,锈剑便吸去了许多献血,以庞谢的气血之强,都感到有些头晕,若是换一个人,遇到这种大失血,就算不死,也要大病一场。 …… “再这么下去就完蛋了……” 庞谢心中暗道不好,也不知这锈剑什么来路,居然这么诡异,当下心中豁亮,知道保命要紧,取不取飞剑都在其次,还是想法离开剑冢的好。 可惜的是,他进剑冢的时候,林三公子只告诉他,获取一柄飞剑之后,自然会离开这里,却没告诉他,如果没有获取飞剑如何离开。 既然没法离开剑冢,那就先躲开这柄剑吧! 庞谢再次甩开锈剑,松开蔓藤,顺着峭壁向山崖下方滑去,只要落在平地上,以他的速度,展开轻功,这柄锈剑万万不可能追上他! 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 庞谢刚刚落在地上,正要发足狂奔,就见那柄锈剑忽然加速冲了过来,速度越来越快,瞬息之间,便化作一道血光,冲到他的身前,顺着他掌中的伤口,直接窜入体内。 下个瞬间,庞谢只觉得眼前一片光明,紧接着,便觉得身子一轻,似乎是被极大的力量弹射出去,等他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离开剑冢,再次回到石丘外面。 “怎么样?还顺利吧?”林三公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庞谢回头,苦笑一声,拱了拱手,说道:“顺利不顺利不知道,差点死在里面是真的。” “怎么回事?”林三公子面上露出惊容。 庞谢也不隐瞒,便将他进入剑冢之后的事情,整个说了一遍,包括锈剑是如何吸血,如何遁入体内。 “那柄锈剑呢?”林三公子问道。 庞谢这才有暇,用心感应了一阵,指着小腹处,说道:“它已经遁入丹田了。” “哦。”林三公子略一沉吟,脸上露出沉思之色。 “林公子,这柄剑这么邪乎,到底是什么剑?有没有问题?要想把它驱逐出来,该怎么做?”庞谢问道。 “剑冢之中的飞剑成千上万,有些是历任剑堂堂主添进去的,有些是剑堂以往的高手坐化之后,遗留下来的,我也不是全都了解,不过,能入剑冢的飞剑,都不会是什么邪魔外道,你先回去祭炼吧,待我查查典籍,到底是什么剑,再看该怎么做。”林三公子说道。 庞谢点点头,那也只得如此,他心中有事,也无心多谈,拱了拱手,就此告辞离去。 …… 待到庞谢走后,一缕缕白气在林三公子身旁聚集,再次聚拢成一个人形,正是先前出现在这里的长发男子。 “怎么回事?之前可没听你说过,那柄剑这么邪乎。”长发男子说道。 “之前没发生过这种事。”林三公子沉声说道。 “啊?”长发男子也是一怔。 “之前只有在祭炼之后,才会吸取气血,从没发生过祭炼之前,吸取献血的事情,不过,之前的剑手在祭炼这柄剑时,全都没有受伤,有可能是他受了伤,被这柄剑感应到了,迫不及待的去吸血。”林三公子说道。 “会不会有问题?”长发男子问道。 “应该不会,早吸也是吸,晚吸也是吸。”林三公子淡淡说道:“再说还有杜子春么,他连生死人,肉白骨的生生造化丹都有,就算有什么意外,也能把庞谢救回来。” 长发男子闻言,沉默了许久,说道:“林三,你此番算计未免太过冷酷了,日后杜子春若是知道真相,搞不好会又是一场风波。” “林三一心为公,并无半点私欲,大势如此,岂可偏废?就算是杜子春上门,我也不惧他!”林三公子凛然说道。 第四十八章 求助 夜深如墨,一盏孤灯独明。 庞谢托着疲惫的步伐,推开自家院门,三两步走进卧房,一眼瞧见雪白柔软的大床,几乎忍不住要立刻翻身躺上去,好好睡上一觉。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疲惫过了,恨不得立即闭上眼睛,好好睡上几天几夜,不过,他心中也明白,疲惫的原因很简单,并不是有多么劳累,而是失血过多的缘故,什么都不做,就这么躺下去,只怕睡再久也提不起精神,一个不好,就算睡死过去也不奇怪。 要想恢复体力,必须解决失血过多的问题才成。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盘膝坐在地上,手腕一晃,从纳戒中取出一瓶补血的丹药,也不拘瓶内还有几颗,拔开瓶塞,一扬脖子,一股脑的整个倒了进去。 几十粒丹药入喉,顿时在胃里化开,一道道暖流向周身百脉流去,在这股药力的补充下,气血一丝丝的充盈起来,精神也渐渐恢复起来。 呼! 解决了燃眉之急,庞谢沉下心思,心神探入丹田,这才有时间瞧瞧,那柄锈剑到底如何了。 丹田之中,在青色气旋的最中间位置,一柄一寸来长,纤细如针的锈剑悬浮其中,模样/形制都与吸血的那柄锈剑一模一样,就连剑锋上的豁口也不例外。 唯一不同的是,原本剑身表面的斑斑铁锈,全都变成血红色,就好像火焰在燃烧,透出一种诡异、血腥的气息。 更为诡异的是,这柄锈剑居于气旋正中,并没接触到筋脉,却能隔空吸血,全身上下的气血不断透过丹田,向这柄锈剑涌去,虽然没有在剑冢中吸血那么快,但也不可轻视,若是不做改观,迟早要被这柄剑吸死。 庞谢再次叹了口气,没想到去了趟剑冢,不但没捞到飞剑,反而请回来这么一尊煞神,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再往外看,忽然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原本在丹田里面,十多枚符文悬浮在青色气旋之中,随着气旋的转动不断漂移,时而在中间位置,时而漂到边缘。 不知为何,自从锈剑进入气旋之后,这些符文大多散布到丹田气旋的外侧,除了初步凝为实质的“医药”符文稍微靠近中心之外,其他符文全都远远躲开了这柄锈剑,就好像遇到了什么天敌。 这些符文倒还罢了,最为惊讶的是,龙吟剑竟比符文还不堪,已经蹿到气旋的最外侧,勉强没出气旋而已,看起来就像老鼠见到猫,远远不敢过去。 “这是怎么回事?看起来这柄锈剑不简单啊!” 庞谢心中暗道,在他看来,原先修行的“燃灯通神术”就已经够邪门了,这柄锈剑居然能把符文逼走,只怕更加邪门,真不知道剑冢是从何处来的。 略微沉思了一阵,庞谢知道一时半刻之间,把这柄锈剑逼不出去,这种持续放血的情况,也会继续持续下去,为今之计,只能先想办法补充气血了,总不能听任这柄剑把他吸死吧? “去!” 庞谢一声低喝,龙吟剑化作一道剑光,从他丹田之中掠出,径直向九天之上飞去,吸取天地元气。 望着远去的龙吟剑,庞谢总有一个错觉,他祭炼龙吟剑这么久,从未见它飞这么快过,就好像有凶神恶煞在后面追一般。 …… 龙吟剑飞走之后,在天上吞吐元气,一夜之间,炼化了不少精元,补充到体内之后,生出不少气血,不过,也仅仅弥补了锈剑吸取的部分,与前些日子气血充盈的感觉不能比。 这一夜,庞谢也没有闲着,换了几种法子,试图将锈剑赶出体外,可惜全都没有成功,直到最后,甚至试过以《北冥剑经》的剑诀,祭炼这柄锈剑,却发现没有任何变化。 这柄锈剑就好像一个无底洞,源源不断的从他体内抽取气血,却毫不听从指挥,也不知它的前任主人是如何指挥的。 一夜天明,庞谢收回龙吟剑,又吃了一瓶补益气血的丹药,大步走出院门。 他今日无心上课,打算找杜子春问问,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将这柄锈剑驱逐出去,实在不行的话,那就找点补益气血的丹药好了。 “咦,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出什么大事了吗?”被庞谢叫醒之后,杜子春睡眼惺忪的看着他。 庞谢叹了口气,将昨夜去剑冢遇到锈剑的事讲了一遍。 “咦,让我瞧瞧!”杜子春伸出一指,搭在庞谢脉门,他既是人仙高手,又是丹道大家,对人体自然十分了解,于医术一道自然也是一代宗师的水准。 庞谢也不多说,听任杜子春把脉。 “确实古怪。”杜子春摸了一阵说道。 “怎么讲?”庞谢问道。 “在你的丹田里面,确实有一个古怪的物件,不断吸取精血,这物件倒让我想起昔年肆虐一时的血神子邓隐,只有他创立的血神教,才有这种吸取人血的古怪功法,换做其他妖邪,虽然也能吸取精血,却是要活物才能,没有炼这种吸血法器的。” “可是自从邓隐在凝碧崖,被佛火心灯烧死之后,整个血神教都已经一网打尽,弟子一个不留,法器全部损毁,就连镇教秘籍《血神经》也被烧了,世上不该有这种东西才对。”杜子春疑惑的说道。 “啊?” 庞谢不由一怔,血神子邓隐的大名他也听过,是肆虐一时的魔头,没想到这柄锈剑居然跟他扯上了关系。 隐隐之间,又觉得并非如此,丹田之中,锈剑能逼退符文,说明锈剑传承的功法要强过符撑在的神通,可邓隐再强也不过神仙境界,他传下来的法器,难道还能胜过来历莫测的“燃灯通神术”不成? 要知道这可是连修成天仙的白素贞也无法破解的传承,若非天雷轰击,恐怕还不会流传出来。 “也不对。”还不等庞谢说话,杜子春又开始自说自话:“林三是蜀山剑派的传承,当年剿灭血神教的时候,蜀山出力最多,若是血神教的传承,他不应该看不出来。” 蜀山剑派? 庞谢还是第一次知道,林三公子原来是蜀山剑派的门人,难怪一身剑术出神入化。 当世之中,势力最大,传承最久的门派,或许还有纷争,但是论起剑术,蜀山派绝对领袖群伦,号称神州第一! 第四十九章 宝莲池 神州大地,修士如雨,这片大地上,从古至今不知诞生过多少修行门派,远有昆仑玉虚宫横压三界,近有终南全真教领袖群伦,都曾立下赫赫威名。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千百年后,元气衰退,这些门派有些归隐洞天,从此不再出世,有些寂寞萧条,门人弟子寥寥,大多都已风采不再。 近三百年来风头最劲,名声最大的门派,当属立足峨眉、辖制神州的蜀山剑派。 自长眉真人立下道统以来,蜀山剑派经过前后两代长门的雕琢,根基雄厚,英才辈出,以鲸吞四海之势,先后击溃五台、华山、百蛮等多家魔门教派,隐隐已有天下第一之势。 蜀山剑派如此强盛,也有其道理,一来天地元气衰退,道法威力不显,便凸显出剑修的强大,万法归一剑,一剑决生死,比其他法门都要爽快的多,更为适应这个环境。 二来蜀山剑派也并非毫无根脚,长眉道人承袭的是太上道祖一脉,根正苗红,传承正宗,无论是正邪两道,都不敢轻侮。 三来蜀山剑派有镇派之宝“先天一气仙符”,幻化出的两仪微尘阵,号称“生死幻灭如泡影,两仪等微尘”,在上古杀阵不出的今天,乃是当今世上第一杀阵,任你魔威滔天,也不敢打上门去。 “林公子居然是蜀山剑派的人,难怪如此强势……” 庞谢脑中瞬间闪过蜀山派的许多资料,随即又把这个念头丢到脑后,林公子出身何处,对他来说并不重要,眼下最重要的是如何把锈剑逼出体外,于是问道:“道长,以你之见,我如何才能把这柄剑逼出来?” “这柄剑在外界的时候,你尚且无法抵御,如今已经进入你的丹田之中,再想逼出来那是做梦。”杜子春白了他一眼,毫不犹豫地说道。 “啊?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庞谢一惊。 “那倒不是,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呗,这柄剑既能吸血,必有剑灵在内,只要有剑灵,便能想法沟通,你说你百般驱使,这柄剑都没有反应,我怀疑是因为你修为太弱,尚未修出神识,没法与剑灵沟通的缘故,当下有一条路,就是你尽快修出神识,与剑灵沟通,想法将它诱出体外,或者干脆将它说服。”杜子春说道。 庞谢闻言,一声苦笑,说道:“道长,我现在已经修至蜕凡六关最后一步,只等气血充盈,温养脑髓,便能诞生神识,可是有这柄剑天天吸血,体内气血不足,压根没法温养脑髓,更不要说诞生神识了。” “这倒是个问题。” 杜子春皱了皱眉,说道:“补充气血的办法虽多,对你却都不适用,若是只凭补血的丹药,我怕你虚不受补,不但没法更进一步,反而有跌落境界的风险,若是改换一门修炼气血的功法,只怕时间又来不及,不等功法修成,你都被吸干了。” “时间倒不碍事,林公子传我那门《北冥剑经》,能吸取天地元气,补益自家精元,维持目前的状况问题不大,只是没法更进一步。”庞谢说道。 “啊!” 杜子春一愣,随即拍了拍脑袋,说道:“我怎么把这事忘了,既是这样,我有法子了!” “什么办法?”庞谢问道。 “咱们珞珈洞天之中,有一处地方天地元气极为浓烈,比别处至少要浓烈十倍,你要去哪里修行,以这门剑法转化精元,气血补充的速度,也比别处快十倍,说不定就能更进一步。”杜子春说道。 “什么地方?”庞谢急忙问道。 “宝莲池!”杜子春说道。 “宝莲池?”庞谢皱了皱眉,想起了这个地方,不过,他上次路过宝莲池的时候,遇到无形屏障,压根走不到跟前去,于是说道:“我上次去过了,那地方好像进不去。” “哈哈,宝莲池中元气充足,修行一日,需要功勋值100点,若是人人都能过去,逆鳞岂不亏大了?”杜子春哈哈大笑。 庞谢闻言,唯有苦笑。 杜子春出过主意之后,大手一挥,又转给他2000点功勋值,要他现在就宝莲池修行,尽快突破境界,他为锈剑所累,晚上一日,气血衰退几分,修为就更难突破,这事情赶早不赶晚,耽搁不得。 庞谢也不推辞,当下转身离去,直奔宝莲池去了,债多人不愁,欠是功勋值多了,他也懒得算了,日后打工还债就是。 待到庞谢出门之后,杜子春忽然嘀咕起来:“林三到底是要干嘛?这劳什子什么北冥剑经,从未听人说过,不会是个假名吧?怎么感觉跟血神经这么像,不过又不相同,难道他们蜀山派把血神教的功法改了?” …… 庞谢出了丹房之后,也不回自家住处,直奔前山宝莲池而去,反正他有纳戒,随身要用的东西,都在纳戒里面,也不必专门回去取一趟。 珞珈山上的胜景多位于前山,一路过了普陀崖、潮音洞,走过观音殿不远,便能瞧见宝莲池的影子。 此地空气比别处更加湿润,远远便能感到一丝丝的水气,倒是十分舒服。 庞谢上次就是走到这里的时候,被无形屏障拦住,今次有了杜子春的指点,早早打开平板电脑,找到特定的板块,交纳了20天的费用,接着,便收到系统通知,要他在这里等,稍后会有人来接他。 过了好一阵子,庞谢等的百无聊赖,几乎以为是系统出错了,这才看到一个面色呆滞,神情木然的年轻人从宝莲池方向走了过来。 这人过了之后,也没有跟他客套,径直问道:“是你申请使用宝莲池吗?” 庞谢点点头,掏出平板电脑。 那人瞧了一眼,递给他一块令牌,说道:“拿好这块牌子,丢了不但没法进去,而且有生命危险。” 说完,转身往宝莲池方向走去,再没有聊天的意思。 庞谢一愣,跟着他走了过去,逆鳞虽然是国家修行部队,但因为大多数成员都是修行人的缘故,管理远比普通部队宽松,气氛也没有普通部队那么紧张,像这么沉默寡言的人,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庞谢不知道的是,就在看到他一瞬间,这个人木讷的眼神中透出一丝惊讶,只是掩饰的很好,没有被他发现。 庞谢更不知道的是,前些日子,他在雨天被人埋伏的时候,这个人就蹲在草丛里,静静地看了整场战斗。 第五十章 池底修行 压抑,沉闷,拘束。 庞谢跟着引路人一路往宝莲池走去,白色的雾气渐渐泛起,深绿色的草皮潮湿滑腻,踩在上面就好像踩在沼泽上一样,空气非常的糟糕,一股淡淡的腥臭味道,萦绕在鼻子尖上,就好像藏着一条腐败已久的臭鱼。 如果不是远处的普陀崖清晰可见,他甚至难以相信,这地方居然也在珞珈洞天里面。 咕嘟!咕嘟! 不知走了多久,两人终于来到一片水池旁边。 这片水池约有百亩大小,四周是光秃秃的石壁,沿岸数米之内,没有半根野草,就连昆虫也没有半只,池子里的水黝黑浑浊,不断的冒着气泡,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池子里发酵,整个池子都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 看到这片池子,庞谢总算明白,萦绕不散的腐臭味道来自那里,同时也明白了,引路人为什么一直黑着脸,若是一天到晚都呆在这个地方,恐怕他也不会比这个人心情更好。 在这片水池旁边,立了一块黑色的石碑,上面模模糊糊地写着几个字,似乎是某某池。 “到了。”引路人停在池边。 “这就是宝莲池?”庞谢难以相信。 “嗯。”引路人说道。 “怎么一片莲叶都看不到?”庞谢沉默了一阵,他还是难以相信,这地方就是三界闻名的宝莲池,分明是一片腥臭的污水池。。 “我吃老婆饼的时候,也没有看到老婆。”引路人闷闷的说道。 庞谢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这个神情呆滞的家伙,居然说了个冷笑话。 笑话是冷是热,现在都不重要。 庞谢难以理解的是,整个珞珈洞天都好端端的,完全是一副西方净土的模样,为什么只有这里变成这样,等等,也许不止是这里变成这样,庞谢心中忽然闪过“潮音洞”三个字。 同样是被无形屏障禁住,难道哪里也是这样? “你还站着干吗?这里一天要100点功勋值,已经开始计时了。”引路人说道。 “……” 庞谢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有些无语,这地方连穷山恶水都不如,而且天地元气也并没有浓烈多少,至多与其他地方持平。 这地方就算倒找钱,他都不会来,怎么会收费这么高? “哼……” 引路人轻轻哼了一声,转身走到庞谢身边,随随便便一伸手,按在他的后腰上,径直将他推向宝莲池。 庞谢只觉身子一歪,不由自主的向池中跌去,竟丝毫没有反抗之力,一身高明的武学居然完全没有机会发挥。 在落入池中之前,他脑子里的最后一个念头是,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路,怎么会如此强悍?单这一手功夫,就已经达到举重若轻,神妙无比的地步,高明之处隐隐还在林三公子之上! …… 庞谢歪歪扭扭的向宝莲池中跌去。 他本以为会沾上一身腥臭的池水,忍不住捏紧了鼻子,不料,就在他即将落水的刹那,怀中的令牌忽然化开,就好像肥皂遇水一样,化做无数个气泡,大大小小,七彩闪烁,包裹在他的身体表面,将腥臭的池水隔离在外。 “原来是这样……” 庞谢见状,渐渐放下心来,原来令牌还有这般妙用,并不需要他在污水之中打转。 噗通一声,落入水中! 庞谢刚开始的时候还想划水,试图浮在水面上,直到抬手的时候,才发现气泡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脆弱,反而非常结实,把他的身体箍的紧紧的,就好像包裹了一层铸铁,丝毫动弹不得,只能一路向下方沉去。 气泡是半透明的,并没有完全遮住视线,他隔着气泡向外望,池子里面黝黑死寂,除了偶尔从池底浮上去的气泡,完全看不到半点活动的迹象,就好像深海一样,完全是生命的禁区。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感到不再下坠,知道是落在了池底。 哗哗哗…… 落入池底之后,裹在他身上的无数气泡,忽然开始破碎,破碎之后产生的液体,全部融合到一起,融成了一个巨大的七彩气泡。 这个气泡约莫五六米宽,三四米高,是一层柔韧的透明屏障,整个将他护在池底,将腥臭的池水、腐败的池底淤泥,全部隔离在外,形成了一个还不错的修行所在。 “就是在这里修行么?” 庞谢略微有些疑惑,随手召出龙吟剑,悬浮在身前三尺,试探着祭起“北冥剑经”,开始吸取天地元气。 嗡! 庞谢明显感到,随着龙吟剑的吸取,四周的池水猛烈地震动起来,接着,一波波潮水般汹涌的天地元气铺天盖地的砸了过来。 这一波天地元气来势汹汹,涌来的速度,甚至超过了龙吟剑的吸收能力,在层层元气的重压之下,甚至发出一声凄厉的剑啸。 庞谢目瞪口呆,八百年了,他还是一次见到如此凶悍的元气,居然会被天地元气撑到,这真是…… 难怪这地方环境恶劣成这个样子,收费还这么贵,元气精纯的简直不像话。 不过,他脑子里想归想,手上动作却丝毫不慢,放缓了催动北冥剑经的速度,天地元气的来势也就没有刚才那么凶猛,这才减轻了一点压力。 几番调整之后,龙吟剑终于达到了一个平衡,既是吸取天地元气的上限,又不会对剑身造成损害。 庞谢这才放下心来,盘膝而坐,同样开始吸取天地元气。 黑黝黝的宝莲池底,一人一剑同时吸取元气。 在宝莲池外,引路人蹲在水池边上,呆呆地望着黝黑的池水,时不时翻着白眼,露出怪异的表情。 ……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吸取,龙吟剑吸足了天地元气,雪白的剑身更加明亮,隐隐放出光来。 “唏……” 庞谢一声低呼,龙吟剑骤然化作一道剑光,从他嘴里钻了进去,顺着胸膛向下,一路到达丹田气旋之中。 霎时间,一股极为精纯的精气从龙吟剑中释放出来,扑入周身百脉之中,迅速化为气血,在周身上下游走,不但完全补充了锈剑的消耗,甚至让他的再次体会到了气血充盈的感觉。 “好!” 庞谢心中一阵狂喜,连忙运起“阴阳观神变”,急忙催动气血,向脑髓之中涌去,要借着充盈的气血,尽快跻身灵仙境界! 不料,就在周身气血涌动的同时,锈剑之中传出的吸力骤然加强,一身气血刚刚开始涌动,就被锈剑吸了过去,完全没有机会涌入脑髓之中。 “什么?”庞谢不由大惊,双面一睁,几乎要站起来。 宝莲池边,神色木讷的引路人脸上忽然露出惊讶之极的表情,在他头顶,忽然浮现出一双眼睛。 一双拳头大小、孤零零的眼睛! 第五十一章 突破灵仙 庞谢大惊,他万没想到,盘踞在他体内的锈剑居然这么不安分,再次增强吸力,竟要将一身气血全部吸了过去。 嘶!嘶! 吸力之大,令人心惊,一缕缕血气不断涌入丹田,甚至在青色气旋之中,又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红色漩涡! “这玩意……太诡异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庞谢心如火烧,因为他发现,龙吟剑补充的精元,已经消耗一空,锈剑的吸力却没有减少,甚至还有越来越强的趋势,照这么下去,用不了一时三刻,他就要被活活吸死! “这把剑到底是什么来路?林三公子究竟知不知道这把剑的危险?以往就没人被吸死吗?” 这一瞬间,他心中冒出万千疑问,不过,即使林三公子在他眼前,也回答不了这些疑问。 因为发生在他身上的诡异情形,以往从未发生过。 在别人身上,锈剑都是徐徐吸收气血,用的是温水煮青蛙的办法,等发现气血枯竭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在庞谢身上,锈剑却是一开始就狂**血,有点迫不及待的感觉,否则,他也不会如此着急的去寻找解决方案。 他心中暗自叫苦,若是不去剑冢,也就不会遇到这柄剑,若是不来宝莲池,也就不会把问题这么快激化。 此时此刻,无论林公子有多少图谋,杜子春有多少灵丹,现在都帮不到他,生死之际,直面危机,能帮到他的,只有他自己而已。 “剑来!” 庞谢一声低吼,龙吟剑光华一闪,从他的丹田之中冲了出来,显出长剑本相。 望着雪亮的龙吟剑,庞谢目光一寒,伸出左手,握紧剑柄,倒持长剑,咬紧牙关,骤然向自家小腹刺去! 唰! 一道剑光闪过,剑锋刺破皮肤,割开肌肉,鲜血顿时沁了肌肤。 庞谢吸了口气,没有继续刺进去,把剑停了下来。 “北冥!” 庞谢大声吼道,全力运转北冥剑经,疯狂的吸收天地元气,霎时间,无穷无尽的天地元气涌入剑身,经过龙吟剑的转化,化作一缕缕纯净的精元,扑如周身百脉,化作一腔气血,补充到五脏六腑之中。 有了这些气血的补充,体内缺血的囧况稍有缓解,暂时推后了锈剑带来的生命威胁。 只是他这一番动作视同拼命,吸引过来的天地元气实在太盛,不但压的龙吟剑发出低低的悲鸣,甚至连护住他身体的气泡,也被元气压的不断颤抖,就好像随时都要碎掉。 对于这一切,庞谢恍若未觉,眼下生命要紧,龙吟剑损毁也好,气泡破碎也罢,都不是问题,关键时刻,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 得到这些气血的补充,锈剑带来的生命威胁渐渐向后推延。 可是庞谢脸上不但没有半分轻松的表情,甚至更加阴沉,原因只有一个,他发现锈剑吸血的速度又在缓缓提升,照这样下去,过不了几分钟,就会再次超过龙吟剑的补充速度,迟早还是一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锈剑的吸力越来越大,庞谢的心也越来越沉,甚至做好了面临死亡的准备。 …… 宝莲池上,神情呆滞的引路人依旧蹲在岸边,低着头,闭着眼,就好像睡着了一样。 在他头顶,浮着一对眼睛,一对孤零零的眼睛! 这对眼睛一动不动,就好像死物一样,可是任何人看到它,都会感受到极为复杂的情绪,孤寂、热情、残暴、凛然、神圣、怜悯、无情、杀戮,无数种情绪汇集在一起,只要看上一眼就会发疯。 良久。 这对眼睛忽然眨了眨,蹲在地上的引路人对着宝莲池,伸出一只手去,食指轻轻一弹,一滴殷红的鲜血从指尖飞出,滴落宝莲池中。 这滴鲜血晶莹如珠,凝而不散,放出七色毫光,排开重重浊浪,径直来到庞谢头顶上方,悄无声息地穿过气泡屏障,滴在他的百会穴处,随即消失不见。 哗啦啦…… 生死关头,庞谢忽然发现一滴殷红的鲜血,凭空出现在他体内,经由头顶、脖颈、胸膛,一路遁入丹田之中,正好滴在锈剑的剑尖上面。 这滴鲜血沾到锈剑之后,立即发生变化,迅速开始沸腾,就好像一汪泉眼,涌出无穷精血,不断填入锈剑中,竟以一滴鲜血的分量,满足了锈剑的吸取。 因为这滴鲜血的缘故,锈剑竟然不再从庞谢身上吸取气血,转为全力吸取这滴鲜血。 不知为何,锈剑吸取鲜血的速度越来越快,这滴鲜血却毫无枯竭之势,就好像无穷无尽一般。 不止如此,涌出的鲜血除了满足锈剑的吸取之外,还有一部分化作蒸腾的血气,向他的周身百脉涌去,不但弥补了先前锈剑吸取的亏空,而且犹有余裕,令周身气血更盛。 一时间,庞谢愣住了,完全不知道这滴鲜血来自何方,为何会补充到他体内,救了他一命。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某人的后手?又是谁在帮他?” 不过,接下来,他就不必为这件事烦心了,因为他有了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内有来源不明的鲜血补充气血,外有龙吟剑源源不断的送来精元,转眼之间,他体内的气血便充盈的不像话,甚至让他有了一种要爆炸的感觉,再这么补充下去,搞不好会把他活活撑死。 庞谢心中无奈,这世界变化实在太快,上一秒钟差点饿死的人,这一秒钟就要被撑死,真令人无所适从。 其实,若是只有龙吟剑补充,他都不放在心上,大不了停止催动北冥剑经就是,问题是还有里面的鲜血补充,这就不是他能掌控的了。 既然如此,不如一拼! 庞谢知道再不下决定,恐怕活不了多久,于是当机立断,运转“阴阳观神变”,催动全身气血,向大脑之中涌动,霎时间,随着无数或冷或热的气血涌入,已经完成非人化转变的大脑,再次感受到强烈的刺激。 空前强盛的气血涌入脑髓,冷热交替,大脑剧痛,庞谢疼的浑身颤抖,若不是他意志坚强,恐怕早就晕了过去。 嘣! 也不知过了多久,庞谢忽然感到脚下一空,就好像落入无尽虚空,整个身子不停的往下跌,随即听到一声脆响,就好像突破了什么关卡,整个头脑清明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庞谢忽然发现,他虽然闭着眼睛,却能看清眼前的一切,七彩的气泡、黝黑浑浊的池水、光秃秃的岸边,神情呆滞的引路人,不但能看清楚眼前的东西,而且能看到原本不该看到的东西。 “这是神识?我突破念动境界,成就灵仙了?” 第五十二章 神识与法力 神识一出,便成灵仙,从此仙凡两隔,再非俗世浊物。 从肉体凡胎的俗人晋升蜕凡境界的修士,还只是能力的进化,速度更快、力量更大,肉身更强,但也仅此而已。 从蜕凡境界的修士晋升念动境界的灵仙,却是生命本质的进化,是真正能力的跃迁,第一次拥有了神识这种堪称神奇的力量。 肉眼看不到的地方,神识一扫便能看清,肉眼看不穿的屏障,神识一扫便能看透,任你速度多快,招式多巧,只要神识一扫,便能看的清清楚楚,丝毫也不会被迷惑。 更何况神识妙用无穷,岂止这一点能力,扫描只是最基础的应用罢了。 灵仙对于修士来说,几乎是碾压的存在,也正因为如此,庞谢能、以修士之身,杀死“光暗圣言”荣格这种顶尖灵仙,才引起这么大的轰动。 八百年前,天地元气尚未衰退的时候,山有山神,地有土地,天地神灵无数,日夜巡查世间。 若是修士出门,遇上当值的巡查神灵,便要恭恭敬敬退到路旁,待神灵过后,才能继续赶路,否则便是不敬。 若是灵仙遇到,只要不是五岳帝君、四海龙王这种大神,便可直面而行,心情好了,打个招呼,心情不好,便是你走你的,我走我的,谁也说不出什么。 在欧罗巴大陆同样如此,蜕凡境的修士被称为跃迁者,念动境的灵仙才是真正的超凡者,获得广泛的尊重,受到最尊贵的接待,无论遇到任何贵族、王者,都可以平起平坐,不必拘于任何礼节。 当然,对于修行界的人来说,成就灵仙,或者说超凡者,最重要的不是神识这种神奇的力量,也不是在修行界,或者世俗中的尊贵的地位,而是长达五百年的寿命! 蜕凡境界,寿元两百,灵仙一成,享寿五百! 从此便可坐观潮起潮落,可以完完整整的看到一个,甚至几个朝代的兴替,可以轻轻松松的看着一个国家的兴起和灭亡,任你权势滔天,终于化为腐土之日,任你雄才大略,终有日落西山之时! 这才是灵仙的底气所在,也是灵仙不惧王权的根本。 “好清楚……” 庞谢透过神识,不断的向宝莲池四周扫去,所到之处,清清楚楚,比眼睛看的清楚百倍。 这不是他第一次运转神识,当初,他还是妖身时,曾经修成灵仙,不过,那时候他的神识只能扫出去几十米,不像现在轻轻一扫,便能扫出上百米,全力之下,甚至能扫到三百米外。 “噗……” 庞谢长长吐了口气,逐渐收回神识,重新把注意力放入丹田之中。 龙吟剑转化的精元还在源源不断的向周身百脉传递,殷红的血滴依旧在散发着淡淡的血气,浑身气血更加充盈,到达了前所未有的地步。 他对此却并不担心,神识一成,有了以神识操控气血、灵气的能力,再不必费劲搬运气血,能够主动将气血化为灵气,或者将灵气化为神识,所谓炼精化气、炼气化神便是这个意思。 不过,令庞谢感到担忧的是,他最关心的锈剑,依旧被殷红的血滴包裹着,神识探上去,完全被裹在外面的鲜血挡住,完全接触不到锈剑,也没有沟通的机会。 …… 庞谢试了几次,发现暂时接触不到锈剑,便改了个主意,决定趁着宝莲池元气充足,继续修行,推进修为,修为越高,对付锈剑的把握越大 灵仙的修炼,一共有三重境界,人称念动三境,分别是凝神、分念和离体。 所谓凝神,便是凝聚神识的力量,打个比方来说,庞谢现在的神识,可以扫描方圆三百米的地方,再远就鞭长莫及,可他若能做到,放弃其他地方不管,将所有的神识力量,全部聚集在一个方向,甚至集中到一个点上,便能扫描出五百、六百,乃至上千米远的距离。 甚至极端一点,有的修行门派,以此为启发,开发了不少功法,甚至能将神识凝结成一根针,便是修行界常说的神念刺,杀人于无形,可以说厉害至极。 凝神之后,便是分念。 所谓分念境界,便是将凝聚在一起的神识,再次分裂开来,但却不是无意义的分散,而是分化成几道不同的神识,分别凝聚力量,各自完成不同的任务。 分念境界的最大优势,便是可以操纵多件法器,神识可以操纵法器,原本凝神境界的时候,只能操纵一件法器,到了分念境界,每一道凝实的神念,都能操作一件法器,若是神识够强,便是十几二十件法器都能操纵。 双方交手之际,一方只有一把飞斧来回纵横,另一方则是十八般兵刃样样俱全,胜负如何,不问可知。 灵仙的最后一重境界则是离体。 这里所说的离体,并不是神识离体,这是神识的最基本能力,而是以神识裹挟灵气,双方一起离体,从而形成不同的法术。 事实上,各种绚烂多姿的法术,究其本质,大多都是这个原理。 《玄功要诀》直指天仙,灵仙境的法诀自然不缺。 庞谢前些日子,就知道距离突破不远,早已将灵仙境界的修行法诀推敲数次,当下也不迟疑,立刻修炼了起来。 灵仙修炼的第一步,便是将丹田之中的青色气旋液化。 庞谢聚集神念,探入气旋之中,不断对气旋进行搅动,与此同时,借龙吟剑之利,吸取天地元气,却不转化为精元,而是直接渡入周身百脉,游走一遍之后,化作一缕缕精纯的灵气,纳入青色气旋之中。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修成灵仙,早有气旋液化的经验,再加上此番神识比前次更加强大,此地元气充足至极,气旋液化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随着气旋的转动越来越快,灵气的补充越来越多,青色气旋的颜色也越来越深,逐渐凝成雾气一样的小水珠。 庞谢见此情景,知道大功将成,当下更加卖力。 功夫不大,在青色气旋中心,灵气最浓的地方,终于结成了第一滴液态灵气。 凡事有了第一步,后面就变得很快,这一滴液态灵气出现之后,引得气旋中灵气纷纷来头,也就一个多时辰,整个青色气旋全部化为液态,继续在丹田之中旋转,变成了一个由青色液体组成的漩涡。 这种青色液体,在修行界也有个名字,便叫做法力! 第五十三章 血海 “噗……” 庞谢轻轻吐了口气,神识一成,法力再成,灵仙境的修为终于稳固下来,再想继续突破,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接下来,就要定下心神,做好降服锈剑的准备,于是盘膝而坐,稳固修为,慢慢调理刚刚修成的法力。 咕嘟……咕嘟…… 过了一个多钟头,殷红的血滴终于开始枯竭,包裹在锈剑外面的血液,也渐渐被吸干,露出锈剑的真容。 原本的铁锈已经尽数化为血锈,殷红如血,妖异似魔,只要看上一眼,就难以将目光挪开。 庞谢不等血滴完全消失,便将神识探向锈剑,想要试试锈剑里面到底有没有意识,能不能沟通,若是能够沟通,就好好聊一聊,若是压根没有意识,就再想办法 就在神识接触都锈剑的一瞬间,庞谢忽然感到一阵森寒,身不由己打了个哆嗦,就好像初生的婴儿,被扔到北极的万载寒冰之上。 霎时间,浑身上下冻得通透,莫说是挣扎动弹,就连思维也难以运转。 下一个瞬间,庞谢发现眼前景色大变,已经不是幽暗浑浊的池底,而是来到一处无边无际的战场上方。 就在他的脚下,两只强横至极的大军正在忘情厮杀,战火硝烟覆盖了整个视野。 其中一只军队全都是由头生双角,面貌丑陋的战士组成。 这些战士身披玄甲,手持锋锐,不但武艺娴熟,而且修为极高,千万名战士之中,最差的也有蜕凡境的实力,至于灵仙之上的高手,也是数不胜数,在这支大军的后方,还有气势冲宵的高手坐镇,就连庞谢也判断不出,究竟是什么境界。 另一只军队的主力,则是许许多多身披血色铠甲,肋生四臂的怪物。 这些怪物凶悍至极,打起仗来悍不畏死,每当杀死敌人之后,竟然就地撕开敌人的喉咙,痛饮对方的鲜血,最为可怖的是,它们每吸一次献血,气势就强大一分,似乎可以通过吸血增长战力。 庞谢悬在高空,暗自心惊,生怕被底下的军队看到,否则,恐怕难逃一条活命。 他虽然战力不俗,但也有自知之明,若是不小心落到这种战场,只怕连十秒钟都活不下去,瞬间就会被无数敌人撕碎 幸运的是,这两支军队厮杀的如此激烈,却没有一个人抬头看庞谢一眼,就好像他不存在一样。 他很快就发现了原因,自己的身躯居然是半透明的,就好像是魂魄一样。 “原来如此,看来我只是魂魄被牵引到了这里,真身并没有真的过来,不过,这地方究竟是哪里?” ……. “杀!” “杀!” 这场战斗足足打了三四个钟头,两支军队的战斗终于开始分出胜负。 身披血色铠甲的怪物虽然凶悍,但是人数却少,配合业没有对面的玄甲战士默契,逐渐占据下风。 不过,这些怪物虽然落在下风,却死战不退,寸步不让,看这架势,是做好了全军覆没的准备。 呼! 就在战局将定之际,一阵狂风从远处吹来,接着,就见一名黑衣男子从远处飞来,凌空站在战场上方,冷冷的看着下面的战斗。 这名黑衣男子出现之后,下面交战的双方,都注意到了他,已经白热化的战场,忽然一片死寂。 接着,出现了让庞谢大跌眼镜的一幕,原本占据上风的玄甲战士,忽然开始溃散,无数骁勇的战士,向四面八方逃去,脸上满是惊恐的表情,就仿佛看到了世上最凶恶的事物。 至于身穿血色铠甲的四臂怪物,也都没有追击,而是跪在地上,冲着黑衣男子拼命的磕头。 黑衣男子默然不语,只是轻轻抖了抖宽大的袖袍。 霎那之间,他的袖口忽然生出一股吸力,万千玄甲战士一起被他吸住,鲜血凝结成线,从七窍之中蹿出,径直投入了他的袖袍。 万千战士,无一例外,任你修为高低,蜕凡也好,灵仙也罢,就算是人仙也只多撑了几个刹那,一身精血便全都被这袖袍吸走。 前后不过几息时间,万千战士全部被吸成干尸,一一倒在地上,原本喧嚣的战场上,只剩下四臂怪物,继续跪在地上,向黑衣男子拼命磕头。 黑衣男子却没有理会这些四臂怪物,而是转了个身,直面庞谢所在的方位。 “唏……” 庞谢心中大骇,下意识的就要闪开,这名黑衣男子实在太过妖异,实在是他生平所见的第一杀星,单凭这一手法术,恐怕就算白素贞下凡,也不是这位杀星的对手。 不过,他随即反应过来,他只是魂魄在此,眼前的一切应该也只是幻象,倒是不必太紧张。 接下来,令他惊骇的事情发生了。 黑衣男子直视着他的眼睛,抬起一只手,伸出食指,指着庞谢,一根血线骤然从他指尖跃出,径直没入庞谢的额头之中。 庞谢只觉得头脑一晕,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眼前景色已然大变,再次恢复到了池底。 “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庞谢喃喃自语,还不等他明白过来,忽然发现自己的脑海之中,多了一段记忆,细一探查,却发现是一套祭炼飞剑的剑诀。 这套剑诀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做《血海》二字,可是内容却骇人至极。 剑诀共分为血雨、血河、血海三大层次,每一个层次又分为前、中、后三期,一共是九层,令人可怖的是,这套剑诀需要吸取生灵的精血才能精进。 其中第一层,就要吸足一百人的精血,以后每提升一层,就要多吸取十倍的精血,这样算来,想要九层大成,至少要吞噬百亿人的精血。 当今之世,全球人口也不过七八十亿,全部用来祭炼这部剑诀,都没法修至大成。 “好凶残的剑法,到底是什么来路?难道那个黑衣人用的就是这门剑法?” 庞谢暗自吃惊,继续向后翻看记忆,发现除了祭炼之术之外,后面还有专门用于杀伐的招数,共有血雨腥风、血战玄黄等九式,分别对应每一个层次。 看过这些杀招之后,庞谢终于看到了这段记忆的最后部分,脸色忽然垮了下来。 最后一部分记忆告诉他,他要想活命,就一定要修炼这门《血海》剑诀,否则,丹田之中的锈剑,长时间没有气血补充,就会自发运转,吸干他精血,将他吸成干尸! 第五十四章 大神 修炼或者不炼,这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 若是不炼《血海》剑诀,便是一条死路,以这柄锈剑的嗜血凶性,庞谢未必能撑的下来,尤其是看过刚才那一幕战场杀戮之后,只要锈剑有黑衣男子百分之一的势力,他都不认为有人能够救自己。 若是修炼,也只是把死期推迟而已,修炼《血海》剑诀,需要百亿生灵的精血,漫说他不会拔剑砍向无辜者,就算是他愿意动手,造下如此杀孽,恐怕不等剑诀炼成,早已被正道高手杀了。 “这玩意到底是什么来路?” 庞谢眉头紧锁,他现在已经完全相信,林三公子也不知道这柄剑的来路,若是知道真相,恐怕他万万不敢放这种凶器出世,一个不小心,就有灭世之威。 “它暂时不会对你动手的,没事的话,你先上来,跟我走一趟。” 就在庞谢费心苦思之际,忽然听到一个闷闷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刚才的引路人声音。 “啊?”庞谢一怔,脑子里灵光一闪,失声问道:“刚才帮我的是你?” 方圆千米之内,再没有其他人,只有此人在场,只是此人修为平常,他才没往此人身上想,现在看来,出手的只能是他! “你先上来。”这个声音说道。 “可是……”庞谢瞧了瞧罩在身上的气泡,不知如何上去。 “你已修成神识,只要以神识跟它连接就好了。”这个声音说道。 庞谢点了点头,连忙放出神识,感受气泡的气息,果然,双方稍一接触,就由神识传来一大段信息,原来这个气泡也是一件法器,是由令牌变化而来,只要拥有神识,便能随意操作。 咕嘟…咕嘟… 庞谢操纵七彩气泡,徐徐向上方升去,功夫不大,便来到岸边,正看到引路人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多谢前辈援手,救命之恩,没齿难忘!”庞谢连忙走上前去,拱手深施一礼。 在他想来,能以一点鲜血,暂时压制锈剑,助他突破灵仙境界,绝对是修为莫测的高手,就算林三公子、杜子春也万万没有这等修为,一声前辈,绝对不亏。 “哼哼,小子,你看对人再行礼。”闷闷的声音冷笑说道 庞谢一怔,不由抬头望去,这才发现在引路人的脑袋上面,悬浮着一对拳头大小的眼睛,正漠然无情的看着他。 “啊?原来是这样,在下眼拙了!” 庞谢连忙施了一礼,看到这对眼睛的一瞬间,他就明白了,并不是这个引路人有多强大,而是有人附在他身上,做了刚才那些事。 “还算你有几分眼力。”闷闷的声音说道。 “敢问前辈尊姓大名?”庞谢问道。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跟我走便是。”闷闷的声音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操纵着引路人,转身向远方走去。 庞谢也不犹豫,快步跟在后面。 此人来历虽然神秘,但无论善恶,既肯救他的性命,必然是有所谋划,绝不会在这种时候对他不利。 …… 在宝莲池底的时候,庞谢没有注意时间,等他出来之后,才发现外面已经是午夜。 满天星斗,灼灼放光,点缀在夜空中,十分漂亮。 两人渐渐远离宝莲池,不大会功夫,便走出无形屏障,浓烈的腐臭味也随之消失。 夜深人静,前山再无行人,只有沙沙的脚步声,萦绕在庞谢耳边。 庞谢心中充满了疑问,这人倒地是什么来路?是逆鳞的人?还是逆鳞的敌人?要带他去什么地方? 十多分钟之后,眼前出现了一座小庙,引路人毫不客气的向庙中走去,推门直入,就好像回家一样。 庞谢瞳孔不由一缩,这人去的竟是观音殿! 他心中虽然惊异,脚下却半点不慢,随着这人一起走入庙中。 庙里光线昏暗,只有观音像前两盏青灯,略微带来一线光明,引路人就站在观音像前,一动不动,双目紧闭。 呜…… 庞谢身后,一阵阴风掠过,庙门被风吹动,闭在一起,接着,就听“咔嚓”一声,轻轻锁了起来。 “前辈,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庞谢忍不住问道。 “你看好的就是这小子?”一个粗犷的声音,从他左侧传来。 庞谢一惊,倒没发现庙里还有别人,连忙转头看去,一眼之后,以他的胆气,也不由惊出一身冷汗!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观音大士座下的善财童子! 若是在别的地方,庞谢的第一反应,就是有妖魔邪祟,附在金身雕塑之上,借善财童子的嘴说话。 可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南海观音道场,佛门净土,珞珈洞天,如今就算观音大士不在,逆鳞军在此驻扎的高手也不在少数,甚至地仙高人都有两位,什么样的妖魔邪祟不要命了,敢来这里搞事? 难道真的是善财童子? “尊驾是善财……童子?”庞谢觉得自己的喉咙有些发干。 “你瞎了恶,我怎么会是善财童子!”粗犷的声音不悦说道。 “呵……”庞谢轻轻舒了口气,原来不是这尊大神,果然是有人在跟他开玩笑。 “那小子法力浅薄,性情乖戾,早就被人打死了,我怎么会是他!”粗犷的声音毫不在意的说出一段惊天秘闻。 “……” 庞谢一时蒙了,虽然不知道这位说的话是真是假,但听这位的口气,连善财童子也瞧不上,究竟是哪位大神? “这小子行不行?怎么呆头呆脑的?你找了这么久,就找了这么个货?”粗犷的声音有些不满。 “他行不行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最合适的人选,要是他都不行,咱们干脆自我了断算了,也不必在这苦捱。”闷闷的声音说道。 庞谢注意到,引路人的声音这次来自右侧的龙女金身。 不过,他这次倒没有误认为此人是龙女,因为这个声音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绝不会是龙女的化身。 “请问二位前辈,到底是何来历,可否赐下姓名?”庞谢忍不住再次问道。 “什么赐下不赐下的,你若有心,就喊我一声黑风老妖,你若是无心,喊我一声熊罴便是!”粗犷声音大声喊道。 “灵感。”闷闷的声音说道。 庞谢闻言,心中不由大惊,失声喊道:“原来是两位大神!” 若是身在别处,他或许一时反应不过来,这两位到底是何来历,可是身在珞珈洞天,他若是再想不起来,这两位是什么来路,那可就白瞎了八百年的经历! 第五十五章 前因后果 一千多年以前,神州大陆的修行界曾经发生过一件大事。 玄奘法师由东土大唐出发,一路收下三名徒弟,前往西方净土求得大乘真经,带回李氏大唐,从此之后,佛门势力正式登上了神州修行界的舞台。 这件大事后来被完完整整的记在一部书里,这本书就叫做《西游记》! 《西游记》中详细记述了师徒四人经历的九九八十一难,各种艰难险阻,妖魔当道,其中不乏绝世天妖,强横巨魔,颇有几位敢与齐天大圣孙悟空正面叫板的狠人。 黑风山黑风洞的熊罴怪就是其中之一,这位仁兄数次与孙悟空正面交手,都只是稍处下风,并没有吃什么亏,只论对敌的场面,甚至比三坛海会大神哪吒与孙悟空交手时,还要好看一些。 几次交手之后,孙悟空见急切间拿不下他,便去了南海珞珈山,求观音大士出手,设计给熊罴怪带上了禁箍咒,这才将这位仁兄降服。 此后,观音大士见熊罴怪实力强横,难得一见,便不让孙悟空杀他,而是带他回了南海珞珈山,做了守山大神,正式皈依佛门。 “黑风老妖?熊罴?能叫这个名号,又在珞珈洞天,不是这位仁兄又会是谁?” 庞谢心中暗惊,若是这位大神,以他正面匹敌孙悟空的本事,确实有资格轻视善财童子。 至于另一位自称“灵感”的人,庞谢心中也有揣测。 当年玄奘法师西行,路过八百里通天河的时候,曾有一尾金鱼成精,自称灵感大王,设局抓住唐僧,后来也是观音大士出手,才将此人擒住。 灵感大王的本事,虽然比不得熊罴怪,在孙悟空手下也坚持不了几个回合,却能在水中,与猪八戒、沙和尚战成平手,也不是等闲人物。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这位灵感大王,平日里就在宝莲池中修行。 “原来是两位大神,庞某有礼了。”庞谢连忙拱手施礼。 这两位仁兄能跟齐天大圣、天蓬元帅战成平手,至少也是天仙级的修为,而且是积年天仙,天仙中的佼佼者。 灵仙之上是人仙,再往上还有地仙、神仙,之后才是天仙,他当下不过初入灵仙,与这两位大神,差了四个大境界,若是惹怒了这两位,只怕一个不好,随手就能把他捏死。 “看来你知道我们的身份了。”灵感大王闷闷的声音响起。 “二位闻名三界,庞某就算想不知道也不可能。”庞谢苦笑说道。 “那就好,今日叫你过来,是跟你谈一桩买卖,方才送你一滴精血,救你一条性命,权当是付过定金了。”灵感大王直接说道。 “灵感先生请讲,只要庞某做得到的,一定竭力完成。” 庞谢说道,灵感大王的要求,完全没有推卸的余地,定金都收了,总不能退回去吧?要知道这定金可是他的性命,总不能抹脖子自尽吧。 “这桩交易很简单,我们帮你逃出生天,你帮我们解脱困局。”灵感大王说道。 “逃出生天?”庞谢微微一怔,一时没有明白灵感大王的意思。 “哼哼,这小子还不知道呢!”熊罴怪粗犷的声音冷笑说道。 “看来你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深陷死局了。”灵感大王说道。 “还请先生解惑。”庞谢惊讶说道。 …… “你知不知道,你丹田中那柄剑,先前已经吸死了七个人了,你又知不知道,这柄剑是林三设局,故意送给你的,你还知不知道,这一切的目的都是让你去赴一个死局。”灵感大王闷声说道。 庞谢闻言大惊,心中顿时泛起无数念头。 他并不怀疑灵感大王这些话的真实性,以这位大神的实力,捏死他比捏死一只蚂蚁也强不了多少,完全没有必要骗他。 况且,林三公子有些事,确实也让他怀疑,硬拉他来逆鳞军,帮他对抗司马家,赠给他双螯岛,这些都已经不是古道热肠、义气相投能够解释的了,甚至让他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 如果说这些都还罢了,可以用慷慨仗义来解释,那么完全不问过往经历,完全不问他的身份,就让他轻易加入逆鳞,这就太不合乎常理了。 逆鳞,毕竟是国家修行部队,不是什么门派,有着严苛的纪律,绝不会这么随随便便收人。 林三公子也是修行数百年的剑修,执行任务无数的军人,绝不会贸贸然的就这么信任他。 除非是一开始就有所计划。 “数月之前,你在外界杀了司马家的人,司马家曾经提出要求,要以逆鳞的名义对你进行通缉,这件事被道门拦住了,他们似乎还想保你。不过,司马家并没有就此罢手,之后不久,林三出面,提出要将你拉入逆鳞,去执行一个必死的计划。” “可能你还不知道,林三早年曾受过司马家的大恩,这件事就算在逆鳞里面,也没几个人知道,但却瞒不过我们。对于林三来说,司马家的事情,就是他的事情,为此牺牲一个来历不明的外人,并不算什么过分的事。” “林三这个计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要大力培养你,短时间内提升你的战力,然后迅速去解决几个难题,闯出极大的名声,第二部分,则是让你去做一件必死的事情,然后,以你的死,替逆鳞解决一个极大的难题。” “这个计划,可谓一石二鸟,一来可以帮司马家报仇,二来对逆鳞大局有利,面对这个计划,就算是道门也无法反对,只能默不作声,于是计划就正式开始了。”灵感大王说道。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前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庞谢接连问道。 “选择你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计划需要一个修为不高,但却战力极强的人去完成,你就是最好的对象,他们总不能牺牲自己的精英弟子去吧?谁家没有跟脚?愿意去做炮灰?” “至于我们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呵呵,整个珞珈洞天,能够瞒过我们的事情,恐怕还没发生!”灵感大王说道。 “原来如此,多谢先生点明。”庞谢应道,心中拼命思索这些日子发生的一切,与灵感大王所说的事情一一对应。 “当然,这个计划并没有太顺利,其中也有波折,比如说,你意外拜在杜子春门下,在他的帮助下,修为突飞猛进,眼看就要突破灵仙境界。” “这与林三的计划不符,在他的计划里,你需要拥有强大的战力,但又不允许突破灵仙,于是,他设局让你得到了丹田中的那柄剑。” “林三对这柄剑并不了解,按照他以往的经验,那柄剑只会慢慢吸取你的精血,同时提升你的战力,可是不知出了什么意外,那柄剑在你身上吸取的精血实在太多太快,严重影响了你的修为和战力。” “林三擅长的剑术与战略,对于处理这种事情并不擅长,于是就把你又推回到杜子春哪里,希望杜子春解决这个问题,杜子春也不明白这柄剑的真实面目,看到你亏欠气血太多,就让你来到宝莲池,希望利用宝莲池解决你的问题,于是遇到了我。” “可惜他们都不明白这柄剑的真面目,若是这柄剑铁了心的要吸死你,恐怕只有观音大士亲自出手,才能解决问题,就算我们两人,也只能暂时压制。”灵感大王说出了这一番前因后果。 庞谢这才明白,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心中大震,一句话问出最关键的问题:“灵感先生,可否告诉庞某,我丹田之中的剑究竟是什么?” “元屠!” 第五十六章 各取所需 元屠?这是什么?很有名吗?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庞谢怔了一怔,拱手问道:“还请灵感先生细说,庞某从没听过这个名字。” 一句话说完,观音殿整个安静了下来。 “你不知道?”良久之后,灵感大王惊讶的说道。 “以他的年纪,不知道也是正常。”熊罴怪粗犷的声音感慨说道。 “庞某孤陋寡闻了,确实不知这柄剑的来历。”庞谢心中一动,听这两位话里话外的意思,这柄剑的名气恐怕很大。 “好吧,你既不知道,我就跟你说说,昔日鸿蒙初开,天地混沌之时……”灵感大王缓缓说道。 庞谢心中不由打了个突,鸿蒙初开,天地未分,距今已不知多少年头,就算是一根草,到了今天也该修成人参果树了,这柄剑不会是从那年头就有了吧? “当时,世间有一处极为凶险的地方,叫做幽冥血海,此中有一位强悍无匹的人物,唤作冥河教祖,乃是阿修罗一族的主人,凶威滔天,少有人敌,曾与三清道祖平辈论交,曾与十二祖巫刀剑争锋,也曾在紫霄宫中听鸿钧道人讲道。” “冥河教主实力强悍,尤其是保命的功夫更是一流,号称血海不灭,冥河不死,故此,虽造下无数杀孽,却无人能制,一直在世间逍遥。” “冥河教祖手中有两柄杀伐至宝,一柄叫做元屠,一柄叫做阿鼻,都是先天灵宝,堪与诛仙四剑争锋的绝世凶剑。” “后来,冥河教祖不知何故造劫,消失在三界之中,这两柄剑也都消失不见,直到千多年前,有一日夜半时分,一道血光从天边而来,落在潮音洞前,就是你丹田中的元屠剑。” “至今还记得,观音大士见到元屠剑时,微微叹了口气,说了一句,前途多舛,可惜道友先走一步。我们再问时,菩萨便不多说,听任这柄剑插在哪里。” “元屠剑中早有剑灵,论起来,也是世间有数的高手,无论是修为,还是身份,都与观音大士平齐,不是我们及的上的,所以我才说,除非是菩萨现世,无人能帮你压服元屠剑。”灵感大王说道。 庞谢目瞪口呆,没想到这柄锈剑居然是如此来历,难怪灵感大王说,林三公子知道这柄剑的来历,绝不会放任此剑出世,搞不好这玩意的价值,比整个珞珈洞天都高,送一座岛算什么,送这柄剑才是真土豪! 想到这里,他心中又泛出无数疑窦,接连问道:“灵感先生,既然如此,菩萨现在何处?庞某可否拜见?” “唉……”灵感大王轻轻叹了口气,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这你就不要问了,这件事不是你应该知道的,知道的早了,对你没有好处。”熊罴怪大声说道。 “熊罴说得对,此事你知道无益。”灵感大王淡淡说道,接着又问他:“我虽然帮你暂时制住元屠剑,却是治标不治本,日后还需你自己修炼,菩萨昔日说过,元屠剑中自带一套剑诀名为《血海》,若能修行此法,便能变害为利,不知你得了没有?” “得了倒是得了,只是……”庞谢苦笑,将《血海》剑诀的要求说了出来,只言剑诀易得,百亿生灵难求。 “你这小子,也太傻了,剑诀只让你获取百亿生灵的鲜血,谁让你去杀人了?海中的巨怪,山中的猛兽,那个不能杀,非要去杀人?元屠剑虽然杀人不沾因果,但也不是你这么用的。”熊罴怪大声骂道。 庞谢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接着便是一阵狂喜。 原来是他想岔了,还以为非要杀人不可,原来世间生灵的精血皆可使用,那就方便多了! “好了,该说的也说了,该解释的也解释了,咱们现在就说说交易的内容吧。”灵感大王说道。 “两位前辈请讲!”庞谢正色说道。 …… “咱们先说你的困局,林三一心想要将你的修为压住,去执行那个必死的计划,你现在却已经修成灵仙,若是这样出去,只有两个结果,一是林三放弃这个计划,然后放任司马家杀了你,二是林三想法打落你的境界,然后继续由你执行这个计划。我想无论那种结果,都不是你乐见其成的吧?”灵感大王说道。 “那是自然。”庞谢点点头,心中不由泛起一丝疑惑,问道:“难道逆鳞里就没规矩了吗?他这样胡来都行?” “规矩?逆鳞倒是有规矩,问题是你有实力么?逆鳞里面派系复杂,并没有人拥有绝对权力,司马家传承千年,又是佛门护法,林三是剑堂堂主,又是蜀山门人,他们两方要对付你,什么样的规矩能护得住你?道门若是全力以赴,倒是能护住你,只是你值得他们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吗?”灵感大王闷声说道。 庞谢无言,唯有苦笑。 “以我之见,你不如瞒过他,让他以为你还是蜕凡境的修为,然后,按照他的计划一步步往下走,最后找到机会,一举掀翻此局,反杀了林三与司马家,岂不快哉?”灵感大王说道。 “这如何才能瞒过?” 庞谢眉头微皱,灵感大王说的倒是痛快,执行起来可难了。 林三公子已是人仙修为,高过他至少一个大境界,实力的差距是全方位的,就算是有什么秘法,想要瞒过,实在太难。 “那也简单,只要在他见到你之前,把你也推到人仙境界,再传你一套收敛气息的法诀就可以了。”灵感大王说道。 “啊?”庞谢大惊,修行之路,道阻且长,每一点一滴的进步,都需要莫大辛苦,岂是这么简单的。 “哼哼,你惊讶什么?这里可是珞珈洞天,什么好东西没有?莫说是人仙,要不是怕你修为太高,不适应外界衰弱的灵气,没法从这里出去,就算把你推城地仙也不是难事!”熊罴怪大声说道。 “好东西……”庞谢忽然想起漫山遍野的道门朱果、佛门银杏,被禁制封存,所以无法获取。 别人无法获取倒还罢了,要说眼前这位守山大神也拿不到,那才真是笑话。 想到这里,他心中不由大喜,连忙拱手施礼,说道:“那就多谢两位了。” 若是能将修为推到人仙,就算别的法术没有,凭借胸前“胜负天平”,那怕是林三公子,他也有兴趣斗一斗,那就谁也不惧了。 …… “你的事情说完了,现在该说我们的事情了。”灵感大王沉默了一阵,等庞谢消化完刚才的信息之后说道。 “两位前辈请讲。”庞谢说道。 “既然要你帮忙,我们也不瞒你,实话实话,我与熊罴的肉身已经毁了。”灵感大王轻描淡写的说道。 “啊?发生了什么?”庞谢闻言,再次大惊,就好像被天雷击中一样,几乎不敢相信灵感大王的话。 且不说这两位都是观音大士的部下,就凭这两位的修为战力,天上地下,能够杀了他们的人也不多,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话说回来,若是连这两位都死了,那观音大士又在何方?令人不敢细想。 “发生了什么就不说了,现在告诉你,只能给你引来杀身之祸,你只要知道,当年某件事情之后,我与熊罴肉身尽毁,只留元神还在,为了继续存活下去,就建了这座观音殿,附在善财童子和龙女身上,转修了神道,借烟火之力长存。” “可是珞珈洞天之内,毕竟生灵有限,信仰之力也没有多少,在这里活的再久,也是苟延残喘,需要你帮我们在外界,寻一个隐秘的地方,立下道统,传播信仰,助我们修成神道。”灵感大王说道。 “找的地方一定要够隐秘,否则,被对头寻上门来,只怕咱们都不会有好下场。”熊罴怪说道。 “隐秘之地?”庞谢眉头微皱,如今外界已是信息时代,想要找个隐秘之地,可谓难上加难,近乎不可能的事情。 “怎么?很难找吗?”熊罴怪不悦说道。 庞谢脑筋急转,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一个地方来,说道:“那也不是,正好有一个地方适合二位,只是稍微远了一些,不知二位可否分身前往。” “距离倒是无妨,信仰之力无视空间,只要够隐秘就好。”灵感大王说道。 “绝对隐秘。”庞谢正色说道。 第五十七章 说定 庞谢说的隐秘之地,便是山海界。 山海界与神州大陆隔绝,与地球也毫无瓜葛,只有地灵门的阵盘可以过去,一旦过去之后,很难被人追踪。 至于山海界那边,既没有神灵,也没有修士,只有修行武道的武者,也不怕有人给这边通风报信。 庞谢思前想后,觉得毫无问题,便不隐瞒,将山海界的事情,告诉了熊罴怪和灵感大王。 两人听过之后,也都赞成的庞谢的想法。 “好了,既然交易议定,那咱们就签一份契约吧。”灵感大王说道。 “如何签订?”庞谢问道。 “你看我怎么做,照做便是,听我怎么说,照说就行。”灵感大王说道。 话音未落,就见一滴精血从龙女金身的纤纤素指上沁出,庞谢有样学样,同样划破指尖,逼出一滴精血。 嗡! 空气微微一颤,两滴精血一起飞了起来,在空中凝为一体。 接着,就听灵感大王和熊罴怪一起念诵咒语,庞谢也一起张口,与这两位一起念诵。 片刻之后,咒语念诵完毕,三人将此次签订的契约讲述一遍,说完之后,两滴融为一体的精血化作一片血雾,消失的无影无踪。 眼见这片血雾消失,庞谢心中忽然一动,感觉冥冥之中,有一道神秘的契约,将三人连在一起,若是违背契约,只怕会有极糟的事情发生。 “好了,一切都做完了,先让灵感带你去修行吧,十几天时间突破人仙,也不是太轻松的。”熊罴怪的声音响起。 庞谢点点头,便要起身离去,将走未走之际,心中忽然泛起了一个疑问,问道:“两位前辈,庞某心中还有个问题,逆鳞往来成员无数,两位前辈为何偏偏选中在下合作,以两位前辈提供的条件,在下相信愿意合作的人绝对不在少说。” “你真的想知道吗?”灵感大王闷声问道。 “两位请讲。”不知为何,庞谢心中忽然一寒,总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不由起了一身白毛汗。 “首先,因为你也是妖物化形,我和熊罴都是妖物出身,对人族并没有太多信任。”灵感大王说道。 庞谢脸色急变,没想到这两位早已看穿了他的身份,随即想到一个严重问题,忍不住问了出来:“两位前辈修为高深,能看出庞某的妖物不足为奇,那么其他人呢?” “不要太紧张,你这门化形的法术十分高明,不是人人都能看破的,至少林三就不行,杜子春或许可以,不过,以他那人的性子,就算知道也未必会在意。”灵感大王说道。 庞谢这才略感放心,不过,他听了灵感大王对杜子春的评价,心中又有些奇怪,怎么感觉这两位对杜子春十分熟悉,是因为这两位在珞珈洞天年深日久,对每个人都很熟悉,还是杜子春比较特殊?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你身上有白素贞的气息。”灵感大王接着说道。 “什么?” 庞谢脱口而出,这次是真的被惊到了。 如果说看出他的妖物化形,也不算太过离奇,至少之前就有人看出来过,那么能在他身上看出白素贞的气息,简直就是恐怖了! “难道不是?”灵感大王反问。 “那倒不是,庞某只是觉得难以置信,两位前辈居然连这个能看出来,难道两位前辈,曾经见过白素贞不成?” 庞谢疑惑地说道,在这两位面前,白素贞不过是后学晚辈罢了,这两位修为虽高,却没听说过与白素贞有什么瓜葛,难道说此中还有些不为人知的隐秘。 “昔年有句传言,叫做观音断指化白蛇,你慢慢揣摩吧。”灵感大王说了一句。 “难道说……” 庞谢又是一震,忍不住张口问道,这句话要是别人说出来,他只当做玩笑,可是出自灵感大王的嘴,就绝不会这么简单,难道说白素贞是观音大士的一个化身? “你莫多说,去想就是。”熊罴怪阻止了他继续往下问。 “至于第三个原因么,自然是因为你也修炼过神道,总归是有些经验,日后为我二人出手建立宗派,也方便一些。”灵感大王说道。 “这不对吧?”庞谢忍不住说道,如果说灵感大王前两件事都说中了他心中隐秘,让他暗自心惊,最后一件事就令他感到无从说起,因为无论是妖身,要是人形,他都从未修行过神道功法。 “怎么不对!你身上的信仰之力如此浓密,少数也有几万虔诚信徒,这种事情难道你不去做,还有人打着你的名头创立教派不成?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我们怎么没遇到过?”灵感大王不悦说道 “啊?”庞谢闻言,不由愕然,灵感大王能这么说,必然有其把握,只是他还是不敢相信。 “你若是不信,回头我传你一套修炼神道的功法,有没有信仰念力,你一试便知。”灵感大王说道。 “好吧,那就多谢前辈了。” 庞谢将信将疑的说道,要说修行神道功法,那他是绝对没有做过,可灵感大王说的这么信誓旦旦,让他也不禁有些犹豫,难道是真的有人打着我的名头创立教派? 可是他思前想后,也想不到是谁会这么做,当然,他此刻就算是打破脑袋,也想不到是亿万光年之外的菲利克斯,在无尽深渊之中,为他创建教派。 几句话说完之后,庞谢还想再问,引路人忽然睁开眼睛,冲他打了个手势,转身推开庙门,大步向外走去。 庞谢叹了口气,知道这是灵感大王让他离开,便冲着善财童子和龙女的金身,分别拱了拱手,说道:“两位前辈,庞某先走了,改天再来相见。” 说罢,转身跟着引路人,重新往宝莲池方向走去。 …… 待到庞谢走远,小庙整个安静下来,只剩两盏青灯灼烧,偶尔发出“噼啪”声音。 “你怎么没有把实情告诉他?”熊罴怪的声音忽然在庙中响起,与刚才相比,多了几分肃穆,多了几分凝重。 “还不是告诉他的时候,他现在知道,搞不好会引来那些人。”灵感大王闷闷说道。 “嘿嘿,八百年了,那些人还没有放弃吗?孙猴子在五指山下也只压了五百年,他们的耐性比孙猴子可好多了。”熊罴怪冷笑说道。 “他们当然不会放弃,不过,这也是好事,不是吗?至少可以证明,他们还没搜到菩萨的下落。”灵感大王说道。 “也是。”熊罴怪说道。 第五十八章 朱果 踏出庙门,屋外已近天明,残星点点,极高极远极寥。 庞谢快步而行,跟在引路人后面,步履之间,心神摇曳,今夜遭遇之奇,简直匪夷所思,若非一切都发生在眼前,他是万万不会相信的。 刚才在庙中的时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还没有反应过来,此时出了观音殿,回忆起方才发生的一幕幕,心中不由得一阵阵后怕。 熊罴怪与灵感大王都是天仙级数的高手,又是观音大士座下门人,这两位大神能落到这般田地,只怕观音大士的情况也不会太好。 观音大士虽然只是菩萨果位,却是西方世界有数的修行人,修为之深,少有人及,除去几位不知深浅的古佛,便只在如来、弥勒寥寥几位佛陀之下,这世上有那方势力,能让观音大士落难,只怕神宵天庭,或者万妖祖庭也没有这般实力。 况且熊罴怪和灵感大王刚才百般交代,要他选择隐秘之地建立教派,说明这方势力尚在人间,只是不知究竟是谁,万一被他们窥破自己与这两位大神有所联系,只怕魂飞魄散都是轻的。 庞谢念及于此,心中暗自发寒,眼前的事情尚未解决,又惹上了这样一方大敌,从此前途多舛。 不过,他转念一想,就算这方势力再强,顶多是让他过来杀他,可他若不与这两位达成契约,以林三公子和司马家的势力了,死期便在眼前。 这样想来,他当下的选择也不算错,只是要小心谨慎,步步为营罢了。 …… 引路人也不说话,一路快步而行,庞谢也不答话,漫步跟在他后面。 庞谢此刻已然知晓,引路人名叫黄威,本是天心派门下一个小小的无名弟子,只因在门中没有依靠,这才加入逆鳞,想要多得一些资源,也好提升修为。 可惜黄威天资驽钝,又不大会办事,即使进了逆鳞,也没什么人帮他,有一次无意中触怒了某位高层,便打发他来看守宝莲池,做了这份苦差。 灵感大王的元神时常在宝莲池边徘徊,为了办事方便,便分出一缕分神,与他本身的灵智相合,占据了他的肉身。 从此之后,在外人面前,黄威还是黄威,只是变得更加沉默寡言,默不吭声,暗地里则露出分神本相,为灵感大王做了不少事情。 倒是一个真正的可怜人! …… 两人快步向前,一路往宝莲池走去,偶尔一个转弯,忽然瞧见一颗果树,上面结了十多颗赤红色的朱果,香气诱人,若非是有禁制护持,恐怕早就被人摘光了。 “你刚刚突破灵仙,法力太浅,这些朱果正好用得上。” 黄威忽然止住脚步,冲着果树信手一招,十多颗朱果纷纷坠落,向他手上飞去。 他拿到果子之后,看也不看,反手递给庞谢。 庞谢拿到朱果,懵懵懂懂地问道:“凭空少了这么多果子,恐怕会有人发现吧?” 这山上的珍奇异果虽多,却也是有数的,逆鳞的成员虽然拿不到,眼馋的却不少,天天盯着这些果子流口水,甚至还编了一套歌诀,叫什么:“林间朱果八十一,树下灵芝十三块,七宝……” “无妨。”黄威闷声说道,只见他挥了挥手,果树上便又多了十多颗朱果,与原来一模一样。 “你还会催生朱果?”庞谢大惊。 “什么催生,幻术而已,反正他们也吃不到,真的假的又有什么区别?”黄威不屑说道。 庞谢无语,轻轻叹了口气,将十多枚朱果收入纳戒,继续往宝莲池方向走去。 沿途之中,黄威又摘了三四样珍奇之物,有果,有花,有叶,种种效果不一,也都塞给庞谢。 庞谢自然也不推辞,全部放入纳戒,打算修行的时候服用。 功夫不大,两人便已走回宝莲池边上。 望着黝黑浑浊的池水,庞谢脸上露出苦色,成就灵仙之后,五感更加敏锐,也更加受不了宝莲池的污浊味道。 只是修行要紧,难受一点也只能忍着了,庞谢苦笑一声,捏住鼻子,准备跳入池中。 “稍等。”黄威忽然说道。 “还有何事?”庞谢问道。 “你拿着这个,一会先看看,修行的时候用的到。”黄威从怀中掏出一枚玉笺,递在庞谢手上。 庞谢接过玉笺,道了声谢,转身跳入宝莲池,在泡沫屏障的保护下,渐渐沉入池底。 …… 宝莲池底,幽暗不见天日,四周一片死寂,若非此地天地元气充足,恐怕没有人愿意在这里呆上哪怕一分钟。 庞谢盘膝而坐,以神识搅动天地元气,缓缓向自身聚集,通过周身百脉的炼化,最终汇聚丹田,化为液态的法力。 灵仙境界的修行,一者锻炼神识,一者增长法力,待到两者都到极限的时候,以秘法将神识融入法力,水火交融,龙虎相济,最终凝成一颗煌煌金丹,便是人仙境界。 因此灵仙境界的修行,最简答的办法便是,放出神识,搅动元气,汇成法力,如此便能一举两得,既能锻炼神识,也能增长法力,还能促进两指融合,最终结成金丹。 只是这个最简答的法子,也是最慢的法子,快则百年,慢则数百年,甚至有些修行人,因为功法缺陷,或者曾经受伤的缘故,法力稍有不纯,或者神识凝聚不足,常常数百年都无法结成金丹,最终在灵仙境界坐化。 事实上,由灵仙境界晋升人仙境界的,十个里面连一个也没有,一百个人里大约能有六七个,大多数不是坐化在修行之处,就是结丹不成,却遭反噬。 不过,庞谢却没有这么多烦恼,一来他修行的“玄功要诀”虽然进度平平,并不算快,却中正平和到了极点,修行出来的法力毫无属性差异,可以推动任何法诀的运行,二来黄威给了他数十颗珍奇异果,这些东西莫说是修行界,就算是西方净土、神宵天庭也难得一见,有这些东西的保障,他必可以一日千里,进境入神。 想到这里,庞谢掏出一颗朱果,轻轻放入口中,用牙齿微微一咬,果皮绽开,果浆爆裂,一股浓浓的汁液灌入喉头,香甜之中又带有一丝苦涩,顺着喉管直入胃中,化作一股极为精纯的轻灵之气在他胃里绽开。 庞谢见状,连忙催动“玄功要诀”,以神识搅动青色气旋,不断吸取这股轻灵之气。 霎时间,只见神识与这股轻灵之气稍一触碰,立刻变得活跃有力,而丹田里的青色漩涡遇到这股轻灵之气,也立即变成凝实黏稠,增长了不少。 一瞬之间,凭空增了数十年功力,却没有半点后遗症,甚至比他自己修行的法力更加扎实。 唯一遗憾的是,这股轻灵之气来得快,去的也快,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便已消失不见。 庞谢轻叹一声,难怪就连地仙之祖也要种人参果,神宵天庭也要种蟠桃树,这种开挂一般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第五十九章 神识招式 哗哗哗……. 宝莲池边,一阵无形的波动向四面八方散去,地上的野草随着这一阵波动轻轻摇摆,就好像是在舒展着轻盈的舞姿。 奇怪的是,附近的气流却没有任何变化,天地元气也没有任何搅动的迹象,若是一名蜕凡境的修士在此,压根不会感觉到任何力量 庞谢盘膝坐在池底,以神识牵动野草,用心地感受野草的摇摆。 “灵感大王传的这门功法果然厉害,按照常理来说,我虽然吃了十多颗朱果,神识力量大增,但也不能直接以神识牵动物质,没想到这门功法竟能让神识在短时间内发挥出十多倍的力量来。” 这几日里,庞谢将十多枚朱果吞食殆尽,不但平添了几百年的修为,而且神识力量大涨,已经到了“灵仙三境”第一境“凝神境”的顶峰,只差一步便能突破“凝神”,进入“分念”境界。 当然,境界突破一向都是极难的事情,既要有底蕴,也要有机缘,若是换做他人,要么闭关苦修,要么外出寻找机缘,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才有突破的可能。 庞谢倒不必这么麻烦,前几日来的时候,黄威给他取了几枚“七宝银杏”的果实,随他取用。 七宝银杏乃是西方净土的异果,只要吃上一颗,便能极大的增强精神力量,甚至有机会顿悟佛门神通,用以突破“分念”境界,实在是大材小用了。 哗哗哗…… 庞谢徐徐聚拢神识,准备正是修炼神识招式,数百米内的野草从无人牵动,重新挺拔起来。 与熊罴怪这种天上地养,别有传承的妖怪不同,灵感大王是在观音大士身边得道,本命功法是观音大士所传的《观世音菩萨灵通三界感应源经》,这也是他灵感一名的由来。 灵感大王前几日让黄威转交的那块玉笺,上面就节选了《观世音菩萨灵通三界感应源经》之中,关于神识修炼这一部分的内容,包括锻炼神识的基本法门,即灵通感应法,以及与人交手时的三种神识招数,分别是金刚怒目剑,龙神惊世鞭,以及伏虎定神壁。 其中,金刚怒目剑能将自家神识,凝为一线,与人交手,锋锐如剑,直抵首脑,是克敌制胜的狠招。 龙神惊世鞭则是将神识分化,依照自家修为,变成数道,乃是数十道长鞭,然后再以这些长鞭,操纵种种法器,练到高深境界时,若是与人交手,往往数十件法器齐出,一个照面便能将人打死,也不必费工夫鏖战。 至于伏虎定神壁,则是一门专门用来防守的招式,能以神识结成一道护壁,护持自家心神,没有超越自家数倍,乃是数十倍的神识力量,短时间内不要妄想打破。 “嘘……” 庞谢轻轻吐了口浊气,将全部神识汇聚一处,依照功法要求,逐渐汇聚成一束,随即在脑中,观想金刚怒目之势。 霎时间,他只觉得心火大炽,一阵无名之火涌上心头,神识之剑随即斩出,只听“噌”的一声轻响,千米之外,一根柳树的树枝,被他从中裁断,随风落在地上。 他以无形神识,斩断有形柳枝,单此一剑,以足以惊世骇俗。 这一剑斩出之后,庞谢顿时觉得一阵眩晕,眼前一黑,几乎栽倒在地。 他这才知道,神识招数竟然如此费力,稍微一剑就能将精神力耗损到这种程度,连忙从纳戒中摸了一朵无形花填入嘴里,顿时觉得脑中一阵清凉,感觉好了一些。 无形花也是珞珈山的产出,能增长神识力量,弥补神识亏空,虽然珍贵,却也比不上朱果和七宝银杏,黄威那日来的路上,给他摘了几百朵,吃起来倒不心疼。 …… “神识练的不错,接下来,是打算突破分念境界了么?”一个闷闷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正有此意。”庞谢点点答道。 “呵呵,恐怕你在突破之前,得先去做一件事情。”这个声音继续说道。 “什么事情?”庞谢一怔。 “你忘了丹田中的元屠剑了么?我上次喂饱了它,才让你有机会晋升,你若不想让它在你突破时捣乱,最好老老实实把它祭炼一番。”这个声音说道。 “啊?” 庞谢这才想起,丹田之中还有一柄元屠剑,不由赧然,这柄元屠剑近几日没有动静,他修炼的又辛苦,一时间居然忘了。 “你仔细用心感受,元屠剑是不是已经开始躁动了?你若是再不炼它,只怕他就要拿你开刀了。”这个声音继续说道。 庞谢闻言,连忙以神识感受元屠剑,果然感到元屠剑中传出一阵嗜血的念头,在这念头的感染之下,就连他都有些拔剑砍人的想法,便知道确实是到了该炼剑的时候。 “可是有个难题,珞珈洞天里面都是逆鳞的人,我又从那去找生灵练剑?” 庞谢正要起身,忽然想起来这个问题。 “谁说珞珈洞天都是逆鳞的人,水下多少海兽,难道也归逆鳞管吗?” “原来如此!” 一语惊醒梦中人,庞谢顿时明白,当下也不耽搁,急忙催动七彩气泡,向上方浮去。 片刻之后,来到宝莲池边。 庞谢抬头一看,只见一弯残月挂在天上,又是一个深更半夜,低头再一起瞧,黄威正默默站在他身前,一动不动的看着他。 “哈哈,黄兄,你怎么每次都是大半夜的叫我出来?”庞谢随口笑道。 “你倒是看清楚,到底是谁再跟你说话。”闷闷的声音再次响起。 庞谢一怔,再一细看,只见黄威的头上,悬浮着一对拳头大小的眼睛,顿时明白过来,苦笑一声,拱了拱手,说道:“原来是灵感先生,庞某眼拙了。” “走吧,别多说了,小心被别人看到。”灵感大王随便说了一句,转身向山下走去。 庞谢无语,跟着他一起下山。 逆鳞成员往来这座珞珈山,都是由玛瑙滩进入,灵感大王却带着他沿一条小路下山,不大会功夫,来到山脚下一处峭壁边上。 这处峭壁距离海面约有十七八米高,若是凡人站在这里,难免冷汗直冒,双腿发软,不过,在这两位面前,连个小土坡都算不上。 “跳吧。”灵感大王说道。 “就这?”庞谢说道。 灵感大王没有说话,只是用两只拳头大小的眼珠子瞥了他一眼。 庞谢一声苦笑,也不推辞,身形一纵,向悬崖下方跳去,打算去海中寻觅巨兽。 “噗通”一声,庞谢落水。 灵感大王默默看了一眼,把手指放入口中,冲着大海方向,轻轻吹了声口哨。 片刻之后,只见一片巨大的阴影从海面下方游了过来。 第六十章 深海狩猎(上) 与静寂的海面不同,海平线以下,是一个喧嚣、复杂、充满生机的世界。 庞谢潜入海中,俯下身子,双腿轻轻摆动,随着水底的暗流,缓缓向深海游去,两只手臂则摆在前方,不断的拍打水流,用来保持平衡,他的泳姿有些怪异,远远望去就好像一只大螃蟹,却十分平稳,有一种特别的韵律。 眨眼之间,便已游出数百米去,逐渐远离珞珈山。 游过一道陡峭的海沟,海水忽然深了起来,从十几米深的浅水区,陡然变成两百多米的深水区。 庞谢双腿向上一蹬,身子向下一蹿,纵身潜往海底,片刻之后,站在一块硕大的珊瑚礁上,无形的神识向四周扫去,方圆数百米的景色尽收眼底。 五颜六色的珊瑚层层叠在一起,有的形似假山,有的如同灵芝,还有些像是一簇簇拥在一起的触手,与陆地上常见的礁岛不同,这些珊瑚都是活的,柔软、脆弱,色彩缤纷,随着水波摇曳。 在珊瑚之间,一群又一群的游鱼穿行不断,有些鱼群全都是红色,灿烂如火,有些鱼群是黄黑相间,铺在海底宛若秋天的油菜花,更多的则是近于海水的青黑色,千万条小鱼一起游动,甚至让他想起在山海界时,万箭齐发的情景。 “这就是大海啊,生机勃勃,偏又寂静如夜。”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他虽然出身东海,却一直在金山湖中修行,对大海的记忆并没有多少,还是第一次潜入海中。 感慨几句,庞谢再次摆动双腿,缓缓向前游出,打算去深海之中,寻找巨兽。 “咦,这是什么?” 庞谢边游边看,偶然一眼,竟然在幽暗的海底,瞧见一点亮光,顿时心生好奇,摆动着双腿游了过去。 功夫不大,他便来到这点亮光上面,看清楚光源的模样,不由得更加吃惊,这里竟有一盏做工极为精致的八景宫灯,用一根细细的杆子挑着,静静的沉在海底,已不知沉了多少年头。 幽深的海底,漆黑如墨,一盏孤灯静静的挂在哪里,已经不知有多少年头。 “这是什么玩意……” 庞谢忍不住好奇心,慢慢游了过去,徐徐来到八景宫灯前面,随手去摘这盏明灯。 不料,就在他的手指触到宫灯的一瞬,突然觉得脚下一震,接着,就发现在这海底淤泥之中,多了一个黑漆漆的大洞,一股极大的吸力从这洞中传来,想要将他拖进去。 庞谢一惊,也不及多想,反手就是一拳,一招“破坏六字真诀”的轰字诀,卷起无数海水,凝成一个水团,硬生生的向大洞里面冲去。 自从晋升灵仙之后,他对天地元气的控制更加得心应手,别的暂且不说,“轰”、“断”两诀已经可以在战斗中随手使出,而不会伤及自身。 嗡! 一拳击出,深海之中,无数天地元气混杂着清澈的海水,形成一个车轮大小的白色水团,带着巨大的轰鸣,向黑色大洞中挤了进去。 接着,就听一声闷响,水团在大洞中爆裂开来,发出巨大的冲击力,震得方圆百米之内地动山摇,波涛乱卷,土石齐飞,无数沙土被海底暗流卷起,将那盏八宝宫灯,淹没在尘土之中。 至于庞谢本人,早在这拳击出之时,便已借着出拳的反震力量,扶摇而上,游到数十米高上面。 过了许久,尘土渐渐沉淀下去,周围的海水再次回复清澈。 庞谢低头望去,只见海底下面,横躺着一条七八米长,两三米宽的黑色大鱼。 这条大鱼面貌狰狞,遍体骨刺,宛若魔鬼一般,尤其是一张大嘴足有两三米宽,莫说是一个人,就算是一匹马也能吞下去,嘴里满是利刃一样的牙齿,看起来就算钢铁也能嚼碎。 最为奇特的是,这条大鱼的头顶,长出一条细细的长杆,在长杆的末尾,则是一盏小小的八景宫灯。 庞谢怔了一怔,忽然反映过了,原来竟是一只特大号的深海鮟鱇。 深海鮟鱇又名“黑魔鬼”,还叫灯笼鱼,是一种罕见的海鱼。 这种鱼生长在海底深处,平时用淤泥把自己埋起来,只有头顶生出一根细杆,在细杆的末端长着一盏生物灯,若是有小鱼好奇,触碰到这盏明灯,它就会一跃而起,将小鱼吞掉。 这种别具一格捕猎方式,就好像猎人布下陷阱,专等猎物踩入陷阱,就算在茫茫大海之中,也算是独一号,再没有其他海鱼有这么高端的手段。 “可是这玩意真的是深海鮟鱇吗?怎么这么大?” 庞谢喃喃自语,慢慢沉了下去,来到这条大鱼身旁,寻常深海鮟鱇只有十公分左右,最大的也不会超过二十公分,哪有眼前这头,居然长大七八米长,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只怕再吃下去,早晚都要成精。 当然,它永远也没这个机会了,因为它肚子上已经开了一个大洞,早已死的不能再死。 庞谢沉到深海鮟鱇旁边,感慨一番,正要离去,心中忽然一动,丹田之中的元屠剑正要精血祭炼,眼前这头深海鮟鱇岂不是正好送上门来? 想到这里,他默诵《血海》剑诀,将法力注入元屠剑中,随即向深海鮟鱇一指。 唰! 庞谢只觉眼前一花,一道血光从他指尖射出,绕着深海鮟鱇的尸身一转,接着,就见这条大鱼被人从中劈为两半,鲜红的血液向四周弥漫开来。 嘶…嘶… 伴着一阵低低的嘶嘶声,在海水中弥漫的鲜血凝结成丝,主动向元屠剑投去,将三尺多长的锈剑整个包裹起来,形成了一个大大的血茧。 约莫三五分钟之后,血茧渐渐消失,重新露出元屠剑的本相来,在海水里不安的躁动,左右游动,留下一道道血线,似乎还没吃饱,打算再去找点血食。 庞谢不由一惊,不敢放任它乱闯,担心惹出什么事端来,他如今是偷偷摸摸出来修行的,若是被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当即一指元屠剑,默诵《血海》剑诀,想要将它收回丹田。 唰! 庞谢本以为元屠剑乃是先天灵宝,难以驯顺,已经做好了难以控制的打算,出乎意料的是,只是一个瞬间,元屠剑便缩到一寸多长,重新化作一道血光,投入他的丹田,感觉竟比龙吟剑更好操控。 “看来想要用好这柄剑,非要修炼《血海》剑诀不可。”庞谢心中忽然多了一丝明悟。 正当他心生感慨之际,忽然感觉上方水流一动,抬头一看,不由笑道:“怎么是本家来了,还带了个老搭档。” 原来就在他头顶上方,一只黑蟹与一只青虾结伴而来,正应了传说的虾兵蟹将。 第六十一章 深海狩猎(下) 一虾一蟹,结伴而来,倒是一对上好的海鲜搭档。 虾是青虾,蟹是黑蟹,都是海中最常见的品种,唯一不同的是,这一虾一蟹都大的惊人. 青虾身长在十米以上,鳞甲鲜明,青光闪耀,两排船桨也似的虾脚不断拨动水流,一拱一拱的向前游动,速度居然不慢。 黑蟹则是圆滚滚的大身材,仿佛一个直径七八米的烧饼,只是多了八条短短的蟹腿,“哼哧哼哧”地摆动着八条小短腿,奋力向后面蹬去,堪堪追的上青虾。 这两头海鲜搭档唯一相同的是,都有一对摩托车大小的双螯,端在身前,煞是威风,一路踏波而来,就仿佛向敌人冲锋的大将军。 这一虾一蟹气势汹汹,直奔庞谢所在方位而来,挥动着四只大钳子,似乎是要与他战斗。 庞谢瞧这两只家伙顺眼,微微一笑,双腿一蹬,轻轻向后退出数米,不欲与它们动手,难得遇到一位同族,若是能不动手,尽量还是不动手的好。 眨眼之间,这两头海鲜搭档落在庞谢身前,却没有与他动手的意思,而是挥动双螯,将深海鮟鱇的尸体剪成几块,各自夹起一块,放入口中大嚼起来。 庞谢这才明白,敢情原来这两头夯货,竟是被深海鮟鱇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他又瞧了几眼,见两头海鲜吃的痛快,完全没有理他的意思,便摇了摇头,打算离开此地,继续向深海游去,尽早寻到巨兽,完成祭炼元屠剑的任务。 呼! 就在他将走要走之间,眼前这片海域,忽然变得暗流汹涌,无数暗流往来交错,挤出一个个无形的漩涡,四周的珊瑚、海草,乃是海中游鱼,都被这漩涡卷的东倒西歪。 就连正在大吃大嚼的一虾一蟹,也被这一阵漩涡卷了起来。 与小鱼小虾不同,这两头夯货毕竟身躯庞大,被卷起之后,又奋力落了下来,只是不知为何,表现的十分慌张,各自夹了两块肉,急忙寻了处可以容身的海底缝隙,惶惶然钻了进去,分别躲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庞谢微微一怔,这两头夯货的表现明显存在异常,就好像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要来,会是什么呢? 他心生好奇,双足发力,深深踩入海底礁石之中,撑住身子对抗汹涌的暗流,只是这阵暗流十分汹涌,直到踩下两个足以没入脚背的石坑,方才止住身形。 几分钟后,他远远瞧见,海面上方一片极为庞大的黑影慢慢移动过来,将这一片海底整个罩住,只是黑漆漆的完全看不清楚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玩意?难道是军舰不成?珞珈洞天里应该没有船才对?” 庞谢眉头一皱,放出神识,向眼前这片黑影扫去,一扫之下,不由面色大变。 原来眼前这片黑影,居然是一条奇大无比的虎鲨,从头到尾,足足有两百多米长,与一艘主力巡洋舰相仿,身子的宽度也有二三十米,难怪刚才被他误会,当做是一条大船。 “那家伙让我杀的海中巨兽,不会就是这玩意吧?” 眼前这货看起来皮糙肉厚,他与这家伙相比,完全是蚂蚁和大象的比例,真不知道拳头打在身上,这玩意会不会有感觉。 庞谢一阵苦笑苦笑,想了一想,最终还是握紧拳头,打算试上一试,于是运转“轰”字诀,一拳擎天,向上砸去。 眨眼之间,在他拳头前面,聚起一团澡盆大小的白色水球,里面蕴含着无数剧烈冲突的天地元气,远比刚才对付深海鮟鱇那团天地元气更加浓烈数倍! 嘭! 一拳击出,这团白色水球随着他的拳头,急速向上方这头巨大的虎鲨冲去。 哐! 伴随着一声巨响,白色水球在虎鲨的肚皮下面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反震回来,甚至让百余米之下的他,有些立足不稳。 片刻之后,余波散尽。 庞谢惊讶的发现,这头庞大的虎鲨,甚至没有受伤,肚子上乳白色肚皮,只是微微向回缩了一点,擦出一丝血痕,便化解了整个爆炸的冲击力。 经过这一击,虎鲨虽然没有受伤,但也发现有人在攻击它,巨大的身躯向下一转,逐渐向海底游来,两只窗户大小的眼睛瞪得溜圆,映照这庞谢的身影。 霎时间,海底一片混乱! 虎鲨庞大的身躯,带动着无数暗流涌了过来,水流湍急之处,比刚才更复杂十倍,以庞谢的强悍肉身,都感觉有些移动迟滞,举步维艰。 关键时刻,他心中不但不急,反而忽然想到一件事。 许多欧罗巴大陆流传过来的奇幻小说里面,都把巨人写的笨拙不堪,似乎主人公只要身法稍微灵活一些,都能随意戏弄巨人。 今时今日,他面对这头巨型虎鲨才发现,若是体积相差到一定层次,对方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都会对你造成莫大影响,在这种强势的逼迫下,想要灵活逃避,怎么可能? 常言道,云从龙,风从虎,他今日才明白,并不是风云有灵,而是因为龙虎一动,身躯暴涨,便有风云而起,就如眼前虎鲨一动,随意一动,就有巨浪袭来。 啊! 一阵无声狂啸,巨大的虎鲨张着三四层楼高的一张血盆大口,向他吞了过来。 巨口一张,便有无数水流倒灌进去,产生出莫大的吸力,沿途之际,小鱼小虾,连同无数海藻、珊瑚,全都被一口吞了进去。 庞谢正要闪身避开,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一声轻笑,身形不退反进,飞身一跃,径直向虎鲨口中投去。 临入巨口之际,眼睛向下一瞥,无意中瞧见刚才贪吃的那两头夯货,一虾一蟹,也被这股庞大的吸力,从海底缝隙中吸了上去,紧随其后,一起入了这只巨口。 哗哗…… 虎鲨一口吞掉海底的一切生灵,便闭住嘴巴,用力一挤,将海水排了出去。 庞谢在他口中,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连忙放出神识,发现有数百根柱子一样的牙齿,上下交错,不断咀嚼,将吸入嘴里的鱼虾海草,一起嚼个粉碎。 咯吱、咯吱,就在他身后不远,传来两声闷响。 庞谢心生好奇,用神念扫去,接着就是一乐,只见刚才被吸进了的一虾一蟹正在抱团取暖,身子缩在一起,四只大鳌撑在四角,就好像四根柱子一样,用力护住身子,勉强挡住虎鲨的巨齿。 “也不知你们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白吃一顿美食,却赶上性命之忧,也罢,再坚持一会,我送你们出去!” 庞谢轻轻一笑,用力向下一踏,身形如箭,劈开水流,急速向上方升去,眨眼之间,就躲过几根柱子一样的巨齿,来到虎鲨的口腔上方,用力抱住一根巨齿,默运《血海》剑诀,低声喝道:“去!” 一道血光由他指尖射出,径直刺入虎鲨的上颚,刺出一个深不见底的孔洞来。 唰!唰! 庞谢忽然感觉到一阵如山如海般的气血,不断向元屠剑涌去。 元屠剑身爆涨,重新变为三尺多长,浸泡在血液之中,吮吸着这一场难得的饕餮盛宴。 第六十二章 祭炼 许是多年未曾痛饮鲜血,元屠剑由上颚刺入,深深扎入虎鲨头颅之中,随即剑光暴涨,从中诞出一股霸道无匹的吸力来。 这股吸力横扫虎鲨全身,没有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就仿佛一个无底黑洞,要将这头虎鲨吸干。 庞谢见此情景,不由心中大惊,如此一头庞然大物,若是缓缓放血倒还罢了,这样明目张胆的大量吸血,就算不情急拼命,也会暴跳如雷,肆意发泄出来,非要在这片海域掀起滔天大浪不可,到时候逆鳞的人就算想不知道也不行! 可是不知为何,就在元屠剑大肆吸血的同时,这头虎鲨却没有半点动静,就好像被催眠了一样,昏昏沉沉,不游不动,没有挣扎,甚至渐渐向海底沉去,就好像是浮尸一样。 “这剑太邪门了……” 庞谢心中惊讶,却来不及感慨,知道这是难得的良机,当下也不迟疑,心中默诵《血海》剑诀,就此祭炼元屠剑。 元屠剑乃是天地间最擅长杀伐的先天灵宝之一,其配套的《血海》剑诀以杀伐为先,以鲜血洗炼,就他目前所知,祭炼此剑,共分为血雨、血河、血海三重境界,每一重境界又分为前、中、后三个层次。 其中血雨前期,就需要吞噬百人的精血,中期、后期需要的精血分别是这一数目的十倍、百倍。 《血海》剑诀嗜血如此厉害,威力自然也强横,剑诀之中,蕴含有三招九式,全都是催动元屠剑杀人的凶残杀法,据功法描述,每一式出手,都惊天地泣鬼神的威力。 其中,血雨期可以修炼的共是一招三式,这一招便是基础招式血雨腥风,这三式分别是血雨腥风之小雨清晨、血雨腥风之骤雨不终朝,血雨腥风之商略黄昏雨。 当然,这一招三式都需要他祭炼完毕之后,耗费时间修行,不是一时半刻能练成的,当下要做的,还是尽快祭炼飞剑。 庞谢默诵剑诀,细心感受着元屠剑的每一丝变化,只听“咕嘟咕嘟”的饮水声,元屠剑迅速地吞噬着精血,就好像一个久未饮水的旅人,大口大口的喝着甘甜的泉水。 嗡! 片刻之后,元屠剑忽然一阵颤抖,传出喜悦之意,随即剑光再涨,吸力更强。 庞谢心中顿时有个明悟,此剑已经吸足了百人份的精血,血雨初期祭炼成功。 …… 初期一成,吸血速度比刚才又快了数倍! 约么过了十多分钟,元屠剑又是一阵剧烈颤抖,同时,发出一声尖锐的剑啸,在虎鲨头颅之中肆意纵横,直欲冲天而起。 若非庞谢反应的快,及时以剑诀压制,只怕这柄剑就要冲破虎鲨头颅,径直飞出海面。 与此同时,庞谢只觉得心头一热,一股暖流由丹田之中涌出,全身气血随即一阵涌动,有种飘然欲飞之感,一不留神,将他抱着的虎鲨巨齿捏断,身形渐渐虎鲨下颌坠去。 庞谢身在水中,心中又惊又喜,知道这是体内气血强盛,力道陡然增加的缘故,没想到元屠剑不但能吸血,还能反哺自身,倒是意外之喜。 当然,这也意味着元屠剑已经吸足了千人份的精血,昂然进入血雨中期。 …… 元屠剑进入血雨中期之后,吸血更加厉害。 这头虎鲨庞大无比,身长两百余米,与一艘最新式的驱逐舰相仿,宽度和高度都在三四十米,粗粗一算,体积足有二十多万立方米,体重差不多有二三十万吨,一身气血浑厚倒了极点。 就算海洋生物较为冷血,气血没有人类,或者陆地其他猛兽活泼,总量也是不少,折合下来也相当于数万人的精血。 元屠剑开始吸血的时候,速度还不算太快,与庞大的体积相比,就好像一只蚊虫在叮咬大象,前期初成之后,吸血速度大大加快,好似蚂蟥在狮子身上吸血。 等到血雨中期祭炼完成之后,吸血速度陡然增加,比刚最初快了何止百倍。 虎鲨庞大的身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血管干涸,肌肉萎缩,体表厚实而富有弹性的皮肤,也逐渐开始干裂,不断向回缩去。 约么半个多钟头之后,这头虎鲨已经气息全消,变成了从地狱里刚爬出的饿死鬼模样。 从头到脚,根根骨头清晰可见,全身鱼皮,已经变得干裂粗糙,至于皮肤里面裹得肉体,其中蕴含的精血也被吸的干干净净,就好像挂了十几年的风干牛肉。 任谁也想不到,短短一个钟头之前,这还是一头气血浑厚的庞然大物。 庞谢在它嘴里,心中暗自惊讶,这头虎鲨就算不移不动,听任他去杀,一两个钟头也未必能将它重创,若是再能还手,只怕以他的本事,在海里还真未必能弄死这头巨兽,没想到在元屠剑下,竟没有丝毫反击之力。 元屠剑杀性之强,当真是耸人听闻! “噗……” 庞谢长长出了口气,见虎鲨已被吸干,便信手一招,将元屠剑召了回来,却发现这柄剑已经变得让他有些不敢相认了。 三尺剑身,血红妖异! 剑身表面凝着一层厚厚的血光,一股凛冽的杀机从剑身中透出,就好像随时都要展开杀戮,长剑绕着他来回游走,剑尖却不断指向虎鲨口中残存的生命,似乎痛饮虎鲨鲜血之后,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打算再找几个不长眼的开刀。 不远处,刚才与他一起被吸进来的青虾和黑蟹,居然还都活着,在元屠剑锋芒的逼视下,坚逾钢铁的身躯微微发抖,用力挤在一个角落里,似乎是吓的狠了。 庞谢目光一凝,伸出手去,搭在元屠剑的剑柄上,轻轻感受这柄剑的变化。 元屠剑吸收了整个虎鲨的精血之后,差不多相当于吸了两三万人的精血,血雨后期已然大成,要想更进一步,达到血河期,就要吞噬十万精血,像虎鲨这样庞大的生物,至少还要杀三四头。 至于青虾、黑蟹这两头海鲜,就算是填到元屠剑里,也就像水桶里多了几滴水,当不得什么大用。 “呼!” 庞谢轻轻吸了口气,用手一招,元屠剑化作一团血光,依旧从他嘴里钻了进去,直入丹田之中。 这次操纵比原先几次更加爽快,更加随心所欲,甚至隐隐比龙吟剑操纵起来更加方便。 看来以《血海》剑诀祭炼元屠剑,确实可以操纵此剑,若是多祭炼几次,搞不好就可以完全炼化这柄先天灵宝。 想到这里,庞谢心中陡然一热,忍不住就要继续前往深海,再找几头深海巨兽练剑。 “差不多了,就先回吧,元屠剑是先天灵宝,若是再强几分,你未必控制得住。” 庞谢正要起身,耳畔忽然传来灵感大王的声音,就如一盆冷水,泼掉了他心中的热火。 “明白!” 庞谢心中一凛,刚才只顾操纵元屠剑的爽快,完全忘了这柄剑乃是先天杀伐之宝,完全不是他这个层次可以操纵的,不由得对刚才生出的妄念大为警惕,心中暗暗告警,日后祭炼此剑时一定小心,千万不能被这柄剑的强大迷失。 第六十三章 绝圣弃智 庞谢摆动双腿,游到虎鲨干尸的唇边,双臂发力,分别撑住上下嘴唇,只听“嘎吱嘎吱”几声干响,撑开一条一人多高的缝隙,从中走游了出来,原本躲在角落里的青虾黑蟹,则跟随他的脚步,一起离开虎鲨的口中。 这也就是庞谢神力无双,换做青虾黑蟹这两头夯货,只怕下半辈子就要在虎鲨肚子里过了。 方圆数百米之内,海底地形已然大变,虎鲨的精血虽然没了,肌肉、骨骼、皮囊还在,落在海中,沉重如铁,就连坚硬的礁石都压碎无数,更不要说珊瑚、鱼虾之类。 这片五彩斑斓、生机勃勃的海域,不知多少年才会恢复过来。 庞谢叹了口气,转身要向海面游去,挥臂之间,忽然发现不远处一点荧光,仔细一看却是一盏孤灯沉在海底,仍在发着微弱的光芒。 “咦?刚才那只深海鮟鱇不是已经死了么?怎么还能发光?” 庞谢微微一怔,双腿一蹬,向发光处游去,转眼之间,游到孤灯上方,低头望去,只见一盏八景宫灯,连同半截挂杆,沉在海底深处,正是刚才深海鮟鱇头上挂着的那盏。 庞谢心生好奇,沉到孤灯左右,将八景宫灯捡起,拿在手中仔细看了一番,这才发现,原来这盏八景宫灯与挂杆并非一体,乃是一盏人工雕琢的琉璃灯,在透明的琉璃灯罩里面,有一点如豆的火苗发着微弱的光芒,并不是深海鮟鱇自然生长出来的。 “这就对了,我就说刚才那只深海鮟鱇,怎么长得出如此规整的八景宫灯,原来也是从别处来的。” 庞谢心中揣测,那只深海鮟鱇也不知是从何处寻来这盏灯,许是发现这盏灯能发光,与它挂杆尽头长出来的生物灯类似,便用挂杆挑起这盏八景宫灯,也好省些发光的力气。 这盏八景宫灯共有八面,约莫四五寸高,三四寸宽,上半部分由琉璃灯罩护住,底下则是一个鎏金灯座,里面一点孤灯如豆,在这深海之中,也不知亮了多少年头。 庞谢摸了摸灯罩,触手一片温润,与周围一片森寒的环境截然不同,顿时知道此物毕竟不凡,将其收入纳戒之后,这才向海面上游去。 ……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游到峭壁下方,钻出海面之后,足尖一点,身形如燕,飞身跃出海面,一招“乳燕投林”,向峭壁上面掠去。 悬崖峭壁,猿猴难行,但在庞谢眼里,犹如坦途大道,他随手攀住一块光滑的岩石,微微发力,身形便如利箭一般,向上方窜去。 眨眼之间,他已冲到顶上,正看到灵感大王站在上面,眼中满是漠然之色,并无丝毫表情。 “多谢灵感先生相助!”庞谢拱手说道,如果说刚刚遇到巨型虎鲨的时候,他还以为是深海偶遇,那么在听到灵感大王的提醒之后,他就反应过来,这头巨兽必是灵感大王召来的。 “这头虎鲨是昔年菩萨从北海捉来的异种,身具鲲鹏血脉,若是它也修出灵智,你绝不是它的对手。” 不知为何,灵感大王忽然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庞谢将目光投向海面,脑子里闪过虎鲨庞大无比的肉身,点了点头,说道:“灵感先生说的不错,以它的肉身,若是当真能开启灵智,只怕真有同阶无敌的本事,只是肉身越强,开启灵智越是不易,就它这样的基础,恐怕十万头中也未必有一只能开启灵智。” “哼哼,你当真这么想?”灵感大王久无表情的眼中,忽然露出怨毒之色,冷声说道:“鲲鹏血脉,珞珈洞天,又有菩萨亲手调教,要是连这样都不能开启灵智,只怕这世上就有没有妖怪了!” 庞谢闻言,不由一怔,灵感大王这话明显是另有深意,他脑中忽然闪过青虾和黑蟹的身影,突然发现一丝不和谐的地方。 无论是青虾还是黑蟹,都是海里最普通的品种,本身寿元都不算长,也长不了多大,可是这两位身躯如此庞大,必定不是凡兽,都是经过多年修行的结果,否则,早已寿尽而亡。 矛盾的是,这两位并没有丝毫开启灵智的意思,还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模样,这就完全不合常理。 “难道说,这里面还有什么古怪不成?”庞谢忍不住问道。 “整个珞珈洞天,早已被人布下‘绝圣弃智阵’,在这阵法笼罩之下,绝不会有任何生灵开启灵智,绝不会有任何飞禽走兽、奇花异草修炼成精,最多也只能像它这样变成妖兽,肉身越来越强,力量越来越大,却始终不可能踏上修行之路。”灵感大王冷冷说道。 “怎么还有如此可怕的阵法?到底是何人布下?” 庞谢脸色大变,他也是妖物化形为人,深知这种阵法的恶毒,简直是断送妖族的前途。 “这种事情你现在知道还太早。”灵感大王淡淡说道。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知道?”庞谢问道。 “等有一天,你修到我的境界,能够真正操控元屠剑,差不多就能知道了!”灵感大王说完,转身向山上走去,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 庞谢叹了口气,随他一起上山,回宝莲池中修行。 …… 宝莲池底,依旧是浑浊不堪,腥臭的气味充斥着每一个角落。 庞谢盘膝而坐,细细体会丹田之中的元屠剑。 一寸多长的元屠剑上,燃烧着炽烈的血光,如一条血龙盘踞在丹田正中,将其他所有符文、飞剑,全都远远逼了出去。 不过,剑光虽然炽烈,却少了先前那种嗜血的急切,反而有一种微微的饱涨感,看来这一顿吃的不少,差不多可以顶一段时间。 看到元屠剑已经安抚的差不多了,庞谢又从纳戒中取出一根淡紫色的竹笋来,拨开韧性十足的表皮,放进嘴里,大吃大爵。 这是从珞珈山中,紫竹林里挖出来的,名字很普通,就叫做“紫竹笋”,味道鲜香可口,口感清脆柔嫩,实在是人间少有的美味,比外间的竹笋不知强过多少倍。 当然,紫竹笋最为重要的并不是它的味道和口感,而是清心明智,稳固心神的功效,与增长神识的七宝银杏一起吞服效果更佳,既可以迅速增长神识,又可以打牢基础,是修炼神识功法最为有用的几种奇珍之一。 吃了一大根紫竹笋之后,庞谢取出一粒七宝银杏,几口嚼碎,吞了下去,顿时觉得思维活跃,脑中一阵清凉,神识向外一扫,发现扫描的范围又多了几十米,甚至还在不断向外扩去。 过了一阵,神识停止外扩,庞谢知道七宝银杏的功效发挥的差不多了,便有取出一根紫竹笋,拨开外皮,大吃大爵起来,心中暗自说道:“幸亏我的饭量好,能吃的下这许多竹笋,若是换个饭量差的,好东西放在眼前都吃不到嘴里。” 他又怎么知道,紫竹笋是珞珈山紫竹林的特差,其他修行人得了这种异宝,都只会用来炼药,岂有放在嘴里直接吃下去的道理! 第六十四章 潜伏爪牙(上) 唰! 噌! 一道血色剑光从宝莲池上方掠过,在空中留下一条似真似幻的血色红线,接着,又是一道银色剑光划过,伴随着阵阵龙吟虎啸之声,紧紧追在血光后面。 这两道剑光在宝莲池上互相追逐,庞谢则坐在宝莲池边上,双目炯炯,面色严肃,以神识操控这两柄飞剑。 算上今天,他来宝莲池已经整整七天了,这七天里,在朱果、七宝银杏、紫竹笋、无形花等奇珍异果的堆积下,修为突飞猛进,每时每刻都有明显的提升,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两天之前,他终于再次突破,晋升到灵仙三境中的分念境,能将自家神识分成数道,同时操纵几件法器,这也是他能同时操纵两柄飞剑的原因。 在晋升到分念境之后,他发现这几日提升太快,法力有些虚浮,神识也有些远转不灵,便果断停止提升修为,决定先稳固两天。 在吃了几种稳固法力、凝练神识的天材地宝之后,他这两天的修炼重心,就从提升修为,变成了演练招式,修行法术,用以提高战斗力。 庞谢思索再三,决定从演练飞剑操纵之术开始。 他在蜕凡境的时候,大多数敌人都可以用肉搏来解决,如黑色巨蟒,如暹罗的“梵天”部队,待到灵仙境界之后,遇到的高手都有远处攻击的手段,若再单纯靠肉身与人搏杀,恐怕吃亏不小。 万一遇到速度极快,又有远处攻击的顶尖高手,比如林三,单凭肉身拳脚,只怕一点获胜的机会都没有。 于是,他便将神识分化,同时操控两柄飞剑,在宝莲池边演练起来。 按说,这两柄剑并不能在一起演练,元屠剑是先天灵宝级数的飞剑,随意一个闪动,就能纵横万里,随意一次攻击,便能风云变色,绝不是龙吟剑这区区剑器所能企及。 不过在他手上,情况又不一样。 一来,他修为有限,将元屠剑只祭炼到血雨层次,完全发挥不出这柄先天灵宝的威力,二来,元屠剑先前曾遭受重创,不但自身威力百不存一,就连先天灵宝中的器灵也消失不见,要不然的话,元屠剑自家就能修炼,也轮不到他来祭炼,三来,元屠剑是先天灵宝,虽然受创不轻,材质却是先天灵宝一级的,他的神识压根渗透不进去,只能以剑诀控剑,无法发挥出最大威力。 嗡! 两道剑光一起从他头顶掠过,龙吟剑本在元屠剑后方,,忽然一个闪烁,凭空消失不见,下一个瞬间,却在元屠剑前方出现。 剑光之下,庞谢额头上忽然沁出一层薄汗,脸上也露出一丝痛苦,原来他刚才忽然激活了龙吟剑中六大法阵集群之一的闪烁法阵,完成了一次瞬移。 他正常操控飞剑搏杀,并不需要多少力气,但是激活闪烁、龙吟、浩然等等法阵集群的时候,却消耗极大,瞬间便被吸掉大半法力,神识的负担更是陡然增加了好几倍。 两天之前,他第一次激活的时候,险些没坚持下来! “收!” 庞谢强忍着头疼,发出一声低喝,两道剑光一前一后,向他嘴里飞去,一路直下丹田,重新化作两柄一寸多长的袖珍小剑,盘踞在丹田之中。 “又是这样,头好疼……” 庞谢无奈说道,从纳戒中又取出一根紫竹笋来,慢慢吞服下去。 他这两日练习飞剑,已经出现过多次神识耗损过度的情况,幸亏有这些天材地宝撑着,及时弥补亏空,才能一直修炼下来。 …… 神识亏空严重,恢复正常还要一段时间,飞剑暂时是不能练了,只好修炼些别的。 庞谢慢慢思索,眼下能提升战力的法门。 山海界中得来的武学,都是凡俗功夫,除了“金刚琉璃不坏体”能够增强肉身,“不老长春功”能够快速疗伤之外,其余武学如“清风十三式”、“落英神剑”等等都已不堪大用。 毕竟你招式再精妙,也要靠肉身操控,在来去如电,变幻无穷的飞剑面前,只是一个笑话。 排除掉武学之后,当下能够修炼的只有术法和神通,从藏经阁购买的《破坏六字真诀》,已经修炼过“轰”、“断”两诀,其中真正能够用于实战的只有“轰”字诀而已。 这套拳法刚猛无比,又是以肉身为主,正适合当下练习,倒是可以多花些功夫。 还有就是与《破坏六字真诀》一起买到的《真空大手印》也《地行术》,这两门功法也是不错。 当初,《真空大手印》没能修炼,是因为他自知没有信仰念力,练起来完全没效果,可是在观音殿的时候,灵感大王明确告诉他,他身上不但有信仰念力,而且还颇为不弱,倒是可以试着炼炼。 至于《地行术》,是因为得到秘籍的时候,还没能凝练神识,故此无法修炼,现在倒是可以捡起来,作为一个保命的手段。 …… 庞谢理清思绪之后,又将“破坏六字真诀”在脑子里过了几遍,将所有要点一一想的通透,这才缓缓站起身,渊渟岳峙,挺身而立,就在这宝莲池边上,练起拳来。 他略微调动法力,缓缓向前“轰”出一拳。 这一拳速度极慢,调集的法力也极为微弱,只是为了体会“破坏六字真诀”的意境,却依然掀起了不小的声势,霎时间,一个指肚大小的元气团在身前爆开,震得眼前宝莲池水荡漾。 “断!” 一拳出手之后,庞谢也不停歇,接着又是一拳,这次用的是“断”字诀。 一拳出手,拳风纵横,宝莲池水竟从中劈出一条缝隙来,宽约数寸,长达数十米,几乎将一座宝莲池,从中一分为二。 “破坏六字真诀”不愧是刚猛第一的拳法,竟能以纯粹的拳法,打出如此玄幻的效果来。 “卷!” 庞谢再次低喝,手中拳头徐徐向回收去,霎时间,宝莲池水无风自动,凭空卷起一阵波涛,波涛越卷越高,就如龙吸水一样,池水缓缓升起,形成了一个龙卷风也似的水柱。 “破坏六字真诀”前两式都是纯粹的攻击,这一式的时候,却是化刚为柔,换了一种力道。 “封!” 庞谢随即喊出,再次打出一拳,只见刚才立在宝莲池上的水柱,骤然向中间挤去,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水团,剧烈翻滚,拼命的挤压着水团里的一切,若是里面有东西的话,只怕瞬间就会被挤碎。 “散!” 庞谢练到这里,缓缓散去拳势,放开一身法力,“破坏六字真诀”共有六式,以他灵仙境界的修为只能修炼前四式,最强的“裂”、“化”两式,要到人仙境界才成。 “这套拳法不错,也算上乘功夫,防身是够用了,不过,我看这套拳法还有未尽之处,你回头可以找找看,有没有他的进阶拳法,若是能一直炼下去,足以当做杀招。” 灵感大王忽然说道,他一直坐在池边看庞谢修行,直到这一趟拳法打完,才忽然张口评论。 第六十五章 潜伏爪牙(下) 一弯残月悬在天边,月影映在宝莲池黝黑的池水上面,随着水波轻轻荡漾。 庞谢站在池边,不断地挥动双拳,用心体悟“破坏六字真诀”的真意。 灵感大王则坐在一旁,时不时出言提点几句。 他是天仙级数的大妖,早已到了一法通则万法通的地步,虽然没练过这套拳法,但只要看上一眼,就能了然其中真意,几个时辰看下来,甚至比当初创立这门拳法的北境大宗师拓跋峰,更加懂得如何发挥这套拳法的威力。 庞谢这一练就是一天一夜,直练到筋疲力尽,法力枯竭,这才回到宝莲池底,在浓烈的天地元气之中,盘膝打坐一阵,恢复了一点精力、体力与法力。 休息好了之后,他重新来到岸边,打算换一门术法修行,“破坏六字真诀”已经练的差不多了,勉强可以用于实战,至于再想继续突破,那就不是一日之功,需要经年累月的修行。 至于下一门要修行的术法,他也已经想好了,就是中州大禅寺的绝学《真空大手印》! “呼…呵…哈…” 伴随着几声发音古怪的低喝,庞谢双手置于胸前,数次变幻手势,在胸前结出一十八个复杂至极的手印。 这些手印变化复杂,几乎运用到了手上,乃至臂上每一块肌肉,做出种种不同的变化,而且每次变化都有不同的节奏要求,快慢不一,诡异无比,修为稍差一点的,莫说结出手印,就算看上一眼也会头晕呕吐。 庞谢若不是肉身强横,兼之修炼武学已久,对肌肉的控制已经妙至巅峰,恐怕轻易还结不出这么多手印来。 片刻之后,庞谢连续一十八个手印结印成功,在他脑后忽然出现了一个淡淡的金色光圈,光泽极其黯淡,似有似无,若非此时已至深夜,四周光线黯淡,恐怕还看不出来。 这个光圈出现的无声无息,庞谢并没有发觉,依旧在用心结着手印,十八个手印结完之后,再次从头开始,继续结这十八个手印,反反复复,不断结印,不断地重头开始。 庞谢并没发现,他每结印一次,身后的光圈就会亮上一分,直到两三个钟头之后,也不知道结了几千几万次手印,脑后的光圈陡然一亮,发出一声梵音低唱,就此稳定下来,再也没什么变化。 这一次,庞谢似乎听到了脑后的变化,目光一闪,盯了前方的宝莲池一眼,下一个瞬间,似乎有一只无形大手伸出,在宝莲池中舀起一大捧水来,凭空悬在哪里。 庞谢微微点了点头,眼睛向身旁的草地上瞥去,霎时间,宝莲池上的无形大手消失,一捧水“哗”的一声落在池子里。 转瞬之间,在草地上无声无息的多了一个一人多高的大手印,深深陷入其中,足有一尺多深。 “这一招果然厉害,目之所及,皆是攻击范围,出手之际,毫无发力时间,可谓心想事成,倒是跟荣格的大预言术有些类似,唯一奇怪的是,我这信仰念力究竟是哪里来的?又该如何补充呢?” 庞谢试了两招,发现这门真空大手印果然不错,确实是一门值得修行的术法,只是日后如何升级,倒是让他犯愁。 “你当真不知道身上的信仰念力来自何方么?”灵感大王听到他的自言自语,忍不住说道。 “这个确实不知道。”庞谢苦笑着摇摇头 “这倒奇了……”灵感大王目光中透出一丝戏谑,闷声笑道:“当年,我在通天河的时候,建庙做神,耗费多少功夫,才收集了一点信仰念力,还远不如你收集得多。没想到居然有人会把这玩意送上门给你来,真当这玩意是韭菜随便割吗?” 庞谢苦笑,摇了摇头,也不说话,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实在无从解释。 “我看你确实不通神道功法,也不大会利用信仰念力,不说回应信众,甚至连联系信众也做不到,这样吧,我传你一套窃取信仰的伪神修炼法门,虽然不是正统神道的修行之法,无法仗之修炼成神,却可以聚拢纯化信仰念力,也可以回应信众,正好与你的真空大手印搭配,你练成之后,大可以与你的信徒联系一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灵感大王说完,双目之中忽然发出一道光华,直射庞谢的双眼。 庞谢只觉得眼前一晕,脑海里忽然多了一大段信息,正是一门炼化信仰念力的伪神道法门,点头说道:“那就多谢灵感先生了。” “没什么好谢的,我事先说明,这套法门与神识修炼法门相同,也是脱胎于《观世音菩萨灵通三界感应源经》,本不是修炼神道法门,是我的一番删改,又在通天河畔增补了几年,这才变成一片伪神道法门,毕竟不是真神所做,里面难免有错漏之处,你修炼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些。”灵感大王说道。 “明白了。”庞谢点点头。 “唉,可惜造化弄人,我当年贪图神道修炼快捷,才鼓弄出这么一门伪神道的法门,没想到多年之后,我会真的转修神道,困局此地,真是时也命也!”灵感大王感慨说道。 庞谢安慰说道:“灵感先生暂且宽心,庞某日后一定会想方设法将两位前辈的信仰传播出去。” “但愿如此吧。”灵感大王不置可否的说道。 …… 练过真空大手印之后,庞谢最后翻出《地行术》来。 这是夹龙山飞云洞惧留孙的嫡传法术,在封神之战中曾大放异彩,可惜后来被人熟知之后,想出许多破解之法,这才逐渐沦落下来,成了一门偏门法术。 与“破坏六字真诀”和“真空大手印”相比,“地行术”的修炼要艰难的多,要将神识以特殊手法编织成网,再与法力结合在一起,整个罩在体表,然后就可以在大地穿行。 这门功法最重要的是对神识和法力的细微操作,偏偏这两样都是庞谢的短板,他足足试了一夜,却连门都没入。 一夜修行的结果,莫说是在土中穿行,就连最表面一层浮土都穿不过去,只得暂时放弃,待日后修为渐深,再修行这门法术。 庞谢将这几门术法一一演练完成之后,无意中去观察丹田之中的符文,却遇到了一个意外之喜。 数月之前,他在青来市献祭狂战魔的时候,得了三枚符文,其中两枚都可以正常炼化,唯有最后一枚,无论如何都炼化不得,灵气灌注其中,就好像灌入一个没有底的水杯一样,灌入多少,露出多少。 不料,他今日却发现这枚符文在自发的吞吐发力,于是以法力灌注,发现法力能够轻而易举的灌注其中。 这才收到一段信息,知道这枚符文名叫“坐火”,修炼成功之后,便能入火不侵,若是日后能够大成,就算是太阳天火、九幽冥火也烧不坏他。 庞谢虽然不知道,这枚符文为何必须以法力激活,但却知道这枚符文神通不凡,有它在手,日后对对修炼火行一道的修士,可谓有胜无败,于是专心催动法力,向这枚符文之中灌去 就在宝莲池边,庞谢花费数日功夫,将身上的飞剑、术法、神通一一演练娴熟。 待到第十天头上,他感觉体内的法力渐渐沉淀下来,神识也运转如意,知道是继续突破的时候了,于是再次跃入宝莲池中,将神识与法力混为一体,准备突破灵仙三境中的最后一境“离体境”。 第六十六章 金丹大道 神识是无形无质之物,以神识改变物质世界,就是以纯粹的精神改变物质,犹如水中捞月,其中难度不可以道里计。 庞谢已是灵仙修为,又练了灵感大王所赠的神识秘法,饶是如此,全力催发之下,顶多也只能以金刚怒目剑,斩断细细的柳树枝条而已。 若是换做一拳出手,只怕连树都炸成飞灰了。 法力虽然也是无形无质之物,在改变物质世界这一方面,却比神识要强得多,或是结合肉身之力,或是引动天地元气,施展出重重不同的法术,改天换地,无所不能。 法力如此强大,唯一的缺陷是运转法力,却不是那么容易,或是需要口诀,或是需要手印,或是需要心法,总之是需要一点时间准备。 这点时间在平常没什么,但到了与人交锋,生死一瞬的时候,就成了决定生与死的瞬间。 前辈修士有感于此,便思索如何能够更快的运转法力,其中便有人想到,神识运转速度极快,远比口诀、手印更省时间,如果能以神识运转法力,岂不是快的多? 可是神识与法力,虽然都是无形无质之物,彼此却并不相容,就像油和水一样,并没有丝毫粘连之处。 神识生于脑髓,是一种精神力量的升华,法力则出自丹田,是一种生机力量的凝结,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许多人只知道法力孕育于丹田,丹田位于脐下三寸,可是很少有人知道,丹田其实也是一个穴窍,属于周身三百六十个要穴之一。 丹田里的一切,包括法力也好、符文也好,飞剑也好,全都是能量现化,只要离开丹田之后,才会化作实际的物质。 融神识于法力,以神识操控法力,多少金仙大能都思索过这个问题,最终却是无功而返。 直到千年之前,太上道祖从兜率宫中传出三万六千种道纹,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道纹造型古怪,与任何文字都没有关系,就好像是小儿涂鸦乱抹,却充满了一种奇异的美感。 这种道纹有一个性质,就是当修行人用神识在法力中勾勒出道纹图案的时候,就会形成一片凝固的法力结晶,如果不特意毁坏的话,要过很久才会渐渐溶解。 更为特殊的是,许多修行人发现,当许许多多的道纹有规律的联合在一起之后,就会形成一个道纹法阵,这种道纹法阵在法力中的存续时间更长,往往需要数百年才会崩解。 最为特殊的是,当许多道纹法阵按照要诀,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会形成一个一枚丹丸。 这种丹丸圆坨坨、金灿灿,在法力之中永不溶解,甚至在修行人死后,也会继续存留,兼有神识与法力两家之长,既能运转如意,速快无比,又能调集天地元气,形成威力强悍的法术。 因为这种丹丸呈现金色,修行界就把这种丹丸称为金丹,把这种修行道路,称为金丹大道! 中古以前,各种修行道路纷繁复杂,有练气士,有炼体士,甚至苗蛊、巫术修炼之道,至于妖族、鬼族,修炼方法就更多了。 待到金丹大道出世之后,神州大陆九成九的修士,都走了这条修行道路,甚至境界划分都是以金丹大道的境界划分为标准。 就算是没有修炼金丹的剑修、体修,乃至妖族修士,也会借鉴金丹大道,修成剑丹、血丹,或者是妖丹。 于是乎,千年以来,天下修行人大多都承袭了太上道祖的传承,稳稳压过了元始道祖、通天道祖乃至西方佛门一头。 …… 庞谢修行的这门玄功要诀,走的也是金丹大道的路子,里面把如何篆刻道纹,如何组成道纹法阵,如何凝成金丹,全都说的清清楚楚。 灵仙三境,第一境是凝神,第二境是分念,第三境则是离体。 所谓离体,就是以神识在法力中篆刻道纹,将神识与法力凝为一体,然后再由道纹将法力投射出去。 事实上,分念成功之后,从篆刻道纹开始,就已经进入了离体境界的范畴,待到所有道纹篆刻完毕,组成道纹法阵,最终凝成金丹,这才脱离离体境界,成就不漏人仙! 这个过程绝非一蹴而就,短则数十年,长则百余年,甚至有人因为道纹传承不全,法阵设计有误,法阵之间并不配套的问题,终身无法成就人仙。 故此,当年金丹大道刚刚传播出来的时候,曾有人投机取巧,试图在凝神境界,直接在法力中篆刻道纹,跨过分念境界,直接进入离体境界,想要早日结成金丹,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却是吃了大亏。 后来的修行人才知道,由于金丹未成之前,无论是道纹,还是道纹法阵,在法力漩涡之中,都会缓缓溶解,只是溶解的速度不同,故此,凝结金丹的过程,绝不能拖的太长。 若是拖得时间太长,等后期的道纹法阵篆刻结束,前面的道纹法阵都已经开始溶解残缺,最终凝成金丹的时候,已经不大适用,或者是一个残缺品,或者压根无法凝结。 对于刚刚进入凝神境界的人,还不没学会分化神识,无法同时篆刻数枚道纹,只能用一道神识篆刻,这会把凝结金丹的时间拖的无比漫长,能够熬到结丹的,百中无一,结出来的品质也是无比低劣,甚至还不如直接以口诀运转法力来到顺滑。 修行界中,也因为这个缘故,按照成丹品质,将金丹分为九品,其中一品金丹,从篆刻第一道道纹,到凝成金丹,不能超过一年,否则,就会有品质下跌的风险。 “呼!” 庞谢盘膝坐下宝莲池底,令牌化成的七彩气泡,体积比原先撑的更大,覆盖的面积也更多,在他面前,摆着一块一丈见方的白布。 白布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天材地宝,以及几种提神醒脑的丹药,这些天材地宝都是灵感大王从珞珈山上采的,至于几种丹药,则是他从杜子春的丹房里拿的。 朱果、七宝银杏、无形花、紫竹笋、善见莲子、龙纹蟠桃、雷池精米,万载青空,这种种天材地宝,任何一样拿出去,都足以无数修行人为之心动,此时摆在他眼前,却只是许多天材地宝之一罢了。 “就从你开始吧!” 庞谢抓起一颗七宝银杏,填入口中,咀嚼起来,神识随之深入丹田,在法力漩涡之中,镌刻下第一个道纹。 “玄功要诀”在前期的时候,功法叙述浅白,修行起来也不困难,似是一门极为容易修炼的功法,唯有到了凝结金丹这一步,难度却陡然增加。 一般来说,传承最为简单的金丹,是由一十八个道纹法阵组成,稍微复杂一点的,如道门嫡系传承,会有三十六个道纹法阵,再强悍一些的,如昆仑、华山、峨眉这种顶尖传承,金丹是由七十二个,甚至一百零八个道纹法阵构成。 “玄功要诀”却大异常理,竟是由整整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组成,复杂程度,达到了最为简单的金丹二十倍! 每个道纹法阵之中,少则蕴含数百道纹,多则蕴含数千符文,合计下来,总计需要篆刻百万道纹以上! 庞谢要做的,则是在十天以内,将这百万道纹一举篆刻成功,凝成一品金丹! 第六十七章 修行之苦 飒! 神识一闪,法力漩涡之中,多出一枚道纹来,与先前的道纹接在一起,成为道纹法阵的一部分。 这已是庞谢勾勒道纹的第三天,神识运转也逐渐由生疏变为熟练。 三日之前,他刚开始的勾勒道纹时候,神识远转还不熟悉,常常勾勒五六枚道纹,就有一次失败,一日之后,渐渐熟悉,十多枚道纹才有一次失败,等到三天头上的时候,已经极为精通,往往近百枚道纹,才会失败一次。 也幸亏道纹勾勒失败之后,就会瞬间化作法力消散,只是损失些神识力量而已,否则,连续失败这么多次,如何处理这些勾勒失败的残缺道纹,都是一个大麻烦。 当然,庞谢能进步这么快,与他面前摆的这些天材地宝,有绝对的关系。 勾勒道纹,既耗神识,也耗法力。 寻常修士勾勒道纹,耗尽法力倒还好说,只要打坐几日,就能恢复过来,耗尽神识可就麻烦了,若是没有专门滋补脑髓的丹药,需要静养的时日可不算短。 等到神识与法力完全恢复的时候,往往已是数月之后,若在有些俗事打扰,还不知要等多久,重新勾勒道纹的时候,先前积攒那些勾勒道纹的经验,已经不知丢到哪里去了。 哪能像庞谢这样,无论是法力不济,还是神识耗损,都有天材地宝补充,连续几日丝毫不停,已经形成自然反应,熟练度也就一个劲的往上涨。 这事也就好像烧水,若是每每烧到八九十度,就撤掉火苗,等到水快放凉了,再把火支上,这样就算烧上一年,也未必能把水烧开。反之,若能把火一直支上,要不了多少功夫,便能把水烧开。 烧水如此,修行如此,世间之事大多如此,若不把功夫用到极处,一路拼死扛过去,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所成就。 唰!唰! 两道神识连续闪动,先后勾勒出数个道纹来,轻松写意,几乎已经不会产生错漏。 “噗……” 庞谢微微点头,吐了一口浊气,眼睛也不睁开,凭记忆取了朵无形花放在嘴里,暂时歇息片刻,回复一点精神。 他心中忽然起了一个念头,既然两道神识已用的如此熟练,是不是可以再多分出几道? 想到这里,他忽想起前几日,灵感大王传他的神识修炼法门,其中有一招叫做龙神惊世鞭,正是一门分化神识,一心多用的术法。 当下心中一动,神识陡然分为五道,就如五条长鞭,在法力漩涡中一抖,绘制出五枚道纹来。 庞谢见状,心中不由大喜,如此一来,勾勒道纹的速度大涨,绘成百万道纹的成功率也增加不少! …… 转眼之间,又是数日过去。 庞谢依旧在宝莲池底勾勒道纹,这已是他开始勾勒道纹的第七天,这几天拼命赶工,就连龙神惊世鞭也熟练了不少,已经可以分化出七道鞭影,同时勾勒七枚道纹。 只是道纹绘制的进度虽快,庞谢的状况却不大好。 若是有熟人现在看到他,一定会吃惊的把下巴掉在地上,这是因为庞谢与数日之前,已经完全不同。 脸色枯黄如木,头发干枯似草,身上肌肉已经开始萎缩,青色的血管一根根凸显出来,双目无神,身形佝偻,浑身上下都是一副重病模样,就好像大病多年,经久未愈的病人,任谁看到眼里,都觉得眼前这人,只剩一口气了。 神识是精神力量的升华,法力是生命力量的凝结。 庞谢这几日不断抽取神识和法力,在丹田之中勾勒道纹,早已将自家的神识和法力抽干了不知多少次,每一次都会留下一丝暗伤,虽然有天材地宝补充,也难以尽数弥补。 数日下来,他就变成了这样一番模样,事实上,若非是他肉身强悍,根基牢到极点,恐怕早就一头栽倒在地了 庞谢对这一切心知肚明,却又无可奈何,事实上,外表变成什么样,他已经不关心了,对他来说,真正的麻烦在于体内。 结成金丹,绝非一日之功,在道门内部划分,能够在一年以内结成金丹的,便是丹成一品,非绝世天资,加上门派全力栽培不可为。 近三百年来,道门天赋最高的弟子,也用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才结成一颗蕴含一百零八个道纹阵法的金丹。 庞谢却是要在十天之内,结成一颗蕴含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的金丹,不但时间只有那名天才弟子的九分之一,难度也增加了三倍,一来一回,就是近三十倍的难度差距,虽然有天材地宝的支持,却也近乎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怎么搞得,这么痛……”庞谢眉头紧锁,平摊在膝前的双手,忍不住颤抖起来。 第五天头上的时候,由于他不眠不休,神识连续运转,积累的暗伤已经开始反噬,每一次运用神识,都会感到一阵干涩、难受,耳朵里嗡嗡作响,就好像听到了铁片刮玻璃的声音。 待到第七天的时候,运用神识带来的痛苦,几乎已经难以忍受,每一次勾勒道纹,就好像有一把刀子在脑子里搅动,用锋利的刀尖挑动他最脆弱的神经,整个脑仁都好像要炸掉一样,令人痛不欲生。 神识如此,法力的情况也没有好多少。 丹田之中,法力不断抽干,又不断得到补充,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耗损,实际上,他却感觉到,体内有一种很重要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流逝,说不清是什么,却有一种直觉,流动的恐怕就是虚无缥缈的寿元! 若非如此,以他的医道水准,为何会感到全身隐痛,一直痛到骨头里,却又查不出原因? 每次勾勒道纹,抽取法力的时候,他便觉得浑身上下一阵抽搐,就好像血液被抽干了一样,每次吞噬天材地宝,补充法力的时候,又感觉到周身百脉,一阵火辣辣的痛苦。 以至于他看着眼前这些天材地宝,心中不由起了一份忌惮,完全感受不到其珍贵之处,放在嘴里就好像在嚼毒药一样。 “不是说痛到极处,就习惯了么?怎么还没习惯?我倒要试试,看看究竟还能痛多久!” 庞谢心中发狠,强忍住痛苦,用力捏起一颗龙纹核桃,也不剥皮,用手捏碎了,径直塞到嘴里,嚼了两口,用力咽了下去 苦涩的表皮,坚硬的外壳与柔嫩的果肉,搅在一起,硬生生的咽进喉咙,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痛。 庞谢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面无表情的继续修炼下去。 第六十八章 丹火 转瞬之间,十日已满。 庞谢面白如纸,容颜枯槁,一头黑发已经出现点点斑白,就好像凭空老了几十岁,大脑已经痛苦到麻木,周身上下无一处不痛,就连动动指头,都感到一阵抽搐。 丹田之中,涓滴法力也无,吞下去的天材地宝虽然不少,但转化法力的速度却越来越慢,大量药力堆积在体内,却无法顺利转化为法力,用医道的话来说,便是虚不受补。 若非他这几日吞服的都是稀世难逢的天材地宝,又是西方净土出产,并未沾染凡间气息,没有丝毫药毒,否则,就凭堆积如山的药力,恐怕早已将被药毒毒倒了。 滋…滋… 神识在丹田中划过,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卷起所剩无几的法力,勾勒出七枚道纹,填入道纹法阵之中。 他麻木的运转着神识,打算继续勾勒道纹,却发现脑海之中,“玄功要诀”里面,已经没有了下一个需要勾勒的道纹,再往后便是结成金丹之法。 “难道……终于结束了?” 庞谢心中一阵恍惚,打起精神,再看丹田,却发现丹田之中,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已然齐备,只待结成金丹而已 “差一点就死掉了,这丹……结的真不容易…” 若是时间不急,缓缓结丹的话,有这些天材地宝支撑,结丹并不算难,难就难在为了应对接下来的算计,他必须尽快拥有自保之力,不得不将这个时间压缩在十天以内。 “呼……” 庞谢长长出了口气,却也不敢休息,只是稍微喘了口气,便立即开始凝聚金丹。 他生怕只要略微放松,就会昏死过去,再醒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庞谢艰难的将这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嵌套在一起,隐隐间发现这些道纹法阵分为六组,每组正好是六十个,然后这六组以极为诡异的方式勾连在一起,形成了这么一个复杂无比的金丹。 之所以说是隐隐发现,是因为他对这些道纹,一个也不认识,组成法阵之后,更是一头雾水,压根不明白其中的含义。 莫说是他,就算是天仙级数的高手,也极少有人明白道纹的含义,都是依照道祖所传,照猫画虎而已,只有真正的金仙大能,才能理解道纹的含义。 庞谢之所以发现不对,只是凭着一种直观的认识,就好像有人站在山巅,发现一群奇形怪状的飞鸟振翅而去,接着,又发现山下一队奇形怪状的野兽四下奔逃,虽然叫不出这些飞鸟和野兽的名字,却也知道这两类物种必然不同。 道纹法阵构成金丹的过程并不算难,要比勾勒道纹简单百倍。 庞谢忍住痛苦,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将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组合到一起,形成了一颗靛青如海的丹丸。 “不是金丹么?怎么是这个颜色?” 庞谢微微一怔,这颗青色丹丸如鸡蛋大小,悬在丹田之中,静寂诡异,一动不动,就仿佛一颗死物,完全没有心神相同的感觉。 在它四周,则是所剩无几的一点液态法力,以及元屠剑、龙吟剑,还有十多枚符文。 “这玩意就是金丹吗?颜色不对吧?而且这种感觉……” 庞谢愣了一会,再去翻看脑中“玄功要诀”,这才知道,将这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嵌套成丹丸之后,还要催发出丹火来,再以丹火推动金丹运转,这才能将数百法阵熔炼于一体,凝成真正的金丹! “丹火是什么玩意?” 庞谢继续向下看去,不由苦笑连连,原来所谓的丹火,就是以秘法抽取生命力,在丹田中凝成一缕火焰。 这种火焰在欧罗巴大陆,被称为卡巴拉生命之火,又被称为脉轮之火,在神州大陆则被称为丹火,若是能更进一步,就是鼎鼎大名的三昧真火! 生出丹火的秘法“玄功要诀”中便有,修炼起来也极为容易,唯一的问题是,他为了勾勒道纹,已将体内生机抽取一空,若是再施展这种秘法,只怕金丹没能催熟,他已经去见阎王了。 “怎么办才好?” 庞谢微微沉吟了一阵,决定先冒险试一试,若是不成,随时终止就是。 想到这里,他依照秘法口诀,催动周身上下,已然衰竭到极点的气血,缓缓向丹田汇集,试图燃烧起这一点丹火。 嘶…嘶… 伴随着一阵低低的嘶嘶声,所剩无几的气血逐渐向丹田流去,许久之后,终于积攒了可怜的一点点。 庞谢也不迟疑,当即催动秘法,以这微不足道的一点气血,燃烧起生命之火来。 噗! 秘法一出,一点淡淡的苍白色火焰,忽然在丹田之中燃起,灼烧着青色的丹丸。 随着火焰的灼烧,这枚青色丹丸渐渐起了变化,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一一旋转起来,渐渐的可是融合,组装,重建,就好像万花筒一样,产生了难以测度的复杂变化。 就在这枚青色丹丸蜕变的时候,庞谢忽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眩晕,整个人身子一冷,就好像跌入无底深渊,眼前一阵恍惚,竟仿佛出现了黑白无常的身影,心中大惊,知道已经走到生死边缘,再往前跨一步,只怕就活不成了,当即散去秘法。 饶是他散的迅速,也是眼前一黑,身子软软向前倒去,完全撑不起来。 丹田之中,随着秘法散去,苍白色的火焰同时消失,青色丹丸也不再发生变化,就此停顿下来。 前前后后,不过几秒钟时间,就险些要了他的性命,可是真正炼成金丹,需要燃烧多久丹火,庞谢也不知道,只是觉得这个时间绝不会短! 难道就没有办法了么?难不成真的要功亏一篑?庞谢心中一阵无奈。 …… 时间回到几秒钟前。 珞珈山上。 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峭壁之上,谁也没有注意,此处有一个碗口大小的岩洞,洞里有一个金丝细草编织的鸟巢。 鸟巢只有茶碗大小,小巧可爱,晶莹剔透,任谁看在眼里,都知道是一件好宝贝。 诡异的是,在这鸟巢之中,既没鸟儿栖息,也没有鸟蛋孵化,只有一根金灿灿的羽毛。 这根羽毛通体纯金,长约一寸,放出金灿灿的光芒,若不是它上面的每一根毫毛都纤毫毕现,一望便知是天然生成的,恐怕还会被人误会是什么法宝。 就在庞谢点燃丹火的一瞬,这根羽毛忽然颤了一颤,随即有一个尖锐如刀的声音在洞中响起:“咦?这气息是怎么回事?还有人修行禁法?莫不是那群人还没杀干净?待本王先去瞧瞧!” 说完,这个纯金羽毛化作一道金光,径直向宝莲池上掠去。 第六十九章 恐怖强敌 哗! 宝莲池水分开,庞谢踏波而上。 他来到宝莲池边,正看到黄威蹲在岸边,面无表情,双目呆滞,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正要打招呼,叫一声黄兄,心里忽然打了个突,往他头上看去,只见一对拳头大小的眼珠,静静的悬在半空,似睁非睁,似闭非闭,连忙改口,喊道:“灵感先生,多日不见了,怎么今日有空来这里守着?” “算算日子,你今日也该结丹了,过来瞧瞧。”灵感大王闷声说着,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眼神有些不对,问道:“怎么回事?还没结丹吗?反而成了这副模样?” 在他想来,以珞珈山上的千百件天材地宝砸下去,就算是头猪,,也能硬生生砸出金丹,更何况庞谢也是先天道体,天资绝佳,成就金丹更不应该有问题。 现在看庞谢这模样,不但金丹没能结成,而且神识、肉身全都受创不轻,就好像经历过一次生死危机,比死人也就强了口气。 庞谢唯有苦笑,叹了口气,说道:“本来不应该有问题的,是我修行的这么功法特殊,结成金丹需要的道纹法阵太多,把体内生机已经榨取的差不多了,到了丹火熔炼这一关,已经没有生机可供抽取,无论如何也过不去了。” “还有这回事?你这功法确实是有些……”灵感大王说到一半,忽然停了下来,没有再说下去,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庞某这次上来,也是想问问灵感先生,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庞谢问道。 “不知道,我走的不是金丹大道,对其中细节并不清楚,你这问题,我更是闻所未闻。”灵感大王摇了摇头。 “啊?”庞谢一愣。 “奇怪吗?非但是我,黑熊也不是,我们得道的时候,金丹大道尚未传出,我们用的都是别的法子。”灵感大王说道。 “好吧。”庞谢叹了口气,忍不住头疼起来,连灵感大王也没法子,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难不成真要慢慢等下去? …… 正在庞谢犯愁之际,一个尖锐的声音忽然从远处传来,只听有人厉声喊道:“是谁在修炼邪法!” 随着说话声音,一道金光从天外袭来,无视宝莲池外层层无形屏障,直接冲到宝莲池上方。 庞谢不由一惊,他早已听灵感大王说过,宝莲池的禁制,全都交由黄威掌控,别人不经许可,绝对无法进入,就连天、地两位部长也不例外,否则,灵感大王也不会在宝莲池边显化。 这是什么情况?为何有人能无视屏障,直接飞了过来?庞谢转头去看灵感大王,却见灵感大王双目圆睁,死死盯住那一道金光,透出愤恨之色。 唰! 金光来到宝莲池上方,光华一闪,现出人形,悬浮站在宝莲池水上方。 这人身高九尺,头戴旒冕,腰悬长剑,穿着一身明黄色的金丝华服,傲然立于当场,宛若帝王一般。 最为惊人的是,此人虽是人形,头颅却是雕形,双目星睛豹眼,鸟喙玄黑如铁,金灿灿的羽毛覆在头颅之上,金光闪烁之下,令人难以直视。 这人虽是鸟头人身,看起来却没有半点怪异之处,反而有一种别样的威严,好像人间帝皇,又好像百鸟之王,自有一番威严气度。 这人来到宝莲池边,先看了庞谢一眼,转头又向灵感大王望去,目光就此停在灵感大王身上,微微一声冷笑,鸟喙一张,发出尖锐的声音,说道:“哈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本王只是来抓只小螃蟹,没想到却钓到你这条大鱼,灵感大王,你我多年不见啦!” “你这头扁毛畜生,倒是够谨慎,没想到几百年过去了,还在这里留了个分身!”灵感大王恨恨说道。 “哈哈哈,本王算无遗策,就知道你们这些逆党还有残余,咱们也别说废话了,你是打算束手就擒呢?还是要跟本王动动手?”这人大笑说道。 “灵感先生,这人是谁?是逆鳞的高手么?”庞谢站在一旁,只觉得一头雾水,忍不住问道。 “逆鳞!逆鳞就算再强百倍,也请不起这尊大神!” 灵感大王双目之中仿佛燃起一团火焰,冷声说道:“他是西方佛门护法,狮驼国三王之一,三界闻名的大鹏金翅鸟,也是八百年前毁去我肉身的仇人!” 庞谢闻言,不由得目瞪口呆,看着眼前这人,脑子里嗡嗡作响,他就算再孤陋寡闻,也听过眼前这位仁兄的名字。 大鹏金翅鸟五个字,可不是名震三界这么简单,在西方净土,他是大鹏金翅明王,在佛门辈分极高,就算大日如来见他,都要尊称一声舅舅,在八百里狮驼国,他是凶威滔天的妖王,食尽一国人口,葬身他腹中的人族何止数万。 “西游记里明明说过,这位仁兄不是被西方如来带走了么?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庞谢心中大惊,做梦也没想到,还有与这种级数强敌放对的一天。 “我缠住他,你赶快走,尽快离开珞珈洞天。” 灵感大王忽然说道,操控黄威的肉身,向前迈出一步,双手握拳,拦在大鹏金翅鸟的前面。 “灵感,你在跟本王说笑吗?还是你忘了本王三界第一的速度?昔日手下败将,今朝也敢言勇?”大鹏金翅鸟傲然说道。 “若是你真身来此,我二话不说,当场认负,可是区区一个分身,就当吃定我了吗?” 说到这里,灵感大王两只拳头大小的眼珠,射出两道寒光,径直向大鹏金翅鸟射去。 唰! 只见寒光一闪,照在宝莲池上,只见池水上面骤然浮起一层白冰,方圆百亩的宝莲池,整个被寒光冻上,尤其是寒光照到的地方,更是结成了厚厚的玄冰,一直冻到池底。 只是寒光威力虽然不凡,大鹏金翅鸟却在哪里? “几百年不见,你还是这两招,太没意思了!” 就在庞谢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尖锐的声音,他连忙转回头去,只见大鹏金翅鸟一手扶着长剑,一手指着灵感大王,悠然站在那里,冷笑着看着二人。 “这家伙什么时候过去的?” 庞谢额头冒汗,第一次见识到这种级数的高手,林三公子身为剑仙,引以为豪的速度,在这位面前连屁都不是,压根看不到对方的影子,那还怎么打? 何况他现在已经修炼到油尽灯枯,连动弹的力气都没有了,更不要说跟这种高手动手。 “死!” 灵感大王低声喝道,眼中透出两道血光,再次向大鹏金翅鸟射去。 大鹏金翅鸟呵呵冷笑一声,也不变换方向,身形直直向后退去,瞬息之间,退到数百米外。 这道血光也打在地上,将一片草地化作血污的一团。 庞谢惊骇的发现,大鹏金翅鸟的速度快到了极点,甚至要比血光的速度更快,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敌人移动的速度,甚至比你射出的子弹速度更快! 这要怎么打?庞谢脑海之中,第二次泛出这个念头。 就在庞谢费心思索的时候,令他惊骇的一幕发生了。 一点红缨凭空生出,骤然向大鹏金翅鸟身后刺去,如闪电一般,贯穿了大鹏金翅鸟的胸膛,将它生生刺穿。 “死了?”庞谢忍不住喊道。 不过,他随即发现不对,因为大鹏金翅鸟的伤口连一滴血也没有,脸上的表情依旧保持着傲然之态。 下一个瞬间,他发现眼前这个大鹏金翅鸟的身形越来越淡,这才明白过来,红缨枪出现的时候,大鹏金翅鸟早已闪开,留在原地的,只有残像而已! 第七十章 一怒拔剑 呼! 林间冷风吹过,庞谢的额头上陡然浮出一层虚汗,脑子里一阵眩晕,眼前的一切忽然模糊起来。 历经十天十夜的苦修,精力、体力耗费殆尽,疲惫终于无可抵御的席卷而来,几乎要将他击倒。 “不能倒!” 庞谢心中挣扎着喊道,用力咬破舌尖,一阵剧痛钻心,带来一丝清明,借着这点清明,他从纳戒中取出龙吟剑来,反手插在地上,双手握住剑柄,用力撑住身子不到。 他努力的抬起头,睁开眼睛,看到不远处,一杆粗大的黑铁红缨枪从林子里杀了出来,越来越近,逐渐清晰起来。 红缨似火,灿烂的令人难以直视,黑铁如墨,仿佛带着无尽的阴霾,持枪的是一只遍生黑毛的大手,遒劲有力,肌肉横虬,每个关节,每块肌肉,都蕴含着爆炸性的力量。 “大!鹏!金!翅!”震耳欲聋的声音回响在宝莲池边。 “哈哈,本王运道真是不错,以为只能逮条大鱼,没想到还能顺便蒸两个熊掌吃吃!”大鹏金翅鸟的声音依旧高傲。 “你这畜生莫要嚣张,别人怕你,老子不怕你!”持枪人大声吼道。 庞谢强打着精神,模模糊糊地分辨出来,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先前在观音殿中一会的黑风大王熊罴怪! 若是这位的话,说不定能打赢吧,他心中泛起一个模糊的念头。 大鹏金翅鸟和熊罴怪都曾在西天路上,与孙悟空交手,也都没有正面分出胜负,虽然大鹏金翅鸟略占上风,熊罴怪处于下风,也都是一个级数的高手,再加上灵感大王从旁掠阵,至少不会输吧? 唯一的问题在于,大鹏金翅鸟是分身而来,灵感大王和熊罴怪却是肉身尽毁,只剩元神,这三位到底能发挥出本体多大的力量,就不是他能判断出来的了。 飒! 黑铁红缨枪再次闪动,如同一条黑龙向大鹏金翅鸟扑去,枪上的红缨骤然绽放,则如黑龙口中的赤色龙珠一般耀眼! 无论是速度、力量和技巧,这一枪都已经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 庞谢看到这一枪,精神不由一振,努力地睁开双眼,试图看清楚长枪的去势。 枪法与剑法虽然不同,却是殊途同归,这一枪太过完美,若能看清楚这一枪的枪势,他的剑法至少能再提升一个档次! 噌! 就在长枪刺出的瞬间,大鹏金翅鸟忽然动了,拔出一柄金光璀璨的长剑,回手向长枪刺去。 下一个瞬间,庞谢只觉眼前一花,原本矫若游龙的黑铁红缨枪,已经从黑毛大手中脱手飞出,直直飞上三四丈高,在空中转了个圈,又重重的砸在地上,正好落在灵感大王身旁。 直到长枪落在地上,庞谢才听到一连串尖锐的兵器撞击声! 大鹏金翅鸟出手实在太快,远远超过音速,直到战斗结束,两人交手的声音才传到他耳畔! 寻常人看天边打雷,大多是先看到闪电,再听到雷音,但那是距离了几千几万米的情况,而现在两人交手就近在咫尺,距离甚至不超过一百米! “这也太快了……” 庞谢心神剧震,在他眼中尽善尽美的枪法,在大鹏金翅鸟面前却不堪一击,绝对的速度,压制了一切变化,他甚至怀疑,长枪蕴含的力量,甚至没有机会发挥出来。 …… 黑铁红缨枪落地之后,原本握枪的黑毛大手,化作一阵黑气,消失不见,随即又在黑铁红缨枪的旁边聚拢起来。 庞谢终于看清,握枪的是一头人形黑熊,身高足有三米开外,一身黑色铁甲,头上戴了个金色的圈子,正是观音大士收服它时,戴上的禁箍咒。 这次离得近了,庞谢才发现,熊罴怪的身躯虽然看起来充满了力量,却明显看得出来,十分虚幻,甚至有些透明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魂体。 “哈哈,熊罴,灵感走的是法武双修的路子,就算肉身没了,厉害法术还有一些,你可是纯粹的体修,肉身没了,居然用元神提着枪跟我打,你是打算把我笑死,好继承我的明王之位吗?”金翅大鹏鸟放声笑道。 庞谢站在一旁,这才知道,熊罴怪是以元神持枪。 要知道就算是天仙高手,元神出窍之后,也没有多少战斗力,尤其是熊罴这种以肉身擅长的妖怪,纯粹的元神根本毫无胜算,压根只是不服应战而已。 “看在昔日都在大雷音寺听过经的份上,本王就送你们上路吧,收拾了你们,这份功劳也够让我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归西方净土了!” 大鹏金翅鸟尖声说道,下一个瞬间,他的身形瞬间消失。 接着,就见熊罴怪的元神之上,瞬间多了十多个一尺多长的伤口,那条黑铁红缨枪上,也绽放出无数的火花来,无数细微的损伤密密麻麻的出现在红缨枪的枪体上。 与此同时,灵感大王的一双眼睛也是几明几灭,变得越发黯淡、虚幻,至于黄威的肉身,早已躺在地上,胸前多了一个伤口,鲜血流淌了一地。 这两位虽然也在尽力抵挡,熊罴怪愤怒的咆哮着,长枪上下翻飞,施展出无数绝妙枪法,灵感大王两只眼睛不断眨动,寒光、血光、青光不断从眼中射出。 可是因为速度的绝对差距,所有的攻击连大鹏金翅鸟的边都沾不上,反而是大鹏金翅鸟的每一剑,都会在这两人身上,留下一道深深的伤口。 庞谢终于明白,这完全是一场一边倒的战斗! 眨眼之间,数百个回合过去。 大鹏金翅鸟虽然稳占上风,却没有立即把这两人杀死,只是不断地发出尖锐的笑声,在这两人身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的伤口,纯粹只是在享受战斗的乐趣。 熊罴怪遍体鳞伤,发出愤怒的吼声,灵感大王有只眼睛已经闭上了,剩下的独眼燃烧着怒火的眼神,大鹏金翅鸟则是不断的尖声笑着。 这一切在庞谢面前,汇成一副充斥着铁与血、残忍与愤怒的画面! “住手!” 庞谢看到这里,不由得睚眦欲裂,终于忍不住大声喊了出来。 他天生便有一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豪情,就算是看到路人被如此虐杀,也会忍不住出手阻拦,更不要说眼前这两位对他还有救命之恩,更不可能就这么看下去! “你冲着我来的吗?现在去杀他们算什么?莫不是怕了我了?” 庞谢强忍着一身的疲惫与痛苦,勉强提起龙吟剑,横剑在胸,摆出一副战斗的架势。 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大鹏金翅鸟出现的时候,第一个注视的确实是他,并且明确表示过,是来抓他的,只是后来看到了灵感大王,这才转换目标。 换句话说,灵感大王和熊罴怪能落到这步田地,与他也脱不开干系,这也是他一怒拔剑的原因! 第七十一章 耳光 庞谢一语出口,整个宝莲池边全部安静下来,就好像正在播放的电影,被人按了暂停键。 大鹏金翅鸟的身形缓缓浮现在空气之中,微微低着头,一双金睛冷冷的俯视着庞谢。 熊罴怪握紧黑铁长枪,没有继续动手,灵感大王也闭上了仅存的一只独眼,借着这难得的喘息机会,恢复一点力量。 “小家伙,没人告诉过你吗?大人说话的时候,小孩子不要乱插嘴。”大鹏金翅鸟的声音冷的像玄冰。 无论是身份、修为、年龄,在场的其他三位比庞谢都高出无数,这一声小家伙叫的毫无任何问题。 “要杀就杀,何必多言!” 庞谢忍着剧痛,用力擎起长剑,剑锋直指大鹏金翅鸟,做出一副要与它拼命的姿态。 “哈哈哈……” 大鹏金翅鸟看着庞谢的举动,忽然放声大笑起来,就好像看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可以一双金晶却孰无笑意。 半晌之后,他才止住笑声,用尖锐的声音说道:“真是个有意思的小家伙,你以为你能绊住本王,好让他们逃走么?你不如问问他们,看这条路行不行得通?” 庞谢默然无语,大鹏金翅鸟确实说中了他的心思。 在他想来,以大鹏金翅鸟的速度,他是万万跑不了的,可是无论灵感大王也好,熊罴怪也好,都是元神之身,来去不定,聚散由心,正面对敌或许不行,潜逃的机会还是有的。 “小子,你想太多了,这头扁毛畜生的速度三界第一,就算是元神的遁速也没他快,再说,珞珈洞天就这么大,我们又能逃到那里去?倒不如和他来个鱼死网破!”灵感大王闷闷的声音说道。 庞谢心中一紧,没想到大鹏金翅鸟的速度,竟然达到这种境界,连元神都追的上,难不成真的有光速么? “鱼是一定会死的,至于网破不破,难道你们三个心里没点数吗?” 金翅大鹏鸟的声音忽然一沉,手中长剑一晃,骤然放出万道金光,将整个宝莲池上空完全覆盖。 庞谢只觉得眼前无数光华闪烁,甚至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就觉得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痛,就好像被万根金针扎透了一样,霎时间,身体表面出现了无数针眼粗细的小孔。 若不是他这几日苦修,早已将生机抽去殆尽,体内气血衰竭,恐怕早已被刺成一个血人。 至于熊罴怪和灵感大王,这两位比他更加不堪,熊罴怪甚至已经无法维持身躯假象,只留下淡淡一道黑影,勉强托着黑铁红缨枪不坠而已。 灵感大王仅存的一只眼珠,也已经无法保持正常,黯淡到几乎难以看到,看起来比熊罴怪还要不如。 这两位之所以这么惨,是因为金翅大鹏鸟的这一击,是纯粹针对元神的攻击,只有一点余波是针对肉身。 在大鹏金翅鸟看来,眼前的熊罴怪和灵感大王才称得上对手,至于庞谢,只能算是路边的蝼蚁。 若非如此,庞谢又有何德何能,能在大鹏金翅鸟的攻击下逃生? …… “力量压过头了,看来我这举重若轻的本事还没练到家!” 金翅大鹏鸟戏谑地看着下方三人,眼中带着无情的笑意,随即冷声说道:“不过,你们放心,这次不会再犯错了,你们好好想想,等到了阴曹地府,见了菩萨怎么问好!” 说话之间,大鹏金翅鸟悠然举起长剑,剑上金光浮动,眼看就要再次出手。 庞谢急怒交加,恨不得一剑劈死大鹏金翅鸟,可惜他本来就身负重伤,刚才被金光刺激,更是丝毫动弹不得,只能用一双眼睛眼睛死死的盯住大鹏金翅鸟,怒火炽烈,好似用眼杀人! 啪! 就在大鹏金翅鸟将要挥剑之际,一击清脆的耳光,打在他的脸上。 这记耳光又狠又准,声音清脆响亮,甚至连他头上璇冕都被一把打落,坠入尘埃。 熊罴怪和灵感大王愣住了,两人刚才无数次出手,连大鹏金翅鸟的边都没沾上,没想到竟有人能硬生生扇他一记耳光! 大鹏金翅鸟更是愣住了,一时间,目光沉滞,呆若木鸡,以他的速度,三界之中又有几个人能扇他耳光,以他的身份,天上地下又有几个人敢扇他耳光? 宝莲池边,唯一没有愣住的是庞谢,他不但没有愣住,反而激动的浑身颤抖,因为刚才那一记耳光,本就是他扇的! 他的精力、体力、法力全部枯竭,气血也衰竭的不像话,可是萦绕在他身上的信仰之力,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只是他从未运用过,之前居然忘得死死的,压根就没想到! 直到刚才,他激愤之下,无意中用出中州大禅寺绝学“真空大手印”! 这门术法讲究的是念动即可伤人,目光所及之处,皆是攻击范围,要想躲开这一招,除非是在庞谢出手之前,就已经有所提防! 可是大鹏金翅鸟做梦也没想到,庞谢居然敢真的攻击他,居然能真的打到他,他从头到尾,压根就没有注意过庞谢,就好像高高在上的天神,又怎么会注意路边水沟里的乞丐? 大鹏金翅鸟无比震惊的发现,庞谢居然真的打得到他,就像水沟里的乞丐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扬手扇了天神一巴掌,又脆又响,令人难堪! “你敢打我?” 大鹏金翅鸟惊怒已极,他修行数万年,从未受过这等耻辱,就算西天如来,当初擒拿他的时候,也是半硬半软,礼数上并无半点亏欠,也没有半点侮辱。 就连千百年前,他食尽一国军民,迎战天庭天兵的时候,天上的众神也只是与他刀来剑往,并无人敢如此嚣张的侮辱他! 这种震惊甚至让他怀疑,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是一种幻觉! “呵呵,辱人者人恒辱之,杀人者人恒杀之,阁下只想着来抓人杀人,就没想到会被人杀吗?” 庞谢冷声说道,大鹏金翅鸟自出现以来,第一句话便是要抓他,第二句话便是要杀灵感大王,完全没有给他们辩驳的机会。 如果说大鹏金翅鸟与灵感大王有旧仇的话,那与他又有何怨,为何一见面就要抓他? “放肆!” 大鹏金翅鸟尖声喊道,下一个瞬间,骤然消失不见! 庞谢只觉得眼前一黑,一股大力袭来,胸骨破碎,四肢骨折,浑身上下绽开无数伤口,仰面朝天,一头栽倒在地。 接着,便有一只金光璀璨的靴子,重重的踩在他的背上,狠狠的用力一踩,将他一根脊椎,从中踩成两截! 第七十二章 起死回生 骨断、筋折、血竭、气衰、神穷、法尽…… 庞谢趴在地上,脑子里昏昏沉沉,几次都要昏死过去,或许对他来说,能够昏死过去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可惜的是,脑子里就好像有一把钢刀在搅,每次想要昏迷过去的时候,就会不断地挑动他衰弱的神经,一阵阵深入骨髓的剧痛,硬生生地把他从昏迷的边缘不断拉了回来! 大脑里面犹如刀搅,丹田里面好似火烧,四肢百脉有如无数蚂蚁撕咬,每一样剧痛都超过了普通人的承受极限,对他来说,刚刚被金翅大鹏鸟打骨折的痛苦,甚至已经完全没有感觉。 “你别想就这么死了,我会把你带回狮驼国,剥皮抽筋,吊在火上,一刀一刀剐了吃!” 大鹏金翅鸟一只脚踩在他背上,平静地说道,声音里面蕴含着说不尽的怨毒。 “那你最好小心一点,不要太用力,搞不好我下一秒钟就死了。” 庞谢挣扎着张嘴说道,潮湿、腥臭、苦涩的泥土,从嘴唇进去,被唾液化开,黏在舌头上,充斥着他的味蕾,让他感到一阵阵的反胃。 “你放心吧,我不让你死,你想死都不行!”大鹏金翅鸟冷声说道。 庞谢没有再说什么,心中忽然泛起一个念头,就这么死了么,拼命的追逐长生,拼命的提升修为,到头来死的反而比其他人都快,甚至还不如对修行一无所知的张胖子活得久。 这么说来,难道是我错了么? “我没错……” 庞谢喃喃说道,鸟要高飞,鱼要潜水,人要活下去,修士要修行,这是自然的天性,听从天性的做法,永远不会是错的。 “错的是这个世界……” 庞谢的目光渐渐坚毅起来,盘古开天,清而轻者上升为天,重而浊着下沉为地,鸿钧老祖紫霄宫传道,洪荒掀起无数大劫,待到女娲补天之后,人族终于大兴,踏遍千山万水。 无论盘古,还是女娲,或者是鸿钧老祖,都没有说过,这个世界属于一小部分人,这世上的洞天福地,只许少数人把控,这世上的法术,只许少数人掌握,这世间的万物,只能围着少数人去转! 就像眼前这珞珈洞天,自南海观音之后,本是无主之物,凭什么就被人占去?又凭什么不许别人进来? 如此一座洞天福地,莫说是华国亿万民众不知道,就算是他这种修行人,若非机缘巧合,也难以踏进一步! 有限的资源,聚拢在更有限的人手里,不为人知,隐秘发展,成就一个又一个的仙人,这就是修行界的真相么? 红尘无数生灵,懵懵懂懂而生,迷迷糊糊而死,生生死死,比如朝露,难道他们不想长生么?难道他们不想活下去么? 也许想,也许不想,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从生到死,都没有选择的机会! “这个世界错的太离谱了,如果能活下去该多好,我一定要改变整个错误的世界……” 庞谢心中默默念道,他已经没有力气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只是他没有发现,在他脑中转过这个念头之后,丹田之中,一枚符文忽然发出七色毫光,将整个丹田照的通透。 这枚符文不是别的,正是先前已经始解大成的“医药”符文。 当初,他为了救李天华一命,不惜以身试药,结果在药毒攻身之际,这枚符文忽然凝为实质,从此始解大成,从中诞生出一道神气无比的药气,不但救了他与李天华的性命,而且成为他日后的一桩依仗! 这也是他迄今为止,唯一炼化到始解大成的符文,只可惜从那之后,这枚符文再没有变化过。 今日,这枚符文终于又生变化,这变化的原因,不在于世间万物,而在于他的心神的变化。 …… 小医医病,大医医国,医病与医国本就是相通的事情。 百余年前,神州大劫之时,华国曾有一位先贤,东渡扶桑,学习欧罗巴医术,想要凭借一身精妙的医术,医治华国百姓,为神州复起,出自己的一份力。 这位先贤在扶桑蹉跎三年,一直郁郁寡欢,不知自己学到的医术,能否拯救华国黎民,后来有一天,他无意中见到一部记录电影,看到了一名华国百姓被扶桑人处死,其他人却只是围观的场面,发现这些人虽然身强体壮,却都麻木不仁,完全没有任何表情,当即触动心灵,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原来在这世上,医病只是小道,医国才是大道,大道不行,小道就算再为精湛,终究也是一场空。 从那日起,这位先贤便弃医从文,凭借手上文章,去医治这个国家,终成一代文坛宗师! 医道便是如此,从医病到医国,不经这种心灵上的蜕变,永远无法迈入更高境界。 今日临死之前,庞谢忽然动了救世之念,这才触动这枚符文,悍然从始解大成,再次发生锐变,一跃成就真解! 唰! 完全凝为实质的银白色符文,不断的放出七彩毫光,在这光芒的照耀之下,堆积在他身上的药力迅速划开。 这些药力都是先前吃的那些天材地宝堆积起来的。 之前没能化开,一是因为这些天材地宝都是西方净土难得一见的珍品,等级实在太高,不是始解大成的医药符文能化开的。二是因为他之前虽然被抽干了生命力,却是修行功法的自然反应,既没有生病,也没有受伤,医药符文自然也不会激活。 如今,这枚“医药”符文,一跃真解,已然有能力化开他体内堆积的药力,更何况他已被打成重伤,也有足够的理由,去救治他的伤势。 霎那之间,七色毫光所到之处,浓厚的药力迅速消解,化作种种不同的气流,在他体内穿行,有些轻灵,有些厚重,有些补气,有些益血,还有些往脑髓窜去,专门修补神识。 在七色毫光的催动下,这些奇异的气流瞬间补入他的身体,弥补了他几乎油尽灯枯的生命力,滋润着他干涩至极的神识。 这十多天,他吞服的天材地宝不下百件,大部分都堆积在体内,这一化开,顿时如长江大河,汹涌的向他身体内部每一个末梢涌去。 不过几秒钟的功夫,他消耗一空的生命力不但全部弥补回来,而且更有精进,大脑之中一阵清凉,神识骤然恢复如初,扫动之际,运转如电,比他受创之前,更快了数倍。 接着,丹田之中的法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充盈起来,周身百脉的气血,飞速生长出来,,一身筋骨重新续在一起,一身伤势已经完全治愈。 庞谢趴在地上,忽然感到体内充满了力量,当即也不客气,双手猛一撑地,飞身从地上跃起,将踏在他身上的大鹏金翅鸟撞了个趔趄! 第七十三章 金丹 一时之间,宝莲池上,再次陷入诡异的寂静。 谁也没有想到,庞谢明明已经油尽灯枯,重伤欲死,只剩一口气在,居然还能翻身,将踏在他身上的大鹏金翅鸟直接掀翻! 大鹏金翅鸟乃是天仙级数的高手,就算在此的只是一个分身,也不是庞谢可以望其项背,这种感觉就好像看到蚂蚁掀翻大象一样,令人难以置信! “这小子…有点意思…哈哈哈哈…”熊罴怪瞧在眼里,虚幻的身影发出震耳欲聋的笑声。 “呵呵,堂堂大鹏金翅鸟居然连续两次在一只小小的螃蟹身上吃瘪,看他这副火冒三丈的样子,非把咱们灭口不可!”灵感大王闷声笑道。 “那当然,三界之中,谁不知道,这头扁毛畜生最为自负、倨傲、狡诈、自私、卑鄙无耻,就算他把整个珞珈山的生灵全剁了,我也不意外!”熊罴怪大声吼道。 这两位已然死到临头,对大鹏金翅鸟并无半分忌惮,反而大声嘲笑起来。 “我改变主意了,还是杀了你吧!” 大鹏金翅鸟没有理会熊罴怪和灵感大王的嘲笑,只是低头看着庞谢,一双金色的眼珠透出死一般的杀机。 “你想杀我么?容我升个级先!” 庞谢大声笑道,话音未落,便催动秘法,抽取体内生机,在丹田之中,燃烧起一团金黄色的丹火。 上次油尽灯枯的时候,催发出的丹火苍白无力,只有黄豆大小,此时体内生机盎然,气血充盈,全力催发之下,顿时有拳头大小的一团丹火燃烧起来。 金黄色的丹火炽热而奔腾,熊熊烈焰将青色的丹丸整个包裹在里面,迅速地熔炼着里面的道纹法阵,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急速旋转、融合、重建,产生了难以测度的变化。 青色丹丸迅速蜕变,短短几秒钟时间,从一个由道纹法阵构成的松散球体,变成一枚浑源如一的丹丸,颜色也由湛清碧绿,变成一枚金灿灿的金丹。 金丹一成,便是云泥之别,当即自发运转,眨眼之间,便将丹田里面,游离在金丹之外的法力吸收殆尽,随即又是一震,引得周身百脉齐齐震动,无尽的天地元气滚滚而来,经由全身经脉,汇聚在金丹之中,化作一缕精纯至极的丹气! 第一缕丹气诞生之后,金丹骤然璀璨起来,明黄色的丹光照耀着丹田之中的飞剑和符文! 飞剑与符文在丹光的照耀之下,吞吐着精纯的丹气,比在法力旋涡之中,炼化速度快了十倍不止。 这一切说来话长,实际上却发生在几秒钟之内,在这短短的时间之内,庞谢已然完成了生命本质的蜕变,成就不漏人仙,享寿一千两百! …… “没想到你还挺有风度的,就这么看着我升级。” 庞谢笑着说道,金丹一成,力量大增,实力比之前不知提升了多少倍,即使面对大鹏金翅鸟这种强敌,也有与之周旋的自信。 “笑话,就算你成就金丹,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人仙,本王只要愿意,随时都能掐死你。” 金翅大鹏鸟眼中露出狠毒之色,接着说道:“你知道本王为什么等你晋升结束么?因为本王要让你体会到什么是从希望满满到绝望无助,什么是从九天之上跌入九地之下!最重要的是,你的修为越高,生机越强,本王拿你下酒的时候,吃的时间也越久!” “是么?想吃了我?打过再说吧!”庞谢脸上浮现出自信的笑容。 “放肆!” 下一个瞬间,大鹏金翅鸟再次消失不见,等他出现的时候,手中长剑已经刺向庞谢的脖颈,距离喉头不足三寸,只要轻轻一递,就能刺穿喉管。 只是这三寸距离,无论如何也递不过去,因为有两根指头,已经稳稳的夹住剑锋。 这两根手指正是庞谢的食指和中指! “怎么可能?” 熊罴怪看到眼前这一幕,惊得脱口喊了出来,惊骇之下,本已黯淡的身形,更是虚实不定,足见这一幕对他有多大的刺激。 “这是幻觉吗?” 灵感大王仅剩的一只眼珠,瞪的几乎比眼睛都大。 以他与熊罴的神识感应,都捕捉不到大鹏金翅鸟的速度,庞谢又怎么可能捕捉到?何况就是捕捉到了,又怎么反应的过来?就算是反应过来了,身体动作又怎么可能跟得上? 这一个个疑问,冲击着熊罴怪与灵感大王的大脑,甚至让他们有些怀疑妖生! “开玩笑……” 大鹏金翅鸟的声音也有些颤抖,一身金灿灿的华服无风自动,显然已经震惊到了极点。 “这世上没什么不可能的。”庞谢微笑说道。 “不要以为偶尔撞到好运就能嚣张,实力才是一切的根本!” 大鹏金翅鸟猛然抽回长剑,随即消失不见,等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来到庞谢身后,递出手中长剑,再次向庞谢刺去。 庞谢不紧不慢,轻轻转身,再次伸出双指,向剑锋迎了上去,毫不费力的夹住了灵感大王的长剑,就好用手抓毛豆一样轻松。 “什么?” 大鹏金翅鸟震惊的看着这一幕,几乎难以置信,一次抓住,有可能是运气,连续两次抓住,就算告诉他是运气,他也不可能相信! “我说过的,这世上没什么不可能。”庞谢笑道。 “这句不可能!”金翅大鹏鸟头上的翎毛都开始抖动,他引以为傲的速度,居然被一个小小的灵仙挡住,这如何能让他相信? “呵呵,不信就多试试吧。”庞谢微微一笑。 唰!唰!唰! 金翅大鹏鸟连连出击,身形明暗不定,刹那之间,已经不知挥出多少剑! 庞谢也不客气,接连变换身形,不断出手迎击,速度居然不在金翅大鹏鸟之下! “为什么!你一个小小的人仙!怎么可能赶上我的速度!”金翅大鹏鸟愤怒的尖叫声回响在宝莲池上方。 “想知道么?等你死了以后,我会告诉你的!”庞谢毫不客气的说道。 …… 宝莲池边,就在两人不远处。 灵感大王的眼睛忽然眨了眨,低声问道:“熊罴,你有没有发现,这头扁毛畜生的速度似乎变慢了?” “不知道,我刚才看不到他的动作,现在还是看不到。”熊罴怪说道。 “你仔细看,应该是变慢了,我刚才完全捕捉不到他的身法,现在却能模糊的捕捉到一点,似乎变慢了不少”灵感大王说道。 “还有这种事?”熊罴怪眉头皱起,随即又说道:“就算是这样,你我还是追不上这头扁毛畜生,那小子就更不该追到了。” “也许他有什么底牌吧,毕竟,他是被……选中的人,总该有点运势才成。”灵感大王含含糊糊的说道。 “说的对。”熊罴怪点点头。 第七十四章 反杀 噌! 金翅大鹏鸟身形一变,连续几个瞬移,出现在庞谢的右后方,忽然一剑出手,向他右肋刺去。 庞谢也不迟疑,反手就是一剑,一招“苍松迎客”,将金翅大鹏鸟的长剑架住。 对这一场战斗来说,龙吟剑的飞行速度实在太慢,压根追不上两人的身形,还不如老老实实拿在手里的好。 “来而不往非礼也,你吃我一拳!” 庞谢身随剑转,将手中长剑向下一压,将大鹏金翅鸟手中长剑压到地上,随即挥出一拳,电光火石般的一闪,正中大鹏金翅鸟的胸口,“噗”的一声闷响,一拳将他击退。 “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有这么快的速度?难道是猴子变的吗?”大鹏金翅鸟挨了一拳,急忙捂住胸口向后退了几步。 数百招拼下来,他身上金丝华服凌乱,头上的璇冕更是不知跌落何方,就连握剑的手都有些颤抖,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 “呵呵,你猜!” 庞谢轻笑一声,脚下猛然发力,擎起手中长剑,向大鹏金翅鸟冲去,大鹏金翅鸟也不躲闪,长剑一递,再次加速,直刺庞谢面门。 唰! 就在长剑临头的瞬间,庞谢身子一矮,低着头从大鹏金翅鸟剑下滑过,随即收起手中龙吟剑,双手向前一抓,将他拦腰抱住,大声吼道:“你们还不动手!” “糟了!” 大鹏金翅鸟猛然醒悟过来,此地与他拼命的,并不是庞谢一个人,就在宝莲池边,还有两位仁兄虎视眈眈,要与他拼个鱼死网破,当下知道不好,连忙提纵身法,就要向半空飞去。 可惜庞谢是以有心算无心,早已做好准备,拼尽全力,将他抱住,双腿更是如两根铁犁一般,深深扎入地下! 宝莲池边。 灵感大王第一个反应过来,从仅存的一只眼珠中,陡然射出一道碗口粗细的血色光芒,正中大鹏金翅鸟的胸口。 霎那之间,就见大鹏金翅鸟胸前华服腐朽,肉身腐烂,化作一团浓浓的污血,腥臭的味道甚至盖过了黝黑的宝莲池水。 熊罴怪随即也反应过来,手中黑铁红缨枪如雷霆闪电一般,瞬间跨越了百余米的距离,一枪正中大鹏金翅鸟的面门。 只听“砰”的一声爆响,大鹏金翅鸟头骨粉碎,就在额头正中,出现了一个茶杯口大小的血洞。 “死了?”庞谢见状,心中一喜,不由喊了出来。 噌! 回应庞谢的是快如闪电的一剑,大鹏金翅鸟身躯不动,反手一剑,向下一切,径直向他脑袋削去! 庞谢为了抱住大鹏金翅鸟,早已将龙吟剑收回纳戒,此刻赤手空拳,也不敢硬接这一剑,连忙松开双手,退到数十米外,这才有暇取出龙吟剑,将剑横在胸前。 大鹏金翅鸟一剑斩空,却没有继续追击,而是站在原地。 “这都不死?” 庞谢远远看着大鹏金翅鸟,眼中露出忌惮之色。 大鹏金翅鸟静静地站在那里,额头上开了一个血洞,又粗又长的黑铁红缨枪深深地扎了进去,枪尖甚至从后脑刺了出去。 在他的胸口,则被血光腐蚀出了一个大洞,筋、膜、皮、肉全都被血光腐蚀的干干净净,腥臭的污血流出胸膛,顺着小腹、双腿一路流到地上,只剩白森森的脊椎骨还撑在那里。 即使如此,他还没有倒下,依旧持着剑,傲然站在那里,就好像下一刻还会发动攻击。 “你们干得不错,居然能把本王逼到这种地步。”大鹏金翅鸟尖利的声音响起。 庞谢心中一紧,用力握住龙吟剑,考虑要不要继续出手。 “别硬挺了,又不是真身至此,还真当你一个区区分身,也修成了丈六金身不成?”灵感大王闷声说道,语气中多了几丝轻松。 庞谢闻言,这才放松下来。 “倒是小看你们了,灵感、熊罴、还有这个小家伙,你们别得意,总有一天,本王真身降临,非把你们一个个打入十八层地狱不可……” 大鹏金翅鸟毫无感情波动的说着,说到最后,浑身上下陡然放出万道金光,待到光华散尽,身形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只见一根一寸多长的金色羽毛浮在空中,飘飘荡荡随风远去。 “抓住那根羽毛!”灵感大王闷声喊道。 庞谢飞身一纵,跃出三四丈远,一把将羽毛攥到手里,这一跃速度虽快,但与刚才那几近瞬移的速度,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羽毛金光璀璨,完美至极,只是羽毛尖的那一端有一丝折痕,将羽管折断,中间又有一点血污,深深渗透进去。 他将羽毛握在手中,觉得这根羽毛滑溜溜、轻飘飘,不断地在他手中抖动,就好像活物在呼吸一样。 “两位前辈,这是大鹏金翅鸟变得么?”庞谢问题。 “什么变不变的,这就是刚才那个分身的本象,大鹏金翅鸟的一根翎毛。”熊罴怪粗声大气的吼道。 “啊?”庞谢不由一惊,盯着这根羽毛看了良久,合着刚才三个人拼死拼活,打的就是这一根羽毛? “惊讶什么?不相信吗?我们两个都只剩元神,实力百不存一,你又只是一个区区人仙,若是这个分身有他本体一成力量,咱们三个早就去见阎王了。”熊罴怪大声吼道。 “原来如此,我就说么……”庞谢喃喃说道。 “话说回来,你到底是用了什么法术,居然能追上他的速度?”灵感大王忽然问道。 庞谢闻言,脸上顿时露出缅怀之色,眼中闪过一丝哀伤,说道:“只是故人遗泽罢,算不上我的本事。” “不想说就算了,谁都得有点压箱底的本事。”灵感大王见他没有直说,也就没有多问。 “那现在咱们怎么办?想法子杀出珞珈洞天么?”庞谢问道。 在他想来,大鹏金翅鸟的分身既然能来,真身自然也能过来,倒不如在他真身前之前,尽快离开此地。 “那倒不必,大鹏金翅鸟与逆鳞并无往来,相互之间并未通消息,他来抓你的事情,逆鳞应该不知道。而且他本来是要抓你的,与我俩只是意外相遇,如今分身已死,消息自然也穿不出去,咱们也就不必着急,继续按计划行事就好。”灵感大王说道。 “他的分身死了,难道真身不知道?难不成双方不通消息?”庞谢有些难以置信。 若是一个人的分身与真身不通消息,岂不是变成了两个单独的个体,假以时日,若是分身智慧渐张,意识独立,万一强大起来,再与真身见面,到时候谁是真身,谁是分身,恐怕就说不定了。 “整个珞珈洞天都已经被人用阵法封锁起来了,除非是通过阵法门户,否则,无论是人还是消息都传不出去。此外,我记得给你说过,珞珈洞天被人布置了绝圣弃智阵,无法开启灵智,这分身就是在这里呆一万年,也不会有什么进步。”灵感大王解释说道。 “原来如此。” 庞谢点点头,其他问题都已问过,暂时又不着急离开这里,那么他终于有余暇,可以问出心中最大的疑惑:“请问两位前辈,能否告知庞某,大鹏金翅鸟为什么要来杀我?又为什么知道我在这里?” 第七十五章 六大道统 大鹏金翅鸟是西方净土大鹏金翅明王,也是狮驼国三王之一,更是三界之中最顶尖的天仙级高手。 地位之显赫,修为之高深,可谓三界之中,少有人及,往来交际的不是西方佛陀罗汉,就是天庭托塔天王,就算是跟他对阵交手的,至少也是哪吒三太子这个级数的高手。 说一句,谈笑有大神,往来无白丁,丝毫也不为过! 庞谢何德何能,竟能惹出这个等级的高手,竟然能劳烦这样的高手亲自来抓他,虽然只是分身而已。 说句老实话,以他的修为、身份和经历,就算想得罪大鹏金翅鸟,都挨不上对方的边! 何况此中还有一个蹊跷之处,大鹏金翅鸟虽然是来抓他的,可是看到灵感大王和熊罴怪之后,立刻调转目标,对他理也不理。 庞谢不傻,这些事情刚才战斗的时候无暇思考,此刻大战结束,他稍微一想,就能猜出前因后果。 要是他没猜错的话,数百年前,曾有一场大战,交战的一方是以观音大士为首的珞珈洞天众位仙人,另一方则是包含大鹏金翅鸟在内的一伙狠人。 大战之后,观音大士不知所终,灵感大王与熊罴怪肉身尽毁,大鹏金翅鸟也离开此地,只留下一根翎毛分身,监视此地的情况,从这个结果来看,恐怕珞珈洞天这方应该是败了。 这些事情他都能猜得出来,唯一想不明白的是,大鹏金翅鸟留在此地,明明是监视珞珈洞天的,为什么会被他惹出来?他做什么了吗?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试图突破人仙境界而已!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这个原因若是弄不明白,只怕日后寝食难安,今日能惹出大鹏金翅,难保明天就惹不出二郎神杨戬,后天就惹不出哪吒三太子! 他提出这个问题之后,灵感大王和熊罴怪都没有说话,互相对视了一眼,一起沉默下来。 庞谢知道事关重大,于是也不着急,静静地看着两人,等待两人回应。 “其实,现在不是告诉你的时候,以你的境界,听了只是徒添烦恼而已,可是,既然大鹏金翅鸟能在这里留下分身,恐怕在外界也有他们的人,看来他们对此事的重视,还在我的预估之上,不告诉你实情是不行了,否则,你总有一天死都不知道是为什么。” 沉默许久之后,灵感大王终于张口。 “还请灵感先生赐教。”庞谢深深吸了口气,看来此中果然有大秘密。 “你修行的目的是什么?” 出乎意料,灵感大王并没有直接告诉原因,而是问了一个问题。 庞谢径直说道:“长生久视,自在逍遥!” “那等你长生久视,自在逍遥之后呢?”灵感大王接着问道。 “哦……这个……”庞谢微微一怔,踌躇片刻,随即说道:“等到了那天再说吧,我现在离那一步还远得很,怎么可能知道之后的事情?” “说的好!”熊罴怪高声赞道。 灵感大王也点点头,说道:“你这话说的不错,比许多修行人都要强,这个问题我曾问过许多人,都说的天花乱坠,其实都是笑话。” “我是在宝莲池中开启的灵智,当我只是一尾小小金鱼的时候,每天想的是如何填饱肚子,当我后来修成妖仙的时候,每天想的是如何能成就正果,当我终于修成天仙的时候,每天想的是如何能像菩萨一样成就金仙,从此无灾无难,与世长存。” “修为到那一步,就会有那一步的梦想,就像鱼儿才想有用,鸟儿才想高飞,人类才会贪图酒色财气一样,没到那个位置,凭空乱想是想不出来的。” “这个道理庞某明白,只是这跟大鹏金翅鸟抓我一事,又有何关系?”庞谢问道。 “因为你只有懂得这个道理,才会理解我接下来要讲述的事情。”灵感大王幽幽说道。 望着他明灭不定的眼珠,庞谢心中忽然一沉,有一种不好的直觉。 “神州大陆的修行人,多半是道门,或者佛门弟子,通常认为这个世界分为三界六道,事实上,诸天万界,无边无际,没有人知道宇宙之中,究竟有多少世界。” “诸天万界之中,修行流派众多,修行道路也是千差万别,但以境界划分,大多可以划分为九重境界,按照道门的说法,就是凡俗、修士、灵仙、人仙、地仙、神仙、天仙、金仙以及大罗金仙。” “只是修行流派虽多,有些流派之奇诡、神异,甚至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可却始终不是正道,只有六大传承,被人广泛认可,被称为六道道统” “这是因为大多数流派都只能修行到金仙境界,只有这六大道统,曾经有人成就大罗金仙,历经万劫不灭,站在诸天万界的顶峰。” “故此,诸天万界之中,这六大道统旗下的修行人最多,组成了横跨无数世界的六方势力。” “敢问是那六方?”庞谢忍不住问道。 “头一个便是以三大道祖为根基的神宵天庭。”灵感大王说道。 “啊?”庞谢不由大惊。 他本以为灵感大王说的六方势力,是指的太上道祖、元始道祖和通天道祖建立的人教、阐教、和截教之类,没想到这三教合起来只是一方势力。 在他心中,神宵天庭乃是天地之住,没想到灵感大王口中,只是六分之一,难不成这天地之间,竟还有五方能与神宵天庭这种庞然大物抗衡的力量? “第二个便是佛门建立的极乐净土。”灵感大王继续说道。 庞谢点了点头,到没有多么惊讶,能与神宵天庭抗衡的也只有西方佛门了。 “第三个则是诸天万界之中,无数个通过血脉传承力量的强悍种族,共同建立的道统,名叫永恒之地,顺带一提,这个传承之中,妖族数量最多。” “哦?” 庞谢闻言,心中一动,眼中不由得光华闪动,他以往只知道神宵天庭镇压三界,任你什么妖魔鬼怪,强横如牛魔王,好斗如孙悟空,最终都被降服,没想到这诸天万界之中,还有可以与神宵天庭抗衡的妖族组织。 若是这样的话,日后到可以去这个地方瞧瞧。 “你不要想太多了,永恒之地最讲血脉纯净,你这种毫无血脉传承的螃蟹,就算进去了也是最底层,给人跑腿卖命。” 灵感大王看出了他心中所想,毫不犹豫的进行了言语打击,至于他原身是螃蟹这种事情,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瞒不过灵感大王这个级数的天仙。 庞谢闻言,唯有苦笑。 “第四个则是虚空神殿,这是无数世界的强悍神灵,共同构建的强横组织,实力雄厚到了极点,人数是六大组织中最多的,也是六大传承中最有攻击性的。以后你若是在别处遇见他们的人,一定要小心。”灵感大王说道。 庞谢点点头,心中忽然想到,欧罗巴大陆的光辉之主是否就是这个道统的一员? “第五个则是万界神藏,是由诸天万界中不服管的先天灵宝,或者宇宙奇珍,或者通灵奇物,共同建立的道统,虽然数量最少,也很少现于人前,但却无人敢小瞧一眼,因为他们往往都拥有难以置信的古怪能力。” 说到这里,灵感大王若有所思的看了庞谢一眼。 庞谢微微点了点头,却没有说什么。 “第六个则是死亡归所,乃是无数世界中,强横阴魂建立的传承,你想想,无数世界之中,多少强人死去,却在阴间徘徊,没有重新投胎,无数亿年累计下来,里面回有多少强者?这个传承亦是六大传承之中,底蕴最为深厚的。” 灵感大王不疾不徐,将这六大传承全部说了一遍。 庞谢听得心神摇曳,没想到诸天万界,竟然如此精彩,只是他却不明白,为什么灵感大王要跟他说这个? 第七十六章 虚无秘境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天色渐渐黑了下来。 熊罴怪早已离开此地,又粗又长的黑铁红缨枪也已随他而去,刚才与大鹏金翅鸟的一战,他的元神受了重伤,急需养伤,便与其他两人告了声辞,回观音殿中修养去了。 灵感大王则操控着黄威的肉身,坐在宝莲池边,拿出一块千年灵芝,放在嘴里慢慢嚼咽。 千年灵芝有补血益气之效,最适合伤后服用,珞珈洞天里天材地宝无数,只要不被当场打死,无论什么伤势都能压制下来。 至于庞谢自己,一身伤势早已愈合,但也没有闲着,一面收拾大战留下的痕迹,一面听灵感大王讲述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灵感先生,你刚才说到六大道统传承之事,只是不知此事与大鹏金翅鸟来袭有何关联?” 庞谢也是结成金丹的人仙,神识一动,法力离体,便将杂草清理干净,泥土重新平整,比亲自动手至少要快十倍,不大会功夫,便将宝莲池周边大致恢复原状。 至于细微之处的差别,反正宝莲池腥臭无比,本来就很少人来修行,就算是有人花费点数修行,也是匆匆沉入池底,极少有人关注水池上方的变化。 “此事说来话长,与我刚才给你讲的第一个道理有关。” 灵感大王原本只剩一只眼睛,吞了几种灵药之后,伤势渐渐愈合,另一只眼睛也重新浮现在空中。 刚才与大鹏金翅鸟交手的时候,他借着黄威的肉身护持,躲过了几次对元神的打击,受伤并没有熊罴怪那么重。 “还请先生细说。”庞谢盘膝坐到灵感大王对面,从纳戒中掏出一块白布,铺在两人之间,又摆上几样酒菜,掏出一坛黄酒,取出两个黑陶大碗,做了个请的手势,接着说道:“这几天连日修炼,水米未曾粘牙,实在是饿的狠了,先生若不嫌弃酒肉粗陋,此地腥臭难闻,不妨共饮一波。” “你我也好,熊罴也好,虽然修为相差极大,却有一个共同点,你知道什么吗?”灵感大王也不客气,径直倒了两碗酒,端起一碗,一仰脖喝了下去。 他用的是黄威的肉身,吃到嘴里,也能填饱肚子。 “咱们都是妖族出身?”庞谢试探着回答。 “这种事一望可知,还需要我问你吗?”灵感大王不屑说道。 “这个……还请先生明言。”庞谢老脸一红,连忙端起一碗酒,用碗遮住。 “修行九大境界之中,至少要修到金仙境界,才能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光,唯有到这一步,才能说是长生久视,才能做到自在逍遥。你、我与熊罴,虽然修为不同,但都不是金仙大能,都还是身在劫中,需要苦苦修持,去夺这一线生机。”灵感大王闷声说道。 “先生说的是。”庞谢点点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家都是修行人,都还在路上。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若是已经修成金仙,从此无灾无难,日后又当如何呢?”灵感大王忽然问出这个问题。 “这个……”庞谢眉头一皱,正要费心思索,忽然展颜一笑,说道:“灵感先生开玩笑了,以你我的修为,如何能揣度金仙大能的想法?” “小子果然机灵!”灵感大王难得夸赞一声。 “先生谬赞。”庞谢说道。 “事实正如你所言,金仙大能,寿元无限,无灾无劫,驻世永生,动辄有享寿百万、千万,甚至数亿年的大能出现,我和熊罴虽然也是天仙,曾经有些经历,但从修行至今,也只有几千年而已,年纪实在差的太远,经历也实在差的太多,根本无法测度金仙大能的想法。”灵感大王感慨说道。 庞谢闻言,不由一惊,再一细想,更是觉得心惊肉跳,呼吸不由自主地急促起来。 凡人不过百年,修行人不过千年,就算是天仙级数的高手,也不过万年寿命,彼此间寿元顶多相差不过十倍、百倍,对待世间的看法,对待生命的看法,对待万物的看法,已经截然不同。 可是与金仙大能相比,这完全是小巫见大巫,动辄百万、千万、数亿年的经历,比天仙要多出千万倍,彼此之间的看法若能一致,那才是见了鬼了。 灵感大王沉默了一阵,将庞谢的脸色变化,全都看在眼里,直到他呼吸恢复正常,方才说道:“看来你也想到了。” “若不是先生点醒,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一点。”庞谢诚恳说道。 灵感大王摆摆手,说道:“那是你以前修为不足,没往这里想,日后迟早会想到这一点,我之所以说起这件事,是要告诉你,我虽然经历过当年之事,可是所知有限,直到今天,也想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把当年的事情说一说,让你知晓一二,日后万一遇到敌手,也好有个准备。” “两千多年前,诸天万界之中,忽然多了一个极为诡异的组织,叫做虚无秘境,谁也不知这个组织是何时兴起,谁也不知道这个组织的首脑是谁,谁也不知道这个组织是因何目的建立,只知道这个组织极为强横,甫一出场便灭了几个传承悠久的流派,其中甚至包括一家有金仙大能看护传承的道统。” “虚无秘境行事诡秘难测,亦正亦邪,时而慈悲为怀,无需任何回报,便出手救了几个陷于大灾难的世界,时而狠毒异常,没有任何理由,便将数个世界、万亿生灵整个祭炼。” “他们几次出手,动静实在太大,终于惹上了六大道统的注意,便有人提议要与这个组织的人谈谈,问问他们到底要做什么,可是几次出面邀请,都是无功而返,虚无秘境从不赴约,也不做任何谈判,依旧是我行我素。” “若是这样下去,虚无秘境便只是诸天万界中一个强大、隐秘组织而已,这种组织虽然不多,但也不少,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澜。直到千余年前,一件异宝在青空世界出世,至今也不知道这件异宝是什么,只知道六大道统都有人出手,去争夺这件异宝,带队之人全都是金仙大能。” “结果发生了一件大事,虚无秘境悍然出手,一举派遣十二金仙,攻陷青空世界,不但夺了那件异宝,而且……” 灵感大王说到这里,停顿了片刻,脸上露出犹疑的神色,似乎在犹豫什么。 “而且什么?”庞谢忍不住问道。 “而且诞生了一个传言……说是他们一举将六大道统派去的六位金仙全部炼化……”灵感大王叹了口气说道。 “怎么可能!”庞谢霍然站起,脸上满是怀疑之色。 金仙大能不是大白菜,以齐天大圣孙悟空之强,平天大圣牛魔王之勇,也不过是天仙级数的高手,就算是在神霄天庭、极乐净土,金仙也是一方之主,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死去? “直到今日,我也不敢相信,只是……传说中被炼化的金仙,后来都没有再出现。”灵感大王眨了眨眼睛说道。 第七十七章 举世皆敌 “后来呢?” 灵感大王说完虚无秘境的事情之后,久久没有再张口,只是闷头喝酒,庞谢等了一阵,实在忍不住了,终于出口问道。 “后来么,六大道统几曾吃过这样的大亏,自然是勃然大怒,六方联手全力征剿虚无秘境。”灵感大王说道。 “结果呢?”庞谢问道。 “结果还用说么,大罗金仙乃是诸天万界修行的顶点,六大道统都有大罗金仙护持,正面交锋再无人可以抵御,甚至可以这么说,只要其他五方不动手,任何一方都可以横扫诸天万界,六方一起出手,虚无秘境必然难以抵挡。” “只是双方动手之后,六大道统才发现,虚无秘境隐藏极深,明面上的几个人物,全都是小卒子,真正的大人物一个也没露面,最为诡异的是,无论是用占卜、演算、巫蛊这些推算之术,还是时光倒流,回风返火这些追溯时光的法术,都无法推断出这些人的真正身份。” “故此,六大道统在大张旗鼓剿灭了一些小卒子之后,就再没法找到更多的重量级人物,虚无秘境也没有刚开始那么嚣张,全部转入暗中行事,只有迫不得已,才会跟六大道统的人冲突。”灵感大王说道。 “这么说虚无秘境直到现在还存在?”庞谢问道。 “这个么……”灵感大王没有直说,话锋一转,接着说道:“虚无秘境无处不在,就连咱们脚下的地球也不例外,据说,他们在地球上有个外围组织,叫做末宗,你听够没有?” “末宗?”庞谢一怔,喃喃说道:“我怎么听着这名字这么耳熟……” 他眉头微怔,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想到是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个词。 那还是在长安府的时候,他与黄英、马子才等人前往桃花教主李人杰的“桃花源地”,结果误入幻境之中,在那里,去了一个叫做舜华天宫的地方,遇到了幻境生出的白素贞。 他当时问了白素贞一个问题,为什么天地元气会衰退。 白素贞则告诉了他一个答案,这是因为有个门派,为了铲断各大门派传承,将自家教派发扬光大,以寂灭归元术在地球周边造成了一个元气黑洞,才造成天地元气衰退,而这个门派就叫做末宗。 他当时在幻境之中,觉得白素贞说的极有道理,便将这件事记了下来,可是出了幻境之后,却发现话里话外破绽甚多。 白素贞在幻境中,告诉他一条传言,说是每条修行道路,至多只能有一人修至大罗金仙境界。 他在幻境之中,并未想到破绽,可是离开幻境之后却想到,且不说其他传承,单单道门就有太上道祖、元始道祖、通天道祖三位大罗金仙,佛门也有准提、接引两位圣人。 这些都是明证,以这几位为证,流言岂不是不攻自破? 故此,他后来就再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是今日灵感大王提到末宗,他忽然就想起这桩故事来。 庞谢随即又想到,灵感大王所说的诸天万界六大道统,与白素贞提到的六条修行道路,也有类似之处。 难不成幻境之中的白素贞,并非全然乱讲,而是真假混杂在一起? 庞谢想到这里,便将昔日长安府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尤其是把白素贞的话,更是一字不差,全部复述一遍,最后问道:“灵感先生,当初我在幻境里听到的这些事是真的么?” …… “有真有假吧,虚无秘境的事情又有谁能说清?” 灵感大王仰头喝了一碗酒,却没有多做评判,接着说道:“咱们继续说吧。” “地球上天地元气衰退,确实是末宗做的,只是原因无人知晓,不过,肯定不会是你刚说那个原因,诸天万界无比广大,少了区区一个地球,对六大道统并无影响,多了区区一个地球,对虚无秘境也没什么用处。” “对于六大道统来说,地球的事无关紧要,末宗出现才是一件要紧事,他们正愁抓不住虚无秘境的影子,忽然发现在这小小的地球上,居然有虚无秘境的人在搅风搅雨,当即派出三位金仙大能,前往此地调查。” “调查结果如何?”庞谢插话问道。 “调查结果么……”灵感大王一对拳头大小的眼睛,忽然罩上一层水雾,朦朦胧胧的让人看不清楚。 “调查的结果是,三位金仙大能联手攻击珞珈洞天,理由是他们查出观音大士乃是虚无秘境中人,也是在青空世界出手的十二金仙之一!”灵感大王咬着牙说道。 “什么!” 庞谢此惊,非同小可,以他的修为,竟然手腕一抖,连碗里的黄酒都泼了出去,呆呆的愣了半晌,方才回过神来,问道:“那菩萨又怎么说?” “菩萨并未否认。”灵感大王静静说道,这句话虽然简单,其中蕴含的信息量却大的惊人。 庞谢愣在当场,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 观音大士乃是西方净土四大菩萨之一,实打实的金仙修为,长生久视,无灾无劫,在佛门地位崇高,远非大鹏金翅鸟这种护法可比,地位只在几位古佛和世尊之下,在整个佛门万亿弟子之中,几乎可以排名前十。 这样一位大能,为什么会加入虚无秘境,为什么又会悍然出手炼化同门金仙,要知道在青空世界被炼化的六位金仙,其中一位便是佛门中人。 这件事情就好像朝廷里的重臣元老,儒学大家,忽然放弃一切荣华富贵,决定辞官回乡,上山落草,出去打家劫舍一样不可思议。 “我不知道。”灵感大王说道。 “怎么会不知道?你没有问菩萨吗?菩萨没有说吗?”庞谢接连追问。 “你忘了么?我一早就告诉过你,以你我的境界,不要妄图揣测金仙大能的想法。”灵感大王冷冷说道。 庞谢恍然大悟,这才知道灵感大王为什么要跟他绕这么大一个圈子,原来是要告诉他,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情,至于原因就不要深究了,以他的境界,是不可能想出真正的原因。 可是,灵感大王说的虽多,却没回答他心中的疑问。 “大鹏金翅鸟为什么会出现在珞珈洞天,我算是明白了,可他为什会向我动手,先生还没解释。”庞谢再次问道。 “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末宗在地球上也有传承,而你修行的功法与末宗功法的气息一模一样,你猜大鹏金翅鸟为什么会来抓你。”灵感大王冷声说道。 庞谢心神剧震,正要开口反驳,脑子里灵光一闪,忽然想到许多事来。 观音大士乃是虚无秘境中人,灵感大王曾给他说过一句“观音断指化白蛇”,让他自行揣摩,他从功法是从白素贞处得来的,这功法传承与末宗有关,而末宗正是虚无秘境在地球上的下属组织。 这一连串事情组合起来,他发现其中逻辑通顺,并无不妥之处,甚至有些严丝合缝的感觉,只是得出的结论,令人心惊肉跳。 “这么说来,我也是虚无秘境的余党,成了六道道统的眼中钉?” “正是如此,从今往后,可谓举世皆敌!” 第七十八章 定计 从今往后,举世皆敌。 庞谢独自坐在屋檐下方,咀嚼着这八个字,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压得他透不过气来,好不容易杀败大鹏金翅鸟,结成金丹的喜悦,也因此一扫而空。 半个多钟头前,他便已向灵感大王告辞,离开宝莲池,本打算先去跟杜子春打个招呼,报一声平安,却见天色已晚,便径直回到自家住处。 一阵夜风吹过,几瓣桃花随风飘落,有些飘入水缸之中,惊起缸底游鱼,有些落在院子里面,辗转化作春泥,还有些则落在走廊木板之上,逐渐变作干花。 一树桃花,命运尚且不同,万千生灵,更是身不由己,花犹如此,人何以堪! 庞谢心中感慨,一时忘情,信手向下一拍,将硬木走廊硬生生拍出一个手印来。 对于以后要做什么,他曾有许多打算,或者遨游天下,见识天下雄奇,化作自身修行的资粮,或者静守一方,结交三五好友,寻一处洞天福地,一起同参大道。 可惜一夕之间,万事皆休,他忽然知道,因为修行末宗的功法,他已成了整个修行界的敌人,只要身份暴露,就会引来无穷无尽的追杀,下到神州大地刚刚入门的弟子,上到诸天万界长生久视的金仙,全都要来收拾他。 至于解决的办法么…… 废功重修?开什么玩笑,他一身修为,都建立在“玄功要诀”之上,若是整个废去,分分钟变回毫无灵智的螃蟹,倒是不会死了,可结果比死了还惨。 表明心迹?跟六大道统解释,他是误习的末宗功法,与虚无秘境并无关系?别做梦了,且不说大鹏金翅鸟一见面就要抓他,压根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更何况六大道统何须听他解释,能够强行搜索记忆的搜魂异术听没听过?能够将人全身心渡化的大普渡禅光听没听过?能够直击灵魂的的大拷问术听没听过?至于施法之后,他会不会变成傻子,只怕没人关心。 为今之计,只要一条道走到黑,闯出一条生路来! 庞谢在宝莲池边时,曾与灵感大王一同参详,定出三条策略来,分别是借尸还魂、暗渡陈仓和八方求援。 借尸还魂是要他继续在逆鳞中发展,借用逆鳞的身份,遮掩虚无幻境的底子,然后逐步做大,将司马家与林三公子的势力打压下去,最终想方设法,夺取逆鳞大权。 这部分计划看起来有些狂妄,实际上却很有可能性。 逆鳞并非铁板一块,世家与宗门之间存在利益之争,世家与世家之间更是水火难容,宗门与宗门之间,也不是一团和气。 他是邵还引荐入门的,天然属于道家阵营,又被杜子春收为助理,算是炼药组的自己人,只要能表现出足够的天赋与价值,早晚会被这两方重视起来,再加上灵感大王的暗中支持,夺取逆鳞大权或许有些难度,但是打压司马家与林三公子的势力,却是十拿九稳。 其实,这也正是所谓的小隐隐于山,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与灵感大王受伤之后,悍然留在珞珈洞天专修神道是一个道理。 暗度陈仓则是要他找机会尽快回山海界一趟,建立宗派,传播信仰,三人一起修行神道,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按照灵感大王的说法,山海界中天地元气衰微,不利于大多数流派修行,不会吸引太多眼光,却正适合神道修行,因为神道只论信仰,不论其他,只要有人,其他都好说。 修行神道之事若是能成,万一逆鳞这边事败,也不至于无计可施,坐以待毙,就算是完全放弃肉身,日后也未必没有翻盘的机会。 八方求援则是暗中联系末宗之人,若是能顺藤摸瓜,找到虚无幻境的人就更好了,一来可以背靠大树,生存能力大大增强,二来可以打探观音大士的下落。 只是无聊末宗也好,虚无幻境也罢,都是极隐秘的组织,就连六大道统都寻不到,他就更难寻找了,只能说是存着万一的希望,不断关注而已。 最终定计之后,庞谢给这三条策略做了个总结,就叫做“猥琐发育,间歇打野,后期逆天”! …… 策略始终是策略,实力才是根本。 庞谢在房前静坐一阵,想好了下一步的方略之后,从怀中掏出大鹏金翅鸟的翎毛来,放在掌心仔细观看。 今日这一战可谓惊险至极,生还的机会连百分之一都不到,最终能活下来,凭的不是他自家的本事,凭的是大鹏金翅鸟的倨傲自大,这个结果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开了主角光环。 若是大鹏金翅鸟一来就下杀手,无论是他也好,灵感大王、熊罴怪也罢,绝对没有任何活下来的机会。 若是他心中没有生出救世之念,激发“医药”符文成就真解,也绝对不会有机会结成金丹,也就谈不上后面的反击。 若是他身上没有铁行云的遗泽,传说中的奇物胜负天平,他也绝没有可能追上大鹏金翅鸟的速度,结局还是一个死字! 不错,最后关头,他能悍然追上大鹏金翅鸟,令在场几人震惊不已,靠的就是这件稀世奇物——胜负天平! 胜负天平性质奇异,只要渡入灵气,便能将交战双方的攻击、防御、速度和闪避等四项能力数值化,然后,可以继续渡入灵气,通过调整天平,将双方的某一项数据拉平。 庞谢在丹成的一瞬间,便已激活胜负天平,标出了双方的数据。 大鹏金翅鸟的数据是攻击5581,防御2136,速度1524770,闪避98525,相对而言,攻击和防御的数字极低,速度和闪避则高到夸张的地步。 庞谢揣测,几项数值相差如此之大,恐怕是因为大鹏金翅鸟这具分身,只是当做监视之用,若是发现问题,通风报信便是,完全不需要亲自战斗。 只是这具分身自己贪功,以为他不过是名人仙,可以手到擒来,这才前往抓他,结果大意失手。 与之相比,庞谢的攻击是3210,防御是4280,速度2870,闪避2560,四项较为平均,只是防御略微突出一些。 因此上,庞谢第一时间,便渡入灵气,将两人的速度拉平,这才能正面交手,然后寻机将他抱住,请灵感大王和熊罴怪出手击杀。 饶是如此,短短几秒钟的交手,已经几乎将金丹之中的法力耗尽,若不是灵感大王和熊罴怪最后一击,将分身杀死,恐怕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庞谢此刻回想起来,今次能击杀大鹏金翅鸟,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出在大鹏金翅鸟自己身上,四项数值差距过大,只要把最主要的一项来平,其他几项数值就起不了多大作用。 可若是遇到一个四项数值平均的对手呢?或者干脆就是大鹏金翅鸟的真身,那样的话,就算把速度数值拉平,也没什么大用,双方只要一交手,瞬间就能将他秒成渣! 故此,说来说去,还是要尽快提升实力的好,不能每次都把战斗的结果,寄托在幸运上! 第七十九章 花开顷刻 夜色渐深,湿气渐重。 院子里的青草尖上,凝起一滴滴水珠,身上薄薄衣衫,也被露水粘湿,紧紧贴在背上。 庞谢依旧坐在房檐下面,虽然已经十天十夜没有合眼,眼中却没有一丝睡意,成就金丹之后,便是不漏人仙,神识、法力全都凝于金丹之中,水火相济,龙虎交汇,不但生生不息,而且消耗极少,再也不能以凡人的极限测度。 他用了半宿功夫,理清了脑中思绪,定好了下一步的方略,又趁着记忆还清晰,将黄昏一战,灵感大王、熊罴怪与大鹏金翅鸟交手的一招一式,像过电影一样,在脑子里细细过了一遍,不断推敲每次出手的深意,仿佛海绵吸水一样,汲取这一次战斗的经验。 三位天仙在他面前交手,每一招一式都是仙家绝学,绝非凡间能比,能在近距离观看这一场战斗,对他的益处简直大的不可思议。 三人之中,对他启发最大的还是熊罴怪。 这位守山大神走的也是肉身成圣一路,手中一杆黑铁红缨枪堪使得神出鬼没,是能跟孙悟空手中如意金箍棒硬拼的绝学,每一枪出手都如黑龙降世,星火燎原,对他有极大触动。 几秒钟的战斗画面,却用了几个钟头去分析。 直到夜半时分,庞谢才将这一战彻底消化,接下来,他要做的则是收割此次战斗的战利品——大鹏金翅鸟的翎毛。 若是换做别人,拿这一根翎毛并没什么用处,还要费尽心思镇压,小心被大鹏金翅鸟的真身察觉。 可是在庞谢手上,不但不用费心镇压,反而还有一桩极大的好处,这其中的缘由,便是燃灯通神术! 庞谢将金色翎毛置于身前的硬木走廊上,然后默诵咒语,右掌向前平平伸出,霎时间,掌心处放出若有若无的七色毫光来。 若是往常时候,他想也不想,便会将右掌按下,献祭面前蕴含灵性的物品,今日到了这一步,他心中忽然一动。 这门燃灯通神术的原理很简单,就是将眼前的物品献祭,换取一枚蕴含神通的符文,可是,他到底是在向谁献祭呢? 他以往对这个问题,并没有丝毫线索,不过,今日不同,他已经知道自己的功法传承,来自于虚无秘境,那么这门异术的献祭对象,是否是虚无秘境的某位大能?顺着这一条线上去,能否与某位大能取得联系? 庞谢心如电转,手上动作丝毫不暗,将手心向金色翎毛按下,霎那之间,只感到一阵没来由的心悸,就好像有恐怖的巨兽在身侧徘徊,不知是因为他修为提升的关系,还是这枚翎毛远比其他祭品珍贵的缘故,这种恐惧的感觉比以往更加强烈,就好像能听到巨兽的呼吸声。 “庞某斗胆问一句,是哪位大能在接收献祭?”庞谢低声问道,希望有人能够回应。 说完之后,周围一片寂静,既没有人向他传音,也没有人向他传递信息,刚才说过的话,似乎并无人听到。 “难道对方并无法沟通?” 金色翎毛在七色毫光之下迅速消解,可他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心中不由有些失望。 片刻之后,金色翎毛消解完毕,化作一撮黑色灰烬,被夜风一吹,消失在天地之间。 “唉……” 就在金色翎毛消失的瞬间,庞谢耳边忽然响起一声深深的叹息,声音之中饱含着无奈。 他心中不由一惊,连忙张口,正要说些什么,就听到这声音淡淡说道:“还不是时候……” “啊?不是什么时候?什么才算到时候了?” 庞谢接连问道,可惜这声音再未响起,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 良久之后,庞谢定下心来,细细思索刚才的事情。 他的推测是对的,献祭的时候,确实可以对面沟通,可惜对面似乎不愿与他太多沟通,没有透露任何信息,不知对面是谁,也不知对面说的“不是时候”,这话是什么意思。 庞谢想了一阵,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目前掌握的信息太少,暂时推断不出什么来,还是等到下次献祭的时候再说吧,说不定能问出些什么来。 想到这里,庞谢觉得有些口渴,正要起身倒杯茶喝,忽然拍了拍脑袋,重新又坐了下来。 他献祭金色翎毛,为的是获取符文,怎么光想着与对面沟通,反而把符文的事情忘了? 庞谢苦笑一声,将心神沉入丹田,去寻找刚才献祭所得的符文。 “怎么只有一枚?” 庞谢将心神沉入丹田之后,发现只多了一枚符文,不由怔了一下,他献祭自家妖身的时候,得了四枚符文,献祭蛇胆的时候,得了三枚,就连献祭狂战魔,也都得了三枚,怎么轮到大鹏金翅鸟,却只有一枚符文,这也太小气了吧? 总不会是因为我跟对面搭话,惹得对面不爽,从中贪墨了几枚? “咦?” 庞谢心中正在腹诽,忽然发现不对,原来以往献祭所得,全都是银色符文,今次得到却是一枚金色符文,与往日大不相同。 庞谢心中顿时好奇起来,急忙运转神识,向这枚符文扫了过去,霎时间,一段大信息传入他脑海之中。 “啊?这个……原来是这样……难怪大鹏金翅鸟的速度是三界第一!” 传来的信息正是这枚符文的名字,以及其中蕴含的神通。 这枚符文叫做“花开顷刻”,单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凡,以往的符文都是两个字的名字,唯有这个符文是四个字的名字。 符文的神通很简单,也很强大,就是四个字——时光加速,作用有两方面,既可以加持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的时间流逝的比正常时间要快,也可以加持到别人,或者别的东西身上,让对方的时间流速比正常时间快,至于能加速到多快,就要看他炼化的效果了。 “很好,很强大……” 庞谢看过介绍之后,略微思索了一阵,想了想这门神通的用处,心中更加惊讶。 这门神通强大的太过分了,多了不说,就算只加速百分之十,就是极为变态的能力。 比如,两人交手之际,本来势均力敌,其中一方忽然使出这门神通,立刻就能取得碾压级的优势。 时间加速百分之十,可不止是速度增加了十分之一这么简单,而是反应能力、恢复能力、思维能力全方位的强大,战斗的节奏瞬间就会加快,只要对方稍不适应,结果就是死局。 “这就是大鹏金翅鸟的天赋神通么?怎么从来没听人说过,都以为他只是速度快,是了,我有了这么强大的底牌,也不会到处去跟人说,一定会守口如瓶,绝不让人知道!” 第八十章 过关 花开顷刻,是庞谢修行至今,见到的最为强大的一门神通,只要稍稍一想,就能想到许多强悍的用法,若是细心钻研下去,诡异莫测之处,更是令人心惊。 他当下急需提升战力,自然不可能放下如此强大的神通不理,当即催动金丹,不断向这枚金色符文灌注丹气,苦修半宿时光,直到日上三竿,终于完成了第一次灌注,算是将这一枚符文初步炼化。 炼化完成之后,庞谢迫不及待的试了试,便找了一块手边持在手上,对着这块表催动“花开顷刻”的神通,与挂在墙上的钟表做比对。 墙上的钟表走过十分钟后,手上的手表走过了十一分钟零十二秒,算起来,正好加速了百分之十二的时间。 比他预想的还要强,若是能掌握好了,绝对是一个压箱底的底牌,甚至不比胜负天平弱。 唯一遗憾的是,催发这门神通,也需要大量的法力,他刚才只催动了十分钟,就耗去了一大半的法力,若是再跟胜负天平配合使用,法力的消耗只会更多。 看来法力已经成了他当下战力的短板,得想个办法,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才成。 …… 试过“花开顷刻”之后,庞谢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便略作洗漱,准备去找杜子春说说这几天的事情。 他当然不会实话实话,早已想好了一番说辞,就说是重伤未愈,只是暂时压制住了锈剑,至于遮掩用的敛息法诀,灵感大王早已传授给他。 庞谢如今已修成金丹,成就不漏人仙,一身法力凝于金丹之内,就算是同为人仙的高手,也很难试出他的底细,再用上敛息法诀,恐怕就连地仙真人也看不出来,除非逆鳞隐藏有比天、地二部部长更强高手,否则,他在这里暂时是安全的。 离开小院之后,庞谢一路直奔丹房,不大会功夫,便来到丹房院外,推门进去,正遇到杜子春的助手苏小晴。 “杜道长在吗?”庞谢拱手问道。 “在的,你这几天怎么没来,最近出任务了?诶,不对,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 苏小晴见到庞谢,不由大吃一惊,捂着嘴说道。 庞谢在宝莲池底修行的时候,抽取生机过多,直抽的白发苍苍、形容枯槁、肌肉萎缩,如今虽修成金丹,生机比原先更加旺盛,可是变白的头发、干燥的皮肤,却要再过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这样正好,恰好吻合他要编的故事。 “比受伤还惨,我还是先去见杜道长吧。”庞谢叹了口气。 “好吧,赶快去吧,你别太担心,咱们这什么样的药物都有,很快就能恢复如初的。”苏小晴说道。 “多谢苏姑娘吉言。”庞谢拱拱手,向院子深处走去。 …… 片刻之后,庞谢来到杜子春卧房门外,见房门未关,直接迈步走了进去,到了里间,却见屋子里酒气熏天,杜子春埋头酣睡,还没有醒来,也没有叫他,便在床尾找了个凳子坐下。 坐了一阵,只见杜子春猛然摊开双手,又向半空里蹬了蹬腿,大声喊道:“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好酒,好梦,好睡!” 说罢,也不顾睡眼惺忪,一把翻身而起,抓起一件道袍,随便裹在身上,大步往外屋走去,浑没看到坐在床尾的庞谢。 “哦,那个,杜道长……”庞谢忍不住喊道。 “嗯?”杜子春闻言,连忙转过身来,这才看到床尾还坐着个人,顿时尴尬起来,用手揉了揉眼睛,惊喜说道:“庞谢,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的?这才呆了几天?我还算着到日子去宝莲池接你!” “已经十天了。”庞谢苦笑说道。 “啊?那是我算错了!”杜子春拍了拍脑袋,上下打量了庞谢一番,脸色忽然严肃起来,问道:“怎么回事,你怎么还没恢复,宝莲池里修行无用吗?” “确实没什么大用。”庞谢坦然说道,有元屠剑这种先天灵宝吸血,区区宝莲池顶什么用,若不是有灵感大王出手相助,恐怕他现在已经活活被吸死了。 “那你现在怎么样?”杜子春一边问话,一边探出手去,抓住庞谢手腕,他也是医道大家,医术之精,不在庞谢之下。 “那柄锈剑算是吸够血了,已经完全沉寂了,暂时应该不会有什么大动静,只是锈剑当日吸血太猛,我运转功法又太急,不小心伤了脑髓,直到现在……也不是灵仙境界。” 庞谢叹了口气说道,他是实话实话,昨日与大鹏金翅鸟交手的时候,已经修成人仙,自然不是灵仙境界,这也不算欺骗杜子春。 “嗯……”杜子春没有说话,双目似闭非吧,用心为他诊脉。 庞谢也不多说,提起精神,全力运转敛息法诀。 当日初见杜子春的时候,看不出杜子春是何等修为,以他今日的人仙境界,已经能够看出,杜子春与他同为人仙,都已结成金丹。 两人虽然都是同一境界,可他毕竟是以有心算无心,用上了灵感大王所赠的敛息法诀,就算是杜子春再仔细,也探查不出他的真实修为。 “杜道长,怎么样?”庞谢问道。 “嗯,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身体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要那柄锈剑再不出来闹事,很快就能恢复,可惜脑髓受伤,不是这么快能治好的,就算是有灵丹妙药,也要花个三年两载,才有机会再次冲击灵仙境界。”杜子春松开手,脸上带出一丝惋惜。 庞谢点点头,心里长舒了一口气,以他的医道水准,以及对人体的熟悉,模拟出这样的伤势并不算难,但在杜子春诊治之前,心里毕竟也没有完全的把握,说不定杜子春还会什么秘术,现在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那真是太可惜了,暂时帮不到道长,没法炼制那几种灵丹了。”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杜子春当初找他,就是为了炼制生生造化丹、精血元胎等几种丹药,只是炼制这几种丹药都要用到神识,如今他没法展露出真实修为,自然也就没法炼制这几种丹药。 “那倒没什么,身体要紧,丹药都是外物。”杜子春随口说道。 “那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庞谢问道。 “你这两年先养伤吧,需要什么丹药,尽管给我说,炼丹的事不急,这几年养伤的时候,多去我书房坐坐,多研究研究丹道,静下心来沉淀两年,从长远来看,对你说不定还是好事。”杜子春叮嘱说道。 “多谢道长栽培,庞某实在惭愧,可惜耽搁道长……” 庞谢诚心说道,平心而论,杜子春对他不错,这句惭愧确实是由心而发。 在外人看来,他此刻虽然暂时压住了锈剑,但是难保这柄剑不会再出来作怪,一个不好,终身无法晋升灵仙,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 在此前提之下,杜子春还愿意帮他,完全不计较其中的风险,确实要承他一片厚爱。 “没什么可惜的,人生一世哪能顺风顺水,想我年少无知的时候,耽搁的人,耽搁的事,可比炼制九转灵丹大多了,你这要是心中有愧,那我岂不是早该去上吊了。” 杜子春摆了摆手,打断了庞谢的话,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沉默了几秒,接着说道:“你今日难得出关,想必这几日也累坏了吧,我这里正好来了几样稀罕的食材,你我小酌几杯,也算为你接风洗尘!” 第八十一章 敲竹杠 这几日,珞珈洞天的天气渐渐热了起来。 院子里面,阳光晒在地上,青石板烫的几乎可以烙饼,树上有只知了“吱呀吱呀”的叫着,直叫的人嗓子里冒烟,绿盈盈的草丛里面,几只蟋蟀拼命的拨动琴弦,为这个燥热的夏天更添一把柴火。 树荫底下,摆着一张石桌,桌子上刻着纵横十九条线的棋盘,棋盘两边刻着一副楹联,“天做棋盘星做子,谁人敢下;地为琵琶路为弦,哪个能弹”。 琴棋书画,皆是文人雅事,只是杜子春并不是文人,这张棋盘自从摆在这里,就从未在上面落过一子。 此时,在这张石桌上,正摆着几样可口小菜,都是寻常人叫不出名字的品种,还有一壶冰镇葡萄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庞谢啊,要喝葡萄酒,就得用夜光杯,才算是相得益彰,不然,牛饮而已!” 杜子春左手一拂,两只晶莹剔透的夜光杯落在石桌上面,右手则端起酒壶,鲜红如血的葡萄酒如瀑布般倾泻而下。 这葡萄酒先前不知存在何处,冰冷如雪,暗结白霜,倒在夜光杯中,杯子外面瞬间起了一层水雾。 “尝尝这酒如何!”杜子春说道。 庞谢跟他也不客气,伸手端起一杯葡萄酒,喝到嘴里,顿时觉得一汪冰泉直入口中,如同最柔滑的缎子,在嘴里没有做半刻停留,便义无反顾的灌入嗓子眼,竟没有半分留恋之意。 “这……这酒……真是……” 庞谢端着空杯子,不由怔了一怔,想要评价两句,却不知如何开口,杯酒下肚,口中只剩一阵清凉,竟没品出其中滋味来。 “怎样?还喝不喝?”杜子春得意的望着庞谢。 “如此好酒,怎能当面错过!” 庞谢斩钉截铁的说道,他虽不是好酒之人,但是如此美酒,简直闻所未闻,若不能趁机多喝两杯,过后岂不是后悔的要死? “哈哈……”杜子春长声大笑,显然极为畅快,甚至比炼成几炉丹药更快痛快。 二话不说,又给二人满上。 “两位如此畅快,是什么样的美酒啊?可否让我痛饮三杯?”就在两人打算开怀畅饮的时候,林三公子的声音忽然从院外传来。 “哦?” 庞谢心中一动,缓缓站起身来,手捧夜光杯,目光微微沉下,脸上却带出笑意来。 去往宝莲池之前,他只知道林三公子对他心存不测之意,却不知要做什么,见过灵感大王之后,他终于明白林三公子与司马家有旧,是要借他的性命去做一件大事。 他此刻心中虽然愠怒,却知道不是翻脸的时候,否则,一旦大打出手,不但在逆鳞难以落足,搞不好还会暴露出一身虚无秘境的功法。 若是换一个在红尘打滚多年的老妖,说不定就笑盈盈的端着酒迎了上去,先以口舌稳住林三公子,然后,再以口蜜腹剑,暗下毒手,不过,他毕竟踏足红尘没有几年,还没有这么厚的脸皮,只能藏住心中杀气,却没有这般委蛇委蛇的本事。 “林三,你还敢来!” 只听“啪”的一声,杜子春一掌拍在石桌上面,震得满桌碟盘嗡嗡作响。 这一掌大大出乎了庞谢的意料,他已经决定隐忍了,没想到杜子春却会出口直斥林三公子! “杜道长,这是何故?林某不知何处得罪了杜道长,竟引得道长勃然大怒?” 说话之间,林三公子迈步来到林荫树下,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手中持着一把白纸折扇。 “你说呢?”杜子春站起身来,反手一指庞谢,脸上毫不掩饰地带出怒意。 “呵呵……” 林三公子苦笑一声,忽然向前走了两步,来到庞谢身前,面色一肃,冲着他一揖到地,正色说道:“庞兄弟,剑冢的事情,是我对不住你,林三在此谢罪!” 庞谢一怔,连忙放下手中酒杯,将他搀扶起来,朗声说道:“林堂主这是何必,自你我相识以来,堂主对我一向青眼有加,几次为难,多蒙堂主出手,才能化险为夷!堂主对我的照顾,庞某一直铭刻于心,剑冢之事,也是无心之失,还请堂主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他话虽是这样说,心中却是一寒,他此刻表现出来的身份,只是一名蜕凡境的修士而已,以林三公子的身份,以林三公子的修为,以林三公子的倨傲,居然肯对如此大礼认错,用心如此之深,所图必然极大,看来他必须万分小心才成。 “什么无心之失,他是剑堂堂主,剑冢里有什么东西,他自己能不知道吗?怎么不见别的弟子,把那柄剑得了去!” 不等林三公子张口,杜子春已然冷声说道。 “剑冢取剑,全凭机缘,林三也无法控制,林三今日前来,一是专程为此事谢罪,恳请庞兄弟原谅,二是想知道庞兄弟恢复的如何了,我还能做些什么?”林三公子诚恳说道。 庞谢一笑,说道:“林堂主多虑了,剑冢之事,本是堂主一片好心,全怪在下运气不好,岂敢谈原谅二字,至于伤势么,在下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那柄锈剑现在也没什么动静,只要再养一段时间伤,就能恢复如初。” “那就好,这样我就放心了。”林三公子明显松了口气。 “好什么好,他为了压制锈剑,运功过度,如今脑髓受伤,两三年都无法突破灵仙,有什么好的!”杜子春出言说道。 林三公子闻言,不由脸上顿时露出惊容,似乎对此事极为惊讶,只是眼神里却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喜色。 这点喜色一闪即逝,即使杜子春也没有察觉,唯独庞谢早有准备,在他露面之后,便已催动“花开顷刻”的神通,催动自身时间加速运转,这才注意得到。 “剑冢之事,虽是偶遇,但说到底也是林三的错,这样吧,我这有一柄腾蛇剑,权当赔礼,赠给庞兄弟了!” 林三公子略微沉吟片刻,挥了挥手,一柄通体碧绿的飞剑出现在三人面前。 这柄剑长约三尺,青翠如碧,呈现半透明状,仿佛是水晶制成,出现在三人面前之后,隐隐有波涛之声,确实是一柄上等剑器。 “林堂主,这就不必了。”庞谢毫不迟疑的出手推辞,飞剑之中,法阵无数,谁知道这柄腾蛇剑里隐藏着什么法阵,收下这柄腾蛇剑岂不是相当于安插了一个耳目在身边? “庞兄弟莫非看不上这柄剑么?还是说不肯原谅林三?”林三公子径直问道。 “那倒不是,林堂主多心了,庞某之所以推辞,是因为我已经有了一柄龙吟剑,以我的修为,再多一把也用不上。” 说话之间,庞谢从纳戒之中,取出龙吟剑来。 林三公子是剑道高手,一见龙吟剑,就知道此剑品质极高,绝不在腾蛇剑之下,便不再多说,将腾蛇剑收了起来。 “哈哈哈……” 杜子春冷眼旁观,见林三公子将腾蛇剑收起之后,忽然大笑几声,说道:“林三啊,林三,我前几年去世俗中游走,听说现在的商家都有条规矩,叫做假一赔十,难道你堂堂剑堂之主,连个红尘俗世的商家都不如?给了庞谢一柄坏剑,害他受伤之后,随便拿一柄寻常飞剑,就想把他打发了?我知道你们剑堂穷,拿不出十柄八柄的,可总要拿个三五柄意思一下吧?” 庞谢闻言,顿时留了一脑门瀑布汗,没想到杜子春如此强悍,连剑堂之主的竹杠也敢敲,难不成他这神级土豪是这么发的家? 第八十二章 得诀 杜子春轻轻几句话,把林三公子挤兑的无话可说,树荫之下,顿时出现了一阵难堪的寂静。 谁都知道杜子春说的是笑话,可是以林三公子的身份,就算是笑话,也不能一笑而过。 “不劳杜道长费心,剑堂虽穷,却不缺飞剑,只要庞兄弟用得着,莫说十柄八柄,就算再多几柄,林三也拿得出来。” 林三公子面上不变,依旧朗声说道。 “后面是不是还有个但是?你怎么不把话说完?但是庞谢用不了那么多,对不对?所以你也就不给了?”杜子春毫不客气的出言讽刺。 “杜道长说的不错,剑术一道,讲究人剑合一,就算是我林三,也只用一柄剑器而已,给的多了,确实没什么用。”林三公子脸上毫无怒色。 “呵呵,没关系,数量不够,质量来凑,我看你的明河剑就不错,干脆送给庞谢,正给给他赔偿。”杜子春接着说道。 庞谢坐在一旁,本来只当这两人是在斗嘴,也就没有插话,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中不由一惊,再也做不下去了,连忙说道:“杜道长开玩笑了!” 说完,他转身对林三公子说道:“林堂主,杜道长为人诙谐,一向好开玩笑,刚才这几句话,纯粹是玩笑而已,林堂主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饶是庞谢胆大,也被杜子春的泼天大胆惊到了。 性命交修一口剑,飞剑千里割人头! 对于剑修来说,飞剑甚至是比性命更叫重要的东西,可以说平生心血全在一口剑上,杜子春敢这么大喇喇的要剑,他真怕林三公子一个忍不住,提剑跟他们对砍! “这口明河剑是先师所传,乃是门中至宝,林三无权赠予他人。”出乎意料,林三公子并没有生气,依旧平心静气的说道。 庞谢见他居然没有当场拔剑,也才松了口气。 “呵呵!”杜子春冷笑一声,也不多说,眼里却露出不屑之色。 林三公子脸上终于带出怒意,眼神之中也现出点点杀机。 庞谢见状,心中暗叫,这次恐怕要遭,心如电转,用心思索万一打起来,要不要出手。 “庞兄弟!” 林三公子沉默了一阵,却没有拔剑砍人,最终还是压住了火气,转头对庞谢说道:“你既然已有飞剑,再要别的也是无用,林三就不在飞剑上想办法了,不过,林三手上有一份剑诀,想来庞兄弟正用的到,就传给兄弟吧。” “这就不必……”庞谢正要推辞。 “什么破烂剑诀?”杜子春已然插话问道。 “蜀山御剑术!”林三公子正色说道。 “当真?”杜子春闻言,霍然站起,盯着林三公子说道:“你再说一遍!” “蜀山御剑术,还要我再说一遍么?”林三公子冷声说道。 “你竟然这门剑诀都肯给他?” 杜子春脸色微变,又取了只夜光杯出来,倒满一杯葡萄酒,说道:“看来你是真心待他,倒是我错怪你了,这杯水酒权当杜某刚才无礼的赔罪。” 林三公子冷笑一声,也不跟他多说,接过夜光杯,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然后取出一片玉笺来,递到庞谢手上,说道:“这是我门中秘传,从未传与外人,你是第一个,一定要好好钻研,莫要堕了蜀山剑派的名头!” 说完,也不去看杜子春,拂袖离开此处。 庞谢从头到尾,竟没来得及推辞一句,只得呆呆地看着林三公子离去,捧着手中玉笺,说道:“杜道长,刚才是不是有些言语过激了?我担心……” “你担心什么?赶快把这东西收起来,我万没想到,他竟连这部剑诀都肯传授给你,看来刚才确实是挤兑的狠了。”杜子春叹了口气说道。 “这么做合适吗?”庞谢忍不住问道。 “合适!”杜子春毫无悔意。 庞谢也没有再做推辞,将玉笺收了起来,收好玉笺之后,也无心再这里多待,便告了声辞,打算回自家小院休息。 “庞谢!眼见庞谢起身要走,杜子春忽然严肃起来,张口将他叫住。 “杜道长,还有何事情要交代?”庞谢问道。 “唉……”杜子春皱了皱眉,轻轻吸了口气,说道:“这话我本来不当说,只是我看得出来,你在红尘之中,并未沾染太久,有些事情还不了解,只能提醒一二。” “杜道长请讲。”庞谢正色说道。 “小心林三,他让你做什么的时候,多想一想,不要太快答应。”杜子春说道。 “知道了。”庞谢点点头,心中不由一暖。 林三是逆鳞军三大战力之一的剑堂堂主,他却只是一名朝不保夕的修士,两人身份差异巨大,杜子春却肯为他出头,甚至不惜当面顶撞林三,对他确是一片赤诚。 他心中忽然起了一个念头,无论如何,一定要帮杜子春完成心愿,炼成九转灵丹,否则,此心难安! “知道就好,多的我也不必说了,你小心行事吧。”杜子春说道。 庞谢点点头,想要再说些什么,却没有张口,转身离开这里。 …… 待到庞谢走后,杜子春独自坐在院中,又吃了几口菜,忽然抬起头来,冲着院门外面,喊道:“你进来吧,难得弄了一壶美酒,喝酒的人却都走了,你就陪我喝两杯吧。” “我不喝酒,陪你吃菜倒是可以。”说话之间,苏小晴从院外走了出来。 “也罢,也罢,你不喝就不喝,我独自喝闷酒吧。”杜子春说道。 “道长,你心里不高兴,是因为林堂主害的庞谢受伤么?”苏小晴斟满一杯,放在杜子春身前问道。 “那倒不是,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我不高兴又有何用?”杜子春摇了摇头。 “那是?”苏小晴有些不解。 “我今日几次三番挑衅林三,他都忍了下来,这件事很不对劲。以他的脾气,本是不应该忍下来的,我之前只是暗中怀疑,现在却可以确定,他一定是有所图谋,要庞谢去做什么事情,只是不知道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杜子春说道。 “啊?道长,林堂主不是好人吗?怎么会这样?”苏小晴惊讶的说道。 “他当然是好人,这一点我从未否认。”杜子春说道。 “那……” “只是这世上,有时候好人比坏人更可怕,坏人做坏事总还有些心虚,担心糟了天谴,好人做好事却是理直气壮,可以肆无忌惮的做下去,并且敢于牺牲一切。” “做好事难道不好吗?” “做好事当然是好,可惜这世上无论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你愿不愿意做那个代价?” “道长说的太深了,完全听不懂呢。”苏小晴迷茫的摇了摇头。 第八十三章 蜀山剑诀 山中无甲子,岁月不知年。 自从庞谢从宝莲池归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再来找他,就此过上了山中不知岁月的生活。 与之前一样,每日上午去地部总部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各种修行界的学问,从阵法布置、符箓绘制,到术法分析、炼器技巧,无一不学,无一不练,甚至连如何培育灵兽都学了十多节课。 下午则是去杜子春的丹房,若是兴致来了,就炼几炉青灵丹,若是无心炼丹,便读读丹道书籍,这一段时日下来,居然两者都有进益。 青灵丹吃的多了,效果逐渐显现出来,时不时便觉得眼睛凉滋滋的,视力比原先更加变态,站在山巅,极目远眺,仅凭目力就能看到千万米外的一只蚊子。 对于丹道的理解也更加深刻,就算不凭借药气的帮助,也能炼出好些丹药来。 白日只是休闲,到了晚间,才是庞谢真正用功的时候。 他与大鹏金翅鸟交手的时候,已经发现自己当前最大的短板便是法力不足,无论是胜负天平,还是花开顷刻,都需要海量的法力支持,以他现在的法力,压根支持不了多长时间。 幸运的是,他已结成金丹,眼下正是提升法力的最佳阶段。 金丹一成,便是不漏人仙,这一重境界同样分为三阶,分别是丹光无碍、生机无穷和玄武之身。 第一阶丹光无碍,便是全力炼化天地元气,凝成一缕缕精纯丹气,最终以丹气将金丹填实,生出璀璨至极的丹光来。 这一阶段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定气凝神,闭关练气而已,至于什么时候能把金丹填实,只跟两件事有关。 一是修成的金丹能容纳多少丹气,通常来说,金丹之中蕴含的道纹法阵越多,能够容纳的丹气也越多,填充起来也就越慢,他修成的这枚金丹,足足蕴含的三百六十个道纹法阵,相当于道门精英弟子的三倍还多,填充的时间自然也是三倍有余。 当然,世间之事,有付出自然有回报,金丹一旦填满之后,他的法力至少也是同阶修士的三倍,无论是瞬间爆发力,还是持续作战的能力,都不是寻常修士能比。 二是修炼环境的天地元气浓度如何,以珞珈洞天这种浓度来说,至少也要六十年一甲子,若是浓度再低,像外界那样,只怕再有六百年、六千年也别想填满,当然,若是宝莲池下那种浓度,有个三五年就差不多了。 第二阶生机无穷,则是在第一阶的基础上,以璀璨至极的丹光,照耀五脏六腑,为其提供能量,再以秘法催动,将五脏六腑逐一能量化,最终全部变成能量器官,从此不但不惧损伤,而且能发挥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威能。 第三阶玄武之身,则是以能量器官,向全身筋骨皮肉输送能量,再以秘法修炼,将整个身躯半能量化,为下一步结成元婴做准备。 至于为什么叫玄武之身,是因为修炼到这一步之后,身躯半能量化,变化无穷,难以测度,既可以坚逾金刚,又可以柔若柳絮,正如传说中的玄武神兽,刚柔合一,变化无穷。 庞谢这些日子,正处于“不漏三阶”第一阶“丹光无碍”,每天夜里用功练气,一丝一缕积攒丹气。 当然,有灵感大王照看,他倒不像其他人练的这么辛苦,要靠时间苦熬。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便施展轻功,前往宝莲池边,拿一块令牌去池底修炼,吸纳宝莲池底的浓浓元气,修行进度自然是一日千里。 …… 这一日,庞谢从宝莲池归来,正是凌晨四点左右,天色幽暗,伸手不见五指,四下里一片寂静。 他在宝莲池修行,自然要避人耳目,也不敢呆的时间太久,每日里夤夜前往,天不明就要回来。 回到自家小院之后,庞谢盘膝坐在硬木走廊上面,取出龙吟剑来,在外面修炼的效率比宝莲池差太多,这一会功夫,也没什么效果,倒不如练练剑术的好。 “去!” 庞谢一声低喝,将长剑向半空抛去,龙吟剑如闪电一般,骤然向九天掠去,无声无息,只有一道淡淡的银白光影。 这一剑的速度,比数月之前,快了何止一倍! “蜀山御剑术果然不凡,竟然提升这么大……”庞谢先是一喜,随即沉默下来。 蜀山御剑术是纯粹的杀伐之术,千百年来,历经无数人的改良,对飞剑的运用已经到了神乎其神的境界,除了最基础的养剑、练剑、用剑之法以外,还用许多特殊的技巧。 什么叫做千里之外,取人首级,什么叫做身剑合一,须臾万里,什么叫做以一敌万,万剑归一,种种杀法,诡异莫测,几乎囊括了他能想到的和他想不到的所有用剑法门,其中,最为厉害的是三大杀招和两重境界。 这三大杀招分别是剑气雷音、剑光分化和炼剑成丝。 剑气雷音是以御剑之法,提升飞剑的速度,取得是剑气在前,雷音在后的意思,这一杀招最为厉害之处,在于它能提升飞剑的极限速度,换句话说,在这一杀招的加持之下,飞剑甚至可以飞的比原本炼制时预估的极限速度更快! 剑光分化则是将一柄剑器,分化出无穷剑光,最为恐怖的是,每一道剑光都有剑器本身的威力,并不会有丝毫衰弱,练成这招之后,就再也不惧群战。 炼剑成丝则是三大杀招中最难练成的,将煌煌剑气,无穷剑光,凝结成一道细丝,这道细丝便有了强悍到极点的杀伤力,一剑出手,便是周天大阵,强横神躯也要切成两半。 若能将这三大杀招练成,便有机会修成剑道两大境界。 第一重叫做一剑破万法,任你千般法术,万种神通,我只一剑破之,只是这重境界极难练就,据说,整个蜀山派上下,如今也只有两三位练到这重境界。 第二重则是一剑生万法,一剑出手,便可生出万千神通来,这重境界,就算是整个蜀山派,当代也无一人练成,甚至再往前数,除了开派祖师之外,再未听说过一人练到如此境界。 蜀山御剑术如此之强,庞谢自然欣喜,有这一本剑诀在手,后继提升便有路可走,若是以这本剑诀上的法门催动元屠剑,威力更会大的不可思议。 可是他一想到,日后与林三对上,此人侵淫蜀山剑术数百年,以此剑术之强,必不是好对付的,自然心中不爽。 当然,他有胜负天平在手,数十门神通在身,区区林三他并不在乎,问题在于,林三只是不过是蜀山剑派中的一员,门中比他修为更好,剑法更强的也不知有多少,能否打赢,还在两可之间。 想到这里,庞谢不由重重的叹息一声。 “庞兄弟,叹什么气呢?” 就在此时,林三的声音忽然从院外传来。 第八十四章 任务 “原来是林公子到了,稀客!稀客!” 庞谢目光一沉,随即长身而起,脸上挂起笑容,快步来到门前,伸手打开院门。 林三公子正在门外,一袭白衣,腰悬长剑,手中提了一个青黑色的漆器食盒,笑盈盈地看着他。 “最近恢复的怎么样?那柄锈剑有没有再捣乱?上次传你的剑诀练的怎么样了?” 两人方才见面,林三公子便接连问了几个问题,语带春风,面上含笑,令人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种亲近感。 “多谢林公子关心!” 庞谢拱了拱手,正色说道:“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除了脑髓还有损伤,偶尔会头疼一阵,其他都没有问题,那柄锈剑也已经很久没反应了,至于说剑诀练的怎么样,还请公子评判一二!” 说完,他抬起右手,冲着天上星斗,轻轻招了招手。 霎时间,一道剑光从九天之上直掠而下,无声无息,仿佛一道幻境,下降到离地还有三四百丈的时候,蓦地幻化出千百道剑影来,同时由虚转实,发出尖锐至极的剑啸,曳起一条条火线,急速向下冲来,声势之大,骇人听闻,简直好像数百枚导弹一起落下,惊起无数梦中人! 待到离地十丈左右的时候,庞谢轻吒一声,捏了一个剑诀! 转瞬之间,千百道剑影一起消失,重新化作一道剑光,尖锐至极的剑啸声,也全都沉寂下去,就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是幻影,仿佛一条水中游鱼,无声无息,掠到庞谢身前,绕着他游来游去。 “不错,不错,短短时日便能将飞剑操控的如此纯熟,非得最上等的练剑天赋不可!”林三公子点头说道。 “多谢公子夸奖。” 庞谢笑了笑,将龙吟剑重新收入纳戒之中,随即让开身子,闪出一条路,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公子请进!” 林三公子也不客气,迈步来到院中,也不进屋子,径直坐在硬木走廊上,打开食盒,从中取出虾饺、糯米鸡、榴莲酥等十七八样精致的粤州早点来,摊开了放在走廊上面。 “这是五羊城陶陶居的早茶,刚出锅的,趁热吃吧,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林三公子笑着说道,邀请庞谢品尝,自家却没提筷子。 庞谢点点头,也不客气,抄起两根竹筷,夹起一只香喷喷的虾饺,一口吞了下去,咂摸了两下,味道确实不错,便又低下头去,夹起一块榴莲酥填到嘴里,接着,便是一顿猛吃,将十多样早点一扫而空,这才抬起头来,问道:“林公子,今日怎么这么早?” 林三公子脸上露出一丝苦笑,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本是不想来的,只是事到临头,无计可施,这才情非得已,不得不当了一回恶客。” “公子有事,尽管吩咐便是,庞某必不推辞。”庞谢正色说道。 “好吧,那我就直说了,你还记得十方世界中的魅影古堡么?”林三公子问道。 “自然记得。”庞谢点点头。 “记得上次我来的时候,曾经跟你提过,想让你前往那处古堡秘境,取回上清派魏华存祖师手书的《大洞真经》,锈剑之事,也是因此而起,可惜因为那柄锈剑的缘故,你受伤不轻,我便再没说过这件事。” “我本来打算,等你伤势痊愈,完全掌握剑诀之后,再去那处古堡,讨回《大洞真经》。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上清派的几位前辈最近得到消息,那处古堡秘境周边发生异变,许多连接古堡与外界的通道都开始消失,恐怕过不了多久,那处秘境与外界就无法往来了,于是都来催我,希望尽快安排人手,将那本真经取回来。” “你知道的,那里面天地元气性质特殊,别人去了术法不灵,一身本事顶多只剩三成,要想完成这个任务,非得修炼肉身有成的修士前往不可,我手头上也没有别人可派,只能厚着脸皮来找庞兄弟,希望庞兄弟可以前往喀尔巴阡山一行!” 说到这里,林三公子双手抱拳,长身站了起来。 庞谢脸色一肃也站了起来,说道:“庞某此去,必定全力以赴!” …… 林三公子见庞谢答应下来,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只告诉他尽快做好准备,两个钟头之内,赶到玛瑙滩,那里有船等他,带他离开珞珈洞天。 待林三公子走之后,庞谢随意收拾了点随身用的东西,便离开了住处,他有纳戒在身,该用的东西,都在纳戒了备了一份,也没什么好准备的。 至于杜子春哪里,庞谢想了想,通过系统给他留了个言,没有过去打扰,这个点钟,他应该还没有醒来,也不必去扰人清梦。 以他的本事,此行还不至于有什么危险,也犯不着跟杜子春提前说什么。 庞谢离开小院,独自往前山赶去,路过观音殿的时候,低声念叨了几句,说了说林三公子的事情,相信以灵感大王的本事,应该能听到他的话。 顺着前山一路下山,一个多钟头之后,庞谢来到玛瑙滩前,见到了来接他的船。 “啊?” 庞谢看到船的时候,不由吃了一惊,他本以为出现在这里的会是一艘古式木船,或是一艘军用舰艇,没想到出现在他眼前的,居然是一艘豪华游艇。 这是一艘通体纯白的游艇,长约50多米,艇身整体向前倾斜,在最前面形成了一个尖锐的尖角,就好像离弦之箭,给人一种特殊的速度感,游艇共是三层,其中最底层的甲板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停机坪,可供直升机起降。 庞谢飞身一跃,来到甲板上面,这才发现甲板的一层,是一个极为宽敞的大厅,两边都是透明玻璃,视野非常之好。 就在他漫步走进大厅的时候,早已等待在此的工作人员,悄无声息的开动游艇,一路向北驶去。 这艘游艇品质极好,向前行进之时,速度极快,稳定性极佳,就连一旁吧台上放着的红酒,也没有半点摇晃。 约莫两个多钟头之后,游艇驶入一团迷雾之中,雾气极浓,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庞谢心中一动,海上最怕迷失方向,转头问工作人员,遇到如此大雾,还要继续前行么? 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正常现象,无需担心什么。 又过了一个多钟头,游艇冲出迷雾。 庞谢眼前清晰起来,随即便觉得周身一震,接着,发现周边天地元气的浓度急剧降低,眨眼之间,便落到他进入珞珈洞天之前的水平。 “难道已经离开珞珈洞天了?”庞谢不由一怔,回头向来的方向望去,却见晴空万里,海波不兴,哪有半点雾气! 第八十五章 黑特兹小镇 一场秋雨过后,这座东欧小镇的气温忽然降了下来,从原先的摄氏二十多度,一下子降到只有几度,镇上的居民早早躲回家烤火,只有三三两两的游人,还在街头闲转。 小镇名叫黑特兹,位于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东北一百多公里处,出了镇子不远,就是喀尔巴阡山脉。 小镇风景秀丽,且拥有欧罗巴大陆最大的温泉湖,富含各种矿物质,最适合人们疗养,故此,每到旅游季节,就有无数游人来这里泡温泉,常常出现一房的局面。 幸好现在已经是淡季,否则,庞谢想找一家不错的旅馆都难。 沿着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庞谢一步一步“皮罗斯卡别墅”旅馆走去,这是一家私人旅馆,面积不大,只有十几个房间,地方也很僻静,正好适合他喜欢安静的性格。 十几天前,他便已来到这座小镇,每天清晨出发,去喀尔巴阡山脉寻找古堡秘境的入口,晚上则回到小镇休息。 古堡秘境的情况比上清派那几位前辈说的更诡异,逆鳞先前掌握的十三处入口,全部都已消失,完全找不到任何超自然力量的影子。 他在这里花了十多天时间,却一无所获,不由得有些焦躁,如果不是潜意识中有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早已忍不住施展金丹威能,从喀尔巴阡山脉上方飞过,用神识扫描整个山脉。 自从他来到这里,就感觉到有人在暗中监视他,当然,也许并不是真的人,或者别的什么生物,而是某种仪器,搞不好还是天上卫星,否则,也无法逃过他的神识扫描。 多次搜寻无果之后,他把这里的情况反馈给逆鳞总部,询问是否可以取消任务,暂时回到总部。 总部给出的答复则是,让他继续坚守,坚持到最近的一个月圆之夜,如果到时候秘境出口还没有打开的话,再回来不迟,因为据上清派的消息,古堡的主人对于月亮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崇拜,每到月圆之夜,整个古堡都会发生一些奇怪的变化。 庞谢无奈,只能继续等下去,好在距离月圆之夜,只有三四天了,忍一忍就过去了。 他之所以如此焦躁,希望早点回去,是因为他在珞珈洞天呆久了之后,已经不太适应外界的天地元气水平,出了珞珈洞天之后,就好像离开水的鱼儿,甚至感觉到无法呼吸。 直到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数百年来,灵仙之上的高手,几乎从不在世间行走,也明白了,为什么灵感大王告诉他,最好不要修成地仙,否则,就很难离开珞珈洞天。 小镇不大,路也不长。 几分钟后,庞谢来到皮罗斯卡别墅旅馆的门前,推门走了进去。 旅馆只有三层,一楼既是接待大厅,也是吃饭的餐厅,此刻正是饭点,三三两两的背包客,正在安静地吃晚餐。 “匈牙利鹅肝、辣酱鸡、炖牛肉、烤鹅腿和多博什蛋糕,全部都要五份,再来两瓶公牛血。”庞谢熟练的用英文说道。 他的英文是在南诏大学上课的时候学的,虽然学习时间不长,阅读文献还有困难,但是对话已经毫无问题,事实上,他选择这家旅馆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座小镇懂英文的人不多,而这家店的老板就是其中之一。 他点的几样,都是当地的特色菜,至于最后的公牛血,则是匈牙利特产的一种红酒。 这家旅馆的厨子不错,味道正合他的口味,便多要了几份尝,反正这趟是出公差,一切费用都由逆鳞支付,也没有必要省钱。 …… 十多分钟之后,所有的菜肴都已上齐,满满当当的放了一大桌子,引来周围游客侧目。 庞谢毫无所觉,施施然地要了一双筷子,伴着悠扬的匈牙利扬琴音乐,放口大嚼起来。 “真是好胃口!”白发苍苍的旅店老板远远看着他,忍不住羡慕的说道。 他第一天发现庞谢要这么多的时候,以为这个人要么是疯了,要么是奢侈无度的浪荡子弟,但当看到庞谢将所有的一切全都吞下去之后,感到自己看到的是上帝。 年纪渐渐衰老的他,胃口远没有年轻时那么好,看到庞谢这种胃口,比其他人更加羡慕。 哗啦! 就在旅馆里的背包客游客安静用餐的时候,酒店的大门忽然被人重重的推开了,庞谢抬头望去,正看到三个外地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之所以能判断出这是三个外地人,是因为这三个人与当地的气质、衣着完全不搭。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一头褐色短发的白人,身材健壮,目光锐利,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工装夹克,看起来大概有三十多岁,面容沧桑,嘴角微微翘起,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 在他身后的是一个长发白人,又帅又酷,身材高大,是许多女孩梦中情人的类型,冷峻的面孔上没有一丝笑容,警惕的眼神不断向四周扫去,与走在前面的那位仁兄看起来有些像,看起来应该是兄弟。 走在最后的则是一个年轻女孩,身材很高,足有一米七还多,非常苗条,双眼有些失神,眼睛上带着浓浓的黑眼圈,看起来很久没有睡好觉了,最重要的是她拥有一头长长的黑发和东方女性的面孔。 实话实说,庞谢正是看到这个女孩,才判断出这三个人是外地人的。 “嘿,老板,菜单拿一下!”短发白人快步走到吧台前面,笑着对旅店老板说道,一口标准的美式英语。 “菜单?”旅店老板皱了皱眉,在吧台上翻了一阵,递给他一张皱皱巴巴的纸片。 作为一家小旅馆,能做的饭菜其实非常有限,并不存在菜单这种稀罕东西,递给他的是老板自己的私人菜谱,事实上,作为一座欧罗巴大陆深处的小镇,这里的官方语言是匈牙利语,懂英文的人都不是很多,这里的人通常学习的是不远处的法兰克帝国或是德意志联邦的语言。 “顺便问一下,咱们这有向导吗?我们想去喀尔巴阡山脉转转,想找个人带路。”短发白人接过菜单之后,并不着急点菜,反而跟老板攀谈起来。 “你们懂匈牙利语吗?”老板问道。 “不懂。” “懂德意志语吗?或者法兰克语?” “都不懂。” “那就没了。”旅店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我们这里很少有美索联邦的人来。” “还能再想想办法吗?或者,我们可以带一本字典。”短发白人说道。 “没有导游会接这种生意的。” 旅店老板摇了摇头,忽然想起了什么,指了指不远处的庞谢,说道:“你们或许可以找找他,他是从华国来的,最近一直在喀尔巴阡山脉转悠,说不定可以给你们做导游,不过,你们最好快点去,我看他就要吃完了。” 短发白人眼睛一亮,也着急点菜,拿着皱皱巴巴的菜单,快步走到庞谢桌前,笑着打了个招呼,说道:“兄弟,迪恩.温彻斯特,认识一下!” 第八十六章 两男一女 “你好,庞谢!” 庞谢点头致意,以他的非人听力,自然早早就听清了迪恩和旅馆老板的对话,心里也已经打好主意,只要迪恩提出请求,就立即拒绝。 他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头绪,哪还有闲心给别人当导游。 “嘿,玉玲,过来瞧瞧,这有一个你的老乡,认识吗?” 出乎意料,迪恩没有提出任何请求,而是兴高采烈地向他的两个同伴挥了挥手,招呼他们一起过来。 庞谢闻言,不由愕然。 老乡?什么意思?难道那个女孩也住在金山湖附近?不对,这家伙应该不知道我是从金山湖出来的才对,脑子里一时胡思乱想起来。 “迪恩,我告诉过你的,首先,华国有十四亿人,任意两个华国人相识的概率无限接近于零,其次,从我祖父那一代,就已经移民美索联邦,相识的概率还要再低很多。” 长发女孩一面说话,一面向庞谢走来,对他微微一笑,伸出右手,做出握手的姿势,说道:“庞先生,你好,我叫李玉玲,很高兴认识你。” 李玉玲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却让人听起来很舒服,配上她线条分明的五官,生出一种特殊的性感。 庞谢站起身来,同样伸出手去,轻轻握了握手,说道:“我也是,很高兴认识你们,请坐。” 李玉玲抿嘴一笑,没有任何推辞的意思,招呼迪恩和另一个白人,一起坐在庞谢对面。 “玉玲,刚才店老板告诉我们,这位兄弟是整个小镇唯一能帮到我们的人,或许你可以试着邀请他,来做我们的导游。” 刚一坐下,迪恩就迫不及待地说道。 庞谢微微一笑,心里已经开始考虑如何体面的拒绝。 “迪恩,我们不能这样,不能让一个无关的人陷入危险。” 令他惊讶的是,李玉玲率先否决了这个提议,接着转过头来,对着庞谢抱歉的笑了笑,说道:“庞先生,请不要多想,我对你没有任何偏见,只是我们要做的事情有一点点危险,不能贸然把你拖进来。” 前一句话,她对迪恩说的是英文,后一句对庞谢,说的是字正腔圆的中文。 “没关系,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尽力提供帮助。”庞谢笑着点点头,就冲刚才这句话,他对李玉玲的好感度提高了很多。 “怎么会有危险?你以为这里是芝加哥吗?到处都是拎着篮球鞋的黑帮?你看,这座小镇多么的祥和,每一个人都彬彬有礼。” 迪恩郁闷的嘟囔了一句,转头对另一个白人,说道:“山姆,我说的对不对?” “我也认为你不该把一个陌生人拉入危险,虽然暂时没有发现危险的源头,但是咱们这些年遇到的危险还少吗?”那个叫山姆的白人摇了摇头。 迪恩愣了好一阵子,苦笑着说道:“看来我唯一的兄弟也要因为美色抛弃我了。” 说完,他埋下头不再理其他几个人,拿着皱皱巴巴的菜单研究起来,仔仔细细看来一遍,也没有征求其他两个人的意见,抬起头来,喊道:“老板,三份炖牛肉汤外加足够的面包!” 这差不多是这家旅馆最为便宜的饭菜,三份加起来还不到三十欧,价格差不多相当于庞谢刚才那一顿的五十分之一。 “好的!”酒店老板应了一声。 “稍等,只要一份炖牛肉汤配面包就好了。”李玉玲忽然开口,顺手从迪恩手中拿过菜单,扫了一遍,站起来走到吧台前面,说道:“老板,再来两份鹅肝,两份辣鱼汤,两份甘蓝菜肉卷、两份红椒鸡,以及一瓶托卡伊甜白葡萄酒。” 说完,她放下菜单,重新走了回来,用非常正经的语气对迪恩说道:“对不起,迪恩。首先,为了我的身材,不能陪你吃牛头汤配面包了,其次,你可能忘记了,咱们事先说好的,这次陪我来匈牙利,路上的费用都由我承担,最后,既然你已经做出了选择,我决定尊重你的选择。” 迪恩听完她的话,愣了好一阵子,脸上忽然露出尴尬地笑容,转头对山姆说道:“弟弟,我觉得咱们可以一起吃。” 山姆冷峻的脸上露出压抑不住的笑容,用力摇了摇头,说道:“哥哥,我也尊重你的选择。” 庞谢坐在一旁,瞧着眼前这三人,不由哑然失笑,心中忽然产生了一个想法,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跟他们聊天解闷,随即用手在桌子底下一摸,掏出一瓶红葡萄酒,“哐当”一声,放在桌上。 桌子底下当然没有什么红酒,红酒是从纳戒中取出来的,桌子只是提供了一个掩饰。 奇怪的是,他忽然发现,从纳戒里取东西,变得非常费劲,远没有之前顺畅,难道是因为外界天地元气太弱,他在珞珈洞天里呆的时间太长,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外界的环境了? “有兴趣的话,一起喝一杯。”庞谢笑着说道。 “喔!” 迪恩捧起红酒,瞧了一眼,眼睛顿时一亮,发出夸张的叫声,大声说道:“我看到了什么!1947年的白马酒庄葡萄酒!我居然未曾发现,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真正的富豪!” 李玉玲听到他的话,脸上也露出惊讶的表情,她对葡萄酒非常了解,那个年份的白马葡萄酒价格尚在其次,最主要的存量已经非常少了,不是真正的大买家,基本不可能弄到。 山姆则是一副完全不懂的表情。 对于迪恩的夸张和李玉玲的惊讶,庞谢一笑,并不打算解释,这酒是他从杜子春哪里拿来的,价格什么的,并不清楚,只是喝着味道还不错。 过了一会,迪恩等人要的酒菜也已经端上来了,无论是鹅肝,还是辣鱼汤,全部都是三份,李玉玲只是跟迪恩开个玩笑,并不会真的让他干瞪眼瞧着。 四人边吃边聊,说一些闲话。 迪恩和山姆都是美索联邦堪萨斯州的人,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却性格各异。 迪恩爽朗大方,玩世不恭,从小跟三教九流的人一起厮混,自带一种雅痞的气质,一个又一个低俗笑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却丝毫不显猥琐,反而更显真诚可靠。 山姆则是沉默寡言,他自小品学兼优,在常青藤名校就读,算是前途远大,后来不知何故,大二时候辍学,跟哥哥一起出来厮混。 这两位仁兄当下都没有正经工作,或者说压根没工作,难怪点的都是最便宜的菜。 李玉玲纽约州一家警局的法医,这次匈牙利之行,也是她提出来的,至于出行的原因,却没有直说。 不大会功夫,四人将满桌饭菜一扫而空。 就在李玉玲叫老板付账的时候,邻座一个年轻人忽然走了过来,有意无意的撞了迪恩一下,低声道了声歉,继续向前走去。 啪! 还不到这人走开,迪恩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嘿嘿一笑,说道:“伙计,你不觉得口袋里多了点东西吗?” 年轻人脸色一变,一把甩脱迪恩的手,大步向旅店门口跑去。 迪恩的反应比他更快,立刻站了起来,就近抄起一把椅子,狠狠向他背上砸去,将他砸翻在地。 第八十七章 更好的主意 哐当! 年轻人重重的摔在地上,顺手还拉翻了一张桌子,桌子上面的瓷碟、茶杯、烛台,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发出巨大的声音。 旅店老板霍然站起身来,想要过来看看是什么情况,可是不知为何,又站住了脚步,只在脸上露出焦急的表情。 邻座几位背包客也大吃一惊,纷纷离开座位,躲到一边去,避免卷入这一场纠纷。 作为焦点人物,迪恩毫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快步追了上去,一脚踩在这个年轻人的背上,压得他翻不过身来,然后弯下腰,大模大样地从他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在他眼前晃了晃,说道:“手速很快啊,标准的吉普赛手法,谁教给你的?” “去死!赶快放开我,否则,你会后悔的!”年轻人恶狠狠地说道,用的居然是英语,虽然有些蹩脚。 “嗯?” 迪恩嘿嘿一笑,抓起地上的银质烛台,“啪”的一声,用力砸在这个年轻人的右臂上。 这个烛台是由纯银打造,已经有些年头了,坚硬,沉重,造型古朴,最主要是实心的,正是一件趁手的兵器。 “啊!你去死!”年轻人一声惨叫,大声的咒骂着。 “这么嚣张?” 迪恩脸色一沉,继续抡动银质烛台,凶残地砸在这个年轻人的臂骨上,一下一下,丝毫不停,就好像打桩机一样,发出一阵令人耳酸的声音。 年轻人刚开始还在咒骂,半分钟后,已经开始求饶,痛哭流涕,希望迪恩可以放过他。 “不要再打了,再打他就会残废。”李玉玲出言阻止道。 “那怎么处理?”迪恩回头问道。 “报警吧。”李玉玲掏出手机,打算报警。 “等等!”迪恩摆了摆手,冲着她笑了笑,说道:“我有一个更好的主意!” “嗯?”李玉玲眉头微蹙。 庞谢倒是来了兴趣,想知道迪恩所谓更好的主意是什么。 “小子!”迪恩低下头去,冲着年轻人大声吼道:“你是愿意去潮湿阴暗的监狱吃牢饭,顺便给里面那些凶残健壮的罪犯送温暖,享受五十人轮回**大套餐,还是想在十分钟后,回到安全的老巢?” “如果你打算做出第二个选择,最好马上把我的饭钱付了,顺便给这位遭受池鱼之灾的老板拿出足够的赔偿!” 面对迪恩给出的选择题,年轻人没有多说一句废话,非常驯服的点了点头,聪明地做出第二个选择。 迪恩非常大度的收回了踏在他身上的脚,眼看着他数出足够的钱交给老板,这才放他离去。 …… “太可惜了,早知道有人付账,就该多点几份鹅肝。”重新坐到座位上之后,迪恩非常郁闷的说出第一句话。 庞谢闻言,不由愕然,他终于明白温切斯特兄弟明明没有工作,为什么还能活下来了,敢情这位已经把黑吃黑当做日常工作。 吃过饭之后,庞谢回房参悟继续术法,虽然天地元气衰微,修行起来没什么效果,但是术法还是可以练的。 他这几天一直在琢磨“破坏六字真决”的最后两诀,已经钻研的差不多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地行术也已经初窥门径。 前一段时间勾勒了无数道纹,差点把他累死,吃得苦足够多,收获也足够大,不但修成金丹,而且对神识的运用也已炉火纯青,之前完全没可能练成的地行术,也开始有所突破。 迪恩兄弟和李玉玲吃过饭后,并不打算离开,而是来到吧台,找到旅店老板,准备就在这里住宿。 “几位,听我说,如果我是你们,就立刻离开这座小镇。”旅店老板皱着眉头说道。 “为什么?”迪恩问道。 “刚才你打的那个家伙,可不好对付。”旅店老板提醒道。 “怎么讲?他们势力很大吗?难道是黑帮?我一直听人说匈牙利治安不错。”李玉玲说道。 “那是以前,最近几年治安越来越差了,自从美索联邦掀起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战争之后,从那里逃出来的难民越来越多,聚集在欧罗巴大陆的每一个城市。刚才那家伙就是附近一个难民聚集点的,这些人有组织有团队,下手又狠,连警察都有些怕他们。”旅店老板说道。 “没关系,他们尽管来吧,这世上还没人能把我吓走!”迪恩毫不犹豫地说道。 旅店老板没有说话,转头瞧着李玉玲。 “三个房间。”李玉玲接着说道。 旅店老板叹了口气,再没有多说什么,给他们开了房间了事。 三个房间紧挨着,房号分别是202、204和206,其中李玉玲住在中间一间,迪恩和山姆分别住在两边。 凑巧的是,庞谢正好住在203号房间,与李玉玲的房间是对面。 …… 秋天的夜总是来得更早一些,饭后不过一个多钟头,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庞谢没有开灯,独自呆在屋里,盘膝坐在地上,放开体内神识,将神识与法力,以特殊手法编织在一起,形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 想要真正在地下行走,至少要练习到,能用这一张大网,罩住整个身子,可惜以他当下的本事,顶多罩住一只手而已。 庞谢默默编制出一张网,将右手罩住,然后伸手向地下探去,手掌无声无息地穿过地板,就好像穿过一团虚幻的气体,感受不到丝毫阻力,再接着往下伸,伸到手腕的时候,超出了大网笼罩的范围,顿时感觉到坚硬的地板,便没有再向下伸去,将手拔了出来。 拔出手后,散去大网,手掌没有变化,地板也丝毫无损,就连表面的一层浮灰,也没有丝毫变化。 “倒真是一门好法术,回头好好练练,关键时刻说不定能起大用。”庞谢心中暗道。 他在这边练功,对面房间也没闲着,李玉玲的屋子里传来电视剧的声音,正在播放一部剧集,不断传出警察、侦探、演绎等等名词,似乎是一部推理剧。 迪恩和山姆都听摇滚乐,迪恩在听的曲子叫做“Money talks”,倒是符合他的性格,山姆则在听一首叫做“Carry On My Wayward Son”的歌。 这两位仁兄年纪不大,听的歌倒是有些年头,看来都是喜欢怀旧的人。 庞谢能听到这么多,并不是这几位把声音放得特别大,或者他有意偷听,自从他晋升金丹境界之后,原本已经敏感到非人境界的五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就算是千米之外,有人低声呓语都听得清清楚楚,更不要说仅仅隔着两道门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越来越浓,电视和音乐声都已消失,看样子对面三个人全都睡下。 庞谢休息了一阵,打算再练练别的术法,忽然听到窗外传来窸窸窣窣的爬墙声音,心中不由一动,推开窗子,向下望去。 只见楼下站着七八个人,手中提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有斧头,有匕首,有钢管,甚至还有两把锈迹斑斑的手枪。 其中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人,手臂上打着绷带,正是几个小时之前,差点被迪恩打断胳膊的年轻人。 第八十八章 诡异来客 “这就来报复了么?旅店老板还真没说错,这些家伙的行动力简直爆表!” 庞谢感慨想道,这年头坏人比好人行动力强,黑帮比警察行动力强,就连海盗都比军队行动力强。 就在探着脑袋往下看的时候,楼下这伙人也看到了他。 那个绑着绷带年轻人听到窗户响动,立即抬起头来,正看到庞谢的脸,略微回忆了两秒,脸上顿时露出残忍的笑容,冲着他比出了一个用手割喉的手势。 庞谢一怔,随即一笑,把窗户整个推开,脚尖一点,轻轻跳了下去,正落在这群人中间,差点砸中几个,倒是吓了他们一跳,纷纷向后退去。 “就是这家伙,他与打伤我的一伙人!”绑着绷带的年轻人压低声音吼道。 其他几个人听了他的话,脸上全都露出狠色,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将庞谢围在中间。 “小子,你是来送死的吗?”领头的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一嘴络腮胡子,挥舞着沉重的无缝钢管,恶狠狠的说道。 他的英文水平出乎意料的好,口语非常流利,居然是这个小镇难得一见的外语人才,可惜时运不济,背井离乡之后,在这异国他乡,居然作起了没本钱的买卖。 庞谢冲着他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仿佛择人而噬的猛兽,到把这条大汉吓了一跳,惊骇之下,急忙挥舞着钢管,向庞谢脑袋砸去。 庞谢也不躲闪,轻轻伸出右手,一把攥住这位仁兄手中的钢管,随即五指一捏。 沉重、坚固、锃光瓦亮的无缝钢管,顿时变得比橡皮泥还软,被他捏出了一个轮廓分明的手印,从中间整个瘪了下去。 这条大汉顿时愣住了,握着手中的钢管,打也不是,退也不是,其他几人看到这一幕,顿时面如土色。 这条钢管底下,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头破血流,他们自然不会怀疑钢管有问题。 “还有人想试试吗?”庞谢松开钢管问道。 这条大汉急忙摇头,在他的带领下,其他几人整整齐齐的摇着头,就连绑着绷带的年轻人也不例外。 “你不觉得你该说点什么吗?”庞谢转头问那条大汉。 “朋友!” 大汉扔掉手中的无缝钢管,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眼力闪烁着希冀的光芒,用崇敬的语调说道:“我们都是来自亚细亚大陆的同胞,在这异国他乡,难得遇在一起,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我从小是看着布鲁斯李和杰基成的电影长大的,一直很羡慕华国功夫,今天能见到如此厉害的功夫,看来真是我的幸运日。” “所以呢?”庞谢不由一乐,这条大汉见风使舵的本事倒是一绝,倒是个能屈能伸的狠角色。 “为了庆祝这个幸运的日子,我决定把所有的钱都捐献给你,希望你可以光大华国功夫,让全世界人都能见识到这门功夫的伟大。” 说完,这条大汉开始从兜里掏钱,翻遍了身上所有的七个口袋,掏出一大把钱来,整整齐齐摞成一沓,交在庞谢手上。 “不错,不错,你果然是个聪明人。”庞谢把钱收好,能多一笔外快也是好的,毕竟蚂蚱腿也是肉。 “尊敬的先生,我们现在可以离开了吗?”这条大汉恭恭敬敬地问道。 “你可以走了,可惜你的朋友不行,他们好像没你这么聪明。”庞谢笑着说道。 “先生,他们跟我一样聪明,只是反应慢了些。” 这条大汉回过头去,对着其他几个人说了些什么,其他几个人纷纷从身上掏出钱来,递在庞谢手上。 “看来你们都是聪明人,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庞谢随口问道。 “霍真普洛兹。”这条大汉毫不迟疑地说道。 “呵呵,这名字不错,回头换个职业吧,我觉得你干诈骗比抢劫有前途。”庞谢真诚地说道。 “感谢您的指导,我会认真考虑您的建议。”霍真普洛兹诚恳地点点头,恭恭敬敬地带人离开这里。 若干年后,当庞谢第二次见到他是,霍真普洛兹已经是欧罗巴某个传统教会里面最为炙手可热的牧师之一。 信徒们都尊称他为霍真普洛兹老爷,纷纷称赞他说话超好听,只要一张口,就让人忘了一切烦恼。 …… 打发了霍真普洛兹一行,庞谢懒得再走正门,飞身一跃,直上窗台,直接回到自家房间。 “刚才这点动静没有别人发现吧?” 庞谢忽然想到,随即放出神识向四面八方扫去,瞬间扫过了整个旅馆,发现除了几个夜猫子在玩手机以外,上上下下都在安然入睡,并没有一个人发现异常。 只是当他的神识扫到二楼西侧,走廊尽头的墙壁时候,脸色忽然一变。 这面墙壁的最中心位置,诡异地燃烧着一团紫黑色的火焰,火焰由最中心烧起,慢慢向四周蔓延,在整面墙上烧出一个脸盘大小的大洞,并且仍在不断扩大。 庞谢见到这副情景,心中不由一沉,皮罗斯卡别墅旅馆是一栋拥有上百年历史的老建筑,墙壁是用坚实的砖石垒起来的,并不是容易焚烧的木头。 这团紫黑色的火焰,能够将砖石烧成一片虚空,威力绝不算小,以他的身躯之强,也未必能够硬抗。 几分钟后,紫黑色的火焰在这面墙壁上烧出了一个一人多高的大洞,然后缓缓熄灭,接着,一个诡异的羊头人出现楼下。 这个羊头人身高约有一米八左右,挺身直立,昏黄的眼珠里闪烁着紫黑色的光芒,穿着件熨烫整齐的白衬衣,外面套着黑色的燕尾服,打着黑领结,上衣的左侧口袋里插着一朵鲜红的玫瑰花,头上戴着一顶高高礼帽,被两只犄角微微撑起,手里拄着一根藤木拐杖,拐杖的最上方镶嵌着一个银质的把手。 如果不是他裸露在外的皮肤,露出黑色的羊毛,以及脚下一双无法掩饰的羊蹄之外,无论谁从背后看去,都会以为他是一个真正的乡绅。 这个羊头人虽然看起来十分诡异,庞谢的关注点却没有在他的外貌上,而是在他出现的方式上。 这个羊头人一步一步踩在虚空之上,向二楼的洞口走去,就仿佛踩着无形的台阶,直至走到走廊上,双脚才踩在地上。 “虚空而行?这家伙可不容易对付啊!”庞谢心中暗惊。 无论是神州大地,还是欧罗巴大陆,能够不借助法器,以肉身在虚空中行走,至少要有人仙境界,或者类似的境界才成。 这种级数的高手绝不是大白菜,没有理由随随便便出现,难道是他的任务暴露了,可是就算如此,以他暴露在外的身份,不过是修士而已,也轮不到如此强悍的敌人出手。 咚! 咚!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羊头人一步一步向他所在的方向走了过来,藤木手杖不断敲击着走廊的木质地板,发出沉重的声音。 十多秒钟之后,羊头人走到庞谢的门口,站在走廊上一动不动,侧身对着他。 庞谢面色微沉,挺身而立,双拳微微一握,只待这家伙推门进来,就要挥拳迎击。 羊头人在他的门口站了几秒钟,轻轻抽动鼻子嗅了嗅,忽然过转身去,面对着李玉玲的房间,一张拟人的羊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 第八十九章 意外连连 “这是什么情况?” 庞谢不由愣住了,难道是认错门了?随即反应过来,这个级数的高手,不可能发生这种低级的误判,唯一的解释是,这个诡异的羊头人压根不是冲着他来的。 这也是最正常的解释,以他暴露在外的修为,本就不应该召来这种强大的敌人。 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又从他脑子里冒出来了,以他身份都招不来如此强大的敌人,对面的李玉玲凭什么招来这种诡异的家伙?对面那三个家伙明明都是凡人而已! 这样的怪物来对付区区三个凡人,就好像用“东风”导弹打击落草为寇的山大王一样可笑。 就在庞谢脑中转过无数念头的时候,对面202房间的房门忽然打开了。 迪恩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上半身披着件工装夹克,下半身则穿着一条短裤,睡眼惺忪的揉着眼睛,问道:“是谁大半夜不睡觉?叮叮咚咚在干什么?” 话未说完,他就看到了站在李玉玲门前的羊头人,或许因为夜间灯光昏暗,或许是他还没完全睡醒,或许是侧面的角度问题,似乎并没有看清楚羊头人的长相。 “嘿,老先生,大半夜守在姑娘门口可不是一个好习惯!”迪恩伸手拍在羊头人肩上,想要把他推开。 羊头人悄无声息地转了过来,直面迪恩,用昏黄的眼珠盯着他,眼中随即闪烁出紫黑色的光芒。 庞谢暗叫一声不好,刚才羊头人灼烧墙壁的时候,眼中就闪过这种紫黑色的光芒,如今再次闪烁,搞不好是又要再次召出那种火焰来。 那种火焰的强悍诡异,庞谢也不敢以肉身硬抗,恐怕烧在迪恩身上,瞬间就能把他烧成渣!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羊头人眼中紫黑色的光芒一闪即逝,迪恩身上居然没有任何变化,就连一点火苗也没烧起来。 “这……”庞谢微微一愣,难道他猜错了,难道羊头人眼中的紫黑色光芒与紫黑色的火焰并无关系? 羊头人似乎也愣住了,紫黑色的光芒连续闪烁数次,都没有产生任何结果。 …… 昏暗的灯光之下,羊头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只有两只昏黄的眼珠,不断地闪烁着紫黑色的光芒。 周围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音,一切就好像六七十年代的老式恐怖片。 迪恩看清楚了羊头人的脸,脸上的表情顿时僵住了,原本睡眼惺忪的眼神顿时消失不见,急忙向后退了一步,睁大眼睛瞪着羊头人,压低声音说道:“你最好告诉我,你是在cosplay!” 羊头人咧开嘴,紫黑色的舌头舔了舔惨白如玉的牙齿,露出嘲弄的笑容。 迪恩脸色渐渐紧张起来,低头向羊头人脚下看去,只见一双粗大的羊蹄毫无掩饰的摆在哪里。 “快逃!” 庞谢心中一动,以神识向迪恩传音,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羊头人没有召出紫黑色的火焰,但现在不是追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还是尽快逃跑的好。 若是可能的话,他甚至想冲出去,拦住羊头人面前,好歹救迪恩一命,可惜他心里明白,在这种级数的高手面前,护住一个凡人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若是他冲出去的话,最大的可能性是立刻激怒羊头人,不但救不了迪恩,反而会立刻让他送命,甚至会连累到旅馆的其他人。 下一个瞬间,让庞谢大跌眼镜的一幕出现了。 迪恩不但没有逃走,脸上反而露出怒气冲冲地表情,右手伸进工装夹克,从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把三十多公分长的羊角连体铁锤,劈头盖脸地向羊头人砸去。 羊头人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不屑的笑容,这个级数的高手,就算不是擅长肉身的类型,肉身也早已被能量核心辐射到非人境界,不要说是小小的羊角连体铁锤,就算是一把重重的榔头,砸在身上只怕跟挠痒痒也差不多。 啪! 迪恩挥动铁锤,一锤狠狠砸在羊头人的礼帽上,不但把礼帽砸飞,而且把一根羊角砸断了小半截。 “我去!” 庞谢脱口而出,这是什么情况? 迪恩这一锤既算不上势大力沉,也算不上来势凶猛,怎么可能砸断一支羊角? 以他的眼光,自然看得出来,迪恩的身体素质虽然不错,但也还是肉体凡胎,差不多是精英特种兵的水准,距离羊头人这种虚空而行的怪物,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迪恩一锤砸断羊角之后,接着又是一锤,直接向羊头人脑袋砸去。 羊头人终于反应过来,急忙挥起手杖,架在头上,将铁锤挡住。 哐! 铁锤与手杖砸在一起,一时僵持在哪里,迪恩反应迅速,飞起一脚,踢在羊头人腰上,一脚将他踢了个趔趄。 庞谢简直不忍心用神识再扫下去,羊头人出场如此诡异,气势如此强大,完全是一副幕后大boss的姿态,没想到几分钟之后,就被一个凡人打断了支角。 羊头人向后退了半步,两只粗大的羊蹄稳住身形,两只昏黄的眼珠顿时变得血红,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随即握紧手杖,将手杖当做细剑横在胸前,做出一副击剑的姿势。 “我最讨厌你们这种丑陋的地狱生物,你们的出现是对人间最大的亵渎!” 迪恩挥舞着羊角连体铁锤,低声咒骂着,脸上没有一丝紧张,只有无尽的愤怒。 庞谢心中不由一动,看迪恩的反应,应该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类型的敌人,可是以他的身手,完全是贴身肉搏的架势,如何能跟这种诡异的敌人对抗? 难道这羊头人是在戏弄他,直到最后时刻,才露出狰狞的本相,让迪恩体会到什么才是绝望? 可是,他用神识扫过地上的断角,货真价实,绝非幻影,如果是戏弄的话,至于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吗? 羊头人挥舞着手杖,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准备向迪恩扑去,还不等他动手,就听“咚”的一声,一直又粗又大的特大号固定扳手,狠狠砸在他的脑后。 原来是山姆听到声音,也从他的屋子走了出来,正好出现在羊头人的背后,毫不犹豫的出手攻击。 这两人一前一后,把羊头人围在当中,羊头人狠狠地瞪了迪恩一眼,发现还是没什么变化,于是转头向山姆望去,眼中再次闪过紫黑色的光芒。 下一秒钟,山姆身上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反倒是羊头人的双眼猛然瞪大,一张羊嘴大大张开,发出无声的惊吼,就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 啪! 就在羊头人愣神的时候,迪恩已经冲了上来,挥舞着铁锤,重重地砸在羊头人的肩胛骨上,发出令人耳酸的骨折声。 庞谢站在门口,简直无话可说,一个气势如此诡异的大boss,就在他的面前,被两个凡人打的遍体鳞伤,简直令他难以置信,想了许久也没想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说现实比小说更离奇。 迪恩和山姆抡动着锤子和扳手,围着羊头人开始疯狂地殴打,羊头人勉强用手杖抵挡了几下,就因为双拳不敌四手,被打的满头是包。 半分钟后,羊头人终于醒悟过来,任他有通天之能,再这么打下去,搞不好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 羊头人怒吼一声,忍住被殴打的痛苦,猛然将两人分别向两边推开,转身向庞谢的房间冲来,飞起一蹄,蹬开房门,甩脱了迪恩和山姆,挥舞着手杖向庞谢冲了过去。 第九十章 各自来历 “开玩笑吧!” 庞谢站在门后面,心中暗自吐槽,这是什么情况,三人打架,结果他遭了池鱼之殃,难道眼前这个羊头人把他当成软柿子了么?那他倒是真有眼光! 他虽然感觉不爽,却没有因此掉以轻心,第一时间催动“坐火”神通,这是他献祭狂战魔得来的,狂战魔是深渊生物,又擅长吐火,自家的火焰抗性自然一等一的,献祭得来的这门神通也就有了很强的抗火性。 他之所以先催动这门神通,是因为那团诡异的紫黑色火焰卖相不俗,单靠肉身未必抗的下来,至于为什么羊头人没能焚烧迪恩和山姆,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他清楚的知道,对迪恩和山姆无效,却未必对他无效,这世上藏龙卧虎有的是,眼前这两位虽然看着像凡人,实际情况怎么样,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等他催动神通之后,羊头人已经冲到身前,右手提起手杖,横着向他抡去,看情况是想把他抡到,好闯出一条生路。 羊头人这一手杖,抡起来势大力沉,挟带风雷之声,在空气中隐隐扫出一道白雾,已经有点超音速的意思,若是打在凡人身上,搞不好会直接打爆。 庞谢心中纳闷,羊头人有这种本事,抡起来打迪恩和山姆不好吗?非要被这两人打的满头是包之后,才到他面前逞威风,难不成这货是受虐狂? 他脑子里想归想,手上速度一点不慢,单以肉身而言,他还没怕过谁! 庞谢微微向前侧身,右手顺着手杖抡动的方向一划,一招顺水推舟,一把抓住手杖的末梢,随即向下按去,接着,左手一拳击出,一个下勾拳,如闪电一般,狠狠砸在羊头人的腹部。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羊头人五官扭曲,张大嘴巴,发出一阵干呕,蜷缩着身子摔倒在地上,看这姿势活像一只大虾。 至于他手上的手杖,早已脱手扔开,被庞谢抓在手中。 庞谢也不客气,挥动手杖,也不管什么招式,抡圆了朝羊头人脑袋上砸去,速度远比羊头人挥动的速度快得多。 咔! 一棍下去,手杖尾端的银质把手正砸在羊头人的另一支角上,手杖顿时断为两截,羊头人的角却没有任何变化。 庞谢不由一怔,他早练到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的地步,这一棍的力量和速度,比迪恩那一下不知强出多少,为什么迪恩可以打断羊头人一支角,他却会砸断了手杖? “难道是这手杖不结实?不对,以我的本事,就算拿根竹竿敲下去,也能把重型坦克敲了窟窿!” 就在他愣神的功夫,羊头人瞅准机会,强忍着腹部的剧痛,向前飞窜两步,随即双蹄一起发力,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羚羊一样,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庞谢再要去追,却发现羊头人跳下窗户之后,向前跑了两步,便化作一道紫黑色的火焰,直接向天边掠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这家伙很强啊,为什么会被两个凡人殴打?” 庞谢一阵无语,到了现在,他就算再傻,也知道刚才发生的一切绝对有古怪,迪恩和山姆绝非普通人物,只是到底问题出现在哪里,以他的眼力,还看不出来。 …… “嘿,兄弟,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一个戴着羊头面具的人,他好像闯进了你的房间?” 迪恩略显沧桑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语气十分真诚,就好像好莱坞警匪片里正义感十足的警察。 羊头人冲进来之后,速度就立刻从凡人级,提升到超音速状态,庞谢自然也是一样,从两人正式交手,到羊头人跳出窗户,前后还不到一秒钟,所以,迪恩和山姆并没有看到两人交手的情形。 庞谢愣了一下,转过身来,正色说道:“我没有看到一个戴着羊头面具的人跑进来,不过,我倒是看到一头凶残的地狱生物从我的窗子里跳出去了。” 迪恩闻言,也不由一愣,沉默了几秒钟,转头对跟在他身后的山姆说道:“你先回去照顾玉玲,我跟这位兄弟要好好谈谈。” 山姆瞧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退了出去,从外面关上房门。 “兄弟,你以前也跟那些恶心的家伙打过交道吗?”迪恩挠了挠头尴尬的问道。 庞谢微微一笑,转身打开柜门,装模作样的摸了一阵,从纳戒中取出一坛黄酒,两只瓷碗,笑着说道:“我想咱们俩需要慢慢谈。” 说完,便打开黄酒,倒了两碗出来,递给迪恩一碗。 迪恩接过瓷碗,毫不犹豫的喝了下去,砸了咂嘴说道:“味道不错。” “我也这么想。”庞谢同样拿起一只瓷碗,仰头喝了下去。 几碗酒下肚之后,尴尬的气氛有所缓解,双方开始聊了起来。 迪恩和山姆都是美索联邦的优秀青年,从小在老爹的训练之下,精通各种武器和格斗技巧,长大以后便干起来猎魔人这份没有前途的工作,靠着盗刷信用卡维持生活,与全美上下的各色妖魔鬼怪做着不懈的对抗,死在他们手上的恶魔,没有一百也有几十。 几年前,他们的老爹忽然失踪了,于是他们的工作任务变成了一边斩妖除魔,一边寻找老爹,日子虽然辛苦,但也算充实。 几个月前,他们在纽约州遇到了在某警局任法医的李玉玲,李玉玲当时的状态非常不好,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到去深山里面一座充斥着妖魔鬼怪的古堡做客,每次噩梦的结局不是被吃掉,就是在被吃掉的途中。 李玉玲本身不相信妖魔鬼怪,只当是精神问题,寻找了很多心理医生的帮助,可惜一点效果都没有,在与迪恩兄弟相遇之后,在这两人的提醒下,才想到把梦中的地形画出来,看看现实中有没有类似的地方。 令李玉玲惊讶的是,当她把梦中的地形画出来之后,经过搜索引擎的图形比对,发现她梦中去的山脉与喀尔巴阡山脉某个位置的地形一模一样,于是她便想来瞧瞧,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至于迪恩和山姆,则是她雇佣来的,在她看来,这两位仁兄虽然神神叨叨的,但人品还算可靠,至少一身拳脚相当不错,又懂些装神弄鬼的技巧,做保镖完全没问题。 庞谢听完之后,自然也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只说自己从小在华国某个有名的寺庙旁边长大,对于妖魔鬼怪的事情有所涉猎,所以刚才看到羊头人,才不感到惊讶。 至于他为什么会来喀尔巴阡山脉,是因为他目前在华国军中,是一名职业军人,现在正在享受难得的假期。 “对了,能把李玉玲画的图给我看看吗?”庞谢问道。 “没问题!”迪恩完全没有推脱,回屋拿了一沓图纸过来。 庞谢慢慢翻看,果然是附近山脉的地形图,其中许多地方他这几天都去过。 当他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瞳孔猛然一缩,因为这张图上赫然画着一座城堡,与他在十方世界里见到的那座古堡一模一样! 第九十一章 同行 “有什么问题吗?”迪恩明显看出庞谢的眼神有些不对,忍不住问了出来。 “前面的图都没问题,我在附近见过类似的地形没错,可是……”庞谢略微沉吟了几秒,拿出最后一张图来,说道:“我在这附近从没见过这座古堡。” “难道这座古堡不存在?今天白天我也向小镇上的其他人打听了,没人知道这座古堡在哪里。”迪恩郁闷地说道。 “应该存在。” 庞谢连忙说道,要是迪恩没有说谎,李玉玲与这座古堡一定有某种特殊的关系,如今进入古堡的道路断绝,说不定能借着这个关系,进入古堡之中,早点完成这个任务,所以,绝对不能让他们失去找到古堡的信心。 “为什么?”迪恩问道。 “我在来黑特兹小镇度假之前,曾经查过这里的资料,包括小镇的历史,传说中,附近的山上确实有一座古堡,里面居住着一位声势显赫的女伯爵,不过,已经消失了很多年。”庞谢解释说道。 “我猜就是这样!”迪恩酒劲上头,兴奋地砸了砸拳,说道:“这帮恶心的地狱生物就喜欢这样,不是把某个人抓走了,就是把某个地方弄不见了,总是搞些古古怪怪的事情。” 庞谢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问道:“迪恩,你以前跟这些家伙打过很多次交道吗?” “那是当然,死在我手底下的妖魔鬼怪至少有一个连。”迪恩毫不犹豫地说道。 “用什么?我指的是武器。”庞谢好奇地问道。 “最多的是羊角连体铁锤,如果打不过的话,我会用这玩意。”迪恩伸手从工装夹克里面掏出一把短刀来,银光闪闪,看起来非常锋锐,刀锋一侧带着锯齿,冲着庞谢晃了晃,说道:“这玩意是古代库尔德人的除魔武器,本来叫什么名字已经忘了,我现在叫他屠魔匕首。” 庞谢目光一凝,用神识不断扫描,发现这柄匕首里面潜藏着一股极其强大的力量,确实是一柄上好的降魔武器,并不是样子货。 “还有吗?”庞谢接着问道。 “如果这玩意也搞不定的话,我还有这件宝贝。”迪恩伸出左手,从工装夹克的右侧口袋里面,掏出一把左轮枪来,洋洋得意地说道:“柯尔特1836,Texas Paterson款,市面上已经见不到了,是我忠实的灭魔伙伴。” “这玩意……”庞谢看着眼前这把锈迹斑斑的左轮枪,有一种完全不靠谱的感觉。 “不要看不起它,无论什么恶魔,都能一发入魂,如果不行,那就两发。”迪恩说道。 “我好奇地不是这个,我好奇地的是你是怎么通过海关把他带进来的。”庞谢无奈说道。 “很简单,我就说它是我买的古董收藏品,谁会相信现在还有人用一百多年前的枪战斗?”迪恩说道。 “是啊,谁会相信这玩意还能用呢……” 庞谢低声说道,心中暗自吐槽,这玩意只怕连人都打不了,没锈死就不错了,居然还要打恶魔,真是太难为这把枪了。 说到这里,他忽然不想再跟迪恩说下去了,感觉再跟他聊下去,整个三观都要被颠覆了。 好在迪恩酒劲上来,也有些犯困,又闲聊了几句,便告辞要回屋睡觉。 “对了,我比你们早来十几天,附近的山脉已经走熟了,要是不嫌弃的话,明天我给你们当导游吧。” 就在迪恩出门之前,庞谢忽然说道,他打算跟着这三位一起走,看看能不能找到前往古堡的路。 “那太好了。”迪恩没做他想,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庞谢的提议。 待到迪恩走后,庞谢望着他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能够兴风作浪的妖魔鬼怪,无论是在神州大地,还是欧罗巴大陆,或者美索联邦,至少也有修士之上的修为,速度、力量、技巧全都是非人水准,不是等闲人物能打得过的,以迪恩这样的身手,万没有能战胜的可能。 可是刚才跟迪恩聊,据他所说,他遇到的每一个恶魔,都没有表现出强悍的个人实力,顶多是空手打不过,就抄起武器,他一个人打不过,就拉上弟弟一起动手,他的柯尔特打不死,就让弟弟用温彻斯特1897霰弹枪射击,总有一款能除魔。 如果不是羊头人的事情就发生在眼前,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迪恩的话。 可是如此诡异的一个恶魔,就在他眼前,被这两兄弟打的头破血流,却由不得他不信。 “以凡人之身,却能斩妖除魔,这事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等等,我好像想起了几个人……” ……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还没亮,庞谢就听到了旅店老板的怒吼声,出门一看,发现旅店老板站在二楼东侧,面对走廊尽头的大洞,愤怒地挥舞着拳头,大声咒骂附近的难民点里的黑帮。 庞谢一阵无语,难民点里的黑帮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也确实想来搞点什么,可他们也没有本事,无声无息地在墙上开这么大一个洞,有这本事早去抢银行了,还来这小旅馆干嘛? 这个道理本不复杂,旅店老板稍微一想就能想通,可惜他对难民点里的黑帮早有成见,无论如何也不会替他们开脱。 当然,这事说到底,也是难民营里的黑帮自找的,若是不是他们恶名在外,也不至于什么罪名都往他们头上按。 旅店老板虽然愤怒,但也无计可施,这种事情,没抓到现行,报警也没什么用,骂了一阵之后,最终还得打电话叫人来修,令人无语的是,扛着水泥砖头来的修理工,居然还是附近的难民。 旅店老板再次看到难民之后,顿时火冒三丈,第一反应是把他们骂走,可当他发现难民的要价只有正常修理工的一半时,便忍住怒气,假装看不出他们的身份。 庞谢摇头无语,来到一楼餐厅,要了一份早点,施施然地吃了起来,过了一会,迪恩、山姆和李玉玲也来到餐厅。 他注意到李玉玲的黑眼圈比昨天更浓,显然是没有睡好。 “嘿,兄弟,很高兴看到你!”迪恩远远朝他打了个招呼,拉着山姆和李玉玲一起走了过来,坐在庞谢对面。 “咱们什么时候出发?”庞谢笑着问道。 “吃过早饭就走。”迪恩说道。 “什么意思?”李玉玲奇怪地问道。 “忘了给你俩说,昨天夜里我们聊了一会,他决定给我们当导游,带我们去喀尔巴阡山脉旅行。”迪恩说道。 “你有没有告诉他,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异常的危险?”李玉玲轻轻揉着太阳穴,看起来有些头痛。 “放心吧,他知道的比你多得多!”迪恩说道。 李玉玲转过头来,看着庞谢,征求他的意见。 “李小姐,放心吧,迪恩已经把一切都告诉我了。”庞谢说道,除了他为什么能用拳头殴打恶魔。 第九十二章 出发 吃过早饭之后,几人并没有立即出发。 庞谢和李玉玲留在餐厅聊天,迪恩和山姆则前往小镇的旅游用品商店,购买酒精炉、睡袋、登山杖等等。 以庞谢的身法,可以每天早上出门,去喀尔巴阡山脉溜达个几百里,晚上再回来,但以这几位仁兄的速度,要是也这么玩,非要累死在山上不可。 “李小姐,昨天晚上迪恩跟我说了你的事,每天晚上会做噩梦,这会有点时间,能跟我详细聊聊吗?”庞谢端起咖啡,笑着说道。 “这个……”李玉玲揉了揉太阳穴,目光望着桌上的燕麦粥,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知道回忆这些事会让你感到痛苦,不过,事先说明一下,我在军队里从事医学研究工作,尤其是对头疼方面的问题,有过感同身受般的研究。”庞谢笑着说道。 他在炼药组做研究员,自然算是研究医学,至于精神方面的问题,前些日子,以神识篆刻道纹法阵,差点没累死他,脑子里好像刀搅一般,看李玉玲的模样,绝不会比他更痛苦。 “我曾经见过很多脑科专家,可是都没什么用,要不然也不会来这个地方了。”李玉玲眉头微蹙。 “每个人是不一样的。”庞谢放下咖啡,身子向前微微倾倒,凑在李玉玲面前,伸出左手,在她的太阳穴上轻轻弹了一下,笑着说道:“感觉一下。” 李玉玲愣了愣,似乎被庞谢的动作惊到了,微微闭了闭眼,用心感受了一些,随即睁开眼睛,舒展眉头,惊喜地说道:“太神奇了,头痛完全消失了,你是怎么做到的?”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现在可以说了吧。” 李玉玲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脸色渐渐平静下来,说道:“看来我的运气真不错,总能遇到贵人扶持。” 接着,就说起她的梦境来。 李玉玲的说法与迪恩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些细节,大约在一年多前,她开始反复做同一个噩梦,梦见她独自一人,走过一段漫长的山道,前往山中一座古堡,古堡里面有无数的妖魔鬼怪,这些妖魔鬼怪正在举办宴会,看到她来了之后,围着她唱歌跳舞,共同渡过一个愉快的夜晚,最终在宴会进入高潮的时候,将她杀死分食。 “梦里的一切清晰可见,就仿佛真的发生过一样,甚至我每天睡醒,都能感觉到被刀割过的地方,残留着刀伤的痛苦,要过很久才能消失。”李玉玲低沉地声音说道。 “梦中的一切都很清楚吗?”庞谢问道。 “非常清楚。”李玉玲确定地说道。 “思维、认知、记忆、颜色、形状、路线,这些全都清楚吗?”庞谢轻轻敲着桌子问道。 “全都非常清楚。”李玉玲坚定的说道。 “那我就不明白了,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往城堡里走?完全可以选择不去。”庞谢说道。 “啊?” 李玉玲听到这句话,脸色忽然一白,心跳骤然加快,双手紧紧地抓住座位的扶手,用力抓了很久,才放松下来,说道:“每次进入古堡之前,我都感觉那个地方很亲切,就好像我的家一样,直到进入古堡之后,才会想起那些可怕的事情。” 庞谢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他本来以为李玉玲每天夜里梦到出游,是被人将魂魄召去受苦,可是从她失忆的角度来看,又不止是这么简答。 “庞先生,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见他久久未曾说话,李玉玲忍不住问道。 庞谢没有立即回答,用小勺舀起一勺糖,放在咖啡里面,慢慢搅动着,直到糖分都已化尽,这才说道:“明天早上,我给你一个答复。”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上午九点左右,迪恩和山姆终于买齐了野营用品,拖着大包小包,回到皮罗斯卡别墅旅馆。 四人见面之后,定好一小时后出发,庞谢从旅店老板那里买了一大包熟食,打包带在身上,以他的本事,完全可以风餐露宿,可是跟他们一起走,尤其是还有李玉玲在,许多神通就不便当面展露。 上午十点整,一行人离开黑特兹小镇,正式前往喀尔巴阡山脉。 庞谢早来了十几天,方圆数百里的山脉,已经全都走过一遍,对于李玉玲梦中的见过地形,也大致知道在什么地方,不必再走弯路,直接带着三人过去就是。 不过,李玉玲梦中所见的地方远在距离黑特兹小镇的数十里外,沿途还都是山路,就算不绕路,也不是一天之内赶得到的。 “这该死的城堡还要走多久?”绕过翻过几道山梁,迪恩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找了块干净石头,一屁股坐了下去。 “照这个速度,咱们明天中午就能赶到。”庞谢拽了跟草枝,放在嘴里嚼了两下,甘甜的汁液顿时填满了整个口腔,他接着说道:“我只能保证把你们带到她梦中见到的地方,但是在那附近,我确实没见过什么城堡。” “没关系,一定能找到的,我们是专家。”迪恩说道。 “我希望永远找不到那座古堡。”一直默不作声李玉玲忽然说道,听了她的话,队伍里面忽然安静下来。 一行四人继续向前赶路,一直走到日头偏西,这时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片波光粼粼地湖水。 “上帝啊,我爱死它了!”迪恩看到湖水,发出由衷的惊叹,扔掉沉重的行囊,欢快往湖边跑去,接着,赫然开始在湖边脱衣服。 “天哪!”李玉玲一把捂住眼睛。 “你准备干吗?”庞谢几步赶到他身前问道。 “走了一天,累得一身臭汗,打算下去游个泳。”迪恩说道。 “好好游吧,明天早上我们把你捞上来的时候,一定给你找一块风景最好地慕地。”庞谢说道。 “什么意思?”迪恩狐疑问道。 “你仔细瞧瞧,看看这片湖水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庞谢说道。 迪恩皱了皱眉,低头向这片湖水望去,夕阳西下,湖水波光粼粼,反射着太阳的光辉,就仿佛披着一层金色的外衣,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如果说还有一点特殊的话,就是这点点金辉之中,混杂着一丝不起眼的紫红色,妖艳,诱人,令这湖水别具魅力。 “好像颜色有点不对……” 迪恩低声自语了一句,然后,很不雅地趴在湖边,屁股高高撅起,,把头伸进湖水里面,往水下瞧了一眼,发现整片湖水底部,全都是紫红色,仿佛铺着一层紫红色的细纱,吓了一跳,连忙把脑袋拔出来,大声喊道:“这是怎么回事?化学污染吗?” “这片呼叫做阿尔纳湖,湖底有浓浓的硝化气体,吸引着大量的硝化细菌在这里繁殖,你看到的紫红色,就是细菌聚集起来的颜色,不过,硝化气体虽然是细菌的蜜糖,却是人类的毒药,不小心吸入的话,很快就会因为缺氧死亡。”庞谢说道。 迪恩一阵无语,只能叹了口气,重新穿上衣服。 “这里可真是杀机暗藏。”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李玉玲也走了过来,听了庞谢的话,有感而发。 “是啊,这里就是这样,平静的表面下,往往潜藏着汹涌的杀机。”庞谢说道。 天色渐渐晚下,几人也不打算继续赶路,于是在湖边搭起柴火堆,点燃酒精炉,煮了些豆子、牛肉之类。 吃过饭后,迪恩、山姆和李玉玲走得累了,早早钻进睡袋休息。 庞谢则盘膝坐在火堆边上,双目微闭,催动金丹丹气,施展“嫁梦”神通,要去李玉玲的梦里瞧瞧! 第九十三章 噩梦之行 一阵北风吹过,浓重如墨的乌云向南飘去,露出天空一弯血月。 赤红如血,妖异如刀。 血月的刀尖下是漆黑如墨的群山,在这群山之中,一条山道蜿蜒如蛇,绕过崇山峻岭,直往一座幽深的山谷通去。 李玉玲独自走在这条山道上,一步一步向前走去,眼神中透出一丝憧憬,仿佛离家多年的旅人,终于踏上了归乡的旅途。 “嘿,搭伴一起走吧!” 一个清朗的声音打破了深山的沉静,不知何时,庞谢出现在李玉玲身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你是谁?” 出乎意料,李玉玲仿佛完全不认识他,看到他的瞬间,立刻紧张地向后退了两步,右手抄进上衣口袋,顶起一个圆筒状的东西,正对着庞谢,看这鼓鼓囊囊的模样,似乎是揣着一把手枪。 “不要紧张,好好想想,咱们之前见过的。”庞谢微微一笑,随即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势,向后退开几步。 “这么一说,我好像见过你。”李玉玲眨了眨眼,疑惑的说道。 “准备去哪呢?”庞谢没有给她细想的时间,抛出一个问题。 “我……”李玉玲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眼中逐渐透出痛苦之色,双手忍不住举了起来,捂在脑袋两侧。 “别多想了,咱们边走边聊吧。”庞谢见她越来越痛苦,打断了她的思考,提出了新的建议。 “好。”李玉玲这次没有再说什么,慢慢放下双手,转身继续向前方走去。 庞谢则跟在身后,不断地向四面张望,眼中透出好奇之色。 两人漫步而行,走在这条一眼望不到边的山道上,不知走了多久,穿过一片树林,忽然就走到了尽头。 道路的尽头是一座山谷,在山谷中央的平地上,矗立着一座巍峨壮丽的城堡。 古堡门前没有任何人,两扇巨大的橡木门洞开,可以看到里面一片灯火辉煌。 李玉玲毫无所觉地向前走去,庞谢却忽然止住脚步,这座城堡他曾经见过,与十方世界中那座古堡一模一样。 稍微驻足几秒种后,庞谢再次追了上去,与李玉玲一起迈步走进古堡。 就在他来到大门下方的时候,特地抬头看了一眼,在厚重的橡木门上,写着一行鲜红的血迹。 “I Believe BloodMary!” “没错,就是这座古堡。”庞谢低声说道。 …… 穿过大门之后,则是一片占地面积极大的草坪,与十方世界中的空间不同,这片草坪并没有血腥气,只有碧绿的青草。 噗通! 刚刚进入这座古堡,李玉玲的脸色立刻变了,忽然跪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头,露出痛苦至极的表情,浑身瘫软在地,嗓子眼里发出痛苦的哀嚎:“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又来到这里?” “不要紧,有我在。”一只温暖的大手放在她的背上。 李玉玲的身体剧烈的颤抖了一下,接着抬起头来,看到了庞谢微笑的面孔,愣了几秒钟,这才惊讶地说道:“庞先生,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庞谢伸出手去,将她搀扶起来。 “呼……” 李玉玲疑惑地看着他,勉强站了起来,眼中虽然依旧饱含惊恐,脸色却比刚才好了许多。 “几分钟前,你还不认识我,要是我没猜错,你是进了这座古堡才恢复的记忆?”庞谢问道。 “嗯。”李玉玲点点头,双眼向四周望去,看到灯火通明的大厅时,忽然露出压抑不住地愤恨。 “白天你曾告诉我,每天夜里都要去大厅受苦,那你有没有试过,如果不去大厅呢?或者干脆离开这里?”庞谢问道。 “不可能。”李玉玲摇了摇头,黯然说道:“逃不出去的,城堡的大门已经关上了。” “嗯?” 庞谢回头,发现城堡的大门,不知何时,已经无声无息的关上了。 “如果我不进去,等到宴会结束之后,他们就会派人把我拖进去,然后吊在十字架上,拼命地鞭打,直到把我活活抽死,死的更加痛苦。”李玉玲说道。 “无论如何都逃不过一死么?”庞谢沉声问道。 李玉玲无声地点点头,眼睛微微闭上,就好像待宰的羔羊。 庞谢眼中露出同情之色,无论是谁,每天夜里遭受这样的酷刑,都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情。 “既然这样,我进去看看。”沉默了一阵,庞谢说道。 “啊?”李玉玲一惊,连忙说道:“不要!里面都是真正的妖魔鬼怪,他们会杀了你的!” “放心吧,我会教他们做人!”庞谢大步向远处灯火通明的大厅走去。 李玉玲站在原地,犹豫了几秒,忽然迈动脚步,跑着向庞谢追了上去,从后面抓住他的手,紧紧握着,不愿松开。 庞谢触摸到李玉玲冰冰凉凉的手,略微有些意外,却没有摆脱,转回头对她笑了笑,继续向大厅走去。 …… 城堡草坪的长度是两百米,与十方世界里的城堡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在于草坪中央的喷泉雕塑。 十方世界里的雕塑是黑色的,最上面一层是欢愉天使的雕像,喷着猩红色的鲜血,这座雕塑则是白色的,最上面则是圣光天使的雕塑,喷着晶莹剔透的泉水。 一分钟后,庞谢和李玉玲来到大厅门前,李玉玲颤抖地越来越厉害,几乎忍不住要逃开。 庞谢轻轻握了握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害怕,随即推开大门。 哗! 大门推开,大厅里面的一切尽情展示在他眼前。 这是一座灯火辉煌的大厅,餐桌上摆着烛台,墙上插着火把,壁炉里燃烧着火焰,将这座大厅照的亮如白昼。 在大厅的正中,摆着一张长长的橡木餐桌,雪白的餐布上,放着各式各样的美食,烤乳猪,香肠,烧鹅,蛋糕,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在餐桌两侧,坐着五个奇怪的人,正在兴高采烈地谈论着愉快的话题。 这五个人中,最显眼的一个是大高个,瘦瘦高高,关节粗大,足有两米左右,穿着一件不大合身的西装,拘谨地坐在座位上,小心地倾听着其他人的谈话。 坐在他对面的则是一个侏儒,顶多有一米高,穿着一件绿色的猎装,一条绿色的裤子,以及绿色的尖头靴,最引人注目的则是,他头顶戴着的一定大大的绿色尖顶帽。 侏儒不断地讲着笑话,逗得其他人哈哈大笑,庞谢看着这一幕,心中暗自吐槽,这家伙心理素质真不错,家里出这么大事,居然还笑着出来。 坐在大高个旁边的是一个壮汉,灰色的长发束在脑后,穿着件皮质背带裤,身材极其壮硕,几乎有两个庞谢那么壮,要知道庞谢的身材已经很好了。 坐在壮汉对面的则是一位年轻的女士,肤色苍白,近于透明,穿着一条华丽的巴斯尔裙,长长的裙摆托在地上,正在含情脉脉地看着壮汉。 在这位年轻女士的旁边,坐着一个老年绅士,正襟危坐,一头白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一件长长的燕尾服,银质把手的手杖靠在桌上,在他的左胸前则插着一朵玫瑰花。 庞谢看到这柄银质手杖的时候,瞳孔不由一缩,因为他的纳戒之中,有一根一模一样的手杖,正是他昨天晚上从羊头人手上抢到的! 第九十四章 故事会(上) 李玉玲……古堡……羊头人……这三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在庞谢的脑海中一闪即逝,还不等他细想,大厅里的人已经看到了他和李玉玲。 “喔哦!让我看看是谁回来了!原来是我们最最美艳的女主人!” 侏儒第一个跳了起来,挥动着他短小的手臂,兴奋地跳着喊道:“乐队!Love Song for a Vampire!” 听到他的命令,大厅西侧的一整队乐队立即开始行动,奏响了这首温柔如水,沉醉如酒的曲子。 侏儒则伴着这首曲子的曲调,用夸张地舞步,不断地旋转着前进,来到李玉玲身前,摘下头上的深绿色尖顶帽,笑嘻嘻地施了一个脱帽礼,用夸张地语气说道:“我的女主人,终于等到您回来了,我们翘首以盼,就好像一条老狗期盼它的主人!” 李玉玲望着他笑嘻嘻的脸庞,脸上露出无法抑制地恐惧,慢慢向庞谢身后缩去,紧紧握着他的手,压低声音说道:“这是最残忍的一个家伙,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先动手,并且补上最后一刀。另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叫我主人。” 庞谢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向前走了半步,挡在李玉玲身前,低头看着侏儒。 侏儒抬着头,茫然地看着庞谢,似乎刚刚看到他,愣了几秒钟,忽然转回头,向餐桌上其他人问道:“这家伙是谁?你们认识他吗?” 餐桌上的四个人一起摇了摇头。 侏儒转了转头,对着穿梭在大厅里的侍女和守在大厅两边的侍卫们问道:“这家伙是谁?你们认识吗?” 所有人一起停下手中的动作,全部摇了摇头,就仿佛上了发条一样精准。 侏儒转回头来,怒气冲冲地看着庞谢,说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闯到这里来?难道是强盗吗?” 庞谢摇了摇头,看着身旁的李玉玲,说道:“首先,我不是闯到这里来的,我是来受她邀请而来的,其次,如果她是这里的女主人,那么我和你一样,都是这里的客人,你没有资格盘问我,最后,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身份是骑士,无论是谁想要伤害她,都要先打倒我。” 李玉玲听到这里,用力地握了握他的手,向他更靠近了一些。 “你是骑士?那他是谁?”侏儒眼珠一转,抬起短短的胳膊,指向大厅东侧。 庞谢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东侧的墙壁上挂着一幅人物肖像画。 画面上是一名英勇年轻的白人男子,高大帅气,阳光伟岸,一头古罗马式的黑发随风飘扬,穿着一身纯黑色的全身铠,骑在一匹可以用巨大形容的黑色战马上,踏上一座山峰,挥舞着手中的长剑,似乎正在指挥战斗。 在画框的一角,淡淡地写着一行小字,“献给神圣而伟大的弗兰克伯爵!”,这一行字非常小,也只有庞谢这种变态的视力才能看清楚。 “黑骑士弗兰克?”庞谢心中一动。 “看到他了吗?他才是女主人的骑士!”侏儒大声叫嚷着。 “呵呵,我们华国有句古话,叫做一代新人换旧人,他已经是过去时了,我才是最新的骑士。”庞谢毫不在意的说道。 “是这样吗?”侏儒狐疑地问道,不过,他马上就转换了念头,大声喊道:“谁会在意这些呢?乐队,Music of the Night!我们要唱歌,我们要跳舞,我们要跳一整夜!” 随着他的指挥,乐队立即换了首曲子,餐桌上的其他几个人也都站了起来。 李玉玲则是瑟瑟发抖,与庞谢贴的更紧,因为按照她以往的噩梦,在歌舞之后,将会开始一场大餐,而她则是这场大餐的主食! “且慢!”庞谢忽然张口,阻止了这一场歌舞。 “你要阻止我们的舞会吗?”侏儒不满地说道。 “并不是我要阻止,女主人经过长途跋涉,已经走累了。”庞谢笑了笑,不等侏儒再次说话,接着说道:“因此我有一个提议,让我们每人讲个有意思的故事,逗女主人开心,缓解旅途的疲劳。” “讲个故事?”侏儒愣了愣,转头对餐桌上其他几个人,说道:“他说讲个故事?” “我觉得挺好的,每次跳舞的时候,我都把餐桌撞倒。”大高个嘟囔着说道。 “你看,大家都对这个提议比较感兴趣!” 庞谢微微一笑,也不等侏儒再反驳,牵着李玉玲地手,径直向餐桌走去,来到餐桌的尽头,比划了个请的手势,让李玉玲坐在餐桌的主位上,然后站在一旁,笑着说道:“那咱们开始吧,就从这位先生开始!” 说完,他指了指一直活跃在大厅里面的侏儒。 “从我开始?”侏儒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说道:“好吧,那就从我开始!” “请!”庞谢说道。 “嗯……”侏儒原地转了几秒钟,眨了眨眼睛,说道:“三十年前吧,也许是六十年前,我在苏格兰一片森林里躺着睡觉,有个旅人把我推醒了,问我,你怎么不去工作?为什么要去工作,我反问他。他说,你去工作就可以赚钱,就可以买大房子,就可以买豪华马车,就可以娶到漂亮的小姐,总之,他描述了一个十分美妙的前景。” “然后呢?”说到这里,侏儒停顿了下来,慢条斯理地开始喝桌上的鸡尾酒,对面大高个有些着急,忍不住催问道。 “然后我就被他说动了,立刻拿起一块石头砸到他脑袋上,把他砸死了!可怜的傻瓜,他直到死都不知道我的工作就是杀人!”侏儒狂笑着说道。 庞谢默然无语,李玉玲则是一声长叹,她知道侏儒说道全都是真的。 “接下来该你了!你这个傻大个!”侏儒讲完之后,没有等庞谢说话,立即指着对面的大高个说道。 “我吗?”大高个困惑地挠了挠头,接着,讲了一个故事。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我刚刚出生的时候,我的父亲看着我,大声喊道,你是我见过最丑的人,因为这句话,我伤心了好多年。” “许多年后,我在伦敦遇到了一群丧尸,其中一个家伙长的丑极了,我非常高兴,立即把他抓住,带回到父亲那里,指着丧尸说道,他才是世界上最丑的人。” “父亲哭了,他对我说,在他心目中我一直是个人,不是这种奇奇怪怪的怪物,我也感动地哭了,没想到在父亲心中,我跟他一样,都是最纯正的人类。” “然后呢?”说到这里,大高个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侏儒等不及了,着急地问道。 “然后……我哭得太伤心,没注意到丧尸从我手上挣脱,杀死了我的父亲。”大高个哭的更加伤心。 庞谢站在一旁,低声在李玉玲耳边说道:“我觉得这家伙还不错。” “所以他每次都把我烤熟了再吃。” 第九十五章 故事会(下) 深山,古堡,一片灯火通明。 大厅里面,七个人围在餐桌边上,分享着美妙的故事,餐桌上则摆着丰盛的食物和香气诱人的美酒,令人垂涎欲滴。 侍女如流水一般,不断端上刚刚烹饪出炉的美食,并将稍微有一点放凉的烤鹅、香肠撤下,侍卫们则穿着宫廷武士的服装,警惕地站在大厅两侧,防卫着子虚乌有的敌人。乐队奏着欢快的曲子,将大厅的气氛推向一个又一个的高潮。 这个大厅充满了欢愉的气息,如果不知道这场梦的结局是什么,恐怕无论是谁,都会以为这是一个美梦。 李玉玲坐在餐桌的主位上,身体微微颤抖着,心情显然极不平静,庞谢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无需紧张。 “嘿,大狗,该你讲了!” 侏儒鄙夷地看了一眼仍在哭泣的大高个,转头对穿着背带裤的壮汉说道。 “你再叫一声大狗试试!”背带裤壮汉脸色发红,顿时发起火来。 “你要在女主人面前失礼吗?”侏儒嚣张地说道。 背带裤壮汉愤怒地看了侏儒一眼,没有再多说什么。 庞谢看到这一幕,心中不由一动,看来他们叫李玉玲女主人,并不是随便叫的,确实有所敬畏,既然如此,为何又会在宴会之后将她分食了呢? 背带裤壮汉闷头哼了两声,粗着嗓子说道:“那我就讲个故事吧。” “很多年以前,我去北方森林里找吃的,当时天下着大雪,什么东西都没有,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正在这时,我看到一个戴着红帽子的小姑娘正往森林深处走去,就想去吃了她,没想到她是北方森林里的女巫,反而用巫术把我抓了起来,送到她的外婆——另一个强大的女巫哪里干活,我足足在哪干了十年苦工,差点死在哪里,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背带裤壮汉凶残的面孔上露出一丝后怕,大口喝起酒来。 “后来呢?”侏儒好奇地问道。 “这两个恶毒的女巫后来惹上了范.海辛,被他一枪一个打死了,我就逃了出来。” “范.海辛?我的天,他居然没杀你!”侏儒惊叹地说道。 “当然,他是我的远方表哥,为什么要杀他,他只打断了我一条腿就走了。”背带裤壮汉一脸自豪地说道。 “看来你们确实是亲戚,他对可你真够仁慈的。”侏儒羡慕的说道。 庞谢听完这个故事,脸上忽然露出一丝奇怪之色,低头凑在李玉玲耳边说道:“看来他们不止是对你残忍,好像对所有人都是这样。” 李玉玲一脸无奈,说道:“我希望他们对所有人都不要这么残忍。” …… 背带裤壮汉说过之后,下一个讲故事的人则是那位穿着巴斯尔长裙的年轻女士,她优雅地说道。 “很久很久以前,我曾是一个王国最受宠爱的公主,直到我的母亲去世,父亲娶了新的王后,新王后很讨厌我,试图让她的心腹杀死我,不过,在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之后,我还是逃了出来,逃进了一望无际的大森林。” “我在那里遇到了七个强壮的矮人强盗,我现在还记得,他们的头目叫做泰格蛮锤,拥有野猪一样强大的力量,从那以后,我就跟他们一起打家劫舍,很快就攒了一大笔钱。在一次抢劫之中,我遇到了一位强大的堕落骑士,他把我们八个人都打败了,在他打算杀死我之前,我告诉他我的身份,并且向他许诺,只要运作得当,他可以得到一个国家。” “经过一番精密的筹划,我们来到了王国的首都,买通了王宫的守卫,潜入王宫之中,杀死了我的父亲和新王后,然后,我向臣民亮明身份,得到他们的拥戴,成了新的王后,而那个堕落骑士则成了新的国王。” “这可真是一个美妙的故事!从此你们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吗?”侏儒夸张地说道。 “没有。”年轻女士摇了摇头,说道:“没过多久,新王后的哥哥来了,他个另一个强大的多的王国的国王,亲自率领大军,毁灭了我的王国,杀死了我和堕落骑士,还有七个矮人强盗。” “现在想想,如果不是新王后的势力如此强大,父亲怎么会对我的生死毫不在意?” “这些故事跟我听到的版本可不一样。”李玉玲喃喃说道。 最后一个讲故事的则是正襟危坐的老年绅士,他轻轻咳嗽两声,端起一杯甜酒,润了润嗓子,说道:“我要讲的是一个很久之前的故事。” “大约一千多年前,在法兰西帝国的梅思大教堂,生活着一个年轻的苦修士,他日复一日的过着苦日子,缺衣少吃,食不果腹,甚至饿的睡不着觉。” “有一天夜里,一个很侥幸的机会,他得到了一枚鸡蛋,一枚白白胖胖、非常珍贵的鸡蛋,想做熟之后填饱肚子,可是他遇到了一个难题,没有锅,也没有灶台,不知如何才能把这个鸡蛋做熟。” “经过一番苦思冥想,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把鸡蛋放在放在蜡烛上烤,做出一个完美的烤鸡蛋来。” “就在他正在全神贯注烤鸡蛋的时候,主教无声无息地走到他的身后,问他在干什么。他立刻跪了下来,哭泣着说道,他是被魔鬼诱惑,才犯下如此大错,希望得到主的原谅!” “可是你们知道吗?我正好就在他旁边,从他那里才第一次学到,原来鸡蛋还可以烤着吃,这可真是一条有用的知识。” “后来怎么样?他被你诱惑了吗?”侏儒问道。 “并没有,他后来成了教皇。”老年绅士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顿了一顿,接着说道:“如果他被我诱惑的话,今天坐在这里的可能就是他。” “看来人心机变,足以让魔鬼畏惧,你现在还觉得他们可怕吗?”庞谢低下头,在李玉玲耳边说道。 “我现在觉得好多了。”李玉玲说道,她从未与这些妖魔鬼怪聊过,也从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对他们充满了无知,而无知本身就是一种恐惧。 “我们都讲完了?还有谁要讲吗?是不是轮到我们尊敬的女主人讲了?”侏儒环视一周,发现其他几个人都讲过了,于是跳到椅子上对李玉玲说道。 “咳咳……”李玉玲轻轻咳嗽两声,打算也讲一个故事。 就在这时,老年绅士忽然站了起来,严肃地说道:“时间已经到了,我们不需要再听故事了,我们现在需要进餐。” 李玉玲脸上顿时变的煞白。 第九十六章 变化之始 繁华过后,终究凋零,这场诡异的故事盛宴,终于迎来了血腥的结局。 伴随着老年绅士的最后发言,古堡内外响起了零点的钟声,钟声沉重、孤寂、落寞,就仿佛有人敲响了末日的丧钟。 “喔噢!宴会正式开始!” 侏儒听到钟声,第一个跳了起来,从绿色的外套口袋,掏出一把锈迹斑斑地匕首,转头盯着李玉玲,带着嗜血地笑容,一步一步向她逼近。 大高个似乎有些茫然,愣了几秒钟之后,开始动弹起来,不过,他依旧坐在原地,只是取了一副刀叉,整整齐齐地放在身前,就像一个守规矩的客人,等待服务生上菜。 背带裤壮汉则站了起来,挥动着粗壮的手臂,将他与年轻女士面前的碟碟碗碗,连同里面热气腾腾的菜肴,一起扫到地上,然后取了两只红酒杯,倒了两杯红酒,分别放在他和年轻女士身前。 “谢谢我们温柔的绅士!”年轻女士微微点头致意。 老年绅士是五个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动的,说完宴会开始的话之后,就再次坐了下去,一动不动。 “我们最最敬爱的女主人,能否满足你的仰慕者,一个最最卑微的愿望呢?” 侏儒提着匕首,贪婪地将李玉玲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用力地咽了咽口水。 李玉玲的脸色渐渐变得苍白,身体无力地向后缩着,几乎要贴在椅背上,心跳越来越快。 “什么愿望?”庞谢忽然插口说道。 “我们想要饱餐一顿。”侏儒抬起头看了庞谢一眼,不耐烦地说道。 “桌上的饭餐很多,我觉得那只烤乳猪就不错,非常适合你。”庞谢说道。 “那些东西吃不饱的,无法满足我们内心真正的渴望。”侏儒晃动着手中的匕首,眼中透出急切之色。 “那什么东西才能吃饱?”庞谢继续问道,似乎对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 “当然是女主人美艳绝伦的肉体,处女特有的芳香血肉,混杂着鲜嫩活泼的灵魂,充满了生机的诱惑,我简直无法忍受这种美食的诱惑了……” 说着说着,侏儒的嘴角滴下长长的涎水,几乎挨到地上。 “你们的愿望并不过分,可惜……”庞谢向前迈出一步,走到李玉玲身前,说道:“我说过我是骑士,必须保护她的安全,所以你们今天最好换张菜单。” “你要保护她?” 侏儒眼珠转了转,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来,举起短短的手臂,费力递到庞谢身前,说道:“这个…这个金币给你…把她让给我们吧。” “嗯?”庞谢一怔,伸手去接那块金币。 “别接!” 李玉玲强忍着恐惧,大声喊道:“千万别拿,那是一块有魔力的金币,如果你接了那块金币,答应了他的要求,就必须按照他说的做,完全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庞谢微微一笑,却没有停手,依旧向前伸去,接下那块金币。 “你同意了?”侏儒惊喜地问道。 “我的答案当然是……” 庞谢笑了笑,轻轻摩挲金币几下,忽然握紧右手,将金币放在大拇指的指甲盖上,发力一弹。 嗖! 一道金光猛然从他的右手射出,伴随着巨大的尖啸声,正中侏儒的额头。 啪! 侏儒被金光一射,就像高尔夫球一样,骤然被打飞出去,一直飞出十几米远,重重地砸在大厅的墙上,深深嵌入砖石这种,就仿佛一张贴画,贴在墙上。 那枚金光闪闪金币完全没有损坏,紧紧地贴在他额头正中,深深地嵌入颅骨,就好像一个奇怪的纹身。 侏儒挨了这一击,嘴巴和眼睛一起闭上,鲜血顺着金币的边缘流了下来。 “很结实啊,果然不是一般人。”庞谢惊讶地说道。 他刚才这一击,比重型狙击枪不遑多让,如果打在普通人的头上,完全可以直接打爆,甚至不会受到半分阻碍,就算是大象挨了这一击,也会被打穿,可是打在侏儒头上,只是将他打飞而已。 “骑士!你惹怒我了!” 镶嵌在墙上的侏儒猛然瞪大眼睛,死死盯着庞谢,双臂用力一振,从墙上跳了下来。 “然后呢?你准备这么办?”庞谢丝毫也不在意。 侏儒大叫着向前冲去,身体开始发生种种诡异的变化,脸上的皮肤迅速干枯,皱纹急剧增多,就好像瞬间老了几百岁,十根手指的尖端,则长出尖尖的爪子,最为诡异的是全身上下变成暗绿色,就好像丛林深处沼泽的颜色! “啊!小妖精!”李玉玲看到眼前这一幕,发出一声尖叫,如果不是庞谢就在身前,几乎忍不住要跑开了。 她口中的小妖精,并不是对某种富有魅力的女性的爱称,而是欧罗巴大陆一种传说中的邪恶生物。 这种生物残忍、狡猾,以杀人为乐,常常用金币诱惑凡人,然后再残忍的将他们杀害。 据说,以往追溯几千年,只有一个叫做丹.奥格雷迪的人曾经在他们身上占过便宜,除此以外,所有试图占便宜的人,都被他们杀死了。 “你以前没见过这种变化吗?”庞谢问道。 “从来没有。”李玉玲害怕的牙齿咯咯作响。 庞谢微微点点头,以侏儒表现出来的体质,以李玉玲的力量,她轻易就会被杀死,根本没机会逼出这种变化。 “我把你的头盖骨当球踢!”侏儒,或者说小妖精大声喊道。 “恐怕你是没机会了。” 庞谢迎着侏儒冲了上去,不等侏儒近身,仗着身高腿长的优势,飞起一脚踢了上去,正中侏儒胸口,只听“啪”的一声,一脚将侏儒踢出三四米去。 侏儒的力量大的出乎意料,挨了这一脚,竟没有倒下,依旧用力撑着身子,双脚狠狠踩在地上,在大厅的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两行深深的沟渠,就好像犁过的耕地一样。 庞谢这一脚踢得虽然畅快,心中却是一惊,以他当下的力量,就算坦克也能一脚踢飞,没想到这侏儒居然只是略微后退。 唰! 就在庞谢想要再补上一脚的时候,眼前一花,一道黑影骤然出现在眼眶里面,五点寒光,挟带风声,狠狠向他面门抓来。 “好快!” 庞谢暗叫一声,正要闪躲,忽然想起身后的李玉玲,急忙稳住身形,不躲不闪,抬起左手,运起金刚不坏琉璃体,硬生生这一击。 噼里啪啦! 一阵火光闪过,几点火星溅起,庞谢只觉左臂一疼,低头再开,发现手臂上面,被划出几道血印来,再想挥拳进攻,却发现那道黑影已经闪到数米之外,稳稳地蹲在餐桌上。 “这是……狼人?” 庞谢微微一怔,狼人大名鼎鼎,就算没有李玉玲的介绍,他也认得出来。 眼前这个狼人,顶着一颗硕大的狼头,浑身上下长满了黑毛,穿着一条背带裤,身材张硕,肌肉发达,两字绿油油的狼眼正死死盯着他。 第九十七章 各展所长 狼人远远盯着他,壮硕的身躯微微向前倾斜,前肢的利爪隐藏在爪子厚厚的肉垫里面,只有尖端一点锋芒闪耀着白光,如同匣中利刃,两条强壮到夸张的后肢微微向下弯曲,就好像反曲弓一样蓄力,随时准备向前扑击。 “我看你那么壮,还以为是力量型的肉盾,没想到是敏捷型的杀手,倒是让我吃了一惊。” 庞谢低头瞧了瞧手上的几条血印,语气毫无波动,对于侏儒和背带裤大汉的变化没有任何惊讶。 他的平静也感染了身边的李玉玲,眼前的一切虽然更加诡异,她却没有往日那么恐惧。 “你们几位又有什么本事呢?不妨一起用出来。”庞谢对餐桌上其他个三人说道。 与此同时,大厅里的侍女、侍卫以及乐队,逐渐开始消失,仿佛一缕缕青烟一样,消散在空气里,不过,眼前却没有任何人表示惊讶。 “我不喜欢打架,我先走了。”出乎意料,大高个忽然站了起来,直接往大厅外面走去。 “站住!”侏儒回过头去,生气的咒骂着:“你这个废物,我们不杀了她,她迟早会杀了我们的!” 大高个的步伐停了下来,犹豫地转过身来,静静地看着李玉玲,过了一阵,问道:“我看她好像没有要杀我们的意思,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老虎没有吃人只是因为她还不饿。”老年绅士插话说道。 “好吧。” 大高个摇了摇头,转身向庞谢走了过来,一边向前走,一边用力地吸气,这一口气吸的极深,就仿佛有人在他的胸膛装了一台大马力的旋涡发动机,甚至在整个大厅都掀起一阵飓风。 狠狠吸完这一口气之后,大高个的身体就像吹气球一样鼓了起来,原本高瘦的身材,变得更加高大,足有三米多高,甚至在大厅里面还要低着头。 随着身高的变化,原本松弛的皮肤渐渐撑开,露出许多密密麻麻的针脚来,一行行,一列列,在皮肤上面交错,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他的皮肤是用针线缝在一起的。 “弗兰肯斯坦……这玩意也是真的吗?”李玉玲几乎是呻吟地说道。 弗兰肯斯坦诞生的年头并不算长,但却大名鼎鼎,他是欧罗巴大陆上第一个以科学手段制造的人造人,也是当代所有活尸的鼻祖,事实上,弗兰肯斯坦并不是眼前这个怪人的名字,是制造他的疯狂科学家的名字,只是制造他的疯狂科学家并未给他取名,所以,后来的人为了方便,才叫他弗兰肯斯坦。 “这家伙似乎没什么厉害的。” 庞谢摇摇头说道,弗兰肯斯坦虽然看起十分高大,可是与狼人相比,动作却迟缓的多,正面交手的话,压根不可能打中他。 咚! 咚! 弗兰肯斯坦大步向他走来,临到身前的时候,忽然张开双臂,向他压了下去。 庞谢不等他近身,飞身跃起,凌空一脚,“砰”的一声,正踢在他的面门上。 “嗯!” 就在他踢中弗兰肯斯坦的一瞬间,忽然感到一阵奇特的电流传了过来,让他的肌肉不断颤抖,瞬间陷入麻痹状态,几乎难以动弹。 以他当下的身体素质,就算是超高压线路缠在身上,顶多也是稍微麻一麻,弗兰肯斯坦身上电流并不强造成这种效果,只能是别的原因。 “咔!” 好在他已修成金丹,一身力量大多集中在金丹力量,早有御气凌空的本事,只要稍稍运转丹气,便从弗兰肯斯坦的身上挣脱下来,反手一拳挥出,一招“轰”字诀,隔空打在弗兰肯斯坦的脸上,将弗兰肯斯坦打退几步。 “这家伙有点古怪,要是猝然相遇的话,搞不好要吃大亏。” 庞谢虽然将他击退,心中却没有半点小瞧,弗兰肯斯坦的能力很奇怪,能够将人麻痹,若是不知道的人轻易沾上,从旁再有人趁机进攻,搞不好一个照面就要吃亏。 “啊!” 庞谢一拳击退弗兰肯斯坦,还没来得及落地,就听到一个巨大而凄厉的尖啸声,穿过耳孔,直接刺到脑子里,就像刀子一样,搅地他脑仁疼! 猝然受此一击,庞谢忍不住几乎叫出疼来,若不是他之前篆刻道纹的时候,耗尽神识,已经受过这般痛苦,恐怕猝然受此一击,搞不好会晕过去。 “这玩意……是幽灵么?” 庞谢强忍着头疼,抬头向餐桌方向望去,原先坐在那里的年轻女士,已经浮在空中,整个身体变成透明的虚体,若隐若现,似有似无,虚幻有如烟雾。 “你居然没事,真是出乎我的预料。”年轻女士轻轻说道。 “呵呵。” 庞谢轻笑一声,没有再跟她多说,抬头望着至今尚未出手的老年绅士,说道:“其他人都已经动手了,你还不准备动手吗?” “年轻人,我已经动手了,你还不知道吗?” 老年绅士站了起来,浑身上下弥漫着黑气,外表也渐渐发生变化,手上和脸上长出一层短短的黑色绒毛,头上生出两只尖尖的羊角,嘴巴向前凸出,很快就变成了一个羊头人。 庞谢之前已经通过银质把手的手杖,猜出了这个羊头人的身份,所以并没有特别惊讶,只是提起拳头,准备应付他的攻击。 羊头人从座位上走了出来,却并没有向庞谢立即进攻,而是拿起银质手杖,在他面前晃了晃,随即,重重地杵在地上。 铿! 手杖砸在地上,砸出了一个浅浅的小坑,接着,以这个小坑为圆心,十多道三寸多高的紫黑色火苗,向不同的方向蔓延出去,形成了一道道曲直不一的火线。 几秒钟之后,整座大厅的地面上,出现了一座由紫黑色火线绘成的巨型六芒星阵,其中,掺杂着无数诡异的符号和恐怖的图标,一股股邪恶的力量在阵法之中蒸腾而出,在阵法上方逐渐汇集起来。 “秘传六芒星阵.三阶.地狱暗能。”羊头人低声呻吟着。 “这玩意能干嘛呢?” 庞谢望着脚下的诡异阵法,沉吟片刻,抓起桌上一个银盘子,猛然向大厅门口掷去。 嘭! 就在银盘飞到临近大厅门口,阵法边缘的位置时,忽然撞上一面无形的墙壁,“哐当”一声,反弹回阵中,落在地上,腾起一团紫黑色的火焰,渐渐消失不见。 “杀了他!”羊头人低喝一声。 小妖精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 庞谢脸色一沉,飞起一脚,正中小妖精的脑袋,不过,这一次可没把它踢出去,反而被它抱住双腿。 “好大的力气!” 庞谢用力甩了甩腿,却发现这家伙的力气大的惊人,居然没能把这家伙甩开,只得收回右腿,挥拳向这家伙的脑袋砸去。 与此同时,弗兰肯斯坦已经冲了上来,一拳打在庞谢肩头,这一拳虽然不重,但是附带的效果极强,庞谢瞬间肌肉麻痹,无力再挥拳进攻。 “啊!” 其他几人也没闲着,年轻女士化作的幽灵一声尖叫,仿佛刀子扎进了庞谢的脑袋,狼人则急速冲了上来,两只利爪如闪电一般,瞬间在他身上抓了千百道,不但将他身上衣服撕得粉碎,而且留下无数血痕。 这些攻击虽然犀利,却算不上沉重,最为可怖的是头顶汇聚成一团的邪异能量,气势之盛,甚至让庞谢都有些心惊! 第九十八章 弹指间灰飞烟灭 古堡,大厅。 围坐在餐桌边上的五位食客先后变身,变换成种种或者熟悉、或者陌生的形象,使用各种诡异的方式开始向庞谢进攻。 看起来最为瘦小的小妖精,反而是肉身最强悍的一个,拳脚上的力气大的可怕,几乎可以与庞谢媲美,每一拳打出来,都好像一辆满载水泥的重型卡车撞在身上。 弗兰肯斯坦的身上带着古怪的生物电,只要稍微挨到,就会被电流麻痹,更为麻烦的是,这家伙非常耐打,庞谢几次使出“轰”、“断”两诀,在他身上引动元气爆炸,都只能将他击退,完全没有击伤的势头。 狼人的速度极快,两只利爪更是极其凶悍的武器,锋锐程度甚至不在飞剑之下,灵活程度犹有过之,轻易便能在庞谢身上留下伤痕。如果只有它一人的话,庞谢还可以使出飞剑对对它,可是有弗兰肯斯坦和小妖精在前面顶着,庞谢很难聚拢精神操纵飞剑。 年轻女士变化的幽灵在远方飘荡,不断发出尖啸地啸声,刺耳的声音深深钻进庞谢的脑袋里,就像刀子一样搅动着他的神经,甚至形成幻觉,让他无法全力应付眼前的攻势。 羊头人则站在远处,高举着银质手杖,不断从地狱中召唤暗能量,为顶上的诡异能量团充能,看样子是在积攒大招,当然,它的眼睛也没有闲着,紫黑色的光芒不断闪动,在庞谢身上燃起一团又一团的诡异火焰。 奇怪的是,在这重重攻击之下,庞谢并没有反击,甚至没有闪躲,只是站在原地,纯粹防御,偶尔闪过要害而已。 不过半分钟时间,他身上已经留下了大大小小数十处伤口,其中左肩和右肋的伤势最重,被紫黑色的火焰烧穿,露出里面娇嫩的内脏和森森白骨。 “庞先生,不要管我了,你赶快离开这里,否则,会遭受与我一样的痛苦命运!” 李玉玲看到庞谢不躲不闪,以往他是为了保护自己才会受伤,忍不住大声喊了出来。 “很厉害的攻击组合!” 与她的惊恐万分不同,庞谢自始至终都表现的非常平静,压根也不在乎身上的伤势,甚至尤有余暇,点评眼前这几头强悍的怪物。 “强悍有力,敢于正面冲击的战士。”他看着小妖精说道。 “结实耐打,带有控制能力的沙袋。”他转头看了弗兰肯斯坦一眼。 “速度极快,攻击奇高的刺客。”他困难地捕捉着狼人的身影。 “精神极强,擅长打断对方节奏的施法者。”他忍着头疼冲着幽灵点点头。 “以及暗中布置阵法,准备发出致命一击的法师。”他的目光最终留着羊头人的身上。 “如此强大,如此默契,如果第一次遇到,不明底细的话,就算实力高过你们,也会吃大亏。” 庞谢身上的伤势越来越重,脸色却越来越平静,仿佛一个局外人一样评述。 “所以呢,做好准备去死了吗?”羊头人将手杖上面,镶嵌着银质把手的一头对准庞谢,操纵这顶上的恐怖能量团,向庞谢渐渐逼近。 “你们的强大出乎了我的预料,如果真的遇到了,说不定会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可惜,这是在……”庞谢低声说道。 “梦境之中啊!” 说完这句话之后,在这几个怪物惊愕的眼神之中,庞谢身上的伤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接着,他向前挥出一拳,拳速并不快,看起来也软弱无力,却带卷了一股猛烈的旋风。 旋风盘旋着前进,将他面前的一切,包括宽大厚实的橡木餐桌、聚集着暗能量的法阵,带有恐怖气息的暗能量团,当然,最主要的是五个惊讶万分的怪物,全部卷入风眼之中! 小妖精结实的完全没发挥出作用来,像遇到野狗的香肠,被撕得粉碎,狼人的速度则像个笑话,就好像被吸进发动机的苍蝇,完全没有任何紫竹能力。 仅仅几秒钟后,这些怪物全都被撕得粉碎! 啪! 等到面前的敌人全部消失之后,庞谢打了个响指,飓风瞬间消失,一切风平浪静,就仿佛从未发生过什么。 “这就消失了?”李玉玲望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感觉万分的不可思议。 “当然,难道还要我跟他们大战十天十夜吗?” 庞谢笑了笑,解释说道:“这里是你的梦境,他们都是你的梦中人物,这里的一切,包括他们在内,力量都来源于你的梦境,他们的力量上限就是你的精神力量。” “可是我例外,我的力量来自于我的精神力量,只要我的精神力量超过你,他们所有的攻击都是笑话。” “原来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李玉玲勉强笑了笑,苍白的脸色带出一丝血色。 说话之间,她的身体开始变得虚化,与周边环境的轮廓开始消失,就好像冰雪融化在水中一样,逐渐变得半透明。 随着她的变化,周围的一切也发生了变化,家具开始腐朽,油画开始剥落,就连火把也开始熄灭,就连城堡也开始摇晃,整个世界逐渐开始变的一团幽黑。 “你现在走可不行!” 庞谢见李玉玲就要消失,微微一笑,一指点出,正点在她额头中央,已经渐渐消失的身体,再次凝实下来。 随着她的恢复,周围的一切也开始恢复原状,整个古堡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为什么?”李玉玲不解的问道。 “你在这里遭受了这么多痛苦,就对它没有一点兴趣吗?”庞谢笑着问道。 “这些不都是我梦中的东西吗?全都是虚幻的吧?”李玉玲不解问道。 “虚幻吗?恐怕未必吧。”庞谢说道,别的不敢说,至少羊头人就不是虚幻的,昨夜夜里还结结实实挨了他一拳。 “这样啊。” 李玉玲脸上露出犹疑地神情,她在这座古堡遭受了无数百次非人的虐待,完全不想再呆一秒,可是庞谢的提议,却让她心中一紧,如果这里不是虚幻的,那么真实的情况又是如何,里面是否隐藏有她频繁来到这里的线索? 她是法医出身,逻辑思维能力超乎常人,瞬间想到了许多,也正因为如此,一时之间,居然决定不下来。 庞谢没有催她,只是百无聊赖地向四周望去。 李玉玲闭着眼睛想了几秒钟,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神已经变得坚定起来,说道:“我们走吧。” 庞谢点点头,与她一起向古堡深处走去。 第九十九章 我就是你 这座大厅的深处,有两座完全对称的回旋楼梯,通往古堡的二层。 庞谢和李玉玲从东面的楼梯上去,来到古堡的第二层,正对着的是一条幽深的走廊。 走廊的一边是窗户,正对着窗外的血月,另一边则是墙壁,上面挂着一幅幅的肖像画,血色的月光穿过窗户,正好照在肖像画上,让这一幅幅肖像画变得诡异起来。 庞谢和李玉玲对视一眼,一起向走廊深处走去。 此时的古堡非常安静,除了他们两人之外,再没有任何人活动,所有的侍女、侍卫全都消失不见,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只有两人的脚步声回响在走廊之中。 墙壁上挂着的肖像画,大多是年事已高的老者,或是身着华丽至极的宫廷华服,或是身穿烟熏火燎的重装铠甲,装束各不相同,显示出每个人不同的嗜好,唯一相同的是,这些老者面貌都非常相似,看起来像是一个家族的成员。 在这些肖像画下面,挂着一个个金属铭牌,上面写着一段小字,庞谢注意看了一下,发全都是他不认识的文字。 “这座城堡属于一个姓氏为‘弗兰克’的家族,墙上的肖像画则是这个家族历代族长的画像。”借着殷红如血的月光,李玉玲仔细地辨认着铭牌上的字迹,解释说道:“这些铭牌上写的都是古拉丁文,我以前在大学的时候选修过。” 庞谢点点头,却没说什么,继续向前走去。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卧室,门虚掩着。 庞谢走到门前,正要进去,忽然停下脚步,因为他发现就在卧室门外,挂着一幅与众不同的肖像画。 这幅画的特异之处在于,别的肖像画上是一个老人,而这幅画上则是一个年轻人,一个与大厅里那副肖像画相貌完全相同的年轻人,一身宫廷装束,脸上带着笑容,似乎正在参加一场晚会。 要是他没猜错的话,这个人就是林三公子说过的“黑骑士”弗兰克。 “弗兰克伯爵是这座古堡的第十一代主人,也是光辉之主旗下最英勇的神罚骑士,代号为‘黑骑士’,英勇善战,不畏死亡,曾经为主历经无数困苦,在他六十三岁那年,著名画家杜乔·迪·波尼赛尼亚,怀着崇敬之情为他画出这副肖像画。” 李玉玲来到画像下面,对着画像金属铭牌读道。 “六十三岁……画这幅肖像画时是六十三岁,那为何如此年轻?”庞谢低声问道。 李玉玲也想到了这个问题,思索了片刻,却没有想到答案,无论是从那个年代的习惯,还是从别的什么方面来说,都不应该把一个老人画的如此年轻。 庞谢仔细看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新东西,便没有在此多做停留,转头推开卧室房门,走了进去。 鲜艳如血,浓烈似火! 卧室里面是一片鲜红,地上铺的是从阿拉伯半岛运来的猩红色羊毛地毯,床上用品是从遥远的华国运来血红色丝绸被褥,就连所有的家具也全部都漆成红色。 在窗外血月的映照下,红的令人惊心动魄,就仿佛血肉的海洋。 海洋中只有一点不同,就是卧室墙上悬挂着的一柄纯黑色的骑士剑,这是整个卧室仅有的异色。 庞谢走进卧室,拔出骑士剑,发现只是一柄普通的长剑,并没有任何异常,便又放了回去。 两人在卧室里走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的东西,转身准备离开这里。 “咦,这有一扇暗门。” 就在两人打算离开的时候,李玉玲忽然发现在卧室衣柜旁边,隐藏着一扇非常隐蔽的暗门。 “嗯?” 庞谢眉头一皱,他记得非常清楚,两秒之前,他看向那里的时候,这扇门并不存在,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向这扇门走了过去。 门没有锁,用手轻轻一推,门便缓缓转开。 “原来是一间浴室!”李玉玲进入暗门之后,左右看了看说道。 这是一间典型的中世纪浴室,正中是一个宽敞的浴池,长度约有六米,宽度在三四米左右,四周则摆着一圈雕花木椅,供泡澡累了的人休息。 与外面一样,浴室里面的一切也都是血红色的,红色的大理石砖,红色的木椅,就连浴池里的水上也飘着一层红色的玫瑰花瓣,在窗外血月的映照下,红的诡异,红的通透。 哗! 哗! 不知为何,浴池里的水忽然流动起来,翻起一个又一个波浪,水上飘着的玫瑰花瓣也随之飘动,缓缓向水池一侧靠近。 可是不知为何,玫瑰花瓣飘开之后,池水依旧是鲜红色,甚至比刚才红的更加艳丽。 “这水是怎么这么红?”李玉玲忍不住问道。 “这不是水,这些都是鲜血,刚刚从人体放出的鲜血。” 庞谢说道,虽然不知为何,这一池鲜血没有凝结,可是确实是鲜血无误,以他的医道水平,这点他还判断的出来。 “这里太诡异了,我有点不太舒服。”李玉玲眉头皱起,慢慢向庞谢身边靠去。 就在她挪动脚步的时候,就在她的脚下,池子里的血水表面忽然映出一个人影来。 这个人影越来越清晰,不过几秒钟时间,就彻底显露出来,鲜红的长发,雪白的肌肤,是一名宫装打扮的欧罗巴绝色美人。 “你是谁?”看着池水中这名女子,李玉玲鬼使神差地问出了这句话。 “我就是你。”池水中的女子说道,随即以一种非常诡异的姿势,从池水之中走了出来,张开双臂,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一步一步向李玉玲走了过去。 “不!” 李玉玲惊叫一声,迅速向后退去,身体开始变得透明,急剧消散,还不等这名女子靠近,就消融在整个梦境之中。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上次李玉玲消失的时候,整个梦境随她一起坍塌,可是她这次消失的时候,梦境却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如原本一样稳固。 池中女子从血水中走出之后,站在李玉玲原本站着的地方,转头对庞谢轻轻一笑,解开身上血色绸袍,用慵懒地声音对他说道:“过来吧,我的骑士,我需要你。” “可是我讨厌你。”庞谢微微一笑,随即挥出一拳,拳风到处,池中女子的身影开始变得模糊,整个梦境世界也开始坍塌! “我的骑士,总有一天你会拜倒服在我的裙下。”慵懒的声音渐渐消失。 “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呢?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声音就很头疼!”庞谢摇了摇头,消失在梦境之中。 第一百章 磨刀石 梦醒时分,满天星斗。 天边夜色还浓,身前的火堆早已熄灭,只有一缕缕淡淡的焦糊气味,依旧萦绕在旅人的鼻尖。 庞谢盘膝而坐,静静地望着阿尔纳湖澄净的湖水。 因为湖水中蕴含硝化气体的缘故,这片湖里除了细菌和水草,没有任何鱼类能够生存,因此格外的透彻,显露出一种死亡之地特有的平静与洒脱。 庞谢脑中如过电影一样,思索着昨夜李玉玲的梦境,从进入梦境的第一秒钟开始,他就发现李玉玲的梦境有问题。 梦境是精神力的某种具现,与修行人相比,由于普通人的精神力非常有限,因此上,大多数人的梦境都显得非常简陋,只有粗陋的几个情景,稀少的几个人物,甚至于没有颜色,完全是一片黑白,就好像默片时代的电影一样。 许多人觉得自己的梦境复杂,蕴含着无穷无尽的画面,事实上这,这是一种错觉,只是光怪陆离的情节复杂,睡梦中的大脑无法处理罢了,真的用心去回忆,就会发现里面的每一个情景都很简单,像是七流剧组搭建的简易舞台。 李玉玲的梦境太真实了,周围的草木清晰可见,远方的群山重峦叠嶂,如果说普通人的梦境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老电影,她的梦境就是斯皮尔伯格的最新3D大作《头号玩家》! 这种梦境根本不是普通人的精神力能够支撑起来的,如果李玉玲天天晚上都是这样做梦,也不需要古堡里的怪兽将她分食,恐怕几天时间就会因为精神力枯竭而死。 如果说梦境真实的问题只是前菜,进入古堡之后,才开始端上正餐。 庞谢进入大厅之后,第一眼就看到老年绅士旁边的银质手杖,立刻联想到昨天晚上诡异出现在李玉玲房门外的羊头人,脑子里瞬间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难道眼前这些家伙都是现实中存在的人物,只是由于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曾与李玉玲在现实中接触过,因此才在她的梦中出现。 于是当机立断,决定先不动手,想法打听一下这些家伙究竟是什么来历,也因此提出了讲故事的提议。 故事会的提议没有白费,通过一个个的小故事,再加上李玉玲的提示,他大致知道了这些家伙都来自哪里。 当然,这只是一个引子,更大的惊喜则在后面等着他,等说崩动手之后,这些怪物先后展示出了各种各样难缠的能力,古怪的生物电,迅疾的速度,刺耳的歌声,即使以庞谢的身手,猝然遇到这样的袭击,也可能吃大亏。 庞谢不惊反喜,因为是在梦中相遇,这些人的能力无论再怎么强悍,也无法真正伤到他,他却可以借此机会,从容了解这些人的底细,日后若是在现实中交手,可以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在消灭这些人之后,李玉玲从心底松了口气,潜意识想要从梦境离开,若是她当真离开,梦境也会随之消散。 不过,庞谢既然发现她的梦境如此的有价值,与现实藕断丝连,又怎么会放任她离开,于是出手为她稳固梦境,带着她一起在梦境的古堡遨游。 这番遨游没有白费,庞谢有了此行最大的发现——出现浴室血池之中,中世纪东欧宫廷装束的夫人。 “你是谁?” “我就是你。” 在李玉玲听来,这只是一句诡异的对话,除了带着丝丝恐怖之意,或者某种心理暗示之外,再没有太多表示。 在庞谢听来,这句话实在是附有太多的信息,因为那名夫人的声音,他并非第一次听到。 在十方世界,他杀死梦魇骑士之后,一声凄厉的尖叫,将整个世界打碎,而那个声音与这名女子的声音一模一样。 如果说是在别处,还有可能是巧合,可是同在这座古堡之中,出现两名声音一模一样的女子可能性太小。 庞谢有九成把握确定,这两个人就是一个人,也就是古堡的主人女伯爵伊丽莎白.巴托里! …… 清晨,天蒙蒙亮。 “喔,早上好,天哪,你起的可真早!” 迪恩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面对阿尔纳湖,正看到庞谢在湖边练拳。 庞谢转头对他笑了笑,回过身去,继续练拳,他的动作非常怪异,既不是某种拳法,也不是某种法术,而是两者结合起来的某种古怪动作。 此刻,他的脑筋正在飞速运转,一方面在虚拟昨天夜里那五名怪物的出手轨迹,另一方面则在模拟他的反击方式,包括飞剑、拳脚、神通和术法,拼命的思索如何才能付出最小的代价,在最短的时间,把这些怪物干掉。 若是在大鹏金翅鸟来袭之前,他或许不会有这么强烈的危机感,能战则站,不能战则退,不必这样死磕。 在得知虚无秘地的消息之后,他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会遭遇强敌,既然如此,就不如抓住每一次战斗的机会,尽快提高自己的战斗力。 他在李玉玲梦中遇到的五名怪物,既有对抗他的实力,又没有超过他的上限,就是一块极好的磨刀石! 迪恩躺在睡袋里看了一阵,发现什么都看不明白,只能把这归结于东方特有的古怪武术,便没有再看下去的兴趣,从睡袋里爬了出来,支起酒精炉,开始做热牛奶、煮麦片、烤香肠,打算做一顿美味的早餐。 过了一会,山姆也醒了过来,没有说什么,默默地开始收拾东西。 一切准备好之后,迪恩看了看表,差不多上午九点了,李玉玲依旧睡的十分香甜,完全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我的天,她今天怎么睡这么久?往常早早就醒来了!”迪恩端着热气腾腾的牛奶说道。 “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山姆有些担心。 “没事,你让她睡吧,没问题的,她之前缺觉太多了,我昨天给她做了一些治疗。”庞谢也走了过来,端起一杯热牛奶,站在迪恩对面。 “喔,真是无所不能的东方人!”迪恩耸耸肩。 李玉玲这一觉足足睡到上午十点左右,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出一声满足的呻吟:“我的老天,我很久没睡过这么香了。” 随后,她发现三个男人一脸古怪的看着她,脸色迅速红了起来,急忙转过头去。 几秒种后,李玉玲红着脸从睡袋里钻了出来,找了根发带将头发束在脑后,简简单单梳了个马尾辫,当然,在深山之中野营,她是穿着衣服睡觉的,所以并没有十八禁的画面出现。 “怎么睡了这么久?昨晚没做噩梦吗?”迪恩问道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前半段与噩梦相同,后半段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所以,睡的非常好,是我一年多来睡得最好的一天。” 李玉玲走到酒精炉前面,舀了一碗麦片粥,虽然是在跟迪恩说话,却坐在庞谢面前,盯着他的眼睛说道。 “我相信你以后每天夜里都会睡一个好觉。”庞谢说道。 “难道真的是你……”李玉玲眼中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 “当然是我。”庞谢点点头,接着说道:“还记得在咖啡馆弹你那一下么,看来医疗效果非常好,不是吗?” “是这样吗?”李玉玲明显怔了一怔,露出疑惑的神情。 第一百零一章 私人领地 已是深秋,天气渐寒,黑特兹小镇的居民已经早早穿上夹衣,喀尔巴阡山脉的温度比山外小镇还要更加湿冷一些。 随着一行四人逐渐走进深山,经年不化的白雪出现在眼眶之中,山间水潭的表面也浮现着一层淡淡的薄冰,站在针叶林下,轻轻呵一口气,便能看见一朵浓浓的白雾在手心徘徊。 阴冷的山风刮在脸上,有如刀割一样,崎岖的山路又湿又滑,一不留神就要摔跟头,几人走的辛苦,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就连一向多话的迪恩,也闭紧嘴巴赶路。 幸亏有庞谢帮忙扛行李,再加上其他人的体力也都不错,行进的速度才不算慢。 等到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几人已经阿尔纳湖几十里之外,期间停留两次,吃点东西,补充体力。 “咱们还要走多久?天气看起来有点糟。”迪恩抬头看看天色,阴云逐渐从西面飘来,看起来要下雨的样子。 “大概还要一个钟头?”李玉玲犹豫着说道。 梦境虽然清晰,她的记忆却有些模糊,只能记住大概道路,却算不到精确时间。 “按照现在的速度,还要三十五分钟。”庞谢补充说道。 “啊?你怎么知道?”李玉玲转头看着庞谢,眼中露出别样的神色。 “你说那个地方我前几天刚去过。”庞谢说道。 今晨起来的时候,他本想告诉李玉玲真相,可是转念一想,李玉玲的梦境价值颇大,万一把此事说穿,梦境再有变化就不好了,索性闭口不言,权当不知道。 李玉玲没有在说什么,只是看她的表情,似乎有些失望。 迪恩和山姆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当他们发现最多再走一个小时,就能到达此行的终点,顿时觉得没那么累了,脚下步伐也快了三分。 半个多钟头之后,一行四人进入一片森林之中,按照李玉玲梦中的路线,只要穿过这片森林,就能看到古堡。 随着一步步接近最终地点,庞谢的心情渐渐忐忑起来。 他刚才并没有说谎,这片森林他确实曾经来过,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里就是逆鳞给的古堡秘境十三处入口之一,正常来说,由这里向前不远,就能进入秘境,看到古堡。 可是他上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古堡,更为不妙的是,即使现在,他以神识向前方扫描,也没有发现任何古堡的存在痕迹。 十、九、八、七、六、五…… 庞谢一步步向前走去,只差数步就要走出树林,可是在他神识之中,前面的山谷依旧空荡荡的,没有半点城堡的影子。 “难道要白跑一趟?” 就在踏出这片林子的瞬间,庞谢忽然感到眼前一花,前方的景色发生了诡异的扭曲,就好像映照景物的水面,忽然被人拨动,所有的景物都变得一阵模糊,接着,迅速恢复原状。 这种变化来得快,去的也快,四人之中,除了庞谢已是金丹人仙,反应速度远远超出常人,其他三人竟然没有任何察觉。 “怎么回事?是法术吗?完全没有感到元气波动,不像是有人施展法术……等等……奇怪” 庞谢愕然发现,随着眼前景色变化之后,自从他离开逆鳞,那种无处不在的被监控的感觉忽然消失了。 “嘿,兄弟,怎么不走了?” 其他三人没有发现眼前的异常,继续向前走去,只有迪恩注意到庞谢依旧留在树林边上,转回头喊他跟上。 “哦,知道了。”庞谢微微点了点头,继续向前走去。 “城堡!你们看!城堡!”几分钟后,走在前面的李玉玲忽然大声喊了起来。 “城堡?” 庞谢正在低头思索,听到李玉玲的喊声,抬起头来,向前方望去,赫然发现,就在前方不远处的山谷里面,一座古堡赫然矗立其间! 一座与十方世界、梦境世界的古堡几乎完全相同的古堡! “这是……已经进入秘境了么?可是这里的天地元气为什么没有变化,完全没有血腥酷烈的感觉,与外界衰微的天地元气一模一样?” 霎那之间,庞谢心中转过无数疑问。 喀尔巴阡山脉一行,实在给他带来太多的惊讶,原本以为过来打一架就能结束,现在看来事情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最初的预料,遇见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与预想的完全不同,事情究竟会向何方发展,他现在完全没有一点把握。 难道这是林三公子的本意么?还是林三公子也不知道这里的变化? …… 惊喜过后,一行四人怀着不同的心情向城堡走去。 李玉玲且惊且喜,既害怕里面冲出梦境中的怪物,又欣喜于终于找到古堡,噩梦之谜有望解开。 庞谢心怀疑虑,从被监控的感觉消失,以及古堡的出现来看,他确定自己已经进入秘境,可是天地元气毫无变化,却与情报完全不同。 迪恩和山姆则小心翼翼地做好战斗准备,昨天晚上与羊头人打了一架之后,他们已经知道此行绝不平安,前方不知有多少妖魔鬼怪等着他们,搞不好进入古堡又一场大战。 “这座古堡未免太新了吧!” 随着四人渐渐走近,庞谢第一个发现不对,李玉玲的眉头也皱了起来,走到距离古堡还有两三百米的时候,就连迪恩看出不对劲的地方。 与李玉玲梦境中那座古堡相比,这座古堡虽然外观极为相似,可是却太新了一些,干净的外墙,整洁的草坪,平整的道路,就好像被人刚刚修葺一新。 最为夸张的是,就在距离古堡数十米远的地方,有一块平整的水泥地,上面写这一个大大的“H”,竟然是一块直升机停机坪。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我还是在做梦?”李玉玲站在原地,脸上露出迷茫之色。 “我确定你没有。”庞谢从她身侧走过,继续向古堡走去。 李玉玲愣了愣,继续向前走去。 几分钟后,一行四人来到城堡门外,两扇厚实的橡木门紧紧关着,用手推了推,发现从内侧锁了起来。 庞谢不经意地抬头扫了一眼,发现在大门的一侧,依旧刻着那一句话,“I Believe Bloodmary!”。 “就是这里。” 看到这行字,庞谢心里更加确定,这里确实是那座古堡没错,于是伸手敲门。 笃、笃! 一阵敲门声后,城堡里无人应答。 “难道没人?”庞谢说道。 “这鬼地方怎么会有人。”迪恩从行囊里掏出一把斧子来,看样子是打算把门劈开。 就在他扬起斧子的时候,大门忽然内侧打开了,两名全副武装的警卫走了出来,看到迪恩举着斧子的模样,其中一人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枪,对着他说道:“你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 “哦,我想……这是一个误会,好吧,我们是过路的旅客,顺便问一下,这座古堡不是废弃了吗?怎么有人住在里面?”迪恩有些尴尬,急忙收回斧子,结结巴巴地说道。 “谁告诉你这里废弃了?这是皮耶先生的私产,他此刻正在这里度假!”举着枪的警卫说道。 “皮耶先生,哪个皮耶先生?等等,你说的不会是国民汽车集团的老板吧?”迪恩忍不住说道。 “当然!”警卫答道。 “喔哦!”迪恩一声惊呼。 “很有名吗?”庞谢低声问道。 “也不算有名,只不过是全球最大的汽车集团老板。”李玉玲说道。 第一百零二章 冤家聚头 国民汽车创立于上世纪30年代,是欧罗巴大陆一家大型汽车公司,也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汽车集团,它如今的主人,皮耶先生自然也是世界最为顶尖的富豪之一。 不过,与这些年涌现出来的互联网新贵不同,皮耶先生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甚至没多少人见过他的照片,更不要说是本人。 “好了,你们现在可以离开了,如果再不离开,我们会立刻报警,并采取强制措施。”持枪警卫大声说道。 “好吧,好吧,我们这就走。”迪恩朝山姆使了个眼色。 “等等!”李玉玲不退反进,走来到警卫前面。 “你要干什么?我说过这是私人领地!”警卫不满地看着她。 “请你告诉皮耶先生,有个叫琼恩.李的人希望可以在五分钟内见到他,就是两年前的圣诞节,在比佛利山庄23号见过的那位。”李玉玲说道。 “嗯?”这名警卫愣了愣,摇头说道:“小姐,我们没有通传消息的职责。” “你最好告诉皮耶先生,否则,他会非常生气的,我们两家是世交。”李玉玲毫不客气地说道。 “哦,你说的真的吗?好吧,那你等等,最好不要骗我,否则,你没有好果子吃。” 这名警卫嘟嘟囔囔地说道,他思考了几秒钟,决定让另一名警卫暂时看着庞谢一行,自己则去城堡里面通知皮耶先生。 “嘿,你真聪明!”等这名警卫走远,迪恩在李玉玲身后说道。 “什么意思?”李玉玲回过头去,疑惑地看着他。 迪恩压低声音说道:“很聪明的办法,支开一个人就好办多了,咱们现在只要打晕剩下这个警卫,就能轻易混进去。” “打晕?为什么?”李玉玲更加疑惑。 “难道你不想进去吗?”迪恩奇怪的说道。 “可是他不是已经去通知迪恩先生了吗?”李玉玲奇怪的问道。 “等等,你不会说,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吧?”迪恩惊愕的说道。 “当然,怎么了?”李玉玲问道。 “哦,没什么,只不过你可能需要跟皮耶先生解释一下,他的保镖为什么晕过去了。”迪恩无奈地说道。 “What?” 李玉玲一怔,急忙转回头,向门口望去,只见山姆站在大门下面,手里握着一根木棍,刚才那名警卫已经人事不省的躺在地上,庞谢则一脸无辜的站在一旁。 …… 几分钟后,一大群人拥拥簇簇地从古堡里走了出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极为英俊的年轻白人。 宽阔的额头,深陷的眼眶,两道平眉如刀锋一般悬在眼上,鼻梁高挺,五官匀称,脸颊的线条有如刀削斧凿,无论是从任何角度望去,都没有一丝缺陷,简直无可挑剔。 庞谢自踏出金山湖,见过的英俊小生也不算少,可在这人面前却都要失色几分,差了不止一筹。 若是他看过前些年流行的电影《指环王》,就会发现这个年轻白人与电影里的精灵王子莱戈拉斯简直一模一样,完全是从奇幻世界走出来的人物。 “我的天哪,这家伙就算是恶魔,我也难以向如此俊美的脸庞下手。”迪恩惊叹的说道。 “如果他要跟你动手呢?”庞谢好奇地问道。 “那我只能冲着他的后脑勺狠狠的揍。”迪恩一本正经的说道。 就在这两人闲聊打趣的时候,这名年轻白人已经走到城堡大门之外,远远望见李玉玲,快不几步过来,一个大大的拥抱之后,惊喜地说道:“天哪,琼恩,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我还以为没人知道这个隐秘乐园呢!” “皮耶先生,事实上你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我也是登山的时候,无意中走到这里的。”李玉玲耸了耸肩。 “好吧,赶快进去休息吧,这里周围几十公里都没有任何人烟,我想你一定累坏了。”皮耶先生说道。 “如你所愿,顺便介绍一下,这几位是我的朋友,庞谢、迪恩和山姆。”李玉玲说道。 “很高兴见到你们。”皮耶先生说道,脸上带着阳光灿烂的笑容,完全没有一丝傲慢。 双方的首次见面十分愉快,充满了久别重逢的愉快气氛,唯一有些尴尬的是,有人发现刚才留在这里的警卫不知为何忽然晕倒过去。 不过,这种小事如果皮耶先生不在意,那么其他人也不会在意,就连晕倒的家伙,在拿到一笔不小的额外奖金之后,也没有多说半句。 …… 进入古堡之后,皮耶先生和李玉玲走在最前面,愉快地说着往事。 当然,只有皮耶先生愉快而已,李玉玲第一次在现实之中,踏足噩梦中的古堡,心中的压力可想而知。 事实上,若不是昨夜庞谢出现在她的梦境,一举将她梦中的恶魔全部狙杀,消灭了她的梦魇,恐怕她现在已经精神崩溃,痛哭流涕,压根说不出话来。 庞谢和迪恩、山姆则跟在人群后方。 庞谢不断向四周望去,观察着城堡的每一处角落,他发现包括花园与大厅在内,古堡内部的布置与梦境中的古堡一模一样。 唯一的不同在于,花园中央喷泉的雕塑再次发生变化,在十方世界之中,喷泉上雕塑是黑色岩石雕成的欢愉天使,在梦境世界之中,是白色岩石雕成的圣光天使,此刻,雕像与之前两次都不一样,变成了白色岩石雕成的欢愉天使。 “这是什么意思?黑暗与光明的结合?”庞谢心中暗自揣测。 穿过城堡的花园,一行人来到大厅之中,大厅里的布置与梦境世界极为相似,正中也是一张餐桌,不同之处在于,原本挂着“黑骑士”弗兰克肖像画的地方,变成了皮耶先生自己的画像。 庞谢一行走了几十里山路,看起来风尘仆仆,皮耶先生决定立刻召开宴会,在管家的殷切安排下,餐桌上迅速摆上了丰盛的食物,以及各式各样的饮品。 李玉玲望着餐桌上的食物,完全没有用餐的心情,想到在梦境之中,她曾无数次在这张餐桌上被分食,甚至有一种无法遏制的呕吐之意,如果不是庞谢在他背后轻轻拍了拍,渡入一道灵气,相信她已经吐到餐桌上。 迪恩和山姆倒是毫无所觉,在吃了两天豆子和牛肉干之后,胃口已经糟透了,完全无法抵御美食的诱惑,不顾风度,放口大嚼,当然,在他们的字典里,也许压根没有风度这个词。 庞谢只是稍微吃了一点,精力大多放在这座城堡上,他已经确定此刻是在古堡秘境无疑,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皮耶先生。 他已经用神识扫过,皮耶先生是一个普通人,这座古堡也只是一座平凡的城堡而已,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就在双方正在大厅聊天的时候,一名警卫忽然走进大厅,对皮耶先生说道:“先生,有一位自称贝鲁格特的老先生想要见您,他自称来自梵蒂冈。” “哦,贝鲁格特先生,赶快请他进来,不,我去接他!” 皮耶先生回忆了几秒钟,忽然站起身来,大步往门外走去,边走边说:“琼恩,稍等片刻,我要去接一位值得尊敬的老先生!” “这位贝鲁格特先生是谁?”李玉玲问道。 “一位来自梵蒂冈的客人。”皮耶没有再细说,径直往门外走去。 十多分钟之后,皮耶先生陪着一位五十岁上下的白人老者回到大厅,看来这位白人老者就是贝鲁格特先生。 在这位先生面前,皮耶先生毕恭毕敬,完全没有一点顶尖富豪的架子。 走进大厅之后,皮耶正要将大厅里的其他人介绍给他,贝鲁格特的脸色却忽然变得铁青。 “你是庞谢?”贝鲁格特甩开皮耶先生,大步走到庞谢面前,冷冷地看着他。 “我们认识吗?”庞谢抬头问道,完全回忆不起来这个人。 “我们从未见过,但我有一名学生叫做荣格,相信你还记得他。”贝鲁格特说道。 第一百零三章 意外再现 常言说得好,有缘千里来相会,不是冤家不聚头! 庞谢自离开金山湖之后,一向与人为善,除非万不得已,否则极少杀戮,也没结下多少仇家,当然,这主要是因为跟他结仇的,大多都已经魂归西天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万里之外,深山之中,居然能遇到一位仇家。 不过,他转念一想,又觉得并不意外,古堡秘境隶属欧罗巴大陆,这里出现的问题,连上清派的长老都知道了,作为欧罗巴大陆的头号势力,光辉教廷怎么会不关注,自然会派人前来探查,只不过来的人恰好是荣格的导师,稍微有点意外。 “荣格的名字,我当然记得。” 庞谢缓缓站起,轻握双拳,直面贝鲁格特先生,脸上虽然带着笑容,暗地里却已经做好了动手的准备。 他以蜕凡修为,挑战“光暗圣言”荣格之时,荣格已经是欧罗巴大陆最顶尖的超凡者,也就是神州大陆所说的灵仙境界,贝鲁格特能做他的导师,实力自然只高不低,至少也是守护者级的高手,换句话说,也就是结成金丹的人仙高手。 不过,贝鲁格特就算修为再强,他也毫无畏惧,反而有点跃跃欲试的感觉。 有道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庞谢如今胸藏奇物“胜负天平”,身怀神通“花开顷刻”,丹田里还有杀意滔天,连他自己都畏惧三分的元屠剑,三大杀器在身,正愁没人试招,怎么会怕区区一名人仙? 更何况,经过与大鹏金翅鸟的一战,他虽然被打得很惨,战斗意志却已经脱胎换骨,心态却好的出奇,天仙级的高手都见识了,人仙还算个鸟? “很好。” 贝鲁格特看着庞谢毫无畏惧的脸庞,脸上露出一丝阴冷地笑容,点点头说道:“你的无畏值得赞赏,这样我杀死你的时候,才有点意义。” “老人家,就冲你这句话,我一定给你找一块上好的慕地。”庞谢说道。 “贝鲁格特先生,庞先生,你们是有什么误会吗?我想无论是什么问题,都可以坐下来谈谈。” 皮耶先生没想到他的两拨客人居然有仇,并且有要动手的意思,急忙出言阻止。 贝鲁格特是光辉教廷的大人物,庞谢是李玉玲的朋友,这两人一旦打起来,无论谁受伤,都很难处理,这里又是他的地方,到时候出了什么事,还要他去善后,倒不如提前阻止。 “皮耶先生,这件事你最好不要管,他杀了我的学生,这是对我的挑衅,也是对光辉教廷的侮辱。”贝鲁格特沉声说道。 皮耶不由一震,顿时哑口无言,急忙退到一旁。 对他这种顶尖富豪来说,只要是利益之争,他都有把握化解,但是人命关天,却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再加上,贝鲁格特一张口,便将此事提升到教廷的荣耀这个高度,更不是他区区一个商人能够插口。 国民汽车集团虽然财雄势大,但毕竟不是皇室贵族,在光辉教廷这种庞然大物面前,也只是一只小蚂蚁罢了。 “你曾经杀过人吗?” 李玉玲转回头看着庞谢,眼神中有些惊讶,因为某个朋友的缘故,她虽然出身不凡,却对法律有一份独特的敬意,否则,以她是身份,又怎么会去纽约警察局做一名小小的法医。 “你知道的,我是军人。” 庞谢言尽于此,没有多说一个字,给她留下了无数的想象空间,按照正常的思路,既是军人,自然是在战场杀戮,战场是法外之地,战场上的杀戮与现实生活中的杀戮完全是两回事。 当然,他也不会费心再说,当初打死荣格的时候,并非执行公务,只是为铁行云报仇。 李玉玲听了庞谢的话,果然顺着他预料的方向想去,脸色顿时好了许多,战场之上,你死我活,无论谁杀了谁,都只能怪技不如人! “喔噢,兄弟,你可从没说过你还上过战场!” 至于迪恩和山姆,更没有对庞谢杀人这件事有任何意见,对于经常斩妖除魔的他们来说,杀个把人算什么,难道那些妖魔鬼怪都是单打独斗,手底下没有人类狗腿子的好宝宝? 当然,他们也不会阻止,因为在他们看来,庞谢年轻力壮,正值当打之年,贝鲁格特却是位老者,一旦动起手来,吃亏的必然不会是庞谢,等到双方打的差不多了,再拉拉架就好了,反正有这么多人看着,还能打死人不成? 没错! 他们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粗暴,简而言之一句话,看热闹不嫌事大。 事实上,皮耶先生和李玉玲也是这么想的。 这两位仁兄既然有仇,干脆打一架了事,等双方达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就好讲道理了。 当然,他们也许都没想到,如果面前这两位仁兄真打起来,搞不好这座城堡就不存在了! …… “主说,凡是身怀罪孽者,最终会被罪孽拖入炼狱!”贝鲁格特率先动手,用的赫然是光辉教廷七大神术之一的大预言术! 大预言术的强悍之处,庞谢在荣格身上已经尝试过了,可是此刻贝鲁格特施展出来,他才知道荣格的大预言术,只能算是一个笑话! 荣格的大预言术,说到底只是操纵一种无形的力道,虽然能改变万物,却改变不了人心,只能用强,终究落了下乘。 贝鲁格特的大预言术却是从人心入手,一句话出口,便在人心中种下一个念头,让你身不由己的按照他的话去做事。 今日在此的,若还是与荣格交手的庞谢,战斗起来绝对没有半分悬念,纵然有胜负天平在手,也翻不起半点浪花,毕竟奇物再强,也要人去用,若是人心已被折服,那就只能束手就擒。 只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贝鲁格特虽然厉害,庞谢也不是昔日吕蒙! 庞谢如今已修成金丹,神识与法力混元一体,绝非外物所能动摇,大预言术虽然厉害,但也只能催发出几个念头来,这些念头在他金丹一转,便被他金丹磨灭。 “我说,咱们要是光动嘴皮子的话,可就太没意思了!”说话之间,庞谢顶着大预言术的压力,大踏步地向前走去! “嗯?荣格死得不冤!” 贝鲁格特见大预言术无用,脸上露出惊奇之色,右手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反手握在手中,打算与庞谢肉搏,摆的架势正是光辉教廷秘传杀法“使徒”! “嘿,兄弟,你们难道真的要搞出人命吗?” 迪恩看到贝鲁格特拔出匕首来,担心庞谢吃亏,连忙招呼着山姆冲了上来,分别去拦两人。 皮耶先生看的目瞪口呆,完全想不到贝鲁格特这种大人物居然会随身带着刀子与人拼命。 迪恩冲了上去,一把抱住贝鲁格特的胳膊,说道:“老先生,这么大年纪还要玩刀子,你的家里人不担心吗?” 贝鲁格特脸上涌出怒色,一挥胳膊,打算把迪恩甩开,按照常理来说,以他守护者级的实力,莫说是区区迪恩,就算是一头霸王龙,也能轻松甩开。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他甩了甩胳膊,发现完全推不动迪恩,就好像年老体衰的老人,遇到青年壮汉,反而差点把他自己装个跟头! “嘿,老先生,先坐下休息吧,你的力气连只猫咪都压不住,再玩刀子会伤到自己的。”迪恩喋喋不休地说道。 贝鲁格特又推了两次,发现他的力量好像完全消失了,一点也推不动迪恩,脸上不由露出见鬼的表情,急忙向后退开,惊异无比地看着迪恩! 第一百零四章 修行人的克星 古堡,大厅。 看到贝鲁格特拔出匕首,迪恩匆忙冲了上去,拦在贝鲁格特身前,一步步把他向后推去。 在皮耶先生和李玉玲看来,这是一副略显不恭,但却逻辑正常的画面,贝鲁格特是一个养尊处优的老人,迪恩则是肌肉发达的青年,青年推动老人,岂不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在庞谢看来,就完全是另一副画面,堂堂光辉教廷高层,守护者级别的高手,居然像个糟老头子一样,被一个普通人推开,这是一副何等荒谬的画卷? 庞谢看到这一幕,心中忽然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 接着,他假装怒不可遏,继续向前冲去,做出一副要跟贝鲁格特动手的样子,于是,山姆毫不意外地出现在他的前进道路上。 “嘿,让开,兄弟!”庞谢低声喝道 “嗨,庞,我们应该和平解决。”山姆伸出双手,将他拦腰抱住 “嗯!不对!” 就在接触到山姆的一瞬间,庞谢陡然发现,体内混元如一的金丹,骤然变得运转晦涩,天地元气的吞吐也随即停止,就好像正在高速行驶的汽车被人关掉发动机,不但无法施展法术,就连引以为豪的肉身力量也被遏制了九成九! “这是什么情况?破法?禁魔?还是封印?” 无论原因如何,这一切的结果就是,庞谢被山姆抱住之后,落入了与贝鲁格特类似的境地,一身强悍的修为完全发挥不出来。 当然,与贝鲁格特不同的是,庞谢正值青春,年少力强,即使金丹运转被人干扰,肉身力量被人遏制,也有足够体力挣脱,于是将山姆推开,原路退了回去。 就在他退开数秒之后,金丹开始恢复正常,充沛的力量再次回到身体里面。 “迪恩和山姆果然有古怪,似乎只要接触到他们,金丹的运行就会受到暂时干扰,难怪上次羊头人被他们打的满头是包,只是,他们好像并不知道自身拥有这种能力……” 庞谢心中暗自想到,难怪迪恩和山姆斩妖除魔这么多年,居然还能活蹦乱跳,原来是有这样霸道的异能。 无论是佛门也好,道门也罢,甚至欧罗巴神道,都会在体内结成能量核心,只是叫法不同,或叫金丹,或叫舍利,或叫脉轮,种种不一。 越是高阶的修行人,能量核心越重要,修行到一定境界之后,甚至要以能量核心重建身躯,原本的肉身都可以抛弃。 能量核心对修行人如此重要,自然也看护的也紧,一般都构建在自身守护最严密处,等闲难以被人伤到,没想到迪恩兄弟居然有如此奇诡的能力,可以穿过重重防护,直接影响能量核心的运行,这可真是修行人的克星。 庞谢能发觉的情况,贝鲁格特自然也能发觉,甚至比庞谢想的还要多。 光辉教廷传承悠久,知晓隐秘无数,贝鲁格特作为教会高层,知道的也远比庞谢要多得多。 “天选之子!你们是天选之子!” 贝鲁格特脸上露出惊异的表情,看迪恩的表情活像看到上帝,甚至连手上的匕首都忘了收回去。 “嘿,老先生,你先冷静。” 迪恩完全没注意贝鲁格特喊的什么,反倒是见他越来越激动,又加了几分小心。 “我的天哪,居然真的有天选之子存在,我还以为这只是个传说。”贝鲁格特一面死死盯着迪恩,一面收起匕首,情绪逐渐平复下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庞谢和贝鲁格特都没有了动手的冲动,大厅里的气氛也渐渐缓和起来。 庞谢不打算动手,是因为关于荣格的事情,他压根就没有吃亏,自然没有主动动手的意思。 至于贝鲁格特,当他发现迪恩的异常之后,注意力全部放在迪恩身上,甚至连庞谢,瞧也没瞧一眼 皮耶先生看到这种情况,自然松了口气,连忙朝李玉玲使了个眼色,示意暂时将两人分开。 这两位仁兄目前看起来暂时是和平了,但谁也不敢保证,他们会一直和平下去,倒不如趁这个时机,赶快让他们分开。 李玉玲心思灵敏,瞬间明白了皮耶先生的意思,抬头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便借口登山累了,拉着庞谢、迪恩和山姆前往客房休息。 皮耶先生则陪着贝鲁格特在大厅聊天。 他的心里充满了疑惑,为什么这么偏僻的古堡,会在短短时间迎来两拨客人。 …… 客房在古堡大厅的后方,沿着大厅一直往深处走去,出了后门便是。 在侍者的引导下,庞谢、李玉玲、迪恩和山姆穿过大厅,一起往客房走去。 在路过旋转楼梯的时候,庞谢和李玉玲的目光不约而同地向二楼望去,都想上去瞧瞧,卧室里的浴池是否依旧,只是有皮耶先生在场,又有贝鲁格特在后面盯着,两人都不便提出这个要求。 来到客房之后,四人分别找了一个房间休息。 这一夜,李玉玲睡得非常好,困扰了她一年多的噩梦,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她只记得自己在梦中,沿着山路一路往前,还没有走到城堡,梦境就消失了。 她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进入梦境的同时,庞谢也进入梦境之中,并先她一步来到城堡,与五名怪物交手,并在她进入城堡之前,将这五名怪物剿灭 庞谢对这一战非常满意,与初次交手的时相比,这一次的战斗进程完全是由他把握,并且试出了这几位怪物更多的招式。 唯一遗憾的是,等他干掉这五名怪物之后,梦境就开始消散,由于李玉玲不在身边,他没有办法稳固梦境,只能听任它消散,没法探寻古堡更多的秘密。 …… 次日清晨。 等到庞谢一行起床的时候,勤劳的管家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虽然身处深山,食材却非常丰盛,都是直升机从山外一早运来的,保证新鲜。 迪恩知道这件事后,暗地里骂了几百次该死的有钱人! 在城堡的餐厅,庞谢再次见到贝鲁格特,贝鲁格特昨晚也是在城堡过夜,两人相遇的时候,贝鲁格特对他只是表现冷漠,并没有表现出敌视来,这一点不禁没有让庞谢放松警惕,反而更加重视这个家伙。 “皮耶先生,恕我直言,对于你们这种有钱人,这个季节要么在阿尔卑斯山滑雪,要么在南半球享受阳光和海滩,为什么要来这种深山度假?” 早餐桌上,迪恩有意无意地问起了这个问题。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事实上,就在一个月前,我还不知道这里有座城堡。” 皮耶先生说道。 第一百零五章 血腥玛丽 国民汽车集团历史悠久,从第一辆汽车开下生产线,到今天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集团,期间历程已超过百年,皮耶先生不过三十岁上下,自然不可能是由他创建的。 国民汽车集团真正的创始人是他的曾曾祖父,萨麦尔.皮耶子爵,传到皮耶先生手上,已经传承了五代。 最为全球最大的汽车集团,国民汽车集团的经历过的事情,并不像集团网站介绍的那么简单,百年风风雨雨,历经坎坷无数,许多绝密的资料文档,都已经化作历史的尘埃,如果不是有人特地搜寻,压根不会浮出水面。 这座古堡就是这样一个秘密,大概在一年前,皮耶先生在整理家族档案的时候,忽然发现家族早年间在喀尔巴阡山脉里面居然购置了一座城堡,它的正式名称叫做塞伊特古堡,曾经是家族几代人的度假山庄,只是最近几十年已经没人去过了,于是心生好奇,安排专家团前往山中寻找这座古堡,并加以评估。 专家团返回之后,告诉皮耶先生,这座城堡虽然非常老旧,却非常结实,只要稍微修葺,就可以居住,并且给他带来了城堡的照片。 皮耶先生看到照片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座城堡,于是划拨了一笔资金,作为修葺城堡的费用,打算把这里重新启用起来。 到一个月前,城堡终于修葺完成,皮耶先生也就决定,把城堡作为聚会的地点,在这里召开一场盛大的聚会。 庞谢坐在一旁,手里端着杯红茶,轻轻地晃着杯子,脑子里泛出重重疑问。 按照逆鳞的情报,直到一年前,古堡秘境还没有发生异变,里面的环境就像他上次进入的十方世界一样,血腥、酷烈,并且有邪恶生物出现,压根不适合人类生存,甚至是逆鳞派来的高手,也难以全身而退,那么皮耶先生派来的专家团为什么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甚至还可以拍摄照片,并且安排人拍摄? 更何况秘境异变之后,就连他寻找了十多次,也没有找到进入古堡的路径,皮耶先生是怎么进来的? “难道是逆鳞情报有误?或者皮耶先生在撒谎?” 庞谢心中暗自思索,目光向皮耶先生脸上扫去,却没发现任何异常。 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完全可以通过一个人的瞳孔变化,毛孔收缩和心跳血流,来判断一个人是否说谎,普通人想要在他面前说话,不是说完全不肯能,但需要极其严格的训练,皮耶先生显然没有经受过这种训练。 他在皮耶脸上没发现什么异状,反倒是在贝鲁格特脸上瞧出浓浓的疑惑,心中不由一动,难道贝鲁格特与他一样,对此事也有怀疑?可惜他毕竟是靠猜的,不像读心术那么霸道,没法真正确认。 除此以外,他还注意到两个关键的时间点,第一个时间点是一年前,正好是李玉玲开始做噩梦的时候,第二个时间点则是一个月前,正好是逆鳞发现此处空间发生异变的时候,这两者究竟有何联系? 庞谢沉默不语,一个又一个疑惑在他脑海中翻腾。 “皮耶先生,这么说来,你是第一次来这座古堡度假,那你知道的这座城堡的来历吗?”贝鲁格特忽然问出了庞谢心中的疑问。 “尊敬的贝鲁格特先生,我只知道它叫做塞伊特城堡,是我曾曾祖父购置的,其他的事情倒不是很清楚。”皮耶先生说道。 “如果皮耶先生你不清楚的话,我倒知道一点,可以介绍一下。”贝鲁格特说道。 “贝鲁格特先生,你真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很荣幸听到您的介绍。”皮耶先生说道。 “这座城堡叫做塞伊特古堡,是由查理曼大帝时代兴起的弗兰克家族兴建,这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家族,传承近千年,在中世纪的鼎盛时期,曾经出过一个名号为‘黑骑士’弗兰克的强大战士,并仰仗战功被封为伯爵,弗兰克伯爵是光辉教廷历史上最为强大的神罚骑士之一,曾经参与过三次十字军东征,消灭过无数罪人,不过,很不幸的是,辉煌终究归于尘土,他也成了弗兰克家族的最后一任家主,在他之后,弗兰克家族永远地断绝了传承。”贝鲁格特沉声说道。 庞谢微微点头,这一段历史他也挺林三公子说过,上清派的《大洞真经》原本就是在这一时期被“黑骑士”弗兰克夺走的。 “为什么?战争吗?还是政治?”皮耶先生问道。 在欧罗巴大陆,封地属于贵族本身,既是是国王和教会,轻易也不能夺取,因此家族传承极为稳固,不会轻易断绝,传承千年的家族比比皆是,就连他所在的皮耶家族也是传承八百年的古老家族。 “都不是,是因为‘黑骑士’弗兰克的夫人。”贝鲁格特说道。 “他的夫人?”皮耶先生充满疑惑地问道。 “‘黑骑士’弗兰克娶了匈牙利名门巴托里家族的伊丽莎白,这原本是一桩所有人都看好的婚姻,弗兰克强大,野心勃勃,有教会和军队的支持,伊丽莎白美艳无双,精于算计,拥有巴托里家族的政治资源,他们的结合将在这一地区缔造一个新的千年名门。可惜事情发展在弗兰克的失踪之后,发生了极大的转折。”贝鲁格特说道。 “失踪?”庞谢心中一动,在林三公子给他的资料里面,弗兰克可是战死沙场,与贝鲁格特说道并不相同。 对于这种八百年前人物的结局,无论是林三公子,还是贝鲁格特都没有必要撒谎,不过,作为光辉教廷的自己人,贝鲁格特的消息显然比林三公子更可靠一些。 “发生了什么转折?巴托里家族侵吞了弗兰克家族的封地吗?”皮耶先生说道。 “比这糟糕的多,伊丽莎白继承了封地,然后背弃了主,背弃了光明,背弃了人间,成了黑夜魔鬼的忠实信徒,残忍的虐杀了无数生命,最终被宗教裁判所终生囚禁。”贝鲁格特说道。 “我的天!一个伯爵居然被终生囚禁,她干了什么?”皮耶先生惊讶地说道。 “如此严重的指控,这家伙不会是把教皇的私生子杀了吧?”迪恩插话问道。 听到迪恩的话,贝鲁格特脸上明显露出一丝怒容,不过,当他发现说话的是迪恩之后,又把这丝怒意按捺下去。 “关于她做了什么,因为太过邪恶,我再此不再累述,我只说一点,她在历史上留下了鼎鼎恶名,被称为‘血腥玛丽’。”贝鲁格特说道。 “我的老天,居然是她,这座古堡居然是血腥玛丽的遗产!”皮耶先生霍然站起。 “喔哦,这可真是个大家伙!”迪恩轻轻吹了声口哨说道,脸上也露出了兴奋的表情。 李玉玲听到这里,似乎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脸色瞬间变白。 在坐几人,只有庞谢的表情没有变化。 一来他听林三说过,这位叫做伊丽莎白的女性,后来成了上位血族,血族以吸食人血修行,自然是罪恶滔天,二来他一直在神州修行界厮混,对欧罗巴历史并不了解,也不知道“血腥玛丽”这个词在欧罗巴是如何的恶名昭彰。 “血腥玛丽是谁?”庞谢低声向迪恩问道。 “你不知道?”迪恩惊讶地看着他,解释说道:“她是欧罗巴历史上最血腥的女魔头,最著名的事迹是喜欢用处女的鲜血洗澡!” “处女鲜血?洗澡?”庞谢忽然想起李玉玲梦中那个从鲜血浴池走出的女人,心中完全确定,那个女人正是古堡的女主人,伊丽莎白女伯爵,也正是贝鲁格特口中的血腥玛丽! 第一百零六章 挑明 “你是谁?” “我就是你?” 通过贝鲁格特的介绍,庞谢最终确认,出现在李玉玲梦中的女人就是伊丽莎白之后,脑中再次想起这句对话。 即使对修行人来说,这句话也并不容易理解,两个时隔百年,完全没有交集的人物,怎么会是一个人? 最简答粗暴的解释,当然是伊丽莎白的灵魂转世,变成了李玉玲,可是这种解释实在太简单了,许多问题都无法解释。 首先,伊丽莎白曾是光辉教廷的信徒,后来又成了上位吸血鬼,无论是光辉教廷,还是吸血鬼,都没有灵魂转世一说,所有信徒死亡之后,都会进入神国,不同之处在于,善德者上天堂,恶德者坠地狱,在此之间的庸人,则前往炼狱,洗练自身的罪恶。 其次,就算按照神州大陆的说法,真的是转世投胎,可是六道轮回的规律,转世投胎之后,便会忘记前尘往事,就算是修行有成之人,能保留的记忆也不多,而且每转世一次,就会遗忘一部分,从伊丽莎白生活的年代到今天已经八百余年,中间不知转世过多少次,保留记忆的可能性极小。 最后,也是最直接的证据,就在几十年前,上清派的弟子还在古堡秘境中与伊丽莎白女伯爵交手,这些年也一直关注着古堡的动静,又怎么可能对伊丽莎白女伯爵转世一事一无所知? “这其中到底是怎么回事?” 庞谢隐隐觉得,这句对话是整件事的关键部分,如果能破解这句对话,古堡秘境其他的秘密都能迎刃而解。 就在他脑中转过这个念头的时候,其他人也从震惊中逐渐恢复过来。 “嘿,老先生,我刚才似乎听到,光辉教廷并没有杀死血腥玛丽?只是把她终身囚禁了?宗教裁判所什么时候如此仁慈?” 迪恩问道,作为一名职业猎魔人,他的专业性毋容置疑,一句话便问道关键问题。 贝鲁格特深深看了他一眼,说道:“你问的很好,是我刚才的表达有问题,我们并不是囚禁她,而是围困她,将她围困在这座古堡之中,当时,我们并没有能力杀死她。” “喔哦,中世纪的光辉教廷居然还有做不到的事情?”迪恩惊呼一声。 “我们并非全能的主,只是主在人间的牧羊人,太多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伊丽莎白成为黑暗的信徒之后,获得了黑暗的恩赐,拥有了强大的力量,并不是那么容易杀死的。我们当时力量不足,大部分力量都投入了美索不达米亚战争,再加上巴托里家族的掣肘,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剿灭她。” “至于后来的事情,这个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光辉教廷全面收缩,更没有力量来这里围杀她。”贝鲁格特说道。 “哦,原来是这样,等等,伊丽莎白拥有黑暗的力量,你们一直在围困她,并没能杀了她,要是这样的话,她直到今天还可能活着,就在这座古堡里面!”迪恩忽然反应过来,一句话点透了贝鲁格特的未尽之意。。 一句话出口,皮耶先生脸色顿时大变,连手上的咖啡都泼了出去。 李玉玲顿时觉得周身阴寒,变得脸色惨白,一旁服务的管家和其他侍者也个个脸色急变。 就连山姆也吃了一惊,忍不住抬起头来。 在场众人,只有庞谢和贝鲁格特早已知晓此事,脸色没有变化。 …… “迪恩先生,你说的很对,伊丽莎白确实还活着,就在这座古堡之中。”沉默了几秒钟之后,贝鲁格特严肃地说道。 庞谢不由一怔,没想到贝鲁格特没有否认,就这么直接把真相说了出来。 他随即反应过来,在神州大陆,修行人信奉地是遁世无为,与世间长期割裂,彼此之间并不了解,故此,在世间行走时极为低调。 可是在欧罗巴大陆并非如此,光辉教廷****,执掌这块大陆数千年,无论是开疆辟土的国王、权势滔天的贵族、无所畏惧的勇士、财雄势大的商人,还是隐藏于黑暗中的巫师、女巫等等各种超自然力量,都只能在光辉教廷的无上权力下瑟瑟发抖。 数百年来,尽管由于天地元气衰退,超自然界渐渐衰落,光辉教廷对于世俗界的影响在逐渐减退,但在数千年的积威之下,在这片大陆上,仍然没有人敢于正面和光辉教廷脚步。 故此,贝鲁格特心中有什么意见,或者有什么怀疑,无论面对任何人,都可以直接说出来,不必做任何掩饰。 “尊敬的贝鲁格特先生,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对不对?这世界上怎么会……”皮耶先生脸色连续变了数次,最终也没有把这句话说完。 他并没有直接否认超自然能力的存在,作为世界上最顶尖的富豪,传承数百年的世家,与普通人不同,他亲身感受过超自然界的力量,知道这种传说中的东西是真正存在的。 可是他无论如何也难以相信,这些日子居然和血腥玛丽共处一座古堡! “我当然没有开玩笑,正因为伊丽莎白还活着,光辉教廷才一直安排人对这座古堡进行监视,直到一月之前,发现情况有些变化,我才会过来探查。” “顺带一提,在教会的记录里,这座古堡自从伊丽莎白接管之后,就一直通过某种黑暗仪式,隐遁在秘境之中,普通人是无法找到的,并且在教会的记录里面,也没有皮耶家族购买古堡这件事,再说一句,在过去的一年间,监控这座古堡的神职人员,也并未见到任何人出现在这里,包括你所说的专家团和建筑工人,甚至连你是什么时候来到这座古堡,也没有任何人知道。”贝鲁格特说道。 “这……这……怎么可能?”皮耶先生方寸大乱,急忙转头对管家说道:“你立即联系专家团,还有负责修葺这里的负责人,问问他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管家早已面色如土,连忙说道:“我这就联系!”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皮耶先生站了起来,明显有些神不守舍,在餐厅里走来走去,不断地重复着这两句话。 贝鲁格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待管家的调查结果。 “等等,这事不对,贝鲁格特先生,你也许记错了,或者,来错地方了!” 皮耶先生似乎想起了什么,情绪忽然激动起来,就好像将死之人抓住救命稻草,说道:“贝鲁格特先生,我修葺完这座古堡之后,立即给我父亲的生前好友发出信笺,邀请他们来这里聚会,他们全都答应了下来,并且告诉我,在他们年轻的时候,曾经跟我的父亲在这里聚会,对这里记忆犹新!” “是吗?他们是什么人?”贝鲁格特不动声色地问道。 “他们分别是剑桥大学生物学教授,诺贝尔生理学奖获奖者道格拉斯先生,英联邦皇家警察训练中心,苏格兰场前任负责人戴维斯先生,曾经出任就业与养老金大臣的工党资深议员奥夫先生,著名慈善家埃特尔小姐,以及米兰足球俱乐部的主席拉伯雷先生。他们与我的祖父、父亲都是老相识,以前每隔几年就要聚会一次,他们都还记得这里,我想他们不会都在说谎吧?”皮耶先生解释激动地说道。 “是他们啊,我从未发现,皮耶家族居然与他们都有来往。”贝鲁格特脸上露出沉重的表情。 “有什么问题吗?”皮耶先生问道。 “当然没问题!” 一个粗野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接着,几个年事已高,白发苍苍的老者先后走了进来,其中包括一位老妇人和四位看起来德高望重的老先生。 “皮耶小子,你不要想太多,教会这些人就是喜欢装神弄鬼,最终的目的只不过从你口袋里敲出足够多的钱来!” 说话这位老者身材不高,甚至可以说很矮,可是嗓门却很大。 看到这几人的瞬间,庞谢脸色不由一变,虽然因为年龄变化的缘故,这几人的外貌有所改变,但他却看得出来,这五人的相貌与出现在李玉玲梦境中的五名怪物几乎一模一样! 第一百零七章 守序邪恶 “戴维斯叔叔,很高兴见到你们,你们是什么时候到的?” 皮耶看到这几人出现在大厅里面,满面惊喜地迎了上去,抱怨说道:“刚才贝鲁格特先生给我说了古堡的事情,简直把我搞糊涂了,希望你们能解释一下。” “皮耶小子,你完全不必担心,贝鲁格特么,我们的老熟人了,他无论说什么,你都不必在意,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吓唬你,只要你拿出他想要的东西,马上就可以换一个说辞,老实说,他这手颠倒黑白的本事,这些年从我们这里拿走不少好东西!”走在最前面那位身材矮小的老者大声说道。 “好吧,听您这么说,我放心多了,对了,这位是戴维斯先生,英联邦皇家警察训练中心,苏格兰场前任负责人,也是我父亲的挚友。”皮耶长长松了口气,转身对庞谢等人介绍说道。 庞谢微微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依照身形和面貌判断,他有九成九的把握,此人就是梦中见到的那位小妖精。 只是此人没有现出原身,他也没有必要主动点出来,现在是敌明我暗,若是点出来就丧失这个优势了。 “戴维斯!” 贝鲁格特叫道,他的声音犹如大教堂里的钟声,沉重而悠远,带着一种神圣的气息,令人肃然起敬。 戴维斯则并未回应,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 “我没想到在这能遇到你,还有你们,这些邪恶的代言人,这次是你们搞的鬼吗?” 贝鲁格特依旧坐在椅子上,目光从几人身上一一扫过,没有半点多余反应,不过,庞谢却发现他浑身上下的肌肉都已经紧张起来,随时准备出手攻击。 “这……你们在说什么?” 皮耶先生惊讶地发现双方居然认识,只是说法不同,更加不知所措,忍不住问道:“戴维斯叔叔,贝鲁格特先生究竟需要拿走什么?他为什么把你们叫做邪恶的代言人?” “皮耶,我们跟贝鲁格特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这是他的老把戏,要是我没猜错,他是对这座古堡里的一件东西感兴趣,所以才编了那么一个故事,试图把你从这里吓走,然后再去偷那件东西,或者干脆让你把那件东西献给他。至于他对我们的称呼么,呵呵,要是我没记错,很多年之前,光辉教廷把所有看不顺眼的女士都称为女巫,把所有与他们意见不合的人都称为异端,把所有的商人称为金钱的奴隶,把所有的律师称为魔鬼代言人。” 说话的是五名老人中唯一的一名女士,雍容华贵,举止大方,年纪在六十岁上下,看起来不是出自某个名门,就是某个豪族。 庞谢心中默默想到,要是没猜错的话,这家伙就是在梦中化作幽魂的年轻女士。 “埃特尔夫人,谨遵您的教诲。”皮耶先生点点头,听了这两人的意见之后,他的脸色好看了许多。 就在这时,管家也走了上来,提着一台平板电话,说道:“皮耶先生,我已经联系到了负责勘察古堡的专家团和负责修缮这里的负责人,过去一年时间,他们一直呆在这里,这些是工程进度的照片,包括每一处修缮的前后对比图,以及工程造价单,这里还有匈牙利古建筑保护部门的签章。” 皮耶先生迅速翻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破绽,于是疑心尽去,挥了挥手让管家退下,转头对贝鲁格特说道:“贝鲁格特先生,我想您或者是想跟我开个玩笑,或者是真的是搞错了。” 贝鲁格特微微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眼中露出嘲讽地光芒。 庞谢自然知道贝鲁格特说的是真的,眼前这几个家伙,绝不是什么好路数,只是有太多的情况还没有搞清楚,所以不打算轻举妄动。 迪恩和山姆则完全搞不清状况,他们虽然是猎魔人,知道世界的一部分真相,但是,一来他们事先并不知道古堡秘境的真相,二来没有去过李玉玲的梦境,所以,并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只是凭借多年经验,隐隐间觉得其中有些问题。 李玉玲与皮耶先生相同,对超自然界的事情一无所知,对贝鲁格特的说法感到难以置信,反倒是对这五名老者的解释有些相信,尤其是在看到管家拿出的证据之后,更倾向于相信这五名老者的说法。 不过,与皮耶先生不同的是,因为噩梦的困扰,她觉得贝鲁格特说的也有些道理,并不认为他全都是乱说的。 当然,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因为年龄发生变化的缘故,她并未认出眼前这五名老人就是出现在她梦中的怪物,否则,这些人说的每一个字她都不会相信。 …… 听了皮耶先生的话,贝鲁格特一语不发,就好像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大厅里的气氛一时沉寂下来。 庞谢忽然抬起头来,张口说道:“玉玲,不如让皮耶先生带你参观一下这栋古堡,我想贝鲁格特先生与这几位先生和夫人是旧相识,一定有很多话要谈,对吗?” “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李玉玲本就想在这座古堡里好好走走,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听了庞谢的话,立即站了起来,来到皮耶先生身边,低声说道:“皮耶,我想以贝鲁格特先生的身份,无论如何都不会认错的,我们不妨去看看是不是我们认错了。” 这句话一语双关,表面上的意思自然是,贝鲁格特何等人也,岂会认错城堡,实际意思则是,贝鲁格特身份高贵,就算是认错城堡,也不会当面承认。 皮耶先生立即反应过来,笑着说道:“好吧,我们楼上去看看,那里有几幅画不错,如果真的遇到血腥玛丽,我正好有几个关于中世纪的历史疑问,需要问问她。” 随着皮耶先生和李玉玲的离去,管家和大部分侍者也撤离了餐厅。 留在餐厅里的只剩下贝鲁格特、庞谢、迪恩和山姆,以及五名来自远方的老者,还有留在这里的两名侍者。 …… 啪! 等到皮耶先生和李玉玲离开之后,贝鲁格特忽然坐直了身子,打了一个响指,瞬间,留在餐厅的两名侍者全都晕死过去。 “道格拉斯、戴维斯、奥夫,埃特尔、拉伯雷,现在无关的人都已经离开了,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聊聊,你们五名守护者级的守序邪恶者,为什么在这里聚会?还有,这座古堡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原本囚禁在此的伊丽莎白呢?如果你们说不清楚的话,我会建议教廷把你们从守序者名单上去掉。” 贝鲁格特沉声问道,一举挑明了五人的身份,竟都是守护者级别,也就是神州大陆人仙级的高手。 “贝鲁格特,现在是一比五,你只有一个人,我们是五个人,你能完好的离开这里,都是我们的恩赐,居然敢威胁我们。” 英联邦皇家警察训练中心,苏格兰场前任负责人戴维斯,也就是那位身材矮小的老者说道。 在皮耶离开这里之后,他也变得无所顾忌,并未否认贝鲁格特的说法。 “主的仆人从无畏惧,而且,你为什么认为我只有一个人呢?”贝鲁格特的目光落扫过迪恩和山姆,最终落在庞谢身上,对他说道:“这几位都是真正的邪恶者,无论我们有什么恩怨,我希望都可以暂且放下,否则,他们驱逐我后,会毫不犹豫地杀你们。” 庞谢点点头,微微一笑,说道:“如你所愿。” “要打架了吗?”迪恩放下手上的叉子,抓起两把餐刀来,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第一百零八章 协议 “哈哈哈,贝鲁格特,你是打算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苏格兰场吗?” 戴维斯笑的几乎喘不过气来,抬起短短的手臂,指着庞谢、迪恩和山姆说道:“就凭他们?两个彻头彻尾的凡人,还有一个东方人?” 庞谢微微一笑,并不反驳,心中暗自说道,又是一个不长眼的,只盼他被温彻斯特兄弟用铁锤修理的时候,还能笑得出来。 “戴维斯,不要小看他们。贝鲁格特,我承认他们的力量,现在是四比五。” 说话的是一行五人之中,走在最后的老者。 对于这位老者的意见,庞谢并不意外,就在此人刚刚出现的时候,他便已看到了此人手中的银质手杖,便已认出这位就是前天夜里前往黑特兹小镇寻找李玉玲,结果被迪恩和山姆痛揍一顿的羊头人。 “拉伯雷,你疯了吗?就凭这几个家伙?”戴维斯夸张地喊道。 “戴维斯,不要说了,我相信拉伯雷的判断。”埃特尔夫人说道。 “好吧。”戴维斯耸了耸肩,做了个无奈的动作,转身退了回去。 “贝鲁格特,我的老朋友!” 拉伯雷缓缓站了起来,说道:“我可以一一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关于我们为什么在这里聚会,如果梵蒂冈同意的话,我们更喜欢去威尼斯聚会,那里风景很好,不是吗?可是你们一直在打压我们,即使我们遵守秩序,登上你们的守序者名单也是一样,我们只能来这种穷乡僻壤聚会。” “其次,是关于这座古堡发生了什么,老实说,我们也不知道,这里一直在你们的监控之下,这一切并不是我们搞的,我们来这里也想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最后,关于伊丽莎白,熟读教廷秘史的你应该知道,伊丽莎白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她背弃了正义,但也没有投身黑暗,不止你们在围杀她,我们也曾试图绞杀她。如果我们知道她的下落,我们会第一时间杀了她,如果我们杀不掉,一定会告诉你们。” “嗯?” 庞谢心中一动,瞬间想到了许多,他在梦中看到这五名怪物出现在古堡之中,还以为他们是伊丽莎白的手下,现在看来他们却是伊丽莎白的敌人。 “你们的答案并不能让我满意,不过,我选择接受,但是,我还有一个问题,皮耶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你们的聚会为什么会带上一个凡人,别告诉我,你们不知道。”贝鲁格特问道。 “我的老朋友,关于皮耶的问题,我必须说明几点,首先,皮耶家族一直是我们的朋友,其次,皮耶小子确实是我们引来的,当然,我们是用了一点小小的幻术和记忆修改,最后,关于为什么引他来,这是一个小秘密,不过与你们没有任何关系,请容我们保密。”拉伯雷说道,他的声音沉稳而富有魅力,令人不由自主地生出好感,觉得他说道都是真的。 他顿了一顿,接着说道:“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我已经回答了许多问题,那么我可以询问一下,贝鲁格特先生,你为什么来到这里,还有,这三位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吗?” 贝鲁格特沉默了几秒,说道:“欧罗巴所有的事情都是教廷的事情,我来这里只是巡守主的领地。” “说的真好。”拉伯雷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转头向庞谢望去。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庞谢,逆鳞,来这找一件东西。” “我的天,怎么连你们都来了,还有这两位先生呢?”拉伯雷看向迪恩和山姆。 “喔,拉伯雷先生,我们是美索联邦的猎魔人,与一切邪恶作对,来这里为了解脱一位女士的苦难,顺便说一句,我现在还没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迪恩说道。 “你们会明白的。”拉伯雷笑了笑,接着说道:“贝鲁格特先生,你是代主行走,庞先生,你是来寻找一件东西,这两位年轻的小伙子,你们是来为一位女性解忧,我们仅仅是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聚会罢了。我想,我们的目的没有任何冲突之处,我们完全可惜和平共处。” 贝鲁格特依旧安静地坐在那里,并没有任何表示。 “几位先生,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挚的敬意,我们诚恳地邀请你们参加这次聚会,不知诸位是否愿意?” 说到这里,拉伯雷起身摘下帽子,对着庞谢等人施了一个脱帽礼。 “我同意。”庞谢答道,他暂时不打算离开这里,也不打算与这五个怪物立刻冲突,于是答应下来。 “我也同意,我很知道恶魔的聚会会谈论些什么。”贝鲁格特说道。 “我们当然也同意。”迪恩说道,他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具体情况,不过,这并不妨碍他选择与庞谢站在同一阵线。 “很好,我的朋友们,那就让我们愉快地渡过一段共处的时光吧。”拉伯雷说道。 说完,他招呼其他几人,转身向城堡后方走去,看来他对这座城堡,已经极为熟悉,并不需要其他人带路。 …… 等到这五名怪物走后,留在餐厅里的四个人中,唯有迪恩和山姆事先并不知道伊丽莎白的事情。 迪恩终于忍不住了,问出心中疑问:“你们现在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吗?这些家伙究竟是什么人?难道真的是恶魔吗?那我们为什么不干掉他们?”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我也想知道这个问题,特别是关于守序邪恶者这个称呼。” “这个问题,咱们出去谈吧。”贝鲁格特站了起来,转身往大厅外面走去。 庞谢和迪恩、山姆则紧随其后,跟着贝鲁格特一起往城堡外面走去。 十多分钟之后,四人逐渐远离城堡,贝鲁格特终于张口。 “在中世纪的时候,光辉教廷是欧罗巴大陆的最强大的力量,镇压着所有的魔鬼和怪物,从没有任何不洁之物敢正面与教廷对抗。可是自从八百年前,超自然力量衰退,教廷的力量也衰落了很多,魔鬼和怪物的力量逐渐发展起来。” “不对吧?”庞谢眉头一皱,说道:“教廷的力量在衰退的同时,黑暗的力量应该也会衰退,为什么邪魔的力量会抬头?” “原因很简单,教廷和黑暗的超自然力量都在衰退,人类领主的武装力量在变强,但是,人类是一种容易堕落的生物,堕入黑暗比向往光明要难得多,所以,随着人类领主的力量越来越强,黑暗的力量逐渐强大起来。”贝鲁格特解释说道。 “原来是这样。”庞谢点点头,这个情况在神州大陆倒没发生。 “黑暗的力量虽然在发展,但是与教廷相比,终究是弱势的一方,正常情况下,我们只需要多花费一些力气,终究可以将他们剿灭的,可惜因为美索不达米亚战争的缘故,我们大部分力量被两河流域牵制,无法抽出所有的力量剿灭他们。” “在经过近百年的秘密战争,付出正义者与邪恶者的生命之后,教廷终于发现没法彻底消灭黑暗,而且逼迫越紧,造成的破坏越大,黑暗方发现再这么下去,他们即使能活下去,终生也会像老鼠一样惴惴不安。” “于是,双方就达成了一个协议,教廷编纂一份守序者名单,愿意遵守秩序的恶魔,在付出一定代价之后,都可以登上这份名单,只要名字出现在这个名单之上,教廷就会放弃追杀,可以光明正大的在阳光下活动。” “这些人被称为守序邪恶者!” 第一百零九章 结盟 “我的老天,我们在美索联邦斩妖除魔这么多年,从没听说过还有这种事。”迪恩惊讶地说道。 山姆点头,表示支持他的意见,这两兄弟在美索联邦做了多年的游兵散勇,斩杀妖魔无数,从没听说过妖魔还有组织。 “那是因为你们的历史太短,正义和邪恶还处于混沌期,迟早有一天,你们会发现彼此都无法彻底消灭对方,到那时就会形成某种秩序。”贝鲁格特说道。 庞谢微微点头,对于贝鲁格特的这个说法,他是极为赞同的,俗话说,要做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类似的事情在神州大陆已经发生了无数次。 远有孔雀大明王食人无数,甚至一口吞掉大日如来,反而被尊为佛母,成为西方佛门护法,近有孙悟空强抢如意金箍棒,销毁地府生死簿,却被封为齐天大圣。 当最高统治者拥有绝对力量的时候,或许会追求绝对的正义,当他缺乏绝对力量的时候,往往会追求秩序,只要在秩序范围之内,往往能够容忍不义。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修行界,还是世俗界,最高统治者往往都没有绝对力量,最多只拥有相对优势,所以,只能追求秩序。 真正眼里不揉沙子的,只能是独善其身的独行侠,顶多做到中层执行者,绝对做不了最高统治者,就像华国历史五千年,真正不讲人情,只讲律法的也就包拯、海瑞等寥寥几人而已。 贝鲁格特几句话,将守序邪恶者的来历解释了一遍,迪恩和山姆顿时觉得大开眼界。 “贝鲁格特先生。” 庞谢听到这里,忽然站住脚步,说道:“这件事情我大概清楚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能够理解你刚才为什么选择和我们结盟,也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选择退让,因为协议的缘故,你们只能在某个范围内对抗,你无法主动攻击他们,否则,他们可以控告你撕毁协议,可是他们也不能主动攻击你,否则,也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他们会被追杀到死。”贝鲁格特说道。 “我还有一个问题,刚才在餐厅的时候,可以理解我形势紧急,你需要寻找力量抗衡他们,现在他们已经暂时离开了,如果你愿意的话,随时可以从教廷呼唤援助,那么,作为杀死荣格的敌人,你还愿意跟我们继续结盟吗?” “很遗憾,也许你们没有发现,不过,昨天夜里我已经试过了,这个秘境被封锁了,我们无法离开,外面的人也无法进入,所以我会跟你们继续结盟。”贝鲁格特说道。 “什么?” 庞谢微微一怔,抬头远眺,却发现群山尽在眼前,完全看不出有什么阻碍,随即心中一动,一道无形的神念向前方扫去,直扫出千米之外,这才发现,就在远方的树林之中,存在着一道无形的屏障,神识被屏障所挡,再怎么也扫不出去,不由面色一沉,大步向前走去。 迪恩和山姆虽然没有神识扫描的本事,但也跟着庞谢一起向前走去。 片刻之后,庞谢来到这道无形的屏障前方,用手向前一推,果然触摸到一屏障,光滑透明,就好像玻璃一样。 啪! 庞谢挥起一拳,砸在无形屏障上,这一拳足以将坦克砸翻,却没有对屏障造成任何破坏。 “你不必打了,我昨天晚上已经试过了,这玩意是空间屏障,没有特殊的空间法术,或者专门的空间刀具,我们是无法离开这里的,除非我们干掉建立空间屏障的人呢。”贝鲁格特说道。 就在一旁,迪恩和山姆也冲着屏障打了几拳,却发现毫无作用,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 …… “所以,我虽然很想杀了你,但结盟是真的,至少在这一段时间,我可以向主发誓,与你真心结盟,至于之后的事情,我们出去之后再说。”贝鲁格特说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也可以对天盟誓,与你暂时结盟。”庞谢说道。 “你们呢?”贝鲁格特问题。 “我们也同意。”迪恩说道,山姆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那好,我们就这么说定了,在接下来的时间,你们最好先听我的安排,作为报酬,,我会保证让你们得到你们想得到的东西,甚至更多。”贝鲁格特说道。 “等等,为什么是听你指挥?”迪恩忍不住问道。 “因为我知道的最多,无论是对这座古堡,还是对那五个家伙,甚至是对你们。”贝鲁格特说道。 “暂时听你指挥倒是没问题,只是我有两个问题,需要你可以回答我,首先,你到底是来这里做什么的,我们每个人来这里都有目的,你也不应该例外,我不希望你目的是杀死这里所有人。”庞谢说道。 “这件事我可以告诉你们,因为需要你们的帮助。”贝鲁格特说道。 “请讲。”庞谢说道。 “我之前曾经说过,这座古堡曾经属于弗兰克家族,弗兰克家族的最后一任族长,是一名强大的骑士,被称为‘黑骑士’弗兰克。” “他之所以被称为黑骑士,是因为他有一件黑色的铠甲,名为‘黑暗觉醒’的铠甲,这件铠甲拥有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曾经是光辉教廷最为强大的铠甲之一。” “遗憾的是,由于‘黑骑士’弗兰克的失踪,这件铠甲也不翼而飞,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教廷怀疑这件铠甲还在赛伊特古堡之中,收在伊丽莎白女伯爵手里,否则,她即使投入黑暗,也没有能力如此快的成长起来。”贝鲁格特说道。 “所以你的目的其实是来回收这件铠甲?”庞谢说道。 “是的。”贝鲁格特说道。 “好吧,第一个问题问完了,看来我们没有本质的冲突,还有第二个问题,能否告诉我们,迪恩和山姆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两个我想你昨天喊他们天选之子,并不是信口开河。”庞谢说道。 “我们怎么了?”迪恩听到这里,惊奇地问道。 “你们很特殊的,难道不知道吗?”庞谢微微一笑,伸手从地上捡了块拳头大小的鹅卵石,轻轻一握,石头顿时四分五裂。 “这是石膏做的吗?”迪恩惊讶地说道。 “你可以自己试试。”庞谢把石头递给他。 迪恩用力捏了捏,发现石头非常结实,完全没有损坏的迹象,不由惊叹说道:“我的老天,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迪恩,你听我说,这件事情的重点不是我怎么做到的,这件事很多人都能做到。”庞谢将剩余的石块递到贝鲁格特手上。 贝鲁格特伸出两根指头,轻轻一搓,将石头搓成粉末,飘飘扬扬洒在地上。 “看到了吗?这件事情的重点是,我们如此强大的力量,却对你们无效,就连前天晚上遇到的怪物也是,他远比你们想象的强大的多,却无法伤害你们。这其中的原因,你们并不知道,我希望贝鲁格特先生可以告诉我们。”庞谢说道。 “我们这么特殊吗?”迪恩喃喃自语。 “我一直就觉得奇怪,那些恶魔如此弱小,为何还能兴风作浪。”山姆说道。 “我昨天猜测他们是天选之子,是因为我曾经在教廷的秘密文献中看到过,因为某些特殊的缘故,上界的天使偶尔会降临凡尘,封存自己的记忆和力量,在尘世度过一生,完成某些特殊的使命。为了保证安全,他们在封存自己力量的同时,会得到主的祝福,无论是什么样的超自然力量,都会在他们面前失效,除非敌人的力量强过他们的本体。” “由于这些人是天使降临,在凡间是为了完成某项重要任务,会带领教廷走向辉煌,所以我们把他成为天选之子!”贝鲁格特说道。 庞谢闻言,心中豁然开朗,这就相当于以自身的能量核心为能源,以自身为中心,持续释放了一个禁绝超自然能量的结界。 只是不知道这两位仁兄的原身是什么样的级别,想来能降临人间,至少原身也应该是神仙以上的级别,这么说的话,若是运用的好,倒是可以当做奇兵! 第一百一十章 静观其变 古堡,二层。 皮耶先生正带着李玉玲一起参观赛伊特古堡,沿着二层的走廊漫步向前走去。 走廊的一侧是墙壁,上面挂着十多副人物肖像画,因为年久褪色的缘故,画面已经有些模糊了,就连金箔包起的边框,也泛起锈色。另一边则是半圆形的窗户,朝阳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晒进来,照在肖像画的金属画框上,泛出淡淡的金光。 “哦,天哪,玉玲,我刚才简直是疯了,居然会相信贝鲁格特先生讲的故事,你看看这些肖像画上的人物,是不是跟我都很像?他们是我们皮耶家族的历代祖先,我前天早上才看过一遍的,这些完全可以证明,我们拥有这种城堡已经很久了!至于教廷的档案,我刚刚才想起来,在美索不达米亚战争期间,他们曾经丢失过整片东欧的土地,怎么可能还拥有这里的土地资料!” 皮耶先生边走变说,脸上带着激动的神情,如果是熟悉的人,就会发现他今天的话比往常多很多。 “这不是你的错,谁会不相信呢,如你所言,贝鲁格特先生是光辉教廷的大人物,谁能想到他会说谎。”李玉玲替他辩解。 “是啊!” 皮耶先生耸了耸肩,感慨说道:“可是我不明白,真如戴维斯叔叔所言,贝鲁格特先生要在赛伊特古堡里找一件东西,那他究竟是要找什么?这座城堡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珠宝,没有古董,事实上,如果他早来一段时间就会发现,里面都是些我们家族的旧物,他完全可以不经我的同意拿走任何东西。” “那就不知道了” 李玉玲边走边聊,目光扫过一幅幅肖像画,斑驳的画面上沉积着历史的尘埃,在墙上楼下了深深的印记,一望可知,都是有数百年历史的古物,绝不是刚刚挂在这里的。 两人向前走了一阵,李玉玲忽然指着前面的一扇门,问道:“对了,这是你的卧室吗?” 一扇半遮半掩的门,就在走廊尽头,她在梦中推开这扇门的时候,里面是血红的一片,随之遇到那名从鲜血中走出的女子。 “当然!刚刚布置好不久!”皮耶先生快走两步,一把推开屋门。 “啊……哦?” 李玉玲一声惊呼,担心看到梦中的血红一片,接着,却发现看到的是一片素净的银白,完全没有一点红色的痕迹。 “我喜欢白色,象征着光明,象征着希望,象征着一尘不染!”皮耶先生走进屋子里,在屋子正中转了个圈,回头说道:“进来看看吗?” “好。”李玉玲点点头。 “随便做吧,这间屋子风景不错,可以看到远方苍茫的群山!” 皮耶先生打开酒柜,从中取出一瓶陈年红酒、两只水晶杯,放在茶几上,倒了两杯酒,递给李玉玲一杯,说道:“我虽然喜欢白色,不过,偶尔也需要一点红色的点缀。” 李玉玲接过酒杯,握着纤细的杯脚轻轻晃了晃,鲜红的酒水挂在杯壁上,散发着淡淡的果木香气,充盈着整个房间。 “玉玲,你知道吗,当我几年前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非常的熟悉,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曾经在梦中见过你一样。”皮耶先生说道。 “哦,皮耶,不要这么说,这种套路只会出现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老电影里。”李玉玲抿嘴笑道。 “哦,天哪,我说了什么,是我的错,我没有表达清楚,我想表达的并不是你理解的意思,我是说一种熟悉的感觉,一种非常非常熟悉的感觉,并非男女之间感觉,纯粹是一种我曾经见过你的感觉!”皮耶连忙解释说道。 “真的吗?”李玉玲似笑非笑地看了看他。 “虽然我也觉得有些神奇,不过,确实是真的。”皮耶先生无奈地说道。 “对了。” 李玉玲忽然站了起来,走到衣柜旁边,伸出右手,轻轻敲了敲墙壁,发出“嘭、嘭”的闷响,说道:“这个地方在你来之前就是这样吗?” 在她的梦境之中,这里是一扇小门,推开小门之后,里面是一间浴池。 “当然,怎么了?”皮耶先生说道。 “哦……那个我觉得在卧室里面,修建一座浴室比较好,一种更好的享受。”李玉玲说道。 “玉玲,怎么可能?你要想想,这可是数百年前修建的古堡,以当时的技术能力,浴池只能修在古堡的最底层,如果修在这里的话,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垮塌!”皮耶先生说道。 李玉玲一怔,随即反映过来,按照现实来说,依照当时的技术水平,这里确实不应该出现浴室,可是梦中那一切又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只是梦吗? 想到这里,她一时陷入迷茫。 …… 古堡后方,塔楼下面,一座幽暗的大厅之中,五名老者围坐在一个圆桌前,桌上放着几碟甜品和干肉。 “拉伯雷,与贝鲁格特结盟的那几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你为什么对他们那么客气?凭借我们的力量完全可以压制他们。”戴维斯第一个说道。 “呵呵,戴维斯,你完全想错了,那几个人并不普通,要是我没猜错的话,那两个白人就是传说中的破法者,可以压制一切超自然力量。”拉伯雷说道。 “破法者?这不是一个传说吗?”议员奥夫说道。 “这并不是一个传说,我至少见过两次,那真是两段令人痛苦的回忆,我们应该感到幸运,眼前这两个破法者还没有成长起来,并且来自美索联邦,迟早要回去,否则,难受的日子还在后头。”拉伯雷说道。 “我们不可以杀死他们吗?”戴维斯问道。 “最好不要打这个主意,如果你真的杀死他们的话,束缚在他们体内的本体就会解封,那是一个你们绝对不想见到的场面。”拉伯雷说道。 “好吧。”奥夫郁闷地说道。 “至于那名东方人,应该是一名修行人,力量也很强大,他自称来自逆鳞,这一点也可以理解,近几十年,逆鳞的人曾多次进入这里,试图取回一件东西。所以,他与我们没有本质冲突,只是路人而已,没有必要压制。”拉伯雷说道。 “那我们就坐视不管吗?”戴维斯问道。 “这不是正好吗?无论是贝鲁格特也好,那两名破法者也好,东方修士也好,不都是喜欢斩妖除魔的正义之士吗?有他们在这里,对我们的计划之后有益无害。”拉伯雷说道。 “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做?”戴维斯问道。 “静观其变就好了,这不正是我们带皮耶来这里的目的吗?如果伊丽莎白还拥有力量,她一定会第一个杀死皮耶家族的人,如果皮耶一直没事,那就证明她的力量已经大不如前,甚至不敢在我们面前显露。”拉伯雷说道。 第一百一十一章 黑雾 深夜。 一场喧嚣的晚宴散去,赛伊特古堡重新归于寂静。 就在刚刚结束的晚宴上,皮耶先生心情极佳,风度翩翩,对参加晚宴的每个人都致以真挚的祝福,甚至包括上午早餐时,试图欺骗他的贝鲁格特先生在内。 他诚挚地邀请贝鲁格特先生在古堡里再逗留一段日子,参加他与拉伯雷、戴维斯等人的聚会,贝鲁格特先生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拒绝。 晚宴结束之后,其他人带着丝丝醉意,分别回到自己的房间,皮耶先生也欢快地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页已经泛黄的《灵魂的天堂》,伴着皎洁的月光,用心阅读起来。 半个多小时之后,酒意渐渐泛起,他觉得有些困了,便合上书卷,吹熄蜡烛,躺在床上睡觉。 茫茫夜色之中,皎洁的月光穿过窗户,照在墙上的挂钟上面,指针一分一秒向前跳动,最终跳到午夜零点零分零秒的位置。 月光忽然一抖,好似水波荡漾,屋子里的景象,变得有些朦朦胧胧,就好像透过一层毛玻璃去看。 一丝丝黑气从皮耶先生的床边蒸腾上来,汇聚在他床边,形成了一团浓浓的黑雾。 诡异的是,从窗外却看不到任何变化,只能看到皮耶先生独自躺在床上,恬静的沉入睡眠。 几分钟后,黑雾凝结成人,看轮廓像是一名身材高大的骑士,披着黑色铠甲的骑士。 黑雾骑士站在床边,静静地看了皮耶几秒钟,伸出右手,探出食指,在他的额头上用指尖轻轻地划动。 庞谢先生毫无所觉,依旧睡得香甜,脸上甚至绽放出笑容,似乎是梦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随着指尖的移动,皮耶先生的额头上出现了一个大写的“S”,纯黑色的字迹,仿佛用浓墨写出。 写完这个字之后,黑雾骑士渐渐消散,重新化作一丝丝黑气,不过,这些黑气却没有向屋外飘出,而是一丝丝、一缕缕注入到黑色的“S”之中。 随着黑气的注入,黑色的“S”渐渐开始发亮,等到黑气全部注入的时候,这个字母亮的就好像黑珍珠一样,在夜色中闪闪发光。 黑色的“S”在夜色中发光的时间不久,短短几秒钟之后,便消隐在额头上,完全没留下任何痕迹。 过了一阵,皮耶先生睁开双眼,缓缓坐了起来,静静地做了一阵,对着不远处的镜子,忽然咧开嘴,用力笑了笑。 不知为何,他脸部的肌肉配合的极差,彼此之间完全不协调,因此笑容也极不自然,配上冷漠的眼神,仿佛僵尸也似。 又过了一阵,他站了起来,光着脚向衣柜走去,来到那面空白的墙壁前面,挥动手臂,狠狠地向墙壁的右上方砸了一拳。 嘭! 随着他的拳头落下,墙上裂开一道裂缝。 皮耶先生没有停止,继续用力砸去,连续“嘭、嘭”几声,中拳处的裂缝越来越多,最终整个坍塌下去,露出一个十公分见方的暗洞。 皮耶先生把手伸了进去,摸索了几下,从中摸出一个长约七八公分,宽约五六公分的银色金属匣来,打开匣子,里面有一张故旧的羊皮纸,整整齐齐地叠在那里。 他把羊皮纸取了出来,贴身收好,随后把银色的金属匣子放到柜子里。 做完这一切之后,皮耶先生把重新躺在床上,就如刚才一样,安然入眠。 就在他陷入沉睡之后,屋子里的月光再次抖动一下,景物重新变得清晰起来。 …… 数百米外。 庞谢正在屋中静坐,他刚刚从李玉玲的梦中归来,再次与那五名怪物在梦中交手。 有过前次交手的经历,他今天获胜的时间比前次更短,差一点就可以无伤胜出。 就在皮耶房间黑气出现的一瞬间,他骤然睁开双眼,因为与此同时,久在丹田之中,沉寂许久的元屠剑忽然动了一下,发出一阵兴奋的波动,就好像遇到了什么极有吸引力的东西。 庞谢心中一动,急忙放出元屠剑,只见血光一闪,元屠剑便向屋外掠去。 他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随着元屠剑一起冲出屋子。 唰! 元屠剑飞出房间之后,一路向古堡后方的花园飞去,眨眼之间,便来到花园正中位置,盘旋在花园上方,剑尖直直向下指去。 “莫非这底下有什么东西?” 庞谢心中一动,飞身跃去,从纳戒中取出一把工兵铲来,毫不犹豫地向下挖去,转眼之间,就玩下去四五米深,可是却什么都没发现。 正在他担心有人发现,犹豫要不要继续向下挖的时候,元屠剑忽然不再盘旋,重新化作一道血光,回到丹田之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庞谢眉头皱了几皱,元屠剑绝不可能随意乱来,这里必定是有什么东西,只是这样挖下去也不是事,修行界要隐藏什么东西办法太多了,最多的就是空间法术,没有正确的破解之法,无论怎么挖,都只是徒然而已。 想到这里,庞谢飞身跃出坑洞,重新跳回地面,又把土填了回去,将地面恢复原状。 …… 一夜天明,再无异状。 第二天一早,整个古堡的人就开始忙碌起来,庞谢这才发现,单就这么一座古堡之中,皮耶先生的随行人员就不下百人。 上百随行人员不断地在后花园进进出出,放置桌椅,布置鲜花,忙的好像勤劳的蚂蚁,至于管家,更是忙的脚不沾地,不断地说着什么。 庞谢起初不知道是在做什么,问过管家之后,才知道原来聚会就在今夜。 “我的天哪,富豪的聚会真是与众不同,我们要举办聚会的时候,只要打几个电话,买几瓶啤酒,叫一份披萨即可,顶多再加一份左宗棠鸡!”迪恩忍不住说道。 “当你生下来之后,参加的每一个聚会都是这样,那你就不好感到任何与众不同。”李玉玲接着说道。 “这就是阶级!”迪恩说道。 这一整天皮耶先生都没有出现,五名怪物也是。 贝鲁格特先生对此毫不意外,黑暗生物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讨厌白天的太阳,再强大的黑暗生物也是一样。 庞谢心中却觉得不止如此,总觉得有些惴惴不安,却又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直到晚间,聚会正式开始。 当庞谢接到邀请,来到后花园时,瞳孔骤然一缩,因为他发现宴会的主桌赫然放在昨夜元屠剑盘旋位置的上方! 第一百一十二章 神秘祷词 天上明月洒下一地微光,如同一层薄薄的轻纱,笼罩着整座城堡,似梦似幻,如烟如雾,在城堡的后花园里,一场盛大的宴会即将开启。 长长的红木餐桌压在草坪上,上面铺着鲜红色的餐布,银光闪闪的餐具,以及浸在冰块中的美酒,周围繁花锦簇,散发着浓浓的香气,勤快的侍者往来穿梭,如同勤劳的蜜蜂一样整齐,优雅的乐队奏着轻快的曲子,迎接每一位即将到来的宾客。 晚上八点整的时候,参加聚会的宾客已然到齐,分别坐在餐桌两边,其中左侧餐桌旁坐着的人包括,贝鲁格特、庞谢、迪恩、李玉玲和山姆,右侧餐桌上坐着的则有,拉伯雷、戴维斯、奥夫、埃特尔夫人和道格拉斯,正好一一对应。 诡异的是,直到此刻,宴会的主人皮耶先生尚未露面,事实上,他已经一整天没露面了。 半个多小时之后,就在大家都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一片乌云散去,皮耶先生终于出现在宴会之中。 与往日一身白色的装束不同,他今天穿的是一身黑色的燕尾服。 “对不起,因为某件事情,晚到了一会,我在此表示道歉,欢迎你们来到这里,我尊敬的客人,你们的到来让我非常高兴,这是对……”皮耶先生站在主座位置,双手撑在桌子上,用沙哑的声音缓缓说道。 “皮耶先生,这是生病了吗?”李玉玲低声嘀咕着。 “这家伙有点奇怪啊……” 庞谢瞧了他一眼,心中暗自说道,他的“医道”神通已然大成,对人体的了解天下无双,一眼便能看出,眼前这位仁兄不但没有生病,而且气血运转好,身体比昨天见面的时候更好,完全没有生病的感觉。 “致辞到此结束,我们盛大的宴会也即将开始,在这次宴会上,我们诸位准备了足够多的惊喜,相信你们将渡过永生难忘的一夜,不过,在我们欢庆这一场盛大的宴会召开之前,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希望玉玲小姐可以帮我完成。” 说到这里,皮耶先生转头看着李玉玲,用一种诡异的眼神望着她,说道:“玉玲小姐,按照我们皮耶家族的传统习俗,每当举行重要宴会的时候,都需要由席间一位未婚女性出面,诵读皮耶家族的古老箴言,今天可否请您赏光,为在座的宾客,诵读这一篇箴言呢?” “我吗?好吧。”李玉玲微微一怔,环顾席间,发现只有她一名未婚女性,便没有推辞,大方地站了起来。 “玉玲小姐,请随我来,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诵读台,对了,也请迪恩先生和山姆先生也一同前往,根据我们这个仪式的要求,需要两位男士作为骑士保护公主。”皮耶先生接着说道。 “是吗?”迪恩说道。 “确实如此,请两位稍微配合一下。”皮耶说道。 “好吧。”迪恩起身向李玉玲走去,山姆紧随其后,他们今天没有穿往常的工装夹克,而是换上了一身黑色的礼服,都是古堡里的侍者提前准备好的。 诵读台就在花园的最深处,距离主桌大概二十米远的地方,是一座三米左右的石台,有石梯可以上去。 在诵读台上面有四根碗口粗细的石柱,支撑着一个圆拱形的蓬顶。 庞谢坐在原地,望着三人一步一步走向高台的背影,心中没来由地觉得不对,转头向贝鲁格特望去,发现他脸上也写着奇怪两个字。 “难道有什么阴谋?” 庞谢心中一动,想要出口阻止,却没什么理由,转念又一想,迪恩和山姆都是天选之子,也没什么人能伤到他们的,最终便没有阻止。 “埃特尔夫人,你有印象吗?我怎么不记得皮耶家族有这个传统。”坐在餐桌另一侧,一直沉默寡言的道格拉斯教授问道。 这是一个身高足有两米的大个子,说起话来慢慢吞吞,自从来到古堡之后,就极少说话,按照庞谢的观察,这家伙八成就是科学怪人弗兰肯斯坦。 “这姑娘不错,也许是皮耶小子搞得新花样吧。”埃特尔夫人说道。 …… 几分钟后,李玉玲站在花园后方的石质高台上面,迪恩和山姆则一左一右站在两侧。 “我需要诵读什么呢?”李玉玲问道。 “稍等片刻,我们还需要作些准备。”皮耶先生笑了笑,随即让侍者用银质的盘子端上一条拇指粗细钢铁的锁链来。 皮耶先生接过盘子,捧着锁链走上台去。 “皮耶先生,这是要做什么?”李玉玲问道。 “这是仪式的一部分,叫做灵魂与生命的锁链,需要将你们三个人以锁链系在一起,代表着生命与灵魂的共享。”皮耶先生说道。 “非常奇怪的仪式。”李玉玲说道,却也没有拒绝。 皮耶先生来到三人前面,将锁链的一端锁在迪恩的右手上,用铁锁锁死之后,在高台上的石柱上绕了一圈,然后又绕过李玉玲的双手,最后,将另一端锁在山姆的左手上,同样用铁锁锁死。 接着,他将钥匙装进口袋,从怀中取出一张历史悠久的羊皮纸来,递到李玉玲手上,说道:“玉玲小姐,照这个读就好了,读完之后,你会得到超乎想象的惊喜。” “哦,我并不想要什么惊喜,只希望能得到永远的平静。”李玉玲接过羊皮纸。 “你会得到平静的。”皮耶先生说道。 “在我短暂的一生中,我深刻的认识到,生命是我们唯一值得珍重的东西,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之中,青春如朝露般易逝,充满活力的躯体也如花朵一样,迅速的干涸,我们……”李玉玲慢慢读道。 “这祷词怎么这么奇怪?欧罗巴大陆都是这样吗?”庞谢转头向贝鲁格特问道。 “我还以为她是在念诗。”贝鲁格特说道。 “难道不是欧罗巴的传统吗?”庞谢问道。 “哼哼,欧罗巴所有的祷词,都是向主祷告,只有黑暗生物,才会念诵这种祷词。”贝鲁格特说道。 “你们什么时候听见黑暗生物赞颂过生命?”拉伯雷插话说道。 “那这祷词是什么意思?”庞谢感觉有些奇怪。 祷词并不算长,短短几分钟,李玉玲就念到末尾:“让我们感慨生命的神奇,在枯萎中重生,在灰烬中复活,让我的朋友们为我的重新归来欢呼吧,永远挚爱你们的……” “伊丽莎白.巴托里!” 第一百一十三章 血腥盛宴 伊丽莎白.巴托里! 听到这句话,参加宴会的所有人,全都露出惊异的表情,尤其是坐在庞谢对面戴维斯更是直接跳到椅子上,瞪大眼睛望着皮耶,喊道:“皮耶小子,你在搞什么!” 皮耶先生抬起头,远远瞧了餐桌上的众人,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发出古怪的笑声,说道:“当然是请你们参加这一场难得的盛宴!” 天上皎洁的月光忽然变成鲜艳的血红色,血色月光从半空照下,洒在古堡之中,唤醒了一道道血红色的阵纹,这些血红色的阵纹在古堡的每一个角落亮起,构成了一座奇诡、妖异、宏大的阵法! 月光之下,李玉玲双眼渐渐失神,捧着羊皮纸站在那里,完全没有任何动作,就好像陷入沉睡一样。 与此同时,一丝丝血气从阵法中弥漫而出,向她的身体聚拢过去,在这些血气的侵袭下,她的身体逐渐发生变化,从发梢开始,逐渐变成血红色。 这血气的来源,赫然是古堡中的管家、侍者和乐师,在血色月光和阵法的双重作用下,这些人甚至连惊叫都来不及发出,皮肤和肌肉就迅速干涸起来,眨眼之间,形容枯槁,变得好似僵尸一样,浓浓血气从七窍弥漫而出,沉入这座诡异的大阵。 “我伟大的主人,血腥玛丽名号的拥有者,历经轮回之后,即将重现人间,而你们则面临人生最重要的选择,如果选择臣服,主人将赐予你们永恒的生命,如果选择抵抗,主人将赐予你们永远的痛苦!” 皮耶先生脸上露出狂热之色,望着李玉玲的眼神,就仿佛最虔诚的教徒,看到了毕生信仰的真神。 面对这种变化,在场所有人中,第一批反应过来的是迪恩和山姆,没办法,谁叫他们跟李玉玲锁在一根锁链上。 迪恩毫不迟疑的从腋下抽出一把羊头锤,反手就向皮耶砸去,惊人的事情发生了,锁链表面忽然浮起一层紫蓝色的电光,迅速传导到迪恩和山姆的身上。 被这电光一击,迪恩和山姆浑身上下颤抖起来,不要说无法挥动铁锤,甚至站不起来,只能无力地坐到在地。 “迪恩、山姆,你们不要妄想反抗,不要做这种荒唐梦了,你们是主人费尽心机才找到的完美祭品,纯净而强大的能量,被封印而无法挣脱,正是主人复活的最佳祭品!” 皮耶转过身来,面对迪恩和山姆说道。 “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迪恩和山姆是天选之子,能克制任何超自然力量吗?”庞谢目光一沉。 因为梦境的关系,他已经猜到李玉玲与伊丽莎白有关系,全副注意力都在李玉玲身上,却没猜到皮耶与伊丽莎白也有关系,甚至还是她的崇拜者。 他本以为问题会出在那五名怪物,或者李玉玲,甚至贝鲁格特身上,没想到问题居然会出在皮耶身上,皮耶身上没有半点修为,这一点甚至连他也瞒了过去。 眼下情况不明,对方布置已久,他决定暂时观察一下,问清楚情况再说,否则,贸然出手不但救不了这两位,搞不好连他自己也要搭进去。 “这是神罚锁链,为什么她会有这玩意!”贝鲁格特蓦地站了起来,脸上露出惊讶至极的表情。 “神罚锁链?那是什么?”庞谢问道。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偶然,有时,或许,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天选之子与教廷的想法并不相同,可是他们的力量却无人能挡,为了制约他们,教廷便创造出一种专门针对天选之子的锁链叫做神罚锁链。” “这个我当然能理解。”庞谢说道,贝鲁格特说的复杂,实际上换作东方的说法就是修行门派与仙人的意见不同,严重一点就是弑神,这种事情一点也不鲜见,远的不说,当年死在齐天大圣孙悟空棍下的神仙就不知道有多少。 “神罚锁链是专门对付天选之子的,对其他人并没有任何效果,这种东西只有教廷里才有收藏,而且因为使用的范围太过狭窄,已经上百年没有动用过了,想找出来都不容易,为什么伊丽莎白会有这个?”贝鲁格特面沉如水,瞬间想到了许多。 庞谢心中蓦然一动,以伊丽莎白的身份,当然没法从教廷弄到这种东西,甚至她连这种东西是否存在都未必知道,除非是…… 想到这里,他催动丹田金丹,将一股丹气渡入“通幽”符文之中,施展出这门神通来。 “通幽”神通是他献祭狂战魔时所得,作用也很简单,单纯只是能与鬼神沟通,不过,他自从得了这门神通,几乎都没有用过。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天地元气衰微的关系,八百年来,不但人间的城隍土地这些地祇消失不见,就连原本在人间游荡的孤魂野鬼,也都失去了存活的土壤,他就算施展这门神通,也无法与任何人沟通。 可是今日不同,李玉玲,或者说伊丽莎白的变化与肉身无关,完全来自灵魂,正好催动这门神通,瞧瞧她的灵魂究竟有何变化,是否真的是伊丽莎白投胎转世! 唰! 就在“通幽”神通催动的一瞬,眼前骤然一亮,世界已然不同。 就在身前不远,皮耶先生站在那里,丰神俊秀的面容上笼罩这一团黑雾,一丝丝黑气不断从他的五官中散发出来。 再往远处望去,看到一黑一白两个巨大的光团,分别站在高台左右,正是迪恩和山姆。 套在他们手中的神罚锁链,不但发出一丝丝紫蓝色的电光,控制着他们的行动,而且还如吸管一样,不断地从他们体内吸取能量,传入李玉玲的体内。 就在高台之上,李玉玲站在那里,在“通幽”神通的帮助下,他看到一个痛苦的灵魂正在无声的嘶吼,拼命的挣扎,灵魂的面容模模糊糊瞧不清楚,有些像李玉玲,又有些像在梦中见过的伊丽莎白。 “等等,不对,这种变化不像是复活,倒像是……”庞谢心中一动。 “皮耶,你疯了吗?还是被她迷惑了?难道你不知道,你的祖先就是第一个反抗伊丽莎白的人?如果她复活的话,第一个就要对付你!”戴维斯大声喊道。 “我当然没疯,愚蠢的祖先明明是主人最信任的仆人,竟会勾结你们,反对他的主人,我只是替他赎罪而已!”皮耶先生邪邪一笑, “傻瓜,看来你真的疯了,甚至失去了理智!最可笑的是,如果你要复活伊丽莎白,什么时候不好复活,非要选在我们在场的时候复活,也许你不知道,我们五人联手,就算是伊丽莎白也无法战胜!”戴维斯恶狠狠地说道,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更何况这里还有贝鲁格特!” “你们这些傻瓜,主人担心的不是你们赶过来,担心是你们不赶过来!”说到这里,皮耶骤然听了下来,大声喊道:“动手!” 庞谢闻言,飞身一纵,骤然向后飘出,准备应付可能攻击。 贝鲁格特也是一样,低声吟诵一句“守护”,顿时有一道金色的虚幻圣盾守护在他身上,将他在里面。 这正是光辉教廷最为常用的圣盾术,已经千锤百炼,毫无半分破绽,可以同时硬抗三倍于己的敌人而不受伤。 可惜的是,他的反应随快,最终还是死掉了,原因很简单,因为攻击他的不是三个人,而是五个人。 就在圣盾术撑起的瞬间,拉伯雷、戴维斯、埃特尔夫人、奥夫和道格拉斯五人,眼中同时泛起红光,随即一起出手,向贝鲁格特发出致命一击! 第一百一十四章 命不好 贝鲁格特死的惨不忍睹,在五个同级高手的全力攻击之下,圣盾在第一时间就碎掉了。 他脑袋瞬间被强大的精神攻击炸晕,浑浑噩噩,难以思考,失去了立即反击的可能,双腿瞬间被人握住,一阵奇怪的生物电流传到他身上,让他完全动弹不得,背上被锋锐的利刃砍开三道长达三十公分,深达数公分的惨烈伤口,鲜血如泉水一样涌出,两肋的肋骨则一起被人打断,巨大冲击力积压着内脏,五脏六腑差点都吐出来。 这些都不算致命,真正致命的是,在他的心口处,一团紫黑色的火焰焚烧起来,瞬间烧穿了他的胸膛,烧掉了他的心脏,接着,继续向他的身体其他部位蔓延过去,一直将他烧的干干净净为止,甚至包括支撑他施法的能量核心,没有留下一点残渣。 贝鲁格特一身修为极高,放在神州大陆,就是林三公子这个级别的金丹高手,在欧罗巴大陆更是极为罕见的守护者级高手,更兼有光辉教廷的数门强大神术,丰富至极的战斗经验,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是极难胜过的强者。 如果是正面与这五人对敌,他即使最终落败,也能坚持许久,可是同为伊丽莎白敌人,他完全没想到这五人居然会对他出手,于是在五人的偷袭之下,一个照面都没能坚持下来。 “为什么?” 一个苦涩的声音在古堡之中响起,说话的并不是庞谢,而是五名怪物中最多嘴的戴维斯。 “为什么你可以控制我们的身体!”戴维斯愤怒地嘶吼着,想要回头问问皮耶,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可惜不知为何,就连这一点小小的动作,他也无法完成。 “你们还不明白吗?很多年之前,主人将你们一一收服的时候,就在你们身上加了某种枷锁,可以随便操纵你们做任何事情!”皮耶先生冷冷地说道。 “不可能,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当初怎么可能反抗伊丽莎白。”拉伯雷说道。 “这一切都是因为我那个愚蠢的祖先,他无耻的取得了主人的信任,然后又可耻地背叛了她!如果不是主人因为某种缘故,把控制你们的权限,交到我那愚蠢的祖先手上,他又怎么能暗中策反你们,伤害到伟大的主人!” “你直到今天都不知道吗?如果不是我那个无耻的祖先,从内部策反了你们,又从外部引来教廷的力量,无所不能的主人又怎么可能受伤!”皮耶先生怒吼着说道。 “原来是这样,难怪我那时候就觉得不对,可是你的祖先为什么会背叛伊丽莎白呢?他可是伊丽莎白最为宠爱的情人?还有一件事,我也想不明白,这些事情你本不应该知道才对。”拉伯雷缓缓问道。 “这些问题你不需要知道。”皮耶先生冷冷说道。 拉伯雷沉默下来,没有继续说话,昏黄的双眼不断闪动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尊敬的皮耶先生,我愿意重新拜服在主人的门下,洗刷我身上的罪孽。”埃特尔夫人忽然说道。 “哦,你真的这么想?”皮耶先生玩味地说道。 “埃特尔,你的愚蠢简直令我吃惊,你真的因为她会放过我们吗?”拉伯雷说道。 “哈哈,埃特尔夫人,我很欣慰,你能如此识时务,只要尽心办事,主人必将原谅你的罪孽!”皮耶先生说道。 “感谢仁慈的主人。”埃特尔夫人说道。 “我也一样,我希望可以成为主人最忠实的奴隶!”戴维斯接着喊道。 “我也是。”奥夫闷声说道。 “哈!哈!哈!你们都是主人最忠心的奴隶,好吧,给你们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去!杀了他!”皮耶忽然指向远处的庞谢。 “为什么是我?”庞谢无语。 眼前这些人中,皮耶是一早就有阴谋,迪恩和山姆则是早早被算计,贝鲁格特和这五名怪物都是早先伊丽莎白的敌人,只有他自己,完全是来讨一本秘籍,压根与这事不沾边。 他虽然想救迪恩和山姆,可是还没来得及动手,为什么这家伙要主动挑衅? “也许是你命不好吧!”皮耶先生冷冷一笑,接着,挥了挥手,喊道:“动手!” 霎时间,五名怪物瞬间变身,纷纷显露原型,一起向庞谢出手,无论是望风而降的戴维斯,表达中心的埃特尔和奥夫,还是拒不投降的拉伯雷,一语不发的道格拉斯,没有任何例外。 无论是愿意,或是不愿意,全都一起出手,向庞谢冲去! …… 刚才落在贝鲁格特身上的攻击,原封不动向庞谢身上落下,甚至由于戴维斯、埃特尔夫人和奥夫主动出手的缘故,攻击力还要更加厉害三分! “喝!” 庞谢毫不犹豫,一声低喝冲了上去。 第一个瞬间,他使出真空大手印,毫不迟疑地向埃特尔女士拍了过去,这家伙是幽魂体质,实体攻击完全无法奏效,偏偏她的精神攻击又十分难缠,会极大地削弱他的反应速度,没法坐视不理。 他在梦中的时候,与埃特尔夫人交手数次,不断试探她的弱点,最终才想出一种最为简单的攻击法门,便是以信仰之力组成的真空大手印向她攻击,不但能将她的精神攻击完全挡住,而且可以借机将她重创! 埃特尔夫人刚刚张口,甚至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声尖叫,就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劈头盖脸地砸在脸上,时间巧妙至极,正是她的精神攻击将发未发之际,也是她防护最弱的时候。 一个照面,埃特尔夫人甚至半个字都没来得及吐出,便被真空大手印一掌击溃,化作点点幽魂碎片,如雪花般洒在地上,随即消失在阵法之中。 “嗯?不对!” 埃特尔夫人身为守护者级别的黑暗生物,绝不是这么容易对付的! 庞谢在梦中与她交手数次,每次将她击碎不久,碎片便会远远飘开,在远处再次聚合,重新开始下一轮进攻,可是为何这次,被击溃之后,就完全消散在阵法里面? 不过,此刻在他面前还有四名大敌,他也无心关注埃特尔夫人的事情,需要早点将这几人打发了! 第二个瞬间,他施展的是神通“花开顷刻”! 这门神通可以将他自身,或者眼前的某样东西,瞬间加速12%,是一门十分强大的神通。 不过,他这次并没有用在自己身上,而是用在了他的敌人,也是肉身力量最强戴维斯身上! 戴维斯在听到“动手”的瞬间,便向庞谢冲了过来,不过,他肉身虽强,速度却不是最快的,落在擅长精神攻击的埃特尔夫人和以速度见长的狼人奥夫后面。 但是随着这门神通落在他身上,霎那之间,戴维斯的速度骤然加快,甚至超过了狼人奥夫。 可是对于这一点,戴维斯并没有觉察,因为“花开顷刻”的变化是针对时间的变化,提升速度的同时,反应速度也在提升,在他自己的感觉里面没有任何异样。 只是戴维斯感觉不到,不代表别人也感觉不到,更不代表对战局没有影响。 狼人奥夫就是这一变化的受害者,本来根据五人的联手配合,是由狼人奥夫则仰仗极快的速度,第一个冲出去,迅速绕到敌人后方,然后,再由戴维斯仰仗强悍的肉身,负责正面对抗,最后,两人同时出手,一起进攻。 可是这一切都被戴维斯自己打乱了,他惊讶地发现,就在他冲上去的同时,狼人奥夫并没有闪开,依旧拦在自己前面,于是忍不住伸手,向狼人奥夫后背拍去,试图把他拨开。 当然,时间加速的原因,他这一拍的速度稍微快了一点,力量自然也大了一点,在别人的感觉中,就跟挥拳差不多。 就在他的手将要拍到狼人奥夫的瞬间,庞谢低声喝道:“动手!” 于是,在狼人奥夫的感觉里,战局发生了一种奇怪的变化,随着庞谢一声低喝,身后戴维斯的拳头,堪堪砸在他的背上! 第一百一十五章 命不好的人是你 “难道戴维斯要和眼前这个家伙一起暗算我?”奥夫脑子里陡然冒出这个念头。 如果换一个时间,如果换一个场合,凭这几百年的老交情,狼人奥夫无论如何也不相信戴维斯会和庞谢一起暗算他。 可是今夜实在是发生了太多离奇的事情,尤其是,短短几分钟前,他们五人还在伊丽莎白的操纵下,一起暗算了贝鲁格特,有这个先例在前,他完全不敢再相信任何事。 更何况,对于肌肉发达、脾气暴躁的狼人来说,身体的反应速度远比大脑快得多,于是,在戴维斯的拳头刚刚挨着他的背时,他骤然弯了弯腰,身子向下一低,躲过了戴维斯这一拳。 事实上,如果他不躲的话,就会发现戴维斯的拳头远比想象中轻的多,也会发现之前的一切,完全是他脑子里的臆想,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奥夫躲过这一拳之后,千锤百炼的肉体发挥出强大的本能,甚至在他脑子里转过反击的念头之前,反手就是一抓,利爪径直向戴维斯脑袋抓去。 与此同时,庞谢也冲了上来,一拳向前轰去。 此刻,在戴维斯的眼睛里看到的是这样一幅景象,就在他冲向庞谢的瞬间,本应与他联手的奥夫忽然闪到一旁,然后,反水向他发动进攻,庞谢则配合奥夫,同样向他攻击。 “这两个家伙要联手杀我!” 戴维斯心中忽然有了这个明悟,挥舞手臂,握紧拳头,狠狠向奥夫砸去,大声喊道:“你们去死吧!” 下一个瞬间,奥夫的双爪与戴维斯的双拳砸在一起,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 接着,庞谢如鬼影一般,忽然出现在奥夫身后,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柄雪白的长剑。 唰! 剑光闪过,鲜血洒出! 奥夫硕大的狼头飞起三丈多高,鲜红的狼血如瀑布一般,洒在诡异的大阵之中,无头尸体则倒在地上。 鲜血从尸体中流淌而出,被阵法吸收干净,就此消失不见。 “成了,大局已定!” 庞谢心中长长松了口气,埃特尔夫人和狼人奥夫一死,此战已立于不败之地,若是应对得当,甚至不会受伤。 他刚才这次出手看似简单,只是一道神通、一声低喝,一剑出手而已,实际上却是他数次与这几位交手的经验,以及数日苦思的结晶。 那道“花开顷刻”的神通使得稍早一点,戴维斯便会冲到奥夫前面,使得稍晚一点,戴维斯便追不上奥夫,只有恰到好处的使出,才会在这两人之间造成误会,给他挑拨离间的机会。 杀掉这两人之后,面前这一战就好打多了,没有狼人奥夫的高速刺杀、堵截、纠缠,少了埃特尔夫人的精神冲击,剩下这几位仁兄论速度都在他之下,也没什么干扰的法术,压根追不上他的速度,即使用最笨的打法,也可以用放风筝的打法,边走边打,一直把这几位仁兄耗死。 “你……” 戴维斯目瞪口呆,直到此刻,他才知道庞谢的目标是奥夫,刚才是他误会奥夫了,只是他到现在仍不明白,为什么奥夫会对他出手,一时想不透这个问题,居然愣在那里。 只是他虽在发呆,庞谢却没有陪他一起发呆,而是用尽全力,将手中龙吟剑急速掷出,朝羊头人拉伯雷的脑袋掷去! 至于小妖精戴维斯和科学怪人道格拉斯,在他眼里根本没有丝毫威胁,当他全速出手的时候,这两人压根连他的边也沾不上! …… 噌! 一声龙吟虎啸,龙吟剑斩开重重气浪,骤然向羊头人拉伯雷刺去。 从刚才皮耶要求杀入,到庞谢一掌拍死埃特尔夫人、一剑斩杀狼人奥夫,都只在瞬息之间,直到此刻,拉伯雷才堪堪提起自己的银质手杖。 “骸骨之墙!”拉伯雷低声喝道。 霎那之间,一道皑皑白骨组成的高墙,瞬间出现在他的四周,将他团团围住,拦在龙吟剑前方。 这是拉伯雷的最强护身法术,单论耐打击的程度,甚至还在贝鲁格特的圣盾术之上,若是刚才贝鲁格特也有同样等级的防护,恐怕就不会死在五人联手之下。 当然,与圣盾术相比,骸骨之墙虽然足够结实,却也有它的弱点,一旦施展之后,等闲难以挪动,不像圣盾术那么方便,可以随身行动。 “闪!” 庞谢舌绽春雷,低声再喝,霎时间,龙吟剑一个闪烁,竟然忽然从拉伯雷身前消失,出现在他身后,如闪电一般向高台后方的伊丽莎白刺去! 这是龙吟剑附带的六大法阵之一,即使在飞剑中也极少见到的“闪烁”法阵! 他最初的目标本就不是拉伯雷,若是完全照搬梦中试出来的战术,他绝不会用龙吟剑去斩杀拉伯雷,因为这是完全不可能成功的。 他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高台上的三人! “拦住他!” 皮耶先生愤怒地喊道,一团黑气在他脸上不断蒸腾,试图隔空操纵拉伯雷、戴维斯和道格拉斯。 可惜戴维斯已然冲到庞谢身前,再想退回去也不是那么快的,更何况他刚才和奥夫对撼一记,体力还没恢复。 拉伯雷则困在骸骨之墙当中,一时间也冲不出去,三人之中唯有道格拉斯距离飞剑最近,可是他的速度也是三人中最慢的,想要追上飞剑,不过做梦而已。 至于皮耶先生,他只是凡人之躯,就算再不甘心,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飞剑向高台之上的伊丽莎白刺去! 铿! 龙吟剑飞上高台之后,并没有直接斩杀伊丽莎白,而是如游鱼一般,从三人身边绕过,瞬间将系在三人手上的神罚锁链削断。 神罚锁链是专门针对天选之子的宝具,对于其他修行人,并没有任何抵抗之力,就像普通锁链一样。 锁链绷断的瞬间,李玉玲,或者说是伊丽莎白,直直向后摔倒,就此晕倒在地上。 迪恩和山姆则挣扎着站了起来,感觉酥软酸麻的身体,渐渐的恢复了正常。 “一个对付皮耶,一个对付拉伯雷!”庞谢大声喊道。 迪恩听到庞谢的话,毫不犹豫地拎起羊头锤向拉伯雷冲去,他有殴打这家伙的经验。 山姆则一语不发,掏出柯尔特1836,“砰”的一枪,打在皮耶先生的胸口,鲜血顿时喷溅出来。 “你……”皮耶先生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山姆,想要说些什么,可是一张嘴,就是一口鲜血喷出,完全说不出什么来。 砰!砰!砰! 山姆缓步向前,一边向走皮耶走去,一边朝他开枪,等他走到皮耶身前的时候,已经足足开了六枪,打空了所有的子弹。 鲜血流淌一地,皮耶也已经断绝了呼吸,甚至没来得及张口说点什么。 “我勒个去,这家伙还真是人狠话不多……” 庞谢不由打了个激灵,他还以为山姆会去将皮耶制服,没想到他居然毫不犹豫地开枪打死了皮耶,亏的那柄老古董柯尔特还能打出子弹,没炸膛真是个奇迹。 “看来命不好的人是你啊!”瞧着皮耶的尸体,庞谢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道。 第一百一十六章 真正的敌人 就在山姆开枪打死皮耶的同时,迪恩也已经冲到了拉伯雷的身前,挥动着羊角连体锤,奋力砸开了骸骨之墙。 看似坚不可摧的骸骨之墙,在迪恩的羊角锤面前与冢中枯骨无异,干枯的骨墙一推即倒,三两下便成了碎片。 羊头人拉伯雷对上次被打的经历记忆犹新,完全没有动手的打算,眼中紫黑色的光芒一闪即逝,身形闪烁,似真似幻,瞬间化作一团紫黑色的火焰,徐徐向上方飘去,眼看就要离开这里。 “抓住他!”庞谢大声喝道。 与此同时,他催动体内金丹,迅速向城堡上方飞去,在修成金丹之后,他已经可以凭空飞行,只是先前在珞珈岛的时候有禁空法阵,所以没法飞行。 迪恩见拉伯雷要逃,毫不畏惧地向前冲去,拦腰抱住拉伯雷,发挥出天选之子的能力,禁绝了拉伯雷体内的所有超自然能力,霎那之间,羊头人拉伯雷身上的紫黑色火焰消失不见,又落了下去。 “放开我,我们不是敌人,都是这件事的受害者!”拉伯雷愤怒地喊道。 “谁跟你是我们?”迪恩毫不客气的举起拳头一拳重重地落在他肚子上。 拉伯雷则挥舞着银质手杖试图从迪恩怀中挣脱。 嘭! 就在两人死命纠缠的时候,一块半径足有三十公分的铁球陡然从上方落下,不偏不倚,正巧在砸在拉伯雷的头上。 拉伯雷连哼也没哼一声,便被砸的脑浆迸裂,就好像被石头砸中的鸡蛋一样,红红白白的脑浆洒了一地,少半还洒在了迪恩的身上。 “嘿,兄弟,下次动手前能不能先说一声?这玩意太恶心了!”迪恩急忙闪开,抖着身上的衣服,抬头说道。 “如果你不是离这么近的话,我可没办法这么容易杀了他。”庞谢身在半空之中,手中捧着几个沉重的铁球。 事实也是如此,若非迪恩兄弟可以禁绝身边的超自然力量,甚至禁绝大部分肉身力量,他又怎么可能这么容易杀拉伯雷。 这也是他之前与迪恩、山姆商量好的战术,第一步,由这两人近距离抓住敌人,禁绝对方的能力,第二步,则由他飞到禁绝范围之外,拿出纳戒中预先存好的铁球,从高空抛下,将敌人砸死。 迪恩和山姆的能力是禁绝各种超自然的力量,并不包括重力,这是自然力量,也算是一个漏洞。 于是,在这种近乎作弊的手法之下,拉伯雷非常憋屈的挂掉了,甚至没能翻出一点浪花。 “大局已定!” 庞谢微微一笑,从空中落了下来,面色不善地瞧着剩下的两名怪物。 “等等,你们不要杀我,皮耶死掉之后,我们就已经恢复自由了,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动,我在守序者名单上已经呆了几百年,我绝不会伤害你们的,我想我们是朋友!”小妖精戴维斯大声喊道。 “抱歉,刚才你投降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庞谢身形一晃,瞬间来到戴维斯身前,飞起一脚,正中他的胸口。 五名怪物之中,戴维斯是最容易对付的一个,其中一个原因在于,他的长处在于肉身强悍,正好与庞谢长处相同,却又没有庞谢这么强悍,所以完全被庞谢克制。 另一个原因则是,戴维斯虽然也有异能,就是那枚金币,但他的异能并不能直接用于战斗。 啪! 戴维斯挨了一脚,向后退了几步,顿时又惊又怒,正要挥拳再战,就听到身后“砰、砰”几声枪响,胸膛上顿时多了几个血洞。 就在他被打退的瞬间,迪恩已经冲了上去,一把按住了他的肩膀,与此同时,山姆非常配合地拿出几粒子弹,填装在古董柯尔特之中。 “这怎么可能……” 戴维斯低着头,惊讶地看着自己的胸膛,几乎难以相信这件事是真的,堂堂守护者级的高手,居然被几粒子弹重伤。 “我也觉得这事不合理,可事实就是如此。”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老实说,就连他也觉得迪恩和山姆的能力太霸道了,如果事先没有了解,不小心被阴到的话,简直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说不定以后对付林三公子,也用得着他们,只是不知道他们的上限是什么,最多可以封禁哪一级的实力。 唰! 一道剑光闪过,戴维斯脑袋落地,就此倒地身亡,鲜血流淌而出,渗入城堡地面。 “差不多都解决了,只剩他一个了,这家伙可是个大个子,需要一块动手吗?”迪恩拎着锤头,指着科学怪人道格拉斯问道。 对于迪恩和山姆来说,判断强弱的标准与其他人不同,其他人是依据修为来判断强弱,五名怪物中最强的是拉伯雷,可是他们打谁都是肉搏,所以五人中最难对付的反而是科学怪人弗兰肯斯坦。 “算了,饶过他吧,这家伙并不是纯粹的邪恶生物,只是有点脑子不好使。”庞谢摆了摆手。 “哦……好吧,听你的。”迪恩有些不解,不过,也并没有多问,将羊头锤又装进衣服里。 “谢谢你们。”道格拉斯笨拙地行了一个礼。 “好了,这没你的事了,该走就走吧。”庞谢说道。 随着皮耶的身亡,天上血红色的月光逐渐恢复正常,笼罩着整个城堡的诡异阵法,也都消失不见,甚至在庞谢的神识扫描之下,发现就连数千米外的无形屏障,也都完全消失。 古堡秘境的与外界的通道再次恢复畅通,换句话说,这里已经恢复了正常。 “兄弟,你过来看看她怎么样了?” 就在庞谢与迪恩闲聊的时候,山姆已经来到李玉玲身旁,焦急地看着她。 “让我瞧瞧。” 庞谢缓步来到李玉玲身边,用手叼住她的手腕,施展“医药”神通,用药气在她体内走了一遭。 “怎么样?”山姆问道。 “好得不能再好了,她从来没这么好过。”庞谢点点头,解释说道:“事实上,因为刚才的仪式,她吸收了你们一点能量,现在的身体素质比原先好得多,几乎超过了正常人的极限。” “那就好。”山姆说道。 “等等,那她还会变成伊丽莎白吗?”迪恩问道。 “当然……”庞谢笑了笑,拖长声音,说道:“不会!事实上,灵魂经过轮回之后,几乎不可能保存前生的记忆,更不要说是复活了,要做到这一步,复出的代价几乎难以想象,我可不相信她能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那之前是……”迪恩不解。 “之前只是皮耶耍的小花招,或者说是他疯了,听我说,你们要是现在立刻这里,搞不好在走出喀尔巴阡山脉之前,她就会醒过来,并且永远不会做那个噩梦。”庞谢说道。 “我们?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迪恩问道。 “我还有事要做,需要在这里找一件东西。”庞谢说道。 “好吧。”迪恩点点头。 几句话辞别之后,迪恩和山姆背着李玉玲,连夜向喀尔巴阡山脉之外走去。 古堡里满是血腥,即使是迪恩和山姆这样的猎魔人,也不想在这里久呆。 当然,临行之前,大家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回头见面用得着。 等到所有人离开之后,庞谢腾身而起,悬在半空之中,从上方观察整个古堡。 一场大战之后,古堡里却没什么血迹,所有的尸体都被吸干了,就好像是遇到吸血鬼一样,这都是刚才那座诡异阵法的缘故。 庞谢沉默了一阵,忽然说道:“弗兰克伯爵,其他人都已经走了,你可以出来了,咱们好好聊聊。” 古堡之中,一阵死寂,完全没有半点回音。 “弗兰克伯爵,我可不是虚张声势,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就出手了!” 说完,庞谢掏出一只铁球,狠狠地向其中一所古堡后院的一所屋子砸去。 就在铁球砸中屋子的前一个瞬间,一只白嫩柔软的小手伸了出来,将铁球轻轻接住。 第一百一十七章 幻影战法 夜空之下,凛冽寒风之中。 庞谢凌空而立,衣袂飘飞,头上是一轮冰盘也似的银月,淡淡银辉洒在身上,仿佛三千红尘谪仙人,身前一柄龙吟剑,如锦鲤也似在他身前曲折盘旋,更显潇洒随意,面上含笑,淡然不惊,对眼前这人的出现殊无半分惊讶之意。 就在下方的古堡之中,一只白嫩柔弱地小手轻轻握着铁球,随着青葱也似的五指微动,铁球仿佛橡皮泥一样不断地发生着形变。 小手的主人是一名白人女子,肤白如雪,发红似血,穿着一身血红色的铠甲,满身肃杀之气,一身威势远在贝鲁格特与拉伯雷之上,至少也是守护者级的高手。 最为离奇的是,她的面貌竟与庞谢在李玉玲梦中见过的白人女子一模一样。 “弗兰克伯爵,很高兴见到你。”庞谢对着这名女子说道。 不知为何,眼前这人明明是伊丽莎白的模样,庞谢却叫她弗兰克伯爵。 “你居然能猜到是我。”意外的是,这名女子居然没有否认,她的声音有些粗哑,略微有些中性的感觉。 “只要运气好点,其实并不难猜。”庞谢说道。 “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猜出来的吗?”弗兰克伯爵说道。 “这就不必了,没人会把自己的底细告诉敌人,不过,友情提示一下,神罚锁链的出现就是一个明显的证据,当然,还有其他原因。”庞谢说道。 “神罚锁链是一个错误,我不该在贝鲁格特面前用出那个东西,可惜迪恩和山姆的出现是个意外,除了神罚锁链没有别的办法能制服他们。”弗兰克伯爵说道。 “我还以为今天出现在这里的人都是你引来的。”庞谢说道。 “我引来的只有李玉玲和那五个家伙而已,迪恩和山姆是李玉玲引来的,皮耶是那五个家伙引来的,贝鲁格特和你的出现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意外。”弗兰克伯爵说道。 “哦,因为刚才那个仪式的缘故,我还以为迪恩、山姆和皮耶,对你也有用呢。”庞谢说道。 “并不是这样,刚才那个仪式的目的只是把神罚锁链套到迪恩和山姆手上而已,骑士,只要有那五名怪物就够了,只要榨干他们的精血,再把伊丽莎白的灵魂牵引回来,我就可以完美恢复。”弗兰克伯爵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说道。 “其实,你不应该留在这里的,早就该走了,如果你没有挑破我的身份,我也不会想到你居然能猜到是我主使了一切,那么我们本不必见面的。”弗兰克伯爵说道。 “这恐怕不行,首先,我来这要找的东西还没找到,任务还没完成,其次,昨天晚上当我来到这里的时候,你就已经开始怀疑我了,不是吗?否则,你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道格拉斯离开,你刚才说过的,你需要他的精血。”庞谢说道。 “哼哼,真是个狡猾的小子,这是你没杀道格拉斯的原因吗?那你为什么不让他们留下,一起跟我动手?”弗兰克伯爵说道。 “开什么玩笑,皮耶都可以操纵道格拉斯,你当然就更能操纵他了,留下他是给你帮忙吗?至于迪恩和山姆,我不确定你还有没有对付他们的其他办法。”庞谢说道。 “真是个小心的小子。”弗兰克伯爵说道。 “实在不好意思,只是来这做客,就打乱了你的计划,这不是我的本意。”庞谢说道。 “没关系,用命赔偿就好了,我相信你的精血一定比道格拉斯好用!”弗兰克伯爵阴狠地笑了笑。 下一个瞬间,他的身影猛然消失,等到下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在庞谢的身前不足三十公分,双手一起伸出,如同两只鹰爪,径直向庞谢的脖子抓去。 “疾!” 等到庞谢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闪躲,不过,他也不必闪躲,低喝一声,身前龙吟剑如闪电般掠出,径直朝弗兰克伯爵的头颅刺去。 以龙吟剑的速度,完全可以在弗兰克击中他之前,率先刺穿弗兰克的脑袋。 唰! 弗兰克伯爵身形一闪,横横挪出三尺,接着,默念一声咒语,随即凭空出现六个幻影。 每一个幻影都栩栩如生,施展出不同的招数,绕过龙吟剑,一起向庞谢扑去,一时间竟无法看出谁是真的,谁是假的。 “嗯?” 庞谢面色微变,一面运起金刚不坏琉璃体,将自身护住,一面操纵龙吟剑,向身前的幻影一一刺去。 噌! 噌! 噌! 随着龙吟剑的刺出,前三个幻影全都被一一破灭,刺到后三个幻影的时候,这三个幻影居然同时闪动,各自分化出六道幻影,共是十八道幻影,一起向庞谢冲来。 每一道幻影的身法各自不同,有的从腰间拔出长剑,拿准剑势向庞谢刺去,有些握紧双拳,摆开架势向他砸去,用的竟是教廷秘传拳法“创世纪”,还有些双手成爪,十根指头如同利刃选向他刺去,最为凶残的是,还有人张开嘴,露出白森森地牙齿,狠狠向庞谢咬去,似乎要将他生吞了。 “破!” 庞谢再次低喝,真空大手印已然拍出,这门法术是由信仰之力凝成,念动即发,无视距离,威力虽然不强,但是破灭这些幻影再好不过。 啪! 一掌拍中其中某个幻影,本以为会把这个幻影像泡沫一样拍碎,没想到这个幻影竟然反手一击,与大手印对撞一记,然后双双消散。 这个幻影虽然消散,其他一十七个幻影却没有停滞半秒,依旧向庞谢冲去。 “什么?竟然有攻击力?难不成这些幻影都是真的?” 庞谢心中一沉,身形骤然向后退出,从这些幻影的包围圈里面撤出,随即大喝一声:“轰!”,一拳狠狠向前砸去,用的正是破坏六字真诀中的“轰”字诀。 轰! 古堡秘境里的天地元气不足,破坏六字真决的威力也发挥不出来,一阵爆炸之后,只有最前方的几个幻影被炸掉,后面的十多个影子,依旧从四面八方包围过来。 嘭! 啪! 噌! 瞬息之间,十多记重重地攻击,全都落在庞谢身上,其中最后一记,也是最狠的一记重拳,将他从高空狠狠砸下,砸出一个大坑,掀起一片烟尘。 “这招叫什么名字?够厉害啊!” 庞谢从坑里爬了上来,擦了擦唇边的血迹,他身上出现了大大小小十多个伤口,都是刚才硬吃这十几记攻击留下来的。 金刚不坏琉璃体虽然强悍,不过,毕竟是凡间武学,面对弗兰克伯爵这种守护者级的高手面前实在是不够看。 “抱歉,我也保密,不过,我也可以给你个提示,这是结合教廷的光环战法与血族的幻影身法创造出来的,你将是第一个死在这门招数的下的人,也算幸运。”弗兰克伯爵说道。 第一百一十八章 各施手段 “教廷神术与血族秘技的结合么,欧罗巴版的正邪合一,阁下还真是天才,这样也想得到。” 庞谢晃了晃手指,重新召回龙吟剑,做好继续作战的准备,催动“医药”神通,一缕药气在周身上下游走,身上的伤口在强大恢复力的帮助下,逐渐开始愈合。 “这也不算什么,在我之前,在我之后,教廷都有人这么做,最著名的那位甚至可以和光辉之主正面交锋。”弗兰克伯爵数十道身影一起说道。 “哦,正面与光辉之主交锋?”庞谢不由一惊。 光辉之主乃是欧罗巴大陆崇拜的众神之首,至少也是金仙大能,搞不好还是三清那个级数的道祖人物。 “好了,不多说了,早点杀了你吧,贝鲁格特一死,秘境封印一开,教廷的人估计不久就要过来,我现在可不想见到他们。”弗兰克伯爵说道。 “想杀了我?单凭这一招可不行。” 庞谢单手掐诀,施展蜀山御剑术,龙吟剑剑光暴涨,幻化出重重剑影,点点寒芒,似真似幻,对准身前的弗兰克伯爵,笑道:“我倒要看看是你的幻影多,还是我剑影多。” “那就试试吧!” 弗兰克低声一喝,十多道幻影骤然冲出,从四面八方向庞谢围去。 与上次纯粹的近身肉搏不同,这次只有三五道幻影直接向庞谢冲去,更多的幻影则是占据某个有利位置之后,发动各式各样的远程攻击。 除了璀璨耀眼的天堂之拳、凶猛无铸的流星火雨、阴毒寂静的腥红毒针,这些直接攻击的法术之外,更有念动即发的迟滞术、眩晕术、瘟疫术这些诅咒性法术,甚至还有辉煌光环、荆棘光环这种加强己方战力,反弹敌人攻击的光环型法术。 霎时间,只见三五道血色身影带着重重光环,向庞谢急速冲去,另有十余道五光十色的攻击纷纷向他砸去。 “开玩笑吧!” 庞谢心中不由一惊,失声喊了出来。 幻化分身的法术,虽然极为少见,但也不是太过稀有,据他所知,至少扶桑岛国就有一家门派擅长这种法术,称为影分身术,不过,这些分身大多只能贴身肉搏,无法再次施展法术,虽然难缠,却不算无解。 可是弗兰克伯爵幻化出的分身,居然也能施展法术,就太过恐怖了,近乎金仙大能分身亿万的大神通。 十几个分身同时施展出十几道不同的法术,再加上心灵共享级的默契配合,战力岂止是增长了十几倍那么简单,能否越级挑战不敢说,至少同级高手,绝对难以抵御! 庞谢自然也不例外,当下不敢硬抗,第一时间催动“花开顷刻”神通,拉长自身的时间尺度,随即掐动剑诀,急急召回龙吟剑。 龙吟剑剑光一涨,原本的数十道剑影消失不见,重新聚回剑身,接着,在庞谢身边一绕,将他团团围在其中,随即剑光一闪,以身剑合一之法,急速从原地遁走,于电光火石之间,掠到数百米的高空。 唰!唰!唰! 就在他离开的瞬间,先是十多道法术打在原地,接着,便是三道人影扑击上来。 刹那之间,他只感到一阵阵诡异、强悍、阴毒的法力波动向四周溢出,原本站立的位置已经变成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坑! …… “好快的速度,居然躲得过去。” 接连打空之后,弗兰克伯爵脸上露出惊讶地表情。 血族本身就是以速度见长的种族,极少有人能躲过血族的进攻,他又是教廷之中的神罚骑士,经受过最严格的训练,是身经百战的战士,对于招式的运用和战机的抓取无懈可击。 在他看来,刚才这一波进攻十拿九稳,否则,也不会大话要取庞谢的性命。 事实也是如此,庞谢身剑合一的速度随快,但也躲不过弗兰克伯爵念动即发的诅咒法术,真正让他摆脱攻击的是神通“花开顷刻”,正是这门神通误导了弗兰克伯爵的感觉,进攻节奏产生了偏差,这才慢了一步。 “来而不去非礼也,你接我一剑,万剑诀!” 庞谢大喊一声,见识过弗兰克伯爵的强大攻击力后,他不敢等弗兰克伯爵再次进攻,毫不犹豫地催动身前龙吟剑,施展蜀山御剑术,主动发起攻势。 龙吟剑剑身一晃,幻化出数百道剑影,带着森森剑气,急急向下方刺去,将弗兰克伯爵幻化出的十余道人影,一起笼罩在攻击范围之内。 这招“万剑诀”是蜀山御剑术中的得意招式,他初练不久,只能幻化出数百道剑影,若是修炼到极处,便能幻化出数万道剑影来,在此基础之上,要是能突破藩篱,达到万剑归一的地步,便是蜀山得意剑诀“万剑归一”,威力还能再暴涨数倍! 夜空之下,剑落如雨! 砰! 砰! 砰! 剑光之下,一道道幻影被剑光撞破,发出一声声的闷响,就此消失不见,就仿佛气球被针刺破一样。 最终,整个古堡之中,只留下一个身影,便是弗兰克伯爵的正身。 “杀!” 庞谢见此情景,知道机会难得,不顾刚刚施展万剑诀,法力虚浮不定,毫不迟疑地催动龙吟剑,向这唯一的身影刺去。 “龙吟!浩然!锋锐!闪烁!” 庞谢连续四声低喝,接连催动龙吟剑上四大法阵集群,将飞剑的威力催动到极致。 龙吟法阵一动,便有龙吟虎啸之声,这声音类似于埃特尔夫人的精神攻击,入脑之后,即可震慑对手,修为稍弱一点对手,几乎难以思考,更不要说是反抗了。 浩然法阵一出,即能从四面八方引来浩然之气,这是天地间最为阳刚的气息之一,上古年间,儒门亚圣孟子便曾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 浩然之气最能震慑群魔,血族虽是欧罗巴大陆的生物,到底也是黑暗生物,完全被浩然之气克制。 锋锐法阵则名如其阵,这门法阵一动,便能引来五金之气,加持在飞剑之上,飞剑的锋锐程度与之前相比,增加了何止数倍,只怕金城汤池也能一剑刺穿! 至于闪烁法阵,功效自不必说,能够穿透重重障碍,直达敌人本体,确保飞剑能刺中敌人,不被阵法或者其他防御手段阻止。 龙吟剑六大法阵集群,除了能源和御空这两大基础法阵之外,全都是一等一的攻击法阵,四门法阵配合之下,威力甚至不逊于低阶法宝。 面对威力提升到极处的龙吟剑,弗兰克伯爵完全没有流露出一丝惊慌的神情。 他只做了一件事,便是从虚空中取出一副血红色的头盔,从外形来看,与身上的血色铠甲应是一套,轻轻戴在头上,接着,站立不动,听凭飞剑攻击! 铿! 一声刺耳的金石敲击之声过后,龙吟剑停在了弗兰克伯爵的前方,剑尖死死顶在血红色的铠甲上,却无法刺入一丝一毫,甚至连一丝划痕也没留下! 第一百一十九章 黑暗觉醒 “这家伙……” 庞谢瞧见这一幕,不由两眼发直。 龙吟剑全力一击,足可穿山裂海,换做他自己挨了这一剑,不死也要重伤,可是弗兰克伯爵居然挡了下来,而且一派轻描淡写,并无丝毫烟火气,就仿佛清风拂面一般。 “光辉教廷的人都是乌龟壳吗?当初跟黎文渐交手就是这样,后来跟荣格交手也是这样,现在轮到弗兰克伯爵,居然还是这样,完全杀不动啊……” 庞谢眉头大皱,不过,他心中虽然惊讶,手上动作却丝毫不慢,一剑无功,毫不停歇,继续掐动剑诀攻击。 霎时间,龙吟剑剑光闪烁,明灭不定,如暴风骤雨一般,绕着弗兰克伯爵周身盘旋出击。 或是连连突刺,试图直冲要害,正面突破铠甲,或是连续切割,想从四肢关节处入手,找到铠甲结合部位的弱点,或是奋力一击,当头直接斩下,想要以震荡之力,透过这坚实地铠甲,直接将铠甲里的人震伤。 一时间,整座后花园中,银光闪闪,剑气森森,剑影如山如海,竟连弗兰克伯爵的影子也看不到。 转眼之间,庞谢便已出剑数千次,就连体内金丹的法力,也消耗了一小半,可是飞剑停下之时,却发现眼前的弗兰克伯爵依旧岿然不动,完全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这是什么玩意?”庞谢忍不住问道 “黑暗觉醒。”弗兰克伯爵抬头看了他一眼。 “是教廷那件铠甲?”庞谢忽然想起贝鲁格特的话,他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找回这件铠甲。 “光辉教廷三大传奇级铠甲之一,拥有永不枯竭的能量之源,撑起令人绝望的防御之壁,可以抵御任何传奇境界以下的攻击,对了,传奇按照你们神州大陆的说法,就是无拘境界。”弗兰克伯爵说道。 “无拘!” 庞谢心中一沉,修行七大境界蜕凡、念动、不漏、知命、无拘、不朽、不灭,其中,无拘排在第五重,比他现在的不漏境界,还要再高两重,无拘境界的修士在神州大陆还有个名号,便是神仙! 人仙之上是地仙,地仙之上才是神仙! 这件“黑暗觉醒”若是真是神仙之下攻击无效,那么不要说是他,就算是整个逆鳞,明面上也没有任何人能打破这件铠甲,毕竟逆鳞最强的天地二部部长,也不过是地仙境界。 “你以为光辉教廷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肯杀我?难道是因为他们仁慈吗?不!是因为他们奈何不了这件铠甲!好了,感受到绝望了吗?如果感受到了,那就准备死吧!” 弗兰克伯爵伸出右手,轻轻打了个响指。 霎时间,身形变幻,花园之中再次多出十几道幻影,全都一模一样,冷冷地看着他,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 庞谢身在半空,心如电转,急速运转大脑,思索当下对策。 弗兰克伯爵有“黑暗觉醒”在身,完全是一个打不破的乌龟壳,连飞剑的直接攻击都没有,更不要说什么破坏六字真诀、真空大手印了,如今只能拿胜负天平试试。 想到这里,他第一时间催动体内法力,灌入胜负天平之中,霎时间,看到了眼前弗兰克伯爵和他是四项数值。 弗兰克伯爵的四项数值分别是攻击22307,防御253087,速度4328,闪避4798,与之相比,庞谢则是攻击7802,防御3125,速度4502,闪避3580。 两人相比,弗兰克伯爵的攻击、防御、闪避三项数值都超过了他,其中攻击和防御更是远远超过,他只有速度一项略微超过弗兰克伯爵一点。 这个结果并不奇怪,弗兰克伯爵能分化出十多道幻影,每一道都能独立施展法术,十多人累积下来,攻击远超于他并不奇怪,至于防御,那是因为“黑暗觉醒”的缘故。 剩下的速度和闪避,血族的速度本就是黑暗生物中最快的,庞谢只是蜀山御剑术,可以身剑合一的缘故,这才在速度一项略占上风,闪避则差了一些,那是因为身剑合一虽然够快,但毕竟是仰仗外物,并没有弗兰克伯爵灵活。 “这下不好办了!” 看到四项数值的瞬间,庞谢心中一沉,胜负天平虽强,也只能拉平其中一项数据,可是弗兰克伯爵足足有三项数据超过了他,即使拉平一项也于事无补。 拉平攻击的话,依照弗兰克伯爵的强大防御,增长这点防御力,完全无法击败对手,拉平防御的话,他的攻击力又太差,照样不是弗兰克伯爵的对手,至于拉平闪避,则毫无意义。 更麻烦的是,胜负天平拉平数据的同时,需要消耗的本身的法力,换句话说,等到法力消耗完的时候,对方的数据会再次反弹,到时候的局面会更加糟糕,就变成了他法力耗尽,对方却完好无损,那样只会输的更快! 他以往与荣格、大鹏金翅鸟分身交手的时候,这两位偏科极为严重,只要拉平一项,就足以挽回局面,故此,胜负天平一出,便能斩杀对手, 今次遇到弗兰克伯爵这种敌人,实力全面碾压,胜负天平的用处便大为缩小。 …… “死吧!” 还不等他多想,弗兰克伯爵数十道身影一起向上方飞去,十多道一起袭来,或是阴毒,或是璀璨,每一道的气息都令人心惊,若是挨上结局绝不会太好。 “走!” 庞谢心中拿定主意,此战有败无胜,继续耗下去只会被拖垮,只能先离开这里。 想到这里,他立即停止灌注“胜负天平”,专心施展“花开顷刻”,将自己的时间拉长,同时使出身剑合一之法,瞬间将速度提到极限,一道剑光向深山之中掠去! 弗兰克伯爵则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数十道身影在月光下忽隐忽现,仿佛夜色中的蝙蝠一般诡异。 转眼之间,两人一追一逃,纵入喀尔巴阡山脉的千里深山之中。 按照常理来说,以庞谢身剑合一的速度,瞬息之间,即行百里,全力御使剑光,就算是逃回神州大陆也不算难。 问题在于身后的弗兰克伯爵,分化出的十多道幻影,不断施展迟滞术、定身术等等法术,偶尔还会施展瞬间移动,忽然闪到他前方,逼他换个方向,让他没法全力逃脱。 唰! 纵入山中数百里后,庞谢猛然定住身形,回头一剑,化作百余道剑影,向弗兰克伯爵刺去。 跟在后面的十多道幻影来不及闪躲,瞬间全被刺破,只留下一道身影还在后面。 “怎么不逃了?”弗兰克伯爵低低说道。 “再这么逃下去,等到法力耗尽,也是死路一条,倒不如拼死一战的好。”庞谢冷声说道。 “很聪明的想法,你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很让我惊讶了,这招可是给教廷里的大师级强者准备的。” 弗兰克伯爵轻轻打了个响指,再次分化出十多道幻影,悬停在庞谢身前。 “这家伙的法力一点都没衰弱,依旧是这么强悍,等等,似乎有什么不对……” 庞谢忽然打了个激灵,发现眼前局面的诡异,从修为上来讲,弗兰克伯爵与他相仿,都是同一境界,虽然修为深些,也是因为年深日久的关系,并没有层次上的区别。 以他的修为,灌注几次“胜负天平”,催动几次“花开顷刻”,便已消耗殆尽,为什么以弗兰克伯爵的实力,可以顶着“黑暗觉醒”战斗这么久,还能不断地分化出十几道具有攻击力的幻影,这事完全不合常理。 如果说“黑暗觉醒”气息沉重,是自带能源的话,那么施展幻影分身的力量,又是来自何方? 这世上没有无源之水,也没有无本之木,绝对没有凭空白来的力量! 第一百二十章 噬血 “弗兰克伯爵,等等!” 眼见身前的十多个幻影即将动手,庞谢急忙出言喊停,阻止了他们的动作。 “怎么?准备逃走么?还是准备投降?”弗兰克伯爵停下动作,饶有兴致地看着庞谢。 这一场战斗已经纠葛了太长的时间,跨越了太远的距离,如果继续追逃下去,搞不好会引来光辉教廷的大师级强者,“黑暗觉醒”是教廷的铠甲,虽然号称传奇级以下无解,可是难保教廷没有专门克制它的方法。 就像“天选之子”号称可以克制一切超自然力量,照样会被神罚锁链克制一样。 他刚从沉睡中恢复,原本准备好的精血也没有吸收完全,五名怪物跑了道格拉斯,状态并不算好,不想在这个时刻面对光辉教廷的人,所以,打算给庞谢一个机会,听听庞谢要说什么。 “弗兰克伯爵,我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战斗了这么久,你的气息一点都没减弱,按照常理来说,你这种招式消耗的比我大得多才对。”庞谢问道。 “呵呵,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弗兰克伯爵哑然失笑。 “我想这你一定跟你变成血族有关。”庞谢猜道。 “很聪明的小子,猜对了,接着猜!”弗兰克伯爵微微点了点头,在他身旁,十几道幻影渐渐变得透明,隐没在夜色之中。 庞谢对这一切恍若未觉,似乎并没看到弗兰克伯爵的小动作,全副心思都用在如何破解眼前的局面上。 “血族…血族…嗯,对了,他身上这副铠甲为什么是血红色的?之前在李玉玲的梦中见过弗兰克伯爵的画像,穿的明明是一副黑色铠甲才对,而且他的外号也是黑骑士,并不是血骑士,说明那幅画里并没有画错,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副铠甲确实跟血族的力量有关。” “弗兰克伯爵!” 庞谢忽然大声喊道:“我要是没猜错,你是利用血族的能力,将‘黑暗觉醒’的力量引入自身,然后,通过黑暗觉醒的力量来施展这些法术。” “很聪明的小子,你猜对了一半,可惜……”弗兰克伯爵笑了笑,说道:“我不会给你时间再猜下去了!” 唰! 话未说完,就见十余道幻影一起现身,组成天罗地网,从四面八方向庞谢包围上去,或是远攻,或是近战,手中闪烁着各式各样的法术,完全没有给他留下一条生路! “嗯?要动手么?没关系,正好我也不打算再猜下去,只要知道你的力量确实来自于血族就好!” 庞谢心如电转,脑中瞬间转过这个念头,接着,猛一张嘴,一道血色剑光急速从口中吐出。 “血雨腥风之小雨清晨!” 这道血色剑光出口之后,顿时发生变化,分化出无数毫毛也似的血色毫光,如同初春清晨的小雨,朦朦胧胧地向周边数十道幻影飘去。 这一阵血色毫光诡异至极,看起来如同清晨小雨,毫不受力,似乎夜风一吹,便能随风飘走,实际杀伤力却强的可怕。 只听“噗、噗、噗”几声轻响,血色光雨落在幻影上面之后,眼前十多道幻影,就仿佛泡沫一般,一个接一个地爆裂开来,化作一缕缕天地元气,消散在天地之间。 这道血色剑光,自然是先天灵宝元屠剑,这一招剑诀,正是元屠剑配套的《血海》剑诀,乃是先天杀伐剑法,威力之强远在蜀山御剑术之上。 因为初学乍练,招式并未演练精熟,再加上元屠剑尚未完全恢复,他并未使出此剑。 直到此刻,他发现弗兰克伯爵的强大与血族有关,众所周知,血族的强悍在于对血液的控制,元屠剑又是吸血一道的祖宗,这才使出元屠剑,想要瞧一瞧能否创造奇迹,试图打破当下的困局。 …… “真是巧妙的招式,不断给予我惊喜,可惜这些花招,在无尽的力量面前,这些都只是毫无意义的花巧而已。” 弗兰克伯爵脸上露出不屑之色,伸出右手,拇指和中指搓在一起,做出打响指的模样,打算继续召唤幻影。 “这次一定不一样!”庞谢大声喊道,运起全身法力,注入元屠剑中,奋力向前斩出。 元屠剑剑光一敛,漫天洒下,如雨丝般的血色毫光,顿时消失不见,一丝丝、一点点全部凝于剑中,接着,发出耀眼的血光,急速向前斩出,在空中拉长一道鲜艳的血色长虹,直直奔弗兰克伯爵斩去。 他这一剑运足全身力量,并未留下半分余地,他除了元屠剑之外,再没有压箱底的功夫,这一剑若是不成,也不必再想其他办法,只怕今日凶多吉少! 铿! 长剑斩中铠甲,发出金石敲击的声音,传出数百米远,惊起山中飞鸟无数! 元屠剑的剑锋正中弗兰克伯爵的头盔,然后停了下来,没能斩入一分一毫。 “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弗兰克伯爵看着眼前的长剑,微笑着说道。 “嗯?” 庞谢心中一沉,难道是他猜错了,元屠剑并不能克制血族,或者说,不能克制这件铠甲? 还不等他转过念头,忽然发现事情不对,只见悬在铠甲前方的元屠剑忽然剧烈地抖动了起来,传递出一种兴奋的感觉,就好像山中猛虎看到羔羊,又好像沙漠中快要渴死的旅人看到绿洲! 哗!哗! 一阵汹涌的水流声音忽然响起,眼前这具血色铠甲上面暗红的血迹,忽然如流水一般开始波动,浓浓地血气聚成长河,不断向元屠剑涌去,这种景象看上去就好像是…… “元屠剑在吸血!” 庞谢脑中忽然闪过这个念头,心中不由一惊,他以往只知道元屠剑能从活物身上吸血,今天还是头一次知道,居然也能从死物身上吸血! “你这是什么东西?” 弗兰克伯爵的脸色顿时大变,身形一晃,就要分身。 可是更为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他的身躯只是稍微挪动了一点点,元屠剑似乎就感到了威胁,以为猎物要逃走,吸血的速度急剧加快,如果说刚才是长江大河,此刻便是滔滔海浪,竟然生生吸出海边大浪呼啸之声。 剧烈吸血之下,血色铠甲竟然钉在当场,无法挪动丝毫,连带穿着铠甲的弗兰克伯爵,也钉在当场,被铠甲死死箍住,完全无法活动。 哗!哗!哗! 元屠剑吸血越吸越快,前后不过十多分钟的时间,血色铠甲上的血色就几乎褪尽,露出黝黑如墨的本色来。 “嗯?这是什么?” 随着血色一点点被吸去,庞谢看到血色铠甲的胸口处,露出一个拳头大小的血色漩涡来,就好像画在铠甲上的图画,不同的是,这副图画不断变幻模样,就好像水中真的漩涡一样。 血色漩涡原本在胸膛中央,以为元屠剑的吸力,正在一点一点向上挪动,逐渐往头盔上面挪去。 几分钟后,血色漩涡脱离铠甲,整个被吸到元屠剑中,这件名为“黑暗觉醒”的铠甲,也完全恢复了原本的颜色。 下一个瞬间,“黑暗觉醒”连同穿着他的弗兰克伯爵一起陨落下去,直直摔在喀尔巴阡山中! 第一百二十一章 日记 “这是什么情况?” 庞谢心中一动,随即想到,难道弗兰克伯爵也遭受了他当初的不幸,被元屠剑吸血应硬生生吸晕过去,若是这样,那可真是美事一桩! 想到这里,庞谢顾不得召回元屠剑,急忙向下方落去,想要瞧瞧弗兰克伯爵究竟是怎么了,能否借机取了他的性命。 几秒种后,庞谢落在喀尔巴阡山上,在茂密的原始丛林之中,找到了弗兰克伯爵。 弗兰克伯爵落在一片荆棘林中,四肢摊开,平平躺在那里,周围乱七八糟地落着几根粗大的树枝,看样子是摔下来时,砸断了不少树枝,若不是身上那具“黑暗觉醒”够结实,只怕非要摔断几根骨头不可。 “这家伙是什么情况?晕过去了吗?还是在假装?” 庞谢不急向前,操纵元屠剑,缓缓逼近弗兰克伯爵,来到头盔前面,由下往上,轻轻向头盔一点,想要把头盔上的面罩拨开。 “黑暗觉醒”是传统的欧罗巴式全身铠,整个穿戴之后,裹的严严实实,就连手指、眼睛、耳朵也不例外,没有半分肌肤露在外面。 哐当! 出乎意料的是,轻轻一触之下,面罩没有被揭开,反倒是头盔整个向后滚了出去,连同里面的头颅在内,一起滚了出去,只留下一具无头的尸体。 “这……难道是死了吗?” 庞谢一惊,快步走了过去,捡起头盔,揭开面罩,整个人不由愣住了。 面罩下面是一个干涸、枯萎的头颅,就好像在金字塔里埋了几千年的木乃伊一样,干的像木头,完全没有半点水分,甚至连头发也不再是血红色,而是变成了干枯的灰白色。 “这还真是吸干了!” 庞谢轻轻一抖,吸干变小的头颅从头盔里掉了下来,落在地上,随即又弹了起来,连续反弹几次,滚出十几米远去,好像皮球掉在地上一样,头颅的水分已经被完全吸干,留下的部分轻的吓人,弹力也变好了。 抖掉头颅之后,他摇了摇头,转身去看躯体部分,这才发现不但头颅变成这样,整个身体也被吸成干尸,没有半点生机,已经完全死透了,就好像在太阳底下晒了半年的咸鱼。 “哦……” 庞谢看着弗兰克伯爵的尸体,先是一阵无语,随即又是一阵后怕,他若不是先有杜子春相助,送去宝莲池修行,再有灵感大王出手,送他一滴精血,下场只怕不比弗兰克伯爵好多少。 庞谢叹了口气,压住心中后怕,知道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便开始拆解“黑暗觉醒”,打算把这件铠甲带回去。 这玩意毕竟是光辉教廷三大传奇铠甲之一,拿回去看看能不能用,若是能用就再好不过了,可以弥补他防御稍弱的缺憾,若是不能用,卖给逆鳞也能换些好东西。 在弗兰克伯爵还活着的时候,“黑暗觉醒”坚固无比,即使龙吟剑也留不下半点痕迹,不过,随着弗兰克伯爵的死亡,这件铠甲变得与普通铠甲无异,轻轻松松便拆解开来。 倒掉铠甲里的干尸之后,庞谢将“黑暗觉醒”装入纳戒之中,随即吐了口火,将整个干尸烧成灰烬。 他倒不是好心替弗兰克安葬,只是对血族底细不明,生怕弗兰克伯爵还能活下来,出于斩草除根的目的,把他挫骨扬灰而已。 做完这一切之后,庞谢召回元屠剑,重新纳入丹田之中。 元屠剑一入丹田,他便感到剑身上传出一种极为浓烈的兴奋感,甚至让他的情绪也变得兴奋起来。 “看来这次吞了好东西。”庞谢默默思索,上次祭炼元屠剑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 …… 处理完弗兰克伯爵的尸体之后,庞谢重新唤出龙吟剑,身剑合一,纵起一道剑光,重新向塞伊特古堡飞去。 他这次的任务还没完成,上清派魏华存祖师手书的《大洞真经》还留在这里,需要带回去交任务。 这一次无人阻挠,短短几分钟时间,他便回到古堡,来到后花园的上方。 古堡虽大,却不必多找,对于这本秘笈藏在那里,他心中也有些想法,十之八九,就藏在后花园的下方。 若是他没猜错的话,花园下方应该修有一座密室,而进入密室的通道,就在弗兰克伯爵刚才出现的房间。 这件事并非全靠猜测,最主要是靠元屠剑的感应,昨天夜里,元屠剑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就猜测此处有古怪,只是时机不到,阵法尚未解开,这才没有继续寻找下去,今日弗兰克伯爵出现之后,他明显感觉到这底下有一块空旷的空间。 唰! 庞谢按落剑光,落在后花园,向刚才弗兰克伯爵出现的房间走去,打开房门一看,果然看到屋里的衣柜已被挪开,露出后面一个一人多高的大洞来。 庞谢走了进去,发现里面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密道,经由一个个的台阶,逐步通往地下。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庞谢来到通道的尽头,看到了密室的模样。 这座密室不大,只有四五十个平方,正中摆着两副华贵的黑色棺材,上面镶嵌着各种珍稀的宝石和贵金属做,头部还刻着弗兰克家族的纹章。 两口棺材一口闭合,一口打开,打开那块是空的,至于闭合的那口,庞谢用神识一扫,发现里面是一具早已腐朽的骸骨。 棺材里面再没什么异常,庞谢把目光投到别处,就在密室的西侧,整个一面墙是一个巨大书架,上面堆着几百卷各种古籍。 “《大洞真经》?” 庞谢一眼就瞧见了这本秘笈,正摆在一摞书的最上方,伸手取了过来,正是魏华存祖师手书那一部,任务完成,放入纳戒。 接着,他又拿起别的书籍,看看都是些什么。 《创世纪》,这是教廷的秘传拳法?《使徒》,这是教廷的秘传剑术?《天堂之拳》,这是教廷七大神术之一?《腥红烈焰》,这是血族的法术?《光明圣火篇》,这是拜火教的秘传法术?《阿努比斯的审判之书》,怎么连阿非利加大陆的修行法门都有? 庞谢万没想到,弗兰克伯爵居然是一个收集狂,居然收集了几百本各式各样的秘笈在这里。 一本本秘笈非同小可,包括《大洞真经》在内,在任何一个门派中,都是镇派之宝,绝非个人的力量能收集齐的,弗兰克伯爵能做到这一步,恐怕也是沾了光辉教廷三次十字军东征的光。 难怪光辉教廷数百年没有放弃这里,恐怕不但与“黑暗觉醒”有关,也想得到这些秘笈。 对于这样一份厚礼,庞谢自然是毫不犹豫地笑纳了,一本本收到纳戒之中,收到最后一本羊皮书的时候,赫然发现这本书的封面上什么都没写,只在书面一角写着“ Frank”这个词。 “这是什么?”庞谢饶有兴致地打开书卷,翻了一阵,愕然说道:“日记!” 第一百二十二章 转生记 数日之后,在印度洋空旷的海面上,“遨游号”远洋邮轮正在向东南方向驶去。 “遨游号”是一艘十万吨级客运轮船,通体纯白,非常漂亮,是一艘极舒适的邮轮,它由乌克兰出发,横跨整个黑海,经伊斯坦布尔海峡,穿过地中海,通过苏伊士运河之后,便来到的广袤的印度洋上,接下来,它将跨越整个印度洋,通过马六甲海峡,一直到达此行的目的地——华国南海。 整个航程达数万公里,沿途经过数十个港口,历经几个月的时间,乘坐这样一艘船,经历这样一段航程,实在是一次非常美妙的体验。 在“遨游号”的甲板上面,有一块蓝宝石一样湛蓝的游泳池,在游泳池边上,摆着一排躺椅,供船上的旅客休憩。 此刻,一个年轻人正斜躺在躺椅上,伴着和煦的阳光,捧着一本羊皮纸书,饶有兴致地翻看着,在羊皮纸书的封面上,不显眼地写着“Frank”几个字母。 这个年轻人便是从欧罗巴大陆回国的庞谢,手上这本羊皮纸书,自然是弗兰克伯爵的日记。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可真是曲折的历史……” 庞谢用过几天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将羊皮书放在一旁,在头脑中整理日记里记载的内容。 弗兰克生前是一个十分强大的战士,对主虔诚,作战勇猛,最重要的是有极强的修炼天赋,在教廷的训练营中出类拔萃,成长的极为迅速,很快就成为光辉教廷手中一柄锋利的长剑,并且继承了教廷三大传奇铠甲之一的“黑暗觉醒”,成了人人羡慕的神罚骑士。 在几次宗教战争之中,弗兰克斩杀异教徒无数,立下极大的功勋,最终被教廷册封为伯爵,成为炙手可热的大人物。 数十年后,弗兰克伯爵年事渐高,解甲归田,回到故土,赢娶了匈牙利豪门巴托里家族的女儿—伊丽莎白.巴托里。 在贝鲁格特口中,这是一段人人称羡的姻缘,可以缔造一个千年名门的起始,实际情况则是,婚姻的双方并不对等,弗兰克伯爵那年是五十三岁,伊丽莎白.巴托里那年则是十九岁。 就在两人婚后不久,因为末宗阵法的缘故,整个地球的天地元气开始衰退,弗兰克伯爵则发现了一件令他非常惊恐的事情,那就是由于神术的衰弱,他身体衰老的速度大大加快了。 教廷的神罚骑士作为纯粹的杀戮力量,一身强悍的攻击力,大多是由各式各样的祝福神术,以及武装到牙齿的教廷宝具组成,本身修为并不算强。 神术的衰退对教廷中那些拼命提升修为的苦修士,或许影响不大,但对他这种战士的影响就大多了。 苍白的头发,褶皱的皮肤,看着自己越来越老的身躯,弗兰克越来越沮丧,整日以酒浇愁,冲散心中的烦闷。此外,往日战场上的旧伤,引起一阵阵的伤痛,每每将他从睡梦中疼醒,让他愤怒欲狂。 在经过一两年肉体的折磨和心灵的痛苦之后,弗兰克伯爵终于做出了一个令世人惊悚的举动,他决定背弃光辉教廷,修炼异教徒的法门,延长自己的生命。 战争岁月,他曾攻破无数堡垒,打破无数修行门派,夺取了数以百计的秘籍,其中看得上眼的,全都留了下来,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个时候,他心中就有了长生的奢望。 经过一段时间的比对之后,他发现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无论是修行神州大陆的功法,还是阿非利加大陆的神术,或者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秘法,都已经太迟了,唯一有望长生的,只有转生为教廷的对立面,黑暗之中的长生种——血族! 弗兰克伯爵在战争期间,曾经斩杀过数以百计的血族,在哪个时候,他完全看不上这种黑暗中的老鼠,虽然长生,但却脆弱,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可是此刻别无选择,只能走这一条路。 只是转生血族,还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转生血族只能延长寿命,无法逆转已经衰老的身躯,而他对这具衰老的身躯,早已厌恶到了极点! 经过一番思索之后,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法子,先找一个年轻人,将他转升为血族,然后,再以《阿努比斯的审判之书》上的秘术,通过灵魂置换的法子,将他与这个人的灵魂进行置换,从而获得一具年轻血族肉身。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这个年轻人要找谁? 首先,这个人一定要可靠,因为这件事情一定要保密,以神罚骑士的身份,转生为血族,一旦暴露出去,可不是追杀到死这么简单,恐怕灵魂会被地狱里的烈火炙烤一万年,其次,这个人的资质要好,转生血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极高的资质和极其强大的血统,否则,不成功是大概率事件,就算能侥幸成功,也失去了更进一步的潜力,最后,这个人还需要跟他足够亲近,足够听他的话,因为转生血族需要被转生者的自愿。 弗兰克伯爵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目光最终落在了他的妻子—伊丽莎白.巴托里身上,最亲密的枕边人,巴托里家族的优良血统,以及他最为欣赏的肉体。 在经过一番并不艰难的说服之后,伊丽莎白.巴托里最终同意转生为血族,享受更为漫长的青春和生命,当然,弗兰克并没有告诉她,后面还要讲两人进行灵魂置换的事情,而是告诉她,两人会一同转生。 征得伊丽莎白的同意之后,弗兰克立即开始着手准备,邀请往日的战友,另外两位神罚骑士,以净化为名,进行了一次盛大的狩猎,摧毁了黑暗血族在东欧的一处巢穴,杀死了巢穴的主人,某位强大的血族公爵,夺取了一件血族秘宝——血源池,传说中血族的源头之一。 如果是以高级血族初拥的办法,转生为血族,就会受到高级血族的阶层制约,但是用这种办法,就可以拥有最高阶层,不必再受这种制约。 得到这件宝物之后,他立即私藏下来,然后,回到赛伊特古堡,开始了神秘复杂的转生仪式。 在经过一个多月的转生之后,伊丽莎白.巴托里从灵魂和肉身,完全发生了蜕变,成为一位初生血族。 弗兰克当然不会就此满足,他开始想方设法,提升伊丽莎白的实力,不断的为她提供鲜血,让她迅速强大起来,在此期间,他还收服了五名黑暗生物,就是拉伯雷、戴维斯等人,让他们在黑暗中奔走,为他提供各种鲜血、资源。 十多年后,伊丽莎白终于强大起来,成了一名血族女伯爵,拥有了足以立足的实力。 弗兰克伯爵在垂垂老矣之年,也终于等到了果实的成熟。 第一百二十三章 情人 那是一个明月之夜。 年迈的弗兰克伯爵和他那娇艳无双的夫人,将堡中所有的下人全都遣去乡下的庄园,只留他们两人享受美妙的二人世界。 “伯爵可真是一个会享受的人啊!”所有的下人都偷偷的说。 可是乐极生悲,当管家第二天清晨带领着塞伊特古堡的下人回来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惊天噩耗,他们敬爱的伯爵大人昨夜忽然得了急病,现在已经死掉了。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都快的惊人,弗兰克伯爵第一时间被放入棺椁,然后又以最快的速度被送往墓地,甚至没有人见过遗体一眼,就连忠心耿耿的管家也是一样,就这样,古堡迅速地迎来了它的女主人——伊丽莎白.巴托里女伯爵。 这一切在喀尔巴阡山脉引起轩然大波,人们纷纷传言,老伯爵是被人谋杀的,凶手就是残忍、艳丽的女伯爵伊丽莎白。 传言始终是传言,伊丽莎白女伯爵的娘家,尊贵的巴托里家族在匈牙利拥有极高的地位和极大的势力,很快就以铁与血粉碎了所有的流言。 伊丽莎白女伯爵的地位迅速稳固下来,成为喀尔巴阡山脉最为诱人的寡妇,受到无数青年才俊的追捧。 唯一令人遗憾的一点,也许是因为她太过思念老伯爵,伤心过度的原因,在弗兰克伯爵与世长辞之后,她几乎从未走出过古堡,永远藏在城堡里面。 事实上,此时古堡里的伊丽莎白女伯爵,正是灵魂置换成功的弗兰克伯爵。 他占据了伊丽莎白.巴托里年轻的肉身,将伊丽莎白的灵魂囚禁在他老朽的肉体之中,深深地关在古堡下方的密室之中。 做完这件事之后,他并没感觉松一口气,因为他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为了活下去。 作为神罚骑士,他非常清楚光辉教廷在欧罗巴大陆潜藏的力量,那些无孔不入情报网,那些无人可及的强大战士,可以碾碎任何侥幸心理。 伊丽莎白成为血族这件事,可以瞒的时间并不太久,顶多只能瞒十年,或者二十年,就会引起教廷的注意。 在被发现之前,他必须要拥有对抗光辉教廷的实力,因为他并不愿意像其他黑暗种族一样躲躲藏藏,他需要强大的力量,需要无与伦比的权势,满足他行走在阳光下的荣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必须迅速变得强大起来。 弗兰克伯爵手上有两件宝物,一件是教廷三大传奇铠甲之一的“黑暗觉醒”,幸运的是,教廷并没有把这件铠甲收回去,慷慨地允许伊丽莎白女伯爵继续留在身边,缅怀自己的丈夫,直到她也终老之后,再归还教廷。 另一件则是从血族那里夺来的秘宝“血源池”。 前者拥有永不枯竭的力量,撑起难以逾越的坚壁,后者拥有几乎无限的生命力,可以肆意挥霍,为他提供极强的瞬间爆发力。 两者若能结合起来,他就拥有了攻防一体的强大力量,甚至可以跟教廷的传奇强者掰掰腕子,而且,据他所知,因为超自然力量衰退的关系,教廷在人间已经没有了传奇级的力量,最强的几位也只是大师级的力量,这样的话,他完全可以立于不败之地,甚至有机会成为这片大陆的主宰。 最为绝妙的是,他既精通教廷的神术,又通晓血族的秘法,完全可以将这两件秘宝结合在一起,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 在弗兰克伯爵的精心筹划之下,事情起初进行的非常顺利,仅仅用了一年时间,他就将两件秘宝初步结合起来,接下来,只要按部就班,很快就可以完成剩余的动作,到时候,即使教廷发现他的目的,也对他无可奈何。 就在此时,一件意外完全摧毁了他的计划。 弗兰克伯爵永远也想不到,就在几年前,他为衰老而痛苦,整天沉迷于醉酒的时候,他那艳丽无双的妻子伊丽莎白.巴托里早已移情别恋,她的情人则是古堡里帅气的木匠皮耶! …… 皮耶是一个十分帅气的小伙子,整个喀尔巴阡山脉甚至找不到比他更帅的年轻小伙,伊丽莎白在见到他的第一面就喜欢上了他。 当然,伊丽莎白艳丽无双的外表也打动了皮耶的心。 郎有情,妾有意,此后不久,伊丽莎白便趁着伯爵完全不理她的机会,与皮耶打的火热,两人在一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甜蜜的夜晚,宛若一对热恋中的情人。 再往后,弗兰克伯爵提出让伊丽莎白转生血族的时候,伊丽莎白欣然接受之余,又将这件事又告诉了她的情人皮耶。 伊丽莎白的想法非常简单,血族漫长的青春需要爱情的陪伴,陪伴她的人不应该是弗兰克伯爵,而是她最喜爱的情人皮耶。 在她转生为血族之后,就立刻传授给皮耶黑暗系的法术,有意将他培养成一名黑暗法师。 皮耶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事实上,他不但长得非常帅,而且有极佳的法术天赋,很快就拥有了不错的力量,成为一名正式的黑暗法师学徒。 就在皮耶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时,忽然发现一切都变了,从某一日开始,伊丽莎白忽然不再召见他,甚至在他发出几次信号之后,也没有回应他,对他冷淡的就好像陌生人。 皮耶最初以为是伊丽莎白移情别恋,为此还伤心的哭了一场,不过,脑筋聪明的他,很快就发现不对,伊丽莎白已经不是伊丽莎白本人了,被人暗中换掉了! 皮耶发现这个惊悚的事实之后,立刻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当然,他并没有猜到事情的真相,会是弗兰克伯爵出手,将他与伊丽莎白的灵魂换了,他得出了一个更加容易接受的结论,那就是弗兰克伯爵和伊丽莎白夫人一起被杀了,留在这里的只是一个冒牌货而已。 得到这个结论之后,他第一时间决定为自己的情人复仇,当然,他并没有轻举妄动,因为他知道弗兰克伯爵是如何的强大,甚至伊丽莎白夫人也比他强得多,如果冒牌货能杀死这两人,杀死他只会更简单。 为了杀死这个冒牌货,皮耶做了一番极为精细的筹划。 首先,他篡夺了弗兰克伯爵对手下五名黑暗怪物的控制权限,当初,弗兰克伯爵决定与伊丽莎白互换灵魂,早早就将这五名怪物的控制权限交给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第一时间就将如何控制这五个怪物的方法交给了皮耶。 其次,他暗中与教廷联系,将他猜到的一切,通过隐秘渠道传给光辉教廷,对于教廷来说,这是一件耸人听闻的大事,对此极为重视,立即派人进行秘密调查,结果发现一切居然是真的,弗兰克伯爵死的不明不白,现任的伊丽莎白女伯爵则是黑暗生物,于是调集兵力,准备围剿杀死弗兰克伯爵的冒牌货。 最终,教廷对塞伊特古堡发动了突袭,此刻,弗兰克伯爵尚未将两件秘宝融于一体,不得不穿着半成品的铠甲前去迎战。 第一百二十四章 结局 就在弗兰克伯爵离开城堡之后,皮耶控制着五名怪物,开始对城堡进行搜查,试图找到冒牌货的余党,从内部铲平城堡。 他们没有费多少力气,就在古堡的地下密室里找到了正牌的伊丽莎白,此刻,她的灵魂正囚禁在弗兰克伯爵衰老的身躯里面,而且由于缺少食物和饮水,已经被虐待的奄奄一息。 讽刺的事情发生了,由于衰老和虚弱的关系,伊丽莎白压根没有力气说话,于是,五名深恨弗兰克伯爵的黑暗怪物,顺手了结了她的性命,对他们来说,弗兰克伯爵无论是真是假,都是他们的敌人。 对此,皮耶并没有反对,这世上又有谁会同情情人的丈夫呢? 结果就是,伊丽莎白死在了她的情人眼前,却无力挣扎,皮耶眼睁睁地看着情人死去,却一无所觉。 古堡外面,战局的进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教廷没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拥有两件秘宝,结合光明与黑暗两家之长的弗兰克伯爵,强大的出乎意料,即使其余两位神罚骑士与数十名圣骑士一起出手,也无法将他彻底制服,只能暂时将他围在古堡之中。 弗兰克伯爵也已经到了极限,两件秘宝尚未完全结合,并不能发挥出最大威力,只能退回塞伊特古堡,仗着早先布置在古堡之中的黑暗法阵进行防守,并没有能力冲出去。 双方就此僵持起来,彼此都奈何不了对方。 至于皮耶和那五名黑暗怪物,早在弗兰克伯爵退回古堡之前,就已经离开这里,他们既不敢跟弗兰克伯爵碰面,担心他仍有控制五名怪物的底牌,也不敢跟光辉教廷碰面,无论任何黑暗生物,遇到光辉教廷最好的命运也是被净化。 等到他们逃出塞伊特古堡之后,皮耶要求他们对黑暗发誓,拥有不会伤害他和他的后人,之后,解除了对他们的控制,还给他们自由。 此后,皮耶前往多瑙河一带,利用从塞伊特古堡带走的珠宝黄金,摇头一变,成了一名慷慨仁慈的富商,并在此开枝散叶,形成了皮耶家族。 五名怪物则各奔东西,有些去了新大陆,有些去了澳大利亚,直到后来退出守序者名单之后,才返回欧罗巴,不过,他们大多还是在英伦三岛呆着,很少前往大陆。 这几百年间,皮耶家族和五名怪物的联系并没有断过,只是随着年深日久,再加上某些法术的缘故,皮耶的后人渐渐淡忘了这五人的身份。 弗兰克伯爵和教廷在塞伊特古堡足足僵持了一年,一直僵持到美索不达米亚战争发生变局,教廷被逼从此退兵,才结束了这一场漫长的对峙。 在此之后,弗兰克伯爵通过“黑暗觉醒”的力量,将塞伊特古堡从世间切割出去,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小空间,进一步加强了防御,然后,通过血源池的力量,将古堡内部的元气变得血腥酷烈,外人完全无法适应,这就是后来的古堡秘境。 做完这一切之后,弗兰克伯爵便陷入沉睡,只留下一些早年间收服的黑暗生物看家护院,只有强敌进来,才会唤醒他。 与教廷的一战并不轻松,弗兰克伯爵也已身负重伤,只是仗着血源池在硬撑。 ……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之间,八百年过去了。 弗兰克伯爵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发现伤势已然痊愈,便继续完成自己的计划,将“血源池”与“黑暗苏醒”结合在了一起,这一次非常顺利,并没有人来打扰他。 完成这件事之后,他打算继续提升自己的力量时,却发现因为某种奇怪的缘故,他的力量达到一个瓶颈之后,没法进一步提升。 他用了很长时间,查阅了许多秘笈,才发现由于灵魂置换的关系,他的灵魂与伊丽莎白的躯体并非完全融洽,彼此之间仍有隔阂。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要么将伊丽莎白的灵魂召唤回来,他先离开这句肉体,让她的灵魂回到这具肉体继续修炼,待突破瓶颈之后,再进行第二次灵魂置换。 要么就是吞噬掉她的灵魂,然后,他就会具有伊丽莎白灵魂的某些特征,突破肉身的限制。 只是这两种办法,都需要先得到伊丽莎白的灵魂才成。 对于弗兰克来说,这件事并不算难,他掌握着伊丽莎白的肉体,通过《阿努比斯的审判之书》中的某种秘法,可以通过肉体,影响伊丽莎白在现世的灵魂,然后,想法将她召唤过来。 于是,他就毫不犹豫地这样做了,之后,远在纽约的李玉玲就开始做噩梦,产生了来到这里的念头。 不错,李玉玲与伊丽莎白拥有的是同一个灵魂。 与此同时,随着弗兰克伯爵的苏醒和强大,塞伊特古堡秘境也发生了某种变化,这种变化迅速被有心人注意到。 光辉教廷、五名黑暗怪物以及上清派的几名前辈都发现了这里的变化,纷纷做出某种安排。 光辉教廷派贝鲁格特前来探查,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可能的话,尽力收回黑暗觉醒。 五名黑暗怪物则以诱导术和催眠术,引诱皮耶的后代来到这里,在他们看来,是皮耶背叛了伊丽莎白,如果伊丽莎白还活着的话,会在对他们出手之前,第一时间撕碎皮耶。 上清派的几位仁兄则通过逆鳞派来了庞谢,想要在秘境发生大变之前,夺回《大洞真经》。 对于这些人,弗兰克伯爵则小心翼翼地进行了筛选控制。 他对皮耶早已恨之入骨,所以第一时间放皮耶进来,接着,李玉玲一行也来到这里,他也放了进来,在此之后,他又放进来了贝鲁格特,反正他也打算解决掉眼前的问题之后,就离开塞伊特古堡,顺便杀一个教廷的高手,也算收点利息。 最后,他放进来了五名黑暗怪物,这是他早就准备放进来的,这些怪物灵魂深处的枷锁,即使历经八百年,也没有消除,正好被他利用。同时,这些怪物也能为他提供最好的精血补充,让他的力量恢复的更快一点。 截至目前,计划非常完美,仅有的变数就是庞谢、迪恩和山姆。 迪恩和山姆虽然奇特,不过,他出身教廷,非常清楚天选之子的强大与脆弱,只是略施小计,操纵了皮耶,就以神罚锁链控制住了迪恩和山姆。 至于庞谢,区区一名守护者级的修行者,在拥有两大秘宝结合体的他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 排除了任何可能的失误之后,他毫不犹豫的开始执行计划,一步一步,顺利推进了下去,非常完美。 直到庞谢出手,元屠剑出鞘。 第一百二十五章 回归 碧海蓝天,万古空旷。 庞谢身在海上,心中喟叹,又是一个长生路上的落寞人。 纵观弗兰克伯爵一生行事,不能说不豪勇,不能说不周密,不能说不大气,可惜最终还是落到这一步,身死名灭,为天下笑,这其中有许多原因,最主要的却只有一条,那就是太迟了! 太迟了! 长生路上,只争朝夕,弗兰克伯爵若是能早早走在长生路上,不沉迷于沙场征战,壮年时便参悟长生的法门,即使不转修他法,以光辉教廷的手段,便可以长生久视,就不必强夺伊丽莎白的肉身,也就不会惹出皮耶这个变数,更不会有后来这一系列事情。 只是他醒悟的太晚,没有看透荣耀与权势,终究只是一场虚妄,等他想要长生的时候,已是垂垂老矣,再想回天,只能逆天,终于招致败亡。 此事也给庞谢敲响警钟,万不可沉迷于威力强大的法宝,或凶威滔天的法术,修为才是根本,长生才是目的,否则,终有一日化为飞灰,那就追悔莫及了。 放下弗兰克伯爵的日记,庞谢回头再想李玉玲的噩梦,许多事情便豁然开朗。 李玉玲与伊丽莎白本是前世今生的关系,故此,她对赛伊特古堡里的一切都十分熟悉,会在梦中显现,这才有了浴室之中那名白人女子的出现,也才有了“我就是你”那句话。 顺着这条线索想下去,剩下的事情就不难想明。 昔日,伊丽莎白身亡的时候,已经是上位血族,灵魂也发生了蜕变,不是转世几次就能磨灭的,如今的李玉玲,主意识虽然是她自己,不过,潜意识中,必定还保有伊丽莎白的存在,只是没有外力召唤,不会主动活动罢了。 经过弗兰克伯爵的召唤之后,李玉玲逐渐开始活动,有意无意的想要前往喀尔巴阡山脉的赛伊特古堡。 李玉玲虽然被召唤来古堡,可是存在于她潜意识中的伊丽莎白,却感到了此行的危险,不断地通过噩梦示警,告诫她此行的危险,甚至还引导她带上了迪恩和山姆,作为保护者,一起来到赛伊特古堡。 当然,从最终的结果来看,如果不是庞谢出手,迪恩和山姆恐怕没法完成这项任务。 毕竟他们的力量虽然诡异,弱点却太过明显,若是以有心算无心,很容易将他们克制。 在解决了赛伊特古堡的事情之后,庞谢并没有着急回去,而是给自已放了一次长假,放松一下紧张了许久的心情,顺便好好游览一下这个世界,满足自己当初踏出金山湖时,打算看一看这个世界的愿望。 累了许久,难得轻松。 庞谢伸了个懒腰,晒着和煦的阳光,听着海浪的哗哗声,看着远处的湛蓝大海,就此沉沉睡去,陷入了深沉的睡眠,缓缓地恢复着每一分的疲劳。 等他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六个钟头之后。 夕阳渐渐坠下,红彤彤的太阳仿佛油的发亮的咸鸭蛋黄,照的大海波光粼粼,好似一片金灿灿的沙漠,眼前湛蓝的泳池也都空空如也,游人们大约都已经去吃饭了。 “你好,这是你写的故事吗?” 一个婉转动听的声音忽然在他耳边响起,听声音应该是位少女。 “哦?” 庞谢懒洋洋地抬起头,正看到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捧着弗兰克伯爵的日记看的津津有味。 女孩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眼睛大大的,仿佛总带着笑,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衬衣,以及酒红色的长裙,身材不算高,却看起来很苗条,似乎是正在上学的学生。 “这可不是故事,这上面写的都是真的。”庞谢笑道。 “是吗?世界上还有这么吓人的事,那可真是太可怕了!”女孩轻轻笑着,眼睛弯成月牙形,看样子完全不相信。 “是啊,现实往往比小说更可怕。”庞谢说道。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叫景小虾,来自建业,现在是建业大学的大一新生。”景小虾轻轻说道。 “我叫庞谢,南诏大学。”庞谢笑道。 说起来,他都有些记不清楚,当初离开南诏大学的时候,是否办过退学手续。 “学长,你好!”景小虾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学妹好。”庞谢笑着点点头。 “景小虾!” 两人随意聊了几句,不远处忽然传来叫声,喊着景小虾的名字,喊她的人是两个女孩,与景小虾年纪相仿,充满着青春的气息。 “来了!” 景小虾回头答应了一声,转回头对庞谢说道:“学长,这本书可以先借给我看吗?看完保证还给你,我的电话是180XXXX9915!” “拿去看吧,不必还了。” 庞谢摆摆手,弗兰克伯爵的事情已经了结了。 这本日记看过之后,也没什么用,既然有人喜欢,就拿去看吧,他也用神识扫描过了,日记本里并没有什么夹层之类,更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诅咒,非常的安全。 至于里面的内容,就算发到网上也无所谓,又有谁会相信呢? “好吧,谢谢学长了……”景小虾嘟着嘴点点头,拿着日记本向朋友那边走去,只是看起来似乎兴致不高。 “奇怪,都已经把书送给她了,为什么反而不高兴了?”庞谢暗自嘀咕着。 …… 一个多月之后,“遨游号”结束了长达数万公里的航程,终于停靠在华国琼州岛最南端的崖州府。 庞谢下了船之后,按照逆鳞之前留的联系方式,找到当地的留守人员,借了一艘小船,前往珞珈洞天。 以他今日的修为,随时都可以催动金丹,进入珞珈洞天,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对外表现出来的,仍是蜕凡境的修为,许多神通都不便施展。 小船是自动驾驶,无需手动操作,出海之后,一路向南,行了约么三四个小时。 庞谢忽然感到口袋里,那块出入珞珈洞天的令牌,开始微微颤抖,拿出来一看,却发现令牌表面泛着白光,正在牵引四周云气蒸腾,引来一片片的云雾。 片刻之后,小船四周云雾缭绕,船上的人看不到外界的风景,外界的人也看不到小船的动向。 又过了一段时间,庞谢猛然觉得,四面八方天地元气的浓度骤然提升,心中顿时明白,这是又回到珞珈洞天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寻人 天蓝海阔,云气蒸腾。 不知不觉之间,庞谢再次回到珞珈洞天。 周身四万八千个毛孔拼命的吞吐着精纯至极的天地元气,就仿佛在沙漠行走了几十天干渴欲死的旅人,骤然遇到了甘甜可口的泉水,恨不得整个人扑上去,将洞天里的元气一口气吸进肚子。 一时间,庞谢感觉到一丝迷醉,就好像饮了醇厚香浓老酒的酒鬼,熏熏然,飘飘然,甚至忍不住倒在船上小憩一阵。 “以前只听人说过,有人醉酒,有人醉茶,有人醉氧,从不没想到还有醉天地元气的时候,难怪珞珈洞天的人都不愿出去……” 就在庞谢感慨之间,小船已如离弦之箭,一路往珞珈山行去,沿途还路过了他名下的双螯岛,只可惜岛在水下,连一点影子也瞧不见。 徒有其名,并无其实,这个岛主当的确实憋屈! 一个多钟头之后,珞珈山遥遥可见,庞谢站在船头,举目远眺,瞧见一个人影,仔细分辨了一下,不由地“咦”了一声,原来玛瑙滩头正站了一名白衣公子。 此人眉目含笑,风流倜傥,一身白衣如雪,身形站的笔直,一身上下剑气森森,不是剑堂堂主林三公子,又是何人? “他到这里来做什么?难道是在等我?” 待到小船离岸边还有二十多米的时候,庞谢轻轻一跃,飞身越过海面,稳稳落在滩头,冲着林三拱了拱手,笑道:“林堂主久违了,今日怎么有兴致在这里看海?” “谁有兴致来这看海?我这分明是在等人!”林三公子白了他一眼,故作嗔怒说道。 “哈哈,不知是哪位仁兄要来,竟能劳动林三公子大驾等候?”庞谢微微笑道。 “当然是等你!”林三公子嘿嘿一笑,指着他说道。 “庞某何德何能,敢劳林堂主大驾等候!”庞谢连连摆手。 “何德何能?你可知你的名声,如今已在欧罗巴大陆与神州大陆传遍了!”林三公子说道。 “哦?这是怎么回事?”庞谢倒是一怔。 这几个月,他藏身在“遨游号”邮轮上,尽享轻松时光,与外界断了联系,对外间的事情一无所知。 “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边走边说。”林三公子说道。 “好!” 两人离开玛瑙滩,一路往后山走了,沿途之间,边走边聊,庞谢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就在他走后不久,塞伊特古堡的事情便爆发出来。 堂堂光辉教廷的守护者级高手、宗教裁判所的大人物贝鲁格特与国民汽车集团的拥有者皮耶,竟无声无息地死在同一座古堡之中,这件事在超自然界和世俗界掀起了一场滔天巨浪! 超自然界中,光辉教廷派出高手前往探查,世俗界中,欧罗巴快速反应部队也派人前往古堡调查。 可惜弗兰克早已在堡中布置下阵法,吸干了堡中所有生命,没有留下一个活口,双方查来查去,除了堡中上百具干尸之外,再没有探查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光辉教廷倒是查出庞谢、李玉玲、迪恩和山姆在那一段时间,曾经去过喀尔巴阡山脉,极有可能与塞伊特古堡之事有关,便想要从这几人身上继续查下去。 可惜等他们想要查李玉玲、迪恩和山姆的时候,这三人已经回到了美索联邦,他们想派人去新大陆抓人,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美索联邦的超自然界直接拒绝了教廷的人入境。 对于拒绝的原因,美索联邦没有任何解释,只说了一句无可奉告。 若是数百年前,光辉教廷一定会安排高手,直接杀上美索联邦,可惜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新大陆的美索联邦已经变的极其强大,不但拥有当时第一的世俗军力,就连超自然界力量也可以把光辉教廷按在地上摩擦。 因此,光辉教廷虽不甘心,但也只能算了。 至于庞谢这边,光辉教廷与逆鳞的关系用势同水火描述都是轻的,更不会自讨没趣,来撞这一鼻子灰。 当然,这也是因为贝鲁格特实力强大,庞谢、李玉玲、迪恩和山姆明面上的力量都很弱小,理论上完全不肯能对贝鲁格特构成威胁,所有才这么容易放弃。 光辉教廷虽然放弃调查他们,却在欧罗巴的超自然界掀起一场滔天大浪,抓捕黑暗生物无数。 这是因为教廷在古堡里找到戴维斯、奥夫和拉伯雷的尸体,把大部分矛头还是指向了黑暗界,认为是他们与伊丽莎白共同杀死了贝鲁格特。 …… “塞伊特古堡到底发生了什么?”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林三公子的住处,他斟了两杯酒,递给庞谢一杯,留下一杯独饮。 “也没什么,不过是正邪大战、利欲熏心的俗事。”庞谢淡淡说道,随口编了一大段故事,讲给林三公子听。 什么贝鲁格特大战伊丽莎白,什么拉伯雷见财起意,什么狼人奥夫大战小妖精戴维斯,怎么离奇怎么编,反正都是些死人,也不会从阴曹地府爬出来纠正。 “那本《大洞真经》何在?”林三公子问道。 早在数月之前,庞谢离开塞伊特古堡的时候,便给国内发过消息,已经拿到了《大洞真经》,要不然国内也不会容他优哉游哉的坐船回来。 “就是这本。”庞谢从怀中取出《大洞真经》来,瞧也不瞧一眼,随手递给林三公子手上。 这本《大洞真经》的珍贵之处,并不在于里面的记载的道法,而在于这是魏华存祖师的手书,故此,庞谢只是略略翻过一遍,便收起来在没看过。 “这可真是火中取栗,得来不易啊!”林三公子轻轻掸了掸枯黄的封面,顺手放在一旁。 “没什么,那群家伙打完之后,打输的死了,打赢的走了,倒是没人对这本书感兴趣,我也只是捡漏而已。”庞谢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天下哪有侥幸的事情,你这次也算立了大功,不知你想要些什么,我替你去讨!”林三公子说道。 “这个……”庞谢略一踌躇,皱了皱眉,说道:“好像还真没什么缺的。” “咳咳!” 林三公子正端起一杯酒,险些被酒呛住,摇了摇头,说道:“你这话让别人听到非气死不可,也就杜子春的人敢这么说,算了,我去跟他们说,让他们看着给吧。” “那也不是,我虽没什么想要的,却有一件事需要几位前辈帮忙。”庞谢说道。 “什么事?”林三公子问道。 “我来珞珈洞天之前,曾经有一位至交好友,他临死之前托付我,找到他失踪多年的妹妹,替他照顾妹妹,可惜我势单力孤,无力寻找,一点头绪都没有,还请上清派的几位前辈,帮我这个忙。”庞谢说道。 “这个好说,上清派财雄势大,只要这人还在世间,一定能够找到,却不知她叫什么名字?”林三公子问道。 “铁轻雨!” 第一百二十七章 见识 几杯薄酒下肚,时间飞速流逝,转眼之间,已是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的时候。 林三公子谈吐不凡,见识广博,为人又极洒脱,与他闲聊实在是一件人生快事,很容易让人淡忘时间的流逝。 从内心深处,庞谢很欣赏林三公子,如果是做朋友,一定可以做至交好友,唯一遗憾的是,这样的一个人却一心要置他于死地,日后免不了生死相搏,实在是一件令人无奈的事情。 不过,日后拔剑相向,总是日后的事情,当下双方都在虚与委蛇,还可以把酒言欢,享受一夕人间清欢,倒也乐的痛快,省的日后一剑将他杀了,想起今日之事,却觉得聊得不够尽兴。 昔日,明太祖朱重八曾有诗云: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待到酒足饭饱,庞谢辞别林三公子,踏着朦胧月色,醉眼惺忪地离开了林三公子的住处,漫步向自家小院走去。 庞谢跌跌撞撞地走了约么十多分钟,转过两三处山弯,离林三住处已远,忽然使出“饮水”神通,将一身酒气化去,双眼顿时亮了起来,再无半分醉态。 接着,他放出神识,迅疾地向周边一扫,发现方圆数百米,绝对无人窥伺,便运起轻功,掠过层层树影,飞速向宝莲池方向赶去。 时候不大,他便赶到宝莲池边,若是换一个人,必会被无形屏障拦住,可是对他来说,这层无形屏障,就仿佛薄纱一般,轻轻一触,便即突破,进入宝莲池腹地。 “黄兄,久违了!” 庞谢远远瞧见一人蹲在宝莲池边,面色木然,毫无表情,正是逆鳞派来看守宝莲池的黄威,便打了声招呼。 “你回来了。” 就在黄威头顶,两只拳头大小的眼珠无声无息地飘了出来,发出闷闷地声音。 “原来是灵感先生。”庞谢拱手施礼。 “这次去那边怎么样?还顺利吗?”灵感大王问道。 “九死一生,若不是元屠剑救命,险些回不来了!”庞谢苦笑着说道。 “嗯?怎么会这样?以你的本事,只要不跟地仙放对,没人拦得住你才对。”灵感大王有些疑惑。 “说来话长……”庞谢感慨说道。 “那就慢慢说,长夜漫漫,故事做酒,老子都快要闲出鸟来了,正好听听发生了什么。”一个粗犷的声音从旁响起,伴着说话声,一个黑影大步走了过了,手持一杆黑铁红缨枪,正是守山大神熊罴怪。 “两位若是无事,我就从头说了。”庞谢说道。 接下来,他将这趟去喀尔巴阡山脉山脉的事情说了一遍,从黑特兹小镇遇到李玉玲、迪恩和山姆说起,一直说到元屠剑异军突起,生生将弗兰克伯爵吸干,中间并无半点疏漏。 面前这两位都是天仙级的高手,慧眼如炬,经验丰富,说不定会看出什么,就连他也没发觉的事情。 “天选之子?有意思,看来距离元气复苏不远了,就连光辉教廷也在布局人间,为这事做准备,只是日后若是真的元气复苏,恐怕你很难见到这两位朋友了。”灵感大王说到。 “什么意思?”庞谢有些不解。 “那个叫贝鲁格特的西方修士只说其一,不说其二,起,所谓天选之子,并不鲜见,只是这事不大光明,不太愿意告诉其他人罢了。天选之子名字好听,实为天上仙人不便下凡时,在人间找的分身容器,平时积蓄力量,与常人无异,待到时机成熟,忽然唤醒分身,便能发挥莫大作用。只是分身活动需要极大的生命力支持,作为容器的肉身并不能支撑多久,恐怕出手不了几次,就会耗尽生命而死。”灵感大王说道。 “啊?这是真的?”庞谢不由一惊。 “当然,若非如此,光辉教廷为何又要开发神罚锁链?难不成他们还敢忤逆天上仙人不成,分明是对付不听话的容器用的。”灵感大王说道。 “原来是这样……”庞谢不由默然。 “小子,你以为天上会掉馅饼吗?这世上哪有凭空得来的力量。”熊罴怪粗声大气地说道。 “两位前辈,说起此事,我倒有个疑问,前次听两位说过,茫茫宇宙,诸天万界,那么地球有何特殊之处,为何在这一个小小星球,居然有佛道两门、光辉教廷、妖魔巫术等诸多传承,还不断有大能关注此处?”庞谢不解地问道。 要说人仙之下,还是匹夫之勇,到了地仙境界,已能移山填海,等到了神仙、天仙,乃至金仙境界,移星换斗都是等闲,区区地球实在不值一提。 既然如此,地球上为何会有这么多传承,还有金仙大能在此落脚,感觉就好像无数神仙在争夺这一个世界。 “哈哈……”听了庞谢的话,灵感大王还没张口,熊罴怪已经忍不住大笑起来,用手指着庞谢,笑的前仰后合。 “前辈,我是哪里说错了么?”庞谢忍不住问道。 “你果然是没有正经的传授,知道的还是太少,才会问出这么蠢的问题来。”熊罴怪摇头说道。 “还请前辈指点。”庞谢说道,他倒也不生气,因为他确实没接受过什么正经传授,许多事情都不知道。 “我来给你解释吧!”灵感大王闷声说道:“这事很简单,咱们打个比方,假如你是长安城外一块田地上的麦苗,忽然天降大雨,将你浇的通透,给了你足够的水分,你会不会生出这么个想法,我所在这块田地有多重要,竟然是由玉帝下旨,龙王施法,这才降下三寸三分的雨水,一点不多,一点不少,天条天律,皆是为我所定!” “我当然不会这么想,玉帝降的是满天下降水的旨意,龙王一次降雨也不知要覆盖多少州县,区区一块田地,只是包含在其中罢了……” 庞谢说到这里,陡然反映过来,说道:“我明白了!地球上有如此多的仙佛踪迹,并不是说地球重要,而是这些大神法力无边,随随便便就能影响诸天万界,地球自然也被囊括其中。” “你说的不错。”灵感大王继续说道:“咱们就拿神州大陆传颂最广的西游记来说吧,孙猴子生在东胜神洲傲来国花果山,那方世界距离地球可不近,后来学艺去了西牛贺洲,与地球也不沾边,只是后来打上天庭,被人镇压在神州大陆的五指山下,才与地球扯上关系。” “至于后来的事情,你以为他西行路上,都是在地球上走么?无论是熊罴的黑风洞,还是我的通天河,可都不在神州大陆,所谓西行,乃是周天万界的一次穿行,并非是去身毒国取经。” “原来是这样。”庞谢点点头。 “至于说各大门派都传下道统,呵呵,你在街上卖菜,收税的也来找你,抓贼的也来找你,难道是府衙中的官员高看你一眼,不过是因为你是治下小民罢了。修行门派也是如此,你看各大传承都有,无外乎六大道统早已占据了整个宇宙,茫茫宇宙,诸天万界,已经极少有他们没有涉足的地方。” 第一百二十八章 修甲 午夜清谈,不过一场闲聊,却打破了庞谢心中许多关隘,令他生出醍醐灌顶之感。 原本以为在诸天万界之中,神州大陆必有其特殊之处,才会得到许多仙佛的照拂,而在神州大陆之中,佛道两门一直独占鳌头,必有其卓绝之处,故此,一直有意无意之间,将佛道两门视为正统。 虽然也听灵感大王说过六大道统的事迹,却总觉得其他几大道统要差上一筹,不如佛道两门法门精妙,直到今日听到这些秘闻,才打破心中关隘,以平等心对待任何一门道统传承。 这一点当下看来并无用处,却对他日后兼收六大道统的妙法,最终闯出独一无二的一条路来,有着奠定根基的的作用。 “咱们不扯这么远了,诸天万界的事情,就连金仙大能也说不完,你我就算穷其一生,也无法走遍诸天万界,咱们说说眼下的事情吧,把你说的那副铠甲拿出来,让老子瞧瞧怎么样!”熊罴怪粗声说道。 “正要让两位瞧瞧。”庞谢微微一笑,从纳戒中取出“黑暗觉醒”,摆在两人面前。 自从被元屠剑吸过一次之后,“黑暗觉醒”表面的血色便已褪尽,只留下黝黑本色,放在地上,粗粗看去,与寻常铁甲无异,但若多看两眼,就会发现这副铠甲竟已黑到了极限,无论什么光线照射上去,都会被吸收殆尽,完全不反射任何光芒。 “这甲……”灵感大王眼中放出青色毫光,照在“黑暗觉醒”上面,仔细看了片刻,感慨说道:“可真不错!” “噢?有多不错?”熊罴怪忍不住问道。 “这是以深渊位面的阴魔铁打造而成,镶嵌有独立的能源核心,勾连着深渊位面最深处,可以从中引出无限的黑暗能量,然后,通过阵法转换,在表面形成了一层空间屏障。” “任何人穿上这件铠甲,无需注入任何力量,都会变得刀剑难伤,法术无效,除非有无拘神仙破碎虚空的本事,否则,决计伤不了穿甲之人分毫。” “这次也幸亏是有元屠剑帮你,以先天灵宝之能,直接刺破虚空,不然,以你的本事,绝没有任何机会取胜。”灵感大王轻轻抚摸着黑暗觉醒,颇有几分爱不释手的感觉。 “这么厉害,比我当年那副可好得多了!”熊罴怪惊讶说道。 “不至于吧,这甲毕竟是凡间教廷之物,前辈当年可是天仙,怎么可能……”庞谢有些惊讶。 “天仙怎么了?不知道妖族不擅长炼器吗?”熊罴怪瞪了他一眼说道。 “哦……”庞谢无语。 “不止熊罴怪当年穿的甲不如这副,就算是放在神霄天庭、西方净土,这也是副少见的好甲。”灵感大王说道。 “怎么可能?”庞谢惊讶说道。 “当然可能,六大道统各有擅长,佛道两门擅长炼制的是法宝,并不擅长制作武器,像这样用于战场厮杀的铠甲,更是没多少人会去炼制。”灵感大王说道。 “灵感先生,那这副甲还能用吗?我得到这副甲后,用了不少时间琢磨,却始终无法激活里面的力量,穿在身上与寻常铠甲无异。”庞谢说道。 “这副甲是光辉教廷的众神以秘法炼制,必须以光辉教廷的秘法激活,你当然无法操作,除非是经炼器高手重新炼制,改为以法力驱动。”灵感大王说道。 “只是不知当今世上,还有没有这种炼器高手?”庞谢眉头皱起。 他踏足人间不久,并不认识什么擅长炼制法器的高人,至于逆鳞中的炼器组,更是完全没有考虑。 这副铠甲能无视神仙境界之下的攻击,至少得是神仙级别的高手才能炼制。逆鳞炼器组的组长不过人仙境界,找他炼制这副甲,完全是强人所难。 “当然有!”不等灵感大王说话,熊罴怪嘿嘿一笑。 “不知是哪位高人?”庞谢好奇地问道。 “就在当面!”熊罴怪大笑说道。 “啊?”庞谢一怔,转头望向灵感大王。 熊罴怪刚才说过,他当年穿的铠甲还不如这副,自然不会是炼器大师,这世上岂有给别人炼制好东西,自己穿的破破烂烂的道理?那就只能是灵感大王了,只是他从未听说过,灵感大王还擅长炼器。 “嘿嘿,你是不知道他的底子,当年他在宝莲池修行的时候,就在菩萨眼前,偷偷掰了一朵莲花骨朵,硬生生练成一对锤头,能跟弼马温的如意金箍棒硬拼,你猜他炼器的本事怎么样?”熊罴怪说道。 “竟有此事?”庞谢惊讶说道。 “我哪里算什么炼器高手,那都是昔年旧事,胡乱炼制着玩的,登不上大台面。”灵感大王摇头说道。 “哦……”庞谢闻言,略微有些失望。 “不过,这副铠甲是现成的,只要略作调整即可,倒也做得来。”灵感大王接着说道。 “那就拜托前辈了!”庞谢拱手说道。 “也不是什么大事,你把这副铠甲留在这吧,快则三个月,慢则半年,差不多就能改成了。”灵感大王说道。 “好。”庞谢点头说道。 三人又聊了一阵,眼见天色渐渐发亮,庞谢担心被人发现,便与两位告辞,留下“黑暗觉醒”,独自往住处走去。 半个多钟头后,庞谢回到住处,也懒得走正门,足尖一点,飞身越过院门,径直落在院中,随即用神识一扫,发现屋里院外虽然空空荡荡,却收拾的极干净,纤尘不染,光可照人,显然是有人天天打扫。 夜色尚浓,正是休息时间,不过,他却不打算睡觉。 他如今已是金丹高手,精神远比之前健旺,就算是一连数月不眠不休,也不会感到疲劳。 庞谢脱掉鞋子,也不回屋,就坐在房檐底下,轻轻敲着硬木地板,思索下一步的计划。 这次去喀尔巴阡山脉收获不小,地下室中那一书架秘笈涉猎范围极广,包含了数个修行门派的法门,其中誊写的术法更是博大精深,有些威力强大,有些诡异莫测,有些独树一帜,没什么无用的术法,值得花上一段时间研习。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打算留在逆鳞老老实实修行,一面在宝莲池中提升修为,另一方面抽时间学上几门秘法,日后说不定有出奇制胜的时候。 不过,比起另一件东西,这些秘笈又算不上什么。 那件东西便是血源池,自从吸收了这玩意之后,元屠剑一日强过一日,如今已经到了血河层次。 第一百二十九章 法宝器灵 血源池是血族秘宝,本质上是一件用于沟通的秘宝,能够沟通传说中的血界,也就是血族诞生的起源之地,引来无穷无尽的鲜血,蕴含着诸天万界最为强盛的生机,这也是它能将其他生命转生为血族的原因。 血源池本来面目是什么样,已经不可知了,在弗兰克伯爵手上,被炼成了一件亦真亦幻的秘宝,没有真实的形体,与黑暗觉醒融为一体,为他提供施法的力量。 元屠剑斩中黑暗觉醒的时候,敏锐地发现了血源池的存在,于是粉碎虚空,不断吸收其中的血气,吸力之强,甚至将血源池硬生生地从“黑暗觉醒”之中吸了出来。 至于弗兰克伯爵,很不幸地成了这一过程的牺牲品,一身气血被吸得干干净净,就好像草原的群狼扑杀羊群的时候,顺便连路上的兔子顺口咬死一样。 数百年来,血源池不断在黑暗觉醒中继续力量,其中蕴含的血气已经达到了耸人听闻的地步,硬是将元屠剑从血雨后期,提升到血河前期。 元屠剑每一层次的提升,都需要十倍以上的血气,在血雨后期的时候,只要吸收万人的精血即可,但是想要达到血河中期,跨越了两个层次,至少要吸收百万人的精血才成。 一次性吸收了百万精血,难怪庞谢当日收回元屠剑的时候,从中感到一阵兴奋之意。 吸收血源池之后,元屠剑得到的好处还不止于此,这是因为血源池可以源源不断地从血界牵引鲜血,故此,元屠剑也可以得到持续的鲜血补充。 就好像一个人在饱餐一顿之后,还能不断地吃些零嘴。 事实上,若是庞谢有耐心的话,凭着血源池,便能将元屠剑提升到血海境界,只是其中需要耗费的时间,也会长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恐怕这一辈子都未必等得到。 “呼!” 庞谢轻轻吐了口气,元屠剑徐徐飞出体外,是一柄三寸多长的袖珍小剑,半透明状,表面浮着一层耀眼的血光,红的鲜艳,红的亮眼,就仿佛妖魔的手,用力抓着每一个看它人的眼睛,让人无法移开。 “去!” 庞谢低声喝道,霎时间,元屠剑骤然向九天之上冲去,速度之快,天下绝伦,远在龙吟剑之上,甚至比林三公子的明河剑,隐隐还要超出一筹。 “来!” 庞谢再次喝道,没有任何迟疑,没有任何停顿,元屠剑无视任何人间一切物理定律,急速回转人间,眨眼之间,便已回到庞谢身前。 来去之间,悄无声息,也没有什么剑气、剑音、劲风之类,就好像一道虚幻的光芒,甚至令人难以觉察。 唯有剑锋直指的瞬间,才能感到一丝危险至极的杀意,就仿佛被天敌盯上一般! “好快!好强!好险!” 庞谢心中暗惊,先天灵宝毕竟不凡,这才只是血河层次,就有如此强悍的杀机,若是真到了血海层次,还不知道强成什么样。 更何况,就算血海层次,也不是元屠剑的最终形态,这样一步步提升下去,确实令人神往! 元屠剑杀伐无双,黑暗觉醒防御也足以横行人间。 等到灵感大王将黑暗觉醒改好之后,一攻一守,相得益彰,搞不好整个逆鳞都没人拦得住他! 这样说来,只要虚无秘境的身份不暴露,别的危险暂时已经威胁不到他了。 …… 一夜天明,露水湿重。 庞谢洗漱一番,换了身衣裳,用过早膳之后,又泡了一壶清茶,徐徐饮过,待到日上三竿,这才施施然往丹房走去,见见杜子春。 杜子春为人懒散,若是去的早了,只怕还没睡醒,就算是这会去,也稍微有些早了。 轻轻推开院门,苏小晴正在院中看书,就在梧桐树下,摆着一张宽大的石桌,桌子上摆了一本厚厚古卷,远远望去,上面画着草药叶子的形状,似乎是本医书。 苏小晴正坐在石桌旁边的凳子上,腿上趴着一只橘黄色的肥猫,眯着眼睛打呼噜,一手翻动书页,一手轻轻抚摸着腿上的肥猫。 噌! 庞谢刚刚迈进院子,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就见苏小晴腿上的肥猫,猛然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噌”的一声跳了起来,瞪起两只溜圆的大眼睛,死死盯着庞谢,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咦?这猫怎么这么大反应?” 庞谢心中一动,神识随即扫出,从肥猫身上掠过,却发现在神识之中,肥猫并非实体,而是虚幻的一团猫形黄光。 “这是什么情况?难不成这猫……” 还不等他细想,肥猫滋溜一声,往院子深处窜去,眨眼之间,不见踪影。 “诶,庞谢,你回来了!”苏小晴这时也发现了庞谢,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是啊,总算是回来了。”庞谢笑道。 “那你一会去见杜道长的时候小心点,上次你不辞而别,他过后生气了很久。”苏小晴说道。 “道长为什么生气?”庞谢问道。 “他也没怎么细说,你直接去问他好啦。”苏小晴说道。 “好吧。” 庞谢微微一笑,又说了几句闲话,转身告辞离去。 十多分钟之后,在丹房深处,庞谢见到了刚刚睡醒,睡眼惺忪的杜子春,刚才溜走那只肥猫,正躲在杜子春怀里。 “杜道长,好久不见了!”庞谢拱手说道。 “你回来了?还真不错,我差点以为你回不来了。”杜子春瞪着眼睛说道。 “杜道长言重了,不过是一件小事,怎么可能……”庞谢说道。 “嘿嘿,是你了解林三,还是我了解林三?林三此人,非同小可,他能安排的,绝不会是小事,恐怕此行你遇到的意外不少吧?”杜子春说道。 “确实有些意外,不过,总算过去了。”庞谢笑道,心中却不由一动,难不成赛伊特堡的变化,林三并非一无所知,昨夜与他闲谈,只是故作不知? “算了,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下回注意就是,对了,你接下来准备做什么?”杜子春问道。 “读书,静养,以待突破。”庞谢正色说道。 接下来这段时间,在黑暗觉醒改好之前,他决定什么地方也不去,一面提升修为,一面修行从赛伊特古堡的来的术法。 “那就好,你早该如此了,林三这个朋友可以交,但他那边的事情,最好少掺和,省的日后卷进去,死无葬身之地。”杜子春正色说道。 “明白了。”庞谢微微一笑,忽然低下头去,看着杜子春怀中的肥猫,一副惊恐的模样,心中不由一动,忍不住说道:“这猫今天是怎么了?怎么看起来有些怕我?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没这么大反应。” “哦?它怕你?好像就是,这可怪了……”杜子春皱起眉头,盯着怀中的肥猫,一副疑惑的样子。 “或许是我长的凶吧?”庞谢自嘲说道。 “要是这样的话,那你得长的特别凶才成,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吓到法宝器灵。”杜子春说道。 “法宝器灵?” 庞谢不由一惊,他虽然已经隐隐有些猜测,不过,从杜子春嘴里得到证实,还是让他吃惊不小。 第一百三十章 潜心修行 法宝器灵? 这玩意居然是件法宝的器灵! 庞谢眼前一亮,顿时提起兴趣,目不错珠地盯着这只肥肥的橘猫,明亮的眼神吓的橘猫向杜子春的怀里缩了几分。 莫看仙侠小说中,法宝满天飞,好像大路货,实际上在修行界中,法宝绝对是件极为稀罕的东西。 堂堂齐天大圣孙悟空,身上也不过两件法宝,一件是如意金箍棒,另一件就是头上顶着的金箍。 至于与庞谢有点化之恩的蛇仙白素贞,因为妖仙出身的缘故,修炼千年,也没能弄来一件法宝,出山的时候两手空空,否则,怎么会被手持紫金钵盂的法海压制。 要知道法海的修为,本是远不如她的,就算是加上整个金山寺,也不过打成平手而已。 据他所知,天上地下,称得上多宝童子的只有一位,那就是有顶级仙二代之称,号称三坛海会大神的哪吒三太子。 哪吒三太子的法相是三头八臂,八只手臂分别持有乾坤圈、混天绫、火尖枪、金砖、阴阳剑、九龙神火罩,脚下还踩着一对风火轮,浑身上下七件法宝,每次出场,光辉闪耀,堪称天上地下第一人。 当然,哪吒这么强悍,一来是因为他师父太乙真人擅长炼器,除了道祖一辈的高人,平辈之中绝没有比他炼器水平更高的修行人,二来则是因为哪吒本是灵珠子转世投胎,所谓灵珠子本就是一件先天灵宝,故此,他天生对法宝亲和力极强,否则,换一个人即使拥有这么多法宝,也无法同时操控。 天上仙人尚且如此,凡间修士手中的法宝就更加罕见。 庞谢自踏出金山湖以来,连一件法宝都没有见过,最为接近法宝的东西,是李人杰手中的黑色石碑,此外,就连林三公子手中的明河剑,也只是一件疑似法宝。 没想到今天在杜子春这里,居然看到一件法宝器灵,这玩意可不会满天下乱跑,从不会离法宝太远,这么说来,杜子春手中居然有件法宝。 “杜道长,莫不是你有件法宝!”庞谢猜测说道。 “别说我的法宝了,咱先说说你身上有什么?居然能把它吓成这样,恐怕不是什么简单东西。”杜子春好奇地说道。 “那个,杜道长,到底是什么法宝?能让我瞧瞧吗?我都还没见过法宝。”庞谢不死心说道。 “我是干什么的?”杜子春反问。 “炼丹师。”庞谢说道。 “我最大的心愿是什么?”杜子春接着问道。 “炼九转灵丹。”庞谢说道。 “要连一件法宝级的炼丹炉都没有,我还炼个屁的九转灵丹,真当我是白日做梦吗?”杜子春看白痴一样地看他。 “原来如此。”庞谢顿时明白过来。 “好了,我的底都漏了,现在该你说了,你身上到底带了什么?莫非也是一件法宝?”杜子春再次问道。 “怎么可能!除非是……” 庞谢用心思索一阵,他身上这些东西,什么龙吟剑、神通符文,上次见这只肥猫的时候也有,但这只肥猫都没表现出异常,唯一只多了一件,那就是:“元……来是那柄锈剑!” 庞谢脱口说道,险些将元屠剑的名字喊出来,幸亏及时发现不对,急忙转了个弯。 “哦,这倒有可能,你把那玩意逼出来让我瞧瞧?”杜子春说道。 “这个恐怕不行,那玩意不大听话。”庞谢苦笑说道。 几次祭炼之后,元屠剑早已不复锈剑模样,若是拿出来,杜子春必然发现不对。 “那就算了,不过,这么说也正常,那玩意邪异古怪,搞不好真的大有来头。”杜子春说道。 庞谢诚心实意的点了点头,先天灵宝也是法宝的一种,事实上,最初的法宝就是仿照先天灵宝炼制的。 两人又聊了一阵,杜子春手头有件任务,急需开炉炼丹,便没有多聊,庞谢则告辞而去,直到他走的时候,橘色肥猫依旧躲在杜子春怀里,始终不敢出来。 闲聊之间,庞谢提出请求,想要瞧瞧杜子春的法宝丹炉,却被杜子春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只留下一句话,唯丹炉与存款余额不可示于外人。 离开丹房之后,庞谢漫步向住处走去,经过与杜子春的一晤,他心中刚刚生出不久的骄躁之气,顿时被打下不少。 元屠剑虽强,却还没有恢复力量,黑暗觉醒虽牢,却未必没有克制它的法宝。 逆鳞之中,高手如云,就连杜子春都有法宝,更不要说六组组长与天地二部的部长,再加上一些隐藏人物,只怕拥有法宝的不在少数。 法宝这玩意威力强悍,并不会受到使用者修为的局限,保不齐就有什么强悍法宝,可以对他构成威胁。 昔年封神大战时期,殷郊不过人仙修为,只因持有番天印,便能将他师父,金仙大能广成子打的落荒而逃,直到后来借来先天五色旗,才杀了殷郊。 其实,这倒是庞谢想岔了,逆鳞底蕴虽然深厚,却没有他想的这么强。 杜子春手中持有法宝,绝对是件特例,他手中的法宝也并非来自逆鳞,而是另有来历,就连杜子春的来历,整个逆鳞中真正了解的只有地部部长一人而已。 ……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转眼之间,庞谢已经从喀尔巴阡山脉回来大半年了。 他这大半年间极为低调,每日里三点一线,清晨去地部总部听课,打牢修行基础,午后则去丹房修行炼丹术,或者研读杜子春收藏的典籍,蹭过晚饭之后,才回自家小院,独自修行术法。 至于晚间,则是雷打不动,前往宝莲池底修行,默默吸取天地元气,灌入金丹之中。 以他今日的修为,再加上灵感大王的掩护,就算林三公子亲自盯梢,也抓不到他的影子,完全不必担心被人发现。 庞谢如今可供修炼的术法甚多,除了逆鳞买的破坏六字真决、土行术、真空大手印不说,还是有从弗兰克伯爵那里席卷的一大书架秘笈。 这些秘笈分别属于不同的修行体系,每一部都称得上博大精深,若是一本一本练过去,没个百十年,想也不要想。 不过,除了其中功法特殊的几本之后,庞谢对大多数都只是浅尝辄止,了解背后的修行体系,知道如何抵御这种攻击就是。 在此期间,他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那就是真空大手印修行的进度极快,甚至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已经结成第三道光圈。 按照书中记载,要修炼到这一步,起码要有百万虔诚信徒才行,可是他明明没有半个信徒才对。 庞谢百思不得其解,始终没有想明白原因,最终决定不再多想,只是继续练下去,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 就在他一心潜修的时候,这一天,忽然迎来一位老熟人——“七妙先生”邵还! 第一百三十一章 拒绝 对于“七妙先生”邵还的到来,庞谢颇为惊讶。 当初,正是邵还介绍他来参加逆鳞的考核,此后,便消失不见,无论是他通过考核,加入逆鳞,还是来到珞珈洞天,遇到司马家的狙杀,邵还都没有露面。 时间一久,庞谢甚至已经认为邵还早已将他淡忘,万没想到邵还还有出现的一天。 “呵呵,邵先生,许久不见了!”庞谢拱手笑道。 当初,在长安府的时候,他不过蜕凡二重境界,邵还却是灵仙高手,双方差距极大,当时在他眼中,邵还神秘而强大。 此次,两人再见面,短短时日之内,庞谢已是金丹人仙,修为与当日不可同日而语,邵还却没什么变化,修为如何,在庞谢眼中已经看的清清楚楚,大致是灵仙巅峰,还差半步迈入人仙的水准。 “哈哈,庞小友,你……很不错!” 邵还先是一笑,正要与庞谢打招呼,忽然发现有什么不对,双目之中放出毫光,从上到下,盯着庞谢看了许久,最终长叹一声。 庞谢对邵还的眼神,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层层毫光照在身上,仿佛被人看透了一样,心中顿时一凛,忍不住生出个念头来,莫非邵还看出了他的真实修为? 此事大有可能,邵还的境界虽然不如林三公子,或者杜子春,可是与这两人相比,他擅长的是先天数术,占卜看相,搞不好真的能看出些什么。 幸运的是,邵还看了许久,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脸上露出疑惑之色,叹了口气,说道:“庞小友命格奇特,能有今日的造诣,果然不同凡响。” “还好,还好,都是承邵前辈的指点才有今天。”庞谢笑道。 这话倒没有说谎,没有邵还的指点,他就不会去南诏州,后面也不会遇到司马家,前往地灵门,进入山海界,更不会来到珞珈洞天,见到灵感大王与熊罴怪。 当然,这些细节就不必跟邵还说了。 “唉,要说别人,老道还能指点一二,可是对你,老道实在不敢居功。”邵还摇头说道。 “呵呵,邵先生,咱们别站在门口说了,先进去坐吧。”庞谢说道。 两人携手来到院中,贪图屋外凉爽,也不进屋子,就在院中摆了一张木几,沏了一壶清茶,放上两只杯子,就此闲谈起来。 “邵先生,怎么今日有空来此?”庞谢径直问道。 “老道今日前来,是来挖墙角的。”邵还直言不讳地说道。 “哦?挖墙脚?”庞谢顿时来了兴趣。 “庞小友,自从去了南诏州之后,一举一动都在有心人眼里,对于庞小友的作为,道门一位祖师极为欣赏,今日特地命老道前来,正式邀请庞小友加入道门,前往道门总坛——太元总真洞天修行。”邵还说道。 “嗯?”庞谢微微一怔,问道:“敢问道门祖师姓字名谁?为何会注意到我?” “呵呵,这位祖师是谁,庞小友一见便知,至于为何注意到庞小友,此中别有缘故,还容老道卖个关子。”邵还笑着说道。 “哦……”庞谢微一沉吟,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倒了一杯清茶,慢慢喝了起来。 “庞小友,若是愿意加入道门,便不必考虑其他,逆鳞之中的种种因果,自有道门承担,入了道门之后,庞小友便是我道门核心弟子,受诸位祖师看护,莫说区区九姓十三宗,就算是逆鳞高手,或者光辉教廷,也奈何不得。”邵还见他犹豫未决,不紧不慢地说道。 “嗯?”庞谢抬起了头,惊讶地看了邵还一眼。 他与司马家已经结下死仇,因为这件事,又被林三公子选中,列入逆鳞一个必死的计划之中。本以为已被道门放弃,故此,邵还不在他面前露面,没想到邵还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还给了他一个离开逆鳞的机会。 若是顺势离开逆鳞,直接加入道门之中,倒也不失为一个机会,只是这么做,却与他之前定下在逆鳞发展的计划不符。 “庞小友,逆鳞虽有国家支持,到底建立的时间短,还是底蕴不深,资源虽然丰富,却少了高端力量,道门这些年虽然不大张扬,其中却有几位人间绝顶的祖师,都是千年之前,便已驻足人间,一直在洞天之中修行到现在的,若是有这几位祖师的指点,我想庞小友一定能够突飞猛进。”邵还说道。 “啊?几位祖师?” 庞谢听到这里,心中不由一惊,顿时打消了去道门的念头。 开什么玩笑,谁知道这几位高人是什么修为,有没有跟末宗,乃至虚无秘境打过交道,从这时间段来说,搞不好还与末宗交过手,万一从他身上看末宗传承来,岂不是自投罗网? 想到这里,他坚定的摇了摇头,说道:“邵先生,还是不必了,对我来说,逆鳞之中,逆鳞未来的机会更多。” “啊?你不再考虑考虑吗?”邵还惊讶说道,既惊讶庞谢决定不去,又惊讶这么快做决定。 “不必了,我意已决。”庞谢用力点点头,一脸鉴定之色。 “好吧,既然这样,老道也不多劝。”邵还点点头。 说过这件事后,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闲谈之中,庞谢忽然问到杜子春的身份,是否也是道门中人。 邵还犹豫片刻,告诉了庞谢一句话,杜子春是道家中人,却非道门中人。 道家?道门?一字之差,其中到底有何区别,庞谢思量不明白,邵还却不肯细说。 …… 又过了几个月,这一天夜里,庞谢从宝莲池中出来。 经过将近一年的苦修,腹中金丹已经充盈不少,与金丹初成相比,法力增强了将近一倍,不单招式术法的威力强了许多,就连催动“胜负天平”和“花开顷刻”的时间也长了不少。 “灵感先生!” 庞谢刚一出水就见灵感大王站在身前,急忙拱了拱手。 哗啦! 随着一声巨响,灵感大王抖了抖袖袍,将一套色泽黝黑的铠甲,扔在庞谢身前,闷声说道:“总算是改好了,你穿上试试。” 这套铠甲正是之前交给灵感先生的“黑暗觉醒”,原本说快则三个月,慢则半年便能改好,没想到竟用了将近一年。 “多谢灵感先生!” 庞谢点点头,连忙放出神识,从“黑暗觉醒”上扫过,在扫到铠甲核心时,接到一大段信息,包括如何操纵,如何穿戴,瞬间传入脑中,知道的清清楚楚。 “甲来!” 庞谢深思片刻,理清如何操作,随即低喝一声,以神识隔空操作,激活了这件铠甲。 霎时间,这件铠甲忽然散开,化作一个个部件向他飞了过来,紧紧贴在他身上,重新合为一体。 第一百三十二章 玄空甲 咔! 咔! 连续几声脆响,“黑暗觉醒”腾空而起,分成十七八块配件,在庞谢身上各个部位,一一组装起来,严丝合缝,滴水不漏,眨眼之间,便成了一套黝黑的铠甲。 与在弗兰克伯爵手上相比,这套铠甲的外形有些不同,面罩被取掉了,样式也不大一样,从欧罗巴大陆骑士铠的样式,变成了华国明光铠的样式,气息也有些变化,从纯粹的黑暗,变得有些幽玄,多了一丝缥缈之感,虽然外表还是纯黑,却已经隐隐有些不同。 这件铠甲穿在身上,将他从头到脚,包括手指在内,都包裹的严严实实,只余下五官还露在外面。 嘭! 庞谢握紧拳头,反手一拳,砸在胸甲上面,发出低沉的闷响,震得四周嗡嗡作响,与此同时,感到一种奇特的触碰感。 这种感觉十分奇怪,他明明感受不到丝毫的伤害,却能清晰地感到这一拳的速度和力量,除了没有伤害之外,这种触碰感与肉身无异。 呼! 庞谢轻轻吐了口气,用心感受这件铠甲的奇异之处,这是一种奇特的矛盾感。 一方面,他觉得似乎什么都没穿,夜风吹在身上,轻柔地如情人的抚摸,甚至可以感受到风向任何细微的变化,另一方面,却感觉身上穿着一个世界,与眼前的一切事物都拉开了极远的距离,生出一种淡淡的疏离感。 “这甲不一般啊!” 庞谢感慨说道,他本以为只是个简单乌龟壳,防御力强的异乎寻常而已,现在看来妙用不止如此。 “用力点!”灵感大王闷声说道。 “去!” 庞谢一声低喝,龙吟剑从口中吐出,骤然飞上二三十丈的高空,然后,急速回转,狠狠向他刺了下来。 铿! 一声轻响,龙吟剑正刺在胸口,被铠甲拦住,一分一毫也前进不得。 与此同时,庞谢感受得到森森剑气,却感受不到任何攻击力道。 “再来!” 庞谢心中一动,龙吟剑骤然向上方刺去,直直刺向面门。 噌! 就在剑锋距离他面门三寸的时候,再次停了下来,被一层无形的铠甲拦住。 连续两剑,没有丝毫效果,防御力极为不错,与穿在弗兰克伯爵身上毫无区别,正常情况下,他连破防都做不到。 当然,他也不敢用元屠剑来试,搞不好是真的要死人的。 “很不错!” 庞谢试过防御力之后,在池边走动几步,再次感受了铠甲的活动性,由衷地发出感叹。 这件铠甲的防护虽强,却一点也不沉重,与之相反,非常地轻盈,就好像羽毛一样,行走之际,浑身上下也没有任何挂碍,甚至比身上的衣裳还轻便,如果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甚至感觉不到穿了这件铠甲。 “你再试试背后的小玩意,深渊的力量无穷无尽,空间法阵的设置也很玄妙,单单用于防御太浪费了,我在背面加了黑暗曼陀罗的阵纹,增加了封印的功能,只要修为不超过你的,都有机会封印。”灵感大王闷声说道。 庞谢微微一怔,神识在铠甲背面一扫,果然在背心处,发现了一朵曼陀罗花模样的图案,只要依照法门催动,便会生出一股极强的封印之力,将面前的东西,封入铠甲随身带着的亚空间。 “试试吧!”灵感大王挥动衣袖。 一条长达十余米的巨蟒从他袖中窜出,飞快地盘旋在一起,高高地昂起头颅,凶狠地盯着庞谢,嘶嘶地吐着芯子。 “封!” 庞谢低声一喝,单掌向前挥出,掌心处顿时生出一个曼陀罗形制的幽暗花纹来,花纹前方出现了一个一人多高的黑洞,一股莫大的吸力生出,将巨蟒吸了进去。 巨蟒虽然在用力挣扎,可惜没有半点作用,就好像被被公鸡抓住的蚯蚓一样。 前前后后,不过一秒,巨蟒便消失在眼前,庞谢清楚地感觉到,巨蟒被吸入一处亚空间里,陷入沉睡状态。 “封印活体是大材小用,对付灵体、幽魂、蛊虫,这些你不擅长对付的才是正途,也算弥补了你的战斗方式中最后一块短板。”灵感大王说道。 “多谢灵感先生!” 庞谢诚心说道,他一身法术和功夫,大多是直来直去,正面战斗可以,对付这些特殊敌人就差了一筹,只能凭借半成品的真空大手印迎击,有了黑暗曼陀罗封印术,以后对付这些敌人,可以省不少力气。 “还满意吗?”灵感大王问道。 “相当不错。”庞谢说道。 “这套铠甲与原先的黑暗觉醒已经大不相同,不如给它重新起个名字吧。”灵感大王闷声说道。 “嗯,色泽幽玄,空间封印,那就叫它玄空甲吧。”庞谢说道。 “不错,不错。”灵感大王点点头,忽然问道:“那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继续在此修行么?” “嗯……”庞谢微微沉吟片刻,说道:“在下打算离开珞珈洞天,寻一处灵穴,重回山海界,立下神道教廷,也好给咱留一条后路。” “嗯,你这想法不错,尽快去做吧,提升修为什么时候都可以,这事却耽搁不得,万一被人发现咱们三个隐身于此,却没有后路可走,搞不好被人一窝端了。”灵感大王点头说道。 “明白。” “对了,你这趟过去,时间不要太长,短则数月,长则一年,天下将有大变。”灵感大王说道。 “啊?”庞谢一怔。 再要问时,灵感大王却不肯细说。 两人又聊了一阵,眼见天色渐明,庞谢便告辞灵感大王,独自向住处走去。 至于身上的玄空甲,倒也不必脱掉,只要略微操纵,便能化为无形的一层薄膜,依附在皮肤上,外人轻易发现不得。 这种形态的玄空甲,防御力只有正常的一半,不过,也不是轻易能打破的,比之前强得多。 回到住处之后,庞谢整理了一番思绪,收拾好随身要用的东西,做好离开的准备。 当日上午,庞谢离开住处,前往丹房,找到杜子春,随便找了个借口,说要请了一段时间假,离开珞珈洞天。 杜子春也不多说,也不多问,直接批了假,只是塞给他几瓶丹药,要他随身带好。 庞谢捧着丹药,出门之后,才有时间细看,发现全是一些类似于狂暴丹,这种与人拼命的丹药,或者还魂散,这种救命的丹药,心中不由苦笑。 第一百三十三章 重回山海界 小怜玉体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这两句诗是唐时大诗人李商隐的名篇。 盛唐之时,诗坛双壁自然是有谪仙之称的李白与人间诗圣杜甫,只是唐时诗坛俊杰无数,李杜光焰虽有万丈之高,日月之明,却也难掩群星璀璨。 李商隐就是璀璨群星中的一员,与同时代的诗人杜牧合成为“小李杜”,乃是晚唐时候诗坛领军人物之一。 这两句诗取自李商隐的名篇《北齐二首》,说的是北齐后主高纬荒淫无道,宠幸美人冯小怜,却不肯理会国政,以至于北周大军攻破晋阳城也毫无所觉。 诗中所谓晋阳,又称并州,也叫龙城,乃当时北齐的第一座城。 晋阳一破,北齐危矣,诗中提到的美人冯小怜,也在晋阳攻破不久,被北周大军擒获,献至长安府! 庞谢此刻正站在晋阳城的大街上,沿着穿城而过的汾河岸边,漫步向城外走去。 距离他离开珞珈洞天,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 这半个月来,他全力施展轻功,踏遍雍、凉、晋三州,寻找《点青录》上记载的灵穴,可惜之前看过的几个,不是无人打理,地气丧失殆尽,便是保养良好,却有修行门派占据。 以他今日的战力,虽能轻易攻克,可是,他却不愿打草惊蛇,毕竟是在华国境内,万一引来高手注意就不好了。 今次来到晋阳,已是他跑过的第七处灵穴,只希望这里不要让他失望。 出了晋阳,一路向西,约么四十多公里,有一座山名叫悬瓮山,这次要找的灵穴就在这里。 庞谢在晋阳城中找了家面馆,吃了几样当地流传的面食,饱餐一顿之后,沿着大道,缓步而行,向悬瓮山走去。 这一路并未全力奔行,待他赶到悬瓮山的时候,已是晚上十点多钟。 山中不比城里,灯火洗漱,十点多的时候,已经伸手不见五指,只能看到苍茫群山伏在大地之上,就仿佛潜藏于此的巨兽,等待有一天翻身而起。 唰! 庞谢见四下无人,足尖一点,身形如电,瞬间冲入山林之中,原地只留下一道道残影。 以他今日的修为,完全可以御气凌空,只是这里毕竟是华国,逆鳞苦心经营几十年的地方,他虽然没有发现有人在追踪,但也不确定是否有别的方法监视,故此,还是不展示真实修为的好。 唰!唰! 转眼之间,庞谢已经冲入深山数千米,穿过山中密林,来到一处高达百丈的山崖前方。 据《点青录》记载,悬瓮山中的灵穴就在山崖上方,距离地面二十丈的位置,只是如今望去,那里却是一片郁郁葱葱,是一片林木,完全看不到山洞的影子。 噌! 庞谢飞身一纵,掠上十余丈的山崖,来到记载中的洞口,却发现洞口被五六块大石堵住了,在这几块大石外面,是几株扎根在山崖之上的青松,难怪在山下看不到洞口。 “疾!” 庞谢一声低喝,口中吐出龙吟剑,随即施展身剑合一之术,化作一道剑光,瞬间穿透石墙,向洞中飞去。 剑光所到之处,几块大石就像豆腐一样,被平平切开,没有发出半点声响。 山洞悠长,直通地底,里面潮气极重,人在其中,就好像走在水里一样。 若是门口没也巨石挡着,只怕不知有多少山中走兽在此处潜藏,好在有巨石挡路,里面还算干净。 几秒钟后,庞谢来到洞穴深处,记载中的灵穴所在之地,却看到一块六七米长,三四米宽的巨石,压在洞底深处,将灵穴所在位置压的死死的,没有透出一点气息。 “嗯?” 庞谢心中一动,看这模样,当是有人特意封印,保存良好的机会很大。 想到这里,他用手一推,将巨石推开几尺,露出地下深不见底的灵穴来,一股极为精纯的的天地元气顿时冲了出来。 “好!” 庞谢心中顿时一喜,飞身跃到巨石靠内的一侧,随即一掌拍出,只听“嘭”的一声闷响,重达数十万斤的巨石平平滑开,向洞口方向滑去。 接着,就听“哐”的一声闷响,巨石挤在山洞的四壁上,将整个入口堵得结结实实,若是有人再想进来,非要得把这块石头搬开不可。 巨石一去,灵穴中的天地元气,顿时散逸出来,霎时间,整个洞府之中,充斥着浓浓的天地元气。 庞谢也不多等,随手从纳戒中取出阵盘,压在灵穴上方,随即催动阵法。 瞬息之间,阵盘启动,表面便有一层白茫茫地光华闪烁,接着,白光不断增强,亮的让人无法直视。 几秒种后,白光增到最强,照在庞谢身上,几乎将他照穿。 白光之中,庞谢的身影不断变的透明,最终,一道金光从他身上激射而出,投入阵盘之中,接着,又是一道血光,同样投入阵盘之中。 …… 哗! 一阵夜风吹过,冰冷的夜风吹在脸上,庞谢打了个激灵,猛然清醒过来。 眼前是一扇木窗,窗外是一弯新月,月色幽暗,隐隐雾气蒙蒙。 “这种元气浓度,是山海界没错,又回来了。” 庞谢抬头瞧了一眼窗外,随即以内视之法,向丹田之中望去,却见一枚金丹正在滴溜溜地转着,不断吸取天地元气,在金丹外面,则是十多枚符文,符文旁边,便是一寸来长的元屠剑。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咦?” 庞谢微微一怔,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只剩元屠剑了,龙吟剑呢? 想到这里,他脸上忽的一变,催动神识,将自己从内到外扫了一遍,这才发现不单是龙吟剑,就连玄空甲、纳戒等等全都消失不见。 这些都还罢了,更令他惊讶的是,他的相貌又变成了白城的模样。 “对了,《点青录》里曾经说过,往来山海界,只能以魂穿之法,最多带上自家的修为,并没有物质可以往来,看来这次来的不是原身,只是魂体而已。” “等等,不对,那为什么元屠剑也能跟过来?” 庞谢想了一阵,也想不出什么来,只能归结为毕竟先天灵宝,神异之处不可低估。 略过此事之后,庞谢再次放出神识,打算看看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唰! 神识一扫,方圆百米事无巨细,全都了然于心。 庞谢这才发现,居然回到老地方,青州府城,府衙重地白虎堂,也就是他离开的地方。 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下大变 倏忽一别,便是经年,也不知如今山海界中是何情景,落英岛上众人是否安好,再见面时,不知说什么好。 庞谢原地站了几秒,脑中思绪万千,忽地哑然失笑。 上次来时,他不过蜕凡境界,山海界中能压过他的人不少,今次前来,已经金丹人仙,在这元气匮乏的这方世界,已经足以纵横。 所忌惮者,唯有上次见过的域外邪魔,以及灭杀邪魔的那一道剑气,不过,就算是有什么域外邪魔,或是隐藏高手,他也不是特别担心,有元屠剑这种大杀器,足以应付任何事变。 几次出手之后,他对元屠剑已经极有信心,先天灵宝,毕竟不同,威能深不可测,远非寻常人所能对敌! 当日,他得到元屠剑时,受过多少磨难,今日,与他对敌之人,就要遭受多少痛苦! 想到这里,庞谢心中坦然,推门而出,大步向院中走去,待他走出屋门之后,瞧见眼前情形,面色不由一变。 眼前这座府衙,四下里黑漆漆的一片,没有半点灯火,没有人员走动,甚至连说话的人声也不到,空荡荡一座府衙,似乎荒废了许久,完全无人居住。 “这是怎么回事?” 庞谢低声自语,随即放出神识,向四面八方扫去,“唰!”,瞬息之间,神识扫过整个府衙。 “嗯?” 神识扫过之后,他心中更加惊讶,整个青州府衙,除了白虎堂这种后院核心之地,还保持完好之外,前院各处都有烈焰焚烧的痕迹,还有些刀砍斧凿的迹象,地上甚至还有洗刷之后的血迹,看这样子,似是遭过兵灾。 “这……” 庞谢心中一沉,山海界中的时间流速,远比神州大陆要快,在神州大陆一两年,这里差不多已经过去了七八年,莫不是这段时间,青州发生了大变? 落英岛是青州四大门派之一,若是青州府衙遭受如此大变,落英岛又能否独善其身? 想到这里,他在此无心逗留,金丹一震,法力激发,身形骤然窜起,向高空之上纵去,眨眼之间,便飞上数百丈的高空,低头再看,居高临下,整座青州府城尽收眼底。 站在高空,望着身下的青州府城,他心中更加沉重,只见下方的青州府城,数十万军民的一座城池,居然只有寥寥几处灯光,除此之外,皆是一片昏暗,寂静无声,无论人声,还是犬吠,都没有半点传出。 若非是他以神识扫描,发现民宅之中,还有性命存活,搞不好还以为整个青州府,都已被人屠尽了! “难不成天下大乱了吗?可是青州实力不差,又有四大门派辅助,即使无力进取,也不至于不能自保,不至于这么快崩溃吧?” 哗!哗! 在这一片寂静之中,城北忽然响起一阵紧凑的脚步声音,节奏整齐划一,似乎是军队行进时发出的声音。 庞谢心中一动,急速向城北飞去,寻找这支军队,转眼之间,便来到城北,正看到一支军队由北面城门进来。 “咦,这支军队,不对劲啊!” 庞谢悬在空中,低头往下看去,只见下方这支军队,从头到脚,黑色布甲,两列纵队,向前突进,每人打着一支火把,却未打任何一家的旗号,看不出是哪一家的军队。 最为特异的是,这支军队身上的装备极为奇怪,并没有装逼长兵器,也没有装备弓弩,每人一口腰刀,再就是背后背着的一个长长的熟铜圆筒。 这个熟铜圆筒大约两尺多长,熟铜打造,拳头粗细,前方略微纤细,后面有一个直径半尺的铜鼓,看不出是做什么用的。 庞谢看着奇怪,便从空中落下,径直落在这支军队前方,以他今日的修为,足够在此方世界横行,也不必绕圈子打听什么。 “你是什么人?不知道宵禁令吗?大半夜还在街上行走?” 还不等庞谢张口询问,眼前这支军队便已停下,从中走出一一名队长模样的人,面色凶悍,双目赤红,浑身上下带着浓浓的血腥气,看起是身经百战的老手。 “你们又是什么人?青州城现在是由谁做主?张准张大人又在何方?”庞谢问道。 “嗯?张准?你是青州余孽?” 这名队长脸色一变,拔出雪亮腰刀,大声吼道:“拿下!” 话音未落,便从队中蹿出四个人来,手持铁锁、长刀,分从四方,快步向庞谢冲去,步履稳健,身法快捷,居然是难得一见的好手。 庞谢自然不会让这几人近身,屈指一弹,一缕劲风弹出,砰、砰、砰,连续几声闷响,将这几人一一点中,全都倒在路上。 “列阵!” 这名队长脸色再变,挥了挥手,剩下的几十名士兵顿时变幻阵型,以这名队长为中心,变为前后三队。 其中,第一队蹲下,第二队半蹲半立,最后一队则高高站起,三队人马横排待命,紧紧贴在一起,呈现扇形,将庞谢围在中央。 接着,这些士兵熟练地从身后取出熟铜圆筒来,将尖锐的一端对准庞谢,然后,用火把轻轻在后端铜鼓上一烧。 庞谢这才注意到,在这个熟铜圆筒的末端,有一根细细的火药引线,被火一烧,便立刻点燃。 嘶! 引线极短,只有三寸多长,被火一点,立即燃尽,铜筒随即发出一声闷响,然后,“滋啦”一道白气从后方铜鼓上冒出,接着,一粒铁丸从前面的尖锐处射出,径直向庞谢射去。 霎那之间,数十枚铁丸一起射出,组成一阵枪林弹雨。 “这玩意?是火绳枪!” 庞谢不由一怔,他万没想到,许久不来,此地居然已经造出火枪,这发展速度,可比他想的快多了。 不过,以他今日的修为,漫说是这种原始枪械,就算是金属风暴打在身上,也只当是挠痒痒,当下也不闪避,信手一挥,一阵劲风逼出,由上向下压下,将这几十枚金属弹丸齐齐压落尘埃。 “继续射击!” 那名队长看到这一幕,眼神跳了跳,却没有半分畏惧之色,继续大声吼道。 噼噼啪啪! 一阵乱响,金属弹丸从熟铜筒中不断射出,组成一阵金属风暴,向庞谢射了过去。 “不对啊!” 庞谢眉头微皱,在长安府的时候,他跟李天华学过不少东西,尤其是武器方面的,知道这种火绳枪,只能单发,绝不能连射,为何眼前这些士兵的枪械可以连射? 难道他猜错了,这些不是火绳枪,是某种机关?可若不是火绳枪,为何又要点燃引线? 庞谢心中烦闷,也不愿与这些人多做纠缠,当下目光一沉,冲着眼前这队士兵,施展佛门狮子吼。 霎时间,只听惊天动地的一声大吼,眼前这数十米士兵尽皆被震晕在地,就此昏死过去。 在这躺倒一地的人马之中,唯有刚才那名队长依旧站在原地,死死盯着庞谢,并没有被吼声震倒。 “杀!” 这名队长一声怒吼,向庞谢冲了过来,与此同时,从他两只衣袖之中,伸出数条长长的触手,就仿佛海中章鱼的触手一样,搂头盖脸向庞谢缠了过去! “这是什么玩意?”庞谢不由愕然! 第一百三十五章 蒸汽枪 什么玩意! 庞谢不由心中一震,如果说刚才的疑似火绳枪,只是让他有些惊讶的话,那么这名队长瞬间化身触手怪,则让实实在在吃了一惊! 数年不见,山海界也许会有进步,曾经在地球上出现过的工业革命,也许会在这方世界重演,毕竟万事皆有可能。 可是无论如何,也不该有这种触手怪出现,这已经超出了常人想象的极限! “去!” 眼见触手怪飞速靠近,庞谢低喝一声,张口一吐,元屠剑骤然飞出。 唰! 血光一闪,眼前触手怪已经倒在街头,额头上出现了一个圆珠笔大小的血洞,却没有一滴血流出来,这是因为元屠剑过后,鲜血早已吞噬一空,又怎么可能留下血迹? “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有这种怪物?” 庞谢心中起疑,缓步来到触手怪的尸体前面,瞧着干涸枯瘦的触手,总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感到越来越眼熟,片刻之后,脑子里猛然一道闪电,想起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 “这不是当日张秉在白虎堂时,变成的魔物么?” 庞谢恍然大悟,随即反应过来,要是这么说的话,莫不是沉沙谷里的地灵门杀出来了? 想到这里,他心中不由一沉,当年,他便觉得沉沙谷风头不对,无论是进入地下的咒语,还是返回神州大陆之时,“沧海寻针”顾九霄留下的遗言,无不说明此处有魔物潜伏。 只是他却想不明白,这魔物明明在沉沙谷潜伏了数百年,一直没有向外扩张,为何区区数年不见,就突然开始向外爆发,竟然还攻占了青州府城? 庞谢眉头紧皱,目光一转,扫过这队士兵背着的铜管,心中忽然一动,神识放出,将这铜管扫了个通透,接着,不由“咦”了一声。 这根熟铜圆筒的内部结构非常复杂,与他想象的大不相同,并不是传统火绳枪,或者现代枪械的模式,而是类似于汽车的发动机结构,只是燃料并不是汽油,而是某种黑漆漆的液体。 从这结构判断,士兵点燃引线之后,导火索一路向上,引燃了铜鼓下半截的黑色液体,液体迅速燃烧,产生剧烈的热量,将事先存在里面的白水烧开,化为高温蒸汽,接着,由蒸汽推动内置的微型蒸汽机,然后,激发前端的金属丹丸,完成射击动作。 这一切说来复杂,实际上也就几秒钟时间,虽然比现代枪械差得远,却比火绳枪强得多。 “这玩意……难不成是……蒸汽……枪?” 庞谢心中一阵无语,昔日,他在长安府的时候,曾与李天华闲聊,偶然聊到人类的发展历程。 李天华有一个观点,那就是人类的电气时代来到太早了,蒸汽机械的潜力远没有发挥出来,除了最基础的生产设备蒸汽机之外,就只在火车、轮船、汽车上有些应用,产生了蒸汽火车头,蒸汽轮船,蒸汽汽车,然后,就到此为止,电气时代接管一切,至于更进一步的枪、炮、飞机等等完全没有应用。 如果电气时代来的稍晚一些,或许这些东西都会被发明出来,这样的话,一战时期,大家用的就是蒸汽枪、蒸汽炮和蒸汽飞机,只是后来先是电气时代迅速到来,接着,又是信息时代,故此,蒸汽机械迅速地成为历史,再没有人琢磨这些东西,也就没了蒸汽枪、蒸汽炮、蒸汽坦克的诞生。 庞谢万没想到,这种在神州大陆从未出现过的东西,居然在山海界成了现实,真的被人造了出来。 “等等,沉沙谷我也去过,里面虽然有些诡异,但走的也是武学一道,绝没有半点工业革命的苗头,难不成是我走后,此处又有异变?” 这东西真的是沉沙谷的人造出来的吗?庞谢心中不由起疑。 …… 庞谢想了一阵,理不出思绪来,此次回到山海界,诡异的事情太多,完全没有判断的依据,决定不再细想,先去落英岛看看,瞧瞧那边情形如何。 他心中隐隐觉得,青州府已然如此,落英岛只怕好不到那里去。 离开青州城之后,庞谢御使剑光,一路向东飞去,不过一刻多钟,就来到落英岛上方。 庞谢悬空而立,低头向岛上望去,心中不由一寒,只见整座落英岛一片破败,岛上大多数木质建筑都已焚毁一空,化为一摊灰烬,只剩少数几栋石屋、石殿,还勉强立在那里,却也被人损毁的七七八八。 此外,在岛上几处险要之地,还残留着黑褐色的血迹,完全是一派大军扫荡过的模样。 至于岛上的人口,更是一个不剩,不光落英岛原本的人不在,就连攻陷落英岛的敌军,也没留下半个人驻守,若不是道路依稀可辨,与周边的荒岛也没什么区别。 看着这一幕,庞谢心中渐渐泛起怒火,他虽然在落英岛上呆的时间不长,毕竟承袭了白城的记忆,对岛上许多人,许多地方,都还有感情,忽然看到这一切全被损毁,又怎么可能不怒? 更何况,岛上还有他在山海界中结识的几个朋友,如莫鹞、琉璃、范红英等人,这些人如今全都不见了,更令他心中烦闷。 “青州府城被攻破了,落英岛也被焚毁一空,又该去何处打探这些人的下落呢?” 庞谢心中默默思索一阵,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去沉沙谷,既然找不到友军,就去找敌军好了。 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敌人,最熟悉你的人,往往也是你的敌人。 想到这里,庞谢也不迟疑,纵起剑光,急速向北方沉沙谷方向掠去。 剑光极快,瞬息千里,远比轻功、马匹要快的多。 当年,庞谢一行走了数日的路,如今不过咫尺之遥,只消片刻之功,便已赶到太行山中,沉沙谷上。 不过,令他失望的是,沉沙谷中,早已人去楼空,茫茫沙漠之中,并无半个人影,就连原本沉入沙海下方的地宫,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神识一连扫描数次,都没扫到任何东西,只有茫茫沙海,以及沙海之中埋藏的无数尸骸。 “这……” 庞谢终于有些犯愁,自家人找不到还好说,这连敌人也找不到,感觉就很糟糕了,难不成就在这苍莽大地上寻找? “嘘……” 庞谢最终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深深叹了口气之后,重新向青州方向飞去,打算一路往南,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人。 沉沙谷在北方,青州城在南方,若真是沉沙谷搞出来的事情,青州众人只会往南方退,绝不会往北方走。 第一百三十六章 故人 唰! 九天之上,一道血光划过,在茫茫天幕之中,留下淡淡的血色残影,仿佛天外流星划过长空! 庞谢御剑而行,思绪万千,目露凝重之色,一路向南方掠去。 今次的速度并不快,至少没有刚才去北方时那么快,一来他想要放慢速度,好瞧瞧下方的情形,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二来速度越快,消耗的法力越多,山海界中天地元气衰微,补充法力不易,能省一点,就省一点。 “嗯?这是……” 庞谢边飞边看,忽然瞧见脚下一座高山,就在山腰处,建着一座寺庙。 这座寺庙绵延不断,占地极大,几乎占据了小半座山,足见香火旺盛,山上山下还开辟了不少梯田,层层叠叠有如长龙一般,此外,在山下各处要道还修着许多坞堡,扼守关键位置。 只是不知何故,寺庙也罢,坞堡也好,大多都已破损,只留下一片焚毁的痕迹。 庞谢看到这一片废墟,心中不由一动,青州地界有如此基业的寺庙可没有几家,却不知是哪一家,于是按落剑光,直奔寺庙而去,转眼之间,便来到寺庙上方数百丈处。 随着距离地拉近,他逐渐看清了这片的细节,就在庙门前面,扔着一块烟熏火燎的牌匾,上面写着“金刚寺”三个大字。 “原来是这里!” 看到这三个字,庞谢顿时心中了然,昔日,青州府内四大门派,其中排名第一的便是金刚寺。 金刚寺历史悠久,树大根深,寺中不但高手众多,而且练有极为精锐的僧兵,擅长军阵杀伐之道,已经不能算是纯粹的武林门派,甚至可以说是一支强悍武装力量,单以质量而言,甚至还在青州军之上,没想到居然也被攻破,甚至焚烧一空。 庞谢看了一阵,摇了摇头,再次向高空升去,正要调转身形,继续向前方赶路,忽然听到金刚寺的废墟之中传来一片喧哗之声。 接着,就见一位白衣僧人从废墟深处纵出,急速向庙门以外赶去。 这名白衣僧人脚下迅捷,身法曼妙,足尖一点便能纵出三五丈远,足见轻功高明。 在这名白衣僧人身后,有七八个黑衣人正在发足狂追。 这几人装束完全一致,都是一身黑色紧身布甲,背后背着黄澄澄的熟铜圆筒,正是先前见过的蒸汽枪,手中捧着一口明晃晃钢刀,脚下俱都不慢,在江湖之中,也称得上一声好手。 噌!噌! 双方一追一逃,眨眼之间,已经追出金刚寺。 白衣僧人轻功不弱,一步快,步步快,渐渐将身后黑衣人甩开,若是再这样追下去,只消一刻多钟,便能将这几个黑衣人甩脱,逃入深山之中。 就在此时,其中一名黑衣人忽然从背后抽出蒸汽枪,一手持着长枪,一手从怀中取出火折子,轻轻一抖,火花顿时燃起,将蒸汽枪后端的导火索点燃,随即驻足不前,将蒸汽枪稳稳端住,瞄准白衣僧人的后心。 庞谢在空中看到这一幕,眉头微微一皱,伸指一弹,一缕劲风弹出,向蒸汽枪的前端射去。 他虽不知白衣僧人是善是恶,但因为之前青州府城的遭遇,已经知道这些黑衣人与沉沙谷有关,其中还混杂着触手怪,自然不会放纵他们肆意伤人。 嘭! 一声闷响,蒸汽枪中弹丸射出,不过,因为庞谢出手的缘故,枪口微微偏出,没有射中前面的僧人,反而险些射中其他几名黑衣人。 “什么人!大家小心!” 这名黑衣人呆了一呆,随即大声喊道,庞谢出手隐蔽,别人没有察觉出来,他却感到手中蒸汽枪一沉,知道是有人暗中干预。 听到此人大喊,其余几名黑衣人立即放手不追,同时驻足,就地结成圆阵,警惕地向四周望去。 令行禁止,绝不贪功,单这一手号令,就知道这群黑衣人训练有素,纪律严明,绝非乌合之众。 趁着黑衣人结阵的机会,白衣僧人飞速向山下掠去,打算趁机逃离此地,眨眼之间,便已逃至山腰。 可惜还不等他下山,其中一名黑衣人,便从怀中取出一个铜哨,大声吹了起来。 霎时间,就见白衣僧人前方不远,又有十几名黑衣人从掩体跃出,拦在白衣僧人前方,手持长刀与他战在一处。 …… 山腰处,叮叮当当响个不停,金刚寺前,几名黑衣人却在窃窃私语。 “当真是有人么?怎么一点踪迹都没有?” 这几名黑衣人向四周望去,却见方圆数百米内,都是一片黄土地,没有任何能藏人的地方。 “当然,我明明感到有人击中蒸汽枪。”持枪人毫不犹豫地说道。 “怎么可能?方圆百米都没有藏身的地方,咱们哥几个也没听到暗器破空的风声,不会是你手抖了吧?”其中一人质疑。 “别猜了,他说的是真的,你要不信,瞧瞧枪口便是。”另一人说道。 一句话说完,其他几人的目光都往枪口凑去,却见蒸汽枪的枪口出,多了一个小小的凹痕,月牙形状,圆润清晰,仿佛用指尖按了一下。 “啊!” 见到此景,其他几人不由勃然色变,忍不住发出惊呼。 他们手中的蒸汽枪都是熟铜打造,最是坚固不过,就算是钢刀砍在上面,也未必能砍出多深的痕迹来,更不要说空手去捏。 最为可怖的是,敌人是隔空出手,至少在距离数十米外动地手,这份功力简直骇人听闻。 “怕什么!” 见其他几人色变,其中一人低声喝道:“功夫再高,也怕汽枪,咱们有蒸汽枪在手,还怕他什么人?就算是武学大宗师,也要死在咱们枪下!再说,敌人若真有本事,就不会藏身暗处,早就杀出来了!” “敌明我暗,咱们现在怎么办?”另一人问道。 “没关系,此人既肯出手,自然是要救如意僧,只要咱们擒下这条大鱼,不难逼他出来!”这人冷声说道。 “如意僧?”庞谢身在高空,听到这几人聊天,目光微微一变,莫不是当年同去沉沙谷的如意僧? 想到这里,庞谢放出神识,向山腰处的白衣僧人扫去,发现果然是当年的熟人。 只是数年不见,如意僧已苍老不少,眼角眉梢多出不少皱纹,面上透带沧桑之色,原本俊秀无双的面容,潇洒闲适的神情,也已消失不见,只剩下满是疲惫紧张的一张脸,看得出这些年过的极为辛苦。 故此,庞谢刚一见面,竟没有认出他来,直到这几名黑衣人叫破,才认出这位故人。 第一百三十七章 归一宗 叮!叮! 就在山上几名黑衣人筹划对策的时候,山腰处的战局已经分出胜负。 如意僧武功虽高,手上却没带着趁手的兵器,挥舞着两根一尺多长的铜棒,原本的七宝如意棒,并未带在身边。 围攻他的黑衣人俱都不弱,全都是武林好手,单打独斗或许不是如意僧的对手,可是以多打少,则是占据上风,再加上这些人配合默契,攻守娴熟,进退之间隐隐现出军阵拼杀的痕迹,战力更是提升不少。 短短数十招间,如意僧便已落在下风,防守之时,左支右绌,露出许多破绽,眼看就要受伤。 庞谢悬于高空之上,望着下方的这一幕,眼中渐渐露出冷色。 数年之前,他曾与如意僧一同前往沉沙谷,与地灵门中人交手,也算是同生共死,共对凶顽,自然不会放任如意僧被杀。 更何况,这些黑衣人能在此地设伏,摆明了是攻破的金刚寺势力,青州四大门派,一向共同进退,这些人若是攻破了金刚寺,只怕落英岛的仇也要落在他们身上,更是轻易放不得! 庞谢想到这里,单掌一挥,运起“借风”神通,平地里吹起一阵山风,从身下的山林之中,卷起许多散落在林间的松针来,借着风力,徐徐送到半空之中。 他随即用手一捞,抓住一把松针,接着,从中抽出一根来,用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搓,只听“嗤”地一声轻响,松针顿时如子弹出膛一般,急速旋转着,向下方的黑衣人射去,速度之快,甚至超过强弓劲弩! 噌! 霎那之间,这枚松针已经射到其中一名黑衣人的前额上,就如钢针扎豆腐一样,瞬间将此人头颅射穿,甚至余力未消,深深射入地下。 此时天色已晚,松针又十分小巧,轻易发现不得,居然没人发现,此人是死在松针之下。 在其他十多名黑衣人眼中,则看到了十分诡异的一幕。 他们一伙正在围攻如意僧,忽然发现其中一人,脑后无缘无故地射出一条血线,随即倒地身亡,从头到尾,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 “什么人?” 这些黑衣人见此情景,顿时大惊失色,也顾不得继续围杀如意僧,慌忙结成圆阵,警惕地向四周望去。 此时,山上几名黑衣人也发现情形不对,连忙纵身下来,就在距离这些人不远处,同样结成圆阵。 山腰处,一上一下两个圆阵,将如意僧挡住中间。 其中,上方是七八名黑衣人,全都举起蒸汽枪,向四周不断扫去,试图寻找躲在暗处的敌人,下方则是十多人,全部是手持长刀,紧紧护着自身,防止有人突袭。 至于被他们围在当中的如意僧,也已发现不对,知道是有人暗中相助,只是以他的眼光,也没看出是谁暗中出手,只能借此机会,盘膝坐下,吞服几粒补气益血的丹药,恢复一点体力。 …… 这些黑衣人加起来足有二十多个,在山腰处看了半晌,却连一点痕迹也没发现,只觉得四下里静悄悄的,莫说是个人,就算一只蚂蚱也没找到。 夜色幽暗,庞谢居于高空百丈之上,本就不易发现,再加上压根没人会向上望去,更是不可能看到他。 “老大,这跟前连个影子都没有?莫不是闹鬼了吧?”其中一名黑衣人哆嗦着说道。 话一出口,在场这些黑衣人俱都一震,脸上全都露出恐惧之色,甚至有几位慢慢向后退去,将圆阵挤的更紧。 如意僧倒是毫无惧色,冷笑说道:“你们这些认贼作父的邪魔外道,一路杀人无算,不知多少冤魂想要跟你们索命,今天总算来杀你们了么!” “你这秃驴,胡说什么,咱们兄弟乃是真神座下信众,岂是区区冤魂敢来索命的?漫说此地没有冤魂,就算有几个冤魂,又岂敢在我们面前出现!”其中一名黑衣人大声喊道,也不知是为了反驳如意僧,还是给自己壮胆。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当真杀了许多人吗?都杀了什么人?”就在此人说完之后,一个清冷地声音忽然响彻山野,回响在众人耳边。 “什么人?” 这些黑衣人大惊失色,再次运足目力,向四周望去,可惜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 庞谢冷冷地望着下方这些人,并没有回应他们。 他见这些人怕鬼怕神,已有畏惧之色,便决定顺水推舟,以千里传音之术发音,假扮鬼神,问问到底是什么情况。 “啊!到底是人是鬼?” 果然不出庞谢所料,其中几名黑衣人方寸大乱,忍不住大喊大叫起来。 “你们不要管我是谁,先答了我的问题再说。”庞谢再次问道。 “这……” 再次听到庞谢的声音,这些黑衣人竟无一人敢张口,个个惊慌失色,头上冒着虚汗。 “他们不敢答,贫僧替他们答了!” 如意僧振了振衣衫,慨然说道:“这位先生,贫僧也不知尊驾是人、是鬼、还是神,就以先生暂代。” “三年之前,青州北部,沉沙谷中,忽然出了一个宗教,唤作归一宗,这家教派与其他教派不同,并没有什么教派宗旨,只是崇拜一个叫做尤格索托斯的邪神,教派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寻找更多人用于血祭,逃去尤格索托斯的欢心。” “归一宗的教义虽然血腥,却当真有几分手段,手下有一帮极为虔诚的教众,又有几样威力极大的机关武器,叫做什么蒸汽枪、蒸汽炮、蒸汽坦克之类,故此,兴盛的极快,刚出山时,不过数千教众,数月之间,便扩充到十多万人。” “归一宗出山之后,一路向北,攻破辽州,将手下教众扩充到百万,接着,挥师南下,一路杀向青州,击败青州大军,攻克青州府城,俘获数万军兵,在此之后,他们分兵数路,将青州府中金刚寺、锻锋堂、落英岛和回春谷四大门派,一一击破,占据整个青州。” “归一宗野心滔天,占据青州犹嫌不足,挥师西去,一路打破冀州、豫州,击破潼关,前往关中帝府,意图席卷整个天下!” “这一路征战之中,归一宗手中血腥无数,单就青州来说,先是在青州府城以西二十里处,将数万青州军活活血祭,再次纵兵大掠,将整个青州乡野横扫一空,将壮年男子编入军中做苦力,将老弱病残统统血祭,前后死在这家教派手中的青州军民,何止百万之数!” “该死!” 庞谢听到这里,心中暴怒,再也压抑不住心中怒火,大声喊了出来。 这一声喊出,山上众人全都听出了声音传来的方向,齐齐抬头向上望去。 只见夜色之中,一人凭空虚立!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下落 苍山莽莽,残月高悬。 一人悬空而立,俯视山上众人,夜风吹拂,衣袂飘飞,似神似鬼,难辨分明。 山海界天地元气衰微,虽有宗师高手,也能凭轻功纵跃,却无真正修行有成的仙人,从没出现过凭空而立的手段。 眼前这一幕的冲击力,对于山上几人来说,丝毫不弱于,百余年前,华国百姓第一次看到火车、飞机时的惊骇。 “鬼啊!” 十多名持刀的黑衣人大喊一声,扔下手中兵器,东倒西歪地向山下逃去,至于对真神的信仰,早就抛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几名背着蒸汽枪的黑衣人也被吓得不轻,只是这几位仁兄级别较高,信仰也坚定一些,并没有落荒而逃,而是举起手中蒸汽枪,颤抖着双手,闭着眼睛向天上射去,全不管射不射的中。 逃跑也罢,反击也罢,对于庞谢来说,都没什么区别。 庞谢望着山上这些黑衣人,脸上微微露出冷笑,手指连续搓动,一根根轻飘飘的松针就如索命阎罗一般,向这群黑衣人激射而去。 只听“嗤、嗤”几声轻响,山上这些黑衣人,一个个全都倒在地上,额头上多出一个纤细的血孔,呼吸断绝,死于非命。 转眼之间,山上死尸扑倒一地,鲜血渗入泥土之中,散发出浓浓的血腥气,四下里再无活人,只剩如意僧一人还站在原地。 看着眼前这一切,如意僧面上露出茫然之色,似乎是难以置信,似乎是如在梦中,时而抬头望着天上的庞谢,时而低头无语,一时间竟呆在当场。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徐徐向下方落去,打算再从如意僧口中问出些消息来。 在他落地之前,先用双手在脸上轻轻按了几下,改变了面部肌肉的轮廓,面相顿时大为不同。以他今日的修为,易筋移骨,不过等闲,改换面容,随手可为,并不需要什么易容药物。 他之所以改换面相,主要是不愿以白城的面貌与如意僧相见,否则,单单解释当日为何消失,如今又为何归来,就要编一大堆理由,万一编的不好,还容易露出破绽,反而让如意僧生出疑心,倒不如新造一个身份,来的方便快捷。 至于他新改换的面貌,与白城原本的容貌已经完全不同,倒是与庞谢本身的面貌,有八九分相似。 唰! 转眼之间,庞谢落在如意僧身前,面上毫无表情,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这位…先生,贫僧解空见过先生,不知先生如何称呼,仙乡何处?”如意僧急忙站起,双手合十,向庞谢深施一礼。 他是佛门中人,自小修持心性,又经历过几次生死,年纪虽然不大,心神修为却不弱。 “嗯。” 庞谢点了点头,说道:“东海练气士庞谢,久在海外隐居,今日无事来到中原,却没想到天下竟发生了这等大变。” “原来是东海仙山的仙人临凡,贫僧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如意僧连忙说道。 或许是因为世人对长生的向往,与神州大陆类似,在山海界中,也有海外仙山的传闻,只是仙山的名字不大一样。 “你是这寺里的和尚么?怎么只剩你一人?其他人哪里去了?”庞谢故作不知,反手指了指金刚寺。 “唉。”如意僧叹了口气,说道:“启禀仙长,贫僧确实是这里的金刚寺的弟子,只是两年之前,金刚寺被归一宗大军打破之后,阖寺上下便追随节度使张大人,撤出了青州府,渡江南下,如今屯兵吴楚一带。” “那你今次来是做什么?”庞谢问道。 “当日撤的匆忙,再加上人多眼杂,历代祖师的舍利尚未带走,贫僧今次回来,是奉几位祖师之命,特地将这些舍利拿走,可惜误入全套,若非仙长援手,恐怕这条命已经没了。”如意僧说道。 “哦。”庞谢心中忽然一动,问道:“这么说,青州节度使与你们金刚寺中的高手都还活着?” “不错,当日归一宗大军攻山,方丈慧离禅师见事不可为,便带了几位师叔留下此地阻击敌人,由般若院的慧相师叔带领其他师兄弟突围,虽然少半人马已经折在此处,但是大部分人还是突围而出,前往江南地界。”如意僧说道。 “哦,刚才你说过,金刚寺是青州四大门派之一,那么其他三大门派呢,也随青州节度使走了么?”庞谢问道。 “启禀仙长,青州四大门派之中,咱们金刚寺实力最为雄厚,努力拼杀一阵,杀出大半人马,锻锋堂上下都是劲卒,最擅长厮杀,也杀出了少半人马,回春谷际遇最惨,门下都不擅长战阵厮杀,只有少数几人杀出重围,大多都已罹难,反倒是落英岛运气最好,见势不好,扬帆远遁。当时归一宗还没造出蒸汽船来,无论如何也追之不及,大部分门人都幸免于难。”如意僧将昔日之事娓娓道来。 庞谢听到这里,知道落英岛上众人大多逃了出去,心中才稍微安定一些,不过,随即又想起回春谷中的沐天音,不知逃出去了没有,心中又是一紧。 “敢问仙长,不知此次来到中原,是有何打算?”如意僧见庞谢久久不语,忍不住问道。 如今天下大乱,归一宗凶威滔天,各方势力朝不保夕,这位自称东海练气士的庞谢,身怀超凡手段,出手神妙莫测,若是能拉拢过来,说不定就是日后的保命靠山。 “刚才你说过,青州上下如今都去吴楚之地了,这却是为何?”庞谢问道。 “启禀仙长,自从一年多前,归一宗打破潼关,攻陷京都之后,整个皇族尽皆成为俘虏,先皇愤而自刎,归一宗又从皇子中选了一名新人,立为傀儡皇帝。从此大江以北,都是归一宗的势力,再无朝廷人马落足之处。” “此后,先皇的第三子,原本封在白石府的建王李恪登基称帝,再立朝廷,如今朝廷各大势力,都已渡江南下,在沿江一带,布置重重防线,阻止归一宗过江。”如意僧说道。 “原来是这样。”庞谢点点头,看来这天下的形势,确实变的厉害。 “庞仙长,若是不嫌弃的话,不妨前往江南一行,当今陛下李恪求贤若渴,仙长若是肯前往一行,陛下一定喜不自胜!”如意僧说道。 “好吧,既然如此,你我就往江南一行。”庞谢点头说道。 他之所以同意前往江南,一是要见见昔日故友,二是要趁此机会,见见当今皇帝,看看能否借助朝廷的力量,在此方世界传教,立下神道传承。 传道之事,毕竟不是沙场征战,单凭能打是没用的,最重要的是人心,若是有朝廷扶持,自然事半功倍。 第一百三十九章 渡江 自从两人相逢之后,庞谢便与如意僧一同往江南赶去。 沿途之中,边走边看,他也瞧见了归一宗的许多血腥手段,灭人满门,已是寻常,杀人盈野,亦不鲜见。 一座座千古名城,全城屠杀殆尽,连续走过数十里,都看不到一户人家。 白骨盈于野,千里无鸡鸣! 庞谢看在眼里,按捺不住胸中怒气,几次出于义愤,张口吐出元屠剑,斩杀归一宗旗下大军,一路南下,前前后后杀了不下千人。 他这一番杀戮,不但杀的归一宗教徒胆寒,就连如意僧也被吓的不轻。 却是因为元屠剑诡异非常,非但杀人,而且吸血,一剑过去,不但尸首两分,而且化作干尸,端的是恐怖至极。 如意僧心中暗自打鼓,越来越觉得这位东海练气士庞谢不像好路数来的,也不知带他去江南是好是坏。 不过,如意僧转念又一想,局势已然崩坏如此,漫说是带去一个杀神,就算是带去一个邪神,也不过是早死、晚死的区别。 江南六州虽然还在坚守,但是无论朝堂大员,还是民间武者,都不看好眼前的局势,否则,金刚寺几位祖师也不会派如意僧冒险来祖庭取走舍利,光明正大的打回来岂不是好得多? 据如意僧所知,金刚寺几位祖师已经隐隐生出南渡大海,前往南海诸国避难的想法,而且,有这个想法的,还不止金刚寺一家,许多门派都已经在暗中做准备。 庞谢和如意僧的脚程俱都不慢,再加上庞谢实力强横,一路平推过去,并没有走丝毫弯路,不过两天多一点的时间,就从青州府城以北,赶到距离江东白石城不远的地方。 “庞仙长,前面再走二三十里,就是两军对垒之地,当今陛下李恪亲率大军固守白石城,归一宗的几位长老则率领教众,在江北立下大营,日夜派兵,攻打白石城,试图绞杀朝廷最后一点力量。”如意僧说道。 “朝廷居然能坚持下来,那倒也不容易。”庞谢点点头说道。 这方世界的武道并不算太强,修行又几乎没有,整体实力平平。反倒是归一宗的教众拥有蒸汽枪、蒸汽船,已经接近现代化军队,绝不是山海界中的朝廷挡得住的。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如意僧整了整衣襟,说道:“自从归一宗荼毒天下,许多高人隐士都投入朝廷之中,其中有一位顾道人,实有经天纬地之才,朝廷能撑到今天,也全是这位顾道人的功劳。”如意僧说道。 “顾道人?他叫什么名字?”庞谢心中忽然一动。 “顾九霄。”如意僧说道。 庞谢闻言一愣,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嘴角带出一丝笑意。 两人继续向前,不过小半个时辰,便赶到大江边上,来到一处山丘顶端。 这座山丘地利极好,站在此处,无论是江对岸的白石城,还是江北的归一宗大营,全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若是寻常征战,大军统帅一定会派人将这座山丘占领,只是如今江北驻扎的是归一宗的教廷,这些人战斗力虽然彪悍,对行军打仗却不算精熟,故此,也没派人占领。 庞谢来到山丘顶上,远远向江中眺望,只见江上十多艘蒸汽船正在往来穿梭,接着,就听到江中“轰、轰”声音不断。 在蒸汽船的前后甲板上,修着几个房屋大小,看起来复杂至极的黄铜机器,据如意僧所说,这些黄铜机关,就是归一宗研制的蒸汽炮。 蒸汽炮威力极大,每发炮弹都有千钧之力,也就是白石城这种千古雄城,城高池深,才勉强挡得住,若是换做普通小城,只怕几炮就能轰塌城墙。 轰!轰!轰 片刻之间,这十多艘蒸汽船,便打出数十发炮弹去,其中小半都打在城墙上,砸的城墙震天乱响,隐隐看得到城砖都落下不少,甚至还有士兵立足不稳,从城上跌下来。 嘭!嘭!嘭! 蒸汽炮打完一轮之后,庞谢惊讶地发现,从江南方向,白石城附近的几座山丘之上,居然也传出炮声。 随着炮声隆隆,一阵硝烟逐渐弥漫开来,硝烟之中,隐隐还看得到火光闪烁。 “这是什么?”庞谢不由一怔。 “这就是顾九霄,顾道长研制出的武器,名字唤作火炮,用的是一种叫做火药的东西,也能发射炮弹,威力之大,并不在蒸汽炮之下,可惜火药极难制造,而且火炮自身的重量太大,没法轻易挪动,没有蒸汽船灵活。”如意僧摇头叹息。 庞谢并没有说话,只是眼神微微闪烁,不知在想些什么。 江上炮来炮往,打的好不激烈,只是武器虽然犀利,操纵武器的人却水准一般,双方加起来,足足打了几百发炮弹,白石城固然依旧矗立,江上蒸汽船也没有一艘被击毁。 “好了,咱们也看够了,该过江了。”庞谢看了一阵,忽然对如意僧说道。 “啊?”如意僧一怔,连忙说道:“遵命,贫僧这就联络安插在此地的探子,准备船只过江。” “那也不必。” 庞谢摇了摇头,大步向江边走去,如意僧一怔,却不明所以,又担心被人发现,只得忧心忡忡地跟在后面。 功夫不大,两人来到大江北岸,距离归一宗的大营,也不过数里之遥。 “什么人!” 归一宗大营在此,自然有斥候巡查,两人刚刚来到岸边,便被斥候发现,跨马持枪,前来阻截。 如意僧面色微变,以往他与庞谢遇到的归一宗军队,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最多也超不过几百人,庞谢都能从容应对。 可是今日,两人却来到归一宗大营边上,大营之中,至少几十万人马,就算竖着脑袋挨宰,恐怕也杀之不尽! 庞谢却不理会,反手向后一抓,对这些斥候理也不理,托住如意僧的手肘,随即迈步向前,虚空而行,一步步向江上走去。 霎时间,七八名斥候,连人带马,全都惊得目瞪口呆,一个个张大嘴巴,对着庞谢说不出话来。 庞谢对此毫无所觉,继续托着如意僧,向大江之上走去,一步一步,踏在空中,不疾不徐,稳如泰山,就仿佛走在石板路上一样平稳。 转眼之间,两人已经走到江心。 两人刚刚凌空虚渡的时候,大江两岸的军士还没有察觉。 等到两人步入江心的时候,大江南北,无论是归一宗的教徒,还是朝廷的人马,都看到这匪夷所思的一幕。 这一幕实在太过离奇,就在看到两人的瞬间,整个战场居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庞谢和如意僧的身上。 第一百四十章 一石激起千层浪 哗!哗! 大江两岸,原本喧嚣的大营,一时寂静无声,原本轰鸣的炮声,全都沉寂起来,只剩下江水滔滔,不绝于耳。 凌空虚度,御气而行! 本是传说中仙人才有的手段,忽然出现在世人面前,这一幕的冲击力简直令人无法抵御。 蒸汽枪、蒸汽炮、蒸汽船虽强,终究靠的是外物,只要稍有学识之人,都能理解其中的原理,可是肉身飞行,却是一件完全不可理解的事情。 大江南北,百万军士,大多是脑筋简单的士卒,就算是做了归一宗的信徒,也只是愚忠愚信而已,以信徒的标准来说,连浅信徒也算不上,只能说是泛信徒。 两方士卒看到这一幕,只当是仙人降世,跪拜还来不及,哪里敢再向仙人出手。 其中,颇有些士卒已经高声喊道:“仙人降世,救众生出苦难!” 至于两军高层,自然是见识广博之辈,可是,越是见识广博,越是被这一幕所惊骇,大脑飞速思考,思索这一幕背后的意义。 一个人会飞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会飞这件事,打破了整个世界的常识,背后隐藏着什么,令人不敢细想。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江北归一宗大营主帐之中,一名头戴面具的老者霍然站起。 此人姓韩,乃是归一宗的元老,沉沙谷神堂中十三名长老之一,心狠手辣,位高权重,手下军兵数万,一路南下,不知染了多少人命,连眉头也没皱过一下,可是今次看到这一幕,连他也被惊的站了起来。 此次归一宗大军南下,神堂十三位长老,一共来了七名,其余六名则留在北方各州,督导后勤给养。 “此人太过诡异!” 另一名长老拍着桌子说道:“咱们都是真神信徒,真神多次在梦中告诉咱们,这方世界源力太弱,绝对没有人可以超越天人界限,可是这人居然能飞,到底是什么来头?” 说到这里,他转过头去,对另一名长老问道:“寇长老,你得到真神的恩宠最多,与真神也最接近,你怎么看?” 这位寇长老并非等闲人物,乃是归一宗此次南征大军的实际统帅,隐隐比其他人身份要高一层。 之所以有这层差别,是因为这位寇长老乃是蒸汽枪、蒸汽炮等等奇物的创造者,也是归一宗今次崛起的根本力量。 数年之前,这位寇长老还平平无奇,无论是武功,还是计谋,在十三位长老中,只能排名中后,可是不知何故,或许是蒙神恩宠,这些年渐渐崛起。 他先是创造出了蒸汽机,接着,又顺势创造了蒸汽枪、蒸汽炮等等,让整个沉沙谷地灵门的势力暴增了何止百倍。 对于这一切创造,寇长老都说是真神尤格索托斯的指引,其他长老也不怀疑,毕竟这种东西,完全不是正常人想得到的。 “此事我会禀报真神,咱们容真神吩咐再说,当下先不要轻举妄动。”寇长老沉声说道。 “明白。” 其他几人对视一眼,没有再说什么,毕竟众人之中,只有寇长老能与真神联系,其他人只能单方面聆听真神的训示。 只是他们都没发现,寇长老说这句话的时候,拳头紧紧攥在一起,用力极大,关节都有些发白。 …… 大江以南,白石城中,朝廷上下受到的震撼并不比归一宗收到的震撼小。 这几日,归一宗的攻势越来越猛,今日,当今陛下李恪亲自督战,带领朝廷重臣,驾下高手,来到白石城头,直面蒸汽炮的轰击。 要说这李恪,也算是精明强干,勇武过人,否则,先皇皇子众多,江南一地封王的也不止他一人,众人又为何要永立他为皇上。 看到庞谢凌空虚度,跨过大江的一幕,李恪先是大惊,随即大喜。 他是皇族中人,自小跟随朝廷之中的宗师级高手练武,知道武学的极限在哪里,也知道当今世上,或许有人能蹬萍踏水,一苇渡江,却绝对没有人能凌空虚渡,能做到这一点的,除非是传说中的仙人! 他起初大惊,是不知这位仙人为何而来,随即又是大喜,因为他忽然意识到,如今局势已经糟的不能再糟,都到了他亲身上阵的地步,就算形势再坏,也坏不到那里去。 “这两位是仙人临凡么?”李恪忍不住问道。 “这个……”左右数十名重臣,并无一人敢回答,如今情况不明,他们与李恪同样懵逼,若是答对了还好,万一答错了,事后追究,又是一桩过错。 “陛下……”就在李恪身后,一名宦官忽然张口。 此人姓鱼名朝恩,年纪在五十岁上下,年长李恪二十多岁,是看着李恪长大的,与李恪关系极为密切,名为君臣,情同父子,在李恪登基之后,便封了他做大内总管。 鱼朝恩能做大内总管,也并非单纯是与李恪的关系,更与他博文广识,善于识人有关,此外,此人一身内外功夫,也是高明至极,丝毫不逊于江湖上的宗师高手。 “怎么了?” 李恪回头问道,他知道鱼朝恩为人稳重,不会无的放矢,既然张口,必然有所目的。 “启禀陛下,走在前面这位仙人,咱家虽不认识,不过,后面那位和尚,咱家却见过一面。”鱼朝恩说道。 “哦,是什么人?”李恪急忙问道。 “不知陛下还记不记得,年前,陛下前往青州营慰军的时候,见过张大人手下几位年轻高手,这名和尚就在其中,咱家还记得张大人说过,这和尚有个外号,叫做如意僧。”鱼朝恩娓娓道来。 李恪身为当今天子,每日不知要见多少人,鱼朝恩却能一一记下,单这份记忆力,天下少有人及。 “啊?” 李恪万没想到,居然会听到这个答案,当今转头,向张准问道:“张大人,这如意僧可是你的手下?” 张准身为一州节度使,也是一品大员,如今虽折了根基,威势不在,可毕竟还有数万残军,数百高手,轻忽不得,也算是朝廷重臣,故此,今日也随李恪一同守城。 刚才鱼朝恩说的话,他也听在耳里,甚至比李恪更为吃惊,不过,他毕竟心机深重,心里虽然惊讶,脸上却不带出来,只是向前走了几步,说道:“鱼总管的话,老臣都听到了,只是距离太远,老臣看不清楚。” “无妨,张大人,请用千里镜看看。”鱼朝恩从袖中掏出一个银质的长管,递到张准手中。 这千里镜就是神州大陆常说的望远镜,只不过是单筒的,镜片磨制也略微有些粗糙。 张准接过千里镜,举在眼前看了看,轻轻“咦”了一声,又把千里镜放下,说道:“鱼总管说的不错,这名和尚确实是老臣座下如意僧,只是前面这位仙人是谁,老臣却不认识。” 第一百四十一章 见驾 就在大江南北一片沉寂的时候,庞谢已经托着如意僧跨过江心,迈步宽达数里的大江,缓步在江南岸边落下。 这段时节,两方交战的如火如荼,沿江两岸都有兵马防守,准备应付对方的突袭。 庞谢落足的地方自然也不例外,驻守一彪人马,领兵的不是别人,正是青州金刚寺的弟子,也是如意僧的一位师兄,法号唤作解闻。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巧合,如意僧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主动请庞谢在此处落下。 瞧见庞谢一步步从虚空落下,这一彪人马进不敢进,生怕惹怒仙人,退不敢退,担心军令惩罚,也不知说什么好,只能呆呆地守在原地,一语不发,有些胆大的,还敢偷偷瞧着,看看庞谢到底是什么样子,有些胆小的,已经闭上眼睛,假装没有看到。 不单是这些士卒心惊肉跳,就连领兵的僧人解闻,也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解闻师兄,多日不见了!”如意僧主动张口,招呼眼前众人。 “解空师弟,当真是你么?”解闻周身一震,忍不住喊了出来。 “正是师弟。”如意僧笑道。 “我还以为……我还以为……”解闻说了两次,都没说出到底以为是什么。 “解闻师兄,这位是东海仙山的隐士庞仙长,今次来中原游历,正好让师弟我遇到,便向庞仙长讲了讲了中原这一场灾祸,庞仙长出于义愤,决定前来拜会陛下,匡扶天下危局。”如意僧转身介绍庞谢。 “啊?”解闻愣了愣,看了庞谢几眼,简直不敢相信。 东海?仙人? 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只有小说里才存在,如果不是因为亲眼见到庞谢凌空虚渡,再加是他自小与如意僧一同长大,对这位师弟十分信赖,恐怕连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正在解闻发愣的功夫,就听身后传来一阵急匆匆的马蹄声,转头望去,却见一队禁军骑士,纵马赶了过来,其中,纵马跑在首位的,居然是大内总管鱼朝恩。 “前面可是如意僧么?”百丈之外,鱼朝恩远远喊道,声音淡然平和,却清晰可闻,足见内功身后。 “正是小僧,见过鱼总管!”如意僧连忙答道。 他在青州军中做事,自然认得这位权倾朝野的鱼朝恩,只是他身份低微,与这位鱼总管天差地别,没想到鱼朝恩居然也能叫出他的名字。 “哈哈,看来咱家还没老糊涂,还没看错人。” 说话之间,鱼朝恩已然下马,足尖一点,飞身向庞谢所在方向纵来,身法快捷,更胜马匹。 转眼之间,鱼朝恩来到庞谢身前,止住脚步,微微一笑,问道:“如意僧,不知这位先生如何称呼?还不介绍一下!” 这句话说得熟络至极,就好像老友之间,打招呼一样,若是不知情的外人,还以为两人是故交好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两人是头一回见面。 “这位是东海仙山的练气士庞谢,小僧今次……”如意僧当下也不犹豫,将庞谢的来历说了一遍。 听完如意僧一番描述,鱼朝恩脸上笑意更盛,冲着庞谢深施一礼,大笑着说道:“原来是东海仙师临凡,真乃人间之幸事,陛下之洪福。咱家是大内总管鱼朝恩,方才陛下见仙师临凡,连忙遣咱家来此,特地为迎接仙师而来,还请仙师移步,陛下已在白石城上等候多时!” 庞谢也不推脱,微微一笑,说道:“还请鱼总管带路,正好去见当今天子。” 鱼朝恩大喜,连忙调转身形,安排禁军在前面引路,自家则陪在庞谢左右,随口攀谈几句。 庞谢跟在禁军身后,大步向白石城走去。 至于如意僧,想了一想,咬了咬牙,决定跟着庞谢同去。 鱼朝恩瞧见如意僧的举动,却没多说什么,反而轻轻一笑,示意如意僧跟上。 这一笑便是鱼朝恩做人的老辣之处,以如意僧的身份,原本没有资格与他同行,更没有资格去拜见天子,只是他初见庞谢,不知庞谢喜好,万一言语冲撞,反为不美,倒不如带上如意僧,万一有什么潜在的冲突,也好转圜一二。 …… 白石城最初建城的时候,就是为了防守大江天险,故此,城池距离江边并不算远。 一行人缓步而行,不过一刻钟的功夫,便已来到白石城下。 鱼朝恩早早便已打发人前去送信,故此,等他们走到城门下方的时候,当今陛下李恪已经率领群臣在城门下方等候。 “庞仙长步履凡尘,真乃苍生之幸,李恪在此拜见仙长!” 还不等鱼朝恩张口介绍,李恪便早早迎了上来,恭声向庞谢问好。 也不知是他天生便有礼贤下士的好习惯,还是时局太过崩溃,已经有些病急乱投医的意思。 庞谢闻言,微微一笑,拱手说道:“陛下客气了,区区不过化外野民而已,怎么担得起陛下如此大礼。” “庞仙长才是客气,李恪不过俗世君王,怎么敢与世外仙人相提并论?还请仙长进城一叙,李恪已备下薄酒,还请仙长赏光。”李恪恭恭敬敬地说道。 至于朝廷其他大臣,一个个也都围了上来,恭声向庞谢问好,其中就包括张准在内。 “呵呵!” 庞谢轻笑一声,微微摇了摇头,说道:“陛下盛情,区区心领,只是眼下还有些碍眼的俗物没有打发,万一在喝酒的时候闹将起来,未免有些扫兴。” “庞仙长的意思是?”李恪不解问道,他不知庞谢这话是何意思,所谓俗物说的又是什么东西,心中不由起急。 刚才围在庞谢身边的大臣,听到这句话,也都偷偷向后撤去,生怕庞谢指着某位,说是碍眼的俗物。 庞谢一笑,转身指着江上的十多艘蒸汽船,说道:“区区说的就是这些。” “这个……”李恪有些不解,转头向鱼朝恩瞧去。 鱼朝恩也不明白庞谢是什么意思,偷眼去瞧如意僧,却发现如意僧也是一脸茫然。 庞谢呵呵一笑,也不解释,忽然转过身去,面对大江,张口一吐,元屠剑骤然飞出,化作一道血色剑光,向江上蒸汽船飞去。 唰! 血光一闪,爆发出一道赤色的光芒,将十多条蒸汽船一起贯穿,整条大江瞬间也被这道光芒映成血色。 接着,就听一连串的爆炸声,十多艘蒸汽船一一解体,沉入江中。 从庞谢张口吐出剑光,到十多艘蒸汽船沉江,前前后后,甚至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待到江上船沉,庞谢这才招了招手,将元屠剑唤了回来,依旧吞回腹中,转过身来,笑道:“陛下,这些俗物都打法了,区区也正好口渴,不妨饮上几杯。” 李恪看着这一道血光,早已惊骇的面如白纸,双目呆呆地望着江面,思绪不知飞到那里,完全是一副懵逼的模样,听到庞谢说话之后,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说道:“不错,不错,请仙长入城!” 庞谢哈哈一笑,大步向城中走去,李恪想要赶上几步,与他并肩而行,却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追上去,而是小心翼翼地跟在庞谢身后。 至于场上其他重臣,一个个呆若木鸡,全都缓步跟在后面,连一个说话吱声的也没有。 第一百四十二章 婉拒 庞谢昂首阔步,走入白石城中,直到他走入城门数十丈后,身后才传来惊天动地的一阵欢呼。 血光一闪,十余艘蒸汽巨轮便沉入江中! 江南大军虽然震惊,却不知是怎么回事,还是鱼朝恩应迅疾,一句话点醒李恪,当下安排禁军,一层层向下传出口谕:“仙人下凡,一剑沉江,反攻邪魔,就在今日!” 这口谕不是召人宣旨,而是让数百禁军分驰四方,大声喊了出去,片刻之间,便已传遍全军。 消息传出之后,数十万大军登时欢声雷动,鼓噪起来,有些人甚至痛哭流涕,用力捶打地面,难以自持。 自归一宗起事以来,双方鏖战数年,死伤不计其数,这数十万大军之中,许多人都是从江北一路逃过来的,举家被杀,仅以身免者不在少数。 双方交战时日已久,归一宗的厉害武器也越来越多,眼见归一宗实力越来越强,大多数士卒都已心生绝望,只道此生再无法报仇,今日忽然听到消息,有仙人降世临凡,并且施展出玄妙莫测的手段,就好像压在胸口的千斤巨石,忽然被人搬开,如何不能让他们欢喜欲狂? 至于对岸的归一宗大军,则是出奇的寂静,十多艘蒸汽船沉之后,不但没有继续派船进攻,反而紧闭门户,全力防守,连一些巡江的小船也唤了回去。 …… 白石城中有一处高地,上面建有一座高楼,唤作揽江楼,本是前朝太守所建,一共建了七层,本朝定鼎之后,又对此楼加以修缮,给上面加盖两层,如今楼高九层,为江南第一高楼。 站在九层之巅,便能广览一江春水,甚至看到对岸归一宗的大营。 在归一宗大军杀来之前,这座楼是江南名胜,也是公子王孙、文人墨客的出没之所,待到战事开启,这楼便被军方征用,成了观察敌情,参演军机的要地。 今日,当今天子李恪便要在此处宴请庞谢,指点天下战局。 “庞仙长,请上座!”鱼朝恩恭声说道。 九层楼上,已经摆好了宴席,最上首是一张单独的木几,也是当今天子李恪的御座。 就在李恪的左垂手,同样摆着一张木几,却是为庞谢准备的位置,也是当场之中,除了李恪之位,最为尊贵的位置。 在李恪的右垂手,则是一位年近四旬的中年人,温和儒雅,面貌依稀与李恪有几分相似,颌下三缕长髯,正是当今天子的叔父,广陵王李山阳。 广陵王一向喜好文墨、炼丹、修道之术,并不通军事,这几日也没有在城上督战,今日正在家中闲坐,忽然接到天子口谕,说是有仙人临凡,要他前来陪坐,这才赶了过来。 他本就对修道十分热心,在来的路上,又听说了庞谢凌空虚渡,一剑沉江的事迹,更是急切要见到庞谢,甚至比庞谢、李恪等人,还早到揽江楼。 在此之后,则是朝堂诸位大臣,按文武两班,依尊卑之别,分别坐在李恪左右,在这一宴席的最末,则是如意僧的位置。 以他的身份,原本没有机会参加这种级别的宴会,只是鱼朝恩做人老辣,特地交代宫中太监,给他特设了一张座位。 至于鱼朝恩自己,并不在堂上就坐,而是身着常服,站在李恪身后,就如多年老仆一般。 …… 待到众人坐好之后,管事的太监便宣布大宴开始,宫中侍者顿时如流水一般滑过,端上各色美食、美酒,至于宫娥彩女则在庭间翩翩起舞,以佐酒兴。 宴席之上,李恪嘘寒问暖自不必说,广陵王也频频起身,向庞谢劝酒,偶尔说些世外传闻,仙人事迹,或者请教一些炼丹、修道方面的学问。 庞谢只是微微轻笑,对于世外传闻什么的,笑而不答,他毕竟不是这方世界的生灵,对于这些传说,也并不了解,更何况以这方世界的天地元气浓度,诞生修行人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只是小的可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他也不是一言不发,偶尔也指点两句炼丹方面的道理,便让广陵王大为赞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当今天子李恪忽然站了起来,斟满一杯酒,恭恭敬敬端在手中,绕过木几,缓步来到庞谢身前,说道:“庞仙长,李恪有礼了!” 说罢,仰面朝天,痛饮此杯! 庞谢一笑,同样站起,斟了杯酒,徐徐饮下,说道:“陛下多礼了。” 李恪放下杯子,却没回去,继续站在庞谢身前,说道:“庞仙长,李唐江山,建国百年,虽有些风风雨雨,总算还是太平安稳,不想归一宗忽然从青州起事,几年之间,席卷天下,几乎断绝祖宗社稷,令寡人痛心至极。” “若是我李氏无道,逼得天下军民造反,那寡人也无话可说,可这归一宗乃是邪门歪道,自出兵以来,残杀忠良,虐杀百姓,血祭军民无数,荒野之上,流血漂橹,实在是天下苍生之大祸!” “近一年来,李恪常常扪心自问,莫非是我李唐历代祖先做错什么了?老天才降下如此大难?直到仙师今日临凡,我才知李唐江山并未忤逆天庭,不然,也不会有仙师下凡援手。” “李恪今日在此,也无别的心愿,只是盼望仙师援手,解天下苍生于倒悬,救黎民百姓于水火。” 李恪这番话说的情深义重,说到最后几句时,已是目中含泪,眼圈发红,几乎要哭出来。 见到这一幕,庭上诸位重臣反应各自不同,有些满面悲愤,有些长吁短叹,有些默然不语,还有些心中不解,为何往日一向勇武过人的天子李恪,为何会忽然失态。 众人之中,唯有大内总管鱼朝恩心中感慨,他曾在无数个夜里,见到李恪独自一人,站在窗前痛哭失声。 在别人眼里,李恪是一国天子,享受一国供养,在他眼中,李恪不过是个二十余岁的青年,还没来得及成熟,就要遭受父母双亡之痛,承担千万军民的生死重担,一不留神,便有倾国之祸,心中压力不知道有多大。 故此,今日看到庞谢,终于看到希望,心中压力一减,就算再失态也不足为奇。 庞谢闻言,微微沉吟几句,说道:“陛下,要说尽灭归一宗大军,屠尽邪魔外道之人,对区区来说,也不算难,顶多斩出百八十剑也就罢了……” “那就拜托仙师了!”李恪闻言,脸上露出惊喜之色,连忙说道。 鱼朝恩心中却是一沉,他已经听出庞谢必有后话,却不知要说些什么。 “只是区区乃是修道之人,若是杀伐太多,日后难免遭劫,却不能就这样出手。”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那……那……又当如何?”李恪怔住了。 “陛下,区区虽不能亲自出手,不过,也不能坐看大好江山,沦入邪魔外道之手,还请陛下宽限几日,区区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庞谢笑道。 第一百四十三章 揣测 揽江楼这一场宴席,李恪就好像坐了一趟过山车,心情起伏跌宕,时而兴奋莫名,时而黯然绝望,一时看到希望,一时又感到绝望,直到宴会结束的时候,一颗心依旧悬在空中。 这是因为直到宴席结束,庞谢也没有给他一句准话,这天下究竟是救得,还是救不得,这邪魔究竟是杀得,还是杀不得。 一场盛宴结束之后,鱼朝恩早已为庞谢安排好了住处,就在白石城中,与广陵王毗邻而居,原本也是一家诸侯的宅子,临时腾出来供庞谢居住。 庞谢却笑着拒绝了,找了个借口说是不喜城中喧嚣,喜爱山野清净,更不必麻烦朝廷,暂时借住在如意僧所在的军营就好。 一语出口,不但天子李恪不明所以,广陵王李山阳大失所望,就连青州节度使张准也惊呆了。 张准做梦也没想到这么大一张馅饼会砸在他头上,惊的晕晕乎乎,几乎忘了答话,所幸他宦海沉浮几十年,一颗心早已锻炼的冷静至极,这才稳住心神,起身表示欢迎,随时准备迎接庞谢下榻。 …… “朝恩,你说这位仙长到底是何意思?” 待到酒席散去,送走庞谢之后,李恪回到自家行宫,回到书房,屏退左右,忍不住向鱼朝恩问道。 “陛下问的是哪一点?”鱼朝恩却未直接回答。 “朕今日求他涤荡邪魔,却被他拒绝了,你说他为什么拒绝?做不到?还是不愿做?”李恪问道。 “凌空虚渡,众目睽睽,一剑沉江,就在眼前,沉在水中的十多艘蒸汽船决计做不得假,这位仙人是有大法力的,不会是做不到。”鱼朝恩缓缓说道。 “那他为什么不愿做?”李恪追转头直视鱼朝恩 “陛下!” 鱼朝恩低声唤了一句,轻轻叹了口气,说道:“老奴自八岁进宫,在先皇身边带了一十八年,然后来陪伴陛下,在陛下身边又呆了二十多年,算一算在朝中已经带了四十多年了,内廷外朝加起来,没几个人比老奴在朝堂上呆的更久。” 李恪微微一怔,不知道鱼朝恩为什么说起这个,只是他与鱼朝恩太过熟悉,知道鱼朝恩不是会说废话的人,故此,并没有打断鱼朝恩的话。 “老奴在朝堂这几十年,见过一代名臣狄怀仁,见过大奸似忠李辅国,见过沙场神将郭令公,见过才气惊天李青莲,更见过无数平平凡凡、庸庸碌碌的臣子,陛下可知,这些人有何共同点?”鱼朝恩忽然抛出一个问题来。 “这个……”李恪眉头一皱,细细思索起来。 “陛下不必费心思索,老奴也不兜圈子了,实话说吧,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有求于朝廷,任你才高志广,任你文韬武略,总有有求于朝廷的地方,这就能为陛下所用,也才会为陛下出力。”鱼朝恩低低声音说道。 “啊!”李恪一个恍惚,忽然明白过来,反问道:“朝恩,你的意思是,这位仙人也有求于朝廷?” “朝廷是天下最大的名利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又有谁不是为名利而来?”鱼朝恩说道。 “那你说这位仙人有求于咱们什么?”李恪问道。 “这个……”鱼朝恩眉头第一次拧在一起,摇头说道“老奴暂时还猜不出来,这位仙人有一剑平江的本事,有凌空虚渡的法力,想要功名利禄,可谓信手拈来,他要的一定不会是这些东西。” “难不成是皇位?”李恪眉头大皱。 “陛下,不要多心,老奴从未听过想当皇帝的仙人,只听过想成仙的皇帝。”鱼朝恩急忙说道。 “哦,也是,那他到底是要求什么?”李恪疑惑地问道。 “陛下暂且不要着急,只要仙人有求于朝廷,迟早也会张口,那时咱们自然会知道,在此之前,多思无益。”鱼朝恩说道。 李恪微微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 大江以北,归一宗大营后方,一座金黄色的大帐外面,守着数十名精锐士卒。 这些士卒分为四队,分别守在距离大帐十丈之外的四个角上,防止有人靠近大帐,他们都是神堂寇长老的直属卫队,严格的遵守着一个命令,万一有人靠近,不问身份,立斩不赦。 寇长老一人坐在大帐之中,黑铁打造的面具轻轻放在一旁,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庞来。 如果庞谢在这里,便能认出此人,赫然是当日与他同去沉沙谷的左苍穹。 “小雨,我记得你曾经告诉我,这方世界的生物能级绝不会超过E级。”左苍穹咬着牙说道。 “滴,经过动态粒子分析、固态能量测算、空间强度解析,这方世界出现E级以上生命概率无限接近零。” “那为什么会有C级以上的高手出现?”左苍穹压低声音吼道:“凌空虚渡至少也要C级,一剑斩破十多艘铁甲船,说不定还要更强,按照你的理论,这里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这种人物!” “滴,经过视频分析,该生命99.999999%为异界来客。” “不对吧,我记得你先前说过,这方世界极为偏僻,空间封锁极强,能量传导极难,想要空投C级以上的生命近乎不可能。”左苍穹穷追猛打,毫不放过任何一丝疑问。 “滴、滴、滴,数据库正在查询中,请您暂时等待……” “滴、滴,本方世界危险程度提升3,建议你尽快离开这里……” “等等,我让你查询的是空投C级生命的方法,为什么要提高世界的危险度?”左苍穹疑惑问道。 “经过歌者、长庚、谛听三大数据库查询,宇宙中拥有超距离、超范围、强行突破世界屏障,投递C级以上能量生命的组织一共有十七个,全都是负面评价组织,危险等级全部在5级之上。” “啊?为什么?”左苍穹不由一惊。 “因为这种技术对大多数组织无用,肯钻研这种技术的,全都是经常制造恐怖事件的负面评价组织。” “这么危险……你能把我现在带走吗?” “对不起,在您的贷款偿还完毕之前,我们无法为您进一步提供有偿服务。” “那你们能做什么?” “滴,鉴于本方世界危险级别提升,以后所提供的物资,价格上浮至300%。” “MD!” 左苍穹闻言不由大怒,狠狠一拳砸在地上。 第一百四十四章 风雨飘摇 白石城外,青州大营。 自从数年之前,归一宗席卷天下以来,江北各大势力纷纷南渡,在这诸多势力之中,青州绝不算强大,甚至可以说,是最弱小的几股势力之一。 这其中原因说来简单,其一,归一宗兴起于青州,青州军自然首当其冲,接连几场败仗,主力大军都已被屠杀殆尽,只有少数残军才逃了出来,总数不过一两万人,只比全军覆没,跨海逃亡的辽州残军略强半分。 其二,青州张家做了数代节度使,虽无割据之名,却有割据之实,与朝廷早已貌合神离,如今落到这般下场,朝堂之中,不知多少人暗中叫好,不知多少人磨刀霍霍。 老实说,若不是归一宗大军在侧,恐怕朝廷早已对青州军动手,彻底剿灭张家。也就是有归一宗在此,朝廷才没对青州军动手,只是虽然没有直接动手,却也不会给青州军任何兵源补充,就连武器、粮草这些给养也是诸军最差的。 面对此情此景,张准也无可奈何,只能勉力支撑,幸亏青州几大武林门派识大局,知大体,明白合则两利,分则两败的道理,坚定的与张准抱成一团,双方互相扶持,才勉强支撑到现在。 与他们境况相同的冀州两万多残军,领军大帅手段不足,底下人心又不团结,早早被朝廷分割,编入四五个不同的大营之中,当做炮灰顶在前面,已经折损了十之五六。 今日,一向低调、沉默,甚至有些萧索的青州大营,终于迎来了几年以来的第一丝欢庆气息。 半个时辰之前,白石城中传来消息,东海下凡的仙师要在青州大营落脚,要营中诸人快快做好准备。 消息传来之后,举营欢呼,兴奋不已。 若是换个人来,众人只当是有人装神弄鬼,以为是江湖骗子一流,可是,就在数个时辰之前,这位仙人刚刚在数十万人面前,展示了什么叫做凌空虚渡,什么叫做一剑沉江,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青州大营上下,当即行动起来,黄土垫道,净水泼街,打扫的干干净净,准备迎接这位临凡的仙人。 “莫师兄,那位仙人真的如传闻中那么强大么?” 大营之外,数十名年轻武者列队站成两排,准备迎接庞谢的到来。 “当然,那位仙人出手的时候,我距离江面不远,亲眼瞧着那十多艘蒸汽船沉入江中。你也知道,那些蒸汽船都是钢铁打造,极难破坏,就在仙人出手前的一刻钟,我还亲眼看到一发火炮打在船帮上,只是稍微打了一点凹陷。” 说话这两人,都是落英岛的门徒,先前问话的叫韩叹,回答他的则是落英岛年轻一代第一高手莫隼。 莫隼回答了韩叹的问题之后,转回头看了看身后几位师弟稚嫩的面孔,不由叹了口气。 曾几何时,落英岛年轻一代高手也有不少,实力远超过他的有白城,与他相提并论的也有弟弟莫鹞。 可惜数年之前,不知何故,这两人竟然一起凭空消失,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只剩他独撑大局,幸亏前年,韩叹也突破先天境界,这才分担了他一点压力。 不过,与其他几大门派相比,他们落英岛还不是最惨的,至少比回春谷幸运的多。 …… “范姑娘,高兄怎么不在?” 莫隼看了一阵,忽然瞧见队伍最后的范红英,却没见一向与她形影不离的高锋,忍不住走了过去。 范红英本是朝中大臣之女,后来父亲被权宦冤杀,她也被送入勾栏,成了官妓,流落青州。 这位权宦人仍不满足,派出朝廷暗杀机构掩月厅的高手前去追杀,结果正好被高锋和白城救下,再往后,就送回落英岛,成了落英岛的客人。 如今山河破碎,落英岛固然流落他乡,那位权宦及手下的掩月厅也没落得好下场,他们都在北方帝都做事,归一宗大军攻下帝都时,曾经屠城大索三日,满城军民几乎被屠戮一空,这一段恩怨也就成了往日云烟。 这些年,范红英也好,高锋也罢,都与落英岛十分亲近,日子一久,也就成了自己人。 不过,高锋虽然与落英岛亲近,当年却承了张准一份情,如今是张准手下头号大将,任职黑山军统领,今次张准传令迎接仙人,别人或许能偷懒,高锋却不应该不出现,如今隐遁营中,却不知是何缘故。 “这个……刚刚大人传令过来的时候,高大哥忽然说是有故人来访,说是要做些准备,去取几坛好酒。”范红英轻声说道。 “故人?是谁?” 莫隼一怔,高锋与他们一样,都是从青州来的,本地并无熟人,要说故人,只能是青州来客,可是来的会是谁呢? “高大哥并没有讲。”范红英摇摇头。 “哦。”莫隼眉头微皱。 “你们聊什么呢?” 就在两人闲聊之间,高锋不知何时,已经漫步走了出来,一身黑色劲装,怀中抱着柄斩空剑,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 “小弟正在问范姑娘,高兄说的故人是谁。”莫隼笑道。 “呵呵,不可说,不可说。”高锋哈哈一笑,并未回答,大步向欢迎队列的最前方走去。 就在几人说话之间,一阵马蹄声音传来,接着,就见一队人马向军营方向行来。 马队最前方两人同乘白马,齐头并进,其中一位正是青州节度使张准,另一位则是一个年轻人。 看到这个年轻人的瞬间,莫隼忽然觉得有点眼熟,随即又摇了摇头,确定从未见过这个人。 盏茶功夫之后,马队来到大营边上,张准翻身下马,在前面带路,庞谢同样下马,一同往大营走去。 大营这边,守在门前的队伍早已迎了上去。 “庞仙长,这位是青州金刚寺慧相……禅师。” 张准将营中诸人一一介绍,头一位就指向一位老僧。 他说顺嘴了,本来要说慧相神僧,忽然想到仙人就在身旁,若是引起不快就不好了,急忙改口为禅师。 “阿弥陀佛,老僧见过庞仙长!”慧相一揖到地,丝毫没有倚老卖老的意思。 “见过禅师。”庞谢微微一笑,同样还礼,丝毫没有倨傲之色。 “这位是青州锻锋堂的焦熔,焦堂主,这位为落英岛的莫少侠。”张准一一介绍。 这三人是青州三大门派的代表,慧相和焦熔都是两家门派身份最高的人,至于落英岛,白城不在,莫隼已是首徒,岛主方佩玉双腿折断,不良于行,故此,一向都是由莫隼出面。 庞谢一笑,分别与这两人见礼,随即问了一句:“来的路上,我听如意僧说过,青州有四大门派,如今怎么只剩三家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相识 “啊?” 张准微微一愣,做梦也没想到,庞谢居然会问这个问题,略微犹豫了一下,说道:“启禀仙长,青州原先是有四大门派,可惜归一宗大劫之后,四大门派都遭了毒手,其中回春谷最为凄惨,已经被屠戮了十之八九,只剩下十多名年轻弟子。” “哦。”庞谢眉头微微一皱,却没说什么。 张准见他面色变化,微微也是一怔,不明白庞谢为何会关心回春谷的变化。 “启禀仙长,张大人所言属实,回春谷确实遭逢大劫,只剩几名年轻弟子残存。” 还不等张准再次张口,一个清冷女子的声音从大营之中飘出,接着,一名身着海蓝色长裙的女子走了出来。 这名女子身姿婀娜,步伐轻盈,身着一身白衣,俏丽的面容上带着一丝悲伤,不是别人,正是庞谢昔日故友沐天音。 看到沐天音的一瞬,庞谢的心才算放了下来,沐天音总算活着,能看到故人,总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不过,庞谢心中虽然欢喜,脸上却没带出来,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归一宗真是作孽不浅……” 在此之后,张准又将青州营中其余几位高手一一介绍,其中,庞谢熟人颇多,包括昔日好友高锋、落英岛的几位师弟、锻锋堂的任皓,以及雏龙榜比赛时见过的几位少年高手,之后,便找了借口,寻了处清净地方休息。 这许多人中,唯一让庞谢感觉不对的是,期间与高锋对视了一眼,总觉得高锋的眼神有些不对,带着一丝促狭的笑意,仿佛认出了他似得。 见过众人之后,庞谢便去大营休息,青州军虽不多,却也有一万多人,大营占地面积也不小。 早在庞谢来前,张准便已交代,收拾了一座干净、僻静的营帐,位于大营后方,一处背山面水的草坪,景色倒还不错,颇有些江南水乡的韵味。 庞谢进了营帐之后,张准本来还想过来攀谈几句,却被他借要每日都要修行推开了,打算一个人清静一下,思索下一步的行动。 没想到,刚刚让张准离开,鱼朝恩便又奉旨前来,带着御赐的美人、珠宝、美酒、美食、器具等等。 庞谢只留下美酒、美食,其他的全都敬谢不敏,依旧原样退回,他本就不习惯有人伺候,留下美人自然无用,至于珠宝之类,于修行无半分效果,也带不回神州大陆,自然更不必留。 鱼朝恩也是知趣之人,随意攀谈几句,便离开青州大营,回转白石城中。 ……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之间,便已月上柳梢。 按照往常时候,青州大营已开始夜巡,只是今天有庞谢在此,担心惊扰仙人,故此张准下令,所有军士全部守在营房,不许擅自走动。 至于无人巡守,会不会有人偷袭这件事,张准压根没有想,明知有仙人在此,难道还有那个不怕死的过来送人头吗? 夜色渐深,庞谢独自坐在营帐门前,望着天上的星星,思索明天见当今天子要怎么说,北面的归一宗背后到底是什么,又该如何对付。 正在思索之际,庞谢忽然听到西北方向,传来衣袂带风之声,神识随即放出,向西北方向一扫,却见到一个熟人。 “他怎么来了?”庞谢心中不由一动,忽然泛起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随即又压了下去,轻轻摇了摇头,并无任何表示,依旧在原地闲坐,只是瞧着西北方向。 片刻之后,高锋的身影渐渐出现在庞谢面前,脸上带着玩世不恭地笑容,手上捧着两坛美酒,却没带他那柄从不离身的斩空剑。 “原来是高统领来了。”庞谢微微一笑。 “哈哈!” 高锋大笑一声,来到庞谢身前,眨了眨眼,说道:“故人相逢,你倒沉得住气!” 一语出口,石破天惊! “啊!”庞谢一怔,霍然站起,脸上露出不可思议地表情。 “你修行的很快啊,数年之间,便从蜕凡境界,修炼到金丹境界,比我当年修炼的可快多了。”高锋不紧不慢地打开酒坛子,又在地上放了两只碗。 “你!”庞谢盯着高锋说道:“居然看得出来!” “那当然,我又不眼瞎,怎么会看不出来?”高锋反问,笑嘻嘻地解释说道:“你走的是金丹大道,道家一脉的根基,想要凌空虚度,至少要金丹境界才成,我说的没错吧!” 庞谢愣了一阵,忽然笑道:“原来高兄也不是这方世界的生灵。” “那当然,这方世界天地元气贫瘠,似是被什么东西锁住了,漫说是成仙了道,就算是突破天人界限也不可能。”高锋说道。 “那高兄为什么要来这方世界?”庞谢接着问道。 “哈哈,我还没问你,你倒来问我,你倒是说说,你为什么来这方世界?”高锋一屁股坐在地上,饶有兴致地看着庞谢。 庞谢想了想,说道:“我来这方世界,是要建一家教派,立下神道根基。” 在这件事上,他决定不隐瞒高锋,一来,高锋来历神秘,谁知背后隐藏着什么,未必瞒的过去,二来,传播教派之事,动静极大,不是等闲可以遮掩过去的,三来,高锋来到这方世界的世界比他早,对这方世界的了解,肯定比他更多,说不定可以指点一二。 至于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庞谢对高锋此人也有些了解,知道他是轻生死,重义气的侠士,并非苟且之辈。 “神道?” 高锋眉头一皱,说道:“你要走神道之路?仙道走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走神道?” “此中内情,颇多复杂……”庞谢无奈说道。 “哦,看来你是有大敌在侧,要留条后路给自己?”高锋说道。 “这个……”庞谢一怔。 “武学没练到滴血重生,仙道没修到化身亿万之前,兼修神道保命是件很平常的事情,诸天万界这么搞的人很多,不足为奇。”高锋说道。 “高兄说的不错。”庞谢苦笑说道。 “要修神道的话,这方世界还成,相对而言,神道是受元气制约最小的道路。”高锋说道。 “多谢高兄指点。”庞谢点点头。 “好了,不说这些了,先聊聊你来自何方,那方世界是什么样子吧,我这人对别的都没什么兴趣,只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为利剑,一为世界,都是值得用心体会的东西。”高锋说道。 庞谢微微一笑,也不隐瞒,便将神州大陆的情形简单说了起来。 第一百四十六章 身份 “原来你们那方世界走的是科技文明的路子,与万界宝藏下辖的诸多世界发展方向倒是有些类似,细微处还不大一样,少了天地元气的参与,在蒸汽时代停留的时间太短,能源阶段发展的也不扎实,直接进了信息时代,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潜力太低,瓶颈太多,将来未必有走出初级星系的机会。不过,听起来倒还蛮有趣的,有机会可以去玩玩。” 高锋听了庞谢关于地球的描述之后,略微沉吟一阵,张口点评起来。 只听这寥寥几句话,便知道他见识广博,对诸天万界有极深的见解,这份见识甚至还在灵感大王与熊罴怪之上,只是不知道本身修为如何。 “刚才听你说,你这次回山海界,是要创建一家教派,有没有想过准备怎么干?”高锋好奇地问道。 “小弟还没想好,只是打算先从朝廷着手,看看有什么机会,高兄可否指点一二?” 庞谢摇摇头,对创立教派这种事,他完全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做什么,灵感大王和熊罴怪同样如此,也没做过这种事。 灵感大王当年虽在通天河建过庙宇,凭的却是修为强压,否则,也不会被孙悟空找上门来,打的鸡飞狗跳。 “你从朝廷入手,这条路子是对的,建立教派这种事情,有朝廷支持,可以事半功倍,具体操作么,我也有一点心得,简单就是一句话,宜简不宜繁,教义一定要简单,口号一定要简洁,毕竟这世界上泛信徒和浅信徒比虔诚信徒多得多。”高锋说道。 “多谢高兄指点。”庞谢说道。 “其实,这方面江北的归一宗总得不错,只是他们崇信的尤格索托斯本质上是混乱邪神,对信仰并不看重,又常常发布自相矛盾的命令,这才一直没有形成真正的教派。”高锋说道。 “哦,高兄,这么说你知道北面归一宗的底细?”庞谢心中一动,忍不住问道。 “哈哈,这还是托你的福,才能早早觉醒,自从当日觉醒之后,许多事情,不问自明。”高锋说道。 “还请高兄明言。”庞谢问道。 高锋淡淡一笑,倒了碗酒,仰头喝了一口,说道:“北面归一宗信仰的是此方宇宙之外的邪神,实力强横,只差一步,便是大罗金仙,就算是你们道门之中,也只有三位道祖勉强能压过一头。” “啊!”庞谢不由一惊,若是这种强人,那还争夺什么,不如早早离去的好。 “不要惊讶,尤格索托斯就算再过强横,毕竟离得太远,间隔一万光年,再加上它混乱本性,未必会关注这里,否则,当初地灵门也不会龟缩在这一届数百年,没有半点作为。”高锋说道。 “那这次归一宗崛起是什么原因?”庞谢问道。 “或许是这方世界在渐渐解禁吧,这方世界除了你我之外,还有其他世界的域外来客,加入归一宗中,才搞出这些事情,不过,你不必担心,我早已去归一宗探查过来,此人修为平平,心机也不足,没什么出奇之处,以你的本事,足以碾压过去,就算你不想出手,培育几个神道信徒,也可以了结此事。”高锋说道。 “既然如此,高兄先前怎么不出手,以高兄的见识,想要平定此事不算难吧?”庞谢疑惑问道。 “我来这里有我的目的,谁人坐天下,并无关大局。”高锋淡淡说道。 “可是,小弟听说,归一宗自起事之后,杀人无数,血祭无算,高兄对此也放任不管么?”庞谢问道。 “我刚说了,归一宗本质上并没有得到邪神什么支持,就算是有也只是星星点点而已,与大局无碍,对朝廷并没有什么压倒性的力量,真实的情况是,这天下早就该乱了,朝廷昏聩,军阀割据,世家大族贪得无厌,广敛天下良田,天下的百姓早就没活路了,归一宗只是果,并不是因,解决不了因,单单除去果,又有什么用处?”高锋反问道。 庞谢闻言,渐渐沉默起来,山海界的事情,在神州大陆上已经上演过无数次,神州大陆也有一个李唐王朝,末期遭受过黄巢之乱,杀人盈野,以人为食。对天下的破坏绝不比归一宗轻。 “怎么了?你怎么想?”高锋见庞谢久久不语,笑着问道。 “小弟在想,若是这样,如何能收拾这番残局?”庞谢问道。 “这也简单,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杀的人够多了,良田都空出来了,自然就是开国盛世。”高锋说道。 “这么做未免太残忍了吧。”庞谢摇了摇头。 “这有什么残忍的,这方世界又不通修行,无人长生久视,待到百年之后,天下间所有人都会死,死于刀剑之下,与死于病榻之上,又有什么区别?”高锋戏谑说道。 “这个……”庞谢沉默片刻,说道:“终究还是不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生在世,总想过的越来越好,否则,活在世上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哈哈!” 庞谢刚刚说完,就听高锋大笑起来,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我果然没看错人,你总算还有一份仁心,没有顺着我的话说!” “啊,高兄是在试探我?”庞谢不由一愣。 “那当然,你当我真是冷血屠夫,对这天下涛涛血浪视而不见?”高锋说道。 “好吧,那……”庞谢有些糊涂,既然这样,高锋先前为何又不肯出手。 “你想问我为何不出手?这也简单,一来,我刚才说的也不纯粹是骗你,这天下积压怨气太深,不经历一番发泄,迟早会酿出更坏的后果,这是世间因果,无人可逃,除非你能超脱三界。” “至于第二么,我若不出手,朝廷面对的只是归一宗,我若是出手,这方世界就要暴露在尤格索托斯的目光之下了,到时候后果比这惨千百倍不止。”高锋说道。 “高兄的意思是,修行人一旦参与,就会引来邪神,那么小弟出手,会不会也……”庞谢忍不住说道。 “唉……”高锋瞧着他,长长叹了口气,说道:“若是一只狮子,走进另一只狮子的势力范围,一定会引起前者的敌视,可是一只蚂蚱若是跳进去,狮子一定不会注意到的。” 庞谢一怔,愣了许久,这才明白,高锋的意思是他修为不足,不会引起尤格索托斯的警惕。 他点了点头,忽然反应过来,指着高锋说道:“高兄…你…刚才说过,尤格索托斯是半步大罗的修为,那么说……” “哈哈,咱们先不聊这个,不到超脱,始终都是一场空,就算是大罗金仙也没什么好说的,更不要说半步了。”高锋大声笑道 第一百四十七章 立教 一番闲聊之后,高锋洒然而去,只留下一个肆意的背影。 庞谢望着他的背影,微微叹了口气,他本以为自家的来历已经很出奇了,没想到高锋的来历更远远奇过他,居然是真正金仙大能分神,在诸天万界游历。 这可是半步大罗的顶级金仙,修为甚至还在观音大士之上,若是在道门之中,身份仅在三大道祖之下,若是在佛门之中,足以与大日如来匹敌。 这样的高人,多少修行人终其一生也没能瞧见一眼,没想到就在这个小小的山海界,元气如此贫瘠的地方,居然能遇到一位。 送别高锋之后,庞谢并未休息,而是平心静气,准备等自己的下一位客人。 今夜注定是一个无眠之夜! 高锋临行之前,已经指点过他,若是要建立教派,不妨就从青州大营入手,待他离开此地之后,会去找合适的人前来,成为教派的第一批信众。 这批来客有不凡之姿,只要庞谢用心教导,日后必有意外的惊喜。 庞谢盘膝而坐,望着天上璀璨的群星,一个人无聊地等待客人,幸好,高锋没有让他等太久,不过小半个时辰,就听到脚步声从西北方向传来。 看到来客的时候,庞谢微微一怔,没想到来客居然是两个人,两个熟人,一个是沐天音,另一个则是出身地灵门,当年被他从沉沙谷带出的琉璃姑娘。 只是这两人有什么不凡之姿,值得高锋特地嘱托,庞谢心中有些不解。 “参见庞仙长!” 两人来到庞谢身前,一起盈盈下拜。 沐天音清冷的声音与琉璃软糯的声音混在一起,令庞谢一阵心神荡漾,想起当的许多事情。 “沐姑娘,琉璃小姐,二位请起!”庞谢微微一笑说道。 “咦,你怎么知道我叫琉璃?”琉璃奇怪的问道。 “我是仙人,总该有点神通,对吧?”庞谢笑道。 “不是高锋告诉你的吧?”琉璃有些不信。 庞谢轻轻摇头,看着沐天音和琉璃,笑了笑,说道:“两位来此,恐怕不是要问这个的吧,时候不早了,两位有话尽管说吧。” “庞仙长!” 沐天音脸色一肃,双膝一软,面对庞谢,忽然向下跪去。 “不可!” 庞谢低喝一声,单掌向下一压,一股旋风骤然生出,将沐天音生生托了起来:“沐姑娘有话但说无妨,不必行此大礼。” “哦……” 沐天音见跪不下去,也没有强跪,但也没有立刻张口,沉默片刻,眼眶渐渐发红,泪水一滴滴落了下来,问道:“庞仙长,人死可否复生?” “死而复生?” 庞谢眉头一皱,用心思索起来。 沐天音看他皱眉,顿时带出紧张之色,紧紧地盯着庞谢。 许久之后,庞谢终于张口,说道:“要说死而复生,倒也不是不行,只是……” “只是什么?”沐天音追问。 “太难。”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六道轮回乃是天地定则,死人复生无论在那方世界,都是逆天而行,其中难度不可以道理计。 更何况山海界天地元气贫瘠,人死之后,灵魂无法驻世,早已不知飘到何处去了,再想复活,更是难上加难。 “求仙人帮我,只要能让死人复生,无论多大的代价,小女子也愿意付出!”沐天音斩钉截铁的说道。 庞谢微微苦笑,没有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 “为什么?”沐天音心中一沉。 “我做不到。”庞谢解释说道:“此事太难,以我的修为,还做不到这件事。” “这……”沐天音愣住了,若是庞谢不答应,她还可以再求,可是庞谢做不到,那她再求也没有意义。 “我虽有些修为,但还做不到这件事,就算再修炼千八百年,也做不到这件事。”庞谢直言说道。 “……”沐天音没想到会听到这个答案,沉默了一阵,说道:“那是小女子孟浪了,还请仙人恕罪。” 说完,她冲庞谢又行了一礼,转身便要离去,琉璃连忙冲庞谢拌了个鬼脸,向沐天音追去。 “且慢!” 庞谢低声喝道。 “仙人还有何指示?”沐天音转过身来,脸上再次露出希冀的神采。 “沐姑娘能否告诉你,你要复活的是什么人?又为什么要复活他们?”庞谢问道。 “启禀庞仙人,我要复活的是父母、姐妹,以及回春谷中一切死于屠刀之下的人,我希望可以与他们在一起,永远与他们在一起。”沐天音说道这里,沉默了几秒钟,说道:“或许,我当初同他们一起战死,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庞谢闻言,眨了眨眼睛,说道:“你的愿望如果是这个的话,或许不需要这么麻烦,别的办法也可以实现你的愿望。” “啊?那是什么?”沐天音惊讶地抬起头。 “我知一法,名为封神,我欲立下教廷,只要你肯拜入教中,成为祭祀,便能身具神通,出入幽冥,漫说见到昔日故人,便是将其牵引入神国之中,日夜相见也不是做不到。”庞谢缓缓说道:“只是不知你愿不愿意?” “我愿意!”沐天音说道。 “我也愿意,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琉璃同样说道。 …… 次日清晨。 张准一早来见庞谢,却见沐天音与琉璃已在此间,一夜未归,秉烛而书,不由大吃一惊,再看三人在做何事,不由更加吃惊, 庞谢口述,沐天音笔书,琉璃誊写,一夜之间,写就一部《三圣治世经》,是为立教之基。 “此三圣者,一为赤圣,居于莲池之中,有感应大千之妙法,一位青圣,纵横三界之间,有屠灭众生之剑,一为黑圣,飘荡于天地之间,有横贯三界之勇……” 这部《三圣治世经》内容繁复,从三圣的来源讲起,一直讲到修行的妙法,治世的理念,其中还混杂有修行神道的妙法,洋洋洒洒,足有三万多字。 也幸亏沐天音反应敏捷,琉璃书写迅疾,才能一夜写完。 见到张准之后,庞谢说出解决归一宗的妙方,便是立下一家道统,传授无上妙法,信众若肯入教,虔诚祭拜三圣,便能获得神通,再以修行有成的神通,斩杀归一宗的邪魔外道。 张准目瞪口呆,有心不信,却不敢说,只能喃喃答应下来,派人禀报当今天子。 时候不大,当今天子亲自来到青州大营,与庞谢在军帐之中密谈良久。 待天子出军帐,即诏令天下,以三圣门为大唐国教,自天子以下,千万黎民,转信此教,成为教中信徒。 第一百四十八章 了结 中和二年五月。 白石城外,东海仙人降世临凡,在青州大营创立三圣门,天子李恪将其立为国教,当日率满朝文武一同入教。 次日,天子亲下诏令,朝廷广耗钱粮,不惜国孥,不惜民力,在白石城北紫金山上,建三圣门总坛,将整座紫金山封赏与三圣门。 同月,朝廷下旨,江南六州八十一府同建分坛,各州府官员及下属吏员一起入教。 不解者有之,疑惑者有之,不满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上书者有之,辞官者有之,但在朝廷诏令之下,大多都只能遵令行事。 此后,东海仙人在青州大营开坛讲课,展示诸多妙法,广招军中高手入教。 半月之后,除金刚寺、纯阳观等佛道两门宗派之外,诸如落英岛、锻锋堂、大江门、嵩山派等江湖武林门派,皆已并入三圣门中。 其中,一派之尊长,担任长老,武学高明者,担任道官、护法之职,其余人等,则为教中弟子。 中和二年六月。 东海仙人在采石矶开法坛,讲解三圣门妙法,引导天下向道之人入教。 江南百姓闻讯,纷纷向采石矶赶去,一时间,采石矶周边,百万军民汇聚。 是时,江北归一宗尽遣水军来袭,近百艘蒸汽船前往采石矶进攻,万炮齐发,炮火连天,一时遮天蔽日。 万众惊惧之时,东海仙人使出通天手段,张口吐出一道血光,只在江上一扫,便将千百炮弹挡回,近百艘蒸汽船尽数破去,只留下一江残骸,沉入滔滔江水。 归一宗惊骇之下,大军溃散,再无南侵之力,一路往关中撤去,沿途逃离者无数,余者只有十之二三,几乎不能成军,只能固守几大城池,勉强度日而已。 故此,东海仙人也不追赶,继续在江南收揽信众,传播妙法,培育教中弟子。 三月后,三圣门中第一位修成神术弟子诞生,便是当日与沐天音一同抄写经卷的琉璃,沟通的是赤圣,赐下凭空感应之法。 次月,沐天音等七位虔诚教徒,同样修炼出神术,其中三人沟通的是赤圣,三人沟通的是黑圣,一人沟通的是青圣。 这七名弟子仰仗神术之力,轻松击败几位武学宗师,一时间震动武林。 又过一月,当今天子李恪沟通赤圣成功,得到赤圣赐下神术——唤雨,朝中文武、江南百姓亦有人开始修成神术,信众日益增多。 距采石矶讲道半年之后,江南大军挥师北上,进击江北归一宗地盘,诸军将领皆是修成神术的高手。 归一宗上下,除个别死硬教徒之外,其余教众望风而降,不过月余功夫,便已踏平江北各大城池,只剩关中帝都尚在归一宗掌握之中。 最终决战之前,东海仙人亲临帝都,一剑斩开城门,纵兵入城,与归一宗残军大战。 半日之后,归一宗最后一支残军覆灭,只剩数十名高层一路向西北方向逃去。 东海仙人止住大军,让大军在帝都守候,独自一人向西北方向追去,最终在金墉城西北百里的一片荒漠之中,将归一宗残余势力追到。 江湖传闻,是日,沙漠之中,杀声震天,黑气蒸腾,血光漫天,有人遥遥望到,有身长千丈、奇形怪状的恐怖怪物从沙漠地下冲出,与东海仙人战在一处。 数个时辰之后,东海仙人仗剑而还,那头怪物则倒在沙漠之中,化作腥臭至极的脓水。 此后百年,这片沙漠皆是一片腥臭,无人敢于靠近,有胆大妄为者,稍微靠近一些,便会闻到腥臭味道,身染重病,其中身体稍弱者,不过三四日的功夫,便会病重身亡。 …… 帝都城破,数日之后。 就在白石城以北,紫金山巅之上,庞谢盘膝而坐,面带微笑,看着身前两人。 这两人中,其中一人是年近六旬的老者,做道装打扮,另一人则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人,穿着一身归一宗特有的黑衣。 “顾道长,左先生,两位下一步要作何打算?”庞谢微微一笑,对两人说道。 三人同为域外来客,在这三人面前,庞谢也没有多做掩饰,直接亮明身份。 “邪魔已死,贫道也无所顾忌,接下来,就在此方寻找我那些失散的徒儿。”顾道人说道。 这位顾道人,便是神州大陆地灵门的掌门顾九霄,也就是如意僧口中火炮的发明人。 当年,他再次进入山海界以后,没有听从那位邪神的安排,前往沉沙谷助纣为虐,而是隐遁民间,独自一人寻找昔日弟子的下落。 毕竟已经被坑了一次,他并不相信,邪神会遵守承诺,帮他寻找弟子,也就不会再为邪神做什么。 直到数年之前,归一宗起事之后,顾九霄见天下乱起,担心邪魔一统天下,这才来到朝廷之中,献出火炮之法,与归一宗对抗。 此次,归一宗之事了结,顾九霄也没有别的想法,要重新投入寻找徒弟的漫漫旅程之中。 “庞某明白了,我会安排三圣门教众,配合道长行事,想来寻人的速度会大大加快。”庞谢点点头说道。 “多谢先生援手。”顾九霄说道。 “那么,左先生呢?”庞谢问道。 “这个……这个……” 这位左先生,自然便是归一宗大营中发明蒸汽机械的左苍穹。 当日,庞谢攻破帝都之后,他知道再反抗是一条死路,便主动找到庞谢,说明自家身份,将邪神在此方世界的根基所在说了出来,换了一条活命的机会。 “我欠万界商城的钱太多,恐怕这辈子也还不完了,他们不会把我接回去的,搞不好就要在这里终老。”左苍穹无奈说道。 “既然这样,左先生何不加入三圣门中,我想以左先生的见识,修行神道一定比大多数人要快的多,日后有所成就,未必不能回去。”庞谢笑道。 “那……也只能这样了。”左苍穹苦笑着说道。 作为高科文明的一员,他们星球的平均寿命超过一千年,自然不肯就此老死,转修神道就转修神道吧,起码能先活下去。 在这两人走后,庞谢又在山海界留了一个多月,将三圣门的事情安排妥帖之后,向高锋告了声辞,便要离开此方世界。 临行之前,他隐遁身形,一一看过了沐天音、琉璃、莫隼等人,见诸人都已安定下来,渐渐上了正轨,这才放心下来。 眼见诸人无事,庞谢再无留恋,催动阵法,返回神州大陆。 第一百四十九章 前往 呼! 庞谢长长出了口气,总算是回来了,意识回到自家身体,心中也渐渐安定下来。 去山海界这一趟,明面上虽然没什么风险,可是跨界而出的阵盘,毕竟不是自家做的,虽然检查过了,没发现什么风险,但也难保里面有什么隐患,万一发作起来,只怕结果不好。 毕竟顾九霄已经被坑过一次了,难保其他人不会再被坑第二次。 意识回归之后,庞谢缓缓睁开双眼,却见周围一片漆黑,也听不到丝毫声音,临行之前,他信手推出的那块巨石,依旧将洞口堵的死死的,没有一丝光线。 洞中气闷,庞谢也不愿多呆,收回阵盘之后,随手唤出龙吟剑,人剑合一,架起一道剑光,急速向洞外冲去。 噌! 轻轻一声剑鸣,剑光闪烁之间,龙吟剑已经托着庞谢飞了出去,就如利剑切豆腐一样,瞬间穿透巨石,划开一道缝隙,冲出洞穴。 洞穴之外,漫天星斗,正是午夜时分。 庞谢站在山崖中间,远远向四周眺望,四下里空无一人,只有浓浓夜色,茫茫群山。 眼见四下无人,庞谢轻轻跃下山崖,漫步向晋阳城中走去,他这一路上提纵身形,数十里公路,也只花了十多分钟。 待到晋阳城中,他找了家旅馆,要了些吃的喝的,酒足饭饱之后,又休息了一阵,这才拿出手机,插上电源,为手机充电。 滴! 已经关机月余的手机再次开启,接着,便收到十多条短信,有长安府张胖子发的,问他最近过的怎么样,有杜子春发的,问他事情是否顺利,还有几条是其他故人所发,种种不一,情绪不同,各有不同滋味。 当他看到最后一条的时候,脸色忽然一变。 最后一条短信是林三公子发来的,内容很简单,铁行云的妹妹已经找到了,她人现在美索联邦——大都会,一座万里之外的城市。 庞谢沉默了几秒钟,也不顾现在夜色已深,拨通了林三公子的电话。 “嗡……嗡……” 一阵铃响之后,电话接通,对面传来了林三公子的声音:“喂,小庞,前段时间做什么去了?怎么一直不接电话?” “去山里随便转了转,住了一段时间,手机没电了,也就没开机。”庞谢说道。 “这是休息够了,打算回来吗?”林三公子问道。 “刚才把手机充上电,看到你发的短信了,铁轻雨已经找到了吗?她怎么在美索联邦?”庞谢直接问道。 “说来话长,铁家早年在云州草原放牧,后来遇到一场天灾,铁轻雨与家人离散,一个人走丢了,她那时候还小,也说不清家在哪里,差点死在草原上。话说回来,云州草原上的人多是游牧为生,想要在数十万平方公里的草原上找到一户人家,漫说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就算是精明强干的老牧民,也未必做得到。” “还好小姑娘运气好,临死之前被人救了,在离开云州草原之后,她辗转几次,最后被京都一户人家收养了,大概又过了七八年吧,这户人家移民到美索联邦,从此就与国内断了联系,这次也幸亏是上清派势大财雄,动用了许多力量,才帮你跨海找到她,否则,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这个孩子。”林三公子说道。 “你知道她现在具体住在哪吗?”庞谢问道。 大都会可不是小地方,即使庞谢踏足红尘不久,也听说过这座城市的威名。 大都会又称为明日之城、君主之城,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科技,都是美索联邦当之无愧的第一大城。 大都会作为美索联邦第一大都市,人口将近千万,占地近千平方公里,要在这地方找一个人,与大海捞针无异。 “当然。”林三公子毫不迟疑地说道:“我手上有她的全套资料,现在就可以用邮件发给你。” “麻烦给我发一下吧。”庞谢说道,顿了一顿,接着说道:“方便的话,帮我办理一下去美索联邦的手续,订一张去大都会的机票,我想尽快去看看她。” “啊?你不回来了?打算直接去吗?”林三公子略微有些惊讶。 “嗯,不回去了,我想直接去看看。”庞谢说道。 “好吧,手续和机票我会给你订好,顺便给你的账户里打一笔钱,作为之前完成年度任务的薪水。”林三公子说道:“那个地方跟国内不一样,认钱不认人,没钱寸步难行。” “好,多谢。”庞谢点点头。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庞谢挂了电话,挂掉电话之后,他忽然感到有些不对。 珞珈洞天与外界是没有通讯的,林三公子为什么这么快就接通了电话,难不成这段时间一直在外界? 林三公子刚才答应的也未免太过爽快了,庞谢知道,林三公子可是给他安排了一次九死一生的任务。 之前,他去喀尔巴阡山脉,一来是有人在暗中监视,二来是喀尔巴阡山脉属于光辉教廷外围的外围,几乎没什么防卫力量,关键时刻,林三公子完全可以强闯,三来去喀尔巴阡山脉本来就是林三公子的安排,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可是美索联邦呢?也是林三公子计划的一部分吗?还是说他笃定自己不知情,办完这件事还会回来?或者是其他的原因? 要知道美索联邦可不是喀尔巴阡山脉这么偏僻,附近只有光辉教廷一家,美索联邦独自占据一洲,其中超自然界高手如云,甚至压过神州大陆和欧罗巴大陆,轻易得罪不得。 庞谢想了一阵,想不出什么原因了,最终决定先去美索联邦瞧瞧,到时候再随机应变。 他如今有玄空甲和元屠剑在身,天下之大,尽可去的,就算美索联邦有什么了不得的高手,也尽可以回来,不会有什么问题。 做下决定之后,庞谢给杜子春、张胖子等人一一回了短信,又以焚香祷告的方式,与灵感大王、熊罴怪沟通一二,说了之后要去做的事情。 一切做完之后,庞谢静心等待林三公子的安排。 两日之后,所有前往美索联邦的手续全部办好,机票也已送上门。 庞谢也不迟疑,当日坐上国际航班,前往美索联邦,寻找铁轻雨。 庞谢并不知道,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机场候机楼里,两双眼睛正看着他所在的航班。 “他已经上路了?”黑暗之中,一人说道。 “嗯。”另一人答道。 “距离哪一天还有多久?” “快了,十三天。” “那咱们的计划也该发动了。” “明白。” “可惜……” 第一百五十章 抵达 嗖……哐! 伴随着一声重重的落地声,在历经了二十多个小时的漫长飞行之后,飞机终于落在肯尼迪机场的停机坪上。 庞谢也终于来到此行的目标——大都会。 大都会位于美索联邦的东海岸,临近大西洋,纬度很高,是标准的海洋性气候,有点像华国的东北沿海一带。 此时,已经是九月底十月初,大都会的温度也渐渐降了下来,前几天刚下了一场雪,比平常又降了几度,差不多降到零上两三度,只差一点就要结冰的样子。 “呼……” 庞谢迈出舱门,寒风扑面而来,不由打了个哆嗦,轻轻吹了口气,顿时在空中凝成一条白色的长龙,久久不散。 “好冷!” 庞谢眉头微微皱起,他出身东海,又是热带水族,本身就不喜欢冬天的低温,大都会近海,比之长安府,不但冷了许多,还多了一份湿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更不舒服。 肯尼迪机场的大厅灯火通明,这里是全美索联邦最为繁忙的机场,每年的旅客吞吐数量超过六千万人,昼夜不停,日夜流转,永远处于忙碌状态。 庞谢沿着廊桥慢慢向候机楼走去,来到机场大厅之后,却没有立即打车离开,而是就近找了一家通讯运营商的店铺,买了一部手机,办了一个号码,然后拨打出去。 托在南诏大学的福,他的英文水平还成,至少交流没问题,至于外貌问题,大都会是全世界最大的移民城市,你甚至可以在一趟公交车里看到非洲最南端的布尔人,美洲最南端的玛雅人以及亚洲最南端的暹罗人同乘一车。 “滴……滴……” 连续几声响铃之后,电话终于接通。 “喂,那位?”对面传来一个略显颓废地声音。 “我是庞谢,李玉玲的朋友。”庞谢说道。 “哦,你到了吗?” “刚刚下飞机。” “你往出走吧,出了候机楼大门一路向东,有一辆黑色的羚羊,车牌号是SLK-9527。” “好的,一会见。” “一会见。” 说完,庞谢挂了电话,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漫步向机场外面走去,事实上,他身着玄空甲,外面的气温再冷,对他也没什么影响,紧紧衣裳,只是自然反应罢了。 十多分钟之后,庞谢在机场东侧找到了那辆七十年代出厂的羚羊汽车,随手拉开车门,正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趴在方向盘上睡觉,黑褐色的头发,身材瘦高,看起来有些精神不振,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则扔着一部手机。 “你好,是夏洛克.霍姆斯先生吗?”庞谢弯腰凑了过去,轻轻拍了拍他。 “啊……”中年人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长长打了个哈欠,缓缓坐了起来,瞧了庞谢一眼,问道:“你是庞谢?” 出乎意料,这个人虽然是白人,却能说一口极为正宗的华国话。 “是我。”庞谢点点头。 “上车吧。”霍姆斯没有多说,伸手拿开手机,招呼庞谢上车。 “好。”庞谢同样没有多说。 等庞谢坐到座位上之后,霍姆斯发动汽车,飞速驶离机场,一路上没有多说什么,两人就这么沉默着,向大都会中心开去。 夏洛克.霍姆斯是李玉玲介绍的熟人,曾经因为工作关系,两人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 据李玉玲所说,他是美索联邦少有的靠谱私家侦探,看起来虽然有些颓废,却拥有一颗顶级的大脑,以及非常广发的消息渠道。 在美索联邦期间,庞谢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找他帮忙,保证不会让庞谢失望。 如果有什么事霍姆斯也搞不定,那么恐怕也没什么人搞的定。 …… 大都会的千万人口主要分布在四个区域,分布是曼哈顿区、皇后区、布鲁克林区和罗德岛。 曼哈顿区是整个美索联邦的金融中心,也是全美索联邦最为奢华的富人区,罗德岛区则是大都会中产阶级的乐园,整个区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奇怪的艺术气息,皇后区则是移民区,大多数移民到大都会的外国人都会选择这个地方居住。 至于布鲁克林区,则是大都会的贫民窟和犯罪分子的藏身之所,这里潜藏着整个美索联邦,甚至于全世界最为危险的罪犯。 很不幸,或者说,很不巧的是,霍姆斯的房子就在布鲁克林区的一条大街上。 一个多钟头之后,两人到达目的地,霍姆斯把车停在路边,带着庞谢进了他的屋子。 这是一栋两层高的临街小楼,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屋里的暖气很足,刚一进门,庞谢顿时有一种温暖到炎热的感觉。 “想吃点什么?”霍姆斯问道。 “随便。”庞谢随口说道。 “你等等,我去热点东西。”霍姆斯点点头,转身进了厨房,把庞谢一人扔在客厅,完全没有多介绍几句的意思。 庞谢站在客厅,转头向四面望去,客厅的三面都是书架,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等等,甚至还有十多本专门介绍养蜂的书籍。 最为奇特的是剩下一面墙,整整齐齐地堆着六台电视,大小、型号完全一致,堆在一起,就好像商场那样。 “这家伙不会兼职电器销售吧?”庞谢忍不住想道。 时候不大,霍姆斯端着一大块披萨,一只烤鸡,一碗沙拉,外加一壶咖啡走了出来。 “吃点吧,吃完了早点睡觉,今晚住我这里,明天带你在康奈尔大学附近找房子。”霍姆斯边吃边说。 “不需要。”庞谢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说道:“我在这只是找个人,见面之后会带她回国,用不了多久,住旅馆就行。” “需要。”霍姆斯说道:“我打赌你在这至少要住两个月。” “哦,为什么?”庞谢问道。 “我查过你要找的人了,她现在正在康奈尔大学读新闻传播,目前正在参与一个校内项目,大概还有两个月就会完成,接着就能拿到毕业证书,你认为她会现在跟你回国吗?”霍姆斯问道。 “你已经找到她了?”庞谢问道。 “你提供了足够详细的资料,我要是再找不到,就只能改行去开诊所了。”霍姆斯说道。 “我明天先去见见她吧,需要的话,再找你帮忙。”庞谢说道。 “嗯。” 当晚,吃完饭后,两人各自回房休息,霍姆斯为庞谢准备好了房间,就在二楼,简单干净。 霍姆斯则没有睡觉的意思,留在一楼看电视,他看电视的方法很特别,六台电视一起打开,坐在那里同时观看,一副炯炯有神的样子。 “这家伙精神力很强啊……” 庞谢神识扫过之后,忍不住说了出来,他发现这家伙并不是在看直播,而是在看预先录好的录像,二倍速度播放,同时也明白了,霍姆斯为什么看起来萎靡不振。 第一百五十一章 见面 霍姆斯的办事效率快的吓人,第二天一早吃早点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铁轻雨的联系方式,并且非常有效率联系到了铁轻雨本人,简单几句话告诉她前因后果,甚至连见面的地方都已经订好了。 等到庞谢坐在餐桌前的时候,需要做的只是按时赴约而已。 吃过早饭之后,两人一起出发,三个小时之后,庞谢如期抵达见面地点。 出乎他的预料,见面的地方并不在铁轻雨就读的康奈尔大学附近,而是在曼哈顿区的罗伊斯大厦附近,这是因为罗伊斯大厦是整个大都会最著名的报纸——《星球日报》的总部。 铁轻雨读的是新闻传播专业,最近正在跟她的几个伙伴,在《星球日报》做实习生,并且雄心勃勃的启动了一个庞大的计划,准备发掘一篇大新闻。 在罗伊斯大厦不远处,有一家叫做“蓝色号角”的咖啡店,这是他们之前订好的会面地点。 当庞谢和霍姆斯进店的时候,正好是上午12点15分,距离会面时间还有十五分钟。 两人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静静地等着铁轻雨的到来。 五分钟后,咖啡馆大门推开,铁轻雨的身影出现在咖啡馆门外。 庞谢一眼就认出了铁轻雨,这不单是因为她的华国人长相,更多的是因为一种气质和味道,一种与铁行云极为相似的气质,带着一种草原的气息,一眼望去,就知道两人有血脉之亲。 铁轻雨并不是一个人来的,在她身后还跟着两个小伙子,一个身材略矮,却看起来很灵活,目光非常灵动,另一个则看起来非常结实,举止沉稳,目光锐利,让人想起捕捉猎物的猎人。 “你好,是铁轻雨吗?”庞谢起身迎了上去。 “是的,你就是庞先生?”铁轻雨点点头,好奇地看着庞谢。 “是我,请坐。”庞谢轻轻侧身,做了个请的姿势,示意三人先坐下,同时,向这三人介绍道:“这位是我的朋友,夏洛克.霍姆斯先生。” “你好。”铁轻雨点点头,同样向庞谢介绍道:“这是我在康奈尔大学的同学‘小爬虫’帕克和‘狼缓’罗根,他们跟我一起在星球日报实习。” “霍姆斯?你就是布鲁克林区的霍姆斯侦探?”帕克惊喜地喊了出来,他是两人中身材较为矮小的那位。 “你知道我?”霍姆斯抬头,无精打采地瞧了他一眼。 “当然,你可是整个大都会最有传奇色彩的侦探,我有一个做警察的朋友非常崇拜你,记录着你在大都会警局协助办理过的每一个案子,我还在在他家里见过你的照片!”帕克凑过去说道,眼睛里直冒星星,就好像看到偶像的追星族。 “嗯。”霍姆斯没有多说,只是点了点头。 “你崇拜偶像咱们回头再说,今天我们是来陪铁轻雨见这位先生的。”罗根插话说道。 “OK,我太兴奋了。”帕克尴尬地笑了笑,找了个位置坐下。 “你好,庞先生,之前霍姆斯先生在电话中告诉我,您是我在华国的亲人的朋友,是这样的吗?”铁轻雨问道。 “没错。”庞谢点点头。 “这个……我不是不相信这件事,只是有点难以置信,毕竟隔了这么多年,而且隔了数万公里的距离,找到一个人的概率太小了,毕竟,我之前也试图找到在华国的家人,可惜一点消息也没有。”铁轻雨说道。 “为了找到你,我确实花了很大的代价,总算结果还算幸运。”庞谢说道。 “嗯,那……为什么是您来?我的家人呢?”铁轻雨问出关键问题,双手微微颤抖,看得出来她非常紧张。 “这是一个很漫长的故事,容我慢慢告诉你。”庞谢说道。 “没关系,我下午请了假,您尽可以全部告诉我。”铁轻雨说道。 庞谢轻轻叹了口气,眼前忽然闪过铁行云的面容,便从两人初次见面说了起来,一直说到最终铁行云死在荣格手上。 当然,其中不少地方都做了改动,比如,帕劳变成了暹罗的大毒枭,素猜变成了与毒枭勾结的政府官员,荣格则变成了欧洲犯罪组织派来的杀手。 至于铁行云,身份倒没什么变化,依旧是正义感爆棚的畅销书作者。 “当他死在我眼前的时候,给我最终的遗言是希望我找到他妹妹,并且照顾她。”庞谢说道。 听完整个故事之后,铁轻雨的眼圈渐渐泛红,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不过,她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孩,使劲眨了眨眼,把泪水又忍了回去。 “这是你哥哥的遗照”庞谢从怀里摸了一张照片出来,放在铁轻雨面前,接着说道:“至于你的父母,早在我认识你哥哥之前就已经去世了,我也没有他们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铁行云临死前拍的,虽然两人的长相不是特别相似,气质却惊人的相像,只要看过一眼,就不会怀疑两人是否有血脉关系。 “我……”铁轻雨轻轻拿起照片,捧在手中看了一阵,然后小心的收了起来,泪水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不断落在桌子上。 “铁小姐,你哥哥现在葬在华国南诏州,如果你不忙的话,我希望你可以回去看看他,这也是他的遗愿。”庞谢说道。 “我很想念他……”铁轻雨渐渐停止了哭泣,说道:“但是现在不行,大概还有两个月左右,做完手头上的项目,学业就能完成,到时候我想回国呆一段时间,除了看望哥哥以外,再去云州草原上走走,找找其他故人。” “好吧。”庞谢叹了口气,果然被霍姆斯说中了,看来他还得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不需要这么久,我们加点劲,或许一个月就能做完,到时候就能提起毕业。”“小爬虫”帕克说道。 “嗯,我也这么认为。”罗根说道。 “对了,你们在做什么项目,或者,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做。”庞谢说道。 “是这样的,我们在康奈尔大学的图书馆发现了一份档案,在大都会的历史上,有一个神秘的传言,据说这这里潜藏着一支黑暗血族,在暗中控制着这座城市的一切,我们的毕业论文就是把这支血族找到,然后通过报纸,让所有人都了解这个家族实际情况。”帕克毫不迟疑地说道。 “呵呵,血族……那你们可要小心,这座城市里曾经有很多人有你们的想法,可惜他们都没成功……”霍姆斯忽然插口说道。 “还有别人找过?他们最后是放弃了吗?”帕克问道。 “他们最后都死了。”霍姆斯说道。 “……”帕克无语。 庞谢闻言,心中不由一动,对他来说,血族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而是实实在在的黑暗势力。 就在桌上一片沉寂的时候,忽然有人用浑厚地声音打着招呼:“Hi,轻雨、帕克、罗根,你们中午出来喝咖啡吗?” 庞谢顺着声音望去,看到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高大白人,捧着咖啡给他们打招呼,黑褐色的头发与霍姆斯相仿,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样子,腋下还夹着一沓报纸。 “哦,老师,我们陪铁轻雨见几个朋友。”帕克急忙站了起来,先跟这人打了个招呼,然后转回头来,对庞谢和霍姆斯介绍说道:“这是我们报社的前辈。” 这个白人听了介绍之后,转头向庞谢和霍姆斯望去,略微挑了他眉毛,忽然笑了起来,说道:“你好,两位,我认识你,霍姆斯先生,你可是大都会的名人,还有这位来自华国的先生,初次见面。” “你好,庞谢。”庞谢起身,点头致意。 “你好,克拉克.肯特。” 第一百五十二章 危机与时机 “很高兴认识你。” 庞谢点点头,他初来大都会,人生地不熟,对克拉克.肯特这个名字,并没有任何感觉。 “克拉克.肯特?” 霍姆斯微微挑起眉毛,稍微提升了一点注意力,目光扫在克拉克.肯特的脸上,盯着看了几秒,问道:“两年前的普利策奖获得者?卢瑟丑闻的曝光者?” “那主要是我一个朋友的功劳,我只是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工作,凑巧跟她一起获奖。”克拉克.肯特耸了耸肩说道。 普利策奖是美索联邦新闻界的头号大奖,在整个世界都有极大的影响力,专门奖励在新闻界做出杰出贡献的记者,当年,揭露美索联邦头号政治丑闻“水门事件”的伍德沃德就曾两次荣获普利策奖。 “好了,你们先聊吧,不打扰你们了,下午还有工作要完成。” 打过招呼之后,克拉克.肯特并没有继续闲聊,主动向在座几位告辞,离开咖啡馆,快步向罗伊斯大厦走去,看起来完全是一副兢兢业业的职业者模样。 庞谢隔着玻璃窗,望着克拉克.肯特的背影,脸上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克拉克.肯特绝没有表现出来的这么简单,别人看不出来,庞谢却一眼就看出不同。 庞谢是“医道”神通大成的国手,对于人体的状况了如指掌,任何一丝异常都瞒不过他的眼睛。 在庞谢眼里,克拉克.肯特强壮的简直难以置信,体内的气血就如滔滔沧海一般,起伏之间,沛然难挡,是他生平所见第一人,无论是逆鳞之中的高手,还是庞谢自己,单以气血来说,离他还差的还远。 更为奇异的是,庞谢以神识扫描克拉克.肯特,却只能扫描到皮肤表面,稍微深入一点,便扫描不出,神识甚至无法穿过最表层的肌肤。 这么强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老老实实做记者,而且看霍姆斯和铁轻雨等人的态度,克拉克.肯特在记者这一行干的还非常不错,并不是临时借这层身份做什么。 克拉克.肯特的来历如何,庞谢一时猜不透,不过,他也没有必要把什么事都刨根问底。 左右两个月就要离开这里,就算藏龙卧虎又如何,就算实力惊天又如何,只要不惹到他头上,就没有必要去关注这件事。 在铁轻雨表明态度之后,庞谢决定在美索联邦住上两个月,等这她完成自己的毕业项目——发掘潜藏在大都会阴影下的血族世家。 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之后,庞谢与铁轻雨等人告别,分别离开“蓝色号角”咖啡馆,之后,他在霍姆斯的帮助下,在附近找了处公寓,暂时租住下来。 对庞谢来说,领取了逆鳞的补贴之后,缺钱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了,就算是天天住丽思卡尔顿酒店,经济上也没有任何压力,只是天天住在酒店,未免有些太过无趣,倒不如租个公寓居住,自由的多,感受一下大都会的真实生活。 大都会是美索联邦的经济中心,曼哈顿区则是大都会最为核心的金融区,故此,这里的房租高的惊人,简简单单一间公寓,每月租金都要6000美金。 幸好周边环境还不错,出门步行五分钟,就是闻名美索联邦的中央公园,足足几千亩的公园里面绿树成荫,虽然是都市中心,空气也好的不像话。 安排好庞谢之后,霍姆斯告辞离去。 临行之前,他非常郑重的告诉庞谢:“我听李玉玲说过,你是一个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所以,我建议你这些天最好保护好你朋友的妹妹。据我所知,在大都会里调查血族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我查过本地警局的档案,从1774年至今,至少有上百人曾经对这件事产生好奇,最终结果都是死的不明不白。” …… 送走霍姆斯之后,庞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纳戒之中取出三个拳头大小的神像,摆在靠窗的书桌上,然后,又取出一个小小的鎏金香炉放在前面,恭恭敬敬地插上三炷香。 之后,轻轻一张嘴,施展“吐焰”神通,吐出一缕火苗,将熏香点燃。 随着袅袅青烟直上云霄,庞谢定气凝神,通过面前的三个神像,与灵感大王、熊罴怪沟通了起来。 这三个神像自然是山海界中三圣门的青圣、赤圣和黑圣之像,赤圣是灵感大王的神像,黑圣是熊罴怪的神像,青圣自然是庞谢自己的神像。 庞谢在山海界中,修行了神道法门,也为自己立了一尊神像,开始收集念力,拥有了神道中人的种种奇异能力,通过神像与其他两人沟通,只是其中最不显眼的一项能力。 “今天我遇到了一个很奇怪的人……”庞谢娓娓道来,将与克拉克肯特见面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 “要是我没错的话,你应该遇到了一个强大的血脉者。”灵感大王的声音从烟雾之中飘出。 “美索联邦虽然建国不久,兴起没多少年,超自然界的力量却一点不弱,甚至在如今这种天地元气衰退的情况下,力量底蕴甚至还要强过神州大陆和欧罗巴大陆。”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说神州大陆是佛、道两门的基本盘,欧罗巴大陆是神道的大本营,美索联邦就是血脉力量的根据地,这里汇集了整个地球最强大的血脉传承。” “血脉传承这种事情非常讲遗传,强大与否只与传承的血脉有关,与后天所处的环境,与修行的功法关系都不大,对于某些非常顶级的血脉来说,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只要存活的时间足够长,实力就足够强。” “要小心一件事,在血脉传承兴盛的美索联邦,天地元气的限制并不明显,多么强大的敌人都有可能遇到,千万小心,不要轻易发生冲突。” “明白了。”庞谢点点头,接着,又想起了铁轻雨的事情,问道:“灵感先生,我那个朋友的妹妹要在大都会调查血族的事情,而另一个朋友警告我,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灵感先生,你对这里的血族有了解吗?” “对于血族,我只能告诉你一句话,美索联邦流传最为广泛的两种血脉就是血族和狼人,要说大都会里没有血族,简直比粪堆里没有苍蝇还令人难以置信。”灵感大王说道。 “好吧,那我明白了。”庞谢点点头。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便断掉了联系,断掉联系之前,灵感大王让庞谢最近时刻小心,据他所知,这方天地最近有可能发生非常大的变化,抓住了,便是时机,错过了,便是遗憾。 第一百五十三章 失踪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庞谢的日子忽然变得非常悠闲。 每天上午出门,在附近的餐馆里吃个早点,然后,去罗伊斯大厦下面签到,放出神识扫描,看看铁轻雨是否平安,接着,便以罗伊斯大厦为圆心,在曼哈顿区闲转起来。 美索联邦是当今地球第一强国,大都会则是美索联邦的第一城市,也是金融业最发达的城市,有钱就有人,有钱就有一切,故此,这里汇集着全球各地的精英,汇聚了全球最为顶尖的产品,无论是哪一方面。 他在这里可以品尝到全球各地水准最高的美食,欣赏到全球各地最卓越的艺术家创造的艺术品,见识到各种各样古古怪怪的东西。 这么一座城市,就拥有数十座在全球各大领域排都的上号的艺术博物院,有名闻遐迩的现代艺术馆,有珍藏无数的美术博物馆,还有从全球各地巧取豪夺而来的历史文物博物馆,以及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博物馆。 这些博物馆有些是公共的,有些是私人的,有些免费入内,有些是收费的,还有些即使你给钱,也不对外开放。 当然,对庞谢来说,这都不是问题,只要想进,就能进去,完全不存在开放不开放的问题。 转眼之间,一周过去了。 庞谢已经逛过了罗伊斯大厦周边,大大小小十多家博物馆,对铁轻雨的安全也没有前几天那么担心。 他发现铁轻雨的行动并没有出格,只是带着她的两个小伙伴,奔波在全城各大图书馆里,翻看陈年古籍,试图从这些古籍中搜索资料,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作死行为。 于是,庞谢也就慢慢开始远离罗伊斯大厦,去更多更有意思的博物馆。 直到这天清晨,庞谢照例前往罗伊斯大厦,以神识扫描铁轻雨,却发现她没有出现在大厦里,再扫了扫别处,却发现帕克和罗根也没有出现在这里。 “出去了吗?还是没来?” 庞谢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出去,得到的结果是,对方手机已关机。 对于一名记者来说,关机可不多见,除非是遇到某些意外因素的干扰。 “这……” 庞谢皱了皱眉,抬头看了看罗伊斯大厦,却没有立即上去找,而是找到了霍姆斯的电话,拨打了出去。 找人这种事情,还是让专业选手上,他自己一个生面孔上去打听,说不定会引起反效果。 半个小时之后,霍姆斯来到了罗伊斯大厦楼下,见到了在此等候多时的庞谢。 “事情是这样的……”庞谢简单把情况说了一遍。 “交给我。”霍姆斯只说了一句话,转身便向楼上走去。 二十分钟后,霍姆斯皱着眉头走了下来,来到庞谢身前,说道:“刚才打听到的消息,他们昨天早上九点从这里出发,去了罗格岛的贝奥武夫图书馆,再就没有人见过他们。顺带一提,那是一座私人图书馆,建于1887年,馆藏图书很多,偏重于历史传说方面,可要说非常的……有价值。” “我怎么感觉你有话没说?”庞谢敏锐地发现不对。 “你的感觉很敏锐,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好吧,据我统计,在大都会的历史上,曾经有至少191个人试图寻找暗影下隐藏的血族,其中有二十一个人是离开贝奥武夫图书馆之后失踪的。”霍姆斯说道。 “这座图书馆有问题?”庞谢忍不住问道。 “也许是里面的古籍有价值,一旦被人看到的话,就回引来杀身之祸,谁知道呢?”霍姆斯说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杀他们的人为什么不把里面的古籍毁掉,岂不是一了百了?”庞谢反问。 “非常简单,也许那些人不是不想,只是做不到。”霍姆斯回答。 “你是说有人在对付这些人……”庞谢似乎明白了什么。 “当然,如果这些人无人能挡的话,就不会藏在暗处了,堂堂正正的当老板多好?”霍姆斯说道。 …… 几句话闲聊之后,两人离开罗伊斯大厦,驾车往罗格岛开去。 曼哈顿区与罗格岛之间并没有桥梁直接相连,需要先绕道布鲁克林区,然后,通过跨海大桥前往罗格岛。 这会正是上午车多的时候,两人足足开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罗格岛的贝奥武夫图书馆。 当庞谢看到这家图书馆的时候,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能找到霍姆斯这种熟门熟路的人引路,否则,在这一片鳞次栉比的店铺之中,找到一家小小门脸,并且没有任何标志,也没在导航上标出的图书馆,真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贝奥武夫图书馆虽然是私人图书馆,却是免费开放的,读者只要稍作登记即可,当然,有些特别珍贵的古籍,只有会员才可以浏览。 幸运的是,霍姆斯正好拥有这家图书馆的会员卡。 “看来咱们运气不错,你居然是这家图书馆的会员。”庞谢感慨说道。 “庞,这可不是什么运气,你朋友的妹妹正在干的事情,我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做过了,换句话说,我也来过这家图书馆。”霍姆斯说道。 “你居然也查过血族的底细,结果怎么样?”庞谢不由一怔。 “顺带一查罢了,你朋友的妹妹认为他们是潜藏在暗中的血族,我认为他们是隐藏在大都会历史阴影中的犯罪集团,对于这些家伙,我一向很有兴趣。”霍姆斯说道。 “原来如此,后来怎么样呢?”庞谢接着问道。 “后来我发现我找偏了,隐藏在大都会背后的犯罪集团确实存在,可是跟血族不沾边,他们被称为‘死酷党人’,大本营在一个叫做恐怖谷的地方。”霍姆斯说道。 “再往后呢?”庞谢忍不住问道。 “我和一个叫做爱德华的朋友一起动手,把他们整个铲除了。”霍姆斯说道。 “很厉害。”庞谢赞道。 “唉……”霍姆斯叹了口气,说道:“可惜不久之后,爱德华在海上被暗杀了。” “不是说已经铲除了吗?”庞谢疑惑问道。 “杀死他的不是死酷党人,背后另有来头,我猜是隐藏在整个美索联邦背后的犯罪教父,可惜一直没有找到这个人。”霍姆斯黯然说道。 “如果需要的话,我想我可以帮你。”庞谢说道。 “算了,我知道你很有本事,可惜这不是一个层面的事情,那是另外一个战场。”霍姆斯说道。 第一百五十四章 意外 贝奥武夫图书馆的门脸并不算大,里面却很幽深,布局也很奇怪,看起来不像图书馆,倒像是某个贵族的庭院。 “我问过管理员了,昨天上午,有两男一女三个人来过这里,在第五阅览室呆了三个钟头,直到中午才离开,那间阅览室平时并没有人进去,所以管理员记得非常清楚。对了,我记得哪里充斥着欧罗巴大陆记载黑魔法的书籍,以及大都会的历代建城图纸。”霍姆斯说道。 “这两种东西为什么会放在一起?”庞谢奇怪问道,这两种书籍完全不沾边。 “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这两种东西都没人关心。”霍姆斯摇摇头。 推开阅览室的屋门,院子里的微风吹进阅览室,卷起一阵富有历史痕迹的尘土气息,呛的人直想咳嗽。 第五阅览室并不算小,足足有十个又高又宽大书架,藏着数以万计的图书。 “看来咱们有的找了。”望着眼前的书架,霍姆斯叹了口气。 “那倒不必。”庞谢目光闪动,神识随即放出,霎那之间,便将十多万册书籍一一扫过,随即,发现有十多册书籍上面的灰尘被人擦掉,是最近刚刚被人翻过的结果,便把这些书从书架里取了出来。 “他们翻过的就是这些书。”庞谢说道。 “确定?”霍姆斯一怔。 “当然。”庞谢点点头,若是没有这些灰尘覆盖,他或许没这么快发现,不过,有这些灰尘的帮助,找到这些书籍并不算难。 “李玉玲说的没错,你果然有些特别的本事。”霍姆斯说道。 靠窗的位置,正好有一张桌子被擦干净了,应该是铁轻雨她们昨天擦的,正好在上面翻看。 “大都会的一百零一个黄金商铺……这本书我看过,其中百分之九十都已经被拆了……” “血族七大黑暗领袖……这是纯粹的幻想小说,其中,至少有三个只是地下黑帮的头目而已,最终死于大都会监狱的监牢之中,我曾经见过他们的审讯记录……” “明日之子……大都会预言中领导者……这本书简直是胡说八道……这座城市没有人能领导……” “大都会的十七座历史建筑……奇怪,我上次在这里可没见过这本书……等等,洛克庄园……我早该想到这里,该死的,他们一定去了这里!”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霍姆斯霍然站了起来,指着书中的地址,说道:“咱们尽快去这里吧,他们有80%的可能性呆在这里。” “听你的。” 庞谢没有问原因,径直跟在霍姆斯后面,一起向外走去。 …… 洛克庄园并不在罗格岛,甚至都已经快出了大都会的边界,位于整个大都会的最西北方,皇后区与新泽西州交界的地方。 从罗格岛去洛克庄园,需要穿越大半个罗格岛,一整个布鲁克林区,以及将近一整个皇后区,全程需要三个多小时。 霍姆斯和庞谢离开贝奥武夫图书馆之后,马不停蹄,径直往洛克庄园赶去,沿途之间,在汽车餐厅买了两份快餐,就权当今天的午餐加晚餐了。 三个小时之后,两人终于来到了大都会与新泽西州的交汇处——洛克庄园。 美索联邦地广人稀,面积与华国类似,人口却只有华国的五分之一,土地在这个地方并不是什么稀缺的资源,也正因为如此,出现了很多跨州连县的大地主。 洛克庄园的大小超过的庞谢的预料,超过三十平方公里的面积,林木河流无所不有,甚至还看到了鹿群这种野生动物,让庞谢大开眼界。 在庄园的最外侧,有一圈木栅栏,只是无人看守,两人也不在意,直接撞翻了栅栏向里面开去。 “我还以为这个时代已经没有贵族了……”庞谢望着车窗外的景色,叹了口气说道,拥有这么大的领地的领主,即使在古代也不多。 “只是表面上没有了,实际的分野与历史并无差别。”霍姆斯说道。 “看来你是有感而发。”庞谢说道。 “是啊,因为科技的进步,物质财富的影响力越来越多,不同层次之间的鸿沟也越来越大,甚至到了不同阶层很难见面的地步,真不敢想再过几千年会是什么样子。”霍姆斯说道。 “嗯,也是,洛克庄园这么大,又是私人领地,只要里面的人不出来,外面的人一辈子也见不到他们,话说回来,洛克庄园在美索联邦算特别大的庄园吗?”庞谢忽然问题。 “当然……不算,我在科罗拉州老家的庄园就比这地方大得多,小时候,还有考古队在我家的庄园里搞过考古,有几项重要的发现就是在我老家发现的,我也是那个时候迷上勘探的。” “考古……原来你是地主……”庞谢一阵无语。 “不,我是乡绅。”霍姆斯毫不犹豫的说道。 穿过栅栏之后,前面是一体窄窄的乡道,也是柏油路,不过稍微窄了一点,只能容两辆车并行。 又向前开了不久,道路的西侧出现了一座山丘,庞谢忽然说道:“稍微停一下,那边有动静,咱们走过去。” “好。”霍姆斯说道,接着,从座位下取了一把枪,塞进夹克里,整个过程非常熟练,就好像已经干过几百遍。 “私人领地可以带枪进去吗?”庞谢问道。 “站在审判庭上,总比躺在太平间里好。”霍姆斯回答。 几分钟后,两人一起翻过山丘,接着,就看到了非常奇幻的一幕。 就在距离两人一两千米之外的地方,两伙人正打的如火如荼。 其中一伙人大概有七八个,全都穿着黑色的连体防刺衣,头上戴着头盔,眼前罩着墨镜,捂地严严实实,有点像潜水员的意思,不过,行动能力可比潜水员强多了。 这些人速度极快,奔跑之际,甚至留下残影,手中提着锋利的细剑,闪烁着淡蓝色的光芒,挥舞起来幻化出重重幻影,身体素质远远超过一般人。 与他们交手的是三个人,三个都是庞谢的熟人。 当前一位是“狼獾”罗根,他手上提着长柄战斧,奋力向其他几人挥砍。 他的速度没有黑衣人快,不过,力量却大得多,还有些胆大不怕死的架势,居然压的黑衣人节节后退。 守在他身后的则是“小爬虫”帕克,他手持两柄短剑,飞快的奔走,急速地挥舞,不断地与黑衣人手中的长剑碰撞,发挥“铿铿”的碰撞声,溅出点点火花。 帕克的速度非常快,甚至还在黑衣人之上。 站在帕克和罗根之间的则是铁轻雨,与上次见面时不同,就在铁轻雨的脑袋上,长出了两只短短的小角,约么三寸多长,刚刚长成的样子。 铁轻雨手上提着一条皮鞭,迅疾地挥舞着,不断环绕在三人周围,挡住黑衣人的攻势。 “苍狼与白鹿……”庞谢忽然想到,铁行云曾经提过他的血脉流传。 “喔噢,没想到能在这看到一场奇幻剧!”霍姆斯大声说道。 “你好像一点也不惊讶?”庞谢奇怪说道。 “当然,如果你翻翻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就会发现这种事情不过如此,没什么值得惊讶的,当然,前提是别让管档案的逮着,否则,他们会把你关一辈子。”霍姆斯说道。 第一百五十五章 路遇 庞谢做梦也没想到,竟会在洛克庄园看到如此奇幻的一幕。 铁轻雨一行三人,不但没有遇到预想中的风险,反而展露出强悍的战斗力,稳占上风,压制住了与他们对敌的黑衣人。 “那些黑衣人应该都是此地的血族……”霍姆斯看了一眼说道。 “怎么讲?”庞谢问道。 “血族最大的弱点是不能见紫外线,所以,当他们在阳光下行走的时候,都会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这身装束是血族的标准打扮。”霍姆斯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微微点头。 他早已用神识扫过战场,看破了黑衣人的真实身份,只是并不清楚血族有畏惧阳光的弱点,现在想起来,他在喀尔巴阡山脉山脉的时候,与弗兰克交手也是在晚上。 “去死!” “狼獾”罗根大喝一声,手中的长柄战斧猛然向前挥出,向面前的黑衣人狠狠劈了下去。 这名黑衣是没有闪躲,只是稍微侧了侧身子,避过身体要害,然后,迎着战斧的斧头,毒蛇一般递出细剑,向罗根的的小腹扎了过去。 如果罗根坚持要劈下去的话,固然能劈中黑衣人的肩头,但他同时也要挨上一剑,伤的要比黑衣人重的多。 黑衣人用的是以伤换伤的打法,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血族的恢复力强的吓人,这种打法占尽优势。 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罗根压根没有躲闪,面对细剑恍若无物,双手握紧长柄战斧依旧劈了下去。 只听“噗、噗”两声,细剑深深地刺进了罗根的小腹,甚至从他后背刺了出去,与此同时,战斧也劈中了黑衣人的肩头。 鲜血顿时从两人身上一起溅出。 “嗯!” 黑衣人闷哼一声,在剧痛的影响之下,动作停滞了一瞬。 “狼獾”罗根则没有任何停顿,双手向上一扳,将战斧从黑衣人的右肩提了起来,接着,斧刃调转,对准黑衣人的脖子,飞快地切了过去,一斧头将黑衣人的脑袋切了下来。 黑衣人掉了脑袋,自然气绝身亡,无头尸体向后仰着,重重地向后摔了下去,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尸体倒地之前,忽然化作灰烬,在夕阳之下,被秋风一吹,顿时飘的满天都是。 接着,罗根用左手握住剑柄,将细剑拔了出来,随手扔在地上,而他小腹处的伤口,则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短短几秒钟时间,就恢复如初。 “大多数血族一旦死亡,尸体就会化为飞灰,只有极少数高等血族,才能保留自己的尸体。”远处霍姆斯解释道。 “你对超自然界的研究不止大都会警局的绝密档案吧?”庞谢说道。 “那当然,超自然界只是低调,并不是隐秘,知道他们的人不在少数,对于我这种经常跟地下势力打交道的侦探来说,想不知道他们,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霍姆斯说道。 就在两人聊天的时候,远处的战局已经接近尾声。 “狼獾”罗根压根不怕受伤,黑衣人手中的利剑对他来说也只是摆设,但他手中的沉重战斧,对于黑衣人却是催命阎罗。 几名黑衣人中,死在他手下的至少要占一多半,至于另外一半,则被“小爬虫”帕克和铁轻雨均分了。 “小爬虫”帕克的绝对速度非常快,甚至还要超过黑衣人,更为惊人的是他是反应速度,黑衣人每刺出一剑的时候,他至少能刺出三剑。 更加不巧的是,黑衣人用的是单剑,“小爬虫”帕克用的是一对短剑,造成的结果就是,每当黑衣人刺出一剑的时候,帕克可以刺出六剑。 虽然与黑衣人相比,帕克的挥击要轻一些,问题是,利剑不是锤头,并不需要多大力气,就能把人砍伤,甚至直接砍死。 故此,与帕克交手的黑衣人,甚至比跟罗根交手的同伙更加绝望,至少那边的同伙还能砍到罗根,而他们就好像在跟羽毛战斗。 铁轻雨的战斗风格与其他两人都不同,如果说罗根战胜敌人凭借的是强悍的力量与不死的身躯,帕克战胜对手靠的是绝对的速度和超快的反应,而她倚仗的则是高超的技巧。 她手中的长鞭时缓,时急,时快,时慢,时而如绵绵秋水,不知不觉之间,便将敌人溺亡,时而如长枪大戟,以挟风带雷之势,一举将敌人震毙。 总之一句话,铁轻雨居然是华国传统功夫的高手。 当然,她的实力要比普通的技击高手强得多,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达到了远超凡人极限的地步,这也许与她头上生出的两只角脱不开干系,毕竟不是凡人血脉。 “好了,咱们暂避一二吧。”庞谢见战局逐渐走向尾声,决定跟霍姆斯先离开这里。 “现在就走吗?不跟他们聊聊?其实我对超自然力量还是挺感兴趣的。”霍姆斯说道。 “算了,现在见面他们一定会觉得很尴尬。”庞谢摇摇头。 “你说了算。” 霍姆斯跟在庞谢身后,两人一起走下山丘,向汽车走去。 刚才两人远远窥探战局的时候,双方正打的热火朝天,没有任何一个人注意到远方的情景,也就没人发现庞谢和霍姆斯的窥探,如果等他们打完之后再离开,恐怕就要被他们发现了。 两人上车之后,调转方向,一路往出口开去。 “看来你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了。”霍姆斯说道。 “也许吧。”庞谢随口说道,双目微微闭起,脸上的神色比刚才进来之前更加凝重。 吱! 就在汽车即将行驶出洛克庄园的时候,前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白人绅士,西装革履,面色慈祥,轻轻挥动着手臂,示意他们停车。 这个人出现的很突然,霍姆斯事先居然没看到,急忙踩了刹车,好悬没撞到这个人。 “你好,先生们。”白人绅士款款走到车前,来到汽车的副驾驶位置,盯着车里的两个人,说道:“你们是刚从洛克庄园里面出来吗?” “是的。”庞谢说道。 “那你们有没有看到一桩非常恶劣是犯罪行为,比如说,强闯民宅,抢劫杀人?”白人绅士认真地问道。 “完全没有。”庞谢摇摇头,接着,正色说道:“我只看到有人斩妖除魔!” 第一百五十六章 纠缠 “那么,两位先生,你们是否可以告诉我,他们除掉的是什么样的妖魔吗?” 听了庞谢的话,白人绅士一点惊讶的意思也没有,反而极有修养地打听了起来。 “呵呵,当然是……”庞谢嘿嘿一笑,说道:“你这种妖魔!” 话音未落,他猛然伸出右手,一把抓了出去,将这名白人绅士的脖子死死攥在手里。 “唔……” 白人绅士没能躲开,被他抓了个正着,顿时脸色大变,想要喊些什么,却因为脖子被抓住,喊不出声音来,只能手脚并用向庞谢扑去。 “嘭!” 霍姆斯特地加固过的防弹车门,被白人绅士一脚踢出个大洞,接着,被他两手一撕,就像撕旧报纸一样,把车门从车上拽了下来。 不单车门被撕成碎片,就连汽车也在这股强大力量的冲击下,横向移动了七八米远,差一点就从公路上掉下去,栽到两侧的荒野之中。 当然,最终没有栽下去的原因,并不不是因为这位白人绅士的力量不够,而是庞谢离开了副驾驶的座位,一手压住车身,让汽车不至于翻车,另一只手则抓住白人绅士的脖子,把他举了起来。 嘭!嘭!噌! 白人绅士挥动着手臂向庞谢抓去,十指末端已经长出了尖锐如刀的指甲,用力的抓在庞谢胳膊上,两条腿也没闲着,拼命地踢打着庞谢的身躯。 在玄空甲强悍的防御力前,这种攻击连挠痒痒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毫无意义的浪费力气。 “这点力气可不太够,想伤我还差了点。”庞谢笑着说道。 刚才与铁轻雨等人交手的黑衣人,从表现上来看,差不多都是刚入蜕凡境的战斗力,这位白人绅士虽然强些,但也不过是蜕凡顶峰的修为,莫说是他穿着玄空甲,就算什么都没穿,这家伙也伤不了他一根毫毛。 “唔……唔……” 在庞谢越来越强的束缚下,白人绅士的身体逐渐开始发生变化,眼睛渐渐发红,放出幽幽血光,两根又尖又利的牙齿从嘴里伸了出来,就好像鳄鱼的牙齿一样锋锐,甚至将下颌处的皮肤都划出两道伤痕。 “咦,你这是面具?” 庞谢一怔,忍不住说了出来。 这副面具做得极为精妙,刚才这位仁兄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直到牙齿划破了表面的皮肤,他才发现表面的一层皮肤居然是假的,只是一个面具,在这层面具之下,才掩藏着真容。 撕拉! 庞谢心生好奇,毫不犹豫地伸出另外一只手,一把将这名白人绅士脸上的面具撕掉,想要看看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可惜的是,他永远也看不到了。 庞谢背对西方,面朝东方,这名被他抓住的倒霉血族则正好面对西方。 此时已是黄昏,夕阳暗红色的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 就在庞谢撕掉面具的同时,夕阳的光辉第一时间照在他的脸上,在阳光的照耀下,这名血族第一时间化作飞灰,完全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庞谢只觉手上一轻,手上这位仁兄就变成了灰烬,不由愣了一下。 “你忘了他是血族,见不得阳光的。”霍姆斯从车上走了上来。 “我忘了。”庞谢摇摇头。 “只有两种血族完全无惧阳光,一种是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的始祖血族,一种是天生就不畏惧阳光的日行者。”霍姆斯说道。 “我越来越觉得你对血族的了解非同一般,你确定你只是看了大都会警察局的档案吗?”庞谢说道。 “那是因为我善于思考。”霍姆斯没有多说什么。 干掉这名血族之后,庞谢并没有立即离开。 他本来以为铁轻雨等人战胜了那伙血族,不会再有危险,这才决定立刻洛克庄园。 没想到,还不等他离开洛克庄园,就遇到了前来支援的血族,这不由得让他提高警惕,决定在此守候,等铁轻雨等人离开之后,再离开洛克庄园。 于是他便与霍姆斯隐身暗处,等铁轻雨一行先走。 所幸铁轻雨等人也没有让他等太久,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便驾车离开了洛克庄园。 就在他们从庞谢眼前经过的时候,庞谢用神识扫了一下,发现他们的汽车后备箱里,放着不少古籍,其中不少还放在旧木箱里,上面贴着洛克庄园的火漆印,看来那名白人绅士说他们强闯民宅,抢劫杀人,倒也不是全错。 至少强闯民宅抢劫是真的,只是杀的不是人而已。 …… 庞谢和霍姆斯回到大都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 回到大都会之后,霍姆斯把车扔到修理厂,然后,两人随便找了家快餐店吃了点东西,分别打车回家。 回到住处之后,庞谢静心思索今天发生的一切。 铁行云身负苍狼血脉,可惜一直没有开发,直到与司马家冲突的时候,才第一次爆发出来,可是没等他再修炼,就已经死了。 铁轻雨在开发血脉这一点上,倒是比他哥哥强得多,看样子应该是早早开发出来的,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或许是早年间在华国开发的,或许是来美索联邦之后开发的,这些都不好说,也都无关紧要。 至于她身边那两个年轻人,倒不算太过突兀,怎么说呢,人以群居,物以类聚,铁轻雨既然已经开发出了自己的血脉,身边要是聚的都是普通人,那才是怪事一桩。 叮当! 就在庞谢思索问题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门铃声音。 庞谢微微一怔,他在这地方可没什么熟人,难道是霍姆斯,不对,那家伙早就回去睡觉了。 想到这里,庞谢放开神识,向门外扫描出去,这一扫描,倒把他吓了一跳。 门外两侧,潜藏着十多名血族,全副武装,带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再往远处扫描,楼上楼下,包括一楼大厅都有血族守候,加起来不下二十人。 “这些家伙……” 庞谢的脸色阴沉起来,心情也有些糟糕,没想到这些家伙反应这么快,黄昏时才干掉一个,晚上就追到家门口了。 当然,他心情糟糕并不是因为这些人追上门,而是他忽然想到,这些人既然能找到他,自然也能找到铁轻雨一行以及霍姆斯,那几位可没有他的本事,未必能安然无恙。 想到这里,庞谢霍然起身,一把拉开房门,直面眼前这些血族。 看到庞谢出来,敲门的那位血族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还不等他脸上的笑容完全绽放,就凝固下来。 庞谢出门之后,别的什么也没有做,只做了一件事,张口吐剑。 龙吟剑剑光一闪,瞬间从这名血族额头穿过,接着,在一秒钟之内,上下翻飞,将这栋公寓楼中二十多名血族斩杀殆尽,只留下一地灰烬! 第一百五十七章 秩序 以龙吟剑之利,以玄空甲之固,天下之大,尽可去的,这些血族对他来说,没有丝毫威胁,翻手之间,即可碾压。 真正让他担心的是霍姆斯和铁轻雨等人,且不说霍姆斯只是一个几乎没有战斗力的普通人,就算铁轻雨、帕克和罗根等三人,战斗力也并不成熟,很容易就会被人抓住。 将这些血族斩杀殆尽之后,庞谢反手将门锁住,急匆匆地向楼上走去,打算先去霍姆斯那里,然后,再去铁轻雨处看看。 毕竟,霍姆斯没什么战斗力,比铁轻雨三人更加危险。 至于被他斩杀的血族,也没有必要再处理,这些血族死后只留下灰烬,不留下尸体,倒是一桩利好,至少不用他费心去处理尸体了。 庞谢急匆匆地走上天台,准备直接施展身剑合一之法,前往霍姆斯处,毕竟事态紧急,也不必掩饰了。 不料,就在他登上天台的时候,居然看到了一个人。 “你好,庞先生,很高兴在这里看到你。”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年人,黑褐色的头发,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 “你好,克拉克先生。”庞谢点点头,目光带出一丝凝重。 这人正是上次在“蓝色号角”见过的《星球日报》记者克拉克.肯特,也是庞谢平生见过的气血最强之人。 “有空去喝一杯吗?”克拉克.肯特说道。 “不好意思,我这会有急事。”庞谢回答。 “庞先生,你不必着急,你的朋友不会出事的,大都会的一切都是在秩序之下运行,任何试图违反秩序的力量,就一定会被秩序制裁,最终只能自食其果。再说,你要相信,作为前辈,照顾好后辈是他的主要义务之一。”克拉克.肯特笑着说道。 “哦。”庞谢微微一怔,点点头说道:“这么一说,我对你说的秩序非常感兴趣,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吗?” “当然,边喝边聊。”克拉克.肯特说道。 就在距离庞谢住处不远,有一家安静的小酒吧,音乐悠扬,灯光昏暗,顾客们多半都在闷声喝酒,或者小声的聊着什么,没有传统酒吧里那种喧嚣的乐队。 “大都会是一座非常复杂的城市,这里有超过一千万人,聚集着全球最珍贵的资源,这里有全球最富有的富豪,也有穷困潦倒的流浪汉,有权势滔天的政坛明星,也有一文不名的街头小子,在普通人看来,这里是全球最可能创造奇迹的地方。” “在超自然的层面上,这里同样复杂,是全球最为复杂的血脉力量汇集地,拥有全球唯一的血脉力量启发学院——泽维尔天才青少年学校,拥有血族十三家氏族中的两家,密党的托瑞多族,以及魔党的茨密希族,此外,还是国际异能联合会组织的重要分部,美索联邦科技巨头史塔克公司的总部,以及美索联邦官方组织神盾局的第一分部。” “当然,除了这些明面上,以及半明半暗的势力之外,还有更加神秘的一部分,包括菲尼克斯、米诺斯、利维坦种族的上古血脉,一小撮对不可名状邪神进行崇拜的秘密教徒,一些真正意义上的不死者,一部分天外来客组成的小小团体,一些精神智力超常者,以及就连我也不知道的更为深层的神秘力量。” “庞先生,我想你明白的,让这一切力量混杂在一起,却没有立即大打出手,毁灭掉这种城市,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克拉克.肯特说道。 “我明白。”庞谢点点头。 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七八个互相仇恨的黑帮分子,被紧紧的塞到一座电话亭里,每人都持着上满子弹的冲锋枪,却没人敢先动手,只能互相僵持着,维系着危险的和平。 “这座城市各个势力为了维系这种可怕的平衡,做出了一个决定,他们决定成了一个叫做秩序委员会的机构,负责维护这座城市的和平,消灭任何试图影响和平的不稳定因素,而我正是秩序委员会的本届议长。”克拉克.肯特说道。 “哦,是这样,那么……我算是不稳定因素吗?”庞谢眉头微皱,暗自做好动手的准备。 “庞先生,你搞错了,我所说的不稳定因素与你并没有关系,我指的是洛克庄园的血族们,他们是魔党茨密希族的一个分支,他们罔顾禁令,数日之前,在洛克庄园做了一件非常邪恶的事情,对此秩序委员会非常愤怒。” “铁轻雨、帕克和罗根只是奉命去把这件事调查清楚,顺藤摸瓜,铲除据点里的邪恶者,这也是我给他们布置的毕业任务中的一环。”克拉克.肯特说道。 “等等……这么说……”庞谢心中一动。 “你猜的没错,我正是他们的毕业导师,也是考核老师,而他们也正是我刚说过的泽维尔天才青少年学校的学生。”克拉克.肯特说道。 “好吧,我明白了,我还以为他们是康奈尔大学的学生呢。”庞谢摇摇头。 “没错,他们也是康纳尔大学的学生,每个人不都是多重身份吗?就像我一样……”克拉克.肯特笑着说道。 “好吧,对了,你不会因为我干扰到这座城市的秩序,打算把我干掉吧?”庞谢忽然问道。 “当然不会,这座城市是血脉之都,我们只对血脉力量感兴趣,至于其他力量,只要不乱来,我们会非常欢迎他们来做客。”克拉克.肯特说道。 “明白。”庞谢笑着答道。 在此之后,两人又聊了一阵,克拉克.肯特的知识非常渊博,甚至可以说,没有他不知道的,无论是上古秘史,还是科技前沿,甚至修行界的一些秘密,全都如数家珍,与他聊天是一件非常令人愉快的事情。 庞谢足足与他聊了三个多钟头,最终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钟了。 就在他打算休息一会的时候,电话忽然响了,拿起电话一看,上面显示的名字正是林三公子。 “林堂主,怎么这么晚打电话过来?”庞谢故意打了个哈欠。 “出事了,有件事急需你去做。”林三公子的声音充满了焦虑,完全没有以往潇洒随意的感觉。 “什么事?需要我做什么?”庞谢问道。 “有人从逆鳞叛逃了,据情报所知,现在正在往美索联邦赶去,需要你寻机杀了他。”林三公子说道。 “谁?”庞谢不由一怔。 “这个暂时保密,明天上午将会有人跟你面对面接洽,到时候他会告诉你的。”林三公子说道。 第一百五十八章 刺杀任务 一夜之间,庞谢连续听到两件大事。 头一件便是知道了隐藏在大都会背后的真正主宰——秩序委员会的存在,以及本届委员会的议长克拉克.肯特。 秩序委员会的理念非常简单,各展所长,恪守原则,维系平衡,只要在原则之内,任你飞天遁地也没人管,但是一旦出圈,就会遭到所有人的集火。 但在庞谢看来,克拉克.肯特只说了一部分,并没有和盘托出,这种简单的原则背后一定要有强大的支持,能够压的各家服服帖帖,不敢生事,否则,只是在走钢丝而已,绝对无法维持大都会长大数百年的繁荣。 至于这背后让各大组织不敢乱来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来头,克拉克.肯特没有说,但庞谢相信一定存在。 第二件事就是林三公子告诉他,珞珈洞天之中,居然有人叛逃,来到了美索联邦。 能够用到叛逃两个字,自然不会是其中的普通工作人员,至少也是组长、副组长一级的高层。 这件事让庞谢感觉非常不可思议,为人做事,总有目的。 修行人的目的是长生久视,当今天下元气衰微,能够修行的地方寥寥无几,珞珈洞天则是其中的佼佼者,叛离珞珈洞天,又有什么样的好处,难道美索联邦还有比珞珈洞天更适合修行的地方? 抱着这种疑问,庞谢等到了第二天下午两点钟,在此期间,他曾经联络过灵感大王一次,可惜此事极为机密,以灵感大王之能,也只是知晓这件事发生过,并不清楚其中内情。 叮咚! 门铃一响,庞谢当即开门,正看到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小伙子站在门前,手里捧着一个锁好的黑色金属密码箱。 “你好,是庞先生吗?”小伙子说的是华国官方语言,字正腔圆。 “你是?”庞谢略微有些疑惑 “庞先生,我叫刘凯,是哥伦比亚大学的留学生。”刘凯顿了顿,接着说道:“也是逆鳞派驻到海外的工作人员,这个箱子是组织昨天连夜送过来的,要我以最快速度带给您。” “好吧。”庞谢点点头,接过箱子问道:“密码是多少?” “不好意思,我只负责送箱子,稍后会有专人告知您密码,在您得到密码之前,轻不要试图开启,否则,箱子会自毁。”刘凯严肃说道。 “明白了。”庞谢点点头。 “好的,那我先走了。”刘凯说道。 “不留下了喝杯茶吗?”庞谢问道。 “不用了,已经两点多了,我还要赶四点的航班回国。”刘凯说道。 “回国?什么事这么急?”庞谢问道。 “是这样的,我在这里原先的工作任务是潜伏,这次给您送完东西之后,身份有暴露的风险,已经不适合继续潜伏了,因此要立即离开。”刘凯说道。 庞谢一怔,微微点了点头,没有再留他。 刘凯走后不久,庞谢再次接到了国内的电话,这次电话是林三公子打的,只是告诉了他几个数字密码,然后就挂断了,再不肯多说一句,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窃听。 庞谢按照密码,打开密码箱,却发现里面放着一封信,还有一个手掌大小,两厘米高矮的象牙盒子。 翻开信笺,读过内容,庞谢脸色渐渐发生变化,初遍读完,几乎难以置信,翻来覆去看了两三遍,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信笺的内容很简单,告诉他逆鳞有一个人叛逃了,叛逃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与他曾有一面之缘的律法厅主俞四。 当初,庞谢刚进珞珈洞天的时候,曾经在普陀崖上见过俞四一面,当时,俞四以刑罚杀戮之术向他出手,试图将他拖入幻境之中,后来还是林三公子援手,才将俞四的攻击阻下。 这家伙为什么会叛变? 逆鳞之中,以天地二部为尊,两位部长之下,就是这些厅主、堂主、组长,可谓大权在握,再加上两位部长都是久不出世,隐居不出的人物,可以说,整个逆鳞的实际操纵者就是这十来个人。 以逆鳞在华国的影响力,这些人的力量完全可以用权势滔天四个字来形容,既然如此,为何要从逆鳞叛逃,这其中又有何隐情,背后又有多少牵扯,可惜信里没有多说。 除了点出俞四叛逃之外,信里就只说了一件事,要他去刺杀俞四。 这项任务并不简单,甚至可以说困难重重。 俞四既然敢叛逃,而且成功的逃入美索联邦,想刺杀他自然困难重重,如何寻找,如何接近,如何撤退,这对庞谢来说,都是两眼一抹黑,不是庞谢自己能完成的。 他的专业毕竟是修仙,不是间谍。 不过,信里说的也清楚,这些事情都不需要他操心,全都由潜伏在此地的暗哨部署,还有华国其他组织在此潜藏的工作人员配合,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按照计划,出现在俞四面前,然后干掉他。 当然,仅仅是干掉俞四,对于逆鳞眼中的庞谢来说,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为敛息法诀的缘故,在逆鳞眼中,庞谢始终是蜕凡境的修为,距离俞四这等金丹高手,相差不可以道理计。 故此,逆鳞随信而来的还有一张雷符,信中说的明白,这张雷符是正一道天师门的心血之作,专门针对俞四的弱点挑选的,只要在俞四身前三丈之内激发,便有九成九的把握杀死俞四,让他魂飞魄散! “就这么简单?” 庞谢看完这封信后,心中略微起疑。 金丹修士有多强,如果他没有晋升到金丹境界之前,或许不知道,可是他已晋升金丹境界,便知道金丹境界与蜕凡境界的差距大到夸张的地步,不是一张雷符可以弥补的。 最简单来说,金丹境界以神识引导出手,出手速度、反应速度比蜕凡境不知高了多少,同一时间之内,蜕凡境界只能出手十次,金丹境界却能施法百次,甚至千次。 让他拿着这张雷符去俞四面前,可能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瞬间就会被反杀。 毕竟,这个计划还有最大的破绽,早在珞珈洞天的时候,俞四就认识他,甚至想杀了他。 他此刻出现在俞四面前,俞四又岂容得他近身,只怕第一时间就会将他杀死! 第一百五十九章 疑心 对于这次刺杀任务,庞谢心中疑惑甚多。 只是林三公子在信中说的明白,为了防止消息外泄,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组织任何成员都不会给他打电话,也不会接听他的电话,所有联系全部通过其他途径。 故此,庞谢心中疑问再多,也只能暂且压下,等待下一次接头的机会。 按下心中疑问暂且不说,庞谢将信笺焚毁之后,拿出保险箱里的另一样东西——装有雷符的象牙盒子。 这个盒子不大,却雕刻的极为精细,严丝合缝,毫无错谬,隐隐还有许多细不可查的符文。 庞谢轻轻拨动旋钮,打开象牙盒子,里面的雷符顿时展露在眼前。 滋…滋… 盒子打开之后,一阵雷光闪烁,接着,他就看到了雷符的真容。 这是一张长约三寸,宽约一寸的符箓,白色质地,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看起来有些像动物的皮革,上面以朱砂绘制着密密麻麻的符文,数以万计的符文构成了一个极为复杂的符阵。 雷符表面不断的闪烁着紫蓝色的电光,一丝丝,一缕缕,如同天上雷霆闪烁,更为骇人的是,雷符本身聚集着极强的灵气,几乎到了满溢的地步,只要打开盒子,就能感受到灵气在不断地向四周流逝。 庞谢见状,连忙闭上盒子,这才止住灵气的流逝,看来这象牙盒子也不简单,并不是随随便便找了个一样东西装载雷符。 闭上盒子之后,庞谢隐隐之间,回忆刚刚见到的雷符,觉得有些不对。 雷符虽强,灵气虽盛,可在他看来,顶多能将金丹高手重创,想要一举灭杀,似乎有些强人所难。 他若还是蜕凡境的修士,这一点自然看不出来,可是他已是金丹级的大高手,又经过灵感大王的悉心教导,还在喀尔巴阡山脉走过一遭,与同级高手战过一场,自然对金丹级高手的力量有深刻体会。 “这是为何?书信里明明说过,这玩意至少有九成九的把握能够杀死俞四,可是……难道是有人暗中作祟,还是说雷符对俞四有特别的杀伤力……” 庞谢想到这里,心中猛然跳出一个念头,这个念头甫一出现,就在脑中久久徘徊,再也驱之不去。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按照信中的安排,庞谢离开住处,漫步向中央公园里面走去,在中央公园西北方向的某棵树下,今天晚上零点,会有他今次行动具体指示。 从他的住处到中央公园,前后不过五分钟的脚程,庞谢走的又快,约么三四分钟之后,已经来到中央公园门口,大步向园中走去。 “嘿,小伙子,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吗?”就在他即将迈入园中的时候,有个苍老的声音在他背后喊道。 “哦,什么意思?”庞谢回头望去,说话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流浪汉,满脸大胡子,毛茸茸的,手里提着半瓶伏特加,看起来有些醉眼迷离。 “这个点钟还敢往中央公园走,只有四种人,第一种是毒贩,第二种的准备黑吃黑的劫匪,第三种是刚买过保险,准备敲诈保险公司的傻瓜。”流浪汉瞪着眼睛说道。 “你看我像哪一种?”庞谢一笑问道。 “我看你像第四种,不知死活的傻瓜。”流浪汉说道。 “哈哈。” 庞谢放声大笑,反手掏出一枚10美索的硬币,屈指一弹,硬币划过一道漂亮的曲线,正好弹到流浪汉手中,说道:“放心吧,就算有傻瓜也不是我!” …… 公园外面的流浪汉并没有胡说八道,大都会的中央公园不但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新鲜的空气,同时,也为罪恶之徒提供了足够的生存空间。 每到夜间,这里就成了犯罪分子的乐园,地下交易横行,到了夸张的地步,午夜单身从中央公园穿越,已经成了大都会的一项冒险项目。 对于这种情况,警方无计可施,美索联邦的犯罪分子可不像华国,大多是冷兵器,不敢跟警方硬顶,有把手枪,或者土制长枪就谢天谢地了。 这里的犯罪分子可是沙鹰打底,AK也不少见,若是打到热闹时候,就算架起M249自动步枪也不算离奇。 至于克拉克.肯特所在的秩序委员会,开什么玩笑,无论在哪一个国度,超自然界的力量都是凌驾于世俗之上,享受世俗供奉的,什么时候要操心治安这种琐事。 大侠乔峰怼的是姑苏慕容的慕容公子,怼的是西夏一品堂的高手,怼的是群贤庄里的好汉,至不济也是星宿派的虾兵蟹将,什么时候会去街上抓毛贼? 中央公园里灯光幽暗,也就是月光还明,照的清楚,不至于黑漆漆一片。 进了中央公园之后,庞谢按照信上的指示,快步向约定好地方走去,十多分钟之后,来到距离约定好的地方只有两百多米时,忽然有人从树后闪了出来。 “嘿,兄弟,借点钱花花。”一个黑人呲着牙说道。 天色本暗,这家伙又是黑人,穿着件黑色的运动衫,只有张嘴的时候牙是白的,看起来就好像一张嘴单独在空中飘舞,倒是吓人一跳。 “不好意思,身上最后一点零钱,刚才进公园的时候给别人了。”庞谢说道。 “没关系,没有零钱,给点别的也行。”这位仁兄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枪来。 庞谢见状,心中暗叹一声,不愧是美索联邦,随便一个路上打劫的小混混就有手枪,不像在华国的时候,几次遇到打劫,用的都是匕首刀子之类,档次差距太大。 “这玩意你要不要?” 庞谢微微一笑,伸手在背后一摸,抓了一柄AK47出来,黑洞洞的枪口泛着幽光,稳稳地指着面前这位打劫者。 他从背后虚抓,只是掩人耳目,实际上是从纳戒里取出来的,至于这柄枪,是他前两天在大都会里闲转的时候,从某家枪店里拿的,当然,他只是把钱留下了,没有告诉老板。 霍姆斯告诉他,在大都会生活,有把枪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哦,兄弟,我想我们有点误会……”打劫者飞快的收起手枪,迅速的消失在黑暗之中。 这段小插曲后,庞谢来到事先约定的地方,一棵并不起眼的大树底下。 在这棵树下,有一块白色的石头,拳头大小,看起来与其他的石头并没有两样,只是形状在有心人眼里略微特别一些。 庞谢捡起石头,轻轻一捏,就听“哗啦”一声,石头顿时碎成一堆碎瓷片,原来这块石头并不是真正的石块,只是陶土烧制而成的假货,内部中空,里面是了一个小小的盒子。 庞谢只知道这是这次任务的信息传递工具,如果他在逆鳞中参加过海外训练,就会知道,这玩意又叫做死信箱,是两大消息传递方式之一。 第一百六十章 刺杀 如果不算中间遇到的打劫小插曲的话,中央公园一行算是非常的顺利。 庞谢拿到的小盒子里面有两样东西,一样是下一步的任务书,另一样则是一张薄如蝉翼的面具。 面具虽薄,效果却强,只要贴在脸上,就能瞬间改换面容,而且由于面具极薄的原因,不会影响脸上的表情变化,更兼着是用透气材料做的,甚至流汗也不影响,更为神奇的是,面具的颜色与他的肤色完美贴合,与脖子的结合处也不会出现差异。 有这么一张面具,倒是解决了如何靠近俞四的问题,前提是俞四没有用神识扫描。 当然,一般修行人也不会时时刻刻放开神识,否则,不等敌人上门,自家早就累死了。 至于任务书,则告诉了下一步的动作,暂时不要有其他动作,只需要前往与大都会一墙之隔的新泽西州大西洋城,待到明天晚间,俞四将会途径该城,到时候潜伏人员会给庞谢安排一次出手机会。 如果计划无误,到时候出手的地方位于大西洋城的郊外,在一条州级公路边上。 当然,行动时间一定要短,因为就在距离出手地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叫做汉密尔顿山庄,逆鳞情报怀疑这是美索联邦超自然机构的重要据点,如果动手时间长,有可能会把那里的人引出来。 毕竟,俞四这次叛逃珞珈洞天,投奔的对象正是美索联邦的超自然机构——神盾局。 当夜晚间,庞谢再次来到天台,身剑合一,一道剑光径直往西边方向去了。 无论借助何种交通工具,都难免留下痕迹,只有自家飞行最好,任谁也查不出半点痕迹来。 就在庞谢抱着这个想法,飞向大西洋城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就在上空不远处,克拉克.肯特正在虚空而立,目送庞谢离开大都会,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 当日晚间,庞谢来到大西洋城。 单以人口来说,大西洋城在美索联邦只能算小城市,市区只有不到十万人口,就算加上郊区人口,也不过三十万而已。 不要说跟大都会这种千万人口的巨无霸相比,就算在整个新泽西州,排名也在最后几位。 但是,大西洋城却拥有与他的人口完全不符的巨大名声,不止是在新泽西州,或是美索联邦有名,甚至在全球都有它一号。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大西洋城是与拉斯维加斯、妈祖、蒙特卡洛并称的四大赌城之一,拥有上万名赌博业的专门人员,甚至还有一个电视台,专门教导人们如何赌博。 整个城市只有两个主题,一为赌博,一为旅游,城中几十万人的生计也就围绕着这两方面打主意。 也正因为如此,大西洋城里二十四小时灯火辉煌,赌场里时刻充斥着从全球各地赶来的赌徒。 故此,当庞谢一个东方人,大半夜出现在大西洋城的街头时,没有任何一个人感到突兀,除了街边做某些特殊行业的女性之外,甚至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 庞谢也没有多事,更没有横生枝节,去名闻遐迩的赌场走一走,而是径直找了家旅店,用事先准备好的假身份开了间房,养精蓄锐,做好明天的应对。 要是他的猜测没错,明天可是一场硬仗。 ……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之间,就到了第二天晚间。 庞谢早早离开住处,租了一辆越野摩托车,一路向北开去,先是公路,后是山道,最后穿过一片荒野,停到了一条极少有人路过的公路旁。 今天白天,他按照之前的约定,再次得到新的任务书,计划没有改变,就是在这里等待俞四的到来。 按照计划,这次任务很简单,他只要守在路边,假装是在山里旅行的背包客,等到俞四乘车路过这里的时候,揭开象牙盒子,激发里面的雷符就行。 雷符之中已经蕴藏了俞四的一丝气息,激发之后,便能自动攻击,杀死车里的俞四。 接下来,他要做的,只是确认俞四的死亡,然后,迅速撤离这里。 这个计划里面,唯一需要他注意得是,必须确认俞四在车里,才能发动攻击,否则,一击不成,想要再杀俞四可就难了。 自从俞四叛逃之后,美索联邦就加强了入境管理,想要再派人过来,那是难上加难,否则,也不让庞谢这种毫无刺杀经验的新人上手。 庞谢来到公路边上的时候,正是黄昏时分,距离俞四前来,差不多还要两个小时。 于是,他就像一名正经的背包客一样,搭起帐篷,点燃酒精炉,煮上一罐豆子加牛肉,这些让他想起来在喀尔巴阡山脉旅行的时光。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就在距离预先计划时间五分钟的时候,远处车灯亮起,久已无人通过的道路上,驶来一辆汽车。 庞谢不动声色地向远处望去,一眼就望见了千米之外,正在汽车后座上休息的俞四。 车里一共四个人,除了俞四之外,还坐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是司机,一个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还有一个陪俞四坐在后座上。 昏暗的光线之下,俞四看起来非常疲倦,两眼微微闭着,就好像睡着了一样。 刺杀对象完全没有警惕,对于一名刺杀者来说,没有比这更加有利的时机了。 庞谢轻轻吸了口气,取出象牙盒子,平平放在手上,做好了催动雷符的准备。 三百米……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十米…… 十多秒钟之后,汽车从庞谢身旁掠过。 就在汽车经过的一瞬间,庞谢迫不及待地揭开象牙盒子,抽出盒子里的雷符,渡入一道灵气过去,将这枚雷符激活。 霎时间,雷符表面放出无尽的雷光,瞬间化作一个车轮大小的雷球,循着俞四的气息,骤然向汽车飞去。 下一个瞬间,雷球不断吸取天地元气,体积急剧扩大,放出千万道璀璨的雷光,猛烈地向车里的四个人轰击过去。 嗡! 一声沉闷的爆炸声之后,整个汽车被雷光击穿,至于车里的几个人,除了俞四之外,其他几人全都在第一次攻击中被轰为飞灰。 只有俞四仗着修为深厚,勉强还在对抗雷光的轰击,只是看他面色狰狞,青筋暴起的模样,恐怕也抗不了多久。 这枚雷符的威力相当不错,足足放射了三四分钟的雷光,这才渐渐熄灭,符箓本身也化作飞灰,就此消失不见。 经过这一阵雷光的轰击,汽车固然被炸成碎末,车上的三个人被炸成飞灰,就连俞四也被雷光轰击的焦黑一片,躺在地上,呼吸断绝,看起来就好像焦尸一样。 “死了?” 庞谢微微一怔,这可与他猜测的不同,于是漫步向前,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料,就在他来到俞四焦尸前面时,俞四猛然翻身站起,带着一身焦黑,冷冷地看着庞谢,眼中透出一丝杀意! 第一百六十一章 碾压 “就凭你也想杀我!” 俞四的声音冷的像冻结了万年的极北寒冰,每一个字都带着刺骨的寒意,听在耳中令人浑身上下一阵颤栗,就好像赤身裸体被扔进冰窟之中,几乎要被冻僵。 庞谢知道这并不是错觉,当初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俞四就以这种法门,令他他眼前生出重重幻境,今次再动手,不过是故技重施罢了。 只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两人上次见面的时候,庞谢不过蜕凡境的修为,今次见面之时,他已是金丹境界。 单以修为而言,他即使不能碾压俞四,至少也能持平,昔年一语便能将他拉入幻境的法术,如今与拂面清风无异! 况且,以战力而言,庞谢身具玄空甲、元屠剑、奇物“胜负天平”和神通“花开顷刻”,任何一样都可以将俞四战而胜之,四样齐出,更可以轻易碾压。 “呵呵!” 庞谢轻笑一声,眼中露出不屑之意,丝毫不受法术影响。 “你以为你能杀我,那只是一个……笑话!” 俞四见法术无效,猛然大吼一声,单掌向前一劈。 霎时间,数十道黑色的钢铁锁链从他身后凭空飞出,瞬间延伸几十米,向庞谢缠绕而去,灵活至极,宛若活物,就好像章鱼的触手一样。 “未必。”庞谢淡淡说道。 等俞四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发现锁链原本攻击的位置,连庞谢的影子都没有,反而是他的后心,被人重重地拍了一掌,顿时觉得一阵不可抵御的大力袭来,身不由己地向前飞出百余米去。 嘭! 俞四重重地撞在地上,等他稳住身形,翻身站起的时候,觉得喉头一甜,一个没忍住,顿时一口鲜血喷出。 “咦,不对吧,刚才雷符那么猛,你怎么没受什么伤?”就在俞四身后,传来庞谢惊讶的声音。 刚才没交手时,庞谢见俞四被雷符轰击的一身焦黑,还以为他已经受了重伤,稍一一击就能取他性命。 如今一掌拍在俞四背上,才发现俞四外表虽然凄惨,内里却没受什么伤,只是消耗了一些灵气,气血依然健旺。 “你不是……你到底是谁?” 俞四转过身来,远远的望着庞谢,眼睛里露出惊恐万分的神色。 一掌便能将他击伤,这种高手即使逆鳞之中,两大部长出手也不过如此。 “我……” 庞谢正要回答,猛然间想起自己还带着面具,目光微微一动,信手将脸上面具抹掉,露出自己的真容。 “庞谢!” 俞四瞪大眼睛看着他,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说道:“真的是你?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这么强?不对!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当然这么强。” 庞谢微微一笑,接着问道:“我倒是想知道,你刚才那句话到底想说什么,你知道我来刺杀你,对不对?而且也知道我是要用雷符杀你,对不对?否则,雷符虽然杀不了你,但效果也不会这么差,你几乎没受什么伤,只能是事先有所准备。” 俞四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目光一阵闪烁,不知在想些什么。 “逆鳞高层并不知道我的真正实力,却安排我来刺杀你,而且你早已有了准备,换句话说,这是有人故意让我来送死。” “我有点想不通这是为什么,是借刀杀人吗?还是要我的命?或者是浪费一次杀你的机会?好让你活着进入神盾局?” “应该不止是为了杀我,因为在高层看来,那张雷符的价值应该远远超过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在高层里面,还有你们的人,这个人会是谁?是通知我来刺杀的林三公子?还是另有他人?” 庞谢缓缓说道,他悠然站在那里,就好像没有做任何防备。 “你不需要知道这些,你只要去死就好了!” 俞四趁庞谢说话的时间,调息好了体内的元气,接着,大喝一声:“森罗万象!” 霎时间,无数黑色的钢铁锁链从虚空之中生出,仿佛无数蟒蛇,从四面八方袭来,向庞谢缠绕而去。 在这些锁链上面,篆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在符文的作用下,每条锁链带着各自不同的属性,有些闪烁着雷光,在空气中引起一阵阵爆响,有些燃烧着火焰,散发着硫磺的味道,还有些不断散发着白色的寒气,落下一阵阵白霜,甚至还有一些锁链,只能以神识感知,肉眼却看不到。 “万法俱灭!” 无数锁链飞出之后,俞四没有闲着,又是一声大喊。 就在庞谢脚下,骤然出现了一块黑色区域,方圆百丈左右,将庞谢笼罩其中。 这片区域甫一出现,庞谢便觉得周身上下灵气一滞,操纵起来困难大了十倍不止,就连肉身之中的气血,也变得极难搬运,拳脚功夫难以发挥威力。 “好本事!” 庞谢不由赞道,他交手过的敌人不少,擅长以领域攻击,以擒拿对手为要义的,还是头一次遇到。 尤其是俞四这种,不用事先绘制法阵,随时发动进攻的,更是闻所未闻。 不过,俞四手段虽强,却不看在庞谢眼里。 “森罗万象”的攻击方式虽然多变,但也比不上喀尔巴阡山脉是五位黑暗怪物的联手攻击,“万法俱灭”的禁魔领域虽然少见,但还比不上温彻斯特兄弟的特殊体质。 万般求全的结果就是每一样都没有做到极致,也就没能对他造成威胁。 唰! 庞谢身具玄空甲,虽然手到俞四法术影响,却不至于难以行动,飞身一纵,便跃出禁魔领域,张口一吐,龙吟剑脱口飞出,随即,以身剑合一之术,霎时间,穿透重重虚空,杀到俞四身后,轻轻一掌拍出,带着龙吟剑的锋芒,拍在俞四肩头。 噌! 俞四施法尚未结束,便觉得眼前一花,庞谢已然消失不见,接着,便觉得肩头一疼。 一股锋锐的剑意从右肩突入,顺着肩头一路向下,接连斩破筋膜、骨肉,一直向丹田刺去! 若是放任不管,让这一道剑气击中金丹,俞四不但半世修为化为流水,而且还有性命之忧! 一掌击出,俞四便有性命之危,两人差距之大,在这一掌便看的明明白白! 在这生死关头,俞四面色骤然变得惨白,忍不住大声喊道:“你不能杀我!” 第一百六十二章 灭口 “欺师灭祖,叛国投敌,人人得而诛之,你说我为何不能杀你?”庞谢似笑非笑地盯着俞四。 不过,他嘴里虽然这么说,手上却已经缓了下来,一道剑气将发未发,凝在俞四丹田之上。 “我……”俞四面色一凝,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忍住没说。 “说不出吧,还是杀了你的好!” 庞谢一笑,剑气向前又探了几分,堪堪要刺穿俞四的丹田。 “不!” 俞四再次喝道,抬头死死地盯着庞谢,眉头紧锁,似乎有极难决定的事情要说,却又说不出口。 “你有话说?”庞谢淡淡问道。 “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这么强?为什么又要进入逆鳞?”俞四问道。 “我么……你已经从逆鳞叛逃,为什么又要关心这件事?算了,还是告诉你吧,我是道门的真传种子,隐于暗线的核心弟子,至于为什么进入逆鳞么,事关门中安排,这个就不能告诉你了。”庞谢随口乱扯。 “你当真是道门的暗子?”俞四似乎有些不信。 “当然,否则,邵还为何要保我入逆鳞,杜子春为何又要把我带在身边?”庞谢说道。 “既然是这样……”俞四面色变幻几次,犹豫了一阵,说道:“那我就实话实话了。” “什么意思?此中莫非还有隐情?”庞谢微微一愣,做出一副不解的样子。 “其实,我这次从逆鳞叛逃,是几位高层的共同决定,也是在执行逆鳞的秘密计划。”俞四一字一句地说道。 “愿闻其详。”庞谢说道。 “此事说来话长,数百年前,欧罗巴大陆借着现代科技之利,向神州大陆宣战,这一战持续了数十年,期间毁灭门派无数,其中传承久远的门派也不在少数,许多极为珍贵的法器,甚至法宝也都因为这一场变故遗失海外,这其中有一件宝物,不但对逆鳞十分重要,甚至在华国也是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件宝物遗失之后,华国修行界曾经花极大的代价在海外寻找,可惜最终也没能找到宝物的下落,甚至连宝物在谁家都不知道。” “直到数年之前,逆鳞中有高人算出,天地元气即将发生异变,借着这一场异变,有机会找到宝物的所在,于是制定了一个寻找宝物的计划。” “数日之前,这位高人发现天地元气异变之日临近,这套宝物中的其他几件已经开始异动,便通过这套宝物中的其他几件,施法感应到这件宝物落在何方,现在何人手上,一番占卜之后,最终算定宝物落在美索联邦神盾局手中。” “于是便找了个由头,安排我从逆鳞叛逃,来到美索联邦的神盾局,想法取得他们的信任,伺机夺取这件宝物。” 生死关头,俞四再不隐瞒,将整件事和盘托出。 “原来是这样,那在这件事里面,我的角色是什么?”庞谢忽然问道。 “这个……”俞四顿时支吾起来。 “你要是不想说,我就替你说了吧。”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你从逆鳞叛逃,若是没人追杀,做戏未免太假,可是你要去完成任务,自然不能真的将你杀死,所以,死的只能是前去追杀你的人,而那个人就是我。” “这个人不能太强,否则,没法解释你遭到刺杀之后,为什么还能活下来,也不能太弱,否则,没法解释逆鳞为什么会派出这个人。” “而我正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不算太强,就算偷袭成功,也能被你反杀,也不算太弱,毕竟斩杀了荣格,又去过喀尔巴阡山脉一趟,总算还有点名气,最主要的是,我还在美索联邦,前来刺杀顺理成章,也不会引人遐想。” 俞四脸色变了几变,却没有否认。 “我就是那个被选中的倒霉鬼,计划中要死去的那个人?”庞谢笑着问道。 俞四叹了口气,没有辩驳什么。 “所以我也就正好被派到这里,迎接这一次暗杀任务,对了,既然说到这里,那我顺便问一下,你们为什么要选择我?”庞谢接着说道。 “其一,你与司马家有血仇,他们不会就这么轻易放过你的,其二,刺杀之人必死,又有谁家会舍得派自家弟子来送死。”俞四摇了摇头。 “明白了,原来是这样,难怪当日邵还前来找我,让我回道门修行,原来是要避过这一场杀劫。”庞谢半真半假的说道。 “呵呵……”俞四苦笑,他们为这一计划,准备了良久,前后挑了许多人选,谁知挑来挑去,最终挑中了一块铁板。 “对了,你们这次要夺的是什么宝物,又是在什么地方?”庞谢不经意的问道。 “是禹王传下的九鼎之一,就藏在不远处的神盾局分部汉密尔顿山庄里面。”俞四说道。 “既然知道东西就在那里,直接去夺不久好了,干嘛还要搞这一场刺杀?”庞谢说道。 “那里是神盾局的分部,里面防卫森严,不是短时间能够强攻夺下的,若是时间长了,又会引来神盾局总部的高手。”俞四说道。 “原来如此。”庞谢点点头。 “既然你都知道了,能不能暂且放我离去,我还要去完成接下来的任务。”俞四问道。 “呵呵,放你倒是不难,只是为了配合你的任务,我是不是要在此地自刎,帮你取信神盾局的人?”庞谢忽然说道,脸上带出一丝嘲讽之意。 “说笑了,那怎么可能……”俞四连忙摇头。 “谁跟你说笑,我要是不死,你又怎么能快速取信神盾局的人?又怎么能尽快夺回宝物?”庞谢连续追问。 “这个……”俞四心乱如麻,一时不知如何回复。 在原本的计划里,压根不会走到这一步,他又怎么可能预先想好对策。 “我明白了,原来刚才这一套都是你随口乱扯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让我饶你一命!”庞谢面色忽然一肃。 “不是!我……”俞四急忙摇头。 “恐怕……” 庞谢话未说完,猛然催动手中剑气,径直刺穿丹田,将丹田之中的金丹搅碎,废去俞四半生修为。 “你!”俞四不由大惊,双目死死盯着庞谢,似乎难以置信。 庞谢不等他再说,信手一挥,一掌拍在俞四的头颅上,掌力轻轻一吐,将俞四震死当场。 第一百六十三章 入侵 说来说去,最终都是一掌,一掌之后,俞四命归黄泉。 早在庞谢来大西洋城狙杀俞四之前,在大都会验看雷符威力之时,心中便已经隐隐有了猜测,此行恐怕是一个圈套。 刚才跟俞四说这么多,只是要从他嘴里验证而已。 俞四的话,九成九是真的,庞谢最后出口否认,只是要找一个出手的理由罢了。 俞四一定觉得自己死的很冤,当然,他若是知道,庞谢早已得到灵感大王点拨,知道是林三公子与司马家在背后害他,此行也早有防备,恐怕会觉得自己更冤。 可惜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他与林三公子等人联手,配合逆鳞司马家,想冤杀庞谢,如今坑到自己头上,也只能说一声报应不爽。 今晚的刺杀,从庞谢动手开始,俞四的死就已经注定。 若是雷符取了俞四的性命,那自然是皆大欢喜,庞谢径直回逆鳞复命就是,若是雷符没能取了俞四的性命,那就必须由庞谢亲自动手。 留俞四一条命是不可能的,否则,庞谢就必须解释一个很大的问题,他为何会有如此修为,短短时日,竟已修到金丹境界。 面对俞四,他自然可以随口鬼扯,说是道门真传弟子,可是回到逆鳞呢?邵还可没发疯,会替他担下这件事,更何况,邵还就算想担,又担得起吗? 万一因此引出虚无秘地的事情,那就更是杀身大祸,到时候再想挽回也不可能。 故此,俞四必须死! 斩杀俞四之后,庞谢并未立刻离去,微微张口,吐出一道火苗来,朱红色的火焰烧在俞四的尸体上,发出“滋滋”的响声,渐渐将俞四焚毁。 十多分钟之后,直到将俞四烧成飞灰,庞谢这才离开此地,继续向北行去。 庞谢北去的目的非常简单,既然俞四已经探出九鼎之一的位置,那么这个任务的下半段就由他来完成吧! 林三虽然可恨,俞四虽然可杀,但这件任务还是要做的,否则,日后再想夺回九鼎,难度至少增加十倍百倍,这对逆鳞,乃是神州大陆都是极为不利的事情。 庞谢纵起身剑合一之法,一路向北飞去,剑光一闪,便是数十里的路程,霎那之间,便看到了汉密尔顿山庄的模样。 远远望去,汉密尔顿山庄的主楼矗立在一座山谷之中,那是一栋三层高,百余米长,二十多米宽的大楼,是用石头砌成,看起来非常坚固,已经有些年头了。 大楼四面都是郁郁葱葱的森林,周围数十里,再没有其他建筑。 在大楼的前方,有一片小小的草坪,修剪的非常平摊,看起来时常有人维护。 庞谢身在半空,放出神识一扫,发现小楼的一二两层有着三四十人的样子,大多数都在忙碌,三楼则没有人看守,里面摆着各式各样的现代化武器和一些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机械。 除了地上三层之外,地下还有地下室,只可惜入口用魔法阵覆盖着,神识探不下去,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深。 如果说九鼎之一真在这里的话,只能是在地下室里。 庞谢探查完毕之后,按落剑光,稳稳落在汉密尔顿山中的楼前,也不声张,大步向楼里走去。 “什么人?” 还不等庞谢靠近,大楼里面已经警铃大做,五六名值班警卫全副武装,带着自动武器冲了出来。 “各位,先不要紧张。” 庞谢微微一笑,说道:“我来是找一件东西,找到之后很快就走,不会麻烦太久。” “你要找什么?”其中一个人警惕地问道,他的肩章与其他人不同,看起来像是队长的样子。 “说来话长,不过,为了尽量少打扰别人,有些话还是不说的好,省着引来更多人的注意。” 庞谢说完,也不给这些人反应的机会,足下猛一发力,飞身向前冲去。 以他今日的修为,寻常人在他面前,比纸糊的也强不了多少,莫说是动手攻击,就算稍微一碰,也会炸做一团血肉,这几名守卫虽然也算精锐,但在庞谢面前,还不够看。 不过,庞谢不愿多造杀孽,故此,只是从这几人身边掠过,并未故意冲撞他们。 唰! 这几名警卫只觉得眼前一花,接着,便是一阵狂风过境,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原地已经空无一人,身后的楼门则被一脚踹开,留下两扇门来回晃荡。 “这家伙是什么人?”其中一名警卫面色起急,提着自动步枪就往里冲。 “别进去了。”队长一把将他拉住,说道:“马上通知总部,有a级以上的敌人进攻。” “好的,那咱们要不要先去拦截。”先前这名警卫问道。 “没这个必要,面对这种人,咱们的拦截压根没什么效果。”队长摇摇头。 “可是……” “没什么可是,如果他是来枪三楼的东西,那就随便让他拿吧,如果他要去地下室,自然有人会拦截他,轮不到咱们动手。”队长说道。 “好吧,明白了。” …… 庞谢穿过大厅,也不多做磨蹭,飞身向地下室的入口掠去,沿途也遇到了几个警卫,全都一晃而过,也遇到了几道防盗门,也都轻松闯过。 如今这钢铁铸成的防盗门,在他身前与废纸也没什么两样。 不过三四秒钟,庞谢便已来到地下室的上方,却见入口上方,覆盖着一层橡木地板,地板上面则刻着一条条阵纹,然后用水银浇灌,汇成一个魔法阵。 庞谢也不犹豫,轻轻向下一跺,便将木板踩穿,废掉魔法阵,露出地下的入口来。 除了橡木板之外,地下还有一扇厚厚的圆形金属门,直径两米左右,是用钢铁铸就,神识一扫,发现厚度在五十公分以上,简直是一块厚厚的铁墙。 若是换一个人,单单要突破这道钢铁门,就需要不短的时间,可是在庞谢眼里,这些却丝毫不足为患。 剑光一闪,身剑合一,庞谢便从钢铁门中刺过,好像快刀切豆腐一样,丝毫没有阻拦。 穿过钢铁门之后,通道直直向下,庞谢顺着通道,向下又飞了三四十米,这才来到通道底端,一条长长的甬道前面。 第一百六十四章 哨兵机器人 庞谢闯入汉密尔顿山庄之后,顺着地下通道,来到了山庄地下,看到了一条长长的甬道。 这条甬道长约六七十米,尽头是一扇黑铁门,黑铁门上篆刻着魔法阵纹,阻止神识的窥探。 甬道宽约五米左右,空荡荡的,除了顶上的汽灯之外,就只有四座黑色的金属雕像,其中两座位于甬道的这头,另外两座位于黑铁门前。 这里是神盾局的分部,又存着九鼎之一,防卫力量自然不止是上面那一点人手,否则,俞四也不至于不敢强闯,要以叛逃的方式取得信任。 “不过,这些防卫力量究竟在哪里呢?” 庞谢心中一动,用神识向四周扫去,却未发现任何能量波动。 “难道是在黑铁门后面?还是另有陷阱?” 庞谢眉头微微一皱,随即下定决心,大步向黑铁门走去,以他今日之能,就算有什么陷阱,也未必伤的了他。 嘭! 就在他刚刚迈入甬道的一瞬,猛然发觉身后风声大动,还没来得及闪躲,就感到重重的一拳击在后心,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震得四壁嗡嗡作响。 “好快!”这是庞谢的第一个念头。 以他金丹境界的修为,身法几乎到了念生即至的境界,已经许久没人能从他身后偷袭成功。 “好重!”这是庞谢的第二个念头。 这一拳又沉又重,几乎可以与庞谢自家的拳头比拟,要知道庞谢有“大力”神通在身,肉身远比一般的修士强得多,拳头之重也没几个人修士比得上。这一拳能与他的拳头相提并论,已经足以笑傲修行界了。 但是这一拳再快,再重,对庞谢也毫无用处,只因他身怀玄空甲,除非是神仙境界,能破开空间封锁的高手才能伤的了他,其他人都伤他不得。 这一拳力量虽大,速度随快,但从境界上讲,却也没高过庞谢,自然也伤他不得。 庞谢挨了这一拳之后,当即转身,想要瞧瞧出手之人到底是谁,不料,他这一转身,不由吃了一惊。 因为出手攻击的并不是什么高手,而是刚刚站在甬道一头的金属雕塑。 “这玩意是机器人吗?还是别的什么玩意……” 庞谢微微一怔,他刚才以神识扫描这几个雕塑的时候,并未发现任何能量波动,也就没有多注意,没想到这玩意居然也能进攻。 嘭! 就在庞谢分心之际,又是重重的一拳,狠狠打在他的胸前,这次出拳的并不是眼前这个金属雕塑,而是甬道这头的另一个金属雕塑。 也正是因为这一拳,庞谢才发现,为什么这玩意直到打在他身上,他才发现不对。 原来这两个金属雕塑,出手之际,竟然用的是瞬间转移,身影一闪,便已穿破虚空,冲到身前,完全没有给他躲闪的时间。 “速度,力量,都不错,就是不知道防御怎么样……” 庞谢心中一动,反手一拳,正砸在金属雕塑胸前,却发现触手生硬,不但没能砸坏金属雕塑,反而险些将他震伤。 仔细再一看,却发现被他拳头砸中的地方,金属的颜色和质地都发生了变化,从黝黑的金属颜色,变成了璀璨的钻石模样。 嘭!嘭! 庞谢不信邪,迅速又挥出两拳,却发现无论他打的多快,只要砸在金属雕塑身上,对方的身躯就会立即发生变化,变得坚硬无比,足以挡住他的拳头。 “这玩意不好对付啊,够快,够强,够硬,单这几条属性就能将寻常金丹修士死死吃住,难怪俞四认为强闯没有任何机会。”庞谢皱着眉头说道。 …… “滴,入侵者,请立即投降,放下武器,否则,哨兵机器人将开启杀戮模式。” 一个电子合成音在甬道之中响起,向庞谢发出警告。 “这玩意叫哨兵机器人?对了,这些家伙都没有能量波动,搞不好还真是机器人,不过,美索联邦科技真有这么强么,怎么连这种玩意都能研制出来?” 庞谢暗自想到,他好歹也跟李天华学过一段时间,知道现在前沿科技的水平,虽然很先进,但更多的是不足,许多学科都是空白,绝不能造出这玩意。 “滴,杀戮模式开启。”还不容他多想,电子合成音再次发出。 嘭!嘭!嘭!嘭! 就在电子合成音再次响起的瞬间,庞谢同时感到四只重重地拳头砸在身上。 其中两只是先前跟他动手的哨兵机器人,另外两只则是身后守候在黑铁门前的两只哨兵机器人。 这四只拳头极重,莫说是寻常人,就算是金丹高手,在这四拳之下,也有身死名灭,再加上四个哨兵机器人出手便是瞬移,就算速度再快也躲闪不得,换作俞四在此,恐怕这一次合击之下,就要殒命当场。 不过,庞谢身着玄空甲,最擅长克制的,就是这种纯粹的力量,几拳打在身上,与挠痒痒无异。 一轮打击过后,庞谢毫无损伤,正要想法反击,就见这四名哨兵机器人一起张嘴,接着,就见四道蓝白色的火焰喷出,烧在庞谢身上。 滋啦! 通常来说,火焰的颜色往往代表着火焰的温度,寻常家里的炉火,通红的时候一般是700度左右,变成亮黄色的时候,通常是1200度左右,等变成白色的时候,呈现白热化,就是3000度左右,等到了蓝白相间的时候,就是常说的炉火纯青,温度则已经飙升到10000度以上。 没想到这四个哨兵机器人如此强悍,不但拳脚厉害,而且能够吐出10000度以上的高温火焰,莫说是烧在人身上,就算是烧在钢铁上面,也可以熔金断铁,迅速将其烧坏。 一时间,甬道之中火光四射,烤的四面潮湿的墙壁滋啦作响。 不过,一轮火焰攻击之后,庞谢依旧安然无恙。 四名哨兵机器人见状,又使出冰冻攻击的法子,此次喷出的低温气流,足足有零下两百多度,在这个温度下,钢铁比瓷器还容易碎裂,人体更是会被迅速冻结,成为一块冻肉。 只是这一切都是无用功,玄空甲是空间守护,除非是能突破空间,否则,任你是什么属性,都无济于事。 不过,令庞谢非常郁闷的是,四个哨兵机器人虽然杀不了庞谢,他却也没有想到办法反杀。 这四名哨兵机器人身体古怪,莫说拳头打在身上完全无用,就算是使出龙吟剑,也无法将其刺伤。 哨兵机器人身上出现的钻石结晶坚固非常,并不是真的钻石,远比钻石坚固的多。 “龙吟剑不管用,这玩意又不是生命体,元屠剑只怕也无法吸血……” 庞谢眉头渐渐皱起,这四名哨兵机器人的攻击力强悍,生命力也强的惊人,轻易无法收拾,又能瞬间转移,还极难摆脱,就像黏在身上的小强一样,令人厌恶,却无计可施。 “等等,对了,这些家伙不是生命体,那么这个办法或许能成……” 庞谢眼睛忽然一亮,想出了个主意来。 第一百六十五章 劫掠 打又打不死,逃又逃不开,哨兵机器人的难缠程度远远出乎庞谢的意料。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若是再不想办法,只怕神盾局总部还会派其他人来,到时候想走就更难了。 就在庞谢为此头疼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顿时有了对付这些家伙的办法。 “疾!” 庞谢低喝一声,张口一吐,龙吟剑脱口而出,瞬间向其中一名哨兵机器人杀去。 噌!噌!噌! 庞谢五指探出,指法急速变幻,操纵龙吟剑,施展蜀山御剑术。 龙吟剑迅若闪电,上下翻飞,以极高的速度高速在哨兵机器人表面切割,虽然每一击的力量并不算强,但是速度极快,甚至比寻常飞遁,还要快出三分,远远超过常人,甚至是哨兵机器人的反应极限。 眨眼之间,龙吟剑已经刺出数百剑,均匀的刺在哨兵机器人的每一寸表面上,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 以龙吟剑之利,这数百剑要是刺在重型坦克上面,足以将坦克切的渣都不剩,可是切在哨兵机器人上面,除了让它表面浮出一层璀璨的钻石结晶,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不过,按照哨兵机器人的特性,这种钻石结晶出现之后,所在位置就会迅速硬化,提升防御之余,也失去行动能力。 此刻,哨兵机器人全身上下覆盖满了钻石结晶,整个机器人都失去了行动能力,就像一尊钻石雕塑。 当然,这一点并没有什么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只要短短的零点几秒,哨兵机器人就会恢复行动能力,再次跟庞谢动手。 只是,庞谢今日却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封!” 庞谢一声低喝,单掌向前一挥,由掌心处顿时骤然涌出一道黑气,向面前这个已经全部钻石化的哨兵机器人笼罩而去。 唰! 黑气翻滚一遍,哨兵机器人消失不见。 黑暗曼陀罗封印术! 庞谢用的正是当日灵感大王以玄空甲为基础,衍生出的法术——黑暗曼陀罗封印术。 当初,灵感大王研发这门法术,是为了弥补庞谢攻击手段缺乏的短处,原本是用来对付幽魂、灵体等等物理攻击无效的敌人,没想到今天正好用在这些哨兵机器人身上。 这种哨兵机器人虽然强悍,但是一旦被攻击就会钻石化,只要攻击的够快,就能让他们全身钻石化,然后无法动弹。 接着,他便可以施展黑暗曼陀罗之术,将这已经无法动弹的哨兵机器人,封入空间之中。 只要进了封印空间,它们就算恢复过来,也没什么用处,没有神仙境界之上的修为,破不开封印空间,再强悍也没什么用处。 收拾掉一个哨兵机器人之后,庞谢有了经验,便依样画葫芦,将其他三个哨兵机器人一一收拾,全部封入玄空甲之中,前后不过三五秒钟。 当然,被收入玄空甲的哨兵机器人并没有被真正降服,只是暂时封印而已,日后还要再想办法对付,不过,这就不是他现在要考虑的事情了。 解决了哨兵机器人之后,庞谢大步向甬道尽头的黑铁门走去。 他本以为黑铁门也是一道关卡,出乎意料的是,黑铁门并没有关,只是虚掩着,轻轻一推,便向两边划开。 推开门后,里面是一个小小的展厅,立着十多个展台,陈列着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用圆形玻璃罩子封住。 当然,也许这里的分部考虑到,敌人既然能闯到这里,连四名哨兵机器人也能轻易收拾了,门关不关的,也不打紧。 …… 在这无数陈列品中,庞谢一眼便看到了禹王传下的九鼎之一。 这是一尊青铜大鼎,约么有一米五高,直径也在一米左右,看起来虽然普通,却有一种稳如天地的沧桑感。 庞谢之前虽没见过这件宝物,可是看到这件宝物的一瞬间,顿时有一种血脉共鸣的感觉,只觉得十分亲切,便知道没找错。 宝物就在眼前,庞谢也不迟疑,一掌劈碎防弹玻璃罩,将宝鼎收入纳戒之中,接着,转身向其他几个展台望去。 这些展台上面放的也是古物,有青铜器,有石器,甚至在某个展台上,还有几枝叫不上名字的树枝。 “有道是一客不烦二主,入宝山岂可空手而归……” 庞谢轻轻一笑,龙吟剑如电射出,眨眼之间,便将其余十多个展台上的玻璃罩子一举击碎。 接着,大手一挥,如台风过境,也不管都是些什么东西,全部卷入纳戒之中。 他将这些东西收好之后,也不在此就留,当即使出身剑合一之术,化作一道剑光,从地下展厅向外飞去,眨眼之间,便已冲出地下展厅,接着,也不多做停留,一剑冲破屋顶,径直飞上高空,一道剑光向北方飞去。 这一切说来话长,但从庞谢进入汉密尔顿山庄开始,一直到他灭杀四位哨兵机器人,再到卷走地下展厅中的宝物,前后连一分钟都不到。 这也幸亏是他有玄空甲在身,坚固无比,不怕哨兵机器人的攻击,又有黑暗曼陀罗封印之术,能够将其封印,否则,换一个人,纵然能击败四个哨兵机器人,还不知要耗费多长时间,绝不会有他这么顺利。 庞谢离开汉密尔顿山庄之后,并未立即跨越大洋,直接向神州大陆飞去。 一来任务书中已经点明,这一段时间,因为某种缘故,美索联邦以某种大型魔法阵,在整个国土的边界线都设置了强力结界,只有是有修行人路过,都会被拦下,他若是一头撞上去,难免惹上麻烦。 二来上次与灵感大王联系的时候,灵感大王也让他先不要回去,说是最近将有大变故,待变故发生之后,再看情况如何,决定是不是要回去。 故此,庞谢决定在美索联邦暂时隐居一段时间,等国界线的结界散去再说,毕竟这种结界极为耗费能量,以美索联邦之强,也支撑不了多长时间,只要静静等一段时间即可。 不过,他此刻从神盾局抢了东西,也不敢再回大都会或大西洋城,便打算一路往北,藏身美索联邦北部的万里苍茫雪原之中。 就在庞谢走后不久,一架高速飞行器从西面飞来,悬停在汉密尔顿山庄上方,舱门打开之后,几名装束各异的战士从数十米的高度跳了下来,一一落在地上。 从庞谢露面,发出警报,一直到这些人到来,前后不过三分钟而已,足见行动迅速。 “现在是什么情况?”领头的一位年轻人说道。 “敌人冲破了所有防护力量,地下室被席卷一空。”警卫队长急忙过汇报。 “里面的哨兵机器人呢?”这人继续问道。 “也不见了……”队长说道。 “什么!”这人脸色顿时大变。 这里存的东西到还罢了,虽然价值惊人,但实际用处不是很大,可是守在这里的哨兵机器人,确实美索联邦科技与超自然力量的最高结晶,这玩意要是丢了,后果不堪设想! 第一百六十六章 天地异变 大西洋城位于美索联邦北部,从大西洋城一路往北,经过传统工业重镇——五大湖区域,就开始进入荒无人烟的北部雪原。 单从地理条件来讲,美索联邦确实是上帝的宠儿,几乎独占一整个大洲,拥有广袤的国土和全球最大的耕种面积,以及丰富到可怕的矿藏及油气资源,此外,国土安全也得天独厚,一路往北是北冰洋,南面则是一个毫无进取心的弱国—玛雅联邦,东面是大西洋,西面紧邻太平洋,可以说四面无敌国。 拥有如此地利,再加上两次世界大战都坐享其成,以及血脉者在当今环境下独一无二的优势,这些共同的条件,一起造就了美索联邦这个当今天下的第一强国。 穿过五大湖区域之后,庞谢眼前渐渐出现了雪线,一层层山林树木,逐渐染成白色,空气也冷了下来。 呼! 向前又飞了一千多公里,到了无人地带,庞谢这才止住身形,凌空虚立,低头向下看去。 下方是连绵不断的雪山,间或有大片大片的松杉林海,就在群山环绕之间,有一片蓝宝石一样的湖泊,晶莹剔透,好似人间仙境。 若是在神州大陆,必然有诗人在此写出名篇,或是文人在此写出千古传颂的文章,可惜是在美索联邦,竟落得人迹罕至的下场,也算是明珠暗投。 “这里不错啊!” 庞谢看着这般景物,低低声音说道,随即按落剑光,轻轻落在湖边的鹅卵石摊上。 离得近了,他才发现这片晶莹如玉的湖水之中,还有些不少色泽艳丽的游鱼,穿梭在水草之间,轻轻摆尾,觅食游玩。 “就这里吧。” 庞谢扫视一眼,发现这里确实不错,便在湖边走了一圈,找了个容身的山洞,清理干净之后,也不嫌此处寂寞,就此住了下来。 他在金山湖中住了足足八百年,早已适应了这种隐居的生活,此时重归山林,不但没有半分不适,反而有一种难得的轻松。 在这座无名湖边,庞谢一住就是七天。 在此期间,任美索联邦大肆寻索,任逆鳞内部翻天,与他都没有半分关系,他在此处没有与其他人联系,只是以香火神道的法子,与灵感大王联系过一次。 灵感大王多的没说一句,得知他拿到九鼎之一后,只是告诉他,先不要回逆鳞,依旧留在此地,等待天地异变,再做打算,同时还告诉了他一件事。 等到异变之时,一定要把禹王鼎从纳戒中拿出来,倒时候会有莫大的好处。 庞谢对此牢记在心,默默守候,等待天地异变。 数日之后。 这天清晨,庞谢刚刚从入定中醒来,忽然觉得四周的一切都已不同,虽然说不清那里不一样,却感觉有着细微的变化。 眼前的山水似乎更加清晰,湖中的游鱼,似乎也更加有活力。 正在疑惑之间,庞谢忽然觉得四下里元气一震,接着,便有无数灵机从虚空之中涌来,与原本衰微至极的天地元气混杂在一起,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变化。 眨眼之间,天地元气骤然变得活跃起来,生机勃发,就像久已失水的鱼儿,忽然被抛入大海之中,重新变得灵动起来。 “这就是灵感大王所说的异变?难不成天地元气要恢复?” 庞谢心中一动,却没忘记灵感大王的嘱托,连忙将禹王九鼎之一从纳戒中取了出来。 就在禹王鼎取出的瞬间,方圆数里的元气忽然沸腾起来,这种反应就好像在冰冷的池水中,扔了一块烧的火红的铁块,瞬间将池水点沸,引起天地元气的躁动。 接着,就感到一股极大的吸力从禹王鼎中传出,向四面八方吸摄而去,无数虚空中涌出的灵机混杂着灵动的天地元气,向禹王鼎中涌了进去,然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好像被吸入了一个无底的黑洞。 这股吸力极大,就连庞谢都感觉自己体内的灵气开始变得躁动,隐隐有脱体飞出,向禹王鼎中涌去的感觉。 庞谢不由大吃一惊,要知道他有玄空甲在身,看似站在禹王鼎旁边,实质上却被层层空间隔离,没想到就算这样,体内的灵气也会受到影响,若是没穿玄空甲,岂不是第一时间就要被这禹王鼎吸干? 这种感觉非常糟糕,甚至让他想起了死在元屠剑下的弗兰克伯爵,就是被元屠剑生生吸死。 不过,禹王鼎毕竟没有元屠剑那么霸道,也不是真正的金仙级灵宝,更不是专为吞噬而生,在一番猛烈的吞噬之后,渐渐和缓下来。 渐渐地,禹王鼎吞噬灵机和天地元气的速度渐渐降了下来,在两者间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平衡,每吞噬一分灵机,才会吞噬九分天地元气,然后,两者在鼎口处融合,形成了一种奇特的生机,一缕缕向禹王鼎中填去。 “这是什么东西?灵感大王说的好处在哪里?等等……难道……” 庞谢心中忽然一动,牵引了一道生机,往丹田之中填去,霎时间,便觉得修为实实在在的增加了一分,不由又惊又喜。 要知道他如今已是金丹境界,修为每增一分,需要吞噬的天地元气都大的可怕,往往数月修行,修为才能增加一分,哪能像现在这样,随便吸收一点生机,修为便增加这么多。 “这就是灵感大王说的好处?” 庞谢心中大喜,连忙牵引了几分生机过来,片刻之后,忽然一拍脑袋,骂道:“你个傻瓜,水源明明就在眼前,还要用勺子舀着喝,当真是不知什么痛饮么?” 想到这里,庞谢猛一翻身,跃入禹王鼎中,放开周身三百六十处大穴,拼命吸取禹王鼎上的汇合生成的生机。 金丹一成,便是不漏人仙,这一重境界分为三阶,分别是丹光无碍,生机无穷和玄武之身。 其中,丹光无碍便是炼化天地元气,凝成一缕缕精纯的丹气,最终以丹气将金丹填实,生出璀璨至极的丹光来。 庞谢自修成金丹以来,不断吞吐天地元气,在宝莲池下修行半年,也只将金丹填充了十分之一,要是按照当下的进度,至少还要几年功夫,才能将金丹填实。 这还是在宝莲池下,换作其他地方,没个百十年,想也不要想。 不料,今次坐在禹王鼎上,吸取着这种古怪的生机,不过一个多钟头,便已吸取了足够的天地元气,将金丹填实,发出璀璨至极的丹光来! 第一百六十七章 地仙 美索联邦北部,万里雪原之中,不消一个钟头,庞谢便已修成金丹三阶第一阶——丹光无碍。 这一境界修成之后,丹田之中的金丹被丹气填实,生出璀璨至极的光华来,这种光华便叫做丹光。 丹光流转之际,生机无穷,宛若活物,照在五脏六腑之中,促使五脏六腑逐渐发生异变。 在丹光的持续照耀下,五脏六腑渐渐开始吸收丹光中蕴含的能量,并用这些能量代替了血液提供的营养,这样以来,脏腑能力更加强大。 《黄帝内经》有云,食水者善游能寒,食土者无心而慧,食木者多力而拂,食草者善走而愚,食叶者有丝而蛾,食肉者勇敢而捍,食谷者智慧而夭,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 以金丹的丹光,代替血液中的营养,以天地之间的元气,取代原本必须的食物,这便是食气者神明而寿,不食者不死而神的真意。 在丹光照耀的基础上,日积月累,五脏六腑长期吞吐能量,再加上功法的适时调整,便会完成由血肉器官向能量器官的转化。 最终,五脏六腑全部化为能量器官,从此不惧损伤,就算被刀剑伤到,只要有能量填补,也能极快的恢复,而且不止如此,与血肉器官相比,能量器官拥有更强的能量转化效率,更高的输出功率,无论是施展法术,还是近身肉搏,威力都强了不止一筹。 这一过程原本需要的时光极为漫长,毕竟肉身转化非同小可,需要极为小心的调整,以能量取代物质,更是一个极为漫长和精细的过程。 出乎意料的是,在禹王鼎源源不断的生机供给之下,庞谢发现自己的五脏六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改变,短短几个钟头,就产生了正常情况下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会发生的变化。 嗡!嗡! 随着五脏六腑的变化,一声声异响从庞谢体内传出,每一声异响都代表着一个器官完成蜕变,从血肉之躯,化为能量器官,发出各种各样奇异的光芒来。 肝为东方青木,转化完成之际,放出明亮青光,仿佛苍松翠柏。 心为南方之火,转为能量化器官之后,发出火焰一样璀璨的赤红色光芒,与他先前以燃灯通神术点燃的那盏心灯一起点亮,交相辉映,光辉璀璨。 脾为中央之土,有厚德载物之能,转为能量化器官之后,表面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土黄色暗光,没有其他几个器官那么光华璀璨,却多了一分厚重。 肺为西方之金,乃是内外元气交汇的主要通道,此次转化之后,整个肺部发出耀眼白光,一呼一吸之间,不但吸取天地元气的能力暴增数十倍,就连以往积累的尘垢,也都被一扫而空。 肾为北方之术,北方之水主黑,主生机无穷,与其他几个器官发出光芒不同,此次转化完成之后,两个肾并未发出光芒,反而化为纯黑,不断从外界吸取光芒,仿佛无尽深渊,令人不敢直视。 五脏转化完毕,接下来便是六腑,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胆,也都逐一变化,发出或是明亮,或是幽暗的光芒,一一转化完成。 一时间,庞谢自喉头以下,整个身体,不断涌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交相辉映之间,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这种异象并未持续多久,约莫四五个钟头之后,各种颜色一一消失,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当然,庞谢却知道这一切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因为就在短短几个钟头,他便已将五脏六腑全部转化完成,金丹三阶第二阶“生机无穷”已然修炼完成。 …… 从天地异变开始,到庞谢修成“生机无穷”,已经过去了六七个钟头。 随着无穷生机的涌入,天地之间的元气越来越活波,也越来越浓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浓度仍在持续提升。 与此同时,禹王鼎口的奇异生机亦在不断生成,毫无停歇的意思。 “呼!这一场造化可真不少!” 庞谢的目光越来越亮,催动五脏六腑之中的灵气,继续运转“玄功要诀”,趁着这股生机不绝,向金丹三阶第三阶“玄武之身”转化。 玄武之身的修炼,从道理上来讲非常简单。 原本五脏六腑之中流转的都是血液,交换的都是精气,血液通过血管贯穿全身,精气通过经络贯穿全身,如今换成能量器官之后,无论是血液还是精气都已不复存在,运转在五脏六腑之中的,只有天地元气转换而来的法力。 随着五脏六腑的不断吞吐,经由血管、经络,一股股精纯至极的法力,向周身上下传送过去,不断的刺激着肌肉、骨骼、皮膜的改变,逐渐变成能量与血肉的混合,成为半能量半血肉之躯。 这种半能量半血肉的躯体,拥有许多血肉之躯无法比拟的能力,既可以坚逾金刚,又可以柔若柳絮,正如传说中的玄武神兽,刚柔合一,变幻无穷,因此也叫作玄武之身。 道理虽然简单,操作起来却极难。 血肉的半能量化转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正常情况下,由生机无穷,转为玄武之身,就算是天时地利人和皆至,又有足够的资源,也需要数百年的时间。 玄武之身一成,便是知命境界,号称“地仙”,抛去人仙这个“人”字,成为真正的非人之仙。 堂堂地仙,毕竟非同小可,法力强悍不说,单单寿元就在三千岁之上,就算在八百年前,天地元气尚未衰退之前,也是一方人物,那时候,几大宗派的首脑,也不过这般境界而已。 可是今日,趁着天地元气异变,禹王鼎吞吐生机,庞谢竟一举成就玄武之身,完成了自古修行人,需要数百年,乃至上千的打磨,成功晋级知命境界,成就“地仙”之号。 七八个钟头之后,庞谢修成玄武之身,成就地仙境界,这等修行速度,就算不是神州大陆第一,也绝对在前十之列,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天上群星闪烁,放出微微的光芒,四下里一片冰冷,空气却清新的不像话。 虚空中已经不再涌出灵机,天地元气的浓度也已不再增加,达到了一个平衡。 庞谢翻身跃出禹王鼎,用心感受着天地之间的元气,元气浓度增加了不少,至少他站在这里,已经没了刚刚离开珞珈洞天的窒息感,可是却没有像他想象那样,完全恢复到八百年前的水平,略微还差一筹。 “难道还会有下一次天地异变?”庞谢心中不由一动。 第一百六十八章 再回红尘 “地仙啊!” 庞谢喟叹一声,望着天边云卷云舒,渐渐沉默下来。 无论有没有下次天地异变,此次天地异变,都已经给了他足够大的惊喜。 由人仙迈入地仙境界,就算是一切顺风顺水,没有五六百年想也不要想,若是中间再遇到一点变故,或是遭遇几次瓶颈,就算终生难以突破境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次的收获就算不是一步登天,也足以令这世间百分之九十九的修行人羡慕万分。 修成地仙之后,庞谢并没有立即离开这片无名湖泊,反而稳下心思,在此地住了下来。 一来,他刚刚突破境界,要稳固一下自身修为,熟悉一下地仙境界的功法,日后若是与人相争,也好尽展所长,不至于空有境界,却无战力。二来,他也是在红尘中呆的太久,此次正好借机从红尘中跳出,静静回味在红尘中遭遇的一切,澄净一下心境,为下一步修行奠定根基。 庞谢在这无名湖边,一住就是将近一年,中途遭遇了几次大雪,却都没有离去,此处雪最深时,几乎有两米多高,几乎覆盖了一切。 这也难怪此处景色宜人,却无人在此居住,实在是气候太过恶劣。 在这一年之中,庞谢每日除了修行,就是感悟,逐渐熟悉了地仙境界的争斗之法。 地仙境界的修行与之前不同,并不是很看重灵气的积累,反而更看重修为上的东西,更加注重感悟,这在传统道家说法里面有一个专有名词——道行。 地仙只是称号,在道家典籍里的正是名称是知命境。 知命境也有三重境界,每一重境界都要越过一道关卡,这三道关卡便被人称为知命三关。 这三关分别是知时、知地和假形。 其中,所谓知时,便是知道时间的变化。这一点说来容易,做起来却是千难万难。 常人感悟时间的变化,要么是通过钟表等度量时间的工具,要么是通过周围事物的变化。 若是把一个人禁闭在没有窗户的暗室之中,周围没有度量时间的工具,也没有任何事物的变化,恐怕这人很快就会失去对时间的感觉,情况好一点的,也许只是度日如年,情况差一点的,搞不好就会精神崩溃。 这还是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若是出现睡着,或是昏迷,或是醉酒等等意识迷离的状态,那对时间的感觉就会更差,甚至完全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 修行人所谓知时,就是能直接感应到时间的变化,不拘外物的变化,只有修到这一步,才能勃发灵觉,了悟时空,为神仙境界需要掌握的因果之道打下根基。 其次,便是知地。知地说起来比知时更简单,简而言之,就是知道自己身处何处,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里。 但是,说起来容易,并不代表做起来简单,对于常人来说,知地甚至比知时更难。 知时好歹还能参考周围的变化,还可以感悟体内的生物钟,可是知地就完全是无从判断。 忽然把一个打晕,接着,一通飞机、火车,然后,关入密室之中,他就算学究天人,也不会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其实,莫说是凡人,就算是修为略差一筹的修士,你把他扔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空间,他也压根判断不了自己在哪里。 知地这层关卡突破之后,看起来也没什么厉害的,却是为神仙境界需要掌握的空间之道打下基础,否则,若不知地,空间穿越的时候,极有可能迷乱在无数亚空间之中,再也没法回到现世。 知命境的最后一重境界则是假形。 所谓假形,并不是自身变化成什么样子,而是操纵其他物质,改变其外表,改变其结构,甚至略微改变其基本构成。 假形的本质并不是变化,而是对物质的操纵,一路修行下去,等到了神仙境界,就能掌握庞谢念念不忘的法术——点石成金! 知命境的三重境界知时、知地和假形,本质上是对时间、空间和物质的感应与改变。 这三重境界对直接战斗力的增长并不算多,却为神仙境界的强悍神通,打下了极为扎实的基础,可以说是一个厚积薄发的积累过程。 一年时间,匆匆而过。 这一日,庞谢迈步走出山洞,望着初升的朝阳,忽然有些饿了,这才想起,自从他在这片无名湖边感悟境界一来,已经有将近一年没吃过任何东西,脑海之中,忽然浮现出当日在长安府吃的几样小吃。 想到这些,他心中不由一动,张口一吐,吐出一柄龙吟剑,随即施展身剑合一之术,一道剑光直向西方纵去。 唰! 以庞谢今日的修为,万里之途,不过片刻之功,就算从美索联邦,飞到神州大陆雍州长安府,也不过一个多小时,正所谓,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 等他赶到长安府的时候,还不到上午九点钟,正好是吃早饭的时候。 庞谢来到长安府之后,也不去其他地方,身形一晃,便来到长安府核心区域——钟楼,随即迈开大步,一路往西走去。 以他今日的修为,就算是在众目睽睽之中落下,也没人能发现任何不对,倒不必特异隐藏。 由钟楼往西五百米,是长安府另一处历史遗迹,唤作鼓楼,所谓晨钟暮鼓,便是这个意思。 庞谢来到鼓楼之后,转头往北走去,此处有一条小吃街,味道虽然算不上绝佳,倒也还算正宗,不至于差到哪里去。 他顺着这条小吃街,一路从南吃到北,吃了十几家之后,这才略微觉得有点饱了,过了一把口瘾 走过这趟小吃街之后,庞谢正要离开此处,心中忽然一动,想起在此地的故人来,于是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 “喂,张大哥,好久不见了。”庞谢笑着说道。 “啊?庞兄弟,是你?我的天哪,有日子没跟你联系了,前段时间去哪了,电话打不通,短信也不会?”电话对面传来张胖子惊喜交加的声音。 张胖子是庞谢今次踏足红尘交的第一个朋友,为人仗义,当初给庞谢帮了不少忙,直到他去南诏州之后,才联系的少了。 “前些日子去山里了,转了大半年,这才刚回来。”庞谢笑道。 “回来?你在哪?”张胖子问道。 “刚回长安府,这会在鼓楼附近。”庞谢说道。 “你等着,我马上去接你!”说完,张胖子便挂掉了电话。 第一百六十九章 张胖子的奇遇 “我的个天哪!” 张胖子惊喜万分地从车上冲了下来,以与肥胖身躯不成比例的矫健身姿向庞谢跑了过来,一把抱住庞谢,用力地拍着他的肩膀,发出“嘭嘭”的声音,兴奋之情,难以言表。 庞谢自然也极高兴,总算是故友重逢,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两人见面,自然不能站在这里干聊,张胖子便建议去他家坐坐,庞谢自然答应。 上了车后,庞谢才发现车上还有一个人,正是张胖子的得力干将吕青城。 “庞哥好!” 甫一见面,吕青城便急忙问好,甚至不顾庞谢看起来比他年轻不少的事实。 当初庞谢在长安府的时候,也曾卷入几起纠纷,吕青城或多或少的参与其中,知道庞谢并非凡俗人物,故此,与张胖子纯是热情不同,他对庞谢颇有几分惧意,在他面前十分乖巧。 “好久不见。”庞谢微微一笑,总算也是熟人,闲聊两句总是好的。 从钟鼓楼到张胖子的住处,不过半个多钟头的车程,功夫不大,便已赶到。 三人下车,径直进屋。 张胖子沏上茶水,又取了几样干果,一一摆在桌上,三人一起闲聊起来,问起这几年的过往。 庞谢也不隐瞒,说是离开长安府之后,在组织的安排下,先是前往南诏大学上了半年学,然后,去华国与暹罗的边境,执行了一次任务,打击了一伙犯罪分子,执行完任务之后,因为表现的不错,被派往南海海军基地服役,期间,专程学习了医药技术和其他军事知识。 在南海基地呆了一段时间,他先后被组织派往喀尔巴阡山脉和美索联邦执行任务,在喀尔巴阡山脉,追回来遗落在外的国家一级文物,在美索联邦,追回了一件丢失已久的国家特级文物,也正是因为这件任务耗时较长,足足废了一年功夫,才辗转回到华国,才许久没有与朋友联系。 这一段经历说完,张胖子和吕青城听得目瞪口呆,直夸庞谢厉害,大叹自己怎么没有机会,去做这么惊险刺激的事情。 庞谢心中暗道,我这还是没说实话,要是实话实说的话,两位的感觉恐怕就不是惊险刺激了,而是惊恐万分! “说起来,庞兄弟这几年过的日子跌宕起伏,不过,老哥我也不差,遇到一桩奇遇,碰到了在世神仙。”张胖子说道。 “什么奇遇?”庞谢微微一怔,看着张胖子这张胖脸,却没在他身上看出什么奇遇的意思来。 “嘿嘿,别人问,我不说,可是在兄弟面前,就没什么隐瞒的了。”张胖子嘿嘿一笑,转身走入里间屋子,功夫不大,从中端出一尊佛像来,却是一尊笑弥勒的佛像。 “咦!” 庞谢看到这尊佛像,不由怔了一怔。 因为他居然在这尊佛像上面,看到了一个简单的法阵,不断吸取天地元气,转化为安神定魂的念力,不断向外溢出,影响着周边十尺之内的每一个人。 这尊佛像居然是一件法器! 一时间,庞谢感觉难以置信,虽然是一件极为粗劣的法器,这点安魂的功能也聊胜于无,但也是一件货真价实的法器,不是红尘中人轻易接触的到的。 “庞哥,看你这表情,看出不凡了?”吕青城忍不住问道。 “这佛像确实不错。”庞谢点了点头,问道:“张大哥,你是怎么得来的?” “说来话长……”张胖子娓娓道来,讲起一件往事。 大概半年多前,张胖子与吕青城带着两家人外出旅游,一路直往南去,一头扎入秦岭,顺着穿山隧道,一直开到蜀州境内。 蜀州多山,有青城,有峨眉,有剑门,有金城,这许许多多的山凑在一起,有个名头叫做蜀山! 张胖子人虽然胖,却喜欢爬山,就在金城山上,找了处路远人稀的山道,带着两家七八口人,一路向上爬去。 大约爬了两个多小时,一座寺庙出现在两家人面前,一行人爬的又累又渴,便敲开寺门,进去休息一阵。 这座寺庙叫做石佛寺,寺庙不大,前后只有一间前殿,一间正殿,再往后则是七八间屋子,供寺里的僧人居住。 庙里只有四个和尚,一老三少,老和尚是方丈,年纪约在六十岁上下,三个小和尚年纪都小,大的只有十一二岁,小的只有七八岁。 张胖子无聊,便与老和尚攀谈起来。 老和尚自称姓张,与张胖子是本家,原本是金城山下的农民,种了一辈子地,直到十多年前,老伴过世之后,子女也都去沿海城市打工了,嫌在山下住的无聊,这才来到这石佛寺,拜在前任方丈门下,入庙皈依,成了一名和尚。 当时,石佛寺中只有两人,一人是老方丈,一人便是他,两人相依为命,倒也过的踏实。 不料,就在他皈依三年之后,老方丈偶感风寒,结果因为年岁太高,越病越重,居然一命呜呼,只留下这一座空庙,倒让他当了方丈。 张老和尚本以为下半辈子就要孤老庙中,谁知世事总是出人意料,就在半年多前,有一天早上起来,他忽然觉得天地之间,空气清新了许多,一呼一吸之间,甚至有种青春再来的感觉。 也正是从那一日开始,他的身体和精神开始发生变化,身体越来越硬朗,甚至比十多年前,没上山前更加硬朗,精神更是越加矍铄。 这些都还是小事,有一日他无意中发现,每当他念诵佛经之时,便有野兔、松鼠之类,围在寺庙周边,前来庙里听经。 甫一开始,他还惊惧万分,担心出什么怪事,后来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这件事他虽然习惯了,别人却没法习惯,有一日,某个山民上来爬山,偶然看到松鼠听经的一幕,惊为天人,便将此事传扬出去,在方圆百里之内,引起极大的喧哗。 自那以后,来此礼佛的游人、山民越来越多,庙里的香火也渐渐旺了起来。 张胖子听完老和尚的话,脸上露出犹疑之色,没有相信,也没有不信,是在可信与不可信之间。 老和尚见他表情犹疑,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便告诉张胖子,刚才进庙的时候,他瞧了一行人一遍,发现张胖子的媳妇,有些精神不振,看起来像是神经衰弱的样子,愿意赠给他一尊手雕佛像,让他回去试试效果。 张胖子本不想要,耐不住本家老和尚的盛情难却,便带着佛像回到长安府。 不料,自从这佛像进了家门之后,他媳妇的神经衰弱再没有犯过,连带的张胖子精神也好了许多。 第一百七十章 天下将变 听了张胖子的故事,庞谢久久不语。 如果张胖子没有把时间记错的话,他口中的张老和尚,第一次发现自己身具神通的时候,应该就是天地元气变化的时候。 换句话说,正是天地异变给了张老和尚生出神通的机会。 这事情粗看过去,是件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可是细想一下,就会发现其中有极大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在于,天地异变只是外界条件,张老和尚自身才是生出神通的主要原因,可是偏偏是张老和尚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变化呢?要知道这种变化不是人人都有,起码眼前的张胖子和吕青城就没有一丝变化。 以庞谢想来,发生这种变化只有两种可能。 其一,张老和尚天生不凡,或是前生积累功德,或是承袭神灵血脉,总之是天生神异,先前显露不出,是因为天地元气太过衰弱,故此引而不发,如今天地元气异变,自然生出重重神异的表现。 其二,则是张老和尚独居山中,苦读佛经,从中悟出佛门致理,故此,才有神通出现。 神通不是佛门的追求,却是修行佛法的赠品,历代佛门笔记中都有所记载,常有高僧大德,研习佛门致理,不知不觉就有了几样神通。只是近八百年间,天地元气衰微,纵有神通也难以施展,故此,这种传闻也越来越少,甚至于被人当做神话。 或许有人认为,张老和尚当了一辈子农民,临到终老之际,才上山做了和尚,如何能与高僧大德相比。 庞谢却不这么认为,张老和尚一世耕田,说不定心思远比寻常人质朴纯粹的多,修行佛法,自然也比常人顺利的多。 常言道,信则灵。 寻常人修行佛法,即使再过勤勉,内心深处却总是怀疑,怀疑佛法究竟是不是真的,大千世界是否像佛门历代高僧描述那样,甚至学识越高,心中怀疑越多,修行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张老和尚无知无识,面朝黄土背朝天苦苦耕耘了一辈子,反而更加容易笃信佛法,或者说,他压根就没想过不信,自然也就信了。 这两种变化,究竟哪一种是真正的原因,庞谢并不知道,但他却明白,真正的原因无论是哪一种,这天下都要变了。 若是前一种,这种天生不凡的人,不知还有多少,毕竟八百年前,人神混居,谁知道有多少神灵、仙人,乃至妖魔的血脉流传下来。想当初,李人杰搞桃花教的时候,天地元气尚且衰微,都能找来许多奇人异士,如今天地元气异变,这种人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涌出,以华国十多亿人口的总量,纵然十万人中出现一位,也有万人之多,如何安置这些人,就成了大问题。 毕竟,德位相配,是一个社会稳定的根基,若是德不配位,或者位不配德,恐怕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要动荡。 若是后一种,问题就更麻烦,这意味着佛经道法在红尘之中也能修炼,往简单了说,这世间的邪门外道必然趁此兴起,搅的红尘不得安宁,当初,天地元气不足时,李人杰尚且搞了个桃花教,在长安府掀起许多风波,如今天地元气充足,更不知要搅出多大的乱子。 往复杂里说,佛道两门又当如何,传统修行门派又当如何,八百年前,莫说是法力无穷的仙人,就算是循规蹈矩的神道也凌驾在人间帝王之上,甚至建立了一套极为严密的管理体系,三里一土地,五里一山神,日有日游神,夜有夜游神,就算是死了,还有地府管辖。 如今呢?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力量一日强过一日的修行门派,真的会乖乖守在宗门里面,放任神州万里江山,被凡间俗人占据?逐渐兴盛起来的神道,真的会甘心做木雕泥塑的偶像,居于寺庙之中? 庞谢一时间想了太多,竟怔在哪里,好一阵子,没有再说什么。 “兄弟,想什么呢?”张胖子见他久久不语,忍不住问道。 “世界和平。”庞谢叹了口气说道。 “……” “…” 庞谢在张胖子家一连住了两天,期间,还回了自己在南郊的家中一趟,若不是吕青城提醒,他差点忘了,自家在长安府还买过房子,置了一处房产。 来回路上,吕青城把庞谢一顿好夸,说是近两年里,长安府放假飙升,他房子足足涨了两倍,若是肯出手,完全可以大赚一笔。 庞谢对此,只当笑话,毕竟,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难得回长安府一趟,庞谢索性将长安府的老朋友都走了一遍,这才发现许多人已经不在这里。 李天华随着族人,前往李氏洞天,至今还没有回来,武承休去了道门受训,也是踪迹全无。黄英、黄陶和马子才据说是去了江南,三人之中,除了马子才曾经回来过几次之外,其他两人也都没有再出现过。 留在长安府的熟人,只剩下田七、尹雁翎和李月牙。 庞谢一一上门见过,谈了谈各自的遭遇,指点了田七一番,叮嘱李月牙好好上课,又与尹雁翎好好喝了场酒,这才从长安府离去。 …… 离开长安府之后,庞谢没有在红尘之中多做停留,架起一道剑光,施展身剑合一之术,一路往南海行去。 唰! 剑光一闪,便是万里之遥,朝苍梧而暮北海,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一句夸张,甚至对他的能力描述还有所不足。 离开长安府之后,不过一个多钟头,庞谢便已来到南海海域,也不必呼唤人来迎接,径直激发逆鳞颁发的进出令牌,唤出一道虚空而立的光门,剑光一闪,径直闯了进去。 嗖! 眨眼之间,庞谢便已冲入珞珈洞天,随即发现,洞天之中,天地元气的浓度比之前更加浓烈,看来外界浓度的提升,对这里也有水涨船高的作用。 唰!唰!唰! 就在庞谢刚刚进入珞珈洞天之际,一道道光华从珞珈山上腾空而起,向庞谢冲了过来。 “是什么人?敢擅闯逆鳞驻地!”当先一人驾驭剑光,速度绝伦,第一个冲了上来。 “哈哈,林堂主,久违了!” 庞谢不慌不忙,微微一笑,向来人打了个招呼,只见来的几位都是当初在珞珈山上的熟人,头一位正是以速度见长的林三公子。 “啊!是你!庞谢!你还活着!” 看清庞谢的瞬间,林三公子不由脸色大变,这还是庞谢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见他表情如如此变化! 第一百七十一章 纷争 “林堂主,重任未完,不敢先死!” 庞谢闻言,微微一笑,却不多说,只是目光微转,向珞珈山上飞来的几道光华一一扫过。 这几道光华之中,头一个飞的最快最急的,自然是林三公子,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位熟人,分别是逆鳞军不殆堂的吕堂主,以及雷堂的刘堂主,以及这三个堂中,今日的轮值高手。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消失了这么久?还有你这修为……” 林三公子毕竟是金丹高手,心神修为非凡人可比,在经过最初的慌乱之后,几句话的功夫,便已稳住心神。 “说来话长,事关重大,还请林堂主将岛上诸位堂主、组长召集起来,庞某好将往事一一道来。”庞谢正色说道。 “珞珈山上的堂主、组长不过十二人,此处已然有三人在场,有什么事情也足以做主,难道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何必非要将十二人一起叫来?”林三公子说道。 “还是那句话,事关重大,最好能将天地二部的部长找来,否则,庞某不敢擅言。”庞谢说道。 “庞兄弟,你不要孟浪,天地二部的部长何等身份,一心苦修,等闲不会出关,你有什么大事要麻烦这两位大人?你要觉得外面有所不妥,不妨到我的剑堂里面去说,有我一剑在手,保证不会有人干扰!” 林三公子面色一肃,也不等庞谢答应,随即探出手指,冲着向庞谢一点,一道星光骤然从他手指尖端飘出,径直向庞谢面门飘去。 这一点星光看似微不足道,里面却蕴含着极其霸道的剑气。 剑主杀伐,为西方之金,以锋锐为上,与厚土、洪水不同,只要性质超凡,便无需太多力量,只要毫末一丝,便能取人性命。 林三公子点出这一点星光,乃是以炼剑成丝的手法,将剑丝截取一段,然后束在一处,蕴藏在飞剑之中,与人交手之时,只要轻轻一点,便能瞬间显化,切断敌人周身气脉,再也动弹不得。 这手剑术也有个名头,叫做“剑网情丝”,炼到极处是,能以剑丝为网,若情人之柔情,令人难以抵抗,不知不觉,沦陷其中。 庞谢见这一点星光飞来,丝毫也不慌张,微微一笑,单掌一挥,正好将星光捏住,随即轻轻一捻,星光骤然消散,只发出“噌噌”的几声轻响,便消失在天地之间。 庞谢露的这一手本事极为厉害,既未施展功法,也未催动法力,轻描淡写之际,不动声色之间,便将林三公子的剑术破去。 这不但让林三公子大吃一惊,就连不殆堂与雷堂的两位堂主也吃惊不小。 “你……” 林三公子面色一变,他是知道刚才哪一点剑光厉害的,就算是他自己,熟知这一招的优点与劣势,也没有这么容易破去,庞谢又怎么可能,竟有如此本事? “林堂主,还是邀请诸位堂主、组长一起聊聊吧。”庞谢微微一笑。 他能将这一招轻易破去,一则是因为他修成地仙境界,从道行上来讲,压过林三公子一头,轻易便能将这一招看穿,找出破解的妙法,二则是因为他身着玄空甲,则肌肤紧密贴合,能够无视神仙境界之下的所有攻击,这一招自然也伤不了他。 眼见庞谢轻易将剑招破去,林三公子犹不死心,面色变了几变,说道:“庞兄弟,你到底想说什么?莫非是有什么误会吗?” 说话之间,他挥了挥手,将明河剑从九天之上招下,竟做好了在珞珈洞天之中,跟庞谢交手的打算。 庞谢一笑,同样唤出龙吟剑,做好了与他动手的打算。 不料,还不等他动手,就听林三公子身后,不殆堂的吕堂主张口说道:“林堂主,庞谢既然提出来了,自然有他的理由,咱们不妨听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也是这个意思。”雷堂刘堂主同样说道。 听到这两句话,林三目光先是一沉,随即露出寒意,冷冷地说道:“那就依二位堂主的意思!” …… 不殆堂的吕堂主与雷堂的刘堂主肯帮庞谢说话,并非没有原因。 当年,逆鳞成立的时候,原本的武力组织,只有不殆堂一家,后来的雷堂和剑堂都是从不殆堂中独立出来的。 名义上对外说,是因为修行雷法和剑法的修士太多,所以要专门成立两个堂口,容纳修行这两门的修士,实则是因为理念不和,被迫分开。 也正因为如此,三位堂主一向有嫌隙,不殆堂和雷堂的两位堂主,也一向对林三公子不满,只是林三战力过人,为人又精细,等闲抓不住他的破绽,心中纵然不快,也只能忍了。 今次,他们看到庞谢与林三硬顶,倒是看到了一个机会。 一年多前,律法厅俞四叛逃,在逆鳞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人心惶惶,直到后来天部部长亲自出面,召集天地二部的堂主、组长开会,将其中内情点了出来,才将这场风波在高层平息下去。 当然,对于普通成员来说,他们得到的消息,始终都是俞四叛逃。 至今,这两位堂主还记得林三公子在会上得意洋洋的表情,因为俞四叛逃的计划,本来就是林三策划的,若是一旦功成,能将禹王鼎取回,自然是一大功绩。 可惜,世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就在会后不久,从美索联邦传回消息,俞四已死,庞谢消失,这个计划已经付诸流水。 消息传回之后,林三顿时有些坐蜡。 可是,后来又传回消息,说是禹王鼎也不见了,被一位神秘人夺了去,甚至因为此事,美索联邦的高手还来过神州大陆一趟,表示抗议。 这样一来,逆鳞中的众人就更糊涂了,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三也趁机提出,当日的任务并未失败,只是不知何故,被耽搁了。 这件事情众说纷纭,可惜具体参与者,一个也没活下来,也因此陷入僵局。 今天,庞谢忽然出现在这里,也成了这件事情唯一的见证者,自然让林三大为关注,想要第一时间将他控制住,问问当日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他们他能活着回来,若是口供对自己有利,就留庞谢一条性命,若是对自己不利,那就威逼利诱,先让庞谢改口再说。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庞谢竟能挡住他的攻击,让林三进退不得。 这也就给了其他两位堂主机会,将这件事情挑开,好好落落林三的面子! 第一百七十二章 编造 逆鳞虽然是修行人组织,却也是华国最强大的修行部队,战场之上争分夺秒,因此,逆鳞的时间观念远比寻常修行人强得多,反应速度也远比寻常修行组织快得多。 就在庞谢回到珞珈洞天一个钟头之后,就在珞珈洞天后山,一场囊括了逆鳞所有高层会议已经在这里召开。 此次会议规格极高,不但天部六大堂口、地部六大分组的堂主、组长全部参加,当然律法厅的俞四除外,就连久已未在珞珈山露面的天地二部部长也已参加。 在珞珈洞天之中,如此高规格的会议,已经许久未曾召开,上一次还是十多年前的事情。 此外,还有一个人也参加了会议,那就是庞谢在逆鳞中跟随的导师——杜子春。 杜子春能参会,出乎庞谢的意料,明面上是因为他是庞谢的导师,也是整个珞珈洞天中与庞谢关系最深的人。 至于暗中的原因么,庞谢也猜不到,毕竟,如此高规格的会议,按理说,压根不会通知杜子春的。 “庞谢,现在人已经齐了,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说话的是地部部长齐漱石,这是一个看起来七十多岁的老人,看起来精神矍铄,道骨仙风,实际年龄则在千岁以上,也是地仙修为,以庞谢的判断,应该是“知地”一关的境界,比他还要高出不少。 当然,因为灵感大王传授的敛息法诀极为精妙,庞谢的地仙修为与他也相差无几,故此,并无人能看出庞谢的真实修为,在众人眼里,他现在只是金丹境界。 饶是如此,也已足够让众人震惊,一年时间,从“蜕凡”到“金丹”,足以让天下任何人震惊。 若是他们知道庞谢当日,曾经在十天之内,达成这一成就,非要被活活吓死不可。 这也是几位部长、堂主、组长肯出面的最重要原因,否则,庞谢若还是蜕凡境界,恐怕连个搭理他的人都没有。 “赵部长、齐部长,诸位堂主、组长,今日诸位到此,庞某先有一件宝物奉上。” 庞谢来到会场,冲着在场众人拱了拱手,随即从纳戒中取出禹王鼎来,“哐当”一声,放在台上,呈现在众人面前。 “啊!” 看到禹王鼎的一瞬,不单诸位堂主、组长大吃一惊,就连天地二部的部长也都吃了一惊。 禹王鼎乃是大禹定立九州的信物,不但在修行界是件宝物,就算是整个神州大陆,也算是最为重要的至宝之一,承载了神州大陆数千年的民意,种种神异,难以细说。 当日,天地异变之时,在鼎口处出现的奇异生机,也算其中的神异之一。 “这是禹王鼎?”齐漱石惊讶问道。 “当然。”庞谢说道。 “你是怎么得来的?”林三公子忍不住站了起来。 今次夺取禹王鼎的计划,全部出自他的策划,具体执行人则是俞四,为什么最终会落在庞谢手上。 “此事说来话长。”庞谢微微一笑。 “但讲无妨。”赵青峰部长说道。 他是逆鳞军中天部部长,也是理论上权力最大的人,看起来极年轻,只有二十多岁,实际年龄谁也不知道,同样是地仙境界,以庞谢的估计,应该已经是“假形”层次,只差一步,便是神仙,修为比地部齐漱石部长还要高一层。 “好。”庞谢微微点头,将过去一年中发生的事情细细“编”了一遍。 那一日,他接到林三公子的命令,前往美索联邦大西洋城,以雷符刺杀俞四之后,便毫不犹豫地赶到任务地点,提起做好准备,用心谋划这一次刺杀。 在他到了地点一个多钟头之后,果然有一辆汽车驶来,车上一共是四个人,其中便坐着俞四,看起来精神不振,似乎是受伤了。 庞谢当即立断,毫不犹豫地催动雷符,对汽车里的四人进行轰击,结果也很不错,不但另外三人当场毙命,就连俞四也受了重伤,奄奄一息,几近断气。 庞谢见俞四将死,便冲了上去,想要最终将俞四结果,将首级带回,不料,俞四在临死之前,竟吐露出一桩秘密来。 原来俞四叛逃前往美索联邦,其实并非真正叛逃,而是要借着叛逃,吐露逆鳞内部机密的机会,套取神盾局的信任,盗取神州至宝禹王鼎。 此次,逆鳞派庞谢来刺杀,也是取信神盾局手段之一,按照计划,俞四只会受一点轻伤。 只是不知为何,中间出了岔子,雷符的攻击力比预想强得多,俞四竟身负重伤,几近毙命。 庞谢对此将信将疑,不知俞四说的是真的,还是为了活命的虚言,直到俞四将谁向庞谢下的命令,每一步都是如何计划,全都说的一清二楚,才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可是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俞四将死,下面的计划已经无法进行下去,眼看俞四就要白死,计划全盘破灭。 关键时刻,俞四忽然出了个胆大包天的主意,决定以逆鳞送来的面具为庞谢易容,由庞谢趁机潜入汉密尔顿山庄,盗取重宝禹王鼎。 庞谢思索片刻之后,觉得计划可行,就此答应下来。 接下来,庞谢以俞四的身份,混入汉密尔顿庄园,一番神操作,外加机缘巧合,最终侥幸得到了禹王鼎。 拿到禹王鼎之后,庞谢再不停留,一路往北,逃入北方雪原,本以为国界线被封锁,走投无路,不知何时才能逃回神州大陆,结果运气极佳,适逢天地元气异变,禹王鼎中涌出奇异生机。 借着这阵奇异的生机,庞谢修为一路攀升,竟于短短一年之内,晋升金丹境界,有了御气凌空,纵横万里的本事,这才飞回神州大陆。 庞谢这一番话说完之后,在场众人无不目瞪口呆,没想到其中居然有这么多变故。 “胡说八道!”好容易等到庞谢说完,林三公子当即忍不住站了起来。 “敢问林堂主,我哪里说错了?”庞谢问道。 “雷符的威力我知道的清清楚楚,怎么可能把俞四轰成重伤!”林三公子说道。 “哦,那我就不明白了,林堂主给我的命令是杀了俞四,若是俞四只是轻伤,那以我当时的修为,如何能伤到俞四,真要跟他拼命,结果岂不是要被他杀死,如何还能有后面的事情?”庞谢不慌不忙的说道。 “这……”林三公子一时语塞,竟不知如何回答。 第一百七十三章 守夜 “不对!” 沉默片刻之后,林三公子再次抬起头来,似乎想到了什么,盯着庞谢冷声说道:“我倒觉得事实并非如此,依我看来,恐怕你当初进逆鳞的时候,便图谋不轨,有心隐藏修为,此次去了美索联邦之后,执行刺杀任务之时,因为之前的嫌隙,借机杀了俞四!” 庞谢闻言,微微一笑,说道:“敢问林堂主,我与俞四到底有何嫌隙?进入逆鳞之前,我与他从未见面,进入逆鳞之后,我与他也只见过两面。” “这……”林三公子目光一沉,却答不上话来。 庞谢与俞四本无关系,之所以有所冲突,也是因为林三公子的策划,背后的根本原因,则是司马家的血仇。 只是此事知道的人虽然不少,却放不到台面上来说,林三就算有一肚子话,也说不出来。 “林堂主莫非忘了,一年多前,庞谢去你的剑堂取剑时,曾经被一柄无名锈剑伤过,险些死于非命,我要记得没错,当时林堂主还探查过庞谢的气血吧,他若真是金丹,难道林堂主当时没探查出来?” 就在林三公子沉默的当口,杜子春忽然说道。 一句话出口,林三公子脸上忽然一变,显然也想起往事,不由愣了一愣。 “就算林堂主当时没探查出来,难道以为杜某也探查不出来么?”杜子春接着说道。 他这句话说来轻松,实则是以自家的信用,为庞谢作保。 林三公子闻言,再次顿了一顿,说道:“那也不对,就算你我当时探查过,可他那时不过蜕凡,怎么可能短短时日就晋升金丹,要在这么多时间晋升,中间需要填进去多少天材地宝,杜道长不知道吗?我可没听说禹王鼎有促进修为的功效!” “这一点他没有撒谎。” 还不等杜子春张口,久久无语的地部部长齐漱石忽然说道:“每到元气潮汐发生之时,禹王鼎便会吸取天地元气与灵机,汇成一种奇特的生机,这股生机最能促进修为,就算一日千里也不足为奇。” 庞谢闻言,微微一怔,没想到地部齐部长居然会为他说话,可他明明头一次见这个人。 “啊?”林三公子脸色一变,显然也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消息。 “林堂主。” 庞谢见林三已经有些左支右绌,再次张口说道:“禹王鼎乃是至宝,又有神异功效,我若有异心,又何必不远万里,把这件宝物送回来,随便找个借口,将这件宝物瞒下,岂不简单?” “庞谢说的不错。” 杜子春听到这里,霍然站了起来,对着场上众人,高声说道:“此次禹王鼎之事,实乃俞四与庞谢两人的功劳,如今俞四埋骨他乡,庞谢不远万里,躲过美索联邦重重阻截,将禹王鼎送了回来,无论对逆鳞,还是对神州大陆都有大功!” “如今俞四已死,咱们只能怀念,可是庞谢却还活着,岂不是咱们逆鳞的功臣?咱们有些人,不但不相信功臣,反而诘难不止,我刚才听说,甚至还有人试图动手,将庞谢劫持到自己地盘,两位部长,这么做合适吗?岂不是寒了逆鳞上下诸位的心?” 杜子春说完之后,在座的许多人面色变化不一,有些冷笑不止,有些微微点头,还有些面色如常,仿佛没听到任何东西。 “那你认为该如何?”齐漱石部长问道。 “那也简单,有过当罚,有功当然该赏!论功绩,夺回禹王鼎乃是大功一件,论修为,他已是金丹修为,足以镇守一方局面,我以为,他在美索联邦,替俞四完成了这件任务,也算继承了俞四的遗志,夺回了禹王鼎,干脆就让他在逆鳞军中继承俞四的职位,成为律法厅之主。”杜子春洋洋洒洒地说了这么一段。 最后一句说完,在场众人,无不目瞪口呆,随即沉默起来。 杜子春这话初听起来荒唐无稽,细听起来,却又并非全无道理。庞谢已是金丹境界,担任堂主、组长的条件已然满足,又送回禹王鼎,也算立下大功,从功勋上来讲,担任律法厅之主也足够。 想到这里,在做众人有人目光一亮,微微点头,也有人面如寒冰,冷冷地看着杜子春。 庞谢坐观众人脸色,心中暗道,看来逆鳞上层果然也不太平,彼此之间,争斗已经流于表面。 “杜道长的话,也有几分道理,我觉得可以考虑。”齐漱石点点头,率先张口支持,说完,他又转头向天部赵青峰部长说道:“赵部长,你说呢?” “论功劳,论修为,庞谢已足以担任律法厅之主,只是……”赵青峰微微摇了摇头,说道:“律法厅主需要多逆鳞上下的律令熟悉,还要在逆鳞军中极有威信,这两点却不大容易。” “律令可以慢慢熟悉,威信么,咱们把他送回禹王鼎的功绩宣传出去,却也足够了。”齐漱石却不放弃。 “齐部长说的也有道理,只是依我看来,庞谢任律法厅主并非最佳人选,眼下倒是有一个职位更适合他。”赵青峰说道。 “你是说……”齐漱石眉头微皱,似乎猜出了什么。 “庞谢,这一年来,神州大陆发生了许多变化,由于天地元气日益强盛,许多先天血脉特殊的异人,或是一直隐遁在民间的修行门派,也渐渐强盛起来,其中大多数虽然都循规蹈矩,但也有一些为非作歹之辈,甚至还有些妖魔鬼怪混杂其间,搅得局势不宁。” “故此,数月之前,华国几位领袖与佛道两门的高层商议,决定由逆鳞出面,成立一个镇压邪门外道、妖魔鬼怪的特别行动小组,名字就叫做——守夜。” “你若是愿意的话,我与齐部长一起,保举你为守夜的组长。”赵青峰忽然转身 “守夜?” 庞谢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按照赵青峰的说法,这个机构听起来倒是与美索联邦的神盾局差不多,只是实际上会不会还有不同。 就在他思索之际,忽然瞧见杜子春冲他微微点头,当即明白过来,说道:“赵部长愿意保举,庞某自然愿意,只是此事极为难办,有件事情,还请赵部长助我一臂之力。” “好说,你讲就是。”赵青峰说道。 “庞某既然做了组长,进入守夜的人,却要我来挑选。”庞谢说道。 “好。”赵青峰当即答应下来。 第一百七十四章 明心 黄昏时分,小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让人心上染上一层淡淡的闲愁。 庞谢坐在屋檐下的硬木走廊上,欣赏这一院小雨、半树桃花,在古酒的熏陶下,眼神渐渐迷离起来。 在他对面坐着杜子春,同样坐在走廊上,已经喝的醉眼朦胧,胡乱垫着一件道袍,斜靠在墙上,似睡非睡,似醒非醒。 “你这次能回来不容易,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杜子春打了个哈欠,慢吞吞地说道。 “总算有几分奇遇,才不至于身死他乡。”庞谢说道。 “我倒是有点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奇遇,能让你从神盾局里把禹王鼎弄出来,这件事可不容易,否则,林三和俞四也不至于搞这么复杂了。”杜子春随口问道。 “这个……”庞谢没有转头看他,对着空荡荡的小院,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面对林三公子,面对逆鳞的几位高层,庞谢可以信口胡扯,毫无心理负担,可是在对着面前,他却不愿说谎。 杜子春对他不薄,他也拿杜子春当朋友,所谓,君以国士待我,我当以国士报之,便是这个意思。 只是其中涉及到了虚无秘境和末宗,倒不好解释,万一说错了什么,后果不堪设想。 “算了,你既不方便说,我也不问了,诸天万界,芸芸众生,谁没一点秘密。”杜子春摇了摇头不再追问。 “多谢。” 庞谢轻轻点了点头,却忽然发现有点不对,在神州大陆,无论是佛门还是道家,都习惯说大千世界,喜欢说诸天万界这个词的,只有在山海界遇到的高锋而已,为何杜子春也喜欢这么说? 不过,他本就有三分醉意,这事也不是什么大事,故此,在他脑中一晃而过,并未留下什么痕迹。 随即,他又想起一件事来,说道:“今日开会的时候,你让我接受守夜行动组组长的位置,是有什么想法吗?还是道门中有什么计划?” “都不是,只是我觉得律法厅主你肯定是拿不到的,也不必强争,倒是守夜组长这个职位极为关键,不如先拿在手上,日后说必有大用。”杜子春说道。 “哦,律法厅主的位置,我为何拿不到?”庞谢有些不解,明明是杜子春先提出这个职位的,为何又说他拿不到。 “此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杜子春叹了口气,说道:“我平日不愿理这些事情,也不愿告诉你,可惜这些事情却总避不开,不如趁这个机会给你说说。” “请讲。”庞谢说道。 “咱们逆鳞之中,表面看似一体,都是为华国做事,实则分为两大派系,一派是佛道等宗门的嫡系,一派是九姓十三宗等世家的子弟。当然,这两大派系也并非完全对立,比如,雍州李家既是道门护法,又是排名前列的世家。此外,佛道两门之间也有矛盾,也有几大世家龌龊暗生,都不是铁板一块。” “不过,总体来说,世家与宗派还是泾渭分明的两大团体,互相之间总是摩擦不断,其中,世家在逆鳞的代表人物,便是天部的赵青峰赵部长,主要力量是在天部六大堂口,宗派在逆鳞的代表人物,则是齐漱石齐部长,主要力量是在地部六组。” “你与司马家有血仇,又是邵还引荐来的,虽然与雍州李家有些纠葛,与南诏朱家也有些同袍之谊,却还是被归于宗派一脉。” “天部六大堂口,都是世家一脉的势力,向来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又怎么可能让你前去律法厅的厅主?”杜子春说道。 “原来是这样,难怪今天齐部长几次帮我说话,可是这守夜组长却有何重要之处?”庞谢这才明白,感情这位齐部长虽然未曾谋面,却是他的自己人。 “你莫要小看守夜行动组,有朝一日,这个组织或许会成为神州大陆的神盾局,成为世间影响力最大的修行组织。”杜子春说道。 “这是为何?”庞谢问道。 “很简单,这一年多来,红尘之中能人异士层出不穷,邪魔外道也乘机兴风作浪,无论是修行界,还是国家,早已有心将这些人镇压,可是直到目前,只有守夜行动组获得授权,可以直接干预红尘中事,从幕后走到台前。” “红尘之中,仅此一家,这是极大的优势,日后纵然有别家也可以介入,总还是落后几步,能以匹敌。事实上,以我的看法,若是放在千年年前,这一职位的名字应该叫做天师才对!”杜子春说道。 “啊,这未免夸张了吧?”庞谢笑道。 “一点也不夸张,甚至比天师之位更重要。”杜子春说道。 “杜道长,既然你看得出来,其他人自然也看的出来,为何没人争这个职位,反而空悬至今,轻易落在我手上了?”庞谢不解问道。 “原因也很简答,因为这个职位难做。” 杜子春毫不讳言地说道:“如今天地元气恢复,这是以往八百年未曾有过的异变,多少从不显山露水的能人异士都显露出来,从国家层面上,当然是希望能将这些人尽快约束起来,收归国家序列,不要扰乱世间。可是从世家、宗派的角度来说,这却是一场盛宴,希望能这些人收入自家,充实自家力量。” “其次,每当世间纷乱,总有邪魔外道在其中搅风搅雨,在其中争取利益,可是又有谁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是各大世家的外围力量,又有多少是有宗派在后面支持,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谁不想趁乱取利?” “因为这两个缘故,无论是世家还是宗派,都不希望守夜成立,否则,岂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庞谢闻言,不由想起当初在长安府剿灭的桃花教。 桃花教能在长安府传播,与雍州李家的纵容不无关系,数百年前,桃花教的始祖能在江南搅风搅雨,也与佛门的放纵脱不开干系。 “其实,这也是守夜组织直到今日还没有组长的真正原因,更是守夜组长难干的原因,无论是九姓十三宗这些世家,还是佛道两门,都不会喜欢这个组织,所以才没有人争,或者说,赵部长头疼无人任职的原因。事实上,今日赵部长任你无人反对,主要是因为你与世家和宗派关系都不大,一个人也做不了多少事,不会影响大局。”杜子春笑道。 “这么说来,杜道长可真害我不浅,这是让我坐在火山口上当木偶啊!”庞谢笑道。 “那也不是。” 杜子春忽然站了起来,赤着双脚,大步走入雨中,直到走到院中,方才回头,对庞谢说道:“常言道,时势造英雄!千万年来,能够走到修行巅峰的高人,无一不是趁势而起的豪杰,如今天地元气恢复便是大势,守夜组长的位置便是这大势的巅峰,你若在这个位置上做得好了,做出一番成就,不难将神州万里化为修行的资粮,甚至为千百年后成就天仙,攀上金仙大能之位打下基础。” “金仙大能……”庞谢一笑,说道:“这也未免太过夸张了!” “莫非你不想吗?”杜子春双目直视庞谢,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我……” 庞谢正要谦虚几句,忽然看到了杜子春真挚的目光,没有再虚言推脱,点点头说道:“当然!” 第一百七十五章 准备 茫茫宇宙,修行之人无数,可是又有几人敢把修行的终点定为金仙大能? 每个修行人都想与天地同寿,与日用同庚,但大多数只是说一说,想一想,心里并不相信自己能够做到,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为这一目标付诸努力。 这需要放弃一切与此无关的人生目标,需要抓住每一次可能成功的前进机会,需要几乎逆天的意志力和智慧,而这一切的结果,通常却是一个悲剧,千百亿修行人中,也许连一个能走到金仙境界里的都没有。 用凡间的事情来打个比方,有几个做官的,觉得自家一定能有诸葛武侯的成就,有几个入伍的,会把最终目标定到杀神白起那一级,有几个经商的,认为自家能有吕不韦的手段,以君王为货物,以国家为利润? 寻常人做一点事业,尚且如此困难,更何况是修行人,成就金仙的可能,难度更要难上千倍万倍。 更何况寻常人今日定下目标,明日或许就忘了,可是修行人不同,无论哪一家哪一门,都极为重视心性考验,这种毕生的目标可不是说说而已,是要以毕生心血前去努力拼搏的,若是不成,则前功尽弃,一切都成虚妄。 “哈哈,哈哈,好,好!” 杜子春目露奇光,连声叫好,从袖中掏出一杯酒来,大声说道:“你既有此壮志,那我以此酒祝你,在金仙路上一路顺风,他日共享无尽寿元,一起看这诸天万界无尽风光!” “多谢道长吉言!” 庞谢同样斟满一杯,昂首挺胸,面对杜子春,抬头一饮而尽。 两人在院中畅谈,几乎忘了时间,不知不觉,天色渐渐晚了下来,金乌西沉,明月东升。 杜子春已经喝得酩酊大醉,庞谢也有些醉意熏熏。 以这两人的修为,若是有意不醉,就算百坛老酒,也不会有丝毫感觉,可是两人久别重逢,正想一醉,便都没有用取巧的法子,故此,都是大醉。 大醉一场,不知岁月,杜子春也不回去,便在庞谢这里住了一夜。 次日清晨,阳光晒在院子里,两人先后醒来。 杜子春勉力爬起,整了整身上衣衫,正要离去,忽然听到门外有轻轻地扣门声。 庞谢打开院门,见到门外来人,不由“咦”了一声,只因来人他做梦也没想到,居然是地部部长齐漱石。 天地二部的部长一向隐居泉林,极少在逆鳞露面,上次开会的时候,他还是第一次见到齐漱石,没想到转天就到自己家里来了,倒是大大出乎庞谢的预料。 “齐部长,怎么有空到在下这里来了!”庞谢拱手问道。 “呵呵,你是我逆鳞新秀,老夫昨日就该来的,只因杜道长在这里,才等到今天。”齐漱石笑着说道。 “哦,原来如此,齐部长请进,容庞某略备一杯茶水。”庞谢闻言,微微一笑,将齐漱石请入院中。 昨日一番长谈,庞谢已然知道,齐漱石对自己并无恶意,故此,也会是好言相待。 杜子春正好也在院中,见到齐漱石当面,微微一笑,拱了拱手,权当是打了个招呼。 齐漱石同样还礼,这才找了个石墩坐下。 “庞组长,今日老夫前来,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却有件事情与你商量。” 几句寒暄之后,齐漱石没有多做掩饰,说出了此行的目的,以他的身份,做事原本就无需掩饰什么。 “齐部长但讲无妨。”庞谢说道。 “是这样,昨日你接下守夜组长的任命时,曾经给赵部长说过,要自己选一批人手,不知你心中可有合适的人选?”齐漱石问道。 庞谢闻言,微微一笑,说道:“庞某心中并无合适的人选,当时只是想到新官上任,总要找些得力之人,不至于被先前的人手架空,这才提出这个条件。” “哦,是这样。”齐漱石微微沉吟片刻,说道:“若是庞组长不嫌弃,我门下有些个得力的弟子,无论是修为、人品,还是见识,俱都不错,全都是道门嫡传,愿意投身守夜,为逆鳞效力,为华国分忧,不知庞组长可愿收下?” “哦,”庞谢微微一怔,转头偷眼瞧了杜子春一眼,却见杜子春微微点头,心里顿时有了主意。 他当下也不推脱,直接说道:“当然,我想齐部长既然张口,自然是一等一的好手,能来守夜帮忙,庞某高兴还来不及,谈何愿不愿意。” “好,那就多谢了,老夫去安顿一下,三日之内,便让他们来此处向庞组长报道。”齐漱石点点头说道。 “好说。”庞谢答道。 说完这件事之后,又闲聊了几句,齐漱石便离开了,之后不久,杜子春也回到自家住处,此地只留下庞谢一人。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庞谢倒是难得过了一段悠闲日子,他虽然已经被任命为守夜组长,却不意味着要马上投入工作。 直到他任职之前,守夜也只是个空架子,上下只有几十名普通人在做前期筹备工作,并没有实质进展,确定什么时候正式挂牌。 直到庞谢任职之后,守夜组织才正式进入正轨,即使如此,也不是马上就可以开始运行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包括确定办公地点,确定组织权限,确定规章制度等等,整个流程走下来,起码要几个月。 在此期间内,庞谢只做了三件事,第一件便是熟悉守夜组织的权限、人手和规章制度,与逆鳞上下对接,了解他需要做些什么,一一熟悉现有的人手,最主要是逆鳞军派驻在守夜的六十多名工作人员,这其中大半都是后勤人员,虽然也是精英,却无法去一线执行任务,只有二十多名军中出身的战士,可以在一线执勤。 另一件则是一一了解齐漱石给他派驻的弟子。齐漱石这一次给他派驻了十三名弟子,来自于道门各家门派,修为各不相同,其中最强的,距离灵仙只有一步之遥,其中最弱的,差不多刚刚迈入蜕凡的样子。 庞谢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一点,这十三人中,连一个世家子弟都没有,全是道门的嫡系。 不过,与他做得第三件事相比,这两件事只能说是捎带着做一些,他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第三件事上。 这件事便是完成当初的承诺,修为大进之后,为杜子春炼制丹药,三种极为罕见的丹药——生生造化丹、七宝彩莲与精血元胎,为实现杜子春毕生愿望打下准备! 第一百七十六章 开炉 当初,庞谢与杜子春初次见面的时候,便在他面前展露出极为逆天的炼丹天赋。 当然,炼丹天赋这只是表面,实际上是运转“医药”神通的结果。 杜子春也因此高看庞谢一头,将毕生追求——炼制九转灵丹的希望,放在庞谢身上,希望他能帮自己炼制调和九转灵丹的三种前置丹药——生生造化丹、七宝彩莲和精血元胎。 这三种丹药分别的道门、佛门和邪魔外道丹法的大成之做,莫说是寻常炼丹师,就算是杜子春自己,炼成的几率也极低。 庞谢当时自然答应下来,只是炼制这三种丹药,至少也要金丹人仙的修为,他当时不过是蜕凡境界,贸然炼丹,只是浪费材料而已,故此,将这一计划暂时搁置,没有付诸实践。 今次庞谢归来,已然展露出金丹人仙的修为,杜子春自然不会放过,早早将庞谢拉去,帮他炼制这三种丹药。 “咱们用什么炼丹?丹房里那个大丹炉么?”庞谢一见面就问道。 上次离开珞珈洞天之前,他已用青灵丹练手,将炼丹手法练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开炉便可炼丹,倒无需再练习什么。 不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以往大多是用小丹炉炼丹,如今要炼这三种绝顶丹药,自然不能还用小丹炉。 “这三种丹药都是极难炼制的绝品丹药,你之前用过的丹炉是炼不出来的,就算勉强炼出,品质也不算好,记得上次告诉过你,我手头还有一件法宝级的丹炉,咱们此次用这玩意炼。”杜子春说道。 “啊?那正好看看。”庞谢闻言,顿时目光一亮。 自他踏出金山湖之后,也有过几次奇遇,在修行界虽然也经历了一番风风雨雨,可要说法宝,他还真没见过。 他身上的几样宝物,元屠剑是先天灵宝,级数远在法宝之上,只是不知何故,其中的器灵却从未出现,故此,发挥不出真实威力来,也不能当做法宝看待。 胜负天平是宇宙奇物,力量虽然强悍,级数也在法宝之上,却与修行界的路子不合,走的不是任何一家修行门派的路子,没法以法宝,或者法器来限定。 玄空甲从炼制水准和材质上来说,已经算的上法宝,却是因为底子欧罗巴大陆的路子,故此,也没有诞生器灵的可能,日后就算再强大,也无法变成法宝。 除非他日后兼修欧罗巴法师的路子,以灵魂为原料,自家炼制出一个器灵来,然后灌注到玄空甲之中。 算来算去,身上几件东西中,最有可能变成法宝的,反而是级数最低龙吟剑,此剑质地极佳,又是道门一脉的炼制手法,只是少人祭炼,再加上火候略显不足,故此,才没能诞生器灵,日后若是能多用些心思,搞不好会变成庞谢身上第一见法宝。 “好!咱们现在就去!” 杜子春也不耽搁,当下便带着庞谢往丹房深处走去,走了约么五分钟,来到一处小院前面。 小院正面是两扇朱漆木门,上面挂了把黄铜大锁,锁上还篆刻着不少符咒,发出一阵晦涩的法力波动,显然并不简单。 庞谢试了试,以神识遥遥向这处小院扫去,却发现小院四周有一层无形的罩子,将神识挡在外面,就好像潮音洞、宝莲池一样。 “开!” 杜子春一声低喝,袖袍一抖,从他大袖之中,蹿出一只肥肥的橘色狸猫。 这只猫从袖中飞出之后,足不沾地,飞速向前一跃,一头向朱漆门上撞去,接着,就见它撞到的地方发生异变,霞光万道,瑞彩千条,耀得庞谢忍不住闭上眼睛。 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橘色肥猫与门上的黄铜大锁已然消失不见,两扇朱漆门大开,露出空荡荡的院落来。。 杜子春也不解释,头前带路,直入大门,庞谢紧随其后,快步跟进小院。 进入小院之后,庞谢短时感觉有些不对,周围的天地元气似乎比外界更加活跃,而且吸入体内之后,有种暖洋洋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好像当初从外界进珞珈洞天的感觉。 “杜道长,咱们这是进了那处阵法?还是小空间?”庞谢忍不住问道。 “都不是。”杜子春摇摇头,说道:“咱们这是进入丹炉了。” “啊?”庞谢一怔,转头向四面望去,却没看出任何异常,抬头又看了看天,只见青天湛湛,毫无变化。 “老君炉是洞天之宝,你看不出什么破绽的,这丹炉就算在法宝中,也算是上乘的,自带了一个小小的火灵洞天,炼起丹来事半功倍。”杜子春说道。 “哦,那倒是不错。”庞谢点点头,接着问道:“可是丹炉在哪里?” “这不是?” 杜子春微微一笑,信手向前方一点,霎时间,只见院落中央,忽然出现了一座一人多高的八卦丹炉,金黄颜色,按照乾、坤、震、巽、坎、离、艮、兑的顺序分为八面。 这丹炉底下,却没有任何火苗,或是其他热源,偏偏又热气腾腾,烤得让人难以靠近。 “这丹炉用什么点火?”庞谢绕着丹炉走了一周,却没看出门道来,忍不住问了起来。 “老君炉自带了火灵洞天,所需热量全部是由丹炉的器灵,从洞天之中的火灵元气吸取,不但热量充足,而且易于操作,不像地火那么麻烦。”杜子春介绍道。 “哦,倒是件好法宝,不知是逆鳞的公物,还是杜道长的私藏?”庞谢随口问道。 “呵呵。”杜子春一笑。 “嗯?”庞谢一愣。 “不算珞珈洞天的话,把逆鳞打包卖了也买不起。”杜子春说道。 “啊?”庞谢大惊。 “好了,不说这个了,咱们还是开炉炼丹吧!”杜子春说道。 “好!”庞谢答道。 做好准备之后,庞谢也不多说,当下取出炼丹的材料,就此开炉炼丹。 今次,杜子春共带来九炉丹药的原材料,其中生生造化丹、七彩宝莲和精血元胎的原材料各是三炉。 以杜子春的财力来说,他只能拿出这九炉来,差不多整个神州大陆,也只能收集这么多了。 按照杜子春的计算,每炉丹药最多能炼36枚,三炉就是108枚,如果一切都能炼到最好,那么三种丹药每种都能炼出108枚来。 只是这是理想情况,以杜子春的水准,这三种丹药,他每种最多能炼出三十多枚就算走运了,若是运气不好,一枚都炼不出来也很正常,就是不知道庞谢能炼出多少。 第一百七十七章 出发 炼丹绝非一日之功,尤其是生生造化丹、七彩宝莲和精血元胎这种绝品丹药,炼制起来更是一个耗时极为漫长的过程。 生生造化丹中要用到几样天地精粹,即使以老君炉炼制,也要十天以上才能融开。 七彩宝莲需要用到八宝功德池中的莲子,这种莲子外刚内柔,要极为小心,才能破开坚硬外壳,而不伤到里面的娇嫩的果肉。 至于精血元胎,用到了数种天地异兽的精血,这几种精血互相排斥,整个炼制过程,需要以神识不断调整,否则,一不留神就会前功尽弃。 这几种丹药都需要花大量时间,就算炼丹之术再强,也不可能凭空越过那个阶段。 庞谢自从开始炼丹之后,便在老君炉里闭关,除了清水和用于充饥的丹药之外,便再不留任何东西,就连杜子春也赶出老君炉。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之间,三个月过去了。 在这个几个月里,杜子春初时是日也盼,夜也盼,只盼庞谢早点出来,告诉他一共炼出了多少丹药。 只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杜子春心中又多了一种想法,希望庞谢在老君炉里多住些日子,不要太早出来,否则,万一没炼成多少丹药,岂不是让他痛心欲死? 要知道这三种丹药都是最难炼制的,就算是一枚都没炼出来,也不算意外。 这一日,只听“吱吖”一声,小院两扇朱漆木门大开。 庞谢带着一脸疲倦之色,从中走了出来,甫一出门,便看到杜子春守在院门,居然就在这小院门口,搭了一个帐篷,吃住都在帐篷里,看起来面有菜色,已经守了不少日子。 “你总算出来了!怎么样?”杜子春看到庞谢出来,第一时间冲了上来,也来不及寒暄,径直问炼丹的结果。 人间元气有限,许多炼丹的材料都已经是世上最后一批,用完之后,就算再有钱也买不到。 这次炼丹的结果,事关他平生大愿能否成功,万万疏忽不得,就算他平日再潇洒不羁,再漫不经心,也由不得他不动心。 “唉……”庞谢长叹一声。 “啊?怎么了?”杜子春的心顿时提到嗓子眼。 “杜道长,你上次给我说过,一炉最多出多少丹药来着?”庞谢认真地问道。 “一炉最多能出36枚,那个……你炼了多少?”杜子春颤抖着问道。 “这个……”庞谢叹了口气,犹犹豫豫地说道:“我一炉炼了72枚,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把丹炼坏……你要不先瞧瞧?是不是太多了?” 说着,他轻轻一晃手,从纳戒之中取出三个盛药的朱红葫芦来,一起递在杜子春手上。 “七十二枚……” 杜子春愣住了,心中不由打鼓,难道是炼坏了,结果发生了变异? 想到这里,他急忙将三个葫芦一一打开,三种不同的药香顿时弥漫出来,各有不同神效,混在一起,嗅在鼻中,令人不禁迷醉起来。 “怎么样?”庞谢关切问道。 “这……都是绝品上好的丹药!”杜子春一一看过之后,激动地颤抖起来。 “那就好。”庞谢大笑说道。 “可是这怎么可能?”杜子春将三壶丹药收入袖中,抬头看着庞谢,眼中满是不可思议。 就算庞谢气运惊人,炼制技巧再强,那也顶多提高丹药品质,如何能无中生有,炼制出这么多来,甚至超越了原材料的上限?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便是这个意思。 “这个……或许是我运气好吧。”庞谢波澜不惊地说道。 对于丹药数量为何会增多,庞谢心中隐隐有个猜测,只怕是“医药”神通大成的原因,只是这门神通与虚无秘地有关,这话却不方便给杜子春说。 杜子春闻言无语,但也没有多问,结果是好的,过程就不必细问了。 能够炼制这么多丹药,庞谢和杜子春都是很开心的,每多一枚丹药,杜子春成功的机会便大一分。 炼完这三种丹药之后,庞谢便告别杜子春,离开了丹房,没有再多做停留。 他只是仗着“医药”神通,炼制丹药的成功率逆天,才帮得上杜子春,从根本学识上来说,他的丹道学问平平,算不上出类拔萃,对于新丹药的研发,他完全插不上手了。 解决了杜子春的事情之后,庞谢手头上再没有其他事情,每日里只是在小院修行,偶尔前往宝莲池,与灵感大王,或者熊罴怪谈论道法。 当然,大多数时间都是他在听,这两位在说,没办法,他虽然突飞猛进,也不过地仙境界,这两位都是天仙高人,差着两个级数。 去的次数多了,这两位仁兄也有点烦,熊罴怪直接放话,让他没事少来打扰。 对此,庞谢无话可说,原因也很简单,在山海界里建立的三圣门,并不是建完就完,还是需要有人响应信徒祈祷的,可他平日里完全没有管过,做了甩手掌柜,全是靠这两位仁兄在打理。 在这种情况下,庞谢于情于理都无话可说,只能乖乖闭口不言。 就这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庞谢终于等到了守夜正式开张的日子。 这一日上午,在珞珈山上,玛瑙滩前,一艘游艇离岸驶出,朝北方驶去,在岸边则站着七八个人,脸色各不相同。 游艇之上,站了十多个人,当头一位便是庞谢,穿着一身黑色的逆鳞军守夜特别行动组制服,看起来比平日更加精神。 在他身后站了十多个人,全都穿着完全相同的制服,只是肩章不同,年纪从大到小都有,最大的三十多岁,最小的只有十四五岁,修为则全都是蜕凡境界。 这些人正是齐漱石给他介绍来的十三名道门弟子,也是守夜组织如今的骨干。 “诸位,今次咱们出去,我想是这么分工,平日任务由你们去做,想怎么做都可以,喜欢低调的尽可以低调,喜欢张扬的也都随便,只要不逾规矩,其他尽可以为所欲为。”庞谢说道。 “那组长你呢?”其中一个人忍不住问了出来,说话的是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 “我负责替你们站台,只要你们不逾规矩,无论惹到什么样的敌人,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麻烦,我都替你们抗下。”庞谢说道。 “啊?那咱们去那?”这个男孩继续问道 “咱们要去很多地方,第一站就是建业府!”庞谢说道。 第一百七十八章 建业 建业府位于华国荆州中部,横跨长江南北,水运条件极佳,城高池深,固若金汤,四面有天险足以扼守足以拒敌,周边有良田足以养兵,乃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 因为这份地利,建业府曾经是史上数个朝代的龙兴之地,从东西两汉开始,就有数个皇朝在此定都,唯一遗憾的是,定都于此的皇朝,大多都不得善终,不是早早夭折,便是移都他处。 因此上,曾有人说建业府阴气太重,故此,连累的历代皇朝衰败,可是在修行人眼里,这却是无稽之谈。 一国龙气惊天动地,上应星辰,下连地府,其实区区地利改变的了的? 真实的原因则是此处地利太好,生活在这里实在太过安逸,定都于此的王朝很容易便失去进取心,以为凭着城高池深,便可以天下永固,却不知江山之固,在于人心,城高池深并不足为峙。 百余年前,神州大陆曾遭遇大劫,在这片国土上,外有欧罗巴大陆、美索联邦和扶桑岛的势力入侵,内有军阀混战,南北双方两大势力争夺不休。 最终,与历史出奇的一致,坐镇建业府,以此处为都城,几乎一统天下的一方势力大败亏输,输掉神州大陆,蜗居海外孤岛,甚至在数十年后,在岛上搞选举,连这座孤岛也赔了出去,输的连底裤也不剩。 在建业府的北部不远,有一座山名叫栖霞山,山虽不高,名头却极大,漫山红枫,耀人眼目,尤其是这座山中有佛门“三论宗”的祖庭栖霞寺,历史悠久,千古名刹,更是为此山添色不少,向来有“一座栖霞山,半部建业史”之说。 此时,正是深秋时节,下午三四点钟,太阳依旧悬在天上,暖洋洋的阳光照在人身上,令人十分舒服。 栖霞山中,红枫遍野,一层层枫叶峰峦叠嶂,随着秋风上下飞舞,仿佛漫山遍野都燃烧着璀璨的火焰,让人情不自禁想要吟诗一首。 “啊……啊……” 就在一棵红枫树下,一个白白净净、身材手稿的男孩,面对这副引人入胜的景色,感慨万分,昂首阔步,几次想要吟诗,却吟不出来,只能“啊、啊”的喊。 “各位同学,你们绝对想不到,就在栖霞山这么漂亮的地方,我刚才竟然听到了‘啊、啊’的乌鸦叫声……” 就在不远处,一个俏丽地女孩边走边说,正朝这棵红枫树走了过来,她手上捧着一部手机,正在对着镜头,不断地讲着什么,貌似是传说中的网络直播。 “咳咳,你说谁是乌鸦?”前面的男孩听到女孩的声音,顿时不乐意了,忍不住嚷了出来。 “啊,各位同学,主播遇到了一点点麻烦,需要处理一下,暂时离开几分钟,不要想我哦!” 说着,女孩连忙关掉直播,转头面向男孩,抱歉地笑了笑,说道:“不好意思,刚才在做直播没听清楚,不要生气哦!” “没事,下次小心点,别听错就行。”男孩摇摇头,并没有做深究的意思。 “谢谢!”女孩甜甜一笑。 “对了,这地方这么偏,除了树什么都没有,你跑这做什么直播?有人看吗?还不如去看风景纪录片。”男孩奇怪的问道。 “你不知道吗?”女孩微微一怔。 “知道什么?”男孩问道。 “传说这里最近出了位神仙,每天下午在这里讲课,我是来直播神仙讲课的。”女孩笑着说道。 “神仙讲课?不是搞传销吧?”男孩问道。 “当然不是,就在前面不远,桃花涧中。”女孩说道。 “方便带我一块去吗?”男孩问道。 “没问题!”女孩说道。 …… 两人在枫岭相遇,一路向桃花涧走去。 沿途之上,两人分别介绍了自己的来历,女孩叫做林瑜萱,是建业大学的学生,专业是历史,今年刚刚大二,业余喜欢做主播,主要是直播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已经做了一年多了,在网上也算小有名气。 男孩叫做梅七星,一个听起来有浓浓武侠风的名字,之前在南海某部队服役,几个月前转业回家,现在在某个公益性机构做事,没多少钱,但是非常清闲。 两人年纪相仿,林瑜萱生性开朗,最喜欢新鲜事物,梅七星见识广博,又极为健谈,一路走下来,两人居然聊得不错,甚至林瑜萱聊的连直播都忘了开。 直到半个多小时之后,两人来到桃花涧旁,林瑜萱才想起,她还有直播任务。 桃花涧中有一座桃花湖,桃花湖旁有一座桃花林,桃花林中葬着一位明末清初的秦淮名妓,名叫李香君,乃是秦淮八艳榜首,也是华国古典名剧《桃花扇》的女主人公。 在桃花湖旁,还有一座阁楼,平日里也没多少人来,今日不知为何,里面却坐了不少人,粗粗一数,便有六七十位,全都坐在蒲团上面。 林瑜萱在前面带路,梅七星则紧随其后,两人在阁楼的最后位置,好容易找到两个空着的蒲团,才坐了下来。 甫一坐下,林瑜萱便打开直播,低低声音说道:“各位同学,我已经到了桃花涧,最近流传很广的仙人讲课处,就在这个地方,一会仙人出来讲课的时候,不要太激动。” “哦,这位姑娘,一会神仙要来讲课,你在底下做直播,太不恭敬了吧?” 林瑜萱刚刚说完,旁边就有一位老大爷忍不住说道。 “咳咳,我说老爷子,直播恭敬不恭敬我不知道,不过,您老左手一根烟,右手一把瓜子,蒲团旁边还放着半瓶啤酒,忙活的过来吗?还有空说别人?” 还没等林瑜萱说话,梅七星就忍不住说了起来,一口把老大爷噎了个半死。 “你这人怎么一点都不懂尊老爱幼?”老大爷憋了半天,终于想出来一句话。 “呵呵,我尊老爷子是老,老爷子也得爱护我们是幼啊,出来混不能光想着占便宜不吃亏吧?”梅七星嘴下不留情。 “我……”老大爷眼睛一瞪,就要再张口说话。 还不等他张口,就听有人喊道:“神仙来了!”,顿时,所有人都被阁楼外面来的一个青衣人吸引过去。 第一百七十九章 直播 就在众人的大喊声之中,一名青衣男子从桃花林中缓步走了。 此人看年龄在三十岁左右,白净面皮,不怒自威,一头长发散在脑后,穿着一件深青色的汉服,腰间悬着一个长剑,背后背着一把瑶琴,走起路来,长袖飘飘,仿佛人间仙人。 “各位同学,传说中的仙人出现了,你们赶快看,他……长得还有一点小帅!” 林瑜萱及时打开手机,画面对准了阁楼外的青衣男子,进行现场直播。 就在镜头对准青衣男子的瞬间,他忽然转过头,有意无意向林瑜萱的方向扫了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继续向阁楼这边走了过来。 桃花湖与桃花林之后一路之隔,眨眼之间,青衣男子便从桃花林中,来到阁楼门口,随即轻轻一点,身形骤然飘出,从门口向阁楼之中的木台飘了过来,足足飘了七八米远,落在木台的正中央位置。 此处有一个蒲团垫子,青衣男子轻轻坐了下去,将长剑解下,放在左手边,将瑶琴放在右手边,静静地看着台下众人。 “啊!我的天,这是什么?这是功夫吗?还是真的神仙?”林瑜萱看到这一幕,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这名青衣男子若是像跳远运动员那样,加速跑过来,然后用力起跳,一家伙跳个七八米远,倒也不算什么,不会引起大家的关注。 关键在于,他的速度不快不慢,身形不疾不徐,就好像游鱼在水中随波逐流一样,轻盈飘忽,完全违反了物理学定律。 “小姐姐开始直播魔术了吗?” “这是最近拍的仙侠剧吗?看起来很有气质啊,有种剑胆琴心的感觉,之前怎么没见过?” “是在吊威亚?威亚在哪里?” “贫僧屈指一算,此乃仙人下凡……” “和尚好像不算命吧,那来的假和尚?” 就在这人落在台上的瞬间,不光林瑜萱目瞪口呆,就连整个直播间都炸了,纷纷表示这不科学。 “诸位,久等了!” 青衣男子落在台上之后,单掌轻轻向前一压,顿时,一阵凉凉的清风从阁楼之中吹过,满楼一阵清凉。 “各位同学,你们没有在现场,完全感受不到我的激动,他刚才轻轻挥了挥手,就有一股风吹过来了,我的天,这真的是法术吗?我确定前面没装风扇!空调也没有!” 林瑜萱惊得目瞪口呆,吃惊之余,还不忘跟平台里的观众介绍发生了什么。 “我们能感受到,你隔壁的老大爷被吹了一脸瓜子皮……” “前边那个妹子不错,衣服都吹起来了……” “我是学物理的,我感觉毕业以后可能要讨饭了。” “学物理算什么,我是学飞行器设计,现在正在脑子里风洞建模……” 一时间,整个直播间再次炸锅。 噗通! 还不等林瑜萱再说什么,就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忽然从人群里冲了出去,来到木台下方,重重地跪在地上。 “仙人,徐某人已经听您老讲了七八节课了,还不知道您老怎么称呼,能否赐下名字,小人也好在家给您做个牌位,天天早晚三炷香!” 随着这名中年男人的一番话,这群人中又有十几个人一起冲了出去,全都跪在青衣男子面前,表情十分激动。 “各位同学,现场看起来很热烈,没想到这位仙人这么受欢迎,还没讲课,就有这么多人冲上去了,看来真的很了不起!” 林瑜萱趁着其他人离开,偷偷把蒲团往前挪了几个位置,距离青衣男子更加靠近。 “咳咳,额外提醒一句,在娱乐圈有种工作叫做付费粉丝,现场尖叫收费199,当场哭泣收费399,昏厥不醒收费699。” 就在林瑜萱渐渐激动起来的时候,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插了进来,一句话将现场热烈的气氛降了下来,她转头一看,说话的正是刚刚在山上遇到的梅七星。 “很帅啊,这是主播的男朋友吗?” “啊,我们的小萱萱有男朋友了吗,我的心都碎了……” “哭泣的难度比昏厥高啊,为什么收费反而低?” “哭泣只要本事就可以,昏厥则需要不要脸,可能不要脸比较难吧。” 现场直播就是这样,林瑜萱还没来得及说话,直播间的观众就已经开始刷屏。 “那个……不是男朋友啦,只是刚刚在山上遇到的旅伴,放心吧,有男朋友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的。” 林瑜萱连忙说道,她非常担心,要是再不解释,直播间的观众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滑。 …… 就在林瑜萱忙于解释的时候,台上的青衣男子再次张口,现场也渐渐安静下来。 “山人来此处讲课也是缘分,往日从未说过自家身份,只觉得此事无关痛痒,不必给大家多说,不过,今日是山人在桃花涧中第九次讲课,九为天地极数,也是最后一次在此处授课,所以就多说几句。” “啊?仙人?你要走?”先前冲出去的中年男子先是一愣,随即哭了起来,泪流满面,简直比死了爹娘还伤心。 “我去,这就是挣399的水平吗?哭的这么快,比明星演技都高啊!” “佩服,佩服,今天就算没看到仙人,看到这么精彩的表演也值了……” 林瑜萱的直播没关,因为这位仁兄的火爆演技,评论区再次火爆起来。 “等等,我好像认识这个中年男人,是建业xx报的记者徐x斌,他什么时候做群众演员了?” “好像就是,我刚搜了,真是那家伙!” 这年头是信息时代,消息传播极快,转眼之间,便有人搜出了徐x斌的工作照,果然是那个中年男子。 看到这条消息,坐在一旁的梅七星眉头微微皱了一下,掏出手机,轻轻摆弄两下,发送了一条消息出去。 “诸位,不要难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有心者,缘分不尽,无心者,缘分早断,只要诸位有心,咱们缘分不断。” 青衣男子淡淡说道,随即袖袍一抖,一股柔和的冷风将跪倒在地上的几人凭空托了起来,看起来逼格十足。 第一百八十章 渡人 “山人本姓丁,名令威,本是辽东人,商周姜子牙封神时得道,屈指算来,距今已经三千多年了。” 青衣男子坐在蒲团之上,徐徐讲起自家过往,听得台下众人一片憧憬。 “丁令威……好生僻的名字,谁知道吗?” “一点都不生僻,‘七岁童,丁令威,学仙道,千年归’,《道家三字经》里就有这个人物。” “好厉害,这位道友也是修道之人吗?” “贫道道号乌贼,又称灭运道人。” “真的是历史上那个丁令威吗?我记得他有一首特别有名的诗,‘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城郭如故人民非,何不学仙冢累累!’,是最早一批劝人修仙的。” “扯什么蛋啊,这世上哪有神仙,莫不是个神经病吧?” 直播间里的观众再次嚷成一团,林瑜萱默不作声,静静地看大家发的文字。 她对这个名字一无所知,只好安静下来,省的露怯。 “三千年来,山人每隔五百年,便要来凡尘走一遭一趟,屈指算来,已经下凡五六次了。” “山人此次出山,打算在红尘中驻足九日,如今期限已满,要回灵墟山修行,在座的都是有缘人,可愿随山人回山修行,同参大道?” “山人修的乃是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合虚为道的法门,若是肯随山人回山,百年之内,便能修炼有成,五百年间,便能长生久视,千年之内,便能立地飞升!” 丁令威淡淡说道,只是语气虽淡,内容却不简单,听得台下这些听众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跟他走。 当然,这也正常,搞传销的讲师吹出有几十、几百、几千万的利润,就足以让大多数人疯狂。 长生不老,立地飞升这种事,获利千百倍于传销吹出来的业绩,就算是统带千军的将领,富甲一方的富豪也难以自持,又怎么能不让人疯狂? “敢问仙人,您说的灵墟山是什么地方?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先前那名徐姓记者问道。 “山人已然修炼成仙,自然是在天上修行,这灵墟山自然也在天上。”丁令威淡然说道。 “啊?” 徐姓记者抬起头来,顺着阁楼的窗户,往外面望去,窗外已是黄昏,太阳正在斜斜坠下,至于天上,除了被阳光染成火红色的云彩,再没有其他东西。 “在哪里?”阁楼里的听众与直播间的观众一起问出这个问题。 “呵呵,你等来看!” 丁令威轻轻一笑,伸出左手,向窗外微微一点。 霎时间,只见九天之上,风云变幻,彤云渐开,霞光初现,一座缥缈朦胧的仙山从云层中露出一角,纵然隔着千里万里,也能看到仙山之上有奇花异石,有珍禽异兽,有仙子凌空,有仙人骑鹿,光华隐现不定,令人难以自持。 转眼之间,云层再次飘过,重新将这座天外仙山遮挡起来,依然恢复旧貌。 “我勒个擦,这是什么情况?世界线变了吗?” “神仙!” “阿弥陀佛,贫僧错了,以后再不扮假和尚了……” “等我五分钟,我去找我师父,让我师父说说是怎么回事!” “你师父也是神仙?” “我师父是亚洲年度青年魔术师,我要让他破解一下!” “别介,我也是搞魔术的,这玩意没得破解,就是真的……” 还不等阁楼里的众人说话,林瑜萱的直播间里面已经炸锅了,各路神仙纷纷发表意见,总接下来就是一句话,这tm真是神仙! …… “谁人要随山人前往修行?”就在众人惊讶之间,丁令威再次发问。 “我!” “我!” “我!我!” 台下喊声一片,就连林瑜萱也激动地喊了起来,幸好她虽然激动,手上的直播却没有停下。 “我也要去修仙!” “主播,你这是打算去仙界直播了吗?” “记得给我们直播嫦娥长什么样!”直播间里也是一片喧哗。 “那个,我问一下,现在就要走吗?我回去把家里人叫上行不行?”刚才嗑瓜子的老大爷嘴里叼着一根烟拼命挤到前面问道。 “你若离去,便是无缘。”丁令威淡淡说道。 “那能不能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另一个年轻人问道,脑筋明显机灵许多。 “那倒可以。”丁令威想了想说道。 “那我把爸妈叫来一起去仙山可以吗?”这人继续问道。 “当然可以,这世上岂有不忠不孝的神仙,古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山人自然也不会这么薄情,让你等单独前往。”丁令威笑着说道。 “那敢情好!”台下众人闻言,全都掏出手机来,纷纷给家里人打电话。 “各位同学,不好意思,我要暂停几分钟直播,给家里人打电话了,拉他们一起来修仙。” 林瑜萱很有职业操守,在停止直播之前,还要给观众们解释了一下。 “能不能把地址共享一下?我人在徐州,不知道赶过去来不来得及?” “我就在建业,现在正在出门,半个小时之后,你们就能看到我修仙啦!” “惨了,我在辽州……” 直播间里同样大乱,一片鸡飞狗跳的情景,就在这一片烦乱之间,却有人站了出来。 “丁令威,你刚才这句话不对吧!”梅七星忽然站了起来双目直视丁令威说道。 “你疯了,怎么跟神仙说话呢?” “怎么敢直呼其名?” “别把神仙惹怒了!” 这句话一出口,顿时引起一片哗然,就连林瑜萱也吃了一惊,连手上直播也忘了关。 “哪里不对了?”丁令威却不生气,轻轻挥了挥手,示意其他人暂时安静。 “你刚说过,世上岂有不忠不孝的神仙,这句话我记得是两宋之间一位皇帝说的,对错暂且不论,你刚却也说过,是商周封神时得道,为何对后世流传的话如此清楚。”梅七星问道。 “山人虽居于高山,却不是不理红尘之事,知道一些后世人的话,也不算什么。”丁令威笑着说道。 “呵呵,原来如此,看来阁下也并非像自家说的那样,五百年才出世一次。”梅七星说道。 地一百八十一章 逮捕 谁也没想到,梅七星居然会当众诘难丁令威。 毕竟在众人眼中,眼前这位丁令威给大家带来了太多的震撼,分明已经是神仙中人。 “我勒个擦!这位大侠牛逼,连神仙都敢怼!” “这就是传说中的杠神吗?什么时候都不忘抬杠!” “真理总掌握在少数人手里,难道他发现了丁令威这个魔术的破绽?” “这两个人之中,总有一个帅不过七秒,大家猜是哪一个?” “我猜……我擦……我猜中了也没好处啊!” 林瑜萱的直播间里炒成一团,与现场这些人偶遇仙缘不同,直播间里的人就郁闷多了,属于看得见摸不着的类型。 常言道,人生四大喜,分别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与四大喜对应的有四大悲,分别是,洞房花烛夜—隔壁,金榜题名时—重名,久旱逢甘霖—小雨,他乡遇故知—债主。 这四喜四悲充分的告诉我们,人生最大的痛苦不是得不到,也不是已失去,而是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得到,而自己无可奈何的失去。 故此,这些远在千里之外的观众们,现在最大的盼头就是,梅七星继续怼丁令威,好让他们看一场好戏,最好把这一场仙缘搅黄了! “哈哈,原来你是为这件事奇怪。” 丁令威哈哈一笑,说道:“山人虽然下山的少,却有许多弟子,他们隔上几十年就要往人间一行,了解人间的近况,有时也给山人讲讲红尘中的故事。” “呵呵,是这样啊!” 梅七星微微一笑,也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多做纠缠,而是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对着丁令威说道:“我刚还注意到一件事,你刚说过,你是商周封神时得道,修行的是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练神返虚、合虚为道的法门。可是据我所知,商周封神时,修行人以练气为主,偶尔有些异类,修炼的也是妖族内丹。你说的那一套要到两汉交际才成为主流。你没把时间记错吧?” “啊,我擦,好专业,这位是职业打脸的吗?” “他说的是真的吗?有没有业内人士指点一下?” “哦,怎么感觉怪怪的,世界线真的变了吗?我翻翻家里的道书,看看能不能用处什么法术,顺便说一句,我姓张,是龙虎山张家的一支。” “赶快去试,有结果了告诉我!” 直播间里飞快的刷屏,林瑜萱甚至都插不上嘴。 “哦,原来同道中人来了,却不知道友是那座仙山,何处洞府,师从那位高人?今天到我这里是来做什么?” 听到这里,丁令威缓缓站了起来,左手提起长剑,双目灿然有光,不断在梅七星身上扫来扫去。 “呵呵,谁跟你是同道!” 梅七星冷冷一笑,从兜里掏出一本黑色封皮的证件,在丁令威面前一晃,脸色一寒,说道:“姓丁的,你的案犯了,跟我走一趟吧!” “原来是守夜的鹰爪猢狲,居然敢追到我这里来,真是不知死活!”丁令威面色渐渐冷了下来,虽然还是道骨仙风,却令人感到有些冷冷地渗人。 “怎么回事?” “什么情况?” “怎么感觉仙侠风变武侠风了?世界线不要老跳好吗?” 无论是阁楼里面,还是直播间里,随着两人的对话,再次掀起一阵高潮,吃瓜群众们纷纷表示这件事太邪乎了,变化快的出人意料,完全无所适从。 “各位,我是华国人民委员会直属特别行动组‘守夜’的特级侦查员梅七星,按照上级指示,根据统一部署,今天来这里执行任务,依法将国家十大通缉犯之一,邪道妖人丁蟹缉拿归案,请大家配合一下,有序离开这里,不要太过慌张,防止造成额外的损伤,这是我的证件!” 梅七星面对众人,朗声报出身份,拿出刚才那本证件在众人面前晃了一遍,上面盖着鲜红的印章,看起来有点类似于军官证,只是颜色不一样。 听了梅七星的话,再看了这本证件,在场的人都愣住了,难道他说的是真的? 许久之后,林瑜萱才忍不住,问道:“那个丁蟹是谁?” “就是他!” 梅七星指着丁令威说道:“他就是丁蟹,会一点功夫,会一点妖术,下五门的江湖人出身,最擅长的诈骗,已经骗了不少人,希望大家不要被他骗到。” “啊?” 众人一片哗然,不敢不信,又不敢全信,甚至还有人问道:“没说错吧?刚才他明明让我们看到仙山了。” “那都是骗术,你们……”梅七星解释说道。 “说够了吧?说够了就纳命来!” 丁蟹没有再给梅七星说下去的机会,长剑一抖,利刃出鞘,飞身向前一跃,一剑横空,向梅七星眉心刺去。 梅七星不慌不忙,足尖一点,倒着身子,飞身跃出窗外,就像一只大鸟一般,凌空飘出十几米远。 唰! 丁蟹也不迟疑,足尖在梅七星刚刚驻足过的地方一点,身形再次飘起,飞身追出阁楼。 桃花湖畔,梅七星早已做好准备,眼见丁蟹追来,双手一抖,就听“噌、噌”两声,两只匕首从袖口钻出,紧紧握在手中,向丁蟹迎了上去。 霎时间,两人战在一处,全力激斗起来,打的十分精彩,时而飞身上树,时而横跨小湖,时而剑气纵横,一剑斩出十多米去,时而匕首绚烂,放出一道道紫色电光。 最为精彩的是,这两人的速度、力量和反应都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随便一脚,便能踢碎一块巨石,随便一跃,便能跃出十多米远,完全超乎了常人的极限。 “我擦,这是什么情况?” “等等,不是说丁蟹是诈骗犯吗?开玩笑吧,有这么一身功夫还当诈骗犯,分明是大神好吧?” “那个叫梅七星的真的是国家的人吗?怎么这么凶悍?咱们国家什么时候有这么猛的公务员?” “守夜是个什么组织,你们谁听说过?” “我听过,几个月前,铁血网上有人发了篇文章,说是国家成立了一个超自然特别行动组叫做守夜,专门是对付超自然力量的。” “那个帖子我也看了,底下还有视频,看起来超玄幻那种,好多人都留言了,说这是胡说八道,谁知道是哪部玄幻剧在宣传!” “难道是真的?” “我擦,我要修仙!” 窗外剑气纵横,直播间里吐沫横飞。 林瑜萱抬头看看窗外,低头又看看手机,一时间懵逼了,完全不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里。 第一百八十二章 瞩目 林瑜萱是一名非常敬业的主播,即使发呆的时候,也没有忘记举起手机,用摄像头忠实地记录着桃花湖畔发生的一切。 唰! 一道剑光冲天而起,仿佛平地打了一道霹雳,璀璨的令人难以直视! 嗖!嗖! 两把匕首上下飞舞,好似两条择人而噬的毒蛇,缠绕不休,凶狠惨烈,不断向发起酷烈的进攻! “死!” 丁蟹一剑凌空,跃起十多米高,随即一个转身,身形倒转,长剑朝下,狠狠向下刺去。 从他手中长剑的表面,放出一道惨白颜色的光华,光华脱剑之后,化作一个硕大的骷髅头,发出“呜呜”的惨叫声,张着嘴向梅七星扑了过去。 “雷来!” 梅七星冷冷一笑,丝毫也不惊慌,手上两只匕首飞速敲击了一下,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随即,由敲击处放出一道紫蓝色的电光,瞬间向骷髅头劈了过去,只听“噗”的一声闷响,惨白色的骷髅头化作一片焦黑,重重跌落尘埃,散发出刺鼻的臭气。 就在骷髅头跌落尘埃的瞬间,丁蟹脸色一变,一口鲜血喷出,整个人都萎靡了下来,身法速度远不如前。 梅七星则越战越勇,速度比之前又快了几分。 “死灵法师大战雷法师?” “那是欧罗巴大陆,这分明是邪道修士大战雷法修士!” “我勒个去,这是什么情况,主播,你这么做不对啊,一言不合就把我们拉到玄幻剧的片场了!” “就是,特效这么真,我差点以为真的是有人在修仙呢!” “不对!玄幻特效都是后期加的,现场拍的那来的特效?” “这难道是真的?” “这是什么情况,我刚刚进来,谁能给我说说是怎么回事?这不是斗虾直播软件吗?怎么开始放电影了?” 随着窗外战况的激烈,林瑜萱发现自己的直播间越来越火,进来的人也越来越多,短短几分钟内,就达到了一个令她难以置信的数字。 她并不知道,就在丁蟹走进阁楼的一瞬,她的直播间就已经被挪到斗虾平台首页最显眼的位置,与此同时,各大网络媒体的显眼位置,也出现了这个直播间的入口,甚至连某些流氓软件的链接也指向这里。 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直播间的观众已经打破了斗虾平台的在线记录。 这一方面是因为她直播的内容实在太过惊人,打破了这世上绝大多数人的认知,另一方面则是有一只看不到的手,有意将这些人引导过来,看到这个世界的真相。 当然,阁楼之中有六七十号人,传播的媒体自然不止一条,其他人也都没闲着,有的人分享视频,让家里人观看,有些人不断地拍照片,发在常去的论坛上,更多的人则是通过朋友圈转发,其中,还有刚才哭着喊着要跟丁蟹走的那位记者,第一时间把眼前发生的一切放到公众号上,并且起了一个极为浮夸的标题《剑神在都市》! 在数以亿计的观众面前,这一场战斗逐渐走向尾声。 自从放出了那个骷髅之后,丁蟹的战斗力就在飞速下滑,再也无法维持冷酷剑客的形象,在梅七星的一双匕首面前左支右绌,浑身上下被割开一道道深深的伤口,鲜血洒在地上。 几分钟后,丁蟹手上一缓,长剑被梅七星的匕首缠上。 梅七星出手如电,一绞一甩,便将长剑挑飞,接着,向前一递,便将匕首横在了丁蟹的脖子上。 接下来的事情,大家无数次在法治节目上看过。 梅七星从腰间摘下一副特制的手铐,将丁蟹双手铐住,又点了他几个穴道,将他押了起来。 “各位,多亏大家的配合,没有乱跑,才能这么顺利的抓到罪犯,我在此对众位表示感谢。” 抓住丁蟹后,梅七星没有着急离开,而是站在原地,与阁楼里的众位,包括直播间里的观众打了个招呼。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秘密机构不都鬼鬼祟祟的吗,这位怎么这么嚣张?” “主播,赶快去问问,这位什么情况!” “我觉得我在见证一件历史性的大事!” “别发呆了,赶快去问问,说不定这个机构就是秘密的,只不过是眼前这货脑抽了!” “就是,脑抽的人多了,脑抽的秘密战士可不容易遇见,赶快问!” 在直播间无数观众的呐喊声中,林瑜萱终于迈出了人生最重要的一步,跨出阁楼,来到梅七星身前。 “你好,我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林瑜萱壮着胆子说道。 “当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梅七星收起匕首,露出非常官方的笑容。 “你到底是什么人?”林瑜萱问道。 “我刚才不是说了么,我叫梅七星,是华国人民委员会直属‘守夜’特别行动组的特级侦查员。”梅七星笑着说道。 “那个……你能解释一下,‘守夜’特别行动组是什么吗?”林瑜萱问道。 “当然可以,守夜是华国去年才成立的特别组织,主要任务是镇压涉嫌超自然犯罪的罪犯,以及传统的邪道修士,比如,今天抓到的丁蟹。”梅七星说道。 “等等……你说超自然犯罪……真的存在吗?”林瑜萱愣了一下。 “刚才不就是吗?难道你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梅七星笑着说道。 “可是……我的意思是超自然这种事情官方承认吗?”林瑜萱喃喃说道。 “当然,超自然力量一向存在,官方怎么可能不承认?忘记告诉你了,守夜是华国唯一一家得到官方许可,可以在红尘俗世进行活动的超自然机构。”梅七星说道。 “这也太离奇了吧?世上怎么会有超自然的事情,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课本上可从来没有讲过。”林瑜萱说道。 “课本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三百年前的课本上没有力学三定律,两百年前的课本身没有相对论,一百年前的课本上没有信息理论,现在的课本上没有超自然。”梅七星说道。 “哦,按照你的意思,超自然的力量就像力学三定律,或者相对论一样可靠,日后会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林瑜萱问道。 “当然!”梅七星肯定的说道。 第一百八十三章 无限未来(大结局) 梅七星和丁蟹的这一场战斗,先是引爆了整个华国,继而引爆了整个世界。 看到这一场战斗直播的人很多,少说也有上亿人,虽然大多数人并不相信,但只要有少数人相信,相信的人数也超过了千万,这是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无法忽略的数字。 这个世界的超自然事件虽多,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曝光,拥有完整的清晰视频,并且在网上广泛传播的并不多,甚至可以说是绝无仅有。 以往的超自然事件,或者视频模糊,或者仅有人证,或者只有少数几个人看到,或者干脆就是假造的,影响范围也都很小,与这次的事件完全不能相比。 当然,这也得力于近些年自媒体发达,大家都有手机,随时都能收看,否则,这件事也只能成为无数超自然谜题之一。 就在这场直播开始的同时,华国建业府“守夜”分部的电话几乎被人打爆。 “你好,我是华国安全委员会的王钟,那个直播你们看到了没有?那个叫梅七星的人是不是你们的人?” “我是华国一级军事机构的吴征,你们守夜到底在搞什么?这种事情为什么会上直播?” “守夜吗?这里是逆鳞总部,我是赵部长的秘书王超,网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守夜的人怎么会被曝光?我打电话问过网络通信管理局了,他们说是你们安排人手,要求全网推广的,这到底怎么回事?” “你把庞谢叫来!我是司马家的主事司马翎,你们人为什么要抓丁蟹?不知道他是我们司马家的供奉吗?” 来自国家、军方、逆鳞以及世家的质询电话接二连三的打过来,或是询问,或是责难,或是震惊,无一例外,打电话的人都表现的很愤怒。 “对不起,我们庞组长不在,您的问题我暂时无法回答。”面对种种疑问,负责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只有这一个回答。 “不在?” “去哪了?” “赶快叫他回来!” “对不起,庞组长看到直播的消息后,已经立即赶赴现场了,顺便说一下,他是一个人御剑去的,没有带任何联络工具,我们也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滴水不漏地说道,完全没有给他们多说一个字的机会。 挂掉电话之后,这名工作人员站了起来,转身面向身后的庞谢,说道:“组长,这么回答可以吗?” “当然!”庞谢毫不犹豫地回答,接着说道:“通知所有在岗人员,十分钟后到会议室开会!” “是!” 十分钟后,“守夜”建业分部会议室,除了在外执行任务的几人之外,所有在岗人员均已到齐。 这是一间很大的会议室,足以坐下上百人,实际到场的只有四五十人,显得空空荡荡。 会场正中是一张庞大的圆桌,庞谢坐在主位,围着这张桌子的,还有六七个人,手上拿着各自不同的文件,剩下的人都坐在外围。 “徐玄冰,梅七星那边的事情怎么样?有没有可能发生意外?”庞谢抬头向其中一个人问道。 “没有问题,栖霞山里除了梅七星之外,还有张百寿、韩庭均以及高一鸿暗中保护,以及重武器突击小组全力配合,除非司马家撕破脸跟组织硬抗,否则,绝不会出任何问题。”徐玄冰肯定地回答。 “好。”庞谢点点头,接着问道:“藏青龙,网上直播情况怎么样?” “一切顺利,根据数据库统计,截至目前,直播收看人次超过1亿人,转播收看人数超过十亿人次,其中境外观看人次超过4亿人次,这还不包括离线观看,依照目前的影响力,绝不可能被任何国家或者组织抹杀。”藏青龙说道。 “好。”庞谢再次点头。 滴…滴… 就在会议正在召开的时候,庞谢手边的一部红色专线电话忽然响了。 庞谢瞥了一眼电话号码,随即眉头一皱,脸色阴晴不定。 “要不要我来接?”徐玄冰问道。 “不用了,我来吧。” 庞谢摇了摇头,却也没有拿起电话,而是按了免提,放开声音,说道:“喂,我是庞谢。” “我是赵青峰。”对面说道。 除了庞谢看到电话号码之外,谁有没有想到,打电话的霍然是逆鳞天部部长赵青峰,听到他的声音,会场上的人都吃了一惊,其中几位更是紧张地站了起来。 “赵部长,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了?”庞谢故作不知。 “不打不行啊,我担心再不打,这天都要给你捅破了,唉,其实已经捅破了,我只是看看能不能再补上。”赵青峰的声音中带出一丝不满。 “赵部长言重了。”庞谢笑道。 “这次的事情是谁的意思?”赵青峰问道。 “什么谁的意思?”庞谢反问。 “谁让你做的这次直播,不要告诉我没人让你这么做,只是一个次巧合。”赵青峰说道。 “确实没人让我这么做。” 庞谢微微一笑,还不等赵青峰再次张口,接着说道:“不过,确实也不是巧合,是我自己要他们去做的。” “是你?”赵青峰明显不信,说道:“不对吧,是齐漱石让你这么做的吗?” “赵部长,这些事情不用往齐部长身上推,都是我的主意。”庞谢说道。 对面的赵青峰沉默了几秒,问道:“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庞谢反问。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赵青峰问道。 “没有什么为什么,守夜是华国唯一得到授权,可以在世俗界行动的修行组织,宣传工作也是其中之一,我是守夜的组长,自然有这份权限。”庞谢说道。 “你这么做总有理由吧?”赵青峰说道。 “当然,理由也很简单,就是为了工作。守夜自开始行动以来,先后破获过一百一十三起修行人犯罪,其中六十四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没能抓获,至今尚未归案,留下了很大的社会隐患。” “是我们守夜的人无能吗?当然不是,我手下的干将都是一等一的厉害,这些人逃走的原因很简单,我之前也向逆鳞报告过,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断有各种组织或者个人,通过各种途径,告诉我行动的潜规则,比如说,不能被普通人发现,尽量不要使用超自然的能力对抗,比如说,一定要做好保密,如果保密工作做不好,宁可取消行动。” “可是犯罪嫌疑人会在乎这些吗?都敢杀人放火了,还在乎保密?在行动上,我们完全处于劣势。说句难听话,有时候我们甚至要为罪犯着想,你觉得这不是很可笑吗?这背后的原因很多,我想赵部长你也知道,我就不多说了。” “为了扭转这种尴尬局面,我跟组员们商量了一下,决定干脆把修行界的事情公之于众,以后行动也方便一点,省的有人指手画脚。”庞谢说道。 “你确实有正当的理由,可是你这样做影响很大,造成了社会的恐慌,让我们很被动。”赵青峰说道。 “哈哈!” 庞谢大笑几声,说道:“我不这么做,难道你们就能瞒下去么?第一次天地异变已经发生了,要是我没猜错的话,第二次天地异变很快就要发生,到时候拥有先天血脉的人,拥有先天功德的人,以及民间修行人会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超自然力量会遍地开花,就算我们守夜今天不把这件事捅出去,别人也会把这件事捅出去,你们还能瞒多久?” “第二次天地异变……”赵青峰沉默了几秒,问道:“谁告诉你这个消息?” “需要有人告诉吗?我可不是蜕凡境的修士了,金丹境界已经可以略微感知天地了。”庞谢说道。 “明白了。” 赵青峰叹了口气,说道:“稍后我会前往京城,拜会某位真正的大人物,也会把你说的全部报告给他,还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吗?” “没有,如果你要汇报的话,希望可以多加一句话。”庞谢说道。 “什么话?”赵青峰问道。 “历史的车轮无法阻挡。”庞谢说道。 “知道了。”赵青峰挂掉电话,再没说什么。 嘟……嘟…… 电话发出一阵忙音,众人都紧张地看着庞谢,会场没有一个人说话。 “咦,怎么都不说话?这次行动咱们不是事先商量好了吗?怎么都这么紧张的?”庞谢环顾一周微微一笑说道。 “行动的时候确实没想这么多,可是刚才一听赵部长的电话,确实有点……他毕竟是地仙高人……”徐玄冰说道。 “哈哈,放心吧,就算是地仙高人也没什么,咱们行的正立的直,没人能把咱们怎么样!”庞谢笑道。 “好吧。”徐玄冰点点头,依旧是一脸紧张的样子。 “对了,丁蟹带回来没?”庞谢问道。 “已经带回来了,梅七星他们正在集体审讯。”徐玄冰说道。 “好,咱们一起去,丁蟹是个关键人物,要是能把他拿下,咱们的局面可就打开了。”庞谢说道。 …… 就在栖霞山直播事件的第二天,华国官方最大的电视台晚间七点新闻节目,发布了一件震惊整个世界的新闻。 晚上七点三十分,正常情况下,新闻节目应该结束的时候,主持人收到了一张纸条,脸上忽然露出惊讶地表情,随即播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各位观众,本台临时插播一条新闻,节目需要延后半小时左右,请各位观众谅解。” “昨天下午,在荆州建业府栖霞山发生了一起超自然事件,一名拥有超自然能力的罪犯丁某在实施诈骗犯罪的时候,被‘守夜’组织特别侦查员当场擒获,以下是新闻具体内容……”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新闻节目用翔实的报道,清晰的视频,将栖霞山事件的来龙去脉整个讲述了一遍,并对“守夜”组织的编制、机构、职能,以及联系方式和驻地,进行了完整的介绍。 新闻播出之后,华国上下十多亿人整个懵逼了,事实上,在新闻节目后半段的时候,就连新闻主持人也懵逼了,一边念稿子一边流汗,能够坚持把节目播送完,靠的完全是二十年如一日的职业素养。 “我擦,这是什么情况,官方终于承认有神仙了吗?” “我的天哪!” “世界线变了……我感觉我要疯!” 整个国家瞬间沸腾了,无数人通过各种方式与“守夜”组织联系,有拨打电话的,有发送邮件的,更有十多万人前往驻地,试图接触到守夜成员的,方式种种不一,各不相同,只是电话一直是忙音,邮件只能收到自动回复,前往驻地的,也只能看到门口的哨兵。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全世界各地的民众开始联系当地政府,要求对华国新闻节目的报道进行解释,整个世界一起沸腾起来。 无数权力巅峰的大人物殚精竭虑,不知要回答什么,更多的政客本身也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不断向上面询问。 对超自然界的遮掩就像一张窗户纸,只要捅破了,没有人能把它再恢复原状。 故此,几个小时之后,世界大多数政府,都已承认了超自然界的存在。 …… 就在新闻播出的同时,庞谢带着人已经来到了建业府城南,一处僻静的小山附近,这里看似平平无奇,却是华国三十六洞天之一——紫玄洞照天,也是华国九姓十三宗之一的司马家驻地。 “破!” 庞谢一声低喝,一掌向前劈出,破开遮掩洞天的阵法,打开一条通道来。 “谁?” 阵法破开之后,立刻有十多个人从里面冲了出来,对着庞谢大声喊道:“你是什么人?” “守夜庞谢。”庞谢答道。 “守夜?你们到这里来做什么?不知道这是我们司马家地方么?”其中一人说道。 “当然。”庞谢微微一笑,接着说道:“若不是知道这是司马家的地方,我还不来呢!” “嗯?你这是来找事?” “你们若不犯事,又有谁能找你们的事?丁蟹已经招了,人证物证俱在,老实说,我还真么想到,你们司马家居然能搞出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灭门十次都够了吧?”庞谢说道。 接着,他没有再说什么,张口一吐,一道剑光飞出,向面前这几位袭去! 是夜,庞谢带领“守夜”全体成员,夜袭紫玄洞照天,向九姓十三宗之一的司马家宣战。 一场苦战之后,司马家在建业灭门,九姓十三宗之一消失。 此后,九姓十三宗与佛道两门越走越远,最终决裂。 半年之后,九姓十三宗变成了五姓七宗,与佛道两门一起,执掌华国修行界。 就在华国超自然界剧烈整合的同时,欧罗巴大陆、美索联邦、扶桑岛、身毒国等等地球与国家,也发生了烈度不一的战争。 在这次战争期间,超自然界的面纱渐渐被揭开,与世俗界逐渐融合在一起。 就在这样的局势下,第二次天地异变开始,整个世界的天地元气浓度再次提升,拥有修行天赋的人,如群星一般涌现出来,修行界也再次迎来繁荣。 “未来究竟会怎样呢?” 庞谢有时也会思考这个问题,会像八百年前一样吗?还是会发展出一条与以往迥异的道路? 毕竟,经过八百年的发展,科技已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不可能被一笔抹杀。 可是,想这么多真的有用吗?燃灯通神术的秘密还没有参透,虚无秘境的阴影一直在他身后,末宗的痕迹也没有显露,这些都是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力量。 修行,才是根本,修为,才是关键,要把握自己的路,也许有朝一日,成就金仙之后,甚至金仙之上,才能真正把握吧! 庞谢想到这里,抬头望着璀璨的星光,心潮澎湃,说出自己命运的轨迹:“未来总有一天,我会成就金仙之上,在诸天万界走一走,看看无数世界的风光!” (全文完)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新奇书网 http://www.xxqishu.com